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狡猾的银行家先让营业扩大一倍,然后说对营业扩大一倍所需要的资本的需求。他的眼中始终只有那种向劳埃德先生要求更多的资本以便把自己的营业扩大一倍的顾客。)“资本是和任何别的商品一样的<但是,根据劳埃德先生的说法,资本不外是商品的总体>;它根据供求的情况变动自己的价格。”(因此,商品会两次变动价格,一次作为商品,另一次作为资本。)(第3752号)“贴现率的变动,一般说来同英格兰银行金库的存金额的变动有联系。这就是您所说的资本吗?——不是。”——(第3753号)“您能不487能举出一个例子来说明,在英格兰银行积累了大量的资本储备的同时,贴现率也很高?——英格兰银行积累的,不是资本,而是货币。”——(第3754号)“您说过,利息率取决于资本量;您是否愿意谈一谈您指的资本是什么?您能举出一个英格兰银行的金的储备额很大而同时利息率又很高的例子吗?——英格兰银行的金的积累和低利息率同时发生,是很可能的<啊哈!>,因为对资本<指货币资本>的需求减少的时期<这里指繁荣时期1844年和1845年>,是人们借以支配资本的手段或工具能够自然而然地积累起来的时期。”——(第3755号)“那末,您认为贴现率和英格兰银行金库的存金量之间没有联系吗?——可能有联系;但不是原则上的联系<但是,他的1844年银行法给英格兰银行规定的原则正好是:按照它所拥有的金量来规定利息率>;这些现象可以同时发生。”——(第3758号)“您的意思是说:我国商人在货币短缺时期,由于贴现率提高而碰到的困难,在于获得资本,而不是在于获得货币吗?——您把两个东西混在一起了。我可没有在这个形式上把它们摆在一起。困难在于获得资本,困难也同样在于获得货币……获得货币的困难和获得资本的困难,是从过程的两个不同阶段来看的同一个困难。”在这里,鱼再一次落网了。第一个困难是进行汇票贴现,或者用商品作抵押来获得贷款。困难在于把资本或资本价值的商业符号转化为货币。这种困难,除了别的方面,还表现在高利息率上。但是,货币一经获得,那时第二个困难是什么呢?如果问题只是支付,难道有人在付出货币时会遇到困难吗?如果问题是要购买,难道有人在危机时期会遇到买进东西的困难吗?再假定这里说的只涉及谷物、棉花等昂贵的特殊情况,那末,这种困难不会表现在货币资本的价值即利息率上,而只能表现在商品的价格上;而这个困难由于我们的当事人现在已经有钱可以购买商品而得到了克服。(第3760号)“但是,较高的贴现率不是增加了获得货币的困难吗?——它增加了获得货币的困难,但问题不在于获得货币;这只是一种形式<正是这种形式把利润装进了银行家的腰包>,它表明在文明状态的复杂关系中获得资本的困难增加了。”488(第3763号){奥维尔斯顿回答说:}“银行家是中介人,他一方面接受存款,另一方面又利用这些存款,在资本形式上把它们委托于别人,而这些人……”我们在这里终于明白了他所理解的资本是什么。当他把货币“委托”于人的时候,更不客气地说,就是当他把货币贷出去生息的时候,他就把货币转化为资本了。奥维尔斯顿先生以前说过,贴现率的变动同英格兰银行的金的储备额或同现有货币额的变动没有本质上的联系,而至多只是在时间上是一致的,然后,他重复说:(第3805号)“如果国内的货币由于流出而减少,它的价值就会提高。英格兰银行必须适应货币价值的这种变化。”(因此,必须适应作为资本的货币的价值的变化,换句话说,必须适应利息率的变化,因为同商品比较,货币作为货币的价值仍旧不变。)“用术语来说就是,英格兰银行会提高利息率。”(第3819号)“我从来没有把二者混在一起。”指货币和资本,理由很简单,因为他从来没有把它们区别开来。(第3834号)“为供应国家的必要生活资料<1847年为购买谷物>所必须付出的巨款,事实上就是资本。”(第3841号)“贴现率的波动无疑同{英格兰银行的}金储备状况有密切的关系;因为金储备状况是国内现有货币量增加或减少的标志;货币的价值会按照国内货币的增加或减少的比例而下降或提高。银行贴现率会适应这种情况。”这样,他在这里承认了他在第3755号中曾经断然否定的情况。(第3842号)“二者之间有密切联系。”489这就是说,在发行部的存金量和银行部的银行券准备金之间有密切联系。他在这里用货币量的变动来说明利息率的变动。但是他的话是错误的。准备金可以因国内流通货币的增加而减少。在公众取走更多的银行券而金属储备不减少时,情形就是这样。但这时,利息率会提高,因为这时英格兰银行的银行资本要受1844年银行法的限制。然而,他不敢说出这种情况,因为按照这个法令,银行的这两个部是完全分开的。(第3859号)“高利润率总是会造成对资本的巨大需求;对资本的巨大需求会提高资本的价值。”因此,我们在这里终于看到了奥维尔斯顿所想象的高利润率和资本需求之间的联系。例如在1844一1845年间,棉纺织业的利润率普遍很高,因为在对棉纺织品有强烈需求的时候,原棉却很便宜,并且一直很便宜。资本(在前面所引的一段话中,奥维尔斯顿把每个人营业上所需用的东西都叫作资本)的价值,因而,在这里是原棉的价值,对工厂主来说并没有提高。尽管高利润率诱使某些工厂主设法弄到钱来扩大自己的营业,但由此增加的是他对货币资本的需求,而不是对其他东西的需求。(第3889号)“金可以是货币,也可以不是货币,正象纸可以是银行券,也可以不是银行券一样。”(第3896号)“您在1840年曾经主张,英格兰银行的流通银行券的变动,应该根据存金量的变动来调整。如果我对您理解得正确的话,您已经放弃了这个论点,是不是?——根据我们今天的认识水平,我们还必须把留在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准备金中的银行券加到流通银行券中去,就这一点来说,我是把这个论点放弃了。”好极了。英格兰银行发行的纸币可以相当于它的金库拥有的490金外加1400万镑,这个任意的规定,当然要求银行券的发行随金储备的变动而变动。但是,因为“我们今天的认识水平”已经清楚地指出,英格兰银行按规定能够制造的银行券数额(即由发行部交给银行部的银行券数额),这种在英格兰银行的两个部之间进行的并且随金储备的变动而变动的流通,并不决定英格兰银行以外的银行券流通的变动,所以,后一种流通,即现实的流通,现在也就与英格兰银行的管理无关了;只有英格兰银行的两个部之间的流通(它和现实的流通的区别会在准备金上反映出来)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但对外界来说,这种流通之所以重要,只是因为准备金会表明,英格兰银行离银行券的法定发行最高限额还相差多少,该银行的顾客还能从银行部得到多少银行券。关于奥维尔斯顿的不老实态度,有一个鲜明的例子:(第4243号)“您是否认为,资本量的逐月变动已经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它的价值也由此发生了这样的变动,就象最近数年我们在贴现率的变动上看到的情形那样?——资本的供求之间的关系甚至在短时期内无疑也会发生变动……如果法国明天宣布,它想得到一笔巨额贷款,这无疑会立即在英国引起货币的价值即资本的价值的巨大变动。”(第4245号)“如果法国宣布,为了某种目的,它突然需要价值3000万的商品,那末,用比较科学和简洁的语言来说,这就产生了对资本的巨大需求。”(第4246号)“法国愿意用它的借款来购买的资本是一回事,法国用来购买这个资本的货币是另外一回事;是什么改变了自己的价值,是货币吗?——我们又回到老问题上来了。我认为,这个问题在学者的研究室里研究比在委员会的会议厅里研究更合适一些。”说完这句话,他就走了,但并不是走到研究室里去。【关于奥维尔斯顿在资本问题上的概念混乱,我们将在第三十二章的末尾作进一步的叙述。——[弗·恩·]】491第二十七章信用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作用到现在为止,我们关于信用制度所作的一般评述,可归结为以下几点:I.信用制度的必然形成,以便对利润率的平均化或这个平均化运动起中介作用,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就是建立在这个运动的基础上的。II. 流通费用的减少。1. 主要流通费用之一是具有价值的货币本身。通过信用,货币以三种方式得到节约。A.相当大的一部分交易完全用不着货币。B.流通手段的流通加速了。【“法兰西银行银行券的平均流通额,1812年为106538000法郎,1818年为101205000法郎;而货币流通,即所有收支总额,1812年为2837712000法朗;1818年为9665030000法郎。所以,法国1818年的货币流通同1812年的货币流通相比为3:1。通货速度的巨大调节器是信用……由此可以说明,为什么货币市场所受到的沉重压力,通常是和通货充足的现象同时发生的。”(《通货论》第65页)——“1833年9月和1843年9月之间,在大不列颠开办了将近300家发行自己的银行券的银行;结果银行券的流通减少了250万镑;1833年9月底是36035244镑,1843年9月底是33518544镑。”(同上,第53页)——“苏格兰的流通惊人地活跃,以致在那里用100镑可以结清在英格兰需要用420镑才能结清的货币业务。”(同上,第55页。最后一点,只涉及业务的技术方面。)】这一点,和第2点中要说的,有492部分共同之处。一方面,这种加速是技术性的;也就是说,在现实的、对消费起中介作用的商品流转额保持不变时,较小量的货币或货币符号,可以完成同样的服务。这是同银行业务的技术联系在一起的。另一方面,信用又会加速商品形态变化的速度,从而加速货币流通的速度。C.金币为纸币所代替。2. 由于信用,流通或商品形态变化的各个阶段,进而资本形态变化的各个阶段加快了,整个再生产过程因而也加快了。(另一方面,信用又使买和卖的行为可以互相分离较长的时间,因而成为投机的基础。)准备金缩小了,这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一方面,流通手段减少了;另一方面,必须经常以货币形式存在的那部分资本缩减了。【“在银行设立以前,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所需要的资本额,任何时候都比实际的商品流通所需要的数额大。”(《经济学家》1845年第238页)】III. 股份公司的成立。由此:1.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个别资本不可能建立的企业出现了。同时,这种以前由政府经营的企业,成了公司的企业。2.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里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且它的企业也表现为社会企业,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3.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即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因此,即使后者所得的股息包括利息和企业主收入,也就是493包括全部利润(因为经理的薪金只是,或者应该只是某种熟练劳动的工资,这种劳动的价格,同任何别种劳动的价格一样,是在劳动市场上调节的),这全部利润仍然只是在利息的形式上,即作为资本所有权的报酬获得的。而这个资本所有权这样一来现在就同现实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完全分离,正象这种职能在经理身上同资本所有权完全分离一样。因此,利润(不再只是利润的一部分,即从借入者获得的利润中理所当然地引出来的利息)表现为对别人的剩余劳动的单纯占有,这种占有之所以产生,是因为生产资料已经转化为资本,也就是生产资料已经和实际的生产者相分离,生产资料已经作为别人的财产,而与一切在生产中实际进行活动的个人(从经理一直到最后一个短工)相对立。在股份公司内,职能已经同资本所有权相分离,因而劳动也已经完全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另一方面,这是所有那些直到今天还和资本所有权结合在一起的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转化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单纯职能,转化为社会职能的过渡点。在我们作进一步阐述以前,我们还要指出一个经济上重要的事实:因为利润在这里纯粹采取利息的形式,所以那些仅仅提供利息的企业仍然可以存在;这是阻止一般利润率下降的原因之一,因为这些不变资本比可变资本庞大得多的企业,不一定参加一般利润率的平均化。{自马克思写了上面这些话以来,大家知道,一些新的工业企业的形式发展起来了。这些形式代表着股份公司的二次方和三次494方。在大工业的一切领域内,生产现在能以日益增长的速度增加,与此相反,这些增产的产品的市场的扩大却日益变慢。大工业在几个月中生产的东西,市场在几年内未必吸收得了。此外,那种使每个工业国家同其他工业国家,特别是同英国隔绝的保护关税政策,又人为地提高了本国的生产能力。结果是全面的经常的生产过剩,价格下跌,利润下降甚至完全消失;总之,历来受人称赞的自由竞争已经日暮途穷,必然要自行宣告明显的可耻破产。这种破产表现在:在每个国家里,一定部门的大工业家会联合成一个卡特尔,以便调节生产。一个委员会确定每个企业的产量,并最后分配接到的订货。在个别场合,甚至有时会成立国际卡特尔,例如英国和德国在铁的生产方面成立的卡特尔。但是生产社会化的这个形式还嫌不足。各个公司的利益的对立,过于频繁地破坏了它,并恢复了竞争。因此,在有些部门,只要生产发展的程度允许的话,就把该工业部门的全部生产,集中成为一个大股份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在美国,这个办法已经多次实行;在欧洲,到现在为止,最大的一个实例是联合制碱托拉斯。这个托拉斯把英国的全部碱的生产集中到唯一的一家公司手里。单个工厂——超过三十家——原来的所有者,以股票的形式取得他们的全部投资的估定价值,共约500万镑,代表该托拉斯的固定资本。技术方面的管理,仍然留在原来的人手中,但是营业方面的领导则已集中在总管理处手中。约100万镑的流动资本是向公众筹集的。所以,总资本共有600万镑。因此,在英国,在这个构成整个化学工业的基础的部门,竞争已经为垄断所代替,并且已经最令人鼓舞地为将来由整个社会即全民族来实行剥夺做好了准备。——弗·恩·但现在却要强调竞争而反垄断。}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495弃,因而是一个自行扬弃的矛盾,这个矛盾首先表现为通向一种新的生产形式的单纯过渡点。它作为这样的矛盾在现象上也会表现出来。它在一定部门中造成了垄断,因而要求国家的干涉。它再生产出了一种新的金融贵族,一种新的寄生虫,——发起人、创业人和徒有其名的董事;原始股东。并在创立公司、发行股票和进行股票交易方面再生产出了一整套投机和欺诈活动。这是一种没有私有财产控制的私人生产。IV. 把股份制度——它是在资本主义体系本身的基础上对资本主义的私人产业的扬弃;它越是扩大,越是侵入新的生产部门,它就越会消灭私人产业——撇开不说,信用为单个资本家或被当作资本家的人,提供在一定界限内绝对支配别人的资本,别人的财产,从而别人的劳动的权利。【例如,我们可以在《泰晤士报》上看到1857年这样一个危机年的破产表,并且把破产者自己的财产和他们的负债额比较一下。——“真的,那些有资本和信用的人的购买力,远非一个对投机市场毫无实际知识的人所能想象。”(图克《对货币流通规律的研究》第79页)“一个人,只要他有这种名声,即被公认为拥有充足的资本可以经营他的经常的营业,并且在同业中又享有良好的信用,如果他对他所经营的货物的行情看涨持有乐观的估计,而在投机开始和进行时又一切顺利,那末,他就可以按照一个比他的资本大得多的规模来购买。”(同上,第136页)——“工厂主、商人等等,都大大超过他们的资本来进行交易……现在,资本与其说是任何一种商业交易的界限,不如说是用来建立良好信用的基础。”(《经济学家》1847年第1333页)】对社会资本而不是对自己资本的支配权,使他取得了对社会劳动的支配权。因此,一个人实际拥有的或公众认为他拥有的资本本身,只是成为信用这个上层建筑的基础。以上所述特别适用于绝大部分社会产品要经过的批发商业。在这里,一切尺度,一切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多少还可以站得住脚的辩护理由都消失了。进行投机的批发商人是拿社会的财496产,而不是拿自己的财产来进行冒险的。资本起源于节约的说法,也是荒唐的,因为那种人正是要求别人为他而节约。{如不久前整个法国为巴拿马运河的骗子总共节约了15亿法郎。巴拿马运河的全部骗局在它发生整整二十年之前,就已经在这里多么准确地描绘出来了。——弗·恩·}他的奢侈——奢侈本身现在也成为获得信用的手段——正好给了另一种关于禁欲的说法一记耳光。在资本主义生产不很发达的阶段还有某种意义的各种观念,在这里变得完全没有意义了。在这里,成功和失败同时导致资本的集中,从而导致最大规模的剥夺。在这里,剥夺已经从直接生产者扩展到中小资本家自身。这种剥夺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发点;实行这种剥夺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目的,而且最后是要剥夺一切个人的生产资料,这些生产资料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已不再是私人生产的资料和私人生产的产品,它们只有在联合起来的生产者手中还能是生产资料,因而还能是他们的社会财产,正如它们是他们的社会产品一样。但是,这种剥夺在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内,以对立的形态表现出来,即社会财产为少数人所占有;而信用使这少数人越来越具有纯粹冒险家的性质。因为财产在这里是以股票的形式存在的,所以它的运动和转移就纯粹变成了交易所赌博的结果;在这种赌博中,小鱼为鲨鱼所吞掉,羊为交易所的狼所吞掉。在股份制度内,已经存在着社会生产资料借以表现为个人财产的旧形式的对立面;但是,这种向股份形式的转化本身,还是局限在资本主义界限之内;因此,这种转化并没有克服财富作为社会财富的性质和作为私人财富的性质之间的对立,而只是在新的形态上发展了这种对立。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是在旧形式内对旧形式打开的第一个497缺口,虽然它在自己的实际组织中,当然到处都再生产出并且必然会再生产出现存制度的一切缺点。但是,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对立在这种工厂内已经被扬弃,虽然起初只是在下述形式上被扬弃,即工人作为联合体是他们自己的资本家,也就是说,他们利用生产资料来使他们自己的劳动增殖。这种工厂表明,在物质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生产形式的一定的发展阶段上,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怎样会自然而然地从一种生产方式中发展并形成起来。没有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生的工厂制度,合作工厂就不可能发展起来;同样,没有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生的信用制度,合作工厂也不可能发展起来。信用制度是资本主义的私人企业逐渐转化为资本主义的股份公司的主要基础,同样,它又是按或大或小的国家规模逐渐扩大合作企业的手段。资本主义的股份企业,也和合作工厂一样,应当被看作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只不过在前者那里,对立是消极地扬弃的,而在后者那里,对立是积极地扬弃的。合理设计的股份合作制度是更积极的扬弃。以上,我们主要是和产业资本相联系来考察信用制度的发展以及在这一制度中包含的资本所有权的潜在的扬弃。以下几章,我们将要和生息资本本身相联系来考察信用,考察信用对这种资本的影响和信用在这里所采取的形式;同时,我们还要提出一些专门属于经济学方面的意见。在此之前,先谈谈下面这点:如果说信用制度表现为生产过剩和商业过度投机的主要杠杆,那只是因为按性质来说可以伸缩的再生产过程,在这里被强化到了极限。它所以会被强化,是因为很大一部分社会资本为社会资本的非所有者所使用,这种人办起事来和那种亲自执行职能、小498心谨慎地权衡其私人资本的界限的所有者完全不同。这不过表明: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对立性质基础上的资本增殖,只容许现实的自由的发展达到一定的限度,因而,它事实上为生产造成了一种内在的但不断被信用制度打破的束缚和限制。【托马斯·查默斯[《论政治经济学……》1832年格拉斯哥版]。】因此,信用制度加速了生产力的物质上的发展和世界市场的形成;使这二者作为新生产形式的物质基础发展到一定的高度,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使命。同时,信用加速了这种矛盾的暴力的爆发,即危机,因而加强了旧生产方式解体的各种要素。信用制度固有的二重性质是:一方面,把资本主义生产的动力——用剥削别人劳动的办法来发财致富——发展成为最纯粹最巨大的赌博欺诈制度,并且使剥削社会财富的少数人的人数越来越减少;另一方面,又是转到一种新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正是这种二重性质,使信用的主要宣扬者,从约翰·罗到伊萨克·贝列拉,都具有这样一种有趣的混合性质:既是骗子又是预言家。499第二十八章流通手段和资本。图克和富拉顿的见解图克【[“银行家的业务,除了发行凭票即付的银行券以外,可以分成两部分,这同(亚当·)斯密博士指出的商人与商人之间的交易和商人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二者的区别是一致的。银行家的业务,一部分是从那些不能直接运用资本的人那里收集资本,把它分配给或转移给能够运用它的人。另一部分是从顾客的收入接受存款,并在顾客需要把它用于消费的时候,如数付给他们……前者是资本的流通,后者是货币的流通。”](图克《对货币流通规律的研究》第36页)前者是“一方面集中资本,另一方面分配资本”,后者是“为周围地区的地方需要而调节流通”(同上,第37页)。——金尼尔的下面这段话,更接近于正确的理解:“货币是用来完成两种本质上不同的行为的。作为商人和商人之间的交换手段,它是使资本转移的工具;也就是使一定量的货币形式的资本同等量的商品形式的资本相交换。但是,为支付工资而支出的货币和商人与消费者之间买卖上支出的货币,不是资本,而是收入;这是社会收入中用于日常开支的部分。这种货币在经常的日常开支上流通;只有这种货币可以在严格的意义上叫作流通手段(currency)。资本的贷放,完全取决于银行或其他资本所有者的意志,——因为借款人随时可以找到;但流通手段的总量,取决于社会需要。货币就是在社会需要的范围内为日常开支的目的而流通”。(约·金尼尔《危机和通货》1847年伦敦版[第3、4页])】、威尔逊等人指出的通货和资本之间的区别,——他们在指出这种区别时,把作为货币的流通手段,作为一般货币资本的流通手段和作为生息资本(英语是moneyed capital)的流通手段之间的区别,杂乱无章地混淆在一起,——可以归结为如下两点。500一方面,流通手段,在它对收入的花费,对个人消费者和零售商人之间的交易起中介作用时,是作为铸币(货币)流通的。零售商人这个范畴,包括一切向消费者——与生产消费者或生产者相区别的个人消费者——出售商品的商人。在这里,货币是以铸币的职能进行流通的,虽然它不断地补偿资本。一个国家的货币的一定部分会不断执行这种职能,虽然这个部分是由不断变换的一枚一枚的铸币构成的。另一方面,在货币对资本的转移起中介作用时,不管它是充当购买手段(流通手段)还是充当支付手段,它都是资本。所以,使它和铸币区别开来的,既不是它作为购买手段的职能,也不是它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因为即使在商人和商人之间,它也可以作为购买手段执行职能,只要他们彼此用现金进行购买;同时它也可以在商人和消费者之间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只要提供信贷,从而收入可以先被消费,后被支付。因此,区别在于:在第二个场合,这个货币不仅为一方即卖者补偿资本,而且被另一方即买者作为资本来支出,来预付。因此,区别事实上是收入的货币形501式和资本的货币形式之间的区别,而不是通货和资本之间的区别,因为货币的一定量部分,会作为媒介在商人之间流通,同样也会作为媒介在消费者和商人之间流通,所以在两种职能上,它都同样是通货。但是,在图克的见解中,产生了各式各样的混乱,这是由于:1.混淆了职能上的规定;2.混进了关于在两种职能上合计需要多少流通货币量的问题;3.混进了关于在两种职能上,从而在再生产过程的两个领域内流通的流通手段量互相保持相对比例的问题。关于第1点:混淆职能上的规定,即分不清货币在一种形式上是通货(currency),在另一种形式上是资本。只要货币在这种或那种职能上发挥作用,不管是实现收入还是转移资本,它都是在买卖中或在支付中,作为购买手段或支付手段执行职能,在更广泛的意义上说,作为流通手段执行职能。货币在它的支出者或接受者的计算中具有的进一步规定,即货币对他来说代表资本还是代表收入这个规定,绝对不会对这点有任何改变;并且这件事也从两方面表示出来了。虽然在两个领域内流通的货币属于不同的种类,但同一货币,例如一张5镑的银行券,会由一个领域转到另一个领域,交替完成两种职能;单是因为零售商人只能在他从自己的买者那里得到的铸币的形式上赋予他的资本以货币形式,这个现象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可以假定,真正的辅币主要是在零售商业领域内流通;零售商人要不断用它来找零钱,并在他的顾客付款时不断把它收回。但他也接受货币,即接受充当价值尺度的金属的铸币,在英国就是接受金镑甚至银行券,例如5镑和10镑的小额银行券。这种金币和银行券,再加上一些剩余的辅币,会每日或每周502由他存入他的银行,然后根据他在银行里的存款开出支票来偿付他所购买的东西。可是这同一些金币和银行券,又会不断被作为消费者的全体公众,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例如工厂主在支付工资时使用的零钱)作为他们的收入的货币形式再从银行那里取走,并且不断流回到零售商人那里,从而使这些零售商人重新实现他们的资本的一部分,但同时也使他们重新实现他们的收入的一部分。这后一种情况是重要的,可是完全被图克忽视了。只有当货币作为货币资本来使用时,在再生产过程的开始阶段(第2卷第1篇),资本价值才纯粹作为资本价值而存在;这是因为在生产出来的商品中不仅包含资本,而且已经包含剩余价值;这些商品不仅是可能的资本,而且是已经实现的资本,包含收入源泉的资本。因此,零售商人为了货币到他那里的回流而出售的东西,即他的商品,对他来说,是资本加上利润,资本加上收入。其次,当流通的货币流回到零售商人那里时,它会重新成为他的资本的货币形式。因此,把流通作为收入的流通和作为资本的流通之间的区别变成通货和资本之间的区别,是完全错误的。图克所以会有这种说法,是因为他单纯站在发行自己的银行券的银行家的立场上。银行家的不断处在公众手中并作为流通手段执行职能的银行券数额(虽然这个数额不断由不同的银行券构成),除了纸张和印刷以外,无须他花费分文。这是对他自己签发的流通债券(汇票),但它们会为他带来货币,因而会成为一种使他的资本增殖的手段。然而它们和他的资本有区别,不管是自有的资本还是借入的资本。因此,对他来说,在通货和资本之间产生了一种独特的区别;不过,这种区别同概念规定本身毫无关系,至少和图克所提出的那些概念规503定毫无关系。这种不同的规定性——货币是作为收入的货币形式,还是作为资本的货币形式执行职能——首先不会改变货币作为流通手段的性质;不管货币在完成这个职能还是在完成那个职能,它都会保持这个性质。诚然,当货币以收入的货币形式出现时,它更多地是作为真正的流通手段(铸币、购买手段)执行职能,因为这些买卖活动是分散的,并且因为大多数的收入花费者,工人,相对地说很少能够进行赊购;而在流通手段是资本的货币形式的那种商业界交易中,部分地由于集中,部分地由于信用制度起支配作用,货币主要是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但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和作为购买手段(流通手段)的货币之间的区别,是一种属于货币本身的区别;不是货币和资本之间的区别。因为在零售商业中流通的,多数是铜币和银币,在批发商业中流通的,多数是金币,所以银币和铜币为一方和金币为另一方之间的区别,并不是通货和资本的区别。关于第2点:混进了关于在两种职能上合计需要多少流通货币量的问题。只要货币作为购买手段或支付手段流通,——无论它在两个领域中的哪一个领域内流通,也不管它的职能是实现收入还是实现资本,——对于它的流通总量来说,我们以前在第一卷第三章第二节b中考察简单商品流通时所阐明的各个规律都是适用的。通货速度,也就是同一货币在一定时间内反复完成同一个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职能的次数,同时进行的买卖或支付的总量,流通商品的价格总和,最后,必须在同一时间内结清的支付差额,在两个场合,都决定流通货币即通货的总量。这样执行职能的货币对支付者或接受者来说,究竟是代表资本还是代麦收入,这是504没有关系的,决不会使情况有任何变化。货币的总量是简单地由它作为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职能决定的。关于第3点:关于在两种职能上,从而在再生产过程的两个领域内流通着的流通手段量的相对比例的问题。两个流通领域具有一种内在联系,因为一方面,待花费的收入的量表示消费的规模,另一方面,生产和商业上流通的资本量的大小,表示再生产过程的规模和速度。尽管如此,同一些情况,对两种职能上或两个领域内流通的货币量,或英国人的银行用语所说的通货量,还是会发生不同的甚至相反的作用。这又为图克对通货和资本作出庸俗的划分提供了新的根据。“通货学派”先生们混淆了两种不同的东西这一事实,决不是可以把它们表述为不同概念的理由。在繁荣时期,在再生产过程大大扩张、加速并且加紧进行的时期,工人会充分就业。在大多数情况下,工资也会提高,这在某种程度上会使商业周期的其他时期工资下降到平均水平以下的情形得到些补偿。同时,资本家的收入也会显著增加。消费会普遍提高。商品价格通常也会提高,至少在各个起决定作用的营业部门会提高。因此,流通货币量会增加,至少在一定限度内会增加;之所以是一定限度,是由于较快的流通速度又会限制流通手段量的增加。因为由工资构成的那部分社会收入,本来是由产业资本家以可变资本的形式并且总是以货币形式预付的,所以这部分社会收入的流通在繁荣时期需要有更多的货币。但是我们不应把它计算两次:一次当作可变资本的流通所必需的货币,另一次当作工人收入的流通所必需的货币。作为工资付给工人的货币,会在零售交易中被支出,并且在较小的循环中对各式各样的中间交易起中介作用之后,差不多每周都会作为零售商人的存款回到银行。在繁荣时505期,货币的回流对产业资本家来说是流畅的,因此,他们对贷款的需要,并不会因为他们必须支付更多的工资,需要更多的货币来使他们的可变资本流通,就增加起来。总的结果是,在繁荣时期,用在收入的花费上的流通手段的量,将会显著增加。至于资本转移所需要的通货,即资本家自身之间必需的通货,那末,这个营业兴旺时期同时也就是信用最伸缩自如和最易获得的时期。资本家和资本家之间的流通的速度,直接由信用调节,因而,支付结算、甚至现金购买所需要的流通手段量,会相应地减少。绝对地说,它可以增加;但相对地说,和再生产过程的扩大相比来说,它在所有情况下都减少了。一方面,较大的巨额支付,无须货币介入就可以了结;另一方面,在再生产过程非常活跃的时候,同量货币无论作为购买手段还是作为支付手段都会以较快的速度运动。同量货币会对更多单个资本的回流起中介作用。总的说来,在这样的时期,货币流通显得很充足,尽管第二部分(资本的转移)至少会相对缩小,而第一部分(收入的花费)会绝对扩大。货币的回流表示商品资本再转化为货币,G—W—G',这是我们在第二卷第一篇考察再生产过程时已经看到的。信用使货币形式上的回流不以实际回流的时间为转移,这无论对产业资本家来说还是对商人来说都是如此。二者都会赊卖;因此,他们的商品,是在这些商品对他们来说再转化为货币之前,也就是以货币形式流回到他们那里之前让渡的。另一方面,他们也会赊购;这样,他们的商品的价值,在实际转化为货币以前,在商品价格到期支付以506前,对他们来说,已经再转化为生产资本或商品资本。在这样的繁荣时期,回流是容易而流畅的。零售商人会准确无误地付款给批发商人,批发商人会准确无误地付款给工厂主,工厂主会准确无误地付款给原料进口商人,等等。回流迅速而可靠这种假象,在回流实际上已经消失以后,总是会由于已经发生作用的信用,而在较长时间内保持下去,因为信用的回流会代替实际的回流。但只要银行的顾客付给银行的汇票多于货币,银行就会开始感到危险。关于这一点,可以参看前面引证的利物浦银行董事所说的那几段话,见第465—466页。在这里,还要插入一段我以前讲过的话:“当信用活跃的时期,货币流通的速度比商品价格增加得快,而在信用紧缩的时期,商品价格比流通速度降低得慢。”(《政治经济学批判》1859年第83、84页)在危机时期,情形正好相反。第一种流通缩小,物价下降,工资也下降;就业工人的人数减少,交易的总额减少。另一方面,在第二种流通上,随着信用的紧缩,对贷款的需要增加了。这一点,我们马上就要更详细地论述。毫无疑问,在同再生产过程的停滞结合在一起的信用紧缩的情况下,第一种流通即收入的花费所需要的通货量就会减少,而第二种流通即资本的转移所需要的通货量则会增加。但是必须研究一下,这个原理在多大程度上和富拉顿等人提出的下述原理相一致:“对借贷资本的需求和对追加流通手段的需求,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也507不是常常结合在一起的。”【“A demand for capital on loan and a demand for additional circulation are quite distinct things, and not often found associated.”(富拉顿《论通货的调整》1845年伦敦版第82页,第五章的标题。)——“认为对信贷的需求(即对资本的借贷的需求)和对追加流通手段的需求是一回事,或者甚至认为这二者是常常结合在一起的,这实际上是一个很大的错误。这每一种需求,都是在它特有的与别的需求极不相同的情况下产生的。在一切看起来都很繁荣的时候,在工资高,物价上涨,工厂繁忙的时候,通常都需要有流通手段的追加供给,以便完成各种同扩大和增加支付的必要性分不开的追加职能。而利息上涨,要求银行贷放资本的压力,主要是出现在商业周期的较晚的阶段,那时困难开始显露出来,市场商品充斥,回流延滞。当然,银行通常除了发行银行券以外没有别的办法来贷放资本,因此,拒绝发行银行券就是拒绝提供信贷。但是信贷一经提供,一切就都会和市场的需要相适应了;贷款会保留下来,流通手段如不需要,就会流回到发行者那里。所以只要粗略地翻一下议会报告,任何人都会相信,英格兰银行持有的有价证券的数额,通常是同该行银行券的流通额按相反的方向变动的,而不是按相同的方向变动的;并且相信,这个大银行的例子,不会是地方银行家们如此重视的原则的例外。这个原则是:如果流通的银行券数额已经适应于银行券流通的通常目的,任何一个银行也不能扩大它的流通银行券的数额;如果银行要超过这个界限增发贷款,它就必须使用自己的资本,必须出售一些作为准备的有价证券,或者停止把进款再投在有价证券上。我前面曾经提到的议会报告关于1833年到1840年这个期间编制的表,不断提供例子来证明这个真理。但其中有两个例子非常突出,因此,我完全没有必要再举其他的例子。1837年1月3日,英格兰银行的资金,为了维持信用和应付货币市场上的困难而紧张到了极点,这时我们发现,该行用于贷款和贴现的金额异常惊人,达到17022000镑。这是战争以来很少见过的巨额,几乎等于发行的银行券的全部。那时,银行券的发行额不变地固定在17076000镑这样一个低标准上。另一方面,我们又发现,在1833年6月4日,银行券的流通额等于18892000镑,但银行持有的私人有价证券没有超过972000镑,即使不是过去五十年间最低的记录,也几乎是最低的记录。”(富拉顿,同上,第97、98页)——我们从英格兰银行总裁魏格林先生的下述证词中可以看出,信贷的需求根本不必与金(威尔逊、图克等人把它叫作资本)的需求相一致。他说,“汇票的贴现到这个程度为止<接连三天,每天100万镑>是不会使准备金<银行券的准备金>减少的,除非公众要求得到更大量的通货。在汇票贴现时发出的银行券,会通过银行的中介作用,通过存款而流回。因此,如果这种交易不是以金的输出为目的,如果国内没有笼罩着那样一种恐慌,以致公众不愿把银行券存入银行,而宁愿把它留在身边,银行的准备金就不会受到这种巨额交易的影响。”——“英格兰银行可以每天贴现150万镑,并且照这样继续做下去,而丝毫不会影响它的准备金。银行券会作为存款流回,所发生的唯一的变化是,它们由一个账户转入另一个账户。”(《1857年银行法报告》第241、500号证词)因此,在这个场合,银行券只是充当信用转移的手段。】首先,很清楚,在上述两个场合的第一个场合,即流通手段量必须增加的繁荣时期,对流通手段的需求增加了。但是,同样清楚的是,如果一个工厂主因为要在货币形式上支出更多的资本,从他的银行存款中提取更多的金或银行券,那末,由此他对资本的需求并未增加,而只是他对支出自己资本的那个特殊形式的需求增加了。这种需求只涉及他把自己的资本投入流通的技术形式。这正象例如在信用制度发展程度不等的情况下,同一可变资本或同量工资,在一个国家比在另一个国家需要更大的流通手段量一样;例如,在英格兰比在苏格兰大,在德国比在英格兰大。同样,在农业方面,在再生产过程中活动的同一资本,也会因季节不同而需要有508不同的货币量来完成它的职能。但是,富拉顿提出的那种对立,是不正确的。使停滞时期同繁荣时期区别开来的,并不是象他所说的那样,是对贷款的强烈需求,而是在繁荣时期,这种需求容易得到满足,在停滞发生之后,这种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对这种需求满足的度量将可以作为宏观经济的先行经济指标。正是信用制度在繁荣时期的惊人发展,从而,正是对借贷资本的需求在繁荣时期的巨大增加,以及这种需求在繁荣时期的容易得到满足,造成了停滞时期的信用紧迫。因此,作为两个时期的特征的,并不是贷款需求的数量差别。正象以前已经指出的那样,使两个时期互相区别的,首先是下述情况:在繁荣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是对消费者和商人之间的流通手段的需求,在停滞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是对资本家之间的流通手509段的需求。在营业停滞时期,前一种需求会减少,后一种需求会增加。富拉顿等人认为有决定意义的是这种现象:当英格兰银行手中握有的有价证券——贷款抵押品和汇票——增加时,它的银行券的流通就会减少;反过来,情形也就相反。但是,有价证券的多少所表示的是贷款的规模,已贴现的汇票和以可流通的有价证券为抵押的贷款的规模。因此,富拉顿在前面所引用的那一段话中说:英格兰银行拥有的有价证券,通常是同该行银行券的流通额按相反的方向变动的,这种现象证实了私人银行久已遵循的一条原则:任何一个银行都不能使它的银行券的发行额超过它的顾客的需要所决定的一定数额;如果它要超过这个数额发放贷款,它就必须用自己的资本来这样做,也就是说,或者使有价证券流通,或者是把本来打算投在有价证券上面的进款改用于这个目的。但是,这里也表明了富拉顿把资本理解成什么。在这里,资本是指什么呢?是指银行不再能用自己发行的银行券,不再能用那种当然不花费它什么的支付凭据来发放贷款。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它用什么来发放贷款呢?用出售作为准备的有价证券,即国债券、股票和其他有息的有价证券所得到的进款来发放贷款。但是它出售这类证券是为了获得什么呢?是为了获得货币,即获得金或能充当合法的支付手段的银行券,如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因此,银行贷出的东西在任何情况下都是货币。不过这种货币现在构成银行的资本的一部分。如果银行贷出的是金,这个情形是一目了然510的。如果它贷出的是银行券,这些银行券现在就代表资本,因为银行为了获得银行券,让渡了一个实际的价值,即有息的有价证券。就私人银行来说,由于出售有价证券而流回到它们那里的银行券,大部分可能只是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或它们自己发行的银行券,因为别的银行券用来支付有价证券时很难被接受。如果英格兰银行本身这样做,那末,它由此收回的本行银行券,需要它耗费资本,即有息的有价证券。此外,它由此会把本行的银行券从流通中取出。如果它重新发行这些银行券,或发行同额新券作为代替,它们现在就代表资本。而且,在它们被借给资本家的情况下,在以后它们因对这类贷款的需求减少而被重新投入有价证券的情况下,它们都代表资本。在所有这些场合,资本这个词都只是在银行家的观点上使用的,即表示银行家被迫发放的贷款超过了他的单纯信用。大家知道,英格兰银行是用自己的银行券发放它的一切贷款的。然而,如果该行银行券的流通额照例随着该行手里的贴现汇票和贷款抵押品的增加,从而随着该行所发放的贷款的增加而减少,那末,投入流通的银行券会怎么样呢?它们怎样流回英格兰银行呢?首先,如果贷款的需求是由国家的支付逆差引起的,并由此造成金的流出,事情就非常简单。汇票会用银行券来贴现。银行券会在英格兰银行发行部兑换成金,而金被输出。这和英格兰银行在汇票贴现时直接支付金,而不用银行券作为媒介是一样的。一个如此增大的需求,——在某些场合,竟达到700万镑至1000万镑,——当然不会把任何一张5镑的银行券加到国内的流通中去。如果我们说,在这个场合英格兰银行贷出的是资本,而不是流通手511段,那末,这句话有双重意义。第一,它贷出的不是信用,而是实际的价值,即它自己的资本的一部分或存在它那里的资本的一部分。第二,它不是为国内流通,而是为国际流通贷出货币,它贷出的是世界货币;为了这个目的,货币必须总是以贮藏货币的形式存在,以它的金属形体存在;在这个形式上,货币不仅是价值的形式,而且本身就等于以它为货币形式的价值。虽然这种金现在对英格兰银行来说,对输出金的商人来说,代表资本,代表银行家资本或商人资本,但是对金的需求并不是作为对资本的需求,而是作为对货币资本的绝对形式的需求产生的。这种需求正是在外国市场充满不能实现的英国商品资本的时候产生的。所以,人们要求的东西,不是作为资本的资本,而是作为货币的资本,是这样一种形式上的资本,在这种形式上,货币是世界市场的一般商品,并且这就是它作为贵金属的原来形式。所以,金的流出,并不象富拉顿、图克等人所说的那样,是“一个单纯的资本问题”,而是“一个货币问题”,虽然在这里货币是处在一个特别的职能上。它固然不象“通货学派”的代表所主张的那样,是国内流通的问题,但这根本不能证明,它象富拉顿等人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个单纯的“资本问题”。这是货币充当国际支付手段这样一种形式上的“货币问题”。“这个资本<指因国内谷物歉收而向国外购买的数百万夸特的小麦的价格>是以商品形式转移出去还是以现金形式转移出去,根本不影响营业的性质。”(富拉顿,同上,第131页)但它对金是否流出的问题有极其重大的影响。资本是以贵金属的形式输出的,因为它在商品形式上输出,或者根本不可能,或者会受到极大的损失。现代银行主义对金的流出感到的恐惧,超过了认为贵金属是唯一的真正的财富的货币主义所梦想的一切。512例如,我们可以看看英格兰银行总裁莫利斯在议会委员会面前关于1847—1848年危机所提出的下述证词:(第3846号。问:)‘当我说储备品(stocks)和固定资本贬值时,难道您不知道,投在各种储备品和产品上的一切资本都同样贬值了吗,原棉、生丝、原毛都以同样的抛售价格运往大陆了吗,砂糖、咖啡和茶叶都象在拍卖时那样亏本出售了吗?——为了对付由于大量进口粮食而引起的金的流出,国家必须忍受巨大的牺牲,这是不可避免的。”——(第3848号)“您是不是认为,与其忍受这种牺牲使金流回,还不如动用银行库存的800万镑呢?——不,我不认为是这样。”在这里,金被当作唯一的真正的财富。富拉顿引用过图克的如下发现:“除了一两个可以得到令人满意的说明的例外,在过去半世纪,每一次伴随有金的流出的汇兑率的显著下降,总是和流通手段相对低的水平结合在一起的;反过来,情况也就相反。”(富拉顿,第121页)这个发现证明,这种金的流出现象,多半是在活跃和投机的时期过去以后发生的,是 “崩溃已经开始的信号……表示市场商品充斥,外国对我国产品的需求停止,回流迟滞,而这一切的必然结果是,商业丧失信用,工厂关门,工人挨饿,工业和企业事业普遍停滞”。(第129页)同时,这个发现当然最好不道地驳斥了“通货学派”的下述论断:“通货充足会驱逐金,通货缺少会吸引金。”相反,尽管英格兰银行在繁荣时期多半都有强大的金准备,但是,这个货币贮藏总是在继风暴之后的冷落停滞时期形成的。可见,有关金的流出的全部高见,可以归结为:对国际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需求,与对国内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需求不同513(由此又自然得出结论:“金的流出,不一定包含对国内流通手段需求的减少”,这是富拉顿在第112页上所说的);把贵金属从国内输出并投入国际流通,与把银行券或铸币投入国内流通,不是一回事。此外,我以前已经指出,作为国际支付准备金而集中的贮藏货币的运动,就它本身来说,与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的运动无关。我曾经根据货币的性质阐明了贮藏货币的各种职能:它作为支付手段(国内已经到期的支付)的准备金的职能;作为流通手段的准备金的职能;最后,作为世界货币的准备金的职能。当然,当所有这些职能都由唯一的一个准备金承担时,问题就复杂起来;由此也可以得出结论说,在某些情况下,英格兰银行的金向国内流出的现象和它向国外流出的现象是可以结合在一起的。但是,使问题进一步复杂化的,还有那种任意加在这个贮藏货币上的新的职能;即在信用制度和信用货币发达的国家充当银行券自由兑换的保证金的职能。除此之外,最后还有,1.国家准备金集中在唯一的一家大银行手中;2.这个准备金尽可能减少到最低限度的现象。因此,富拉顿抱怨说(第143页):“在英国,只要英格兰银行的金贮藏好象快要完全枯竭,便会发生激烈的不安和惊慌。而在大陆各国,汇兑率的变动通常都是十分平静而轻易地发生的。当我们看到这种现象时,不能不对金属通货在这方面具有的巨大好处感到惊奇。”现在,我们且把金的流出撇开不说,一个发行银行券的银行,例如英格兰银行,如果不增加它的银行券的发行又怎么能够增加它所提供的贷款呢?一切留在银行外面的银行券,无论它们是在流通中还是堆在私人贮藏库中,对银行本身来说,都是处在流通中,也就是说,都是514处在银行的占有之外。因此,如果银行扩大它的贴现和抵押业务,即增加有价证券为抵押的贷款,那末它为此目的发行的银行券必须再流回到它那里,因为如果不这样,这些银行券就会使流通手段的总额增加,这正好是不应发生的情形。这种回流能够按照两个方法进行。第一:银行把银行券支付给A,取得有价证券;A把这些银行券支付给B,以偿付到期的汇票;B再把这些银行券存入银行。这些银行券的流通到此就结束了,但是贷款依然存在。(“贷款依然存在,而通货,如果不需要,就回到发行者那里。”富拉顿,第97页)银行贷给A的银行券,现在回到银行那里;不过银行成了A的债权人,或成了A拿来贴现的那张汇票的出票人的债权人,而就这些银行券所表示的价值额来说,银行又成了B的债务人,因此,B就取得了对银行资本的一个相应部分的支配权。第二:A支付给B,B自己或从B那里得到这种银行券的C,再用这种银行券直接地或间接地向银行偿付到期的汇票。在这个场合,付给银行的是它自己的银行券。这时交易由此就完成了(不过A还要向银行偿还贷款)。那末,银行向A发放的贷款在什么程度上可以看作是资本的贷款,在什么程度上只可以看作是支付手段的贷款呢?【原稿由此往下的文句和上下文联系起来无法理解。花括号内的文句是编者重新改写过的。这一点,在和别的问题联系上,在第二十六章中已经谈到了。——弗·恩·】515{这取决于贷款本身的性质。在这里,需要研究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形——A凭他个人的信用,从银行获得贷款,而没有为这种贷款提供任何担保品。在这个场合,他获得的贷款不仅是支付手段,而且必定也是一笔新资本。这笔资本在归还银行之前,他可以作为追加资本用在他的营业上,并使之增殖。第二种情形——A把有价证券、国债券或股票向银行抵押,从而比如按时价三分之二获得现金贷款。在这个场合,他获得的是他所需要的支付手段,而不是追加资本,因为他已经把一个比他从银行得到的价值更大的资本价值交给银行了。但是一方面,这个更大的资本价值已经不能用来满足他当前的需要,即充当支付手段,因为它已经为了获得利息而在一定形式上投下;另一方面,A也有理由不用出售的办法把这个资本价值直接转化为支付手段。他的有价证券本来还要用作准备资本;他现在就是让它执行准备资本的职能。所以,在A和银行之间,发生了一个暂时的互相的资本转移,A没有得到任何追加资本(正好相反!),但他得到了所需要的支付手段。相反地,对银行来说,这种营业是暂时把货币资本固定在一种贷款的形式上,是使货币资本由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而这种转化正是银行业务的重要职能。如果A是拿自己公司的股票而不是国债券向银行抵押,那么,他就确实象第一种情形一样获得了追加资本。第三种情形——A拿一张汇票向银行贴现,并在扣除贴水之后得到一笔现金。在这个场合,他是把一个非流动形式的货币资本卖给银行,而换成了一个流动形式的价值额;也就是把尚未到期的汇票卖掉而换成了现金。现在,这张汇票成了银行的财产。这一点不会因汇票无人偿付时最后一个背书人A要对银行负偿付责任而发生任何变化;A会同其他背书人和出票人一起分担这个责任,他可以及时向他们提出偿还的要求。所以,在这里,根本不是516什么贷款,而只是通常的买卖。因此A也不需要向银行偿还什么东西;汇票到期时,银行就会通过汇票兑现而得到补偿。在这个场合,在A和银行之间也发生了互相的资本转移,而且同任何其他商品的买卖完全一样,正因为如此,A并没有获得任何追加资本。他所需要的和所得到的,是支付手段;他得到这种支付手段,是因为银行已经为他把他的货币资本由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即由汇票转化为货币了。可见,只有在第一种情形下,才谈得上真正的资本贷放。在第二种情形和第三种情形下,至多只是在每次投资时都“预付资本”的意义上,才能说是资本贷放。在这个意义上,银行把货币资本贷放给A了;但对A来说,货币资本至多在它是A所有的资本的一部分这个意义上,是货币资本。他需要它,使用它,并不是专门把它当作资本,而是专门把它当作支付手段。不然的话,每一次可以使人们获得支付手段的通常的商品出售,也都可以被看作是接受了一次资本贷放。——弗·恩·}对于发行银行券的私人银行来说,区别在于:如果它的银行券既不留在地方上的流通中,也不以存款的形式或支付到期汇票的形式流回到它那里,那末,这种银行券就会落到那些要求私人银行用金或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来兑换它的人手中。因此在这个场合,私人银行的银行券的贷放,事实上代表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的贷放,或者,——这对私人银行来说也是一样,——代表金的贷放,因而代表它的银行资本的一部分。当英格兰银行本身,或任何一个别的受发行银行券的法定最高限额约束的银行,必须出售有价证券,以便从流通领域中收回它们自己的银行券,然后再把它们作为贷款发放出去的时候,以上所说同样适用;在这个场合,它们自己517的银行券代表它们的可以动用的银行资本的一部分。即使通货纯粹是金属,也可能同时发生这样的情形:1.金的流出{这里所说的金的流出显然是指,至少有一部分金流到国外去。——弗·恩·}使金库空虚;2.因为银行要求金,主要是为了结算支付差额(即结清旧的交易),所以银行以有价证券为担保发放的贷款会大大增加,不过它们又会以存款的形式或偿付到期汇票的形式流回银行;于是一方面,在银行手中掌握的有价证券增多时,银行的存金总额却会减少;另一方面,银行从前作为所有人持有的同一金额,现在由银行作为自己存款人的债务人持有;最后,流通手段的总量会减少。以上我们都是假定贷款是用银行券发放的,因此,银行券的发行量至少会暂时增加,虽然这种增加又会立即消失。但是,事情并不是必须如此。银行可以不发行纸币,而为A开立一个信用账户,从而使银行的债务人A变成它的想象的存款人。A用向银行开出的支票来支付给他的债权人,受票人再把支票付给他自己的银行家,这个银行家用这种支票再在票据交换所交换那种要由他兑付的支票。在这个场合,没有任何银行券介入;全部交易只是:银行用一张向它本身开出的支票来结清它必须履行的债务,而它实际得到的补偿则是它对A所持有的信用债权。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是把它的银行资本的一部分贷给A了,因为贷给A的是银行自己的债权。如果说这种对贷款的需求就是对资本的需求,那也不过是对货币资本的需求;从银行家的观点来看,是对资本的需求,也就是对金的需求——在金向国外流出的场合——或者对国家银行的银行券的需求;私人银行要获得这种银行券必须用等价物去购买,所518以,它对私人银行来说代表资本。或者,最后,那些为了获得金或银行券而必须被卖掉的是有息的有价证券、国债券、股票等等。但是,如果这是国债券,那就只是对它的买者来说是资本;它代表着买者支付的购买价格,代表着他投在国债券上的资本;它本身不是资本,而只是债权。如果这是不动产抵押单,那它就只是有权获得未来地租的证据。如果这是股票,那它就只是有权取得未来剩余价值的所有权证书。所有这些东西,都不是实际的资本,也都不是资本的组成部分,并且本身也不是价值。通过这一类交易,原来属于银行的货币也可以转化为存款,以致就这个货币来说,银行由所有人变成债务人,不过会在别的名义下把这个货币保持在手中。虽然这一点对银行本身来说非常重要,但它丝毫不会改变国内储备的资本甚至货币资本的量。储蓄的增加是否就一定意味着资本的积累?因此在这里,资本只是充当货币资本;如果它不是以实际的货币形式存在,那就作为单纯的资本所有权证书存在。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银行资本的缺乏和对它的迫切需求,同实际资本的减少混在一起,而在这样的情况下,正好相反,以生产资料和产品形式存在的实际资本却过多了,并给市场以压力。可见,要说明在流通手段的总量不变或减少时,银行作为担保品得到的有价证券的量怎样增加的问题,因而要说明银行怎样能够满足对贷款的扩大了的需求的问题,是很简单的。在这样的货币紧迫的时期,流通手段的总量的确会受到下述双重限制:1.由于金的流出;2.由于需要有货币作为单纯的支付手段,这时,已发行的银行券会立即流回,或者通过账簿的信用,用不着发行任何银行券就可以结清交易;因而,只需要一个信用交易来作为支付的媒介,这个信用交易的唯一目的就是结清各种支付。货币的特征是,519在它只是被用来结清各种支付的时候(而在危机期间,接受贷款是为了支付,而不是为了购买,是为了结束旧的交易,而不是为了开始新的交易),它的流通量,甚至在结算不是通过单纯的信用业务,不是没有货币介入的地方wωw奇Qisuu書com网,也是非常小的;因此,当人们对贷款迫切需求时,大量的这种交易在不扩大流通手段的情况下也能够进行。但是,在英格兰银行发放的贷款大量增加的同时,该行银行券的流通保持不变甚至减少这个简单的事实,显然决不能证明富拉顿、图克等人的看法:作为支付手段执行职能的货币(银行券)的流通不会增加和扩大(富拉顿、图克等人错误地认为,贷款同接受借贷资本,接受追加资本是一回事)。因为作为购买手段的银行券的流通,在迫切需要贷款的营业停滞时期会减少,所以,尽管作为支付手段的银行券的流通能够增加,通货的总额,作为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执行职能的银行券的总额,还是能够保持不变甚至减少。作为支付手段并且会立即流回发行银行的银行券的流通,在这些经济学家看来,根本不是流通。如果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流通增加的程度,超过了它作为购买手段的流通减少的程度,流通总额就会增加,虽然作为购买手段执行职能的货币的总量已大大减少。这种情形在危机的某些时刻,即在信用已经完全崩溃的时候,确实会发生,这时,不仅商品和有价证券卖不出去,而且汇票也不能贴现,除了支付现金,或者象商人所说的支付现款以外,什么也不行。因为富拉顿之流不了解,作为支付手段的银行券的流通,正是这种货币荒时期的特征,所以他们把这种现象看作偶然的现象。“为获得银行券而挤命竞争,是恐慌时期的特征。这种竞争有时,例如1825年底,导致发行额突然增大,虽然这只是暂时的增大,甚至当金还在继520续流出时也是如此。我认为,不应当把这样的例子看作是低汇兑率的自然的或必然的伴随现象;在这种情况下的需求并个是对通货<应当说:作为购买手段的通货>的需求,而是对贮藏货币的需求。这是吓坏了的银行家和资本家的需求,这种需求一般是在金的长期流出之后,在危机的最后一幕中产生的<因而是对作为支付手段的准备金的需求>,并且是危机即将结束的预兆。”(富拉顿,第130页)在考察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时(第1卷第3章第3节b),我们已经说明,在支付锁链被激烈破坏时,货币对商品说来,由价值的单纯观念的形式变成价值的实物的同时又是绝对的形式。关于这一点,我们还在该章中提供了一些例子。这种破坏部分地是信用动摇以及随之而来的各种情况,如市场商品过剩、商品贬值、生产中断等等的结果,部分地又是它们的原因。但是很清楚,富拉顿把作为购买手段的货币和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之间的区别,变成通货和资本之间的虚假的区别了。在这里,作为基础的仍旧是银行家关于流通的狭隘观念。——还可以问一下:在这样的紧迫时期,人们缺少的究竟是资本还是要作为支付手段来用的货币?大家知道,这是一个争论问题。首先,如果紧迫情况表现在金的流出上,那末很清楚,人们需要的东西是国际支付手段。但是要作为国际支付手段来用的货币,是金属实体的金,是本身已是价值的实体,是价值量。它同时也是资本,但不是作为商品资本的资本,而是作为货币资本的资本,不是商品形式的资本,而是货币形式的资本(并且这里所说的货币,是那种崇高意义上的货币,即作为世界市场的一般商品而存在的货币)。在这里不存在对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的需求和对资本的需求之间的对立。对立存在于货币形式的资本和商品形式的资本之间。而这里所需要的形式,唯一能够执行职能的形式,是资本的521货币形式。把这种对金(或银)的需求撇开不说,我们不能说,在这样的危机时期,会感到资本的任何缺少。在谷物昂贵、棉花奇缺等非常情况下,这种情形是可能发生的;但是,这些情况决不是这样的时期必然会有或照例会有的伴随物。因此,不能因为出现对贷款的迫切需求,一开始就得出结论说,资本的这种缺少已经存在。恰好相反。市场已经商品过剩,已经有过多的商品资本。因此,紧迫无论如何不是由商品资本的缺少引起的。以后我们还要回头来讨论这个问题。522第二十九章银行资本的组成部分现在,我们必须更仔细地考察一下银行资本是由什么组成的。我们刚才已经看到,富拉顿等人把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和作为支付手段(如果考虑到金的流出,也是作为世界货币)的货币的区别,转化为通货和资本的区别。资本在这里所起的特别作用,使得这种银行家的经济学千方百计地要人相信货币事实上是真正的资本,就象启蒙经济学千方百计地要人相信货币不是资本一样。在以后的研究中,我们将会说明,他们在这里是把货币资本和在生息资本意义上的货币资本(moneyed capital)混为一谈了。其实,前一种意义上的货币资本,始终只是同资本的其他形式即商品525资本和生产资本相区别的资本的一种经过形式。银行资本由两部分组成:1.现金(金或银行券);2.有价证券。我们可以再把有价证券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商业证券即汇票,它们是流动的,按时到期的,它们的贴现已经成为银行家的基本业务;另一部分是公共有价证券,如国债券,国库券,各种股票,总之,各种有息的而和汇票有本质差别的证券。这里还可以包括不动产的抵押单。由这些物质组成部分构成的资本,又分为银行家自己的投资和别人的存款,后者形成银行营业资本或借入资本。对那些发行银行券的银行来说,这里还包括银行券。我们首先把存款和银行券撇开不说。很明显,银行家资本的这些实际组成部分——货币、汇票、有息证券——决不因为这些不同要素是代表银行家自有的资本,还是代表存款即别人所有的资本,而会发生什么变化。不论银行家只用自有的资本来经营业务,还是只用在他那里存入的资本来经营业务,银行家资本的上述区分仍然不变。生息资本的形式造成这样的结果:每一个确定的和有规则的货币收入都表现为资本的利息,而不论这种收入是不是由资本生出。货币收入首先转化为利息,有了利息,然后得出产生这个货币收入的资本。同样,有了生息资本,每个价值额只要不作为收入花掉,都会表现为资本,也就是都会表现为本金,而和它能够生出的可能的或现实的利息相对立。事情是简单的:假定平均利息率是一年5%。如果500镑的金额转化为生息资本,一年就会生出25镑。因此,每一笔固定的25镑的年收入,都可以看作500镑资本的利息。但是,这总是一种纯粹幻想的观念,除非这25镑的源泉(不论它是单纯的所有权证书,即债权,还是象地产一样是现实的生产要素)可以直接转移,或采526取一种可以转移的形式。我们拿国债和工资为例来说。国家对借入资本每年要付给自己的债权人以一定量的利息。在这个场合,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解除契约,而只能卖掉他的债权,即他的所有权证书。资本本身已经由国家花掉了,耗费了。它已不再存在。对于国家的债权人来说,1.他持有一张比如说100镑的国债券;2.他靠这张国债券有权从国家的年收入即年税收中索取一定的金额,比如说5镑,或5%;3.他可以随意把这张100镑的债券卖给别人。如果利息率是5%,国家提供的保证又很可靠,那末所有者A通常就能按100镑把这张债券卖给B,因为对B来说,无论是把100镑按年息5%借给别人,还是通过支付100镑而从国家的年赋税中保证每年得到5镑,是完全一样的。但在这一切场合,这种资本,即把国家付款看成是自己的幼仔(利息)的资本,是幻想的虚拟的资本。这不仅是说给国家的贷款已经不再存在。这种贷款本来不是作为资本耗费的,不是作为资本投入的,而只有通过作为资本投入,它才能转化为一个自行保存的价值。对于原债权人A来说,他在年税收中所占有的部分代表着他的资本的利息,就象对高利贷者来说,他在浪费者的财产中所占有的部分代表着他的资本的利息一样,虽然在这两种情况下贷款都不是作为资本支出的。国债券出售的可能性,对A来说,代表着本金流回的可能性。对B来说,从他私人的观点看,他的资本是作为生息资本投入的。但就事情本身来看,B只是代替了A,买进了A对国家的债权。不管这种交易反复进行多少次,国债的资本仍然是纯粹的虚拟资本;一旦债券卖不出去,这个资本的假象就会消失。然而,我们马上就会知道,这种虚拟资本有它的独特的运动。为了同国债资本对比,——在国债的场合,负数表现为资本;527因为生息资本总的说来是各种颠倒错乱形式之母,所以,在银行家的观念中,比如债券可以表现为商品,——我们现在来考察劳动力。在这里,工资被看成是利息,因而劳动力被看成是提供这种利息的资本。例如,如果一年的工资等于50镑,利息率等于5%,一年的劳动力就被认为是一个等于1000镑的资本。资本主义思想方法的错乱在这里达到了顶点,资本的增殖不是用劳动力的被剥削来说明,相反,劳动力的生产性质却用劳动力本身是这样一种神秘的东西即生息资本来说明。在十七世纪下半叶(例如在配第那里),这已经是一种流行的观念,但是一直到今天——二十一世纪,一部分是庸俗经济学家,另一部分主要是德国的统计学家【“工人有资本价值,如果我们把他的常年服务的货币价值看作是利息收入,就会发现这个资本价值……只要……把平均日工资按4%的利息率资本化,我们就会得到一个男性农业工人的平均价值:在德意志一奥地利是1500塔勒,在普鲁士是1500,在英格兰是3750,在法国是2000,在俄国内地是750塔勒。”(弗·雷登《比较统计学》1848年柏林版第434页)】,还非常热中于这个观念。在这里,不幸有两件事情不愉快地和这种轻率的观念交错着:第一,工人必须劳动,才能获得这种利息;第二,他不能通过转让的办法把他的劳动力的资本价值转化为货币。其实,他的劳动力的年价值只等于他的年平均工资,而他必须通过劳动补偿给劳动力的买者的,却是这个价值本身加上剩余价值,也就是加上这个价值的增殖额。在奴隶制度下,劳动者有一个资本价值,即他的购买价格。如果他被出租,承租人就首先要支付这个购买价格的利息,此外要补偿这个资本的年损耗。人们把虚拟资本的形成叫作资本化。人们把每一个有规则的会反复取得的收入按平均利息率来计算,把它算作是按这个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