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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新传-7

作者:王曾瑜 字数:20402 更新:2023-10-11 17:31:20

岳飞设法召募百姓,借贷耕牛、种子、农具之类,耕种营田。 宋时营田收成之后,按照惯例,除留足来年种子外,或是官府收租四成,或是实行对分租。有时为鼓励垦荒,初期每亩只收租一二宋斗,甚至五宋升。绍兴六年二月,宋廷为恢复生产,措办营田,任命刘光世、韩 世忠、张俊、吴玠和岳飞五大将兼任营田大使或营田使。⑦由于营田农民的辛勤耕作,岳家军的稻谷收入最后达十八万余石,约可 供应两个半月左右的军粮。这还不包括作为货币地租的“营田杂 收钱”在内。⑧部将武赳等人因经营营田有功,岳飞还特别予以保奏升迁。⑨此外,岳飞“又为屯田之法,使戎伍攻战之暇,俱尽力南亩,无一人游间者。其疆理沟洫之制,皆有条绪”。⑩①《毗陵集》卷3《措置江西善后札子》。 ②《梁溪全集》卷90《乞拨那军马奏状》,卷103《与右相条具事宜札子》,《水 心文集》卷22《故知广州敷文阁待制薛公墓志铭》,《斐然集》卷15《缴户部乞拘收湖南应副岳飞钱粮》,《伪齐录》卷上。 ③《梁溪全集》卷76《乞降度牒拨还两浙安抚大使司赡军盐钱奏状》。 ④《宋会要》食货64之79,《梁溪全集》卷87《措置招军画一奏状》,卷104 《与李尚书措置画一札子》,《永乐大典》卷6524《毗陵集·乞蠲减月椿札子》。 ⑤《金佗稡编》卷9《遗事》。 ⑥《伞佗稡编》卷10《画守襄阳等郡札子》。 ⑦《金佗续编》卷6《兼营田使省札》,《要录》卷98绍兴六年二月庚子,《宋会 要》食货63之102。关于营田,参见《金佗稡编》卷11《荆襄宽恤画一奏》, 《宋会要》食货63之83—126。 ⑧《要录》卷144绍兴十二年三月庚戌。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156《墓 志铭·林经略》说湖北路“绍兴初,营田岁获二十四万斛”,这个数字并未包 括京西路,与《要录》记载有异。 ⑨《金佗稡编》卷9《遗事》,《要录》卷122绍兴八年九月庚子。⑩《金佗稡编》卷9《遗事》。为了增加收入,岳家军也开辟其他“利源”。当时官府和军队经商牟利,开设酒坊之类,都是合法的。但各军的情况又颇有差异。如刘光世居然“以八千人为回易”,占全军人数近六分之一, 而“士卒一月之粮,或阙其半”,至有“健儿不如乞儿”的民谣,严重影响军队的战斗力。但他本人却沾沾自喜,以春秋时代富商陶朱公自比。①张俊军中有一首歌谣说:“张家寨里没来由,使他花腿抬石头。二圣犹自救不得,行在盖起太平楼。”所谓“花腿”,是指军卒“自臀而下,文刺至足”。太平楼是个大酒店。②这首古代的打油诗,也同样是讽刺张俊工于经商,而拙于用兵。岳飞决不会采用刘光世、张俊等人的做法,但他也任命一个 叫李启的回易官。李启精明能干,平日只穿麻衣草鞋,雨天也躬亲操劳,对岳飞的军用佐助甚多。③据后来统计,鄂州公使、激赏、备边、回易等十四库,每年收利息达一百十六万五千多贯;鄂州关引、典库、房钱、营田杂收钱,襄阳府酒库、房钱、博易场每 年收入共四十一万五千多贯。④这些放债、经商、造酒、房租等收入,接近于岳家军平时三个月的钱币支出,可在相当程度上补贴平日的军俸或战时的犒赏。经过努力,据说可使岳家军的“每岁馈运之数,顿省其半”。⑤ 此说即使有夸张,节省四分之一至少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由于吏治的腐败,贪污的猖獗,岳家军后勤供应的减少,并不一定意味着湖北、湖南、江西等路人民经济负担有所减轻。此外,营利性经营也不可能不存在一些弊端。例如尽管李启精明强干,也仍有“回易逃亡”之弊。⑥营田或“以抑配百姓,人不聊生,有破产不能偿者”。后荆湖北路提点刑狱公事向子忞“罢一切抑配者”,岳飞也欣然同意。⑦ 经过多方面的筹措,北伐的准备更充分了,条件更成熟了。岳家军全军上下“闻金鼓而乐奋”,“裹粮坐甲,惟敌是求”,⑧万众一心地等待着统帅的进军令。①《要录》卷110绍兴七年四月壬子,《会编》卷154。②《鸡肋编》卷下。 ③《会编》卷191。 ④《要录》卷144绍兴十二年三月庚戌。又《要录》卷141绍兴十一年九月癸卯 载,岳飞罢兵权后,传言“军中有钱二千万缗”,岳飞承认“所有之数盖十之 九”,疑误。 ⑤《金佗稡编》卷9《遗事》。 ⑥《要录》卷184绍兴三十年三月辛巳。 ⑦《要录》卷136绍兴十年六月乙丑,《卢溪文集》卷47《故左奉直大夫直秘阁 向公行状》。⑧《金佗续编》卷3《张宗元奏军旅精锐奖谕诏》。陆务观 (三學齋主人)进士UID 34352精华 40积分 6626帖子 1897荣誉 4329 国学币阅读权限 150注册 2005-8-22状态 离线 #12 大 中 小 使用道具 发表于 2008-7-22 15:3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第十一章 正己治军第十一章 正己治军第一节 严以律己人是有七情六欲的。不论个人出身的富贵贫贱,其侈心往往是同他的社会地位成正比的。 特别是在南宋这样一个专制政体的社会中,一旦居高官,得厚禄,便纵情声色,厚自奉养,甚至因一己之私欲,不惜为伤风败俗、伤天害理之事,乃势所必然,而屡见不鲜。但也有少数伟人,他们能以自己的信念、理想和抱负律己,其嘉言 懿行彪炳于史册,垂楷模于后世,成为民族精神的组成部分。岳飞即是这样的伟人之一。中国人受儒家思想的影响,颇为强调个人的道德修养。凡是与岳飞多所接触者,无不赞叹他的“盛德懿行,夙夜小心,不以一物累其 心”,简直胜过了“老师宿儒,勉强而力行者”。①“略知书传”的岳飞,②对儒家经典的熟习程度,自然不可能与“老师宿儒”辈相比,但他却是儒家道德的身体力行者。岳飞官居两镇节度使。自宋太祖“杯酒释兵权”后,以优厚的俸禄,作为政治交易的代价。终宋一代,节度使的俸禄特别高。 如正一品宰相“料钱”每月三百贯,从二品的节度使却是四百贯; 宰相“禄粟”每月一百宋石,节度使却是一百五十宋石。按北宋前期规定,节度使另有“公用钱”,其实是私用钱,每年自三千贯 到一万贯,分为四等。③北宋后期,减至每年二千贯或五千贯,分为两等。④南宋初,因财政拮据,甚至连岳飞那样的统兵节度使,也不能支全俸。后来升至太尉,方“并支真俸”。⑤即使如此,也仍有借减之法,如“禄粟”只支“米、麦四十五石”。⑥除上述“料钱”、“禄粟”、“公用钱”等外,后岳飞升太尉、开府仪同三司等,按规定也应另加“料钱”一百贯,以及罗、绫、绢、 绵等,节度使另有“傔人衣粮”五十人,盐七石或五石等。⑦自岳飞升节度使后,宋廷还给他封爵,最后爵至武昌郡开国公,随封 食邑六干一百户,食实封二干六百户。⑧“旧制,每实封一户,随月俸给二十五文,其加封则自有格法”。⑨岳飞的食实封加俸究竟有多少,今亦难知其详。此外,宋高宗为了笼络岳飞,也不时颁发重赏厚赐。依凭丰厚的收入,岳飞要铺陈豪侈的生活,并无丝毫困难。事实上,韩世忠、刘光世、张俊和吴玠四大将都过着穷奢极侈的生活,惟有岳飞是个例外,他始终保持着简朴的生活作风。①《金佗续编》卷27黄元振编岳飞事迹。 ②《会编》卷208《林泉野记》。 ③《宋史》卷l7l,卷172《职官志》。 ④《宋会要》礼62之23,30。 ⑤《金佗续编》卷8《照会依张浚例批勘请俸省札》。 ⑥《宋会要》职官57之80。 ⑦《宋史》卷171,卷172《职官志》,《文献通考》卷65。 ⑧《金佗续编》卷2《武胜定国军节度使万寿观使奉朝请制》。⑨《朝野类要》卷3《食邑》。当时的武将大都是贪婪的土地兼并狂。张俊每年收租达六十万石(另一说为—百万石)。他的子孙一次捐献给朝廷十万石租米,清单上分别开列了江东和两浙路六个州府所属十个县,共计十五个庄的租米数额。他家还将淮东路真州和盱眙军的田产捐献朝廷, 共计三万七千多宋亩。①刘光世驻守淮东时,派遣“干当使臣”掠夺民间膏腴良田,光 上报给宋高宗者即达三万宋亩,实际上决不止此数。②韩世忠曾向 宋高宗提出要求,愿用三万八千贯钱购买江南西路临江军新淦县没官田宅,后又提出要买北宋奸臣朱勔的平江府南园,请佃官田一千二百宋亩,宋高宗顺水推舟,全部赐他。宋高宗还认为韩世忠 “持身廉”,将著名的永丰圩赐他。韩世忠力辞,就算是廉上加廉。他家每年所收租米多达几万石。③刘光世部将郦琼,其地位次于王德,约相当于岳飞部下的张宪,他在镇江府也有四千三百宋亩水陆田。④岳飞从一个普通的耕夫,骤然升迁高官后,故乡汤阴县的岳氏宗族不能忍受女真贵族的奴役,便闻讯纷纷南逃,投奔岳飞。为了安置其宗族,岳飞在江州庐山之南,先后购置田七宋顷八十八宋亩,地十一宋顷九十六宋亩,水磨五所。宋时南方所谓“地”, 往往是指瘠薄而出产甚少的旱地。岳飞的近十二宋顷地中,只有 九十一宋亩是熟地,其余都是荒地,故田地的收入,主要指靠这七八宋顷水田,“尽以赡守家者”。此外,岳飞还先后盖造或购买房廊、草屋和瓦屋四百九十八间,其中三十八间建在江州城中,作为自己私宅,其余的房屋主要集中在庐山的岳家市。岳家市既是岳母葬地,又是岳氏宗族的聚居地。⑤岳飞在江州购买或建造田地、房产,固然是准备将来功成身退之用;但在他生前,主要的受益者自然是其宗族。岳飞的田产主要用于出租,抑或宗族自耕,抑或两者兼而有之,今已不知其详。但是,岳飞即使按其正常的俸禄收入,也足以购置远远超过上述数字的田地、房产,他却并未如此购置,故他的田产远远少于同时代的武将,则是确定无疑的。宋朝的衣着仍以丝织品和麻织品为主,棉花产量颇少,棉织品视为稀珍。当时所谓的“布”,是专指麻布,穷苦百姓没有能力穿戴丝绸,只能用粗麻片裹身。很早以来,“布衣”就成了平民的代名词。岳飞平日只穿麻布,不着绸缎。有一回,他看到李娃穿着缯帛的衣裳,虽非高等的绫罗,岳飞已经很不高兴,说:“吾闻后宫妃嫔在北方,尚多窭乏。汝既与吾同忧乐,则不宜衣此。”⑥从此以后,全家人再不敢穿戴丝绸了。岳飞是北方人,到南方后,日常食物依然是麦面加齑菜,如果用荤食,也只是一味。即使同部属会餐,一般也只是家常便饭, 另加猪肉。有一次会食,厨师供应鸡肉,岳飞感到奇怪,问道:“何为多杀物命?”厨师回答,鸡乃是鄂州知州衙门所供,岳飞立即命令,“后勿复供”。他在部将郝晸那里作客,郝晸知道岳飞的性格,只用一种素面食招待他。岳飞问此为何名,郝晸说是“酸馅”。岳飞说自己平生从未吃过这种面食,命令将余留的酸馅作晚餐。他这种颇有点过分的节约,使众人感到惊愕和惭愧。⑦岳飞对儿子们的管教极严。除了激励他们从戎报国外,在读书的余暇,不论是岳雲或岳雷,都必须在田圃里把犁握锄,操持农务。岳飞认为:“稼穑艰难,不可不知也。”至于饮酒,更是在严禁之列。⑧韩世忠、刘光世、张俊、吴玠等将帅都是姬妾满堂,纵情享乐。吴玠后来因为服用丹石,酒色过度,咯血而死。⑨韩世忠污辱部将妻女,最后竟迫使猛将呼延通自杀。⑩按照宋朝规矩,官员的正妻方能得到“外命妇”的封号。刘光世别出心裁,请求朝廷封赠姬妾,此例一开,韩世忠和张俊自然也不能例外。于是“国夫 人”、“郡夫人”、“淑人”、“硕人”等封号纷至沓来,居然成为旷世之典。⑾ 惟独岳飞不近女色,维持了一夫一妻,同李娃恩爱始终。吴玠的属官到岳飞处商议军事,岳飞请他吃饭。这位属官对饭菜的简单,别无姬妾、歌童、舞女之类作陪和劝酒,颇感惊讶。他回去报告吴玠后,吴玠花费二千贯,买到一个仕宦之家出身的女子,并置办许多金玉珠宝作为妆奁,不远千里而送至。于是,岳宣抚相公纳妾的新闻便不翼而飞。岳飞却将这个女子安置在一间空屋,两人隔着屏风交谈。岳飞说:“某家上下所衣布耳,所食齑面耳。女娘子若能如此同甘苦,乃可留,不然,不敢留。”当他听到屏风后一阵不以为然的笑声,就将未见一面的“名姝”“国色”退回了。有人劝岳飞说:“相公方图关陕,何不留此以结好。”岳飞说:“吴少师于飞厚矣。然国耻未雪,圣上宵旰不宁, 岂大将宴安取乐时耶!”吴玠得知此事后,也益加敬佩岳飞。⑿岳飞平日沉默寡言,语不轻发,一旦发话,又往往言简意赅,语重而心长。他对僚属有所批评,经常是在言语中稍微有所暗示, 而僚属辈已闻之悚然。⒀但是,这并不表明他胸中有很深的城府,事事处处须显示居高临下的身份,相反,岳飞的不矫饰,不矜持,不掩过,诚恳和谦虚,在当时是有名的。①《会编》卷237,《要录》卷135绍兴十年四月乙丑,《宋会要》食货3之14, 《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16。 ②《要录》卷84绍兴五年正月癸酉。 ③《要录》卷54绍兴二年五月乙亥,卷74绍兴四年三月乙亥,卷101绍兴六年五月丙戌,卷127绍兴九年四月乙亥,卷147绍兴十二年十二月己卯,《宋会 要》食货61之47—48。 ④《要录》卷135绍兴十年五月辛卯。 ⑤《金佗稡编》卷9《遗事》,《金佗续编》卷13《天定别录序》,《户部复田宅 符》,《宋会要》崇儒2之34,方域4之25,《周益国文忠公集·杂著述》卷 7《泛舟游山录》。 ⑥《金佗稡编》卷9《遗事》。 ⑦《金佗续编》卷27黄元振编岳飞事迹。 ⑧《金佗稡编》卷9《遗事》。 ⑨《要录》卷129绍兴九年六月己巳,《宋史》卷366《吴玠传》。 ⑩《挥麈三录》卷2,《要录》卷16建炎二年六月乙丑载王渊和张俊为抢夺一个 周姓妓女,杀害宗室赵叔近,又将此妓女转送韩世忠。《会编》卷204,《要 录》卷138绍兴十年十二月载呼延通自杀事。 ⑾《要录》卷85绍兴五年二月辛丑,卷134绍兴十年二月,卷149绍兴十三年 六月丙戌朔,《武林旧事》卷9,《琬琰集删存》卷1韩世忠神道碑。 ⑿《金佗稡编》卷9《遗事》,《金佗续编》卷27黄元振编岳飞事迹。⒀《金佗续编》卷27黄元振编岳飞事迹。每次出战,岳飞总是召集全体统制官,共同商讨,研究敌军可能击败我军的各种方案,大家殚精竭虑,谋定计审,然后再采取军事行动,故其用兵往往“有胜而无败”。①大致在绍兴五六年间,宋廷曾命令岳飞移镇荆南府。岳飞大会诸将,共同讨论,众人“皆以为可”,惟有任士安一言不发,岳飞一时有些怒意,任士 安至此不得不进直言,说:“大将所以移镇江陵,若是时,某安敢不说。某为见移镇不是,所以不敢言。据某看,这里已自成规摹,已自好了。此地可以阻险而守,若往江陵,则失长江之利,非某之所敢知。”岳飞还是听从他的劝告,申奏朝廷,“留军鄂渚”。②对于文士和幕僚,岳飞更是以“礼士”和“虚心”闻名。他很乐意同他们 谈古论今,以问求学,并欢迎别人直率无隐的究诘。岳飞往往同他们谈论到深夜,方才就寝。③他时常对文士和幕僚说:“某被主上拔擢至此,倘有纤毫非是,被儒生写在史书上,万世揩改不得。”他要求别人发现自己的过错,必定见告。大凡混迹官场较久, 特别是一旦拥有高官厚禄,往往沾染上令人憎恶的官气。然而在升迁一二品大官,身任一支最强大的方面军统帅的岳飞身上,却无丝毫官气的踪影。他表里如一,坦诚待人,连自己年轻时酗酒的小过失,也并不对部属隐讳。④岳飞立身行事所体现的高风亮节,归根结蒂,是由他许身抗金战争的理想所支配。他在自己的战袍上刺绣了“誓作中兴臣,必殄金贼主”十个字,以示与敌人誓不俱生。宋高宗打算在临安府为他建造第宅,岳飞引用汉朝霍去病的话力辞:“北虏未灭,臣何以家为!”⑤有一次,岳飞命令将“宅库”里的所有物品,除了“宣赐金器”外,全部变卖,交付军匠,造良弓二千张。幕僚黄纵说:“此军器,当破官钱。”岳飞却淡淡地回答:“几个札子乞得,某速欲用,故自为之。”⑥在一个贪污盛行的社会里,能“一钱不私藏”,公私分明,已极其不易,而岳飞更进了一步,“所得锡赉,率以激犒将士,兵食不给,则资粮于私廪”。⑦后岳飞遇难,秦桧派人抄家,除了江州的田地、房产外,其家仅存金、玉、犀带数条,还有琐铠、兜鍪、 南蛮铜弩、镔刀、弓、剑、鞍辔之类,钱一百余贯,书籍数千卷。 岳飞家中的剩钱只有其节度使俸的几分之一,却另藏有麻布和丝绢三干余匹,米和麦五千余斛。⑧巨额的布、绢、米、麦贮藏,当然主要还是为了贴补军用,而不是供本家消费的。据说上述财产估计共值九千贯,这在宋代当然不是一个小数目,但他家中并无一件金玉珍宝,却又有如此数额的准备贴补军用的物资,确是堪称“家无剩财”了。⑨岳飞身处国难当头、国耻深重之际,对官场和军界的腐败,尤其有切肤之痛、切齿之恨,他作为一代名将,深知国难和国耻之由。有一次朝见时,宋高宗随便感叹说:“天下未太平。”岳飞当即回答:“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命,天下当太平。”这句言简意赅的名言,很快就传诵一时,以至后世,成为岳飞一身正气的写照。⑩ 岳飞“平居洁廉,不殖货产,虽赐金己俸,散予莫啬,则不知有其家”,在当时得到了公认。⑾他忠实地履行自己一不爱钱,二 不惜命的名言。人生在世,酒、色、财三关决不易过,岳飞却泰然超越三关。由于他对功名,即他心目中至神至圣的抗金事业十分热衷,对个人的利害得失也就十分恬淡。他说:“大丈夫欲立功业, 岂可有所好耶!”其实,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岳飞不可能没有自己的嗜好。 他十分嗜渴琼浆玉液,但鉴于两次酗酒的教训,将饮酒的嗜好也戒掉了。有时一些部属好意劝酒,只能使他发怒。岳飞一直盼望着攻破黄龙府(今吉林农安县)时,能一破酒戒,开怀畅饮。⑿黄龙府原是辽边境城市,金太祖攻辽,黄龙府为金朝最早夺取之重 镇。⒀岳飞一直将黄龙府作为金之老巢。他和全军将士一样,深信总有一天,白山黑水之间将回荡着岳家军的凯歌。① 杨简《慈湖遗书》卷16《论兵》。 ②《朱子语类》卷127。 ③《金佗稡编》卷9《遗事》,《金佗续编》卷30《郢州忠烈行祠记》,《会编》卷 208《林泉野记》。 ④《金佗续编》卷27黄元振编岳飞事迹。 ⑤《金佗稡编》卷9《遗事》。 ⑥《金佗续编》卷27黄元振编岳飞事迹。 ⑦《金佗稡编》卷9《遗事》,《金佗续编》卷30《郢州忠烈行祠记》。 ⑧ 袁褧《枫窗小牍》卷下。 ⑨《朝野遗记》。 ⑩《朱子语类》卷112,《金佗稡编》卷9《遗事》,《金佗续编》卷28《吴拯编鄂王事》,《齐东野语》卷13《秦会之收诸将兵柄》都有类似记载。 ⑾《金佗续编》卷14《武穆谥议》。 ⑿《金佗稡编》卷9《遗事》,《金佗续编》卷27黄元振编岳飞事迹。⒀《金史》卷2《太祖纪》,卷24《地理志》。第二节 仁严兼济 治军风范岳飞自建炎三年独立成军后,一直以“纪律严明,秋毫不犯”,①“兵不犯令,民不厌兵”,②而著称于世。岳飞在军界初露头角之际,给人印象最深的,尚不是战功,而是军纪。岳飞于绍兴元年曾对张俊说:“用兵者无他,仁、信、智、勇、严五事,不可不用也。有功者重赏,无功者重罚,行令严者是也。”③关于为将之“五德”,并非岳飞的发明,在《孙子》兵法中早已有之。孙武说:“将者,智、信、仁、勇、严也。”④岳飞将“五德”的次序有所调整,而将“仁”字放在第一位,应是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岳飞在奏中曾说:“臣闻正己然后可以正物,自治然后可以治人。”⑤岳飞治军,主要还是以“廉”字“正己”“自治”,以“仁”和“严”字“正物”“治人”。岳飞的出身和经历,使他熟知百姓受军队欺压,士卒受将领凌虐的痛苦,对腐败的军政和军风深恶痛绝。他不惜用铁的手段, 以维护军队的纪律和声誉。岳飞的部众原来大都是“四方亡命、乐 纵、嗜杀之徒”,所以能“奉令承教,无敢违戾”,⑥主要只能凭借刀斧棍棒之威。绍兴元年,岳飞讨伐李成,途经徽州,有百姓控告他舅父姚某“骚扰”。岳飞当着姚氏的面,责备舅父说:“舅所为如此,有累于飞,飞能容,恐军情与军法不能容。”姚氏也对她所钟爱的弟弟作了一番规劝。不料姚某怀恨在心, 有一回竟向岳飞施放冷箭,射中鞍桥。岳飞将姚某擒获,“自取佩刀破其心”,并向老母解释说:“若一箭或上或下,则飞死矣。飞为舅所杀,母虽欲—日安,不可得也。所以中鞍桥者,乃天相飞也。今日不杀舅, 他日必为舅所害,故不如杀之。”姚氏也觉得此说有理,就此罢休。⑦岳飞平时虽“恂恂若一书生”,⑧毕竟还保留着赳赳武夫的粗豪本色。绍兴二年破曹成时,岳家军基本上是北方人,冒着荆湖和广南的酷暑,负荷衣甲、粮食和兵器,奔袭数千里,使很多人感到“艰辛劳苦”,难以忍受,以至有四百七十八名官兵逃亡。其他部分宋军乘机招罗逃亡者,以扩大实力。岳飞认为此风不可长,上奏宋廷,要求在各支军队中“根缉收捉”逃亡者,“押赴飞军前, 对众依军法号令”,使别人“不敢仿效逃窜”。宋廷为此下令,凡逃亡的使臣设赏钱三百贯,效用和军兵设赏钱一百贯,以奖励告发和搜捕。⑨南宋初年,各军战士大致有使臣、效用和军兵三等。 使臣为低品武官,因立战功而授官者甚多,统兵官名额有限,以至有官为正七品武翼大夫至武功大夫,通称“诸司正使”,官位更高于使臣,也只能“执长行身役”,即作为普通战士。⑩岳飞为维护军纪,有时也尽量使军人和百姓不接触或少接触, “每屯数万众,而市不见一卒,惟阅试振旅,则人始幸观之”。⑾每到一地,岳飞“必自从十数骑周遭巡历”,检查军纪的执行情况。⑿ 有一次行军,岳飞发现一所新盖的店屋上缺少一片茅草,便立即传问店主。店主说,军队并未打扰百姓,屋顶上本来就缺一片茅草。岳飞不信,下令追查,终于找到一个马军。他承认正在店中饮食,听说岳飞将至,急于上马,不慎掣下一束茅草。店主全家为之哭泣求情,才免于处斩,而责打一百军棍。⒀岳家军行经乡村, 一般都露宿在民户门外,百姓开门接纳,兵士也不敢进屋。早晨启程时,民家屋外堆放的草苇依然如旧而不乱。⒁绍兴三年,岳飞赴吉州和虔州“征群盗”,经庐陵县,一些军士借宿廛市的民家。天明以后,便主动为主人洒扫门宇,洗涤盆盎,然后整装出发。吉州知州要为岳飞饯行,不料他已混杂在偏裨之中,不辞而别。⒂岳飞以严格的军法约束其官兵,“有践民稼,伤农功,市物售直不如民欲之类,其死不贷”。“取人一钱者,必斩”。有一个兵士因为取民家一缕麻,束缚刍草,岳飞追查盘问后,立即将他斩首。 有个兵士向湖口县人项某购买薪柴,项某“爱其不扰”,自愿少收二文钱,这个兵士一定不肯,说:“吾可以二钱易吾首领耶?”⒃经过成年累月严格军纪的实践,岳家军逐渐概括出两句著名的口号:“冻杀不拆屋,饿杀不打虏。”⒄①《金佗续编》卷1高宗手诏。 ②《金佗稡编》卷1高宗手诏。 ③《会编》卷207《岳侯传》,《金佗稡编》卷9《遗事》大致应是抄录《岳侯传》。 ④吴九龙、杨炳安、吴如嵩,穆志超、黄朴民先生《孙子校释·计篇》。 ⑤《金佗稡编》卷15《辞男雲特转恩命第四札子》。 ⑥《金佗稡编》卷9《遗事》。 ⑦《会编》卷144,《要录》卷41绍兴元年正月己酉。 ⑧《金佗稡编》卷9《遗事》,《金佗续编》卷14《忠愍谥议》,卷28《孙逌编鄂王事》引邵缉建炎四年荐书。 ⑨《梁溪全集》卷72《奏知段恩招诱本司军兵逃走奏状》。 ⑩《伪齐录》卷上《伪齐诏谕士民榜》。 ⑾《金佗续编》卷28《吴拯编鄂王事》。 ⑿《独醒杂志》卷7。 ⒀《金佗续编》卷27黄元振编岳飞事迹。 ⒁《金佗稡编》卷9《遗事》,《金佗续编》卷30《郢州忠烈行祠记》,程敏政 《新安文献志》卷54吕午《和岳王庙壁上韵》。 ⒂《周益国文忠公集·平园续稿》卷37《龙洲居士严君(致尧)墓碣》,《齐东野 语》卷20《岳武穆御军》。 ⒃《金佗稡编》卷9《遗事》,《金佗续编》卷27黄元振编岳飞事迹。⒄《金佗稡编》卷9《遗事》,《金佗续编》卷21《鄂王传》作“饿杀不虏掠”,稍异。南宋初年,财政拮据,军士们菲衣恶食,生计艰窘。由于钱粮供应不足或不及时,军队断炊、缺衣等情况,是经常发生的。绍兴二年,岳家军破曹成后屯驻江州,“钱粮阙乏”,“致本军杀马,剪发,卖鬻妻、子”,以“博易米斛”,但居然并未发生抢掠事件,后将部分军队移屯于筠州、临江军、兴国军等地,方得以度过难关。①“冻杀不拆屋,饿杀不打虏”的口号,正是岳家军在忍饥受冻的情势下,仍大致维持军纪的真实写照。岳飞治军虽严,却严而不酷。他对部属,对百姓,甚至对降敌,都贯穿着儒家倡导的“仁心爱物”的理念。②他严禁军队抢劫和骚扰百姓,正是体现他的“恤民”精神。③有一回,他看到提辖官鞭打军士,就立即制止,说:“且教训之,勿轻笞辱也。”④在宋时的军队中,长官“笞辱”军士,本是屡见不鲜的事,而 岳飞却采取慎重的态度。裨将杨贵的一个兵士擅离队伍,杨贵大怒,将他脔割致死。岳飞调查此事,说:“擅离队伍,罪未至是,汝当以死偿之!”他当即脱下自己的衣服,以收敛这个兵士的尸身。杨贵惶恐万分,经众将“罗拜祈免”,岳飞才允许杨贵立功赎罪。⑤在物质供应十分菲薄和匮乏的情况下,岳飞特别注意抚恤军卒。他“奉己至薄”,经常与最下等的军士共餐。酒肉一定均分部属,如果酒太少,则搀水共啜。行军时,逢军士露宿,自己不入馆舍;出戍或出征时,命妻子李娃遍访将士家属,嘘寒问暖,以金帛周济;战斗时,只简单要求军士“手执得枪住,口有唾得咽, 则已是勇也”,而常“自为旗头,身先士卒”,“亲冒矢石”,“摧精击锐,不破不止”。伤病者则亲自慰问,甚至亲手调药;战死者则吊唁尽哀,抚育孤寡,“或以子婚其女”。岳飞大儿媳巩氏或二儿媳温氏之父,即是“死事者”。⑥岳飞重视对军队的爱国主义教育。每次“临戎誓众”,他“言及国家之祸”,往往“仰天横泗,气塞莫能语”,兵士们都欷歔感奋,愿效死力。⑦ 岳飞的努力取得相当的成功。在恶浊的社会环境中,岳家军当然不可能弊绝风清。但一般说来,贪污舞弊的行为尚能得到制裁,没有发展到很严重的程度。⑧幕僚黄纵看到一名兵士,在严寒的天气里只穿一件单麻布衫,便问他:“汝怨乎?”这个兵士回答:“不怨也。他军所得请给,则有减克。又如科作纳袄之类,自身虽暖,老小则冻馁矣。宣抚则不然,所请食钱若干,不减一钱,听士自用之。某自因家累重而费之,非在上者有克于我也,何怨之有。”⑨由于岳飞仁严兼济,恩威并施,“小善必赏,小过必罚”,“勤惰必分,功过有别”,⑩故在岳家军中,养成了—种雷厉风行的军风, 令下如山倒,“御众得其死力”。岳飞在庐州,“遣骑驰奏”,恰遇大江 “风暴禁渡”,别人制止这名骑士渡江,这名骑士却说:“宁为水溺死,不敢违相公令。”便自驾一叶轻舟,出没狂风巨浪之中,终于抵达彼岸。⑾故人称凡是在岳飞“麾下者,人百其勇”。⑿这固然是夸张之词。但是,由于主将品格的差异,管教的不同,而形成军队素质和战斗力的差距,却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在中国古代,军政腐败,军纪放纵,是司空见惯的。军队战胜,须以掳掠维系士气;军队战败,须以抢劫平息怨愤。当时纵暴记录最多的是张俊军,号称“自在军”。⒀岳飞严明军纪,整肃军政,端正军风,是一种罕见的难能可贵的特例。这固然是时代之所需,抗金之所需,也是与岳飞个人的理想、抱负、品格和特殊努力分不开的。南宋后期的吕午写诗称颂说,“当年惟说岳家军, 纪律森严孰与邻。师过家家皆按堵”,“威名千古更无敌”。⒁的确, 岳飞的治军,无疑在中国军事史上是一大贡献。他自己也对本军的素质感到自豪,曾说:“某之士卒真可用矣!”⒂①《金佗续编》卷29赵鼎《乞支降军马钱粮》,《忠正德文集》卷l《乞支降岳飞 军马钱粮状》,《要录》卷62绍兴三年正月丁卯。②《金佗续编》卷27黄元振编岳飞事迹。③《会编》卷208《林泉野记》。④(金佗续编》卷27黄元振编岳飞事迹。⑤(独醒杂志》卷7。⑥《金佗稡编》卷9《遗事》,《金佗续编》卷14《忠愍谥议》,《武穆谥议》,卷 27黄元振编岳飞事迹,卷28《孙逌编鄂王事》引邵缉建炎四年荐书。⑦《金佗稡编》卷9《遗事》,《金佗续编》卷30《郢州忠烈行祠记》。⑧ 关于岳家军中贪污舞弊事件。第一,据《金佗稡编》卷9《遗事》,岳飞“尝 命其将支犒”,“匿金归己,杖而杀之”。《会编》卷155载任士安有类似情况, 系误。第二,据《金佗续编》卷1绍兴七年出师疏,《要录》卷113绍兴七年 八月丙申,《宋会要》食货56之44,《筠溪集》卷4《霍蠡总领荆[襄)财用 转一官》,岳飞第二次北伐时,“在寨卒伍有饥饿闪走”,后霍蠡查出“吏或侵 渔,军多冗滥,致馈饷不继于道”。第三,《金佗稡编》卷8《鄂王行实编年》 载张宪前军副统制王俊“屡以奸贪为宪所裁”。⑨《金佗续编》卷27黄元振编岳飞事迹。⑩《金佗续编》卷30《郢州忠烈行祠记》,《独醒杂志》卷7。⑾《金佗稡编》卷9《遗事》。⑿《金佗续编》卷14《武穆谥议》。⒀ 参见《会编》卷136,卷180,卷230崔淮夫等上两府札子,《要录》卷114绍 兴七年九月辛未。⒁《新安文献志》卷54吕午《和岳王庙壁上韵》。⒂《金佗续编》卷27黄元振编岳飞事迹。陆务观 (三學齋主人)进士UID 34352精华 40积分 6626帖子 1897荣誉 4329 国学币阅读权限 150注册 2005-8-22状态 离线 #13 大 中 小 使用道具 发表于 2008-7-22 15:3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第十二章 淮西兵变第十二章 淮西兵变第一节 淮西军易将绍兴七年二月,当岳飞前往“行在”平江府时,①朝廷已作出——项重要的人事更动,又正在酝酿另一项重要的人事更动。左相赵鼎和右相张浚的分歧,已发展到完全不能共事的地步。张浚力主“行在”迁往建康府,赵鼎却图谋撤回临安府。一个计划“乘胜取河南地,擒刘豫父子”;另一个认为,刘豫虽是“几上肉”,既有金朝作后盾,“强弱不敌,宜且自守”。一个提议,“刘光世骄惰不战,不可为大帅”,应当罢免其兵权;另一个反对,“若无故而遂罢之”,“恐其士卒自此不安”。张浚既然对伪齐绍兴六年冬的进犯处置合宜,自然是理直而气壮。赵鼎自愧弗如,便提出辞呈,于当年十二月外任绍兴府知府。②张浚逐走赵鼎,却引进老奸巨猾的秦桧。秦桧闲废五年后,又重新出任枢密使,地位仅次于张浚。他甚至在罢黜期间,依然明目张胆地宣扬投降主义主张。秦桧上奏说:“言战者专欲交兵,而彼己之势未必便”,“自古两国相敌,力强者骄,不足深较”,“乞安慰狂虏”,“明言”“不敢轻犯大国”。③张浚被秦桧在北宋末年的表现所蒙蔽,又误认为他“柔佞易制”,以为可以拉扰他,当一个理想的“备员”。④秦桧也尽量克制自己恣睢暴戾的本能,明充“备员”,暗当奸细。由于右相张浚独揽大权,刘光世的罢免就势不可免,问题在于由谁接管这支屯驻淮西的行营左护军。岳飞到达平江府后,大约也听到一些传闻。他知道行营左护军还有不少强兵悍将,如将这支部队拨归自己指挥,对北伐的裨益是不言而喻的。绍兴七年正月,金朝向宋朝通报了宋徽宗的死耗,故宋高宗每次召见臣僚,总得表演出一副涕泪满面、哀不自胜的模样。⑤他和岳飞见面后,谈论一番国势军情;顺便问及岳飞是否有良马。岳飞灵机一动,作出了巧妙的回答:“骥不称其力,称其德也。 臣有二马,故常奇之。日啖刍豆至数(左豆右斗),饮泉〔至〕一斛,然非精洁,则宁饿死不受。介胄而驰,其初若不甚疾,比行百余里,始振鬣长鸣,奋迅示骏,自午至酉,犹可二百里。褫鞍甲而不息不汗,若无事然。此其为马,受大而不苟取,力裕而不求逞,致远之材也。值复襄阳,平杨么,不幸相继以死。今所乘者不然,日所受不过数升,而秣不择粟,饮不择泉。揽辔未安,踊跃疾驱,甫百里,力竭汗喘,殆欲毙然。此其为马,寡取易盈,好逞易穷,驽钝之材也。”岳飞将自己比作“致远之材”,足以胜任直捣黄龙府的伟业。他希望宋高宗高瞻远瞩,不要耿耿介怀于去年北伐的成效不理想,而能交付给自己更多的军队和权力,以承担再次大举的重任。岳飞这番言谈引起皇帝的重视。宋高宗赞赏他“见〔识极〕进,论议皆可取”。⑥趁论功行赏的机会,将岳飞由检校少保升至正二品的太尉,并将宣抚副使、兼营田使晋升为宣抚使、兼营田大使。⑦太尉“同二府之列”,“崇以辅臣之礼”。⑧按照宋制,宰相所辖三省和枢密使等所辖枢密院,号称二府。除宰相外,枢密使、参知政事等称执政,即“辅臣”。自宋朝“祖宗以来,所置使名莫重于宣抚,多以见任执政官充使”。⑨“以宣抚之重名,实寄专征之大事”,惟有“廊庙近臣、勋伐高世者”可膺此重任。⑩岳飞官拜太尉后,便“理合增重使名”,⑾使虚衔和实职一致,都作为执政级高官的待遇。但是,检校少保、太尉等只是作为锦上添花的加衔,岳飞的两镇节度使虚衔仍旧保留而不变。此时,岳飞的实职差遣已超越吴玠,而与韩世忠、刘光世、张俊三大将平列。①《金佗续编》卷8《令赴行在奏事省札》,《再令疾速赴行在奏事省札》,《要录》卷109绍兴七年二月庚子,岳飞接宋廷绍兴六年十二月和绍兴七年正月省札后,于二月到平江府。《金佗稡编》卷7《鄂王行实编年》作“春正月,入见”,系误。 ②《会编》卷170,《要录》卷107绍兴六年十二月戊戌,壬寅。 ③秦桧奏见《会编》卷172绍兴七年正月十五日,《要录》卷87绍兴五年三月。时间应以《要录》为准,内容应该以《会编》为准,因为清人修《四库全书》时,对《要录》文字作了篡改。④《会编》卷220《中兴姓氏录》,《要录》卷107绍兴六年十二月甲午朔,卷108绍兴七年正月丁亥。 ⑤《要录》卷108绍兴七年正月丁亥,庚寅。 ⑥《要录》卷109绍兴七年二月己酉,《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20。 . ⑦《金佗续编》卷2《起复太尉加食邑制》,《会编》卷177,《要录》卷109绍兴七年二月丁巳,《宋会要》职官1之13。 ⑧《金佗续编》卷3《再辞免起复太尉仍加食邑不允诏》。 ⑨《宋会要》职官41之24—25。 ⑩《金佗稡编》卷14《辞宣抚副使札子》。⑾《宋会要》职官41之33。 ’三月,在张浚的主持下,宋高宗的“行在”迁往建康府。在平江府停留了二十多日的岳飞,也奉命“将带马军”, “禁卫从行”。①九日到达建康府后,宋高宗撇开以背嵬亲军护卫的韩世忠,在“寝阁”单独召见岳飞,对他说:“中兴之事,朕一以委卿,除张俊、韩世忠不受节制外,其余并受卿节制。”②所谓“节制”,是指暂时指挥或间接指挥。③岳飞节制的范围,不仅包括刘光世的行营左护军五万二千余人,还应包括仍为宣抚副使的吴玠行营右护军六万八千四百余人,④杨沂中殿前司军约三万人,⑤侍卫马军司和侍卫步军司军一万二千六百人以上,⑥总计约十六七万人;不归节制的韩世忠的行营前护军约三万人,⑦张俊的行营中护军约七万余人,⑧总计约十万人。眼前的要务,首先自然要确定淮西行营左护军的归属。宋高宗将亲笔手诏交付岳飞,以备他去淮西接管行营左护军时,面授王德、郦琼等统制。宋高宗在手诏中写道,“朕惟兵家之事,势合则雄”。“今委岳飞尽护卿等,盖将雪国家之耻,拯海内之穷。”“所宜同心协力,勉赴功名,行赏答勋,当从优厚。听飞号令,如朕亲行,倘违斯言,邦有常宪”。⑨南宋各军不能协同配合,是个严重的战略弱点,在过去的战事中,特别是在绍兴六年的战事中,已经暴露无遗。宋高宗本人也承认,岳飞“素志殄虏,常苦诸军难合”。⑩这种弱点,也只有由智勇兼备的岳飞负责统一指挥,才能弥补和克服,此外别无良策。宋高宗将全国大约七分之五的兵力,慷慨地授予岳飞一人指挥和节制,这在宋朝尚无此先例,不能不使岳飞欣喜若狂。岳飞非常感激皇帝的恩遇,更渴望抗金功成,他用工整的楷书写了一篇奏札,于十一日进呈皇帝:“臣伏自国家变故以来,起于白屋,实怀捐躯报国、雪复雠耻之心,幸凭社稷威灵,前后粗立薄效。而陛下录臣微劳,擢自布衣,曾未十年,官至太尉,品秩比三公,恩数视二府,又增重使名,宣抚诸路。臣一介贱微,宠荣超躐,有逾涯分;今者又蒙益臣军马,使济恢图。臣实何人,误辱神圣之知如此,敢不昼度夜思,以图报称。臣(窃)揣敌情,所以立刘豫于河南,而付之齐、秦之地,盖欲荼毒中原生灵,以中国而攻中国。粘罕因得休兵养马,观衅乘隙,包藏不浅。臣不及此时禀陛下睿算妙略,以伐其谋,使刘豫父子隔绝,五路叛将还归,两河故地渐复,则金贼诡计日生,它时浸益难图。然臣愚欲望陛下假臣日月,勿复拘臣淹速,使敌莫测臣(之)举措。万一得便可入,则提兵直趋京、洛,据河阳,陕府、潼关,以号召五路叛将,则刘豫必舍汴都,而走河北,京畿、陕右可以尽复。至于京东诸郡,陛下付之韩世忠、张俊亦可便下。臣然后分兵濬、滑,经略两河,刘豫父子断可成擒。如此则大辽有可立之形,金贼有破灭之理,四夷可以平定,为陛下社稷长久无穷之计,实在此举。假令汝、颍、陈、蔡坚壁清野,商於、虢略分屯要害,进或无粮可因,攻或难于馈运,臣须敛兵,还保上流。贼定追袭而南,臣俟其来,当率诸将或锉其锐,或待其疲。贼利速战,不得所欲,势必复还。臣当设伏,邀其归路,小入必小胜,大入则大胜,然后徐谋再举。设若贼见上流进兵,并力来侵淮上,或分兵攻犯四川,臣即长驱,捣其巢穴。贼困于奔命,势穷力殚,纵今年未尽平殄,来岁必得所欲。亦不过三二年间,可以尽复故地。陛下还归旧京,或进都襄阳、关中,唯陛下所择也。臣闻兴师十万,日费千金,邦内骚动七十万家,此岂细事。然古者命将出师,民不再役,粮不再籍,盖虑周而用足也。今臣部曲远在上流,去朝廷数千里,平时每有粮食不足之忧。是以去秋臣兵深入陕、洛,而在寨卒伍有饥饿闪走,故臣急还,不遂前功。致使贼地陷伪,忠义之人旋被屠杀,皆臣之罪。今日唯赖陛下戒敕有司,广为储备,俾臣得一意静虑,不为兵食乱其方寸,则谋定计审,仰遵陛下成算,必能济此大事也。异时迎还太上皇帝、宁德皇后梓宫,奉邀天眷归国,使宗庙再安,万姓同欢,陛下高枕无北顾忧,臣之志愿毕矣。然后乞身还田里,此臣夙昔所自许者。”⑾①《金佗续编》卷8《令扈车驾幸建康省札》。 ②《金佗续编》卷27黄元振编岳飞事迹。韩世忠率亲军护卫,见《要录》卷109绍兴七年三月癸亥朔。 ③《朝野类要》卷4《节制》:“节制之称,所以使寄戍之军服其权也。若平时镇江府武锋军驻楚州,则其州守臣有统辖屯戍之兼职。”此为间接指挥之意。《金佗续编》卷5《朝省行下事件省札》规定岳飞“节制使唤”颜孝恭、崔邦弼等军,有暂时指挥之意。 ④《要录》卷111绍兴七年五月壬午,《宋史》卷374《李迨传》。 ⑤据《会编》卷205,《要录》卷139绍兴十一年正月己巳,《宋史》卷367《杨存中传》,后杨沂中以三万兵赴淮西,今姑依此数。 ⑥《要录》卷108绍兴七年正月戊寅,卷1lo绍兴七年四月丙申。 ⑦《会编》卷206,《要录》卷140绍兴十一年六月癸未,《宋史》卷364《韩世忠传》。 ⑧据《会编》卷219《林泉野记》,《中兴小纪》卷29,《金佗稡编》卷8《鄂王行实编年》,张俊最后兵力达八万人。据《会编》卷212,《要录》卷117绍兴七年十一月甲午,后王德以八千人隶张俊,方达八万兵力,故其时应为七万余人。 ⑨《金佗稡编》卷1高宗手诏。 ⑩《金佗稡编》卷3高宗手诏。⑾《金佗续编》卷1绍兴七年出师疏,以《金佗稡编》巷11《乞出师札子》参校,两处文字有异,但前者为岳飞手迹原件,应以为准。根据内定的安排,岳飞实际上已不再是荆湖北路和京西南路的宣抚使,而是“宣抚诸路”。除京东东路和西路是韩世忠与张俊两军的作战区外,其余京西、陕西、河北、河东等各路辖地,都作为岳飞的作战区。他在奏札中提出全盘作战计划,准备用两三年时间,“尽复故地”。岳飞满怀决胜的豪情壮志,他惟一的忧虑就是军粮供应,故在此奏中特别强调,希望引起宋高宗的关注。南宋初年,一度流行着迎还二圣的政治口号,二圣是指被俘的宋徽宗和宋钦宗。这个口号最初出自宋高宗的即位诏中有“同徯两宫之复”之语。①由于宋徽宗已死,金人又不断放出风声,要以宋钦宗或宋钦宗之子组织傀儡政权,故岳飞在此奏中便不再沿用这个已经过时的政治口号,而只将宋钦宗包括在“天眷”之中。宋高宗读完岳飞奏札,当即亲笔批示:“览奏,事理明甚,有臣如此,顾复何忧。进止之机,朕不中制。惟敕诸将广布宽恩,无或轻杀,拂朕至意。”②十四日,宋廷和都督府又发给岳飞三个省札和都督府札,命令岳飞招纳伪齐臣僚,规定岳飞“如行军入贼境”,“许便宜施行”“军期事务”,而后奏报。其中的都督府札则是开列刘光世军的人马清单,包括行营左护军所属十个军的统制名单,共计有五万二千三百十二人,马三千零十九匹。由于罢免刘光世的命令尚未宣布,故规定此札由岳飞“密切收掌”,不得下发宣抚司机构,以免泄漏朝廷机密。③岳飞在行朝已暂住了一月有余,他急于离开建康府。宋廷特别规定,绍兴六年立功将佐的升官官告,可“免进入”门下省审覆,而由官告院直接发付岳飞带回鄂州。④宋高宗自绍兴元年以来,虽降金之心不死,但因伪齐堵绝了求和之路,有时不得不在表面上赞成抗金。金朝女真贵族经历几次挫败后,灭宋的欲望已不很迫切;刘豫却不然,他认为若不灭宋,自己“子皇帝”的宝座就坐不稳当。他为此采取了一切可能的手段,包括搜罗宋高宗个人的秽行丑闻,出文榜“毁斥诟骂,无所不至”。⑤宋高宗身为九重之主,竟然遭受这个旧日臣仆的糟蹋,也不免气愤难平,意欲进行报复。近年来的一系列征战,使岳飞的军事声望后来居上,无论是刘光世和张俊,还是吴玠和韩世忠,都不能与他并驾齐驱。真正要在抗金方面有所作为,自然非岳飞莫属。宋高宗在一时的感情冲动之下,似乎是“寝閤之命,圣断已坚”,⑥决定重用岳飞,然而他的决定,也仅仅是一时冲动而已。⑦①《会编》卷101。 ②《金佗续编》卷1高宗手诏。 ③《金佗续编》卷8《诏谕靖康叛臣能束身以归当复爵秩省札》,《许令便宜行事省札》,《督府令收掌刘少保下官兵札》。 ④《要录》卷109绍兴七年三月乙亥,《宋会要》职官11之70。 ⑤《金佗续编》卷1高宗手诏。 ⑥《金佗稡编》卷12《乞本军进讨刘豫札子》。⑦因秦桧父子篡改历史,在《金佗稡编》问世前,宋朝官史对宋高宗曾委派岳飞节制大部分军队的史实,一直讳莫如深。《要录》卷109绍兴七年三月乙亥,卷110绍兴七年四月丁未及《中兴小纪》卷2l载,岳飞朝见时,“欲并统淮右之兵”,宋高宗当即驳回,并对北伐计划提出诘难,乃承袭秦嬉主编《高宗日历》之曲笔。第二节 岳飞辞职 淮西兵变岳飞的北向用兵计划,很快遭到右相兼都督张浚的反对,以及枢密使秦桧的破坏。张浚不满于当空名都督,企图将行营左护军作为都督府的直属部队;而岳飞“宣抚诸路”,其实已在相当程度上取代了都督的职权。张浚一向自视甚高,去冬淮西的胜利,更使他居功自傲,忘乎所以。在他眼里,统一节制全国军马,指挥北伐战争,只有自己才名实相符,岳飞是不够资格的。秦桧身为奸细,破坏抗金自是他的本分。如今既有张浚出面反对岳飞并统各军,秦桧更乐于在煽风点火后,充当“备员”。张浚和秦桧要说服宋高宗,是毫不困难的。宋太祖以武将身份发动政变,黄袍加身,故猜忌和防范武将,遂成赵宋世代相传的家规。尽管对国势卑弱的影响愈来愈大,变得有弊而无利,赵氏子孙仍恪守不违。张浚和秦桧无非是设法提醒宋高宗,不要忘记列祖列宗的家训,让岳飞掌太大的军权,一旦功盖天下,威略震主,就后悔莫及了。宋高宗被张浚和秦桧提醒后,当即翻悔。但自古君无戏言,如何对岳飞取消信誓旦旦的皇命,却颇费斟。宋高宗给岳飞连发三份手诏。第一份手诏说:“前议已决,不久令宰臣浚至淮西视师,因召卿议事。进止之几,委卿自专,先发制人,正在今日,不可失也。”至于“议事”内容为何,似不便明说。第二份手诏说:“览卿近奏,毅然以恢复为请, 岂天实启之,将以辅成朕志,行遂中兴邪!嘉叹不忘,至于数四。自余令相臣浚作书具道。惟卿精忠有素,朕所简知,谋议之间,要须委曲协济,庶定祸乱。”①估计到张浚出面“具道”后引起的不快,故宋高宗一方面对岳飞大加褒奖,另一方面又要求他“要须委曲协济”。第三份手诏说:“淮西合军,颇有曲折。前所降王德等亲笔,须得朝廷指挥,许卿节制淮西之兵,方可给付。仍具知禀奏来。”②命岳飞“具知禀奏来”,更表明了宋高宗收回成命的急切心情。岳飞不料事情突然变卦,其愤怒的心情真是难以言喻。由于宋高宗不便再次召见,就由张浚出头露面,将岳飞召至都督行府。张浚也同样编造不出冠冕堂皇的理由,可以对岳飞堂堂正正地作些说明。他只能装出根本没有发生过令岳飞统率淮西军的事,转弯抹角地发问:“王德之为将,淮西军之所服也。浚欲以为都统制,而 命吕祉以都督府参谋领之,如何?”显然,张浚的发问决非是征求意见,而是通知岳飞,淮西行营左护军的指挥已有新的安排。但岳飞以抗金大局为重,还是率直地作了回答: “淮西一军多叛亡盗贼,变乱反掌间耳。王德与郦琼故等夷,素不相下,一旦揠之在上,则必争。吕尚书(吕祉以兵部尚书兼都督府参谋军事)虽通才,然书生不习军旅,不以足以服其众。飞谓必择诸大将之可任者付之,然后可定,不然,此曹未可测也。”张浚又问:“张宣抚(俊)如何?”岳飞说:“张宣抚宿将,飞之旧帅也。然其为人暴而寡谋,琼之素所不服,或未能安反侧。”张浚再问:“然则杨沂中耳。”岳飞说:“沂中之视德等尔,岂能御此军哉。”岳飞直言不讳,张浚却认为岳飞无非是执意扩大自己的实力,艴然而怒,说:“浚固知非太尉不可也!”岳飞也愤愤然回答:“都督以正问,飞不敢不尽其愚,然岂以得兵为计耶!”岳飞对宋高宗君臣的出尔反尔,愤慨已极,他上奏请求解除军务。其表面理由是与宰相张浚议论不合,其实当然决不是针对张浚个人的。按当时的专制礼法,臣僚提出辞呈,须经皇帝首肯,方可离职。岳飞一怒之下,不经宋高宗许可,就在往鄂州的归途中,一面上奏,一面径自往江州庐山东林寺,给亡母“持余服”守孝。此种做法,近乎惊世骇俗的“抗上”行为,反映了岳飞性格的倔强。张浚得知岳飞擅自离职,也怒不可遏。他屡次上奏宋高宗,说:“岳飞积虑,专在并兵,奏牍求去,意在要君。”③他通过宋高宗,委派其亲信兵部侍郎、兼都督府参议军事张宗元任湖北、京西路宣抚判官,准备乘机剥夺岳飞军权。狂躁的张浚“方谋收内外兵柄”,使天下有识之士为之“寒心”。④秦桧当然是无条件支持张浚的愚蠢做法,然而为使自己的政治地位万无一失,还必须窥测宋高宗的意向。①《金佗续编》卷1高宗手诏。 ②《金佗稡编》卷1高宗手诏。 ③《宋史》卷28《高宗纪》。④《会编》卷199《秀水闲居录》,《中兴小纪》卷21注引《秀水闲居录》。宋高宗也是满腹恼怒。他召见左司谏陈公辅时,隐瞒了自己在行营左护军归属问题上的反覆无常,歪曲事实真相,指责岳飞骄横跋扈。陈公辅是抗战派,向来被指为李纲的同党。他仔细回味皇帝说得不圆的谎话,感到岳飞勇于承担平定刘豫,收复中原的重任,“要当以十万众横截金境”,还是十分可取的。他于是上奏说:“飞本粗人,凡事终少委曲”。“前此采诸人言,皆谓飞忠义可用,不应近日便敢如此。恐别无他意,只是所见有异”,婉转地请求宋高宗予以谅解。宋高宗尚比张浚清醒,他权衡利害得失,为了自己的帝座,尚不得不用岳飞掌军。他拒绝了张浚的收岳飞兵柄之谋,在手诏中“封还”岳飞的三份辞职奏札,不准岳飞“求闲自便”。①宋高宗发布严令,命湖北、京西路宣抚司提举一行事务王贵和参议官李若虚赶往庐山,敦请岳飞出山。张宗元到鄂州,岳家军将士都感到莫名其妙,遂致人心惶惶,又恰逢同提举一行事务张宪告病假休养,一时流言纷起,都说:“朝廷使张侍郎代公,公不复还矣!张太尉以此辞疾。”参谋官薛弼害怕发生兵变,忙请张宪扶病主持军务,“勒诸军各安营部,偶语者斩”。张宪对将校们说:“我公心腹间事,参谋独知之,欲知其详,问之可也。”趁众将前来询问之机,薛弼说:“张侍郎来,由公之请,汝辈岂不闻乎?公解军几何时, 汝辈败坏军法如此,公闻之且不乐。今朝廷已遣敕使,强公起复,张侍郎非久留者。”在张宪和薛弼的劝解下,全军将士的情绪方得以安定下来。②张宗元赴任鄂州,原来自然对岳飞怀有某种敌意。但他目睹了岳家军雄威的军容,昂扬的士气,“旗甲精明,卒乘辑睦”,将士们正在厉兵秣马,准备“深入”中原,“横行”漠北的情景,也不禁为之感动,转而激发起对统帅岳飞的敬意。③王贵和李若虚带了诏旨来到庐山东林寺,任凭他们左劝右说,岳飞执意不肯下山复职。拖到第六天,李若虚眼见已濒临绝境,不得不以分量最重的语言,责备岳飞说:“是欲反耶?此非美事!若坚执不从,朝廷岂不疑宣抚。且宣抚乃河北一农夫耳!受天子之委任,付以兵柄,宣抚谓可与朝廷相抗乎?宣抚若坚执不从,若虚等受刑而死,何负 于宣抚?宣抚亦岂不愧若虚等受刑而死?”薛弼之弟,绍兴三年前后曾不断上奏举荐岳飞的薛徽言,也专门写信,规劝岳飞。④岳飞也终于明白,若再固执下去,对抗金大业不会有任何好处,最后不得不接受宋高宗的诏旨。但是,在复职视事之前,岳飞还必须再次去“行在”建康府,向本来理亏的宋高宗请“罪”。张浚为了维护朝廷及本人的尊严,向岳飞作了此种示意。岳飞在六月里朝见宋高宗,⑤他上奏说:“臣妄有奏陈乞骸之罪,明正典刑,以示天下,臣待罪。”⑥①《金佗稡编)卷1高宗手诏.岳飞三份辞职奏乃据高宗手诏的文字推断,原件今已佚失。 ②《要录》卷112绍兴七年七月丁卯,《浪语集》卷33《先大夫行状》,《水心文 集》卷22《故知广州敷文阁待制薛公墓志铭》,《宋史》卷380《薛弼传》。 ③(金佗续编》卷3《张宗元奏军旅精锐奖渝诏》。 ④《浪语集》卷33《先大夫行状》。 ⑤《宋史》卷28《高宗纪》。⑥《金佗续编》卷3《上章乞骸有旨不允继赴行在入见待罪降诏慰谕》。宋高宗回答他的,是形似宽慰,实则儆戒的一席话:“卿前日奏陈轻率,朕实不怒卿。若怒卿,则必有行遣。太祖所谓犯吾法者,惟有剑耳!所以复令卿典军,任卿以恢复之事者,可以知朕无怒卿之意也。”几个月前,岳飞一度是宋高宗最赏识的大将,如今却成为皇帝最猜忌的武人。宋高宗的话中隐隐地透露出杀机。他一时尚不得不在表面上对岳飞作些应付和酬酢,骨子里却深怀戒备之心,毫无诚意。秦桧也表示愤愤不平,以取悦于宋高宗。①统率各军,大举北伐的幻想破灭后,岳飞只能立足于依靠本部人马。他返回鄂州,又向宋高宗上奏:“贼豫逋诛,尚穴中土,陵寝乏祀,皇图偏安,陛下六飞时巡,越在海际。天下之愚夫愚妇莫不疾首痛心,愿得伸锄奋梃,以致死于敌。而陛下审重此举,累年于兹,虽尝分命将臣,鼎峙江、汉,而皆仅令自守以待敌,不敢远攻而求胜。是以天下忠愤之气,日以沮丧;中原来苏之望,日以衰息。岁月益久,汙染渐深,趋向一背,不复可以转移。此其利害,诚为易见。臣待罪阃外,不能宣国威灵,克殄小丑,致神州隔于王化,虏、伪穴于宫阙,死有余罪,敢逃司败之诛!陛下比者寝閤之命,圣断已坚;咸谓恢复之功,指日可冀。何至今日,尚未决策北向。臣愿因此时,上禀〔陛下〕成算,不烦济师,只以本军进讨,庶少塞瘝官之咎,以成陛下寤寐中兴之志。顺天之道,因民之情,以曲直为壮老,以逆顺为强弱,万全之效,兹焉可必。惟陛下力断而行之!”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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