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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相约-5

作者:陈鲁豫 字数:25198 更新:2023-10-11 17:12:27

自始至终,杨钰莹一直保持着沉默。  对于沉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读。有人说这是默认,有人却感叹,承受着这么大的压力,依然能够春风满面地在舞台上唱着情歌,这女孩子真不容易。  可是,人的忍耐力是有限的。鼓足勇气把积压在心底的话说出来,是一种解脱。  我想,这也是杨钰莹决定接受《鲁豫有约》访问的原因。  我知道,做出这个决定,不容易。  我的同事樊庆元和吴穷第一次同杨钰莹联系是在2002年5月初,杨钰莹很爽快地答应了。只是我们俩的档期老合不上,专访就拖到了7月中旬。  策划会上,大家意见一致,那些敏感的问题如果刻意避开,节目不如不做。但是,我有我的担心,如果她不想说那些令人不愉快的事情怎么办?  樊庆元说:“有这种可能,但我觉得可能性极低。我想,她是有话要说。”  我同意樊庆元的看法,可心里还是有些不安:“我该保持什么样的立场呢?”  这的确是个棘手的问题,因为任何一个立场都会激怒一部分观众。表现出同情,有人会说这是没有正义感;表现出批评者的姿态,观众更不会接受。而百分之百的中立则是根本不可能的。  策划会的结论是,让杨钰莹着重就成长历程、成名前后、情感经历和复出心态来讲述自己的故事。我不回避关键问题,但也不会直奔“隐私”。如果,访谈只围绕跑车、婚姻合同一类的话,节目就显得太功利、太八卦了。  采访是在三里屯的一家酒吧进行的。北京的酒吧白天客人不多,安安静静的适合拍摄。  平时拍《鲁豫有约》,现场除我之外,只有制片人、导演、两个摄像和一位负责宣传的同事共6个人。但采访杨钰莹这天,酒吧里显得格外热闹,樊庆元悄悄告诉我:“今天剧组人数破了纪录,一共来了13个人。”  当杨钰莹的车子开到酒吧门口的时候,所有的目光都盯在了车上。杨钰莹乘坐的是一辆深绿色的奔驰,而不是人们想象中的红色跑车。和出道时相比,杨钰莹的外形没什么变化,举手投足还像个小女孩一样。也许是头天晚上通宵拍摄MTV的原因,她看起来略显疲惫。  “我才知道你原来叫杨岗丽,我一直以为杨钰莹就是你的本名呢,这个名字起得非常好,很适合你。不过,杨岗丽也很好听啊!”这是我的第一个问题。  对我来说,每次采访的开场白至关重要。  “你不觉得杨岗丽是个带点男孩子气的名字吗?我的很多歌迷都叫我岗岗,这是我的小名。一听到岗岗,我就觉得这太不寻常了。因为只有我的亲人、我最好的朋友才这么叫我。这个名字就是藏在内心深处的我。”  我们的谈话很顺利,但两个人之间似乎还隔着一层薄纱,我知道,那个问题不谈,这层纱就捅不破。于是,我相当委婉地问她:“当初你淡出歌坛是否和一段感情有关?”  杨钰莹很勇敢,她主动提到了赖文峰的名字和他们共同生活的3年经历。她说,那是一段美好的日子。  杨钰莹这一期节目播出的时候,我正在香港,没感受到它在内地观众中引起的巨大反响。一周后,我回到北京,才发现几乎所有网站、报纸都转载或报道了访谈的内容。观众的反应大致有两种,有人认为“你给了这个孩子一个说话的机会”,也有人发来E-mail大声疾呼“不许利用《鲁豫有约》。”  观众的热烈回应让我想了很多。  这就是我做《鲁豫有约》的初衷吧:我们静静地聆听一段人生故事,然后思考、讨论。结论迫不及待寻找,似乎并不重要。  蒯大富  我无法把眼前这个温和的人和这个名字所代表的革命、造反、激情联系在一起。  麦当娜拍过一部不知所云的电影“Desperately Seeking Susan”(迫不及待找苏珊),除了片名,一无是处,Desperately其实我更想翻成气急败坏,像极了我寻找蒯大富的心情,所以拿来一用。  2001年11月,我着手筹备新节目《鲁豫有约——说出你的故事》,我和我的同事们开始挖空心思寻找那些经历过风风雨雨又几乎被时间淡忘的人们。不约而同地,我们都想到了蒯大富,那个叱咤风云的清华学生,文革结束后,一直了无踪影。  Will Smith未成名时,拍过“Six Degrees of Separation”(六度空间),影片中的一段话让我颇受震动:“你想找到世界上任何一人,中间环节不会超过6个人。”  看这部电影时,克林顿正因为莱温斯基事件而焦头烂额,我很想采访他。记得我当时坐在沙发上算了算,如果要找克林顿,从外交部或大使馆入手,中间顶多也就6个人,那样一想让我兴奋不已。  我知道我能找到蒯大富,果然,同事阿忆表示和蒯相识,可以代为联络。我大喜,再一次印证六度空间理论。  一天,阿忆神秘兮兮地问我,是否曾在深圳出席过一个网络公司的开幕典礼。我想了又想,隐约有记忆。阿忆才说,蒯的太太就在那间公司,蒯本人当时也在现场,还充当摄影师为我和他太太拍了不少照片。我一听,少不了一阵感慨,又再逼阿忆,要蒯答应上节目。  11月15日,凤凰在深圳举办演示会,演示会现场,我已打扮完毕,穿着曳地长裙正走向后台。阿忆拦住我,说刚和蒯通过电话,蒯要在深圳和我见一面。由于我当晚必须赶回香港,于是再逼阿忆打电话,让蒯过来。阿忆拨通电话,一边和他寒暄,一边抽空对我说:“他不过来,你和他说吧!”我接过电话,自报了家门,再请蒯来参加演示会,蒯答应了。  一小时后,蒯到了。他是一个普通的中年男子,微胖,戴大框眼镜,脸上有着谦和的笑容。我无法把眼前这个温和的人和蒯大富这个名字所代表的革命、造反、激情联系在一起。蒯带来几本旧相册,里面有他和毛泽东、周恩来的合影,照片上的蒯瘦削、意气风发,我觉得自己是在翻看当年的人民画报。  演示会要开始了,周围乱哄哄的。我对蒯说:“上我的节目吧!”  他犹豫着:“我现在开着一家公司,每年交不少的税,我很怕受到关注。”  时间紧迫,我和蒯相约再通电话详谈。  几天后,我在北京,蒯打来长途,语气诚恳,但态度坚定:“再等等吧!”  我是个执著的人,面对蒯,我却无法执著。那次通话,时间挺长,最后我说:“什么时候你想说了,告诉我!”  2002年1月5日,我在北京华彬大厦参加中央电视台《旋转舞台》新年音乐会的录制工作。晚会现场,一个风姿绰约的中年女人走过来握住我的手:“鲁豫,我一定要和你打个招呼,我就是你一直在找的张玉凤。”  张玉凤已年过半百,但气质高贵,美丽依旧。我看人就信直觉,匆匆一面已让我深深地喜欢上了她。  “谢谢你们还记得我。”她语调温柔,让人如沐春风。  “玉凤大姐,我的节目随时等着你。”我握着她的手,由衷地说。  寻找蒯大富和张玉凤的过程,我是迫不及待的。而等待他们,我却是耐心的。我知道,等待也许是漫长的。  观众来信措辞激烈:“你以为你是谁,你凭什么不停地追问人家?”我因此而踟蹰。  《南方周末》的向阳曾经问我:“你在采访中会像美国的麦克·华莱士那样咄咄逼人地提问吗?”  我当时拼命摇头:“不可以,在中国绝对不可以。我们中国人比较含蓄,西方人比较直接,对于太尖锐的问题,中国观众会觉得不舒服,认为太不留情面了。所以我做《鲁豫有约》,一方面要保持个性,一方面又不能走得太远,要顾及观众的情绪。有些尖锐的问题该问还是要问,但我会说得比较婉转。”这是我做《鲁豫有约》以来最深切的感受。  向阳对我的访问是在2002年5月,那一阵我正在家闭门思过,平生第一次对做电视有些意兴阑珊,甚至萌生了退休的念头。  那时《鲁豫有约》播出才5个月,却已在观众和传媒中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每一期节目的文字都有不少报纸和网站全文转载,观众在网上讨论他们感兴趣的嘉宾,至于我采访过的有争议的人物,各方的评论和报道更是铺天盖地。有这么多的关注着实令我兴奋,也令我惶恐。我有些不知所措。  作为一个追问者(这是向阳在《南方周末》的报道中为我起的名字,我很喜欢),我的任务是让被访者讲出他从未对人提起的一段生活,一个故事。有时,我会好奇地打破沙锅问到底;有时,我会善意地接受一个也许并不真实的回答(观众讨厌虚假,可有时真实并不美丽,他们未必能接受。至于被访者,如果不愿回答某个问题,一定有他的难言之隐,我完全理解。)而当嘉宾在关键问题上闪烁其词,或者用反问来代替回答的时候,我也会执著地重复我的问题,直到对方的语言或者表情,给出一个真实的答案。我就是想把一场谈话的真实状态呈现出来:有时我的声音大,语言机智,有时被访者的回答要远比我智慧。在长达几个小时的访谈中,我是追问者,更是聆听者,而我的嘉宾们在一种尊重、平等、友善的气氛中将积压多年的心声一吐为快。我很满意我和同事们的作品《鲁豫有约》。  但观众们的反应却很复杂。他们喜欢看《鲁豫有约》,喜欢节目的真实和人性,只是对我在个别访谈中的采访风格不能接受。有的来信言辞激烈:“鲁豫,我一直最喜欢你,可今后,我再也不看你的节目了!”  “你以为你是谁?你凭什么不停地追问人家?”……  这些反对的声音对我的影响很大。我本来就是个认真的人,这下更是不断地自我反省:“《鲁豫有约》是个好节目,但我们的创意和风格是不是稍微超前了点儿?也许我的观众还没有准备好接受一个真实的谈话节目吧?而一个节目再好,如果观众不喜欢,又有什么用呢?《鲁豫有约》还要不要再做下去呢?”  将近一个月,这些问题每天在我脑子里翻来覆去,我甚至想到了放弃电视。理由有两个:一、主持人被视作公众人物,被人议论是很正常的,可惜我不习惯,那只有另谋高就。  二、我自以为了解观众,知道他们的需求,可事实证明并非如此。这对我打击很大,连观众的心态都吃不准,还做什么电视?  前思后想,只有一个出路:不干了。  我的家人不理解我为什么痛苦:“你的节目才播出几期就引起那么大的反响,这是多少人求之不得的事情。有些批评的声音很正常,这点心理承受力你还没有吗?”  我在采访中开始有杂念:“我的微笑应该再明显点吧,否则观众会说我挺厉害的;这个问题,最好别问,要不然别人会说我不善良……”2002年4、5月份的几次采访,我完全没有了以往《鲁豫有约》的锋芒。  刘春和樊庆元(刘春是监制、樊是制片人)一次又一次地给我敲警钟:“你有点矫枉过正!好多该问的问题都没问。”  他们说的我都清楚,可我心理障碍太大。  5月初采访王军霞,她和她的老公战宇特意从沈阳飞来北京。王军霞是一个特别爽直、单纯的人,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有什么说什么,不会藏着掖着的。”可我却是畏首畏尾。她和马俊仁之间的恩恩怨怨,我只字不提,倒是王军霞坦坦荡荡地说起了马指导。我完全可以接着她的话问下去,让王军霞聊聊她们师徒之间的故事。可那时候,我脑子里又开始胡思乱想:“‘马家军’的事别说了,马俊仁和王军霞都是为国争光的人,说谁说多了都不合适。观众会不答应的!”我和王军霞聊了一个半小时,谈话过程中我用余光瞟了瞟现场工作人员,大家都显得心不在焉。我知道,这是一场失败的访问。  樊庆元眼里不揉沙子:“今天说的太不好听了,”  我自知理亏,可还是嘴硬:“也只能说成这样。”  樊庆元是个比我还较劲的人:“我们去沈阳,再采访一次王军霞。”他这招真狠,彻底把我制住了。  5月7日,国航一架航班在韩国斧山失事,机上122人罹难。我是5月8日一大早从凤凰资讯台得知这个消息的,赶紧打电话通知樊庆元,大家少不了唏嘘感叹一番。可两个小时后,还是按原计划从北京坐国航飞机飞往沈阳。我有些内疚,如果不是我表现失常,一大帮人也不用起个大早再飞趟沈阳吧!  王军霞的家离沈阳桃仙机场很近,我们的第二次对话就在她的客厅里进行。也许是家的气氛让王军霞更放松,也许是我的内疚让我打消了不少顾虑,我总算完成了任务。  现在的我,偶尔在采访前还是会有顾虑,但我越来越了解我的观众,我知道,他们希望我锲而不舍地提问,温柔敦厚地提问。  平生第一次由衷地羡慕一个人,并且想知道有关这个人的一切  我爱三毛  三毛的微笑很无辜但又极具诱惑力。我读懂了她笑容背后的潜台词:我把我的大门打开了,你能看到一部分我的世界,但你进不来。  我真的是非常喜欢三毛。  我从没有崇拜过任何人,但对三毛的欣赏大概已接近崇拜。  初二那年的某一天,班里的同学开始疯狂传阅一本薄薄的小书:红色的封面上有着骆驼和残阳的图案,书名叫《撒哈拉的故事》,友谊出版社出版,作者的名字单纯好记,三毛。  当时我们班53个人几乎都在排队等着看这本书,当它终于传到我的手上,书页的边边角角已卷了起来。我至今记得翻开扉页看见三毛的照片时内心的那份羡慕和震动:三毛身穿大红色长裙,梳着辫子,脚上没有穿鞋,只套着洁白的毛袜,慵懒地席地而坐。  我不能肯定那本书是不是盗版,反正照片的质量并不好,三毛的脸看起来有些模糊。可我还是无法抑制地被照片上的这个女人吸引,我觉得她是那么sophisticated(深不可测),那么优雅、纤细和富有。  那是我平生第一次由衷地羡慕一个人,并且想知道有关这个人的一切。  那时正是课间10分钟,我捧着书恍惚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对着扉页里三毛的照片发呆。那种凝视好像是要穿透书页一直看进这个女人的内心世界。三毛脸上的表情是淡淡的,嘴角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那微笑很无辜但又极具诱惑力。这个女人太清楚自己的魅力了。她不美,但她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在我13岁的某一天,三毛就是这样走进了我的生活。我觉得我读懂了她笑容背后的潜台词:我把我的大门打开了,你能看到一部分我的世界,但你进不来。  整整10分钟,我就那样呆坐在课桌前。  接下来是英语课。这通常是我大显身手的时候,那一堂课我却一言不发,身体紧紧贴住课桌,左手扶住摆在桌面的英语书,右手放在桌子里,手心汗津津地粘在那本《撒哈拉的故事》上。  英语老师觉得我和平时不大一样。往常上课,我总是举手要求回答问题最积极的一个。有时老师为了鼓励更多的同学在课堂上勇于发言,甚至会假装看不到我高举的右手。而这堂课,我安静得有些反常。当全班朗读课文的时候,老师特地走到我身边,弯下腰轻轻地问我:“你生病了吗?”  我冲老师笑了一下,摇摇头,开始大声地念课文。  那一天在恍惚中度过。  下午第二节课结束的铃声一响,我几乎是伴着老师“下课”两字从座位上一跃而起,抓着早就收拾好的书包冲了出去。  我归心似箭,自行车骑得快要飞起来了。  我要赶紧回家,好舒舒服服、踏踏实实地看《撒哈拉的故事》。(一直到今天,当我拿到一本期待已久的好书时,我就想快快回到家里,躺在我的沙发上,后背靠着垫子,再把双脚翘得高高的,还要削一个大大的富士苹果,这才能心满意足地开始看我的书。)  那时我家住在4楼,靠马路一边的墙上有一个小小的窗户,每到傍晚时分,总能看到窗外有一群鸽子飞过。当我合上《撒哈拉的故事》抬起头,正好看到那群鸽子,而爸爸已经叮叮咣咣地在厨房准备晚饭了。屋子里有些昏暗,我一动不动地坐在面向小窗的沙发上,心里有一种压抑不住的冲动想要浪迹天涯。  从此,留学成了我的梦想。我渴望到国外过一种精彩、艰苦但又富足的生活,就像三毛那样。  一个晚上,《撒哈拉的故事》我翻过来掉过去的读了近10遍,书中的内容几乎倒背如流。第二天,我如约把书交给了排在我后面的同学。书还了,但三毛成了我的精神偶像。  我不再为自己的理想不是当科学家而觉得难以启齿。怎么样,三毛都说她和荷西绝对不创业,只安稳地拿一份薪水过日子而已。何况,在她的笔下,柴米油盐的生活可以这样风花雪月、有滋有味,那就算我的一生平平凡凡、普普通通,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我一心一意要把自己改造成三毛。三毛在书里多次提到《弄臣》、德沃夏克的《新世界》、手摇古老钢琴、管风琴和美洲的民族音乐,我于是也强迫自己去听高雅的古典乐曲。当别人问起,我甚至不承认我其实喜欢的是流行歌曲。  内心想做三毛,但付诸行动却很难。我们太不一样了。  三毛喜欢拾垃圾,然后化腐朽为神奇地把废弃的轮胎变成软椅,“谁来了也抢着坐”;她在棺材板上放了海绵垫,再铺上沙漠风味的彩色条纹布,就有了一张“货真价实”的沙发,“重重的色彩配上雪白的墙,分外的明朗美丽”。她还可以把街上坏死的树根、完整的骆驼头骨都摆在家里做装饰品。而这些,我都做不到。我怕脏、我动手能力很差。我喜欢动物,但仅限于远观,我无法想象把白森森的骨头搁在我的眼前。  三毛喜欢沙漠、农村和所有人类现代文明还来不及改造的地方,可我呢,心里向往的是纽约、巴黎,一切灯红酒绿、繁花似锦的地方。我也喜欢自然,但那是一种彬彬有礼的君子之交。每次坐车到郊外,我都会象征性地下车欣赏一下美景,嘴里还由衷地感叹到:“真美!”然后从地上揪一朵野花,再满足地叹口气,说:“好了,咱们回家吧。”  大自然能愉悦我的眼睛,但感动不了我的心,只有人和人类的作品才能令我激赏。  三毛写信真是一绝,写得长,有内容,文笔生动活泼,就像她的散文。虽说写字对她而言是手到擒来的事,可问题是她会认认真真地给每一个朋友、甚至读者回信。这是多大的工作量啊。很多年后,她的这份爱心不仅令我感动,更让我羞愧难当。  九二年,我也开始收到观众来信了。第一次抱着两大包信件离开电视台,我心里很是兴奋:“终于有机会和三毛一样了。我也要认真读每一封信,再给每个人洋洋洒洒地回上一封。”我回到家,把近两百封信堆在床上,这才感到了为难。我不知道三毛是怎么做到的,反正,让我给两百人回信,我无论如何完不成这个任务。  我和三毛之间有着太多的不同,但这并不妨碍我对她的迷恋  街上每出一本她的书,我都像小孩子过节一样地兴奋。《撒哈拉的故事》之后,我像集邮一样搜集了友谊出版社和其他出版社出的三毛所有的作品:《雨季不再来》、《稻草人手记》、《哭泣的骆驼》、《温柔的夜》、《梦里花落知多少》、《背影》、《送你一匹马》、《倾城》、《万水千山走遍》、《我的宝贝》、《闹学记》、《我的快乐天堂》、《高原的百合花》以及有凑数之嫌的《谈心》、《随想》和《亲爱的三毛》。这些薄薄的书是我永远的精神食粮。  2003年春节前,我趁着回北京之前仅有的半天空闲,跑到尖沙咀PAGE ONE书店去买有关法国的旅游书,为计划中的夏季法兰西之行做准备。在香港,只要有时间,PAGE ONE是我必去的地方。  那天是星期四,是我身体状态接近崩溃的时候。因为每天凌晨4点起床去做《凤凰早班车》,8点钟直播结束后,我回家躺一下,再去主持中午12点的《凤凰午间特快》,连续4天之后,我就成了真正的行尸走肉。可不管多累,一进PAGE ONE我就活过来了。那天,我挑选了关于巴黎和普罗旺斯的旅游画册,再加上刚从美国空运到港的最新一期《VANITY FAIR》、《VOGUE》、《IN STYLE》等等一大堆花花绿绿的杂志,我双手抱得满满当当的。感觉到怀里越来越可观的分量,我决定该适可而止去交钱了。当时我正站在旅游书籍区内,只要向左迈出3大步就是摆满流行书的书架。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抱着沉甸甸的书往左转。三毛的全套书就在最高一层的架子上,每次我都会在那流连一会儿,明知三毛不会再有新作问世,可总是忍不住细细查看一番。那天,就在我精疲力竭连眼睛都快睁不开的时候,我的心突然狂跳不已。在一排皇冠丛书中,赫然摆着《我的灵魂骑在纸背上——三毛的书信与私相簿》。我慌忙蹲下,把怀中的书胡乱摊在地上,又忽地站起来,也顾不上低血糖头发晕,左手扶住书架,右手气急败坏地抽出那本书。  一翻开书,我的呼吸都急促了。书里竟然有近30页三毛各个时期的照片,大多数从未发表过,再翻翻书中的内容,都是三毛1973年至1979年在西班牙和撒哈拉生活时给父母的家信。三毛去世已经12年了,没有她写书给我看,挺寂寞的。而眼下,在最不经意间,我又看到了三毛的新书(是她家人整理出版的),真令人喜出望外。  三毛去世是在1991年1月4日。我是第二天晚上知道这个消息的,从中央台的晚间新闻。那天我刚刚跟男朋友闹完别扭,他哄了又哄,我还是因为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伤心欲绝。天晚了,他只好丢下我回家。我于是一个人愈发地悲愤,看着电视,想着自己的新仇旧恨。突然,播音员罗京的声音止住了我的眼泪:“台湾著名女作家三毛于昨天清晨在台北荣民总院自杀身亡,享年48岁。”  我惊呆了。  三毛在书中常常会谈到生死的话题,甚至在给父母的信中,也会时不时地旁敲侧击,什么她已见过太多死亡,早就能够坦然接受,只是家人都要预备好,免得这一日来了受不了。就是因为讲得太多,好像狼来了的故事,没有人拿它当真。有时还会让人产生逆反心理,即便像我这样喜欢三毛的人,也会觉得她在生命的问题上,有些做作。谁想她真的以自己的方式离开了这个世界。  第二天,当我从震惊中解脱出来后,我翻出了初中时写的一首关于三毛的诗(中学时代,除了三毛,我还喜欢顾城、舒婷、北岛的诗,爱屋及乌,因为爱诗,也自己写一些酸酸的所谓朦胧诗。)和我所有的三毛的书,反复地看。想到三毛陪伴了我的整个少年岁月,心里有了一种失去最亲爱朋友的悲哀。那首诗早已找不到了,我只记得在诗中我表达了对于三毛失去挚爱荷西的理解和痛惜。  三毛去世后,大陆的几家出版社先后出版了《我的宝贝》、《万水千山走遍》和《闹学记》。其中,《我的宝贝》也许是对我的生活影响最大的一本书。三毛“有许多平凡的收藏,它们在价格上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在数量上也抵不过任何一间普通的古董店……”但这些“所谓的收藏,丰富了家居生活的悦目和舒适”,而且“每一样东西来历的背后,多多少少躲藏着一个又一个不同的故事。”于是,三毛请来摄影师,拍下了她的宝贝,然后,她又写出了寻宝的经过。  像三毛一样寻宝  说是宝贝,其实都是一些不太值钱的银制老别针、项链、手镯、西餐用的刀叉和所有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都能买到的小摆设、小玩偶。东西很一般,但在三毛的笔下,它们身价百倍。  那本书引发了我对家居布置和收藏的兴趣,某种程度上也影响了我的审美。  因为三毛,我喜欢上了古旧的中式家具,现在客厅里就摆着从潘家园淘来的太师椅和烟榻。  每到一地,我总要大街小巷地转悠,搜寻漂亮、道地但又不太贵的工艺品。有一天,我会再写一本书,书名也叫《我的宝贝》。  我会写我在伊拉克首都巴格达的手工艺品街上讨价还价买下的宽大的手镯、12把银汤勺、两盏镂空银制嵌彩色玻璃石头的宫灯和一枚镶着硕大的孔雀石的戒指。  我会写我在莫斯科阿尔巴特大街买的无名画家的两幅油画。为了这两幅画,我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还借了200美金。价格虽然不菲,但物有所值。我永远都看不厌画家用的红白绿黄蓝,那么活泼明快的色调让他(她)的人物没有了油画常有的阴郁。  还有,我要写我头顶烈日在巨大的莫斯科工艺品市场转了一圈又一圈才买下的金制树叶、狮头。我琢磨着,它们该是沙俄时代钉在大户人家大门上的装饰。  我把其中一部分宝贝摊在了客厅的中式矮柜上。那已经成了客厅里最好看的地方。  除了三毛自己的书,我也买别人写的有关三毛的书(在我这里,享受这种超级作家待遇的还有张爱玲。)有一阵儿,一本揭露所谓“三毛真相”的书很是流行,我也买来看了。那些有关三毛的真真假假都不会令我失望。我喜欢的是文章里的那个三毛,至于生活中的她到底是什么样子,何必去管呢?  我只是感叹,有人迷三毛竟然迷到这种程度,不惜大费周章一一采访三毛书中提到的人、去过的地方。这让我自叹不如。  1995年,我来到西雅图。租房子、买家具,安顿下来后首先去逛的就是著名的PIKE PLACE MARKET。这个地方还是从三毛的书里知道的。1986年5月,三毛在西雅图BELLEUVE COMMUNITY COLLEGE边休养边学习英文,课余时间常常泡在那个有几百家小店铺的自由市场。这段经历被她写进了《闹学记》。  我自己也做了西雅图的居民后,PIKE PLACE MARKET成了我每天都要光顾的地方,不是去那的星巴克喝杯咖啡,就是去买水果、报纸。这些东西其实住所附近的超市、便利店都有,可我总是舍近求远,宁可走上10分钟,也要享受逛市场的乐趣。  差不多过了半年,我对PIKE PLACE MARKET里的每一个店铺的位置都已了如指掌。  一个周日的下午,我一个人拿着刚买的蛋筒冰激凌,和大约几千个外地或外国游客挤在一起逛市场里长长一溜卖瓜果、蔬菜、鲜花、海鲜的摊位。PIKE PLACE MARKET是西雅图著名的旅游景点,一到周末、节假日总是人山人海。  那时已经6月份了,天很热,我被各种肤色的人挤得心烦意乱。于是,我把剩下的大半个蛋卷扔进了垃圾桶,往市场的楼梯拐角处走去。我计划下一层楼,逛底层的古玩商店,那里通常比较安静。  我一边下楼一边低头用纸巾擦着被冰激凌弄得粘糊糊的手指,这时,我的余光看到了楼梯角落里隔出的一家小店铺。我的心开始狂跳不已:“天哪,这是哈敏的店啊!”  三毛在《我的宝贝》里写了一章“阿富汗人哈敏妻子的项链”。哈敏是三毛在PIKE PLACE MARKET认识的小店主,他是阿富汗人,为躲避战乱和养家糊口,独自一人在美国经营一家卖印度服饰的小店。三毛离开美国回台湾之前,哈敏要送给三毛一条项链——他妻子的项链。项链美极了,三毛掏出身上所有的钱买下了它。  平心而论,这篇故事三毛写得很一般。照片上那串项链也看不出令人惊艳的地方:项链是银制的,金属表链似的造型,但比表链宽,上面还坠着十几个25美分大小的银币。惟一抢眼的是项链上镶着6块浅粉或淡蓝的亮片,配一件黑色低胸晚装会很好看。  因为故事平淡,我逛了快100次的PIKE PLACE MARKET都没有意识到,藏在楼梯间角落里的就是哈敏的小店。  “哈敏的小店是楼梯间挤出来的一个小角落。”“店已经够小了,6个榻榻米那么大还做了一个有如我们中国北方人的炕一样的东西。他呢,不是站着的,永远盘坐在那个地方,上面挂了一批花花绿绿的衣服和丝巾。”这是三毛对小店的描述。  我站在离小店两步远的地方,好奇地向里张望着。哈敏(我想他就是哈敏)正盘坐在床上,他的四周的墙上,门上,到处挂满了沙丽、头巾,五彩缤纷的,看久了让人喘不过气来。  我站在门口一动不动足有5分钟,一直盯着哈敏看。这么长的时间,再没有经营头脑的店家想必也会出来问一声:“小姐,你想买点儿什么?”吧。  哈敏还是一动不动。  这下我更肯定他就是三毛笔下的哈敏。  “哈敏不回国办货色,他向一个美国人去批,批自己国家的东西。  “哈敏你不积极!”  “够了。”  “首饰不好看。”  “那是你挑剔呀。”  “这样不能赚钱。”  “可以吃饱就好了啦!”  “永远是这种扯淡似的对话,我觉得哈敏活得有禅味。”  这是三毛在书中的描写。  我当时很想走上去告诉哈敏,那个花了100美金买下他妻子项链的中国女人是个很有名的作家。她在书中也提到了他的小店。可惜,她已经不在了。  但我还是一动不动。  我又站了几分钟,冲哈敏笑笑,转身下楼离开了小店。  他是不是哈敏不重要,哈敏知不知道三毛的事情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我的整个少年时期,三毛浪迹天涯的故事曾带给我那么多的渴望。  我常常遗憾地想,如果三毛还活着,我一定要交她这个朋友,至少,要做上两期《鲁豫有约》。  “人越瘦越美”是我一生追逐的信条  我一直渴望自己拥有玉树临风、不食人间烟火的淑女气质,可惜,我从小就是个饕餮之徒。  我俨然成了减肥专家,随时随地和别人分享减肥心得:“饭后站半个小时……”。  “人越瘦越美”是我一生追逐的信条  英文里有一句话:You can never be too rich or too thin.翻成中文就是:钱越多越好,人越瘦越美。对于前半句话,我的感触不深。我喜欢钱,可是远没有到热衷的程度。只是偶尔站在李嘉诚的角度替他郁闷,因为前面永远有个Bill Gates(比尔·盖茨)比他有钱。  至于后半句话“人越瘦越美”,却是我一生追逐的信条。  小时候,我胖乎乎的挺可爱。  我的大姑父已经70岁了,每次见到我,总是抽着烟,眯缝着眼睛回忆从前的事情:“你一生下来,就胖嘟嘟的,可好玩了。邻居们谁见了都恨不得咬你一口!”  每到这时候,我总想象着大人们张着血盆大口在我的脸上、小胳膊上狠命地咬着,那场面极其恐怖。  小学五年,我一直在北京月坛少年之家舞蹈班跳舞。每个周六下午,我一个人拿着月票,从月坛北街坐15路公共汽车,到南礼士路下车,过长安街后再步行长长的一段路到西便门,少年之家就在马路边一片简陋的平房里。  我们舞蹈老师姓杜,曾经是专业舞蹈演员。她30出头,身材高挑,有一头烫过的短发,走路时挺胸抬头,永远穿合体的瘦裤子。每次杜老师带着我们扶把杆做基本功训练,我都会羡慕地看着她细长的双腿,幻想着有一天,我也会有那么修长的身姿。  杜老师教我们跳的都是成年人的舞蹈:舞剧《丝路花雨》中的独舞《敦煌彩塑》、《小刀会》中的《弓舞》、四个小天鹅等等。那时,我迷上了舞蹈。少年之家的排练室里有不少舞蹈方面的杂志,我常常看得如醉如痴。  当时,我心目中的偶像是杨华、蒋齐、唐敏和冯英。如果我记得不错,杨华跳的是《敦煌彩塑》,蒋齐的代表作是《金色的小鹿》,唐敏和冯英都是出色的芭蕾舞演员。  小学三年级,正赶上解放军艺术学院舞蹈专业招生。杜老师一直希望她的学生中有人能成为专业的舞蹈演员,于是带着我们去军艺考试。  当时,考军艺难于登天。首先,要拿到准考资格。这要求考生必须拥有足够修长的双腿,标准是,女生的腿至少要比上身长14厘米。腿长指的是脚后跟上方到臀部下端。  结果,我们少年之家一群女孩子中竟没有一个符合标准。  这次考试使我平生第一次注意到了自己的身材。小孩子很实在,不懂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我一心一意想着那14厘米的差距,这让我颇为沮丧。  上了初中,我开始发育,胃口变的出奇的好。  大概是初二那年吧,一天下午放学回家,爸爸正在做晚饭。我连书包都顾不上摘,就冲厨房里大喊:“爸,我饿死了!先帮我煎个荷包蛋!”  我爸实在没什么原则,马上就要开饭了,他居然放下手里的菜刀,忙着往锅里打鸡蛋。我呢,就站在煤气炉旁边,用两片方面包夹住荷包蛋,大口往嘴里送。不到3分钟就结束了战斗。伸手擦擦嘴,还是觉得意犹未尽,于是又对爸爸说:“我还饿,还要一个荷包蛋。”  我那个爸啊,他又毫无原则地递给我一份面包夹鸡蛋,虽然嘴上照例叮嘱着:“少吃点吧,晚饭快做好了。”但眼神里分明是长辈对孩子的纵容娇惯。  后来,我总对朋友吹牛说:“那天,我一口气吃了7个煎鸡蛋。”可仔细想想,我又有点怀疑自己的记忆,我不可能吃那么多吧。前几天,我专门就此事询问了我爸,他老人家斩钉截铁地说:“没错,你吃了7个。”  我一下就急了:“你怎么能允许我吃那么多呢?撑着,怎么办?”  “管?”我爸瞪着眼,好像要把我吃了似的。“管得了吗?不给你吃,你也得干那!”  “没错,爸,她就像个小孩似的,只要一饿,立刻就要吃东西,晚一会,少吃一口都不行。”老公在一旁连声附和。  我不说话了。  我一直渴望自己拥有玉树临风、不食人间烟火的淑女气质,可惜,我从小就是个饕餮之徒。  我记得,吃过7个鸡蛋后,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感觉胸口憋闷得喘不过气来。我没去医院检查,估计是蛋白质中毒一类的病吧。到了第7天,我跑到楼下的小卖部,买了一瓶北冰洋汽水,咕咚咕咚灌下去,憋闷的感觉立刻荡然无存。  高中我上的是清华附中。学校离家远,我于是过起了住校生活。住在集体宿舍的女孩子通常都有两个爱好:聊天和吃零食。我们宿舍7个人也不例外。  一天,我偶然发现,麦乳精如果不用开水冲泡而是干嚼着吃,味道很像巧克力。这意外的收获令大家很是兴奋,因为麦乳精比巧克力便宜多了。下午放学后,我们7个人凑够钱,然后一起去清华大学里的小卖部买了一大桶麦乳精,足有三、四斤重。回到宿舍,谁也不急着往图书馆跑,每个人都拿出自己的勺子,7双眼睛紧紧地盯住硕大的铁皮桶。  学生时代,每个寝室的室长是很有威望的人。于是,我们的室长在众目睽睽之下,打开了麦乳精桶的桶盖,又小心翼翼地撕开了蒙在桶口处的锡纸,一股浓郁的甜味立刻扑面而来。说时迟那时快,7把钢勺同时伸进了桶内。  半个小时后,我们风卷残云,吃出了一个亮晶晶、空荡荡的麦乳精桶。  这时,大家都不说话。刚才吃得太快太猛,这会儿,一粒粒的麦乳精好像一直堵到了喉咙口,稍一张嘴,就会喷出来。更可怕的是宿舍的空气,弥漫着甜得呛人的味道,吸一口气就觉得五脏六腑都会被粘住。  我们7个人呆呆地站了10分钟,突然,屋子里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呻吟声:  “我肚子疼!”  “我觉得恶心!”  “我难受死了!”  大家连滚带爬地躺到了各自的床上,一边痛苦地哼哼唧唧,一边还在坚持聊天。  “刚才忘了看,该不会是麦乳精过期了吧。”  “咱们可能食物中毒了!”关键时刻,一室之长做出了冷静、合理的分析。  “天哪,我吃得最多!我不会被毒死吧?!”我们其余6个人几乎是异口同声。  那天晚上,我们谁也没去食堂吃饭,也没去教室上晚自习,7个人一直躺着聊天。10点钟熄灯后还被宿舍楼查房的老师敲了好几次门警告:“413,还不睡觉,整个楼道就听你们的声音了。嘻嘻哈哈的,怎么那么大的精神,今天吃什么了?”  第二天一早,我们7个人起床后感觉格外的神清气爽,神秘的疾病已消失的无影无踪。为了庆祝重获健康,大家一起去食堂,饱餐了一顿油饼、稀粥。  只是,从此以后,我们413室多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谁也不准再提麦乳精三个字。  高中三年,我把自己吃得白白胖胖的。高考复习那么累,我都没有瘦下来。连我爸都啧啧称奇:“闺女,你考试这么辛苦,怎么就不见瘦呢?”  我自己倒无所谓。看看身边的女同学,高三一年下来,各个灰头土脸的,没有一丝青春年少的风采,我对于身材、相貌也就不那么斤斤计较了。更何况,我还有偶像的支持。当时,我最喜欢的影星是山口百惠。她的厚嘴唇、咪咪眼在我看来都是那么的完美无缺。就连她圆润的胳膊、粗粗的腿对我都是一种安慰。“山口百惠也不瘦啊,我胖一点,又有什么关系呢?”  那个时候,惟一让我觉得有精神压力的是去上海探亲。  每年暑假,我的出现总会让娇小玲珑的上海街坊四邻大为兴奋:“侬看格小囡,模子老大,样子交关好。”翻成普通话的意思就是,你看这个小女孩,块头真大,人长得真不错。  天知道,我那会不过是个一脸baby fat,胖乎乎的小女孩而已,被他们大呼小叫地称赞一番,我真觉得自己该痛下决心减肥了。  真正减肥从大四开始  我真正开始减肥是在1992年大四寒假过后。  我失恋了,那真是天塌下来的感觉。生活还能不能继续我不知道。我一边复习准备考托福到国外留学,立刻离开北京这个伤心地,一边开始狠命地节食。那股狠劲让我第一次在自己身上看到了所谓的毅力。  现在回忆起广院的食堂,我总是忍不住要流口水,但凭良心讲,当年饭菜的质量实在不敢恭维。我每天不知是在和谁发狠,早餐只吃一个煮鸡蛋。中午永远买又便宜又难吃的豆腐泡炒肉片,而且只吃豆腐泡,肉连碰也不碰,米饭更是数着粒吃。这样做,既省钱又节食,一举两得。  吃过午饭,我也不休息,一个人跑到教室去做托福习题。到下午4点左右,我的肚子开始造反,我通常会吃一个水果,再接着做英文作业。晚上是最难熬的,肚子饿得叽里咕噜地,人怎么也睡不着。这样一来,日子倒好过了不少,我每天的精力都花在了托福和饥饿的问题上,心里的伤痛也就淡了许多。为什么开始减肥我不知道。从心理学的角度,这也许是疼痛转移法吧,把心灵的伤痛转移到肉体上,最艰难的时刻也就挺过来了。  两个月之后,我的体重从110斤跌到了90斤。  从此,瘦,成了我生活中很重要的一件事。  1993年和1994年,是我最不开心的一段时间。吃,成了我那个时期排遣内心苦闷的惟一方法。  花,是我高中同班同学,我当年患难与共的朋友。难得她也正经历着生活中最彷徨、最不如意的时刻,于是我们两个人找到了共同兴趣:吃!  东四十条的必胜客,那两年,我们每周至少光顾一次。两个女孩子,却要点一个厚厚的至尊Pizza、两份沙拉、两大杯可乐,然后,互相鼓励着,一口一口吃到撑得连站都站不起来。  那一阵,我们两人的体重都在飞快地上升。更可怕的是,我们常常善意地麻痹对方:“你不胖,你一点都不胖。来,你再多吃一块Pizza吧。”  北京申办2000年奥运会,萨马兰奇在蒙特卡罗宣布结果的那个晚上,花从亚太大厦早早下了班,我们一起去长安商场旁边的麦当劳买了两个巨无霸汉堡包、两大份薯条、两大杯奶昔和两个苹果派,然后兴冲冲地来到我家,只等北京获胜的消息传来,就大吃大喝庆贺一番。没想到,萨马兰奇无情地念出了悉尼的名字,我和花都难过地大哭了一场,这其中,也颇有些借题发挥之意。哭过之后,我们将满满一桌的麦当劳快餐消灭得干干净净。  1994年的夏天到了。夏天总是带给人希望。  有一天晚上,我和花站在赛特山姆叔叔的门口,一人手里捧着一袋葡萄干面包正在话别。我突然对花说:“咱们开始锻炼身体减肥吧!”  花看了看手里的面包,说:“好!”  第二天,我们去长富宫健身俱乐部报了名,又去西单商场买了两辆一模一样的红色26女车,相约每天下午在花下班之后骑车去健身。  我终于发现,我其实是个有毅力的人。  7月份,北京最热的时候,我每天下午顶着大太阳,汗流浃背地从南礼士路骑车到长富宫。每次走进长富宫的一刻,是最幸福的。外面骄阳似火,而开足了空调的大厅里清凉宜人。从饭店大厅到健身房,要上一层楼梯,再走过一条长长的通道。这往往是我内心最挣扎的时刻:练,还是不练?  俱乐部里有一个日本女士,50多岁,身材瘦小,长得很像《血疑》里幸子的妈妈。这个日本欧巴桑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她每天的训练计划是这样的:在跑步机上飞快地跑步一小时,跳健美操一小时,游泳一小时,蒸桑拿一小时,最后倒立20分钟。我帮她算了一下,前后历时5个小时。  每次只要她一走进桑拿室,我一定第一个拿起毛巾落荒而逃。她最爱往滚烫的石头上泼水,总把桑拿室变成受刑的地方。  有时候,我会偷偷地打量她,一方面,希望自己中年以后,也能拥有和她一样的活力;另一方面,又充满困惑:她干吗天天把自己往死里练呢?  困惑归困惑,欧巴桑的精神深深地感染着我。  人瘦了,心情也好了  整整一个夏天,我坚持锻炼,控制饮食,人,慢慢地瘦了,心情也一天天地好了起来。  当然,我和花偶尔还是会经不起诱惑。一旦两人肆无忌惮地大吃了一顿,就会怀着无比悔恨的心情回到长富宫加倍锻炼。  那不是一段愉快的经历,那种对体重近乎锱铢必较的态度是不健康的。可我很怀念那  段日子。  从1995年开始,我再没胖过。尤其是1996年加盟凤凰以来,我更是一天比一天瘦。我总对别人说:“想减肥吗?来凤凰吧!凤凰的工作量绝对能把胖的拖瘦,瘦的拖得更瘦。”说完才意识到,这分明是当年红军反围剿时对付国民党的策略。  现在,我俨然成了减肥专家,随时随地和别人分享减肥心得:  “你要多吃菜,少吃主食。”  “饭后一定要站半小时,才能坐下。”  “晚上睡觉前3个小时不能再吃东西,实在馋了,就吃水果。”  “冰激凌、奶酪蛋糕可以吃,但一个星期只能吃两次。”  “锻炼很重要,我建议你去练瑜珈。”  ……  我的美甲师小平是个丰满可爱的女孩子,却一心一意要减肥。尝试了各种方法都不见效,见到我总是一副羡慕的样子:“你怎么又瘦了呢?有什么秘诀吗?”  “很简单,晚上不许吃零食。”我一副好为人师的样子。  “不吃零食啊?”小平面露难色。  “对。而且,吃完饭,先站半个小时。你是不是吃了晚饭就睡觉?”  小平不住地点头。  “以后,吃过晚饭要等3个小时才能躺下,记住了吗?”  一个星期后,我又去找小平修指甲,见她果然瘦了,就是脸色不太好,看上去很累的样子。  “鲁豫,我按照你教我的减肥方法去做,瘦是瘦了,可我真坚持不下去了。”小平听起来有气无力的。  “你病了?”  “没有,就是你跟我说的吃完晚饭要站3个小时,我站了几天,实在受不了。”小平愁眉苦脸的。  我哈哈哈哈大笑了起来:“小平,你太可爱了。饭后站半个小时,不是3个小时,你搞错了。”  《鲁豫有约》剧组的主创人员大多是刚刚走出大学校门的女孩子。她们个个年轻漂亮,还有着女孩共同的特点,爱吃零食。见到我,她们常常口齿含混不清地说:“鲁豫姐,最近,我又胖了,怎么办那?”边说嘴里边嚼着话梅、巧克力。  “饭后站半个小时……”我总是不厌其烦地向别人推销我的减肥心得。  时间一长,《鲁豫有约》剧组都养成了很好的饭后站立的习惯。  我们每次采访嘉宾都需要一天的时间。中午吃过简单的午餐,嘉宾总是会客气地搬椅子要我们坐下休息。大家看看我,准是在一边晃来晃去,于是也赶忙推开椅子站起来,嘴上客气着:“不用麻烦了,我们站一会儿就该干活了。”  嘉宾们总是很感慨,以为碰到了八路军式的摄制组,与群众同甘共苦呢。  2001年年底,因为工作太累,我的体重掉到历史最低点:86斤。我自己都吓了一跳。不少观众发来E-mail抗议:“鲁豫,你太瘦了,还是胖一点好看。”  那一阵,曹景行先生每次见到我,都会用他在《时事开讲》中充满权威性、不容置疑的语气说:“你瘦得就剩下一根火柴棍加一个大脑袋了。”  我仔细照了照镜子,并没觉得自己瘦得可怕。  我终于发现,在内心深处,我永远是童年时那个胖乎乎的小女孩,渴望着拥有修长的双腿。  实习生活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精彩  不过,。  因为是学生,我不可能出图像,每天的工作就是翻译、编辑和配音。按理说,能在中央台实习,对任何一个尚未走出大学校门的人来说,都是幸运的。可我那时刚涉足电视圈,最热衷于跟着剧组到外地出差。人呢,见了些小小的世面,心浮得不得了,每天下午要我安安静静地坐着翻译稿子,我已无法忍受。  实习生的工作量特别小,每天的任务就是从《新闻联播》中选一条国内新闻,翻成英文,自己配音就可以了。配音是我喜欢干的事。实习的两个月当中,每天晚上不管多晚,我都坚持收看英语新闻,为的是听听自己的英语配音,尤其是最后的结束语:Chen Luyu for CCTV News.(中央电视台陈鲁豫报道)很有成就感。  实习工作并不紧张,也不复杂,可我,还是常常出错。  每次配音之前,我都要按规定从磁带库把《新闻联播》的母带借来,复制一版,再把声音录在复制版上。按说,转录过程再简单不过,而且我在广院也正式上过几堂电视编辑课,还正儿八经地在编辑机上演练过。可一到实际中,我才发现,自己操作机器的能力几乎为零。  第一次转录,我就把母带洗了。我至今也没搞明白,我怎么就会把母带洗了呢?  我吓傻了,以为洗掉了《新闻联播》惟一的播出带。这还得了,晚上7点到7点半,全国人民看什么?想来想去,只有坦白从宽这一条出路,我于是哭着跑去找主任承认错误。  主任是个50多岁、身材高大、戴黑框眼镜的儒雅男士。他当领导多年,想必见惯了像我这样笨手笨脚的实习生,于是叹了口气,无可奈何地说:“以后小心点吧。”又连忙找了个老同志带我去磁带库拿带子。  我立刻破涕为笑:“主任,原来《新闻联播》不是只有一盘带子啊?”  实习结束了,同学们都在忙着联系工作,写论文。我对毕业分配并不在意,倒是写论文已经迫在眉睫了。我的论文题目是“论采访技巧”。  那时我主持《艺苑风景线》已有大半年的时间,采访了不少演艺界、文化界的人士。我在论文中描述了自己如何运用新闻采访课上学到的技巧深入被访者的工作、生活和内心世界。我记得论文中写到了对约翰·丹佛的采访。  1992年John Denver在北京首体开演唱会。九十年代,北京的歌坛是港台歌星的天下,丹佛的号召力远远不能和刘德华、黎明相比。可我是听着《乡村路带我回家》长大的那一代中国年轻人,看到丹佛还是觉得很震撼。  演唱会结束后,我在后台采访了约翰·丹佛。一口气唱了两个小时,他的脸上身上全是汗,白衬衫湿漉漉地贴在胸口。那是我第一次做电视采访,被访者又是个外国人,我正好可以把大学5年老师教的新闻理论用上。我用力板着脸,生怕丹佛看出我的激动和紧张,故作老成地问了第一个问题:  “中国国家领导人邓小平访美时你曾为他演唱,你来过中国3次了,这回是你的第四次中国之行。此次行程对你的意义重大,因为你第一次登上了首体的舞台。请问,你有什么感想?”  现在看来,这个问题提得刻板生硬。但让我骄傲的是,当年的我,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而且活学活用书本知识。老师在课堂上讲过,提问时要加进一些也许和问题无关的被访者的背景资料,这样一来,被访者会知道你事先做足了功课,于是才会打起精神,认真对待你的每一个问题。  “果然,约翰·丹佛一下变得健谈了。”我在论文里不露痕迹地夸奖了自己。  当时我真觉得挺美的,以为采访战略成功,后来才明白,美国人多半都是话痨。  我在家里憋了几个星期,终于写完了几十页的英语论文。那时还没有家用电脑,几万字的论文我是用打字机一个个字母敲出来的。  我们班的论文指导教师是Mary,外语系聘请的外教,一个身材矮小的美国老太太,精力旺盛,极其较真。  我当时因为经常要去拍外景,早就不住学校了。写论文也是一个人闷在家里,从没去请教过Mary,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更没想到会因此得罪Mary。  论文答辩那天,我的主课老师王伟教授和Mary一起担任考官。答辩并不复杂,王老师和Mary,根据每个人的论文内容提问,时间20分钟左右。  当我走进考场,Mary正和前一位同学有说有笑地道别,一看见我,她的脸立刻绷了起来。我还没坐稳,Mary劈头盖脸就问:  “你们全班同学在写论文的时候都来请教过我,只有你没来,为什么?”  我一下蒙了,张口结舌不知该如何回答。  Mary等了一会儿,看我没有要道歉的意思,怒不可遏地站了起来,头也不回地走出了教室。  王伟老师处变不惊,独自一人开始了对我的考核。10分钟后,Mary又回来了。她大概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竟然变得满面春风,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似的问了我一个又一个刁钻的问题。  这下我踏实了,只要不是人身攻击,再难的问题我也不怕。  又过了10分钟,王伟老师终于笑眯眯地说:“Well done.”(干得不错。)  我长出了一口气。  我的大学生活,就这样结束了。  直到领取毕业证书那天,我还是无业游民  当时,我对自己的主持生涯并不抱信心,但对中央台充满向往。只要能进中央台,哪怕什么节目也不做,我的虚荣心也会得到极大的满足。  终于,文艺部邹主任给了我一张表格,要我填写后交到人事部。我大喜过望,以为自己进中央台的事已经是板上钉钉了。我仔仔细细填了表,恭恭敬敬地交到人事部,可事情就再也没有了下文。  到了领毕业证书那天,我还是“无业游民”。同班同学分别去了中国日报、国际广播电台、文化部等国家机构,每个人都兴高采烈。  我也挺高兴的。没去中央台是很遗憾,可是,能以自由人的身份主持中央台的节目也不错,将来万一变动工作也方便。惟一让我心烦的是,我必须找到一个接收单位,否则,我只能以待业青年的身份把档案转到街道。当时我的观念挺古板,做自由职业者可以,当街道待业青年可不行。称谓对我很重要。于是,我把档案放进了海淀人才交流中心。这下好了,我是人才,而不是无业人士了。  办好手续,我把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一股脑塞进背包,包就那么大大咧咧地扔进了自行车车把前的铁筐里,之后,心情愉快地骑车回家。骑到真武庙二条,我把车停靠在马路边,两脚点着地,一手扶把一手从报摊上拿起一份报纸,等我再转头过来要拿包取钱时,却发现我的包已经不见了。小偷简直神了,两秒钟之内竟从我的眼皮底下偷走了我的包。  我连忙骑车到月坛派出所报案,民警很热情,可听说我钱包里只有50块钱,就遗憾地表示:数目太少,不能立案。我赶忙炫耀地说:“我的包里还有一个价值3000多元的中文呼机。”  民警一听,高兴地说:“那足够了,可以立案!”  第二天,我拍完节目回到家,竟然看见我失窃的黑皮包就放在桌上。  原来,小偷拿走钱包里仅有的50块钱和呼机后,把皮包扔在了复兴门立交桥边的草地上。有行人捡到,从包里翻出我的身份证和通讯录,辗转将包交到了我爸爸手上。  我翻了翻包,户口本等重要的文件都在,这才长出一口气,心里对那个盗亦有道的小偷充满了感激之情。  现在想想,我大学毕业后没能进入中央电视台,责任都在自己。我没向任何人表示过对中央台的渴望,总不能希望别人上赶着用八抬大轿请我去吧!  一直到现在,我都没有彻底改掉被动的性格。  当毕业分配的忙乱过去之后,我全身心地投入了《艺苑风景线》的拍摄工作。它是我当时惟一的阵地,也将是我未来事业的奠基石。  我没有和剧组签约,也没有讨价还价地谈过我的报酬。我乖乖地拿着每集300元的劳务费,觉得挺好。毕业前,我只能拿到每集150元,剧组解释说因为我还是个学生,所以报酬减半。我当时对这个解释不太满意,觉得有点欺负人,但也没太往心里去。如今一毕业,工资竟翻了一番,当然很高兴。可仔细一想,《艺苑风景线》每两周一集,这意味着我一个月的收入只有600元。我想跟剧组说,钱太少了,但怎么都张不开嘴,最后也就算了。好在我刚走出校门,生活方式和在学校时没什么差别,吃盒饭、搭公共汽车也花不了多少钱。我很快就忘记了对待遇的不满,开开心心地过起了自食其力的生活。  1993年底开始,我的情绪变得相当低落。工作失去了挑战性,情感也没有着落,我感到生活失去了方向。平心而论,《艺苑风景线》在当时的口碑相当不错,虽然播出时间比较晚,但它一直有着相对稳定的观众群。  2002年6月,我去内蒙采访草原英雄小姐妹龙梅和玉荣。龙梅的丈夫老张一见面就对我说:“当年老看你主持的《艺苑风景线》。”  节目本身没有问题,但它没有办法提供我所需要的舞台。我感受到自己体内蕴藏着力量,但我找不到释放它的场所,这让我痛苦不堪。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工作环境也变得不再单纯。面对这么多难题,我没有能力解决,只有眼不见心不烦一走了之。  1994年,我参加了GRE考试,年底到了西雅图。  那一年,牛仔裤恨不得长在了身上  我当年的、也是一直以来的着装标准是simple and chic(简约而时尚)。  听家里人说,我小时候很臭美,一穿上新衣服就站在院门口扭来扭去,还不时地用眼睛瞟着四周,希望左邻右舍都能看到。小小的年纪嫉妒心倒挺重,明明觉得隔壁女孩穿上红裙子很漂亮,嘴上就是不认输:“你看那个红颜色,是不是很俗气?”身边的大人非得附和两句:“就是,哪有你漂亮。”我才高兴。  我是70年代的孩子,那时中国成年人的衣着很单调,童装倒是五颜六色的。看我那个时期的照片,走的分明是Shirley Temple(秀兰·邓波儿)的路线:短短的连衣裙,小皮鞋,人胖乎乎的挺可爱。用现在时装评论员的话说,我当年的着装风格是simple and chic(简约而时尚)。这也一直是我的穿衣标准。  那一年,牛仔裤恨不得长在了身上  80年代,Brook Shields(波姬·小丝,阿加西的前妻)为Calvin Klein牛仔裤拍过一辑广告,那句著名的广告语听得人热血沸腾:“Whats between my body and my Calvin Klein jeans? Nothing!”(在我的CK牛仔裤和我的身体之间,什么也没有。)  小学三、四年级吧,我有了平生第一条牛仔裤。  那年北京市举办了一次妇女儿童用品展销会,盛况空前。我妈几乎挤破了头才在展销会上给我买到一条蓝色劳动布的裤子,那是国产牛仔裤的雏形。  第一眼,我就爱上了它。窄窄的裤腿,只在裤脚处微微地阔出了喇叭型,前后4个口袋上都细细地匝了几条黄色的线,十分醒目而别致。最新鲜的是,裤子的拉链在正前方,这让我觉得自己一下子成了街上那些和男生混在一起的大胆的中学女生。我兴奋极了。  一直以来,我穿的都是肥大的蓝布长裤。这种裤子,是左边开口的,通常钉着3个纽扣。腰身大小倒是正好,就是从屁股往下的剪裁哪里都不服贴,加上裤腿又肥,穿上这种裤子,从远处一看,肚子、屁股和双腿,哪都是圆滚滚的。  我于是迫不及待地套上牛仔裤,目瞪口呆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原来,我的腿竟然是细细直直的。  那一天,我在镜子前面左照右照,对自己几乎有了惊艳的感觉。  这以后一年多的时间,牛仔裤恨不得长在了我的身上。我妈老在我屁股后面端着个脸盆催我:  “裤子脏了,该脱下来洗洗了。”  又过了一阵,我长高了,牛仔裤紧绷绷地再也套不上,我才恋恋不舍地和它告别。  自己设计校服  初中,我上的是北京师大附属实验中学(当年俗称150,应念成腰五零)。当年,我们实验的学生很以学校为荣,戴着校徽坐公共汽车的时候,只伸出右手扶栏杆,生怕挡住左边胸口别着的实验中学校徽。  文革以前,实验中学是一所女校(50年代的师大女附中),文革后,才改成了男女生并收的学校,而我所在的班级是当时惟一一个女生班。每天上午课间操时,全校同学在操场集  合做广播体操,我们班53个女孩站在那里格外引人注目。  我当时是班上的文娱委员,一有文艺汇演之类的事就忙得不亦乐乎。初二那年“红五月”歌咏比赛,我和班上几个文艺积极分子琢磨着我们班合唱时该穿什么服装。一个同学说:“八中有校服,咱们实验都没有,不如我们自己做班服吧!”  这个主意获得了热烈响应。于是几个人分头行动:设计款式、选布料、找厂家、量尺寸。我记得,我们找到的制衣厂在三里河二区工人俱乐部附近,门口的牌子上倒是白底黑字写着×××服装厂,其实就是临街的两三间平房,屋里几架缝纫机,大概是街道附属的一个加工组。我和几个同学下午放学后就站在厂门口,摆出一副老成持重的样子,要求见“你们领导”。领导见没见着我不记得了,印象中一个戴蓝色套袖,脖子上挂一条软软的皮尺,眼镜滑到了鼻间的老裁缝接待了我们。一通讨价还价之后,服装厂拿到了一份不小的定单。我们呢,一个星期后,穿上了女生班的班服。如果没记错,每人交了17块钱。  1984年5月份,我们初二三班成了全校最出风头的班级。  很可惜,那条裙子早就找不到了,但它的样子我永远记得:长袖、豆绿色、布料是很厚、很挺括的那种,胸前系扣子,腰间系着同一种布料做成的宽宽的腰带。  那年歌咏比赛,我们穿着班服,唱起自己创作的班歌:  “迎着晨曦,挽起伙伴的手,  我们可爱的姑娘,像那跳跃的浪花,  欢歌在祖国怀抱中,  啊啊……  彩笔将描绘祖国的未来,  浪花将汇入时代的洪流,  莫辜负青春年华好时光,  努力飞翔吧,  向着明天,  飞翔,飞翔,飞翔!”  那首歌,那条裙子,是我少年时代最美丽的回忆。  高中三年,是我成长过程中最尴尬的一个阶段,我长高了,长胖了,既没有了小时候的可爱,身上又没有一丁点十几岁女孩子应有的清新。我觉得自己整天灰头土脸的,一点儿也不漂亮。当我不自信的时候,也就没有了精益求精的心情。所以,那3年是我在穿衣打扮方面最乏善可陈的时期。  高二开始,外国服装品牌走入中国。  有一天上课间操的时候,我们年级7个班的同学一直在唧唧喳喳地交头接耳,气得领操台上的体育老师对着扩音喇叭直骂:“高85级的,你们怎么回事?”  我们吓得不说话了,可眼睛还是不住地往二班一个男生的脚上瞟。因为,他穿了一双价值200元人民币的NIKE鞋。  那真是爆炸性新闻。  1986年的时候,200块是很大一笔钱,NIKE更是一个刚刚听说,但可望不可及的名字。而我们身边竟然有人将那么名贵的鞋,随随便便地穿在脚上,这太让人羡慕了。  从高二到大学,我的时尚梦想就是拥有那样一双NIKE鞋:布面的、低帮、鞋的两侧各有一道淡粉色的SWOOSH(NIKE的标志)。  这个愿望一直没能实现。因为,当我攒够了钱,NIKE早已不生产这种款式的鞋了。  当年穿不起NIKE,我也不气馁。碰巧在清华附中附近一个不起眼的鞋店里买到一双棕色方头厚跟皮鞋,喜欢得要命。  我买了穿到学校,在班上的女生中间引起一阵不小的轰动,几天后,我们班女生几乎每人一双棕色“踢死牛”(班上男生起的绰号,挺形象)。眼看自己带动起一阵时尚潮流,我很是得意。  一直到今天,我都喜欢样子笨笨,鞋跟又不太高的鞋。细高跟皮鞋让我觉得不踏实。  2002年8月初,我在香港GUCCI店里看中一双小羊皮皮靴,样子美极了,我惟一担心的是鞋跟那么细,会不会折断?女店员觉得我不可理喻,因为他们的鞋是最好的,不可能有问题。  上了大学,广院校园里到处都是青春靓丽的女生,我在穿着上没出过什么风头。还好我那时整天埋头苦读,没功夫和别人争奇斗艳,否则会自卑死的。回想广院时,我做的惟一一件能称得上时尚的事,就是减肥。减肥结果,体重从110斤降到90多斤,而减肥心得只有两个字:毅力。  真正开始打扮是定居香港之后  。我发现,我原来是那种能SHOP TILL DROP(逛死为止)的人。  有一阵儿,只要有时间,我每天都流连在尖沙咀和金钟的太古广场。买东西成了我辛勤工作之余惟一放松和犒劳自己的方法。可惜,就这么点嗜好后来也再没功夫享受了。1998年开始,我的事业蒸蒸日上,工作量也大得惊人。别说逛街,连睡觉的时间都不够。大约一  年多的时间,我没添置过一件新衣。钱倒是省了不少,可心里却十分郁闷:天底下有钱的和没钱的人很多,但像我这样没时间花钱的人可能不多。  我于是决定改变这种状态,立刻上街买衣服。  那是8月初,香港最热的时候,也是最新秋装上市的日子。我随便走进了太古广场的一间女装店,店里早已挂上了毛衣、皮靴一类的秋冬时装。我随手拿起一件深蓝色的短大衣,对着镜子在身上比划了一下,根本没有想试穿的意思。说时迟那时快,忽啦啦围上来四、五个销售小姐,这个帮我穿大衣,那个在旁边啧啧赞叹:“好靓啊!买下吧,就像给你定做的一样。”  我尴尬地四下张望,这才发现,我是店里惟一的客人。  怪就怪我那天根本不在购物状态,我不是想买东西,我是在赌气。不是没时间花钱吗?我今天偏要花钱。当然,那几个销售小姐也实在厉害,大衣穿上容易,想脱可就难了。我这人又好面子,几个人围着我团团转了半天,“我不想买”这几个字就怎么也说不出口了。  结果是:一年没买东西,重出江湖不到10分钟,我就掏钱买下了一件昂贵的大衣。  我真佩服那几个营业员,她们竟然说服了穿小码衣服的我买下了中码大衣,理由是:大点好看。想知道大衣的下场吗?我勉强穿了一冬天后,就永远地扔进了我家的贮藏室。  女人买衣服的时候,神志总不太清醒,我是这样,我的朋友刘璐也是这样。  女人买衣服时,神志总不太清醒  欧元流通之前,刘璐随凤凰卫视《欧洲之旅》摄制组用了近半年时间跑遍了欧洲大陆。临行之前,她拿了根皮尺,在公司给几个要好的女伴量尺寸,量好一个,就在一根细长的毛线绳上打个结。  “有了这根绳子,我在欧洲就可以随时帮你们买衣服了。”刘璐边说话边帮我量腰围。  几天后,刘璐带着打了很多结的毛线绳、信用卡和计算机上路了。  在欧洲,拍摄工作一结束,刘璐就大街小巷地转悠,一间一间服装店去逛。她知道自己算术不好,一看到漂亮衣服又容易冲动,所以不管去哪,掏钱买单之前一定先把当地货币换算成美金,看看是否划算。  在欧洲走了3个月后,刘璐学会了一些简单的英文、法文,就连西班牙文也能蒙着听懂一两句。语言一通,人的胆子就大了。这时,《欧洲之旅》来到了米兰。满街的名牌店看得刘璐热血沸腾,于是她一头扎进Celine专卖店。已经是秋天了,欧洲早晚都有些凉意,刘璐打算买一件毛衣。很巧,Celine店里就摆着一件,是白色的厚毛线织成的,圆领,从领边到胸口用五彩的线绣满了一圈圈的图案,刘璐一眼就看中了。她先吸了口气,然后捧着毛衣上的价签掰着手指头数起了里拉后边的那些零,数完,再掏出计算器一通乱摁,得出的答案是230美金。  “挺贵的。”刘璐心里犹豫了一下,转念一想,一趟欧洲走下来挺辛苦的,就连逛商店也是走马观花,看的多,买的少,今天好不容易找到自己喜欢的衣服,虽然贵了些,买了犒劳犒劳自己也是应该的。于是,拿出信用卡,豪气地说:“我要了!”  花开两朵,各表一支。这里只说刘璐回到北京后,拿到了信用卡账单,米兰Celine店那一行是电脑打印出的几个阿拉伯数字:USD 2,300.00。刘璐几乎晕倒。  去年冬天,刘璐来我家吃饭,就穿了那件价值2300美金的名贵毛衣。吃饭时,我比她还当心:“要不要给你个围嘴,别弄脏了毛衣啊,将来可是要传给你孩子的,否则本钱穿不回来!”  关于衣服的记忆,大多是愉快的。不过,也有例外。  1999年,我随“千禧之旅”摄制组进入伊朗之前,在巴格达买了4件绣着金丝银线的阿拉伯长袍。当时我正在逛拉希德酒店里的古玩商店。我看中了一只镶着粉色透明石头的古董手镯,宽宽的金质扣绊上还刻着中国的篆字,我喜欢得不得了。开店的伊拉克老头很狡猾,提了个极高的价钱,我不肯,就每天跑去跟他磨。老头总是笑眯眯的,是个好脾气的人,就是死抠门,怎么都不肯降价。这天,我又在说服他:  “手镯是中国的,你卖给中国人还不便宜点?”  “中国人有钱,你还跟我这个可怜的老人讨价还价不成。”老头子又哭穷了,我赶紧环顾左右找别的话题,突然看到里屋半开着的木门后露出了五彩缤纷的一片。  “对了,我这里有古董伊拉克民族服装,你喜不喜欢?”老头子顺着我的目光望过去,立刻读懂了我的心情。  “我不买,只是看一看。”我轻轻地摸着老头捧在我面前的伊拉克长袍,嘴上很冷静,心里却恨不得立刻掏钱买下。  “手镯的事明天我们再商量,你先买了这几件衣服吧,我算你便宜一点,4件,100美金。”  不知是因为老头的声音极具蛊惑力还是那几件长袍实在华美,我迷迷糊糊地放下100美金,抱着一堆绫罗绸缎回房间了。  至于手镯,在伊拉克的最后一天,我咬牙忍痛地付出了老头子要的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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