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六日,暮春,江南雨,春雨,春雨绵绵,细细的雨丝就像枕上轻柔的发梢一样。湖岸旁几棵垂柳,已开着杨花,纤细的雨丝打落了杨花一地,杨花点点浮在水面上,顺着水流,飘进湖里。轻水载着杨花,就像是浮萍般的沉浮不定。湖上有灰色的烟,烟是烟雨,烟雨朦朦。朦朦的烟雨中,有条船,船是木制小舟,舟上有人,人就躺在小舟里。四面青山,一碧新洗,小舟荡漾湖心,一波波涟漪荡向湖心小舟处。潘小君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大哈欠,望着眼前一片灰朦朦的天空。他知道,很少有人能懂得享受春雨的轻柔、多情和妩媚。潘小君一向是个懂得享受的人。有车可坐,他绝不骑马;有马可骑,他绝走路;有客栈可睡,他绝不会睡破庙;有椅子可坐,他也绝不会站着。所以现在的他就是“躺”在小舟甲板上。一般若处在潘小君现在情况的人,是很少有人还能够舒舒服服的躺在船板上享受的。因为他和很多犯了错的人一样,正在做一件事——逃亡。现在潘小君正在逃亡。一个做了坏事的人,大致上有四种逃亡路径——买舟入海——出关入沙漠——混迹于闹市——流窜于穷山恶水之中。但我们的潘小君并不是神,也不是魔,更不是精灵,也非鬼怪。他是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和你我一样普通的人。所以潘小君和一般人一样,也当然选择了其中的一种逃亡路径。至于他会选择以哪一种方式来逃亡?潘小君当然有他自己的一套独特看法。他的看法一向很独特,应该说是很绝。买舟入海——既然要花钱买船,又要付码头渡海费,实在是伤财又费事,也可以说是吃力不讨好。况且茫茫大海中,什么都没有,就连最基本的水也没得喝,一些其他吃的食物更不用说了。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对捕鱼似乎不怎么精通,在大海捕鱼对他来说,就像是大海捞针一样的困难。出关入沙漠——黄沙滚滚,风吹烈烈,烈日当顶。这个地方,不但缺水,食物更是缺的厉害,唯一不缺的东西就是遍地的死人骨头,潘小君并不吃死人骨头。混迹于闹市——闹市,有吃有喝有睡有躺,人来人往,形形色色,可说热闹极了。潘小君一向是个热闹的人,更重要的是,还有“女人”在你的面前走来走去。流窜于穷山恶水之中——穷山?潘小君一想到这二个字就头大。恶水?潘小君听到这二字就吐舌头。所以他当然选择了他认为最满意,也最舒服的逃亡路径。他总认为一个逃亡的人,已经是够苦的,够背后的,怎么还能再委屈自己做更苦的,更背的事。他自己当然也对自己的决定很满意,也很得意。所以到现在他还能一直舒舒服服的躺在船板上。潘小君像个死人般的躺在船板上,他的身边也有一样东西像个死东西般的躺在他身旁,那就是“酒”。酒有三坛,其有二坛已拍碎了泥封,当然也是见底了。潘小君还是像个死人一样的闭着双眼,只不过他的手还在动。他的手摸住了最后一坛酒,轻轻的拍了拍,坛上的泥封便掉在甲板上打转。他的手再轻轻朝木板上一拍,打转的泥封便停住,静止的像块钉入木板的板块。他再轻轻一拍洒壶,壶里的酒就像水花般的溅出瓶口,眼看着就要洒满一地,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溅出来的酒,就好像是会听话的风筝一样,竟然全部飞进了他的嘴里。潘小君还是闭着双眼,当然嘴巴是张开的,也喝了飞下来的酒。他就像是会变魔术的魔术师,但是他绝对不是魔师,只不过他会玩上几手杂耍的功夫而已。***春雨来的快,去的也快。细细的小雨的湖面上只剩下薄薄的水烟。烟雨朦朦,水朦朦,人已在烟水朦胧间。小湖的岸上,是一大片的商家,有卖酒的,卖鱼的,卖肉的,卖鸭的,卖馒头的,也有卖面的。他们都在春雨来的时候,搭好了棚帐,等到来去瞬间的春雨一过,他们就可以开张,做起买卖来。只要雨一停,这个地方又会开始像个菜市场般的热闹可爱起来。潘小君当然知道这一点。所以潘小君的小船也就停泊到这家面铺前。面铺里有二个人,一个是老板,另外一个是老板娘。潘小君的小船,恰巧漂到面店的岸前。卖面的老板和老板娘,也恰巧的正在盯着潘小君。他们似乎对潘小君喝酒的方法,感到特别的有兴趣。尤其是老板的一双眼睛,打从烟雨消散后,就没有离开过潘小君的双手。潘小君还是像个死人般闭着双眼,就连呼吸好像也已静止,只有在喝酒的时候,身上的手才肯动一动。“老头子,我就说,春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卖面的老板娘说:“看来我要你冒雨搭棚子是对的。”老板娘真的老了,珠翠已黄,至少也有六十了。“虽然是老夫老妻了。”老板驼着背,露出两排断山般的牙齿说:“但我还是要说,听老婆的话,永远错不了。”手下的面条已滚,但是老板说话的时候,还是盯着躺在船上的潘小君。“你看,我们的生意一下子就来了。”老板娘也看着船上的潘小君说:“那个会变魔术的年轻人,也应该要下船来吃我们的面了。”“他是该要下船来吃我们的面的。”老板摇头的说:“我们已经看他变魔术变了十六天了,他总也应该下船吃吃我们的面。”潘小君当然不是聋子,他们说的话,他全都听见了。对于一个在船上躺了十六天的人来说,身旁的食物也应该已吃了一干二净。所以潘小君的确已经没有吃的了,唯一剩的只有一坛酒。光喝酒,不吃饭,不醉恐怕也会先饿死。这一点潘小君当然明白。所以潘小君肚里的五脏庙,的确也正在向他抗议着。就在潘小君要睁开眼睛,下船吃吃东西的时候,他的耳朵忽然先睁开了。因为这时他忽然呼到了一些声音,一些并不是很友善,不是他很喜欢的声音。***“谁要你们在这里卖面的?”有人对着老板和老板娘说:“你们难道不知道,要卖面,也得先给点银子,拜拜码头?”“大爷……大爷……”老板说:“您误会了,我早已缴过银子,送过保护费了。”“送过了?”那个人大叫:“你送给谁?”“是……是……”老板颤着声音说:“是……‘水虎’。”“水虎?”“是的。”“混蛋,水中也会有虎?你这老头子存心耍我,我看你脑袋是痒了,不想挂在脖子上了!”“大……大爷……没那回事,我的确是交给水虎大爷的。”“好,很好,你既然那么喜欢虎,老子就让你瞧瞧,什么是真正的老虎。”“拍”的一声,这个人已从腰间抽出了一把大朴刀。再“拍”的一声,一张桌子已被他砍得粉碎。***潘小君已不得不睁开眼睛。他爱管闲事的毛病又犯了。虽然和而摊距离有几丈远,但是他却已很清楚的看见,一个拿刀的大汉,正举起刀,准备朝老板的手砍下。潘小君在这一瞬间,已跳了下船。但很快的,又看见他跳回了船内。一跳回船,他又朝甲板舒舒服服的躺下去。因为他已经看见面摊的棚帐外,站着一个人。一个身穿黑衣宽袍的人,腰间配着一柄黄叶充满秋意的刀的人——秋无愁。“快刀方成?”潘小君听见秋无愁说。“不错,我就是方成。”方成放下手里的刀,转过头冷冷的说:“阁下既然知道我的外号是‘快刀’,就不应该让我放下刀的。”秋无愁一双眼睛远远的望着棚外的青山,似乎连看方成都没看一眼。“天香馆的六条人命是你干的?”秋无愁望着青山又说。“不错,好汉做事好汉当。”方成挺起胸膛:“是我干的又怎样?”秋无愁道:“很好。”“很好?”方成叫着:“你是谁?你也配说老子很好?”秋无愁只淡淡的说句:“秋无愁。”“秋无愁!”方成忽然大叫,他的样子比遇上官府的捕快还要害怕。在害怕的同时,方成已窜出棚外,迅速的逃出去。只可惜他遇见的是秋无愁——秋无愁,有愁,很愁。秋无愁嫉恶如仇。一声惊呼,方成从棚上落水鸟般的掉了下来,胸口上已划进一条淡淡的刀痕。方成连话都已说不出来,惊讶的看着自己胸口的鲜血,似乎还不相信这一刀是怎么刺进胸口的。“快刀”方成,以一把快刀闯荡江湖,今日却连刀也来不及拔。这一刀,实在愉的可怕。秋无愁轻轻的拔出刀锋,眼神里竟似秋天枯黄飘落的木叶,更惆怅,更孤寂了。***秋无愁,有愁,很愁。他的愁就像秋天枯黄凋零的落叶般,那么寂寥、愁怅。他为什么会这么的忧愁?只因为他有一柄刀,一柄绝世无以的刀,一柄来自秋天的刀。江湖上,人称他为“刀神”。他从来没有败过,应该说还没有一个他要杀的人,能逃开他的刀。所以对于一个高处不胜寒,从来没有碰上对手的刀客来说,他心里的孤独寂寞是可想而知的。***十五,月圆,有刀。“你是谁?”一个躺在床上,懒洋洋的抱着女人的人说:“你要做什么?”“你是刘猛?”“不错,我就是刘猛。”他又说:“你到底是谁?”“京南城,二马巷里的五条人命是你干的?”“是的,”刘猛自豪的说:“若是本大爷要杀一百个人,也绝不会少杀一个。”“很好。”“很好?”刘猛又说:“你到底是谁?”“秋无愁。”“秋……无……愁……”刘猛忽然从床上跳起来,跪着说:“不是我干的,我也是不得已的,是别人要我做的,不干我的事……不干……”刘猛虽然声音颤抖的跪着说,但是他的手一点也不颤抖。因为同时间,他忽然抽出了腰带,一抖,竟是柄软剑。剑锋像毒蛇般的,已同时刺向秋无愁的身体。但是,刘猛还是错了。***刘猛眼睁睁的看着秋无愁的刀,刺进自己的胸膛。他甚至还不相信,秋无愁是怎么出刀的。他根本连看都没看清楚。他本来以为他的剑已经够快了,没想到秋无愁的刀却更快。刘猛已经后悔了,特殊性拔剑——有些人总是要等到进了棺材才会开始后悔。***秋无愁不喜欢坏人,尤其是杀人的坏人。所以他总认为对付这种人,只有一种方法,最简单的方法——以暴制暴,以杀止杀。***潘小君站在船上,笔笔直直的站着,眼睛大大的看着秋无愁。他一身蓝色的披风就像海水一样湛蓝,眼睛很亮,黑的发亮,一种奇特的亮光。他的手很长,细细长长,但也并不纤细,右手的袖子特别长,宽宽的魄袖子里藏着手掌。他那把名支天下的“剪刀”,也藏在这宽宽长长的袖口里。潘小君像个鬼魂般的立着,朦朦的水烟也浸湿他的头发。秋无愁一身黑袍,站在岸边,一动不动的,也在盯着潘小君。二人眼神瞬间交锋,竟升起了一股浓烈的杀气。当今武林,最富传奇性的二大高手,终于要面对面了。***秋无愁握刀的手掌,忽然一松,二人眼间的杀气,也就在这瞬间淡了下来。潘小君袖口里的手掌,沁出的冷汗,也已消失。他知道秋无愁并不想拔刀。潘小君虽有点健忘,但并没有忘记,他的追捕者正是秋无愁。任何一个人,让这“一把秋天的刀”追捕,都绝对不会愉快的。“十六天。”秋无愁看看潘小君说:“你已经整整的逃了十六天又七个小时。”秋无愁说的很慢。“是的。”潘小君淡淡的说:“你倒也计算的精确。”潘小君挺立船上,微风吹在他蓝色的披风上,就好像风吹抚着海面,卷起一波波的浪花。“这十六天,你一直都在船上,动也不动,我以为你已经死了。”秋无愁说:“幸好今天,你终于爬起来了。”“你也知道的。”潘小君笑了,笑着说:“二人总是特别长命,要我这个大坏蛋死,那倒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潘小君一向是个开朗大方的人,可以笑的进修,他绝不哭,不可以笑的时候,他也绝不笑。潘小君笑的时候,脸上一向没有什么表情的秋无愁,竟也露出浅浅笑意。潘小君第一次看见秋无愁的脸上有这种难得的笑意。“如果说,我秋无愁还有朋友。”秋无愁说:“可能就只有你潘小君一个。”潘小君笑得更愉快。“我们一直都是朋友。”潘小君说:“能让一代‘刀神’秋无愁当朋友看,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老实说,我一直不相信这些事是你干的。”秋无愁淡淡微笑:“不过,确实是人证和物证都俱在。”“是不是我做的,我自己明白,我并不想解释。”潘小君笑着:“不过,若是有一百个人说是你做的,即使事情和你无关,也很快的就会成是你优质的。”“有理。”秋无愁已转身,面对着青山:“这也就是我一直等待你十六天的原因,所以我希望你能下船动一动,不要让我等太久。”潘小君还是愉快的笑着。“我们都用刀。”秋无愁还是背对潘小君:“所以有时候,我真想见见你藏在袖口里的刀。”“不见,不见。”潘小君笑着说:“我倒是希望永远也不要让你瞧见。”“那你可要藏好。”秋无愁已走了出去:“名动天下的‘小君一剪,刀上咽喉’是我秋无愁这一生中,最想见见的天下武器之一。”潘小君没的回答,只有笑。秋无愁说完话后,已缓缓的步出了烟雨中的面摊。薄薄烟雨,已把秋无愁一身黑衣,沁的灰朦朦。面摊子的老板和老板娘,也自认倒霉的低头收拾碎桌破碗,对于一对穷苦的夫妻来说,有什么比这些谋生器具璨重要的呢?烟水迷朦,雨朦胧。青山翠绿,一碧如洗,秋无愁人已消失在烟雨中。***潘小君望着秋无愁离去的身影,轻轻的吹了吹空中的水烟雾气,然后他竟然又朝甲板上躺了下来。只不过这次他并没有像个死人般的闭上眼睛,他的双眼张的很大,圆溜溜的转着,发出奇特的亮光。秋无愁只说对了一半,他的确明在这条舟上躺了十六天。但他并不是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像个死人般的躺着不动。潘小君的朋友很多。潘小君又是个喜欢热闹的人。既然是这样的一个人,就绝不可能一天二十四小时,都乘乘的躺在船板上。那么潘小君除了船上之外,又会去哪里?——他的朋友很多。雨停,春浓,扁舟荡漾。潘小君望着雨后的阳光,渐渐的有西证醉人的沉意。远处的青山半腰间,也已画出一道彩画般弯弯的七色彩虹。潘小君并不是诗人,更没有词人的满腹骚墨,但他却也勉强想了几句应景文字:“江南新雨雨后新。七色虹彩彩色青。三月春风难解舟人意。点点杨花,寸寸烟缕,片片荷塘叶叶心。”无论是谁,面对着江南秀丽春色,都难免要赞叹一番,潘小君也不想例外。***潘小君张大眼睛,双手枕在脑后,躺着吹着水面上的烟雾。忽然他听得见岸上有人呼喊。声音应该算是很大,至少耳朵正常的人都听得清,潘小君冻是聋子,他当然也听的见,而且听得很清楚。“潘公子,我来了。”潘小君听完后,便露出了愉快笑容,虽然他听出了今天这个在岸上呼喊的声音,和昨天的并不一样。但是潘小君却非常肯定的,他一定有一样相同的东西——马车。呼喊的人,站在岸边摇手呐喊,岸边果然已停着一辆车马。潘小君忽然双脚一踩,整个人弹了起来,跳出了小舟,高大的身形在半空中转了二转,眼看着就要落入水里。但那一身海水般湛蓝的披风,却迎风一展,脚上已经轻轻的点在一朵半开的荷叶,然后再一个纵身,他的人已精准的跳进了马车里。赶车的马夫,早已瞠目结舌的看着潘小君变戏法般的身影,说不出话来。“好!好功夫。”马夫忽然击掌赞叹:“敢问潘公子这是哪门子功夫?”潘小君一向不会让人家失望的,他已舒舒服服的躺在车里说:“蜻蜓七点水。”“蜻蜓七点水。”马夫不停摇头叹气:“我看这辈子连‘一点’也点不上的,更别能够‘七点’了。”车里传来潘小君的笑声:“但是你会赶马,老实说,我连马要怎么赶才会跑,我一点也不知道,我只会吃马,吃马的肉。”马夫大笑:“光凭这句话,我就应该陪潘公子喝一杯。”潘小君也笑道:“那么至少也得先赶马,上路。”马夫笑着说:“是该先上路。”他话未说完,已爬上车坐,一鞭打起了马背,大叫着:“好马儿,跑好了,千万别巅三倒四,吓坏了人家,上面坐着的可是潘公子。”潘小君听了,又开怀的笑了。他觉得今天来载他的马夫,实在比昨天的有趣的多,也愉快的多。他看着马夫的背影,竟然发现这个马夫不只有趣,而且还有一样东西更有趣——酒,车座旁竟放着一坛酒。酒当然是好酒,这一点潘小君绝对可以确定,因为他已闻到了酒香。什么东西都可以逃出潘小君的眼里,唯得酒是逃不开的,尤其这种好酒,醉人人的好酒。“兄台兴致也雅得很。”潘小君笑着说:“你赶车也喝酒?”“老实说,这是我的一点毛病。”马夫笑着摸着头,竟然一手打开了泥封,喝了几口,正经八百的说:“干我们这行的,旅途难免劳累寂寞,喝一点,打发打发时间,日子总会好过些。”潘小君同意。“一人独饮,寂寞多。”马夫又说:“潘公子你也应该喝几口的。”“你怎么知道我也喝酒?”潘小君笑着说。“我的眼睛虽然不是很好,但也不瞎。”马夫说:“公子你躺在那条小舟里,空了的酒坛子,恐怕就比我家厨房里的瓶瓶罐罐还要多。”潘小君没有否认。所以潘小君当然也喝,而且还喝的很愉快。潘小君从来不会让朋友失望的。马跑的并不快,因为有酒喝。当一个驾车的马夫,和一个客座的乘客,你一口,我一口的喝着酒的时候,拉车的马儿会是什么样的情形?——恐怕人不醉,马先先醉。拉马的缰绳当然在马夫手里,喝醉酒的马夫当然也会驾着喝醉酒的马。现在这匹马就醉了。不但醉,还醉的厉害,因为它已经忽然停了下来。潘小君和马夫几乎要让这匹急停的马抛出车外。马为什么急停?——因为它撞上了另一匹马。不但马和马撞的厉害,就连车和车也撞的厉害。更厉害的是,我们这位马,居然像是真的喝醉了般,呆愣愣的像个木头人一样,动也不动,他的样子仿佛就像是忽然从天上掉下来了王母娘娘的蟠桃果。潘小君觉得好奇了,他的好奇心一向和他喝的酒一样多。潘小君打开了车座里的窗子,然后他也愣住。潘小君呆的更厉害。因为撞上的另一辆马车里的窗子也半开着,半开着的窗子里当然有人,而且竟是个女人。白窗半开,珠帘半掩,黄昏雨后的夕阳,暖暖的照进窗子,就照在这个女人脸上,她眼眸顾盼流转间,仿佛更胜夕阳幽美几许。更特别的是,窗扉的白纱上,刺了个五彩斑斓的江南“凤尾蝶”。任何人都知道,江南的“凤尾蝶”是蝴蝶之凤,蝶中之王。潘小君已在摇头叹气。刺蝶白窗里的女人,似有意无意,轻描淡写的也看了潘小君一眼,似乎对他微笑。潘小君当然也笑。他不但笑,而且笑的有点飘飘然。潘小君和一般男人一样的的“自作多情”与“自我陶醉”的毛病又来了。他开始自我陶醉起来,想像着窗子里的女人,是在抛媚眼送秋波给他,而且肯定是看上他这一身风流潇洒的多情模样——她接下的动作,应该是邀请他进入她的车内小叙共饮一番——然后她不胜酒力,最后她醉倒在他的怀里,再来就是……潘小君自我陶醉的功夫,实在比他的武功还要来得厉害。所以他想的很美,也很得意,应该说简直是美极了。只可惜接下来的情况并不美。因为美人早已卷下翠帘,马车也早已重新整饬,重新上路出发。潘小君望着绝尘而去的马车背影,雨后的路上,虽然有点泥泞难行,但终究是消失的青山小径上。潘小君倒真的希望泥泞的径上,能更淤泥,最好是整个马车能陷入泥沼中,寸步难行,然后他再来英雄救美,就更美了。可是,自我陶醉虽然美,但毕竟是只是脑中的幻想,人终究要面对现实。所以潘小君只有望车兴叹。马夫竟也在叹气。看来这二个大男人是同病相怜的。美人走了,但老天对他们还不算坏,至少还有一壶酒。潘小君并没有因此而自怜自艾,他反而还是喝的很愉快——他是个快乐的人,快乐的人总有个本事,一下子就把不快乐的事情忘光。他忽然发现这个马夫也很健忘,虽然他一手赶马,一手喝酒,嘴里也唱着比铜锣滥敲还难以入耳的山歌,但他竟也似很快的就忘了刚才美人拂纱一去的倩影。他竟然和他一样,能把不愉快的事,忘得很快,潘小君觉得有趣极了。快乐的人总是快乐的,而且运气也不会太坏。至少他们这只“喝醉酒的马”没有再出过差错,跑的还算顺利。他们穿过青山绿水,转几只个热闹街道,很快的就到了他们要到的地方。西山上的夕阳,也更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