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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形罩-3

作者:西尔维娅·普拉斯 字数:13080 更新:2023-10-11 16:55:15

我问她该给多少,她说至少2角5分钱,要是箱子沉,得3角5分。其实我完全可以自个儿把箱子拎到我的房间去,只是门童太殷勤了,我才让他提的。我还以为那种服务全包括在酒店房钱里了呢。如果是我自己完全可以干的活儿,我讨厌付钱给人家;这叫我心里忐忑不安。多琳说付小费一般是10%,但是我不知是怎么搞的,总是没有恰好的零钱,要是我给人家50美分,说:“1角5分给你当小费,请找我3角5分。”那可太傻了。我在纽约第一次打的士,给了司机一角钱的小费。车费是1美元,所以我想一角正是10%,就给了司机一枚一角硬币,给的时候面带微笑,心中颇为得意。但是他却把硬币放在手心上,一个劲儿地瞪着它看。当我跨出车门,心想可别错给了他一枚加拿大一角硬币时,他开始高声嚷嚷:“小姐,我也得像你,像所有人那样活命呀!”我吓得魂飞魄散,拔腿就跑。好在他的车被红灯挡住了,要不然他准会开车跟着我,就那么令人难堪地瞎嚷嚷。我问多琳那是怎么回事,她说自从她上次到纽约之后,付小费的百分比可能从10%涨到15%了。或者行情上涨了,或者那个的士司机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我伸手去拿《淑女时代》送来的书。一翻开书,一张卡片掉了出来。卡片的封面上画了一只卷毛狗,穿一件碎花图案的睡衣,蹲在狗篮里,面容忧郁。卡片的内芯上,这只卷毛狗趴在篮子里睡着了,面带微笑,身上盖着刺绣样品,上面写着:“好好休息,康复如初。”卡片的底部有人用淡紫色墨水写到:“早日康复!《淑女时代》全体朋友们敬上。”我一篇接一篇地翻阅这些小说,最后读到一篇关于无花果树的故事。这棵无花果树长在一个犹太男子的庭院和女修道院之间的绿草坪上,犹太男子和一个肤色黧黑的美丽修女经常在无花果树下遇上,采摘成熟的无花果。有一天他们看见枝杈间的鸟巢里正在孵鸟蛋,在他们观看雌鸟破壳而出时。2人的手背碰触了一下。从此以后,那个修女再也不来和犹太男子一起采摘无花果了,换了个面向刻薄,笃信天主教的厨娘,每一次2人摘完果子以后她都要数数犹太男子摘了几个,生怕他摘得比她多,犹太男子气愤极了。我觉得这个故事很有意思,特别是描写冬雪下的无花果树以及春天到来,树上挂满绿色果实的那部分。读到最后一页时我意犹未尽。我真想从这些黑色铅字的字里行间钻进去,就像人们钻过栅栏缝隙那样,在那棵美丽的,苍翠的大无花果树下悠然睡去。我看巴迪.威拉德和我就好比犹太男子和那个修女,当然我们并不是犹太人也不是天主教徒,而是一位论派信徒。(基督教一自由教派,认为宇宙只有一位上帝,而上帝的神性存在于每人的心里。此教派崇尚信仰和思想自由。)我们曾经憎恨在我们自己想象的无花果树下相遇,我们看见的不是一只破壳而出的雏鸟,而是一个女人生孩子,然后发生了一件糟糕的事情,我们就分道扬镳了。我躺在白色的酒店床上,觉得寂寞而孱弱,好像我正躺在阿迪朗达克山上的疗养院里;我觉得自己真是个卑鄙小人。巴迪在给我的信中三番五次地提到,他正在读一个也是医生的人写的诗,他发现一个已经死掉的著名俄国短篇小说家也曾当过医生,所以,也许医生和作家还是能合得来的。这可跟我们恋爱这两年来巴迪.威拉德所一贯弹唱的调调截然不同。我记得有一天他对我微微一笑,说:“埃斯特,你知道诗是什么吗?”“不知道,是什么呢?”我问。“一粒尘土。”他为想出这句妙语而得意洋洋。我呢。一边呆看着他那金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洁白的牙齿——他的牙齿很长,很结实,很白——一边说:“也许是吧。”整整一年后,置身纽约,我猜想出该怎么回答他的话。我花了很多时间与巴迪.威拉德进行想象中的谈话。他比我年长几岁,擅长科学分析,所以他总能自圆其说。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不得不下功夫,以免陷入困境。这些想象中的对话通常会重复我和巴迪实际有过的对话的开头部分,只是结束时我不在傻坐在那儿,而是尖锐地反驳他。第五章(3)2009-08-30 16:09 眼下,我仰面躺在床上,想象巴迪说:“埃斯特,你知道诗是什么吗?”“不知道,是什么?”我会问道。“一粒尘土。”然后,正当他面露微笑,顾盼自得时,我就说:“你解剖的尸体才是尘土。你以为你在治疗的病人才是尘土。他们才是尘土的尘土的尘土。我看一首好诗比100个那样的人加起来还要长命得多。”当然,巴迪肯定答不上话来,因为我说的是事实。人不过是由尘土造出来的,我看不出来给那些尘土治病比写诗要高明得多少,诗歌让人们铭记在心,让人们在难过,生病,或失眠时独自吟哦。我的问题是,不管巴迪.威拉德跟我说什么,我都当真。我记得他第一次吻我的那个夜晚。那是在耶鲁大学的3年级舞会之后。非常奇特,我是说巴迪邀请我去参加舞会的方式。一个圣诞假日,他突然闯到我家来。他穿了一件厚厚的白色高领毛衣,看起来帅极了,我只顾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他说:“也许有一天我会顺路到你们学院看你,可以吗?”我目瞪口呆。我只在我们都从学院放假回家,星期天上教堂的时候看到巴迪,而且隔得老远,我不明白他怎么会想起来跑那么远的路来看我——他说,他跑了2英里,作为越野长跑训练,从他家跑到我家来。当然,我们的妈妈是好朋友。她们读的是同一所学院,各自嫁给了她们的教授,又在同一个镇子上安了家,但是巴迪总是不在家,不是秋天的时候拿奖学金到预备学校念书,就是夏天的时候到蒙大拿治疗松树疱状锈病挣点儿钱,所以,我们的妈妈是老同学这一点和我们俩没啥关系。这次突然造访后,我再也没有听到巴迪的任何音讯,直到3月初的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6上午。我已经起床了,正在学院宿舍里研读有关隐士彼得和穷光蛋华特的资料,准备星期一有关十字军的历史考试,这时过道里的电话响了。一般来说大家是轮流接听过道电话的,但是因为这一层楼住的全是大四学生,我是唯一一个新生,他们老是叫我去接电话。我等了一会儿,看看有没有人抢在我前面。后来我琢磨着大家可能都去打壁球了,或者周末出游了,我便接了电话。“是埃斯特吗?”楼下值班的姑娘问,我是说,她说:“有个男人找你。”听见这话我着实有些惊讶,因为那一年里人家给我介绍的男孩子没有一个第二次约我的。我的运气就这么坏。我讨厌每个星期6晚上手心湿漉漉的,满怀好奇地走下楼去,由某个大4学生给我介绍她姨妈最好的朋友的儿子,却只见到一个面色苍白,身材像蘑菇似的小子,不是长一对招风耳,一口兔板牙就是腿有毛病。我觉得我不应该受到这种惩罚。毕竟我身无残疾。我只不过读书太拼命,不知道怎么刹车罢了。于是,我梳梳头发,重新抹上口红,拿上本历史书——这样如果遇上个什么可怕的人物,我就可以说我要去图书馆——下楼去了。只见巴迪.威拉德倚在放邮件的桌子旁,穿一件土黄色卡其布拉链夹克,一条蓝色劳动布裤子,一双略有磨损的灰色球鞋,正咧着嘴冲我笑呢。“我只是来问声好。”他说。我想,他大老远从耶鲁赶来,甚至为了省钱在路边搭便车,只是来问声好,真是莫名其妙。“你好,”我说,“我们到外面门廊里坐吧。”我想到外面门廊里去,因为值班的女孩是个爱管闲事的大四学生,她正好奇地打量着我呢。显然她认为巴迪挑错了人。我们挨着坐在2把柳条摇椅里。阳光明丽,没有风,有点热。“我呆不了几分钟。”他说。“哦,急什么,留下吃午饭吧。”我说。“哦,不行。我是到这儿来跟琼一块儿参加她2年级舞会的。”我觉得自己是个头号傻瓜。(= =)“琼还好吧?”我冷冷地问到。琼.吉琳是个同乡,也在我们的教堂做礼拜,在学院里比我高一级。她可是个大红人——班长,主修物理,学院曲棍球冠军。她那直瞪瞪的卵石色眼睛,那微微发亮的墓碑般的牙齿,还有那带有喘息的声音,总是叫我局促不安。更有甚者,她长的人高马大。我开始认为巴迪实在趣味低下。“琼呀,”他说,“她2个月之前就要请我参加舞会,她妈妈也问我妈妈我能不能跟她去,我还能怎么样?”“哦,既然你不想跟她去,干嘛答应呢?”我不怀好意地问。“怎么说呢,我喜欢琼,她不在乎你在她身上花不花钱,而且她喜欢户外活动。上一次她到耶鲁过周末,我们骑车去东洛克,她是唯一一个不用我推车上山的女孩子。琼还是不错的。”我嫉妒的浑身发冷。我从没去过耶鲁大学,耶鲁是我宿舍楼里所有大四女生最喜欢去度周末的地方。我决定不对巴迪.威拉德报什么指望。如果你对一个人毫无指望,你就永远也不会失望。“你还是去找琼吧,”我用一种就事论事的口吻说:“我约了个朋友,他随时会来,他看到我跟你坐在一起会不高兴的。”“你约了人了?”巴迪看上去颇为惊讶,“谁?”“是2个人,”我说,“隐士彼得和穷光蛋华特。”巴迪无语,我解释说:“是他们的绰号。”然后我又补充道:“达特茅斯学院的。”我估计巴迪没读过多少历史,因为他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他霍地从柳条摇椅上跳了起来,莫名其妙地把椅子猛推了一下。然后他把一个浅蓝色的信封放在我的膝头上,信封上面印有耶鲁饰章。“这封信我本来准备你不在时给你留下的。信里有个问题,你可以写信回答我。眼下我不想问你。”巴迪走后我把信拆开 。这是一封邀请我参加耶鲁3年级舞会的信。我大为惊讶,不由得发出几声尖叫,冲进宿舍楼大喊:“我去我去我去。”我猛地从阳光灿烂的门廊冲出去,里面似乎是漆黑一团,我什么都看不清楚。我发现自己正在拥抱那个值班的大4女生。她听说我要参加耶鲁3年级舞会,又是惊讶又是满怀敬意。奇怪极了,自那以后宿舍楼里的情形发生了变化。同一楼层的大4女生开始跟我说话,时不时会有人主动接听电话,再也没有人在我们外不怀好意地说什么有人一味埋头看书,真实把黄金般的大学时光白白浪费掉了。怎么说呢,在3年级舞会上,巴迪自始至终像对待一位普通朋友或者表妹一样对待我。我们跳舞时相互之间一直隔得天远地远,等到演奏《友谊地久天长》时他突然把下巴搁在我的头上,仿佛他累得不行了。然后,在午夜3点的漆黑中,我们顶着寒风缓缓走了5英里路,回到我那晚的住所。我睡在起居室的一张沙发上,沙发短了点,但这儿一夜才收5角钱,有正规床褥的地方大都收2美元呢。我觉得没劲极了,整个人无精打采,心里充满了破碎的幻梦。我本以为那个周末巴迪会爱上我,然后我再也不用担心那一年余下的周六晚上该怎么打发了。我们块走进我的住所时,巴迪说:“我们到化学实验室去吧。”我吓了一跳:“化学实验室?”“对呀,”巴迪拉起我的手,“化学实验室后面山上的景色很美的。”果然,化学实验室后面有个小山坡,从那儿可以看到纽黑文几幢房子里的灯光。巴迪竭力在坑坑洼洼的地面上找个能站稳脚跟的地方,我则站在那儿佯装欣赏风景。当他吻我时我张大眼睛,努力记住房子灯光的分布,好永远记住这一幕。终于,巴迪往后退了一步,“哇!”他说。“哇什么?”我惊讶地问。那是干巴巴的,丝毫不令人心动的淡淡一吻。我记得我当时心想,我俩在凛冽的寒风中走了5里路,害的2人的嘴唇又干又裂,真实太糟糕了。“哇,吻你的感觉太棒了。”我谦虚地一言不发。“我猜你一定跟好多男孩子出去玩过吧?”巴迪又说。“恩,我想是吧。”我想,可不是吗,这一年里我每个星期都跟一个不同的男孩子出去玩。“恩,我有好多东西要学呢。”“我也是,”我急忙接过话头,“毕竟我得保住我的奖学金。”“不过,我想,我还是能做到每隔2周的周末来看你一次的。”“好啊。”我简直乐晕了头,迫不及待地想要赶回学院,让人人都知道这个消息。在屋子的台阶前巴迪又吻了我。第二年秋天,他拿到医学院的奖学金,我就不再去耶鲁了,而是到医学院去看他。就在那里,我发现这几年他是怎么欺骗了我,他是怎样一个伪君子。我是在我们去看人生孩子那天发现事情真相的。第六章(1)2009-10-18 17:42 我一直恳求巴迪带我去看看医院里真正的有意思的东西,于是又有一个星期五我逃了一整天的课,到他那儿过了一个长长的周末,后来他就把他的秘密和盘托出了。我做的第一件事是穿上白大褂,坐在一只高高的凳子上,在一个躺着4具尸体的房间里,看巴迪和他的朋友们把尸体切成小块。这些尸体已全无人形,所以我一点儿也不害怕。尸体的皮肤紧绷绷的,呈紫黑色,像皮革似的,闻起来有老腌菜坛子的味道。然后呢,巴迪把我带出去,来到一个大厅,厅里放着巨大的玻璃瓶,里面装着未出生就已死亡的婴儿。第一只瓶子里的婴儿有一只大大的白色脑袋,垂在小小的,弓成一团,像青蛙一般大小的躯体上。第二只瓶子里的婴儿要大些,下一只瓶子里的更大些,最后一只瓶子里的婴儿跟正常婴儿一般大小,他似乎正笑眯眯地看着我,像一只小猪仔。我看着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东西,神态相当镇定,为此我颇感自豪。只有一次我惊跳起来,那是我把胳膊肘撑在巴迪那具尸体的肚子上看他解剖肺部的时候。我看了一两分钟,觉得肘部有灼烧感,猛然醒悟到既然尸体还有热气,那人也许半死半活,于是我轻轻惊呼一声,从凳子上跳了下来。后来巴迪解释说灼烧感是浸泡溶液引起的,于是我又坐回原来的位置。离午饭还有一个小时,巴迪带我去听一个关于镰状细胞性贫血和几种令人沮丧的病症的讲课。他们把病人用轮椅推到讲台上,向病人提问,然后把他们推走,开始放彩色幻灯片。我记得有一张幻灯片上出现一个正在大笑的美丽女孩,她的面颊上长了一颗黑痣。“黑痣出现20天后,女孩死了。”医生说,刹那间人们鸦雀无声,然后铃声响了。所以我始终没弄明白那是颗什么黑痣,女孩为什么死了。下午我们去看人生孩子。首先,我们在医院走廊找到一个装纺织类用品的橱子,巴迪为我取出一只白口罩,还有一些纱布。一个高高胖胖身材像西德尼.格林斯特里特的医科生在附近晃荡,看巴迪用纱布把我的头缠了一圈又一圈,直到把我的头发完全包住,只露出白口罩上我的一对眼睛。那个医科生发出一阵令人不快的窃笑。“至少还有你老妈爱你。”他说。我正想他怎么那么胖,男人,尤其是年轻男人那么胖,该有多么不幸,哪个女人肯隔着那么个大肚子去吻他,所以我没有立刻意识到那家伙正在侮辱我呢。等到我明白过来他一定自以为很了不起,并且想出一句他那么肥只有他老妈才会爱他的话去刺激他,他已经不见了。巴迪正在仔细查看墙上挂的一块古怪的木牌,上面有一排洞,开始约摸一枚硬币大小,最后则有吃饭用的盘子那么大。“好极了,埃斯特,”他对我说,“眼下就有个人要生孩子。”在接待室门口站着一个瘦削的驼背医科生,巴迪认识他。“你好,威尔,”巴迪说,“谁当班?”“我。”威尔愁容满面地说,我注意到他高高的苍白的额头上渗出了一粒粒的汗珠。“我当班,是第一次。”巴迪告诉我,威尔是3年级学生,毕业前得生8个婴儿。然后他注意到过道的另一端一阵忙乱,几个穿灰绿色大褂,头戴无檐帽的男子和几个护士推着一辆车正稀稀拉拉地朝我们过来,车上鼓起了白色的一大堆。“你不应该看这个,”威尔在我身边低声说,“看完以后你再也不会想要孩子了。他们不该让女人看这个。人类会就此绝种的。”巴迪和我哈哈大笑,然后巴迪握握威尔的手,我们一起进了产房。一看到那张产床——他们正把那女人往上抬呢——我就怔住了,一句话也说不出。在台子的一端,金属脚蹬支起在半空中,另一端则放着各式各样我不大知道的仪器,线缆,瓶管,看起来这就像一张可怕的刑台。巴迪和我并肩站在窗边,位置高出产床好几英尺,一切都尽收眼底。产妇的肚子挺得老高,我根本看不见她的脸和上半身。看起来她好像只长了个硕大无朋的蜘蛛肚子和2条被脚蹬高高架起的细长而丑陋的腿。孩子出生的整个过程中她一直发出一种非人的呻吟声,一刻也没停过。事后巴迪告诉我,他们给产妇用了一种能叫她忘却痛楚的药,尽管她一直在咒骂,呻吟,她其实并没有知觉,因为她是在半麻醉状态中。我觉得这种药一听就知道是男人发明的。瞧这个女人,她处在极度痛苦之中,显然每一分痛苦她都感受得到,不然她不会呻吟成那样。然而,她一回到家,马上就会怀上第二个孩子,因为那种药物使她忘却了所经历的一切痛苦。事实上,至始至终,在她内心的隐秘之处,那条长长的,漆黑的,无门无窗的痛苦隧道正等待开启,好再度将她禁闭。辅导威尔的主治医生不断对产妇说:“往下使劲,托姆莫里洛太太,往下使劲,好样的,往下使劲。”终于,在她2 腿之间那毛发剃光,因为涂了消毒剂而阴惨吓人的裂口处,我看见一个黑乎乎,毛茸茸的东西冒了出来。第六章(2)2009-10-20 16:44 “婴儿的脑袋。”在女人的呻吟声掩护下巴迪低声说道。不知怎么搞的,婴儿的脑袋卡住了,医生告诉威尔他必须开个口子。我听见剪刀剪开产妇皮肤的声音,像剪布料似的,血开始往下流——血红的让人发怵。然后,婴儿似乎突然冒了出来,落在威尔的双手上,酱紫色,身上有一层白的粉末状的东西,血迹斑斑。威尔惊恐万分地嚷嚷:“我托不住了,我托不住了,我托不住了。”“不会,掉不了。”医生说道,从威尔手里接过婴儿,开始给他按摩。酱紫色褪去了,婴儿嗓音嘶哑地大哭起来,好似被人抛弃一般。我看出那是个男孩。这孩子做的第一件事是往医生脸上撒了一泡尿。事后我告诉巴迪我不明白怎么会那样,他说那种事虽然很罕见,但是完全可能。婴儿一生下来,屋里的人便分为两组,护士在婴儿的手腕上系上一块狗戴的那种金属牌,用一枝棉签揩拭婴儿的眼睛,把婴儿包裹起来,放在有帆布护栏的婴儿床里,而医生和威尔开始用针和一根长线给产妇缝合刀口。我想有人说了一声:“是男孩,托姆莫里诺太太。”但那女人既没有答话也没有抬起头来。“嗯,怎么样?”我们漫步穿过学校绿草如茵的方形院子到巴迪的房间去,路上他带着一种满足的神情问我。“棒极了,”我说,“要是每天都能看到这样的情景就太好了。”我不想问他是否还有其他生孩子的方法。说不清为什么,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事莫过于亲眼看到孩子从你自己的身体里生下来,而且确定这是你的孩子。我觉得要是你反正得经历那些痛苦,还不如保持清醒呢。在那之前我老是想象,当一切都已过去,我在产床上用手肘支起身子——当然啦,脸上洗尽铅华,死一般苍白,经历了一场可怕的考验,但是仍然微微笑着,容光焕发——我支起身子,头发垂落腰际,伸出手去接我的第一个孩子,小小的踢腾不安的孩子,嘴里唤着他的名字,什么名字都行。“为什么婴儿全身都是粉?”为了不让谈话冷场,我问巴迪,他告诉我那是种蜡一样的东西能保护婴儿的皮肤。我们回到巴迪的寝室。这里老让我想起僧侣的隐修室,光秃秃的墙,光秃秃的床,光秃秃的地板,书桌上放着格雷的《解剖学》和其他一些吓人的大部头书。巴迪点起一根蜡烛,打开一瓶杜勃内酒,然后我们并肩躺在床上,巴迪细细啜饮他的酒,我则朗读“有一个地方我从未到过”等诗句,这是我带来的一本诗集里选出来的。巴迪说,如果一个像我这样的女孩把时间全花在诗歌上,诗一定具有某种魔力,所以每次我们见面我都要给他读几句诗,给他讲讲我读诗的心得。这是巴迪的建议。他总是把我们的周末生活安排得丰富多彩,这样我们永远不会因浪费时间而感到遗憾。巴迪的爸爸是个教师,我觉得巴迪也完全可以当个教师,他总是给我解释着什么,总是给我介绍什么新的知识。我刚念完一首,巴迪突然问我:“埃斯特,你见过男人吗?”从他说话的样子我知道他说的不是一个普通的男人或是广义上的男人,我知道他指的是裸体男人。“没有,”我说,“只见过雕像。”“嗯,你不想看看我吗?”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我妈妈和外祖母最近开始对我旁敲侧击,暗示我巴迪.威拉德是个多么优秀正派的青年,出身于一个多么优秀正派的家庭,教堂的每一个人都认为他是个模范青年,健康,英俊,聪明,而且对父母和老人那么和善。真的,我听到的话都是夸巴迪多么优秀,多么正派,女孩子应该认为他这样的人洁身自爱,像他一样优秀而正派。所以我真看不出巴迪想干的事会有什么害处。“嗯,好吧,就看看吧。”我说。我盯着巴迪,他拉开丝光卡其布裤子的拉链,脱掉裤子,放在椅子上,然后脱去内裤,内裤好像是用尼龙渔网做的。“这种裤子凉快,”他解释道,“我妈妈说这种材料好洗。”然后他就那么站在我面前,我一个劲儿地盯着他看。我能想起的唯一一样东西是火鸡脖子和火鸡砂囊,我一点劲儿都提不起来。我一言不发的样子似乎刺痛了巴迪。“我想你应该习惯看到我这副样子,”他说,“好,现在让我看看你吧。”但是,我突然觉得在巴迪面前脱光衣服就好像在学校里拍体形照一样别扭,你得赤裸裸地站在照相机跟前,心里清楚你的全身的与侧身的裸体照将在学校体育馆存档,人们将根据你身板挺直的程度给你打上A,B,C,D。“哦,以后再说吧,”我说。第六章(3)2009-10-21 10:27 “好吧。”巴迪重又穿上了衣服。然后我们亲吻拥抱了一会儿,我感觉好受了些。我把剩下的杜勃内酒喝了,盘腿坐在巴迪的床头的另一头,要了一把梳子。我开始把头发倒梳到脸前,这样巴迪看不见我的脸。然后我突然问道:“巴迪,你和女人有过关系吗?”(本人觉得这儿是本书转折)我不知道是什么促使我问这个问题的,话就这么从我嘴中溜出来了。我从来没有想过巴迪.威拉德会和什么女人有染。我等着他说:“没有,我一直洁身自好,等着和一个像你一样纯洁的处女结婚。”但是巴迪什么话也没说,只是涨红了脸。“怎么样,有过吗?”“你所说的关系是什么意思?”巴迪用一种空洞的声音问道。“就是说,你和女人上过床吗?”我一下一下没完没了地梳着头发,让头发倒挂在靠近巴迪的一侧面颊上,我可以感觉到纤细的带电的发丝贴在我发烫的面颊上,我真想叫出声来:“别,别,别告诉我,什么也别说。”但我并没有叫嚷,我竭力保持镇定。“嗯,是的,有过。”巴迪终于说道。我几乎一头栽倒在地。自从巴迪第一次吻我,说我一定跟许多男孩子出去玩过的那个夜晚,他一直让我觉得他比我性感得多,比他更有经验,他所做的一切,拥抱啦,亲吻啦,爱抚啦,都是受我的挑逗在冲动之下做的,他并不明白之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现在我看出来了,自始至终他都是在装假,好像他有多单纯似的。“讲来听听,”我一下又一下地缓缓梳着头发,每梳一下都能感到梳齿戳着我的面颊,“是谁?”巴迪见我没有生气,似乎松了口气。他松了口气,似乎更是因为能有个人听他讲讲他是怎么被人勾引的。当然啦,巴迪是被勾引的。他没有采取主动,不能算是他的过错。那女人是科德角一家酒店的女招待,那年夏天巴迪给那儿的餐馆打下手。巴迪注意到她神情怪异地盯着他看,在厨房的混乱之中把她的胸脯往他身上蹭,终于有一天他问她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她盯着他的眼睛,说:“我要你。”“和欧芹一块上吗?”巴迪笑的天真无邪。“不,”她说,“找个晚上吧。”巴迪就这么丧失了他的纯洁和童贞。开始我想他只和这女招待睡过一次而已,但是当我问他几次——仅仅为了证实一下——他说他记不清了,一星期睡几次吧,一直到暑假结束。我将3乘以10得出30,这个数字似乎说不过去了。自那以后,我心中有样东西干脆就冻住了。回到学校以后,我一会儿拦住这个大四女生问问,一会儿拦住那个大四女生问问,如果他跟一个放荡的女招待睡了30次,而那时他们正打得火热朝天呢,那她们会怎么办。这些大四女生说,男孩子嘛,都是这样的。你根本没办法指责他们,除非你们有约在先,或者已经订婚了。说实话,想到巴迪跟别的女人睡觉并不叫我生气。我是说我读过各种各样关于人们睡在一起的书,要是换成另外一个男孩,我只会问问他那些最有趣的细节。也许出去找个什么人睡上一觉大家扯平,然后把一切忘得一干二净。叫我不能忍受的是巴迪装出一副我风骚而他纯洁的样子,而其实他自己一直在跟个放荡的女招待鬼混,心里直想着要当面好好嘲笑我一通呢。“你妈妈怎么看这个女招待?”那个周末我问巴迪。巴迪跟他妈妈亲近的出了格。他老是引述她关于男女关系的论调。我知道威拉德夫人对于男女贞操问题极为热心。我初次到她家吃晚饭那天,她奇异地,狡黠地,探究地看了我一眼,我知道她是在判断我究竟是不是一个处女。不出所料,巴迪非常困窘。“妈妈问过格莱迪斯的情况。”他承认道。“那,你怎么说?”“我说格莱迪斯是自由人,白种,21岁。”我知道巴迪绝不会对他妈妈说这么粗鲁的话。他总是引述他妈妈的话,什么“男人需要的是配偶,女人需要的则是无限的安全感”,还有什么“男人是射向未来的箭,女人是箭的出发点”,听得我直腻味。每次我想表示反对,巴迪总会说,他妈妈仍然从他爸爸身上得到乐趣,这对于他们那个年龄的人来说难道不是叫人艳羡吗,这说明她洞察婚姻的真谛。怎么说呢,我正打算一劳永逸地甩掉巴迪——不是因为他跟那个女招待睡觉,而是因为他没有勇气跟大家坦白,将此事作为他个人的一部分来面对——这时,过道里的电话响了,有个自以为无所不晓的家伙轻声轻气地对我说:“埃斯特,是你的电话,从波士顿打来的。”我立刻意识到出事了,因为我在波士顿认识巴迪,而他从来不打长途电话,因为这比写信贵太多了。有一次,他有一个口信要立刻带给我,他就守在医学院门口,问那个周末有没有人要开车到我的学院来;当然,有人要来,他就托人家给我带一张字条,我当天就收到了。他连邮资都省啦。正是巴迪。他告诉我,在一年一度的胸部X光检验中,他被发现感染了肺结核,一份专为感染肺结核的医科生预备的奖学金将资助他前往阿迪朗达克山里的肺结核疗养院。然后他说自上个周末以来我没有任何音讯,他希望我们之间没有问题,我可不可以一周给他写一封信,圣诞假期到疗养院去看他?我从来没见过巴迪这么消沉。对于他的完美体魄他总是非常自豪,当我鼻窦塞住,呼吸不畅时,他总是告诉我这是一种身心失调的表现。我觉得这对于医生来说是一种古怪的态度,也许他应该该学精神病学;当然,我从来没有把我的这种想法说出来。我告诉巴迪对他肺结核的事我感到很难过,答应给他写信,但是当我挂上电话时我一点儿也不难过。我只是大大松了一口气。我觉得肺结核可以算是对巴迪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地过这种双重生活的惩罚。我觉得这样可方便了我,我用不着向学校的人宣布我已经与巴迪断绝了关系,然后又得重新玩一遍被人介绍朋友的讨厌游戏。我只是简单地跟人说巴迪得了肺结核,还有我们可以算是订了婚。周六晚上当我留在宿舍里学习时,大家待我都十分友善,他们觉得我很坚强,这样刻苦用功,只是为了掩饰我破碎的心。第七章(1)2009-10-21 20:27 当然啦,康斯坦丁实在是太矮了一点,但他还算是有模样,浅棕色的头发,深蓝色的眼睛,神情活泼而又迷人。他看起来简直像个美国人,皮肤晒成浅褐色,一口漂亮的牙齿,但我一眼就可以看出来他不是美国人。他有一种我所认识的美国男人都没有的东西,就是直觉。(绕了一大圈子才回到当下,第一次阅读恐怕感觉连贯性不强。)从一开始康斯坦丁就猜出我根本不是威拉德太太的门客。我一会儿惊奇地竖起眉毛,一会儿发出一两声冷笑,没过多久我们俩就公开地批评起威拉德太太来,我想这个康斯坦丁不会介意我个子太高,不会几门外语,没去过欧洲,他会透过这一切表面看出我是个什么样的人。康斯坦丁开着他那辆破旧的绿色折蓬汽车接我到联合国大厦,车上的棕色皮椅裂开了口,但是很舒适,折蓬敞开着。他告诉我他是打网球晒黑的。当我们肩并肩坐在阳光下沿街疾驰的时候,他拉起我的手,紧紧握了一握;在我9岁左右,父亲在世的最后一个夏天,我曾与父亲一起快乐地奔跑在滚烫的白色沙滩上;自那以来,我从未感到如此幸福。当我和康斯坦丁坐在联合国大厦的一个肃静的豪华会堂里——旁边是一位表情严肃,肌肉发达,脂粉不施的俄国姑娘,和康斯坦丁一样,她也是一名同声翻译。我想,我以前怎么从来没有意识到,纯粹的幸福感觉只存在我9岁以前。那以后呢,母亲省吃俭用供我参加女童子军,上钢琴课,上水彩图画课,上舞蹈课,参加航海夏令营——早餐之前在雾中航行,吃底部烤焦的馅饼,每天都有层出不穷的小花招,像鞭炮一样爆发出来——后来我又上了大学,可我再也没有那种幸福的感觉。(现在的人是不是都有这样的共鸣呢.......)我盯着这位穿双排扣灰色套装的俄国姑娘出神,看她叽里呱啦地将一个又一个成语翻成她自己的,我无从知晓的语言——康斯坦丁说这是最困难的部分,因为俄语中没有现成的习语来对应我们的成语——真希望我能钻到她的身子里去,终我余生来呱啦呱啦地说出一个又一个成语。这也许不会使我更幸福,却会在我众多借以炫耀的能力中再添上一项。然后康斯坦丁,俄国女翻译,还有那一整群在各自贴有标签的话筒后面喋喋不休的黑种人,白种人,黄种人似乎都离我远去。我看见他们的嘴唇上下翕动,却听不到一点声音,仿佛他们坐在一艘正在远去的船只的甲板上,撇下我搁浅在茫茫无边的沉寂之中。(神游即将开始......)我开始数我不会做的事情。第一件是烹饪。我外祖母和妈妈都做得一手好菜,所以我总是让她们去忙乎。她们老是想教我一两道菜式,但我只是袖手旁观,口里说:“是,是,明白了。”她们的话像一道水流滑过我的脑子,等我动手做起菜来老是弄得一塌糊涂,后来就没人叫我掌勺了。我想起来乔蒂,她是我在学院第一年里最好的也是唯一的女友。我想起有天早晨在她家里她给我炒鸡蛋的情形。鸡蛋的味道非同寻常。我问她放了什么特殊的作料,她说是奶酪和蒜盐。我问她谁教她的,她说谁也没教,是她自己想出来的。当然,她是个相当务实的人,主修社会学。我也不懂速记。这意味着我毕业后找不到一份好工作。妈妈老是跟我念叨,谁也不会雇用一个只修过英语的人。主修英语,又懂速记的人就另当别论了。谁都想雇她。在年轻有为,前程似锦的男人中她会十分走俏,她将把一封又一封激动人心的信件誊写出来。问题是,一想到要以任何一种方式为男人服务,我就愤愤不已。我还想口授我自己的激动人心的信件呢。另外,妈妈拿给我看的那本书里的小蝌蚪样的速记符号跟用t表示时间,用s表示距离总和一样可憎。我的单子越开越长。我跳舞跳得糟糕透了。我唱歌老是跑调。我毫无平衡感,体操课上我们头顶书,2臂张开走一条窄木板时,我总是摔下来。我不会骑马,也不会滑雪,因为花费太大,尽管我最向往的就是这两项运动。我不会说德语,看不懂希伯来文,更不会写中文。我甚至不能在地图上找到我眼前的联合国官员所代表的大部分偏远国家的位置。我坐在联合国大厦的隔音室里,一边是即会当同声翻译也擅打网球的康斯坦丁,一边是满肚子习语的俄国姑娘,平生第一次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废物。问题是,我一直都是个废物,却从来没有自知之明。我唯一擅长的是赢奖学金和奖品,这个时代快要结束了。我觉得自己好像一匹赛马,困在一个没有赛马跑道的世界上;或者像一名学院冠军队的橄榄球运动员,突然得西装革履地到华尔街去上班,家里壁炉台上一只小巧玲珑的金质奖杯是他往昔荣耀的缩影,奖杯上刻着日期,就像墓碑上的日期一样。我看见我的人生像小说中那棵无花果树一样,枝繁叶茂。在每一个树枝的末梢,仿佛丰腴的紫色无花果,一个个美妙的未来向我招手,对我眨眼示意。一枚无花果是丈夫,孩子,幸福的家庭,另一枚是名诗人,又一枚是才学出众的教授,一枚是埃格,了不起的大编辑,再一枚是欧洲,非洲,南美,另一枚是康斯坦丁,苏格拉底,阿提拉以及一堆姓名古怪,从事非凡职业的情人们,再一枚是奥林匹克女队冠军,在这些无花果的上上下下还有许许多多我不大辨认得出的无花果。我看见自己坐在这棵无花果树的枝桠上,饥肠辘辘,就因为我下不了决心究竟摘取哪一枚果子。我哪个都想要,但是选择一枚就意味着失去其余所有的果子。我坐在那儿左右为难的时候,无花果开始萎缩,变黑,然后,扑通,扑通,一枚接一枚坠落地上,落在我脚下。康斯坦丁带我去的餐馆散发着草药,香料,酸奶油的气味。我到纽约这么长时间,还从未见过这种餐馆。我只见过“汉堡之家”那样的地方,那里的柜台一尘不染,柜台对面是一面亮闪闪的长镜,他们卖大汉堡和经济汤,还有4种花样蛋糕。到这家餐馆去我们得先走下7级光线昏暗的台阶,进入一个类似地窖的地方。被烟熏黑的墙上贴着旅游海报,好像许多能看见风景的窗户,鸟瞰瑞士湖泊,日本山脉以及非洲草原的风光。厚实的落满尘埃的瓶装蜡烛似乎淌了几个世纪的彩色烛泪,绿色,蓝色,红色,一层覆着一层,形成一种精致的三维花边。蜡烛在每一张桌面上投下一圈亮光,一张张涨红的脸本身也像光焰,在亮光中浮动。我不知道当时吃了什么,但是第一口吃下肚去我就觉得好受多了。我想,我那关于无花果树以及那些萎缩并坠落在地的丰腴的无花果的幻觉很有可能来自于一个空空如也的胃脏的极大虚空之中。康斯坦丁一个劲儿地往我们的酒杯里斟一种甜丝丝的带松果树皮味道的希腊酒,我不由自主地告诉他我要去学德语,我要去欧洲,当一个像麦吉.希金斯那样的战地记者。到酸奶和草莓上来时,我感觉无比畅快,于是我决定让康斯坦丁引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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