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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蒙德 - 第三种猩猩 - 人类的身世与未来-3

作者:杰拉德・戴蒙德 字数:52766 更新:2023-10-09 13:10:14

"趋向演化"看来无所不在,其实并不令人惊讶。如果几百万个物种在几百万年间受到同样的天择力量挑选,同样的解决方案当然会一再地演化出来。我们知道"趋同演化"在地球生命史上扮演了重要角色,但是同理可证地球上的生物与其他行星上的生物,也会"趋同演化 ".因此,虽然目前知道的许多事物,只在本地演化过一次(无线电通讯不过是其中之一),"趋同演化原则"让我们期望:它们也会在其他行星演化出来。正如《大英百科全书》所说,"要是生命在别的行星演化出来了,很难想像它们不会朝着智慧生灵的方向进展。"但是那个结论又将我们带回我早先提到过的迷团。如果许多(甚至大部分)恒星都有行星系统,如果许多行星系统中至少有一颗行星适合生物生存,如果只要环境适宜生物就会演化,如果有生命的行屋中有 1%包括一个拥有先进技术的文明——那么仅我们的银河系,应该就有100万颗行星,上面有技术先进的文明。但是地球周遭几十光年的范围内,就有几百颗恒星,其中有些(或大多数。当然有像我们一样的行星,上面有生物。那么,我们期待的那些飞碟在哪里?应该会来出问我们的智慧生灵(外星人)又在哪里?至少,他们也该向我们发射无线电讯号啊。然而,无线电接收器传出的,却是无声胜有声——震耳欲聋。天文学家的计算必然有错。对于行星系统的数量,以及适合生物生存的行星占的比例,他们的估计都不离谱。我发现那些估计值都合理,问题可能出在根据"趋同演化"所作的论证:有很高比例的生物圈会演化出技术先进的文明。因此,我要更仔细地检视"‘趋同演化’不可避免"这个论证。啄木鸟提供了一个适当的"试金石“,测验”‘趋同演化’论证',因为"啄木"可以找到更多食物,驾飞碟或发射无线电瞠乎其后。利用"啄木鸟区位",得在活的树上凿洞,并将树皮撬掉。换言之,啄木鸟终年都找得到可靠的食物资源,如树液、生活在树皮下的昆虫,还有潜伏在树干中的昆虫。同时,"啄木"创造了树洞,而树洞是理想的筑巢地点,避风、遮雨、温度恒定,又不怕敌害。啄木鸟之外,有些鸟也能在枯木上凿巢洞,但是那个活容易干,麻烦的是,比起活木,枯木少得多了。说了那么多,我的意思是:如果哥们相信无线电通讯是"趋同演化"的目标,就应该期望许多不同的鸟"趋向演化"以利用"啄木鸟区位“。毋庸置疑,啄木鸟在地球生态系中非常成功?好生兴旺,将近有200种,许多都是常见的鸟。它们什么体型都有,在世界上的分布非常广泛,只有距大陆遥远的海岛,它们才飞不到。演化成啄木鸟,难吗?从两个事实来看,答案似乎是:不太难。啄木鸟与产卵哺乳类(如鸭嘴兽)不同,并不是一群源远流长、非常独特又没有近亲的鸟。鸟类学家早就认为蜜鸟(honey guides)、巨嘴鸟(toucans & barbets)是啄木鸟的亲戚。啄木鸟与它们外表相似,最大的差别,是啄木鸟适应“啄木"的装备。啄木鸟为了"啄木",演化出许多适应的装备,但是没有一种可以与建造无线电比拟——一丁点也比不上。啄木鸟的"啄木"装备,都是从鸟类既有配备衍生(演化)出来的,可以分为四大类。第一类,也是最显而易见的,是在活树干上凿洞用的。这些装备包括:凿状的喙嘴、鼻孔中的羽毛(避免木屑飞入呼吸道)、很厚的头骨壁、发达的头颈肌肉、喙嘴与头骨正面的铰链关节(吸收震动)。这些装备是为了在活树干上凿洞演化出来的,可是很容易认出它们在其他鸟身上的模样,至少比从我们的无线电追溯到黑猩猩的原始无线电容易得多。许多其他的鸟,可以在枯木枯木上啄或咬出洞来,例如鹦鹉。在啄木鸟家族中,"啄木"的本领可以分成不同的等级,例如歪脖啄木根本不能凿木,许多啄木鸟只能啄较软的树干,有的则是啄硬木的专家。另一类适应装备,使啄木电能够垂直地立定在树干上,例如挺直的尾巴可以抵着树干,好支撑身体;强有力的肌肉可以控制尾巴、短腿、长而钩的爪。这些装备的演化,比啄木装备更容易追溯到普通鸟已有的配备。甚至在啄木鸟家族中,也有几种尾巴并不挺直,无法用来撑住身体。啄木鸟家族之外的鸟儿,许多演化出了挺直的尾巴,方便它们在树干上撑住身体,例如小鹦鹉。第三类适应装备是一条十分长、能伸展的舌头;有些啄木鸟的舌头,与我们的一样长。啄木鸟一旦凿入树干,找到了树居昆虫的隧道系统,它就会把舌头伸进去,从许多隧道分支中将昆虫舔出来,省下再凿新洞的力气。啄木鸟的舌头,在动物界有许多先例,像青蛙、食蚁兽、穿山甲。最后,啄木鸟的皮很厚,经得起昆虫咬,以及凿洞的撞击、强有力的肌肉收缩。制作过鸟类标本的人,都知道鸟儿的皮肤,有的比较坚韧,有的不然。要是给制作师傅一只鸽子,他会皱眉,因为鸽子的皮肤薄如纸,简直吹弹得破;要是给他一只睡木鸟、鹰或鹦鹉,他就眉开眼笑了。因此,且然啄木鸟有许多装备,适应"啄木"生涯,那些装备大多数也在其他的鸟类或动物身上,经由"趋同模化"产生;而且啄木鸟为适应"啄木"生涯而演化出的独特头骨构造,至少可以追糊到它的前身。你也许会因此期望啄木鸟适应"啄木"生涯的所有装备独立演化过好几次,现在应该有许多大型动物群,能够在活树干上凿木取食,或筑巢。但是今日世上所有的啄木鸟,彼此的亲缘关系都比较密切,与啄木鸟以外的鸟儿比较远,证明"啄木"适应只演化过一次。甚至在啄木鸟从未到过的遥远陆块——澳洲、新几内亚、新西兰其他的鸟类也没有把握良机,演化出利用“啄木鸟区位"的本领。在那些陆块上,有些鸟类与哺乳类会挖凿枯木或树皮,但是它们充其量只能算是憋脚啄木鸟;至于挖凿活树干谋生的,绝无仅有。要不是啄木鸟先前在美洲(或旧世界)演化出来了,整个世界上的绝佳生态区位,就会空在那里了。我拿啄木鸟唠叨了半天。为了说明:"趋同演化"并不是生物界的普遍现象;即使天赐良机,也可能无福消受。我还可以举出许多同样令人难以置信的例子。对动物而言,“植物"无所不在,就是我所说的良机。可是有几个动物种消受得起?植物主要由纤维素构成,但是没有一种高等动物演化出消化纤维素的酵素。那些能消化纤维素的草食动物(例如乳牛),真实并不亲力亲为,而是靠肠道里的微生物干那档子事。再举一个我在第十章讨论过的例子!动物要是能够栽培粮食,那有多好? 但是在人类农业兴起之前,动物界只有少数昆虫演化出了栽培粮食的本领,例如切叶蚁和其他几种昆虫,它们能载培真菌或畜养蚜虫(取蜜露)。像啄木、(有效率地)消化纤维素、栽培粮食等本领,都是非常有价值的生物适应。要是连它们都很难演化出来,就别说无线电了——无线电更不能提供食物。那么,我们发明无线电纯属侥幸?那样的幸运不可能在其他行星上重演一次喽?无线电在地球上演化出来,是不可避免的吗?且让我们听听生物学的教诲。如果"建造无线电"像"啄木"一样,虽然只有一个动物种演化出齐全的装备干那档子事,那套装备中有一些组件,其他的动物种也可能演化出来——即使效率不高。举例来说,我们也许今天发现火鸡会造无线电发射器,不会造接收器,可是袋鼠会造接收器,不会造发射器。化石记录也许可以告许我们:过去50亿年间,几十种已经灭绝的动物,从事过冶金学实验与设计越来越复杂的电子线路,所以三叠纪(中生代之初)出现了电动烤面包机,渐新世(新生代第三纪中期)出现了电池驱动的捕鼠机,最后在全新世出现了无线电。化石记录也许还能显示:古生代三叶虫造的 5瓦无线电发射器、恐龙末日出现的200瓦发射器(在它们的骨骸间发掘出来的)、剑齿虎使用的500瓦发射器,最后人类登场,将既有的技术升级,成为第一个能够向外太空发射无线电讯号的生灵。但是以上纯属虚构。在地球生命史上,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人类以外的动物,从来没有建造过任何东西,可以视为无线电的先例或前驱物,即使与我们最亲近的亲戚 ——黑猩猩与波诺波猿都没有。仔细考虑我们的演化经验,对我们特别有启发。南猿与早期智人都没有发展无线电。直到 150年前,现代智人连发展无线电所需要的观念都还没掌握。大约到 1888年 (清光绪14年),才有人做实验验证无线电的实用价值。第一具发射距离能够达到 1.6公里的无线电,是意大利工程师 (Marconi, 1874 -1937)马可尼在19世纪末建造的。我们还没有针对特定恒星发射过讯号,不过 1974年雅拉西柏天文台(Arecibo ,位于波多黎各 )的实验,算是头一遭。我先前在本章说过,在一颗我们认得的行星上有无线电,起先似乎意味着:无线电也会在其他行星上演化出来。事实上,仔细检视地球的历史,可以得到完全相反的结论:无线电在其他行星上演化出来的几率,微乎其微。地球上生存过几十亿个物种,其中只有一个有发展无线电的性向;即使这个物种,在700万年的演化史中,69999/70000的时间也没发展出无线电。要是一位外太空来的访客, 1800年到达地球,绝不会预见100年后的无线电。读者也许会抗议,认为我坚持找无线电的前驱物,太过苛刻了,其实应该着重的,是制造无线电的两种必要素质:智力(脑)与灵巧的操作机械的能力(手)。我们根据自己最近的演化经验,傲慢地假定脑与手是控制世界的最佳工具,而智力与灵巧的操作机械的能力,必然会演化到最高境界。请回想一下我引用过的《大英百科全书> :“要是生命在别的行星上演化出来了,很难想像它们不会朝着智慧生灵的方向进展。"地球历史再度支持了完全相反的结论。其实,地球上极少有物种愿意在智力与灵巧上费神的。在这两方面,没有一种动物发展到稍具"人味"的水准;那些在某一方面差强人意的动物(聪明的海豚,灵巧的蜘蛛),在另一方面却无寸进;惟一在两方面都略有成就的动物(黑猩猩与波诺波猿),却不怎么成功。地球上真正成功的动物种,其实是蠢钝、辈拙的鼠辈与甲虫,它们发现了更好的征服世界之路。"绿堤公式"(用来估计宇宙中具有星际无钱电通讯能力的文明数量)中还有一个变项,我们还没有讨论到。那个变项就是文明寿命。制造无线电一定得有智力与灵巧的操作的能力,但是这两种能力也可以用来达成其他目的——那些目的比起无线电,早就是人类的特征,例如大规模杀戮,以及破坏环境的行为。我们在这两方面都有卓越的表现,因此正在自食恶果。由于破坏环境的后果需要一段时间才会显现,我们的命运可能正在遭受慢火炖熬。地球上6个强权国拥有的原子弹,足以在短时间内毁灭世界,可是还有许多后进国,急切地想加入原子俱乐部。原子强权国过去有一些领袖,表现出的智慧教人不敢恭维;现在急着发展核武器的国家,领袖人物中也有一些令人放心不下,因此我们对于未来难有信心。地球上的无线电,还有多少时间用来发射讯息呢?我们竟然发展出无线电,真是徼天之幸;更侥幸的是,无线电在我们发明毁灭自己的有效技术之前就已经出现了。太阳系以外还有先进文明吗?虽然地球的历史不能提供什么希望,却让人觉悟到:即使有,也是夭寿。宇宙间其他的先进文明,也许一夜之间历史进程就倒转了,回复洪荒,我们现在正冒着同样的风险。我们非常幸运。现在有些天文学家热切地主张花费几亿美金,搜寻地球以外的生命,可是他们从来没有认真考虑过最明显的问题:要是我们发现了他们,会怎样?或者,要是他们发现了我们呢?我觉得不可思议。那些天文学家私底下假定:我们会与太空中的绿色小怪(?)互道久仰,然后坐下来进行精彩的对话。再一次地,我们在地球上的经验提供了比较有用的指引。我们已经发现了两种动物,他们够聪明,但是技术上没有我们先进——黑猩猩与波诺波猿。我们见到他们时,会想和他们一起坐下来交谈吗?当然不会。正相反,我们拿枪射击他们,我们拿刀解剖他们,我们将他们的手砍下带回家当纪念品,我们把他们关在笼子里展览,我们将艾滋病毒注射到他们身体里做医学实验,我们摧毁他们的栖境,或强占他们的栖境。那种反应是可以预见的,因为人类探险家一旦遭遇技术落后的人类社群,通常也是射杀他们、以新疾病消灭他们、摧毁他们的家园,或强占他们的家园。任何技术先进的外星人要是发现了我们,铁定也会那么做。再想想: 1974年在雅拉西柏天文台的天文学家,他们以巨型无线电望远镜向太空发射强力无线电讯号,描述了地球人的长相、人口数以及地球在太阳系中的位置。那真是无异自杀的愚行,只有印加末代皇帝阿塔花普拉 ( Atahualpa, 1502?-1533)的愚行可以媲美。当年阿塔花普拉被西班牙寻金亡命徒皮萨罗俘虏了,不但向皮萨罗描述了他拥有的黄金,还带领耶些西班牙人去找黄金。要是我们的无线电发射范围内,真有其他的无线电文明存在,老天,赶快关机,尽全力避免给侦察到,要不然,就玩完啦。幸运的是,外太空依然沉默,对我们却有振聋发聩的启示。是的,外太空有几十亿个银同系,每个银同系有几十亿颗恒星。群星间必然也有些无线电发射器,但是数量不会多,也不会长存。在我们的银河系中,也许就没有别人了,而在我们四周几百光年的范围内,一定没有。关于飞碟,啄木鸟给我们上的一课是:我们不可能见着一个。因此,务实地说,我们在这个拥挤的宇宙中,是独一无二又孤独的。感谢上帝。第四部 世界征服者第三部讨论了一些我们的文化特征,以及那些特征在动物界的先例与前驱物。那些文化特征——特别是语言、农业与先进的技术是人类在自然界兴起的凭借。我们仗着那些特征,才能在全球扩张、征服世界。不过,人类在地球上的扩张,不只是征服先前无人居住的土地,还包括某些特定族群的扩张——他们征服、驱赶、杀害其他的族群。我们成为彼此的征服者,也是世界的征服者。因此,我们的扩张表现出另一个人类特征,那就是我们有大规模最害同种成员的习性不用说?动物界不乏杀害同类的事例,我们的近亲黑猩猩也这么干,所以这个特征在动物界有先例,也有前驱,但是人类杀害同类,以规模而言,动物界前所未见。现在,我们这种习性,与我们对环境的破坏,是令人担忧我们可能会堕落的两个潜在理由。我们经过了什么样的转变,才成为世界征服者的?别忘了大部分动物种在地球上的分布,都限定在一个很小的地理范围之内。举例来说,新西兰的汉弥顿蛙( Hamilton's frog),只能在一块 0.15平方公里的森林以及一个面积600平方米的岩堆里找到。在过去,分布最广的陆地哺乳类,除了人类以外,就是狮子了。1万年前,狮子分布在非洲大部分地区、欧亚大陆、北美洲以及南美洲的北端。不过,即使在狮子的全盛期?东南亚、澳洲、南美洲南部、南北极以及大洋中的海岛,仍不见其踪影。人类过去也是一种典型的哺乳类,有特定的地理分布范围——非洲温暖的草原上。直到5万年前,我们仍然只生活在非洲与欧洲巨大陆的热带与温带区域。后来我们逐步扩张,先进入澳洲与新几内亚(约5万年前)、欧洲寒带(约3万年前)、西伯利亚(两万年前)、美洲( 1.1万年前)与波里尼西亚(3600 -2000年前)。今天我们定居或拜访的地方,不只是所有地球陆块,还包括各个大洋,而且我们已经开始以探测船深入大洋与太空。在这个征服世界的过程中,我们人类各族群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大多数地理分布广泛的动物种?都会形成许多族群,邻近族群有碰面机会,但是不邻近的族群,彼此从不来往。在这一方面,过去人类也不过是一种大型哺乳类罢了。直到相当晚期,大多数人一生足迹不出出生地几十公里方圆以外,根本无法知道远方也有人生存。邻近部落之间的关系,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摇摆在贸易与仇外敌意的不稳定平衡中。这种以小社群为主要人类单位的现象,促进了每个社群发展自己语言、文化的倾向,结果加强了社群分化的现象。起初,人类在地理上大肆扩张,于是语言与文化大肆多样发展。在人类近5万年内占据的土地上,以新几内亚、美洲而言,土著的语言数量,就占现代世界语言的一半。但是人类长期的文化歧异发展,在最近5千年之内,大部分给掠杀了,因为中央极权的政治国家兴起、扩张,在并了邻近社群。旅行自由——一种现代发明——现在又加速了全球语言与文化的交融过程。不过,世界上还有少数地区,特别是新几内亚,石器时代的技术与我们传统的仇外心态,仍持续存在到 20世纪,让我们有机会一窥过去世界的风貌。不同人类社群因扩张而产生冲突,冲突的结果,社群间的文化差异,影响很大。军事与航海技术、政治组织以及农业,特别具有决定性。掌握先进农业技术的社群,人口较多,因此占军事优势——能够支持一个职业军人的阶级或组织,而且对传染病有免疫力——人口稀疏的社群不可能演化出对那些传染病的抵抗力。那些文化差异,过去一度误认为是"遗传差异",于是人类史连篇累牍的尽是优秀先进民族征服了劣等原始民族的故事。事实上,没有人提出过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征服族群有优异的遗传。遗传不可能扮演这么一种角色,因为任何人不论出身自哪个杜群,只要有适当的学习机会,都不难学会其他社群的文化技能。在新几内亚,父母亲是石器时代的人,子女现在以开飞机维生。 1911 年 12月 14日挪威探险家阿蒙森 ( Amundsen, 1872-1928)率4名挪威同胞到达南极,他们乘坐的,是从爱斯基摩人学来的狗拉雪撬(当年动用了 52条狗)。我们应该追问的问题是:为什么某一族群拥有征服其他族群的文化优势?(别忘了,我们没有证据认为他们是优秀的民族。)举例来说,非洲的班图人原来只生活在赤道带,可是他们取代了非洲南部大部分地区的郭依桑族,而不是郭依桑族赶走了班图人、占有赤道非洲,为什么?只因为班图人运气好?规模较小的征服事例,我们并不期望发现终极的环境因素,但是如果我们现察的是大历史上的大规模族群代换现象,运气可能不会扮演什么角色,终极因素更令人信服。因此,下面用两章揭示"近代史"上两次大规模的族群代换现象:现代欧洲人扩张到新世界与澳洲;以及在更早的时候,印欧语族群从一小块据点起家,最后占有大部分欧亚大陆——这一直是个历史谜团。这两个例子可以让我们清楚地看出:每个人类社群的文化与竞争位置,受生物与地理遗产的塑模,特别是可供人工养植的植物与动物资源。同种成员间的竞争,不是人类的专利。所有动物种都一样,最激烈的竞争,发生在同胞之间,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同胞在同一个生态区位中生活。不过,同胞竞争的形式,物种间有很大的不同。最不起眼的竞争形式,就是"敌对"同胞抢着把食物资源用光(吃掉或藏起来),大家各忙各的,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敌对行为。"温和地"展现敌意的方式,就是"仪式性的表演“或实际的驱赶行动,最后一招(绝招)就是厮杀(谋杀),现在学者已经掌握了许多动物种的谋杀证据。(译按:请参考《雄性暴力>)各动物种的竞争单位也有很大的差异。大多数鸣鸟,例如美洲与欧洲的知更鸟,主要是单打(雄性与雄性之间的单挑) ,或双打(成对的雌雄一齐对付另一对)。狮于与黑猩猩,则是雄性帮派对决,时有伤亡,帮派成员可能是同胞手足。狼或鬣狗会成群厮杀,蚂蚁社群则是倾巢而出,实行全面战争。虽然有些动物种这样的斗争会造成伤亡,可是从来没有一个动物种因为"内斗"而在灭种之虞。至少,过去没有过。人类相互竞争地盘,与大多数动物种一样。因为我们群居,竞争以社群间的战争为主,比较像蚂蚁而不像知更鸟。邻近的人类社群,彼此的关系一向以仇外敌意为特色,其间穿插着短暂的和解期,进行妇女(新娘)交换,与狼群、黑猩猩帮派相似——人类还会交换货物。我们人类流露仇外敌意,显得特别自然,因为我们的行为大部分是文化符码编成的,而不是基因密码控制的,也因为人类社群间的文化差异实在太显著了。那些文化差异使我们很容易辨认"异族",只需瞧一眼,服色与发型就透露了对方的身份,狼与黑猩猩就不行了。人类的仇外敌意,比黑猩猩的更能造成致命的结果,那是不用说的,因为我们最近发展出威力强大的武器,而且还可以远距抛射。珍古德描述过黑猩猩的帮派火拼,一个帮派逐个谋杀另一个帮派的成员,最后占据对方的地盘。可是那些黑猩猩没有本事攻击远方的帮派,或者消灭所有的黑猩猩(包括自己)。换句话说,仇外谋杀有无数动物前驱,但是只有我们把它发展到足以消灭全体人类的"境界"."威胁到自己的生存"加入了语言、艺术的行列,成为人类的文化特征。在本部最后一章 (第十六章),我会回顾人类的"灭族"史,让大家看清孕育纳粹焚烧炉与现代原子战争的丑陋传统。第十三章 人类史的新面貌:世界材1938年 8月4日,纽约的美国自然史博物馆报出的一个生物探险队,为人类史上最长的一章谱写了终曲。那一天,"第三次雅柏探险队"的先锋人员,成为巴霖阿大河谷 (Grand Valley Balim River)的第一批外来访客。位于新几内亚西部内地的大河谷,一向被认为无人居住。结果出人意料,大河谷中住满了人,约 50000名的土著,仍过着石器时代的生活,与世隔绝——世上无人知道他们的存在,他们也不知世外有人。雅柏率队到那里,为的是搜寻从未发现过的鸟类与哺乳类,结果发现了从未发现过的人类社群。为了体会雅柏那次发现的意义,我们必须了解所谓的"第一次接触"现象。我早先提过,大多数动物种在地球上,只在很小一块地理范围内生存。至于那些分布在几大洲上的动物种,例如狮子与大灰熊,从来没有发生过一个大洲上的成员到另一个大洲去访问同胞的。事实上,每个大洲上的族群,都与其他大洲上的有差别,通常同一个大洲上的不同地理区,各有各的族群,它们会与邻近族群互动,绝不会到远方串门儿。(表面上看来,候鸟是个让人不能忽视的例外。是的,候鸟会在大洲之间做季节性的迁徙,但是它们只沿着"传统"路线迁徙,而且每个族群无论冬季、夏季的栖息地,大抵都有固定的也围。)动物对地理的"忠城",反映在它们的地理变异上:同一物种在不同地理区域的不同族群,往往会演化成外形不一样的亚种,因为每一族群的成员,大多找"自己人"交配。举例来说,非洲大猩猩是一个单独的物种,可是东非低地的大猩猩从来没有去过西非,西非的也从来没有到过东非。怎么知道:的呢?因为东非与西非的大猩猩,是不同的亚种,长相不同,所以科学家不会弄错。在这些方面,我们人类在演化过程中曾大部分时间都不过是一种典型的动物。人类与其他动物一样,每个族群在遗传上都受居住地气候与疾病的塑模。但是人类各族群还因为语言与文化的隔阂,更难以交流、融合。人类学家从一个人的体表特征,大致可以推测出他的发源地,而语言学家或服饰学者可以更精确地确定他的家乡。那是人类族群一直都非常"定居"的证言。虽然我们自认为"旅客",在人类演化史上有几百万年,我们实际上却过着与"旅客"完全相反的日子。每个人类社群,对生活范围之外的世界一无所知,除了自己,只知道紧邻的社群。只有在最近几千年内,人类的政治组织与技术发生了变化,某些社群才可能旅行到远方,接触异域殊族,认识祖先从未亲身访问过的地方与族群。 1492年(明孝宗弘拍5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后,加速了异域殊族相互接触的过程,今天只有新几内亚与南美还有几个零星的族群,还没与异域来的陌生人接触过。雅柏挥险队进入大河谷的那一刻,在历史上的意义是:从此以后,与世隔绝的人类社群即将成为历史绝响。人类这个物种,原来包括几千个小型社会,整个说来居住地只占地表的一小部分,现在已经转变成拥有世界知识的世界征服者。因此,大河谷的那次接触,是这个过程中的里程碑。大河谷中有50000居民,这么大的社群怎么可能与世隔绝,让世人直到 1938年才发现他们?那些巴布亚人又怎么会对外界一无所知?外人走进来了之后,原来孤绝的杜群会发生什么变化呢?在本章我会论证:为了了解"人类文化分化的起源",原先万国林立、互不往来的人类世界——那个世界将在我们这个世代完全没入历史——是一把钥匙。现在我们是世界征服者,人口超过60亿,而在农业兴起的前夕,人口大约只有 1000万。不过,讽刺的是,我们的人口暴增了,文化歧异的程度却陡降了。没到过新几内亚的人,很难想像一个50000人的社群会与世隔绝那么久。那怎么可能?大河谷距南、北海岸才不过 185公里呀。欧洲人 1526年(明嘉靖5年)发现新几内亚,荷兰传教士 1852年(清咸丰2年)到此定居,欧洲殖民政府 1884年(清光绪 10年)成立。为什么还需要54年才发现大河谷?答案是:地形、粮食与挑夫。只要你踏上新几内亚,试过离开已有的道路,四处步行,就会明白我的意思了。那儿海岸低地是沼泽,内陆有连绵的山脉,棱钱就如刀锋,到处覆盖着密林,你一天最多只能穿越几公理。 1983年,我到新几内亚库马洼山脉调查,我与 12位新几内亚人花了两个星期,才向内陆推进了 11公里。要是与英国鸟类协会 50周年纪念探险队比较起来,我们根本没遭遇什么困难。他们在 1910年1月 4日登上新几内亚,然后向内陆 160公里开外的山峰前进。第二年2月 12日,他们终于就弃了,打道回府。那 13个月中,他们连一半都没走到(只越过了 72公里)。除了地形障碍,当地无法找到食物,这更让探险家举步维艰。新几内亚没有大型动物可以猎杀。在低地丛林中,新几内亚土著当主食的植物是西米椰,这种植物的茎髓可以榨出一种物质,有橡胶的质地、呕吐物的气味。然而,在山上,即使土著都无法靠野生食物维生。霍拉斯顿(Alexander Wollaston)见过的一幕最能凸显这个问题。他是英国探险家,有一次从山上丛林小径下山,途中看见一幅令人心里发毛的景象 :30具新几内亚土著的尸体,他们显然不久前才死去,旁边还有两个孩子,奄奄一息。那些土著在高地有在田,他们从低地回去的时候,没带够粮食,都饿死了。丛林中找不到野生食物,探险家想到无人居住的地区调查的话,就得自备粮草(有时即使到有人家的地方,也未必能得到足够的给养)。一个挑夫能携带 18公斤食物,要是他一人食用,大约可以维持 14天。所以,在发明飞机(空投补给)之前,探险队若想深入内陆7天以上,就得靠挑夫队往返搬运给养,在内陆建立补给站。我举一个典型的例子:在海岸上准备 700人日分量的给养,用50名挑夫运送,在距海岸5日的地点,储存200人日的给养,然后挑夫花 5天回到海岸。在这个过程中,挑夫消耗了500人日的给养。然后 15名挑夫到那个补给站,取出储存的结养,再前进5日,建立第二个补给站,储存50人日的给养,回到第一个补给站(接受补给),这个过程消耗掉 150人日给养。然后……1921 -1922年的克瑞马探险队 ( Kremer Expeditions),路线最接近后来的雅柏探险队。800名挑夫,200吨食物,花了 10个月运送,克瑞马等4位探险家得以深入内陆。克瑞马穿越的距离刚好可以到达大河谷,可惜他们的路线向西偏了几公里,错过了大河谷,也没怀疑过那里会有人,隔着重山密林,谁想得到呢?除了这些艰险的环境条件,新几内亚内陆对传教士与殖民政府毫无吸引力,因为大家都相信:根本世有人住在"里头".欧洲探险家在海岸或河流登陆,发现低地上有许多部落,以西米椰、鱼维生,但是陡峭的山麓丘陵上人很少,日子过得极勉强。无论从南岸还是北岸,白雪覆盖的中央山脉(新几内亚的脊梁骨)远远望来都是一幅陡峭的模样。大家相信这两张陡峭的面孔是同一座山的两侧,谁也世想到其中隐藏着适于农耕的宽阔河谷。在新几内亚东部(今日的巴布亚新几内亚共和国),“内地空无一人"的神话是在 1930年5月26日打破的。那一天,两位澳洲探矿人为了寻找金矿,翻过俾斯麦山脉的一座山脊,哪里知道后面是个山谷,晚上朝谷里望去,他们为眼前出现的无数火光而惊疑不定:几千人的灶火。在新几内亚西部(今日是印尼的一省),这个神话是在 1938年6月2日破灭的。那一天,雅柏驾机做第二趟侦察飞行,在丛林上空飞了几个小时后,什么人迹都没发现,突然大河谷中出现了令他非常惊时的景象,看起来很像荷兰:地面上世有丛林覆盖,地貌平整,整齐地划分成田地,田地四周围绕着灌溉沟渠,并有小屋散落四方。雅柏先在距离大河谷最近的湖边以及阿梳(他的水上飞机可以降落)建立营地,然后先锋人员从营地出发,最后成为第一批进人大河谷的现代人——共花了6个星期。世人直到 1938年才知道大河谷里有人居住,我已经说明了原因。那么,为什么那些大河谷里的人——现在称为丹尼人也不知人外有人呢?当然,部分原因是我们上一节读过的那些困难,西方探险家直到近来才逐一克服,而丹尼人要"走出去"的话,也得克服。然而,世界上有许多地区,条件比新几内亚好多了,既没有恶劣的地形,也容易找到野生食物,可是那里的人类社群,在过去也是相当闭塞的,对"天下至广"毫无概念。为什么?在这里,我必须提醒读者:我们认为理所当然的一个观点,其实是现代发展出来的。事实上,直到最近,那个观点在新几内亚并不适用,而在1万年前的世界,哪里都不适用。现在地球表面分割成许多政治国家,每个国家的公民,都多少享有在国境内或到别国去旅行的自由。任何人只要有时间、有钱、有意愿,就可以到任何国家去现光。结果,人与货物在世界上交流,许多东西在各大洲都买得到,比如可口可乐口我还记得 1976年我到南太平洋所罗门群岛中的连内尔岛收集资料的往事,每次想起仍然觉得很难为情。那个小岛与世隔绝,海岸只有峭壁,没有沙滩,岛上珊珊礁地面,处处有深沟,土著的波里尼西亚文化,因此保存了下来,直到最近都没什么改变。破晓时分我从海岸出发,在丛林中跋涉,耳目所及,毫无人迹。到了傍晚,我终于昕见前头传来一位女性的声音,也望见了一间小茅屋。我的脑海里立刻充满了幻想,一位美丽无邪的波里尼西亚少女,腰着草裙,裸露上身,正在等着我!在这个世外小岛上的世外桃源里!哪里知道这位女士竟然很胖,还有老公陪伴。够糟了吧?才不!我自认为是个大无畏的探险家,可是她穿的运动衫,胸前竟然大书"威斯康辛大学"几个字,让我怪难为情的。相对地,人类在最近1万年前,自由自在的旅行根本不可能,运动衫的流通非常有限。每个村落或队群,都是一个政治单位,与邻近的单位陷在战争、休战、联盟与贸易的走马灯中。因此,新几内亚高地上的土著,终生在出生地方圆 16公里之内活动。他们偶尔会走进紧邻村落边界的土地上,或者是为了偷袭邻近村落,或者是在休战期间得到了许可,但是他们没有"社会公约",规范走出紧邻村落边界的土地后的行为。对土著而言,容忍不相干的陌生人?难以想像。更别说这样的陌生人敢现身了。即使在今天,这种"别僭越"心态仍残存在世界许多地方。我在新儿内亚,每次外出观察鸟类,都不辞辛劳到邻近观察地点的村落"拜码头",征求同意。有两次我疏忽了(或我"拜错了码头“),就划船到上游去观鸟,回程时就发现河道被独木舟堵上了,村民用石头打我,他们非常愤怒,因为我擅闯了他们的地盘。在西新几内亚,我住过依洛匹人的村子,我想到附近一座山里,必领穿越邻近的法玉族地盘,依洛匹人听我说了,就向我解释:只要我走进他们的地盘,法玉人会杀了我。依洛匹入这么告诉我,语气自然,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从新几内亚的观点看来,事情就是那样,仿佛天理昭彰,不证自明。法玉人当然会杀掉任何一个擅闯地盘的人,难道你蠢得以为法玉人会放任陌生人走人他们的地盘?陌生人可能会猎杀他们地盘上的猎物、偷拐妇女、散播疾病,以及侦察动静、策划偷袭。虽然大多数"前交流时代"的族群会与邻近族群发展贸易关系,许多族群相信自己才是世上唯一的人类。也许远方地平线上冒出的火烟,或者顺着河漂流下来的无人独木舟,证明世上还有其他人群。但是离开自己的地盘,"走出去"访问远方的人,即使不过几公里路程,也无异插标卖首。一位新几内亚高地士著回忆 1930年白人光临之前的生活,"我们没出过远门口我们只知道山的这一边。我们认为我们是世上惟一活着的人。"这种隔离促进了遗传歧异。组几内亚每一个河谷,不仅有独特的语言和文化,也有独特的遗传缺陷与风土病。我到过的第一个河谷,是富雷族的家园,他们在世界医学文献上非常有名,因为他们有一种奇怪的病,叫做苦鲁症(Kuru),意思是"笑病"——病人临死前脸土会挂着诡异的笑在结果发现是一种慢性滤过性病毒造成的。(按:研究苦鲁症的盖度赛医师(D.C.Gajdusek )因此获得1976年的诺贝尔奖。 )富雷人有一半以上死于苦鲁症,其中以妇女为主,致使一些村子里男女的比例高达 3 : 1.在卡里木依——位于富雷族地盘以西约100公里——从来没有过苦鲁病例,但是当地土著受困于麻风病——发病率为世界之冠。还有些部落有高比例的聋哑人、没有阴茎的男性(假性阴阳人)、早衰症或晚熟人(青春期延缓)。今天我们可以通过电影或电视神游我们从未到过的地方,也可以从书本上得到相关的资讯。世界上的主要语言都有英文字典,母语是非主流语言的村子里,大部分都找得到听懂一种主流语言的人。举例来说,在最近几十年间,传教士语言学家研究过几百种新几内亚与南美主著语言,我在每一个新几内亚村子里,不管位于多么遥远的地方,都能发现一个人,能说印尼语或新美拉尼西亚语。因此,语言障碍已经不再妨碍资讯在世上流通了。今日世界几乎每一个村落,都能相当直接地获得外界的资讯,并提供关于自己的资讯。对比之下,过去世界中的居民,无从想像外界的模样,或者直接获得关于外界的资讯。那样的资讯都是辗转重译而来,每经一次翻译就走样一次——玩过"传口讯" 游戏的人都知道,一个不算复杂的口讯,口耳相传之后,必然变得离谱、荒谬。于是,新几内亚高地土著对 l00公里之外的大洋毫无概念,对已经在海岸上活动了几百年的白人一无所知。他们首次见到的欧洲男人,穿裤子系腰带,令他们大惑不解,有位仁兄对衣服的功能提出独到的见解:那些男人的阴茎很长,必需盘在腰间,以衣服遮盖。有些丹尼人相信一个邻近的土著族群吃草维生,而且他们的双手背在背后,连接在一起。第一位闯入"桃花源"的先锋,在土著心中造成的创伤,难以磨灭,我们生活在现代世界中的人,难以想像。 1930年给澳洲探矿人“发现"的新几内亚高地土著, 50年后接受访问,仍然记得当时的情景,他们在哪里,在做什么?都能出历如绘地娓娓道来。对现代美国人与欧洲人,也许最接近的经验,是回忆我们经历过的最重要的政治事件。与我同年龄的美国人,大多数记得 1941年 12月7日,那一天我们听到日本飞机偷袭珍珠港的新闻。我们立刻就知道我们的生活就要改变了,而且至少会持续几年。然而,珍珠港事件以及随后的战事,对美国社会的冲击很小,比不上当年欧洲人现身新几内亚高地,对土著社群的冲击。在那一天,他们的世界变了,永不回头。探险家带来了钢铁斧头与火柴,石斧与取火钻相形见绌,于是高地土著的物质文化,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接踵而来的传教士与政府官员,压制了土著根深蒂固的文化习俗,像食人、多妻、同性恋、战争。其他的习俗,土著自然地抛弃了,因为他们发理了优异的替代品。但是,另外还有一个革命,更为深刻又令人不安,它发生在土著的宇宙观。他们与邻近社群不再是世上唯一的人,只有一种生活方式。康诺利 (Bob Connolly )与安德森 ( Robin Anderson )写了一本书《初遇》 (First Contact),沉痛地叙述了新几内亚东部高地土著与西方人"初遇"的故事。作者请双方已经高龄的当事人回忆往事。话说当年,那时大家不是才过了青春期,就是还小,吓坏了的土著,把白人当成返回人间的阴魂。后来,土著把白人埋了的粪便挖出来,详加检视,派吓坏了的年轻女孩去伺候闯入者,发现白人会大便,而且与他们一样,是人。我们前面提到的澳洲探矿人,有一位留下了日记,记下了他觉得土著的体味难以忍受,可是,土著那时也觉得白人的体味奇怪又吓人。探矿人对黄金特别着迷,土著觉得奇怪,土著对宝贝(子安贝)着迷(土著财富的象征/钱币),也令澳洲人不解。至于1938年大河谷中的 "初遇"故事,目前还没有人写。本章一开始我就说过了:雅柏探险队的先锋人员进入大河谷,不只是丹尼人命运的分水岭,也标志了一座人类历史的分水岭。当年的那个世界,所有人类社群相对孤立地生活着,在今天,那样的社群所剩无几。这样的古今之变,造成了什么后果?从比较研究,可以推理出答案:我们可以比较早就"开通"的区域,与近来才开通的区域。我们也可以观察那些近来开通的区域,追踪"开通"的后果。这些比较研究显示:异域殊族一旦开通,经过几千年隔离才孕育、累积的文化歧异,被逐渐抹杀了。艺术创作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在新几内亚,雕刻、音乐、舞蹈的风格,在过去村子与村子之间就有很大的差异。有些村子因为生产世界级的木刻艺术而闻名。但是已经有越来越大的压力或诱惑,让新几内亚土著放弃自己的艺术传统。 1965年,我访问了波麦族,那是一个孤绝的小部落,人口不过 578人。那里只有一个小店,是传教士开设的。在我到达之前,传教士已经劝说波麦人拿出所有艺术品付之一炬。几个世纪累积的独特文化发展("异教徒的玩意,"那位传教士是这么说的) ,一个上午就报销了。 1964年,我第一次深入新几内亚,造访遥远的村落,一路 上我可以听见圆木鼓声与传统歌声 ;20世纪 80年代,我听到的是吉他、摇滚乐以及电池驱动的收录机。任何到纽约大都会博物馆参观过新几内亚传统雕刻作品,或是听过新几内亚传统音乐(二重唱配上圆木鼓以令人屏息的速度击出的节奏)的人,都会同意"开通"是一场浩劫,是人类艺术史的悲剧。语言也大量消失了。举例来说,现在欧洲只有大约55种语言,大部分都是从一个语系分化出来的(印欧语系)。然而新几内亚面积不到欧洲的 1/10、人口不到 1%,却在 1000种语言,其中有许多与世上任何己知的语言都没关系。一般而言,在新几内亚一种语言只有 1000人在方圆 32公里的范围内使用。在新几内亚东部高地,我从欧卡帕跋涉近100公里到卡里木依,就穿过了6种语言的使用范围。起先是佛雷语(有点像芬兰语),最后一个是图道未语(有声调与鼻化母音,有点像汉语)。新几内亚是一本活教材,让语言学家认识过去的世界每个孤立的部落都有自己的语言。农业兴起后,那个世界才开始改观。少数掌握农业的社群向外扩张,将自己的语言散布到一片广大的土地上。印欧语族群扩张,不过是大约6000年前的事,结果西欧原有的语言全部给消灭了,只剩下巴斯克语(Basque,西班牙北部,以及法国境内,还有人说这种语言。)最近几千年,班图语族群扩张也造成了同样的结果,热带非洲与非洲亚撒哈拉区域原来流通的语言都消失了。南岛语族群扩张,在印尼与菲律宾也取代了先前的土著语言。仅在新世界,过去500年间就有几百种土著语言消失了。世上通行的语言越少,世界村中的居民就越容易沟通,所以大量语言消失了,不是件好事吗?也许吧。可是在其他方面,可是件坏事。语言间的差别,不只表现在结构与词汇上,在表达因果关系、感情和个人责任等方面也有差异——因此语言塑模思想的方式也有差异。没有一种语言在各方面都算得上"最好":每种语言都有独到的长处,视目的而定。举例来说,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用希腊文著述,而康德用德文,也许并非偶然。希腊文与德文的文法特征,以及容易形成复合字的特性,也许是它们成为西方哲学的主流语言的秘密。再举一个例子,学过拉丁文的人一定很熟悉。拉丁文每个字的字尾,对句子结构提供了足够的讯息。因此句子中各个字的顺序,可以做不同的安排,表现句章中的幽微情致。英文就做不到,因为英文的字序是句子结构的主要线索,一旦改变宇序,句意就可能完全变了。如果英语成为世界语言,绝不会是因为英语最适于外交。(按:因为英语的文法特色不像拉丁文,比较不容易表现舍蓄幽微的意思,不适于表达外交辞令。)新几内亚的文化歧异程度,现代世界中没有一块面积仿佛的土地比得上,因为孤立的部落能够实行任何社会实验——有些实验其他社群完全无法接受。毁坏自己身体 (装饰或仪式所需)与吃人的习俗,每个部落都不一样。土著与外界"初遇"的时候,有些部落是全裸的,有些会遮掩性器而且有烦琐的性规距,还有些会以极为夸张的方式拿阴茎与睾丸招摇(例如丹尼人 )。抚养孩子的方式,有的部落完全被动(佛雷族完全放任婴儿,甚至见到他们去抓但热的东西也不管,结果婴儿受到烧烫伤);有的部落会惩罚行为不端的孩子,如巴罕人会以带刺的荨麻打孩子的脸;有的部落极为严厉,如库苦的孩子甚至会自杀。巴鲁亚族的男人可以享受制度化的"双性象":部落里有一间很大的房子供同性恋活动,其中住着年轻男孩,成年男人可以到这里来混;每个男人另外有小房子,住着老婆、女儿与男婴。而图道未族的房子有上下两层,下居住着女人、婴儿、未出嫁的女儿与猪,男人与未婚的男孩住在上层,从地面上有独立的梯子上去。现代世界的文化歧异程度缩小了,要是消失了的只有毁坏自己身体的习俗,与逼得儿童自杀的管教方式,我们不会觉得那是损失。但是有些社会的文化习俗成为世界主流模式,不是因为那些文化习俗可以令人幸福或有利于人类的长期生存,而是因为那些社会在经济与军事上的成就。我们一味追求消费,又任意剥削环境,现在我们觉得惬意,可是未来的隐忧已经种下了。许多有识之士已经列出美国社会的当务之急,以下的问题已经到了濒临灾难的程度:老人安养、青少年叛逆、吸毒、显著的贫富不均。这些问题,每一个都可以在新几内亚发现好几种解决方案,比我们的好得多了。(那里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一套,不只一个部落有比我们好的方案。怕的是,新儿内亚传统的精华,等不到我们去取经,就消失了。)不幸的是,人类社会的另类模式正在迅速俏失,而人类可以在孤绝的情境中实验新模式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世界上再也没有与世隔绝的社会,规模可以与雅柏探险队 1938年8月"发现"的相比。 1979年我在新几内亚罗伐尔河调查,附近的传教士最近才发现了一个400人的游动部落,根据那个部落的消息,上游约5日行程的地方,还有一个从未与外界接触的队群。秘鲁与巴西的偏远地区,也发现了一些小队群。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最后一个"初遇"事件就要发生了,也就是说,最后-个设计人类社会的实验就要结束了。虽然此后人类的文化歧异不会立即消失至少大部分歧异没有因为电视与旅行而消失,歧异程度必然会大幅降低。那是我们会哀悼的损失,理由我已经讨论过了。但是文化歧异与仇外心态似乎成正比。只要我们相互厮杀的武器威力有限,我们的仇外心态还不至于把我们带到灭绝的边缘。原子武器会不会与我们的灭族倾向结合起来,打破我们在20世纪上半叶创下的纪录?我希望不会,我想得出的主要理由是:世界文化一体的过程已经加速了。降低文化歧异,也许是我们为了生存必须付出的代价。第十四章 问苍茫大地,谁主浮沉我们的日常生活最显著的特色,对科学家却是最困难的问题。美国或澳洲大部分地方,要是你在街头举目四顾,你看到的大多是欧洲人后裔。可是500年前,那里只有当地的土著,绝无例外。为什么欧洲人会到美洲与澳洲殖民,取代了土著族群,而不是美洲与澳洲的原住民,到欧洲取代白人族群?这个问题可以用另一个方式表述:为什么技术与政治发展的速率,在古代以欧亚大陆最快,美洲慢得多,而澳洲最慢?举例来说,1492年 (明孝宗弘治5年 )欧亚大陆上,大多数人口都使用铁器,有文字与农业,组成拥有越洋船只的中央集权国家,正处在工业化的前夕。美洲有农业,有几个大型中央集权国家,仅在一个地点有文字,没有越洋船只或铁器;在技术与政治发展方面,比欧亚大陆落后几千年。澳洲没有农业、文字、国家、船只,仍处于与外界隔绝的情境中,使用的石器,与1万年前欧亚族群使用的相当。正是那些技术与政治发展的差异,使欧洲人能够扩张到其他的大洲上,而不是生物(人种)差异。(不同动物族群竞争的结果,往往由生物差异决定。)19世纪的欧洲人,对那样的问题有一个简单的答案,可是那个答案充满了种族偏见。他们的结论是:欧洲在文化上先进一些,是因为欧洲人比较聪明,所以欧洲人注定了要征服、取代或杀戮"低劣"族群。这个答案并不令人满意,不但流露出妄自尊大、令人憎恶的心态,而且根本就错了。没错,人们的知识水平有很大的差异,与每个人成长的环境有关。但是,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显示:不同族群的心智能力,有任何遗传的差异。 19世纪的古典人类学,倾全力创造一套"科学的"人种理论,解帮"人种"间的差异,可是什么名堂都没搞出来。因为这个种族偏见的遗传情绪,对不同"人种"在文明业绩上的差异,我们今天提出的"说法",仍然嗅得出种族偏见的味道。然而,这个问题有必要适当地回答,理由很明显。在过去500年间,那些技术上的差异导致了严重的人间悲剧,殖民与征服的遗传情绪,仍然强烈地影响了现代世界的结构。除非我们提出一套令人信服的解释,许多人不免怀疑:充满种族偏见的遗传理论,或许是真的。在这一章里,我会论证:各大洲的文明业绩不同,是因为塑模文化特征发展的力量,是地理,而不是人类遗传学。文明赖以发展的资源——特别是适于人工培育的野生动、植物各大洲提供的各不相同。各大洲上,人工培育的生物物种,向外传播的难易程度,也各不相同。即使在今天,美国人与欧洲人仍然必须痛心地面对现实: 远方的地理特征如波斯湾或巴拿马地峡——会影响日常生活。但是地理与生物地理更为深刻地塑模人类的生活,已经几十万年了。为什么我要强调植物与动物?正如演化生物学家霍丹(J.B.S.Haldane,1894-1964)所说:“文明的基础,不是人,而是动、植物。"相同面积的土地,农业与畜牧所能供养的人数,比野生食物多得多了,虽然农牧业也给人类带来了灾难(见第十章)。一些人可以储存的剩余粮食,使其他人得以全力经营各种专业技能,例如冶金、制造、文书——以及职业军人。家畜提供的不只是肉与奶,还有制作衣服的毛与皮,以及运输人、货的动力。动物还可以拉犁与车,因此可以增加农业的产量,光凭人力怎么都比不上。结果世界上的人口大增。 12000年前人类还过着采集-狩猎的生活,人口只有 1000万,今天已经超过 60亿。密集的人口,是形成中央集权国家的先决条件口密集的人口,也促进了传染病媒的演化,遭遇过那些传染病媒的族群,会演化出抵抗力,没遭遇过的就没有抵抗力了。所有这些因素,决定了族群之间的殖民或征服关系。欧洲人征服美洲与澳洲,不是因为他们拥有优良的基因,而是因为他们有恶毒的病媒(尤其是天花)、比较先进的技术(包括武器与船只)、以文字储存的资讯以及政治组织——追根究底,全是因为各大洲在地理上的差异造成的。让我们从家畜谈起。大约6000年前,西亚的居民,已经拥有5种家畜,至今仍是人类的主要牲口:绵羊、山羊、猪、牛、马。东亚没有西亚那种牛,可是居民就地取材,分别驯化了几种形态、功能类似的"牛":牦牛(青藏高原)、水牛(东南亚)、印度/缅甸野牛、爪哇野牛。前面已经提过,这些动物为人类提供了食物、动力与衣服,此外,马还有无可估量的军事价值。(直到 19世纪,马仍然是军事行动中不可或缺的畜生,结合了坦克、卡车与吉普的功能于一身。)为什么美洲印第安人不能驯养"对应的"美洲的土著物种,享受同样的利益呢?美洲的土著哺乳类中,不是也有野绵羊、野山羊、野猪(pecaries)、野牛、貘(tapirs,与犀牛同属奇蹄目犀亚目 )吗 ?为什么美洲印第安人不能骑着貘侵入欧亚大陆,震慑欧亚土著呢?澳洲土著也可以骑着袋鼠这么干呀!?答案是:直到今天,世界上的野生哺乳类中,只有极小的比例能够驯养。我们只要回顾一下过去失败的例子,就能够看清楚其中的关键。把野生动物驯养成家畜,第一步当然是改变野生动物的气质,使们可以关在笼子里,当作宠物。许多动物种都通过了这一关。在新几内亚许多村子里,我都会发现养驯了的袋鼠、袋貂 ( possums );在亚马逊向流域的印第安村子里,我也见过养驯的猴子与鼬鼠。古代埃及人养驯过瞪羚、羚羊、鹤,甚至鬣狗,还可能有长颈鹿。汉尼拔( Hannibal,公元前 247-183)率领非洲象(按:不是今天马戏团里常见的亚洲象)翻过阿尔卑斯山攻打罗马(公元前 218;秦始皇29年) ,把罗马人吓坏了。但是所有这些看来有希望的尝试,最后都失败了。畜养动物并不只是从野外抓来几个野种,把它们养驯了就算成功。它们在兽笼或兽栏中能够繁殖才戚,那样人类才能选拔"优良"的个体进行培育,最后野生种变化成适合人类需要的品种。马大约6000年前驯化,几千年后驯鹿也驯化了,此后欧洲再也世有大型哺乳动物被驯化过。换言之,我们的祖先实验过几百种动物,我们那几种哺乳类家畜,很快就脱颖而出,其他的就被放弃了。驯养动物当畜生的实验,大多数都失败,为什么呢?归纳起来,一种野生动物,若不具备一组不寻常的特征,就无法驯化成畜生。第一,以大多数例子而言,它必需是一种过群居生活的社会动物。在社群中,低阶个体对"老大哥"会本能地表现出顺服行为,它们还能将人类(饲主)当作"老大哥"一样顺服。北美洲的大角绵羊与西亚绵羊的祖先,是同一属的不同物种。但是西亚绵羊的祖先有本能的社会顺服行为,北美大角绵羊却没有——对印第安人来说,这可是个要命的差别,难怪他们无法驯养大角绵羊。独居的陆生动物中,只有猫与白鼬(ferrets)成了家畜。第二,瞪羚以及许多鹿与羚羊,非常敏锐,难以管理,因为它们只要一发觉情况不对,就会奔逃,而不像其他动物,遇上危险就原地不动。我们至今无法把鹿驯服成家畜,尤其令人难以理解,因为在过去1万年中,几乎没有几种野生动物像鹿一样,与人类那么接近。虽然人类密集地猎杀鹿,偶尔养驯过几只,世上 41个鹿种中,只有寒带的驯鹿(peindeer)被人类成功地变成了家畜。其他40种,要么有领域行为(据地自雄,不容其他同胞闯入),要么非常敏锐,或两者皆是,因此都没资格当人类的家畜。驯鹿能容忍异类闯入它们的活动空间,群居而没有领域观念,是当人类家畜的料。最后,许多动物在兽栏中,看来驯服而健康,却可能拒绝交配——动物园经常有这种烦恼。你愿意在大庭广众前对异性展开长时间的追求,并公开交配吗?别说你不愿意,许多动物也不愿意。这个问题使许多动物不能成功地变成家畜,其中有些若是成功了,就对人类非常有用,实在可惜。例如南美野骆马(vicuna)是安第斯山脉的土著种,它们的毛是世界上价值最高的动物毛。但是印加人与经营现代牧场的人,都无法驯化它们。要得到它们身上的毛,只好到野外捕捉。从古代亚述的王公贵族到 19世纪印度的王公贵族,都驯养过猎豹——世界上跑得最快的陆地哺乳动物,时速可达 110公里以上——协助打猎。但是,他们的每一头猎豹都是从野外抓回来驯养的,甚至动物园直到1960年才成功地让猎豹在兽栏中繁殖。欧亚大陆那5种主要家畜,以及它们的亲戚物种,当得成家畜或当不成,上述理由总括来说,就可以解释了。美洲印第安人无法驯化野牛、野猪、貘以及野山羊、野绵羊,也是同样的理由。由于马有军事价值,所以用马来说明"物种间的微小差异,注定了一个物种对人类特别有价值,而另一个完全没用"特别有趣。马属于哺乳纲奇蹄目,属于这个目的动物,特征是脚上有蹄,脚趾数目为奇数,包括马、貘与犀牛,共17个物种。其中所有的貘 (4种)与犀牛 (5种),再如上8种野马中的5种,从没有畜养成功过。非洲土著若骑着犀牛、印第安人骑着貘,任何欧洲来的入侵者都会结踩死的——但是没发生过那样的事。野马的第六个亲戚,是非洲的野驴,就是家畜中驴的祖先。驴是良好的载重与运输畜生,可是无法用来列阵冲锋。野马的第七个亲戚,是西亚的野驴,在5000年前,曾经用来拉车,有好几百年。但是所有关于它们的记载,都指出了它们的乖戾脾性:脾气坏、暴躁、难接近、顽劣或顽冥不灵。这种危险的畜生,必规戴上口罩,免得照料它们的人给咬伤。大约4300年前,中东引进了驯化的马,野驴才给放弃了。马剧烈地改变了人类战争的面貌,其他的动物,没有一种可以相提并论,即使象与骆驼也不成。马驯化后不久,也许就成为最早的印欧语族群扩张的利器——最早的印欧语族群是牧民,他们的扩张故事,下一章会讨论。几千年之后,马与战车结合,成为古代战场上无人能挡的坦克。马鞍与马镫发明了之后,匈族阿提拉 ( Attila the Hun;公元453年逝世 ;刘宋文帝元嘉末年)赖以重创罗马帝国;成吉思汗( 1162 -1227)率领的蒙古骑兵,所向无敌,建立了横跨欧亚的帝国;西非输入了战马后,也兴起了军事国家。 16世纪初,西班牙人科尔特斯与皮萨罗凭着几十匹马,外加百来名军士,就颠覆了新世界两个人口最多、文明最进步的国家——阿兹特克(今墨西哥境内)与印加 (今厄瓜多尔至智利境内)。1939年9月 (第一次长沙大捷)波兰骑兵不敌侵入波兰境内的纳粹机械化陆军,马在战场上叱咤风云的时代才正式结束——马在6000年前成为家畜,所有家畜中,只有马在世界各地都受到重视,就是因为它的军事功能。讽刺的是,其实美洲原先有马,与科尔特斯与皮萨罗带到美洲的马是亲戚。要是美洲马没有灭绝,蒙提祖马(阿兹特克)与阿塔花普拉(印加)也许就能以骑兵冲散那些西班牙"征服者",将他们击溃。但是,也许是天意吧,美洲的马早就灭绝了,事实上,美洲与澳洲原有的大型哺乳类,80%-90%都灭绝了。大灭地发生在人类进入美洲与澳洲殖民后不久,他们是现代印第安人与澳洲土著的祖先。新世界丧失的不只马而已,还有其他有畜养潜力的动物,例如大骆驼、地树獭,还有象。结果,澳洲与北美洲一个可以畜养的动物种都没有,除非印地安犬是从北美狼演化出来的。南美洲只剩下天竺鼠(可做食物)、羊驼 (alpaca,可以剪毛)、骆马 (llama,可以运货,但体型小,人不能骑乘 )。(按:羊驼与骆马同一物种的不同品种。)所以,美洲与澳洲土著从未以哺乳类家畜作为蛋白质来源,只有安第斯山脉的居民有那个荣幸(天竺鼠),然而,比起旧世界的居民,他们从家畜得到的蛋白质,少得可怜。美洲与澳洲的土著哺乳类,从未拉过犁、车、战车,从未生产过奶,从未运载过人。新世界的文明凭着人类肌肉的力量蹒跚前进,而旧世界的文明却有兽力、风力与水力之助,一马当先。美洲与澳洲的大型哺乳类,大多数在史前时代就灭绝了,究竟是气候的原因,还是最早的殖民者干的好事,科学家仍然在辩论。无论真相是什么?那一场大灭绝注定了美、澳两洲最初殖民者的子孙,在1万年后给欧亚大陆与非洲的族群征服——欧亚大陆与非洲的大型哺乳类,大部分都保存下来了。植物呢?同样的论证也适用吗?一些类似的地方立即就跳上心头。与动物一样,野生植物中只有一小撮适于当庄稼。举例来说,雄雄同株/自花传粉的植物种(如小麦),比起雌雄同株/异花传粉的植物种(如黑麦)驯化得较早、较容易。理由是:自花传粉的植物种比较容易选择单株、培育纯系,因为它们每一代都不必与其他的野生株搅和。再举一例,从史前时代起,许多橡树的种子(橡实),就是欧洲与美洲居民的主要食物,可是至今世有一种橡树被驯化过,也许是因为松鼠的缘故 ——松鼠比较合挑选与种植橡实。我们今天种植的作物,都是经过许多尝试后筛选出来的(美东的印第安人约在4000年前驯化过菊草( sumpweed),菊草的种子含有大量蛋白质与油,可以食用。可是欧洲人进入美洲后,菊草就被放弃了)。考虑到这些事实后,澳洲土著的工艺技术发展得特别缓慢,就容易理解了。澳洲缺乏适于驯化的植物种,无疑是当地土著没有发展出农业的主因,这个后果与缺乏适合驯化的动物种——样严重。但是美洲的农业,落后于旧世界的,理由似乎不是那么显而易见。毕竟,世界上好几种重要的粮食作物,是在新世界驯化的:玉蜀黍、马铃薯、番茄与厚皮瓜菜(如南瓜)是其中大家最耳熟能详的。为了解开这个谜团,我们必须更仔细地研究玉蜀黍——新世界最重要的粮食作物。玉蜀黍是谷类——草本植物,种子含有淀粉,可食用,例如大麦仁、小麦粒。人类摄取的热量,现在仍以谷类占多数已所有的文明都依赖谷类,可是不同文明就地取材,驯化了不同的谷类。例如中东与欧洲有小麦、大麦、燕麦与黑麦;中国与东南亚有稻米、粟、稷;非洲亚撒哈拉地区有高梁、非洲小米与龙爪稷;但是新世界只有玉蜀黍。哥伦布发现美洲后,玉蜀黍很快就被早期探险家带回欧洲,传播全球?种植总面积超过了其他谷类,只少于小麦。那么,为什么玉蜀黍不能使新世界的印第安文明,与旧世界的文明——由小麦和其他谷类供养的——发展得一样快?原来玉蜀季是一种很难驯化与栽种的植物,产品也不理想。这句话也许你听来觉得刺耳,尤其是爱吃烤玉米棒子的朋友。何况在玉蜀黍是美国最重要的农作物,内销值 220亿美金,外销值500亿美金。不过请读者稍安勿躁,且听我道来。在旧世界,容易驯化又容易栽种的野生草本植物,怕不只一打。它们的种子都很大——因为中东的气候季节分明——所以早期的农夫容易看出它们的价值。那些种子用镰刀就可以大量收获,容易研磨,容易调理,还容易播种。还有一个优点,不过不是那么一目了然,那就是:那些种子可以储藏——当年的农人不需要自己想出这个点子,因为中东的野鼠会害藏野生谷类的种子,有些害藏达 27公斤。旧世界的谷类即使是野生的,种子产量也很高:在中东的小山坡上,0.4公顷野生小草,可以收在 317.5公斤麦粒。一个家庭几个星期的收获量,就可以吃一年。因此,在小麦与大麦还没有驯化前,巴勒斯坦已经出现了定居材落,镰刀、杵臼、窖穴都发明了,居民靠野谷维生。驯化小麦与大麦并不是有意识的行动。我们叫做"驯化"的过程(野生植物经过人工栽培后的变化),并不是事先盘算的结果,而是人类偏好某类野生植物,因此意外地散播了那些受青睐的植物的种子,最后导致驯化的结果。以野生谷类而言,人类会自然地偏爱收割的植株通常具有几个特征:种子大、种子的种壳容易除去、种子不易抖落一地。只消几个突变,经过人类无意识的选择,种子大又不易抖落的谷类变种就出现了——我们认为它们是驯化的,而不是野生的。大约1万年前,中东的古代考古遗址里出现的小麦与大麦,开始出现这些变化。面包小麦(六倍体小麦)、其他的驯化变种、有意识的播种,不久跟着发展。逐渐地,遗址中野生食物越来越少。到了8000年前,在中东地区,种植谷类与畜养家畜,已经结合成一个完整的食物生产系统。无论是好是坏,当地居民已经不再是采集——狩猎人,而是农民与牧民了——正朝着文明之路走去。现在让我们瞧瞧新世界的农业是怎么发展出来的,与旧世界的比较起来,有什么异同?新世界首先发生农业的地区,气候与中东不同,并无分明的季节,所以当地没有种子大的野生谷类。北美与墨西哥的印第安人,的确开始驯化了3种野生谷类,不过种于都很小——五月草、小大麦、野小米——但是玉蜀黍出现后,再加上后来欧洲谷类引进了美洲,那3种谷类就被放弃了。而玉蜀黍的祖先,是一种墨西哥的野生谷类——一年生的墨西哥野蜀黍——它的种子很大,但是在其他方面,一点不像有前途的粮食作物。野蜀黍的穗子与玉米穗的长相,很不相同,科学家直到最近还在辩论野蜀黍在玉蜀黍族谱上的地位,今天还有一些学者不相信野蜀黍是玉蜀黍的祖先。其他的粮食作物,没有一种像野蜀黍一样,在驯化过程中发生过那么巨大的变化。野蜀黍的穗子上谷粒只有6到 12粒,而且还吃不得,因为穗子外面有一层硬壳——石头一样咸硬。野蜀黍的主干像甘蔗,可以咀嚼吸取糖分,今天墨西哥的农夫还会利用野蜀黍的主干。但是没有人利用它的种子,也没有证据显示史前时代任何人利用过。威斯康辛大学的植物学家伊提斯 ( Hugh Iltis ),鉴定出使野蜀黍变成有用的粮食作物的关键步骤:一次永久的变性。野蜀黍的侧枝端是雄花构成的流苏,而玉蜀黍则是雌性构造:穗子。虽然那听起来像是非常巨大的差异,但其实是由简单的荷尔蒙控制机制操纵的,甚至真菌、病毒、气候的变化部能触动那个机制。一旦流苏上的雄花变性成为雌花,就会产生可以食用的裸露种粒,吸引饥饿的采集——狩猎人的注意。下一步的变化,就是流苏的中央枝开始形成穗轴。墨西哥的早期遗址中,发现过很小的玉米穗,长不满4公分。在那一次突然变性之后,野蜀黍现在终于踏上了驯化之路。不过,与中东的谷类比较起来,野蜀黍还得由花几千年,才能变成收成量高的玉蜀黍,那时才能供养定居村落,或者城市。这最终产物——玉蜀黍——印第安农人处理起来,比起旧世界的谷类,还是费事得多。玉米穗必须用手一个一个摘下,不像用镰刀收割小麦,一割就是一把:穗轴必须剥掉外皮;玉米粒必需剥下或咬下来;播种得一粒一粒种下,而不能一把撒到田里。而玉米粒的营养,比旧世界的谷粒差:蛋白质含量较低,缺乏必要氨基酸,缺乏烟碱酸(维生素B的一种,不足的话可能引起糙皮症 )。因此玉米粒必须经碱水(以木灰、贝壳等物调制)加热处理过,增进氨基酸的均衡,以及释出小部分本来不能吸收的烟碱酸。总之,新世界的主要粮食作物——玉蜀黍——有几个特色,使它不易在野生植物中吸引人的注意,不易驯化,驯化后也不易处理、调制。大部分新世界文明与旧世界文明之间的落差,追根究底的话也许只是一种植物的特异性格造成的。到目前为止,我讨论的是地理的生物地理角色——供应适合驯化的动植物。但是,地理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角色,值得讨论。每一个文明,不但依赖当地驯化的粮食作物,还依赖外来粮食作物——在别的地方驯化的植物。新世界南北向的主轴,使粮食作物的传播格外不易; 旧世界东西向的主轴,传播起来就容易。(图五)今天,我们对植物传播的事实漫不经心、不以为然,好像那是自然不过的事。因此我们坐上餐桌后,很少会想一想各种食物的发源地是哪里。一顿饭里,可能有鸡肉 (东南亚),配上玉米(墨西哥),或马铃薯(南美安第斯山脉),撒上胡椒调味(印度),再来半个馒头 (中东的小麦 ),学洋人抹上奶油(中东的乳牛)吃。饭后还来杯咖啡(东非伊索匹亚)。但是有市场价值的动植物,向各方传播,并不始于现代:几千年来一直没停过。植物与动物散布到与家乡一样的气候区里,又快又容易,因为新环境的气候先前已经适应过了。要是传播区域的气候,与家乡的不同,它们就必需演化出新的变种,容忍各目的地的气候特色。从图五可以看出:动物在旧世界沿着东西向路动,可以跋涉老远,仍然不出原来的气候区。将驯化的动植物带到新区域发展农业或牧业,或将外来种移进家乡,丰富家乡的生态,移动方向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生物在中国、印度、中东和欧洲之间移动,不会超出北半球的温带。古罗马人已经栽种从中东引进的小麦与大麦,从中国引进的桃子与柑橘,从印度引进的黄瓜与芝麻,从中亚引进的大麻与洋葱,还有欧洲原产的燕麦与罂粟。从中东传人西非的马,使那里的军事战术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绵羊与牛从东非高地传入南非侯坦图族,他们在当地没有驯化任何动物。大约4000年前,非洲高粱与棉花传入印度,热带东南亚的香蕉与山药,越过印度洋丰富了热带非洲的农业。然而,在新世界,北美洲的温带与南美洲的温带(安第斯山脉与南美南部),中间隔着几千公里的赤道带,那里温带生物不能生存。因此安第斯山脉的骆马、羊驼与天竺鼠,在史前时代从未传播到北美洲,甚至墨西哥都没到过,结果墨西哥始终缺乏哺乳类家畜供运输、供毛、供肉(除了玉米喂食的"菜狗")。马铃薯也没有从安第斯山脉北传到墨西哥或北美,向日葵也没有从北美洲传到安第斯山脉。史前时代,许多北美洲与南美洲共同拥有的作物实际上是不同的变种,甚至不同的物种,显示它们是在两地分别驯化的。举例来说,棉花、豆子、利马豆、辣胡椒、烟草等,似乎都是这样。玉蜀黍的确从墨西哥传到南美与北美,但是并不容易,也许是因为在不同纬度必须分别演化出能适应的变种,那得花时间。直到公元900年左右(唐朝末年)——距玉蜀黍在墨西哥出现已数千年玉蜀黍才成为密西西比河谷的主食,美国中西部神秘的土墩子文明因而兴起(可惜晚了点)。要是旧世界与新世界各自旋转90度,农作物与家畜的传播,在旧世界就会变慢,而在新世界会加速。文明在两地兴起的速率,也会有相应的变化。新世界地理轴线的优势,是否足以让蒙提祖马与阿塔花普拉即使没有马也能侵人欧洲?谁敢说不可能?我已经论证:文明兴起的速率,各大洲不同,并不是少数天才造成的意外。也不是决定动物族群竞争结果的生物差异——例如有些族群跑得比较快,或食物消化得较有效率。也不是各族群平均发明能力的差异造成的结果——根本没有证据显示过有这样的差异。文明兴起的速率,各大洲不同,是生物地理对文化发展的影响造成的。如果欧洲与澳洲在12000年前互换人口,那么那些被送到欧洲的澳洲土著,会是日后侵入美洲与澳洲的族群。地理为演化立下了基本规则,无论是生物演化,还是文化演化,所有生物都适用,当然也包括我们。地理影响我们现代政治史的发展,我们驯化动植物的速率也受地理的影响,但是地理在政治史上的角色比较明显。从这个观点看来,读到"美国学童有一半不知道巴拿马在哪里"的消息,几乎觉得好笑,可是政客要是展露了同样程度的无知,就一点也不好笑了。不懂地理的政客搞出来的大飞机,有许多有名的例子,举两个就够了: 19世纪的殖民强权在非洲画出了 "不自然的 "疆界,日后继承了那些疆界的现代非洲国家,因而无法维持稳定的政局; 1919年,凡尔赛和约规定的东欧各国疆界,是由对该地区所知有限的政客决定的,因此种下了二次世界大战的祸根。过去地理是各级学校的必修课,直到几十年前,才逐渐从许多课表上消失。那时许多人误以为地理不过是记诵各国首都的名字。但是七年级(按:相当于我国初中一年级)上20个星期的地理课,不足以教会未来的政客:地图对我们的真正影响。通达全球各地的传真机与卫星通讯网,无法消除因为地理位置的差异而滋长的族群差异。说到底,大体而言,我们在哪里居住,深刻地决定了我们是什么人。第十五章 印欧语族扩张的故事在欧洲,几乎各地的语言都属于印欧语系,例如英语、意大利语飞德语、俄语。可是芬兰人说的语言却不是,还有几个语言也是"非印欧语",不过整个来说,"非印欧语"在欧洲是例外,只不过凸显了印欧语在欧洲的支配地位。今天,印欧语流行的地方,不只大部分欧洲,还包括与欧洲接壤的亚洲,如中东,向东直达印度。这一片广大的土地上流行的语言,无论词汇还是文法,彼此都非常相似。世界上5000种语言中,只有140种是印欧语,这个数字当然不足以反映印欧语在当今世界的地位。欧洲人(特别是英国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法国人与俄国人)自 1492年以来的全球扩张,重新规划了世界的语言地图。现在世界人口中将近一半以印欧语为"母语".对我们来说,大多数欧洲语言彼此相似,似乎是很自然的,不需要解释。直到我们到世界上一些语言歧异度极高的地区旅行或工作,我们才会觉悟到:欧洲的语言同质现象是多么怪异,多么需要一个"说法".举个例子吧,我在新几内亚高地好些地方待过,那些地方都是在20世纪才开始与外界接触的。在那里,语言的差异非常大,每隔一小段距离,就会遇上说完全不同的语言的人,彼此的差异可能大到像英语与汉语之间的差异。欧亚大陆在当年尚未"开通"的年代,必然也有同样的语言歧异现象,然后许多语言逐渐消失,最后出现了一个以印欧语为母语的族群,他们在欧洲扫荡群雄,几乎将所有其他的欧洲语言都消灭了。现代世界丧失了先前的语言歧异现象,是许多历史过程的结果,其中以印欧语族的扩张最为重要。印欧语族扩张的第一阶段,发生在很久以前,结果印欧语传播到欧洲各地,以及亚洲大部分地区。接着便是 1492年展开的第二阶段,印欧语传播到世界其他大洲(美洲、澳洲,等等)。这一具印欧语扩张机器,什么时候从什么地方开出来的?它的动力是什么?为什么侵人欧洲的族群,不是说其他语系的语言?例如与芬比语或亚述语同宗的语言。虽然印欧语言问题是历史语言学最著名的问题,它也是考古学与历史学的问题。我们对印欧语族扩张的第二阶段(自 1492年起 ),有非常详细的资料可以查考,对那些担任开拓先锋的欧洲人,我们不仅知道他们的词汇和文法,还知道他们出发的港口、出发的日期、他们领袖的名字,以及他们成功地征服各地的原因。但是为了了解第一阶段,我们必须追踪的却是一个迷样的族群,他们的语言与社会,藏在没有文字记载的史前迷雾中——虽然他们是世界征服者,创建了今日世界上占支配地位的社会。研究印欧语族扩张的第一阶段,像是一个有趣的侦探故事,最后解开谜团的线索,一条来自一个洞窟佛寺夹墙中发现的一种古代语言,另一条则是一个埃及木乃伊亚麻里尸布上保存的一种意大利语言,没有人知道那具木乃伊上为什么会出现那种语言。一旦你开始认真思考印欧语族扩张的问题,你也许立刻就会做出结论 :“这个问题不可能解决。”也许你是对的。因为印欧语族兴起的时代,是在文字发明之前,当年说的话,早已随风而逝,如果没有文字稽考,研究云云,岂不只是捕风捉影。即使我们发现了世上第一个印欧语族的骨骼化石或陶器,我们凭什么说他们说的是印欧语?现代匈牙利人,居住在欧洲的中心,他们的骨骼与陶器是典型的"欧制式的",就好像匈牙利炖肉是典型的匈牙利菜一样。未来的考古学家要是发掘一个匈牙利的城市,如果世有发现文字记录,绝对猜不到匈牙利人说的语言是非印欧语。即使我们有办法知道第一个印欧语族在何时何地兴起,他们的语言凭着什么优势,竟能取代欧洲大部分原有的语言?我们有希望解答这个问题吗?奇怪得很,最后我们发现:语言学家单凭语言就找到了足够的线索,解答了我们的问题。首先,我会解释为什么我深信今日世界的语言地图,反映了过去一具语言扩张机器的功绩。然后,在会推论最早的印欧语族生活在何时何地,以及他们征服世界的凭借。我们推测现代的印欧语言取代了其他语言,那些语言已经消失了。我们凭什么做这样的推论的?没错,在过去500年间——印欧语扩张的第二阶段——西班牙语和英语把美洲与澳洲的大部分土著语言都消灭了,可是我谈的不是近500年间的事。那些现代扩张事例,欧洲人无往不利,无疑是占了枪炮、病媒、钢铁与政治组织的优势。而我现在要讨论的,是印欧语扩张的第一阶段。这个划分是我从现代世界的语言地图上推论出来的。我假定当年有一个印欧语族侵入欧洲与西亚,把各地原来的语言消灭了,使印欧语成为主宰欧训与西亚的语言。这个过程必然发生在各地发展出书写系统之前。图六是一张地图,标出了印欧语在 1492年的分布,当年西班牙人正协同哥伦布,即将航向新世界。大多数欧洲人与美国人最熟悉的3个印欧诸支系是:日耳曼语(包括英语、德语),意大利语 (法语、西班牙语),斯拉夫语(俄语)。每一支系包括 12到 16种语言,约有3亿到5亿人使用。不过,印欧语最大的支系,是印度——伊朗语,其中有90种语言使用者将近7亿,分布于伊朗到印度(包括吉普赛人使用的罗曼尼诺)。印欧语中比较小的支系,有希腊语、阿尔巴尼亚语、亚美尼亚语、波罗的语(仅有立陶宛语与拉脱维亚语)和塞尔特语(威尔斯语、苏格兰的盖尔语),每一支系只有200万到1000万人不等。此外,至少有两个印欧语支系很久以前就消失了,它们是安那脱利语( Anatolian)和脱卡林语 ( Tocharian)。这两种语言都有不少文献传世,我们还可以捉摸那些说话人的心灵。当然,还有一些印欧语不仅传承者消失了,片语只字也没留下,令人无从凭吊。所有归入印欧语的语言,究竟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它们彼此有亲缘关系?而与其他语系的语言有别呢?第一个明显的结索是共同拥有的词汇,例子请见 264页(另外还有千个例子,不胜枚举)。第二个线索是相似的动词、名词字尾变化,例子请见 264页。事实上,有亲缘关系的语言之间,共有的词汇或字尾变化往往没有完全相同的"长相",那是因为"语音代换"的缘故。例如英语中的th与德语的d经常是"同值代换",所以英语中的thank,在德语中就成为danke.了解了这一点之后,就更能欣赏不同印欧语的共有词汇了。讨论印欧语彼此间的相似程度,我们必项注意许多细节,但是讨论印欧语系和其他语系的差异,我们只要注意比较明显的特征即可,例如语音与构词规则。以语音而言,我们学外语,总有些语音不是听不见,就是发不出。而不同的外语,我们遭遇的语音困难也不同。外国人学中文也有同样的问题,印欧语国家来的人,尤其难以掌握声调的诀窍。至于构词法,只要谈我们学英文的痛苦经验就够了。印欧语的动词、名词有各种变化字尾,每一种变化都传递不同的"信息".什么第一人称单数、第二人称复数,还有各种时态变化。中文里就没有那些劳什子,越南话也没有。总之,所有印欧语都有辨认得出的特征,显示它们彼此有密切的亲缘关系。那么,各个印欧语之间的差异,是怎么产生的?这个问题的答案,线索之一是文献资料:只要对比各个时代留下的文献(语料),就可以发现:语言其实会与时变化。举例来说,现代英语说话人会觉得 18世纪的英语听来奇特,但是完全可以懂;莎士比亚 ( 1564 -1616,约明代万历年间 )的作品也读得懂,可是有些字需要参考注解;但是古英文文本,例如8世纪的(中国唐朝开元、天宝年间),就是有字天书了。因此,同一种语言的传承者,分散到各地生活,要是彼此间少通音讯,每个地方发生的语言变迁,例如词汇与语音的变化,都可能与其他地方发生的不相干,日子久了,各地就形成了方言。这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再经过一段时间,方言间的歧异程度可能会造成不同方言的说话人完全无法沟通。那时,各方言就是不同的语言了。说明这个过程最好的-个例子,就是从拉丁语衍生出的罗曼斯语族(the Romance languages )。学者检视自 8世纪以来的文献,可以清楚地描述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和罗马尼亚语逐渐和拉丁语分化的过程——也是它们彼此歧义的过程。于是,现代罗曼斯语族从拉丁语衍生出来的过程,等于演示了几组相关连的语言从一个共同的祖先语言发展出来的经过。即使我们现在没有任何拉丁语文献可以参考,我们仍然可以比较那些从拉丁语衍生的现代语言,重建拉丁母语的大部分风采。以同样的方法,也可以将所有印欧语支系之间的"系谱"关系建构出来(一方面参考历史文献,文献不足之处辅以推论)。所以语言的演化有两个方面,一是世代变化,一是空间分化,与达尔文所论之生物演化,基本相符。 1788年澳洲成为英国殖民地,此后现代英国人与澳洲人,在语言与骨骼上就开始分化,不过他们彼此间仍然十分相似,而他们分别与中国人比较起来,一样地不同,因为几万年前他们就与中国人分化了。世界上任何地区中的各种语言,都会继续不断分化,除非邻近社群不断彼此接触,才可能阻滞分化的趋势。结果会怎么样呢?新几内亚是一个例子。新几内亚在欧洲人前来殖民之前,从来没有形成过统一的政治体,它的面积是中国台湾的 2倍,土著说的语言将近有1000种,彼此多不能沟通——其中有几十种语言,与岛上其他语言没有关联,与世界上其他地方的语言,也没有关连。因此,不论在什么地方,要是你发现在一片广大的土地上,只有一种语言流行。或几种有亲缘关系的语言,你立刻就知道:语言演化的时钟必然在最近"归零"过。那就是说,最近必然有一种语言传播开来,消灭了其他语言,然后再开始演化(世代变化与空间分化)。这个过程可以解释非洲南部班图语之间的相似程度,东南亚与大洋洲的南岛语也一样。在这里,罗曼斯语族仍然是个最好的例子(有可靠的文献支持)。大约在公元前500年(孔子仍在世),拉丁语只流行于罗马城四周一小块地区中,意大利还有许多不同的语言。说拉丁语的罗马人向外扩张,消灭了意大利所有其他的语言,然后消灭了欧洲其他地方的印欧语,有些印欧语支系,整个都被消灭了,例如欧洲大陆上的塞尔特语。这些兄弟支系彻底地被拉丁语取代了,有时只剩下一些零星的词汇、名字以及石碑文可供凭吊。到了 1492年之后,西班牙与葡萄牙竞相海外殖民、扩张,当初不过几十万罗马人说的语言,已经不知消灭了几百种语言,今天,从拉丁语衍生出来的罗曼斯语族,说话人超过 5亿。如果我们把整个印欧语系看作一个同样的扩张机器,我们也许期望发现:古代"非印欧语"的"余孽",还在这儿或那儿喘息。今天,西欧残存的唯一“余孽”就是西班牙的巴斯克语,那个语言在世上找不着任何亲戚。(现代欧洲语言地图上的几个非印欧语——如匈牙利语、芬兰语、爱沙尼亚语,或许拉普语也可以算上 ——都是近代从东方来的侵略者留下的遗存。)不过,在罗马兴起之前,欧洲有其他的语言存在,它们留下了足够的词汇或碑文可供我们考证它们非印欧语的身份。这些槌消灭了的语言中,保存的资料最丰富的,是神秘的依特拉斯坎语 ( Etruscan language,意大利西北部)。学者发现了一份以依特拉斯坎语书写的文件,写在一卷亚麻布上,共有 280行。可是这卷亚麻布不知怎的到了埃及,成为一具木乃伊的裹尸布。所有这些已消失的非印欧语,都是印欧语族扩张过程中留下的劫余。还有更多的语言劫余保存在现代的印欧语中。(在历史浪涛中灭顶的印欧语很多,它们保存的语言劫余,当然也随之而去。)为了解语言学家怎么能够辨认那些语言劫余,请想像你是刚从外太空来的地球访客,现在我们给你三本书,一本是英国人用英文写的?一本是美国人写的,第三本是澳洲人写的,每本书读的都是作者的国家。三本书里,语言(英文)与大部分词汇都是一样的。但是要是你拿起美国书与英国书比较,就会发现美国书里包括了许多地名,很明显的不是英文,例如 Massachusetts(马塞诸赛), Winnipesaukee(位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 Mississipi(密西西比)。澳洲书中有更多地名不是英文,但是与美国地名也不像,例如 Woonana, Goondiwindi, Murrnmbidgee.你也许会推想 :英国移民到达美洲与澳洲之后,遇上了说不同语言的土著,移民是从土著那里学到那些地名与其他东西的名字的。时那些未知的土著语言,你甚至还能对它们的字与音作一些推测。(但是我们知道那些土著语言,因此我们能够验证我们以有限的资料所作的推论。)研究过好几种印欧语的语言学家,同样地发现了从那些已经消失的非印欧语采借的词汇。举例来说,希腊语词汇中约有 1/6,是从非印欧语衍生来的。这些词正是那种你很容易想像希腊征服者向土著采借来的:地名如科林斯、奥林帕斯:希腊作物如橄榄、葡萄:神或英雄的名字如雅典、奥狄赛。这些词也许是住在希腊这块地方的原住民的(非印欧语)语言劫余。总之,有四种证据显示:今日的印欧语,是古代一个印欧语族扩张后的产物。我们的证据包括:现存的印欧话彼此有系谱关系;像新几内亚之类近代没有统一过的地区,有非常歧义的语言现象;欧洲在罗马时代或更晚时期仍存在非印欧语:在几种现代印欧语中的非印欧语劫余。今天的印欧语,全都可以追溯到一个上古的“母语”,前面已经论证过了。那么,我们能够重建这个“母语”吗?乍听之下,也许你会觉得想要写出早就消失了的语言,似乎是个荒谬的主意,尤其这个上古语言根本没有文本。事实上,语言学家研究今日印欧语的共同语根,可以重建它们的母语的大致形貌。举个例子好了,如果意义是"绵羊"的一个字,在每一个现代印欧语的支系中,都不一样,我们就可以推论:在它们的母语中,没有代表"绵羊"的字。(按:也许说那个"母语"的族群根本没见过"绵羊“。)但是,如果那个字在好几个支系中都相似,尤其是地理分布范围相距很远的支系(例如印度——伊朗支系与赛尔特支系),我们就会推测 :不同的支系从母语那里继承了同样的语根。语言学家甚至还可以重建那个语根,推测它的发音。语言学家已经重建了原印欧母语( Proto-Indo-European,PIE)的大部分文法,以及将近2000个语根。那倒不是说现代印欧语中所有的字都是从 PIE遗传来的,事实上大部分都不是,因为现代语言反映了千百年来的新发明、新事物,以及外来语。一般而言,现代印欧语中,有几个类别的词汇保存了比较多的“母语”,例如数字与辨别人际关系的词汇(父、母、兄弟姊妹,等等 ) ;身体构造与功能 ;普遍的事物或观念,如"天空'。"黑夜'。"夏天“、”冷“。到目前为止,我们知道语言学家能够从文献中抽绎证据,显示古代有过-个"印欧母语",当年文字还没有发明;并说这个"原印欧母语"的族群兴起后,使许多古代语言都消失了。我们也讨论过语言学家使用的方法。下一个明显的问题,就是:说"原印欧母语"的族群是在什么时候出现的?在哪里出现的?他们怎么能够扩张得那么顺利,把其他的语言都消灭了?先讨论时间的问题吧——看来又是一个几乎没有希望解答的问题。"原印欧母语"是一个没有文献可供稽考的语言,所以这个语言的词汇学者必须推测,这已经是个够 艰巨的工程了,我们怎么可能推定这个语言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至少我们可以先考证现存最古老的印欧语文献,以免天马行空地乱猜。长久以来,学界公认最古老的印欧语文献,是公元前1000年到 800年(中国西周时代)的伊朗文本,以及可能在公元前 1200年到 1000年 (中国殷周之际 )创作、后来才以文字记录下来的梵文文本。美索不达米亚的米檀尼国 ( Mitanni)留下过一些文件,不是用印欧语写的,但是其中有一些词汇,很明显是从与梵文有关连的语言中来借来的。这些文件证明:大约在公元前 1500年前(中国夏商之际?)世上有一个与梵文类似的语言。下一个突破是 19世纪末发现的一大批古埃及的外交信件。这批文件大多用闪语写成,但是有两封信是用一种从未见过的语言写的,学界无人能识。后来在土耳其的考古遗址中发现了成千的泥板,也是用那种语言写的。仔细研究之后,学者弄清楚了:那些泥板是国家档案,那个国家大约兴盛于公元前l600年到1200年,现在学者在《圣经》里给它找了一个名字“希泰”(Hittite ;按,中文圣经的译名是“赫”,见创世纪十章十五节、二十二章三节)。1917年,专家砸译了希泰文,发现希泰语是一种前所未知的古代印欧语支系,学者称为安那托利语,它有非常独特的特征,不过已经消失了。这个消息震动了学界。更早的时候,亚述商人在一个贸易站(接近后来的希泰国首都)写的书信中提到一些像是从希泰语采借来的名字,使我们可以将印欧语出现在世界上的时间再向前推进一些:公元前l900年。这是我们手上的第一份直接证据,证明世界上有过印欧语。于是,在 1917年,学者已经知道公元前l900年到 1500年间,世界上有两个印欧语支系——安那托利语与印度——伊朗支系。第三个支系是在 1952年发现的古希腊文——"乙系线性文“(Linear B)。其实 "乙系线性文 "早就发现了,只是一直无法破解。那些"乙系线性文"字板大约是公元前 1300年的文物。但是希泰文、梵文与古希腊文彼此非常不同,比法语和西班牙语的差异大多了,而法语如西班牙语的差异是在过去l000年间累积出来的。那意味着 :希泰文、梵文与古希腊文这几个印欧语支系从印欧母语中分裂出去的时间,必然在公元前2500年,或更早。早到什么时候?那几个早期印欧语支系的差异,能透露多少呢?我们有没有办法将"语言之间的差异程度"转换成"语言之间的分化时间"?有些语言学家利用历史文献,观察词汇的变化率,这是语言年代学( glottochronology)的方法。学者计算后,得到一个经验法则:语言的基本词根,每1000年会变化 20%.大多数学者不接受语言年代学的计算,理由是:词汇代换率与社会环境以及词汇本身有关。然而,不接受语言年代学的学者,通常愿意凭直觉做一些估计。无论是语言年代学也好,直觉也好,研究印欧母语的学者,一般假定印欧母语大约在公元前3000年(中国华北仰韶时代)开始分裂出许多支系,不过早于公元前2500 年大概不成问题,可是绝不可能早于公元前5000年。另外还有一个独立的途径( approach)可以解决年代的问题:语言古生物学 ( linguistic paleontology)。顾名思义,古生物学是以地下出土的化石(古代生物遗体与遗迹)为基础,重建古代的生物世界,语言古生物学利用的是埋藏在现代语言中的古代语言化石。那是什么意思呢?我前面提过,语言学家已经重建了将近2000个印欧母语的词汇。其中包括"兄弟"、"天空",应不令人惊讶,任何语言都该有这类名字。但是古印欧母语中不该有“枪"这类词汇,因为西方的"枪"大概公元 1300年(元成宗大德4年)才发明,那时古印欧语早已在土耳其、印度分化成许多现代印欧语了。事实上,"枪"这个字,每个现代印欧语都使用不同的词根。理由很明显:它们既然没有"共同遗产"可"规范",只好"独树一帜"了。"枪"这个例子,呈现的是:我们应该找一系列我们确定发明年代的新事物,然后看看哪一件在重建的印欧母语中可以找到名字。在印欧母语分裂之后才发明的事物,当然在重建的语汇里找不到名字。任何事物,要是普遍的人类慨念,例如"兄弟“,或在印欧母语分裂之前就发明了,也许在重建的词汇里可以找到名字。(不一定找得到,因为许多古代词汇早已失落了。在重建的印欧母语词汇中,有代表"眼睛"、"眉毛"的字,可是没有"眼睑”难道古印欧语族不知道眼睛上有"眼睑"吗?)近几千年的历史上,人类的主要技术历程碑,在印欧母语语汇中找不到名字的,最早的是"战车“——公元前2000年到 1500年前(中国的三之代之前)已经传播各地,以及"铁"——公元前 1200年到1000年前(中国殷周之际)已经非常重要。印欧母语词汇中找不到这两个名词,并不令我们惊讶,因为它们都是相当晚的发明,而且希泰语的独特风貌,已经让我们相信:印欧母语在公元前2000年之前很久,就已经分化了。比较早期的发明,印欧母语词汇中有名字的,有”绵羊"与"山羊"——公元前 8000年驯化;"牛“,(以及指涉乳牛、耕牛、菜牛的不同的字)——公元前6400年驯化;"马"——公元前4000年驯化;"犁"——大约在驯化马的那个时候发明的。最晚的是"轮子”——公元前 3300年发明的。即使没有任何其他的证据,语言古生物学以这样的逻辑就可以断定印欧母语的分化时间,大约在公元前3300年之后,可是必然在公元前2000年之前。这个结论与我们先前从希泰语、希腊语和梵文的差异推估的结论,基本相符。如果我们希望发现最早的印欧人遗迹,应仔细研究公元前5000年到2500年的考古记录,也许比公元前3000年稍早的遗址最有希望。好了,时间问题可说已经大致有个眉目了,现在谈谈空间问题吧:说印欧母语的族群是在哪里兴起的?语言学家自始就意见纷纭,莫衷一是。几乎所有可能的地点都有人建议过:从北极到印度,从欧亚大陆的大西洋岸到太平洋岸,你可有中意的地点?正如考古学家马洛里(J.P.Mallory)所说的,目前的问题并不是"学者找到他们的发源地了吗?“而是"现在学者把他们的发源地放到哪里了?”这个问题为什么那么难解决呢?让我们先看一下语言地图,看我们能不能很快就找到答案。1492年的时候,大多数仍流传于世的印欧语支系,实际上局限于西欧,只有印度——伊朗支系伸展到里海以东的地方。因此要是假定西欧是印欧语的起源地,最容易解释语言地图的风貌。这个答案使我们不必大规模“调动"族群,以解释地图上的事实。不幸得很, 1900年一个 "新“的 (世人前所未知的 )印欧语问世了,它早已灭绝,这不算新闻,令人料想不到的,是它的地点。首先,这个印欧语现在叫做托加利语,它是在一个洞窟佛寺的秘室中发现的。秘室中藏有大批文件,用一种前所未知的文字写的,年代大约是公元600年(隋文帝开皇 20年)到800年(唐德宗贞元 16年)。其次,这个洞窟佛寺位于塔里木盆地中(中国土耳其斯坦/中国新幅)——1492年,印欧语族分布地的东方,距最近的印欧语族,也有1600 公里。最后,托加利语与印度-伊朗支系关系疏远,虽然两者是”邻居“,它最最亲近的语言亲戚反而可能在欧洲,更在几千公里之外。这就好比我们突然发现中世纪早期的苏格兰人?说的话与远东的汉语是亲戚。很明显地,说托加利语的人不是坐直升机到塔里木盆地的。他们要么步行,要么骑马?而在们必须假定:在中业地区,过去一定还有许多说印欧语的族群,后来他们的语言消失了,不像托加利语幸运地留下了蛛丝马迹,后人可以研究。只要仔细看一看现在的语言地图,当年中亚的印欧语族群的命运,就昭然若揭了。今天那一片区域是说突厥语或蒙古语的族群占据者,他们的祖先至少可以追溯到匈族;或成吉思汗。公元 1220年,成吉思汗亲率大军攻下花刺子模首都布哈剌(Hatat;《元史》作"蒲华",今阿富汗西部),屠杀的人数,究竟是240万,还是 160万,学者仍在辩论,不过学者同意 :那样的行动改变了中亚与西亚的语言地图。相对地,已知在欧洲消失的印欧语,大多数都是被其他的印欧语取代了——例如凯撒的《高卢战纪》中,与罗马军队对阵的"高卢人"说的是赛尔特语。我们看 1492年的语言地图,得到印欧语集中在西欧的印象,殊不知那张地图是比较近代的语言灭绝事件的后果。要是公元600年的时候,印欧语族的分布地是从爱尔兰到中国新疆,而古印欧语族的发源地位于这片广袤土地的中央,那么高加索山以北的俄罗斯草原应该是我们的搜寻焦点。我们已经讨论过,从语言本身可以抽绎出线索,推断古印欧语开始分化的大概时间,我们也可以从语言中得到印欧语发源地的线索。其中之一是:与印欧语系关系最清晰的语系,是芬——乌语系( Finno -Ugric)——包括芬兰语以及分布在俄罗斯北方森林带的其他语言。不错,印欧语与芬——乌语的差异很大,不像德语和英语,很容易看出两者有关连。不过那是因为英语是 1500年前才从日耳曼西北部发源的。印欧语的日耳曼支系与斯拉夫支系,由于几千年以前就分化了,所以差异更大。所以印欧语与芬——乌语的差异,反映的是:它们在更古老的年代里就已经分化了。(甲骨文起源注:芬——乌语与印欧语是不同源的,只是长期接触关系。印欧人的Y染色体主要是R1a1,芬——乌人底层Y染色体是N)由于芬——乌语分布在北方的森林带,那么合理的推测是:古印欧语族群分布在森林带的南部,也就是俄罗斯草原。此外,如果古印欧语族群分布在更南边,譬如土耳其,那么与古印欧语关系比较密切的语言应该是中东/北非的古闪语。第二个线索,是不少印欧语中仍然保存的非印欧语"劫余".我提到过希腊语中这种"劫余"特别醒目,其实希泰语、爱尔兰语、梵文中也不少。那表示那几个地区原来住的都是说、非印欧语的族群,只是后来被印欧语族占据了。果真如此,古印欧语的家乡就不会是爱尔兰或印度(反正今天也没有人主张这两个地点儿也不会是希腊或土耳其(有些学者这么主张)。从另一方面来看,今日的印欧语中,仍然和古印欧语最相似的,当推立陶宛语。我们最早的立陶宛语文本,是公元1500年左右写下的,其中保存的古印欧语词根,比例上与梵文中保存的一样高,而梵文文本比立陶宛语文本早了3000年!公元前4000年古印欧语族群开始了第一次扩张,后来马、草原族群与印欧语不断发生新的互动,一直是朔造欧亚历史的力量。古印欧语族群的驯马术非常原始,也许不过以一根绳子让马咬在嘴里(“衔”,也没有马鞍。后来的几千年中,马匹的军事价值,因为许多新发明而增进了,例如公元前2000年发明的金属衔与战车,以及后来装备骑兵的马蹄铁、马镫和马鞍。虽然这些发明大多数不是草原族群的创作,他们仍然是最大的获益者,因为他们拥有更多的牧场,也就是更多的马。随着驯马技术的演进,欧洲受到更多草原族群的侵略,荦荦大者有匈族、土耳其人、蒙古人。这些族群先后建立了幅员广大的短命帝国,疆域横亘草原与东欧。但是草原族群再也不能将他们的语言传播到西欧,取代各地的印欧语。他们在兴起的初期享有最大的优势,就是古印欧语族骑着无鞍马闯入欧洲的那一次——当年的欧洲一匹驯马也没有。当年古印欧语族侵入欧洲,因为还没有文字,所以没有留下历史记录,这次入侵与后来留下过历史记录的其他草原族群入侵,还有一个差异。后来的侵人者不再是草原西部的印欧语族,而是草原东边来的族群,他们说的是突厥语、蒙古语。讽刺的是, 11世纪,中亚的土耳其部落侵入古代希泰语族地盘(保存了第一个印欧语书写文字的地方)的利器,是马——第一个印欧语族群最重要的发明,后来竟然成为异族对付子孙的工具。论血统,今天的土耳真人主要是欧洲人,但是他们说的语言,却不是印欧语。同样地,公元 896年(唐昭宗乾宁 3年)由东方侵入的族群,没有改变匈牙利人的血缘,却改变了匈牙利人的语言(匈牙利语属于芬——乌语 )。土耳其与匈牙利的例子,揭示了:一小撮草原来的骑马族群,能够强迫一个欧洲社会接受他们的语言。因此它们可以当作我们了解其他的欧洲社会接受印欧语的模型。最后,一般而言,草原族群不再扮演胜利者的角色,无论他们说什么语言,因为西欧社会已经发展出先进的技术与武器。草原族群一旦不再占有优势,历史很快就落幕了。公元 1241年 (元太宗 13年/南宋淳祐元年 ),蒙古人建立了人类史上最大的草原帝国,拥有中国以西、匈牙利以东。但是公元 1500年 (明孝宗弘治13年 )之后,说印欧语的俄罗斯人开始自草原西边侵入。不过花了几百年时间,俄罗斯就征服了威胁欧洲与中国达5000年的草原骑马族群。今天,草原分属中、俄两国。只剩下外蒙古共和国,让人凭吊草原当年享受的独立自主。许多人写书瞎扯什么"印欧语族是优越民族"的滥调,纳粹的宣传大谈什么纯种"亚利安人“事实上,自从5000年前古印欧语族扩张之后,说印欧语的族群从未统一过,甚至"古印欧语族群"都可能包括相关连的几个不同文化。自有文字记录以来,最惨烈的战斗、最恶毒的斗争,发生在印欧语族群之间。纳粹想消灭的犹太人、吉普赛人与斯拉夫人,说的同样是印欧语。古印欧语族,也就是今天所有印欧语族的祖先族群,只不过运气好,在适当的时间生活在适当的空间,才能将许多技术凑在一块儿,建立一个有效率的军事——经济复合体。真的,今天说印欧语的社群,占据了一半的世界,当年草原上的驯马族群可曾梦想过?第十六章 "原住民"问题:族群冲突任何一个国家的国庆,都是国民欢腾鼓舞的日子,可是澳洲1988年的国庆,也就是"建国" 200周年的日子,澳洲人心头却别有一番滋味。 1787年(清乾隆 52年),英国的北美殖民地已经宣布独立,再也不能把服刑罪把运到北美洲了,这才决定开发澳洲。5月,第一批犯人随同第一任澳洲 (殖民地)总督从英格兰出发,1788年7月 (清乾隆 53年 ),在澳洲东岸(后来的雪梨)登陆。几乎没有殖民团队像他们一样,登陆时感觉那么前途茫茫。当年澳洲仍是一片"未知的大陆":殖民者对那里一无所知,也不知如何生存。他们距母国2400(此有误,应为24000)公里海路,航行8个月,补给困难。结果,第一批补给两年半之后才运到,大伙已经饿得半死。他们许多人是已经定罪的犯人,也就说,他们目睹了欧洲 18世纪最恶劣残暴的生活。尽管没有好的开始,殖民者存活了下来,开辟了家园,建立了繁荣的社区,生养众多,散布到整个大洲上,组成了一个民主政体,并创造了独特的国家性格。难怪澳洲人庆祝"开辟200周年"时,分外骄傲。但是,一组人现身示威,破坏了庆典的气氛。白人殖民者不是最早的澳洲人。早在5万年前澳洲就有人居住蕃息了,那就是我们今天称作"澳洲原住民"的祖先 ——澳洲白人口中的"黑人".在英国人"开拓"澳洲的过程中,大部分"原住民"都被白人杀了,或死于其他原因,所以一些幸存原住民的子孙会在白人 200周年的庆典上"闹场".不言而喻,庆典的主题其实是"澳洲白化"的过程。在这一章,我的讨论会从"澳洲怎么会不再‘黑'了"这个问题开始,也就是英国殖民者犯下"灭族屠杀"罪行的故事。为了避免澳洲白人产生误解,我最好先说清楚:我无意指控他们的祖先干下了什么特别令人发指的滔天大罪,正相反,我讨论澳洲土著遭到灭种的命运,目的在指出:他们的命运并不独特。澳洲土著的故事,只不过是斑斑可考的大量史例中的一个,它们是人类史上反复出现的一个现象。虽然我们一谈起"灭族屠杀",就想起纳粹屠杀犹太人的暴行,但是即使以 20世纪的事例而论,那也不算规模最大的"灭族屠杀"事件。塔斯马尼亚岛民和数百个其他族群,都给成功地灭绝了,是现代史上规模比较小的"灭族屠杀"事件。世上还有许多与外界不怎么接触的族群,在不久的将来可能会成为新的目标。可是"灭族屠杀"是个令人觉得痛苦的议题,我们要么想都不去想它,要么相信" 好人不会那么干,只有纳粹才会“。但是在们拒绝面对这个议题,已经产生了我们更不愿看到的后果: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发生了许多"灭族屠杀"事件,我们没有阻止过,我们对这种事件可能发生的地点也没警觉。现在我们拥有核武器,我们"灭族屠杀"的倾向可能造成的后果,更不是我们承担得起的。破坏自己环境的资源,以及"灭族屠杀"的倾向?是我们担心人类可能在一夜之间就倒转历史、回复洪荒的理由。尽管心理学家与生物学家,以及阅读大众,逐渐对"灭族屠杀"的问题产生兴趣,基本问题仍有待解决。任何动物种经常杀害同类吗?或者那只是人类的发明,动物界没有先例?在人类史上, "灭族屠杀"是少见的异例,还是常见的现象,因此可以说是人类的特征,就像艺术和语言一样?"灭族屠杀"的事例增加了吗?(因为现代武器威力强大,轻按一个钮就能杀死许多人,阻止我们杀害同胞的本能来不及反应?)为什么许多"灭族屠杀"事例没有引起广泛的注意?从事"灭族屠杀"的人是不正常的,还是处于非常情境中的正常人? 为了理解"灭族屠杀",我们不能从褊狭的角度来观察,必须把生物、心理、伦理层面都照顾到。因此我们探讨"灭族屠杀",要从自然史出发,从动物直到20世纪的人类。我们会讨论:凶手如何摆平"灭族屠杀"行动与道德规范的冲突,然后观察"灭族屠杀"的心理影响:对凶手、逃过劫难的人以及旁观者。但是在搜寻这些问题的答案之前,我想先谈谈塔斯马尼亚岛民灭绝的故事,因为它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塔斯马尼亚是一个山峦起伏的小岛,面积约是台湾的1.88倍,在澳洲墨尔本以南的海上?与澳圳大陆隔着 300多公里宽的巴斯海峡(岛中央纬度相当于北半球的沈阳)。欧洲人 1642年 (明崇祯 15 年 )发现这个岛,当时岛上约有5000人,过着狩猎-采集的生活,是澳洲土著的一支。塔斯马尼亚岛民当时可能是世界上工艺技术最原始的族群,只会制造几种简单的石器与木器。他们与澳洲土著一样,没有金属、农业、牲口、陶器与弓箭。但是土著有的,他们也没有:来去棒、狗、网、缝纫知识与生火本领。塔斯马尼亚岛民的船,只不过是筏子,不能远行。1万年前冰期结束,巴斯海峡涌入了海水,从此塔斯马尼亚岛民就与世隔绝,直到欧洲人登陆。人类历史上,塔斯马尼亚岛民大概是最遗世独立的族群了。所以塔斯马尼亚岛民与白人之间的隔阂,大概史无前例(桃花源里"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实难比拟)。塔斯马尼亚岛民与欧洲人的首次接触就以悲剧收场,所以 1800年左右英国猎捕海豹的人与拓垦的人一到达岛上,就与塔斯马尼亚岛民发生冲突。白人诱捕岛民的孩童做劳工,诱拐岛民妇女,伤害或杀害男人,乱闯岛民的猎场,并尝试驱赶岛民离开家园。这么一来,冲突加剧,"生存空间"之论甚嚣尘上。在人类历史上,“生存空间”是最常见的"灭族屠杀"借口。由于白人的诱拐 1830年11月,塔斯马尼亚东北部的岛民,只剩下 72个成年男人、3个成年女人,没有小孩。一个牧羊人以钉枪打死 19个岛民。另外4个牧羊人伏击一群岛民,杀了30人,将尸体丢下悬崖,就是今日的胜利山( Victory Hill)。塔斯马尼亚岛民当然会报复,然后白人报复,如此冤冤相报。1828年4月,澳洲总督亚瑟为了阻止冲突继续加剧,下令所有塔斯马尼亚岛民离开有欧洲人屯垦的地区。为了确定命令生效,政府支持的"清乡队"(由罪犯组成,警察带队)四处巡查,格杀勿论。1828年11月,澳洲总督颁布戒严令,军人有权见到岛民就开枪,不问情由。然后,政府悬赏捕捉岛民:活口成人5镑、孩童两镑。因此"捕捉黑人"成为一门生意,私人与政府"清乡队"都很卖力。同时,政府组成委员会,由澳洲的英国国教副主教主持,研究对待土著的政策。许多建议都在委员会中提出,例如捕捉他们做奴隶、毒杀、设陷阱,以狗追猎等等,最后委员会决议:继续悬赏与雇用骑警。1830年,出现了一位怪胎传教士罗宾逊 (George Augustus Robinson),他被雇来集合剩下的塔斯马尼亚岛民,将他们带到 50公里之外的富林德岛(Flinders Island )。罗宾逊相信他是为了岛民好,才那么做。他收了现金300英镑,事成后有 700英镑"后谢".罗宾逊在塔斯马尼亚岛上历尽艰辛、危险,并有一位勇敢的土著女性楚噶妮妮 (Truganini) 协助,才把剩余的岛民集合起来——起先劝告他们"如果不从,将遭遇更恶劣的命运",最后以枪胁迫。罗宾逊的俘虏,许多死在前往富林德岛的途中,可是大约200人到达了——先前5000人口的劫余。在富林德岛上,罗宾逊的屯垦区选在风大又缺水的地点,他决心让塔斯马尼亚岛民学习文明,成为基督徒。他把屯垦区管理得像个监狱,子女与父母隔离,以方便教化。每天的"课表"包括:研读圣经、唱圣诗、检查床褥与餐具 (确保整齐清洁)。不过,监狱饮食造成营养不良,加上疾病,岛民逐渐死亡。几个星期后,只有几个婴儿还活着。政府删减了屯垦区的预算,希望岛民死干净。到 ( 1869年,只剩下楚噶妮妮、一位男性、一位女性还活着。这三位"最后的培斯马尼亚人"引起了科学家的兴趣他们相信塔斯马尼亚人代表猿与人之间的"缺环" (missing link)。因此,1869年最后一位 "塔斯马尼亚男人 "死亡后,引起了几方人马争夺尸体,反复挖开他的墓,切下"标本".外科医师学院(公会)的克罗素医师(W . L . Crowther)切下了头,塔斯马尼亚皇家学会的斯托可医师(George Stokell)得到了手、脚,双方还大玩"谍对谍"的游戏,互相偷取"战利品".另外还有人插手,"收集"了耳朵与鼻子。斯托可医师还割下尸身的皮,做了一个烟草袋。1876年,楚噶妮妮过世了,她是真正的最后一人。她在死前对于死后尸身遭肢解的命运担心得不得了,要求海葬。但是没人理会她的遗嘱,塔斯马尼亚皇家学会把她的骨架从坟墓里挖了出来,放在塔斯马尼亚博物馆公开展览。 1947年,博物馆终于对外界的批评(“没有品昧”)屈服,将她的骨架移到另一个房间,只有学者专家才能检视。但是那依然引起"没有品昧"的批评。最后,在 1976年——楚噶妮娓逝世 100周年——楚噶妮妮的骨架火化了(不顾博物馆的极力反对),骨灰撒在海上。楚噶妮妮,安息吧。虽然塔斯马尼亚岛民的人数不多,但是他们的灭绝在澳洲历史上的影响,却不能以人口数目衡量。因为塔斯马尼亚岛是澳洲第一个以灭族手段解决原住民问题的殖民地,而且得到极为接近"灭族"的结果。拓垦的白人似乎成功地把塔斯马尼亚岛民消灭了。(实际上:欧洲的海豹猎人与塔斯马尼亚妇女生下的子女,有些幸存于世,他们的子孙已经成为塔斯马尼亚政府的烫手山芋,至今白人政府还没想出适当的处理办法。)澳洲许多白人都羡慕塔斯马尼亚的白人能把事情干得那么彻底,也想如法炮制,但是他们也吸取了"教训".消灭塔斯马尼亚岛民的行动,是在屯垦区域内进行的,受到城市媒体的充分注意,因此引起了一些负面的批评。所以在澳洲大陆上,更大数量的土著被消灭的行动,大多在边疆,甚至"化外之地"进行,远离城市中心。澳洲大陆上的政府,执行灭族政策的工具,是塔斯马尼亚岛“清乡队”的翻版,属于骑警,叫做“土著警察”他们使用搜索-消灭的战术,杀害或驱赶土著。典型的办法,是在深夜包围土著营地,然后拂晓攻击,开枪射杀。白人也广泛地使用下了毒的食物,毒杀土著。另一个常用的招式,是围捕土著,然后用铁链锁颈连成一串,让他们步行到监狱去,一直监禁着。英国 19世纪的著名小说家托洛普 ( Anthony Trollope , 1815 -1882),描述过19世纪英国人对待土著的主流意见:“至于澳洲土著,当然他们得消灭。我们关心这事的人,目标应是给他们个痛快,别让他们受不必要的苦。 "澳洲白人直到20世纪初仍继续使用这些战术对付土著。1928年发生在阿莉丝泉(Alice Spring)的一次事件 .警察杀了30名土著。澳洲国会拒绝了调查报告,两名幸存的士著 (你没看错,是土著,而不是警察)以谋杀罪名被起诉了。颈链直到 1958年还在使用,理由是比较"人道"——警政署长向墨尔本《先锋报》的记者解释:土著犯人比较喜欢颈链。澳洲大陆上的土著,数量很多,因此无法完全以塔斯马尼亚岛上的故伎消灭。不过,自 1788年英国人建立殖民地,到 1921年人口普查,原住民的数量从30万降到了6万。今天,澳洲白人面对他们的谋杀历史,态度各有不同。虽然政府的政策以及许多白人私下表达的态度,是逐渐同情土著,其他的白人否认了灭族行动的责任。举例来说,1982年,澳洲主要新闻杂志《快报》刊登了一封读者来信,作者愤慨地否认白人消灭了塔斯马尼亚岛民。根据他的说法,事实上,到塔斯马尼亚岛上拓垦的白人是爱好和平、品格高尚的人,而塔斯马尼亚岛民则阴险狡诈、嗜杀成性、好战、肮脏、饶舌、满身是寄牛虫,还给梅毒搞得面目全非。还有呢,他们不懂得照顾婴儿,从来不洗澡,而且还有令人恶心的婚姻风俗。他们灭绝了,是因为不懂得卫生,如上自寻死路的死亡意志,又没有宗教信仰。他们与白人拓垦者发生冲突,然后灭绝了,纯属巧合。一点没错,塔斯马尼亚岛上发生过大屠杀,可是那是土著杀白人,而不是白人杀土著。另一方面,白人拓垦者武装只为自卫,而且不怎么会使用枪械,他们一次杀的土著数量,从来没有超过 41个。云云。为了进一步了解塔斯马尼亚岛民与澳洲土著的灭绝(屠杀)事件,我们必须将它们放进历史脉络来观察。请参阅以下三页的世界地图,那是三个不同的历史时段中,可以考察的"灭族屠杀"事件。这些地图让人不禁要问一个没有简单答案的问题:如何定义"灭族屠杀"?被害人必然属于特定群体,毫无疑问。"属于特定群体" 的事实,是被害人被害的原因,至于被害人做了什么,并不重要。而"特定群体"有什么属性呢?"种族"这个词,很容昂引起误会。由于没有更适当的词,我们暂且使用这个词。首先要声明的是:"种族"、"人种"在生物学上没有精确的意义,在生物学的分析上也世有什么特定的功能,在实际中更无法找出科学判准。"种族"、"人种"都是"常识"名词。其次,所谓"灭族屠杀",涉及的不只是常识中的“种族”、“人种”(如澳洲白人杀害"黑人 "' ),有时指特定"国家",“民族” (20世纪60、70年代,非洲卢旺达与布隆迪的黑人胡图族与土蓟族互相屠杀),“宗教”(最近几十年来,黎巴嫩的回教徒与基督教徒互相仇杀),“政治”。虽然"灭族屠杀"的核心意义是"集体屠杀",但是我们仍然可以争论如何更精确地定义“灭族屠杀”。现在媒体上使用"灭族屠杀"这个词,往往太不经意,我们听得多了,也就麻木了。即使这个词的意思限定在"大规模的集体屠杀",仍有疑义。这儿就是一些:数量必需达到多少才算"灭族屠杀",而不只是"谋杀"?这的确不好回答。澳洲的白人杀害了5000塔斯马尼亚岛民,在美国,殖民者 1763年杀死了最后20个苏斯奎汗那(Susquehanna)印第安人。我们可以因为只死了20个人而不把它当作"灭族屠杀"吗?苏斯奎汗那族的确灭绝了呀!"灭族屠杀"一定得是政府干的吗?私人干的不算?社会学家霍洛维兹认为私人行动只是"暗杀",而"灭族屠杀"是"国家机器结构性地与系统地毁灭无辜的人民".不过?"纯粹的"政府行为(斯大林杀害政敌)与“纯粹的”私人行为(巴西土地开发公司雇用印第安人杀手)之间,并无鸿沟,其实是一没有明确界限的领域。在美国,政府军队与一般公民都会杀害印第安人。杀害北奈及利亚衣波族的,是街头暴民与政府军队。1835年,纽西兰毛利人德阿提阿华族成功地搞到了一艘船,载着装备与武士,登陆查杉群岛 ( Chatham Islands),杀害了300个岛上的摩力欧利族( Morioris,另一个波利尼西亚族群),奴役幸存者,占据了各岛。根据霍洛维兹的定义,这个例子与许多其他类似的精心策划的灭族行动,都不能算"灭族屠杀",因为那些部落没有现代国家的工具(官僚机构)。如果大批民众因为冷酷的行动而死亡,可是那些行动的本意不在杀死他们,那算"灭族屠杀"吗?精心策划的“灭族屠杀”,包括澳洲白人干掉塔斯马尼亚岛民,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土耳其人杀害亚美尼亚人,以及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杀害犹太人。在另一个极端的是: 1830年,美国东南各州的choctaw t Cherokee, Creek印第安族被迫迁徙到密西西比河以西地区,结果许多印第安人死在途中,那不是美国总统杰克逊(Andrew Jackson,1767 -1845年, 1829 -1837年在位 )签署命令的本意,但是他并没有采取必要预防措施。他们被迫在冬天迁徙,没有给养,所以饥寒交迫,许多印第安人死亡,是不可避免的结果。关于"本意"在"灭族屠杀"中的角色,有一份诚实得不寻常的声明,是由巴拉圭政府发表的,因为瓜亚依印第安人灭绝(遭到奴役、虐待、剥夺食物与医药、屠杀),巴拉圭政府被控为共犯。巴拉圭国防部长面对指控,直截了当地指出:没有人有意消灭瓜亚依人,"虽然有被害人与加害人,可是没有“意图”,那是‘种族灭绝 '罪名成立的第三要素。既然没有“意图”我们就不能说什么’种族灭绝 '了。“巴西驻联合国大使,面对外界指控巴西政府对亚马逊河流域的印第安族群实行"灭族屠杀",也以同样的理由反驳:"根本没有界定”种族灭绝“的恶意与动机,构成本案的罪行,完全出于经济动机,犯下罪行的人完全是为了谋夺被害人的土地。"有些"灭族屠杀",不是被害人挑衅造成的,例如纳粹杀害犹太人、吉普赛人:加害人不是为了报复。不过,有许多例子,”灭族屠杀“是一连串相互仇杀的"最后一役".要是挑衅行动引发了不成比例的大屠杀,那么我们如何分辨寻常的"报复"与"灭族屠杀"呢? 1945年5月,在阿尔及利亚的赛提(Setif),庆祝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的活动,发展成种族暴动,阿尔及利亚人杀死了 103名法国人。法国的反应残酷得很:以飞机轰炸44个村落,一艘巡祥舰炮轰海岸的城市,平民突击队发动报复性的大屠杀,军队也开枪杀人,不分平民还是战斗人员。结果,根据法国的数字,阿尔及利亚人死亡了1500人,阿尔及利亚政府宣布的数字是50000人。对于这一事件的诠释,双方也不同:法国人认为是镇压叛乱,阿尔及利亚方面,则是"灭族屠杀"."灭族屠杀"很难捉摸,无论就动机而言,还是定义。虽然好几个动机可以同时作用,可是把动机分别成四个不同类型,有助于我们的分析。第一、第二种涉及土地或权力的冲突,无论是否以意识形态修饰。第三、第四种则不怎么带及土地或权力的冲突,主要的冲突在意识形态与心理方面。也许"灭族屠杀"最常见的动机,是占军事优势的族群图谋弱势族群的土地,可是遭到抵抗。例子太多了,澳洲白人屠杀土著,欧洲人在美洲屠杀印第安人,阿根廷人屠杀阿罗坎印第安人,南非的波尔人(欧洲移民后裔)屠杀郭依桑族,等等。另一个常见的动机,通常发生在"多元社会",由于长期的权力斗争,其中一个族群企图以"最后方案"一劳永逸地解决另一个族群。涉及不同"民族"的案例在: 卢安达的胡图族在 1962-1963年屠杀土蓟族 ;布隆迪的土蓟族在1972 -1973年屠杀胡图族:南斯拉夫的克罗亚族 ( Croats)在二次大战期间屠杀畲布族(Serbs);大战结束后畲布族屠杀克罗亚族; 1964年冉热拔 (坦桑尼亚东北海岸的小岛,1963年独立1964年并入坦桑尼亚 )的黑人屠杀阿拉伯人。不过,如害人与受害人也可能是同一民族,但是政治观点不同。人类史上著录的最大规模的"灭族屠杀"事件,就是这一种,估计在 1929-1939年死亡2000万,在1917-1959年死亡6600万。20世纪 70年代的柬埔寨杀了几百万人; 1965 -1967年,印尼政府杀了几十万共产党。在以上的例子中,被害人可以视为加害人的眼中钉、心头刺?因为涉及土地或权力的竟逐。在另一个极端,加害人由于深刻的挫折感?而找无助的弱势族群出气 ——就是拿他们做代罪羔羊。犹太人在 14世纪遭基督徒屠杀,因为黑死病爆发,他们被指控散播病媒; 20世纪初遭俄罗斯人屠杀,成为政治问题的代罪羔羊;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遭乌克兰人屠杀,乌克兰受到布尔什维克的威胁,犹太人成为代罪羔羊;二战大战期间遭纳粹屠杀,作为德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战败的代罪羔羊。 l890年,美国第七骑兵队在伤膝涧屠杀了几百名苏族印第安人,因为 14年前苏族在小大角反击卡士达率领的第七骑兵队,没留下一名活口。种族或宗教迫害,是我们还没有讨论的动机。虽然我不认为我了解纳粹心态,纳粹屠杀吉普赛人,也许是颇为"纯粹的"种族偏见作祟,而屠杀犹太人,则杂糅了宗教与种族动机。宗教动机造成的大屠杀,罄竹难书。欧洲第一次十字军东征,于1099年(北宋元符2年)夺回圣城耶路撒冷,把城中的穆斯林与犹太人全杀了。 1572年(明神宗即位)法国天主教徒屠杀新教徒。当然,土地、权力的竞争与寻求代罪羔羊的需要,若掺入宗教与种族困素,很容易爆发不可收拾的大屠杀。即使我们以定义与动机的理由,剔除那些引起争议的"灭族屠杀",还是有许多没有异议的事例。现在让我们从其他动物下手,看看"灭族屠杀"的自然史究竟有多悠久。经常有人说:所有动物中,人类是惟一会杀害同类的物种,这是真的吗?举例来说,著名的奥国动物行为学家劳伦兹(Konrad Lorenz, 1903 - 1989 , 1973年诺贝尔奖得主 ), 1963年出版《论侵略性> (on Aggression ),主张动物的 "侵略本能"会受"抑制本能"的制衡,避免导致谋杀的结局。但是在人类历史上,这个"侵略/抑制"的平稳状态——劳伦兹假定——由于武器的发明而失衡:我们天生的"抑制本能",不足以节制新增的杀戮力量的冲(蠢)动。许多流行作家都接受了这种观点,认为人类是自然界独有的嗜杀物种,是演化的变态,科斯特勒 (Arthur Koestler, 1905-1983)是其中之一。事实上,最近几十年学者已经在田野中记录了许多——尽管不是全部(当然!)——动物的杀戮行为。如果杀害邻居或比邻的队群,就能够夺取它(们)的地盘、食物或雌性,也许是有利的行为。但是攻击者也冒着风险。许多动物缺乏杀戮同类的工具,有工具的,有些又避免使用。以成本/效益分析谋杀行动,也许会令读者觉得恶心,但是这种分析却能帮助我们了解:为什么谋杀似乎只有某些动物才会干?而不是所有的动物?在"非社会性"物种中,也就是不过群居生活的物种中,谋杀当然是一对一进行的。不过,在社会性的肉食动物中,像狮子、狼、鬣狗,还有蚂蚁,谋杀似乎是一种组织行动——换言之,大规模杀戮或"战争"——涉及细密的分工、协调、呼应以及策划。至于战争的形态,各物种不同。雄性可能会放邻居雌性一条生路,与它们交配,杀掉婴儿,驱逐雄性(如亚洲长尾猴)或者杀死雄性(如狮子);或者不分雌雄,一律干掉(狼)。举例来说,动物学家库禄克(Hans Kruuk )记录过一场在东非坦桑尼亚观察到的鬣狗族群斗争:"大约一打甲族鬣狗……堵上了一头乙族雄性,一拥而上就朝它身上咬——特别是在腹部、脚和耳朵。遭殃的雄鬣狗受到疯狂的围攻,毫无招架之力,任凭宰割,大约历时 10分钟……‘分尸'是最写实的描述,后来我走近了,仔细观察它的伤势,我发现它的耳朵给咬掉了,脚与辜丸也一样,它脊椎受伤,瘫在地上,后腿与腹部的伤口,触目惊心,全身布满皮下出血的伤痕。"为了了解我们"灭族屠杀"行为的根源,特别令人感兴趣的,是我们的亲戚的行为——大猩猩与黑猩猩。近 30年前,任何一个生物学家都会假定:人类能使用工具,以及策划协调的团体行动,所以比猩猩更嗜血、更会或杀同类——况且猩猩会不会谋杀同类,还在未走之列,姑且假定它们也会吧。最近的田野资料,却发现无论大猩猩还是黑猩猩,也会遭到同类谋杀,几率至少与一般人类一样。举例来说,大猩猩的基本社会(生殖) 单位,就是一头成年雄性,加上一群成年雌性。因此雄性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胜利者才能独享成群妻妾。大猩猩婴儿与成年雄性的死亡事例,雄性竞争是主因。根据统计,由于雄性的杀婴行动,雌性大猩猩一辈子至少会丧失一个婴儿;另一方面,大猩猩婴儿中, 38%死于雄性的杀婴行动。1974年到1977年,发生在东非冈贝的一个案例特别引人深思。在那期间,有一个黑猩猩队群被邻近的队群消灭了,珍妮。古道尔做过非常详尽的报道。 1973年底,那两个队群还算势均力敌。卡斯奇拉队群在北边,有8头成年雄性,地盘大约 15平方公里 ;卡哈玛队群在南方,有6头成年雄性 ?地盘约有 10平方公里。第一件有科学记录的致命事件,发生在 1974年1月: 6头卡斯奇拉成年雄性,一头雄性少年外加一头成年雌性,向南进发,一旦超过"地界",听见前头有黑猩猩的呼叫,就迎上前去,噤声疾行,结果遇上一头叫做戈迪的雄性少年,它是卡哈玛队群的一员。戈迪吓了一跳,立刻想逃,但是它被一头卡斯奇拉雄性捉住,按在地上,骑在头上,捉住了脚。其他的一拥而上,揍的揍,咬的咬,整整 10分钟。最后,一头攻击者丢了一块大石头砸它,大伙儿就走了。戈迪好一会儿才站得起来,全身是伤,血不断地流,脸上、腿上、胸前都有巨大创口。从此再也没有人见过它,可能伤重而死。第二个月, 3头卡斯奇拉雄性与一头雌性再度南犯,攻击卡哈玛的"德"(雄性),它当时身体虚弱,可能已经结揍过或者是因为生病。这在攻击者把它从树上拉下,掼在地上围殴,或踩、或打、或咬,毛皮都给撕下了好几块。一旁一头正值发情期的卡哈玛雌性,被迫与凶手回到北方。一个月后,有人见过"德",样子虚弱,还带着伤,脊柱与骨盆突出,有些指甲剥落,一根脚趾断了,阴囊缩到正常的 1/5.以后它就消失了。1975年2月,5头卡斯奇拉成年雄性与一头雄性少年,追踪到了卡哈玛的哥利亚(雄性),发动攻击,那时哥利亚已经进入老年了。它们揍它、咬它、踢它,并踩在它身上,把它拉起来再掼到地上,在地上拖曳,并扭曲它的脚。最后,它连站都站不起身。然后,它消失了。尽管上述的在击针对的都是雄性, 1975年9月卡哈玛的年老雌性"蜂夫人"也受到了致命的攻击。其实它在前一年就遭遇过至少4次攻击,但是没有送命。这段动于的是4头卡斯奇拉成年雄性,一头雄性少年与5头雌性做观众(包括"蜂夫人"被拐走的一个女儿)。那4个凶手不只揍"蜂夫人",打它耳光,还把它打倒在地上拖拉,在它身上又跳又踢,从地上拉起又打倒地上,打得它滚下山丘。5天后,它死了。1977年 5月, 5头卡斯奇拉雄性杀了卡哈玛雄性 "查理",但是细节没有人观察到。 1977年 11月,6头卡斯奇拉雄性捉到了卡哈玛雄性"史尼夫",揍它、咬它、拉扯、抓着它的脚在地上拖,打断了它的腿。第二天它还活着,然后就没人见过它了。卡哈玛队群剩下的成员,两头成年雄性以及两头成年雌性消失了,原因不明,另有两头年轻的雌性,加入了卡斯奇拉。于是卡斯奇拉队群占据了卡哈玛的地盘。不过, 1979年,南方另一个较大的队群卡兰德开始侵入卡斯奇拉的地盘。卡兰德队群至少有9头成年雄性,几头卡斯奇拉成员后来消失了,或受伤了,也许是它们的杰作。另一个长期田野研究团队,由日本京都大学的西田利贞领导,也观察到同样的群体对抗行为。不过,波诺波猿(一度叫做倭黑猩猩)倒没有类似的例子。如果你以人类凶手的水准来衡量黑猩猩的杀戮行为,你不可能不注意到它们那么的没有效率。一次动员3到6个杀手,围殴一个受害者,迅速将它撂倒,让它毫无还手余地,这么揍了 10到20分钟之后,受害者从未当场毙命,它总是还活着。当然,凶手成功地让它暂时丧失行动能力,最后受害者还是伤重而死。受害者共同的反应模式,是蹲在地上,试着保护头部,保护不成后就放弃抵抗,可是凶手并不罢手——即使受害者完全屈服了。在这一方面,队群间的对抗,与队群中自己人不可避免的"争吵"不同。黑猩猩的凶杀行缺融乏效率,当然是因为它们没有武器。可是它们没能发展出"勒颈杀法"它们做得到的——实在令人不解。黑猩猩围攻落单同胞,以我们的水准来看,毫无效率,可是整体而言,它们从事"灭族屠杀"的过程,也毫无效率。卡哈玛队群经过3年 10个月才被消灭。它们是被一个一个干掉的,而不是一次给干掉了好几个。而澳洲的白人拓垦者,经常一次拂晓攻击就消灭了一个土著队群。当然,黑猩猩没有武器是部分原因。由于黑猩猩没有武器,成功的谋杀靠的是群殴,以数量决胜负。澳洲白人占了武器的上风,对付手无寸铁的土著,即使以寡击众,也游刃有余。一枪在手,所向披靡。但是,黑猩猩的脑力,比起澳洲白人显然也差劲多了。黑猩猩显然不会策划夜袭,或派出两个分遣队发动协同伏击。不过,黑猩猩的确表现出"灭族意图"与计划(虽然不算高明)。卡斯奇拉队群杀害卡哈玛成员,每次都是直接、迅速地进行的。它们朝向卡哈玛地盘移动或进入,会花一小时左右坐在树上倾听,最后冲向它们侦察到的卡哈玛成员。黑猩猩与我们一样,有仇外(惧外/排外)心态( xenophobia):它们了解自己人与外人的分别,采取不同的对待方式。简言之,所有的人类行为特征——艺术创作、说话、吸毒等——中,直接从动物前驱衍生出来的,就是"灭族屠杀"(或"灭族屠杀")。黑猩猩已经会谋杀、消灭邻居社群,为争夺地盘而开战,引诱邻居社群的年轻雌性。如果黑猩猩有长矛在手,受过简单训练它们的杀戮行动,放率必然会提高,接近我们的水准。人类的特征之一是群居,黑猩猩的行为显示:人类群居的主要理由,是防御其他人类社群的攻击?尤其是人类发明了武器,又有足够的脑力计划伏击之后。如果我的推翻是正确的,那么人类学家过去强调"人类——猎人"的形象(人类演化的过程,受"人类狩猎的需要"驱动),也许是对的也未可知。只不过,我们狩猎的对象也是人,我们是猎人也是猎物,因此我们被迫群居。所以,人类"灭族屠杀"的两种常见模式,都有动物先例:不分男女,一律杀死——黑猩猩与狼;杀死男人,留下女人——大猩猩与狮子。不过,连动物界也找不出先例的,是 1976年到1983年间阿根廷军政府采取的行为,当时约有一万名政治异议分子与家属失踪了。罹难者通常是男人、没有怀孕的妇女,还有孩子,三四岁的都不放过,他们死前都遭到凌虐。但是阿根廷的军人逮捕了怀孕妇女之后,为动物行为创造了一种新的模式:他们会让那些女性活命,直到生产之后,才开枪射击她们的头部,孩子让没有子女的军人收养。如果我们的谋杀性向在动物界并不独特,那么我们的嗜杀倾向会不会是现代文明的病态成果呢?现代的作家,对"先进"社会摧毁"原始"社会的现象极为反感,因此往往将"原始"社会美化成"高贵的野蛮人",他们假定那些社会的人量好和平,或者最多只会干些零星的谋杀勾当,绝不会搞"灭族屠杀".佛洛姆 (Erich Fromm)相信狩猎-采集社会的战争,特色是以不流血为尚。的确有些无文字族群(非洲的匹格米,北美的爱斯基摩)似乎比其他的(如新几内亚的、美国大平原上的以及亚马逊的士著)不好战。甚至好战的族群——有人这么说——都将战争仪式化,一旦出了几条人命就停止了。但是这个美化的图景,不符合我在新几内亚高地与土著族群生活的经验,许多人征引文献,说那些人只摘有限度的战争或仪式化的战争。虽然新几内亚大多数斗殴,多以伏击的形式发生,几乎不会有人丧生,但是他们也会成群结队地屠杀邻近社群。新几内亚土著与其他族群一样,会驱赶或屠杀邻居,只要他们发现有机可乘,或不干白不干,或攸关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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