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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哈佛岁月

作者:李欧梵 字数:27510 更新:2023-10-11 16:55:46

我的哈佛岁月前言前言 写这本小书的缘起,全是得自一句不经心说出来的自嘲。 半年前在台北开会,闲暇时与友人焦桐夫妇小聚,酒足饭饱之余,不禁谈到他们的新文化事业——二鱼出版社,和海峡两岸三地的出版业。 谢秀丽刚从大陆回来,说到大陆的出版业仍然蓬勃,正方兴未艾,畅销书不少,竟然也有几本以哈佛为名的书,销路不错,而最畅销的就是那本《哈佛女孩刘亦婷》,作者是她的母亲,而且最近还出版了一本续集。我说这位女孩曾是我班上的一个学生,禁不住又加了一句话: “既然连哈佛女孩的妈妈都能写书,我这个老男人也是货真价实的哈佛教授,为什么不能?”坐在旁边的我妻玉莹于是当机立断,怂恿我也写一本关于自己的哈佛经验的书。我仍犹豫不决,考虑到自己夫子自道似乎有自吹自捧之嫌,多年来,我写杂文公私分明,甚少提到我在哈佛的学术生活的一面,就是为了避嫌,也许还是再考虑一下吧。 不料第二天秀丽——焦桐的夫人,也是一位极有经验的编辑——就把出版合约交给我了,我只好签字,生米瞬间煮成熟饭,我只好先为自己找几个借口: 其一当然是我现已退休,在名义上已经不隶属哈佛,所以更自由了,可以畅所欲言,不受拘束(其实,哈佛校方从来不管教授在外边的言论)。 其二是有鉴于台湾地区大学生出去留学的人数愈来愈少(大陆和香港似乎无此问题),由此可以影响到知识视野愈来愈偏狭,所以目前各有关方面正在谋求解决之道,想尽快想办法鼓励留学。因此我这本小书或可有所助益,至少可以引起少数大学生出去留学的兴趣?倒过来说,对大陆一窝蜂式的旅美渡金风气也有所警惕作用。 其三则是个人的理由。人过60岁以后开始怀旧,留学经验当然是个人回忆中的“高潮”,特别是在哈佛求学的那段“八年抗战”的岁月,更难忘怀,也常同我妻津津乐道,甚至有时在学生面前也曾自夸过:“想当年我作学生的时候,每天从早到晚听课读书,哪像你们如此懒惰?我那个年代还没有计算机,影印费用又贵,不忍心破费,于是自己边看边作笔记。听课当然从不缺席,每学期除了选修四门正课外,还要旁听五六门其他学科的课,每天在校园里从这个课室赶到那个课室,为的就是不想漏过堂上大师们讲的一字一句……”说着说着,就不免自鸣得意起来。 “英雄不提当年勇”——看来我还是作不了英雄,但仍自信当年的读书经验可以为年轻一代的学子提供少许启发。这本书的第一部的份量也似乎比第二部重,可见我对自己的求学经验的心得远超过我的教学经验。关于我在哈佛的这段“前半生”,曾在我与陈建华合著的《徘徊在现代与后现代之间》一书中谈过,那本书是现已故世的傅伟勋先生约写的,指明要我谈谈个人的求学经验,遂与建华一问一答以“对话式”的文体写出来,我因教学事忙,由他执笔,他的文采和学识也为那本书增光不少。 这本书则是我自己执笔,但仍以口语体平铺直叙道来,“对话”却成了“独白”,而且因写作的速度太快,文字未免有“粗制滥造”之嫌。但自认这种叙述方式至少可以存真,不作雕饰的好处也就是不为自己的过去多添色彩,从平淡朴实中达到我的回忆目的。然而,当我写到第二部——我的教学经验时,却开始感到不耐烦起来,非但觉得内容乏善可陈,而且发现自己的心情也很矛盾。在哈佛教授群中我算不了什么名人,甚至觉得自己多年来受“名牌”之累,终于摆脱之后,实在不愿再为这家名牌大学作广告,因此写来往往力不从心,对哈佛的学术地位既没有作深层的剖析也没有作全面的批判。所幸这不是一本学术著作,而是一本知识性的回忆录,从个人的经验来勾画出哈佛生活的面貌和情趣。对于这家知识名学府——它既是我曾任教十年的地方,又是我的母校——我当然心存感激,也不可能把它批评得体无完肤。然而我由于身在其中,自然不受其惑,多年下来,对母校早已没有什么神秘感。也许,这一种“解惑”(disenchantment)的工作,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至少它不再把“名牌效应”视为必然,也不鼓励年轻学子对哈佛产生盲目的崇拜心理,这种心态在中国大陆和香港风行尤甚。说不定这本书会对哈佛的名声产生一种反效果,我也在所不计了。 不论如何,我这两段“哈佛经验”弥足珍贵,可惜在回忆自己的心路历程时,我无法用普鲁斯特的那种婉转而精致的文笔,把事无巨细反复叙述得生动异常,只好退而求其次,最后加写一篇略带自省的结语,为我这一代哈佛的学生作一个小小的见证。又觉全书份量仍然不足,所以在附录中加上两篇已经发表过的杂文,一是写我在哈佛任教时的同事韩南教授,一是我在哈佛读书时代有幸拜他为师的捷克汉学家普实克教授。除此之外,又征得以前的学生陈建华同意,把他的一篇描写我讲书(但也对我过誉)的文章也一并放在附录里。 我的妻子李玉莹其实也是这本书的始作俑者,当然义不容辞,特别为此书写了一篇文章,用她的感性的文笔来描述我在芝加哥和哈佛的教授生活。这本书,和我们婚后我写的所有作品一样,要献给她。有人说我不爱“江山”(哈佛)爱“美人”,恐是过誉了,但也说对了一半。 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的林道群先生(也是我不少文集的出版者)听到我写这本书的消息,捷足先登,抢先在台湾和大陆版出书之前先出一个香港版,在兹一并致谢。 2004年12月18日于香港第一部分 申请到哈佛第1节 序曲 我申请到哈佛大学去读研究院,纯属偶然。记得在台大外文系就读的最后一年(1961年),毕业在即,前途茫茫,于是随着班上大部分的同学(而且是女同学居大多数)申请赴美。当时到美读书是一种风气,大家趋之若骛。然而,外文系毕业的学生到美国念什么呢?只有极少数的人敢念文学。 偏偏我在台大外文系的几位同学和好友——刘绍铭、白先勇、王文兴、陈若曦(秀美)、欧阳子(洪智惠)、林耀福、戴天(成羲)、张光绪等人——都热爱文学,在大三就办了一本现在已成为文学史上的经典杂志《现代文学》。而我呢?除了为他们摇旗吶喊并偶尔翻译几篇文章外,别无贡献。我虽喜欢文学,但不敢专攻纯文学,那么,到美国去读什么呢? 于是我就胡乱申请,到处乱寄申请信:耶鲁和印地安那大学的戏剧系(我在大四那年选了董汉玖教授的戏剧课)、爱荷华和伊利诺伊州立大学的新闻和传媒系、还有加州洛杉矶分校的电影系。最后,为了更“实际”一点,觉得应该申请读一门“有用”的学问:因为我读的是外文,所以以为可以学外交,而外交就是“国际关系”,于是我糊里胡涂地决定申请到芝加哥大学读国际关系,以防万一——万一我的戏剧和电影梦落空的话,至少还可以学到一样东西谋生。而且当外交官也颇体面,说不定还可以在某国外交部举办的舞会中和某大使女儿共舞!这是我在新竹中学读书时一位英文老师(他曾作过驻古巴使馆的一等秘书)说给我们学生听的“好故事”。 一切申请手续布置完善后,父亲有一天对我说:“不妨试试申请哈佛。”我当时颇为犹豫,以为机会渺茫,白白浪费了申请费,后来又觉试试无妨,反正我在外文系四年读书的成绩不错——一个名列前茅的学生。说不定会受到这个名列前茅的名校青睐吧! 这种想法真是大错特错!后来才知道,在美国读研究院,主要看你要学的那一门的准备功夫作得如何?英文考一百分也没有用,而如要申请哈佛念本科,则更是难上加难,因为每一个申请的学生不仅都是名列前茅,而且个个都是天才。那么,我要申请到哈佛念哪一科呢?哈佛没有戏剧系,更没有电影或传媒,我应该念什么呢?在大二的国际关系课上第一次听到哈佛教授费正清的名字,而且据说他对台湾当局不甚友善。我不知从何处得来的灵感,以为自己在“国际关系”方面的皮毛常识可以得到他的重视,遂决定申请哈佛的东亚研究,而以中国近代史为主修科,先修硕士班的“东亚地区研究”(Regional Studies-East Asia)这个项目。 申请表寄出后,我未几就毕业当兵去了,很侥幸地抽签“中举”到空军幼年学校去作英语教官,每天除了教课外,无所事事。该校位居台湾地区南端的东港,周末还可以坐火车到高雄的“空军俱乐部”去和中学女老师跳舞,玩得乐不思蜀,竟然忘了申请到美国念书的事。第二年(1962年)春天,父亲寄给我几封美国大学的信,我的申请纷纷落空,而独有芝加哥和哈佛大学收了我:芝加哥给我免学费的待遇,而哈佛的信中说我得了一份“另类奖学金”,我看后欣喜若狂,但又觉到信中的英文名词有点太怪——“alternate for a fellowship”——我把“alternate”这个字初解为“另一种”奖学金,却把“for a”这两个小字眼忽略了,后来回家和父亲商量,他也作同样解释,以为我得到了哈佛的奖学金。后来几经细读“文本”之后,才领悟到我原来是“备取”或“后补”:如果别人不要那份奖学金,我或者还有机会,否则无望。 谁还会拒绝哈佛的奖学金?我在绝望之余,终于决定接受芝加哥大学的“免学费”奖学金,至少可以为父母省下一笔可观的学费。其实父母亲根本无力资助我“自费”留学,他们两人任教的全年薪水,还不够买一张到美国的飞机票!为了我到芝加哥的旅费,他们必须借债,甚至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一切都是为了我这个宝贝儿子可以负笈留学。天晓得我当时为什么要选一门我对之毫无了解的“学问”?到了芝加哥以后,我才发现,所谓“国际关系学”全不是那回事,也根本不是所谓国际时事。要研究必须有方法,而我初进芝大就要学所谓“游戏理论”(game theory),把各个国家的政治和军力当作一盘棋子,或一个国际舞台上的“海员”——不是真人,而是像当今计算机游戏中的电动木偶——并以此来推测“安全”指数。 到了芝大不到两个月,我就陷入“存在”危机:我来美国干什么?为什么要学这种“游戏”?为什么要啃这些似懂非懂的理论天书,我还要作什么外交官的美梦?我还选了一门“国际政治”的课,讲授的是鼎鼎大名的摩根索(Hans J. Morgenthau)教授,他刚刚出版的那本教科书 Politics among Nations 正炙手可热,这本书大谈国际关系上的“务实主义”,所以对于中美关系上的所谓“道义”完全嗤之以鼻。 于是,我消沉了!生平第一次陷入“抑郁”(depression),也发生了个人的认同危机(这一个经验,我在和陈建华合著的《徘徊在现代与后现代之间》一书中谈了很多,此处从略。)怎么办?脑海里又涌现了哈佛给我的“备取”资格。 于是我又以姑且试试的心情发了一封信给哈佛,重新申请。这一次,我在申请书中写得更具体了一点,特别把我的“芝加哥经验”也写了进去,并且特别强调我师从该校远东图书馆馆长钱存训先生:他授的几本课——中国古代书籍的考证学和目录学——我都因近水楼台的关系(在远东图书馆打工)而选修。钱先生不但是我的恩师和“汉学”启蒙者,而且是助我申请哈佛成功的关键人物,他为我写的一封信起了关键作用,因为有了他的“权威性”的推荐,我申请作中国文化的研究生是有资格了。 然而为什么要在美国研究中国?我本身西化得很厉害,非但对“国学”毫无兴趣,而且对中国历史的知识也仅是普通大学的程度。惟独对中国现代文学情有独钟,因为我在芝加哥这一年,为了从抑郁的情绪中解脱出来,开始拚命读“禁书”——当年在台湾地区国民党禁掉的20世纪30年代文学——特别是鲁迅的作品,因此也为多年后我研究鲁迅种下一个“基因”。但是我遍查哈佛的课程表,没有中国现代文学的科目,而中国历史方面,除了费正清教授外,只有两个我不甚熟悉的名字:L. S. Yang(杨联升)和Benjamin schwartz(史华慈)。后来我也在杨先生门下修课,并在博士试时,承蒙他亲自口试通过,而史华慈教授却成了我的业师。至于费正清教授,他门下的学生太多,我大概只选修了一门阅读课,其他皆旁听,而且在他课中成了“捣乱份子”,大放厥辞批评他的著作,认为只有制度和政治史,没有人情味和人文气息。此是后话。 芝加哥一年快结业时,我收到哈佛的入学许可,而且有全部研究院(Graduate School of Arts and Sciences)的奖学金。就这么糊里胡涂地搭上顺风车到了麻省剑桥——哈佛的所在地。 在没有进入正题之前,我必须先谈谈自己初到美国在芝加哥大学就学的经验。第一部分 申请到哈佛第2节 芝加哥经验 现在回想起来,我在哈佛的留学经验完全奠基于芝加哥大学——没有芝加哥,也就没有哈佛。那一年的芝加哥经验,将我置之于死地而后生,没有痛苦,也不会有快乐,所以我至今仍然感激芝大。20年后我竟然又回到芝大任教八年之久,可谓缘份,也让我深深体会到芝大学术传统的幽深,在这个中古寺院式的学府中我前后“修行”有9年之久,得益匪浅。 1962年秋初到芝加哥时,我坐的是“灰狗巴士”,从明尼亚波利斯城出发,开了将近一昼夜,于清晨(或黄昏)时分长驱直入抵达芝加哥城市中心的总站,我的老同学成露茜已经在车站等候。她早于三年前已经到美国留学,在芝大念图书馆系(后来转行社会学,卓然有成,最近刚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退休),由于她的引荐,芝大图书馆馆长钱存训教授在我未到之前就为我保留了一个工作职位,解决了我在经济上的当务之急。 成露茜看我一副土相,话也没有多说,就带我搭上了一辆出租车,到了芝大校园,我当然争着付钱,她也没有坚持。司机是个黑人,高头大马,成露茜嘱我在付款时多加一个“quarter”(廿五分钱)的小费,我当时还不熟悉美国硬币的种类,于是从口袋掏出一个五分钱的nickel,以为是个quarter,司机看了一眼又退回给我(抑或是丢在地上,至今已记不清楚),一脸不屑的样子,然后开车扬长而去。成露茜事后对我说:像我这样的“土包子”,没有挨揍已是万幸,也幸亏有她这位女士在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这一席话吓出我一身冷汗,从此又回到“乖孩子”的模式,作人行事循规蹈矩,小心翼翼,在这个充满非我族类的大城市内,第一次尝到了“疏离”(alienation)的滋味。尤其是当初冬寒风凛冽、大雪纷飞的季节,我一个人在傍晚踯躇于海德公园(Hyde Park,芝大的所在地),拖着一天工作后疲累的身体回到公寓的斗室,或在寒冬气温降到华氏零下十几度的时候,我的脸冻得发麻,还要步行返校,走不了几步就要到街旁商店中去避寒取暖,那种滋味真非笔墨所能形容。 但更难受的还是心灵上的空虚。每天除了想像之外就是不断问着同一个问题:我到美国来留学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前途渺茫,就像深冬结了冰的密歇根湖:冻成一片白色,一望无际,看不到彼岸。 我初到芝大时,住在有名的国际学舍,这幢十多层的大楼是各国学生的大本营和活动中心,然而居住的斗室却像个监狱中的牢笼,家具简陋,一桌一床一椅,加上一盏孤灯,只此而已。我每晚在这间不到数平方英尺的斗室中自吊其影,不到午夜就饥肠辘辘。为了节省三餐的费用,我每餐都要量入为出,一顿晚餐的消费不能超过两块美金!后来实在饿得没有办法,逼得狗急跳墙,遂买了一个便宜的小电动咖啡炉,不用来煮咖啡,而是偷偷在房中煮面吃,把水煮开后,放进干面条和蔬菜,有时还加一个蛋,味道实在太淡,又胡乱洒点盐和胡椒粉,仍然难以下咽,但至少可以充饥。后来又为了省下中饭这一顿饭钱,写信给父母请他们寄上几包肉松,放在两片面包中做成三明治,在图书馆上班中午休息时就拿出来充饥;又为了省下“包装”费,舍不得花钱买胶袋,干脆用报纸包起来,所以白面包也变黑了。 少年不知愁滋味?到了饥饿难熬时,我却真正体会到面包夹肉松的美味,至今难忘。另一种难忘的“美味”是音乐:我为了调剂身心,把一个月的薪水(约一百美金)省下三十元买了一架小收音机,当我于夜深人静时听到收音机传来的古典音乐,心情为之一爽,也暂时把所有的忧虑置诸脑后。于是从此和那家芝加哥的古典音乐电台结下了不解缘。多年后我返回芝大任教时,打开收音机还是那几个熟悉的男播音员的声音(该台没有一位女将),亲切而有教养,我也从中学到不少音乐知识,一生受用无穷。后来省的钱稍多以后,立刻得寸进尺,几乎每周五中午都会乘火车到城里的交响乐厅去听芝加哥交响乐团(CSO)的音乐会,排队买便宜的学生票,坐三楼最后一排的位子,却是音响最好的“上座”,只看到台上乐队调音后整装待发,掌声响起,一位个子矮小的指挥家缓缓走上台来,举起指挥棒,理查德·斯特劳斯的交响音诗——“唐瑾”、“英雄生涯”、“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等等CSO的拿手名曲——就从台上飞到屋顶,侵入我的身际,“此曲只应天上有”这句俗语真是一语中的。我听后走下厅来,余音仍然绕梁,甚至令我三月不知肉(松)味。那一年听交响乐的日子,我毕生铭记在心,因为这点“精神食粮”足以让我忍受在芝加哥饥寒难度日的痛苦。这位我的“救命恩人”就是执掌CSO多年的弗利兹·莱纳(Fritz Reiner),那一年是他最后的一季演出。我离开芝城后不到一两年他就退休过世了。为了纪念他和怀念这段艰辛难忘的日子,我后来把他和CSO灌制的唱片全数买下,而且每出一种新版本必买,至今还放在我客厅的玻璃柜中,时而拿出来听听,视为至宝。别人收藏名人字画,我却收藏莱纳的唱片。 除了音乐之外,我的另一种精神食粮就是电影。当时正值欧洲艺术片当道,法国新浪潮(New Wave, Novelle Vaque)影片——特吕福、夏布罗尔、戈达尔——和意大利的费里尼、安东尼奥尼、以及瑞典的英格玛·伯格曼等大师的名作,令我趋之若狂,甚至可以真的废寝忘食,往往在周六晚上乘火车进城,到那家“克拉克电影院”(位于城中心克拉克街)中去消磨我每周的“失去的周末”。这家戏院属于二轮影院,专演艺术片,而且是两片同映,一张票价令我有足足四个多小时的心灵享受。从午夜场看起,直到周日清晨四五点钟才出来,在街上闲逛,等着乘六点钟第一班火车返回。华灯将倾,只有我一个人在凄清冷落的的街道上“鼠窜”的情景(怕警察以为我是流浪汉把我拘捕),至今回忆起来还历历在目!我像一个游魂,破帽遮颜过“空”市,但内心却充满了激情,影片中的幕幕画面时而涌现:譬如安东尼奥尼的《冒险》(Laventurra)中一场男女在清晨绝望心情下做爱的镜头,更是震憾我心。然而,我孤独得连一个与我结伴流浪的女友也没有,更何况做爱?也罢,有了电影中的形象就足以令我回味无穷了。我当时差一点又想去学电影,要作一个安东尼奥尼和特吕福的门徒,还管他什么“国际关系”! 然而,国际关系的课还是非选不可。我所在的芝大“国际关系研究委员会”有两位名教授,一名卡普兰(Morton A. Kaplan),一名摩根索(Hans J. Morgenthau),两人的研究方法大异其趣,而且针锋相对,作学生的当然都要选。记得我在卡普兰的“国际关系博弈理论”(game theory)研究班上痛苦万分,不发一言,每天还需看上百页的理论书,不知其所云,真令我苦得想退课。然而卡普兰教授对我青睐有加,时而以同情的眼光望着我,最后还会轻以问我一句:“李先生,你对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我只好胡乱敷衍过去。班上有一个德国外交官,处处争着发言,他却嗤之以鼻。到了学期将结束、学生必须写论文的时候,卡普兰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对我谆谆善诱,劝我写一篇有关春秋战国时代的国际关系的论文。其实我压根儿就没有读过任何春秋战国的史科,如何着手?只好到图书馆去恶补,竟然发现有与这个题目相关的中文著作。于是又废寝忘食,匆匆写完后在学期结束前最后一天交了上去,竟然蒙卡普兰教授欣赏。后来我中途而废要转学到哈佛去,卡普兰教授竟然热心挽留,但我去意已坚,还说个小谎:自己其实不想留在美国,想去欧洲!他也竟然回答说:“去欧洲?没有问题,我可以为你安排。”20多年后,我返回芝大任教,在校园里看到他,他非但一眼就认出我来,而且对我更是礼遇有加。这就是一位典型美国教授的态度,我虽与他道不同不相为谋,但至今仍对他存有一分敬意。 摩根索教授是当年国际关系学领域的顶尖名星。我选了他两门课:一门是根据他的教科书而开的“国际政治”,另一课名叫“近期政治思想”;两课都是一百多人的大班课,我只不过是芸芸众生之一,更是不发一言,洗耳恭听。只见摩根索教授穿着深蓝色的三件套西装,胸前口袋里还挂一个老式的金表,他在讲课时不时拿出来看看。他的英文典雅而流畅,和卡普兰教授结结巴巴的讲法完全不同。他立论时条理井然,大谈其“现实主义”的政治理论,当然也把联合国说得一无是处(在卡普兰的课上,联合国是国际关系中最重要的Player),更把台湾地区的国民党贬得一文不值。 偏偏我一心想要求教的邹谠教授那年休假,我遂失去了一个在他门下受业的宝贵机会。当时他的大著《美国在中国的失败》(America's Failure in China)在摩根索教授的班上也列为必读书,我读后大为佩服,尤其在前言中感受到邹先生作为一位知识分子的风范,当然他对国民党政府的失望更是在这本讨论美国对策外交的巨著中处处有迹可寻。这本书使我对于当年在台湾地区接受过的国民党意识形态彻底幻灭,甚至有一种被骗的感觉,对自己当年的“愚忠”态度更是自惭形秽。从此之后,我在政治思想上开始逐渐走向真正国际主义的道路。 说起来我这个觉醒和转变也受了摩根索教授之赐。他的第二门课——“近期政治思想”——对我影响更大,因为他讲的是近代政治思想史,把二十世纪西方的三大政治潮流——纳粹和法西斯主义、共产主义和民主思潮——逐个剖释,对我印象最深的反而是前二者,面对于民主,摩教授却有点匆匆了事。可能他毕竟是一位欧洲遗(移)民,对二战前后影响欧洲至巨(也令他不得不移民美国)的两大“逆流”感受深刻,记得他讲纳粹和法西斯主义最精彩,而我却对共产主义更好奇,原因不解自明。这门课也使我读了不少书:波普(Karl Popper)的《开放社会与其敌人》就是这个时便看的,当然还有马克思和列宁。这门课也间接引起我对于欧洲和俄国思想史的兴趣,后来在哈佛求学期间,对之几乎着迷,甚至超过对中国史的兴趣。我本来就喜欢俄国文学,所以更需追本溯源研讨俄国革命的思想背景。现在思之,摩根索教授对于思想史其实并非专家,他的这门课恐怕仍然脱不了“冷战”的余绪,而我却再也不相信冷战了。 芝加哥,芝加哥——在这短短一年中,你彻底改变了我的心态、我的学历、和我的一生。第一部分 申请到哈佛第3节 初抵哈佛 那年(一九六三)暑假我从芝加哥到波士顿,搭的是顺风车,随身只带一两件简单的行李,其他书籍和杂物都没有带(记得是后来寄出去的)。我如此轻装简从,为的是表现我的流动性(mobility),似乎随时都可以到处飘泊流浪,也到处为家。至于在哈佛可以呆多久,我却从来没有想过,反正申请入学攻读的“东亚地区研究”(Regional Studies - East Asia)只是一个硕士班,两年即可修完,以后如何打算以算再说。现在回想起来,我初进哈佛的时候,其实没有太多的诚意,也没有什么抱负。这种得过且过的心情,完全是由于我的芝加哥经验令我对自己过去的志愿——作一个外交官——完成失去信心所致。大学四年的雄心壮志,在芝大一年之间化为乌有,从这一片烈火的余烬中如何重新塑造一个新的自我?这是当时我最感困扰的问题。 那年暑假未到哈佛之前,我已开始为自己的学术将来作点准备,决定每天看书,只有在周末“搵”一份零工糊口。然而看起书来还是三心两意,不能专心,虽然我为自己重排的日程表非常详尽:上午阅读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下午读中国现代文学,周末打工时才能看课外的闲书,但不久就发现我在“闲书”方面的兴趣远大于“正书”。在当时心情驱使下,我不自觉地看了不少有关存在主义的书籍,却越看越迷失,而读冯友兰的哲学史时,虽然作笔记,但还是过目即忘。只有下午的现代文学“选读”才是我最喜欢的嗜好,我选的是鲁迅全集,读完后再看曹禺和茅盾的作品,因为这些作家在台湾地区都是被禁之列,所以我的奇心更强,尤其读到鲁迅的散文诗《野草》中的篇节,感到出奇的兴奋,也不自觉地和存在主义连起来,变成了我当时思绪的“主轴”。没想到多年后我还是回到这些暑假读物而著书立说,文学成了我的专业,而当时为自己准备的主修课程——中国思想史——却成了副业。而存在主义的哲学思索却把我引进杜斯妥也夫斯基的小说世界之中。说不清我当时念过哪一本书,但却清楚记得书中的主要论点:杜翁其实是存在主义的开山祖师!于是我想到从台湾地区带来的他的一本小说《卡拉玛佐夫兄弟》,是白先勇选给我的礼物(我曾为《现代文学》译过一两篇文章,没有稿费,所以先勇让我从两本书中挑一本作为“报酬”,我当然选较厚的《卡拉玛佐夫兄弟》,另一本记得是亨利詹姆斯的《大使》)。 那年暑假将尽时,我不得不结束暑假自修的课程,匆匆就道去哈佛,安顿甫定后,就开始读《卡拉玛佐夫兄弟》,日以继夜地读,忘记了身边的一切苦恼,当我读完全书后学校也刚开学。到了那个关键时刻,我突然领悟到自己将来要作什么了——我要作一个像伊凡卡拉玛佐夫一样的知识分子!俄文intelligentsia这个字对我有极大的吸引力,似乎是一种特别的“族类”,我如果能身为一份子,就会解决我的一切认同危机。 我曾在一篇旧文——“心路历程上的三本书”(原载拙著《西潮的彼岸》)——中谈到这段经历,特别引述伊凡说的“大审判官”的故事,这个寓言恰好印证了我内心的矛盾:一个知识分子所追求的“真理”,可能对大多数人无利,甚至有害;“如果他为了众人福利而蒙蔽自己的良心,那么,他个人的生命意义又何在?我当时同情伊凡,因为我觉得他是反对大审判官的(假冒上帝之名,使他治下的信徒丰衣足食,然而却制造出一套虚假的“真理”),但是,他自己又提不出一套更好的办法。于是,他在受罪,我也因此有所感而随着他受罪”。 整整四十年后(二○○三年),又当暑假,我和香港科技大学的三四个学生重读这本小说,却发现自己不再那么同情伊凡了。“大审判官”是伊凡讲的“反面教材”,如今读起来有点夸张,但内中的论辩“张力”仍然震憾我心。不觉又想到在芝大那年的一个舞会上,我在芝大的学长——在“社会思想委员会”攻读的林毓生——第一次向我灌输他的这本小说的观点,两个人谈了一个晚上,竟然没有请女同学跳一支舞!但我至今还记得他提到的一个问题:小说中出现了三个人物,它们的哲学意义何在?我以此为题问我的科大学生,她们连一个物也记不起来。 我住在剑桥的那一间斗室也很小,但读起小说来也不觉得小。那是一幢极普通的小公寓平房,只有两层楼,房东是一个波兰老太太,另外还有一个美国房客,他每晚都出去勾引女学生,回来对我大讲特讲,庸俗不堪,而我心中都只有伊凡和葛蕾馨卡(小说中的女主角,伊凡兄弟狄米屈的情人)。这间小屋是哈佛同学谢文孙介绍的,除他之外,还有两位学长张灏和杜维明,两人后来都是思想史研究的权威,和林毓生一样。谢文孙则攻社会史,也是才华横溢,在他们面前,我不得不谦虚请教。后来我把台大的同班同学杨美惠介绍给谢文孙,二人结为夫妇,杨美惠当时也在附近的Tufts大学攻读社会学,是介绍女权主义理论的先驱者。 我这几位学长在哈佛早有求学经验,在他们帮助之下我也有恃无恐,但我心中仍有疑虑:作中国史的研究纯是为了奖学金,没有太大兴趣,是否选课时又会重蹈芝大的覆辙?费正清教授大名鼎鼎,谢文孙和他更熟,但我从他处听来的“贴士”(tips)并不令我安心,甚至暗暗感到自己的兴趣和他的不合。怎么办? 没想到除了费正清外还有史华慈,我第一次听史华慈教授讲中国思想史的课就入了迷,犹如在思想上发现了新大陆。关于这一段缘份,将在下一章详述。 在哈佛的生活远较芝加哥舒畅。拿到了全部奖学金,我不必再为一日三餐发愁,有几位学长从旁扶持(后来又交上几位挚友,如梅广、华昌宜和周健夫,当时都在哈佛攻读不同的学科),我也不感到孤苦零丁了。然而心中还是有点“纳闷”,那种苦闷不是来自课业的压力,而是来自内心生活:也许是受杜斯妥也夫基小说的影响太深,我感到我的精神煎熬仍然炽烈,甚至开始自疑:作个哈佛研究生,我还是平庸的芸芸众生之一,看那些美国同学一个个比我世故,在课堂上说得头头是道,而我呢?还是维持我一往的沉默,甚至走在哈佛园(Harvard Yard)时也不自觉地低着头。 有一天,我从哈佛校园“破颜遮帽”而过,可能当时心情太沉重了,抬不起头来。迎面几乎撞倒一位老人,他向我大叫一声,声若洪钟地说:“年轻人,抬起头来,天下没有应付不了的难事!”我就像碰到禅宗师传的当头棒喝,顿时醒悟过来。 这一段“奇遇”,我曾多次重述,甚至在最近一篇谈我退休的文章中又一次旧事重提,并且说:“我这四十多年在美国的学术生命,就靠这位陌生老人一句话之赐!”他到底是谁?我至今也无由得知,因为当年自己太过腼腆,似乎也没有向这位老人道谢一声,就擦肩而过。想来他必是哈佛的一位教授,而当年的哈佛老教授几乎人人都有一种随和的风度,平易近人,绝非电影中的样子(也许法学院的不同,譬如那部描写哈佛法学院生活的影片《Paper Chase》)。哈佛的老教授也个个能言善道,在课堂上是第一流的演说家,我到处旁听大班课,一半是课程内容,一半是听这些教授的“演讲词”。当时擅于此道的有:教英国史的David Owen、教法国史的Crane Brinton、欧洲近代思想史的H. Stuart Hughes、和教俄国史的Richard Pipes。后二人的课我都选过,Pipes还作了我博士口试的委员。英文系的老教授更多,我旁听过一位最擅讲约翰生博士(D. Samuel Johnson)的名教授(可惜忘其姓名),他讲得犹如自己就是约翰生博士的化身。这些人对我的教益和启发,我将会另章论述。 经过这位老教授的当头棒喝,我的人生观又为之一变:今后非但要抬起头来,好好地作一个(求学中的)知识分子,而且还要充份利用哈佛赐给我的机会,重新改造自我,而且从头来过。台大四年学的东西全部作废,要重新学习西方文化的传统,俾使得自己将来可以兼通中西之学。在生活上也要重新作人,既然生活在美国,一定要吸收美国文化,从学术到日常生活到男女社交约会,我都要从头做起。 我为自己开出的生活课程如下: 第一就是尽量旁听专业以外的课,特别是名教授开的大班课。 第二就是不与中国人来往太密,为奠定“国际路线”,和美国人同住,说英语,看电视,把一切的风俗习惯先学过来,然后再消化不迟。 第三(也可能是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必须克服自己的腼腆,和“洋纽”社交、约会,厚着脸皮也要去跳舞。甚至每周末都要有约会对象(date),尽量打入美国大学生的社交圈。 最后的这项愿望我实行得最彻底。未几就斗胆去参加社交舞会(Mixer)——往往在法学院宿舍的饭厅举行,波士顿各校的女学生上百成千的蜂涌而来,都是为了和“哈佛人”(Harvard Men)约会。严格来说,只有哈佛的本科生才有资格作“哈佛人”,除此之外,法学院的学生也很吃香(商学院和医学院距哈佛园较远,自立门户),而最不受女性青睐的就是文理学院(Graduate School of Arts and Sciences,简称GSAS)的研究生。我虽忝居末座,仍然勇往直前,往往和另一位友人联席前往,在舞会的阴暗灯光下,不分青红皂白就拉陌生女郎下池,随着音乐手足摇摆舞将起来;一舞之后如双方不弃则再舞,当跳到慢步舞的时候,就可以把脸贴上去,舞后问她电话号码,牢记心中或写在电话本上,以备不时之需。 电话本上记了几个女性人名号码之后,就可以一一打电话了。必须“色胆包天”,厚着脸皮毛遂自荐:“记得我吗?就是那个勉强够资格的哈佛人!(对方此时必会在电话中一笑)我才来不久,人地生疏,可否请你在这个周末玩玩?吃顿饭?欣赏一下剑桥的夜景?……”如果对方推说有事,我就会在下周再打,锲而不舍,接二连三,到了第三次仍然拒绝的话,我就放弃,这是我当年订下的“三次”定律,屡试不爽,往往在第一或第二次就可“得逞”,美国女学生一般十分大方,社交经验比我丰富,甚至有时请她和我同搭别人的顺风车也不介意。记得有一次我约到韦尔斯里(Wellesley)女校的名媛,她住在该校的宿舍“塔楼”西厢,我先在查尔斯河畔拦了一辆顺风车(所谓hitch-hiking)到韦尔斯里,再把她约请出来,回搭顺风车去剑桥,吃饭观影之后,再搭另一辆顺风车送她回去。她出身芝加哥望族,美貌大方,和我出游时还戴了白手套。 当年我从未进入这所名女校的宿舍,直至今年(二○○四)六月我退休后陪妻子和友人到韦尔斯里去玩,偶然经过那幢“塔楼”,这才登登入室,兀自走进前厅,却早已人去楼空,学生放暑假都走光了。于是,我不免自鸣得意地向妻子说:“你知道吗?我曾经在这幢宿舍约会过一位年轻貌美的小姐!”妻闻言菀尔一笑,不置可否,我不觉又指着说:“可能她现在早已作了祖母!”第一部分 申请到哈佛第4节 费正清教授 到哈佛念中国近代史,主要的目的就是跟随费正清(John King Fairbank)教授。我当年亦有此想,但很快就发现自己的兴趣更接近思想史,所以后来拜史华慈教授为业师,然而在考博士口试时仍请费教授主考我的中国近代史,以示对他的尊重,其实我并没有选修他太多的课,大多是旁听。 费教授是当年美国汉学界的“太上皇”,此乃举世公认,我们学生私下也常用他中间的名字——King为绰号。他为哈佛本科生开的两门课最为叫座:一为“近代东亚文化”(俗称“稻田课”Rise Paddies),一为“中国近代史”;前者是和当年日本研究的泰斗(后住美国驻日大使)赖肖和教授(Edwin Reischauer)合开的,两人为此课所写的两本教科书:《东亚:大传统》(East Asia: The Great Tradition)和《东亚:现代的转化》(East Asia: The Modern Transformation)也是我们当年研究生必读的“圣经”;前者为“旧约”,后者为“新约”,可见其内容之详尽。尤其是后者,我们都把它当“史实”来读;所谓“historical facts”,当时我们确信不疑,所以事无巨细,我们都读得滚瓜烂熟,甚至连费教授的简单有力的文体也背下来了:譬如讲到一八七○年“天津教案”的一段中,就说(大意如此):“英国领事举枪向暴民射击,不中,再射一枪,击毙……”,当时我最欣赏的就是这“不中”一语,英文只有一个字:“Mised”,传神之至。 这类历史细节是费教授的特长,他授课也是如此,语调干枯而细致,面孔毫无表情,上课开讲先来一句:“Ladies and Gentlemen”,立刻进入正题,毫不浪费时间,更没有废话或“转弯”(digression,这一点和史华慈教授恰恰相反)。据闻他第一次开“东亚文化”大班课的时候,为了引发低班学生的兴趣,时常辅以幻灯片,他在第一堂课放的第一张幻灯片就是一张中国的稻田,然后他不动声色地说:“女士们,先生们,这是一块稻田,这是一头水牛……”,学生们因此把此课叫作“稻田课”,是哈佛有史以来持续最久(从五十年代直到现今)的课程之一。 费教授教的“中国近代史”当然更加仔细,由中心以传教士的活动以及晚清自“同治中兴”(大概想要与日本的明治维新比美)以后的改革运动最为详尽,所以学界往往把费氏的理论归纳为“西方影响与中国反应”(Western Impact and Chinese Response)的模式,后来引起不少批评,不必我在此赘言。他的这个模式,显然得自当年社会科学上极为流行的“现代化”(Modernization)理论,也许受了韦伯(Max Weber)的影响,特重制度上的“合理化”和“效率化”,而没有“人味”;换言之,他没有把人的因素和文化的复杂性列入考虑和讨论,所以他的书读来干燥无味。所幸他的英文文笔甚佳,因此我竟然把他的教科著作我的“英语读本”,配以史华慈的名著《富强的追求:严复和西方》(In Search of Wealth and Power: Yen Fu and the West),一简一繁,相得益彰。我的英文学术文体,在有意无意之间,都是从这两位老师的文体学习衍变而来的。后来又加上夏济安和夏志清二师的文学笔法,经我多番吸引磨炼以后,都成了我的写作文体。有人说我的英文写得不错,其实都是苦练——背诵、摹仿和吸取——出来的,如果有迹可寻的话,这条线也许可以从台大外文系课上学来的兰姆(Charles Lamb)和丘吉尔(大四选曾约农先生的翻译课,以邱翁的演说译为教材),拉到在美留学期间的汉学界巨壁、再引到后来读过的一批人文气息较浓的批评家如崔林(Lionel Trilling)、巴赞(Jacques Barzun)、和史丹纳(George Steiner)等人,我往往把他们的书翻来覆去地读,逐渐体会其行文和推理的妙处,然后再据为己有。我的学习语文心得是:只要下苦功,文本甚至一知半解都要死背,日久就会见效。看来这一代的年轻学子比我聪明多了,不肯下这个死功夫。 从费正清的治学转到他的文体,似乎和我的主题风马牛不相及,其实这恰是我的主题。从在哈佛第一二年向费正清教授求学的经验,我逐渐悟以另一个“真理”:其实历史也是写出来的,一个学者的写法往往和他写的“史实”之间有密切关系。(后来读到Hayden White的“后设史学”理论,讲的正是这个道理。)费正清的文体是从“史实”的叙述出发,或将之放在“前景”,而在史实的背后衬以“现代化”(Modernization)的理论。如果他读过韦伯,也是为了学以致用,而没有看到韦伯“现代化”理论的另一面——所谓文化上的“disenchantment”——一种传统世界观的“去魅”,这是个极大的危机,但费氏在坚固的史实叙述中没有把这种危机感表现出来,这是我读完他的论著后不满的原因之一。另一个理由是他把制度的改革置于“人情”之上,西方的制度进入中国以后,产生的反响也是相应的制度,譬如他大书特书的清朝外交“朝贡”制度和西方之不合、以及同治中兴以后因应而生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和海关,皆是明显的例子,后者的总监Robert Hart最后甚至成了费氏心目中的伟人。 我的这种思想上的不满情绪,和费教授的政治立场无关。我似乎早已把我的外交官梦忘得一乾二净 ,甚至对于中美关系的问题也不闻不问。我领悟到的费教授其实是清史专家,而不是外交顾问(虽然他以其地位之尊不得不扮演这个角色),而他的学问是在研究生上的“清史档案”一课上才展露无遗,因为他可以从这批大量的档案中探究清代统治阶层对付西方列强的方法。可惜我自己没有选这门课,如今思之懊悔莫及,否则我大可细读这些“文本”,而从清人文体形式中去体会当时的政治思想。至今我们仍然认为治中国近代史的史家对于“文体”不够重视,也许这又是我的文学细胞在脑中作祟吧。 我终于忍不住向费教授发炮了。在他开的一门阅读课中我大胆地藉义和团为题发表我的谬论:为什么费氏的书中关于义和团的论述基本上都从西方传教士的立场出发?为什么义和团的“奉民”都是没有嘴脸的暴徒?这批低下层人物的“心灵世界”(mental world)如何描述?他们的入教仪式(和太平天国一样)是否值得仔细研究?换言之,文化人类学这门学科怎么没有进入中国近代史研究的领域,而只是一味抄袭西方“现代化”的理论?最后我竟大言不惭地说:“中国近代史的研究中人在哪里?!”此语一出,班上的同学都很惊愕,觉得我这个后生小子竟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然而费教授听后,非但不以为忤,而且还露出他罕见的笑容对我说:他也感觉到这个缺点,所以正想说动史华慈教授和他合作,另写一本教科书。 从此之后——大概是我入学后的第三年——我和费教授的关系开始接近起来。他公开称我是一个“放荡不羁者”(free spirit),可能指的是我在为学上的自由心态吧,我从此也更以此自居,逐渐在思想上独立起来,不再完全相信老师说的话都是至理名言。而费教授似乎也对我另眼相看,非但请我(当然也有其他人)到他家的茶会——每周三下午定时举行,我也因此认得他的夫人费慰梅女士(Wilma Fairbank)——而且不止一次请我和少数研究生在周末到他的避暑山庄(在附近新罕普舍州的弗兰克林)去小住,因此也认识他夫妇收养的两个女儿,使我深深体会到费教授人情味的一面:对她的女儿平易可亲(其时他已六十多岁,而他的两个女儿尚未成年),而对他的夫人和老母更是敬爱有加,在这一方面他是典型的正人君子。因为他出身寒微,所以自少养就生活朴素的习惯。我们几个学生初抵山庄不久,他就带着我们去砍柴,体力劳动数小时,有一次他还率先跳进一个泥泞的小池塘中,要我们先洗一个“自然澡”。劳动过后,简单的晚餐吃得也格外开心,晚餐后闲谈一阵(往往是他夫人的话多),他就及早就寝了。第二天清晨他一早起身,立刻到他的小书房(在住屋附近)去工作,整天除三餐外不出雷池半步,据说是数十年如一日。而费教授在周末以外的工作日生活更是严谨,每天及早起身,大概在六时左右,七时不到——甚至在漱洗时——就开始一一打电话给他指导的研究生:论文写得怎么样?什以时候写完?有什么问题?我个人后来写博士论文时也有此经验,他的学生无一幸免。上午四个小时他绝不上课或见人,而是独自躲到他在怀特纳总图书馆(Widner Library)中的书房中去看书,每天下午才去上课、上班和处理劳务。他的住所——Winthrop街四十一号——距离图书馆仅数百步之遥,散步不到五分钟就到了。后来他对我说:“几十年来我省下不少时间!”又谆谆告诫似地说:“以后你们教书忙起来,每天能抽出两三个小时读书就够了!”我至今奉为金科玉律,但读起书来恐怕没有他那么专心。 费教授办事效率之高,到了惊人的地步。他的女秘书亲口对我说:他每天要口述录音数十封信,由她打字后当天或次日一定签名寄出,而且有信必覆,我后来也和他通过信,并从他的覆信中学习他如何造词用字。他办事条理井然,而且事无巨细一定亲自料理。后来我毕业前任教时发生在美居留问题,他竟然为这小事亲自打长途电话为我向华盛顿的官员求救,解决了我的问题,更勿论学生的就业、求职或申请研究费等等杂事了。他的学生甚多,结果每人都顺利找到工作,独我例外,因为我不想找工作,后来还是因别人不能到任而被逼去附近的达特茅斯学院(Dartmouth College)去教书。记得我当时论文尚未写就,百般无奈,竟要求先到欧洲去“游学”半年,并找寻写论文的“灵感”,然后才去教书。费教授非但欣然答应,而且还为我弄到两千美元的奖学金去欧洲各国游历。记得我成行前去见他致谢,他给我三封信,要我在适当时机交给他的三位欧洲汉学界的朋友。其中一位是当年在伦敦执教的Stuart Schram教授(后以研究毛泽东享誉学界),记得我把费教授的信拿给他,他看后大笑说:“看来费教授要我带你到酒吧去喝酒,他说你是一个free spirit!” 这一段故事,其实在我和陈建华的“座谈书”《徘徊在现代和后现代之间》(台湾正中版第七五至七七页)中早已讲过了。此处重述,反而没有以前那么生动。值得在此补述的是费教授一家人对我的知遇。我并非他的及门弟子,但他却处处不忘提拔我,他的夫人费慰梅(我一直叫她慰玛)更是如此。缘由之一是我的博士论文,我想研究至少五六位“五四”时期作家的浪漫心态,而费教授只要我研究徐志摩,当然我又没有听他的话。在写论文的过程中,我才得知费氏夫妇年轻时曾是梁思成和林徽音的挚友,我甚至猜测连费正清也和当年仰慕林徽音的几位中国知识分子一样,拜倒在她“石榴裙下”。慰玛更是林徽音的闺中密友,两人数十年间一直有书信来往,后来慰玛以这些书信为基础写成一本书,就叫作《梁与林》。后来我受慰玛之托联系中文译本的事,因此几乎每周日都会去拜访她,那时(千禧年前后)费教授已经逝世,慰玛把他的照片和著作放在床边,不时拿来看看,令我十分感动。更从慰玛的点点滴滴的口述中,感受到这位我一直不敢直呼其名的大教授人情味的一面。他的两个收养女儿更是对他的恩情念念不忘,她们二人(Laura和Holly)一直事父母至孝。大女儿学护士,二女儿学舞蹈。作父亲的特别为二女儿在他们的农庄建了一间面积颇大的练舞室。大女儿后来也子女成群,住在附近,时而和我见面,我因此也逐渐把慰玛视为母亲,甚至比对我自己的母亲更亲。 费正清教授逝世前数年曾有一次心脏病,幸而康复,他痊愈后发给每人一封公开信,内中叙述他大难不死的经过,备极幽默,妙趣横生,对于家人更是亲情毕露。他逝世前一个礼拜才刚气成一本书的稿子,据慰玛说:他亲自把稿递交哈佛出版社后就平静地过去了,似乎大功已经告成,了无牵挂。前年慰玛以九十余岁高龄去世时亦是如此,据Laura告诉我说:慰玛饱受床第之累,有一天她把两个女儿和她们的家人都叫到身边宣布说,再活下去已没有意义,于是当晚就平静地过世了。 当时我身在香港,后来她的追思会我又未及参加,所以特别写了一篇祭文,表示追悼之意。费教授在世时曾写过一本自传,书名叫《China Bound》(归于中国),据说出版后他的学生都纷纷在书后查询有无自己的名字。我当然无此非份之想,只是觉得对费教授多年的提携和照顾感到一份歉意。据说在他葬礼的时候,大部份的学生都来了,我又缺席。也许,在他面前我总有一份腼腆,不像和慰玛相处那么自然。第一部分 申请到哈佛第5节 史华慈教授(1) 想起我的老师史华慈(Benjamin Schwartz),往往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我曾写过文章纪念他,也在另一本对话集中谈到他,但总觉得不能得其全貌。也许,我记忆中的史华慈都是一些细节和碎片,无法串连在一起变成一个整体。此文亦然。 在我和陈建华的对话集《徘徊在现代和后现代之间》书中,我曾提到史华慈是一位伟大的狐狸型的老师,因为“他从来不相信任何一个系统,或一种独一无二的思想标准。他非常怀疑,怀疑这种那种系统的可读性,或者某种系统放之四海而皆准”(台湾正中版第七十四页)。所以他讲中国历史的时候,也从来不把中国的思想孤立成一个系统来看,而将之放在一个比较文化的框架中讲出来——也许不能用“框架”这个约束的字眼,而应该用“脉络”(context)这个意义更广的字眼,它至少有两层涵意:一是思想背后的历史和文化环境(包括思想家),一是某种思想和同一时空或不同时空中的其他思想间所构成的关系。史华慈教授往往兼顾这两个层面,所以他的学问也博大精深,然而乍听起来却似乎杂乱无章,竟无头绪。 我就喜欢他的这种“天马行空”的论述方法,而且多年来把它作为我个人教书的“商标”,甚至有时故意把想法打乱,搞得更复杂,以刺激更深一层的思想探讨。后来我把这一套功夫放在文本的分析上,更觉得舒畅万分。然而,从某种严格的方法论立场看来,就有点“不成样子”了。我也不能把我的老师的思想方法庸俗地商化为杂乱无章,其实他是自有章法的。他的章法之一就是他所有学生都很熟悉的“双方面”辩证法:分析一个问题必会“从一方面看”(on the one hand),再从“另一方面看”(on the other hand),如此双方面互相辩证下去,越挖越深,却从来没有结论,而是把问题演变成“问题组”(problematique)。绝非“正反合”式的庸俗黑格尔辩证法所能概括。有人说这种方法出自犹太文化的传统,我只能姑且听之,但我自己并非犹太人,我也怀疑任何民族有其固有的思想方式。 走笔至此,已近一千字,却还没有进入我叙述的主题。其实这也是我故意引用我的业师方法来向他致敬,因为他每在开讲或论文开始就会把个问题反复辩证澄清,然后才进入主题。 我第一次上史华慈的课,是在我入学哈佛的第一个学期,课程似乎是“中国中古思想史”,还记得他在堂上带着一本汤用彤的学术专著,但在课上从未翻阅。然而,史华慈上课,从哪个时期开始讲并无所谓,他可以在十分钟之内把问题“扯开”了,到更广更深的层次。他这一招就把我镇住了,原来中国思想史可以这么讲!原来中国思想的蕴涵如此丰富!(当时我在“下意识”之间还是有点瞧不起中国思想,甚至看完全套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也并不佩服。)史华慈在一节课四十五分钟之内就为我展示了一个知识的“新大陆”,而这个新大陆就是中国的文化传统。从此之后,我抛弃了来美国念中国研究是占便宜的想法,而把中国研究作为一个探讨所有学问的新开端。 我和同在哈佛攻读中国思想史的张灏和杜维明不同,他们本来就是历史系或中文系出身,根底本来就厚;我却是个道地的半途出家的门外汉,本来学的是外文,而且大学四年也从来没有想到念中国思想史。然而,兴趣往往是不自知的,现在回想起来,我对思想史的兴趣早在芝大听摩根索教授的课上就“隐现”了——当时是一种对于外交学或政治学的反抗——我想挖掘浮面政治形态背后的文化背景和思想源泉,这就和文化史与思想史搭上了线。我的中西文化认同危机虽是留学期间多年困扰的问题,但史华慈的课也早已为我打下另一个“认同”的基础:其实我不必区分中西,因为这两个观念都不简单,而史师处处不忘提醒我们:所谓“西方”(the West)这个名词只是为了方便才用的,在思想史上没有单一的“西方”而只有几个不同但相关的文化传统,最重要的当然就是希伯来的基督教传统和希腊罗马的古典传统,而这两个传统和中国传统之间并无所谓“影响和反应”的关系,而是某种对等或对称,可以互相“照明”,所以史师常在堂上提到所谓“Axial Age”的问题:指的是中西双方在上古都经历过一个思想上的辉煌时代(关于这个问题,后来张灏曾为文发扬光大)。 去年(二○○三年)在香港科技大学客座,适与张灏为同事,我们时常谈到我们的“班老师”(Benjamin的旧称是Ben)——这个名字我也是一直不敢当面称呼他,但经他再三劝诱之下,直到我也在哈佛任教之后才敢称他为Ben,因此也更拉近感情上的距离。我当了教授以后,每次见到这位班老师,都有一种向他倾诉——甚至“告解”——的冲动:恨不得把脑海中的所思所感都告诉他,请他指点迷津。其实这种感觉早在学生时代就有了,开始时不敢接近他,因为觉得自己很不足,对问题的理解不够全面也不够深入。后来选他专为研究生开的“研讨班”(seminars),逐渐可以和他作近距离的讨论了,但仍然经过一番周折。 记得我选的第一门研讨课就是史华慈和另一位教授林伯克(John Lindbeck)合开的“当代中共政治”(史教授身兼历史和政治两年,也在两系开课)。第一堂上课就由两位教授开讲,林伯克教授只能谈谈研究资料,而史华慈却把整个中共政治作为一个大问题来谈,和讲思想史一样有深度,也一样复杂,对我这个当时对中共还不太了解的人(除了在芝大课上所得到的一鳞半爪之外),真是大开眼界。然而这堂课又和芝大的研讨课不同,两位老师并没有指定看什么书,第一堂完了就解散,由学生各自找资料研究,直到学期快完了才又聚在堂上报告。这种教法也是我一生罕见,现在是行不通的。记得我于课后一片茫然,写什么题目呢?只好硬着头皮去见史教授,他听说我是外文系出身,似乎对中共文学有点兴趣(当时我在台大的业师夏清安先生也刚开始作中共文学的研究,偶有书信往来),就漫不经心地提到延安文艺整风问题,内中有个有关作家萧军的个案,于是我立刻到图书馆去找萧军的数据,不但提交论文而且后来把论文改写成博士论文的一章。我用的角度很特别:不把萧军视为政治整风的一节,而把他的思想行为作为一种左翼文人的浪漫心态,由此而和党的整风政策冲突。这个独特的观点,竟然得到两位教授的激赏,从此奠定我研究当代作家的兴趣。第一部分 申请到哈佛第6节 史华慈教授(2) 从此我和这位业师也结了缘,我变成了他手下的“文学爱好者”,他每次在班上提到文学艺术都要向我望一眼。后来我胆子也大了,待到再选他的另一门研讨的课“中国近代思想史”时,就决定研究林纾(林琴南),原因是要和业师分庭抗拒:他研究严复——一个晚清思想界的翻译家,我当然要研究林纾——一个晚清文学界的翻译家。没想到四十年后,我的研究又回到这个老题目!林纾生前译了不下一百多本小说,我哪里找得全?更读不完,只好以瞎子摸象的方法摸到林译的两个英国作家: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和葛德(Rider Haggard),以此代表近代西方文化上的两股思潮,一文一武,相得益彰,我写来也十分得心应手,其实并没有下过太大功夫掌握林纾的资料,也没有讨论他的古文文体。不料班老师阅后大为激赏,甚至在图书馆里见到我,也当面赞之不绝,令我有点无地自容。因此这一篇论文也进入我的博士论文成为一章。后来为了“搭配”林纾,我又加上一章论苏曼殊,把二人作为五四浪漫文人的“先行者”。此是后话。 业师研究严复多年,最后终于出书,名曰《追求富强:严复与西方》,篇首是他的同事哈慈(Louis Hartz)特别写的一篇序言,内中指出此书非但对中国近代思想史大有贡献,而且更重要的是经由严复翻译的研究使得西方自由主义的传统得到一种崭新的阐释。换言之,史华慈用中国思想的例子“照明”了西方思想。最近有人重新研究严复的译文,发现在许多支节上严复可能是故意误译的,因此也再次证明了班老师的真知灼见,特别是在该书讨论严复译赫胥黎和斯宾塞的两章,严复在晚清追求“富强”的思潮影响下,把西方个人和集体的关系“曲解”,而认为前者是后者的基本元素,以之构成国家富强之本(大意如此,可能因目前身边无此书而有所简化)。我当时读来兴奋异常,把买来的硬装本读之又读,密密麻麻地注了又注,圈之又圈,还用红蓝两种笔画线,把几段重要章节几乎背了出来。所以我在上章中说,我的英文文体脱胎于对于两位业师的摹仿:费正清的文笔言简而意赅,史华慈的文笔则散出一股哲学性的华丽。非但句子甚长,而且还用了不少“大字”,法文(ressentiment),德文(weltanschaung)和拉丁文皆有。后来我才悟到倒不是老师卖弄文字,而是他的语言背景本来就是如此:年少时在波士顿上“拉丁中学”(是一间名校)就开始会拉丁文,在哈佛作本科生时专修的是法国哲学,二战服役时间又学了中文和日文,而他的德文和希伯亚文则有犹太人的家学渊源。除了法语文外,他又兼及西班牙和意大利文,据闻有一次他到意大利开会,早晨打开报纸看后大谈中国新闻,别人都目瞪口呆,原来该地没有英文报纸,他看的是意大利文报纸,竟无知觉。多年后有一次我到他家拜访,亲见他和夫人吵架,原来闹的原因是他到底懂得几种语言,她夫人说他至少懂十国语言,他坚持只懂六七种!我也看到他桌面上摆着刚从图书馆借来的不少德文书。那时(大约五年前)他已退休,但仍然每天读书工作不懈,从他的住所走路上班,到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他的办公室仅须十分钟,他这种孜孜不倦的精神,和费正清一样,也是数十年如一日。我有时去费正清中心吃午餐,就是为了坐在他那一桌,和众人一起听他高谈阔论,针贬时事。其实他的看法比那些“中国通”(所谓China Watchers)学者更深入,而且料事如神,往往事后证明他是对的,而研究中国政治多年的“中国通”反而错了。 我至今仍然认为史教授和那些“中国通”在一起是浪费他的宝贵时间,他却从来不介意。他的办公室的门永远都是开的,任何人都可以敲门而入,他也和任何人都可以谈,只要你提出一个有意思的问题。我多次和他单独见面之前,都要想出一两个问题,有时想不出来则不敢见他,后来他却反过来时常向我提出问题。我在哈佛任教时,常在课外主持会议或工作坊,他每请必到,甚至不请自来,事后也会向我说:“你的工作坊比别的有意思,我可以学到一点新东西。”这是我任教三十年最感荣幸的事。我因此也奉从他这种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不过没有他那么勤奋。记得他在自己的退休会上说:多年来在哈佛任教,他感到很幸运,可以从来来往往的各地学者学到不少东西。这也许是谦词,也许真是他的一贯作风,然而我又怀疑:这些来来往往的访问学者中又有多少人的学问可以和他匹敌? 史华慈曾是费正清的及门弟子,但费教授就曾公开承认学问(特别在思想史方面)不如他。我又亲眼看到或读到他和其他顶尖学者“较量”的例子。有一次我旁听他和另外两位名教授开的一门研讨课:“西方思想在他国”,讨论的是俄国、中国和中东思想的比较,主讲俄国史的派普斯(Richard Pipes)也是一位名教授(下章将会谈到),但整个课中主章所有论述的却是史华慈,我相信他也懂俄文和俄国史,而派普斯对中文却一窍不通。还有一次,哈佛几位教授为反越战而联合举办演讲会,史教授继另一位俄国教授发言,几句话就推翻了他的论点。他还写过一篇名文,公开批评汉纳‧阿伦特(Hannah Arendt)——这位海德格的女弟子当年数一数二的欧陆思想家——就以中国传统为例,指出阿伦特太过偏爱古希腊的“公共”生活(所谓vita activa),并认为此一模式不能行之于四海而皆准。我在芝大任教时,有一次请他来演讲,他又公开批评当时红得发紫的名教授布鲁姆(Alan Bloom),认为他对尼采的解释有问题。诸如此类的例子,举不胜举。然而史华慈绝不是一个好胜或好出风头的学者,可能他真的服膺学术上的节操和真理,而真理当然是愈辩愈明的。 我把史华慈视为我的师长,甚至我的“替代父亲”(surrogate father),这种“情结”当然在师徒关系上很普偏,正因为如此,我偶尔也会不自觉地“反抗”他。毕业后我为了教学而研究西方文学理论,而兼及文化思想理论,其时可能受了一种“业障”,觉得我的老师的论点不够“理论性”,特别是德里达解构之风袭卷美国学府之后,我又觉得吾师在此方面无以教我。不料在他逝世前几年,有一次在路上碰到他,他劈头就问我一句:“Read any Derrida lately?”(最近看过德里达的书吗?),我一时不知所措。后来读他晚年的文章,内中不但引了德里达,而且也兼及萨依德(Edward Said)和其他理论家。班老师深知近年来学术界的这种“理论转向”,但他精研理论后却不为所动,坚持他的中国文化本位。这一种执着,应该使那些在美教中国文化却处处炫耀西方理论的年轻一辈(多是来自中国大陆)的学者汗颜吧。我当年对于吾师的下意识间的反抗,何尝不也是这种潜在的“西方优势论”在作祟?而吾师晚年真正达到的境界,至少我只有登高弥止而仰叹。我曾在一篇追悼他的短文中写道:最后一次去他的寓所看他,他已因癌症复发而卧病在床,医生早已束手无策,事实上他在等死,但却十分宁静,他像慈父一样向我和玉莹(当时我们尚未结婚)问候生活情况,眼光慈祥,我顿时感动起来,向他报告说:想提早退休,如此可以多一点时间过一种“静思型生活”,我当时不自觉地用了他批评阿伦特的那篇文章中的两个字眼,竟然把“静思生活”的拉丁文说成“vita contemplata”,他听后不置可否,但立即纠正了我的语言错误:“不是contemplata,是contemplativa!当年我是念过拉丁文的。”最后这句话在大陆版《世纪末的反思》中出了一个小错,被置于引号之外,变成了我当年读过拉丁文!这个“我”的光圈不是我的,荣耀应归还我的业师。在该文最后,我提到他正在听巴哈的音乐。“每一次听都觉得内涵很深”。我现在写此文时,也不自觉地在听巴哈的音乐,尤其是那首Cantata Bwv 82号中的咏叹调,心中又涌起一股冲动:真想把这张由女中音Lorraine Hunt Liberson主唱的唱碟送给他,又怕他的在天之灵早已听过了。 不知道我的老师的中文姓名是谁起的,但确是恰如其人:史(历史)——华(中华)——慈(仁慈)。第二部分 读书生活第7节 在哈佛听课之一 我在第四章“初抵哈佛”中曾经提到,我为自己开了三个“生活课程”,第一就是尽量旁听专业以外的课,特别是名教授,为本科生开的大班课。因为我深觉在台大四年对中西文化的知识都不足,既然身已在美国,何不趁此机会重读四年,彻底来过?所以我必须尽量旁听基本功课。哈佛当年和耶鲁、芝加哥、普林斯顿等名校一样,以名教授开的大班课著称。对我而言,这是一个极难得的机会,可以不花一分钱——而且得了全部奖学金——听遍各大家的宏论。况且,旁听本科生的大班课还有一个附带的好处:可以坐在后排偷看“蕾克列芙女校”(Radcliffe,哈佛的女校名称,现已完全合并,名存实亡)的女生——我们都叫她们Cliffies——的俪影,甚至可以在课后借机搭讪,为我的第三类生活课程——约会美国女学生——作准备。 既然主修的是历史,所以我旁听的当然以历史方面的课为多,但也兼及社会科学和文学,每学期都要旁听五六门左右,加上本来进修的四门,每个学期甫开始总把自己忙得不可开交,然而精神也特别振奋。特别是在九月底刚开学的时候,哈佛园内人来人往,到处是学生,女生花枝招展,男生西装加领带,特别是住在哈佛园的一年班学生,都故作小大人状,和现在的大学生衣着随便大不相同,我混在其中,也觉得自己年轻了好几岁。 哈佛有一个不成文的惯例,至今依然,就是在开课的第一个礼拜让学生任意“购物”(早在后期资本主义商品市场到来之前就用了这个字:shopping),学生可以迟到早退,乱成一团;教授也势必使出混身解数,以吸引学生。我后来在授大班课时故意用一招坚壁清野的办法,大声宣布我的这门课特别难,要求很多,但学生不为所动,自有主张,该来的还是来了。除了吸引学生之外,教授必须印发大量的“商品”——课程表和书单——以便学生“选购”。过了头一两个礼拜以后,课堂的人数才会稳定下来;大部份是修课的本科生,还有少数像我这样的旁听生,坐在后面不显眼的地方鱼目混珠,其实教授早就一眼看出来了。 我旁听过的大班课无以计数,内容也忘得差不多了,然而即使如此,我仍然觉得多年积累的知识至今还是用之不尽取之不竭,甚至较我的专业——中国近代思想史——更深厚。后来我逐渐从历史改行到文学,所使用的学习方法仍然是旁听,再加上“旁读”——阅读大量非本科的书籍——然后不耻下问,向文学界的大师们请教。所以我至今反对学问的过度专业化,特别在人文学科方面,其实是可以触类旁通的,我至今乐此而不疲,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杂家”。况且中国自古就有文史哲不分家的说法,我的业师史华慈教授更是此中的典范。 当年哈佛在文史哲方面名教授如云,社会科学方面更多。也许是我的个性使然,在旁听社会科学的课时,总觉得不过瘾。当年最有名的社会学大师柏森斯(Talcott Parsons)的课,我是慕名而硬着头皮去听的(课上另外一个旁听生是梅广,他是我的同房密友,专修的是语言学),他讲来十分枯躁,总是把个美国大学作为社会理性的最佳范例。他是韦伯(Max Weber)的信徒,因而导致我死肯韦伯,一知半解。另一位经济学家高布莱滋(J. K. Golbraith)更是如此,我听了几堂就不听了,可能因此也对经济学失去兴趣。还有一位当今在国际媒体走红的“大师”亨廷顿(以《文明的冲突》一书著称于世),当年开了一科专为低班生修的课(编号是“社会科学第11号”),讲的是现代社会理论,我听来觉得浅薄,不久也罢听了。倒是另一门低班课,由一位不见经传的讲师Barrington Moore教授,我听来大为佩服。后来此公以研究革命的理论著称,还写过一本讨论中国农民革命的书。 当年在哈佛政府系最有名的教授就是基辛格(Henry Kissinger),他还没有当上大官,但在课室内却一副官样子。记得我去旁听他的一门大班课:“国际关系理论”,第一堂他未开讲前早已满坑满谷挤满了学生,他坐在演奏台上(记得课室是音乐系的演奏厅),任由四五位助教在台前演述本课的要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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