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的“我们”,显然就是宫萍、小叫化和她自己。其余的这些人当然就是被他们认为非常可疑的凶手。——至少其中有一个是凶手。“沙大户、赵瞎子、许老大、宫素素,和我这个不争气的老公,都可能是杀死柳乘风的人。”老板娘对陆小风说:“今天你在沙大户的床上看到我,就因为我一直都想把他捉来问个清楚。”她叹了口气:“我相信你一定也明白,要捉沙大户这种人,只有先上他的床。”陆小凤本来是一点都不明白的,直到现在,才开始有一点点明白了。小叫化也开了口:“只要一上床,万事都风凉,连沙大户都上了当,何况这个老王八蛋?”他指了指宫素素和许煞。“我对付这两个老太婆的情况虽然有点不一样,多多少少还是用了一点美男计。”陆小凤笑了。就在他开始笑的时候,就已经笑不出,因为他忽然发现,有两件致命的武器已经往他身上两处要害打了过来,一样是老板娘的手,一样是宫萍的脚。老板娘十指纤纤,十指尖尖,每个指甲上都套着一种用薄铜打成的指套,锋利如剑。宫萍的脚上,穿的是箭靴,一脚踢出,碎石如粉。这两种武器都是女子独用的,就好像某些女人的心一样,又毒又狠,又难猜测。陆小凤如果不是陆小凤,这一次大概就死定了。——陆小凤如果不是陆小凤,也不会等到今天才死了,等到今天,他至少已经死了三百七十八次。有很多人甚至认为陆小凤是死不了的。直到很久以后陆小凤还说:“老实说,我这一生经过的危险实在不少,有很多次的确是差一点就完蛋了,可是最危险的一次,还是那一次。”他说:“因为那时候我实在没想到宫萍和老板娘会杀我,更没有想到她们的出手居然那么狠毒。”陆小凤说:“如果现在你要我在江湖中例举几个武功最高最可怕的女人,我还是会把她们两个人算在里面,因为直到现在为止,江湖中能胜过她们的女人实在不多。”他说的是真话。那一次他能够逃过那两招致命的攻击,的确险过剃头。那一次比陆小凤更吃惊的是老板娘。她的功夫是经过苦练的,为了练功夫,她的手心和脚心都磨出了老茧。为了要漂亮,要让男人喜欢,她又花了很大的功夫把这些老茧用药水泡掉。她真是吃了不少苦,所以她对自己的出手很有信心,虽然她也知道陆小凤是个很难对付的人,却还是对自己很有把握。可是她立刻就发现自己错了。因为她这一击,本来是要去抓陆小凤的腰眼,用她手指上五个薄如利刃的指套,去抓陆小凤的笑腰穴。她抓到的却是宫萍的裤腰。陆小凤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法子,忽然一下子就窜到五六尺之外去了。宫萍的裤腰已经被撕裂,露出了一双腿。一双修长结实充满了弹力的腿。一双男人只要看过一次就永远不会忘记的腿。陆小凤看过这双腿。在赵瞎子那个棺材铺的后院里,在那一条飞扬的紫色长裙下,他看见的就是这双腿,绝对错不了。他看呆了。每一个男人忽然间看到这么样一双腿,忽然从二条撕裂的裤子里露出来的时候,都会看得发一下呆的,只不过陆小凤这一次发呆的原因,和世界上其他大多数别的男人都有一点不一样,这一次他看得呆住,只因为他在和宫萍真正认识之后,就没有想到过那个从想杀他的紫裙老妪长裙下露出来的腿,竟然会是宫萍的腿。——情感有时候就像是眼罩,常常都会把一个人的眼睛罩住,当然看不见他本来应该看见的事。幸好现在他看见了,不幸的也是他现在看见了。在幸与不幸之间,往往是一段空白。空白的时候,就会发呆。发呆的时候,就是别人的机会。忽然间,所有不该动的人,全都动了,明明已经被制住的沙大户、赵瞎子、王大眼、宫素素、许煞,居然在这一刹那之间全都动了,而且动得极快、极准、极狠。这种快、准与狠,都不是一个生长在这种荒僻小镇上的人所能够做得到的。一个人的出手,如果能够达到这么快、这么准、这么狠的程度,那么这个人无论在任何一种标准下,都无疑可以列名在江湖中五十高手之林。“五十”这个数字好像已经很多了,可是如果你算一算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混迹在江湖,有多少人想在江湖中挣扎奋斗成名,能够成名的人又有多少。在江湖中,每天每夜每时每刻,有多少人为了求生求名而做生死之决战,也不知有多少人生,有多少人败,有多少人死,有多少人胜。如果你能想到这一点,那么你就知道生死存亡胜败,是系于多么微妙的一刹那间。就在这一刹那间,陆小凤倒了下去。无论任何人在同一刹那间受到这么多绝顶高手蓄意已久的全力攻击,如果还能够不倒下去,那么这个世界上也就没有会倒下去的人了。对于一个在江湖中混了很多年,成名也很多年,交友不知其数,结仇也不知道有多少的人来说,倒下去的意思就是死。陆小凤怎么会死?没有人相信陆小凤会死,就算有人亲眼看见有个人拿一把刀砍在他的脖子上,也不相信这个死不了的陆小凤就会这么—命归西。可是陆小凤这一次居然真的就这么一命归西。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剑神一笑》 第十一回 巴山夜雨话神剑 ◆春夜、夜雨、巴山。春夜的夜雨总是令人愁,尤其是在巴山,落寞的山岭,倾斜的石径,泼墨般的苔痕,多少前辈名侠的凄惨往事都已被埋葬在苔痕下,多少春花尚未发,就已化作泥。春泥上有一行脚印,昨夜雨停后才留下的脚印。今夜又有雨。在苍茫的烟云夜雨间,在石径的尽头处,有一座道观,香火久绝,人迹亦绝,昔年的冲霄剑气,如今也已不知有多久未曾再见。自从昔年以“七七四十九手回风舞柳剑”名动天下的巴山剑客顾道人飘然隐去,不知仙踪之后,他的子弟们也已四散。这个曾经被醉心于剑的年轻人们奉为圣地的道观,也已渐渐荒冷没落,所剩下的,惟有一些神话般的传说,和台上的一道剑痕空留凭而已。可是近两年来,每当风清月白的夜晚,附近的樵户猎人们,往往可以看到道观里仿佛又缥缥缈缈的亮起一盏孤灯。有灯,就有人。是什么人又回到这里来了?为什么?今宵夜雨,孤灯又亮起。一个人独坐在灯下,既不是巴山门下的子弟,也不是道人。在这个寂寞无人的荒山道观里独居已两年的,居然是个和尚。一个经常都可以几天不吃饭,几个月不洗澡的邋遢和尚。这个和尚有时甚至可以经年不说话。就在这个晚上,这个道观里居然又有四个人来了。两个人的身材都相当的高,穿着同样的两件黑色斗篷,戴着同样的两顶黑色毡帽,帽沿极宽,戴得很低,掩住了面目。从倾斜的石径上走到这里来,践踏着不知有多少落花化成的春泥,其中有一个人,显得已经非常累了,另外一个人常常要停下来等着扶他。远在数十百丈之外,灯下的和尚就已经知道他们来了。可是和尚没有动。灯光虽然在闪动明灭,和尚却没有动静,甚至连一点反应都没有,直等到这两个人穿过道观前的院落,来到他这间小屋前的时候,这个和尚却连一点反应都没有,此僧不老,却已入定。敲门声也没有回应,两个冒雨越山而来的人,只有自己把门推开。灯光虽不亮,却还是把这两个人照亮了,也照亮了他们在帽沿阴影下的嘴与颔。两个人的下颔都很尖,线条却很柔和,嘴的轮廓更丰满柔美。只有女人才会有这么样的嘴。有这么样一张嘴的女人,无疑是个非常有吸引力的女人。两个美丽的女人,在夜雨中来访巴山,访一个已如老僧般入定的和尚。她们是不是疯了?是不是有什么毛病!如果她们既没有疯也没有毛病,就一定有一个非常好的理由,而且一定是为了一件非常严重的事。——两个漂亮的女人冒雨越荒山来找一个邋遢和尚,会是为了什么事?——两个女人来找一个和尚,会有什么事发生?还没有老的和尚仍如老僧入定。走得比较快、体力比较好,身材也比较高的女人伸出一只雪白的手,用一种几乎比舞蹈还要优美的姿势,脱下了她头上的毡帽,顺手一抡,帽上的雨珠洒出,在灯光下看来,就像是一串闪亮的珍珠。本来被束在她帽子里的长发,就像是雨水般流落下来。又掩住了她的半边面,却露出了她另外半边脸。漆黑修长的眉,明媚的眼,嘴角一抹浅笑,春天真的已到了人间。和尚眼观鼻,鼻观心,好像根本没有看见面前有这么样一个女人。可是她对这个和尚好像很熟悉,而且居然还用一种很亲热的态度对他说:“和尚,别人都说你老实,世上如果只有十万个人,最少有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人都说你老实。”这个女人说:“可是呀,依我看,你这个和尚,可真是一点都不老实。”这个女人的体态修长而优雅,而且风姿绰约,每一个动作都温婉柔美,只有出身于非常有教养的高贵之家,才会有如此风采。可是她对这个又神秘又怪异的穷和尚说话的时候,却忽然变得好像是个整天在和尚庙里鬼混的小尼姑。和尚也终于忍不住开口:“我有哪点不老实?”“你告诉别人,你要到五台山去坐关,却偷偷摸摸的躲到道士观里来,我上天入地的找你,也找了一个多月才找到。”她说:“你说你有哪点老实?”和尚叹了口气。“你找和尚干什么?”他苦着脸说:“和尚又不吃牛肉汤”。这个女孩子居然就是近年来在江湖中以调皮捣蛋出名的牛小姐“牛肉汤。”“其实你心里一定也明白,我找你一定不会有什么好事的。”“阿弥陀佛,佛祖保佑,和尚只希望这次你找我的事不要太坏。”“非但不坏,而且好极了。”“哦?”“这次我找你,是为了成全你去做一件够朋友义气的事,也就是你们说的,去修一场大功德。”牛小姐说:“这种事多做两件,你迟早总会修成一个罗汉的!”“修成什么罗汉?找鸡罗汉?”牛小姐的大眼睛眨了眨,吃吃的笑了。“找鸡罗汉也不错呢!大小总也是个罗汉,也不比降龙伏虎差多少。”和尚苦笑:“牛小姐,你饶了我这一次行不行?你以为和尚真不知道你这次来找我是为了什么?”“你知道?”“我用屁股来想也能想得到,一定是你那位陆小鸡又不见了,所以你要和尚去找他。”和尚说:“只可惜和尚这次再也不会去做这种傻事了。”牛小姐的神色忽然变得沉重了起来,而且还仿佛带有种说不出的焦急和忧虑。“你没有猜错,陆小凤的确又不见了,只不过这一次和以往都不同。”“有什么不同?”“这一次他既没有跟我吵嘴斗气,也不是为了别的女人。”牛小姐说:“这一次他临走之前,还跟我见过一次面,说是为了他一个好朋友忽然失踪,要远赴边陲去找他,而且说不定也会有危险。”她的样子好像已经快要哭了出来:“我本来下定决心要跟他去的,想不到他竟偷偷溜了,一去就再也没有消息,你说急不急死人?”“不急,一点都不急。”和尚慢吞吞的说:“和尚替他算过命,他死不了的。”“不管怎么样,你都要去找他。”“为什么?”“因为你是他的好朋友。”牛小姐说:“江湖中谁不知道老实和尚是陆小鸡的好朋友,他有了危险,你不去找他,岂非笑死人了。”这个和尚居然就是佛门中第一游侠,名满天下的老实和尚。据说他一辈子都没有说过一句不老实的话,可是如果有人一定要逼他说老实话,那个人恐怕很快就再也没法子开口说话了。据说有一次他在黄河渡船上,遭到盗劫,他说囊空如洗,强盗也信他,等到群盗走后,他却又追上去,承认自己说谎,而把自己身上的一点银钱都交了出来,第二早上,那批水贼就忽然莫名其妙的死在他们的贼窝里。有关这位和尚的传闻轶事可真不少,而且都很有趣。只可惜我们这个故事要说的不是他。牛大小姐要说动一个人,真可以把死人都说成活的,老实和尚却好像连一个字都没听进去。“不管你怎么说都没有用的,反正和尚这次已经吃了秤铊,铁了心了,说不去,就不去。”“此话当真?”“当真。”“不假?”“不假。”牛小姐叹了口气:“这么样说来,我只好讲个故事给你听。”她讲的故事是这样子的:“从前有个和尚,别人都说他老实得要命,从来都不沾荤腥,更不近女色,碰到女人,他连看都不敢看一眼!”“他的确不敢看一眼,因为他一看起来,最少也要看个七八百眼。”“有一次他居然还跟一个女人谈起情说起爱来了,跟一个叫‘小豆’的小女孩子。”“这个小女孩身世很可怜,是在乐户里长大的,身子又弱,又有病,所以我们这位很老实的和尚就很同情她,可怜她。”“可怜不要紧,要紧的是,由怜生爱,一爱就爱得没完没了。”“惟一遗憾的是,他是个和尚,而且是个出名老实和尚,总不能去弄几千两银子来替一乐户女赎身,更不能明日张胆的把她从勾栏院里抢出来。”“所以这位多情的和尚只好悄然含恨而去,躲到一个他认为别人绝对找不到的地方,去苦苦相思,思情悔过。”说到这里,牛肉汤才停顿了一下,盯着老实和尚问:“你说这个故事好听不好听?”听到这里,老实和尚本来已经很憔悴的脸,几乎连一点血色都没有了,过了很久才回答:“不好听。”“我也觉得不好听,”牛小姐说:“像这么悲伤的故事,我也不喜欢听。”她叹了口气:“只不过这个故事却是真的,真有其人,真有其事。”“哦?”牛小姐又盯着和尚看了半天,忽然又问:“你知不知道这个故事里说的这个和尚是谁?”“我……我知道。”“你说出来呀。”老实和尚额上开始冒汗,却还是挣扎着回答:“这个故事里说的和尚就是我。”牛小姐微笑,叹息。“不管怎么样,老实和尚毕竟还是不愧为老实和尚,果然是从来不说谎的。”她忽然把另外一个穿黑披风的女孩拉到老实和尚面前,替她脱下毡帽,脱出了一张清秀瘦弱、楚楚动人的脸,脸颊上已有了泪痕。“你再看看她是谁?”老实和尚怔住。他当然知道她是谁,天荒地老,月殒星落,他都不会认不出她。——小豆子,怎么会是你?小豆子的泪也如豆。看到他们脸上的表情,牛小姐本来想笑的,也笑不出了。她甚至想走了,走得远远的,好让他们能单独相聚,互相倾诉他们的思念。想不到老实和尚反而叫住了她:“我也有样东西要你看看。”“你要我看什么?”老实和尚没有回答,只是慢慢的把他那件破烂宽大的僧袍掀了起来,露出了他的一双腿。牛肉汤又怔住。她看见的这双腿,已经不像是一双腿,而像是两根被折断的枯枝,不但瘦弱,简直已干瘪退化。更让人想不到的是,这双腿的足踝上,还锁着一条极粗大的铁链。“锁是七巧堂的精品,钥匙已被我抛入绝壑,世上再也没有人能打得开。”和尚说:“山下有个樵夫每天送一碗菜饭来,还有一瓯水。”牛小姐忍不住问:“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其实她也知道这句话非但不该问,而且问得多余。——人在巴山夜雨孤灯下,心却在灯红酒绿间的一个可怜的人身边。他怎么能控制住自己,不让自己去见她?——一个本来从不动情的人,如果动情,一发就不可收拾,像这种如山洪忽然爆发的情感,有谁能控制得住?老实和尚毕竟也是人,而且人在江湖,纵然圣贤亦难忘情,何况江湖人?所以他只有用这种法子把自己锁住,也免得误人误己。牛大小姐的眼睛也湿了。在这种情况下,她还能说什么?她只有走,想不到老实和尚又叫住了她。现在他当然已经不能陪她去找陆小凤,就算他去,也救不了陆小凤。他只告诉牛肉汤:“陆小凤虽然飞扬跳脱,嘻皮笑脸,有时候甚至满嘴胡说八道,可是有时候他也会说出一两句他的真心话。”和尚说:“有一次他在酒后说出一句话,我至今都没有忘记。”“他说什么?”“他说,只有在一个人面前他从来不敢胡说八道。”“为什么?”“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这个人能杀他,”和尚说:“到了他真正有危险时,也只有这个人能救他。”“这个人是谁?”“西门吹雪。”西门吹雪,白衣如雪,他的心也冷如雪。他这一生好像从未爱过一个人,就算他爱过,也已成为伤心的往事,已不堪追忆。他没有亲人,没有朋友,甚至连仇人都没有了,除“剑”之外,他在这个世界已一无所有。像这么样一个人,何者能够打动他?“我知道有一次他只不过为了要试一试陆小凤的两根手指是不是能夹住他的剑,甚至不惜和陆小凤决生死于一瞬间。”牛小姐说:“他甚至不惜将陆小凤斩杀在他剑下。”“我也知道这件事。”和尚说:“那一次是在幽灵山庄的事件后,在武当山的解剑池旁。”“可是他并没有出手。”“因为那一次他认为陆小凤的心已死,已经等于是个死人了。”牛小姐黯然:“现在陆小凤说不定已经真的是个死人了。”“可是只要他还没有死,惟一能救他的人就是西门吹雪。”老实和尚说:“和尚从来不说谎,西门吹雪不但剑法第一,他的冷静和智慧也没有人比得上。”“和尚老实,我信和尚。”牛小姐说:“但是我却不知道要用什么法子才能说动他去救陆小凤。”“我也不知道。”“你怎么会不知道?”牛小姐问老实和尚。“因为根本就没有法子。”和尚说:“就算你能把死人说活,对他也一点法子都没有。”他用一种虽然非常老实又带着点诡秘的眼色看着牛肉汤,慢吞吞的说:“只不过有句话我还是要告诉你,你一定要牢记在心。”老实和尚说的当然都是老实话,老实话通常都很有用的,牛小姐当然要把每个字都听得很仔细。想不到老实和尚只说了八个字,每个字都可以把人气死。“没法子,就是有法子。”和尚都喜欢打机锋,会打机锋的和尚才是有道理的和尚。可是在牛小姐的耳朵里听起来,却好像一个人一连串放了八个屁。◆ 《剑神一笑》 第十二回 超级杀手云峰见 ◆这时候西门吹雪正坐在山巅一处平石般的青色岩石上,眺望着远方。黄昏,未到黄昏。远方烟云缥缈苍茫,什么都看不见,却又什么都看得见。在一个生命还未开始,或者对生命已完全满足的人看来,那只不过是一片虚无、一片混沌,最多也只不过是一幅图画而已,可以让一个本来已经很愉快的人,在宁静中得到一点享受。但是在西门吹雪这种人看来,这一片虚无就是生命的本身。只有在虚无混沌中,他才可以看到很多他在任何其他地方都看不到的事,也只有在此时此地此情,他才能看到自己。这一点才是最重要的。近十余年,西门吹雪几乎已经完全没有机会看到自己。因为他的心与眼久已被一层血所蒙蔽,当然还有一层雪。冰比冰水冰,雪更冰甚冰水。西门吹雪是个什么样的人?当今天几百几十万个知道“西门吹雪”这个名字的人,又有几个人知道他的出身、他的思想、他的感情,和他的过去?甚至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当然不是真的不知道,而是已经忘记了。他怎么忘记呢?人生中还有什么事比“忘记”更困难?他要付出多大的代价才能忘记这些事?西门吹雪忽然想起了陆小凤,此时此刻,他本来不该想起陆小凤的。不幸的是,人类最大的悲哀,就是人们常常会想一些自己不该想起的人和不该想起的事。西门吹雪和陆小凤认识几乎已经有二十年了。二十年,是多么长的一段日子,有的人一出生就死了,有的人出生几天几月就已夭折,在他们说来,二十年,那简直已经是段不可企望的岁月。在一个新婚不久的妻子说来,如果她的丈夫在他们最恩爱的两三年之中就已死了,那么,二十年,又是种多么不可企求的幸福。在一个生命已将尽的老人来说,虽然他明知自己活不过二十年,可是,已往的二十年,也会让他永远难以忘怀的。因为每一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他最重要的二十年。这二十年中的每一天,都可能会发生改变他这一生命运的事。所以,西门吹雪才会想到陆小凤。他和陆小凤相识已二十年,可是他对陆小凤的了解居然这么少。他从来都不知陆小凤这个人是在一种什么样的家庭中出生的,也从来都不知道陆小凤这个人是在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中长大的。这也许只因为他从来没有想要去知道。有很多的朋友之间都是这样的,虽然经常相处在一起,却从来都没有想到过要去发掘对方的往事,当然更不会想到要去发掘朋友的隐私。江湖道上的朋友们,以义气血性相交,只要你今天用一种男子汉的态度来对我,就算你以前是王八蛋,也没他妈的什么关系。这个世界上,真正的男子汉已经不多了。如果有人说陆小凤不是条男子汉,这个人最好赶快躲到一个荒山废庙里去求神佛保佑,保佑他不要被陆小凤的朋友看到。当然要更保佑他不要被西门吹雪看到。西门吹雪可以为了一个他根本不认得的人,甚至为了一个他根本没有见过的人,披星戴月,奔波数千里,熏香沐浴,斋戒三五日,去为这个不认识的人杀一个从未败过的杀手。因为他愿意做这件事。因为他高兴。这件事是成是败,是胜是负,是生是死,他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如果他不高兴不愿意呢?那可就一点法子都没有了,就算你把他所有的朋友都找来,在他的门口排队跪下,他也好像连一个人影子都没有看见。甚至连为了陆小凤都是一样的。如果他不高兴不愿意,就算有人把陆小凤当面刺杀在他的眼前,他也看不见。西门吹雪看得见的,只有他的剑。落日最红的时候,就是它即将沉没的时候。人呢?人是否也如是?西门吹雪从来都不去想,人生中总有一些无可奈何的悲伤,为什么要去想?想了又能怎么样?他只知道现在一定已经有一个人要用一柄他从未看见过的剑,用一种他从未看见过的剑法,来和他决生死于一瞬间。这不是他的预感。他仗剑纵横江湖二十年,出生入死无数次,现在他还活着,他当然也和其他那一些啸傲江湖的剑客名侠杀手一样,有一种接近野兽般预感。可是这一次,他奔波千里,斋戒沐浴,到此山的绝顶上来,只不过因为他有约。就约在此时,就约在此地。他并不知道约他的人是谁,可是敢约他来的人,无疑是个非常有分量的人,而且非常有信心,对自己的力量和剑都非常有信心。这一点是任何人都可以想像得到的。这个人是谁?为什么要约战剑下从无活口,也从未失败过的西门吹雪?红日初露时,红如害羞少女脸上的胭脂,此时已红如仇人剑下的鲜血。一个人慢慢的走上山巅来了。如果他是以轻功飞掠而上的,或者是以青索巧技攀援上来的,这个人都不能算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对手。这个人是慢慢走上来,那种慢的程度,就好像一个怕老婆的丈夫在夜归时走回妻子的闺房一样,又轻,又慢,小心翼翼,生怕发出一点声音来,恨不得把鞋子都脱掉。可是现在走上来的这个人,却穿着一双很重很重的靴子,我们甚至可以说,这个世界上绝对不会再有另外一个人穿靴子比他更重。这个人穿的居然是一双铁靴子,用纯铁打成的铁靴子。如果有一个经验非常丰富的老铁匠在这里,要他作最保守的估计,这双铁靴子每只最少也有一个最胖的人一条大腿那么重。这种重量是很难估计的,可是最少也在九斤半到十三四斤之间。从中间算,一条腿十斤,两条腿二十斤,穿着一双二十斤重的铁鞋子,大多数人走路的声音都会像打雷一样,何况是在爬山越岭走险坡,何况这个人又是个超级大胖子。可是这个穿着一双超级铁靴的大胖子,从平地爬上这座高山绝岭来的时候,他的脚步声甚至比一个迟归的丈夫更轻,轻得简直就像一个要到厨房去偷嘴的小丫头。这个人又高,又大,又壮,又肥,却又偏偏轻如蝴蝶。这个人肥头大耳,眉清目秀,一脸笑眯眯的样子,看起来就好像弥勒佛一样,可是知道他的人,宁可看到一百个拘魂的恶鬼,也不愿意看到他。西门吹雪根本就没有回头去看这个人,这个世界上也许还没有一个值得他去看的人。这个人居然也没有去骚扰他,更没有用那双大铁靴去踢他,只不过从他背上一个包袱里,拿出了一大块卤牛肉,两只烧鹅,十七八条岭南师傅做的叉烧肉,一整只小肥猪,三四十个包子,七八十块猪油冰糖千层糕,摊起一大块布,把这些东西都摆上去,然后就坐在那里。真的就是那么样坐在那里,既不动手,也不动口,这么样一个大胖子,面对着这么一大堆好吃的东西,他居然就动也不动的坐着,只看,不吃。西门吹雪也没有动,更没有看,但是却忽然说了句很奇怪的话。“小瘦子,我知道不是你,所以你今天还不会死。”他说:“可是你今天实在不该来的。”穿铁靴的人,脸上的肥肉忽然在一刹那间像冒泡的泥浆一样凸了起来,而且一直不停在抖,抖得就像是油锅里的猪油。他又不是小瘦子,他是个大胖子,如果西门吹雪说的话,是在警告一个瘦子,这个大胖子怕什么?胖子怕怕,只因为他从小瘦瘦,所以他穿大铁靴,所以他拼命吃一些可以让他胖起来的东西。他这么样吃,怎么能不胖?他为了增加他的重量,很小就开始穿铁鞋走路,这么样一个人的轻功如果还不好,还有天理吗?可是现在他已经不能再胖下去了。所以他虽然总是随身带着一些他最喜欢吃的东西,也只有看,不能吃。这个小瘦子,当然就是近两三年才崛起于江湖的超级杀手“大鼓”。他的肚大如鼓,他的呼吸声如鼓,甚至连他的人都好像一个鼓一样。像这么样一个臃肿平凡俗气的人,有谁会提防他?所以在最近这十九个月以来,死在他那一双肥肥小手下的武林大豪,已经比死在西门吹雪剑下的多得多了。可是西门吹雪却知道这一个人今天到这里来绝不是为了赴约而来。这个小瘦子肥小胖,就算吃了妖魔教的迷幻药,也不敢来动西门吹雪。谁敢动西门吹雪?这个时候绝岭下又有一阵脚步声传上来了,一阵好重的脚步声,就好像有一个八百斤重的大胖子。穿着一双八十斤重的铁靴子一样。可是这个人还没有走上来,西门吹雪就知道这个人既不胖,也不重,穿的还是双轻轻薄薄、软软的绣花鞋,听到这个人的脚步声,穿铁靴的人那张紧张的脸立刻就放松了!西门吹雪的眼神却忽然变得红如血,冷如雪。注:写武侠小说写了二十三四五六七年,从没有写过“注”。可是我从小就很喜欢看“注”,因为它常常是很妙的,而且很绝,常常可以让人看了哈哈大笑。譬如说,有人写“X X拔剑”之后,也有注,“此人本来已经把剑放在桌上了,等他吃过饭之后,又带在身边,所以立刻可以拔出。”看了此等注后,如不大笑,还能怎么?哭?“注”有时也可以把一个作者的心声和学识写出来,注出一些别人所不知而愿闻的事,有时甚至就像是画龙点睛,无此一点,就不活了。才子的眉批,也常类此。金圣之批四才子,更为此中一绝。我写此注,与陆小凤无关,与西门吹雪更无关,甚至跟我写的这个故事都没有一点关系,可是我若不写,我心不快,人心恐怕也不会高兴。因为在我这个鸟不生蛋的“注”中出现的两个人,在现代爱看小说的人们心目中,大概比陆小凤和西门吹雪的知名度还要高得多。这两个人当然都是我的朋友,这两个人当然就是金庸和倪匡。有一天深夜,我和倪匡喝酒,也不知道是喝第几千几百次酒了,也不知道说了多少鸟不生蛋让人哭笑不得的话。不同的是,那一天我还是提出了一个连母鸡都不生蛋的上联,要倪匡对下联。这个上联是:“冰比冰水冰。”冰一定比冰水冰的,冰溶为水之后,温度已经升高了。水一定要在达到冰点之后,才会结为冰,所以这个世界上任何一种水,都不会比“冰”更冰。这个上联是非常有学问的,五个字里的居然有三个冰字,第一个“冰”字,是名词,第二个是形容词,第三个也是。我和很多位有学问的朋友研究,世界上绝没有任何一种其他的文字能用这么少的字写出类似的词句来。对联本来就是中国独有的一种文字形态,并不十分困难,却十分有趣。无趣的是,上联虽然有了,下联却不知在何处。我想不出,倪匡也想不出。倪匡虽然比我聪明得多,也比我好玩得多,甚至连最挑剔的女人看到他,对他的批语也都是:“这个人真好玩极了。”可是一个这么好玩的人也有不好玩的时候,这么好玩的一个上联,他就对不出。这一点也不奇怪。奇怪的是,金庸听到这个上联之后,也像他平常思考很多别的问题一样,思考了很久,然后只说了四个字:“此联不通。”听到这四个字,我开心极了,因为我知道“此联不通”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我也对不出。”金庸先生深思睿智,倪匡先生敏锐捷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有一个人对得出“冰比冰水冰”这个下联来,而且对得妥切。金庸、倪匡和我都愿意致赠我们的亲笔签名著作一部,作为我们对此君敬意。这个“注”,恐怕是所有武侠小说中最长的一个了。◆ 《剑神一笑》 第十三回 大鼓与绣花鞋 ◆上山来的这个女人,高高瘦瘦的身材,长长的脸,眉和眼都是向上挑起来的,在刚健的英气中又另有一种妩媚。虽然不美,却有魅力。她身上穿着件很短的银狐披风,露出一双修长的腿,脚上穿的果然是双绣花鞋。这么样一个苗条的女人,走起路来怎会比“大鼓”的脚步还响?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一个。——她是故意的,故意在炫耀自己,炫耀她的武功。她练的是一种很特别的,而且在江湖中绝传已很久的外门功夫,在必要时,甚至可以把自己的身子变得比一个几百斤的大秤铊还重。这种功夫从来也没有女人练过,更没有女人能练得成。她一向以此为荣。她的名字就叫做“绣花鞋”。这当然不是她的真名,可见认得她的人,谁也不知道她还有什么别的名字。绣花鞋上山来的时候,也和“大鼓”一样,带着一些很奇怪的东西。她带的当然不是吃的。她带来的是一管箫、一个用上好漆器制成的梳妆箱、一副用象牙匣装着的赌具,其中包括了一副骰子、一副牌九,和四副叶子牌。最奇怪的是,她后面还跟着个很漂亮的小男孩,替她挑着一副铺盖棉被。这么样一个女人,真的是怪异了。西门吹雪极目苍茫,仍未回头,大鼓脸色发青,一双眼睛瞪得就像是两个肚脐眼一样。——当然是他自己的肚脐眼,除了他这样的大肚子,谁有这么大的肚脐眼?他们知道这个女人的来历和底细。——她也是这几年来崛起江湖的有限几个超级杀手之一,只不过她还有一些非但大鼓比不上,别人也比不上的特别本事。据说她赚的钱,比其他那三四个和她有同样身份的杀手加起来的还多。这是什么缘故?看见大鼓,绣花鞋就笑了,笑起来的时候,眼神更媚。“大鼓兄,别人都说,心宽体胖,你的确是个宽心大量的人,近来的确越来越发福了。”大鼓却在叹气。“发福有什么用?肥肉卖多少钱一斤?”他说:“要能发财,才是本事。”“这倒是真话。”“听说你越来越发财了。”大鼓说:“听说连山西那几家大铭号有时都要问你周转点银子。”“那倒不假,”绣花鞋也叹了口气:“钱多了虽然也麻烦,可是谁叫我天生就会赚钱呢?”她忽然一本正经的问大鼓:“你有没有听说我赚的钱比你们加起来的都多?”“我听说过。”“可是你也应该知道,我杀人要的价钱,并不比你们高。”“我知道。”“那我赚的钱为什么会比你们多?”她替自己回答了这个问题。“因为我不但会赚钱,而且什么钱我都赚。”绣花鞋说:“我不像你们,只肯做天下第二古老的生意,连最古老的一种我都做。”大鼓故意问:“我知道天下第二古老的生意就是杀人,最古老的一种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