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接着描述两个对人类实行的实验 (在哈斯1982 的书中所描述的),这些发现对我们这里的考虑具有惊人的含义。这些和意识的主动与被动行为所需的时间有关。第一个实验有关意识的主动作用,而第二个是被动作用。合在一起,则含义会更加显著。第一个实验是H.H.康胡贝和他的助手于 1976年在德国进行的 (狄克·格洛辛格和康胡贝 1976)。一些病人自愿把他们头上某一点的电讯号(用人脑电流计,即EEG)记录下来,他们被要求在不同时刻完全出于自己的选择把自己右手的食指突然弯曲。其想法是,EEG 的记录可以表示在脑壳内发生的某种精神活动,即参与弯曲手指的实际意识决定。为了从EEG追踪中得到有意义的讯号,必须把几个不同的追踪试验平均一下,得到的讯号不是很确定。然而,人们发现了一种很令人注意的现象,在手指实际弯曲之前整整一秒钟,或许甚至一秒半,从记录可以看到电位逐步在上升。这似乎表明,意识的决定过程需要超过一秒钟时间才会有行动出现!这种情形可以和另一情形相对照,当反应模式预先设定时,对外界讯号产生反应所需的时间要更短得多。例如,手指的弯曲不是出于 “自由意志”,而是对闪光信号产生反应。在这种情形下,大约为五分之一秒的反射时间是正常的,这大约比在康胡贝数据中 (见图10.5)检验的“自愿”行为快五倍左右。图10.5康胡贝实验。在时间0 作出弯曲手指的决定,而预兆的讯号(基于许多试验的平均)暗示试图弯曲的 “先知”。在第二个实验中,加州大学的本杰明·李伯特和旧金山锡安山神经研究所的贝特朗姆·费恩斯坦合作 (李伯特等1979),检测了必须进行脑外科手术的病人 (进行手术的原因与该实验无关),并且同意把电极放在他们头脑触觉皮层的点上。李伯特实验的结果是,当刺激作用于这些病人的皮肤时,他们大约需要半秒钟才能知觉到刺激,尽管头脑本身只需要大约百分之一秒的时间接收到这个刺激信号,而且头脑能在大约十分之一秒内得到预编程序的对这种刺激的 “反射”反应(参阅上述和图10.6)。此外,尽管在刺激到达知觉之前有半秒钟的延迟,病人本身会有主观印象,以为在他们知觉到刺激时根本就没有发生过延迟! (李伯特的一些实验涉及丘脑的刺激,参阅439 页,其结果类似触觉皮层的刺激。)我们记得,触觉皮层是大脑中感觉讯号进入的区域。所以,在触觉皮层上对应于皮肤某个特殊点的电刺激会使病人觉得犹如某种东西实际上触及皮肤上那一点。然而人们发现,如果该电刺激过于短促 (短于半秒钟),则病人根本没有任何感觉。这情形可以用来和直接刺激皮肤上某一点的反----------------------- Page 386-----------------------应相对照,因为皮肤上一瞬间的接触都能被感觉到。现在假定皮肤首先被触及,然后在触觉皮层的对应点加上电刺激。病人感觉到了什么?如果电刺激是在接触皮肤之后的四分之一秒左右开始,则根本不会感觉到皮肤接触!这种效应被称为往前遮盖。刺激皮层在某方面用于防止正常皮肤接触的感觉被有意识地感觉到。只要事件发生在知觉感觉之后大约半秒钟之内,它就会被这后面的事件所阻止 (“遮盖”)。这作用本身告诉我们,这一种感觉的知觉意识是在产生该感觉的实际事件后大约半秒钟左右发生!然而,人们似乎并没 “感觉到”知觉延迟了这么长久的时间。赋予这个奇怪发现的意义的一个方法是,想象人所有 “知觉”的“时间”实际上是从 “实际时间”延迟大约半秒钟,犹如人们内部的钟“错”半秒钟左右。一个人感觉事件发生的时间总是在该事件实际发生的半秒钟之后。这就呈现出一幅协调的感觉印象的图像,虽然存在令人困惑的延迟。也许在李伯特实验的第二部分可以证实这类性质。他首先对皮层进行电刺激,这个刺激延续比半秒还要长久许多的时间,一面进行刺激同时并接触皮肤,不过要从电刺激开始后半秒之内开始接触。不管是皮层刺激还是皮肤接触都被分别感觉到,而且病人很清楚分辨出两个刺激。当询问哪一个刺激先发生,病人却会说皮肤接触在先,尽管在事实上皮层刺激先开始!这样,病人看来把皮肤接触的知觉在时间上大约往回倒退半秒钟 (见图10.6)。然而,这似乎不是内部知觉时间的整体 “错误”,而仅是在感觉事件时序上更微妙的重新安排。对于皮层刺激,假定在开始刺激后半秒之内被实际知觉到,则似乎不会以这种方式向过去回溯。图10.6李伯特实验。(a)对皮肤的刺激 “似乎”在接近该刺激实际时刻被知觉。(b)比半秒短的皮层刺激未被知觉。(c)比半秒长的皮层刺激在半秒后被知觉。(d)这样一个皮层刺激能够“往前遮盖”早先的一个皮肤刺激,这表明皮肤刺激的知觉实际上直到皮层刺激的时刻还没发生。(e)如果在这种皮层刺激之后很短的时间内加上一个皮肤刺激,则皮肤知觉被“认为属于以前的”,但是皮层知觉并非如此。我们从上述的第一个实验可以推导出,意识行为在它发挥作用之前需要一秒或一秒半的时间,而根据第二个实验,似乎要在外界事件发生了半秒钟之后才意识到该事件的发生。想象一个人对某个未预料到的外界事件反应时会如何。假设这反应需要瞬间意识思考。根据李伯特的发现,意识作用之前必须花费半秒的时间;而且然后如康胡贝的数据所隐含的,必须花费比一秒还多很多的时间,人们 “意志”的反应才能进行。从感觉输入直到动作输出的整个过程需要二秒钟左右!把这两个实验放在一起的明显----------------------- Page 387-----------------------含义是,如果反应是在大约二秒钟之内产生,则意识根本未起作用!----------------------- Page 388-----------------------时间在意识知觉中的奇怪作用我能够完全相信这些实验吗?如果这样的话,我们便被迫接受这个结论:当我们需要用少于一秒或二秒的时间采取行动去修正一个反应时,我们的行为完全像一台 “自动机”。比较神经系统中的其他构造,意识无疑是行动迟缓的。我本人注意到这类事件,譬如正在我用手关车门的瞬间,无可奈何地看到在车子里还有一样东西待取出来。而我要停止手动作的意志命令进行得奇慢,以至于来不及阻止关门。但这真需要整整一秒或二秒的时间吗?我觉得不像要用这么长的时间尺度。当然,我对车中物体的知觉,加上我想象的 “自由意志”命令去阻止我的手,我的有意识知觉都可以在这两个事件之后才发生。也许意识仅是旁观者而只不过经验到这出戏的 “重演”而已。相似地,从表面上看,根据上面的发现,譬如当一个人在打网球时,不会有时间让意识起任何作用,在打乒乓球时更是如此!无疑这些球类的专家用小脑控制为他们所有的主要反应预先编好极佳的程序。但是,若说意识对于何时应打何种球路没有任何作用,我有点难以同意。无疑必须预测对手将会做什么,而且对于对手可能的每一招都准备好许多预编的程序来反应,但我觉得这不很有效率,而且我难以接受在这期间一点也没涉及意识。这类评论对于日常交谈更为恰当。还有在交谈中,虽然人们有点能预期别人会说什么,但在别人的评论中总是经常发现一些出乎意料的东西,否则交谈就变得完全不必要!在通常的交谈方式中肯定不必花二秒钟那么长的时间去对别人反应。也许有理由怀疑康胡贝实验足以证明意识 “实际”需要一秒半时间来行动。虽然弯曲手指的意图的所有 EEG追踪平均早那么许多就出现讯号,也许只有某些情形这么早就有弯曲手指的意图,而这个有意识的意图也许实际上没有实现,并且有其他许多情形意识行为产生时刻距离手指弯曲的时刻要接近得多。 (的确,后来一些实验结果导致和康胡贝不同的解释,参阅李伯特 1987,1989。尽管如此,我们仍对意识定时的问题深感困惑。)我们此刻先认为两个实验结论实际上成立。我将做一个与此相关而令人忧心的设想。我认为,当我们考虑意识时对时间使用通常的物理规则,可能实际上犯了极大的错误!的确,时间实际进入我们意识感觉的方式有种非常古怪的性质。我想,若我们试图把意识知觉放进传统时序框架中,则可能需要非常不同的概念。意识毕竟是一种我们知道的现象,根据这种①现象时间必须 “流逝”!现代物理学处理时间的方式和处理空间 没有什么根本的不同,而物理描述的 “时间”根本没有真正“流动”;我们只有一个显得静止的固定的 “空间——时间”,在空间——时间的框架里展开我们宇宙中的事件!然而,根据我们的知觉,时间的确在流动(见第七章)。① 当然 “他”是指“她和他”,见第5 页的注脚。----------------------- Page 389-----------------------我的猜想是,这里也有些幻觉,我们知觉的时间不是 “真地”完全像我们感觉到的以线性流动方式向前流动 (不管这个含义是什么!)。我宣称,我们 “表面”感觉到的时序是我们强加在感觉上的,以便理解我们的感觉和外在物理实在的均匀前进的时间之间相关联。许多人也许在上面论述中找到大量哲学上的 “不坚实之处”,他们这种指责无疑是正确的。一个人怎么可能对自己实际感觉的东西“弄错”呢?是的,按照定义,一个人实际知觉正是他直接发觉的东西,所以他不会弄错。尽管如此,我以为我们对于时间进展的知觉确实很可能是错的 (虽然我无法充分使用平常语言去描述这信念),而且存在一些支持这些信念的证据 (见撤屈兰德 1984)。莫扎特 “一瞥”即能捉住整篇“即使很长”的乐谱就是一个极端的例子 (487 页)。从莫扎特的描述中,人们必须假想这 “一瞥”包含了整个乐曲的精华。然而,用通常的物理术语,这个知觉意识行为的这段实际外在时间,根本无法和表演乐曲所需的时间相比较。人们也许想象,莫扎特的知觉会采用完全不同的形式,也许像视觉景观或像一下子写出整篇乐谱一样用空间分布的方式。但是,即便是音符也需要相当长时间去精读,所以我非常怀疑莫扎特最开始用这种方式来知觉他的乐曲 (而他一定会这么说!)。视觉景观似乎更接近他的描述,但是 (以我本人较熟悉的,最普通的数学景像)我极其怀疑会有任何方法可以把音乐直接译成视觉语言。依我看来,更有可能的是,莫扎特 “一瞥”的最佳解释必须纯粹是音乐性的,但和聆听 (或表演)一段音乐有不同的时间内涵。音乐是由需要一定时间去表演的声音组成,这种时间在莫扎特的实际描述中允许 “…我的想象使我听到了它。”请听J.S.巴赫的“赋格曲艺术”四重赋格曲的最后一部曲。所有能体会巴赫音乐的人在这乐曲演奏十分钟,刚进入第三主曲音乐休止的时候没有不被感动的。整个曲子仿佛还在 “那里”,但是现在一眨眼工夫就从我们耳边渐渐消隐而去。巴赫在完成这一个作品前死去,而他的乐曲就停在那一点,他没有留下任何只言片语表明他想如何继续。然而,该作品从开头就充满着自信和熟练,不能想象在那时刻他的头脑中没有完全掌握整个曲子的精华。当他尝试种种改善时,他是否需要在脑袋里以正常演奏节拍一次次从头到尾对自己演奏和尝试呢?我不能想象他如此进行。和莫扎特一样,他必须是把作品及其赋格曲整个孕育出来,以乐章所必须的复杂性和艺术性全部一起涌现出来。然而,音乐的时间品格是它的一种基本要素。如果不在 “真实时间”里表演,它还成音乐吗?小说或历史的产生可以呈现可互相比较 (虽然困惑较少)的问题。在了解某人的一生时,必须思考他一生中不同的事件,好像必须在 “真实时间”内重演才能评价这些事件。然而这并不必要。实际上,人的回忆能把以往费时的经验仿佛 “压缩”到一瞬间内,并把它“重新经过”了一遍!----------------------- Page 390-----------------------在音乐作曲和数学思考之间或许有一些强烈的相似性。人们也许认为数学证明要通过逻辑过程来获得,每一步都跟着前面那一步。然而,产生新论证概念全不以这种方式进展。在建立数学论证中必须有全局和似乎模糊的概念内容;它和完全理解依序证明所需的时间没有什么关系。假设我们接受意识的时间与时间前进不符合外在物理现实,我们不就面临着佯谬的危险吗?假定甚至意识效应具有一种模糊而目的论的性质,使得未来的印象就可能影响过去的行为。是的,这会把我们导向矛盾,正如我们在第五章结尾考虑过的超光速讯号佯谬的含义一样 (参阅244 页)。我们已经正确地排除掉这个佯谬。我想提议,正由于我所主张的意识实际所获得的性质,不必要存在佯谬。回顾一下我的设想,在本质上意识 “看见”了某些必要的真理;而且它可以代表和柏拉图理想数学观念世界的某种接触。我们记得,柏拉图世界本身是没有时间的。知觉到柏拉图真理不携带有真正的信息, “信息”的技术意义是指讯号的传递。因此,即使意识知觉在反时间方向传递也不存在实际冲突!但是,即使我们接受意识本身和时间这种奇怪的关系,在某种意义上,它代表外在物理世界和没有时间性世界之间的接触,这些怎么可能和物质头脑的生理决定和时序行为相一致呢?如果我们不想扰乱物理定律的正常进行,我们的意识仅仅剩下一个纯粹 “观察者”的角色。然而,我论断意识具有主动而且的确有力的作用,并且具有强大选择优势。我相信,这个难题的答案取之于 CQG 在解决两个量子力学过程U 和 R之间的冲突时,CQG的行为必须采用的奇怪方式 (参阅407,425 页)。回忆一下,当我们试使过程R 和相对论 (狭义)相协调时所遇到的时间问题 (第六章330,第八章429 页)。按通常的空间——时间条件来描述这个过程似乎没有任何意义。考虑一对粒子的量子态。通常这样一种状态会是一个相关态 (也就是说,不具有简单的│Ψ>│χ>形式,这儿│Ψ>和│χ>各自描述一个粒子,而具有像│Ψ>│χ>+ │α>│β>+…+ │ρ>│σ>总和的形式)。那么对其中一个粒子进行观察就会以非局部的方式影响另一个粒子,它不能按照和狭义相对论一致的通常的空间——时间概念来描述 (EPR;爱因斯坦——玻多尔斯基——罗逊效应)。这种非局部效应会隐含涉及我提议过的树突柱成长和收缩的 “准晶体”相似性。我在这里以如下意义来解释 “观察”,即把每一个被观察粒子的作用一直放大达到类似CQG 的 “单引力子”水平。如果应用更“传统”的说法,则 “观察”更加模糊。当一个人必须认定自己的头脑一直在“观察头脑自身”时,很难看出他怎么能着手发展头脑行为的量子理论描述!我本人的想法是,在另一方面,CQG 提供了一个态矢量缩减 (R)不必依赖任何意识思想的客观物理理论。我们还未得到这个理论,但是至少寻求此理论不会受到 “意识到底‘是’何物”这一深奥的问题的阻碍!----------------------- Page 391-----------------------我想象,一旦真正寻求到CQG,那时就可能依照它来揭示意识的现象。我相信当得到CQG 时,该理论的必要性质离开传统空间——时间之描述将比离开上述令人困惑的两粒子EPR现象更远。正如我提议的,如果意识现象依赖这种想象的CQG,则意识本身用我们现在传统的空间——时间来描述将显得非常不适合!----------------------- Page 392-----------------------结论:孩子的观点我在本书提供了许多议论,试图显示以下观点不能成立:我们的思维基本上和一台非常复杂的电脑的行为一样。这种观点在现代哲学探究中甚有影响。在人们明确假设执行算法本身就能唤起意识知觉时,采用了西尔勒 “强人工智能”术语。有时以不太明确的方式采用诸如 “作用主义”等其他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