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他缓步带到稍远的地方去取水就行了。我们使他这样受点冷,在他走到那里时,他身上已经是相当凉爽,所以喝了水也不会有危险。最要紧的是,我们采取这些小心预防的办法时,不要让他看出来了。我宁可让他有时候生点儿病,也不愿意他老是一心惦着他的健康。孩子们睡眠的时间要长,因为他们运动的时候特别多。睡眠可以补偿运动造成的消耗,这两者同样是孩子们所需要的。夜里是休息的时间,这是大自然所规定的。恒古不移的是,当太阳西沉,我们在万籁俱静不再感到有阳光照热的空气时,睡得更香甜。所以,养成日出而起,日落而眠的习惯,是最有益于健康的。由此可见,在乡间,人和动物一般在冬天都比夏天需要睡更多的时间。可是,城市生活就没有那样单纯、那样自然,能免于事物的纷扰和动乱,使人习惯于这种始终不变的起居时间,以至使他觉得必须照这个习惯去做。毫无疑问,人是应当服从法则的,但最重要的法则是,能够在有所需要的时候可以毫无危险地打破法则。因此,切不可没头没脑地让你的学生那样安安静静不受一点儿打扰地一直睡下去,以至使他的体质变软弱了。开头不要去麻烦他,让他服从自然的法则;但是,不能忘记的是,处在我们的环境中,应当使他摆脱这个法则;使他能够睡得晚,起得早,突然醒来,站一个晚上也不至于感到不舒服。只要我们趁早就这样做,而且把做的时间一步一步地慢慢加多,就可以使他的体质能够适应这些情况,然而,同样是这些情况,等他已经长大以后才突然遇到的话,就必然会把他的身体弄垮的。重要的是,开头就要习惯于在不好的地方也能睡觉,这是以后不怕遇到坏床的办法。一般地说,艰苦的生活一经变成了习惯,就会使愉快的感觉大为增加,而舒适的生活将来是会带来无限的烦恼的。太娇弱的人只有在软床上才睡得着,而在木板上睡惯了的人,是哪里都能入睡的:一躺下就入睡的人,是不怕硬床的。一张软床,人睡在上面就淹没在鸭绒被或凫绒被里,因此可以说它把人的身子加以熔化和融解了。腰部盖得太热就发烧。因此常常患结石症或其他的毛病,而且必然使人的体质虚弱,百病丛生。可以使人睡得很香的床,就是最好的床。你们看,爱弥儿和我预备在白天睡的床就是这个样子。我们不需要你叫波斯奴仆来给我们收拾床铺,我们在种地的时候就把被褥理好了。我从经验中知道,当一个孩子身体健康的时候,我们差不多可以随心所欲地叫他睡和叫他醒。当孩子躺在床上叽哩呱啦地说得保姆感到厌烦的时候,她就对他说:“你睡吧”;这正如他在生病的时候对他说:“你快好吧”。真正能够使孩子入睡的办法,是让他自己感到厌倦。你要多说话,说得他不得不闭着嘴巴,一会儿就睡了。唠唠叨叨的训教法有时候也有些用处,摇他的小床还不如向他说教有效,不过,你在夜间可以用这种麻醉剂,但在白天就千万不要用它。我有时候叫醒爱弥儿,其目的不是怕他贪睡,而是使他对什么都能习惯,甚至对突然被人叫醒也能习惯。此外,如果我不能做到一言不发也能随心所欲地使他自己醒来和自己起床,那就说明我是不称职的。如果他睡得不够,我就使他觉得这是为了等待那令人心烦的翌日的清晨,使他自己也把这可以用来睡眠的时间看作是加以利用了;如果他睡得太多,我在他醒来的时候就拿一件他喜欢的东西给他玩。如果我想要他在一定的时候醒来,我就向他说:“明天六点钟的时候,我要去钓鱼,到某个地方去远足,你去不去?”他答应说要去,并且请求我叫醒他。我答应或不答应叫他,这要看我的需要而定;如果他醒得太晚,他就发现我已经走了。如果他不很快学会自己醒来的话,是一定要吃亏的。此外,如果真有(其实很少有)哪一个懒孩子确实是懒得要命的话,就绝不能听任他这种倾向发展下去,否则他就会变得十分迟钝;我们应当给他一些鼓励,使他醒悟过来。我们应当了解,问题不在于怎样用强力迫使他进行活动,而是要使他产生某种欲望,从而促使他去进行活动;这种欲望,如果在自然的秩序中善加选择的话,就可使我们达到一举两得的目的。我想,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我们用一点巧妙的办法,就既可以使孩子们对它发生兴趣,甚至对它发生热爱,又不至于使他们产生虚浮、竞争和妒嫉的心理。他们的活泼的性情,他们的模仿心,就足以使他们做到这一点,特别是他们有快乐的天性,所以对做到这一点是很有把握的,然而迄今还没有一个教师曾经想到过利用这种工具咧。无论做任何游戏,只要我们能够使他们相信那不过是一场游戏,他们就会毫无怨言,甚至还会笑嬉嬉地忍受其中的痛苦的,然而,如果不这样做,他们也许就会痛得泪流满面的。挨饿、挨打、挨烫以及把身体弄得精疲力竭,这在野蛮人的孩子们看来都是很有乐趣的;这就证明了痛苦本身也是一种调料,能够消除其中的苦味;但是,这并不是说所有的教师都要能够配制这种调料,也不是说所有的学生在尝到这种滋味的时候都不要表示出一点愁眉苦脸的样子。你看,如果我一不小心的话,又会谈到例外的事情上去的。人要是惧怕痛苦,惧怕种种疾病,惧怕不测的事件,惧怕生命的危险和死亡,他就会什么也不能忍受的;所以,我们愈是使人熟悉这些观念,就愈能医治他心中萦绕的不安的感觉,这种感觉,使他有痛苦而没有忍受痛苦的耐心;我们愈是使他受惯他时常都可能遭受的痛苦,则他就能象蒙台涅所说的,愈不觉得那些痛苦有什么奇怪,同时,他也愈能使他的心灵坚毅而不可征服;他的身体就是盔甲,能抵挡一切向他射来的弩箭。纵然死亡即将来临,那也不等于就是死了,因此,他将觉得死也不过是如此而已;可以说他是不死的;他要么就是活,要么就是死,绝不会是不死不活的样子。正是他,才是蒙台涅在谈到一个摩洛哥王子时所说的在死以前比谁都尽情地活过的人。所以,坚韧不拔也象其他的美德一样,是孩童时期应该学习的东西;但是,我们不应该仅仅教他们知道这种美德的名称,而应该使他们在不知不觉中体会到它们的美的时候去学习它们。不过,既然是谈到死亡问题,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天花给我们的学生带来的危险呢?我们在幼儿时期给他种痘呢还是等他自然而然地得天花?第一个办法是比较符合我们的实践的,可以保证生命不在最珍贵的年岁遭到牺牲,而只是在生命不是那么珍贵的时候冒一下危险,如果我们所谓的危险就是指经过妥善处理的种痘的话。第二个办法更符合我们总的原则,即:在任何事情上都让大自然按它最喜欢的办法去照顾孩子,因为人一旦去干预它的做法,它马上就会放手不管的。自然人是随时都可种痘的,我们应该让这位老师给他种,因为它选择的时机比我们选择的时机好。不要因此就得出结论说我认为种痘不好,因为,我不要我的学生种痘,所根据的理由是不适用于你的学生的。你的教育方法将使他们在天花袭击他们的时候无法逃脱一场天花;如果你让天花猝然降临在他们身上的话,他们也许将因此而丧失生命的。我发现,有些地方的人愈是需要种痘,愈是拒绝种痘;其道理是很容易明白的。因此,我不打算论述爱弥儿的种痘问题。他种痘还是不种痘,这要看时间、地点和情况而定;种和不种,对他来说没有什么不同。如果要人为地使他得天花,我们就可以预先了解他的痛苦,这也有几分好处;如果让他自然而然地得天花,那我们就可以替他免掉医生的折磨,这好处就更大了。名门巨户之家的教育,只是在于使接受这种教育的人与众不同,所以它总是选择最花钱的科目教,而不愿意教最普通的科目,即使最普通的科目最有用处也不教。因此,在百般照料之下成长起来的年轻人全部要学骑马,其原因是由于这是很花钱的;可是,他们当中几乎没有一个人学过游泳,因为学游泳一个钱也不用花,而且一个工匠也能游得比谁都不差。一个旅行家虽然没有研究过骑马的学问,也会骑马,也会骑着马任意驰骋;但在水里你不会游泳就要淹死,而你不去学游泳,你就一点也不会游。再说,在艰难的生活中,我们并不是非骑马不可的,相反地,谁也不敢肯定他能避免时时刻刻都可能遭遇的危险。将来,爱弥儿在水里也能象在陆地上一样的生活。要使他在一切环境中都能生活!如果一个人能够在空中学飞的话,我就要使他变成一只鹰;如果能够受得住火烧的话,我就要使他成为一条火蛇。有人担心孩子在学游泳的时候会淹死。不管他是在学游泳的时候淹死的,还是因为没有学过游泳而淹死的,都是你的错。只因一时的自负,我们做事才那样卤莽;在没有人看着的时候,我们是不至于一味蛮干的。爱弥尔即使在全世界的人都看着他的时候,他也不会那样轻率地干什么事情的。由于练习不是去冒险,所以他将在他爸爸的庄园的小河中学习横渡赫勒斯滂海峡;不过,为了学会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不至于弄得手忙脚乱,所以也应当使他常常遇到一些危险;这是我刚才谈到的学习中的一个很重要的部分。此外,由于我随时都注意按照他的体力预先决定他遇到的危险程度,而且还经常亲自同他一块渡过危险,所以,当我按照保护我自己的生存的办法,制定了保护他的生存的办法时,我就不怕他会冒冒失失地去干的。一个小孩子没有大人那样高大,也没有大人那样的体力和智力;但是他不论看和听都完全同大人一样的清楚,或者是差不多的;他的味觉虽然不象大人那样灵敏,但也是很好的,也能分辨味道,虽然他不象大人那样贪图味道。在我们身上首先成熟的官能是感官,因此,应该首先锻炼的是感官;然而,唯独为人们所遗忘的,而且最易于为人们所忽略的,也是感官。锻炼感官,并不仅仅是使用感官,而是要通过它们学习正确的判断,也就是说要学会怎样去感受;因为我们只有经过学习之后,才懂得应该怎样摸、怎样看和怎样听。有一些运动纯粹是自然的和机械的,可以用来增强体质,但不能促使我们去进行判断,这些运动是:游泳、跑、跳、抽陀螺和扔石头;所有这些运动都是很有意义的,但是,我们是不是只有两只胳臂和两条腿呢?我们不是有眼睛和耳朵吗?难道说这些器官对手和脚的使用毫无帮助吗?所以,不只是要锻炼体力,而且要锻炼所有一切指挥体力的感官;要使每一种感官都各尽其用,要用这个感官获得的印象去核实另一个感官获得的印象。要学会测量、计算、称重和比较。只有在估计过阻力之后,才使用我们的力气;任何时候都要事先估计一下效果,然后才决定采用什么方法。要告诉孩子,在使用体力时,不要使用得不够,也不要使用得太多。如果你使他养成习惯,对自己的一切动作都预先想一想它的效果,并且按自己的经验纠正错误,那么,他活动的时间愈多,他就愈变得聪明,这一点难道还不明白吗?------------------ 收集整理 下一页第八节就拿撬动一块庞大的物体来说,如果他用的棍子太长,他使出的气力就太多;如果他用的棍子太短,他使出的气力就不够;经验将教训他如何选择适合他的需要的棍子。这种聪明,象他那样年龄的孩子,并不是没有的。再拿搬运重物来说,如果他能搬多重就想搬多重,同时你又不叫他试一试是否搬得起来,在这种情况下,他岂不是只好用眼睛去估计重量了吗?要是他想知道怎样比较质量相同而大小不同的东西,怎样在大小相同而质量不同的东西之间进行选择,他就必须学会比较它们的比重。我曾经看见过一个受过很好教育的青年人,他说他必须做过实验之后,他才相信同一个提桶装满一桶橡树刨花的时候,不如装满一桶水的时候重。我们并不是平均地使用我们的种种官能的。有一种官能,即触觉,在我们醒着的时候其作用就从没中断过,它遍布于我们身体的整个表面,好象一个从不休息的哨兵,一发现可能伤害我们身体的东西就告诉我们。正是有了这种官能,才使我们不论愿意或不愿意都要通过它的不断运用而尽早地获得经验,因此也才使我们无须对它进行特别的训练。我们都知道,盲人的触觉比我们敏锐和准确,因为他们不能凭借视觉,所以就不能不唯一地从触觉中去判断我们用视觉判断的事物。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象他们那样练习在黑暗中行走,在黑暗中辨别我们可以拿得到的物件,判断我们周围的环境,一句话,我们为什么不能练习在黑夜中不要灯光也能做他们白天瞎着眼睛做的事情呢?当阳光照射的时候,我们强过于他们;然而在黑暗中就轮到他们做我们的响导了。我们一生当中有一半的时间是瞎的;其间的区别是,真正的瞎子随时都知道怎样引导自己,而我们在漆黑的夜晚连一步也不敢行走。“你可以点灯呀,”也许有人会向我这样说。怎么!随时都有灯笼供你使用!谁向你保证过它们在你需要的时候总是跟着你的?至于我,我宁可让爱弥儿的指头上长眼睛,也不愿意他到蜡烛铺去买一枝蜡烛。你在深夜的时候关在一间屋子里拍手,根据回声你就可以判断那间屋子是大还是小,判断你是站在屋子的当中还是站在一个角落里。离墙半步远,四周的空气虽不是那样均匀,但更易于反射,因此使你的脸上有另外一种感觉。你站在原地连续向四方转动,如果有一扇门是开着的,那么,一股微风就可以告诉你门在哪一方。你坐在船上,根据迎面吹来的风势,不仅可以知道船是向哪个方向走,而且还能判断船在水上走得快还是走得慢。这些经验,以及与此相似的许多经验,只有在夜间才可取得;而在白天,由于我们所见的情景一方面虽帮助了我们,但另一方面也分散了我们的心,因此,不管我们是多么留心,也将把这些经验遗漏掉的。我们在这里既不用手,也不用棍子。根据触觉,甚至在什么东西都不接触的情况下,我们也能获得许多由视觉得来的知识!多在夜间做游戏。这个办法的重要性,远远不是从表面上看得出来的。黑夜自然是使人恐惧,有时候使动物也感到恐惧。只有很少数的人由于他们的理智、判断、精神和勇气才摆脱了这种恐惧的感觉。我曾经看见过一些辩论家、哲学家和白天很勇敢的军人,在夜里就象妇人一样,听见树上掉一片树叶也打哆嗦。有些人说这种恐惧感是由保姆所讲的故事造成的,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这种恐惧感的产生,是有一个自然的原因的。是什么原因呢?这个原因不是别的,就是那个使聋子猜疑,使人们迷信的原因:对周围的事物和周围的变化不了解。由于平时已经习惯于离得远远地看东西,而且还要预先考虑它们的影响,所以当我看不见我周围有些什么东西的时候,怎么不以为有无数的人和无数的事物的变化可能要伤害我,而我又没有办法可以保护自己不受他们的伤害呢?即使我知道我所处的地方很安全,这也没有用处,因为,只有在我确实看清我所在的地方以后,我才知道它是安全的:我心中总觉得有什么东西使我害怕,而在白天,我是不会有这种感觉的。是的,我知道,一个外界的物体要对我的身体施加作用,就不能不发出一些声音。所以,我的耳朵总是始终保持警惕的!稍为听到一点声音,如果弄不清楚它的原因的话,我的自卫感就首先促使我留心那些最引起我注意的东西,因此,也正是这些东西最使我感到恐惧。即使绝对没有听见什么声音,我也并不因此就感到放心,因为别人还可以一声不响的突然来袭击我。我必然要按照已往的事物的情景想象一些事物,必然要想象它们现在还是那个样子,必然要看到一些我根本没有看到的东西。这样一来,就使得我的想象好似演戏一样一幕一幕地过去,而不久以后,我就无法控制它们了,尽管我竭力想安定自己,但结果反而愈加感到惊慌。如果我听见一点声音,我就以为是贼;如果什么也没有听见,我就以为看见了幽灵。由于保护自己的生存而产生的警惕心,反而使我尽想到一些害怕的事情。这时候,要想镇定自己,就只有运用我的理智;然而比理智更强烈的本能却不由我这样做。既然是无法可施,又没有什么东西可怕,那我们又何苦去想它呢?找到了疾病的原因,就可以找到医治疾病的药。在一切事情上,我们的习惯都能克制我们的想象,只有新的事物才能唤起我们的想象。对我们每天都见到的事物,起作用的不是想象而是记忆,而这也就是俗话所说“见惯不惊”的道理,因为,只有想象的火焰才能燃起心中的情绪。所以,当你想医治谁对黑暗的恐惧时,你无须对他讲这样那样的道理,而只是常常把他带到黑暗的地方去就行了;你要知道,所有一切哲学的论证都不如这个办法有效。盖屋顶的工人从来没有感到过头晕;常常到黑暗地方去的人,见到黑暗是不感到害怕的。可见,夜间做游戏除了前面所说的那个好处以外,还有另外一个好处;不过,为了使游戏做得成功,就不能不着重说明做游戏时一定要快快乐乐的。再没有什么东西比黑暗更阴沉的了,切不可把你们的孩子关在地下室里。要使他笑嘻嘻地走进黑暗的地方,在走出黑暗以前又要使他重新笑起来;要使他在黑暗中做了一阵游戏以后,接着又想去做别的游戏,这样,就可防止他心中可能产生荒唐的想象了。在生命中有这样一个时期,过了这个时期,人在前进的时候,同时也在倒退。我觉得我已经过了这个时期。我可以说是又重新开始另外一次经历。我感觉到我已达到了成熟的年岁,而成年时期的空虚使我回想到童年的甜蜜。在年龄日增的同时,我又变成了儿童,而在三十岁的时候,我反而愈是喜欢回忆我十岁时候的事情。读者诸君,请原谅我在这里引述我自己的几个例子,因为,要想把这本书写得好,就必须在写作的时候心里很愉快。那时候,我在乡下寄住在一个名叫郎贝西埃的牧师的家里。我有一个伙伴,他是我的表兄,比我富裕,大家都把他看作是他家的继承人;至于我,远远地离开了我的父亲,只不过是一个穷苦的孤儿。我的大表兄贝尔纳特别胆小,尤其是在晚上更胆小。我老是拿他的胆怯开玩笑,以至弄得郎贝西埃先生听我吹牛都听厌了,要想试一试我的勇气。在一个秋天的夜里,天色是非常的幽暗,他把教堂的钥匙给我,叫我去拿他放在讲坛上的《圣经》。他为了激起我的荣誉感,还说了几句使我不敢稍露退缩之意的话。我没有拿灯就走了,如果拿灯的话,还更糟糕了。必须经过墓园,我高高兴兴地大着胆子走过去了,因为,只要是在空旷的地方,我心里是没有一点恐怖的。在开门的时候,我听见圆屋顶啦啦地响了几下,这声音好象是人声,于是我骑士般的勇毅心理就开始动摇起来了。门开了,我想进去;可是,刚走几步,就一下停住了。我见到这个广大的地方一片漆黑,立时就吓得毛骨悚然,我往后退,我跨出门,我战战兢兢地逃跑。我在院子里看见了小狗絮耳唐,它亲热的样子使我的心安定下来。我觉得这样逃跑委实可羞,于是就想带着絮耳唐和我一块儿折回去,可是它不愿意跟着我走。我猛地跨过大门,走进教堂。可是,我刚一进去,又吓住了,而且吓得晕头晕脑地不知所措了;尽管我明明知道讲坛就在右边,可是我没有看见,反倒转向左边去找了好半天,东也绊着凳子,西也绊着凳子,竟连我究竟是到了什么地方也不知道了;我这时候既找不到讲坛,又找不到大门,所以立时头昏目眩起来,我那狼狈的样子真是难以形容。最后,我瞧见了大门,终于走出了教堂,又象头一次那样战战兢兢地逃跑,下定决心,非在白天决不单独一个人到教堂里去。我一步不停地回到屋子。正准备进去,我猛然听见郎贝西埃先生哈哈大笑的声音。我早就知道他是在笑我,我觉得这样被人家看见真是很难为情,我迟疑地不敢去开大门。这时候,我听见郎贝西埃小姐说她对我很不放心,并且叫女仆给我拿灯来,而郎贝西埃先生则决定由我的勇敢的表兄陪着他一道来找我,跟着,他们就把这个光荣的使命交给我的表兄去完成。顷刻间,我恐怖的心情全都没有了,而且,深怕在我跑的时候被他们抓着。我向教堂飞也似地跑去,既未瞎撞,也未瞎摸,一下就走到了讲坛;我走上讲坛,拿着《圣经》,往下一跳,三脚两步就跳出了教堂,连门也忘记关了;我气喘吁吁地回到屋子,把《圣经》扔在桌上,我惊惶固然是惊惶,但心里还是高兴得直跳,因为我到底抢在他们派来帮助我的人的前头了。也许有人会问,我是不是拿这个故事作为大家仿效的模范,是不是以它表明我所说的从这类锻炼中取得的快乐就是这个样子。不;但是我要拿它来证明,再没有什么办法比安静地听隔壁屋子中人的谈笑声更能使被黑夜的阴暗吓坏的人心神安定了。我希望大家在晚上不要单独地同一个学生闹着玩,而要把许多活泼的孩子都集合在一块儿;不要一开头就把他们一个个分别地派出去,而要把好几个孩子一起派出去;在事先没有弄清楚一个孩子是不是过分害怕的时候,就不要冒冒失失地一下就使他孤孤单单地到黑暗的地方去。我想,再也没有什么办法能够象这种游戏只略施妙计就可不加强迫地做得这样有趣和这样有意义了。我在一个大厅中用桌子、椅子、凳子和屏风布置一个迷宫。我在这迷宫来回交错、弯弯曲曲的道路中放上八至十个空盒子,再在它们当中放上一个装有糖果的盒子,这个盒子的样子,同其他盒子的样子几乎是一样的;我用简单扼要的几句话说一下这个糖果盒子所在的地方;我提供的线索,足以使其中比较细致而不是那样粗心大意的孩子能够把那个盒子辨别出来;然后,就叫孩子们抽签,抽完以后,我就派他们一个接着一个地去寻找,一直到把那个盒子找到为止;当他们一次比一次地巧于寻找的时候,我就使那个盒子一次比一次地难于寻找。你设想一个小小的海格立斯,十分神气地从征途归来,手里拿着一个盒子。他把盒子放在桌上,慎重其事地把它打开。当他们发现不是他们所期待的糕点蜜饯,而是整整齐齐地在藓苔或棉花上放一个小甲虫、一个蜗牛、一块煤、几个橡子、一块芜菁或另外几件类似的东西时,我听到这一群欢乐的儿童一起都笑起来和叫起来了。另外一次,我在一间刚刚粉刷过的房间里,在靠近墙壁处挂几件玩具或小用具,叫他们去寻找,而在寻找的时候,不许碰着墙壁。谁只要拿到一件东西,马上就回来,再看他是不是做得符合我们所订的规矩;他的帽顶要是弄白了,他的鞋边、衣边或袖子沾有白粉,就表明他笨头笨脑做得不合条件。为了使大家了解这种游戏的精神,我的话已经说得够多了,也许还说得太多了。如果要全都讲完的话,你就不要看我这本书了。经过这样训练的人,在夜间岂不比其他的人占许多的便宜!他的脚已经习惯于在黑暗中踏踏实实地行走,他的手已谁能轻易摸出他周围的东西,因此可以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引导他的活动。他的想象中充满了幼年时期夜间游戏的情景,所以对吓人的东西,连头也懒得转过去看它一下。如果他听见了一阵阵的笑声,他把发笑的人看作是旧时的同伴而不是什么妖精;如果他看见了一群人,他就把他们看作是聚集在老师房间中的同学而不是什么半夜的魔鬼。黑夜除了勾起他快乐的回忆以外,没有什么可怕的;他不但不怕它,反而喜欢它。在行军的时候,无论是单独一人还是随着队伍,他都是时时刻刻整装以待的。他走进扫罗的军营,把整个的营盘都跑遍了也没有迷失路径,他一个人都没有惊动,就径直走到了国王的营帐,而且从那里回来时还没有被任何人发觉。如果要他去窃取雷苏士的战马,你尽可放心地叫他去窃取好了。然而在采用另外的方法培养起来的人当中,你要想找到一个尤利西斯,那是很困难的。我曾经看见过有些人想采取常常使孩子们吓一跳的办法去养成他们对黑夜无所恐惧的习惯。这个办法很不好;它所产生的效果同他们预期的效果恰恰相反,只能使孩子们更加胆怯。一个人在不知道摆在他眼前的危险究竟有多大的时候,无论运用理智或习惯都是不能使他的心放下来的,同样,对常常受到的惊吓,他的心也是不能保持镇定的。要怎样才能使你的学生在遇到这类意外的事情时不感到恐怖呢?要做到这一点,我觉得,最好是象我这样向他说出你的主意:“你在这种情况下,”我对我的爱弥儿说,“应当进行正当的防卫;因为来袭击你的人使你没有时间判断他是来害你还是来吓你,同时,由于他已经占居优势,所以你即使想跑也是跑不掉的。因此,不论是人还是野兽,只要夜里突然来攻击你,你就勇敢地把他抓住;尽全身之力紧紧地掐住他;如果他一动手,你就打他,拳脚交加,不停地打,而且,不管他怎样说,怎样做,你在没有弄清楚他究竟是谁以前,就决不放手。把事情弄清楚以后,你也许觉得原来是没有什么可怕的,不过,对开玩笑的人采取这种方法,就可以自然而然地使他不敢再来第二次了。”尽管在我们所有的感觉中,运用触觉的时间最多,然而正如我曾经说过的,由触觉得出的判断比由其他感觉得出的判断更粗糙和更不全面,因为我们总是把它同视觉一块儿运用的,而眼睛又比手先接触到物体,因而无须再用手摸,我们的心灵就做出了判断。但反过来说,触觉的判断是最可靠的,其原因恰恰是由于这种判断所包括的范围最窄,只要把我们的手伸到可以摸到的地方,就能纠正其他感觉的错误;因此,其他的感觉所能达到的范围虽远远超过了它们所感觉的事物,但不能象触觉那样,接触到什么物体就能觉察得十分清楚。此外,我们在需要的时候,还可把肌肉的力量和神经的活动联系起来,通过同时产生的感觉,把对温度、大小和样子的判断同对重量和硬度的判断结合在一起。所以,在一切感觉中,由于触觉使我们在外界物体接触我们的身体时能获得最正确的印象,因此它使用的时候最多,最能给我们以保存生命所需要的直接知识。既然声音在发音体中能引起可以感觉出来的颤动,那么,经过训练的触觉为什么不能象它代替视觉那样在一定程度上代替听觉呢?当我们把一只手放在小提琴上时,我们就可以无须眼睛和耳朵的帮助,单凭音箱的颤震就能分辨它发的是低音还是高音,是由高音弦发出的还是由基音弦发出的。只要能练习我们的感官分辨这些差异,我相信,练习的时间一久,我们就能达到仅仅凭指头就可听出整个曲子的程度。这个假定要是成立的话,那么,我们是能够很顺利地用音乐同聋子说话的,因为音调和节拍有规律的结合之能够为人所感受,并不次于清音和浊音,所以也同样可以作为语言的元素。有一些练习能使触觉变得愈来愈迟钝,而另外一些练习则能使它愈来愈敏锐和细致。前一种练习,由于使用了许多的动作和力量去连续不断地感受坚硬的物体,所以使皮肤变得粗糙,起了厚茧,从而失去了它自然的感觉能力;第二种练习,由于频频地轻微接触物体,所以使自然的感觉能力接连地变化,从而使心灵在注意那些不断地反复出现的印象时,获得判断它们各种各样变化的能力。这种差别,在使用乐器的时候就可以感觉出来:准确而用力地抚弄小提琴、大提琴和低音提琴的弦,固然能使手指练习得很灵活,但指尖则变粗糙了。大键琴的柔和的指法,既能使手指非常灵活,而且还同时能使它们的感觉更加敏锐。因此,最好是选择大键琴来做这方面的练习。重要的是,应当使皮肤受得住空气的影响,能抵抗它的种种变化,因为身体的其他各部分全靠皮肤来保护。除了这一点以外,我不希望老是死板地把手拿去做同样的工作,因而使它变得很僵硬;也不希望手上的皮肤变得干瘪瘪的,丧失了它敏锐的感觉,因为,正是有了这种感觉,我们才能够分辨我们用手接触到的究竟是什么东西,才能在黑暗中常常随接触的方法不同,而得到种种的感受。为什么一定要我的学生在脚板下穿一块牛皮呢?如果他自己的皮肤在需要的时候能够当鞋底用,有什么不好呢?很显然,要是这一部分的皮肤太娇嫩,不但没有什么用处,反而有许多害处。日内瓦城的人,在隆冬时节半夜被敌人惊醒起来,首先想到的是找他们的长枪而不是找他们的鞋子。如果他们全都不会赤脚走路的话,谁保得住日内瓦不会被敌人攻占呢?要使人随时都武装起来抵抗一切意外的事件。但愿爱弥儿无论在什么季节,每天早晨都赤脚跑出房间,跑下楼梯,跑过花园;我不但不责备他,反而要学他的榜样;我唯一要注意的,是清除路上的玻璃。我不久就要谈到体力劳动了。但现在还是先叫他学会有益于身体成长的步伐,学会无论采取什么姿势都要站得很稳当;学会跳远、跳高、爬树、翻墙;学会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平衡;要在不知道静力学的道理以前早就能按照平衡的法则调整他的一切动作和姿势。凭他的脚站在地上的姿势,凭他的身子和腿的姿势,他就可以觉察出来他站得稳不稳。不慌不忙的举止总是最优美的,而稳稳当当的姿势也是最漂亮的。如果我是舞蹈家的话,我就不会象马塞耳那样猴子似地乱跳,因为这种跳法只是在表演的地方才用得着;所以我不仅不要我的学生那样扭来扭去地跳,我还要把他带到一个悬崖那里,教他在岩石上应当采取怎样的姿势,怎样才能站稳身子抬起头,怎样向前运动,怎样用脚和用手才能轻松地顺着那崎岖难行的羊肠小道前进,怎样在上坡下坎的时候一下就从这里跳到那里。我要他同山羊争胜负,而不要他同舞蹈家较长短。触觉只能在一个人的周围发挥作用,而视觉则能把它的作用延伸到很远的地方;视觉每每发生错误的原因也就在这里:一个人一眼就能看到地平线上半个圆圈内的东西。既然在同一个时候有那样多的感觉和凭感觉而作的判断,怎么会一个错误也不产生呢?所以,在我们的感觉中,视觉的容易发生错误,也恰恰是由于它延伸的地方太远,同时,由于它总是比其他的感觉先接触物体,所以它的作用总是发挥得太快,涉及的范围总是太广,以至其他的感官无法对它加以矫正。再说,为了认识那广阔的空间,并把它的各部分加以比较,这种配景的错觉其本身就是很需要的。如果没有假象,远处的东西就一点也看不出来,如果没有大小和光度的层次,我们就无法估计距离,或者说得更确切一点,在我们的观念中根本就无所谓距离。同样大的两棵树,如果其中离我们一百步的那一棵看起来同离我们十步的那一棵是一样的大和一样的清楚,我们就会以为它们是彼此挨着的。如果我们看到的各种东西,其大小全都同它们真正的尺寸一样,我们就无法理解什么叫空间,我们将觉得所有一切东西好象都是紧挨着我们的眼睛似的。视觉在判断物体的大小和它们的距离时,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物体在我们眼睛中形成的角度;由于这个角度是一个由综合的原因造成的简单结果,所以,我们凭视觉而作的判断,是不能在许多原因中把每一个特殊的原因都区别出来的,否则就必然要判断错误。因为视角是这样的,当我们从这个视角看见一个物体比另一个物体小的时候,由于这个物体本来就比较小些,或者由于它所在的地方比较远,那我们怎能一看就区别出来呢?所以,在这里必须针对前面那个办法背道而行,不是简化感觉,而是经过双重的感觉,经常用这个感觉去验证另外一个感觉;使视觉器官从属于触觉器官,也就是说,用后面这种器官的稳重的行为去克制前一种器官的孟浪。我们如果缺少这种练习,我们的估计就会估得非常不准。我们目测高度、长度、深度和距离都不能测得很精确;工程师、测量师、建筑师、泥水匠和画家的眼力一般都比我们的眼力看得准,对幅度的估计都比较正确,就可以证明;如果有什么错误的话,则错误不在视觉本身,而在于对视觉的运用;这些人的职业使他们在这方面获得了我们没有获得过的经验,他们用同视角相伴随的幻象去矫正视觉的谬误,使他们的眼睛可以更准确地确定构成这个角度的两个原因之间的关系。要孩子们去搞各种各样能够运动身体而不束缚身体的活动,总是很容易的。有千百个办法可以用来引起他们测量、观察和估计距离的兴趣。那里有一棵很高的樱桃树,我们怎样才能摘到它的樱桃呢?用仓房里的梯子行不行?那边有一条很宽的溪流,我们怎样才能走过去?把院子中的一块木板拿来搭在上面可以吗?我们要从窗子上去钓这个城濠里的鱼,需要几码钓鱼线?就要在这两棵树中间作一个秋千,用一根两长的绳子够不够?有人对我说,在另外一幢房子中,我们的卧房有二十五平方大,你看够不够我们用?它是不是比这间屋子大一些?我们十分饥饿的时候,发现那边有两个村庄,到哪个村庄去吃饭更近些?等等。应该教一个懒惰的孩子练习跑步,因为这个孩子,虽然安排他将来要进入军界,但他自己却不愿意去做这种练习和其他的练习;我真不明白,他怎么会以为他那样身分的人可以一事不做,一事不学,他的高贵可以代替他的手和他的脚,可以代替各种各样的功绩。要把这样一位绅士训练成一个步履矫捷的阿基里斯,即使有希隆的巧妙办法也是很难奏效的。由于我对他绝对不采取任何强迫的办法,所以困难就更大了:既然我不利用我的权利对他进行训诫,或者作什么诺言,或者采取威胁的手段,或者同他竞赛,或者显示一番自己的本领,那么,要怎样做才一句话不说也能使他去练习跑步呢?我自己先跑,这个办法也不太可靠,而且也不合适。此外,问题还在于要从这种练习中得出一些可以用来教育他的东西,以便使身体和心灵能够经常地配合一致。我,也就是借这个例子说话的人,是采取如下的做法的。下午同他去散步的时候,我有时就在衣袋里放两块他挺喜欢的点心;在散步中,我们一人吃一块,之后就高高兴兴地回去了。有一天,他瞧见我有三块点心;象这样的点心,他吃六块也不至于有什么不舒服,所以,他几口就把他那块点心吃完,为的是好问我要那第三块点心。“不,”我对他说,“我自己还想吃咧,要不然,我们就分着吃;不过,我倒是想叫那边的两个小孩子来赛一次跑,看谁跑得快就给谁吃。”我把那两个孩子叫来,把点心给他们看,把我的办法也说给他们听。他们觉得再好不过了。我把点心放在一个大石头上,而且就以这个石头作为目标;把路线划好以后,我们就坐下来看:信号一发,两个孩子就开始跑;胜利的孩子抓着点心,当着旁观的人和那个失败的孩子一点情面不留地就吃起来了。这个游戏比点心有味得多,但在开头还不能产生什么效果。我一点也不灰心,一点也不着急,因为,要做好教育孩子的工作,就必须懂得:把时间白白地放过去,正是为了争取更多的时间。我们继续散我们的步;我常常带三块点心,有时候带四块,时常还有一块甚至两块是预备给赛跑的孩子的。如果奖品不大,则争夺的人就没有劲头;要使得奖的人受到称赞和欢迎,一切都要做得很体面。为了鼓动他们多跑和增加他们的兴趣,我把路线划得长一点,让几个孩子都一齐参加。竞赛一开始,过路的人就停下来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