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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相约

作者:陈鲁豫 字数:21540 更新:2023-10-11 17:12:24

心相约  作者:陈鲁豫     序(余秋雨)  从小就被认为有语言天赋  有一天,真的就是某一天,我突然间对英语开了窍。从此以后,一通百通,英语就这么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至今,我仍然百思不得其解这其中的原因。  我成了英语角的小权威,这使我对自己的语言能力深信不疑。  高中英语课上,我从来都是老师的最后一道心理防线。  冥冥之中有一个声音告诉我,只要去比赛,冠军非我莫属。  2000年7月,《三联生活周刊》做了一篇题为“英语改变人生”的报道,把我归为“英语天生派”。在此之前,我并没有觉得我的生活会因为一门语言而变得精彩。对我来说,语言就是工具,不用的时候它不过是搁置在仓库里的闲物。  从小就被认为有语言天赋  小时候,我生活在北京和上海两地,很自然地就成了“双语儿童”,在北京讲普通话,在上海讲上海话。两者语音、语调上的差别和南北方言结构上的不同,都让我觉得游走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语言之间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  我爸妈都是学外语的。他们是文革前的大学生,学的是那个年代时髦的语言。我爸学了斯瓦西里语,我妈学了孟加拉语。以现代人的眼光看,他们的专业实在有些生僻。每次向别人介绍斯瓦西里语我总得费番口舌:“斯瓦西里语是非洲的一个语种,主要使用的国家有坦桑尼亚、肯尼亚等,Disney动画片《狮子王》中的插曲‘Hakuna Matata’就是斯瓦西里语,意思是‘一切平安’。解释半天,仍然会有人皱着眉头追问你:“什么?稀里哗啦语?”  小的时候听爸妈叽哩咕噜地说外国话,觉得神奇,于是也立下志愿,长大后学外语,每天绕着舌头说话,让谁也听不懂。  我爸很希望我能继承父业。我才上小学一年级,刚刚学会“a-o-e-i-u-ü”,他就问我:“要不要学英语?爸爸来教你。”说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充满期待。  “你?”据我爸回忆,当时我转着眼球撇着嘴,一脸不屑地说:“你中学学的是俄语,大学学的是斯瓦西里语,你说的英语有口音。我,要么不学,要学就学最标准的英语。”我小小年纪就敢于藐视权威,这让我爸既感动又很有失落感。  从此以后,他不再提教我英语的事情。  初中一年级,我才开始学ABCD。  第一个月,我完全找不着感觉。拼写单词的时候,我非得把26个字母从头背一遍,才能找到要用的那个字母。  但是,世上真的有奇迹。  有一天,真的就是某一天,我突然间对英语开了窍。从此以后,一通百通,英语就这么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至今,我仍然百思不得其解这其中的原因。  2002年夏天,我在北京采访著名钢琴演奏家鲍蕙荞女士,她也谈到了类似的经历。  鲍蕙荞9岁学琴。别人通常是从单手练起,可不知为什么她的妈妈找了本教材一开始就要求她双手弹琴。入门就这么难,用鲍蕙荞自己的话说就是:“第一天,我整个就是搞不清楚。可到了第二天,忽然好像就会了。”  鲍蕙荞回忆这段往事的时候,我不住地点头,心里不断地在说:“对啊,我学英语也是这么突然开窍的。”想当年,我嘴里开始咕噜咕噜往外冒外语的时候,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初一暑假,我回到了上海。当时,人民公园有个英语角,一到礼拜天就吸引很多英语爱好者去那里练习口语。整整一个假期,每个周末我都由姑姑带着,从浦东坐车,再坐船过黄浦江去参加英语角的活动。  英语角是露天的,就在公园里一条没什么游人光顾的小路边。路面窄窄的,铺着石板,路边有几棵小树,勉勉强强能遮挡一些夏日的阳光。  英语角每次都聚集一、二百人,大家来自各行各业,有老师、工人、机关干部和在校大学生。不过,没人在意身份、地位、年龄,在英语角,惟一的衡量标准就是英语,谁的口语最好,谁就引人注目,而且可以占据小树下树荫浓密的地方,其余的人会自发地围成一个圆圈。  我的出现,在英语角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那时我13岁,身高150米,梳着马尾辫,身穿花布连衣裙,怎么看都是个小孩。可我不怯场,大方地用“流利”的英语向身边每一个人做自我介绍:  “我叫陈鲁豫,是北京师大实验中学初一学生。我们学校是北京市著名的重点中学。我的爸爸妈妈在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工作……”  一传十,十传百,很快,我的周围聚满了人,大家都想和这个英语讲得很棒的小孩聊上几句。小时候我是个人来疯,人越多越精神。看到那么多大人都专注地听我用英语侃侃而谈,真有些洋洋自得。  其实,我那时的英语水平很低,一共就会那么几十个单词、三五个句型。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向每一个人自我介绍,是因为我翻来覆去就会那几句话。好在去英语角的都是初学者,成年人大多爱面子,怕说错不敢张嘴,于是成就了我,让我脱颖而出,成了英语角的“小权威”。  从此以后,我对自己的语言能力深信不疑。  英语老师最后的心理防线  高中英语课上,我从来都是老师的最后一道心理防线。一个问题,全班如果都答不上来,老师势必会把目光转向我。这时,我会知趣地举起手,说出老师想听到的答案。我知道,如果我也答错,老师一定精神崩溃。  高一英语第一课是“卡尔·马克思”,课后老师留的作业是背书。可我居然就给忘了,也不知为什么,那一次,全班同学都忘了。  第二天上课,教室气氛凝重。当第三个同学站在那吭吭哧哧背不出来,老师的脸已经阴得快下雨了。我低着头,心里砰砰乱跳。  老师走到了我这一组,她沉着脸,用手指在第一个同学的桌面上敲了敲:“你!背第一段!”  我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怎么办?老师没准盯上我们组了,可我也没背啊!”  我定了定神,把书翻开,假装漫不经心地瞟着书本,脑子里却在飞快地记忆着课文里的内容。  果然,老师盯准了我们小组。  谢天谢地,我虽然个不高,但视力好,所以坐在最后一排,是第7个。这样,前边6个同学为我争取到了宝贵的几分钟时间。  “陈鲁豫,你来背!”老师终于叫出了我的名字,声音里是掩饰不住的期待和信赖。这时,我们组已经全军覆没。  全班同学都看着我,只要我能背出课文,他们就得救了。  我慢慢地站起来,又慢慢地合上书,之所以慢,是因为我的嘴里还在念念有词地背着最后一句。之后,我咳嗽了一下,开始背书。  我相信,人在巨大的压力下,会有超水平的发挥,那天的我,是在为荣誉而战。  我从头到尾一字不差地背完了整篇课文,我故作镇静地坐下。  教室里安静极了。  老师飞快地转过身,低声说了一句:“下面,我们学习第二课。”  从她的背影,我似乎看到了她脸上的微笑。全班同学都长出了一口气!  我兴奋得不行,对自己崇拜极了。  第一次看没有配音、没有中文字幕的英文原版电影是初中二年级,在政协礼堂,看的是美国影片《情暖童心》。电影的英文原名我忘了,只记得女主角是《鸽子号》的主演Debray Raffin(黛博拉·拉芬)和当时很红的少女明星Diane Lane(她后来沉寂了10年,直到2003年才重获影坛认可,赢得当年奥斯卡最佳女配角提名,可惜输给了美艳无双的Catherine Zeta Jones。)影片讲了一个女教师鼓励残疾女孩战胜病魔,热爱生命的故事。电影很一般,即使在外国影片还很少的1983年,它的情节也不够吸引人。想想看,一个圣母般的老师和一个自闭忧郁的少女,这样的人物组合怎么能产生爱情、阴谋、危机、幽默诸种好莱坞大片必备的元素呢?不过,就是这么一部沉闷的电影,还是把我看傻了:“原来,外国人是这么说英语的!”  看完电影回到家,我闷闷不乐。  “怎么了,电影看得懂吗?”爸爸问我。  “连蒙带猜就听懂百分之二十。”学了一年多英语,我竟然连外国人在说什么都听不明白,这对我的打击太大了。  我开始重新审视我的英文教科书,这一看,发现了问题。原来,我学的都是所谓Chinglish——中国味的英语。随便翻开一页,就会看到这样的对话:  “Kate,where are you going?”(凯特,你去哪?)  “Tom, Im going to the No.4 Middle School.”(汤姆,我去第四中学。)  2000年,我在美国盐湖城碰到一个热爱中国文化的摩门教老太太,她是个中学老师,退休后一直刻苦学习中文,已经学了好几年,可中文还是差得让人无法听懂。一翻她的中文课本,我乐了,这分明和我的中学英语书如出一辙嘛。她磕磕巴巴地念了几句:  “李明,你的铅笔是在哪儿买的?”  “小王,我的铅笔是在第一人民铅笔商店买的。”  老太太念完,好奇地问我:“Do you buy your pensils at the No.1 Peopoles Pensil Store?”(你也去第一人民铅笔商店买铅笔吗?)  这倒把我问愣了,我想反正跟她也说不明白,不如开个玩笑,于是特认真地说:“是啊,我们都去那儿买。”  美国老太太容易较真,不知道她是不是至今都认为中国人买铅笔都去第一人民铅笔商店。  11个外教教过我  整个80年代,在北京的外国人不多,和老外聊天练习口语的机会很少。好在从高中到大学,一共有11个外教(外国老师的简称)教过我。他们对我语言能力的提高帮助不小。  现在想想,他们的资历是否适合教中国未来的主人翁挺值得怀疑,不少人的英语还带有浓重的地方口音。好在我的意志比较坚定,在英语发音上没有受到不良影响。  这让我想起我爸给我讲的一件事情——也许其中有演义成分。  六十年代,中国派出专家、技术工人远赴非洲,帮助坦桑尼亚修铁路。因为朝夕相处,当地的非洲工人学了不少中国话。最有意思的是,他们的中文有着浓郁的山东口音。原来,中国派出的专家大多来自胶东半岛。据说,直到今天,在遥远的东非还有一群操流利山东话的非洲兄弟。  我高二那年,班里来了个外教,是个又高又胖的美国小伙子,看样子比我们大不了几岁。他的名字很有意思,叫John Smith。当年没觉得什么,多年后去了美国,才听朋友们开玩笑说,美国男人带女孩去酒店开房间又不想被人知道,多半会留John Smith这个名字。这就像中国人叫李华、刘明什么的,因为太常见,所以怎么听都像是化名。  John冬天总穿一件中国的军大衣,不管多冷,永远敞着怀。我们猜他是太胖了系不上扣,所以成天感冒,上课的时候常常旁若无人地大声擤鼻涕,惊天动地的架势弄得我们十分尴尬,想笑又不敢笑。  John的课讲得怎么样我早已忘记。但是,他却让我知道了外国人在生活中是如何讲英语的。  James是我大学时的外教。美国人,20多岁,退伍军人。据我们猜测,他参军并非出于爱国,而是因为退役后可以免费上大学。尽管当兵历史不长,而且生长在和平时期,或许根本没上过前线,恐怕连枪都没摸过,可当兵生活却是他跟我们吹牛时最好的谈资。平常也老爱穿美式军靴和迷彩服,酷暑天都捂得严严实实。  James其实是个文学青年。他面色苍白,身材瘦小,眼神忧郁,外形条件绝对够格当个伤感诗人。他也一心想当作家,上课之余,就窝在广院的外教宿舍里写小说。可能是投稿屡试不中,他苦于没有读者,于是利用给我们上写作课的机会大念他的作品。  一开始我们还能听得下去,虽然根本听不懂,可大家并不说什么。他却沉迷其中,念一段便要求我们谈感想。我们就故做沉思状,静默一会后,大家抬起目光迷离的双眼,纷纷表示:“太感人了、太震撼了、太诗意了!”这时候,James苍白的脸上会泛起红晕。  James以为在中国找到了知音,这让他快乐无比。我们不忍打击他,于是分头去背赞美别人的英文形容词。时间一长,意尽词穷,可James还在天天念他的作品。  我们全班愁得不行,既不想伤害James,更不愿浪费时间。没办法,最后只能找班主任去诉苦。  这一招果然有效。James不再开作品朗诵会,但是他的热情受到了伤害,他和我们疏远了。  有一天,我们听说James和一个中国女孩谈起了恋爱,这使我们全班大为兴奋。  James变得开朗了。爱情也使他变得宽容,他不再记恨我们。  我们正为James高兴着,却传来了他失恋的消息。  James请了一天的病假,第二天来上课时,他满脸浓密的络腮胡须吓了我们一跳。  这以后,James的胡子成了他恋爱生活的晴雨表:  刮了胡子意味着两情相悦,留着胡子则表示两人刚刚分了第101次手。  James的爱情分分合合,他的胡子也就去去留留。我还从没见过像他这样的人,胡子生长的速度飞快,一夜之间,就能从刘备变成张飞。  公平客观地说,James在广院两年的时间,并不是只谈恋爱、写小说,从他身上,我们学到了不少有用的东西。  一次,James留的作业是写一篇“有喜剧效果的文章”。我们全班都采用了编译的方式,把相声、笑话翻成英文。第二天的讲评课上,全班笑声不断。  班长代卫星写的是马三立的相声,说的是有小贩卖祖传秘方专治蚊虫叮咬,有人买了秘方,打开一层又一层包装,发现药方上写着两个字,“挠挠”。代卫星的文章是这样结尾的:  “The man unfolded the piece of paper and saw only one word:‘SCRATCH’!”(那个人打开纸条,见纸条上只写着两个字——“挠挠”。)  我们全班20个人笑得东倒西歪,可James的脸色却越来越难看。他狠狠地盯着我们,一字一句大声地问:“Have you come across any problems?”(谁能告诉我这篇文章有什么问题?)  我们面面相觑,根本不知道他为什么发火。这篇文章有什么问题呢?语言流畅,文笔生动,绝对是篇范文。  James看我们都不说话,突然转过身,在黑板上用力写了几个大大的字母:PLAGIARISM。  plagiarism是剽窃的意思,这下我们更糊涂了。  “There is no difference between plagiarism and stealing things.”(剽窃和偷东西没区别。)James面色铁青,气得直发抖,“这些文章不是你们创作的,是你们抄袭别人的作品,这就是剽窃。”  我觉得很委屈,忍不住要替大家也替自己辩护:“We  were drawing on stories that are common knowledge in China.The  language is our own . We wrote every word ourselves.(我们根本就没剽窃,我们只是用了一些大家都知道的故事,可文字是我们自己创作的,这些文章都是我们自己写的。”)  James看都不看我,他扯着嗓子咆哮道:“你们现在上的是写作课,不是翻译课!什么叫写作?从思想到文字都必须是自己原创的!而且,你们引用了别人的作品,却没有注明出处,这是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这一次作业,你们全都给我重写!”  从此以后,我牢牢记住了知识产权几个字。  我在私底下是个散散漫漫、不拘小节的人,但有一点值得称道,就是绝对不买盗版产品。每次我在香港的HMV和TOWER RECORDS花高价买正版CD、DVD的时候,总觉得自己一身正气,悲壮极了。这时,我就会想起James。  大学时,我还遇到过一位变态的外教。不是因为种族歧视或者性别歧视,但她碰巧是个美国黑人老太太。因为身体肥胖,她走路的时候一喘一喘的,教室的地也跟着一颤一颤的。  老太太每天早上6点起床锻炼。说是锻炼,其实就是围着操场跑道走路。有一天老太太走高兴了,在班上宣布,以后每天早上全班要派一个同学上门接她,然后陪她一起跑步,边跑边练习口语。  严冬时分,6点钟天还黑着呢,又冷。老太太可不怕,她胖,几步路走下来就大汗淋漓,却苦了我们这些陪跑的,一个个冻得哆里哆嗦,哪还顾得上说英语啊,嘴都冻木了。  一个星期下来,全班怨声载道。  更让我们无法接受的是她的讲课方式。  一个问题如果有A、B两个答案供选择,老太太就要求我们举手表决:  “认为A是正确的同学请举手。好,一共是15个同学。全班20个人,15个过半数了,所以A是正确的。”  这样的教学方式匪夷所思。  中国人讲究敬老爱幼,因此我们忍了大半个学期。  后来了解到,老太太以前在美国专教智障人士。  难怪她天天让我们举手表决呢,看来是多年养成的教学习惯,把我们也当智障人士一样教了。  我们造反了。跑到系里去闹,要求换人。  事情传到了老太太耳朵里,她表面上不露声色,可心里恨透了我们。于是用考试整治我们。  有一天上课,老太太捧着一叠试卷一扭一扭走进教室,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  “Were going to have a test today, and its going to be counted as part of the final exam.”(今天,我们有个小测验,这可是期末考试的一部分。)  说话时,老太太扬着下巴,眼睛斜斜地瞟着我们,她心里一定在想:  “小兔崽子们,别以为你们能斗得过我!”  老太太有所不知,中国大学生都是久经考场,哪在乎一次小测验啊。可没想到,她使出了杀手锏。20分钟不到,她就尖着嗓子大叫:“时间到了!”  我们全不理会,还是低头答卷。  她生气了,用胖胖的手指敲着黑板:“Stop writing! Time is up! Im leaving!”(停笔!时间到!我要走了!)  不少同学害怕了,不情愿地交了只答完一半的考卷。老太太又看了我们一眼,昂首挺胸地走了。  不久,系里解聘了她。全班同学欢天喜地。  但美国老太太可不一般,她居然跑到朝阳法院告系里违约,要求赔偿。朝阳法院派了工作人员到我们班收集证据,面对组织上的人,我们大吐苦水,几乎变成声讨“美帝国主义”的大会。  几天后,老太太回了美国。案子不了了之。  英语为我打开了一扇门  英语没有改变我的命运,但它的确为我打开了一扇门。  1991年冬天,我在《北京晚报》上看到“北京市申办2000年奥运会英语演讲比赛”的广告,心里竟然有一种非常奇怪的志在必得的感觉,好像冥冥之中有一个声音在对我说,只要我去比赛,冠军非我莫属。最吸引我的是广告内容的最后一段:决赛由北京电视台转播。这短短的一行字让我心驰神往。  90年代初,我最欣赏的电视主播是蔚华,她是我们广院外语系国际新闻专业的师姐。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蔚华,我知道了什么叫英雄气短。  那时候的我,真真是不知天高地厚。表面上还能做出一副谦虚谨慎的样子,心里却始终认为,我的英文是最棒的。  直到蔚华的出现。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从广院回家过周末。晚饭后,拿着电视遥控器频繁换台。突然,我的手停住了。电视上出现了一个特别洋气的女主持人。短发,蓬蓬松松,露出一张轮廓清晰的脸。一件宽松的西装,衬着大大的垫肩,浑身上下洋溢着说不出的美。  洋气,是我在那个时期给人的最高褒奖。它包含了容貌、气质和一种风情。蔚华并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漂亮,但她的大气、干练、职业感和那份无可言喻的国际化令我心仪。更要命的是她的英文,好得无懈可击。  我心里有一种近乎绝望的感觉。  “这不是蔚华吗?她是我们国际台英语部的。”我爸也凑到电视机前。  我知道自己内心的波澜所谓何来了。  如果我只是从广播里听到她的声音,我的震动不会那么大。但电视不仅有声音,更有图像。从蔚华开始,我对电视产生了兴趣。我想像她一样,做一个英语新闻主播。  1991年冬天,当我看到英语演讲比赛的广告,我在心里对自己说:“这也许是实现目标的第一步吧。”  第二天是星期天,吃过午饭我就拉着男朋友陪我去北京外语学院报名。晚上回到宿舍,我对谁也没说。我有点迷信,总觉得说了就不灵了。  比赛内容挺简单,以奥林匹克为题写一篇文章,然后朗诵出来。  我写的是1990年,北京亚运会我在软式网球组委会担任翻译的经历和感受,表达了北京人、中国人对奥林匹克运动的期盼。文章的开始是我的得意之笔:  We see the fire in the sky  We feel the beating of our hearts together  This is our time to rise above  We know the chance is here to live forever  for all time  Hand in hand we stand  all across the land  We can make this world a better place in which to live  Hand in hand we can  start to understand  breaking down the walls that come between us  for all time  这是1988年汉城奥运会主题歌《心手相连》,我以此作为开篇,自己觉得妙不可言。  比赛分为预赛、初赛、复赛和决赛。按年龄和专业分组,我参加的是竞争最激烈的在校大学生英语专业组。  预赛、初赛都是在北外举行的。那一阵,我的男朋友在电视台实习,没工夫陪我。我不认路,离开他,简直是两眼一抹黑。我一个人一路从东郊定福庄问到西边,这对别人不算什么,对于我却是个奇迹。  因为参赛人数太多,预赛、初赛时,考官们只是听听选手基本的语音语调。我还没有念完《Hand in hand》(《心手相连》)的歌词,主考老师就微笑着打断了我:“You speak really good English. Where did you learn it?”(好极了,你是在哪学的英语?)  我立刻明白,我过了,而且是考官最满意的学生。  复赛时选手们都在场,终于领教了彼此的实力。当北外的一个男生激情澎湃地朗诵起马丁·路德·金的“I have a dream”(我有一个梦),我后悔得直掐自己:“这么棒的创意,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我正在心里呼天抢地的时候,一个漂亮的长发女孩走上台来,用漂亮的英语说到:“I have a dream.”(我有一个梦。)  这下,我不慌了。大家都有梦,我偏偏不做梦。‘  我连过三关之后,接到了参加决赛的通知。决赛一共10名选手,除我之外,其余9人全部是北外的学生。我一下子就踏实了。我是少数分子,属于弱势群体,输了也光荣。  我心情平静地去参加决赛。  决赛的评委中有我最敬重的胡文仲老师。胡先生从来没教过我,但我始终认为他是我的英文启蒙老师。是他让我领略到英语的魅力。  胡文仲先生是北京外国语大学的著名教授,八十年代初期,他曾为中央电视台主持一档由BBC制作的趣味英语教学栏目《Follow Me》(跟我学)。节目播出时,我是一个连ABCD都背不出的小学生,可这丝毫不影响我每天准时收看《跟我学》的兴致。胡先生的讲解生动形象,他不说语法,只简单明了地告诉你正确的表达方式。于是,我从一开始就认为,学习语言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  决赛好像是在中国剧院举行的。  那天,北京电视台的转播车就停在大门口。我早早化好妆,一个人悄悄地溜到后台,站在一个没人的角落,静静地看着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忙忙碌碌地架机器、调灯光。一个导演模样的年轻女人拿着步话机,威严地站在舞台中央,冲着台下的人比比划划布置工作。  我屏住呼吸,惊喜交织地看着这一切,自己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大声地说:“I want to be part of this.”(我也要成为其中的一份子)。  那一天,就在剧场的大幕后面,我第一次清晰地意识到,我属于电视。  决赛的时刻到了。我穿着一件淡粉色膨体纱毛衣,腰间绣着孔雀图案。脸上的妆现在想来有点可怕,我搽了鲜红的唇膏、眼睛贴了又长又重的假睫毛。头发和现在的差不多,只是前面的刘海剪得齐刷刷的。  比赛结果,我获得了第一名。领奖的时候,我看见坐在台下的外教James,他带着全班同学来给我打气。一听见我拿到了冠军,James从座位上一跃而起,在那里又叫又跳。记得,我冲他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  冠军的奖品是一台巨大的电动打字机。我居然一个人挤公共汽车把它扛回了家。  爸爸从来不当面表扬我。那天,他只是微笑着用手摸了摸打字机,想了半天,终于说:“可你还不会打字呀!”  另类=和别人不一样=容易被记住  演讲比赛之后,我的生活又恢复了原样。但直觉告诉我,有什么事情将要发生。  1992年3月的一天,班主任通知我去系办公室。  办公室里坐着系主任裘国英老师和两个陌生男子。裘老师说:“这两位是来挑节目主持人的。”  我心里兴奋得怦怦乱跳,脸上却始终是一副矜持的表情。  “我们是中国民航机上节目的编导,正在筹拍一个旅游节目,名叫《空中博览》,准备要去世界各地拍外景,所以对主持人的外语能力要求很高。”两个男的,一胖一瘦。胖的开始介绍节目的拍摄计划,那个瘦子不住地打量我。  我有些沮丧,还以为是电视台的呢。不过,坐飞机周游世界也着实令我心动。  我表示对节目有兴趣,裘老师更是说了不少夸奖我的话。  那两个人一直点头微笑,然后客气地留下名片便告辞了。  我是一个极其敏感的人。我知道,他们是慕名而来,失望而归。早就听说广院外语系有个女生得了英语演讲比赛的第一名,估计是个可造之才。没想到,亲眼一见,却是个毫不起眼的黄毛丫头。  平心而论,实在不能责怪民航的同志不是伯乐。要怪,就怪我当年完全没有半点千里马的风采。已经3月份了,我还穿着臃肿的羽绒服。清汤挂面的头发,胖乎乎的脸,被风吹得红扑扑的。那副样子,任凭想像力再丰富,也不可能把气质、明星魅力这些词和我联系上。  虽然觉得自己的外形不够靓丽,可我还是暗暗希望民航的导演能选上我。直到今天,也没有得到民航的回复。  现在,我常常坐国航的班机。每次机上播放《空中博览》,我总会边看边孩子气地想:“当初他们没选我,如今一定在家后悔得拿头撞墙呢。”  我很容易受伤,但从来不会被打倒。很快地,我就将国航的事抛到了脑后。  那一阵,我像中了邪一样在准备考托福。每天除了上课、睡觉、吃饭,就是背单词、做托福试题。我刚刚失恋,于是一心想要出国留学,想马上离开这个伤心之地。至于要去哪、学什么,完全不知道。我只是一味地要走,电视,被我完全搁置了。  天气渐渐地暖和了。4月的一个星期六,班主任通知我,王纪言院长要我下午去电视系演播室试镜,中央台导演要来挑主持人。  我的心又有些活动了。  吃过午饭,我照例跑到教室去做托福习题。我喜欢做托福习题,一做就上瘾,一上瘾,就忘记时间。等我赶到演播室,其余试镜的播音系女生已经到了。我找了个不起眼的位子坐下,心里还琢磨着没做完的题目。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几乎想溜走了。我最讨厌和别人争一件事情。这种时候,我会变得很不自信。  这时,王院长带着一群人呼啦啦走了进来。其中一个大胡子男人我好像在哪儿见过,看他的样子,想必是导演。  “这位是中央台文艺部的张晓海导演,今天来咱们学校是为中央台一个新的栏目挑主持人。”院长指着大胡子冲我们介绍。  “这些都是播音系88、89级的学生,哦,还有一个88级外语系同学,陈鲁豫。”院长在演播室里找了一圈,终于发现了坐在最后一排的我。“她刚获得了北京市申办2000年奥运会英语演讲比赛的冠军。”院长叉着腰站在屋子中央,另一只手远远地指向我。于是整个演播室里三十几个人的目光唰一下都转向我,我窘得不知如何是好。  张晓海只是对我扫了一眼,没有任何表示。  试镜开始了。每一位候选人要做一段现场采访,被访者就是张晓海,采访内容不限,可以把张晓海假设成任何一个人。  这下子,我的兴趣来了。采访是我大学的专业课啊,尤其是那些外教,几年来,给我们成套地灌输了西方式的采访技巧:第一个问题是关键,要让对方明白,你对他很了解;问题要尖锐、要抓住对方回答中的漏洞穷追不舍……这些理论,今天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播音系的女孩一个个上场了。她们声音圆润、吐字清晰,几乎每个人都有着修长的身材和飘逸的长发。和她们相比,我显得太另类了。我的另类并不是酷,而是指我的外表没有一样符合传统美的标准。  不过,这反而让我信心十足。因为,我的逻辑是:另类=和别人不一样=容易被记住。  所有的同学都考完了。从张晓海礼貌的表情就可以看出,没有惊喜。  该我出场了,我拿着麦克风对张晓海说:“我就采访你。”  “行!”张晓海老实地点点头,但眼神里却有一丝不易觉察的不耐烦。毕竟,他已经站了两个多小时。  对张晓海我并不了解,只知道他是中央台文艺部最有潜质的年轻导演之一,广院毕业,仅此而已。但我隐约记得中央台文艺部还有两个大胡子导演:赵安、张子扬,也颇有名气。于是,我的第一个问题就从大胡子开始:  “为什么文艺部的导演都留大胡子?你、赵安、张子扬。”  张晓海愣了一下,我紧接着提出了问题的关键:“你们3个人是中央台最年轻有为的导演,你们之间的竞争厉害吗?”  后来,张晓海多次提到我对他“恶狠狠”的采访,说我的问题一个比一个尖锐,逼得他没处躲没处藏。  如今,我已经采访了许多人,我知道,温和、宽容远比咄咄逼人要有力得多。可我一直很欣赏自己当年对晓海的提问,那是真正的锋芒毕露、畅快淋漓。  感谢晓海,不仅没有“恼羞成怒”,还能不计前嫌,从众多靓丽的广院女生里选中我来主持《艺苑风景线》。  从此以后,我和电视结下了不解之缘。  一开始我就没有退路  1998年,我回到母校北京广播学院和外语系的学弟学妹们见面。同学们早早地挤满了当年我们上大课用的阶梯教室,黑板上写着几个大大的粉笔字:欢迎鲁豫回家。当掌声响起的时候,我内心的感动和感慨无法言说。  一个女生代表全系向我表示欢迎,她的致辞让我恍如隔世:“10年前,鲁豫也在这间教室上过课。”  我心里咯噔一下,10年了吗?我从没想过时间已经过去了这么久。一直以来,我的内心还保持着一份学生情怀,而且始终像个大学新生,心里怯生生的,对一切充满好奇和敬畏。  一开始我就没有退路  1988年入学时,我们外语系人丁并不兴旺,只有国际新闻一个专业,一个年级又只有一个班,每班20人。  作为新生,我对高年级同学很是羡慕,觉得他们成熟、漂亮、能干。平时,总能看到他们背个包,风风火火地在广院门口伸手招一辆十块钱的小面,忙着往电视台跑。我常盯着他们的身影发呆,恨不得自己也能像他们一样,在电视界大显身手。  我眼巴巴地盼着大学第一年早早过去,系里再来些新生,也能够尝尝高年级面对低年级时,那种关怀、自信又略带傲气的感觉。  等啊等,等来的结果却是1989年外语系不招生。眼看着其他系的88级学生终于修成正果,抬头挺胸地做起了老资格的师哥师姐,我心里颇有些失落。无奈,在外语系,我们班还是年级最低的班级。就这样,大学二年级了,我还像个新生似的,每天怯怯地去食堂吃饭、去水房打水。  大三开始了,外语系终于迎来了90级新生。可我,很长时间里还是找不到高年级学生的感觉。  一天中午,我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食堂吃饭。一个高大漂亮的女生坐到了我的旁边,我抬头看了她一眼,含着满口饭菜勉强抿了抿嘴算是打招呼。她,大大方方地冲我一笑,用一听就知道是播音系学生的悦耳嗓音亲切地问我:  “你,是哪个年级的啊?”  “88的。”我伸了伸脖子吞下了嘴里的饭,声音小得像蚊子。  漂亮女生半张着的嘴一下子合上了,她开始埋头吃饭。  “请问,你是哪个年级的?”我鼓起勇气问她,心里其实很清楚,她一定是87级的,要不然怎么能有那么自然又老练的神情呢?我练了两年多了,还没练成呢。  谁想,她的声音低了八度:“我,是89的。”  我感觉自己的背一下子挺直了。从此以后,我终于没有了新生的羞涩和胆怯。  我从来都不是刻苦的学生,从小学到大学,一路都是晃晃悠悠的。高三就算比较认真了,也远没到头悬梁锥刺骨的地步。倒是进了广院,我的学习热情空前高涨起来。终于没有了数理化的欺压,每天一堂接一堂的全是我喜欢的英文课,我开始感受到了学习的快乐。  我突然变得刻苦,还有一个原因。  我的父母都是北京广播学院六十年代的毕业生,外语系不少老师都认识他们,个别老教授当年也给他们上过课。所以,我入学的第一个星期,几乎每一门课的老师在说完开场白之后,都要问一句:“你们当中,哪位同学是陈鲁豫?”  我总是乖乖地举起手。  老师们会仔仔细细地打量我一番,然后说:“我认识你的爸爸、妈妈。”  这句话在我听来意味深长,我的解读是:“你爸妈当年成绩都不错,不知你的表现怎么样?”  所以我一开始就没有退路,只有努力地live up to their expectations.(不让别人失望。)  其实,我的高考分数在全班20人里是比较低的。但是,老师们从开学第一天就格外关注我,一方面是因为我父母的原因,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在面试时,口语表现优异,老师们觉得我是可造之才。  这下好了,内因外因都决定,我必须做个成绩优异的学生,否则老师们失望不算,我爸妈脸上也无光。  于是,在广院宽松、自由的校园里,我成了个整日埋头读书的乖学生。  在广院,外语系的学生非常好辨认。  任何时间,你要是在校园里看见一个学生,一手抱一本厚厚的Webster(韦氏)字典,腋下夹一张过期的China Daily(中国日报),另一只手还在耳边举着一个小小的短波收音机,收音机刺刺嚓嚓地放着不清楚的Voice of America(美国之音)或BBC的英文报道,不用问,肯定是外语系的学生。  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我们没有Internet,看不到原版英文电影,更没钱买英文报纸杂志,就连人手一本的Oxford(牛津)、Longman(朗文)、Webster(韦氏)字典也只买得起翻版的。虽然那会还没有知识产权、正版、盗版这些概念,可我总觉得花二三十块钱买一本原价二三百元的字典是有点问题。当然,两种字典有着天壤之别,正版很轻,我们用的翻版字迹模糊而且死沉死沉的。  那时候,外语系的学生自我感觉非常好。招生时都听说了,国际新闻专业之所以要上5年,是因为除了文化课,我们还要接受小到开车、大到开飞机的训练,将来好胜任驻外记者的工作。要学的东西这么多,4年时间不够用。  开学第一天,我们班就不住地催老师:“什么时候安排我们开飞机啊?是战斗机吗?”  我们宿舍的关娟娟现在是国际广播电台一名出色的记者,曾经在以色列那么危险的地方驻站整整两年。当年,她只是个娇滴滴的南方女孩。大家一聊天,发现她连自行车都不会骑,于是狠狠地挤兑了她一下。  “这有什么,”关娟娟撇撇嘴,“我将来是要直接开车、开飞机的,自行车,谁稀罕骑啊?”  时间过去了一年又一年,等到毕业时,我们才醒过闷来,互相追着打听:“开车、开飞机的谣言是谁造的?”  只是苦了关娟娟,一直巴巴地等着,恐怕至今也不会骑车吧。  除了外语系,播音系的学生也很好认,听声音就行了。  早上7点开始,宿舍楼附近的小路上、操场上,到处能听到播音系学生在字正腔圆地练习播音。每次从他们身边经过,我都误以为自己听到的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广播。这让我骄傲极了,觉得广院是个与众不同的学校,我的同学们个个才华横溢。  在食堂排队买饭的时候,我曾经听到两个播音系男生之间的一段对话:  学生甲(嗓音嘹亮,字正腔圆)指着笸箩里的馒头:“师傅,来一个馒头。”  身后学生乙(声音浑厚,明显带有胸腔的共鸣)探身关心地问:“一个馒头够吃吗?”  学生甲转身:“我还要二两粥。”  这段话干着念没什么意思,你想象用播音员的声音一板一眼地播出来会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咱们会被处分吗?  广院的学生很少有不谈恋爱的,我当然不例外。  校园爱情很单纯,无外乎男生在女生宿舍楼下眼巴巴地等着女朋友下来,然后两人手拉手一起去食堂、去图书馆。万一吵架了,操场恐怕是最佳去处。400米长的跑道,一圈圈去走吧。第一圈女孩还眼泪汪汪的呢,走第二圈多半就雨过天晴了。  一天中午,吃过午饭,我和男朋友(现在是老公了)溜溜达达在校园里散步。走到一片核桃林前,他突然停下来,用手拍拍我的脑袋:“你先回宿舍吧,我去教室拿点东西。”  就在这时,我突然听到身后一声大喝:“大白天的,你们俩在校园里干什么呢?”  我和他同时转身,发现是学院的一位领导,正怒目圆睁地盯着我俩。  “我们怎么了?”他纳闷地问院领导,声音里的不耐烦我是听出来了。  我心里忽悠一下,他该不会是没认出院领导吧。  “你们是哪个系的?在校园里拉拉扯扯像什么样子?”院领导的声音更大了。  我的头嗡地一下,天哪,拉拉扯扯,这在我听来和校园里贴出的“某某和某某在宿舍被当场抓住”的处分布告一样可怕呀。我的脑海里立刻出现了声名狼藉、名誉扫地这些词。  不时有学生从我们身边经过,都会好奇地看上两眼,这更让我羞愧难当。  “你凭什么出言不逊、血口喷人?”他平常语言朴实,说的都是大白话,没想到被逼急了,反倒出口成章。  “你这个学生,是什么态度?走,跟我到保卫处去!”领导怒不可遏。  “别说了。”我吓坏了,想伸手去拽他,又怕院领导再给我们罪加一等,只能作罢。  “你先走吧。我跟他去保卫处,非把这事查个水落石出。”他知道我胆子小,所以一个劲赶我走,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  我那天真不够意思,竟然丢下他仓皇而逃。  下午两堂课我一点都没有听进去,心里总在嘀咕,学校该贴布告处分我们了吧。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屈打成招的冤假错案。我就是个例子,原本坦坦荡荡的什么坏事也没做,被老师一吓唬就觉得自己真犯了生活作风错误。  “你知道那人是谁吗?”一下课,就见他笑嘻嘻地站在教室门口等我。  “会怎么处分咱们俩?”我又忘了男女授受不亲,一把抓住了他的手。  “没事,到了保卫处我才知道那是院领导,于是赶快承认错误,领导还算宽宏大量,挥挥手就让我上课去了。”  我惊喜交加地看着他,一种劫后重逢的幸福感油然而生。  管学生,广院老师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  我们广院的学生天性大多自由奔放又略带散漫,这样的学生如果一板一眼地严格管理,效果未必好。广院老师可是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  有一阵,学生食堂浪费食物现象很严重,教务处于是召集全院在礼堂开会。我在口袋里塞了本琼瑶小说准备去会场消磨时光,反正老师准会讲一堆“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之类的老生常谈。  可是,老师竟饱含深情地念了一封学生家长致院领导的信,其中一段大意如下:  “我是一个农民,只念过小学。如今,我的儿子有机会接受大学教育,我会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在经济上保证他完成学业。我们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在他入学前,为了凑够路费,我去医院卖了一次血。我给领导写这封信,就是希望你们严格管理我的孩子,让他知道,父母抚养他不容易,他要争气。”  这封信念完,全场鸦雀无声。这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食堂的垃圾桶里真的再也看不见整个整个的馒头了。可信也带来了后遗症,整整一个学期,周末一回家,我就悄悄地观察我爸,怎么看怎么觉得他刚刚卖过血。偏偏我爸肤色白,这让我更加坚信,他每个月给我的零花钱都是他卖血换来的。  这让我痛不欲生。  暑假一到,我就找了份家庭教师的工作,每周两次,每次一小时,时薪5块钱。一个假期下来,我赚了差不多100块钱,心里总算好过了些。就算我爸还要卖血,也可以少卖些了。  广院就是这么不动声色地教育着我。  王纪言是凤凰卫视的副总裁,中文台台长,我在校时是广院的副院长。他对学生的管理风格就是外松内紧型,属于不留痕迹,聊着聊着就把你管得服服帖帖的。他为人极随和,可是再吊儿郎当的男生在他面前都是挺胸收腹的。  有一年夏天,广院校园里男生流行光膀子穿一件衬衫,从领口到前胸全都敞着,只在肚脐上方勉勉强强地系个扣子。  一天,一大帮人就这么晃着肩膀在学校里走,自我感觉很好。晃着晃着,迎面碰上了院长。  院长脸上笑笑的,指指其中一个男生,用一种推心置腹的语气说:“哎,一点胸毛都没有,就别敞着了。”  男生们立刻无言以对,从此,天再热,喉结下的钮扣都扣得严严实实的。  我上学时,广院的名气不像现在这么大。  我的同事梁冬考上广院后兴奋地带上录取通知书去看望小学时候的班主任。听说自己当年最得意的学生要离开广州到北京读大学,老师非常欣慰,欣慰之余也不忘谆谆教导:  “要好好学习啊,去北京念书是多少人的梦想啊,是北大吧?”  “不,是北京广播学院。”  老师不说话了,沉吟半晌,才语重心长地说:“有个学上总是好的,就算是电大也不要紧。”  这两年,不少高校改了名字,凡是叫学院的都改做大学,为的是跟国际接轨。我听说广院也在酝酿着一个新的名字。  我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有一天晚上在北京台的一个节目里看到广院毕业生在唱校歌,那熟悉的旋律立即让我热泪盈眶。  “校园里道路两旁,有一排年轻的白杨  早晨你披着彩霞,傍晚你吻着夕阳。  啊,年轻的白杨,吸取着大地的营养  啊,年轻的白杨,树叶沙沙响。  年轻的白杨,你好像对我讲,要珍惜春光,珍惜春光!”  谢谢母校,给了我五年美好难忘的大学时光。  记者“生涯”第一回合  写下这个题目,感觉底气不足。记者不好做,比做主持人难,要有拳打脚踢的不凡身手。正因为如此,我才大着胆子把自己有限的几次采访经历称之为记者生涯。  记者“生涯”第一回合  1999年奥克兰APEC峰会期间,正是中国“入世”双边会谈的关键时刻。那次,我也是  采访会议的记者之一。  在奥克兰,最受各国记者关注的,除了参加峰会的各经济体领袖,当属中国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和美国贸易谈判首席代表巴尔舍夫斯基(Charlene Barshefsky)了。香港无线、亚视、有线和凤凰的采访小组暗中较劲,你今天拍到了钱其琛,我明天就到饭店门口去堵奥尔布莱特,每天通过卫星传送回香港总部的消息总得有一条是自己的独家新闻。  我很佩服香港同行抢新闻的方法:一个记者举着话筒,和摄像一大早就来到代表团下榻的酒店,守株待兔,反正你早晚是要出门的。只要大人物一露面,立刻叫一声“总统”、“主席”或“部长”。领导人面对传媒,态度总是热情有礼,时间再紧,也不忘走上来同记者寒暄两句,回答一两个问题。这一来,新闻就有了。  我不具备香港同行的耐心和执著,我怕麻烦,做事喜欢直来直去。  我知道中国代表团下榻的酒店,于是,一个电话打到总机:“Hello, Mr. Shi Guangsheng please.”(你好,请帮我转石广生先生的房间。)  当时不过是抱着姑且一试的心情,人家不给转也没什么。偏偏那个接线员连嗑巴都没打:“Just a moment,please.”(请稍等。)电话竟然接通了。  这一来,我倒不知如何是好了,正犹豫着,电话那头响起了一个浑厚的男中音“喂?”  “喂,你好!”我声音颤抖而且满头是汗,“我找石广生部长,我……”  “我就是。”石部长语气温和,没有一丝的不耐烦。  “石部长,您好,我是凤凰卫视陈鲁豫,我想采访您。”我坐在酒店房间的地毯上,背靠着床,电话听筒紧紧地攥在手里,脸涨得通红。  “这两天还不行,我正和巴尔舍夫斯基谈判呢。后天吧,后天谈判结束后,晚上我接受你的访问。”石部长非常爽快。  放下电话,我一转身趴在床边,浑身瘫软。  长这么大,我还从未如此大胆、主动过。这让我觉得不可思议。  我趴了几分钟,又伸手去够电话。我尝到了甜头,想趁热打铁,如法炮制地搞定巴尔舍夫斯基。  “Hello, Can you connect me to Ms. Barshefsky please.”(请帮我转巴尔舍夫斯基女士的房间。)这次我的底气就足多了。  “对不起,酒店没有这个客人。”我的那个Please还没说完,接线生就硬邦邦地打断了我。  “那不可能啊!美国代表团就住在你们酒店,你能再查一下吗?她的名字是Charlene Barshefsky,Charlene,Barshefsky。”我不甘心,一个个字母给她拼写巴尔舍夫斯基的名字。  “对不起,的确没有这个人。”这回语气略微和缓了些,可那一脸的警惕我隔着老长的电话线都看得一清二楚。没准,酒店总机室里还坐着几个FBI的探员呢。  我失望地挂上电话,心里恨恨地想:“美国人真是老奸巨猾!”  两天后的晚上,我如约采访了石广生部长。  至于巴尔舍夫斯基,还是让她跑了。  记者生涯第一回合,一胜一负,成绩尚可。  “帮我写个条子,递给首相”  在安曼Arwad饭店的大堂,我见到了陪同我们的约旦导游。他看上去60出头,个子不高,圆滚滚、肉乎乎的大鼻头架着副老花镜,脸上老是堆着谦和的微笑,是个招人喜欢的老头。  我和他简单寒暄了几句就直奔主题:“我想采访你们的阿卜杜拉国王,你能安排吗?”  导游的嘴一下张得老大,半天说不出话来。也难怪他,如果,有个外国电视摄制组来北京,一见北京导游张口就说:“我想采访你们的胡锦涛总书记,你帮着联系联系。”导游一定认为这人有病。这次,我成了约旦导游眼中的“病人”。  那是1999年11月发生在“千禧之旅”旅途上的事情。  接下来的几天,不论是在首都安曼,还是去古城佩特拉,我一有工夫就跟导游嘀咕阿卜杜拉的事。好脾气的导游算是服了我,他决定和我同舟共济,找约旦新闻部,攻下采访国王这道难关。  离开约旦的前两天,大清早我就被导游的电话吵醒,听筒里,能看到他绽开的笑脸。“Luyu,His Majesty will go to Jerash to attend a local meeting tomorrow. We might be able to meet him there.”(鲁豫,国王陛下明天要去杰拉什开地方会议,我们也许可以在那采访他。)  有一分的希望也要做一万分的努力,我们决定到杰拉什去碰碰运气。  第二天清晨,我们“千禧之旅”车队开着全部5辆吉普车浩浩荡荡前往杰拉什。之所以全体出动,是想在当地引起轰动,或许国王陛下听说有一个中国电视摄制组正在当地采访,一高兴,就接受我的采访了。  已经是11月份,可白天的气温还是很高。临出发前,想到觐见国王时也许要包头巾,我不惧怕酷热地在颈部围了块粉色的大披肩。  杰拉什是约旦重要的城市,可在中国人看来,它的规模顶多算个小县城。市中心的马路两边盖着像是黄土质地的两层小楼,马路尽头用铁栅栏围起来的一个院子,就是市政大厅,简简单单的一个白色建筑。  我们到达杰拉什时,市政大厅外的街道上已经三步一岗五步一哨了。但约旦人似乎并不怕警察,仍然站在路边,等待一睹国王的风采。年轻人干脆爬到树上,或是蹲在两层楼房的房顶,那场面就像中国农村来了唱大戏的,十里八乡的老百姓都赶来过戏瘾一样,热闹、混乱。约旦警察脾气温和,站在旁边笑眯眯地看着,也没人去维持秩序。  导游不知和哪个部门打了招呼,我们摄制组被允许进入会场拍摄。他一再强调,我们是迄今为止,惟一一个被批准拍摄国王开会的外国电视媒体,言外之意,他功不可没。我很不以为意,谁要拍你开会啊,采访阿卜杜拉才是正事。导游又是一脸慈祥地微笑:“鲁豫,你放心,一切都安排好了。”  当国王的车队一进入人们的视线,一向平和有礼的约旦老百姓变得疯狂了。男男女女都尖叫着扑向阿卜杜拉的车子,站在国王御驾外面的皇家保镖一手扒住车门,一手拼命推挡企图爬上车子的民众,场面完全失控。  当国王的车子终于驶进大铁门时,一个中年妇女飞身扑了进来,重重地摔倒在院内的泥地上。她的双手还直直地向外平伸着,嘴里高声喊叫着什么。铁门被匆匆地关上,阿卜杜拉由一群侍卫簇拥着快步走进大厅。而那个约旦妇人已经被警察押走了。  我一直站在院内,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很是兴奋。内地、香港的歌迷见到自己心仪的偶像时,场面比这疯狂多了,所以我并不紧张。倒是我的同事摄像袁白,脑子里阶级斗争的弦绷得比我紧:“这约旦保安的工作也太差了,要是被坏人钻了空子可怎么办?”  走进会场,我傻眼了。  我以为,国王开会的地方起码也该铺一块波斯地毯,围上一圈软软的沙发吧。可我眼前是光秃秃的水泥地,摆着折叠椅,连舞台都没有,主席台处是一张长条桌,铺着白色的桌布,惟一象样的是桌子后面正中央的地方有一把高背靠椅包着深红色丝绒,想必是国王的御座。  会场里满满当当地坐了两三百人,百分之九十九是男性,一律身穿白色阿拉伯长袍,头上缠着白头巾。为数不多的几个当地妇女都是在长裙外套一件西装,这好像是标准的约西合璧的打扮。  我们摄制组只有摄像袁白一人被允许站在离主席台几步远的地方拍摄,其余人员,包括我,只能远远地坐在大厅的最后一排。  国王终于进场了。屋子里响起了掌声和欢呼声。  会议由首相主持,一屋子的人热情洋溢地讨论着要不要在杰拉什建一条公路、盖一所小学。我什么也听不懂,却乐得煞有介事地跟大伙一块拍手、点头。  我当然不会忘了今天的大事,隔一会儿就问问身边的导游:“会完了,能采访国王吗?”  导游只顾着和同胞一起激动地高呼万岁,根本没工夫搭理我。我开始坐不住了:“这么一大帮人,该不会白跑一趟吧?”  其实,按我的个性,采访不到就算了呗。可这次不同,我们千里迢迢来到约旦,如今国王就在眼前,采访不到也太冤了。  我弯腰从地上拿了块摄像机的备用电池,站起来,整了整身上的粉色披肩,对一旁的警察说:“我们的电池快用完了,我能拿一块新的过去吗?”  警察看了看我,一挥手,同意了。  袁白看到我有些吃惊,我赶紧低声说:“假装换电池,越磨蹭越好。”  也没时间解释更多了,但袁白很明戏,就一直低头鼓捣摄像机,让人觉得换电池真是件麻烦事。  我站在袁白身边,离阿卜杜拉很近。在一片白衣阿拉伯男子中间,有一个身披鲜艳的粉色围巾的中国女性,阿卜杜拉想不看都不行。我又故意围着袁白转了好几圈,好像是在帮忙,但眼睛一直盯着阿卜杜拉。我真恨自己,没有一手过硬的眉目传情的技术,要不然,眼睛里飕飕地放出勾人的小箭,让国王陛下巴不得立刻跟我唠唠家常。  真主啊,原谅我,我一生还没干过这么招遥的事呢!  阿卜杜拉始终没有看我,但我知道,他好奇坏了,这些中国人怎么会在这儿?  我冲袁白坏笑了一下,拿着换下来的电池,在众目睽睽之下,慢悠悠地走回了自己的座位。  导游此时只会呆呆地看着我,我拍拍他的肩膀,用不容置疑的口吻说:“帮我写个条子,递给首相,就说我们是凤凰卫视,从中国来的,想采访国王陛下。”  10分钟后,导游兴冲冲地跑回来对我说:“首相同意了,但只给你5分钟。”  “没问题!”我嘴上答应着,心里却在暗喜:“到了我手里,就由不得你们了。”  会议结束后,几百名与会者排着队依次和阿卜杜拉握手告别,我和“千禧之旅”的同事们也挤进了这个队伍。当阿卜杜拉看到我,他微笑着说了一句:“Welcome to Jordan.”(欢迎你到约旦来。)  阿卜杜拉的亲民风范令人感动,他耐心地和所有人握过手之后,才由同父异母的弟弟哈姆扎护卫着进入一间小会客室,接受我的采访。  为了节约时间,我希望站着做访问,但怕怠慢了国王,于是征求他的意见。阿卜杜拉很随和,他耸了耸肩:“无所谓,既然我们已经站着了,那就站着吧,省事。”  我对阿卜杜拉的采访从5分钟变成了10分钟又变成了20分钟,半小时过去了,我能感到哈姆扎的手止不住地要去摸腰里别着的手枪。于是决定,到此为止,要不然,御林军真该急了。  我刚一示意采访结束,大家呼啦啦都围了上来,要和国王合影留念。  参加“千禧之旅”全程报道的北京青年报记者赵维忙不迭地把一架数码相机使劲往一个矮矮胖胖的约旦人手里塞,意思是:“师傅,劳您大驾帮我和你们国王拍张照片。”谁知那约旦人沉着脸把手一缩,相机掉到了地上,咣一下,赵维也不在意,捡起相机先帮我拍照。一阵忙乱之后,我们送走了国王一行,我才幸灾乐祸地问赵维:“你知道刚才不愿帮你拍照的人是谁吗?”  “谁啊?”赵维一脸的迷茫。  “约旦首相。”我在一旁乐得直不起腰。  能不用稿子,把新闻说出来吗?  老板微笑着说的话,我永远都记得:“鲁豫说新闻的风格将在中国电视史上占有自己的位置”。  能不用稿子,把新闻说出来吗?  有一天,院长在他的办公室里问我:“公司准备开一档清晨的新闻节目,你来做,好  不好?”  那是1998年年初,我正在活蹦乱跳地主持《音乐无限》。  院长的话让我愣了一下。我本能地想拒绝:“开玩笑!大清早那么不好的时间给我,我才不做呢。”  可我还是动心了。沉默过后,我说:“让我考虑几天。”  那一段时间,我一直在考虑转型的事情。做娱乐节目实在和我的性格、兴趣相差太远。要我每天介绍刘德华、黎明的歌有多好听,对我是一种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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