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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6

作者:戴煌 字数:40227 更新:2023-10-11 17:08:48

延续二十八年的“伊玛尼党”大冤案的彻底平复胡耀邦的一个批示,“伊玛尼党”这个大冤案才得以彻底平反(1)林彪死后,林彪在装甲兵的主要死党,都去了他们该去的所在。他们手下的一些人对丁氏大家庭的残酷迫害,也不得不暂趋平缓,静观风向。1973年2月24日,丁铁石被解除了“监护”;同年7月,他又被恢复了党的组织生活。1975年8月,正是邓小平大力推行“整顿”方针的时候,装甲兵党委不得不对他的问题做了一个“平反”决定,让他到装甲兵司令部当了个有名无实的“顾问”;但对降祸根源的“伊玛尼党”问题,“平反”决定却只字不提。丁铁石和丁坚觉得,这还是一把悬梁剑!他们从中央到地方、从军队到政府机关,多次上防申诉,均无人答理。1976年10月,“四人帮”垮了台,河北沧州地区公安局才不得不答应复查,随之又大动手脚:对已被他们伙同田永兴残酷迫害致死已八年的丁溪野,仍“补充”宣布“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利用这份荒谬绝伦的《判决书》,向所有受到这个大冤案株连的申诉者进行威胁和恫吓,说什么“这个案子已盖棺论定,谁再上访申诉就是无理取闹”,云云。1978年5月,当了五个月中组部长的胡耀邦,已十分成功地把中组部恢复为“党员之家”和“干部之家”。党中央又转发了中组部的一个文件,主张对身居要职而对实实在在的冤假错案硬是顶着不办的人,一定要坚决果断地将其撤离其位并严加处理。公安部鉴于全国纠正冤假错案的高潮即将来到,全国各地的来信和来京上访的人流日益增多,遂从所属各部门抽调了一些对蒙冤受苦人深具同情心的得力干部,加强位于东单、东四之间的东堂子胡同的公安部信访接待站。5月23日,丁家兄弟妯娌们又到这个接待站上访。刚从公安部办公厅研究室调到这里来的一位同志,十分热诚地接待了他们,给他们每人斟了一杯热茶,真诚而耐心地听取了他们的冤诉,并作了详细的笔录。1979年初,这个接待站从上访申诉的大量冤假错案中,节选出了“伊玛尼党案”等十四个大案,起草成文,上报公安部党组并建议复查平反。公安部党组成员、也是公安部副部长的于桑、凌云、吕剑光等人阅后,认为这些案件,尤其“伊玛尼党”大案,牵涉面很广,延续时间长,后果也十分严重。对这起冤案的平反,光是公安部而没有党中央的得力支持,在个别部门可能是“步履维艰”的。于是他们在“伊玛尼党案”的那一部分,特别加注这是“特大冤案”,报请党中央作出批示。时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秘书长的胡耀邦立即作出了八字批示:迅速予以复查平反。公安部党组对耀邦的批示十分重视,立即指示有关单位对这些案件,特别是对“伊玛尼党案”,要认真地组织复查。在河北省,省委第二书记江一真和省委书记王铮,认真而详尽地听了丁氏兄弟和妯娌们的陈述后,确认这是一起特大冤案,应予彻底平反昭雪。他们为了排除沧州地委中原办案人员的阻挠抵制,立即打电话把沧州地委第一书记张屏东和书记葛琦、副书记崔永生等同志召到石家庄,作了缜密部署,以保证这个地区的复查工作顺通无阻。江一真和王铮最后叮嘱张屏东等人:在认真落实了这一政策后,务必将结果报给省委。张屏东等人回到了沧州,传达了江一真和王铮的指示,表示一定要坚决贯彻执行。但是原来参与酿造这起冤案的“四清”工作总团长、“文革”中成了地委副书记的张庆祥,却横下一条心,要做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的“顶门杠”。张屏东和葛琦找他多次谈心他都“不开窍”,对冤了多少人、坑死多少人都若无其事。张屏东和葛琦只得向省委如实禀报。江一真和王铮与省委常委们研究后,完全按照党中央颁发的中央组织部文件的精神,及时作出决定:撤掉张庆祥的沧州地委副书记职务。如果有人继续阻挠落实党的政策和平反冤假错案,也一律照此办理。沧州地委立即执行了省委的决定,让张庆祥靠边站,并责成地委常委、地委组织部长崔永生果断而妥善地处理这一冤案。这项工作从此得以顺利进行,因冤案株连而被判处各种徒刑的受害者,陆续走出了沧州地区各监狱的大铁门。1979年6月9日,中共沧州地委作出了《关于为丁溪野同志的冤案平反昭雪的决定》。《决定》说——根据党中央平反冤假错案的指示精神,经复查认为:丁溪野同志从1940年初至1942年底,在冀鲁边区任职期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认真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和党的民族政策,发动回族群众参加抗日工作,动员回族青年参加抗日武装,开辟新地区,发展生产自救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党为人民作了一定贡献,群众称他为“丁阿訇”,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望。所谓丁溪野组织“反革命组织——伊玛尼党”,确属诬蔑不实之词,应予以推倒。所谓“勾结汉奸、制造侯庄惨案、策划煽动段庄、张官、丁庄子、王古宅汉回民纠纷等事件”,均发生在1943年以后,丁溪野同志早已离开此地,经查与他根本无关。纯属冤案,应予彻底平反昭雪。1966年至1968年间,对丁溪野同志拘留逮捕,搞逼供信,死后秘密掩埋,封锁消息,不通知其家属。丁溪野同志原在单位到黄骅县公安局了解情况,拒绝介绍等做法,都是错误的,这是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推行极左路线对丁溪野同志的政治迫害。为落实党的政策,决定予以平反昭雪。对丁溪野同志的遗体,尊重回民习惯,予以安葬。召开追悼会,刊登沧州报,恢复名誉,挽回影响。补发从拘捕至含冤而死的全部工资,其妻子儿女应比照工伤死亡干部家属抚恤规定,予以生活抚养。对其子女的工作,商同哈尔滨市有关部门予以妥善安排,并适当解决其家庭的实际困难。凡此冤案所形成的一切材料(包括转递、传抄、上报的)都应彻底清理,全部销毁。凡因此冤案受到株连和诬陷的革命干部和群众,都应彻底平反,并认真做好善后工作。沧州地委作出这个决定,立即派地区公安局副局长等三位同志去哈尔滨,与哈尔滨市有关部门具体磋商落实各项善后工作。不到一个月,即当年7月5日,哈尔滨市公安局也发出了一个文件,叫做《关于丁溪野同志问题的平反结论》。《结论》重述了沧州地委《决定》中关于丁溪野的革命经历等主要内容之后,还增加了如下内容:1951年初,据山东、河北、北京、沈阳等地群众检举丁溪野同志曾组织过“伊玛尼委员会”、“和平党”、“回教青年反共同盟”、“保教委员会”、“伊斯兰同盟党”等反革命组织。据此,公安机关对丁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和专门审查工作。经过工作,查清否定了上述问题。现已查明,所谓“伊玛尼党”、“回教国”等等纯系一起冤案,安全是对丁溪野、丁铁石、丁坚、白琴、李葵南和刘桂轩等同志的诬蔑迫害。根据党中央平反冤假错案的指示精神,本着“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方针,对这起冤案予以彻底平反,对因此案受迫害和株连的同志、家属和亲友,一律彻底平反,恢复名誉,并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对1951年以来,因调查和专门审查丁溪野同志的问题,株连了丁铁石、丁坚、白琴、李葵南、刘桂轩等同志,致使这些同志在政治上受到怀疑,工作上也受到影响,后果严重,应予消除影响,落实政策。凡因此案所形成的一切材料,应彻底清理,全部予以销毁。当年8月的一天,国家公安部副部长凌云会见了丁铁石和白琴夫妇,向他们当面宣布给“伊玛尼党”冤案彻底平反,并对这一冤案的发生及其严重后果承担责任。当年9月6日,公安部发出了《关于平反丁溪野同志冤案和消除其受株连亲属丁铁石、丁坚等同志受影响问题给有关单位的信》,信的全文如下:哈尔滨市园林处、军委装甲兵司令部党委、哈尔滨市体委、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党委、北京协和医院党委、哈尔滨市废品公司党委:解放初,河北、山东、北京等地的群众检举丁溪野同志组织过“伊玛尼委员会”、“和平党”等反革命组织,并勾结汉奸,制造惨案,策动回族闹事等。为此,从1951年初起,哈尔滨市公安局对他进行了调查和专门审查,但问题没有查清。因此,1956年2月,公安部组织有关省、市公安局进行专案侦查。经过工作,否定丁溪野同志的问题,并于1957年1月,正式作出了丁溪野同志没有政治问题和反革命问题的结论,并撤销了对他的专案侦查。但是对案件的处理不彻底。在对丁溪野同志进行调查、审查和侦查工作中,还牵连了丁铁石、丁坚、白琴、李葵南和刘桂轩等同志,使这些同志政治上受到怀疑,工作上也受到影响。对此,由公安部承担责任。文化大革命中,在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干扰下,先是沧州地委“四清”工作总团,后是河北省黄骅县公安局军管小组和哈尔滨市公安机关军管会等,不顾公安部1957年关于丁溪野同志没有政治问题和反革命问题的正确结论,重新提出了早已否定了的丁溪野同志的所谓问题,并诬陷原公安部有关领导同志包庇了丁溪野同志,将丁拘捕逼供,罗织罪名,迫害致死,并株连、诬陷了丁铁石、丁坚、白琴、李葵南、刘桂轩等一批老干部和无辜群众,制造了一起大冤案,造成了严重后果。对于丁溪野同志的冤案,中共沧州地委和哈尔滨市公安局已根据中央坚决平反冤假错案的决定,于1979年6月9日和7月5日分别作出《关于为丁溪野同志冤案平反昭雪的决定》和《关于丁溪野同志问题平反结论》,并已分别报经中共河北省委和哈尔滨市委批准,我们同意这两个决定和结论。公安部认为,丁溪野同志的冤案已经平反昭雪,强加于他的一切诬陷不实之词也已经彻底推倒。因此,凡因丁溪野同志问题(包括文化大革命前对他进行调查、审查、侦查和文化大革命中造成冤案)而受到牵连、株连并受到影响的家庭、亲属和干部、群众,应落实政策,彻底消除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印)1979年9月6日抄送:哈尔滨市公安局、河北沧州地委、河北沧州地区公安局延续二十八年的“伊玛尼党”大冤案的彻底平复胡耀邦的一个批示,“伊玛尼党”这个大冤案才得以彻底平反(2)在上述《决定》、《结论》和公安局《给有关单位的信》都一致认为这起冤案已造成了“严重后果”;而从本文的叙述中不难看出,这“严重后果”中最最严重的,是装甲兵中挟嫌报复、利欲熏心的田永兴等人刑讯逼供、残害致死了丁溪野、刘桂轩、刘殿云阿訇、北京民族文化宫回族干部李希光等同志,可谓罪大恶极。公安部在其《给有关单位的信》虽并未点明这一点,实在是对一味庇护这帮凶手、并迟迟不表态的装甲兵党委,留了很大的面子。当年10月15日,在沧州地区黄骅县为丁溪野同志举行了隆重的平反昭雪和追悼大会。虽然在十一年前他被残害致死又被秘密掩埋的所在,没能完整地清理出他的遗骸,但他的遗孀刘兰田和他们的子女,以及他的弟弟丁铁石、丁坚和弟妹白琴、李葵南等多人都能顾大局识大体,同意当地政府在沧州市烈士陵园,为他建立了衣冠冢,在冢前立了碑,以示永久的纪念。追悼会庄严肃穆,灵堂上方高悬黑底白字“丁溪野同志追悼会”大横幅,台上和四周都排满了国家民委、河北省民委、解放军装甲兵司令部和政治部、哈尔滨市委统战部、哈尔滨市民委以及沧州地区和黄骅县等党政领导机关并北京与全国各地丁溪野的生前友好及战友送的花圈。丁溪野的遗像矗立在台上花圈的中央,参加追悼会的有河北省、沧州地区、哈尔滨园林处、黄骅县等有关方面的负责人及丁溪野的生前友好和当地群众代表、丁氏大家庭成员共三百余人。在哀乐声中,到会的许多群众代表也无一不与丁氏家庭的男女老少一道泪流满面。沧州地委副书记崔永生宣读了《中共沧州地委关于为丁溪野同志的冤案平反昭雪的决定》,黄骅县委常委、县革委副主任李照州代表沧州地区行署和黄骅县革委会致了悼词。悼词说,丁溪野同志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中都做出很大贡献。他既是一位英勇顽强的同敌人进行不屈不挠斗争的勇敢战士,又是深入实际、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地为党工作的好干部。他对党、对人民、对革命事业忠心耿耿,光明磊落,襟怀坦白。他艰苦朴素,谦虚谨慎,平易近人,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望。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实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在对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斗争中,他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韧不拔,视死如归,保持了共产党人的高尚气节。他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一生,是为革命战斗的一生。他的不幸逝世,使我们失去了一位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老同志、老战友……追悼会结束,参加追悼会的人和丁氏大家庭成员驱车来到烈士陵园丁溪野的墓前,再次向他志哀。10月20日,《沧州日报》第一版以三分之二的版面和报头刊登了追悼会的报告与图片。大标题是《彻底平反冤案,二十八年沉冤得到昭雪,丁溪野同志追悼会在黄骅县隆重举行……》,导语是:“中国共产党忠诚党员、优秀的民族干部丁溪野同志,因惨遭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残酷迫害,于1968年12月20日含冤逝世,终年65岁。丁溪野同志追悼会10月15日在黄骅县隆重举行。”当年12月3日,新华社的《内部参考》刊发了笔者以新华社记者身份发的一篇报道——《祸及许多省市数百人的大冤案,“伊玛尼党”案情真相大白得到平反昭雪》。这等于在全国一定层次的共产党员干部中,为这起冤案所有的受害者伸张了正气。1980年4月18日,装甲兵党委才姗姗来迟地作出了一个《关于丁铁石同志“文化大革命”中冤案的平反决定》,但又迟了将近八个月——即当年12月11日,才让这个《决定》与受害人丁铁石见了面。尽管如此,在党中央坚决平反冤假错案精神的强大压力下,这个《决定》也不得不承认:所谓丁铁石同志密谋组织反革命“伊玛尼党”、极力策划建立反革命武装,勾结汉奸,妄图建立“回教国”等,主要是受其兄丁溪野同志冤案的株连。在“四清”运动中,先是沧州地委“四清”工作总团党委非法进行审查,1968年6月19日由原装甲兵科研院牵头会同河北省黄骅县公安局军管小组和哈尔滨市公安机关军管会及协和医院等单位,不顾公安部1957年1月关于丁溪野同志没有政治问题和反革命问题的正确结论,重新提出了早已否定了的丁溪野同志的问题并将其逮捕、进行陷害。原装甲兵科研院,将丁铁石同志与其兄丁溪野同志的所谓的“反革命”案牵连在一起,进行陷害。在此期间,严重违反党的政策,实施封建法西斯式的逼供信,造成了一起所谓“伊玛尼党”、“回教国”反革命案件的大冤案。并且株连了其爱人白琴、儿子丁中刚、弟弟丁坚、弟媳李葵南、战友刘桂轩、周绍先等同志,使他们政治上受到陷害,身心遭到摧残,丁溪野同志被迫害致死,后果严重。……事实证明,丁铁石同志的政治历史是清楚的,是没有问题的,所谓丁铁石同志密谋组织反革命“伊玛尼党”、极力策划建立反革命武装、勾结汉奸、妄图建立“回教国”、是“回教国”国王,以及“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特务嫌疑”等,完全是诬蔑不实之词,应予全部推倒。所谓丁铁石同志的“反革命”案,纯属冤案。他是受了林彪反革命阴谋集团在装甲兵的代理人黄志勇等人的迫害,应彻底平反,恢复名誉,挽回影响。凡因此案所形成的一切材料,根据规定,予以清理销毁。对因丁铁石同志的冤案受到株连的家属、子女、战友等,应按党的政策做好善后工作,消除影响。撤销原装甲兵科研院党委1970年8月5日《关于对丁铁石问题的处理报告》、装甲兵党委1970年8月15日《关于丁铁石问题的处理报告》和装甲兵党委1975年8月31日《关于丁铁石同志问题的平反决定》。为彻底平反这起大冤案,公安部在1983年4月5日,又特地向基建工程兵党委并总政治部、哈尔滨市体委党委并市委、协和医院党委并医学科学院党委、卫生部和哈尔滨市第一二医院党委,发出了《关于公安机关在对丁溪野同志进行工作中株连和影响其亲属的情况说明》。这《情况说明》说——为平反丁溪野同志冤案,彻底消除对其亲属的影响,公安部曾于一九七九年九月六日发出了《关于平反丁溪野同志冤案和消除其受株连亲属丁铁石、丁坚等同志受影响问题给有关单位的信》。最近,丁铁石、丁坚、白琴、李葵南同志给公安部领导同志写信,随后又来访。谈到:公安部平反信后,他们所在单位分别落实了政策,消除了影响,表示感谢。同时提出:由于此案,使他们受了长达二十八年的株连,政治上、工作上,待遇上都受到影响,曾因此被审查、撤职、降级和压低级别,在屡次的调级中也都受影响。但向本单位提出解决这些问题时,本单位以人事中、档案中没有记载而不好考虑。因此,要求公安部进一步说明他们受影响的情况,以使他们遗留问题得以合理解决。根据复查材料和有关公安机关的档案记载,丁铁石等四同志提出的上述受株连影响的问题是确实存在的。当时,公安机关对丁溪野同志是作为重要反革命案进行侦查的,工作中有扩大化问题,株连了他们。因此,他们政治上受到怀疑,使用上、待遇上受到影响,而这些在他们的档案里是不可能有记载的。对此,公安部除承担责任外,建议他们所在单位,考虑解决他们的遗留问题。特此函告。这些单位接到公安部的函告后,都比较认真地解决了这些遗留问题。至此,这个长达二十八年的“伊玛尼党”大冤案,才算被完全彻底平了反。丁铁石担任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建工程兵后勤部政委,并被选为基建工程兵党委常委,1987年2月离休;丁坚在1979年哈尔滨市公安局为丁溪野平反昭雪的同时,也被彻底平反、恢复党籍、恢复了在1952年以前的职务,1980年改任哈尔滨市税务局副局长,1981年调任哈尔滨市体委主任和党委书记,1985年7月离休;白琴于1983年在北京协和医院副院长的岗位上离休后,一直担任民办京华医科大学的理事,为栽培不花国家一分钱的医学人才而发挥她的余热……1996年5月31日,八十一岁的丁铁石病逝。新华社和《人民日报》相继发了消息。6月8日在八宝山举行告别仪式。其后,由战友和亲友组成的长长的送葬队伍向卢沟桥回民公墓进发。人们缅怀这位著名回民支队政治工作奠基人、曾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二级解放勋章以及二级红星功勋章的副兵团级军事干部的高风亮节。从这位参加革命六十一年身经百战、株连冤案二十八载忍辱负重的丁铁石身上,从丁氏家庭男女老幼半个世纪以来为中华民族为新中国为党的事业所遭受的挫折和厄运、所作的贡献和牺牲来看,谁都会说:“这个丁氏回民大家庭,不愧是一个忠勇之家,爱国之家、革命之家!”日月不息,天网恢恢;换其哉,生灵涂炭;复其哉,社稷生辉!恣意行凶作恶的歹毒之徒,尤其田永兴、王子耕这类就是在国民党特务中也该被算作最歹毒的人,如果还活着,如果又恢复了若隐若现的人性,就该有晨钟暮鼓式的忏悔。不然,他们的子孙如果得知其先人曾有如此人生劣迹,这些无辜的后生也许会感到自己的头顶上空,老有一块不祥的招人羞辱的阴影……《第二次握手》及其作者死中获救(一)“文化大革命”后期,故事梗概完全相同而文字长短不一的一本小说,有多种手抄本在中国成千上万的青少年中秘密流传。它就是后来正式发行的《第二次握手》,并被拍成了同名电影。但这部作品产生的过程,及其作者张扬遭受过何等劫难又如何获救,恐怕知之甚详的人就不是很多的了。作家张扬,1944年出生于湖南。新中国建立后,他的家庭由于阶级出身的差异,属于抬不起头、过着凄苦日子的那一类。1963年年初,19岁的张扬奉父母之命,去天津探望由天津公安局帮助查找到的从未见过面的亲伯父,顺路经北京看望惟一的舅父——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的一位成果丰硕的化学家。张扬临离长沙时,他的姨母和母亲说起他从未听说过的关于舅舅的一段往事。其大意是:1951年的一天,舅舅下班回了家,舅母将饭菜端上桌,推开书房门叫舅舅吃饭,只见舅舅的全身像凝固了似的,全神贯注地脸向着窗外。舅母返身拉开客厅门,发现外面站着一位素未谋面的女客人。女客人很有礼貌地说出舅舅的名字,问是否住在这里,舅母答“是”,并邀请她进屋。但这位女客人谦辞,站了一会儿便向外走去。她走了几步又在门口停下脚步,转身询问随后相送的舅母:“请问:您是他的夫人么?”舅母答道:“是呀!”女客人轻叹一声——“您多幸福啊”,转身离去。舅母回屋,在饭桌上问舅舅:“刚才那位女客人是谁?”舅舅说:“她就是×××呀!”舅母恍然大悟:“原来是她!唉,你为什么不请她进家来呢?”……这个曲折离奇的爱情故事,深深打动了张扬。他从舅舅的苦学求成的经历,联想到科学家对人类社会的令人崇敬的贡献,以及为自己的祖国和人民争得的荣誉。他认为,从这样一群具有真正聪明才智的知识分子身上,可以衡量一个民族的素质和国家的文明水准。完成了探望伯父和舅舅、舅母的使命回到了长沙,张扬就着手写他已构思好的小说。他写了一万多字,只是个短篇,取名为《浪花》,意为洁白的浪花即意味着水的纯净。1965年9月,张扬到湖南省浏阳县大围山区的中岳公社南岳大队书塘生产队插队。他一面劳动,一面充实改写他的《浪花》,一下扩展成十万字,易名为《香山叶正红》,同时改变了原来悲剧性的结尾,着力描写了周恩来总理与我国科学家之间,情真意笃的笑语交融。因为很多真实的故事使他深深地感受到,周恩来总理十分关心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十分尊重和爱护广大的知识分子。他认为在他这部有关科学家的作品中,出现周总理的这种形象,是自然而然的应有之笔。他对这一次的充实改写很满意。但他只给为数寥寥的几位好友浏览消遣,根本没有发表的意念。因为“千万不要忘记”又愈演愈烈,越来越多的文化人和文艺作品,成了“阶级斗争”的活靶。尽管他的这部小说,是歌颂共产党、赞颂社会主义的,但那些被“批倒批臭”的作品,有哪一部不是歌颂共产党和赞颂社会主义的呢?只要有人存心让一位作者下地狱,从这位作者的某部作品中,总会挑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骨刺来。1967年夏,武斗的枪炮声响遍三湘四水。张扬躲在生产队的一座土屋中,继续改写了这部作品的第三稿。1968年,浏阳的一名既敏感又偏激的中学生、又是一名红卫兵的小头头,给张扬写了封信。他在信中猛烈抨击了“非神学的圣经”、“林立的偶像”和“蒙泰里尼式的红衣大主教”。据分析,所谓“林立的偶像”,是指林彪搞起来的个人迷信狂潮;“蒙泰里尼大主教”,本是世界名著《牛虻》主人公牛虻的非婚生父,在这里也指的是林彪;“非神学的圣经”,则指的是“三忠于”,“四无限”,“早请示、晚汇报”,背诵“老三篇”等等的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罢了。张扬给他回了信,表示同意他的观点。但张扬提醒他:为防不测,不得保存信件。1969年冬,“一打三反”轰轰烈烈。浏阳县当局早就密切注意这位中学生“反动言行”的人们抄了他的家。谁知他并未接受张扬的劝告,一千多封“黑信”被抄走了,其中包括张扬的几封回信。这位中学生和他的一些“红卫兵同伙”成了“现行反革命小集团”,统统被抓了起来。张扬闻讯自知在劫难逃,立刻披星戴月“潜逃”到长沙,得到一些“哥们儿”的掩护,在工厂、旅店、农村东躲西藏。同时,断断续续地改写这部小说。经过修改,这第四稿比前两稿精练了许多,由十万字上下精练成六七万字,恰好写满那个塑料皮笔记本的最后一页。他把书名改成《归来》,意即于海外学成业就的许多科学家,都陆陆续续地回归已是社会主义的祖国,将个人的一切奉献给自己的国家和同胞。1970年2月下旬的一天,张扬从长沙去别处看望一位朋友。他预感可能出事,便将随身藏着这部书稿的挎包,存放在一位姓陈的知青伙伴家,身无“牵挂”地去看望那位朋友。果不其然,浏阳来的警察正在那位朋友家等着他。他立即被铐起双手。但他没有任何生活用品,警察索性把他押回长沙他的家,既取生活用品,又顺便抄抄他的家。随后,他被警察押解到浏阳蹲大狱。虽然,他从未见过拘留证或逮捕证,但罪名却有了一大串——“恶毒攻击林副统帅”、“恶毒攻击文化大革命”、“货真价实的现行反革命”……1971年9月13日之后,“林副统帅”就不再是“亲密战友”了,张扬也和赣州的女青年李九莲一样,被继续不见天日地关押着,直到1972年12月29日才被开释,他白白地被关押了两年又十个月,有冤难申。他回到了浏阳县大围山区的中岳公社南岳大队书塘生产队后,将小说全文扩展到二十万五千字。这时候,张扬却不知一场更大的灾难即将临头。自从他1970年2月,被两个警察铐进浏阳大狱之后,他的弟弟从陈姓知青朋友家中取回第四稿《归来》,又借给了自己的一位好朋友,而这位好朋友又有好朋友。他们有的照抄《归来》,有的讹抄为《归国》,还有人把它们传到了北京。传到北京标准件厂机械修理工刘展新手中的一本,都已破得没有了封面。刘展新细心地通读了全文,又多次悉心研究,自个儿给这部书稿起了个名字,叫《第二次握手》。《第二次握手》被传抄到华北、东北、西北,传看的人越来越多。1974年,邓小平复出,并代替病情日趋严重的周总理主持国务院日常事务。湖南省有关部门在其《情况简报》中,反映说《归国》是一本“坏书”,但并未导致大搜查大搜捕。同年10月初,《北京日报》在其第960期《内参》上,反映了《第二次握手》广泛流传的“严重情况”。姚文元看了这份《内参》后,于10月12日打电话给《北京日报》说:“请找一份给我,并查清作者在哪里。”《北京日报》立即给他送去了一个手抄本。10月14日下午4点钟左右,姚文元再次给《北京日报》打了电话。他说:“我翻了一下,这是一本很坏的东西,实际上是搞修正主义,反对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它写了一个科学家集团,如郭尧、吴有训。写了许多人。如果不熟悉情况,不可能写出来;还写了与外国的关系,如写了吴健雄。这不是一般的坏书。要查一下作者是谁?怎么搞出来的?必要时,可请公安部门帮助查!”姚文元的这个“指示”,很快就被传送到了“四人帮”死党刘传新掌管的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了《第二次握手》专案组。专案组查明了张扬的下落,即刻给湖南省公安局发出如下公函:“按照姚文元同志的批示,我们对反动小说《第二次握手》作者进行了查找。现已查明,这本反动小说是你省浏阳县的一个插队知识青年张扬所写。现将情况函告你局,(望)及时处理。”接着,新华社《内参》以《北京市发现许多单位秘密流传手抄本反动小说〈第二次握手〉》为题,详细反映了流传情况,并认定小说内容“极其反动”。这篇《内参》说:“北京市公安局根据姚文元同志的指示,对坏书《第二次握手》的作者进行了清查。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现在已初步查明,作者是湖南浏阳县大围山区中岳公社插队知青张扬。”湖南省公安厅接到北京市公安局的公函后,经报省委常委会讨论同意,于1975年1月7日上午逮捕了张扬。被关进几十年前杀害杨开慧的反动军阀何键关押共产党人的鹿洞里监狱。身陷铁窗中的最初几个月,张扬对公安预审人员有问必答。然而,时日一长,铁窗里的现实终于使他恍悟到,他又掉进了一个烂鸡毛坑,越是使劲地拍打,越是拍打不干净。因为他的反复说明、澄清、解释等等,虽能使预审者耳熟能诵,但似乎都不符合他们的胃口。同时,张扬的全家都在遭大罪。《第二次握手》及其作者死中获救(二)张扬入狱没几天,张春桥发表了《论对资产阶级全面专政》的长文,文章中提出了“教唆犯”三个字。按照当时的中国特色,青少年犯罪,其后都必有“教唆犯”。张扬这次一入狱,公安人员就跑进一家医院,对张扬的身患重症衰弱不堪的姨母拍桌子打板凳,老鹰抓鸡似的把她从病床上抓了起来,卡住她的瘦胳膊,掐住她的一只大拇指,往一个笔记本上摁手印,并被打成“教唆犯”。与此同时,张扬在长沙的姨母和北京的舅父,也都被打成了“教唆犯”。全国各地,凡是阅读、传抄过这部作品手抄本的人,也几乎都被公安机关传讯、搜查过,有的还遭到了拘留。湖南省公安局的人,还跑到汨罗县乡下,用“开除公职”、“开批斗会”、“管制戴帽”等手段相要挟,逼迫张扬的一位当教师的朋友捏造伪证。他们又去张扬插队的地方组织“声讨会”,挨家挨户搜去社员们的印章,以“广大贫下中农”的名义炮制了一份《控诉书》,“一致要求”判处张扬死刑。这使得一些好心的知情人觉得,在那年月只要“四人帮”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说你一声“反动”,你不死也得脱层皮。为了使这个“反动分子”死得心服口服,省公安厅求得省委宣传部的大力支持,向“顽固分子”张扬打了两场“人民战争”。这“人民战争”的突击队,是搬自湖南省师范学院中文系的教师和“工农兵学员”。公安局的人给张扬戴上手铐,推上吉普车,押赴长沙闹市区的省公安局招待所的一间大会议室;突击队的男女老少几十人即刻围了上去大叫大骂,还有的人威胁恐吓、拐弯抹角地搞诱供。1976年3月24日,正当“四人帮”猛烈“反击右倾翻案风”之际,中共湖南省委才批准省公安厅,将已“拘留”了一年两个月又十七天的张扬予以逮捕。同年6月18日,天安门广场“四五运动”被疯狂镇压后的两个月零十三天,省公安厅对张扬的预审终结,并开始制作《起诉书》。这份以长沙市公安局名义起诉的《起诉书》,历数了“被告人”张扬的“罪恶”。它说:……特别是1973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已经取得了伟大胜利,刘少奇、林彪两个资产阶级司令部已被彻底摧垮,他们的“叛徒哲学”、“天才论”等反动谬论都被批倒批臭了,张扬出于其反动阶级的本能,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又写出反动小说《归来》第六稿,变本加厉地、非常露骨地鼓吹“叛徒哲学”和“天才论”。文字越写越冗长,内容越写越反动。这本反动小说的要害是要资本主义“归来”,为反革命复辟制造舆论。这本黑书从头到尾贯穿着地主、资产阶级人性论,反对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反对党的基本路线;竭力鼓吹“叛徒哲学”、“天才论”,为刘少奇、林彪翻案,反对文化大革命;捧出地主、资产阶级和一切牛鬼蛇神的亡灵,在意识形态领域里搞和平演变,为刘少奇、周扬文艺黑线招魂;美化资本主义制度,攻击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宣扬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毒害青少年,同无产阶级争夺接班人。这样毒汁四溅的黑书,被告张扬却得意忘形地说:“我把书名改为《归来》,既切题又含蓄,不仅人归来了,而且他归来了”。从这本黑书描写的主人公和主要人物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归来”的都是叛徒、特务、反动军阀、洋奴买办、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地主资产阶级的少爷小姐,张扬书写反动小说《归来》的反革命动机、目的不是昭然若揭了吗?对于《归来》突出了周总理的光辉形象,《起诉书》认为那是“打着红旗反红旗”;至于张扬说了一句张春桥是叛徒,《起诉书》则说这是“攻击中央首长张春桥同志”,“矛头甚至直指无产阶级司令部”……除这些“主罪”外,《起诉书》还给张扬横加了许多“罪恶”,称他为“不可救药的反革命死硬派”,要求给予“严惩”。对“不可救药”者的“严惩”意味着什么,是不言而喻的。1976年7月28日,省法院不能不收下省公安厅送达的这份《起诉书》,及其附来的一大摞案卷,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李海初研读了《起诉书》,又认真阅读研究了《归来》的各种“版本”的手抄本,然后才认真研究了预审阶段的全部案卷。这位已达知天命之年的老法官得出的结论,与《起诉书》截然相反,认为这是一本好书。如果经他的手,判处这本书的作者以死刑,那么晚年回首平生,他会感到自己做了一件泯灭天良的事,是犯了滔天罪!但他其时只能默默地思绪万千而守口如瓶。他只能先把这个案子压了下来,实行当时惟一能够采取的妥善策略——“拖”!当年9月9日,毛泽东去世,“四人帮”却加紧了他们的“既定”图谋的活动。9月22日,对张扬来说,已销声匿迹了十一个月的省公安厅的那位主要预审人员,突然又出现在张扬的面前。他对张扬说:“你就是一个字也不说,我们也要把你这个案子办到底的!”他反复教训张扬必须端正态度,要“只争朝夕”。1976年10月6日,“四人帮”被粉碎了。按说,反革命文痞姚文元让办的这桩荒唐的案子,理应就此客客气气地了结才是。老法官李海初去向公安局预审处的一位老上司试探着说:“看来,《归来》这案子不好办咧!”这位担任预审处长的老上司板着脸说:“怎么不好办?你不办,把案卷退给我们,我们交给浏阳县法院去办!”李海初一听,心想:那还不如放在自己手里“拖”下去保险哩!“拖”到1977年8月8日,李海初认为根据形势的大变,某些人原来“内定”的要张扬的脑袋是不可能的了,可以把案子拿出来按法定手续公开研究研究了。8月10日,省法院刑事审判庭进行了研究;12月7日,刑事审判庭向法院党组作了汇报;第二年7月4日,省委政法领导小组也作了研究。这先后三个不同层次的研究,出现过如下一些说法:1977年8月10日,省法院刑庭研究时的说法:——《起诉书》内容涉及张春桥,应让公安局重新改判。——我看过了一审,判刑超不过十年。——不要急于处理,建议都看看小说再说。——他这个小说,算个什么东西?是散布黄色的,还是攻击?——还看不出是攻击,只能看出是吹捧资产阶级的爱情至上。——这个案子要杀,是不是因为这个案子到了姚文元那里?——十年徒刑算了!我听了半天,也没听出什么来!——主罪是写小说。还需要不需要宣传部门鉴定个正式意见?——公安局原来劲头很大:要杀!我现在的意见,是不是请院长向他们讲一讲:再关一段再说,不要急于判,判了被动。——姚文元下批示,也不一定是要杀他。现在我们要向领导小组汇报,能判几年就判几年,投入劳动改造算了!1977年12月7日,省法院党组听取了刑庭汇报后的研究:——对于反动文人如何判,这是一个新问题。捕时,经过了省委,这非同小可。看来过去没判,搞对了!要权衡得失,对科技人员的政策,也要考虑。要根据形势,来处理这个案子。——这个案子涉及广,复杂,多商量一下有好处。把情况整理一下,向省政法小组汇报再定。1978年7月4日,全国广泛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已近两个月。省政法领导小组听取了汇报后的研究结果是:把《归来》鉴定一下,请文联提一提意见。将这部作品送请省文联鉴定,是李海初老法官首先提出的建议。他的本意是,借助文联的权威意见,抵消当年以省师范学院中文系为突击队的那场“人民战争”。其时主持湖南文联的,是著名作家康濯。他和文联的许多同志认真审读了这部手稿,向法院写了正式书面意见。这书面意见是:——《归来》是好书、不是毒草。主题是好的,爱国的,健康的……只要给作者提供一定的条件,这部小说未必不会成功……《第二次握手》及其作者死中获救(三)但是,文艺界与法院的正义力量加在一起,也没有那些主张给《归来》及其作者下毒手的人们的权势大。因为那些人都是随自己的兴致给他人以生杀予夺的铁腕人物。对他们来说,什么党纪国法、人性良知都得统统靠边站。正是这实事求是的人们,与对文痞姚文元的批示也抱定“两个凡是”式态度的人们,激烈交锋相持不下的时候,过去长时期在团中央第一书记胡耀邦的带动下,一向敢于培育新青年和为社会正义而呐喊奋斗的《中国青年报》与《中国青年》杂志,在1978年10月双双复刊了。它们每天都收到成箩成筐的来信和来稿。一天,也经历过“文革”十年磨难的《中国青年报》文艺部女编辑顾志成,亲手拆开湖北宜昌树脂厂青年工人李谦的来信,信上说:编辑同志:几年前,我从某种“渠道”,得到一部名为《第二次握手》的手抄本小说。当时,因为正在收缴这本书,我是怀着一种“犯罪”的心情,一口气读完的。我被书中那些生动的故事情节和真实的、健康的思想感情深深地吸引住了。它压根儿不是什么“反动小说”,而是一本在“四人帮”实行文化专制主义时期实在难得的好小说……当然,这本小说写得还比较粗糙,存在一些缺点,是可以进一步加工提高的……对于这样一本辗转传抄、到处流传、深受众多青年喜爱的好书,前几年,竟被扣上“反动小说”的罪名,横加诬陷,严令收缴,并且对传抄、传看这本书的团员、青年进行追查、批判,实在是令人不平,我们怎么也想不通!粉碎“四人帮”已经两年多了,随着在各方面落实党的政策,也应该给《第二次握手》恢复名誉了……我们建议:迅速调查《第二次握手》及其作者的情况,给予平反,并希望早日公开出版这本书。我们盼望着!看完信,顾志成才想起这不是第一封反映《第二次握手》的来信。她随即从废弃的来信来稿中,翻出了许多类似的信件。随之有关这部手稿的命运,在她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大大的问号和一个同样大的惊叹号。顾志成借回手抄本一口气读完。她立即向报社文艺部主任王石作了反映。由此,《中国青年报》所有负责同志,都十分关注这部手抄本及其作者的命运。一天,顾志成去中国青年出版社看望一位部队作家,聊起了这个手抄本,引起在座的出版社文学编辑室主任王维玲的兴趣。他从《中国青年报》借来手抄本也一口气读完。一大早,他就从家里赶到出版社,把手抄本往该室副主任李裕康面前一放,急切地说:“这个,你看看。”说完就转身,没说第二句。第二天,李裕康一见到王维玲,只说了一个字:“上!”从此,中国青年出版社决心为出版《第二次握手》奔走。《中国青年报》也决心为这本书及其作者的平反而忙碌。但是作者是谁?他现在在哪里?这都成了人们急切希望得到回答的头等大问题。《中国青年报》派出女编辑顾志成、中国青年出版社也派出女编辑邝夏渝,共同外出调查。最后她们从北京市公安局打听出确切的信息,以及“事件”的来龙去脉,即刻南下长沙。这时候,作为党的又一里程碑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正在进行。胡耀邦针对“两个凡是”提出的“两个不管”,已为党内一切主张全力恢复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同志广泛赞同。顾志成、邝夏渝到了长沙,首先找到中共湖南省委常委、共青团中央委员、湖南省团委书记石玉珍。石玉珍表示全力支持她们的查访,并派出团省委的得力干部,陪同她俩去省法院。到了省法院,她们要求立即与张扬晤谈,同时要求看看案卷与有关材料。省法院院长与省公安厅厅长联系后,同意她们拟出与张扬的谈话提纲,由省法院李海初出面提问,她俩以“法庭书记员”面目出现旁听,不得露出真实身份;若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一旁插话。至于有关材料,由法院负责提供。与张扬见面前,顾志成、邝夏渝先见了张扬的母亲与姨母,作了长时间的叙谈。然后,她们按照省法院与省公安厅的预定程序,与法院李海初一道,与张扬见了面。此刻共青团湖南省第七次代表大会正在紧张进行。在顾志成、邝夏渝的推动下,团代会12月20日的会议《简报》,以“《〈归来〉一案值得重视》为题,正式反映了这桩文字案的前前后后。12月下旬,体格瘦弱的邝夏渝,被长沙阴冷潮湿的天气冻病了。顾志成独自一人奔赴浏阳,到张扬插队的公社、大队、生产队深入群众调查。她终于查明,省公安局有关预审人员搞的那份所谓“广大贫下中农一致要求”判处张扬死刑的《起诉书》,完全是强奸民意的诬蔑不实之词。她迅疾返回长沙,把已经了解到的一切情况以及对张扬一案的看法,全部向中共湖南省委主管政法工作的书记刘夫生作了汇报。刘夫生表示:省公安厅认为《归来》是经湖南省师范学院中文系鉴定为反动小说的,并写了正式书面意见,现在必须还由师范学院中文系重新审阅,并写出正式意见,才能作出新的判断。所以暂时不能放人。这就等于说,这案子并非是反革命文痞姚文元定下来的,“反动小说”的罪名是由湖南省师范学院中文系创造的,而这个中文系的“权威”远远盖过了著名作家康濯及其省文联和省文艺界的许多人。很显然,这是一种托辞,而并非不察实情或不学无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师范学院中文系很快主动地写出了新的书面意见,否定了原来认为《归来》是“反动小说”的看法。该系有关人员还作了自我检讨,说当时在那种政治气候的压力下,说了许多违背良心的话。这样,经多次走访省公安厅,顾志成才见到了一直对她避而不见的那位主审张扬一案的预审处副处长黄志明。万万没想到,这位副处长仍然坚持原来的看法。他说:“即使《归来》不是反动小说,张扬本人也是反革命!”这个案子明明是湖南省公安厅接到北京市公安局的来人和公函后,为了“贯彻执行姚文元同志的批示”才使劲办起来的,黄志明却硬说:“这个案子不是根据姚文元的批示抓的,是根据华国锋同志批示抓的。”顾志成问黄志明:“华国锋的批示在哪里?”黄志明答:“没有看见。”“即使这是华国锋同志批的,”顾志成说,“那么请问:彭德怀同志的问题都平反了,他的问题是谁批的?”这一问,才把这位一直威风十足的副处长问了个张口结舌。1978年12月31日,顾志成、邝夏渝即将返回北京时,她俩去省法院辞行,并向李海初借了一本省公安厅据以定案的《归来》带回京,准备对之细加研究,看看这个“犯法”的手抄本,与北京众多人士异口同赞的《第二次握手》手抄本,究竟有何不同。同时她们要求李海初不要急于结案,建议李海初与她们密切合作,统一行动。李海初送她俩去机场。李海初说:“这个案子,在湖南是永远解决不了的……”说得很深沉。“我们回北京去解决。”顾志成说。“北京?北京有希望吗?”“请等好消息吧!”1979年1月7日,复刊后的《中国青年报》第三十六期《青运情况》,以《〈归来〉是本好小说,作者张扬应予平反释放出狱》为题,简单报道了张扬及其作品横遭诬陷摧残的情况,强烈呼吁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党中央和各有关领导部门,火速平反这起波及全国的文字狱。这一呼吁,率先得到了共青团中央的老领导、其时已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秘书长、中纪委第三书记的胡耀邦的响应。他在电话中要求中国青年出版社,也给他写个简洁的书面材料。他还说,在对这个书面材料做出批示后,报社和出版社就可以先用电话通知长沙,尽快结案放人。《第二次握手》及其作者死中获救(四)1月12日上午11时,顾志成给长沙李海初打了长途电话。顾志成说:“我们回北京后,立即向领导汇报了在湖南的情况,并写了一个内部情况,报告了中央,提出张扬案是冤案。现在中央已同意这种认定,并通知湖南按冤案处理。最近两天,湖南会收到中央的这一指示。”顾志成在电话中说,《中国青年报》或中国青年出版社,还要派专人去湖南,去时还要到省法院与李海初联系。眼下要求这位老法官把张扬的所有在卷的作品保存好,待张扬被释放后,交给他本人。以后要邀请张扬到北京改稿。电话中最后一句是:对张扬的冤案情况,《中国青年报》准备公开见报。接到这个电话,李海初更感到大获全胜已成定局。在这前一天,他就已经正式写出《关于对张扬案的处理意见》。《意见》说:“经审查,主要事实不能认定,建议全案发还公安局。”接电话后的第三天,即1月15日,省委即批示放人。1月18日下午3时许,鹿洞里看守所长长的甬道中的一个铁门哐啷一声打开了。好老头“典狱长”领着张扬默默地向外走。张扬的整个神经立即进入了高度戒备状态。他准备高呼一声“共产党万岁”紧随枪声而仆。他跟着“好老头”在直筒筒的甬道中一直向前走。他们越过了一个又一个审讯室,最后走进了一间办公室。在这间办公室,朝着门,出现了京剧舞台式的场景,品字形坐着三个人。一侧,是他见过两次的省法院的老法官李海初;另一侧,是一位“省公安”;正中间,显然是位“高干”了,经介绍,他才得知这位就是省公安厅副厅长于志。于志副厅长满脸堆笑,还给张扬递上一枝烟并点上火,然后才向张扬宣布说:“经过我们四年多的反复调查研究,现在终于做出了结论:你写的《归来》是一部好书……张扬同志,你平反了!……你准备回家吧,汽车在门口等着……希望你今后为社会主义文艺事业贡献聪明才智,写出更多的好作品……”一个多小时后,张扬在李海初的陪同下,回到了风雨飘摇、颠沛流离、饱尝人间苦难的家。邻里们纷纷涌来,像过节般地欢天喜地。正当其时,中国青年出版社文学编辑室年届四十的编辑李硕儒飞抵长沙。因飞机误点,原来准备接李硕儒一道去看守所迎接张扬出狱的省法院刑庭李庭长,不知张扬已回到家中,就与李硕儒坐着吉普车直驱看守所。到了那里才知道原来关押张扬的牢房已人去室空。他们调转车头,又直奔长沙市区的那座极普通、极简陋的居民小楼。进了张扬家,只见一个骨瘦如柴、穿一身撑不起来的蓝制服的细高挑青年人凭窗而立。他小脑袋,细长脖,佝偻着背,完全一副老人样。李硕儒以一口地道的北京话,向这位老人样的年轻人自我介绍说:“我是中国青年出版社的,刚从北京来,一下飞机就奔这儿来了……”他语声浑厚,音调铿锵,带着热情真挚的微笑。张扬一下愣住了。接着他才第一次听说,他在铁窗生涯的最后一段时日,从长沙到北京,从北京到长沙,多少人在为他和他的《归来》的平反而奔走、呐喊、抗争着。他感激的思绪如波涛潮涌。1月20日,百忙中的胡耀邦,对中国青年出版社几天前送给他的报告作了批语,稍后又给原出版社社长、共青团中央委员、也是党的中纪委委员的胡德华写了信。在中国青年出版社给耀邦的信上,在“省法院研究此案后,认为《归来》不是反动小说,判刑依据不足,但公安局坚持要判,一直拖延至今”的字句下面,耀邦画了条黑线;在“湖南省师范学院中文系已经改变对《归来》的看法……但省公安厅预审处副处长、主审此案的黄志明同志仍坚持原来的看法,并说:‘即使《归来》不是反动小说,张扬也是反革命’”的一段话下,耀邦不但也打了黑粗线,还在旁边批了这几个字:“这个同志的态度不对!胡1.20.”对这样的一段话,“黄却说:‘这个案子不是根据姚文元的批示抓的,是根据华国锋同志的批示抓的。’我们问批示在哪里?黄说‘没有看见’,不同意放人结案,张扬至今仍然在押”,耀邦也打了黑粗线;对“我社将出版小说《归来》”,耀邦也打了线。给胡德华的信是1月22日写的,信的全文如下:德华同志:你们对这个情况了解得很好。既然你们了解了,你又是中纪委委员,你就有权参与解决这个问题。因此,请你会同中组部宣教局同志,高等法院和公安部专管这方面工作的同志,同湖南省委商量认真正确地解决这个问题。解决后,请将结果报告有关部门。胡耀邦1.22就在耀邦对青年出版社的报告做出批示的同时,《中国青年报》在头版显著位置,发布了这样一条消息:《手抄本〈第二次握手〉是本好书》,全文刊发了我们在前面已经提过的,湖北省宜昌树脂厂青年工人李谦给报社的信,并加了《编者按》。当天清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与报纸摘要》就转播了这条消息。紧跟着,张扬家狭窄而寒酸的小屋,就被许多来访的朋友,和《湖南日报》、《长沙晚报》、湖南省电视台的记者,挤得满满当当。此刻张扬突发高烧。他躺在自家的病榻上,强打着精神,接受朋友们的祝贺和记者们的采访。接连两天,他都处于这种高烧与亢奋的共振状态中。李硕儒对此十分焦急。他认为必须刻不容缓地让张扬完全摆脱其力不胜持的这种状态,并按照他来长沙的“既定方针”,把张扬迅速带往北京治病。1月22日,正是胡耀邦给胡德华写信的那一天,李硕儒带着张扬,登上由长沙直达北京的列车。第二天,列车抵达北京站。张扬心目中特感蹊跷的那两位“法庭女书记员”,正笑盈盈地伫立在站台上热烈欢迎他的到来。张扬紧握着这两位已“暴露”真实身份的大姐姐的手,百感交集。1979年1月27日,农历戊午年除夕,星期六。李硕儒把张扬带回出版社招待所。第二天,己未年大年初一,李硕儒带着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带着包好的饺子,到招待所和张扬一起过年。这时,每天都向《中国青年报》和中国青年出版社飞来大量读者来信,要求早日读到正式铅印的《第二次握手》。中国青年出版社文学编辑室的同志,将找齐的文字长短不一的六种手抄本一一进行了比较,将各本同一章节中最精彩的文字选出,并将其上下衔接贯通成完整的作品,送给张扬最后定稿。谁知就在这种时刻,曾拼命“围剿”《第二次握手》及其作者的一帮人仍不肯认输。他们又一哄而起,把“官司”打到党中央。胡耀邦再度出面十分明确地肯定了作品和作者,最终击退了这股黑流。1979年4月30日,张扬完成了《第二次握手》的修改稿。中国青年出版社的编辑们的辛劳,一刻也未松懈,小说全文于5月下旬发稿,7月上旬付印;7月22日,王府井新华书店大门前,就已排起争购的长队。7月25日,《人民日报》和全国各大报,都刊登了新华社记者杨建业采写的报道:《正义得到伸张,冤案得到平反,长篇小说〈第二次握手〉正式出版》。这本与其作者一道从死亡线上被抢救回来的小说,一下轰动了全中国。出版社一版再版,陆续发行了四百三十万册,为全中国短时期内单本小说的发行量之冠。《中国当代文学史》评论说:这是第一部描写周总理光辉形象的文学作品,也是建国以来第一部正面反映知识分子形象的作品。一位作家说:这部书第一次告诉人们:知识分子不但是人,而且是非常可爱可敬的人。作品热情肯定知识分子和科学技术的重要性,赞美了人性与爱情。的确,所有这些,正是这部作品及其作者,在“文革”中受到广大群众真挚关注而遭到“四人帮”们疯狂“围剿”的原因,也是后来得到胡耀邦深切关注的真正原因。张扬在结核病医院治疗了一年又三个月才基本康复。他出院后不久,经李硕儒做媒,与作家出版社的女会计徐捷结婚。2001年11月,张扬主动结束了这段姻缘,另组新家。1988年12月底,张扬从北京寓所回到长沙,听说耀邦已在湖南两三个月了,正住在省委“九所”。“九所”是省委大院西端一个园林化建筑群落,离省文联只有几分钟路。1989年1月6日下午,张扬如约来到“九所”六号楼一间大厅。两三分钟后,一个声音传来:“是张扬同志吗?”耀邦微笑着走过去。耀邦的衣着极普通,他端着一个原先装豆瓣酱之类的圆口方体玻璃瓶,似乎那就是他的茶杯,里面有半杯淡茶。他俩在两个沙发上坐下,几位工作人员悄然退出。耀邦刚坐下便开始抽烟。张扬觉得耀邦的耳垂很长,三分之二以上的头发仍是黑的,面部皱纹不深重,更没有老年斑。他记忆力强,反应敏捷,口齿清晰,思想活跃,待人坦城,胸无城府。同时,张扬也注意到,此刻耀邦的笑容似乎有两种,一种是自然的,礼仪性的;一种是勉强的,惨淡的。他形容憔悴,表情抑郁,时而流露出沉思甚至迷惘的神态。当耀邦听到张扬说到社会风气的败坏和作家生活的困境时,他表情沉重,久久沉默。谈起他的同乡战友和“恩人”杨勇时,他无法抑制欣慰和缅怀之情……谈话临近结束时,耀邦凝视着前方,平稳地轻声说:“我可以不做事,但是我还要做人。”他送张扬到大厅门口。此时的耀邦,离开党中央总书记岗位已经两年了。福建地下党冤错案的最后解决这些冤错案的由来1977年8月,福建省清查“四人帮”帮派体系中,清查到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黄国璋,泉州地委副书记许集美的问题时,有人认为他俩原来都是闽中地下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遂对这个组织的其他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政治历史问题莫名其妙地进行“专案审查”。1978年6月13日,福建省委以“闽委[1978]综字62号”文件向中央报告:“现已基本查明:在全案审查的二十五人中,……原闽中地下党组织的领导机关完全是被国民党特务所控制,其主要负责人黄国璋、许集美、林汝南(已故,原闽中特委副书记,解放后任省教育厅厅长)等人都是叛徒、特务、内奸分子”,于是纷纷予以开除党籍,逮捕法办。在全国解放后,这是对原福建地下党同志极左斗争的最后一个大案。早在前二十年,即1958年的“反地方主义”和1959年“反右倾运动”中的“反地方主义补课”中,福建地下党和老革命根据地群众就受害尤甚;其中波及面最大的,是党的第七届中央候补委员曾镜冰的“内奸嫌疑”案和原闽西南党的白区组织“红旗反革命”案。所谓曾镜冰的“内奸嫌疑”案,就是1948年年初,以武夷山为中心的闽浙赣区党委,怀疑自己的组织被内奸特务控制而错杀了一批骨干同志,解散了城工部组织,使党的事业遭到了重大损失,此事引起党中央的重视。1955年5月,中央针对这个错误,对当年党的“七大”中央候补委员、原闽浙赣区党委书记、解放后曾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的曾镜冰,产生了政治上的怀疑,认为他“长期执行着违反中央路线的机会主义路线”,决定对他进行专案审查。1957年3月5日,中央五人小组《关于曾镜冰案的请示报告》认为曾镜冰的“内奸嫌疑很重”,决定撤销其中央候补委员、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等职务,“留在党内继续审查”。“文化大革命”中,他被迫害致死。这一案件,直接影响到对原闽浙赣区党委工作的评价,株连了一批干部群众。而所谓“红旗反革命”案,是完全根据国民党特务和国民党特务档案的材料办的案。1950年5月,从解放军俘获的敌特人员口供和原来缴获的敌特刑庭档案中发现: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一度成为闽西南地下党主要负责人的陈华,在1947年10月被国民党特务逮捕后,经不起生死考验而背叛了党、背叛了革命,并写了一份帮助国民党特务钻进革命队伍做内奸的“计划书”。1949年2月,解放军的百万雄师即将横渡长江之际,陈华才离开敌人的监狱,但他没向党组织交代叛变情况,而当上了安溪中心县委书记。因此,中共福建省委于1951年2月,决定对原闽西南白区组织的六百多位同志一一进行审查;同年7月21日,省委将《关于审查原闽西南党的白区组织中陈华案件的综合报告》(即审查结论)上报党中央。受上述三大案件的株连影响,以及1942年4月“闽粤边委”按当时党的南方工作委员会的指示,决定部分地下党组织“停止活动”等原因,使得全省一些地下党组织及其领导的游击队,长期没有得到承认,有些党员的党籍也未得以恢复;甚至很多人被关押审查,有的被迫害致死致残,许多人一直抬不起头;有些人的亲属穷困至极,不得不攀附亲友或流浪乞讨……福建,本是老革命根据地之一。1926年北伐战争时期,这里就建立了中国共产党的组织。1927年南昌起义不久,这里就开始组建工农武装,不断开辟和扩展革命根据地;其中,以长汀、连城、永定为中心的闽西根据地,与中央苏区连成了一片。1934年10月,王明的“左”倾路线,导致了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中央苏区主力红军被迫进行二万五千里长征。留在福建的大大小小的游击武装牵制了大批敌人,支持了红军主力的战略转移。八年抗战和四年解放战争,福建党组织始终坚持了武装斗争,同时加强了城市工作,解放了一些城镇和广大农村,有力地配合、支援南下大军顺利地解放了福建全境。在这绵延二十多年的紧张残酷斗争中,全省先后有十多万人参加了红军、新四军和游击队。其中参加长征的有两万多人,抗战开始由游击队编入新四军的有五千人,其他人分散在两千多个革命基点村坚持斗争到全省大解放,赢得了“红旗不倒”的美誉。当年分布在闽西南崇山峻岭和闽北以武夷山为依托的星星点点的地下党组织,在分属中共闽粤赣、闽浙赣省委领导时,方志敏、陶铸、张鼎承、邓子恢同志都分别领导过。长期斗争的历史充分表明,福建党在革命战争年代进行了长期艰苦卓绝的英勇斗争,为夺取革命的胜利,做出了巨大贡献并付出了巨大牺牲。她不愧为光荣的中国共产党的组成部分,她领导的武装部队不愧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支英勇的战斗队伍。然而全国解放后刚刚吃了几年安心饭,大大小小的政治运动一个接着一个,也使当年风餐露宿、侥幸生存的很多同志及其亲属,长期蒙受不白之冤和人间羞辱,其影响之坏可想而知。福建地下党冤错案的最后解决胡耀邦说:应该公正地解决这个难题1981年,福建省委多次讨论,一致认为,如果福建地下党的冤假错案再不认真对待并加快解决,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就难以调动,改革开放的大业也难以进行。这不仅是当地干部的强烈要求,也是包括太行、太岳、江苏、山东南下干部的共同愿望。恰在此时,福建的一位党员干部上书胡耀邦,反映了福建地下党遗留的这些问题,表示十分忧急。胡耀邦立即在这封长信上批示——地下党问题要很好抓一下,公公正正地解决,就先从福建抓起。从此,福建地下党问题的解决,开始有了新起色。同年8月22日,根据耀邦这个批示,中共中央组织部致函刚到福建不久的省委第一书记项南等同志,要求福建省委“指定有关部门予以调查了解,并把结果告诉我们,以便共同研究处理办法”。项南和主管全省党务、政法、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的省委书记金昭典、省委书记处书记兼省委组织部部长李正亭等同志喜出望外,认为上下看法完全一致,解决这一问题的时机已完全成熟了。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划,当年10月13日,福建省委召开了常委会议,决定由省委书记程序、伍洪祥负责,并成立“地下党问题办公室”,调查处理地下党问题。此后,省委又相继召开了正确处理地下党问题座谈会,省委负责同志都到会听取了意见。参加座谈会的地下党老同志从大局出发,以党的利益为重,在会上心平气和地反映了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办法。尽管这样,胡耀邦还是不放心。他又让中央组织部派出干审局负责同志专程前往福建,检查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福建省委也派出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去北京,向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领导部门汇报请示,力求妥善圆满地解决这个大难题。在摸清了地下党主要问题的来龙去脉以后,根据胡耀邦“公公正正地解决”这一问题的精神,福建省委不少同志,特别是省委常务书记胡宏、省委宣传部部长黄明、建阳地委书记张翼等同志尤为积极。他们都认为:地下党问题是一个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要正确处理这一问题,必须要以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依据,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从当时当地的实际出发,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看待过去的历史问题。一方面,要从地下党远离中央,在敌强我弱、条件十分艰难困苦的情况下长期坚持斗争的实际出发,历史地、全面地、实事求是地看待地下党斗争中出现的某些缺点、错误和挫折;另一方面,也要从解放后长期受“左”倾错误影响这个实际出发,历史地、全面地、实事求是地看待过去在处理地下党问题上的失误,因此——解决地下党问题,要考虑当时的历史条件,宜粗不宜细,不要追究个人责任,做到既分清是非、解决问题,又有利于安定团结;解决地下党问题,必须首先恢复地下党原来的革命形象,大是大非要分清,小是小非不纠缠,主要着眼于从政治上解决问题;解决地下党问题,组织和个人问题要加以区分:既不能因为恢复地下党的革命形象,而忽略个别人的问题或错误;又不能因为个别人的某些问题而否定那一部分地下党组织的革命形象;同时,解决地下党问题,一定要坚持党的原则,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既不要超越地下党问题的范围,也不要回避矛盾。一切都要通过调查研究,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该解决的问题不能顶住不办,但对过去处理正确的问题也不能“一风吹”。而且要教育各方面的同志都要以党的利益为重,肃清“左”的思想影响,团结起来向前看,共同把这个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好。有了这“公公正正地解决”问题的精神,对三大案件及其他类似问题的复查,进展得顺顺当当。在1982年5月31日,省委常委会就听取和讨论了关于福建地下党的第三个大案——闽中地下党领导机关“完全被国民党特务所控制”的“专案办公室”的汇报,当时就同意莆田地委的意见,撤销了1978年6月省委对原泉州地委副书记许集美的原处理决定,宣布无罪释放,恢复党籍、职务与工资级别;同时也同意省委组织部的意见,撤销了当年省委对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黄国璋的原处理决定,恢复了他的党籍和工资级别。1983年5月12日,省委又对这个案件进一步发了专门文件。这个叫做“闽委[1983]综字273号”的文件指出:经过多年工作,对此案所审查的问题已经澄清,对所审查的党员干部已做出没有政治问题的结论。为此,省委决定撤销这一专案,撤销1978年6月13日“闽委[1978]综字62号”给中央的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地、市委,对专案审查材料按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对受该案株连的人员要恢复名誉、清除影响,做好善后工作。省委并认为,原闽中地下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组成部分,其领导机关在长期革命斗争中,为党的事业做出了贡献;她领导下的武装部队是人民解放军的一支战斗队伍。原认为“原闽中地下党组织的领导机关完全是被国民党特务所控制,其主要负责人黄国璋、许集美、林汝南等人都是叛徒、特务、内奸分子”是错误的。因此应为原闽中地下党组织的领导机关及其主要负责人黄国璋、许集美、林汝南和其他受错误处理的同志平反,恢复名誉。不久,许集美被选为福建省政协副主席。海内外迅速反应:这次平反是真平反,不是走过场。接着,也是在1983年5月中旬,福建省委向党中央呈送了《关于为曾镜冰同志平反的请示报告》。《报告》说:经过多年审查证明,曾镜冰同志政治上没有问题,应排除“内奸嫌疑”。曾镜冰同志任福建省委、闽浙赣区党委书记期间,工作是有成绩的,对党是有重要贡献的,对他的“长期执行着违反中央路线的机会主义路线”的认定,应予撤销。1948年年初,闽浙赣区党委怀疑其所属城工部组织被内奸特务所控制,错杀了一批骨干,解散了这个组织,使党的事业遭受了损失,错误是严重的。1965年经中央批准,为这个城工部平反,是正确的,遗留问题应继续抓紧解决。经过长期严格的审查和考察,造成这一错误的原因,主要是“左”的思想造成的重大失误。基于上述结论,我们认为应为曾镜冰同志的“内奸嫌疑”平反,恢复名誉。这一专案应予撤销。凡属受此案株连的原闽浙赣区党委的其他领导人和干部群众,也应同时平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1983年6月22日,中央批准了福建省委的这个《请示报告》,并撤销过去有关撤销曾镜冰中央候补委员、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等职务的决定。省委随即将中央的这一决定及省委的《请示报告》印发全省。这样,就把工作中的错误的“内奸嫌疑”区分清楚了。对于第三个大案的解决,福建省委于1983年5月29日,向全省各级党组织发出了《关于对原闽西南党的白区组织审查结论作部分修改的通知》。《通知》说:1951年2月,省委由于发现了陈华叛党的问题而决定对原闽西南党的白区组织的成员进行审查,是必要的。审查后,把陈华个人问题与这个组织加以区别,确认这个组织“不属于红旗反革命,而是我党的组织”,这是正确的。但是由于对这一案件的审查,是在解放初期进行的,受到当时客观条件限制;又由于在审查中对解放战争前夕斗争形势和白区工作的特点研究不够,因此对这个组织在斗争过程中的某些问题看得过于严重,认为安溪中心县委在领导1949年2月到10月这8个月的斗争中,其政策和路线的错误是严重的,在党的方针原则、军事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领导问题等等也是有原则性错误的,其思想作风是非无产阶级的,以致党政军民的组织不纯是十分严重的。《通知》说,这部分结论是错误的,应予撤销。对受其影响而受到错误处理的干部群众,应根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地落实政策。随着三大案件的公正了结,福建全省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对提出申诉的四千四百四十一件涉及地下党人员的刑事和党纪政纪案件进行了复查。到1983年年底复查结案的就有二千二百五十三件,其中予以平反纠正的冤假错案达一千七百一十件,占复查结案数的百分之七十五点九。同时,承认了福州地区的东岭工委及东岭游击队、厦门市的原闽中地下党厦门省立医院支部、宁化县的闽宁游击大队;恢复了一千四百七十八名确曾入党、间隔多年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的党籍。但是,由于“文革”灾难及“清查”的扩大化,搅翻了建国初期军队、老区、地下党干部会师时的“五湖四海”,不少单位领导班子的组成,出现了“清一色”——只选用来自一个方面或“文革”中同一个观点的干部——“表面无山暗有礁”,对地下党一些遗留问题的彻底解决,仍然难上加难……福建地下党冤错案的最后解决胡耀邦再作批示:抓紧进一步解决1983年冬天,从中共河北省委第二书记退到二线、被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的江一真,到福建调查山区经济。这对他来说,大有落叶归根之感。他出生于闽西连城县,1927年十二岁就参加了革命。全国解放后,他曾回到福建工作了十几年,担任过省政协主席、省长和省委书记,人熟地熟山水熟。所以他这次一踏上故土,省委机关就有不少人对他说:中央三令五申选用“四化”干部,可我们闽南原来地下党培养的几百名大学生党员,眼看宝贵的年华就要耽误光了,你能不能想些办法关心一下?江一真是个“肚子里打灯笼”、心地亮堂的直肠人。他就听不得有人受委屈“弯弯肠子”的事。前文平反“伊玛尼党”案过程中,以他为主的河北省委,立即撤掉顶着不办的沧州地委副书记张庆祥的职,就是一个例子。这次回到老家突闻还有一大批同志受冤,他那“山区经济”也就暂搁一边了,立即转入对这几百名“老大学生党员”的调查。他调查了两个多月,调查得很细。他发现,从土地革命战争到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先后在厦门大学、从上海转到福建的暨南大学和其他许多大专院校及中学,培养和发展了一千四百多名知识分子党员;其中大专学生五百五十余名。他们大都学有专长。江一真对这五百五十余名大专学历的原地下党员,调查了其中的三百五十一人,其所学专业分别有国际贸易、工商管理、财政金融、工程技术等二十多种。他们当年都曾长期开展对敌斗争,建立了游击武装,最后为配合南下大军解放厦门和闽南各地,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国解放后,由于相继发生了本文前面提到的三大案件的株连影响,加上历次的政治“运动”,原来这些组织中的知识分子党员,特别又有海外、台湾、港澳关系的同志,大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击迫害。有些同志被整死整残废;有些同志一直受到没完没了的审查和控制使用,几乎谈不上积极发挥他们本来可能发挥的聪明才智。这当中使江一真感到特别悲怆动情的,是其中多数人因为屡屡挨整,级别偏低,生活十分艰难,特别是“八·一三”上海抗战后不久,从上海匆匆搬迁到闽北建阳的暨南大学的许多老师和学生。他们在抗战前就已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如论资排辈,他们全都应纳入“土地革命战争”或“红军时代”序列的老干部。可是后来许多人竟被打成了“叛徒、内奸、特务”,直到八十年代初,对他们既不平反,也不很好地使用。有的是几十年前的老教授,才行政二十四级,比一个初出茅庐的大学生还低两级,每月所得,与省委机关打扫院子的清洁工差不多。江一真在调查中还发现,有些同志是福建地下党员,如果早早离开了福建,则往往没有遭到这种身心备受凌辱的厄运。如原来同是厦门大学城工部党员而早早去北京工作的十一人,多数已成了部队师级、政府局级干部,毫无缺吃少穿之虞。有些出走海外的,更成了颇有影响的学者名流。而留下来的这些“死忠臣”,则混到了任人欺凌踩压、讨吃要饭的地步!可是他们绝大多数都历经磨难而对党忠诚,工作兢兢业业,善于联系群众,一般身体都还健康,还可继续为党工作一段时间。江一真觉得,福建的这种现象的存在,主要还是党的政策落实得不够,特别是对一部分知识分子的政策的落实,还急需继续努力快抓、抓好。江一真回到北京后,迅速写出了《关于落实原闽南白区知识分子地下党员政策问题的建议》,于1984年3月10日送交中顾委常务副主任薄一波并报胡耀邦。胡耀邦在3月14日对这将近三千字的建议作了九处批注,除标点符号共二百六十字——在“这些组织在厦门大学、暨南大学和其他大专院校、中学,培养并发展了一千四百多名知识分子党员,其中大专学生五百五十余名”处,耀邦注:“请注意!”在谈到“多数人屡屡挨整,级别偏低,有的生活困难”处,耀邦注:“要重视这种情况!”在提到“不少人学有专长……三分之一以上有亲友在海外、港澳、台湾”处,耀邦批注:“要一个一个了解一下,凡属真有专长身体又好的人,要吸收他们参加搞侨务工作、对外经济工作、科技工作和教育文化工作。”在“政治上对原闽南地下党组织的形象和作用要做出正确评价”处,耀邦注:“两三句话就讲清楚了!”在“六十岁能上能下的,一般可不在第一线担任实质性工作,但应在二三线如顾问、人大、政协以及侨务、外经、外留等战线妥善安排”处,耀邦注:“分别几种情况,加以调整安排是对的。”在“这些同志中的冤假错案,尚未平反的应尽快彻底平反,还未恢复自由的应尽快恢复”处,耀邦注:“要快刀斩乱麻!只要不搞繁琐哲学,纠缠细微末节,几天时间就可解决。”对“1982年以前工资级别一直没有调整过,目前工资又确实偏低的,建议拨出专项指标,给予调整解决,有的可多调两级”的建议,耀邦批注得更细更感人:“搞了几十年革命,受了半辈子委屈,现在在待遇上调高两三级,人不多,花不了几个钱。省委就可以定!”对“工作有需要和有条件去港澳、台湾、国外的,可安排他们出去,有条件和必要的还可长期在外工作和居住”的建议,耀邦也批注得相当细致:“只要有条件,而且本人愿意,完全可以去。去时还可送点安家费。在国外多有些故乡人,好处很多。这方面也要进一步破除保守思想。”最后,对这整个建议书,耀邦批了这两句和日期:“转一波同志阅后转野苹同志。请中组部协同福建抓紧进一步解决。三月十四日。”3月17日,薄一波在“一波”二字上画了个圈,以示“圈阅”。福建省委的同志看到了耀邦的这个批件复印奔走相告:“密密麻麻,大快人心!”他们都认为这是党中央对福建党、福建知识分子的最大关怀,必须不折不扣地火速照办。可是在那个特定的境地,有个别有心机的人,竟利用几个高干子女对党的历史,尤其对福建地下党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残酷性不甚了然的弱点,怂恿他们向正在福建检查工作的一位中央领导同志告省委书记的状,说什么中央早有规定,平反只是政治上的平反;而省委书记却独出心裁,要给这些人解决“级别待遇”问题,而且还要给他们一下提高三四级,这也太玄了!这位领导也是一位久经沙场的老将了。他听到遇到类似的问题不知凡几,所以没有一听就信。他还要兼听兼听“被告”究竟如何的“玄”法,于是就有了下面他与项南的一场对话——这位领导问:“有人说你给人平反,还提级,而且对有些人一提就是好几级。可有这个事?”项南答:“不错,有!”问:“为什么要这么干呢?你过去也吃过冤枉,给你平反时,别人给你提级了吗?”答:“没有。”问:“可见人家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平反就是政治上平反,为什么还要给他们提级呢?”答:“就是应该提,而且要多提几级!一个大学教授,现在还是二十几级,跟我们那些扫地打杂的勤务员们是同等级别待遇,这怎么叫人看得下去,又怎么叫‘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对这些吃了半辈子冤枉的大学教授,一下提个三四级,也不过二十级左右,这多吗?”这位领导不禁一愣:“啊,有理由,这可以算是你的一个创造!”项南神情严肃地说:“这可不是我的创造。”“那是谁的创造?”“是耀邦!”这位领导平时也很敬重耀邦,连忙问:“耀邦是怎么说的?”“耀邦有批示啊!”项南这才把耀邦的批件拿了出来,上面写着:(这些同志)“搞了几十年革命,受了半辈子委屈,现在在待遇上调高两三级,人不多,花不了几个钱。省委就可以定!”这位领导看了耀邦的批件以后,也非常同情这些受了冤屈的同志,兴致冲冲地说:“耀邦这批示很好嘛!”并把批件带回北京。不久,党中央转发了这个文件,督促各地推动类似政策的兑现。福建地下党冤错案的最后解决真是“快刀斩乱麻”1984年5月26日,离耀邦3月14日的批示连头带尾才两个月十二天,福建省委就向党中央写了《关于调查处理福建地下党问题的报告》,报告从1981年耀邦对福建的一位党员干部来信的批示起,到1984年3月14日对江一真建议的批注止,福建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对有关地下党同志落实政策的情况。《报告》说——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我省正确处理地下党问题的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努力,一些重大的历史遗留问题,都有了明确结论。许多具体问题,有的已经解决,还有一些问题,要进一步清除“左”的影响,并由有关部门继续抓紧解决。对于有关地下党员的刑事或党纪政纪处分案件,分别由纪检、政法和落实政策办公室负责受理,于今年底根本复查处理完毕,同时还要认真为受株连的干部、群众消除影响,落实政策。对于遗留的组织和党员党籍问题,以及落实地下党干部政策的遗留问题,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精神抓紧调查处理。对于有关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和“五老”人员的优抚工作,由民政部门和老区建设委员会继续抓紧抓好。总之,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各负其责,善始善终地把地下党问题解决好。同时,务必加强政治思想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团结起来,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而奋斗。中央和耀邦见到了这份报告,立即批给中央组织部办理。当年8月7日,福建省委就接到了中央组织部的通知。通知表示“同意省委对福建地下党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并认为:1981年以来,福建省委对处理地下党遗留问题,做了很多工作,解决了几个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地下党遗留问题;平反纠正了一批冤假错案;承认了一批地下党组织和党领导的游击队;恢复了一些地下党员的党籍,并做了大量的善后工作,取得了不小的成绩。这对进一步促进全省政治上的安定,增强干部之间的团结,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起了重要作用……希望你们再接再厉,按照耀邦同志今年三月对江一真同志关于落实原闽南白区知识分子地下党政策问题的建议的批示精神,继续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凡是问题较多、任务较重的地方和单位,必须组织一定的力量,善始善终地做好这项工作。当月29日,省委向全省各级党组织印发了省委给中央的报告,江一真给中央的建议和耀邦的多次批示以及中组部的这个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根据耀邦的批示精神和中组部的意见,认真检查这方面的工作,从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党委领导要亲自过问,一项一项地认真地尽快抓紧落实。后来很快,福建“老大难”之一的地下党遗留问题,终于得到了比较圆满的解决。李之琏与温济泽之再见天日录李之琏与周扬的主要分野,就是如何看待“丁玲、陈企霞反党小集团(1)李之琏与温济泽,都是1957年“反右运动”结束近一年之后,于1958年秋天被“反右补课”补为“右派”的。在这之前,李之琏是中共中央宣传部秘书长兼中宣部机关党委书记,党的“八大”代表,同时为中央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之一;温济泽是中央广播事业局副局长兼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副总编辑。既然他们都曾被打成过“右”字号人物,但没把他们的不幸与解放融入本书开头的《一次大解救》而专立一章,一因他们的遭遇颇为奇特,非寥寥数语可涵盖;二因他们的系铃人都是周扬,解铃人都是胡耀邦……1955年夏季,全国大反“胡风反革命集团”之际,大张旗鼓地开展了“肃反”运动。当年8月3日到9月4日,中国作家协会党组,举行了约70人参加的党组扩大会,对丁玲、陈企霞进行了一系列的批判斗争。会议结束后,由中宣部副部长兼作协党组书记周扬主持,写成了《关于丁玲、陈企霞进行反党小集团活动及对他们处理意见的报告》。9月30日,由部长陆定一主持的中宣部部务议通过了这个报告,并上报党中央。当时,李之琏也参加了这个部务会议。他作为中宣部秘书长,又是分管作协党组织生活的中宣部机关党委书记,早就听到了作协一些党员对批判斗争丁、陈问题的一些反映。同时他个人也考虑到:“肃反”与思想批判是不同性质的范畴,作协党组为什么不去搞“肃反”,而把重点放在对丁、陈的批判上?一年前,周扬还赞誉丁玲是以工人阶级的社会主义观点描写农民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是“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以后,……在毛泽东的文艺方针的指导下取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和新的巨大成就中的优秀作品”,转眼间却又由他主持批判丁玲的“反党活动”,这是怎么回事?由于这些做法确实令人费解,李之琏在参加这次部务会议时,对作协党组的那份报告看得特别入神,从而发现这报告矛盾百出:首先,这报告的题目和内容就分道扬镳:题目是《反党小集团活动》,内容却是抽象的思想作风、工作态度之类的表现,还说了丁玲历史上被国民党逮捕过的问题,等等,为什么不着重揭露他们的反党事实?其次,报告强调了陈企霞和并未被列入“反党小集团”的李又然的“托派嫌疑”,从而“决定开除此二人党籍”。然而“嫌疑”毕竟不等于事实,何况这二人正被公安机关“隔离审查”中,还未做出审查结论,为何要急于开除他们的党籍?再次,既然决定把“反党小集团”成员陈企霞和一个非成员李又然的党籍都开除了,为什么对“反党小集团”的首领丁玲的处理,反而“要看她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和检讨程度再考虑”?再说,按照党章规定,在通常情况下,对党员的任何处分,必须经过其所在基层党组织讨论,并允许本人申诉;现在避着正被“隔离审查”的当事人及其所在的党支部,作协党组就决定开除他们的党籍,不觉得这有违党章吗?……面对如许矛盾,李之琏觉得自己有责任开诚布公地表述自己的意见。他说作协党组报告中的“决定开除陈企霞、李又然党籍”的“决定”二字,应该改为“建议”才合适;因为对所揭发的问题尚需进一步核实,同时也避免向中央反映的情况有不确之嫌。可惜,他的这一提议没有得到主持部务会议的部长陆定一的重视,作协党组的报告以及代中央起草的对报告的“批语”,就被草率地通过并上报中央了。随后,作协党总支才写了《开除陈企霞、李又然党籍的决定》,送中宣部机关党委审批。李之琏与机关党委的几位副书记认为,在“肃反”高潮中,对于政治上还没搞清楚的党员就这样开除党籍,肯定不利于运动的正常开展;虽然部务会议已通过了作协党组的那个报告,在这个问题上还是多方听取意见为好。中宣部常务副部长和机关“肃反”五人小组组长张际春同意这个提议,决定机关党委与机关“肃反”五人小组共同审议作协党总支的这个决定。审议的结果认定:因不能肯定的“托派嫌疑”而开除陈、李的党籍是不妥的;如作为“反党小集团”成员开除党籍,而“反党小集团”为首者丁玲却尚未处理,这也不合适。另外,“反党小集团”除丁玲、陈企霞外,还有一个第三者;这位第三者只因为对丁玲、陈企霞“反戈一击”,就立刻变成了揭发小集团的积极分子而得以豁免,这就充分证明“反党”与否,完全由主管者个人意志所决定,显得很不严肃。联席会议最后确定:作协党总支的这个开除陈企霞、李又然党籍的决定,事实根据不充分,应拿回去研究重写。1955年12月15日,作协党总支改写的决定还没写出来,中央书记处批发了原先中宣部部务会议通过的作协党组的那个报告,“开除陈企霞、李又然二人党籍”已随着整个报告之被批准而成了既定事实。随后立即召开中央各部门的骨干大会,传达了这个对“丁、陈反党小集团”的处理报告。可是,待到1956年5月初,陈企霞、李又然的“托派嫌疑”终于被作协“肃反”五人小组与公安机关所否定。5月22日,他们二人就恢复了自由。张际春立即决定:不能向他们宣布他们的党籍已被开除,而只能说这与整个“小集团”的问题仍在处理过程中。恢复了自由而又被蒙在鼓里的陈企霞、李又然,都立即要求与机关党委谈话,说作协党组对他们的批判斗争与实际情况根本不符。陈企霞在申诉中,还把他与周扬之间在政治问题、学术问题、思想问题上的分歧以及相互关系中的问题做了全面陈述。他认为作协党组向中央的那个报告是捏造事实,是对他的政治迫害。李又然也原原本本地叙述了他与周扬之间的各种意见分歧。陈企霞还将他的意见写成书面材料,交给了机关党委。这样,对陈、李二人的党籍问题如何处理,就关系到如何对待作协党组织中央的那个报告,以及中央对这个报告的批准等一系列问题,1956年6月28日,中宣部不得不举行部务会议,来讨论这个问题。讨论的结果是:同意陈企霞、李又然继续参加党的生活。关于他们的问题,由张际春主持,中宣部机关党委、作协党组和党总支的一些同志参加,查清事实并听取各方意见,然后再提出处理意见。这个结果得到了党中央总书记邓小平的首肯后,中宣部机关党委就组织郭小川、阮章竞、严文井、康濯、葛洛等人,对陈企霞的问题一一作了复查;然后由张际春主持,周扬、熊复、刘白羽、林默涵、李之琏等人参加,提出了处理意见;最后再由作协党组起草成《关于陈企霞同志的错误问题查对结果的结论》。这个结论认为,陈企霞在主持《文艺报》期间,工作还比较积极并获得了一些成绩;但由此而骄傲自满,在若干重要问题上犯了拒绝党的领导监督、向党闹独立性的严重错误。对于陈企霞与丁玲的关系,结论认为他们两人都有严重的宗派主义情绪,损害了党的团结。错误是严重的,但还没有发展到“反党小集团”的程度,不应作“反党小集团”论。这样的结论经陆定一审阅同意,陈企霞却根本不接受,而要求“彻底平反”。关于丁玲,中宣部组成了张际春为组长,周扬、刘白羽、李之琏和作协党总支的一位同志为组员的专门小组,审查丁玲当年被国民党逮捕的历史问题。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早于1940年在延安,中央组织部就做出过审查结论,肯定“丁玲同志仍然是一个对党对革命忠实的共产党员”,中央组织部部长陈云和副部长李富春都在这个结论上签了字。因此对于这一次的重新审查,党中央副主席周恩来特别作了这样的指示——由于周扬同丁玲之间成见很深,在审查时要避免周扬和丁玲的直接接触,以免形成对立,不利于弄清是非。李之琏与温济泽之再见天日录李之琏与周扬的主要分野,就是如何看待“丁玲、陈企霞反党小集团(2)张际春严格地执行了这一指示:在专门小组与丁玲谈话时,都没让也是小组成员的周扬参加。专门小组对国民党遗留下来的档案以及其他方面作了大量调查,都没有发现丁玲在1933年5月被敌人逮捕或绑架后,有变节自首或叛党投敌的证据。她只是向敌人表示以后回家奉养老母,不再从事社会活动,从而拒绝为敌人服务。在敌人认为她态度消沉,逐渐放松对她的监视时,她就利用多种线索找党,最后终于在冯雪峰等人的秘密安排下,于1936年9月派人把她送到了当时党中央所在地的陕北保安。专门小组起草这些历史的结论时,李之琏加了这两行字:“丁玲被捕后,同敌人作了种种斗争,最后在党的帮助下回到了党的怀抱。”但这两行字因周扬的极力反对而被取消。结论一共逐字逐句地讨论修改到第七稿。最后按照周扬的意见,写成了丁玲被捕后犯有变节性错误。这样的结论与丁玲见面时,丁玲一方面对否定了“自首”的说法感到满意,另一方面对“有变节性错误”表示不能接受。同时她表示,1955年对她的批判,很多问题都不是事实,并说她对周扬有很多意见,接着她就写了个声明。李之琏把她的声明交张际春签署后,和审查结论一起报送党中央审批。中宣部随之又组成一个以张际春为组长的审查小组,来处理丁玲、陈企霞的“反党小集团”问题。李之琏将这些调查材料以及丁玲、陈企霞等人历次所写的声明、申诉材料和丁玲给李之琏送交材料时附加的一封信,全都印发中宣部的部长、副部长、机关党委委员、作协党组成员和专门小组成员作参考。周扬对李之琏的这种做法大为恼火。有一次在陆定一家中谈话时,他当着陆定一和张际春的面质问李之琏:“你们把反党分子对人的诬蔑广为散发,这是什么意思?!”后来丁玲又写了有关周扬的信和材料,李之琏只好放进文件柜,不再印发有关同志了。但是不论周扬个人如何恼火,于1956年冬季才结束的对丁玲等人“反党”问题的调查核实活动,在中国作协内部还是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同时人们又全都看到,因为“托派嫌疑”而被公安机关“隔离审查”的陈企霞、李又然,都被无条件释放了;处理丁玲问题的专门小组,也由张际春做组长而不再以周扬为领导了。所有这类“反常”的现象促使人们纷纷发问:周扬在作协领导的种种斗争,是否还能站得住?于是有些在1955年积极揭发批判丁玲的人,纷纷声明过去都是某某叫他们那么说的,都要求准许更正。再加上大量的调查核实,证明作协党组1955年9月给中央的关于丁玲、陈企霞“反党小集团”报告中所列举的事实,绝大部分都属子虚乌有。比如:原说中国文联党组决定丁玲为《文艺报》主编、陈企霞与萧殷为副主编,丁玲竟违反党的决定,把陈、萧也列为主编;事实是丁玲与周扬商量后,周扬同意才这样做的;原说丁玲1953年在文学讲习所招待德国作家时,居然把她自己的照片与鲁迅、郭沫若、茅盾的照片并排高挂;事实是这个会场并非丁玲所布置,当她闻讯时立即批评了布置会场的人,并把自己的照片取了下来;原说丁玲提倡“一本书主义”:一个人只要写出一本书就有了地位、有了一切、有了不朽,谁也打不倒;事实是丁玲有一次与青年作家们谈话说:作为一个作家,首先要写出书来;如果一本书也写不出,还算什么作家呢?……1956年12月,陆定一主持中宣部部务会议听取了这些落实情况的汇报,感到十分尴尬,当场埋怨周扬说:“当时一再说要落实、落实,结果是这样的!”至于今后如何处理,他也同意专门小组的意见说:“也只能实事求是,根据查实的结果办。”周扬此刻表现得很不安,他即刻表明:1955年对丁玲的批判并不出于他的建议,而是根据毛主席的指示。他说他当时还在毛主席面前说了丁玲的不少好话。李之琏对于周扬的这种解释感到很奇怪:既是毛主席的指示,为什么当时不向有关组织说明,并共同研究如何更好地执行?既是毛主席的指示,为什么在结束批判后不落实揭发的问题,就向中央写那样不负责任的报告?现在又说在毛主席面前讲了丁玲的不少好话,这又出于什么目的?归纳起这一切,不能不使李之琏和机关党委的同志感到在批判丁玲的问题上,确有令人难解的奥秘。这次部务会议结束后,周扬就竭力找机会来弥合他原来所出的漏洞。1957年1月,他和作协党组的邵荃麟、刘白羽、郭小川及中宣部文艺处的林默涵等人一起,研究如何修改对丁玲的结论,他们修改了若干次,将“反党小集团”改为丁玲、陈企霞“对党闹独立性的宗派结合”,“不应以‘反党小集团’论”。这个结论稿,还没来得及拿到专门小组和中宣部的部务会议上讨论,1957年5月的整风鸣放开始了。在中国作协,大家鸣放得最集中的,就是如何对待“丁、陈反党小集团”的问题。陆定一认为既然群众对1955年批判丁、陈有这么多不同意见,那就应该把这一问题再交回作协党组讨论如何处理。1957年6月6日,作协党组根据陆定一的这个指示,召开了党组扩大会。周扬首先说:“1955年对丁玲的批判只有斗争没有团结。对待丁玲这样的老同志,这样做是很不应该的……”邵荃麟、刘白羽等人也相继发言。有的说,丁、陈“反党小集团”的结论是站不住的,不能成立;有的说,批判有偏差,斗争过火,对揭发材料没经核实就向中央写报告,不慎重;有的人还表示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等等。接着,党组扩大会的批评矛头都指向了周扬,批评得越来越尖锐,态度也越来越激烈。丁玲、陈企霞也追问周扬是谁叫他这么搞的……会议开了三天再也没法开下去。正好,6月8日这一天,党中央吹响了“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号角,《人民日报》发表了《这是为什么?》的社论,整个形势急转直下。对丁玲、陈企霞的问题如何处理,也不再提交中宣部部务会议讨论,而由陆定一直接向中央书记处去请示了。一天,李之琏也接到了通知,要他去参加邓小平主持的中央书记处的一个会议。在别的议题结束后,陆定一汇报丁、陈问题的处理经过时,他没有概述两年来的全面情况,而只说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是按照中央批准的结论处理,一种是张际春、李之琏为代表的主张改变中央批准的结论,而完全隐瞒了周扬态度的前后反复,更回避了当初给中央的报告与实际调查的情况不符,以及1956年12月中宣部部务会议上,陆定一自己确定的“只能实事求是,根据查实的结果办”等等的重要事实。书记处这次会议后,周扬对他半年前已同意、经专门小组通过、张际春签发报送中央审批的丁玲那次被捕后“有变节性”的结论,又要将其改为“叛变”。陆定一立即要李之琏将原来的结论从中央撤回来,由他主持部务会再讨论。讨论时,陆定一提出,将这一段经历改为:“1933年丁玲被捕后,自首叛变;从南京回到陕北,是敌人派回来的。”周扬对陆定一的这种支持,感到很满意。他顺势进一步说,丁玲等人在作协党组整风扩大会上向他提意见,就是翻案;作协机关的干部为1955年对丁玲等的批判表示不满,则是替丁玲等人翻案;而所有这些翻案活动,都是中宣部机关党委调查核实丁玲等人问题时鼓动起来的,等等。至于他自己半年前主持修改而否定丁玲等人是“反党小集团”的结论,并当面向丁玲等人表示歉意,等等,却只字不提,似乎那都是别人干的事。这当儿,李之琏实在没法再忍下去,当场问周扬:“你6月6日在作协党组扩大会上的那种讲话,向丁玲赔礼道歉是要干什么呢?”周扬回答说:“那是你们逼的!”张际春立即站了起来说:“你愿怎么说就怎么说吧!谁知道你在搞什么哟!丁玲的历史结论,同意了才报中央的;你现在又不同意,有什么新根据!……你要怎么说就怎么说吗?!”中宣部的人都知道,张际春的这等气愤是少见的。周扬也就不再吭气。1957年7月,对“资产阶级右派”的反击全面展开。7月25日,中断了一个半月的作协党组整风扩大会复会。周扬的讲话与6月6日的讲话完全翻了个一百八十度。他又重新肯定1955年对丁、陈的批判成绩是主要的,是根据上面的指示进行的。他这样定了新调调,这个继续的整风扩大会就变成了“反击”的斗争会。而且会议的范围也越开越大,成了文艺界“反右”斗争的一个主战场,把丁玲等人在鸣放期间追问1955年对他们发动批判的原因,说成是配合资产阶级右派对党的猖狂进攻。接着就把艾青、冯雪峰、罗烽、白朗、陈明等人,与丁玲、陈企霞一道归结为“资产阶级右派集团”。这个“反击”大会,从7月25日到9月17日持续了五十多天。在大会结束的前一天,周扬又到会讲了话。他说他一生忠于党,一贯坚持与反党分子作斗争;他指名道姓地“揭露批判”了丁玲、冯雪峰等十多位著名的新老作家,给他们戴上了多种多样的政治帽子,其中突出地说丁玲“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个人主义者”,是“一个对党不忠的人”。会后,这个讲话经过整理补充,以《文艺战线上的一场大辩论》为题,发表在1958年2月28日的《人民日报》上。这样大起大落几个回合的较量,周扬取得了“彻底的胜利”,成了文艺界正确领导与权威的化身;而丁玲、陈企霞等人则开始了为期二十一年的流放,遍尝人间的苦辛……李之琏与温济泽之再见天日录党“八大”代表李之琏,边参加“八大”二次会议边接受批判,也踏上了苦难路1958年2月,李之琏跟着中宣部副部长张磐石等人,去山西、河南了解群众宣传工作。临离开北京时,周扬对李之琏说:“要早些回来啊!有些问题还要谈谈。”李之琏不知他是何用意,所以也没往心里去。过了两个月,李之琏一行接到通知,要他们尽快回来参加将在5月初召开的“八大”第二次会议。李之琏等人遂与洛阳市委书记李立一起回到了北京。一回来,中宣部机关党委副书记之一的张海就神情紧张地对李之琏说:“周扬已决定要谈谈我们几个人在处理丁玲等人问题中的‘错误’,不知周扬的目的是什么?”“谈就谈吧,无非是要我们作检查!”李之琏觉得无所谓。接着,副部长张子意也对李之琏说,过两天谈谈关于处理丁玲问题中的一些问题。张子意是1957年初,张际春被调任国务院文教办公室主任、周扬成了常务副部长之后,才到中宣部担任第五位也是最后一位副部长的。他在工作中总是竭力维护陆定一和周扬这两位领导人。听张子意这么一说,李之琏才意识到这个“谈谈问题”,似乎是早已安排好了的一个步骤。正在李之琏也开始感到“形势有点紧张”的时候,中宣部开了个部长办公会。在这个会上,周扬说,有些同志对机关党委在处理丁玲的问题时有些意见,“打算找个机会组织几个人,谈那么一两次就行了”。说得很轻松。但李之琏不相信他的这种说法是真的:“有些同志有意见”,究竟是些谁?1958年5月3日,在“八大”二次会议即将开幕前,在周扬的主持下,“谈谈”李之琏等人问题的会议开始了。参加会议的还有副部长张子意、中宣部的几位处长和作协党组的个别成员。张际春也被请回来参加这个会。首先由李之琏和机关党委副书记张海、崔毅、童大林等人作检查;已调往湖北的副书记兼作协党总支书黎辛,也被调回来一道检查,然后让“有些意见”的人“谈谈”他们的看法。在所有的检查发言中,除童大林一人外,李之琏等人都遵照周扬的“只准检查自己,不要牵扯别人”的规定,着重“检查”自己认识上的不够之处,避而不提周扬——既不提他在处理丁玲等人问题上的反复无常和错误,也不说他有何正确处。惟有童大林,作了使周扬十分赞赏的检查。他说他的错误归结于一点,就是对周扬的态度不端正,并列举了对周扬的哪些看法是错误的。他然后说:“过去认为,周扬对丁玲的态度是宗派主义的;现在认识到,这种看法完全错了,而周扬同志是完全正确的!”童大林的“检查”刚说完,周扬就站起来叫好。他认为童大林这样的检查“干脆”、“痛快”,“我就喜欢这样的态度”,要李之琏等人都学习童大林。从此,周扬就把童大林当做揭批李之琏等人的积极分子。童大林从党委会议记录中,找出谁个在丁、陈问题上说过这样那样的话,都分别当做李之琏等人的“错误”证据。尽管李之琏他们连续作了几次检查,只因谁也不肯像童大林那样说“周扬同志是完全正确的”,就一直下不了台,而且还被说成相互包庇,毫不揭发,形成了“负隅顽抗的小集团”。于是在陆定一的支持下,批判会逐步扩大,从十几人到几十人、几百人。“八大”二次会议开幕后,就与“八大”二次会议穿插着开——“八大”二次开会,李之琏等几个代表就去参加“八大”二次会议;“八大”休会,周扬就又主持开会批判李之琏等人;“八大”二次会议闭幕,中宣部的这种批判会则继续开。大小会议持续了三个多月,直到8月中旬,召开了所有宣传文教部门上千名党员骨干参加的宣布处理结果的大会。在批判揭发中,中宣部的一位“八大”代表说,在1956年“八大”第一次会议酝酿中央委员人选时,他曾问过李之琏:在全国文艺界,还有谁参加中央委员会比周扬更合适?李之琏遂和他谈了对周扬的一些“很不好的看法”。这种揭发,立即引起周扬的全神关注,也引起与会群众的兴趣,一个劲地要李之琏交代对周扬到底是怎么个看法。一位在文化部工作的同志也是“八大”代表,这时就向周扬检举李之琏在河南会议上,就丁玲等人问题的处理,提过对周扬的意见,说李之琏在“八大”为丁玲翻案。这等于给追究李之琏与周扬之间关系的浪潮加刮了台风,随之李之琏听到了不同口音的质问——“你对周扬同志的看法,是不是受了鲁迅的影响?”“你在《学习》杂志上发表的《论护短》的文章中所批评的那种缺乏自我批评精神的人,是否影射周扬?”……周扬也起来指责李之琏:“你这是把我们看成了‘娄阿鼠’啊!”在这连珠炮似的质问声中,李之琏心想,索性把我对周扬的看法和盘托出,作为我的“思想检查”,又能把我怎么样?于是他说:“我要求给我一些时间作准备。”群众的这种打破沙锅问到底的追究才停息下来。但是,在专门让李之琏“检查”对周扬看法的大会上,李之琏刚刚开了一个头,只见周扬与形式上的会议主持人张子意悄声嘀咕了一阵,他就被赶下台来,不让他讲下去,转而追问丁玲给他写过几次“反党”信件和材料。李之琏记得丁玲写的信和材料都印发给所有领导同志和有关同志了,不记得多少次。周扬随即派人找丁玲作了核对,发现有一封信并没有被印发,又立即派人以“清理文件”为名,搜查了李之琏的办公室,从文件柜中搜出了丁玲写给机关党委而没有被印发的有关周扬的那封信。周扬如获至宝,说这是丁玲写给李之琏的“反党密信”,是李之琏与丁玲“合谋翻案的罪证”,是“私藏变天账”。李之琏申辩说,在印发过丁玲等人的信和材料之后,周扬曾当着陆定一和张际春的面质问他为什么“把反党分子对人的诬蔑广为散发”,所以对丁玲后来写的这封信才没有印发;但他作为机关党委书记,对任何一个党员交给组织上的材料,又不能弃之如废纸,谈不上什么“私藏变天账”。周扬越听越火冒三丈。他怀疑李之琏之所以了解他的许多情况,《解放军进行曲》的词作者公木(张松如),可能是这些情况的来源之一。因为他知道,公木与李之琏在延安时,曾共同在八路军军政学院学习过。在这之前,李之琏在1932年担任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北平分盟委员时,公木作为北平师范大学的学生,曾与李之琏共同参加过党所领导的文化活动。1932年冬,鲁迅在师范大学操场上演讲和1933年4月25日追悼李大钊的游行,他们二人又都是参加者。后来都到了延安,他俩又在一起学习,准备党的“七大”召开后一同奔赴敌后的……周扬遂决定把正在匈牙利和罗马尼亚访问的公木急电催调回来进行批判,追查他与李之琏的“交往”和向李之琏反映过哪些“问题”。究其实,公木在作协党组讨论丁、陈问题的座谈会上,也讲过一些周扬不中听的正确意见,周扬就对他也怀恨在心,非要把他整倒不可。所以当公木从国外归来虽然什么也没交代,也被划为“李之琏、黎辛反党集团”的同伙。关于对丁玲历史问题的处理,周扬给李之琏扣上了“美化叛徒”的帽子。张际春对这种故意违背事实的随意乱说,非常反感。他在大会上发言说:“专门小组给丁玲作的历史结论,是集体讨论,多次修改,逐字逐句通过的正式文件;即使有所谓的‘错误’,也不能由李之琏个人负责!”个别群众对张际春的这一实事求是的说明,当做是为李之琏“开脱”。周扬看到了会议《简报》有关这个情节的描述极为赞赏,说“这个意见是提得好的”。张际春就此再不参加批判李之琏等人的大小会议。但是,周扬觉得,只在丁玲等人问题上拼凑李之琏们的“反党”材料还远远不够。他又打电话,又登门拜访,想方设法去找过去同李之琏共同工作过的人,向他提供李之琏的“反党”线索:“肃反”运动后期,李之琏曾作为文教部门的代表代替张际春,参加过中央“肃反”五人小组的工作,为此,周扬就去拜访罗瑞卿;大军渡江后直到1954年初大区撤销,李之琏在中共中央中南局,先后担任过组织部秘书长兼纪律检查委员会秘书长、组织部副部长兼纪委副书记和党校副校长,为此周扬又去找了当时也在中南局担任纪委书记的钱瑛和统战部长的张执一。结果他不是一无所获,就是遭到被访者的拒绝。可当他回转身来,却在大会上大放空炮,以壮声威。他对李之琏说:“你不要以为过去你熟悉的人都对你有好印象,现在他们对你的看法也改变了!”对李之琏和中宣部机关党委其他几位副书记的批判会,从开始发动到最后处理,都是周扬一手操纵的。但是最后,却以机关党委的名义,向党中央写了一个关于李之琏等人的错误的报告,完全剥夺了被批判者申诉的权利。1958年8月14日,在景山公园西边的三座门军委礼堂,召开中央各宣传文教部门的党员骨干大会,并吸收党和国家其他部门的代表参加,由张子意报告东拼西凑的李之琏等人的“错误”,并宣布已被中央批准的“李之琏、黎辛反党集团”的处理结论:李之琏被定为“极右分子”,黎辛被定为“右派分子”,都开除党籍;张海和崔毅被定为“反党分子”,都留党察看两年;四个人都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李之琏从行政七级降为十三级,其他人也都从原来的级别下降四级或五级。处理结论一宣布完,李之琏和黎辛就被喝令退出会场,然后再由陆定一向到会的党员们发表讲话。李之琏本想,在大会上当众喊冤,但又觉得那是白费力,因为中央已经有了处理结论。转而一想,又觉得这像是一出神使鬼差的滑稽剧——导演与演员们本没有共同的意志,却能完全合拍在一起。他不知道对这出滑稽剧应该如何去评价:“难道开除一个党员就好像捻死一只蚂蚁那么容易吗?”当他走出礼堂的时候,扑面阳光普照,他立刻抑制了这种忧愤的情感。他回想1929年自己十六岁就加入了党所领导的反敌大同盟的反帝反蒋地下活动,1930年考入北平大学的法商学院后不久,又参加了党所领导的抗日救亡运动和中国左翼作家联盟;1933年参加了中国共产党,1934年因被叛徒告密而遭国民党逮捕,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但始终没有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在狱中秘密党支部担任了支部委员,领导政治犯们同敌人展开了多种形式的斗争。1937年5月刑满出狱后,不久“七·七”事变爆发,在党的指示下回到自己的故土——河北省蠡县发动群众武装抗战,后历任冀中军区政治部民运部长兼军区直属部队政治处主任和党总支书记;1940年被选为党的“七大”代表,到了延安。因“七大”延期而先后进入八路军军政学院和中央党校学习,并参加了整风运动。1945年参加了“七大”后,日寇投降,跟随林枫等人去了东北,历任中共中央东北局组织部秘书兼干部科长、东北局党校教务处长,后又去了中南局和中央宣传部……从革命战争到社会主义建设,多少年来没有做过不利于党的事,现在的问题总有一天会是非分明的。他回到沙滩的宿舍,挥毫写下四行诗:酷刑可以摧残生命,不能泯灭人的魂灵;念党光荣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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