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文坛非正式女盟主:苏珊·桑塔格传作者:[美]卡尔·罗利森 莉萨·…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该用多少个名衔、称谓来称呼苏珊·桑塔格女士呢?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约瑟夫·布罗茨基曾称她是“大西洋两岸第一批评家”。自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桑塔格就一直是美国文坛一颗耀眼的明星,她在文学、文化、摄影、电影,政论等诸多领域呼吸和思考、开拓和挖掘,所生产的批评都是第一流的,散发着偶像般的光芒长达四十年;以至于人们只能概括地说:她是一位深入诸多领域的独创性的思想家。本书是桑塔格的首部传记,再现了一个知识界偶像的辉煌历程,并试图还原偶像作为普通人的喜怒哀乐。书中披露了许多鲜为人知的故事、细节,比如桑塔格那客死中国的生父与懒散无为的母亲,寂寞却崭露出天才迹象的童年;当然,更多的,是这位走过鬼门关的乳腺癌患者、十赴波黑战场的女斗士,人称“文坛非正式女盟主”的不可遏止的创作激情,及其备受争议的性取向……这部深得传主认可的优秀人物传记,收录了20余幅珍贵照片,亦可视作一部浓缩的欧美断代文化史。《苏珊·桑塔格传》 第一部分桑塔格希望告诉我们的是,她小小年纪就感到了孤独,厌倦自己的生活环境,于是,她的内心生活——这是她惟一能够掌控的生活——变得至关重要。她自己说,四岁的时候,她就开始作批评性分析了,因为她在琢磨“容易激动”是什么意思。桑塔格倒宁可用“静不下来”这样的字眼儿来描写孩提时代的自己,那是一个觉得“童年纯粹是在浪费时间”的孩子。荒漠中的童年(一九三三 —— 一九四五)她最早的记忆之一是,她四岁左右在公园里,听到她的爱尔兰保姆在跟一个身穿浆硬的白制服的大块头讲:“苏珊的弦绷得很紧。”苏珊心想:“这可是个有趣的字眼。我的弦真的绷得很紧吗?”她是“想起了”大约发生在一九三七年的一件事。一九九五年,她在接受《巴黎评论》记者采访的时候描述过这件事。该公园座落在纽约市,保姆名叫罗丝·麦克纳尔蒂,是个文盲。在苏珊的印象中,罗丝对这个难带的孩子束手无策。桑塔格五岁前和爷爷奶奶住在纽约,生活由亲戚照顾。桑塔格希望告诉我们的是,她小小年纪就感到了孤独,厌倦自己的生活环境,于是,她的内心生活——这是她惟一能够掌控的生活——变得至关重要。她自己说,四岁的时候,她就开始作批评性分析了,因为她在琢磨“容易激动”是什么意思。桑塔格倒宁可用“静不下来”这样的字眼儿来描写孩提时代的自己,那是一个觉得“童年纯粹是在浪费时间”的孩子。她父母当时在哪儿呢?他们大部分时间在中国。杰克·罗森布拉特开了家商行——功成毛皮公司,来经营毛皮。一九三三年元月十六日,苏珊在曼哈顿的妇女医院出生时,父母在西八十六街二百号有一套房子。苏珊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米尔德丽德觉得自己要是在国外生孩子会紧张的,但是,平安生下苏珊后不久,她就重返中国,回到丈夫身边。等到再次怀孕,她又回到曼哈顿,一九三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在纽约医院生下次女——朱迪丝。这时候,她们家已搬到长岛格雷特内克(Great Neck)。苏珊的父母富有而且年轻,整天忙着他们的生意。苏珊出生的时候,杰克才二十八岁,妻子米尔德丽德(娘家姓雅各布森)二十六岁。在公司名册上,她是总裁兼财务主管。杰克,或者像他出生证上写的贾斯基,不远万里,从下曼哈顿东六街七百二十一号一路来到天津。他父亲塞缪尔和母亲古茜(娘家姓凯斯勒)都是奥地利犹太人,他们做毛皮生意,生了五个孩子,三男二女。米尔德丽德娘家是被苏联占领的波兰的犹太人,经营服装生意。她父亲艾萨克是个裁缝,和母亲多拉(娘家姓格拉斯科维茨)共养育了七个孩子。米尔德丽德生在家中(库克街一百三十九号),排行倒数老二,是惟一的女孩。她和杰克是在卡茨基尔的格罗辛基度假村邂逅的,当时,她在那儿当女招待。一九三八年十月十九日,接近午夜时分,杰克·罗森布拉特因肺结核在中国天津一家德美合资医院去世,活了还不到三十五岁。米尔德丽德当时呆在天津的阿斯特商行旅社,翌日,她给父亲和兄弟阿伦拍电报,并作好安排,一周后启程返回纽约。桑塔格记得,过了几个月,母亲才告诉她父亲已去世,而且只是简单地说死于肺炎。接着,五岁大的苏珊第一次犯哮喘。对所有人来讲,哮喘都是一种可怕的病,对孩子尤其如此。常常是凌晨两点到六点之间咳个不停;孩子会咳得喘不过气来,有时还吐黏液。一九三九年,为了给苏珊找到一个更为适宜的气候环境,米尔德丽德决定将她们这个小家从纽约搬走,有位医生推荐了迈阿密。一次访谈中,桑塔格提到,她们家在那座城市居住过很短一段时间;她还告诉我们这样的一些趣事:一栋四周有椰子树的房子。她在前院,手拿榔头和螺丝起子,想敲开椰子这种热带水果。一个肥胖的黑人厨子带苏珊上公园,她看到一张长凳上标了“只许白人坐”。她转过身去,对厨子说:“我们坐在那边去,你可以坐在我腿上。”桑塔格对访谈者讲,那可真像是十九世纪。迈阿密潮湿不堪,苏珊的哮喘病变得更加厉害。于是,没过几个月,她们又搬家了。米尔德丽德把家搬到图森 的时候,她才三十一岁。在后来的访谈中,桑塔格把她母亲讲成一个很自我的虚荣女人,不会做母亲,而总在担心自己容颜老去。米尔德丽德让苏珊别在外人面前叫她“妈妈”,她不希望任何人知道她年纪都已经大到是一个孩子的母亲了。苏珊感到迷惑不解,她想知道母亲一天到晚都在干嘛,因为甚至在杰克·罗森布拉特去世后,米尔德丽德仍然老不在家,而把苏珊和朱迪丝托给亲戚照看。情况可能是,在苏珊整个童年时代,米尔德丽德都一直心情郁闷,委靡不振。对于喜欢东奔西跑的米尔德丽德来讲,可能非常不容易适应做母亲带来的生活方式上的巨变。她不仅没了丈夫,也没了公司收入,没了工作,没了独立性,也没了地位——取而代之的是两个年幼的孩子没完没了提出的要求。喝酒能缓解其紧张,让她暂时放松,甚至她的情绪也许会变得高亢一些,但在苏珊的印象中,米尔德丽德是一个懒散的母亲,整天昏昏欲睡,要不就是百无聊赖,根本不可能翻阅或者评论一下孩子全优的成绩单。这种情形在许多自孩童时代就开始创作的作家的生活中屡见不鲜,比如作家安妮·赖斯( Anne Rice )就曾坐在她的酒鬼妈妈的床边,闷闷不乐。桑塔格极少谈及她在图森所受到的养育,当然,她记得自己小时候沿着古老的西班牙小径,朝坦凯弗德山麓丘陵走去;在那里,她仔细观察“最大的树形仙人掌和仙人果”。她找箭头,找蛇,把漂亮的石头装进口袋。她将自己想象成最后的印第安人,或是孤独的护林员。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末期,图森占据了九平方英里开阔的沙漠谷,丘陵起伏,色彩斑斓,重岩叠嶂,山石嶙峋,令人望而生畏。沙漠并非是一望无际的沙丘,而是有带刺的灌木和杂草,多刺的树形仙人掌,还有挂满了鲜红果实、橘红色穗状花蕾的树。下雨的时候,沙漠上花儿盛开,天空展现出两道长长的彩虹,碧空如洗。英国作家J·B·普里斯特利一九三七年游览亚利桑那,比米尔德丽德和苏珊母女早两年。他来过之后,从此再也忘不了它那萦绕心际的美:“一种种声音,一个个脸庞,蓝色的鸟和红色的鸟,仙人掌和松树,在晨曦中时隐时现、在落日里珠宝般闪耀的群山,甜甜的清新空气,午夜时分,繁星满天。”一九三九年,沙漠带来的这些快乐在家门口就能找到。尽管这个城市正在迅速发展成一个旅游城市和军事基地,但人口还不足四万。整个城市只有两家电台,居民沿街走过,听到的几乎是从每家每户开着的窗子里传出的同一个广播节目。城里有五家影剧院,以及一些连锁书店和文具店。图森大学里有一个交响乐管弦乐队,一个小剧场,外加音乐节目和艺术节目,此外就是一个州博物馆和卡耐基图书馆。生活是悠闲的,图森城对喜欢户外活动和希望身体健康的人来说颇具吸引力,因为这里有大约三十家医院和疗养院为患有各种各样的呼吸道疾病的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在这里,苏珊的哮喘病情好转。也正是在这里,她出落成一个体格强壮、擅长交际的女孩儿。一九三九年九月,学年在尘土飞扬中开始。就在一片阴霾里,苏珊开始上一年级。回头看看,苏珊觉得那简直是个笑话:“当时,我六岁,星期一,我分在一A班;星期二,他们把我放在一B班;星期三,到了二A班,星期四转到二B班。一周下来,他们让我跳到三年级,因为功课我全会了。”当时,没有专门为特长生开设的班级。苏珊学的科目和其他孩子一样:作文、拼写、阅读、音乐、艺术、算术、社会、卫生体育和基础科学。同学都接纳了她。“我生在一个文化上非常民主的环境之中。我没有想到我还会影响那些孩子们的生活方式,”桑塔格后来才意识到。她总能找到共同话题,比如说些“啊呀,今天你头发真漂亮!”或者“哎呀,那双懒汉鞋真可爱!”诸如此类的话。不过,虽然才六岁大,为了引人注目,苏珊认为有必要夸大她与同学之间的差异,她对他们说自己是在中国出生的。她希望给人以印象,她与遥远的地方有联系;她后来说,中国似乎是“人能去的最远的地方了”。桑塔格七岁已养成看完一个作家主要作品的习惯。首先是艾伯特·佩森·特休恩 的《铁路工凯莱布·康诺弗》(Caleb Conover, Railroader, 一九0七),《一只名叫切普斯的狗》(A Dog Named Chips, 一九三一),《毛耸耸的小动物与别的狗》(The Critter and Other Dogs, 一九三六)。也许,他最有名的系列集中在拉德及其在新泽西农村的英勇行为上。特休恩探讨的是对与错和滥用权威的主题,如在《拉德更多的冒险》(Further Adventures of Lad, 一九二二)这部作品中,一个无知无识、却盛气凌人的县治安官扬言要毙了拉德;拉德的冒险行为一般都关涉正义的伸张。对成人世界的不公与麻木的愤怒常常刺激年轻作家和读者,也正因为如此,九岁的苏珊才去啃大部头小说,如她在母亲一套六卷本中找到的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苏珊后来称,芳汀 卖发一节让她年纪轻轻就成了一名社会主义者。不过,更为重要的是,苏珊发现了游记作家理查德·哈里伯顿(Richard Halliburton)。我们只消看看他的首页插图照片就会明白为什么:在《万里揽胜》(The Royal Road to Romance,一九二五)中,他站在泰吉·马哈尔陵 面前,包着头巾,双手叉腰,两腿自然放松,一脸灿烂的笑容;在《飞毯》(The Flying Carpet,一九三二)里,他坐在他那驾双座飞机顶上,准备好了去冒险;在《理查德·哈里伯顿奇观全集》(Richard Halliburton’s Complete Book of Marvels, 一九三七)里,一封致读者的信旁边是作者的一张照片,看上去三十来岁的他英俊潇洒。信里写的是,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就最喜欢看书上全是“世界上最奇妙的城市、大山和寺庙”的图片。他爱看那本书,因为它把他带到了“陌生而浪漫的地方”,让他留连忘返。后来,桑塔格在回答什么书改变了她的人生时,她说首先是哈里伯顿的书。他让她看到,作家的生活是如何“有特权”,又是如何充满了“无尽的好奇心、精力和表达力,以及无比的热情”。哈里伯顿写过登埃特纳火山、波波卡特佩特火山、富士山和奥林匹斯山。他下过大峡谷,跨越过金门大桥,当时,金门大桥尚未竣工呢。他去过莫斯科的列宁墓,到过中国长城。“哈里伯顿让我充满欲望地意识到,世界辽阔广袤、历史悠久,世界上可看的奇观、可听的故事不胜枚举;他让我意识到我自己也能看到这些奇观,听到与奇观有关的各种故事,”桑塔格回忆说。这种往事令人回忆起桑塔格七岁时为之激动不已的一些事,她当时就意识到世界要比图森大得多,而她的玩伴、老师和其他成年人对外面的世界并没有憧憬,眼界未免太窄了!成人为何如此谨小慎微?苏珊想不明白。她想,“等我长大成人,我得留心,可别让他们阻止我从敞开的门飞出去。”阅读使苏珊身边的许多生活缩小。她读关于战争和现代生活的书。在她的想象里,没有比如说图森的皮马人 的位置。她后来说:“西南地区的民间传说是静态的,甚至对于生活在那里的人来说是别有风味的。”假使你是个小孩,发现了乔治·艾略特或萨克雷或巴尔扎克或那些伟大的苏联小说,那么,带有绿松石珠子的小印第安布娃娃肯定就无法与十九世纪小说相媲美了——因为就算是一种阅读体验也能够打破你狭隘的框框。如果你在找什么带你到什么地方去,去拓展你的意识,那么,肯定就得找一种伟大的世界文化。桑塔格爱读哈里伯顿,她提到他的口吻,一如出自一个看到了奇妙世界的热情满怀之人。她渴望的就是那种能陪伴她的家长作家,但是,米尔德丽德却对能说会道的女儿讲:“在中国,小孩子不讲话。”碰上心情好的时候,米尔德丽德会边回忆边对苏珊说,在中国,“在饭桌上打饱嗝是一种表示感激的礼貌方式,”但那并不意味着她允许苏珊打饱嗝。所以,苏珊的早年生活大多似乎是支离破碎的。在图森度过那些早年的岁月,桑塔格还不到十岁,米尔德丽德搬过几次家,苏珊转了几次学。过去的很快就过去了。一九四三年,米尔德丽德带着两个女儿又搬家了。这次搬进的是一栋清洁小巧的四居室灰泥粉刷的平房,位于东德拉克曼二四零九号,当时德拉克曼还是一条泥路。桑塔格的意思是,她妈妈缺钱,已经当掉了手头许多中国纪念品。这栋房子现在还在,就在亚利桑那大学边上,看上去就和一九四三年拍下的照片一模一样,当时房子是簇新的——除了一点不同:现在路铺过了。苏珊、她妹妹和妈妈是这房子最早的居住者。米尔德丽德是如何付房租的,如何养活她们一家的,家里有困难,请人帮忙后如何付费,这一切的一切概不清楚。也许,杰克·罗斯布拉德的公司留下的钱还没用光,而且,桑塔格讲,她妈妈教书。现在,在图森公立学校找不到米尔德丽德教书的任何记录,不过,城里有无数家私人机构,哪家雇用过她也未可知。在后院,苏珊挖了个长、宽、高几乎均是六英尺的洞,精确得令人难以置信。“你干吗?”一个仆人问,“一路挖到中国吗?”“不”,苏珊回答说,她只想“有个地方坐进去”。她在洞口上面放了几块八英尺长的板子,挡住强烈的光线。房东抱怨说这会给所有经过后院的人造成危险。苏珊把板子拿开,让他看她差不多要拼命挤才进得去的入口。洞内,她挖了个放蜡烛的凹处,但光线太暗,看不了书,她还吃了一嘴的泥,泥是从她搞出来的洞顶部的缝隙中掉下来的。房东告诉米尔德丽德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把洞填上。苏珊在女仆的帮助下,把洞填上。三个月后,她在原地又挖了个洞。汤姆·索耶哄骗他的邻居小孩帮他干活——粉刷篱笆;苏珊也学起汤姆,忽悠了三个玩伴来帮忙,满口答应他们只要她不在那儿,洞就归他们用。苏珊挖的洞是她的藏身之处,她的微型世界。她后来在一篇论及岩洞的文章中说过,她粗糙的掩体也标出了“危险与安全”间的边界。她的洞穴等同于别处的世界,是她父亲死在那里的中国。她父亲留给她的惟一物品就是刻有父亲姓名首字母JR的戒指、一条白色丝绸围巾(上面用黑丝线绣着他姓名的首字母)和一个猪皮票夹(杰克·罗森布拉特的名字用金色小号字母印出)。简单地说,他的履历还未写完,在她的想象中,是一种“未结束的痛苦”。这种痛苦,像哈里伯顿这样的外向型作家也无法医治。幸运的是,桑塔格十岁前就早早地找到了她第一个文学之父,即埃德加·爱伦·坡。像哈里伯顿一样,坡也构筑起了一个神奇的世界。他创作侦探小说,写月球之旅和其他不可思议的探索航程——如《阿瑟·戈登·皮姆的历险故事》(The Narrative of Arthur Gordon Pym)。但是,坡也使苏珊有了“对内在性、忧郁、心理执著,对推理的刺激、变态,以及对不顾后果的自我意识的性情的最初了解”——又是一阵诞生中的渴望。坡的作品既是冒险的,又是智性的;他的故事的叙述者是羞怯的,包裹在自己的世界里。他笔下的人物就像桑塔格成年后一样,是比喻意义上的洞穴——思想的洞穴——的献身者。正如《贝蕾妮斯》( “Berenice”)的叙述者坦陈的那样,“我的激情总是思想的激情。”像桑塔格一样,坡也是一个在欧洲、在文学本身中找寻灵感的美国作家;像桑塔格一样,他也着迷于消蚀性疾病和死亡。看坡的哥特式小说,你会紧张得大气不敢喘,因为其中的死亡感像他使用的头韵那样向你步步逼近:“在这一年秋天阴沉、黑暗而无声的一整天里……” 《厄舍屋的倒塌》中这些有力而迷惑人的字句不啻为一贴贴文学麻醉剂。图森具有疗效作用的气候想要否定一个事实,即死亡是无法逃脱的。坡的小说则证实了这一事实。如果说,这似乎是一个可怖的发现,那么,对一个感觉到其周围的东西在否认着什么的孩子来讲,这倒不失为一种天赐之物。如果说,理查德·哈里伯顿追求的是游历世界并抓住其中你所喜爱的东西这一外在的愉悦,那么,坡追求的是同样的快乐,只不过方向相反,即内在的快乐,表明文学可以是驶向他乡的交通工具,而且——甚至更好——文学本身即可为目的地。坡教会她依靠自己的感受力,打发掉她遇到的所有非文学环境。但是,无论是坡,还是哈里伯顿,都无法给桑塔格一种职业感,对一个独立思考并已逐渐认为自己的一切由自己作主的孩子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对于遭受“父亲渴望”或曰“父亲饥饿”煎熬的孩子来讲是一种相当普通的感觉。她在两本令一代代少女感到兴奋的书里找到了自己的使命感,这两本书是《居里夫人传》(Madame Curie: A Biography)和《小妇人》(Little Women)。快十岁的时候,苏珊看了伊芙·居里为母亲写的动人的传记。传记《引言》第一句话就非常吸引人:“居里夫人的生活包含了如此多的奇迹,所以,她的故事讲起来只能像传奇了。”传记中,伊芙欣喜若狂地叙述了关于居里的完整范例,她这本传记为苏珊未来的生活描绘出一幅近乎完美的蓝图:年复一年,玛丽在死水般的波兰度过了一个个贫穷而孤独的日日夜夜。她有一种强烈的欲望,要去“爱某种极其崇高、极其伟大的东西。”伊芙问:“人们该如何去想象这个十七岁的女孩的热情呢?”玛丽参与了波兰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活动,渴望祖国从苏联占领中解放出来,去建设一个更美好、更公正的社会。她企盼着能够到法国这个学识和自由圣地接受教育。她给姐姐写信,说“我梦想巴黎,就像梦想救赎一样。” 玛丽的机会到来的时候,伊芙评述道,“人在巴黎,感觉是多么年轻、多么有力、多么激动!又是多么的满怀希望啊!”在巴黎,玛丽在她钢铁般意志的引导下,在陋室发奋读书,几乎到了筋疲力尽的程度。她引起了大科学家皮埃尔·居里的注意。如同小说家那样,玛丽寻找着新的研究课题。她和皮埃尔共同创建出“一门新科学和一种新哲学”。他们成为“珠联璧合的作家”,体现出“男女之间最高的结盟和平等的交流”这一精神风貌。夫妇俩也有孩子,玛丽母性洋溢,正如她对科学满怀激情一样。丈夫死后,玛丽即致力于“一种永远的奉献”。她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照料伤病员;她向全世界人民张开怀抱。世界的奥秘和奇观让她激动不已,她立志要去探索。特别是玛丽相信天意。正如伊芙所说的那样,“我们必须相信,我们有天赋去做某件事,不管付出多少代价,这件事必须做成。”她以“一种超人的执著”坚持不懈。随着自己的逐渐成熟,玛丽发现有必要建设一种国际文化,并相信其“对一切低俗所持的固有的拒斥”。居里的故事也是一个高尚的故事,因为,用她女儿的话来说,玛丽是以“淡然的态度”,以“一种不可改变的性格结构和一种智慧的顽强努力”来对待荣誉的。伊芙引用了爱因斯坦的评价:“在所有的名人中,玛丽·居里是惟一没有受到荣誉腐蚀的人。”这不是说,桑塔格希望像玛丽·居里那样,要在后院建个化学实验室,也并非说她试图像契诃夫那样,既当作家,又做医生。对苏珊来说,想象自己发现种种治疗方法,发现一种像镭那样的可以用以治病的新元素,那不是她的发展方向。更为重要的是,伊芙唤起了对一种无私生涯的思考——玛丽是无私之极,她甚至都不视之为一种生涯,而只是一种职业,如此而已。在这一点上,玛丽·居里就像是女神,无懈可击的圣洁,“完整、自然,几乎毫不意识到她那令人震惊的命运。”苏珊竭力模仿理想的居里夫人,即那位不辞辛苦,站在又热又重的大桶旁炼矿并取得突破而赢得诺贝尔奖的科学家。桑塔格日后谈起自己的创作,使用的字眼是令人痛苦的劳作,完全集中在工作上,而不是可能获得的荣誉、抑或她本来完全有权利用的自我炒作的机制;她对任何追名逐利的低俗想法一概嗤之以鼻。一直到上大学前,苏珊都没有完全放弃从事医学或者科学生涯的念头,但是,文学创作的想法已经向她发出了召唤。她后来称:“我真正希望的是每种生活都经历一下,作家的生活似乎是最具包含性的。”作家可以使用一种科学家或医生无法使用的方式,去自由自在地创造和再创造自我。苏珊不仅酷爱看书作文,而且酷爱思想——作家的角色。不仅仅要写作,而是要被视为作家,这是她的自我意识工程的一部分:“我真的想过发表的事情。事实上,我当时真的认为当作家就是要发表作品。”写作的冲动是她对自己读过的伟大作家的一种效仿行为,也是一种敬意:“人们常说他们希望成为作家,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或者因为他们有话要说。对我而言,它是一种生存方式,就好象是加入一群圣人的行列……我想我并非是在做什么自我表达,我是觉得我在成为什么,是在参与一项高尚的活动。”十岁的小女孩哪来的关于出版界的想法?她的这些想法来自两部小说:《小妇人》和《马丁·伊登》。桑塔格认同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笔下崭露头角的作家——乔,尽管她立即加了一句,说自己根本不喜欢写乔写的那些个多愁善感、耸人听闻的故事。是乔十足的劲头深深地感染了苏珊:“我要做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一番英勇的、非凡的事业,我死后别人也不会忘却。我不清楚这是件什么事情。我全神贯注在寻找。总有一天,我要让你们所有人感到震撼。我说到做到!”特别有意义的是,乔对伟大的理解是与欧洲联系在一起的:“我多么想我到过那里呵!”乔喊道,“你去过巴黎吗?”乔拒绝了与她青梅竹马的伙伴劳里,而投入巴哈尔教授的怀抱;这位年龄更长的欧洲人欣赏乔的作品,认为这些作品不是什么“古怪的性格表征”。苏珊肯定注意到了乔与家人、与社区的疏远,尽管书里谈了诸如家庭和睦等等话题。桑塔格很可能看过大卫·塞尔兹尼克(David Selznick)制片的《小妇人》,在这部电影里,凯瑟琳·赫本把乔这一角色表现得魅力四射。成为乔,成为作家,就是成为明星。《小妇人》讲述的并非只是年轻人狂热地希望当作家的故事。乔为让家人满意而开始改变故事时感到迷惑不解。希望讨好读者、期待读者意见一致是白费功夫,这在书评家对乔的作品所做出的矛盾反应中得到了强调。乔糟蹋自己的才华,去为一些杂志写平庸作品。这时,她父亲便责备她:“你能写得更好的。朝最高的目标挺进,别在乎什么钱。”的确,奥尔科特也许是为所有艺术新蕾而写作的,展示了作家应该怎样找到自己的声音,并确立自己的品格。甚至更为直接的是,杰克·伦敦的《马丁·伊登》呈现出作家生活的一个寓言。这是一个自然主义作家对个人抱负所作的虽无情却令人振奋的研究,这样的抱负对桑塔格那忧郁却坚定的感受力具有吸引力。伊登铸造自己的身份主要是通过读书这一途径,他把书籍几乎看作他确立个性的“基石”,它们对他而言是有形的,伸手可及,而且相当性感。他不仅仅是看书,他分明是爱抚它们。像马丁·伊登一样,苏珊也希望她的写作能给世人留下某种印象,不管他们看上去是多么的冷漠。伦敦的小说迄今为止仍然是自由撰稿人的一本有价值的手册,一页页描写了马丁为了发表作品而做出的狂热的努力,他一次次用写上自己姓名地址的回信信封寄出手稿,又一次次收到退稿信,然后,他又不断寄出一个个短篇故事和一篇篇文章,直到最终有作品被录用为止。退稿信与用稿通知的数量之比高得吓人:一篇作品被录用,就有成打成打的作品被退稿,但马丁绝不放弃。当然,马丁不能控制的是出版途径。后来,桑塔格对南卡罗莱纳大学的学生说,她大概在九、十岁的时候,自己试图解决这个问题。她在一台胶版誊写机上开办了一份她自己的月报,每份四页:复制作品最便宜的方法是,准备一张刻有作品的蜡纸、一个浅盘和一些明胶。把墨抹在蜡纸上,然后蜡纸正面朝下放在明胶上。接着,明胶上可以放上大约二十张纸,就能复制蜡纸上的文字了。这在小房间里弄,真是棒极了。十岁大,我就创办了一份自己的文学杂志,然后,以五美分的价格卖给邻居。桑塔格面带微笑讲述着,回忆这一出版行为是如何使她获得自我解放的。她作诗,写小说,并至少创作了两个剧本,一个是从卡雷尔·恰佩克的《R.U.R.》 中得到的灵感,另一个剧本是受了埃德娜·圣·文森特·米莱(Edna St. Vincent Millay)的《阿里亚·达·凯波》(Aria da Capo)的启发。整个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她将自己看到的报道压缩,写出了关于中途岛 战役、斯大林格勒保卫战等等的文章。十二岁的时候,她似乎只是在等待时机,“服满”她在回忆文章《朝圣》( “Pilgrimage”)中所说的童年的“刑期”。那是一种折磨,好在她是个好演员,会掩饰。接着,苏珊的世界里硬生生地发生了一件令人不安的事情——母亲改嫁。米尔德丽德虽然还是阴郁,但她依然漂亮,吸引来了一个新伴。苏珊心里排斥他,但他的到来给了她一个新的姓氏,适合其即将成为作家的身份;而且,他还带来了旅游的希望——离开那童年的荒漠,抵达她的梦幻之地——加利福尼亚。别处的一个世界(一九四五 —— 一九四八)这世上哪里没有我的安身之处?——《科利奥兰纳斯》 第三幕第三场一九四五年,空军上尉内森·桑塔格在图森“休假”的时候,搬进了米尔德丽德·罗森布拉特和她两个女儿在德拉克曼路居住的那栋灰泥粉刷的小平房。纳特 是位战斗英雄,胸前挂满了勋章,他是空军王牌飞行员,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盟军在诺曼底登陆后的第五天,他的飞机被击落。他被弹片击伤,在医院里住了一年后,来到图森疗养康复。更可喜的是,纳特英俊潇洒,活泼开朗。这场婚姻得以维持下去。不过,这一切对苏珊都无关紧要。纳特为了当好苏珊的父亲,给她提出了善意的建议:“别太聪明了,否则,你要永远嫁不出去的。”苏珊才刚刚十三岁,听了继父的话,不禁大笑道:“我要嫁的人得喜欢我这样的人。”苏珊倒没怎么生气,她只是觉得好笑,心想:“这个白痴不知道外面的世界里聪明的男人多的是,还以为别的男人都像他呢!”但是,他说的也没关系,她后来说:“我不受外界的影响,当时,我满脑子想的都是些别的层面的东西。”内森不是盛气凌人之辈。他看得出,苏珊在同龄人中可能要过一种孤独的生活了。他会为苏珊成为名作家而深感自豪。苏珊也很感谢她父母,“对待我的方式就好象我的生活完全是我自己的事情一样”。除了自己的文学抱负已崭露头角,桑塔格对战后社会要求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一种单调沉闷的团体思维(group-think)的做法也在作出回应,体现在她对同学和老师傻呵呵的哗众取宠的废话以及在家里听到的令人发疯的陈腐庸俗的想法上面。她讨厌那些带有预先录入的笑声声迹的每周广播节目,讨厌流行唱片榜单上愚蠢而又感伤的曲目,讨厌周日夜晚和周末闯入她家的大奖赛和棒球赛主持人的闹腾。她恨得咬牙切齿,揪自己的头发表示强烈的愤慨,但是,她没把这些想法讲出来。一九四六年,桑塔格一家搬到加利福尼亚,住进一栋雅致的小屋,“这栋小屋带百叶窗,很舒适,周围是玫瑰丛树篱,门口还有三棵白桦树”,位于圣费尔南多谷(San Fernando Valley)附近。纳特·桑塔格凭借其军事训练获得的干练,硬是搞起了露台烧烤,他采用的是南加州风格,这种越来越讲究的烧烤方式成为战后繁荣的一种标志。苏珊一九四六年至一九四九年住在加州。她在这里最初的发现之一就是一家“真正的书店”——匹克威克书店,她是在好莱坞林荫大道上“逮着”的。她十三岁便“过了”看《星期六评论》这类期刊的年龄,而转向“《党派评论》上的美文和雄辩”了。该杂志她每期从头看到尾,边看边“梦想着哪天去纽约为它写稿”。在家里,苏珊有自己的房间。大人让她上床睡觉、叫她熄灯后,她会打开手电筒看书。书是从她那喜剧类藏书丰富的书房里选出的,如《康普顿百科全书》、波布希双胞胎丛书、传记、哈里伯顿的作品,以及各式各样的维多利亚经典作品。她收藏图书,不去图书馆。书是“她的守护神,她的宇宙飞船”。苏珊欲罢不能,强烈地渴望占有文学、同时也被文学占有。她对这个阶段炽热的记忆及其孤独感似乎令人窒息。她收藏文学作品的激情甚至让她犯罪,她偶尔也窃书,因为凭她那一点儿可怜的零花钱她根本买不起这些书。苏珊写故事、记日记,她也站在那儿放她收集的每分钟转数为七十八的唱片,边放音乐边指挥。她的中学同学梅尔·罗斯曼记得,他们会在她家听上好几个小时她最喜欢的唱片,尤其是莫扎特D小调弦乐四重奏。十三岁的时候,苏珊还发现了法国作家安德烈·纪德。他的日记英文版一九四七年出版,尽管苏珊也许看过一些原版。二十一岁的纪德写日记的形象令人难以抗拒。一八九0年,他写道:“我始终隐约地感到我将自己的热情传给了他人,但是,他们缺少神圣的火花。”或者像下面这一段:我必须学会保持沉默。……我必须学会认真对待自己。……眼睛要更多地观察,脸则要少动。我说笑话的时候要板着面孔。别人说笑话的时候,不要每次都喝彩。别千篇一律毫无特色地对所有人表现出和蔼可亲的态度。在合适的时候以脸上毫无表情的方式让别人感到窘迫。苏珊有个北好莱坞中学同学说:“她那么全神贯注——甚至一丝不苟,如果你可以说一个十五岁的孩子一丝不苟的话。苏珊——当时没有人喊她苏茜——从不做无聊的事。她没有时间闲扯。”从苏珊高中拍的照片上几乎看不出什么来,摆姿势拍照的时候,她不去模仿南加州的那种友好的神情,她表情平静安定,但眼神十分机警。纪德看起书来胃口很大,是个“孤寂忧郁童年”的产物,特别容易兴奋,喜怒无常:“我像一把音调得很准的竖琴,根据诗人一时的异想天开,演奏起一首快乐的谐谑曲,或者一曲忧伤的行板乐段。”坐拥书城,他不断地拿起几本同时看。看书理书对他是一种感官的、舒服的体验。他信奉的理论是“艺术世界是超越时间的心境的安宁,一种人创造的健康。”他为那些受命运摆布的人物所吸引,那些“出生在土星的标志下”的人物,比如俄瑞斯忒斯。对桑塔格和纪德来说,记日记(人们不仅是写日记,而且是记日记)是对理解命运的确认。他献身于戏剧、艺术、政治和音乐,成为一个十足的知识分子和艺术家。苏珊·桑塔格后来回忆,十四岁的时候,她主要的工程就是保护自己免受当代社会的愚蠢将其吞没的威胁。她四处觅友,希望他们与她志同道合,一起致力于纪德所谓的艺术崇拜。没有人完全达到苏珊的严格标准,但是,有两个男孩——彼得和梅里尔——对其美学激情产生共鸣,而且他们俩也是孤独者。彼得是个难民,血统上部分是匈牙利,部分是法国;苏珊发现,他们不在“草地上打滚、拥抱”的时候,可以交流有关他们死得充满刺激性的父亲的轶事。他们一起骑自行车,看电影,在一起争论政治——尤其是关于亨利·华莱士第三党总统竞选活动。彼得个头很高,是个优点;对苏珊来讲,这是个先决条件,因为苏珊的个头高出大多数男孩许多;她中意的人,她需要仰视才行。苏珊的另一个伙伴梅里尔是个金发碧眼雪肤的男孩,聪明伶俐,用当时的话来说,他是“理想中人”。她非常喜欢他,“想和他在一起,或者希望他和我在一起。”遗憾的是,他比苏珊矮,好在她的激情是智性的。拜访托马斯·曼是梅里尔的主意。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和刚结束的时候,托马斯·曼在美国的名声已如日中天。他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反法西斯主义的重要人物,看上去表情威严、冷峻。他作客白宫,受到新闻界的热捧。谈起文学和政治来,他俨然是一个流亡的国家领导人。当曼作为一个平民,从洛杉矶飞往旧金山的时候,遇上一队骑自行车巡逻的警察,他们把他一路护送到他在伯克利作演讲的场馆。对于桑塔格,一如对于千百万读者那样,《魔山》是一部“改变人的书,充满了新发现和新洞见”。这部小说中所有人物都是流亡者——正如桑塔格自认为的那样——他们在消蚀自己,就像是夺走她父亲性命的“遥远的别处”一样。桑塔格的意思是,《魔山》使她不再相信母亲所说的肺结核是一种“羞耻的疾病”这种鬼话。在《魔山》里,“思想就是激情”,桑塔格如是说,这就为她自己将小说创作散文化找到了正当的理由,这种写法将在《火山情人》中“开花结果”。桑塔格是个“得过哮喘病、现已康复的孩子”,是“半个孤儿”。她认同曼笔下的“孤儿主角”——汉斯·卡斯托普,“一名合我那没有保护的心灵之意的英雄”。如果说她不像汉斯那样“简单”或“平常”,那她却有着他那极其认真和温顺的举止(她妈妈管她叫“好哇两只脚” )。他们都知道生活中如何以礼待人,同时又保留自己的一份孤独;他们均受到监护人的看管,而这些监护人都自以为知道什么东西对他们有益。但是,《魔山》最引人入胜之处在于那种在南加州很难听到的“自由而充满激情的谈话”。文学是苏珊别处的世界。“他[曼]在的地方,我都不在。我是指欧洲。”这不是她母亲收集早期美国家具、享受南加州阳光的世界。有一天,梅里尔打电话给苏珊,说他已安排好与托马斯·曼的见面。苏珊觉得与曼联系是一件不合适的事情,便盘问了曼一家对打电话去的反应。兴致勃勃的梅里尔声称没有任何问题,曼的号码就在电话号码薄上。但是,苏珊没有对任何人讲这次约会,心里对约会会有什么结果感到忐忑不安。拜见托马斯·曼的想法令人感到沮丧。她对文学的敬畏竟然降低为两个功未成、名未就的高中生和这位神圣作家之间的见面,这让她感到羞辱。她不希望生活与艺术之间有此交易——众多文学爱好者都不想有。这样的见面毁掉了一种理想,毁掉了阅读的纯粹性,是粗俗的。它暴露出对传记所怀有的一种低级趣味:对某些人来说,这是对书呆子实施的一种报复行为。托马斯·曼看上去的确像一位庄重的老文人。对苏珊来说,他很像他摆好姿势拍下的照片(曼传记里的照片上他在笑,没摆姿势,几乎与普通人一样)。他极为严肃,说起话来语速极慢,桑塔格还是第一次听人讲话这么慢。谈话经常冷场,尽管梅里尔和苏珊获得了机会,当面向曼表达了对其作品的酷爱之情。苏珊担心他会问到她没看过的他的作品。好在他没有问。他谦和、得体,也令人感到乏味。桑塔格记得,他讲话好象写书评。她更感兴趣的是他的藏书,不是他这个人。他将话题转到他们的学习情况时,苏珊快难以忍受了。这个身材高大威严的人对她那可怕的中学教育能够知道些什么呢?他知道驾驶员教育课程吗?他知道老师布置学生阅读《读者文摘》吗?知道乱扔在学校草坪上的安全套吗?他知道躲在隐秘处卖大麻香烟的奇卡诺 男孩吗?他知道她的一个同学持枪抢劫加油站吗?北好莱坞中学有一条漂亮的拱廊和一个院子,因此有点大学校园的味道。一九四七年,苏珊入学时,全校有两千多名学生。苏珊当了一年校报——《拱廊》——编辑,同时也担任“出版总干事”。她以政治和校园生活为题撰写社论,同时写影评。她主张一种得到两党支持的外交政策,主张致力于发掘新的联合国的潜力,这是一个机构,旨在避免“侵略与绥靖政策之极端”。有些人认为应当“在别人向我们扔炸弹之前,先将炸弹朝他们扔过去。”桑塔格痛斥这种心态。有人认为每个持不同政见者都是共产党人,她对这一歇斯底里的反共表现表示痛心。她非常理解读者,向他们推荐奥利维尔(Olivier)的《哈姆莱特》:“如果你们哪个人认为它令人感到厌倦,或者学术性太强,那么,你很可能会改变主意。……在这部片子里,有大量吸引人的情节和动作,足以填满一百部好莱坞片子。”她也喜欢《红河》(Red River),说该片“展示了一个魅力无限的西部……有[蒙哥马利]悬崖和一万头牛的特写镜头。”她还发表了一首谜样的诗,令人想起她孤独的感受力:“凝眸静谧……/再吸气呼气。”但是,她别的投稿没有什么美学的或者土星式的味道,相反,它们是清醒、真诚、关心公益事业的。与桑塔格合编《拱廊》的琼·库兰记得和她合写过一篇社论,提议学校附近安装交通灯,引起了地方当局的关注,并采纳了她们的建议。罗伯特·洛记得,苏珊在一节课后,会来他的教室,与她的导师、校报顾问、二十五岁的塞达·加拉佩迪安认真讨论很长时间。苏珊和加拉佩迪安小姐似乎忘了时间,一直讨论到第二节课——洛和他的一些同学开心死了,他们巴不得英语课推迟上课。苏编辑在代表毕业生所作的告别辞中盛赞加拉佩迪安:“让我们将粉红色矮牵牛花献给加拉佩迪安小姐——我们那白里透红、光彩照人的师长。我们大家都极其粗心,都具有恶魔般的幽默感,她一一照单全收。”苏珊知名度越来越高,使得她在总干事位置的竞选中胜出;她是三个候选人之一。这也让她在学生会有了一席之地,是范·赫斯特提的名,因为她注意到苏珊的功课是全优,而且《拱廊》记者的工作做得十分出色:“她愿意为你们的利益而辛勤工作,我相信,苏·桑塔格是这个工作的最佳人选。”她几乎一直被称作“苏·桑塔格”,她写文章也是这样署名的。苏·桑塔格没有掀起什么波澜。她任期内的学生会主席——阿特·索尔——不记得她。其他学生只模糊地记得是有这么一个非常舒服(如果说不太友好)的同学。但是,那些记得她的人则记得非常清楚。梅尔·罗斯曼回忆说:“她是我的初恋情人,尽管我是单相思。”罗斯曼见到桑塔格的时候已是北好莱坞中学毕业班学生,他并不知道她比他小,她看上去是那么成熟。弗雷德·马戈林(除了校报上的文章,苏珊·桑塔格别的作品他一个字都没有读过)记得“好看的”桑塔格是学校少数几个犹太女孩之一,她这个人“总是独来独往,从不随大流”。当时,她常常见马戈林、梅尔·罗斯曼,以及其他一些同学,包括一位马戈林记得是名直率的共产党女孩。“不管是什么原因,”马戈林说,“我对苏珊的记忆一清二楚。苏珊笑的时候,那可是满屋生辉啊!”他记得,只要天气允许,她总是穿雨衣。“她会大步流星地走过,而不是漫步。她不需要趋附什么人,她非常自信。”她不打情骂俏,没有男朋友,不出去约会。用马戈林的话讲,她保持了“一种男性般的独立”。当问及是否见过桑塔格家别的什么人的时候,马戈林说没有,“认识苏就足够了。”桑塔格是学校管弦乐队的小提琴手,是一个世界友谊协会和滑稽戏俱乐部的会员,十五岁的时候,她就已经是一位出色的演讲者了。她发表过关于亚伯拉罕·林肯的演讲,参加过论题为第三党的必要性的辩论。她代表学校参加了世界友谊演讲赛的半决赛,就“我的邻居是谁?”的主题发表演讲。不过,尽管她才华出众,没有哪个同学认为她是个怪人。大多数同学几乎就没有注意到她。她看上去傲慢吗?没有人记得有个叫苏珊·桑塔格的学生有一丁点讨嫌,除了体育老师——简·萨利文。简记得苏珊“狂妄自大”,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如何逃避体育锻炼上。库兰、洛和其他人都记得这所进步学校里有一支生机勃勃的、大多年轻的教师队伍。学生们享有充分的自由去选择课程和老师。他们记得当时不存在偏见——最近一次老同学聚会上一个墨西哥裔美国学生的话证明了这一点。但是,梅尔·罗斯曼的回忆里,“二十世纪四十年代青少年的世界完全不同于当今世界”,前者是一个让人感到孤独的世界。当时没有青少年文化。我们每人都生活在各自的地狱里。我们谈论许许多多让我们心往神驰的事情;我们讲到许多我们关心、恐惧和希望的事情;但是,我们不谈论与我们家庭的关系。那些事情,还有性,完全属于个人隐私,我们从来就不会考虑去讨论,连和我们最要好的朋友也不谈。那些话题完全是禁忌,我们自己也常常连想都不敢想。也许,我们因此才对我们看的书、听的音乐那样充满激情。偶尔,老师也会闯进这个私密世界。对于罗斯曼和桑塔格来说,这么一位老师就是索菲娅·莱辛。苏珊听莱辛的英语课,莱辛曾邀请苏珊上她家作客。多年后,在桑塔格一次签名售书会上,莱辛向她作了自我介绍。“我无法告诉你那个时候她对我意味着什么,”桑塔格回忆道,“我们俩聊了很久,都哭了。我到现在还记得她的起居室的样子。壁炉上挂着一幅保罗·克勒 作品的复制品。”弗朗西丝·加纳,一位受欢迎的英语和法语老师,戏剧教练,经常旅行,她同时也是老道的先锋文学读者,是她另一个重要的智性导师。她女儿琼·加纳·泰勒说:“妈妈成了桑塔格的第二个母亲。她和苏珊一见如故。我是进了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才听说的。妈妈一个劲地夸她,她们俩经常呆在一起。”苏珊去加纳家拜访过,发现欢迎她的弗朗西丝是个为“非传统”所吸引的老太太。弗朗西丝·加纳曾对女儿讲过有个叫苏珊的有点儿反叛,她没什么朋友,她不是一个双手合叠、坐在课堂里机械地听着老师布置作业的女孩。平日里受到管束的桑塔格此时畅开心扉,加纳太太得知她与母亲的相处有问题,与家人并不亲近。加纳太太断定苏珊·桑塔格会取得巨大的成功。“苏珊在芝加哥的时候,她们俩通信,”琼·加纳·泰勒回忆道,“妈妈是芝加哥大学毕业生,这成为她们之间联系的纽带。”苏完全有别于她的同班同学。她不是孩子般的娇小可爱,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漂亮。不是那样的,比桑塔格低两级的作家贾梅克·海沃特记得,“她俊俏得令人赞叹:皮肤黝黑,表情严肃,眸子里流露出超常的智慧,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比现在的短,卷曲得厉害些,精致的双唇随时准备张开,娓娓道出一套又一套思想,这既让我着迷,又让我愤慨。”苏的眼神表明她完全能将心比心,替人考虑,但是,海沃特在后来与已成为作家的苏珊·桑塔格几次紧张而又匆忙、有冲突的相遇中,再也找不到她的那种品质。海沃特曾与桑塔格一起担任笔会管委会成员,他发现桑塔格不友好。就像笔会管委会主任卡伦·肯纳利告诉海沃特的那样,苏珊经常对朋友大发脾气,“当着大家的面一甩手,‘砰’的一声,将他们拒于她的生活大门之外。”杰克(当时,收养他的人家叫他“杰克·马克斯”)与苏有共同之处,即爱争辩、爱思考。即使在那个时候,“她也很强硬”,崇尚理性。杰克是个浪漫主义者,非理性的辩护人。“苏想把我拉回到天真的现实主义世界中去。她偏爱莱昂内尔·特里林那种男性的、直率的风格。”她年长几岁,而且博览群书。她向他提出挑战,看他能否证实他的观点,能否找到更具有说服力的观点——但一般总是她赢,总以一句类似“正如T· S·艾略特所说的那样”的话来结束辩论。她激怒了杰克,但也迷住了他,坚持要他看“看不完的小说和文章”。她使他受到教育,把他锻炼成更有力的对手。而他呢,反过来也给她介绍了一些作家,主要是费德里科·加西亚-洛尔卡 和朱娜·巴恩斯;他认为,这两人能够治好苏过分依赖逻辑的毛病。他也赢过几场辩论,他把T· S·艾略特写给他的信(同意杰克将一本书献给他)拿给她看的时候,她气疯了。这下,他真的是胜她一筹。海沃特记得,社会研究系系主任哈利·谢普罗吸引了苏参加政治讨论。谢普罗让杰克感到恐怖。这位理性的老师让许多学生害怕,因为他传出话来,说自己曾经是一艘德国潜艇指挥官。这种人物性格倒很适合凶狠的谢普罗先生。他大胆地讨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海沃特记得,苏“通过这些讨论似乎茁壮成长起来”。一九八三年,帕特里夏·罗加尔特·罗思致信《洛杉矶时报》,向谢普罗和他教的第十一年级公民学班致意:“他会向你提出一个问题,然后要求你做出符合宪法的辩护。如果哪个学生不明白宪法是人类设计出的最伟大的文件,那么,他可就要倒霉啦。”有次,谢普罗布置作业,让学生写一个杰出的美国人。有个学生交上一篇论亨利·福特的文章。谢普罗——一位苏联犹太人,对他说他没有完成作业;要不然,他会发现,“福特身上有一些明显的非美国因素”。后来,众议院在调查非美活动时,曾传谢普罗,他求助于第一和第五修正案进行辩护,结果,他丢掉了他的终身职位,而且连教师也当不成了。在学校,年轻貌美的教师互相约会,他们看上去是“模范夫妻”。然而,有一天,“T小姐”不经意之间对杰克和苏说她是女同性恋,公开的男同性恋海沃特回忆说:“她明白我们是局外人,不会因此感到沮丧,也不会击垮她的自信心。也许她知道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事情。”杰克和苏不讨论他们自己的性趣,也不琢磨人家的,但是,听了T小姐的自白,他们也并不感到非常吃惊,毕竟,大环境受电影的影响,而这类事情在电影里是司空见惯的。T小姐解释说,装成浪漫的异性恋是他们对付世俗偏见的一种办法。她相信这两个学生才对他们讲,杰克因此大悦。他认为这是对他们成熟的认可,“就像我们的社会研究课老师和我们讨论其激进的政治观点一样”。一九四八年秋季学期结束时,苏珊·桑塔格从北好莱坞中学毕业,她已经十年级,第三学期快结束时,校长跟她说学校已没什么东西好教她了。一九四九年元月,北好莱坞中学校报一个栏目宣布了毕业生的去向。一些人要上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另一些人上南加州大学,还有一些人上奥克西登塔尔学院 。刚过十六岁的苏打算到芝加哥大学注册入学。迈向更美好的生活(一九四九 —— 一九五三)苏珊·桑塔格曾在一本全国性杂志上看过一篇介绍芝加哥大学的文章。校长是罗伯特·哈钦斯——一个英俊潇洒、能言善辩、生龙活虎的人物。他是一个“明星”,与当时的其他大学校长不同,他是一位激发公众想象力的教育家。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他先后做了八百多场公开演讲,为大学课程中经典作品的中心地位辩护, 为哲学至关重要的作用辩护。他认为,在一个专门化、学术训练和分门别类化的时代,哲学已受到腐蚀。哈钦斯的理念是,大学应当成为那些在人文科学方面接受博雅训练的杰出思想家的家园。在一名把现代文丛中的巨作一路读下来的女生看来,这听上去肯定像志同道合的人呆的“别处的”那个世界。桑塔格后来说,她之所以选择芝加哥大学,原因就在于这所大学没有足球队,学生在那里所做的一切就是读书。她最喜欢的一个教授——内德·罗森海姆——讲过,如果芝加哥大学在哈钦斯全盛时期有一支足球队,那么,能当教练的也只能是亚里士多德了。对所有北好莱坞中学的毕业生来说,芝加哥大学都是一个引人注目的选择。在许多南加州人的眼里,芝加哥大学代表了差劲的中西部——一个充满暴力的城市,降格为贫民窟的校园,由激进分子控制。要把从北好莱坞高中毕业的苏珊一下子送到有着恶劣的仲冬气候的芝加哥,米尔德丽德心里难受极了,到了最后一刻,她打退堂鼓了:“上芝加哥?在南边?那里,放眼望去都是共产党和黑人。”芝加哥大学有着学生运动和参与政治的传统,在这一点上,能与之相媲美的仅有纽约城市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和哈佛大学了。事实上,芝加哥大学要吸引并留住学生已经成问题,因为人们有类似米尔德丽德这样的忧虑。苏珊提出申请的时候,芝加哥大学已经遇到了注册的严重滑坡。调查表明,有希望前来就读的学生担心素质每况愈下的邻里,城市本身当然从未改变其糟糕的形象,但是,大学的维护者对此则表示欢迎。“这是我们的城市,”内德·罗森海姆说道,“这座城市有一种倔强,这一点在我们的大学里同样存在。这是一座能有所成就的伟大城市,她活力四射……她已经将大量的活力输送给了这所大学。”学生对这种激烈的都市竞争、对他们认为是哈钦斯狭隘的、精英的经典著作的方法带来的结果产生畏缩情绪。哈钦斯几乎不理睬这种牢骚,他像桑塔格一样,反对青少年的这种想法。他指出,只有在美国,高等学校才表示要塑造学生的性格和培养学生的社交技巧。美国人对教育太多愁善感,教育不应当娇宠学生,也不应当指望给他们提供家庭价值观。实际上,他当年被吸引到芝加哥大学来,就因为这是美国惟一一所有着欧洲气息的一流大学。对这些天才青年——有些甚至比苏珊还小——来讲,高要求的课程在他们心里产生了很大的焦虑,正如十三岁就上芝加哥大学的厄尔·肖里斯所说的,“得神经病的比例很高。”企图自杀的现象也时有所见,所有的大学校园——即使是大城市的——似乎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这会让用功的青年学生感到紧张不安,但是芝加哥著名社会学家大卫·里斯曼却对“芝加哥大学的小世界里学术事务所拥有的霸权”表示感谢。里斯曼的话讲出了芝加哥大学对桑塔格所意味的东西。她希望拥有一个思想占据首要地位的世界。她小小年纪就不得不在那些思想中挣扎,这没有让她感到害怕,相反,这一挑战激发出她满腔的热情。她坦率地承认,现代文库中那些巨匠她并未都读懂,但是,成为思想巨人的想法却给她以动力。小世界的想法——许多学生视之为导致自闭症的原因——吸引住了一个孩子;这个孩子曾给自己挖过洞,希望有一方完全属于自己的小天地。为了让米尔德丽德高兴,苏珊同意一九四九年春季学期上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等到秋季再申请芝加哥大学。米尔德丽德希望伯克利校园会使女儿对芝加哥腐败而危险的世界不再痴迷,因为当时伯克利校园有着“晶莹的花岗岩和大理石光辉”的景观。米尔德丽德没有搞错对象,伯克利的确值得她信赖。美国教育委员会一九三七年的一份报告显示,伯克利分校拥有二十一个名系,仅次于哈佛,哈佛多出两个。全美杂志的调查表明,伯克利排在头五名。桑塔格很喜欢这所大学。她师从像马克·肖勒这样的一流评论家,并旁听研究生课程。但接下来芝加哥大学也录取了她,她心想:“上芝加哥大学甚至会更好。”一九四九年春的一天,当时还只是个在一家书店打工的伯克利分校低年级学生的哈丽雅特·索姆斯看到绝色美女苏珊·桑塔格走进书店。书店的男工作人员,包括诗人罗伯特·邓肯,都是同性恋。他们瞧瞧靓丽的苏珊,然后看看哈丽雅特,对她说:“去骚扰她一下。”哈丽雅特朝苏珊走过去,拿起一本《夜林》(Nightwood)问道:“看过这个吗?”这是女同性恋寻找猎物搭讪的经典开场白,当年,哈丽雅特在北卡罗莱纳黑山学院读书时有人就是这样对她的。苏珊当然看过,而且,她还想象自己是巴黎双性恋世界的一份子;朱娜·巴恩斯后来通过刻画令人捉摸不定的罗宾·沃特来描写这个世界,非常有名;男男女女都爱罗宾,但又都觉得他深不可测。该小说的叙述者能妙语说性事,是风格鉴赏家。有着坎普之风的奥康纳医生也是如此,他总能就一系列给人以深刻印象的话题抛出颇有吸引力的见地,如关于女同性恋关系,他评论说:“女人爱女人,究竟是怎样的对剧痛和母性的疯狂激情使人产生这种念头的?”《夜林》已赢得如此忠实的读者,给文学新人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个中原因肯定是其坚持认为“人一旦创造了自己的生命,那么,它就是他自身所特有的。”这本书是那个年代女性读者可以观察女性被迫寻找自我的少数几部叙事作品之一。对于年轻人而言,这本小说不啻具有一种解放的作用,因为它破除了那些所谓明晰的分类和严格的区别等理论。奥康纳博士慷慨陈词:“我是上帝忘却的他者女人!”《夜林》是一本好书,完全是因为它的论述非常全面。哈丽雅特在哪里出现都是发号施令、咄咄逼人的角色。对男友爱德华·菲尔德来讲,她“和勇敢王子长得一模一样,男孩气的端正的五官,褐色的披肩直发,留着刘海。”她六英尺高,走起路来是大步流星,信心十足,根本没有某些女性试图满足世人要求她们的低调而弄得含胸拱背曲肩。哈丽雅特欣赏“自己长相的戏剧性”。与苏珊一样的是,她知道自己长得具有戏剧性,引人注目;与苏珊不一样的是,她身上没有任何怯生生的成分。“她说话的声音也具有一种丰富而令人兴奋的质感,一开口,就溢满每个屋子。”如果说贾梅克·海沃特记忆中的苏珊是清心寡欲的,那么,哈丽雅特记得的则是一个孤独、脆弱、感性的苏珊。她的才思立即给哈丽雅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苏珊还是个“孩子,小孩子”。她聪明,却没有安全感。和哈丽雅特,以及别的大多比她年长的朋友看完一部电影,她会克制自己,先听听别人有何评价。在所有的智性谈话中,她都能讲出有份量的观点,但她竭力要做大人,反倒不时暴露出一份紧张。她年纪小,但也勇敢。苏珊和蔼可亲,包容大度,但是,尽管这样的讨喜触动了哈丽雅特,让她非常喜欢苏珊,但是苏珊的迟疑不决又让她恼火。如果说哈丽雅特对苏珊十分严厉,那么,别忘记她也鼓励苏珊:“我知道苏珊会与众不同的。”哈丽雅特回忆说,有一次她们一起乘火车外出,身边有这么个聪明的美少女做伴,又正好有去什么地方的契机,这一切让她转身对苏珊说“你会做出一番事业的!”哈丽雅特不清楚苏珊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她当然知道苏珊爱好文学,她们谈过托马斯·曼,谈过苏珊与一个中学男生的友谊,后者有着类似的文学感受力,但是,苏珊要成为作家这一点并不明显。和贾梅克·海沃特一样,哈丽雅特看到的苏珊大部分时间都在埋头读书。苏珊有着照相机般的记忆力,她看什么书,什么书似乎就能锁进记忆。哈丽雅特认为她把整个图书馆都装进了脑子里。乍看起来,苏珊显得十分平静;实际上,她的平静中伴有智性的才华和优雅。看到这么小的女孩身上就有这样的结合,真叫人感到诧异。不过,哈丽雅特与苏珊走动得很近,她看到这一形象偶尔也会破碎,因为苏珊毕竟阅历尚浅,不能在复杂的成人世界里保护自己。苏珊爱哭,要拿住她并不需要发生什么大事,哈丽雅特刁蛮起来就够她受的。在伯克利的那学期结束后,哈丽雅特和苏珊就分开了。她们还是朋友,但苏珊五十年代后期去欧洲的时候,两人才又联系上。在巴黎,她们又续上了在伯克利开始的交往,当然,是在苏珊结束了她的芝加哥之恋、也结束了与菲利普·里夫的婚姻之后。一九四九年秋,苏珊·桑塔格到芝加哥大学。她参加了新生编班考试,结果,本科生十四门学年课程她有八门得了好名次。这就意味着她可以选修研究生课程,而这类课程通常到大四才允许修读。从一九二九年起,哈钦斯就是校长。尽管他享有很高的声望,也很受公众欢迎,但是,他是个有争议的人物。他轻视部门特权,维护推崇经典的莫蒂默·艾德勒,老师们对此一直持反对意见。但是,哈钦斯的个性对聪明绝顶、胸怀远大抱负的学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批评家乔治·斯坦纳记得:对于想勤奋读书的学生来说,这所大学极其开放;对于想偷懒的学生,则会很没劲儿的。这不是一个你可以来只想舒舒服服过日子的地方。首先,气候恶劣;其次,学校鞭策你快马加鞭,奋力向前。哈钦斯蔑视假期,蔑视休息。他是个工作狂,没有人会因为学他而感到羞愧。他憎恨做事马马虎虎,憎恨碌碌无为,憎恨胆小怯懦;他并不隐瞒自己的标准。因此,他树下许多仇敌。假使达不到要求,请你走人。别装样子。他对自己的要求也是严格之极,他看不出有任何理由不对别人有同样严格的要求。哈钦斯是个偏激的柏拉图式的精英主义者——彻头彻尾的。桑塔格也会成为这样的人。“柏拉图式的”是个关键词。首先是致力于思想——哈钦斯从来都不主张大学去提高周边邻里的素质。他超越了那种想法,超越周边环境,与之保持距离。哈钦斯不赞同高等教育体制化,不赞同人们为了成为一个功成名就的知识分子而必须做的事情。他不喜欢考试等第和将课程分为一门门学科的想法。他标举精通——而非撰写论文和完成课堂作业这类苦差事。学年年终综合考试会展示学生所学到的东西。学生对所学知识精通与否一下子就能看出。对这一点的强调把一些学生逐出大学,但也将另外一些学生(如乔治·斯坦纳和苏珊·桑塔格)吸引进来。斯坦纳一年就拿到了学位,桑塔格花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在芝加哥这个地方,你可以快马加鞭,完成学业。其他同学感到恐惧的东西——固定的课程,桑塔格却喜欢。芝加哥大学对求学有明确的规定,桑塔格一向遵守;毕业后她搬了二十次家,但她的课程大纲却一直保存着。她埋头于这些课程,学习如何细读文本,花三个小时琢磨两三个句子,这样的课让她陶醉不已。她把哈钦斯的管理制度描写为一种“仁慈的独裁”。上课,听音乐会,听歌剧,看电影,她感到从来都没有这样幸福过。桑塔格在学校戏剧表演中担任角色,并获得了舞台经历;她也在芝加哥大学参加由麦克·尼科尔斯导演的戏剧演出。通过这些经历,她无疑变得沉着。在课堂上,学生不只是回答问题,而是要进行辩论。桑塔格后来对记者莫莉·麦奎德说,这样的知识咏叹调会“持续好几分钟”,就像柏拉图对话一样。桑塔格是从约瑟夫·施瓦布那里学到苏格拉底问答法的 ;在她眼里,约瑟夫·施瓦布是芝加哥大学最了不起的老师。大一的时候,她听他的哲学课,拿学分;到了大二,这同一门课程她又旁听了一年。他是个伟大的喜欢炫耀的人,可谓是“课堂上的博加特”。他的一个同事记得:“他能一边讲,一边从烟盒里掏出一支烟来,他要让同学们绝对地沉迷,像被施了催眠术一样。”桑塔格师从芝加哥大学其他几位名教授(包括埃尔德·奥尔森、利奥·斯特劳斯和理查德·麦基翁——这三杰中的最后一位是个令人敬畏的人物)学习哲学和文学经典。麦基翁期待完美。差那么一丁点儿,他就会抛出“回答得太蠢了”这种让人感到惶恐不安的话来。麦基翁和哈钦斯一样,相信精神高于物质。在一个很冷的教室里,他会说了半句话突然打住,对一个学生说道:“我要等你把外套脱掉再讲。”桑塔格对麦奎德说,她旁听他的课,但一声都未吭过。学生从来不喊教授的名字,教授称学生为“某某先生”或“某某小姐”。学校不允许藐视学术权威。麦基翁也许把苏珊·桑塔格都吓倒了,但是,她从未对他表现得像神一样的权威提出过挑战——她将自己尊敬的老师奉若神明。关键是去学习。桑塔格的另一个神明是利奥·斯特劳斯。他是欧洲犹太人,一九三二年离开德国,以逃离即将到来的种族灭绝大屠杀。他在法国和英国稍事逗留后,于一九三八年定居芝加哥。他表现出一个大师的风范与神秘,而这正是桑塔格日后在自己的生涯中极其夸张的仿效之处。“女士们,先生们,早上好!在我的课堂上,[马丁·海德格尔]这个名字不会提到,他当然是绝对的无可比拟。现在,我们可以讲柏拉图的《共和国》了。”学问深奥的斯特劳斯身边开始围起了崇拜者。他给哈钦斯的经典选读课程以其所能得到的最有力的哲学支持,从而给予学生们不断研读的深刻理由——不仅仅是掌握(master)思想,而且要成为大师(master)。尽管桑塔格没有选上《人文科学》(I)和《人文科学》(II),但终究还是都旁听了。同时,她选了《人文科学》(III),讲授这门课的教授将会对她的文学感受力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第一天上课,他把自己的姓——“伯克先生”——写在黑板上,接着便开讲他分析文学文本的方法。他讲的内容桑塔格听来很熟悉。课后,芳龄十六、腼腆的苏珊·桑塔格——她难得走近教授——小心翼翼地问他能否把名字告诉她。他问她为什么必须知道。她说因为她猜想他可能是肯尼思·伯克。大吃一惊的教授想弄明白她是怎么知道他是谁的。是这样,她已经看过他的著作,它们是《永恒与变化》(一九三五)、《文学形式的哲学》(一九四一),以及《动机的文法学》(一九四五)。“你真的读过?”他显然就讲了这么一句话。伯克不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名字,即使是芝加哥大学那些早熟的学生也没有多少人知道,而她竟然看过他的书,这对他们俩来说,都不啻是“一个奇迹”!正如多年后伯克对文学评论家斯坦利·埃德加·海曼所解释的那样,他发现了一名成长中的天才。他为桑塔格而感到自豪,其程度远远超过他在“他教过的最好的学生”身上发现的他本人的影响。苏珊后来在他班上花了几乎整整一年的时间,全身心投在约瑟夫·康拉德的一部小说——《胜利》——的评注上,“逐字分析,逐个意象解释”,陶醉极了。伯克送给她一本自己的小说——《迈向更美好的生活》。这部小说提出自我指涉的小说理念,是一部关于小说创作及其作家意识本身的小说。但是,伯克不仅仅是教桑塔格,他还培养她对文学生活的设计。她后来讲到,他告诉她“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他在格林尼治村与哈特·克莱恩和朱娜·巴恩斯合住一栋公寓——你可以想象那对我有多大影响”。她与伯克的联系不同于她对托马斯·曼的访谈,而是使得她头脑里的文学图书馆变得伸手可及,非常直接。尽管伯克在芝加哥大学是一名学者,要发挥学术作用,但实际上,他只是那里的一名访问学者,不需要有学位,属于十年后桑塔格渴望成为的那种自由(撰稿人)知识分子。他是那些创造了“纽约作为一个抒情现代性和行走的都市传奇之城市理念”的作家之一。而且,他打通了后来桑塔格也希望打通的领域:“他既是政治的,又不太政治;他还热中于欧洲最新的美学讨论。”他是桑塔格的生活中第一个能平等地与女性生活和工作的男人,跟她讲自己如何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盛行于格林尼治村艺术圈子中激进的女权主义人物轻轻松松打交道的过程。成为社会主义者、女权主义者和艺术家——这三者原来是可以合而为一的。然而,这种结合并非没有冲突。像伯克一样,桑塔格也寻找一种合成——即评论家克里斯蒂娜·斯坦塞尔所谓的“为艺术而艺术与为政治而艺术之间、正在寻求现代主义运动制高点的美学主义与越来越多地控制着仍旧是左派作家的说教和意识形态诉求之间的第三条路”。因此,伯克是以一个公共文学知识分子所经历的令人激动、然而也令人胆怯的生涯那种令人敬畏的形象出现的。当然,作家桑塔格要运用斯特劳斯和伯克这样的教授所教的东西,为时尚早,更别提将自己塑造成独立自主的“文学发动机”了。像斯坦纳一样,桑塔格也发现芝加哥大学的学习让人忙到废寝忘食的程度。她没有时间创作,也没有什么论文可交。试题都是单项选择,但是,每项选择都是最高级别的知识挑战。纳德·罗森海姆——教桑塔格《人文科学》(III)的一位三十二岁的教授、退伍军人——提供了一个例子:“以下关于奥斯丁《爱玛》的说法中,代表典型的柏拉图立场的是——”纳德·罗森海姆对苏珊个人也产生了兴趣。他问到她来听他的课时穿的军装。她告诉他那是她父亲的军装,懒得跟他解释她指的是继父。苏珊没指望她的教授对她热心,或者对她感兴趣,但是,罗森海姆的关心让她感动。他没有教授架子,她非常喜欢他。她在纳德·罗森海姆身上看到了什么?他本人低调的反应是:“我们实话实说,我想那肯定是我们边谈许许多多别的东西的时候她和我一起读的书。”和教过她的其他教授一样,罗森海姆影响了她,因为他教会桑塔格如何珍视伟大的经典作品,尤其是休姆、佩特和克罗齐的著作,他们帮助她磨练了她的美学感受力。罗森海姆是个很健谈的人,他激发起了桑塔格的欲望:钦佩她阅读的作品并感到为之所拯救。正如罗森海姆以其典型的自我贬损的态度所讲的那样:“我们很可能都有点自以为是。”桑塔格在课堂上反应快,却决不炫耀。她一头乌黑的披肩发,漂亮的脸蛋,十分引人注目,但她似乎并不故作矜持。在罗森海姆的记忆里,她也没有引起什么特别的注意。倒是她课后和他进行的讨论展示出她给人深刻印象的一面,因为她不断地思考作业以外的东西。但苏珊·桑塔格是一个现象。当时芝加哥大学男生比女生多一倍,桑塔格的一个同龄人回忆说,芝加哥大学大多数女性和男性一样,长得都不迷人,而桑塔格长相出众。一个那时候留意桑塔格的人说,她长长的黑发勾勒出椭圆形的脸蛋,她会飘然而过,很少开口说话,一副神秘的样子。桑塔格另一个校友说她轻盈优雅,头发又黑又长,煞是可爱。在一个更日常的层面上,有个同学记得桑塔格是个对别人有威慑力的女孩,她到哪个班级上课,都是穿同一套衣服,格子呢衬衫加蓝牛仔裤。桑塔格上课来去自由,因为芝加哥大学不强调出勤率;她可以旁听,选择到不同班级听课;有时候,同一门《人文科学》(III),她会听两个不同的老师讲,比如听一节罗森海姆上的,再听一节伯克上的。从这种意义上讲,看上去严格的、规定的课程其实还是以学生这个消费者为本的。罗森海姆记得当时他班上有一些“蹭课族”,即那些即使没有正式注册也会出现在班上听课的学生。如果桑塔格听说哪个班或哪位教授听上去不错,那么,她就会去。她就是这样见到菲利普·里夫这位社会学讲师的。一九五0年十二月的一天,在一个朋友的怂恿下,她出现在他的《社会科学》(II)课堂里;那时,她上大二,已达到听《文明及其不满》和《摩西与一神教》的程度了,有人很肯定地告诉她,里夫精通弗洛伊德。菲利普·里夫是芝加哥的产物,他一九二二年在这个城市出生,并在这里上公立学校。一九四六年,他从芝加哥大学取得学士学位;翌年,考取研究生,并当了讲师。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他也不管,看老就看老吧。体格上,他不是个魁梧的人,但他自有一种让人敬畏的、高人一等的气派。里夫的父辈中有一位著名的拉比。他讲课要求学生细读文本,就像读《塔木德经》 的注释篇一样。可怕的里夫可以和伯克同样的深奥,和麦基翁同样的让人感到惶恐不安。那些能够顶住压力、有不俗表现的研究生便成为信徒,而其他研究生——被他吓趴下了,心里恨恨的——把他看成是一个武断的独裁主义者。有时候,他会逮住一个学生逼问,他要搞清楚这个学生究竟搞懂多少。他希望学生即兴发挥。有一次,一个学生——我们姑且称她为史密斯小姐——想把看过的注解冒充即兴回答,里夫悄悄地对其他同学说:“史密斯小姐现在要把她的眉批读给我们听啦!”里夫是个刻板的人。去他家吃饭就意味着有个女仆身穿制服在门口迎接。他没有十分浓厚的宗教情怀。一个同事说到他,称他这个犹太人能“边吃威斯特伐利亚熏腿”边讨论犹太性的话题。里夫精通文学,执教一门以卡夫卡为中心的社会理论学期课程;卡夫卡是桑塔格的一个神。有个学生后来把里夫称为“知识之父”。得到他的认可就意味着成为他的独门学科中的一员了;里夫日后扬言,全世界只有十七个人看得懂他那本术语成堆、深奥艰涩的著作。一九五0年十二月的一天,桑塔格听里夫的课迟到了。她只好穿过教室,朝惟一一个空座位走过去——一个看上去颇具戏剧性的人的一次戏剧性进场。下课时,她最后一个离开。里夫已经拦在门口。她出门时,他拽住她的膀子,问她叫什么名字。她开始道歉,说自己只是来旁听的。“不,我是问你叫什么?”他逼问,“你愿意和我一起吃午饭吗?”于是,她和他共进午餐。十天后,他们结婚。他二十八岁,她十七岁。在里夫的课堂上,桑塔格极少发言,这使她变得更为神秘莫测。里夫讲课精彩生动,他自身也很神秘,因此,牢牢地吸引住了全班十五名学生的注意力。当然,桑塔格也意识到周围有一些闲言碎语。“嗨,听说了吧您?里夫娶了个十四岁的印第安姑娘!”班上有个学生窃窃私语。桑塔格黑发披肩,举止不凡,又是西部人的性情,因此,看上去俨然是一个高贵的野蛮人。里夫想独占这个漂亮女子,但是,他要的远远不只是一个情人和妻子。他求婚的时候,提出了他的婚姻计划的梗概:“我是以我们俩的孩子们的名义向苏珊求婚的。”桑塔格喜欢“认真的、劲头十足的人”,她觉得他的求婚很诱人。桑塔格嫁给里夫后,两口子住在校外的英格尔赛德大街六二二七号。他们就像歌剧中的情人一样,一刻不停地交谈。即使她急着上厕所,里夫也要跟进卫生间,接着谈。桑塔格觉得里夫是第一个真正跟她讲话的人。她想,她会要一个合她心意的家庭。在芝加哥令人兴奋的氛围里,里夫那传统的求婚方式的种种涵义,以及他对传统的五十年代家庭结构的期望,她一概不放在心上——她甚至都未改用他的姓。正如她后来婉转承认的那样,“当时,这个社会要求你别再认为自己是个小女孩,要开始想自己是个女人了,这种意义含糊、模棱两可得有点奇怪的方式,我年龄太小,没有注意到,即使注意到了,也搞不明白。”一年后,她刚满十八岁,“突然啜泣起来”。她第一次读《米德尔马契》 ,“不仅意识到我就是多萝西娅,而且几个月前,我嫁给了卡苏朋先生。”卡苏朋在顽强地写《神话大全解答》,多萝西娅起初以为他是个天才,而实际上他是个极端保守的老夫子。正如许多婚姻中一方或双方意识到他们的婚姻是个错误那样,过了好多年,桑塔格才消除这阴差阳错的痛苦。一九五一年春,桑塔格获学士学位,里夫仍在写博士论文,他接受了布兰代斯大学一九五二——一九五三学年的助理教授职位。一九五二年元月,桑塔格有了身孕。生活与事业(一九五二 —— 一九五七)大卫·里夫一九五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在波士顿出生。桑塔格自己的爱尔兰保姆罗丝·麦克纳尔蒂帮着带他。他们家住在哈佛园 附近一栋很小的房子里。大卫这个名字是根据米开朗基罗的雕塑作品来起的——意味着将成为杰作。桑塔格对他极为宠爱。后来她说,她不想“错过做母亲的伟大经历”。大卫长到一岁半的样子,米尔德丽德来看这小俩口。她对女儿说:“哦,他很迷人。苏珊,你知道的,我不喜欢孩子。”妈妈的话让桑塔格回想起自己孤独的童年,她因此决心为大卫提供一个更加温暖、更加利于他发展的环境。在怀孕期间,桑塔格看西蒙娜·波伏瓦的《第二性》,当然认真思考书里说的那些话:“每个孩子天生都是上帝。……每个母亲都望子成龙。”“小孩,小孩怎么样?”大卫心焦的父母会经常询问对方。桑塔格后来讲了个故事,概括了大卫对他们家妙不可言的、对修养要求很高的家庭气氛所作出的反应:那是很久以前住在坎布里奇时发生的事情。……我们当时邀请马尔库塞和我们住在一起。他太太刚去世。我们会不断地讨论哲学问题,有时谈到深更半夜,然后接下去一直讨论到早晨。我现在猜想大卫可能听到我们讨论黑格尔了,因为他下楼吃早饭的时候,他几乎就是冲到餐桌边上,嘴里说着“黑格尔,贝格尔,黑格尔,贝格尔。” 他当时肯定只有二三岁的样子。一九五三年秋,桑塔格在位于斯托斯的康涅狄格大学注册,读英语研究生。她为何选择了这样一所大学不太清楚,尤其是从(小夫妻俩住的)坎布里奇到康涅狄格的斯托斯区间来回很不方便。桑塔格后来在哈佛获得硕士学位,哈佛应当是一个更好的选择。但是,一些两年就获得学士学位的芝加哥大学毕业生要被一流的研究生院录取是有困难的。康涅狄格大学的培养计划不如哈佛有名,但为桑塔格提供了一个助教的职位。她是个私下里十分自信的女子,是她所在系里最杰出的人才。与别的研究生一样,她也教英语写作课。她衣着传统,就是裙子,宽松的上衣,平跟鞋一类,而且不施粉黛。她给人的印象是有些乱;似乎很少梳理她的一头长发。她平时住宿舍;周末回到坎布里奇和菲利普、大卫团聚。桑塔格发现康涅狄格大学的教育缺乏挑战性,教授们显得平庸。一年后,她没拿学位就离开了。在以后几年里,观察过桑塔格的人对她的印象是令人舒心的匆匆过客:她在布兰代斯旁听,在哈佛园散步,显露出不可抵御的性感、智慧和开放。一九五四年秋,桑塔格开始在哈佛听英语课,第二年,她注册攻读哲学专业研究生课程。尽管有好多年,参考书上都把她列为拥有两个硕士学位的毕业生,但实际上,她只拿到过一个硕士学位,即哲学硕士学位。她师从像神学家保罗·蒂利克这样的名家,一九五六年(在她参加预考时),她所在的系里把她排在“哈佛和拉德克利夫十九名博士候选人第一名”。在哈佛,她没有得到在芝加哥大学得到的那种指导。“哈佛是所一流大学,但也还是一所普通大学,有的是总菜单,没有‘对路子的方法’。”她后来对一位访谈者如是说。当然,哈佛大学的确让她了解到“一整套全新的教学角度……,撰写长篇论文,请你的教授认真审读并进行评议。”朋友们记得她是“一个喜欢切磋思想的人,出色、独到、无畏,她的理解极其迅速,和她在一起进行切磋是一大乐事”。桑塔格身穿褐色仿麂皮夹克,留着一头亮泽飘逸、又长又黑的秀发,她姗姗来迟,在教室前排亨尼·温卡特这个朋友为她留的座位上坐下。有一次,她瞥了一下温卡特文件夹上的笔记,埋怨道:“你总在笔记边上开什么购物单。”庸常的东西侵入思想领地似乎让桑塔格感到恼火。雅各布·陶布斯是最有人格魅力的教授,他深深地吸引了桑塔格。这个宗教教授穿的西装皱皱巴巴,走路姿势难看,体格上不属于英俊一族。他身高也许不到五点六英尺,下巴无力,一张小精灵似的小脸,但是,他的双手最富有表现力,讲起课来字正腔圆,无可挑剔,举止也让人着迷。他能脱稿讲课,似乎直接进入他讨论的经典作家的生活。他在圣保罗、诺斯替教派以及早期基督教发展及教派研究方面颇有造诣。这个饱学之士能够突然将话题转到对一个当代作家(如让·热内)的讨论上来,并使得古代与当代世界的联系天衣无缝,让人惊叹不已。学生们觉得他具有控制他人生活的力量。他会盯住一个学生不放,告诉他可能喜欢波德莱尔的哪一首诗,不喜欢哪一首。他会为学生买一件礼物,比学生自己去买的还要称心如意。如果哪个学生不同意他的观点,陶布斯会肯定学生的立场的价值,然后,以此为途径来解释他自己的观点。正如有个学生所说的那样,“与陶布斯谈天气都像是讨论《魔山》某页的内容一样。所有的话题都是那么充满形而上的玄妙。因为你在那儿对他来讲所具有的意义完全不同于对别的教授。即使你想把雅各布·陶布斯从你的意识中抹掉,你也做不到。”局外人羡慕他有这么多信徒,但想到自己不被吸进他的漩涡之中,心里倒也觉得无比的轻松。陶布斯一九二四年生于维也纳,是维也纳首席拉比的后人,他本人后来也成为拉比,在巴塞尔和苏黎世修哲学和历史,并在苏黎世获博士学位。他先后在纽约的犹太神学院和耶路撒冷的希伯莱大学任研究员,然后又成为哈佛大学洛克菲勒研究员。他是名优秀教师,但也是个鲁莽的好色之徒。他热衷于和多个女人做爱。见人家第一面,才说了句你好,他就会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对她动手动脚,令旁人惊讶得目瞪口呆。他课上第一排坐着三个女人:都是一头长发,都穿着长裙,都妩媚动人——仿佛刚从内盖夫沙漠 ( Negev Desert ) 走出来似的。她们是苏珊·桑塔格、埃尔莎·弗斯特(日后成为纽约一流的精神病专家),还有苏珊·陶布斯(雅各布的太太)。苏珊·陶布斯是个可爱的美人。有人让陶布斯班上一个学生描述一下她的时候,该学生问道:“是哪部悲情片 中的哪个黑女郎?”两个苏珊尤其相似。她们俩小时候都很孤独,都不怎么对男孩感兴趣,也都不像其他年轻女郎那样沉迷于自己的外貌。她们希望“自己呆着,没人来烦”。两人都拒绝接受社会希望女人应该怎样、不应该怎样的理念,她们探求自己的思想。对两个苏珊,雅各布·陶布斯都讨论信仰什么的问题,在寻求知识的过程中注入强劲的宗教与理性成分。他探索“诺斯”现象——对产生诺斯替教派寻求的一种独有的知识形式的精神真相的直觉理解。早期的基督教运用其“伊甸园堕落”的思路,展开讨论一种诺斯替观点,即人类已经将自身与自然相分离,与宇宙统一性相分离,而这种统一性恰恰是古希腊人所珍视的。陶布斯说,人类是在罗马帝国时期通过对作为流放者的自我体验而发现自我的。“诺斯”揭示了人与宇宙的分离。陶布斯能够看穿诺斯替教派,并对之提出犀利的批判,但同时,他又照样引导人们注意该教派让人感到兴奋和激动之处。他对圣保罗反对诺斯替教派的观点十分着迷,但是,圣保罗教义中还残留了诺斯替式思维方式,对此,他也同样的着迷。他可以作为一个个案,自己是个具有宗教魅力的人,却告诫别人要警惕这类人。从陶布斯那里,桑塔格吸收到一种对相反观点的想象性同情与同时进入有冲突的思想倾向之中的能力。比如,在《反对阐释》中所体现出的辩证思维上,陶布斯起到了主宰的作用,因为在该文中,她力求在关于内容与风格的不同观点之间保持某种张力。桑塔格也在《弗洛伊德:道德家之心灵》(一九五九)上花费了时间和精力,这本书日后使菲利普·里夫声名鹊起。尽管苏珊不是正式的合作者,但是,这本书完全是夫妇俩合作的结晶,就和小大卫一样。夫妇俩将美学和知识糅合在一起,时不时提及尼采和霍桑、马克思和马修·阿诺德。弗洛伊德的女性观他们不敢苟同,认为他的厌女症不只是小瑕疵,而是现代哲学、文学和心理学界其他了不起的大评判家(如尼采和劳伦斯)共有的一个大缺点。与他们一样,弗洛伊德将感性与智性割裂开来,致使人们长期以来坚持认为,爱思考的女人不那么有女人味,而有着男性的头脑。里夫骨子里是个保守主义者。在《弗洛伊德》第一版“鸣谢”部分,他将桑塔格置于传统女性地位,向她致谢,在她的名字后加上她说她本人从未用过的夫姓:“我妻子——苏珊·里夫——为本书做出了毫无保留的奉献……”多年后,在《老爷杂志》上,他写道:我是个传统的男人。我认为结婚就要生子,婚姻意味着建立一个传统的家庭。我就是无法适应她要的那种家庭生活。你知道,有家庭,也有反家庭,我想,我们的家庭属于后者。尽管对弗洛伊德表现出种种怀疑,但是,里夫对他抱有一种相当美妙、甚至崇敬的印象。他为作为男人和思想家的弗洛伊德而辩护:“弗洛伊德需要一个标准的犹太婚姻,在这一婚姻中,妻子是一个标准的犹太家庭的王后和管家。从这一传统的桥头堡,理论家弗洛伊德向整个腐败的家庭帝国发起进攻,但最终没有去冒最大的风险,把自己与忠实地实施家庭帝国的信条相隔离。”为了颠覆传统,弗洛伊德非得固守在传统之中吗?毫无疑问,这种一厢情愿的想法让人了解得更多的是里夫,而非弗洛伊德。桑塔格希望在自己想打点行装、准备动身的时候,就能如愿(一如米尔德丽德·桑塔格的作风)。她希望把大卫随时托付给罗丝,或者菲利普,要不就是他的家人——就像她儿时被托那样:我真的想过我要有几种不同的生活,但有一个丈夫却要过几种生活真是谈何容易——至少有着我那种紧张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婚姻是这样;我们俩整天在一起。要知道,你无法一天二十四小时和某个人在一起,年复一年,从不分离,然后,如果你愿意,还想同时有自由,去发展、去改变、去飞香港……这是不负责任的。因此,我才讲在人生的某个阶段,你得在生活与事业之间作出抉择。桑塔格说这番话的时候,也许是想到了诗人威廉·巴特勒·叶芝的著名诗行:作家需要作出抉择/在美好的生活与成功的事业之间。桑塔格对自己的婚姻并不感到后悔,但是婚姻仅仅是她生活的模式之一。她发现婚姻过于束缚人了:“我十分幸运,年纪轻轻就结婚生子。我结婚生子了,现在不用再做这些事情。”她曾对采访者讲,婚姻期间,她一直忠实于里夫。坎布里奇谣传里夫未能在性生活方面满足桑塔格。桑塔格一个机敏的同学说那是“一桩复杂的婚姻”。一九五七年,二十四岁的苏珊·桑塔格获哈佛大学哲学硕士学位。在保罗·蒂利克的力荐下,桑塔格获得美国大学妇女协会的奖学金,得以在一九五七——一九五八学年呆在牛津大学圣安妮学院,为撰写以《伦理的形而上学推测》为题的博士论文做准备。菲利普·里夫则获得同一学年斯坦福大学行为科学高级研究中心的资助。大卫将由菲利普家人照看。两人均未提离婚的事。这甚至都算不上是试分居。里夫和桑塔格似乎不允许自己有他们的婚姻就要走到尽头的想法。如同桑塔格的短篇小说《宝贝》(“Baby”)中的夫妇一样,合,缘于强烈的情感;分,亦因为这份强烈的情感。小说中,夫妻双方同意:“人们时不时得分开一阵儿,这样有好处。”《苏珊·桑塔格传》 第二部分五十年代末,女性刚刚开始攻破男性独占领域的一个个堡垒。像桑塔格和西尔维娅·普拉斯这样的美国女子到了英国学者当中,发现等着她们的是蔑视,或者居高临下的好奇。一个高智商的女性受到的忠告是:“重要的是像男人一样思考。”探索(一九五七 —— 一九五八)在牛津大学,桑塔格师从哲学家A·J· 艾尔 和作家艾丽斯·默多克 。桑塔格准备就价值与伦理为选题撰写博士论文,但很快,有一点变得非常清楚,即她对该课题没什么兴趣。无论是教学,还是英国的氛围,对她都没有持久的影响。当时,牛津大学最出名的是它对分析语言哲学所作出的贡献。但是,对于一个研究包括法国文学在内的欧陆文学的学生来讲,牛津显得是再陌生不过了。五十年代末,女性刚刚开始攻破男性独占领域的一个个堡垒。像桑塔格和西尔维娅·普拉斯这样的美国女子到了英国学者当中,发现等着她们的是蔑视,或者居高临下的好奇。一个高智商的女性受到的忠告是:“重要的是像男人一样思考。”在这样一种令人感到窒息的男性氛围里,桑塔格是一个杰出的外来户。她在同学朱迪丝·格罗斯曼的小说《她自己的条件》(一九八八)中露过面;“一个高挑、苗条、双性同体式的人物,一袭黑衣,一头黑发,橄榄色皮肤,还有一张传统意义上俊俏的脸蛋儿。”对格罗斯曼来讲,桑塔格似乎是来自丹麦的黑女郎与黑王子两者合一的混合体。她从不穿上简简单单的黑衣服,她不符合传统的女性观。同学们清楚,他们以前可从未碰到过像她这样的女人。一个女大学生看着桑塔格穿着笔挺的黑裤子,从身边大步走过,不禁纳闷,她是从哪里搞来这套行头还有这张脸的:“是从南美吗?是从兴都库什山脉 吗?”穿着她的美国式游击队服装,还围着厚厚的围巾,她看上去很高很黑。她是哪国人?德国人?犹太人?男人们则在考虑:能搞定她吗?她是他们见过的最聪明伶俐的女人,她能像他们一样喝酒喝不醉。桑塔格看起来独往独来,他们马上就开始为她争风吃醋了。不过,惟一引起她注意的是位名叫哈罗德·所罗门的研究生。他似乎是一个令人感到惊讶的选择。所罗门喜爱孤独,落落寡合,但他和桑塔格一样,也研究哲学。与其他人,桑塔格则保持一种让人感到难受的距离。她听得多,说得少,制造出一种“公然的怀疑主义”的气氛。每个人都试图给她留下印象,因为即使她一言不发,她在场也是那样地警觉有力。谁都不想出丑。这个沉着的美国人说话做事从不毛里毛糙、粗鲁无礼,你抓不住她的小辫子。她的自控能力超强。一九五七、一九五八岁末年初交替的那个初冬,桑塔格邀请格罗斯曼去她的住处。格罗斯曼去了,她颇感荣幸,但又有点儿迷糊,因为自己当时年方二十,是个崭露头角的诗人,不是什么哲学家。她发现她们俩很难谈得起来,因为桑塔格有的书她大多没有看过。桑塔格抱怨房子里冷,说为了暖和,她衣服里面总穿着睡衣;为了证明这一点,她撩开黑长裤的裤边。格罗斯曼看得出,桑塔格对英国已经不抱什么幻想,“英国傲慢的地方主义让人感到悲哀,严重的性别歧视更是无处不在。”坐在长沙发上,格罗斯曼此时此刻似乎察觉出一丝温馨浪漫的味道,这时桑塔格把远在美国的小大卫的一张照片拿出来给她看,这种感觉才嘎然而止。格罗斯曼回忆说,“震惊让我思绪翻滚。当时,我想我是搞错了,原以为她是同性恋。但是,以我当时的理解,不管怎么说,一个母亲不可能是同性恋——更别提我看见照片上这么小的孩子时心中的不安了。”格罗斯曼猜想,桑塔格对大卫喜爱极了,很想他。至于丈夫,她只字未提。照片里没他。对认识她的英国人来说,桑塔格非常美国化,也非常迷人,个中部分原因是她看上去那么独立。离开丈夫,去做自己的事情,这似乎是美国女人精华之所在,而在英国这几乎是不可思议的。对格罗斯曼来说,桑塔格从衬衫到裙子一身黑装,行军般大踏步前行,走在探索的道路上,“方向明确,脚步坚定,仿佛她对自己需要什么早已心知肚明,然后便得到她之所需。”不久,格罗斯曼便听说桑塔格过了圣诞节就前往巴黎学习去了。她留下了一个真空。她的那帮英国朋友觉得受了奚落,当然,她这样做并不表示轻蔑,她只是消失了。这一年春天,哈罗德·所罗门自杀。格罗斯曼认为,这件事似乎就如桑塔格离开后引起的震荡一样——是其力量的最终证明。格罗斯曼的朋友伊莱恩·斯卡里(《痛苦中的身体》的作者)问桑塔格是否介意自己被写进格罗斯曼的小说。她对斯卡里讲,不介意,相反,那让她很开心。对记者佐薇·海勒,桑塔格将她在英国的短期逗留描述为有趣的插曲;在那里,她“身穿宽松的外衣,脚踏自行车,四处闲逛”,遇到“有趣的年轻人”。她称之为“使自己年轻的一种途径”,“以前我从未允许自己这样做——这是我第一次经历的合适的学生生活,尽管我当时已结婚,而且还是个母亲。事实上,在牛津的那一年[实际只有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意味着我婚姻的结束。”到了巴黎,当然就意味着栖身《夜林》,这是“拙劣的嘉年华、一种人类动物园的巴黎。那些城里的徘徊者希望成为他们急欲成为之人,却不能如愿”。桑塔格做着人们或许能猜中的事情:恶补法语,凝望城中辉煌的建筑,追求感官刺激,逛书店。她在离巴黎大学不远的雅各布街拉丁区找到一个房间住下;在这里,她要继续做她的伦理研究博士论文。都市化的巴黎大学比起平静的、几乎是乡村的牛津大学来要适合她得多。严肃的巴黎学生吸引了她。这些学生住在破旅馆里,日常开支依靠家里拮据的资助(当时还几乎没有国家奖学金)。他们不打工——“当招待、洗盘子有失尊严。”他们有大量的时间在咖啡馆争辩,在最简单的事情上找到复杂性。那时候的思考路子是:“你说得对,但它要比这个复杂得多,” 因此,这一思路被誉为“矛盾的精神”。记者欧夫·贾菲一九四九年起一直长驻巴黎,他在一九五八年除夕晚会上认识了桑塔格。他推测,因为性格不合,她已经与丈夫分手,她有个五岁的男孩和里夫及家人住,她似乎还与他们保持不错的关系,但已发现里夫对她来讲太学究气了,而且落伍、太过传统。贾菲知道,他们俩曾合作过一本书——事实上,他现在还记得桑塔格在巴黎的美国捷运公司取《弗洛伊德:道德家之心灵》一书校样时的情景。桑塔格和贾菲下馆子,这不算什么大惊小怪的事情,还一起看过许多场电影。他记得她爱看西部片,会催他:“去吧,会很好玩的!”看电影是她主要的放松途径。她看好莱坞旧片的时候是她最最好玩的时候。是的,谁陪她看电影,谁就会讲那是个非常随和、非常贪玩的苏珊。多年后,贾菲才意识到,桑塔格观看那些电影的快乐源自其对坎普感受力的兴趣——这个概念日后让她一举成名。他喜欢苏珊,因为她是如此轻松愉快、思维敏捷、长于观察。她法语讲得还算过得去,除了有点儿美国口音。他们一起去听西蒙娜·德·波伏瓦在巴黎大学所作的讲座。他们印象很深,但对波伏瓦的观点,他们也有不敢苟同之处。她在巴黎呆的那一年结束的时候,与贾菲友好地分了手。一九五八年,桑塔格联系上了她在伯克利最要好的伙伴、现供职于巴黎《先驱论坛报》的哈丽雅特·索姆斯。她们又成了一对,并结伴周游欧洲列国。哈丽雅特记得,桑塔格人见人爱,无论是男是女。在德国,一名男子认为桑塔格像只外国猫。男人们尾随她。两个女人一起旅游比较省钱,有时搭便车,有时乘火车。她们投宿廉价旅馆;希腊那家似乎特别便宜,她们住了几天之后才发现那是一家妓院。从希腊返回巴黎,她们坐的是三等车厢,(她们挠头的时候)发现把小虱子带了回来,只好用毛巾把头发给包起来睡觉。在巴黎,哈丽雅特把苏珊介绍给她所有的朋友,苏珊妩媚极了。她也害羞。她思念大卫,但也很享受假期。哈丽雅特认为,她在尽情地享受这种远离母亲责任的时光,她年纪轻轻就生了孩子。她也帮哈丽雅特做好新工作——为一家技术杂志做翻译。她很喜欢翻译。在哈丽雅特眼里,苏珊似乎还是非常年轻、非常脆弱,情感上与她九年前就认识的苏珊没什么两样。哈丽雅特记得听见苏珊说:“我得学会更愤世嫉俗。”对苏珊·桑塔格来说,欧洲大学的课程设置不当。她已经有了像伯克和陶布斯这样的文学和思想导师,但她尚未结识能帮助她沉浸到当代文化领域之中去的同龄作家。于是,哈丽雅特向她介绍了三十岁的阿尔弗雷德·切斯特。于是,桑塔格拜倒在他脚下。切斯特出版过一部短篇小说集《龙在这里》(一九五五)、一部长篇《杰米是我的心上人》(一九五七),此外,还有奥林匹亚出版社出版的、以笔名马尔科姆·内斯比特写的黄色小说。用辛西娅·奥齐克那生动的话语来说,他正腾飞到“文学名流的空中花园”里。自一九五一年起,他就在巴黎,所以,可以把桑塔格介绍给在《评论杂志》、《党派评论》以及《巴黎评论》上发表文章的一些作家。他还真认识《巴黎评论》和《纽约书评》的创办人乔治·普林顿和罗伯特·西尔维斯两位编辑。后者是芝加哥大学的又一奇才,曾支持切斯特的处女作在法国出版。切斯特长着一张娃娃脸,秃顶,红扑扑的脸蛋,像个布娃娃。小时候,他生了一场病,结果全身体毛掉光,所以,看上去胖乎乎的。他痛苦地意识到自己的秃顶,便戴上被说成是有点黄的橙色和姜黄色的假发。他似乎养成了一种肆无忌惮的同性恋-犹太人的炫耀习惯,以与他奇怪的样子协调起来——抑或是要对立起来?他雄心勃勃,这是出众的。他是布鲁克林人,讲起话来像一挺加特林机枪 ,“第二句句子的脚趾头绊在第一句的脚后跟上。”他是个波西民,生活就围绕着当作家来安排。除了写作,他什么都不做。他想出了聪明的法子,让他母亲在经济上资助他(编了个自己结婚的谎话,通知她,这样她就会送他一件结婚礼物),躲避房东(保住一套不易得到的要交租金的公寓房,办法是穿上晚礼服,装扮成一个百万富翁,和一个准备翻修那房子的建筑师一起出现)。只要是切斯特觉得为躲开非文学的工作而有必要做的事情,他都会去做;他做的这些个乱七八糟的事情多年来为作家和编辑们提供了茶余饭后的谈资。桑塔格向来认为,没有教席,或者不与某些大学确立某种关系,要想好好写作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对桑塔格来说,切斯特的例子倒让她大开眼界。许多人都看好切斯特,认为他似乎注定是要成就一番事业的,可他从来都不会成为文学泰斗。相反,他喜欢在纽约有一种耀眼的沉浮。他追求的声名让他感到厌恶。看到桑塔格成名、变得显赫而她本人对此又非常珍视的时候,他便越发感到厌恶。诗人爱德华·菲尔德写过一篇关于切斯特的未刊稿,标题是《要娶苏珊·桑塔格的人》,为恢复切斯特的名誉做出了最大的努力。他约过桑塔格,向她征集切斯特写给她的信札,并请她回忆他们之间的交往。她一直保持沉默,只有一次回答说她不能合作。桑塔格没有提供证明,好在我们读到了辛西娅·奥齐克出色的回忆录《阿尔弗雷德·切斯特的假发》。一九四六年,奥齐克和切斯特在纽约大学同听一门写作课。他才十八岁,却已经满怀“文学激情”。她是以一个大胆的说法开始回忆的,即切斯特——实际上是切斯特的思想——是不朽的。他“坚定地站在”好象是她心灵的“无法渗透的一个纯精神岛屿上”。换言之,他代表了纯粹的文学写作理念:“他劲头十足地撰写唐突无礼的评论,妄自尊大,吓唬人——五六十年代许多年轻男性(以及极少数女性)都写,目的是为了成名。”以下是摘自切斯特发表在《纽约书评》上诋毁约翰·雷奇《夜之城》的一篇评论:“段落写得是如此粗俗、笨拙,艺术上是如此的板滞、凝重;雷奇是存心要靠鸡奸烧干诗的最后一滴诗意,结果,他什么都拿不出来,除了一锅黑莓散文。”看完这篇评论,戈尔·维达尔称切斯特是魔鬼——但也是大师,是“黑色艺术”的实践者。正如奥齐克意识到的,“每隔五年,一批文学新人就会茁壮成长,同样地浸泡在勃勃雄心的欲望之中,同样地因嫉妒而令人厌恶(或者受到激励)。切斯特与桑塔格关系恶化后,在给一个朋友写信时,他厉声喝道:“你竟敢说‘你的朋友S·桑塔格’?你这卑鄙小人,她是我的敌人!她是大家的敌人!她就是敌人!”奥齐克的文章提到切斯特未完成的长篇——《脚》——已发表的部分时,间接地涉及到桑塔格。这个残片包含了把他的文友写进小说的内容。比如,保罗·鲍尔斯变成了彼得·普拉特。奥齐克也提到玛丽·蒙黛,但没有明确指出其生活原型,其实显然是桑塔格,她的姓在德语里指星期天。 奥齐克指出,在《脚》里,玛丽·蒙黛有个酷似她的人,同名同姓,也叫玛丽·蒙黛。切斯特在信里将桑塔格描写成具有双重人格者(高贵的文人和“玩世不恭的妓女”)。桑塔格后来写了个题为《假人》( “ The Dummy ” )的短篇,有着同样大胆的构思:一个人有第二自我,别人能够看到他在过一种生活;而同时,这个自我的原身可以过着完全是另一番模样的生活。一九七0年,切斯特在以色列去世。那些认识他的人对他有生动的记忆,因为他始终有棱有角,动辄大发雷霆。他从未变得老成过。奥齐克得出结论说,他一辈子“全心全意地奉献给了文学”。一九五八年,对阿尔弗雷德·切斯特和哈丽雅特·索姆斯来说,桑塔格似乎还是个纯朴的少妇。但是,桑塔格已经在研究安德烈·布勒东及其超现实主义同仁;这些人对艺术家这个人物,即作品背后的创造者感兴趣。他们为桑塔格提供了与瓦尔特·佩特和奥斯卡·王尔德之间的联结;这些作家她在芝加哥的时候和内德·罗森海姆讨论过,他们创造出一种与美学个性观无法分离的风格。对布勒东来说,“作者与作品是捆绑在一起的,无法分开……艺术家的第一、也是最重要的作品……就是他自己。”在战争一结束的岁月里,与生活在巴黎的其他美国人相比,桑塔格更深地浸润于法国思想界和电影界。像诺曼·梅勒和詹姆斯·琼斯这样的小说家当然也与法国作家交朋友,并从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中获益匪浅,但是,桑塔格实际上是惟一一个努力在那里讲着法国哲学家、小说家和影评人语言的美国人。她引发了法国思想界对美国大众文化的兴趣,并开始形成自己的美学观,此观点打破了由德怀特·麦克唐纳和克莱门特·格林伯格这样的美国评论家提出的雅文化与俗文化的范畴。六十年代,她动笔写她那些标志性论文的时候,把欧陆的复杂带进了美国评论界,改变了思想和文化争论的表达方式。她的前辈(如莱昂内尔·特里林和爱德蒙·威尔逊)将自己的视野局限在文学、历史和一般文化讨论的范围里,而桑塔格则表现出对所有艺术门类的了解;这得益于她那训练有素的哲学头脑,这种头脑为她所谓的“新感受力”而辩护。她把她讨论文学经典的严肃认真劲儿也带进对当代一些领域的讨论之中。但是,桑塔格着迷的法国风不只是思想层面的东西。恰恰相反,她看到了像路易·阿拉贡和安德烈·马尔罗这样的作家是在怎样一丝不苟地润色他们的形象并创造出一种神秘色彩的。在阿拉贡和布勒东这些作家身上,她看到了先锋艺术家是如何吸收左翼政治,使得有关艺术家形象的一切看上去都是进步的、无畏的,尽管比如共产党与超现实主义者之间断断续续的联合是荒谬的,注定要化为泡影。这没关系。那种想法,即艺术家立场鲜明、全面参与的纯精神理念,让桑塔格激动不已。于是,任何矛盾的、自我挫败的行为一概可以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