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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字为什么苦害古今人

作者:杨在田 字数:28739 更新:2023-10-11 17:10:04

拯救天下有情人:情字为什么苦害古今人 作者:杨在田/编著  “情”字之于生命,就像人体内的血液一样珍贵,是人类的宝贝,生命的珍奇,是万万丢它不得的。但是,正因为“情”字珍贵如血,高贵如金,因此,“情”字的认知和应用,就成了人生中至关重要的大事。纵观古今,横看中外,为情所困者大有人在;为情所苦者大有人在;为情所醉者大有人在;为情所死者大有人在……  “情”字为什么苦害古今人?本书通过大量的经典个案和精辟的剖析点评,给天下为情困扰、被情苦害的人们送去解脱不幸命运的法宝,奉献摆脱苦痛人生的利器,捧上打开“情”字枷锁的金钥匙……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 出版  第一章 多情多害 泛滥成灾  前言  对于人类而言,从灵魂到肉体,几乎无时无刻不带有感情色彩。不必去说成年人,就是我们脱离母体、跌落尘埃的那一声啼哭,也完全是人类天然本性中的情感的一次宣泄,也可以说成是人的先天功能。  没有感情的人,是不配与人为伍的,是不可能给他人乃至于亲人恩人带来丝毫的亲爱和友善的。相反,他们以灭绝人性的残忍和冷酷,对待世人!  “人是感情动物”,这谁都知道。其实,在生物界中,一切有生命力的机体都是有感情的,只不过禽兽的感情无法通过人类的语言来表达罢了。  “情”字之于生命,就像人体内的血液一样珍贵。无情的人是不讲恩义的;多情的人是不讲真诚的;乱情的人是不讲道德的……如此看来,一个“情”字,真是人类的宝贝,生命的珍奇,是万万丢它不得的。  但是,正因为“情”字珍贵如血,高贵如金,因此,对“情”字的认知和应用,就成了人生中至关重要的大事。纵观古今,横看中外,为情所困者大有人在;为情所苦者大有人在;为情所醉者大有人在;为情所死者大有人在……  “情”字为什么苦害古今人?从历史上和现实中发生的那些大大小小的悲剧来看,凡为“情”字苦害者,应该说皆是那些善良纯真、赤诚执著的人。狡猾奸诈、残忍歹毒的小人是不会被“情”苦害的,相反,他们只会制造一个又一个“情”字冤案,让历史和人类充满了血泪!  本书通过大量的经典个案和精辟的剖析点评,给天下为情困扰、被情苦害的人们送去解脱不幸命运的法宝,奉献摆脱苦痛人生的利器,捧上打开“情”字枷锁的金钥匙。理念簇新,定位准确,方法科学,是世间有情人的必读珍本,也是救助世间一切有情人的良师益友。  编者  2006年7月于北京  灾难的制造者(2)  可事实呢?丽红越是忍让迁就,董兴越是猖狂作恶,就这样,丽红每天还在坚持上班,还在尽力地操持家务,而那个董兴,也一如既往,依然是赌钱、逛街、打“老婆”……  醒世真言这个丽红姑娘的人生悲剧,其根源和过程,完全在于她的多情。想当初,只凭着那个色狼恶鬼的几束鲜花,几句甜言蜜语,就陪着他去游玩,终于落入魔鬼的罗网。其后,董兴的豺狼本性和蛇蝎心肝,一天天已暴露无余,可丽红还要在死亡谷里挣扎,要用自己的一份情去感化他,岂不是令人啼笑皆非。真不知这个丽红,还有多少情可供输送给那个毫无人性的魔鬼!人都说“好汉无好妻,恶男守花枝”。这是老天的安排,还是天下好女人眼拙身贱呢?自作多情的人们,还是好好守护住自己一片真情吧!  不要让自己的感情泛滥成灾  阿萍是一家大医院的护士,她长得文静、漂亮,也十分善解人意。只是她的个性内向,再加上她单调的工作环境,使她一直没有交到合适的男朋友。  在阿萍三十五六岁时,她的朋友就劝她,一定要走出生活圈、要多参加一些社团活动,才有机会认识合适的男性。后来,阿萍果真主动参加了当地的社交舞社团,也认真、热心地担任组织者。  可是,阿萍热心投入社交舞之后,竟然不知不觉地喜欢上教舞的男老师。那男老师身材很棒,舞技更是一流,一转身、一抬腿,或搂着阿萍的腰、牵着手,随着韵律旋转,都让阿萍如痴如醉。尤其老师满脸、满身的汗,流在厚实的胸膛上时,更使阿萍觉得好想好想和他紧紧地拥抱!  就这样,阿萍每次舞会,都准时到,绝不缺席,而上完课,老师也陪着她一起去吃宵夜,并送她回家。慢慢地,阿萍竟然爱上了那个老师,她终日想着老师,想要贴着他的胸肌,想要浪漫地和老师全身贴紧跳舞,更想要和老师有更亲密的肌肤之亲……  爱让人疯狂!阿萍虽然知道,老师已经结婚,可是,她对老师的爱慕愈陷愈深,无法自拔!她情不自禁地在汽车旅馆里,脱下衣裳和长裙,和老师热情拥抱在了一起……  在多次的激情过后,阿萍怀孕了。然而,老师说:“你要自己去解决、去堕胎,我没时间,也不方便,因为我太太已经开始怀疑我了,她已经在监视我的行踪,所以,你要自己去做掉孩子!”  “你这男人怎么这样不负责任?我怀孕了,你居然不管我,叫我自己去堕胎、去拿掉孩子?你有没有人性啊?”可是,那老师硬是不出面,就是撒手不管。阿萍只好自己去找了一家妇产科医院,自己去堕胎、自己回家休养。  从此以后,阿萍就经常打电话到老师家骚扰,故意接通后不出声、不说话;有时,也在老师家门口等他、堵他,要他多陪陪她。  其实,那老师也蛮喜欢阿萍的,只是他脚踏两条船。他被太太紧盯住,却也放心不下阿萍,他自认不是负心人,也不是狠心的“狼人”,他只是玩火自焚、陷入两难的感情困境。  后来,阿萍不再参加社交舞班了,可是,她仍然是老师的“情妇”,她天天期待老师抽空来和她“幽会”。  有一天,阿萍在医院上班时,老师的太太突然跑到她的办公室里,破口大骂:“你这个死不要脸的女人,居然敢勾引别人的老公!你想男人想疯了是不是……”  老师的太太在护理站这么一闹,全医院的医生、护士都知道了:“天啊,原来阿萍不是外表那样的乖巧、文静,她竟然和别的男人搞在一起、偷人家的老公!”  “我好苦哦!为什么我的感情这么不顺、这么痛苦!”阿萍一个人偷偷哭了好久……  可是,她就是无法痛下决心,离开那个老师。  醒世真言  情如真金,情似珍珠,怎么可以随便输送呢?把自己的青春和肉体,像小贩手中的廉价物品一样,轻而一举就推销给一个有妇之夫的花心男人,不痛苦还往哪儿躲呢?  浪漫情感,昙花一现  小华是广告公司的业务骨干,聪明能干,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丈夫细心体贴,孩子活泼可爱。在外人看来,她是一个幸福的女人。  如果不是因为一笔广告业务的关系,小华不会与自己那个高中男同学有什么相干,也许,现在还过着风平浪静的生活。小华本是去找一家声名渐起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做一笔广告,没想到,这家公司的老总居然是自己过去的同窗。  自然而然做成了生意,自然而然有了交往。她和他在一起喝茶叙旧、浅酌慢饮之间,一股浓浓的同窗情谊在两人之间弥漫开来。小华好喜欢这种感觉,与他的相会,成了小华紧张生活中的一种美丽的休闲。  他们之间无话不谈,彼此信赖。小华有了烦恼,他总是她的第一个听众。他会逗她开心,开导她、劝慰她、宠着她、呵护着她。而他呢,人前不轻易诉说的事业上的困境,会讲给她听,人前——甚至当着妻子的面都不会流的眼泪,会在她面前流,他们在心灵上相互依偎着、温暖着对方,默默关注着对方。  慢慢地,小华感觉到他们之间的温情,开始多了一些恋人似的渴盼、思念,由淡淡的一缕变得越来越浓郁。小华感到一丝惶惑,她多么希望一直维护着这段玻璃般透明的美丽情感。她将自己引为他的红颜知己,只有精神上的相依,只有娓娓的清谈。但是,玻璃是易碎的,稍不注意,就会布满裂纹,再也无法恢复原状。  她被浓郁的激情牵引着,一步一步地陷入,她感受着他轻抚她手时那动人的颤栗,感受着他轻吻她唇时焚身的激情。理智告诉她,如果不想犯错,就得及时抽身退出。但是,她舍不得那份缠绵。  结果,在迷醉中,情人之间该发生的一切都发生了。这时,小华才猛醒,她早已越过了异性知己间应有的界线。也许,从与他第一次握手时开始,她就不再是红颜知己,而是亲密情人了。她知道他们之间最美好的东西遭到了破坏,她的心在痛惜与对丈夫的负疚感之间煎熬。最糟的是,他的妻子在查看他的电子邮件时,发现了她写给他的一封措辞极其亲昵的信,于是在家里上演了一出一哭二闹三上吊的闹剧,他被搞得身心俱疲,自然淡下了那份与她交往的心。他们再次形同陌路。  醒世真言  既然自己已选定了生活的目标,为什么还要动摇?  既然已经有了终生的伴侣,为什么还要轻飘?既然已经有了美满的家庭,为什么还要另筑苦巢?  既然已经成了幸福女人,为什么要到幸福之外寻找“幸福”?  多情的种子,播下后收获的只能是苦果!  是多情还是爱情  小娜是在工作时认识他的,他们走在一起的时候,她已经知道他有老婆,也有孩子。他的妻子很贤淑、年轻,也并不丑。小娜想:“最吃亏的就是这种自以为幸福的小女人,她们对既得的幸福感到满足,看着可爱的小孩子,脸就笑成一朵花。当她像小鸟一样依偎着丈夫的时候,她没有想到,丈夫的修长的手指也抚过别的女人的娇嫩的脸蛋,而且用一种她已经久违了的柔情。而那柔情的目光就聚焦在我的身上……”  他几次表示说要与他妻子离婚,与小娜结婚,但是小娜拒绝了。她虽然并不伟大,但实在不愿意让那个幸福的女人失去家庭。他问小娜:“为什么不嫁给我?我会像现在一样爱你,甚至比现在更加爱你。像你这样一个优秀的女人,一不小心,就会给别人抢走,我老是觉得不安全。”小娜哑然失笑,他居然会说出这么可爱的话!但是,她摇摇头说:“我喜欢现在这样子。”  她爱他,但她不愿占有他,因为到了那时候,他或许也会成为一个背叛自己感情的人。  每逢节日,他们都不会一起度过,他要回自己的家,小娜也要回父母的家。他们之间没有情人节,没有中秋节,没有圣诞节,什么也没有。  小娜不觉得,爱一个人就是要时时刻刻跟他捆在一起,他们的感情受不了,她也受不了。小娜是一个酷爱自由和爱的人,谈过恋爱,也同居过,但是,她觉得这种不用刻意去经营的感情给了自己很大的空间,他们无需为对方负责,她做自己喜欢的事,不用向他申请,但他会给她很好的建议。  小娜觉得这样很满足,很快乐……  醒世真言  一位世界伟人说过,爱情是私有财产,这真理的格言,将永远居于人类文明的山巅。情是珍贵的,而爱情是“情”字的升华,是“情”字的浓缩,是“情”字的终极。如果被两个人分享的话,那充其量只不过是多情而已,还哪有“爱情”的半点影子!  是真情还是贪欲  林丰今年25岁,到深圳已经好几年了。她开始跟张新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因为工作关系,经常需要沟通和接触,渐渐地,双方产生了感情。当时,张新职位和工资都比较低,每月只有1000多元,但林丰说,有了真爱,只要人好,物质问题就显得渺小了。  那年,张新已经42岁,在老家有过一段不幸福的婚姻,而且婚后有一个儿子。当时在老家的国有企业工作时,他并不想结婚,是父母要死要活地逼他的。  他农村的父母,在对待他的婚姻上,总是很固执。婚后,他本不想要孩子,也是父母亲整天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着要抱孙子,最后没办法才生了个孩子。  孩子3岁后,张新一人跑到深圳找工作。他是学工商管理专业的,找工作不算难,但初来乍到,陌生的环境影响一个人的能力发挥,所以他总是很低调,再加上职位低,拿着一份微薄的工资,处处夹着尾巴做人,但林丰并没有看不起他,反而对他很关心照顾。  爱上林丰后,张新很快办理了离婚手续,儿子跟他生活。  林丰与张新认识一年后,开始在一起生活。亲密接触后,虽然有时也会有磕磕碰碰,但他们没有因生活琐事而互相排斥或产生厌倦感,反而爱得越来越深。  张新说,离过婚的男人一般不想再婚,很难再走进婚姻的殿堂,如果不是很爱林丰,他也不会态度这么坚决地想结婚。他说,他爱她,是经受得起考验的。  2004年,张新升任为公司总管,因业务关系,经常有人请他吃饭,有时饭后朋友要找小姐陪他唱歌,都被他谢绝了。每当此时,他就会给林丰打电话,说自己在哪家酒店,有空过来看看。这样可以表明自己的立场,也能让她放心,更能时刻提醒自己。  今年初,当林丰把张新带去见父母后,她父母觉得他是个离异的“老男人”坚决不同意。林丰与父母多次商量、沟通,总是做不了他们的思想工作。3月,当林丰提出要结婚时,她父亲气得暴跳如雷,还声称,她敢跟张新结婚,他就要自杀。  父母亲是自己的至亲,哪个人会让自己的父母伤心呢?更何况老人一时想不开,有时真的会做出不可理解的事。  为此,林丰不仅不敢跟张新在一起,还不敢跟他联系。林丰说,她爸爸不让她跟张新再接触,哪怕通电话,也得偷偷的。现在,他们两人痛苦得不知道未来的幸福在哪里。  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她也知道物质与身份的重要性,但她骨子里更看重的是感情,是一个人的品质。她认为,对爱情而言,当局者清,旁观者迷。  醒世真言  自古有言: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本来已有了妻室,见了美女先迷恋后又和妻子离异,这样的男人其品质是优是劣,读者一目了然,可林丰却还在自作多情呢!  万不可引狼入室(1)  这是一则引火烧身的故事:  不知道从哪儿谈起,就从开始上网聊天谈起吧。我认为网络聊天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让你开阔眼界,学习到很多现实中很难学到的东西,也很容易让人误入歧途。  我就是在网上聊天后开始变坏的。  其实,我的家庭还算不错,老公也很爱我,造成现在这种局面,完全是我的错。我家在布吉,老公在罗湖跟人家合伙开了一家小公司,每天早出晚归。我做保险业务,因为自由又没什么业绩,反而很无聊,看到很多男女经常谈论网络聊天的话题,我也开始好奇。2002年2月,我买了电脑,装了宽带,开始学上网了。  第一次上去聊天室,就遇到一个很执着的男人。他说话幽默而深刻,不像很多人那样,总是一开口就切入无聊的话题。聊了几个小时,我说很累了,想下线。他总不肯,说一定要等着我再次上来为止。我说了十多次要下线,他总是转换许多话题缠着我。  他告诉我,他是龙岗一家公司的经理,自己有车。我们聊到傍晚7点多时,他说要开车过来请我吃饭。我想,在深圳,男女间吃一餐饭是没什么大不了的,就同意他的邀请。  他带我去凯莉莱大酒店里的西餐咖啡厅吃饭。席上,当他知道我是做保险业务的,马上很爽快地答应介绍他公司员工来买保险。有业务做,哪个人都不会拒绝的,所以我对他也很友好。  这次见面,与其说见网友,不如说是谈工作,我们基本上都围绕着怎么做业务、拉大单展开。早就听说很多网上的男人都为了性,但他在这方面却没有谈到半个字,这使我对他有了一点安全感。  后来,他帮我做成了两单业务,又好几次开车接我去吃饭,每次都到那家西餐咖啡屋去。服务小姐总认为我们是一对恋人,常对他说“你女朋友真漂亮”之类的话,也常对我说“你男朋友对你真好”之类的话。想起自己的老公虽然也不坏,但从没有带过我进过一次咖啡屋,也没有这么温柔善解人意,突然觉得能做他的女朋友也真是一种福气。  咖啡屋里的客人,一般都是一对一对的,很多人的表情很暧昧。饭后有的会去旁边的酒店大堂登记房间。坐在咖啡屋里可以看到大堂的服务台,所以一切都会看得很清楚。  有一次,我们喝了点红酒后,他用眼神瞄了一下酒店的服务台问我:“我们是不是也去休息一下?”  我没有同意,但也没有坚决地拒绝。他霸道地独自去登记了房间,打电话告诉我房间号,我只好忐忑不安地上去了。就在这一次,我们有了亲密关系。  事后,我问他开房要多少钱,他说是398元,我觉得挺贵,也很不划算。突然想到几天前看到布吉一家地产公司的广告:供一套45平方米的房子,月供才700多元。我想,与其这样浪费钱,不如自己供一套房,我自己付首期,他帮我供就可以了,这样,又安全又可以收获一套房,一举两得。  几天后,我自己就去买了一套一房一厅的房子。这房子是带基本装修的,现买现住。我把卫生搞好后,带他去看。房内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他想跟我亲热,我暗示他去买家具,并告诉他:以后这房子是咱们俩的私密场所,只要你每个月帮我付700元就行了,比起酒店,可以省很多钱。  他可能觉得我有自己的目的,很快便找个借口就溜了。其实,说有目的也对,但这种目的其实比他去酒店开房还省钱啊,这也是为他考虑嘛。  后来,我打给他电话,他总是不理我。男人就是这么现实,什么恩爱和激情都可能在一瞬间因经济的问题而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自己没什么收入,供不起房,只好想办法交其他男友。第二个男友也自称自己是老板,但却从没有透露做什么业务的。他很大方,见面的当天就帮我买来了一套简单的沙发。第二天是星期六,他到我的私房聊到中午l点,本来说好要去西餐厅,但他临时说有点累了,懒得出门,只到楼下打了两份快餐和两瓶可乐。  我吃完饭,喝了半瓶可乐,突然感觉很疲倦,很想睡,很快就失去了知觉,只是隐约看到他在我面前说话,但不知道说什么。  醒来的时候,我裸体躺在沙发上,手机、钱包和项链都不见了,就连那套刚买的衣服和一双新的高筒皮鞋也不翼而飞,只剩下内裤内衣。我这才知道遇到了一只温柔的狼。  我不敢回家,也不敢下楼打电话,我拼命地对着门外的走廊喊:“有人吗?有人吗?”可是,因为是刚入户不久的楼房,很少有人入住,根本没有人听到。我看着防盗门外,不敢开灯,心惊胆颤地盼望着有个邻居突然走过。直到深夜12点左右,才听到对面有人开门的声音,我偷偷一看,却是一个男的,不敢向他求助。  我最害怕和担心的是,老公每天晚上都会回家,这么晚了,他找不到我,迟早会出事的。到了天快亮的时候,还是等不到女邻居的出现,我又冷又饿。实在没办法,我终于鼓起勇气朝对面喊:“有人吗?有人吗?”喊了大约有半个小时,对面那个男人才穿着睡衣起来开门。我向他求救,他看到我只穿着内衣裤,以为我是神经病人,赶紧又把门关了。  我对着他的门解释了几遍,说我是这里的业主,是因为被抢劫了才向他求助的。过了一会,他才将信将疑地出来开门。他拿了一套衣服给我穿,并让我在他家打电话。我向一位最好的女友求助,让她天亮后帮我买衣服和鞋。  万不可引狼入室(2)  就这样,这事本以为就过去了,只当是一个教训。哪知这么丑的事,竟然让老公知道了。  事有凑巧,发生事情的那天晚上,老公也正好很晚回家。由于平时我们经常各睡一房,她以为我睡了,不敢打扰我,自己也轻轻地睡了。第二天上午他发现我不在家,打我电话。偷我手机的那个男人却把事情告诉他,并告诉了我的私房地址,还说我贪财,想给我点颜色看看。深圳的小偷和骗子真是奇怪得很。  老公不太相信,跑到我的私房来。当时,我正好跟女友要下楼吃中午饭,被他撞着。我骗他说是留女友过夜,他勉强相信了,因为女友也很配合地帮我撒谎。但买私房的事,却是光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推脱不了。  就这一点,就足够他怒火烧心了。他坚决要跟我离婚,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我知道自己理亏,而且心虚,不敢有任何争论。  两个月后,他还是不能原谅我,我只好默默地跟他去办了手续。  老公给了我十几万元,他要了孩子。对一个女人来说,有房又有一笔钱,应该是不错了,可是我越来越感到生活紧张,甚至感到有点恐惧,感觉未来的生活是一片沙漠。  我把房款付清后,只剩下几万元,每天省吃俭用,由于入不敷出,这两年来,我已经没剩什么钱。因为受过那么吓人的抢劫,我再也不敢交男朋友,更对网络聊天望而生畏。  我经常对我几位要好的女友说,上网学东西可以,可千万别随便交网友,更绝对不要把网友带回家。我会永远记住我的惨痛经历,也会为惩罚自己而单身一辈子。  醒世真言  既没有看到对方的神情,又不知道对方的行为,更不知对方的灵魂,于是就把“情爱”“性爱”的鬼话满口喷洒,以此到处寻知音伴侣,不引来狼那才怪呢!  第二章 痴情不智 自掘坟墓  不要向死亡之“爱”长折腰  小杨是她生命中的最爱。在第一眼看到小杨时,阿敏就明白,她再也逃脱不了他的魅力了。“那是他的眼睛,我感觉到它在对我倾诉着什么。”最初的热恋是甜蜜的,然而,甜蜜很快地转变为战争和地狱。最终,小杨要求分手。  “我明白,分手是迟早的事情,我们的那种状况不能持续下去。”阿敏无可奈何地接受了这个现实。不久之后,她遇到了小田,一个永远会在她身边,而于她却可有可无的男人。  “我知道这不公平,可是,小田从来没有像小杨那样点燃过我激情的火花。”阿敏时常回忆起和小杨一起度过的那段亦笑亦哭,爱与泪交织的日子。  到现在,阿敏已经和小田交往了两年了,虽然她从来不曾爱过他。小田一次一次地向阿敏求婚,可阿敏却一直处于矛盾之中。她不爱他,她希望能嫁给自己能托付身心的人。但是,小田诚实可靠,而且又深深爱着她,难道她还能找着更好的丈夫人选吗?  找一个深爱着她而她却不在乎的人来告别单身,是不是明智呢?阿敏没有了主见。  她的妈妈的建议是,除非她真正地忘记了小杨,否则,她不应该接受小田。因为在以后的婚姻中,她会怀念和小杨共同度过的美好时光,甚至会因为小田不是小杨而憎恨他,最终,他们的婚姻很可能会因此而失败。  醒世真言  鲁迅说:“爱的力量是无穷尽的。”是的,真正的爱情之花,不但不会凋谢,而且会越开越美丽,越开越丰满。“爱”的死亡,本身已经说明了那根本不是真实的、真诚的爱。可为什么还要向“爱”的“死尸”长年累月地折腰致敬呢?是鬼迷心窍,还是甘愿遭那份罪呢?  抖开痴情的铁链  一个即将出嫁的女孩,向她的母亲提了一个问题:“妈妈,婚后我该怎样把握爱情呢?”  “傻孩子,爱情怎么能把握呢?”母亲诧异道。  “那爱情为什么不能把握呢?”女孩疑惑地追问。  母亲听了女孩的问话,温情地笑了笑,然后慢慢地蹲下,从地上捧起一捧沙子,送到女儿的面前。女孩发现那捧沙子在母亲的手里,圆圆满满的,没有一点流失,没有一点撒落。接着母亲用力将双手握紧,沙子立刻从母亲的指缝间泻落下来。等母亲再把手张开时,原来那捧沙子已所剩无几,其团团圆圆的形状,也早已被压得扁扁的,毫无美感可言。  女孩望着母亲手中的沙子,有所感悟地点点头。  其实,那位母亲是要告诉她的女儿:爱情无须刻意去把握,越是想抓牢自己的爱情,反而越容易失去自我,失去彼此之间应该保持的宽容和谅解,爱情也会因此而变成毫无美感的形式。  醒世真言  对爱情的专一和执著,是一种美德。但你万不可化情为痴,自己手造自缚的铁链。另外,真正的爱情是自己走来的,不是“抓”来的,也不是追来的。  跳出生活的深渊  莉莉父母早逝,孤独的她从小就立志把自己“卖”给知识。当她攻读完博士学位时,不知不觉地竟是近30的“老姑娘”了。这时她才突然慌了起来:尽管在学识上已经卓有成就,但终身大事却至今仍无着落。周围能看得上的适龄男性都有了自己的家室,剩下来的不是一无所取的老光棍。就是跟她喊“莉姐”的小弟弟。这如何是好?  岁月不饶人,都怪自己年轻时要求太高,现在该轮到自己发愁了。没辙,只好找个男的嫁了算了——莉莉万般无奈,开始“现实”了起来。  可以想见,一个女博士把婚姻大事的条件定在“找个男的”标尺上,还怕把自己推不出手?于是,她闪电式地和一个已离异的教授结了婚。  结婚以后,莉莉才知道自己分明是白读二十多年的书了,连他和前妻离异的原因都没弄清楚,就草率地和他生活在一起。  不错,他是个男的,但却是性无能!  这对莉莉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蒙了冤还不敢往外说出去,怕丢人!  莉莉现在很矛盾:只做没有性的名分夫妻,这还像什么生活?离开他,这岂不更丢人?  万般无奈,莉莉只好终日以泪洗面。  此时,莉莉回想到以前自己那些看似很高尚很坚定的所谓“信念”,让自己承受了多少生活之苦!在这种自掘的“深渊”之中她错过了生活,错过了幸福。  醒世真言  从来真诚正直的人,最容易走进心灵的误区,最容易轻信他人,不知不觉间跌进生活的深渊。虽然说“在哪儿跌倒,就在哪儿爬起”是做人的原则,但走路还是看清方向的好。如果爱心投错了人,就要立刻一刀两断!  花心男人,粪土不值  小琳的第一次出轨缘于男友的背叛,那时她才上大一。一个深夜,刚刚遭受失恋打击的小琳独自在酒吧里买醉,偶遇大她15岁的陈才。凌晨1点,两人绕广场转了两圈,最终走进附近一家四星级酒店。“因为心情不好,又喝了酒,我当时只想发泄一下,他叫什么名字都没问。本以为第二天就互不认识了,哪知我的生活却因此改变。”  一个月后,已将此事淡忘的小琳突然接到陈才喝咖啡的邀请,出于无聊,小琳同意了。闲聊中,小琳了解到,陈才是某企业的部门主管。“他成熟的男人气质吸引了我,还对我体贴人微,我前男友从未对我如此好过。”当晚,小琳再次和陈才住进酒店。“酒店约会”持续两个月后,陈才干脆在学校附近租了套房子,两人同居。不久,陈才又给她买了套一室一厅的商品房。陈才每月还按时给小琳2000元零花钱,她从此放弃了家教工作。  半年后,小琳无意中发现这个男人竟有老婆,还有个6岁的女儿,陈才也明确告诉她不会和老婆离婚。“我第一反应是离开他,这时我才发觉自己早已习惯了大把花钱,又想到我为他打过两次胎,破罐子破摔,从此甘心成为他的二奶。”  纸终究包不住火,小琳和有妇之夫同居的事很快在同学中流传开。平日和她关系亲密的姐妹对她规劝无效后,逐渐疏远她。  “她像突然变了个人,都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过去的室友这样评论她。  3年里,小琳常常想回头,但已无力自拔,“3年了,感情上离不开他,离开他我也养不活自己。关键是我都这样了,谁还要我,只有跟他了。可是……”小琳时常默默地流泪,她知道,自己必将吞下一颗苦果。  醒世真言  一个又有妻室又有女儿的男人,见到年轻漂亮的姑娘就勾搭,还乘人心灵有创伤之际,无耻至极地占有了对方。这样的人,还有“情”字可言,还有品德可言,还有人性可言吗?可是这个痴情的姑娘小琳,却忍受着耻辱和苦痛,把自己的整个身心全都献给了那个花心男人,能有好果子吃吗?能找到生活的乐园和人生的归宿吗?  爱的坟墓  和老公结婚的时候,小兰已经怀上了孩子,他是很喜欢孩子的。然而,她把这个消息告诉他的时候,他的脸上却并没有她所想像的那种喜悦。他只是淡淡地说;“如果你想好了,决定要这个孩子,我们就结婚。”于是,他们顺理成章地就结婚了。  然而,小兰不知道,在他们幸福生活的背后,还潜伏着另一个高深莫测的女人。  如果小兰没有孩子,她也许会取代小兰,顺理成章地坐上小兰现在的这个位置。原因是在小兰和老公结婚之前,他们因为一些小事闹了矛盾所以分手了。在分手后的第三个月,小兰发现自己怀孕了。于是,他们结婚了。那个时候,他已经和那个女孩好上了,而且,他们居然已经在设想将来结婚的事。这些是小兰把那女孩叫出来谈话以后才得知的。  从她流露的眼神里,小兰读懂了她对自己老公的爱。站在一个女人的立场。小兰也知道对方付出了很多。那个女孩说,当她得知他不能娶她而要和另一个女人结婚时,她的生命整个地黯淡下去。  然而,无论她是个多么美丽的女人,和老公有着一段怎样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小兰都容不得自己的家庭生活里有这样一个角色存在。她像一根刺,她的美丽、深情,她所处的位置,都让小兰要想尽一切办法拔掉这根肉中的刺。  小兰偷偷拿了老公的身份证到电信局去查他的话费单。不查不知道,一查她简直要昏过去!他们俩一个月的电话比小兰一年的还多!小兰的心情再也无法平静:我留住了他的人,留不住他的心,有什么用?  小兰前思后想,决定跟老公摊牌:离婚。  可是老公不同意离婚。他说他也是爱小兰的:“你在我心里的份量比她要重,所以我选择了你。我对这个家庭是用了心的,在5年的恋爱征程中,只有你是我不变的选择。”  小兰反问他:“如果没有这个孩子,你会放弃她吗?”  他沉默不语。小兰已经知道了答案。  醒世真言  前车之覆,后车可鉴。从被这个男人抛弃过的那个女孩的不幸遭遇中,难道还看不出自己的未来下场吗?这用情不专的男人,说出的鬼话还能相信吗?明明自己已经走进了坟墓,还误以为是“家庭乐园”呢!  转换一个角度,生命冬去春来(1)  “不要为一棵树而吊死”,这句话对我的影响颇深。在很久以前。我总是觉得这句话怎么就那么造作、那么虚伪,为什么要吊死?为什么要为一棵树而吊死?树是什么?有人告诉我,树可以代表很多东西,如爱情、婚姻、工作,包括你曾经拥有或想拥有的任何一样东西。说归说了,我还是对“树”和“吊死”之间的联系而伤脑筋。但是后来长大了,也恋爱了,才明白这棵树能指什么。作为女人一般在别的“树”上吊死的可能性不是很大,惟独对于爱情这树却偏偏情有独钟,而那棵女人爱着的树却时常会“吊死”女人。  每个女人都会有自己执著到固执的一天,等到了那一天也许会为了一个男人、一件事情而让自己苦恼不堪。我也曾经爱过,漫长的几年恋爱战役,让我们彼此都身心疲惫,虽然结婚早已经提到了议程上,但总有各种各样的原因让你放弃完全合法拥有一个男人的机会。就在为婚礼忙碌的时候,那个本来要成为新郎的男人跑了,拿着一个小皮箱。带走了为数不多几件新买的衣服消失了,就像带走了我在他生命里没有留下痕迹的那一小块部分去寻找新的生活。我面对的不仅仅是失恋,而且还有社会的舆论、亲朋的质疑,还有这几年点点滴滴的时光。也许很多女人都会有这样的切身感受:浓浓的爱在漫长的几年时间里早已经丧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不同于爱情的亲情与习惯,还有对他很多缺点的发掘。而缺点在时光的流逝中由开始的憎恶到后来的淡然,再到习惯,从一开始的无法容忍、大吵大闹到后来的司空见惯。如果是在没有恋爱或还在挑选恋爱对象的过程中,有这其中一个缺点的男人都会被否决,可在你还没有发掘出一个男人身上的缺点的时候就已经爱上他了,那么在以后每当发现一个都是从憎恶演变成接受,最后才发现你挑选的这个男人是你所有不能接受之缺点的聚合体,那不一样还是接受了?我在女人中应该还算是比较坚强而理智的那种,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而是瞪着眼睛躺在床上发呆了两天两夜,没流一滴眼泪。我的伤心不是因为爱,因为爱随时都可以再找到,最关键的是有着那么多缺点的男人,我容忍了那么久,居然是他放我鸽子!这更多的是为了曾经付出的不值和想不通。最后还是回归到了“不要为一棵树而吊死”这句话上,既然他跑了,那就说明爱已经不在了,你就算吊死也不会博得他一点点的同情,只会让他更加变本加厉地自豪并且增加夸耀的资本。于是我毅然从床上爬起来。洗澡:洗去曾经的痕迹与味道;梳妆:打扮出美丽如同初恋之前的美丽;抬起头:不要让那棵树的残留枝干挂住我的脖子;微笑:不要让一个恶劣透顶的男人在我的脸上留下烙印……等我走出来后,再看见那个满身充满着汗味、皮带挎到最低限度、没看见人先看见肚子的男人时,心中的喜悦是油然而生的。不管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还是那个男人真的一无是处,我都很庆幸自己当初的明智。没有为一棵树而吊死,对我来说,不仅仅是没有为他堕落、伤心和沮丧,也包括他的离开,没有让我再继续吊在他那棵朽木上。  说这么多,不是为了标榜自己的坚强或者明智,而是想告诉所有的女人,“吊”死在男人那棵树上分为两种形式,一般还继续吊着的女人不外乎这两种形式:  第一种是这个男人已经不爱你了,你还在为他殉葬。有人说过女人对于爱情是没有理智可言的,话总是有它出现的根源。一个男人如果不爱一个女人时消失得比兔子还快,绝对不会再有任何依恋,即使假惺惺地为你掉几滴眼泪,只要没有重新回到你身边,那理由就很简单了:他只想用自己的那几滴轻贱的眼泪来换取你对他更大的痴情和依恋,满足他的占有欲和征服感。男人恋爱心理的特点决定了他们对爱情的态度,忘得很快;除非是女人自已提出来分手,也许还会因为失落感而让他们比较长时间地记住你,要不怎么说男人的爱是很便宜的。得不到的就是他们认为最好的。而男人选择了离开,他忘记了曾经的恩爱。可女人的恋爱特点决定了女人遗忘也需要很长的时间。这虽然是一种自然规律,可有些女人就让规律把自己缠住了,自己活活吊死在了对他的企求与回忆之中。如果女人一旦走出来了,就会发现自己曾经是多么的不值得、多么的可笑,外面原来海阔天空,好男人满世界都是,即使你失去的是个绝对的好男人,但他不爱你了,你的留恋只能阻碍自己去继续寻找更好的男人。一个男人只要不爱你了,哭是哭不回来的,求更是求不回来的,即使求回来了,你能保证他不会再跑了吗?随时有可能!因为他已经不爱你了!所以,男人不爱你了,你根本就没有必要吊死,去为和他的爱情做殉葬品嘛!吊死了也不会有人给你立贞节牌坊的。  第二种是那个男人根本就不值得你爱。比如他已经结婚了。并且根本没想过会因为你而离婚,虽然他口头上会有很多美丽的承诺,但一直都没有付之于行动。那么这种情况就注定了你只能是他的黑市情人,只能无限期地等着他宠幸般的造访,永远也不可能走在阳光下。那么不要说这个男人可能有很多缺点,即使没有任何缺点、好得如同圣人,也不应该将自己吊死在他这棵树上,那是毫无意义的,越早离开就能越早找到完全属于你自己的男人。还有的男人虽然没有结婚,也没有爱上别人,只是一心一意对待你,但他身上有你永远也无法接受的缺点,像周而复始地吸毒戒毒、永远找不到共同语言、有吵不完的架等等。既然两个人在一起不能幸福,那就干脆一点,直接还两个人的自由完了。不然这一辈子都吊在一棵不幸福的树上也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我认识一个女孩,在年轻的时候没有抵抗住一个市井小流氓的鲜花攻击,最后做了他的女朋友。可是他们的爱情充满了不和谐:女人是一个清高的大学生,而那个男人没有文化。只知道每天打来打去,骂来骂去,虽然很爱她,可她总像和他生话在两个世界。而她没有提出分手的原因仅仅是那个男人对她一万个疼爱,言听计从。可是不管怎么样,这样的爱情是没有必要存在的。也许没有她,他也能找适合他的女子。就不用成天疑神疑鬼,生怕她跟哪个研究生跑了。而她也就完全不用再为他的行为痛苦了。既然一拍俩不合,那为什么还要勉强自己吊死在干枯而毫无生机的树枝上呢?  转换一个角度,生命冬去春来(2)  所以,女人的爱情树是一旦枯萎或者不再生机盎然了,那就干脆还自己一个新的天空吧,千万不要吊死在那棵不值得的树上!  醒世真言古代有一个优秀的女子张出尘,她把高贵的女人比做一根青藤,她把高贵的男人比做一棵大树。她认为青藤只有缠绕在大树之上,才能步步登高,一生荣贵。这话很有道理。优秀的女人啊,还是擦亮眼睛,寻找到属于自己的参天大树吧!  痴情太过,走火入魔  芸对她的丈夫沈复有一种无以复加的、痴绝的爱。有三件事可以用来说明。  其一,芸和沈复之间闹过一次小小的矛盾。那是因为有点拘泥礼节,如果丈夫偶尔为她披件衣服、整整衣袖,她一定会说“得罪”,丈夫传手巾递扇子给她,她必定要站起身才肯接。  沈复是个文人,生性爽快,不拘小节。看妻子这样,和她开玩笑,说:礼多必诈。芸顿时两颊通红,说恭敬而有礼,怎么被误认为有诈?就像对父母,难道也可以内心恭敬而外表放肆吗?如果是一句戏言,可知道世界上夫妻反目,最初都是从戏言开始的。  沈复这次知道自己开错了一个玩笑,更知道了妻子的心:妻子在努力着,她希望两人白头偕老。两个人对感情都是兢兢业业,不敢稍有懈怠,感情才会愈来愈深。  所谓“相敬如宾”,古人的话并非没有道理,如果认为亲近而无所忌惮,感情慢慢会出现裂缝。  芸可能不知道“经营婚姻”的理论,但因为她如此深爱着自己的丈夫,所以不知不觉的,她已经在这样做了。  其二,芸和丈夫沈复之间各有一枚印章,上面刻着八个字:  “愿生生世世为夫妇”。  沈复拿朱文,芸拿白文。沈复外出,两人通信时,信件的最后必定是这样一个“愿生生世世为夫妇”的章。  现代有的人喜欢“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  有的人追求“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但芸和沈复不一样,他们的爱这辈子消化不完,他们要留到来世,留到来世的来世。  这恐怕是连琼瑶阿姨都编不出来的浪漫,却在三百年前,已经在苏州一对普通夫妇的身上上演过了。  其三,某年七月鬼节,夫妻俩邀月畅饮,突然间阴云蔽月,芸愀然曰:“妾能与君白头偕老,月轮当出。”  这“愀然”两个字用在这里,真是绝了。我相信这不是因为沈复的文笔好,而是因为他写到这里时,想到妻子当时的神情,自然而然写下这两个字的。  这两个字里表现出来的盛情,是无论如何不会假的。  芸娘有幸,找到了一个值得她托付终身的男人;沈复也有幸,找到了一个值得他爱一辈子的女人。  两人的感情如此之深,林语堂的点评是:“她是我们有时在朋友家中遇见的有凤韵的丽人,因与其夫伉俪情笃令人尽绝倾慕之念。”  是的,谁会愿意去做哪怕一丁点儿的恶事,来破坏这样一对无猜的夫妇之间令人感动的情义呢?  只可惜沈复与芸最终没能白头偕老,原因是芸寿命太短,也或许是他们平凡的幸福遭到了天妒。  芸的死,和一个女人有间接的关系。  那是一个歌妓,叫温憨园,长得很美,而且不俗、不媚、不矫情、不做作。  芸一看到温憨园,就爱上了她。  芸并没有什么同性恋的倾向,她这种爱,是一种对美的爱,是不忍心别人随便折花的爱。她的爱简单至极,因为对方美,所以她爱。  这里面没有男女的分别,没有世俗的阻隔。  因为她爱着温憨园,她希望自己的丈夫也和她一起来爱,她甚至替自己的丈夫作媒,要沈复和温憨园长相厮守。  这有点惊世骇俗,甚至不可理喻。  如果你这样认为,那是因为你不懂芸。  芸对美的追求是超越时代的,她抛开了一切,就像庄周梦里化为蝴蝶。  芸对沈复的爱也是空前绝后的,她这种爱不是占有,而是分享。  后来好事不成,憨园为有力者夺去,芸也因此郁郁而终。  醒世真言  芸的冰清玉洁、才情并茂的天性,以及她柔美娇羞、天资秀韵的姿容,固然使人顿起怜香惜玉之感。但她的过分痴情,甚至非要让自己的丈夫再娶一个美女,不达目的就忧郁而死的心态,就未免太荒唐了!  “拍卖”青春所为何  西施是中国四大美女之一。这位大美女,是苏州造就的。  如果西施不进吴宫,很可能一辈子在浙江诸暨苎萝江畔做个普普通通浣纱女,嫁个当地村夫,生下一堆孩子,渐渐衰老,变成个皮肤粗糙、白发如荒草的老太婆,死后矮矮的土馒头一座,谁也不会关注了。  可是越王勾践要复国,想出了一条美人计,委派大夫范蠡选美,范蠡在苎萝江边一个无名小村把西施挑了出来。  勾践的老婆亲自培训西施,西施被调教成了琴棋诗画、歌舞杂技都异常出色的一名尤物,当然,更主要的是教会了她如何迷住男人。  训练完毕,西施从一个寻常女子变成中国历史上最厉害的一个色情女间谍。于是范蠡将她送到苏州,献给了吴王夫差。  西施不辱使命,迷住了吴王,夫差从此“专宠一人”,也就是说,除了西施,他不愿再亲近任何一个女人。  凭这一条,西施对夫差吹枕头风,一吹一个准,夫差总是百依百顺,从来不曾驳她的面子,所以,勾践的阴谋通过西施一一得逞。  西施怂恿夫差穷吴国之财力,大造寻欢作乐的行宫,建了馆娃宫,又建姑苏台;  西施谎称越国遭灾,向吴王借粮,来年用燕熟的稻谷偿还,这批稻谷被用作吴国的稻种,造成吴国一年颗粒无收;  西施离间吴国君臣之间的关系,甚至让吴国最厉害的一个人伍子胥也被吴王赐死。子胥一死,吴王的一只脚已经踏进了坟墓。  西施这个色情女间谍不辱使命的结果就是:越王勾践举兵伐吴,吴王兵败,逃上阳山,自刎身亡。  西施的成功,在于她的美貌。千百年来,西施的美貌已经夸大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甚至连一个寓言故事中杜撰出来的东施,只因为和西施有了点关系,也是人人皆知。  西施是绝色的美女、范蠡是无双的智士、勾践是落难的英雄、夫差是荒淫的暴君。千百年来,人们一代代地在讲述着这一个女人和三个男人的故事,津津乐道,永不厌倦。  其实,这个故事里有太多值得推敲的问题。  吴王夫差到底是不是个荒淫好色的君王?倘若是,怎会除了西施皆不爱?  西施进吴宫到吴国灭亡,有十多年时间,十多年岁月留痕,西施已是个半老徐娘了。吴国疆域不小,在西到南京,东抵海边,北至淮阴、南达杭州如此幅员范围内,吴王就选不出年轻貌美的女子来了吗?  看来,吴王夫差与两千多年的“定论”不同,相反倒是个感情十分专一的男人。这在中国君王族中,是难能可贵的。  那么,西施井未仅仅依靠爹妈给的好睑蛋、好身材征服吴王夫差,她还有什么“秘密武器”?  西施最厉害的武器就是她的智慧。  西施接触夫差后,认定他是一个有雄心的君王。夫差的雄心是向中原争霸,倚仗强大的军事力量威迫中原诸侯国承认吴国的盟主地位。  西施于是顺应夫差的这一心愿,一反越王勾践交代的招数,不把夫差诱上荒嬉之路,而是竭力怂恿吴王扩大军备,不断远征。  由此,西施成了吴王夫差的红粉知己。夫差离不开西施,正是这个原因。  事实上,吴国灭亡,亡在穷兵黩武上,十余年的频频进军中原,把吴国的国力全耗尽了,百姓怨声载道,与他们的朝廷离心离德,夫差焉能不败。  这和前面说的故事完全是两个版本,这两个版本,比张艺谋电影《英雄》里的版本要离奇得很,也合理得多。  其实,正所谓“春秋无义战”,西施在灭吴兴越过程中扮演了那么一个角色,从现代人的价值观念衡量,实在不值得。  西施牺牲了青春,牺牲了婚姻,牺牲了幸福,牺牲了作为女人最起码的自尊自重自爱,全是为了越王勾践的复国“大业”。  问题是:勾践配吗?  长期以来,勾践被人们追捧为卧薪尝胆、奋发图强的典范。勾践尝的岂止一颗猪苦胆,勾践还尝过夫差的粪,他抓住夫差偶染风寒的机会,主动舐夫差的大便,说粪味可辨病症,感动得夫差差点儿落泪,不忍再让勾践当俘虏,把他放回越国,恢复了他越王的地位。这么一个品质鄙劣的人,竟是西施的主宰,真是对美的一种玷污,一份亵渎!  醒世真言  一个人是否有价值,是否活得有意义,是否是一个灵魂纯净的人,主要是看其人格的质量品位。西施为了一个卑下狡诈而又“可与之患难,不可与之富贵”的野心狂,去“拍卖”自己的青春,去“销售”自己的肉体,最后只能沦为一个政治的牺牲品。  情恋有度,红颜善终(1)  陈圆圆,昆山人,长大后成了秦淮名妓,时人称她:“声甲天下之声,色甲天下之色。”  崇祯年间,吴三桂慕其名,带了千两黄金到妓院去买她,不想已给田畹抢先一脚买回府中做了歌伎。田畹是祟祯皇帝宠爱的田妃的父亲,吴三桂的势力不能与皇亲比,不能去把陈圆圆抢到手,很是遗憾。  不久,李自成迫近京城,八旗强兵压境,皇亲国戚都恐惧得要命,都在寻找后路。田畹找到了吴三桂,想要吴三桂在危急关头保护他的身家性命。吴三桂这时深得皇上信任,委以镇守山海关的重任,手中掌握着精锐部队,许多豪门大族都在跟他拉关系,企图到时可以上他那儿避避难。田畹将吴三桂请到自己府邸,山珍海味款待,还用一班美姬丝竹歌舞,只求这位总兵高兴。席间,田畹试探地问:“吴大人,万一流寇蹿入京都,怎么办呢?”吴三桂说:“田皇亲不用怕,我有的是兵将,先救你再救国家,不就行了么!”田畹感激得不知如何表示,执意要把一班歌姬统统送给吴三桂,吴三桂淡淡一笑,仿佛随意问道:“这十二位美人中,哪位是圆圆姑娘呀?”田畹愣住了,知道吴三桂心里只要陈圆圆,他虽然舍不得,但为了日后能够依靠吴三桂,只好咬咬牙,把陈圆圆从后花园一幢僻静的小楼上叫出来,交给了吴三桂。  吴三桂得到陈圆圆,心满意足。  后来,吴三桂为了荣华富贵,引狼入室,敞开山海关,迎进八旗兵,大败李自成。又充当急先锋,领着清军一路向南杀击,一直杀到云南,胁迫缅甸把流亡到那儿的南明短命王朝永历帝交了出来。被他用弓弦勒死在了昆明篦子坡,从而终止了前朝残余的抵抗。吴三桂为新朝立下了如此大功,新朝也没有亏待他,封他为王,把云南交给他管,这个前朝总兵,成了新朝藩王。陈圆圆跟着吴三桂一路南下,直到云南。  吴三桂待陈圆圆越来越宠爱,但陈圆圆却暗暗打算离开他。陈圆圆已经看出,吴三桂脑后长了反骨,他不满足当大清朝的王爷了,他想过过万岁瘾。吴三桂表面上对朝廷作谦恭状,暗地里阴结死士,做谋反篡国的准备。打算做这种事情的人,总是很迷信的,同时总是需要利用迷信来蛊惑人心,使自己和天下人都相信他是真龙天子下凡。所以,算命先生在这种人那里特别吃香。  你看,有个算命先生马上要闯进吴三桂的视野来了。这个算命先生姓刘,自称当年大明开国皇帝朱洪武的军师刘伯温的第十二代孙《推背图》的传人。刘先生经人辗转推荐,最后受到吴三桂的召见。吴三桂让他先替家里人算命,从烧火丫头算到姨太太,他一口气算了三天三夜,算一个准一个,没有一个人的经历他算不出的,甚至连某人的暗疾也给他算了出来,吴三桂越听越信服,终于把自己的时辰八字交给了刘先生,让他算一算吉凶。  刘先生掐指算了半天,大惊失色,伏地顿首,战战兢兢说:“王爷命太贵,讲了就是灭门的罪,请屏退左右,我方敢冒死实说。”  吴三桂喜形于色,一把抓住刘先生的手,拉了就走,走进内书房,亲自紧闭门窗,说:“先生,你是真人,是上苍遣来向我宣示天机的。你说对了,我理应是天下第一命!这里没有第三人,你只管照命实说吧。”  刘先生忙把吴三桂按在椅子上,对他行三跪九叩大礼,口称:“我主在上,小民讨封。”  吴三桂心花怒放,慷慨许诺道:“成事之后,你就是乃祖当年的地位,可以说了吧?”  刘先生直起腰板,神秘地说:“尚虑隔墙有耳,敢劳王爷附上耳来。”  吴三桂急于听天机,不惜降尊纡贵,离座趋近刘先生,弯了腰,把一只耳朵凑到刘先生嘴巴上,刘先生朝他耳中灌了一大堆恭维话,听得他眉花眼笑,连声问:“照先生所言,我宜早举兵,就能早登龙庭?”  刘先生郑重其事道:“天时地利都已具备,王爷不可错失良机。”  吴三桂狐疑起来:“怎么?只有天时地利人和呢?”  刘先生说:“这正是我替王爷忧虑的。”  吴三桂凶相毕露地问:“忧在何人?”  刘先生胸有成竹地答:“不是别人,恰恰是王爷万般钟爱的陈妃。”  吴三桂脸呈杀机,厉声诘问:“此话怎讲?”  刘先生不慌不忙答道:“陈妃运可伺王,命中妨主。”  吴三桂给说动了心,沉吟道:“这个陈妃,将如何处置为宜?先生不妨替我谋划一下。”  刘先生轻描淡写道:“王爷何不置她于尼庵,令她日日诵经,为王爷祈祷呢?”  吴三桂觉得此计可以采纳,便点了点头。其实,他有所不知,这位算命先生是陈圆圆的秦淮旧相好,此次被陈圆圆秘密召来,化名乔扮,游说藩上,全出于陈圆圆的巧妙设计。陈圆圆达到了目的,给吴三桂送往郊外一座尼庵,削去青丝,平平静静过起晨钟暮鼓生涯来。  待到吴三桂反清失败,落了个灭族的下场,惟独陈圆圆得以赦免,据说是康熙皇帝发了话,说一个女子,在吴三桂炙手可热的年月,就不贪富贵,疏离了他,高风亮节可嘉,不必株连她了。  康熙此话,也传到了陈圆圆耳中,她叹口气,说:“我哪里是什么高风亮节,只是谋个善终罢了。”  情恋有度,红颜善终(2)  陈圆圆最后是老病而殁,应该说是善终的。  醒世真言陈圆圆是个有真情、有胆识、又有高贵品格的女性。尽管命运之神不断地在磨难她,但她做人有方,情恋有度,不做毫无意义的痴情人,才有后来的红颜善终的结果。  掩面葬花,香消玉殒  《红楼梦》里的林黛玉首先是一个追求自由幸福生活的女性;其次,她得面对万恶的封建礼教制度的迫害;再者,她得抗争;最后,她终于敌不过强大的封建势力,落了个悲惨的命运。  记得小时候的课文里,好像就是这么学的。  而我总觉得这不像是林黛玉了,倒有点像是革命烈士,或者是某个游戏中的主角,而悲剧的舞台就是万恶的封建社会。  这个悲剧对于林黛玉这样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子来说,未免太残酷了。我倒宁愿简单一点,不提什么社会、什么制度。就事论事,来说说林妹妹的一些小儿女情态,想来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  我想,林黛玉首先应该是一个人。她和我们任何一个人一样,都是到这个世界上来体验人生的酸甜苦辣的。  她不是天上的绛珠草,是为了还泪而来,这只是作者的“假雨村言”罢了。  既然是一个人,那就理所当然地应该有一个人的需求。吃喝拉撒,这种只是生理需求。除了这些人,还应该有心理上的需求。  我想林黛玉的心理需求并不是太难满足。她只是希望找到一个适合她的人,这个人不要太俗气,得和她有共同语言;也不能太落拓,总得是个门当户对;当然年龄相貌也得般配,找到这样一个如意郎君,恩恩爱爱地度此一生。我想,林黛玉也不会有什么遗憾了。  这个愿望很正常,大多数人都会有这样一个愿望。  贾宝玉并不是个合适的人选,虽然他对林妹妹也是情有独钟,但是贾宝玉也和别的女人上床,甚至还搞同性恋,但这只是时代背景差异,价值观不同,不能因此就说贾宝玉对林妹妹的感情打了折扣。但他的花心和邪念是不可改变的。  她的身体很不好,有“不足之症”。  她的性格也不太好,小心眼,爱发脾气。  于是从优生优育的角度考虑,也为了免得贾宝玉婚后生活不如意,以贾母为首的一帮人放弃了林黛玉,选择了敦良稳重的薛宝钗。  也许这就是吃人的封建家长制度。  在贾宝玉成婚的那一晚,林黛玉旧疾复发,死掉了。这实在是很悲惨的一幕,但凭心而论,这笔账不能全算在封建家长制度的头上,所谓世上不如意事常八九,不是每一个女子都能和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喜结连理的,也不是每一个感情受挫的女子都要吐血而亡的,有些人也很坚强地挺了过来。  所以说,林黛玉之死,起码有百分之八十的原因,还是她身体不好的缘故。更主要的是她不会把握自己的命运。  醒世真言  读过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人,都对林黛玉之死发出了由衷的感叹。但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花容月貌、天资聪慧的林黛玉之死,并非是生活境遇的不幸,全在于她刻在骨子里的那个“痴情”二字。全在于她对花心公子的迷恋!  第三章 纯情无害 过分有毒  一再被践踏的芳草  有个姑娘叫汪芳,容貌清丽,小巧玲珑。她清秀的外表,柔美的神态,实在让人无法想象这样的女孩也会遭到爱情的困扰和薄情人的冷遇。  汪芳于2001年出来深圳工作,8月认识潮州籍男友王立明。王立明的文化不高,但比较自信,而且他亲戚是她所在公司的负责人,所以与汪芳经常有接触的机会。慢慢地,两人互相有好感。2002年,他们开始同居。  一起生活的日子,并不是很平静,虽然两人恩爱的时候,也感觉很甜蜜,但小吵小闹不断发生。  2003年8月,汪芳怀孕过一次,但因为两人年龄都较小,没有结婚的准备,便没有要小孩。但这次的“感情结晶”并没有让两人的感情加深。也许,女人的怀孕不一定能让男人刻骨铭心。他们的磕磕碰碰依然存在。  2004年10月,汪芳决定离开王立明,一个人收拾了行李,果断地回老家。但没多久,王立明便打电话给她,希望她能回来深圳,他说还想着她。汪芳到湖北后,发现自己还无法彻底忘记这段感情,在王立明的多次电话催促下,又回到了他的怀抱。  汪芳回深圳后,又找了一份满意的工作,并在罗湖供了一套房。  2005年春节,汪芳发现自己又怀孕了,但王立明仍然没有结婚的决心。之后,他老家的父母又多次来电,称帮他在老家物色了个女友。这样,王立明便有分手还乡的打算。而汪芳认为自己与他同居了几年,付出了纯真的爱和感情。她说,王立明就这样想拍拍屁股走人,没那么容易。  于是,汪芳越想越糊涂,为什么一个男人可以这样对待感情?难道女人成了衣服,想穿就穿,不想穿就把她丢在一个角落或拱手让人?  在发现男友没有回心转意之后,她觉得自己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很想找个机会,拿一把刀捅他一下,以发泄愤怒。  醒世真言  这个姑娘是一棵嫩绿的芳草,是一个深情的女孩。但命运却使她遇到了忘恩负义的豺狼,怎么办?切不可误入“报复”的歧途,重新站起来吧,苦难之后,真正属于你的爱情会届时光临的。  让目光看透人的本性  对于那些真挚而纯情的女人来说,跟男人谈情说爱,还是要谨慎再谨慎。如果受已婚男人诱惑,还是以逃离为上策。已婚男人喜欢你、追求你,多数是为了吃感情快餐,不要误以为自己的吸引力有多大。  当然,世界上什么都有例外,老少配中,也不乏真爱的。  有一调查显示,已婚男人87%曾经偷情,而已婚女性,只有27%曾经偷情。在所有的婚外恋中,男人恋爱的目的是为性,未婚女人与已婚男人恋爱,多数是性情交融。  年轻未婚女人多数刚开始不是奔着性而恋的,她们是因为好奇,心里痒,有时是因为禁不住诱惑,有时是因为想寻找浪漫的感觉。当然,也有一些女性是出于某种目的恋爱的。  一个男人如果对一个女人产生了特别的情感,那么他刚开始的时候,接受的是你的上半身,但日子久了,处心积虑想到的是如何得到身体。而女人呢,她们最开始的感情也是从上半身开始的,她付出的纯粹是自己最真挚的东西。  男人得到女人后,会觉得累,那是因为男人都有一种征服欲望,正如爬山,在于过程,而不在于是否站在哪个山头。女人在乎的是结果。  很多男人把得到女人视为一种短暂的经过,完成这个经过,就应该放手了。而女人往往刚刚产生感情。  成熟男人与女人发生性关系后,想的是如何结束情缘,女人则想的是如何天长地久。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纯情怨女多,专一男人少的原因。  醒世真言  纯情无论对于男人和女人来说,都是在婚姻爱情过程中最珍贵的东西。问题是,如果把自己的一份纯真的感情交付给一个不负责任或品德败坏的人,岂不是明珠暗投,自取恶果吗?  别把身心托付给兽性之人(1)  韩春与王可结婚没几天,就一起去欧洲度蜜月。蜜月过后,两个人回国,韩春在她的别墅里做起了全职太太,彻底退出了娱乐圈,王可依然忙他的生意赚他的钱。  放弃演艺的韩春,一时间很难适应没有欢呼、尖叫、闪光灯、鲜花和掌声的生活。她以前的生活就可以说是女人的顶级生活了,虽然成为大富豪的妻子,应该比以前更有钱了,但是生活质量并没有什么提高,因为她的生活质量已经到了无法提高的地步。  自从她成了王可的妻子,她以前圈里圈外的朋友,仿佛一下子全都从她身边消失了,她不给那些人打电话,那些人是不会给她打电话的。就算是她给别人打电话,别人也是敷衍几句了事,因为别人都比他忙,或者还有别的原因,但她怎么也猜不到。  韩春以为王可为她付出那么多,结婚后肯定会十分珍惜她,爱她,守护着她,让她开心让她快乐,使她成为世界上最富有最幸福的女人。凭着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他也应该百般关爱与呵护她。  可是事实完全出乎韩春的意料,在他们度蜜月回来一个月之后,王可就开始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不回家,后来干脆连理由也不找了,就是不回家,仿佛就没有韩春这个人似的。  韩春身边都是王可安排好的人,包括保镖、司机和佣人,韩春的一举一动都在他们的眼皮底下,也就等于在王可的眼皮底下。这些人在照顾她的同时,也在监视她。  别墅越大越是豪华,住在里边的人就越是孤独,因为这里就是另一个世界。对现在的韩春来说,她在这里享受着皇后般的生活,但也品味着深宫里边的凄冷与寂寞。身边人的行为举止都是程序化的,每个眼神和动作都是一点不多一点不少,就连微笑都是设计好的,几乎是千人一面。与她多一句话都不说,距离都保持得和丈量好了似的。  在无聊的时候,韩春学会了上网,靠网络来打发时间。以前她一直认为上网是穷人和无聊的人才做的事情,但是她今天也上网了。不上网还好,一上网吓她一跳,网上关于王可的桃色新闻比比皆是,说他和这个女模特上床,说他和那个女明星有染等等。这些消息都是在她认识王可之前就存在。  这些事情,可能全世界的人除了她以外都知道,她一个劲地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他应该是世界上最出色最完美的男人,而不应该是这样的花心大萝卜。但是,看到眼前这么多自己熟悉的名字,包括路小非,她很难说服自己不信。  如果以前韩春看到这些消息,肯定认为这些都是呆着无聊的人或者吃饱撑得没事做的人意想出来的事情,但是现在她不这么认为了,她认为这些肯定不是空穴来风。因此她决定等王可回来问个明白,让他亲口告诉自己,自己才是他惟一的女人。她也想告诉他,她最受不了的事情是丈夫对她感情的欺骗和玩弄!  韩春等了好几天,才把王可盼回来。他们结婚还不到一百天,但是王可似乎对这个大明星失去了兴趣,没有笑脸,没有拥抱,没有亲吻,有的只是老总对员工的表情。  韩春有点愤怒了,从她出生以来,还没有人这样对待过她。她忍不住把他拉到电脑旁边,质问他那些消息怎么回事,质问他为什么不回家,甚至连一个电话都不打,这些天晚上又在哪里?  王可看到这些,冷笑着说,这些都是想发财但又不知道怎么发财的人搞的无聊的东西。还说如果韩春嫉妒,他完全可以让人编造出关于韩春的桃色新闻,甚至能把她和萨达姆编在一起。如果她还信任他,就相信他。他是那么大集团的老总,掌管几十亿的资产,实在分身乏术,不回家也是正常的嘛。  不管王可怎么解释,韩春都无法去接受在新婚燕尔之即,让她这个极品女人守空房子的事实。如果说忙,那么在他们相识的那段时间里,他为什么有足够的时间陪她呢?整天和无所事事的阔少一样。现在结婚了,忙起来了,说得过去吗?  韩春这样一问他,没想到激恼了王可。他的面目一下子变得很狰狞,以前的绅士风度、谦谦君子的模样都不见了,简直就像一个暴君,向韩春咆哮着:你还以为你是明星吗?在我面前只不过是和妓女一样爱钱的女人而已,甚至比妓女更贪婪更无耻。别看你们这些所谓的什么明星,在我的眼里充其量是高级玩具而已。  王可的话彻底激怒了韩春,没想到自己认为是女人中的极品,在这家伙看来不过是高级玩具而已。她冲过去,揪住他的领带,骂他是骗子!  王可也是毫不客气,伸手就抽了韩春几个耳光,一边打一边骂:老子就这样,不习惯就滚出去。别以为自己有什么了不起,你这样的女人老子都换几十打了,你够走运了,老子瞧得起你,给你个名分,知足吧!  打够骂完,王可摔门出去了。  以前,韩春一直认为,王可想和自己结婚,是因为他们是般配的,是婚姻中的绝配,是真正的才子佳人,郎才女貌。到现在她才知道,他要的只是一个女人的身体,他是以用金钱的板斧砍倒年轻貌美女人于跨下为快乐,他不但要求质量,而且还要求数量。  韩春的婚姻,给她最多的东西就是想不到。那些想不到,要远远超出韩春的想象。  有一天,王可回来了,他对那天自己的行为向韩春做了检讨。这时候的韩春,对王可已经没有脾气了,因为这个男人不同于其他男人,他永远都是高高在上的国王,任何事情和任何人都得随着他的意志转移,看他的脸色行事。  别把身心托付给兽性之人(2)  韩春认为自己这桩婚姻,是自己最大的失算,如果当初知道有这样的结果,自己说什么也不会与王可结婚。她也想过离婚,放弃这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婚姻,可是她不是普通人,她和王可的婚姻也不是普通的婚姻。最重要的,在所有的人眼里,她是完美的女人,不会失败的女人,更不可能是婚姻失败的女人。她结婚时,遭到同行里许多女性嫉妒,那么她现在离婚,就必然要遭到很多人的笑话。她不想让别人看到自己的笑话,特别是路小非。  这个婚姻尽管不幸福,但是她的生活是最富有的,自己想怎么享受就怎么享受,尽管自己已经厌倦这种物质享受,但也是很多女性嫉妒又无法实现的。自己是王可的合法夫妻,自己无论婚姻怎么失败,也不能主动提出离婚的,那样自己的损失是巨大的。要离,也得王可提出来,那样自己可以提条件。  韩春准备忍着痛把婚姻进行到底,哪怕婚姻给她极大的伤与痛,她也要微笑着,不让别人看出来。  她自然不能原谅王可,但王可已经让步了,自己就借坡下驴了。都说女人是可以改变男人的。他是浪子,那么就用自己的真心唤他回头吧。  自从结婚以后,韩春好几次提出要到王可的公司看看,王可都找各种理由拒绝了,但是今天,王可却提出和韩春一起和一个重要的客人去吃饭。  王可要说一个人重要,那么这个人不是商界重量级的人物,就是政界的大官。这样的人物让韩春去做陪,那么就说王可还是很看重她的。要在以前,韩春不可能陪谁吃饭的,但是现在她渴望出去,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韩春答应了王可的要求,王可就把韩春带到了他们集团大酒店的一间巨大超豪华的包间里。  这是一家超五星级酒店,主要的业务不是对外营业,而是用来招待王可集团内外的重要客人,里边吃喝玩乐一条龙,可以说和皇帝的后宫相媲美。  韩春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但是她还没有见过这么大这么豪华的包间,其豪华的程度,几乎超出每一个人的想象,当然,王可也不会用这样的包间招待一般的客人。有人说过,王可一旦用这个包间招待客人,那么就意味着他又要有大的举措。  韩春坐包间里,打量着这么大的包间,心想今天一定有好多重量级人物出现,自己退出娱乐圈也有大半年的时间了,好久没有和外界来往,担心自己在应酬上出现闪失,给王可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于是在心里开始准备应酬上的客套话。  韩春等了好久,客人才姗姗来迟,而且只有一位,是一位不苟言笑的老者。这个人体态健朗,步伐矫健,目光炯炯有神,声音洪亮。王可称他为牟老板。  不可一世的王可,对这位牟老板是无比的恭谦,无比的尊敬,就像对着上帝派来的财神爷一样伺候,可以说到了奴颜婢膝的地步。  王可告诉韩春,牟老板是他最重要的客人,一定要把他陪好。牟老板似乎对韩春特别熟悉,也特别热情,主动上来与韩春握手,说以前一直想到听韩春唱歌,只因工作繁忙,一直没有听到,今天一定要好好听听她的歌。  双方寒暄完毕,分宾主落座。还没有上菜,牟老板就建议韩春唱歌,韩春看了王可一眼,王可点头同意,韩春就拿起话筒唱起来。  尽管这仅仅是一个包间,但这里的音响设备却是世界一流的,而且屋子还针对声音的回响进行了特殊的处理,所以在这里演唱,可以达到舞台的效果。  牟老板真是韩春的忠实歌迷,不但认真听她的歌,还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直勾勾的。韩春一连唱了七八首歌,牟老板才建议喝酒吃饭。  王可示意韩春向牟老板敬酒,牟老板推辞不喝,于是王可提出让韩春喝三杯,牟老板喝一杯,这样牟老板才勉强接受。韩春本来酒量不大,她看了王可一眼,王可示意就这样,她也别无选择了。因为王可这样尊重他,说明他绝对是大有来头的人。  他们就这样喝下去,没过几轮,韩春就不胜酒力,觉得头重脚轻,觉得不能再喝下去了。这时牟老板又回敬她几杯,她也坚持喝下去了,后来就觉得实在不成了,王可喊来服务生把韩春扶到房间休息。  韩春被扶到房间里,倒头躺下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韩春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她一睁开眼睛,发觉有点不对,自己全身赤裸一丝不挂地躺在酒店的床上,而牟老板已经穿好衣服在沙发上坐着。他见韩春醒了,冲着她微微一笑,转身出去了。  至于发生了什么事情,韩春不用人解释就明白了。她的火“腾”地一下就起来了,胡乱地穿上衣服,顾不得洗漱,就拨通了王可的手机,质问他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叫他马上来这里见她。  过了半个小时,王可来到韩春所在的总统套房里。韩春问他那个牟老板是不是昨天夜里就住在这个房间里?是不是他安排的?  王可听到韩春质问,脸上很平静,告诉她这一切就是他安排的,牟老板昨天就和韩春睡在一张床上。  韩春见王可把这件事情看得很淡,就像什么事情没发生一样,就大声质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她是他的老婆,不是三陪小姐!  王可告诉她,别说三陪小姐,就是当红女明星,也搞不定这位牟老板,他要的就是韩春。至于为什么这样做,很简单,就是为了十几亿的生意。他也明确地告诉韩春,老婆算什么,大明星又算什么?和十几亿元钱比起来,什么都可以忽略。他还告诉韩春,他们是夫妻,所有的钱财两个人都有份,他为了钱宁可戴绿帽子,她为什么就不能忍一下呢?和别人睡一觉算什么损失呢?  别把身心托付给兽性之人(3)  韩春本以为王可会为此大为恼火,会去找那个老家伙算账,没想到这一切都是他的安排,还叫她不要声张,气得半天只说出一句话:你要那么多钱想干什么?  王可冷笑道:想干什么?什么都想干!钱没用吗?问问你自己就知道了。你嫁给我是因为爱吗?说出来鬼都不信,还不是想做最富有的女吗?钱从来不会从天上掉下来,想得到钱就得付出代价。想得到非常的钱,就得用非常的手段。  王可补充道,如果她不愿意这么做,那么可以找他的律师谈离婚的事情;如果不愿意离婚,那么就和他一起干,等赚到更多的钱以后,就把集团交给别人来做,他们可以到海外过安逸的日子。还有一点必须提醒你,我有实力也有能力让一个人在半个小时内从这个世界上永远地闭上嘴巴,不论他是谁,只要他侵犯了我王可利益。明白地告诉你,我王可什么都有,就是没良心;什么都不缺,就是缺德。  王可说完就走了,把韩春一个人留在套房里。韩春听了,差点被他的话气晕了。  韩春回到家里,什么心情也没有,一个人坐在屋里偷偷地流泪。她实在想不出来,以前那个绅士为什么一下子就变成了魔鬼?哪一个更接近真实的他?他心目中除了金钱和美女,还有其他别的什么吗?  别人都说结婚,就等于走进了围城,而韩春感到自己结了婚,不是走进他围城,而是上了贼船,连自杀的机会都被剥夺了。  对于婚姻改变命运这个说法,韩春没有怀疑过,但是她一直认为她的婚姻会把她变成皇后,让自己过上天下所有女人嫉妒的生活。  她的婚姻的确改变了她的命运,却把她从一个红得发紫的大歌星变成了别人棋盘上的一个棋子,变成了别人交易的一个筹码,自己到底错在哪里呢?是不是自己把婚姻当作了交易,那么婚姻就把自己变成了交易的筹码呢?  把婚姻当作了交易,但自己却不是真正的商人,掌握不了交易过程中的进退尺度,那么在交易中只能处于被动的地位,就要去接受血本无归的事实。  现在韩春承认了,自己的确把婚姻当作了交易,当初决定嫁给王可,就是因为他就是年轻的亿万富翁,能送得起粉色钻戒、法拉利跑车和黄金花园的别墅,能为自己举行受全国人民瞩目的空前绝后的豪华婚礼。然而,当初自己绞尽脑汁追求的东西,在现在看在,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成了捆住自己的枷锁。  韩春以前一直认为王可是潇洒、风流倜傥、富可敌国的绅士,是一个谦谦君子,是知道爱惜、尊重女人的,所以才能在认识一个月就结婚了。这么快就结婚,是因为她担心别的女人会把他抢去。他对任何一个女人来说,都充满足够的诱惑力。  但是韩春现在才知道,王可不是什么绅士,也不是什么君子,仅仅是一个超级流氓、手段极其卑鄙的商人。在他的眼里,只有利益,没有亲情,更没有爱情。他把女人当作性工具或是行贿的工具。为了得到利益,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能舍得出去。  她总以为婚姻对她来说就是一块从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不偏不倚地砸在她的头上,为此幸福得晕了好几次。可是结婚之后,才发现从天上掉下来的不是馅饼,而是一块巨石,同样不偏不倚地砸在她的头上,痛苦地不知道还要晕多少次呢?  醒世真言  有许多恶劣的男人,利用现在的网络工具,发生一夜情什么的,他们只追求占有女人的数量,不以此为耻,反而以此为荣。这样的男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巧言令色,把假话说得比真话更让女人感动。为了达到与女人上床的目的,什么招都能使得出来。  女人遇到这样的男人,如果没有足够的分辨能力,很容易中了这样男人的圈套,留下的不是后悔,便是泪水。  守志如山,守身如玉  小孙是一个聪明的女人,职业的缘故,她难免要结交社会各个阶层各行各业的男人。男人中,既有谦谦君子,也有龌龊小人,更有好色之徒。其中,即便谦谦君子也少不了对她怀有非分之想,因她年轻、活跃、漂亮,又有文采。  好在,聪明赋予她自我保护能力,令这个几乎每天都穿行于男人堆里的女人,没有当了羔羊、沦为玩偶的堕落,或被某个有权有钱的男人“包养”,成为“地下情人”。  十几年过去了,她依然保持着自己的清纯和自尊,没被哪个有权的男人俘获,也没有被哪个有钱的男人征服,依然魅力四射,每天像太阳一样升起在众多男人的面前,又匆匆离去,仍像明月一样照亮在夫君的床头。  小孙聪明,明知“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于是,每当男人主动提出送她什么手机、钻链,热切地承诺帮她调动、办事,隔三差五地请她吃饭、跳舞时,她第一个反应就是:“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欠他的情我用什么来补偿呢?”于是,她会以合情合理的托辞婉拒,既不伤人脸面,也逃脱了某些人狼一样的追逐。  很多朋友和她相识相交多年,都觉得愈来愈舍不得她,但也愈来愈敬重她、热爱她,因为她的美丽和聪明,更因为她的冰清玉洁。  醒世真言  一个具有高贵品格和纯真情愫的人,要想在这个充满了欺骗和贪婪的世界上寻找到真诚的人,就必须要有坚强的意志和不触污泥的品行。如果说把握机会就会成功,那么像小孙一样把握自己就拥有幸福。  眼力如剑刺破色狼伎俩  天阁宾馆是一家集吃、住、购、娱于一体的涉外旅行单位。由于总经理魏孟琪经营有方,生意十分兴隆,在当地有一定的知名度。  方雅慧是自费读完大学,通过招聘考试被天阁宾馆录用到公关部的。  年方23岁的方雅慧,不仅长得身材端庄,容貌美丽,而且谈吐高雅、气质不凡,加上她天资聪颖,乐于助人,在宾馆影响极好。  年近50的总经理魏孟琪在事业日益壮大的同时,好色之心也日渐膨胀。为了顾及面子,维护自己的形象和威信,在自己经营的宾馆他处处小心、事事注意,甚至极少和女员工说话。  但是,方雅慧的出现,打乱了他那颗不安分的心。终于,他压抑不住自己的欲望,以谈工作为由把方雅存慧叫到了办公室。  “小方呀,你来咱们宾馆两个月了,还满意吗?”  “谢谢魏总关心。”方雅慧礼貌地回答道。  “我听你们部经理说,你的工作很有成绩,好好干,可不要辜负了我的期望哟。”说着,他取出一条金项链,“小方,这是我送给你的,作为对你这一段工作的奖励,也是我的一点心意。”  说着话,他走到了方雅慧身边:  “来,我给你戴上,看看怎么样?”  方雅慧已经从他的眼神中看出了他的心思,出于女性的本能,她推开了魏孟琪的手说:  “魏总,谢谢你。不过,项链我不能收。宾馆好像也没有这个先例。”  “这有什么?小方,就算我个人送给你的还不行吗?”  “不行,魏总,这样我更不能收。对不起,我还有工作,如果没有事我就告辞了。”  说完,不等魏总回答,她转身走了出去。  醒世真言  在当今世界的职场上,某些部门的经理和老板,利用年轻女人纯情和虚弱的心理,像恶狼一样吞食掉对方的青春生命。而有些女人,不但不设防,还极其错误地认为对方真是爱上了自己。试想一下:一个有妻室的人又占有另外的女人,能有什么真诚可言?能有什么真爱可言!  泪水不能自救  郭萍和老公离婚后一直一个人,她总觉得前次婚姻让她怕了,她不想匆忙地决定再婚,怕那样再受一次打击。但离婚后有一件事也让她很烦,就是她要常常忍受身边有些男人的有意无意的性骚扰。有时她甚至想干脆随便找个人结婚,目的就是告诉那些骚扰她的人:“我有男人,离我远点儿。”在郭萍工作的机关里,男的多,女的少,少数的几个女人老的老,小的小,只有她夹在中间,不老不小还是个离婚独居。所以,她就成了揩油的对象。经常有人在找文件时乘别人不注意,恨不得把身体趴在她身上;还有人在接东西的时候,不经意地摸一下她的手,或者握一下松开;至于黄色手机短信那就更不用提了。这样的事又让她没法翻脸,偶然碰到实在过分的,她翻脸,人家就说:“开开玩笑,何必这么小气?”这些事搞得她哭笑不得,都是同事,又不能过分地得罪他们,工作总不能不做,所以她只能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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