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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 干校六记-2

作者:杨绛 字数:11397 更新:2023-10-09 13:03:32

“威虎山”坡下是干校某连的食堂,我的午饭和晚饭都到那里去买。西邻的菜园有房子,我常去讨开水喝。南邻的窝棚里生着火炉,我也曾去讨过开水。因为我只用三块砖搭个土灶,拣些黍秸烧水;有时风大,点不着火。南去是默存每日领取报纸信件的邮电所。溪以东田野连绵,一望平畴,天边几簇绿树是附近的村落;我曾寄居的杨树还在树丛以东。我以菜园为中心的日常活动,就好比蜘蛛踞坐菜园里,围绕着四周各点吐丝结网;网里常会留住些琐细的见闻、飘忽的随感。我每天清早吃罢早点,一人往菜园去,半路上常会碰到住窝棚的三人到 “中心点”去吃早饭。我到了菜园,先从窝棚木门穷的黍秸里摸得钥匙,进门放下随身携带的饭碗之类,就锁上门,到菜地巡视。胡萝卜地在东边远处,泥硬土瘠,出产很不如人意。可是稍大的常给人拔去;拔得勿忙,往往留下一截尾巴,我挖出来??户斗??些井水洗净,留以解渴。邻近北边大道的----------------------- Page 11-----------------------白菜,一旦捏来菜心已长瓷实,就给人斫去,留下一个个斫痕犹新的菜根。一次我发现三四棵长足的大白菜根已斫断,末及拿走,还端端正正站在畦里。我们只好不等白菜全部长足,抢先收割。一次我刚绕到窝棚后面,发现三个女人正在拔我们的青菜,她们站起身就跑,不料我追得快,就一面跑一面把青菜抛掷地下。她们篮子里没有赃,不怕我追上。其实,追只是我的职责;我倒但愿她们把青菜带回家去吃一顿;我拾了什么用也没有。她们不过是偶然路过,一般出来拣野菜、拾柴草的,往往十来个人一群,都是七八岁到十二三岁的男女孩子,由一个十六七岁的大姑娘或四五十岁的老大娘带领着从村里出来。他们穿的是五颜六色的破衣裳,一手挎着个篮子,一手拿一把小刀或小铲子。每到一处,就分散为三人一伙、两人一伙,以拣野菜为名,到处游弋,见到可拣的就收在篮里。他们在树苗林里斫下树枝,并不马上就拣;拣了也并不留在篮里,只分批藏在道旁沟边,结扎成一捆一捆。午饭前或晚饭前回家的时候,这队人背上都驮着大捆柴草,篮子里也各有所获。有些大胆的小伙子竟拔了树苗,捆扎了抛在溪里,午饭或晚饭前挑着回家。我们窝棚四周散乱的黍秸早被他们收拾干净,厕所的五根木柱逐渐偷剩两根,后来连一根都不剩了。厕所围墙的黍秸也越拔越稀,渐及窝棚的黍秸。我总要等背着大捆柴草的一队队都走远了,才敢到 “威虎山”坡的食堂去买饭。一次我们南邻的菜地上收割白菜。他们人手多,劳力强,干事又快又利索,和我们菜园班大不相同。我们班里老弱居多;我们斫呀,拔呀,搬成一堆堆过磅呀,登记呀,装上车呀,送往 “中心点”的厨房呀……大家忙了一天,菜畦里还留下满地的老菜帮子。他们那边不到日落,白菜收割完毕,菜地打扫得干干净净。有一位老大娘带着女儿坐在我们窝棚前面,等着拣菜帮子。那小姑娘不时的跑去看,又回来报告收割的进程。最后老大娘站起身说:“去吧!”小姑娘说:“都扫净了。”她们的话,说快了我听不大懂,只听得连说几遍 “喂猪”。那老大娘愤然说:“地主都让拣!”我就问,那些干老的菜帮子拣来怎么吃。小姑娘说:先煮一锅水,揉碎了菜叶撒下,把面糊倒下去,一搅,“可好吃哩!”我见过他们的 “馍”是红棕色的,面糊也是红棕色;不知“可好吃哩”的面糊是何滋味。我们日常吃的老白菜和苦萝卜虽然没什么好滋味,“可好吃哩”的滋味却是我们应该体验而没有体验到的。我们种的疙瘩菜没有收成;大的象桃儿,小的只有杏子大小。我收了一堆正在挑选,准备把大的送交厨房。那位老大娘在旁盯着看,问我怎么吃。我告诉她:腌也行,煮也行。我说:“大的我留,小的送你。”她大喜,连说“好!大的给你,小的给我。”可是她手下却快,尽把大的往自己篮里拣。我不和她争,只等她拣完,从她篮里拣回一堆大的,换给她两把小的。她也不抗议,很满意地回去了。我却心上抱歉,因为那堆稍大的疙瘩,我们厨房里后来也没有用。但我当时不敢随便送人,也不能开这个例。我在菜园里拔草间苗,村里的小姑娘跑来闲看。我学着她们的乡音,可以和她们攀话。----------------------- Page 12-----------------------我把细小的绿苗送给她们,她们就帮我拔草。她们称男人为 “大男人”;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已由父母之命定下终身。这小姑娘告诉我那小姑娘已有婆家;那小姑娘一面害羞抵赖,一面说这小姑娘也有婆家了。她们都不识字。我寄居的老乡家比较是富裕的,两个十岁上下的儿子不用看牛赚钱,都上学;可是他们十七八岁的姊姊却不识字。她已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邻村一位年貌相当的解放军战士订婚。两人从未见过面。那位解放军给未婚妻写了一封信,并寄了照片。他小学程度,相貌是浑朴的庄稼人。姑娘的父母因为和我同姓,称我为 “俺大姑”;他们请我代笔回信。我举笔半天,想不出一句合适的话;后来还是同屋你一句,我一句拼凑了一封信。那位解放军连姑娘的照片都没见过。村里十五六岁的大小子,不知怎么回事,好象成天都闲来无事的,背着个大筐,见什么,拾什么。有时七八成群,把道旁不及胳膊粗的树拔下,大伙儿用树干在地上拍打,“哈!哈!哈!”粗声訇喝着围猎野兔。有一次,三四个小伙子闯到菜地里来大吵大叫,我忙赶去,他们说菜畦里有 “猫”。“猫”就是兔子。我说:这里没有猫。躲在菜叶底下的那头兔子自知藏身不住,一道光似的直窜出去。兔子跑得快,狗追不上。可是几条狗在猎人指使下分头追赶,兔子几回转折,给三四条狗团团围住。只见它纵身一跃有六七尺高,掉下地就给狗咬住。在它纵身一跃的时候,我代它心胆俱碎。从此我听到 “哈!哈!哈!粗哑的訇喝声,再也没有好奇心去观看。有一次,那是一九七一年一月三日,下午三点左右,忽有人来,指着菜园以外东南隅两个坟墩,问我是否干校的坟墓。随学部干校最初下去的几个拖拉机手,有一个开拖拉机过桥,翻在河里淹死了。他们问我那人是否埋在那边。我说不是;我指向遥远处,告诉了那个坟墓所在。过了一会儿,我看见几中人在胡萝卜地东边的溪岸上挖土,旁边歇着一辆大车,车上盖着苇席。啊!他们是要埋死人吧?旁边站着几个穿军装的,想是军宣队。我远远望着,刨坑的有三四人,动作都很迅速。有人跳下坑去挖土;后来一个个都跳下坑去。忽又有人向我跑来。我以为他是要喝水;他却是要借一把铁锹,他的铁锹柄断了。我进窝棚去拿了一把给他。当时没有一个老乡在望,只那几个人在刨坑,忙忙地,急急地。后来,下坑的人只露出了脑袋和肩膀,坑已够深。他们就从苇席下抬出一个穿蓝色制服的尸体。我心里震惊,遥看他们把那死人埋了。借铁锹的人来还我工具的时候,我问他死者是男是女,什么病死的。他告诉我,他们是某连,死者是自杀的,三十三岁,男。冬天日短,他们拉着空车回去的时候,已经暮色苍茫。荒凉的连片菜地里阒无一人。我慢慢儿跑到埋人的地方,只看见添了一个扁扁的土馒头。谁也不会注意到溪岸上多了这么一个新坟。第二天我告诉了默存,叫他留心别踩那新坟,因为里面没有棺材,泥下就是身体。他从邮电所回来,那儿消息却多,不但知道死者的姓名,还知道死者有妻有子;那天有好几件行李寄回死者的家乡。不久后下了一场大雪。我只愁雪后地塌坟裂,尸体给野狗拖出来。地果然塌下些,坟却没有裂开。整个冬天,我一人独守菜园。早上太阳刚出,东边半天云彩绚烂。远远近近的村子里,一批批老老少少的村里人,穿着五颜六色的破衣服成群结队出来,到我们菜园邻近分散成两人一伙、三人一伙,消失各处。等夕阳西----------------------- Page 13-----------------------下,他们或先或后,又成群负载而归。我买了晚饭回菜园,常站在窝棚门口慢慢地吃。晚霞渐渐暗淡,暮霭沉沉,野旷天低,菜地一片昏暗,远近不见一人,也不见一点灯光。我退入窝棚,只听得黍秸里不知多少老鼠在跳踉作耍,枯叶??宏簇串串??地响。我舀些井水洗净碗匙,就锁上门回宿舍。人人都忙着干活儿,唯我独闲;闲得惭愧,也闲得无可奈何。我虽然不懂得任何武艺,也大有鲁智深在五台山禅院做和尚之概。我住在老乡家的时候,和同屋伙伴不在一处劳动,晚上不便和她们结队一起回村。我独往独来,倒也自由灵便。而且我喜欢走黑路。打了手电,只能照见四周一小圈地,不知身在何处;走黑路倒能把四周都分辨清楚。我顺着荒墩乱石间一条蜿蜒小径,独自回村;近村能看到树丛里闪出灯光。但有灯光处,只有我一个床位,只有帐子里狭小的一席地——一个孤寂的归宿,不是我的家。因此我常记起曾见一幅画里,一个老者背负行囊,拄着拐杖,由山坡下一条小路一步步走入自己的坟墓;自己仿佛也就是如此。过了年,清明那天,学部的干校迁往明港。动身前,我们菜园班全伙都回到旧菜园来,拆除所有的建筑。可拔的拔了,可拆的拆了。拖拉机又来耕地一遍。临走我和默存偷空同往菜园看一眼告别。只见窝棚没了,井台没了,灌水渠没了,菜畦没了,连那个扁扁的土馒头也不知去向,只剩了满布坷垃的一片白地。四  “小趋”记情我们菜园班的那位诗人从砖窑里抱回一头小黄狗。诗人姓区。偶有人把姓氏的 “区”读如“趣”,阿香就为小狗命名 “小趋”。诗人的报复很妙:他不为小狗命名 “小香”,却要它和阿香排行,叫它 “阿趋”。可是 “小趋”叫来比 “阿趋”顺口,就叫开了。好在菜园以外的人,并不知道“小趋”原是 “小区”。我们把剩余的破砖,靠窝棚南边给 “小趋”搭了一个小窝,垫的是黍秸;这个窝又冷又硬。菜地里纵横都是水渠,小趋初来就掉人水渠。天气还暖的时候,我曾一足落水,湿鞋湿袜浯了一天,怪不好受的;瞧小趋滚了一身泥浆,冻得索索发抖,很可怜它。如果窝棚四围满地的黍秸是稻草,就可以抓一把为它抹拭一下。黍秸却太硬,不中用。我们只好把它赶到太阳里去晒。太阳只是 “淡水太阳”,没有多大暖气,却带着凉飕飕的风。小趋虽是河南穷乡僻壤的小狗,在它妈妈身边,总有点母奶可吃。我们却没东西喂它,只好从厨房里拿些白薯头头和零碎的干馒头泡软了喂。我们菜园班里有一位十分 “正确”的老先生。他看见用白面馒头(虽然是零星残块)喂狗,疾言厉色把班长训了一顿:“瞧瞧老乡吃的是什么?你们拿白面喂狗!”我们人人抱愧,从此只敢把自己嘴边省下的白薯零块来喂小趋。其实,馒头也罢,白薯也罢,都不是狗的粮食。所以小趋又瘦又弱,老也长不大。一次阿香满面扭怩,悄悄在我耳边说:“告诉你一件事”;说完又怪不----------------------- Page 14-----------------------好意思地笑个不了。然后她告诉我:“小趋——你知道吗?——在厕所里——偷——偷粪吃!!”我忍不住笑了。我说:“瞧你这副神气,我还以为是你在那里偷吃呢!”阿香很耽心:“吃惯了,怎么办?脏死了!”我说,村子里的狗,哪一只不吃屎!我女儿初下乡,同炕的小娃子拉了一大泡屎在炕席上;她急得忙用大量手纸去擦。大娘跑来??口真??噶她糟塌了手纸——也糟蹋了粪。大娘 “呜——噜噜噜噜噜”一声喊,就跑来一只狗,上炕一阵子舔吃,把炕席连娃娃的屁股都舔得于干净净,不用洗,也不用擦。每天早晨,听到东邻西舍 “呜——噜噜噜噜噜”呼狗的声音,就知道各家娃娃在喂狗呢。我下了乡才知道为什么猪是不洁的动物;因为猪和狗有同嗜。不过猪不如狗有礼让,只顾贪嘴,全不识趣,会把蹲着的人撞倒。狗只远远坐在一旁等待;到了时候,才摇摇尾巴过去享受。我们住在村里,和村里的狗不仅成了相识,对它们还有养育之恩呢。假如猪狗是不洁的动物,蔬菜是清洁的植物吗?蔬菜是吃了什么长大的?素食的先生们大概没有理会。我告诉阿香,我们对 “屡诫不改”和“本性难移”的人有两句老话。一是:“你能改啊,狗也不吃屎了。”一是:“你简直是狗对粪缸发誓!”小趋不是洋狗,没吃过西洋制造的罐头狗食。它也不如其它各连养的狗;据说他们厨房里的剩食可以喂狗,所以他们的狗养得膘肥毛润。我们厨房的剩食只许喂猪,因为猪是生产的一部分。小趋偷食,只不过是解决自己的活命问题罢了。默存每到我们的菜园来,总拿些带毛的硬肉皮或带筋的骨头来喂小趋。小趋一见他就蹦跳欢迎。一次,默存带来两个臭蛋——不知谁扔掉的。他对着小趋 “啪”一扔,小趋连吃带舔,蛋壳也一屑不剩。我独自一人看园的时候,小趋总和我一同等候默存。它远远看见默存从砖窑北面跑来,就迎上前去,跳呀、蹦呀、叫呀、拼命摇尾巴呀,还不足以表达它的欢忻,特又饶上个打滚儿;打完一滚,又起来摇尾蹦跳,然后又就地打个滚儿。默存大概一辈子也没受到这么热烈的欢迎。他简直无法向前迈步,得我喊着小趋让开路,我们三个才一同来到菜地。我有一位同事常对我讲他的宝贝孙子。据说他那个三岁的孙子迎接爷爷回家,欢呼跳跃之余,竟倒地打了个滚儿。他讲完笑个不了。我也觉得孩子可爱,只是不敢把他的孙子和小趋相比。但我常想:是狗有人性呢?还是人有狗样儿?或者小娃娃不论是人是狗,都有相似处?小趋见了熟人就跟随不舍。我们的连搬往 “中心点”之前,我和阿香每次回连吃饭,小趋就要跟。那时候它还只是一只娃娃狗,相当于学步的孩子,走路滚呀滚的动人怜爱。我们怕它走累了,不让它跟,总把它塞进狗窝,用砖堵上。一次晚上我们回连,已经走到半路,忽发现小趋偷偷儿跟在后面,原来它已破窝而出。那天是雨后,路上很不好走。我们呵骂,它也不理。它滚呀滚地直跟到我们厨房兼食堂的席棚里。人家都爱而怜之,各从口边省下东西来喂它。小趋饱吃了一餐,跟着菜园班长回菜地。那是它第一次出远门。我独守菜园的时候,起初是到默存那里去吃饭。狗窝关不住小趋,我得把它锁在窝棚里。一次我已经走过砖窑,回头忽见小趋偷偷儿远远地跟着我呢。它显然是从窝棚的黍秸墙里钻了出来。我呵止它,它就站佐不动。可----------------------- Page 15-----------------------是我刚到默存的宿舍,它跟脚也来了;一见默存,快活得大蹦大跳。同屋的人都喜爱娃娃狗,争把自己的饭食喂它。小趋又饱餐了一顿。小趋先不过是欢迎默存到菜园来,以后就跟随不舍,但它只跟到溪边就回来。有一次默存走到老远,发现小趋还跟在后面。他怕走累了小狗,捉住它送回菜园,叫我紧紧按住,自己赶忙逃跑。谁知那天他领了邮件回去,小趋已在他宿舍门外等候,跳跃着呜呜欢迎。它迎到了默存,又回菜园来陪我。我们全连迁往 “中心点”以后,小趋还靠我们班长从食堂拿回的一点剩食过日子,很不方便。所以过了一段时候,小趋也搬到 “中心点”上去了。它近着厨房,总有些剩余的东西可吃;不过它就和旧菜地失去了联系。我每天回宿舍晚,也不知它的窝在哪里。连里有许多人爱狗;但也有人以为狗只是资产阶级夫人小姐的玩物。所以我待小趋向来只是淡淡的,从不爱抚它。小趋不知怎么早就找到了我住的房间。我晚上回屋,旁人常告诉我:“你们的小趋来找过你几遍了。”我感它相念,无以为报,常攒些骨头之类的东西喂它,表示点儿意思。以后我每天早上到菜园去,它就想跟。我喝住它,一次甚至拣起泥块掷它,它才站住了,只远远望着我。有一天下小雨,我独坐在窝棚内,忽听得 “呜”一声,小趋跳进门来,高兴得摇着尾巴叫了几声,才傍着我趴下。它找到了出 “中心点”到菜园的路!我到默存处吃饭,一餐饭再加路上来回,至少要半小时。我怕菜园没人看守,经常在 “威虎山”坡下某连食堂买饭。那儿离菜园只六、七分钟的路。小趋来作客,我得招待它吃饭。平时我吃半份饭和莱,那天我买了正常的一份,和小趋分吃。食堂到菜园的路虽不远,一路的风很冷。两手捧住饭碗也挡不了寒,饭菜总吹得冰凉,得细嚼缓吞,用嘴里的暖气来加温。小趋哪里等得及我吃完了再喂它呢,不停的只顾蹦跳着讨吃。我得把饭碗一手高高擎起,舀一匙饭和菜倒在自己嘴里,再舀一匙倒在纸上,用另一手送与小趋;不然它就不客气要来舔我的碗匙了。我们这样分享了晚餐,然后我洗净碗匙,收拾了东西,带着小趋回 “中心点”。可是小趋不能保护我,反得我去保护它。因为短短两三个月内,它已由娃娃狗变成小姑娘狗。“威虎山”上堆藏着木树等东西,养一头猛狗名“老虎”;还有一头灰狗也不弱。它们对小趋都有爱慕之意。小趋还小,本能地怕它们。它每次来菜园陪我,归途就需我呵护,喝退那两只大狗。我们得沿河走好一段路。我走在高高的堤岸上,小趋乖觉地沿河在坡上走,可以藏身。过了桥走到河对岸,小趋才得安宁。幸亏我认识那两条大狗——我蓄意结识了它们。有一次我晚饭吃得太慢了,锁上窝棚,天色已完全昏黑。我刚走上西边的大道,忽听得 “呜——wuwuwuwu… … ”,只见面前一对发亮的眼睛,接着看见一只大黑狗,拱着腰,仰脸狰狞地对着我。它就是 “老虎”,学部干校最猛的狗。我住在老乡家的时候,晚上回村,有时迷失了惯走的路,脚下偶一趔趄,村里的狗立即汪汪乱叫,四方窜来;就得站住脚,学着老乡的声调喝一声 “狗!”——据说村里的狗没有各别的名字——它们会慢慢退去。“老虎”不叫一声直蹿前来,确也吓了我一跳。但我出于习惯,站定了喝一声 “老虎!”它居然没扑上来,只 “wuwuwuwu… … ”低吼着在我脚边嗅个不了,然后才慢慢退走。以后我买饭碰到 “老虎”,总叫它一声,给点儿东西吃。灰狗找忘了它的名字,它和“老虎”是同伙。我见了它们总招呼,并牢记着从小听到的教导:对狗不能----------------------- Page 16-----------------------矮了气势。我大约没让它们看透我多么软弱可欺。我们迁居 “中心点”之后,每晚轮流巡夜。各连方式不同。我们连里一夜分四班,每斑二小时。第一班是十点到十二点,末一班是早上四点到六点;这两班都是照顾老弱的,因为迟睡或早起,比打断了睡眠半夜起床好受些。各班都二人同巡,只第一班单独一人,据说这段时间比较安全,偷窃最频繁是在凌晨三四点左右。单独一人巡夜,大家不甚踊跃。我愿意晚睡,贪图这一班,也没人和我争。我披上又长又大的公家皮大衣,带个手电,十点熄灯以后,在宿舍四周巡行。巡行的范围很广:从北边的大道绕到干校放映电影的广场,沿着新菜园和猪圈再绕回来。熄灯十多分钟以后,四周就寂无人声。一个人在黑地里打转,时间过得很慢很慢。可是我商时不止一人,小趋常会 “呜呜”两声,蹿到我脚边来陪我巡行几周。小趋陪我巡夜,每使我记起清华 “三反”时每晚接我回家的小猫“花花儿”。我本来是个胆小鬼;不问有鬼无鬼,反正就是怕鬼。晚上别说黑地里,便是灯光雪亮的地方,忽然问也会胆怯,不敢从东屋走到西屋。可是“三反”中整个人彻底变了,忽然不再怕什么鬼。系里每晚开会到十一二点,我独自一人从清华的西北角走回东南角的宿舍。路上有几处我向来特别害怕,白天一人走过,或黄昏时分有人作伴,心上都寒凛凛地。“三反”时我一点不怕了。那时候默存借调在城里工作,阿圆在城里上学,住宿在校,家里的女佣早已入睡,只花花儿每晚在半路上的树丛里等着我回去。它也象小趋那样轻轻地 “呜”一声,就蹿到我脚边,两只前胸在我脚跟上轻轻一抱——假如我还胆怯,准给它吓坏——然后往前蹿一丈路,又回来迎我,又往前蹿,直到回家,才坐在门口仰头看我掏钥匙开门。小趋比花花儿驯服,只紧紧地跟在脚边。它陪伴着我,我却在想花花儿和花花儿引起的旧事。自从搬家走失了这只猫,我们再不肯养猫了。如果记取佛家 “不三宿桑下”之戒,也就不该为一只公家的小狗留情。可是小趋好象认定了我做主人——也许只是我抛不下它。一次,我们连里有人骑出行车到新蔡。小趋跟着车,直跑到新蔡。那位同志是爱狗的,特地买了一碗面请小趋吃;然后把它装在车兜里带回家。可是小趋累坏了,躺下奄奄一息,也不动,也不叫,大家以为它要死了。我从菜园回来,有人对我说:“你们的小趋死了,你去看看它呀。”我跟他跑去,才叫了一声小趋,它认得声音,立即跳起来,汪汪地叫,连连摇尾巴。大家放心说:“好了!好了!小趋活了!”小趋不知道居然有那么多人关心它的死活。过年厨房里买了一只狗,烹狗肉吃,因为比猪肉便宜。有的老乡爱狗,舍不得卖给人吃。有的肯卖,却不忍心打死它。也有的肯亲自打死了卖。我们厨房买的是打死了的。据北方人说,煮狗肉要用硬柴火,煮个半烂,蘸葱泥吃——不知是否鲁智深吃的那种?我们厨房里依阿香的主张,用浓油赤酱,多加葱姜红烧。那天我回连吃晚饭,特买了一份红烧狗肉尝尝,也请别人尝尝。肉很嫩,也不太瘦,和猪的精肉差不多。据大家说,小趋不肯院狗肉,生的熟的都不吃。据区诗人说,小趋衔了狗肉,在泥地上扒了个坑,把那块肉埋了。我不信诗人的话,一再盘问,他一口咬定亲见小趋叼了狗肉去埋了。可是我仍然相信那是诗人的创造。忽然消息传来,干校要大搬家了。领导说,各连养的狗一律不准带走。----------------------- Page 17-----------------------我们搬家前已有一队解放军驻在 “中心点”上。阿香和我带着小趋去介绍给他们,说我们不能带走,求他们照应。解放军战士说:“放心,我们会养活它;我们很多人爱小牲口”。阿香和我告诉他小狗名 “小趋”,还特意叫了几声 “小趋”,让解放军知道该怎么称呼。我们搬家那天,乱哄哄地,谁也没看见小趋,大概它找伴儿游玩去了。我们搬到明港后,有人到 “中心点”去料理些未了的事,回来转述那边人的话:“你们的小狗不肯吃食,来回来回的跑,又跑又叫,满处寻找”。小趋找我吗?找默存吗?找我们连里所有关心它的人吗?我们有些入懊悔没学别连的样,干脆违反纪律,带了狗到明港。可是带到明港的狗,终究都赶走了。默存和我想起小趋,常说:“小趋不知怎样了?”默存说:“也许已经给人吃掉,早变成一堆大粪了。”我说:“给人吃了也罢。也许变成一只老母狗,拣些粪吃过日子,还要养活一窝又一窝的小狗……”五 冒险记幸在息县上过干校的,谁也忘不了息县的雨——灰梦蒙的雨,笼罩人间;满地泥浆,连屋里的地也潮湿得想变浆。尽管泥路上经太阳晒干的车辙象刀刃一样坚硬,害我们走得脚底起泡,一下雨就全化成烂泥,滑得站不住脚,走路拄着拐杖也难免滑倒。我们寄居各村老乡家,走到厨房吃饭,常有人滚成泥团子。厨房只是个席棚;旁边另有个席棚存放车俩和工具。我们端着饭碗尽量往两个席棚里挤。棚当中,地较干;站在边缘不仅泥泞,还有雨丝飕飕地往里扑。但不论站在席棚的中央或边缘,头顶上还点点滴滴漏下雨来。吃完饭,还得踩着烂泥,一滑一跌到井边去洗腕。回村路上如果打破了热水瓶,更是无法弥补的祸事,因为当地买不到,也不能由北京邮寄。唉!息县的雨天,实在叫人鼓不起劲来。一次,连着几天下雨。我们上午就在村里开会学习,饭后只核心或骨干人员开会,其余的人就放任自流了。许多人回到寄寓的老乡家,或写信,或缝补,或赶做冬衣。我住在副队长家里,虽然也是六面泥的小房子,却比别家讲究些,朝南的泥墙上还有个一尺宽、半尺高的窗洞。我们糊上一层薄纸,又挡风,又透亮。我的床位在没风的暗角落里,伸手不见五指,除了晚上睡觉,白天耽不住。屋里只有窗下那一点微弱的光,我也不愿占用。况且面里的全副武装——雨衣、雨裤、长统雨鞋,都沾满泥浆,脱换费事;还有一把水淋淋的雨伞也没处挂。我索性一手打着伞,一手拄着拐棍,走到雨里去。我在苏州故居的时候最爱下雨天。后园的树木,雨里绿时青翠欲滴,铺地的石子冲洗得光洁无尘;自己觉得身上清润,心上洁净。可是息县的雨,使人觉得自己确是黄土捏成的,好象连骨头都要化成一堆烂泥了。我踏着一片泥海,走出村子;看看表,才两点多,忽然动念何不去看看默存。我知道擅自外出是犯规,可是这时候不会吹号、列队、点名。我打算偷偷儿抄过厨----------------------- Page 18-----------------------房,直奔西去的大道。连片的田里都有沟;平时是干的,积雨之后,成了大大小小的河渠。我走下一座小桥,桥下的路已淹在水里,和沟水汇成一股小河。但只差几步就跨上大道了。我不甘心后退,小心翼翼,试探着踩过靠岸的浅水;虽然有几脚陷得深些,居然平安上坡。我回头看看后无追兵,就直奔大道西去,只心上切记,回来不能再走这条路。‘泥泞里无法快走,得步步着实。雨鞋愈走愈重;走一段路,得停下用拐杖把鞋上沾的烂泥拔掉。雨鞋虽是高统,一路上的烂泥粘得变成“胶力士”,争着为我脱靴;好几次我险的把雨鞋留在泥里。而且不知从哪里搓出来不少泥丸子,会落进高统的雨鞋里去。我走在路南边,就觉得路北边多几茎草,可免猾跌;走到路北边,又觉得还是南边草多。这是一条坦直的大道,可是将近砖窑,有二三丈路基塌陷。当初我们菜园挖井,阿香和我推车往菜地送饭的时候,到这里就得由阿香推车下坡又上坡。连天下雨,这里一片汪洋,成了个清可见底的大水塘。中间有两条堤岸;我举足踹上堤岸,立即深深陷下去;原来那是大车拱起的轮辙,浸了水是一条 “酥堤“。我跋涉到此,虽然走的是平坦大道,也大不容易,不愿废然而返。水并不没过靴统,还差着一二寸。水底有些地方是沙,有些地方是草;沙地有软有硬,草地也有软硬。我拄着拐杖一步一步试探着前行,想不到竟安然渡过了这个大水塘。上坡走到砖窑,就该拐弯往北。有一条小河由北面南,流到砖窑坡下,稍一停洄,就泛入窑西低洼的荒地里去。坡下那片地,平时河水婉蜒而过,雨后水涨流急,给冲成一个小岛。我沿河北去,只见河面愈来愈广。默存的宿台在河对岸,是几排灰色瓦房的最后一排。我到那里一看,河宽至少一文。原来的一架四五尺宽的小桥,早已冲垮,歪歪斜斜浮在下游水面上。雨丝绵绵密密,把天和地都连成一片;可是面前这一道丈许的河,却隔断了道路。我在东岸望着西岸,默存住的房间更在这排十几间房间的最西头。我望着望着,不见一人;忽想到假如给人看见,我岂不成了笑话。没奈何,我只得踏着泥泞的路,再往回走;一面走,一面打算盘。河愈南去愈窄,水也愈急。可是如果到砖留坡下跳上小岛,跳过河去,不就到了对岸吗?那边看去尽是乱石荒墩,并没有道路;可是地该是连着的,没有河流间隔、但河边泥滑,穿了雨靴不如穿布鞋灵便;小岛的泥土也不知是否坚固。我回到那里,伸过手杖枝去扎那个小岛,泥土很结实。我把手杖扎得深深地,攀着杖跳上小岛,又如法跳到对岸。一路坑坑坡坡,一脚泥、一脚水,历尽千难万阻,居然到了默存宿舍的门口。我推院进去,默存吃了一惊。“你怎么来了?”我笑说,“来看看你。”默存急得直骂我,催促我回去。我也不敢逗留,因为我看过表,一路上费的时侯比平时多一倍不止。我又怕小岛愈冲愈小,我就过不得河了。灰蒙蒙的天,再昏暗下来,过那片水塘就难免陷入泥里去。恰巧有人要过砖窑往西到 “中心点”去办事。我告诉他说,桥已冲跨。他说不要紧,南去另有出路。我就跟他同走。默存穿上雨鞋,打着雨伞,送了我们一段路。那位同志过砖窑往西,我就往东。好在那一路都是刚刚走过-----------------------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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