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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少年 秋微-2

作者:秋微 字数:21162 更新:2023-10-09 13:09:22

是的,那个时候,闰爸和闰妈,是世界上我最爱的两个人。第四章 搞破鞋(1)我和闰爸一家的感情像莫奈的画作,看似一江春水波澜不惊,却在某个晚春的下午戛然而止了。那是我在闰爸家度过的第二个年头,那时候我父母已经带着梁小飞彻底地返回了,奇怪的是我还是继续赖在闰爸家,更奇怪的是我亲生父母也就任由我赖着并没有强烈提出接我回去的要求。有天下午我提前放学回家。忘了为什么会提前,无外乎也就是考试结束之类的原因,好像那天发了卷子,我应该考的还可以,反正就记得放学的时候心情相当不错。那是一个美好的、春夏交际的下午。我对很对细节还都有清楚的记忆。我记得,路上,我踩死了无数条“吊死鬼”,还摘了好多串榆钱儿。快到家之前我想象闰爸闰妈看到我手里的榆钱会露出的赞扬的笑脸,这个想象让我倍感愉快。每个突发事件总有些不一般的征兆,那天我到家之后,看到闰妈的自行车停在门口,这代表她已经回到家了。我很反常,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像平时一样看到她的自行车就大呼小叫。彼时下午四点的微风在阳光中徐徐而来,夹带着春天特有的气息,有一点甜美,有一点青涩,有一点蠢蠢欲动,有一点我还不懂得的撩人。。。反正,一切很宁静美好就是了。我在把榆钱放进厨房的时候听到里屋有一些动静,怪怪的,我不熟悉的那种。现在回想起来,那仍旧不失是一个相当美好的下午,尤其对那对善良又恩爱的夫妻来说。猜对了,他们在做爱。那个下午我看到的场面,如果放在今天,我想我一定会大声地,开心地,仰天长啸,奔走相告,由心而发地用一句“哈~利路亚!!”来赞美这对夫妻。是啊,想想看,两个结婚超过十五年,最小的孩子也已读中学的夫妻,竟然如此有闲情逸致,偷得余生半日闲去享受鱼水之欢。更重要的是,他们相当享受的是彼此的身体,而不是婚姻之外的别人的身体,所有已婚十年以上的人士都了解这有多么了不起。甚至,回想那个画面让我对“滚滚红尘”这个词都有了一种新的解读。呵呵,时光,在来回来去仔细碾雕刻过所有陈年往事之后,把我塑造成完全的陌生人。可当时正上小学的我,作为一个不谙世事的小朋友,对此并没有任何达观的看待。回放一下:我在把榆钱放进厨房的时候听到了一些动静,怪怪的,我不熟悉的那种。那声音从挨着厨房的房间发出来,那间是闰妈的房间。我依照人类好奇的本能贴近窗户往里看。恩,我看到被子鼓着。起初我的第一反应是闰妈在睡午觉,但,仔细一看,分明是闰爸和她一起在睡午觉,而且,他们睡午觉的姿势很奇特,是一上一下地睡在一起。我第一反应是怕吵醒他们,于是蹑手蹑脚刚要走开,此刻被子发生了些变化,我再定睛一看,他们压根不是在睡觉,而是在被子里不知道热闹地鼓捣什么,总之起起落落的,还发出些怪里怪气的声响。应该怎么说呢?我当然没有马上弄明白他们在做什么。但,也不能说我完全没明白他们在做什么。如果我完全没明白的话,以我在他们家恃宠而骄的个性,肯定是直接进屋坐在他们的床边,并同时质询:“在干嘛吖?”或“天儿这么热还盖被子啊?”之类的。恐怕,性和食物一样,在人类的天性中即存在着某种本能的判读,就像一出生不用教就知道找食物一样。小朋友在人生第一次意外目睹这种欢喜场面的时候,多少都会有一些来自内心的基本答案—那是一个禁区。第五章 搞破鞋(2)另外的一些判断,则来自于我在过往生活中得到的常识。首先来自动物领域的,闰爸家养了一条德国黑贝,名字叫雷欧,有次,雷欧正在跟我们散步,忽然,被路过的一条流浪狗吸引。起先它只是和平时一样以互相闻狗屁股的方式和那条狗打了招呼。正当我们闲散地继续往前溜达的时候,雷欧没有任何征兆地骑在了那条流浪狗的身上,闰妈就像过电了一样一把把我揽在怀里用两只手一起捂住我的眼睛,同时向闰爸发出犀利的呼叫。闰爸的解围方式很有效:他笑呵呵地牵着我的手往跟雷欧相反的方向走开,边走边说他好像听见巷口爆米花的来了,问我这一次是爆玉米的还是大米的。我当时不知道闰妈干嘛反应那么大,不过就隐约认为这一定不是一件好事,所以,后来有一次只有我跟雷欧出去玩的时候,它又骑在了另一条不同的狗身上,我就忍着没有汇报给闰妈听。但两只狗叠在一起的姿态给我留下了深刻而古怪的印象。我的父母,亲友,包括闰爸闰妈在内的任何长辈都没有向我就动物的交配做出过任何客观的解释和陈述。他们是常态,那时候全中国的父母亲友长辈都不大可能给小孩子讲解动物的“交配”,纵使这档子事情是除了吃之外另一件最自然的事情。所以说,除了《新闻联播》之外,早年间央视的节目对人民来说意义最重大的,应该要算是《动物世界》,至少它史无前例地在一些章节中向全国人民陈述了动物的交配还隐晦地播放了令人浮想联翩的画面。唉,连动物界的交配都讳莫如深,成人之间的房事当然就更是禁区。可,这个所谓的“禁区”仅仅是大人对孩子们“解释”的禁区,并不代表它是“发生”的禁区,尤其是一些家长们控制之外的区域。我的另一次相关常识终于跟人有关。和那时候的中国大部分居民一样,我们家居住的大院,自来水供给是公共的,居委会还备有专人看管。全院唯一的一个公共水龙头位于大院入口处的一户人家门口。那家长期居住的只有一个家庭成员,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寡妇,该寡妇亡夫姓叶,本人姓名不详,有一个儿子已经成家,住在不远的两条街之外,她平时孤家寡人,性格乖张,大家高兴的时候叫她叶孃孃,不高兴的时候直接叫她老寡妇。大院里的住户每天在规定的时间内拎着水桶去寡妇门前打水,和很多中国古代的大部分居民一样,是非也就跟着来回传流的人群悉悉索索的四处蔓延。我哥和我爸是我们家负责去打水的主要成员。梁朝伟有时候会和我妈议论一些邻里之间的八卦。一个家庭里的男孩子往往会承担一个功能,就是把这个家庭里大人们使用过的最龌龊的词从一堆别的词里发掘出来,然后到处散布。我爸和我妈,一个高中毕业一个大学肄业,在那个时代绝对都算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平时说话也不会特别粗鲁,有小孩儿在场他们对自己的用词还是相对注意的。尽管如此,梁小飞还是凭借男孩子特有的潜能,从我爸妈偶尔懈怠的对话中找到一些热辣刺激的单词,然后在最恰当的时机使用出来。有那么一天,梁小飞去打水,由于一时用力过猛,把水龙头给拧脱扣了。那是那个水龙头一个星期里第十几次被不同的人拧脱扣。寡妇叶不耐烦了,看着哗哗哗白流的自来水,又气又心疼,骂了我哥几句。第六章 搞破鞋(3)梁小飞是年13岁,连我爸妈骂他他都会想方设法回嘴,何况是一个跟他没有任何交情的寡妇。他起初还灰头土脸努力想修好那个水龙头,但白费了半天力气不见任何成效,寡妇叶不管不顾还地持续抱怨谩骂,梁小飞急了。俩人也不管水龙头了,就地站在院门口狂流不止的自来水前面对骂起来。我妈被告知这个战役之后赶紧派我爸奔赴现场,据我爸回来描述,在他抵达战役核心地带的时候,围观群众已多达两位数,基本上每家都派了一个代表观战。梁小飞颇具梁朝伟“人来疯”的雄风,人群数量的增长让他的情绪也随着高亢起来。在我爸制止他之前,他骂出了他那个星期的巅峰之作作为收尾:“你你你,你个破鞋!!!”更精彩的还在后头。某一天我午睡起床之后,家里又没水。正当我踌躇着是否要用半干的带着点儿馊味儿的毛巾擦脸时,院子里忽然传来一声惨叫,那个叫声异常尖利,打破了午时的寂静。我们一家四口齐刷刷冲出去看热闹的时候,刚好赶上寡妇叶从我家门前呼啸跑过。她不知是由于心理作用还是的确对我们家门口的地形不够熟悉,在跑过我家门口三米以外的地方一个踉跄倒在地上,紧跟着跑来的是寡妇叶传说中的相好之一“隔壁老王”,殿后的是寡妇叶的儿子。眼看寡妇叶倒地,隔壁老王跑到一半犹豫了一下要不要搀扶,这一犹豫就被寡妇叶的儿子一把逮住。这个气红了眼的年轻人鲁莽地骑在他母亲的露水情人身上,对准那个岁数比他大一倍的中年男子噼里啪啦的拳脚相加,寡妇叶趁乱赶紧爬起来跑了。寡妇叶的儿子在那天捉了他母亲的奸之后,宣布停止对他母亲持续了两年,每月5元钱的供给。居委会的各主要成员也通过对全院居民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最终撤销了寡妇叶看管水龙头的权利。这样一来,寡妇叶成了一个彻底没有收入的人。生活的困顿令她没目标的向所有人全面低头。两个月之后,居委会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又组织全院居民以无记名方式对是否恢复了寡妇叶工作投了票,结果是寡妇叶复职了。经过这次波折之后,全院子居民的打水环境彻底得到了改善。过去寡妇叶总是很拿翘散德行,开放打水的时间常常随着她变幻莫测的更年期心情胡乱变动,大家为了防止惹怒她没水用,一般都忍气吞声。这下倒好,所有人在寡妇叶面前都找到了高人一等的优越感。大家想打水就打水,想浪费就浪费,想破坏就破坏。寡妇叶总是在众位趾高气扬的高邻身后默默收拾残局,甚至还讨好地在水龙头附近种了些花花草草。又两个月之后,大家才三三两两和寡妇叶恢复了邻居间正常的交谈和问候。如果说,这次事件对寡妇叶是一场洗礼,那么对我哥,则是一次人生的提升。大家纷纷反思,那件事发,证明之前许多的私下议论并非空穴来风。而梁小飞在院子大人们中的形象,则从一个“说脏话的领头人”升华为“揭穿皇帝新装的直言少年”。我哥迎来了他在院子里的又一个春天,他很得意。那天,我决定要离开闰爸家。我在打给我亲妈陈萍的电话中嚎啕大哭。陈萍吓一跳,问半天原因也没问出个所以然,只好第二天赶紧来接我。翌日,梁朝伟和陈萍黄昏时分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闰爸闰妈已经准备好了丰盛的晚饭。我父母对我忽然迫切的要回家满腹狐疑,确实,比较起来,我之前的坚决不回去更符合他们对我的了解。第七章 搞破鞋(4)我们都很清楚那并不是盼望中的久别重逢,而是,用一个凑合去逃避另一个被破坏的情分。当我夸张地扑进我亲妈怀里的时候,我们母女俩透过外衣都感到对方从身体里渗出一阵尴尬。是啊,如果可以,永远都不要在相爱的之间制造地理上的距离,在情感的世界中其实没有任何“必然性”,不管是浓是淡是血是水,凡人与人之间的感情都经不起距离的试探和侵蚀。我在离开我亲爹亲妈仅半年之后,就十分敏感于和他们的亲近了。甚至连我妈妈身上的气息,也让我觉得陌生和不安。拜闰爸闰妈再正常不过的房事所赐,我被我父母及时接走。若不然,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到自己的家,我是说,从心里回去。每个人在成长过程中都会有意无意地形成自己的各种固有的行为模式。我从小的行为模式就是,当一个情感关系出现问题的时候,我不会也不愿意去面对它,而是,把因被破坏而多出来的对爱和被爱的需求投向另一个情感关系。因此我常常有挫败感,因为不管脱离的还是建立的,都不是最佳时机和最完整的状态。现在回想起来,闰爸闰妈真是一对心底善良且宽厚的好人。在我父母到来之前,我已经整整一天都没有跟他们说过一句话。到今天我仍旧能不费力气地回忆起闰爸在那天下午的一个焦虑的表情。他像往常一样在巷口等着我放学。然后默默忍受我低着头不理他的恶劣态度跟在我后面回家。闰妈堆了一脸的笑容在院子里等我们父女俩回来,我也是不理,径直走进那个他们给我挪出来的房间,煞有介事的打开书包写起作业来,天知道我从来不是一个一回家就做功课的好学生。闰爸蹲在桌子的侧边,很专注地看了我很久,轻声地问:“怎么了悠悠?谁惹你了?怎么不高兴了吖?”我很任性地继续埋头假装写作业,并不理他。如果我知道那是我一生中难得的被溺爱的时光,或许,我不会那么伤人的丝毫不掩饰地对他露出一脸的鄙夷,仿佛这个跟我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给我一切的爱护都是理所应当。甚而,我还固执地认为他和闰妈对我有所亏欠,虽然我也解说不清那个“亏欠”是什么个逻辑。整个的晚饭我都不发一言,像一个“公主病”发作的任性少女,低着头吃闰爸闰妈夹进我碗里的那些平时我爱吃的食物。晚饭后我就跟着生我的爸妈绝尘而去了。走的时候梁朝伟和陈萍大包小包的帮我拎着闰爸闰妈那一年里买给我的各种东西。我自己则手上紧紧抱着白色的“雷欧”--《森林大帝》的主角,那个毛绒玩具上充满我的口水味儿,它是我那年的最爱,我每天都要抱着它入睡,为了它而遗弃了跟随我多年的“妮妮”。我还记得我妈临走的时候朝我爸使了个眼色,我爸会意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叠钞票。那肯定是实现准备好的,否则像我爸那么邋遢的人口袋里不可能出现整齐的钞票。梁朝伟把那碟叠钱塞给闰爸之后两人开始一阵长达十分钟的推推搡搡。一个坚决给,一个坚决不要。最后的解决时闰爸先把钱接过来说:“好,如果你们非说这是悠悠的伙食费,我收下”然后又把钱递回去说:“拜托你们把这些钱给我小女儿存着,算是我们给的。等她以后办嫁妆的时候用。”梁朝伟不知如何是好,看陈萍,陈萍不语,默默点了点头。闰爸这时候蹲下来,像很多时候一样,两只手握着我的肩膀,抿着嘴看我,好像要说什么,又什么都没说出口。第八章 搞破鞋(5)闰妈说的告别的话是:“悠悠习惯了半夜要起来喝水,一定给她放一杯在床边喔。”“悠悠肠胃弱,千万不能挨饿,家里要常备饼干。。。她最喜欢吃字母饼干”。单独切这样的画面,大概很难搞清楚人物关系。当时我并不知道,那是我跟他们的永别。我只是被自己不熟悉的奇怪的心情左右,好像“报复”似的,显得十分决绝,甚至矫情的牵着梁朝伟和陈萍的手,矫情的“蹦蹦跳跳”地走了,没有回头。人生中很多的情感,都因为“告别”而永恒。人生中很多的失落都不因为从来没有得到,而是得到过却被拿走。回家之后索然无味的现实很快冲淡了那个不能说的原因带给我的恶感。我开始陷入对闰家惆怅的怀念中。有那么几个月的时间,我不论说什么都会忍不住提到闰爸闰妈。我怀念在他们家被重视被照顾的情景,也以小小的卑鄙的心肠希望我的怀念能激发出我亲爹妈对我更多的重视和照顾。毕竟,我确实从来没有在他们吝啬的重视中感到过“饱足”。就像是《马前泼水》中那个被休的弃妇,离开并非她的本意,这个俗人的世界,多数的变节,终究还是因为不够被爱的可怜和无奈啊。或许我喋喋不休的怀念让陈萍感到一些伤害,她很快被惹恼,没有了耐性。有天,她正在批评我的考试成绩,我没想明白似的跟她说闰爸从来不会太计较我的分数。“你又不是他亲生的,他当然可以不在意!”陈萍不屑道。“我是我爸亲生的,可他不是也在意?”我顺嘴回到。“再不在意他也是你亲爹!”我妈提高了声调,我吓的不敢再出声,她又白了我一眼,回复了正常的分贝说:“你啊,就你这爱抬杠的劲儿,就跟你爸一模一样,你们老梁家的人都这个德行!”我听不太懂“亲爹”和“分数”的关系,但被警示了闰爸这个话题在家不受欢迎的现实。不知何故,我爸对闰爸的评价也不是很高。有次他在跟我们家的一个跟闰爸不熟的客人议论道:“那个人!简直像个女人,我们男的就该干点儿大事业!一天到晚婆婆妈妈的有什么出息!”说的也是,梁朝伟确实一点都不婆婆妈妈,只不过,他也从未干成过任何值得称道的“大事业”。他对此唯一的解说是“时运不济”“怀才不遇”,仿佛他本来很行,只是命运在跟他作对。他一生都是这么想的,一生也都是这么相信的。说真的,在我自己成了一个成年人之后,基本上,不再认为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怀才不遇”这件事,这个世界或许从来没有过“不公平”只有我们看懂或看不懂的“因果”。有一天我爸妈因为一个什么事吵架,吵到三分之一处开始跑题,跑到一半完全混乱,大家都忘了为什么吵,又无力停下来,只好为吵而吵。跑题中,不知道为什么就说到了我闰爸,梁朝伟竟然结论说闰爸愿意让我在他们家白吃白住完全是因为他对我妈有默默的倾慕。我一直都隐约觉得,梁朝伟需要不断地假想别的男人对陈萍的倾慕来维系他对她的情感—如果他们之间七上八下的关系中尚且有一部分那能称作是“情感”的话。他始终都是这样的我妈对他来说才是真正的“水月镜花”。他好像很少在意陈萍真正的样子,但他又长年以来近于病态地在意他透过别人的观感看到她的样子:第九章 搞破鞋(6)“你穿这个百褶裙,上公共车应该很招流氓吧。”“你们单位的那个老杨,每次看你的眼神都色不拉西。”“脸抹那么白做什么?是为了老白吗?”如果这些都不能满足他扭曲的虚荣,他还有一个“保留曲目”:热议我妈妈的初恋情人。那个人叫温博林。是我妈当年在上海音乐学院附中念书时的同学。我妈读钢琴系,温同学读指挥系。我爸妈不断吵架,让这个人在我心里有一个“跃然纸上”的过程。我知道他有家学、有教养、有追求。也知道了他和我妈那段很难算是情史的认识过程。拜当时的教育改革所赐,上海音乐学院从大学到附中每年有半年在上海附近的下沙镇劳动,这给到了时间自然会萌动的年轻的心灵们提供了很好的碰撞机会。只不过,温同学和陈萍那段连“初恋”都算不上的青涩情感,随着我外公被捕,外婆带着全家被驱逐出上海而潦草的结束。温同学全家则在文革到来之前移民去了美国。所以,事实是,他们并没有任何“恋爱”的事实,只是大概经历过恋爱前期的“萌动”而已。另一个事实是,梁朝伟完全没有机会见过温博林,他对他一切的了解,都来自陈萍单方面的讲述。尽管如此,温博林仍然成了我爸一生的“假想敌”。这个他从未见过面的情敌身上汇集了几个他从来不从拥有的优点—“教养”“追求”“成就”。那是我爸一辈子的死穴,我猜,即使他百年之后,有谁在他面前比试这三样,他也能当场直挺挺地重新坐起来。不难理解我妈当时跟我爸说这段暧昧关系的心理,人嘛,有一个两个条件优越的追求者随时都是可以帮自己增值的,这用在男人和女人身上同样有效。或许,我妈对她和温同学的关系亦有所虚构,毕竟那是一段无法查证的历史,毕竟,一个女人想要被眼前人更爱更在意的时候,拿别人的爱曾经的爱作为筹码去刺激也是再原始不过的自然心理。然而,难理解的是,当我父母之间的爱已相当稀薄的时候,那位温博林依旧像一个难以化解的鲠,以历久弥新的姿态不断作用在他们之间,只不过,这个作用,从初始时我妈希望的正面刺激,变成了后来相当无聊并无目的的嚼舌根。他们为吵架而吵架,也为贬损而贬损一些与他们的生活早已无关的人,比如温同学。几十年之后,我在美国游荡,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我竟然十分莽撞地去拜会了这位虽然从未出现,但始终像剧院魅影一样半步不离地贯穿在我家二老情感生活里的陌生人。电话中,我称他“温伯伯”。在美国中部的一个温和的城市,在温伯伯供职的乐团,这位已年过半百的老人很客气地接待了我。跟他短短一个多小时的见面之后,我开始鄙视我自己。俗话说“狗不嫌家贫,子不嫌母丑”,而我,在那一刻,竟然就是那样的一个清清楚楚感到自己是一个嫌弃自己亲爹的人!嫌弃到有那么一时半刻我甚至在内心无法用“父亲”这个词来称呼梁朝伟。更直白地说,如果儿女可以选择父母,那么,我一定会亲手为自己选择一个这样成熟稳重的人当可以托付终身的爸爸,至少,他让我由衷地愿意尊重和亲近他。听我外婆说,当时,温家曾力邀我妈和温同学一同赴美,早在他们尚且是男女少年的时候。可惜,多数人得过且过的心态都会消损掉警惕性和远瞻的能量。人啊,人一生,无非就是“选择”,选择本身可能并无任何对错之分。只不过,“选择”本身是残忍的,可能在某个阶段的一步之遥,就能铸成千里之外的差别—就算,“差别”本身亦没有高低上下之分。第十章 搞破鞋(7)温伯伯微笑的从容,和他业已绅士到骨子里的态度,都让我确信“很多女儿都会照着自己的爸爸找未来的丈夫” ,想必我妈当时和他陷入情网,冥冥中早已预见他今天的样子—温伯伯和我在家里老相册上看到外公的照片竟十分相像。我尽量掩饰自己如醉如痴的心情和他进行着一场无关痛痒的攀谈,而这位老人对我这个来自怪卡之家的怪卡代表一无所知,他只是很委婉地以各种问题想要弄清楚我来见他的目的。在排出了“借钱”“借住”“申请移民协助”等一系列比较棘手的猜疑后,我们谈了艺术,文学,旅行,谈美国和中国那些年的变化,两个人的表达都友善且相当“官方”。会面就要结束时,他终于如我所盼望的那样,亲切地问我母亲的现状,只是,他的亲切中清晰明确的表达着客气和距离,所有的那些都仅限于“问候”--他清楚地把距离划定在“请帮我代达问候”这个楚河汉界之内。关于这次会面,我没有告诉家里的任何人,因为把这个气场如初春一般安静的人放进我家父母动辄如酷暑寒冬般的氛围中,会是多么好笑而可悲的画面。我怕我妈知道我们的会面会导致她内心某种多年存在着的情愫的幻灭,我也怕我爸知道,因为那也会导致他内心某种多年存在着的仇恨的力量的幻灭。说来荒唐,一个远在他乡的早已面目模糊的陌生人,竟然毫不知情,却同时实打实地在我家扮演着“精神领袖”的角色。当然,有时候,当我爸妈吵得乏味,需要调换口味的时候,偶尔也会找个别人来担任临时“精神领袖”。有一阵,他们选的人是我闰爸。基于和闰爸一家的感情,他们的对话让我相当厌恶!比起看到闰爸闰妈那天下午秘密的亲热,我觉得梁朝伟对闰爸的种种说法更低劣。他忽然之间特别讨人厌,我在心里给他打了个大大的红叉,批注了“无聊”二字。觉得不够解气,又打了一个红叉,这次的批注是“面目可憎”我默默对他进行了惩罚,有几个月的时间没有叫他“爸”,好笑的是,他并没有发现。重回自己家的失望再一次把我带入孤独。每个人都是自私的,自私的不分性别也不分年纪。我一个小小的女少年,在自私的情怀中,哀怨的感到,这个世界上,忽然没有给我这么个身高不足1米5,体重不到40公斤的准备一个安适的栖身之处了。我很困扰。我自己的一家人,好像永远不在一个调上,越是努力,越是过得荒腔走板。而好不容易碰到那么投缘的一家人,和谐倒是和谐,但,又似乎太过“和谐”了些个,至少,有那么一时两刻夫妻二人的“和谐”,又是我这个不谙世事的小孩无法了解也无法承受的。勉强10岁的我,早早地就被孤独浸淫着。如果早生它一千多年,没准我也能写出“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这样的句子,因为那根本就是我当时最真实深切的感受。我承认,我是那么地想念在闰家的生活。可是,我被不明的情绪拌着,就是再也没有去探望过他们。我父母也很不知感恩的对这个领养过我一年多的家庭不闻不问。好多年之后的一个寒假,我回家过年,那时候我已经到北京去上学,每年寒暑假回家。大二那年寒假,春节期间,有个陈萍的朋友来拜年。大家正在嗑瓜子吃橘子的时候,那人忽然宣布了闰爸的死讯。第十一章 搞破鞋(8)说是就在那年的农历年前过世的,死于煤气。传话人把闰爸那个下午的死亡过程大加渲染,听起来终于像一个令人动容的千古绝唱:闰爸用了一年的时间在近郊造了一个新家,因为闰妈想要一个“带楼梯带菜园子的房子”。我被记忆勾搭回去。没错,闰妈一直想要一个“带楼梯带菜园子的房子”。“在楼顶的玻璃间给悠悠盖个琴房,外面的露台给悠悠做个秋千,我们在自己的地里种菜吃,还种红薯,悠悠喜欢吃红薯。”闰爸的话,忽然穿过几年的光景,就那么真切的,又响在耳边了。我鼻子一酸。闰爸从被人发现煤气中毒到入院不治最终辞世,只有不到半天。“房子都盖好家具业弄好了,你说说,这邵闰生非要给老婆孩子搞什么‘惊喜’,非要让他们娘们三个先去亲戚家吃饭,自己在家又生火又打扫,结果,中间累了睡着了,被煤气熏了都不知道,等晚上老婆孩子回去,老邵已经不行了,送到医院就死了!”传话用了三两句话就说清楚了闰爸往生的原因和过程,最后,那人又总结到:“老人都说,两口子如果感情太好,就容易有一个早死。夫妻不能太恩爱,太恩爱‘方’人。”听完这句话的时候我爸妈对了一下眼神,好像很庆幸他们还好不够相爱。在我的记忆中,那真是他们难得一见的默契时分。我爸妈在那年正月十五那天去看了闰妈,我没去。我不敢去。那种感觉,以我当时的年龄完全解释不清。我只是很明确地知道,我没有办法面对闰妈,更没有办法面对,忽然,这个我还活着的世界上已经没有了闰爸的事实。又好多年之后。我大学毕业留在北京。有天,不期,在北京这个异乡的街头碰上了淳哥,在一通尴尬的嘘寒问暖之后,末尾,已是告别了一次的他,又追回来,对我说,在闰爸的随葬品中,有我画的画儿,和我剥的一包瓜子,说那些都是闰爸一直放在他的一个抽屉里的,和很多其他的他在意的东西一起。淳哥,即使说这些内容的时候依然始终保持着轻言细语和温和的微笑,一如闰爸在我记忆中的样子。相信吗,一直到今天为止,我都没有像我自己想象中的那样为了和闰爸的分离而选择“大哭一场”。我不选,不代表我不伤怀,只是我被自己剥夺了伤怀的机会而已,因为,在跟他们的情意中,我不配伤怀。渐渐熟悉世事之后,懂得,伤怀是很奢侈的,它只能被自己狠心的隐匿,隐匿在某个只有在梦中相见的真实的脆弱的嫩粉色的角落里。我只是不定期地,借别的事抒怀,那可能是一部电影可能是一本书,也可能只是来自电视台愚蠢的情感节目中哪个陌生人没防备之下说出的心里话。而那一宗眼泪,在心里的某一个角落,早就酿成了酒。是啊,这个世界上,所有深刻的怀念,都不会歇斯底里,所有真正的拖欠,也总是默不作声地,以优雅的姿态,毫不迟疑地发挥着它滴水穿石的力量,贯穿着几乎所有的岁月。闰爸是一个真正给过我父爱的陌生人。或是说,他是唯一给过我正常父爱的陌生人。他没有很伟大,没有很特别,他只是一个做到了一个普通男人最基本的内容—自觉的担当。他的家,是我残破童年中的一个小小的童话,留在我的记忆里,像蜡笔画的彩虹,尽管没有太多深刻和伟大,但却有它的风光,它的华彩,它的清风旭日勾栏酒肆。闰爸出现在我女少年的生活里那短短的一年,却奠定了我对这个男性世界中好男人的审美标准:他大可不必非要有救国救民的抱负,也完全不必具备聪明绝顶的天分,既不用有自视清高的大男人最容易有的苦大仇深,也不要有瞻前顾后的小男人的噤若寒蝉。他全部需要拥有的,只是脚踏实地,因为之于好世道,好男人只需要简简单单实实在在的四个字:“热爱生活”,最多再加另四个字:“热爱生命”。真的,就足够了。第十二章 照相去(1)故事快讲完之前,再回我家看看吧。那次鸽子们全体阵亡的惨案再次印证我们一家人最厉害的地方是四口人谁都听不见谁说话。这个“传统”在我们家由来已久。梁氏父子听不到陈萍对整洁的要求,我爸听不到我妈希望她承担教育我哥的希冀,我妈听不到梁小飞对鸽子的情感,我听不到我妈希望我成为一个淑女的梦想。我爸妈跟成千上万的家长一样,只是盲目而固执地守着固有的原则和模式,把小孩子使劲往他们既定的那个坚硬的框架里塞,凡塞不下的,就都被判为多余,都会遭到横刀切断,哪怕彼此伤痕累累。更糟糕的是,在这个鲁莽的过程中,我爸妈之间的战略战术好像从来也没有统一过。我在夹缝中早早学会了以说谎或出神为主的消极抵抗,而梁小飞只好在两套系统中不停地摸索。举例说明:陈萍不许我们吃饭的时候发出任何响声,她认定那是基本的礼节。可梁朝伟吃饭的声音吧唧的在院子外面都能听见,他认为享受自己的最重要,不用多余管别人的感受。最后的结果是,我顺应了我妈的教育,吃饭不出声,同时和我妈一样认为我爸很粗俗。我哥秉承了我爸的理念,吃饭出很大声,同时和我爸一样认为我妈“很事儿很做作”。这样的事发生多了,我爸妈原本就无法统一的教育方式逐渐演变成争夺我和我哥立场的角逐,角逐的终极结果是四败俱伤。这是多么悲哀的事,我们是吃在一起睡在一起有最紧密血缘关系的一家人,然而很多时候,我们忘记了初衷,仿佛一切的行为只为了互相对抗,我们内心深处的距离忽远忽近,我们是常常倍感陌生的亲人。那种隔阂感一直存在到我自己也成了一个成年人。在开始拥有自己的婚姻家庭之后,我对很多事情开始有不一样的观感,于是花了很多时间试图和我父母“修好”。由于陈萍和梁朝伟之间都对对方坚定地保持着各种不满,所以,要想修好,首先要统一好的标准,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小时候常听我爸常抱怨我妈不喜欢接近大自然,他最常举出的事例是我妈从来不带我们去公园,个人认为这个评价对我妈有失公允。梁朝伟其实只说对了一半,陈萍确实不太热衷于任何跟大自然有关的内容,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然而陈萍实在是相当热衷于去公园,只不过,她去公园不是为了接近自然,而是为了“照相”。不知道为什么,一直以来,我妈对照相有着类似某种“瘾”一样的精神依赖。我从有记忆开始就不断地被她安排参与各种形式的“照相”,从黑白照片到黑白染色照片到真正的彩色照片。有那么几年,“拍照”是我们家最常举行的娱乐活动,差不多每两三个月,陈萍就会组织大家进行一次拍照活动。我们居住的那个现在算起来应该不到80平米的两间房的各个角落都被我妈拍了个遍。更有甚者,某次她甚至托人弄来一幅巨大的幕布,是那种通常照相馆才会有的,专门为“照相”而绘的背景布。我们家的那张主题是北京的天坛,前景画着一簇一簇的大丽花,想想看那种经过拙劣和艳俗的绘图方法出来的效果,也只能用“狰狞”和“恶俗”来形容。我小时候和我们家有限的亲戚成员在这张幕布前留下了无数张合影。导致后来我移居北京后有二十年之久都拒绝去参观天坛。它在我童年的记忆中代表着一种“被迫”,被迫照相,被迫微笑,笑得不够那么自然的时候还会被骂。第十三章 照相去(2)等再后来,随着“彩照”的发明,我们家的拍照活动从户内,院门口,终于转战到了真正的户外。这就是我们家的公园时代。现在,每当电视里播放以80年代为背景的连续剧时,我都会想,如果这个剧的美工道具需要整理80年代初“人民公园”或“中山公园”的素材,绝对可以找我妈,因为她手里的照片足以让别人从各个角度把很多城市的“人民公园”“中山公园”都看个通通透透。在我们家所有照片中,获得最多恶评是我爸和我。梁朝伟被批评的原因是他很少出现在照片里,而我被我妈指摘最多的依然是形象问题。有一次我大姑姑梁朝心带她的两个女儿来参加我们家的例行拍照,那天的最后一张是在大家排成几排站在中山公园大门口的假山前,进行每次都会有的集体大合影。我妈对大合影特别有期许有要求,通常那都是要经过她一番构思和布局的。那天,在她的构思中,应该有一个人指着斜上方,全家人民都朝着她手指的方向做“眺望状”。起初,被指派伸手指的是我。结果,拍了两次之后我妈都不满意,不耐烦之下,把伸手指的权利换成了梁朝心的大女儿,我的表姐之一。当表姐的右手翘成兰花的式样娉娉婷地徐徐伸出时,我彻底被打败了,因为那种姿态是我不论如何努力也做不出来的。我在队伍中用了很大力气才没让眼泪当场掉下来。那种情绪,夹杂着自卑,挫败,和卑微的艳羡之情。我为没有长出像姐姐那样纤细的手指而深感自卑,也为总是做不到陈萍的要求而感到非常挫败。就是那样吧,在我童年的诸多梦靥中,又多了“照相”这一项。这个影响持续到我成年后,不管去到哪里,我一直都不大喜欢照相。或是,这样说好了,我一直都在心底很抗拒合影,不论是与人或与物。我也不喜欢在旅行的过程中没完没了帮同行的人跟建筑物或风景合照,比起用照相机记录,我更愿意用我的记忆去记录,这让我显得有些不太随和,为了避免如此,我成年之后的旅行常常是独自在路上。在第一次离婚之后,婚姻的失败感让我对家庭亲情空前渴望,所以,人生首次,我主动热情地邀约我妈和俩姑姑一起去欧洲。我想我大概在当时非常需要证明自己的存在感,我希望我的家人能帮我证明自己仍旧被需要,至少,仍旧被家人需要。然而,那到底又是一场不怎么愉快的旅行。不愉快的事发现场在卢浮宫。我租了放解说词的小放音机,或许太过专注,我在跟随解说的步调中和三个女长辈走散了。参观队伍在缓慢而有秩序地移动了一个小时之后,忽然“堵塞”。我把解说词暂停掉,有些焦虑地伸头探脑往前面眺望,这时只听旁边有几个游客在窸窸窣窣的议论,夹杂着“中国人”和“拍照”这样的词汇。一种不详预感立刻在我心头升起,两分钟之后这预感被证实:我的妈妈和姑姑们为了要跟维纳斯拍摄足够清晰的全景照片,自行拦阻参观队伍,导致了人流的堵塞。我一边学着日本人的做派点头哈腰地给周围游人道歉,一边赶紧把这三位我人生中血缘关系最密切的妇女给拽走了。没想到的是这样令我尴尬的一幕没十几分钟之后就在“蒙娜丽莎”面前重演,重要的是,《蒙娜丽莎的微笑》上端有清楚的中文写着“禁止拍照”。第十四章 照相去(3)我一时火起,当众冲我妈发了脾气:“您没看见人家写着不能拍照吗?!”我失控的大嗓门引来周围人侧目,陈萍被看得窘迫,回嚷道:“我拍照怎么啦,那么多人不都在拍照嘛?”这时候梁朝心和梁朝英两位女性试图介入。出于好心,朝心姑姑对我妈说:“姑娘让别拍就不拍,姑娘见识广,也是为了咱们好,是吧!”“什么见识广!笑话,再见识广还不是我养的!”陈萍继续忿忿道,说完挽着我俩姑姑掉头走掉了,临走还不忘回头丢给我一句:“你有什么了不起!”我追上她们,把酒店的门卡和一把法币塞给梁朝英,之后,我离开卢浮宫,独自在巴黎的街头漫无目的的步行了4个多小时。我妈最后嚷的那句话在我心头环绕:“你有什么了不起!”这句话有足够的力量把我那些天咬紧牙关对自己默默的鼓励全部击碎。我妈妈当然不知道,我的第一任前夫在跟我离婚前夕,发狠说的也是同样的一句话:“你有什么了不起!”“我有什么了不起?”在异国他乡,黄昏中,我自问。这个问题让一切都随着天光在瞬间变得黯然。我有什么了不起?唉,我当然没有什么了不起。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普通地希望爱和被爱,普通地活着,普通地卑微,普通地希望一切都能更有秩序。这个“秩序”包括鞭策那个刚从“丈夫”变成“前夫”的男人更有事业心,这个“秩序”包括提醒我妈沉浸在自己的拍照的快感中时不要影响路人或破坏人家的规矩。更要命的是,这个秩序的概念原本来自我的家庭教育,而陈萍才是那个教育体制的建立者和领导者。这真是一个很蹊跷的过程:在陈萍对我的教育中,口口声声都是如何尊崇规矩,然而一旦我长大成人,就发现正是“规矩”最容易让一个人身陷囹圄。甚至,我妈自己也早忘了她对我关于规矩的教诲,当规矩与她的愿望自我矛盾时,她选择的既不是规矩,也不是爱,而是逃离,就像我小时候她很多的选择一样。我妈回来对谁也没特别说我们在法国的口角,她长久地沉浸在自己被摄影的那些照片里,我听到她对不算太熟悉的亲戚朋友们夸赞我如何孝顺懂事。她夸大了我的行径,让我十分汗颜,同时我也注意到我妈对法国,或是说整个的欧洲之行都没有多少切实的记忆。她唯一专注的事情就是拍照,好像背负着一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要让认识她的那些人目睹她在异国他乡一览众山小的风采。当然,事实是,那次旅行也成了我们家家庭旅行的阶段性的终结。我们家很多事情都是这样的一个循环:始于一个好的出发点,终于一个不够好的结束。但不论多好多不好,对外的说辞总归能保持一致的光彩照人惹人垂涎。我父母的个性中最难得的相似之处是,他们在碰到任何情况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绝对不是关注这件事本身的变化或意义,而一定是在意外人对这件事的观感或评价。我一直对此无法真正理解,他们对外人的观感和评价的在意程度远远超过“发生”本身,他们对别人的看法的执迷简直像现在的大部分艺人或政客一类的所谓“公众人物”。可,问题是,关注他们的外人从来也都相当有限。尤其在我爸辞去工作之后,从他们的30来岁到他们的60来岁的这30年间,关注他们的人群全加在一起也不过就30来个,这已经包括了所有的亲戚朋友同事。何况这30来人也没有持续的热切的关注。第十五章 照相去(4)这真让人迷惑,那30个人,究竟他们何等重要?使得他们的议论能长期的左右我的父母对一些事情的决定,或起码是长期的让他们像内心被封锁蒙蔽了一样看不到自己的真实意愿。不,确切地说,是他们根本就不在意自己内心的真实。这就奇怪了,对一切表现的如此“在意”的一对夫妇,最“在意”的,却往往不是真实的自己或事情的本身。我忘了是哪个西方的文学家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很多人在二三十岁就停止成长,然后终其一生都是在重复自己。”如果这样的人能被归于一类的话,我父母就可以去当“代言人”了。我30来岁的某个夏天,我父母某次又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之后我妈搬来和我们同住,时年我的女儿趴趴刚6个月大。有一天我们一家人在吃午饭,月嫂抱着趴趴在饭厅散步,我去厨房盛汤回来,刚好看到已升级为外婆的陈萍正把一陀她刚咀嚼过的稀烂的食物从嘴里吐出来,放在手指尖上打算喂趴趴。我赶紧把汤放下立刻冲过去,把趴趴从月嫂怀里夺过来抱走,没让她吃我妈吐出来的食物。晚间,等安排好趴趴睡觉,我正抽空写方案的时候,我妈推开我的书房,站在我身后义正言辞地对我说:“小梁,我要跟你谈谈。”我知道她要说什么,但我非常疲倦,没有力气安抚她。“我怎么不能喂趴趴?你小时候还不就是吃我嘴里吐出来的东西长大的?这怎么了?怎么我还被嫌弃上了?”我尽量耐心道:“妈,我不是嫌您,我是。。。”“你嫌不嫌我也无所谓!”陈萍打断我道:“反正你从小个性就是这个样子,我也习惯了!我就是告诉你,你如果非要说我,可以说,但请你不要当着佣人说我,你让我脸往哪儿搁!”忽然之间,我被一阵彻骨的哀伤和气馁侵袭,几乎没有力气再多做解说,我感到肩头的责任瞬间在加剧,除了要工作和照顾一个6各月大的婴儿之外,还要照顾另一个早就拒绝成长的60岁的女子。她像年轻时一样坚定决绝地抵制收到“事情的本质”,而把一切的焦点执拗在毫无意义的外部反响当中。而这一次,影响她情绪的,是被她称为“佣人”的月嫂。我真的,对此根本完全无法理解,理论上说,月嫂是被我妈轻视的,但实际的情况是,被她轻视的人对她的看法又不可理喻地被扩大。因为这样一个不值一提的原因,陈萍站在书房里指责了我半个多小时,重复了50次“如果你哥还在,我早就不再这儿受你的气了。”最后我被她说笑了,对她说:“妈,你还记得我小时候,你常常跟我抱怨姥姥,说姥姥总是耍脾气去舅舅家,你现在跟姥姥那会儿简直一模一样。”我妈听到这句,终于语塞。等大家都偃旗息鼓,我回卧室,和我的第二任丈夫谈到此事,他正躺在床上皱着眉头看《杜月笙传》,对于我全部的诉说,他唯一的回应是嘟囔了一句:“咳,你就少说两句吧,她是你妈。”我知道,我又一次被屏蔽了。不过,这也让我略感释然,起码,这件事情证明,我妈,我丈夫,都不是太奇怪的人,只有我,在要求别人“收到”的时候,过于执着。发现自己的问题总归是好的。我们可以默认某一种孤立,我们可以减少对这个世界的要求,我们可以在现实中“潜水”,这不失是一种活法。但,它也只适用于有生活能力的成年人,不是吗?第十六章 尾声(1)如果按照心理学家的说法,有过我这样童年的人,不太可能婚姻平顺。心理学家多半都是乌鸦嘴。我的婚姻的确不平顺。第一段婚姻,在结婚两年后告终。第二段,持续到现在,但,在我生了趴趴之后,似乎,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丈夫的行踪很诡异。我几乎可以断定我们的婚姻碰到了问题。趴趴她爸会忽然很高兴或忽然很低落,忽然精心打扮忽然邋里邋遢,他大部分情绪的变化都和他的工作或我们的家庭无关,另一个明显的表现是,自从趴趴出生,我们就再也没有过房事。我们彼此的健康和生理状况都处于再正常不过的盛年,如果没有问题,请问那是怎么了?然而,我不想去面对它。我用鸵鸟的方式去回避敏锐的感知带给我的种种讯号。希望能借由时间把它拖延下去。最终,在时间的拖延中,另一个家庭成员,协助我,渡过了这一劫数。协助我的那位成员,是我的狗,小窦。大概因为童年对奥利咖和念念的记忆,我一直都希望有一条全然属于自己的狗,同时,我也要确定我能全然地掌握它的命运,或是至少,给它以相对的安全。这个希望在我23岁那年终于成为现实,那是我大学毕业两年后,开始了和我时任男友的同居生涯,和很多年轻时候初试同居的男女一样,我们对“同居”充满了理想化的美好想象,在这个想象中,我们默契地同时认为需要一条狗,因此上,小窦来到了我家。它这个名字的由来是我和我那位男友当时都非常喜欢音乐人窦唯。小窦两岁那年,我和那位男友的同居关系以失败告终。我出于非理性地硬要把小窦留在身边。从那时候开始,小窦就开始了它漂泊的生涯。我至今还记得第一次把它托给一个朋友代为照料的情景,当它被塞进朋友的车被带走时候,它用两个前爪使劲抓后车窗,好像想把我从越来越远的窗外抓近它的身边。它一脸的惊恐让我瞬间想到了我自己小时候的某些片段——那些认为自己被“抛弃”的片段,我感到十分心酸,也忽然间醍醐灌顶般地体会到我父母一直企图让我了解的那份“不得以”。不过,在这样的“寄养”重复太多次之后,惊恐的表情终于全然地从小窦的脸上消失掉。它变得相当随遇而安,不仅失去了作为一条狗天性中应该会有的攻击性,也失去了作为一条狗天性中会有的防御性。好像,跟谁、跟什么在一起,它都能适应,它都无所谓。小窦7岁那年,我第二次结婚。小窦9岁那年,我终于拥有了我的第一个小孩趴趴。趴趴是我好不容易得来的女儿,而小窦,此前在我们家的地位一直相当于半个儿子。年事渐高的小窦已经成了一条相当懦弱的狗,尽管它并非生来如此。后来我常想,我对小窦最大的感谢,首先是它无意中扮演了我生命中的“小白鼠”,我后来很多做妈妈的经验,都得益于曾经对小窦教育中失败那部分的教训总结。小窦则在趴趴出生的第一年非常不适应,它常常跟趴趴争宠。争不过的结果让小窦变得相当哀怨。它迅速地显出了老态,更加顺从和懦弱。一副“知天命”并“听天命”的姿态。我在那时候,一边要当两个更年期无限延长的老人的女儿,一边要当一个牙牙学语处处需要保护的幼儿的妈妈,一边要应对婚姻中微妙而令人痛苦的种种变化,一边还要挤出最后的时间和经历维持工作、收入和一点点可怜的社会关系。这样层层压力之下,分身乏术,对陪伴了我多年的小窦疏于照顾。第十七章 尾声(2)除了每天给它喂狗粮,叮嘱阿姨按时带它出门散步之外,我对它好像没有任何多余的关护,直到它的生命尽头。小窦离开的很突然。那就是一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早上,那时我们刚搬家到了一个比较靠近郊区的社区,那天是周末,阿姨放假,我丈夫,在餐桌前喝咖啡看报纸听电视,和我们结婚后的几乎每个早上一样,他在早间新闻结束之前是几乎不会和任何人说话的。我带着时年3岁的趴趴下楼散步,12岁的小窦和往常一样跟在我们后面。那天的天气很好,阳光在冬天显示出变换角度后有距离的优雅。我牵着趴趴的小手,嘴里咿咿呀呀地念叨着她的儿歌,小窦跟往常一样好像找什么似的仔细闻着它走过的草地,一切看起来如此的平常。我们走到花园中央的时候,一条我看不懂品种的大狗忽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跑出来,当它出现在我们前方的路中间时,因为它的“面相”看上去十分凶恶,导致我瞬间失去了“反应”的能力。接着,还没等我思考出正确的应对方法,它又“呼”的一声,一跃,停在距离我仅3米之外的空地上时,这时,我的“母性”终于被这个可怕的意外唤醒。我抱起趴趴拼命往相反方向狂奔,一边奔一边大声叫喊,是没有任何内容的,单纯表达恐怖的叫喊。我不知道是什么因素唤醒了小窦被抑制在身体内多年的“狗性”,就在我抱起趴趴准备逃命的同时,它忽然勇敢地从我的身后冲出来,坚定地挡在了我们和那只烈犬之间。小窦留在我记忆中的最后画面是在我疾步飞奔之前,它低着头对那只烈犬龇出了它的几乎全部牙齿。那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它的样子,在我的概念中,它只是一个胆小怕事、争宠未遂、忍气吞声、只会叹气的老狗。而它的牙齿,在它当狗的一辈子中,除了吃狗粮之外,唯一咬过的东西只有我的拖鞋,而它为此付出的代价是屁股上挨过好多次巴掌,直到它对牙齿的态度特别谨慎,之后10年都像个淑女一样在我们面前持着“笑不露齿”的拘束态度。我不能想象如果没有小窦,那只大狗可能会给我和趴趴带来什么样的伤害。因为当它的主人终于出现的时候,小窦已经被它活活咬死了。这件事发生之后,我无法摆脱那个恐惧的记忆和小窦被咬死带来的悲恸,因此开始长久地失眠和频繁的哭泣。更可怕的是,趴趴在经历了那件事之后,有很长时间都不肯继续学说话,也不愿意出门散步。我们只好又搬家,换工作,尽量不让生活中有任何可能联想到那个灾难的画面。我的情绪始终极度紧张,并且,如果趴趴不在我身边超过十分钟而没有人告诉我她一切都好的话,我也会无助地感到烦躁和似乎随时都可能崩溃。在那段时间中,我对趴趴她爸表现出空前的依赖。我没有任何心理障碍的终于像更多正常女人一样毫不掩饰地渴望他随时都在身边,说真的,我没有故意要怎样,我只是,真的很无助。这种状况持续了半年,之后,依靠专业的心理辅导,我的心情才终于平复。但趴趴似乎还是没有完全从梦靥中脱离,她看到任何狗都会立刻把脸别开,也决计不再说“窦”和任何发“DOU”这个音节的词汇。尽管“小窦”那是她人生学会的第三个词,仅次于“妈妈”和“爸爸”。翌年,我本命年。趴趴她爸带我,我妈和趴趴在去日本休假。一天,我们一行四人在东京的街头无目的的漫步,异国不一样的节日气氛给我们带来难得的愉快心情。第十八章 尾声(3)忽然,趴趴在她爸爸的背上指着远处说了句:“狗狗,窦。”我们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在马路对面,一座大厦的顶端有一个广告版,那个广告的主角是一只秋田犬,和一切好狗一样,它眼神清澈,态度忠诚,嘴角似乎带着柔顺的微笑。重要的是,猛然看去,它真的和我家小窦长得很相像。虽然,小窦是一只杂到没人能说出品种的“中华田园犬”。我像被针灸刺中了穴位一样,浑身一阵颤动,同时紧张地回头看着趴趴。只见她表情雀跃,胖胖的小手指始终不肯放下来,嘴巴里嘀嘀咕咕还在重复着她有很久都没说过的“窦窦”,那一刹那,我终于感到一阵久违的安心。这时,我丈夫忽然转脸望着我,良久,才俯身过来在我耳边低声说:“对不起,是我没保护好你们”顿了顿,又说:“放心,我会一直都在你们身边,保证以后让你和趴趴过好,保证以后不让你为任何事担心。”我懵了,那是他从来没说过的话,和很多中国的中年男人一样,趴趴她爸非常不擅辞令,尤其不善于用语言表达感情。我不知道是什么让他有那样的感触说出那样的话,但我清楚的知道,那是我听过的最美好的句子,那将是我记忆最深刻的画面,就算有那么一天,我可能会忘了我们初次约会的情景,我也绝对不会忘记他对我说这番话时旁边空气的温度,甚至,我都还记得当时天边飘过的一朵云,那朵云在路过我们头顶时,是什么样的形状。我也知道,之前隐藏在我们婚姻中的危机,已不知在什么时候被解决掉。我忽然觉得非常安全,那是我从小到大都鲜少会有的感觉。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传说中的幸福的婚姻,我想,它对我来说,就是“安全”。我忽然很感谢小窦,感谢它的陪伴和勇敢,似乎,它并没有离开过我们的生活,它只是换了一种存在的方式,一种更纯粹的、永恒的方式。第二天,趴趴爸带趴趴去了迪士尼,我带我妈去购物。我们在银座闲逛了一阵子之后找了个精致的咖啡店喝下午茶。我们正在闲聊,我一抬眼,看见隔壁桌靠窗的座位独自坐着一个容貌和穿着都十分精致的日本女子。我想了想,对陈萍说:“妈,你看你左边,那个一个人坐那儿的女的。”“恩,怎么了?”我妈回头看了一眼问。我回答说:“我记忆里,当年,我爸的女朋友,那冯老师,就长这个样子。”我妈赶紧再次转头,又仔细打量了一下那个女子,忍不住惊叹:“哦?是嘛!那很美啊!”我听的出,她的赞叹里已没有任何情绪色彩,是纯粹对另一个陌生异性的客观评价,尽管当年她一直坚持避免见到那个险些拆散她家庭的情敌。我们又闲聊了些别的,待那个邻桌离开,我忽然问我妈:“妈,你说,我爸,他这个人,这辈子,爱过任何人吗?”“为什么这么问?”我妈问。我也不带任何情绪地继续说:“我一直觉得,他不爱我爷爷奶奶,不爱我姑姑们,不爱我哥,不爱我。”顿了顿,又说:“似乎,也不爱您。”“咳,我们那个时代,什么爱不爱的,就过日子呗。”陈萍回答的也没什么情绪,只是,她喝了口茶,又说:“说真的,他也不是不爱任何人,我感觉他当时挺爱她那个女朋友的,就刚才坐这儿那个,冯老师。”“哈哈,什么啊,怎么就成刚才坐那儿的了,人家只是长的像而已”我笑,又忍不住继续问:“那,你为什么还跟又他过了那么多年呢?”第十九章 尾声(4)“我们那个时代都不太讲究爱不爱的。”我妈凡是回答不出的话通常都会搬出“时代”。“也不是啊,我闰爸就挺爱我闰妈的”我叹息道“你闰爸那是。。”我妈停顿了一下,想在脑海中找到匹配的形容词,未遂。转而问我:“那你爱趴趴她爸吗?”“起码,我们俩都爱趴趴”等走出那家咖啡店,走出几步,我又说:“妈,我爱趴趴她爸。他也爱我。我确定。”我妈不说话了,我们沉默地走了很长时间。为了表达让她看“冯老师”的歉意,我默默地给她买了一只夏奈尔新款的羊皮手袋。“妈,相爱的人反而不一定能在一起很久。”我忽然感慨,趁我妈得了礼物高兴,跟她分享说:“你比如说,夏奈尔,你说她爱不爱斯特拉文斯基。爱吧。斯特拉文斯基爱她吗?也爱。但这不代表他们能在一起生活。有时候,人是因为相爱才分开,因为‘对峙’才在一起,所以,您跟我爸,还白头偕老了。”“到底是大牌子,这个皮子真好,贵嘛是贵了点”我妈无心接我的感慨,因为她有她的感慨:“你们年轻人就是爱乱花钱。”我不甘心,继续说:“妈,其实我觉得谁和谁在一起根本不是靠感情主宰的。我们决定不了自己能爱上谁,也决定不了自己从此爱谁。分手也一样,我觉得根本不存在‘分手’,只有‘缘尽’。如果缘分未尽,再怎么样也分不掉,反过来,缘已尽,就算再有情,也一样留不住。你和我爸就是尘缘未尽,所以跌跌撞撞也过了一辈子,我和趴趴她爸估计也要步你们的后尘了。”“哎呀,‘爱’没你以为的那么重要,爱就好像是个‘牌子’,你说你花十几万日元买这么个包,它还是得靠那块皮子。你们所谓的爱,就像这牌子,虚的,生活就像这块儿皮子,实的。光有牌子没皮子,它就不是一个包,但光有皮子没牌子,它还是个包了!懂了伐?”我妈被自己灵光乍现举的例子陶醉了,喜悦的一直抱着她的新包长吁短叹。那天很愉快,我们又坐车去了原宿GODIVA的旗舰店。陈萍如愿以偿吃到她钟爱的松露巧克力,依旧批评东京:“我还是比较喜欢香港,到处冷气都很足,像以前的上海。”我笑了,继而有些心酸。就是这样一个事事处处很愿意标榜自己如何“讲究”的妈妈,一个对凡事都有标准和要求的老派上海人,却和我抗拒讲究的爸爸一起,过了十分不讲究的三四十年。然而,我也无法因此判定说梁朝伟就是一个不好的人,或许他只是不懂如何示好。回首那往事,如我陈萍所说,至少,那时候,他对冯老师想是动了真感情的,这证明他有爱,也愿意爱。只是,他抗不过我所谓的“缘分”,只能把爱放在了让自己失控也失落的地方。然后他在和我们格格不入的生活中挣扎,混迹。他的自尊,喜乐,悲伤,都被刈简和折磨。他用麻木来回应,因为,再大的世界,也无法容下一个男人的可怜--这本身,就是多么让人伤怀的可怜啊。“妈,你说我爸这会儿干嘛呢?”走出GODIVA,我问陈萍。“咳,他能干嘛,在隔壁老杜家打麻将呢吧!要不就是下棋,没别的。”“那,我哥呢,你说我哥这会儿干嘛呢?”“梁小飞这孩子。。”说起我哥的时候我妈脸上再次露出些情意和骄傲的神色,多年之后她已经习惯了他业已出走的现实,并且能在谈及他时平静以对:“说真的,我不是特担心你哥,梁小飞这孩子吧,他从小人缘儿就好,到哪儿大家都喜欢他!这点你可一直不如他!”“您真是的,不批评我又不会打雷闪电掉刀子下冰雹。哈哈哈!”我笑着挽住我的妈妈。“我总觉得,不定哪天你哥就回来了,你说呢。”陈萍一边摩挲着她的夏奈尔,一边自语似地跟我说。“我倒是觉得,他从来也没离开过。再说,反正,以后,我们也是同一个去处。”我微笑着回答。这时,马路对面有一片银杏叶从树上缓缓地飘落下来,空气里忽然开始有一些微凉的,湿湿的味道。我趁我妈不注意,把脸上悄悄滑落的眼泪擦了擦。九月的味道弥散在穿过树缝挥洒而下的阳光里,是哦,这是属于九月自己的味道。这味道里开始有些许的孤傲。很多的起落都可以发生在这样的一个有着孤傲味道的季节。它代表着某一部分的结束,总有一些不论你喜欢或不喜欢的收获。它也意味着开始,多少会带来些想要与恐慌参半的希冀。或,其实开始和结束分别都是人们一厢情愿的认定,当你曾经被某一段“过去”所困时,就会想把其间的发生当成一个结束来看待,而当一个人为未来的未知而惶恐的时候,就会期待某种开始--“开始”只是人误会的以为对一些事情真的可能存在着控制。时间久了,终究,所谓的结束和开始都不可能跟随人的意愿而转移,甚至可能本身都不会有任何停顿,停顿的只是记忆,那些令人愉快的,哀伤的,平面的,立体的,一经停顿就渐渐远离,真实发生但觉不可能再还原为“真实”的,记忆。记忆的影像被情绪的颜料涂抹,成了写意的画面,情绪在那些过程里都是物质,你叫不出它们的名字,但这不影响它们坦然地充斥在平常的生活里,记忆的构成有很多并不奇怪的配方,很多时候可能它就只是存在于某种特殊的气息或味道里。一个呼吸,一个平常到全然会被忽略的呼吸,就能把人好端端地从当下的时空中带走,飘散,一去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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