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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与画家

作者:Paul Graham 字数:15925 更新:2023-10-09 13:04:47

Contents译者序前言1.为什么书呆子不受欢迎2.黑客与画家3.不能说的话你是一个随大流的人吗真话异端邪说时空差异道貌岸然机制为什么这样做守口如瓶笑脸相迎?永远质疑4.良好的坏习惯5.另一条路下一个潮流?用户的胜利代码之城软件的发布软件bug客户支持全身心投入逆向的《人月神话》^关注用户金钱问题目标客户桌面电脑微软公司创业公司勉强够用的网页为什么不尝试一下?6.如何创造财富一个命题运气的成分金钱不等于财富大饼谬论手工艺人工作是什么更努力地工作可测量性和可放大性小团体=可测量性高科技=可放大性潜规则用户数量财富和权力7.关注贫富分化财富的老爹模式偷窃技术的杠杆效应公理的不同意见8.防止垃圾邮件的一种方法9.设计者的品味10.编程语言解析机器语言高级语言开放源码语言的战争抽象性安全带还是手铐?面向对象编程文艺复兴11.百年后的编程语言12.拒绝平庸秘密武器Blub困境创业公司的合气道^13.书呆子的复仇朝着数学的方法发展为什么Lisp语言很特别语言优势真正体现的地方向心力随大流的代价一个诀窍附录:编程能力14.梦寐以求的编程语言流行的秘诀外部因素简洁可编程性(Hackability)一次性程序函数库效率时间再设计梦寐以求的编程语言15.设计与研究译者序  你现在拿在手里的,是一本非常重要、也非常独特的书。  它的作者是美国互联网界举足轻重、有“创业教父”之称的哈佛大学计算机博士保罗·格雷厄姆(Paul Graham)。本书是他的文集。  书中的内容并不深奥,不仅仅是写给程序员和创业者的,更是写给普通读者的。作者最大的目的就是,通过这本书让普通读者理解我们所处的这个计算机时代。  1968年至1972年期间,美国出版过一本叫做《地球商品目录》(Whole Earth Catalog)的杂志,内容从植物种子到电子仪器,无所不包,出版目的据说是要帮助读者“理解整个系统”。多年后,苹果公司的总裁乔布斯盛赞它“有点像印刷版的谷歌”。从某种意义上说,本书也是如此,作者试图从许许多多不同的方面解释这个时代的内在脉络,揭示它的发展轨迹,帮助你看清我们现在的位置和将来的方向。  电子技术的发展,使得计算机日益成为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每个人日常生活的很大一部分都花在与计算机打交道上面。家用电表是智能的,通信网络是程控的,信用卡是联网的,就连点菜都会用到电子菜单。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未来的人类生活不仅是人与人的互动,而且更多的将是人与计算机的互动。  想要把握这个时代,就必须理解计算机。理解计算机的关键,则是要理解计算机背后的人。表面上这是一个机器的时代,但是实际上机器的设计者决定了我们的时代。程序员的审美决定了你看到的软件界面,程序员的爱好决定了你有什么样的软件可以使用。  我们的时代是程序员主导的时代,而伟大的程序员就是黑客。  本书就是帮助你了解黑客、从而理解这个时代的一把钥匙。  在媒体和普通人的眼里,“黑客”(hacker)就是入侵计算机的人,就是“计算机犯罪”的同义词。但是,这并不是它的真正含义(至少不是原意),更不是本书所使用的含义。  要想读懂这本书,首先就必须正确理解什么是“黑客”。  为了把这个问题说清楚,有必要从源头上讲起。1946年,第一台电子计算机ENIAC在美国诞生,从此世界上一些最聪明、最有创造力的人开始进入这个行业,在他们身上逐渐地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技术文化。在这种文化的发展过程中,涌现了很多“行话”(jargon)。20世纪60年代初,麻省理工学院有一个学生团体叫做“铁路模型技术俱乐部”(Tech Model Railroad Club,简称TMRC),他们把难题的解决方法称为hack。  在这里,hack作为名词有两个意思,既可以指很巧妙或很便捷的解决方法,也可以指比较笨拙、不那么优雅的解决方法。两者都能称为hack,不同的是,前者是漂亮的解决方法(cool hack或neat hack),后者是丑陋的解决方法(ugly hack或quick hack)。hack的字典解释是砍(木头),在这些学生看来,解决一个计算机难题就好像砍倒一棵大树。那么相应地,完成这种hack的过程就被称为hacking,而从事hacking的人就是hacker,也就是黑客。  从这个意思出发,hack还有一个引申义,指对某个程序或设备进行修改,使其完成原来不可用的功能(或者禁止外部使用者接触到的功能)。在这种意义上,hacking可以与盗窃信息、信用卡欺诈或其他计算机犯罪联系在一起,这也是后来“黑客”被当作计算机入侵者的称呼的原因。  但是,在20世纪60年代这个词被发明的时候,“黑客”完全是正面意义上的称呼。TMRC使用这个词是带有敬意的,因为在他们看来,如果要完成一个hack,就必然包含着高度的革新、独树一帜的风格、精湛的技艺。最能干的人会自豪地称自己为黑客。  这时,“黑客”这个词不仅是第一流能力的象征,还包含着求解问题过程中产生的精神愉悦或享受。也就是说,从一开始,黑客就是有精神追求的。自由软件基金会创始人理查德·斯托尔曼说:“出于兴趣而解决某个难题,不管它有没有用,这就是黑客。”  根据理查德·斯托尔曼的说法,黑客行为必须包含三个特点:好玩、高智商、探索精神。只有其行为同时满足这三个标准,才能被称为“黑客”。另一方面,它们也构成了黑客的价值观,黑客追求的就是这三种价值,而不是实用性或金钱。  1984年,《新闻周刊》的记者史蒂文·利维出版了历史上第一本介绍黑客的著作——《黑客:计算机革命的英雄》(Hackers: Heroes of the Computer Revolution)。在该书中,他进一步将黑客的价值观总结为六条“黑客伦理”(hacker ethic),直到今天这几条伦理都被视为这方面的最佳论述。  (1) 使用计算机以及所有有助于了解这个世界本质的事物都不应受到任何限制。任何事情都应该亲手尝试。  (Access to computers—and anything that might teach you something about the way the world works—should be unlimited and total. Always yield to the Hands-On Imperative!)  (2) 信息应该全部免费。  (All information should be free.)  (3) 不信任权威,提倡去中心化。  (Mistrust Authority—Promote Decentralization.)  (4) 判断一名黑客的水平应该看他的技术能力,而不是看他的学历、年龄或地位等其他标准。  (Hackers should be judged by their hacking, not bogus criteria such as degrees, age, race, or position.)  (5) 你可以用计算机创造美和艺术。  (You can create art and beauty on a computer.)  (6) 计算机使生活更美好。  (Computers can change your life for the better.)  根据这六条“黑客伦理”,黑客价值观的核心原则可以概括成这样几点:分享、开放、民主、计算机的自由使用、进步。  所以,“黑客”这个词的原始含义就是指那些信奉“黑客伦理”而且能力高超的程序员。历史上一些最优秀的程序员都是“黑客”。除了上文提到的理查德·斯托尔曼,还包括Unix操作系统创始人丹尼斯·里奇和肯·汤普森,经典巨著《计算机程序设计艺术》的作者、斯坦福大学计算机教授高德纳,Linux操作系统创始人莱纳斯·托沃兹,“开源运动”创始人埃里克·雷蒙德,微软公司创始人比尔·盖茨等。正是黑客把计算机工业推向了更高的高度。  “黑客伦理”的一个必然推论就是,黑客不服从管教,具有叛逆精神。  黑客通常对管理者强加的、限制他们行为的愚蠢规定不屑一顾,会找出规避的方法。一部分原因是为了自由使用计算机,另一部分原因是为了显现自己的聪明。比如,计算机设备的各种安全措施就是最常被黑客破解的东西。史蒂文·利维对这一点有过一段生动的描述:  “对于黑客来说,关着的门就是一种挑衅,而锁着的门则是一种侮辱。……黑客相信,只要有助于改进现状、探索未知,人们就应该被允许自由地使用各种工具和信息。当一个黑客需要一样东西来帮助自己创造、探索或者改正某种设备时,他不会自找麻烦,不会接受那些财产专有权的荒谬概念。”  这就是黑客有时会入侵计算机系统的原因,他们的主要目的并不是侵犯别人的利益,这与那些计算机罪犯是不同的。  但是,20世纪80年代初,事情发生了变化。  1983年,一帮密尔沃基市的青少年黑客入侵了美国和加拿大的一些计算机系统,这件事被广泛报道,同年9月5日的《新闻周刊》封面报道的标题就是“小心:黑客在行动”,这是历史上主流媒体第一次使用“黑客”这个词。在报道的时候,媒体只注意和强调黑客行为一个很窄的方面:入侵系统。(可能因为这种行为容易引起公众的注意,提升报道的关注度。)他们把黑客简单定义为入侵系统、破坏安全设施的人。从此,大多数人对于黑客有了错误的看法。同时,那些入侵计算机的程序员也自称“黑客”,使得这个问题进一步复杂化。  杂志、电视剧、电影、小说都对黑客的这种形象大肆渲染。黑客成了反社会的技术高手的代名词,仿佛只要他坐在键盘前,就有一种从事犯罪活动的魔力,可以操纵任何与网络相连的机器,从核弹到车库大门,都在黑客敲打键盘的操作之中被控制。根据这种观点,黑客在最好的情况下是一个没有认识到自己能力的清白的人,在最坏的情况下则是一个恐怖分子。在过去几年中,随着计算机病毒的泛滥,黑客在大众心目中已经成了一个有害的人群。  那些传统意义上的黑客不认同这样使用“黑客”这个词。他们认为,历史上确实有一些正直的黑客,为了亲自了解系统,做过违反法规的入侵举动。但是,那些人并没有恶意,而且从一开始恶作剧就是黑客文化的一部分,仅仅由此推断入侵和破坏系统就是黑客文化的实质完全是错误的。真正的黑客致力于改变世界,让世界运转得美好。媒体对黑客的定义未免过于片面。  为了澄清“黑客”这个概念,他们提出只有传统意义上的黑客才能被称为hacker,而那些恶意入侵计算机系统的人应该被称为cracker(入侵者)。这个观点已经在程序员社区中得到普通认同。  本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黑客”这个词。在本书中,“黑客”就是指最优秀的程序员,而不是入侵计算机系统的人。  为了帮助读者理解黑客,全书15章可以大致分成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从第1章到第4章,解释了黑客是如何成长的以及他们看待世界的一些观点。  ·第二部分从第5章到第9章,解释了黑客怎样做出自己的成果,这些成果又是怎样对全世界产生了影响。  ·第三部分从第10章到第15章,解释了黑客的工具(编程语言)和工作方法,这是黑客文化的基础和核心。  作者想让公众了解,黑客并不神秘,更不是技术怪人。Hackers and Painters这个书名就是在提示应该把黑客与画家当作同一种人看待。和画家一样,黑客只是怀有一门特殊手艺、有创造天赋的普通人。这个书名还有另一层含义,即编程是一种艺术创作,黑客就是艺术家,开发软件与画家作画、雕塑家雕刻、建筑师设计房屋并没有本质不同。  总之,这是一本帮助你理解这个时代的书。作者想教给你的其实是新思想。读完以后,你看待世界的眼光很可能会完全不同了。如果你想在21世纪立足,理解这一次新的技术革命,做一个掌握自己命运的成功者,我建议你读这本书。  翻译过程中,我已经尽了最大努力,力求把原文忠实、清晰地译成中文。本书的一些章节中作者谈论的都是计算机行业的专业问题,但是他又希望让普通读者看懂,试图用口语化、生活化的语言解释专业概念,我个人感觉效果不太理想,反而使得行文稍显冗余和模糊,这一点提醒读者注意。总的来说,这是一本计算机行业的经典著作,2004年在美国出版后一直畅销不衰,深受好评,很多读者都被作者的远见卓识所折服。  最后,本书第13章涉及Lisp语言的部分曾请田春帮助校译,在此表示衷心感谢。阮一峰2010年12月25日,写于上海前言  本书尝试解释计算机世界里发生了什么事,所以,它不仅仅是写给程序员看的,也适合所有人。比如,第6章讲如何致富,我相信这是所有读者普遍感兴趣的内容。  你可能注意到了,过去三十年中,很多赚到大钱的人都是程序员,比如比尔·盖茨、史蒂夫·乔布斯、拉里·埃里森。为什么?为什么是程序员,而不是土木工程师,或者摄影师,或者精算师?第6章将告诉你答案。  软件带来财富,仅仅代表了大趋势的一面而已。这种大趋势就是本书的主题。我们的时代是计算机时代。以前,人们曾经认定这个时代应该是太空时代或者原子时代。但是事实证明,它们只是公关公司发明的概念。计算机对人类生活的影响远远超过了太空航行或者原子技术的影响。  我们生活中的一切,都正在成为计算机。打字机被计算机取代了,电话也变成了计算机,照相机亦是如此。很快,电视机也将变成计算机。当今小轿车所具备的计算能力比1970年占满一间屋子的大型计算机还要强。信件、百科全书、报纸,甚至本地的小店,都正在被互联网取代。所以,如果你想理解我们目前的世界以及它的未来动向,那么多了解一些黑客的想法会对你有帮助。  黑客?那不是侵入他人计算机的人吗?在外行人看来,这个词的意思就是这样。但是在计算机世界中,黑客指的是专家级程序员。因为本书的目的是解释真实的计算机世界是怎么一回事,所以我决定冒着被误解的风险,按照行业内的定义使用这个词。  本书的前几章回答了一些大家可能都想过的问题。怎样创业才会成功?技术是否造成了技术人员与普通人之间的隔阂?程序员到底在做些什么?为什么那些读高中时普普通通的学生,最终却摇身一变成为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人士?微软公司会控制互联网吗?怎样才能对付垃圾邮件?  本书后面几章谈的是大多数非计算机行业的人士没有想过的问题——编程语言。为什么普通人要去关心编程语言?因为如果你想了解黑客,就必须懂一点编程语言。这就好比回到1880年,如果你想理解技术发展,就必须懂一点蒸汽机。  计算机程序只是文本而已。你选择什么语言,决定了你能说什么话。编程语言就是程序员的思维方式。  因此很自然,编程语言对程序员的思想有巨大的影响。你从他们写的软件中就可以看出来。旅游网站Orbitz成功打入了竞争激烈的网络订房订票市场。该市场原先被两大巨头主宰,一个是微软公司,另一个是拥有数十年电子预定服务经验的Sabre。Orbitz是怎么从它们手中抢到市场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它使用了一种更好的编程语言。  根据使用的语言不同,程序员往往会被分成不同的派别。人们区分程序员甚至不是看他们写了什么程序,而是看他们使用什么语言。所以,声称一种语言优于另一种语言被认为是不礼貌的行为。但是,没有一个编程语言的设计者会相信“不同的语言各有千秋”这种文绉绉的客套话。我将直言不讳地说出自己对于编程语言的看法,这也许会令很多人不快,但是如果想要理解黑客,我真的觉得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有些读者可能不理解第3章的内容。这一章与计算机有什么关系?事实是黑客很在乎言论自由。Slashdot(它是黑客世界的《纽约时报》)有一个专栏讨论这个问题。我想Slashdot的大多数读者都认为重视言论自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过《飞机与飞行员》(Plane & Pilot)杂志就肯定不会有一个这样的栏目。  为什么黑客那么在乎言论自由?我认为,部分原因在于,革新对于软件行业实在是太重要了,而革新和异端实际上是同一件事。优秀的黑客养成了一种质疑一切的习惯。这是肯定的,因为如果你不得不同一台机器打交道,而这台机器全部由文字组成,像机械式手表一样复杂,并且规模大出1000倍,那么你也会养成这种习惯的。  此外,我还认为,行为怪异的人和愤世嫉俗的人比普通人更可能成为黑客。计算机世界就像是智力世界的大西部,在那里没有你不敢想的事情,只要你愿意承担冒险后果。  如果我成功实现了自己对这本书的设想,那么它也将是一片智力的大西部。我不希望你带着某种压迫感来阅读此书,心里想着:“没办法,这些书呆子看上去正在接管世界。我最好能懂一点他们正在干的事情,这样就不会被他们整出来的下一个东西唬到了。”如果你喜欢思考,阅读此书应该会带给你很多乐趣。虽然黑客从外表看上去一般都是呆呆的,但是他们的大脑内部却是一个有趣得让你吃惊的地方。写于马萨诸塞州坎布里奇2004年4月1.为什么书呆子不受欢迎  初中时,我和好友里奇画了一张学校食堂的餐桌分布图,每张桌子都标上了人气指数。这件事的难度并不高,因为选择坐在一起吃午饭的人,受瞩目程度往往都很接近。我们把所有桌子从A到E分成五等。坐在A桌的人不是校足球队的成员,就是啦啦队的成员。而E桌的人好像都有一点轻微的唐氏综合征^,那时我们管这种症状叫“弱智”。^「唐氏综合征(Down's Syndrome)是一种先天性疾病,主要指幼儿的智力和体格发育迟缓,特征为低智商、身材矮小、表情呆滞。1866年,英国民生唐·约翰·朗顿首先发现了这一疾病。——译者注」  我和里奇在D桌。一般来说,只要你不是外貌猥琐,这就是你能分到的最低档次的桌子了。我们把自己的桌子列为D桌,倒不是故意谦虚,而是无法自欺欺人。因为学校里每个人的级別都是明摆着的,我们想骗自己也骗不了。  我后来认识很多人,读书的时候都被称为书呆子。从他们身上我发现,“书呆子”与“高智商”有强烈的正相关关系。而这些人在中学里都是不受欢迎的学生,你越喜欢读书,就越不受别人的欢迎,因此“书呆子”和“受欢迎”之间,有一种更强烈的负相关关系。这样看来,“髙智商”似乎导致了你不受欢迎。  为什么会这样?要是你眼下还在读中学,你一定会觉得这个问题很蠢。无可争议的事实就是,除了这样以外,似乎很难想象还能有什么别的结果。但是,的确会出现别样的情况。比如,在小学里,聪明的学生就没有受到排挤。再比如,毕业后踏上社会,聪明也不是一件坏事。而且,据我所知,在大多数国家,事情也没有如此严重。只有在典型的美国中学,做一个聪明的学生才是一件麻烦事,你的日子会很不好过。这究竟为什么?  解开这个谜的关键是把问题换一种提法。为什么聪明的小孩没有让自己变得受欢迎?如果他们真的很聪明,为什么找不到受欢迎的诀窍呢?他们在标准化测试中表现得这么好,为什么就不能在这方面也大获成功呢?  有一种观点认为,其他小孩妒忌聪明学生,所以聪明的学生不可能受到欢迎。我倒希望这种解释是对的。回想起来,要是初中里真的有人妒忌我,那么他们一定费了很大力气才把这种妒忌隐藏得无法发现。而且,在任何情况下,如果聪明真的令他人妒忌,这反而会招来女生。因为女生喜欢被其他男生妒忌的男生。  在我就读过的学校,聪明根本就是无足轻重的一样东西。同学们既不看重它,也不唾弃它。如果别的事情都相同,那么大家还是愿意自己变得聪明一点,因为这总比做个笨人好。但是总的来说,智力在大家心里的分量远远不如相貌、魅力和运动能力的分量重。  所以,如果智力本身与“受欢迎”无关,为什么聪明的小孩一直不受同龄人的欢迎呢?我认为,答案就是他们真的不想让自己受欢迎。  如果当时有人告诉我这个答案,我一定会嘲笑他。在学校里不受欢迎,你的日子就很难过,有人甚至因此自杀。所以,要是你跟我说,是我本人不想受欢迎,那就好比你在说,我在沙漠里快渴死了,却又不想喝水。别搞错了,让自己更受欢迎,这才是我要的。  但是事实上,我并不是那么强烈地渴望这个。我更想追求的是另一件事情——聪明。这不仅仅意味着在学校得到好成绩(虽然某种程度上这也挺重要)。我真正想要的是,能够设计奇妙的火箭、写出漂亮的文章、理解编程原理。一句话,我想要做伟大的事情。  那时,我从没试过将梦想分门别类、一一排序。要是我真做了,就会一眼看出聪明是排在最前面的。如果有人许诺,使我一举成为全校最受瞩目的学生,代价是从此智力平庸(请允许我在这里自命不凡),我是绝不会答应的。  虽然“书呆子”饱尝不受欢迎之苦,但是为了解除痛苦而让他们放弃“聪明”,我想大多数人是不会愿意的。对他们来说,平庸的智力是不可忍受的。不过,要是换了别的孩子,情况就不一样了,大多数人会接受这笔交易。对于很多人来说,这反而是更上一层楼的机会。即使是那些智力排名在前20%的学生(我在这里假设智力可以测量,那时的人们似乎都相信这一点),谁不愿意用30分的成绩换来别人的友爱和钦佩?  我认为,这就是问题的根源。“书呆子”的目标具有两重性。他们毫无疑问想让自己受欢迎,但是他们更愿意让自己聪明。“受欢迎”并不是你在课后时间随便做一做就能实现的,尤其是在美国的中学中,在这里,所有人为了个人魅力都会进行激烈竞争。  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人物阿尔伯蒂^有一句名言:“任何一种艺术,不管是否重要,如果你想要在该领域出类拔萃,就必须全身心投入。”^^我很想知道,世界上是否还有人比美国的中学生在塑造个人魅力方面更加孜孜不倦、精益求精。相比之下,美国海军的海豹突击队(Navy SEALS)成员和神经外科的住院医生^^^都成了懒汉。他们至少还有假期,有些人甚至还有业余爱好。但是,一个美国的青少年在醒着的每一分钟,都在琢磨怎样才能更受欢迎,一年365天,天天如此。^「阿尔伯蒂(Leon Battista Alberti,1404年2月18日—1472年4月20日)是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的一位通才,在建筑、文学、艺术、宗教、哲学、语言学、密码学等领域都有重大建树,被视为“文艺复兴人”(Renaissance Man,指多才多艺的人物)的典型代表。——译者注」^^「出自Leon Battista Alberti所著的The Use and Abuse of Books(《论书籍的正常使用与滥用》)1999年出版。」^^^「这两个职业都以工作时间长、负荷高而著称。——译者注」  我并不是说这些青少年有意这样做。某些人确实是,小小年纪就成为了权谋家,但是大多数人不是。我在这里真正想要表达的是,青少年每时每刻都想融入群体之中。  举例来说,青少年往往很关注服饰。他们这样做并不是有意让自己赢得大众,他们的目的只是要穿得好看。但是穿给谁看呢?无非就是其他小孩。同伴的意见成为他们判别事物的表示标准,这不仅体现在衣着上,还体现在他们做的几乎每一件事情上,就连走路的姿势也不例外。所以,他们为了把所有事情“做对”,所付出的任何努力,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实际上都等同于努力在使自己变得更受欢迎^。^「“受欢迎”的英语单词是popular,这个词还有另一个意思,“大众化的,多数人的”,比如popular support(民意的支持)。此处使用了双关语,作者既是说青少年的行为目的是为了得到同伴的关注和称赞,也是说青少年这样做是为了与群体保持一致。理解这一点,对理解这篇文章非常重要。后文中有些地方的“受欢迎”,用的也是这个双关的含义,下文不再一一说明。——译者注」  书呆子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他们没有认识到“受欢迎”需要付出如此之多的努力。一般来说,对于那些高度困难的领域,只有身处其中的人,才能意识到成功需要不间断(虽然未必是自觉的)付出。举例来说,大多数人似乎认为,绘画能力与生俱来,画家就像髙个子一样,是天生的。事实上,大多数“会画”的人,本身就很喜欢画画,将许许多多时间投入其中,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擅长画画的原因。同样的,受欢迎也不是天生的,而是要你自己做出来的。图1-1 Gateway髙中的象棋俱乐部,1981年。左上角的人就是我  书呆子不受欢迎的真正原因,是他们脑子里想着别的事情。他们的注意力都放在读书或者观察世界上面,而不是放在穿衣打扮、开晚会上面。他们就像头顶一杯水来踢足球,一边踢球,一边拼命保持不让水洒出来。其他人都在一门心思玩足球,遇到这样的对手,自然能够毫不费力地击败,并且心里还奇怪,对方怎么如此无能。  就算书呆子心里想着变得与其他小孩一样受欢迎,做起来却是难上加难。因为那些受欢迎的小孩从小就在琢磨如何受欢迎,打心底里追求这个。但是,书呆子从小琢磨的却是如何更聪明,心底里也是这样追求的。这都是受父母的影响,书呆子被教导追求正确答案,而受欢迎的小孩被教导讨人喜欢。  到目前为止,我一直把“聪明的学生”和“书呆子”当作同义词,好像它们完全可以换着用。事实上,只有在我上面谈到的这种环境中才能这样使用。所谓“书呆子”,其实只是指这个人的社交技能不够强。但是,你到底需要多“强”的社交技能,取决于你所处的环境。在普通的美国学校中,成为“强人”的标准高得吓人(或者至少是十分特别),即使你不是很“呆”的人,相比之下,也只能算是呆子了。  仅有很少的聪明小孩,能够分配出足够的心思,去关心如何让自己受欢迎。他们往往碰巧还具有俊俏的外表、运动员的体格,或者受人瞩目的兄弟姐妹。不然的话,你就别无选择,只能成为书呆子了。这就是为什么聪明的小孩在青少年时期,比如11岁到17岁,有着一生中最糟的人生经历。人生的这个时期比其他任何时期更多地受到你的受欢迎程度的影响。  11岁以前,小孩的生活由家长主导,其他孩子的影响有限。孩子们不是不关心小学里其他同学的想法,但是后者不具有决定性影响。小学毕业以后,这种情形开始发生变化。  到了11岁左右,孩子们逐渐把家庭生活当作寻常事了。他们在同伴中开辟了一个新的世界,并认为那个世界才是重要的,比家里的世界更重要。实际上,如果他们在家里与父母发生冲突,反而能在那个新的世界中挣得面子,而他们也确实更在乎那个世界。  但是,问题在于,孩子们自己创造出来的世界是一个非常原始的世界。如果你听任一群11岁的孩子自行其是,最后就会发生小说《蝇王》^中的情景。我同许多美国孩子一样,在学校里就被要求阅读此书。这可能不是巧合,有人可能希望借此向我们指出,我们这些孩子就是“野蛮人”,我们自己创造的世界是一个残酷和愚蠢的世界。对当时的我来说,领会这些意思有点太难了。虽然这本书读起来让人觉得完全可信,但是我一点儿没有读出文字背后的意思。当年,他们还不如直截了当告诉我们,我们这些孩子就是“野蛮人”,我们的世界愚不可及。^「《蝇王》(Lord of the Flies)是英国作家威廉·戈尔丁(William Golding,1911—1994)发表于1954年的小说,讲述了一群6~12岁的男孩被困在一个荒岛上的故事。起初,所有人为了生存,互相帮助;后来逐渐分裂成两派,互相残杀,一派象征着文明与秩序,另一派象征着野蛮和混乱。作者通过这个故事,表达了毎个人心中都存在着黑暗的力量。此书出版后引起轰动,成为当年最畅销的书籍,被认为是英国的经典文学作品之一,西方各国学校将其列为学生必读书。1983年,威廉·戈尔丁因为此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译者注」  要是不受欢迎仅仅意味着不受到关注,书呆子们可能觉得还能忍受。不幸的是,在学校里不受欢迎等同于被歧视和被欺负。  为什么会被歧视和欺负?所有现在还在学校里读书的人可能会又一次觉得,怎么会有人问出这么蠢的问题。怎么可能会有其他结果呢?当然会有其他结果。一般来说,成年人就不会去欺负书呆子。为什么小孩子会这样做呢?  一部分原因是,青少年在心理上还没有摆脱儿童状态,许多人都会残忍地对待他人。他们折磨书呆子的原因就像拔掉一条蜘蛛腿一样,觉得很好玩。在一个人产生良知之前,折磨就是一种娱乐。  孩子们欺负书呆子的另一个原因是为了让自己感到好受一些。当你踩水的时候,你把水踩下去,你的身体就会被托起来。同样,在任何社会等级制度中,那些对自己没自信的人就会通过虐待他们眼中的下等人来突显自己的身份。我已经意识到,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美国社会中底层白人是对待黑人最残酷的群体。  但是我认为,孩子们欺负书呆子的主要原因也与追求“受欢迎”的心理有关。怎样才能让自己更受欢迎?个人魅力只是很小的一方面,你应该更多地考虑如何结盟。秘诀就是不停地设法使自己与其他受欢迎的人变得关系更密切。没有什么比一个共同的敌人更能使得人们团结起来了。  这就好比一个政客,他想让选民忘记糟糕的国内局势,方法就是为国家找出一个敌人,哪怕敌人并不真的存在,他也可以创造一个出来。一群人在一起,挑出一个书呆子,居高临下地欺负他,就会把彼此联系起来。一起攻击一个外人,所有人因此就都成了自己人。这就是为什么最恶劣的以强凌弱的事件都与团体有关的原因。随便找一个书呆子,他都会告诉你,一群人的虐待比一个人的虐待残酷得多。  如果说其中还有一丝安慰,那就是书呆子不妨记住,这种虐待不是针对个人的。一群孩子成群结伙地欺负你,那并不是因为你做错了什么,而是因为这一伙人需要找一件事情一起干,这就好像一群人成群结伙地去打猎一样。他们实际上并不恨你,他们只是需要一个共同的目标。  因为书呆子是不受欢迎的,处在学校的底层,所以全校学生都把书呆子当作一个可供欺负的安全目标。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最受欢迎的孩子并不欺负书呆子,他们不需要靠踩在书呆子身上来垫髙自己。大部分的欺负来自处于下一等级的学生,那些焦虑的中间层。  麻烦的是,这样的人数量庞大。受欢迎的学生的分布并不是金字塔形的,而是像一个倒放的梨子,底部逐渐收窄。最不受欢迎的人数相当少。(我相信,在我们画的餐桌分布图中,称得上D桌的,只有我所在的那一桌。)所以,想要欺负书呆子的人比被欺负的书呆子多得多。  与不受欢迎的小孩保持距离,可以为你加分;那么与他们关系密切,就会为你减分。我认识的一位女性说,她在髙中时对书呆子有好感,但是害怕被人看到她与书呆子说话,因为其他女孩会因此取笑她。不受欢迎是一种传染病,虽然善良的孩子不会去欺负书呆子,但是为了保护自己,也依然会与书呆子保持距离。  难怪聪明的小孩读中学时往往是不快乐的。他们有其他的兴趣,没有多余的精力用来使自己更受欢迎。你在其他地方有所得,就会在这个地方有所失。不受欢迎使得书呆子成为全校攻击的目标。令人惊奇的是,这种噩梦般的情景并非出自任何有预谋的恶意,而仅仅因为这个特殊的环境。  对我而言,最糟糕的日子是初中。孩子们内部的世界刚刚形成,一切都很严酷,聪明的孩子与普通的孩子,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慢慢开始显露。几乎每一个和我讨论过的人都同意,人生的最糟糕时期是在11岁到14岁。  在我读的学校,八年级的时候(也就是我12~13岁的那一年)曾经发生过一件引起轰动的事情。有一个老师在等校车的时候,偶然听到一群女生在议论某个书呆子如何被欺负,她深感震惊,第二天就向全班发表了言词恳切的呼吁,请大家不要如此残忍地对待同学。  她的呼吁并没有产生实际效果。那时,最触动我的是,她居然对这件事感到震惊。这是不是意味着她以前对此一无所闻?她觉得这一切是不正常的?  没错,成年人不知道孩子们内部发生的事。认识到这一点很重要。在抽象意义上,成年人知道孩子的行为有时是极端残酷的,这正如我们在抽象意义上知道贫穷国家的人民生活极端艰难。但是,像所有人一样,成年人不喜欢揪住不放这种令人不快的事实。你不去埋头探寻,就不会发现具体的证据,就会永远以为这件事是抽象的。  公立学校的老师很像监狱的狱卒。看管监狱的人主要关心的是犯人都待在自己应该待的位置。然后,让犯人有东西吃,尽可能不要发生斗殴和伤害事件,这就可以了。除此以外,他们一件事也不愿多管,没必要自找麻烦。所以,他们就听任犯人内部形成各种各样的小集团。根据我读到的材料,犯人内部的关系是扭曲、野蛮、无孔不入的。处在这种人际关系的最底层可不是好玩的事。  总体上看,我就读的学校与上面说的监狱差不多。校方最重视的事情,就是让学生待在自己应该待的位置。与此同时,让学生有东西吃,避免公然的暴力行为,接下来才是尝试教给学生一些东西。除此以外,校方并不愿意在学生身上多费心思。就像监狱的狱卒,老师们很大程度上对学生是放任自流的。结果,学生就像犯人一样,发展出了野蛮的内部文化。  可是,为什么离开学校以后,真实的世界却能友好地对待书呆子呢?答案似乎很简单,因为那是成年人的世界,他们都成熟了,不会把书呆子挑出来欺负。不过,我觉得这不是主要答案。监狱里的成年人不也照样以强凌弱吗?而且很显然,上层社会的阔太太之间也是如此,在曼哈顿的某些地方,女性之间的交往听来就像高中时代的延续,同样充满了各种算计和勾心斗角。  我认为,真实世界的关键并非在于它是由成年人组成的,而在于它的庞大规模使得你做的每件事都能产生真正意义上的效果。学校、监狱、上流社会的女士午餐会,都做不到这一点。这些场合的成员都好像关在封闭的泡沫之中,所作所为只对泡沫内部有影响,对外部没有影响。那么很自然地,这些场合就会产生野蛮的做法。因为它们不具备实际功能,所以也就无所谓采用的形式^。^「这一句的原文是They have no function for their form to follow,指的是建筑学和工业设计的Form follows function(功能决定形式)原则,即建筑物或工业产品的外在形式为其功能服务,参考网址g/wiki/Form_follows_functicn。—— 译者注」  当你所做的事情能产生真实的效果,那就不仅仅是好玩而已了,发现正确的答案就开始变得重要了,这正是书呆子的优势所在。你马上就能联想到比尔·盖茨。他不善于社交是出了名的,但是他发现了正确的答案,至少从收入上看是如此。  真实世界的特点是,它极其庞大。如果总体足够大,即使是人数最少的少数派,只要聚集在一起,也能产生可观的力量。在真实世界中,书呆子在某些地方聚集起来,形成自己的社区,智力因素成为那里最被看重的东西。有时,这种因素甚至会以相反的形式表现出来,特别是在大学的数理学系,书呆子甚至会夸大笨拙,以显示自己的聪明。约翰·纳什^非常钦佩诺伯特·维纳^^就学维纳的样子,经过走廊的时候都用手扶着墙走路。^「约翰·纳什(John Nash,1928—),美国著名数学家,因其对博弈论的突出贡献而获得1994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纳什从小性格孤僻,不合群,读大学期间以行为古怪而闻名,30岁时就患上了严重的精神分裂症。电影《美丽心灵》讲述的就是他的故事。——译者注」^^「诺伯特·维纳(Norbert Wiener,1894—1964),美国数学家,在电子工程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是随机过程研究的先驱。——译者注」  我13岁的那一年,对世界的全部认识,就是身边看到的一切。我以为,我所经历的种种扭曲的事件就是世界的样子。看上去,这是一个残酷的世界,也是一个乏味的世界,我不太肯定哪一个更糟一些。  因为我在这个世界中过得并不好,我觉得一定是自己什么地方做错了。我没有意识到,作为书呆子,我不适应周围环境,某种程度上正说明我领先了一步。书呆子已经在思考的东西,正是真实世界看重的东西。他们与别人不一样,不把所有时间用来玩一种耗尽全力但又亳无意义的游戏。  我们的感受,有点像一个被重新塞进中学的成年人。他不知道穿什么衣服,听什么音乐,用什么暗语。在别的孩子眼里,他就像一个彻头彻尾的外星人。不过,成年人很清楚不用在乎别人怎么想,我们就没有这种自信了。  许多人似乎认为,聪明的小孩在人生的这个阶段应该与“正常的”小孩待在一起。也许吧。但是,至少在某些情况中,书呆子感到不适应的真正原因是其他人都是疯子。我记得读髙中的时候,有一次在体育馆观看校运动队的出征大会,啦啦队把对手的模拟像扔到看台上,观众一哄而起,把它撕成碎片。我感到自己仿佛是一个探险家,正在目睹某种奇特的部落仪式。  如果能回到过去,我会向13岁的我提供一些建议,主要告诉他要昂起头看世界。我在那个年纪根本不知道这一点,而我身边的世界又虚假得像奶油夹心蛋糕一样。不仅是学校,整个小镇都很虚假,不像真实的世界。为什么人们要搬到郊区去住?为了养育下一代!难怪郊区生活是如此地乏味和贫瘠。整个镇子就像一个巨大的幼儿园,所有一切都是为了教育下一代而有意识地造出来的。  在我生长的这个地方,感觉整个世界就是这么大,你根本没有别的地方可去,没有别的事情可做。这一点都不令人意外。郊区就是故意这样设计的,与外部世界隔离,不让儿童沾染到外界有害的东西。  至于学校,不过是这个虚假环境中关住牲口的围栏。表面上,学校的使命是教育儿童。事实上,学校的真正目的是把儿童都关在同一个地方,以便大人们白天可以腾出手来把事情做完。我对这一点没有意见,在一个高度工业化的社会,对孩子不加管束,让他们四处乱跑,无疑是一场灾难。  让我困扰的,不是把孩子关在监狱里,而是(a)不告诉他们这一点,(b)把这监狱的大部分交给犯人来管理。孩子们被送进来,花6年时间,记住一些毫无意义的事实,还要身处在一个由四肢发达的小巨人管理的世界,那些巨人们只知道追逐一个椭圆形的、棕色的球^,好像这是全世界最天经地义的事情。这简直就像一场超现实的鸡尾酒化妆晚会,如果孩子畏缩不前、瑟瑟发抖,他们就会被视为怪人。^「指撖揽球。——译者注」  生活在这个扭曲的世界,不仅仅对书呆子,对所有孩子来说,都是充满压力的。就像任何一场战争,胜利方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成年人肯定不可避免地看到了孩子们在受苦受难。他们为什么不做点什么呢?因为他们认为那是青春期在作祟。成年人对自己说,孩子们不快乐的原因是因为他们身体内部新出现了大量的化学物质——激素。激素在血液中奔流,把所有事情都搞得一团糟。整个社会系统一点问题也没有,孩子们到了这个年纪,不可避免地会感觉很糟糕。  这种看法无所不在,甚至孩子们自己都相信了。但是相信这种话可能一点帮助也没有。你告诉一个人,他的脚天生就是坏的,并不能阻止他去怀疑他可能穿错了鞋子。  我就不太相信这种理论,凭什么说13岁的小孩自己有问题。如果这是激素过多的生理问题,那就应该普遍存在。可是,蒙古的游牧民族在13岁时难道也是这么空虚吗?我读过许多历史资料,找不到任何一条20世纪之前的历史事实支持这个理论上应该普遍存在的现象。文艺复兴时期的很多青少年学徒看上去过得很开心很投入。当然,他们彼此之间也有争斗和阴谋诡计(米开朗基罗小时候就曾经被其他小孩打断过鼻子),但是他们并不疯狂。  就我所知,青少年因为激素而行为失常的理论与美国中产阶级迁至郊区的进程是同步出现的。我认为这不是巧合,青少年是被迫去过这种生活的,他们是被逼疯的。文艺复兴时期的学徒是整天劳碌的牧羊狗,而今天的青少年则是神经兮兮、供人玩耍的哈巴狗。他们的疯狂源于到处都是一片可怕的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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