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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nswer:阿伦·艾弗森传-2

作者:张佳玮 字数:16365 更新:2023-10-11 17:17:36

1997年2月8日,全明星新秀赛,阿伦?艾弗森领衔的东部对上科比?布莱恩特领衔的西部。东部主教练是“红衣主教”奥尔巴赫,西部则由他的老冤家,纽约史上最伟大的主帅雷德?霍尔兹曼带头。两位老人家都是古稀开外。联盟安排他们出阵,是NBA50周年的一部分——由两个从50年代统治到70年代的老人家来带一带孩子们,这是NBA历史传承的一部分。毫无默契的天才少年们,打了一场典型的新秀赛。上半场,艾弗森飞走如风,率领东部NBA96~97赛季全明星新秀赛当晚最动人的一幕便是艾弗森和红衣主教奥尔巴赫的交流。NBA史上最严厉的枭雄和史上最叛逆的青年,居然相谈甚欢。12. 四面楚歌然而命运是神妙莫测的,世界的思想由于人数众多而潮流浮动。红衣主教的话语没有拯救他。1997年全明星赛之后,围绕艾弗森的非议继续壮大。发型、叛逆、大言不惭,到后来细节已无关紧要。对艾弗森的反对,成为了一种概念性的事情。曾经无恶不作我行我素的丹尼斯?罗德曼,也俨然改过向善地说:“他说他没必要尊敬任何人?如果我是他的队友,我真得敲敲他的头了。”在传媒阵营中,《纽约时报》冲锋在前,大呼酣战。而且拉起大旗言之凿凿:“联盟里的老球员,私下里都嘲笑艾弗森。”第二波追加火力则直接指名道姓:“在和乔丹比赛时,他对乔丹出言不逊!”在所有传媒争先恐后跟进之后,《纽约时报》又独辟蹊径,杀到了费城内部,大义凛然,俨然第一手材料:“在76人队训练的过程中,队友们对艾弗森纷纷表示不满!”最后这个消息被费城的所有球员否认了,但毕竟无风不起浪。1997年1月,76人霉运当头,19场比赛中有18战是低着头离开赛场的。艾弗森大一赛季的瑕疵,在NBA出现了:19战18败后,他的命中率39.5%相当难看,每场则有联盟第一的5次失误。媒体捕捉住了76人内部一个匿名球员的言论:“他真的很有天分,嗯,但是,我们需要他成长——成长再快点。”传媒、内部的讨伐之后,联盟其他的球员也开始谈论他。曾经独力支撑费城直到心力交瘁的查尔斯?巴克利,也来对旧主表达关心。率领休斯顿火箭120比99血洗了76人之后,他有了品头论足的口实。“我不知道他怎么会这么有信心。如果我输了十几场,只赢了一场,我会反思一下……妈的,也许我根本没那么棒。我效力过最烂的队都不会打出什么17战16败之类的战绩。”艾弗森从克里夫兰带回新秀赛MVP的同时,76人的队友们正在和媒体诉苦。那些言论被放大、印刷,放在所有版头。队友们埋怨自己接不到球,埋怨艾弗森自私。帕特?克罗斯只好四处救火。他笑容可掬地对每个记者说:“啊,失误是让人沮丧,但那不是成长的一部分吗?嗯,他说他没必要尊重任何人——大家都误解了,阿伦的意思是,他没必要畏惧任何人!”艾弗森在1996年12月,一度命中率低到37%。理由很简单:他的首场职业比赛中所以拿到30分,是因为雄鹿对他的了解,仅限于传说、大学录像和雷?阿伦的口述。所以,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切入,19投12中。可是,两个月后,全NBA都开始把他放到显微镜下研究,一分分、一寸寸地解剖。1996年12月的那次半场斗牛,他把费舍尔晃成了石像,可是鲨鱼了解他的下一步动向,阻挡了他。1997年1月3日,费城对勇士。金州的闪电扣篮大师斯普雷维尔苦口婆心地忠告队友:“最好勒紧袜筒和护踝,以免被那小子晃断了脚踝。”艾弗森还是得到了26分,可是加时赛中,他被勇士孤注一掷地封死了。五天之后,他一生中第一次做了替补。那是在76人对小牛的比赛。球迷们伸长脖子,察觉首发阵容里似乎少点什么……嗯?少了一个3号?!艾弗森替补出场。虽然这替补多少有些象征性——他还是在场上奔跑了31分钟,14次出手,得了22分。剥夺掉艾弗森的首发位置,并没让76人踏上胜利之途。可是人们已经大体形成了这么个共识:由于阿伦?艾弗森的存在,76人的队员都拿不到球,无法开展进攻。因此,艾弗森的个人得分,是牺牲了球队其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得到的。1997年春天,抨击阿伦?艾弗森是一种流行。对他的非难,不再局限于某个细节、某个段落。艾弗森是一个现象。在媒体眼里,他代表着年轻天才们的优点:匪夷所思的速度、才华横溢、顽强、勇猛、执拗——以及缺点:打球自私、做人自我、缺乏组织能力、低命中率、毛躁、无法无天。他的垄沟头,他的低命中率,他的高出手,他的高得分,他的街头背景,他的死党,他的桀骜不驯,他的拒绝尊重权威,他的无畏。这些构成了一个整体,一个被传统派系仇恨的形象。老一代的价值取向厌恶这种对比。他们推崇的是老谋深算、深沉多智、稳定、精确、自律。在这过程中,与其说艾弗森和老一代球迷、老一代NBA是对立的,不如说,媒体了解老一代球迷与NBA厌恶这种性格,于是把艾弗森渲染成了这种形象。艾弗森并未刻意去把他的生活方式推广。但是,老一代人把他面对置疑时的反击和自卫,当作了一种挑衅。于是,职业生涯不过半季,艾弗森就进入到了一个是非旋涡之中。NBA历史上,从来没有哪个新秀,在新秀季过半时,便获得如此强烈对立的爱,以及更多、更压倒性的仇恨。13. 记录世界是永远不会满意的。全明星后的四场比赛,艾弗森命中率仅有24%,76人四连败。媒体连忙宣布“这小跑车油用光啦。”——根本没人去注意,他在这四场中送出了33次助攻,一共只有9次失误。艾弗森在全明星赛后,尝试着无私,尝试着多给队友传球。2月20日,19投10中外加13次助攻;两天后,17投7中12次助攻。76人两连胜,球迷们发现,那24%命中率的四场耻辱之战,只是艾弗森在适应角色。进入3月,他打出了新秀季至今最自如的境地。3月12日再战公牛,他23投15中37分,让公牛只险胜了4分。3月28日,他用另一种风格作战:16投8中18分,10次助攻,击败了凯尔特人。整个3月,场均22.6分7.2次助攻,命中率回升到了46%。他在用自己的行动回击自私的指责。他并没因为周遭的攻击而憎恨世界。他继续每天为600个篮球签名,而且对每个球迷微笑。他开始学习阅读局势,寻找队友的位置。奇克斯的预想是正确的——“呃,他的运球晃倒对手能力是如此之强,他已经开始吸引众人的注意啦。他正在开始做些传球,这样,他的助攻数字会不断上升的。”倘若如此延续下去,也许,他能够通过突破分球、牵制对手,从而为队友提供空位投篮机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组织者呢。可是,意外到来了。赛季场均18分的德里克?科尔曼因伤提前结束了赛季。76人的内线,只余下了威瑟斯彭这最后一门重炮——而且威瑟斯彭并非可以在内线砍杀的巨人,而是机动型的矮壮坦克内线。4月2日,艾弗森送出8次助攻,助斯塔克豪斯强取36分,可是76人却被弱旅多伦多猛龙狂胜22分。接下去的两战,斯塔克豪斯继续主攻,然而76人继续败北。三连败后,艾弗森决定动手做点什么。所有的格斗类电脑游戏都有一个俗套。当你被人砍了许多刀,而且刀刀带血命悬一线时,主人公都会怒喝一声,火光四起。一个大招黑天覆地地祭出来,把周围的喽罗秋风落叶一样扫荡得满天乱飞。同理适用于绝大多数动漫及肥皂剧:主人公被打倒后,对方魔头一般不予杀戮,而是欢天喜地地“啊哈哈哈哈,我终于把你踩在脚下了吧。我踩,我踩,我踩!”然后主人公大吼一声,刚才还九死一生的羸弱身躯忽然成了金刚不坏之躯,把反派叮当五四一顿乱揍。这就像杀出垓下、未到乌江,东城山冈上的项籍。身边已没有十万楚军,只有二十八骑。已入绝地,反而不需瞻前顾后,不需俯首地图,驱策天下大局,只需要信马由缰。76人教练放开了艾弗森说:“你,随便吧。”在他的新秀季,从来没有人看到过100%的阿伦?艾弗森,直到1997年4月。4月7日,公牛最后一节施展帝王之色,41比25高潮,最后以128比102大胜了76人。然而,联合中心那些习惯胜利的球迷,却瞠目结舌:斯塔克豪斯被乔丹防到20投6中只得17分。可是,上半场结束,76人只落后3分。阿伦?艾弗森,自从上场便再未坐回替补凳。48分钟打满全场,32投16中,三分球14投6中。44分。公牛可以在进攻端轰溃76人的防守,乔丹和皮彭合计49投25中得到58分。可是,芝加哥没人阻拦得住艾弗森。确切地说,不是阻拦,因为艾弗森奔行如电,根本不给芝加哥落下阵地战来防守他的机会。芝加哥人体会到了1994年12月阿肯色大学的痛苦:用捕鹰的网追杀蜂鸟是注定失败的。他太快了,完全在另一个速度档飞行。两天之后的费城,艾弗森在抢断王布雷洛克的追赶、“大山”穆托姆博的坐镇之下,面对亚特兰大鹰队砍取了40分,又是一场比赛打满48分钟。比赛结束,他立刻马不停蹄地随球队飞到密尔沃基。这一晚,他没再像机器人一样撑满全场——他休息了5分钟,可是在43分钟里,他还是28投16中,得到了44分。两天之后,他重回克里夫兰。两个月前,他在这里领受新秀赛MVP奖杯,承当“红衣主教”的赞美。那一晚他得了19分9次助攻。在他领奖时,克里夫兰人民对他发出了嘘声。为什在新秀赛季,艾弗森便开始经受媒体的误解、队友的责难。而这丝毫无碍于他的飞驰。么呢?是因为他得分不如对面科比的31分多吗?好吧……这一晚,32投17中,三分球9投5中,罚球手感不佳,18投11中。费城3号阿伦?艾弗森,50分。他得50分这天,离他22岁生日还有56天。他无意间夺下了一个记录。他成为史上第二年轻的50分获得者——里克?巴里,NBA历史上最高傲、最桀骜不驯的人物之一,保持着21岁261天的最年轻记录。从这一夜开始,你必须开始认真考虑一个事实了。世界依然对他的投篮数字和战绩指指点点,但是,艾弗森的某项数据,逼迫媒体翻阅60年代的得分记录。这类事情,并不是每个赛季都会出现。《纽约时报》依然用嘲讽的口气谈论76人的失败,但他们还是说了一句:“无论如何,他是个特殊的家伙。”又过了两天,特殊的家伙29投15中,得到了40分。他有了一项自己的记录,而不必屈居于里克?巴里身后。NBA漫长的50年历史,那些在克里夫兰出现过的50大伟大球员,以及其他湮没于史册中的巨人,张伯伦、乔丹、贝勒、巴里、佩蒂、乔治?格文……这些探囊取物的得分狂中,也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够在新秀季,连续五场得到40分开外。你可以说在,这一切有偶然的成分。如果德里克?科尔曼没有躺上病床,如果主教练戴维斯没有在季末心神不定听任球队自决,这神奇的故事也许不会上演。当你回顾这五场名战,你看到的将是:阿伦?艾弗森,一个快满22岁的183公分小个子,八天内辗转于四个球场,一共只在板凳上坐了十分钟,连续五场得到了40分。可是在媒体眼里,这五场则是:五场比赛,他场均出手30次。第五场,比赛还余下20秒,教练依然把他留在场上,让他得到40分,以完成他的伟大记录——而球队以20分败北。这一次,关于自私的声讨格外强烈。即便两天之后,艾弗森单场11次助攻让球队击败网队,争论依然在继续。这一次,出来指责艾弗森的,是斯塔克豪斯。整个赛季,媒体都在用斯塔克豪斯、科尔曼和威瑟斯彭举例,试图证明艾弗森的独断专行。斯塔克豪斯时常或明或暗地抱怨,认为自己没得到足够的火力支援。可是,科尔曼场均18.1分、14.7次投篮和43.5%的命中率,都比他前一季有所提高。而另一方面,媒体一面为斯塔克豪斯“得不到投篮机会”打抱不平,一面假装没看到他场均16.1次投篮和20.7分,比新秀季的15.2次投篮、19.2分要高。有一个事实富有荒诞喜剧的意味。媒体在评论艾弗森对队友的忽视,可是没法举出数据的例子。科尔曼?斯塔克豪斯?他们的出手数和得分都较前一季有提高。76人的角色球员——威瑟斯彭领衔的其他帮手们——的确出手偏少,可是,在球传输过程中,占取他们出手比例的并不只是艾弗森。科尔曼早在网队时期就被认为持球过多,斯塔克豪斯也同样有不爱传球的毛病。事实是,76人的三大王牌——艾弗森、斯塔克豪斯、科尔曼——都是需要球权来攻击的选手。球权遭到他们三人垄断,角色球员不剩下什么。可是,在1997年4月,角色球员拿不到球的责任被媒体全数放在了艾弗森身上。而斯塔克豪斯此时出来扮受害人,多少有些得了便宜卖乖。“华盛顿大比分赢了我们,教练到最后20秒还把阿伦放在场上。记录太无聊了!我也需要投篮机会!”从春天开始燃起的艾弗森VS马布里战火,因为这连绵不断的40分,因为斯塔克豪斯的表白,重新炽烈起来。14. 争议,年度新秀1996年选秀大会之前,马布里和艾弗森分别代表了两种倾向——组织者,得分手。他们早早确立了彼此在媒体中的形象。斯蒂芬?马布里,纽约的街球大师,在纽约街头灯光场混过的老油条们都点头承认,这家伙是天生的一对一选手。他没有标志性的切入动作,因为他也是一个切入动作博物馆。他有通灵的球性,以及看穿对手的读心术。所以,他总能够先对手一步移动到自己想去的所在。可是,他远远不能算是传统意义上的控球后卫。他的优异在于他的一对一摆脱、突破分球、个人攻击力,以及外围的大范围游动、将球运行起来。但在把握进攻节奏、阵地战指挥、送出高质量传球这些方面,他的传球意识、大局观都不能算老辣。甚至在个人形象上,他也顶着一个玉米地垄沟头的发型。他的街球背景还深过阿伦?艾弗森。可是在1997年春天,媒体先给他戴上了“团队组织者”的帽子,然后推上擂台,用来和阿伦?艾弗森对垒。多年之后,那些曾经赞叹过马布里“无私、团队、指挥家”的人们,不知道是否会脸红?回望当初,传媒们力挺马布里时,在想什么?举世在谈论艾弗森的低命中率时,马布里8%的投篮命中率还不如艾弗森的41.6%,他的得分、篮板和抢断都低过艾弗森。他场均8次的助攻比艾弗森多出0.3次,这0.3次的差距就足以制造一个“马布里比艾弗森更团队”的理由了。也许他们并不是真心认为马布里更强。媒体需要一个人用来和艾弗森形成完全对比。他们找到了。不管马布里顶着同样的街头发型,同样会持球过多,只要他的助攻比艾弗森高,那么不管三七二十一描述成团队大师再说。这个现成的擂台工具,加上斯塔克豪斯的证词,加上全联盟老队员们纷纷不断地批评——好了,阿伦?艾弗森包围网彻底形成。对立面模范,队友的质疑,老球星们的不满,媒体的尾追堵截。这时还留在他背后的,只有他的妈妈、他的小弟们,还有帕特?克罗斯了。1997年4月,阿伦?艾弗森的第一个职业赛季落下帷幕。出战76场,首发74场。场均40.1分钟的铁人战绩。场均23.5分7.5次助攻2.1次抢断。41.6%的命中率和4.4次失误则和他大一时的风格类似:过快的速度导致了精准度的缺失。以及:1997年5月,他职业生涯首个重要的个人荣誉:1996-97季最佳新秀。克罗斯认为这个奖项理所当然:“如果年度新秀不是阿伦?那么,大概评委被场外因素影响了吧。”事实证明,评委们还算客观,但媒体并不尽然。这座奖杯,与新秀赛季艾弗森大多数的事迹一样,又成为了围绕他的争议之一。媒体一手指着跟随森林狼打季后赛的马布里,一手指着76人队22胜62负的常规赛战绩,理直气壮地谈论:联盟太偏袒艾弗森了,篮球运动的本质难道不是集体运动吗,诸如此类。可是,阿伦?艾弗森超脱于这一切之外。年度新秀颁奖前一周,76人队发现他们找不到艾弗森了。接下来的几天,他们像联邦警察寻找即将爆炸的原子弹似的,把世界翻了个遍,最后发现艾弗森在弗吉尼亚故乡,和他的死党们享受假期。电话追到他时,他慢条斯理地回答:“颁奖?时间?我知道的呀。”他准时到场,拿走奖杯,然后给了妈妈:“没有你,我就什么都不是了。”在NCAA和NBA,他的生涯有一个类似的开始。有一个完全相信他的支柱,有一个才华横溢但缺陷颇多的开始。在NBA,抨击和争议更多一点,世界的品头论足更加甚嚣尘上。幸好,他从小就习惯了这一切。他对如何适应一个全新的环境非常熟悉。他依然照着他少年时就习惯的生活方式自得其乐。因为对他来说,唯有这种生活是真实的——媒体虚构的浮光掠影,并没有真正触及他的生活。15. 法庭,第二次1997年8月3日,凌晨一点半。弗吉尼亚州新肯特城外的一条公路上,一个巡警指示另一个哥们。“嘿,有辆奔驰车。”“啊?”车灯划开浓黑的夜色,怒气冲冲在路上行驶,风声鹤唳足以卷飞路边的树。路旁的限速牌明明白白标着65英里,而事后证明,车速超过93英里。巡警指示停车靠边。车窗里伸出三个脑袋:两个小混混——希尔、斯特沃德——和阿伦?艾弗森。方向盘握在希尔手里。1997年,艾弗森的名气还没大到让巡警第一时间认出来、脱帽肃立的地步。因此,在巡警看来,这不过是三个黑人混混。美国人的概念中,开奔驰车的街头混混,一般都和贩毒、盗窃或是混黑社会的有染。警察一边开具超速罚单,一边朝车里左一眼右一眼地瞟。然后呢,他们闻到了办案时常闻到的味道:“下车。”艾弗森听到警察如此吩咐。他站在凌晨一点半的夜色里,被手电筒照了一下脸。警察麻利地搜查车子,在斯特沃德座位下翻出了大麻。艾弗森的座位上收获更多:大麻,一支枪。帕特?克罗斯那天清晨知道了以下消息:艾弗森被拘捕,警察正准备以非法私藏大麻和非法携带枪支罪起诉他——两项可以让你坐三年牢的罪名。76人老总第一时间拍出2000美元,保释了艾弗森。“亲爱的,你知道我爱你,可是你这样很让我难过。”他说。“我注册过枪支了。”艾弗森委屈地说。他只是忘了,弗吉尼亚普通市民携带枪支也是违法的。“而且,在那之前,我根本不认识那两个人。我们连朋友都算不上。我们在那天聚会上认识的。多聊了几句,就这样。”8月27日,他人生中第二次上法庭。在汉普顿郡法院,他承认了携带枪支,但坚决否认了私藏大麻。警方供词称大麻不足一磅,所以这一条一笔勾销。可是非法持枪却不能不了了之:受法院监控三年,毒品测试,两年不得持枪,100小时社区服务。这就是他第二次上法庭的结果。审判之后,艾弗森多少明白过来。“我最蠢的是,让我不认识的人上了车,而且不知道他们都带些什么东西在身上。”1993年的保龄球馆事件最后被撤销。因此,这件事成了他档案上的第一次犯罪记录。说来鬼使神差:他的真正罪过是忘记了弗州的规定非法携枪,而导致他被警察捉住的,却是因为一个陌生人开车超速,以及两个陌生人的非法藏毒。这样的故事阴差阳错,拿去拍情景喜剧倒很适合。而他所犯的错误,和保龄球事件有类似之处:去了不该去的地方,结交了不该结交的人。如果他提早离开保龄球馆,1993年的证人再如何攀附,也没法把他扯进有罪人之列;如果他没和乱七八糟的人打招呼,1997年8月,他也不会撞上枪口。帕特?克罗斯的预言成真了:“你得小心择友,他们总有一天会对你产生不利的。”最大的负面效应,不问可知,并非直接宣判带来的种种限制,而是媒体的后续压力。8月正逢休赛期,媒体闲得无聊,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摆开架势,一二三四五地做详细分析。顺便翻翻旧账,重提1993年的保龄球馆事件,再把各类争议冷饭一炒,顺便满足了大众抨击“被金钱腐蚀的罪恶黑人青年体育明星”的欲望。万幸,这一切并没有让他失去锐步公司的支持。他的第二代球鞋“答案”还是准时出现了。至此,在成为NBA状元整整十四个月中,阿伦?艾弗森经历了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新秀季:荣耀、赞美、称许、压力、置疑、非议、队友的指责、外界的抨击、长者的认同、前辈的反感、法庭、审判、名字和毒品与枪支挂钩。大卫?斯特恩在他第二个赛季开始前特意找他谈话,给了他一个不轻不重的警告——1997-98季首场常规赛停赛。是劝诫,也是警告。1997年夏天结束时,阿伦?艾弗森的形象斑斓迷离,犹如美丽的蛇:他的花纹令人眼花缭乱,他的种种过去又让人敬而远之。这繁多庞杂的事务,对22岁、生活态度简单的他来说,未免过于沉重。第三章 艾弗森VS布朗·巨星与风霜·矛盾1. 抉择1997年春天,帕特?克罗斯便开始未雨绸缪。1996-97季已经注定失败,约翰尼?戴维斯毫无未来名帅的架子。阿伦?艾弗森的天才已经举世皆知。这就是76人的现状:在请下一个主教练前,必须思考清楚。继续栽培年轻人搜罗新人,还是直接以现有班底来打造阵容?到1997年,费城已经积攒了足够多的天分。威瑟斯彭、斯塔克豪斯、科尔曼,最后是阿伦?艾弗森。球队不缺乏才华,但是才华被粗疏凌乱地放置着,无法兑现胜利。如果重建,就需要有一个善于梳理、锤炼的铁帅,来把天才璞玉们打造成型。艾弗森赛季之后的发言,给了克罗斯支持:“我们需要一个导师型的教练,能够告诉我们怎么做,把我们带上正轨。”最初,克罗斯将目光放在肯塔基大学的里克?皮蒂诺身上。这是他的方向:一个大学的常胜教练,适合带领76人这支年轻、凌乱的队伍。大学教练可以从根基扎起,将青年军——这群比大学球员大了几岁的轻狂少年——雕琢成型。可是,凯尔特人先一步把皮蒂诺劫走。克罗斯的选择范围狭小了:能够制服年轻球员,能够重组体系,导师型教练,善于对付年轻天才——符合这些条件的教练并不多。1997年7月,一个电话把消息通知给了艾弗森:“下赛季,我们球队的主教练会是拉里?布朗。”克罗斯说。“拉里?布朗?”2. 拉里?布朗拉里?布朗出生于1940年,年轻时是个风度翩翩的白人英俊少年。上帝只给了他175公分的身高,以及寻常的运动能力,然后补偿了他一点经历——从长滩高中毕业后,他去到伟大的北卡大学,师从于传奇教练迪恩?史密斯。那还是60年代,他的篮球哲学渐次成型。四肢不算发达,但头脑弥补了不足。可惜,他毕业时没能力打NBA,只好去打NABL。不过,也幸好他没有进NBA——1964年,美国篮协以NBA之外球员组建奥运队时,他被选中,随队拿到了1964年奥运会金牌。25岁时,别的球员还在挥霍铜筋铁骨,街头巷尾勾搭美女球迷,他已经一本正经投身书斋,研究教练哲学。教练之道和他的篮球生涯两相浸润,相互影响。1967年,他参加了ABA。60年代末的ABA尚未勾引到J博士、大卫?汤普森这些超级飞人,来不及和NBA分庭抗礼,但球风奔放迅速,倒符合他的爱好。他做球员的缺点,在于有些见异思迁。五年职业生涯,他是在五个球队晃荡过来的。新奥尔良、奥克兰、华盛顿、弗吉尼亚、丹佛。塞北江南地来往。他的打法像个资深的老学究,于是,ABA联盟历史上前三年,他都是助攻王。1968年,ABA首届全明星赛,他成为全明星赛MVP。虽然只打了五季,他2509次的助攻,足以列到ABA史上第7位。此外,1969年,他随着奥克兰得了ABA总冠军。31岁退役之后,他立刻摇身一变,成了主教练。先执教卡罗莱纳,33岁上就成了ABA年度教练。然后,照着球员时期就朝秦暮楚的习惯,他蹦去了丹佛。在那里,连续两年,他让球队成为场均轰下118分的烈火金刚。到36岁,还是少帅年纪,他已经是三度ABA年度教练了。1976年NBA、ABA合并,他继续在丹佛游荡。两年半后,NBA声色犬马酗酒吸毒的氛围,慢慢浸染到丹佛。他洁身自好,退到大学篮球,去执掌伟大的UCLA。1979-80季,他第一年带大学队就杀到了NCAA冠军战,54比59败给了路易斯维尔。1981-83年,他又耐不住寂寞,去新泽西网队当了两年主帅,然后再次退回到大学篮球界,在堪萨斯当了五年主教练。1988年,堪萨斯以12胜8负开局,随后是一波壮丽的15胜3负。他们干掉了俄克拉荷马,拿下了1988年NCAA全国冠军,顺便造就了1988年NBA状元丹尼?曼宁的不朽声名。拉里?布朗的NCAA教练生涯到此结束:七季,177胜61负,一次全国冠军,三次全国16强,两次全国四强。再次回到NBA时,他年将知天命,完全变了形象。拉里?布朗的篮球理念,经历过不断地演化和雕凿,最后成为牢不可破的模型。从三十多岁时打造联盟最快的攻势,到年过五十时锤炼联盟最慢的节奏,他的变化一目了然。他是控卫出身,当过助攻王,因此崇尚团队、秩序和无私。他的大学经历加深了他的学院背景,以及基础训练。他有过冠军经历,因此权威足够用来压制队员。90年代之后,他的形象万年不变:短发、眼镜、西服,甚至西服左胸口袋那永远的白手帕,和他的体系一样一丝不苟。时光流逝,他的外表变化,也仅是头发从灰白变成雪白而已。从圣安东尼奥到印第安纳,到费城,直至此后的底特律、纽约直至夏洛特,他都像留声机一样翻来覆去地说这个词,他执教时最注意的词——细节。他的篮球理念像一个坚不可摧的容器,和他的大脑一样顽固不化。他挑合适的木偶上演戏剧,训练场就是他上发条的地方。综观他的职业生涯,他的体系简单归纳则是:中锋一定得选最硬的蓝领,不用别的,篮筐两米内一定得把球扣进去;身边站一特活泛的大前锋,能投三分那种,控卫一过来,甭管有事没事,就掩护出三分线外去;翼侧配一铁打的小前锋,身高能当大前锋使,对面想得分光皮就揭你一层;得分后卫再来一个射手,二十四小时跑脚尖都不带点地的,一场下来也得跑个万儿八千的;最后来一控卫,不要大牌,要多学院有多学院,要多老派有多老派。每个人毫不含糊地负责自己的事:控卫和大前锋高位掩护,大前锋高位策应,得分后卫反复空切寻求机会,小前锋在翼侧突击篮下,中锋在内线接球得手。拉里?布朗的球员们,就像机器人上了发条一样,周而复始地运转:用各种方式把球传到内线得分。当他们耗费大量时间,终于骗得一丝空间后,就是毫不迟疑地快速倒手,最后一个接球者空位出手。布朗的防守,比进攻更老派僵硬:堵中路,将对手朝翼侧诱惑,球到翼侧时施压,轮转,24秒只剩最后8秒时便开始紧逼切断传球线路;防守挡拆时,大前锋和中锋做教科书般的延阻与返位,趋退时不忘张手干扰传球路线;对手抓到后场篮板时,后卫有选择地施压,防止快攻;用半绕前阻绝来控制对手每次边线球。这一切平淡无奇,是每个球员进入联盟前,被大学教练用皮鞭和镣铐灌输的血与泪的基础,是1+1=2、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和ABC。可是,拉里?布朗会要求你把每个细节都做到最精确,犹如时钟。他会校准你每次滑步的尺寸,每次趋返时跑动的角度,每次轮转的路线,绕前的时机。如果需要看拉里?布朗治下最典型的队伍,可以参考1993-97年间的印第安纳步行者:步行者除了史上最伟大远射手雷吉?米勒之外,别无天才,他们从东部一轮游的队伍,到与纽约、魔术大战七场、险些杀到总决赛的斗士,这之间的鸿沟,就是由拉里?布朗的努力来填平的:他像教小学生一样,把最简单最有效无球掩护、底线交叉、接球快速出手、防守小组沟通、精确把握每个24秒做到了极致。1997年夏天,这个老头子带着他的秩序、细节和防守,来到了费城,来到了阿伦?艾弗森的身边。3、磨合仿佛是为了证明他们日后注定充满波折,布朗和艾弗森的首次见面都富有戏剧性。1997年7月22日,76人队要打一场表演赛。费城的工作人员向拉里?布朗承诺:“阿伦早上会来的。”然后变成了:“对不起啊教练,阿伦下午会来。”最后是:“抱歉,教练,阿伦今天可能不来了。”拉里?布朗在空落落的球馆里,和助理教练比利?金有一搭没一搭地扯闲打发时间。比赛开始之前,他看见一个衣服蓬松的小个子嗖一声窜进了更衣室。“那是?”“啊,是的。”比利?金点头说,“是他。”新教练到场毕竟只是象征性的,具体指挥比赛和布朗无关。比赛结束,艾弗森飞进更衣室,然后鲜衣华服、珠光宝气地被记者围住,钻进自己的奔驰走人。甚至都没来得及和新教练搭个话。他们俩的性格和为人处世天差地远。拉里?布朗是严谨、细节、秩序的推崇者,一如他的西装、手帕和短发一样一成不变。艾弗森则是随意与自由的代表,厌恶形式主义的繁文缛节。他们都极度自信,都用自己的哲学取得了成功的生涯,因此对自己的主义坚信不疑。他们第一次正经聊天,是在三周之后。8月15日,他们俩在费城相遇。彼时,布朗正忙于整理新赛季计划,而艾弗森刚被保释。第二次相见,初次谈话,彼此聊来不过泛泛,更像是彼此试探和了解。赛季到来之前,他们与所有新将帅一样,彼此赞美一番。艾弗森认为,拉里?布朗正是76人所需要的导师型人物,他会对新教练言听计从;布朗则称,艾弗森的天才,让他想到了伊塞亚?托马斯。但是,他希望艾弗森成为一个更纯粹的组织后卫。诸如此类。1997-98季的76人,乍看去阵容比以往漂亮得多:除了科尔曼、斯塔克豪斯与艾弗森之外,新补进了达拉斯三杰之一,后卫吉姆?杰克逊,从网队换来了第7号新秀蒂姆?托马斯。但是,前一季已有的问题,却随这次交易深化了:艾弗森,二年级;斯塔克豪斯,三年级;托马斯是新秀,而且在维拉诺瓦大学也只打了一年;吉姆?杰克逊在达拉斯因为和基德抢女朋友愤而出走,也不是个省油的灯。费城依然年轻,而且年轻得没有秩序。天才常与飘摇柔弱相对应。可是拉里?布朗的理想,却是脚踏实地的铁军。1997年11月赛季开始,费城五连败。之后的两连胜,是靠艾弗森一场26分15次助攻、一场31分赢下的。这剧情堪称讽刺:当世界讨伐艾弗森的独断专行,声言费城需要依靠团队时,却是艾弗森的个人能力把即将沉进泥沼的球队拖住了。可是他的个人能力并非万用灵丹,只能临时吊一吊命,让费城多几口呼吸。开局的4胜12负足以打击年轻人好高骛远的心思。艾弗森和布朗同时感到绝望。他们都认同球队犹如一盘散沙。拉里?布朗开始运用他的权威:他要开始启动他的复印机,调制他喜爱的阵容了。1997年12月,斯塔克豪斯被交易,得到了活塞队的西奥?拉特里夫,以及后卫阿隆?麦基。斯塔克豪斯走人时满心欢喜,不忘回马一枪:“在底特律,不会有艾弗森这样喜爱投篮的后卫和我冲突了。”这是拉里?布朗启动76人改革的第一步。西奥?拉特里夫符合他的审美——一个坚实硬朗的中锋,进攻能力有限,防守态度积极,协防霸道。德里克?科尔曼偏软的防守和喜好游走于外围的进攻习惯使76人的前场灵动有余硬度不足,加了这一环,76人的内线才华被削,但粗猛有力得多。阿隆?麦基之于斯塔克豪斯的对比,也可见出拉里?布朗改革的方向。斯塔克豪斯是地道的天才,飞天遁地、无所不能的得分狂人,然而与大多数天才一样欠缺稳定。麦基则是一个淳朴地道、闷声做事的老实孩子。196公分高,能担当两个后场位置的万金油选手,能防 1号位及2号位,不贪功,不炫耀,低调处事,重视团队。进入1998年之后,交易的阴影继续推进。威瑟斯彭、吉姆?杰克逊和蒙特罗斯都陷入了交易流言。赛季开始时的六大主力,只余下阿伦?艾弗森和德里克?科尔曼两张脸孔似乎比较稳定。此时,媒体回忆起了11月份布朗的那句话:“艾弗森有时显得太年轻,如果他再回大学打两年的话,也许会……”布朗那将锦衣华服改造铿锵铁甲的进程,让媒体浮想联翩。媒体纷纷列出艾弗森可以交换的对象。布朗喜欢高个控卫?那么,干嘛不用艾弗森去换“便士”哈达维呢?阿伦?艾弗森继续无视媒体的喧嚣。1998年1月,他率领费城完成一个四连胜。1月15日,他在对芝加哥公牛的比赛中16投10中,13罚11中,得到31分。职业生涯第一次击败了乔丹的公牛。也就在同一天,拉里?布朗给他引荐了一位新队友:“西雅图超音速来的埃里克?斯诺。”4. 易位埃里克?斯诺这个名字,从1998年1月开始,便和阿伦?艾弗森纠缠在一起。自那以后,他们俩的命运,也被缠成一团。从任何角度来说,他都是艾弗森的对立面。1973年生于俄亥俄,在密歇根州大读完了平淡的四年大学。1995年选秀大会,第二轮总第43位被雄鹿队勉强选中,瞬间被换去西雅图超音速,打了两年半的替补——他侍奉的,正是艾弗森欣赏的加里?佩顿。他身高191公分,93公斤。作为控卫,身高和强壮度都属于上乘——这两点恰好是艾弗森欠缺的。然而,他缺少艾弗森拥有的一切:速度、运动能力,天分。四年的大学时光,把他雕琢成了一个学究型的控卫,就差一副厚片眼镜了。他的职业生涯一共只投进过55个三分球。大多数时候,他老成持重地推进到前场,观察,思考,指挥布局,精确地把球分给跑动中获得空挡的队友。偶尔,他会一个箭步闪进内线,完成一个简洁的打板上篮,急急忙忙就像一个任务繁重的快递员。他能在NBA立足,有80%的因素在于他的防守。他的对球防守堪称一贴膏药,判断、卡位和无球跟随,都属于上乘。以积极性和思考补上速度之不足。他的身高和体格,让他可以在防守对方1、2号位之间随意切换。当然,对明星控卫,他缺点速度;对超级得分后卫,他缺一点身高。他的平民姿态,让你觉得似乎随时可以把他甩在一边,有时还顺便踩上一脚,但一眨眼后,他又会板着那副阴沉沉的脸,跟在你的身后,就像阴魂不散、索要签名的球迷。他的硬朗、草根特性、固执、积极和聪慧,都很合拉里?布朗平民铁军的胃口。但他初来之际,不过是第二控卫。世上最可怜的,莫过于给艾弗森这样每场跑满40分钟的铁人做替补。斯诺只能在艾弗森纵横捭阖之后,上场吃一点残羹剩饭的出场时间。1998年初,拉里?布朗继续试验着各种阵容的排列组合,希望找到最优配置。进入2月,他最后试验了艾弗森、杰克逊、拉特里夫、威瑟斯彭、科尔曼的首发,可是球队却给出一个糟糕的七连败。2月11日,主场对小牛,比赛只余5分钟:76人71比85落后,八连败近在咫尺。颓丧已极的观众开始离场。布朗看了看记分牌:死马当作活马医,赌一下吧。斯诺上场,和艾弗森搭档后场。乍看这是双控卫。斯诺负责推球过半场策动进攻,艾弗森转任得分后卫,放手进攻。5分钟内,76人完成了壮丽的20比5的高潮。斯诺在短暂的12分钟时间内4次助攻无一次失误。艾弗森16投10中,最精彩的几记三分球都留在了最后时刻,全场27分。重要的并不只是这一场胜局,而是拉里?布朗从中窥得的真相。斯诺和艾弗森同时上场,这一创举背后,隐藏着76人的正确方向。斯诺开始得宠。他的比赛时间逐渐上升到每场20分钟以上,偶尔达到30分钟。虽然一直没有获得主力位置,但布朗已经把握住了球队的方向。威瑟斯彭、吉姆?杰克逊在2月被交易离队,1995年状元乔?史密斯到来。76人一时云集了1990、1995和1996年三位状元。但最关键的变化,则在后场:麦基和艾弗森并列首发,斯诺担当首席替补。麦基、斯诺的功能类似:他们都是双能卫,都在防守端对付对手高大的得分后卫,而在进攻端负责策应、组织和掌控局势。斯诺和艾弗森的后场配对,成为76人第二阵容的主流。斯诺和艾弗森的易位,是布朗的创举。在此之前,布朗一直着力于将艾弗森雕琢成他喜爱的控卫角色。但是,2月11日之战使他有了新想法:由斯诺担当主控,把艾弗森的个人攻击能力最大化,这何尝不是另一种方法?赛季的最后一个月,斯诺的上场时间显著增加:场均多达27分钟,几乎已经压倒了麦基。而他也场均送出6.2分和6.2次助攻,回报了布朗的信任。另一边,阿伦?艾弗森也在经历崎岖的转型。在斯诺打控卫风生水起的4月,改打得分后卫的艾弗森助攻数下降到本季最低的场均5.2次,但是——4月1日,21投11中30分让华盛顿的球迷寂静无声;4月3日,20投10中21分9篮板7助攻的全面表现做掉快船;4月5日,25投14中36分8助攻把斯塔德迈尔的猛龙踢飞;4月8日,18投9中12罚11中30分打败黄蜂;4月10日、11日背靠背客场两连败,但在明尼苏达26投15中43分,在克里夫兰15投10中32分;4月14日在亚特兰大,整个4月第一次命中率低于50%,但依然有23投11中26分的稳定表现。1998年4月,艾弗森场均得分是惊人的28.5分,虽然比起一年前拓荒千里狂取40分时的单月场均33.6分略有不及,但52%的命中率却是他职业生涯从未有过的高效率——对任何球员来说,52%的命中率都足以令人瞠目结舌。比数据更耀眼的,则是战绩:1998年2月4日,费城完成了七连败。全明星前的45战,76人14胜31负。全明星之后首战,就是2月11日的惊天逆转。自那之后直至赛季结束,76人的战绩是17胜21负。这是艾弗森和76人的春天。前半程将星云集的阵容并未带来胜利,后半段麦基、斯诺们朴实无华面色铁青地代替了斯塔克豪斯,却成就了76人的腾飞。艾弗森更多地担当起得分后卫之职责,随心所欲地发挥他的得分能力,无须挂虑组织、调整、掌控这些琐碎的问题。这就是拉里?布朗的胜利之道:繁重琐碎的工程,由斯诺与麦基来完成。艾弗森,轻逸迅疾的天才,是不能在大地上匍匐爬行的。你无法让一个诗人去做会计每天忙于算计账目。给他自由,给他一柄剑,让他一骑当千去杀敌,才是正途——全世界都知道,他最大的优势是他匪夷所思的一对一能力。1997-98季结束,76人31胜51负。你可以说,成绩依然糟糕,但如果考虑以下事实的话,情况似乎没那么绝望——球队六大主力轮换在赛季中换走四人,因此,赛季中途经历了大量磨合期。31胜是1992年巴克利走人以来,球队最好的常规赛战绩。全明星后,球队打出了令人振奋的17胜21负——而且在此期间,一起打球的都还彼此陌生着。阿伦?艾弗森、斯诺和麦基的后场易位,让艾弗森打出了两年来最理想的状态。最让帕特?克罗斯欣慰的现实:1997年8月的事件,曾让他对艾弗森的状况提心吊胆。他不确定哪一天早上又会被一个电话吵醒,通知他去保释或者处理现场之类。他担心艾弗森会被场外的压力搞到破罐破摔,担心艾弗森会被媒体弄疯,担心艾弗森会在自私、独断这各种抨击中迷失。可是,艾弗森却又出了和大二类似的表现:健康出赛80场,……5、漫长的1998之夏让老板难受的,是90年代NBA一波物价飞涨。1981年“魔术师”傻呵呵签下25年2500万的合同时已算天价,但到1989年“天勾”退役时,他和伯德以300万年薪领衔联盟。1995-96季,帕特里克?尤因一年1800万开外,大概刺激到了公牛那二位合计年薪不足1000万的乔丹、皮彭,于是下一季,乔丹3000万年薪。老板和球员们都知道此非长久之计,于是1999年,漫长的劳资纠纷拉开帷幕。工资帽、奢侈税、转会定例进一步细化,效果不亚于1995年足球界的博斯曼法案。这一轮劳资纠纷使休赛期无限制地延长。1998年夏天到了,之后是秋天,随后是冬天。时光踏入1999年,1998年的“休赛期之夏”依然在继续。这过于漫长的夏天,仿佛在暗示所有人:耐心点等候吧,这个夏季是那么的与众不同——时代更迭的黎明到了。漫长的夏季足以让西雅图的明星大前锋文?贝克染上酗酒的毛病变成酒鬼;足以让“雨人”肖恩?坎普从史上首席野兽派暴力美学大前锋变成肥猪;可是,帕特?克罗斯和拉里?布朗都没有闲着。他们忙于总结1997-98季的得失,确定球队未来的方向。1998年选秀大会,76人以第8顺位摘下圣路易斯大学一年级后卫拉里?休斯。他的特点:和麦基一样,身高196公分,可以客串后场的两个位置,技术全面,灵活,适合双能卫角色。这就是76人的方向:拉里?布朗的概念中,不需要一个吉姆?杰克逊这样的射手,来和艾弗森并驾得分。来一个可以分担艾弗森组织任务的全面后卫,让艾弗森可以放手发挥进攻能力。就是如此。1998年夏天,76人继续着他们的交易进程:用天外飞仙吟游者,交换玄甲黑胄铁骑兵。他们已经放飞了“小飞人”斯塔克豪斯,放飞了三杰之一的吉姆?杰克逊,放飞了当作小巴克利培养的威瑟斯彭。此刻,他们又把让人爱恨交加的、联盟天赋前五的、被卡尔?马龙誉为“如果他和我一样努力就会成为史上空前绝后第一球员”的德里克?科尔曼,放去了夏洛特黄蜂。而他们得到的是谁呢?拉里?布朗爱用钢铁机械大内线,拉特里夫还不够厚实,于是再添一个光头猛男马特?盖格尔。这位爷在黄蜂时期,有名的就是横练筋骨,打一节球犯两次规。小前锋位置,布朗爱用冲击力强、身材高大的铁骨壮男,于是从温哥华淘来了乔治?林奇,一手上好的篮板球、抢断和牛皮糖防守。加上原有的斯诺、麦基、拉特里夫,76人已经从1997年那支飘飘欲仙轻舞飞扬的天才队,变成了一支黑黝黝的铁军。只有一个人还保留着:阿伦?艾弗森。他的存在,和这支铁军简直有些不合,就像刺猬群中的一只白鹤。可是拉里?布朗和克罗斯执意不动他。他是76人这支机械部队的灵和魂,是点燃火焰的那个精灵,是无限的可能性。也就在这一次休赛期,费城给了他一份6年7000万美元的合同。相比起1996年鲨鱼的7年1.2亿,以及之前不久凯文?加内特的6年1.2亿,这个数字并不华丽——毕竟,签下这份合同时,艾弗森的荣誉簿上,还只有一个年度新人。但是他无所谓:他的球鞋“答案二代”卖得正俏,他的球鞋合同足以让他对工资多几个钱少几个钱不在乎。何况,对少年时期吃尽苦头的他来说,一年千万美元足以让他、母亲和妹妹们,过上衣食无忧还能炫耀一下珠宝的生活,这就够了。本书精华已为您连载完毕,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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