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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痛快日记》-2

作者:蔡康永 字数:12953 更新:2023-10-11 17:31:07

显然一个人一生能扮的英雄,配额是有限的。我在七岁就把扮英雄的配额用光,等后来九岁真的上台唱戏,就只能扮扮狗熊了。哪一位狗熊?知名度极高、成就感极低的,杨四郎。杨四郎,顾名思义,是杨家排行老四的那个郎。哪个杨家?假设你完全没听说过“四郎探母”这件事情的话,让我在这里为你做一个背景简报---杨家,是宋朝的“金刀令公”杨老先生他那一大家。他们家虽然男丁众多,可是很讽刺的,大家对“杨家将”最有印象的发言人,通常是一位头发很白、脸色很臭、手中撑拐杖、胳臂夹令旗、下半身穿老婆婆裙、上半身披锁子铠甲,说她老她还真老、说她凶她可真凶,一半文来一半武、一半娘们一半爷的:人称杨门女将寡妇头儿、“天波府余老太君”的是也!怪了。堂堂杨家将的发言人,为什么竟是杨老妈妈?原因很简单。杨家的男士,都如同树上的苹果一样,只要成熟了,就纷纷从生命的树枝头掉下来,被吃的被吃,被踩的被踩。据说宋跟辽的战争当中,有一场著名的“金沙滩”战役,在金沙滩一战之下,杨老令公的七位虎子猛将,总共“挂掉了”四位,没挂掉的,分别是后来立刻“因不明动机”削发出家的杨五郎、幸存而独撑门面的杨六郎,以及……以及杀得头昏脑胀,竟然像乌龙足球员射错门那样,自行投奔敌营而去的,杨四郎。这件事,就已经充分显示杨四郎“狗熊”的潜力。他家里的几位兄弟,虽说技不如人,死的死,败的败,毕竟都是兵家常事。就算莫名其妙出了家的杨五郎,不管是因为濒临崩溃而出家,或者是他灵感来了,要为大宋皇帝成立一团“中国十字军”,也都在逻辑之内。唯独杨四郎,打一打仗,失了踪。失踪很正常,失踪到去娶敌国的女性,就有点离奇。娶敌国的女性,也只“有点”离奇,竟然娶的是敌国的“第一家庭的女姓”---辽国的堂堂公主,这就实在“太”离奇,也“太太”离奇了。然而人生是荒谬的。为了呈现人生的荒谬本质,就要让行事荒谬的杨四郎,再做个荒谬的决定---两军打仗的时候,他夹在中间做“探亲之旅”!这就是为什么一郎不能探母、二郎不能探母、七八九十郎都不能探母,只有这行事诡异之至的杨四郎可以探母。杨四郎,一个“和番”的男子。(为什么从没有人把他和王昭君相提并论?)杨四郎,一个背弃了他光荣的姓氏,混充为辽人的孽子。杨四郎,一个来路不明,却能泡上当朝公主做马子的浪子。这么一位杨四郎,竟然是我表演生涯的第一个角色。从那一句“平剧入门基本句型”的“我好比笼中鸟……”唱起,我从此跟杨四郎这个角色,翻滚搏斗了好几年。一个十岁的小孩,实在无法了解-----一出毫无英雄气概的“四郎探母”,竟然让全场一推中国大陆移来,留在台湾、从头再成了一次家、立一次业的中老年绅士,纷纷热泪盈眶,台上几个加起来不到四十岁的小鬼,弄哭一堆七十老翁哪。为了一逞血气之勇,实现“打架”美梦,才上台唱戏的我,竟然莫名其妙的跳过了“打架”的层次,被迫见识了人生如戏的种种委屈、种种纠缠不清的荒谬和辛酸。~上学呛呛呛~为了特权去唱戏! -[痛快日记(1998)]每个人都翘课。有的人翘得很灵巧,有的人翘得很粗鲁;有的人为了翘课,让自己早已过世的外祖母“一再病危”、每个月固定在生死边缘徘徊。我当然也翘课。我靠的是“特权”。特权如果来自于拍老师马屁、打同学小报告这类不入流的行径,那是很没出息的。但如果特权来自于“专业技能”的话,就不失为“有格调的”翘课之道。什么样的“专业技能”呢?像打球、演讲、心算、弹琴这类的,当然都是很符合“当局利益”,很能制造翘课机会的。至于染发、飙车、用牙齿咬开酒瓶盖、用舌头把樱桃梗打结这类的专业技能,就最好自行在民间发展,不太能指望用来翘课。什么样的专业技能,可以得到学校最大的放纵,换来最多的翘课机会?当然必须是这所学校的“显学”。如果你的学校最重视电脑,你就不要老是练习扯铃;如果学校专在棒球上扬名,你的西班牙文造诣可能也就会受冷落。那么,我念的小学,当红的“显学”是什么呢?说出来,一定让人觉得“深具时代意义”——吾校之显学,正是“唱平剧”!“唱平剧”,实在是很冷门的课外活动,我后来情窦渐开,常常忍不住懊悔自己选了平剧---如果学拉小提琴,起码可以用来对暗恋的对象下蛊,一边拉出摧心的曲调,一边紧锁双眉,做出痛苦又陶醉的迷人表情。或者起码应该学素描,把对方听课的侧影画下来,偷偷放在对方书包里,在潇洒的签一个鬼也看不懂的签名。然而,我既没学拉小提琴,也没学素描。我选了学平剧。有谁能靠唱一段平剧,而掳获佳人芳心?神经的小朋友还不只我一个。大概在那个年代,我们这类家庭看平剧的比例还是非常高的。学校请来了余老师和孙老师,余老师是年华正茂的美艳名伶,带着女生组学青衣花旦,孙老师是辈分很高的前辈师傅,带着男生组学唱老生。学校派下来的第一出戏码,正是鼎鼎大名,可是实在满无聊的“四郎探母”。为什么第一出就学“四郎探母”?大概是因为这是所有平剧当中,被表演次数最多的一出,就像在各国的哥剧院,蝴蝶夫人必须一再的自杀,卡门必须一再的被杀一样,杨四郎也必须一再探望他的妈妈。探到他妈妈吐出来为止。“四郎探母”这出戏既没有死半个人,也不会打半场仗,纯粹是出“亲情伦理大悲剧”。一个中年男人,被迫放弃宋朝的公民身分,用假护照居留在番邦,为了生存,甚至犯下重婚罪,宋国有个太太,在番邦又娶一个太太,而且娶的还是番邦公主,不但娶了公主,还生了孩子!结果老母亲竟然代表大宋国,带兵来攻打番邦,番邦当政的老太后当然起兵抵抗;是自己的老妈妈,来攻打自己的老岳母。杨四郎的故事,听起来就像每一个大时代造成的小悲剧一样,有点残忍的可笑。可是,对我们这一群十岁不到的小孩来说,“四郎探母”实在不是一个令人跃跃欲试的故事。跟“孙悟空大闹天宫”根本不能比嘛。但总还是比上课有趣多了。我们越玩越逼真,戏也学会了,角色也分派好了,竟然就要上台公演了。一群十岁上下的小鬼,要公演“四郎探母”这样的政治宫闱丑闻剧,实在是奇妙的安排。要是换了别家小学,大概校庆同乐会上乱七八糟瞎演一场也就够了。我念的这所小学,状况不太一样,校长是平剧的大行家、爱戴人士,她找记者来看彩排、拍剧照、印节目单,我们在容纳千人的纪念馆公演,面对满场大人观众,然后第二天上各大报去出风头。我们这所私立小学,众集了多少当时厉害人物的小孩呢?这个答案,可从“演出说明书”的“演员表”上得知——这很可能是“四郎探母”演出有史以来,最古怪的一张演员表了。演员表上,“杨四郎”有两个,可是“候补杨四郎”有八个!番邦那位“铁镜公主”有一个,可是“候补铁镜公主”也有八个!这张演员表看起来真的很吓人,简直不像平剧演出的演员表,而是神风特攻队的队员名单,彷佛每五分钟就会阵亡一名,需要马上递补的惨状!事实当然没有这么惨烈,杨四郎之所以会有两个人演,是因为一位同学演前半段,我演后半段,至于“候补杨四郎”,“候补铁镜公主”,其实是为所有扮演“龙套”和“宫女”的同学所创出来的头衔。这些位演“龙套”和“宫女”的同学,他们的爸爸妈妈都大有来头,不是大官、就是耆宿,不是富商、就是名流,为了得到他们的捧场,实在不宜逼他们承认自己的小孩在“四郎探母”里演的是八个一组的龙套宫女,改说成是“候补杨四郎”和“候补铁镜公主”,当然皆大欢喜。光是一张演员表,已经让十岁的我,充分体会了娱乐界竞争的残酷铁律:“演员只有两种,一种候补,一种等着被补”。当然也学会了社交界的生存法则:“你给别人面子,别人才会给你面子”。“四郎探母”是一出充满人情世故的戏。演“四郎探母”的过程,也是出充满人情世故的戏。“四郎探母”演完以后,我的“演艺生涯”并没有跟着结束。我开始拥有一些“高龄歌友”,有些老太太会送我糖果礼物,有陌生的老伯伯会跟踪我,等在校门口要找我说说话。我也奉父母之命,没事就要签几张“公关用签名剧照”给各家亲朋。有时还得“应召出席”,在餐前酒后为来家的贵宾“清唱”一段。当然,我们这几个演公主、演太后、演四郎的小鬼,也都因为唱戏而得宠、而得到校内的高知名度、而得到不少“特权”。这些特权包括“翘课合法化”,“经常进出校长府第”,“造型的空间增加”等等微不足道,但又很有搞头的小事。我在感受这些小小特权、小小知名度、小小乐趣的同时,渐渐不自觉的明了了这小小人类社会的奥妙——大人老想把我们关在课本里,可是真正的乐子,都在课本外面,那个无边无际的险恶世界里。当然我会了一些堕落的技巧——比方说,利用体制来扩张自己的权力,比反抗体制要方便得多了。我在这所私立学校,待了将近十五年的时间,从幼儿园一再直升,一直念到高中毕业。我代表这个学校,参加无数的比赛——作文、演讲、辩论,拿到的奖状,足够当壁纸;搬回学校的冠军杯,足够圆桌武士一人一个拿去吐痰。我也不间断的当班长、当模范生、当学生会主席、当毕业生代表,可是,我自己心里很明白——对所有这些事、这些比赛、这些“公职”,我都没有热情。我从来没有把那些冠军杯当成是光荣,我也从来不认为担任那些“公职”是为了“服务人群”。我只是凭丛林动物的本能知道,这些冠军杯,这些公职头衔,都可以让我更任性、享受更多特权,也更方便的摆脱困顿的、愚蠢的、课本里的世界。我很冷淡而有效率的完成一次又一次的比赛,像个“个人工作室”那样靠“接案子”来赚取我要的空间。爸妈常常困惑,搞不懂我为什么出去比赛得了冠军,回到家却绝口不提。他们不晓得,我是以这些冠军为耻的。我的作文、演讲、辩论,全部都充满了我一点也不信的谎言,用尽了我觉得很廉价的表达技巧。我不得不引以为耻,因为这些跟光荣无关、跟热情无关,只是为了换取更多不被控制的特权而已。这是我在这家学校,从幼儿园到高中,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高中的最后一年,我终于用行动唾弃了自己的特权,我编了叛逆的校刊,让自己被记了大过,用惊险的成绩毕业,离开这个学校。我很喜欢这段“高度政治化”的少年岁月,我从中体会到的,不管是腐化的乐趣,还是反叛的快乐,都替后来的我省掉了很多时间,不会再耽溺在无聊的权力游戏里。教育,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把你抛到空中,接近一下星星,再让你跌进沟里,闻闻自己的臭。当然,接着你就会把自己洗干净,如果你运气还不错的话。我的运气,好像还不错。我闻得到我自己的臭。~上学呛呛呛~第一名VS.清一色 -[痛快日记(1998)]考第一名,除了可以拿来换取“其它利益”之外,实在是很无聊的事情。头一次考到第一名的时候,是在非常无知的小学一年级,完全搞不清楚“考试”是干什么用的。就像小斑马或小野牛,被狮子老虎追着跑的时候,会本能的快跑,跑得快就活命,跑得慢就被吃掉,没有任何一只小动物会发神经,想去“跑第一名”这种无聊事。长颈鹿不会比赛谁的“脖子第一名”,苍蝇不会比赛谁的“脚毛第一名”。如果有动物拼了命的比力气、比爪子、比牙齿,是因为比赢了,可以做“老大”,可以享受供养和服侍。第一名,要如何享受到“做老大”的乐趣呢?光靠成绩单,是没有用的。要自力救济,把第一名落实为各种福利。网球大赛的第一名,可以“落实”到电视广告里去,和世界最强的电池对打。钢琴大赛的第一名,可以“落实”去和世界各地文化中心的破烂钢琴搏斗。诺贝尔奖加冕的科学家,可以得到柏克莱加州大学校园的一个停车位。体育选手能拍广告,音乐家能巡回表演,科学家能有车位停车,这些都是货真价实的福利,是靠“第一名”换来的果实。换不到这些果实的话,所有的“第一名”都只能随着年华老去,渐渐变成教练、教师、教授……这没什么不好。只是必须一步一步领悟“第一名”的虚幻无聊罢了。还好还好,我的第一个“第一名”,就非常的实惠。小学一年级的我,放学踏入家门,正好欣逢盛会,美丽的妈妈,正跟一客厅穿旗袍的阿姨伯母们,进行“上麻将桌前的暖身活动——聊天”。“回来了。来叫人——”妈妈指示。我丝毫不需提示,依照每位阿姨伯母的脸部五官特征,一溜烟把招呼打完。妈妈还想炫耀更多——“这次考第几名啊?”妈妈问。“喔,给你看。”我还不太记得住“第一名”这个东西,把成绩单交给妈妈。“咦?第一名啊!”妈妈龙心大悦。众位阿姨伯母,全部齐声欢呼、花容失色:“这么乖啊!第一名啊!”以往这种景气,只有当桌上有哪位女士,神勇的胡下“清一色”时,才会引起的骚动。我有时刚好“路过”麻将间,偶尔就会见识到娇呼与惊叹此起彼落的这种情景。这下我有点开窍了——原来,“第一名”是跟“清一色”威力相当的东西!从此,我对“一”字建立了良好的印象。更没有想到的,是阿姨伯母们,在听到“第一名”三个字以后的反应,竟然和听到“清一色”三个字一样——她们都开始付钱!“考第一名啊!真乖!”我干妈首先发难,打开皮包,拿出一张大钞:“来,给你红包。”我不知道是福是祸,乖乖接住大钞。“来来来,给红包,给红包……”当下一阵乱,喀喀咔咔、各式漆皮鳄鱼皮包的嘴巴大大张开,慧宝阿姨、翁妈妈、黄家阿姨……纷纷出手,大钞结成美丽队伍,逃离鳄鱼之口,飞向我的口袋。也许是因为上海麻将和台湾麻将的规矩不同。台湾麻将,只有“肇事闯祸者”需要付钱,上海麻将呢,则“同桌者都要付钱”。应该是基于这种“见者有份”的付钱精神,才造成了这样共襄盛举的场面吧?或者,是女士们之间输人不输阵的“同侪压力”呢?这样一次与“第一名”的邂逅,已经使我明瞭了这玩意儿的价值。在后来的人生里,我没有再被“第一名”三个字欺骗过,都得归功于这次的“利益输送”。有人觉得过气明星拍卖奥斯卡奖座,是很落魄的事,令人感伤。我反倒觉得这是“觉悟者”该做的事呢。~上学呛呛呛~别问“这有什么用?” -[痛快日记(1998)]1大学毕业时,爸说:“你一定要念一个硕士学位。不用念博士,可是硕士是一定要的。”为什么“硕士是一定要的”?我没问。爸爸对我的要求非常少,所以一旦他开口了,我都很“上道”的照单全收,当然,也因为硕士大都很容易念,选个容易的科目,常常可以在九个月内就拿到硕士。博士就麻烦得多,要是不幸遇上贪图廉价人工的指导教授,想把研究生一直留在身边帮忙,那一个博士学位耗掉你十年以上,也是常有的事。所以我就很安然的接受了爸的指示。“没问题,一个硕士。”我很有精神的覆诵一次,好像柜台后的日本料理师傅。“而且要念一流的学校。”爸进行第二阶段的指示。“没问题,一流学校。”师傅覆诵客人点的第二道菜。我当然很同意“念一流学校”的想法。我在大学四年,整天听我有学问的好友阿笔,不断告诉我西方最厉害的几间大学,到底都厉害在什么地方:柏克莱待了多少个得过诺贝尔奖的物理学家、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医学院又完成了什么手术、德国的法学博士和美国的有何不同、牛津的研究生吃晚饭时要穿什么、康乃尔的研究生为什么自杀比例最高……聊的都是这一类的事情。对于在台湾各种烂学校混了十几年的我们来说,没事就把这些知识神殿的名字,在牙齿之间盘弄一番,实在是个方便又悲伤的娱乐。就像两个台湾的初中男生,翻看着“花花公子”杂志拉页上的金发兔女郎。夹杂着向往和民族的自卑。2爸对学位的指示,已经清楚收到。“一流学校、硕士就好”。轮到我对爸开出条件了。有风格的料理师傅,是不会任凭客人想点什么、就做什么的。客人可以要求吃生鱼片,可是有风格的师夫,会决定此刻最适合做生鱼片的,是哪一种鱼。也就是说,你点归你点,未必吃得到。“爸,我只念我想念的东西喔。”“可以,不要念太多就好。”爽快。这是爸跟我随着岁月培养出来的默契。各取所需,互蒙其利。不过,老实说,“我取我需”的状况,似乎比“爸取爸需”的状况,要多那么一两百次吧。3我想念的东西,对一般的台湾爸妈来说,似乎有点怪。我想学“舞台剧”。还好我爸不是“一般的台湾爸妈”。从小到大,爸从来没问过我:“这有什么用?”“这有什么用?”几乎是我们这个岛上,最受欢迎的一个问题。每个人都好像上好发条的娃娃,你只要拍他的后脑一下,他就理直气壮的问:“这有什么用?”“我想学舞台剧。”“这有什么用?”“我正在读《追忆似水年华》。”“这有什么用?”“我会弹巴哈了。”“这有什么用?”“我会辨认楝树了。”“这有什么用?”这是我最不习惯回答的问题,因为我没被我爸问过这个问题。从小,我就眼睁睁看着爸妈做很多“一点用也没有”的事情。爸买回家里一件又一件动不动就摔破的瓷器水晶;妈叫裁缝来家里量制一件又一件繁复的旗袍;一桌又一桌吃完就没有的大菜;一圈又一圈堆倒又砌好的麻将,从来没有半个人会问:“这有什么用?”“漂不漂亮?”“喜不喜欢?”“好不好吃?”这些才是整天会被问到的问题。长大以后,越来越常被别人问:“这有什么用?”才忽然领悟很多人,是随着这个问题一起长大的。我不大确定——这是不是值得庆幸的事。一直到,反复确认了“人生最重要的东西,其实都没有什么用”时,才觉得自己运气真好。人生,并不是拿来用的。爱情,光荣,正义,尊严,文明,这些一再在灰黯时刻拯救我、安慰我的力量,对很多人来讲“没有用”,我却坚持相信这才都是人生的珍宝,才禁得起反复追求。~上学呛呛呛~好莱坞隔壁的研究所 -[痛快日记(1998)]1每次翻书,看到写书的人自我介绍的部分,心里就忍不住纳闷——“这些家伙,除了从一个大学毕了业、再从一个研究所毕了业、再进了另一个大学去教书之外,他们这辈子就什么好玩的事都没发生过吗?”对很多爱写书的蛋头学者来说,事实的真相,恐怕正是如此——他们的人生,除了分别用A大学、B大学、C大学来当坐标之外,的确没有更理想的标点符号了。然而,不可否认的,这些人会这么心甘情愿、而且理直气壮、而且与有荣焉的,勇敢把以大学为坐标的人生地图,公布在大家的面前,一定是因为——这么几所大学的名字,总能够代表些什么吧,总能够证明些什么吧!是啊!大学的名字,到底能够代表些什么?到底能够证明些什么?2这样的问题,一旦被提出来,就好像是当着气象播报员的面,问他那张看起来很了不起、实际上模模糊糊的卫星云图,到底是在搞什么鬼一样。我有位好朋友,是美国一所叫“哈佛”的大学的博士。我这好友,在爱情上过得不顺利,大家就总会努力帮他找些可能的对象。可是每次到了要安排见面时候,他就会很干脆的回绝:“嗳呀,人家不会对我有兴趣的啦!”这时就必定有人会加油打气:“没兴趣?!是哈佛的博士耶!怎么可能没兴趣?!”我这好友也就必定会回答:“哼!博士又怎么样?!哈佛又怎么样?!”是啊。气象播报员,自己开口了——“哈佛又怎么样?”3我自己从一进大学开始,就觉得——“这个地方不对劲”!当然并不是说有鬼。有鬼没什么不对劲,很多大学都有鬼。不对劲的,是我遇到的大部分学生,还有大部分老师,表面上都煞有介事,骨子里都恍恍惚惚,不知道大学到底是个干什么的地方。我的同学,多半表现的态度是:大学,是人生第一次没有人盯在后面管的地方。我的老师,多半表现的态度是:大学,是老师唯一不用盯在后面管的地方。这并没有什么不好。事实上,大学的消极功能,本来就有一大重点是培养互相尊重的原则: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学科与学科之间互相尊重。不过,我会感到不对劲,是因为这种“大家不管大家”的局面,竟然就是“大结局”了,接下来,没有了。大家不管大家,就是这样了,你被当掉也没人管,你不好好教书也没人管。连人格展示的机会都没有,更不用说人格的养成了。你有机会展示的,是打撞球的技术、投资股票的灵敏、避孕的花招、摆地摊的口才。这些东西。偏偏我认为,大学的一项重要的目标,应该是养成人格,而不只是“养人”而已。于是在这样的大学气氛里,我当然是关起大门过我的日子。所幸我念的大学,校园超级美丽,起码比美国好几家名校都美,让我能够以开阔的环境,做为自闭的居所。台湾当时的其它大学,也都不会比我念的学校高明多少。排名最前面的那几所,情况也许好一些,可以根据我这些年来,跟这些大学往来的经验,充其量也只能觉得,闪耀光芒的,通常只是精彩有魅力的个人,很少是一校在制度上展现的风华、在治学上展现的气派。台湾几十年来,政治大环境上,尚且关关卡卡、踉踉跄跄,在这种条件下,要求各大学卓然自成真理与知识之天堂,当然是奢求。回想政治戒严时期,似乎大学里还有机会让知识人略展不同标准的“风骨”,不像解严以后,大学变成资本化社会的育幼院,教室里,老师的行动电话与学生的呼叫器齐响;教室外,老师与学生成为同一家直销公司的上下线。这一方面有开发中国家的生猛,叫人为之失笑;另一方面,又令人无比惋惜,眼睁睁看见人生最珍贵的事物、与人生最美好的年华,就为了先赚到手那些钱,以致两相错过。4就是因为在台湾的大学,见到了很多出乎意料的局面,所以我挑选研究所阶段的美国大学时,就特别注意这些学校从招生阶段开始,是否就已展现了不同的理念和风范。从大学阶段的英文系念完以后,我就知道文学不可以再往下念,再念势必会伤害我对文学海阔天空的信赖。因为已经确认:写东西必须靠自己,对这条路就暂且放下心来。当时左思右想,觉得电影这池二十世界的大浑水,是非要去沾惹一番才行的。写字毕竟已经会写,电影却完全不会拍,不趁此时练就武艺,更待何时?!下手一查美国各研究所概况,立刻发现老牌名校几乎全部不设研究所阶段的电影课程,原因无他,一言蔽之——他们觉得拍电影算不得是殿堂上的学问。就拿常春藤诸大盟校来说,当中就只有哥伦比亚大学一家,心不甘情不愿的设了一门“导演学与编剧学”的专业硕士学位,算是过滤掉拍电影过程中那些太缺乏人文色彩的技术部分,当然,也同时节省了惊人的硬件器材费用。我还记得那时坐镇该研究所的,正是以《飞越杜鹃窝》和《阿玛迪斯》威镇影坛的大导演米洛斯福曼。其实不要说是雄罢美国东北角的这些老名校,就算是其它上品上级的大校如普林斯敦、柏克莱、西北、威斯康辛麦迪逊分校等等,也都最多只肯设立电影理论的相关研究所,没兴趣把拍电影的学问,开成专门的研究所。除了器材经费是一大顾虑之外,摆在第一位的,当然还是各校自我要求的学术标准。我是深爱电影之人,也确知电影已累积不少值得保存的文明精粹,对于这些名校的老大心态、沙文态度,当然不能完全同意。可是,这种拥学术传统以自重的精神,依然是我所尊崇的大学之风,只要治校理念明晰,照样为我所支持。不过这些名校近年颇受财务重压,为了多赚学费,也常常广开善门,大大放宽招生标准。只希望他们晚节能保,找到能兼顾募款与理念的治校高手吧。5于是我申请研究所的方向当然也就转向一批较年轻的大学,这些大学中,也颇有几所名气大、而且电影研究所也够顶尖的学校。一般公认美国在电影摄制研究所方面排名最前的几名,无非就是下列这几家比来比去——位于好莱坞旁的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南加州大学、纽约大学、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我在向这几所学校索取申请书与学校简介的时候,就开始发现各校不同的理念,而且各有根据,相映成趣。拿我后来进的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来说,我就发现他们虽然每年申请进入电影摄制研究所的人超过六百,而名额只得三十人,但他们在筛选时,却不重视拍电影方面的经验,而是以你的创作潜力,做最优先的考量。这种标准,使得我入学后,发现同班的研究生,分别具备了各式各样的有趣背景,有念经济系的、有念法律的,也有念历史、念人类学的。加州大学这样做的企图很明显——拍电影这件事,应该登得上学术殿堂,但你从创设期开始,就必须构思:如何扩大电影人的视野、如何使电影的人文基础更深厚、如何使一家电影摄制的研究所,不至沦落为“职业训练班”?加州大学的第一步,就是免除了技术导向的包袱,仔细吸取各领域能为电影再加分的族群。6在加州大学的求学过程,当然还让我见识了各式各样的大校风范。像该校对我这样一个外国学生所知不多,就给了我学费全免的优惠;或者天方夜谭般请到影史上第一大师奥森威尔斯驻系指导;或者是全力协助学生实现自己不知多古怪想法的教学态度;或者是以制度逼迫学生必须担任电影业中类职位,并与所里各色人等共世的强硬原则。所以有些经历,都使我相信了大学理念,并非日趋缥缈的空谈,而是可以一步一步靠课程设计、靠号召人力、靠资金运用来逐步架设完成的。我的性格,受困于体制的可能,远超过受惠于体制的可能。可是在加州大学的体制下,我很扎实的受了惠,原因很简单——那个体制,是一个敦促人良性竞争、成全人自我实现的体制。大学之所以能“大”,大学之所以能“学”,都源于此。~恋爱嘿呦嘿~狐狸打电话给小王子 -[痛快日记(1998)]1接到了“狐狸打给小王子”的电话。“……喂?……小王子吗?……呃,我是狐狸。”就是这样的开场。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经常接到奇特电话的我,很本能的知道了这是人生中,那种快乐的陷阱。所谓“快乐的陷阱”嘛……就是只要你一觉得快乐,就会自动掉进去的灵巧装置吧。我笑着掉进去了。当对方是完全陌生的人,却带来了完全熟悉的感觉时,我总是很乐意逗留得久一点……小王子和狐狸的事情,是我完全熟悉的事情。2小王子遇见狐狸,是他正在哭的时候。在圣修百利的书里面,小王子拥有三座跟他膝盖一样高的小火山,还有一朵他珍爱的玫瑰花。小王子一个人住在和一栋房屋差不多大的B-612小星球上。小王子访问的第七个星球,是地球。他看见了一个花园,里面有五千朵玫瑰花。他像被雷打到一样,呆住了——“你们是谁?”小王子问。“我们是玫瑰花。”小王子伤心极了。因为小王子拥有的那朵玫瑰花,曾经告诉小王子:在整个宇宙中,她是独一无二的一朵玫瑰花……可是现在,才只是一个花园,就有五千朵跟他一模一样的玫瑰花!小王子这样想着:“我以为我很富有,拥有世上唯一的一朵玫瑰花,可是,原来不过是一朵最最平常的花罢了……”小王子就躺在草丛里,哭了。3然后狐狸出现了。“来跟我玩吧。”小王子说:“我心里很难过……”可是狐狸拒绝了小王子。狐狸跟小王子说了“养驯”这个字。“我不能跟你玩。”狐狸说:“我还没有被养驯。”“什么叫做‘养驯’呢?”小王子再三的追问。“是件经常被忽略的事情。”狐狸最后只好回答小王子:“养驯,就是把两样东西连起来吧。”接下来,狐狸说出了也许是整本《小王子》里面,关于活在地球上的,最重要的一段话——“对我来说,你只不过是个小男孩,跟其它成千上万的小男孩没有两样;对你来说,我也只不过是只狐狸,你既不觉得需要我,我也不觉得我需要你……可是,如果你养驯了我……”4每次我读到狐狸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都会觉得我的身边,整个忽然亮起来。如果是在房子里,就整个房子亮起来;如果是在草地上,就整片草地……是比“芝麻开门”的魔法还大的祈使句哩——“如果你养驯了我……”狐狸开始想象着新的人生:“如果你养驯了我,我就会认得出一个人的脚步声,别人的都不一样。别人的脚步声会让我匆忙躲回地底下,而你的脚步声,却会像音乐一样,把我从洞里唤出来。”狐狸继续想象:“……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没用,麦田跟我也没什么好说。这很教人难过的。可是你有金色的头发,一旦你养驯了我,会是多么美妙,同样是金色的麦穗,就能让我想到你,我也会爱上吹拂过麦田的风声……”说完了这些,狐狸对着小王子,注视了很久。“请你——养驯我吧。”狐狸说。5这绝对是动物史上最感伤的一只狐狸了,简直比瓢虫还要感伤。还好他碰上的,是感伤级数跟他相同的小王子,所以就沟通良好,像厚巧克力蛋糕碰上了冰牛奶一样。“即使是我,面对着这只狐狸,也是没有办法的吧。”我偷偷这样想,觉得很惊险。小王子当然的,“养驯”了狐狸。可是,翻到下一页,小王子就已经必须离开了。“啊,”狐狸听说小王子要走,“我要哭了。”“这都是你自己不好。”小王子很着急:“是你要我养驯你的,现在你又要哭!这根本对你一点意义也没有!”“有的,有意义的。”要哭的狐狸回答:“从此当我看见麦田的金色……”狐狸说得很好,我没有办法说得比他更好——只要你曾经养驯,只要你曾经被养驯,这个世界就不会再是原来的样子。即使是麦田的颜色啊……6狐狸又叫小王子回去看那花园里的五千朵玫瑰花。小王子看着他们,发现他们跟他那朵玫瑰花,一点也不像了。“你们很漂亮,但你们是空的,”小王子对五千朵玫瑰花说:“并没有人会为你们死……”于是,五千朵玫瑰都为自己感到无比的难为情。圣修百利这样写。小王子的世界也不一样了,他确定了他的那朵玫瑰花,是宇宙里唯一的一朵。不是因为他无知才这样相信,而是因为他知道了“养驯”的意思。很厉害吧,“养驯”这个字。真不知道这只狐狸哪里学来的。当然,小王子还是离开狐狸了,养驯并不是抚养,养驯并不是饲养。养驯这个动作,一旦完成,就完成了,并不靠着持续下去才算数。7我们。我们有的也不吃面包,我们有的也看过五千朵玫瑰花。“怎么都和我没有关系呢?……”我们眼中的狐狸、小男孩、瓢虫、麦田,都一个样子。我们分不出来那唯一的一朵、一只、一个。我们没有小王子的运气,没有在哭的时候,遇见别人来教导我们养驯的意思,来做我们养驯的对象,来自告奋勇的说:“请你——养驯我吧!”那是因为,我们跟小王子的状况不一样,我们并不是来“访问”地球,听取简报的。我们既不是来自一个只住了自己的小星球,也不至于只拥有三个迷你火山加一朵玫瑰。我们的整个人生从小到大,充满了人来人往,于是我们就把别人的存在,当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啊!终于见到另外一个人类了!”这样的惊喜,除了在科幻电影之外,简直没有听到的可能。永远是像小王子这类的外来者,才能看见我们自己看不见的事情,才会相信我们听都懒得听的事情。像“养驯”这样的事情。可是,一旦我们被小王子养驯了,我们也就知道,除了你暗中诅咒的老师、你暗恋的邻居、你跟踪的偶像、你跪拜的老板之外,一个人和另一个人之间,还可能有一种靠着养驯来建立的连系。即使只是在翻一页书的一瞬间……8至于我接到的那通电话嘛,当然是像找到了树干的蔓藤,攀附着我的人生。延展下去了。既然号称是快乐的陷阱,当然就可能有悲伤的结局,但这根本不要紧,悲伤又不是人生的全部,就像快乐不会是人生的全部一样。更何况,就算是掉进去了食人族的陷阱,也还是有可能被公主看上,而从底下生了柴火的大缸里,湿淋淋的被捞出来换新郎服的。既然有会把我吓到地底下去的电话铃声,也就会有能把我唤出洞穴的电话铃声——“……喂?……是狐狸吗?……呃,我是小王子……”~恋爱嘿呦嘿~好色要靠自己努力 -[痛快日记(1998)]被人说“好色”,我会很高兴。好色,就是特别喜好漂亮的人。首先,这表示你这个人,会喜欢、也会讨厌某些事,这就很好。很多人放弃喜欢跟讨厌的权利,对很多事都马马虎虎的,老是说:“都可以啊!”“随便啦!”这种话,听起来就很没精神。这种话说多了,慢慢就会丧失喜欢和讨厌的能力,最后连脸都会变的很模糊。所以如果你很“好色”的话,起码证明你爱恨分明,活得很起劲。而且,好色,还表示你“有鉴赏能力”。这就更难得了。看看你身边的人,你就知道“鉴赏能力”越来越稀奇。很丑的人被说成漂亮、很烂的东西被卖得很贵、很土的衣服被当成流行、很蠢的意见被一再讨论。当然,很多被骂“好色”的人,其实也没什么鉴赏能力,有些严重到,只要对方还会呼吸,就能令他兴奋。这样的水准,不能颁给他“好色”的荣誉,因为他“好的不是色”。准确一点说,应该只能算“花痴”。“花痴”也并不是错,只是比不上“好色”的层次。好色的人,能够从对方的美色当中,得到乐趣、得到喜悦,这是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我们如果能从“美”当中,感觉宁静与快乐,就会对人生更有信心,会更相信生命是值得活的。美的建筑、美的音乐、美的食物、美的人,都常给我安慰,让我无从拒绝人生的盛宴,对许多珍贵的时刻,流连忘返。而所有的美当中,美丽的人,最让我惊喜不已、目眩神移。原因很简单,美丽的人,总是在你意料不到的地方、以你意料不到的方式出现。店员、路人、流浪者、在超级市场跟你拿同一牌子狗食的人。这些人的美丽,常常被生活的繁琐、生命的仓皇所掩盖。但只要你够好色,自然能像一流的猎犬般,侦测出他们的行踪。相形之下,其它的美,多少比较可预料,不太能令你惊喜。你不太可能在嘈乱的夜市听见普契尼的咏叹词;不太可能在你家后面的巷子,发现一栋高弟设计的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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