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国国民党中央所属通讯社。1924年4月1日在广州成立,初由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主办,首任主任梅恕曾,主要任务为报道党务消息。后报道内容扩大至国内外新闻,并向全国各地报纸供稿,成为国民政府的舆论机关,对北伐战争起过一定宣传作用。 1928年5月,中央社迁至南京。1932年春进行改组,由隶属国民党中宣部改为独立经营,首任社长萧同兹。此时,它已在全国各地设分社及发稿电台,并陆续取得外国在华通讯社的独占发稿权。1936年1月,总社扩大为编辑、采访等六部,并于当年6月设立第一个国外分社——东京分社。抗日战争期间,中央社总社先后迁至汉口、重庆,向国内外提供中国战场、太平洋战场、欧洲战场的战讯及其他新闻。1939年1月开始设立总编辑,负责新闻编采业务,首任总编辑陈博生。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央社接收了日本同盟社及汪伪政权中央电讯社在各地的机构。1946年4月中央社迁回南京,将人工发报机发稿改为用自动发报机发稿,每天发稿量一万五千至两万字。1948年极盛时,有分支机构(包括分社、办事处、特派员)国内五十二处,国外二十五处,员工两千六百五十三人。这时,它已完全是国民党反共宣传的工具。随着国民党军队在大陆的溃败,1949年11月迁往台北。 (汪朝光)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民国时期国立中央研究院下属的研究历史、语言的学术机构。1928年,中央研究院院长蔡元培命傅斯年等三人负责筹建,同年于广州成立,傅斯年任所长。次年迁北平(今北京),所址在北海静心斋。1936年迁至南京鸡鸣寺。 傅斯年主张历史、语言的研究要运用新材料,发现新问题,采取新方法。他认为近代历史学只是史料学,应当用自然科学提供的一切方法、手段来整理现存的所有史料;唯有发现和扩充史料,直接研究史料的工作才具有学术意义。因此该所成立后,工作重点放在:①安阳殷墟发掘和甲骨文的研究整理;②西南少数民族语言、习俗的调查;③西北考古。目的在于扩大历史、语言研究材料,该所先后设历史组、语言组、考古组、人类学四个组。设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和助理员等职称。图书设备、出土文物资料都很齐全。该所集中了当时一批著名学者,如陈寅恪、赵元任、罗常培、李方桂、李济、董作宾等,一方面继承了乾嘉学派治学精神,一方面汲取了包括西方近代新史学、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在内的研究方法,在历史、语言等许多领域都有卓著贡献,十年间组织殷墟发掘十五次,取得了世界瞩目的重大成果。重要出版物有《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28年创刊,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至1949年共出版二十一本(每本四分册)。此外,还有《专刊》、《单刊》、《集刊外编》、《史料丛刊》、《田野考古报告》、《人类学集刊》、《中国人类学报告》等。 抗日战争爆发后,该所辗转于长沙、昆明,1940年迁四川南溪李庄,1946年迁回南京。所长始终由傅斯年担任。1949年迁至台湾。 (何兹全) 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的四大官僚资本银行之一。1928年10月,国民政府公布《中央银行条例》,11月1日正式成立,资本额两千万元,以金融公债款充之。特命财政部长宋子文兼任总裁,陈行任副总裁。总行设于上海,全国各省市设有分支机构。它拥有发行纸币、代理国库、经办公债、管理外汇和黄金等特权,在全国银行界形成了独占的优势。1933年4月,宋子文辞去总裁之职,由孔祥熙接任。翌年1月成立国库局;4月利用发行公债增资为一亿元。1935年颁布《中央银行法》,并增设副总裁一人,简任张嘉■为副总裁(未就任)。同年8月增设中央信托局,专办购料、储蓄、保险等业务,11月实行“法币政策”,该行奉准发行法币。到1937年,中央银行在全国各地设有分行达四十七处。抗日战争爆发后,该行先迁南京、武汉,后于1938年8月迁至重庆。1939年10月被委代理国库,又握国库经管权。1942年7月,该行奉命接收中国、交通、农业三行钞票及准备金,并集中办理法币之发行,所有外汇、黄金均集中于中央银行。战时各地分行达一百一十余处。1945年7月,孔祥熙辞职,由俞鸿钧接任总裁。抗战胜利后,总行迁回上海。1946年2月,俞鸿钧辞职,由贝祖诒接任总裁。战后各地分支行有九十余处。从1946~1949年三年间,该行无限制地滥发纸币,至1948年8月发行法币达六百六十三万亿元;至1949年5月发行金圆券六十七万九千多亿元,对于业务的经营、资金的调拨、外汇的统筹、金融市场的管理与调剂,该行均穷于应付,日趋没落。继贝祖诒任总裁的有张嘉璈、俞鸿钧、刘攻芸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总行及各地分支行均由人民政府接管,清理结束。 (熊尚厚) 《中英藏印条约》及续约 《中英藏印条约》及续约 《中英藏印条约》为英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关于结束第一次侵藏战争的不平等条约。1888年(光绪十四年)英国发动第一次侵略西藏的战争,清政府屈辱求和。1890年3月17日,清政府驻藏帮办大臣升泰与英国印度总督兰斯敦在加尔各答签订,共八款。主要内容为:确认哲孟雄(今锡金)归英国保护;划定中国和哲孟雄边界;并规定通商、游牧等问题随后另议。 《中英藏印续约》,又称《藏印议订附约》,或《中英藏印条款》。为英国根据《中英藏印条约》的规定强迫清政府续订的不平等条约。1893年12月5日清政府代表何长荣与英政府代表保尔在大吉岭(Darjeeling)签订,共十二款。主要内容为:开放亚东为商埠;准许英国在亚东设商务公所一处派员驻扎;藏印来往贸易免税五年;限制中国西藏人民在哲孟雄的传统游牧权利,若仍在哲孟雄游牧,依英国所定游牧章程办理。 英国依据《中英藏印条约》及续约侵占了哲孟雄,并在中国西藏地方开始取得开埠通商的特权。 (金宗英) 中原大战 中原大战 见蒋阎冯大战。 钟会 钟会 (225~264) 三国时期魏国谋士、将领。字士季。颍川长社(今河南长葛东)人。出身名门,父钟繇位三公。钟会有才干,精通玄学。魏齐王芳正始年间(240~248),由秘书郎迁中书侍郎。正元二年(255),毋丘俭作乱,钟会从大将军司马师东征,迁黄门侍郎。甘露二年(257),都督扬州诸军事诸葛诞反于寿春,又从大将军司马昭讨之,被委以腹心之任。出谋划策居多,时人比为张良。迁司隶校尉,仍参与朝廷重大决策。名士嵇康被杀,便是他的主意。景元三年(262),司马昭欲大举伐蜀,朝臣多以为不可,会独赞成。被任为镇西将军,都督关中诸军事,四年,统十余万人,与邓艾、诸葛绪分三路进军。蜀将姜维等合兵守剑阁,钟会攻之不克,拟撤军还。赖邓艾取道阴平,先攻下成都,蜀亡,会乃得继续前进。蜀主将姜维归降。钟会进位司徒,忌邓艾功名,密告邓艾有反状。咸熙元年(264),艾被收捕。钟会独统大军,威震西土。钟会谋反,欲倚姜维割据蜀地,但部将不愿反者发动兵变。兵变中,钟会被乱兵所杀。(祝总斌) 钟明亮 钟明亮 (?~1290) 元代前期农民起义领袖。元朝统一全国以后,忽必烈自以为统治已经巩固,便接连发动了对占城、日本、交趾等邻国的战争。与此同时,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尖锐化,西北、东北的蒙古贵族不断举兵,反对忽必烈。元廷为应付内外战争的需要,在民间征发大量人力和物力,肆意榨取,各级官吏乘机从中渔利,各族人民被迫起来反抗。当时,江南人民所受压迫最重,因而反抗也最烈。13世纪80年代,相继起事的有广东陈良臣、黎德、欧南喜和福建黄华等。至元二十四年(1287)冬,福建汀州(今福建长汀)钟明亮起义,把斗争推向高潮。汀州一带,山深林密,广东、江西许多失去土地的农民,千百成群,移居到此,开荒种地,称为畲民。钟明亮就是畲民之一。他发动起义后,义军很快发展到十万人,活跃于福建、江西、广东三省边界地区。在他的影响下,广东董贤举、江西丘元、谢主簿、刘六十、卢大老、福建泉州陈七师、兴化朱三十五等,纷纷起义,互相呼应,对元朝统治形成很大的威胁。元朝政府集中大批军队围攻,钟明亮采用流动作战的方法,出没无常,东击则西走,西击则东逸,使元军疲于奔命。为了在军事上取得主动,他曾两次假降,但一当形势有利,便重新举事。元军围剿数年,始终未能取胜。至元二十七年,钟明亮病逝,起义趋于失败。(陈高华) 钟相、杨么起义 钟相、杨么起义 南宋初在洞庭湖地区的一次农民起义。北宋末,鼎州武陵(今湖南常德)人钟相(?~1130),在家乡利用宗教活动组织群众,凡加入他的组织——乡社的农民要交一点钱粮,社内实行互助共济,因此都能“田蚕兴旺,生理丰富”。他宣称:“法分贵贱贫富,非善法也。我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这代表了农民要求财富上平均、社会地位平等而提出的政治主张,比北宋初王小波“均贫富”的思想又进了一步(见王小波、李顺起义)。钟相以此深受群众拥护,被称为“老爷”或“天大圣”。周围数百里的贫苦农民加入乡社的不计其数。如此二十余年,其影响扩大到洞庭湖周围各县。 靖康二年(1127)初,钟相组织民兵三百人,命长子钟子昂率领北上“勤王”。这支队伍未与金兵接触,就被刚即位的宋高宗赵构命令遣返。钟相便以这支队伍为基础,筹划起义。金兵渡江南犯,所过残破,官兵和溃兵到处烧杀抢劫,南宋统治者横征暴敛,“政烦赋重”,南方人民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在江西、福建、荆湖各路先后爆发了农民起义。建炎四年(1130)二月,钟相在金人屠潭州(今湖南长沙)、孔彦舟军队犯澧州(今湖南澧县)、鼎州危急之时,率众起义,保卫家乡。建国号楚,年号为天载(一作天战),钟相称楚王,立子钟子昂为太子,设立官属。起义军“焚宫府、城市、寺观、神庙及豪右之家,杀官吏、儒生、僧道、巫医、卜祝及有仇隙之人,”并占据地主的土地,归为己有。他们把杀官吏等称为“行法”,把平分这些人的财产称为“均平”,斥宋朝国法为“邪法”,对于“执耒之夫”和“渔樵之人”,则加以保护。凡是参加起义军的,一律免除赋税差科,不受官司法令的束缚。这些主张和行动受到人民的热烈拥护,认为是“天理当然”。起义军攻占了鼎、澧、荆南(今湖北江陵)、潭、峡(今湖北宜昌附近)、岳(今湖南岳阳)、辰(今湖南沅陵)等州十九县。 农民起义军的浩大声势,使鼎州的地主豪绅十分恐 钟相、杨么起义图 惧,他们勾结孔彦舟军队进驻鼎州,镇压农民起义。孔彦舟在屡遭失败之后,派奸细混入起义军作内应,于三月末偷袭攻破钟相营寨,钟相及钟子昂被俘遇害。 钟相牺牲后,部众在杨么等领导下,仍继续坚持斗争。杨么(?~1135)名太,在诸首领中最年轻,楚语称幼为么,故称他为“么郎”或“杨么”,逐渐成为起义军共同拥护的领袖。 杨么在洞庭湖周围建水寨,造战船,实行兵农相兼,“陆耕水战”的战略方针,使起义军得到迅速发展。他们平时从事生产,战时则登舟作战。从武陵、龙阳到沅江县的沅水西侧建立水寨二三十所,尤以上沚江(沅水支流,在今汉寿县内)的夏诚、刘衡两寨最为险要。他们还充分利用河港交错的地形和自己善于操舟的特长,采用水陆两栖的战术与敌军周旋。 绍兴元年(1131),俘获南宋官军车船和工匠后,又大造车船。车船是大型战船,用脚踏动车轮,即可击水前进,其行如飞,四周装有打击敌船的拍竿。故杨么水军更加强大,在与南宋官军的水战中一直保持优势。绍兴三年四月,起义军重建楚政权,立钟子仪为太子,称杨么为大圣天王。这时起义军控制了北达公安,西及鼎、澧,东至岳阳,南抵长沙之界的广大地区。 绍兴三年以来,南宋多次派遣程昌寓、王■、折彦质等前往镇压,都大败而归。绍兴三年冬,禁军将领王■又率兵前往镇压。他从上游的鼎州水陆并进,对沅水沿岸的起义军水寨发动攻击,并在下游埋伏大量水军,企图一举消灭起义军。杨么早已将上游的主力及家属转移,使官军扑空。杨么又发车船数只,偃旗息鼓,交横顺流而下。埋伏在下游的崔增、吴全水军以为是起义军败下的空船,全队争先入湖,大小数百只舟船都被起义军的车船撞沉,崔、吴二人也葬身湖底。一日之内,起义军歼灭南宋水军上万人。同时,起义军还多次挫败南宋朝廷“招安”的阴谋。 绍兴五年春,宋高宗调岳飞前往镇压起义军,又派宰相张浚亲临督战。他们在湖区各要道屯驻重兵,缩小包围圈,加紧经济封锁,并在夏季进兵,蹂践禾稼,造成起义地区严重的经济困难;同时大力开展政治诱降活动。黄佐、杨钦叛变投敌,起义军内部分化瓦解,杨么力战不屈,被俘牺牲。 杨么死后,黄诚、周伦等力屈投降,夏诚继续抵抗,小寨亦被攻破。澧州的起义军则在雷德进、雷德通兄弟率领下,固守小寨,又坚持了一年多才最后失败。这次起义前后共持续六年半之久。 参考书目 何竹淇:《两宋农民战争史料汇编》,中华书局,北京,1976。 (李涵) 众 众 商代农业生产者。或称众人,文献上又称“小人”。众人大多原为殷商本族的成员,其中有些最初即是劳动群众,有些则源于因各种原因而地位下降的贵族。他们一般都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地位处于社会下层。在商代甲骨文中,常见众人耕作、参与田猎活动的记载。 殷商时期,众、众人亦经常被征作战,接受军事训练,成为国家武装力量的主要部分。商王对他们非常重视,甲骨文中就累见“米众”一词。“米”读作“敉”或是“侎”,《说文》云:“敉,抚也。”即恤抚众人之意。《尚书·盘庚》三篇,第一篇即是记载盘庚迁殷时召集众来王庭,对之训话。从甲骨文中用词语气来看,商王对众常用“令”“乎”,与差遣某地奴隶主时用言有相似之处,而不同于奴隶。甲骨文中亦不见有用众作人牲的记载。甲骨文的“丧众”、“丧众 “王大令从人曰劦田”卜辞拓片 人”等,应视为众逃避劳役、兵役,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亡失。可见,众与奴隶有所差别,仍具有一定的地位,应是介于奴隶主贵族与奴隶之间的一个阶层。 在殷墟发现的近千座平民墓地中,大多数墓都有葬具和数量不等的随葬品,如农具、兵器及狗等,可知其墓主应是从事农业生产,有一定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同时又参与作战的人。这些人同甲骨文与先秦文献中所记载的众的身分相符,由此可知这些小墓即众的墓葬。 关于众和众人的身分问题,虽经多年争论,仍有许多不同见解,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意见: ①认为是自由平民。持此观点的学者及代表作有:徐喜辰《商殷奴隶制特征的探讨》、斯维至《关于殷周土地所有制问题》。 ②认为是家长制家庭公社成员。持此观点的学者及代表作有:赵锡元《试论殷代的主要生产者“众”和“众人”的社会身分》。 ③认为是奴隶主。束世澂《夏代和商代的奴隶制》认为,甲骨文中“众”和“众人”有别,前者属于统治阶级,后者是自由的公社成员、商代基本生产者。陈福林《试论殷代的众、众人与羌的社会地位》认为,“众”和“众人”虽同属奴隶主阶级,但前者是奴隶主阶级中上层基本力量,后者则是奴隶主阶级的基层全体成员。 ④认为是奴隶。持此观点的学者及代表作有:郭沫若《奴隶制时代》及李亚农《殷代社会生活》、陈梦家《西周金文中的殷人身分》、王承祒《试论殷代的直接生产者——释羌释众》、《对于〈试论殷代的直接生产者——释羌释众『凸业男纬伞贰* ⑤认为是族众。持此观点的学者及代表作有:杨棫《论殷末周初的社会性质》、张政烺《卜辞裒田及其相关诸问题》。 上述五种意见最大的分歧在于众和众人的身分是否为奴隶。这一问题的解决,还有待于对古代史料,包括甲骨、金文、考古及古文献等的深入研究。据目前研究的情况来看,第一种意见较可信从。(胡厚宣) 州郡县掾属 州郡县掾属 州、郡、县各级地方机构中长官之下的属吏。魏晋南北朝时期,其设置大致沿袭汉末之制,但在人员编制、名称、职权等方面各朝又有增减变易。各级掾属的选授,一般由地方自置;北齐开始有吏部除授之例,隋文帝开皇(581~600)中期以后,一律由吏部除授。 州掾属,各朝常置掾属有:①别驾,随刺史巡察各郡,掌管众务,职权甚重,居州掾属之首。②治中,助理众务,亦为上佐。③主簿,掌管文书事务。④功曹,掌管掾属的选用与考核。晋以后称西曹书佐,北齐称功曹参军。⑤文学,经学教官。魏晋及南朝梁均有文学从事,隋称博士。 郡掾属,各朝常置掾属有:①主簿,职与州主簿同。②功曹,职与州功曹同。③仓曹,掌仓库、租赋、市场、度量衡等事务。④户曹,掌户籍、田宅等事务。⑤兵曹,掌军事。⑥法曹,掌刑法。⑦士曹,掌交通、建筑。⑧参军事,无常职,有事则出使。 县掾属,有主簿、功曹及诸曹掾。 (赵凯球) 周勃 周勃 (?~前169) 西汉初年的开国功臣。祖先为卷(今河南原阳西南)人,后徙居沛(今江苏沛县)。出身贫苦,早年以织薄曲为生,常以吹箫助人料理丧事。秦二世元年(前209)九月,随同刘邦起兵于沛,为中涓。在推翻秦王朝、楚汉战争和汉初平定异姓诸侯王叛乱(见异姓诸侯王)的过程中,周勃所统率的部队一直担任主力,经常被配置为禁旅前锋,功勋卓著。刘邦称帝后,周勃受封为绛侯,食邑八千一百八十户,先后任太尉、相国。 周勃为人质朴,不善言词。汉高祖刘邦临死前,吕后询问丞相人选。高祖曾说,周勃重厚少文,将来安定刘氏天下的一定是他,可以任为太尉。高祖死后,周勃以列侯事惠帝。惠帝六年(前189)任为太尉。吕后死后,诸吕秉权,危及刘姓统治。周勃与丞相陈平合谋,联络朱虚侯刘章等宗室重臣,先用计谋解除了吕禄的兵权,争取了北军;又消灭了掌握南军、占据未央宫作乱的吕产,平定了诸吕之乱,并迎立代王为帝(即汉文帝刘恒),对汉初政治的安定起了重大作用。 文帝即位后,周勃为右丞相,位在左丞相陈平之上,但他不熟悉丞相职守,文帝曾询问全国一岁决狱和钱谷出入的数目,他无言以对。文帝很不满意,周勃只好称病辞职,由陈平专为丞相。不久,陈平死,周勃复为丞相。岁余,又被罢免,遣归封国。周勃怕文帝杀他,在封国时经常身穿甲胄,令家人执持兵器。有人告发他企图谋反,结果被廷尉逮捕下狱。因周勃长子胜之的妻子是文帝的女儿,加以薄昭在薄太后处疏通,才得以赦免,虽复爵邑就国,但未再受重用。文帝十一年死,谥武侯。(田人隆) 周忱 周忱 (1381~1453) 明前期大臣。以善理财知名。字恂如。江西吉水人。永乐二年(1404)进士,补翰林院庶吉士。翌年进学文渊阁,寻擢刑部主事,进员外郎。洪熙元年(1425)迁越府长史。宣德五年(1430)授工部右侍郎,奉命巡抚江南,总督税粮。他有经世之才,在巡抚任上,厘奸革弊,抑制豪右,进行了一些有益于社会生产的赋役改革。主要有,创“平米法”,均平官、民田耗米;请官铸铁斛,统一征粮斗式,防止粮长利用职权,从中牟利;设“水次仓”,由民迳往交纳,官为监收,杜绝粮长贮粮私家,为奸作弊;核减苏州等府税粮,以苏民困;置“济农仓”,储粮备荒;立兑军解运之制,使不误农时,节省漕费;折征改纳金花银,每两当米四石,解京兑俸,民出甚少而官俸常足。故当时言理财者,无出忱右。正统五年(1440),进工部左侍郎。六年命兼理湖州、嘉兴二府税粮。十四年迁户部尚书,后改工部。景泰二年(1451)致仕。四年十月卒于家。著有《双崖集》等传世。 (林金树) 周恩来 周恩来 (1898~1976) 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领导人之一,中国人民解放军主要创建人之一,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字翔宇。原籍浙江绍兴。1898年3月5日(清光绪二十四年二月十三)出生于江苏淮安一个破落的封建家庭。1910年秋于奉天府(今沈阳市)入小学。1913年8月进天津南开学校,1917年6月以优良的成绩毕业,并以“国文最佳者”获特别奖。9月赴日本求学,参加留日学生中的爱国团体——新中学会。 1919年回国后即投身五四运动,成为天津学生界的领导人,主编《天津学生联合会报》,并参与组织进步团体——觉悟社,此时周恩来是南开大学的第一期学生。1920年1月因领导爱国学生运动被天津反动当局逮捕,7月出狱,在狱中增强了革命意识,从此逐步走上职业革命家的道路。 1920年11月赴法国勤工俭学,192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2年6月和赵世炎等组织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后改称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旅欧支部,任支部书记。1924年8月回国,10月任中共广东区委委员长,负责领导广东、广西、厦门和香港等地的党的工作。周恩来在三个月的任期内,曾商得孙中山同意,筹组大元帅府铁甲车队,这是第一支由中国共产党人直接掌握的武装力量,即叶挺独立团的前身。11月出任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加强了军校的政治工作。1925年8月任国民革命军第一军少将政治部主任兼第一师党代表,1926年1月被任命为第一军副党代表。周恩来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担任军校和国民革命军的职务,对于国共两党的合作;建立新的革命武装;以及推进北伐都起了重要作用。 1926年3月,蒋介石制造中山舰事件后,周恩来退出黄埔军校和第一军。1926年12月调到上海,任中共中央组织部秘书,兼任中央军委委员,领导了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1927年5月在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五届一中全会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任中共中央军事部长,后代理中央常委工作。国共两党全面分裂后,以中共前敌委员会书记的身分,与贺龙、叶挺、朱德、刘伯承一起于8月1日领导南昌起义。1927年11月中共中央召开临时政治局扩大会(又称紧急会议),周恩来增补为常务委员。1928年1月任中央组织局主任,担负处理中共中央日常工作。1928年6月中共中央召开第六次代表大会,周恩来任主席团成员和大会秘书长,为制定基本正确的“六大”路线做了很多工作。六届一中全会上又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并兼中央政治局常委秘书长和中央组织部部长,后又任中央军委书记。7月,参加共产国际第六次代表大会,当选为共产国际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1928年11月周恩来回到白色恐怖的上海,在白区坚持工作三年,这段时期他实际上是中共中央的主要负责人,他的主要贡献是恢复并发展了党在国民党统治区内的秘密工作;指导各地区的武装斗争;努力扩大红军和农村革命根据地;领导保卫工作,保证了中共中央机关的安全;进行了反对“左”、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 1931年12月周恩来离开上海到达位于赣南和闽西的中央革命根据地,任中央苏区中央局书记、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委员兼第一方面军总政治委员等职,对红军建设和作战方针都提出过重要意见。1933年春和朱德一起指挥第四次反“围剿”取得胜利,创造了大兵团伏击战的成功经验。此时中共临时中央由上海迁到中央苏区,同苏区中央局合并为中共中央局,1934年1月,六届五中全会上周恩来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7月,和毛泽东、朱德联名发表《为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宣言》,再次表示愿“同全中国武装队伍联合起来共同抗日”。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参与领导中央红军长征,1934年12月长征途中,周恩来在黎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否决了去湘西的错误主张,把十几万敌军甩在湘西,使中央红军摆脱了被动局面。1935年1月在遵义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支持毛泽东的正确主张,批判“左”倾冒险主义,为确立毛泽东在全党的领导地位起了重要作用。会后继续担任中央主要军事领导职务,和毛泽东一起指挥红军胜利完成长征。 中共中央于1935年12月在瓦窑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制定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从此,周恩来负责这方面工作,在贯彻执行和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方面作了重要贡献。瓦窑堡会议决定成立东北军工作委员会,周恩来任书记,半年时间就在西北基本形成红军、东北军、西北军大联合的局面。1936年西安事变发生后,任中共中央全权代表,并和秦邦宪、叶剑英等赴西安,同张学良、杨虎城一起迫使蒋介石接受“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主张,促成了团结抗日的局面。1937年上半年,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和蒋介石举行多次谈判,他正确把握局势、恰当地处理两党关系中的复杂问题,终于实现第二次国共合作。 抗日战争开始后的前三个月,周恩来作为中共中央代表到达山西,与阎锡山商议八路军入晋后的作战原则、活动地区;发动平型关战斗并获大捷;促使国共合作进行忻口会战;并及时部署八路军在华北敌后开展游击战争,做了很多工作。1937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由周恩来等组成中共长江中央局,领导中国南方的共产党组织。中央还决定由周恩来、王明、秦邦宪、叶剑英等组成中共外交代表团同国民党谈判。周恩来在武汉时期,由于国共合作的需要,出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副主任,领导第三厅开展深入人心的抗日宣传工作,大大推动了全国抗日救亡运动,并且发展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领导长江局恢复和建立河南等十三个省的共产党省委或省工委,开辟了中国南方的共产党工作。在和国民党的多次谈判中,由于蒋介石的反共立场,国共关系没有实质性的突破。国民党的五中全会后,开始了有计划、有领导的反共活动。为了加强国民党统治区的工作,需要在重庆设立中央局,中共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撤销长江局,设立南方局,由周恩来任书记,管辖华南、西南各省党的工作。周恩来还是中共中央驻国统区的代表。他面对国民党顽固派制造的一起起反共事件,根据“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进行斗争,坚持了国共合作,制止了反共逆流,制止国民党顽固派对日投降的危险。他广泛团结民主党派、爱国人士和国际友好人士,坚持和发展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针对国统区的险恶环境,周恩来及时转变国统区的中共党组织的组织形式和领导方法,并提出一套坚持隐蔽精干方针的原则、方法,在使中共地下党成为坚强的战斗的组织方面起了重要作用。1945年中共七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 抗日战争胜利后,周恩来本着反内战、争民主、求和平的方针,继续和国民党谈判;团结民主人士,开好政治协商会议;作为中共代表,与国民党代表、美国代表组成三人委员会,进行军事调处。 抗日战争时期周恩来的部分著作和讲话 经过一系列工作,使国统区广大人民认清国民党撕毁政协决议,蓄意发动内战的面目,巩固和发展了革命统一战线。解放战争期间,他作为中央军委副主席兼代总参谋长,在和毛泽东一起转战陕北,协助毛泽东组织和指挥全国战场;指导国民党统治区的爱国民主运动,开辟第二条战场;筹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发展包括全民族绝大多数人民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等方面都作出重要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周恩来任政务院总理,后为国务院总理,直至1976年逝世。这期间,曾兼任外交部长,并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主席,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等职。他担负着处理党和国家日常工作的繁重任务。他和毛泽东一起制定了党的社会主义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了精心的规划和巨大的组织工作。中国发展国民经济的头几个五年计划都是他主持制定和组织实施的。他对统一战线工作、知识分子工作和科学文化工作给予特殊的关注,指导这些工作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他参与制定和亲自执行重大的外交决策。1954年倡导了著名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准则,在国际上产生深远影响。1955年在亚非二十九国在印度尼西亚举行的万隆会议上,主张和平共处,反对殖民主义,提倡求同存异、协商一致,推动历史性的万隆会议为亚非人民团结反帝事业开辟了一个新纪元;万隆精神显示了伟大的生命力。他先后访问过欧、亚、非几十个国家,接待过大量来自世界各国的领导人和友好人士,增进了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的友谊。他为实现中美、中日关系正常化和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作出了卓越贡献。 “文化大革命”中,他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破坏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斗争,使党和国家还能进行许多必要的工作,尽量减少各条战线的损失,保护了大批党内外干部和其他人士。1972年他患膀胱癌后,仍然坚持工作,在1975年召开的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代表中国共产党提出在本世纪内中国全面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号召。1976年1月8日在北京逝世。他的逝世受到广泛的悼念,到4月上旬(清明节前后)发展成以“天安门事件”为代表的全国范围的反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抗议运动,为后来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奠定了群众基础。他的主要著作收入《周恩来选集》。 (熊华源 李坤) 周公 周公 周初政治家。名旦。为周文王之子,周武王之弟。因采邑在周(今陕西宝鸡东北),称为周公。 文王死后二年,周公佐武王东伐殷至孟津。四年,他和太公望、召公奭佐武王灭殷杀纣,三分商王畿地。封纣子武庚于邶以续殷祀,封文王子管叔于鄘、蔡叔于卫,防范之。名义上合称三监,以监殷民。 克殷二年后武王重病,遗命周公继位。但周公告天请代武王死,告天策文藏于金滕箱内。武王死后,“天下闻武王崩而叛”。周公为应付危难,立武王年幼之子诵为周成王,又自己执政称王,以致引起内部争权斗争。管、蔡也乘机散布流言,引起成王对周公的怀疑。最后成王开金滕箱,看见策文,周公才获得信任。于是管、蔡勾结武庚起兵反周。 武庚利用时机,联络东(鄘)、奄、薄姑、徐戎、淮夷、熊(祝融)、盈(赢)诸族共图复国,声势远比新起而内部分裂的周强大。周公和召公“内弭父兄,外抚诸侯”,经过三年东征,平定了三监叛乱。《逸周书·作雒》说武庚北奔,管叔自杀,蔡叔被囚;周公征服熊、盈之族十七国,俘维(淮夷之族)九邑。《孟子·滕文公》则说其灭国五十。地居河汾之东的唐也起事策应武庚的叛乱,后为周公诛灭。这次战事是武王灭殷后周公为彻底征服殷族及其同盟作出的最大功绩,周王朝的统治由此奠定下来。 周公于第四年回到宗周即采取两方面政策:一是分治殷民,一是分封诸侯。《荀子·儒效》说周公“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大抵姬、姜两族进占已开化膏腴或要冲之地,殷及其联盟各族则被赶至落后偏僻地区,造成了周初的一次民族大迁移。 为实现武王遗志,周公又于执政五年以大量殷遗民营洛邑,建东都成周,至七年告成。他请成王到新都举行首次祀典,并开始亲政,成王则请他留守洛邑。此后周公归政成王,自己留守成周,与留在宗周的召公形成“分陕而治”的局面,自陕(指陕原,即陕陌,今河南陕县西南)以东广大疆域都归周公治理。三年之后,周公老于丰,成王任命其子明保到成周负责“三事四方”。周公遗言死后愿归葬成周,但成王尊其功,留葬于宗周附近毕地与文王墓相邻。 《尚书大传》说:“周公摄政,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周,六年制礼作乐,七年致政成王。”除了把制礼作乐叙在六年有失牵强外,其余大抵是正确的。所谓制礼作乐,是指周公在整个执政期间对有关各种典章制度及文化教育诸方面的建树。《左传》文公十八年说“先君周公制周礼”,说明周公的制礼工作在历史上很有名。 参考书目 顾颉刚:《周公制礼的传说和周公一书的出现》,《文史》第6辑。 顾颉刚:《周公东征史事考证》,《文史》第22、23、26、27辑。 (刘起釪) 周谷城 周谷城 (1898~ ) 中国历史学家、社会活动家。1898年9月13日(光绪二十四年七月二十八)生于湖南省益阳县长湖口的农民家庭。1917~1921年就读于北京高等师范英语部。毕业后在湖南第一师范执教,担任英文、伦理学教员。1927~1930年在上海暨南大学附中、中国公学任教。1930~1933年任中山大学教授兼社会学系主任。1932~1942年任暨南大学教授兼史社系主任。自1942年秋起,一直在复旦大学执教,曾任历史系主任、教务长等职,后为该校历史系教授、博士导师。 早在湖南第一师范执教时,同徐特立等组织教育工作者协会,并与当时担任该校小学部主事的毛泽东结识,积极参加农民运动,担任湖南省农民协会顾问、湖南省农民运动讲习所讲师;接受毛泽东的委托,担任全国农民协会宣传干事。1942年执教于复旦大学以后,从事民主进步活动,受聘为民主政团同盟顾问,与陶行知等人发表拥护中国共产党组建联合政府主张的共同宣言,与张志让等组织大学教授联谊会;和翦伯赞等一起起草反蒋宣言。由于经常支持学生反迫害、反扶日、反饥饿等活动,被撤去系主任职务,并遭逮捕。1952年加入中国农工民主党,先后担任华东军政委员会文教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上海市政协副主席,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主席,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兼科教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长期从事学术研究的组织领导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担任中国科学院历史一所学术委员会委员,创建上海历史学会,曾任中国史学会常务理事兼主席团成员以及首任执行主席、中国太平洋历史学会会长、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上海市历史学会会长。 在大学任教期间,除开设《中国通史》、《世界通史》等课程外,并于建国后首先开设《世界文化史》课程。讲授《中国通史》时,强调“历史完形论”,着意阐明各个历史事件组成为整体历史过程的必要性,提出了见解独特的中国历史分期法;讲授《世界通史》时,主张着眼全局、统一整体,反对以欧洲为中心的世界史,并相继发表过《史学上的全局观念》(1959)、《论西亚古史的重要性》(1960)、《评没有世界性的世界史》(1961)、《迷惑人们的“欧洲中心论”》(1961)等论文,对推动国内世界史的教学和研究影响深远。他视野宽阔,主张微观与宏观结合,对比中外,撰文《中外历史的比较研究》(1981),对历史研究提出了新看法。 他的教学和研究,涉及史学、哲学、美学、逻辑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等学科;纵述古今、横论中外。六十多年来,著述数百万字,出版专著十余部,发表论文两百余篇。如:《生活系统》(1924)、《农村社会新论》(1927)、《中国社会史论》三卷(1931)、《中国通史》两卷(1939)、《中国政治史》(1940)、《中国史学之进化》(1947)、《世界通史》三卷(1949)、《黑格尔逻辑大纲》(1951年译)、《古史零证》(1956)、《形式逻辑与辩证法》(1960)、《史学与美学》(1980)、《诗词小集》(1985)等。史学方面的论文已汇编出版了《周谷城史学论文选集》(1983)。在年已九旬时主编《中国文化史丛书》、《世界文化丛书》,于80年代末期陆续出版。 (赵建民) 《周礼》 《周礼》 周代后期根据周王朝系统曾有过的官制加工整理的王朝设官分职的书。汉代原称《周官》,又称《周官经》。西汉末刘歆始称《周礼》。全书六篇分载天、地、春、夏、秋、冬六官:天官冢宰,称为治官,管理朝廷大政及宫中事项,有属官六十三;地官司徒,称为教官,管理土地方域及王畿内人民教养,有属官七十八;春官宗伯,称为礼官,管理宗教及文化,有属官七十;夏官司马,称为政官,管理军制、步骑、兵甲、交通及各方诸侯有关事项,有属官六十九;秋官司寇,称为刑官,管理刑狱、司法政务,兼掌礼宾等,有属官六十六;冬官司马,称为事官,管理工程建设兼及沟洫、土地、水利等,这一部分在汉代发现时已缺,当时取《考工记》抵充,有属官三十。旧时常约言共有官三百六十,实为三百七十六,每一官职皆有不少属员,合计数万人。《周礼》以官制的职掌联系各种制度,目的在于富国强兵,组织民户,广征贡赋,充实府库,为治理统一的大国提供设计蓝图。 当西汉立“五经”于学官时,其中没有《周官》。据说最初由河间献王获得一部先秦古文写的《周官》,献于汉王朝。王莽时,刘歆把它立于学官。王莽失败而书亦废,刘歆学生杜子春保存该书并为之作注,后传给郑兴、郑众、贾逵等。郑兴等曾作《周官解诂》。马融又作《周官传》,传至郑玄,作了集大成的《周官礼注》,和他的《礼经郑氏学》(即今文《仪礼》)及《礼记注》(即《小戴礼记》兼有今古文)合称“三礼”,列为儒家经典。为此今文家则加反对,临孝存以为《周官》为“末世渎乱不验之书”,何休亦以为该书是“六国阴谋之书”。郑玄据理力争,以为该书“乃周公致太平之迹”,作《答临孝存〈周礼〉难》。因郑玄作的注很完备,《周礼》遂被认为是周公的著作大行于世。唐贾公彦撰《周礼义疏》四十二卷,至宋时与郑注合刻为《周礼注疏》。清孙诒让的《周礼正义》征引繁富,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宋代王安石变法时,曾效法《周礼》中的理财精神兴行各种新法,引起反对者对该书的反感。苏辙首先写了长篇论辨,指出《周礼》之不可信处有三点,借以反对王安石。《朱子语类》中提到胡安国父子以为《周官》是王莽托刘歆伪撰的。 《周礼》宋乾道南监本 宋代还有司马光、张载、程颐、洪迈、魏了翁、包恢等知名学者持类似的批评态度。到清代,万斯同《周官辨非》又指出其伪处五十余节。姚际恒《古今伪书考》说它“出于西汉之末”,毛奇龄《经问》说:“《周礼》自非圣经,不特非周公所作,且并非孔孟以前之书。”方苞《周官辨伪》则以为《周官》原有其书,其决不可信之处则是王莽、刘歆窜入。此外还有江永《周礼疑义举要》、杨椿《周礼考》等书亦致疑辨。康有为《新学伪经考》极力宣扬刘歆伪造之说,据《王莽传》所谓“发得《周礼》以明因监”一语,遂定为“刘歆所伪传也”,以为其本文原出《管子》及《戴记》。《管子·五行篇》以为天子有六相,以天地四方为名,即《周官》六官所自出。此说流传后,使不少人相信《周礼》果出刘歆伪造。 但毛奇龄《经问》已据《汉书·艺文志》汉文帝时得魏文侯乐人窦公,献《周官·大宗伯》之《大司乐章》,又武帝时河间献王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以作《乐记》,以证该书原出战国。其后汪中撰《周官徵文》,也举出《周官》成于先秦时的六条证据。除上引窦公所献者外,尚有《逸周书·职方》、《大戴礼记·朝士篇》、《礼记·燕义》、《内则》、《诗·生民》传等所引《周官》各官职文。王国维又补充了《礼记·玉藻》所引《春官·占人》职文。有这些证据,知《周官》为春秋战国时已有之书无疑。 战国时,儒家如孟子、荀子均未提及该书,两人所谈许多制度亦与该书有异。如孟子的井田与《周官》沟洫制不同;荀子的《王制篇》所举官名与《周官》亦有别;两人都主张关市不征,与《周官》之苛敛尤不同。可知此非儒家之书。《周官》的六官取天、地、春、夏、秋、冬为名,虽是受了《管子》的影响,但它不配成五官而为六官,应是在战国五行说盛行之前,仍循周世六卿成规。 《周礼》中各个官职的职掌,有不少出于战国制度。最主要的有:①春官祭五帝、祭天、地、日、月之礼。②春官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③天、地、夏、秋四官都要在正月公布法律;法家所制的什伍相连坐见于地官;作内政寄军令亦见于地官及夏官。④江永指出地官载师及司稼已非八家同井之法;又地官司徒有不易之地、一易之地、再易之地;与《汉书·地理志》爱田下孟康所云“上田不易、中田一易、下田再易”同;地官遂人的沟洫之制亦为开阡陌后之事,又授田“余夫亦如之”,不再依春秋以前宗法制财产由长子继承之制,今余夫(庶子)与长兄所得一样,亦即商鞅之法,等等。其他属于战国之制者尚多。 大致可以这样认定,《周礼》只是一部官制汇编,成于春秋时代。后来给每一官职填写职掌时,除录存了春秋资料外,还录进了很多战国资料,所以全书的补充写定当在战国时期。虽然后来还有极小部分汉代资料掺杂进去,如九服之制、昊天上帝高于五帝之制、南北郊之制、五岳之制等等,但不影响这部书原是先秦旧籍。 参考书目 钱穆:《周官著作时代考》,《燕京学报》11期。 (刘起釪) 周玘 周玘 (258~313) 西晋末年对南渡之初的司马氏政权起重要作用的江南士族首脑。字宣佩。义兴阳羡(今江苏宜兴)人。周玘出身江东士族,名重一方。太安二年(303)张昌起义军将领石冰攻陷扬州、江州等地。他联络江东士族,共推吴兴太守顾秘为都督扬州九郡诸军事,动员江东大族的武装,配合晋广陵度支陈敏消灭了起义军(见张昌、石冰起义)。永兴二年(305)寒人出身的陈敏乘八王内讧(见八王之乱),自称扬州刺史起兵,拉拢江东首望顾荣、贺循等四十多人为将军、郡守,企图建立割据政权,陈敏任玘为安丰太守,加四品将军。玘称疾不行,继而联结顾荣、甘卓与晋军,攻杀陈敏。永嘉四年(310)吴兴人钱■起兵广陵,自称平西大将军、八州都督,并立孙晧之子孙充为吴王,进寇阳羡。西晋政府遣将郭逸、宋典讨之,玘配合晋军率领乡里武装讨平钱■。周玘的“三定江南”,稳定了江东局面,为南北士族支持下的东晋政权的建立铺平了道路。因此司马睿(即晋元帝司马睿)以周玘为建威将军、吴兴太守、封乌程县侯。但北方士族相继渡江,喧宾夺主,又形成南北士族的矛盾。司马睿对于宗族强盛,人情所归的义兴周玘怀疑恐惧。而周玘也内怀怨望,又受到刁协的轻视,即与戴渊等江东人士密谋发动政变,事泄忧愤而死。临终对其子勰说:“杀我者诸伧(伧指中原人士)子,能复之,乃吾子也。”周勰利用江东士族对东晋政权的不满,纠集地方武装力量,以讨王导、刁协为名准备起兵,事未成。司马睿以周氏族望,为吴人所宗,不敢追究。 (杨廷福) 《周书》 《周书》 叙述北朝宇文周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唐令狐德棻等撰。含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共五十卷。该书北宋时已残缺不全。今本每卷纪传都有史臣论,而第十八、二十四、二十六、三十一、三十二共五卷缺,大约不是令狐德棻的原本。其中三十一、三十二两卷全用《北史》补。二十四、二十六两卷大约是用高峻《小史》所补,而第二十四卷脱漏尤多。 令狐德棻(583~666),宜州华原(今陕西耀县)人。在唐初颇有文名,多次参加官书的编写。武德五年(622),任秘书丞,向唐高祖李渊提出:梁陈和北齐还有记载保存,而由于隋末战乱,周隋文献多有遗缺。现在耳目所及,还能得到可以凭信的史料。唐因隋继承北周历数,唐朝祖先建立功业都在周时。因此令狐德棻建议,修梁、陈、齐、周、隋五朝之史。高祖采纳其意见,并给每一史都委派了主持人。时过数年,修史事业未能成就。贞观三年(629),唐太宗李世民又下令修撰梁、陈、齐、周、隋五代史,周史由令狐德棻和秘书郎岑文本负责,德棻又推荐殿中侍御史崔仁师协助。贞观十年成书。北周诏令文书多仿先秦文体,《周书》如实照录。但书中叙事纪言,也往往过于文雅,华而失实,不能恰当反映北周当时风气,因而《周书》在《史通》中多处受到刘知几的批评。 (周一良) 周文王 周文王 商末西方诸侯之长。姬姓,名昌。公亶父之孙,季历之子。传说公亶父见少子季历和昌贤德,想传位给他们,季历的两兄太伯、仲雍为让位奔于荆蛮。公亶父死,季历继位,后又传位于昌。昌即位后,礼贤下士,得太颠、闳夭、散宜生、鬻熊、辛甲等臣,周国势日强。昌和九侯(或作鬼侯)、鄂侯(或作邘侯)一起,任商朝三公。商王纣杀九侯、鄂侯,昌不满,为崇侯虎所谮,被囚于羑里(今河南汤阴北)。得释后,昌向商献洛西之地,请除炮格酷刑,得任西伯即西方诸侯之长。 当时商朝内部矛盾剧增,政事日非,诸侯逐渐归附于周。西伯昌曾使虞(在今山西平陆北)、芮(在今陕西大荔南)两国争论和解,更提高了威望。他在位时曾多次用兵,先伐犬戎获胜,继因密须(在今甘肃灵台西南)侵犯阮(今甘肃泾川东南)、共(今甘肃泾川北)一带,出兵灭密须,使周的西北方得到巩固。随后又向东发展,战胜黎(或作■、耆、饥、■)国,引起商贤臣祖伊的恐慌,告纣,但纣未加警惕。不久,周又伐邘(在今河南沁阳西北),逼近商王畿边境。最后,攻克崇国(在今陕西长安西北),并在其地修建了新都丰。西伯昌自岐邑迁都于丰,后卒于程(今陕西咸阳东北),葬在毕(今陕西咸阳东北),相传在位五十年。 西伯昌晚年,周的势力已非常强盛,所谓“三分天下有其二”,但他终身没有称王。其子武王(见周武王)伐商后,始追称他为文王。 古书记载文王在被囚羑里时,因困于忧思,“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近年在岐邑所在周原发现的周人甲骨上,发现有与《易》卦有关的数字。由此看来,文王演卦之说也许有所根据。(李学勤) 周武帝宇文邕 周武帝宇文邕 (543~578) 北周皇帝。小字祢罗突。武川(今内蒙古武川西)人。宇文泰第四子,生于同州(今陕西大荔)。在位十九年。武成二年(560),权臣宇文护毒死明帝宇文毓,护立时为大司空、鲁国公的宇文邕为帝,仍掌朝政。建德元年(572),宇文邕诛杀宇文护,始亲自处理国务。宇文邕生活俭朴,诸事希求超越古人,对宇文护及北齐所修过于华丽的宫殿一律焚毁,对下严酷少恩,但果断明决,耐劳苦,征伐时躬亲行阵,得士卒死力。四年,他独与齐王宇文宪等少数人划策,力排众议,决定伐齐并亲自统军,围攻金墉城(今河南洛阳),因病还师。次年又率大军伐齐,几路并进,攻克平阳(今山西临汾)。围晋阳(今山西太原西南)军事失利,自己仅而得免。其后听从宇文忻“死中求生,败中取胜”的建议,终于攻克晋阳。六年,入邺,灭北齐。齐境有北魏所俘河西人世为厮役的杂户,周境有从东魏及南朝梁江陵俘虏的良人没为奴婢,他都豁免为良人。建德二年,宇文邕确决三教先后,以儒为先,道次之,佛教最后。次年禁佛、道二教,沙门、道士并令还俗,为历史上废佛“三武”之一。突厥强盛,目北齐、北周为在南两儿。宇文邕不得不娶突厥公主为后,灭齐之后,宣政元年(578)宇文邕率军分五道伐突厥,未成行而病死。两三年之后,杨坚灭周。(参见彩图插页第37页) (周一良) 周武王 周武王 周朝第一代王。姬姓,名发,周文王子。文王长子伯邑考为商王纣杀害,立发为太子。文王死后,太子发继位,将周都从丰迁到镐,即宗周(今陕西长安西北)。 武王继承文王事业,用太公、周公、召公、散宜生、太颠、闳夭等为大臣。即位第二年,观兵于盟津(今河南孟县西南孟津)。传有八百诸侯不期而会,要求伐纣,但武王认为时机尚未成熟,还师归周。随后,纣继续淫乱。大臣微子劝谏无效,不得已出走;比干强谏,被惨杀;箕子也被囚为奴。商朝统治阶层分崩离析。于是,武王起兵,联合庸、蜀、羌、髳、微、卢、彭、濮等西方及西南方国部落,渡过盟津,与诸侯相会,并作《太誓》,谴责纣的罪恶。甲子日凌晨,周师与诸侯兵陈师于商郊牧野(今河南淇县南),又作《牧誓》,号召决战。这时纣也发兵抵抗,进行会战。武王命太公率先犯敌,大军随即冲击,纣军纷纷倒戈叛纣。纣见大势已去,逃登鹿台(一称南单之台)自焚而死。武王进入商都,商朝灭亡(见牧野之战)。 武王灭商后,分其王畿为邶、鄘、卫,设三监(纣子禄父、管叔、蔡叔,一说管叔、蔡叔、霍叔)加以治理。继而派兵征讨商朝各地残余力量。据记载,当时共讨伐了九十九国,有六百五十二国向武王臣服。武王分封了一批宗室功臣,如太公封于齐,周公封于鲁,召公封于燕等;还封了一些前王之后,如焦、祝、蓟、陈、杞等。 为了巩固周朝的统治,武王在返周后选定伊水、洛水一带夏人的故居地,准备建立新的都邑,但不久病逝,未能实现计划。其子成王继位,周公辅佐,终于和召公一起建成了东都成周(今河南洛阳)。 (李学勤) 周宣王 周宣王 周朝第十一位王。姬姓,名静(一作靖),厉王之子。厉王时国人起义,大臣召穆公虎将太子静隐藏在自己家中,被国人包围。召公以己子代替太子,使太子得以脱身。共和十四年(前828),厉王死于流放地彘(今山西霍县),大臣拥立静为王(见共和)。宣王即位后,任用召穆公、周定公、尹吉甫等大臣,整顿朝政,使已衰落的周朝一时复兴。 宣王的主要功业,是讨伐侵扰周朝的戎、狄和淮夷。宣王四年(前824),秦仲为大夫,攻西戎,被杀。宣王又命其子秦庄公兄弟五人伐西戎,得胜。五年,宣王还曾与尹吉甫(金文作兮伯吉父)一起伐狁(即西戎)于彭衙(今陕西澄城西北)。尹吉甫在征狁战争中起了重要作用,率师直攻至太原(今甘肃镇原一带),迫使狁向西北退走。 对于侵犯江汉地区的淮夷,宣王命召穆公及卿士南仲、大师皇父、大司马程伯休父等率军讨伐,沿淮水东行,使当地大小方国中最强大的徐国服从,向周朝见。十八年,南仲派驹父、高父前往淮夷地域,各方国都迎接王命,并进献贡物。这一时期,宣王还曾命方叔率师征伐荆蛮(即楚国)。 为了巩固对南土的统治,宣王将其舅申伯徙封于谢(今河南南阳)。宣王二十二年,还继续西周早年的分封,封其弟友于郑(今陕西华县东)。 宣王中兴,为时短暂。三十一年,伐太原戎,不克。三十六年,伐条戎、奔戎,又归失败。三年后,伐申戎,虽取得胜利,同年却在千亩之战中败于姜氏之戎,丧失了调遣的南国之师。由于控制兵力的需要,宣王不得不在太原“料民”,即检数丁壮的数目。同时,周朝的内政也有所松弛。宣王在位共四十六年(前827~前782),子幽王继位,社会矛盾进一步发展,终于导致西周的覆亡。 (李学勤) 周学熙 周学熙 (1866~1947) 北洋政府财政总长、实业家。字缉之,别号止庵。安徽东至人。生于1866年1月12日(清同治四年十一月二十六)。其父周馥清末曾任山东巡抚、两江总督、两广总督等职。周学熙十六岁中秀才,1893年中举人。 1898年报捐候补道,派为开平矿务局会办,次年升总办。1901年任山东大学堂总办,次年转往直隶候补,7月经直隶总督袁世凯委派总办银元局。1903年赴日本考察工商业,归国后任直隶工艺总局督办。1906年创办启新洋灰公司、滦州煤矿公司,获利颇丰。因振兴工艺有功,由候补道、直隶通永道、天津道、盐运使历官至按察使。1908年创办京师自来水公司。袁世凯窃国后,于1912年和1915年两次任财政总长,参加签订善后借款合同。1918年任华新纺织公司总理,先后创办华新所属的天津、青岛、唐山、卫辉四家纱厂。1919年创办中国实业银行,任总经理。1922年与比利时商人合办耀华玻璃公司。1924年成立实业总汇处,任理事长,管理所属各企业。周以兴办实 启新洋灰公司厂房 业成绩卓著,与南方实业家张謇齐名,有“南张北周”之说。1927年周学熙以年高引退,晚年以读经、赋诗和唸佛自遣。1947年9月26日卒于北平寓所。 (朱信泉) 周亚夫 周亚夫 (?~公元前143) 汉文、景之世名将。周勃次子,因兄胜之杀人被处死,故得嗣爵,封为条侯。文帝后元六年(前158),匈奴大举侵扰上郡、云中,京城长安告警。 周亚夫以河内太守被任为将军,驻屯细柳。因治军谨严有方,不久迁中尉,负责京城治安。汉景帝刘庄即位后,任亚夫为车骑将军。三年(前154)吴楚七国发动叛乱(见吴楚七国之乱),周亚夫以太尉率军平叛。他会兵荥阳,固守昌邑,待机以轻骑断绝吴军粮道。最后以精兵出击,不到三个月,就平定了叛乱。五年后,周亚夫迁为丞相,很受景帝器重。不久,因不同意废栗太子,又在王皇后兄王信和匈奴降王徐卢五人封侯等政事上与景帝旨意相左,加以梁孝王的挑拨和诬陷,受到景帝猜忌,中元三年(前147)被免除丞相职务。景帝后元元年(前143),周亚夫子私买工官尚方甲盾五百具,备作其父葬器,被人告发,事连周亚夫。廷尉召亚夫对质,并逼其供认谋反。周亚夫不服,绝食五日,呕血而死。 (田人隆) 周一良 周一良 (1913~ ) 中国历史学家。早年曾用字太初。安徽东至人,1913年1月19日生于山东青岛。民族资产阶级家庭出身。1930年入北平燕京大学国文专修科,1931年入北平辅仁大学历史系,1932年转入燕京大学历史系。1935年毕业后入燕京大学研究院肄业一年。1936~1937年任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助理员。1939年到美国哈佛大学研究院,入远东语文系,主修日本语言文学,并学梵文。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兼在哈佛大学陆军特别训练班教日语。 1944年获博士学位,1944~1946年任哈佛大学日语教员。1946~1947年回国任燕京大学中文系副教授,1947~1949年任清华大学外文系教授,1949~1952年转任历史系教授,并曾兼系主任。1952年以后任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兼任中国古代史教研室主任、亚洲史(后改亚非史)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主任。曾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持的《人类科学文化史》第三卷编委会编委、中国史学会理事、中国日本史学会名誉会长。1952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周一良通晓数种外语,甚笃汉学,学贯中西。30、40年代在魏晋南北朝史领域用功颇深,50年代以后由于任务多歧,研究涉及诸多方面,70年代末以后重理旧业,为推进和深入魏晋南北朝史的研究作出了重要贡献。论著已结集者有《魏晋南北朝史论集》(1963)及《魏晋南北朝史札记》(1985)。《论集》包括关于这一时期的社会、政治、民族、典制、史学等方面问题的论述,《札记》则重在诠释史料。两书皆立论严谨,富于创见,往往从对具体问题的精当考辨中揭示出重要的历史问题,并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因而受到国内外学者的普遍推重,如《乞活考》等文每为有关论著所援引。此外,他在40年代就留意于中国佛教史及敦煌文献。博士论文《唐代印度来华密宗三僧考》(英文)在欧美佛教史学界颇受重视。还探讨了《牟子理惑论》的著作时代,提出独到之见,研究并讲授佛典翻译文学。敦煌研究方面,参加了关于变文俗讲的讨论,考订了若干写本文献和敦煌文学作品中词语,并曾协助《敦煌变文集》的编校工作。又研究敦煌写本书仪,撰写关于书仪的分类、源流及其对日本的影响等论文。 周一良对日本史和亚洲史造诣尤深,1949年以前曾讲授日本史。建国后,创设亚洲各国史课程,培养了一批亚洲史及日本史的教学和研究人才。这个领域的著述有《东学党——朝鲜的反封建反帝斗争》、《日本明治维新前后的农民运动》、《关于明治维新的几个问题》和高校教材《亚洲各国古代史》。50、60年代撰写中国与朝鲜等亚洲国家关系史文章多篇,对发展中国和亚洲各国友好关系起了积极作用;对中日文化关系史上的问题,以及两国文化的异同及其原因也有深入探讨。80年代主编了《中外文化交流史》,首次提出狭义、广义和深义文化的论点,使文化问题的讨论达到了新的高度。周一良曾多次到亚洲、非洲、欧洲国家及美国讲学和进行学术文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