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仍然同当初一样,如果货币数量增加的速度,超过能够买到的货物和劳务数量增加的速度,就会发生通货膨胀,按这种货币计算的物价就会上涨。这同货币量为什么增加不相干。在弗吉尼亚州,烟草货币量增加,产生了按烟草计算的物价的上涨,是因为用劳动和其他资源生产烟草的成本急剧降低了。在中世纪的欧洲,金银是主要的货币,按金银计算的物价上涨,是因为西班牙从墨西哥和南美洲弄来的贵金属充斥欧洲市场。十九世纪中叶,世界范围按黄金计算的物价上涨,是因为人们在加利福尼亚州和澳大利亚发现了金矿;后来,从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到1914年,物价上涨是因为成功地在商业上应用了氰化处理法,人们可以用这种方法从低品位矿石——主要是在南非——中提取黄金。今天,大家接受的交易媒介,不同任何商品发生关系,在各大国,货币量由政府决定。政府,也只有政府,应对货币量的迅速增加负责。这个事实是造成人们目前对于通货膨胀的原因和治法众说纷坛的主要缘故。造成通货膨胀的近因通货膨胀是一种疾病,一种危险的有时是致命的疾病,如不及时制止会摧毁整个社会。例子是很多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俄国和德国的恶性通货膨胀——物价有时一夜之间上涨一倍或一倍以上——在一个国家里为共产主义奠定了基础,在另一个国家里为纳粹主义奠定了基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国发生的恶性通货膨胀,便利了毛主席击败蒋介石。在巴西,通货膨胀率在1954年达到大约100%,由此产生了军人政府。比这严重得多的通货膨胀导致了1973年智利阿连德政府的倒台和1976年阿根廷庇隆政府的倒台,两国都由军政府接管了政权。没有一个政府愿意承担制造通货膨胀的责任,哪怕是不那么恶性的通货膨胀。政府官员总是能够为通货膨胀找出种种理由——贪得无厌的企业家、得寸进尺的工会、挥霍浪费的消费者、阿拉伯的酋长、恶劣的气候、或者别的什么更不着边的理由。不错,企业家贪得无厌,工会得寸进尺,消费者挥霍浪费,阿拉伯酋长们提高了石油价格,气候经常不好。所有这些可以使个别商品的价格上涨;但它们不会造成物价的普遍上涨。它们可以造成通货膨胀率的一时涨落。但它们不会造成持续的通货膨胀,理由很简单:这些被指控的罪犯没有哪一个拥有印刷机,能印出那些装在我们口袋里的纸片,也没有哪一个可以合法地授权会计在帐册上记入与那些纸片相等的项目。通货膨胀并不是资本主义的现象。南斯拉夫,一个共产主义国家,其通货膨胀率在欧洲国家当中可以说属于最高之列;瑞士,一个资本主义的堡垒,其通货膨胀率则属于最低之列。通货膨胀也不是共产主义的现象。中国在毛统治下几乎没有通货膨胀;意大利、英国、日本和美国——都是资本主义国家——在过去十年里则经历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在当今世界上,通货膨胀是印刷机带来的现象。承认严重的通货膨胀无论在哪里都总是一种货币现象,这还只是理解通货膨胀的原因及其治法的开始。更根本的问题是,为什么现代的政府过于急速地增加货币的数量,为什么它们明知有潜在的危害,还是要制造通货膨胀?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值得再稍稍谈一下上面那个命题,即通货膨胀是一种货币现象。尽管这个命题意义非常重大,尽管大量历史事实证明这个命题是正确的,它却仍然广泛地遭到否认——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府散布烟幕,试图掩盖它们制造通货膨胀的责任。如果能买到的货物和劳务的数量——简言之就是产量——能够同货币的数量以同样快的速度增加,那么,物价会趋于稳定。物价甚至可能逐步下降,因为人们收入增多后,将希望以货币的形式保存更多的财产。通货膨胀发生在货币的数量明显地增加,而且增加速度超过产量的增加时,每一单位产量的货币量增加得越快,通货膨胀也越剧烈。在经济学里,也许没有哪个命题比这个命题更为正确的了。产量受到可利用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限制,也受到知识水平和运用知识的能力的限制。产量至多只能相当缓慢地增加。在过去一个世纪里,美国的产量每年平均增加约3%。即使是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济增长最迅速的年代,每年产量的增长也只是在10%左右。商品货币的数量也受到同样的物质上的限制,不过正如烟草、新世界的贵金属和十九世纪的黄金等例子所表明的,商品货币的增长速度有时比一般产量的增长速度快得多。现代货币——即纸币和簿记项目——是不受物质限制的。货币数量,也就是美元、英镑、马克或其他货币单位的数量,可以以任何速度增长,而实际上它们的增长速度有时高得惊人。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发生恶性通货膨胀时,流通货币平均每月增加300%以上,这种状况持续了一年多,物价也以同样的速度上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匈牙利发生恶性通货膨胀时,流通货币每月平均增加12,000%以上,这种状况持续了一年,物价甚至涨得更多,每个月上涨近20,000%。1969至1979年美国发生轻得多的通货膨胀时,货币的数量平均每年增加9%,物价每年上涨7%。这十年产量的平均增长率为2.8%,这一比率大体上是上面两个百分比之间的差额。正如这些例子所表明的,货币数量的增长一般远远超过产量的增长;正因为这个原因,我们讲到通货膨胀是一种货币现象时,没有附加任何有关产量的条件。这些例子还告诉我们,货币增长率和通货膨胀率并不是完全相等的。但是,就我们所知,历史上还没有这样的例子:一场严重而持久的通货膨胀,不伴随着大致相等的货币增长速度;也没有这样的例子,货币数量的急速增加,不伴随着大致相等的通货膨胀率。几张图表(图1-5)表明,近年来这种关系始终如此。图中的实线是有关国家每单位产量的货币数量,记录的是从1964年到1977年每年的情况。另一条线是消费品价格指数。为了便于比较,两条线都用平均值在整个时期中所占的百分比来表示(两条线都以1964-1977为100)。两条线必然具有相同的平均水平,但如果数字计算精确的话,两条线并不一定在任何一年都一样。图1美国的两条线几乎重合在一起。正如另外几张图表所表明的,这种情况并不是美国所独有的。虽然别国两条线之间的距离比美国的要大,但对于每一个国家来说,两条线都非常相象。不同的国家有很不相同的货币增长率。但无论是哪个国家,这种不同总有与之相称的不同的通货膨胀率。巴西是个最极端的例子(图5)。它的货币增长率高于任何其他国家,因而其通货膨胀率也高于其他国家。哪个是因,哪个是果,货币量的迅速增加是因为物价迅速增加,还是相反?一条线索是,在大部分图表上,表示某年货币量的点总要比那一年物价的相应指数早六个月。考察一下决定这些国家货币量的制度因素和大量历史事件,可以得到更为明确的证据。在这些事件中,哪个是因,哪个是果,是十分清楚的。一个极好的例子是南北战争。南方主要是靠印刷机来资助战争,在这一过程中,从1861年10月到1864年3月,通货膨胀率平均每月为10%。为了制止通货膨胀,联邦实施了货币改革:“1864年5月,货币改革生效,货币量减少了。一般物价指数显著下降……尽管当时联邦军队侵入,军事上濒于失败,对外贸易减少,政府陷于混乱,联邦军队的土气低落。减少货币量对物价产生的明显影响,超过了这些强大的力量。”这些图表排除了许多被广泛接受的关于通货膨胀的解释。工会是方便的替罪羊。它们被指责运用垄断力量强求提高工资,这使成本增加,物价上涨。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为什么日本和巴西的图表所表现的关系同英国、德国以及美国的一样呢?在日本,工会的力量微不足道;在巴西,工会只有得到政府的默许才能存在,而且要受严密的控制;而在英国,工会比任何其他国家的工会都强大;在德国和美国,工会的力量也很强大。工会可以为其会员提供有用的服务,也可以通过限制别人的就业机会造成许多损害,但是它们不制造通货膨胀。工资的增加超过生产率的增加,这是通货膨胀的结果而不是通货膨胀的原因。同样,企业家也不造成通货膨胀。他们提高标价,是其他力量的结果或反映。通货膨胀严重的国家的企业家,肯定不会比通货膨胀轻微的国家的企业家更为贪婪,一个时期的企业家也不会比另一个时期的企业家更为贪婪。那为什么通货膨胀在某些地方、某些时期比在别的地方、别的时期厉害得多呢?另外一个常见的解释,特别是企图推卸责任的政府官员经常给予的解释,是说通货膨胀是从国外输入的。这个解释,当大国的通货通过金本位制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常常是正确的。在那时,通货膨胀是一种国际现象,因为许多国家都用同一种商品作为货币,只要什么使得这种商品货币的数量较快地增加,就会影响到它们全体。但就近年来说,这显然是不正确的。如果它是正确的话,为什么不同国家的通货膨胀率这样不同?七十年代初期,日本和英国的通货膨胀率每年达30%以上,而美国的通货膨胀率在10%左右,德国的不到5%。我们可以说通货膨胀是世界范围的现象,因为它同时发生在许多国家里——正如高额政府开支和巨额政府赤字是世界范围的现象一样。但通货膨胀并不是一种国际现象,因为每个国家能单独控制自己的通货膨胀……正如高额政府开支和巨额政府赤字不是由每个国家控制力以外的力量造成的一样。关于通货膨胀的另一种常见的解释是生产率低下。但让我们来看一下巴西的情况。该国产量的增长率在世界上属于最高之列,而其通货膨胀率也属于最高之列。确实,影响通货膨胀的是每一单位产量的货币量,但是,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实际上,产量的变化赶不上货币量的变化。对于一个国家的长远经济福利来说,没有什么比提高生产率更为重要的了。如果生产率每年增长3.5%,二十年后,产量就能增长一倍;如果每年增长5%,十四年后就可以增长一倍——差别甚大。但是,生产率对通货膨胀只起极微小的作用,货币才起主要作用。阿拉伯酋长们和石油输出国组织呢?它们给我们强加了沉重的负担。石油价格陡涨,减少了我们所能得到的货物和劳务,因为我们得出口更多的货物和劳务支付石油。产量的减少提高了价格水平。但那影响也就这一下子。价格水平的提高,并没有对通货膨胀率造成持久的影响。在1973年那次石油危机之后五年里,德国和日本的通货膨胀减慢了,德国每年的通货膨胀率从大约7%减到不足5%,日本从30%以上减到5%。在美国通货膨胀在那次石油危机之后一年达到最高峰,约为12%,1976年降到5%,然后在1979年又升到13%以上。这些大不相同的经历,能用所有国家共同遭受的一次石油危机来解释吗?德国和日本是100%依靠进口石油的,可是它们在降低通货膨胀率方面,却比只有50%的石油依靠进口的美国、或是已经成为一个大石油生产国的英国做得好。现在我们回到我们的基本命题上来。通货膨胀主要是一种货币现象,是由货币量比产量增加得更快造成的。货币量的作用为主,产量的作用为辅。许多现象可以使通货膨胀率发生暂时的波动,但只有当它们影响到货币增长率时,才产生持久的影响。货币为什么过度增加?通货膨胀是一种货币现象,这个命题虽然重要,但它只是解答通货膨胀的原因和治法的开始。它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将指导我们找出根本的原因并限制可能的治法。但它只是解答的开始,因为更深一层的问题是货币为什么会过度增加。不论烟草货币或是以金银为本位的货币是什么情况,就今天的纸币来说,货币的过度增加,从而通货膨胀,是政府制造的。在美国,过去十五年左右货币加速增加,有以下三个相关的原因:第一,政府开支迅速增加;第二,政府的充分就业政策;第三,联邦储备系统执行的错误政策。政府如果用征税或向公众借款的办法来增加开支,那将不会招致货币增长率加快,因而也就不会带来通货膨胀。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开支增多,而公众开支减少。政府开支的增加,被私人消费开支和投资开支的减少抵消了。但是,通过征税和向公众借款来增加政府开支,在政治上是不高明的做法。我们许多人欢迎政府增加开支,却很少有人欢迎增加捐税。政府向公众借款,会提高利率,从而减少私人对资金的利用,个人为购买新住宅获得抵押贷款以及企业借款都要付较高的利息,遇到较大的困难。除此而外,政府增加开支的唯一办法就是增加货币数量。正如我们在第三章提到的,要做到这一点,美国政府可以让美国财政部——政府的一个部门——卖公债给联邦储备系统——政府的另一个部门。联邦储备系统用新印刷的联邦储备券或是为财政部记入一笔存款,来支付公债。财政部于是可以用这些现钱或是可以向联邦储备系统取现钱的支票来偿付账款。当这些新增的高功率的货币被它最初的接收者存入商业银行时,它就成了商业银行的储备,以此可以更大规模地增加货币量。用增加货币量的办法资助政府开支,对于总统和国会议员都常常是最富有吸引力的。这使他们能够增加政府开支,给选民一些甜头,而无需征税来为此付出代价,也无需向公众借款。美国近年来货币增加较快的第二个原因,是试图实现充分就业。这个目标,对于数目众多的政府计划来说,是值得称道的,但其结果却令人很不满意。“充分就业”这个概念的含义,比表面看来要复杂含糊得多。在一个生气勃勃的世界上,新产品层出不穷,旧产品不断被淘汰,需求从一种产品转向另一种产品,发明创造时常改变生产方法,总之,一切都在运动,因而,劳动力也应经常流动。人们从一种工作转做另一种工作,其间常空闲一段时间。有些人脱离他们所不喜欢的工作,却还没有找到另外的工作。刚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青年,需要花费一段时间寻找工作,也需要一些时间体验各种不同的工作。此外,对劳动力市场的自由运行的阻碍——工会的限制、最低工资,等等——增加了工人找到合适工作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平均多少人就业算是充分就业呢?在政府开支和政府税收方面,也有不对称的问题。凡认为有助于增加就业的措施,在政治上都是吸引人的。凡认为会增加失业的措施,在政治上都是不吸引人的。结果是造成政府政策上的一种偏向,政府总是试图实现不切实际的充分就业目标。这与通货膨胀有双重关系。首先,人们认为政府开支有助于增加就业,政府税收会减少私人开支,从而增加失业。在这种情况下,充分就业政策往往使政府增加开支、降低税收,用增加货币量的办法而不是用征税或向公众借款的办法来弥补由此产生的赤字。其次,联邦储备系统不用资助政府开支的办法也能增加货币量。它可以用新制造的高功率的货币买进已发行的政府公债,从而增加货币量。这使银行能够发放更大量的私人贷款,因而人们认为联邦储备系统买进政府公债有助于增加就业。在人们要求实现充分就业的压力下,联邦储备系统的政策同政府的财政政策一样具有造成通货膨胀的倾向。这些政策并没有实现充分就业,而是带来了通货膨胀。正如詹姆斯卡拉汉首相在1976年9月对英国工党全国代表大会发表的一篇有勇气的讲话中所说的:“我们过去常常认为,只要大手大脚地花钱就可以渡过衰退时期,可以用削减税收和增加政府开支的办法增加就业。现在我非常坦率地告诉你们,这种抉择已不复存在;如果说它存在过而且起过作用,那也只是靠了给经济注射更大剂量的通货膨胀,而下一步接着就是更高水平的失业。这就是过去二十年的历史。”美国近年来货币量大增的第三个原因,是联邦储备系统执行了的错误政策。联邦储备系统的政策在人们要求实现充分就业的压力下不但具有通货膨胀的倾向,而且这种倾向由于该系统试图追求两个互不相容的目标而变得更为严重。联邦储备系统有权控制货币量,它在口头上赞成这个目标。但象莎士比亚《仲夏夜之梦》中的狄米特律斯(他躲开爱着他的海丽挪,而追求爱着另一个人的赫米亚)一样,联邦储备系统不是把心用在控制货币量上,而是用在控制它无权过问的利率上。结果在两条战线都遭到了失败:货币量和利率都大幅度波动。这种波动同样具有造成通货膨胀的倾向。联邦储备系统牢记1929年到1933年犯的灾难性的错误,在货币增长率向下波动时急忙加以纠正,而货币增长率向上波动时则反应非常迟钝。政府开支增长、充分就业政策和联邦储备系统着迷于利率的后果,就象处在上坡道上的滑行车一样。通货膨胀率升升降降,每次上升都使通货膨胀达到一个较前次顶峰更高的水平,每一次下降都使通货膨胀保持高于前一次的低点。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开支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不断增加;政府税收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也不断增加,只是不象开支增加得那样快,在这种情况下,赤字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也不断增加。这种情况并不是只发生在美国,也不是近几十年才有的事。从远古以来,当权者——无论是国王、皇帝或议会——都想用增加货币量的办法来获取资源进行战争,建立不朽功业或达到其他目的。他们常常受到这种诱惑。每当他们真的这样做的时候,紧跟着就会发生通货膨胀。近两千年以前,罗马皇帝戴奥克莱迁曾用“降低铸币成色’的办法使通货膨胀——用貌似银币的合金币代替银币,其中银的成分越来越少,不值钱的合金成分越来越多,直到只是“贱金属表面镀一层银子而已。” 现代政府采用的方法是印纸币和入账——但那古老的方法并没有完全消失。一度曾经是足色的美国银币,现在变成了铜币,镀的一层甚至不是银而是镍。而且,一种小号的苏珊B.安东尼铸币取代了一度是足色的银元。政府从通货膨胀中得到的收入用增加货币量的办法资助政府开支,看起来象在变魔术,能凭空变出东西来。举个简单的例子,政府建造一条道路,筑路费用新印的联邦储备券支付。看起来好象大家都得到了好处,筑路工人得到工资,可以用来买吃的、穿的、住的。没有谁缴更多的税。却在原来没有路的地方有了路。是谁付的钱呢?回答是所有持有货币的人为这条路付了钱。新增加的货币因为被用来招收工人筑路而不是雇用工人从事其他生产性活动,因而物价上涨。新增加的货币进入流通过程,从筑路工人手里转到他们向之买货的卖主手里,从这些卖主又转给别的卖主,等等,从而物价的上涨得到了维持。物价上涨意味着,人们原先持有的钱现在只能买到比原先少的东西。为了在手头积存足够的钱,能够购买从前那样多的东西,他们将不得不节省开支,把一部分收入用来抵补这个差额。增印纸币无异于对人们持有的货币征税。如果新增加的货币使物价上涨1%,那么,每一个持有货币的人实际上缴纳了一笔税款,数额相当于他持有的货币总数的1%。他现在必须持有额外的纸片(或存款)以得到同从前一样的购买力。这些额外的纸片同他口袋里或保险箱里(或入了账的)的其他纸片税款的收据。同上述税款相对应的实物,是使用筑路所耗费的资源本来可以生产的货物和劳务。那些为维持原有货币的购买力而节省开支的人,放弃了这些货物和劳务,使政府能够把这些资源用于筑路。”由此,你可以理解约翰梅纳德凯恩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讨论通货膨胀问题时,为什么会写出下面这样一段话:“摧毁现存社会基础的最狡猾而又最可靠的方法,莫过于发放通货。这一过程把经济规律的全部看不见的力量都投到破坏的方面,而这样做时使用的方法,一百万人中间也不会有一个人能够弄得清楚。”新增印的货币和记入联邦储备银行账册的额外的存款,只相当于政府从通货膨胀中得到的收入的一部分。通货膨胀还自动提高实际税率,从而间接地增加政府收入。当人们的货币收入随着通货膨胀而增加时。收入便被推上较高的一档,税率也就提高。公司收入因为没有扣除足够的折旧费和其他成本也人为地膨胀。一般说来,如果通货膨胀率为10%而收入也增加10%的话,联邦的税收会增加15%以上——这样,纳税人要赶上趟就不得不越跑越快。这个过程使总统、国会、州长和议员们能够装作减税的样子,而他们真正做的不过是不让赋税一次增加得过多而已。每年都说要“减税”,然而从来没有减少过。相反,如果正确计算一下的话,赋税实际上增加了:在联邦政府一级,税收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从1964年的22%增加到1978年的25%;在州和地方政府一级,从1964年的10%增加到1978年的15%。通货膨胀给政府带来收入的第三种方法,是为政府偿还——如果你愿意的话也可以叫做拒付——部分公债。政府借入的是美元,偿还的也是美元。但由于通货膨胀,它偿还的美元能买的东西要比它借入的美元能买的东西少。如果在这期间政府为债务支付的利息足以抵补债权人因通货膨胀受到的损失,那政府并不能因通货膨胀得到纯收益。但是就大部分公债来说,并非如此。储蓄券就是最明显的例子。假定你在1968年12月购进一张储蓄券,保留到1978年12月兑现。你在1968年花三十七点五美元购买为期十年的、面值为五十美元的储蓄券,到1978年兑现时你可得到六十四点七四美元(因为在这期间政府提高了利率以在某种程度上抵消通货膨胀的影响)。但实际上到1978年,你要花七十美元才能买到1968年花三十七点五美元可以买到的东西。事情到此并没有完结,不仅你取回的只有六十四点七四美元,而且你还得为你得到的和付出的之间二十七点二四美元的差额缴纳所得税。结果是你为有幸借钱给政府付出了代价。靠通货膨胀来还债意味着,尽管政府年复一年有大量赤字,它的美元债务越来越多,但这债务就购买力来说远没有增加那么多,而且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实际上还下降了。从1968年到1978年这十年间,联邦政府累计赤字超过二千六百亿美元,但负债额在1968年占国民收入的30%,1978年只占28%。通货膨胀的医治医治通货膨胀,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因为货币量的过度增加是通货膨胀的唯一重要原因,因而降低货币增长率是医治通货膨胀的唯一方法。问题不在于知道该做什么。这是很容易的。政府必须降低增加货币量的速度。问题是要有政治上的决心来采取必要的措施。通货膨胀这一疾病一旦到了晚期,医治它就得花很长时间,而且会有痛苦的副作用。可以举两个医学上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一个例子是:一个青年得了布尔吉尔氏病,这种病将阻断血液供应,会导致坏疽。这个青年人将失去他的手指和脚趾。治法说来简单:就是戒烟。那青年人缺乏这样做的意志,他的烟瘾太大了。他的病在一种意义上是可以医治的,在另一种意义上则无法医治。另一个更能说明问题的例子是酗酒。当酒鬼开始喝酒的时候,先是感到非常痛快,等到第二天早上醒来则会感到头痛恶心,忍不住喝“解醉酒”来减轻痛苦。通货膨胀的情况也是这样。当一个国家开始发生通货膨胀的时候,初始的效果似乎很好。增加的货币量使得任何因此而得到更多货币的人——当今主要是政府——可以多花一些钱,而无需任何别人少花钱。就业机会增多,生意兴隆,几乎可以说是皆大欢喜,这是最初的情况,也是好的效果。但随后,开支的增大使物价上涨;工人们发现他们的工资虽然按美元计算有所提高,可能够买到的东西却减少了;企业家发现他们的成本上升,在这种情况下,除非他们能够更快地提高价格,否则销售额的增加并不会带来他们所预期的利润。不良效果开始出现:物价上涨,需求缺乏弹性,通货膨胀和经济停滞同时发生。和那个酒鬼一样,人们这时想的是更快地增加货币量,这就使我们坐上了前面提到的那种滑行车。在这两种情况下,都是加大数量——酒或是货币——来给那酒鬼或是经济一个同样的“刺激”。酗酒和通货膨胀相类似,医治的方法也相同。治酗酒的办法是干脆宣布:停止饮酒。这难以办到,因为这一回是不良效果在前,而好的效果在后。刚戒酒的人感到很难受,然后才能到达乐土,不再是几乎不可抗拒地想再喝一杯。通货膨胀也是这样。放慢货币增长率,在开始的时候会带来痛苦的副作用:经济增长率降低,失业率暂时偏高,通货膨胀率暂时并不降低多少。好处要在一两年后才出现:通货膨胀率降低,经济比较健康,有了非通货膨胀性迅速增长的潜势。痛苦的副作用,是酒鬼或通货膨胀的国家难以戒除的一个原因。但是还有另外一个原因,这个原因至少在病的早期比第一个原因更为重要:即缺乏真正的戒除的愿望。饮酒者津津有味地品酒;不愿承认自己是酒鬼;也不认为应该去治疗。通货膨胀的国家处于同样的情况。它往往认为通货膨胀是暂时的现象,没有什么了不起,是异常的外部情况造成的,它会自行消失——可实际上通货膨胀从来没有自行消失过。而且,我们许多人也喜爱通货膨胀。我们自然喜欢看到我们买的东西降价,或至少价格停止上涨。但是我们更喜欢看到我们卖的东西涨价——不论是我们生产的货物,我们的劳务,还是我们拥有的房屋或其他东西。农民抱怨通货膨胀,却聚集到华盛顿要求提高他们的产品的价格。我们其他人大都也这样或那样地做着同样的事情。通货膨胀具有极大破坏性的原因之一,是别人吃苦头的时候有些人却得到很多好处;社会划分成胜者和败者。胜者认为他们碰到的好事,是他们自己的远见、谋虑和主动的自然结果。他们认为那些坏事,例如他们买的东西涨价,是他们所控制不了的外部力量造成的。差不多每一个人都会说他反对通货膨胀;他的通常的意思是他反对他所碰到的坏事。举一个具体的例子,几乎每一个拥有房产的人在过去二十年间都因通货膨胀得到了好处,因为他的房子的价值急剧增高。如果房子是靠抵押贷款购买的,那利率通常低于通货膨胀率。结果,付了叫做“利息”和叫做“本金”的钱,就实际偿清了贷款。举个简单的例子,假定利率和通货膨胀率都是一年7%。如果你借入了一笔一万美元的抵押贷款,只付利息,那么一年之后,这笔贷款的购买力只相当于一年前的九千三百美元。实际上你就少欠了七百美元——正好是你付的利息的数目。实际算来,你使用这一万美元没有付任何东西。(由于在计算你的所得税时要除去这笔利息,你实际上还有所得。你借了钱还得到报酬。)对于房产拥有人来说,这种效果是明显的,因为他的房屋的价值迅速上涨。在另一方面,对于那些为储蓄信贷协会、互济银行或其他机构提供资金,使它们能够发放抵押贷款的小储户来说,却是损失。这些小储户没有其他选择,因为政府严格限制这些机构付给其储户的最高利率——据说是为了保护储户。因为高额政府开支是造成货币过度增长的一个原因,所以减少政府开支是有助于减少货币增长的一个因素。在这里,我们也倾向于患精神分裂症。我们都喜欢看到政府开支下降,只要不是对我们有利的开支;我们都喜欢看到赤字减少,只要是靠征别人的税来减少赤字。但是,通货膨胀的加速发展,迟早会对社会机体造成严重的损害,带来大量的不公平和苦痛,以至真正的公众意志会发展起来,对通货膨胀采取措施。通货膨胀发展到什么程度才会发生这种情况,要看有关的国家和它的历史。在德国,通货膨胀程度不高就会发生,因为德国在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过可怕的经验;在英国和日本,发生这种情形时的通货膨胀水平要高得多;而在美国还不曾发生。医治的副作用我们再三读到,较高的失业率和缓慢的增长是医治通货膨胀的方法;我们必须面对的选择是较高的通货膨胀率或者较高的失业率;政府当局已安于或正在积极地促进较慢的增长和较高的失业率,以医治通货膨胀。然而,在过去的几十年里,虽然美国经济的增长速度放慢了,平均失业水平也上升了,但与此同时,通货膨胀率却越来越高。我们既有较高的通货膨胀率,又有较高的失业率,二者兼而有之。其他国家也有类似的经验。这是怎么回事呢?回答是,缓慢的经济增长和较高的失业率并不是医治通货膨胀的方法,而是医治奏效时产生的副作用。许多政策在妨碍经济增长和增加失业的同时,又增加通货膨胀率。这就是我们采取的一些政策的情况——零星的物价和工资管制,政府对企业干预的增多,都伴随以政府愈来愈大的开支和货币量的急速增加。另一个医学上的例子也许可以说明治法和副作用的区别。你患了急性阑尾炎,医生建议做阑尾手术,而且告诉你手术之后要卧床休息一段时间。你拒绝动手术,而是在床上躺那么一段时间,把这作为痛苦较少的治疗方法。人们也许感到这非常荒唐可笑,但这在各方面都同在失业问题上混淆副作用和治疗方法一样。医治通货膨胀,副作用是痛苦的,所以重要的是要懂得为什么产生副作用,并设法减轻它们,产生副作用的根本原因,我们在第一章里已经说明了。那就是变化的货币增长率,对由物价制度传递的情报产生干扰,因而使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作出不适当的反应,而这需要时间来加以克服。首先,考虑一下当货币开始膨胀性增长时会发生什么情况。用新创造的货币偿付的较高的开支,对于出售货物、劳动或其他劳务的人来说,同别的开支并无不同。例如,卖铅笔的人发现他能够按原先的价格售出更多的铅笔。他开始时就是这样做而没有改变铅笔的价格。他向批发商定购更多铅笔,批发商又向制造商订货,制造商又向原料供应商定货,等等。如果铅笔需求的增加是以其他某种东西的需求减少为代价,譬如说圆珠笔,而不是货币膨胀性增长的结果,则铅笔这方面订货的增加,会伴随着圆珠笔这方面订货的减少。铅笔,随后是用来制造铅笔的原料,会涨价;圆珠笔和制造圆珠笔的原料会跌价;但物价的平均水平并没有理由发生变化。当对铅笔的需求增加是起因于新创造的货币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那时,对铅笔、圆珠笔以及其他大部分东西的需求会同时增加。总的(货币)支出增多了。但是铅笔的销售者并不知道这一点。他还是象往常那样,开始的时候保持他平常的售价,愿意多卖一些铅笔,直到他认为他能够重新进货的时候。但是现在铅笔这个方面订货的增加,是同圆珠笔以及其他许多货物订货的增加一起发生的。由于订货的增加导致了对劳动和原料的需求相应增加,因而工人和原料生产者最初的反应会同零售商一样——加班加点增加生产,并且也提高价格,他们认为社会对他们提供的东西的需求增加了。但是这一次没有任何抵消物,没有大体上同增加的需求相当的减少的需求,没有同上涨的价格相当的下跌的价格。自然,这一点在开始时是不明显的。在一个富有活力的世界上,需求总是在变化,某些物价上涨,某些物价下跌。总的需求增加的信号往往同反映相对需求变化的特定信号混在一起。正因为这个原因,货币增长率加快的副作用看起来象是经济繁荣和就业人数增多。但迟早总的需求增加的信号会到达。这一信号一旦到达,工人、制造商和零售商就会发现他们受骗了。他们对他们销售的那一点东西需求的增加作出反应时,误以为这需求增加是专对他们的,因此不会对他们购买的许多东西的价格产生很大影响。当他们发现自己错了时,他们就进一步提高工资和价格——不仅对需求的增加作出反应,而且把他们购买的东西的价格上涨也计算在内。我们于是就陷于物价和工资螺旋上升的过程中,这本身是通货膨胀的结果而不是原因。如果货币的增加不进一步加速,对就业人数和产量的最初刺激就会转向反面;就业人数和产量都会因工资和物价的上涨而趋于下降。最初的一阵兴奋之后,就是醉醒后的不适。发生这些反应需要时间。过去一个多世纪里,在美国、英国和一些其他西方国家,大致平均要六到九个月,货币的增加才完成其经济过程,使经济和就业人数增长。再要十二到十八个月的时间,货币的增长才明显影响到物价水平,产生或加速通货膨胀。对于这些国家来说,所需要的时间之所以很长,是因为除战时外,这些国家的货币增长率和通货膨胀率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英国的批发价格平均同二百年前差不多,美国的同一百年前差不多。在这些国家,通货膨胀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才出现的,因而是一种新现象。通货膨胀率时高时低,没有一定的长期趋势。许多南美洲国家没有那么幸运的遗产。在这些国家,货币增长对经济产生影响所需要的时间要短得多——至多几个月。如果美国不纠正近来通货膨胀率大幅度变化的倾向,产生经济影响所需要的时间在美国也将会缩短。放慢货币增长率后出现的情况,同上面说的情况一样,只是方向相反。开支的最初减少会被认为是对某些特定产品的需求减少,经过一段时间后,这将导致产量和就业人数的减少。再过一段时间,通货膨胀减缓,伴之以就业人数增加和产量提高。酒鬼经过一段最难熬的抑制时期,最后完全断了喝酒的欲念。上述一切都是由货币增长率和通货膨胀率的变化引起的。如果货币增长率高而且稳,物价逐年上涨,譬如说10%,则经济也许能够与此相适应。大家都会预计到这10%的通货膨胀率,因而工资每年会额外提高10%,同时利率也会额外提高10%——以补偿放债人因通货膨胀而遭受的损失;税率也将按通货膨胀率调整,如此等等。这样的通货膨胀不会造成什么危害,但也没有什么用处。它只是使事情不必要地复杂化。更重要的是,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局面不可能很稳定。如果制造10%的通货膨胀率在政治上是有利可图的,而且也是行得通的,那么,通货膨胀率一旦达到10%,人们就会得寸进尺,进一步提高通货膨胀率,使其达到11%、12%或15%。政治上可行的目标是不要通货膨胀,而不是使通货膨胀率达到10%。这就是经验的裁决。缓和副作用就我们所知,历史上没有这样的例子:通货膨胀不经过一段经济增长放慢和失业率增高的时期而结束。我们就是根据这个经验断定,没有办法避免医治通货膨胀的副作用。但是,缓和这些副作用,使它们来得温和一些,是可能的。缓和副作用的最重要的方法是事先宣布一项政策并加以贯彻实施,使之取信于民,这样一来逐渐而平稳地降低通货膨胀率。之所以要逐渐降低通货膨胀率并要事先予以宣布,是为了给人们时间作出调整——并劝诱他们这样做。许多人是根据他们对通货膨胀率的预测订立长期合同的——合同的种类很多,有关于工作的,有关于借贷的,也有关于从事某项生产或建设的。这些长期合同使我们很难迅速减少通货膨胀,而且意味着,如果试图这样做的话,会使许多人遭受严重损失。但如果给予一定时间,这些合同就会满期,或予以修改,或重新谈判其条件,到那时合同就会适应新的情况。另一种已被证明行之有效的缓和不良的副作用的方法,是在长期合同中加进所谓“调整条款”,即合同条件将根据通货膨胀率的变化自动进行调整。最常见的例子是许多工资合同中载明的生活费用调整条款。这种合同规定,每小时的工资,将按通货膨胀率或通货膨胀率的一部分再加,譬如说2%的比率增加。如果采用这种方法,通货膨胀率低,按美元计的工资增加额也低;通货膨胀率高,按美元计的工资增加额也高;但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工资的购买力都一样。另一个例子是关于财产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可以规定租金逐年按通货膨胀率调整,而不规定固定的租金。零售商店的租赁合同常常是规定租金按商店总收入的百分之几计算。这种合同表面上没有调整条款,但实际上却包含有这种条款,因为商店的收入会随着通货膨胀率的上升而增加。还有一个例子是关于贷款的。贷款一般是指按一定年利率供应的、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偿还的、一定数目的资金,一笔一千美元的贷款,偿还期限可以规定为一年,年利率可以规定为10%。另外的做法是不把利率规定为10%,而是规定为譬如说2%再加通货膨胀率,这样,如果通货膨胀率是5%,利率就是7%,如果通货膨胀率是10%,利率就是12%。与此相类似的另一种方法是,不把偿还的钱数规定死,而是规定要按通货膨胀率进行调整。就上面所举的简单的例子来说,借方所欠的数额是一千美元加上通货膨胀率再加上2%的利息。如果通货膨胀率是5%,他就欠一千零五十美元;如果通货膨胀率是10%,就欠一千一百美元;在上述两种情况下,都要再加上2%的利息。除了在工资合同方面外,调整条款在美国应用得并不普遍。但其应用范围正在扩大,特别表现在抵押贷款的可变动的利率上。另一方面,在差不多所有通货膨胀率很高而且变化很大的国家,这一条款则得到了广泛应用。这种调整条款可以缩短放慢货币增长率后调整工资及物价所需要的时间,从而缩短过渡期,减少中间的副作用。然而,调整条款虽然有用,却远不是万应灵药。要让所有合同都这样调整是不可能的(例如纸币就不能这样调整),而且这样调整许多合同代价也很高昂。使用货币的最大好处正在于能够便宜而有效地进行交易,而普遍应用调整条款将减少这种好处。最好还是没有通货膨胀,因而不需要调整条款。这就是我们主张在私营经济中运用调整条款,只作为缓和因医治通货膨胀而产生的副作用的方法,而不作为永久性措施的原因。在联邦政府部门里,调整条款则是很可取的永久性措施。社会保险、退休金、联邦雇员的工资(包括国会议员的薪金)以及其他许多政府开支项目,现在都按通货膨胀率自动调整。但有两个很显眼的不可原谅的缺口:所得税和公债。如果按通货膨胀率来调整个人所得税率和公司所得税率,那么,物价上涨10%也将使税率提高10%,而不是象现在这样,税率平均提高15%以上。提高税率的情况将因此而不再出现,乱征捐税的现象也会从此而绝迹。这样做,还将减少政府对通货膨胀的兴趣,因为政府从通货膨胀中得到的收入将被减少。公债利率也完全应该按照通货膨胀率调整。美国政府自己制造的通货膨胀,使得近年来购买长期公债成了非常不上算的投资。因而在政府发行长期公债的活动中应采用调整条款,以表明政府方面对公民的公正和诚实。人们有时把工资和物价管制当作医治通货膨胀的一种方法。近来,由于工资和物价管制已显然不能医治通货膨胀,有人又极力主张用它来缓和医治通货膨胀的副作用。据称,工资和物价管制可以起这种作用,是因为这种管制可以使公众相信,政府是认真对付通货膨胀的。人们期望,这转过来会降低人们在订立长期合同时对未来的通货膨胀率的预计水平。工资和物价管制如果用于这一目的,将阻碍生产的发展。它使价格结构歪扭,降低价格制度运行的效率。由此造成的产量下降加重医治通货膨胀的副作用,而不是减轻副作用。物价和工资管制浪费劳动,因为它一方面歪曲价格结构,另一方面大量的劳动要花在建立、执行和逃避管制上面。不论管制是强制的还是标榜为“自愿的”,后果都是一样的。实际上,物价和工资管制几乎总是用来代替货币和财政上的节制措施,而不是用来补充这种措施。这种经验使得参加市场活动的人把实施物价和工资管制当作一种表明通货膨胀在上升而不是下降的信号,因而导致他们预测的通货膨胀率偏高,而不是偏低。物价和工资管制在实施后的一个短时期里常常看起来是有效的。表面上,牌价即计入物价指数的价格被压低,而暗地里人们则间接提高物价和工资——如降低产品质量,取消检修服务,给工人升级,等等。但当这些规避管制的简便办法用尽之后,价格结构便被扭得越来越厉害,于是被管制的压力达到沸点,不利影响愈来愈严重,最后整个计划归于垮台。其结果是加重通货膨胀,而不是减轻通货膨胀。回顾四千年来的历史,物价和工资管制的实施,没有哪一次不是由政治家和选民的目光短浅所造成。实例研究日本新近的经验提供了一个医治通货膨胀的极好范例。由图6可以看到,在日本,货币量在1971年开始以愈来愈快的速度增加,到1973年中期,年增长率达到了25%以上。直到大约两年之后,即1973年初,才发生相应的通货膨胀。其后,通货膨胀率的急剧增长使货币政策发生了根本的转变。重点从日元的国外价值——汇率——转到它的国内价值——通货膨胀。货币的增长被急剧削减,从年增长25%以上减到10%和15%之间。这样保持了五年之久,只有些小的例外。(由于日本的经济增长率很高,所以货币增长率保持在这个幅度内可以使物价基本稳定。就美国来说,保持物价稳定的货币增长率是3-5%。)在货币增长率开始下降之后约十八个月,通货膨胀率也跟着下降,但直到两年半后,通货膨胀率才降到两位数以下。随后,通货膨胀率在大约两年的时间里基本保持稳定——尽管货币增长率略有上升。然后,随着货币增长率的新的下降,通货膨胀率开始迅速地趋向于零。图里面有关通货膨胀的数据是根据消费品价格计算的,批发价格的情况甚至更好些。批发价格在1977年中期以后实际上下降了。战后,日本工人从生产率低的部门转向生产率高的部门,如汽车制造业和电子工业,这意味着劳务的价格比商品的价格涨得更快。因此,相对于批发价格来说,消费品价格有所上升。日本在放慢货币增长率后,经济增长率下降,失业率上升,特别是在1974年通货膨胀率还没有对放慢了的货币增长率作出明显反应之前。然后,生产开始恢复,接着增长——虽然增长率比六十年代的繁荣时期要低一些,但仍然相当可观:每年增长5%以上。在通货膨胀率下降的过程中,日本从未实行物价和工资管制。而通货膨胀率下降时,日本正在为适应石油价格上涨进行调整。结论我们对通货膨胀的了解可以简单地归结为五条:1.通货膨胀是一种货币现象,起因于货币量的急剧增加,而不是产量的急速增加(虽然货币增加的原因很多)。2.在当今世界上,政府决定——或能够决定——货币的数量。3.只有一种医治通货膨胀的方法:即放慢货币增长率。4.通货膨胀的发展需要时间——以年计算而不是以月计算;通货膨胀的医治也需要时间。5.医治通货膨胀的不良的副作用是不可避免的。美国在过去二十年间曾四次加速货币的增长。每一次货币量以更大幅度增长后,都是经济先得到扩充,随后便出现通货膨胀。每一次当局都用放慢货币增长率的方法制止通货膨胀。货币增长率下降后,紧接着就是一次通货膨胀性的衰退。再往后,通货膨胀率下降而经济情况好转。迄今,发展的顺序同日本从1971年到1975年的经验是一样的。不幸的是,关键性的差别在于我们没有表现出日本人那样的耐心,把节制货币增长的过程延续足够长的时间。相反,我们对衰退反应过分,加快货币的增长,开始又一轮通货膨胀,因而遭受更高的通货膨胀率和更高的失业率的折磨。我们被一种虚假的两分法引入歧途:要么是通货膨胀,要么是失业。这种选择法是虚幻的。真正的选择是:较高的失业率要么是较高的通货膨胀率的结果,要么是医治通货膨胀的一种副作用。第十章 潮流在转变由于西方各国政府未能达到它们所宣布的目标,所以人们普遍起来反抗大政府。在英国,这种反抗于1979年把玛格丽特撒切尔推上了台,她在政纲中保证她的保守党政府将完全改变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历届工党政府和前任保守党政府所遵循的社会主义政策。在瑞典,1976年这种反抗导致了社会民主党在连续执政四十多年之后的败北。在法国,这种反抗导致了政策的急剧转变,打算废除政府对物价和工资的管制,并大幅度减少其他形式的政府干预。在美国,这种反抗最明显地表现在横扫全国的反纳税运动中,在这场运动中,加利福尼亚州通过了“第13号建议”,其他许多州也通过了限制州政府税收的宪法修正案。上述反抗也许将证明是短命的,过不了多久,也许政府就会重新获得更大规模的发展。目前人们只有减少政府税收和其他捐税的热情,而没有取消政府计划——除去有利于其他人的计划——的热情。反抗大政府的情绪,是日益加剧的通货膨胀触发的,而各国政府是能够控制这种通货膨胀的,假如它们发现这样做在政治上是有利的话。如果它们控制住通货膨胀,反抗可能会减弱或者消失。我们认为,与其说反抗大政府的情绪是暂时的通货膨胀引起的,倒不如说通货膨胀本身部分地是这种反抗情绪引起的。当用多征税的办法增加政府开支在政治上缺乏吸引力的时候,立法者就求助于通货膨胀来增加政府开支,通货膨胀是一种无须经过表决即可征收的隐蔽赋税,一种可以随意征收的赋税。这种方法在十八世纪不受欢迎,在二十世纪也同样不受欢迎。另外,政府计划的表面目标及其实际结果之间,在各个方面形成了如此鲜明的对比,我们在前面各章一直在进行这种对比,以至连大政府的许多最强硬的支持者也不得不承认政府的失败——可是他们的解决办法几乎总是更大规模地扩大政府的作用。一种思潮一旦迅猛高涨,它就会排除一切障碍,排除一切对立的观点。同样,当它达到顶点时,一种相反的思潮则开始上升,而且也会迅猛高涨。直到十九世纪后期为止,占统治地位的思潮是主张经济自由和限制政府的作用,亚当斯密和托马斯杰斐逊为宣传和推行这种主张做了大量工作。然后,思潮转变了——部分地是由于经济自由和限制政府的作用在导致经济增长及增进大多数人的福利方面的真正成就,这些成就使那些遗留下来的各种弊病(当然有许多弊病)变得越发突出,因而引起一种要消除它们的普遍愿望。于是倾向于费边社会主义和新政自由主义的思潮迅猛高涨,这种思潮改变了二十世纪早期英国政策的方向和大萧条以后美国政策的方向。到目前为止,上述趋向在英国已持续了四分之三个世纪,在美国持续了半个世纪。这种趋向也达到了顶点。由于期望总是落空,上述趋向的理性基础已遭到破坏。它的支持者正处于守势。除了更多的老办法外,这些支持者对于消除时弊已提不出有效的解决办法。他们已唤不起年青人的热情,现在年青人感到亚当斯密或卡尔马克思的思想要比费边社会主义和新政自由主义远为激动人心。尽管费边社会主义和新政自由主义的潮流已达到顶点,但至今仍无明确的证据证明代替以上潮流的,将是斯密与杰斐逊主张的更大自由和限制政府作用的潮流,还是马克思与毛泽东主张的万能的、铁板一块的政府的潮流。这一极其重要的问题至今尚未得到解决——无论是知识分子的舆论,还是实际政策都是如此。按照过去的经验来判断,先得有舆论,然后才能有政策。知识界舆论的重要性在第二章中讨论过的印度和日本的例子,证明了知识界舆论的重要性,这种舆论决定着大多数人及其领导人的轻率偏见,决定着他们对于一种行动路线或另外一种行动路线的条件反射。1867年取得治理日本大权的明治时代的领导人,主要致力于加强其本国的威力和荣誉。他们认为个人自由和政治解放没有特别的价值。他们相信贵族政治和由优秀分子实行的政治统制。可是,他们采取了自由的经济政策,这种政策对民众说来导致了机会的扩大,并且在最初几十年中,这种政策还导致了更大的人身解放。另一方面,在印度取得领导权的人们,热忱地献身于政治自由、人身解放和民主。他们的目的不仅是国家的威力,而且还有公众经济条件的改善。但是,他们采取了集体主义的经济政策,这种政策束缚了印度人民的手脚,不断削弱曾受到英国鼓励的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获得的个人自由和政治解放。政策上这种差异如实地反映了两个时代不同的知识界的思潮。十九世纪中叶,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新的经济应通过自由贸易和私人企业加以组织。日本领导人大概根本没有想到要遵循任何其他路线。二十世纪中叶,人们则理所当然地认为,现代经济应通过集中控制和一系列五年计划加以组织。印度领导人或许根本没有想到要遵循任何其他路线。这两种观点都来自英国,倒是一件有趣的轶闻。日本人采用了亚当斯密的政策。印度人采用了哈罗德拉斯基的政策。我们自己的历史同样有力地证明了舆论的重要性。舆论影响了一群卓越的人的工作。他们于1787年聚集在费城的独立大厅内,为他们帮助创立的新国家起草了一部宪法。他们对历史了解很深,并深受英国思潮的影响——正是这一思潮后来影响了日本的政策。他们把权力的集中,特别是集中在政府手里,看成是对自由的巨大威胁。他们起草宪法时牢记了这一点。美国宪法力图限制政府权力,保持地方分权并赋予个人以支配他们自己生活的权利。同宪法原文相比,在人权法案和宪法的前十项修正案中,上述意图更为明显:“国会不得制定确立宗教或禁止宗教信仰自由,或者剥夺言论或出版自由之法律”;“不得侵害人民保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用宪法中列举的某些权利取消或轻视人民的其他权利”;“本宪法未授予合众国或未禁止各种行使的权力,皆由各州或人民保留之。”(摘自第一项、第二项、第九项及第十项修正案)十九世纪后期以及进入到二十世纪最初几十年,美国知识界的舆论——主要处于来自英国的观点的影响之下,这类观点后来影响了印度的政策——开始发生了变化。它从相信个人责任和依靠市场转到相信社会责任和依靠国家。到了二十年代,大多数(即使实际上不是大多数,也是强有力的少数)关心公众事务的大学教授都持有社会主义观点。《新共和》周刊和《民族》双周刊是当时最主要的表达知识界见解的两种杂志。由诺曼托马斯领导的美国社会党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但其主要力量却在大专院校里。我们认为,在二十世纪前几十年中,社会党是美国最有影响的政党。因为它没有希望在全国范围取得选举胜利(不过也确实有少数社会党人当选为地方官员,尤其是在威斯康星州的密尔沃基市),它成了一个坚持原则的政党。民主党人和共和党人则不是这样。为了把根本互不相关的各种派别和各种利益集团结合到一起,民主党和共和党成了搞权宜之计和妥协的政党。它们不得不避免“极端主义”,保持中间立场。虽然我们不能说它们是完全一样的两个政党——但实际上它们不同的地方确实很少。不过,最后这两个主要政党都采取了社会党的立场。社会党得到的总统选票从未超过6%(1912年尤金德布斯所得)。它1928年得到的选票不到1%,1932年仅为2%(诺曼托马斯所得)。可是,该党1928年总统竞选政纲里的几乎每项经济政策,现在都被法律固定了下来。一旦知识界舆论的变化影响到更广大的公众,正象大萧条后发生的情况那样,在一种大不相同的舆论影响下制定的宪法,证明至多只能推迟政府权力的增长,而不能阻止政府权力的增长。用社利先生的话来说,“不论是否符合宪法精神,最高法院都可以自由解释宪法。”宪法的词句被重新解释并被赋予了新的含义。那些旨在阻止政府扩张权力的词句遭到漠视。正如雷奥尔伯杰在仔细考察最高法院对一项修正案的解释时写道的:最高法院对第十四项修正案的解释是一个极好的例子,说明了最高法院如何“行使”哈兰法官所说的“修正权”,也就是在解释含义的名义下不断修改宪法的权力。……可以有把握地说,最高法院无视宪法制订者的意愿,对宪法作了完全违反原意的转释。……这样的行为使人不得不得出这样的结论:最高法院的法官就是法律。思潮和人民的行为费边社会主义和新政自由主义的思潮已达到顶点的证据,不仅来自知识分子的著作,来自政治家们在竞选讲坛上表明的观点,而且也来自人民行为的方式。他们的行为无疑受到思潮的影响。反过来,人民的行为也加强着这种思潮,并且在把这种思潮变成政策的过程中起着较重要的作用。正如A.V.迪塞以卓越预见于六十多年以前写道的:“假如社会主义立法的进展受到抑制,这种挫折与其说归因于任何思想家的影响,不如说是归因于吸引公众注意力的某些明显事实,例如增税显然是社会主义政策通常的伴随物,假如不是永恒的伴随物的话。” 通货膨胀、高额税率以及工作效率明显低下、官僚统治和来自大政府的过多管制,都在发挥迪塞所预期的作用。所有这一切迫使人民不得不自己管理自己,不得不想办法绕过政府设置的各种障碍。帕特布雷南在1978年成了有几分名气的人,因为她和她丈夫同美国邮政局展开了竞争。他们在纽约的罗彻斯特的一间地下室里开始了营业,保证把投寄罗彻斯特商业区的包裹和信件于他们收到的同一天送到指定地址,收费标准低于国家邮政局的标准。他们的营业很快兴旺起来。毫无疑问,他们违犯了法律。邮政局到法院控告他们,这场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他们失败了。当地的企业家曾给予他们财政上的支持。帕特布雷南说:我想人民将进行一种温和的反抗,或许我们就是这种反抗的开端。……你看到人民在反对官僚,若干年以前你不能想象会这样做,因为你会受到镇压。……人民决定:他们的命运是属于自己的,而不属于在华盛顿的毫不关心人民的人。因此,这不是搞无政府主义的问题,而是人民重新考虑官僚们的权力并且对它加以抵制的问题。……在各行各业中,人们又提出了自由的问题——你是否有权利从事某种职业,以及是否有权利决定怎样从事这种职业。在消费者利用他们认为是廉价的和优良得多的服务方面,也有自由的问题,按照联邦政府的看法以及被称为私人快速邮递法令的法律正文,我没有自由开办一个企业,消费者也没有自由去利用它——在我们这样一个完全以自由和自由企业为基础的国家中会发生这种事情,怎么能不令人感到非常奇怪呢。帕特布雷南对其他人企图控制她的生活作出了人人皆有的正常反应,因为她认为她的生活与他们毫不相干。最初的反应是忿恨;随后便试图用合法的方式绕过各种障碍;最后是对法律的蔑视。这个最后的结果是可悲的,但却是不可避免的。在英国,引人注目的例子是人们对没收性赋税作出的反应。英国的一位权威人士格雷厄姆特纳说道:我认为,可以完全公平地说,在最近十或十五年的过程中,我国已经变成了一个弄虚作假者的国家。人们是怎样弄虚作假的呢?人们可以采用各种各样的方法做到这一点。让我们先从最低阶层谈起。且以乡下的一个小杂货商人为例。……他是怎样赚钱的?他发现通过正式的批发商进货,他得经常使用发票,可是如果他现购自运,……商品的利润额便可以逃税,因为税务稽查员根本不知道他已拥有这些商品。这就是他赚钱的办法。现在让我们来看最高阶层的情况,例如公司董事,他们使用可以利用的一切方法弄虚作假。他们通过公司购买食品,以出差的名义度假,安排自己的妻子当公司董事,即使她们从未到过工厂,他们利用公司的材料为自己盖住宅,方法简单得很,就是在公司建造厂房时动手盖住宅。从下到上,从干着极卑微工作的劳动阶级一直到最上层——企业家、高级政治家、内阁成员、影子内阁成员——都在弄虚作假。我认为几乎每个人现在都感到,税收制度非常不公平,而且每个有办法的人都试图找到一种方法躲过税收制度。因为现在人们一致认为税收制度不公平,所以国家事实上变得有点象阴谋集团——大家互相帮助去弄虚作假。你在这个国家里弄虚作假是没有困难的,因为其他人实际上愿意帮助你。可在十五年以前情况是全然不同的。人们会说,嗨,怎么会出现这种完全不应该有的事呀。《华尔街日报》(1979年2月1日,第18页)曾刊登过梅尔文B.克劳斯撰写的一篇题为“瑞典人的抗税”的文章,现在让我们看一看这篇文章中以下的内容:针对西方最高的赋税开展的瑞典革命,是以个人的首创精神为基础的。瑞典老百姓不是依赖政治家,而是把事情掌握在自己手中,干脆拒绝纳税。有几种办法可以做到这一点,其中一些办法是合法的。……瑞典人拒绝纳税的办法之一是少干活。……在斯德哥尔摩美丽的多岛屿的海上坐船游览的瑞典人,生动地说明了这个国家秘密的赋税革命。瑞典人运用亲自动手的办法逃避纳税。……物物交换是瑞典人逃避高额赋税的另一种办法。要诱使一个瑞典牙医离开网球场坐在他的诊所里给病人看病,是件不容易的事情。可是一个患牙疼的律师却有可能做到这一点。作为回报,律师可为牙医业务提供法律服务。进行物物交换使牙医节省了两笔税款:他本人的所得税和应为律师酬金缴纳的税。尽管物物交换本来是原始经济的标志,但瑞典的高额赋税却使得它在这个福利国家,特别是在各种专门职业中成了一种受人欢迎的交易方式。……瑞典的赋税革命不是富人的革命。在各个收入阶层都在发生这种革命。瑞典这个福利国家正处在进退维谷的境地。它的思想体系促使政府不断增加支出。……可是,对于瑞典公民来说,赋税负担则有其饱和点,一旦达到饱和点,他们就会起来反对进一步增税。……瑞典人抵制高额赋税的方法,有损于经济的发展。因此,日益增长的政府支出是在挖福利经济所依赖的经济基础的墙脚。为什么特殊利益占优势如果费边社会主义和新政自由主义的潮流已达到顶点,继之而来的不是极权主义社会,而是较为自由的社会和权力较为有限的政府,那么,公众不仅必须承认当前状况的缺陷,而且必须认清这种状况是如何发生的,以及我们能够做些什么。为什么政策的目标很好,而结果常常适得其反?采用什么方法能阻止这一进程,或者使它倒转过来?集中在华盛顿的权力每当我们来到我国首都华盛顿的时候,都对集中在这个城市里的巨大权力惊叹不已。漫步在国会大厦,我们很难看到那四百三十五名众议员和一百名参议员,因为这里有一万八千名政府雇员,平均每个参议员约有六十五名雇员,每个众议员约有二十七名雇员。另外,还有一万五千多名正式的院外活动集团成员,身后经常跟着秘书、打字员、调查研究人员或者他们所代表的特殊利益集团的代表,他们在国会大厦里串来串去,伺机施加影响。而这仅仅是冰山之巅。联邦政府雇用着近三百万文职人员(不包括穿军服的武装力量)。有三十五万人以上在华盛顿以及附近的郊区工作。还有无数人间接地被政府雇用,雇用他们的是同政府订有合同的名义上的私人机构。另有一些人被劳工组织或资方组织或其他特殊利益集团所雇用,这些组织或集团都在华盛顿设有自己的总部或者至少设有一个办事处,因为华盛顿是政府所在地。对律师们说来华盛顿是一个有吸引力的地方。全国许多最大的最富有的法律事务所都设在这里。据说在华盛顿仅在联邦机构或管制机构中工作的律师就有七千多名。一百六十多家其他地方的法律事务所在华盛顿设有办事处。和苏联、赤色中国或邻近美国的古巴等集权主义国家的权力不同,在华盛顿的权力不是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的铁板一块的权力。权力被分割为许许多多的小块。全国各地的每一个特殊利益集团都试图尽可能地把它们的手伸到力所能及的不管什么样的权力上面。其结果是,政府几乎在每个问题上都脚踏两只船。例如,在华盛顿的一座大楼里,一些政府雇员正在整天工作,试图制订和执行各种计划,用我们的钱劝阻人们不要吸烟。而在另一座距离不太远的大楼里,另外一些同样具有献身精神并且同样努力工作的雇员,整天工作以便用我们的钱补助农场主们去种植烟草。在一座大楼里,工资与物价稳定委员会正在加班加点工作,试图用软硬兼施、连蒙带吓的方法迫使企业家降低产品价格,并用同样方法迫使工人降低他们的工资要求。而在另一座大楼里,农业部的某些下属机构则正在执行各种计划,以维持或提高食糖、棉花以及其他许多农产品的价格。在另外一座大楼里,劳工部的官员们根据戴维斯-培根法案,正在确定所谓“普遍实行的工资”,以此提高建筑工人的工资率。国会建立了一个雇用二万名职工的能源部,以促进能源的保护。国会还建立了一个雇用一万二千名以上职工的环境保护局,它颁布了各种规章制度和命令,其中大部分要求使用更多的能源。无疑,在每一个机构里面,又各有一些下属单位,它们的工作目的也是互相矛盾的。如果造成的结果不是如此严重的话,所有这一切似乎是非常荒唐可笑的。虽然上述各种机构的许多作用可以相互抵消,但它们的花费并不能相互抵消。每一个计划都要从我们口袋里掏钱,这些钱我们本来可以用来购买满足我们各种需要的商品和劳务。每一个机构都使用着能干的、技术熟练的人员,这些人员本来可从事生产性活动。每一个机构都挖空心思制订出各种条例、规则、繁琐的办事程序和需要填写的表格,这一切都在折磨着我们大家。集中起来的利益与分散的利益权力的分散和各项政府政策的相互矛盾,其根源在于民主制度的政治现实,这一制度是通过制订详细而具体的法律而运转的。这样一种制度往往把过大的政治权力赋予利益高度集中的小集团;往往比较重视政府行动的明显的、直接的和即刻显示出来的效果,而不重视政府行动的可能更重要的但却是隐蔽的、间接的和迟缓的效果;往往为了特殊利益而牺牲普遍利益,而不是相反。在政治生活中似乎也有一只无形之手,其作用恰好与亚当斯密所说的无形之手的作用相反。本意想要普遍利益的人们,受这只无形的政治之手的指引,促进了并非他本意想要促进的特殊利益。这个问题的性质只需举几个例子就可以说明。让我们先来看政府帮助海运业的计划,该计划的内容包括向船舶建造和营运业务提供补贴,以及限定大部分沿海运输业务由悬挂美国国旗的船只来经营。据估计纳税人每年为该计划支付的费用大约六亿美元——或者换句话说,纳税人每年要为积极从事这一行业的四万人当中的每个人花一万五千美元。船舶所有者、经营者以及他们的雇员,受到强烈刺激去获得并保持这个份额。他们毫不吝惜地出钱对议员进行游说以及捐助政治活动。另一方面,六亿美元分摊到二亿多人口上,平均每人每年出三美元,一个四口之家每年出十二美元。我们当中有谁会投票反对一个国会议员候选人,只因为他把上述费用强加在我们头上?我们当中到底有多少人认为值得花钱挫败上述措施,或者甚至认为值得花时间了解这类事情?另一个例子是,各钢铁公司的股东们、这些公司的总经理们以及钢铁工人都很清楚地知道,钢铁进口量的增加,对他们说来将意味着收入下降和工作机会减少。他们很清楚,政府排斥进口的行动会给他们带来好处。而出口行业的工人则不知道他们的工作受到了威胁。他们将失掉工作,因为减少从日本的进口必然减少对日本的出口。当他们丢掉工作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为什么会丢掉工作。汽车或厨房的火炉或其他钢铁制品的买主们,可能抱怨他们不得不付较高昂的价格。限制钢铁进口迫使工厂主采用高价的国产钢铁以代替低价的外国钢铁;但有多少买主会把价格的提高追溯到这种限制呢?他们责备的对象很可能是“贪得无厌的”工厂主或者“得寸进尺的”工会会员。农业是另一个例子。农场主们为了获得提价的支持,开着拖拉机来到华盛顿游行示威。政府作用的变化使得他们出现在华盛顿成了自然的事情,在此以前,他们只会责怪恶劣的气候,到教堂祈祷,而不是去白宫寻求帮助。甚至对于象食品这样必需和明显的产品说来,在华盛顿也没有消费者游行以抗议支持提价。尽管农业是美国的主要出口行业,农场主们并没有认识到事情到了这一地步是政府干预对外贸易造成的。例如,他们根本没有想到他们可能因限制钢铁进口而受到损害。让我们再来看一个完全不同的即有关美国邮政局的例子。解除政府对第一类邮件(即不受检查、邮资最贵的密封邮件)垄断的每一个行动,都遭到了邮政工人工会的坚决反对。他们很清楚地认识到,对私人企业开放邮政业务可能意味着他们会丢掉工作。防止出现这种结局对他们是有利的。正如罗彻斯特的布雷南夫妇经营邮政业务的实例所表明的,如果废除政府对邮政事业的垄断,将会出现一个生气勃勃的私人邮政行业,该行业将由几千家企业所组成,雇用几万名工人。那些可能在这样一种行业里找到好工作的人,几乎没有一个知道废除国家垄断会使他们找到好工作。他们肯定不会去华盛顿向有关的国会委员会作证。一个人从某一项与他有特殊利益的计划中获得的好处,可能不足以抵偿对他有轻微影响的许多计划使他付出的代价。可是,对他有利的却是支持某一项计划,而不是反对其他计划。他很容易看到,他和具有同样特殊利益的小集团,花得起足够的金钱和时间促使对他们有利的计划得以通过。不促进对他有利的计划,并不会阻止其他对他有害的计划被采用。要做到这一点,他得象主持自己的计划那样,竭尽全力反对其他每一项计划。这显然是一桩赔本的买卖。公民们是注意赋税的——可是就连这种注意也因多数赋税的隐蔽性质而被分散了。公司税和货物税包括在人们购买的商品价格之内,而没有单独的账目。大部分所得税在发工资以前就被扣除了。通货膨胀是最为恶劣的隐蔽赋税,不容易被人理解。只有销售税、财产税和超过扣除额的所得税,能够直接被人痛苦地感觉到——人们所怨恨的正是这些赋税。官僚机构政府的单位越小以及分派给政府的职能所受到的限制越多,政府的活动不反映普遍利益而反映特殊利益的可能性就越少。新英格兰的市镇会议是我们所想到的典型。被治理的人民了解而且能够控制进行治理的人们;每一个人都能发表自己的意见;议事日程很小,以致每一个人不仅十分了解大事项,而且也十分了解小事项。随着政府活动范围和作用的扩大——不论是由于统治面积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多,还是由于职能范围的扩大——在被治理的人民与进行治理的人们之间的联系将变得越来越少。任何一部分公民都不可能十分了解大大扩大了的政府议事日程上的全部事项,甚至不可能十分了解所有主要事项。管理政府所必需的官僚机构成长起来,它越来越多地介入到全体公民及其选出的代表们之间。官僚机构既是特殊利益集团借以实现其目标的一种工具,同时本身又是一个重要的特殊利益集团——即第五章中提到的新阶级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目前在美国,只是在乡村、市镇、小城市以及大城市的郊区,说得上公众可以有效而具体地控制政府——而即使在这些地方,公众对政府的控制也只限于那些不是由州和联邦政府委托管理的事情。在各大城市、各个州府和华盛顿,人民的政府不是由人民来控制,而是由不经常露面的官僚集团来控制。可以想象,没有哪个联邦议员能够看一遍他必须进行表决的所有法令,更不用说分析和研究这些法令了。在大多数情况下,必然要依靠他的许多助手、院外活动集团的成员、议员同事、或者某些其他提供消息的人,来决定如何表决。目前,对于制定具体法令来说,未经选举产生的国会中的官僚肯定要比选举产生的议员具有大得多的影响。在实施各项政府计划方面,情况甚至更为严重。广泛分布在政府各部门和各种独立机构中的官僚,确实不受公众选出来的代表控制。选举产生的总统、参议员和众议员此来彼去,但文职人员却保留不动。高级官僚非常老练地运用拖拉的办事程序来耽搁和破坏他们不赞成的计划;他们善于以“解释”法令为名颁布各种条例和规章,这些解释事实上巧妙地、有时赤裸裸地改变了原法令的意图;他们善于拖延执行他们不赞成的法令,同时加紧执行他们赞成的法令。最近,面对日益复杂的和影响广泛的立法,联邦各法院已不再充当公正解释各项法令的传统角色,而是积极参与制定法令和实施法令的工作。因此,它们变成了官僚机构的一部分,而不是斡旋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一个独立部分。官僚们没有篡夺权力。他们没有故意参与任何一种破坏民主程序的阴谋。权力被强加到他们头上。除了赋予职责外,以任何其他方法从事复杂的政府活动,都是完全不可能的。当这一做法在负有不同职责的官僚们之间引起冲突时——例如,最近在被委派去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官僚与被委派去促进能源的保护和生产的官僚之间就发生了冲突——唯一可能的解决办法是授权另一批官僚去解决冲突——据说,当真正的问题不是拖拉的办事程序而是有吸引力的各种目标之间的冲突时,只要减少拖拉的办事程序就行了。被赋予职责的高级官僚们,不能设想他们提出或接到的报告、他们参加的会议、他们同其他重要人物进行的冗长的讨论、他们颁布的规章制度——所有这些都是问题本身,而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是不可缺少的,认为自己比无知的选民或自私自利的企业家更知道应该做些什么。官僚机构的规模和权力的增长,影响着公民和其政府之间关系的每一个细节。如今如果你有冤屈或者你能从政府措施中发现获取利益的办法,你首先采用的方法很可能是对某个政府官员施加影响,使他作出有利于你的裁决。你也可能求助于你选出的议员,但你求助于他,是要他与一名政府官员相串通,好替你说话,而不是要他支持某项法案。要办好企业越来越依赖于熟悉华盛顿的情况,依赖于能够影响议员和政府官员。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出现了所谓“旋转门”。在华盛顿当一个时期的官,已成了企业家办好企业必经的学徒期。谋求政府职位,很少是要在政府内干一辈子,而是想同将来可能成为雇主的政府建立联系,了解其内情。虽然防止公务人员舞弊的法律急剧增加,但它们至多只是阻止了人们明目张胆地舞弊。当某一特殊利益集团试图通过惹人注意的立法活动为自己谋取利益时,它不仅必须给它的要求装点上普遍利益的词句,而且必须使相当一部分不感兴趣的人相信它的要求对公众是有好处的。被认为是明显自私自利的议案很少被通过——例如,虽然卡特总统在得到有关工会对竞选运动的巨大帮助以后表示赞同给海运业以更多特权,但这一企图最近却遭到了失败。保护钢铁工业不受外国竞争的影响,据说有利于国家安全和充分就业;向农业提供补贴,据说可以确保食品的可靠供应;国家垄断邮政事业,据说可以加强整个国家的团结,凡此种种,不胜枚举。近一个世纪以前,A.V.迪塞说明了为什么打着普遍利益幌子的花言巧语具有如此巨大的说服力:“州政府的干预,特别是采用立法形式的干预的有益效果,是直接的、立竿见影的,并且可以这样说,是显而易见的,而它的有害效果则是间接的、渐进的,是看不到的。……因此,大多数人必然过于偏爱政府干预。”当某一特殊利益集团不是通过立法活动而是通过行政程序谋求利益时,戴斯所说的对政府干预的“自然偏爱”便会大大加强。一家卡车运输公司为了得到有利的裁决而求助于州际商务委员会时,往往也打着促进普遍利益的幌子,但谁也不会戳穿这个谎言。除了政府官员外,该公司无需说服任何人。反对意见很少来自那些关心普遍利益而与卡车运输业无关的人。反对意见来自其他有关各方,如托运人或其他卡车运输公司,他们也有自己的打算。披上的伪装确实是薄薄的一层。法院作用的变化,使官僚机构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这种发展嘲弄了约翰亚当斯在马萨诸塞州的宪法草案(1779年)中表达的理想,即建立“一个由法律支配的而不是由人支配的政府”。凡是从国外旅行回来接受过海关彻底检查的人,凡是让国内收入署审核过税单的人,凡是接受过职业安全和卫生管理局的一名官员或联邦各种机构的一大堆官员检查的人,凡是要求过政府机构给予裁决或给予营业执照的人,凡是在工资和价格稳定委员会面前为提高价格或工资作过辩护的人,总之,凡是同政府官员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美国到底有多少法治可言。政府官员理应是我们的仆人。当你隔着办公桌坐在正审核你的税单的国内收入署代表的对面时,究竟谁是主人,谁是仆人呢?让我们来看另一个例子。《华尔街日报》(1979年6月25日)最近一篇报道用的大标题是:一家公司的“前任经理支付了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费用”。据报道,这位前任经理莫里斯G.麦吉尔说:“问题不在于我本人是否从这笔交易中得到了好处,而在于一个卸任的经理的责任是什么。打官司是会引起兴趣的,可我却决定不打官司就付清费用,这完全是出于经济上的考虑。同证券交易委员会斗争到底的代价是巨大的。”不论胜败麦吉尔先生都必须支付诉讼费。而证券交易委员会内负责同他打官司的那位官员,除了在同事中的声誉会受到影响外,不论打胜还是打败,同他自己都没有什么关系。我们能够做什么不用说,凡是想阻止或扭转目前这种趋势的人,都应该反对进一步扩大政府权力和职责范围的新措施,应该促使现有措施的废除和改革,而且应该选出具有这种观点的议员和行政官员。但这不是扭转目前趋势的有效方法。这是注定要失败的。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会保卫自己的特权,并试图以牺牲别人的利益为代价而对政府进行限制。我们面对的将是一条九头蛇,它长出新的头能比砍掉旧的头还快。我们的开国元勋已经给我们指出了一种较为有希望扭转目前趋势的方法:可以说是搞一揽子交易。我们应该采用自我克制的各种法令,以限制我们企图通过政治渠道追求的目标。我们不应该按照其是非曲直考虑每件事情,而应该制定广泛的规章和条例以限制政府的活动范围。这种方法的优点已被宪法的第一项修正案很好地说明了。相当一部分议员和选民也许会赞成对言论自由施加某些限制。大多数人很可能赞成禁止纳粹分子、耶稣七日再生派教徒、“上帝的见证人”派教徒、三K党、素食主义者或任何其他小集团在街头巷尾发表演讲。第一项修正案的高明之处在于它采用了一揽子交易的方法。该修正案用的普遍原则是:“国会不得制定剥夺言论自由之……法律”;它没有按照是非曲直考虑每件事情。大多数人那时支持了它,而我们相信大多数人今天仍然会支持它。当我们处于多数人的地位时,对别人的自由受到干涉,我们每人的感受远远不如自己处在少数人的地位时,不让自由受到干涉来得深切——我们中间的大多数人总有处于少数人的地位的时候。我们认为,我们需要有一项与宪法的第一项修正案相同的法案,来限制政府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权力——一项经济上的“人权法案”,以补充和加强原来的“人权法案”。把这样一种“人权法案”并入我国的宪法中,这件事本身并不会自行扭转政府越来越大的趋势,或防止这种趋势重新得到发展——它的作用肯定不会超过宪法本身。我国的宪法未能阻止政府权力的增长和集中,以致政府权力的增长和集中远远超出了宪法制定者允许或设想的界限。对于发展和保护一个自由社会来说,一部成文宪法并不是充分必要条件。虽然英国经常只有“不成文”宪法,但它却使自由社会得到了发展。许多拉丁美洲国家采用了事实上从美国宪法逐字照抄过去的成文宪法,但它们并没有建成自由社会。一部成文的——或者与此有关的不成文的——一宪法要发挥效力,它必须在一般公众及其领导人中间得到普遍的舆论支持。该宪法必须体现人们已经深信的各项原则,这样,行政部门、立法机关和法院的行为才会自然而然地符合这些原则。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当舆论发生变化时,政策也将随之变化。然而,我们认为制定和投票通过经济上的“人权法案”,将最有效地扭转政府越来越大的趋势,其原因有二:第一,制定修正案的过程会对制造舆论起很大的帮助;第二,同现在的立法程序相比,颁布修正案将更为直接、更为有效地使上述舆论变成实际政策。假定赞成新政自由主义的思潮已经达到顶点,那么,在制定这样一个“人权法案”的过程中将会引起全国性的争论,这场争论肯定会使人们的思想转向自由,而不是转向集权主义。这场争论将使人们更好地理解大政府的问题及其可能的医治方法。采用这类修正案的政治过程,将比我们现在的立法和行政结构更为民主,因为它使一般公众得以决定事态的结果。在一个又一个问题上,人民的政府违背大多数人的意志行事。每一次民意测验都表明,绝大多数人反对为调整学生中的种族比例用校车接送学生—一可是不仅继续用校车接送学生,而且还不断推广这种做法。在就业和高等教育方面实施的种种调整种族比例的行动计划,以及根据结果平等的思想采取的其他许多措施,情况也都是这样。就我们所知,搞民意测验的人从来没有向公众提出过这样的问题:“你的40%以上的收入由政府替你花费,你是否得到了所付款项的等价物?”对于民意测验的结果,难道还有什么怀疑吗?由于上一节列举的原因,特殊利益集团是在牺牲普遍利益的情况下获得成功的。在大学、新闻单位、特别是联邦官僚机构中成长起来的新阶级,已经成了最有势力的特殊利益集团之一。它不顾公众的普遍反对,并且经常不顾有关法令的约束。总是把自己的观点强加在别人头上。采用修正案具有加强地方分权制的巨大效能。它要求四分之三的州分别采取行动。甚至新的修正案的提出可以越过国会:宪法第五条规定“国会……应三分之二的州议会的请求,将召集会议以提出修正案。”到1979年中期,已有三十个州要求国会召开会议,以提出要求联邦预算保持平衡的修正案。再有四个州议会提出这种要求,即可达到召开会议所必需的数目,这一前景在华盛顿已经引起了极大惊慌——其原因是:这样一来,华盛顿的官僚机构就被抛在一边。限制税收和政府开支采用宪法修正案来限制政府的运动,在税收和政府开支方面已经开展起来了。到1979年初,已经有五个州正式通过了本州宪法的修正案,修正案限制了州政府可以征收的赋税总额,一些州还限制了州政府可以开支的经费总额。同样性质的修正案,在其他一些州中已做好了正式通过的准备工作,在另外一些州里则预定在1979年选举中提出来进行投票表决。剩下的一些州有半数以上正在积极准备通过这类修正案。同我们有联系的一个全国性组织“全国税收限制委员会”(NTLC),作为情报交换所和某几个州的行动协调者正在起作用。1979年中期,该组织在全国拥有约二十五万名会员,而且会员人数正在急剧增加。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有两项重要的事态发展。一个是各州议会受到各方面的压力去委托国会召集全国性会议以提出平衡预算的修正案——这最初是由全国纳税人联盟发动的,该联盟于1979年中期在全国拥有的会员超过十二万五千人。另一事态发展是,人们要求通过限制联邦开支的修正案,该修正案是在全国税收限制委员会倡议下起草的。起草委员会(我们两人都是该委员会委员)包括了律师、经济学家、政治学家、州议员、企业家以及各团体组织的代表。该委员会起草的修正案已被提交给了国会参众两院,全国税收限制委员会正在开展一场全国性的运动来支持它。在州和联邦两类修正案背后的基本思想,是纠正我们现有结构中的缺点,在这种结构下面,民主选出的议员,投票赞成的开支数额要多于大部分选民认为合适的数额。如同我们所看到的,上述结果是由赞成特殊利益的政治偏见造成的。目前确定政府预算的办法,是把批准用于各项计划支出加在一起。与某项计划有特殊利益的少数人,花钱并努力活动使该计划得以通过;而大多数人即使对该计划有了解,而且每个人要为计划支付若干美元,也不会认为花钱或努力活动反对该计划是合算的。多数人的确在实行统治。但这是有点特殊性质的多数。它是由许多具有特殊利益的少数人的集团构成的。当选国会议员的方法,是把各占你的选民的,比如说,2%或3%的诸集团集中起来,这些集团中的每一个集团都强烈地关心着一个特殊问题,该问题同你的其余选民几乎没有关系。假如你答应支持某个集团的问题,它将乐意投你的票,不管你对其他问题持何种态度。把足够的这类集团集合起来,你将拥有51%的多数。这就是统治着我国的互投赞成票的多数。上面提出的修正案将限制议员——不论是州议员还是联邦议员——受权拨付的款项总额,从而改变议员起作用的条件。这些修正案将预先限定政府的预算,就象我们每一个人的预算都受到限制一样。许多与特殊利益有关的立法是不值得追求的,但它们的坏处决不至于那么明显,也并不是那么一无是处。相反,每一种措施都将被描述为服务于一个高尚的目标。问题是高尚的目标太多了,数也数不尽。当前,议员在反对“高尚的”目标方面往往处于劣势。假如他提出反对的理由,说某一高尚的目标将提高税收,那他将被扣上反动分子的帽子,说他为了卑鄙的唯利是图的原因而不顾人民的需要——毕竟,这个高尚的目标将只需要把每个人的税款提高几美分或几美元。这个议员将处于有利得多的地位,如果他能够说:“不错,你的目标是高尚的,可是我们的预算是有限的。为你的目标花更多的钱意味着为减少其他目标得到的钱。这些目标当中哪一个应该被削减?”结果将会要求各个特殊利益集团,为了从一个固定的馅饼中分得较大份额而彼此竞争,而不是他们能彼此勾结起来牺牲纳税人的利益,把馅饼做得越来越大。因为各州无权印制钞票,所以州政府的预算可以通过控制可征收的税款总额加以限制,这是各州已经正式通过或者已经提出的大多数修正案业已采用的方法。联邦政府能够印制钞票,因此限制税收不是一种有效的办法。这就是我们的修正案为什么要限制联邦政府的总开支的原因,而不论资金是怎样筹集的。限额——不论是对税收还是对政府开支——将主要根据州或全国的总收入来规定,如果政府开支等于限额,政府的开支作为收入的一部分将保持不变。这将阻止政府越来越大的趋势继续发展,而不是扭转这种趋势。然而,限额也将有助于扭转政府越来越大的趋势,因为在多数情况下,如果哪一年的政府开支不等于限额,则适用于以后年份的限额会更低。而且,提出的联邦修正案要求降低政府开支在州或全国的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如果通货膨胀年率超过3%的话。其他宪法条款我们收入中政府所花费的那一部分的逐渐减少,对于建立一个较为自由、较为强大的社会来说,将是重要的贡献。但这仅仅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一个步骤。政府对我们的生活进行的许多最有破坏性的管理,并不要政府花许多钱,例如:征收关税,实行物价和工资管制,颁发职业执照,对工业实行管制,颁布保护消费者的法令等。对付所有这些政府管制的最有成效的方法,同样是颁布限制政府权力的一般性法规。到目前为止,制定适当法规的工作仍未受到人们的重视。任何法规在其能被认真地采用以前,需要由具有各种不同利益的人进行的彻底审查,需要限制税收和政府开支的修正案已得到的那种认识。作为这个过程的第一步,我们概述一下看来是合乎需要的几项修正案。我们强调这些例子是尝试性的,主要目的是在这一基本尚未探索过的领域中,激励进一步的思考和进一步的工作。国际贸易宪法现在规定:“未经国会同意,各州不得对进口商品或出口商品课以任何进口税或出口税;惟在执行该州之检查法律上有绝对必要者,不在此限。”修正案可能规定如下:国会不得对进口商品或出口商品课以任何进口税或出口税,惟在执行其检查法律上有绝对必要者,不在此限。以为现在可以通过这样一个修正案,那是不切实际的。然而,要通过废除个别关税获得贸易自由,如果说有不同之处的话,则是更加不切实际。对全部关税采取措施,可以使我们大家作为消费者的利益联合起来,以反对我们作为生产者分别具有的那种特殊利益。工资和物价管制正如我们在几年前写道的:“假如美国有一天屈服于集体主义,屈服于政府对我们生活各个方面的管制,那将不是因为社会主义者在论战中取得了胜利,而是因为工资和物价管制。” 正如我们在第一章中指出的,价格传送消息——沃尔特里斯顿通过把价格描述为言论的一种形式,已经非常恰当地解释了这一点。而在自由市场上决定的价格是言论自由的一种形式。在此我们需要有同宪法的第一项修正案极为相似的条文:国会不得制定法律以剥夺商品或劳务的卖者对其产品及劳务定价的自由。职业执照的颁发几乎没有什么事情比我们可能从事的工作对我们的生活具有更大的影响。在这个领域里放宽自由选择就要求限制各州的权力。在此,我们需要有我国宪法正文里禁止各州采取某些行动的条款,或者是第十四项修正案。一个建议是:各州不得制定或施行剥夺合众国公民从事他所选择的工作或职业的权利的任何法律。多用途的自由贸易修正案前面的三项修正案可以由一项修正案来代替,这项修正案可以仿效我国宪法的第二项修正案(它确保人们保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人们在相互同意的条件下买卖合法的商品和劳务的权利,国会和任何州均不得侵犯之。税收按照一致同意的看法,个人所得税亟需改革。据说这种赋税根据“支付能力”征收的,对富人较重而对穷人较轻,并且考虑到了每个人的特殊情况。但实际上完全不是这么回事。税率在官方文件上被分成许多等级,从14%到70%。然而税法的漏洞如此之多,特免规定又五花八门。以致高额税率差不多完全成了装璜门面的东西。对高于个人免征额的全部收入(除真正的职业开支外,不允许有其他扣除),实行一种一刀切的低额税率——低于20%——会比现有不实用的结构给政府带来更多的收入。纳税人的境况会好一些——因为他们可以省掉因避免所得税而花的费用;经济情况也会好一些——因为税收考虑在资源分配中将起较小的作用。唯一吃亏的人是律师、会计、文职人员以及议员们——他们将不得不从事比填写各种税单、发现税收漏洞并且试图堵塞漏洞等工作更富有成效的活动。公司所得税也是有很大缺点的。它是一种隐蔽的赋税,公众在所购买的商品和劳务的价格中不知不觉地纳了税。这种赋税对公司所得征两次税——一次是对公司课税,一次是收入分配后对股东课税。它不利于资本投资,从而妨碍生产力的发展。它应该被废除。尽管左派和右派一致认为,应该降低税率,减少漏洞并取消双重课税制,但这种改革却不能通过立法程序来完成。左派担心假如他们同意较低的税率和较少的纳税等级以换取消灭漏洞,新的漏洞不久就会出现——他们的担心是有道理的。右派担心假如他们同意消灭漏洞以换取较低的税率和较少的纳税等级,更不合理的纳税等级不久就会出现——他们的担心也是有道理的。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事例,说明只有宪法修正案可以使各方达成体面的妥协。这里所需要的修正案必须废除现有的批准所得税的第十六项修正案,而代之以下面一段话:国会有权课征个人所得税,不必问其所得之来源,其收入不必分配于各州,亦不必根据人口普查与统计,只是必须对超过职业与商业开支以及固定数额的个人津贴的一切收入施以同一税率。“个人”一词不包括公司和其他法人。稳定的货币当初颁布宪法时,国会被授权“铸造货币,厘定本国货币及外币之价值”,指的是商品货币:说明美元应为一定克数重量的白银或黄金。美国革命期间以及更早一些时候各殖民地内纸币的膨胀,使得宪法制订者否定各州有权“铸造货币;发行信用票证(即纸币),使用金银币以外之物以作清偿债务的货币。”宪法未说明国会是否有权批准政府发行纸币。当时人们普遍认为,根据第十项修正案的规定,政府发行纸币是违反宪法的。第十项修正案规定“本宪法所未授予合众国……之权力,皆分别由各州或由人民保留之”。南北战争期间,国会授权政府发行美钞,并宣布美钞为偿付一切公私债务的合法货币。南北战争以后,在一系列有关美钞的著名讼案中,最高法院在审理第一个讼案时曾宣布发行美钞是违反宪法的。“使人摸不着头脑的是,这项裁决是由首席法官萨蒙P.蔡斯公布的,正是在他担任财政部长时发行了第一批美钞。他不仅公布了这项裁决,而且还以首席法官的身份,宣布自己应对担任财政部长时的违反宪法的行为负责。”随后,扩大了的和重新组成的最高法院以五比四的多数推翻了第一个决定,断言使美钞成为合法货币是合乎宪法的,首席法官蔡斯当时是持反对意见的法官之一。恢复金币本位制或银币本位制既行不通也不合乎需要,但是我们的确需要使货币保持稳定。目前最好的方法,是要求货币当局把货币数量的增长率保持在一个固定的变动范围之内。修正案的起草是格外困难的,因为它同有关的制度结构联系非常紧密。修正案也许应该这样写:国会有权批准政府以通货或记帐的形式发行无息债券,如果流通中的美元总额的年增长率不超过5%和不低于3%的话。也许应该附带这样一条规定,即如果爆发战争,从而使政府停止或延期支付每年应清偿的债务时,国会参众两院各有三分之二的议员,或者同样有资格的多数,可以撤销上述要求。免遭通货膨胀的损害假如前面一项修正案被通过并被严格执行,那将结束通货膨胀并确保物价水平相对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将不需要采取其他措施来阻止政府未经允许而随意征税,因而也就不存在因征税而引起的通货膨胀。然而,那是一个非常大胆的假设。得到人们广泛支持的,将是使政府搞通货膨胀无利可图的修正案。它比一个较为专门和容易引起争论的稳定货币的修正案,采用起来容易得多。实际上,所需要的是引申第五项修正案,该修正案规定:“未经正当法律手续,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凡私有财产,非有相当补偿,不得收为公有。”凡是其货币收入刚好赶上通货膨胀的步伐然而被推升到较高纳税等级的人,可以说未经正当手续而被剥夺了财产。用通货膨胀的方式拒绝偿付政府公债的一部分实有价值,就是未经相当补偿而把私有财产收为公有。有关的修正案可以规定:美国政府和其他各方之间以美元表示的所有合同,以及列入联邦各种法令中的美元金额,应根据上一年一般物价水平的变动逐年加以调整。和稳定货币的修正案一样,这项修正案由于涉及一些技术问题,起草起来也是很困难的。各种技术细节将不得不由国会来规定,例如应该使用什么样的指数反映“一般物价水平”。但是修正案可以阐明基本原则。到这里,全部工作并未完成——本来我们打算根据人权法案的十项修正案提出十项新的修正案,但我们只提出了七项,还有三项没有完成。而且我们提出的新修正案的措辞,不仅需要研究宪法的法律专家仔细推敲,而且也需要各个领域的专家们仔细推敲。但是,我们相信,这些修正案至少告诉人们,采用制定新法律的方法解决问题是大有希望的。结论人类自由和经济自由这两种思想的携手并进,在美国结出了最丰硕的果实。在我们的头脑里,这些思想仍占据着很重要的位置,我们大家都浸透了这些思想。它们是我们生存的真实依靠。可是一个时期以来。我们偏离了它们。我们忘记了一条基本的真理,即对人类自由的最大威胁是权力的集中,无论是集中在政府手里,还是集中在任何其他人手里。我们使自己相信,只要权力的授予是出于高尚的目的,就不会带来损害。幸运的是,我们醒悟过来了。我们再次认识到一个管制过严的社会的危险,终于懂得好的目标可以被坏的方法所歪曲,懂得了依靠人民按照自己的价值标准自由地管理他们的生活,乃是使一个伟大社会发挥其全部潜力的最可靠的方法。同样幸运的是,作为一个民族,我们仍然可以自由选择走哪条道路——或者是继续沿着我们正在走的道路进一步扩大政府,或者是悬崖勒马,调转方向。附 录附录一 1928年的社会党纲领以下是1928年社会党纲领中经济政策的条目,括号内的文字说明了实施这些政策的情况。下面列举的包括全部经济条目,但不是每一条都是全文。1.“将自然资源收归国有,从煤矿和水域开始,特别是博尔德水坝和马斯克尔海滩。”(博尔德水坝和马斯克尔海滩现在都是联邦政府负责的工程。博尔德水坝已改名为胡佛水坝。)2.“建立一个公有的巨大动力系统,在这个系统下,联邦政府应与州和市政府合作按成本把电力销售给人民。”(已建立了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3.“将铁路和其他交通运输工具收归国有并对其进行民主管理。”(铁路客运已由全国铁路客运公司全部国有化。某些货运也已由联合铁路公司国有化。联邦电讯委员会控制了电话、电报、无线电和电视通讯。)4.“在防洪、救洪、造林、灌溉和垦荒方面实施充分的国家计划。”(政府为这些目的开支的经费现在达好几十亿美元。)5.“扩大所有公共工程,并实施一项长期的公共工程计划,以立即给失业者以政府的救济。”(本世纪三十年代,直接实施这类计划的机构是工程进度管理署和公共工程局;现在这方面的计划多种多样,数不胜数。而由此雇用的人都按小时计工,工资由真正的工会确定。”(戴维斯-培根法案和沃尔什-希利法案要求政府合同的承包人支付“通行的工资”,一般解释为最高的工会工资。)6.“向州和市政府提供进行公共工程的无息贷款,并采取能减轻广泛困苦的其他措施。”(现在联邦政府给予州和地方政府的补助费每年共达几百亿美元。)7.“建立一个失业保险系统。”(社会保险系统的一部分起到了这个作用。)8.“与各城市的劳工联合会合作,在全国范围内增加政府开办的职业介绍所。”(美国就业局和所属州就业局管理着一个约有二千五百个地方就业办事处的系统。)9.“建立健康和意外事故保险系统以及养老金和失业保险系统。”(社会保险系统的一部分起到了这个作用。)10.“缩短工作日”并“保证每个工人每周有不少于两天的假日。”(在这方面,工资和工作时间法已作了规定,要求每周四十小时以外的工作按加班计算工资。)11.“通过一项全面禁止雇用童工的联邦修正案。”(目前国会还没有通过这样一项修正案;但其要点已体现在各有关法令中了。)12.为了囚犯及其家属的利益,取消对合同制下的囚犯的残酷剥削,代之以监狱内的工业合作组织和工场。”(目前已部分达到了这一目标。)13.“增加对高收入阶层征收的赋税,提高公司税和遗产税,所得用于老年补助和其他形式的社会保险。”(1928年最高的个人所得税率为25%;1978年为70%;1928年公司税率为12%,1978年为48%;1928年最高的联邦地产税率为20%,1978年为70%。)14.“对所有用于投机的土地的年租金征税,所得用于政府拨款。”(目前还没有达到这一目标,但财产税确实有大幅度增加。)附录二 限制联邦开支宪法修正案草案联邦修正案起草委员会起草主席W.C.斯塔莱宾全国限制税收委员会召集主席Wm.F.里肯巴克;会长刘易斯K.尤勒第一节 保护人民,反对政府加给过重的负担,促进健全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美国政府的总支出应有限制。(1)任何财政年度总支出的增长率,不得超过较该财政年度开始前的一个日历年的名义国民生产总产值的增长率。总支出应包括预算和预算外的开支,不包括公债的偿还和紧急开支。(2)如果某一财政年度开始前的一个日历年的通货膨胀率超过3%,则允许该财政年度总支出除通货膨胀率外的增长幅度应减少四分之一。通货膨胀率应按名义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与实际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之间的差额计量。第二节 当任何一个财政年度美国政府的总收入超过总支出时,其余额应用于减少美国的公债,直到这种债务被消灭。第三节 在总统宣布紧急状态之后,国会可以以两院的三分之二多数表决,授权拨出超过该财政年度限额的特定数量的紧急开支。第四节 对总支出的限制,可以由国会参众两院四分之三多数表决并经多数的州立法部门批准,作特定数量的改变。改变应自批准后的财政年度生效。第五节 在本条款得到批准后的头六年的每一年内,给予州和地方政府的补助费总额在政府总支出中所占的比重不得小于批准前的三个财政年度的数额。在那以后,如果补助费在总开支中少于那一数额,则应对总支出的限额作相应减少。第六节 美国政府不应直接或间接要求州或地方政府从事额外的或扩大的活动,而不给予必要的补偿。第七节 实施本条款的办法,是由一个或更多个国会议员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提出起诉(其他人没有此项权力)。诉讼应指定美国财政部长为被告。当法院下令实施本条款的规定时,美国财政部长有权过问美国政府的任何单位或机构的支出。法院的指令不应特别指明某项支出照付或削减。遵照法院指令对支出的调整,不得迟于法院指令发出后三个整财政年度。1979年1月30日于美国首都华盛顿出版说明本书作者米尔顿弗里德曼是美国当代著名的经济学家,197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当代资产阶级经济学货币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自由选择》一书是作者在1979年的新著,它本来是一套连续播放十个星期的同名电视节目的讲稿,后经作者对讲稿进行修订补充和润饰而成书。弗里德曼于1912年出生在美国纽约市,1932年在拉特格斯大学毕业,1933年获芝加哥大学硕士学位,1946年获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1948年起任芝加哥大学教授,还担任过剑l桥大学富尔布特讲座讲师、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客座教授。他还是美国《经济计量学》杂志编辑部的成员、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的高级研究员、英国皇家经济学会会员、皮莱林学会会长,被选为1967年美国经济学协会会长。1980年曾来我国访向。弗里德曼曾在美国资源委员会、美国财政部赋税研究署和美国国民经济研究所等政府机构担任经济专家的工作,并且是1969—1971年尼克松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的主要成员,现在又成为参与制订里根总统的经挤政策的有影响的重要人物之一。弗里德曼出版了许多经济学论著,主要的有:《自由职业收人》(与西蒙库兹涅茨合著,1946)、《实证经济学论文集》(1953)、《消费函数理论》(1957),《货币稳定方案》(1959)、《资本主义与自由》(1962)、《价格理论:一个假定题目》(1962)、《1867—1960年美国货币史》(与安娜吉希沃芝合著,1963)、《通货膨胀:原因与后果》(1963)、《国际收支:自由汇率对伸缩汇率》(与罗伯特弗鲁萨合著,1967)、《美元与逆差:通货膨胀、货币政策与国际收支》(1968)、《货币最优数量和其他(论文集)》(1969)、《货币分析的理论结构》(1971)、《经挤学家的抗议》(1972)、《失业还是通货膨胀:对菲利昔斯曲线的评价》(1975)、《价格理论》(1976)和《自由选择》(1979)。《自由选择》是由米尔顿弗里德曼和他的夫人罗斯弗里德曼共同署名的合著,他们用通俗的、为广大读者所容易理解的说明方法,阐述弗里德曼多年以来一直鼓吹的贷币学派的经济理论和政策主张,中心内容是揭露国家干预经济的种种弊端,暴露出所谓自由平等的资本主义经济生括实质上是如何的不自由和不平等.要求限制国家权力,缩小国家机构,反对国家对资本主义经济生括滥事干预;反对凯恩斯经济学的理论和政策,反对国家的经济调节、社会福利,经济管制和保护贸易措施,反对工会运动,主张以自由竞争、自由贸易为特色的国内外经济政策,让市场机制自发调节整个经济生活,提出所谓回到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的政策中去。他们认为,通过市场的作用可以利用人们利己的动机来为广泛的社会目的服务。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他们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政策,包括“负所得税”、“初级和中级教育凭单”等等具体主张。在进行有关通货膨胀的理论分析时,他们提出了解决通货膨胀问题的处方——即认为经济中存在着所谓自然失业率,通货膨胀与失业之间不存在相互交替的关系,用通货膨胀来应付失业或用失业来应付通货膨胀都是无效的,从而他们主张忍受一个时期较高的失业率,而用稳定贷币增长率的办法来医治通货膨胀。弗里德曼这一著作是以他多年来对美国经济问题和美国货币史的研究为基础的。由于他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后期起就对当时盛极一时的凯恩斯主义的理论和政策提出挑战,因而书中在揭露西方世界实行凯恩斯主义赤字财政和国家干预政策的恶果方面有不少经过整理的材料,可供我们在研究垄断资本主义经济政策的实质,了解西方世界所面临的高赋税、高失业、高通货膨胀率等实际状况时参考。但必须严肃指出,在《自由选择》一书中,弗里德曼在有的地方把我国的人民民主政权和希特勒的法西斯政权相提并论,有的地方甚至把我国说成是恐怖国家,这是非常错误的;而弗里德曼的经济理论的基础——现代货币数量论,也是不科学的。版本信息Milton & Rose FriedmanFREE TO CHOOSEA Personal Statement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Inc.New York 1979本书根据纽约H.B.乔凡诺维奇公司1979年版译出自由选择个人声明美米尔顿弗里德曼著罗 斯弗里德曼胡骑 席学媛 安强 译朱泱 校商务印书馆出版统一书号:40172531982年5月第1版1982年5月北京第1次印刷开本850×1168 1/32字数 247千 印张 101/2印数1-9500册 定价:1.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