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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妨碍了我们致富-3

作者:茅于轼 字数:39924 更新:2023-10-09 13:01:08

二山西减少煤炭生产是否立刻会造成全国煤炭紧张?并不。因为山西供应省外的煤灰取决于运输能力,并不取决于山西省的产煤能力,目前的情况是产量大于运输能力,所以全省有8000万吨煤积压。也正因为如此,煤在山西不值钱。一旦运到了外地,价值立刻翻上几番。如果山西的煤产量减少到略比运输量少一些,形势立刻起变化。现在是挖出来的煤等车皮装。那时就反过来了,空车皮没有煤可装,煤价立刻可以上升。譬如煤的外运能力是每年2.2亿吨,现在的煤产量是2.3亿吨,煤就不值钱,而是运输值钱,这是经济规律。什么稀缺,什么值钱。如果煤产量减到2.1亿吨,形势立刻起变化,运输变得不值钱,煤反而值钱了。外省获得的煤其实只减少了1000万吨,不到5%,可是煤和运输的价格比立刻就反过来。可是如果山西的产煤单位管不了自己的产量,煤价上升之后立刻增大产量,上面的价格比又会变回来,煤又不值钱了。所以山西省要有办法将煤产量管住,当然,我们也反对山西凭着自己煤炭生产举足轻重的垄断地位,故意压低产量,从全国压榨超额利润,所以上面所说的策略有一定的限度。因此我们要讨论,这个限度是什么,以及如何去实施。三我们反复提到,最适产量由价格等于长期边际成本这一条件决定,所以边际成本高于价格的那部分煤应该停止生产。或者说煤矿不允许赔钱生产,长期亏损的煤矿要坚决停产。第二,所谓长期边际成本,是指能够维持长期生产而不会造成后遗症的生产所需的成本,它应包括恢复环境所需的全部成本,尤其包括土地的复垦,水源的补充,新鲜的空气。山西省应该恢复它山青水秀,郁郁葱葱,农田肥沃,流水淙淙的天然美丽。这项工作恐怕每年要投入几十亿元的成本去治理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我国的矿山资源法明确规定对矿藏开采要征收资源税;环境保护法第19条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对于煤矿自己能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的,煤矿要遵守法律,这部分费用应计入生产成本之内。造成大范围生态破坏,煤矿自己无法解决的,应由政府征税,统一在大范围内加以治理。有的同志说,山西的税赋已经很重,在全国排在税赋最重的前几名,再要加税增加人民负担,不利于生产,不利于生活。但税赋少也未必就好。问题在征的税拿去做什么用了,用去买豪华小汽车,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多轻的税也仍是多余。征税拿来改善环境,保护资源则完全必要。实施山西煤炭减产的办法,要市场和管制双管齐下,就市场的办法而言,亏损企业要停办关歇,不能靠政府或银行养下去,这里涉及许多人员安置、环境恢复的复杂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要有政府的参与。环境保护和资源税的征收则更多地是政府的责任,煤矿不按持续发展的方式生产,政府环保部门要监督,甚至绳之以法。大范围的治理(例如引黄工程)更离不开政府,政府要加强税赋征收的管理,要严肃财务纪律,将钱用到正道上去,政府还应扶植培养山西有优势的生产行业,将山西的产业结构转移到较少依赖煤炭,更多发挥人力、技术、信誉优势的轨道上来,这才是山西发展的百年大计。1995年8月26日“有计划、按比例”有什么错?每当经济出了问题时,可以发现是某个比例出了毛病。过去农业跟不上,拖了国民经济的后腿,于是全民抓农业。也曾发生过能源不足,发生了能源危机,至今不少地方供电仍有限制,显然是电力行业与国民经济的比例失调。如果经济主管部门事先按照一个适当的比例作出规划,这些问题应可以避免,所以经济学家们曾总结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规律应当是“有计划,按比例”。而市场经济的运行恰好相反,那是由许多互不联系的个体或企业,以赚钱为目标决定自己的产品品种和产量,因而必定是一个盲目的经济。比较两种经济制度的优缺点,“有计划,按比例”显然要比盲目的市场经济为优越,可是计划经济搞了30年,可以不客气地总结为“并不成功”,因而才会有今天全面接受市场经济制度的改革。再拿世界上搞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国家作比较,实施计划经济的国家虽然有的在开始时取得了明显的成功,最后无不陷入了困境。而实施市场经济的国家虽然并非每个都能成功,但成功的机会确实是存在的。那么“有计划,按比例”究竟有什么错?至今仍有许多同志心里打着这个问号。应该说,“有计划,按比例”并不算错。关键问题是这个合适的“比例”是多少,却没有任何一个人能事先知道,因此计划也就无从做起。事实上并不存在一个固定不变的比例,所以“按一个变化着的比例”还不如干脆说“无比例”更恰当。问题还不止于此。即使我们已经发现当前经济的某一比例失调,用计划的方法往往并不能纠正失调了的经济。因为经济的运行有其自身的规律,不是单凭计划就可以改变的。正因为如此,从1956年起发现农业出了问题,提出了以农业为基础、以粮为纲等口号,可是20年之后,中国人民的膳食井无任何改进,反倒是接受了包产到户新制度以后,食物才一年比一年丰富起来。那么,经济运行的自身规律是什么呢?微观经济学是这样回答的:在产权明确界定并受到保护的条件下,参与经济活动的各方在地位平等,选择自由的前提下,在竞争中形成了价格是决定资源流向和结构比例的因素。1994年5月12日把你的储蓄变成投资大多数家庭按量入为出的原则计划自己的开销,全家的收入减去支出总还有一点节余。中国人是一个善于储蓄的民族,不论家庭的收入是多是少,储蓄总是每个家庭的目标。50年代我在哈尔滨时有几个俄罗斯朋友,他们是十月革命前后移民到中国来的。那时大家称他们叫二毛子,是一种不很恭敬的称呼。比较正式的叫法是“白俄”,以区别赤化了的苏联人。50年代时白俄在哈尔滨居民中占的比例很高,恐怕有1/10之多。那时我刚出学校,薪水很低,生活很拮据,但每个月总想能多少存几个钱。但我的那几个白俄朋友的生活习惯却大不一样。他们不但没有储蓄还常向我借钱,其实他们的收入并不低,做生意、开饭馆来的钱很容易(那时还没有公私合营),数目也不小。但每次拿到钱除了还债就是像过狂欢节那样大吃大喝。自从我结交了白俄朋友,才对小学读书时读到的“中华民族是一个勤俭的民族”有了真正的体会。70年代以后我改行研究经济,从世界各国国民经济的统计数据比较中进一步从理性上认识到我国人民善于储蓄的优良习惯。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我国的储蓄率在世界各国中仅次于韩国,达到40%;这意味着我国人民所生产的总价值中个人储蓄加上国家积累达到了40%。这一笔巨大的财富全部用到了基本建设的投资,包括住房、道路和各种扩大再生产的投资。相对而言,美国这个世界首富,储蓄率近年来徘徊在13%~17%,而日本、新加坡、香港和台湾一些儒家文化影响较深的地方,储蓄率都在30%以上。高储蓄率虽然未必能保证经济增长的速度一定也高,但没有高储蓄,经济增长却不可能有高速度,除非向外国借钱。换句话说,高储蓄率虽不是高增长的充分条件,但却是一个必要的条件。家庭储蓄的一个主要目的是以防不时之需,因此储蓄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可以随时动用它。储蓄现款最方便,可是不安全。现款可能被偷被抢,而且这几年通货膨胀较严重,现款放在那里就损失了购买力。比较起来存银行就好得多,不但存款可以挂失,而且还有利息。但是目前定期存款的利息还弥补不了通货膨胀的损失,所以许多家庭还要寻求能更好保值的储蓄方式,有的选择买黄金首饰。但当要急用时首饰不易立刻变成现款,而且买进卖出价差的损失也不小。有的家庭选择买外币,虽然这种方式从长远来看,不失为比较安全灵活的办法,但外币有汇率变化的风险。去年下半年以来,美元的黑市汇率从10以上降到了目前的8.7,而国内的物价则差不多涨了20%。由于这一出一进,那时买美元的人已经吃了大亏。这说明买外币也不够安全可靠。买股票则风险更大,多数家庭更不愿意择此下策,除非他们精于此道。那么什么是最好的选择呢?应该说,能兼顾到安全灵活,又有一定回报的储蓄方式并不存在。我们总免不了要牺牲某些条件来换取别的优点,这正是为什么银行利率虽然很低,居民存款仍在大幅度增加的原因。但最近由于市场进一步开放,个人直接投资的机会增加了。所谓个人直接投资是自己开店做个小买卖,或者几个朋友合伙开个小作坊,也可以把钱借给亲友让他们去办实业。借款的利率肯定比银行利率高。举例说,目前大城中里的出租车大多数是司机租的,而不是自己买的,他们付的租车费用很高。他们不是不想买车,减轻一些负担,问题在于个人的资金不足。如果你有多余的钱,不妨借给他们,虽然这也存在风险,但汽车已经买好在那里,把汽车作抵押,风险就减小了。个人直接投资是应该大大鼓励的一种储蓄方式。今年由于亏损国营企业贷款受到严格控制,有的连职工工资都要打折扣。个人直接投资可以创造许多就业机会,从而帮助这些亏损企业精简人员。个人办的企业效率最高,没有大锅饭可吃,对提高社会整体的经济效益有很大帮助。当然,个人存银行的钱最终也是拿去投资的,但这里存在一个巨大的区别。银行将个人存款拿去投资时,这些钱已经变成了机器厂房,可是存款人仍随时有权从银行提款。在一般情况下虽然有人提款,但有更多的人在存款,所以银行不会发生周转不灵的困难。但万一由于通货膨胀或其他原因大家纷纷去银行提款抢购,就会出现重大的社会危机。此时银行只有两条出路,一是大幅度提高利率,制止抢购风潮;二是加班印钞票,这将进一步促使通货膨胀。个人直接投资就没有这一问题。因为通货膨胀时整个物价水平上升,投资回报的货币量也相应增加,所以投资人没有将投资还原成货币的动机。再说那时你的钱已经变成了实物资本,想将它还原成钱也不是立刻做得到的。何况即使你真的把实物资本出卖变了钱,必定有另一个人把自己口袋里的钱转移到你的口袋里,他的购买力转移成为你的购买力,社会上总的购买力并没有增加,所以个人直接投资对稳定宏观金融有巨大的作用。正因为如此,各级政府应该帮助居民实现直接投资,在办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生产用地的审批等方面要大开绿灯,使我国人民能从节俭的优良传统中得到利益,从而鼓励大家更多地储蓄。 1994年7月10日通货膨胀根子出在微观上——论我国的滞胀通货膨胀是宏观现象,是货币现象,这都没有问题。造成通胀的原因是钞票发多了,这也是对的,但我国的通胀和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胀相比较,从起因到过程极不相同。如果病因没有确诊,直接套用西方治理通胀的药方反而会把病治坏,现在我们就存在这种危险。因为我国通胀的根子在微观上,不去从微观上解决问题,一味收缩银根,必定有害于整个经济的正常增长,其结果很可能是通货膨胀条件下的经济停滞。许多人强调少发票子可以治通胀。可票子是交换的媒介,票子不够用就要影响正常的生产和消费。大家还记得1989年的硬着陆,企业到银行提款提不出来,因为银行没有现款可供。有的银行故意从支票上刁难,说印章盖歪了,位置偏了点,借故拒绝付款(这种刁难至今似乎已成了习惯)。部局则出现了绿条子,居民的汇款因为现款不够而兑现不了。这种现钞供应不足的现象极大地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生活。现在钞票供应不足的现象虽比那时缓和,但问题仍旧存在。我们可以在市面上看到大量破旧不堪的钞票,按理是早就应当用新票替换下来,可是钞票供应不足,新票印了出来,又立刻被用户提走,破票只好仍旧在市面上流通。钞票虽然已经多印了仍旧供不应求,奢谈少发钞票有何用处!我国通胀的根本原因是许多人有权超出自己的收入限制花钱,或者自己没有收入却有权花别人的钱。这些漏洞最后成了国家的债务,因为花钱的权是国家同意授予的,公款消费就是无约束花钱的一例。在世界各国中,发票的作用在我国是独一无二的,它就是沟通无限制消费与印钞票机的渠道。只要有发票,有权花钱的人可以“吃喝嫖赌统统都报销”。虽然国家对公款消费的范围有不少规定和限制,但逃避这种限制的方法多得很,所以才有大量超标准购置豪华小汽车的案例。事实上只有领导本人的良心可以约束自己。由于公款消费的漏洞,现在一年超标准的公款消费数量远远超过国家财政赤字的数目。什么人有权花国家的钱?主要是机关企业的各级领导干部,级别越高花钱的权限也越大。所以市场经济开始了若干年,由市场配置资源的领域仍旧有限,由权力配置资源的规则仍在和市场一争高低,由于这种现象的存在,当官掌权就成为一部分人追求的目标。虽然官员们的工资很低,但他们的花销却很阔绰,而且还有权批准下属人员的公款消费。这种消费从经济上看是最缺乏效率的消费。它并不是因为个人或家庭的需要才去消费的,而且是因为它属于允许报销的范围之内。如果花自己的钱,决不会如此阔绰。大吃大喝,公款出国,购豪华轿车都是因为花国家的钱财消费的。这类消费是稳定物价的大敌,无论通货如何收缩,物价水平受无限消费的哄托,就降不下来。第二类不受限制的消费是补贴亏损的国营企业。非国营企业的亏损由它们的老板承担责任,与国家开支无关。但对国营企业,国家就是老板,亏损就只有国库拿出钱来抵债。现在全国有1/3的国有企业亏损,l993年帐面亏损600亿元。在市场体制逐渐上轨道的过程中,价格扭曲逐渐被纠正,企业的业绩通过竞争机制可以清楚地表现出来,许多潜亏的企业将转为明亏。亏损还可能进一步扩大。最后一类不受限制的消费是旧体制沿袭下来的有关住房、医疗、就业等方面的漏洞。市场机制基本上还没有进入这些领域。住房、医疗方面存在巨大浪费;铁饭碗及工资与报酬脱节的现象比比皆是。政府背着上述三方面的沉重负担,许多该做的事没有财力去做。不能优俸养廉就是一例,结果导致更大的浪费和损失。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如果上面这些漏洞都堵住了,国库每年可以减少三五千亿的消耗,那时还会有通货膨胀吗?反过来说,如果这些微观上的漏洞堵不住,硬将货币发行压下来,正常的经济活动没有足够的流通手段,大家只好用破票子还是小事,经济停滞将难于避免。1995年3月21日治理通胀人人有责治理通货膨胀是当前最主要的宏观调控任务。各级政府都将通胀治理安排为自己的重点工作。可是治理的方法简单化为“不准涨价”。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浅薄的通胀治理方法不但不起好作用,反而帮了倒忙。其最终结果是增加了社会浪费,减少了全社会的物质生产,减少了总供应,使总供应与总需求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拉大,物价水平进一步上升。我曾写文章分析我国通货膨胀的根本是微观效率差,通货膨胀虽然是货币现象,却并不能用控制发钞票的办法来治理。因为钞票是市场经济必要的。钞票不够用,交换就要受阻。货币主义创始人弗里德曼在1980年访问我国时引用了当时人民银行李葆华行长的一段话,意思说货币发行量不能太多,太多了引起通货膨胀;也不能太少,太少了影响商品流通。弗里德曼赞成这一说法,并说这是一切中央银行货币发行的普遍规则。用物价补贴的办法来降低通胀,可说是最没有效果而且危害极大的办法。现在邮资、铁路运输、一部分燃料和电力等,定价都低于成本。为了抑制物价上涨,调价方案一律暂不出台。可是这些行业的运营是靠了发钞票来补贴的。这不正是造成通货膨胀的原因吗?用实质上导致通胀的政策来消除表面上的通胀,有点自欺欺人的味道。问题还不止于此,由于价格扭曲,导致消费者作出错误选择,浪费了社会资源。例如我国节能工作难于见效的原因之一是能源价格太低,节能从表面上看得不偿失。实际上节能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改善企业内部效率的重要途径,现在因为能源价格扭曲而不能实现。归根结底,我国通货膨胀的根本原因是有一些人有权利花别人的钱,有一些人没有创造财富却得到了收入。在我国的体制下这些漏洞最后都由国家兜底,最后都要用印钞票来弥补。例如有人利用公费医疗的机会购买高级补品,或为亲友报销药费。又如公路上出了交通事故,损失几十万,司机一辈子的工资也不够赔。如果肇事车是公家的,这笔损失就成了政府负担。如果保了险,损失由保险公司负担,但我国的保险公司也是政府投资办的,最后仍变成财政负担。再譬如说,国家批准了一项基本建设,项目主持单位就有权花国家的钱,至于将来能不能赚钱是将来的事。我国相当多的投资回报率大大低于贷款利率,甚至亏本。许多亏损国营企业因为没有生产任务或任务不足,职工在家闲着,每个月拿生活费,当然也是政府负担。至于上面提到的公款消费,从报销私事的出租车费到吃喝旅游,则更是政府的财政负担。在西方国家从保险公司到大小企业以及项目投资,绝大多数是私营的。亏损由老板承担损失,与国库无关。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大部分由职工自己(企业也出一部分)花钱购买。在这种情况下通货膨胀可以说基本上是货币现象,而与微观的效率无关。在西方国家背景下发展出来的一套治理通货膨胀的经验和理论,基本上不能解决我国的通胀问题,生搬硬套的结果就是一方面通货供应不足,使商品流通受阻,生产潜力不能发挥;另一方面则是物价继续攀升。结果就是中国式的滞胀。我们希望创造一个没有通货膨胀,企业又能在相对宽松的货币环境中施展才能的经济。这样一个理想的境界显然不仅是主管货币发行当局所能创造的,而是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应该努力参与的。所以说“治理通胀,人人有责”。1995年10月18日谁妨碍了我们致富--第二编 宏观经济(三)第二编 宏观经济(三)试析通胀和失业前一阵我国两位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和厉以宁就通胀和失业问题各自发表了的意见。吴先生强调治理通胀,厉先生则认为失业是首要问题。吴、厉两位的意见显然具有重大的政策意义。但经济学界认为这是一个争论,其前提是通胀有利于缓解失业。否则治理了通胀同时也解决了失业,就不成其为争论。而且国外宏观经济中比较公认的理论也认为适度通胀可以缓解失业,因而才有菲律普斯曲线的提出。但宏观规律随一国的社会、政治、文化背景而异,何况近几年美欧一些国家都经历了滞胀的痛苦,一方面有高通胀,同时又存在高失业。就我国的情况而言,是否存在类似于菲律普斯曲线的关系,不仅具有政策意义,也存在理论意义。在一个静态的市场中通胀能够减轻失业是可以理解的。因为通胀意味着货币供应增加。其后果之一是经济活动的加速,产出的上升,显然有利于增加就业。但这也是有前提的,即此时设备的开工率还没有达到百分之百,原材料的供应也还可能增加。然而在一个动态的市场中这一关系就未必存在。因为企业界对增加货币供应会造成通货膨胀早已有了经验。当局增加货币供应时企业界预见到成本的上升,未必会增加其产量。这就是合理预期派的贡献之一。就这一关系而言,我国经济一直在结构上存在问题,即交通。能源(特别是电力)等长期以来是国民经济的瓶颈。每当经济活动活跃时,这些瓶颈部门总是受到强大的压力,设备都在超负荷运转。所以增加货币供应时对于必须直接间接依靠瓶颈生产的行业,增加就业的机会很少。但也不能说完全不起作用。因为总有一些行业对瓶颈业的依赖程度很微弱,而且还有各种替代办法,避开瓶颈的制约。至于我国企业界是否根据预期通胀调整自己的生产,我缺乏专门研究,无法作出判断。从印象中感觉,虽然企业对通胀是十分敏感的,但企业的生产主要由销售导向。只要有销路,原料有保障,设备有潜力,总会增加生产,不大去计算如何调整产量以扩大利润。因此似乎可以假定企业对通胀的预期并不影响其生产计划,只要生产销售有机会,企业倾向于增加生产。因而增加货币供应有可能导致短期的市场繁荣。然而从理论看,货币供应增加也可能对经济增长不利。经济活动的本质是交换,货币只是交换的手段。一方面如果手段不够,会使交换受阻;但另一方面货币已经足够多了,再增加货币供应,并没有增加交换,而只能增加交换的竞争,也就是物价上涨。所以通胀未必促进有益的经济活动,反而促进了价格竞争。所以理论分析并不能回答通胀、增长、就业之间的关系。让我们拿过去10年内我国经济的统计来检验一下,可以发现通胀并不一定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虽然个别年份有三者一致的记录,但更多的是相反的变化。例如1988、1989两年通胀从1987年的7%跳到18%上下,而GNP的增长从11%跌到了5%以下,就业的增长也从3%降到2%。再如通胀从1991年起逐步攀升从2%跃到了20%以上,GNP的增长则从1992年起的14%逐年下跌到今年的9.5%,同时就业增长也从2.8%降到2%左右。只有1985~1987年出现过三者同时缓慢下降又缓慢上升同步变化的局面。所以拿我国的经济结构而言,我们决无理由认为通胀必能促进就业。回顾过去10年的记录,平均的通胀为10.4%,GNP增长为10.1%,而就业的增长仅为2.5%。在此期内劳动年龄的人口平均每年约增1500万人,而就业的增长每年仅1300万人。我国虽然有高速经济增长的良好形势,但失业的绝对人口数却在上升。这一形势不能不引起我们严重的关注。虽然劳动年龄人口增加这样快是历史造成的,现在每年人口增加幅度已降到1200万人,但这一历史包袱还会继续若干年。在高增长形势下就业尚且如此严峻,万一增长降下来,将出现什么局限,想起来令人不寒而栗。靠什么来增加就业?或者反过来问,是什么妨碍了就业的增加?劳动要有工具和对象,或者要有资本和资源。这二者我国都不富裕。所以增加就业很难从扩大资本和扩大资源的使用(例如开荒)来实现,而只能从改变这三者的搭配来解决。换句话说,要努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应该追求资本和资源高效率的使用,而不必要求劳动的高效率。从价格导向上看,一定要大幅度提高资本和资源的价格,并保持工资的低水平。这个严酷的事实是我们必须接受并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的。回过头来讨论厉以宁和吴敬琏先生的意见,他们的主张并不互相对立。治理通胀有利于解决失业。问题是二者都要有更明确的政策方针。在第九个五年计划内,要实现两个转变: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和从粗放经营转化为集约经营。对于后一个转变,我希望理解为提高资本和资源利用效率,而不要去片面追求自动化和机械化。1995年12月23日中间产品的价格未必与通胀有关通货膨胀是指物价水平的上升,而不是个别商品价格上升。因为可能有些商品的价格在降低,虽然个别商品涨价,未必物价总水平会上升。物价总水平的上升仅当社会总购买力(居民、政府、外商)超过了可供应商品总价值时才有可能。所以嫌物价上升的话,首先想一想是不是自己口袋里的钱增多了,尽管你并没有为社会多生产。从纯粹经济学理论来看,并不存在一个绝对正确可靠的通货膨胀系数。细分起来各种计算方法各不相同,又各有其根据,我们无法判定哪一个更正确。产生此种困难的根本原因是不同时期人们的效用函数无法相比。对通胀的测量,大体上可以分为消费物价指数及国内生产总值的折减系数两类。但不管是哪一类,它只涉及最终产品而与中间产品无关。消费物价指数仅涉及最终产品中的消费品,而与用于投资的资本品,用于出口的出口品,用于国防的一部分公共产品等无关。所以折减系数更全面地反映物价水平的变化。我们知道,一切商品的价格都是互相关连的。在均衡状态下,任何一种商品的价格变化都会直接间接地波动到几乎一切商品的价格。从这个意义上说,中间产品的价格会影响最终产品。因此会对通胀发生影响。即使如此,在计算物价水平变化时,中间产品的价格并不会直接对通胀率发生作用,只有最终产品价格变化才会影响物价总水平。然而在非均衡状态下,物价的关连关系未必存在。此时中间产品的价格变化并不会影响最终产品的价格。举一种典型的此类产品为例,即化肥。化肥不可能成为最终产品(除非出口,但我国不出口化肥,倒是有大量进口),它必定是中间投入品。化肥的价格一直偏低,所谓高低原是相对的。化肥价低是说相对于以它为中间投入品的产品价格而言的。换句话说,投入一公斤化肥所能增产的粮食(或其他用化肥生产的农作物)价值高于这一公斤化肥的价格。因此此时化肥涨价并不会推动粮食价格上升,而只会使一部分利润从农民手中转移到化肥生产厂手中。这原是价格应该起到的功能。学过微观经济学的同志大概都能记得,在一般均衡状态下一切资源的利用效率最高,同时一切产品的经济利润为零。当化肥的价格达到供需均衡时它能被最有效地利用。或者说,一定数量的化肥可以增产最多的粮食(参见拙著《择优分配原理》)。我国化肥的定价政策有严重的误解,一直采取压低化肥价格的方针。其原因或者希望保持粮食的低价格,不要让化肥涨价引起粮食涨价。或者希望减轻农民负担。出发点都是好的,但事与愿违。己如前述,在非均衡状态下中间投入品涨价不会推动最终产品的价格。至于农民的负担能否降低,只要看火车票低价的后果。旅客并不能享受低价优惠,差价被票贩于赚去了。化肥的情况完全相同。火车票涨价以后,价格涨到了需求线上,差价变为零,票贩子无利可图。如果化肥价格上升到均衡价,农民负担并不会增加,只会将倒卖化肥的二道贩子赶出市场。经济学家们常常怀疑,面对复杂异常的现实世界,经济学究竟有什么用场。确实,经济学在大多数情况下未必能提出什么真正有用的政策建议,但化肥定价问题可能是一个例外。只有最终产品的价格变化才决定通胀率的概念似乎并未为我国的经济学界所普遍接受,因而在分析物价水平时常常拿中间产品的价格变化来讨论,而又不顾及这些产品是否处于均衡状态。特别是讨论价格调整方案时,对生产资料(大多为中间产品)的调价顾虑多端。其实,有必要调价的商品都是价格低于均衡点的商品,他们的涨价并不会传递给最终产品的价格,因而不会影响通货膨胀率。严格来说,这些产品的涨价反而会降低物价总水平。因为在均衡价格下,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总供给会增加。上例化肥涨价的话,会增加粮食总产量,从而使粮价降低。这种看似反常理的结论只有经济学才能给出准确的解释。 1996年1月20日引进外资失败的教训我曾去非洲访问过十多次,到过许多非洲国家。从首欢访问到现在已有7年,亲眼看到这段时间内非洲大陆的变化,他们成功和失败的经验经常在我思想中盘桓。从表面上看到的印象,非洲是一个奇怪的混合物。一方面她有漂亮整洁的街道,有效率极高组织严密的企业;另一方面她又是混乱、无序、百姓受饥寒煎熬之苦的地方,在政治上,非洲的民族独立的呼声非常高昂;然而在经济上,在日常生活中,殖民地的遗痕无处不在。近二十多年来,尤其是近六七年来非洲政治经济发展的事实似乎说明了这种尖锐对立的两个侧面无法互相协调,而且从过去造成的既成事实中,没有显露出朝乐观方面演化的迹象。我第一次到非洲是1987年;第一个到达的城市是津巴布韦的首都哈拉雷;第一个和当地打交道的机构是航空公司。当时我要将一张从哈拉雷飞往哈勃罗内的直通机票换成以布拉瓦约为分界的两张短程机票。这里牵涉到两国的航空公司,两种票价,三种货币(包括我在北京以美元付的票款)。原来我根据在中国办票的经验估计完成这过程至少要半个钟头,但事实上统统花了不到10分钟,当我参加的国际会议结束之后有约50名代表要坐飞机回国。航空公司专门派一位职员到会场来办票。这位先生头脑清楚,记忆力极强,工作非常有条理。初次接触非洲人给我的印象是,黑人不但在音乐舞蹈体育方面有过人的能力,他们在办事方面的聪慧才智也决不逊于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以后多年来的经验进一步证明了我的初步印象。在非洲坐了几十次飞机,我发现乘飞机的旅客大部分是白种人。航空旅客中白人与黑人的比例大大超过百姓总数中白人与黑人的比例,而且其中黑人多半是政府高级官员。不少非洲大城市中有豪华宾馆、极奢侈的购物中心,那里的商品90%以上是进口品。出入这些高档场所的人和坐飞机的人的结构相似。我也访问过几家大的外资公司,他们控制钻石,煤炭、电力、冶炼方面的生产。这些企业都在富丽堂皇的高层建筑内,占据着城市里最繁华的地段,内部陈设之豪华超过西方大企业的水平。从企业的年度报表可以看到每年都有巨额利润汇往国外。我也参观过一些企业的生产现场,如煤矿、电站、屠宰厂、炼铜厂。那里设备先进,生产效率极高。从事实际操作的工人是清一色的黑人,管理人员中黑白都有,而且层次越高白人的比例越高。在企业里通用的文字是英文,白领职工彼此用英语交谈。置身其间仿佛处于西方的一个企业里。然而在企业之外或工厂外,情况就很可悲。失业的青年人成千上万仁立在街头,他们多数衣着褴楼,面黄饥瘦,神情沮丧。有时候他们就在马路边上支起一个三角架。燃烧几根木柴烹饪他们那极简单的饭食。他们用不着案板,更没有调味品。这种膳食结构把强健的躯体变得瘦骨嶙嶙。在农村情况更糟糕。我虽然没有专门去访问过,但乘汽车经过农村也可以见到一鳞半爪。这种贫富尖锐对比的情况是大多数非洲国家的一个共有的特点。形成这种现象的一个直接原因,正是“引进外资”。外资可以促进经济发展,也可以造成经济停滞,贫富悬殊。这里的教训值得我们认真吸取。传统的经济发展理论认为,资金是决定发展的根本原因。在发展中国家劳动一般是过剩的,缺的只是资金。只要有了钱许多生产活动就可开展起来。尤其对非洲来说,自然资源非常丰富,资本,劳动、资源三者结合,必然能产生出财富,所以引进外资常被视为一个发展经济的关键因素。非洲的经验并没有否定资本、劳动、资源的结合能产生财富,但问题是谁控制了生产出来的财富。经济理论告诉我们:什么稀缺,什么就值钱;什么多余,什么就不值钱,非洲的情况正好是劳动和资源不稀缺,所以它们不值多少钱;资本稀缺,所以资本值钱。用经济学的术语说,因为资本稀缺,所以它的边际产值高,结果生产所得的财富大部分分配给了资本的所有者。当地百姓只能赚得有失业存在下的低微工资,人民虽然是资源的主人,但并未享受到资源提供的财富,或者因为这些资源多年以前即被出售给了外国人,或者因为政府管理不善,甚至贪污受贿,财富大量地流失了。引进外资有没有成功的例子呢?当然是有的。东南亚的一些地区和国家以及韩国都是例子。比较这些成功的例子和失败的教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点规律:(1)外资固然重要,本国的民族资本尤其重要。东南亚和韩国无例外地都有极高的积累率,即产生出来的总价值中约有1/4到1/3没有消费掉而是用在了扩大再生产。而非洲则积累率极低,像莱索托积累率竟是负值,靠借债度日。结果永远摆脱不了对外资的依赖,所以利用外资的目的是积累本国资本,千万不可制定打击本国民族资本的政策。同时要鼓励百姓将储蓄的钱直接用于投资,并能从投资中得益。(2)资本能协助劳动创造价值固然不错,但这部分附带的价值却属于资本所有者。如果外资被引进并创造了价值,它是归外国人的,因为外资投到国内来不是办慈善事业的,而是为了获取利润的。要使普通百姓能从引进的外资中提高收入,必须提高他们的技能,成为熟练工人。东亚国家能得益于外资的,无不十分重视普及教育和职业培训。那里利用外资建设的项目成了吸收熟练工人的场所,把外资与熟练工人结合起来,要搞好劳资关系,让资本与劳动互相依存。而不是培养敌视情绪,资方不是收买工人,就是放着廉价劳动不用,尽量用机器代替工人。非洲的劳资关系造成了穷人和富人的对立,广大群众很少有受教育并培养成熟练劳工的机会,只能作一名随时可能被解雇的普遍劳工。(3)要培养自己的管理阶层。非洲企业和工矿的管理阶层多半是外国人。有少数本国人也是在外国培养,具有外国人感情的本国人。他们成为本国人的人上人。虽然收入丰厚,但只占极少数。相反,在东亚国家里,外国人很少进入到各级管理阶层中来,因为当地能提供大量工资较低的中高层干部;外国人只是作为资方代理人在董事会一级中占有席位。这种管理层结构的差别是导致发展道路不同的重要原因。(4)资源在开发初期即被低价出售给外国资本,使得本国的资源优势被剥夺。资源的价值只有在开发之后才能显示出来,在未开发时一文不值。一块土地当周围都是农田时价值极低,但当四周造起了高楼大厦,它就会价值飞涨。一块潜在的油田在勘探之前并无多大价值,一旦打钻发现了石油,立刻身价百倍。发展中国家在建设初期资金紧张,往往将土地,矿藏等资源出售或出租。将来资源价格上升之后,后悔莫及。这一经验并不等于说一切资源不应出售出租,而是说对资源应有适当的评价。过去一阵,地产的投机市场造成了金融秩序的混乱,但从资源评价来看到是起了好作用。由于投机把地价成倍地抬上去,外商租用时不得不支付较高的代价。投机市场在西方国家里允许合法存在,只要买卖是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进行的。其主要原因之一是投机市场能够产生对价格的预测。这一功能对资源价格的合理确定具有重要作用。利用外资是加速经济发展的工具之一,但如果变成了依赖,则弊多利少,不可不慎。1993年10月15日马尼拉冒烟的山1993年11月23至28日我应亚洲开发银行之邀请,去马尼拉参加发展经济学第二届讨论年会。亚洲开发银行举办此讨论会今年已是第二次,去年我也得到邀请,但因故未能参加。他们召开讨论会的目的有二,一是促进发展经济学的研究;二是让亚行的专业职员了解发展经济学的最新进展,以有利于亚行的日常业务活动。中国的改革给发展经济学带来重大的冲击。过去这方面的专家认为要使经济发展,必须有资金的积累,有对科技的重视,有足够的对教育的投入,或者有独特的自然资源,然而中国的过去和现在比较,并不是在上述几个方面有了什么变化才使经济起飞的。中国的成功,从根本上看是制度发生了变化,使大多数个人的积极性被调动了起来,引进了市场机制,纠正了价格的扭曲,使资源配置的效率得到提高。中国人以自己亲身的体验说明了市场机制是启动经济发展的动力。这些影响在去年的亚行发起的讨论会上得到较明显的反映,但今年亚行组织的几篇论文却偏离了这个方向,把注意力集中到了诸如妇女和发展问题、消除贫困、环境和发展等较次要的题目上。虽然这次会邀请的经济学家在国际学术界都享有很高声誉,但由于选题的偏离,我感到有点失望。大会指定给我的任务是评论一位世界级环境经济学家Robert Repetto所写的一篇论文:国际贸易和持续发展。文章的主线是自由贸易较之各种管制在大多数情况下更有利于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我虽然基本上同意这个观点,但在对环境重要性的考虑上我深感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存在着很大区别。对一个未能解决温饱的人来说,强调环境保护是没有多大意义的,现在一些国际援助机构用发达国家的标准要求发展中国家,甚至在援助项目上附带提出了必须满足某些很严格的环境要求作为条件,对此我在会上作了充分阐述,引起了热烈讨论。十分有趣的是在会议之后,在亚行工作的我的一位朋友汤敏博士(和我共同主编了《现代经济学前沿专题》第一、第二集,在商务印书馆出版)驾车陪我去看了马尼拉冒烟的山(SMOKING MOUNTAIN)。这是一个在马尼拉郊区用几十万吨垃圾堆成的山,方圆几公里。在山上居住着十几万贫民。菲律宾地处热带,几百万吨垃圾在烈日照耀下,熏发出恶臭。热量的积聚使垃圾自燃,许多地方冒出一柱柱黑烟,肮脏、恶臭加上高温,使这块地方成了人间地狱,普通人连一分钟也不愿在此停留,但马尼拉有十几万人却终年居住在这座山上。我们驾车经过时看到人们住在用垃圾里的纸板、塑料布搭成的小棚里,有的人追逐新装运到的垃圾车,寻找可以换钱的被富人抛弃的金属罐、废纸、塑料和玻璃碎片。这块地已在全世界闻名,被称之为“冒烟的山”。作为一名经济学家,面对这样一幅图景,我不能不长时间地思考,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如此严重的社会不公?马尼拉又有许多宫殿般的高级住宅。有一位普通的富人,他家的客厅一次可以容纳600人的宴会。菲律宾是美国培养的民主橱窗,可是“民主政治”并未解决如此严重的社会问题。相反,贫富悬殊已成为菲律宾的癌症。消费的畸形,人力资源的浪费、因为社会不公而引起的治安问题,使经济发展停滞,并进一步形成了政治上的不安。菲律宾的现实,对我国有什么惜鉴之处呢?造成当前菲律宾困境的原因当然是非常复杂的。但有一项政策值得我们密切注意,即关于农村土地允许自由买卖的政策。最近两三年来我国农业经济学家有鉴于土地产权不够长期稳定,影响农民培植土地肥力,造成单产徘徊不前,因此,倾向于允许土地自由买卖。这种政策虽然有利于土地的利用,但很容易造成剧烈的贫富分化。一些经济困难的农户很可能将己分得的土地出售,以解燃眉之急,结果成为无土地的农民。他们丧失了最根本的生产资料,许多人涌进大城市找工作。当经济不景气时,失去起码的收入,最后只好住到“冒烟的山”上去。当前我国也有大量农民流入沿海城市做工,但他们在农村仍握有土地。万一在城市里失业,他们可以退回到农村务农。所以土地为农民提供了最基本的社会保险。这一政策使得我国的大城市里没有出现许多发展中国家都有的贫民窟。相反,在大城市立足且能租房子居住下来的,都是农民中有较高收入的具有一定专长的各种专业户。这一事实说明土地政策具有非常的重要性。1994年是我国经济改革大步向前的一年,许多新政策将要出台,从菲律宾的经验吸取一些营养,或许有助于制定一个考虑更周到的农村土地政策。1993年12月24日我国能源政策研究中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能源政策的制订是以对能源形势的观察和分析为基础的。然而我们能够观察到的能源形势终究只是表面现象,对它可以作出互相矛盾的分析结论。不同的人由于和所代表的利益立场不同,可能持有完全相反的看法[奇Qisuu.com书],有时即使大多数人比较一致的认识,也未必经得起严格的科学分析。一个错误的结论如果为大多数人所同意,这种意见又拿来作为制订能源政策的依据,那就更危险了。本文拟对几个有倾向性的对能源形势的估计作一些分析。这些估计虽然不一定是“错误的”,但至少包含着很大的疑点。通过这些分析只是想达到一个目的:对于现象的分析必须以经济学理论为指导。1.我国是否面临能源短缺?从1979年国家科委在杭州召开第一次能源政策座谈会以来,我国能源界逐渐形成了比较一致的看法,即我国面临着能源短缺,有的同志认为这种短缺很严重,可以称之为能源危机。以后在能源政策研究报告中,在对国家的十三条政策建议中,在能源问题两重性的分析中,以及数不清的政策研究报告中,这种见解一再地被重复,它几乎从来没有受到过挑战,它己成为我国制订能源政策最基本的立足点。认为能源面临短缺的第一个理由是华东华南不少工厂因缺能而开工不足。开工不足主要是由于电力不足,其部分原因是缺煤,但更经常的是铁路运输紧张,有了煤运不出来。这就不能怪一次能源不足。何况我国有许多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没有销路,只能堆在仓库里。有近1/3的企业是亏损经营,他们创造的财富还没有投入的财富多;他们的所谓“生产”实际上是反生产。如果将这些经营不善的企业中问题最严重的那部分关歇,一方面可以增加国家的财富,一方面把他们节约的能源转移给有经济效益的工厂去使用,开工不足的问题就可以大大缓和,也许就不再存在。退一步来说,即使上述问题统统没有,开工不足也不能证明能源短缺。因为大家都知道,我们存在大量能源浪费的问题。从开发、运输、转换到终端使用,每个环节上都有大量潜力可挖。如果把节能潜力都挖掘出来,节约的能源可能足以补开工不足所缺的那部分而有余。从这样的分析可以看到,判断是否缺能,远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如果缺能实际上是运输能力不足,或者对用能企业没有做到择优分配,或者是其他地方在浪费,而并非真正的缺能。依据表面的缺能现象制订增加能源生产的政策,而不从运输、分配、节能上去努力,增产的能源只是造成更多的浪费,缺能的问题未必一定就能解决。认为我国能源短缺的第二个理由是我国能源消费的弹性系数偏低,1980年以来平均只有0.61,而且出现过负值。弹性系数这样低,能源消费的增长远远落后于产值的增长,认为这是能源供应不足所致。可是,如果我们反问一句:多大的能源弹性系数算恰到好处?就可发现上述判断缺乏证据,因为没有人能对此作出答复。如果看一下美国的记录,1973~1988年,国民生产总值增加了45%(按可价格),而一次能源消费只增加2%,弹性系数只有0.04;日本在同一时期的弹性系数为0.32,西德为-0.03,英国为-0.43,而这些国家还在号召继续节能。所以弹性系数低既可能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下策,也可能是主动选择的优化策略,何况我国的弹性系数比之上述国家并不算低。有的同志以国民生产总值的能源密度作比较,我国的能源密度不但比发达国家高,也比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高得多,并以此论证我国有很大的节能潜力,弹性系数还应该更低一点。事实上,弹性系数也好,能源密度也好,都不是理论指标,不考虑一个国家的资源条件、地理环境、生活习惯、经济发展阶段等因素,单靠弹性系数是不能得出确切结论的。第三个理由是能源市场供应紧张,有钱也买不到需要的品种和数量。然而供应紧张主要和价格偏低有关。在市场经济国家,价格随供求形势而变化。换句话说,供应总是充足的,只是价格在变化;只要你有钱,东西总是有的。当然。也不能无视价格的高昂,只看到供应不断而否认有能源短缺的可能。可见不问价格而只看供求关系,并不能得出一种商品是余是缺的结论。更难的一个问题是什么价格水平正合适,超过它便出现短缺。回答不了这个问题,我们依然不能判断余缺。从另一个角度看,我国确实有能源短缺问题。1990年我国人均能耗仅910公斤当量煤,还不及美国的1/10。相差如此悬殊,难道还不能说明我国缺能吗?可是从这个意义上看,我们不仅缺能,而且缺汽车,缺住房、缺衣服、缺食物。因为我们是一个刚刚解决温饱,正在向小康水平发展的国家。所以按愿望来论证余缺,并无政策意义。问题分析到这时似乎走进了死胡同:能源是否短缺是一个无法论证的问题。幸亏微观经济理论给了我们一线光明,这个理论推导出的一个重要结论,是一般均衡状态(或总体均衡)最优性。它证明,当一切交换通过价格调整余缺而全部达到供需均衡时,不仅能源和其他一切商品处于供需均衡状态,而且愿意寻找工作的人统统都就业,人们的储蓄统统转化为投资,自由买卖的外币市场产生均衡汇率,这种总体均衡就是理想的效率最高的状态。此时如果一国的能源(譬如石油)价格以均衡汇率,折算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时,说明该国能源短缺,应该从外国进口;如果现今的能源均衡价格高于过去,说明现今的能源比过去短缺。这说明余缺是一个相对概念,必须从比较中去把握,国内和国际比,现在和过去比。前面的讨论从不同的角度说明判断余缺的困难,这些困难之所以发生,说到底,是因为我们不知道应该用多少能才算恰到好处。如果有了一个用能的标准量,这些困难立刻迎刃而解。实际用能低于标准量,说明能源短缺,反之则能源使用浪费。现在均衡理论为我们解决了这个问题。在能源价格调整的讨论中,不少同志直接间接地论证了均衡价格的有利性,一般均衡理论进一步指出,能源价格处于均衡点时是否是最优价格,还取决于其他交换是否也处于均衡状态。只有当一切交换都均衡时,均衡价格才是最优的。更要着重指出的是,均衡理论不但证明了均衡价格的最优性,同时还证明了在均衡条件下交换的量是最优的量。一切商品都有一个最优用量的问题,而不是一般人所希望的那样,生产和消费总是越多越好。原因很简单,我们所拥有的生产要素是有限的,劳动、资金、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都是有限的。多生产此物必以少生产它物为代价。所以经济学要解决的任务不是无限制地生产一切商品,而是保持各种产品有一个恰当的比例。这个比例就是在总体均衡条件下的交换数量比例。微观经济学只是从理论上指出了如何讨论和判断余缺,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计算方法。实际上,这个均衡交易量是无法计算的,它只能通过市场交换来求解。换言之,每个消费者根据他自己的收入水平和各种商品的价格决定每种商品的需求量,这个计算机存在于每个消费者的头脑之中。均衡交易虽然无法计算,但可以从对市场的观察来推测。根据均衡理论,我的推测是我国虽然存在能源供应紧张的现象,但就我国的主要能源煤炭而言,并不是生产不足所造成,换言之,如果将不合理的煤炭消费削减下来,短缺现象就可以消除。这个推测的政策意义,是能源政策的重点应该从增加生产转移到节约用能,但石油、天燃气和电力的情况则不同,虽然它们的使用同样存在着浪费,但即使浪费完全避免,供应仍将是紧张的。下面简单地介绍一下这种推测的依据。1985年是我国能源供应十分紧张的一年,华东、华南等地的煤价在几个月之内上涨了一倍左右。根据这两个地区的申报的缺能数量,总共只有4000万吨煤,不到该年全国产量的5%,而一般估计我国能源的浪费量则远超过5%。1986年中央控制了经济增长速度,到1987年初出现了大面积的煤炭供过于求。这一现象在1989年以后的市场疲软形势下再次发生。从国际比较看,国内煤炭的市场价格最高的时候,仍比国际市场价格低。最近我国与日本签订的出口动力煤的离岸价为39.5美元/吨,这样的煤价对我国东部的一切煤矿都有吸引力。石油产品的情况则不同,即使在疲软形势下,也没有发生像煤炭那样的大面积积压,汽油、柴油的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小,而且始终高于国际市场价格。电力的市场价格不断在上升,80年代初期6分钱1千瓦时的价格早已成了明日黄花,办电可以赚大钱的事实吸引了大批资金拥向电力建设。电力项目投资的利润率高于其他投资,这种利润率的不均衡正是对电力的旺盛需求造成的。对过去市场的观察和分析不同于对将来的预测。过去不缺能不等于将来永远不缺能。从煤炭需求来看,几亿农民收入增加之后,生活燃料将从秸杆转向煤、油。靠近煤炭供应线的农民将是未来煤炭市场主要的新主顾。生活提高后。对油,气、电这类优质能源的直接间接需求会迅速上升。但如果节能措施得力,工业用能不会大幅度上升,因为大中企业和乡镇企业者存在着巨大的节能潜力。2.是能源开发和节约并重吗?能源政策的重点是开发还是节约,不是可以随意决定的,应建立在能源形势分析的基础上。如果能源生产并不少,问题在于使用的浪费,则政策重点应放在节约上;如果使用中已经避免了浪费,则重点应放在开发上。根据上面的分析,我认为我国能源政策的重点就该是节约,而不是开发。然而我国近两个五年计划中提出的方针是开发与节约并重。更令人遗憾的是这个并重的方针,在执行中变成了以开发为主。这是我国多年来管理国民经济传统思想的继续:一样东西短缺的对策就是增加生产,很少从提高使用效率减少浪费上去想办法。“七五”期间全民所有制能源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达3000亿元,其中绝大部分直接间接用于开发。同期安排的节能技改资金为46.5亿元,再加上节能基建投资114亿元,合计才160.5亿元。当然节能投资很难统计周全,不少企业有助于节能的小改小革并未包含在以上的统计内,但是3000亿与160.5亿元的巨大差距应该可以说明并重的方针并未认真贯彻,事实上,俯拾即是的节能机会我们往往视而不见,浪费惯了就不再觉得是浪费。以建筑物节能为例,北京冬季的气温和伦敦、柏林、波士顿、慕尼黑等地差不多,但北京建筑物很少采用双层玻璃窗,上述城市则普遍采用双层玻璃窗。我国的照明,低效白炽灯仍占大部分,国外白炽灯几乎已被淘汰。老旧低效的汽车、锅炉、土法炼焦等国外早已绝迹,我国还相当普遍。这些现象之所以存在当然与资金不足有关,因为绝大部分资金用于开发。节约一吨能源所花的代价低于开发一吨能源的代价,则节能的经济效果比开发好。更重要的是,节能还有一系列开发所不可能具备的优点。第一,节省了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第二,有利于调整不合理的经济结构,缓和原材料的紧张状况,充分利用现在开工不足的加工工业的生产能力;第三,节能见效快,而煤矿,油井,水电站建设都要好几年,远水难解近渴;第四,节能可以缓和铁路运输紧张的困境,而开发将使其进一步恶化;第五,节能对环境有利,开发将增加污染和温室气体的排放。由于这些附加的好处,节能的代价即使稍高于开发,仍可能比开发有利。这也是应将能源政策重点放在节约上的理由之一。3.要不要节能法?浪费能源是多年来的老问题,于是有的同志提出用法律手段来保证节能。可是我们应该节约的资源不仅是能源,粮食也存在着严重的浪费,难道节粮不比节能更重要吗。如果各种资源的节约都要立法,那就要制订几十乃至几百个法律。这不是解决资源有效利用的正确途径。经济学原理最主要的一条结论,是公平竞争的市场可以保证各种资源的高效利用,所以解决浪费问题的正确办法是用法律保证公平竞争的市场运转规则,而不是通过法律去干预市场,规定什么产品可以生产,什么不许多生产等等。法律的基本任务是保护每一个公民的权利,而公民权利的基本内容之一是在市场上选择的权利。为了实施这一权利,其相应的义务是尊重别人所作的选择。之所以造成能源的浪费,基本原因在于市场没有很好建立起来,特别是价格的扭曲和经济活动中权、责、利关系的错位。纠正这些问题正是我们经济改革的任务之一。十年改革取得相当成功的原因是逐步调整了价格,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但做得还不够,应该顺着这一思路建立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的健全的市场。在这样的环境下,谁节约了能源,谁就能从节约的价值中得到报酬。现在能源价格太低,节约的报酬太低。而且节约了能源,报酬却可能给了别人。所以解决了价格和权责利关系问题,节能的问题自然就跟着解决了。有的同志并不否认市场具有优化资源利用的功能,但担心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能很快完成,在这段时间内可以借用法律手段督促能源的合理使用。这样的想法不无道理。然而,用法律手段代替经济政策,会产生始料所不及的副作用。其原因是制订法律的人自己也不能判定如何用能才算“合理”,以及什么样的用能算是“浪费”。因而在法律文件中只笼统地提“浪费”、“合理使用”等等,同时却要求制订“合理用能标准”,法律本身存在着没有明确定义的概念,必然引起实施中的混乱,实际上不合理的用能可能被曲解为必要的,而已经杜绝浪费的用能却被认为不合理。诚然,如果能制订出合理用能的标准,前面这些问题都可以解决。然而这却是不可能的。整天开行的出租汽车的用能效率显然和难得出动一次的救火车的效率要求不同;要求节约场地快装快卸的移动式电站锅炉,和大型火电站锅炉的效率也有不同要求;同为移动式电站,在西藏使用要求效率高,因为燃料是从几千公里以外运去的,如果在山西大同使用,当地煤价很低,效率就显得不太重要。诸如此类的情况,使得我们根本没有办法定出一个用能的统一标准。而且,节能实际上是用其他资源来替代能源。因此,唯一正确的解决办法是给出各种资源的正确价格,让用户选择各种技术和工艺的最优组合。换句话说,就是使综合效益达到最高,而不是节约某种单一的资源。保护环境要有法律,而节能并不需要法。因为一个人(或企业)污染了环境并不会受到市场的惩罚,改善了环境也不会受到市场的奖励。而能源则不同,它是有价格的,市场会对能源使用者实施奖惩。正因为如此,世界上多数国家都有环境保护法,而并非每个国家都有节能法。说到这里,有的同志赞成制订节能法的理由之一是“外国也有”。对此,不妨对外国制订节能法的背景和实施效果作进一步的分析。以美国为例,虽然是市场经济国家,但政府也干预物价,使价格扭曲。例子之一就是两次能源危机中,美国政府屈从于消费者的压力,强行限制国内油价,让赚钱的油井补贴亏本的油井,保持较低的油价。由于油价扭曲,消费者作出错误的选择:他们倾向于购买多消耗能源而节约其他资源的汽车、冰箱、微波炉等。其中能耗量最大的是汽车。为了纠正消费者的错误选择,1980年开始实行对油耗超标的汽车征税的法律,从而使这类汽车的售价上升。显然,其出发点就是用法律手段来弥补市场扭曲的后果。但1987年美国著名的“布鲁金斯学会”发表了一篇对汽车节油法案实施结果的研究报告,发现此项法案弊大于利。由于不能达标的新汽车的售价上升了几百上千美元,消费音推迟了新车的购置,继续使用效率低的老汽车,反而浪费了更多汽油。另一方面,日本汽车没有加税的负担,趁机大量进入美国市场,使美国汽车业吃了大亏。可见这种一刀切的法规并不能代替市场的功能。1988年美国政府取消了对石油业征收的暴利税,油价扭曲的现象逐渐得到纠正,能源法中许多直接干预市场的作法也逐步在取消。我并不是完全反对制订节能法,只是希望节能法的基本出发点应放在促进市场完善方面,对一些从目前市场不完善考虑所作的临时性规定,要权衡其利弊得失。其他可以列入节能法的内容包括:禁止能源生产和供应的垄断行为;政府定期收集能源使用的数据,并进行效率分析,公诸于众;较大的耗能产品必须有能耗效率的标牌说明;政府组织用能新技术的情报交流及产品展览;政府或能源技术咨询公司提供节能服务;国家投资于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等。4.怎样看“资金短缺”?解决我国能源问题最主要的障碍,一般认为是资金短缺。可是资金短缺的确切含义很少认真研究,如果可利用的资金总量是一定的,那么能源建设资金短缺,实质上是其他部门占用的资金大多,以至挤占了能源资金,或者更确切地说,某些次要的其他项目分配到了资金,而一些重要的能源项目却因没有资金而不能上马。因此这是一个相对重要性或优先次序的问题。如果我们不能指明哪一项非能源项目不该上马而上了马,以至某项重要能源项目被延宕,这种说法就站不住脚。能源项目中固然有不少应该上马而因缺资金被取消,可是其他领域中也存在同样情况。其他工业、农业,交通、商业,科研中也都有一批很有经济效益的项目因投资无着落而处于等待状态,这些部门也在抱怨资金短缺。国家计委项目审查中的资金之争,以及部门内立项争投资,可说绝大部分属于上述性质。这种争论如果没有具体的重要性和经济效益的评价,很难得出科学的结论。所以,今后关于资金短缺的抱怨应代之以具体的项目论证。抱怨资金短缺的第二种含义,不是单指能源项目资金少,而是指其他项目的投资也应该增加。经济学基本原理说明,国民生产产值全部用于消费或用于投资(忽略少量的库存变化),要增加投资,如果不从外国借钱,唯有减少消费一法。近年来我国大力吸收外资,但外资只占全部投资的15%,主要仍依40%和南朝鲜的38%,达37%(据世界银行1980~1988年统计)。日本的积累率是33%,西德26%,美国只有13%。1980~1988年我国投资的年增长率14.4%,而美国只有5%,日本为4.9%,西德仅1.2%,全球平均为3.4%。这些数字说明我国积累率偏高,资金的供给应该是相当充足的,问题在于对资金的需求更高,这就是大家常说的“投资饥饿症”。投资饥饿症的直接原因是基本建设的摊子铺得太大,尤其是重复建设、不配套的工程、能源和原材料以及市场不落实的项目、资源没有弄清楚而贸然上马的项目很多,以至项目建成而无法投产,发挥不了经济效益,仅能源部门就至少有几十亿元花在资源不落实、地质条件不清的项目上。在铁路运输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有近10亿元花在一时没有运量的铁路、没有编组工作量的调车场、地下没有煤的矿区铁路改线等工程上。类似的现象还很多。造成投资饥饿症的根本原因是无人对项目负责。我国每年都出现成百上千个效益很低的项目,对这些现象也经常提出泛泛的批评,但没有听说那位项目负责人因此而受到处罚。所以低效益投资的问题继续存在,重要项目缺乏资金是必然的结果,投资饥饿症成为痼疾。资金如果能够择优分配,资金缺乏的问题就可以解决。之所以不能择优分配,除了上述体制上的问题外,还有观念上的障碍。非统配煤矿和统配矿相比,往往受到观念上的歧视,资金不能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择优分配。近年来煤炭产量增长主要靠乡镇煤矿,乡镇矿的产量和价格适应市场的变化,解决了几百万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使许多贫困农村的百姓脱贫致富。如果国家在资金和技术上给予更多的支持,再加上严格的资源管理,不难在较短时期内升格为高效率的小矿井。乡镇矿的另一个大问题是国家政策多变,所以经营中存在短期行为,只要今天能赚钱,怎么干都可以。赚的钱很少用来改善设备扩大生产,而是用来吃喝盖房子买彩电。外资企业不论独资或合资,倒是一再得到政府的长期经营的保证。国内投资与外资是否享有公平竞争的地位,已经成为一个众所关心的经济政策问题。经济理论是分析现象和研究政策的有力工具,虽然它并不能保证一定能达到正确的结论,但至少可以引导我们进入一个较深的层次去认识现象与研究政策。储蓄和消费何者更有助于经济增长?节俭原是我国人民的美德。常言道勤俭起家,意思是一个家庭靠勤劳和积蓄能致富。这很容易为每个家庭的实践所证实。它明白易懂,符合常理。但最近许多人又提出了一个新理论,说消费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奇*書$网收集整理消费正好和节俭相反,难道截然相反的行为同样有利于经济发展吗?消费有利于经济发展,这种说法乍一听起来很难成立。但仔细想来也有道理。市场经济本来就是一个互相赚钱的经济。譬如说,如果我是出租车司机,花钱买了一件大衣,卖衣的人收到我的钱,一部分再去进货,一部分用于他自己的消费,他用于进货的钱变成了制衣人的工资和衣服的原料成本,而买原料的钱最后又都变成了制造原料工人的工资,它将用于工人们的消费。他用于消费的钱,又去买了别人东西,使得别人也有钱可赚。如果每个人都乐于消费,说不定最后有一部分钱用去乘出租车成了我的收入。相反,如果谁也不愿花钱统统都拿去储蓄的活,我的收入从何而来呢?再说,我们常听说一些工厂因为产品卖不出去而经营困难,甚至连工资也发不出。如果大家努力消费,至少有一部分产品就可以卖掉,工厂也就不困难了。这样看来,消费确实是有助于经济发展的。究竟应该多储蓄,还是多消费?似乎叫人难以回答。原来在上面说明消费有助于经济发展的论述中,有一个严重的疏漏,即每个人得到收入之后,必定有一部分储蓄起来,其余的才用于消费。卖大衣的人,制造大衣原料的人,以及出租车司机本人都有部分储蓄,这部分储蓄的钱起了什么作用,前面并没有讨论。我国人民的储蓄大部分存入了银行,银行将这笔钱借给企业家去投资,用来办工厂,开矿山、造铁路等等。我国人民的储蓄也有一部分去买了股票,债券,或者自己用来开办一个小买卖。不论何种渠道,储蓄的钱最后都变成了投资。投资的钱同样要用来买水泥、钢材、付工资。而且买水泥,钢材的钱最后也变成了工人的收入,所以从市场中互相赚钱的机会而言。消费和投资并无任何区别。不能认为只有消费才能给人创造赚钱的机会,投入的开销就不创造这种机会。因为投资也是通过购买来实现的,而任何一笔购买都带来赚钱的机会。换句话说,最后都要变成人们的收入。但投资的钱,最后变成了工厂、矿山、铁路,而消费的钱最后变成了垃圾,粪便。这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工厂、矿山又能生产出更多的东西供我们消费。所以投资是提高物质生活水平不可缺少的一环。储蓄越多,投资也越多,生活水平提高得也越快。据统计,我国人民的全部收入中有将近40%用于储蓄,其中大部分又转变成投资。这是我国每年有10%左右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我们可以明确地回答,储蓄有利于经济发展,消费不利于经济增长。当然,这并不是反对消费。我们生活水平逐步提高,肯定表现为消费量的增加。但仅就经济增长这一点而言,消费是不利于增长的。有没有例外,确实是有的,即储蓄如果不能转化为投资,大家存银行的钱没有人愿意去借来用于项目的投资。经济就会发生周转不灵。越是周转不灵,用于投资的购买减少,人们的收入将降低,人们越是不敢消费,这样会形成恶性循环。美国在30年代初发生的大萧条就是这样造成的。以后凯恩斯提出来,在萧条情况下百姓不敢花钱,要由政府搞项目来扩大花钱,不论用于投资或政府的消费,都可以使萧条转向繁荣,如果在萧条时鼓励百姓多消费是可能的,那当然更好,用不着政府出面来增加开销。所以说,只有全社会的投资意愿不足,因而发生萧条的情况下,消费才有助于经济增长,但我国从来没有出现这种情况。从根本上说,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过剩,资本严重不足的国家,我们到处可以看到听到在设法筹资上项目,缺的是资金。自己的资金不足,所以鼓励外商来华投资,或向外国的银行贷款,要利用外国人民储蓄的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十分肯定地说:增加储蓄有利于经济,勤俭起家这句话一点没错。 1997年11月19日再谈储蓄有利于经济增长当今有许多消费品供过于求,卖不出去。为了活跃市场似乎应该鼓励消费,其实不然,增加投资同样会促进消费品的购买。因为投资的钱用来买钢筋水泥,这些钱最终变成了生产钢筋水泥厂的工人工资(也包括用来生产这些工厂所用原料的工人的工资),更不用说直接支付给建筑工人等的工资。这些工资除掉一小部分储蓄起来,大部分都用去购买消费品。所以当今市场不活跃的原因并不是消费不足,而是投资不足。应该说,消费并不须要任何政策去促进。因为经济学假定每一个人都追求物质享受,人们不消费,决不是因为不喜欢消费,而是因为没有那么多钱,钱多了消费自然会增加,这个简单道理曾用极其复杂的方法加以证明,有的经济学家因此成名甚至得了诺贝尔奖。用什么办法使大家的收入能有所增加?从总体上看,必须增加投资,扩大再生产。所以归根结底,储蓄和投资有利于增加消费,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人担心投资生产出来人民不需要的东西。这种投资还不如不投,还不如消费掉。可是如果把储蓄都变成了消费,经济就没有增长的可能了。可见纠正投资失当的正确方针不是增加消费,而是改善投资的决策过程,不要再搞重复建设、无效建设。这方面经济界有过不少深入的讨论,政府也有相关的政策在出台。童大焕同志主张储蓄和消费要有一个适当的平衡,这个主张无疑是对的。但什么算平衡?我认为这是由每个家庭的选择来决定的。有的家庭多储蓄、少消费,有的则多消费、少储蓄。只要他们根据自身的需要,作出储蓄和消费的安排,这种安排的结果就是适当的平衡。我想强调的是如果家庭出于自愿,选择更多的储蓄,这将有利于整个经济的增长。百姓误以为消费对经济有利而选择多消费是不利于经济增长的;政府用减少消费品供应的办法强迫百姓储蓄也是不利于经济增长的。勤俭起家,本来是简单明了的道理。但美国在1929年发生并持续了六七年之久的经济大萧条,是因为总体上供过于求,产品卖不出去。后来凯恩斯提出对付经济萧条的办法,应该增加投资。按照他的意见,在萧条发生的时候,居民因收入减少而不愿增加消费,企业家因市场前景不良而不愿投资。此时,政府就担当投资主体,那怕雇一批人去挖沟,再雇一批人去填沟(搞无效建设),经济也能活跃起来,萧条就可以缓解。后来,有些人曲解凯恩斯的理论,以为鼓励消费可以不断地保证经济增长。在我国这种论调也有相当的市场。如果真的大家减少储蓄增加消费,我国每年10%左右的经济增长很快就会跌落下来。究竟消费和储蓄何者有利于经济增长,不可不弄清楚!1998年1月31日谁妨碍了我们致富--第三编 经济制度和社会结构(一)第三编 经济制度和社会结构(一)谁妨碍了我们致富——你跑步追上一辆公共汽车,可是刚要跨步上车时售票员把车门关上,按铃起动,扬长而去;——你写信时忘了写对方的邮政编码,虽然你知道这个编码;——你不知道邮政编码,因而没有写,结果信被邮局退了回来;——马路上有人吵架,大家伫足观望,抱着无穷的兴趣,必欲穷其所以才肯走;——红灯抢行,十字路口乱作一团,彼此挤得动弹不得;——警察把乱设摊位的小贩的货物掀翻在地,甚至把小贩的三轮板车扔上卡车拉走;——开会时因某人未到,大家等上十几分钟。这些现象是我们每天都能见到的,已经司空见惯,谁也没有想到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但是从经济学家的眼光看来,这些现象是使中国成为穷国的根本原因。中国为什么穷,这根本不是什么新问题。革命家、政治家、学者和一切怀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责任感的热血青年和耋耄老人都曾思索过这个问题,各人也都试图对此作出答案。可是,究意什么是正确的答案呢?有人说,中国之所以穷是因为帝国主义的侵略,因此要解决穷的问题先要打倒帝国主义(可能首先要肃清内部同情帝国主义的分子,从而以阶级斗争为纲);也有人归纳为科学技术落后,它是直接的生产力,因此首先要发展科技;也有人归结为教育落后,甚至归结为方块汉字造的孽。一个国家穷并不可怕,怕的是受了穷而不知道穷的原因,更可怕的是错怪了穷的原因。从经济学的基本观点来分析,穷是因为许多生产潜力不能发挥,因为人们的劳动没有用在生产上,甚至用在了抵消别人劳动成果的努力上;更因为各式各样的浪费普遍存在,耗掉了社会巨大财富,可是每个人对此又无能为力。要解决这些问题,有许多是国家领导的事,普通老百姓很难主动去纠正,但也有许多纯粹是老百姓的事,只有百姓们自己明白如何把自己弄穷的,才能改正。上面的一些例子,正是属于这一类。在美国,而且不仅美国,在一切富国里,我门可以看到的是:——公共汽车司机(司机往往兼任售票,所以没有售票员)会等待跑来的乘客,对于行动缓慢的老年人更是耐心和关怀。这样一方面减少了乘客的候车时间,避免了浪费;另一方面,创造了一个和谐和宽松的人际环境。——写邮政编码已经成了每个人的习惯,因而提高了邮局对信件的分拣速度。——万一你不知道编码,也可以放心把信寄走,决不会退回给你。邮局代你查编码所花的时间肯定比你自己去查少得多,因而从整体上提高了社会效率。——我在国外生活多年,从来没有看到过有人在公共场所吵架,更没有看到过聚堆看热闹的人,因为人人讲礼貌,人人都没有那么大的火气。你踩了别人一脚,当然会说一声“对不起”;你被别人踩了一脚也会说“对不起”,怎能吵起架来?再说,在一个充分活跃的市场经济内,到处都有招人的广告,上班时间是非常灵活的,所以每个人的时间都有转化为金钱的可能,决没有理由把宝贵的时间花费在无谓的活动上。——十字路口是道路通过能力的限制口,要提高道路的通过能力,避免在十字路口堵车,应该加速车辆在此地通过的速度,而不是减速通过,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每个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从感觉上看,似乎红灯前不抢行是耽误了时间,qisuu奇书com实质上是与人方便的结果是自己方便。人虽然是万物之灵,可是要觉悟到不抢行反而减少了等待,在这一点上学习速度是非常之慢的。——富国里同样有犯规的小贩,但确实只是个别的,人人遵守规则,形成了一个有教养的社会风貌,是文化环境的一个组成部分。警察遇到犯规的商贩,用文明执法的原则来处理。在西方,失业是社会的一大难题,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创造就业机会。政府借钱给做小本生意的人,更不会去没收他们那点微薄的资本,小贩是需要受教育的,但是粗暴的态度并不能教育人,倒是引起愤懑的反应,严重的时候会引发犯罪。——守时是发达国家的基本特点,飞机正点起飞,火车正点发车,商品准时交货,开会准时出席。一个交换频繁、联系复杂的商品经济社会,缺少了守时这一共同规则,它是无法运转的。开会有人不准时出席,会议不会让多数人等少数人。上面这些例子只是无数类似事件的一小部分,它们的共同特点就是妨碍了一个国家的财富的创造,积聚,并造成已经创造出来的财富被浪费。它并不属于法律管辖的范围,人们这样做并不犯法,甚至也谈不上是道德问题,可是大量这类事件的最终结果是社会变穷。这类事情的起因,责任在于我们每个老百姓,不论你是一名售货员、司机、教师、电话接线员、政府办事员,改变一下你办事的原则都可能使社会的财富有所增加,当每个人都这样想时,国家就富起来了,你所支付的同样的劳动就会得到更高的报酬。 1994年4月25日从资源配置到分工理论,从价格到制度——介绍扬小凯的学术成就虽然凯恩斯揭示了宏观经济现象的许多规律,但多数经济学家仍认为宏观经济学至今仍缺少一个结构严密的理论框架,只有微观经济学才有这样一个结构。因为有微观经济学,经济学才被承认是一门科学,才有了诺贝尔经济学奖。然而微观经济学有一个严重的不足,它只研究给定经济结构条件下各种资源的合理使用和流向,所以微观经济学又称为资源配置的学问,或者干脆称为价格理论,当然,经济要发展,资源必须有效地加以利用,价格必须正确,以引导资源的合理流向,但经济发展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分工,它决定了一个经济的结构,却并未能在微观经济学中占有一席之地。斯密在《国富论》中特别强调了分工促进生产率的发展,并举了针的生产为例。经济学家并不是故意忽略了分工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而是未能提出一个理论解释,精确地分析分工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于是分工只能是一个经济思想,而成不了一个经济理论。1956年美国经济学家豪塔克(Hendrick S.Houthakker)在一篇名为“经济学与生物学”的论文中指出:没有一个经济学分支不会因对分工的进一步分析而得益。杨小凯等人的分工理论证明了豪塔克的看法,他对微观、宏观、发展经济学、国际经济学、产权和企业理论都用分工理论加以补充,甚至作了彻底的改造。他们自己把这一经过改造的理论称为新兴古典微观经济学(New Classical Microeconomics),以与新古典微观经济学(Neoclassical Microeconomics)相区别。这样的称乎虽有点勉强(只差了一个“兴”字),但强调了它渊源于古典微观经济学,仍着重在体系的严密性,十分依赖数学方法,然而它有全新的面目。先说它对原来微观经济学的影响。由于收益递减的普遍规律,对任何一种活动(生产或消费)投入太多的资源都是不利的,因此之故才有所谓按比例发展的规律。资源的最优配置发生于各部门边际产出相等的情况下,这是非线性规划中利用拉氏乘数法(Lagrange'sMultiplier)得到的结果。换句话说,最优解是可行解集合的一个内点。但人作为消费者面对着几万种消费品,只消费其中的几百种,其余的消费量为零;人作为生产者更不会去生产几万种产品,而只生产其中的一两种,其余的产量为零。这种情况说明,经济活动的最优解不是内点而是角点。证明这一点光用拉氏乘数法就不够了,而要用非线性规划中更普遍的规则,即库恩——塔克尔(Kuhn-Tucker)法则,拉氏乘数法只是其中的一个特例。根据库恩——塔克尔法则,解得的一般均衡状态就不是内点,而是一组角点和内点的结合。当经济参数变化时,不仅内点均衡条件变化,对应于价格变化,而且一般均衡解中的角点从某一组不连续地跳到另一组,这对应于经济结构的调整。一般均衡的这一修正对微观经济学具有革命性的意义。可参见杨小凯这方面的论著。分工理论对于发展经济学的贡献最大,它不但从静态上说明分工提高社会的生产能力,而且从动态上解释经济起飞。从信息理论看,分工是一种信息不对称,在分工社会中,专门从事某一生产的人,只管钻研自己有关的生产技术,而不必去过问别的知识。由于人的精力有限,他可以不问其他而专门创造并积累自己的生产知识。当社会内每一个人都如此做的时候。整个社会所掌握的生产技术可以成亿倍地扩大。比较一下孔子时代社会所掌握的生产技术和今天人们所掌握的生产技术就明白此说非虚。诸子百家传诸后世的哲理证明那时的人不比今人更笨,但生产水平却不可比拟,从根本上说,这全是分工造成的。然而这种信息不对称也造成了另一不利条件,即买方不知道产品的真实成本。我们大多数人都消费电视机,但只有极少数人知道它是如何生产的,知道它的成本的人就更少了。而在古代,种粮的人虽然未必去牧羊,但至少他曾见过牧羊是怎么回事,即使没见过起码他能想象某件东西是如何生产的。所以现代人有一句谚语:走遍南京到北京,买的没有卖的精,这种信息不对称,产生了投机行为的机会。而且分工越是发达,此种机会越多。只有卖方之间的竞争才能纠正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危害。分工发达的结果是交易次数增加,而交易是有成本的,所以分工不会无穷细分,它停止在分工的边际收益等于交易边际成本的那个分工程度上。当新的经济制度出现,并能降低交易费用时,分工将进一步细化,这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过去的发展经济学认为资本积累和技术进步是经济发展的原因,现在看来,这是一种肤浅的看法。杨小凯指出制度变化才是经济发展的动力,而制度改变的方向是节约交易成本。这一结论符合近一两百年来各国经济能够发展或长期停滞的历史经验。杨小凯还指出,积累的资金既可用于购置设备改进生产技术,也可用于支付交易费用,试探新的制度安排,当社会进入到一种制度,其中分工利益的增量大于交易费用的增量时,分工有正反馈作用,于是发生经济起飞。这种解释显然超越了传统微观经济学的范围,它强调了现存的制度不是外在且事先给定的,而是节约交易费用扩大分工利益的发展过程中制度深化达到的某一阶段,正如《动态》编辑部在“开展对‘新政治经济学’的讨论”一文(《经济学动态》1992年第9期)中指出的,自斯密建立古典政治经济学之后,经济学沿着两个不同的方向发展,一个是将制度视为给定的,其结果是非常数理化的微观经济学;一个是将制度本身,特别是生产关系作为研究对象,马克思是这方面最杰出的代表。杨小凯等人的研究则重新将这两方面的研究汇合起来,将经济发展的制度根源与资源配置理论相结合。参见杨和勃兰德(Borland)在这方面的论著。分工和规模经济会发生冲突,因为分工越细会导致规模缩小。要兼得二者之利,最主要的方法是扩大市场,这就是现代国际贸易迅速扩大的原因。传统的国际贸易比较利益理论,把比较利益建立在自然资源秉赋和要素价格的差别上。分工理论则论证了国际贸易由于扩大了产品市场,可使分工进一步细分,从而使生产率和产品种类同时增加。这种利益对于大国如美国和中国尚且不可忽视,逞论对于规模较小的大多数国家。见杨小凯用分工理论研究国际贸易的文章。企业理论和产权经济学是近年来受到特别重视且发展异常迅速的经济理论。杨小凯用他的分工理论于这两个领域同样得出了创造性的进展。杨与王建国(Monash大学博士)及Wills 建立了一个数学模型,此模型的概念是在一个给定的法律制度下,社会中的竞争会平衡于合作可靠性与分工之间的冲突:即合作越可靠,风险越小,则分工越发达。所以法律环境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这个模型又提出了事前交易费用(在决策之前就能预见的,因而进入谈判之中的)和事后交易费用(在谈判时不能确定的,由于一方取巧而造成的社会效率损失)的概念。这两种交易费用有一定的替代作用。即考虑周到的谈判(增加事前交易费用)可减少取巧造成的经济损失。竞争使均衡发生在两种交易费用之和为极小的状态。所以财产权并不是定义得越明确越好,因为事前交易费用增加太大,虽然明确定义产权可以减少事后交易费用,总的说来仍是得不偿失。计时工资相对于计件制的发展,公共汽车月票制等等是使产权界定模糊,降低事前交易费用而使效率提高。一般而言,由法律制度决定的界定产权的效率提高,会提高分工度,市场规模、贸易依存度及生产力。杨等三人曾用中国农村改革的经验,验证了这一理论,他们的文章的中译本将刊出于《中国经济论坛1992年论文集》。企业理论和经济发展理论在以分工为主导线索的思考下得到了统一。企业的成长和经济的发展是同步发生的,然而在传统的发展经济学中这二者似乎并不相关。刘易斯的剩余劳力理论,库滋涅茨和钱纳里的结构变化理论是传统发展经济学的主要理论。但从分工理论来看,分工是企业成长和经济发展的根源。交易效率同时制约着企业成长和分工发展。自由化政策提高交易效率,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减少交易风险交易费用。二者共同的作用造成了以企业林立为特征的富裕社会。从杨和勃兰德的理论来观察,人均收入增长、贸易依存度增长、市场扩大、内生比较利益的增加、专业贸易部门的扩大和其他结构变化都是分工内生演进的不同侧面。而传统发展经济学中却将人均收入增长看成是结构变化的推动力,而结构变化又促进了经济发展。关于企业理论方面,杨小凯的另一个贡献体现在他与黄有光在《经济行为和组织期刊》即将刊出的一篇题为“企业理论和剩余权力结构”的论文上。他们将Chase与张五常的产权理论变成数学模型,在模型中证明了仅在劳动分工的条件下才可能出现企业,而且必定是劳动力的买卖比起管理技术的买卖交易费用低才会出现企业。企业主花钱买生产劳动,这就出现了企业组织;而不是一线工人组织起来买企业主的劳动,这成为合作社组织。其原因是企业主的劳动从数量质量上更难界定,其交易费用更高的缘故。因此企业制度可以把一些交易效率极低的生产活动纳入分工系统,避免对这些活动的直接定价和买卖。企业主的剩余权就是他的服务的间接定价。这样看来,企业主的剩余权不是剥削而是其劳动报酬。分工理论又被用来作宏观经济的研究。杨与勃兰德建立一个模型,证明货币出现是分工演进的一个结果,证明在生产资料生产的分工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没有商品货币高级分工就不可能实现,证明了纸币用作商品货币大大提高交易效率,促进了分工和生产率,他还证明了商业循环和失业有积极的生产力意义,因为商业循环是分工的产物,二者互为依存,耐用品生产和非耐用品生产如果存在分工,则为了避免供应不足就会发生萧条。杨小凯这些成就,将概括在他与黄有光合著,由著名出版社North-Holland出版的书中。杨小凯在80年代初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技术经济研究所任一般研究人员(未定职),1982年末他转去武汉大学任教。1985年经由邹至庄推荐去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读经济学博士,1989年获得博士学位,受聘于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经济系。三年内接连由讲师提为高级讲师和教授(Reader)。伦理观的演进与经济发展伦理观念渊源流长,它最初的出现远早于交换成为一种制度之前,道德是保持社会稳定与和谐所必要的行为规则,而人与人的冲突无例外地是与人的自利动机有关,所以道德自古以来就与抑制自利有关,牺牲自己的利益并有利于他人成为道德的同义语。世界上各个民族,各种文化对道德的解释,仔细分析起来有相当多的差别,但牺牲自利以帮助他人则是各种道德观中的共同成分。当今世界各国的法律差别极大,但一个人不论到哪个国度去旅行,只要遵循本民族的道德规范,一般就不会触犯他国的法律。并不需要对人家的法律作专门的了解。在人类社会的早期即已出现的道德观,它以约束个人的自利为特征,对建立以交换为基础的商品经济起了阻碍作用,因为交换是以自利为前提的。交换最早发生的年代现已无从查考。在中国,交换逐渐濒繁以至于出现了货币也发生在很早的年代。公元前11世纪西周开国时已经有金属货币出现,然而在以后的3000年内交换虽然给人们带来利益却并未成为每个家庭生活必须依赖的方式。相反,衣食住多半仍取诸当地的资源,尤其是土地;只有盐铁等少数商品必须通过交换才能得到。虽说在明代,甚至远在宋代,在中国的大城市中交换已经很发达,然而占当时人口90%以上的农民,交换仍是偶一为之的活动。甚至到文革时代,广大农村的经济自给率仍非常之高,河南产棉区几乎家家户户都有纺织机,穿衣仍是不求人的。商品经济是非常不发达的。能给人们带来巨大利益的交换不能发展成为一种制度,其直接的原因是历代帝王都采取了重农轻商,甚至打击商人的政策。秦始皇一统天下之后,迁天下豪富12万户于首都咸阳;汉高祖也“徙齐楚大族昭氏、屈氏、景氏、怀氏、田氏五姓关中”。当时的豪富多半是大地主和生意人。所谓“七科滴”就是秦始皇征集逃犯、赘婿和商人(包括三代以内曾经过商的)去攻打南方三郡。汉初规定商人不得穿绸衣、骑马,乘轿。汉武帝时叫杨可去征富商大贾的财产税,弄得中等以上的商贾大都破产。秦汉以后,打击商人的政策一直未断。且不说大陆解放以来对资本家出身的人在升学、提级、参军等方面的歧视,也不说文革期间将全国农村集市一扫而光,就在改革初期长途贩运仍属非法;而今低价购进待价而沽仍被当作投机倒把。今天从商致富虽不致被强制迁往首都,但致了富的人多半有如履薄冰之感。他们最安全的策略是趁早收敛起来,兔遭不测。只有外国资本在中国发了财比较能得到政策上的保护,如果投资环境好他们还有扩大投资的意愿,否则还是把利润汇回国去免生是非。重农抑商政策的背后是伦理观在起作用。伦理是一种最基本的意识形态,靠了它,人们作出一种政策是正确还是错误的判断,人们认为是错误的政策,即使政府强制推行,也难于贯彻和持久。打击商业活动的政策之所以能经历几千年而不衰,自然有其伦理学上的原因。自古以来中国最具有影响的哲人都认为出于自利追求物质欲望是可鄙的。孔子只是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老子则说:“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到了宋代,哲学家朱熹提出“存天理,灭人欲”;文革时则发展为“狠斗私字一闪念。”确实,如果人人都无私欲,当然天下太平。然而这里包含着一个基本的矛盾:如果人人都没有了私欲,还有什么可追求的呢?因私欲膨胀造成了社会的不安定,最终加害于每个社会成员,使他们最初追求的欲望不能满足,因此欲望才要加以限制。如果把欲望从根本上取消掉了,还有什么目标要去追求呢?但精神满足归根究底离不开物质满足,为革命牺牲是一种精神满足,那是因为自己的牺牲能使别人得以物质满足。如果一切的人都无求于物质满足,精神满足岂不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且人类历史的发展是物质欲望不断被更多更好地满足的过程。而今继续寄希望于劝人放弃物质欲望来达到社会大治的人,不妨回顾一下历史的总趋势。专门利人毫不利己,从动机来看当然是高尚的。然而从效果看,提倡这种行为并不能达到提高社会道德水平的目的,因为这种行为提供了另一批人白占便宜的机会,从客观上鼓励了另一批人的道德沦丧。如果全国大多数人都做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其余少数人正好可以肆无忌惮地膨胀其私欲。所以损己利人的原则决不可用来作为制度设计的前提,只有当人与人处于不对称地位时,这种道德原则才有必要,例如富人和穷人,强者和弱者,处于危急情况下和不处于这种情况的人,这才能使社会福利有效的增加,社会更协调地发展。然而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不能成为普遍适用的制度原则。交换能产生正和结局,已如前所述,是由于各方发挥相对优势的缘故。谁具有某种产品的生产优势,这是通过价格竞争来选拔的,不是任何人钦定的。所以公平竞争是一个必要条件,但这个条件等价于交换双方必须平等和自愿,只是附加要求交换信息的充分流通。交换双方如果地位不平等,一方可以控制另一方,则交换或许不会发生,因为特权一方不必通过交换来实现自己的利益目标;或者交换使一方受损,因为他没有退出交换的自由,此时虽然有交换发生,实际上只是改头换面的剥夺,官商结合就是这种不平等交换的典型例子。在交换发展过程初期往往有特权阶级的参与,因而破坏了交换的名声,使得大大有益于全社会的交换被群众抵制。此外,即使是没有特权的一方也常试图用欺骗手段牟利。这些都阻碍了交换制度的顺利建立。地位平等和选择自由不仅是交换中人的应有权利,它具有更广泛更多的含义,这就是人权,当今各国中人权较好地受尊重的国家交换也比较发达,这并非巧合。然而在古代,普遍认为社会秩序与个人自由是互相冲突的。要保持社会秩序,必须对个人自由加以限制。由谁来限制?由社会中有权威的人士。所以社会必须分为受治于人者及治人者;劳力者与劳心者;小人与君子;或者奴隶与贵族。无论东方哲人孔子或西方哲人柏拉图,费尽心智也没有能设计出一个人人平等而且有秩序的社会。孔子的道德观具有永恒的价值,但他的道德观不需要人权的支持,换言之,在人与人不平等,一部分人享有特权的社会中,可以用他提倡的教化来使人人都安居乐业。但是可悲之处也正在此,用忽视一部分人的利益的方法去保证社会秩序,这个秩序未必能长久维持。中国两千多年中发生的无数次农民起义说明了这一点。如何安排一个既有人权保障又有社会秩序的人际关系,是向人类社会提出的最严重的挑战。到目前为止民主和法治认为是最接近于解决这个问题的答案。西方一些国家经过几个世纪的内部调整,大体上做到了社会权力的平稳接交和公民权利的受尊重。然而利益集团对政治施加影响,使真理被歪曲,事实被掩盖,丑闻不断发生,更不用说有利于社会进步的长远措施极难贯彻。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这样的社会制度不是一个理想的制度。可是出路何在?没有人知道。幸而人类的智力还没有穷尽,只要人民的智力不被窒息,希望总归是有的。一个国家的经济要能增长发展,有两个条件是必不可少的。一是全体成员有干劲,懒洋洋的人不可能有增长。二是百姓的干劲要用在正确的地方。在大跃进的年代里,干劲是有的,但用错了地方,最后导致失败。干劲既可出于自利的动机,也可出自建设祖国,或为公的动机。有人认为为公的动机不可能持久,并举中国、苏联的经验为证。但我认为为公的动机激发人们苦干,如果苦干的事实能回报给全体百姓,且每个人相信别人也在无偿地为公工作,则这种动机可以持久。从长期来看中苏等国经济发展受阻的原因,恰是不能保证干劲用在正确的地方,或者说,为公的动机不能保证上面第二个经济增长的条件一定能满足。这里要用到微观经济学中极重要的一条理论,即均衡价格系是唯一能引导资源最佳配置的信息系统,而均衡价格是这样形成的:出于自利的消费者在市场上寻求索价最低的供应者;出于自利的生产者在市场上寻求出价最高的需求者,在竞争条件下达成的成交价格就是均衡价。没有出于自利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就无法形成均衡价格。苏联和中国的经验都证明,在计划经济的初期经济发展是比较成功的,因为当时的价格继承了原有的市场价格,它很接近于均衡价格。在经济获得最初增长之后,价格必须作出相应调整,以继续引导资源在新情况下的合理流向。诺贝尔经济学奖金得主(1971)库兹涅茨在研究各国经济增长的实绩后得到的六点结论之一就是在经济高速增长时必伴有相对价格的剧烈变动。在一切“为公”的经济中,价格被视为无足轻重,而且常常固定不动。结果计划人员失去了衡量效益的依据,使经济陷入日益严重的混乱:经济结构扭曲,虽然每年都有巨额投资但长期短缺的产品始终调整不上来,该进口的产品在出口、积压的产品越产越多。这种缺乏效率的现象并非计划人员的低能,而是失去了一切计算效益的根据,即一套正确的价格。其根本原因正是大家都为公,不在价格上计较,无法形成一套均衡价格。前面论证了从自然经济过渡到商品经济时道德观念必须作相应的调整,要承认人追求自身的利益是正当的,合乎道德的。这种道德观与传统道德观(德行必须是克制自利)相比,是一个重大的转折。历史越悠久,传统文化的根底越深厚,完成这个转折也越困难。而且在转折中还可能走向另一个极端,即私欲膨胀,把传统道德中应继承和发扬的部分统统反掉了。自利的行为是正当的,但有其严格的界限,即不能影响别人的自利。这是显而易见的,几乎用不着任何解释,可是在从传统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大规模地发生欺骗,毁约,假冒、贪污,这差不多已成为规律。究其原因,正是因为市场经济要求肯定交换中的自利动机,人们在改造传统伦理观时不分青红皂白,把一切克制自利的观念统统加以否定。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要区别市场运行和市场规则。市场运行是由自利的动机所驱动,而市场规则则不能靠自利的动机去维护。放松市场管制(Deregulate)是指市场运行应该自由,而市场规则却是丝毫不能放松的。一些经济在改革过程中引进了市场机制,由于没有正确区别市场运行和市场规则,发生了物欲横流,道德沦丧的令人担忧的倾向。于是一些学者和政治家惊叹人心不古,甚至谴责商人的追求利润,咒骂金钱的万恶,恨不得回复到古朴的自然经济时代。殊不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仍旧可以保持一个很高的道德水平,做到道不拾遗夜不闭户,尤其重要的是交换活动中的守信和诚实。在这样一个社会中经济纠纷很少,交易成本极低,资源流向合理,经济效率极高。一些经济发达的富裕国家已经出现了这种变化的开端,也许由于缺乏必要的理论指导,这一变化进展得似乎并不很顺利。可见不论是发达国家或是发展中国家都需要研究伦理观演进和经济发展的关系。近年来出现的全球性环境问题,更使这一问题变得具有紧迫性,因为全球环境问题的解决不可能是每个国家、企业、个人追求自利的结果,而只能基于共同的责任感。它类似于市场规则的维护,但又不尽相同,我们需要更多的知识,包括道德演进的方向,决定道德观念强弱的因素,对于非道德行为的对策,道德与传统文化及科学发展的相互作用,新道德规范与人权及法律的关系。我想这是向各国社会科学工作者提出的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新课题。对“假冒伪劣”的反思市场运行有其必须遵守的规则。参与市场的各方必须烙守规则,才能从市场中得利。彼此破坏市场规则的结果是大家都倒霉。市场规则可以形象地比拟为交通规则。大家都遵守交通规则,人人可以安全通畅。如有一部分人破坏规则,开车走路不问红灯绿灯见缝就钻,结果必定是堵塞不通。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正是一部分人用损人利己的办法去赚钱,极大地破坏了市场规则。政府的职责之一就是维持市场规则。当今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不但深受消费者的欢迎,同样受生产者的欢迎。打假活动必须长时间地坚持下去。市场应该是自由的,但市场规则的遵守则没有任何“自由”可言。只有坚持不可逾越的市场规则,才有可以自由选择的市场活动。但是单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有其自身的规律。试对假冒伪劣产品的品种加以分析,可以发现,这些产品尤例外地都是利润极高的一些品种,例如茅台酒,红塔山香烟,耐克牌旅游鞋。如果这些产品的定价降低,利润减小,假冒伪劣出现的可能性降低。所以生产者防止自己的产品被假冒而受损,可以有另一种选择,即降低自己的定价和利润,使假冒者无利可图。从经济学来分析,这种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策略更有利于全社会的经济效率,防止浪费,同时也能减少收入分配的过分悬殊。当然,生产者完全有权作另外的选择,即限制高质量产品的产量,保持其很高的垄断价格,从而得到超额利润。不过从全社会的利益来看,我们不鼓励这后一种策略。在目前人民购买力迅速提高的市场环境中,新产品不断涌现。当新产品上市时,如何定价是一门大学问。这些产品只要设计好,工艺精良,受消费者欢迎,确实可以定很高的价,生产和经销的人都可以发一笔财。但因为利润太高,不但有假冒伪劣的危险,也有正常渠道竞争者进入的可能,而这种竞争一般而言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只要不侵犯专利权)。所以奉劝新产品生产和经营的诸君,从长远利益出发,降低利润水平,不但有利于消费者,同样有利于生产者自己。1993年10月14日要帮助穷人!为什么?怎样帮?政治家们喜欢谈论经济增长,但很少有人关心谁的经济是最应增长的。经济的增长,既可以通过每年生产出来的商品和劳务的不断变化来衡量,也可以通过所有人收入的变化来衡量,因为人们只有用他们的收入才有权获得所生产出来的商品。在一个平等的社会里,高度的经济增长也就意味着个人收入的高度增长。但由于收入分配的不均等,高度经济增长不一定表示个人收入也同时增长。在某一种收入分配方案里,某些人的收入也许比另一些的增长快得多,更有某些人的个人收入也许根本没有增长。在商品自由交换的市场经济里,个人收入的水平和增长速度之所以不同,是因为个人生产能力和他们所能拥有财产的生产能力不同造成的。认为一个人生产能力越强,他的工资就应越高,这种观点就叫作效率观(或交换观)(productivity ethic or commutativejustice)。一个人生产能力的高低,首先取决于他人力资本的存量(human capital stock),这或许可以从他受教育的年限来确定。它还取决于其他方面的因素,如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技能。有些不一定是本人能拥有或创造的。从这一点上说,效率观并不是一条无可争议的理论,因为不大可能保证一个人生产出来的产品全部再返还给了他本人。尽管如此,效率观仍是一条指导收入分配的最有用的理论,那些遵循这一理论的国家逐渐走向了繁荣。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这一观点导致了一种制度,即多创造的人多收益,限制了不劳而获、瓜分别人创造财富的机会,公民都能从其对教育和物力资本的投资上获取不断扩大的收入。人力和物力资本的投资越大。经济增长越快。因此,经济增长取决于那些有权从事消费,娱乐,教育和储蓄的人中,有多少比例是选择了教育和储蓄。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同样有权利作这样的选择的。有些人他们不可能对教育作出任何投资,更谈不上储蓄,因为他们的生产能力很低,他们的收入仅能勉强维持生活(我们称他们为穷人)。可见,只有通过那些生活较优裕的人的集体行为才能帮助他们。我们为什么非得帮助他们?近来的经济增长理论表明,不仅仅是因为人类本身具有的同情心,更因为客观实际存在的两条经济原因。一是提高这些穷人的生产能力,能够提高较富裕的那些人所拥有的物质资本的生产能力,因而对富人同样有利;第二它缩小了现行经济发展中的收入分配不均,从而可以导致一个较好的对促进经济进一步发展起决定作用的和谐的社会环境。帮助穷人富起来,政府可以采取下面三种方法:(1)大规模的收入再分配;(2)提高富人的生产能力;(3)向穷人直接投资。第一种方法可以提高穷人的收入水平,但并不一定提高他们的生产能力。“解决不平等问题,实质上不可回避的是对健康、教育、技能上的投资,用财富再分配的办法是无法解决的。”而且,大规模的收入再分配违反了效率观,有可能阻碍富人生产力的提高。因此,一个良好的社会宁愿从效率观出发,通过个体或政府的力量来促进生产率,也不愿破坏依法制定的税收和收入再分配原则。第二种方法也称为滴漏理论,即通过对富人的投资,创造就业机会,增大经济产出,从而最终带动那些较穷的人,使他们从中获益。政府增大富人的生产力有多种渠道,比如可以通过税收、建设良好的基础设施来刺激那些有钱可以投资的人。增加了投资,就有了良好的有助于经济发展的宏观经济环境。依据滴漏理论的政策是一个有效的办法。但是应提出以下两个问题值得我们注意,一是人均收入要提高到何种水平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贫穷?二是即使人均收入的增长与贫穷的减少之间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关系,然而要消除贫困现象也许需要一段极长的时间。第三种方法是直接提高穷人的生产能力。这已经成为许多多边援助机构的信贷政策,它是消除贫困的最有效的办法。一些发展中国家最近刚刚开始实施的免伙食费就学项目,就是其中的一例。该项目使学生就学和政府食物补助联系起来,然而,政府针对减少贫穷和提高生产力所进行的各种项目,其效果还取决于穷人对这些措施如何反应。更进一步说,扶贫项目开支的大小可能会被政治制度所制约。在中央集权下,政府开支的组成和数量是由一部分人控制的,而在民主社会里,却是由大多数选民选举出来的代表决定的。大多数选民根据社会现状投票,这些社会现状包括收入的分配、人均收入的水平,宗教问题以及他们对当选的政府官员的态度等。因此,经济增长依赖于国家的制度和最初的经济状况。这样的一个依条件而定(path-dependent)的经济增长也许会限制政府干涉的程度。一个国家开始的经济状况很难在较短的时间内改变,这就会限制他以后的发展,例如一个拥有众多人口、生活水平较低的国家,因为大多数人不存钱、不投资于教育,经济就很难起动起来。在这种情况下,外来资助也许是使这个国家跳出“增长陷阱”的唯一办法。1994年1月20日管理条例——对方缺席的契约——谈转变政府职能市场经济对解放生产力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其诀窍正如斯密所指出的,它把每个人发家致富的努力汇集成为全社会经济增长的动力。人们自私的愿望不再成为社会动乱的根源,反而促进了彼此的幸福。市场经济中权责利的关系建立在契约之上,而不是宗亲关系之上。每个成年人都有自主地与他人订立契约的权利。为了防止契约侵犯他人的利益,所以要有法律,这是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则。凡与法律抵触的契约都是无效的。由此可见,法律不同于契约,它不需要得到当事人的同意,它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基本的原则。法律对于市场的重要性,经过近年来的实践和宣传,已逐渐为大家所认识。但管理一个市场光有法律还不够,因为法律只规定了对个人权益的保护,并不能保证市场运作的效率。为了提高效率还需要制定一系列的管理条例,它使得同一件事可以用较少的人力物力去完成。由此可见,管理条例虽然也是由政府制定、颁布、执行的,但它完全不同于法律,它实质上属于契约的性质。它不同于一般契约的,仅仅在于它是由一方单独制定的,并没有征得另一方的同意,这是因为在技术上不可能逐个去征求当事人的同意,而不是因为像法律那样,不需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所以管理条例实质上是一方缺席的契约。但是在我国这个缺乏民主传统,政府常有至高权威的国家里,官员们似乎有一种习惯,即“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在这种习惯影响下,主管部门颁布的各种管理条例,往往缺乏和对方商量的精神,而只顾自己的方便,其结果是与制定“管理条例”的初衷相背,不是提高效率,方便各方,而是叫当事人往返奔走,浪费时间和精力。有的条例成了刁难对方的借橱,既不能给自己带来方便,还给别人设置障碍,甚至叫人左右为难,无所适从,所以才有办一个合资企业盖几十个图章的怪事。所谓“对方缺席的契约”,其核心精神是指一方无权强加于人,相反,它应当是平等协商的结果。所以在制定条例的当时,便应尽量考虑当事人可能提出来的反建议,并想法达成各方都能接受的条款。试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中国公民为了出国申请护照,必须有正当理由。对方邀请可构成正当理由,但邀请信常用外文书写,为了审查方便,当局规定外文邀请信必须译成中文。同时为了保证译文的真实可靠,必须由被授权的翻译机构来翻译。这一系列规定看起来是合乎逻辑的。但这里忽略了一个要点,即如何从申请人的方便出发,使事情能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费用办成功。成千上万的申请人很可能提出一条反建议,即政府雇请兼懂外文的人才去办理申请护照的审批,这样可以节省往返请人作翻译的时间耗费,将译文打印成文,以及翻译本身的费用。这笔费用对每个申请人而言,总在50元以上,而如果由兼懂外文的办事人员办理,所增加的额外费用平均在每一笔申请上大约只不过二三元钱。这样所节省的社会成本全国每年可达上千万元,这仅仅是几百几千件类似规定中的一个例子。全国每年因政府颁布的条例不尽合理而造成的直接间接浪费恐怕要占整个国民生产总值的几个百分点。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之所以比较穷,这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因。做生意,买卖货物,提供服务,都出于双方自愿,实质上是一种契约关系,其特点是任何一方无权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在现代社会中,有许多商品和服务是由政府独家提供,由不得客户挑选。处于这种垄断地位,政府即使像宰人个体户那样索取高价,百姓也只能就范。现代经济理论分析得出结论,即使政府将所赚的超额利润用之于民,对整个国民经济仍是不利的,因为价格扭曲导致了资源配置失当。如果个别部门将高收费当作单位的福利来源,则无异于以权谋私,离开贪污仅一步之遥。政府部门以其垄断地位收取额外费用,在社会上起了不良的示范作用,其危害性更不能用金钱来计量。政府很大一部分的工作正是制定和执行各种管理条例,将自己置身于一个平等的契约一方,将极大地改变政府职能,同时也将改变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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