①《圣经》人物,其故事见《旧约·约伯记》。《新约·雅各书》第5章第11节,“你们听见过约伯的忍耐。”莎士比亚《亨利第四》(下)第1幕第2场第144行,”我像约伯一样穷,..但不像他那样有耐性。”“橡约伯一样有耐性,”已成格言式成语。..②.. “可能是西凯辛”。原注。西凯辛为旧俄高加索一个地区。其居民为西凯辛人,旧日有一种坏风俗:出卖他们的幼年子女作奴隶。..①弃里克法(Saliolaw),本为法兰克《Franks)之一支沙里安人之法律,特指其中一条,不许妇女继承某种地产。14世纪时,根据此条规定,女子不许继承法国王位。普通所说赛里克法,即指此条规定而言。..②勾勒得斯密斯在《荒村》里说,”他不顾得计算有功还是有过,恻隐之心先发于周济的举措。这样救苦救难就是他的一乐;即便他的毛病都倾向于道德。”他在《性善的人》第1幕里说,“他这个人所有的缺点,是使人因之而更喜欢他的那一种。”都是由这儿所说“使人喜欢的弱点”而出。80大感到羞愧歉仄。在这一点上,她狠狠地骂了她侄女一顿,说她愚蠢;但是结论却把一切过失,都椎到她哥哥一个人身上。她说,他并没预先得到他女儿许婚更确实的保证,就把事情办到这么没有退身的地步,真是罪无可道。“不过他这个人的脾气,”她说,“老是这样冒失卤莽、任性倔强;我劝他那些话都白费了,我永远也不能不埋怨自己瞎操了一回心。”大感到羞愧歉仄。在这一点上,她狠狠地骂了她侄女一顿,说她愚蠢;但是结论却把一切过失,都椎到她哥哥一个人身上。她说,他并没预先得到他女儿许婚更确实的保证,就把事情办到这么没有退身的地步,真是罪无可道。“不过他这个人的脾气,”她说,“老是这样冒失卤莽、任性倔强;我劝他那些话都白费了,我永远也不能不埋怨自己瞎操了一回心。”第九章苏菲娅维凤离巢第九章苏菲娅维凤离巢我爱护她一半那样强烈,那他们看到她从感情暴烈的严父魔掌中逃脱,看到她从感情冷酷的求婚人魔掌中逃脱,一定要为之欢欣庆幸。时光的铁制记录器,在声音当当的铸钟铜上敲了十二次,召唤鬼物显魂,作夜间巡行①。——简截地说,那时正是十二点钟,全家的人,像我们已经说过的那样,都正深深入了沉醉和沉睡之中;只有威斯屯老小姐是例外,她正埋头用心细读一本政治性的小册子;还有我们的女主角也是例外;她现在潜潜冥冥。悄俏轻轻,蹑着脚步下了楼,把宅子里的一个门偷偷地拔闩开锁,走出门外,朝着约定的地点急忙奔去。闺秀淑女,虽然在每一种细事琐务上,有时候会作出许多娇弱之态、柔媚之行,以表示她们的畏惧惊恐(另一种性别的人,则几乎作出同样多的动作,以掩饰他们的惊恐畏惧),但是一定程度的勇敢,也确乎不但于妇女的身分无所损害,并且为了要使她行其职责;还时常必不可少,实在说起来,使妇女脂粉无颜、巾帼失色的,是她们凶悍泼辣的形象,而不是她们勇敢无畏的精神。因为有什么人,能读到那位理应享有盛名的爱丽娅.. ②,而对她的温柔娇媚和她的刚毅坚忍,不同样地起尊敬仰慕之心?同时,有许多妇女,也许看见一个小耗子或者大耗子,会惊惧尖叫,而却有胆量毒死她们的丈夫;或者,有更甚于此者,逼得她们的丈夫毒死自己。苏菲娅有妇女所能有的一切温柔娇媚,也有她所应有的一切刚毅勇敢。因此,在她到了约定的地点,不见她的女仆迎接她,像她们约好了的那样,却看见了一个汉子,骑着马一直朝着她走来,那时候,她也没尖声喊叫,也没晕厥昏倒;但是这并不等于说,她的脉搏跳动得还是限平常一样地有规有律;因为,一开始的时候,她也有些惊慌畏惧;但是这种惊惶畏惧,几乎刚一发生,就立刻平定下来;因为那个汉子,把帽子摘下来,对她非常恭顺地问道,“小姐您是不是正等着和另一位娘子碰头?”跟着告诉她,说他就是受命来把她护送到那位娘子跟前的。从那个人说的话里,苏菲娅听不出有任何可以疑为虚假的地方,因此她决然断然上了马,骑在那个人身后;那个人把她一路平安,带到了约五英里外的一个市镇③,在那儿,她才把心放下,自幸无误,看到了那个善良的昂纳阿姨。原来,这个伺候人的女人,整个的心都牵挂索绕在平常用以披挂缠绕在身上的衣着服装上面,所以这些东西,如果离开了她的眼睛,她就决不能把心放下。因为这样,她才自己亲身担任起看护守卫衣饰什物之职,而打发前面说的那个人,去迎她的小姐,当然先把一切应有的情况,都对他指点明白了。她们主仆二人,现在讨论起来,该取哪一条路前进,才能免于被威斯屯..①英国迷信的说法儿,一个人受冤屈而死或彼人害死,或害死别人、使别人“受冤屈,他的鬼魂都须受罚流荡游行于世上,不得安定,一直到事态得到纠正。如老汉姆雷特之鬼魂就是这样。..②罗马批特斯(CaJecina Paetus)之妻。罗马皇帝克劳狄厄斯,因她丈夫作反帝阴谋,令其自杀,那时候,他极犹豫,于是爱丽娅(Aria)教其丈夫如何死法,先以刀自刺,然后以刀授其夫,并说,“我并不觉疼。”见少林尼《书札集诊第3卷第16章。..③苏菲娅既离桔菜斯屯勃锐镇很近,离之约五英里之市镇当为威尔斯(Wells)。与琼斯所停留之地同。先生赶上;因为她们知道,不过几个钟头,威斯屯先生就要派人来追她们。往伦敦去的那条路,对昂纳的吸引力太大了,所以她主张一直往那条路上走下去;她举出走那条路的理由来,说,既然他们总得第二天早上八点或者九点钟,才能发现她已失踪,那追她的人,即便知道她从哪条路上去的,也不可能追得上她。但是苏菲娅担的风险却太大了,不容有一丁点地方只凭碰运气,而且在这场竞赛中,得完全凭速度来决胜负,她不敢过于相信自己娇柔的肢体能够胜任。所以她决定,先横穿乡间,至少要走二十或者三十英里,然后再取路于直通伦敦的大道。因此,她们雇好了马匹,本来打算往一条路上走二十英里的,现在又改变了主意,又要往另一条路上走二十英里,就在这种情况下,她仍旧叫原先她在父亲房外骑在他身后的那个向导,带着她们起程。这个向导现在带在他身后的,不是苏菲娅,却是更沉重得多、而却更可爱得少的负载;实在说起来,那是一个其大无比的提箱,里头满满塞着用以装饰外表的物件,美人昂纳就打算用这些东西,在伦敦城使众生倾心,多人拜倒,并且在伦敦城发家致富,兴旺隆盛起来。先生赶上;因为她们知道,不过几个钟头,威斯屯先生就要派人来追她们。往伦敦去的那条路,对昂纳的吸引力太大了,所以她主张一直往那条路上走下去;她举出走那条路的理由来,说,既然他们总得第二天早上八点或者九点钟,才能发现她已失踪,那追她的人,即便知道她从哪条路上去的,也不可能追得上她。但是苏菲娅担的风险却太大了,不容有一丁点地方只凭碰运气,而且在这场竞赛中,得完全凭速度来决胜负,她不敢过于相信自己娇柔的肢体能够胜任。所以她决定,先横穿乡间,至少要走二十或者三十英里,然后再取路于直通伦敦的大道。因此,她们雇好了马匹,本来打算往一条路上走二十英里的,现在又改变了主意,又要往另一条路上走二十英里,就在这种情况下,她仍旧叫原先她在父亲房外骑在他身后的那个向导,带着她们起程。这个向导现在带在他身后的,不是苏菲娅,却是更沉重得多、而却更可爱得少的负载;实在说起来,那是一个其大无比的提箱,里头满满塞着用以装饰外表的物件,美人昂纳就打算用这些东西,在伦敦城使众生倾心,多人拜倒,并且在伦敦城发家致富,兴旺隆盛起来。①一样),请他采取头一个拐弯通往布锐斯特去的路。读者诸君,我并不是迷信的人,也并不相信近代这种年头还会发生任何奇迹。②因此,我并不是用确信无疑的态度,表白下面这种情况的;本来,说实在的,我自己就几乎不相信那是真事;但是一个历史家据实直书的职份,使我不得不把人们确有把握信以为实的情节记叙下来。原来当时那个向导所骑的马,据说听到苏菲娅那样甜蜜一般的声音,一时像中魔着迷一样,完全停止不动,同时表示了一种不愿再往前走的态度。但是,因为自然的原因就足以说明这样的结果,这种情况也许属实,而不像刚才所说的那么像奇迹一样。原来那个向导,在这以前,经常不断地运用他那武装起的右脚脚跟(他和休狄布莱斯一样,只在一面脚上带着踢马刺③),而现在却在那一会儿的工夫里,停止这种东西的运用;十二分可能的情况是,这种运用的停止,使那个畜生停步不前,特别是在别的时候,这种情况也时常发生。但是,如果苏菲娅的嗓音对她骑的那匹马真正发生了那样大的影响,而①据传说,柏拉图还在摇篮中的时候,有蜜蜂群集于其唇上,喂之以蜜。见西塞罗《论预卜术》第1章第78节。柏拉图的哲学论著,以风格优美胜,字句简易清晰,富于诗意,说者谓,只欠音律,即可成为抒情诗。英诗人布朗(W1111amBrowne,1581 —1643?)在《不列颠牧歌》里说,“柏拉图在摇篮中长得白胖壮健,蜜蜂从巢中把蜜带到他的唇边。”..②莎士比亚《终成眷属》第2幕第1场第144行,“奇迹被最大的人物所否认。”又同剧第2幕第3场第1行,“他们说,奇迹已一去不复返。”又《亨利第五》第1幕第1场第67行,“奇迹已息迹绝踪。”英语中“奇迹之世已经过去”一语,18世纪时为自由思想家常以辩论态度所用,19世纪时,为不可知论者以挑衅态度所用,20世纪时,又为一切笑骂派和绝大多数怀疑派所用。到了1819年,已成陈词滥调,1945年,又成为流行俏皮话。..③前面说的“武装脚跟”,当然指踢马刺而言。勃特勒在《休狄布莱斯》第1部第1章第16节第501行说,因为他只在马鞍上右边绑了一个踢马刺儿,而且很短,所以他要用脚趾够着它,得费很大的劲儿。(大意)对那个骑马的人却几乎一点儿影响也没有。他未免粗暴鲁莽地说,“他的柱(主)人吩咐他叫他走的是另一条路,他要是不听吩咐,走别的路,那他非砸了饭碗不可。”对那个骑马的人却几乎一点儿影响也没有。他未免粗暴鲁莽地说,“他的柱(主)人吩咐他叫他走的是另一条路,他要是不听吩咐,走别的路,那他非砸了饭碗不可。”①;在近代,人们把一切不可抵抗的力量归之于这种灵丹妙药,就像古代的人把这种力量归之于雄辩高论②一样。一句话,她答应奖赏他,达到他指望的程度。这个小伙子对于这种诺言,并非完全充耳不同;不过他对于它并不明确,却有些不高兴;因为,虽然他也许从来没听见过这类字眼儿,但是那却实在是他所以反对的原因。他说,阔人们从来没把穷人的境况放在眼里;前两天,他差一点儿没叫老板下了工,因为他跟乡绅奥维资家的一位绅士一块儿在乡间走,那位绅士本来应该赏他,但是却没赏他。“和谁一块儿走?”苏菲娅急忙问道。“和一位从乡绅奥维资先生家来的一位绅士,”那小伙子重复说:“他们都说他,我想,是乡绅的儿子。”——“他往哪儿去啦?他从哪条路上走啦?”苏菲娅说。——“啊,就是靠近往布锐斯特去的那一边儿,离这儿大概有二十英里,”那小伙子说。“你给我领路,把我带到那个地方,”苏菲娅说,“那我就给你一个几尼;要是一个不够,那我就给你两个。”——”说实在的,”那小伙子说,“公公道道地那也真值两个几尼,因为小姐您得想一想,我都担多大的风险;但是,要是小姐您答应我,给我两个几尼,那豁出去担风险我也千;骑着东家的马乱跑一气,一点儿不错是一种罪过;不过,我可以得到安慰,那就是,我仅仅只是叫人下了工就是了;我有了两个几尼,也可以有一部分算是折了账了。”契约已经这样订好了,那小伙子又拐到往布锐斯特去的路上;苏菲娅于是就打马起程,追起琼斯来。这和昂纳阿姨劝谏她不要这样,大相径庭;因为她想要看到伦敦的心,比她想要看到琼斯的心,强烈得多;本来她实在对琼斯不怀好感,老在她小姐面前说他的坏话。问题就在他对一些钱财方面,应该客气大方一些,而他却犯了在这方面毫不注意的罪过。按规矩说,在所有恋爱的事儿里,更特别是秘密恋爱,都得对贴身女仆纳贡献礼,我们把这种情况,归咎于琼斯的脾气大大咧咧,而下归咎于他的性情小气吝啬;但是昂纳阿姨却大概把他这种情况的动机看作是出于后者了。毫无疑问,她因为这一节,恨琼斯入骨,决心在她小姐面前,一有机会,就糟蹋毁谤他。因此她非常不幸,来到的是琼斯离开的那个市镇和客店;她更不幸,碰巧和给琼斯作向导的那个人相遇,又碰巧叫苏菲娅出乎意外把这件事发现了。我们这两个仆仆征途的人,在天色放亮的时候,走到了汉布露克①,在那儿,昂纳阿姨别别扭扭地受命探问琼斯取路于哪条道。关于这一点,向导①英谚,“金钱能使骒马疾走”。..②像奥维得在《爱之艺术》第1卷第461行所说,“一个女人,也和一般的群众、一个庄严的法官,或者一个百里挑一的元老一样,都要为高论雄辩所击败,而对之投降。”又两塞罗的《论职份》里说,“让武器让位给长裰(toga),让兵士头上的桂冠让位于口中之舌。”80①.. “这就是琼斯遇到那个奎克派教徒的村庄。”——原注此村在布锐斯特东北约5英里,巴斯北面约12英里。已见第8卷第10章注。当然就可以告诉她们;但是苏菲娅却永远没问过他这个问题,至于为什么,恕我说不上来。当然就可以告诉她们;但是苏菲娅却永远没问过他这个问题,至于为什么,恕我说不上来。在这儿,昂纳又受任作探问之使以后,刚向店主妇一开口,把琼斯的长相儿体态,形容了一下,那个眼明心亮的店主妇就立刻像俗语说的那样,看出门道来了,知道这里面准有勾勾搭搭的勾当。因此,在苏菲娅进了房间以后,店主妇不对女仆作答,而对女主人致词,开始如下说道:“哎哟哟,我的妈哟!您可说,这真是天上掉下来的事儿。我可真得说,我眼里看见过的,没有比这一对儿再叫人觉得是那么天造地设的了。哎哟哟,小姐啊,怪不得那位乡绅那样把小姐您不住嘴儿地称赞哪。他本来就告诉过我,说您是世界上顶美不过的一位小姐,这阵儿一见,果然不错是世界上顶美不过的。老天爷可怜见,他那样软心肠,看着他老抱着个枕头,嘴里叫它是他那亲爱的苏菲娅小姐,我就不由得要可怜他,一点儿不错,可怜他。我费了不知多少唾沫,拼命地劝他,不要往前敌上去:我对他说,没有别的去路、只有往送死这一条路去的人有的是,没有这样漂亮小姐爱他们的人,也有的是。”“我看,”苏菲娅说,“你这个心善的女人,你一定是疯了吧?”“没有,没有,”店主妇说,“我没疯。怎么,难道小姐您认为,我不知道吗?我实对您说吧,他把什么都告诉了我了。”“这家伙可真胆子不小,胡说八道,”昂纳喊道,“把我们小姐的事儿都告诉了别人!”“一点儿也不胆子大,也没胡说八道,”店主妇回答说,“你向我打听的这个人是个地道的年轻绅士,还是个挺秀气的年轻绅士哪,他是打心眼儿里爱苏菲娅·威斯屯小姐的。”“他爱我们小姐!我非得告诉你不可,你这个婆子,小姐是作主子的那种人嘴里的食。①他哪儿配?”“别这么说,昂纳,”苏菲娅打断她的话头说,“不要跟这个善良的女人发火儿,她并不是有意使坏心眼儿。”“唉,不错,正是,我决没使坏心眼儿,”店主妇一听苏菲娅的声音那样柔和,更鼓起勇气来;于是她接着滔滔不绝、长篇大论、大讲而特讲起来。这些话要是在这儿都记录下来,就要惹得读者觉得烦絮了,而且其中还有的地方,透露出一些情况,叫苏菲娅听来不大自在,叫她那女仆听来,更不自在。因此那个女仆在只有她们主仆二人在一起的时候,乘机糟蹋起琼斯来。她说,“他这个家伙,把一位小姐的名声,在一家店里这样糟蹋作践了,这能算得是爱他的情人吗?这只能说他是个可怜什么都不懂的家伙。”①罗马喜剧家浦劳特斯在《网索》第425行,有“Nonego Sumpolluotapago ”之语,意为“我非村人之盘中餐。”[Pollucta由polluceO变来,为被动式,质词(partiele),故意为“被放于桌上以为馔肴”,pago为pagus之ablativecase,= forthevillage或villagers,“为村人”〕此语在英语中变为两种说法的谚语,一为“我是你的主人口中之食,”见莎上比亚《亨利第四》(下)第2幕第4场第134行,“滚,你这糟烂的浑蛋,滚!我是你主人口中之食。”多见于18世纪。其见于卿士利《往西去哟!》第8章者,意尤明显,“那没有你的份儿。因为那是你主子嘴里的食。”二为“非割草者之食,”割草者与主人相对,一贵一贱。故此言非卑贱之人可得之食。多见于16一17世纪。meat是原意“食物”,当然都用作比喻。苏菲娅对于他这种行为,却不拿这样严重地于他不利的眼光看待,她也许只顾看他对她爱得这样狂欢极乐,(关于这一点,店主妇也和在别的方面一样,都是言过其实的)而引以为快哪,所以就不计较令人可恼的其它情况了。说实在的,她把他那一切情况,都归于他那感情的超逸恣肆、浩瀚汪洋,和胸襟的透彻豁达、敞朗开阔。苏菲娅对于他这种行为,却不拿这样严重地于他不利的眼光看待,她也许只顾看他对她爱得这样狂欢极乐,(关于这一点,店主妇也和在别的方面一样,都是言过其实的)而引以为快哪,所以就不计较令人可恼的其它情况了。说实在的,她把他那一切情况,都归于他那感情的超逸恣肆、浩瀚汪洋,和胸襟的透彻豁达、敞朗开阔。店主妇一看,苏菲娅打算只要马匹备好,就一刻也不多待,同时又没要吃的,也没要喝的,所以待了没有多大一会儿,就抽身退出;这时候,昂纳就数落起她的小姐来(她实在得说太放肆),经过长篇大论,高谈阔论,说她怎么忘了本是要往伦敦去的,又屡次明提暗示,说追一个年轻的人,如何不合闺范。说到后来,到底用以下这样郑重不苟的严肃告诫说,“看在老天的面子上,小姐,您好好想一想,您都要干什么,都要往哪儿去呀。”一位女士,已经骑马颠簸了四十英里了,而且是在一种并不太令人可意的季节里,却对她说这种话,也许可以算得够愚蠢的。我们也许可以认为,苏菲娅已经把这些问题细细想过了,而且拿好主意了;不错,按照昂纳阿姨所明指暗示的话看,她可能就是这样猜度的;我也毫无疑问认为,这是多数读者的想法儿;我坚决认为他们老早就已经深信不疑,知道我们的女主角目的何在,并且严厉地责备她,因为这样一来,她就成了一个轻薄癫狂的庸俗女人了。但是以实而论,情况却并非如此。苏菲妞近日以来,叫希望和忧惧、叫她对她父的职份和疼爱、对卜利福的厌恶和憎恨,对琼斯的怜悯,同时对他的热爱(我们为什么不应该承认真情实况呢?)这种种感情,搅闹得心里四分五裂,七上八下;尤其是最后这一种感情,叫她父亲的行动、她姑母的行动、每一个其他人的行动、特别是叫琼斯自己的行动,引风吹火,烧起烈焰,因此她那一颗心纷如乱麻,无可梳理至于极点;因此我们真叫它弄得惶惑错乱,不知道我们该作什么,或者不知道该去哪儿,或者毋宁说,当真对于作什么、去哪儿的结果,一无理会。但是,那位女仆审慎谨饬、明智聪哲的建议,却也使她的头脑冷静了一下,仔细考虑起来,考虑的结果是:她后来到底决定先投奔格劳斯特,从那儿再一直前往伦敦。但是不幸,在她还差几英里就到了那个城市的时候,她碰到那个包揽讼案的代讼师;他,像以前说过的那样,跟琼斯一块儿吃过饭。这个家伙,既然和昂纳阿姨很熟,就驻马和她交谈起来;在那个时候,苏菲娅没怎么理会这种情况,只打听了一下,他是什么人。但是,她到了格劳斯特以后,听到昂纳说了他的详细情况,又听到他一般都是极为匆忙地往来路上(关于这一点,像已经说过的那样,他特别出名),同时她又想起来,她从旁听到昂纳阿姨告诉过他,说他们正要往格劳斯特去,于是她就害起怕来,惟恐她父亲,通过这个家伙,能够跟踪她到这个城市来。既是这样,那么,如果她从那儿直接取路于通往伦敦的大道上去,她害怕他一定能追上她。因此她改变了主意;她本来雇好了坐骑,以一星期为期,往伦敦去。现在她不那么办了,她只稍稍吃了点儿点心,又上了路;这本是她的女仆坚决不愿的,坚决请她不要作的,也是店主妇威特菲勒得太太同样坚决劝说的;她或者出于教养有素,或者也许出于善良之心(因为那位可怜的年轻女士非常地疲乏),热诚地劝阻他,叫她在那天晚上待在格劳斯特。得太太同样坚决劝说的;她或者出于教养有素,或者也许出于善良之心(因为那位可怜的年轻女士非常地疲乏),热诚地劝阻他,叫她在那天晚上待在格劳斯特。我们已经这样把我们这位女主角的行踪,从她起身离家,一直到她来到厄普屯,都详详细细地回溯追叙了;现在我们只用三言两语,把她父亲带到同一个地方。他从那个把他女儿护送到汉布鲁克的驿卒那儿,第一次闻到他女儿的气味,以后很容易地就一路跟踪,追她到格劳斯特,从那儿又追她到厄普屯,因为他已经知道了琼斯先生也取道往那儿去了(本来派崔济,我们用那位乡绅的一句话,不论到哪儿,都留下强烈的气味),他就毫不怀疑,苏菲娅也取道于、或者像他说的那样、也跑上了同一条路。他确实用了一句很粗的话①,不过我们不必写在这儿;因为凡是猎取狐狸的猎人都对那句话极为熟悉,所以他们很容易自己就能想起来他说的是什么。①这儿这句很粗的话,应为hightail,”高高翘着尾巴颠儿了,”或为arseoff,“撅着屁股颠儿了,”或为更脏者,waggleherfanny,“搧着颠颤×颠儿了”。三者都是英语俚语,前二者以马为喻,最后者以骒马为喻。菲尔丁这类写法儿有多处,都不明言其意中之字、词,而引起读者心瘁难挠之好奇心,使读者自己想其应力何字、何词。这是他从斯维夫特那里学来的巧技妙木。但译看、注者有责任注明其字、其词,故书中遇到这种情况,译者尽量注出。第十一卷第十一卷第一章此为百包硬皮第一章此为百包硬皮,专以飨批评家。前一章引言里,我们对待那般叫作批评家是俨然可畏的“刺儿头”,也许得算过于随便,有失身份;因为这般人都须作者折节垂顾,而一般也受到作者折节垂顾。因此,我们在这一章引言里,要说明一下,我们为什么那样对待那般庄严岸然的人。这样一来,我们也许就要使他们以前此未曾有过的新面貌,出现于读者之前了。批评一词,系由希腊文而来,②本为判断之意。因此我认为,有的人,不知此词本意,而只看到此词的英译,就断然以法律上的判断解释之,而法律上的判断,则往往等于有罪之宣告。我倒是认为,这种看法儿颇有道理,因为近年来,绝大多数的批评家,都来自法律界。这般绅士之中,有好多好多位,也许因为绝无希望有一无能扶摇直上,坐到西寺厅③的法官席上,于是就置身于剧院的观众席上,在那儿施展他们审判的才能,宣布他们审判的结论,那也就是说,铁面无情,判处刑罚。如果我们老拿国家这样高高在上、荣耀光辉的官员来比这般绅士,那他们自然要笑逐颜开,而且如果我们成心要讨好这般人,是也会那样作的;但是,我们既然打算要以真诚、老实的态度,来和他们打交道,那我们就得告诉他们,还有一种更为低级的司法官员,既然也宣布判决、执行判决,那这般批评家,和他们也不无相似之处。但是实说起来,近代的批评家,以另一种面貌被人看待,才更恰当、合适;这就是普通诽谤者的面貌。如果有的人,探查别人的品格,没有别的目的,就为的是要在人家的品格里找到缺点,找到以后公之于世;如果这样的人应该叫作是人格的诽谤者,那么,一个批评家读书的时候,也是为了同样卑鄙的目的,为什么就不应该恰如其分地叫作是书籍的诽谤者呢?我相信,除了诽谤者而外,罪恶就没有更卑鄙的奴隶,社会就没有更令人厌恶的害虫,魔鬼就没有更和他相契的客人,或者更受他欢迎的客人了。我恐怕,世人对于这个怪物的畏惧之心还不到他应得的一半;世人对他这种罪行的宽大,究竟为什么,我是不敢说的;但是我却敢说,盗贼和他比起来,都成了清白无辜的人;不但如此,连杀人犯自己都不能和他所犯的罪争雄斗强:因为诽谤之为物,比杀人的刀还要残酷,由于它所给的伤害,是永远不能治疗的。④只有一种杀人的办法,可以说和这儿所攻击的这种罪恶,①喻其硬而难嚼,为人所不喜,或吃不消。..②指希腊文κριτικós等字而言。..③西寺厅,联在英国议会厅西面,现为议会厅门厅或前厅。在历史上始于中古,数经增减毁建。曾用作王宫、议会之所及宣布国王废立之地。但更重要的是用作历史上重大国事犯审判之法庭,如英王查理第一即在此厅审理宣判。在1881年前,伦敦旧城市长每年在此对大法官宣誓就职。此处特指大法官在此厅审判重大案件及听市长宣誓而言。大法官亦即贵族院院长。..④菲尔丁深恶诽谤中伤,在《捍卫斗上》中,列之于其最痛恨的伪善、贪婪与虚荣之同行中。他认为,英国法律对诽谤中伤处罚大轻。他说诽谤中伤是“魔鬼箭袋中射出的杀人毒箭,”用最卑鄙下贱的可能手段,造成为量最大的损伤毒害。其最可令人憎恨厌恶之处,即在其无可理喻之动机以为之辩护。诽谤中伤者,给了别人最大的伤害,而自己却从伤害中得不到好处,除非他能从他所作的伤害中,静思深念,得其恶趣。完全一样,而那种办法,是一切杀人的办法之中最卑鄙可耻的,最惨绝人衰的,那就是用毒。这种报仇的手段太卑鄙了,同时又太可怕了,因此我们的法律,很明智地把它和一切别的杀人罚法区别开来,对它施以特别严厉的惩罚。完全一样,而那种办法,是一切杀人的办法之中最卑鄙可耻的,最惨绝人衰的,那就是用毒。这种报仇的手段太卑鄙了,同时又太可怕了,因此我们的法律,很明智地把它和一切别的杀人罚法区别开来,对它施以特别严厉的惩罚。诽谤不但能造成可怕的祸患,它使用的手段不但卑鄙,还有别的情况,更使它那种凶恶的性质加甚。因为诽谤往往是不经任何刺激挑拨②而自生,同时对自己一点好处也没有,除非一颗阴狠毒辣的心,专以别人的毁灭、痛苦为快,才能算得有所收获。莎士比亚宵豁达大度地说到这种罪恶:偷我的钱包儿,只偷到废物,那算得东西,也算不得东西,那只是先为我有,今乃他属,一种服侍万千主子的奴隶;但如有人,把我的美名窃取,那他所窃,并不能使他富足,而却使我,落得一贫如洗。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