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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里的守望者-3

作者:杰罗姆·大卫·塞林格 字数:27187 更新:2023-10-09 19:17:38

“不错。她从来不走她的那些国王。她有了国王,却不肯使用,只是让它呆在最后一排,从来不使用。她就是喜欢它们在后排呆着时的那种样子。”斯特拉德莱塔没言语。这类玩艺儿一般人都不感兴趣。“她母亲跟我们在同一个俱乐部里,”我说。“我偶尔也帮人拾球,光是为挣几个钱。我给她母亲抬过一两回球。她约莫进九个穴,得一百七十来分。”斯特拉德莱塔简直不在听。他正在梳他一绺绺漂亮的卷发。“我应该下去至少跟她打个招呼,”我说。“干吗不去呢?”“我一会儿就去。”他又重新分起他的头发来。他梳头总要梳那么个把钟头。“她母亲跟她父亲离了婚,又跟一个酒鬼结了婚,”我说。“一个皮包骨头的家伙,腿上长满了毛。我记得很清楚。他一天到晚穿着短裤。琴说他大概是个剧作家什么的,不过我只见他一天到晚喝酒,听收音机里的每一个混帐侦探节目。还光着身子他妈的满屋子跑,不怕有琴在场。”“是吗?”斯特技德莱塔说。这真的让他感兴呼了:听到一个酒鬼光着身子满屋子跑,还有琴在场。斯特拉德莱塔是个非常好色的杂种。“她的童年真是糟糕透了。我不开玩笑。”可斯特拉德莱塔对这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只是那些非常色情的东西。“琴.迦拉格,老夫爷。”我念念不忘。我确是念念不忘。“至少,我应该下去跟她打个招呼。”“你他妈的干吗不去,光嘴里唠叨着?”斯特拉德莱塔说。我走到窗边,可是望出去什么也看不见,因为盥洗室里热得要命,窗玻璃上全是水汽。“我这会儿没那心情,”我说。我的确没那心情。做那类事,你总得有那心情才成。“我还以为她上西普莱了呢。我真会发誓说她是去西普莱啦。”我手足无措,就在盥洗室里蹭蹬了一会儿。“她爱看这场球赛吗?”我说。“嗯,我揣摩她爱看。我不知道。”“她告诉你我们老在一起下棋吗?”“我不知道。老天爷,我只是刚遇到她呢,”斯特技拉莱塔说。他刚搞完他漂亮的混帐头发,正在收拾他那套脏得要命的梳装用具。“听我说。你代我向她问好,成不成?”“好吧,”斯特拉德莱塔说,可我知道他大概不会。象斯特拉德莱塔那样的家伙,他们是从来不代别人问候人的。他回房去了,可我仍在盥洗室里呆了一会儿,想着琴。随后我也回到了房里。我进房时,斯特拉德莱塔正在镜前打领带。他这一辈子总有他妈的一半时间是在镜子面前度过的。我在自己的椅子上坐下,望了他一会儿。“嗨,”我说。“别告诉地我给开除了,成不成?”“好吧。”斯特拉德莱塔就是这一点好。在一些小事情上,他跟阿克莱不一样,你用不着跟他仔细解释。这多半是因为,我揣摩,他对一切都不怎么感兴趣。这是真正的原因。阿克莱就不一样。阿克莱是个极好管闲事的杂种。他穿上了我那件狗齿花纹的上衣。“老天爷,可别全都给我撑大了,”我说。“我还只穿过两回哩。”“我不会的。他妈的我的香烟到哪儿去了?”“在书桌上。”他老是记不得自己搁的东西在什么地方。“在你的围巾底下。”他把香烟装进了他的上衣口袋——我的上衣口袋。我突然把我那顶猎人帽的鸭舌转到前面,算是换个花样。我忽然精神紧张起来。我是个精神很容易紧张的人。“听我说,你约了你的女朋友打算上哪儿呢?”我间他。“你决定了吗?”“我不知道。要是来得及,也许上纽约。她外出时间只签到九点三十,老天爷。”我不喜欢他说话的口气,所以我说:“她所以只签到九点三十,大概是因为她不知道你是个多漂亮、多迷人的杂种。她要是知道了,恐怕要签到明天早晨九点三十哩。”“一点不错,”斯特拉德莱塔说。你很难一下子惹他生气。他太自高自大了。“别再开玩笑了。替我写那篇作文吧,”他说。他已经穿上了大衣,马上准备走了。“别费太大劲儿,只要写篇描写的文章就成。可以吗?”我没回答他。我没那心情。我只说了句:“问问她下棋的时候是不是还把所有的国王都留在后排。”“好的,”斯特拉德莱塔说,可我知道他决不会问她。“请放心,”他砰的一声关上门,走出了房间。他走后,我又坐了约莫半个小时。我是说我光是坐在椅子里,什么事也不做。我一心想着琴,还想着斯特拉德莱塔跟她约会。我心绪十分不宁,都快疯了。我已经跟你说过,期待拉德莱塔是个多么好色的杂种。一霎时,阿克莱又闯了进来,跟平常一样是掀开淋浴室门帘进来的。在我混帐的一生中,就这一次见了他我从心底里觉得高兴。他给我打了岔,让我想到别的事情上去。他一直呆到吃饭的时候,议论着潘西里面他所痛恨的一切人,一边不住地挤他腮帮上的一个大粉刺。他甚至连手绢也不用。我甚至都不认为这杂种有手绢,我跟你老实说。至少,我从来没看见他用过手绢。第5节在潘西,一到星期六晚上我们总是吃同样的菜。这应该算是道好菜,因为他们给你吃牛排。我愿意拿出一千块钱打赌,他们之所以这样做,只是因为星期天总有不少学生家长来校,老绥摩大概认为每个学生的母亲都会问她们的宝贝儿子昨天晚饭吃些什么,他就会回答:“牛排。”多大的骗局。你应该看看那牛排的样子,全都又硬又干,连切都切不开。而且在吃牛排的晚上,总是给你有很多硬块的土豆泥,饭后点心也是苹果面包屑做的布丁,除了不懂事的低班小鬼和象阿克莱这类什么都吃的家伙以外,谁都不吃。可是我们一出餐厅,不禁高兴起来。地上的积雪已有约莫三英寸厚,上面还在疯狂地下个不停。那景色真是美极了。我们立刻打起雪仗来,东奔西跑阉着玩。的确很孩子气,不过每个人都玩得挺痛快。我没有约会,就跟我的朋友马尔.勃罗萨德——那个参加摔交队的——商量定,打算搭公共汽车到埃杰斯镇去吃一客汉堡牛排,或者再看一场他妈的混帐电影。我们两个谁也不想在学校里烂屁股坐整整一晚。我问马尔能不能让阿克莱跟我们一块儿去,我之所以这样问,是因为阿克莱在星期六晚上什么事也不做,只是呆在自己房里,挤挤脸上的粉刺。马尔说能倒是能,不过他并不太感兴趣。他不怎么喜欢阿克莱。不管怎样,我们俩都各自回房收拾东西,我一边穿高统橡皮套鞋什么的,一边大声嚷嚷着问老阿克莱去不去看电影。他从淋浴室门帘听得见我说话,可是他并不马上回答。他就是那样一种人,问他什么事都不肯马上回答。最后他从混帐门帘那儿过来了,站在淋浴台上,问我还有谁同去。他老是打听什么人去什么地方。我敢发誓,这家伙要是在哪儿沉了船,你把他救到一只他妈的船里,他甚至在跨上救生船之前都要打听是哪个在划船。我告诉他说还有马尔.勃罗萨德同去。他说:“那杂种……好吧。等我一会儿。”听起来倒象是他在给你很大面子呢。他总要过那么五个钟头才能收拾停当。在他收拾打扮的时候,我走到自己的窗口,打开窗,光着手捏了个雪球。这雪捏起雪球来真是好极了。不过我没往任何东西上扔。我本来要往一辆停在街对面的汽车上扔,可我后来改变了主意。那汽车看去那么白,那么漂亮。跟着我要往一个救火龙头上扔,可那东西也显得那么白,那么漂亮。最后我没往任何东西上扔,只是关了窗,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把雪球捏得硬上加硬。后来,我、勃罗萨德和阿克莱三个一起上公共汽车的时候,我手里还捏着那个雪球。公共汽车司机开了门,要我把雪球扔掉。我告诉他说我不会拿它扔任何人,可他不信。人们就是不信你的话。勃罗萨德和阿克莱两个都已看过正在上演的电影,所以我们只是吃了两客汉堡牛排,玩了会儿弹球机,随后乘公共汽车回潘西。我倒不在乎没看到电影。好象是个喜剧,凯利.格兰特主演,反正是那一套玩艺儿。再说,我过去也跟勃罗萨德和阿克莱一起看过电影,他们两个见了一些毫不可笑的事物,都会笑得象个疯子似的。我甚至不乐意坐在他们身旁看电影。我们回到宿舍里,还只八点三刻。老勃罗萨德是个桥牌迷,一回到宿舍,就到处找人打牌去了。老阿克莱在我房里呆了会儿,只是为了换换口味。不过这次他不是坐在斯特拉德莱塔椅子的扶手上,而是干脆躺在我的床上,他的整个脸儿还都贴在我的枕头上。他开始用极单调的声音嘟嘟哝哝地说起话来,同时一个劲儿挤着满脸的粉刺。我给了他总有一千个暗示,都没法把他打发走。他只顾用那种微单调的声音絮絮地谈着今年夏天他怎样跟一个小妞儿发生暖昧关系。这事他跟我说道总有一百遍了,每次说的都不一样。这一分钟说是在他表兄的别克牌汽车里跟她胡搞,下一分钟又说是在什么海滨木板路下面。全是一派胡言,自然啦。在我看来,他倒真是个不折不扣的童男。我怀疑他甚至连女人摸都不曾摸过一下哩。嗯,我最后不得不直截了当地告诉他说,我要替斯特拉德莱塔写一篇作文,他得他妈的给我出去,好让我凝神思索。他最后倒是出去了,可是跟往常一样磨蹭了半天才走。他走后,我换上睡衣和浴衣,戴上我那顶猎人帽,开始写起作文来。问题是,我实在想不起有什么房间、屋子或者其他什么东西可以照斯特拉德莱塔说的那样加以描写。至少我自己对描写房屋之类的东西不太感兴趣。因此我索性描写起我弟弟艾里的垒球手套来。这题目例极容易描写。的确容易。我弟弟是个用左手接球的外野手,所以那是只左手手套。描写这题目的动人之处在于手套的指头上、指缝里到处写着诗。用绿墨水写成。他写这些诗的目的,是呆在野上遇到没人攻球的时候可供阅读。他已经死了,是一九四六年七月十八日我们在缅因的时候患白血球病死的。你准会喜欢他。他比我小两岁,可比我聪明五十倍。他实在聪明过人。他的老师们老是写信给我母亲,告诉她班上有他那么个学生他们有多高兴。而他们也决不是随便说说的。他们说的确是心里话。他不仅是全家最聪明的孩子,而且在许多方面还是最讨人喜欢的孩子。他从来不跟人发脾气。大家都认为有红头发的人最最容易发脾气。可艾里从来不发脾气,他的头发倒是极红极红。我来告诉你他有什么样的红头发吧。我十岁就开始打高尔夫球,我还记得十二岁那年夏天,有一次正在打高尔夫球,我忽然觉得只要猛一转身,就会看见艾里。我转身一看,果然不错,他正坐在篱笆外面的自行车上呢——围着高尔夫球场有道篱笆——他坐在离我约莫一百五十码的地方,在看我打球。他就有那样的红头发。可是天哪,他真是个好孩子,嘿。他往往在饭桌上忽然想起什么,一下子笑得不可开交,差点儿从椅子上摔了下来。我还只十三岁的时候,他们就要送我去作精神分析,因为我用拳头把汽车间里的玻璃窗全都打碎了。我并不怪他们,我真的不怪。他死的那天晚上我睡在汽车房里,用拳头把那些混帐玻璃窗全都打碎了,光是为了出气。我甚至还想把那年夏天买的那辆旅行汽车上的玻璃也都打碎,可我的手已经鲜血淋漓,使不出劲儿了。这样做的确傻得要命,我承认,可我简直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再说你也不认识艾里。现在到了阴雨天,我那只手仍要作痛,此后也一直攥不拢拳头一一我的意思是说攥不紧——可是除此以外我并不怎么在乎。我是说我反正不想当他妈的外科医生或者小提琴家什么的。嗯,这就是我给斯特拉德莱塔写的作文。老艾里的垒球手套。那手套凑巧在我的手提箱里,我就把它取出来,抄下写在上面的那些诗。我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把艾里的名字换了,不让人知道这是我弟弟的名字而不是斯特拉德莱塔弟弟的名字。我并不太愿意这么做,可我一时想不起有什么其他东西可以描写。再说,我倒是有点儿喜欢写这题目。我写了约莫一个钟头,因为我得使用斯特拉德莱塔的混帐打字机,使起来很不顺手。我没有用自己打字机的原因是我已把它借给楼下的一个家伙了。我写完的时候,约莫是十点三十分,我揣摩。我一点不觉得困,所以走到窗口往外眺望一会儿,雪已经停了,可是每隔一会儿,你就可以听见一辆抛锚的汽车发动引擎的声音。你还可以听见老阿克莱打呼噜的声音。就从混帐的淋浴室门帘那儿传来。他的鼻腔有毛病,睡着的时候呼吸不怎么畅快。那家伙简直样样毛病都全了。鼻腔炎,粉刺,黄牙,口臭,灰指甲。你有时真不禁有点替这个倒楣的婊子养的难受呢。 第6节有的事情很难回忆。我现在正在回想斯特拉德莱塔跟琴约会后回来时候的情景。我是说我怎么也记不起我听到他混帐的脚步声从走廊传来时我到底在干什么。我大概还在往窗外眺望,可我发誓说我怎么也记不起来了。原因是,我当时心里烦得要命。我要是为什么事心里真正烦起来,就不再胡闹。我心里一烦,甚至都得上厕所。只是我不肯动窝儿,我烦得甚至都不想动,我不愿随便动窝儿打断自己的烦恼。要是你认识斯特拉德莱塔,你也一准会心烦。我曾跟那杂种一块儿约会过女朋友,我知道我自己说的什么。他这人不知廉耻。他真是这样的人。嗯,走廊上铺着厚厚的油毡,你听得见他那混帐的脚步声正往房里走来。我甚至记不起他进来的时候我到底坐在什么地方——坐在窗边呢,还是坐在我自己的或者他的椅子上。我可以发誓,我再也记不得了。他进来的时候没事找碴儿,怪外面天气太冷。接着他说:“他妈的这儿的人都到哪儿去了?简直象个混帐停尸场。”我甚至都没肯答理他。谁叫他自己他妈的那么傻,都不知道这是星期六晚上,大伙儿不是外出度周末,就是睡觉或回家去了,所以我也不会急于告诉他。他开始脱衣服。关于琴的事他一字没提。连吭都没吭一声。我也和他一样。我只是拿眼望着他。他呢,只是就我借给他穿狗齿花纹上衣的事向我道谢了一声。他把上衣搭在一个衣架上,放进了壁橱。后来,他在解领带的时候,问我替他写了那篇混帐作文没有。我对他说就在他自己的混帐床上。他走过去一面解衬衫钮扣,一面看作文。他站在那儿,一边看,一边用手摩挲着自己光着的胸脯和肚皮,脸上露出一种极傻的神情。他老是在摩挲自己的肚皮和胸脯。他疯狂地爱着自己。突然他说:“天哪,霍尔顿。这写的是一只混帐的垒球手套呢。”“怎么啦?”我说。冷得象块冰。“你说怎么啦是什么意思?我不是跟你说过,要写他妈的一个房间、一所房子什么的!”“你说要写篇描写文章。要是写了篇谈垒球手套购,他妈的有什么不一样?”“真他妈的。”他气得要命。他这次是真生气了。“你干的事情没一样对头。”他看着我。“怪不得要把你他妈的开除出去,”他说。“要你于的事他妈的没一样是好好照着干的。我说的是心里话。他妈的一样也没有。”“好吧,那就还给我好了,”我说。我走过去,把作文从他的混帐手里夺过来,撕得粉碎。“你他妈的写那玩艺儿干什么?”他说。我甚至都没回答他。我只是把碎纸扔进字纸篓,回到自己的床上躺下,有好长时间我们两人谁都没说话。他把衣服全脱了,只剩下裤衩,我呢,就歪在床上点了支烟。宿舍里本来不准吸烟,可等到夜深人静,大伙儿有的睡觉有的外出,没人闻得到烟味的时候,你可以偷着吸。再说,我这样做也是故意跟斯特拉德莱塔捣蛋。他只要见人不守校规,就会气得发疯。他自己从来不在宿舍里吸烟。只有我一个人吸。关于琴的事他依旧只字不提。因此最后我说:“要是她外出的时间只签到九点三十,你倒他妈的回来得挺晚呢。你让她回去得迟了?”他正在自己的床沿上铰他的混帐脚趾甲,听我问他,就回答说:“迟到一两分钟。在星期六晚上,有谁他妈的把外出时间签到九点三十的?”天哪,我有多恨他,“你们到纽约去了没有?”我说。“你疯了?她要是只签到九点三十,我们怎么能去他妈的纽约?”“这倒是糟糕。”他抬起头来瞅着我。“听着,”他说,“你要是非在房里抽烟不可,干吗不到厕所里去抽?你或许他妈的就要滚出这个学校,我可要一直呆到毕业哩。”我没理睬他。我真的没有。我象疯子似的一个劲儿抽着烟。我只是侧转身来瞅着他铰他的混帐脚趾甲。什么个学校!你老得瞅着人铰他的混帐脚趾甲,或是挤他的粉刺,或是诸如此类的玩艺儿。“你替我问候她了没有?”我问他。“晤。”他问了才怪哩,这杂种!“她说了些什么?”我说。“你可曾问她下棋的时候是不是还把所有的国王都留在后排?”“没有,我没问她。你他妈的以为我们整个晚上都在干什么——在下棋吗,我的天?”我甚至没答理他。天哪,我有多恨他。“你们要是没上纽约,你带她上哪儿去啦?”过了一会我问他说,说的时候禁不住声音直打颤。嘿,我心里真是不安得很。我只是感觉到有什么不对头的事发生了。他已经铰完了他的混账脚趾甲,所以他从床上起身,光穿着他妈的裤衩,就他妈的兴致勃勃地跟我闹着玩儿起来。他走到我床边,俯在我身上,开始玩笑地拿拳头打我的肩膀。“别闹啦,”我说。“你们要是没上纽约,你带着她到底上哪啦?”“哪也没去。我们就坐在他妈的汽车里面。”他又玩笑地在我肩膀上轻轻打了一拳。“别闹啦,”我说。“谁的汽车?”“埃德.班基的。”埃德.班基是潘西的篮球教练。老斯特拉德莱塔在篮球队里打中锋,是他的得意弟子之一,所以斯特拉德莱塔每次借汽车,埃德.班基总是借给他。学生们本来是不准借用教职人员的汽车的,可是所有那些搞体育的杂种全都一鼻孔出气。我就读的每个学校里,所有那些搞体育的杂种全都一鼻孔出气。斯特拉德莱塔还一个劲儿在我肩上练习拳击。他本来用手拿着牙刷,现在却把它叼在嘴里。“你干了些什么啦?”我说。“在埃德.班基的混帐汽车里跟她干那事儿啦?”我的声音可真是抖得厉害。“你说的什么话。要我用肥皂把你的嘴洗洗干净吗?”“到底干了没有?”“那可是职业性的秘密,老弟。”底下情况,我记不得太清楚了。我只知道我从床上起来,好象要到盥洗室去似的,可我突然打了他一拳,使尽了我全身的力气,这一拳本来想打在那把叼在他嘴里的牙刷上,好让那牙刷一家伙戳穿他的混帐喉咙,可惜我打偏了。我没打中,只打在他的半边脑袋上。我也许打得他有点儿疼,可并不疼得象我所希望的那么厉害。我本来也许可以打得他很疼,可我是用右手打的,一点也使不上劲儿。嗯,我记得的下一件事,就是我已躺在混帐地板上了,他满脸通红地坐在我胸脯上。那就是说他用他妈的两个膝盖压着我的胸脯,而他差不多有一吨重。他两手握住了我的手腕,所以我不能再挥拳打他,我真想一拳把他打死。“他妈的你这是怎么啦?”他不住地说,他的傻脸蛋越来越红。“把你的臭膝盖打我的胸上拿掉,”我对他说。我几乎是在大声呦喝。我的确是的。“滚,打我身上滚开,你这个下流的杂种。”可他没那么做,依旧使劲握住我的手腕,我就一个劲儿骂他杂种什么的,这样过了约莫十个钟头。我甚至记不起我都骂他些什么了。我说他大概自以为要跟谁干那事儿就可以干。我说他甚至都不关心一个姑娘在下棋时候是不是把她所有的国王都留在后排,而他所以不关心,是因为他是个傻极了的混帐窝囊废。他最恨你叫他窝囊废。所有的窝囊废都恨别人叫他们窝囊废。“住嘴,嘿,霍尔顿,”他说,他那又大又傻的脸涨得通红。“给我住嘴,嘿。”“你都不知道她的名字是琴还是琼,你这个混帐的窝囊废!”“嘿,住嘴,霍尔顿。真他妈的——我警告你,”他说——我真把他气坏了。“你要是再不住嘴,我可要给你一巴掌了。”“把你那肮脏的、发臭的窝囊膝盖打我的胸膛上拿掉。”“我要是放你起来,你能不能闭住你的嘴?”我甚至没答理他。他又说了一遍。“霍尔顿。我要是让你起来,你能不能闭住你的嘴?”“好吧。”他从我身上起来,我也跟着站了起来。我的胸隔给他的两个臭膝盖压得疼极了。“你真是个婊子养的又赃又傻的窝囊废,”我对他说。这真把他气疯了。他把他的一只又粗又笨的指头伸到我脸上指划着。“霍尔顿,真他妈的,我再警告你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你要是再不闭住你的臭嘴,我可要——”“我干吗要闭住?”我说——我简直在大声喊叫了。“你们这些窝囊废就是这个毛病。你们从来不肯讨论问题。从这一点上就可以看出你是不是一个窝囊废。他们从来不肯讨论一些聪明的——”我的话没说完,他真的给了我一下子,我只记得紧接着我又躺在混帐的地板上了。我记不起他有没有把我打昏过去,我想大概没有。要把一个人打昏过去并不那么容易,除非是在那些混帐电影里。可我的鼻子上已全是血。我抬头一望,看见老斯特拉德莱塔简直就站在我身上。他还把他那套混帐的梳妆用具夹在胳肢窝底下。“我叫你住嘴,你他妈的干吗不听?”他说话的口气好象很紧张。我一下子倒在地板上,他也许是害怕已把我的脑袋瓜儿打碎了什么的。真倒霉,我的脑袋瓜儿怎么不碎呢。“你这是自作自受,真他妈的,”他说。嘿,瞧他的样子倒真有点害怕了。我甚至不打算站起来,就那么在地板上躺了一会儿,不住口地骂他是婊子养的窝囊废。我都气疯了,简直在破口大骂。“听着。快去洗一下脸,”斯特拉德莱塔说。“你听见了没有?”我叫他去洗他自己的窝囊脸——这话当然很孩子气,可我确实气疯了。我叫他到盥洗室��和汉斯都知道,从今以后,我们两人得共同守护一个深深的秘密。   “如果汉斯问我能不能守住这个秘密,我想我心里会很不高兴,因为那表示他不信任我。幸而这个老面包师了解我,觉得毋需多此一问。   “汉斯走进铺子后面的烤房,用油和面做一些点心,而我则坐在一张板凳上,呆呆望着玻璃缸中的金鱼。它那身五彩斑斓的颜色,从来不会让我看腻。瞧它在水中游来游去、窜上窜下的活泼劲儿,仿佛心中有一股奇妙的欲望在不断地驱动它。它身上覆盖着灵.活的小鳞片。它那双眼睛如同两个漆黑的小圆点,一天到晚都睁开着,从不闭合起来。只有那张小嘴巴不停地开着,合着。   “我心里想,每一只小动物都是一个完整的个体。在玻璃缸中游来游去的这条金鱼,只有这一生可以活;当生命走到尽头时,它就从此不再回到世间来。   ’“我正要站起身来走出铺子,到街上去逛逛——通常早—上探访过汉斯后,我都会到街上溜达——汉斯突然转过身子对我说:‘艾伯特,今天晚上你会到我家来吗?’“我默默点了个头。   “‘我还没把小岛的事情告诉你呢!’他说。‘我不知道我还有多少日子可活。’“我转过身来,伸出两只胳臂搂住他的脖子。   “‘你不能死!’我忍不住哭起来。‘你千万千万不能死啊!’“‘人老了都会死的,’汉斯紧紧揽住我的肩膀。‘最重要的是,老一辈的人走后,年轻一代的人能够继承他们的事业。’“那天晚上我依约走上山去。汉斯站在屋外的抽水机旁迎接我。   “‘我把它收藏起来了。’他说。   “我知道他指的是彩虹汽水。   “‘哦,我可不可以再喝一口呢?’我忍不住问道。   “汉斯打鼻子里哼了一声,摇摇头:‘绝不可以。’“他板起脸孔,神情变得十分严肃。但我知道他是为了我好。我明白,这一辈子再也不能尝这种玄秘的饮料了。   “‘这瓶汽水会一直收藏在阁楼里,’汉斯告诉我。‘半个世纪以后才能再拿下来。那时,会有一个年轻人来敲你的门,而你就得让他尝一尝这瓶甘露。就这样,瓶子里自东西一代一代传承下去。然后,到了那么一天,这一股非比寻常的水流就会流向明日的国度,注入希望的海洋。孩子,你明白吗?你会不会嫌我太唠叨?’“我告诉汉斯,我明白他的意思。然后,我们一块走进那间摆满世界各地奇珍异宝的小木屋。就像昨晚那样,我们在火炉旁坐下来。桌上放着两个杯子。汉斯拿起一个老旧的玻璃壶,把里头装着的越橘汁倒进杯里,然后开始讲故事——1811年1月,隆冬的夜晚,我出生在德国北部的城市卢比克(Lubeck)。那时,拿破仑战争正如火如茶地进行着。我父亲是个面包师,就像现在的我一样,但我从小就决定当水手。事实上,我也不得不到海上谋生活。我们家里有八个孩子。父亲那间小面包店,实在喂不饱八张嗷嗷待哺的嘴巴。1827年,我刚满十六岁,就到汉堡投效一家船公司,到一艘大帆船上当起水手来。那是一艘在挪威城镇艾伦达尔注册的远洋船舶,名字叫做玛莉亚。   在往后的十五年中,玛莉亚是我的家,也是我的生命。1842年秋天,这艘船载着货物从荷兰的鹿特丹出发,准备驶往纽约。船上的水手经验都很丰富,但这回却不知怎么搞的,指南针和八分仪都出了毛病,以致于我们离开英吉利海峡后,航线过于偏向南方。我们一路朝向墨西哥湾航行。这种事情怎么会发生?对我来说,至今这仍是个谜。   在公海上航行了七八个星期后,照理说我们应该已经抵达港口,但眼前却不见陆地的踪影。这时,我们的位置可能是在百慕达南方某处。一天早晨,风暴来临了。那一整天风势持续加强,最后演变成一场威力十足的飓风。   海难发生的经过,我记不太清楚了,只晓得在飓风的横扫下,船笋个翻覆在海中。事情发生得太快,如今我只有零碎而模糊的记忆。我记得整艘船翻转过来,浸泡在水中;我也记得有一个船员被讽浪卷到海里,消失不见。我只记得这些。也不知过了多少时候:我醒转过来,发现自己躺在一艘救生艇上。海又回复了平静。   到现在我还不确定,当时我究竟昏迷了多久。可能只是几•卜钟头,也可能是好几天。在救生艇上苏醒过来后,我的时间意识;十逐渐恢复。后来我才知道,我们那艘船整个的沉没在海中,没有留下一丝痕迹。我是惟一的生还者。   救生艇有一枝小桅杆。我在船头甲板下找到一块老旧的帆布,于是将它升起来,试图依靠太阳和月亮的方向行驶。我判断,此时;我的位置应该是在美国东海岸某处,所以我就一直朝西航行。   我在海上漂流了一个多星期。这期间,除了饼干和水,我没吃过任何东西。茫茫大海中,我连一幅船帆也没看到。   我永远记得在海上的最后一个夜晚。在我头顶上,满天星光闪烁,但那些星星却像遥远的岛屿,是我这艘小帆船永远到达不了的。我忽然想到,此刻的我和远在德国卢比克市的双亲,同处在一个天空下,仰望相同的星星,但彼此却又相距那么遥远。艾伯特,你知道吗?星星永远都不吭声的。它们根本不在乎地球上的人怎样过日子。   很快的,父母亲就会接到噩耗:我已随着“玛莉亚”号沉没在大海里。   第二天清晨,天气十分晴朗,朝霞染红了大半个天空。突然,我看到远处出现一个黑点。最初我以为那只是我眼中的一粒沙尘,但我使劲揉揉眼睛,那个小黑点依旧存在一动不动。我恍然大悟:原来那是一座小岛。   我设法将船导引向那座小岛,但却感觉到有一股强大的海流从岛那边涌过来,阻止我的船向它靠近。我卸下船帆,找来两枝坚实的木桨,背向小岛坐着,把桨安放在船舷的桨架上。   我使尽力气,不停地划啊,划啊,但船却一动也不动。如果我不能抵达小岛,眼前一片无边无际的海水就会成为我的葬身之地。船上储备的淡水已经消耗完;我已经一整天没喝过水了。我一口气划了好几个钟头,手掌都被桨磨破,流出血来。这座小岛是我惟一的生路。   我又拼命划了几个钟头,然后回头望去,发现小岛已经变得大些,轮廓清清楚楚显露了出来。我看到一个周遭长着棕榈树的礁湖。但我还没有抵达目的地;眼前还有一段艰辛的路程。   终于,我的辛劳有了报偿。晌午时分,我把船划进了礁湖,感觉到船首轻轻碰触到岸边。   我爬下船来,将船推到沙滩上。在海上漂流了那么多天,我的脚终于踩到陆地。一时间我还以为自己在做梦呢。   我吃掉最后一份干粮,然后才将船推到棕榈丛中。我急着想知道岛上究竟有没有水。   虽然我终于来到一座热带岛屿,保住自己这条命,但前景却不十分乐观。这座岛看起来小得可怜,周遭看不到一点人烟。从我现在站的地方眺望,整座岛几乎一览无遗。   岛上树木不多。突然,我听到一株棕榈树上响起鸟儿的歌声。   这个时候听到鸟/L的呜叫,觉得格外悦耳,因为这表示岛上有生命存在。我当了那么多年水手当然知道这只唱歌的鸟儿并不是一只海鸟。   我把船留在岸边,然后沿着一条小径走到鸟儿唱歌的棕榈树下。愈往里头走,就愈觉得这座岛屿其实并不小。一路上,我看到愈来愈多的树木,也听到愈来念、多的鸟儿唱歌。我也发现,这儿生长的花卉和灌木,跟我以往所见过的大不相同。   从沙滩上眺望;我只看到七八棵棕榈树,但这会儿走在小径上,我却看到两旁长满高大的玫瑰树,而一小丛棕榈就矗立在前方。   我加快脚步,往那一丛棕榈走过去。这一来我就可以推断出这座岛到底有多大。我走到棕榈树下,发现前面有一座浓密的森林。   我转过身子,我刚刚划过的那个礁湖就躺在我的眼前。在我左边和右边,大西洋的粼粼波光闪烁在明艳的阳光下,有如黄金一般。   我现在不愿想太多,只想看看这座森林的尽头究竟在哪里。于是,我拔起腿来跑进树丛中。从森林另一边走出来时,我发现自己被围困在一个深谷里头,再也看不到海了。黑桃J ……有如两颗光滑圆润的栗子……   途中,我不停地阅读小圆面包书,直看到两眼昏花才停下来。   我把这本书藏在后座那叠漫画书底下,然后把视线移到车窗外,呆‘呆地望着科摩湖的对岸。   我心里在想,这本被杜尔夫村面包师藏在圆面包里头的小书,跟矮子送我的放大镜,两者之间究竟有什么关联呢?我也感到好奇,到底是谁花了那么大的功夫,用那么小的字体写出这本书呢?对我来说,这是一个神秘的谜团。   爸爸开着车子,载着我驶进科摩湖南岸的科摩镇时,太阳已经下山了,时间其实还早,因为每年这个时候,在意大利天黑得比在我们家乡挪威早些。我们一路往南行驶,每一天太阳都要早下山一个钟头。   华灯初上,我们驶进这个热闹的城镇。在街上兜风的当儿,我看到路旁有一座游乐场。我打定主意,今晚非得说服爸爸让我逛——逛游乐场不可。   “我们到那边的游乐场去玩吧!”我提出要求。   “待会儿再说。”爸爸想先去找过夜的地方。   “不行!”我坚持。“我们现在就去游乐场玩一玩。”   爸爸终于答应,条件是我们先找到过夜的地方。他也坚持先喝一杯啤酒,这样他就不必开车载我去游乐场了。   幸好,我们找到的旅馆距离游乐场只有一箭之遥。它的名字叫“巴拉德罗迷你旅馆”(MiniHotelBaradello)。   我倒过来念这间旅馆的名字:“欧勒达拉普•里托•伊宁姆OlledarabLetohlnim)。”爸爸问我,干吗突然讲起阿拉伯话来。   我伸出手来指了指旅馆的招牌。爸爸一看,登时哈哈大笑。   我们把行李搬到旅馆楼上的房间,让爸爸在大厅喝了一杯啤酒后,就往游乐场走去。途中,爸爸跑进…—间小店铺,买了两小瓶烈酒带在身上。   这座游乐场还满好玩。在我百般央求下,爸爸总算到“恐怖屋”里逛了一圈,还坐上摩天轮玩了一会儿。我还试了试平淡无奇的云霄飞车。   在摩天轮顶端,我们可以俯瞰整个城镇,甚至可以眺望到科摩湖对岸。有一次我们到达顶端时,摩天轮停止转动,让另一批乘客坐上来。正当我们父子俩高踞半空中,在天与地之间摇晃时,我突然看见地面上站着一个身材矮小的男子。他正抬起头宋望着我们。   我从座位上跳起身,伸出手来指着那个矮子对爸爸说:“他又出现了!”   “谁啊?”   “那个小矮人……就是那个在路旁修车加油站送我一个放大镜的侏儒呀。”   “别胡扯了。”爸爸虽然这么说,但他还是低下头来望了望地面。   “是他,没错尸我十分笃定。“他还是戴同样的帽子,而且他的身材一看就知道是个侏儒。”   “汉斯•汤玛士啊,欧洲的侏儒可多得很哪!戴帽子的人也很多呢。坐下来吧。”   我相信自己决不会看走眼,而且,我清清楚楚看到他抬头望着我们父子两个。当我们的座位下降到地面上时,我看见他拔起腿来,飞快地窜到一些摊位后面,转眼消失无踪。   ?这下我可没心情再玩了。爸爸问我要不要坐无线电操控的车子,我摇摇头:“我只想随便走走,到处看看。”   其实我想去寻找那个小矮人。爸爸显然也起了疑心。他一个劲的怂恿我去坐旋转木马,或试试其他好玩的游戏。   我们在游乐场闲逛时,爸爸不时转过身子,背对其他游客,从口袋中掏出他路上买的小瓶烈酒,偷偷喝一口。我知道,他真想把我打发到“恐怖屋”或其他游乐场所去,他一个人待在外面,就能痛痛快快喝上几口酒。   游乐场中央竖立着一个五角帐篷,上面写着“西碧拉”   (Sibylla)这个名号。我把这七个字母倒过来念:“艾尔莉比丝(Allybis)。”   “你说什么?”爸爸怔了怔。   “你瞧!”我伸出手来,指了指帐篷上的字。   “西碧拉,意思是算:命师。”爸爸说。“你想不想让她算算你的命啊?”   我正有这个打算,于是迈步向帐篷走去。   帐篷前面坐着一个容貌姣好、约莫和我同龄的小姑娘。她的头发又长又黑,两只眼睛又黑又亮,看样子很像吉普赛人。我一时看呆了,心头噗噗乱跳。   让我难过的是,她似乎对我爸爸比较感兴趣。她抬起头来望望我爸爸,操着蹩脚的英文问他:“先生,进来算千命好吗?算一次只要五千里拉。”   爸爸掏出几张钞票,递给小姑娘,然后伸出手来指了指我。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老太婆从帐篷里探出头来。她就是那个算命师。   我有点失望,因为收钱的那个小姑娘并不是替我算命的人。   我被推进帐篷里。帆布帐篷顶上悬挂着一盏红灯。算命的老太婆在一张圆桌前坐下来。桌上摆着一个巨大的水晶球和一个玻璃缸,里头有一条小金鱼游来游去。此外,桌上还放着一副扑克牌。   算命师伸出手来指了指一张板凳,示意我坐下来。我感到有点紧张,幸好爸爸拿着他那瓶酒正站在帐篷外面。   “小伙子,你会讲英文吗?”算命的老太婆问我。   “当然会啦。”我回答。   她拿起桌上的那副牌,随手抽出一张。那是“黑桃J”。她把这张牌放在桌上,然后要我挑选二十张牌。我挑出二十张牌后,她又要我把牌洗一洗,然后把那张黑桃J插进这堆牌里头。接着,她把全部二十一张牌拿过来,排列在桌面上。在这整个过程中,她那双眼一直盯着我的脸庞。   二十一张牌排列成三行,每行七张。她指着顶端那行告诉我,它代表过去,然后又指着底下两行说,中间那行象征现在,最下面那行显示我的未来。黑桃J出现在中间那行。她拿起这张牌,放在丑角牌旁边。   “不可思议!”她悄声说。“这样的组合挺不寻常啊。”   她不再吭声,只管呆呆看着桌上的二十一张牌。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指着中间那张黑桃J看了看周围的几张牌,对我说:“我看到一个还没成年的男孩,远离他的家。”   这简直就是废话嘛。就算你不是吉普赛算命师,你也看得出我不是本地人。   接着她又说:“小伙子,你很不快乐,对吗?”   我没回答。那个算命的老太婆又低头瞧了瞧桌上的牌,然后伸出手来,指着代表过去的那一行。黑桃K和其他几张黑桃牌排列在一块。   “以往的日子充满哀伤和挫折。”老太婆说。   她拿起黑桃K告诉我,这就是我爸爸,他的童年很不快乐。然后她又讲了一大堆话,我听得似懂非懂。她常常提到“祖父”。   “孩子,你的母亲现在在哪儿?”老太婆问道。   我说在雅典。说完我立刻就后悔起来——我干吗要泄自己的底呢?这个算命的老太婆明明在套我的话嘛。   “你母亲离家很久了,对不对?”老太婆指了指最底下那一组牌。红心幺躺在右边,离开黑桃K远远的。   “这张红心幺就是你母亲,”老太婆说。“她长得很标致……穿漂亮的衣服……住在一个远离北方故乡的外国城市……”   她又说了——大堆话,我还是似懂非懂。当她开始谈起我的末采时,她那幽黑的眼眸骤然发出光彩,就像两颗光滑圆润的栗子。   “这样的组合,我还是头一次看到!”老太婆又感叹起来了。   她伸手指着黑桃J旁边的丑角牌,说道:“太多令人讶异的事情,太多隐藏起来的秘密,孩子。”   说着,她站起身来,不安地摇了摇头。她最后说的一句话是:“那么的接近啊……”   这次算命到此就结束了。老太婆把我送出帐篷,然后匆匆走到我爸爸身边,把嘴巴凑到他耳朵上,压低嗓门讲了一些悄悄话。   我跟在老太婆身后慢吞吞走出帐篷。她转过身子,把一双手放在我头顶上,对我爸爸说:“先生,您这个孩子的命很特别……很多秘密。天晓得他会带来什么!”   爸爸差点笑起来。也许为了防止自己笑出来,他掏出另——张钞票塞到老太婆手里。   我们离开帐篷后,回头一•看,发现这个老太婆——直站在帐篷门口望着我们的背影。   “她用扑克牌算命。”我告诉爸爸。   “真的?你有没有向她讨那张丑角牌呢?”   “你开什么玩笑!”我有点不高兴。爸爸在这个时候问这样的问题,简直就像在教堂里口出秽言。“在这儿,到底淮才是真正的吉普赛人——是我们,还是她们?”   爸爸干笑两声。从他的声音我可以判断,他那两瓶酒早就喝光了。   回到旅馆房间后,我央求爸爸给我讲几个他当年在海上谋生活的故事。   他在油轮上当过很多年水手,经年累月航行西印度群岛和欧洲之间;墨西哥湾和欧洲的大港埠,诸如鹿特丹、汉堡和卢比克,他都十分熟悉。商船也把他带到其他地区的港口,使他的足迹遍及世界各个角落。这次南行,我们父子已经造访过汉堡潜在码头上溜达好几个钟头。明天,我们将探坊爸爸年轻时到过的一个滨海城市—一威尼斯。当我们抵达旅途的终点雅典时,爸爸打算前往比里夫斯港(Piraeus)一游。   展开这趟漫长旅程之前,我曾问爸爸,我们为什么不干脆搭飞机,这样——来,抵达雅典时我们就会有更多时间寻找妈妈。爸爸却说,我们这次南行的目的,是把妈妈带回挪威老家;把她推进菲雅特轿车,总比把她拖到旅行社、替她买一张飞机票容易些。   我猜,爸爸并没有把握能在雅典找到妈妈,因此他给自己留下一条后路,趁这个假期到欧洲各地游玩——番。事实上,爸爸从小就梦想有一天能到雅典游历。身为水手,当年他随船来到距离雅典不过数公里的比里夫斯港时,船长却不允许他登岸,前往这座古城一游。如果我是船东,早就把这位船长贬为船上打杂的小厮了。   一般人前来雅典观光的目的,是想看一看那些古老的神殿。爸爸却不同,他来雅典,主要目的是瞻仰西方伟大哲学家们的故乡。   妈妈离家出走已经够糟,而她却又偏偏跑到雅典去寻找“自我”;对爸爸来说,这简直就是公开掴他的耳光。爸爸觉得,妈妈若想去一个他也想去的国家,那何不跟他结伴同行,夫妻俩也可以趁此机会好好沟通一下,想法子解开彼此的心结。   爸爸讲完两个生动有趣的海上生活逸事后,就上床睡觉去了。   我躺在床上,心里老想着那本小圆面包书和杜尔夫村那个奇异的面包师。   我后悔把书藏在汽车里,否则的话,我现在就可以摊开来读,看看海难发生后汉斯如何在岛上度过第一个夜晚。   直到睡着的那一刻,我心头一直萦绕着卢德维格、艾伯特和汉斯这三个人的影子。在杜尔夫村开面包店之前,他们都有过一段艰辛的岁月。把他们三个人的命运串连在一块的,是彩虹汽水和金鱼的那个秘密。汉斯也曾提到一个名叫佛洛德的人。他说,此人拥有一副奇异的纸牌……除非我完全弄错,否则,这些事情跟汉斯遭遇的海难一定有某种关联。黑桃Q ……这些蝴蝶发出鸟叫一般的啁啾声……   第二天早晨,天才蒙蒙亮,爸爸就叫我起床。昨天晚上我们去游乐场玩时,他在路上买的那两小瓶酒,毕竟还不足以让他喝得烂醉如泥。’“今天我们要去威尼斯,”他宣布。“太阳一出来,我们就出发。”   从床上爬下来时,我记得昨晚我梦见那个小矮人和游乐场的算命师。在那场梦中,小矮人变成“恐怖屋”里的一尊蜡像。我梦见满头黑发的吉卜赛女算命师带着女儿走进“恐怖屋”,睁起眼睛,直直瞪着小矮人的蜡像,突然间他就舒展起四肢,变回活生生的人了。在浓浓的夜色掩护下,小矮人爬,出隧道,开始在欧洲各地飘泊流浪,成天提心吊胆,害怕有人认出他,把他送回游乐场的“恐怖屋”,又变成一尊没有生命的蜡像。;我刚把这场奇异的梦境驱离我的脑海,正要穿上牛仔裤时,爸爸就连声催促我出门。其实,我也渴望到威尼斯一游。在这趟漫长的旅程中,我们将第一次看到意大利半岛东部的亚得里亚海。我从没看见过这个海,而爸爸自从离开水手生涯后,也不曾到这一带。   从威尼斯往前走,我们将驱车穿越南斯拉夫的国境,最后抵达雅典。   我们到楼下餐厅吃早点。在阿尔卑斯山以南,各地的旅馆供应的都是干早餐。早晨七点钟,我们开车上路。这时太阳正从地干线上探出脸庞来。   “今天早晨,太阳格外明亮。”爸爸戴上他的墨镜。   通往威尼斯的公路,蜿蜒穿过意大利北部有名的波河河谷。那是全世界最富饶的地区之一。这儿的土壤获得阿尔卑斯山雪水灌溉,特别肥沃。   我们的车子一会儿驶过茂密的柑橘园和柠檬园,一会儿穿过一丛丛柏树、橄榄树和棕榈树。在此较潮湿的地区,我们看到一畦畦水稻田,垄上矗立着一排排高大的白杨树。公路两旁四处长着殷红的芙蓉。它们的颜色是那么的鲜艳刺眼,我不得不时时揉一揉我的眼睛。   将近中午时,车子爬上一座山丘。从顶端望下去,我们看到一个百花齐放、色彩缤纷的平原。一个画家若想以这儿为背景画一幅风景图,他可能得用上调色盘里的所有颜料呢。   爸爸停下车子,钻出车门,站在路旁点根姻。他一面吞云吐雾,一面又开始抒发起他对人生和宇宙的看法:“汉斯•汤玛士,每年春大地都会复苏。蕃茄、柠檬、朝鲜蓟、胡桃……一下子突然从地上冒出来,给大地铺上无边无际的翠绿。你知道黑色的土壤怎样把这些植物催迫出来吗?”   爸爸站在路旁,眯起眼睛望着周围生气蓬勃的万物,过了一会儿继续说:“最让我感动的是,世间所有生命都是从单一的一个细胞演进来的。数百万年前,一颗小小的种子出现在地球上,然后分裂成两半。日月推移,久而久之,这颗小小的种子演变成了大象和苹果树、草莓和大猩猩。汉斯•汤玛士,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摇摇头。于是爸爸就滔滔不绝,讲述起各种植物和动物的起源来。结尾时,他伸出手臂指着一双从蓝色花丛中飞起的蝴蝶对我说,它在波河河谷这儿,活得十分逍遥自在,只因为它翅膀上的斑;点看起来活像动物的眼睛。   途中停下车子抽根烟时,爸爸偶尔会陷入沉思中,不再对他那懵懂无知的的儿子谈宇宙和人生的哲理。这会儿,我就会从牛仔裤口袋里掏出放大镜,观测路旁的生物。坐在车子后座时,我也会拿出放大镜,阅读小圆面包书。我觉得,大自然和小圆面包书都充满奥秘。   一连好几里路,爸爸只管静静开着车子,仿佛陷入深沉的思绪中。我知道,说不准什么时候,他会突然开腔,谈论起我们居住的这个星球或离家出走的妈妈。对我而言,此刻好好读一读小圆面包书最早重要。   我终于登上一个不算太小的岛屿,真是谢天谢地J最吸引我的是,这座岛似乎隐藏着一个深不可测的秘密。我愈往里头走,就愈发观这座岛的辽阔——它仿佛随着我的脚步,不断地向四面扩展,感觉上,就好像有一股力量从岛的核心进发出来似的。   我沿着小径,一步一步走”向岛的深处,但没多久就来到一个三岔路口,我毫不犹豫,选择左边那条路,不久它又分岔,这回我还是选择走左边。   小径蜿蜒穿过两山之间一条幽深的峡谷。这儿,我看见好几只巨大的乌龟爬行在坑洞中;最大的一只,身长达两米。我以前曾听别人谈到这种大龟,但亲眼目睹还是第一次。其中一只从龟壳中探出头来,眯起眼睛望着我,仿佛欢迎我光临这座岛屿似的。   那一整天,我在岛上四处游逛,一路看见森林、山谷和高原,却不再看到大海。感觉上我仿佛走进了一个魔幻国度——一个颠倒的迷宫,里头错综复杂散布着一条条永无尽头的道路。   那天傍晚,我来到一个空旷的地方。那儿有一个大湖,太阳下波光闪烁。我立刻趴到湖岸上,痛痛快快喝几口清水。一连很多个星期,除了船上储备的淡水,我没喝过别的东西。   我也很久没有洗过身子了。一看到清澈的湖水,我马上脱下身上那套紧绷的水手制服,纵身跃入水中。在热带岛屿酷热的天气下走动了一整天后,浸泡在清凉的湖水中,真是爽快极了。现在我才发现,在毫无遮蔽的救生艇上度过几天后,我脸上的皮肤已经被海上的太阳晒焦了。   好几次,我潜入深水中,我在湖底睁开眼睛来,看见一群金鱼身上闪烁着斑斓缤纷的色彩,宛如彩虹一般。有些金鱼绿得像湖畔的草木,有些却蓝得像宝石,其他则灿亮着红、黄和橙黄的色彩。不管哪一种颜色,每一条金鱼身上都闪漾着彩虹的光泽。   我爬回岸上来,躺在夕阳下把湿漉漉的身体晒干。突然,我感到肚子饿起来,抬头望望四周,看见湖边有一丛灌木,树上长满草莓般大的黄色浆果。我从没看过这样的浆果,但我猜这些果子应该是可以吃的。我摘了一颗尝了尝,感觉上,好像是胡桃和香蕉的杂交品种。饱餐一顿后,我穿上衣服,整个身子往湖畔沙滩上一躺,登时呼呼大睡。   第二天大清早,太阳还没露脸,我就骤然惊醒过来,仿佛在睡梦中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   我大难不死,逃过了一劫!直到这个时候,我才真正意识到自己熬过了一场海难,有如,一个再生的人。   湖的左岸矗立着一座崎岖陡峭的山崖,长满黄色的野草。一些形状宛如钟铃的红花,轻盈地摇曳在清晨的微风中。   日出之前,我爬到了山脊上。从这儿我还是看不见海。放眼望告,我看到的是一块辽阔的土地。我曾到过北美和南美,但这儿的景致看来丝毫不像这两个洲。在这块陆地上,四处看不见人烟。   我矗立山巅,直到日出。这儿的太阳红得像一颗熟透的蕃茄,但却闪烁着有如海市蜃楼一般的光彩,慢慢从东方平原升上来。岛上的地平线很低,太阳因而显得特别大、特别红——甚至比我在海上看到的还要大、还要红。   这个太阳,跟洒照在德国卢比克市我父母亲家屋顶上的那个大阳,是同样的吗?一整个早晨,我在岛上四处游逛。中午时分,太阳高挂天顶,我来到一个绽放着无数黄玫瑰的山谷。花丛间飞舞着一群巨大的蝴蝶。最大的一只,双翅伸展开来有如乌鸦一般大,但比乌鸦美丽得多。这些蝴蝶全身深蓝,但翅膀上有两颗血红的星形斑点,使它们看起来像一朵朵飘飞在空中的花儿。感觉上,就好像岛上有一些花,儿突然凌空而起,学会了飞翔似的。最让我讶异的是,这些蝴蝶会发出像鸟叫一般的啁啾声。它们的啼呜,宛如一首用横笛吹奏的曲子,只不过音调稍稍有点不同。整个山谷回响着轻柔的、悠扬的笛声,乍听之下,仿佛一支管弦乐队中的所有笛手,在音乐会开始之前一起调整他们的乐器似的。它们两只柔嫩的翅膀,不时掠过我的身体,感觉上就像被一块丝绒布拂扫过一般。这群蝴蝶身上散发出的气味,既浓郁又甘甜,闻起来如同名贵的香水。   一条湍急的河流穿过山谷。我决定沿着河岸行走,免得漫无目的闲逛。跟随这条河流,早晚我会来到海边。但事情并不那么简单。   那天下午,我走到山谷尽头,发观这条宽阔的河谷突然变得狭窄起来,有如漏斗一般。一座巉岩险峻的巨大山壁,矗立在前方。   我登时看得目瞪口呆。一条河流怎么可能回头?我走下峡谷,发观山壁上有一条隧道,而河水就从隧道流进去。我走到隧道入,处,伸出脖子往里头瞧一瞧。河水平缓了下来,形成一条地底运河。   山壁隧道入。处前方,一群大青蛙在水边跳跃下停。它们的体形庞大得有如一只兔子。当它们一起呜叫时,整个山谷回荡起一片刺耳的噪闹声。我做梦也没想到,大自然也能创造出那么巨大的青蛙。   好几只肥壮的蜥蜴在潮湿的草丛中爬行。比外,还有一些体形更大的壁虎。虽然我从没见过那么硕大的蜥蜴和壁虎,但在世界各地的港口,我倒常看到这类爬虫,只是色彩没那么繁多。这座岛上的爬虫,身上的颜色是红、黄和蓝。   我发现,沿着隧道的的运河行走是可能的。于是我趴下身来,钻进隧道,看看我能走多远。   山腹中闪烁着一簇柔和的蓝绿色光芒。运河里的水静止不动。   我看见好几十条金鱼游嬉在晶莹的河水中。   往前走了一会儿,我听见隧道深处传出轰隆轰隆的水声,乍听之下,有如战鼓齐鸣一般。一座地底瀑布赫然出现在眼前,挡住我的去路。我心想,这下我又得折回去。但还没来到瀑布,我就看见整个洞窟弥漫着一片明亮的光芒。   我抬起头来,看见石壁上有一个小小的缺口。我爬上去眼前豁然出现一幅美丽绝伦的景观——美得几乎让我流下泪来。   我使尽全身力气,钻出那个小小的缝隙。当我站起身来时,我看见前面出现个青翠肥沃的山谷。我不再怀念大海了。   一路走下山来,我看见各种各样的果树,有些长着我熟悉的果实,诸如苹果和柑橘,但有些果子却是我从来没见过的。细长的、梅子般的果实,长在谷中最高大的几株树上。比较矮小的树则长着和蕃茄一般大小的绿色果实。   地面长满各种花卉,有如铺上一块五彩斑斓的地毯。谷中四处长着风铃草、黑樱和皇冠花。绽放着紫色的花朵的玫瑰花丛到处可见。蜜蜂在花间盘绕飞舞。这儿的蜜蜂,体形大得像德国的麻雀。   它们的翅膀在晌午的艳阳下闪闪发亮,有如玻璃一般。我闻到空气中有一股浓郁的蜂蜜香味。   我继续往谷底走下去。就在这个时候,我看到了六足怪兽……一路上看到的那些蜜蜂和蝴蝶,都比它们在欧洲的同类显得美丽、硕大,着实让我眼睛一亮,但它们毕竟还是蜜蜂和蝴蝶,并不是另一种新奇的动物。这儿的青蛙和爬虫也是如此。可是现在——现在我却看到好几只体形庞大的白色动物,模样儿跟我看见过、听说过的动物完全不同。一时间,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群怪兽约莫有十二只到十五只之多。它们的体形相当于欧洲的牛马,但头颅比较小、比较尖。它们的皮肤很白很厚,看起来颇像猪皮。最令人讶异的是,它们竟然都有六只脚。这些怪兽不时昂起头来,朝向天空“畔畔畔”呜叫着。   我一点也不害怕。这群六脚怪兽,看起来跟德国的母牛一般温驯善良。但它们的出现证明了一件事:我目前所在这座岛屿,在任何地图上都是找不到的。一想到这点,我就忍不住打个寒噤,感觉上就好像遇见一个没有脸孔的人。   当然,阅读小圆面包书上的纤细字体,速度比阅读正常字体缓慢得多。你得一个字母一个字母的拼凑,小心翼翼读下去。我读到魔幻岛上六足怪兽那一段时,已经是傍晚时分了。爸爸把车子驶出宽阔的意大利高速公路。   “我们到威罗纳(Verona)吃饭去吧。”爸爸说。   “艾诺里夫Anorev)。”我把这个城镇的名字倒转过来念。   一路驱车进城,爸爸告诉我发生在罗密欧和朱丽叶之间的悲惨故事:他们不能结合,因为他们两家是世仇,结果这一对情侣为了他们的爱付出了生命。好几百年前,罗密欧和朱丽叶就住在威罗纳城。   “听起来有点像祖父和祖母的故事嘛!”我说。爸爸听了哈哈大笑。他以前从没想到这一点。   我们在一间很大的户外餐馆吃披萨和一些开胃的小菜。上路前,我们到街上逛逛。爸爸走进一家礼品店,选购一副扑克牌,每张牌上印着一个半裸的女人。跟以往一样,他立刻抽出那张丑角牌,但这回他把整副牌都保存起来。   我看出,爸爸有点不好意思,因为那五十二张牌上的女人,身上穿的衣服比他想象的要清凉得多。他看了一眼,立刻把整副牌塞进上衣的口袋。   “世界上有那么多女人,实在不可思议。”他仿佛在自言自语。   显然,他是硬挤出这句话,以掩饰他的尴尬。   这句话当然是一句废话,因为世界上的人口本来就有一半是女人嘛。但他真正的意思可能是:世界上有那么多裸体女人,实在不可思议。   如果这真是爸爸的意思,那我倒是完全同意。我觉得,把五十二位裸体模特儿集中在一副牌里头,未免过分了些。这真是个馊主意,因为你实在不能用一副裸女扑克牌来打牌。“黑桃K”、“梅花4”之类的符号,固然印在每一张牌的左上角,但打牌时,你若一直盯着牌上的美女瞧,又怎能专注于牌局呢?整副牌中,惟一的男人是那张丑角牌上印着的图像。那是一尊希腊或罗马雕像,头上戴着山羊角,身上一丝不挂,就像所有的古代雕像。   我们父子俩回到车上时,我心里一直想着那副奇异的扑克牌。   “爸爸,你到底有没有考虑过,干脆娶个新太太,忘掉那个离家出走的老婆?何必花大半辈子,寻找一个迷失了自我的女人呢?”路上我问爸爸。   爸爸一听哈哈大笑,过了好一会儿才回答我:“我承认,姻缘这种事情有点玄奇。全世界总共有五十亿人,而你却偏偏爱上她,订死也不愿用她来交换任何其他女人。”   我们不再提起那副扑克牌。虽然那里头有五十二个搔首弄姿、摆各种媚态的女人,但我知道,在爸爸心目中,这副牌欠缺最重要的一张牌。我们父子前往雅典的目的,就是把这张牌找回来。黑桃K ……第“四”类接触……   傍晚时分,我们终于抵达威尼斯,但我们得先将车子寄放在城外一座大停车场,然后才获准进城去,因为威尼斯全城连一条正规的道路都没有。不过,这座城市却有180条运河、450多座桥梁以及数以千计的汽艇和一种名为“刚渡啦"(gondola)的平底船。   从停车场,我们搭乘水上巴士前往位于大运河(GrandCanal)畔的旅馆。在科摩的旅馆过夜时,爸爸已经订好威尼斯的房间。   没想到,这个房间竟是整个旅程中我们住过最窄小、最简陋的旅馆房间。我们把行囊往房里—•丢,就出门逛街去了。父子俩沿着运河散了一会儿步,走过好几座桥梁。   :我们打算在这座运河之城住两晚,然后继续我们的旅程。我知道,爸爸一定会趁这个机会,好好品尝一下威尼斯的各种名酒。   在圣马可广场(PiazzaSanMarco)吃过晚饭后,我央求爸爸花点小钱带我去坐“刚渡啦”,游历一下威尼斯。爸爸摊开地图,伸手往我们想去的地方一指。船夫二话不说,就撑起篙子划起船来。惟一让我感到意外的是,船夫竟然不唱几首曲子。但我也不感到失望,因为我一向觉得“刚渡啦”船夫唱歌像猫叫,难听死了。   泛舟运河,途中发生一桩事故,在我们父子之间引发一场争执。我们正要从一座桥梁下穿过去时,一张熟悉的脸孔从桥上栏杆顶端伸出来,悄悄望着我们。我一看就认出这个人——他是我们在路上那家修车加油站遇见的那个小矮人。我不喜欢这种“不期而遇”,因为我觉得这家伙在刻意跟踪我们。   “那个侏儒广我大叫一声,从坐板上跳起来,伸出手臂指着桥上的小矮人。   我现在终于明白,爸爸那时为什么会大发脾气,因为我们坐的这艘“刚渡啦”被我这么一跳,险些儿翻覆在水中。   “坐下来!”爸爸大吼一声。我们的船从桥下穿过后,爸爸回头望了望,但那个小矮人早已经消失无踪,就像在科摩游乐场那样。   “是他,没错,我亲眼看到尸我急得哭起来。刚才差点翻船,让我着实吓了一跳,而爸爸显然又不相信我的话,让我感到更加委屈。   “汉斯•汤玛士,你活见鬼啦!”爸爸说。   “我亲眼看到那个侏儒!”   。“但是,这个侏儒可不一定就是我们遇见的那个侏儒啊。”爸爸纠正我,虽然刚才他连一眼也没看到那个小矮人。   “爸爸,在你看来,欧洲到处都是侏儒哕?”   我这个质问正中爸爸下怀,他笑眯眯坐在“刚渡啦”船上,一副好得意的模样儿。   “可能啊!”他说。“说穿了,我们都是怪异的侏儒,我们都是突然从威尼斯桥上跳出来的神秘小矮人。”   一路上,船夫脸上的表情丝毫没有改变过。他把我们载到一个地方,附近有很多小餐馆。爸爸替我叫了一客冰淇淋和一瓶汽水,他自己则要一壶咖啡和一种名叫“罗玛娜老太太”(VecchiaRomagna)的饮料。一如我预料的,这种装在金鱼缸般精致的玻璃杯里的棕色饮料,是跟咖啡调在一起喝的。   两三杯加料咖啡下肚后,爸爸凝起眼睛盯着我,仿佛决定告诉我他一生最重大的秘密似的。   “你没忘记我们在希索伊岛上的那座花园吧?”他突然问我。   这是什么问题嘛!我懒得回答。爸爸也没指望我回答。   “唔,”他继续说,“现在仔细听清楚,汉斯•汤玛士。让我们假设,有一天早晨你在花园散步,突然看见一个小火星人站在苹果树中。他个子比你矮些,至于他皮肤颜色是黄是绿,就随便你想象啦。”   我敷衍地点点头。话题是爸爸选择的——他爱谈什么就让他谈什么吧,跟他争论也没用。   “那个陌生人站在花园中瞪着你,就像一般人看见外星人那样,”爸爸说。“现在问题是:你会怎么反应?”   我本来想说,我会邀请他进屋里来吃一顿地球人的早餐,但转念一想,觉得是说实话比较好。我告诉爸爸,我很可能会被那个火星人吓得尖叫起来。   爸爸点点头,显然对我的回答颇为满意,但他心中还有一连串问题要问我。   “你不觉得,你也会感到好奇,很想知道这个小家伙到底是谁,家住哪里?”   “我当然想知道啦。”我说。   爸爸抬起头来,打量广场上来来往往的人。   “难道你从没想过,你自己就是一个火星人吗?”他问道。   我早就料到爸爸会有此一问,但乍听之下还是不免大吃一惊,险些儿从座椅上摔下来,幸好我及时抓住桌子。   “你把自己称为地球人也可以,”爸爸继续说。“我们如何称呼我们居住的星球,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也是一个有两只脚的人类,在宇宙中的一个星球上匍匐爬行。”   “就像那个火星人。”我补充说。   爸爸点点头。“在现实生活中,你也许不会在花园突然遇到一个火星人,但你可能会遇见自己啊。那时你很可能就会被自己吓得尖叫起来。这是很自然的反应,因为在漫长的一生中我们偶尔才会领悟到,我们是浩瀚宇宙中一座小岛上的一个星球居民。”   我懂得他的意思,但一时不知道如何答腔。关于火星人,他最后提出的一个问题是:“你记得我们看过一部叫《异类接触》(C1oseEncounters)的电影吗?”   我点点头。那是一部荒诞不经的电影,故事说有一‘群人发现来自外星的飞碟。   爸爸解释说:“看见来自另一个星球的太空船,称为第一类接触。看见两只脚的生物走出太空船,称为第二类接触。记得吗?看过《异类接触》这部电影后,过了一年我们去看另一部电影……”   “那部电影叫做《第三类接触$(CloseEncountersoftheThirdKind)。”我抢着说。   “对!在这部电影中,那几个人亲身接触到来自另一•个太阳系的、外貌像人类的生物。和神秘的外星人直接接触,就称为第三类接触。明白吗?”   “明白。”   爸爸不吭声了,好一会儿只管静静坐在桌旁,望着圣马可广场边的那些咖啡馆。   “汉斯•汤玛士,你知道吗?”爸爸突然说。“你有过‘第四类’接触。”   我听得一头雾水,不明白爸爸在说什么。   “因为你自己就是一个外星人!”爸爸斩钉截铁地说。砰然一声,他把咖啡杯重重地放回桌面上,险些儿没把杯子打破。然后他又说:“你就是这种神秘的生物。你自己心里头也感觉到。”   “看来,我们政府得重金礼聘你担任国家哲人。”我由衷地说。   除此之外,我还能说什么呢?那天晚上我们回到旅馆时,发现房间地板上有一只大蟑螂。它的体形实在太大,以致走起路来背上的壳都会嘎嘎响。   “朋友,对不起,今晚你可不能在这儿过夜,”爸爸弯下腰来对那只蟑螂说。“我们订的是双人房,而双人房是给两个人住的。说得直截了当些,付房钱的是我们啊。”   我想爸爸是喝醉了,所以才会胡言乱语。爸爸抬起头来看看我,又说:“汉斯•汤玛士,这只蟑螂太肥壮,我们不该杀他。体形那么大的生物应该称为‘个体’,而你不能一脚就把个体踩死掉,尽管你一看到它们就觉得讨厌。”   “那么,是不是就任由它一整个晚上在地板上走来走去呢?”我问爸爸。   “不!我们把它护送出房间去。”   爸爸说到做到。他开始诱导这只蟑螂走出房间。首先,他把行李箱和旅行袋排列在地板上,形成一条通道,接着他拿出一根火柴,不停地搔着蟑螂的屁股,促使它走动。折腾了约莫半个钟头后,蟑螂终于爬到房间外的走廊上。爸爸觉得他已经尽责,所以,他没有跟随这个不速之客到楼下大厅。   “我们该上床睡觉了。”爸爸把房门合上。他往床上一躺,登时呼呼大睡。我打开床头灯,趁着爸爸进入梦乡之际,拿出小圆面包书继续阅读。梅花A ……确实就是你在扑克牌上看到的那些图案……   那一整个下午,我在花木蓊郁的庭园散步,突然看见远处有两个人。我高兴得跳起来。   我得救了。说不定这儿是美洲某个地方。   我迈步朝他们走过去,忽然想到,我跟他们在语言沟通上可能会有困难。我只会讲德语、英语和少许挪威话——后者是我在“玛莉亚”号船上当四年水手学来的。这座岛屿的居民讲的很可能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语言。   我走近一瞧,发现这两个人正弯着腰,望着脚下那一小块田地。这时我才注意到他们的个子比我矮得多。难道他们是儿童吗?我走上前,看见他们正在挖掘一些植物的根,放进一个篮子里。他们忽然转过身子,抬起头来打量我。这两个人身材有点肥胖,身高还不到我的肩膀。他们有一头棕色的头发和油腻腻、赤褐色的皮肤。两个人都穿着同样款式的深蓝制服,惟一的区别是,其中一个人的袖子缝着三颗黑钮扣,而另一个却只有两颗扣子。   “午安!”我操着英语向他们打招呼。   两个矮子放下手里的工具,茫然瞪着我。   “你们会讲英文吗?”我问道。   他们摆摆手,摇摇头。   灵机一动,我改用我的母语跟他们攀谈。制服上有三颗钮扣的人操着流利的德语回答:“你手头如果有三点以上,你就可以击败我们,但我们诚挚地恳求你不要这么做。”   可想而知,我一时不知如何回答。在大西洋一座荒凉的岛屿上,有人用我的母语跟我说话,而我竟然听不懂他在讲什么。“三点”到底指啥?“我误入贵地,完全没有恶意啊。”为了自身安全,我不得不这么说。   “还好你没有恶意,否则国王会惩罚你的。”   这儿有国王?我愣了愣。显然这座岛屿并不在北美洲。   “我能不能觐见国王陛下?”我问道。   制服有两颗钮扣的那个人,这时才加入我们的谈话。他问道:“你想觐见哪一位国王?”   “你的朋友刚才不是说国王要惩罚我吗?’’我说。   两颗钮扣的人回头望望三颗钮扣的人,压低嗓门说:“如我所料,此人不懂规则。”   三颗钮扣的人仰起脸来看了看我。   “这儿的国王,可不止一位。”他说。   “哦,真的?那一共有几位国王呢?”   两个矮子脸上露出不屑的神色。显然,他们在嗤笑我尽问一些愚蠢的问题。   “每一组有一位国王。”两颗钮扣的人叹口气,回答我。   我现在才注意到,他们的身材真的非常矮小,简直跟侏儒没什么两样,但五官和四肢的比例却和正常人相同。同时,我也怀疑,这两个小矮人心智是否有点迟钝。   我原想问他们,他们所说的“组”究竟有几个,这样我就能查出岛上有几位国王,但转念一想,我决定暂时不提出这个问题。   “最有权势的那位国王,尊姓大名是?”我问道。   两个矮子互望一眼,摇摇头。   “此人莫非想套我们的话?”两颗钮扣的矮子说。   “不知道,”三颗钮扣的矮子回答。“但我们必须回答他提出的问题。”   两颗钮扣的矮子伸出手来,拨掉停在他脸颊上的一只苍蝇,然后说:“根据这儿的规则,黑国王可以攻击红国王,而红国王视情况也可以展开反击。”   “打打杀杀的,不是很野蛮吗?”我说。   “这是我们的规则。”突然,我们听见远处发出砰然一声巨响,仿佛有一块玻璃被砸碎似的。两个矮子不约而同回过头去,望望传出噪音的那个地方。   “白痴广两颗钮扣的矮子咒骂起来。“他们做出来的东西,有一‘大半被砸掉了。”   这时他们背对着我站着。我赫然看见,两颗钮扣的矮子背上画着两朵黑色的梅花。三颗钮扣的矮子背上,则画着三朵。这些梅花;就是我们的扑克牌上看到的图案。看来,两个矮子刚才说的那些话,里头一定蕴含有某种玄机。   他们回转过身子面向我时,我决定取另一种策略。   “岛上有很多居民吗?”我问道。   两个矮子面面相觑,脸上一副茫然不解的神情。   “他问得太多。”其中一个说。   “唔,此人不懂礼貌。”另一个说。   我心想,这段谈话说多糟糕就有多糟糕,因为我虽然听得懂他们说的每一个字,却弄不清楚他们的意思。我们若比手画脚,沟通效果说不定会好些。   “岛上到底有多少人呀?”我开始感到不耐烦了。   “你自己看吧!我们两个,一个是‘二’,一个是‘三’。”背上画着三朵梅花的矮子回答:“如果你需要眼镜,那你就得去找佛洛德,因为只有他知道怎样切割玻璃。”   “你呢?你们到底有几个人?”另一个矮子问道。   “只有我一个。”我回答。   两个钮扣的矮子回头看到三个钮扣的矮子,忽然吹起口哨来。   “他是一张爱司牌(Ace)!”他说。   “那我们输定了,”另一个矮子惊惶失色。“连国王都会被他击败。”   说着,他从内衣口袋掏出一只细小的瓶子,把嘴巴凑到瓶口上,喝一口里头装着的晶莹液体,然后将瓶子递给伙伴,让他也喝一口。   “爱司不是一位女士吗?”三颗钮扣的矮子惊叹起来。   “不一定是,”另一个矮子说。“王后是惟一永远保持女性身分的牌。这个家伙可能能来自另一副扑克牌。”   “胡说!这儿只有一副牌,而爱司是个女的。”   “也许你说得对,但他只需要四颗钮扣就能赢我们。”   “赢我们是不成问题,但想赢我们国王,可就不容易啰。这家伙把我们两个给耍了。”   两个矮子一面说一面喝瓶子的饮料,喝着喝着,眼皮渐渐沉重起来。突然,两颗钮扣的矮子浑身开始痉挛抽搐。他抬起头来直直瞪着我,说道:“金鱼不会泄漏岛上的秘密,可是小圆面包书会。”   两个矮子往地上一躺,嘴里喃喃地念着:“大黄根……芒果……”草莓……枣子……柠檬……椰子……香蕉……”   他们说出一连串果子和各种浆果的名字,有些是我生平第一次听到的。念着念着,他们翻了个身,趴在地上呼呼大睡起来。   我伸出脚来踢了他们一下,想把他们弄醒,但他们一动也不动。   这一来只剩下我孤零零一个人。我必然想到,这座小岛可能是个庇护所,专门收容百治不愈的精神病人,而刚才那两个矮子喝的饮料,极可能是一种镇静剂。果真如此,那么,医师和护士随时都会出现在我眼前,指控我私闯禁地骚扰病人。   我迈出脚步,准备离开。一个身材矮胖的男子朝我走过来。他身上穿的深蓝制服,和刚才那两个矮子穿的是同样的款式,但胸前却有两排钮扣,总共有十颗。他那棕色的皮肤看起来也是油腻腻的。   “主子梦会周公,矮子逍遥自在!”他手舞足蹈,一面哼唱一面狡黠地瞟着我。   我心想,这家伙说不定也是精神病人。   我伸出手臂,指了指不远处躺着的两个人。“这两个矮子看来好像睡着了。”   听我这么一说,刚来的那个胖子立刻拔腿跑掉。他虽然使劲迈着两条粗短的腿,但总是跑不快,而且,没跑多远就摔一跤,就这样一路跌跌撞撞的跑开去。我清清楚楚看到,他背上画着十朵梅花。   走了一会儿,我看到一条狭窄的牛车路,我沿着小路走了没多久,就听见身后打雷似的响起一阵喧嚣声,听起来像马蹄——般,渐渐向我逼近。我赶紧转过身子,跳到路旁。   那天早晨我在岛上看见的一群六足怪兽,这会儿正朝我奔跑过来。其中两只背上各骑着一个人。一个侏儒跟随在后,一面跑一面挥舞着手里的一根长棍子。这三个人都穿同样款式的深蓝制服胸前的双排钮扣分别是四颗、六颗和八颗。   “停一停!”这队人马从我身边冲过去时,我大喊一声。   只有那个在路上奔跑的家伙(他胸前的钮扣一共八颗)转过身子,稍微放慢脚步。   “五十二年后,遭遇海难的孙子回到村庄严他发狂似的叫嚷。   转眼间,三个侏儒和一群怪兽消失无踪。我发现,侏儒背上画着的梅花,数目和他们胸前的双排钮扣相同。   长满一累累黄色果实的棕榈树,矗立道路两旁。其中一株棕榈树下停放着一辆二轮车,里头装着好多黄果。看起来,这种车子挺像我父亲用来运送面包的马车,但这儿是二轮车,拖车的并不是寻常的马匹,而是六足怪兽。   走到车子前面时,我才发现一个侏儒坐在棕榈树下。他胸前的钮扣是单排的,一共五颗。除此之外,他的制服和其他矮子的完全相同。迄今我在岛上遇见的侏儒,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他们那颗浑圆的头颅上长着浓密钓棕发。   “梅花五,午安尸我向他打个招呼。   他抬起头来,懒洋洋地瞄我一眼:“午——”   还没把话说完,他就霍然坐直,睁大眼睛瞪着我,好一会儿没吭声。   “转过身子去广他终于开腔。   我遵命转过身子。过了一会儿,我回过身来面向着他,看见他坐在地上,伸出两只肥短的手指,不停地搔着他的脑袋。   “麻烦!”他叹口气,手伸到空中扬了扬。   两颗果子嗖地从棕榈树上扔下来,其中一颗掉落在梅花五的膝头上,另一颗却险些击中我的脑袋。几秒钟后,我看见梅花七和梅花九从树上爬下来。现在我已经看到了从二到十的九张梅花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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