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杂志》 《文史杂志》 抗日战争时创办的文史学术刊物。1941年1月在重庆创刊,先后由独立出版社、重庆商务印书馆(1941年1月一卷三期起)、重庆中华书局(1944年1月三卷一期起)出版。该刊原由朱家骅发起创办,隶属于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秘书处,受秘书长吴铁城领导,社长为叶楚伦,但都不过问社内具体事务。创刊时主编为卢逮曾。1941年6月顾颉刚任副社长兼主编,自一卷九期起直至停刊。史念海、魏建猷等都曾担任过编辑。1945年2月,因顾颉刚在文化界对时局宣言上签名,秘书处停发经费,刊物与国民党的关系就此中断,由顾颉刚自任社长,艰苦支撑至抗战胜利,出满了五卷。抗战胜利后,曾两度在上海复刊。第一次在1946年,由中国出版公司出版了两期;第二次在1948年,由文通书局出版了三期。顾颉刚坚持自主办刊的方针,认为“文与史是民族文化的结晶,是唤起民族意识的利器”。因此,《文史杂志》虽系纯学术刊物,但内容力求通俗,讨论的问题亦能和时代相联系,受到读者的欢迎,销售遍及内地各省。 (王煦华) 文天祥 文天祥 (1236~1283) 南宋末大臣、民族英雄。小名云孙,字天祥,后以字为名,改字履善,后又改字宋瑞,号文山。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人。幼时从父文仪读书,并在白鹭洲书院学习。宝祐四年(1256)中进士第一名,与陆秀夫等同科。开庆元年(1259),授签书宁海军(临安,今浙江杭州)节度判官厅公事。当时蒙古军大举攻宋,进围鄂州(今湖北武汉市武昌),宋廷大震,宦官董宋臣主张迁都。文天祥尚未就职,毅然上疏请斩董宋臣,未被采纳。他从此不愿为官,几经推辞,到景定二年(1261),才接受了秘书省正字之职。在任官中,经常受到排挤,还得罪了权臣贾似道。宋度宗咸淳九年(1273),出任湖南提点刑狱;次年,调任知赣州。此时,元朝发动了灭宋战争。宋恭帝德祐元年(1275年、元世祖至元十二年)正月元旦,文天祥在赣州得到元军渡江的谍报,不久接到谢太后要求各地起兵勤王的诏书。他立即组织两万人的队伍,开到临安。这时,元军已近逼临安,谢太后决心投降。德祐二年正月,谢太后向元军投递降表,文天祥反对无效,且被任为右丞相兼枢密使,进元营谈判。他在元营与元丞相伯颜争辩不屈,又怒斥降将,遂被扣留,押解北上。行至镇江,与随从人员设法逃出,历尽艰险,到达通州(今江苏南通),再从海路南下到福州。宋端宗赵昰任他为枢密使、同都督诸路军马。他在南剑州(今福建南平)建立督府,组织军队,继续抗元。景炎二年(1277年、元至元十四年),文天祥从福建路转移到广南东路,越过大庾岭,进入江南西路,收复兴国等县,包围赣州,气势颇盛。不久,元大将李恒到江西,打败宋军。空坑(今兴国境)之役,文天祥主力溃散,欧阳夫人等家属都被元军俘获。但他仍不灰心,收拾散兵,退屯南岭(后改称忠臣岭,在今广东永安东南),转进海丰,在广东的潮、惠州继续进行抗元活动。帝昺祥兴元年(1278年、元至元十五年),驻在厓山(今广东新会南海中)的宋政府封文天祥为少保、信国公。十二月,元张弘范从海陆大举进攻,文天祥撤出潮阳,转移海丰,准备入山结营固守。行至海丰以北的五坡岭,被元军追及,文天祥被俘,部下殉难者不计其数。次年正月,被移上海船,从潮阳驶往厓山,经珠江口零丁洋时,赋著名的《过零丁洋》诗云:“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以明不屈之志,为千古绝唱。张弘范命人劝文天祥写信招降张世杰,他录此诗作为答复。南宋灭亡,文天祥被押北上,于至元十六年(1279)十月初一到大都(今北京)。前宋丞相留梦炎、受封为瀛国公的宋恭帝,先后奉命劝降,都被拒绝。元朝权臣阿合马亲到住地问话,丞相孛罗等在枢密院堂上审问,文天祥慷慨陈辞,义薄云天。此后,他被关禁在兵马司狱中,阴暗潮湿,冬令严寒,夏季酷热,均甘之如饴。欧阳夫人和两个女儿也在大都过俘囚生活。文天祥明知只要一屈膝,便可与家人团聚,仍不改变初衷,仅嘱家人“归之天命”而已。他身在狱中,而诗句墨迹传遍京城,被视同珍宝,狱中的元朝军官士兵也常请他讲古人事迹。至元十九年十二月八日(1283年1月8日),元世祖忽必烈召见文天祥,进行最后一次劝降。文天祥答以“天祥为大宋状元宰相,宋亡,只能死,不能活”。次日,在柴市(今北京东四北大街府学胡同,明朝时在此地建文丞相祠;一说在宣武门外菜市口)慷慨就义。文天祥遗著有《文山先生全集》。他前期的诗文多酬应之作,比较好的诗也只表现了隐逸的志趣,或带有感伤哀愁的情绪。赣州起兵以后,风格为之一变,诗词散文都悲壮刚劲,感人至深。他把国家、人民和自己的遭遇,用诗词逐事记录,把从镇江逃出元营后的记事诗,编成《指南录》;又将被俘以后所作,编为《指南后录》;在狱中又集杜甫诗句,成《集杜诗》二百首,历述“颠沛以来”的“世变人事”,抒发自己的亡国之痛。其他作品如《正气歌》,历数史书所传各代不畏强暴、不惜牺牲的人物,表示自己准备随时献出生命的决心,尤为数百年来传诵不绝之作。 北京文丞相祠 参考书目 陈清泉:《文天祥》,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万绳楠:《文天祥传》,河南人民出版社,郑州,1985。 (沈起炜) 《文献》 《文献》 北京图书馆主办的学术性刊物。1979年在北京创刊,由书目文献出版社出版。曾以不定期的丛刊形式,每年出版四辑。1985年起,改为季刊。创办者丁志刚,现任主编陈翔华。曾经参加过刊物领导工作的,还有胡沙、李希泌、杨殿珣等。该杂志披露北京图书馆和其他公私典藏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古籍文献(包括珍本秘籍,罕见的抄本、异本,名人佚稿、题跋、信札、墨迹,稀见方志、舆图、谱牒、档案、文告,甲骨金石,彝器铭文,汉简,敦煌遗卷,佛道藏经,少数民族文献等)及其研究成果;并发表版本学、目录学、校勘学、辨伪学、辑佚学与训诂学等研究论文。重要栏目有:北京图书馆藏善本书叙录、方志图谱研究、中国刻书史研究、中国古代科技文献与研究、中国少数民族文献与研究、关于文献与文献学问题、中外文化交流,还有博士学位论文提要、中国当代社会科学家传略等。《文献》杂志以内容充实、材料可靠、文风朴实,受到国内外学者的重视。 (陈翔华) 《文献丛编》 《文献丛编》 史学刊物。故宫博物院编辑出版。原名《掌故丛编》,由该院图书馆掌故部主办,主要系统发表整理出的院藏清代宫中档案、内务府档案、内阁大库档案和军机处档案。由陈垣、沈兼士负责,许宝蘅主编,单士元、刘儒林编辑。1928年1月创刊。初为月刊,中有间断,至1929年10月出版十辑,图书馆掌故部另立为院文献馆后,1930年3月,该刊改称《文献丛编》,出版第一辑,其余一仍其旧;七辑起由单士元自任编辑。中间仍有断,至1943年1月出版四十六辑,另有增刊六辑,共五十二辑。先后发表的有苏州织造李煦奏折、康熙硃笔御旨、康熙与罗马使节文书、雍正朝关税史料、雍正朝文字狱、圆明园史料、修建京师大学堂史料、俄罗斯档、乾隆朝文字狱、乾隆朝天主教流传中国史料、密记档、荷兰国交聘案、英吉利交聘案、关于鸦片战争之中英交涉事件、英法联军战役之中英中法交涉事件、太平天国史料、教案史料、徐锡麟革命史料、秋瑾女士亲笔告国人书、台湾风俗图等大量关于清代政治、军事、文化、外交、宗教的珍贵史料,使清代档案开始有系统地公布于世,在学术界和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至今仍为治清史者推重。 (姜舜源) 《文献通考》 《文献通考》 从上古到宋宁宗时的典章制度通史。简称《通考》,共三百四十八卷。作者马端临(1254~1323),字贵与,饶州乐平(今属江西)人,南宋末年丞相马廷鸾之子。马廷鸾曾任南宋国史院编修官与实录院检讨官,博学多才,藏书甚富。马端临受父亲的影响,并且接触到很多的资料,约从三十岁时开始,用二十多年的时间,撰成该书。 唐朝杜佑编撰的《通典》,也是一部典章制度史,但所分门类失之太宽。马端临在《通典》的基础上,加以发展和补充。把《通考》分为田赋、钱币、户口、职役、征榷、市籴、土贡、国用、选举、学校、职官、郊社、宗庙、王礼、乐、兵、刑、经籍、帝系、封建、象纬、物异、舆地、四裔二十四门,各门再分子目,制度史的体例更加细密完备。其中经籍、帝系、封建、象纬、物异五门,是作者的新创。《通考》取材极为广泛,除了各朝正史、历代会要、《资治通鉴》等史书外,还采用了私家著述的史书、传记等有关典章制度的记载。这些史籍记载就是“文”,“文”的意思是典籍。此外,在叙事中还引用了很多当时臣僚的奏疏和学士名流的议论。这些奏疏、议论就是所谓“献”。“献”的意思是“贤者”。因为作者企图通过这些资料,对各项典章制度进行融会贯通、原始要终的研究,故取名为《文献通考》。 《文献通考》对宋代典章制度的记述特别详细,可以订正、补充《宋史》诸志的地方甚多;对历代制度演变的评论颇多独到的见解,实为研究宋史的一部基本史籍。该书有清光绪浙江书局刊本传世。 参考书目 白寿彝:《马端临的史学思想》,《学步集》,三联书店,北京,1962。 (徐光烈) 文祥 文祥 (1818~1876) 晚清洋务派大臣。瓜尔佳氏,字博川,号文山。满洲正红旗人。1845年(道光二十五年)进士。历任太仆寺少卿、詹事府詹事、内阁学士、署刑部侍郎。1858年(咸丰八年),命在军机大臣上行走。授礼部侍郎,后又历任吏部、户部、工部侍郎,兼副都统、左翼总兵。1860年,英法联军攻逼北京,咸丰帝出走热河(今河北承德)时,命署步军统领,随恭亲王奕留北京与英法议和。次年,与奕及大学土桂良等联名奏请改变清政府的外交、通商制度,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并被任为总理衙门大臣。任职期间,倡导洋务“新政”,成为清 朝中央政府中著名的洋务派首领之一。咸丰帝病死后,与其他王大臣疏请慈禧、慈安两太后垂帘听政,并简派近支亲王辅政,协助奕、慈禧太后发动辛酉政变,处死赞襄政务王大臣肃顺等人。1862年(同治元年),擢左都御史、工部尚书,兼署兵部尚书,并任内务府大臣,兼都统。1865年,署户部尚书,率神机营赴东北镇压王达、马傻子起义。1871年,授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次年,为体仁阁大学士。光绪帝继位后,晋武英殿大学士,专任军机大臣及总理衙门大臣。曾与奕等奏请办理海防六事,即“练兵、简器、造船、筹饷、用人、持久”。又支持左宗棠进军新疆,加强塞防。1876年病死。谥“文忠”。 (贾熟村) 文学社 文学社 清末湖北地区主要革命团体之一。其前身为由日知会嬗变而成的群治学社。1910年(宣统二年)春,群治学社由于在新军中密谋起义,事泄而遭破坏,社务暂时停顿。同年中秋,社员杨王鹏等在武昌黄土坡开会,议决将群治学社改组为振武学社,并公推杨为社长。后因杨被军队开除返湘,改由蒋翊武主持社务。是年冬,社员詹大悲等创刊《大江报》,努力宣传革命,影响日益扩大。 振武学社组织发展很快,引起官府注意。蒋翊武等为掩蔽革命目标,于1911年1月30日借春节团拜名义,邀集各标、营革命士兵代表在武昌黄鹤楼开会,议决将振武学社改组为文学社。选举蒋翊武为社长,詹大悲为文书部长,刘尧澂为评议部长。稍后又陆续推举王宪章为副让长,张廷辅为总务部长。文学社总机关设在武昌小朝街八十五号,随即又设阳夏支部领导汉阳、汉口社务,以胡玉珍为支部长,邱文彬为副支部长。文学社简章自称“以联合同志研究文学”为旨趣,实际上却是以革命排满作为“心记之宗旨”。会员绝大多数为趋向革命的士兵和青年学生,也吸收少数进步的下级军官参加。 由于革命时机已经迫近,文学社在新军中紧张地展开宣传组织工作,社员最多时发展到两三千人,几乎遍及湖北各标营队。同时,詹大悲等继续在《大江报》上抨击清廷弊政,揭露军中黑暗,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文学社成立后不久,就与中国同盟会中部总会取得联系。在黄兴的鼓励和中部总会的促进下,经过刘尧澂、孙武等人反复磋商,文学社与湖北地区另一主要革命团体共进会于9月14日举行联席会议,正式确定双方联合行动,建立统一的起义领导机构,并筹划起义后的革命政权组成问题。10月10日文学社与共进全共同发动武昌起义。 蒋翊武像 文学社接受过去湖北革命团体多次遭到破坏的经验教训,组织比较严密,活动比较隐蔽,宣传工作比较活跃而又扎实,所以能够在恐怖统治下保存与发展革命的实力,并且对武昌首义和湖北军政府的成立作出重大贡献。武昌首义后,文学社公议全体加入同盟会,取消原有的名称。 (章开沅) 文彦博 文彦博 (1006~1097) 北宋大臣。字宽夫。汾州介休(今属山西)人。天圣五年(1027)进士及第。历任知县、通判,后由监察御史迁殿中侍御史。时黄德和诬陷刘平等兵败投降西夏,文彦博主持审理,使这一冤案得到平反(见富弼)。后为河东转运使、知秦州(今甘肃天水)、益州(今四川成都),以灯笼锦交结张贵妃,召拜枢密副使、参知政事。庆历八年(1048),以镇压贝州王则兵变,由参知政事任宰相。曾举荐王安石、韩维等人;省冗兵,归农者六万,减去廪给一半者两万。皇祐三年(1051)罢相,出知许州等地。至和二年(1055),与富弼同时受命,再次拜相。嘉祐三年(1058),出判河南府。四年,封潞国公。治平二年(1065),为枢密使。他始终坚持反对王安石变法,曾对宋神宗赵顼说:“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熙宁五年(1072),极力反对市易司差官监卖果实,以为“损国体,敛民怨”,说华州山崩是天意不赞成变法的表示。六年,以守司徒兼侍中出判河阳(孟州,今河南孟县南)。元祐初,司马光当政,文彦博以元老重臣为平章军国重事,参与废除新法。五年(1090)致仕。宋哲宗行“绍述”之政,文彦博贬宫,卒。有《文潞公集》传世。 (程应镠) 《文苑英华》 《文苑英华》 北宋四大部书之一,文学类书。宋太宗赵炅命李铉、徐铉、宋白及苏易简等二十余人共同编纂。太平兴国七年(982)开始,雍熙三年(986)完成。宋真宗赵恒时曾进行几次修订。宋孝宗赵眘时又命专人作了校订,最后经周必大、胡柯和彭叔夏复校,于嘉泰元年(1201)开始刻版,四年完工。这个宋刻本现在仅存残本。全书一千卷,上继《文选》,起自萧梁,下讫晚唐五代,选录作家两千余人,作品近两万篇,按文体分赋、诗、歌行、杂文、中书制诰、翰林制诰等三十九类(如把谥册和哀册合并则为三十八类)。每类之中又按题材分若干子目,如赋类下分天象、岁时、地、水、帝德、京都等四十二小类。书中约十分之一是南北朝作品,十分之九是唐人作品,多数是根据当时流传不多的抄本诗文集收录的,保存了不少有价值的文献资料,校记里还附注有别本的异文,可以用以辑补校勘唐人的诗文集。清朝纂修《全唐诗》、《全唐文》和《四库全书》时,都曾用作参考。《文苑英华》中收录不少诏诰、书判、表疏、碑志,还可以用来考订史实。本书流传不广,明嘉靖四十五年(1566),胡维新等根据传抄本重新刻印。1966年中华书局用宋刻本一百四十卷和明刻本八百六十卷配齐影印,并附录了彭叔夏的《文苑英华辨证》及劳格的《文苑英华辨证拾遗》。 (程毅中) 翁同龢 翁同龢 (1830~1904) 晚清重臣。字声甫,号叔平、瓶笙,晚号松禅。江苏常熟人。1856年(咸丰六年)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历官署刑部右侍郎、户部右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刑部、工部、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军机大臣兼总理各国事务大臣,光绪帝师傅。光绪帝“每事必问同龢,眷倚尤重”。前后充乡试考官、会试总裁等,参与主持科举考试达四十年。江浙名士如文廷式、沈曾植、张謇等多出其门下。继前清流李鸿藻之后逐步成为后清流的领袖人物。1894年(光绪二十年)中日甲午战争时,他极力主战。次年,马关议和,反对割地,力争修改约稿。《马关条约》签订后,因愤于割地求和,遂“有变法之心”。且以慈禧太后名为归政,实事事掣肘,欲辅佐光绪帝筹谋新政。北京强学会成立,曾予支持。但反对维新派提倡的民权平等学说。1898年初,参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王大臣对康有为的问话,随即向光绪帝密荐康才堪大用。6月11日,光绪帝颁布定“国是”诏,开始变法维新。翁同龢为慈禧太后及后党所忌恨,15日即被开缺回籍。同年12月,又被“革职”,永不叙用,交地方官严加管束。他居家惧祸,所存疏稿,焚毁强半,日记亦有删改。困顿七载,于1904年病卒。1909年(宣统元年)诏复原官,追谥“文恭”。著作有《瓶庐诗稿》(另词一卷)、《翁文恭公日记》、《翁文恭公军机处日记》。具书法纵横跌宕,为世所重,有手札、墨迹等多种影印或石印出版。 (张寄谦) 翁文灏 翁文灏 (1889~1971)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高级官员、地质学家。字霓。1889年7月26日(清光绪十五年六月二十九)生于浙江鄞县。其父经商。翁文灏于1908年留学比利时,获地学博士学位。1912年回国后,在北京地质研究所任职,后兼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教授及地质调查所所长等职。1935年10月,担任国民政府行政院秘书长,自此中断了地质科学的研究工作。抗日战争期间,任经济部部长,兼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工矿调整处处长,主持厂矿内迁西南、西北恢复生产,并在赣、湘、川、贵、甘、陕等地开发矿藏、兴办工厂,为抗战军需和后方工业的发展作了大量工作。1945年5月被选为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6月任行政院副院长。1948年6月,在国民党统治濒临崩溃之时,被蒋介石提名担任行政院院长,未及半年,在财政金融“改革”彻底失败的风潮中引咎辞职。1949年初应李宗仁邀出任代总统府秘书长,和谈破裂后脱离国民党政权,先居香港,后去法国。 1951年1月,翁文灏回到中国,历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第二、三、四届委员,并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常务委员、和平解放台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71年1月17日病逝于北京。翁文灏首先提出燕山运动的存在及其在地质历史上的重要意义,绘出全国第一张地震分布图,著有《中国矿产志略》、《甘肃地震考》,与曾世英、丁文江合编著有《中国山脉志》、《中国地势》、《中国分省新图》和《中华民国新地图》,在地质地貌方面为中国地理学科的创建作出了贡献。 (严如平) 倭 倭 古代中国对日本的泛称。首见于《山海经》。《汉书·地理志》载:“乐浪海中有倭人,分为百余国”,可能指以北九州为中心的许多小部落国家。《后汉书·倭传》载,光武帝建武中元二年(公元57),“倭奴国奉贡朝贺,……光武赐以印绶”。1784年在福冈市志贺岛发现的“汉委奴国王”金印证实了此事(参见彩图插页第25页)。一般认为,“委(倭)奴国”即北九州博多附近的傩县。这说明公元1世纪中,日本北九州一带已与汉朝交通。 桓帝、灵帝时期(147~189),倭国出现了女王卑弥呼治下的邪马台国,辖有伊都国、奴国、斯马国等二十多个小国。另外,日本列岛上还有不属邪马台国统御的拘奴国。关于邪马台国的位置,日本学界有九州说和大和说之争,迄未定论。曹魏正始年间(240~248),卑弥呼死,国乱,渐衰,中断了与中国的交往。 (夏应元) 倭寇 倭寇 古代日本海寇。日本古称倭奴国,故中国古代史籍将这些日本海寇以及后来与之勾结的内陆奸民,通称为倭寇。自元末至明万历年间,一部分日本武人、浪人(流亡海上的败将残兵)、海盗商人和破产农民,不断侵扰中国、朝鲜沿海地区,前后历时达三百年之久。 明代倭寇的活动,以嘉靖朝为界可大体分为两个时期。前期是从元末、明初到正德年间。元末,日本进入南北朝分裂时期,其内战中的败将残兵、海盗商人及破产农民流入海中,乘明初用兵之机,屡寇滨海州县。洪武时,海防整饬,尚未酿成大患。经永乐十七年(1419)六月的望海埚之战,明辽东总兵刘江率师全歼数千来犯之倭后,倭寇稍稍敛迹。正统以后,因明代海防逐渐空虚,倭寇侵扰时能得手,致倭患又起。这一时期的倭寇成员多为日本本土之人,除赤裸裸侵扰外,还利用中日间存在的“勘合贸易”载运方物和武器。路遇官兵,则矫称入贡;乘其无备,则肆行杀掠。总的说来,嘉靖以前,倭寇侵扰只限于个别地区,时间亦短,尚未成为明朝东南地区的严重祸患。 倭寇上岸掠夺民财图 嘉靖以后,是倭寇活动加剧的时期。其原因有四:①战争造成日本各阶层人士的大量破产和失业,遂多流为寇盗;②由于日本商业的发展,大小藩侯的奢侈欲望愈益增长,对中国大陆各种物资和货币的需求更加强烈;③日本室町幕府已名存实亡,无力控制全国政局,诸侯各自为政,尤其是南方封建主,将掠夺中国大陆视为利薮;④这一时期有大量的中国商人、破产农民和失意知识分子等,由于各种原因留居日本。其中有资本者纠倭贸易,无财力者则“联夷肆劫”,成为嘉靖隆庆年间倭寇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这一时期倭寇的一个显著特点。如侨居日本的倭寇首领汪直、徐海、毛烈、陈东、叶明(叶麻)、邓文俊、林碧川、沈南山等,即为此类人物。他们伙同倭寇,在日本封建主支持下,袭用倭人服饰旗号,乘坐题有八幡大菩萨旗帜之八幡船,侵扰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掠夺大量财物。但此时明世宗朱厚熜迷信道教,不问政事。严嵩专权,贪贿公行,致吏治腐败,文恬武嬉,沿海士兵大量逃亡,战船锐减,海防设施久遭破坏,为倭寇活动猖獗提供了可乘之机。 嘉靖二年(1523)六月,日本封建主大内氏使臣宗设、谦导与细川氏使臣瑞佐、宋素卿,因争夺对明贸易,在中国土地上相互撕杀。宗设格杀瑞佐,又以追逐宋素卿为名,大掠宁波、绍兴一带。杀掳明朝指挥刘锦、袁琎等,夺船出海而去,此即震动朝野的“争贡之役”。此后,明朝政府要求日方惩办宗设及倡首数人,放回被掳中国官民,缴还旧有勘合,遵守两国所订之约,如此方许换给新勘合,继续贸易。日方没有答复这些要求,致使双方贸易实际中断。由是倭寇走私贸易猖獗,并伺机多方掳掠。二十一年,倭寇由瑞安入寇台州,攻杭州,侵掠浙江沿海。二十三年,许栋、汪直等导引倭寇,聚于宁波境内,潜与豪民为市,肆行劫掠。倭寇在山东、南直隶、浙江、福建、广东沿海大肆烧杀掳劫,江浙一带民众被杀者达数十万人,严重破坏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威胁东南沿海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激起中国朝野上下各阶级、各阶层人民的愤怒反抗。福建巡抚在谭纶、戚继光、总兵俞大猷等领导下,东南沿海军民浴血奋战,抗击倭寇。三十二年,俞大猷率精兵夜袭普陀山倭寇老营,重创倭寇,又在王江泾歼灭倭寇两千人。四十年,戚继光率戚家军等在台州九战九捷,痛歼入寇台州之敌。此后,戚、俞联合,基本肃清福建、浙江倭寇。四十四年,戚继光与俞大猷二军配合,击灭盘踞在广东、南澳的倭寇。至此,东南沿海的倭寇最后荡平。(参见彩图插页第100页) 近年来,有的学者对于倭寇的性质,提出新的看法,认为嘉隆间的倭寇,是明朝严行海禁造成的。它是中国封建社会内资本主义萌芽时期东南沿海地区以农民为主力的,包括手工业者和商人等各阶层人民在内的,反对封建地主阶级及其海禁政策的进步斗争,这种斗争是中国封建社会内部的阶级斗争,而不是倭寇为患。问题还在讨论中,尚无定论。 参考书目 陈懋恒:《明代倭寇考略》,人民出版社,北京,1957。戴裔煊:《明代嘉隆间的倭寇海盗与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1982。 (蒋大椿) 窝阔台 窝阔台 (Öködei,1186~1241)大蒙古国第二代大汗,成吉思汗正妻孛儿台所生第三子。又译兀窟■、月古歹、月可台、月阔歹、斡歌歹等。从青年时代起,窝阔台便跟随成吉思汗征服漠北诸部,在与克烈部王汗的战争中,力战负伤。1211年,从成吉思汗伐金,领兵分掠云内、东胜、武、朔诸州。1213年蒙古军分三道南下,与术赤、察合台率右军,尽破太行山东西两侧诸州郡。成吉思汗分封诸子,窝阔台所得的封地在叶密立、霍博之地(今新疆额敏、和布克赛尔二县境)。1219年成吉思汗西征前,窝阔台被确定为大汗继承人。西征中,成吉思汗命窝阔台与术赤、察合台围困讹答剌城。城破后,他领军赴撒麻耳干,与成吉思汗会合。在进攻玉龙杰赤城的战役中,成吉思汗派他调协其兄术赤与察合台两军,统一指挥,终于取胜。然后他至塔里寒与成吉思汗合军,进击札阑丁至于申河(印度河)。1227年,随成吉思汗征西夏。1229年,成吉思汗死后第三年,经蒙古诸王贵族的忽里台选举,窝阔台即大汗位。即位后,强化了国家机器,提高了大汗权威。始创朝仪,制定了皇族诸宗王见大汗时的跪拜礼节。再次颁行大札撒(法令),确定牧民赋额。始置仓廪,确立驿站制(见驿传)。任契丹人耶律楚材掌领汉人赋税,牙老瓦赤掌领西域赋税。1230年,在汉地设置十路征收课税使,推行丁税、地说法。赋税制度的推行征收得大批金帛,使窝阔台开始信任耶律楚材等儒士大夫。采用汉地传统制度,以改进统治。1231年,窝阔台与弟拖雷分道伐金,由西京(今山西大同)下河中府(今山西永济),从白坡渡河,与顺汉水下绕至钧州(今河南禹县)的拖雷军会合。留兵围困汴京(今河南开封),然后北返。1233年,任宣差勘事官阿同葛等清查、登记中原户口。同年,又在燕京创立国子学,选派蒙古子弟学习汉文。1234年灭金后,窝阔台召集诸王贵族大会,进一步申明条令,对参加大会、宫禁出入、行军纪律及有关窃盗等方面都增加新的规定。命失吉忽秃忽担任中州断事官,负责清查、登记中原汉地人户。1235年再次召集大会,分遣诸王拔都及皇子贵由、蒙哥大举西征;皇子阔端与阔出分道攻南宋;唐古征高丽。窝阔台则留居蒙古本土,纵情享乐,创建和林城,建造万安宫。1236年,完成中原汉地的户口清查、登记工作,窝阔台把其中的大部分人户分赐诸王、贵戚、斡鲁朵为封户。用耶律楚材建议,行“五户丝制”(见科差),规定受封的诸王投下在所分封的州郡设达鲁花赤,但收租则由政府设官吏负责,再颁赐封主,非奉诏不得擅征兵赋。1238年,考试中原诸儒生,中试者编入儒户籍,其中部分人被任为本贯州县议事官。同年,又在漠北筑图苏湖城,作迎驾殿。1240年,废除了失盗的官物责令当地人民代偿的规定。当时地方官府和人民因应付上司的征敛急需,多向回回富商告贷,每年利息便相当于本金,名为“羊羔息”。窝阔台接受汉人官僚的建议,以官物代偿陈债;并规定利息累增,至相等于本金为止,不许超过。又检查、登记诸王大臣所俘男女。在窝阔台统治的十三年中,除了在军事上继续进行扩张之外,在政权建设、增颁法令、确定赋税、建立驿站等方面都有新的发展。他开始在漠北建设城市,在缺水处凿井,都对草原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积极的作用。他任命牙老瓦赤治理中亚地区,依靠耶律楚材等治理汉地,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因此,《元史》说在他的统治下,“量时度力,举无过事,华夏富庶,羊马成群,旅不赍粮,时称治平”。但在他的晚年,任命一些回回人统治汉地,奥都剌合蛮为提领诸路课税所官,牙老瓦赤主管汉民公事,耶律楚材等渐遭排挤,统治又趋混乱。窝阔台性喜奢豪,挥霍无度,嗜酒。1241年十一月,暴死。后追上庙号为太宗。因窝阔台在蒙古历史上首称合罕(qahan,大汗),故元代诏令、公文中“合罕”(又译哈罕、恒罕)一词习惯上便是他的专门称号。他有后妃多人,子七人。第二皇后脱列哥那,蔑里乞氏,在窝阔台死后称制,摄理国政(1242~1246)。 (周良霄) 窝阔台汗国 窝阔台汗国 (Öködeiulus) 由窝阔台后王海都所建的蒙古汗国。成吉思汗分封诸子,第三子窝阔台得到叶密立(今新疆额敏县)与霍博(今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地区。窝阔台被推戴即大汗位时,与会诸王曾立约:大汗位当永属他的后嗣,誓不改奉他系宗王。窝阔台在位时,叶密立地区成为其长子贵由的封地,次子阔端则封于河西一带。贵由死,蒙哥即位,大汗位便由窝阔台系转入拖雷系后王手中。窝阔台系后王中,除阔端与蒙哥友好,得到蒙哥的信任,仍以河西之地为其封地外,其他诸宗王则多予迁谪:合丹(窝阔台第六子)迁于别失八里,灭里(第七子)迁于也儿的石河(今额尔齐斯河),海都(第五子合失之子)迁于海押立(今苏联哈萨克塔尔迪·库尔干东),脱脱(第四子哈剌察儿之子)迁于叶密立,蒙哥都(阔端之子)及窝阔台三皇后乞里吉忽帖尼迁于阔端封地之西,昔列门(第三子阔出子)、忽察、脑忽(均为贵由子)被发往中原和高丽充军。窝阔台的封国被分划成几处小的封地。蒙哥死后,阿里不哥与忽必烈争夺大汗位,海都依附于阿里不哥,与忽必烈为敌。阿里不哥失败后,海都拒绝归附忽必烈。至元五年(1268),开始举兵东犯元境。他与察合台汗国的八剌先是互相争战,继而相结纳,取得伊犁河谷与可失哈耳(今新疆喀什)地区,并纠集窝阔台、察合台、术赤三系诸宗王,在答剌速河(今塔拉斯河)畔召开忽里台(1269年,另一说为1267年)。八剌死后,察合台汗国实际上成为海都所操持的附庸,它的统治者笃哇追随海都,多次进扰元朝的西北边境。海都统治下的窝阔台汗国所控制地域,西至可失哈耳与答剌速河谷,南及天山南坡诸城,东抵哈剌火州(今新疆吐鲁番),北有也儿的石河上游之地,而以伊犁河与答剌速河流域为中心,成为中亚的一大势力。它的存在,对元朝政治军事形势的发展、元朝与西方诸汗国的联系、中西交通的往来等方面都带来巨大影响。中亚、蒙古的某些地区也因之数遭残破,造成大量流民内徙。大德五年(1301),海都犯元境,在与元军战斗中受伤,回师途中死去,子察八儿继立。窝阔台后裔为争夺汗位发生矛盾和分裂,汗国力量削弱。七年,笃哇与察八儿等遣使入元,“请命罢兵,通一家之好”,元朝许和。次年,笃哇起而与察八儿争战,大掠其国西部诸城。元朝海山的军队也同时逾阿尔泰山,大破察八儿军。察八儿穷无所依,投往笃哇。窝阔台汗国所属的诸大藩部一部分归附元朝,大部分降于笃哇。至大二年(1309),察八儿因参与察合台汗国的一次内争,失败,逃归元朝,元封他为汝宁王。他的领地大半为新即位的察合台汗也先不花所有,窝阔台汗国亡。 参考书目 J.A.Boyle,TheSuccessors of Genghis-khan,trans.from Rashīd al-Dīn:the Jāmii‘al-Tawārīkh,NewYork,1971。 (周良霄) 渥巴锡 渥巴锡 (1743~1774) 清代厄鲁特蒙古诸部中土尔扈特部首领,阿玉奇汗曾孙。土尔扈特部自17世纪30年代迁至伏尔加河下游以后,不断遭受沙皇俄国的政治压迫与经济掠夺。乾隆二十六年(1761)渥巴锡继承汗位,为摆脱沙俄压迫,维护民族生存,三十五年冬,经过周密准备之后发动武装起义,率所部十六万余众,历尽艰险,长途跋涉,于三十六年复返归祖国。渥巴锡谒见伊犁将军时,向清政府献出其先世所受明永乐八年(1410)汉篆封爵玉印一颗。清政府对渥巴锡率部返归祖国的爱国行动极为重视。乾隆帝于热河行宫(即避暑山庄)多次接见渥巴锡,封他为卓哩克图汗,命其统领旧土尔扈特部。三十九年,渥巴锡病逝。 (马汝珩) 斡道冲 斡道冲 (?~1183) 西夏仁宗李仁孝时重臣。字宗圣。先世灵武(今宁夏灵武)人,从夏主迁居兴庆府(今宁夏银川),世代掌修夏国史。年八岁时以《尚书》中童子举。精通五经,译《论语注》,作《论语小义》二十卷,又作《周易卜筮断》,用蕃字(西夏文)写成,流行夏境。天盛三年(1151)为蕃汉教授。在朝刚介直言,与御史中丞热辣公济、翰林学士兼枢密都承旨焦景颜共同抵制外戚任得敬的专权和分国活动。任得敬被诛后,乾祐二年(1171)擢为中书令。辅佐仁宗稳定政局,发展文化,很多重要典籍即在此时刊印。乾祐十四年死,为相十数年,家无私蓄,藏书甚多,死后,仁宗图画其像,从祀于孔庙。 (史金波) 斡耳朵 斡耳朵 (ordo) 见斡鲁朵。 斡鲁朵 斡鲁朵 突厥—蒙古语ordo的音译,意为宫帐或宫殿。此语最早见于唐代古突厥文碑铭。辽、金元时有斡耳朵、斡里朵、兀鲁朵、窝里陀等不同译写。《辽史·营卫志上》谓:“宫曰斡鲁朵。”契丹是游牧民族,其君长习于帐居野处,车马为家,转徙随时,无城廓沟池宫室之固。故其宫帐之组成、管理、警卫与供给都有与之适应的特有制度。遥辇氏的累代统治者置有宫或帐,共为九宫分或九帐,也便是九斡鲁朵。《辽史·营卫志·宫卫》说“辽国之法,天子践位,置宫卫,分州县,析部族,设官府,籍户口,备兵马。崩则扈从后妃宫帐,以奉陵寝。有调发,则丁壮从戎事,老弱居守”。斡鲁朵既是其宫廷,又是其私产;既有特别组织的禁卫军,又有其领地、属民,单独设官分领。《辽史》中保存有历代皇帝及部分皇后、皇子的十二个斡鲁朵和相当于斡鲁朵的一个王府的记录。它们是: 算(义为心腹)斡鲁朵,汉言弘义宫,辽太祖耶律亿所置; 蒲速盌(义为兴隆)斡鲁朵,汉言长宁宫,辽太祖皇后述律平所置; 国阿辇(义为收国)斡鲁朵,汉言永兴宫,辽太宗耶律德光所置; 耶鲁盌(义为兴盛)斡鲁朵,汉言积庆宫,辽世宗耶律阮所置; 夺里本(义为讨平)斡鲁朵,汉言延昌宫,辽穆宗耶律璟所置;监母(义为遗留)斡鲁朵,汉言彰愍宫,辽景宗耶律贤所置; 孤稳(义为玉)斡鲁朵,汉言崇德宫,辽景宗皇后(即承天皇太后)萧绰所置; 女古(义为金)斡鲁朵,汉言兴圣宫,辽圣宗耶律隆绪所置; 窝笃盌(义为孳息)斡鲁朵,汉言延庆宫,辽兴宗耶律宗真所置; 阿思(义为宽大)斡鲁朵,汉言太和宫,辽道宗耶律洪基所置; 阿鲁盌(义为辅佑)斡鲁朵,汉言永昌宫,辽天祚帝耶律延禧所置; 赤寔得本(义为孝)斡鲁朵,汉言敦睦宫,辽圣宗之弟耶律隆庆所置; 文忠王府,韩德让(即耶律隆运)死,葬乾陵(景宗陵)侧,拟诸宫例,建文忠王府。 此外,辽太宗耶律德光之长兄耶律图欲亦曾置行宫,后废。 斡鲁朵之主要构成与职任是宫帐的禁卫。《辽史·兵卫志·宫卫骑军》说:“太祖以迭剌部受禅,分本部为五院、六院,统以皇族,而亲卫缺然。乃立斡鲁朵法,裂州县,割户丁,以强干弱支,诒谋嗣续,世建宫卫,入则居守,出则扈从,葬则因以守陵。”阿保机即皇帝位后,立即选取了诸部豪健之人两千(或作一千)人,组成宿卫亲军,号为“算”,义即腹心部,成为一支直属于他本人的宫帐(斡鲁朵)禁卫队伍,领以左、右皮室(义为精兵,或言义为金刚)详稳。这支部队平时任斡鲁朵的警卫,有战事则随皇帝亲征,有时也分派外出参与征伐。掌领宿卫者都是皇帝的腹心功臣,宿卫人员多因受知于皇帝而超擢为重臣显宦。 宫分所属人户,除充当心腹的宿卫外,又以所得俘户、加上从政府或前朝皇帝宫分中所拨出的州县、部族。组成一个独立的官署。分置契丹诸行宫都部署等北面宫官,管领契丹人和其他游牧民族;汉人诸行宫都部署等南面宫官,管领汉人和渤海人。下辖州、县、提辖司、石烈(相当于县)、瓦里(拘收宫室、外戚、大臣之犯罪者家属的机构)、抹里(相当于乡)、得里等组织。总计有辽十二宫一府所属,计州三十八,县十,提辖司四十一,石烈二十三,瓦里七十四,抹里九十八,得里二,闸撒十九。共有正户(契丹人)八万,蕃汉转户(汉人或其他民族分子)十二万四千,丁四十万零八千。他们除了向本宫分提供租税、劳役外,大致每四丁还要提供骑兵一名,成丁的男子也根据需要应征为兵。据《辽史·营卫志》所列诸宫、府总计可征发骑兵十万零一千。诸宫典兵官称提辖司。与诸宫府所领属州县多在上京、中京、东京三道的情况相反,提辖司则集中设在南京析津府(今北京)、西京大同府(今山西大同)、奉圣州(今河北涿鹿)、平州(今河北卢龙)等军事要地,利于平时镇守,有战事则各集所属的军丁从征。 宫户世隶宫籍,不能脱离。即使官至大丞相、封晋王的勋臣韩德让,也只有经承天皇太后明令他出离宫籍后,才能跻列横帐皇族之列。斡鲁朵制对加强皇权,维护耶律氏的统治都起了重要的作用,对后来蒙古人的斡耳朵、怯薛制度有着直接的影响。 蒙古的斡耳朵与辽没有实质上的差别。成吉思汗有四大斡耳朵,分别属于四个皇后,帝、后死后,大斡耳朵由幼子拖雷的家族继承。元朝建立后,为成吉思汗四大斡耳朵先后设置了四所总管府和一所都总管府,下辖提举司、长官司和各种造作匠局等二十几个机构,私属工匠、打捕户遍布大都、上都、保定、东平、彰德、泰安、河间等地。这四大斡耳朵向腹里(中书省所辖的今河北、山西、山东和内蒙古部分地区)九万人户征收五户丝;并向赣州路几万人户征收江南户钞。每年还从朝廷得到大批银两、罗绢缎绒等岁赐,敛聚和耗费巨额则富。元廷历封宗王甘麻剌和他的子孙为晋王,镇守漠北,兼领四大斡耳朵,称为“守宫”。元世祖忽必烈也有四大斡耳朵,同样占有大量财富和私属人口。其他皇帝都各有斡耳朵,死后都由后妃继承守宫,也领有私属人户,有五户丝、江南户钞、岁赐的收入。元成宗铁穆耳、武宗、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元英宗硕德八刺、明宗、宁宗死后,元朝分别设长庆寺、长秋寺、承徽寺、长宁寺、宁徽寺、延徽寺等三品官衙,管理他们的斡耳朵。 参考书目 杨若薇:《辽代斡鲁朵所在地探讨》,《北京大学学报》1985年第5期。 (张正明 周良霄 亦邻真) 斡脱 斡脱 (ortoq) 蒙古语ortoq(突厥语ortaq,意为合伙)的音译,蒙古和元朝经营高利贷商业的官商。徐元瑞《习吏幼学指南》说:“斡脱,谓转运官钱,散本求利之名也。”又称斡脱为“见赍圣旨、令旨,随处做买卖之人”。从成吉思汗时期起,蒙古贵族就提供本银,委托中亚木速蛮商人经营商业,发放高利贷,从中坐收高额息银。当时这种官商有“黄金绳缆”(altan 获取巨利。斡脱经营的商品中很大一部分是金银珠宝、名贵皮毛、金锦罗缎等供皇室和贵族享用的奢侈品。蒙古初期,高利贷的年息是百分之百,次年息转为本,又复生息,一锭银十年之店竟能本利共合一千零二十四锭。这种掠夺性盘剥当时称为“羊羔息”。蒙古汗廷曾经规定,斡脱被偷盗或抢劫而一年之内不能破案,由当地居民代偿,如不及时赔偿,就作为债务,迫令纳“羊羔息”。斡脱钱债使许多民户甚至一些地方官吏破产,陷入典卖妻孥还不足以偿债的境地,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1240年,窝阔台汗不得不下诏以官府钱物代还民户和官吏欠下的斡脱钱债,总值达七万六千锭。同时取消各地官民代偿斡脱失盗损失的规定。根据耶律楚材的建议,规定钱债“子母相侔,更不生息”,即不论欠债多久,全部利息最终不得超过本银的百分之百。蒙哥汗时期,曾令孛阑合剌孙专掌斡脱。 入元以后,皇室、妃主、诸王的斡脱不断发展。政府为持有圣旨、令旨的官商专立户籍,称为斡脱户。元世祖时,前后曾设诸位斡脱总管府(至元四年,1267)、斡脱所(至元九年)、斡脱总管府(至元二十年)等机构,掌管斡脱事务。尽管由于某些朝臣一再陈述斡脱扰民害政,曾经暂时废止斡脱机构,但斡脱高利贷商业是元朝官府、皇室和诸王妃主剥削收入的重要来源,不久便恢复,而且扩大了经营范围和权限。斡脱贸易还发展到远洋海外。在地方,元政府也前后设有斡脱局、斡脱府等官衙。 斡脱商人向元廷和诸王不断贡献奇珍异宝和大批钱物,从而得到特殊庇护。元政府为斡脱提供了种种特权。这些官商手持圣旨、令旨,可以使用驿站铺马(见站赤),官给饮食。他们或携带军器,或有官军护卫。货物可以减免课税。行船鸣锣击鼓,不依河道开闸时间,强行通过,动辄殴打守闸人员。办买盐引,欺侮仓官。斡脱商人还假公济私,夹带私人资金,营运牟利,发额外横财。斡脱户常常不当差役,与僧、道、也里可温、答失蛮等神职人员享受同等或类似的优待。 追征斡脱钱债,对居民为害很大。如果负债人无力偿还,便籍没财产,甚至断没妻子儿女。大德六年(1302),札忽儿真妃子、念不列大王派人在杭州路追征钱债,并无负债人花名和欠债钱数,只指出三个债务人的名字,这三人转而把一百四十余户人家都说成债户,空口无凭,强行追索,造成很大骚扰。这类事屡次发生,以致元政府不得不下令制止。由于斡脱钱债导致许多人户破产,危及元朝统治秩序,元廷也曾下令免除某些居民的债务。但在有元一代,斡脱高利赁商业的盘剥始终是官府、皇室和诸王榨取人民膏血的手段之一,也是造成元代尖锐社会矛盾的根源之一。 由于译音无定字,斡耳朵也间或译写成“斡脱”,突厥—蒙古语中敬酒套语ötök(请用),也译写为“斡脱”。 参考书目 翁独健:《斡脱杂考》,《燕京学报》第29期,1941。 村上正二:《元朝■於■■泉府司■斡脱》,《东方学报》(东京)第13册,1942。 (翁独健 亦邻真) 乌第河 乌第河 清代外兴安岭东部河流名。亦作兀的河、乌地河、乌达河、乌特河。发源于外兴安岭,东流入鄂霍次克海。金代为兀的改人聚居地。乌第河即因兀的改人而得名。明代曾于此地区置兀的河卫,归奴尔干都司管辖。17世纪中叶,沙俄哥萨克侵略黑龙江流域。康熙二十八年(1689),中俄两国订立《尼布楚条约》,条约规定:“惟界于兴安岭与乌第河之间诸川流及土地,应如何分划,今尚未决。此事须待两国使臣各归本国,详细查明之后,或遣专使,或用文牍,始能定之。”此处成为“待议地区”。雍正五年(1727),中俄两国订立的《恰克图条约》第七条重申《尼布楚条约》“暂行存放”之规定,强调俄国人不得占据“待议地区”。咸丰八年(1858)第二次鸦片战争时,俄国乘英法联军侵略中国之机,迫使清政府签订不平等的《瑷珲条约》,割去了中国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的大片领土,乌第河地区遂成为俄国属地。 (孟宪章) 乌古 乌古 辽、金时期游牧在蒙古东部地区的民族。有乌古里、于厥、羽厥、妪厥律诸译。主要以游牧为业。东邻室韦,西面是它的姊妹民族敌烈、南接契丹。在海勒水(今海拉尔河)以北的称三河乌古部,在海勒水以南的径称乌古部。神册四年(919),被辽太祖耶律亿征服。会同二年(939),辽以其地水草丰美,迁北南院所属三石烈居处屯戍。其后,乌古叛服不定。辽圣宗耶律隆绪以所俘乌古人户另置斡突盌乌古部。统和十二年(994),辽圣宗任皇太妃、萧挞凛领西北路乌古等部,经略西北。二十二年,皇太妃奏置可敦城为镇州(今蒙古鄂尔浑河上游哈达桑东北古回鹘城),又建防州(今蒙古哈达桑东南)、维州(今蒙古哈达桑),以控诸部,御鞑靼(阻卜)。辽道宗咸雍四年(1068),置乌古敌烈部都统军司。大安中,经阻卜磨古斯之叛乱后,辽在蒙古草原上的控制愈难于维持。寿昌二年(1096),徙乌古、敌烈两部于乌纳水邻近地方,以控扼北边冲要。金灭辽,西辽德宗耶律大石北走,聚众据可敦城,乌古部附西辽德宗,一部分人西迁,余众附金,被东徙至庞葛城(今黑龙江齐齐哈尔)耕垦。其后逐渐与邻近的民族融合。 (张正明) 乌桓 乌桓 中国古代民族之一。亦作乌丸,原与鲜卑同为东胡部落之一。其族属和语言系属有突厥、蒙古、通古斯诸说,未有定论。公元前3世纪末,匈奴破东胡后,迁至乌桓山,遂以山名为族号,大约活动于今西拉木伦河两岸及归喇里河西南地区。 社会经济乌桓人随水草放牧,居无常处,以穹庐为室,皆东向日。善骑射,亦狩猎。食肉、饮乳,衣毛皮。兼营农耕,以布谷鸟为候,作物有青穄、东墙。能酿白酒,但不知作麹,糵米常仰给于中原。妇女能在皮革上刺绣和制作罽一类的织物。男子能作弓矢,制鞍勒,锻铜、铁刀兵。 乌桓社会由若干部组成,各部有数百、千邑落,每邑落约有二三十户。部首领称大人,邑落首领为小帅。大人以下,各自畜牧治产,不相徭役;大人有所召呼,部众不敢违,违者死罪。盗窃不止,亦死罪;叛逃者捕归,放逐于沙漠中。有罪,可以牛羊赎。大人、小帅最初由邑落人民推选,勇健、能理决斗讼者得举,2世纪末以后,变为世袭。 乌桓俗贵少贱老。怒杀父兄,不以为有罪,然不害其母,因母有族类;而父兄以己为种,故无人过问。血族复仇之风颇盛。 乌桓人髡头,女子至嫁时才蓄头,分为髻,戴一种桦皮制的高帽子,称为句决。男子娶妻,皆先私通,略其女去,半年百日后,始遣媒送马、羊、牛为聘;婿随妻归,服役二年后,妻家才厚遣其女回夫家。部落内,除战争外,一切皆从妇女之计。父兄死,妻后母,报寡嫂;寡嫂之小叔死,小叔之子可以伯母为妻;小叔若无子,再轮及其他伯叔。 乌桓人双骑士纹铜饰牌 辽宁西丰西岔沟出土 乌桓人双牛纹铜饰牌 辽宁西丰西岔沟出土 乌桓人土葬,用棺。葬时亲旧环坐,两人诵咒文,杀一肥犬及死者生前所乘马,烧衣物、服饰,歌舞、哭泣相送。相传犬能护佑死者神灵返归赤山(一说在今兴安岭南脉,乌桓人认为人死后魂归此山),不致中途遭横鬼遮拦。 乌桓人敬鬼神,祀天地、日月、星辰、山川及已故著名大人。以牛羊为牺牲,饮食必先祭。 与汉关系自匈奴击破东胡后,乌桓势孤力单,故役属于匈奴。匈奴单于每岁向乌桓征收牲畜、皮革,若逾时不交,便没收其妻子为奴婢。汉武帝元狩元年(前119),汉将霍去病击破匈奴左地,因徙乌桓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东、辽西五郡塞外,即今老哈河流域、泺河上游及大小凌河流域之地,为汉侦察匈奴动静,并在幽州置护乌桓校尉,监领乌桓,使不得与匈奴通。 王莽执政,令乌桓不再向匈奴缴纳皮布税,匈奴遂劫掠乌桓人畜。王莽又驱乌桓攻匈奴,以乌桓妻子为质,以杀戮为威,乌桓遂降匈奴。 东汉初,乌桓常与匈奴联兵扰乱代郡以东各地。建武二十一年(公元45),汉将马援率军往讨,不胜。次年,匈奴内乱,且遭旱灾蝗祸,乌桓又乘机攻击之,匈奴转徙漠北。汉光武帝刘秀乃以金、帛贿赂乌桓大人。二十五年,辽西乌桓大人郝旦等九百二十二人降汉,贡奴婢、牛马及虎豹、貂皮等。汉乃封其渠帅、大人共八十一人为王侯、君长,许其内迁,使驻牧于辽东属国、辽西、右北平、渔阳、广阳、上谷、代、雁门、太原、朔方十郡鄣塞之内,其地大约相当于今东北大凌河下游、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和中部、内蒙南部、鄂尔多斯草原一带。并置乌桓校尉于上谷宁城(今河北宣化),掌赏赐、质子、关市诸事。经明帝、章帝、和帝三世,汉与乌桓相安无事。 乌桓南徙后,原居地为鲜卑所占;少数留居塞外者皆归降鲜卑,自2世纪初起,常助鲜卑、南匈奴寇掠汉边;塞内乌桓则多从乌桓校尉抗击鲜卑、匈奴。2世纪中,汉与南匈奴对抗,各部乌桓亦各自为政,或从汉攻匈奴,或与匈奴联兵攻汉。2世纪末,汉还频频利用乌桓骑兵镇压各地义军。灵帝中平二年(185),令张温为车骑将军,发幽州乌桓三千骑至关内镇压凉州义军。乌桓因数被征发,死亡略尽,人心浮动,军无斗志,皆临阵不战,逃归幽州各部。中平四年,泰山太守张举、中山相张纯等反,就利用幽州乌桓,寇掠青、徐、幽、冀四州,张纯自号弥天安定王,为诸郡乌桓元帅。中平六年,张纯死,乌桓军亦随之瓦解。 献帝初平元年(190),辽西乌桓大人丘力居死,其侄蹋顿即位,有武略,统一辽东、辽西、右北平三郡乌桓。建安五年(200),袁绍被曹操败于官渡,旋即病死。十年,绍子尚等往奔辽西,投奔蹋顿。十二年,曹操远征乌桓,战于柳城,乌桓败绩,蹋顿及名王以下被斩,降汉者达二十余万口。曹操使柳城降者及幽州、并州各郡乌桓共万余落徙居中原,妻子为人质,精壮随军作战,由是三郡乌桓号为天下名骑。残留故地的乌桓,因其地不久即为鲜卑所占,均与鲜卑融合;内徙者则渐为汉人所同化。 (余太山) 乌兰布通之战 乌兰布通之战 见平定准噶尔。 乌什维族起义 乌什维族起义 清乾隆三十年(1765)在新疆南部重镇乌什爆发的维吾尔族人民反压迫武装起义。18世纪50年代末,清政府平定了大小和卓之乱后,即与本地维吾尔族的封建主勾结起来,残酷剥削和压迫维吾尔族人民。清政府驻乌什办事大臣素诚昏愦无能,不仅任意盘剥人民,还和他的儿子及官兵一起轮奸妇女,无恶不作。乌什的阿奇木伯克是从哈密派来的阿布都拉,他性情残暴,且多方勒索,贪婪无厌。素诚和阿布都拉等的种种倒行逆施,使乌什人民困苦不堪。乾隆三十年二月十四日,阿布都拉等无理毒打递送物件的差役,激起了人民的愤恨。同时,素诚和阿布都拉又派素诚之子带领维吾尔族二百四十人解送沙枣树及官吏行李。当晚,曾受过素诚父子欺辱的小伯克赖和木图拉召集役夫向驻守乌什的清军发起进攻,占领仓库,烧毁衙署,迫使素诚父子自杀,擒获阿布都拉。清政府驻阿克苏副都统卞塔海、喀什参赞大臣纳世通等闻讯纷纷率兵前来镇压。但起义的队伍声势越来越大,使前来围剿的清军屡遭失败。清政府又加派伊犁将军明瑞、阿桂等,先后聚集了清军万余人,企图一举消灭起义队伍。但起义队伍恃险踞守,与清军对峙达半年之久。最后,终因孤立无援,粮草将绝,起义首领赖和木图拉又中箭身亡,遂于八月二十五日被清军击败。清军进入乌什后,进行血腥屠杀,将万余妇女儿童分四批解送伊犁。乌什起义沉重地打击了清政府在新疆南部的统治,迫使清政府采取一些改革措施以缓和矛盾。 (任一飞) 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 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 (dBusg Tsang mNgah-ris-skor-gsum) 元朝设在今西藏地区的政区。乌思(清以后译作卫)指前藏;藏指后藏;纳里即阿里,速古鲁孙意为三部(即古格、卜郎、芒域),纳里速古鲁孙大体相当于今阿里地区。元置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统一管理这三个地区(见宣政院)。1239年,窝阔台次子阔端派朵儿答进兵西藏,到达今拉萨东北。萨斯迦宗教首领班弥怛·功嘉监藏代表西藏各部僧俗官员北上,1246年抵达凉州,次年谒见阔端,表示归顺蒙古。此后,功嘉监藏向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全体僧俗官民发布文告,宣布“上纳里、乌思、藏皆已降附”蒙古,并转达阔端关于清查户口、建立驿站的令旨。入元以后,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地区受元世祖第七子西平王奥鲁赤及其后裔节制。至元元年(1264),元廷设立总制院,管理全国释教和吐蕃(藏族地区)事务,至元二十五年改称宣政院。乌思藏分为沙鲁、搽里八、出蜜、思答笼剌、伯木古鲁、加麻瓦、札由瓦、牙里不藏思八、迷儿军等十三个万户,与纳里速古鲁孙元帅府一起,统归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辖。宣慰使都元帅有时又是藏族的本禅,是当时西藏地区的最高官吏,直接由朝廷任命。 元朝有帝师制度,元世祖忽必烈以来历朝皇帝都从乌思藏请来帝师。元朝帝师的地位极为高崇,萨斯迦地方贵族款氏一家产生了八思巴以下祖孙父子相继的许多代帝师,帝师家族也备受隆遇。如,八思巴侄孙、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帝师公哥罗古罗斯监藏班藏卜之兄琐南藏卜,尚公主,封白兰王,享有很大的特权。直至元顺帝妥欢贴睦尔时,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三路的政治和宗教统治大权始终集中在萨斯迦款氏贵族手中。至正十一年(1351),伯木古鲁万户郎氏贵族赏竺监藏起兵打败宣慰使都元帅的军队,夺取了三路统治权,并向元廷申报了起事经过。在内地农民起义风暴中自顾不暇的元朝政府不得不承认既成事实,封赏竺监藏为达鲁花赤、大司徒。元亡后,明封伯木古鲁万户为阐化王。 元官府对乌思藏进行过不止一次的户口调查,据中外学者研究,前藏和后藏地区当时约有三万余户居民。元朝在西藏地区建立驿站,设站赤、兀剌赤。据延祐年间统计,大站有二十八处。 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三路的社会制度在元代没有根本的变化,仍是领主剥削和统治属民的农奴制。归顺元朝的大小领主获得了万户、千户头衔,万户可以给属下封赏官职,拨给领地。大小领主构成一个封建贵族阶级。寺院占有大量土地和财产,剥削衣奴。僧侣封建主拥有极大势力。称为迷思迭(mi-sde,译言部民)的属民没有人身自由,不能离开本万户的封地,即使临时外出也须持有万户的路引。他们负担名目繁多的税赋和徭役,贡纳实物,为修建寺院和宫室府邸提供无偿劳动,稍有迟误,便酷刑加身。属民尽管终年从事苦重劳动,仍然不得温饱,他们是农奴阶级。元朝对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三路地区的统一管辖,稳定了封建统治秩序,限制了各大领主之间相互争战的混乱局面,对生产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参考书目 韩儒林:《元朝中央政府是怎样管理西藏地方的》,《穹庐集》第425~432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 G.Tucci,Tibetan Painted Scrolls,Rome,1949。 (亦邻真) 乌孙 乌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