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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摸摸头-6

作者:大冰 字数:7622 更新:2023-10-09 13:20:30

彼时,在综艺行业里还没有多少人知道我的另一个身份是流浪歌手,我的歌百分百地地下,还没被大量上传到网上,只在藏地和滇西北一带小规模传播,这个叫大鹏的网络主持人居然听过,好奇怪。我愣了一下,转移了话题。不熟,不想深聊。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他也曾一度是个地下音乐人,自己弹琴自己写歌。我那时也并不知道,他曾一度在塘沽码头上靠力气讨生活,经历过比流浪歌手更艰苦的生活。那次我们的话并不多,录完节目各自回家,我唯一印象深刻的是,他对每一个工作人员都礼貌拘谨地告别,礼数丝毫没缺。我们没留电话,没加QQ,我没什么兴趣去了解他,人走茶凉式的工作交集而已。职场不交友,这是不用多言的规矩,我傲娇,格外恪守。再度有交集是在几年后,大鹏在网络上积蓄了一些人气,被人喊作“脸盆帮帮主”。他正式入行电视主持界,接的第一档节目叫《不亦乐乎》,那档节目我主咖,他是我的搭档之一。那档节目是主持群的形式,主持人有四五个,大鹏在其中不起眼,他对稿子时最认真,奈何综艺节目的场上随机应变是王道,他初入行,还不太适应,经常插不上话。这种情况蛮危险,电视综艺节目录制是高度流水线化的,节目效果比天大,任何不加分的因素都会被剔掉,他如果不能迅速进入状态的话,几期节目后就会被换掉,而且之后也不会再被这个平台的制作方起用。当年的综艺节目少,每个台就那么一两档,而想上位的人却如过江之鲫前赴后继,每个主持岗位都积压着一堆一堆的简历,竞争就是这么激烈。没人会刻意去照顾他,是留是走只能靠自己。现实就是这么残酷。(二)大鹏没被换掉。勤能补拙,他语言反应不是长项,就着重表现自己的互动能力,什么丑都敢出,什么恶搞的项目都乐意尝试,慢慢地在舞台上站稳了脚跟。他还找来本子,把台上其他主持人的金句记录下来,慢慢咂摸。我翻过他的本子,里面也有我说过的话,一笔一画记得蛮工整。我说:你这么记录意义不大,场上讲究现砸现挂,语言点往往如电光石火,稍纵即逝,很多话用过一次未必能再用。他点头,解释说:我是想留起来,以后说不定用得上……他用笨办法打磨自己的专业性,慢慢地,不仅话多了起来,且屡有出人意料的表现。那个主持团几次换人,他一直都没被换掉。中国的综艺节目曾一度风行游戏环节,片面追求场上综艺效果,以出丑出糗博眼球。我的节目也未能免俗,记得有一个环节保留了很久,是让人用嘴从水中叼橘子。水盛在大鱼缸里,满满的一缸,橘子借着水的浮力一起一伏,着实难叼,往往脑袋要扎进水里逡巡半晌方能弄出一个来。主持团里的成员都不太愿意参与这个游戏,有的怕弄湿发型,有的怕弄花了舞台妆。镜头背后几百万观众在看着呢,舞台上很多话不能明说,众人经常推诿半天。推来推去,推到大鹏头上,他硬着头皮上,一个环节玩完,现场观众笑得前仰后合,他从脑袋湿到裤裆。我注意观察他的表情,水淋淋湿漉漉的一张脸,看不清上面的异样。导演事后鼓掌,夸他的效果处理得好,从那以后这个环节成了大鹏的责任田,固定由他负责完成。换句话说,他每期节目负责把自己狼狈万分地弄湿一次,出糗一次,以换来观众的开怀大笑。靠出糗,他立住了脚跟,一直立到那档节目停掉。节目录得频繁,那两年,大家几乎每周都见。我慢热,他话也不多,合作了大半年才渐渐熟悉,也渐渐发现他和其他的同行不一样的地方。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但凡艺人出行都习惯前呼后拥,再小的“咖”都要充充场面带上个助理。他却不一样,经常独自一人拖着大箱子来,独自一人整理衣装,再独自离去。问他怎么自己一个人来,他说没问题我自己能行,摆那个排场干吗。很多情况和他类似的艺人却不一样,他们宁可按天花钱,也要雇几个临时助理,有的还要多配个御用造型师。说是助理,其实大都只是个摆设。你是有多红啊,你是天王还是天后啊?你是要防着多少富有攻击性的粉丝,需要靠一堆助理来帮你呼前呵后、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不过是来参加一档综艺节目而已,又不是奥斯卡走红毯、格莱美领奖杯。那么担心跌份,有必要吗?大鹏不花那个钱,也不怕自己跌份,这一点颇得我心,故而又多生出几分亲近。有一个细节印象蛮深。有一回吃工作餐,组里同事搞错了,递给他的不是两荤两素的盒饭,里面只有一菜一饭,他双手接过去,接得自自然然,吃得和和气气。我要帮他换,他说太浪费了,别麻烦了。化妆间不大,我们小声地对话,旁边还有几个嘉宾在大声说话,她们嫌盒饭太油腻,正指挥助理联系外联导演打电话叫外卖。我那时候收工后约大鹏喝酒吃肉,去的都是小馆子。不算怎么聊得来的朋友,基于工作关系的熟人而已,聊了几句工作后就没什么话题了。我曾想和他聊聊我的另外几种生活,聊聊音乐和美术,丽江和拉萨……但这是个倡导努力奋斗、削尖脑袋往上爬的圈子,并不兼容其他的价值观,我拿不准他的反应会是如何,于是作罢。大家话都不多,只是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有点儿像大学同学间的小聚会,不拘束,也不用刻意说些什么场面话,淡淡的,却蛮舒服。一直吃到第六次饭的时候,他忽然问我:你还写歌吗?我说:写哦!筷子敲在桌子上打拍子,我一唱就刹不住车。他一边啃骨头一边打拍子,手里也捏着一根筷子。他给我讲了讲在吉林皇家建筑学院读书时组乐队的故事,我和他聊了聊自己的流浪歌手生涯。我那时才知道,录节目挣来的通告费他从不乱花,每次都会直接拿回家交给妻子,他的妻子是他的同学,和他一起北漂,一起养家。他随意提及这些琐事,并不展开话题,我却能揣摩出那份轻描淡写背后的艰辛。京城米贵,居之不易,多少强颜欢笑的背后,都是紧咬的牙关。他那时追求的东西还不是生活,而是生存。(三)共事了一年半时,有一天,大鹏差一点儿死在我面前。那场节目的舞美道具出了问题,被威亚吊起的巨大的铁架子从天而降,正好砸向他。万幸,老天爷开眼,铁架子中间有个小空间,正好套住他。再往后10厘米,他必死无疑。所有人都傻了,巨大的回声久久不散。我扔了话筒跳下舞台要去打人,他僵在台上,颤着嗓子冲我喊:别别别……没出事。他脸煞白,一副快哭出来的表情。我眼睛一下子就酸了……唉,谁说艺人好当的。那次风波后,我请他喝酒压惊,他给我看他刚刚出生的小女儿的照片,小小的一个小人儿睡在他的手机屏幕里,闭着眼,张着小嘴。他说:……既然有了孩子,就要让孩子过上好日子。他摘了眼镜,孩子气的一张四方脸,看起来一点儿都不像个已经当了爸爸的人。每个硬着骨头敢拼敢搏的人都有个柔软的理由,他的那个理由是这只小姑娘。从那次事件到今天也有好几年过去了,他的小女儿应该快上小学了吧,听说胖嘟嘟的,蛮乖。女儿哦,香香软软的女儿哦,真羡慕人。乖,长大了好好对你爸爸,他当年为了给你挣奶粉钱,差点儿被砸死在山东台1200平方米大的演播厅的舞台上。这件事他一直没敢告诉你妈妈。我见证了大鹏黎明前的一小段黑夜,然后天亮了。我和大鹏结束合作时,他已经在数家电视台兼职了好几份主持人的工作,那是他最拼的一段时光。我想,我知道他拼命努力的原因是什么。天道酬勤,几年后他博出了一份企盼已久的温饱体面。拍电影、拍短剧、上春晚、出书……获得了苦尽甘来的掌声。上亿人把他喊作“屌丝男士”。按照世俗的界定,他终于成功了。人红是非多,他却很奇怪地罕有负面消息。有时候遇到共同认识的圈中人士,不论习气多么重,都没有在背后说他不好,普遍的论调是:他不是一般的努力,是个会做事也会做人的人。每个人都是多面体,我和大鹏的交集不深,不了解他其他的几面,但仅就能涉及的那些面而言,确是无可厚非。他是个好人。不是因为大鹏现在红了,所以才要写他,也不是因为我和他是多么情比金坚的挚友。我和他的交情并没有好到两肋插刀的境地。从同事到熟人,当下我们是普通朋友,如果这个圈子有朋友的话。之所以写他,只是觉得,一个如此这般的普通朋友,得之我幸。这是个扯淡的世界,一个男人,在庸常的生活模式中打拼,靠吃开口饭谋衣食,上能对得起父母师长,下能对得起朋友妻儿,且基本能做到有节有度,实在已是万分难得。这样的人我遇见得不多,大鹏算一个。能和这样的人做做普通朋友,不是挺好的嘛。这两年和大鹏遇见的机会屈指可数,工作上早没了交集,但奇怪的是,关系却并未疏远。他出书了,我去买上一本,再买一本,每遇到一家书店就买一本。我出书了开发布会,他请假跑来帮忙,事毕饭都不吃,匆匆返程赶场忙通告。我没谢他,不知为什么,总觉得这句“谢谢”不用说出口。我有另外一个普通朋友隐居在大理,名字叫听夏。听夏曾说:普通朋友难当。今天你说了什么做了什么符合了他的观念,或者对他有利,他就喜欢你,觉得你好。明天你不符合他的观念了,或者做了什么影响他的事情,他就不喜欢你了,觉得你坏……世事大多如此,人们只是爱着自己的幻觉,并四处投射、破灭、又收回。结合听夏的话看看周遭,叹口气,世事确是如此。但好像和大鹏之间还未曾出现过这样的问题。一年中偶尔能坐下来喝杯酒时,和之前一样,话不多。没什么大的变化,除了大家都老了一点儿了。我不勉励他的成功,他也不劝诫我的散淡,彼此之间都明白,大家都在认认真真地活着,都在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这不就足够了吗?废那么多话干吗?喝酒喝酒,把桌子上的菜吃光才是正事。普通朋友嘛,不评论不干涉不客套不矫情,已是最好的尊重。(四)我对普通朋友这四个字的理解很简单:我在路上走着,遇到了你,大家点头微笑,结伴一程。缘深缘浅,缘聚缘散,该分手时分手,该重逢时重逢。你是我的普通朋友,我不奢望咱们的关系比水更淡泊,比酒更香浓。惜缘即可,不必攀缘。同路人而已。能不远不近地彼此陪伴着,不是已经很好了吗?不许哭她坐在门槛上,火光映红面颊,映出被岁月修改过的轮廓……妮可妮可,蒙奇奇一样的妮可,你的娃娃脸呢?你的眼角怎么也有皱纹了?她说:哥,我不哭。我说:乖,不许哭,哭个屁啊。她抬起一张湿漉漉的脸,闭着眼睛问我:哥,我们什么时候回拉萨?在遥远的21世纪初,我是个流浪歌手。我走啊走啊走啊走,途经一个个城市一个个村庄。走到拉萨的时候,我停了下来,心说:就是这儿了。我留了下来,吃饭、睡觉、喝酒、唱歌。然后我遇见了一个奇妙的世界。然后我还遇见了一群族人,一些家人,以及一个故乡。后来我失去了那个世界和那些族人。只剩下一点儿乡愁和一点儿旧时光。没有什么过不去,只是再也回不去。鱼和洋流,酒和酒杯,我和我的拉萨。(一)妮可是广东人,长得像蒙奇奇(日本超人气玩偶),蛮甜。她高级日语翻译出身,日语说得比普通话要流利,2000年年初背包独行西藏,而后定居拉萨当导游,专带外籍客团,同时在拉萨河内仙足岛开小客栈,同时在酒吧做兼职会计。当年她在我的酒吧当收银员,我在她的客栈当房客。拉萨仙足岛那时只有四家客栈,妮可的客栈是其中一家,客栈没名字,推开院门就是拉萨河,对岸是一堆一堆的白头雪顶小山包。我和一干兄弟住在妮可客栈的一楼,每天喝她煲的乱七八糟叫不上名字来的广东汤。她喊我哥哥,我常把房间“造”得像垃圾场,她也一点儿都不生气,颠颠地跑来跑去帮忙叠被子、清桌子,还平趴在地板上从床底下掏我塞进去的酒瓶子和棉袜子。她把我们的衣服盛进大盆里,蹲在院子里吭哧吭哧地洗,我蹲在一旁吭哧吭哧地啃萝卜。我边啃萝卜边问她:妮可妮可,你们客家妹子都这么贤惠么?妮可龇着牙冲我乐,我也龇着牙冲她乐……真奇怪,我那时候居然一点儿都不脸红。她说:哥啊,你真是一只大少爷。妮可把自己搞得蛮忙的,每天的时间都安排得满满当当,她请不起帮工,客栈里的活计自己一肩挑,早上很早就起床洗洗涮涮,一人高的大床单她玩似的拧成大麻花沥水,自己一个人甩得啪啪响。拉萨是日光城,10点钟晒出去满院子的床单,12点钟就干透了,大白床单随风轻飘,裹在身上贴在脸上全都是阳光的味道,怎么闻也闻不够。真好闻啊。我每天睁开眼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满院子跑着抱床单闻床单。我一蹿出来,妮可就追着我满院子跑,她压低声音喊:哥啊,你别老穿着底裤跑来跑去好不好,会吓到客人的。我不理她,自顾自地抱床单,抱得不亦乐乎。有一回到底是吓着客人了。那天阳光特别好,白飘飘的床单像是自己会发光一样,我一个猛子扑上去抱紧,没承想一同抱住的还有一声悦耳的尖叫。太尴尬了,手心里两坨软软的东西……床单背后有人。妮可是拉萨为数不多的日语导游,她的客栈那时候时常会进出一些日本背包客。好吧,是个日本妹妹。那时候流行穿超人内裤,日本妹妹掀开床单后被超人吓坏了,一边哆嗦一边连声喊:苏菲玛索苏菲玛索。然后唰地给我鞠了一个躬。我连滚带爬地跑回去穿长裤,然后给她赔罪,请她吃棒棒糖,她估计听不懂我说什么,讪讪地不接茬儿。我跑去找妮可学简易日语对话,抄了半张A4纸的鬼画符,我也不知道妮可教我的都是些什么,反正我念一句,日本妹妹就笑一声,念一句就笑一声。一开始是捂着脸笑,后来是眼睛亮晶晶地盯着我笑,笑得我心里酥酥的,各种“亚灭蝶”。仅限于此了,没下文。语言不通,未遂。很多年之后,我在香港尖东街头被那个日本妹妹喊住,她的中文明显流利了许多,她向她老公介绍我,说:这位先生曾经抱过我。我想跑,没跑成,她老公捉住我的手特别开心地握着。我请她和她老公以及他们家公子去半岛酒店吃下午茶,她老公点起单来颇具土豪气质,我埋的单。临别,已为人母的日本妹妹大大方方地拥抱了我一下,她说:再见啦,超人先生……我想起妮可当年教我的日语,说:瓦达西瓦大冰姨妈死。妮可当年教过我不少日文单词,基本上都忘光了,只记得晚上好是“空班娃”;早上好是“哦哈要狗砸姨妈死”。(也不知记得对不对。)我当时20岁出头,热爱赖床,每天“哦哈要狗砸姨妈死”的时间都是中午。12点是我固定的起床时间,二彬子是12点半,雷子是1点。雷子叫赵雷,歌手,北京后海银锭桥畔来的。他年纪小,妮可疼他,发给他的被子比我和二彬子的要厚半寸。每天赵雷不起床她不开饭。雷子是回民,吃饭不方便,她每天端出来的盖饭都是素的,偶尔有点儿牛肉也都在雷子碗里。我不干,擎着筷子去抢肉丁吃,旁人抬起一根手指羞我,我有肉吃的时候从来不怕羞,照抢不误。雷子端着碗蛮委屈,妮可就劝他:呦呦呦,乖啦,不哭……咱哥还小,你要让着他。雷子很听话,乖乖让我抢,只是每被叼走一块肉就嘟囔一句:杀死你。雷子一到拉萨就高反,一晒太阳就痊愈。大昭寺广场的阳光最充沛,据说晒一个小时的太阳等同于吃两个鸡蛋,我天天带他去大昭寺“吃鸡蛋”,半个月后他晒出了高原红,黑得像只松花蛋。妮可也时常跟着我们一起去晒太阳,她怕黑,于是发明了一种新奇的日光浴方式,她每次开晒前先咕嘟咕嘟喝下半暖瓶甜茶,然后用一块大围巾把脑袋蒙起来,往墙根一靠开始打瞌睡。我和雷子试过一回,蒸得汗流浃背,满头满脸的大汗珠子。妮可说这叫蒸日光桑拿。蒸完桑拿继续喝甜茶。光明甜茶馆的暖瓶按磅分,可以租赁,象征性交点儿押金就可以随便拎走。甜茶是大锅煮出来的,大瓢一挥,成袋的奶粉尘土飞扬地往里倒,那些奶粉的外包装极其简陋,也不知是从哪儿进的货。一暖瓶甜茶不过块八毛钱,提供的热量却相当于一顿饭,且味道极佳,我们都抢着喝。现在想想,当年不知吞下了多少三聚氰胺。雷子倒茶时很讲礼貌,杯子一空,他先给妮可倒,再给我倒,再给自个儿倒。妮可夸他,说:哎呀,雷子真是个好男人。他立马摆一副很受用的表情,谦逊地说:Lady frst,gentleman last,handsome boy honest.旁边坐着一个英国老头儿,人家扭头问:What?(二)那时候大家住在一起,过着一种公社式的生活,我的酒吧老赔本,妮可的客栈也不挣钱,日子偶有拮据,却从未窘迫。大家谁有钱花谁的,天经地义地相互守望着,高高兴兴地同住一个屋檐下,白开水也能喝出可乐味,挂面也能吃出意大利面的感觉来。既是家人,彼此关心就是分内的义务,我们那时候最关心的是二彬子,或者说二彬子是最不让人省心的。二彬子是我酒吧合伙人大彬子的亲弟弟,来自首都北京大通州。他说话一惊一乍的,胡同串子啥样他啥样,脾气也急,驴起来敢和他亲哥摔跤。他亲哥原本在拉萨市区租了小房子和他一起住,后来发现根本管不了他,于是塞到我身边来图个近朱者赤。他蛮亲我,经常跑到我面前掏口袋。他说:老大,我搞了些无花果给你吃。我说:我不吃。他说:吃吧吃吧吃吧。然后硬往我嘴里塞,真塞,摁着脑袋塞,塞一个还不够非要塞满,非要把我塞得和只蛤蟆一样。我知道他是好心好意,但嘴里塞满了怎么嚼?!他也蛮亲妮可,经常夸妮可。看见妮可吭哧吭哧洗衣服,就夸:啧啧,你和我妈一样贤惠。妮可偶尔炒菜多放两勺油,就夸:啧啧,你做的饭和我妈做的饭一样好吃。看见妮可穿了一件新衣服,就夸:啧啧,你的身材和我妈的身材一样苗条。妮可被他给夸毛了,要来他妈妈五十大寿时的照片瞻仰风采,看完后气得够呛。二彬子当时谈了个小女朋友,叫小二胡。小二胡读音乐学院,一把二胡走天涯,趁着暑假来拉萨勤工俭学。小姑娘家境很一般,但穷游得很有志气,她在宇拓路立了把阳伞,每天在街头拉四个小时的二胡挣学费。二彬子会两句京剧花脸,天天跑过去喊一嗓子“蹦蹬淬!”,他一蹦蹬淬,小二胡立马琴弓一甩西皮流水,两个人四目相对含情脉脉,旁边围观的老外们单反相机咔嚓咔嚓响成一片。二彬子请小二胡来客栈吃过饭,他一本正经地穿了一件白衬衫,还内扎腰。我们逗他,告诉他头回请人吃饭应该送花送礼物。他二话不说就蹿出门,不一会儿就捧回一大簇漂亮的格桑花,高兴得小二胡眼睛直眨。过了不到半小时,隔壁邻居客气地敲开门,客气地和我们商量:……花就算了,当我送了,但花盆能不能还给我……小二胡感动坏了,二彬子翻墙给她偷花,太浪漫了,她当场发誓要嫁给二彬子,把我们一家人吓坏了。暑假结束后,小二胡和二彬子生离死别了一场,而后一路颠沛,沿川藏线返乡。临走时,她把二胡上的一个金属配件留给了二彬子做念想。小二胡后来考去了维也纳,远隔万重山水,他俩没能再见面。二彬子麻烦妮可打了根绦子,想把那个金属配件挂在脖子上。妮可问他想不想小二胡,他岔开话题打哈哈,说:妮可,你的绦子打得真漂亮,你和我妈一样手巧。妮可手巧,但嘴笨,有心劝慰二彬子却不懂该怎么劝慰,她狠狠心把家里的座机开通了国际长途,但二彬子一次也没打过。二彬子看不出有什么异样,依旧是每天咋咋呼呼地进进出出。他的脖子上天天带着那个奇怪的挂饰。听说,那个二胡金属配件叫千斤。(三)夏有凉风秋有月,拉萨的生活简单而惬意,并无闲事挂心头,故而日日都算是好时节。和单纯的旅行者不同,那时常驻拉萨的拉漂们都有份谋生的工作。妮可除了开客栈,还兼职做导游。当年来拉萨的穷老外太多,一本《孤独星球》走天涯,人人都是铁公鸡,妮可的导游生意常常半年不开张,偶尔接个团都像中了彩票一样。每次她一宣布接到了团,整个客栈都一片欢腾,然后大家各种瞎忙活瞎出主意,这个给她套上一件冲锋衣,那个给她挂一只军用水壶,大家都把自己最拿得出手的物件贡献出来,逼着她往身上挂。我那个时候身上最值钱的家用电器是爱立信三防大鲨鱼手机,也贡献出来给她撑场面。每每她满身披挂地被我们推出门,捯饬得比游客还要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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