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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回归线_TXT-3

作者:米勒 字数:11016 更新:2023-10-09 19:13:54

到了夜里,我一看到鲍里斯的山羊胡子垂在枕头上便要发歇斯底里,啊,塔尼亚,你那热呼呼的阴部如今在哪儿?那副又肥又厚的吊袜带、那两条柔软而又粗壮的大腿又在哪儿?我的胯下有一根六英寸长的骨头。塔尼亚,我要弄平你那充满精液的阴部上的每一条皱纹。我要先叫你肚子疼、子宫翻个个儿,再把你送到你的西尔维斯特那儿去。你的西尔维斯特!喂,他懂得怎样生火,我却明白如何叫女人欲火中烧。塔尼亚,我把灼热的精液射进你的身体,我叫你的卵巢发热。你的西尔维斯特这会儿有点吃醋了吧,他觉得不大舒服,是吗?他感觉到我的硕大的阴茎留下的东西了。我把你那玩艺儿撑大了,我把皱纹都熨平了,跟我干过以后,你尽可同公马、公牛、公羊、公鸭子和一只瑞士圣伯尔拿僧院驯养的雪山救人犬干。你可以把癫蛤膜、编幅和蝴蝎塞进你的肛门。只要愿意,你可以奏出一串和音急速弹奏,或是在肚脐那儿拴上一只齐特拉琴。塔尼亚,我在操你,你就得这样叫我操下去。若是你不喜欢叫我当着众人的面于,我就在暗中干。  蔚蓝色的天空上鹅毛般的云丝被吹散了,干枯的树木无限延伸,黑呼呼的树枝像一个有梦游症的人那样打着各种手势。这些阴沉的、鬼怪般的树木的枝干苍白得像雪茄烟灰。这是一种超然的、全然欧洲式的静寂,百叶窗放下了,店铺闩上了,这里或那里偶尔可见一盏红灯,表明有人在幽会。其正面粗暴甚至可怕,除了树木投下星星点点的影子,一片洁净。从奥坦格利经过使我想起另一个巴黎,那便是毛姆、高更的巴黎,乔治·摩尔的巴黎,我想起那个可怖的西班牙人,他那时正以杂技演员的步子从一种作风跳跃到另一种作风,使全世界大吃一惊。我想起施本格勒同他那些可怕的宣言,并且不由得惊异——风格,广义上的风格,是否全完蛋了?我说我脑子里尽是这些念头,不过这也不是实话。只是到了后来,当我走到塞纳河对岸、当我把辉煌的灯光甩到身后时我才允许自己胡思乱想这些事儿,眼下我什么也不想,只感觉到自己这个活生生的人被河水映出的奇迹搞得很伤心,因为这河水映出了一个已被遗忘的世界。沿河两岸,树木佝偻着身子,在这面没有光泽的镜子上投下情影,起风时这些树便发出一阵沙沙声,河水翻腾着流过时它们也会流下几滴眼泪。这条河使我默默无言,我找不到可以倾诉心曲的人,哪怕是一点点也好……艾琳的毛病在于她只有一个手提包,却没有阴户。她总想把厚厚的信塞进包里,信上都是大量闻所未闻的事情,现在她叫劳娜,因而也有阴户了,我知道这一点是因为她给我们送来了一些下面的毛。劳娜——一头疯狂的驴子,在风中乱闻乱嗅,以此取乐。在每一座山坡上她都要扮演妓女的角色,有时还在电话亭和卫生间里。她为金·卡罗尔买了一张床和一只铭刻上他的姓名首字母的刮胡子时用的杯子。她躺在托特纳姆广场大道上,撩起衣裙用手指弄自己那个地方,还有蜡烛,用罗马蜡烛和门把手弄。全国找不到一个男人的那玩艺儿大到能令她满意的程度……一个也没有。男人的玩艺儿一进入她身体便会蜷起来,她需要胀大的阴茎、自动爆炸的纸火箭和滚烫的蜡油、木焦油。你若是由着她,她会割断你的命根,叫它永远留在她身体里。劳娜这样的阴户在一百万女人中才有一个!这是试验室里的阴户,没有一种石蕊试纸能显出它的颜色。这个劳娜还是一个骗子。她从未替卡罗尔买过床,她用一个威士忌酒瓶砸他的脑袋。她满嘴脏话和承诺。可怜的卡罗尔,他的阴茎只能在她体内蜷起来然后死掉,只要她吸一口气他那玩艺儿就会掉出来,像一只死泥鳅一样。  大量的、厚厚的、闻所未闻的信件。一只没有带子的手提包。一个没有插钥匙的锁孔。她有一张德国人的嘴、一对法国人的耳朵和一个俄国入的屁股,而阴户却是世界通用的。当国旗挥动时,它便一直红到喉咙处。你从于勒——费里林荫道进去,从维莱特门出来。你把你的小羊尾放进粪车里,自然是两个轮子的红色粪车。在乌尔克和马恩河的汇合处,水顺着河堤流去,在桥下静静地流淌,仿佛一面镜子。劳娜如今躺在那儿,河道里满是玻璃碎片。含羞草在哭泣,窗户上有一个潮湿的、雾状的屁。劳娜是一百万女人中的姣姣者。全是阴户和一截直肠,你可以坐在里面看中世纪史。  莫尔多夫首先显得像某人的一幅漫画,甲状腺似的眼睛,米什林式的嘴唇,声音像豌豆汤。他在背心里掖了一个小梨,不论你怎么看他都是那副尊容,随身带着有个坠子的鼻烟盒,象牙柄的,还有棋子、扇子、教堂地图。他发酵的时间太长,现在已变得毫无形状了,成了失去维生素的酵母,没有橡皮底座的花瓶。  他家族中的女人们在九世纪曾两次改换祖先,到了文艺复兴期间又换了一次。他在一次次战乱中、在众多的黄肚皮和白肚皮下留存下来。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前很久,一个鞑靼人便朝他的血液里哗过唾沫。  他的为难也就是一个侏儒的困惑。透过松球状的眼睛,他看到自己的侧面轮廓投影在一幅无法计量的幕布上,他的声音使他陶醉,因为它尖细得如间一个针头一般。他听到的一声大吼对于别人只是尖细的叫唤。  他的头脑,他的头脑是一个圆形剧场,场上的演员一人扮演好几个角色。莫尔多夫,多才多艺而且不出错,一个个依次扮演着他的角色——小丑、耍把戏的、杂技演员、牧师、登徒子、江湖骗子。这个圆形剧场太小了,于是他在剧场里安放了炸药。观众都吃了迷幻药,于是他便把它炸毁了。  我徒劳地企图接近莫尔多夫。这就像企图接近上帝一样,因为莫尔多夫就是上帝——他本来就是上帝。我只是记载下……我以前就对他有一些看法,现在我放弃了,而另一些看法现在正在修正中。我把他抓住了,结果发现手中不是蟑螂而是一只靖蜒。他的粗鲁冒犯了我,然而他的脆弱又叫我为之倾倒。  他滔滔不绝直到把自个儿憋得透不过气来,随后又像约旦河一样沉默无语。  每当我看着他小跑着走上前来迎接我,伸出一对小爪子,眼睛里流着泪,我便觉得自己在同……不,这句话不能这么说。  “像在喷泉上跳跃的鸡蛋。”  他只有一根手杖———根普通的手杖。他的衣袋里装了一张张纸,都是治疗悲观狂的处方。他的病现在痊愈了,替他洗脚的那个德国小姑娘因而悲痛欲绝。这正如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背着他的古吉拉特语字典到处走。“对人人都不可避免”,这后无疑就是指“绝对必要的”。博罗夫斯基会觉得这话不可理喻,一星期里每天他都要换一根手杖,还有一根是复活节专用的。  我们彼此间有这么多共同点,看别人便犹如在一面裂了缝的镜子里看自己。  我一直在翻阅我的手稿,每一页上都是潦草涂改过的手迹。  全是文学!我有点害怕。这多么像莫尔多夫,唯一不同的是,我是一个非犹太人的异教徒,而异教徒受苦受难的方式是不同的。  据西尔维斯特讲,他们虽有痛苦,但却不患神经病,而一个从未患过神经病的人是不懂什么叫作痛苦的。  于是我清楚地回忆起我痛苦时是多么快活,那正像带着一头小熊仔上床睡觉,有时它会用爪子抓你,那时你才真正知道害怕。平时你不会怕——你可以放掉它,或者把它的头砍掉。  有些人无法抵御钻进野兽笼子里、同野兽在一起厮混的欲望,他们连手枪、鞭子都不带便进去了,正是恐惧使他们变得无所畏惧……对于一个犹大人,全世界便是一个野兽横行的笼子。笼门锁上了,他在笼子里,没有手枪、鞭子,但他勇气十足,甚至嗅不到笼子角落里的兽粪味。围观者在拍手,可他听不见,他认为这场戏是在笼子里面演的,他认为这个笼子便是整个世界,门锁上了,他独自一人无助地站在那儿,发现狮子不懂他的话。没有一头狮子听说过斯宾诺莎人斯宾诺莎?它们干吗不咬他?“给我们肉吃!”它们吼道,而他却站在那儿吓呆了,脑子全乱了,他的世界观也变成一个荡到空中再也够不到的秋千。狮子举起爪子扇一下,他的世界便被打得粉碎。  同样,狮子们也失望了。它们期待的是血,是骨头,是软骨,是筋,它们嚼了又嚼,然而词汇是无味的树胶,树胶是无法消化的。你可以朝树胶上撒糖、助消化药、百里香草汁和甘草汁,待树胶被树胶收集者裹起来后便好消化了,这些树胶收集者是沿着一个业已下沉的大陆的山脊来的,他们带来了一种代数语言,在亚利桑那沙漠中他们遇到了北方的蒙古人,这些人像茄子一样光滑。这是地球呈陀螺仪状倾斜后不久的事情,当时墨西哥湾流同日本湾流分道扬镳了。在地球的中心他们找到了石灰岩,于是他们将自己的语言绣在地壳底下。他们吃伙伴的内脏,森林围住了他们,围住了他们的骨头,脑壳和饰有花边的石灰岩,他们的语言便消失了。人们有时在这儿或那儿仍找得到一个兽群遗骸,一个被各种塑像所覆盖的头盖骨。  这一切与你有什么关系,莫尔多夫?你口中的话是杂乱无章的,说吧,莫尔多夫,我正等着你说呢。当咱俩握手时,谁也感觉不到透过我们汗水浇下的大量的水。每当想词儿时,你总是半张着嘴,唾液在你腮帮子里面流淌。我一跃跳过了半个亚洲,我到那儿丢捡你的手杖,尽管这是一技普普通通的手杖。  在你身体一侧戳一个洞,我便可以搜集到足够塞满大英博物馆的东西。我们站上五分钟便可吞没很多个世纪。你是一个筛子,我的模糊想法便是通过它滤下去并且变成言语的,言语后面是一片混乱,每个词是一条、是一杠,只是杠还不够,永远无法做成一只筛子。  我不在家时窗帘挂上了,它们看起来像在来苏水里浸过的奥地利蒂罗尔州出产的桌布。屋里光芒四射,我迷迷糊糊地坐在床上,想着人类诞生前是什么样子。突然钟声响了,这是一种稀奇古怪、绝非人世的曲调,我仿佛被带到了中亚的大草原上。有些曲子缕缕不绝、余音绕梁,有些则一倾而出,缠绵悱恻。如今一切又都归于寂静,只有最后一个音符仍在飘荡,这只是一只微弱的高音锣,响了一声便像一个人苗一样熄灭了,它几乎无法划破这静谧的夜。  我曾跟自己订立了一个无言的契约:写过的东西不再改动一行。我对完善自己的思想或行动并无兴趣,我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完美与屠格涅夫的完美等量齐观(还有什么比《永久的丈夫》更完美的?)。于是,在同一环境中,我们有了两类完美。  然而在凡高的信中还提到一种超出这两类完美的完美,这便是个人战胜了艺术。  现在只有一件事使我极感兴趣,这就是记下书中遗漏的一切,就我所知,还没有人利用空气来给我们的生活指示方向,提供动机的各种元素,只有杀人狂似乎在从生活中重新汲取一定量的他们早先投入生活中的东西。这个时代呼唤暴力,可我们只得到了失效的炸药。革命不是尚在萌芽中便被扼杀就是成功得太快。激情很快便丧失殆尽,人们便转而求助于思想,这已是常规。提出来的建议没有一项能维持二十四小时以上。我们要在一代人生活的这段时间里生活一百万次,在对昆虫学、深海生物或细胞活动的研究中,我们学到更多……电话铃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永远无法把这件事情想清楚。  有人来租这所公寓了……  看来我在波勒兹别墅的生活要结束了,好吧,我就收拾起这些手稿走路好了,别处也会发生一些事情。事情总是在发生,不论我走到哪里,那儿总有戏看。人就像虱子一样,他们钻到你皮肤下面,躲藏在那儿。于是你搔了又搔,直到搔出血来,可还是无法永远摆脱虱子的骚扰。在我所到之处,人们都在把自个儿的生活弄得一团糟,人人都有难言的隐痛。厄运、无聊、忧伤和自杀,这些都是从娘胎里带来的。四周的气氛中弥漫着灾难、挫折和徒劳无功。搔吧,搔吧,直到一块好皮肤也不剩。这结果令我兴奋不已,我不但不灰心丧气,反而很开心。我高声呼唤更多。更大的灾难和更惨重的失败,我要叫全世界乱成一团,我要叫每个人都把自己搔死。  连这些支离破碎的笔记我几乎都没有时间记,因为我是被人逼迫过着节奏快而又忙乱的生活的呀。来过电话后,一位先生和他太太来了,在他们谈话期间我上楼去躺下来,我躺着,盘算下一步该怎么办。当然不能回到那个妖怪的床上整夜翻来覆去用大脚趾头弹面包屑。这个令人作呕的小杂种;若是还有比当妖怪更糟糕的那便是当个守财奴。他是一个胆小如鼠、战战兢兢的小混蛋,总是在怕有朝一日破产的恐惧中过日子——或许是三月十八日,准确日子却是五月二十五日。他喝咖啡不要牛奶或糖,吃面包不涂黄油,吃肉不要汤,要不就干脆不吃肉。  他不是不要这个便是不要那个,这个肮脏的小财迷。哪一天你打开抽屉瞧瞧便会发现藏在钱匣子里的钱,足足有两千多法郎,还有一些没有兑现过的支票。就算这样,我本来也不会这么在乎的,若不是我的贝雷帽里总是被他倒进咖啡渣子,地板上堆满了垃圾,更不用说那冰冷的润肤膏、油腻腻的毛巾和总是塞住的下水道了。我告诉你,这个小杂种身上总有一股臭味,除非是刚刚洒过科伦香水。他的耳朵脏、眼睛脏,屁股也脏。他是一个大关节、有哮喘病,有虱子、卑微而又病态十足的家伙。  哪怕他曾给我端来过一顿像样的早饭我也会原谅他的全部缺点的!这个家伙在一只脏兮兮的钱匣子里藏着两千法郎,却拒绝穿件干净衬衣,舍不得在面包上涂点儿黄油。这样一个家伙还不只是妖怪,不只是守财奴——他简直是一个白痴。  不过有关这个妖怪的都是题外话。我竖着一只耳朵倾听楼下的动静,来人是一位和他妻子一道来看房子的雷恩先生,他们正在谈论要把它租下来呢。谢天谢地,他们还只是说说而已。  雷恩太太爱笑,这表明马上会出麻烦的。这会儿是雷恩先生在说话,他的声音沙哑,刺耳、深沉,犹如一件又重又钝的武器砍进肉,骨头和软骨里。  鲍里斯叫我下来好介绍我同他们认识,他搓着双手,像个开当铺的。他们正在谈雷恩先生写的一个故事,一匹破马的故事。  “我还以为雷恩先生是位画家呢。”  “当然是,”鲍里斯眨了一下眼睛说。“不过到了冬天他便写作了,他写得不错……好极了。”  我想引雷恩先生讲话,讲点什么,讲什么都行。如果有必要,也可以讲讲那匹跛马。可雷恩先生几乎一言不发,每一回他试图讲动笔写作的那段枯燥日子时,他的话便变得难懂了。他往往要花上几个月工夫才在纸上写下一个字。(冬天只有三个月。)这几个月和冬天那几个月里他在思考什么?天理良心,我真看不出这家伙是个作家,可雷恩太太说,他一坐下灵感便纷至沓来。  话题在变换,很难了解雷恩先生在想什么,因为他不说话。  而雷恩太太却说,“他边想边干。”在雷恩太太口中,雷恩先生样样都很好。“他边想边干”——非常可爱,可爱极了,博罗夫斯基准会这么说。不过也实在非常痛苦,尤其是,这位思想家只不过是一匹跛马。  鲍里斯给我钱,叫我去买白酒。去买酒的路上我便已经醉了,我知道自己一回到屋里便会如何表现。沿着那条街走过来时酒劲儿便发了,我早拟好了一篇漂亮的演说词,它像雷恩太太的傻笑,就要滔滔不绝地涌出口来,照我看,她也已有几分醉意了,她一喝醉便会留神听别人说。刚从酒店里出来,我便听见汩汩的撒尿声,一切都在发狂,在四处乱溅,我要雷恩太太听着……鲍里斯又在搓手,雷恩太太仍在结结巴巴地飞溅着唾沫星子说话。我把一个酒瓶夹在两腿间,把开瓶塞的钻子钻进去,雷恩太太大张着嘴期待着。酒从我两腿间溅出来,阳光也从八角窗外溅进屋来,而我的血也在血管中沸腾,将要从我身体里一涌而出的上千种发疯的玩艺儿现在都混杂在一起了。我把自己想起的每一件事讲给他们听,这些事情原先都藏在我心灵深处,而雷恩太太的狂笑使我开口全说出来了。两腿间夹着酒瓶,阳光由窗外洒进来,这会儿我又重新体验到刚到巴黎时捱过的那段寒酸日子里所感受到的快活心境,当时我茫然不知所措,一贫如洗,像在宴会上徘徊的一个鬼魂那样在街上逛来逛去。每件往事又突然全部想起来了——不能使用的卫生间、那位赞成擦皮鞋的王子、辉煌影院,我在那儿躺在老板的大衣上睡过觉,那个窗子上的铁栅、叫人窒息的感觉、肥大的蟑螂,偶尔的一顿大吃大喝、即将消失在暮色苍茫中的罗斯,坎那克和那不勒斯。我常空着肚子在大街上东跑西颠,有时也去拜访素不相识的人,例如德洛姆夫人。至于怎样到德洛姆夫人家去的,我再也想不起来了,可我去了,还设法进去了,我穿着灯芯绒裤子和猎装,裤子门襟上一个扣子也没有扣便从管家和系着一条小白围裙的女佣人身边闯进屋子里去了。直至今日我仍能感觉到那个房间里金碧辉煌的气氛,德洛姆夫人身着男人气的衣服坐在一只宝座上,鱼缸里养着金鱼,还有古代的世界地图和装订精美的书籍。我仍能感觉到她沉重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她那色迷迷的态度叫我有点害怕。更舒适的是在圣拉扎尔车站往下灌浓炖肉汤,妓女们都站在门口,每张桌子上都摆着塞尔查矿泉水瓶子,一股很浓的精液在裤裆里泛滥。五点到七点间最好的消遣莫过于置身于这一大群人中,紧跟着一条大腿或一个美丽的酥胸往前走,脑子里乱哄哄的,一个个念头接瞳而至。这是那时一种稀奇古怪的满足,那时没有约会,没人请吃饭,没有计划,没有钱。那真是黄金般的日子,我连一个朋友也没有。  每天早上我拖着疲惫的步子去美国捷运公司,每天早上都从办事员那儿得到那个不可避免的答复。于是我像臭虫一样东跑西颠,时不时地捡几个香烟屁股,有时偷偷地捡,有时又腆着脸公开捡。有时我坐在长椅上勒紧裤腰带止住饥饿的折磨,有时穿过杜伊勒利花园,边望着那粗笨的塑像边勃起一回。或是夜间沿着塞纳河漫步,这儿逛逛,那儿逛逛,力它的美姿发狂——两岸的树木,水中破碎的倒影,桥上该死的灯泡照耀下湍急的水流,女人们睡在门廊里,睡在报纸上,睡在雨里,到处都有散发着一股霉味的大教堂门廊,到处都有乞丐、虱子和充斥着圣维德斯舞会的丑八怪女人。在小巷里,手推车像酒桶一样堆放在一起,市场上弥漫着草莓的气味,老教堂四周都种着菜。闪烁着蓝色的弧光,贫民区堆满了垃圾,很滑,脚穿缎子舞鞋的女人们痛饮了一夜后在这些污物和害虫上跌跌撞撞地走过去。  还有圣绪尔比斯广场,又宁静又空旷,每天夜里临近午夜时分便有一个拎着一把散了架的雨散戴着古怪面纱的女人到那儿去。每天夜里她都撑着伞睡在一条长椅上,伞骨已掉下来,她的衣服已变成绿色的,她的手指又细又瘦,身上散发出一种霉烂的味道。到了早晨,我本人便要坐在那儿,在阳光下安安静静睡一觉,一面还要诅咒那些该死的鸽子,它们到处觅面包渣吃。圣绪尔比斯啊!那硕大的钟楼、贴在门上的花花绿绿的广告,以及楼内点燃的蜡烛。这便是阿纳托尔·法朗士如此热爱过的圣绪尔比斯。在这儿,神坛上传来嗡嗡的祈祷声,喷泉中水花四溅,鸽子在咕咕叫,面包屑一眨眼工夫便不见了,而我饥肠辘辘的肚子里却发出了单调的隆隆声。我在这儿一天又一天地坐下去,想着杰曼和她在巴士底广场附近住过的那条脏兮兮的小街,而神坛后面仍不断传来嗡嗡的祈祷声,公共汽车呼啸着从身边驶过。太阳晒化柏油,柏油又对我和杰曼产生了影响,对柏油本身和钟楼里的整个巴黎也产生了效力。  仅仅一年前我和莫娜每夜都沿着波拿巴街散步,那是在我们告别博罗夫斯基之后。当时圣绪尔比斯广场对我并不意味着什么,巴黎的景物对我都不意味着什么。我说话说累了,看人脸孔看烦了,逛大教堂、广场和动物园等地方也逛腻味了。在红色的卧室里找本书看吧,藤椅坐着不舒服。我整天坐着坐腻了,红色的壁纸叫人厌倦,看着这么多人没完没了地胡扯更叫人心烦。这问卧室和箱子总是打开的,莫娜的衣服杂乱无章地四处丢着。我的套鞋和手杖都在红卧室里,还有从未动过的笔记本和冷落在一旁的手稿。巴黎!巴黎意味着塞莱特咖啡馆、大教堂、多姆大饭店、跳蚤市尝美国捷运公司。巴黎!巴黎意味着博罗夫斯基的手杖、博罗夫斯基的帽子、博罗夫斯基的树胶水彩画、博罗夫斯基的史前鱼和史前笑话。一九二八年在巴黎,我仍记忆犹新的只有一夜——启程乘船去美国前的那一夜。  那是一个难得的夜晚,博罗夫斯基有点儿醉了,他还有点儿讨厌我,因为我跟那儿的每一个婊子跳舞。不过我们早晨就要走了!我就是这样对我搂住的每一个女人说的——早晨就走!我就是这样对那个有双玛瑙色眼睛的金发女郎说的。到了卫生间里,我站在小便器前,下面勃起得很厉害,它显得既轻又重,像一只插上翅膀的枪弹。我就这样站在那儿时,两个女人溜进来了——美国女人。我双手握着阴茎,友好地同她们打招呼。她们朝我挤挤眼便走过去了。我正在走廊里系裤扣,便看到其中一个女人在等她朋友从厕所里出来。还在奏乐,也许莫娜会出来找我,或是博罗夫斯基拄着他的金柄手杖来,可我现在在这女人的怀抱中,她搂着我,我便不在乎谁会来,会发生什么事。  我俩慢慢蠕动着钻进一个小房间,我让她手扶着墙弯腰俯在那儿。我试着把那东西插进去,可是不成功,于是我们又坐下试了一回,可还是不成功,无论怎样试都不行。她自始至终握着我的阴茎,活像握着一件救命的宝贝一样。可是没用,我们太兴奋、太急切了。还在奏乐,于是我俩又从小屋里匆匆出来回到走廊里。在厕所里我把精液全射在她的漂亮衣服上,为此她很生气。我摇摇晃晃回到桌旁,博罗夫斯基脸上红扑扑的,莫娜则责难地望着我。博罗夫斯基说,“咱们明天都去布鲁塞尔。”  大家都同意了,回到旅馆后我吐得到处都是,床上、脸盆里、衣物上、套鞋和手杖上,从未动过的笔记本和冷落在一旁的手稿上也吐上了。  几个月后,还是在同一座旅馆的同一个房间里,我们望着窗外院子里的景物,自行车都放在那儿。楼上,阁楼底下有间小屋子,某位叫亚历克的活泼小伙子整天在放留声机,还扯着嗓门反复唱些美妙的歌儿。我说“我们”,可我这是把事情提前叙述了。莫娜一直不在,今天我就要去圣拉扎尔车站接她呢,临近傍晚,我把脸挤进两条栅栏之间站着等,可是没见莫娜,我又看了一遍电报也没能看出什么溪跷。于是我又回到拉丁区,照样大吃了一顿。过了一会儿从多姆大饭店前游逛而过时我突然看到一张苍白,臃肿的面孔和一对急不可耐的眼睛,还有一直令我心驰神往的夭鹅绒衣裳,因为在柔软的天鹅绒下总有她温暖的乳房、大理石般洁白的大腿和冰凉而又结实的肌肉。她从面孔的海洋中起身拥抱我,充满柔情地拥抱我———千只眼睛、鼻子、手指、腿、酒瓶、窗子、钱包和茶托都在瞪着我们,而我俩拥抱在一起,忘记了周围的一切。我在她身边坐下,她便说开了——滔滔不绝他说开了,这是歇斯底里、性变态和麻风病的狂热征兆。我连一个字也没听见,因为她很美,我爱她,现在我很快活,还愿意去死。  我们沿着城堡街漫步,找寻尤金。我们走过那座铁路桥,我常常在这儿看着火车驶出去,这时我在想她究竟在哪儿,心里也就很不好受了。过桥时一切都是软绵绵的、迷人的,烟雾从我们两腿间袅袅上升。铁轨嘎嘎作响、信号机在我们血液中闪烁,我觉察到她的身子紧紧贴着我的——全成为我的了,于是我停下用双手抚摸那温暖的天鹅绒。我们周围的一切都在碎裂,碎裂,天鹅绒下的温暖肉体渴望着我……我俩又回到原先那间屋子,多亏尤金,我们又弄到了五十法郎。我看看院子里,那部留声机已经停了,箱子打开着,奠娜的东西像往常一样丢了一地,她穿着衣服躺在床上,我催她一次、两次、三次、四次……我以为她要发疯了……躺在床上,盖着毯子,再摸摸她的身体多么好啊!可是能摸多久呢?这一回能持续下去吗?我已有了一种预感,这不会延续多久的。  她狂热地跟我说话,仿佛我们没有明天一样。“别说了,莫娜!看着我……别说了!”最后她睡着了,我从她身下抽出胳膊。  我闭上眼,她就躺在我身边……到早上当然还在……我是在二月里从码头启程的,那天下着一场叫人睁不开眼睛的暴风雪。我最后一次看到她时她在窗口同我挥手道别,当时街对面角落里站着一个男人,他的帽子拉下来遮住眼睛,下颚贴在西服翻领上。这个望着我的人是个胎儿,一个嘴里叼着雪茄的胎儿。莫娜在窗口向我挥手道别,脸色苍白而臃肿,披头散发,忽而又到了一个阴沉沉的卧室中,我俩有节奏地喘着气,她身上散发出一种温暖的、猫身上的气味,她的秀发叼在我嘴里。我闭着眼,我们对着嘴呼出一口口热气。我俩紧贴在一起,距美国有三千英里之遥,可我再也不想它了。同她在这儿睡在床上、让她对着我呼吸、秀发含在我嘴里——我认为这是一种奇迹。天亮以前什么事都不会发生……我从酣睡中醒来望着她,这时一缕微弱的光线透进来,我望着她美丽的蓬乱头发,觉得有样东西顺着她的脖子爬下来。我又凑近看看她,她的头发在动。我扯开床单,看到更多的臭虫,它们在枕头上排成一大片。  拂晓,我们匆忙收拾起东西溜出旅馆,这时街上的咖啡馆还没有开门。我们步行,边走边搔痒。天亮了,天边出现了一片奶白色的晨喷,一朵朵橙红色的彩云飘过天空,恰似蜗牛出壳。巴黎啊,巴黎,一切都发生在这儿。断垣残壁、小便池中悦耳的哗哗流水声、男人们在酒吧间里舔小胡子。窗板往上推时铿锵作响,街沟里水流潺潺有声。还有用鲜红的巨大字母拼成AmerPicon之字形。咱们走哪条路:为什么?往哪儿走,干什么?  莫娜饿了,而且她的衣服很单保除了晚礼服、香水、俗气的耳环、手镯和脱毛剂,她什么也没有。我们在梅园大道上一家弹子房中坐下要了热咖啡。卫生间坏了。我们得坐一阵了才能去另一家旅馆,这时我们互相拣去了对方头发里的臭虫。莫娜紧张不安,所以发起脾气来。非得洗个澡,非得干这,非得干那。非得、非得……“你还剩下多少钱?”  钱!全忘掉了。  美国饭店。那儿有部电梯。  我们在大白天便上床睡觉了。待我们起来天色已黑,这时要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凑足往美国打一份电报的钱。电报就打给那个嘴里叼着长长的、有味道的雪茄的胎儿。还要去拉斯帕伊林荫道找那个西班牙女人,做顿热饭是她的拿手好戏。天一亮便会发生什么事的。至少我们可以一起上床了。再也没有臭虫了。雨季已开始。床单干净极了……第02章在波勒兹别墅,一种新的生活展现在我面前。才十点钟,我们却已吃完了早饭,还出去散了一会儿步。如今我们这儿来了一位埃尔莎,鲍里斯告诫我说,“这几天走路要轻一点。”  这天一开始便景色宜人:明媚的天空。清新的微风、刚刚粉刷过的房屋。在到邮局去的路上,我和鲍里斯讨论了那本书,书名是《最后一本书》,它将以无名氏的名义写作。  新的一天在开始,这一点我们今早站在迪费雷纳的一幅闪烁着光辉的油画前时我便感觉到了。画上是十三世纪的一种早餐式聚会,没有酒,有一位姣好、肥胖的裸体人像,一色、充满活力、像手指甲一样呈粉红色,一条条波浪状的肌肉在发光。  这幅画,总的说来是二流的,有些方面还是初级的。这是一个感到刺痛的人体,在朝露下湿漉漉的。这是静止的生命,不过这儿没有什么东西是静止的、死去的。画中的桌子被食物压得吱吱响,食物太重,桌子都快散架了,这是一顿十三世纪的饭——绘画人已经清楚记住了所有在丛林中写生时画下的动物,一大群瞪羚和斑马在啃棕桐树的复叶。  现在我们同埃尔莎在一起,今早我们还在床上时,她便在为我们演奏,“这几天走路要轻一点……”太好了!埃尔莎是女佣,我是客人,而鲍里斯是大人物。一场新戏要开演了,我这样写时不禁自己大笑起来。鲍里斯这个山猫知道会出什么事,他对各种事情的嗅觉也很敏锐。“要轻一些……”鲍里斯如坐针毡,从现在起他老婆任何时候都有可能露面。  他老婆足足有一百八十磅重,他却是个小个儿,这样你就明白这是一种怎样的局面了。晚上在我们回家的路上他对我解释过,这局面又可悲又可笑,我禁不住不时停下来嘲笑他一番。“你为什么这样笑?”他柔声道,然后又继续以凄凉的歇斯底里的口吻叙述下去,活像一个可怜虫。突然意识到无论穿上多少件常礼服自己永远也不会成为一个男子汉,于是他想逃走,想换一个新名字。鲍里斯哀声道,“这个女人可以占有一切,只要她放过我。”可是首先得把公寓租出去,订好契约,安排好各种琐事,这会儿他的常礼服说不定会派上用场呢。她的块头儿——这才是真正叫他发愁的!假如回去时我们发现她突然站到了门口,他准会昏过去,他对他老婆就是这么诚惶诚恐的。  所以我们暂时只得放过埃尔莎,她在这儿只是做早饭、引导客人看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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