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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影帝李小龙》作者:祝春亭-6

作者:祝春亭 字数:16657 更新:2023-10-11 17:02:08

李小龙拍打着弟弟柴棍似的肩膀,怜悯而又不满地说:“你太瘦弱了,太瘦弱了!象根水份不足的豆芽,呼一口气都会把你吹倒!你要锻炼,锻炼!你懂吗?”  李振辉点点头,表示理解。他性格内向文静,跟刚烈好动的二哥恰好相反。  李小龙觉得弟弟的赢弱懦软是他家族的耻辱。他同时也将华人同胞的瘦小胆怯引以为民族的耻辱。旅美的华人,以广东籍的为多。广东人本是中华民族中较矮小的一支,在高大的美国人面前就愈显矮小。  李小龙不认为洋人视中国人为“东亚病夫”是无稽之谈。他常为同胞的不争气而莫名地生气。矮小是天生的,但应该通过锻炼使自己结实刚强。李小龙特别瞧不起矮小瘦弱又形容猥琐的同胞兄弟。若在有洋人在场的社交场合,有这样一位华裔仁兄同李小龙共叙民族情、同胞义,李小龙会脸呈愠色,甚至拂袖而去。这使得有的华裔人士对他产生误解,认为李小龙是以中国人为耻,背叛了民族!  在华人相聚的场合,李小龙往往会以教训人的口气告诫同胞要勤练功强大自己,使得洋人不敢小觑中国人,更不敢妄加欺辱。李小龙的这套理论,颇似二三十年代留洋归国的仁人志士,高擎“教育救国”、“实业兴国”的大旗。李小龙的这套理论不会强加于同胞姐妹身上,因为他认为女人天生是弱者,理应受到强大男人的保护。  现在,瘦弱怯懦的李振辉正要与二哥朝夕相处,他理所当然成了李小龙实施“功夫振兴民族”的试验品。  李振辉的英文名字叫罗勃特·李,就读于加州史德克顿的圣乔金中学。在家中,李小龙要大家只叫他罗勃特,而省去一个“李”字。李振辉跟大多数的留美华人学生一样,面临语言障碍问题,这使得他颇感学业吃力,只能靠早晚的时间来弥补。  但李小龙全然剥夺了弟弟早晨温课的权利,晚上的时间亦被他侵占去一大半。李小龙是个一意孤行的人,他喜欢强行推行他的意志,而不管他人是否愿意、是否适应、是否必要。他企盼弟弟早日强壮,虽不能象他那样成为家族的骄傲,也要使他人不因其弱小而轻慢李家的人。  于是,每天清晨,邻居便见李小龙带着一名“名叫罗勃特的,香港同事托给李家照料的少年”在山丘上跑步(李小龙的这一说法,常逗得熟悉李家成员的朋友哑然失笑)。李小龙每天坚持跑3英里,不论上坡下坡,李振辉哪里适应得了这么激烈的运动。他没跑上几步就气喘吁吁,脸色苍白,远远落在后面。李小龙跑到头,然后跑回,见弟弟或坐路边休息,或艰难挪步慢似蜗牛。李小龙愤怒地斥喝弟弟,带着他跑,直到把他累趴下。  跑步完毕,便是健身运动,以锻炼肌肉。李小龙配备了全套健身器械,他先自己练,尔后再责令李振辉练。母亲何金棠站一旁看,看到小儿子吃力的可怜相,不禁泪水潸然。但是,李小龙才不管这多。这之后,李小龙跟弟弟喝特制的饮料,以补充所消耗的热量。李小龙每天必喝不可,视为上等补品。这种饮料由一定量的牛奶、蛋白质的粉末、香蕉泥、生奶油、生鸡蛋液混合,再加l/4加仑(一加仑折合4.55市升)的由花生油奶油综合的果汁制成。这种饮料的味道,李,振辉曾偷偷向母亲描述过:“这鬼东西,全世界就二哥一人喜欢吃。”每次,李小龙先狂饮而尽,然后再来逼迫弟弟喝,非喝不可。李振辉形如喝药,每喝一口,两眼滚出豆大的眼泪。  晚上,李振辉很难静下来专心读书。他先得跟李小龙练1小时功夫。其后,两兄弟都坐下来看书,李小龙看的多是武学书。略有所悟,便在弟弟身后一声大吼,叫弟弟陪他去演习新招式。李振辉充当活靶子,给哥哥的老拳老脚打得人仰马翻,虽有护胸护膝等物,仍落个伤痕累累。  李小龙抠苗助长,终究未将李振辉培养成武士,仍是一介书生。  总之,在兄弟同处的日子里,李振辉给李小龙折磨得精疲力尽,苦不堪言。这种倍受煎熬的痛苦日子,一直到李小龙离美回港发展才得以彻底解脱。  李小龙离美回港发展,是他在好莱坞发展不顺促成的。  平心而论,李小龙在好莱坞站稳脚跟,与他的那些名人学生有很大关系。但是他要进一步发展,实现影星的愿望,却不是那些名人学生所能帮助,或所愿帮助的。  拜李小龙为“一日师”的学生,几乎遍及好莱坞各家公司。但是,美国人绝无中国人“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概念。就算是亲生父亲又怎样?美国人无赡养父母的义务,这就是:我长大了,能独立生活了,我再不需要你了。  跟李小龙维持较长较稳固师徒关系的不到10位。大部分虽有名气,但无权力。有权势的有两位,一位是电影制片人温特劳布,另一位是大导演罗曼波兰斯基。  好莱坞实行的是明星制。但明星只是受宠,而无实权,说穿了明星是棵摇钱树。真正有权的是主宰明星制的制片人,一部影片的策划、剧本创作、导演风格、演员风格、影片投资等等均由制片人一人说了算。制片人只对公司的总裁负责(有的本身就是公司的老板或经理)。温特劳布在好莱坞的地位非同小可,他曾做过《泰山》的制片,那是一部极轰动极卖座的影片。  罗曼波兰斯基是好莱坞的星级导演,他拍摄过多部卖座电影,深得老板和制片的青睐。因此,他虽不能对一部影片说了算,但说出话举足轻重。罗曼波兰斯基作为李小龙的功夫学生,很使师傅风光一回。那是他在瑞士休假,心血来潮,想在风景如画的日内瓦湖畔学中国功夫,于是订好往返机票,请李小龙飞往瑞士。这件事,使得好莱坞及武术界人士对李小龙刮目相看。  他们都有能量促成李小龙担任重要角色而不是串演,但他们没这样做。这里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条,是他们没有中国功夫弟子报师恩的概念。  在他们看来,他们已付了李小龙的钟点费,不再欠师傅一丝一毫的情——这又是一条美国的法则。  同时,李小龙是个硬直的人,不会向弟子开这个口。他总把成功的希望放在自己实力上,即使很不成功时,他也初衷不改。  不能说美国人除了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就没有一点人情味。李小龙的功夫学生史达灵·施里芬、詹姆斯·高宾在这方面,就颇有东方功夫弟子的味道。  施里芬是一位著名的电影剧作家,高宾则是一位资深演员。他们为功夫老师李小龙在好莱坞所受的待遇忿忿不平,有意促成李小龙的愿望,千方百计为李小龙在电视电影中找角色。  施里芬在一篇文章中回忆道:“詹姆斯·高宾和我从某种意义上,简直成了李小龙的私人顾问。即使是如接受一项工作应该索取多少报酬,或在一部电视剧中拍段戏要多少钱,我们都为他出谋划策。”  但他们心有余而力不足。李小龙的潜力在好莱坞远远没有发挥出来。  在美期间,李小龙参加拍摄的电视剧都是以配角的身份出现。其中最成功的一部是叫《盲探神犬》。  《盲探神犬》是施里芬与李小龙共同策划的。那是一部多集电视系列剧,主角盲探贯穿到底,配角是一集换一个,每集故事独立成章,李小龙则演其中一集中的配角。  施里芬刊文回忆道:“那一集的名字就叫截拳道,也就是李小龙那套独门功夫的名字。由詹姆斯·佛兰斯饰主角盲探;李小龙饰一个卖古董的商人,在码头上救了因办案而被一些恶人欺辱的盲探。当然,这个盲探想要知道他到底是怎么办得到的。李小龙演出的那个角色拒绝了他的请求,因为为了要复仇的动机是不对的。故事接下去就是这个瞎了眼的私家侦探怎么决定去学截拳道。李小龙精湛的表现,不仅赢得观众的垂青,也使美国的导演和制片对东方武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和尊敬。第一集《盲探神犬》震撼了好莱坞之后,其他美国的电影工作者开始找李小龙参加其他片集的演出。”  李小龙在这一片集中,通过东方的古董商人表现出古老的武道理想,学武为的是行侠,而不是出于个人的目的——古代的功夫师往往会拒绝为报私仇而来拜师的弟子,俗称:“无欲则刚”,“仁者无敌”,“背水一战”,“置于死地而后生”,等等。当然美国观众不会去深究其内涵,他们看好的是李小龙表演的功夫。  《盲探神犬》第一集的片名最后不叫《截拳道》,而叫《窄巷》。  片集在电视网播出,效果出奇之好。美国大小报刊,其中包括《纽约时报》、《洛杉矶时报》这样的大报,莫不口径一致地叫好。这种赞誉跟当年播出《青蜂侠》所获得的溢美之辞迥然不同。评论《青蜂侠》只侧重李小龙的功夫,而漠视他的演技。对《盲探神犬》的评论却是看好他的表演才能。  李小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无得意地说:“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听到有人谈论我的演技。”  《盲探神犬》由派拉蒙公司出品,首播仪式十分热闹,李小龙兴奋不已。  李小龙是1971年离美赴港的,他初次上荧屏就不同凡响。这期间,李小龙在好莱坞呆了5年,有足够的时间让他去施展,而好莱坞只给了他很有限的空间。  是好莱坞无视李小龙在前期演出时放射的光芒吗?不是。是好莱坞有意压制这位华裔功夫演员吗?也不是。  在好莱坞权威人士看来,能让这位华裔演员呆下去已是很不错了。他能不时串演电视,并在电影中担任武术指导。各大公司均无将李小龙包装成明星推出的打算。  各大公司中,数华纳兄弟公司和美国国家广播电视公司(涉足好莱坞的新户,发展速度惊人,可与老牌公司比肩)最赏识李小龙的功夫及演技。他们口头上许诺在适当的电视剧中让李小龙担任主角,但一提到议事日程上,就被否定掉了。  他们认为,李小龙的个子太小,够不上美国观众所期望看到的功夫高手。李小龙太中国化,存有种族偏见的美国白人,能接受这样一位中国英雄闯入他们的社会吗?李小龙的名气不够响亮,恐会影响电视剧的收看率。李小龙虽演技、功夫出色,却不是久经沙场的资深演员,担心他支撑不住每周播映一集的连续剧。  种种考虑,一次又一次扼杀了李小龙冒头的机缘。  一位影评家说:“一句话,因为李小龙是中国人。不是好莱坞的首脑对李小龙本人有什么偏见,而是美国根深蒂固的种族偏见如无形的手,窒息了他们的思维。”  就连敬佩李小龙的名人学生兼挚友施里芬也有与好莱坞首脑相似的看法,施里芬承认:“我在较长的时间内,认为李小龙不宜一步登天演主角,那样会把片集弄砸了。”  李小龙在好莱坞立住了脚,但总是原地徘徊难以前进。李小龙苦恼过,但从不丧失信心;他不善毛遂自荐,却好自吹自擂。李小龙逢人就向好莱坞的同仁宣讲自己的宏伟理想。这使得不少人觉得好笑,认为他是痴人做梦。  可李小龙说得那么认真,好象宏伟蓝图己在他脚下崛起,触手可摸。李小龙担心他大功告成日,这些同仁已忘却他对自己未来的预测。便在1969年年初的一天,把自己的预言写在一张白纸上,展示给他的朋友同仁看。  预言的标题是:“我绝对可以达到的目标。”  内容是:“我,布鲁斯·李,会成为美国第一个片酬最高的东方超级巨星。我能演出最刺激的功夫表演,表现一个演员所能有的最佳业绩。从1970年开始、我会赢得世界性的声誉,从那以后,一直到1980年底,我的财产会达到1000万美元之巨。我能随心所欲地生活,能得到内心的和谐与幸福。”  就他当时的情景,这般神吹海夸,谁会相信?  这成为好莱坞一则不见经传的笑料。  功夫影帝李小龙--第十二章 印度之行 山重水复疑无路第十二章 印度之行 山重水复疑无路  生不逢时,在好莱坞的岁月,正是影业陷入深重危机的时期。在电影方面的发展很不顺,决定从沉沦中崛起,与朋友策划一部《无声笛》的影片。他们去印度勘外景,大失所望,拍摄计划被迫取消。曾有主演电视连续剧《功夫》的希望,他又一次幻想成功,最终发现又是水月镜花。他愤怒且绝望:我在好莱坞还有呆下去的必要吗?  60年代,是好莱坞电影业空前危机的时代。  由于电视的竞争,电影观众人数急剧减少,迫使影片的产量也随之减少。1944年——1951年间,美国故事片的年产量在350部——450部之间;到1958年下跌为258部,1960年跌至历史最低点,为151部;以后略有回升,维持在年产200部的线上。  面临这种境况,电影不得不低下高贵的头颅,出卖影片版权给电视网,为电视网制作电视片,向电视网出租摄影棚及制片设备。到1968年,来自电视的收入已占好莱坞收入的1/3。  阴影笼罩着好莱坞电影业的演职人员。别说是新手,就是资深演员都面临失业的危机。作为国际影城的好莱坞素来瞧不起电视,但在电视的威逼下,陷入生存危机的演职人员不得不屈服,暂时转向电视剧的摄制。  这就是李小龙在好莱坞能多次串演电视剧,却难得在银幕上露脸的主要原因。  李小龙在电影中扮的角色远不及他在电视中那样“显著”。那是真正跑龙套,挥拳蹬脚,匆匆而过,既未在字幕上留下名字,也末在观众中留下印象。  唯一值得一提的是,李小龙在影片《丑闻喋血》中扮演一名中国移民的黑社会杀手。主角神探马劳是由李小龙的功夫弟子詹姆斯·加纳担当。李小龙的戏不多,他所饰的杀手受一犯罪组织的派遣,去袭击神探马劳。马劳讽刺他是个同性恋者,使得他暴跳如雷,疯狂扑向马劳。在与马劳的生死搏斗中,他跌出窗外,坠地而死,血溅街头。  此片由米高梅公司出品,摄于1969年。也就是说,李小龙在好莱坞苦盼死守了5年,才守到一个“带有丑闻”的角色。这是李小龙在好莱坞唯一上镜较多的影片。  李小龙在香港所饰的所有角色皆是在影片中出现,拍电影是他的夙愿,在赴美后定的另一大事业目标是做个电影明星。拍这部影片,对李小龙来说是痛苦的,他喜欢饰英雄,即便是歹徒,也应是鲁悍骁勇的硬汉。可他饰的角色,是一个阴阳怪气的同性恋者。这种性错位行为,深为中国武师所不齿。但李小龙还是接受了这个角色,可见李小龙演电影的愿望有多么迫切——已到饥不择食的地步。  这部影片反响一般,这个同性恋杀手末给李小龙带来任何光彩。因为在美国,绝大部分人是鄙夷这种人的,而不是李小龙演技不行。  李小龙更崇拜电影,投资浩大的电影是鸿作巨制,而小打小闹的电视只能算“小儿科”。  李小龙在好莱坞的发展,电视小有成就而电影前景黯淡。  在60年代,电影公司均被财政困难搅得焦头烂额。为了生存,派拉蒙电影公司成了石油托拉斯海湾及西部工业公司的子公司;联美电影公司屈尊加盟跟电影毫不搭界的全美公司集团;环球电影公司成了美国音乐公司的一员;华纳电影公司卖给了加拿大的控股公司;20世纪福斯电影公司落入大通——曼哈顿银行的控制之下;米高梅电影公司被迫将部分地产押给拉斯维加斯赌场的老板。剩下的哥伦比亚电影公司等少数几家惨淡经营,维持着摇摇欲坠的自主权。  好莱坞外表依然煊赫,游人和影迷潮水般地涌来,掩饰了影业的萧条。  60年代,好莱坞较少推出新人和新类型的电影。这必须以强大的经济为后盾,并且要冒赔血本的风险。手头拮据的电影公司是不敢轻举妄动的。而李小龙,他所能主演的影片是功夫片(这是好莱坞不曾有的),他还是个美国影坛的无名小辈。就这两点,李小龙作为“包装明星”被推出的机遇几乎等于零。  然而,困境中的电影公司又无不在绞尽脑汁,企盼着推出新人和新的类型电影而再现辉煌。因为电影观众久之必定会厌倦老面孔和老模式,渴望看到新奇的东西。故而电影公司在谨小慎微的同时,又会孤注一掷冒冒风险,以盼出现奇迹。那么,无人问津的李小龙,作为“包装明星”的可能性仍是有的。  施里芬恰恰看准了这一点。  施里芬的构想跟李小龙不谋而合。  不过,李小龙“要主演一部功夫片”的构思,绝不象施里芬那样是基于周密思考之上的。施里芬熟悉好莱坞的运作机制和财政状况,对电影观众及电影市场作过研究和预测。压抑中的李小龙想的只是自我张扬:“我要成功,我一定会成功!”  这是60年代后期。其时,萧条十多年的好莱坞影业开始复苏,影片的数量在上升,被电视夺走的观众慢慢回到影院。  这个时候,各电影公司都急于推出新人、新片、新题材、新类型……  施里芬认为这个时候推出东方的功夫片条件基本成熟。由于李小龙多年坚持不懈的功夫推广表演,由于他所拍的电视剧及传播媒介的宣传,功夫热已开始在全美的范围里慢慢掀起。广大的功夫迷,自然愿意在电影银幕上亲睹一下这位东方功夫大师祖的风采。  考虑到白人观众“顽固不化”的欣赏趣味(他们只崇拜白人英雄),还考虑到好莱坞的首脑决策的惯性,施里芬拟定:在这部东方色彩的功夫片中增加一个洋人,并且他在其中的位置与中国武师不相上下——以求平衡,弥补白人观众看电影时所产生的遗憾(这种做法在美国职业篮球界尤甚,篮球是黑人的一统天下,但所有的球队,都有球技略逊一筹的白人球员掺杂其中)。  他俩自然而然想到该由詹姆斯·高宾饰演片中的洋人。  詹姆斯·高宾是李小龙的功夫学生,还是李小龙从事影视表演的顾问。詹姆斯·高宾是好莱坞资深演员,主演的片子一直很卖座。单就这一点考虑,拍摄计划容易在好莱坞高层中审核通过。  况且,他和李小龙是挚友,未来的合作会十分愉快。  他俩把意图一讲,詹姆斯·高宾猛一击掌,叫:“你们跟我想一块了!我早想跟布鲁斯·李联合搞一部东方功夫片!”  真是心有灵犀,不谋而合!  原先,施里芬认为李小龙由演电视剧配角而想演主角是一步登天。现在,只在好莱坞电影跑龙套的李小龙要领衔主演一部全新的功夫片,那才真是一步登天了!为慎重起见,三人慎密策划:  *这是一部带探索性质的商业片,形式是李小龙的截拳道,内涵则是有千年之悠久历史的中国武道哲学。  *事先不声张,待拿出脚本再跟电影公司的要员接触洽谈。因为口说无凭,只有高质量的脚本,才能使要员们怦然心动,投资拍片。  *脚本创作采用好莱坞特有的模式(这是一种类似工业生产流水线式的作业方式,根据每位作者的擅长分工合作,一人搭故事框架,一人完善人物,一个配对白,一个添打斗,最后由一人润饰统稿。其中的环节有三道甚至十道,这种作业方式扼杀了写作者的思维和灵气,故有写作机器之称。但这种方式,却比较适宜模式化的商业片制作)。  *故事梗概是:一个中国武师(由李小龙饰),一个西洋拳师(由詹姆斯·高宾饰),开始势不两立,经常发生纠纷格斗。最后握手言欢,成为挚友(这是好莱坞商业片常见的皆大欢喜、大团圆式的结尾模式)。  他们确定脚本由三人完成,第一位写故事,第二位写人物及对白,最后由施里芬润饰统稿。故事基本按好莱坞商业片模式,但要有所创新。施里芬和詹姆斯出资1.2万美元,请一位来好莱坞发展的作家写第一稿。  但是,这位作家却把功夫片写成了科幻片,“满嘴胡言乱,语”,“荒诞不经,令人不知所云,如坠五里雾中”。他对中国功夫及西洋拳术均很陌生,尽管有李小龙三人做他的技术指导,他却不愿虚心请教。要命的是,他自我感觉特别良好,他说:“在我看来,中国武士就跟天外来客一样神秘和高超。”  第一稿显然不能用,于是,施里芬请他的侄子来操刀。他侄子也是一位作家,来好莱坞做雇佣写手才两年,却参加了一百多部脚本的写作(这种流水线式的写作流程出来的脚本,只有少数拍成电影,大部分库存)。他应该谙知好莱坞的脚本该怎样写,他参与的西部片、警匪片的脚本有变成电影的,而这两类片子,跟功夫片有较多相通之处。  然而,好莱坞写作流水线已完全窒息了他的想象力(这是施里芬未曾料到的,他从事这种写作时间短暂,平时言谈仍灵气毕露),加之他受前一稿作家失败教训的影响,他竟然把功夫片写成了科教片!片中两位东西方武师,满嘴东西方武道的哲理箴言。他“创作”的练功打斗场面,几乎是原封不动地照抄施里芬他们所提供的武术拳术书面资料。施里芬三人看后,大失所望,哭笑不得。  他们只得自己来创作脚本,由施里芬执笔。  施里芬是一位独立的职业剧本作家,偶尔也客串好莱坞写作程序的写作,把守最后一关(这一关的作家是所有流程中地位最高、报酬最高的)。施里芬创作的脚本质量很高,虽然有些因不合商业片的要求而难为制片人所接受,却一致受到行家的好评。好莱坞的著名影片《月黑风高杀人夜》、《海神号遇险记》、《冲天大火灾》等皆出自他的手笔。  他们商定,每周一、三、五的下午4时到6时汇合,不得有误,把此事置工作和家庭之上,全力以赴,直至脚本杀青。施里芬在作一个大胆的尝试,让李小龙和詹姆斯设身参与人物的活动中,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商讨之后,施里芬综合大家的意见,晚上把这一节梗概写出交第二天讨论。这样反复循环,不断完善。  李小龙和詹姆斯十分投入,并很快进入角色,在各自的遐想天地里跟对手斗智斗法,比武比勇。他们常常争得脸红耳赤,并且磨拳擦掌,到草坪上为未来的镜头打一遍,让施里芬在写作中有个直观的感觉。  按最初的总体构想,詹姆斯·高宾饰的西洋拳师只在片头列为第一号角色,在片中,则要让位给李小龙饰的年青的中国武师,因为这是中国的功夫片。  总体构想,后来有很大的变动。詹姆斯竭力为自己所饰的角色争戏,他说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剧作能否通过,能否为代表美国的白人所接受,因此,不能把第一号角色置于无足轻重的位置。  詹姆斯的话很有道理,施里芬采纳了他的建议,增加了西洋拳师的戏。最后故事情节也有很大的变动,这位年青的中国功夫弟子,拜师求艺,苦练不辍,成为一位武功高强、武德高尚的人。片中有一段台词,堪称全片“戏眼”,形象地刻画出一位探求武道真话者的迷悯渴知心态:  “我甚至不知道我经历过什么样的路——也不知道我怎么走过来的。我还有怀疑,疑窦多多……我怎么能不经过更多的挣扎而将疑难解决呢?”  片名的中文译名叫《无声笛》,寓意深远,是李小龙从老子的“大音稀声”、“大巧若拙”的含义中化来的。  为了增加李小龙在影片中的份量,施里芬打算让李小龙同时饰演另四个中国武师。他们多是老者,只需粘上胡须就行。  脚本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创作和锤炼,三人均十分满意。毋须置疑,凝结着三人的心血,最后出自金像奖剧作家施里芬手笔的剧作是第一流的。  施里芬把脚本交给华纳兄弟公司的制片人手中,对方很快读了脚本,对脚本的评价是:“OK!”  接着,史达灵·施里芬、李小龙、詹姆斯·高宾一道与华纳公司商谈。华纳公司原本就看好李小龙的武技和演技,说过要委以李小龙比较重要的角色,直到全面包装他,而并非是有意开空头支票,但是,最后出于多方面因素的考虑而搁浅。  令华纳公司感到意外的是,他们顾虑的种种问题,施里芬三人都替他们考虑过,并做出妥善处理。  令施里芬三人感到意外的是,华纳公司居然提出要强化李小龙的戏。看来,他们对李小龙的担忧已不再作为一个问题。  好莱坞确实常做这样的事,派员到全国各地寻访美女,一旦选中,精心包装(由形象设计一直到后期剪辑),然后再隆重推出,使这名原本不知电影表演为何物的靓妞在一夜间成为偶像派电影明星。李小龙一直跟这种荣幸无缘,尽管他已是相当成熟的硬派功夫演员。  李小龙当时的心情,跟那些虽长得漂亮,但地位低下的姑娘一经被好莱坞选中时一样地惊喜若狂。出了华纳公司的豪华会议室,李小龙逢人便说:“我马上要主演一部伟大的电影!”他同时不忘重提他曾写在白纸上的预言:“我,布鲁斯·李,会成为美国第一个片酬最高的东方超级巨星……”  原来把李小龙的预言当茶余饭后笑料的人,这回真不敢嘲笑李小龙了。因为原先只能在电影里跑龙套的李小龙,确确实实要主演一部被华纳公司看好的功夫电影。  然而,施里芬、詹姆斯却没这份狂喜。因为华纳公司虽同意《无声笛》的拍摄,却有近乎荒唐的要求——必须在印度拍摄。理由是华纳在印度有笔款子,不能兑换成美元汇出,如果在印度拍摄《无声笛》,正好可利用这笔印度卢布。  施里芬和詹姆斯为他们苦心孤诣策划的电影深深地担忧,李小龙狂喜了一阵,也骤然冷却下来。把原本该是中国场景挪到印度去,拍出的影片将会面目全非!且不说在香港台湾等地拍外景,就是在美国唐人街和利用好莱坞的布景也会比在印度强得多!  华纳公司的要求是不容更改的,否则就取消拍摄计划。施里芬答应试试看,中国和印度是邻国,又同是东方文明古国,该会有相似的人文环境。  詹姆斯·高宾自嘲道:“看来我们一开始,就该策划一部表现印度瑜珈功的影片。”李小龙忿忿道:“什么印度瑜砌功?就该是中国功夫!就该是我的截拳道!”  他们三人乘机飞往印度;去作为期三周的外景选择前期工作。据最后确定的脚本,不管片头片尾打上谁是第一主角,李小龙至少是实质上的领衔主演,他要扮演五个角色,几乎代表了整部影片的风格,并左右剧情的发展。  应该说,种种情况的变化,在李小龙与詹姆斯两个好强人之间,一开始就心存芥蒂。  印度是个贫穷落后的国家,气候炎热多雨,加之时间紧迫,交通不便,整个旅程异常艰辛。三人均感水土不服,按照剧情的要求,他们又必须深入荒村僻野、深山老林选择外景。他们诅咒天气,诅咒道路,诅咒旅馆的设施和饭菜,诅咒毒蚊、牛虻和一切可恶的怪虫……最后,詹姆斯和李小龙互相把怨气朝对方发泄;  詹姆斯说:“不是为了你在好莱坞电影中演一个算得上角色的角色,我们怎会到这个鬼地方来!”李小龙立即反唇相讥:“尊敬的好莱坞最伟大的明星,在飞机上你还乐不可支,说我们可以游览美丽而神奇的印度风光。若不是健忘,你最好是去看看心理医生。”  其时,吉普车陷入泥泞,三人正在泥水里艰难地跋涉。敦厚的施里芬岔开话题,说道:“快看,那边有一头大象,它鼻子卷的那根木头,我看少说也有800磅。”  又有一次,他们在树林边沿看见一汉子在练瑜珈功,李小龙不由地定住,觉得瑜珈功跟佛教禅宗里的坐禅有惊人的相通之处。詹姆斯对李小龙说道:“我早说过,我们这部片子最好是表现瑜珈功,中国功夫大师布鲁斯都快成印度瑜珈功的高足了。”李小龙瞪他一眼,说:“是的,我会成为瑜珈功:高足,我还会拍一部瑜珈功的电影,但不是现在!我现在是要拍中国功夫——我的截拳道!”  又是施里芬岔开话题,谈他小时候,第一次见印度移民婚嫁的新奇感受。  他们俩发生磨擦的地方实在太多。印度虽长期曾为英殖民地,但在偏僻乡镇,外国人仍鲜见。他们每到一地,总有许多印度小孩团团围住他们。生性活泼且不知劳累的李小龙喜欢变戏法逗小孩玩。而詹姆斯则讨厌这些肮脏的小孩,喋喋不休地说:“我们快成了动物园的怪兽了。”他大声叱喝把小孩撵走。  李小龙担心电影夭折,每到一地,总是迫不及待去寻找外景。而詹姆斯喜欢舒舒服服呆在旅社里,他说:“我有一个预感,今天又找不到理想的外景地。”也许詹姆斯实在是太劳累了,不愿跑路;也许他认为这部影片能否拍摄与他不关痛痒,即使拍成,对他来说也仅仅是数量的增加。  俩人都是自我意识十分强烈的人。这时候,詹姆斯已不再记李小龙传授功夫的“大恩”,李小龙亦是把詹姆斯为他鼎力举荐角色的“大德”忘个一干二净。  施里芬充当调解人,他年纪最大,行为稳重,也颇有主见,说话还算灵。因此,詹姆斯和李小龙,虽都是会武性烈的硬派演员,因为施里芬的缘故,终未酿成互相谩骂甚至拳脚相见的地步。  三人的印度之行,是由华纳公司在南亚的影片发行人代理人接待的,他没有陪同,只是预订好旅社房间、安排旅程线路之后便忙他的事去了。也不知是华纳公司的安排,还是代理人自作主张,住旅社时,给詹姆斯定好的房间总要比另两人要高一个档次。在一幢原先英国人开的旅社里,詹姆斯住的是原先英国总督才有资格住的豪华套房,而施里芬和李小龙则被随随便便打发到原先随行卫兵住的简易房间。  为此,李小龙忿忿不平。如果说,整个旅程中一切龌龊都可不计较的话,那么,唯有这件事他不可不去计较——李小龙认为,他更应该住最好的房问:  平心而论,李小龙在这件事上,比较典型地表现出他做人的欠缺。施里芬年纪最大,应该他住好房间才合适,李小龙所接受的文化中以中国文化比重更大,他应该知道“尊老”的道德准则。再者,李小龙和詹姆斯正在闹矛盾,缓和矛盾的最好办法,或是只让施里芬一人住豪华套房,或是三人都不住。  然而,退一步讲,如果执著事业的李小龙,在做人上也学得“圆融”,李小龙还会成其为“李小龙”吗?  施里芬在一篇缅怀李小龙的文章里是这样说的:  “一天晚上,小龙来找我,他说:‘我是主角,不是他。’(指詹姆斯·高宾)……小龙并说他将是全世界最伟大的明星,比詹姆斯·高宾和史蒂夫·麦昆更出名。但那时我回答他:‘无论如何,你是白人世界中的一名中国人罢了!’随后,他走了出去。从这时起,我第一次意识到我这位师傅不仅是一个非凡的功夫大师,而且还是一个个性极强的演员。我对他更为尊重,并且更深入地认识了他。”  施里芬能宽容朋友的缺点,这正是他与李小龙的友谊始终牢不可破的重要原因。  三周的印度之行,没找到一处理想的外景点。最能代表中国的人文风貌的建筑是佛教寺庙。原以为,印度是佛教的发源地,一定保留有古寺庙。事实上,历史上的印度佛寺跟中国佛寺是两码事,并且早已随着佛教在印度的消亡而荡然无存。旅居印度的华人建有寺庙,不但格局太小,而且建筑风格不伦不类,根本不宜做背景。  他们回到美国,在华纳公司,三人唯一能统一的意见是:不能在印度拍摄《无声笛》。  詹姆斯的口气俨然一名艺术权威:“我认为绝不可在印度拍片!”施里芬说:“拍出的片子将会面目全非,脚本原有的风格会所剩无几,或许能保持不赔本,但充其量只能热闹一阵子。”  李小龙说:“表现中国功夫的影片只适宜在中国拍,现在的印度没有《无声笛》所要求的场景!”又说:“好莱坞是无所不能的,可以创造一切包括月亮和恐龙:为什么就不能在印度创造《无声笛》所需的一切?”还说:“一定得把《无声笛》拍出来:我有百分之百的自信,因为我是最伟大的东方明星!我百分之百地保证这将是,不,一定是好莱坞最卖座的影片!无论是在好莱坞拍,是在中国拍,还是在印度拍!”  李小龙表现得十分执勘和激动,一句话:就是不惜一切代价也得将《无声笛》拍出来!  争执由詹姆斯·高宾一锤定音:“若是去印度拍,我坚决不干!你们另请高明!”  结果,华纳公司取消了《无声笛》的拍摄计划。这对李小龙来说,无疑是个重大的打击,他的情绪低落到了极点。  这件事,使得施里芬和李小龙进一步看清了好莱坞和华纳公司的真面目。他们对李小龙主演的影片能否保证卖座仍持怀疑态度。华纳公司有一笔卢布“死”在印度,正好可拿李小龙主演的《无声笛》做试验品,不管能否卖座,反正他们心目中认为那笔钱已不复存在。而对其他影片,却没要求非在印度摄制不可。  同时,在最关键的时刻,也可能是连他们自己也末意识到的种族偏见重新冒了出来——对李本人,也是对独具中国特色的功夫片。他们若真心想上《无声笛》,就不会最后屈就于詹姆斯·高宾的“要挟”。道理很简单,离开了詹姆斯,好莱坞至少可以找到十个他这样的演员担任片中角色,而集高超的功夫与演技于一身的东方演员,好莱坞只有李小龙一个!  对詹姆斯的行为,并无多少可指责的,他是个美国人,自始至终以坦率的方式表现自己。事情闹成这样的结局,跟李小龙本人不无关系。李小龙是个猛将,只知一意孤行,而无谋略;他应该知道“小不忍则乱大谋”这句中国古训,却把它抛到脑后;他在好莱坞羽翼并末丰满,却要表现“老子天下第一”,这在白人独尊的好莱坞,大概除了施里芬,不再会有第二个人能够欣赏他容忍他。  这恰恰就是李小龙!  几年后,在香港发展的李小龙已是红透了半个地球,他的功夫片极为轰动,极为卖座。好莱坞想起了他,想起了夭折的《无声笛》,重新纳入拍摄计划而去征求李小龙意见。现在轮到李小龙一锤定音了,他的最后答复是:  “我不干!”  1970年,李小龙携家眷回香港度假,不久又回到洛杉矶。李小龙的生活轨迹跟以往别无二样,教武功、串演电视。他对好莱坞,对自己的处境有一种无奈。但他对未来的信念从未泯息过,闲暇之余,他便构思他的未来的功夫片。  也许华纳公司从李小龙香港之行嗅出点什么,或听到什么风声。也可能是因为李小龙演的电视片集越来越引人瞩目,许多好莱坞电影公司的制片人对这个中国功夫演员兴趣日趋浓厚,以求一见,为以后的合作建立先期友谊。  华纳公司不计前隙,再一次向李小龙抛去橄榄枝,商谈合作一部由李小龙主演的片子。  这是好莱坞常用的策略。因为好莱坞常会发生这样的事,一名不被某家电影公司看好的,或者虽看好却又犹豫末决迟迟不启用的演员,会被另一家电影公司拉去签约拍片,从而一炮打响,红遍全国全世界。那么,这家公司会专门为他(她)搭一个明星制作班子,以契约的形式使其成为该公司独有的摇钱树。那么,前一家公司一定会后悔莫及。  因此,好莱坞各公司在独宠大明星的同时,也不会冷落那些末出名的演员。只要被制片人看好,便以各种“友好”的方式先“稳”住;赠贺年卡,送生日蛋糕,邀请参加公司的社交娱乐活动,作出委任更重要的角色甚至作为明星推出的种种许诺。这种诱人的许诺,也可能会付诸现实,更可能只是空头支票、水月镜花。  但华纳公司的做法绝不会使人感到是在开空头支票。李小龙被邀请进了华纳公司的豪华办公室,地位在一般电视制片人之上的电视部经理汤姆·库恩热情地接待了他。会谈认真而诚挚,库恩说:“公司正在考虑拍摄一部表现中国功夫的电视片集,这个功夫师是来自中国的,但活动背景却在美国,因为美国的观众更关注发生在美国的故事。不用说你也会明白,这个中国功夫师是由你来演,否则,我们根本不会考虑拍一部这样的电视剧。”  李小龙在接到华纳公司邀请时已有预感,他没有表现出惊喜若狂,但仍以激动的口气说道:“你们的想法跟我不谋而合,我正在构思一个中国武师闯欧美的故事。这个武师的身份很独特,是一个出自代表中国武术正宗的少林寺的青年和尚,他因缘出国,漫游欧美,独游美国也行。这个武师,实际上是个除暴扶弱、见义勇为的武侠。而他的和尚的身份又使他颇受清规戒律的束缚,他在灯红酒绿、繁华陌生的美国,必然会闹出许多笑话……总之,这将是一部收看率非常高、深受观众喜爱的片集。”  李小龙边叙说,边对一些中国化的术语解释一番。库恩很有耐心地聆听,脸呈兴奋之色。库恩提了一些意见,叫李小龙先把故事梗概写出来。他们商议稍许,一致同意把这部表现中国功夫的电视连续剧就定名为《功夫》。  李小龙沉浸在他的故事天地里,废寝忘食地把梗概写出来,信心百倍地交给华纳公司。  汤姆·库恩推说太忙,没时间看,竟将它束之高阁了。  李小龙等得心焦,施里芬主动去帮他询问,这才证实,华纳公司玩的正是好莱坞“稳”住演员的把戏。过去,施里芬只是根据零碎的信息,来分析好莱坞不重用李小龙的原因,这次却是亲自听到的。  库恩说:“我们认为李小龙不适宜做每个星期都在电视里出现的明星,这和拍一两集是不同的。尽管我们知道他很想主演《功夫》电视片集,但我们必须对公司的财政负责,所以我们还没有认真考虑过让他主演。”  他又说:“华纳公司、ABC公司(美国三大电视台网之一,电视片集须电视台网签约购买才能拍板摄制)和发行商们都认为李小龙的英语还不够地道,他在电视观众中的名气并不算大,他只是拍过单集片,缺乏支撑数十集电视片集的经验及能力。”  当时在场的华纳公司总裁泰蒂艾斯礼的太太莲达温杜布说:“ABC公司已明确表示,拒绝考虑启用李小龙饰主角,他不够高大,太中国化了,这是美国电视观众难以接受的。”  施里芬竭力说明,李小龙能够胜任《功夫》的主角,美国电视观众会欢迎他的。  库恩和莲达温杜布夫人均表示:我们个人也是这么认为的,我们认为他是好莱坞最杰出的东方功夫演员。他还年轻,不要操之过急,华纳公司会认真考虑为他创造机会担任电影电视主角的。我们会为他力争,使他的愿望早日实现……  施里芬带着苦笑出了华纳公司。他想起李小龙跟他讲的一则中国寓言,一个农夫为了省草料而又要让驴多于活,在驴的嘴前半尺处绑悬着一把鲜嫩的青草,驴为了吃到青草拉着车不停地奔跑,而又始终吃不到它。  被好莱坞美丽憧憬所诱惑的李小龙,就象这头可怜的驴。  施里芬为了使李小龙对好莱坞不再抱太多的幻想,把华纳公司的意见原原本本告诉他。李小龙听后,比取消片约还愤怒和绝望。  没多久,李小龙回香港发展。可以说,他是给好莱坞逼走的。  功夫影帝李小龙--第十三章  回港赴泰 柳暗花明又一村第十三章  回港赴泰 柳暗花明又一村  生不逢时,在好莱坞的岁月,正是影业陷入深重危机的时期。在电影方面的发展很不顺,决定从沉沦中崛起,与朋友策划一部《无声笛》的影片。他们去印度勘外景,大失所望,拍摄计划被迫取消。曾有主演电视连续剧《功夫》的希望,他又一次幻想成功,最终发现又是水月镜花。他愤怒且绝望:我在好莱坞还有呆下去的必要吗?  李小龙在好莱坞演艺生涯多舛,明星之梦愈来愈黯淡。他没想到,他扮演的电视角色在香港大放异彩,人们已把他当成世界级的明星。  1970年,李小龙携莲达及儿女回香港度假,受到空前热烈的欢迎。他无论走到哪里,都有人立即把他认出;亲切地叫他的名字“李小龙”,或叫他在《青蜂侠》演的角色“加藤”。人们请他签字,并询问他在美国的情况。  《青蜂侠》在美国播映,只能算引起小小的轰动。而在香港和东南亚的华人区,却引起极大的轰动。这除了李小龙高超的功夫和演技外,重要的一点,是李小龙与他们有着血缘、文化的同宗关系。李小龙是华人的骄傲,他是以一个华裔移民的身份在短短数年就打入世界电影圣殿好莱坞,这在当时,无疑是天方夜谭(就在现在,也算是神话,能在好莱坞站稳脚的华裔演员只有卢燕、尊龙、陈冲等寥寥数值)!  李小龙少年时的演艺、武艺朋友来看他,都说:你成了世界有名的好莱坞明星呀!  李小龙在并不把他很当一回事的好莱坞,就不懂得什么叫谦虚,现在更不会谦虚。李小龙洋洋自得地说:那当然,否则,我就不会去了美国。  敏感的香港传播媒介自然不会放过这位来自好莱坞的明星。报馆记者接踵采访他,纷纷在报上刊出赞誉过头的“炒星”文章;电台为他录制专题节目;电视台请他在荧幕上做功夫表演。  李小龙在电视中的表演可谓出尽风头,令人倾倒。他曾经回忆道:“电视台的人在空中悬挂了几块一英寸厚的木板,我侧踢把它们踢碎了。”  李小龙在香港春风得意,在好莱坞受到的种种委屈和不快荡然无存。但是李小龙却无意留在香港发展,这是因为香港的天地太小,各方面也相对落后。在香港出名,只是地域性的;在好莱坞出名,则是世界性的——不可同日而语。  另一方面,香港的影业公司是不敢“劳驾”这位已获成功的好莱坞演员的。且不说拍摄条件远不及好莱坞,就是片酬也要悬殊一大截。这情形有点近似今日的大陆与香港,大陆虽有良好的外景地等优越条件,却是不敢贸然聘请片酬动辄数十数百万港币的港星拍片。  自然,香港电影亦有它值得骄傲之处。在60年代,人口才300多万的弹丸之地,却能年产故事片300部左右。进入70年代,在电视的猛烈冲击下,香港亦能保持年产近200部的“堪称奇迹”的水平。  在世界不少国家和地区,本国和本地电影毫无市场,市场成为好莱坞电影的一统天下。香港却不然,港产影片一直热门,进口影片作为调剂。港产影片在亚洲,尤其是在华人集中的国家和地区有着广阔的市场。在禁锢甚严的大陆,除文革非常时期,也会进口一定数量的港产“左派”影片。  香港有大小电影制片公司上百家,其中邵氏兄弟(邵逸:夫、邵仁枚)公司、国泰、长城等公司在亚洲颇有影响。香港有东方影都之称,当时与亚洲电影的另两位“大哥”日本、印度在亚洲成鼎足之势。  这一切,在一心想做好莱坞头号东方影星的李小龙眼里,是不存在的。曾有记者和影界人士试探李小龙有无留港从影的志向,立即遭到李小龙嘲弄般的回绝。  李小龙带着香港之行的美好印象回到洛杉矾的家。好莱坞对他的态度一如既往,既不敢轻视他,又不敢重用他。在整个好莱坞的岁月中,李小龙有两次能成全他获取巨大成功的机会(电影《无声笛》、电视《功夫》),又如绚丽斑斓的肥皂泡沫,转瞬幻灭。  李小龙对好莱坞深深地失望,对自己的前景亦感茫然。  在他倍受好莱坞冷落的同时,他回港掀起的“李小龙热”仍在激荡。尤其是港人又亲睹他另一部非凡的电视剧《盲探神犬》后,“李小龙热”继续升温,大有汪洋大潮之势。  一位“异想天开”的电台记者,在越洋采访中向“正在好莱坞得意”的李小龙提出这样的问题:“您虽然加入美国籍,却正如您说,永远是一个中国人。您愿不愿意回您的祖国,比如香港;台湾等地方从事您心爱的电影事业?”  李小龙的回答很干脆:“那当然,如果片酬与剧本都合适的话。”  事实证明,这位记者并非“异想天开”,“正在好莱坞得意”的李小龙此刻情绪低落——华纳公司直言不讳地谈了他们对李小龙的看法,无疑在较长时间内宣判了李小龙出人头地的“死刑”。李小龙是诚恳地回答这一问题的,若稍前,李小龙或许多少会嘲弄这位不“识相”的记者一番。  李小龙的声音在港台传播媒介及影迷中广泛流传。人们翘首盼望这位“民族英雄”早日回来。就这一点,撇开其他一切不计,李小龙的功夫片肯定卖座。  发自香港台湾的邀请拍片的电话信函潮水般地涌向洛杉矾,致使李小龙应接不暇,低落的情绪得到极大的安慰。  李小龙非常认真地开列出赴港台拍片的条件:影片制作投资不得少于60万港币,这是李小龙依据好莱坞的投资法则再降低标准开的价。一般来说,投资大的影片质量相对就高,可出高片酬聘请名编剧、名导演、名摄影、名演员,场景、布景、道具皆可显大家之气。如果只舍得二三十万的话,定是粗制滥造之作。“若这样你们另请高明,就是单独为我一个人开高片酬,我也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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