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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拉里传《希拉里传:掌权美国的女人》

作者:卡尔·伯恩斯坦/鲍勃·伍德沃德 字数:53539 更新:2023-10-11 17:40:50

陈到也是从这个缺口爬上来的,不过他可憋了一肚子火。刚跑到城下他就被一具死尸给绊倒了,等他站起来的时候,赵云已经站在长梯上与防守的几个敌军长枪兵作战。再等到陈到也跑到梯子旁边的时候,赵云已经跳上城去,护住了一小片地方。陈到的枪法虽然逊于赵云,可是有时超水平发挥,也能和赵云打个平手。他可不甘心就这样把登城的首功让给赵云,爬上城来以后,他也跳到一个城垛上,协助赵云维系着这个突破口。等到登城的白耳精兵越来越多,霹雳车部队也开始延伸射击的时候,陈到一声大吼,带着士兵就冲那指挥袁军抵抗的陈纪冲去。  陈纪已经傻了,刚刚他带着士兵们把刘备的先锋部队几乎全部砸死,虽然把石头用的差不多了,不过也很是得意。一军的先锋往往是些精锐士兵,虽然刘备的先锋有些奇怪(没有任何护甲,只拎着长枪),不过能够全歼他们,在军中也算是说得过去的功劳了。这时候,陈纪突然发现敌人有两只更加精锐的部队冲了上来,而且这两支部队的主将格外英勇,三两回合就在城垛上站住了脚,指挥着手下源源不断地冲上来。这可不行,再这样下去,敌人的第一次攻击就要得手了。陈纪高喊一声:“玄甲卫士,出击!”  听到命令后,五十名身着全身铁甲的玄甲卫士照着赵云、陈到冲了上来。  这些个玄甲卫士都是袁术过去精心挑选,用来撑门面的,虽然没有自己大哥袁绍的大戟士人多,可是比起大戟士所装备的金灿灿铜甲来说,玄甲士所装备的全身铁甲防护力更是胜上一筹。不过如此沉重的铠甲对于战场厮杀来说,未免有点华而不实,袁术也觉得他们行动不便,就把他们都留在了寿春,这下正派上了用场。  陈到冲在最前面,正好和这些玄甲卫士打个照面。他楞了一下,对面的两个玄甲卫士看出便宜,各持铁枪,刺了过来。陈到大吼一声:“贼子大胆!”手中长枪突使一招凤点头,两朵血花就开在了那两人的咽喉之上。陈到飞起脚来,一脚一个,就把他们全数踹倒。  他虽然很容易地刺死两人,可是他手下的白耳精兵就没有他武功这么高了。白耳精兵虽然称得上是刘备军中精锐的步兵,但是为了方便攻城,都脱下了身上沉重的甲冑,现在最多也不过是穿了件札甲而已。现在对上全身都裹在铁甲里的玄甲卫士,明显吃亏。要不是白耳精兵人多,四五个对一个,早就崩溃了。可是即使是这样,回过神来的袁术部队也协助玄甲卫士把他们团团围住,切断了退路。  这个时候,在原地协防的赵云看出了危险,他留下常山义卒继续坚守突破口,协助许褚的部队上城,自己跳下城垛,一个人冲上前来。一路上他手中长枪不停,硬是杀出一条血路来,冲到了陈到的旁边。赵云大声喊道:“叔至,掩护我,斩将夺旗!”  陈到又干掉一个敌人,来不及抹头上的汗,大喊一声“好”,左移半步,护住了赵云的侧翼。这两个人可是此地刘备军中武功最高的两个人,他们俩联手就不是一加一等于二这么简单,以他们俩为先锋,白耳精兵紧随其后,锐不可当!  陈纪转身想要逃命,却被赵云随脚踢过来的短枪定在了城头。他眼睁睁地看着赵云、陈到两人杀穿包围圈,斩断吊桥铁索,打开了城门。早就在城门外等待多时的曹刘联军已经冲了进来,寿春遂破!  刘备笑了一笑,还没来得及跟曹铄说话,就听东面马蹄声急,一个传令兵冲了过来,口中仍大喊着“徐州急报!”  徐州怎么了?刘备、曹铄两人都愣住了……!第三卷 走马中原心未伤 第七十六章 寿春是个草,谁也不想要  说寿春刚刚被刘备、曹铄的联军攻破,突然有快马前T[7徐州加急文书,刘备接过信来,展开一看,顿时大惊失色。原来袁术的盟友孙策不但不袖手中立,而且趁刘备大军出动、境内空虚的时候,大军出击占据海陵,然后向徐州陈登部发难,并派孙权率五万军士进攻广陵郡。陈登一边带领五千守军前去射阳阻击敌人,一边向徐州州牧府发出求援信。关羽、陈群接信后虽然有心救援,可是机动兵力已经被刘备全都带走,只好派出快马向刘备通告军情。  现在寿春得失与否,对于刘备已经没有了意义。如果射阳沦陷,广陵将无险可守,下也暴露在孙权的锋锐之下,刘备的大本营徐州也就岌岌可危了。而且据密信通报,青州袁谭似乎意图南下策应袁术,使中原战局在短时间内稳定不下来。待到袁绍消灭公孙瓒以后,袁绍就将挥师南下,问鼎中原。关羽已经抽调留在徐州的部分军队北上防御袁谭,至于孙权只好留给刘备来想办法了。  刘备这下也慌了神,想想吧,五千对五万,你以为是在写小说啊?他判定陈登最多也就坚持半个月左右,最后免不了城破身亡的命运。自己就算是得到了寿春的大半土地,可是还要留下重兵来防止袁术的反扑(要知道袁术正在淮南休养生息呢),刘备仍然不能抽兵回去救援。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刘备一咬牙,冲旁边正纳闷的曹铄说道:“子烈,我和你义父孟德也是同辈人,听说你马上要结婚了?作为长辈不能不送你结婚礼物,这样吧,这个寿春我就送给你了!”  啊?曹铄大惊,刘备往外送东西?真是天下奇闻!后世常常说:刘备借荆州,一去不复返。他怎么就突然转性了呢?阴谋,肯定是阴谋!曹越想越觉得自己的猜测正确,肯定是这刘备不知从哪里也知道了江淮流域可能会发生大面积灾害的消息,所以为了保住自己仁德之名免受拖累,只好将寿春这一座大城割爱。  何况曹刘联军虽然联手攻下了寿春,可是肥水以南淮南郡的大部还是处在那袁术的控制范围之下,也就是说这寿春时时处在袁术的威胁之下。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袁术虽然最近屡次遭受失败,但是他毕竟在这淮南经营多年,淮南的各个县里面无论是驻守的部队,还是官仓,都在这袁术的控制范围下。别的不说,再拉出个四五万大军还是完全有可能的。  哼,我才不会上你的当呢,曹铄想了想,装作羞涩的说道:“怎好要如此贵重的礼物?何况我过个一两个月就要回并州了,准备在那里举行盛大的婚礼。毕竟这新娘有两个,如果冷落了赵雨,相信子龙将军也不会放过我的。”  刘备哑然失笑,他突然想起曹铄还是并州州牧呢,这寿春虽好,可是终究不是他的地盘,而是曹操的地盘。两个人虽说是父子关系,可是曹操偏偏还有一个能干的儿子曹昂呢,这曹铄终究不是真正的曹家人,也就不会对曹操的事业过于热衷。刘备沉吟了一下,突然又有了一个主意,他对曹铄大声说道:“子烈啊,听说你把皇帝给圈起来了?”  听说?曹铄皱紧了眉头:老大,拜托!那土墙得以如此迅速地建立起来,和您老人家也脱不了关系,你不是还支援给我一万民夫吗?当然,曹铄也不好意思就这么直接顶撞,他摇了摇头,诚恳地说道:“皇叔这是说哪里话,谁敢圈皇帝啊,那不是叛逆嘛!还不是为了防止袁术贼军作乱,我和皇叔协力为皇帝建了一道防御线。要不是有这道防线的存在,说不定那丧心病狂的张勋就要攻打陈县了呢!真是万幸啊,万幸!”  刘备心想这曹铄别看年纪不大,说话却不留一点把柄,实在是后生可畏啊。如果当年自己有他的水平,相信也不能把张飞气走,现在自己也就有了一员大将。据说那张飞现在在曹操手下颇受重用,也很有能力,为曹操单独镇守一地,自己当年怎么就没看出他有这份才能呢,唉,可惜啊!不过如果没有这么多年的磨难,自己又怎么能够掌控徐州、郡等地呢?福祸相依,古人诚不欺我。  刘备叹了口气,眨巴了几下眼,突然痛哭流涕。他一边哭一边偷偷观察曹铄的表情,只见他居然不以为然,也不答话,只是好奇的看着自己。刘备哭啊哭啊,就见曹如同看傻子一样看着自己。突然,那曹大声喊道:“快来人啊,刘皇叔犯症了!”  刘备被这句话憋地。猛地噎住了一口气。打起隔来。一下子就连打了三四个。就见曹得意洋洋地看着自己。就像看一个白痴。这个小贼。气死我了。  会问一声“皇叔为何如此?可有什么烦恼?”真是地。养。你才犯症了呢!  这时候。刘备就见曹铄军中跑出来一个医匠。紧张地看着自己。他只好破涕为笑。用袖子抹了一把自己地脸。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曹铄紧张地喊道:“樊阿大夫。快点过来啊。刘皇叔地病越来越严重了。你看他又突然笑了!又哭又笑。这还得了。您快点过来给治治吧!”  刘备这下彻底无语了。他认命地低着头。正想词呢。那曹铄又大声叫道:“樊阿大夫。快点啊!刘皇叔低头了。又要犯症了!”这嗓门也太大了。几乎周围所有人都听到了。大家好奇地转过头来。紧紧盯着刘备。似乎他脸上突然开了花。  刘备被盯得实在是不好意思了。一把揪住曹铄。恶狠狠地说道:“我没病!”  “是。是。您没病。”曹颤巍巍地说道。看着刘备脸上颜色稍好一点。他连忙补充上一句。恳切地说道:“皇叔啊。有病咱就得治啊。不能讳疾忌医啊!这樊阿大夫可是华佗老先生地亲传弟子。医术高超。尤其拿手癫、小儿麻痹之类地病症。我看您……啊。您没病!放心。您没病。只是需要调理一下。”  刘备真想抽出雌雄宝剑来,把这懈怠的曹铄给劈了!他这段时间以来结交的都是些谦谦君子,哪有曹铄这种顽劣的家伙,居然说自己有症,真是岂有此理!他想发火,但是看着曹铄那一脸关切,再想想他也算是自己的子侄一辈,就勉强把这火又摁了下去。他狠狠地瞪了曹铄一眼,然后斩钉截铁地说道:“我没有病!刚才我只是为了皇帝忧心。可怜皇帝被董贼压迫良久,又在长安城里被那李贼百般欺辱,现在虽然平平安安地待在陈县,不过未免有些太憋屈了一点。”  曹铄这就纳闷了,他紧张地想到:难道刘备也想采取那个优劣各半的政策,奉天子以令诸侯?他是不是想把献帝给迁走,迁到徐州去?不可能啊,刘备现在最大的优势就是以皇叔的名义,下令实施九品中正制,这虽然是对世家大族的投降与献媚,但是也是对大汉长期以来官员选拨体制的一次大变革。如果把皇帝迎接过去,刘备为了确保一直以来的正统形象,只能将部分权力移交给献帝,而且要终结这九品中正制,这就相当于动摇了自己的统治基础。他是万万不可能这样做的。  曹铄又挠了挠头,既然刘备不可能迎接皇帝,那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等等,让我想想,刘备是接到徐州的急报,然后决定放弃寿春的,至于寿春归谁他并没有想好,所以才有刚刚作为贺礼送给自己的言语。  可是自己拒绝了,他这才突然想起献帝来。到底徐州出了什么事情了呢,难道是袁谭进攻?如果真是他进攻的话,刘备可能看着曹操和袁绍还是名义上的盟友份上对他隐瞒,可是那样的话,他也不会把这寿春拱手送上。不是袁谭进攻,那又会是谁呢?  曹铄绝没有想到是孙权,因为过去他玩游戏时,孙权一直老老实实在他哥哥孙策手下待着呢,谁能想到这历史上要讨伐袁术的孙策,居然记起袁术的好来,出兵帮起袁术来了呢?孙策这次可是看准徐州空虚的这个时机,下足了本钱,居然一下子投入了五万人!想想吧,赤壁之战时东吴一共才多少人,这次相当于把所有陆战之士都投了进去,真是少有的大手笔啊!  想不通咱就问,曹铄直截了当地问道:“皇叔,是不是徐州出了什么事啊?”  刘备叹了口气,点了点头,不过他才不说孙权进犯呢,他可不想让曹趁机要挟点什么。他慢慢说道:“些许小贼进犯,倒不是什么大事,关键是我手下的元龙病倒了,我实在是没有心情待在这寿春,一心想要去探望他,这才方寸大失。对了,子烈,你刚刚说这个医匠医术不错,要不借给我用下吧。”  曹铄赶紧摇了摇头,“这樊阿是义父暂时派来的,他这次主要是来这江淮之地搜集些药材,好回去给义父治病。要是他是我的手下,我当然立马就派给你,可惜他还要为义父治病呢!实在是抱歉!”曹铄心想借给你,一去不复返?这赔本买卖我可不敢。  两个人正在闲话的时候,就见寿春内城一直飘扬的“袁”字大旗倒了下去,袁术在寿春的统治终于结束了,这个仲家帝国两个月内就丢失了自己的京城,真是个笑话!不过,这寿春到底归谁呢,两个人又成了谦谦君子,一个劲地推让了起来……!第三卷 走马中原心未伤 第七十七章 孙权失宠  在刘备、曹铄突然变身为谦谦君子的时候,陈登已经)射阳。这个时候,大家已经得到了孙权率五万大军前来攻打射阳的消息,县城里一片慌乱。当地的县令对陈登说道:“大人,不是我们不想抵抗,而是人数悬殊也太大了。就算您带来了五千人,可敌人足有五万呢,是我们的十倍呢!咱们可以带着队伍,护送民众离开,只留下一座空城。敌人都是南方人,习惯于江南水乡,在咱们这肯定不适应,待不了几天可能就走了,那时候咱们回来也不迟。”  陈登看着这些个慌乱的官吏们,轻蔑地笑了下,厉声说道:“我受主公之命,在此镇守。当年马文渊在这个位置上的时候,能够南平百越,北灭群狄!我如果不能够收拾他们,怎么会来到这里,难道是想在这里过一把流寇的瘾吗,我吃饱了撑的啊?放心好了,我是有把握的!何况,主公已经收编了袁术的部队,正在快马赶来。再过几日,我们就可将这孙权全歼于城下!”  听了他的话以后,百姓们好不容易镇静了一点,陈登趁机招揽青壮,协助防守。他下令紧闭城门,偃旗息鼓,并让士兵们安坐在大街上好好休息,恢复体力。自己也不闲着,最近不知怎的,消瘦了不少,老是感觉到饿。他端了一盘生鱼片、外加一盘煮钉螺,在城头放了一张小小的木榻,躺在上面有滋有味地吃了起来。看着镇静自若的陈登,全城百姓终于安下心来,既然这个当大官的都不急着走,咱们这些平头百姓又怕什么啊?很快就有百姓自愿走上城头,协助防守。陈登一一嘉奖,并把自己的部队从城头逐渐替换下来,轮番休息。  就在陈登津津有味地吃着生鱼片的时候,对面的孙权正得意洋洋地拥着两个美女下船。他十五岁就被举为孝廉、秀才,被孙策委任为阳羡长,代行奉义校尉。  前几天他听别人说孙策曾经悄悄为自己的一个弟弟定下了袁术的女儿袁硕,那可是个有名的美女啊。孙权心想自己排行老二,是孙策最年长的弟弟,这亲事非自己莫属。可是万万没有想到,人家袁术嫌他样子丑,没相中他,反而相中了家里老三孙。气愤无比的孙权向哥哥请命,攻击广陵,孙策内心有愧,便很快批准他率领大军出征,并升他为奉义校尉。哼,孙翊,你有美女喜欢又能怎么样,我这一出兵,手下就献给我两个大美女!  就在他下令扎营的时候,陈登也看到了机会。敌人仗着人多,根本就没有什么防备,殊不知人越多越容易出乱子吗?他转过身子来看自己的带来的五千精兵,已经全部休息好了,有些甚至有了聊天的兴致,跟那些临时征集起来的民壮开始吹嘘自己的子虚乌有的丰功伟绩。于是陈登下令立即打开城门,向敌人进攻。  孙权根本就没有想到会遭到敌人的进攻,在他看来,自己拥有着五万大军,又是挟新胜之势,敌军只应该做缩头乌龟才对,怎么会有勇气杀出城来呢。所以当陈登部下杀出城来的时候,后世历史上那个东吴大帝还在美女的乳沟间拱来拱去呢。突听一声“冲啊!”,孙权大怒,他还以为是自己的部下擅自向射阳发起攻击了呢,这也太不把自己这个主将放在眼里了吧。  他一下子站了起来,也不顾自己脸上蹭上的胭脂水粉,大声问道:“是哪个混蛋不听我号令,小心我让大哥宰了他!”话还没说完,一枝冷箭斜斜地插在他的脚底下,孙权抬头一看,啊?!是陈登军!他们怎么敢冲出城来送死啊?!  孙权正要下令全线出击,突然发现他的前锋官狼狈不堪地跑了过来:“校尉大人,快撤,快撤啊!”  孙权怒吼道:“撤什么?!敌军冲出城来正是我军出击的大好机会,咱们正好和他们进行决战,一举拿下射阳!传我命令,进攻!”  “大人,我军根本没用防备,再说了咱们水军本来就不善于陆上交战,您看,他们根本就不是敌人的对手!撤吧,大人,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等我们避过敌人的锋芒,收拾兵马,再回来报仇也不迟!”  孙权还在迟疑。城头地陈登已经发现了他。没办法。整个军营里地人都穿着个号坎。只有这家伙耍帅。锦衣玉带。目标也太明显了!陈登大吼一声:“抓住那个小白脸。赏百金!”  小白脸?孙权左顾右盼。谁啊?他可是紫发蓝睛。与小白脸这个称号基本绝缘啊。从小到大就没有这么被人称呼过。其实叫他小白脸很正常。谁让他样子长得太丑了一点呢。天天憋在屋子里  不黑。自然比一般人要白上许多。  就在孙权疑惑地时候。就听那副将惨叫一声。倒了下去。背上足足插了三四枝羽箭!孙权抬起头来。就见陈登军队里地士兵就像是发了疯。怒吼着冲着自己奔过来。百金啊!好多人辛苦一辈子也挣不了一半。只要抓住这个明显不怎么活动地小白脸。自己这辈子就发财了啊!  孙权虽然胆大。但是这实际上还是他第一次冲锋上阵。眼见着被哥哥派来辅佐自己地将军倒在了自己面前。再看到那些个凶神恶煞地士兵。孙权突然间怕了。他掉头就跑。连那两个娇滴滴地美女也顾不上了。只要跑到船上去。自己就安全了!  陈登紧张地看着城下面地局势。毕竟是以五千人打五万。敌人中只要有一支部队敢于迎上去截击。为大部队争取时间。那么他这五千人纯粹就是送死。幸好。幸好。敌人地主将还是个孩子。胆子还没有历练出来。在这个紧要关头居然转身逃跑了!陈登激动地从榻上跳了下来。钉螺撒了一塌。他跑到那擂鼓地军士跟前。亲自接过鼓槌。一边奋力敲打。一边命令亲卫们大声疾呼:“小白脸跑了。小白脸化妆成女人跑了!”  还在奋力抵抗陈登军队的孙军士兵回头一看,自己的主将果然在往船边跑,脸上红红的,似乎真涂了胭脂、化妆成女人,士气大跌!还抵抗个什么劲,自己的主将都跑了,留在这里等着被杀吗?士兵们抛下武器,就往船上跑,一边跑一边招呼相熟的士兵:“大兄弟,快跑啊,敌军杀过来了!”  陈登军队则是士气飙升,尤其是看见自己消瘦的陈登大人亲自擂鼓助威,而敌军主将不要脸地抱头鼠窜,而且敌军正仓皇撤退,这个时候可是立功挣赏钱的时候!要知道他们临出发以前,陈登可是许下了一颗人头换五金的重赏!在这个五铢钱越来越薄、越来越不值钱的年代里,金可是硬通货。士兵们眼睛都发绿了!  孙权大败,留下两万军士,带着三万人仓皇离开。好不容易跑到了高邮,与孙率领的后续部队五千人会合,这才停了下来,喘了口气。孙权看着孙翎关切的神情,自己倍感耻辱,抓紧时间整顿军马,再次向射阳城杀去。这次他一定要生擒陈登,报仇雪耻。  陈登这个时候接到刘备派快马送来的书信,信上说他已经率领三万大军,日夜兼程,前来救援,并命令陈登节节抵抗,等待大军的救援。  陈登想了又想,拍拍自己不知怎么鼓胀的肚子,有了主意。他从五千人中精选了一千士兵,悄悄出城,在刘备救兵来援的必经之地聚积柴草,隔十步一堆,纵横成行,布列整齐,然后乘夜点燃,光照远近。  等到孙权率领大军前来的时候,误以为刘备救兵已到,十分惊恐,便欲退兵,却被自己的弟弟孙翎拦住了。孙翎说:“哥哥,刘备正在攻打寿春,救兵哪里会来得如此迅速,定然是那陈登耍的计谋,我军只要奋勇冲杀,定能击破敌军!”  孙权怒声说道:“你懂什么?!射阳若失,广陵不保,我军就可直趋下,威慑徐州!那镇守徐州的关羽是吃干饭的吗?他肯定调集了大批部队前来,我军如不迅速撤离,必定再次遭受大败!我意已决,就此撤军!”  孙翎不以为然地撇了下嘴,“二哥尽管撤军就是,我率领本部五千人上前厮杀,定能大破敌军!”  孙权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三弟,你敢?!我向大哥说明情况,他肯定会把你一撸到底,你这校检校尉的军职也保不住!”  孙翎怜悯地看了孙权一眼:“二哥,你被打得没胆子了!就等着兄弟我胜利的好消息吧!”他行了个军礼,转身离开,督促部队,准备进攻。  孙权大声说道:“来人,快马向我大哥孙策通报,就说三弟孙翎肆意妄为,不听号令,进攻陈登,我这个做二哥的管不住他了,最多给他收拾下残兵了。”几个将军想要劝说,都被孙权杀气腾腾的眼神瞪了回去。  是役,孙翎大获全胜,生擒突然吐血昏迷的陈登,占据射阳,不过由于刘备军队回援迅速,只好大肆掠夺一番,就此撤兵。孙策得到消息后,大喜过望,任命孙翎为海陵长,兼奉义校尉一职,率领三万士兵,镇守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并将孙权革职查办,命他回家勤练武功及胆量,什么时候杀死三十头老虎,再出来领兵。孙权就此失宠!!第三卷 走马中原心未伤 第七十八章 寿春多有传奇事  备走了,他留下赵云、孙乾带着五千民夫留在这里,T|寿春仓库中的物资。赵云毕竟是赵雨的大哥,曹铄也不好过分捣鬼,所以最后两家三七分成。出兵最多的刘备占七成,曹铄他们占三成。虽然刘备此次出兵号称十一万,曹军仅出兵一万,不过曹操的实力摆在那里,横跨豫州、兖州、南阳郡,又有并州为联盟,刘备也有结交为盟的意思,所以分配战利品曹军倒是也不吃亏。  此次曹铄最大的收获不在于抢夺了多少战利品,也不在于攻下寿春扬名天下,而是抓住了蒋干。其实对于蒋干,曹铄并不是多重视,但是从这蒋干身边搜出了一封书信,倒是让曹铄紧张起来。这封书信是钟写的,是以曹铄从没听过的司隶校尉的名义写的。信上说:自从吕布委任他为司隶校尉以来,兢兢业业,与马腾、韩遂搞好关系,现在已经初步整合了司隶一地,稍后将有作为,以回报于主公吕布,回报于汉室河山。  曹铄本来是坐在榻上,懒洋洋地看那书信,看到此处,惊得一下子跳了起来。吕布什么时候委任这钟为司隶校尉的,他怎么不知道。  而且最可怕的是这司隶就在并州的南边,而李儒(自接到孩儿李封后,李枫改回原名李儒)的锦衣卫根本就没听到什么动静,难道说这钟是以自己的并州为作战目标,所以故意百般隐瞒,这是完全有可能的。  曹铄请蒋干上前,百般恭维,问这钟之事,蒋干却顾左右而言他,一个劲的装傻。曹叹息一声,“子翼,你还是说了吧,要不我就对不住了!一个风度偏偏的儒生成了残疾、变成阉人,实在是有点可惜!”  蒋干轻蔑地看了曹铄一眼,“乱臣贼子,多说无益。有什么花招你就使出来吧。”  曹铄叹了口气,转身对那雷薄说道:“雷将军,就看你的了,注意不要伤到他的脸,以后他可能还能为我们办事呢。”  雷薄正急于展示自己的能力,取得信任,自然满口答应。他看着仪表堂堂的蒋干,伸出舌头舔了下嘴唇,“将军,放心好了,一天之内,我就让他开口!”  蒋干看着满嘴口水的雷薄,不知怎的,身上突然感觉冰凉冰凉的……  看着蒋干被拖了出去,刚刚走进来的刘心中有些不忍,不过他也不敢求情,毕竟自己也是反叛过的人,不怎么敢说话。他对曹铄说道:“子烈,刚刚接到消息,孙权吃了大亏,被那陈登击败,化妆成女子逃走。不过那陈登得了一种怪病,日渐消瘦、肚子居然也变大了,听说还排出些白色虫子来,有人说他早年风流倜傥,被苗人下了蛊。据说那孙权的弟弟孙翎十分了得,识破了陈登的虚张声势之计,不但拿下了射阳,还生擒了病发昏迷的陈登。”  什么,曹铄直接惊呆了,后世的东吴大帝怎么水平这么差啊!居然被陈登这样标准的文人击败,孙权还化装成女子逃走,也太丢人了吧!至于这个孙翎,曹铄倒也听说过,据说袁术把自己的女儿袁硕嫁给了他,看来袁术倒也算是有眼光。  曹铄在这思考问题。刘却在喃喃自语:“这苗人地蛊术有这么厉害吗?当年我也曾……。会不会……”  曹铄诧异地看那刘:“子扬。你刚刚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刘连忙摇头。“没事。没事。我只是想这陈登学识渊博、智谋过人。居然被苗人下了蛊。实在是太可惜了。”  “呵呵。子扬何来下蛊一说。这陈登明明是得了血吸虫病。日渐消瘦。肚子却独独变大。又便出许多白色虫子来。这是明显地血吸虫病地症状啊!他是不是爱吃钉螺和生地鱼虾?”  “子烈。你是如何得知地?这陈元龙确实是爱吃钉螺和生鱼片。你是说上面有毒?”刘惊讶地问道。  曹铄挠了挠头。该怎么向这刘解释血吸虫呢。想了半天。他才终于找到合适地说辞。“据我所知。有一种很少地虫子。就寄生在这钉螺之上。人吃了它。它就在人肚子里繁殖。吸取人地精华。最后让人不治而亡。这陈登目前只是吐血昏迷。可能还有得救。以后可就难说了。”  刘松了一大口气,不过他又紧张起来,这曹铄是怎么得知这血吸虫的呢,据说他曾是洛阳的一个普通的小乞丐,后来才被曹操收养,学的一身本事。他诧异地看着曹,直接把曹铄盯出了一头冷汗。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跑进来一个传令兵,冲曹铄大声说道:“禀告将军,郭嘉祭酒派来了特使,正在门外等待。”  “快快有请!”  “是!”  很快,郭嘉的信使就走了进来,居然是曹卢(曾跟随曹操归隐东郡的三十  一),他现在也已经混到了校检校尉的官职,怎么会T[7T特使呢?曹卢穿着军官才配发的玄甲,快步走了进来:“禀告大人,郭嘉大人派我来送请柬,他要结婚了!”  什么,浪子也收心了?曹铄心想:今天怎么了,怎么发生了这么多让人惊讶的事情?他问那曹卢:“曹卢,奉孝怎么突然想结婚了,新娘是谁啊?”  曹卢突然哭了起来,“将军,是味果,她中了一剑,留了好多血,时时昏迷。郭嘉大人已经立下重誓,非她不娶,现在正在筹办婚宴呢!”  “胡闹,奉孝真是个浪子,现在还结什么婚啊,抓紧抢救过来才是正事。徐封,徐封,”曹大声喊着,看着门外的徐封应声而入,冲他点了下头:“徐封,我给你五十名黑衣卫、二百匹战马,你带着樊阿还有军中的两个医术最好的医护女兵,立即出发。从这里到弋阳差不多要有三百五十里路,你需要走多长时间?”  (敬告书友:因为粗心,将“弋阳”一直错写为“戈阳”,特此改正。谢谢提出问题的月夜徘徊。)  “将军,换马不换人,一天之内我就能赶到!”  “去吧,味果的性命就交给你了!上次差使你办砸了,这次你要再出错,我绝对饶不了你!”  “将军,救不了味果,您就要我的命!”徐封硬邦邦地扔下这句话,转身就走。  曹铄点了点头,这才问那曹卢,“究竟是怎么回事?味果怎么会受伤?”  “将军,情况是这样的,”那曹卢慢慢说道:原来郭嘉刚刚率领五万大军来到了弋阳,那刘辟就带着十万名黄巾士兵举手投降。说是十万名士兵,其实里面有大多都是老弱病残,真正能打仗的也就刚到一万人。眼看着曹军五万大军,而事先向刘辟声明扶持他的刘表又突然装成了“聋子”,无论他怎么催促,刘表就是不肯派兵相助。刘辟掂量一二,最后决定投降。  郭嘉并没有放松警惕,而是将这些精锐的黄巾士兵从十万人中抽调出来,组成了一支独立的部队,剩下的那九万黄巾军家眷都一律安置在城中,处于曹军主力的监管之下。  这样一来,黄巾士兵们为了自己的家眷安全,决不不敢反叛。而城中的九万妇孺又为了自己家男人的安全,不敢有什么异动。如此两者相互牵制,这十万黄巾没过多久就会被曹军消化点,成为曹军的有益补充力量。为了表示信任,郭嘉还带着味果和几个贴身侍卫住进了刘辟的大营。  本来一切正常,可是,就在这个时候,袁绍向刘表那里派出了信使陈琳,陈琳一阵花言巧语,说动了刘表,对曹操起了戒心。刘表便派出蒯良率领五万人前去边境,防备曹军进攻。而蒯良自从上一次在南阳郡损兵折将以后,一直不受刘表待见,不过蒯家在荆州也算是大姓,家族力量很是强悍,刘表为了安抚蒯家,就又给了蒯良这样一个机会。可是,刘表万万没有想到:蒯良的心太野,太想立下功劳洗刷自己头上无能的标签了。  面对郭嘉部下的这个局,蒯良左思右想,终于被他憋出了一个主意:就是派出精锐剑客,假扮刘辟部下,刺杀郭嘉。郭嘉一死,再挑拨一下城中的守将,对那些家眷采取监控措施。这时候刘辟百口难辨,将不得不起兵造反。这时候,只要伪装成曹军一个小队,杀死几十个黄巾军的家眷,就能引发一场大动乱。到时内外夹击,曹军困苦不堪,又怎么能抵挡自己的五万大军呢。只要自己拿下弋阳郡、消灭五万曹军,到时候肯定海内瞩目,刘表也不得不看重自己。  说干就干,蒯良一边派出自己的亲信卫队五十人伪装成樵夫潜入弋阳,另外派出自己家族里豢养的十名剑客伪装成黄巾军混入了刘辟的大营。由于目前的一万士兵是从十万黄巾军中挑选出来的,大家彼此都不怎么熟悉,就让这些剑客钻了空子。他们极其侥幸地摸到了郭嘉的帐前,才被郭嘉的卫士发现。双方奋力厮杀,有一个剑客冲破了卫士的包围圈,向郭嘉投去了一柄飞刀,却被味果挡了下来。只不过飞刀有毒,伤口一直不能愈合,时不时流血。眼看她生命垂危,郭嘉发下毒誓,一定要娶她为妻,让她做一回真正的新娘子。这才有了派人来送喜帖的事。  曹铄叹了口气,自己安慰自己:樊阿一定会有办法的,他也不是什么老实人,对毒药这方面颇有研究,要不然上次他怎么提出的那个泻药方子?尽人事听天命吧。正在这个时候,雷薄兴冲冲跑了进来:“将军,蒋干招了!”!第四卷 官渡!官渡! 第一章 河东风云起  安四年的秋天,凄风苦雨中,一支长长的马队正在沿)]7北行进。虽然不时有小风卷着落叶落进他们的衣领里,但是比起塞外的苦寒,这里已经算是温馨的江南了。  马队的人数并不少,两侧各有千余名骑兵往来呼应,当中是三千名精锐步兵,各个身披札甲,这在边境已经是少有的大手笔了。毕竟西凉贫苦,养一只部队不容易,养一只装备齐全的部队就更加不容易了。为首的一员小将只有二十三四的模样,身着被刷成银白色的铁甲,头上是一顶黄澄澄的狮子盔,正是在西凉赫赫有名的马超马孟起!  看着这亮晶晶的水河,他忍不住跳下马来,用手鞠了一捧水,倒在脸上,用力搓了几下。这已经是离开老家的第十天了,再行几里路就是和韩遂那个老贼回合的地点。当年就是他杀了自己的娘亲,要不是那个钟大人百般调和,两家别说是协同作战,平时见了就是死敌。  这个钟大人很是厉害,入司隶以来,不声不响就招募了五千名士兵,而且居然说服了那黑山军的张燕,加封他为平北将军。虽然说张燕目前在魏延和夏侯惇的联手夹击下,节节败退,百万黑山军只剩下不到七十万人,真正能打仗的也就不到十万人。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张燕仍然是司隶一带有影响力的军阀。  可以说张燕和这钟的联手,真是优势互补,张燕提供兵源,而钟则提供物资补给、粮草器械。正是有了钟的支持,张燕才止住了从年初以来的颓势,抵挡住魏延和夏侯惇、尹礼的联手夹击。当然投桃报李,张燕也陆续输送给钟两万士兵。这些士兵被钟重新编组,委任上自己的亲信部将,俨然化身成为新鲜出炉的钟家军。正是有这一只部队在手,老谋深算的马腾、韩遂才停止了相互间的攻击,捏着鼻子一同聚集到钟的战旗之下。  马腾派出了自己的爱子马超、马休,以及手下的得力部将庞德,率领五千精锐沿水北上,目前即将到达解县。韩遂也不甘示弱,他派出了自己三大部将程银、李堪、张横,率领一万五千名羌胡联军前去解县,与马超回合。不过说实话,韩遂最近的运气也比较背,前几年他的两大将军侯选、杨秋奉命进犯并州,结果杨秋战死,侯选侥幸逃脱,不敢回到韩遂身边,隐姓埋名,就此失踪。  而且最近这两三年以来,韩遂最依仗的羌胡部族一直被高顺压着打,从南到北一直退出了六、七百里地,这才勉强敢悄悄放牧牲畜,还要时时派出警戒哨,防止被高顺手下的突袭部队给包了饺子。心惊胆战的生活实在是无法让人容忍,先后四五大部族申请内附,按时为高顺的汉军提供优良战马、牲畜以及合格的骑兵,换来了高顺对他们安全的承诺。这些内附的部落居住在高顺的几大城堡周围,至少不用像过去那样担惊受怕,也不用再每年里提防临近部落的偷袭。可是还是有几个大部落怀念当年去中原腹地抢劫的美好生活,投入到韩遂的帐下,这次就是他们怂恿韩遂派出兵马。  相对于韩遂来说,马腾更是有不得已的苦衷。他盘踞雍州多年,突然发现商旅明显减少,税收更是直线下降,不时更有农人拖家带口逃到并州去。现在流行着这样一句话:宁到并州做狗,不去雍州受穷。这样下去,过个五六年,马腾就没有充足的兵源了,他手下可是以汉人居多,不像韩遂那样依赖于羌胡外族。再说了,现在那钟手上已经有两万人马,张燕还在源源不断地为他补充兵力,再加上韩遂的一万五千人,如果马腾不出兵的话,万一那钟把目标转移到自己身上怎么办?  这些道理马超都懂,所以这才他才会向父亲主动请缨,率领五千精锐前去那解县。这时候突然传来了急促的马蹄声,就见庞德从队伍前方快速赶来。他大声叫道:“少主,前面发现韩遂的兵马,要不要打一下?”不过当他喊完了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如今两家毕竟是名义上的盟军了。  马超低声问道:“令明,敌人有多少人,骑兵有多少?”  庞德精神一振,同样低声说道:“禀告少主,骑兵至少有五千人,步兵估计在一万左右,打的旗号是程银、李堪、张横三个白痴的。真要是打,我有把握十回合内解决他们。只要主将一死,凭咱们常年在西凉打出来的威名,那些个羌胡的部落首领一定会俯首听命。”  马超精神也为之一振。实话说他也有打地冲动。一看见韩遂地军队  起惨死地母亲。可是父亲临行前地交代又在耳边回荡牙。松开了紧握长剑地手。对那庞德摇了摇头:“算了。毕竟咱们还是名义上地盟军。不能相互攻击。  不过。等哪天曹铄地部队跟韩遂交战了。咱们一定冲到最前线。来看看热闹!”  一直待在一旁地马铁纳闷地问道:“哥哥。为什么咱们不亮明旗号。直接进攻并州。而是带领大军来这河东郡呢?那钟既然已经有了两万人马。些许内乱。还不是手到擒来。为什么还要我们来帮忙?”  马超满意地看看自己地弟弟。“二弟。不错。你终于也会思考了。平定这河东郡地内乱。钟自然是手到擒来。不过他也想借这个难得地机会来整合下部队。提高大家地熟练程度和配合力度。将来攻击高顺也好用得上。”  “大哥。咱们真地要打高顺将军吗?他可是咱们大汉地好将军。我恨不能跑到他地麾下去打羌胡人。把那些个该死地杂种全部杀死。不。全部带回来卖到奴隶市场去。让他们下辈子在苦役中慢慢忏悔自己地罪行。”马铁憧憬地说道。他对参加攻击过自己老家马家堡地羌胡人始终痛恨无比。恨不能把这些杀害自己母亲地羌胡人全都灭了种。  马超笑了笑:“二弟,你还是这脾气,不错,羌胡人确实该杀,不过咱们现在不用急着干,高顺会替我们狠狠教训他们的。咱们来就一个目的——观战。钟攻击并州,很好,咱们也参与,该抢的也抢,但是要是让咱们跟并州军死拼,傻瓜才干呢。”  有这想法的不光是他一家,这时候,韩遂的三个部将也在开会,内容与马超跟他弟弟交代的居然也差不多。程银作为部队的主将,率先说话:“此次出兵,主公另有交代,该打的仗坚决打,但是那个钟的命令不一定要听。”  他看了看周围,都是自己的心腹再把守,顿时放心,小声地说道:“此次我军的主要目的就是消耗羌胡人的实力,让他们起不了异心,老老实实地待在主公的麾下,不敢像现在这样,居然还指手画脚!至于那个钟,就让他跟曹铄互掐去吧。据可靠消息,曹操已经拿下豫州全境了,而那个钟的靠山吕布早就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很可能早就死了。真要曹操发火,倾州、豫州之力来攻打司隶,这个钟肯定一败涂地,大家犯不上为了他做赔本买卖。”  李堪、张横点头称是,李堪说道:“主公说得太多了,咱们西凉人本来就应该比那些羌胡的有地位才对!当年是谁舔着大汉的战靴,哭着闹着要内附的,现在了,倒是神气了。要不是还指着他们打仗,我上次就把他们送进高顺的伏击圈了。”  张横也说道:“对,高顺现在太猛了,必须通过羌胡人或者钟的力量来削弱一下。不过有这么一个时时敲打羌胡的邻居也不错,省得他们忘了谁才是主子!你们两个看着好了,前几天那个敢批评主公的小头领,我肯定把他送进高顺的伏击圈里,没大没小了,真是找死!”  程银笑了笑,小声说道:“我估计马超他们也有这心思,不过也不能便宜他们,要是能把他们顺便送给高顺,咱们省得费劲呢。西凉有咱们一家就够了,不用那个马家再来掺和。”  大家各怀心思,钟也是如此。他本来忠心汉室,吕布委任他为司隶校尉,他很是感激,但是更想为大汉做出一番事业来。不管皇帝在谁手里,只要是能为大汉做贡献,他都愿意投靠。但是,现在皇帝已经通过渠道向他发出密旨,希望他能够为汉室江山吸引曹铄的注意力,拿下并州。而皇帝也会通过霸、骆俊等人熟悉军政事务,突破曹操、刘备等人对皇帝设下的封锁线。现在那寿春被曹铄献给了皇帝,献帝已经派骆俊前去治理寿春,希望能够通过这寿春来再建立一支忠于皇帝的力量。如果钟能够调动曹、曹操,袁绍就有可能趁机南下,而皇帝就能利用这局势成功脱困,到荆州或益州等真正宗室的地盘上去。那时就算是他们篡位,也是刘家人的天下,大汉四百年的道统不能毁在他刘协的手里。  千斤重担就落到了钟的身上,他能不能成功我们并不知道,但是有两个人肯定不希望他成功,那就是目前盘踞在河东的卫固、范先。当钟集结部队的时候,他们也没闲着,正在会见曹铄派来的密使……!第四卷 官渡!官渡! 第二章 玄武营,战斗在河东(一)  日曹铄得到蒋干的招供后,立即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山军是他和义父曹操商议后,专门保留下来的,目的就是压迫他们向袁绍控制区发展,来扯住袁绍统一幽州的步伐,为公孙瓒争取一点机会。这样在曹操统一中原的时候,袁绍将陷于与公孙瓒拉锯战中,无力南下。  可是,现在看这情况,这黑山军是留不得了。  但是短时间内,曹铄和曹操又无力发动大规模战争,高顺的对外攻击、曹操吞并豫州都花了大量的钱粮,已经消耗了库房里不多的积蓄。曹操只有一个程帮着规划,回到并州的曹铄倒是有李儒、南华囚仙、王筱等人来帮忙,不过并州的底子实在是太薄弱了。尽管众人绞尽脑汁,但是最多也只能筹集一次中小规模的战斗,主要是抚恤金、赏金、损耗费用、部队的军饷等太花钱了。  既然自己打不起仗,那么就去做雇佣兵吧。曹铄这个念头让大家大吃了一惊,这也可以?当然可以,而且很受卫固、范先欢迎!面对钟越来越沉重的军事压力,他们两个既舍不得自己原来土皇帝的地位,又不愿意坐以待毙,于是和曹铄派出的特使一谈即和,由他们提供粮食物资、军饷器械,雇佣曹铄部下玄武营五千人,协助河东地区进行防守。  这个玄武营是曹铄新建立起来的,以五百名刚刚结业的黑衣卫为基层军官,每个人都任什长,所有的士兵都是从新兵营里挑选的合格士兵,因此这支部队的战斗力也不可小视。何况,曹铄已经给病急乱投医的卫固、范先两人讲清楚了,这支部队并不负责要地的防守任务,而是寻找敌人的薄弱点,进行主动出击。这事实上是曹铄部队由防守转入进攻的第一支正规军,部队的主官人选可就让曹铄伤透了脑筋,就连已经身份类同与军分区司令员的魏延也想前来指挥这支部队。最后曹铄任命的这个人让大家大跌眼眶,他就是今年黑衣卫中成绩最优秀的裴元绍!  就连裴元绍自己也没有想到,会出任如此的高位。十九岁,玄武营的校检校尉,这么年轻的主官只能在并州这个充满朝气的地方出现。曹重重地拍了一下他的肩头:“裴元绍,我就把玄武营交给你了,遇事按照你所学习到的,广泛听从意见,但是一定要有主见。你们的粮草物资、军饷器械都由河东郡提供,我只给你们准备了五万金的人头赏!还是老规矩,一个敌人的人头换五金,到时候别忘了来取!”  “是,主公!末将一定带领玄武营拎着一万颗人头前来领赏!”  裴元绍紧盯着刚刚得到的河东郡舆图,叹了口气。当地人自己绘制的舆图,居然没有悬瓮山大营里的地图所绘制的详细,可见锦衣卫下了多少苦功!现在已经查明,敌人的临时聚集地在解县,而卫固率一万人马防守安邑,范先率五千人马防守闻喜城。自己到底该把部队部属到哪里呢,这实在是一个问题。  安邑一直是河东郡的治所所在,也是每任河东太守必加修缮的战略要地,别的不说,就连那曾经纵横跋扈的董卓也曾老老实实押着民壮修缮城墙。城内守城器械齐备,摆在城头上的大黄弩至少也有个一二十具,更别说这府库里的存货了。安邑那里现在有一万守军,只要他们不贸然出击,坚守个十天半月的一点问题都没有。  闻喜城则是一个小小的县城,过去李儒曾经在那里驻守过,城防条件一般,可是也有一个好处,该城正好处于水与汾水一条支流之间,只需要防守南北两面城墙就可以了。至于东西两面城墙,还是等西凉人马学会游泳再说吧。因为地理条件很好,算是易守难攻,所以范先才敢带五千人防守此城。  至于剩下的城池,目前闻喜以东只剩下一个犄氏,是一个小小的县城,城墙矮小,无坚守的价值。再说了,玄武营也不是用来坚守的,它下设一个满编的骑兵曲、一个满编的弩兵曲,两个轻步兵曲,以及六个长枪兵曲。从建立的那一刻起,脱胎于黑衣卫的进攻精神就由这些基层长官带入了这只部队,成为它的灵魂。  裴元绍失望地摇了下头。突然他看到舆图上犄氏边上有一个小小地标志。眼睛一亮——那里就是有名地盐池。  与此同时。钟也在解县自己地大帐击鼓聚将。商议进攻路线。只要拿下安邑、闻喜两地。整个河东也就基本纳入囊中。当时以河东郡为基地。训练人马。向平阳郡悄悄渗透。暗地里掌握平阳地军政大权。而且钟已经与韩遂说好。等到秋末马肥地时候。羌胡骑兵向高顺发起进攻。吸引高顺地注意力。  整个河东郡人马全部出击。一举截断高顺地退路。两9灭高顺。  一举拿下并州并不可能。但是就此牵扯住曹铄。让他无力向中原曹操那里输送战马。却是完全可以办到地事情。只要袁绍争气。以幽州、冀州地大队骑兵南下。曹操地步兵对他们基本无抵抗之力。  想法很好。但是拿不下安邑、闻喜。这一切就全是空想。钟看着帐中泾渭分明地马超、程银两系人马。嘴里就觉得发苦。虽然他百般调和。但是长期以来地仇杀又岂是他几封书信就能解决了地?何况据说马超地亲生母亲就丧命于韩遂麾下地羌胡人手中。而且是被虐杀。马超见了程银手下地这几个羌胡首领。不当场动铁枪。已经很给他钟面子了。  钟想了想。清咳一声。待乱糟糟地帐篷里终于清静下来。他慢慢说道:“据斥候侦查。卫固率一万人马防守安邑。范先率五千人马防守闻喜城。咱们也兵分两路。各取一城。我地意见是:马超地五千人步骑混杂。可以前去闻喜。不用攻城。只是在那里牵制敌军。防止那范先一时头脑发热。前来增援安邑。至于安邑。程银地一万五千精兵。外加我手下地一万人。日夜不停地骚扰他们。不间断地做攻城地尝试。等到他们疲倦了。我手下地一万人马突然攻城。就能将安邑拿下。拿下安邑后。全军立即移师北上。将闻喜收入囊中。关于大家最关心地战利品问题。你们远道而来都是客人。就按人数分配吧:马超所部分一成五。程银所部分三成五。我地人数最多。就分五成。大家有没有意见?”  马超站了起来:“大人,您的分配非常公平,我部只需要三千步兵就可以牵制住闻喜那些胆小鬼,我愿意把剩下的两千骑兵贡献出来,帮助大人攻克犄氏这个小县城,以表诚意。”  一旁的程银摇了摇头,“就你那么点人,还敢抽调部队,不怕耽误大人的正事吗?”他转过身来,恭恭敬敬地冲钟行了一礼,“大人,就犄氏那个小县城,我部出兵一千就可以解决,不用烦劳大人费神。”  钟大笑,“好,就需要这个劲头,至于犄氏,就是一个极小的破城,犯不着费神专门出兵。等拿下了安邑,他们就会自动投靠我们的,暂时就让他们再享受几天吧。众将回营传达命令,下午启程,不得延误!”  大家一起躬身领命,大声说道:“是!”  回到自己大营以后,马超将马休和马铁叫了过来,马休是马腾同意来的,马铁则是偷偷来的,他们这两个人官职低微,目前还没有资格参加军议。马超冲他们说道:“钟已经下达了命令,咱们被发配到闻喜那个小城去了。他虽然说到时战利品按一成五分给我们,可是破城之后,他们手下的士兵肯定要捞一大笔,而且谁敢保证钟和程银不会偷偷协商,藏起一笔来?  我的意见是马休带着三千步兵前往闻喜,监视困守在那里的范先。而且你要大张旗鼓,防止程银那家伙看出端倪,掩护我们,责任重大!不过,你一向比较沉稳,你办事,我放心!至于马铁,你带五百名骑兵,悄悄埋伏在安邑,等到城破的时候再露面,到时候只要你亮明旗帜赖在现场,他们也不好意思悄悄瓜分。我则率领一千五百名骑兵,前往犄氏,趁他们还没出兵的时候一举拿下它!”  马休纳闷地问道:“大哥,放心吧,肯定让他们看不出来。不过为什么你对这个小小的犄氏如此重视,一定要抢先拿下它呢?”  一旁的马铁也是纳闷,他也说道:“大哥,咱们换一下吧,我带骑兵拿下犄氏,你带着人在安邑露面。我害怕他们故意不让我进城,我毕竟是官职低微,说不上话。”  马超想了想,慢慢说道:“好吧,你的官职在他们面前确实是说不上话,我带五百名骑兵去安邑,防止他们捣鬼。马铁你带一千五百名骑兵去犄氏。不要小看这个地方,犄氏的东南方向就是盐池,这是整个河东最有价值的地方!你拿下它后,立即开始抢运当地的库盐,在钟反应过来以前,争取把那里搬空,这样就算是安邑咱们少分点,这次出兵河东咱们也大赚特赚了!马铁,这重任就交给你了,不要让我失望!”  马铁这才知道犄氏的重要性,他重重点了下头:“放心吧,大哥,这盐池肯定是咱们马家的!”  此时,程银大营中也在进行类似的对话,小小的犄氏即将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第四卷 官渡!官渡! 第三章 玄武营,战斗在河东(二)  小的一个犄氏,牵动多少人的心。程银悄悄派出两T:横亲自指挥,偷偷向那里开进。由于要和钟一道攻城,程银怕他看出自己私自行动,不敢多派人出击,所以只是从军中搜集了两千名汉兵,命令他们听从张横指挥,悄悄出营。其实,钟这里也在干着同样的事情,他故意不安排攻打犄氏,就是想自己悄悄占据盐池。不过他没有想到,表面上粗鲁无文的马超、程银居然如此精明,实在是让人出乎意料。  钟心想自己毕竟是主帅,目前还能压制住他们,以后也就难说了。这个犄氏必须掌控在自己手中,那盐池的库房里堆的简直不是盐,而是金光灿灿的金锭!他悄悄吩咐自己的亲信部下钟宇带领两千名士兵先行离开,前去占据犄氏县城及其东南部的盐池,将那里的所有存盐全部转运干净。  小小的一个犄氏,竟然吸引了这么多人。不但有马铁的一千五百名骑兵、张横的两千名汉兵,还有那钟宇的两千名士兵。这样看来似乎是马铁的骑兵比较占优势,但是裴元绍带着他的玄武营已经来到了这犄氏的盐池。  裴元绍将骑兵曲分散开来,以五十人为一队,分为十队,作为斥候队分散下去,担任警戒任务,剩下的士兵一律加入到抢运盐包的行列中来。人不可以不吃盐,过去在并州曹铄就为了这吃盐的事而天天发愁。锦衣卫除了搜集情报,筹集资金外,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走私食盐。现在可算是解决问题了,这么多盐,足够并州所有人吃上好几年的。  犄氏的守军头领是河东卫家的一个远房分支,叫做卫喜。他前些年参加护送卫仲道的队伍,结果被前来掠夺的外族冲散,卫仲道被杀,蔡被劫走。后来卫家追击责任,护送队伍的几个大小头目都被砍了,他当时只是一个小小的伍长,就挨了三十军棍,发配到这犄氏来。熬啊,熬啊,终于熬成了这个牙将,虽然手下只有六百人,不过毕竟也算是个武将了,虽然是个不入流的。也许你就要问了,不是牙将要领一千人吗?拜托,如果不吃这四百人的空额,他哪里有钱来谋这个差事呢。  现在不知道哪里的一股势力占据了盐池,卫喜可没有半点出城迎战的意思,他可不傻,现在出城就是送死,还是老老实实守自己这个小县城吧。虽然城门紧闭,但是卫喜却一点安全感都没有。他甚至都想好了,只要敌人表现出攻城的意思,他马上竖起白旗来投降,为了快捷起见,连白旗他都已经栓在了旗杆上,只是这旗杆没没有立起来而已。  可是敌人好像对自己这里一点兴趣都没有,只是有一个骑兵小队远远地留在这里,监视着城里的守军。面对远处的这么点骑兵,如果就此投降的话,卫喜自己都感觉脸红,所以他一个劲地安慰自己:再等等,再等等,至少等他们走进一点再说。不过等了半天,那些骑兵不但没有靠近,反而迅速撤离,因为钟宇的前锋已经到了。  本来他们都是步兵,速度较慢,但是马铁和张横都得等到晚上才能悄悄出兵,所以他们反而先得头筹,率先来到了犄氏。刚刚来到城下,还没开始准备攻城器械,城上就竖起了白旗,这可把钟宇吓了一大跳,怎么回事?对方是不是有什么阴谋啊。自己这里人困马乏,而且只有这两千士兵,犄氏守将怎么一点都不抵抗,居然立即投降。  这城里是不是布置了什么埋伏啊?  钟宇正在犹豫呢,他手下的斥候突然快马赶来报告:“将军,有两支骑兵部队正在快速逼近!”  什么?钟宇的第一反应就是怎么可能,那个卫固那里来得这么多骑兵?他立即追问道:“对方打的是什么旗号,有多少人?”  “将军。双方都没有打任何旗号。具体多少人也看不清。估计双方都有个两千名骑兵左右。”  没打旗号。那就不可能是卫固他们地士兵。他们现在困守孤城。巴不得有人在外面亮亮相。鼓舞下士气呢!看来不是那马超地部队。就是程银地部队。可是他们怎么派出了这么多骑兵?钟宇发愁了。他这两千人如果在野外跟骑兵打起来。根本就是找死。他大声喊道:“立即进城!”  可是。晚了!卫喜在城头早就看见了飞驰而来地骑兵。立即命人把城门关住了。情况没看明白之前。他可不能轻易陷入这漩涡。要不然万一投错了对象。可就一点功劳都没有了。卫喜心里很明白。只要到最后自己能献上这犄氏城。即使不算功  。自己所投靠地那一方也肯定不会责怪自己。  如今事态不明。还是看看再说吧。  钟宇大怒。但是现在也没办法立即攻城。他只能大喊一声:“结阵防御!”平常他还有一句话。那就是“竖起大旗”。可是现在隐藏身份。颇为不爽。虽然一会打起来大家都明白谁是谁了。可是只要不公然承认。大家就还是友军。  马铁也接到了斥候的回报,他的斥候过去常年与羌胡骑兵打交道,对他们熟悉地很,一眼就能认出来:“将军,前面发现羌胡骑兵,两千人左右,不过很奇怪,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没有打旗帜。另外,犄氏一直挂着白旗,可是见我们来了,立即关上了城门,在城下有一支两千人左右的步兵,正在结阵。”  马铁往地上狠狠地吐了口吐沫:“哼,肯定是程银,他们也想来抢盐池,就凭他们?哼!传我命令,立即撤退!”  “撤退?!”  马铁点了点头,大声说道:“不错,撤退!让他们狗咬狗去,咱们一会再来看热闹。”  看着远去的马铁部队,张横点了点头,“对面也不知道是马休还是马铁,居然挺识趣的。看见咱们兵力比他多,调头就走,倒是也挺有决断的。”  旁边的副将曾三纳闷地问道:“将军,为何一定是马家军?再说了,难道不可能是马超?”  张横撇了下嘴,“老三,你也该动动脑子了。除了咱们和马家之外,司隶一带还有谁有这么多骑兵?只能是马家军,而且绝对不是马超。以他那死硬的脾气,不和我们拼个鱼死网破决不罢休。来人,派出一个小队远远地吊住他们,咱们先把这犄氏拿下来!”  “是,将军。”钟宇看见一支骑兵调头离开,而另一支却改变了方向,冲着他们冲了过来,顿时大惊。他来不及多想,立即下令:“升起‘钟’字大旗,宣告我们的身份!”  “将军,大帅不同意我们暴露身份!”  钟宇大声骂道:“TD什么时候了还有这讲究,不暴露身份我们就是死路一条!两千步兵对两千骑兵,你以为咱们是神啊!快点!!!”他抽出战刀大声下令:“长枪兵靠前防御,准备碰撞!”  这时,冲锋队伍里的曾三突然看到了那“钟”字大旗,对张横大声喊道:“将军,是钟的军队!”  张横一边继续踢马前行,一边大声说道:“废话,除了他的手下,这里那还有别人,这个龌龊的家伙,还骗我们说战后再来攻打这里,幸好被我们识破了。传令全军继续加速,占领犄氏后每人可以背一麻袋盐回家!”  他身边的亲卫们听到这里,都兴奋地大叫起来。一麻袋盐啊!换两个女人都能换回来,有了这一麻袋盐,就算是什么也不干,他们也发财了!士兵们扯着脖子喊道:“将军有令,击溃敌军,占领犄氏,每人赏一袋盐!”“将军有令,击溃敌军,每人赏一袋盐!”“将军有令,击溃敌军,拿盐换老婆去!”  张横手下的士兵们听到这里,眼都红了,他们一边用手里的马鞭狠狠地抽马,一边挥舞着手里的马刀,冲,冲,冲!  处于冲锋骑兵最前排的士兵看着钟宇的步兵方阵伸出的那一杆杆长枪,顿时绝望了。可是他们不敢回头,也不能回头。在这已经提起速度的骑兵队列中,回头就是找死!只有前行,只能前行!  士兵们从自己的灵魂最深处发出一声变了调的怒吼,再次将马鞭狠狠地抽在了马腚之上,抽出一条条血印来。这个时候,人都快没命了,哪还顾得上马?!他们唯一希望的就是能一次就冲破身前的长枪阵,为身后的兄弟营造机会。毕竟是在一口锅里煮饭吃的兄弟,前排士兵的抚恤金还指着后排的兄弟们给往家里带呢!  而钟宇的方阵里的所有士兵也知道了没有谈和的可能性,这个时候,敌人明摆着就是想杀人灭口,为了自己的小命,也得守住啊。长枪兵历来是部队中的消耗品,可是现在他们却成了拯救大家的关键。后排的士兵把长枪架在前排士兵的肩头,用力的抵住。敌人越来越近,钟宇大声吼着:“准备碰撞!”  他手下的士兵们狠狠咽了口吐沫,可是他们迎来的第一波并不是骑兵直接的碰撞,而是一波箭雨。就在钟宇的第一排士兵东倒西歪的时候,骑兵们一下子撞了上去……!第四卷 官渡!官渡! 第四章 玄武营,战斗在河东(三)  凉据说很穷,不是一般的穷,士兵们连一套合适的铠)+更别说是精心打造的弓弩了。钟宇一直以为这消息是真的,不过这世上可靠的消息太少了。  比如现在,他就在后悔,自己怎么就信以为真了,居然派些无甲的长枪兵前去抵挡。虽然长枪兵是骑兵的天然克星,可是那是指排成一个密集防守阵型的长枪兵,而不是现在这样被箭雨射懵了的散兵。这不是抵挡,这是一次屠杀。  这个时候,钟宇倒也显示出他应有的水平来。如果他真是一个碌碌无为的将军也不会被钟所看重,并被收为干儿子。他这个干儿子的头衔,可是一枪一刀拼出来的,而不是谄谀奉承得来的。当断则断,钟宇自己心里清楚,布置在前面的五百名长枪兵已经全完了,现在最要紧的不是增援,而是重整队形,防止被敌人一下子击溃。幸好他还有另外的一千名长枪兵。  钟宇下令,五百名刀盾兵在前围成一个圆圈,剩下的一千名长枪兵在其中又围成几个小小的圆圈,整个队伍就像是一个刺猬一样。美中不足的是队伍中并没有弓箭手,这是一个很大的缺陷。没有弓箭手,他们只能被动地防御,而没有进攻的力量。然而最可惜的就是,这些骑兵居然大多数都身背弓箭,尽管这些弓箭以粗制滥造居多,但是毕竟是可以远程攻击的力量。  等到钟宇明白过来的时候,已经晚了。这些汉族骑兵,就像他们的羌胡同伴一样,精通游骑兵的精髓,并不直接上前强行攻击,而是围着他们一个个的猎杀。一个,两个,三个,当看到周围的士兵毫无反抗地一个个倒下的时候,你心中不只有恐惧,还有愤怒。这不就是等死?还不如主动出击,戳死一个够本,戳死两个赚一个。  外围的一个长枪兵大喊一声:“拼了!”他突然往前冲了两步,一枪戳在毫无防备的张横的游骑兵身上,将他挑了下来;稍一侧身,又是一枪,这次虽然没有刺中目标,但是长枪也深深地扎进了那骑兵座下战马的身上。那个侥幸逃脱的士兵还没来得及庆祝,战马悲鸣一声,就此倒地,将他的大腿狠狠地砸在了地上。周围人可以清楚的听到咔嚓一声骨头断裂的声音,这个兵也完了。这时候临近的几个骑兵这才反应过来,刀剑齐下,将他剁倒在地。  有一个成功的榜样这就够了,钟宇手下的士兵们相互看了一眼,就在自己长官还没有下达命令的时候,突然间同时大喊一声,冲了出来。措不及防的张横骑兵开始显然吃了亏,几十个贪心的骑兵离得这刺猬阵太近了,近到无法及时撤离的地步,直接被一杆杆长枪挑到了天上,落下来时全身已经全是血窟窿了。  出击的长枪兵看到这些情景更加兴奋,不顾钟宇一声声的招呼,继续向外冲击,可是张横的骑兵也不是立在原地的草人。他们更喜欢拉开距离,然后从侧后方高速插入,用马刀告诉这些鲁莽的勇士什么叫无奈、什么叫做死亡。当冲杀出来的长枪兵把面前的骑兵全都赶跑了的时候,他们才兴奋地回头,却发现自己的侧后方全是袍泽的尸体,在地上铺了密密麻麻的一层。就连张横的骑兵们也无法再促动战马作战,因为现在这里根本就没有落脚的地方。  钟宇比较幸运,他还有一口气,不过他也很不幸运,因为他的部下,除了冲在最前方的几十名长枪兵外,已经没有一个活着的了,何况他现在还在敌人的马蹄之下。没有人注意到他,因为所有人看着这长长的尸体地毯已经呆住了,这时候谁也有兴趣管脚下那还在不停流血的一具“死尸”呢。  张横和曾三慢慢策马走了过来,两个人看着这满地的尸体叹了口气,张横大声说道:“收拾战场,全部杀掉,不能给程银将军惹麻烦!”  那仅剩的几十个长枪兵们心惊胆颤,丢下长枪就向四面跑去,可是那里还来得及,都成了张横亲卫队的活靶子。张横的士兵们随手捡起那些丢在地上的长枪,挨个往地上的尸体上扎去。有几十个重伤昏迷的下意识颤抖了一下,就被他们发现了,统统戳死。钟宇偷偷吸了口气,做好了临死一击的准备,就是死也要找个垫背的。  有一个张横军地士兵开始往这个方向走过来。还有一步就走到钟宇面前。这个时候。突然传来了急促地马蹄声。张横派出警戒地那个骑兵队正快马赶来。一边跑。一边大声喊道:“敌袭。敌袭!”  “肯定是刚才那批马家军。原  打地是这主意。马上上马。准备战斗!”张横大声喊TT收拾战场了。快。准备战斗!”听到他地喊声。那个已经站在钟宇面前地士兵立即转身后退。往自己地战马那里跑去。这个时候。已经能看到远处正疾驰地骑兵大队。还有那漫天遮日地烟尘。  张横皱了下眉头。大声说道:“骑兵都到我身边集合。准备战斗!”他对一旁地曾三说道:“敌人正好是在上风位置。等他们冲过来地时候。你我二人各带兵马绕城环走。跑上这一圈。再转过来。那时候我们就是上风位置了。有利于冲杀!”  曾三敬佩地看了他一眼:“是。将军!”  张横想地很好。不过马铁可不会就这样让他如意。马家军不擅长弓箭。但是有一样他们非常擅长。那就是投枪。就在张横拨马刚要往回走地时候。马铁大喊一声。“投枪准备。投掷!”  投枪借着风势,借着骑兵冲锋的速度,比张横预料的射程多出了很多,一下子就让他的骑兵吃了大亏,最少也有三四百个士兵跌落马下。这时候如果再拨马回走,把自己的后背露出来,就不但不是明智之举,而是标准的傻子了。张横大声喊着:“骑兵左右冲锋!”他带着一批人往马家军的左翼包抄过去,曾三带着一批人往马家军的右翼包抄过去,当然还有一部分人没有反应过来,傻乎乎站在原地。  张横他们不敢直接冲击与马家军展开正面对抗,因为目前两军的距离太近了,他们已经来不及加速了,而骑兵没有速度,就是死路一条!只有分开绕行才有机会,至于留在原地的那些士兵,就让他们为主力争取时间吧,虽然他们的下场只能是死亡。  马铁看到了左右两翼包抄的士兵,可是现在他们正在加速,根本就无法及时调头,他现在能做的只是大吼一声:“杀!”挺着长枪冲着了当中的敌军骑兵。有速度就是好啊,速度越快,冲击力越大。第一排的骑兵都是精选的敢死之士,他们的任务就是利用自己的速度来撞开敌人的阵型,撞飞他们。  这时留在原地的四百名士兵这才反应过来,可是现在这种情况,他们早就无法完成加速了,有的往前迎战,有的拨马回撤,乱成了一团。马铁鄙视地看着他们,就你们这群垃圾,没事还时常向我军挑战,怎么样,真正到了沙场上草鸡了吧?他的长枪学自马超,虽然还没有正式出徒,可是也有了马超的三分火候,面前的这些“无头苍蝇”,根本就没有他一合之将。  马铁很是得意,但是首次指挥部队的他,并没有利用速度急速杀穿敌军的阵势,而是留在那些骑兵中大杀四方。等到他砍杀的过瘾了,才发现自己已经和张横彼此换位,而且张横的部队同样完成了加速。  这简直就是刚才的翻版,唯一不同的是张横他们使用的不是投枪,而是弓箭罢了。这个时候也由不得马铁犹豫,他大声下令:“杀回去!”反正自己人多,又是生力军,只要舍得付出代价,那么胜负还不一定呢。  就在他们搅成一锅粥的时候,裴元绍已经将五百名骑兵集结起来,悄悄地埋伏在犄氏县城的东南方向。刚才抢运食盐,不是把它们直接运送出境,那样的话就算快马奔驰十天半月也到不了,而是把他们送到东恒附近的一处秘密山洞,自然有当地的锦衣卫前来接手,完成转运任务。至于裴元绍他们,还是以作战为主。  裴元绍已经趴在这山坡上看了半天热闹,渐渐地他也想明白了,这是钟的几只盟军为了抢夺这盐池来偷着下毒手啊。怪不得除了最早那个人曾经打出“钟”字大旗,剩下的都是二话不说,直接上前交战。狗咬狗,咬得好,咬得更狠一点才更好。  他留下几个斥候留在原地继续观察,自己慢慢从山坡上溜了下来。  裴元绍对自己的骑兵曲曲长徐伯问道:“老徐,你有没有白旗?”  徐伯疑惑“白旗?谁准备那玩意啊?!咱们黑衣卫从来就没有打过白旗,你想干什么啊?”  裴元绍笑嘻嘻地说道:“那你有没有上面什么字都没写的旗帜?赶紧找出一面来,在上面写上一个‘钟’字,一会等他们分出胜负,咱们就冲上去浑水摸鱼,把他们全干掉,然后撤离!快点吧,我都等不及看他们惊诧的表情了。”  “是,大人!”!第四卷 官渡!官渡! 第五章 玄武营,战斗在河东(四)  铁和张横如今也是在硬强着死拼,现在两军能够继续TT)7来也不过是三百来人。两个人再次拨马,战到了一起,不过也已经筋疲力尽了,这时候不用什么大将,就算是一个健壮的士兵也能将他们二人击败。正在这个时候,犄氏东南方向的山坡上突然立起来一面“钟”字大旗,五百名骑兵从上面呼啸着冲了下来。  马铁和张横绝望地对视了一眼,无奈地抛下了兵器。这个时候,他们根本就没有力量反抗,与其不明不白地被杀死,还不如直接投降。毕竟两个人的地位特殊,如果来者不想给钟惹麻烦的话,就会对他们两个网开一面。可惜啊,裴元绍看着他们两个人身上穿得高级将领才有的玄铁重甲,冲自己的亲卫点了下头,将他们两个押了起来,立即带走。  裴元绍作为校检校尉,也到了可以配发卫兵的资格,此次曹铄就分给他一个五十人的小队作为亲卫队,亲卫队中的成员都是刚刚经过初步培训的黑衣卫学员。曹希望这些还没结业的学员不但保护好自己的老大哥,而且能够从他身上学到知识,提高自己的水平。当然还有一个不可宣告于众的目的:这些作为将领们最贴身的亲卫,可以有效地替曹铄监督、控制外派的将领,防止出现叛逃的现象。  马铁、张横还有他们手下的这三百来人乖乖地弃械投降,被新赶到战场的这五百名骑兵俘虏。这时候情况已经比较明朗了,卫喜连忙再次竖起白旗,将那城门打开。可是裴元绍已经运光了存盐,对这小小的县城根本就不感兴趣,理都不理,就督促部队离开。  看到这只骑兵部队远去,卫喜咬了咬牙,运了运气,颤颤巍巍地终于从地上爬了起来。  刚刚他在城头上看三支部队来回冲杀,直接吓瘫在城楼上,一动也不敢动。不过别看他这样,可比他手下的那几个平日里常以猛将自诩的屯长表现好多了,他们可是直接给吓得尿裤子了。  卫喜一指下面的那一大片尸首,颤声说道:“来人啊,跟我下去看看,还有个活的没有?”  旁边的一个屯长夹紧了裤裆,湿湿地很是难受:“大人,下面怪瘆人的,咱们去看啥啊,他们的死活又和咱们有啥关系?咱们还是回县衙,喝点酒压压惊吧。”  卫喜啐了他一口,不屑地说道:“你看你那点出息,死人有什么可怕,又不是没见过。当年老爷我也是沙场上的猛将呢,不过就是因为岁数大了,才委屈地在这个小地方当个牙将。我告诉你们,咱们的生死、荣华富贵可都在下面呢!正好好的丢了这么多人,他们的上司不会来追问?到时候大军来了,咱们闭城不纳,可就是死路一条!可是如果咱们现在去下面翻腾翻腾,肯定能找出几个重伤昏迷的,到时候不论是哪一方面的,都竭尽全力给救活了。无论是哪方面势力来找场子,咱们都吃得开。”  几个屯长一听这话,太对了,首次恭恭敬敬发自内心地说道:“大人明鉴万里,真是我等学习的楷模!”  卫喜得意地笑了笑,“也不看看老爷我是什么出身,正儿八经的河东卫家,能是你们这帮泥腿子所能比的吗?”  几个人走下城来。心惊胆颤地往那尸体堆里一走。还没有两三步。就腿脚发软走不动了。这次不但是上次那两个屯长。几乎所有人都吓尿了。瘫倒在地。他们一直当都是太平兵。根本就没见过这种尸山血海地架势。哪里能受得了?  这个时候还是卫喜厉害。居然一下子蹦了起来。这速度。这爆发力。无不显示了卫喜深厚地武术功底。众人正在仰慕他地时候。就听见卫喜牙齿在不断地上下碰撞。显然是怕到了极点。再看他地屁股底下。不知什么时候露出一个人地手来。正在慢慢颤动。这时大家也听到了那个极其低微地声音:“救我……”  卫喜不断地颤抖着。好不容易才慢慢转过身来。左手已经按到了刀柄之上。就见那身后地尸体堆里。有一具身体还勉强有口气。身上全是血。面色苍白到极致。但是卫喜什么也没看到。他只看到那人身上穿着玄甲。作为战乱频繁地河东。一副防备周全地玄甲简直就是天价。卫喜一眼就断定。这是一个大官!他地心头就像是一头小鹿在怦怦直跳。暗自说道:升官发财就在今日!  卫喜腿也不软了。脚也不颤了。身上也有劲了。一个箭步就窜到了那人面前。特诚恳特关切地问道:“将军。您还好吧?”他立即转头从手下喊道:“快过来。把将军放到我背上。立即回城治疗!”  “不!”那个失血极多地将领就是钟宇。他勉强提了口气:“立即向钟主公  程银杀我全军!”说完这句话。他再也没有了气力。+|]就此昏厥。  卫喜几乎是立即趴在他身上,检查了一番,从他腰间翻出一个小小的铜印来,上刻几个大字。幸好是为了看公文,卫喜也认认真真学过字,他勉强能认出上面刻的是:校检校尉钟宇。钟,钟宇?这下发财了。  卫喜几乎要仰天大笑,不过他又强忍住了,现在还不是高兴的时候。他转身对手下说道:“来人,把这将军抬着,咱们立即回城!”  一天之后,钟的大营来了一个贼眉鼠眼的中年人,身上脏兮兮的,全是污血,那人正是卫喜。他穿着从尸体堆里翻出的铠甲,在路上他又咬了咬牙,往自己胳膊上划了个大口子,用绷带使劲缠住,这才来到了钟的大营。卫喜向守门的将士献上那钟宇之印和一封书信,守门将士看到印章不敢怠慢,立即通报给钟,很快中军大帐就传来消息,命他立即前去报告。  卫喜跌跌撞撞来到了中军中军大帐,这还是他第一次来到如此规模的营盘,早就有点害怕了。不过为了那即将到手的荣华富贵,他还是死命咬了下舌头,好不容易保持一点清醒。等他走进了大帐,发现里面就有一个中年人,正在那极其昂贵的纸上挥毫泼墨,卫喜暗地里嘀咕:这应该是狗头军师之类的谋士吧,他们的将军跑到哪里去了,怎么,一个校检校尉的命难道就这么不重要?  卫喜傻乎乎地站在旁边看那人写字,那写字的人其实正是钟。他少年时就跟随一个叫刘胜的人学习过三年书法,后来又学习曹喜、刘德升等人的书法,现在正在刻苦钻研蔡的书法,可惜这蔡毕竟是曹操的岳父,两人神交已久,却一直无法见面。这几天一直没有那钟宇的消息,钟也是担心至极。不过为大将者,讲究泰山崩于前而不动,这些修身养性的功夫他可一样没落下。  不过,钟暗地里骂道:我修身养性也就罢了,你一个地方守备的小小牙将,怎么这么沉得住气,还不赶紧跟我老实交代。他撇了这个卫喜一眼,却发现这个乡下的土包子正在聚精会神地看他写的字。钟心里一惊,难道这也是个书法高手,真没看出来啊。他问那卫喜:“辛苦你了,你看我这字写的怎么样?”  卫喜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钟大奇,“我这字有什么缺陷吗?”  “禀告大人,您的字自然流丽,平淡真淳,多天工而少人为。以自然状书势,在书法艺术中追求自然美,真是太漂亮了。”卫喜看了看钟那越来越亮的眼睛,最终决定还是说实话吧,要不然这种大人物知道自己骗他以后会大怒的。  他小心翼翼地补充了一句:“只不过我学识有限,这些字都不认识。”  钟简直就要抓狂了,这卫喜前面说的正是钟最得意的地方,他还以为这卫喜真是个深藏不露的书法高手呢,没想到全是在说奉承话。他无力地问了一句:“你倒是挺会说话,这前面的这几句倒是说的很好。”  卫喜笑了笑,“不瞒大人,我过去跟算命的老先生学过一段时间。我们这一系不懂字,却懂得笔意,过去就靠这拆字谋生呢。后来在京师混饭吃时,被曹操大人砸了铺子,这才回乡入伍当兵。”  “曹操还砸过你们铺子?有意思,真有意思。”钟来了兴趣,好奇地问道:“曹孟德问你们什么来着,你们是怎么回的,居然让他如此生气?”  卫喜挠了挠头,想了想,慢慢说道:“我一直没出徒,当年是我师父给曹大人批的字,他说曹大人的儿子‘曹铄’是早夭之命,三五岁上便会死去。后来应验了,曹大人以为我师父诅咒他,就把师父的摊子给砸了。据说后来曹操大人收养了一个和自己儿子长得极像的小乞丐,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就叫曹铄。我师父曾经看过那曹铄的面相,大为惊奇,说是逆天之命。师父很想再给那曹铄算上一次,可惜始终没有机缘,最后他老人家郁郁而终。”  钟非常相信算命的这一套,小时候有次和亲戚出去遇着个算命的,相者说:“此童有贵相,然而会遭水厄,小心啊。”结果没走几里,过桥时马惊,他就落水差点淹死。于是他亲戚认为相者的话是对的,就很看重他,为他提供学费,让他专心读书,这才有了后来的成就。钟听到卫喜的话,脸色顿时一变,曹铄居然有逆天之命?他手中的笔落到了纸上,在他手写的那“汉室河山”上重重地落上了一大笔。第四卷 官渡!官渡! 第六章 玄武营,战斗在河东(五)  听完了卫喜的报告,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他其实T3是所谓的“盟军”干的,但是并不清楚是哪一方。他又问那卫喜:“如今盐池是在那程银还是马家军的掌控下?”  “不,将军,您神机妙算,最后派出的那五百名骑兵把他们全都一网打尽了。  ”卫喜恭恭敬敬地说道,对于这种能拿出自己的两千名士兵做诱饵的人,他是万万不敢得罪。  钟惊讶地用手指着鼻子,问那卫喜:“等等,你说什么?你刚才说的是不是:我先派出去两千步兵,然后被那程银的两千骑兵给消灭了,钟宇也受了重伤;然后又窜出来一支一两千人的骑兵,与程银的军队对打;最后两军只剩下二三百人,被突然出现的打着‘钟’字大旗的骑兵一举消灭。对不对?”  “将军,对,就是这么个意思,我嘴笨,说不出来。”卫喜讨好地看着钟。  钟却纳闷了,他并没有派出什么部队啊,是程银或者马家军在故意演戏?难道是那个曹铄?不应该啊,据说现在他正陪着王筱在兖州游山玩水、准备结婚大典呢,怎么可能突然出现在这里。再说了,钟任司隶校尉是发的密旨,一直严加保密,中原短时间内应该并不知情。如果说是高顺派出的部队倒是有可能,不过现在临近秋天,正是羌胡骑兵出击的时节,高顺应该正在整顿兵马,防止羌胡偷袭才对,怎么可能无故出兵呢?  他只是在纳闷,而程银和马超却是已经出离愤怒了。不但自己派出的人马全军覆没,连自己的亲信将领也被生擒,而且据说那盐池已经被搬空了。如果不是那犄氏的守将卫喜心有余悸,特意派出密使通报,自己到现在还被瞒在鼓里。钟老贼,好厉害的计谋、好毒的算计!  马超并不与这钟合兵一处,而是只带着这五百骑兵悄悄埋伏在安邑郊外,这种情况下再悄悄待在这里毫无意义。如果那钟真的有心和韩遂联合,并吞自己的马家军,那么待在这里纯粹是给他创造机会。马超立即下令部队向北运动,到达闻喜,与马休的三千步兵会合,防止那钟搞突然袭击。  马超只是在防备,程银却是已经坐立不安。怪不得这几天钟总是命令自己部队出击,原来是想消耗自己的实力,以便和马超联合并吞自己啊!程银立即下令向钟方向放出警戒哨,安排好巡防骑兵,防备偷袭,自己和李堪两个人联名向韩遂那里发出报警信,请求安排支援,并指示下一步所要采取的措施,是直接撤离还是说反戈一击。  钟几乎是立即得到了程银向自己大营这放出警戒哨的消息,如果这程银心里没有鬼的话,干嘛会恐惧,何况据情报,马超还在闻喜城下老老实实地牵制敌军。钟立即做出了判断:最后的五百名骑兵即使不是程银派出的部队,也和他有莫大的关系。虽然自己这几天一直想办法消耗他的实力,不过这程银手下至少还有万余名骑兵。如果不预先做出防范,自己手下现有的两万人和张燕新提供的一万士兵就可能吃了大亏。  要知道,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敌人可是进攻能力超强的骑兵啊。钟立即下达了准备作战的命令,假托攻城的名义,调动士兵准备向程银他们发动进攻,当然他最先做的就是修建防守工事,置办鹿角等路障。这些措施又让程银的疑心更加加重,于是他也下达了备战的命令。  现在两军已经无心攻城了。就像是被浇透了油地干柴堆。一个火星就能燃起滔天大火。这个火星裴元绍当然不吝啬。不过。不但他有这个眼光。就连困守城里地卫固也看了出来。而且他还率先采取了行动。  能够占据河东这么长地时间。没有一定地能力。那是万万不可能地。卫固虽然雇佣了曹手下地玄武营。不过他可没有半点将河东交给曹地意思。如今困守孤城已经一周了。如果再不采取点措施。即使最后钟无奈地撤离。这河东一地也不一定归他所有了。  卫固有个最大地劣势。那就是他手下没有一个合格地领军将军。让他不得不事事都要亲自处理。就连带队出击这种活也要自己亲自来干。安邑本有守军一万。青壮民夫两万。经过这些天激烈地拼杀。虽然成功地让程银地部队在城下留下了七千多具尸体。可是他手下也损失了三千正规军士兵以及近万名民夫。  这次出战指望民夫根本就不可能。但是正规军地人数又不足。卫固看着城外地军营。苦苦冥想。终于让他想出了一个法子。那就是各派  名正规军。分别进攻钟和程银地军营。等把敌人引)F军同时后撤。会合到一起。悄悄撤离。这样钟、程银相互误会。大打出手。而这战争一旦开始。就不可能轻易停下来。等到双方筋疲力尽地时候。安邑大开城门。七千士兵外加近万民夫同时出击。就能一举奠定胜局。  他地想法很好。但是缺少执行者。没办法。卫固只好亲自带领一千人进攻钟。而令自己地副将穆戟率领另外地一千人进攻程银。至于安邑城。就交给最近表现抢眼地卫杰了。  这卫杰是他族中远方亲戚,过去穷困潦倒,四处讨饭吃,后来机缘巧合下救了个富商,凭借人家赠给他的钱开了一家悦来客栈,发家致富。后来这卫杰突然想从军立功,争个一官半职的,以便光宗耀祖,很是往卫固家里送了不少银钱。卫固看在一家人的份上,也看在那些银钱的份上,便委任他为曲长。战争爆发后,他所在的那一部牙将战死,卫固就把他提升成牙将,毕竟是一家人,放心。这次出战,卫固别的人也不敢信任,只有这一直古道热肠、老老实实的卫杰让他放心,于是暂时提拔他为校检校尉,命令他严守城池,不得擅自出击。  天慢慢黑了下去,钟的最后一支骚扰部队也撤回自己的大本营。  卫固的手下的民夫们开始挪动挡在城门后的木头架子、条石,清除路障,为自己的部队开辟出一条出击的通道来。卫固过去总嫌城门洞子那里堵的东西太少,现在却希望那里什么都没有才好。民夫们小心翼翼地把这些个路障搬到城门的两旁,尽量不要发出任何的动静,防止敌人的斥候发觉。  等到勉强能够通行了,守卫们将城门悄悄打开一条缝,几十个身手矫健的士兵从这门缝里溜了出来。他们小心翼翼地低下了身子,快速跑进尸体堆里,然后慢慢向外爬行,尽量不让对方的斥候发觉。站在城头上的卫固担心地望着远方,现在是最关键的时候,派出的几十名士兵必须悄无声息地干掉钟的斥候,掩护这两千士兵出城。要不然,整个奇袭计划就是彻底的空想。  承天之幸,也许是最近卫固一直的祷告起了作用,钟这次派来监视安邑的尽是些新兵蛋子。可能也是因为卫固进来表示的一直很老实吧,一向谨慎的钟也放松了警惕。眼见他手下的精兵们轻松地收拾掉钟的探子,卫固长喘了一口气,接下来就看他的了。  临下城楼前,他对那卫杰低声说道:“一定要守好城池,就算我们失手被擒,只要是这城池还在,他们也不会贸然杀我。如果有人叫门,不要随便开,除非是我亲自前来,而且叫的是‘杰子开门!’。如果不是这个,那么即使是我亲自叫门,那也是在别人的威胁下,你千万别开。只要这个城池还在,我就在,你的功名富贵就在!记住了吗?”  卫杰一脸坚毅,认认真真说道:“大人,放心好吧,这座城池我一定会守住的!”  卫固哈哈大笑,鼓励他说道:“呵呵,不用紧张,我还等着带着你反攻呢。一会钟和程银打起来了,咱们就赢定了。到时候大军出击,击败他们,顺势夺取弘农郡。我就干这个司隶校尉了,至于你,一个太守的职位跑不了。好好替我守城吧。”  部队顺顺利利出城,悄悄来到了钟和程银的两个大营之间。目前两军处于互相戒备的状态,大营分开地很远,卫固根本就不担心他们会发现。他冲自己的副将穆戟说道:“尽全力攻击,把敌人惊动后拼杀一阵迅速撤离,然后到这里集合,撤回城下待命。记住,撤离的时候一定选好断后的人选,千万不要让敌人缠住你,发现了我们的意图。”  “大人放心好了,我都在您手下干了多久了?这么点事不用您操心。”  卫固满意地拍拍他的肩膀,低声说道:“有信心就好,行动!”  半个时辰之后,钟的大营和程银的大营同时受到攻击,卫固亲自带人冲锋在前,仗着自己甲冑齐全、兵器锋利,连杀了四五人。看见敌人大营已经开始集结兵力,他留下了三百名士兵断后,立即下令撤离。很快就来到了预定的集结地,和那穆戟成功回合,两个人正要带队回撤,突然间,这里点起无数的火把,在那最大的火把之下,钟正得意洋洋地看着他们,大声说道:“卫固奸贼,中我计也!”  卫固大惊……!第四卷 官渡!官渡! 第七章 玄武营,战斗在河东(终)  说卫固正按部就班地实现他的计策,但是到了撤离的)F他却被老谋深算的钟给堵住了。钟早就看出他与程银的不和会给潜在的敌人造成机会,但是他并不清楚对方究竟是谁,是马超、是卫固还是曹?这一直是他心头的疑问,表面上两军隔阂日深,其实钟早就跟程银协商过了,两人商定:如果遭受攻击,必须不惜一切代价黏住他们,将敌人堵在两个营区的中心地带。果然,一切皆如钟所料,他们真的成功地堵住了卫固。  钟得意地哈哈大笑:“卫固奸贼,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次看你往哪里跑?!”  卫固看看周围这一圈熊熊燃烧的火把,他们已经被敌人包围地水泄不通,他冲穆戟点了下头,对着所有的士兵大声说道:“咱们这次就死在这里了!有卫杰守住安邑,咱们的家眷就能平平安安的!”  穆戟听懂了他的意思,卫固是说:他们的家眷都掌控在他的亲信卫杰手中,如果你奋勇杀敌,自然都平平安安的;可是如果你临阵脱逃,那么这些亲眷就会陪着他卫固一道魂飞湮灭。不但是穆戟,就连周围的士兵都听懂了卫固的意思,大家相互看看,恨不得直接掐死这卫固,可是谁也没有办法。算了,到了这个地步,反正都是个死,还不如牺牲自己,保护家眷呢。  卫固手下的士兵们对视一眼,大声喊道:“杀!”穆戟亲自带着几十个精壮的士兵们扑向了钟,剩下的士兵则簇拥着卫固,向安邑的方向冲杀过去。  煮熟的鸭子岂能让它飞走了,钟轻轻一挥手,他的亲卫们就冲了上来,人手一台从并州盗版来的弩机,虽然说比起正版来射程近了点、威力小了点,但是这毕竟也是大杀器。  穆戟见势不好,猛地一下子趴在地上,他身边的那些士兵可不知道这东西的厉害,还以为是单发的,吼叫着跑了上来。  “飕飕飕飕……!”钟的亲卫队员熟练地瞄准好敌人,扣动了扳机,他们不知道什么三叠射,但是他们比曹铄手下的一般士兵有着更高的武功、更快的速度和更高的命中率,这些就已足够了。穆戟手下的士兵就像是被狂风割倒的麦子,倒成了一片。没有一个人可以冲过这箭雨组成的防线,三连发的弩机就像是死神最钟爱的镰刀,熟练地收割着血肉与灵魂。  除了一个人,那就是穆戟。  穆戟的武功不是非常高,但是穆戟是整个安邑战场经验最丰富的一个,落日原大战他也曾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是这场战斗汉军输了,重伤的他也就被贬到了这贫苦的河内。如果没有卫固,他早就死在乱坟岗上了,现在到了他报恩的时候了。经验丰富的他一看局势不好,就立即趴下卧倒,等到敌人射完箭匣里的箭时,他猛地跳了起来,冲向了敌阵。但是,经验丰富也意味着这样一个结果,他老了。  他老了,已经不再有当年那种神勇的状态了,等他的铁刀划过面前第二个敌人的脖颈时,钟的这些亲卫们已经再次上好了弩箭,瞄准了他。四十多个人一起瞄准,同时扣动了扳机。被四十几只弩箭同时击中,就像是被一个无形的巨人连续击打了好多拳,穆戟一下子飞了起来,就在卫固不经意的回头时,穆戟正张着双手向后倒飞,口中仍在狂喷着鲜血。  卫固不敢再回头。他害怕自己真地停了下来。就在他刚刚回头地那一瞬间。他地眼眶湿润了。这个已经守护了自己十多年地老兵就这样离开了。他仿佛又听到穆戟大声喊道:“好男儿岂能病死于床榻。当战死于沙场!”  突围意味着牺牲。意味着死亡。意味着绝望。而人马最渴望地希望却是那么渺茫。当卫固手下地最后两名士兵倒下地时候。卫固终于摸到了城墙边上。他大声喊着:“杰子开门!”  没有回应。城墙上没有任何地回应。就像是变成了一座死城。卫固不甘心地再次大吼:“杰子开门!”  城墙上这次终于有了回应。一面巨大地“卫”字大旗被人从城头上扔了下来。取而代之地就一面新赶制地“韩”字大旗。韩?卫杰什么时候投靠了韩遂?卫固愣住了。不但是他。就连刚刚赶到城下地钟也呆住了。这安邑什么时候姓卫了?  卫固惨笑一声。大声叫道:“好。好。好!韩遂。我小瞧了你!卫杰。我看错了你!”他抽出腰间地宝剑。横颈自刎!钟叹了口气。还没来得及说话。突然有人快  :“将军。张横领着三千人攻破我军营寨!”  张横?钟、李堪全都愣住了,但是别看钟是文人,关键时候还是他抢先反应过来,抢先抽出宝剑,一下就捅进了李堪的心口。  李堪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他大张着嘴,想说什么,却什么也没有说出来,栽落马下。钟大声吼着:“程银军叛变,杀光他们!”自己高举宝剑,迎着敌人冲去。他手下的亲卫们连忙抢先冲了上去,冲向了刚才的盟军。  程银留在营中并没有出击,如今在现场最大的军中将领就是李堪,李堪一死,士兵们顿时失去了指挥,慌成了一片,顿时吃了大亏,当场倒下了一大片。可是,羌胡人固有的蛮性却让他们不甘心就此引颈受戮。不用军官指挥,士兵们自发地冲向了钟军。  混战,乱战,血战,死战!  当钟杀穿了敌军,他那纯白色的儒衫已经变成了血红色,他抓住衣襟,用力地一扯,露出里面早就穿好的牛皮软甲来。他纵声长啸,士兵们跟着他放声大吼,那气势可吞日月,可并山河。钟早在战前就下达了命令,此次战斗,所有人都是敌军,不要放松警惕,这战前的提醒与命令果然起了大作用,以有备对无备,以集体协作对个体纷争,李堪手下被杀得落花流水,全军覆没。  但是钟并没有放松警惕,因为程银带着大队的骑兵冲杀过来了,就在结阵的一霎那,他潜意识的一回头,就见城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降下了“韩”字军旗,现在上面迎风飘扬的竟然是他的“钟”字大旗!  中计了!中计了!钟忍不住就要仰天长叹,但是这个时候已经不允许他再大发感慨。面对程银那发起冲锋的骑兵,钟知道:自己即使投降,也免不了被马踏死的命运。在这大营中间狭小的战场上,根本不允许骑兵做大规模的迂回,只能直愣愣的冲锋。没有退让,没有躲避,骑兵拔出马刀,径直向前!  钟也高举起长剑,这个时候他不再是风度翩翩的谋士,而是作为一名武将,向敌人发起了决死的冲锋!前进是战死,退后是被踩死!与其被马蹄砸进地里,踩成肉泥,还不如奋勇向前,死战求生!  “杀!”  从喉头迸发出的最有力量的吼声,从灵魂深处窜出来的杀意,还有从绝望中苦苦坚持的那一缕求生的念头,钟没有想到,在这接敌的一霎那,自己居然想了这么多。可是,又有什么意义呢。现在的他只是不断地格挡着,不断地招架着,也不断地受伤流血。  终于眼前一空,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竟然真的闯过了骑兵大阵,虽然身上多了三四道伤口,虽然背后被敌人抽冷子一锤震得吐血,可是他毕竟活着挺过来了,无论他狼狈成什么样子,可是他毕竟还活着!  他缓缓地回头,不出所料,身后只剩下一大片尸体,人和马交错躺在了一起,一点分别也没有。自己的亲兵弩队已经全部倒在了敌人的冲锋线上,但是,自己为他们感到自豪,感到骄傲!以他们为中心,倒下了一大片敌人的尸体,钟不用数也知道敌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但是,自己毕竟是失败了,不是败给了程银,而是败给了那不知名的对手。  是曹铄还是曹铄的部下?这个问题对于自己来说已经不重要了,自己的使命已经注定不能完成,那么还留在这战场上干什么呢?他突然就像是顿悟了一样,抛下了手中的宝剑,抖一抖身上的血泥,轻轻一踢胯下的战马,就像是一个观光的游客,慢慢地向远方走去。在这个充满杀戮、洒满鲜血的战场上,他是那般的格格不入。  钟慢慢走过眼前的小山坡,山坡下是埋伏已久的玄武营战士。钟一点惊讶的表情都没有,而是冲他们点了下头,缓缓地走进了士兵的行列,走下了山头。没有人去拦他,大家敬畏地看着他。钟的一举一动都不像普通人,他漫步着,就像是在自己家的庭院里一样,与世无争。他就像是穿了一件隐形的外衣,从一千名刀盾手的队列里穿过,从五百名马刀在握的骑兵曲中穿过,走向了远方。  这个时候,安邑城头终于换上了自己主人的字号,一个极大的“曹”字旗帜突然出现!埋伏在山坡上的裴元绍大吼一声,“玄武营,出击!”!第四卷 官渡!官渡! 第八章 赌斗马超(上)  建安大事记》:“建安四年秋,钟与程银共伐河东T7人突然翻脸,混战乱成一团,马群大惊。此时裴元绍意外出现,以养精蓄锐之玄武营发起突然攻击,全歼钟、程银部。钟失踪、程银战死,安邑城举旗投降。”  安邑城下的战事在后世陈寿所著的《建安大事记》中只有寥寥的九十个字,后人读到此处,皆以为钟、程银部望风而降,其实大谬。  当程银率部冲破钟仓皇布下的防线、冲到钟的大营中时,这场战斗才刚刚开始。以骑兵进攻步兵,尤其是在野外步兵没有排出密集防御阵型的时候,的确是一场屠杀,但是当这些骑兵意气风发地冲到钟的大营内时,他们才发现自己犯了大错。遍地全是绊马索,尤其是营帐与营帐之间,更是被架上了鹿角,地上还事先撒上了许多铁蒺藜。  程银真不知道这钟是怎么想的,如此密集的障碍物,就不怕把自己的队伍全部分割开吗?但是,不得不说钟预先布下的防守器具起了作用,在付出了三四百人的代价后,程银不得不下令骑兵烧毁营门,退出大营,准备下一次进攻。反正敌人已经失去了指挥,就这两万名抱头鼠窜的士兵,他这八千名士气饱满的士兵完全可以慢慢地将他们消灭掉。  安邑城头,卫杰正在紧张地观看,随时准备立起早就准备好的“曹”字大旗。作为锦衣卫在河东的最高指挥使,他既有极高的权利,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城中军方的大小头目,有的是被他用高官厚禄所诱惑,有的是被并州的军力所震慑,还有的是被锦衣卫下属的行动组所胁迫,已经全部被他控制起来。  不管怎么说,能够控制一城也算是莫大的功劳,但是卫杰丝毫不敢怠慢。要知道,他还肩负着观察战场局势的重任。为了达到更好的隐蔽效果,玄武营除了最初派出三千名长枪兵发动诱导进攻外,剩下的两千名士兵都埋伏在远离战场的一个小山坡下,暗夜里他们根本就无法判断战场局势,只能靠城头上的旗帜来指挥。卫杰的责任重大,他丝毫不敢怠慢,两眼紧盯着战场。  看到程银退出大营,远处城楼上的卫杰还以为他消灭了钟大部呢,刚要下令竖起旗帜,突然发现程银他们又慢慢冲了进去。卫杰暗叫一声:好险!他一下子出了一身冷汗,刚刚自己险些犯下大错,万一刚刚发出了讯号,玄武营就要面对八千名骑兵的直接攻击了。  这次,程银下令所有人跳下战马,准备步战,反正敌人已经被分割成一片一片的,只要他们稳住步伐慢慢推进,消灭这些失去指挥的乱兵,只是一个时间问题。眼下虽然营地被到处的火光照的灯火通明,可是钟这个龌龊的家伙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居然命人布下了这么多绊马索,还挖了无数条浅沟。  这些浅浅的沟壑不影响步兵通行,却对骑兵限制颇多。短时间内程银也没有别的法子,只好稳步推进。  这个时候,他在暗暗庆幸,幸好那钟一下子被打懵了,居然溜出了战场,要不然如果他再悄悄潜回,那么胜负还未定呢。程银其实也有一丝疑惑,张横是如何逃脱的,他又是如何得到了三千精兵呢?难道是自己的主公派来了援兵吗?程银有着满腹的疑惑,不过他并不着急,反正张横他们现在正被困在钟的大营深处的一角,一会自己杀穿过去,就能和他碰面了,到时候一切谜底自然会揭开。  八千多匹战马无疑是一个庞大的数字,放在平时,最少最少程银也要安排个千余人来看管。可是现在每一丁点力量都对战局有着重要影响,尤其是他现在要向两万名敌军发动攻击,虽然对方没有了统一的指挥各自为战,但是就是两万头猪,抓起来也费尽啊。所以程银只留下了二百人看管,要求不高,只要不跑散了,等打完仗再一起围回来就是了。  唉。程银千算万算。愣是没算到战场上还潜伏着一股小小地势力。那就是玄武营地五百名刀盾手。早在开战之前。经过系统培训地参谋们已经拟定了多个方案。其中有一个就是在作战失败地情况下长枪兵如何撤离:预先在钟地大营外偷偷埋伏下五百名刀盾手。随时准备接应陷入重围地三千长枪兵。  这个曲地临时曲长是大家熟悉地马铜。其实按照资历他更有资格担当玄武营地主官。可是谁让这家伙每  考核总不及格呢。虽然战术技能非常优异。可是战略无比。让他打仗可以。让他制定战略战术就算了。此次玄武营出兵河东。关系到以后地战略布局。曹铄不敢马虎。也不能讲私情。就将马铜委任为裴元绍地副将。担任骑兵曲地曲长。这次接应任务比较困难。应该由战场经验最丰富地马铜来指挥。裴元绍就暂时委任他担当此曲地曲长。等战后再让他继续统领骑兵曲。  马铜敏锐地感觉到了这是一个很好地机会。敌人太过大意了。还以为周围没有伏兵了。只留下二百人守护这八千匹骏马。简直就是在诱惑自己。他和下属地四个屯将一商议。便下定了决心。这就是曹地玄武营与汉末其他部队地区别了。玄武营中每一个基层军官都受到过专门地培训。其中地佼佼者更是被曹铄下令跟从李儒、南华囚仙等人随身学习。成为了专职地参谋。为将军们出谋划策。拾缺补遗。这些基层军官不是机械地等待命令。而是能够根据战场局势。判断出自己能干什么、应该干什么。然后在不违背根本命令地前提下。进行适当地战场调动。  五百人在几万人地战场上并不算什么。可是对这看守战马地二百人来说就是无敌地存在。仅是一个照面。装备齐全、适合近距离作战地刀盾手就给敌人一个下马威。他们也不乱叫。可是那嗜血地面孔和那手中不断滴血地刀刃。就给人一种莫大地压力。剩余地那些个看守对视一眼。抛下兵器。骑着快马就往远处跑去。马铜也顾不上追击。立即下令将这些军马赶往大营。将它们地马尾巴全都点燃。来个马踏联营!  八千匹军马。八千匹尾巴被点燃地怒马。八千匹尾巴被点燃、屁股被抽红地烈马。在这个暗夜里爆发出惊人地威力。任何挡在它们前面地事物。无论是布下地障碍。还是作战地士兵。都被它们狂躁地撞飞!  等到程银发现的时候,战马已经加速到极致了,这个时候他能做的只是快马加鞭往旁边跑去,试图保住自己一命罢了,根本就来不及给部队下命令。至于他手下的士兵们,程银只能说让他们听天由命了。  处在马群冲锋边缘的士兵是运气最好的,他们还能往旁边躲一躲,但是更多的士兵正好是处在马群冲锋的路上。没有任何事物能够在暴怒的战马前停留,无论是它们旧日的主人,还是它们往常最害怕的鹿角。所到之处只有毁灭,只有死亡。  越是营门口那争夺激烈的地方,士兵越多,也越没有地方去躲。本是相互搏命的两军士兵也顾不得再厮杀,玩命地向军营深处跑去,可是再快你还能比马快?没二话,先是撞倒,然后马蹄不断地踏在人的身体上面,直到再也看不出人形,地上只剩一滩滩血泥而已。  捆着张横冲进去的玄武营三千名长枪兵,如今只剩下一千多人,他们已经冲到了营地的深处,也是最宽的地方。  士兵们运气不错,正处于营地的边缘,不在马群的冲锋路上——这也是马铜敢于放火烧马尾巴的原因。  他们占据了边缘,而一直压着他们攻击的钟部队就正好处在马群的冲锋线上,营地深处的士兵再也顾不得围杀那些长枪兵,丢下兵器玩命地向外跑去。风水轮流转,刚才还得意洋洋的他们,现在恨不得自己刚才被逼迫到营地一角,可惜,世上并没有后悔药吃,他们只能使出吃奶的劲,奋力跑着!  这个时候,城头观战的卫杰看到了机会,连忙竖起了“曹”字大旗,向战场外待命的玄武营发出了出击的讯号。埋伏在山坡上的裴元绍大吼一声,“玄武营,出击!”亲自带着骑兵曲冲了出去,骑兵曲的后面就是两个早就憋了一肚子气的刀盾曲。他们早就红了眼,为什么战前挑选潜伏部队没挑到他们?这下子等打完仗了,那群小子还不知道要怎样吹牛皮呢,不就是运气好,被马铜随手点的吗?要是点到我们,肯定比你们干得还要好,哼,不信?咱们战场上见真章!  就在他们冲上前线的时候,战场北面突然也冲出了一支部队,急速向战场冲来。这支队伍足有三千多人,队列中间立着一杆大大的“马”字战旗。为首的一人手提一杆长枪,狮盔银铠,正是马超马孟起!!第四卷 官渡!官渡! 第九章 赌斗马超(中)  得不说马超在战术运用上是个天才,通过预先布置下T的报告,他敏锐地察觉到钟和程银之间,并没有他之前所想象的那种同盟关系。那么,也就是说有人在捣鬼,也许钟和程银还以为这捣鬼的人是自己呢。  不过马超并打算说破,反正即使是说破了,他们也不一定信。不如提前做好准备,免得到时候手忙脚乱,如果被这潜在的敌人打得措手不及,那岂不是跌了他们马家镇守边关的威风吗?马超招呼部队悄悄回撤,仅在闻喜城下留下五百骑兵,由马休率领剿灭一切斥候,防止闻喜守军发现马家军大营空虚。  马超自己率领三千名步兵,走小路,避开一切行人,悄悄埋伏到安邑北面的一个小小的山谷里。这四五天来,白天也不敢烧火做饭,吃点提前备好的生硬干粮,喝点山谷里的溪水,熬到了晚上在一个小山洞里勉强做些饭吃,还要用树枝把洞口挡住,免得泄露了火光。就是这样,他们硬是没被所有的斥候发现,一直撑到了现在。  眼见钟和程银乱战,马超和庞德就站在战场边看热闹,士兵们舒活舒活筋骨,整点烧烤吃。反正钟和程银他们的军队已经缠在了一起,就算是发现了马家军,也无力派出部队。也是马超他们的运气,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紧盯着战场,愣是没发现异常。马超一边吃着烤羊腿,一边和啃着羊蹄的庞德评点战场上钟和程银布阵的优缺点,这时候厮杀了一夜,天才刚刚放亮,两个人的眼神也够好的,站在山头居然看得一清二楚。  这时正好马铜将战马驱赶向大营方向,马超眼睛一亮,好机会。他冲庞德说道:“令明,咱们的机会来了。”  庞德疑惑地问道:“少主,咱们打谁啊?”  马超哈哈大笑,“这次咱们可爽了,逮谁打谁,看谁运气差吧。钟和程银的部队都打乱了,这几千匹马冲过去,他们的部队就废了,对我们基本上没有威胁力。  不过,你看到远处那新加入战场的一两千人没有,他们也和我们一样,养精蓄锐,是我们最大的敌人!我带着一千人前去拦住他们,你带着两千人去钟的大营,消灭一切敢于抵抗的力量,控制住局势,然后合兵一起,把来敌逼退。这样一来,我们至少能收编一万人马,到时候整个河东郡就是咱们的了!我们可以多征些税,多抢些东西,与父亲的地盘链接起来,称霸西凉!”  庞德点了点头,然后又担心地说道:“少主,您说的太好了,不过您只带一千人会不会太冒失了,对方看样子也是精锐之师,而且还有骑兵。”  “呵呵,令明,你总是太谨慎了。只要我长枪在手,谁又能拦得住我?放心好了!不过你可得努力啊,要不然一会等我消灭了敌人,你要是还没有掌控大营,也太给我们马家军丢人了。”  “少主放心好了,这万余残兵我庞德还没放在心上!”庞德拍了拍腰间的厚背大刀,信心百倍地说道。  “好。出发!”  裴元绍这时也看到了新加入战场地兵马。看样子足足有三千人呢。这可是在他地意料之外。到底是谁家地兵马呢?等到越行越近。他才看清。队伍中打着一杆大大地“马”字军旗。原来是马超地部队。这家伙倒是挺有眼光地。看来是在这里悄悄埋伏了许久了。要不然哪会来地这么迅速?从闻喜到这里可是有六七十里路啊。  裴元绍迅速估计了一下。立即估算出马超留在闻喜那里地也就是五百名骑兵而已。是个好机会。但是范先不一定有胆子出击。虽然没大有可能。但是裴元绍还是叫过来十名骑兵。命令他们立即绕路离开战场。快马加鞭前去闻喜。说明情况。争取让那范先出兵。消灭马超地骑兵。  派出信使以后。裴元绍也看到了马家军开始分兵。约有两千人扑向了钟地大营。还有一千人在一个手提长枪、白袍银甲地将军带领下。向着自己冲了过来。裴元绍想起了战前地敌情通报。看来那人就是马超!不过只率区区一千人就来阻挡我这一千五百名精兵。你也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吧。  裴元绍立即下达命令:“骑兵曲听从我地指挥。准备迎敌。两个刀盾曲分为左右两翼。冲向钟大营。与马铜回合。然后杀进大营。接应长枪兵!”话音刚落。士兵们便开始依照  兵。裴元绍一催身下地战马。大声喊道:“加速迎敌  士兵们将马鞭狠狠地抽在自己那不会说话的战友身上,战马知道自己主人的意思,四蹄腾空,简直就要飞了起来。风呼啸着从耳边飞过,将头发用力地吹向后方,眼下正是顺风,这说明战马的速度已经够快了,裴元绍很享受这种风驰电掣的感觉。他挺好了自己手中的铁枪,冲着马超就冲了过去。  马超赞叹了一声,敌将倒是果断,居然立即就分兵了,让自己与他们步兵缠在一起的愿望落空了。现在倒成了自己的一千步兵对阵人家的五百骑兵了,这可不占优势啊!不过,正是这种挑战才有意思。  他大声吼道:“亲卫队随我冲锋迎敌,打出咱们西凉骑兵的威风来,步兵随后,准备迎敌!”  马超的亲卫队都是他父亲马腾从西凉军队里精心为他挑选的,目的就是跟随自己的儿子打前锋。谁让马超是西凉军队中有名的猛将呢,这样的人才不用简直浪费!队伍离得越来越近,突然马超脸色一变,敌人居然全端起了弩机!  马超心里暗叹:对方也太富了吧,五百具弩机这得多少钱啊!更别说这骑兵用的弩机都是精心打造的,西凉军队就是想买,也买不到啊。不过就算是顺风,你们也太唬人了吧,这还没进入射程呢!他不屑地想吐口吐沫,却灌了一嘴的风,晦气!  正在抱怨的时候,裴元绍轻轻一举长枪,身后的骑兵们便一起扣动了扳机。马超下意识地一低头,弩箭贴着他的脖子飞了过去,甚至有一枝钉在了他的狮盔之上,他的头被震嗡的一下子,什么也听不清了。就见对方将领又举了下长枪,第二波弩箭就射了过来。��60年代初曾经因为股票诈骗而入狱9个月。就是他为弗吉尼亚设计了如此特别的发型,将她已经变白的头发周围的头发也染成白色。杰夫告诉希拉里,弗吉尼亚最终会接受她的,并像家人那样拥抱她。弗吉尼亚最终的确接受了希拉里,不过她态度的转变比冰川移动还要慢。  和希拉里在一起的两年时光里,克林顿已经简要地将自己知道的模糊的家族历史告诉了她。但是直到到了他的家里,她才第一次清楚了解了克林顿生长的环境,并推测这就是造成他拈花惹草习性的根源。  弗吉尼亚自己的家族—卡西迪家族,还有克林顿家族都有信教的传统,但是他们的信仰并没有使他们相信克制自己的性行为是虔诚信仰的重要组成部分。弗吉尼亚的母亲伊迪丝是一名护士,她经常谴责丈夫埃尔德里奇同其他女人发生婚外情,然而人们也盛传伊迪丝跟阿肯色州霍普郡的一位内科医生有暧昧关系。威廉?杰斐逊?布莱思很可能是克林顿的生父,在他28岁去世的时候已经先后有了四五任妻子了。克林顿随其继父老罗杰?克林顿的姓。老罗杰跟弗吉尼亚结婚之后并没有停止追求女性的游戏,而且在喝醉酒之后常常会因为妒火中烧对弗吉尼亚拳脚相向,而导火索就是听到人们说她妻子与别人调情的风言风语。希拉里相信,从小在这种环境下长大,无怪乎克林顿会对女人、调情和性征服拥有如此狂热的激情。  希拉里一直犹豫不决、举棋不定。最终,她还是和克林顿一起到小石城参加了律师资格考试。  克林顿早已开始围绕自己的政治前途规划两个人的未来了,他甚至连两人参加律师资格考试的时候填写同样的地址是否会带来负面的政治影响都评估过了。他计划在阿肯色州立大学教书,同时让自己渐渐适应家乡的政治气候,然后再竞选公职。《希拉里传》以阿肯色为家(3)  如果希拉里最终搬到阿肯色,她可以加入一家律师事务所,或者到位于费耶特维尔的法学院教书,当然,这些工作跟她的宏伟抱负根本就不相称。因此,她接受了一份令人热血沸腾的工作,地点在马萨诸塞州的坎布里奇,是为玛丽安?埃德尔曼新近创办的儿童保护基金会工作。克林顿和希拉里在阿肯色短暂逗留之后,各奔前程,两人的交往前景充满变数。  根据哥伦比亚特区律师协会的记录,此后不久的7月23日和24日,希拉里参加了华盛顿地区的律师资格考试。在坎布里奇,她在离哈佛大学不远的地方租了房子。这是她这辈子第一次一个人住,而她并不喜欢独居。  11月3日,哥伦比亚特区律师协会通知希拉里说她没有能够通过律师资格考试。人生中第一次,她尝到了失败的苦涩。鉴于大家对她的期待,以及她对自己更高的期许,这个打击实在是太大了。在817位报名者当中,有551名通过了考试,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自名气远不如耶鲁的法学院。在其后的30年里,她一直保守着这个秘密。虽然后来有很多次机会,她再也没有参加过律师资格考试。  据那些最了解她的人推测,当时,她肯定会为自己的失败感到深深的耻辱,而且她的自信心也因为这次经历而碎了一地。如果她没有经历这次考试失败的话,她的生活,乃至这个国家的方向将会是怎样呢?对此,我们只能进行臆测了。  1973年感恩节期间,克林顿飞到新英格兰与希拉里共度节日。他们一起徜徉于波士顿的街头,畅谈彼此的未来。那个时候,克林顿已经租下了一个“完美的住所”,据他说,这是一间美丽得无与伦比的、小巧的木头和玻璃筑成的小屋,方圆80英里范围都与世隔绝,不远处就是白水河。他们的朋友们认为,克林顿一直都具有非凡的审美天赋,在艺术、设计和音乐方面的修养都比希拉里深厚。克林顿租下的房子是由费伊?琼斯设计的,他是这个国家20世纪中叶最杰出的建筑师之一。  在坎布里奇,克林顿告诉希拉里自己多么喜欢那所房子,多么享受在大学任教所带来的乐趣。他还告诉她,自己正在积极地从自己的圈子中找出一个民主党的候选人,来接受约翰?保罗?汉默施密特的挑战。此人是阿肯色州唯一的一名共和党国会议员。在“水门事件”丑闻发生以后,尼克松为了继续赖在总统宝座上而进行的垂死挣扎已经连累了总统所在党派的成员们,所以,现在是一个击败汉默施密特的好时机。希拉里能够看出来克林顿想要亲自披挂上阵。再次跟他在一起,她的心放下来了,甚至感到很兴奋。然而,他们在坎布里奇共度的时光对于明确两个人的交往前景并没有起到多大作用。她对婚姻和阿肯色所持的保留态度没有改变。  克林顿发现,对希拉里而言,嫁给他就像是“高空走钢丝”一样危险,而阿肯色也不是她理想中的居住地。克林顿已经很幸运地有机会跟同时代人中的佼佼者们交往,但是,他还是认为“希拉里的政治前景要远远超过那些人。她拥有聪明的头脑、善良的心灵、比我本人更出色的组织技巧以及几乎跟我一样高明的政治技巧。我只是更有经验而已”。对他而言,她的幸福快乐是最重要的,而且,也许如果没有自己的话,她会发展得更好。他们约定在即将到来的圣诞节假期再见,到那时,他们可以好好商量一下未来的路到底怎么走。  圣诞节过后不几天,克林顿接到了约翰?多尔的来电。此时,多尔刚刚被委以重任,担任议会司法委员会尼克松弹劾调查的首席法律顾问。前一年,多尔曾经应希拉里和克林顿的邀请,在耶鲁大学大律师协会模拟庭审大奖赛中担任评委,他们两人都对多尔仰慕已久。多尔此次致电克林顿是为了邀请他参与尼克松弹劾调查。多尔把克林顿当做是年轻律师中加入弹劾委员会的首选,问他是否能够暂停一年的教学工作到华盛顿来,还请他推荐几个出色的律师人选。  根据希拉里对此事的回忆,克林顿在多尔打电话之前就已经下定决心要竞选议员了,所以他拒绝了多尔的邀请,同时推荐了希拉里。不管当时的情况到底是什么样的,我们可以确信,在受到工作邀约之后,希拉里急切地抓住了这个机遇。《希拉里传》以阿肯色为家(4)  如果一切进展顺利的话,多尔的工作邀请是解决希拉里和克林顿这对情侣两难处境的完美契机。希拉里是非常不想搬到阿肯色住的。如果尼克松受到调查之后被议会弹劾并接受参议院的审讯(有这个可能性,而且概率很高),那么这个过程至少要持续一年多。如果克林顿赢得了选举,并在11月成为众议员,他就可以在1975年正式走马上任,而到时候,总统弹劾案也差不多该结束了。那时,27岁的希拉里在华盛顿政界人士当中的声望就可以一飞冲天(这正是在尼克松辞职之后发生的情况)。他们两人将作为华盛顿令人瞩目的金童玉女加入这座城市。  希拉里在得克萨斯麦戈文竞选团队工作时结交的朋友萨拉?埃尔曼在华盛顿城里有房子,希拉里在华盛顿工作期间就住她家富余的房间里。首都的氛围让她兴奋—她是这项历史性事业的一部分,她将用自己的努力和思想为这个意义重大的事件贡献力量。对她个人而言,还有一项额外的收获:通过做那些自己最擅长的事情,希拉里可以重建因为华盛顿州律师资格考试失利而受到重创的自信心。她在这里参与调查和分析,从那些已经声名显赫的同事身上汲取经验,用自己的创意来激发他们的灵感,而且,她还能用敏锐的政治判断力来为人们所能够想象到的最有意义的公共事业服务。  弹劾案的工作反映出多尔的工作方法灵活机动,不墨守成规,只有3~4名多尔最信任的助手能够从全局上了解弹劾调查将要如何进行,到底有哪些材料要被用来对付尼克松。在受雇律师这个层次,也就是希拉里这个层次,多尔会分配给他们一些单调而枯燥、细致而具体的工作,让他们对弹劾的相关规则和要求进行程序性的研究,甚至让他们搞清楚在进行听证会时每个人就座的位置。  在律师团所有44名成员中,女性只有3人。整个机构共有90个人,其中包括律师、秘书、书记员、研究人员和打字员,他们都在多尔的领导下工作。这些人住在国会山的老议会饭店,整个饭店都被包下专供他们使用。  跟其他同事一样,希拉里每天工作12~18个小时,黎明时分就要起床。多尔严禁员工私自记笔记或日记,或是在办公室以外同任何外人谈论调查或他们自己的工作。法律小组另外两名女律师中有一个叫做特里?柯克帕特里克,她曾经就读于阿肯色州立大学法学院。柯克帕特里克告诉希拉里,在阿肯色州,没有多少女律师,因此“你必须要比任何男人都强3倍才有可能成功,你必须谨慎交友,那里的文化与这里的非常不同。但是,一旦他们接受了你,那里的人非常亲切也可以信赖。而且,在那里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很容易。你可以成为小池塘中的大鱼”。  柯克帕特里克看得很清楚,希拉里已经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彻底、完全为比尔?克林顿疯狂”。在克林顿北上华盛顿探望希拉里的日子里,她的“气色完全不一样了,整张脸都红润起来”。  其他人认为希拉里的脑子里想的几乎完全是她跟克林顿的关系,你甚至可以根据她跟克林顿通话的频率来预测她的喜怒哀乐。汤姆?贝尔跟希拉里共用一间办公室,曾经看到她“早上到办公室的时候因为克林顿没有打电话而怒气冲天。那种日子,她会很暴躁。几天后她走进办公室的时候又兴奋地对我说,‘汤姆?贝尔,你知道吧,比尔?克林顿总有一天会成为美国总统的’。”  伯尼?努斯鲍姆是哈佛法学院第61届毕业生,曾担任美国助理检察官,他是希拉里的直属上司。有一天晚上,他们两个最后离开办公室,在路上她谈起了克林顿。努斯鲍姆认为自己可以算得上是希拉里的良师益友,因此建议说,也许那个小伙子在争取国会议席之前还需要除了法律学校之外的其他历练。  “你根本就不了解,”她反驳说,“他将会成为美国总统。”努斯鲍姆记得自己当时深吸一口气,说这个想法太荒谬了。而希拉里还不肯屈服,接着说:“你不了解他,而我了解。他会成为总统的。也许你认为这么说很愚蠢,可是这一点儿也不蠢。”之前他还从来没有见过她发火。车到家门口的时候,希拉里一言不发甩手撞上车门就走了。努斯鲍姆不了解的是,克林顿的选举结果关系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国会的席位,他的成功意味着希拉里能够生活在华盛顿,而不需要像戴着脚镣和手铐的囚犯一样被拴在阿肯色州。《希拉里传》以阿肯色为家(5)  当希拉里在国会山上的一座老建筑里努力工作的时候,克林顿也于1974年2月25日宣布参加阿肯色州第三国会选区的议员选举,而宣布参选的新闻招待会分别在阿肯色的4个主要城市进行:他的家乡温泉郡,小石城,整个第三选区选民最集中的史密斯堡,以及费耶特维尔。他的选举总部就设在费耶特维尔,离阿肯色州立大学不远。  从一开始,他的竞选团队就听克林顿滔滔不绝而又兴高采烈地谈论他那个女朋友,她目前正在华盛顿为弹劾调查组工作,而且拥有非凡的政治头脑。他没有告诉大家的是,她已经成为他最亲密的知己和顾问。虽然远在华盛顿,希拉里却成为了整个选举活动中非常重要的角色,几乎每天都会打电话来提出自己的建议,克林顿的助选经理们强烈地感受到了她的分量。因为曾经在麦戈文得克萨斯的竞选团队工作过,现在又在华盛顿工作,希拉里的政治经验其实比克林顿的一些助选经理们还丰富。但是,相比较而言,希拉里对阿肯色州,还有它独特的历史和政治环境了解较少。不过,她还是会毫不犹豫地给克林顿的竞选团队指示,将自己认为应该做的事情详细地列成清单给他们。而当她的想法没有被付诸实施的时候,她很快就会表达自己的不满。还有几次,她会在周末的时候飞到阿肯色跟克林顿团聚,而这个时候整个选举总部都能感觉到她的存在。  贝齐?赖特也会在周末从华盛顿赶来给克林顿帮忙,她对于希拉里能够在完成自己在弹劾调查组的工作的同时还花那么多时间帮助克林顿参选感到非常惊讶。赖特相信希拉里之所以经常到费耶特维尔去还有别的原因:赶走克林顿身边的其他女人。克林顿和希拉里有时候会为此公开争执。“我很清楚他还在跟其他女人约会。”赖特说。  曾经有一次,希拉里在电话中威胁说,如果克林顿继续像这样拈花惹草,她也要在华盛顿找个人上床。竞选代理保罗?弗雷说,他曾经无意间听到克林顿在电话中同希拉里的谈话,那时候,克林顿几乎“忍不住要哭出来”,并且恳求希拉里不要“去做一些会让双方都感觉生活很痛苦的事情”。在选区里,克林顿在小石城和其他几个城镇中都有女朋友。曾经有几个月,他一直同一个志愿在竞选总部工作的阿肯色州立大学的大学生约会,而他的雇员都知道自己支持的候选人的本性,所以,只要此事不影响选举他们就对此不闻不问。  而在此后20年间,赖特的主要任务就是维护比尔?克林顿的政治生命,并且负责为其性冲动善后,尽可能消除或者弱化这些行为对他的未来和婚姻的破坏。赖特是这样描述1974年选举的情况的:“他就像摇滚歌星一样迷倒了一大批女孩子……此后的情况也一直如此。”而克林顿的态度就是假装他跟希拉里之间并不存在本质性的问题。克林顿甚至说:“希拉里对我而言非常重要,她是我认识的这个世界上最出色的人。而且,有这样一个女人全心全意地爱着我难道不是一件美事吗?这就是事情的来龙去脉。”赖特从来没有就此同克林顿或是希拉里交谈过:“对此我就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在此后20年里也一直如此。”  这一年春天,在去费耶特维尔的时候,希拉里跟克林顿在法学院的一群同事共进晚餐,其中包括系主任,他当时就邀请希拉里到他们学院执教。之前,克林顿下了很多工夫游说他聘用希拉里。几周以后,她专门安排时间接受了教师评定委员会的正式面试。“面试那天,希拉里穿得很土,就好像前一天刚刚逛过布卢明代尔百货商店。”其中一位面试考官回忆说:“在阿肯色,这种穿着打扮看上去很奇怪。她穿着长裙,黑色丝袜,还戴着角质架的眼镜。她看起来一点儿阿肯色的味道也没有。”希拉里轻而易举地赢得了面试者的青睐,然而,这个来自中西部地区、接受常春藤学院教育的北方佬适合待在这里吗?  在此后的20年间,她穿衣服的品位一直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她从不介意穿一点儿也不配套的衣服。”柯克帕特里克说。她也不喜欢购物。“但是一旦开始购物,她就会很享受这个过程。”她的购物习惯反映出她一旦对什么新东西着迷就会有走极端的倾向,虽然这些事她未必都能做得很好。《希拉里传》以阿肯色为家(6)  同年夏天,希拉里的父亲和弟弟托尼来到了费耶特维尔。许多助选志愿者都认为,这是她试图监视克林顿,阻止他去追求其他女人的措施之一。希拉里曾经告诉克林顿,没有家人和朋友,住在阿肯色对她而言是件多么艰难的事情。当她的父亲和托尼乘坐凯迪拉克到来的时候,竞选经理罗恩?阿丁顿大吃一惊,他不记得希拉里曾经说过他们会来。  “你们打算住多久?”他问休。“见鬼,我也不知道。希拉里说我应该来这里给你们帮帮忙。”第二天,父子俩就驾驶着这辆满载着“克林顿国会选举”标语牌的凯迪拉克踏上了阿肯色农村的偏远小路。偶尔,会有人打电话到竞选总部来谈论“开凯迪拉克的北方佬”。  自从希拉里到耶鲁读书以来,休?罗德姆改变了很多。希拉里跟克林顿开始恋爱的第一个夏天,曾经带克林顿去拜见自己的家人,而她父亲当晚就命令女儿的追求者睡到门廊里去。表面上他是因为不喜欢克林顿长长的头发和络腮胡子,事实是,当时无论是哪个小伙子,只要胆敢追求他的女儿都会受到同样的“招待”。在女儿到韦尔斯利学院读书之后,休勉强同意与希拉里和解。虽然他什么都不说,但是他一直都为女儿的成就感到骄傲和自豪,而且,虽然女儿的态度也是逐渐转变的,但是很明显,她已经努力不对他那么尖刻,也越来越能够接受他偶尔的暴躁和粗鲁了,这也令他十分欣慰。而克林顿似乎天生就善于也乐于跟每一个人融洽相处,这对于他最终赢得休的认可很有帮助。  在克林顿的家庭生活中还从来没有出现一个强有力的男性形象。很可能是克林顿生父的威廉?杰斐逊?布莱思在他出生之前就死于一场交通事故,他酗酒成性的继父老罗杰?克林顿也在他就读大学的时候死于癌症,而直到继父罹患癌症时,他才学会了爱他、理解他。克林顿非常希望能够融入罗德姆一家,他会跟休吉畅谈世界形势到深夜,还教他玩红心游戏。关于政治以及其他所有问题的争论都成了罗德姆家餐桌上的必备菜肴,而克林顿对此非常享受,甚至他比希拉里更能容忍休那种教条主义的发音方式。克林顿能够心平气和地向休解释自由主义和民主党传统背后那些历史背景和根本理念,而希拉里总是无法做到这一点。休教克林顿玩曾经在女儿小时候教过女儿的皮纳克尔纸牌游戏,而克林顿也很乐意告诉休自己家乡茂密松林中那些南方好汉的故事,温泉郡那些挥金如土的赌徒和魔鬼般的女子的故事,还有那些在20世纪三四十和50年代决定了那里生活基调的政界人士和暴徒的故事。  从一开始的时候,多萝西就被克林顿和他的故事深深吸引了。她越来越觉得这是一个有趣而诚恳的孩子,并且很惊讶他居然到过那么多地方。当她问他从耶鲁毕业之后打算干什么时,他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就说自己计划回到阿肯色去为家乡的发展做贡献。对此她印象深刻,因为“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然而,轮到女儿决定是否要跟克林顿一起回到阿肯色的时候,她却不确定女儿这样选择是不是明智。“不过,你知道,我从来都不会命令孩子们做什么。我相信希拉里自己的判断。从来都没有让我不这样做的理由。”  约翰?多尔认为希拉里是自己雇用的年轻人当中最有能力的人之一,也会让她担负比其他同僚更重要一点儿的工作。有时候,他会把她叫到自己的办公室,征求她对一些事情的看法。当然,这些时候,他的办公桌上除了便条本和铅笔之外空无一物,由此我们也能够看出围绕着他的神秘气氛。  多尔曾经是个名义上的共和党人,因为英勇无畏地帮助首席检察官罗伯特?肯尼迪在南方保护黑人并积极为他们争取正当权益而出名。他坚持自己的雇员不能公开宣布自己所属的党派,借以表示对尼克松不存在任何偏见。然而,他本人对尼克松的看法在调查之前就已经定型了,而这种看法的基础是参议院对此案进行的听证会和此案特别检察官办公室搜集到的更完整的记录。《希拉里传》以阿肯色为家(7)  刚刚到华盛顿来承担这项任务的时候,希拉里就对尼克松及其罪行带有强烈的偏见,对于他应该被弹劾这一点深信不疑。不过,从多尔那里她学到了在完全保密的状态下工作的好处,也知道通过一丝不苟、精心规划不但可以达到预期目标,还能够防止外人(尤其是记者)改变正在运行的项目的内部动力机制。  在完成了研究弹劾调查程序的任务之后,多尔和努斯鲍姆给希拉里和其他同事布置了另外一个任务—确定以前那些弹劾案的确切基础或者标准。希拉里参与起草的那份报告的重点是分析“重大犯罪和过失”这个短语的意义。报告提出:“证据表明,只有在被调查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时才对他进行弹劾的做法不符合这个短语的内涵和精神,这也无法达成当初这项制度的设计者们的初衷。”  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3月,特别检察官办公室不断将尼克松的谈话录音送到他们这里,而这对总统本人的影响是毁灭性的。7月初,司法委员会的成员们听取了椭圆形办公室的谈话录音,这卷录音带清楚无疑地证明总统的确是有过失的,而且在掩盖罪行的时候起到了主导作用。在1973年3月22日,尼克松对自己的高级助手们说:“我才不管到底发生了什么,我要你们阻止这一切发生,让他们援引《第五修正案》①,设法掩盖或者干点儿别的什么……我要的就是这样。”在希拉里或者她的每一个同事看来,毫无疑问,这卷录音可以作为确凿的证据,证明总统确实犯下了严重的罪行和过失,应该被弹劾。1974年7月19日,多尔正式向整个司法委员会呈报了所有弹劾罪名,其中三项指控包括滥用权力、妨害司法公正和蔑视国会,该提案以压倒性的多数票得到了司法委员会两党成员的批准。  此时,尼克松已经意识到自己可能会被众议院全体弹劾,而且参议院也会批准。所以,他选择在1974年8月9日辞职。希拉里没有留在华盛顿的打算,也没有准备律师资格考试,她甚至都没有等到弹劾调查的最终报告完成就接受了在阿肯色州立大学法学院执教的工作,并告诉克林顿她会到费耶特维尔去。  希拉里说,如果克林顿和她果真是一对儿的话,就必须有一个人做出让步。“随着我在华盛顿的工作以出色的结果而告终,我终于可以给我们的关系—还有阿肯色—一个机会了。”  回顾刚到阿肯色州的那段日子,她还记得到那里之前走过的道路。在希拉里就读韦尔斯利学院期间写给唐恩?琼斯牧师的信里,她声称大学阶段对她而言将是一个“尝试各种个性和生活方式”的时期。在读大学二年级的时候,她给当时在哈佛读书的男友杰夫?希尔兹写信说:“我想去旅行,先去非洲,然后去欧洲,最后再回到美国—花一年的时间真正地‘四处闲逛’,做一切让我感兴趣的事情。”她希望能够在卡罗来纳的工艺中心工作,再试一试自己有没有戏剧表演的天赋,还要去南卡罗来纳或者墨西哥州,“花一个月的时间在白天做各种工作来见识形形色色的人”。  在耶鲁,希拉里遇到了克林顿,当时,她要比他成熟得多。克林顿跟女性之间的交往通常都非常短暂,建立在性关系基础之上,比较随便,而且缺乏互动。而希拉里在遇到克林顿之前,她已经经历过了真实的恋爱。在其中几段恋情里,她会同爱人在政治、哲学和学术观点方面进行有意义的沟通,而克林顿同女人之间的交往则缺乏这样的成熟和全心全意。自从离开帕克里奇之后,她成长了许多。  成为总统的时候,克林顿通过政治家的直觉和学者的头脑来体验生活。除了童年时代在南方黑人当中生活和在牛津读书时游历欧洲的经历这两个特例之外,他所有的基本理念、价值观都是通过阅读、谈话、选举、执政以及他妻子的经验而得来的。  那些试图诋毁希拉里和以克林顿为敌的人很久以前就宣称,希拉里巨大的野心根植于对权力的赤裸裸的追求,而且有着严重的左倾和激进自由主义色彩。但是,在1973年从耶鲁法学院毕业的时候,激进主义和狂热的理想主义对她几乎没有什么吸引力。不过,她倒是很乐意实验那些激进的想法,并热衷于理解它们内在的推动力、背后的历史以及实际价值。在韦尔斯利学院读4年级的时候,她在一篇论文中写道,民主是“最激进的政治信仰”。《希拉里传》以阿肯色为家(8)  借用希拉里大学时代一名同班同学的说法,大学时代的她“从来都没有真正左倾,而是保持着不左不右的中间立场,是个标准的中立者”。她擅长利用政治实用主义来实现自己认为正确的目标,这个天赋当时就已经表现出来了。  最终,生活经验以及希拉里自己的是非观引导着她离开了坚定信仰理想主义的道路。她开始反对任何死板的政治教条,并选择主流法律服务作为自己的事业方向,还因为一些非传统的原因而参与了公益服务事业—保护儿童权益的工作。这些情况发生在希拉里身上特别耐人寻味:首先,她的母亲多萝西?罗德姆曾经被自己的父母抛弃,在经济上又受制于自己的丈夫;其次,她即将与之结婚的那个男人的母亲曾经被克林顿嗜酒成性的继父殴打,而他的生父也不安于室,最终还因车祸丧命,让他的母亲成为寡妇。  在读高中的时候,希拉里和克林顿的人生道路截然不同—她的道路更具冒险性、实验性,而且她探索的道路不断拓展;而他的道路则比较稳定、常规。他热爱猫王,演奏萨克斯风,还崇拜杰克?肯尼迪。希拉里是乡村女歌手萝拉?菲比安歌迷俱乐部的主席,获得过成堆的女童子军勋章,曾在某个休闲俱乐部工作并获得游泳教练执照,还在每个周末打扫教堂的圣坛。她在巴里?戈德华特竞选团队帮忙的时候为芝加哥黑人住房计划积极游说,还照看那些父母在芝加哥以西伊利诺伊州农田中工作的墨西哥儿童移民。克林顿和希拉里都喜欢积极地参与和投入。克林顿在政治发展进程方面则表现出更加强烈的好奇心,和海纳百川的气度。  希拉里非常相信自己经验的指引,凭着它们,她探索了韦尔斯利学院和耶鲁,并最终克服了自己在阿肯色州遇到的个人和政治生活上的种种挑战。希拉里习惯在最终确定方向之前测试和实验各种不同的道路,要不是因为偏离了这条道路,她在白宫的日子可能会过得更舒服。自从她下决心竞选参议员,并真正走上这个岗位,她又一次恢复了对自己的经验及其指导作用的信心。  尽管希拉里看起来书卷气很浓,也热爱阅读,但她其实比克林顿更愿意通过亲自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来加强学习,并视亲身实验为行动和信仰的基础。为了写作本科毕业论文,她曾经亲自到芝加哥调查自己描述的那些项目,这正是她做事的风格。  定居阿肯色的时候,她丰富多彩的经历已经很惊人了。她曾经从事过体力工作(在麦金利山国家公园的小旅馆刷过盘子;在阿拉斯加干过洗鱼的工作,穿着齐膝的水靴站在充满腥味的水中用小勺子掏大马哈鱼的内脏),研究过法律对最富裕的和最贫穷的客户的影响;花了一个夏天的时间在加利福尼亚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代理过黑人政党黑豹党和共产党的案子;还担任过共和党代表大会的夏季实习生。之后,她又在理查德?尼克松的弹劾调查中担任了律师。而且,希拉里还是个橄榄球投球手。  在成为总统之前,克林顿除了政治选举之外没有做过什么真正的工作:十几岁的时候曾经在一个青年夏令营中担任过顾问;读大学的时候在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当过夏季雇员;在耶鲁读书的时候为了养活自己在一所社区大学当过讲师,给执法人员上课;还在纽黑文给一位律师当过助手。他后来执教和当律师的工作实际上不过就是在竞选间隙打发时间罢了。  克林顿和希拉里结婚这些年来,希拉里的实验精神和开放性决定了她能够更进一步发展和改变自己的潜力。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克林顿政治技巧和判断力的提高也要比性格和情感方面的成长明显得多。  在理查德?尼克松和他的妻子帕特离开白宫之后一周,希拉里迫不及待地乘坐萨拉?埃尔曼的大众牌汽车开始了她与克林顿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政治历程。  在其后12个不平静的月份里,26岁的希拉里一直在为是否要嫁给克林顿而犹豫不决。自从在得克萨斯遇到埃尔曼的那个夏天开始,埃尔曼就一直是希拉里生命中重要的智慧源泉和推动力量,而她对于希拉里决定离开华盛顿去阿肯色的决定备感失望。对她来讲,希拉里“聪明、才华横溢、光彩夺目”,是女性解放运动及其美好前景的完美代言人。于是,她不遗余力地劝说希拉里不要为了一个男人而到一所乡下的法学院当一名助理教授,牺牲自己在华盛顿的大好前程,就算那个人是比尔?克林顿也不值得。埃尔曼当时就对她说:“你疯了!”还问她为什么会做一件与她的本性如此不符的事情。当然,希拉里是很矛盾的,根据她们一位共同朋友的说法,当时她“自己也搞不清楚是不是想要去阿肯色”,翻来覆去地考虑“这样做到底有多么艰难,这样做到底对自己的事业有什么影响”。毕竟,那时是1974年,她不可能不受到女性解放运动的影响。《希拉里传》以阿肯色为家(9)  埃尔曼非常不解地问:“你到底为什么要抛弃自己的将来?”在华盛顿,民主党的行情扶摇直上,主导了大局,整个国家几乎已经进入了一个改革的新时代。当时的尼克松弹劾案是最有影响的调查。因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希拉里已经成为美国青年一代中最耀眼的新星之一。她可以做一名热心公益的律师,也可以在华盛顿或者纽约的任何一家顶级律师事务所拥有不可限量的前途(至少埃尔曼这么认为),并成为其中的合伙人。埃尔曼几乎将希拉里看做是自己的女儿和“被解放了的女性的杰出代表”,不过,她也从希拉里和克林顿之间频繁的通话看出来他们非常相爱。  没有能够说服希拉里留在华盛顿,埃尔曼最后主动提出要开车送希拉里到阿肯色去,同行的还有另外一位朋友艾伦?斯通,而斯通本身就是阿肯色州人。希拉里将自己的书籍、音响和衣物都装进了埃尔曼的大众车里,她在华盛顿很少有机会骑的自行车被绑到了车顶上。然后她们开始向南进发。  希拉里急于赶到费耶特维尔,因为即将见到克林顿而兴奋不已,但是埃尔曼却在托马斯?杰斐逊的故乡蒙蒂塞洛耽搁了下来,一边重新开始游说希拉里的努力,一边带着她四处游览历史名胜。  然而,此时的希拉里非常坚定。  “你确定吗?”萨拉不停地问。  “不确定,但是无论如何我要去看看。”  希拉里唯一确定的事情是她爱克林顿,并且愿意碰碰运气,冒一下险。“我的朋友和家人都认为我疯了。对此,我也有点儿担心。”她后来说。  费耶特维尔与华盛顿之间的距离看起来比它们之间实际1225英里的距离要遥远得多。当她们到达阿肯色州立大学的时候,几乎整座城的人都在为该校橄榄球队野猪队加油助威,球迷们戴着印有野猪图案的帽子,高喊“噢……噢……猪、猪、猪”。“我简直吓坏了。”埃尔曼回忆说。第二天,当埃尔曼跟希拉里一起去一个竞选宣传点听克林顿演讲的时候,埃尔曼立刻意识到了吸引希拉里穿越千山万水而来的那股力量。她现在第一次知道了,希拉里说这个年仅28岁正在争取第一个政府职位的小伙子将来会成为美国的总统,这并非胡言乱语。而且,第一次,埃尔曼觉察到希拉里其实已经进行了充分的考虑,打算在他通往总统的道路上成为他的合作伙伴。  在希拉里到达费耶特维尔两天之后,杰夫?德怀尔意外死于心脏衰竭,时年48岁,这很有可能跟他多年的糖尿病有关。第三次成为寡妇的弗吉尼亚和比尔?克林顿的弟弟罗杰都因为他的死而崩溃。克林顿与母亲的亲密关系,他对母亲的惦念和一辈子都想要取悦她的深情,他对麻烦缠身的幼弟罗杰无尽的关怀和爱护,都令希拉里感动,尽管她还在为弗吉尼亚的敌意而烦恼。克林顿曾经满怀柔情地向希拉里表达了想要跟她一起建立自己从未体验过的那种家庭生活的渴望。他们两个的童年都伤痕累累,也都在彼此的身上看到了许多还没有复原的深深的伤疤。  杰夫希望自己死后被火化,但是整个阿肯色州都没有火葬场。刚刚到达阿肯色的希拉里对于这个州的狭小和落后还是充满疑虑,而这个小插曲也加深了她的担忧。为了完成杰夫的遗愿,其尸体被运到得克萨斯火化。杰夫的骨灰被运回来之后,克林顿让人将他的骨灰撒在了城外他最爱的垂钓码头附近的湖水中。  希拉里到法学院报到的时候已经是开学前一天了,而之前她还一直没有准备过自己将要教授的课程。除了课堂教学工作之外,她还受命主持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和囚犯援助项目。  开学刚刚一个礼拜,几乎阿肯色州立大学的每一个人都知道希拉里是比尔?克林顿的女朋友了,还知道她之前刚刚为尼克松弹劾调查组工作。她的能力和对学生的高标准、严要求很快就凸显出来,但是比起这些,人们更加关注的还是她的个人风格、她的口音以及她的举止和着装。学校里的人都感觉她穿得像北方来的嬉皮士。反传统文化思潮及其影响在像亚特兰大、新奥尔良甚至达拉斯这样都市气息不浓郁的南部城市还不是很显著,而跟杜克大学或者得克萨斯大学的师生比起来,她所任职的阿肯色州立大学的学生和教师见过的世面更少。《希拉里传》以阿肯色为家(10)  费耶特维尔有一个有趣的老派小广场,广场的四周整齐地排列着许多小商店(其中包括比尔?克林顿表兄罗伊开的坎贝尔-贝尔百货商店),而市政邮局就坐落在中心位置。这个小城跟希拉里离开帕克里奇之后经历的生活,包括在华盛顿、新英格兰甚至是得克萨斯的生活,都格格不入,节奏、激情和冲突都是那样不同。自从1965年离开家去韦尔斯利学院上学之后,希拉里事实上一直都在经历各种各样的事情,而对此她也甘之如饴。她总是渴望成为主角。费耶特维尔与帕克里奇也有些相似之处,街上的人似乎彼此都认识,见面时相互微笑致意,而且行动节奏也慢一些。到达那里之后不久,希拉里打信息台的电话查询一位失约的学生的电话号码,而接线员直接告诉她:“他不在家,出去野营了。”  让希拉里既惊讶又高兴的是,费耶特维尔住了一群出色的、见多识广的妇女,其中一些是阿肯色州本地人,而另外一些则来自北方和西部的大城市,这些人是在读完大学之后跟着丈夫一起回乡才到这里来的。她们似乎都认为,费耶特维尔的生活有其特别的甜蜜,这里从来都不会缺乏可以参与的政治或者学术活动。“她进入了一个学术氛围浓郁的环境,”德博拉?塞尔说,“而不是搬到了密西西比河沿岸一个小地方的种植园里。”希拉里也学会了享受这座小城所具有的南方特色的魅力:参加烤肉野餐会,在阿肯色野猪队比赛的看台上呐喊助威,甚至是冲着野猪队队员们高喊“噢—噢”。她搬到了一处也是由费伊?琼斯设计的石木结构的房子里,这所房子的主人是在费耶特维尔和纽约大学法学院两校任教多年的一位有名望的教授。  希拉里第一学期讲授《刑法》和《审讯与辩护》,第二学期讲授《刑事诉讼法》。克林顿在下定决心参选议员之后,曾经获得系主任的允诺在参选期间继续教书工作。他教的是《代理合伙法》还有《贸易法规》。许多学生都听过希拉里和克林顿的课。希拉里的风格是自信、强势、控制课堂,而且讲授内容的结构也比克林顿的课要清晰。“全是严肃正经的内容。”一位同事说。她对学生提问的问题很难,要求很高。而克林顿几乎很少为难学生,而是跟他们进行轻松的对话。他让学生们掌握课程的进程,也允许他们拖延课程进程。  “如果你没有准备好,她会毫不留情地批评你,但是不会冤枉你。”多次参与克林顿竞选工作并成为克林顿夫妇朋友的伍迪?巴西特说,“她让你思考并不断挑战你。如果她就某个案件问了你一个问题而你回答出来了,那么,很好,她会问你另外一个。而在比尔?克林顿的课堂上,气氛要轻松得多。”希拉里从来不会在课堂上谈起自己在弹劾调查中做的工作。而克林顿则更愿意和学生探讨政治话题,不管是尼克松的弹劾案还是他曾经下过几周工夫的罗诉韦德案①。他教授《宪法学》,这门课程本身也比希拉里的课更适合讨论政治问题。他被认为是整个法学院打分最大方的老师,而希拉里的考试是非常难的,她希望学生能够掌握一位严肃的法律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知识,并以此作为评分标准。巴西特认为,毫无疑问,希拉里是一名更优秀的教师,拥有“吸收大量事实并对它们进行归纳总结的非凡能力”。克林顿则更有可能通过迂回的方式,从各个角度来探讨一个问题,而且有时候根本就不会得出结论。不过,通常他的课更有意思,因为他学识渊博、充满热情,还能够将法律问题同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事情结合起来。  希拉里在费耶特维尔结识了许多很好的女性朋友,她们帮助她放松下来。其中一个是黛安娜?金凯德(后来改名为黛安娜?布莱尔),希拉里说她是自己一生中最亲密的朋友之一,巨大的快乐之源,与自己志同道合并且总是善解人意。在希拉里刚刚开始跟克林顿恋爱的时候,克林顿就去找黛安娜聊希拉里了,因为他觉得黛安娜能够帮助自己把希拉里弄到阿肯色来。《希拉里传》以阿肯色为家(11)  (根据黛安娜回忆)我们一起步行到学生俱乐部吃午饭,我一句话还没有说完,他就突然打断我说:“你让我想起我深爱的那个女人。”我就说,“跟我说说她。”于是,他开始为我描述这颗无瑕的钻石,告诉我她是他见过最聪明的人,拥有最了不起、最有创新精神、最能启迪人的头脑,无论讨论的话题是什么,都是如此。还有其他一大堆优点。他对她的感情根本就是迷恋。当时我就很清楚他计划在阿肯色成就自己的政治未来,并想要娶这个女人,把她带到这里。他说:“我希望我可以这样做,这是我想要做的。可是,如果我把她带到这里来,这里将会是我的州,成就的将是我的政治生命。而她原本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属于自己的政治生涯。她很有希望成为一名州长或者参议员。”在此之前,我还没有遇到过任何一个政治圈的男人,一个希望待在政治圈中的男人,能够如此自然而然地展望一位女性的政治前途。因此,我深受触动。  黛安娜比希拉里大9岁,她也是为了自己深爱的男人而从华盛顿来到阿肯色的。那是1965年,这个男人是她的第一任丈夫。对她们那一代的女性,尤其是像她们这样既要事业又要家庭的女性,她跟希拉里的看法和政治观是相同的。黛安娜把自己看做是推动南方进步的女性中的一分子,能够在这场运动和事业的进程中遇到志同道合的朋友她感到非常高兴。不管是希拉里还是黛安娜,她们的政治观点都算不上真正激进,但是她们的理念在阿肯色已经属于激进的自由主义了。她们都信仰具有行动力的政府,希望政府能够确保所有美国公民都拥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其中也包括女性权利及其生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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