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农主义(physiocracy,也称重农学派),是18世纪后期流行于法国的经济理论,其领袖是弗朗索瓦·魁奈(1694—1774),他是法国国王路易十五的宫廷医师,医学博士,曾经让人起死回生。晚年(60多岁)的时候,魁奈才开始研究经济问题,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和国王的情妇庞帕多尔夫人的友谊。魁奈得到国王的尊重,周围聚集了一大批信徒,他们之中有的做了省长,实际推行他的主张,所以,重农主义思想对法国当世以及后世都有重大影响。重农主义认为,唯有农业是创造财富的产业,其他产业,如制造业,不过是已有东西的排列组合,并不创造任何新东西。比如,一把椅子,不过是把林中的树木分解组合的结果,没有任何新的因子。而农业则迥然不同,农业生产可以创造出大量的新东西,是真正增加社会财富的产业,农民的劳动是唯一有价值的劳动。从表面来看,这并不荒谬。我们小时候读过一首诗: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一粒种子下地,可以收获万颗子,农业产生了剩余,只有剩余,才能增加社会财富,这不是很神奇吗?以此推之,社会的其他阶级,如手工业者、艺术家、医生,都是靠农业养活的。魁奈最主要的著作是《经济表》,以资本主义化了的农业为背景,分析了整个法国社会总资本的流通和再生产,也就是完整的生产循环过程。这对后来马克思写作《资本论》,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总资本流通和再生产有直接的影响,对大经济学家凯恩斯创立宏观经济学,也有很大的启示。魁奈对中国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他推崇孔子和孔子的学说,这也是当时法国思想界的时髦,魁奈本人就写过《孔子简史》。斯密不同意重商主义仅仅把交换看做财富源泉的偏见,也反对重农主义只有农业才创造价值的谬论,斯密在《国富论》开篇的第一句便是:“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源泉。构成这种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或是本国劳动的直接产物,或是用这类产物从外国购进来的物品。”《国富论》的最后一篇,即第五篇,是“论君主或国王的收入”。这一篇说的是财政问题,在说完了市场作用之后,最后对政府行为进行探索。斯密认为,君主或者政府有三个义务。第一个义务是,保护本国社会的安全,使之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暴行与侵略,为此,要建立国防。第二个义务是,“保护人民,不使社会中任何人受其他人的欺侮或压迫”,换言之,就是设立一个严正的司法机构。第三个义务是,建立并维持某些公共机构和公共工程,包括教育在内。今天大家都知道,政府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财政,提供公共品,维护社会正义,而《国富论》最早探讨了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政府做事,得有收入,接着,斯密提出了著名的赋税四原则。第一,平等。“一国国民,都须在可能范围内,按照各自能力的比例,即按照各自在国家保护下享得的收入的比例,缴纳国赋,维持政府。”不管贵贱,都要纳税,免税特权应该废除,原因在于过去的贵族阶级是不纳税的。第二,确定。“各国民应当完纳的赋税,必须是确定的,不得随意变更。完纳的日期、完纳的方法、完纳的数额,都应当让一切纳税者及其他人了解得十分清楚明白。”第三,便利。“各种赋税完纳的日期及完纳的方法,须予纳税者以最大便利。”纳税的环节、方式,要考虑到纳税人的方便,不要捣乱。第四,节省。“一切赋税的征收,须设法使人民所付出的,尽可能等于国家所收入的。”这四项原则,直到今天,仍是指导各国税收的圭臬。总之,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系统论述了他的劳动价值论、分配论,论证了一国经济增长的源泉,提出并论述了自由贸易理论,匡正了过往理论的谬误,提出了政府行动的范围和赋税的基本原则。这一切,使经济学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斯密在书中还三次提到了中国,其中最著名的一段是:中国长期以来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之一,也就是说中国是世界上土地最肥沃、土地耕作得最好、人民最勤劳、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然而,中国似乎长期停滞不发展了。500多年前访问过中国的马可·波罗曾对它的耕作、制造业以及众多的人口做过详尽的描述,然而它们与今天到过中国的旅游者的描述还几乎相同。中国下层人民的穷困程度远远超过欧洲最贫穷国家的贫困程度。据说,在广州的邻近地区,数以百计、千计的家庭在陆地上没有住所,长年累月生活在河港的小渔船上。他们能找到的食物极端贫乏,以至于任何一条欧洲轮船上扔下的最肮脏的残余食物都成为他们渴望打捞的对象。然而,中国虽然可能是停滞了,不过似乎还并未后退。那里没有被居民遗弃的城镇,也没有曾经开垦过的土地荒芜。本书里有些警句,现在看来仍不过时。比如,“大多数人对自己的才能总是过于自负。”“对自己幸运妄加猜测,比对自己才能过于自负,恐怕还要更普遍些。”“每一个人,对得利的机会,都或多或少地做出了过高的评价,而大多数人,对损失的机会,都做了过低评价。”当我们炒股票没有见好就收,以致亏损的时候,读到这句话,肯定会有所感悟。当然,任何书都有缺点,《国富论》最明显的缺陷也许是唆,有人就说过,如果你隔几十页读,意思还是连贯的。也难怪,斯密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书能够成为经典的著作,开创经济学,他不过是随性写作而已。初创的伟大作品,都有粗糙的毛病。我喜欢《国富论》这样的书,有生活味道,有现场感。你也买一本读读吧。第5章经济学的假设:经济学是科学吗如果猪肉价格上涨了,人们会少买猪肉。这话对不对?不一定对。如果猪肉价格上涨了,牛肉、鸡肉等其他肉的价格也上涨了,而且涨得更多,又或者人们的收入也增长了,而且超过了猪肉价格的上涨幅度,那么,人们不但不会少买猪肉,相反,还会增加。所以,说话一定要讲究条件。经济学也有类似问题。经济学是一门社会科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是社会,或者说是人自身。人是最复杂的动物,人类学、社会学、法学、心理学、历史学、哲学、伦理学、政治学,都跟人有关。这么多学问加在一起,也没有把人说清楚,实际上,也根本说不清楚。每门学问关注的都只是人类的某一方面,经济学所关注的,是人争取自己利益的一面。研究人,就要先亮明自己对人的行为的看法。世界上的人太多,中国人口就有13亿以上。而且龙生九子各不同。要研究这些不同的人的行为,就要把他们简化成一样的人,进行“标准化”处理。所以,只能进行简化,关注人的某一方面—共同的方面。经济学关注的是人追求自身利益的方面。经济学把人标准化的方法是假设:每个人,都在给定的约束下,追求自己利益的极大化。注意,经济学不但假设每个人都只追求自己的利益,不是别人的利益,而且还认为,每个人追求自己利益的极大化,也就是最大化。这就是经济学上最有名的“经济人假设”。经济学家认为,在这一点上,人都是一样的,没有例外。经济学的全部内容就是从这里展开的,经济学大厦的地基就是这个假设,否定了它,经济学大厦将立刻倾倒。有人说,这个假设不好,不符合实际。那我们先要明白,什么是假设,为什么要假设。近代科学之父、实验物理学的先驱伽利略(1564—1642),曾经在比萨斜塔做了个有名的实验。他把重量不同的金属球同时向下抛,结果两球同时坠地。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个实验,推翻了古希腊大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教条(耳听的东西),即重的东西下落速度快,轻的速度慢。但是,伽利略的结论要成立,不同重量的球要同时坠地,有没有什么前提?有。这个前提就是没有空气阻力。否则,如果一个是铁球,一个是纸片,那么肯定是铁球也就是重的先坠地。为什么在伽利略那里,两个球同时坠地?就是因为虽然这时有空气阻力,但是对金属球来说,这个阻力太小,可以忽略。当铁球和纸片一块扔时,空气阻力就不能再忽略了,伽利略的结论就不对了。因此,伽利略定律以及任何科学,都是有假设的。牛顿力学的假设是绝对的时空观,时间和空间都是绝对的。相对论打破了这个假设,但是相对论也有自己的假设:光速不变。假设好比环境,环境变,人和事都跟着变,正所谓“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世界是复杂的,牵一发而动全身,要认识世界,包括认识人本身,人的智力和认识能力是远远不够的。要认清事物的本质,只好暂且忽略掉不那么重要、无关宏旨的东西,集中精力研究某一个或几个因素和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这就是假设的由来。忽略掉很多方面,会不会让结论太离谱?这就要看你是怎么忽略的,如果把最重要的忽略了,肯定会让结论离谱。这里面的学问大着呢。伽利略定律就忽略了空气阻力,可是伽利略定律不是照样很管用吗?根本的问题是,如果不忽略,一切无从谈起。经济学也一样,对复杂的人,必须进行假设处理。那么,把人称做利己的动物,只是为了自己好的动物,是不是可靠呢?首先,人确实有利己的行为,而且十分普遍。我们知道,儒家认为,人性是善的(不过,荀子的观点有很大不同),至少是可以教化的。人有毛病,但是可以做到完善自身。在孟子看来,人皆可以为尧舜,人人都可以成为好人。通过复古,克己复礼,以德治国,可以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社会就可以和谐有序了。法家的做法相反,他们主张奖励耕战,毁弃诗书,与传统文化决裂,主张法制,尤其主张严刑峻法。法家认为人性不是本善,而是本恶的(他们吸收了荀子的学说)。比如,法家韩非(约公元前280—前233)就认为人性是自私的,他在解释人为什么自私时说:“人无毛羽,不衣则不犯寒。上不属天,而下不着地,以肠胃为根本,不食则不能活。是以不免于欲利之心。”(韩非《说林》)这话听起来惊心动魄。不先穿暖、吃饱,生存都不能,还谈得上什么呢?吃饭、穿衣,这是基本的利己。韩非还证明说:“鳢似蛇,蚕似蝎。人见蛇则惊骇,见蝎则毛起。渔者持鳢,妇人拾蚕,利之所在,皆为贲、诸。”(贲、诸,都是古时勇猛的大力士。)(韩非《说林》)中国人常说:“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这是生存的智慧。其他条件都一样,一个工作每月5 000元,另一个每月2 000元,你挑哪个?自然是5 000元的工作吧。遇到强盗,要抢你的钱包,否则就要你的命。你有很多选择,可是最理智的,是好汉不吃眼前亏,要命不要钱。《墨子·大取篇》说:“遇盗人而断指以免身。免身,利也。其遇盗人,害也……利之中取大,非不得已也。害之中取小,不得已也。于所未有而取焉,是利之中取大也,于所既有而弃焉,是害之中取小也。”墨家主张,人行为的规则就是“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这与英国人杰里米·边沁的功利主义哲学何其相似!在这个角度,法家是严格意义上的功利主义哲学。尽管利己是如此昭彰而普遍,难道就没有例外吗?肯定有。人有利己的动机和行为,也有利他的动机和行为。在一个家庭内部,大家互相关爱,和睦的基础是利他。但是,当与别的家庭打交道的时候,他们又是利己的了。因为他们是一个共同体,才表现出利他。也正是基于这个考虑,经济学把个人和家庭看做是完全相同的概念,个人就是家庭,家庭就是个人。战争的时候,年轻人为国牺牲,被看做是天经地义的,这是利他。在平时,经济困难时期,让他们生活水平下降,做些牺牲,跟战争牺牲没有不同,可是人们不愿意,这是利己。聪明人经常做“将欲取之,必先予之”的事情,这句话道出了利他的本质,我是为了得到,为了自己好,不得不先利他。争取我所属的集体的利益,最终却是为了增大个人的利益。所以,有“单位腐败”之说。实际上,离开了个人的利益,也没有什么集体的利益可言,否则既不符合现实 ,也不符合逻辑。利己看来比利他更根本。正是因为真正的利他太少,如母亲爱儿子,个人爱单位,都不是纯粹的利他。只有为了全人类的利益才是真正的利他行为,所以,利他主义者才成为人们所仰慕、学习的对象。物以稀为贵。理查德·道金斯写了一本很有趣的书:《自私的基因》(The Selfish Gene),他认为自私也好,利他也好,都是由人的基因(可遗传特性)决定的。动物界的自私更明显,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烂泥。鹰吃蛇,蛇吃蛙,蛙吃蝗虫,蝗虫吃植物。动物们为了自己生存,就要以其他动物的生命作代价。人类社会在极端情况下,也会出现这种情形,如战争。人类社会虽然也存在自利的冲动,但是,人的聪明和伟大之处在于,人类发明了制度,使得人们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时候,不但不损害,甚至可以增加他人的利益。这个制度就是市场,我们前边已经引用过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对于“看不见的手”的论述。在斯密看来,自利并不可怕,根本用不着感叹“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反而应该放心和欣慰,因为自利导致的结果比利他还要好。这个奇妙结果的出现是因为市场,尤其是其中的价格机制,在背后默默地引导人们朝向同一个方向,即利他。充满自利的人的市场,不是混乱,而是有秩序,它导向一个和谐的社会。一定要注意,人追求自己利益极大化的前提,是不损害别人的利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不损害别人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是完全正当的,对整个社会来讲,也是好事。陈独秀说过:“个人自爱心无论如何发达,只要不伤害他人生存,便没有什么罪恶。”大家可能知道,沃尔玛公司是《财富》500强排行榜的头把交椅。人们喜欢去沃尔玛买东西,是因为它的东西便宜。当然,买的没有卖的精,虽然便宜,也还是能赚钱的,便宜是相对的。人们到沃尔玛买东西,是在追求自己利益的极大化,便宜,消费者才喜欢。可是,沃尔玛不是为了消费者才卖得便宜,它是为了自己好,为了自己的股东赚更多的钱,才这样做的。要不怎么居于《财富》500强之首呢?要让自己好,做大做强,就得对别人好,对消费者好。你看,沃尔玛从自己的利益出发,结果是消费者满意、高兴。这里的奥妙在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起作用:超市很多,如果你卖得贵,就把消费者赶到其他地方去了。有人说,做好事,不是为了自己好,而是为了别人好。是的,在客观上确实是为了别人好。不过,如果问问做好事的人,他们做了好事有什么感觉,他们会说,自己觉得很幸福,很高兴。在主观上,他们也是为了自己好。否则,就没法理解为什么人们会做好事。有人问:“如果每个人都为了别人好出发,对社会难道不更好吗?”问得好!如果买东西的追求价格越高越好,卖东西的追求价格越低越好,这个世界是否更美好?你自己去市场试试,看看能不能看到这一幕。这样的话,双方都是在追求对方的利益,而不是自己的利益,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可是永远成交不了。不能成交,就不会再生产了,停止了生产,人类也不能继续生存。如果买方追求价格越低越好,卖方相反,追求价格越高越好,就可以迅速成交。社会才会相安无事,继续向前走。人不可能一辈子只做好事,不做一点坏事,也就是损人利己的事。也不可能只做坏事,而一点好事也不做。人是个混合体,或许像有人说的,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有句话说得比较温和、实在: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义利之辨,已经困扰了中国知识分子几千年,到现在还纠缠不清。所谓义,就是利他的行为,而利就是利己。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也就是说,君子应该追求义,小人才斤斤计较于利。孟子更说君子应该舍身(利的极端体现)而取义。但是,墨子却认为“义,利也”,义的本质就是利。墨家以利为基础,给道德下定义,“忠,以为利而强君也”,“孝,利亲也”,“功,利民也”。(《墨子·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