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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作者:章沐白 字数:21551 更新:2023-10-11 16:59:32

《只为途中与你相见》作者:章沐白自序  “我喜欢过一个人,那时候我只是个初一的新生,她站在太阳底下,穿着白色的背带连衣裙,扎着一个高高的马尾辫,脸被太阳晒得红扑扑的,不知道为什么,我看见她,突然就有了一种不知所措的感觉,她也看着我,我就飞快地扭过头去,装作刚才没盯着她看的样子,心却快要跳到了嗓子眼里,手紧紧地捏成了一个小棒槌。后来她和我同班,我老是偷偷地看她,其实她不是那种漂亮傲气的小姑娘,笑起来的样子傻傻的,可是我却不敢跟她说话,只是她每次经过我座位时,即使我埋着头,也能知道是她走了过来,我没有认错过一次,很奇妙。”  这是我的一个朋友跟我谈及初恋时的话语,他用了“很奇妙”三个字。  那时我想起了我的青春故事,那里有第一次奇妙的心动之旅。只是我能记得的细节已很少,能想起的仿佛都是他穿着一件蓝白相间的条纹衬衫,骑着自行车潇洒的背影。  青春里,我拥有很多梦想,他就是其中最重要的梦想,我甚至为了多看他一眼,做了很多傻事。  如今,我已经走过青春,想到那些过往不禁会心一笑,当时自己真的傻得可爱。也许一辈子,只有在那些青涩的日子,可以纯粹地为一个人做那么多傻事。那是难以重复的幸运。  我把这样的经历,一直看成是幸运。即使,没有结果。  于是有了纪念自己第一次心动的想法,只是没想到,构思于2008年,落笔竟然已是在3年后。这3年的时间,为了打磨一个好的故事框架,我推倒重写了很多次,没有灵感的半年时间,我毫不犹豫地回了自己的家乡,身边有人问我值不值得,套用小说里主人公的话,这世界哪里有什么值不值得,只有自己愿不愿意。  我想把这本小说,当成一件最温暖的事情做,虽然过程艰难。人生只有这一次回味那个年纪的文字,如此珍贵,我舍不得有半点浪费。或者,从动笔的那刻起,我就把它当成了一个时光镜,借着笔下的文字重返少年时代,遇到年少时的自己,那个情窦初开的傻姑娘。  从哪里开始,又从哪里结束,告白,还是隐藏心意,写完后,才发现一切都没必要去计较了。青春走过去了,便是走过了。  这就是岁月,无声无息地偷走了选择的机会,却偏偏留下了最刻骨铭心的回忆。  它是残酷的,更多的,是仁慈。  章沐白  2011年9月21日引子  此时,我正坐在飞往拉萨的客机上。  过道里,空姐推着餐车微笑着派送茶水饮料,我要了杯热咖啡,身边的男生帮我递了过来,我笑着说谢谢。男生露齿一笑,青涩的脸庞有着青春特有的灿烂,“不用谢,不过你看起来好像很紧张的样子。”  “哦,因为我怕坐飞机。”  手中握着的咖啡杯微微发颤,唇齿间有些微寒,我喝了口热咖啡,试图驱散心中的紧张,哪里是因为怕坐飞机的缘故?  “我也很紧张。”男生冲我摊了摊手,调皮地吐了吐舌头,“我生在西藏,却在这里待的时间很短,登机的时候,我就开始有些近乡情怯了。”  “近乡情怯,我……刚刚离开自己的家乡,不过很奇怪,我们的感觉,差不多。”  看着窗外灰突突的机翼,像极了鸟儿的展翅,我不禁想起早上的情景,我坐在车上,掰着手指,1,2,3,4,5……数到10,舌头向上微微卷起,像是努力踮起的脚尖,数完后,舌头却久久舍不得放平,仿佛放平了,脚后跟便猛地一下重重落地,车子经过隧道,城铁列车的声音从桥上一晃而过,像是大海里穿梭的巨鲨,十多年了,时光走得如此匆忙。  我回过神来,嘴巴里一阵咖啡的苦味,看着自己此刻摊平的手指,一个个按顺序弯曲下去,嘴巴里轻声念着,“1,2,3……”  身边的男生好奇地问道:“你真这么紧张,都开始数数了。”  我摇了摇头。  这个大学生模样的男生虽然与我只是萍水相逢,却很是活跃,主动问起我:“你来西藏旅游的吗?”  我笑了笑,“我来西藏找一扇大门。连接过去,同时也通往未来。”  “说得很玄乎。”  “哦,开玩笑的,我只是遗落了最重要的,在这里。现在,我来寻回去。”第一章 一瞬的青春  那是个深秋的晌午,天气微凉,下了出租车,我披着一条暗红色的披肩,走在满是落叶的路上,迎面一对情侣骑着白色的自行车嬉笑着从我身边而过,我看着他们脸上张扬而甜蜜的笑容,不禁也跟着笑了起来,阳光在路侧的树林中穿梭,淡淡地洒在胳膊上、脸颊上,脚下传来叶子咔嚓咔嚓清脆的声音,那一瞬间,我仿佛走在了秋日的油画里。  而米粒就站在画的尽头。  米粒走到我面前,浅笑着打量我,“小唯,你变化真大,现在这么瘦了。”  我依然记得初中时米粒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捏着我的脸颊,像是搓面团,满脸都是逗弄玩具的表情,“二师兄,我最喜欢你肥而不腻的小脸儿了,来,让大师哥我摸一把。”  我顺口回道:“必须瘦啊,要不然再遇见像你一样心狠手辣的,我这脸估计真要被人揉成个猪头。”  米粒捂嘴呵呵笑了起来,这么多年未见,米粒已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米粒了,就连她最具代表性的笑容,也变了样。  我依然记得旧时光里那个米粒笑起来咧大着嘴巴,脖子习惯性后仰的模样,那种活跃的不知天高地厚的能量,在如今的米粒身上,已被岁月冲洗得淡得感觉不到。  米粒亲昵地拉着我的手,进了咖啡屋,从推门起,那首《致年少的人》便缓缓流淌在耳边。  “梧桐树下的雨街,枯叶纷乱地落向水面,蓝色裙角浅浅绽放的水晕,一把红色的雨伞,撑起了我年少的回忆,不知道,何时开始这样缤纷不安的青春,也不知道,何时又走到了漫步而下的台阶……”  唱片里男中音低低地吟唱着,我看着安静的米粒,眼前仿佛浮现出她穿着初中校服的样子,那是个夏日的傍晚,她和我一同走在学校的林荫道上,天空落下大大的雨点,又急又快,我拉着她的手想避雨,她却不慌不忙地从书包里掏出一把红色的折叠雨伞,冲我调皮地吐了吐舌头。  而那些画面,那两张稚嫩的少女笑脸,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这种感觉,有点发涩,有点好笑,心里又有种莫名的伤感。  米粒打断了我有些悠远的思绪,托着腮一脸好奇地问:“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没……”  米粒笑了笑,感叹道:“小唯,这些年我们的变化都很大呢,如果在路上碰到,说实话,估计都跟见到陌生人一样。”  “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  米粒跟着叹道:“是啊,我们都不再是当年那两个傻孩子了。”  很多年前,我们都还是背着书包相约一起去上学的少女,米粒问过我:“小唯,你觉得自己是什么样的人?”  “跟熟的人在一起,就很疯,呃……跟不熟的人,就没什么话好说。”  少女米粒歪着头抓脸笑道:“怎么跟我一样?”  我永远记得她那时的神情,没有人比她更灿烂可爱了。  那时我们都留着一成不变的短发,穿着一样的校服,身材也差不多,从后面看,不知道的人都会以为是对双胞胎。  正是因为米粒的那句“怎么跟我一样”,年少的我,便死心塌地地,倾尽所有地,对她好。  那种好,单纯得没有一丝杂质,不计回报,也想不了太远,只是天真地觉得,我们以后要永远在一起,我要一辈子对米粒好。  想到这里,我自己都忍不住傻笑了起来。  一辈子,永远……可能只有在那么小的时候,才会觉得,这些词可以说得理所当然,毫不心虚吧!  整个下午,我们仿佛都有说不完的话。  我们还是孩子时,那些心中系下的结,也被岁月慢慢地解开了,松弛了。  一说到过去,一说到曾经朝夕相伴的美好时光,米粒的脸上都带着微微的红晕,兴奋而热烈,像是沉浸在了那些早已过去的年少岁月里。  直到我们聊起了各自的情感问题。  “我们这一代人结婚都比较晚,条件和感情要两手抓,既摆脱不了世俗的那些条条框框,又幻想着不切实际的浪漫,可是现实容不得我们这样挑挑拣拣,最后,只好剩下了。”  米粒笑了起来,“你的意思是自己挑不到条件好的又对眼的就把自己剩下了?”  “这是我们公司一个情感专家奉劝我的话,她老人家哪里知道,我的现实是没得挑,一个人心甘情愿剩下的。”  “你啊,还跟以前一样说话无厘头。要不然,我给你介绍一个,对了,你相亲过没?”  “相亲?有过一次,不过是电话相亲,我还莫名其妙呢,人家高学历知识分子一上来就问我有没有考研的打算,我当时被问得一头雾水,就直说考研还不如把我丢到幼儿园去,读了十几年的书才发现还是幼儿园好混。结果那男的就以我没文化没志向为理由把我电话给撂了。挺有个性的博士,说翻脸就翻脸。搞得我最后把我同学臭骂了一顿,乱点鸳鸯谱。”  米粒继续捂嘴笑,“你真是越来越逗了。真不考虑?我这里有条件不错的人。”  “算了算了,我一个人这样挺好,自由自在,一个人睡大床,吃饭也没人跟我抢,赚的钱爱怎么花就怎么花,还没人跟我抢遥控器,也不要跟婆婆公公做思想汇报,这种日子我过着舒坦。”  “看来,过段日子我就要不舒坦了。”  我的话兴奋地脱口而出:“你跟骆然要结婚了!”  阳光照在她亚麻色长发上,一瞬间那微晕的光也随着她的眼眸黯淡下去。  我这才意识到我在对的时候说错了话。  仿佛过了很久,“他已经是过去式了。”  这八个字像是那束在发梢晃动着的已见稀薄的阳光,一个字一个字地跳跃到了我的耳朵里、脑海里,直到我想起那个叫骆然的男医生,那个被米粒称呼为大哥哥的人,戴着斯文的眼镜,笑起来一脸温暖可亲的模样。  米粒的嘴角始终是向上扬着的。  虽然我知道,那样扬起的弧度,其实远比直线更惨淡。  她仍是在乎他的,即使如她所说,已是过去的人,过去的故事了。  “我现在的……未婚夫,他叫陈锦,在南京那边做生意。他来北京谈合同,我是跟他来的,待会儿他谈完事情来接我,我介绍你们认识一下。”  她拍了拍我的手背,“小唯,你也抓紧点,要不然真成老姑娘了。”  “什么叫真成啊,我现在活脱脱就已经是了,而且很彻底。”  说笑着,我脑海里却总是浮现骆然的模样,像是不可控制。  还记得6年前,我和米粒躺在她妈妈的床上,米粒的头发黄黄的,穿着蓝色的牛仔衣,黑色的长裙,一副街头叛逆女孩的打扮,却柔下脸来把我拉到床头,眼睛里闪烁着甜蜜的神采递给我一张照片,电视里的古装电视剧刀剑碰撞得铿锵作响,我看到米粒的嘴巴一张一合,光线在她脸上忽暗忽明,嘴角扬起的弧线无比流畅,“这是我男朋友,骆然,学医的。”  那天短暂的相聚,话题全是关于米粒的新男友骆然,我躺在她身边,听她手舞足蹈地讲着和骆然的爱情故事,关于这个话题,她做了很郑重的收尾,“小唯,我觉得骆然才是我最爱最爱的人。我以后一定要和他结婚,生一个漂亮的宝贝。”  学医的?  我的思维一直游移在照片上那有些相似的眉眼处。  那天,我心中的话终究还是烂在了肚子里。  真只是一个巧合吗?  我宁愿,只是一个巧合。我宁愿自己,想得太多。  毕竟她并未主动提起过那个人。  像是从生命中删除得无影无踪。  我回过神来,米粒兀自搅动着杯中的咖啡,她低着头,一缕长发垂到胸前,随着她的动作微微移动,只听她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小唯,你说青春是什么呢?真是奇怪啊。最近我总是想到我们以前的事情,那时候,我们多好啊,风华正茂,嬉笑打闹,没心没肺得像两个傻瓜。”  她没有看向我,像是自言自语。  我看向落地窗外的大树,风轻轻吹动着树上的枯叶,几片叶子缓缓地飘零着,离开了熟悉的枝丫,就那么淡淡地不经意地落入陌生的泥土。  我的眼眶莫名地热了起来,心里骂自己矫情,仅仅是为了米粒那句话中的“风华正茂”这四个字,像是细沙入了眼,沉了心。  米粒的嘴角掠过笑意,眼睛里却有了水色,“青春……就是有太多遗憾的事情,而那些遗憾的事,自然而然地就发生了。小唯,对不起……”  “好好地说什么对不起,我的青春没了又不是你的错。”  我碰触到她冰凉的手背。  她安静柔和地看着我。  那一瞬间,我仿佛从她泛着泪光的眼睛里,看到了我们年少时的影子,和那段消逝了永不再来的青春,还有,埋藏在我心底深处的那个人。  青春是什么呢?也许,只有走过青春,且走得越远,才越能看清它的全貌,身在其中的人,是觉得它没有止境的,像是一条看不到头的路。  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明白,青春,人生,不过都只是转身一瞬。第二章 被遗忘的薇薇安  寒冬腊月,天空阴沉,空气冰冷、干燥,衣衫单薄的沈薇刚下了出租车便打了个寒战,风刮在脸上像是细细的针在扎,刺刺地疼,抓着黑色旅行包的手往袖子里缩了缩,从她身边擦身而过的人嘀咕着:“真冷啊,这天怕是要下雪了吧。”  另外一个微弱的声音应和着:“可不是吗?”  声音越来越远,已听不真切,沈薇吸了吸鼻子,口中呼出的气立马变成了白雾在眼前缭绕,她心里自嘲,很久没回来了,说不定可以看看家乡的雪景呢。  这样想着,她的脚步不自觉地走快了,医院门前人极少,大厅的收费处却排着长队,排队的人们大多衣着灰暗,神情木然。身着亮橙色风衣的沈薇一进来便显得十分扎眼,用这座城市夸人的话来说,便是很洋派了。  沈薇有些诧异自己竟然就这样没有丝毫迟疑地走进来,在飞机上她甚至想过,要是到时候走到了医院门口她又反悔了怎么办,落跑的事情她沈薇又一贯做不来的,可见这次回来,她内心经过多少次挣扎。  可她还是没有做一丝停留直直地走到了住院部三楼,那个长长的过道,来往的护士走得匆忙,却也忍不住瞥了她一眼,这一刻她的心竟陡然揪了起来,那个人就近在咫尺了,肯定是苍白憔悴,看见她的到来,眼睛里盛满了惊讶、羞愧、悲伤,还是……  沈薇的手心慢慢潮湿起来,嘴角却突兀地向上弯去,心中叹息道:“沈薇啊沈薇,你真是个大傻瓜,天底下第一号大傻瓜。”  沈薇下意识地拢了拢耳边的碎发,迈向病房的脚轻飘飘得好似剥离了身体,眼前仿佛已是那张熟悉而陌生的苍白脸孔,只是当她走到病房门口,却被眼前的景象怔住了。  张向北穿着蓝白条纹的病号服半躺在病床上,正和同屋的病友兴致颇高地聊着天,病友直对着她,收住了要开口说的话,张向北这才扭过头来,那双长长的眼睛就这样直直地盯着她,那些她想从这双眼睛中探到的情绪,竟连最基本的一丝惊讶也没有,在她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只见他扭过头去,用一种再轻松正常不过的口气对着他的室友说:“找你的?”  那三个字像是千斤重锤狠狠地砸在她的心口,那颗原本已负伤的心尚未痊愈,如今一下便被砸得血肉模糊。  她就这样拎着行李包狼狈而去。  “张向北同志,为了我成功打入老外内部,师夷长技以制夷,您老人家就发挥一下您那大脑壳儿,给我整个英文名怎么样?”  “薇薇安。”  “薇薇安……你平时就叫我薇薇,结果让你给我取个老外名,你就给我直接加个安字,你也太会省事了吧,小眼珠子一翻就想打发我了。”  “不好听吗?我觉得很好听啊,听着特别淑女。”  “瞧你那土鳖样儿,跟没见过淑女似的。”  那个盛夏的下午,她咯咯的笑声仿佛都没停下来过,肆意地徜徉在热气腾腾的碧绿草丛里,路过的学生都忍不住瞅两眼,张向北脸色微窘,额头上沁出细密的汗珠,冲着没心没肺的她轻声说了句:“注意形象,别人都在看呢。”  他那时候的样子她一直记得清清楚楚,像极了一个忍气吞声的小媳妇儿。她一直都是极好满足的人,不要求自己的另一半多么优秀出色,只要能容忍她的疯就行。  曾经的青春那样美好,那对青涩的恋人仿佛活在另外一个世界里,如今的她依然能够轻而易举地看到那个只属于他们的世界,而他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  沈薇觉得有股热气在眼眶里浮动,喉咙里却不经意间发出了哼的一声,这世界果真是不公平的。  沈薇在这一天,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一个现实,她成为了被遗忘的薇薇安。  “脑下垂体腺肿瘤,部分患者会有记忆片段短暂丢失的现象,目前肿瘤已扩大至下视丘,再扩散下去会影响视力,所以手术切除肿瘤是必要手段。术前注意饮食清淡,忌辛辣生冷食物,忌烟酒。还请家属注意。”  这些话,都是一个副手医生向她交代的,主刀的江医生只是简单地察看和问询,声音清淡,话极少。  这便是沈薇第一次见到江子墨的情景,身材修长,面容白净,黑发利落整齐,衣着考究,白大褂下面是件深蓝色的羊绒开衫,白色的衬衣,黑白相间的领带,黑色西裤。身后4个人仿佛是簇拥着他走进来,沈薇脑海里当时就莫名地想起了“风采卓然”这四个字。  也是,一个本就清朗俊逸的男子,再穿上风度翩翩的白大褂,任谁都会条件反射地想到这样的词汇吧。  唯一她觉得怀疑的,是他的年龄与资质。  还有,初听到这个名字时,脑海里乍现的弱小火花,那窜起的火苗刺啦一声腾了起来,又迅速湮灭在一团糟糕的记忆里。  她根本来不及去细想,张绮罗便张罗着拉着她出门,说是要向老中医请教术后的营养食谱。那天她狼狈逃离病房,便是被张绮罗碰见,当年有过一面之缘,却待她如家人,她在国外飘零的这些年,已经鲜少有人记得她的生日了,可是张绮罗却每年都会记得给她打电话,比她的父母打得还要早些,这些年一直如此。  即使与张向北当年闹得不欢而散,她也一直记得他妈妈的好。  “我没有女儿,做不成儿媳妇做我的女儿也行,我是真心喜欢你这个小丫头的。”  沈薇从未怀疑过这份关爱的真诚,但人终究是自私又矛盾的,张绮罗那天给她打电话的情景仿佛还犹在眼前。  那是她第一次听见一个母亲的哀求,沈薇当时初听到脑瘤二字时已是大脑空白,见她久久不回话,张绮罗便呜咽地恳求她:“小北真的很想见你,以前他做的错事我替他说声对不起,薇薇你回来看看他吧,就算看在我的面子上。”  她回过神来,却已是局促,握着电话的手像是麻木了,尖锐的手指甲用力地刮着电话,那种声音像极了手指甲不小心划拉到黑板的声音,一声声寒到了心底,她紧抿着唇,垂下眼帘,曾经她对张向北算不上绝望,那样炽烈的情愫在她小小的心田化不开,她只是平静地无望了,而那对她来说才是最可怕的。  她张嘴想说出我现在去算什么身份呢?当年那样狠狠地说过老死不相往来的。  她没有说出口。心中知道即使说出来,张绮罗也会有哀求的话来接住。毕竟她现在无需伪装已经是一名可怜的母亲。  沈薇最终还是应承了下来,却一直在给自己找退路,其实她本可以有足够的理由不来,可是她人却已分明走到了这里。  下飞机后她先给好友安宁打了一通电话,电话那头很是吵闹,像是在什么表演场所,音响声有些震耳欲聋,她几乎是用吼对安宁说:“我回国了,过几天去找你啊!”  安宁捂着话筒一路跑到洗手间,声音拔得老高,“你还真回来了,负心汉活该遭报应,您老人家发什么慈悲啊,难不成你还想回来给他端屎端尿上演二十四孝?”  当时她竟然顺口回了一句:“买卖不成仁义在。”  安宁气呼呼地啐她:“还仁义呢?他当年搞小三的时候怎么没想到仁义呢,对这种狼你还提什么仁义?”  沈薇被张绮罗亲昵地牵着手,心中却是苦笑地反复念叨着那句仿佛最应景的话:“买卖不成仁义在。”  这些年,伤痛已经随着时间渐渐减轻,但是一想到当年的那个场景,她的手还是会忍不住哆嗦,像是那场变故的后遗症。  一份情感中,没有什么比拥有更快乐,也没有什么比失去更痛苦。  现实却像是在嘲笑她,所以搞出这样一场滑稽的失忆,他们在一起的每个片段她清楚记得,而他却把关于她的所有记忆抹除干净,他记得其他人,却独独有目标性地遗忘了她,这场病像是在替他救赎,却将她戏弄。  那天张向北问她,眉开眼笑的样子,“你真的是我的女朋友?”  她平静地回答:“不是,是曾经。”  张向北脸上露出疑惑的神情,“可我妈告诉我你就是我女朋友啊。”  张绮罗正好进来,沈薇转过身来对着张绮罗很有礼貌地说:“阿姨,你替我解释吧,我先出去一下。”  张绮罗神色很不自然,从一开始,沈薇心中就该清楚,对张绮罗来说,她只不过是尚算有用的外人,只是她不明白何苦要这样。  “我们是因为什么分手的?我想听实话。”  傍晚,她快要走时,这两天寡言少语的张向北突然对着她的背影问道。  她回过头来,盯着他认真的黑瞳,只是微微一笑,“既然已经忘记,谎话实话听起来不都是一样吗?我不想说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  说完这句话她的眉眼都是笑着的。  张向北的眼睛却飞快地垂了下去,医院惨白的灯光照在他的脸上显得毫无血色,干涩的嘴唇嚅动着,声音轻却听得字字分明,“其实我挺喜欢你,真的。”  他说得这样小心翼翼,她凝视着他的脸,声音那样平静,“你只喜欢你自己。”  当年那个分手的街道像一条晦暗的路一下涌到她的眼前,他身着黑色大衣,低着头靠在墙角,一口一口地抽着烟,眉头紧锁,她讨厌他这副颓废躲避的样子,一把扯过他手中的烟,狠狠地用脚踩住,她当时倒是恨自己不是光脚去踩那滚烫的烟头,那样心也许便没有那么痛了。  见惯了留学前分道扬镳的情侣,似乎想给她一些安全感,出国前他开玩笑地说只要她不勾搭老外他就替她经营一个家。  那样一个薄脸皮不会说话的人,在机场却把她说得大哭,现在想来他何尝不是一个高手,允诺一个家,多动情的表白,胜过世间所有甜言蜜语。  异国恋很辛苦,分离太久,相聚的时候便会太过甜蜜,而这些短暂的甜蜜只会让在机场挥手说再见时备添伤感,每次回头看他,他都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看着她,她告诉自己不要再回头了,可是还是忍不住要频频回望,直到再也看不见那道熟悉的身影,然后一个人坐在候机室里喉咙发酸。  身边太多人没有坚持住这样相隔遥远的恋爱,纷纷散场,她坚信他们能走到最后。  谁都以为自己会是个例外,可现实偏偏不是。  她亲眼目睹了他牵着一个陌生女孩子的手,那个女生亲昵地依偎着他的肩膀,两个人的笑容在阳光底下甜蜜灿烂。而一脸倦色的她,呆站在路边的菩提树下,提着行李箱的手,抖动得像个傻瓜,她的心痛得像是被狠狠撕裂开,连皮带肉,她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只是为了看他一眼,看他一眼就好。  他一直盯着地上那个被她踩碎的烟头,从头至尾都没看她一眼,只是低声说了句:“对不起。”  她吼了回去,声音嘶哑,“你昨天晚上还跟我说爱我呢,这就是你的狗屁爱情?”  他抬起头来看着她,眉头锁得更重,“我没有骗你,只是……”  她给他接话,冷笑道:“寂寞了?不要告诉我你只是身体出轨。”  他看着她嘴角的笑,像是鼓足了勇气说出来:“也许我们已经不适合在一起了。”  话音未落,她便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路人看着她这模样必定以为她已经疯癫了,她伸出手想狠狠抽他一个耳光,最终还是没下得去手,她真是可悲至极,直逼着他的眼睛道:“爱的时候什么都是适合的,不爱了就可以睁大眼睛理直气壮地说不合适,你只是在为自己变心找借口!张向北,从今天起,我们老死不相往来,现在你就给我从这条街上滚蛋!滚啊!”  没有挽留,没有争辩,甚至都没有流露出一丝无奈,他只是迅速掉头,向西走得飞快。  她抹干脸上不争气的眼泪向东逃也似地跑去,再也没有回头,再也不会有那样一个人,像个雕塑一样地站在她身后,看着她离去。  再也没有了。  那一刻她便懂得,若谈爱,必须要经得住流年和距离,否则只是天空中乍然绚烂的烟火,除了短暂的美,什么都留不下。  青春,初恋,承诺的家,都消散了。  沈薇在医院餐厅捡到一个黑色的牛皮钱包,正方形,没有花式也没有暗纹,简单得连标牌都没有。那时候是下午3点多钟,早已不是饭点,餐厅空荡荡的,食堂戴着口罩的师傅拿着大勺子问她:“吃点什么?”  她盯着兴许还有些残热的饭菜,心想罢了,本来胃口就不好,就不吃这些残羹冷炙了吧,但那师傅以为她拿不准想吃什么,热情地推荐道:“今天的芸豆包子不错,你要不要来两个,还热着呢。”  她晃过神来,有些不好意思,心想还是吃两口吧,“那就一个芸豆包子,一份西红柿炒鸡蛋吧。”  端着托盘,转身,往里走,找了个靠墙的位置坐了下来,西红柿炒鸡蛋已经微微发凉了,芸豆包子还算温热,沈薇咬了两口,便觉得有些食之无味,只是脚微微往里移动了一下,便觉得踩着个东西,她放下手中的包子,低下头去,脚早已收回,一个黑色钱包便映入眼帘。  她弯身捡了起来,拍了拍钱包上的灰,钱包落在手中轻轻薄薄的,前后翻了翻,心中思忖道,这样简洁的款式该是个男士的吧。打开钱包,心想着能不能找到身份证之类的东西,折叠的钱包轻轻翻开,却一眼看到了一张女生的照片。  这是一张中规中矩的证件照,女生短短的头发,脸颊有着少女特有的婴儿肥,白色的衬衣领子,蓝色的女士短领带,一看便是学生制服。少女的嘴角微微扬起,那样的笑容让平凡无奇的五官有了股生动的活力,沈薇突然一动不动地注视着照片里少女阳光的笑脸,脑海里飞快地掠过一道景象,景象里有人在说话在笑着,模糊得像是一团白色的雾光笼罩着,只有晃动的身影和缥缈的声音,那种感觉很熟悉,却又遥远得难以触摸。她的眉头不禁微微皱起,仿佛是再也捕捉不到那突涌出来的记忆画面了。  她想得头都要痛了,太阳穴那里突突地跳,她低下头去使劲地按了按,难道她的记忆已经开始衰退了吗,还是她出现了幻觉?  可是这个少女,她盯着那张沉入时光里的笑脸,眼睫毛急促地颤动,她的潜意识告诉自己,一定见过这张脸。  包子早已凉透。  像是进入了一个团团迷雾的局,沈薇的疑惑、好奇、迷茫全部涌了上来,这个钱包的主人会是谁呢?会和这个少女一样让她有股模糊的熟悉的感觉吗,还是会让她一下得到答案呢?  她如愿以偿地找到了身份证,只是身份证上那张清俊出色的脸孔不由让她陷入更迷茫的境地,她喃喃地念着这个名字:“江子墨,江子墨……”  她想到刚才下楼在电梯门口遇到江医生的情景,一个年长的男医生正在跟他说着话,他专注地聆听着,表情却是淡然。他兴许生来便是这样一副淡然的样子,给人的感觉总是沉默内敛,甚至有些冷,这样的人总给人一种距离感,起码看起来还真是不会做出把一个女生的学生照贴在钱包里的事情呢。  沈薇把钱包交给江子墨,换来的是一个礼貌的微笑和谢谢,沈薇不太会和这样的人打交道,也客气地回道:“不用谢,恰好捡到了而已。”  办公室里有一张宽大的沙发,她刚才进来时一眼便瞧见了沙发上的羊绒毯,他的脸色微微有些疲倦,神经外科的手术向来是个大工程,精密而又耗时,一台手术做六七个小时是常事。  “那再见,您继续休息吧。”  “再见。”  门关上了,轻轻的嗵的一声,沈薇抚了抚额头,呆站了一会儿,竟然鬼使神差地又飞快打开了身后的这扇门,江子墨并未像她想象的那样在沙发上休息,而是坐在办公桌前,手中拿着钱包,她一眼便看见他在认真凝视的是什么。  江医生却是处变不惊,手仍保持着握着钱包的姿势,转过头来,一双漆黑的眼睛平静如水,仿佛她刚才的莽撞从未发生,只问她:“还有什么事吗?”  那双眼睛仿佛能看穿她的来意,她明明未做亏心事,反倒结巴了起来,“刚才……我看了你的钱包。”  “嗯,我知道。”  沈薇大脑尚未反应过来,只下意识地啊了一声,语气里写满了疑惑。  “你难道不是看到我的身份证才找到我的吗?”  沈薇在这样沉静的反问声中一阵羞愧,自己竟然是笨成这个样子,果然这种人她是接触不来的。  “对……我只是想问一下江医生,确认一件事情,我们认识吗,或者是见过?”  她的问话很直接,是奔着想解谜的心态而来。  可对方的回答更直接干脆,“没有。”  沈薇觉得喉咙里干涩异常,但还是试探地问:“那能告诉我钱包里那个女孩是谁吗?”  事情发展到这里,江医生的表情已经由沉静变成淡漠了,声音也客气地冷淡起来,“不好意思,这是我的私事。”  显然她沈薇第一次被人理解为骚扰了。  一个女医生走了进来,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她,沈薇心中有些窝火地回了一句:“那我就不叨扰了,再见。”  本是一件拾金不昧的好事,却只落得个满腹郁闷的结果。  张向北的手术后天就要进行了,主刀医生是江子墨,沈薇这几天已从不少人口中得知江子墨的医术精湛,年纪轻轻就已经靠几台国内罕见的大手术名声大噪,他的手术特点便是致残率极低,手术时间相对缩短,肿瘤全切率高。  沈薇想到自己一开始的质疑,不免觉得自己有点太以貌取人了。可是那天她从他办公室出来后听到护士们关于这位风云人物被骚扰的各种八卦,便知道为何那个女医生要用那种眼神看她了。  八成是把她也当成了疯狂追逐江医生的花痴了吧?  同时她在那天也知道了关于江子墨的一个事实,就是他已经有了未婚妻,但是医院的人从未见过。  沈薇脑海里立刻浮现出那个少女的笑脸。  是她吗?  可是她到底是谁呢?  沈薇的脑海里搅动得天翻地覆,她讨厌这种熟悉而又陌生的感觉,像是生活在挑逗她的神经,而她总是在事实的边缘徘徊,永远接触不到事情的本来面目。  江子墨并不认识她,她也记不得见过这样出类拔萃的人,可是为何她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会有那样熟悉的感觉,虽然是一闪而过难以深究。  可是为何那个少女的脸她记得见过,却想不出来到底是谁,叫什么名字,在哪一个场合遇到过。  而这样的两个人,却重叠在了一起有某种亲密的关联,强大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让她混沌头痛,就像置身于一片迷雾的森林,怎么也找不到出口,也看不到前面的方向,只能置身其中,不停地原地打转。  那天沈薇从医院出来直接就去了安宁的新家,安宁的老公林夕见沈薇过来立刻拿起外套就准备出门,沈薇有些莫名其妙,“怎么我这一来你就要出门,不待见我就直说。”  林夕眼角一耷拉,活像条可怜的沙皮狗,怨声载道:“我的姑奶奶,我哪敢不待见您啊,是我们家安宁让我一看见你就赶紧自行撤退的,说我在这儿损了你们俩聊天的兴致。”  安宁穿着一身毛茸茸的粉色连体睡衣,对着林夕摆手道:“还不快走,想扫我们姐儿俩的兴是吧?”  林夕对着沈薇一副“你都看见了吧”的表情摇了摇脑袋,一边飞快地穿鞋子,一边脑袋直往门外拱,跟屁股后面有大炮在轰炸似的,沈薇刚说一句,“你慢点林夕,对不住了啊今儿。”林夕就砰的一声甩上了门,由于力道太大,门上的灰都甩了沈薇一脸。  沈薇有些哭笑不得地抹了把脸,冲包租婆安宁喊道:“你们家这门是要往文物那儿造是吧,瞧这满天灰。”  安宁却不管不顾冲到阳台上,对着林夕一顿暴吼:“你长脸了啊,都敢甩门了,看回头不扒了你的皮!”  沈薇早已习惯安宁的撒泼本事,活脱脱一个王熙凤加周扒皮,却敢叫安宁这么个名儿,但凡知道安宁性格的人都替安宁他爸害臊,非得整这么个假淑女的名儿,当年安宁就当着一群人大言不惭地说:“老爷子给我取这么个名儿一听就像个永恒的处女,我老爹够有文化吧。”惊得一群人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唯独林夕一个人亮着口白牙在那儿傻呵呵地笑。这两人闹来闹去结了婚,依旧过得像俩孩子打打闹闹。也许安宁的个性就得找这样一个人来配吧。  沈薇很羡慕这样的生活,简直就是疯癫版本的神仙眷侣。曾经她以为她跟张向北也会过这样嘻哈闹腾却只有自己能品出幸福的小日子,只是没想到她憧憬对了生活,却意会错了对象。  安宁结婚的时候,林夕就曾当着众人的面宣誓:“我林夕今天起誓,这辈子就在安宁这棵美丽的小树上吊死,绝不后悔!”  沈薇还记得当时林夕的妈妈就坐在她身边,嘴巴里念叨:“这破孩子,大喜的日子,说什么死不死的,口没遮拦的,真没个讲究!”  安宁也不管不顾,直接肘子一勾,就往林夕的嘴巴上狠狠亲去。  众年轻小伙儿嗷嗷直叫,一时掌声口哨声撒欢了天。  林夕老妈心脏受不了了,直拍心口,“哎哟喂,这俩破孩子,真是……真是不嫌丢人啊。”  当时沈薇就安慰跟唐僧一样的林夕妈,“阿姨,这哪能叫丢人啊,这叫勇敢去爱,叫有个性。一般人啊,还真是只有羡慕的份儿呢!”  林夕妈这才停止了抱怨,一个劲说:“是吗,看来是我老喽!不过,这现在的年轻人也真是太能折腾了。”  沈薇还沉浸在那个闹腾非凡的婚礼里,一棵树上吊死,何不是一种最专情的姿态?  “这男人啊,爱你的时候,你疯疯癫癫那是可爱、是活泼、是有个性,要是不爱你了,直接觉得你是披头散发张牙舞爪的梅超风。”  安宁倒了杯奶茶放到沈薇手里,嘴里继续不停歇地念叨:“所以我说张向北就是一花心大萝卜,他嘴巴里的爱才几年哪,你看咱老爸老妈不都是一辈子过得好好的吗,爱有了期限,那就是不负责任耍流氓。就你心软,还过来伺候他,我真是服了你了。”  “我没怎么伺候,就在一边跟个傻瓜似的待着,都是他妈妈忙前忙后的。”  沈薇见安宁又要叨咕,赶紧添了一句:“他后天手术,完了我就回去了。”  “薇薇啊,你想明白了就好,他不值得你一而再再而三地回头看。重新找一个人吧,天下好男人海了去了。”  沈薇还算庆幸自己的好友能说出这番话来,天下好男人尚且多着呢,证明安宁从未吃过男人的亏。  要换做是和她沈薇遭遇一样的女人,大抵会是表情愤愤而不自知地喊出那句:“这世上没有一个男人是好东西。”  所以幸福与不幸的女人,看男人的眼光是截然相反的。一个信,一个再也不信。  沈薇有些不耐烦,摆了摆手,转移话题,“对了,你认识江大附属医院神经外科的江子墨医生吗?或者听说过?”  安宁点头如捣蒜,“听说过啊,不就是前阵子给那个特有名的歌唱家做脑瘤手术的医生吗,报纸上电视上都有报道,我妈当时还说这人年纪轻轻做手术肯定不靠谱呢,可是人多牛啊,那歌唱家声带没受一点损伤,恢复得还特快,新闻上还说快要复出开演唱会了。”  沈薇掰过安宁不断摇晃的大脑袋,“喂,安宁,你这个鬼记性能记这么多事可真不容易啊!”  安宁笑得格外欢畅,“废话,帅哥记不住,那我还能叫安宁吗?”说完小眼睛一翻,“唉,我的薇薇大小姐,你先别急着刺儿我花痴,你打听这人干吗,说,有什么企图!”  沈薇挥开安宁的手,“什么企图?人家是张向北的主治医生。”  安宁立刻激动地一下从沙发里蹿起来,表情活像个偷着米的小老鼠,“啊?够能耐的啊,找这么牛的医生,私下接触了吧,还不老实交代,肯定是跟张向北一对比,明显好得不是一截儿了吧,姐姐,你要有意思,就直说啊,别跟妹妹我装那含羞草,哈哈!”  沈薇白了安宁一眼,“你杀了我吧,唧唧歪歪的异想天开呢,他长得不错医术又很厉害是事实,可是想到他整天开人脑袋,就是我有点欲望也全灭了,懂不懂?”  “要是个神经外科女大夫,照你这么说,都没男人要了,一想到开人脑袋,男的全阳痿了?”  沈薇笑得前仰后合,“不是,我是觉得江子墨这名儿我很熟,可又想不起来了,但我确定没见过这样的人,要是同名同姓也就罢了,关键的是,我捡着他钱包了,钱包里有个女生的照片,那个女生我肯定见过,可是我想不起来是谁了,脑子里乱得像一锅粥。”  “还粥呢,你真是白瞎了那锅粥了,我看你就是一堆烂糨糊,你什么脑子啊?这关你屁事,这么大人了,你玩侦探小说呢,平时看看那个柯南也就算了,你管人家是谁,谁能拍着胸脯保证自己过目不忘啊,我看你就是好奇心重,要不然就是忌妒那女生,你想追人家江医生你就直说啊。”  沈薇被安宁噼里啪啦说得头疼,忙打住,“别,别!你能不一听见雄性就往我身上泼脏水吗?”  “你啊,就是欠缺雌性动物该有的本能。你要喜欢那个江医生,我明天就杀过去助你一臂之力。”  沈薇无语地耷拉下脑袋,告饶道:“我对那种冰山男没兴趣,我发誓!”  安宁的脸跟变脸谱一样立刻肃穆得像是去送丧,挨着沈薇坐下,嗓子由刚才的尖锐变得低沉,“薇薇,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还爱着张向北?”  沈薇笑了笑,“你一正经我就难受。”  那个笑却没有顽强地坚持太久,便如山崩一样垮塌下去,沈薇起初只是觉得嘴巴里像是塞了一个很酸的橘子,酸到喉咙里,不一会儿工夫,却酸到了眼睛里、食道里,还有心里。直到酸得满脸是滚烫的泪水,就这样趴在安宁的肩膀上哭着,“凭什么,凭什么我忘不了,他却可以这样轻而易举地全部忘掉,凭什么要让我一个人去记得?”  她心里无法欺骗自己,一切都无法化整为零,那样深刻地握住过,就算要将其厚葬,也非得找块潮湿的土地,渴望雨水浇灌,阳光润洒,憧憬着已消逝的能奇迹般破土而出,哪怕是露出一棵小绿芽,便已是大地回春,生命复苏了。  爱过,哪甘愿这样结束,虽然休止符早已横亘在眼前。也许是不够爱自己吧,爱一个已经走失的人,所以才要用过往的情意一遍遍来折磨自己。  她想起江子墨看着照片专注认真的眼神,她兴许是替他捡回了最珍贵的东西,即使那有可能只是一个失物。  那么她的失物呢,如今就算想起来依旧珍贵,又有何意义?第三章 雪地里的脚印  北京是座金字塔一样的城市。  苏晓鸥曾经拿起一支铅笔在白纸上大喇喇地画了个金字塔,上面写了北京两个字,我不明白,他便在塔身画了两条直线,将塔分割成了三块儿,我当时特兴奋,以为他在研究什么新型蛋糕,结果被啐之,只见他不屑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老气横秋地拿笔在三块分布不均等的面积上点了点,讲解道:“北京就像埃及的金字塔,我告诉你啊,这塔分三层,第一层那都是权贵,面积最小,这些人最少,什么北京砸一块牌匾下来,十个人八个就是当官儿的,那纯属扯淡,这些人不轻易在大马路上出现,要砸也是砸死路边的花花草草,和像姜唯你这样浪费口粮的吃货。  第二层是号称精英的中产,有些是曾经发梦到北京,梦想一夜暴富的主儿,如今苦尽甘来,拔起小旗就扎起根来,有车有房有贷,不愁吃喝。有些呢,是纯靠拆迁一下膀大腰圆的。不过这些人,也就算个三四成。你要说这些人有什么特点,那就是为城市的尾气排放充分贡献自己的力量。  这第三层哪,就是广大的底层啦,包括你我在内的底层人士,怀揣着一张火车票,挤得一身臭汗,眼冒金星地就来发梦的,或者是扛着老棉花,直接来工地打工的,无房无车,随时等待滚蛋,却死死赖着不想走的,完了想抱别人大腿还找不到一只人腿可抱的,就算到超市抱只金华火腿也要掂量掂量自己的钱袋。这种人最多,你看看咱们这楼上楼下房子被隔得像是古代的茅房你就明白了。蹲里面一天被憋死的小强已经在这个城市不计其数了,造孽啊!小强尚且如此红颜薄命,我辈焉能苟存?”  当时我被苏晓鸥的口若悬河震得久久说不出话来,这人若不是舍身投入我国的漫画业,这口才这思想不去做社会调研,做个相声演员也是主流人士。  “去日本吧,让哆啦A梦把你变到金字塔的顶端。”  苏晓鸥皱着鼻子看着我,“我这样的才华,还要投入谁的怀抱吗?我相信,到哪里,我都是一根永远矗立不倒的擎天柱!”  “马桶里的吗?”  苏晓鸥立马崩溃。  我和苏晓鸥相识已经整整7年了,彼此开玩笑早已肆无忌惮,用苏晓鸥的话说,我一到了别人面前,就是假淑女装文静,一到了他面前,活脱脱就一个粗俗又毒舌的男人。  我喜欢他叫我男人。  起码,可以证明,在这金字塔的最底端,我们的友谊已经超越了所谓的性别。  曾经我在米粒面前也这样肆无忌惮过。  如今,好像再也捡拾不到那样畅快淋漓的感觉。  这么多年,也许是感情未变,人却变了。友谊可天长地久,只是,不复原来的模样。  苏晓鸥那天见我回来,披着披肩,拎着小包,长卷发半束起来的样子,边吃着泡面边揉着惺忪的睡眼,毫不留情地抨击起来,“哟呵,又披上这块红桌布了啊,随便见个女的,都能整得这么荡漾摇摆,你这不是摆明了要灼伤我视网膜嘛!”  我那天一反常态没有回击他。  只坐下来,看着他,一本正经地问:“你说,人是不是真的会变?”  苏晓鸥像是听了什么好笑的大笑话,方便面都快喷了出来,“姜唯啊,姜唯,你问的问题真是跟我吃的方便面一样没营养,怎么了?你朋友变了?我告诉你啊,人不可能一成不变的,人一辈子最起码也得跟猪八戒一样来个三十六变,相信一成不变的人,不是天真,就是那些蹩脚的编剧。还有你问问自己,你变了吗?”  “我变了吗?呃,好像变得是挺多的。”我指着自己自言自语,眉头不禁微微皱起。  “我跟你讲啊,不是我苏哥要搞特立独行啊,我数十年如一日地坚持画漫画,坚持一颗闪闪的童心,坚持只爱男人,就这样,我也变化多端,比如,我啊从原来的胖子变成了现在这么一个苗条的瘦子,从原来的爱瘦男人,变成了爱肌肉发达的男人,从原来的爱吃康师傅方便面变成了现在的五谷道场,我苏哥也是个讲究养生的人……”  “得,得,苏哥,您打住,我错了,我不该问这么幼稚的问题,您还是赶紧吃完泡面,回房间去看您的肌肉男比赛录像吧,我洗洗睡了。”  我觉得跟苏晓鸥这个话题到此为止了。  只站起来一个人往房间走,苏晓鸥哪是这样肯善罢甘休的人,跟在我后面一阵煽阴风点鬼火地碎碎念着,“是不是你朋友变大美女了,还嫁了个有钱男人,全身都是闪瞎人眼的名牌,还开着玛莎拉蒂!”  门扑通一声响。  苏晓鸥还想说什么,已经被谢绝在门外了。  “姜唯,你心要放宽点,说不定人家跟的是个老男人,浑身皱巴巴的像个沙皮狗,最关键的是这老头儿还是个变态,你别看这女的现在表面光鲜,回去指不定被吊起来用鞭子抽呢,还蘸着辣椒水。”  苏晓鸥的大嗓门继续在外面喋喋不休,我对天翻了个白眼,肠子差点悔青。我干嘛没事招惹他。  我懒得跟他贫嘴,直接打开电脑里的音乐,不一会儿,门外便消停了下来,多年经验总结,无视是对付苏晓鸥的最大利器。  拉开窗帘,推开窗户,趴看着对面街道的车水马龙,北京的秋夜,已觉深凉,我的脖子上被风吹得有些起鸡皮疙瘩,我不禁想起了米粒穿的那样单薄的裙装,出咖啡厅时我把我的浅绿色外套给了她,她开始是拒绝的,可是手却一片冰凉,最后还是耐不住我,穿到身上。  我们漫步走在来时的大道上,月亮被剪了一刀,朝我们咧嘴笑着,脚底的落叶被踩得咯吱作响,时不时有汽车从身边缓缓而过,米粒拉着我的手,渐渐温暖起来,我的手有些贪恋那样柔软的温暖,还像从前一样。只是这样的暖意,并没有让我拥有太久。  我见到了那个风尘仆仆的男人,米粒的未婚夫,陈锦。  身材魁梧,长相粗犷,笔挺的西装显得人很精神,只是眉宇间有些沧桑,和我握手的时候,力气很大,我的手背不禁蜷缩起来,但还是有些疼,我看着他咧起的热情笑容,嘴角也傻不愣登地跟着咧了起来。  “不好意思,来晚了……我叫陈锦,米粒应该跟你说过吧,我可不是第一次见到你,米粒有你不少照片呢,真人比照片里好看多了,女大十八变啊,真没说错。”  “你别说这些套话了,小唯又不是你的客户。”  “只要夸我好看,都不算客套话。”  我跟着他们后面打哈哈,上车后,陈锦的话不少,大体上围绕着他的出生地家庭工作在打转,直来直去很是豪爽,车内笑声不断。  这是个完全不一样的男人。  不管是外表还是个性。  我到了公寓门口下车,陈锦和米粒还有一个宴会要参加,就在此简单道别,米粒抓着我的手微微揉动着,我说我们抱一下吧,米粒点头,我的下巴埋在她幽香的发间,她拍了拍我的背,我说下次再见。  她在我耳边轻声细语,温暖的气息在我耳廓缭绕,“有喜欢的人就去见,不要在意别人的看法,不要错失。”  不要错失……  不要错失……  关上窗户,也关住了阵阵凉意,我看着床边的画架,画纸上被我昨晚涂画得乱七八糟,就如我此刻的内心。  这么久了。  久得好像过了漫长的几个世纪。  可是,闭上眼,又好像发生在昨天。  我有喜欢的人,一直都有。只是这种喜欢,太久太久,久得像是一种习惯,久得又像是被时光掩埋,察觉不到,可又能随时随地想起。  此时的我坐在写字台前,打开抽屉,拿起那本很久没有翻动的画本。  我每打开一次,几乎都需要勇气,因为,回味也耗人心血,因为从未得到,因为遥不可及,也因为,可以轻易回忆到那段年少岁月的点点滴滴,喜怒哀乐仿佛全能在眼前上演。  岁月流逝,我坐在异乡这个狭窄的房间里,写字台前暖黄的灯光照在我不再稚嫩的脸上,我低着头,垂下眼帘,手轻轻抚摸着眼前这张遥远的画作。  时光仿佛在这一刻倒流,17岁的我坐在家里那张白色的写字台前,下午柔软的阳光透过白色的窗帘照在我稚嫩青涩的脸上,棕色的瞳仁里闪动着温暖绚烂的光,我的手中握着铅笔,专注地,深情地,一笔一画随着内心深处的记忆与细腻的感触,在白色的画纸上游走。  我好似一转头,便能看见他坐在那个靠窗的位置,他总是喜欢左手撑着头,利落的黑发散落在光滑的额头上,眼睛半垂成一道弯弯的弧度,专注地看着手中的书,长长的睫毛随着呼吸微微颤动,高挺的鼻梁,微抿的嘴唇,微风吹来,白色的校服衬衫微微浮动,像极了一块飘拂的云朵。  教室仿佛被蒙上了一层柔光,时间静止,只有他坐在那里,朦胧的侧脸,那样美好,那样专注,风轻轻地吹来,吹进了时光隧道里。  我触摸着画纸上那张久远的侧脸,已然清风拂面。  记得大一,隔壁宿舍有个说话容易脸红的女生这样问过我:“小唯,你说,初恋真的是粉红色的吗?”  说这句话时,她的脸上已洋溢起粉色的光晕。  我的眼底却兀自黯淡下去,初恋……  在心底苦涩地喃喃道:“我的初恋,是灰色的。”  如果现今再有人问我,我会说,是暖黄色的,而这种颜色,正是,漫长时光洒下的光晕。  那天夜里,我又梦见了他。  醒来,已经忘记了梦里是怎样的一个故事,零零碎碎无法拼补。只记得,他的轮廓,还是记忆里那个样子。  只记得,他说话的表情,还是记忆里那个样子。  仅此而已。  可是心口却无法抑制地涌出回味悠久的清甜。  很幸福。  就算只能偶尔在梦境中看到他的模样,也是莫大的幸福。  起床,刷牙,洗脸,匆匆热杯牛奶,咽下干涩的面包,穿上外套,出门。  每个上班的清晨,都是一样的。  只是今天,我的脸上,仿佛有了微醺的感觉。  “哟,小唯,你这脸蛋儿粉扑扑的,简直就是一个怀春的少女嘛,说,最近是不是搞地下活动了?”  在北京我最好的朋友、公司的人精、自封情感专家的辛潮在卫生间就把我戏谑上了,流水声在耳边哗啦啦,早晨的洗手台边人不少,听了辛潮这么一说,也跟着起哄,“对啊,小唯今天气色看起来真的很不错,人逢喜事精神爽嘛!”  “哪有什么喜事,今天晚上还要加班呢,远华的策划那么难做,你们就少幸灾乐祸,我啊,这不是精神爽,都快熬出精神病了!”  “死不认账,我发现啊,咱们公司就数小唯嘴巴最严实,跟谍战剧里的特务有得一拼,指不定哪一天结婚了我们都不知道!”  “你们倒是想得美,结婚少得了你们嘛,份子钱全给我双倍还回来,你,还有你。”  那几个本笑得极不安分的已婚人士,不屑地冲我切了一声,“钱少不了你的,但是人你得带来给我们瞧瞧啊!”  开玩笑的人渐渐散去,辛潮挽着我的胳膊突然咯咯地笑了起来,“要是真让这群已婚妇女掏双倍份子钱,她们还不得把你场子砸了。”  “她们应该祈祷我不结婚,这样省钱我也省得老被叨叨,我妈打个电话就跟我唠这个,耳朵都快起趼子了。”  辛潮突然兴奋地扯起我的衣袖,眼睛发亮道:“唉,小唯,你说咱们俩去参加相亲节目成不成,你看啊,一来可以有大把的男的供你选,二来上电视能成名人啊。”  “你真不愧叫辛潮,净往这些新潮的事儿上赶,都说是节目了,娱乐大众的,你还真当回事儿了。”  辛潮却是一脸若有所思的模样,“上了电视,他就能看到了吧?”  “你前男友?”  辛潮摇了摇头,“我的前前前男友,也是我的初恋。”  “他看到了,会和你联系吗?”  “不知道。世上的事本来就很难说,更何况是人心,也许他的心已经变了,也许……他还是老样子,唉,谁让我当年不懂得珍惜呢?”  辛潮的口吻有些淡淡的落寞,我在这份落寞里,读懂了她懊悔又有所期待的心思。  “你做决定了?”  辛潮挠挠头,嘴角咧出笑容,“我想让他看到现在的我,我变了,变得也许就是他期待的那个样子了。”  “你现在讲事实摆道理在我们公司是一绝,我看你现在不止是成熟,简直是熟透了,你啊,自己做好决定,到时候我给你做后援团。”  “一言为定!”  辛潮笑得一脸没心没肺。  我的脑海里,不禁想起了昨晚的那个梦,梦境里,遇见了他,我也是这样笑的。  今天是再平凡不过的一天。  依然有加班,耗费不完的脑细胞,还有办公室没有一丝温度的白炽灯。  时间明明过得很缓慢,可是一转眼,我又是一个人站在了办公室的落地窗前,喝着廉价提神的速溶咖啡,我已数不清这是第几杯,只知道在这一杯杯的速溶咖啡里,岁月消耗如此之快,我喝着它,放空一样地看着这个城市熟悉的夜景。  可笑的是,眼睛虽看着夜景,即使看再多次,自己,也融不进。  心不在这景致里,一直都是。  我不知道,这样的夜晚,这座城市有多少人和我一样,孤单地站在高楼大厦的窗户边,看着外面的灯火闪烁,听着汽车的喇叭声、人流声,身体是疲惫的,心也是空落落的。  这样的空落,充满了迷茫和厌倦,甚至有时候,不知道自己是谁,渴望的又是怎样一种生活。我们只是如木偶一般穿梭在这座庞大的城市,拥挤着,工作着,过活着。  这样多孤独的夜晚,我们又会在哪个偶尔的间隙,想起谁?  秋去冬来。  连续数日的阴冷天气,城市一下变得灰蒙蒙的。  我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艰难得仿佛用尽了所有的力气。一到冬天,我恨不得蜷缩成冬眠的动物,在被窝里一直待到春暖花开。  屋内的暖气虽不是很足,但是一出门就被凛冽的冷风包围,头发被吹得七零八乱,就连鼻头也冻得发酸,真是一下从天堂坠入地狱。  我看着身边走过的男人,拿围巾把脑袋裹得只剩两只眼睛,最关键的是那围巾还是惨白惨白的,活像诈尸的木乃伊。再看看前边的人大都低着头,缩着肩,我心中不禁哀叹了一句,这哪里是上班族,分明就是一群难民嘛。  好不容易挤上地铁,我被挤在了一群男人中间,没有一丝空隙,个子不高的我只能被重重包围,拿人肉当靠垫了,抬头发呆消耗时间,却看到了正面的男人一脸正气地高昂着头,像是要去就义,而我不幸地看到了他粗犷的鼻毛根根分明地向外怒放着,无奈的我只能低头消遣,可是侧了个头,便看到了左手边男人未拉上拉链门的牛仔裤,艳红色的秋裤若隐若现,我心里骂道一大早就见识这么风骚的内衣表演真是提神。我尴尬地艰难地扭过身去,只是在转身间,车晃了一下,右边的男人踩了一下我的脚,我疼得龇牙咧嘴,想瞪那个男人一眼,却发现他镜片后的一双犀利小眼正在瞪着我,我心中不得不为今天这样一个不幸的早晨哀悼。  到站了,我好不容易从地铁里挤出来,已经累得像是被扒了一层皮,刚到公司,李总看见我一脸狼狈相,却是视而不见,直接下达任务,“那个……小唯啊,待会儿和辛潮去机场接一下国信的安总,订束花带过去。”  我木然地点了点头:“好。”  李总上下打量了我一眼,“你怎么搞成这个样子,头发跟鸡窝似的,上班要注意形象。”  “风吹得,地铁挤得,还没来得及弄,您老人家就跟门口把我堵着了。”  这句话我也只能吞到肚子里,脸上无奈地扯出一抹笑。  坐到座位上,给花店打电话提前准备花束,挂完电话跟辛潮借了下镜子和梳子,辛潮整理着文件夹,嘴巴里也不闲着,“甭提你狼狈了,我今儿也差点被这破风吹成梅超风,出地铁的时候,要不是遇到小孙,我今儿都出不来,小孙跟拔萝卜似地把我从人堆里刨出来,就差几秒,我这脑袋就要被门夹了。我是明白了,在北京坐地铁,挤不上去是一种痛苦,挤上去了是另一种痛苦,挤不下去更是一种巨大的痛苦。因为错过站,迟到要罚钱的!这种痛,简直是撕心裂肺痛不欲生!”  我被辛潮的话逗乐了,“你要去天桥边演相声,我砸锅卖铁也去捧场。”  辛潮总能发挥自己苦中作乐的本事,“废话,我这是菩萨心肠,不跟郭德纲抢饭碗,要不然我这人才一进场子,他的场子算是砸了。”  李总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进来,“你们俩别在这儿傻乐了,赶紧出发。”说着指了指我,“哦,你的头这回不像鸡窝了,很好。”  李总消失后,辛潮憋坏了,咯咯地笑了起来,学起李总的语气,“很好!最绝的是李总刚才和你说话的表情,真安详!”  我正喝水,结果硬生生地被“真安详”这三个字给呛着了,一时面红耳赤。  笑闹着下了楼,我们俩走到门口等车,一阵冷风吹来,辛潮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哆嗦了一下,“这妖风刮得,天还这么阴,十有八九要下雪了。”  “我看也像,每年下雪前两天冷得人都受不了。”  辛潮顶了顶我的胳膊,吸着鼻头,嘴巴里呵着白雾,“安总跟你是老乡吧,他上次来李总也点名你去接机的。”  “是啊,我看到他还蛮有亲切感的。老乡嘛。”  “据探子回报,这个安总是单身哦。要不要把亲切感升华成亲密感?”  我冲一脸坏笑的辛潮翻了个白眼,“刘秘是你老乡,而且也单着,你也说一看见她就有亲切感,那么你可以考虑一下和她升华成拉拉,我举双脚赞成。”  “你的舌头……果然……好毒。”辛潮掐着自己脖子故意做出一副奄奄一息的样子。  我看着车开来的方向,拍了拍她的肩膀,笑道:“别演了,车来了。”  一路上说说笑笑,今天路况不错,刘师傅的心情大好,跟着汽车广播哼着歌,尤其上了机场高速,畅通无阻的时候,刘师傅更是哼得起劲,完全压住了我和辛潮的嬉笑声,辛潮撇了撇嘴巴,“今天刘师傅癫儿了,歌喉不错啊,年会的时候上去吼一嗓子,曲目我都给您安排妥了,就唱欢哥的那首《好汉歌》,让大伙儿也开开眼。”  “你这个小丫头伶牙俐齿的,怎么还没把自己嫁出去,赶紧的啊!”  辛潮瞪着眼睛,没想到刘师傅直戳她软肋,“嘿,刘师傅,你管得够宽的啊,要不然你给我介绍个。”  刘师傅哼着歌不答理她,我低着头看腕表上的时间,突然听辛潮兴奋地喊了一句:“哇,下雪了。”  我扭头看向窗外,刘师傅笑了笑,“刚就下了,只不过是小雪,现在下大点了,看看车玻璃,你们啊,只顾着闹。”  雪花飘落到车窗上,仿佛是瞬间的工夫,就融成了水珠,我对着外面洒落的雪花发呆,不一会儿,辛潮的声音便在耳边嚷了起来,“到了唉,来,小唯,花儿你拿着,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我和辛潮下了车,雪花落在脸上凉丝丝的,辛潮和刘师傅说了两句话,就拉上我直奔接机口,只是我们刚到,就被乌泱泱的一帮举着牌子的人给怔住了。  身边接人的一个大妈鄙视的声音响起,“搞什么搞啊,现在这些孩子不好好上学,接什么明星,自己老爸老妈都懒得接,这些个明星倒是当块宝。切!真是花了钱还要倒贴!”  辛潮扫了一眼大妈猩红的嘴唇,把我往远处拉,凑我耳根一阵紧张兮兮地叨咕:“这大妈到了更年期,看什么都不顺眼,咱们还是离远点,要是跟那些粉丝吵起来,我们这两条池鱼就要遭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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