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只是限于一个极有限的范围。当银行在平衡国际支付差额中所占地位日趋重要时,这样的布置是一个极自然的、合理的结果。即使在今天还有某些国家,虽然它们用黄金铸币,并且严格地执行着其纸币的兑现,但实际运送黄金到国外的情况也很少发生的。这些国家的银行在国际商业活动中,宁可交付票据,必要时宁可照付利息。我们已经注意到,瑞典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虽然即使在其国内贸易中也从未使用黄金,所发行的包括着小额纸币(最低到 5 克郎),其私营发行银行的黄金存量多年来仍原封未劫,虽然其银行同德国国家银行一样,对于所发行纸币负有兑换黄金的义务,但对外运送黄金的情况却很少见。关于以上稳定货币价值、或提高价格、或阻止其继续下跌的种种建议,有一个概括的评述,对各建议都适用。依照我们的研究路线说明,这些建议要能够达到其目的,只是在于对货币利率发生间接影晌,使之比原来更加迅速地与自然率趁于一致,或降至自然率以下。关于用金国家与用银国家两者的价格相均平的可能性这一点,在实质上所提供的,无非是对上述这一普遍原则的说明。由于银行提高的结果用银国家对欧洲产品的需求提高时,欧洲的企业家将由此获得超额利润。一方由于① 《国民经济与统计年鉴》,第 66 卷,1896 年。① 《国民经济与统计年鉴》,第 65 卷,1895 年。用银国家生产成本提高、产品供量减少的结果,使进口商的利润减低,但这一点并没有重大影响,因为进口商对于这类商品(生产、运输等)的供应,所占的地位比较不重要。(企业家的利益是一回事,经济制度的利益是另一回事,两者不能相提并论,这是不言而喻的。就这里所说的情况而言,社会势必要受到纯粹的损失。)假定——虽然,这好象是不大可能的——在华尔拉斯的计划下,发出纸币,换回白银(或扩大银币的发行),但所产生的结果,只是一个相等数量的黄金或纸币存入了银行,并没有发生使银行降低利率的任何刺激作用。显然,在这样情况下,这个政策将完全无效(除了对银价的影响以及因此发生的反应以外)。于是发生了这样的问题:是否可以用简单得多、代价要低得多、也安全得多的方法,来达到所悬的目的;是否可以由各国的金融机构相互协商,由它们自己共同直接担任其利率变更事宜?为达到所悬目的,这样的措施是必要的,也是唯一有效的。按照我们的理论,整个目的,无非是在于如何使平均货币率与自然率趋于一致这一点上。依照华尔拉斯的制度,白银不作为价值标准,也不作为国际支付手段;即使价格上涨,为此在交易中需要的白银,所增加的也极有限。那末又何必还要带累银行保存着这些无用的白银呢?为什么不让它们凭政府债券、公司债券或者汇票来发行纸币(或发放贷款)呢?换个说法,为什么不采取直接方法来降低银行的利率呢?这并不是说要银行在实际上先行确定了自然率,然后规定它们自己的利率。这当然是事实上办不到的,也是完全不必要的。因为两个利率究竟是相一致还是相背离,当前的商品价格水平就提供了可靠的测验标准。位置的程序简单地说应该是这样:只要价格没有变动,银行的利率也不变动。如果价格上涨,利率即应提高;如果价格下跌,利率即应降低;以后利率即保持在新的水平上, 除非价格发生了进一步变动,要求利率向这一方或那一方作进一步的变动。利率这样的变动开始得越快,一般价格水平作巨大波动的可能性就越小;必要的利率变动,其幅度越小,次数也越少。如果价格保持得相当稳定,则利率只须同自然率所不可避免的涨落取着同一步调。我认为价格所以不能安定,其主要原因就是在于银行的未能遵守这一规律。近来又流行了一种荒谬论调,可憾的是象勒克席斯这样一个人,在其近来的研究中(载《瑟堡氏手册》),却有这样的说法:他说, “货币(银行里的)就放在那里,任何人可以在所能荻得的最优惠条件下自由使用。”作为此说的左证,他告诉我们,例如“法兰西银行,终于放弃了其正式利率不1得低于百分之2 的原则”(实在应该说是习惯),“为了求适应起见,2将利率降低到 2%。”①但 2%的利率,并不含有“所能荻得的最优惠条件”的意义。只有借主对于所借得的资本可以赚取 2%以上的利润时,这个条件方才是优惠的;假使对于这项资本,除了成本和风险,余下的利润只是百分之17 、14 381或12 时,则这个条件可以说是对他极不优惠,甚至是一个灾害。或有加以反驳的,说如将利率再进一步降低,对银行就不会有利,这个说法其本身可能是十分正确的。利率降低以后,在银行方面,其利润差额的缩减,或将超过其业务范围多份将由此扩大的程度。那末我要平心静气地请求注意到一个事实,银行的首要任务并不是在于赚取很多钱财,而是在于为公众提供一个流通的媒介——在于以适当的方式提供这个媒介,目的是价格稳定。无论如何,银行对社会的责任比其对私责任不知要重要多少倍,如果循着私营的方向,它们终于不能尽其对社会的责任时——这一点在我是怀疑很深的——那末它就应该有以自处,为国家作出有价值的活动了。现在的疑问是,要在全世界(或在各金本位国家)的银行间实行合作政策,这一点是否在可能范围以内。任何一个国家的银行,尤其是中央银行,在订定其贴现率时,它们自己不能不在国外贸易、支付差额和汇兑率情况的指导下进行。除此以外,它们又怎么能听任其利率受到别的方面的指导呢?即使各国中央银行同意按平价接受彼此的票据,这个困难依然存在。当兑付余额发生逆差情况时,首先将感到的倒不是贵金属的外流,而是国内银行在国际清算中的差额变得越来越被动。这项差额最后势必以黄金移转的方式来清算,或者转变为照计欠息的某种债务形式。有关的这个国家,其一家或若干家银行,将受到直接压力,不得不提高其贴现率。因此在任何情况下,关于银行利率政策,它们必须保留自由行动之权,作为最后的(如果不是一贯的)凭借。这是一个严重困难,当决定我们政策实行的方法时,为了避免对其实践的可能性构成任何理论上的反对理由,这个困难必须应付。时常看到的是,由于支付余额高度的偏于一面,或由于两小或两小以上国家彼此之间价格水平的差距很大、因此引起的困难,不但可以由处境“不利”的国家,而且可以由处境“有利”的一个或若干国家,想出办法,加以克服。假定资金正由国家 A 流向国家 B。这种流动,不但可以由国家 A 提高利率,而且可以由国家 B 降低利率,当然也可以由两方同时行动,使之停止或逆转。关键只是在于两个利率之间的差异。如果两个国家都按同一个方向,在大致相等的程度上改变其利率,则对于它们相互间的贸易关系将没有影响。易言之,国际价格同一般的价格一样,它们具有“双重的自由”,它们可以彼此背道而驰,也可以联合行动。首先是关于各自规定的相对利率,其目的在于维持汇兑率、支付差额以及相对价格水平,这当然必须由各个国家或各类的国家在对立的方向下进行。还有更加重要的是,在必要的时候,能够并座该成立共同规定的利率,处处在同一个方向下进行,目的在于使平均价格水平维持于不变的高度。属于同一国家的银行,于规定利率时彼此合作进行,这当然已成为日常的处理事件。至于不同国家的银行之间的合作,一等到弄清楚了它们所悬的目的是什么,至少在和平时期,是可以很容易地实现的。一个合作的计划,能为多数国家所接受,并相当忠突地遵行,这就够了;这时任何个别国家,除非为了迫不得已的原因,倘使与规定的利率相背离,这只能造成其自身的不利。还有需要解释的是,关于平均价格水平及其波动,如何提供一个适当尺度的问题。这是一个困难的问题,但在今天不能认为是无法解决的。就其性质言,显然,最好的办法是把它托付给仿佛米突制委员会那样方式的一个国际委员会。这个团体一旦发现世界价格水平与正常水平(这个水平在决定时当然是十分主观的)相背离时,各银行就有责任共同努力从事恢复平衡。这个意见听起来也许很奇特、甚至可笑(使人要回想到拉飘塔[Laputa]的天文学会),但它却体现着一切货币研究团体审慎考虑的计划——无论如何,迄目前止还全无效果——的合理发展。就银行现有的黄金存量言——于发行小面额(虽然不必过小)纸币后,其存量还可以大大增强——对于现在的价格水平,在相当时期内,是完全有力量支持的。这是毫无疑问的。担心的倒是,如果黄金按照目前或更大的规模生产,则金融机构最后或者将不得不降低其利率到这样的程度,以致价格将无可避免地上涨。在我看来(其理由上面已经提到),这样一个可能万一发生的情况,同价格的进一步低落是同样地要不得的。如果不使银行受到太显明的损失(由于对于照计利息的存款未能加以利用),这样的价格上涨也还是有可能避免的,其方法是只须停止金币的自由铸造。这将标志着趋向于实现理想的价值标准的第一步。近年来关于货币的讨论,使我们对于这样的国际纸本位制已越来越熟悉。向来大都认为这是对于黄金渐渐感到缺乏时的一种应付办法,但在我看来,当黄金过剩时,这个办法也同样可以应用,而且是必然要降临的结果。无论如何,经进一步深入考虑以后,对于这样一个远景是不必引起顾虑的。相反的,这个办法一旦实行,到那时使人听起来象神话那样的,恐怕倒是现在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只看见人们将一箱一箱的黄金无意义、无目的地搬来搬去,把成堆的财宝从地下掘出来,然后又把它埋藏到隐秘的地方去。我们所倡议的这个计划,至少在理论上,并没有什么困难之效。既不必设立什么中央亦事处所,也无须发行国际纸币。①各个国家仍可保留其自己的纸币(以及找付用的零钱)制度。这些通货在每一个中央银行都可按平价兑换,但只许在其本国流通。这样,每一个信用机构的单纯任务就是规定其利率,规定的利率与其他国家既是相对的,也是一致的,从而既维持了国际支付差额的平衡,也稳定了世界价格的一般水平。总之,银行利率的主要目的在于调节价格,使价格不再受黄金产销或铸币流通需求的任意支配。价格的变动完全自由,只是在银行审慎计划的指导之下。我们要建立一个稳定的价值尺度,使价格维持在不变的平均水平,这个企图的实现是否有可能,李嘉图曾表示杯疑,但在今天已为许多卓越的经济学者所肯定。我们自己研究的结果说明,这样一个目的是不但在理论上,而且在实际上可以达到的。政治家和学者们应该尽最大的努力促其实现。在我们的时代里,只是由 于事机不很迫切,却把最重要的经济因素,纯粹听任机会支配,这是与我们的时代不相称的。但是我们不可以为价格稳定就可以克服经济萧条,这种经济萧条现象,二十多年以采,一直为社会中某些阶级怨恨的根源;经 济的进步,也不会由此恢复到我们所熟悉的、自本世纪中叶以来的那样快的步调。经济萧条必① 为了方便起见,采用一种统一的价值单位是适宜的,或者至少可以将现行的各种单位加以改进(如拉甫雷[Laveley]所建议的那样),以简化其算术上的关系。须认为是价格下跌的原因,而不是其结果。它同通行的俗语“经济萧条”自有其独特的关系。在地球的我们这个部分,劳动和土地的生产力,可以十分肯定地说没有减退。工资没有下降;与最主要消费品的价格相对照,无疑的实际上平均还有所提高。即使租金,也肯定有所提高;除了农业方面,由于世界各地谷类生产的竞争而受到些锉折(在西欧)外,其他各种租金、包括城市地租的上涨和扩张简直是可惊的。全国和地方预算的增长,足为福利增进的铁证。低落的是流动资本的利率,通常称作企业家的利润,也就是当繁茱时期企业家在所得劳务报酬以外的超额利润。我们已经认识到这个现象的主要原因。新的流动资本形成以后转化为固定资本时,在其进程中利润大大减低,而资本量的增加,则部分地足以提高工资和租金。诚然,从整个人口和生产额的纯粹量的观点来看,近数十年来的进步似乎没有世纪初期那样的迅速。但是假若认为早年的情况会再来,而陶醉在这样的希望里,那就不但时机过早,而且实在是可笑的。所以会有这样的希望,不是由于别的,只是由于人类识见的短浅。作为本世纪特征的经济发展,特别是在比较古旧的欧洲国家,在发展速度这一点上,应该认为决不是正规现象。这是通常规律的特别的、罕见的例外。无知识的民众或者没有这样的理解,而许多有教化的人们或者不愿意有这样的理解。但是经济学者应该破除流行的偏见,应该尽其力之所及,同这样的偏见作斗争。由于他所研究的学科的性质,他对于这些问题应该能够比别人看得更清楚,因此也就负有比任何别人更大的责任,将有关这些问题的真象告诉给大家。质的意义的进步、经济福利的增长,是可能或至少可想象其能达到几乎无限制程度的;但只是在这佯的假设下,那就是量的意义的进步,人口的扩张,是受到极严格限制的。对于人口与生产额,即使作缓和的增长的假设,则此种假设,分析到最后,也是要引向反证法(snrdum)的。这是很明白的,按照熟习的几何级数、一个不变的率的增长,这种说法在许多方面是不合理的;在质和量的方面,同时作无止境的甚至加速度的进展,这种意见也只能认为是荒谬的。有些人希望从货币的处理中出现奇迹。这里要提醒他们一个公认的事实,钱币是不会生儿育女的,即使会的话,贵金属和银行券是寒不可以为衣、饥不可以为食的。把这类不健康的幻想搁开,则遵循着合理途径的货币改革,肯定的依然是经济问题中最重要问题之一。改革的实现有赖于国际合作,有赖于在性质上既巩固而又彻底的合作——依我看来,这就是改革的切实建议。向着经济的、或科学的国际团结前进的每一个新的步骤,我都热烈欢迎,因为对于我们最大幸福的维系和加强,由此又增加了一重保障,一切物质的和非物质的其他幸福,其顺利实现最后所依赖的就是这个最大的幸福,这就是——世界和平。附录斯干的那维亚国家的货币问题①不久以前,大卫逊教授请我就近来丹表和挪威汇兑率有所提高的问题写一点东西。恐怕我是答应得太轻率了些;因为从价格在战时上涨、战后下跌整个问题出发时,看到关于这方面由一般、特别是此间瑞典经济学者所提供的、他们所一致深信的一些解释,是那样地① 载《国民经济杂志》,1925 年。不完整、无效果,我随即陷入在深度不安中。我又想到那些实践的事务家,他们的论断虽然有时显然是错误的、不合理的,但不知能不能通过他们,使我们对这类现象已有的了解有所增进。结果是在这篇文章里关于问题的这个方面占篇幅特多,这是我不得不告罪的。争论的主要问题,一方面是商品缺乏与价格上涨之间的尖系,另一方面是商品不再缺乏与跟着发生价格下跌之间的关系。当战争时期商品缺乏,这是无可否认的。这在交战国家,系由于产业工人有一大部分被召从军或从事于军需品的生产。当战事初期,普通商品的不足,部分可以靠存货来弥补,如德国所积存的就特别多,或者以进口品代替,如协约国的情形就是这样。但当战事持久、范围扩大以后,这种来源即不足应付。在中立国家,则商品缺乏的原因比较间接,部分系由于进口有障碍,部分系由于对交战国出口的数额过大。虽然如此,中立国商品缺乏的情况也非常显著,这是人所共知的。至于战事结束以后,这种商品缺乏现象一般是用什么方法、在什么步骤下先趋于缓和然后消除的,对这个问题要加以确定就困难得多(下面将谈到)。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大多数国家商品缺乏的程度,战后比战时有了轻减,或者还不止于此。商人认为,至少就那些国家、其汇兑在战时没有完全崩溃者而言,价格所以上涨,商品缺乏即不是唯一的也是一个主要的原因;同样的,他们认为商品供量的增加,也就是战后价格显著下跌的原因。至于流通媒介的膨胀以及随后的收缩,照他们说起来,只是已经发生的价格上涨和下跌的结果,甚至是几乎无可避免的结果。另一方面,理论家则企图证明,商品的缺乏,其本身充其量只能使价格作比例的上涨,而在多数情况下,上涨程度是远远超出比例的。这些理论家会指出,如果货币流通总量跟着商品供量的减退同时缩减,价格就不会上涨;如果货币数量保持不交,则价格就不会超过比例地上涨,其受影响最小的国家,所涨的将不过是 10%到 20%。但价格的实际上涨一般却达到百分之数百。所以主要原因还应在货币的范畴中——发行银行方面贷款政策过于宽大,特别是对待政府需求时过于软弱——去找。即使是这类方式采用得最少的国家,即英国,其政府也把纸币的发行抓在自己手里。关于上述两方面的论证,在卡赛尔教授的《1914 年以后的货币与外汇》(1922 年 3 月)里,也许可以找到最充分的陈述。我很冒昧的引录一节如次:①每逢提出这个意见(关于价格上涨的推动力,也就是所谓通货膨胀),中央银行方面照例的答复是它们无法制止需求。当商品缺乏的情况渐趋严重时,公众即尽力集中于生活方面的要求,价格虽然上涨,还是要买进。一般认为公众就其现有收入对货物的购买是无止境的,他们可以尽量向银行提取存款,由此荻得其所需的购买力,在不论任何高价下为自己充实装备。这样的推论是有些迷惑作用的,①应该作一些说明,指出其真正的错误所在。公众在银行里的存款大都是贷放给工商业的。如果公众在其存款中提取了任何部分,以取得额外购买力,则势必有一个相应的数目从工商业中抽出。结果企业也就是工人的购买力将减低,因此可以由社会支配的总的购买力并没有增加。只有当公众要求提取存款,银行以其所创造的新的银行通① 英文版,第 55 页。货偿付,因此对于工业对存款的正当需要、通过贷款授予的、并不减少时,情形方才是这样。但是由此我们却陷入了通货膨胀的通常程序,结果价格上涨就难以避免了。卡赛尔教授的论点以及他所反对的论点,其弱点在我看似乎在于对购买力这个名词缺乏清楚的概念。这里所涉及的问题只是货币购买力。因此有理由可以说,货物与劳务两者的市价普遍提高时,其本身就创造了为应付较高价格所需的购买力。假使价格的上涨是绝对一致的,那末每个人,不论他所出售的是货物还是劳务,他所荻得的购买力,刚巧就是他以买主身分所需要的那个数量。假若价格上涨时不是那末一致(在战时价格上涨与一致的情况是相差很远的),则出售货物与劳务时,有些人自然要多获得些,有些人要少些;但购买力的总额依然是足够的,并无需银行加以补充。这个货币购买力,不论怎样地大,要用以取得每个人所希望消费的货物数量,那当然是不够的:因为假使是那样的话,把每个人所荻得的相加起来,将超过市场上实际所有的数量,那岂不是笑话。但正是由于“缺乏”,引起了价格上涨;而由此所创造的货币购买力用以支付实际所需的现有货物与劳务是足够的。这时所需的是流通媒介数额的增加。如果一切支付都用支票,那末这种增加当然会完全自动地实现。银行帐户相互间一切支票的收付,其数额将随着价格的上涨而不断扩大。但在开始时,这些帐户不论其平均数额或其总额将不会有所增加。经过相当时间,帐户数额与扩大的货币支付数额相对照时,将显得过小而感到不便,结果将需要不断地向扩大数额方面调整。分析到最后,这就是银行信用扩大的先声。然而伙格既在上涨,银行的存款和放款总是要或多或少自动地膨胀的。如果使用的还有别的流通工具,如纸币(与硬币),那末价格普遍上涨以后,发行银行将增发纸币(与硬币)。如果银行断然拒绝扩大其通货,无疑的这将使流通媒介陷于困窘的不足状志,结果价格的上涨将感到困难,或者竟由此截止。但是要希望银行能确实阻止价格上涨,或迫使价格回到原有水平,恐怕是不大可能的。因为首先是可以仰仗支票,支票的支付,可以扩大到住何所希望的程度——如美国 1907 年恐慌时所发生的;其次,如果私管银行也拒绝扩张信用,则纸币与支票流通速度的增加,可以与数量的不足大致相抵。根据波基维区(Bortkiewitch)在《社会政治学协会纪录》,1924年的除述,在德国,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其价格最后上涨到其纸币流通增加的 37 倍。诚然,这个情况是特别反常的,但即使在相当安定的情况下,要使价格上涨到两倍或三倍于正常流通速度,是应该不会有什么难以克服的困难的。当然,数量论是完全以货币流通速度在任何指定时间大致不变的论点为根据的,而这个论点又以我们在支付习惯上的假设的保守思想为根据。这样的保守思想的存在诚然不能否认,但我们在消费方面根深蒂固的习惯,其性质还要更加保守得多,如果两者发生抵触时,纵使(或者正是由于)我们习惯上的需要不再能满足,这两者之中那一个占上风,应该是相当明显的。这时仅仅提高利率,使贷款的获致比较困难,要想用这样的方法来阻止价格上涨,看来显然是无效的。利率的提高,对一切生产者方面说,要从而限制其对贷款的需求,的确是一个相当有效的方法,但是对于那些为了交换面额扩大,只是希望加强其现款布置的人,这个方法就难望其收到相类效果。这是很清楚的,在以货物缺乏作为价格上涨主要原因的这个前提下,问题的表现,与以货币理论作为根据的将完全不同。①在正常情况下,当生产与消费在几乎不变的比例下进行时,真正能促使价格上涨的(除了由于黄金生产非常的增加以外),只是在于银行方面过于宽大的信用政策,使投机者有可能增加其货币购买力, 所增进的程度不再与由于自动储蓄方面同时所增进的相适应。在这样情况下,补救办法显然在于紧缩信用,比如可以用提高存放款利率来促其实现。这样可以降低对信用的需求,同时也许可以鼓励储蓄。但在这里所谈的情况下,并不是一个增加购买力的问题(因为我们已经看到,购买力的增加是由价格的上涨自动提供的)。这里也是这样,支付工具的比较紧缩,在价格上涨时可以使完成支付多少感到些困难,但是只要购买力存在着,这样的方法终不能完全阻止支付。假定在一小每年一度的市集中,邻近居民前来交换产品。这时忽有谣传,货物的供应将不足,这无疑的将引起对货物需求的增进,价格将普遍上涨。这样的情况发生时,当然不必认为市场中法定通货量即将由此扩大,不过在市集的最后一天,当一切交易最后结束时,债权和债务的清算,其规模将比通常扩大,同时现有货币的流通将比通常为迅速,然而带到这个市场里来的货币大致与预期的交易量相称合,这个事实并不因此有所变更。这当然是确实的(在一定程度上这也似乎加强了卡赛尔教授的论点),当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关系密切时,在银行方面对限制支付工具量所采取的每一个步骤,对生产者的信用需求有很大的抑制影响(同时还鼓励储蓄),其显明的结果是价格将在那个限度上趁向下跌。但用这样的方法所召致的影响,对于它的力量不应加以夸大。这是一定的,这类抑制信用需求的方法,如望其能发生任何效果,必须在价格上涨刚刚开始时着手。一旦价格上涨已经开始,这些因素望其能发生作用就太迟了。当生产者对价格累进的上涨,胸中已有成算,对于未来的上涨率,已经在那里按着每月百分之几作打算时,银行方面接着每年百分之几提高利率,希望由此抑制其信用需求,这还有什么重要意义呢?另一方面,当战争时期银行业者未能提高利率,它们对于这一措施所举示的理由是完全不合理的。它们的理由首先是,提高利率并不能阻止价格上涨;其次是利率过高将有害于“合法企业”。显然这里所举的两点互相矛盾。利率提高,既然完全不能阻止价格上涨,则同样的,它也就不能有害于合法的或不合法的企业,充其量不过使这些企业正在赚取的巨大利润略为减少而已。或者要提出疑问,姑认为以上所述是对的(我要着重说明,上述的是否正确,我个人不能保证,不过是根据实践的事务家的意见,作为一个假设),那末除了恢复生产与消费正常情况以外,究竟要怎样才有可能实现价格的稳定呢?这个问题是不容易答复的。如果新的贷放完全被抑止,那末价格水平与现有流通媒介之间的紧张愈趋愈甚,终将完全消除价格上涨的倾向,价格将自然趋于稳定。另一方面,如果银行供给资本,即使利率较高,然而至少在理论上说价格可能继续上涨,因为非等到货物的供求相平衡,价格的上涨是不会停止的,而当消费方面一般要维持在一个实质上无法适应① 有一种现象,大凡经济学者都熟习的,但往往被忽视——任何一种商品,例如谷物,当感到缺乏时,可能引起这一商品在比例以上的上涨。在这样情况下,大都认为其他商品的货币价格是在相应的程度上下跌的,但就我所知,实际上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例子。的程度时,这种平衡是决不会实现的。但是消费方面这种超过实际可能的企图,最后终须停止。当货物供应的不足已成定局时,人们终将安于这种无法避免的状态,终将放弃维持已经习惯的正常生活标准的企图。这样,需求与供给将在一个较低的水准上再度获得一致,由此将不致促使价格进一步上涨。但是如果货物的缺乏延展到生活必需品时,在自由竞争条件下,这种消费习惯的转变就不会实现,除非使较贫困的阶级受到很大痛苦,至于处境较优的阶级虽然供应不足,他们当然还是可以设法满足需要的。因此我认为定量配给是一个好办法,这个办法应该扩充到较大范围,比如燃料,这时也应包括在内(这对于住屋的配给将间接发生影响, 这样或将使关于节制房屋租赁的法令成为是多余的)。但是任何人当战时曾经试图谋取——有时或者是非法的——额外的一磅牛油或咖啡、或一袋马铃薯的,将体验到要安于这种无法避免的状态的困难。事实上直到休战,价格并没有停止上涨,即使在休战时, 上涨也没有完全停止。由于习惯的势力,我所写的好象主要是在研究瑞典的情况。但是上面的叙述如果正确的话,主要是关涉到交战国家的情况的, 价格的上涨,无论如何,必须认为是从那里开始的。我已指出,正是这些国家的政府,为了战争目的对货物与劳务的巨大需要,直接造成平民用品生产时所需原料与劳动的缺乏,而这一点,根据我们的假定,其本身就是价格普遍上涨的原因。①各国政府,它们本身既没有货物可供出售,因此一直需要着新的购买力,而这种购买力,起初并没有用课税的方法,或通过按适当利率——12%—15%——借款的方式向公众取得,其取得的方法,有些(如英国)是直接发行纸币,有些(如法国、德国等)是向发行银行借款,其利率是有名无实的,只是到后来才向公众,首先是向战时的暴发户, 试图取得这种购买力,即使在这样的方式下,其利率由于在先的操纵,也是人为地抑低的。在这种情况下,无疑地格外加强了价格的涨势。在中立国家,尤其是斯干的那维亚各国,其价格的上涨,确曾相等于或甚至超过交战国家(例如英国和美国),但这种涨势只是一种从属的、有源可推的现象。这是很容易证实的;我们所以能够防止价格水平进一步上升,大概只是由于禁止了黄金输入(1926 年 2 月),并将外汇率压低到了平价以下。假使斯干的那维亚国家在战时率直地维持着金本位——这是毫无疑问可以做得到的,事实上据说挪威在战事初起时,就曾经这样建议——则价格的进一步上涨是无法防止的,①那时外国以黄金运送给我们,它们就可以向瑞典银行任意支取纸币,安然取得我们的货物(除非一切出口完全禁止)。在这样的方式下,我们可以获得大量黄金,但在停战以后要继续维持金本位,那就要更加困难些而不是容易些,因为要达到这个目的所需进行的通货收缩,其事所包含的范围将更加广大。那时要避免这种情况,我们,正是由于黄金过剩,或将不得不取消以黄金支付的办法,那末在目前斯干的那维亚三个国家的通货或者将是贬值的纸① 为使事体简化起见,可作这样的假设:人口每个成员,能够在前线服务或在国内工作的,须在膳食自理的情况下,于每年抽出若干星期服兵役,并在不取报酬的情况下,在军需厂中工作;这样就使普通货物生产方面所需劳动力(在若干程度上所需资本)的供给,有了比例的缩减。① 在荷兰,其中央银行至少曾自称准备按平价接受一切拟交纳给它的黄金——事实上无疑是有着某种限制的——但在战争的最后数年,虽然其进口方面的困难并不比我们大些,其批发价格的上涨却超过了我们。币,正同西班牙的情况那样,虽然那个国家在战时曾经荻致大量黄金。所以我们的金融和政治领导应受到的责难,至多只是对伙格没有能阻止其上涨,而不是在实际上有所促成;同时,如果我们的理论是正确的话,要阻止价格上涨也许是不可能的,虽然,我们的领导应该能够把事情办得比实际所办到的更加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