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人物解密:周作人传 作者:钱理群最初的记忆光绪甲申年十二月初一,即1885年1月16日,绍兴东昌坊口新台门周家,又一个婴儿呱呱坠地。 “我的诞生是极平凡的”——1961年,七十六岁老翁周知堂写他的《回想录》时,反复强调,“没有什么事先的奇瑞,也没见恶的朕兆。” 然而,伴随这婴儿降世的,却是一个浪漫的传说。 一位堂房的阿叔,那天出去夜游,夜半归来,走进内堂大门,仿佛看见一个白须老人站在那里,转瞬却不见了。——这可能是他醉眼蒙中,把什么看花,也许根本就是一个幻觉,但他却相信了。因为,后半夜,周家门内,真的出生了一个婴儿,而且是男的。 于是,一个流言悄悄传开:这男孩是老和尚投胎转世的——至于什么时候“白须老人”变成了“老和尚”,那就谁也弄不清楚,谁也不想去弄清楚了。 于是,这婴儿刚刚出世,手脚都还没有来得及伸展,就叽叽喳喳有了吉、凶、臧、否两种议论—— “老和尚转世,不是‘头世人’。这孩子命中注定,比那些头次做人什么也不懂的,要深谙人情世故,有出息!” “不过,老和尚转世,总有点‘特别’,特别就不免顽梗,这……”又有人发出担忧。 不管人们怎么说,这“老和尚”的形象深深地印在周家兴房老二——寿这是周作人外祖父给取的名字。据周作人说,这“”字,“原来乃是一位在旗的京官的姓,碰巧去访问我的祖父。那天他得到家信,报告我的诞生,于是就拿来做了我的小名。其后拣一个木旁的同音的字,加上了‘寿’字,那么连我的‘书名’就有了。但是不凑巧,木部找不着好看的一个字,只有木旁的一个字,既不好写,也没有什么意思,就被派给我做了名字”。(《知堂回想录·五三,我的笔名》)的心上了。以至于五十年后,他在写“自寿诗”时,首联就写下了“前世出家今在家,不将袍子换袈裟”两句,由此掀起一场轩然大波——自然,这都是后话。 小寿睁开眼睛,环顾这新奇的世界时,他看见了什么呢? ……遥远的、最初的记忆似乎是模糊的,又仿佛格外地清晰。 周作人只记得两件事:他和他的妹妹睡在一起,有一回看见她脚上大拇指,圆圆的,短短的,太可爱了,便情不自禁地咬了一口。妹妹大声哭起来,大人急忙赶来,才知道是二哥哥的恶作剧。但他有没有因此而挨打呢?周作人怎么也记不得了。妹妹叫端姑,1887年生,1888年因天花夭逝,年未满周岁。 另一个忘不掉的记忆是,从小总是生病,长得十分瘦小,老是吃不够,也许患的就是“馋痨病”。稍大一些才知道,这是因为没有奶吃,雇了一个奶妈,而这奶妈原来也没有什么奶水,为骗得小孩不闹,便在门口买种种东西给他吃,结果自然是消化不良,瘦弱得要死,看见什么东西又都要吃。为了对症服药,大人便什么都不给吃,只准吃饭和腌鸭蛋。处于这恶性循环中的小孩一定是很痛苦的。但周作人说:他“已经完全不记得了”。 儿童的最初记忆,人的最初记忆,大抵都离不开本能的欲求。但谁会料到,对“人的本能”的重视,竟会成为周作人以后人生选择的基础呢? 现实的问题倒是,这个世界能够容得下这位有着强烈的本能欲望的、瘦小的儿童吗?又能给他的成长提供什么呢? 答案似乎是现成的:只要翻开历史教科书,就不难看到,这“小和尚”出世的1885年初,正是光绪甲申冬季之立春以前。周作人后来回忆说:“甲申这一年在中国史上不是一个好的年头儿,整三百年前流寇进北京,崇祯皇帝缢死于煤山。六十年前有马江之役,事情虽然没有怎么闹大,但是前有咸丰庚申之火烧圆明园,后有光绪庚子之联军入京,四十年间四五次的外患,差不多甲申居于中间。”周作人:《立春以前·立春以前》,上海太平书局1945年8月第1版,第173页。在甲申本年,中法战争以中国签订屈辱条约为结束。这确实是一个内外交困的时代。整个国家、民族正无可避免地走着历史的下坡路,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处于整体崩溃的前夕。 但能否由此推出一个结论:周作人的童年必然是充满着危机、苦难呢? 不能,现实生活的逻辑绝没有纯粹思辨的推理这么简单:不仅历史发展趋势的实现需要一个过程,而且,在中国这样的大国,外患造成的影响波及浙东山区,也还要一段时间。这就是说,尽管时代的大气候已是山雨欲来风满楼,周作人故乡的小气候,却暂时风平浪静,维持着封建末世的太平景象。 于是,出现了周作人短暂的金色的童年。 “中国最后一代传统的知识分子”这一命题就具有了双重含义:这一代人既感受到了传统文化的没落与腐朽,又最后一次直接领悟着(以后缺乏系统的传统教育的几代人所无法感受的)传统文化的内在魅力。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尽管已“近黄昏”,“夕阳”的最后一瞥,仍然是撩人情思的。 台门之内(1)……周作人稍稍懂事以后,就注意到,居住在大台门内的每一个家族成员,晚上外出都要点上大灯笼,摇晃的烛光把淡黄色灯壳上三个黑色的大字映照得分外醒目:“汝南周”。它所唤起的,是一个古老家族的充满温馨而又略带凄凉的回忆…… 据周作人祖父周福清会试履历上所说,始祖“元公,宋封汝南伯,元封道国公,学者称濂溪先生,从祀文庙”。灯笼上的“汝南”指的就是宋代理学大师,以“出淤泥而不染”的《爱莲说》而名垂史册的周敦颐的爵位。周作人后来写有《数典诗》,其三即是歌咏这位祖父所说的“始祖”的。诗云:“清逸先生百世师,通书读过愧无知。年来翻遍濂溪集,只记篷窗夜雨诗。”并有如下小注:“……著有《濂溪集》七卷,内有《通书》《太极图说》,后者在说明天地之根源,研究万物之始终,这是他对于宇宙的看法。《通书》是发挥《太极图说》的原理,从他的宇宙观推到人类社会之伦理”。诗载1969年7月《明报》第43期,收《知堂杂诗抄》,岳麓书社1987年1月第1版,第22页(所引小注未录入)。以周敦颐为始祖,周氏家族有八百多年的历史。 但周作人的三弟周建人对“汝南周”另有自己的理解:“我相信我们原籍是河南省汝南县”;宋朝“徽、钦二帝被金兵挟持而去,康王赵构在爱国将领宗泽等人的保卫下,在今天的河南商丘(那时称南京)即位,史称南宋。可是,赵构仍不想抗战,反而仓皇南逃,不久,金兵长驱直入,赵构只得逃到越州(绍兴);后来,又逃到明州(宁波)”,“周家的祖先也有可能为了躲避金兵,从汝南来到绍兴落户……那么,我们家族已经有七百多年的历史了”。周建人:《鲁迅故家的败落》,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7月第1版,第13~14页。 但按家谱记载,又有另一种说法:始祖周逸斋于明朝正德年间(1506年—1521年)定居会稽竹园桥,距今已有四百年的历史。周作人在《数典诗》中咏道:“清道桥头百姓家,逸斋遗教是桑麻。关门不管周朝事,数典何因学画蛇。”并自注云:“吾家始迁祖居越城清道桥(俗称青黛桥),名已逸,家谱中追称之曰逸斋公,时在明正德年间,以前悉不可考。周氏例称出于周公,吾家则存疑,虽郡望亦称汝南,但以逸斋公为第一世,至不佞才十四世也。”如此,周作人是相信家谱的说法的。 祖父福清公在1899年(时鲁迅十九岁,周作人十五岁)曾在给他的两个孙子的“恒训”中,关于家史说了如下一段话:“予族明万历时,家已小康(述先公祭日,俱万历年里),累世耕读。至乾隆年分老七房,子七房,合有田万余亩,当铺十余所,称大族焉。逮嘉道时,族中多奢侈,遂失其产。”周介孚:《恒训》,载《鲁迅研究资料》9辑,现存鲁迅手抄本。福清公这里所讲的周氏家族由兴至衰的历史大抵是真实的,待到鲁迅、周作人这一代出世时,周氏家族已经像《红楼梦》里王熙凤所说的那样,外表上“轰轰烈烈”,内里“不过也是个空架子”了。但刘姥姥说的也对,“瘦死的骆驼比马还大”,尽管往日的豪华排场已经消尽,但也依然可以不愁吃,不愁穿,过着精神与物质都有余裕的消闲生活——这种小康局面正是养育周作人的最适宜的土壤。 周作人后来回忆说:“我觉得很是运气的是,在故乡过了我的儿童时代……本来已是破落大家,本家的景况都不大好,不过故旧的乡风还是存在,逢时逢节的行事仍旧不少,这给我留下一个很深的印象。”周作人:《立春以前·立春以前》,第173~174页。 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传统节日,而中国这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节日却分外的频繁,并且别有情趣。周作人的家乡绍兴过“四时八节”都有一套礼仪。所谓“四时”,即春分、夏至、秋分、冬至;所谓“八节”,即元宵、清明、立夏、端午、中秋、重阳、立冬、年节。四时八节的礼仪,据绍兴地方志记载,大约可以追溯到春秋末的吴越风俗。因此,过“四时八节”,对终岁劳累的人们来说,自然是一次精神的放松与休息,地方与民族的文化传统也就悄悄地融解在各种半是祭祀、半是娱乐的活动中,潜移默化地滋润、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的心灵。传统节日在周作人的童年,存留下如许斑斓、炫目的色彩,直到晚年,周作人还为之心荡神移,写下了一首又一首“儿童杂事诗”。尽管这已是落日对于晨曦的追忆,但依然可以让人们感受到那没有随着时光流逝,而永远积淀下来的传统文化特具的魅力。 于是,在烟雾缭绕、鞭炮繁响之中,在忙碌而欢乐的人群中间,我们仿佛看见了:周作人和他的小伙伴们在跳着,唱着,叫着,笑着…… 上元设供蜡高烧,堂屋光明胜早朝。 买得鸡灯无用处,厨房去看煮元宵。周作人:《知堂杂诗抄·儿童杂事诗·甲之四,上元》,第60页。 元宵,土话叫“汤圆”。绍兴有“上灯汤圆落灯糕”的俗语,绍兴的元宵香甜可口,邻近的宁波汤圆更驰名中外,逗人馋涎。 中元鬼节款精灵,莲叶莲华幻作灯。 明日虽扔今日点,满街望去碧澄澄。周作人:《知堂杂诗抄·儿童杂事诗·甲之二三,中元》,第64页。 虽说是“鬼节”,却无幢幢鬼影;莲花幻化,街衢一片碧澄,是颇有些诗意的了。 台门之内(2)元宵节一过,“龙灯蟹鹞去迢迢,关进书房耐寂寥”。④周作人:《知堂杂诗抄·儿童杂事诗·甲之六,上学》,第60页。一动一静,一热一冷,一放一收之间,又升腾起了新的企盼:“盼到清明三月节,上坟船里看姣姣。”④ 可不是吗,绍兴儿童歌云:“正月灯,二月鹞,三月上坟船里看姣姣。”清明时节,桃红柳绿,万木更苏,正是踏青的好时节。不料,在元代异族统治下,这里的人民被视为南宋遗民,贬为最下等的“南人”,妇女竟被剥夺了踏青的权利。人民遂借扫墓之名,进行变相踏青,清明节就成了扫墓节。范啸风《越谚》卷中风俗部下记曰:“清明前后,大备船筵鼓乐,男女儿孙尽室赴墓,近宗晚眷助祭罗拜,称谓上坟市。”绍兴人一向认为“礼多人不怪”,清明扫墓礼仪十分隆重,参看周遐寿(周作人):《鲁迅的故家·八,扫墓·八二,祝父》《药味集·上坟船》。那繁缛的规矩排场自然是儿童不感兴趣的,孩子们所念念不忘的是扫墓郊游中的野食与野趣。周作人有如下的记忆:“扫墓归来日未迟,南门门外雨如丝。烧鹅吃罢闲无事,绕遍坟头数百狮。”据说,“百狮坟头在南门外,扫墓时多就地泊舟会饮。不知是谁家茔墓,石工壮丽,相传云共凿有百狮,但细数之亦才有五六十耳。”周作人:《知堂杂诗抄·儿童杂事诗·甲之七,春扫墓及自注》,第60页。扫墓中的会餐亦有特别的规定,范啸风《越谚》卷中饮食类,下列有六荤四素、五荤五素名目,注云:“此荤素两全之席,总以十碗头为一席,吉事用全荤,忏事用全素,此席用之祭扫为多,以妇女多持斋也。”据周作人回忆:“此等家常酒席的菜与宴会颇不相同,如白切肉、扣鸡、醋熘鱼、小炒、细炒、素鸡、香菇鳝、金钩之类,皆质朴有味,虽出厨司之手,却尚少市气,故为可取。在‘上坟酒’中还有一种食味,似特别不可少者,乃是熏鹅……以醋和酱油蘸食,别有风味。其制法虽与烧鸭相似,惟鸭稍华贵,宜于红灯绿酒,鹅则更具野趣,在野外舟中啖之,正相称耳。”周作人:《药味集·上坟船》,收《周作人散文精编》上册,浙江文艺出版社1994年10月第1版,第130~131页。假如到跳山去扫墓,那就更有趣味。那里是汉大吉摩崖石刻所在地,有好长一段山路。往年都是骑在佣人肩上,一路招摇而过。如今独自坐“山兜轿”(此“为山行乘物,两竹杠间悬片板作座位,绳系木棍为踏镫,二人舁之,甚轻便”),那才更神气呢。“跳山扫墓比春游,岁岁乘肩不自由。喜得居然称长大,今年独自坐山兜。”周作人:《知堂杂诗抄·儿童杂事诗·甲之九,扫墓三》,第61页。扫墓的悲凉之气早已被春游的自由欢乐一扫而空了。 清明之后是立夏。绍兴有立夏日“称人”的习俗,大概原来于立秋日当重称一回,以资比较,但民间似忘其意义。此外还要吃“健脚笋”,即以淡笋纳柴火中烧熟,去壳食尽一株。诗云:“新装杠秤好称人,却喜今年重几斤。吃过一株健脚笋,更加蹦跳有精神。”周作人:《知堂杂诗抄·儿童杂事诗·甲之十二,立夏》,第62页。 接着就是端午,这是“八节”中的大节。每逢农历五月初五这一天,人们一大早就用葛蒲剪出的宝剑和用纹艾制成的旌旗插在门框上,中间还有一张姜太公神位,说是“姜太公神位在此,百无禁忌,诸邪回避”。中午,用香蒲、柏子、青艾作香料,熏烟消毒,有的还用杂有雄黄的烧酒渍洒,于是有吃“五黄”(黄鳝、黄鱼、黄瓜、黄梅、雄黄)的习惯,给小孩额上用雄黄写“王”字,以及分香袋、香球的习俗。这一切,在周作人的记忆里,都升华为迷人的诗:“蒲剑艾旗忙半日,分来香袋与香球。雄黄额上书王字,喜得人称老虎头”,周作人:《知堂杂诗抄·儿童杂事诗·甲之十四》,第62页。“端午须当吃五黄,枇杷石首得新尝。黄瓜好配黄梅子,更有雄黄烧酒香。”周作人:《知堂杂诗抄·儿童杂事诗·甲之十三》,第62页。 中秋又是一大节日。中秋赏月,绍兴家家在宴请“月亮婆婆”时,除习常的水果、月饼外,还特地摆上老南瓜,给宴会增添别一种乡土气息。绍兴的月饼有“荤油大月”,重达十斤、二十斤,素月饼中则有干菜月饼和用豆沙作料的。大者径尺许,与木盘等大,都深为素食的老年人所喜爱。而周作人念念不忘的恰恰也是素月饼,诗云:“红烛高香供月华,如盘月饼配南瓜。虽然惯吃红绫饼,却爱神前素夹沙。”周作人:《知堂杂诗抄·儿童杂事诗·甲之二四,中秋》,第64页。 重阳登高,亦是一年中的盛事。但登高饮菊花酒赋咏菊花诗,这似乎都是大人们的娱乐,与小孩无涉,因此,在周作人这里也没有留下记忆。四时八节中的立冬和立夏一样,只是个时令节气,仅有一个整理加固祖坟的习俗,儿童更不关心,周作人也就无诗了。 最令人神往的,自然是年节。绍兴有一句俗话:“大人忙种田,小孩忙过年”,这是千真万确的。绍兴还有一首歌谣:“二十夜,连连夜,点起红灯做绣鞋,绣鞋做好拜爷爷。”到了农历十二月二十日以后,做母亲的即接连开夜车,为孩子们赶做新衣新鞋,节日气氛就已经很浓了。年节的礼仪自然是十分繁杂的,有“送灶”、“祝福”、“分岁”、“辞岁”、“拜岁”等等。只有后两项是孩子感兴趣的,周作人都写有诗:“昨夜新收压岁钱,板方一百枕头边。大街玩具商量买,先要金鱼三脚蟾。”周作人:《知堂杂诗抄·儿童杂事诗·甲之二,新年二》,第59页,自注:“大钱方整者名曰板方,金鱼等皆用火漆所制,一枚值钱三四文。”“下乡作客拜新年,半日猴儿着小冠。待得归舟双桨动,打开帽盒吃桃缠。”周作人:《知堂杂诗抄·儿童杂事诗·甲之三,新年三》自注:“新年客去,例送茶食一盒置舟中,纸盒圆扁,形如旧日帽盒,俗即以纸帽盒称之。合锦点心中,以核桃缠松仁为上品,余亦只是云片糕、炒米糕之类而已。”第59页。 台门之内(3)每一个节日,都在周作人幼稚的心灵里,埋下一串串具有声、色、香、味之美的回忆。周作人在又过了一个“甲子”之后,回想这一段充满节日之乐的童年生活时说:“对于鬼神与人的接待,节候之变换,风物之欣赏,人事与自然各方面之了解,都由此得到启示。我想假如那十年间关在教室里正式的上课,学问大概可以比现在多一点吧,然而这些了解恐怕要减少不少了。这一部分知识,在乡间花了很大的工夫学习来的,至今还是于我很有用处。”周作人:《立春以前·立春以前》,第174页。正是在对童年生活中这些多彩的节日的忘不掉的记忆里,我们发现了许多而后构成周作人思想要素的最初萌芽。在传统的“四时八节”里,每一个节日都与气候的变换联系在一起。人事的变迁与自然的变化之间形成了神秘的对应关系,周作人的“伦理之自然化”的思想显然于此得到启发。每一个节日,不单纯是娱乐,都含有某种祭祀与祭神、祭祖、祭民族英雄的意义。一次次子孙与祖先、人与鬼的精神对话,创造出人鬼相融、古今共存的世界,自然产生超时空感,童年时代留下的祖先鬼魂的阴影而后就变成了“故鬼重来”的历史命题。然而,每一个节日又确确实实是终岁劳累以后的精神松弛与情绪发泄。周作人表示很欣赏“四时八节”中“节”的称谓:它表示了“以节为至善”的观念。同上,第175~176页。的确,中国的传统节日,不同于西方(乃至日本)的狂欢,是调节而非放纵,追求灵肉和谐的中和之美。周作人在形成他的“生活之艺术”的人生哲学时,童年时代艺术化的节日生活,无疑是起了某种潜在的暗示作用的——但,这都是几十年后的事。眼前,对于这位周家兴房的寿二少爷来说,一切都还没有发生,他只是觉得,生活就像过节一般好玩而已。“好玩”,以后也由生活的直感变成了“周作人思想”的要素,这更是小寿所绝没有想到的。 而且,在周家新台门内,好玩的不只是过节,还有对于大自然的最初发现。 鲁迅在《故乡》里,曾经以童年时代自己在深宅大院里的生活与少年闰土在海边的生活作对比,并且发出了这样的感叹:“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稀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四角的天空。”其实,这只有部分的“真理”:即使是四面高墙的院子里,仍然有一个人力所不及的自然的世界——不仅因为大自然的勃勃生机是扼杀不了的,只要有大地,有空气,就有大自然,而且,儿童对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的敏感。没有乐感的耳朵是没有音乐的,而对于对大自然有着天生的感应的儿童,则到处都可以发现自然——一点不错,是发现。儿童第一次来到这个世界,便处处都有新鲜的发现,这种发现构成了诗的最初因素。发现首先是自然的发现,自然诗的发现。没有比儿童从天性上更接近自然的了。而周作人,这种“接近自然”的天性是发展得更为充分的。 鲁迅对于自然的敏感也并不亚于乃弟。这是他在周家新台门后园里发现的大自然的乐园——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蹿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何首乌根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是有像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有过一块根像人样…… ——通过直感与想像,在自然中注目于菜畦的“碧绿”,桑椹的“紫红”,蜂与菜花的“金黄”,感觉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与油蛉的“低唱”,这都是诗人对大自然声、色之美的感受、体验与记忆。而周作人呢,面对同一个百草园,却有另一种眼光—— 木莲藤缠绕上树,长得很高,结的莲房似的果实,可以用井水揉搓,做成凉粉一类的东西,叫做木莲豆腐,不过容易坏肚,所以不大有人敢吃。何首乌和覆盆子都生在“泥墙根”,特别是大小园交界这一带……据医书上说,有一个姓何的老人因为常吃这一种块根,头发不白而黑,因此就称为何首乌,当初不一定要像人形的。《野菜博录》中说它可以救荒,以竹刀切作片,米泔浸经宿,换水煮去苦味,大抵也只当土豆吃罢了。周遐寿(周作人):《鲁迅的故家·百草园·四,园里的植物》,第7~8页。 蟋蟀是蛐蛐的官名,它单独时名为叫,在雌雄相对,低声吟唱的时候则云弹琴……普通的蛐蛐之外,还有一种头如梅花瓣的,俗名棺材头蛐蛐,看见就打杀,不知道它们会叫不会叫。又有一种油唧蛉,北方叫做油壶芦,似蟋蟀而肥大,虽然不厌恶它,却也永不饲养,它们只会嘘嘘的直声叫,弹琴的本领我可以保证它们是没有的……周遐寿(周作人):《鲁迅的故家·百草园·六,园里的动物》,第9页。 ——注目于动植物的实用价值,热心于动植物体态、功能与名称的考证(例如蟋蟀的各种类型):这都是一个爱智者而非诗人的发现与记忆。 台门之内(4)“瓜皮满地绿沉沉,桂树中庭有午荫。蹑足低头忙奔走,捉来几许活苍蝇。”周作人:《知堂杂诗抄·儿童杂事诗·甲之二十,苍蝇》,第64页。即使是局仄的门前小院,几乎容不下大自然的生存,童年时代的周作人也能从垃圾堆上的苍蝇里,获取丰富的乐趣与知识。直到成年以后,还写下了一段动情的回忆—— 苍蝇不是一件很可爱的东西,但我们在做小孩子的时候都有点喜欢他。我同兄弟常在夏天乘大人们午睡,在院子里弃着香瓜皮瓤的地方捉苍蝇——苍蝇共有三种,饭苍蝇太小,麻苍蝇有蛆太脏,只有金苍蝇可用。金苍蝇即青蝇,小儿谜中所谓“头戴红缨帽,身穿紫罗袍”者是也。我们把他捉来,摘一片月季花的叶,用月季的刺钉在背上,便见绿叶在桌上蠕蠕而动……我们又把他的背竖穿在细竹丝上,取灯心草一小段,放在脚的中间,他便上下颠倒的舞弄,名曰“戏棍”;又或用白纸条缠在肠上,纵使飞去,但见空中一片片的白纸乱飞,很是好看。倘若捉到一个年富力强的苍蝇,用快剪将头切下,他的身子便仍旧飞去。希腊路吉亚诺思的《苍蝇颂》中说,“苍蝇在被切去了头之后,也能生活好些时光”,大约二千年前的小孩已经是这样的玩耍的了。周作人:《雨天的书·苍蝇》,第52页。 这最后一句关于希腊哲人的联想自然是成年以后追忆时加上的,幼年时的周作人没有这样的知识,也没有这样的历史感。但是,那精细的观察与描写人那“领解万物感受一切”的“安详的容止”,周作人:《雨天的书·生活之艺术》,第88页。以及戏弄苍蝇中所表现出来的近乎冷漠的冷静态度,是小寿的,却也可以从中看到成年周作人的某些特征。 幼年时代的周作人,既从传统节日的乡风世俗里体验到生活的野趣,又从对大自然的直接观察中感受到生命的勃勃生机。这大千世界首先赋予他的是现世之美,是自然状态的美,一种生气贯注的和谐美。这就使周作人的心灵从一开始就与中国的传统哲学、传统美学取得了内在的契合:这对周作人一生的发展自然是至关重要的。 但当幼年的周作人几分喜悦几分惊奇地打量周围的一切时,他所看到的,绝不只是现世之美;他面对的是一个已经变成僵尸的封建王朝,一个已经开始败落的封建大家族。于是,他耳闻目睹的不能不是现世的种种丑恶。即使在他尽情享受自然、人生之美时,他也不能不隐隐地感到人世间存在着另一种力量(尽管小寿此时还不能明确指出这是一种什么力量)在压抑着美的生机。 于是,在周作人童年的记忆里,不可避免地留下了永远抹不掉的重重阴影。 幼年的周作人是与他的祖母住在一起的,给他以不可磨灭的印象的,正是祖母的“受苦”形象—— 她的瘦长的虔敬的脸上丝丝刻着苦痛的痕迹,从祖父怒骂的话里又令我想见她前半生的不幸。据周作人介绍,“她母家姓蒋,住在陆放翁故居所在地的鲁墟,是介孚公(周作人祖父)的后妻,也是伯宜公(周作人父亲)的继母”。她原先是“翰林太太”,“后来遗弃在家。介孚公做着京官,前后蓄妾好些人,末后带了回去,终年的咒骂欺凌她,真是不可忍受的”(《鲁迅小说里的人物〈彷徨〉衍义·祖母》)。这里所讲“她前半生的不幸”,即指“被遗弃”之事。据周作人在《鲁迅的故家·百草园·祖母二》中所说,鲁迅《孤独者》里主人公魏连殳为祖母奔丧,即是以鲁迅自己的祖母为根据的。足见这位蒋姓祖母给鲁迅、周作人兄弟都留下了终生难忘的印象。又,据周作人在《知堂回想录·风暴的余波》中回忆:“至于对于祖母,(祖父)则更是毫不客气地破口大骂了,有一回听他说出了长毛姣姣,还含糊的说了一句房闱隐语,那时见祖母哭了起来,说‘你这成什么话呢’,就走进她的卧房去了。我当初不懂,后来知道蒋老太太的家曾经一度陷入太平军中,祖父所说的即是此事。”我心目中的女人一生的运命便是这祖母悲痛而平常的影像。周作人:《谈虎集·抱犊谷通信》,第261页。 我的祖母……在有妾的专制家庭中,自有其别的苦境……那种苦忍守礼,如不坐石条、不饮龙眼汤的事,正是常有。至于生平不见笑容,更是不佞所亲知灼见者也。周作人:《秉烛谈·〈双节堂庸训〉》,第31页。 周作人从祖母“苦忍守礼”里,第一次领悟到封建礼教压抑人的本性的残酷,第一次唤起了对于妇女命运的关注与同情。 留在幼年周作人记忆里的另一个阴惨印象,是关于“蓝门里的故事”。 百草园的后园门口,一进门,西边是工具间,东边是灶头,经过一条小夹弄,西边有两间屋,一间是鲁迅小时候读过书的地方,别号橘子屋(因为朝西的窗外有一个小天井,长着一棵橘子树),两间的另一间,因为两扇门是蓝色的,通称蓝门。在孩子的记忆里,蓝门永远是“离奇而阴惨”的。直到晚年,周作人还仿佛看见:“蓝门紧闭,主人不知何去,夜色昏黄,楼窗空处不晓得是鸟是蝙蝠飞进飞出,或者有猫头鹰似的狐狸似的嘴脸在窗沿上出现……”周遐寿(周作人):《鲁迅的故家·百草园·一四,蓝门》,第20页。 “蓝门”的主人是周作人的堂房爷爷,周作人祖父是兴房第二代,“蓝门的主人”是立房第二代。平常称他明爷爷,本名叫子京,却是鲁迅的第一位老师。多年应试不中,开办私塾,也因为学问太差,混不下去,终于疯了。据周作人回忆,一次他教鲁迅读《孟子》,“讲到《孟子》引《公刘》诗云:‘乃裹糇粮’,他说这是表示公刘有那么穷困,他把活狲袋的粮食也咕的一下挤了出来,装在囊橐里带走”。“公刘抢活狲的果子”的故事传开,使子京极为狼狈。(《鲁迅的故家·百草园·一六,橘子屋读书二》,第22页。)开始是演出鲁迅《白光》里的悲剧,以后常在半夜里发作,每次都是大批巴掌,用前额磕墙,大声说不肖子孙,反复不已。次早出来,脑壳肿破,神情凄惨,惘惘然出门径去,没有人敢同他搭话。到最后那一天,他先来一套自责自打,随后拿剪刀戳破喉咙,在胸前刺上五六个小孔,用纸浸煤油点火,伏在上边烧了一会儿,再从桥边投入水里,高叫曰:“老牛落水哉。”开初街坊都不敢近前,落水后才把他捞起,送回蓝门里去,过了一日才死参看周遐寿(周作人):《鲁迅的故家·百草园·一九,子京的末路》,第25~26页。——这是周作人亲眼目睹的第一个“死”,一个封建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凄惨而无价值的“死”。子京自称“不肖子孙”,自责自打以至自杀,对于同样是封建大家族子孙的周作人,虽是一时不能理解,却仿佛恐怖的恶魔一般沉重地压在心头,久久不能移开。 台门之内(5)周家新台门内另一位在周作人的幼小心灵里留下了阴暗印象的人物是四七叔,他是礼房的第三代。直到晚年,周作人都不能忘怀他那一眼看去便“可以知道他是鸦片大瘾”的脸相,每在傍晚常看见他从外边回来,一手捏着尺许长的潮烟管,一手拿了一大“猫砦碗”的酒。据周作人自注:“砦当是槽字的转变,指喂养动物的食器。”(《鲁迅的故家·百草园·六五,四七》,第87页。)身穿破旧龌龊的竹布长衫,头上歪戴了一顶瘪进的瓜皮秋帽,十足是一副瘪三气,嘴里还唱着小调,孩子们只听懂几句:“我有一把苗叶刀,能水战,能火战,也能夜战……”参看周建人:《鲁迅故家的败落》,第18页。但是据老辈说来,他并不是向来如此的,有一个时候相当的漂亮,也有点能干。周作人就记得,曾与伯升叔一起请他写过字。虽因多年不动笔,手是抖的,但看得出他的底子还在,比起义房的伯文叔自夸的颜欧体要好得多。但是,染上鸦片瘾以后,他终于成为“人不人,鬼不鬼”了。在把自己的一份房屋也典了出去之后,搬进百草园东北角堆柴草的“三间头”住去了。百草园里传说有一条大火练蛇,是要扑灯光的,夏天野草长得三四尺高,他于晚间在这当中来去自如,却也没有发生任何意外,这在周作人这样的孩子们看来,倒也是很可佩服的。不知什么时候,他又从“三间头”搬到全族公用的大书房里,此时他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到冬天,赎出棉被,当进破竹布衫;到夏天赎出竹布长衫,又当进破棉被。有时到了冬天,手里没钱,棉被赎不出,到夜里,冻得没有办法睡觉,他就屈膝坐在床上,破棉袄披在身上,把手脚都包进,就这样坐到天亮。天将明时,冷入骨髓,实在受不住,就扯着喉咙大喊起来:“冻杀哉,冻杀哉。”邻人好心送给他棉花褥,他不多几天又送进了当铺。一个冬天,四七叔没有出来,别人进他屋里去看,发现他已死在床上。蜷局着,人已经僵了,皮包骨头,就像一具骷髅。大人们都发出感叹,说四七不是冻死的,而是死于鸦片烟。绍兴正有这样的俗语:“穿,威风;吃,受用;赌,对冲;嫖,脱空;烟(指鸦片),送终。” 年幼的周作人,对于中国封建传统的理解,正是与这一个个惨烈的记忆联系在一起的。在他的心目中,科举、鸦片、养妾还有缠足,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最残酷、非人性的部分。这对周作人是一条线:以后,他无论怎样向现实妥协,但对这些摧残人(特别是妇女)的天性的丑物,他是绝不妥协的;对于这一类的丑物的复辟,他也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十字街头(上)(1)对于幼年时代的周作人,台门之内,是一个世界——一个充满现世之美,却又处处散发着死尸气息的世界;台门外面,又是一个世界——一个也许更具吸引力、更有活力的、熙熙攘攘的世界。 台门所在的东昌坊是一条东西街,所谓东昌坊,是街西端的十字路口。在路口有个栅门,一到夜里,就关栅门,一般人只能从栅门的小门里进出。往南是都亭桥,往北是塔子桥,往西是秋官第、大云桥,往东就是东昌坊。 周作人说:“我从小就是十字街头的人。……吸尽了街头的空气,所差者只没有在相公殿里宿过夜。因此我虽不能称为道地的‘街之子’,但总是与街有缘,并不是非戴上耳朵套不能出门的人物。我之所以喜欢多事,缺少绅士态度,大抵即由于此,从前祖父也骂我这是下贱之相”。周作人:《雨天的书·十字街头的塔》,第65页。这里所说的“街头的空气”,即是指与市民阶层的市民文化和民间文化的精神联系,这是培育周作人的另一个不可或缺的土壤与文化背景。 这是一条不长的街道,不过十几户人家。但,一家一个世界,在日常生活的谈笑哭骂间,蕴含着市民社会特有的悲欢。 十字街头的东南角是一家老铺:德兴酒店。另一家酒店就是鲁迅笔下的咸亨酒店,设在周家新台门对面,是周作人远房本家一个秀才开设的,但没有多久就关了门。只有一间门面,门口有一个曲尺形柜台。靠墙放着玫瑰烧、五加皮等酒瓶,直柜台下面放酒坛,横柜台临街,台上有半截栅栏,栅栏里放着过酒胚。进柜台就是雅座,几个长板凳、条凳,可以坐十来个人。周作人记得,“有一回,大概是七八岁的时候,独自一人走到德兴去,在后边雅座里找着先君正和一位远房堂伯在喝老酒。他们称赞我能干,分下酒的鸡肫豆给我吃。那时的长方板桌与长凳,高脚的浅酒碗,装下酒盐豆等的黄沙粗碟,我都记得很清楚……连带的使我不能忘记的是酒店所有的各种过酒胚,下酒的小吃……”周作人:《过去的工作·东昌坊故事》,第33页。于是,周作人又有了这样亲切的回忆—— 小时候在故乡酒店常以一文钱买一包鸡肫豆,用细草纸包作纤足状,内有豆可二十粒,乃是黄豆盐煮漉干,软硬得中,自有风味。周作人:《书房一角·看书余记·二九,记盐豆》,第102页。 此外现成的炒洋花生、豆腐干、关于小酒店里的豆腐干,周作人还有这样的有趣的回忆:“小时候听念佛老太婆说,阴间里豆腐干每块二百文。”这透露出阴间物价极高的意思,并说明“阴间的人尚在吃豆腐干,则他物准是,其情状当与阳世也无甚殊异。”(《苦口甘口·读〈鬼神论〉》,香港实用书局1973年11月版,第128页。)至于特别提出豆腐干而不云火腿、皮蛋者,乃是念佛老太婆的本色。咸豆豉等大略具备。但是说也奇怪,这里没有荤腥味,连皮蛋也没有,不要说鱼干鸟肉了。本来这是卖酒附带喝酒,与饭馆不同,是平民的所在,并不准备阔客的降临,所以只有简单的食品和朴陋的设备正相称。②周作人:《过去的工作·东昌坊故事》,第34页。 此外还有一两种则是小菜类的东西,人家买去可以作临时的下饭,也是很便利的事。……其二名曰时萝卜,以萝卜带皮切长条,用盐略腌,再以红霉豆腐卤渍之,随时取食。此皆是极平常的食物,然在素朴之中自有真味,而皆出自酒店店头,或亦可见酒人之真能知味也。② 在十字路口的东北角,有一个水果摊,主人名莲生,所以大家并其人与摊称之曰水果莲生。东昌坊距离大街很远,临时想买点东西只好上水果莲生那里去,其价钱较贵,也可以说是无怪的。但也就因此有人说水果莲生所卖的水果是仙丹,所以那么贵,又一转水果莲生也被称作华佗了,因为仙丹当然只有华佗那里发售。其实,所谓华佗“仙丹”都是最普通的水果,销路最好的自然是甘蔗、荸荠,其中更以甘蔗为大宗。此外还有初夏时节的樱桃,体格瘦小,面色苍白,引不起诗人的兴趣来的,却大为孩子们所赏识,一堆一堆的也要销去不少。直到晚年,周作人还深情地回忆说:“我至今不稀罕苹果与梨,但对于小时候所吃的粗水果,还觉得有点留恋。顶上不了台盘的黄菱肉,大抵只有起码的水果店里才有,我却是最感觉有味,因为那是代表土产品的……所谓土膏露气尚未全失,比起远路来的异果自有另外一种好处。”周作人:《知堂集外文·亦报随笔·556,甘蔗荸荠》,岳麓书社1988年1月第1版,第623页。 和水果摊在一起的,还有麻花摊,这也是周作人幼时爱光顾的地方。他介绍说:“乡间制麻花不曰店而曰摊,盖大抵简陋,只两高凳架木板,于其上和面搓条,傍一炉可烙烧饼,一油锅炸麻花,”“做麻花的手执一小木棍,用以摊赶湿面,却时时空敲木板,滴答有声调,此为麻花摊的一种特色,可以代呼声,告诉人家正在开淘有火热麻花吃也。”“麻花摊所制各物殆多系寒具之遗,在今日亦是最平民化的食物,因为到处皆有的缘故,不见得会令人引起乡思。”但勾起周作人回忆的,却是“小时候曾听老妪们说过”,这类油炸条面食,或呼为“油炸鬼”,据说“当日秦桧既死,百姓怒不能释,因以面肖形炸而食之,日久其形渐脱,其音渐转,所以名为油炸鬼,语亦近似”——但周作人对这类传统是不以为然的,他以为,“这骂秦桧的风气是从《说岳》及其戏文里出来的”。周作人:《苦竹杂记·谈油炸鬼》,第79页。 十字街头(上)(2)德兴酒店往东依次是高全货油炸店、箍桶店,十字路口西南角是申屠泉的住宅、高文锦家住宅、荣生轿行、泰山堂药店。店主兼给人看风水。再往东就是小船埠头,依次向东又是傅澄记米店、咸亨酒店与屠家小店。这屠家小店在东昌坊街上是颇有些名气的。它的名气来自多方面,最吸引小孩子们的,自然是它的出售品:夜糖。正像周作人自己所说:“绍兴如无夜糖,不知小人们当更如何寂寞,盖此与炙糕二者实是儿童的恩物,无论野孩子与大家子弟都是不可缺少者也。夜糖的名义不可解,其实只是圆形的硬糖,平常亦称圆眼糖,因形似龙眼故,亦有尖角者,则称粽子糖,共有红白黄三色,每粒价一钱……梨膏糖每块需四文,寻常小孩多不敢问津。此外还有一钱可买者有茄脯与梅饼。以砂糖煮茄子,略晾干……切为适当的长条,而不能无大小,小儿多较量择取之,是为茄脯。梅饼者,黄梅与甘草同煮,连核捣烂,范为饼如新铸一分铜币大,吮食之别有风味,可与青盐梅竞爽也。卖糖者大率用担,但非是肩挑,实只一筐,俗名桥篮,上列木匣,分格盛糖,盖以玻璃,有木架交叉如交椅,置篮其上,以待顾客。行则叠架夹胁下,左臂操筐,俗语曰桥。虚左手持一小锣,右手执木片如笏状,击之声镗镗然,此即卖糖之信号也。小儿闻之惊心动魄,殆不下于货郎之惊闺与唤娇娘焉。”周作人:《药味集·卖糖》,收《周作人散文精编》上册,第120~121页。几十年后回想起来,既有“想见当年立门口,茄脯梅饼遍亲尝”的甜蜜,周作人:《知堂杂诗抄·儿童杂事诗·丙之二十二,果饼四》,第80页。亦有“儿童围作圈,探囊竞买啖。亦有贫家儿,衔指倚门看。所缺一文钱,无奈英雄汉”的感慨。周作人:《知堂杂诗抄·往昔三十首·五之四,炙糕担》,第36页。 东昌坊街头引人注目的铺面还有两家,一是前面已经提到的荣生轿行。这一家并不卖“货”,却卖“力”,店里的一乘轿是出租用的。主人名叫荣生,可能姓樊,但大家都叫他“做不杀的荣生”,这是因为他终日终年地卖苦力,不知歇息。有人来租轿,他马上和他弟兄两人抬轿。抬完轿,马上贩水果,挑了担沿街叫卖。谁家死了人,他赶去入殓,抬棺材。一到秋天,他又赶到大教场去当一名操练兵。有火灾的时候,他又忙着救火。从天不亮起床,到天黑睡觉,一刻不停,样样活路都做,而且都是重活。人称“做不杀”(即“做不死”),既含着同情,又有几分称羡之意。这位“做不杀的荣生”是有资格充当市民“英雄”的。 在辛劳程度上,能够与“做不杀的荣生”媲美的,大概只有屠家小店的东邻,也是这条街的最后一户人家——王咬脐锡箔店的店伙。绍兴素有“锡半城”之称,说的是大多数绍兴人都以锡箔业为生。所谓“锡箔”,即是“冥币”。据说,元顺帝时,在大江大海航行的商人,每遇风浪,就将长方形的锡砖抛入水中,用以镇压江神、海神;到明太祖时才出现锡箔。锡箔制作中最辛苦的是打箔:用一头小一头大的铁头将小而厚的锡块打成薄而大的锡箔纸(一块锡铸件,一般能打三千二百张锡箔纸),以便“砑”在一种黄色的当地土纸上。从事这重活的大半是当地农民,他们种田和打短工不够维持一家生活,不得不到城里来打箔。除吃饭以外,他们不停地挥锤,于是,从黑暗、潮湿、低矮的木板房里,整天传出来沉重而凝滞的打箔声:“当,当,当……” 东昌坊这条街并不阔,周作人幼年时走出台门就看见这些做锡箔的、担轿的、摇船的、做木作的、做泥水作的、箍桶的以及小商小贩……清早起来,就都在忙碌,如果有一天闲着,他们反而要发愁了。一到黄昏,他们就在暮色苍茫中吃晚饭——绍兴的风俗是一日三餐煮饭吃的。老百姓往往托了一碗饭站着吃,饭碗上放着一长条乌黑的干菜——整棵的白菜晒干,吃饭时和米一起“”(焖)熟,一叶叶撕下来,就那么咬着吃。如是茄子、茭白之类,还浇上麻油、酱油,吃起来味道就特别好,与用刀切的迥然不同。此外的吃食就是腌菜、霉苋菜梗、红霉豆腐、臭霉豆腐之类。人们常常是吃完饭以后,油灯也舍不得点,摸黑把碗筷收拾好,就休息了。据周作人回忆说,风尚所致,连周家台门内“曾祖母不必说,祖母房里在辛丑年1901年,周作人十七岁。总还是点着香油灯的”,“大抵小时候睡得很早,后来的习惯也不在灯下做什么事情,无论用功还是游玩,所以对于灯缺少亲近的感觉。古人云,‘青灯有味似儿时’,那是很幸福的经验,我却是没有”。周遐寿(周作人):《鲁迅的故家·百草园·灯火,灯火二》,第124~125页。有时夜里提着灯笼回来,只见这些破败的陋屋沉浸在夜幕里,只有十字路口向西的地方,高高悬挂着一盏长方形玻璃灯,玻璃上写着四个大字:“清火洋烟”。这是一鸦片烟馆,这盏灯是通宵不灭的,灯下依稀可辨的是一条长长的石板路,年久光滑,并且已凿出一层,颇不便行走。如是盛夏,石板都热得像木板似的晒干,两头翘起,因此,绍兴有“知了喳喳叫,石板两头翘,懒惰女客困旰觉”的歌谣。稍远处,隐没在黑暗中的是石桥——城内的石桥差不多都只有两三级,有的还与马路相平,底下只可通小船而已;而阴影投射于石板路上的,是砖墙瓦屋——瓦是一片片的放在屋上,夜深人静,时时发出格格的回响声,那是猫在屋瓦上走过。如下大雨,则雨落在瓦上,瀑布似的掉下来,人们常用竹水溜引进预备好的大缸里,即是上等的茶水。雨后石板铺成的大街上,常传出“橐橐”的声音,那是偶尔在深夜里仍在街上的行人,穿旧钉鞋行走在上面的声音…… 十字街头(上)(3)在此以后,周作人多次怀着深情回忆起绍兴(以及江南一带)的石板路,以为它在民间生活中十分普遍,“随处出现”,是令人感到亲切“有趣味的”。参看周作人:《夜读抄·清嘉录》《过去的工作·石板路》。实际上,令周作人追怀不已的,还是通过这石板路所展示的十字街头的生活方式。 周作人这样说过:“读外乡人游越的文章,大抵众口一词地讥笑土人之臭食,其实这是不足怪的。绍兴中等以下的人家大都能安贫贱,敝衣恶食,终岁勤劳,其所食者除米而外,惟菜与盐,盖亦自然之势耳。”周作人又说:“《邵氏闻见录》云,汪信民常言,人常咬得菜根则百事可做。……咬得菜根,吾乡的平民足以当之……咬了菜根是否百事可做,我不能确说,但是我觉得这是颇有意义的,第一可以食贫,第二可以习苦,而实在却也有清淡的滋味。”周作人:《看云集·苋菜梗》,岳麓书社1988年9月长沙第1版,第34页。 这里所说“安贫贱,敝衣恶食,终岁勤劳”,以及“食贫”与“习苦”都是周作人对故乡绍兴平民生活方式的一个概括。联系前述周作人幼年对十字街头生活的记忆,可以看出,绍兴平民生活方式包括“终岁劳苦”与“素朴简单中有真味”这两个侧面,用以后周作人关于“生活之艺术”的分析是属于“自然地简易地生活”周作人:《雨天的书·生活之艺术》,第87页。一类。这种平民化的生活方式体现了一种平民化的文化传统与平民化的文化性格。它在绍兴自有其深厚的历史文化的根源。鲁迅在《〈越铎〉出世辞》里曾经热烈地赞颂了故乡人民“复存大禹卓苦勤劳之风”;而据史书记载,禹、墨又是一脉相传的:“禹大圣也,而形劳天下也如此,使后世之墨者,多以裘褐为衣,以为服,白昼不休,以自苦为极。”参看《庄子杂篇·天下》。绍兴平民上述勤劳卓苦的生活方式,十字街头的市风,显然有禹、墨遗风。 十字街头(下)(1)十字街头尽管物质生活十分清苦,但也有自己的文化生活。 最流行的自然是地方戏曲。东昌场街头颇有名气的屠家小店,除了兜售夜糖迷住了一大群小孩之外,女店主宝林大娘与她的女儿宝姑娘也招引了不少青年、壮年以至老年顾客。宝林大娘当年有“草舍美人”、“豆腐西施”的艳名,因此被写进了鲁迅的《故乡》。而今徐娘半老,却也不甘寂寞,每年都出面募款,在她小店对过搭起台来,请街上的盲女,也杂有个别瞽男,唱“花调”〔又称“话词(市)”〕。参看周作人《谈龙集·关于“市本”》,岳麓书社1989年1月第1版,。“花调”历史相当悠久,南宋陆游:“斜阳古柳赵家庄,负鼓盲翁正作场。身后是非谁管得,满村叫唱蔡中郎。”元代诗人瞿存斋也有“陌头盲女无愁恨,能拨琵琶说赵家。”这些盲女平时集居在马梧桥一带,招牌上写着“三品词调”四字,外出演唱时,头发梳得油光可鉴,脚着绣花鞋,穿着过时的服饰。她们唱的“花调”类似“弹词”,七字一句或五字一句,大抵是二女一男,弹琵琶、扬琴。演唱的内容通常是佛教通俗教义的宝卷,如“花明宝卷”、“刘香宝卷”之类。宝林大娘现在已经收心念佛,颇热心于佛事。所谓“宣宝卷”即是在悲凉楚怆的演唱中,在人人闻之动容之间,宣扬“刻苦修行,今生赎罪”为中心的妇女佛教观。却不想这一年一度的演唱,也会产生悲剧。悲剧主人公即是宝林大娘的女儿宝姑娘。她本终日坐在小店里砑纸,可是听熟了宝卷,竟然影响了她的人生观,并且毅然拒绝与她从小许配的山里的远亲成婚,最后闹到对方来抢婚。经过种种波折,还是解除了婚约,一时间成了街头的最大新闻。宝姑娘从此躲在小楼上,不与世人相见,最后郁病而死。这种事给幼年的周作人以极其深刻的印象,几十年后,他在报上看到家乡再次发生“少女抢婚死亡”事件的消息,竟唤起了他潜在的记忆—— 我记起四十年前的旧事来。在故乡邻家里就见过这样的少女,拒绝结婚,茹素诵经,抑郁早卒,而其所信受爱读的也即是《刘香宝卷》。小时候听宝卷,多在这屠家门外,她的老母是发起的会首。此外也见过些灰色的女人,其悲剧的显晦大小虽不一样,但是一样的暗淡阴沉,都抱着一种小乘的佛教人生观,以宝卷为经史,以尼庵为归宿。此种灰色的印象留得很深,虽然为时光所掩盖,不大显现出来了,这回忽然又复遇见,数十年时间恍如一瞬,不禁愕然,有别一意义的今昔之感。周作人:《瓜豆集·〈刘香女〉》,岳麓书社1989年10月第1版,第30~31页。 正是从这“灰色的印象”——灰色的女人、灰色的人生、灰色的哲学——里,一种人生的苦味悄悄地浸入周作人的血液。 但对于幼年周作人,家乡的戏曲所留下的印象却并不这样灰色,甚至可以说是恰恰相反的。 在老台门对面有一大片空地,这一片地面上原来是有房子的,属于和房。据说不知在哪一年发生过一次火灾,把所有毗连的房子统统烧光了,留下一堆瓦砾。在这一片白地上,有时有人来变大戏法,这块空地就成为附近居民娱乐的场地。周作人幼年时代在这里经常看到的是绍兴地方戏有名的“大班”与“目连戏”。 按这里的风俗,每年七月半,都要由覆盆桥周家发起,请“绍兴大班”(又称“绍班”)来演戏。有文班与武班,文班叫高调班(又叫高腔),武班叫乱弹班。据周作人介绍,绍兴大班演出的最大特点是:“虽然中间尽有悲欢离合,近似悲剧的片段,但结末总是欢喜会合,以大团圆收场。”②周作人:《知堂集外文·四九年以后·喜剧的价值》,第316页。这类演出大都是为了祭神,演出形式的最大特点是在正戏前后都有着固定套式的开场戏与结尾戏。开场戏要演“五场头”:“庆寿”(祝贺延年益寿)、“跳加官”(祝愿官运亨通)、“跳魁星”(祝颂登科及第)、“小赐福”(赐予福音)、“掘藏”(即“调财神”,恭喜发财),当地叫“讨彩戏”,歌祝人们“福、禄、寿、财”。按周作人的说法,就是“极尽人生的大望”。在正戏结束以后,接着就出来了一生一旦,匆匆向外边纳头便拜,表示“拜堂”之意,也即是说这一天的戏算是完了。观众也都了解这个意思,在喜乐声中,看见两人交拜,便说“拜堂”了,纷纷准备走散。周作人说:“这种习惯不晓得别处有没有,小时候看绍兴戏文,记得如此,这说来已经是五十年前事了。”②更难忘的,自然是这种戏剧演出形式中所蕴含的喜剧趣味。与鲁迅、胡适对中国传统戏剧中大团圆结局的批判态度相反,周作人显然十分赞赏这类大团圆,以为是表现了一种喜剧价值的。周作人的这一评价与上述幼年时代的记忆应该是一脉相承的。绍兴大班的正戏别有特色,多是扮演锄强扶弱、表忠除奸、抗敌御外的历史故事,唱腔豪放、高亢、激昂,表演则简洁明快,鲜明强烈,这也是表现了绍兴民性刚烈坚毅之一面的。 另一类演出是目连戏。传说七月份酆都城鬼门关打开,阎罗大王让小鬼到人间玩玩,所以这戏是演给鬼看的。周作人把目连戏叫作“纯民众”的戏剧,因为“所用言语系道地土话,所着服装皆极简陋陈旧,故俗称衣冠不整为‘目连行头’;演戏的人皆非职业的优伶,大抵是水村的农夫,也有木工瓦匠舟子轿夫之流混杂其中,临时组织成班,到了秋风起时,便即解散,各作自己的事去了”。周作人:《谈龙集·谈“目连戏”》,第79页。目连戏演的是“目连救母”的故事,这是一个佛教传说,宣扬的也是生死轮回、因果报应的封建迷信观念,自然引不起孩子们及观众的兴趣。观众们注目的是目连戏中的穿插戏。据老艺人说,目连戏是出劝善戏,所以戏班在外去演出时,常把耳闻目睹的恶事记录下来,编进目连戏中去。全剧共有一百二三十折之多。穿插戏多是讽刺社会恶行现象的讽喻性喜剧。周作人回忆说,“占目连全剧十分之九地位的插曲,差不多都是一个个喜剧化的笑话,社会家庭的讽刺画……我还是五十年前在长庆寺前的路亭台上看过最后的一次,只演了半日一夜,所以插曲省去了不少,大部分也已忘记了。但是有些还约略记得,如‘泥水作打墙’、‘张蛮打爹’,还如什么人给地主当佣工,当初说定挑水是十六文一担,后来不知怎么一来,变成了一文十六担了。又如说富家中堂挂着条幅,上写‘太阳出起红’一首猥亵的诗,也满是讽刺的意思……”周作人:《知堂集外文·四九年以后·关于目连戏》,第137~138页。在另一处,周作人还有更真切的回忆—— 十字街头(下)(2)这些场面中有名的,有“背疯妇”,一人扮面如女子,胸前别着一老人头,饰为老翁背其疯媳妇而行。有“泥水作打墙”,瓦匠终于把自己封进墙里去。……有“张蛮打爹”,张蛮的爹被打,对众说道:“从前我们打爹的时候,爹逃了就算了,现在呢,爹逃了还是追着要打!”这正是常见的“世道衰微,人心不古”两句话的最妙的通俗解释。又有人走进富室厅堂里,见所挂堂幅高声念道:太阳出来红,新妇滹浴公来张。公公唉,来张;婆婆也有哼!“唔,‘唐伯虎题’。高雅,高雅!” 周作人并且发表了如下议论—— 这些滑稽当然不很“高雅”,然而多是壮健的,与士流之扭捏的不同,这可以说是民众的滑稽趣味的特色……在我们知道的范围以内,这是中国现存的惟一的宗教剧……全本的目的却显然是在表扬佛法,仔细想起来说是水陆道场或道士的“炼度”的一种戏剧化也不为过。……滑稽分子的喧宾夺主,原是自然的趋势。周作人:《谈龙集·谈“目连戏”》,第80~81页。 无论如何,通过目连戏的演出,“民众的滑稽趣味”深深渗入了周作人心灵深处。 除了目连戏外,还有迎神赛会。这是鲁迅在他《五猖会》里作过有色有声的描写的。但在周作人的回忆里,却“已经很简单了”—— 迎会之日,先挨家分神马,午后各铺户于门口设香烛以俟。会伙最先为开道的锣与头牌,次为高照即大纛,高可二三丈,用绸缎刺绣,中贯大猫竹,一人持之以行,四周有多人拉纤或执叉随护,重量当有百余斤,而持者自若。时或游戏,放着肩际以至鼻上,称为嬉高照。有黄伞制亦极华丽,不必尽是黄色……次有音乐队,名曰大敲棚,木棚雕镂如床,上有顶,四周有帘幔,棚内四角有人舁以行,乐人在内亦且走且奏乐,乐器均缚置棚中也。……有高跷,略与他处相同,所扮有滚凳,活捉张三,皆可笑。又有送夜头一场,一人持砻筛,上列烛台酒饭碗,无常鬼随之。无常鬼有二人,一即活无常,白衣高冠,草鞋,持破芭蕉扇,一即死有分,如《玉历钞传》所记,民间别称之曰死无常……活无常这里乃有家属,其一曰活无常嫂,白衣敷脂粉,为一年轻女人,其二曰阿领,云是拖油瓶也……而其衣服容貌乃与活无常一律,但年岁小耳。此一行即不在街心演作追逐,只迤逦走过,亦令观者不禁失笑,老百姓之诙谐亦正于此可见。台阁饰小儿女扮戏曲故事,或坐或立,抬之而行,又有骑马上者,儿时仿佛听说叫塘报,却已记忆不真……周作人:《药堂杂文·关于祭神迎会》,收《周作人散文精编》上册,第145页。 给周作人留下记忆的似乎也是迎神赛会演出中的“老百姓的诙谐”。 以后,周作人对绍兴迎神赛会的历史及其中所反映的民性,还作过一番考察。南宋时陆游即有“到家更约西邻女,明日河桥看赛神”的诗句,足见绍兴迎神赛会历史之悠久。周作人在明末清初张岱《陶庵梦忆》里也发现了关于当时绍兴迎神赛会的盛况,其中一条曰:—— 壬申七月,村村祷雨,日日扮潮神海鬼,争唾之。余里中扮“水浒”……于是分头四出,寻黑矮汉,寻梢长大汉,寻头陀,寻胖大和尚,寻茁壮妇人,寻姣长妇人,寻青面,寻歪头,寻赤须,寻美髯,寻黑大汉,寻赤脸长须,大索城中。无则之郭、之村、之山僻、之邻府州县,用重价聘之,得三十六人。梁山泊好汉,个个呵活,臻臻至至,人马称而行,观者兜截遮拦,直欲看杀卫。 这引起了周作人的“今昔之感”。他说:“明朝人即使别无足取,他们的狂至少总是值得佩服的,这一种狂到现今就一点儿都不存留了。”周作人:《泽泻集·陶庵梦忆·序》,岳麓书社1987年7月第1版,第11页。也许在绍兴民间的艺术中,还多少保留着这种毫无小家子气的生命狂态,这应该是周作人终生喜爱故乡民间艺术的一个重要原因。 除了民间戏曲之外,绍兴还流传着大量民间笑话。这些笑话,也充满了喜剧趣味。在绍兴,最流行的是徐文长的故事。周作人从小就听乡人讲徐文长的故事,觉得颇有趣味,久想记录下来,却不知怎的,终于不果。待到周作人真的写出《徐文长的故事》,却已经是中年以后的事了。但那故事的“气味”依然保留着。从小即以出众的记忆闻名的周作人,几乎记得一字不差—— 徐文长买白菜,卖菜的说一文一斤,他说一文两斤,卖菜的粗鲁地答说,“那只好买粪吃”,徐文长便不再计较,说他要照讨价买下了。可是称来称去费了许多工夫,卖菜的觉得很饿了,等徐文长进去算账之后,他看桌上有两个烧饼,便拿来吃了。徐文长出来,向桌上张望。卖菜的便说:“这里两个烧饼是我借吃了。”徐文长顿足道:“了不得,这是砒霜烧饼,我拿来药老鼠的。”卖菜的十分惊慌道:“那怎么好呢?”徐文长道:“现在已经来不及叫医生,听说医砒毒只有粪清最好,你还是到粪缸那里吃一点吧。”卖菜的性命要紧,只能去吃。徐文长遂对他说:“究竟是谁吃了粪呢?” 这故事不过是毫无理由地捉弄人而已,自然没有更深的意义。然而,周作人却从中看到了一种民间道德。他说:“老百姓的思想还有好些和野蛮人相像,他们相信力就是理,无论用了什么体力智力或魔力,只要能取得胜利,即是英雄,对于愚笨孱弱的失败者没有什么同情”②周作人:《〈徐文长的故事〉小引及其他》,收《知堂序跋》,岳麓书社1987年2月第一版,第17页。,于是,在对愚弱者的失败的嘲弄里显示出“智力的优胜”,从而达到一种自我肯定。周作人认为,这对于那些经常处于失败地位的小市民,“或者可以作精神体操之一助”,这大概就是徐文长的故事使人喜乐的原因吧。 十字街头(下)(3)在周作人记录的,小时候听到的《徐文长的故事》还有这样一则—— 有一个人去找徐文长,说他的女儿喜欢站在门口,屡诫不听,问他有什么好法子。徐文长说只要花三文钱,便可替他矫正女儿的坏脾气。那父亲很高兴,拿出三文钱交给徐文长,他便去买了一文钱的豆腐和两文钱的酱油,托在两只手上,赤着背,从那女儿的门外走过,正走到她的前面。徐文长把肚子一瘪,裤子掉了下来,他便嚷着说:“啊呀,裤子掉了,我的两只手不得空,大姑娘,请你替我系一系好吧?”那姑娘跑进屋里去,以后不再站门口了。 这故事就不止是恶作剧,而且粗俗得有几分猥亵了。而周作人正要为这粗俗与猥亵辩护。他说:“我的意思是在‘正经地’介绍老百姓的笑话,我不好替他们代为‘斧政’。他们的粗俗不雅至少还是壮健的,与早熟或老衰的那种病的佻荡不同”。②这无疑对那些病态的文化熏陶出来的病态的知识分子含有几分嘲弄的意思。周作人甚至怀着一种自豪的心情,宣布“天下只有天真的小儿与壮健的天才(如拉勃来、歌德,若斯威夫德便有点病态的了)才有欣赏粗俗话的资格”。周作人:《“小五哥”的故事·附记》,1925年9月13日《语丝》第53期,收《周作人集外文》上集,第779页。至于徐文长故事中的“猥亵趣味”,在周作人看来更是一种普遍性的现象,因为在野蛮民族,各国缺少教育的人民中间,猥亵的笑话向来是非常通行的。这是社会“男女关系很不圆满”的产物,“过着端庄的生活而总不能忘情于欢乐,于是惟一的方法是意淫”。猥亵的笑话、歌谣等等“即是他们的梦,他们的法悦”周作人:《谈龙集·猥亵的歌谣》,第73页。——自然,上述认识都是周作人接触了西方现代科学特别是性心理学以后所获得的理性认识,是幼年时代周作人不可能达到的;但这种民间的粗俗不雅而又是健壮的猥亵趣味潜入了他幼小的心灵,却是事实。实际上,每一个在幼年时代(或者更长时间)有机会接触到民间文化的中国人,何尝不曾多多少少感受过甚至津津乐道于这种猥亵趣味呢?但是,当人们一旦变雅,就不屑(或不敢、不愿)承认这一段审美历史了。而周作人不但老老实实承认,写入自己回忆中,而且仍然津津乐道,这就有点惊世骇俗了。 这种包孕于民间戏剧、笑话中的喜剧趣味、猥亵趣味,同时也是一种语言趣味;幼时所受的家乡戏剧、笑话的熏陶,更是语言的熏陶。周作人曾经特地说明:“故乡的山水风物,因为熟习亲近的缘故,的确可以令人流连记忆,不过这如隔绝了便愈久愈疏,即使或者会得形诸梦寐,事实上却总是没有什么关系了。在另一方面他给予我们一个极大的影响,就是想要摆脱也无从摆脱的,那即是言语。普通提起方言似乎多注重那特殊的声音,我所觉得有兴趣的乃在其词与句,即名物云谓以及表现方式。我尝猜想一个人的文章往往暗中受他方言的支配,假如他不去模拟而真是诚实的表现自己。”周作人:《风雨谈·绍兴儿歌述略·序》,岳麓书社1987年7月第1版,第165页。周作人幼年时代受地方文化影响的一个重要方面,即是地方方言通过各种途径(包括地方戏曲、笑话)对他的思想、情感,以至性格、文风的潜移默化。鲁迅曾谈到他从小对迎神赛会中的无常“口头的硬语与谐谈”的欣赏与陶醉。鲁迅:《朝花夕拾·无常》,收《鲁迅全集》第2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北京版,第272页。周作人也说:“乡间的人常喜讲‘舛辞’及‘冷语’,可以说是‘目连趣味’的余流。”周作人:《谈龙集·谈“目连戏”》,第80页。所谓“硬语”、“舛辞”与“谐谈”、“冷语”,都是对绍兴方言特色的一种概括。所谓“硬语”、“舛辞”就是绍兴话入声多,有一股“硬”气;但绍兴话也并非全部硬音,也有软的。绍兴话可谓“软硬兼施”,“快慢相间”,形成一种特殊的腔调。这在一定程度上是表现了绍兴地方刚柔相济,以刚为主的民性特征的。与此相联系的,是绍兴话中骂人的话特别多,开口“贼胚”,闭口“娘杀”,用一句绍兴话,就是“骂人当饭吃”。鲁迅作品中七斤嫂与杨二嫂如果合演一台戏,将会是骂语连篇,别有兴味的。周作人记下的则是绍兴“女人骂街”的趣闻。据说这是一位自称无名人的文人“暂居绍兴一古寺中”所见—— 戊申,与寺僧负暄楼头。适邻有农人妇曝菜篱落间,遗失数把,疑人窃取之,坐门外鸡栖上骂多时,听其抑扬顿挫,备极行文之妙。初开口如饿鹰叫雪,嘴尖吭长,而言重语狠,直欲一句骂倒。久之意懒神疲,念艺圃辛勤,顾物伤惜,啧啧呶呶,且詈且诉,若惊犬之吠风,忽断复续。旋有小儿唤娘吃饭,妇推门而起,将入却立,蓦地忿上心来,顿足大骂,声暴如雷,气急如火,如金鼓之末音,促节加厉,欲奋袂而起舞。余骇然回视,戛然已止,箸响碗鸣,门掩户闭。僧曰:此妇当堕落。余曰:适读白乐天琵琶行与苏东坡赤壁赋终篇也。周作人:《秉烛后谈·女人骂街》,文收北平新民印书馆1944年版,第133~134页。 周作人由此而发表了一番议论:“本来在生物中母兽是特别厉害的,不过这只解释得泼字,骂街的本领却别有由来,我想这里总可以见她们政治天才之百一吧。希腊市民从哲人研求辩学,市场公会乃能滔滔陈说,参与政事,亦不能如村妇之口占急就,而井井有条,自成节奏也。中国士大夫十载寒窗,专做赋得文章,讨武驱鳄诸文胸中烂熟,故要写劾奏讪谤之文,摇笔可成,若仓促相骂,便易失措,大抵只能大骂混账王八蛋,不是叫拿名片送县,只好亲自动手相打矣。两相比较,去之天壤。”周作人:《秉烛后谈·女人骂街》,文收北平新民印书馆1944年版,第133~134页。如此,吸引周作人的,就不仅是家乡方言中的滔滔不绝、自成节奏的骂人的硬语,而且是透过硬语所表现的民间性格与智慧的魅力。 十字街头(下)(4)绍兴方言中的诙谐感也是引人注目的。鲁迅曾经说:“警句或炼话,讥刺和滑稽,十之九是出于下等人之口的,所以他必用土话。”鲁迅:《且介亭杂文·答〈戏〉周刊编者信》,收《鲁迅全集》第6卷,第145页。鲁迅又说,“方言土语里,很有些意味深长的话,我们那里叫‘炼话’,用起来是很有意思的,恰如文言的用古典,听者也觉得趣味津津。”鲁迅:《且介亭杂文·门外文谈》,收《鲁迅全集》第6卷,第97页。“炼话”即指俗语,包括谚语、歇后语等。而其中是最多诙谐、幽默的。周作人回忆说:“《越谚·骂詈讥讽之谚第十六》中有冬瓜雕猪寨一语,注云诡随。幼时常闻祖母说此语,文稍繁而意亦更明显,设为二人应对的词云:冬瓜好雕猪寨吗?好雕的,好雕的。猪要吃的吧?要吃的,要吃的。盖讽刺随口附和,不负责任者也。寨即槽,家畜的食器。”据《越言释》写作“寨”,若冬瓜本极普遍,今作东瓜,当是范君改写,以《五代史》。周作人:《书房一角·越谚》,收《知堂书话》,岳麓书社1986年4月版,第700页。这即是绍兴“炼话”里的幽默趣味。 贯串于绍兴地方戏剧、笑话以至地方方言里的“硬气”与“诙谐”构成了绍兴地方平民文化最基本的特色。这对于周作人的思想、性格以至文风的形成,显然有着深刻的影响。但对这十字街头的影响也不可作过高的估价。周作人在自觉不自觉地接受十字街头影响的同时,又竭力地排斥着这种影响,以保持自己的独立。他曾在《十字街头的塔》里特地声明—— 我在十字街头久混,到底还没有入他们的帮,挤在市民中间,有点不舒服,也有点危险(怕被他们挤坏我的眼镜),所以最好还是坐在角楼上,喝过两斤黄酒,望着马路吆喝几声,以出心中闷声,不高兴时便关上楼窗,临写自己的《九成宫》,多么自由而且写意。周作人:《雨天的书·十字街头的塔》,第66页。 他既曾混迹于十字街头,又不愿“跟着街头人群去瞎撞胡混”。径直地说,对街头群众怀着疑惧,他就只能躲在“十字街头的塔”里,过着半是绅士、半是流氓的生活,与民间的市民文化既有联系,又存在隔阂——这就构成了周作人内在矛盾的这一面。 家庭变故中的记忆(1)1893年,灾难终于降临到这个古老的行将崩溃的大家族。 十月寒秋季节,九岁的周作人正躲在厅房里与凤升叔一起读书——教师是义房广蕃公公的儿子伯文叔,他没有考上秀才,只是个文童,对学生并不严厉,早晚到厅房来一次,其余时间都听任两个孩子在厅堂里读书或玩耍。突然台门外传来一阵异乎寻常的喧闹声。周作人与伯文叔闻声赶出去,只见两个衙门差役高嚷着“捉拿犯官周福清……”径直闯进来。 这真如晴天霹雳,把全家人都震呆了。年幼的周作人怎么也弄不清这是怎么一回事,只是从大人的惊慌的脸色中隐约感到事态的严重性。但不等他弄清缘由,当天晚上,就和大哥一起被送到皇甫庄外婆家。年底,又随大舅父怡堂一家迁居小皋埠的娱园。直到很久以后,周作人才被告知,祖父犯的是科场代人行贿罪,这在当时是司空见惯的,但一经败露,便需严究。把他们兄弟俩送到舅舅家,也是为了避难。 尽管这些年一直有“狼来了”的呼声,这回真的“狼来了”——这是周氏家族无可避免地走向没落的转折点。鲁迅说:“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吗,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鲁迅:《呐喊·自序》,收《鲁迅全集》第1卷,第415页。——对于这时已经十三岁,并且是周家长孙的鲁迅来说,祖父的被捕,以及随后的避难生活,是他睁开了眼,清醒认识社会与人生本来面目的开端。但年仅九岁的周作人却没有因此醒来,还继续做着他“蔷薇色的梦”——童年时代的美梦。于是,逃难对他来说,是一次愉快的旅行,是一连串新鲜的印象、感觉,一连串美好的记忆。 在周作人的记忆里,外婆在皇甫庄只有半所房屋,房屋主是有名的《越谚》的作者范啸风。现在挤着外婆及大舅一家、小舅一家,因为没有地方歇宿,只好让周作人与小舅父的老仆妇塘妈妈挤在一处。这是在一间宽而空的阁楼上,一张大眠床里,此外有一个朱红漆的皮制方枕头,最特别的是上边镂空有一个窟窿,可以安放一只耳朵进去,当时觉得很有趣味,这事始终记得。其他的一切,“浑浑噩噩的”,什么都记不清了。周作人:《知堂回想录·六·逃难》,香港三育图书文具公司1974年4月第1版,第15页。 最难忘的自然是娱园。娱园的主人皋社诗人秦秋渔是周作人大舅鲁悦堂的岳父,周作人正是随着大舅一家借住娱园的。娱园建筑于咸丰丁巳年(1857年),在历史上是一个名园。据王眉叔《娱园记》说,是“在水石庄,枕碧湖,带平林,广约顷许。曲构云缭,疏筑花幕。竹高出墙,树古当户,离离蔚蔚,号为胜区”。周作人与鲁迅一起避难于此时,娱园已经荒芜,遍地都长了荒草,不能想见当年“秋夜连吟”的风趣了。曾名极一时的微云楼,看去只是普通的楼房罢了。另外在院子里挖了一个一丈左右见方的水池,池边一间单面开着门窗的房子,匾额题曰:“潭水山房”,实在看了很是阴郁。但在年幼的周作人的印象里,“我们所见只是废墟,但也觉得非常有趣,儿童的感觉原自要比大人新鲜,而且在故乡少有这样游乐之地,也是一个原因”。周作人:《雨天的书·娱园》,第41页。当然,更使周作人兴奋的是,在这里,他有了一大群游玩的伙伴:大舅家的佩绅表哥、珠表姐,以及小舅家的琴表姐、意表姐、林表妹和昭表妹,琴表姐年龄与鲁迅相仿,意表姐比周作人稍大。表兄妹们平时很难有相聚机会,如今聚集在一起,自有一番乐趣。 不到一年时间,风头一过,周作人就带着许许多多新鲜的印象回到新台门内,并且很快也进了三味书屋,正式开始了他的无忧无虑,也许是更为丰富的读书生活。 据周作人自己回忆:“我自己是哪一年起头读的,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从过的先生都是本家,最早的一位号叫花塍,是老秀才,他是吸鸦片烟的……第二个号子京,做的怪文章……第三个的名字可以不说,他是以杀尽革命党为职志的,言行暴力的人……但是从这三位先生我都没有学到什么东西。到了十一岁(即1895年——引者注)时,往三味书屋去附读,那才是正式读书的起头。”读书,自然是读经开始,由此,周作人开始接触到了中国的正统文化。周作人读的第一本经书是“上中”,即《中庸》的上半本,而中国正统文化中对周作人影响最深的正是中庸之道,这是很有意思的。据周作人说,到十三岁那年(即1898年底),他就读完了《论语》《孟子》《诗经》《易经》及《书经》的一部分,但“我总不会写,也看不懂书,至于礼教的精义尤其茫然”。周作人:《谈虎集·我学国文的经验》,第236~237页。鲁迅也有过类似的说法:“孔孟的书我读得最早,最熟,然而倒似乎和我不相干。”鲁迅:《坟·写在〈坟〉后面》,收《鲁迅全集》第1卷,第285页。这些对于我们了解周氏兄弟思想的发展自然有很大的意义(下文还会有详细分析),但对此也不能作过分机械的理解。事实上,以儒学为中心的封建正统文化的影响,是这一代人无论怎样也无法摆脱的。周作人自己就有过十分真切的回忆—— 不佞小时候读《诗经》,若不能多背诵了解,但读到这几篇如《王风·彼黍离离》、《中谷有》、《有兔爰爰》、《唐风·山有枢》、《桧风·隰有苌楚》,辄不禁愀然不乐。同时亦读唐诗,却……并不令人起身世之感,如《国风》诸篇也。周作人:《秉烛谈·读风臆补》,第15页。 家庭变故中的记忆(2)小时候读贾谊《鸟赋》,前面有两句云:“庚子日斜兮集余舍,止于坐隅兮貌甚闲暇。”心里觉得稀罕,这怪鸟的态度真怪。后来过了多少年,才明白过来,闲适原来是忧郁的东西……周作人:《立春以前·风雨后谈·序》,收《知堂序跋》第155页。 少年周作人从《诗经》以来的传统诗文里,感受到“愀然不乐”的“忧郁”,这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精微处的一种敏锐的直观把握。尽管此时他还不可能对之作出理性上的明确解释,但传统文化中的忧患意识已于不知不觉之中渗入他的血肉之中。如果说周作人在他的童年时代从传统节日中已经领悟到中国传统乐感文化那一面,现在,他又从典籍中感受到了传统的忧患意识。后者对于前者恰恰是一个必要的补充,这两方面对于周作人个人气质的形成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当然,对此时的周作人来说,忧郁的因子还是潜藏着的,他的生活的主调仍然是欢乐的,充满了儿童的情趣。于是,在他的记忆的画册里,又印下了一页页喧闹的、彩色的印象—— 那时所读的是“中下”和唐诗,当然不懂什么,但在路上及塾中得到多少见闻,使幼稚的心能够建筑起空想的世界来,慰藉那忧患寂寞的童年,是很可怀念的。 从家里到塾中不过隔着十家门面,其中有一家的主人头大身矮,家中又养着一只不经见的山羊(后来才知道这是养着压禳火灾的),便觉得很有一种超自然的气味。同学里面有一个身子很长,虽然头也同平常人一样的大,但在全身比例上就似乎很小了。又有一个长辈,因为吸鸦片烟的缘故,耸着两肩,仿佛在大衫下横着一根棒似的。这几个现实的人,在那时看了都有点异样,于是拿来戏剧化了。在有两株桂花树的院子里,扮演这日常的童话剧。“大头”不幸的被想像为凶恶的巨人,带领着山羊,占据了岩穴,扰害别人,小头和耸肩的两个朋友便各仗了法术去征服他。“小头”从石窟缝里伸进头去窥探他的动静,“耸肩”等他出来,只用肩一夹,就把他装在肩窝里捉了来了。这些思想尽管荒唐,而且很有唐突那几位本人的地方,但在那时觉得非常愉快,用现代的话来讲,演着这剧的时候实在是得到充实生活的少数瞬间之一。周作人:《自己的园地·儿童剧》,岳麓书社1987年7月第1版,第103~104页。 在乙未年鲁迅是十五岁了,对于童话分子(虽然那时还没有这名目)还很是爱好……有一时期鲁迅早就寝而不即睡,招人共话,最普通的是说仙山。这时大抵看些《十洲》、《洞冥》等书,有“赤蚁如象”的话,便想像居住山中,有天然楼阁,巨蚁供使令,名阿赤阿黑,能神变,又炼玉可以补骨肉,起死回生。似以神仙家为本,而废除道教的封建气,完全童话化为以利用厚生为主的理想乡,每晚继续的讲,颇极细微,可惜除上记几点之外,全都已记不得了。周遐寿(周作人):《鲁迅的故家·百草园·四二,童话》,第55~56页。 这几乎是永远难忘的,直到晚年所写的《儿童杂事诗》里,周作人仍然表示了不胜怀念的心情—— 幻想山居亦大奇,相从赤豹与文狸。 床头话久浑忘睡,一任檐前拙鸟飞。 (注:空想神异境界,互相告语,每至忘寝。儿童迟睡,大人辄警告之曰,拙鸟飞过了。谓过此不睡,将转成拙笨也。拙鸟是一空想的怪鸟或只是鸟之拙者,故飞迟归晚,亦未可知。但味当时语气,则似以前说为近耳。)周作人:《知堂杂诗抄·儿童杂事诗·丙之六,故事三》,第76页。 曼倩诙谐有嗣响,诺皋神异喜重听。 大头天话更番说,最爱捕鱼十弟兄。 (注:为儿童说故事,多奇诡荒唐,称曰大头天话,即今所谓童话也。十兄弟均奇人,有长脚阔嘴大眼等名。长脚入海捕鱼,阔嘴一尝而尽,大眼泣下,遂成洪水,乃悉被冲去云。)周作人:《知堂杂诗抄·儿童杂事诗·丙之四,故事一》,第75页。 老虎无端作外婆,大囡可奈阿三何。 天教热雨从天降,拽下猴儿着地拖。 (注:老虎外婆为最普通的童话,云老虎幻为外婆,潜入人家,子女为所啖。大女伪言如厕,登树逃匿。虎不能上,乃往召猴来。猴以绳索套着颈间,径上树去。女惶迫遗溺着猴头上。猴大呼热热,虎误听为拽,即拽索急走,及后停步审视则猴已被勒而死矣。俗称猴子曰阿三。)周作人:《知堂杂诗抄·儿童杂事诗·丙之五,故事二》,第75页。 周作人的这种念念不忘是有充分理由的。正像他自己所说,唯独有了演神话戏、编童话故事这类活动,儿童时代生活才是正常的。而通过这些活动进行的空想、幻想训练,对周氏兄弟思维的发展、文学的发展,更是有深远的影响。人们不难注意到,上述演戏活动与深夜编神话故事,都是以鲁迅为主的,周作人只扮演追随者的角色。这不仅因为他们年龄的差异,而且也表现出他们不同的禀赋:在周氏兄弟之间,鲁迅的想像力是更为丰富的。周作人后来一再说自己不是诗人,“我的头脑是散文的,唯物的”。周作人:《永日集·桃园跋》,岳麓书社1988年9月第1版,第71页。这奇异的童话世界的创造者主要是鲁迅,欣赏者、解释者、研究者却是周作人。他们兄弟禀赋、天资的不同,遂有了这样自然的分工。 家庭变故中的记忆(3)小兄弟周建人有时也参加哥哥们的游戏。他对两个哥哥的观察更是有趣的—— (大约是1894年新年),我们三兄弟商量好,把压岁钱凑在一起,合买了一本《海仙画谱》。……买来以后,我就把这件事讲给我父亲听了……(父亲)便叫拿来给他看看,大哥便拿给父亲看了。他翻看了一会,似乎也颇有兴趣的样子,不做一声地还给大哥了。以后,我大哥便叫我谗人……他叫了我几次,见我没有什么表示,以为我还不懂“谗人”的意思,就不再叫了……又叫我“十足犯贱”……(这意思)是通俗的,当然懂,但我不睬他,他也不叫了。周建人:《鲁迅故家的败落·十,艰难的日子》,第99页。 二哥却自小性情和顺,不固执己见,很好相处。周建人:《鲁迅与周作人》,载《新文学史料》1983年第4期。 大概没有起绰号、给人以难堪这类事吧。从小弟弟的观察里,显出了大哥的尖刻、不饶人,与二哥的宽容:二人个性的差异是鲜明的。 正当周家三兄弟暂时沉浸在儿童的欢乐中,逐渐淡忘了由于祖父入狱带来的令人恐怖的噩梦时,父亲不知怎的突然狂吐起血来。他坐在后房间的北窗下,血就吐在北窗外的小天井里。吐了一阵之后,就没有再吐。由此开始,直至父亲逝世,周家一直在暗伏着不安的平静中过着日子。父亲的病与死像一个巨大的阴影笼罩着整个家庭。 母亲自然是首当其冲,鲁迅作为长子,也承受了巨大的精神重负。在鲁迅的记忆里,这是又一次惨痛的刺激,又一个难以愈合的精神创伤。以后,他在《父亲的病》里,沉痛地写下了在出入当铺间,默默地为父亲买药、觅药中痛苦的内心体验。在《五猖会》里,又写出了父亲的严厉、不近情理,任意扼杀儿童的天性:“我至今一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要在那时候叫我来背书。”面对着父子之间可怕的隔膜,鲁迅只感到莫名的悲哀。 周作人也曾和鲁迅一起四处奔波,搜寻那些奇怪的药引。但这对他来说,不过是另一种游戏。在他的记忆里,父亲总是慈爱的—— 他看去似乎很是严正,实际却并不厉害,他没有打过小孩……周遐寿(周作人):《鲁迅的故家·百草园·三,伯宜公》,第39页。 鲁迅便画了不少的漫画……随后便塞在小床的垫被底下……有一天,不晓得怎么的被伯宜公找到了,翻开看时,好些画中有一幅画着一个人倒在地上,胸口刺着一支箭,上有题字曰“射死八斤”。八斤系周家隔壁邻居沈四太太家的小孩,比鲁迅大三四岁,夏天时常赤身露体,手里拿着自己做的竹枪跳上跳下地乱戳,口里不断地说:“戳杀伊,戳杀伊”,鲁迅因而画此漫画,以示反抗。他叫了鲁迅去问,可是并不严厉,还有些笑嘻嘻的,他大概很了解儿童反抗的心理,所以并不责罚,结果只是把这页撕去了。此外还有些怪画,周作人在《知堂回想录·一九一,拾遗(已)》中回忆,这幅怪画“画着一个小人儿手里提了一串东西,像是乡下卖麻花、油条的用竹丝穿着……这实在乃是怪画,是卖淫的一种童话化的画。乡下这种不雅驯的话很是普通,所谓倚门卖笑俗语便称曰‘卖必’,但是怎么卖法在小儿心中便是疑问,意谓必是像桃子、杏子似的一个个的卖给人,于是便加以童话化,从水果摊里铡甘蔗得到暗示,随割随长,所以可以卖去好几个一串。这种初看似猥亵而实是天真烂漫的思想,不晓得是从哪里来的,现在想起来也有点不可思议,可是却是实在的事情”。(第644~645页)只是没有题字,所以他也不曾问。周遐寿(周作人):《鲁迅的故家·百草园·二五,漫画与画谱》,第33~34页。 (伯宜公)平常吃酒起头的时候总是兴致很好,有时给小孩们讲故事,又把他下酒的水果分给一点吃……他所讲的故事以《聊斋》为多……周遐寿(周作人):《鲁迅的故家·百草园·二六,烟与酒》,第35页。 先父在日,住故乡老屋中,隔窗望邻家竹园,常为言其志愿,欲得一小楼,清闲幽寂,可以读书。但先父傺不得意,如卜者所云,“性高于天命薄于纸”,才过本寿,遽以痼疾卒。……所云理想的书室仅留其影像于我的脑中而已。周作人:《夜读抄·小引》,岳麓书社1988年9月第1版,第1页。 在周作人记忆中的这个“没有打过小孩”、“很了解儿童反抗的心理”的和蔼、宽容的父亲,时有退隐之意的伯宜公,自然是经过周作人主观心灵折射后的形象。他是属于周作人的:既不如鲁迅笔下那样严厉而不通人情,与周建人的回忆也不尽相同。在周建人的记忆里,父亲并不打骂孩子,也不和母亲吵架拌嘴,只是独自生闷气。有时候无缘无故地发起脾气来,把瓷器、饭碗、菜碗、酒杯都掷出窗外。脸色是这样的阴沉、忧郁、压抑、悲伤,好像已看透了人生,憎恶这世间,但他不责备任何人,似乎只怨恨自己。临终前,他按在自己身上的那只手,轻轻地抬起来,又轻轻地落下,这样重复几次,一边嘴里喃喃地说:“呆子孙,呆子孙!”……周建人:《鲁迅故家的败落》,第112~118页。 有意思的是,尽管周作人再三申明伯宜公“没有打过小孩”,但周建人却清楚地记得,有一次周作人与凤升叔吵架,“祖父听到后生起气来,对我父亲说:‘伯宜嗬,我和你约法三章,凤升不好归我教训,寿不好归你教训’,说着拖了凤升叔进屋去了,父亲……便扯了二哥到大堂前……要二哥朝着牌位跪下,一边打一边骂:‘打死你这不肖子孙!周家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子孙?’这是我父亲第一次打孩子,也是惟一的一次。我二哥不久就好像完全忘记了这件事……”同上,第76~77页。 家庭变故中的记忆(4)对比周氏三兄弟对于父亲的不同回忆,其不同的侧重面,是可以显示出他们彼此性格、心境的不同的。从另一面也可以了解他们每个人与父亲心灵的沟通。 不久,周作人的生活又发生了重大变化。1896年——这一年周作人刚好十三岁,祖父从监狱里发出命令:由于原来同宋姨太一起随侍的凤升叔已经去南京读书,决定周作人去杭州侍读。周作人与宋姨太一起寄寓在花牌楼,每隔两三天去监狱看望一次祖父,平日自己用功。这一段生活,留下的是一个极为阴暗的回忆—— 那时环境总是太暗淡了,后来想起时常是从花牌楼到杭州府的一条路,发见自己在这中间,一个身服父亲的重丧的小孩隔日去探望在监的祖父。我每想到杭州,常不免感到些忧郁……周作人:《永日集·燕知草·跋》,岳麓书社1988年9月长沙第1版,第77~78页。 这可能是周作人第一次不是从书本上,而是从自身经验中,体味到人生的忧郁。因此,它是终生难忘的。直到晚年所写的杂事诗里,仍然笼罩着这抹不掉的阴影—— 素衣出门去,踽踽欲何之。 行过银元局,乃至司狱司。 狱吏各相识,出入无言词。 径至祖父室,起居呈文诗。 …… 温语教写读,野史任翻披。 十日二三去,朝出而暮归。 荏苒至除夕,侍食归去迟。 灯下才食毕,会值收封时。 再拜别祖父,径出圜木扉。 夜过塔儿头,举目情凄而。 登楼倚床坐,情景与昔违。 暗淡灯光里,遂与一岁辞。周作人:《知堂杂诗抄·丙戌丁亥杂诗·花牌楼之二》,第47~48页。 但阴暗的日子里也时有阳光注入,这使得周作人这一段生活仍然保持着金色童年所特有的蔷薇色,尽管颜色已经消退了不少。 周作人在花牌楼的生活,使他意外地获得了生活在一群妇女包围中的人生经验。如果说幼年时代周作人对于祖母不幸命运的记忆,是凭着儿童的敏感而留下的粗略印象。那么,现在,实地的近距离的观察,就有了更为深切的体验,这使他对妇女的了解与同情达到了一个新的深度。妇女问题最终成为周作人的基本人生命题,他在花牌楼的生活经验至少是打下了基础的。因此,周作人晚年回首往事时,这样写道—— 吾怀花牌楼,难忘诸妇女。 主妇有好友,东邻石家妇。 自言嫁山东,会逢老姑怒。 强分连理枝,卖与宁波贾。 后夫幸见怜,前夫情难负。 生作活切头,绍兴民间称妇人再醮者为“二婚头”,其有夫尚存在者则为“活切头”。无人知此苦。 佣妇有宋媪,一再丧其侣。 最后从轿夫,肩头肉成阜。 数月一来见,讷讷语不吐。 但言生意薄,各不能相顾。 隔壁姚氏妪,土著操杭语。 老年苦孤独,瘦影行踽踽。 留得干女儿,盈盈十四五。 家住清波门,随意自来去。 天时入夏秋,恶疾猛如虎。 婉娈杨三姑,一日归黄土。 主妇生北平,髫年侍祖父。 嫁得穷京官,庶几尚得所。 应是命不由,适值暴风雨。 中年终下堂,漂泊不知处。据周作人在《知堂回想录》中回忆,祖父于1904年去世,宋姨太遂觉得难于家居,渐渐“不安于室”,乃于宣统己酉年(1909年)冬天得到主母的谅解,辞别而去。最初据说是跟了一个自称姜太公后人的本地小流氓走的,可是后来那人眼瞎了,所以她的下落也就不得而知了。 人生良大难,到处闻凄楚。 不暇哀前人,但为后人惧。周作人:《知堂杂诗抄·丙戌丁亥杂诗·花牌楼之三》,第48~49页。 周作人对于花牌楼众妇女的同情中,显然还含着一种兴奋,一丝喜悦,因为正是在这里,他有了初恋的人生经验。初恋的对象就是诗中所说“盈盈十四五”的“婉娈杨三姑”。据说,虽然宋姨太太与杨三姑的养母姚宅老妇感情很坏,彼此都不交口,但是三姑娘并不管这些事,仍旧推进门来游戏。她大抵先到楼上去,和宋姨太搭讪一回,随后走下楼来,站在周作人同仆人阮升公用的一张板桌旁边,抱着名叫“三花”的一只大猫,看周作人影写陆润庠的木刻的字帖。但这就已经足以引起一个从未与异性接近、却又是异常敏感的少年种种感觉、种种想像、种种情绪的微妙变化了—— 我不曾和她谈过一句话,也不曾仔细的看过她的面貌与姿态。大约我在那时已经很是近视,但是还有一层缘故,虽然非意识的对于她很是感到亲近,一面却似乎为她的光辉所掩,开不起眼来去端详她了。③周作人:《雨天的书·初恋》,第38~39页。 在初恋中,女方总是被男方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采仰视态度,这与以后妇女在家庭中的服从地位形成了有趣的对比。这种对初恋对象的崇敬心理,大概就是母系社会意识的一种留传吧。 在此刻回想起来,仿佛是一个尖面庞,乌眼睛,瘦小身材,而且有尖小的脚的少女,并没有什么殊胜的地方,但是在我的性的生活里总是第一个人,使我于自己以外感到对于别人的爱着,引起我没有明了的性之概念的,对于异性的恋慕的第一人了。③ 家庭变故中的记忆(5)又是“此刻(即事后)回想”,又是“仿佛”,说明所注意、钦慕的,不是一个具体的女性,而是抽象的,在想像中被理想化的女性。而且,这时的“女性”已不再是童年时代平等嬉戏的伙伴,而是被明确地意识到的异性,是作为恋慕的对象、性意识的诱发者的存在:这都是初恋中对女性的观察视角、心理的微妙变化。 我在那时候当然是“丑小鸭”,自然也是知道的,但是终不以此而减灭我的热情。每逢她抱着猫来看我写字,我便不自觉的振作起来,用了平常所无的努力去映写,感着一种无所希求的迷蒙的喜乐。并不问她是否爱我,或者也还不知道自己是爱着她,总是对于她的存在感到亲近喜悦,并且愿为她有所尽力,这是当时实在的心情,也是她所给我的赐物了。在她是怎样不能知道,自己的情绪大约只是淡淡的一种恋慕,始终没有想到男女关系的问题。②③周作人:《雨天的书·初恋》,第39页。 这里有“喜悦”与“兴奋”,但它是“一种无所希求的迷蒙的喜乐”。这种迷蒙的,甚至带一点神秘色彩的情感世界,自然不同于与朋友(包括女性朋友)之间的友谊的爱所引起的更为单纯,也更为明朗的喜悦,但它是“淡淡的一种恋慕”,又有别于热恋中的昏迷、狂热状态。正是这初恋中的喜悦与兴奋逐渐唤醒了男性的自我意识:一种连自己也把握不住的自我表现欲和取悦对方的欲求。 有一天晚上,宋姨太忽然又发表对于姚姓的憎恨,末了说道,“阿三那小东西,也不是好货,将来总要流落到拱辰桥去做婊子的。”我不很明白做婊子这些是什么事情,但当时听了心里想道,“她如果真是流落做了,我必定去救她出来。”② 这时,男性意识已经逐渐占了上风,自觉、不自觉地把对方当作保护对象了。这是在恋爱过程中必然发生的微妙变化。 大半年的光阴这样的消费过了。到了七八月里因为母亲生病,我便离开杭州回家去了。一个月以后,阮升告假回去,顺便到我家里,说起花牌楼的事情,说道“杨家三姑娘患霍乱死了”,我那时也很觉得不快,想像她的悲惨的死相,但同时又却似乎很是安静,仿佛心里有一块大石头已经放下了。③ 这已足以证明:所发生的不过是一次初恋。但是,“仿佛心里有一块大石头已经放下了”,“仿佛”而已,仍然留下了一点淡淡的惆怅,又夹杂着淡淡的喜悦。 很多年以后,周作人在回忆杭州时,仍然这么说:“我与杭州没有很深的情分,十四五岁曾经住过两个年头,虽然因了幼稚的心的感动,提起塔儿头与清波门都还感到一种亲近,本来很是嫌憎的杭州话也并不觉得怎么讨厌……我总还是颇有乡曲之见的人,对于浙江的事物很有点好奇心,特别是杭州——我所不愿多想的杭州的我所不知道的事情,却很愿意听,有如听人家说失却的情人的行踪与近状,能够得到一种寂寞的悦乐。”周作人:《永日集·燕知草·跋》,第77~78页。这里所说的塔儿头离花牌楼很近,而清波门就是杨三姑娘的居住地。显然,周作人对他少年时代的这一段感情生活是极为珍视的。性的觉醒,本是一种正常生理、心理现象,自古有之,人人皆有。但对性的觉醒的珍视与自觉,却不能不是一种现代意识。对于周作人及其同代人来说,性的觉醒与人的觉醒是互相联系的;对性的觉醒的敏感与自觉,构成了周作人思想的一个重要特点。 在这种心情下,周作人对于祖父的回忆,也是美好的。祖父介孚公本名致福,后改名福清,是翰林出身,曾外放江西金溪县任知县。因顶撞上司被参劾革职,又遵例捐升内阁中书,当了几年京官,终因科场案入狱,由于屡经官场沉浮,郁郁不得志,在周家新台门内是以脾气暴躁与乖戾著称的。但在周作人的眼里,这位祖父确实不同于其他长辈,在不同寻常之中,自有其可爱可敬之处—— 祖父(在狱中)有时也坐下看书,可是总是在室外走动的时候居多。我亦不知道是否在狱神祠中闲坐,总之出去时间很久,大概是同禁卒们谈笑,或者还同强盗们谈谈。他平时很喜欢骂人,自呆皇帝昏太后(即是光绪和西太后)起头直骂到亲族中的后辈,但是我却不曾听见他骂过强盗或是牢头禁子。他常讲骂人的笑话,大半是他自己编造的。我还记得一则讲教书先生的苦况,云有人问西席,听说贵东家多有珍宝,先生谅必知其一二。答说我只知道有三件宝贝,是豆腐山一座,吐血鸡一只,能言牛一头。他并没有给富家坐过馆,所以不是自己的经验,这只是替别人不平而已。周?作人:《知堂乙酉文编·五十年前杭州府狱》,香港三育图书文具公司1961年第1版,第91~92页。 我的祖父是光绪初年的翰林……他不曾听到国语文学这些名称,但是他的教育法却很特别。他当然仍教子弟做时文,惟第一步的方法是教人自由读书,特别是奖励读小说,以为最能使人“通”。等到通了之后,要弄别的东西便无所不可了。他所保举的小说,是《西游记?》、《镜花缘》、《儒林外史》这几种,这也就是我最初所读的书。(以前也曾念过《四子全书》,不过那只是“念”罢了。)④周作人:《自己的园地·〈镜花缘〉》,第113~115页。 介孚公自由读书的主张与实践,无异在传统教育的封闭体系内打开了一个缺口,对周氏兄弟成长的影响,恐怕是介孚公本人也未曾料及的。 家庭变故中的记忆(6)尽管周作人很早就接触了《诗经》与唐诗,周作人回忆,1898年前后,介孚公曾把一部木版钦定《唐宋诗醇》寄回家中,其中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道:“初学先诵白居易诗,取其明白易晓,味淡而永。再诵陆游诗,志高词壮,且多越事。再诵苏诗,笔力雄健,词足达意。再诵李白诗,思致清逸。如杜之艰深,韩之奇崛,不能学亦不必学也。示樟寿诸孙。”(《知堂集外文·四九年以后·〈唐宋诗醇〉与鲁迅旧诗》)但《诗经》完全是当作“经”来读的;对于周作人,他真正接触文学,是从小说开始的,这个起点本身就大异于传统文人,而是与他所生活的时代——戊戌变法前后,小说在文学中的地位的日益提高相适应的,或者说是反映了文学发展的一种潜在的趋势。据周作人回忆,他是在十一二岁时,在三味书屋读书期间,开始读《镜花缘》的。在杭州侍读时,更读了不少小说,好的坏的都有。由《儒林外史》《西游记》等渐至《三国演义》,转到《聊斋志异》。“聊斋”之后,自然是那些《夜谈随录》等等假聊斋,一变而转入《阅微草堂笔记》。这样,旧派文言小说的两派都已入门。据周作人说,在《镜花缘》中,最吸引他的是多九公,“因为他能识得一切的奇事和异物”,“九头的鸟,一足的牛,实在是荒唐无稽的话,但又是怎样的愉快啊”。④不止是《镜花缘》,连《西游记》《封神榜》之类,周作 人都是把它们当作“童话”来读的,使少年周作人入迷的正是这些作品中的荒唐的话,在这一点上自有特别的趣味。读《聊斋志异》,周作人最注意的,自然是其中的“文言的趣味”,周作人曾说:“教我懂文言,并略知文言的趣味者,实在是这“聊斋”,并非什么经书,或是《古文析义》之流。”(《谈虎集·我学国文的经验》)他同时也很欣赏作者“姑妄言之姑听之”的态度与主张,以为“是极妙的话”。③周作人:《自己的园地·〈镜花缘〉》,第113~115页。后来周作人自己对于少年时代的这种读书趣味作了这样的解释:“对于神异故事之原始的要求,长在我们的血脉里”,因此,这类荒唐、空想的作品,“在现代人的心里仍有一种新鲜的引力。”③这就是说,在周作人看来,这种喜爱奇幻的空想的读书兴趣,不仅与年龄特征有关,而且表现了现代人的心理与审美要求,这里是隐隐地透露出时代变革的某种信息的。周作人还说,他在《西游记》《镜花缘》《儒林外史》里看出,“作者有很多地方都很用些幽默,所以更显得有意思”,由于“中国向来缺少讽刺滑稽的作品”,这类作品几乎是“惟一的好成绩”。周作人:《知堂回想录·一九五,拾遗(已)》,第664~665页。对传统文学中特殊因素的关注,这本身也是隐含着一种变革的要求。 周作人回忆说,在读完了旧派文言小说以后,就“自然而然地跑到《唐代丛书》里边去了”。周作人:《谈虎集·我学国文的经验》,第238页。《唐代丛书》是所谓“杂学”的入门课本,而周作人对“杂学”的兴趣是早已开始了的。早在1893年,九岁的周作人随鲁迅一起避难时,就在皇甫庄第一次接触《毛诗品物图考》这类闲书,并且第一次看到报纸——上海出版的《申报》。以后又在族人琴逸公那里初次见到《毛诗陆氏草鸟虫鱼疏》。十一岁至十三岁在三味书屋读书时,在鲁迅影响下,周作人开始抄书,所抄的就是《唐代丛书》中的《百药谱》和《黑心符》。鲁迅所抄录的则有陆羽《茶经》三卷、陆龟蒙《耒耜经》与《五木经》及花木录的谱录《说乳录要》。以后,周作人又得到了平常不见经传的西湖花隐翁的《秘存花镜》。这是关于花木的小论文,有对于自然与人事的巧妙的观察,有平明而新颖的文字表现,周作人爱不释手,甚至比喻说,“与初恋的心境有点相像”。周作人:《夜读抄·花镜》,岳麓书社1988年9月第1版,第92页。这些讲岁时风土物产、博物的杂学类的图书,“本是世俗陋书……在那时却是发现了一个新天地”。周遐寿(周作人):《鲁迅的故家·百草园·五三,抄书》,第70页。 发现的新天地还有乡贤著作。据周作人自己说,他是在杭州侍读时,首先读到《砚云甲编》中的《陶庵梦忆》,心甚喜之,“为后来集乡人著作之始基。”周作人:《过去的工作·关于竹枝词》,第1页。首先自然是读张岱的其他著作,如《於越三不朽图赞》《琅文集》《西湖梦寻》之类。给周作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於越三不朽图赞》里“姚长子”的形象,这“是一个穷民,以身长得此诨名(真名因此不传),遇倭寇之难成为义民”,周作人:《雨天的书·日本的海贼》,第59页。这大概是周作人最初接触到吴越一带的反抗传统吧。从乡贤著作中,周作人直接受到了地方历史文化的熏陶。他曾把明清以来浙江思想文化界概括为飘逸与深刻两大潮流:“第一种如名士清谈,庄谐杂出,或清丽,或幽玄,或奔放,不必定含妙理而自觉可喜。第二种如老吏断狱,下笔辛辣,其特色不在词华,在其着眼的洞彻与措语的犀利。”前者如徐渭(文长)、王思任(谑庵)、张岱(宗子)、袁枚(子才)、李慈铭(莼客)、俞樾(曲园),后者如毛西河、章实斋、赵益甫、章太炎等。周作人:《谈龙集·地方与文艺》,第10页。周作人本人,显然于这两大潮流都是有所吸取,但又似乎更偏向于飘逸一派。 家庭变故中的记忆(7)周作人所说的深刻派与所谓绍兴师爷传统有着更密切的联系。周作人曾对师爷传统的影响作过如下说明:“我们一族住在绍兴只有十四世……这四百年间越中风土的影响大约很深,成就了我的不可拔除的浙东性,这就是世人所通称的‘师爷气’。本来师爷与钱店官同是绍兴出产的坏东西,民国以来已逐渐减少,但是他那法家的苛刻的态度,并不限于职业,却弥漫于乡间,仿佛成为一种潮流,清朝的章实斋、李越缦即是这派的代表,他们都有一种喜骂人的脾气。”周作人:《雨天的书·自序二》,第3页。所谓“师爷”,即幕友、幕僚,这是旧地方政府或军队里的参谋、书记或办理司法、钱粮等事务的专职人员。军政僚属对于他们尊如上宾,称为“老夫子”。对于一般胥吏来说,他们是自己长官的师宾,因此称之曰“师老爷”,简称“师爷”。明清时期绍兴人当师爷的遍布全国,有“无绍不成衙”之说,“绍兴师爷”之名因此大盛。衙门的师爷因其司职的不同分账房师爷、刑名师爷、书启师爷、钱谷师爷等,而最突出的是刑名师爷(地方上的讼师也包括在内),素有刀笔吏之称。有时人们讲“绍兴师爷”也专指“刑名师爷”。作为一种社会分工,刑名师爷以司法为专职,在长期的职业性训练中,逐渐形成了一套特殊的思维方式、心理素质,以至文风,如周作人所说的“满口柴胡,殊少敦厚温和之气”的“师爷气”,嫉恶如仇、睚眦必报、易怒多疑、苛刻严峻的性格,冷静、周密的思维方式,谙熟人情世故、法律条文,多谋善断的才干,以及缜密、犀利的“师爷笔法”等等。而周作人把“绍兴师爷”的苛刻性格称之为“法家的苛刻”,则是点明了作为绍兴地方文化特色之一的师爷传统与法家的内在联系。 周作人一面从小从与祖父、乡人(据统计,周氏家族中有十来位绍兴师爷)的接触,以及乡贤著作的阅读中,不同程度地接受了绍兴师爷的传统,并因无以摆脱身上的师爷气而饮恨终生,另一面,他又从不回避自己对绍兴文化传统中飘逸派的倾心。他在评论张岱(宗子)《陶庵梦忆》时抱怨说:“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的,绍兴的风水变了的缘故罢,本地所出的人才几乎限于师爷与钱店官这两种,专以苛细精干见长,那种豪放的气象已全然消失。”周作人:《泽泻集·陶庵梦忆·序》,第11~12页。“豪放”之气确实是绍兴人的传统气质。曾为“饮中八仙”之一的唐朝名诗人贺知章即是一例。胡适曾引述《旧唐书》,说他“性放旷,善谈笑……晚年尤加纵诞,无复规检。自号‘四明狂客’……遨游里巷,醉后属词,动成卷轴,文不加点,咸有可观。……天宝三载,知章因病恍惚,乃上疏请度为道士,求还乡里”。胡适:《白话文学史》,岳麓书社1986年1月第1版,第266页。流风所及,明清两代“吴越遗老”也“多放恣”,为桐城派正统文人所“甚恨”。周作人:《药堂语录·九烟遗集》,收《知堂书话》下册,第600页。这种放恣之风,正是对传统经学的一种反叛,是经学统治地位的松动,也是道与佛对儒的渗入,从根本上说,周作人与鲁迅的杂学兴趣,也是统属于这放恣之风的。正像周作人自己反复说的,他(以及鲁迅)的治学道路,是一条“从旁门入”的“野路子”,他的读书趣味的选择,以至人生选择,遵行的是“非正宗的别择法”。这就是说,历史发展到了周作人这一代,封建正统文化对它自身土壤里所培育出来的知识分子中的最杰出者,已经失去了吸引力。当然,现在所发生的反叛,仍然是在传统文化结构内部的一种调整,还不可能发生根本性的否定。这一代人,一直要到真正接触到了与中国传统文化异质的西方文化体系,进入世界文化的新系统,他们的反叛性的文化性格才可能发展到十分自觉的程度,并产生建设性的新的文化性格——而这一历史转折点,是一天天地逼近了。 变革时代的最初选择(1)1898年2月18日(戊戌正月二十八日),十四岁的周作人开始记日记。 少年周作人此刻在关注什么?他在思索什么呢? 二月初七(即开始记日记的第十天)日记:“下午接越函……函云诸暨武童刺死洋人四名。” 二月十五日:“闻诸暨之事,惟拆教堂,余俱讹传。” 三月朔日:“下午接绍二十九日函……云有《新知报》内有瓜分中国一图,言英、日、俄、法、德五国,谋由扬子江先取白门,瓜分其地,得浙英也。” 三月十六日:“报云,俄欲占东三省,英欲占浙。”《周作人日记》(影印本)上册,大象出版社1996年12月第1版,第3~6页。 鲁迅的来信,使周作人第一次面对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严峻现实。这恰是周作人与西方世界的第一次接触。尽管在此以前,绍兴已经有了英美教会办的教堂,传教士、修女也曾到周家来劝说入教,但他(她)们的传教活动与周作人家族和个人都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产生什么影响;而现在,他们的家乡——浙江也成为帝国主义瓜分的对象,这就直接威胁到国家、民族、家族,以至个人的生死存亡。周作人在他刚刚接触人生、思考社会问题时,就与同时代人一起,感受到了如此强烈的民族危机感,这对他心灵世界的影响是深刻而长远的。由于西方文化是伴随着帝国主义军舰火炮强制输入的,这一代人在接受西方文化时,就难以摆脱那刻骨铭心的民族屈辱感,因而不可避免地要陷入理性(意识到西方文化的先进性,而趋于主动接受)与情感(面对“先生老是侵略学生”的事实而趋向于阻拒)的矛盾,徘徊于二者之间。而且只要人们仅仅从落后国家的本民族观念出发,这种矛盾的接受心态就不可改变。 在面临外患的同时,周作人及其同代人,必然面对国内的###。于是,周作人这一年的日记里,又不断出现了如下记载—— 三月十六日:“下午接金陵函……云二月后大雪五次,道相望,徐海尤甚,大小盗案共四十余件。” 四月初五:“接玉泉公公初四日函,云测水牌、瓦窑头等聚众毁米店,昌安、五云二门尤甚,傅恒记亦毁。” 四月十二日:“温州民毁官衙土局,拒兵劫米。” 四月十七日:“山东沂州乱,广东刘毅募勇五千,鼓噪索粮。” 四月二十四日:“直隶大名府土匪起。” 四月二十五日:“闻宁波民变,殴鄞县、慈溪二令;又潮州乱,知府被戕云。”《周作人日记》(影印本)上册,第6、8、9页。 正是在1898年,由于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狂潮激起的民族危机,迅速地转化为社会危机。这一年,天时不正,造成了灾荒,更加剧了社会危机,终于爆发了以捣毁教堂与饥民民变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大###。这年冬天,绍兴四乡农民首先涌进城来,每人手里拿着一支香,跪在绍兴府衙门的两旁,请求减免租粮。据礼房的衡廷叔说,农民跪香,被知府程赞清派散兵游勇打散,农民们呼天抢地,号啕痛哭。白门里里外外议论纷纷,老年人都摇头叹气,说太平天国要重演了。 接着就是周作人日记里所记载的绍兴饥民抢米事件。据目击者说,饥民们聚集在米店前,米店老板一看形势不对,连忙上排门,这反而激怒了饥民,纷纷厉声大骂:“伢(我们)末(虚词)饿煞,(你们)末(虚词)把米放起来卖好价钿……”骂了一阵以后,领头的说:“搡!”大家就冲进去,把店门、木栅、招牌搡掉,出一口气,但没有敢抢米。接着又去“搡”“大家”(大地主人家),饥民们把辫子盘起,挽起鬏鬏头,赤膊,光脚,穿一条破裤冲进去。厅堂里外乱搡一气,却没有进内房。知府程赞清当夜杀掉了一个十六岁的小理发匠,说他乘势拿了一个铜脚炉。 这时,周作人虽在杭州,但家乡发生的这一切,不能不引起他的关注与震动。外忧内乱的时代终于到来,无忧无虑的金色的童年生活结束了。 1900年初,周作人回绍兴过年。因为接连下雨,河水涨得很高,携带行李不便,没有及时回杭州。约定日期来接,却一等再等,老不见人来。原来祖父在狱中是租看《申报》的,消息比较灵通,他最先预感到大风暴的到来,就决定让周作人暂避在绍兴。果然,到四月份,就传开了闹义和拳的消息,整个绍兴府城,立即人心惶惶,好像大祸就要临头似的。周作人日记里,又出现了如下记载—— 庚子年(1900年)四月十九日日记:“闻天津义和拳匪三百人,拆毁洋房、电杆,铁路下松桩三百里,顷刻变为面炭。为首姓郝,盖妖术也。又闻天津水师学堂亦已拆毁。此等教匪,虽有扶清灭洋之语,然总是国家之顽民也。” 四月二十四日日记:“接江南函,云拳匪滋事是实,并无妖术,想是谣传也。” 五月初五日记:“闻拳匪与夷人开仗,洋人三战三北,今于十六上海大战。倘拳匪不胜,洋人必下杭州。因此绍人多有自杭逃归者。时势如此,深切杞忧。” 五月初六日记:“闻近处教堂与洋人皆逃去,想必有确信或拳匪得胜,闻之喜悦累日。又闻洋人愿贴中国银六百兆求和,义和有款十四条,洋人已依十二条云。” 五月初八日记:“晨大云桥忽有洋人独行,路人见之,哗为洋鬼子,俱已逐出,今此何为者?俱噪逐之,洋人趋蹶而逃,几为所执。后经人劝解,始获逃脱。追者五六十人……夜,鸣山叔以义和告示及申电童谣见示,因录得一纸。”②《周作人日记》(影印本)上册,第144~148、150~152页。 变革时代的最初选择(2)周作人还在这几天日记的画眉上,用大字写着:“驱逐洋人在此时矣”,“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足见其情绪之激昂。 不久,这座偏远的县城也发生了骚乱。周作人在五月二十三日的日记中这样写着:“七下钟余在双犀轩纳凉,忽闻总府点名守城,山会本府均同在稽山旱门防堵云。台州殷万登之子孙,报父仇兼拆教堂,正在邗村过宿,距城只七八十里矣。余闻之骇然。少顷渭叔亦来,因遣人去探,所云亦然。街上人声不绝,多有连夜逃避城外者。船价太贵,大者每只七八元,家中疑惧颇甚,不能成寐,十二下钟始寝。闻城门船只进出纳洋一元,九城门合计总有千余元云,天气甚热。”同日又记:“讹言益伙,人心摇摇。谦婶拟逃避城外,后闻少平,因此不果然。对门傅澄记、间壁张永兴均已逃避矣。”第二天日记中又写着:“闻本府出示,禁止讹言,云并无其事,百姓安业不得惊慌云云。人心少定。昨日傅、张二姓逃出在外,下午逡巡自归,闻之不觉大噱。……渭叔云,有人自横溪上来者,俱云无事,未知昨宵从何而起。”② 这小小的风波,毋宁说是一次社会###的演习。以后鲁迅以此为素材,写了小说《怀旧》;而对于周作人,却是一次永远难忘的人生体验。由帝国主义侵略引起的社会###,已经不是遥远的与己无关的传闻,而是亲自耳闻目睹,并且直接影响着自己生活的现实。时代向周作人及其同代知识分子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如何对待帝国主义的侵略,以及必然引起的人民的反抗,并由此造成的社会###。周作人后来在总结自己这一段的思想发展时说:“我……最早是尊王攘夷的思想”,周作人:《雨天的书·元旦试笔》,第121页。“它表示是赞成义和拳的‘灭洋’的,就是主张排外,这坏的方面是‘沙文主义’,但也有好的方面,便是民族革命与反帝国主义的,但它又怀疑乃是‘顽民’,恐他的‘扶清’不真实,则又是保皇思想了。这两重的思想实在糊涂得很”。周作人:《知堂回想录·二三,义和拳》,第60页。这确实是“两重的思想”:外对于西方世界,既坚持反抗帝国主义侵略的民族主义,又有盲目排外的沙文主义;内对于人民,既视之为抗击外来侵略者的力量而寄以希望,又视为威胁封建统治的“拳匪”“顽民”、破坏社会安定的力量而心怀疑惧。在此前后,周作人曾购得清代人李小池著《思痛记》一书。此书历述太平天国运动所造成的破坏,给周作人以极其强烈的印象。直至四十年后,他仍这样回忆:“李小池著《思痛记》二卷,余于戊戌冬间买得一册,于今已四十余年矣,时出披阅,有自己鞭尸之痛。……洪杨之事,今世艳称,不知其惨痛乃如此……惟此记所书殆可与《扬州十日记》竞爽,思之尤可畏惧,此意正亦不忍言也。”周作人:《书房一角·看书偶记·〈思痛记〉》,收《知堂书话》下册,第737页。周作人将《思痛记》与《扬州十日记》并论,在他看来,异族侵略者的杀戮与本国“暴民”的破坏是同样令人发指与不能忍受的。这里固然包含了对中国国民性某些弱点(比如残忍性、狂热性、向弱者发泄愤火)的深刻观察与把握,同时也表示着对于人民自发反抗力量的本能的疑惧。这是来自“十字街头”的周作人却始终与“十字街头”若即若离、最终走到对立面的最根本的原因。这种疑惧感将终生追随着周作人。 在社会发生###的同时,周作人的故家也一天天地显出败落相。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周作人的感情又受到一次巨大的冲击:全家最钟爱的四弟突然逝世。周作人在全家排行第二,上有长兄樟寿(树人),下有三弟松寿(建人)与四弟椿寿。周作人与鲁迅、建人相差均三四岁,三人朝夕共处,可谓“兄弟怡怡”,而与鲁迅似更为相知。四弟椿寿出世时,周作人已九岁。据周作人后来为这位四弟所作“小传”,椿寿在兄弟四人中才华最为出众:“生而灵警,见生人不啼,甲午之春(注:时弟二岁),即能言语,性孝友奇杰。三四岁教之唐诗,上口成诵,能属对,皆出人意表。又能搦管作字,奇劲非常,人见之皆以为宿学者所书也。以是人咸以大器期之。”周作人辛丑日记抄录《逍遥处士小传》,收《周作人日记》(影印本)上册,第301页。这里所述也许含有若干夸大的成分,但包括周作人在内的全家对四弟分外宠爱并寄以厚望,则是事实。椿寿长得方头大耳,十分结实,却不想戊戌之冬,偶患风寒,即气喘不止,卧床三日而遽逝,年仅六岁。这突然而至的死亡,把全家人都惊呆了。不知所措之间,周作人在当天日记中,仅写了“四弟以患喘逝,时方辰时,抚摩大哭,悲感不胜”寥寥几字。第二天下葬时,周作人木立在寒风中,看着庆叔用砖砌好了四弟的坟,坟前立着碑,碑上写着“亡弟荫轩处士之墓兄樟寿立”。不远处,是一岁即殇的三妹的小坟,碑上刻着父亲伯宜公亲笔写的“亡女端姑之墓”几个字。坟葬在南门外龟山,龟山临河那一边有一个废庙,里面安放着祖母孙氏和父亲的灵柩。这是周作人第一次面对死亡(在此之前,父亲的死并没有给他留下深刻印象),一个年轻的、充满希望的生命,就这样随随便便地被夺去了,这印象是惨痛、酷烈的。从四弟墓地归来,周作人长久地沉默不语。母亲思念四弟心切,叫周作人请人来画了四弟的遗像,挂在房间里——至今仍挂在北京西三条母亲卧室的墙上。周作人仍然沉默不语,以至于连日来日记上仅有“忘录”二字。近二十天后,才勉力写出了几句悼诗—— 变革时代的最初选择(3)……世人纵有回天力,难使弟兄无离别。发冲冠,泪沾臆,欲问昊天天不语。(《有感》) 闻君手有回生术,手足断时可能续?闻君橐有起死丹,兄弟无者可复还?(《读〈华佗传〉有感》)《周作人日记》(影印本)上册,第15页。 空庭寂寞伴青灯,倍觉凄其感不胜。犹忆当年丹桂下,凭栏听唱一颗星。(《冬夜有感》) 不愿来生再为人,免受人间离别苦。……形尚在目前,人竟归何处?……(《长短句》)《周作人日记》(影印本)上册,第25页。 这可以说是周作人最早的创作。但却很难相信是出于周作人笔下:竟用了如许夸张的词句,而且不加节制地表现了一种过于急切、悲愤的情感。正像他自己在日记里的自我评价所说:“戊戌之冬,四弟患喘以逝,满腹牢骚,无处发泄,故冬以至春迄皆悲感,即所作俚词亦甚凄,□哀飒,间有过激之语”,“句庸而感深”。诗的意境与词句都是陈陈相因,摆脱不了传统的框架,并无创造性,但感情却热烈、真挚,当然也是夸张了的。 幼弟的早夭,为什么竟引起周作人如此强烈的反应?实际上,周作人也是在借酒浇愁,这仅是他情感的一个喷发口。 请读己亥(1899年)十月三十日这段日记:“转瞬仲冬,学术无进,而马齿将增,不觉恧然。又因大哥在宁,四弟长别,则又不觉黯然。而不知回肠几折矣。”同上,第84~85页。这是时代的动荡,家庭的变迁,个人前途的渺茫,引起的一种惆怅。再加上进入青春期以后所特有的莫名的焦躁与感伤,使周作人的精神生活、感情世界,第一次蒙上了一层浓重的阴影。 周作人面临选择——艰难的人生选择。 路该怎么走呢? 首先的选择,也是最容易的:走传统为知识分子安排好的老路——应试仕途。 周作人对这条路曾寄予很大希望。他写过一首诗:“飘飘两腋觉风生,搔首看时识是君。满腹经纶皆在握,遍身锦绣尽成文。上天定有冲天翮,下世还为救世臣。自叹无能不如汝,羡君平步上青云。”周作人:《题〈天官风筝〉》,录己亥三月十五日日记,收《周作人日记》(影印本)上册,第35~36页。他还做过一个梦:“黎明梦一家匾上题‘花甲登科’四字。”《周作人日记》(影印本)上册,第112页。对于“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平步上青云的仕途竟至如此神往,这表现了周作人与知识分子传统割不断的联系,也显示了他内心深处的平庸——这平庸将害他一生。 于是,周作人几乎是以一种虔诚的心情去应试——这是清王朝以八股取士的最后一次考试。 这是交织着胜利与失败、希望与绝望的令人哭笑不得的记录:戊戌年(1898年)十二月,己亥年(1899年)十一月,庚子年(1900年)十二月连续三年,经过反复的考试,周作人终于落榜。周氏族人中仅义房仲翔考取了第四十名即末名秀才。 也许因为是最后一次,赴考的情景在周作人心中一直留有十分鲜明的印象,到晚年也不曾忘记—— ……正是大寒的时节,考试的前一天在半夜里起床……将考篮托付给同去的工人,自己只提着一盏考灯,是四方的玻璃灯,中间点着一支洋蜡烛;周身是一副“考相公”装束,棉袍棉马褂棉鞋,头上披着“风兜”…… (到了考场),叫人代去点名接了卷子回来,一面安排考具。……不久便封门了,是时天色也已是鱼肚白,快要天亮了,题目也就发下,这是写了贴在一块板上,由人扶擎着走的。题目有了便要开始作文,于是场中一时便静了下来,但闻咿唔之声随之而起;不过这与前回的很有不同,以前的喧嚣是热闹,现在则有点凄凉之感罢了…… 冬天日短,快近冬至了,下午的太阳特别跑得快,一会儿看着就要下山去了。这时候就显得特别紧张,咿唔之声也格外凄楚。在暮色苍然之中,点点灯火逐渐增加,望过去真如许多鬼火,连成一片;在这半明不灭的火光里,透出呻吟似的声音来,的确要疑非人境。……等到真正放班了,才算了结,自放头班以至溜四班,场内的人悉数出去了……周作人:《知堂回想录·二一,县考的杂碎,二二,县考的杂碎(续)》,第54~56页。 读书求官的仕途也就埋葬在这阴暗的记忆里了。 那么,回到家里,固守家业,行不行呢? 周作人日记中又出现了如下记载—— 戊戌(1898年)十一月三十日:“小雨。往城收租。午晴。六和庄午飧,收谷二十五袋,托荇舫叔收劳家封三户,谷八袋。”③《周作人日记》(影印本)上册,第17~18页。 己亥(1899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阴。黎明早餐,同仲翔叔下舟,至诸家湾收租,吃点心,租水九分二。风甚冷而又甚大,衣服少穿,寒风砭骨,颇不能支。又至六禾庄,午餐尝新谷,共收二十袋。下午放舟回家……”③己亥十一月二十二日:“晨大雨。往五门外收租,先至后丁,佃户甚劣,颇费气力,至上午始收讫。又至昌安,食鸟肉……上午雨至,下午小雨,风。共收租二十五袋另。至家已晚……”同上,第93~94页。 己亥十二月十一日:“晴。下午往会稽县完粮。银3462元,米1038元,共洋45元。”同上,第99页。 变革时代的最初选择(4)由于父亲早死,鲁迅这时正在南京求学,周作人不得不担负起全家的主要责任,收租与完粮,就是必须完成的任务之一。周作人也全力以赴地去做了,但他显然于此毫无兴趣。不仅农民的困苦引不起他的同情,收租本身也使他感到“颇费气力”,以致成为沉重的精神负担。他当然不愿意一辈子充当靠收租吃饭的周家二少爷。 周家台门内的生活使周作人彻底失望,于是,他一度——仅仅是一度——走向“十字街头”。用周作人的话来说,“几乎成了小流氓”。“小流氓”在绍兴的土语里叫“破脚骨”。周作人介绍说:“这个名词的本意不甚明了,望文生义地看去,大约因为时常要被打破脚骨,所以这样称的吧。”周作人:《雨天的书·破脚骨》,第56页。据说,一个人要变成“破脚骨”,须有相当的训练,与古代武士的修行一样,不是很容易的事。“破脚骨”生活里最重要的事件是挨打,所以非有十足的忍苦忍辱的勇气,不能成为一个像样的“破脚骨”。而且,他们也有自己的道德,崇尚义与勇,即使并非同帮,只要在酒楼茶馆会过一两面,他们便算是有交情,不再来暗算,而且有时还肯保护。周作人有一个堂叔,身上有一百块钱,要派什么用场,结果全部输光,还写了一张“欠一百块钱”的欠条;万般无奈,就托人去找了这一方“破脚骨”的总头目,把那班赌徒打了一顿,借据也销毁了,把一百元现洋作为请酒席的钱花掉了。鲁迅曾评价说:“这绍兴的‘破脚骨’,倒很有古时候武士侠客的遗风。孟尝君、春申君门下有食客数千,其中有一些鸡鸣狗盗之徒,大概也是这些人吧。”转引自周建人:《鲁迅故家的败落》,第273~274页。我们曾经说过,十字街头有禹墨遗风。中国古代,“禹——墨——侠”是一脉相承的,因此,更确切地说,绍兴的市风是承继着禹、墨、侠的余绪的。鲁迅与周作人幼年时读过《绿野仙踪》,这时正迷恋于《七剑十三侠》周作人己亥年九月二十八日日记:“上午至试前文奎堂,购《七剑十三侠》一部,凡六本……阅一过,颇新奇可喜。”《周作人日记》(影印本)上册,第69页。这一类侠盗传奇,鲁迅甚至自名为戛剑生,以示对侠义传统的向往。周作人在找不到出路的情况下,也结识了一位名叫姜渭河、人称阿九的小“破脚骨”。此人自称姜太公的后代,开始是跟着周作人读书,后来两人就一起在城内外闲逛,但不真正惹事。游荡到半夜,就在近地吃点夜宵。有一回正在张永兴寿材老板开设的荤粥摊上吃粥时,阿九忽然正色问道:“这里边你们下了什么?”店主愕然不知所对,阿九才慢慢说道:“我想起你们的本行来,生怕这里弄点花样”,暗示店主在粥里下了毒药,店主人听他这说明,不禁失笑。这就是小“破脚骨”的一点把戏,实在含有不少诙谐。周作人说:“我从他的种种言行之中,着实学了些流氓的手法。”周作人:《知堂回想录·二四,几乎成了小流氓》,第64页。但如此游荡,也不是长久之事,必须另寻出路。 周作人择路的苦闷有增无减,只有逃到大自然里去。 早在1899年春,十五岁的周作人与母亲、三弟同往小阜埠外祖母处叩岁,又随茗山叔至调马场扫墓,“一路鸟语花香,山环水绕,枫叶凌霜,杉枝带雨”,不禁雅兴大发,在当日日记中写道:“倘得筑茅屋三椽,环以箩墙一带,古书千卷,同志数人,以为隐居之意,而吾将终老乎!”《周作人日记》(影印本)上册,第37~38页。这自然多少带有故作隐逸之态的成分。但当他在现实中一再碰壁,情不自禁地嬉游于山水之间,就越来越带有躲避的性质了。 于是,又有了庚子(1900年)九月与辛丑(1901年)五月两次出游安桥—— 庚子四月初十日记:“上午至昌安门外趁船,下午到安桥。小雨。因近地里赵有戏,舅父辈均去,余亦去看,演《双玉镜》。晚同七斤公公至其熟识家吃点心……又在里赵看戏,夜半冷甚……”③④⑤⑥同上,第135、137~138、140、141、236~237页。 庚子四月十五日:“晴。下午嬉大湖,又同七斤公公至坂抽(读绸)蚕豆……在书房睡。人声既静,但闻犬吠如豹,四野蛙声相应答,如合节拍,声然。倏响倏轻,夜半闻之,令人胆怯,至三更始熟睡。及晨起,则已红日三竿矣。”③ 庚子四月十七日:“……夜同七斤公公说鬼。二更小雨。”④ 庚子四月二十四日:“晴。下午同七斤公公至镇塘殿一游。饮烧酒一盏,红彻于颊,酣醉欲睡。食枇杷,归家已晚。夜嬉马吊,夜半始寝。”⑤ 庚子四月二十六日:“……天气热甚,戴七斤公公凉帽,赤膊科头,箕踞舱下,同舟人见之,皆不能识,疑为舟子,可发一笑。石尤风甚,大舟底砰砰有声,撺播不定。行至龙天庙,日色如火,小雨数点……”⑥ 庚子四月二十八日:“……傍晚天色如淡烟,小雨簌簌,余方指点云物,忽黄云一片,从东北隅飞起,至中央散布四方。天色淡黄,风声呼呼,隐约从东北起,急掩柴门,少顷则百窍怒号,江河震沸,窗屋皆摇。林木摩戛作声甚厉,又兼雨声,对面相语不能闻,雷电煜如,耸人毛发。屋上尘土簌簌落脊上,初尚不知,约炊斗黍时,风止,摸身上皆是,可发一笑。所谓惊定始知痛也。近处船舍,其半为风吹坠,至一更始止。雷亦渐轻,二更许则石上皆燥。此真可谓怪风也,天气顿凉。”②③④《周作人日记》(影印本)上册,第236~237页。 变革时代的最初选择(5)辛丑(1901年)五月初八:“晨同三弟往探花桥乘埠船……辰刻抵安桥。”② 辛丑五月初十:“大雨,水高尺余,明堂内亦满,桥皆低下,舟不能过,率皆从桥脚上行,岸上水没及髁,为二三年来未有之事也。”③ 辛丑五月十二日:“……夜同蕺翁至屋后田中摸鱼,得鲫二尾。”④ 安桥是周作人母亲的家乡,距绍兴城昌安门外东北十八公里外,靠近曹娥江,出口就是杭州湾。不仅村外是一片水,村里也是汊、港、湖、荡、密布,从城里去安桥,自然也要坐船:这是一个真正的水乡。 周作人回忆道—— 水乡不必说了,便是城里也都是河道,差不多与大街小巷平行着,一叶渔舟,沿河高呼“鱼荷虾荷”,在门口河埠头就可以买到,若是大一点的有如胖头鱼、鲢鱼、鲫鱼之类,自然在早市更为齐全便利……古人称越人断发文身,与蛟龙斗,与蛙龟处,现在不是那样了,但其与水族的情分还是很不错的。周作人:《知堂集外文·亦报随笔·吃鱼》,第50页。 水乡对于周作人来说,自然不仅是水而已;令人追怀的,是水中的人与水相联系的生活方式。周作人说得好:“我们本是水乡的居民……仿佛觉得生活的美与悦乐之背景里都有水在,由水而生的草木次之,禽虫又次之。”周作人:《风雨谈·北平的春天》,岳麓书社1987年7月第1版,第147页。周作人只要提起水,眼前必然要浮现出上述日记里所记载的水上嬉戏生活:看戏、斗牌、摸鱼、观潮、喝酒、吃豆、说鬼、谈天……还有平静如水、透明如水的七斤公公、六一公公、蕺翁……这一切浑然融为一个整体,构成了一种特殊的文化:它内在的纯净、自然、风趣、清澈、透明、柔和,以及它外在的青、白颜色,汩汩水声,都滋润着周作人的心田,影响着他的气质与文风。吸引周作人的,还有水的哲学。周作人不止一次地说过,“鄙人是中国东南水乡的人民,对水很有情分,可是也十分知道水的利害。《小河》的题材即由此而出。古人云,民犹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法国路易十六云,朕死之后有洪水来”。周作人:《知堂回想录·一三一,小河与新村(中)》,第380页。周作人把这称之为“古老的忧虑”。谈到过江的危险时,周作人又说:“这在我们水乡的居民,这算得什么事呢,实在是,也哪里顾得这许多呢?身边四面都是河港,出门一步都是用船,一层薄板底下,便是没有空气的水。我们暂时称强便只在水上的一刻,而一生中却是时时刻刻都可以落到水中去,若要怕它,岂不是没有功夫做别的事情了吗?”④周作人:《知堂回想录·二八,西兴渡江》,第74页。这时时刻刻都可以落到水中去的忧虑,也可以说是现代的忧虑吧!而由这忧虑激发起来的奋斗力量,也是属于水的:周作人要我们“从积极方面去想”,去看看“那些渡船上的‘老大’”,他们不“都是饱经风险过来的”吗?④“周作人的哲学、气质、文风与水的关系”,这是一篇大文章。周作人即将与少年时代告别时,所度过的这一段水乡生活,就是这篇文章的一个开头。 在走向大千世界之前,周作人对于故乡的最后一瞥中,永远铭刻在心上的,还有禹陵的形象。查周作人日记,庚子年(1900年)二月(阴历)与辛丑年(1901年)二月(阴历),周作人曾有几次禹陵之游—— 庚子二月十三日日记:“晴。上午余与咸孙、荷孙兄往稽山门乘船,每人五文,乘至禹王庙下。游禹穴,颇热闹。至窆石亭,风甚大,走石飞沙,凛然其不可留。亭上一碑折断,头亦为碑压断矣。时方修庙,砖石如雨,头颅几为敲破。又至天南第一镇,游人极少,啜茶一瓯而返回。至禹陵……少顷,至宋小梅处测字(系一老妪,年七十余,颇准,字亦颇佳,亦一奇人也),下午又趁船回城,至稽山门上岸。……(禹陵外殿从右转入门,里许有一亭,中一碑上书‘大禹陵’三字,又有一亭一碑,书‘古斋台’三字,未知何义也。南镇有一碑,书‘秀带岩壑’四字,系乾隆御笔也)”《周作人日记》(影印本)上册,第116~117页。 辛丑二月初五日记:“……晨同伟和出嵇山门,行至禹王庙,少憩,又至天南第一镇,即由径上山。山甚高,岭如螺旋,约四五千级。将至顶,有两石并立,下剩穴可容一人出入。至顶有庙,则炉峰之观音殿也。少顷下山,至南镇少坐,即至禹庙,观岣嵝碑。又至两庑,观各朝告祭碑。由小门入,上百步阶瞻禹像,高可一丈,宇甚高,鸣其上,吱吱不歇。即出,又由外殿之右门入,见有一亭,刻‘大禹陵’三字,左侧蓬蒿间有一碣,刻‘禹穴’二字,系康熙中会稽昝林所书也。又有一院立碣,书‘斋台’二字,未知何义。又登窆石亭,石上犹有皇庆元年题字,名字则漫漶,不可考矣。亭畔有二碑,下有负之游竣。又至外殿观纯庙御碑。……又至禹穴各处一游……下午回家。”同上,第203~204页。 周作人说过,“古圣先王中我只佩服一个大禹,其次是越大夫范蠡”。他认为《论语》中“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庄子》“禹大圣也……使后世之墨者多以裘褐为衣,以屐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都足以“写出一个大政治家,儒而近墨的伟大人物”。周作人:《药味集·禹迹寺》,收《周作人散文精编》上册,浙江文艺出版社1994年10月第1版,第123、125页。实际上,在周作人的心目中,禹是集中了吴越地方文化以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粹的。因此,对于周作人思乡的蛊惑中,除了故乡的水、故乡的吃食(例如夜糖之类)之外,故乡的名胜中首先就是与禹有关的遗迹。耐人寻味的是,周作人以后每忆及禹陵,总要想起“殿上多蝙蝠,昼夜鸣叫不息,或曰亦栖于禹像耳中,不知其审”。周?作人:《儿童杂事诗·丙之十一,玩具二·小注》,收《知堂杂诗抄》,第77页。参看《看云集·关于蝙蝠》《药味集·禹迹寺》。也许周作人是像日本俳句所说,“带了什么败残之憾或历史的悲愁那种情调”,去看“蝙蝠在暮色中飞翔”,自然浮起了“别种的意趣”吧。周作人:《看云集·关于蝙蝠》,第49页。 变革时代的最初选择(6)尽管由于或多或少地有了某种历史的悲愁感,故乡的山水平添了别一种色彩,但是,对于年仅十六七岁的周作人,尚未探寻过的未知世界毕竟是更有诱惑力的。周作人即使要回到大自然中来,也得要在他在现实生活中碰得头破血流以后。 而眼前的现实——日趋败落的大家庭生活,却越来越不堪忍受了。特别是当祖父异想天开,要让周作人每天早晨到菜场买菜,在全部着短衣的人群中,一人穿着白色夏布长衫,带着几个装菜的菜篮,挤在鱼摊菜担之间,周作人更感到受着无形的虐待,再加上大家族中无休止的谗言与内争,又产生了无以摆脱的窒息之感。周作人终于在辛丑(1901年)四月十九日的日记里写道:“连日郁郁不快,故日记亦多挂漏,未知何时得乘长风破万里浪作海外游也!毛锥误我行,当投笔执戈,从事域外,安得郁郁居此,与草木同朽哉?”《周作人日记》(影印本)上册,第231~232页。周作人显然直观地感觉到,整个封建社会(包括封建家族制度)已经走到了自己生命的尽头,从而发出了绝不与草木同朽的觉醒的呼声。这标志着,封建大家族最优秀的子弟终于实现了由浪子向逆子的转变,从而在其内部出现了埋葬封建家族制度的新生力量。 周作人“从事域外”、“作海外游”的眼光也是全新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在对现实感到失望时,总是把目光转向过去:或三皇五帝时代或历史上的盛世,希望在封建体系内部的调整中找到出路。而19世纪末、20世纪以来,中国被迫打开大门,面对与中国传统异质的西方体系,中国知识分子就有了新的选择。周作人是幸运的,有大哥在前面为他开路。1900—1901年间,兄弟俩曾有诗唱和,互相鼓励。1900年3月,周作人收到鲁迅自南京寄来《别诸弟三首》,其三曰:“从来一别又经年,万里长风送客船。我有一言应记取,文章得失不由天。”周作人读后大受鼓舞,不能成寐。次年正月,鲁迅寒假结束由绍兴返回南京,周作人“送大哥至舟,执手言别,心中黯然”,夜作《送戛剑生往白(步别诸弟三首原韵)》,其三曰:“家食于今又一年,羡人破浪泛楼船。自惭鱼鹿终无就,欲拟灵均问昊天。”《周作人日记》(影印本)上册,第199页。鲁迅收到此诗,每欲“把笔,辄黯然而止”,最后终成《别诸弟》又三章,其三曰:“春风容易送韶年,一棹烟波夜驶船。何事脊令偏傲我,时随帆顶过长天。”⑤同上,第212、248页。在诗信往来中,周氏兄弟互相理解、支持,一再表达共同的心愿与意志:是船,总要乘风破浪;是鹰,定会冲掠长天!1901年7月12日,周作人收到鲁迅的南京来信,“说已禀叔祖,叔祖,即周庆蕃,字椒生,时为江南水师学堂国文教习兼管轮堂监督。使予往宁充(水师学堂)额外生,并嘱予八月中同封燮臣出去。又叔祖致大父函,亦说此事,并云已为予改名作人。”据周作人在《知堂回想录·五三,我的笔名》中解释:“我既然决定进水师学堂,监督公用了‘周王寿考,遐不作人’的典故,给我更名”,故曰“作人”。周作人终于获得机会,将要冲出牢笼了! 同月二十日,离家前,周作人最后一次来到安桥,并由六一公公陪同至镇塘殿观潮。周作人在当天日记里写道—— 少顷,潮头自远而至,势如万马奔腾,澎湃之声骇人耳目;其浪高约壹贰丈,如万顷玻璃,独立不仆,真宇宙奇观也。 此时,周作人注目于钱塘江潮的是“万马奔腾”的气势,“独立不仆”的精神,视其为“宇宙”之奇境。这胸襟与眼光表明:周家新台门内兴房“二少爷”的时代已经结束,一个新的时代开始了。 但这天日记的最后一句,却是—— 夜,同六一公公闲谈。 卯字号的名人(1)1917年9月4日,复辟事件结束后不到两个月,周作人收到了北京大学的正式聘书,上面写着“敬聘周作人先生为文科教授,兼国史编纂处纂辑员”,并言定教授月薪二百四十元,随后可以加到二百八十元为止。担任的课程是欧洲文学史(每周三学时)与罗马文学史(每周三学时),一星期六小时的课,连同现编讲义,也是够忙的。此时周作人才从地方中学出来,一下子就进到最高学府,有些不知如何是好,只有求助于鲁迅的合作。大抵是周作人在白天里把草稿起好,到晚上等鲁迅修正字句之后,第二天再来誊正并起草。如是继续下去,在六天里总可以完成所需要的稿件(约稿纸二十张),交到学校油印备用。这样经过一年的光阴,计草成希腊文学要略一卷,罗马文学一卷,欧洲中古至18世纪文学一卷,合成一册《欧洲文学史》,作为北京大学丛书之三,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这算是周作人的第一部学术著作,也是他们兄弟合作的一个纪念吧。 北大那时于文科以外,还设立了研究所。于1917年12月开始,凡分哲学、中文及英文三门,由教员拟定题目,分教员共同研究及学生研究两种。周作人参加了“改良文字问题”与“小说研究”两组,前者名单上有钱玄同、马裕藻、刘文典等人,却一直没有开过会。后者有胡适、刘半农、周作人等,他们都作过报告。胡适讲题为《论短篇小说》,刘半农讲题是《论下等人小说》。周作人的讲题是《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这些报告正式发表后在学术界与创作界都产生了很大影响,成为中国现代小说理论的奠基之作。 周作人通过自己的学术与教学活动,终于为北京大学所承认,据周作人回忆,同为北大教员的刘半农,英美派的绅士如胡适等就很看他不起,明嘲暗讽,使他不安于位。可见一个外来教员要在北大立足,也并不容易。也成为“卯字号的名人”。所谓“卯字号”,是北大文科教员的预备室,一排平房,一个人一间。蔡元培主持校政后,除聘李大钊为图书馆馆长、陈独秀为文科学长外,还聘请了一大批新、旧派名人任文科教员,“卯字号”也就成了群贤会集的场所,留下了许多为文学史家津津乐道的逸事。 其中最有名的是所谓“两个老兔子和三个小兔子的事”:文科学长陈独秀与主讲中国文学史的朱希祖,他们同生于己卯年(1879年),时已三十八岁,算是年龄较大的,称为“老兔子”;“小兔子”则指胡适、刘半农与刘文典,他们是辛卯年(1891年)生,还不满二十六岁,都是翩翩少年。“老、小兔子”中,除朱希祖当年同在民报社听太炎先生讲课以外,其余四位周作人都是初识。陈独秀原只是个“新名士”,北京御用报纸因此攻击他不谨细行,常作狭邪之游,这大约是有根据的。他主持的早期《青年杂志》(后改名为《新青年》)也没有什么急进主张,周作人初来北京时,鲁迅曾以《新青年》数则见示,并转述许寿裳的话道:“这里面颇有谬论,可以一驳”,周作人看了却觉得没有什么谬论,可也看不出什么特色。经过复辟事件的刺激,陈独秀决心把《新青年》所提倡的新文化运动推进一步,由文体改革进而发展为思想革命,这与鲁迅、周作人的意见正不谋而合,陈独秀自然也颇器重周氏兄弟。 从美国归来的胡适,晚于周作人,在这一年8月出任北大教授。在此之前,他就在《新青年》上发表《文学改良刍议》载《新青年》2卷5号,1917年10月出版。而名噪一时,此时与周作人同在研究所小说组,来往不算不多,关键时刻彼此也能互相支持,但始终有一段距离,保持着一种淡如水的君子之交,周作人后来说他们之间“交浅”而不妨“言深”,1929年8月30日《周作人致胡适书》,收《知堂书馆》,华夏出版社1994年9月北京第1版,第130页。大体是符合实际的。“兔子”们中,最为投合的,自然是刘半农。刘半农后来回忆二人初见时的情景:“余已二十七,岂明已三十三。时余穿鱼皮鞋,独存上海少年滑头气。岂明则蓄浓髯,戴大绒帽,披马夫式大衣,俨然一俄国英雄也”。刘半农:《记砚兄之称》,收《刘半农文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12月北京第1版,第288页。 这第一次见面是在刘半农临时借住的教员休息室后面的一间屋子里,周作人去看他,刘半农即拿出他所作《灵霞馆笔记》(时正在《新青年》陆续发表)的资料,原是些极为普通的东西,但经过他的安排组织,却成为很可诵读的散文,周作人当时就很佩服他的聪明才力,并且注意到这位新同事“头大,眼有芒角”,以为遇到了一位“奇才”。刘半农确实不失江南才子气,虽然有志革新,却在谈话中时时露出羡慕红袖添香的口气,周作人便用了钱玄同加的讽刺,将他的号改为龚孝拱的“半伦”,因为龚孝拱不承认五伦,只剩下一妾,所以自认只有半个“伦”了。刘半农却不生气,在朋友的攻击下,也逐渐放弃了才子佳人的旧感情、旧思想。周作人却由此认识了刘半农的“真”:“他不装假,肯说话,不投机,不怕骂,一方面却是天真烂漫,对什么人都无恶意”;这与鲁迅说刘半农“浅”而“如一条清溪,澄澈见底”,鲁迅:《且介亭杂文·忆刘半农君》,收《鲁迅全集》第6卷,第72页。都是真正的知人之论。刘半农也以周氏兄弟为知己。1918年旧历除夕,刘半农就是与周氏兄弟一起欢聚守岁的,刘半农还专门写了一首诗,登在《新青年》4卷3号上—— 卯字号的名人(2)主人周氏兄弟,与我谈天:—— 欲招缪撒,欲造“蒲鞭”, 说今年已尽, 这等事,待来年。刘半农自注:“(1)缪撒,拉丁文作‘Musa’,希腊文艺女神之一,掌文艺美术者也。(2)蒲鞭一栏,日本杂志中有之,盖与‘介绍新刊’对待,用消极法笃促翻译界之进步者,余与周氏兄弟(豫才,启明)均有在《新青年》增设此栏之意。惟恐一时恐有窒碍未易实行耳。” 周氏兄弟与刘半农这一代人显然已经做好准备,迎接中国新文化运动高潮的到来。 鲁迅、周作人补树书屋的座上常客,刘半农之外,首推钱玄同。鲁迅曾这样描写他来访的情景:“将手提的大皮夹放在破桌上,脱下长衫,对面坐下了,因为怕狗,似乎心房还在怦怦的跳动”,鲁迅:《呐喊·自序》,收《鲁迅全集》第1卷,第418页。接下来,自然是谈天。于是,就有了那著名的关于“铁屋子”的谈话。谈话的结果是众所周知的:鲁迅终于走出沉默,写出中国第一篇现代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发表于1918年5月出版的《新青年》4卷5号;周作人也第一次用白话翻译了古希腊谛阿克列多思的牧歌第十,以《古诗今译》为题,发表于《新青年》4卷2号,时间比鲁迅要早三个月,在某种意义上,周作人是为鲁迅打先锋的。 从此,周作人与钱玄同、刘半农成了终生不渝的好友。从表面上看,三人性格颇不相同:钱玄同偏激,刘半农活泼,周作人则平和;但在内质上却有更多的相通。如像周作人所说,钱玄同尽管言词偏激,论古严格,“若是和他商量现实问题,却又是最通人情世故,了解事情的中道的人”。周作人:《钱玄同的复古与反复古》,收《知堂集外文·四九年以后》,第617页。三人都极富幽默感,证明着他们是达到了思想和文化境界的同一层次的。他们之间的谈话、书信往来中,总是庄谐杂出,令人捧腹或会心。刘半农曾说他与钱玄同“我们两个宝贝是一见面就要抬杠的,真是有生之年,即抬杠之日”。并戏作打油诗一首:“闻说杠堪抬,无人不抬杠。有杠必须抬,不抬何用杠。抬自由他抬,杠还是我杠。请看抬杠人,人亦抬其杠。”刘半农:《与疑古玄同抬杠》1926年6月27日《语丝》第85期。每当钱、刘大抬其杠时,周作人总在旁微笑倾听,表示着一种理解与欣赏。有一回周作人向刘半农借俄国小说集《争自由的波浪》及一本瑞典戏剧作品,刘半农的回信却使周作人吃了一惊:信无笺牍,但以二纸粘合如奏册,封面题签曰“昭代名伶院本残卷”,本文竟是一场“戏”:“(生)咳,方六爷“方六”,系指周作人。呀,方六爷呀,(唱西皮慢板)你所要,借的书,我今奉上。这其间,一本是,俄国文章。那一本,瑞典国,小摊黄。只恨我,有了他,一年以上。都未曾,打开来,看个端详。(白)如今你提到了他,(唱)不由得,小半农,眼泪汪汪。(白)咳,半农呀,半农呀,你真不用功也。(唱)但愿你,将他去,莫辜负他。拜一拜,手儿啊,你就借去了罢。”——从这字里行间的幽默感里是不难感到作者的可爱之处的。 1918年3月出版的《新青年》4卷3号载《本志编辑部启事》,宣布“本志自4卷1号起……所有撰译,悉由编辑部同人共同担任,不另赐稿”。这实际上是标志着“新青年”同人集团的正式形成。其主要成员除陈独秀、李大钊、胡适、钱玄同、刘半农等之外,鲁迅、周作人兄弟是格外引人注目的——历史终于把周作人(以及鲁迅和他的朋友们)推到了时代新潮的最前列。 “卯字号”和北大讲堂的名人中,“新青年”同人之外,也有它的对立面——蔡元培先生是主张“兼收并蓄”的。那位著名的辜鸿铭就是人们公认的“北大顶古怪的人物”。他的祖上大约是华侨,所以他的母亲是西洋人,他生得一副深眼睛高鼻子的洋人相貌,头上一撮黄头毛,却编了一条小辫子。冬天穿枣红宁绸的大袖方马褂,上戴瓜皮帽,是颇引人注目的。尤其妙的是那包车的车夫,不知从哪里乡下特地去找了来的,或者是徐州辫子兵的遗留,也是一条背拖大辫子的汉子,同课堂上的主人正好是一对。他在红楼的大门外坐在车兜上等着,也不失为一个特殊的人物。另一位著名的复古派人物便是黄季刚。他是章太炎门下的大弟子,乃是周作人的大师兄,他的国学造诣是数一数二的。可他的脾气乖僻,正与他的学问成正比。当时在北大的章门同学曾做柏梁体的诗分咏校内名人,送给黄季刚的一句是“八部书外皆狗屁”,所谓“八部书”是他所信奉的经典,即是《毛诗》《左传》《周礼》《说文解字》《广韵》《史记》《汉书》和《文选》,似乎还应加上《文心雕龙》,其余皆为异己,他就一律谩骂,所谓“皆狗屁”也。刘师培是被称为北大“旧派”之首的。他在东京办《天义报》《河南》时,周作人即投过稿,但无直接交涉。他在北大教书时,给人印象最深的却是他的字。刘师培写起文章来,真是下笔千言,细注引证,头头是道,没有做不好的文章。字却写得实在可怕,几乎像小孩子描红似的,而且不讲笔顺,不成字样。周作人说,当时北大文科教员里,以恶札而论,刘师培要算第一,他自己就是第二名了——其实周作人的字也是自成一体的。当时北大新旧派的斗争十分激烈,发展到白热化程度,即为著名的“林蔡之争”。首当其冲的自然是蔡元培,后来李大钊等也写了文章。周氏兄弟虽然没有参加,却一直关注着事态的发展。周作人曾收藏有鲁迅1919年4月19日写给他的一封信,信中说:“……大学无甚事,新旧冲突事已见于路透电,大有化为世界之意,闻电文系节述世(按,指蔡元培)与禽男(按,指林琴南)函文,断语则云可见大学有与时俱进之意,与从前之专任旧人旧事者不同云云,似颇阿世也。”新旧冲突中周氏兄弟无疑是站在新派这一边的,而且他们很快就成为其中的大将。 “开新纪元”的工作(1)1918年4月19日,周作人在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小说组作了题为《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的讲演。讲稿载《新青年》5卷1号(1918年7月15日出版),后收入《艺术与生活》。除概括介绍了日本小说发展的历史外,他反复强调一点:“中国讲新小说也二十多年了,算起来却毫无成绩”,其原因是“不肯自己去学人,只愿别人来像我,即使勉强去学,也仍是打定老主意,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我们要想救这弊病,须得摆脱历史的因袭思想,真心的先去模仿别人。随后自能从模仿中蜕化出独创的文学来,日本就是个榜样”,结论是:“目下切要办法,也便是提倡翻译及研究外国著作”。这一番话,具有某种纲领性:周作人这一代人在拒绝与否定他们的前辈——梁启超、林纾们“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道路的同时,作出了自己时代的新的战略选择:从全面、充分地翻译、介绍与研究外国著作入手,摆脱历史的因袭思想,“放开度量,大胆地,无畏地,将新文化尽量地吸收”,鲁迅:《坟·看镜有感》,收《鲁迅全集》第1卷,第200页。以此作为中国现代文学革命的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