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一个徒步旅行者,吃腻了农场上种植的瓜果蔬菜。那么试一试吃一点野生食物,就是一件有趣的事。你知道,有些野生植物,如野草莓和乌饭树的蓝色桨果,不但味道好,而且吃起来安全。它们的样子同我们所熟悉的农家品种相当类似,所以我们能够很容易地把这些野生浆果认出来,虽然它们比我们种植的那些品种要小得多。爱冒险的徒步旅行者在吃蘑菇时小心冀冀,因为他们知道蘑菇中有许多品种吃了会致人死命。但即使是最爱吃干果的人也不会去吃野生的杏仁,因为其中有几十种含有足以致人死命的氰化物(即纳粹毒气室中使用的那种毒物)。森林中到处都有其他许多被认为不能吃的植物。然而,所有的作物都来自野生植物。某些野个植物是怎样变成作物的呢?这是—个特别令人困惑的问题,因为许多作物(如巴旦杏)的祖先不是吃了叫人送命就是味道糟得难以入口,而其他一些作物(如玉米)在外观上同它们的野生祖先又差别太大。住在岩洞里的那些男女是些什么样的人,竟会想出“驯化”植物这个主意来?而又是如何做到的呢? 植物驯化可以定义为:栽种某一植物并由此有意或无意地使其发生不同于其野生祖先的、更有利于人类消费的遗传变化。对作物的培育在今天是—种由专业科学家去做的、自觉的、高度专业化的工作。他们已经了解现存的数以百计的作物,并着手开发新的品种。为了实现这一日标,他们种下许多种子或根,选出最好的后代,再种下它们的种子,把遗传学知识用来培育能够繁殖纯种的优良品种,也许甚至会利用最新的遗传工程技术来转移某些有用的基因。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有一个系(果树栽培学系),全系专门研究苹果,还有一个系(葡萄栽培与葡萄酒工艺学系),专门研究葡萄和葡萄酒。但是,植物驯化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万多年前。最早的农民当然不会利用分子遗传技术来得到这种结果。这些最早的农民甚至没有任何现存的作物可以作为样品来启发他们去培育新的作物品种。因此,他们不可能知道,不管他们做什么,他们最终都能一饱口福。 那么,最初的农民是怎样在不知不觉中驯化了植物的呢?比方说,他们是怎样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情况下把有毒的杏仁变成了无毒的杏仁的呢?除了使某些野生植物变得更大或毒性更少外,他们实际上还使它们产生了哪些变化呢’即使是—些重要的作物,驯化的时间也大不相同:例如,豌豆驯化的时间不迟于公元前8000年,橄榄在公元前4000年左右,草莓要等到中世纪,美洲山核桃则更迟至1846年。许多能出产食物的重要的野生植物为千百万人所珍视,例如在世界上的许多地方,人们为了得到可吃的橡实而寻找橡树,但橡树甚至在今天也仍然没有驯化。是什么使得某些植物比其他植物更容易驯化,或更吸引人去对其驯化?为什么橄榄树向石器时代的农民屈服了,而橡树则然使我们最聪明的农艺师一筹莫展呢?让我们首先从植物的观点来看一看驯化的问题。就植物来说,我们不过是无意间“驯化”了植物的成千上万种的动物之一。 和其他所有动物(包括人)一样,植物必须将其子代向它们能够茁壮生长的地区扩散,并传递其亲代的基因。小动物的扩散靠行走或飞翔,但植物没有这样的选择自由,因此它们必须以某种方式沿途搭便车旅行。有几种植物的种子生得便于被风吹走或在水上漂流,而其他许多植物则把种子包在好吃的果子里并用颜色和气味来宣告果子的成熟,从而哄骗动物把种子带走。饥饿的动物把这果子扯下来吃掉,或者走开,或者飞走,然后在远离亲代树的某个地方把种子吐出或随粪便排出。种子可以用这种办法被带到几千英里之外。植物的种子连你的肠胃都无法消化,而且仍然能够从你的排泄物中发出芽来,了解到这一点,你也许会感到惊奇。但任何爱冒险的而又不太容易呕吐的读者不妨做一做这方面的试验,亲自来验证—下。许多野生植物的种子实际上必须通过动物的肠胃,然后才能发芽。例如,非洲有一种瓜很容易被一种形似鬣狗的叫做土狼的动物吃掉,结果这种瓜大多数都生长在土狼排泄的地方。 关于想要沿途搭便车旅行的植物是怎样吸引动物的这个问题,可以考虑一下野草莓的例子。当草莓的种子还没有成熟、不能马上播种时,周围的果实是又青又酸又硬。当种子最后成熟时,果实就变得又红又甜又嫩。果实颜色的变化成了一种信号,把鸫一类的鸟儿吸引来啄食果实然后飞走,最后吐出或随粪便排泄出种子。 当然,草莓并不是有意要在种子准备好撒播的时候去招引鸟儿。鸫也不是有意要去驯化草莓。相反,草莓是通过自然选择来演化的。末成熟草莓的额色越青和味道越酸,在种子成熟前来吃草莓从而使种子遭到破坏的鸟儿儿就越少;成熟草莓的味道越甜和颜色越红,来撒播成熟种子的鸟儿就越多。 其他无数的植物都有适合于让某些种类的动物吃掉并散播的果实。正如草莓适合于鸟儿一样,橡实适合于松鼠.芒果适合于蝙蝠,某些莎草适合于蚂蚁。这符合我们关于植物驯化的部分定义,因为祖代植物在遗传方面的变化使它更有利于人类消费。但没有人会一本正经地把这种演化过程称为驯化,因为鸟儿、蝙蝠和其他动物不符合那个定义的另一部分:它们不是有意去栽种植物的。同样,作物从野生植物开始演化的早期无意识阶段包括这样的一些演化方式,即植物吸引人类去采食并撒播它们的果实,但还不是有意去栽种它们。人类的排泄处所和土狼的一样.也许就是最早的无意识的作物培育者的一个试验场。我们在许多地方偶然地播下了我们所吃的植物的种子,我们的排泄处仅仅是其中之一。当我们采集到可吃的野生植物并把它们带回家的时候,有些在路上或家里散落了。有些水果在种子还仍然十分完好的时候就腐烂了,于是就被扔进了垃圾堆,不再吃它。草莓的种子是果实的一部分,实际上也被我们送入口中,但由于种子太小,最后还是被吞了下去,并随粪便排了出来。但还有些水果的种子相当大,就被吐了出来。因此,我们的茅坑加上我们的痰盂和垃圾堆一起构成了最好的农业研究实验室。不管这些种子最后到了哪个“实验室“,它们都是来自某种可吃的植物——即我们出于某种原因喜欢吃的植物。从你采摘浆果的那些日子起,你就知道挑选某些浆果或浆果灌木。最后,当最初的农民开始有意识地去播种时,他们播下的必然是他们存心采集的那些植物的种子,虽然他们还不懂大浆果的种子有望长成能够结出更多大浆果的灌木这一遗传原则。 因此,当你在一个炎热、潮湿的日子里艰难地走进到处都是蚊子的多刺的灌木丛中时,你并非只是为了任何一丛草莓才这样去做的。即使是无意识的,你还是决定了哪一丛草莓看上去最有希望,以及它是否值得你来这一趟。你的潜意识中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一个判断标准当然就是大小。你喜欢大的浆果,因为你不值得为几颗难看的小浆果去被太阳晒烤和蚊子叮咬。这就是许多作物的果实比它们野生祖先的果实大很多的部分原因。超市里的草莓和乌饭树的蓝色浆果同野生的品种相比显得硕大肥壮,这情形是我们特别熟悉的;这方面的差异也只是最近几百年才出现的。 在其他植物方面的这种大小差异.可以追溯到农业出现的初期,那时人工栽培的豌豆经过筛选和演化.其重量超过野生豌豆的10倍。狩猪采集族群在几千年里采集的就是这种小小的野生豌豆,就像我们今天采集乌饭树的蓝色浆果一样。然后,他们才有选择地去收获和种植那些最吸引人的最大的野生豌豆——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农业——它开始自动地促使豌豆的平均大小每代都有增加。同样,超市里的苹果的直径一般在3英寸左右,而野生苹果的直径只有1英寸。最早的玉米棒子的长度几乎不超过半英寸,但公元1500年墨西哥印第安农民已经培育出长达6英寸的玉米棒子,而现代的玉米棒子则可长达—“英尺半。我们所栽种的植物的种子和它们的许多野生祖先的种子的另一个明显的差异是在味苦方面。许多野生植物的种子为防动物把它们吃绰,在演化过程中味道变苦而难以人口,或竟然有毒。因此,自然选择对种子和果实所起的作用正好相反。果实好吃的植物让动物来撒播它们的种子,但果实里的种子必须很难吃。否则,动物就会把种子嚼碎,种子也就发不出芽来了。 关于苦味的种子及其在驯化过程中的变化,杏仁提供了一个引人注目的例子。大多数野巴旦杏的种子都含有一种叫做苦杏仁苷的其苦无比的化学物质,这种物质(前面已提到过)在分解时产生了有毒的氰化物。如果有人竟会蠢到不顾野生杏仁苦味的警告而去吃它,那他就会因此而丧命。既然无意识驯化的第一阶段是采集可以吃的种子,那么对野生杏仁的驯化又是怎样达到这第一阶段的呢? 对此的解释是:偶然有几棵巴旦杏树在一个基因上产生了突变,使它们不能合成苦味的苦杏仁苷o这些树在荒野里灭绝了,没有留下任何后代,因为鸟儿发现了它们的种子,把种子吃个精光。但最初的农民的孩于们由于好奇或饥饿,把他们周围的野生植物每一种都弄一点来尝尝.最后竟品尝到并发现了这些没有苦味的巴旦杏树。(同样,如果今天的欧洲农民偶然发现了几棵橡实甜而不苦的橡树,他们仍然会感到庆幸。)这些不苦的巴旦杏的种子就是古代农民可能会去种的种子,开头是无心地任其生长在垃圾堆上,后来则是有意地种在自己的果园里了。不迟于公元前8000年的野生杏仁.已在发掘出来的希腊考古遗址中出现。到公元前3000年,在地中海以东的土地上已有野生杏仁在驯化。埃及国王图坦卡蒙于公元前1325年左右去世后,放在他的著名陵墓里供他死后享用的食品中就有杏仁。在其他许多为人们所熟悉的作物中有利马豆、西瓜、马铃薯、茄子和卷心菜。这些作物的野生祖先,有的味苦,有的有毒,其中偶然也有几个味道甘美的品种,但那必定是从古代旅行者的排泄处长出来的。 如果说大小和味道是狩猎采集族群选择野生植物的最明显的标准,那么其他标准则包括果实肉多或无子、种子含油多以及纤维长。野南瓜种子外面的果肉很少,或根本没有果肉,但早期的农民喜欢选择果肉比种子多得多的南瓜。很久以前,人们在栽培香蕉时就选择了全是肉而没有种子的品种,从而启发了现代农业科学家去培育无子柑桔、无子葡萄和无子西瓜。水果无子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说明人类的选择是怎样把野生水果原来的演化作用完全颠倒了过来,因为原来的演化作用实际上只是撒播种子的一种手段。在古代,有许多植物都是由于含油的果实和种子而同样得到选择的。在地中海地区最早得到驯化的果树有油橄榄,栽培的时间大约在公元前4000年以后,栽培的目的就是为了得到它的油。人工栽培的油橄榄比野生的油橄榄不但果实大,而且含油量也高。古代农民为了得到含油的种子而选择了芝麻、芥菜、罂粟和亚麻,而现代的植物学家为了同样的目的而选择了向日葵、红花和棉花。 为了油而培育棉花,这还是近代的事。在这之前,当然是为了纺织用的纤维而选择棉花。棉花的纤维(或称棉绒)是棉花种子上的茸毛,美洲和旧大陆的早期农民为了得到长的棉绒独立地选择了不同品种的棉花。另外还有两种作为古代纺织品原料而栽种的植物是亚麻和大麻,它们的纤维来自茎,因此对它们的选择标准是又长又直的茎。虽然我们把大多数作物看作是为吃而种植的,但亚麻也是我们最早的作物之一(驯化时间不迟于公元前7000年)。它是亚麻布的原料,它一直是欧洲主要的纺织原料,直到工业革命后为棉花和合成纤维所代替。迄今为止,我们对野生植物演化为作物所描述的种种变化.与早期农民实际上可能已注意到的一些特征直接有关——如果实的大小、苦味、多肉、含油和纤维的长度。通过收获这些具有特别可取的品质的野生植物,古代人在无意识中传播了这些植物,使它们走上了驯化之路。 然而,除此以外,至少还有其他4种主要变化未能引起采摘浆果的人去作出引入注目的选择。在这些情况下,如果采摘浆果的人的确引起了什么变化,那或是由于其他植物因某些不明原因始终无法得到而收获了可以得到的植物,或是由于改变了对植物起作用的选择条件。 第一个这样的改变影响了种子传播的野生结构。许多植物都有其传播种子的专门机制(从而使人类无法对它们进行有效的采集)。只有由突变产生的缺乏这种结构的种子才会被人收获而成为作物的祖先。 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豌豆。豌豆的种子(我们吃的豌豆)封闭在豆荚里。野豌豆要发芽生长,就必须破荚而出。为了做到这一点.豌豆就演化出一种基因,能使豆荚突然破裂,把豌豆弹射到地上。偶然产生突变的豌豆的豆荚不会爆裂。在野外,这种产生突变的豌豆一直到死都是包裹在亲株上的豆荚里面,而只有这种能爆裂的豆荚才把它们的基因传递给后代。但与此相反的是,人类能够收获到的唯一豆荚可能就是留在植株上的那些不爆裂的豆荚。因此,一旦人类开始把野豌豆带回家去吃,立刻就产生了对这种单基因突变的选择。对同样不爆裂突变进行选择的例子还有兵豆、亚麻和罂粟。野生的小麦和大麦不是封闭在能够爆裂的荚子里,而是长在麦秆的顶端,麦秆能自动脱落,使种子落到能够发芽生长的地面上。一种单基因突变使麦秆不会脱落。在野生状态下,这种突变对植物来说可能是毁灭性的.因为种子不能落地,就无法发芽生根。但这些产生突变的种子省力地留在秆子上可能是在等待人类来收获它们并把它们带回家。当人类接着种下了这些收获来的产生突变的种子后,农民又一次可以从这些种子的后代中得到所有产生突变的种子,收获它们,播种它们,而后代中未产生突变的那些种子就落到地上,而无法得到了。这样,农民就180度地改变了自然选择的方向:原来成功的基因突然变得具有毁灭性了,而毁灭性的突变却变得成功了。1万多年前,这种对不脱落的小麦和大麦麦秆的无意识的选择,显然是人类对植物的第一个重大的“改良”。这个变化标志着新月沃地农业的开始。第二个改变甚至是古代旅行者更难以觉察的。对于在气候变化无常的地区生长的一年生植物来说,如果所有的种子都迅速地同时发芽,那可能是毁灭性的。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那么只要—次干旱或霜冻就可能把幼苗全都杀死,连传种接代的种子都没有了。因此,许多一年生植物演化的结果是通过发芽抑制剂来减少损失,使种子在开始阶段休眠,然后在几年里分批发芽。这样,即使大多数幼苗由于一次恶劣的天气而死光,剩下的一些种子还会在以后发芽。野生植物赖以减少损失的一种普通的适应性变化,是把它们的种子裹在一层厚厚的皮壳或保护层中。产生这种适应性变化的这许多植物包括小麦、大麦、亚麻或向日葵。虽然这些后发芽的种子仍然有机会在野外发芽,但请考虑一下随着农业的发展而必然发生的情况。早期的农民可能在反复试验中发现.他们可以通过松土、浇水然后播种的办法来获得更高的产量。如果是这样,种子就会立即发芽并长成植物.它们的种子又可以收获下来在来年种下。但许多野生植物的种子不会立即发芽,因此种下去也不会有任何收成。野生植物中偶然产生突变的个体没有厚厚的种皮,也没有其他的发芽抑制剂。所有这些突变体迅速发芽,最后产生了突变的种子。早期的农民可能没有注意到这种差异,他们只知道去注意和有选择地收获大的浆果。但播种一生长一收获一播种这种循环会立即无意识地选择了那些突变体。和种子传播方面的变化一样,发芽抑制方面的这些变化是小麦、大麦、豌豆的雌雄同株的植物来说,情况也是如此。但大多数野生植物都不是用这种方法来繁殖的。它们或者是雌雄同株,但不能自花授精,必须同其他雌雄同株的个体进行品种间的杂交(我的雄蕊使你的雌蕊受精,你的雄蕊使我的雌蕊受精),或者像所有正常的哺乳动物一样,是雌雄异体。前一种植物叫做自交不亲和雌雄同株,后一种植物叫做雄雄异株。这两种情况对古代农民来说都不是好稍息,因为他们可能因此而糊里糊涂地失去所有对他们有利的突变体。 解决办法涉及另一种难以觉察的变化。许多植物的突变影响到其自身的繁殖系统。有些产生突变的个体甚至不需要授粉就可以结出果实来,其结果就使我们有了无子的香蕉、葡萄、柑桔和菠萝。有些产生突变的雄雄同株植物失去了它们的自交不亲和性,而变得能够自花受精——许多果树,如李、桃、苹果、杏和樱桃就是这一过程的例证。有些产生突变的葡萄通常都是雌雄异体,但也会变成自花受精的雌雄同株。古代的农民虽然还不懂得植物繁殖生物学,但仍然用所有这些办法最后得到了一些有用的作物,这些作物能够繁殖纯种,因而值得去重新种植,而不是那些本来被看好的突变体,它们的后代则因为毫无价值而湮没无闻。因此,农民就是从一些特有的植物中进行选择,他们选择所根据的标准猴,不但有大小和味道这些看得见的品质,而且还有诸如种子传播机制、发芽抑制和繁殖生物学这些看不见的特点。结果,不同的植物由于十分不同的或甚至相反的特点而得到选择。有些植物(如向日葵)由于大得多的种子而得到选择,而另一些植物(如香蕉)则由于种子小或没有种子而得到选择。选择生菜则取其茂盛的叶子而舍其种子或果实;选择小麦和向日葵则取其种子而舍其叶;选择南瓜则取其果实而舍其叶。特别有意思的是,由于不同的目的,对于一种野生植物可以有不同的选择,从而产生了外观十分不同的作物。甜菜在巴比伦时代即已有种植,不过那时种植甜菜是为了它们的叶(如叫做牛皮菜的现代甜菜品种),后来再种植则是为了它们可吃的根,最后(在18世纪)则是为了它们所含的糖份(糖用甜菜)。最早的卷心莱可能原本是为了它们的含油种子而被种植的,后来经过甚至更大的分化,对它们也就有了不同的选择;有的选择了叶(现代的卷心菜和羽衣甘蓝),有的选择了茎(撇蓝),有的选择了芽(袍子甘蓝),有的选择了花芽(花椰菜和花茎甘蓝)。迄今为止,我们已经讨论了野生植物由于农民有意无意的选择而变成了作物的问题。就是说,农民开始时选择了某些植物个体的种子,带回来种在自家的园子里,然后每年都挑选一些后代的种子,再在下一年种在园子里。但这种变化的很大一部分也由于植物的自我选择而受到了影响。达尔文所说的“自然选择”指的是一个物种的某些个体在自然条件下比同一物种中与之竞争的个体可以生存得更好与(或)繁殖得更成功。实际上,是差别生存状况和繁殖状况的自然过程作出了这种选择。如果条件改变了,术同种类的个体有可能生存或繁殖得更好,从而“被自然所选择”,其结果就是这个种群经历了演化改变。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英国飞蛾工业黑化现象的发展:在19世纪,随着环境变得更脏,颜色深的飞蛾比颜色浅的飞蛾更为普通,因为栖息在深暗肮脏的树上的深色飞蛾.相形之下比浅色飞蛾更有可能逃脱捕食者的注意。与工业革命改变了飞蛾的环境几乎一样,农业耕作也改变了植物的环境。经过松土、施肥、浇水和除草的园地所提供的生长环境,完全不同于山坡上干燥、未施肥的园地。植物在驯化中所产生的许多变化都来自此类条件的变化,因此也就有了那些处于有利条件的植物品种的变化。例如,如果农民在园子里播下的种子密密麻麻,那么在种子之间就会产生剧烈的竞争。大的种子可以利用良好的条件迅速生长,此时它们所处的地位就比小的种子有利,因为小的种子先前是长在干燥、未施肥的山坡上的,而那里种子比较稀少,竞争也不那么激剧,所以只有生长在那样的地方才对它们有利。植物本身之间这种持续的竞争,对于获得较大的种子和野生植物变成古代作物期间逐步形成的其他许多变化,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就植物的驯化来说,有些植物在很久以前就驯化了,有些直到中世纪才驯化,而还有一些野生植物竞然不受我们所有活动的影响。这方面的巨大差异的原因是什么?我们可以考察一下不同作物在西南亚新月沃地发展的固定顺序来推断出许多答案。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新月沃地最早的作物,如小麦、大麦和豌豆,大约是在1万年前驯化的.它们都起源于呈现许多优势的野生祖先。它们已经可以食用,而且在野生状态下产量很高。它们很容易生长,只要播种或栽植就行了。它们生长迅速,播种后不消几个月就可收获了。对于仍然处于流浪的猎人和定居的村民之间的早期农民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优点。它们很容易贮藏,这和后来的许多作物如草莓和生菜不同。它们大都是自花传粉:就是说,各种作物都是自己给自己传授花粉,把它们自己的合意的基因毫无改变地传递下去,而不必向其他的对人类不大有用的品种进行杂交。最后,为了转化为作物,它们的野生祖先很少需要在基因方面产生什么变化——例如,就小麦来说,只要产生使麦粒不脱落和迅速而均匀的发芽的突变就行了。 作物培育的下—阶段包括在公元前4000年左右驯化的最早的果树和坚果树,其中有橄榄树、无花果树、枣树、石榴树和葡萄藤。同谷物和豆科植物相比,它们的缺点是种植后至少要3年才开始结实,而达到盛产期则要等到10年之后。因此,只有那些已完全过上了定居的乡村生活的人,才有可能种植这些作物。然而,这些早期的果树和坚果树仍然是最容易栽种的作物。和后来驯化的树木不同,它们可以用插枝甚或播种的办法来直接栽种。插枝还有一个好处:一旦古代农民发现或培育了一棵多产的果树,他们可以确信,这棵树的所有后代可以长得和它一模一样。第三阶段涉及—些栽培起来难得多的果树,包括苹果、梨、李和樱桃。这些树不能靠插枝来种植。用种子来种也是白费力气,因为即使是其中优秀品种的后代也十分易变、所结的果实也多半没有价值。这些树要靠困难的嫁接技术来种植,而这个技术在中国农业开始后很久才发展起来。即使你懂得嫁接的原理,嫁接也仍然是—项困难的工作。不仅如此,这原理本身也只有通过有意识的实验才能发现。发明嫁接这种事情,大概不再是什么一个流浪者在某个排泄处方便,后来在返回时惊喜地发现那里竟因此而长出了结有甘甜水果的树来。许多在晚近阶段发展起来的果树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因为它们的野生祖先完全不是自花传粉。它们必须由属于同一品种但产生遗传变异的另一植物进行异花传粉。因此,早期的农民要么必须去找到不需要异花传粉的果树,要么必须有意识地去种植不同的遗传品种或同一果园中附近的雄性和雌性个体。所有这些问题把苹果、梨、李和樱桃的驯化时间一直推迟到古典时期前后。然而,大约与此同时,还有一批在晚近出现的驯化植物却得来全不费功夫,它们本来都是长在有意栽培的作物地里的杂草之类的野生植物。原本是杂草的作物包括黑麦、燕麦、芜菁、萝卜、甜菜、韭葱和生菜。虽然我刚才详细介绍的一系列作物适用于新月沃地,但部分类似的一系列作物也出现在世界其他地方。尤其是,新月沃地的小麦和大麦是被称之为谷物(禾本科)的那类作物的代表,而新月沃地的豌豆和兵豆则是豆类(属豆科,包括大豆)的代表。谷类作物的优点是生长快,碳水化合物含量高,每公顷耕地可产1吨食物。因此,今天的谷物占人类消耗的全部卡路里的半数以上,并包括现代世界上12种主要作物中的5种(小麦、玉米、稻米、大麦和高粱)。许多谷类作物蛋白质含量低,但这一缺陷可以由豆类来弥补,因为豆类的蛋白质通常达25%(大豆为38%)。因此,谷物和豆类一起为均衡饮食提供了许多必不可少的成分。正如表7.1扼要说明的那样,当地谷物和豆类组合的驯化,标志着许多地区粮食生产的开始。最为人熟知的例子,是新月沃地的小麦和大麦与豌豆和兵豆的组合,中美洲的玉米与几种豆类的组合,以及中国的稻米和小米与大豆和其他豆类的组合。不大为人所知的是非洲高粱、非洲稻米和珍珠稗与豇豆和野豆的组合,以及安第斯山脉的非谷类的昆诺阿藜与几种豆类的组合。 表7.1同时表明,为获得纤维在新月沃地曾对亚麻进行过早期驯化,在其他地方也有类似情况。大麻、4种棉花、丝兰和龙舌兰在不同时期为中国、中美洲、印度、埃塞俄比亚、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和南美洲提供了制绳和织布的纤维,在这些地区的几个地方,还用驯化动物的绒毛作为补充。在早期粮食生产的这些中心中,只有美国东部和新几内亚仍然没有纤维作物。 同这些类似之处相比,全世界的粮食生产体系中也存在着某些重大的差异。其中的一个差异是:在世界上的许多地方.农业开始涉及种子撒播和农田单作以及最后用牲畜犁地等问题。就是说,用手把种子一把把撒下去,从而使整块田因而只种一种作物。一旦牛、马和其他大型哺乳动物得到驯化,它们就被套上了犁,于是农田就由畜力来耕作。然而,在新大陆还没有驯化过任何可以套上犁头的动物。相反,在那里耕地始终是用手持的棍棒或锄头,而种子也是用手一颗颗种下去,而不是满把的撒播。因此,新大陆的大部分园地都是许多作物混种在一起,而不是单作。上贴: ~~龙鹰~~ 发布日期: 2005-3-18 长见识了..... 表7.1古代世界各地早期主要作物类型举例 地区 谷物 豆类 纤维 根与块茎 瓜类 新月沃地 二粒小麦 豌豆、兵豆 亚麻 甜瓜 单粒小麦 大麦 鹰嘴豆 中国 粟、稷、稻米 大豆绿豆 大麻 [甜瓜] 中美洲 玉米 菜豆 棉花丝兰 豆薯 南瓜类 龙舌兰 安第斯山 昆诺阿藜 菜豆利马豆 棉花 木薯、甘薯、马铃薯南瓜类 (含亚马孙地区) 花生 园齿酢浆草 西非 高粱、非洲稻米、珍珠稗 豇豆野豆 棉花 非洲薯蓣 西瓜、葫芦 (含萨赫勒地带) 印度 [麦、稻、小米、高粱] 风信子豆 棉花 亚麻 黄瓜 黑绿豆绿豆 埃塞俄比亚 画眉草、小米 [豌豆、兵豆] 菊芋 南瓜类 [稻、卖] 新几内亚 甘蔗 薯蓣、芋艿 本表作物共5类,来自世界不同地区早期农业遗址。方括号中为最早在其他地方驯化的作物。从外地引进的或只是在后来才变得重要的作物从略,如非洲的香蕉.美国东部的玉米和豆类作物.以及新几内亚的甘薯。。棉花为棉花属中的 4个种,每一个均为世界特定地区的当地土生植物;南瓜类植物为葫芦属厩中的5个种。请注意:谷物、豆类和纤维作物标志着大多数地区农业的开始,但根用作物、块茎作物在开始阶段在某些地区才具有重要性。 农业体系中的另一个重大差异涉及卡路里和碳水化合物的主要来源问题。我们已经看到,在许多地区,这方向的主要来源是谷物。小过,在另一些地区,谷物的这一任务被根和块茎接管了或分担了,显然根和块茎在古代的新月沃地和中国是无关紧要的。在赤道南美洲主食是木薯和甘薯,在安第斯山脉是马铃要和圆齿酢浆草的块茎,在非洲是非洲薯蓣,在东南亚和新几内亚是印度洋—太平洋地区的薯蓣和芋艿。树生作物主要的有香蕉和面包果,它们也是东南业和新几内亚的富含碳水化合物的主食。因此,到了罗马时代,今天的几乎所有作物都已在世界上的某个地方得到驯化。正如我们还将在家畜方面看到的那样(第九章),古代的狩猎采集族群非常熟悉当地的野生植物,而古代的农民显然也已发现并驯化了几乎所有值得驯化的动物。当然,中古的僧侣确已开始栽培草莓和树莓,而现代的培育植物的人仍在改良古代的作物,并已增加一些新的次要作物,主要是一些浆果(如乌饭树的蓝色浆果、越桔和猕猴桃)和坚果(澳洲坚果、美洲山核桃和腰果)。但和古代的一些主食如小麦、玉米和稻米相比,这些新添的现代作物始终只具有不太大的重要性。不过,在我们所列举的关于驯化成功的例子中仍然缺乏许多野生植物。尽管它们具有食用价值,但我们却不曾成功地驯化它们。在我们驯化失败的这些例子中,引人注目的是橡树。橡实不但是欧洲农民在荒年作物歉收时的应急食物,而且也是加利福尼亚和美国东部的印第安人的主食。橡实具有营养价值,含有丰富的淀粉和油。和许多在其他方面可以食用的野生食物一样,大多数橡实含有味苦的丹宁酸,但爱吃橡实的人学会了用处理杏仁和其他野生植物中味苦的化学物质的同样办法来处理丹宁酸:或者用研磨和过滤来去掉丹宁酸,或者只从丹宁酸含量低的偶然产生突变的橡树上收获橡实。为什么我们不能驯化像橡实这样宝贵的粮食来源呢?为什么我们花了那么长的时间去驯化草莓和树莓7对那些植物的驯化,即使是掌握了像嫁接这样困难的技术的古代农民也会束手无策,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橡树有3个不利因素。首先,它们生长缓慢,可能使大多数农民失去耐心。小麦种下去不消几个月就可得到收成;杏仁种下去3、4年后就可长成能够结果实的树;但种下—颗橡实可能在10年或更长的时间里不会有什么收益。其次,橡树所结的坚果无论是大小还是味道都适于松鼠,而我们都见到过松鼠埋藏、挖掘和吃橡实的情景。如果偶尔有一颗橡实松鼠忘记把它挖出,那么这颗核实就可长出橡树来。有数以10亿计的松鼠,每一只松鼠每一年把数以百计的橡实传播到几乎任何一个适于橡树生长的地方。这样,我们人类就不可能为我们所需要的橡实去选择橡树。橡树生长缓慢和松鼠行动迅速这些问题大概也说明了为什么山毛榉和山核桃树同样未能驯化的原因,虽然欧洲人和美洲土著分别对这两种树种大量地加以利用以获得它们的坚果。最后,杏仁和橡实的最重要差异也许是:杏仁的苦味由单一的优势基因所控制,而橡实的苦味似乎由许多基因所控制。如果古代农民栽种了偶然产生不苦的突变的杏仁或橡实,那么根据遗传规律,如果是巴旦杏树,结果,长成的树上的杏仁有一半可能也是不苦的.而如果是橡树,则几乎所有橡实可能仍然是苦的。仅仅这一点就足以使任何想要种橡实的农民的热情荡然无存,尽管他们已经赶走了松鼠并且保持耐心。 至于草莓和树莓,我们在与鸫和其他吃浆果的鸟儿的竞争中遇到了同样的困难。是的,罗马人的确在他们的园子里照料过野草莓。但是,由于千百万只欧洲鸫把野草莓的种子排泄在每一个可能的地方(包括罗马人的园子里),所以草莓始终是鸫想要吃的小浆果,而不是人想要吃的大浆果。由于近来保护网和温室的发展,我们才终于能够把鸫打败,并根据我们自己的标推来重新设计草莓和树莓。 因此,我们已经看到.超市上的大草莓和野生的小草莓之间的差异只是一个例子,用来说明把人工培育的植物与其野生祖先区别开来的许多特征。这些差异首先来自野生植物本身之间的自然变异。有些变异,如浆果的大小和坚果的苦味的变异,可能很快就被古代的农民注意到了。其他变异,如种子传播机制或种子休眠方面的变异,在现代植物学兴起之前,可能并未被人类认出来。但是,不管古代旅行者对可食用的野生植物的选择是否依赖于自觉的或不自觉的选择标准,由此而产生的野生植物向作物的演化起先总是一种无意识的过程。这是我们对野生植物个体进行选择的必然结果,是园子里各植物个体之间竞争的结果,而这种竞争所偏爱的个体和在野外得天独厚的个体是不同的。 这就是为什么达尔文在他的伟大著作(物种起源)中并不是一开始就解释自然选择问题的原因。他的第一章反而详细说明了我们的驯化动植物是如何通过人类的人为选择而出现的。达尔文不是讨论我们通常认为和他联系在一起的加拉帕戈斯群岛的鸟类,而是一上来就讨论——农民是怎样培育出不同品种的醋栗的!他写道,“我已经看到园艺学著作中对园丁们在用这样差的材料取得这样了不起的成果方面的令人叹为观止的技术所表现出来的巨大的惊奇;但这种技术是简单的,就其最后结果来说,对这一技术的采用也几乎是无意识的。它在于总是去培育最出名的品种,播下它的种子,然后当碰巧出现了一个稍好一点的品种时,再去选择它,就这样地进行下去。”通过人为选择来培育作物的这些原则仍然可以成为我们的关于物种起源通过自然选择的最可理解的模式。 第 八 章 问题在苹果还是 在印第安人 我们刚才已经看到,某些地区的人是怎样开始培育野生植物的。对于这些人的生活方式和他们的子孙后代在历史上的地位来说,这是重大的、难以预见其后果的一步。现在,让我们再回到我们原来的问题:为什么农业没有在一些肥沃的十分合适的地区,如加利福尼亚、欧洲、气候温和的澳大利亚以及非洲赤道以南地区独立地出现?而在农业独立出现的那些地区中,为什么有些地区的农业发展会比另一些地区早得多? 这使我们想到了两个形成对比的解释:当地人的问题,或当地可以得到的野生植物的问题。一方面,也许地球上儿乎任何水分充足、气候温和的地区或热带地区,都有足够的适于驯化的野生植物物种;在这种情况下,对农业未能在其小某些地区发展起来的解释,可能在于这些地区的人的民族文化特点。另—方面,也许在地球上任何一个广大的地区,至少有某些人可能已迅速接受了导致驯化的实验。因此,只有缺乏适当的野生植物,可以解释为什么粮食生产没有在某些地区发展起来。我们将在下—章看到,与此相对应的对大型野生哺乳动物的驯化问题,却证明比较容易解决,因为它们的种类比植物少很多。世界上只有大约148种大型野生哺乳类陆生食草动物或杂食动物,它们是可以被认为有可能驯化的大型哺乳动物。只有不多的因素能够决定某种哺乳动物是否适于驯化。因此,直截了当的办法就是去考察某一地区的大型哺乳动物.并分析一下某些地区缺乏对哺乳动物的驯化是否是由于不能得到合适的野生品种,而不是由于当地的人。把这种办法应用于植物可能要困难得多,因为植物的数量太大,光是会开花的野生植物就有20万种,它们在陆地植物中占据首要地位,并成为我们的几乎全部作物的来源。甚至在像加利福尼亚这样的限定地区内,我们也不可能指望把所有野生动物考察一遍,并评估—下其中有多少是可驯化的。不过,我们现在可以来看一看这个问题是怎样解决的。 如果有人听说竟有那么多种开花植物,他的第一个反应可能就是这样:地球上既然有那么多种的野生植物,那么任何地区只要有足够好的气候,野生植物就必定十分丰富,足以为培育作物提供大量具有候选资格的植物品种。 但是,如果真是那样,请考虑—下大多数野生植物都是不合适的,原因很明显:它们是木本植物,它们不出产任何可吃的果实,它的叶和根也是不能吃的。在这20万种野生植物中,只有几千种可供人类食用,只有几百种得到或多或少的驯化。即使在这几百种作物中,大多数作物只是对我们的饮食的次要的补充,光靠它们还不足以支持文明的兴起。仅仅十几种作物的产量,就占去了现代世界全部作物年产量总吨效的80%以上。这十几种了不起的作物是谷类中的小麦、玉米、稻米、大麦和高梁;豆类中的大豆;根或块茎中的马铃薯、木薯和甘薯;糖料作物中的甘蔗和糖用甜菜以及水果中的香蕉。光是谷类作物现在就占去了全世界人口所消费的卡路里的一半以上。由于世界上的主要作物如此之少,它们又都是在几千年前驯化的,所以世界上的许多地区根本就不曾有过任何具有显著潜力的本地野生植物,这就不足为奇了。我们在现代没有能驯化甚至一种新的重要的粮食植物,这种情况表明,古代人也许真的探究了差不多所有有用的野生植物,并且驯化了所有值得驯化的野生植物。然而,世界上有些地方何以未能驯化野生植物.这个问题仍然难以解释。这方而最明显的例子是,有些植物在一个地区驯化了,却没有在另一地区驯化。因此,我们能够确信,的确有可能把野生植物培育成有用的作物,但同时也必须问一问:那个野生植物为什么在某些地区不能驯化? 一个令人困惑的典型例子来非洲。重要的谷物高梁在非洲撒哈拉沙漠南沿的萨赫勒地带驯化了。南至非洲南部也有野生高梁存在,但无论是高梁还是任何其他植物,在非洲南部都没有人栽种.直到2000年前班固族农民才从赤道以北的非洲地区引进了一整批作物。为什么非洲南部的土著没有为自己去驯化高梁呢? 同样令人困惑的是,人们未能驯化欧洲西部和北非的野生亚麻,也未能驯化巴尔干半岛南部的野生单粒小麦。既然这两种植物同属新月沃地最早的8大作物,它们也应该是所有野生植物中最容易驯化的两种植物。在它们随同整个粮食生产从新月沃地引进后,它们立即在新月沃地以外的这些野生产地被用来栽培。那么,这些边远地区的一些族群为什么不是早已主动地开始去种植它们呢? 同样,新月沃地最早驯化的4种水果在远至东地中海以外地区都有野生产地,它们似乎最早在那里得到驯化:橄榄、葡萄和无花果往西出现在意大利、西班牙和西北非,而枣椰树则扩散到整个北非和阿拉伯半岛。这4种水果显然是所有野生水果中最容易驯化的。那么,为什么新月沃地的一些族群未能驯化它们,而只是在它们己在东地中海地区得到驯化并从那里作为作物引进之后才开始种植它们呢? 其他一些引人注目的例子涉及这样一些野生植物:它们并没有在那些从未自发地出现粮食生产的地区得到驯化,虽然它们也有在其他地方得到驯化的近亲。例如,欧洲橄榄就是在东地中海地区驯化的。在热带非洲、非洲南部、亚洲南部和澳大利亚东部还有大约40种橄揽.其中有些还是欧洲橄榄的近亲,但没有一种得到驯化。同样,虽然有一种野苹果和野葡萄在欧亚大陆得到了驯化,但在北美洲还有许多有亲缘关系的野苹果和野葡萄,其中有些在现代已和来自欧亚大陆的野苹果和野葡萄进行了杂交,以改良这些作物的品种。那么,为什么美洲土著自己没有去驯化这些显然有用的苹果和葡萄呢?这种例子可以说是不胜枚举。但这种推论有一个致命的缺点:植物驯化不是什么要么狩猎采集族群去驯化一种植物,要么就继续过他们原来那种流浪生活的问题。假定只要以狩猎采集为生的印第安人定居下来并栽培野苹果,那么北美洲的野苹果就的确会演化成为一种了不起的作物。但是,到处流浪的狩猎采集族群是不会抛弃他们传统的生活方式,在村子里定居下来并开始照料苹果园的,除非还有其他许多可以驯化的动植物可以利用来使定居的从事粮食生产的生存方式能够与狩猎采集的生存方式一争高下。总之,我们怎样去评估某一地区整个植物群驯化的可能性?对于这些未能驯化北美洲苹果的印第安人来说,问题实际上是在印第安人还是在苹果’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比较一下在独立的驯化中心中处于两个极端的3个地区。我们已经看到,其中一个地区就是新月沃地,它也许是世界上最早的粮食生产中心,也是现代世界主要作物中的几种作物以及几乎所有的主要驯化动物的发源地。另外两个地区是新几内亚和美国东部。这两个地区的确驯化过当地的作物,但这些作物品种很少,只有一种成为世界上的重要作物,而且由此产生的整个粮食也未能像在新月沃地那样帮助人类技术和行政组织的广泛发展。根据这个比较,我们不妨问一问:新月沃地的植物群和环境是否具有对新几内亚和美国东部的植物群和环境的明显优势?人类历史的主要事实之一,是西南亚的那个叫做新月沃地的地区(因其在地图上的新月状高地而得名,见图8.1)在人类发展早期的重要性。那个地区似乎是包括城市、文字、帝国以及我们所说的文明(不论是福是祸)在内的一连串新情况发生的地方。而所有这些新情况之所以发生,都是由于有了稠密的人口,有了剩余粮食的贮存,以及可以养活不从事农业的专门人材,凡此种种之所以可能又都是由于出现了以作物栽培和牲口饲养为形式的粮食生产。粮食生产是新月沃地出现的那些重要新事物中的第一个新事物。因此,如果想要了解现代世界的由来,就必须认真对待这样的问题,即为什么新月沃地的驯化动植物使它获得了如此强大的领先优势。幸运的是,就农业的兴起而论,新月沃地显然是地球上研究得最为详尽和了解得最为透彻的地区。对在新月沃地或其邻近地区驯化的大多数作物来说,其野生祖先已经得到认定;野生祖先与作物的密切关系已经通过遗传和染色体的研究而得到证明;野生祖先的地理分布已经确知;野生祖先在驯化条件下所产生的种种变化已经得到确定井经常被人从单一基因角度去认识;这些变化可以从考古记录的连续堆积层中看到;而且驯化的大致地点和时间也已清楚。我不否认其他一些地区,主要是中国,也具有作为早期驯化地点的有利条件,但对新月沃地来说,这些有利条件和由此而来的作物的发展却可以得到更详细得多的说明。新月沃地的一个有利条件是:它地处所谓的地中海气候带内,这种气候的特点是冬季温和而湿润,夏季漫长、炎热而干燥。在这种气候下生长的植物必须能够熬过漫长的干燥季节,并在雨季来临时迅速恢复生长。新月沃地的许多植物,尤其是谷类和豆类植物,已经适应了当地的环境,从而变得对人类有用:它们是一年生植物,就是说这种植物本身会在干旱季节逐渐枯萎死去。 由于只有一年的生命,一年生植物必然是矮小的草本植物。其中有许多把自己的很大一部分气力用来生产大籽粒的种子,种子在旱季休眠,并准备好在雨季到来时发芽。因此,一年生植物不会浪费气力去生长不可食用的木质部或纤维梗茎,就像乔木和灌木的枝干那样。但是许多大籽粒的种子,主要是一年生谷物和豆类的种子,是可以供人类食用的。它们构成了现代世界的12种主要作物中的6种。相比之下,如果你住在森林旁边并凭窗远眺,那么你所看到的植物往往都是乔木和灌木,其中大多数植物的枝干都是不能食用的,它们也很少把气力花在生产可供食用的种子上。当然,在气候湿润地区的森林里,有些树木的确产生了可供食用的大种子,但这些种子的适应能力还不能使它们度过漫长的旱季,因而不适合人类的长期贮藏。新月沃地植物群的另一个有利条件是:新月沃地许多作物的野生祖先本就繁茂而高产,它们大片大片地出现,对于狩猎采集族群来说,其价值必定是显而易见的。植物学家们进行了一些试验性的研究,从天然的大片野生谷物中采集种子,就像1万多年前狩猎采集族群所做的那样。这些研究表明,每年每公顷可以收获近一吨的种子,只要花费一个大卡的劳力就可产生50个大卡的食物能量。新月沃地的有些狩猎采集族群在种子成熟的短暂时间里采集大量的野生植物,并把它们作为粮食贮存起来以备一年中其余时间之需,这样,他们甚至在开始栽培植物之前就己在永久性的衬庄里定居了下来。由于新月沃地的谷物在野生状态中即已如此多产,人工栽培几乎没有给它们带来别的什么变化。我们在前一章里已经讨论过,主要的变化——种子传播和发芽抑制方面自然机制的破坏——在人类开始把种子种到田里之后立即自动而迅速地形成了。我们现在的小麦和大麦作物的野生祖先,同这些作物本身在外观上如此相似,使我们对野生祖先的身份从来不会有任何怀疑。由于驯化如此容易,大籽粒的一年生植物就成为不仅在新月沃地而且也在中国和萨赫勒地带培育出来的最早的作物或最早的作物之一。请把小麦和大麦的这种迅速的演化同新大陆的首要谷类作物玉米的情况作一对比。玉米的可能祖先是一种叫做墨西哥类蜀黍的野生植物,它的种子和花的结构都和玉米不同,以致植物学家们长期以来一直在激烈争论它是否就是玉米的祖先。墨西哥类蜀黍作为食物的价值,可能没有给狩猎采集族群留下什么印象:它在野生状态下的产量不及野生小麦,它的种子也比最终从它演化出来的玉米少得多,而且它的种子外面还包着不能食用的硬壳。墨西哥类蜀黍要想成为一种有用的作物,就必须经历其生殖生物学的剧变,以大大增加种子的数量,并去掉种子外面的那些像石头一样的硬壳。考古学家们仍在激烈地争论,在美洲的作物发展过程中,古代的玉米棒究竟经过了多少个百年或千年才从一丁点儿大小发展到人的拇指那么大小,但有一点似乎是清楚的,那就是后来又经过了几千年它们才达到现代这么大小。—边是小麦和大麦的直接价值,一边是墨西哥类蜀黍所引起的种种困难,这两者之间的悬殊差别也许就是新大陆人类社会和欧亚太陆人类社会的发展差异的一个重要因素。新月沃地植物群的第三个有利条件是:雌雄同株自花传粉的植物比例很高——就是说,它们通常是自花传粉,但偶尔也有异花传粉的。请回想一下,大多数野生植物或者是定期进行异花传粉的雌雄同株,或是必然要依靠另一个体传授花粉的雄性和雌性个体。生殖生物学的这些事实使早期农民感到困惑,因为他们刚刚找到了种由突变产生的高产植物,它的后代可能因与其他植物杂交而失去其遗传优势。因此,大部分作物都来自少数野生植物。这些野生植物或者是通常自花传粉的雌雄同株,或者是靠无性繁殖来繁殖自己(例如,靠在遗传上复制亲代植物的根)。这样,新月沃地植物群中众多的雌雄同株自花传粉的植物就帮助了早期的农民,因为这意味着众多的野生植物群有了一种给人类带来方便的繁殖生物学。自花传粉植物也给早期的农民带来了方便,因为这些植物偶尔也会异花传粉,从而产生了可供选择的新的植物品种。这种偶尔的异花传粉现象不仅发生在同种的一些个体之间,而且也发生在有亲缘关系的品种之间以产生种间杂种。新月沃地的自花传粉植物中的—个这样的杂种——面包小麦已经成为现代世界最有价值的作物。 已在新月沃地驯化的最早的8种重要的作物,全都是自花传粉植物。其中3种是自花传粉的谷类作物——单粒小麦、二粒小麦和大麦,小麦具有额外的优势,即蛋白质含量高达8%一14%。相形之下,东亚和新大陆的最重要的谷类作物——分别为稻米和玉米——蛋白质含量较低,从而造成了重大的营养问题。 这些就是新月沃地的植物群向最早的农民提供的一些有利条件:它包括适予驯化的数量多得出奇的野生植物。然而,新月沃地的地中海气候带向西延伸,经过南欧和西北非的广大地区。世界上还有4个类似地中海气候带的地区:加利福尼亚、智利、澳大利亚西南部和南非(图8.2)。然而,这些另外的地中海气候带不但无法赶上新月沃地而成为早期的出现粮食生产的地方;它们也根本没有产生过本地的农业。欧亚大陆西部的这种特有的地中海气候带究竟具有什么样的有利条件呢? 原来地中诲气候带,尤其是在新月沃地那个地区,具有胜过其他地中海气候带的5个有利条件。第一,欧亚太陆西部显然是世界上属于地中海气候带的最大地区。因此,那里的野生动植物品种繁多,超过了澳大利亚西南部和智利这些比较小的地中海气候带。第二,在地中海气候带中,欧亚大陆西部的地中海气候带的气候变化最大,每一季、每一年气候都有不同。这种气候变化有利于植物群中数量特别众多的一年生植物的演化。物种多和一年生植物多这两个因素结合起来,就意味着欧亚大陆西部的地中海气候带显然是一年生植物品种最繁多的地区。关于这种植物财富对人类的意义,地理学家马克·布卢姆勒对野生禾本科植物分布的研究对此作出了说明。在世界上几千种野生禾本科植物中,布卢姆勒把其中种子最大的56种——自然的精华——列成表格:这些禾本科植物种子比中等的禾本科植物种子至少要重10倍(见表8.1)。几乎所有这些植物都是在地中海气候带或其他干旱环境中土生土长的。此外,它们又都以压倒优势集中在新月沃地和欧亚大陆西部地中海气候带的其他一些地区,从而使最初的农民有了巨大的选择余地:全世界56种最有价值的野生禾本科植物中的大约32种[特别是,在居首位的这56种作物中,新月沃地最早的两种作物大麦和二粒小麦在种子大小方面分别列第三位和第十三位。相比之下,智利的地中海型气候带只有两种,加利福尼亚和非洲南部各有一种,而澳大利亚西南部连一种都没有。仅仅这一事实就很有助于说明人类历史的进程。新月沃地的地中海气候带的第三个有利条件,是它在短距离内高度和地形的富于变化。它的高度从地球上的最低点(死海)到18000英尺的高山(在德黑兰附近),应有尽有,从而保证了环境的相应变化,也因此而保证了可能成为作物的祖光的品种繁多的野生植物。这些高山的近傍是河流纵横的地势平缓的低地、泛滥平原和适于灌溉农业的沙漠。相比之下,澳大利亚西南部以及在较小程度上南非和欧洲西部的地中海型气候带,无论是高度、动植物栖息地还是地形都变化较少。新月沃地的高度变化意味着可以把收获季节错开:高地植物结籽比低地植物多少要晚一些。因此,狩猎采集族群可以在谷物种子成熟时沿着山坡逐步向上去收获它们,而不是在一个高度上由于收获季节集中而无法应付,因为在那里所有谷物都是同时成熟的。作物栽培开始后,对最早的农民来说,采下野生谷物的种子,并把它们种在潮湿的谷底,是一件再容易不过的事。这些野生谷物本来都是长在山坡上,依赖不知何时才会来到的雨水,而把它们种在潮湿的谷底,它们就能可靠地生长,也不再那么依赖雨水了。新月沃地在很小距离内的生物多样性,帮助形成了第四个有利条件——那里不仅有大量的重要作物的野生祖先,而且也有大量的得到驯化的大型哺乳动物的野生祖先。我们将会看到,在其他一些地中海型气候带,如加利福尼亚、智利、澳大利亚西南部和南非,很少有或根本没有适于驯化的野生哺乳动物。相比之下,有4种大型哺乳动物——山羊、绵羊、猪和牛——很早就在新月沃地驯化了,可能比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除狗以外的其他任何动物都要早。这些动物今天仍然是世界上5种最重要的己驯化的哺乳动物中的4种(第九章)。但它们的野生祖先在新月沃地的一些大同小异的地区最为常见,但结果却是这4种动物在不同的地方驯化了:绵羊可能是在中部地区,山羊或者是在东部高地(伊朗的扎格罗斯山脉),或者是在西南部(黎凡特(地中海东部诸国与岛屿)),猪在中北部,牛在西部,包括安纳托利亚。然而,尽管这4种动物的野生祖先数量众多的地区是如此不同,但由于它们生活的地方相当靠近,所以一经驯化,它们就很容易地从新月沃地的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于是这整个地区最后就到处都有这4种动物了。新月沃地的农业开始于对所谓8大“始祖作物”的早期驯化(因为是这些作物开创了这一地区的、可能还有全世界的农业)。这8大始祖作物是谷类中的二粒小麦、单粒小麦和大麦;豆类中的兵豆、豌豆、鹰嘴豆和苦巢菜;以及纤维作物亚麻。在这8种作物中,只有亚麻和大麦这2种在新月沃地和安纳托利亚以外地区有广泛的野外分布。还有2种始祖作物只有很小的野外分布,一种是鹰嘴豆,只限于土耳其东南部,还有一种是二粒小麦,只限于新月沃地本身。因此,农业在新月沃地可以从驯化当地现成的野生植物开始,而不用等到引进在别处由驯化野生植物而得到的作物。相反,这8大始祖作物中有2种除新月沃地外不可能在世界上的仟何地方得到驯化,因为它们在其他地方没有野生分布。由于能够得到合适的野生哺乳动物和植物,新月沃地的先民们能够为集约型粮食生产迅速装配起一个有效而平衡的生物组合。这个组合包括作为碳水化合物主要来源的3种谷物,作为蛋白质主要来源的4种豆类(含蛋白质20%至25%)和4种家畜,再以小麦的丰富蛋白质为补充;以及作为纤维和油(叫做亚麻籽油:亚麻籽含有约40%的油)的一个来源的亚麻。最后.在动物驯化和粮食生产出现的几千年后,这些动物也开始被用来产奶和剪毛,并帮助人类犁田和运输。因此,新月沃地最早的农民的这些作物和牲畜开始满足人类的基本经济需要: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衣着、牵引和运输。新月沃地早期粮食生产的最后一个有利条件是:同包括西地中海沿岸在内的一些地区相比,那里所面临的来自狩猎采集生活方式的竞争可能要少一些。西南亚很少有大江大河.只有很短的海岸线,所以那里较少水产资源(如江河和近海鱼类及有壳水生动物)。在那里,为了肉食而被人猎杀的哺乳动物之一是瞪羚。瞪羚本来是群居动物,但因人口增加而被过度利用,数目已大大减少。因此,粮食生产的整个好处很快就超过了狩猎采集的整个好处。以谷物为基础的定居村庄在粮食生产前就已存在,并使那些狩猎采集族群容易接受农业和放牧生活。在新月沃地,从狩猎采集向粮食生产的转变是比较快的:迟至公元前9000年,人们还没有任何作物和家畜而完全依赖野生的食物,但到公元前6000年,有些社会已几乎完全依赖作物和家畜了。中美洲的情况则与此形成了强烈的对比:那个地区只有两种可以驯化的动物(火鸡和狗),它们所提供的肉远远少于牛、绵羊、山羊和猪;而且我已解释过,中美洲的主要谷物玉米难以驯化,或许培育起来也很缓慢。因此,中美洲动植物的驯化可能直到公元前3000年左右才开始(这个年代仍然很不确定);这方面的最早发展应归功于仍然四处流浪的狩猎采集族群,而定居的村庄直到公元前1000年左右才宣告出现。 在所有这些关于促使新月沃地很早出现粮食生产的诸多有利条件的讨论中,我一直不曾提出过任何想象中的关于新月沃地各族群本身所具有的有利条件。事实上,我不知道是否有人认真提出过那一地区的族群具有任何想象中的与众不同的生物学上的特点,以致竟会帮助实现了该地区粮食生产的巨大力量。相反,我倒是看到了新月沃地的气候、环境和野生动植物的许多与众不同的特点一起提供了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既然在新几内亚和美国东部当地发展起来的整个粮食生产的力量要小得多,那么解释也许与那些地区的族群有关?然而,在我们转而讨论那些地区之前,我们必须考虑一下两个相关的问题。世界上任何地区,只要那里不是独立发展出粮食生产,或者最后整个粮食生产的力量不是那么大,就都会产生这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狩猎采集族群以及最早的农民真的十分了解当地现有的各种野生物种和它们的用途,或者他们可能忽略了一些主要作物的潜在祖先?第二个问题是:如果他们真的了解当地的动植物,那么他们是否利用这种知识来驯化现有的最有用的物种,或者是否有某些文化因素使他们没有能那样去做?关于第一个问题,有一门叫做人种生物学的学科专门研究人对其环境中的动植物的了解程度。这门学科的研究对象主要是世界上幸存的为数很少的狩猎采集族群以及仍然严重依赖野生食物和自然产品的农业部族。这些研究普遍表明,这些族群是博物学的活的百科全书,他们叫得出(用当地语言)多达1000种或更多的动植物的名称,他们对这些物种的生物学特点、地理分布和潜在用途具有详尽的知识。随着人们越来越依赖已经驯化的动植物,这种传统知识逐渐失去了价值,甚至已经失传,直到人们成了连野草和野豆也分不清的现代超市上的购物者。 这里有一个典型的例子。过去33年中,我在新几内亚进行生物调查,在野外度过我的时光,我的身边始终有一批仍然广泛利用野生动植物的新几内亚人陪伴着我。有一天,我和我的福雷部落的朋友在丛林中饿得发慌,因为另一个部落挡住了我们返回补给基地的路。这时,一个福雷部落的男子回到营地,带来了一个大帆布背包,里面装满了他找到的蘑菇。他开始烤起蘑菇来。终于可以大吃一顿了!但我在这时产生了一个令人不安的想法:如果这些蘑菇有毒,怎么办?我耐心地向我的福雷部落的朋友们解释说,我在书上读到过有些蘑菇是有毒的,我还听说过由于有毒蘑菇和无毒蘑菇难以区别,甚至美国的一些采集蘑菇的专家也因中毒而死,虽然我们大家都很饿,但完全不值得去冒这个险。这时,我的朋友们生气了,他们叫我闭嘴,好好听他们说。多少年来,我向他们查问了几百种树木和鸟类的名字,现在我怎么可以侮辱他们,认为他们连不同的蘑菇都不认识呢?只有美国人才会愚蠢到分不清有毒蘑菇和无毒蘑菇。他们接着给我上课,告诉我29种可以食用的蘑菇,每一种蘑菇在福雷语中的名字,以及森林里什么地方可以找到它。这一种蘑菇叫做坦蒂,是长在树上的,它鲜美可口,绝对可吃。每次我带着新几内亚人到岛上的其他地方时,他们总要和他们遇见的其他新几内亚人谈起当地的动植物,并把可能有用的植物采集下来,带回他们住的村子里试种。我与新几内亚人在一起时所获得的经验,比得上研究其他地方传统族群的人种生物学家的经验。然而,所有这些族群或是至少在从事某种粮食生产,或是成了世界上部分被同化了的以往狩猎采集社会的最后残余。在粮食生产出现前,关于野生物种的知识大概要丰富得多,因为那时地球上的每一个人仍然完全依靠食用野生物种为少。最早的农民继承了这方面的知识,这是生活在对自然界的密切依赖之中的生物学上的现代人类经过几万年对自然界的观察而积累起来的知识。因此,具有潜在价值的野生物种竟会逃过最早的农民的注意,这看来是极不可能的。另一个相关的问题是:古代的狩猎采集族群以及农民在为了采集并最终栽培的目的而选择野生植物时,是否同样地很好利用了他们的人种生物学知识。一个可以用来验证的例子来自叙利亚境内幼发拉底河河谷边缘的一个叫做特勒阿布胡瑞拉的考古遗址。从公元前1万年到公元前9000年,生活在那里的人可能已终年定居在村庄里,但他们仍然以狩猎采集为生;作物栽培只是在接下来的1000年中才开始的。考古学家戈登·希尔曼、苏珊·科利奇和大卫·哈里斯从这个遗址找到了大量烧焦了的植物残烬,它们可能是遗址上的居民在别处采集后带回来又被抛弃的成堆无用的野生植物。这些科学家分析了700多个样本,每个样本平均含有属于70多种植物的500多颗可识别的种子。结果证明,村民们采集了种类繁多(157种!)的植物,这些都是从己烧焦的种子辨认出来的,更别提现在还无法确认的其他植物了。是不是这些无知的村民把他们发现的每一种种子植物采集下来,带回家去,因吃了其中的大多数而中毒,而只靠吃很少几种来维持生存?不,他们不会那样愚蠢。虽然这157种植物听起来好橡是不加区别地采集的结果,但还有更多的生长在附近野地里的植物没有在这些烧焦的残烬中发现。被选中的这157种植物分为3类。其中有许多植物,它们的种子没有毒,因而立即可吃。其他一些植物,如豆类和芥科植物,它们的种子有毒,但毒素很容易去掉,种子仍然可吃。有些种子属于传统上用作染料和药材来源的植物。不在被选中的这157种中的许多野生植物.有的可能没有什么用处,有的可能对人有害,其中也包括当地生长的毒性最强的一些野草。因此,特勒阿布朗瑞拉的狩猎采集族群并没有把时间浪费在不加区别地去采集可能危及自己生命的野生植物。相反,他们同现代的新几内亚人一样,显然对当地的野生植物有深刻的了解.所以他们就利用这种知识只去选择现有的最有用的种子植物并把它们带回家。但是,这些被收集来的种子竞构成了促使植物驯化迈出无意识的第一步的材料。 关于古代族群如何明显地充分利用他们的人种生物学知识这个问题,我的另一个例子来自公元前9000年的约旦河谷,最早的作物栽培就是在这一时期在那里开始的。约旦河谷最早驯化的谷物是大麦和二粒小麦.它们在今天仍是世界上最高产的作物。但和在特勒阿布胡瑞拉一样,另外数百种结籽的野生植物必定就生长在这附近,其中l00种或更多可能是可以食用的,因此在植物驯化出现前就已被人采集。对于大麦和二粒小麦,是什么使它们成为最早的作物’约旦河谷的那些最早的农民难道对植物学一窍不通,竟然不知道自己在于什么?或者,难道大麦和二粒小麦竟是他们所能选择的当地最好的野生谷物?有两个以色列科学家奥弗·巴尔—约瑟夫和莫迪凯·基斯列夫通过研究今天仍在约旦河谷生长的野生禾本科植物来着手解决这个问题。他们舍弃了那些种子小或种子不好吃的品种,挑选出23种种子最好吃的也是最大的野生禾本科植物。大麦和二粒小麦在被选之列,这是毫不奇怪的。 但如认为其他21种候补的禾本科植物可能同样有用,那是不正确的。在那23种禾本科植物中,大麦和二粒小麦从许多标准看都是最好的。二粒小麦的种子最大,大麦的种子次大。在野生状态中,大麦是23种中产量最高的4种之一,二粒小麦的产量属于中等。大麦还有一个优点:它的遗传性和形态使它能够迅速形成我们在前一章所讨论的种子传播和发芽抑制方面的变化。然而,二粒小麦也有补偿性的优点:它比大麦容易采集,而且它还有一个不同于其他谷物的独特之处,因为它的种子容易和外壳分离。至于其他21种禾本科植物的缺点包括:种子较小.在许多情况下产量较低,在有些情况下它们是多年生植物,而不是一年生植物,结果它们在驯化过程中的演化反而会变得很慢。因此,约旦河谷最早的农民从他们能够得到的23种最好的野生禾本科植物中选择了这两种最好的。当然,在栽培之后产生的演化,如种子传播和发芽抑制方面的改变,可能是这些最早的农民的所作所为的意想不到的结果。但是,他们在把谷物采集下来带回家去栽培时,一开始就选择了大麦和二粒小麦而不是其他谷物,这可能是有意识的行动,是以种子大小、好吃和产量高这些容易发现的标准为基础的。 约旦河谷的这个例子同特勒阿布胡瑞拉的例子一样,说明最早的农民为了自己的利益利用了他们对当地植物的丰富知识。除了少数几个现代的专业植物学家外,他们对当地植物的了解远远超过了其他所有的人,因此他们几乎不可能不去培育任何有用的比较适合驯化的野生植物。 同新月沃地的粮食生产相比,世界上有两个地方(新几内亚和美国东部)虽然也有本地的粮食生产系统,但显然是有缺陷的。现在我们可以来考察一下,当更多产的作物从别处引进这两个地方后,当地的农民究竟在做些什么。如果结果证明没有采纳这些作物是由于文化原因或其他原因,那么我们就会产生无法摆脱的怀疑。尽管我们迄今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推理,我们可能仍然不得不怀疑,在当地的野生植物群中隐藏着一种潜在的重要作物的真正祖先,只是由于同样的文化因素,当地农民未能加以利用罢了。这两个例子同样会详细地说明一个对历史至关重要的事实:地球上不同地区的当地作物并不是同样多产的。新几内亚是仅次于格陵兰的世界第二大岛,它在澳大利亚北面,靠近赤道。由于地处热带,加上十分多样化的地形和生境,新儿内亚的动植物品种非常丰富,虽然在这方面它因是一个海岛,比起大陆热带地区来有所不及。人类在新几内亚至少已个活了4万年之久——比在美洲长得多,比解剖学上的现代人类在欧洲西部生活的时间也稍长一些。因此,新几内亚人有充分的机会去了解当地的植物群和动物群。他们是否积极地把这种知识用来发展粮食生产呢? 我已经提到,采纳粮食生产涉及粮食生产的生活方式与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之间的竞争。在新几内亚,狩猎采集的回报还没有丰厚到可以打消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尤其是,现代新几内亚的猎人由于野生猎物的不足而处于受到严重损害的不利地位:除了100磅重的不会飞的乌(鹤鸵)和50磅重的袋鼠外,没有更大的本土陆地动物。沿海低地的新几内亚人的确获得了大量的鱼和有壳水生动物,而内地的有些低地人今天仍然过着狩猎采集生活,尤其要靠西谷椰子维持生存。但在新几内亚高原地区,没有任何居民仍然过着狩猎采集生活;相反,所有现代高原居民都是农民,他们只是为了补充日常饮食才利用野生食物。当高原居民进入森林去打猎时,他们带去路上吃的是园子里种的蔬菜。如果他们不幸断了粮,他们甚至会饿死,尽管他们熟知当地可以得到野生食物。既然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在现代新几内亚的很大一部分地区是这样地行不通,那么今天新几内亚所有的高原居民和大多数低地居民成了具有复杂的粮食生产系统的定居农民,这就没有什么奇怪的了。广阔的、昔日覆盖着森林的高原地区,被传统的新几内亚农民改造成围上了篱笆、修建起排水系统、精耕细作的、能够养活稠密人口的农田系统。考古学的证据表明,新几内亚农业起源很早,约公元前7000年。在这早期年代里,新几内亚周围的所有陆块仍然只有狩猎采集族群居住,因此这一古老的农业必定是在新几内亚独立发展起来的。虽然从这些早期农田里还没有发现明确的作物残骸,但其中可能包含了欧洲人殖民时期在新几内亚种植的那几种作物,而且现在已经知道,这些作物都是从它们的新儿内亚野生祖先在当地驯化出来的。在本地驯化的这些植物中位居最前列的是现代世界的主要作物甘蔗。今天甘蔗年产量的总吨数几乎等于第二号作物和第三号作物(小麦和玉米)产量的总和。其他一些肯定原产新几内亚的作物是香蕉、坚果树、巨大的沼泽芋以及各种各样可吃的草茎、根和绿叶蔬菜。面包果树和根用作物薯蓣及(普通)芋艿可能也是在新儿内亚驯化的,虽然这种结论仍然不能确定,因为它们的野生祖先并不限于新几内亚,而是从新几内亚到西南亚都有分布。至于它们究竟像传统所认为的那样是在西南亚驯化的,还是在新几内亚或甚至只是在新几内亚独立驯化的,目前我们还缺乏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的证据。然而,结果证明.新几内亚的生物区系受到3个方面的严重限制。首先,在新几内亚没有任何驯化的谷类作物,而在新月沃地、萨赫勒地带和中国都有几种极其重要的谷类作物。新几内亚重视根用作物和树生作物,但它却把我们在其他湿润的热带地区(亚马孙河流域、热带西非和东南亚)的农业体系中所看到的一种倾向推向极端,因为那些地区的农民虽也重视根用作物,但却设法培育了至少两种谷物(亚洲稻米和一种叫做薏苡的大籽粒亚洲谷物)。新几内亚未能出现谷物农业的一个可能的原因,是那里的野生起始物种具有一种引人注目的缺点:世界上56种种子最大的野生禾本科植物没有一种是生长在那里的。其次,新几内亚的动物群中没有任何可以驯化的大型哺乳动物。现代新几内亚驯养的动物只有猪、鸡和狗,它们也都是在过去几干年中经由印度尼西亚从东南亚引进的。因此,虽然新几内亚的低地居民从他们捕捉到的鱼类获得了蛋白质,但新几内亚的高原地区的居民在获得蛋白质方面受到严重的限制,因为给他们提供大部分卡路里的主要作物(芋艿和甘薯)的蛋白质含量很低。例如,芋艿的蛋白质含量几乎不到1%,甚至比白米差得多,更远在新月沃地的小麦和豆类(蛋白质含量分别为8%一14%和20%—25%)之下。新几内亚高原地区的儿童患有膨胀病,这是饮食量多但蛋白质缺乏所引起的典型的疾病。新几内亚人无分老幼,常常吃老鼠、蜘蛛、青蛙和其他小动物,而在别的地方.由于能够得到大型家畜或大型野生猎物,人们对那些东西是不屑一顾的。蛋白质缺乏可能也是新儿内亚高原社会流行吃人肉的根本原因。 最后,以往新几内亚能够得到的根用作物不但蛋白质少,而且卡路里也不高,因为这些作物在如今生活着许多新几内亚人的高地上生长不好。然而,许多世纪前,一种原产于南美洲的新的根用作物传到了新几内亚,它先由西班牙人引进菲律宾,后来大概再由非律宾传到新几内亚的。同芋艿和其他可能历史更悠久的根用作物相比,甘薯能够在地势更高的地方生长,长得更快,按每英亩耕地和每小时所花的劳力计算,产量也更高。甘薯引进的结果是高原人口激增。就是说,虽然在甘薯引进前人们在新几内亚高原地区从事农业已有数千年之久,但当地现有的作物一直在他们能够居住的高原地区使他们能够达到的人口密度受到了限制。总之,新几内亚提供了一个和新月沃地截然不同的富于启发性的对比。同新月沃地的狩猎采集族群一样,新几内亚的狩猎采集族群也是独立地逐步形成粮食生产的。然而,由于当地没有可以驯化的谷物、豆类植物和动物,由于因此而带来的高原地区蛋白质的缺乏,同时也由于高原地区当地现有根用作物的局限,他们的土生土长的粮食生产受到了限制。不过,新几内亚人对他们现有的野生动植物的了解,一点也不比今天地球上的任何民族差。他们同样能够发现并检验任何值得驯化的野生植物。他们完全能够认出在他们现有的作物之外的其他一些有用的作物,他们在甘薯引进时兴高采烈地接受了它就是证明。今天,这个教训在新几内亚正在又一次被人们所接受,因为那些具有优先获得引进的新作物和新牲畜的机会(或具有采纳它们的文化意愿)的部落发展壮大了自己,而受到损害的则是那些没有这种机会或意愿的部落。因此.新几内亚土生土长的粮食生产所受到的限制与新几内亚的族群没有任何关系,而是与新几内亚的生物区系和环境有着最密切的关系。的另一个例子来自美国东部。同新几内亚一样,那个地区也为独立驯化当地的野生植物提供了条件。然而,人们对美国东部早期发展的了解,要比对新几内亚早期发展的了解多得多:美国东部最早的农民所种植的作物已经得到确认,当地植物驯化的年代和作物序列也已为人们所知。在其他作物开始从别处引进之前很久,美洲土著便已在美国东部的河谷地区定居下来,并在当地作物的基础上发展了集约型的粮食生产。因此,他们有能力去利用那些最有希望的野生植物。他们实际上栽培了哪些野生植物,以及怎样把由此而产生的当地一系列作物去和新月沃地的一系列始祖作物作一比较呢?原来美国东部的始祖作物是4种植物,它们在公元前2500年至l 500年这一时期得到驯化,比新月沃地的小麦和大麦的驯化时间晚了整整6000年。当地的一种南瓜属植物不但能产生可吃的种子,而且还可用作小型容器。其余3种始祖作物完全是因为它们的可吃的种子才被人栽种的(向日葵、一种叫做菊草的雏菊亲缘植物和一种叫做藜的菠菜远亲植物)。 但4种种子作物和一种容器远远够不上完全的粮食生产组合。这些始祖作物在2万年中不过是饮食的小小补充,美国东部的印第安人仍然主要地依赖野生食物,尤其是野生的哺乳动物和水鸟、鱼、有壳水生动物和坚果。直到公元前500年至200年这一时期,在又有3种种子作物(扁蓄、五月草和小大麦)得到栽培之后,农业才成为他们食品的主要部分的来源。 现代的营养学家可能会对美国东部的这7种作物大加赞赏。它们的蛋白质含量都很高——达17%一33%,而小麦是8%一14%,玉米是9%,大麦和白米甚至更低。其中两种——向日葵和菊草含油量也很高(45%一47%)。尤其是菊草,由于含有32%的蛋白质和45%的油,可能成为营养学家梦寐以求的最佳作物。我们今天为什么仍然没有吃上这些理想的粮食呢? 唉,美国东部的这些作物的大多数虽然在营养方面有其优点,但它们在其他方面也存在严重的缺点。藜属植物、扁蓄、小大麦和五月草的种子很小,体积只有小麦和大麦种子的十分之一。更糟的是,菊草是靠风媒传粉的豚草的亲缘植物,而豚草是众所周知的引起花粉病的植物。同豚草的花粉一样,凡是在菊草长得茂盛的地方,菊草的花粉都会引起花粉病。如果这一点还不能使你想要做一个种植菊草的农民的热情完全稍失的话,就请你注意它有一种今某些人讨厌的强烈气味,而且接触到它会引起皮肤过敏。 公元元年后.墨西哥的一些作物最后经由贸易路线开始到达美国东部。玉米是在公元200年左右引进的,但在许多世纪中,它所起的作用始终较小。最后,在公元900年左右,一个适应北美洲短暂夏季的新品种的玉米出现了,而在公元1100年左右随着豆类的引进,墨西哥的玉米、豆类和南瓜类这三位一体的作物便齐全了。美国东部的农业大大地集约化了,人口稠密的酋长管辖的部落沿密西西比河及其支流发展了起来。在某些地区,原来在当地驯化的作物同远为多产的墨西哥三位一体的作物一起保留了下来,但在另一些地区,这三位一体的作物则完全取代了它们。没有一个欧洲人见到过生长在印第安人园子里的菊草,因为到欧洲人于公元1492年开始在美洲殖民时,菊草作为一种作物已经消失了。在美国东部所有这些古代特有作物中,只有2种(向日葵和东部南瓜)能够同在其他地方驯化的作物相媲美,并且至今仍在种植。我们现代的橡实形南瓜和密生西葫芦就是从几千年前驯化的美洲南瓜属植物演化而来的。因此,像新几内亚的情形—样,美国东部的情形也是富于启发性的。从假定出发,这个地区看来可能具有促进当地多产农业的条件。它有肥沃的土壤,可靠而适中的雨量,以及保持今天丰产农业的合适的气候。该地的植物群品种繁多,包括多产的野生坚果树(橡树和山核桃树)。当地的印第安人发展了以当地驯化植物为基础的农业,从而在村庄里过着自给自足的定居生活,他们甚至在公元前200年至公元400年期间带来了文化的繁荣(以今天俄亥俄州为中心的霍普韦尔文化)。这样,他们在几千年中就能够把最有用的可以得到的任何野生植物当作潜在的作物来加以利用。尽管如此,霍普韦尔文化繁荣的出现,还是比新月沃地乡村生活的出现晚了差不多9000年。不过,直到公元900年之后,墨西哥三位一体的作物组合才引发了人口的较大增长,即所谓的密西西比文化的繁荣。人口的增长使墨西哥以北的印第安人得以建设最大的城镇和最复杂的社会。但这种人口的增长毕竟来得太晚,没有能使美国的印第安人为迫在眉睫的欧洲人殖民灾难作好准备。仅仅以美国东部的作物为基础的粮食生产,还不足以引发人口的增长,这原因是不难说明的。这一地区现有的野生谷物,远远不如小麦和大麦那样有用。美国东部的印第安人没有驯化过任何可在当地得到的豆类、纤维作物、水果树或坚果树。除了狗,他们没有任何家畜,而狗大概也是在美洲的其他地方驯化的。有一点也是很清楚的:美国东部的印第安人对他们周围的野生植物中潜在的主要作物并未视而不见。即使是用现代科学知识武装起来的20世纪植物育种专家.在利用北美的野生植物方面也很少取得成功。诚然.我们现在已把美洲山核桃驯化成一种坚果树并把乌饭树的蓝色浆果驯化成一种水果,而且我们也已把欧亚大陆的一些水果作物(苹果、李、葡萄、树莓、黑刺莓、草莓)同北美的野生亲缘植物进行杂交来改良品种。然而,这几项成就对我们饮食习惯的改变,远远不及公元900年后墨西哥的玉米对美国东部印第安人饮食习惯的改变那样深刻。对美国东部驯化植物最了解的农民,就是这个地区的印第安人自己。他们在墨西哥三位一体的作物引进后宣判了当地驯化植物的命运:或者把它们完全抛弃,或者把它们的重要性降低。这个结果也表明了印第安人没有受到文化保守主义的束缚,而是在看到一种优良的植物时完全能够认识到它的价值。因此,同在新几内亚一样,美国东部土生土长的粮食生产所受到的限制,不是由于印第安人本身,而是完全决定于美洲的生物区系和环境。 现在,我们已经考虑了3个对照地区的例子,在这3个例子中,粮食生产都是土生土长的。新月沃地处于一个极端;新几内亚和美国东部处于另一个极端。新月沃地的族群对当地植物的驯化在时间上要早得多。他们驯化了多得多的植物品种,驯化了产量多得多或价值大得多的植物品种,驯化了范围广泛得多的各种类型的作物,更快地发展了集约型粮食生产和稠密的人口,因此,他们是带着更先进的技术、更复杂的行政组织和用以传染其他族群的更流行的疾病进人现代世界的。我们发现,新月沃地、新几内亚和美国东部的这些差异,直接来自可以用来驯化的野生动植物的不同系列,而不是来自这些族群本身的局限性。当更多产的作物从别处引进时(新几内亚的甘薯,美国东部的墨西哥三位一体的作物),当地族群迅即利用了它们,加强了粮食生产,从而大大地增加了人口。如果把范围加以扩大.依我看在地球上的—些根本没有在当地发展出粮食生产的地区——加利福尼亚、澳大利亚、阿根廷无树大草原、欧洲西部等等——适合驯化的野动植物可能比新几内亚和美国东部还要少,因为在新几内亚和美国东部至少还出现了有限的粮食生产。事实上,无论是本章中提到的马克·布卢姆勒在世界范围内对当地现有的大籽粒野生禾本科植物的调查,还是下一章中将要述及的在世界范围内对当地现有的大型哺乳动物的调查,都一致表明,所有这些不存在本地粮食生产或只有有限的本地粮食生产的地区,都缺少可驯化的牲畜和谷物的野生祖先。请回忆一下:粮食生产的出现涉及粮食生产与狩猎采集之间的竞争问题。因此,人们也许想要知道,粮食生产出现缓慢或没有出现粮食生产这种种情况,可能是由于当地可以猎取和采集的资源特别丰富,而不是由于适合驯化的物种特别容易获得。事实上,当地粮食生产出现很晚或根本没有出现粮食生产的大多数地区,向狩猎采集族群所提供的资源持别贫乏而不是特别丰富,因为澳大利亚和美洲(而不是欧亚太陆和非洲)的大多数大型哺乳动物,到冰期快结束时已经灭绝。粮食生产所面临的来自狩猎采集的竞争.在这些地区甚至比在新月沃地少。因此,在当地未能出现粮食生产或粮食生产受到限制这些情况,决不能归咎于来自大量狩猎机会的竞争。为了不使这些结论被人误解,我们在结束这一章时应该提出不可夸大两个问题的告诫:一些族群接受更好的作物和牲畜的意愿,和当地现有的野生动植物所带来的限制。这种意愿和限制都不是绝对的。 我们已经讨论厂许多关于当地族群采纳在别处驯化的更多产的作物的例子。我们的一般结论是:人们能够认识有用的植物.因此大概也会认识当地适合驯化的更好的植物,如果这种植物存在的话,而且他们也不会由于文化保守主义和禁忌而不去那样做。但是,必须对这句话加上一个重要的限定语:“从长远观点看和在广大地区内”。任何一个了解人类社会的人都能举出无数的例子,来说明一些社会拒绝接受可能会带来利益的作物、牲畜和其他新事物。当然,我并不赞成那种明显的谬论,即认为每一个社会都会迅速地采纳每一个可能对它有益的新事。事实上,在整个大陆和其他—些包含数以百计的互相竞争的广大地区,有些社会对新事物可能比较开放,有些社会对新事物可能比较抵制。那些接受新作物、新牲畜或新技术的社会因而可能吃得更好,繁殖得更快,从而取代、征服或杀光那些抵制新事物的社会。这是一个重要的现象,它的表现远远超过了采纳新作物的范围,我们将在第十三章再回头讨论这个问题。我们的另一个告诫涉及当地现有的野生物种使粮食生产的出现所受到的限制。我不是说,在所有那些在现代以前实际上不曾在当地出现粮食生产的地区,不管经过多少时间也不可能出现粮食生产。今天的欧洲人因为看到澳大利亚土著进人现代世界时的身份是石器时代的狩猎采集族群,使常常想当然地认为这些土著将永远如此。 为了正确认识这种谬误,请考虑一下有一个天外来客在公元前3000年)年访问地球。这个外星人在美国东部可能没有看到粮食生产,因为直到公元前2500年左右粮食生产才在那里开始出现。如果这个公元前3000年的外星人得出结论说,美国东部野生动植物所造成的限制永远排除了那里的粮食生产,那么在随后1000年中发生的事情可能证明这个外星人错了。甚至是在公元前9000年而不是8500年来到新月沃地的游客,也可能会误以为新月沃地永远不适合粮食生产。 换言之,我的论点不是说加利福尼亚、澳大利亚、欧洲西部以及没有本地粮食生产的所有其他地区没有可驯化的物种,而且如果不是外来的驯化动植物或族群的到来,那些地方可能仍然为狩猎采集族群无限期地占有。相反,我注意到地区之间在现有的可驯化物种的储备方面差异甚大,这些地区的本地粮食生产出现的年代也相应地有所不同,而且在某些肥沃地区直到现代仍没有独立出现过粮食生产。 澳大利亚这个据称最“落后的”大陆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澳大利亚东南部是这个大陆上水源充足、最适合粮食生产的地方。那里的土著社会在最近的几千年里似乎一直在按照一种可能最终导致本地粮食生产的发展轨迹在演化。他们已经建立了过冬的村庄。他们已经开始加强利用它们的环境,建造渔栅、编织渔网,甚至挖掘长长的水渠来从事渔业生产。如果欧洲人没有在1788年向澳大利亚殖民,从而中途破坏了那个独立的发展轨迹,那么澳大利亚土著也许不消几千年就可成为粮食生产者,照料一池池驯化了的鱼,种植驯化了的澳大利亚薯蓣和小籽粒的禾本科植物。根据这一点,我现在就能够回答包含在本章标题里的那个问题。我提出的那个问题是:北美印策安人未能驯化北美苹果的原因是在印第安人还是在苹果。 我并非因此就暗示说苹果不可能在北美驯化。请记住:苹果在历史上是最难栽培的果树之一,也是在欧亚大陆驯化的最后一批主要的果树之一,因为苹果的繁殖需要复杂的嫁接技术。直到希腊古典时期,即欧亚大陆粮食生产开始出现后8000年,即使在新月沃地和欧洲也没有关于大规模驯化苹果的证据。如果美洲印I第安人开始以同样的速度发明或学会嫁接技术,并终于也驯化了苹果,那也要在公元5500年左右,即北美在公元前2500年左右出现植物驯化后大约8000年。因此,在欧洲人到达时印第安人仍未能驯化北美的苹果,其原因不在印第安人,也不在苹果。就苹果驯化必要的生物条件而言,北美印第安农民和欧亚大陆农民一样,北美的野生苹果也和欧亚大陆的野生苹果一样。事实上,本章读者现在正在津津有味地吃着的从超市上买来的苹果,有些品种就是不久前将欧亚大陆的苹果同北美的野生苹果进行杂交而培育出来的。印第安人未能驯化苹果的原因却是在于印第安人所能得到的整个野生动植物组合。这个组合的不太多的驯化潜力,就是北美粮食生产很晚才开始的主要原因。 第 九 章 斑马、不幸的婚姻和 安娜·卡列尼娜原则 可驯化的动物都是可以驯化的;不可驯 化的动物各有各的不可驯化之处。 如要你认为你以前读到过和这差不多的字句.那你就说对了。只要稍稍改动一下,那就成了托尔斯泰伟大的小说<安娜·卡列尼娜)著名的第—句话:“幸福的家庭都是幸福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托尔斯泰这句话的意思是,为了得到幸福,婚姻必须在许多不同方面都是成功的:两性的吸引、对金钱的共识、对孩子的管教、宗教信仰、三亲六眷,以及其他重大问题。在所有这些基本方面只要有一个方面出了问题,就可使婚姻毁掉,即使这婚姻所有其他必要的幸福因素一样不少。这个原则推而广之,可以用来了解婚姻以外的生活的其他许多方而。对于成功,我们往往是寻求容易的、单一因素的解释。然而,对于大多数重大的事情来说,成功实际上需要避免许多个别的可能的失败原因。安娜·卡列尼娜原则说明动物驯化的一个特点,这个特点对人类历史产生了严重的后果——那就是,许多看似合适的大型野生哺乳动物,如斑马和西瑞,从来没有被驯化过,而成功驯化的动物几乎清一色地出产在欧亚大陆。在前两章里我们讨论了为什么许多看似适于驯化的野生植物没有得到驯化,现在我们可以着手解决与驯养的哺乳动物有联系的问题。我们前面的关于苹果或印第安人的问题现在变成了关于斑马或非洲人的问题。在第四章中,我们曾提醒自己驯养的大型哺乳动物对那些拥有它们的人类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那许多方面。最显著的是,这些动物提供了肉食、奶制品、肥料、陆上运输、皮革、军事突击手段、犁具牵引、毛绒以及使先前没有抵抗力的民族失去生命的病菌。 当然,除此以外,驯养的小型哺乳动物、驯养的鸟类和昆虫对人类也是有益的。有许多鸟是因为它们的肉、蛋和羽毛而被驯化的:中国的鸡、欧亚太陆某些地区的各种鸭和鹅、中美洲的火鸡、非洲的珍珠鸡和南美洲的美洲家鸭。狼在欧亚大陆和北美经过驯化变成了我们的狗,用来打猎、看门、做宠物,以及在某些社会里充当食物。为充当食物而被驯化的啮齿目动物和其他小型哺乳动物包括欧洲的免、安第斯山脉的豚鼠、西非的一种巨鼠、可能还有加勒比海诸岛上的一种叫做硬毛鼠的啮齿目动物。白鼬在欧洲被驯化来兔,猫在北非和西南亚被驯化来猎捕啮齿目有害动物。近至19世纪和20世纪驯化的小型哺乳动物包括为毛皮而饲养的狐、水貂和绒鼠以及当宠物饲养的仓鼠。甚至有些昆虫也被驯化了,主要的有蜜蜂和中国的蚕蛾,饲养它们是分别为了得到蜂蜜和蚕丝。许多这样的小动物就是这样为人类提供食物、衣着和温暖。但它们没有一种可以拉犁或拉车,没有一种可以供人骑乘,除狗外没有一种可以拉雪橇或成为战争机器,在用作食物方面它们也没有一种像驯养的大型哺乳动物那样重要。因此,这一章的剩余部分将只限于讨论大型哺乳动物。 驯化的哺乳动物的重要性全靠数量惊人之少的几种大型陆生食草动物。(只有陆生哺乳动物得到了驯化,其原因显而易见,在现代海洋世界的设施发展起来以前,水生哺乳动物是很难饲养和繁殖的。)如果我们把“大型”规定为“重量超过100磅”,那么只有34种这样的哺乳动物在20世纪前得到驯化(见表9.1所列)o在这14种古代哺乳动物中,9种(表9.1中的“次要的9种”)仅对地球上某些有限地区的人来说是重要的牲畜:阿拉伯单峰骆驼、中亚双峰骆驼、美洲驼/羊驼(源于同一祖先的不同品种)、驴、驯鹿、水牛、牦牛牛、爪畦野牛和印度野牛。只有5种遍布全世界而且重要。这5种驯化的主要哺乳动物是牛、绵羊、山羊、猪和马。这里所列举的初看起来似乎有明显的遗漏。曾帮助汉尼拔的大军越过阿尔卑斯山的非洲象怎么样?今天在东南亚仍被用作役畜的亚洲象怎么样?是的,我没有忘记它们,但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区别。象被驯服了,但绝不是驯化。过去汉尼拔的象和今天亚洲的役用象只是捕捉后被驯服的好象;它们在圈养中是不交配的。相比之下,驯化动物则可定义为:使某种动物在圈养中通过有选择的交配,使其与野生祖先有所不同,以便为控制其繁殖与饲养的人类所利用。换句话说,驯化就是把野生动物改变成对人类更有用的东西。真正驯化的动物在许多方面不同于它们的野生祖先。这方面的差异是由两个过程产生的:人类对那些比同种中其他动物个体更有益于人类的动物个体所作出的选择,和动物对在不同于野生环境的人类环境中起作用的自然选择变异力量所作出的自动演化反应。我们己在第七章中看到,所有这些说法也适用于植物驯化。 驯化的动物产生了不同于它们的野生祖先的演变,有以下几个方面。许多动物的形体大小改变了:牛、猪和绵羊在驯化中形体变小了,而豚鼠在驯化中则形体变大了。绵羊和羊驼因保留了毛绒并减少或失去了硬毛而得到选择,而母牛则因产奶量高得到选择。有几个驯养的动物同它们的野生祖先相比,脑袋较小,感觉器官也较不发达,因为它们不再需要它们的祖先赖以逃脱野外捕食者的那种比较大的脑袋和比较发达的感觉器官了。 为了正确认识在驯化中产生的变化,可以把家犬的野生祖先狼同许多不同品种的狗加以比较。有些狗比狼大得多(丹麦大狗),而另一些狗则又小得多(哈巴狗)。有的生得体型修长,可用于赛跑(灵提),有的天生腿短,如用于赛跑则毫无价值(达克斯猎狗)。它们在毛形和颜色方面差异很大.有些甚至连毛都没有。波利尼西亚人和阿兹特克人培育出来的狗,是为了充当粮食而特地饲养的品种。把达克斯猎狗拿来和狼比较一下,而如果你并不知道它们之间的关系,你也会毫不怀疑前者是从后者演化来的。这14种古代大型食草类驯化哺乳动物的野生祖先,在地球上的分布是不均勾的。这样的野生祖先在南美只有一种,它产生了美洲驼和羊驼。北美、澳大利亚和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连1种都没有。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没有本地的驯化哺乳动物,这尤其令人惊讶,因为今天旅游者去非洲旅游的一个主要理由就是去看那里丰富多样的野生哺乳动物。相比之下,这14种中有13种(包括主要的5种中的全部)的野生祖先只有欧亚大陆才有。(和在本书中的其他地方一样,我使用的“欧亚大陆”这个词在几种情况下把北非也包括在内,因为从生物地理学和人类文化的许多方面来看,北非与欧亚太陆的关系比它与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的关系更加密切。)当然,这13种的野生祖先并非全都同时出现在整个欧亚大陆。没有一个地区拥有这全部13种,有几种的野生祖先完全是地方性的,例如野生牦牛只限于西藏和邻近的高原地区。然而,在欧亚大陆的许多地方,这13种中的确有好几种同时生活在同一地区:例如,野生祖先中有7种出现在西南亚。 各大陆之间野生祖先的这种十分不均匀的分布,成了欧亚大陆人而不是其他大陆的人最后得以拥有枪炮、病菌和钢铁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怎样来解释这14种古代哺乳动物集中出现在欧亚大陆的现象呢? 有一个原因很简单。欧亚大陆拥有数量最多的陆生大型野生哺乳动物,无论它们是否都是驯化动物的祖先。我们不妨把某个“驯化的候补者”定义为平均重量超过100磅(45公斤)的任何陆生草食的或杂食的哺乳动物(不是以肉食为主的哺乳动物)。表9.2表明,欧业大陆拥有最多的可供驯化的候补哺乳动物,达72种.正如它在其他许多植物群和动物群方面拥有最多的品种一样。这是因为欧亚大陆是世界上最大的陆块,它的生态环境也是千变万化的,动植物的生存环境从广阔的热带雨林、温带雨林、沙漠和沼泽到同样广阔的冻原,应有尽有。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可供驯化的候补哺乳动物较少,共51种,正如它在其他大多数植物群和动物群方面品种较少一样——因为同欧亚大陆相比,它的面积较小,生态环境的变化也较少。非洲热带雨林的面积比东南亚的小.在北纬37度北没有任何温带的动植物生存环境。我在第一章中讨论过,美洲以前的可供驯化的候补动物几乎和非洲的一样多,但美洲的大多数大型野生哺乳动物(包括那里的马、那里的大多数骆驼以及其他一些如果生存下来也可能得到驯化的动物)在13000年前就已灭绝了。澳大利亚是最小的也最孤立的大陆,那里的大型野生哺乳动物的种类始终比欧亚大陆、非洲或美洲少得多。正如在美洲一样,在澳大利亚除红袋鼠外所有这少数几种可供驯化的候补动物,大约在这个大陆第一次有人移居时就已灭绝了。因此,欧亚大陆何以一直是大型哺乳动物驯化的主要场所,对这个问题的部分解释是:它是一个一开始就拥有最多的可供驯化的野生哺乳动物的大陆,在过去的4万年中,那里这样的动物因绝种而消失的也最少。但表9.2中的数字提醒我们,那不是全部的解释。有一点也是确然无疑的:在那些候补的哺乳动物中,实际得到驯化的比例在欧亚大陆最高(18%),而在非洲撤哈拉沙漠以南地区特别低(在51种候补动物中竟没有一种得到驯化)尤其令人惊讶的是,大量的非洲和美洲哺乳动物没有得到驯化,尽管它们在欧亚大陆有得到驯化的近亲或和它们极相似的动物。为什么欧亚大陆的马能够驯化,而非洲的斑马却不能呢?为什么欧亚大陆的猪能够驯化,而美洲的西瑞或非洲的3种真正野猪却不能?为什么欧亚大陆的5种野牛(松毛长角野牛、水牛、牦牛、印度野牛和爪哇野牛)能够驯化,而非洲野牛或美洲野牛却不能?为什么亚洲的摩弗伦羊(我们饲养的绵羊的祖先)能够驯化,而北美洲的加拿大盘羊却不能?虽然非洲、美洲和懊大利亚的所有那些族群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但他们在动物驯化方面是否都有欧亚大陆族群所没有的某些文化障碍?例如,非洲的大型野生动物数量很多.可以通过猫杀来得到,从而使非洲人特意去饲养家畜成为多余之举?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毫不含糊的:否!有5个方面的证据可以驳倒上面的解释:非欧亚大陆族群迅速接受了欧亚大陆驯化的动物,人类有豢养宠畜的普遍爱好,古代的那14种哺乳动物迅速得到驯化.其中有几种还屡次独立地得到驯化.以及现代人所作的进一步驯化的努力只取得了有限的成功。 首先,当欧亚大陆的主要5种驯化的哺乳动物到达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时,凡是条件许可的地方,它们都被迥然不同的—些族群所接受。这些非洲牧人因此取得了对非洲狩猎采集族群的巨大优势,并迅速取代他们。尤其是班图族农民,由于获得了牛和绵羊,从他们的家园向西非扩展,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在非洲撤哈拉沙漠以南的其余大多数地区打垮了先前的狩猎采集族群。甚至在没有获得作物的情况下,一些科伊桑族群由于在约2000年前获得了牛和绵羊而在非洲南部的广大地区取代了科伊桑的狩猎采集族群。驯养的马匹引进西非后改变了那里的战争情况,把那个地区变成了一批依靠骑兵的王国。使马匹未能向西非以外地区扩散的唯一因素是采采蝇传播的锥虫病。在世界的其他地方,只要缺少适于驯化的本地野生哺乳动物的当地族群终于有机会获得欧亚大陆的家畜,这种模式就会反复出现。无论是在北美还是在南美,在马从欧洲人的定居点逃逸出来后不到一代人时间,欧洲马就被印第安人热切地接受了。例如,到19世纪,北美大平原印第安人已经成了骑术精良的战士和猎捕野牛的能手,但他们却是在17世纪晚些时候才得到马匹的。从西班牙人那里获得的绵羊,同样改变了纳瓦霍族印第安人的社会,尤其是使纳瓦霍人得以织出他们因之而出名的美丽的羊毛毯。在带狗的欧洲人于塔斯马尼亚岛定居后不到10年,以前从未见过狗的塔斯马尼亚岛土著就开始为狩猎之用而饲养很多的狗。冈此,在澳大利亚、美洲和非洲的数以千计的文化各异的土著中,没有任何普遍的文化禁忌在妨碍动物驯化。毫无疑问,如果这些大陆上的某些本地野生哺乳动物是可驯化的,那么澳大利亚、美洲和非洲的某些族群可能已驯化了它们,并从它们身上得到巨大的利益,就像他们从欧亚大陆的家畜得到利益一样,因为当年在能够得到这些家畜时,他们曾立即予以来纳。例如,可以考虑一下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的各个族群,他们生活的地方和野班马和野牛近在咫尺。为什么非洲没有至少一个狩猎采集部落驯化这些斑马和野牛,从而获得对其他非洲人的支配力量,而不必等到欧亚大陆的马和牛的到来?所有这些事实表明,对于欧业大陆以外没有当地哺乳动物的驯化这个问题的解释,在于当地现有的野生哺乳动物本身,而不是在于当地的人。支持这一解释的第二个证据来自宠物。把野生动物当宠物来饲养并加以调教,是动物驯化的第一阶段。各个大陆的几乎所有传统的人类社会都有关于宠物的记述。这样调教出来的野生动物的种类,远远多于最后得到驯化的野生动物的种类,并且包括了几种我们几乎不曾料想会成为宠物的野生动物。 例如,在我工作的那些新几内亚的村庄里,我常常看到人们带着宠物袋鼠、袋貂和从鹟到鹗无所不有的鸟。这些被捕捉到的动物虽然有些被当作宠物来饲养,但大多数最后还是被吃掉了。新几内亚人甚至还经常去捕捉鹤鸵(一种形似鸵鸟的不会飞的大型鸟类)的幼鸟,并把它们喂养大当美昧来吃——虽然捕捉到的成年鹤鸵极其危险,不时地把村民来个开膛破肚。有些亚洲族群调教雕用于打猎,虽然偶尔也有关于这些凶猛的宠物杀死训练它们的人的传闻。古埃及人和亚述人以及现代的印度人训练猎豹用于打猎。古埃及人的绘画表明,他们甚至还驯养(并不令人惊奇)有蹄类哺乳动物如瞪羚和麋羚,鸟类如鹤,比较令人惊奇的是驯养长颈鹿(可能有危险),最令人惊奇的是驯养鬣狗。非洲象尽管明显有危险,但在罗马时代已有人驯养,而亚洲象在今天仍然在被人驯养。也许最不可能成为宠物的动物是欧洲棕熊(与美洲的灰熊是同种),但日本的阿伊努人常把熊崽抓来驯养,待养大后在宗教仪式上杀来吃。因此,许多野生动物在导致驯化的动物与人的关系的连续序列中都达到了第一阶段,但只有几种出现在序列的另一端而成为家畜。一个多世纪前,英国科学家弗朗西斯·高尔顿简明地概述了这方面的差异:“每一种野生动物都有可能得到驯化,有几种……在很久以前就驯化了,但其余的大部分有时仅仅由于在一个小小的细节上出了问题,就注定永远野生了。” 动物驯化的年代,为证实高尔顿的观点提供了第三个证据。高尔顿认为,早期牧民很快就驯化了所有适于驯化的大型哺乳动物。关于有些动物的驯化年代,我们已有了考古证据。这些动物全都是在公元前8000年至2500年这一段时间驯化的——就是说,是在上次冰期结束后出现的定居的农牧社会开头的几千年内驯化的。正如表9.3所概述的那样,大型哺乳动物驯化的年代从绵羊、山羊和猪开始,到骆驼结束。公元前2500年后,就再也没出现过任何有重大意义的动物驯化了。当然,在公元前2500年的很久之后,确实有些小型哺乳动物首次得到了驯化。例如,直到中世纪兔子由于可以充当食物才得到驯化,实验室研究用的老鼠直到20世纪才得到驯化,作为宠物饲养的仓鼠直到20世纪30年代才得到驯化。小型哺乳动物驯化的继续发展并不令人感到惊奇,因为确实有数以千计的野生动物可以用作驯化的候补者,同时也因为对传统社会来说它们的价值太小,不值得花气力去饲养。但大型哺乳动物的驯化实际上在4500年前就结束了。到那时,世界上全部148种可以用来驯化的候补大型动物必定已被试验过无数次,结果只有几种通过了试验,剩下的就再也没有适合驯化的了。还有第四个证据可以用来说明某些哺乳动物适合驯化的程度比另一些哺乳动物大得多。这个证据来自对同一种动物所进行的反复的独立的驯化。以我们称之为线粒体DNA的遗传物质的各个部分为基础的遗传学证据最近证实了,有隆肉的印度牛和没有隆肉的欧洲牛的野生祖先是在几万年前即已分化的两个不同的野牛种群,而这在过去长期以来是一直遭到怀疑的。换句话说,印度人驯化了本地的亚种松毛长角野牛,西南亚人独立地驯化了他们自己的西南亚亚种松毛长角野牛,而北非人可能也是独立地驯化了北非的松毛长角野牛。同样,在美洲以及可能还有包括中国和西南亚在内的欧亚大陆的几个不同地区,狼被独立地驯化成狗。现代猪的驯化地点按先后顺序有中国、欧亚大陆西部以及可能还有其他一些地区。这些例子又一次着重表明了:相同的几种适于驯化的野生动物吸引了许多不同的人类社会的注意。 在驯化动物方面现代尝试的失败,提供了最后一个证据,表明过去在驯化剩下的大批候补野生动物方面的失败是由于这些动物本身的缺点,而不是由于古代人的缺点。今天的欧洲人继承了地球上最悠久的动物驯化传统之一——这个传统是大约一万年前在西南亚开始的。自15世纪以来,欧洲人的足迹遍布全球,他们见到了欧洲没有的野生哺乳动物。欧洲的移民,如我在新几内亚遇到的带着宠物袋鼠和袋貂的那些人,和土著—样,驯养了许多当地的哺乳动物,或把它们当作宠物。迁往其他大陆的欧洲牧人和农民也认真努力地去驯化当地的一些哺乳动物。表9.3大型哺乳动物驯化得到证明的最早的大致年代 动物 年代(公元前) 地点 狗 10000 西南亚 、中国、北美 绵羊 8000 西南亚 山羊 8000 西南亚 猪 8000 中国、西南亚 牛 6000 西南亚、印度、北非 马 4000 乌克兰 驴 4000 埃及 水牛 4000 中国? 美洲驼/羊驼 3500 安第斯山脉 中亚双峰驼 2500 中亚 阿拉伯单峰驼2500 阿拉伯半岛 表中的年代和地点只是迄今为止得到证明的最早的年代和地点 在19世纪和20世纪,至少有6种大型哺乳动物——大角斑羚、驼鹿、麋鹿、麝牛、斑马和美洲野牛——成了一些安排得特别井井有条的计划的研究对象,这些计划由现代的动物育种专家和遗传学家执行,目的就是对这些动物进行驯化。例如.非洲最大的羚羊大角斑羚因其肉质肥美和奶量丰富而在乌克兰的新阿斯卡尼亚动物园以及英国、肯尼亚、津巴布韦和南非等地一直成为被选中的研究对象;苏格兰阿伯丁的罗威特研究所经营了一家驼鹿(用英国的术语说就是马鹿)实验农场;在俄罗斯的佩切罗—伊利奇国家公园也开办了一家麋鹿实验农场。然而,这些现代的努力只取得了有限的成功。虽然美洲野牛肉偶尔也出现在美国的一些超级市场上,虽麋鹿已在瑞典和俄罗斯被用来骑乘、挤奶和拉雪橇,但这些努力没有一项产生具有足够经济价值的成果来吸引许多大牧场主。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同欧亚大陆的那些容易感染非洲疾病的家畜相比,非洲大角斑羚对疾病的抵抗能力和对气候的适应能力使它获得了一种巨大的优势,但近来在非洲范围内进行的驯化大角斑羚的努力始终未能得到普及。因此,无论是几千年中一直能够得到用于驯化的候补动物的本地牧人,还是现代的遗传学家,都一直未能成功地使古代那14种以外的大型哺乳动物成为有用的驯化动物,而那14种动物至少在4500年前就已驯化了。然而,今天的科学家们只要愿意,无疑能够为许多种动物去实现关于驯化的那一部分的定义,即关于控制交配和食物的规定。例如,圣迭戈和洛杉矶的动物园现在正使最后幸存的加利福尼亚兀鹰受到超过任何其他驯化动物的严格的交配控制。对每一只兀鹰都要进行遗传鉴定,并由计算机程序来决定哪一只雄鹰同哪一只雌鹰进行交配,以便达到人类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就是为了产生最大限度的遗传差异,从而使这种濒临灭绝的鸟得以保存)。一些动物园正在执行用于其他许多有灭绝之虞的动物的繁殖计划,这些动物包括大猩猩和犀牛。但这些动物园严格挑选加利福尼亚兀鹰,不可能带来经济上有益的结果。动物园对犀牛所作的努力也是如此,虽然活犀牛的肉重达3吨以上。我们马上就会看到,驯化犀牛(以及其他大多数大型哺乳动物)有着不可逾越的障碍。总之,在全世界作为驯化候补考的148种陆生食草类大型野生哺乳动物中,只有14种通过了试验。为什么其余的134种没有能通过试验呢?弗朗西斯·高尔顿在把其余那些动物说成是“注定要永远野生”时指的是哪些情况呢? 答案来自安娜—卡列尼娜原则。要能得到驯化,每一种候补的野生动物都必须具有许多不同的特点。缺少了哪一个必不可少的特点,都会使驯化的努力失败,就像使建立幸福婚姻的努力失败一样。我们在担任斑马和人类这一对的婚姻问题咨询指导时,至少可以找出驯化失败的6组原因。 日常食物。每一次某种动物在吃某种植物或另一种动物时,食物生物量转换为取食者生物量的效率远远低于l0O%:通常在10%左右。就是说,要花费1万磅左右的玉米才能喂养出一头1000磅重的牛。如果你想要养一只1000磅重的食肉动物,你就得用1万磅重的食草动物去喂它,而这1万磅重的食草动物又需要用l0万磅的玉米来饲养。即使在食草动物和杂食动物中,也有许多像树袋熊这样的动物在偏爱植物方面过分挑剔,要想成为饲养场里的牲畜实在不敢恭维。由于这种根本性的缺乏效率,没有—种食肉的哺乳动物为了充当食物而被驯化。(其所以未能得到驯化,不是因为其肉硬或无味:我们一直在吃食肉的野生鱼类,而我本人也能证明狮肉馅饼的美味。)最最勉强的例外是狗。狗本来是被驯化来看门和做打猎的伙伴的,但不同品种的狗被培育出来,在阿兹特克时代的墨西哥、波利尼西亚和古代中国,狗还被饲养来充当食物。然而,经常吃狗肉是缺乏肉食的人类社会的万不得已的事:阿兹特克人没有任何其他家畜,波利尼西亚人和古代中国人只有猪和狗。有了驯养的食草哺乳动物的人类社会也不会费心思去吃狗肉的,除非把它当作一种少有的美味佳看(就像在今天西南亚的某些地区那样)。此外,狗不是严格的食肉动物,而是杂食动物:如果你天真地认为你的爱犬其实是吃肉的,那就请你读一读你家狗食袋上的原料配方一览表。阿兹特克人和波利尼西亚人养来吃的狗即使靠吃蔬菜和食物下脚也一样能长得膘肥体壮。生长速度。为了值得饲养,驯化动物也必须生长迅速。这个要求把大猩猩和大象给排除了,虽然它们都吃素,绝对不挑食,而且身上的肉也多。有哪一个想要成为饲养大猩猩或大象的大牧场主会花15年时间去等待他的牧群长到成年那么大?需要役用象的现代亚洲人发现把大象从野外捉来加以调教要省钱得多。 圈养中的繁殖问题。我们人类不喜欢在众目睽睽之下性交;有些具有潜在价值的动物也不喜欢这样傲。这就是对陆地上跑得最快的动物猎豹的驯化尝试中途天折的原因,虽然几千年来我们一直怀有驯化它的强烈兴趣。 我在前面提到过,驯养的猎豹作为比狗不知强多少倍的猎兽,曾受到古埃及人、古亚述人和现代印度人的重视。印度莫卧儿帝国的一个皇帝圈养了1000头猎豹。尽管许多富有的王公贵族为此投人了大量人力和物力,但他们所有的猎豹都是从野外捉来后驯养的。这些王公贵族想要使猎豹在圈养中繁殖的努力都落空了,直到1960年现代动物园的生物学家才成功地使第一头猎豹在动物园里出生。在野外,几个雄性猎豹兄弟对一头雌性猎豹要追逐好几天,而所以需要用这种粗鲁的长距离的求爱方式,似乎是为了使雌性猎豹排卵或愿意接受交配。关在笼子里的猎豹通常拒绝按照那种精心策划的求爱程式办事。类似的问题也使繁殖南美小羊驼的计划受挫。南美小羊驼是安第斯山脉的一种野骆驼,它的毛是兽毛中最细最轻的,因而为人们所珍视。古代印加人把野生小羊驼赶进围栏,剪下它们的毛.然后再把它们放走。需要这种名贵驼毛的现代商人要么用印加人的老办法,要么干脆把野生的小羊驼杀死。尽管有金钱和名声的强烈刺激.为了获得驼毛而在圈养中繁殖小羊驼的所有尝试都失败了,其原因包括:小羊驼在交配前要经过长时间的复杂的求偶程式,一种在圈养中无法做到的程式;雄性小羊驼彼此之间水火不能相容;以及它们需要一个终年使用的觅食区和一个分开的终年使用的睡眠区。凶险的性情。当然,几乎任何一种体形够大的哺乳动物都能杀人。猪、马、骆驼和牛都杀死过人。然而,有些大型动物性情还要凶险得多,比其他动物也危险得多。动则杀人的倾向使许多本来似乎理想的动物失去了驯化的候补资格。 一个明显的例子是灰熊。熊肉是昂贵的美食,灰熊体重可达1700磅,它们主要吃素(虽然也是可怕的猎手),它们素食的范围很广,它们靠吃人的食物下脚而茁壮生长(从而在黄石公园和冰川国家公园造成了巨大的问题).它们生长的速度也比较快。如果灰熊能在圈养中表现良好,它们就会成为绝妙的产肉动物。日本的阿伊努人做过试验,习惯上把饲养灰熊的幼仔作为一种宗教仪式的—部分。然而,由于可以理解的原因,阿伊努人觉得还是小心为妙,在灰熊的幼崽长到一岁大时便把它们杀来吃掉。较长时间地饲养灰熊可能是自杀行为;我不知道有谁驯养过成年灰熊。另一种本来合适但由于同样明显的原因而被自己取消了驯化候补资格的动物是非洲野牛。它很快就长到一吨重。它过着群居生活。野牛群中具有完善的优势等级,这是野牛群的一个特点,关于这个特点的好处我们将在以后讨论。但非洲野牛被认为是非洲最危险、脾气最难预料的大型哺乳动物。任何一个蠢到想去驯化非洲野牛的人要么因此而送命,要么不得不在它长得太大大凶险之前把它杀死。同样,河马这个4吨重的素食动物,如果不是因为它们那样危险,可能会成为农家的大牲口。河马每年杀死的人比非洲的任何其他哺乳动物(甚至包括狮子)杀死的人都要多。对于这些臭名昭著的凶猛的动物失去了驯化的候补资格这一点,很少人会感到惊奇。但还有一些候补动物,它们的危险却鲜为人知。例如,8种野生的马科动物(马及其亲绕动物)在性情方而差异很大,虽然这8种在遗传上彼此非常接近,所以彼此可以交配并生出健康的(虽然通常不育的)后代。其中的两种——马和北非驴(现代驴的祖先)成功地得到驯化。同北非驴关系密切的是亚洲驴,也叫中亚野驴。由于中亚野驴的家乡包括西方文明和动物驯化的摇篮新月沃地,古代人必定用中亚野驴进行过广泛的试验。我们根据苏美尔人和后人的描绘得知,中亚野驴经常被人猎杀,也经常被人捉来同驴和马杂交。古人描绘过一种形状像马的动物,用来骑乘或拉车,可能就是指中亚野驴。然而,所有描绘过它们的人,从罗马人到现代动物园饲养员,对它们的暴躁脾气和咬人恶习都没有好评。因此,虽然中亚野驴在其他方面和驴的祖先有相似之处,但却从未被驯化过。非洲的4种斑马情况甚至更糟。驯化它们的努力已经到了让它们拉车的地步:在19世纪的南非,有人试过把它们当役畜,怪人沃尔特·罗特希尔德勋爵坐着斑马拉的马车在伦敦街上驶过。可惜的是,斑马长大后变得难以对付。(我们并不否认有许多马有时脾气也很暴躁,但斑马和中亚野驴的脾气要暴躁得多,而且一律如此。)斑马有咬了人不松口的讨厌习惯。它们因此而咬伤的美国动物园饲养员甚至比老虎咬伤的还多!斑马实际上也不可能用套索去套——即使是在牧马骑术表演中获得套马冠军的牛仔也无法做到——因为斑马有一种万无一失的本领,在看着绳圈向它飞来时把头一低就躲开了。因此,给斑马装上鞍子或骑上它是很少有的事(如果曾经有过的话),于是南非人想要驯化它们的热情减少了。具有潜在危险的大型哺乳动物的难以预测的攻击行为,也是在驯化麋鹿和大角斑羚方面开始时颇有希望的现代实验没有取得更大成功的部分原因。 容易受惊的倾向。大型食草类哺乳动物以不同的方式对来自捕食者或人类的危险作出反应。有几种在觉察到危险时会变得神经紧张,动作敏捷,并且照例立即逃走。还有几种则动作迟缓.不那么紧张,在群集中寻求保护,在受到威胁时站在原地不动,不到必要时不会逃跑。大多数鹿和羚羊(驯鹿是显著的例外)属于前—种,绵羊和山羊则属于后一种。 自然,容易紧张的那几种难以圈养。如果把它们关在围栏里,它们也可能惊恐不安,不是被吓死,就是为了逃生在围栏上撞死。例如,瞪羚的情况就是如此。几千年来,在新月沃地的—些地区,瞪羚是最经常被猎捕的动物。在该地区最早定居的人除了瞪羚再没有更多机会去驯化别的哺乳动物。但没有任何瞪羚得到驯化。想象一下放牧这样一种动物的情景吧:它飞速逃走,盲目地向围墙一头撞去,它一跳就能达到差不多30英尺远,奔跑的速度能够达到每小时50英里!群居结构。几乎所有驯化的大型哺乳动物都证明它们的野生祖先具有3个共同的群居特点:它们生活在群体里;它们在群体成员中维持着一种完善的优势等级;这些群体占据重叠的生活范围,而不是相互排斥的领域。例如,一个野马群包括一匹公马、6、7匹母马和一些小马驹。母马A支配着母马B、c、D和以母马B顺从母马A,但支配母马c、D和E。母马C顺从母马B和A,但支配母马D和E.以此类推。马群在行进时,其成员保持着一种固定不变的次序:公马殿后;级别最高的母马居前,后面跟随着它的小马驹,次序按年龄排列,最小的排在最前面;其他母马按级别排列,每匹母马后面跟随着它的按年龄排列的小马驹。这样,许多成年马就可以在这个马群中共处,用不着经常打架,而且每匹马都知道自己在马群中的地位。路人的后面,就像通常跟在级别最高的母马后面一样。绵羊、山羊、牛和狗的祖先(狼)的群体中也有类似的等级。随着幼兽在这个群体中长大,它们就牢牢记住了它们经常看到的身旁的那些动物,在野生环境中,它们看到的是同种的成员,但在圈养状态下,群体中的幼兽看到的还有身旁的人,于是也就把人牢牢地记住了。 这种群居动物适合于放牧。既然它们彼此相安无事,所以就能把它们集中在一起。既然它们本能地跟随一个起支配作用的领袖.而且把人当作那个领袖而牢牢记住,所以它们就乐于接受牧人或牧羊狗的驱赶。群居动物在拥挤的圈养条件下也能生长良好,因为它们在野生时就已习惯于生活在密集的群体中了。 相形之下,独居的地盘性的动物就不能把它集中起来放牧。它们彼此不能相容,它们没有把人牢牢地记在心上,它们也不会本能地顺从。谁见过一群猫(野生时是独居的和地盘性的)跟在一个人的后面或者让—个人把它们集中起来照管?每一个喜欢猫的人都知道.猫不像狗那样对人出于本能地顺从。猫和雪貂是唯—的得到驯化的地盘性哺乳动物,我们驯化它们的目的不是为了把它们当作肉食来源而大群地放牧,而是把它们当作独居的猎兽或宠物来饲养。虽然大多数独居的地盘性动物因此而未能得到驯化.但不能反过来说大多数群居的动物都能得到驯化。下面的另外几个原因中只要有一个原因,它们中的大多数就不能驯化。 首先,有许多动物的群体并不拥有重叠的生活范围,而是保持排斥其他群体的独占领域。把这两样动物圈养在一起,就如同把两只独居的雄性动物圈养在一起一样是不可能的。 其次,有许多动物在一年的部分时间里是群居的,到了交配季节就变成地盘性的了,这时它们见面就争斗,彼此不能相容。大多数的鹿和羚羊都是如此(驯鹿又一次例外),这也是所有群居的羚羊不适合驯化的主要因素之一.虽然非洲以这些羚羊而著名。虽然人们对非洲羚羊的第一个联想是“沿地平线密密麻麻的羊群”,但事实上这些羊群中的雄性羚羊在交配期间都划分了地盘,彼此凶猛地争斗。因此,这些羚羊不能像绵羊、山羊或牛那样圈养在拥挤的围栏思。争夺地盘的行为加上性情凶猛和生长缓慢,同样使犀牛不能成为农家场院里的牲口。最后,许多群居动物.再一次包括大多数鹿和羚羊,并没有界限分明的优势等级,因此在本能上并没有准备把任何占支配地位的领袖牢记在心(因而也不会把人记在心上)。结果.虽然许多鹿和羚羊给驯服了(请想一想班比的所有那些真实的故事),但人们从来没有见过那种像绵羊一样成群放牧的驯养的鹿和羚羊。这个问题也使对北美加拿大盘羊的驯化半途而废,虽然这种羊和亚洲的摩弗伦羊同属,是我们驯养的绵羊的祖先。加拿大盘羊适合我们的需要,在大多数方面与摩弗伦羊相似,只是在一个关键方面例外:它们缺乏摩弗伦羊的那种固定不变的行为,即使这些个体对另一些它们承认其优势的个体表现顺从。现在,让我们再回到我在本孽开始时提出的那个问题。从一开始,动物驯化的最令人困惑的特征之一是那种表面上的随意性:有些动物驯化了,而它们的近亲却没有得到驯化。除少数几种外,所有可以作为驯化候补者的动物都被安娜·卡列尼娜原则排除了。人类同大多数动物缔结了一种不幸的婚姻,这是由于许多可能的原因中的一个或多个原因造成的:动物的日常食物、生长速度、交配习惯、性情、容易受惊的倾向以及群居组织的几个不同的特点。只有很少一部分野生哺乳动物由于在上述所有这些方面都能协调一致而最终得以和人类结成美满的婚姻。欧亚大陆的民族碰巧比其他大陆的民族继承了多得多的可驯化的大型野生的哺乳类食草动物。这一结果及其为欧亚大陆社会带来的全部利益,来自哺乳动物地理学、历史和生物学这3个基本事实。首先,欧亚大陆由于其广大面积和生态的多样性.一开始就拥有最多的可供驯化的候补动物。其次,澳大利亚和美洲,而不是欧亚大陆或非洲,在更新世晚期动物灭绝的大规模浪潮中失去了它们大多数可供驯化的候补动物——这可能是因为前两个大陆的哺乳动物不幸首先突然接触到人类,而且这时已是我们的进化史的后期阶段,我们的狩猎技巧已经得到了高度的发展。最后,证明适合驯化的幸存的候补动物,在欧亚大陆要多于其他大陆。只要研究一下那些不曾驯化的候补动物,就可以看出使其中每一种失去驯化资格的一些特有原因。因此,托尔斯泰可能会赞同一位前辈作家圣马太。的真知灼见:“被传唤者众,而被选中者少。”第 十 章 辽阔的天空和偏斜的轴线 请在下页的世界地图(图10.1)上比较一下各大陆的形状和轴线走向。你会对一种明显的差异产生深刻的印象。美洲南北向距离(9000英里)比东西向距离大很多:东西最宽处只有3000英里,最窄处在巴拿马地轴.仅为40英里。就是说,美洲的主轴线是南北向的。非洲的情况也是一样,只是程度没有那么大。相形之下,欧亚大陆的主轴线则是东西向的。那么.大陆轴线走向的这些差异对人类历史有什么影响呢? 本章将要讨论我所认为的轴线走向的差异所产生的巨大的、有时是悲剧性的后果。轴线走向影响了作物和牲口的传播速度,可能还影响文字、车轮和其他发明的传播速度。这种基本的地理特征在过去500年中对印第安人、非洲人和欧亚大陆人十分不同的经验的形成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粮食生产的传播对于了解在枪炮、病菌和钢铁的出现方面的地理差异,同粮食生产的起源一样证明是决定性的。关于粮食生产的起源问题,我们在前几章已经考察过了。正如我们在第五章中所看到的那样,这是因为地球上独立出现粮食生产的地区多则9个,少则5个。然而,在史前时期,除了这少数几个粮食生产的发源地外,在其他许多地区也已有了粮食生产。所有这些其他地区之所以出现粮食生产,是由于作物、牲口以及栽种作物和饲养牲口的知识的传播,在某些情况下,则是由于农民和牧人本身迁移的结果。粮食生产的这种传播的主要路线,是从西南亚到欧洲、埃及和北非、埃塞俄比亚、中亚和印度河河谷;从萨赫勒地带和西非到东非和南非;从中国到热带东南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朝鲜和日本;以及从中美洲到北美洲。此外,粮食生产甚至在它的发源地由于来自其他发源地的另外一些作物、牲口和技术而变得更加丰富了。 正如某些地区证明比其他地区更适合于出现粮食生产一样,粮食生产传播的难易程度在全世界也是大不相同的。有些从生态上看十分适合于粮食生产的地区,在史前期根本没有学会粮食生产,虽然史前粮食生产的一些地区就在它们的附近。这方面最明显的例子,是农业和畜牧业没有能从美国西南部传入印第安人居住的加利福尼亚,也没有能从新几内亚和印度尼西亚传入澳大利亚;农业没有能从南非的纳塔尔省传入南非的好望角省。即使在所有那些在史前期传播了粮食生产的地区中,传播的速度和年代也有很大的差异。在一端是粮食生产沿东西轴线迅速传播:从西南亚向西传人欧洲和埃及,向东传入印度河河谷(平均速度为每年约0.7英里);从菲律宾向东传入波利尼西亚(每年3.2英里)。在另一端是粮食生产沿南北轴线缓慢传播:以每年不到0.5英里的速度从墨西哥向北传入美国的西南部;玉米和豆类以每年不到0.3英里的速度从墨西哥向北传播,在公元900年左右成为美国东部的多产作物;美洲驼以每年不到0.2英里的速度从秘鲁向北传入厄瓜多尔。如果不是像我过去的保守估汁和某些考古学家现在所假定的那样,迟至公元前3500年玉米才得到驯化,而是像大多数考古学家过去经常假定(其中许多人现在仍这样假定)的那样,玉米驯化的年代要大大提前,那么上述差异甚至可能更大。在全套作物和牲口是否得到完整的传播这方面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从而又一次意味着传播所碰到的障碍有强弱之分。例如,虽然西南亚的大多数始祖作物和牲口的确向西传入了欧洲,向东传入了印度河河谷,但在安第斯山脉驯养的哺乳动物(美洲驼/羊驼和原鼠)在哥伦布以前没有一种到达过中美洲。这种未能得到传播的令人惊异的现象迫切需要予以解释。毕竟,中美洲已有了稠密的农业人口和复杂的社会,因此毫无疑问,安第斯山脉的家畜(如果有的话)大概是提供肉食、运输和毛绒的重要来源。然而,除狗外,中美洲完全没有土生土长的哺乳动物来满足这些需要。不过,有些南美洲作物还是成功地到达了中美洲,如木薯、甘薯和花生。是什么选择性的阻碍让这些作物通过,却筛选掉美洲驼和脉鼠?对于物种传播的这种地理上的难易差别.有一个比较巧妙的说法,叫做抢先驯化现象。大多数后来成为我们的作物的野生植物在遗传方面因地而异,因为在不同地区的野生祖先种群中已经确立了不同的遗传突变体。同样,把野生植物变成作物所需要的变化,原则上可以通过不同的新的突变成产生相同结果的不同的选择过程来予以实现。根据这一点,人们可以考察一下在史前期广泛传播的某种作物,并且问一问它的所有变种是否显示了同样的野生突变或同样的转化突变。这种考察的目的,是要断定这种作物是在一个地区发展起来的,还是在几个地区独立发展起来的。如果对新大陆的古代主要作物进行这种遗传分析,其中有许多证明是包括两个或更多的不同的野生变种,或两个或更多的不同的转化突变体。这表明,这个作物是在至少两个不同的地区独立驯化的,这个作物的某些变种经遗传而获得了一个地区特有的突变,而同一作物的另一些变种则通过遗传而获得了另一地区的突变。根据这个基本原理,一些植物学家断定说,利 马豆、菜豆和辣椒全都在至少两个不同的场合得到驯化.一次是在中美洲,一次是在南美洲;而南瓜同植物和种子植物藜也至少独立驯化过两次,一次是在中美洲,一次是在美国东部。相形之下,西南亚的大多数古代作物显示出只有一个不同的野生变种或不同的转化突变体,从而表明了该作物的所有现代变种都起源于仅仅一次的驯化。 如果这种作物是在其野生产地的几个不同地区反复地、独立地驯化的,而不是仅仅一次和在一个地区驯化的,那么这又意味着什么呢?我们已经看到,植物驯化就是把野生植物加以改变,使它们凭借较大的种子、较少的苦味或其他品质而变得对人类有益。因此,如果已经有了某种多产的作物,早期的农民肯定会去种植它,而不会从头开始去采集它的还不是那样有用的野生亲缘植物来予以重新驯化。支持仅仅一次驯化的证据表明,一旦某种野生植物得到了驯化,那么这种作物就在这种野生植物的整个产地迅速向其他地区传播,抢先满足了其他地区对同一种植物独立驯化的需要。然而,如果我们发现有证据表明,同一种植物的野生祖先在不同地区独立地得到驯化,我们就可以推断出这种作物传播得太慢,无法抢先阻止其他地方对这种植物的驯化。关于在西南亚主要是一次性驯化而在美洲则是频繁的多次驯化的证据,也许因此而提供了关于作物的传播在西南亚比在美洲容易的更巧妙的证据。某种作物的迅速传播可能不但抢先阻止了同一植物的野生祖先在其他某个地方的驯化,而且也阻止了有亲缘关系的野生植物的驯化。如果你所种的豌豆已经是优良品种,那么从头开始再去驯化同一种豌豆的野生祖先,当然是毫无意义的,但是去驯化近亲的野豌豆品种也同样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对农民来说, 这种豌豆和已经驯化的豌豆实际上是同一回事。西南亚所有的始祖作物抢先阻止了对欧亚大陆西部整个广大地区任何近亲植物的驯化。相比之下,在新大陆有许多例子表明,一些同等重要的、有密切亲缘关系的然而又有区别的植物,是在中美洲和南美洲驯化的。例如,今天全世界种植的棉花有95%属于史前时期在中美洲驯化的短绒棉。然而,史前期南美洲农民种植的却是巴巴多斯棉。显然,中美洲的棉花难以到达南美洲,才使它未能在史前时代抢先阻止那里不同品种的棉花得到驯化(反之亦然)。辣椒、南瓜属植物、苋属植物和藜科植物是另一些作物,它们的一些不同的然而有亲缘关系的品种是在中美洲和南美洲驯化的,因为没有一个品种的传播速度能够快到抢先阻止其他品种的驯化。因此,许多不同的现象归结为同一个结论:粮食生产从西南亚向外传播的速度要比在美洲快,而且也可能比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的地区快。这些现象包括:粮食生产完全未能到达某些生态条件适合于粮食生产的地区;粮食生产传播的速度和选择性方面存在着差异;以及最早驯化的作物是否抢先阻止了对同一种植物的再次驯化或对近亲植物的驯化方面也存在着差异。粮食生产的传播在美洲和非洲比在欧亚大陆困难,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让我们先来看一看粮食生产从西南亚(新月沃地)向外迅速传播的情况。在那里出现粮食生产后不久,即稍早于公元前8000年,粮食生产从中心向外扩散的浪潮在欧亚大陆西部和北非的其他地方出现了.它往东西两个方向传播,离新月沃地越来越远。在本页上我画出了遗传学家丹尼尔·左哈利和植物学家玛丽亚·霍普夫汇编的明细图(图10.2),他们用图来说明粮食生产的浪潮到公元前6500年到达希腊、塞浦路斯和印度次大陆,在公元前6000年后不久到达埃及,到公元前5400年到达中欧.到公元前5200年到达西班牙南部,到公元前3500年左右到达英国。在上述的每一个地区,粮食生产都是由最早在新月沃地驯化的同一组动植物中的某些作物和牲口所引发的。另外,新月沃地的整套作物和牲口在某个仍然无法确定的年代进入非洲,向南到了埃塞俄比亚。然而,埃塞俄比亚也发展了许多本地的作物,目前我们还不知道是否就是这些作物或陆续从新月沃地引进的作物开创了埃塞俄比亚的粮食生产。当然,这全部作物和牲口并非全都传播到那些边远地区。例如,埃及太温暖,不利于单粒小麦在那里落户。在有些边远地区,在这全部作物和牲口中,有些是在不同的时期引进的。例如,在西南欧,绵羊引进的时间早于谷物。有些边远地区也着手驯化几种本地的作物,如欧洲西部的罂粟,可能还有埃及的西瓜。但边远地区的大部分粮食生产,在开始时都依赖新月沃地驯化的动植物。紧跟在这些驯化的动植物之后传播的,是创始于新月沃地或其附近地区的其他发明,其中包括轮子、文字、金属加工技术、挤奶、果树栽培以及啤酒和葡萄酒的酿造。为什么这一批植物竟能使粮食生产在欧亚大陆整个西部得以开始?这是不是因为在许多地区都有一批这样的野生植物,它们在那里和在新月沃地一样被发现有用,从而独立地得到驯化?不,不是这个原因。首先,新月沃地的始祖作物有许多原来甚至不是在西南亚以外地区野生的。例如,在8种主要的始祖作物中,除大麦外,没有一种是在埃及野生的。埃及的尼罗河流域提供了一种类似于新月沃地的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流域的环境。因此,在两河流域生长良好的那一批作物,在尼罗河流域也生长得相当良好,从而引发了埃及本土文明的引人注目的兴起。但是,促使埃及文明的这种令人注目的兴起的粮食,在埃及原来是没有的。建造人面狮身像和金字塔的人吃的是新月沃地原生的作物,而不是埃及原生的作物。 其次,即使在西南亚以外地区确曾出现过这些作物的野生祖先,我们也能够肯定欧洲和印度的作物大都得自西南亚,而不是在当地驯化的。例如,野生亚麻往西出现在英国和阿尔及利亚,往东出现在里海沿岸,而野生大麦往东甚至出现在西藏。然而,就新月沃地的大多数始祖作物而言,今天世界上所有人工培育的品种的染色体都只有一种排列,而它们野生祖先的染色体却有多种排列;要不,就是它们只产生一种突变(来自许多可能的突变),而由于有了这种突变,人工培育的品种和它们的野生祖先的区别就在于它们有了为人类所向往的一些特点。例如,所有人工培育的豌豆都有相同的隐性基因,这种基因使人工培育的豌豆的成熟豆荚不会像野豌豆的豆荚那样自然爆裂,把豌豆洒落地上。显然,新月沃地的大多数始祖作物在它们最初在新月沃地驯化后,就不会在其他地方再次驯化。如果它们是多次独立驯化的,它们的染色体的不同排列或不同的突变就会显示出这种多重起源所遗留的影响。因此,这些就是我们在前面讨论的关于抢先驯化现象的典型例子。新月沃地成批作物的迅速传播,抢先阻止了其他任何可能想要在新月沃地范围内或其他地方驯化同一野生祖先的企图。一旦有了这种作物,就再没有必要把它从野外采集来,使它再一次走上驯化之路。在新月沃地和其他地方,大多数始祖作物的祖先都有可能也适于驯化的野生亲缘植物。例如,豌豆是豌豆属植物,这个属包括两个野生品种:豌豆和黄豌豆,前者经过驯化而成为我们园圃里的豌豆,后者则从未得到驯化。然而,野生的黄豌豆无论是新鲜的还是干的,味道都很好,而且在野外随处可见。同样,小麦、大麦、兵豆、鹰嘴豆、菜豆和亚麻,除已经驯化的品种外,全都有许多野生的亲缘植物。在这些有亲缘关系的豆类和大麦类作物中,有一些事实上是在美洲或中国独立驯化的.离新月沃地的早期驯化地点已经很远。但在欧业大陆西部,在几个具有潜在价值的野生品种中,只有一种得到驯化——这大概是因为这一个品种传播得太快,所以人们停止采集其他的野生亲缘植物,而只以这种作物为食。又一次像我们前面讨论过的那样,这种作物的迅速传播不但抢先阻止驯化其野生祖先的企图.而且也阻止了任何可能想要进一步驯化其亲缘植物的企图。为什么作物从新月沃地向外传播的速度如此之快?回答部分地决定于我在本章开始时谈到的欧亚大陆的东西向轴线。位于同一纬度的东西两地,白天的长度和季节的变化完全相同。在较小程度上.它们也往往具有类似的疾病、温度和雨量情势以及动植物生境或生物群落区(植被类型)。例如,葡萄牙、伊朗北部和日本在纬度上的位置大致相同,彼此东西相隔各为4000英里,但它们在气候方面都很相似,而各自的气候与其正南方仅仅1000英里处的气候相比反而存在差异。在各个大陆上,被称为热带雨林型的动植物生境都在赤道以南和赤道以北大约10度之内,而地中海型低矮丛林的动植物生境(如加利福尼亚的沙巴拉群落和欧洲的灌木丛林地带)则是在北纬大约30度至40度之间。但是,植物的发芽、生长和抗病能力完全适应了这些气候特点。白天长度、温度和雨量的季节性变化,成了促使种子发芽、幼苗生长以及成熟的植物开花、结子和结果的信号。每一个植物种群都通过自然选择在遗传上作好安排,对它在其中演化的季节性情势所发出的信号作出恰当的反应。这种季节性的情势因纬度的不同而产生巨大的变化。例如,在赤道白天的长度全年固定不变,但在温带地区,随着时间从冬至向夏至推进,白天逐步变长,然后在整个下半年又逐步变短。生长季节——即温度与白天长度适合植物生长的那一段时间——在南纬度地区最短,在靠近赤道地区最长。植物对它们所处地区的流行疾病也能适应。那些在遗传安排方面未能配合栽种地区纬度的植物可要遭殃了!请想象一下,一个加拿大农民如果愚蠢到竟会栽种一种适于在遥远的南方墨西哥生长的玉米,那会有什么样的结果。这种玉米按照它那适合在墨西哥生长的遗传安排,应该在三月份就准备好发芽,但结果却发现自己仍被埋在10英尺厚的积雪之下。如果这种玉米在遗传上重新安排,以便使它在一个更适合于加拿大的时间里———如六月份的晚些时候发芽,那么它仍会由于其他原因而碰到麻烦。它的基因会吩咐它从容不迫地生长,只要能在5个月之后成熟就行了。这在墨西哥的温和气候下是一种十分安全的做法,促在加拿大就是一种灾难性的做法了,因为这保证会使玉米在能够长出任何成熟的玉米棒之前就被秋霜杀死了。这种玉米也会缺少抵抗北方气候区的疾病的基因,而空自携带着抵抗南方气候区的疾病的基因。所有这些特点使低纬度地区的植物难以适应南纬度地区的条件,反之亦然。结果,新月沃地的大多数作物在法国和日本生长良好,但在赤道则生长很差。动物也一样,能够适应与纬度有关的气候特点。在这方面,我们就是典型的动物,这是我们通过内省知道的。我们中有些人受不了北方的寒冬,受不了那里短暂的白天和特有的病菌,而我们中的另一些人则受不了炎热的热带气候和那里特有的病菌。在近来的几个世纪中,欧洲北部凉爽地区的海外移民更喜欢迁往北美、澳大利亚和南非的同样凉爽的气候区,而在赤道国家肯尼亚和新几内亚,则喜欢住在凉爽的高原地区。被派往炎热的热带低地地区的北欧人过去常常成批地死于疟疾之类的疾病,而热带居民对这类疾病已经逐步形成了某种自然的抵抗力。这就是新月沃地驯化的动植物如此迅速地向东西两个方向传播的部分原因:它们已经很好地适应了它们所传播的地区的气候。例如,农业在公元前5400年左右越过匈牙利平原进入中欧后立即迅速传播,所以从波兰向西直到荷兰的广大地区内最早的农民遗址(其标志为绘有线条装饰图案的特有陶器)几乎是同时存在的。到公元元年,原产新月沃地的谷物已在从爱尔兰的大西洋沿岸到日本的太平洋沿岸的8000英里的大片地区内广为种植。欧亚大陆的这片东西向的广阔地区是地球上最大的陆地距离。因此,欧亚大陆的东西向轴线使新月沃地的作物迅速开创了从爱尔兰到印度河流域的温带地区的农业,并丰富了亚洲东部独立出现的农业。反过来,最早在远离新月沃地但处于同一纬度的地区驯化的作物也能够传回新月沃地。今天.当种子靠船只和飞机在全世界运来运去的时候,我们理所当然地认为我们的一日三餐是个地理大杂烩。美国快餐店的一顿典型的饭食可能包括鸡(最早在中国驯化)和土豆(来自安第斯山脉)或玉米(来自墨西哥),用黑胡椒粉(来自印度)调味,再喝上一杯咖啡(原产埃塞俄比亚)以帮助消化。然而,不迟于2000年前,罗马人也已用多半在别处出产的食物大杂烩来养活自己。在罗马人的作物中,只有燕麦和罂粟是意大利当地生产的。罗马人的主食是新月沃地的一批始祖作物,再加上温孛(原产高加索山脉)、小米和莳萝(在中亚驯化)、黄瓜、芝麻和柑桔(来自印度),以及鸡、米、杏、桃和粟(原产中国)。虽然罗马的苹果至少是欧亚大陆西部的土产,但对苹果的种植却要借助于在中国发展起来并从那里向西传播的嫁接技术。虽然欧亚大陆有着世界上处于同一纬度的最广阔的陆地.并由此提供了关于驯化的动植物迅速传播的最引人注目的例子,但还有其他一些例子。在传播速度上堪与新月沃地整批作物相比的是一批亚热带作物的向东传播,这些作物最初集中在华南,在到达热带东南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新几内亚时又增加了一些新的作物。在1600年内,由此而产生的那一批作物(包括香蕉、芋艿和薯蓣)向东传播了5000多英里,进入热带太平洋地区,最后到达波利尼西亚群岛。还有一个似乎可信的例子,是作物在非洲广阔的萨赫勒地带内从东向西的传播.但古植物学家仍然需要弄清楚这方面的详细情况。可以把驯化的植物在欧亚大陆东西向传播之易与沿非洲南北轴线传播之难作一对比。新月沃地的大多数始祖作物很快就到达了埃及,然后向南传播,直到凉爽的埃塞俄比亚高原地区,它们的传播也就到此为止。南非的地中海型气候对这些作物来说应该是理想的,但在埃塞俄比亚与南非之间的那2000英里的热带环境成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的非洲农业是从驯化萨赫勒地带和热带西非的当地野生植物(如高梁和非洲薯蓣)开始的,这些植物已经适应了这些低纬度地区的温暖气候、夏季的持续降雨和相对固定不变的白天长度。同样,新月沃地的家畜通过非洲向南的传插也由于气候和疾病(尤其是采采蝇传染的锥虫病)而停止或速度减慢。马匹所到的地方从来没有超过赤道以北的一些西非王国。在2000年中,牛、绵羊和山羊在塞伦格蒂大平原的北缘一直止步不前,而人类的新型经济和牲畜品种却仍在发展。直到公元元年至公元200年这一时期,即牲畜在新月沃地驯化的大约8000年之后,牛、绵羊和山羊才终于到达南非。热带非洲的作物在非洲向南传播时也遇到了困难,它们只是在新月沃地的那些牲畜引进之后才随着黑非洲农民(班图族)到达南非。然而,这些热带非洲的作物没有能够传播到南非的菲什河彼岸,因为它们不能适应的地中海型气候条件阻止了它们的前进。这个结果是过去2000年的南非历史中人们非常熟悉的过程。南非土著科伊桑人(亦称霍屯督人和布须曼人)有些已有了牲畜,但仍没有农业。他们在人数上不敌黑非洲农民,并在菲什河东北地区被黑非洲农民取而代之,但这些黑非洲农民的向南扩张也到菲什河为止。只有在欧洲移民于1652年由海路到达,带来新月沃地的—整批作物时,农业才得以在南非的地中海型气候带兴旺发达起来。所有这些民族之间的冲突,造成了现代南非的一些悲剧:欧洲的病菌和枪炮使科伊桑人迅速地大量死亡;欧洲人和黑人之间发生了长达一个世纪的一系列战争;发生了又一个世纪的种族压迫;现在,欧洲人和黑人正在作出努力,在昔日科伊桑人的土地上寻找一种新的共处模式。还可以把驯化的植物在欧亚大陆传播之易与沿美洲南北轴线传播之难作一对比。中美洲与南美洲之间的距离——例如墨西哥高原地区与厄瓜多尔高原地区之间的距离——只有1200英里,约当欧亚大陆上巴尔干半岛与美索不达米亚之间的照离。巴尔干半岛为大多数美索不达米亚的作物和牲畜提供了理想的生长环境,并在不到2000年的时间内接受了这一批在新月沃地形成的驯化动植物。这种迅速的传播抢先剥夺了驯化那些动植物和亲缘物种的机会。墨西哥高原地区和安第斯山脉对彼此的许多作物和牲畜来说同样应该是合适的生长环境。有几种作物,特别是墨西哥玉米.确实在哥伦布时代以前就己传播到另一个地区。但其他一些作物和牲畜未能在中美洲和南美洲之间传播。凉爽的墨西哥高原地区应该是饲养美洲驼、豚鼠和种植马铃薯的理想环境,因为它们全都是在南美安第斯山脉凉爽的高原地区驯化的。然而,安第斯山脉的这些特产在向北传播时被横隔在中间的中美洲炎热的低地完全阻挡住了。在美洲驼于安第斯山脉驯化了5000年之后,奥尔梅克人的、马雅人的、阿兹特克人的以及墨西哥其他所有土著人的社会仍然没有驮畜,而且除狗以外也没有任何可供食用的驯养的哺乳动物。反过来,墨西哥驯养的火鸡和美国东部种植的向日葵本来也是可以在安第斯山脉茁壮生长的,但它们在向南传播时被隔在中间的热带气候区阻挡住了。仅仅这700英里的南北距离就使墨西哥的玉米、南瓜类植物和豆类植物在墨西哥驯化了几千年之后仍然不能到达美国的西南部,而墨西哥的辣椒和藜科植物在史前时期也从未到达那里。在玉米于墨西哥驯化后的几千年中,它都未能向北传播到北美的东部,其原因是那里的气候普遍较冷和生长季节普通较短。在公元元年到200年之间的某一个时期,玉米终于在美国的东部出现,但还只是一种十分次要的作物。直到公元900年左右,在培育出能适应北方气候的耐寒的玉米品种之后,以玉米为基础的农业才得以为北美最复杂的印第安人社会——密西西比文化作出贡献,不过这种繁荣只是昙花一现,由于同哥伦布一起到来的和在他之后到来的欧洲人带来的病菌而寿终正寝。可以回想一下,根据遗传研究,新月沃地的大多数作物证明只是一次驯化过程的产物,这个过程所产生的作物传播很快,抢先阻止了对相同品种或亲缘品种植物的任何其他的早期驯化。相比之下,许多显然广为传播的印第安作物中,却包含有一些亲缘植物,或甚至属于同一品种但产生了遗传变异的变种,而这些作物又都是在中美洲、南美洲和美国东部独立驯化出来的。从地区来看,在苋属植物、豆类植物、黎科植物、辣椒、棉花、南瓜属植物和烟草中,近亲的品种互相接替。在四季豆、利马豆、中国辣椒和瓠瓜中,同一品种的不同变种互相接替。这种由多次独立驯化所产生的结果,也许可以提供关于作物沿美洲南北轴线缓慢传播的进一步证明。于是,非洲和美洲这两个最大的陆块,由于它们的轴线主要是南北走向,故而产生了作物传播缓慢的结果。在世界上的其他一些地区,南北之间的缓慢传播只在较小范围内产生重要的影响。这方面的另一些例子包括作物在巴基斯坦的印度河流域与南印度之间十分缓慢的交流,华南的粮食生产向西马来西亚的缓慢传播,以及热带印度尼西亚和新几内亚的粮食生产未能在史前时期分别抵达澳大利亚西南部和东南部的现代农田。澳大利亚的这两个角落现在是这个大陆的粮仓,但它们却远在赤道以南2000多英里之外。那里的农业得等到适应欧洲凉爽气候和较短生长季节的作物乘坐欧洲人的船只从遥远的欧洲来到的那个时候。我一直在强调只要看一眼就可容易地在地图上确定的纬度,因为它是气候、生长环境和粮食生产传播难易的主要决定因素。然而,纬度当然不是这方而唯一的决定因素,认为同一纬度上的邻近地区有着同样的气候(虽然它们不一定有着同样的白天长度),这种说法包并不总是正确的。地形和生态方面的界线,在某些大陆比在另一些大陆要明显得多,从而在局部上造成了对作物传播的重大障碍。 例如,虽然美国的东南部和西南部处在同一个纬度上,但这两个地区之间的作物传播却是十分缓慢而有选择性的。这是因为横隔在中间的得克萨斯和南部大平原的很大一部分地区干旱而不适于农业。在欧亚大陆也有一个与此相一致的例子,那就是新月沃地的作物向东传播的范围。这些作物很快就向西传播到大西洋,向东传播到印度河流域,而没有碰到任何重大的障碍。然而,在印度如要再向东去,则由于主要是冬季降雨转变为主要是夏季降雨而大大延缓了涉及不同作物和耕作技术的农业向印度东北部恒河平原的扩展。如果还要向东,则有中亚沙漠、西藏高原和喜马拉雅山一起把中国的温带地区同气候相似的欧亚大陆西部地区分隔开来。因此,中国粮食生产的早期发展独立于处在同—纬度的新月沃地的粮食生产,并产生了一些完全不同的作物。然而,当公元前2000年西亚的小麦、大麦和马匹到达中国时.就连中国与欧亚大陆西部地区之间的这些障碍也至少部分地得到了克服。而且,这种南北转移2000英里所产生的阻力,也因当地条件的不同而迥异。新月沃地的粮食生产通过这样长的距离传播到埃塞俄比亚,而班图人的粮食生产从非洲的大湖区向南迅速传播到纳塔尔省,因为在这两个例子中,隔在中间的地区有相似的降雨情势.因而适合于农业。相比之下,作物要想从印度尼西亚向南传播到澳大利亚的西南部地区则是完全不可能的,而通过短得多的距离从墨西哥向美国西南部和东南部传播也因中间隔着不利于农业的沙漠地区而速度缓慢。中美洲在危地马拉以南没有高原,中美洲在墨西哥以南尤其是巴拿马地形极狭,这在阻碍墨西哥高原地区和安第斯山脉地区之间作物和牲口的交流方面,至少同纬度的梯度一样重要。大陆轴线走向的差异不仅影响粮食生产的传播,而且也影响其他技术和发明的传播。例如,公元前3000年左右在西南亚或其附近发明的轮子,不到几百年就从东到西迅速传到了欧亚大陆的很大一部分地区,而在史前时代墨西哥独立发明的轮子却未能传到南面的安第斯山脉地区。同样,不迟于公元前1500年在新月沃地西部发展起来的字母文字的原理,在大约1000年之内向西传到了迦太基,向东传到了印度次大陆,但在史前时期即已盛行的中美洲书写系统,经过了至少2000年时间还没有到达安第斯山脉。 当然,轮子和文字不像作物那样同纬度和白天长度有直接关系。相反,这种关系是间接的,主要是通过粮食生产系统及其影响来实现的。最早的轮子是用来运输农产品的牛拉大车的一部分。早期的文字只限于由生产粮食的农民养活的上层人士使用,是为在经济上和体制上都很复杂的粮食生产社会的目的服务的(如对王室的宣传、存货清单的开列和官方记录的保存)。一般说来,对作物、牲畜以及与粮食生产有关的技术进行频繁交流的社会,更有可能也从事其他方面的交流。美国的爱国歌曲(美丽的亚美利加)说到了从大海到闪光的大海,我们的辽阔的天空,我们的琥珀色的谷浪。其实,这首歌把地理的实际情况弄反了。和在非洲一样,美洲本地的作物和牲畜的传播速度由于狭窄的天空和环境的障碍而变得缓慢了。从北美大西洋岸到太平洋岸,从加拿大到巴塔哥尼亚高原,或者从埃及到南非,看不见本地绵延不断的谷浪,而琥珀色的麦浪倒是在欧亚大陆辽阔的天空下从大西洋一直延伸到太平洋。同美洲本地和撤哈拉沙漠以南非洲的农业传播速度相比,欧亚大陆农业的更快的传播速度在对欧亚大陆的文字、冶金、技术和帝国的更快传播方面发挥了作用。提出所有这些差异,并不就是说分布很广的作物是值得赞美的,也不是说这些差异证明了欧亚大陆早期农民具有过人的智慧。这些差异只是反映了欧亚大陆轴线走向与美洲或非洲大陆轴线相比较的结果。历史的命运就是围绕这些轴线旋转的。 第十一章 牲畜的致命礼物 现在,我们已经考察了粮食生产是怎样在几个中心出现的,以及粮食生产是怎样以不同速度从那里向其他地区传播的。这些地理上的差异就是对耶利的问题的最后的重要回答,而耶利的问题是:不同的民族最后何以在权力和富裕方面大相径庭。然而,粮食生产本身并不是直接的原因。在一对一的的战斗中,赤手空拳的农民可能不是赤手空拳的狩猎采集者的对手。 对于农民力量的一部分解释,在于粮食生产所能养活的稠密得多的人口:10个赤手空拳的农民在战斗中肯定能战胜过一个赤手空拳的狩猎采集者。另一部分解释是:无论农民还是狩猎采集者都不是赤手空拳的,至少不是在比喻的意义上。农民往往会呼出更可怕的病菌,拥有更好的武器和盔甲,掌握一般来说更为有效的技术,并且生活在集中统一的政府之下,而这种政府里有更懂得如何去发动征服战争的有文化修养的杰出人物。因此,下面的四章将探讨一下粮食生产这个终极原因是如何导致病菌、文化修养、技术和集中统一的政府这些直接原因的。一个医院的病例令人难忘地向我说明了牲畜、作物与病菌之间的关系,这个病例是我从一个医生朋友那里听说的。当我的朋友还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医生时,他被叫进医院的一个房间去给一对受到一种怪病折磨得夫妇看病。这对夫妇彼此沟通有困难,同我的朋友沟通也有困难,这对治病是不利的。做丈夫的是一个胆怯的瘦小男子,不知是什么病菌使他得了肺炎。他只能说几句英语,充当翻译的是他美丽的妻子。她为丈夫的病忧心忡忡,并对陌生的医院环境感到害怕。我的朋友在医院里工作了整整一个星期,想弄清楚到底是什么异乎寻常的危险因数引起了这种怪病,这使他感到疲惫不堪。身心劳累使他忘记了关于病人秘密的所有教导:他犯了一个可怕的错误,竟要求那个做妻子的去问她丈夫是否有过可以引起这种感染的性经历。这位医生注意到,那个做丈夫的变得面红耳赤,把身体蜷缩起来,使原本瘦小的身躯似乎变得更小了。他恨不得一头钻到床单下面去,用一种几乎听不见的声音结结巴巴地说出几句话来。他妻子突然怒叫一声,站直了身子,居高临下地对着他。医生还没有来得及拦阻,她已一把抓住一只很沉的金属瓶,用尽全力向她丈夫的脑袋砸去,接着怒气冲冲地跑出了房间。医生花了一番功夫才把他弄醒过来,甚至花了更大的工夫才从那男人的结结巴巴的英语中探听出他究竟作了些什么竟使他的妻子如此暴怒。答案慢慢地出来了:原来他刚才承认不久之前到家里的农场去时和母羊性交过几次,也许这就是使他传染上那种神秘的病菌的原因。这件事情听起来有点荒诞不经,也不可能有什么更普遍的意义。但事实上,它说明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大问题:缘自动物的人类疾病。我们爱羊很少会像那病人那样一样是出于肉欲。但我们大多数人对于我们的猫、狗之类的宠物有一种柏拉图式的爱。从我们所饲养的羊和其他牲畜的庞大数目来看。我们的社会毫无疑问对他们有一种过渡的喜爱。例如最近的一次人口调查表明,澳大利亚人对他们的羊非常重视,1708.54万人竟养了1.616只羊。 我们有些成年人会从我们的宠物那里得到传染病,而儿童得这种传染病地甚至会更多。通常这种病不过是一种小小的不舒服,但有些也会发展成为大病。整个近代史上人类的主要杀手是天花、流感、肺结核、疟疾、瘟疫、麻疹和霍乱,它们都是从动物的疾病演化而来的传染病,虽然奇怪的是引起我们人类的流行疾病的大多数病菌如今几乎只局限于在人类中流行。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战争受害者死于战争引起的疾病比死于战斗创伤的要多。所有那些为伟大的将军们歌功颂德的军事史对于一个令人泄气的事实只是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这个事实就是:过去战争中的胜利者并不总是那些拥有最优秀的将军和最精良武器的军队,而常常不过是那些携带有可以传染给病人的最可怕的细菌。关于病菌的历史作用的最令人生畏的例子。来自随同哥伦布1942年的航行而开始的欧洲人对美洲的征服。虽然被那些杀人不眨眼的西班牙征服者杀死的印第安人不计其数,但凶恶的西班牙病菌杀死的印第安人却要多得多。为什么在欧洲和美洲之间这种可怕的病菌的交流是这样不对等?为什么印第安人的疾病没有大批杀死西班牙入侵者,并传回欧洲,消灭掉欧洲95%的人口?不但在大批杀死想要成为非洲和亚洲热带地区的征服者的欧洲人方面,而且在欧亚大陆的病菌大批杀死其他许多土著方面,都出现了类似的问题。因此,人类疾病缘自动物这一问题是构成人类历史最广泛模式的潜在原因,也是构成今天人类健康的某些最重要问题的潜在原因。(请想一想艾滋病吧,那是一种传播速度非常快的人类疾病,似乎是从非洲野猴体内一种病毒演化而来。)本章一开始将要考虑什么是“疾病”,问什么有些病菌演化的目的是“使我们生病”,而其他大多数生物却不会使我们生病。我们将考察一下,为什么我们最熟悉的传染病中有许多成为流行病而迅速传播,如当前的艾滋病的流行和中世纪黑死病(腺鼠疫)的流行。然后,我们还将考虑现在只在我们中间传播的那些病菌的祖先,是怎样从他们原来的宿主动物身上转移到我们身上来的。最后,我们还要看一看,对我们的传染疾病缘自动物的深刻见解,是如何有助于说明欧洲人和印第安人之间重大的,几乎是单向的病菌交流的。自然,我们都喜欢按照我们自己的观点来考虑疾病问题:我们怎样才能挽救自己和杀死病原体?让我们消灭这些坏蛋,而不必介意它们的动机是什么!然而,在一般的生活中,为了打败敌人,必须了解敌人,在医学中尤其如此。 因此,让我们首先暂时把我们人类的偏见放在一边,从病菌的角度来考虑疾病问题,要知道,病菌同我们一样都是自然选择的产物。病菌以各种稀奇古怪的方式使我们生病,如使我们的生殖器溃疡或腹泻。它这样做会得到什么样的演化利益呢?这似乎是特别令人费解而又自拆台脚的事,因为病菌杀死了它的宿主也就杀死了它自己。 从根本上来说,病菌的烟花和其他物种没什么两样。演化所选择的,是那些在繁殖后代和帮助后代向适于生的地方传播方面都是最有效的个体。可以从数学上把病菌的传播定义为:由每一个原发病人所传染的新的受害者的数目。这个数目的大小取决于每一个受害者能够传染给新的受害者的持续时间长短,以及这种病菌从一个受害者转移到下一个受害者的效率。 病菌已演化出各种不同的方式,从一个人传播给另一个人,以及从动物传播给人。传播能力强的病菌繁殖的后代也多,结果就会得到自然选择的偏爱。我们的疾病的许多“症状”,实际上不过是某种非常聪明的病菌在改变我们的身体或行为以便使我们帮助传播病菌时所表现出来的一些方式而已。 病菌传播的最不费力的方式,就是等待着被动的传染给下一个受害者。有些病原体等待下一个宿主被下一个宿主吃掉,就是这种策略的运用:例如沙门氏菌就是因为我们吃了已被感染的蛋或肉而感染上的;引起旋毛虫病的寄生虫就是等我们在杀猪后吃了未煮熟的猪肉而从猪身上进入我们体内的;引起线虫肉芽病的寄生虫是喜欢吃寿司的日本人和美国人因为吃了生鱼片而有时感染上的。这些寄生虫都是从被吃的动物传递给认得,但引起新几内亚高原地区的强笑病(亦称库鲁病-流行于新几内亚东部的一种致命病毒性脑病,其特征为运动共济失调(如不自主强笑)、战栗样震颤和构音障碍。)的病毒通常是从一个被吃的人传递给另外一个人的。这种病是通过吃人肉传播的:高原地区的母亲们把死于库鲁病的人的脑髓挖出来等待下锅,一旁的孩子把这未煮过的脑髓用手摆弄后添了添手指,从而犯下了致命的错误。有些病菌不是等到旧宿主死后被吃掉,而是在昆虫的唾液中“搭便车”,这个昆虫咬了原来的宿主,然后赶紧离开去寻找新的宿主。提供这种“免费搭车”的可能是蚊子、跳蚤、虱子或采采蝇,他们分别传播疟疾、瘟疫、伤寒或昏睡病。这种被动传播的最卑鄙的把戏是通过妇女传给台儿,从而使出生后的婴儿受到感染。引起梅毒、风疹和现在的艾滋病的病原体就是靠玩这种把戏造成了道德的困境,而一些主张应该有一个基本正确的世界的人,不得不同这种困境作殊死的斗争。 其他一些病菌可以说是由自己来处理事情。它们改变宿主的结构和习惯,来加速自己的传播。从我们的角度看,得了由梅毒之类性病引起的外露的生殖器溃疡是一种极不光彩的事。然而,从病菌的观点看,它们只是一种有用的手段,用以获得宿主的帮助把病菌移人新宿主的体腔。天花造成的皮肤损伤,同样是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身体接触来传播病菌的(有时是十分间接的,如一心想要消灭“好斗的”印第安人的美国白人把天花患者以前用过的毯子作为礼物送给他们)。流行性感冒、普通感冒和百日咳病菌所运用的策略就更厉害了,它们诱使受害者咳嗽或打喷嚏,把一群病菌向未来的新宿主喷射出去。同样,霍乱菌促使它的受害者大量腹泻,把病菌送人潜在的新受害者饮用的水源。引起朝鲜出血热的病毒通过鼠尿来传播。在改变宿主的行为方面,再没有什么能和狂犬病病毒相比的了,这种病毒不但进入了受到感染的狗的唾液中,而且还驱使这只狗疯狂地乱咬,从而使许多新的受害者受到感染。但就这种小虫子所作的实际努力来说,应该得奖的还是钩虫和血吸虫之类的寄生虫。它们的幼虫通过前一个受害者的粪便被排泄到水里或土里,又从那里努力地钻进新宿主的皮肤。因此,从我们的观点来看,生殖器溃疡、腹泻和咳嗽都是“症状”。但从病菌的观点看,它们就是传播病菌的聪明的演化策略。这就是为什么“使我们生病”是符合病菌的利益的。但是,为什么病菌会演化出杀死宿主这种明显自拆台脚的策略呢? 从病菌的角度看,那只是宿主症状促进病菌高效传播的一个无心的附带结果(对我们来说真是一个莫大的安慰!)。是的一个没有得到治疗的霍乱病人,最后可能因为每天拉稀达几加仑而送命。然而,至少在一段时间里,只要这病人仍然活着,霍乱菌就会由于大量传播进下一个受害者的饮用水源而得到好处。倘若每个受害者因而平均感染一个以上的新的受害者,那么即使第一个宿主碰巧死了,霍乱菌仍然会传播开去。 我们对病菌利益的不带感情的考察就到此为止。现在,让我们回过头来考虑一下我们本身的自私的利益:活下去并保持健康,最好的办法就是杀死那些该死的病菌。我们受到感染的一个普遍反应是发烧。而我们又一次在习惯上把发烧看作是一种“症状”,好像就这样无缘无故地照例发生了。但是,体温的调节是受到基因控制的,并不是无缘无故发生的。有些病对热的反应比我们的身体更敏感。提高我们的体温,实际上就是要在烤死我们自己之前把病菌烤死。我们的另一个普遍反应就是把我们的免疫系统动员起来。我们的白血细胞和其他细胞积极地搜出并杀死外来病菌。我们在抵抗某种使我们受到感染的病菌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特定的抗体,使我们在痊愈后不大可能再次受到感染。我们根据经验都知道,有些病如流行性感冒和普通感冒,我们对它们的抵抗力只是暂时的;我们最后还是有可能再次感染上这种病的。然而,对其他一些疾病——包括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百日咳以及现在已被战胜的天花——我们的由一次感染激发起来的抗体使我们获得终生免疫。这就是预防接种的原理:给我们接种一种已死的或变弱了的菌株,促使我们的抗体产生,而不必真的去生病。可是,有些聪明的病菌在我们的免疫防御面前就是不屈服。有些已学会了改变我们的抗体能认出来的那一细菌的某些分子结构(即所谓的抗原)来使我们上当。新品种的流行性感冒通过不断的演化或改造,产生了不同的抗原,这就是为什么虽然你在两年前得过流感,但在今年另一种流感到来时你仍不能免于感染的缘故。疟疾和昏睡病由于有迅速改变抗原的能耐,成了甚至更难抓住的主顾。最难抓住的是艾滋病,因为它甚至在一个病人的体内也能演化出新的抗原,从而破坏了这个病人的免疫系统。我们最缓慢的防御反应是通过自然选择表现出来的。自然选择改变了我们一代代的基因频率。对于几乎任何一种疾病来说,某些人证明比另一些人具有更强的基因抵抗能力。在疾病流行时,那些具有抵抗某种病菌的基因的人,比缺乏这种基因的人更有可能生存下来。因此,在历史的进程中,在反复接触某种病原体的人口中,具有那些抗病基因的个体的人数比例较高——这完全是因为没有这种基因的不幸的个体不大可能生存下来把他们的基因传给后代。你可能又一次认为,这是莫大的安慰。这种演化反应对基因易受感染的行将消失的个体没有任何好处。然而,这的确意味着整个人口有了抵抗这种病原体的更强的能力。关于这种基因防御的例子如:镰状红细胞基因、泰萨二氏病基因和囊性纤维变性基因可能使非洲黑人、德系犹太人和北欧人分别获得了保护自己(以一定的代价)抵抗疟疾、肺结核和细菌性腹泻的能力。 总之,我们同大多数物种的相互作用,就像我们同蜂鸟的关系所证明的那样,不会使我们“生病”,也不会使蜂鸟“生病”。无论是我们还是蜂鸟,都不需演化出相互防范的能力。这种和平的关系能够维持下去,因为蜂鸟不指望我们为它们传播后代,也不指望我们把身体给它们当食物。蜂鸟演化的结果是它们以花蜜和昆虫为食,而这些东西是它们靠运用翅膀得来的。 但是,病菌演化的结果却是以我们体内的养料为食,一旦原来的受害者死了或者产生了抵抗力,它们也没有翅膀可以让它们飞到一个新的受害者的身体上去。因此,许多病菌不得不演化出一些花招,好让它们在潜在的受害者之间进行传播,而许多这样的花招也就是我们身上所体现出来的“症状”。我们也已演 化出我们自己的反花招,对此细菌又演化出反反花招来予以回答。我们和我们的病原体现在在一场逐步升级的演化竞赛中难解难分,以竞赛一方的死亡为失败的代价,而自然选择就是这场竞赛的裁判。现在就让我考虑一下这场竞赛的形式:是闪电战还是游击战? 假定我们计算一下某个地区某种传染病病例的数目,并注意这些数目如何随时间而变化。由此而产生的变化模式在各类疾病中是大不相同的。对某些疾病如疟疾或钩虫病来说,在一个受侵袭的地区,任何一年的任何一个月都会有新的病例出现。然而,所谓流行疾病在一个很长时间里可能连一例都没有,然后是一大批病例,接着有一阵子又没有任何病例。 在这些流行疾病中,流行性感冒是大多数美国人因有亲身经历而非常熟悉的一种病,有几年对我们来说特别糟糕(但对流行性感冒病毒来说则是美好的年头)。霍乱这种流行病发生的间隔时间较长,1991年秘鲁的霍乱是20世纪首次到达新大陆的流行病。虽然今天流行性感冒和霍乱的流行成了报纸的头版新闻报道,但在现代医药出现前的流行病通常要可怕得多。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一次流行病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杀死2100万人的流行性感冒。黑死病(腺鼠疫)在1346年到1352年间杀死了欧洲四分之一的人口,在有些城市里死亡人数高达70%。19世纪80年代初,当加拿大太平洋铁路修经萨斯喀彻温时,该省以前很少接触过白人及其病菌的印第安人死于肺结核的人数每年竟达到惊人的9%。作为流行病而不是作为点滴的小病光顾我们的这些传染病有几个共同的特点。首先,它们从一个受感染的人迅速而高效地传给近旁健康的人,结果使整个人口在很短时间内受到感染。其次,它们都是“急性”病:在很短时间内,你要么死掉,要么完全康复。第三,我们当中的确获得康复的那些幸运的人产生了抗体,使我们在很长时间内,也可能是一辈子不用担心这种病会复发。最后,这些病往往只在人类中传播;引起这些病的病菌往往不是生活在土壤中或其他动物身上。所有这4个特点也适用于美国人所认为的那些习见的儿童急性传染病,其中包括麻疹、风疹、急性腮腺炎、百日咳和天花。这4个特点结合起来往往造成了某种疾病的流行,其原因不难理解。简单地说,情况是这样的:病菌的迅速传播和症状的迅速发展,意味着当地人口中的每一个人很快就受到感染,之后不久他或者死去,或者康复并获得免疫力。仍然会受到感染的人都不会活下来。但由于这种病菌除了在活人体内是不可能生存的,所以人死了这种病也就消失了,直到又一批后代达到易受感染的年代——直到一个受到感染的外来人使一场流行病重新开始。 关于这些疾病是怎样流行起来的,有一个典型的事例是大西洋上叫做法罗群岛的与世隔绝的岛屿上的麻疹病史。1781年,一次严重的麻疹流行病到达法罗群岛,接着又消失了,其后该群岛就不再有麻疹发生,直到1846年,一个受到感染的木匠从丹麦坐船到来。不出3个月,法罗群岛的几乎全部人口(7782人)都得了麻疹,于是有的人死去,有的人康复,麻疹病毒又一次消失,直到下一次流行。一些研究表明,麻疹可能会在任何少于50万人的人口中消失。只有在比较多的人口中,这种病才会从一个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地区,直到原先受感染地区里出生的婴儿达到足够的数目,麻疹又会卷土重来。适用于法罗群岛上麻疹的情况,也适用于世界上其他一些我们所熟悉的急性传染病。为了维持自身的存在,这些病需要有足够多的人口,足够拥挤的稠密人口,这样,到这种病不然就会衰退的时候,又有一批众多的易受感染的儿童现成可供感染。因此,麻疹和一些类似的疾病也叫做群众疾病。 显然,群众疾病不可能在小群狩猎采集族群和刀耕火种的农民中存在。现代亚马孙河地区印第安人和太平洋岛民的悲惨经历表明,一个小部落可能被一个外来人带来的一种流行病几乎全部消灭——因为这个小部落中没有一个人有任何抵抗这种病菌的抗体。例如,1902年冬天,由捕鲸船“活跃”号上的一个水手带来的一场痢疾流行使56个萨德勒缪特爱斯基摩人中的51个人丧生,这是生活在加拿大北极地区南安普顿岛上的一群完全与世隔绝的人。此外,麻疹和我们的其他一些“童年”病,杀死受感染的成年人比杀死儿童的可能性更大,而那个小部落里的成年人又全都是易受感染的。(相比之下,现代的美国成年人很少有感染上麻疹的,因为他们中大多数在童年时或者得过麻疹,或者接受过预防接种。)那场流行病在把那个小部落中的大多数人杀死后接着就消失了。小部落人口少,这一点不但说明了为什么他们承受不住从外面带来的流行病,而且也说明了为什么他们没有能演化出自己的流行病去回敬外来人。然而,这并不是说人口少就百病不生。他们同样会得传染病,不过只限于几种传染病而已。有些传染病是由能在动物身上或土壤中生存的病菌引起的,结果这种病不会消失,而且始终可以使人受到感染。例如,黄热病病毒是由非洲野猴携带的,它总是能够通过野猴感染非洲的农村人口,再从这些人通过横渡大西洋的奴隶贸易带去感染新大陆的猴子和人。 还有一些传染病发生在人口稀少的地方,它们是麻风和雅司病( 雅司病:指经皮肤接触感染雅司螺旋体而发生的疾病,皮肤损害很像梅毒主要流行于热带地区。)之类的慢性病。由于这种病可能要花很长时间才能杀死它的患者,所以患者在活着时就成了感染这个小部落的其他成员的病菌仓库。例如,我在60年代曾在新几内亚高原地区的卡里穆伊巴西姆工作过,那里的居民是几千个与世隔绝的人,他们的麻风病发生率是全世界最高的——约40%!人口少的群体毕竟也是容易得一些非致命的传染病的。由于我们对这种传染病没有形成免疫力,结果同一个人在康复之后仍会再度感染。钩虫和其他许多寄生虫的情况就是如此。所有这些为与世隔绝的很少人口所特有的疾病,谅必都是人类最古老的疾病。它们是我们在早期几百万年的进化史中得以形成并保持的疾病,因为那时的总人口为数甚少而且零星分散。这些疾病是我们与我们的野生近亲非洲类人猿所共有的,或者与它们的疾病相类似的。相比之下,我们前面所讨论的那种群众疾病只有在积聚起众多的稠密人口时才可能出现。这种人口的积聚,随着大约1万年前农业的开始出现而出现,然后又随着几千年前城市的开始出现而加速发展。事实上,许多为人们所熟悉的传染病的得到证实的最早出现年代,竟晚得令人惊奇:天花出现在公元前1600年左右(从一具埃及木乃伊身上的痘痕推断出来),流行性腮腺炎出现在公元前400年,麻风出现在公元前200年,流行性脊髓灰质炎出现在公元1840年,艾滋病出现在1959年。为什么农业的出现会成为我们群众传染病形成的开端?其中一个原因前面已经提到,那就是农业比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维持了高得多的人口密度——平均要高10倍到100倍。另外,狩猎采集族群经常变换营地,留下了一堆堆排泄物,上面聚集了大量病菌和寄生虫的幼虫。但农民是定居的,他们生活在自己排放出来的污水之中,从而为病菌从一个人的身体进入另一个人的饮用水源提供了捷径。 有些农业人口把自己的粪便收集起来,当作肥料撒到人们劳动的田里,从而使粪便中的病菌和寄生虫去感染新的受害者变得甚至更加容易。灌溉农业和鱼类养殖为蜗牛和水蛭提供了理想的生活环境。蜗牛是吸血虫的宿主,而水蛭则在我们涉过满是粪便的水中时钻进我们的皮肤。定居的农民周围不但有自己的粪便,而且还有被他们贮藏的粮食吸引来的传播疾病的啮齿目动物。非洲农民砍伐出来的林中空地也为疟蚊提供了理想的滋生地。 如果说农业的出现就这样地使我们的病菌交了好运,那么城市的出现则给它们带来了更大的幸运,因为在甚至更糟的卫生条件下,更加拥挤的稠密人口使情况恶化了。直到20世纪初,欧洲的城市人口才最后稳定下来:在那以前,来自农村的健康农民不断地移居城市,这对于补充城市中因群众疾病而死去的人是必要的。对病菌来说,另一件好事是世界贸易路线的发展,到罗马时代,这些贸易路线把欧洲、亚洲和北非有效地连接成一个巨大的病菌繁殖场。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所谓安东尼瘟疫的天花终于到达罗马,在公元165年到180年期间杀死了几百万罗马城镇居民。同样,所谓查士丁尼瘟疫的腺鼠疫也第一次在欧洲出现了(公兀542--543年)。但直到公元1346年,所谓黑死病的鼠疫才开始全力打击欧洲,那时一条新的与中国的陆上贸易路线,为满是跳蚤的毛皮提供了一条沿欧亚大陆东西轴线,从到处瘟疫的中亚地区到欧洲的快速运输通道。今天,我们的喷气飞机使得甚至最长的洲际飞行比人类任何传染病的持续时间都要短暂。这就是1991年一架停在利马(秘鲁)的阿根廷航空公司飞机如何设法做到从利马飞越3000英里把几十个感染霍乱的人当天送到我所居住的城市洛杉矶。美国人周游世界和外国人 移居美国的迅速增多,正在把我们变成另一座熔炉——这一回是病菌的熔炉,而这些病菌我们原先认为不过是在遥远的国度 引起一些古怪的疾病而未曾予以理会。因此,当人口的数量和集中达到一定程度时,我们也就达到了这样的一个历史阶段,在这个阶段我们至少能够形成并保持只有我们人类才会有的群众疾病。但这个结论也有其矛盾之处:在那时以前这些病是不可能存在的!相反,它们必须演化成新的疾病。那么,这些新的疾病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最近,由于对致病病菌所进行的分子研究,证据正在不断出现。就引起我们独有的疾病的许多病菌来说,分子生物学家现在能够确定一些亲缘关系最为接近的病菌。这些病菌同样证明是群众传染病的媒介——不过只在我们的各种家畜和宠物中流行罢了!在动物中,流行病同样需要稠密的大种群,而不是只去折磨任何某一只动物:这些流行病主要地只发生在需要有大的种群的群居动物中。因此,当我们驯养牛和猪这类群居动物时,它们已经受到了一些流行病的折磨,只不过在等待着转移给我们罢了。例如,麻疹病毒同牛瘟病毒亲缘关系最为接近。这种可怕的流行病侵袭牛和许多野生的反刍哺乳动物,但不侵袭人。反过来,麻疹也不侵袭牛。麻疹病毒和牛瘟病毒极其相似这一点表明,后者从牛转移给人,然后通过改变其特性以适应人的情况而演化成麻疹病毒。考虑到许多农民的生活和睡眠同牛及其粪便、呼吸、溃疡和血液近在咫尺,这种转移就一点也不令人奇怪了。自从我们对牛驯养以来,我们和牛的这种亲密关系已存在了9000年之久——这大量时间足以使牛瘟病毒发现我们就在它的近旁。如表11.1所示,其他一些我们所熟悉的传染病同样可以追溯到我们的动物朋友身上的疾病。 表11.1 来自我们的动物朋友的致命礼物 人类疾病 携带亲缘关系最为接近的抗原体的动物 麻疹 牛(牛瘟) 肺结核 牛 天花 . 牛(牛痘)或携带亲缘痘病毒的其他牲畜 流行性感冒 猪和鸭 百日咳 猪、狗 恶性疟疾 禽鸟(鸡和鸭?) 考虑到我们同我们所喜爱的动物的亲密关系,我们必定不断地受到它们的病菌的攻击。这些入侵者经过自然选择的筛选,只有少数得以成为人类的疾病。只要把当前的一些疾病迅速地观察一下,我们就可以看出原为动物疾病向人类转化疾病演化的4个阶段。 · 第一阶段可以由几十种病作为例证,这些病是我们有时从我们的宠物和家畜那里直接得来的。它们包括从我们的猫那里得来的猫抓热,从我们的狗那里得来的钩端螺旋体病,从我们的鸡和鹦鹉那里得来的鹦鹉热,以及从我们的牛那里得来的布鲁氏菌病。我们同样也会从野生动物那里感染疾病,例如猎人在剥野兔皮时可能得兔热病。所有这些病菌仍然处在向人类转化病原体演化的早期阶段。它们仍然不能直接地从一个人传染给另一个人,甚至它们从动物身上转移给我们也仍属罕见。在第二阶段,原先动物的病原体的演化已达到可以直接在人群中传播从而引起流行病的地步。然而,这种流行病由于几个原因而消失了,如被现代医药治愈了,或因周围的每一个人都已得过病了,有的获得了免疫力,有的已经死了。例如,以前有——种叫做奥尼翁—尼翁热的不明热病于1959年在非洲出现,接 着感染了几百万非洲人。它大概是猴子身上的一种病毒引起的,由蚊子传染给人。病人很快康复并不会复发,这一点有助于这种新出现的病很快消失。美国人家乡的一种病叫做布雷格堡热,这是给——种新出现的钩端螺旋体病取的名字,这种病于1942年夏季在美国爆发,随后很快消失不见了。 由于另—原因而消失不见的一种致命疾病是新几内亚的库鲁病。这种病因吃人肉而传染,是由一种作用缓慢的病毒引起的,人一旦染上这种病毒,就终生不会痊愈。就在库鲁病快要消灭新几内亚的2万人的福雷部落时,澳大利亚政府于1959年左右建立了对这一地区的管理,结束了吃人肉的习俗,从而也结束了库鲁病的传播。医学史连篇累牍地记载了一些我们今天闻所未闻的疾病,但这些病曾一度引起了令人恐怖的流行病,接着又像出现时那样神秘地消失得无影无踪。有许多流行病在现代医学发明出用以确定罪魁祸首的病菌的方法之前很久便已销声匿迹了,从1485年到1552年在欧洲迅速蔓延并使欧洲一片惊慌的“英国汗热病”和18、19世纪法国的“皮卡迪汗热病”只是其中两例而已。 · :我们主要疾病的演化的第三阶段可以原先的动物病原体为代表,这些病原体确已在人体内安家落户,但并没有(尚未?)消失,可能仍然是或可能仍然不是人类的主要杀手。拉沙热是由一种可能来自啮齿目动物的病毒引起的,它的前途仍然十分难以预料。拉沙热是1969年在尼日利亚观察到的,它在那里引起了一种传染性很强的致命疾病,即使出现一例这样的病,尼日利亚的医院就都得关闭。情况比较清楚的是莱姆病,它是由一种螺旋体引起的,老鼠和鹿携带的扁虱叮咬了人,这种螺旋体就从口丁咬处进人人体。虽然人类感染莱姆病的已知首批病例晚至1962年才在美国出现,但在我国的许多地方,莱姆病已经达到了流行的程度。艾滋病来自猴子的病毒,1959年左右有了关于人类感染这种病的最早记录。这种病的前途甚至更有保障(从艾滋病毒的观点看)。这种演化的最后阶段可以只有人类才会感染的那些主要的由来已久的疾病为代表。这些疾病必定是多得多的病原体在演化过程中的幸存者,所有那些病原体都曾力图迅速转移到我们身上——但多半失败了。 在这些阶段究竟发生了什么,使一种本来为动物所独有的疾病转化为一种为人类所独有的疾病?有一种转化涉及居中传病媒介的改变:如果一种依赖某种节肢动物为传播媒介的病菌要转移到一个新宿主身上去,这种病菌可能不得不也去寻找一种新的节肢动物。例如,斑疹伤寒最初是由老鼠身上的跳蚤在老鼠之间传播的,这些跳蚤过不多久就能把斑疹伤寒从老鼠身上转移到人的身上。最后,斑疹伤寒菌发现,人身上的虱子提供了一种效率高得多的在人与人之间直接往来的方法。由于美国人大都消灭了身上的虱子,斑疹伤寒又发现了进入我们体内的一条新的路线:先是传染给北美东部的飞鼠,这些飞鼠藏在阁楼上,然后再通过这些飞鼠传染给住户。总之,疾病代表了一步步的演化,而病菌则通过自然选择适应新的宿主和传病媒介。但同牛的身体相比,我们的身体具有不同的免疫系统、虱子、排泄物和化学物质。在这种新的环境下,病菌必须演化出新的生存和传播方法。在几个富有启发性的病例中,医生或兽医实际上已经能够观察到演化出这种新方法的病菌。 得到最充分研究的例子,是多发性黏液瘤病袭击澳大利亚兔子时所发生的情况。这种黏液病毒本来是巴西野兔携带的病毒,据观察,这种病毒在欧洲家兔中造成了一种致命的流行病,而欧洲家兔是另一种不同的兔子。原来,在19世纪有人愚蠢地把欧洲兔引进了澳大利亚,结果造成那里的兔子泛滥成灾。因此,在1950年,黏液病毒被有意识地引进澳大利亚,以期解决这个大陆上的欧洲兔灾。在第一年,黏液病毒在受到感染的兔子中造成了令人满意的(对澳大利亚农民来说)99.8%的死亡翠。令这些农民感到失望的是,第二年兔子的死亡率下降到90%,最后下降到25%,使得要在澳大利亚完全消灭兔子的希望落空了。这里的问题是:这种黏液病毒是按照自己的利益来演化的,它的利益不但不同于那些兔子的利益,而且也不同于我们的利益。这种病毒之所以产生变化,是为了少杀死一些兔子,并使那些受到致命感染的兔子多活些时间再死。结果,不那么致命的黏液病毒就能比原先有高度毒力的黏液把下一代病毒传播到更多的兔子中去。对于发生在人类中的一个类似的例子,我们只需考虑一下梅毒的令人惊异的演化情况就行了。今天,一提起梅毒,我们立刻会联想到两种情况:生殖器溃疡和病情发展的十分缓慢,许多得不到治疗的患者要过好多年才会死去。然而,当梅毒于1495年首次在欧洲明确见诸记录时,它的脓疱通常从头部到膝部遍市全身,使脸上的肉一块块脱落,不消几个月就使人一命呜呼。到1546年,梅毒已演化成具有我们今天所熟悉的那些症状的疾岗。显然,同多发性黏液瘤病一样,为使患者活得长些而进行演化的那些梅毒螺旋体因此就能够把它们的螺旋体后代传染给更多的患者人类历史上致命病菌的重要性,可以从欧洲人征服新大陆并使那里人口减少这件事得到很好的例证。印第安人在病床上死于欧亚大陆的病菌的,要比在战场上死于欧洲人的枪炮和刀剑下的多得多。这些病菌杀死了大多数印第安人和他们的领袖,消磨了幸存者的士气,从而削弱了对欧洲人的抵抗。例如,1519年科尔特斯率领600个西班牙人在墨西哥海岸登陆,去征服拥有好几百万人口的勇猛好战的阿兹特克帝国。科尔特斯到达阿兹特克的首都特诺奇提特兰城,又带着他的“仅仅”损失了三分之二的队伍逃走,并一路打回海岸,这既证明了西班牙人的军事优势,也证明了阿兹特克人开始时的幼稚。但当科尔特斯的第二次袭击来到时,阿兹特克人就不再幼稚,而是极其顽强地展开了巷战。使西班牙人取得决定性优势的是天花。1520年,天花随着一个受到感染的来自西班牙属地古巴的奴隶到达墨西哥。由此而产生的天花流行接着杀死了阿兹特克的近一半人口,包括奎特拉瓦克皇帝。大难不死的阿兹特克人也被这种怪病弄得士气低落,因为这种病专杀印第安人而竟不伤害西班牙人,就好像在为西班牙人的不可战胜作宣传似的。到1618年,墨西哥原来2000万左右的人口急剧减少到160万左右。皮萨罗于1531年率领168个人在秘鲁海岸登陆去征服有几百万人口的印加帝国时,同样带来了一场浩劫。对皮萨罗来说幸运的而对印加人来说不幸的是,天花已在1526年由陆路到达,杀死了印加的很大一部分人口,包括瓦伊纳·卡帕克皇帝和他的指定继承人。我们已在第三章中看到,皇位空缺的结果是使瓦伊纳·卡帕克的另两个儿子阿塔瓦尔帕和瓦斯卡尔卷入了一场内战,使皮萨罗在征服这个分裂的帝国中坐收渔人之利。 当我们美国人想到存在于1492年的新大陆人口最多的社会时,出现在我们心头的往往只是阿兹特克人和印加人的那些社会。我们忘记了北美洲也曾在那最合逻辑的地方——密西西比河流域养活了人口众多的印第安人社会,我们今天的一些最好的农田就在这个地方。然而,在这种情况下,西班牙征服者对于摧毁这些社会并未起到直接的作用;一切都是由事先已经传播的欧亚大陆的病菌来完成的。当埃尔南多·德索托成为第一个欧洲征服者于1540年在美国东南部行军时,他碰到了两年前因当地居民死于流行病而被放弃的一些城镇旧址。这些流行病是从沿海地区印第安人那儿传来的,而这些印第安人又是被到沿海地区来的西班牙人感染的。西班牙人的这些病菌赶在这些西班牙人之前向内陆传播。德索托仍然看得到密西西比河下游沿岸的一些人口稠密的印第安城镇。在这次远征结束后,又过了很久,欧洲人才又一次到达密西西比河河谷,但这时欧亚大陆的病菌已在北美洲安家落户,并不断向四处传播。到欧洲人下一次在密西西比河下游出现,即17世纪初法国的移民出邵时,所有这些印第安人的大城镇已经消失殆尽。它们的遗迹就是密西西比河河谷的那些大土堆。直到最近我们才知道,构筑这种大土堆的社会,有许多在哥伦布到达新大陆时仍然大部分完好无损,它们的瓦解(可能是疾病造成的结果)是从1492年到欧洲人对密西西比河进行系统勘探这一段时间里发生的。在我年轻的时候,美国小学生所受到的教育是:北美洲本来只有大约100万印第安人居住。把人数说得这样少,对于为白人的征服行为辩解是有用的,因为他们所征服的只不过是一个可以认为几乎是空无所有的大陆。然而,考古发掘和对最早的欧洲探险者所留下的关于我们海岸地区的描写的仔细研究现已表明,印第安人原来的人数在2000万左右。就整个新大陆来说,据估计在哥伦布来到后的一两个世纪中,印第安人口减少了95%。 主要的杀手是旧大陆来的病菌。印第安人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病菌,因此对它们既没有免疫能力,也没有遗传抵抗能力。天花、麻疹、流行性感冒和斑疹伤寒争先恐后地要做杀手的头把交椅。好像这些病还嫌不够似的,紧随其后的还有白喉、疟疾、流行性腮腺炎、百日咳、瘟疫、肺结核和黄热病。在无数情况下,白人实际上在当地亲眼目睹了病菌来到时所产生的破坏。例如,1837年,具有我们大平原最精致的文化之一的曼丹族印第安部落,从一艘自圣路易沿密苏里河逆流而上的轮船上感染了天花。一个曼丹人村庄里的人口在几个星期之内就从2000人急剧减少到不足40人。虽然有十几种来自旧大陆的主要传染病在新大陆安家落户,但也许还没有一种主要的致命疾病从美洲来到欧洲。唯一可能的例外是斑疹伤寒,但它的原发地区仍然是有争议的。如果我们还记得稠密的众多人口是我们的群众传染疾病演化的先决条件的话,那么病菌的这种单向交流就甚至更加引人注目。如果最近对前哥伦布时代新大陆人口的重新估计是正确的,它不会比同时代的欧亚大陆人口少得太多。新大陆的 一些城市,如特诺奇提特兰城,属于当时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城市。为什么特诺奇提特兰城没有可怕的病菌在等待着那些西班牙人呢? 一个可能的起作用的因素是,开始出现稠密人口的时间在新大陆要稍晚于旧大陆。另一个因素是,美洲的3个人口最稠密的中心——安第斯山脉地区、中美洲和密西西比河流域——并未由于经常性的快速贸易而连成一个巨.大的病菌繁殖场,就像欧洲、北非、印度和中国在罗马时代连接起来那样。然而,这些因素仍然不能说明为什么新大陆最后显然完全没有任何流行的群众疾病。据报道,在1万年前死去的一个秘鲁印第安人的干尸上发现了肺结核菌的DNA,但在这方面所使用的识别方法并不能把人的肺结核菌同一种亲缘很近的在野生动物中广泛传播的病原体(牛科动物分支杆菌)区别开来。其实,只要我们暂停一下,问一个简单的问题,那么美洲之所以未能出现流行的致命的群众疾病的主要原因就一定会变得很清楚。这个问题就是,想象一下这些疾病可能会从什么病菌演化而来?我们已经看到,欧亚大陆的群众疾病是从欧亚大陆驯化的群居动物的疾病演化而来的。尽管欧亚大陆有许多这样的动物,但在美洲驯化的动物只有5种:墨西哥和美国西南部的火鸡、安第斯山脉地区的美洲驼/羊驼和豚鼠、热带南美的美洲家鸭和整个美洲的狗。反过来,我们也看到,新大陆驯化动物的这种极端缺乏,反映了用以启动驯化的野生动物的缺乏。在大约13,000年前上一次冰期结束时,美洲有大约80%的大型野生哺乳动物便已灭绝了。同牛和猪相比,印第安人剩下的那几种驯化动物不可能成为群众疾病的来源。美洲家鸭和火鸡不是大群在一起生活的,它们也不是我们喜欢搂搂抱抱与我们有大量身体接触的动物(如小绵羊)。豚鼠可能有一种类似恰加斯病或利什曼病的锥虫感染,使我们的一系列痛苦雪上加霜,但这一点还不能肯定。开始,最令人惊奇的是,人类疾病没有一种来自美洲驼(或羊驼),这使人不由去把这种相当于欧亚大陆牲畜的安第斯山牲畜研究一番。然而,美洲驼有4个方面使它们不能成为人类病原体的一个来源:它们不像绵羊、山羊和猪那样大群饲养;它们的总数绝少会赶上欧亚大陆的家畜种群,因为它们从来没有传播到安第斯山脉以外地区;人们不喝美洲驼的奶(因此不会受到它们的感染);美洲驼不是在室内饲养,和人的关系不那么密切。相比之下,新几内亚高原地区居民中做母亲的妇女常常用自己的奶喂小猪,而猪也和牛一样经常养在农民的简陋小屋里。源于动物的疾病在历史上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了旧大陆与新大陆之间的冲突;欧亚大陆的病菌在大量消灭世界上其他许多地方的土著民族方面起了关键的作用,这些民族包括太平洋诸岛居民、澳大利亚土著居民、非洲南部的科伊桑民族(霍屯督人和布须曼人)。这些以前没有接触过欧亚大陆病菌的民族的累计死亡率在50%和100%之间。例如,伊斯帕尼奥拉岛(即海地岛)的印第安人口,从哥伦布于公元1492年到达时的800万左右减少到1535年的零。麻疹于1875年随着一位访问澳大利亚归来的斐济酋长到达斐济,接着把当时仍然活着的所有斐济人杀死了四分之一(在这之前,大多数斐济人已在1791年死于随着第一批欧洲人的到来而开始的流行病)。梅毒、淋病、肺结核和流行性感冒于1779年随库克船长到来,接着于1804年又发生了一场斑疹伤寒大流行以及后来的许多“较小的”流行病,把夏威夷的人口从1779年的50万左右减少到1853年的84 000人。这一年,天花终于来到了夏威夷,把剩下的人又杀死了1万左右。这种例子多得举不胜举。然而,病菌也并不是只对欧洲人有利。虽然新大陆和澳大利亚并没有本土的流行病在等待欧洲人,但热带亚洲、非洲、印度尼西亚和新几内亚却有。旧大陆的整个热带地区的疟疾、热带东南亚的霍乱和热带非洲的黄热病,过去是(现在也仍然是)最著名的热带致命疾病。它们是欧洲人在热带地区殖民的最严重的障碍,同时也说明了为什么直到欧洲人瓜分新大陆开始后将近400年,欧洲人对新几内亚和非洲大部分地区的殖民瓜分才宣告完成。而且,一旦疟疾和黄热病通过船只运输传播到美洲,它们也成了对新大陆殖民的主要障碍。一个为人们所熟知的例子是:这两种病在使法国人修建巴拿马运河的努力中途失败,以及几乎使美国人最后取得成功的修建这条运河的努力中途失败方面所起的作用。让我们把所有这些事实牢记心中,在回答耶利的问题时努力重新全面认识病菌所起的作用。毫无疑问,欧洲人在武器技术和行政组织方面拥有对他们所征服的大多数非欧洲民族的巨大优势。但仅仅这种优势还不能完全说明开始时那么少的欧洲移民是如何取代美洲和世界上其他一些地区那么多的土著的。如果没有欧洲送给其他大陆的不祥礼物——从欧亚大陆人和家畜的长期密切关系中演化出来的病菌,这一切也许是不会发生的。 第十二章 蓝图和借用字母 19世纪的作家往往把历史看作是从野蛮走向文明的进程。这一转变的主要标志,包括农业的发展、冶金、复杂的技术、集中统一的政府和文字。其中文字在传统上是最受地理限制的一种标志:在伊斯兰教和欧洲殖民者向外扩张之前,澳大利亚、太平洋诸岛、非洲赤道以南地区和除中美洲一小部分地区外的整个新大陆.都没有文字。由于处于一隅,以文明自诩的民族总是把文字看作是使他们比“野蛮人”优越的最鲜明的特点。 知识带来力量。因此,文字也给现代社会带来了力量,用文字来传播知识可以做到更准确、更大量和更详尽,在地域上可以做到传播得更远,在时间上可以做到传播得更久。当然,有些民族(引人注目的是印加入)竟能在没有文字的情况下掌管帝国,而且“文明的”民族也并不总是能打败“野蛮人”,面对匈奴人的罗马军队知道这一点。但欧洲人对美洲、西伯利亚和澳大利亚的征服,却为近代的典型结果提供了例证。 文字同武器、病菌和集中统一的行政组织并驾齐驱,成为一种现代征服手段。组织开拓殖民地的舰队的君主和商人的命令是用文字传达的。船队确定航线要靠以前历次探险所准备的构图和书面的航海说明。以前探险的书面记录描写了等待着征服者的财富和沃土,从而激起了对以后探险的兴趣。这些记录告诉后来的探险音可能会碰到什么情况,并帮助他们作出准备。由此产生的帝国借助文字来进行管理。虽然所有这些信息在文字出现以前的社会里也可以用其他手段来传播,但文字使传播变得更容易、更详尽、更淮确、更能取信于人。既然文字具有这种压倒一切的价值,那么,为什么只有某些民族产生了文字,而其他民族则没有产生文字?例如,传统的狩猎采集族群为什么没有发明出自己的文字,也没有借用别人的文字?在岛屿帝国中,为什么文字出现在说弥诺斯语(古克里特语)的克里特,而不是出现在说波利尼西亚语的汤加?文字在人类历史上分别产生过几次?是在什么情况下产生的?因何种需要而产生的?在那些发明文字的民族中,为什么有些民族在这方面比另一些民族早得多?例如,今天几乎所有的日本人和斯勘的纳维亚人都识字,而大多数伊拉克人不识字:可是为什么文字的出现在伊拉克却又早了几乎4000年?文字从其发源地向外传播,同样提出了一些重要的问题。例如,为什么文字从新月沃地向埃塞俄比亚和阿拉伯半岛传播,但却没有从墨西哥向安第斯山脉传播?书写系统是否是通过手抄来传播的?现有的书写系统是否仅仅是启发了邻近的民族去发明他们自己的书写系统?既然一种书写系统只适合一种语言,你又如何去为另一种语言设计这样的一种书写系统呢?如果人们想要了解人类文化的其他许多方面——如技术、宗教和粮食生产的起源和传播,同样的问题也会产生。但对关于文字的这类问题感兴趣的历史学家却拥有一个有利的条件,即这些问题通常可以借助文字记载本身而得到无比详尽的回答。因此,我们可以对文字的发展作一番考查,这不仅是因为文字固有的重要性,而且也因为可以借此对文字所提供的文化史进行普遍而深人的了解。有3个基本策略构成了书写系统的基础。在由一个书写符号代表的言语单位的大小方面,这些策略是不同的:或者是一个基本的音,一个完整的音节,或者一个完整的词。在这些书写系统中,今天大多数民族使用的系统是字母表,而字母表最好要能为语言的每一个基本的音(音素)提供一个独一无二的符号(称为字母)。但实际上.大多数字母表只有20或30个左右的字母,而大多数语言的音素又多于它们的字母表中的字母。因此,大多数用字母书写的语言,包括英语,不得不给同一个字母规定几个不同的音素,井把字母组合来代表某些音素,如英语中的两个字母的组合sh和th(而在俄语和希腊语字母表中,则分别由一个字母代表一个音索)。第二个策略就是利用所谓语标,就是说用一个书写符号来代表一个完整的词。这是中国文字的许多符号的功能,也是流行的日语书写系统(称为日文汉字)的功能。在字母文字传播以前,大量利用语标的书写系统更为普通,其中包括埃及象形文字、马雅象形文字和苏美尔楔形文字。 第三个策略是本书大多数读者最不熟悉的,也就是用一个符号代表一个音节。其实大多数这样的书写系统(称为音节文字)就是用不同的符号代表一个辅音和后面的一个元音所构成的音节(如“fa—W—1y”这个词的音节),并采用各种不同的办法以便借助这些符号来书写其他类型的音节。音节文字在古代是很普通的,如迈锡尼时代(公元前1500-1100年)希腊的B类线形文字。有些音节文字直到今天仍有人使用,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日本人用于电报、银行结单和盲人读本的假名。我故意把这3个方法称为策赂,而不是称为书写系统。现行的书写系统没有一个是只有一种策略的。汉语的文字不是完全由语标组成的,英语的文字也不是全用字母的。同所有字母书写系统一样,英语用了许多语标,如数字、$、%和+:就是说,用了许多任意符号,这些符号代表整个的词,但不是由语音要素构成的。“由音节组成的”B类线形文字有许多语标,而“由语标组成的”埃及象形文字不但有一个含有代表每一个辅音的各别字母的实际上的字母表,而且也包括了许多音节符号。从头开始去发明一种书写系统,其困难程度与借用和改造一个书写系统无法相比。最早的抄写员必须拟定一些在我们今天看来是理所当然的基本原则。例如,他们必须想出办法把一连串的声音分解为一些言语单位.而不管这些单位被看作是词、音节或音素。他们必须通过我们说话时的音量、音高、话速、强调、词语组合和个人发音习惯等所有正常变化中去学会辨认相同的音或言语单位。他们必须决定,书写系统应该不去理会所有这些变化。然后,他们还必须设计出用符号来代表语言的方法。不知怎么的.在前面没有显示最后结果的样板来作为指导的情况下,这些最早的抄写员竟解决了所有这些问题。这个任务显然非常困难,历史上只有几次是人们完全靠自己发明出书写系统的。两个无可争辩的独立发明文字的例子,是稍早于公元前3000年美索不达米亚的苏美尔人,和公元前600年的墨西哥印第安人(图12.1);公元前3000年的埃及文字和不迟于公元前1300年的中国文字,可能也是独立出现的。从那以后,所有其他民族可能是通过借用和改造其他文字,或至少受到现有书写系统的启发而发明了自己的文字。我们研究得最详尽的独立发明的文字是历史上最古老的书写系统——苏美尔楔形文字(图12.1)。在这种文字定形前的几千年中,新月沃地的一些农业村舍里的人用粘土做成的各种简单形状的记号来计数,如记下羊的头数和谷物的数量。在公元3000年前的最后几百年中,记账技术、格式和符号的发展迅速导致了第一个书写系统。这方面的一个技术革新是把平平的粘土刻写板作为一种方便的书写表面。开始时是用尖器在粘土上刻划,后来这种尖器逐步让位于用芦苇杆做的尖笔,因为这种笔能在蘸土板上画出整齐美观的记号。书写格式的发展包括逐步采用了今天普遍认为必不可少的一些惯例:应该把文字整整齐齐地安排在用直线画出来的行列中(苏美尔人的文字同现代欧洲人的文字—样都是横排的;一行行文字读起来应该始终顺着一个方向(苏美尔人同现代欧洲人一样都是从左到右的);以及在粘土板上逐行阅读应该是由上而下,而不是相反。但是,至关重要的改变是去解决对几乎所有书写系统来说都带根本性的问题:如何去设计出人人同意的代表实际语言的显而易见的符号,而不仅仅是不顾发音的一些概念或单词。这一解决办法的早期发展阶段,在苏美尔人以前的城市乌鲁克的废墟上出土的几千块粘土板上得到了非同寻常的证明。乌鲁克位于幼发拉底河上,在现今巴格达东南大约200英里处。最早的苏美人的文字符号是一些可以认出来的所指称对象的图形(如鱼和鸟的图形)。当然,这些图形符号主要是由数字加上代表看得见的对象的名词组成的;由此而产生的文本不过是没有语法成分的简短的速记式的流水账。慢慢地,这些符号形式变得比较抽象起来,尤其是在尖头的书写工具被芦苇秆做的尖笔代替之后。把旧的符号结合起来创造出新的符号,产生了新的意义:例如,为了产生一个表示吃的意思的符号,就把代表头的符号和代表面包的符合结合在一起。最早的苏美尔文字是由不表音的语标构成的。就是说,它不是以苏美尔语言的特有发音为基础的,它可以用完全不同的发音来表示任何其他语言中的同一个意思——正如对4这个数字符号,说英语的、说俄语的、说芬兰语的和说印度尼西亚语的都有不同的发音,分别念成four、chetwire、nelju和ernpat。也许整个文字史上最重要的一步是苏美尔人采用了语音符号,开始时是借助代表发音相同而又可以画出来的名词的符号来书写抽象名词。例如,要对弓画出一个可以识别的图形是容易的,但要对生命画出一个可以识别的图形就困难了,但这两者的发音在苏英尔语里都是ti,因此—张弓的图形的意思或者是弓,或者是生命。解决由此而产生的歧义是加上—个叫做义符的无声符号,以表示拟议中的对象所属的名词类别。语言学家把这种决定性的创新称之为画谜原则,也是今天构成双关语的基础。苏美尔人一旦偶然发现了这个语音原则,就着手把它不仅仅用来书写抽象名调,而且还用在其他许多方面。他们把它用来书写构成语法词尾的音节或字母。例如,要给英语中的常见音节—tion画出一幅图来可不那么容易,但我们却能为同音动词shun(避开)画出一幅示意图来。用语音来表达的符号也被用来“拼写”较长的词,成为一系列的画面,每一个画面描绘一个音节的发音。这就好像一个说英语的人在写believe(相信)这个词时先画一只蜜蜂(bee)再在后面画一片树叶(Leaf)一样。语音符号也使造字的人能够用相同的图形符号来代表一组相关的词(如tooth[牙齿]“speech[说话]和speaker[说话者],但要解决歧义问题,就得加上一个语音表达符号(如为two[二]、each[每个]和peak〔山峰〕选择符号)。因此.苏美尔文字最后成了3种符号的一种复杂的组合:语标,指称一个完整的词或名字;语音符号,实际上被用来拼写音节、字母、语法成分或部分的词;和义符,不发音,只用来解决歧义问题。尽管如此.苏美尔文字中的语言符号还远远没有达到一种完备的音节表或字母表的标淮。苏美尔语的有些音节没有任何书写符号;同一个符号可能有不同的发音;同一个符号可能有各种不同的读法,可以读作一个词、一个音节或一个字母。 除了苏美尔楔形文字外,人类历史上另一个独立发明文字的确然无疑的例子,来自中美洲(可能是墨西哥南部)的印第安社会。有人认为,中美洲文字的出现与旧大陆的文字没有关系,因为没有仟何令人候服的证据可以证明在古挪威人之前新大陆的社会就己同拥有文字的旧大陆的社会有了接触。而且,从形式来看,中美洲的书写符号也完全不同于旧大陆的任何一种文字。已知的中美洲文字约有十几种,其中全部或大部分显然有亲缘关系(例如,在它们的数字系统和历法系统方面),它们大多数仍然只是部分得到破解。目前,中美洲保存下来的最早的文字,来自公元前600年左右墨西哥南部的萨波特克地区,但迄今了解得最多的则是马雅人居住的低地地区的文字,那里已知最早的有文字记录的年代相当于公元292年。尽管马雅文字是独立发明出来并且具有与众不同的符号形式,但它的组成原则基本上类似于苏美尔文字,也类似于受苏美尔文字启发的欧亚大陆西部其他一些书写系统。同苏美尔文字一样,马雅文字也利用语标和语言符号。代表抽象词的语标通常是根据画谜原则而发明出来的。就是说,一个抽象的词可以用代表另一个词的符号写出来,这个词发音相同,但具有一种不同的然而可以容易画出来的意思。同日本的假名符号和迈锡尼时代希腊的B类线形文字音节表一样,马雅文的语音符号多半是由一个辅音和一个元音构成的音节符号(如ta,te,ti,to,tu)。同早期闪语(闪语:闪语族中的任何一种语言。属闪含语系.包括古希伯来语、阿拉伯语、阿拉米话、腓尼基语、亚述语、埃塞俄比亚语等。)字母表中的字母一样,马雅文的音节符号来自对所指称事物所画的图像,而对这个事物的发音就是以那个音节开始(例如,马雅文的音节符号“ne”像一个尾巴,而马雅文中表示尾巴的词就是neh)。中美洲文字同欧亚大陆西部古代文字的所有这些相似之处,证明了人类创造力的根本普遍性。虽然在全世界的语言中.苏美尔人的语言和中美洲的语言彼此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关系,但两者在把语言化为文字方面都提出了一些类似的基本问题。苏美尔人在公元前3000年前首创的解决办法,又在公元前600年前隔着半个地球被早期的中美洲印第安人重新创造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