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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吐温自传-2

作者:马克·吐温 字数:66907 更新:2023-10-11 16:48:29

他虽说健谈,可就是难得谈到他自己.问问他个人的事虽然不会惹他生气......可也得不到什么东西.他总是把话题岔开去.有一次,他对我说,他几乎没有上过什么学校,现在学到的一点,是他自己捡来的.这就是他唯一的一次自传性的说明了.他究竟是个光棍.鳏夫还是和妻子分居的男子,那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衣服是便宜货,但是整齐清洁,保管得好.我们住的是便宜的宿舍.他早上六点出门,傍晚六点回来.他的双手并非白嫩的,因此我推想,他干的是什么工匠手艺,工钱少,每天干十小时......不过实际情形我并不知道.照规矩,同一个人职业和身分有关的一些术语和隐喻,总会在谈话中流露出来,表明他干的是哪一行.不过,如果说麦克法兰也曾经这么流露过的话,我却没有开窍,尽管我在半年中一直是警觉着的,看他漏不漏出点儿口风来.只是好奇罢了,其实我并不关心他干的是哪一行.但是我想严格按照侦探的方式,把这一点侦察出来.可就是不成,这使我很懊恼.依我看,能在谈话中始终不谈本行的职业,这样的人可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他还另有一个特点:他的那本字典,仿佛他从头至尾都滚瓜烂熟.他声称他能做到.他坦率地以此自豪,他说我随便说一个英文字,他都能马上拼出来,并解释清楚它的意思,不会答不出来.我花了好多时间想找一个能把他难倒的字,可是花了几个星期都是白费,最后我只得作罢.这样,他就更骄傲.更高兴了.为此,我就想,早知如此,我还不如早一些认输的好.他对《圣经》也像对字典一样的滚瓜烂熟.很容易看得出来,他是以哲学家.思想家自居的.他的谈话总是涉及严肃的大问题.我该公平地说,他谈起话来是全神贯注的,并没有光为了自我吹嘘而跟人争辩的情况.当然,他的思路.推理和哲理化,是属于只受过部分教育而全然没有受过什么专门训练的人的那一类.可是他偶尔能突然发现某些奇异的和惊人的东西.譬如说,那是在一八五六年的年初......在达尔文先生的《人类起源》震惊世界以前的十四五年......可是却有麦克法兰这么一个人在辛辛那提的寄宿宿舍里跟我谈到同样的想法.总的说来是同样的想法,可是又有所不同.麦克法兰认为,世界上动物的生命是从少数细微胚种经过无数纪的发展而来的,也许是开天辟地时造物主安放在地球上的一个细微胚种发展而来的.这种发展是朝着最后的完美逐步进化的,一直上升到人的出现;然后这逐步进化的进程不幸中断,并走向毁灭!他说,人的心是动物界里唯一坏的心,人是唯一能够有恶意.妒忌.报复.复仇.憎恨.自私的心理的动物;是唯一爱酗酒的动物;几乎是唯一能受得住身上的肮脏和住处的污秽的动物;是唯一能让叫作爱国主义的这种卑鄙的本能得以充分发展的动物;是唯一会对自己近亲的部族实行抢劫.迫害.压迫与杀害的动物;是唯一会对任何部族成员实行偷窃和奴役的动物.他宣布,人的智力是外加给他的一种野蛮的东西,使之远远堕落到其他动物的水平之下.还说,没有一个人在一生中不是每天用尽心计,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牺牲别人.那神人中的神人,凭了他高人一等的智力,把低下的人沦为他的奴仆,而这些奴仆,回过头来,又凭了比别人强一些的脑袋,而高踞于其他人之上.$$$$第二十章我曾读过赫恩登中尉关于在亚马孙河探险的记载,并且被他有关古柯叶的记载迷住了.我决心到亚马孙河的源头,去收集古柯叶,用它做生意发笔财.我抱着这样的雄心壮志乘坐"保罗.琼斯"号汽轮前往新奥尔良.船上有一个领港叫做霍勒斯.比克斯比.我跟他慢慢地熟悉起来.很快,他白天值班时,我就经常替他掌舵.我到了新奥尔良以后,便打听开往帕拉的船,发现根本没有船开往那里,并且也许在本世纪中也不会有船去.在动身往辛辛那提以前,我没有想到把这些情况搞一搞清楚,结果造成这个局面.我无法前往亚马孙河了.我在新奥尔良没有朋友,身上又没有什么钱.我去找霍勒斯.比克斯比,请他把我培养成一个领港.他说,这他可以办到,只要付五百块钱,先付一百块钱现款.这样,在上行去圣路易时我就替他掌舵.我从姐夫那里借了钱,成了交.我是几年前才有这位姐夫的.他叫威廉.阿.莫菲特先生,是个商人,弗吉尼亚人......从各方面说都是个好人.他跟我的姐姐帕梅拉结了婚.不到一年半,我就成了个称职的领港.我一直干这个差事,直到内战爆发.密西西比河的航运停顿下来为止.在一八五八年,我在新奥尔良和圣路易的客运快艇"宾夕法尼亚"号上当舵手,船长是克兰费尔特.我的主人比克斯比先生在这以前把我借给了"宾夕法尼亚"号上的领港之一布朗先生.我给布朗先生掌舵拿了一年半.后来在一八五八年五月初,发生了那次不幸的旅行......这条著名的快艇最后一次航行.这一切我在我的一本书叫做《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中都讲了.不过关于那场梦,仿佛还没有在那本书里提到.要我在当时把这件事公开出来,那是不可能的,因为我决不愿我妈妈知道这场梦,在我出版这本书以后她又活了几年.我给我兄弟亨利在"宾夕法尼亚"号上找了个职位,这并不是什么能赚钱的职位,只是多少还有个发展前途.他是个所谓"蹩脚"伙计."蹩脚"伙计没有薪水,不过有升迁的机会.也可能马上成为三等伙计.二等伙计,然后成为一等伙计......也就是说,成为事务长.这个梦是在亨利担任了蹩脚伙计三个月左右做开的.我们的船停靠在圣路易港内.在船只停靠圣路易和新奥尔良港内的两三天中,领港和舵手都没有什么事可做.不过,蹩脚伙计一清早就得干活,到夜晚还得点上松明火把干.亨利和我,都是身无分文,又没有薪水,船停泊码头时,晚上便借宿在姐夫莫菲特先生家.我们吃饭在船上吃.不,我是说我借住在家里,而不是说亨利.他是半夜前在家里,从九点钟到十一点钟,然后到船上去,为自己干早班做好准备.在做梦的这一晚,他在十一点钟动身.照规矩,跟家里人握握手,说声再见.我还可以提一下,把握手作为再见的表示,这不只是这家人家的习惯,也是这一地区的习惯......可以说是密苏里州的习惯.到现在为止,我一生中还没有见到我们克莱门斯家有人吻过别人......除了一次例外.我爸爸在汉尼巴尔家里病危的时候,他用胳膊搂着我姐姐的颈子,把她拉过来,吻她,一边说,"让我死吧."这我记得.我还记得说了这些话以后,临终的人喉咙里紧接着发出呼噜呼噜声.这些话也就成了他最后的话了.我们家总是在二楼起居室说再见.亨利从这间屋子下楼,没有再作什么别的礼节性的表示.不过在这一回,我妈妈陪他到楼梯口,再一次说了声再见.我记得,亨利神情中有些什么东西把她感动了,他下楼的时候,她一直站在楼梯口.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先迟疑了一下,又爬上了楼梯,再一次握了握手.早晨醒来以前,我一直在做梦,梦境很逼真,就像真的一样,把我给懵住了,以为确实是真的了.在梦中,我看到了亨利的尸体.尸体躺在一具金属的棺材里面.他身上穿着我的一套衣服,胸前放着一大束鲜花,多数是白玫瑰花,中间是一朵红玫瑰花.棺材搁在两张椅子上.我穿好衣服,往门口走去,想走进去看一看,不过我改变了主意.我想,要是遇见妈妈,那多难过.我想,不妨等一会儿,为这场考验作点儿准备.房子是在洛卡斯特街,过了第十三条街一点儿路就是.我走到第十四条街,走到这个街区的一半,突然想起这事一点儿也不真实啊......只是一个梦啊.我至今还记得当时一刹那间欢乐.欣慰的心情.我也记得当时仍然是疑疑惑惑的,伯也许还是真的.我几乎是跑着回到了家,两级.三级一跳,上了楼,冲进了起居室.这才又高兴起来,因为那里并没有什么棺材.    我们照样太太平平地开往新奥尔良......不,并非太太平平的.因为下水时我跟布朗先生干了一仗(参阅《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原编者注,结果他要我在新奥尔良上岸去.在新奥尔良,我反正总能找到活儿干.我有幸从晚上七点到第二天早上七点看守货栈,可以拿到三块钱.这是一连三晚上的活,每三十五天安排一次.亨利总是到晚上九点下班以后跟我一起看守.我们总是一起转悠瞎聊,一直到半夜.这一次,我们要分手了,因此在开船的前一天晚上,我给亨利提了些劝告.我说,"万一船出了什么事,不要慌,......让乘客们去干蠢事吧......他们自有办法......他们会注意的.不过你得冲上最上层甲板,抓住左舷舵手室后面那唯一的一条救生船,听候大副的命令......这样,你就可以派点用处.船放下水以后,尽量帮助收容妇女小孩上船,你自己要注意不必混在里边.现在是夏天,河面照例只有一英里宽,你不用费什么劲就游上岸了."两三天以后,一清早,船开到了孟菲斯下面的船岛,锅炉爆炸......后来的经过怎样,我在《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里写过了.正如我在那本书上所写的,一天以后,我乘另一条船跟在"宾夕法尼亚"号后边.我们每靠一次岸,都要打听有关那次不幸事件的消息,因此等我们开到孟菲斯的时候,全部情况我们都知道了.在一座大楼里,我发现亨利躺在地板上铺着的草垫子上.还有三四十个烫伤.受伤的人.马上有个没有头脑的人告诉我说,亨利吸进了大量蒸汽,身上的烫伤很厉害,活不了多久了.人家还告诉我说,医生.护士正对还有一线希望的人全力以赴地进行抢救.医生和护士人手不够.对亨利和其他受了致命伤的人,只能在抢救正待急救的伤号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医治.但是,当地一位有名望的,心地慈悲的老医生,叫做佩顿医生的对我表示了他的同情.他医治得很得力,一周左右把亨利抢救过来了.他从没有开过什么后来兑现不了的空头支票,不过有一天晚上十一点钟,他对我说,亨利危险期已过,会好起来的.他接着说,"这里.那里到处躺着的这些可怜虫,半夜里会呻吟.喊叫,如果这种乱糟糟吵闹声影响到亨利,对他就不好.因此可以要求值班医生给他服吗啡八分之一喱,不过必须是在有迹象说明亨利确实受到吵闹以后才能服."啊,后来的事不用提了.值班医生是医学院还没有毕业的年轻人,他们出了错......他们搞不清怎样算出八分之一喱,就想当然地干了起来,把刀刃一头堆着的一大块给他服了下去,结果马上产生了致命的效果.我想他是快清早的时候死的,这我已记不清了.他被送进了太平间,我走开了一会儿,到一家人家去睡一下,解除极度的困乏......而恰恰在这个时刻出了一些事.给死者准备的棺材是用没有上漆的白松木打的.不过这一回,孟菲斯有些太太们凑了六十块钱,买了一具金属的棺材.等到我回来,走进太平间,亨利躺在敞开着的棺材里,身上穿着我的一套衣服.我马上注意到,几个星期以前我的那场梦如今是一丝不差地在这里再现了......我想,我只是没有能看到一个细节.不过这个细节马上就得到了弥补.因为正当这个时刻,一位老太太走了进来,带来一大束花,大多是白玫瑰花,中间是一朵红玫瑰花.她把这束鲜花放在他的胸口上.这场梦的一些主要之点,我认为我从来也没有怀疑过,因为这些是带有图画的性质,而当图画是生动的时候,那是能记得住的,要比所说的话以及抽象的事实更能记得住.自从我讲述那场梦以来,尽管已经有这么多年了,可我至今还仿佛能清楚地看到,这一幅幅图画在这间房间里展现在我的眼前.我还没有把梦的全部情况讲述出来.还有好多东西没有讲.我的意思是说,关于梦实现的全部经过,我还没有讲完全.我可以提一下太平间那件事以后的一个细节.事情是这样:我把棺材送到圣路易的时候,正是早上八点钟,我奔到了姐夫做生意的地方,希望能找到他,可是没有找到.因为正当我到他店里去的路上,他却从家里到船上去了.等我回到船上,棺材不见了.他把它运回他家去了.我马上赶去.等我赶到,人家正从车上把棺材抬到楼上去.我叫他们停下来,我不希望妈妈看到死者的面容,因为脸的一侧,由于服了吗啡,已经扭歪了.等我走上楼去,我看到梦中所见的两张椅子.要是我迟到两三分钟,棺材便会搁在这两张椅子上,跟我几星期前所梦见的一模一样.$$$$第二十一章一八六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路易斯安那脱离北美合众国的时候,我正在新奥尔良.第二天,我开始北上.一路上,每天都得通过小船组成的封锁线.在全程的最后一晚,杰弗逊兵营(在圣路易下边)的炮台打了两炮,打穿了烟囱.在六月份,我在密苏里州的拉尔斯县参加了南军,在汤姆.哈里斯将军部下当陆军少尉,差一点有幸被尤利塞斯.斯.格兰特上校所俘虏.我服役两周以后便辞职不干了,理由是不断后退弄得我"精疲力竭干不下去了".这个时候,奥里昂还在基厄卡克他那个承印零星印件的小印刷所里苦干.他和他妻子跟他妻子的一家人住在一起......表面上是寄宿在这一家,可是奥里昂从来付不起食宿费.他那个零星印件印刷所几乎不要人家付什么费,因此他在那里几乎无事可做.他脑子里从来弄不懂这个道理:凡是印刷不取利润的活总是越干越差,很快便被人看得一钱不值,顾客也就不得不另找活计干得好一些的人家,即使价钱贵一些也无妨.他有的是空余时间,便又捡起布莱克斯通(布莱克斯通(1723—1780),英国法学家.著有《布莱克斯通评注》,可与罗马法相媲美,对欧美法律具有很大影响.此处指研究法律.)来了.他还挂了个律师牌子,愿为公众服务.在那些日子里,他没有承办到一项业务,甚至连一个主顾都没有捞到过,尽管他很乐意免费代办法律业务,连纸张笔墨都可以奉送.他总是这么大方.不久,他迁到一个名叫亚历山德里亚的小小的村庄,距河下游两三英里地.他在那里挂了招牌.可还是没有上门的.这时候,他在生活上搁了浅,日子过得很艰难.不过这时候我当领港,开始每个月赚两百五十块钱,从此我便接济他,一直到一八六一年.他的老朋友爱德华.贝茨,当时是林肯先生第一任内阁的阁员,给他搞到了内华达准州(准州(Territory),即正式成为州(State)以前的过渡阶段的名称.或译为"新州",以示区别.)秘书这样的职位.奥里昂和我搭横贯大陆的公共马车前往这个州,旅费由我付,这笔钱相当可观,我还随身带了我过去积蓄下来的钱......该是八百块钱吧......全是银元,分量重,很累赘.还有另一件累赘,那就是一部《大字典全书》,重一千磅左右,费用真够呛,因为马车公司对超重的行李按两计价.字典超重花的钱够我们一家人用一段时间......而且这本字典反正不是一本好字典......新字一个也没有......尽是一些诺阿.韦伯斯特(诺阿.韦伯斯特(1758—1843),美国著名语言学家,著名的《韦氏大辞典》的编者.)幼年时代用的陈腐不堪的字.内华达准州的州政府可说是个有趣的动物园.州长奈是纽约来的一位老练的政客......是政客,不是政治家.他一头白发.身体可很好.面容和和气气,讨人喜欢.一对棕色的嵌得深深的眼睛炯炯有神,如当地人所说的能起到舌头的作用,表达出每一种感受,每一种热情,每一种情绪.他的眼睛比舌头还会说话,而这就足以说明问题了.因为他本来就善于说话,不论是私人谈话,或者作政治演讲.他是个机灵人.他一般能透过表面,察觉到内里正在酝酿着什么,但又不致叫人家怀疑到他正关注这件事.当成年人还热衷于恶作剧的时候,这实际上反映出了他们真实的水平.他们原来是从狭隘.偏僻而又愚昧的生活中走过来的,可是到了成年,还保留.喜爱着一些残羹剩饭般的准则与理想.要是他们早日来到一个广阔天地的话,这些东西本来早就会连同他们逝去的童年一起给抛掉的.在这个准州里,爱恶作剧的人很多.我不喜欢揭露这一点,因为我很喜欢这些人.不过我说的倒是实话.我但愿能把他们说得好听一些.如果我真能说他们是些夜间活动的盗贼或是偷马贼之类,那倒也好.我宁愿这样说,可是我不能这样说啊.这样说不合乎事实.这些人喜欢恶作剧,关于这一点,我不想为他们打掩护.除此之外,他们都是些好人.诚实的人,值得尊敬,讨人喜欢.他们彼此搞恶作剧,搞得很成功,也得到了喝彩,赢得了社会上一些人的羡慕.他们自然热衷于要玩大的,而州长正是这样的对象.不过他们总是赢不了.他们试过几次,不过州长毫不费力地把这些企图一一挫败了,而且还能照样讨人喜欢地微笑着,仿佛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似的.最后,卡森城和弗吉尼亚城闹恶作剧的头头们串通在一起,想看看他们的才能凑在一起能否打一个胜仗.因为这些搞恶作剧的人,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人们在笑话他们,而不是笑话他们恶作剧的对象.他们一共凑成了十个人,邀请州长去参加一次当年极稀罕的活动......醉蚝香槟酒会......这是那个地区少见的豪举,只是在人们的想象中才存在的,而实际上却很少见.州长带了我一起去参加.他以轻蔑的口气说,"这件事干得不高明.人家才不会上当哩.他们是想把我灌醉,让我醉倒在桌子底下,供他们取笑.可惜他们不了解我.我跟香槟酒打交道打得多了,一点儿也不讨厌它."这场恶作剧一直闹到清晨两点还没有见分晓.这时,州长还是从容不迫,舒舒坦坦,高高兴兴,神清气爽,虽说已经喝足了,每次大笑起来,难免把带有香槟酒味的眼泪也笑得掉下来.而在这个时刻,那最后一个闹恶作剧的人,跟其他一些伙伴一样,也滚到了桌子底下,烂醉如泥了.州长说,"萨姆,这里是个禁酒的地方.走,我们到别的什么地方喝一点,再上床睡觉."州长手下有一个官方的班子,是从他老家选区中的基层挑选出来的......一些曾在竞选中给他出过力的老好人.这些人现在得的报酬是微小的工资,付给他们的是几乎不值什么钱的绿背钞票.这些伙计要做到收支相抵,可够艰难的了.奥里昂的薪水是一年一千八百块钱,甚至用在他的辞典上都不够.可是照料州长手下这个班子的爱尔兰妇女,只要每人每周出食宿费十块钱.奥里昂和我在她那里食宿.由于花费便宜,所以我从家里带来的银子还留着没有用.开头,我在州里转悠,设法寻找银矿.不过,在一八六二年年底或一八六三年年初,我从奥罗拉到弗吉尼亚城的《企业报》工作,开始我的新闻记者生活.不久被派往卡森城报道立法议会开会情况.我每周给报纸写一篇通讯,星期天见报.结果,星期一的立法议程总由于议员对通讯的抱怨而受到干扰.他们提到了议员特权的高度,对通讯记者的批评大加责难,提到他时经常使用一些精心挑选不大客气的词句,因为他们找不到什么更简洁的说法.为了节省他们的时间,我不久便开始在通讯上签上了密西西比河上测深员的呼号"马克.吐温"(两......12英尺)这样的名字.奥里昂很快便得到了立法议会议员们的好感,因为他们发现,他们很难相互信任,或者信任别的什么人,可是他们能够信任他.他在那一带以诚实著称,可是这在金钱上并没有能给他什么好处,因为他没有那个本领去劝说或者吓唬议员们.但是我的境遇和他不同.我每天在议会里面,根据仔细斟酌过的是非标准,分别表示赞许与指责,每天早上登在《企业报》半个版面上.这样,我就成了有影响的人物.我设法让议会通过了一项法律,要求本州内每个从事营业的公司把执照作详尽的登记,一字也不许漏,这个记录应交由准州秘书......也就是我哥哥......保存.所有的执照措词是一模一样的.规定他有权为了登记执照,按每页一百字收费四角钱,每一个证书则收费五块,如此等等.每个人都可以申请公路通行的特许,不过没有所有权.可是这个特许的权利也须登记付款.每个人都是一个开矿公司,就必须为此而进行登记付款.这样,我们就生意兴隆了.登记费每个月平均达一千块钱现金.奈州长经常不在州里.他喜欢隔一阵就到旧金山去一趟,摆脱一下准州里的那套生活,好好休息一下.没有什么人抱怨他,因为他特别得人心.他早年在纽约或者新英格兰赶过公共马车,习惯于记住人家的姓名相貌和迎合旅客们.作为一个政客,这些对他很有帮助.这套本领他在实践中运用得很好.等到他担任州长满一年的时候,他已经和全州所有的人都握过手了.一年以后,他一见到人家,总是能立刻认出来,还能叫出人家的名字.全州一共两万人,全都是他个人的朋友.他爱做什么便可以做什么,有把握叫他们都满意.凡是他不在州里的时候......他经常不在......奥里昂代行他的职务,作为代理州长.这个称号很快便缩成了"州长".克莱门斯州长夫人便享有州长夫人的地位.这个星球上谁也没有像她那样享受这样的称号.她那么直率地乐于成为社交界的领袖,以致人们干脆也不批评,甚至也不妒忌了.作为州长夫人和社交界的领袖,她希望有一座合适的住宅......一座和地位相称的屋子......她毫不费力地说服了奥里昂造了这样一座房子.奥里昂是人家怎么说他便怎么干的人.他造了这样的一座房子,搞好了房子里的设备,一共花了一万二千块钱.拿式样和费用来说,在这个首府,没有哪一家能赶得上.奈州长四年任期行将结束的时候,关于他为什么肯离开纽约这个大州,帮助开发这个杂草丛生的荒芜之地的秘密,终于找到了答案.他出来到那里去,是为了能做个参议员.当前的关键是要把准州搞成正式的州.这他轻轻巧巧地做到了.这么一片沙漠,这么稀少的人口,本来不值得搞一个州政府的,不过这没有关系,老百姓愿意换一换,因此州长的把戏也就搞成功了.奥里昂的把戏显然也搞成功了,因为凭了他的诚实,他可以说和州长一样深得人心,而且理由更充分.不过在紧急关头,他天生反复无常的个性又不知不觉地冒了出来,结果导致了一场灾难.在内华达这个新州,可以奉送的各项官职都有一些候选人,只是除了两个职务......美国的参议员(奈州长)和州秘书(奥里昂.克莱门斯).奈肯定会捞到参议员的职位,奥里昂稳稳当当地会捞到州秘书的职位,因为除了他没有别人被提名充任这项公职.但是,正是共和党举行代表大会进行提名的那一天,他的道德观突然发作了.奥里昂不肯靠拢代表大会.人家纷纷敦促他,但怎么劝说都没有用.据他说,他如果到场,那将是施加一种不公正.不适当的影响,如果他被提名,那必须作为一种纯然自由的.毫无污点的礼物向他表示敬意才行.他的这种态度,本来就足以使他没有什么指望了.而在同一天,他的道德观再一次突然发作起来,这样,结局就更加可想而知了.多少年来,他习惯于随便改变他的宗教信仰和对戒酒的看法.他一会儿戒酒,并成为戒酒的宣传者,可是一会儿,他又倒向另一边.在提名这一天,他突然从对威士忌采取友好态度......这是当时社会上流行的主张......变为坚决主张戒酒,而且自己也戒了起来.朋友们怎么劝说也不行.人家劝他跨进一家沙龙的门槛,可是劝不动.第二天早上的报纸载有中选的提名人名单.上面没有他的名字.他一票也没有得到.州政府成立的时候,他阔绰的收入便没有了.他没有职业.总得想点什么法子呀.他挂起了律师的牌子,可就是没有主顾上门.这真是怪事.真是难以解释,我就解释不出来......不过,如果真要我解释的话,依我看,这是因为:凭了他的天性,他会非常勤奋.非常真诚地把案子的双方考察透彻,以致等到他把论点论据讲完的时候,无论他自己,或是陪审员们,都将弄不清他究竟站在哪一边.依我看,他的诉讼委托人在向他陈述案情的过程中,会了解他的为人,并且会接受他的劝告,把诉讼及时撤回,以免可能遭到灾祸.$$$$第二十二章今天早上(一九○六年三月二十六日.......原编者注)收到了古老的日子里一起找银矿的老伙计卡尔文.赫.希格比的一封信.这个人我已有四十四年没有见过,没有通信了.希格比在我的《艰苦生涯》的一章里出现过.在那一章里,记叙了我们怎样在奥罗拉......或是我们当时给那个地区起的名字,叫做埃斯梅拉尔达......的远西部矿区发现一座蕴藏量丰富的铅矿;也记叙了我们怎样没有依照开矿法的规定,在那里操作十天,从而获得巨额财富的永久所有权;他离开了那里,徒劳无益地去寻找神秘的水泥矿;我也离开了那里,到九英里路外的沃尔克河去看护约翰.奈船长,因为他得了严重的风湿症,或许害的是晕倒症,或者类似的什么病;也描写了卡尔和我怎样在一个晚上游荡归来,回到埃斯梅拉尔达,可是恰恰迟了一步,没有能及时阻止那些非法侵占采矿权的家伙.我把那封信附在这里.既然在希格比和我进入坟墓以前,这封信不会见到天日,那就让我复制他的标点符号与拼写,因为据我看,这些是他为人特点的一部分.他为人诚实,就像日月经天,人人皆知.他极端的单纯,直爽,他的标点符号和拼写也跟他自己一样单纯和诚实.他没有为此而道歉,也无需道歉.这些明明白白地说明,他没有受过教育,也明明白白地说明,他并没有装作受过教育.纽约州纽约市萨姆.勒.克莱门斯亲爱的先生:有两三批人老是要求我把六十年代初我们在内华达州的情谊回忆一下写下来.我决定这样做,就在近几年中把心里想到的事件摘记下来.我有点怀疑的,是有关你到内华达州奥罗拉来的日期......还有你到内华达以后第一次经过塞拉斯前往加利福尼亚的日期.还有我们的矿给人家强占去的时候,你在沃尔克河上照料病人的尽可能确切的日期.千万别以为我存心套你.我只是举几个在我所看到的你那些文章和书籍里没有提到的例子.我准备把文章给你寄去,好让你看看有哪些写得不妥当.如果有的话,不妨改掉它,把你认为恰当的补进去.几年前,我家遭了一场火灾,所有的材料都化成灰烬,这是我要问你上面那些日期的原因.最近两三年,我病了,赚不到什么钱,经济很困难.我承认,主要是为了赚一点儿钱,我才想试试写点儿什么......我希望你有一说一提出意见来.这些文章有什么优点;对这类事你有什么高见;出版它有什么价值.我曾去信给《先驱报》询问是否需要这类文章.现把《先驱报》的回信抄件附上.希望能很快接到你的回信,顺致崇高的敬意.克.赫.希格比一九○六年三月十五日于加利福尼亚州普卢马斯县格林维尔〔抄件〕加利福尼亚州格林维尔克.赫.希格比亲爱的先生:如果承你把你和马克.吐温在一起的经历的有关记载寄给我,我当非常高兴.如果内容能如我所想象的那么有趣,《先驱报》很乐意给你优厚的报酬,当然,在来稿审阅之前,我还不能确定一个数目.如果承你寄来,并且通过克莱门斯先生对此加以审定,我将更加高兴,并会很快作出决定,根据它对我们的价值付给你一个相应的报酬.不过,如果你心目中有一个体认为应得的特定数目的话,我建议你把这一点告诉我一下.您忠实的《纽约先驱报》星期日主编乔.勒.迈因纳一九○六年三月六日于纽约我给希格比写了信,要他放手让我来替他经办这个文艺买卖.他铲沙比我强,不过在向出版商刮皮的本领方面,我比他高出不知多少倍.我让希格比帮着把《先驱报》的人的拼写跟他自己的拼写搞得一致起来.他搞得很好,很大方,没有带什么偏见.据我看,他的修改使原稿有所提高,因为六十多年来我一向对拼写正确有反感.原因只是因为我在小时候什么事情都做不好,除了依照书本来拼写例外.那是一种可怜的无聊的荣誉,我从小就懂得不以此为荣.据我看,拼写正确的能力只是一种天赋,而不是后天获得的才能.后天获得的才能才有点儿威风,因为那是你自己辛勤劳动得到的成果.那是挣来的工资,而只靠上帝恩赐,不是靠自己努力才能做好事情,那就只能把荣誉归之于上天......这也许是值得骄傲和令人满意的,但你自己呢,却只能是赤条条的,什么也没有.希格比是受益于我那个为失业者找工作的伟大而不会落空的计划的第一个人.四十四年来,我不时地将这个计划付诸实施.就我所知,这个计划总是成功的.我能创造出这个计划来,并且把这个计划建立于我心目中的人格之上,从而对人格作出了准确的估价,这些都是我引为自豪的.希格比和我两人当时住在山脚下供植棉用人住的一间屋里.那是很糟的住处,屋子里除了我们两个人和一个炉子外什么都没有......实在是个很糟糕的住处,因为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温度表有时候相差五十度.在半英里外的一个小山边上,我们有一处银矿申请地,是和鲍勃.豪兰和霍雷肖.菲利普斯合伙经营的.我们经常每天早上到那里去,带着中饭,一呆就是一天,在矿井里又挖掘,又爆破,经历了希望.绝望,再一次希望.慢慢地然而确定无疑地我们把资金都花光了.等到腰包空了,还是什么都没有找到.我们认识到,非得另外找一条谋生的路子不可.我在附近一家石英厂找到了一个位置,用长把子铁铲筛矿砂.我恨长把子铁铲.我怎么也学不会怎样筛才得法.矿砂往往根本到不了筛子上,而是搞得我一头都是砂子,还撒到我背上,掉到我衣服里.这是我干过的活计中最讨厌的活计了,不过每周倒有十块钱,还供膳食......吃的还不差,因为不光有熏肉.豆子.咖啡.面包.糖蜜,一周里还每天都有炖苹果干,仿佛天天是星期天似的.不过这等王宫中一般的生活,这种粗俗然而奢侈的生活,还是非得结束不可.这有两条非常充分的理由.在我这一方面,这样辛苦的劳动,我实在受不了;在公司方面,他们认为,为了把矿砂筛到我脊背上而付工资,有点犯不着.就这样,正当我准备辞掉不干的时候,我也被解雇了.如果是希格比干这个活,那就一切顺顺当当,人人满意,因为他体格魁伟,一定能胜任.他肌肉发达,像个巨人.那长把子的铲子,他掌起那长把子铁铲就好像皇帝拿着什么东西一般.他干起活来很有耐力,可以心满意足地一班连续干十二个钟头,干得稳稳当当,不紧不慢,气不喘,心不跳.当时他还没有找到什么事情干,有点灰心丧气.他悲怆地叹口气说:"要是能在'先锋,矿找到一个工作该多好!"我说:"你要在'先锋,矿找个什么工作?"他说:"唔,工人.人家挣五块钱一天哩."我说:"要是你盼望的就是这个,那我可以给你安排."希格比大吃一惊.他说:"你是说,你认识那边的工头,可以给我找个工作?可你从来没有说过嘛.""不,"我说,"我不认识工头.""噢,"他说,"那你认识哪一个?你怎么能给我找个工作呢?""唔,"我说,"这很简单.只要你照我说的去做,不要自作主张,那么,天黑以前,你就能找到一个工作."他急切地说:"我听你的,你叫我干什么都行.""那好啊,"我说,"你到那儿去,就说你想当个工人.说你闲得发慌.说你不习惯过闲散生活,受不了.说你要的只是干干工作振作振作精神,不要什么报酬."他说:"不要什么报酬?"我说:"是这样......不要什么报酬.""根本不要工资?""不要,根本不要工资.""连吃饭也不要?""不要.甚至连吃饭也不要.你是去白干.让人家懂得这一点......懂得你非常愿意白干.他们一见你这样一个体型,工头便会懂得,他是中了头奖了.你就找到工作了."希格比大为生气地说:"是啊,工作个鬼."我说;"你刚说要去干活儿,可现在你已经批评开了.你说要听我的话.你一向说话算数.现在就去,准能找到工作."他说照办.我急于想知道后来结果怎样......比我要他去试一试的时候还来得心急.我希望摆出一副对我那套办法充满信心的样子,我装得很成功.但是骨子里,我却很焦急.可是我又相信自己熟知人性,像希格比这样的一副好筋骨甘愿豁出来白干,人家肯定不会随随便便就把他撵走.时间一小时一小时慢吞吞地过去了,他还没有回来.我越来越放心.我越来越有信心了.到日落的时候,他终于回来了,我满怀喜悦地了解到,我的那套发明真是妙不可言,马到成功.他说,工头开始大为诧异,不知道他那个要求究竟是什么意思.不过很快就清醒过来了,显然很高兴能收容希格比这样一个人,给他一个他所渴望的振作振作精神的机会.希格比说:"这样要搞多久?"我说:"条件是你得呆在那里,你干你的活,就如同你挣到了一般正常的工钱那个样.你绝不要说什么抱怨的话,也不要说你希望得到工钱或者供给伙食.就这样干它一.二.三.四.五.六天,以那个工头的脾性为准.有些工头,两三天下来就沉不住气了.有些工头,能顶到一个星期.能顶过整整两周还不感到难为情,还不发工资给你,这样的人是很难找到的.就算那个工头能顶两周.在那种情况下,你也不会在那边呆满两周.因为人们会到处传说,说这个矿场有一个最能干的工人,那么热爱干活,竟然乐意白干不要钱.你会被看作最新的怪人.人们会从别的工厂涌来看你.你可以规定门票,收进一笔钱.不过你务必不要这么干.你要保持你的本色.别的工厂的工头看到你这魁伟的身躯,看到你一人抵得上两个普通的工人,他们会向你建议,给你半个工人的工钱.你别接受.你把这件事报告给你的工头.要给他一个机会,让他提出同样的建议.如果他不开口,那么你就可以听凭自己高兴,接受别人的建议.希格比,不出三个星期,你会成为一个矿场或者一个工厂的工头,挣当今最高的工钱."结果正是这样......在这以后,我生活过得很舒坦,没有什么事干,因为我用不着照我自己开的药方去做.只要希格比有个工作做,我就不需要找什么活儿干.这样一个小小的家庭,有一个人干活儿就够了......这样,在后来许多个星期里,我成了悠闲的绅士,每天读读书报,炖炖苹果干作中饭菜,仿佛天天过星期天,这一辈子我也不求什么更好的前途了.希格比大力支持我,从来没有怨言,也从来没有要我出去试试找个不拿工资.只要维持自己的生活的工作.那是一八六二年.在那年年底......也可能是一八六三年年初......我和希格比分手了.我到了弗吉尼亚市,因为我被请到那里,接替威廉.赫.赖特担任州《企业报》的唯一一位记者,为期三个月.因为赖特要横跨大平原去衣阿华州探亲.不过,关于这一些,我在《艰难生涯》中全都写过了.从这以后的四十四年中,我一直没有见过希格比.$$$$第二十三章在早先那个时代,决斗突然在内华达新州流行起来.到了一八六四年人人都急于想有个机会在这种新的游戏中露一手.主要是因为除非他能在一场决斗中搞死或者搞伤什么人,或者他自己在决斗中被搞死或搞伤,否则,他就是完全不尊重自己.在那个时候,我是乔.古德曼先生的弗吉尼亚市《企业报》本市栏编辑,前后当了两年.我当时二十九岁.在不少方面,我还有点抱负,不过,我完全没有受到这个特别爱好的诱惑.我无意决斗,也不想挑起决斗.我并不觉得自己如何值得人家尊敬,但是,对于自己平安无事,却感到相当满意.我自己很羞愧,同事们也为我羞愧......不过我都对付过来了.我一向习惯于为了这件事或者那件事自己羞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对我来说,也没有什么新鲜的.我很容易就对付过去了.同事中有个叫普龙克特的.还有勒.姆.达格特.这两个人想搞决斗,不过暂时还没有搞成,还在等机会.在我们当中,只有古德曼是给报纸增加了信誉的人.我们报纸的竞争对手是弗吉尼亚的《工会报》.该报编辑一度曾是汤姆.菲奇,被称为威斯康星州雄辩的演说家......他正是威斯康星人.他在《工会报》的社论中发挥其雄辩的才能.古德曼先生邀请他出去,赏了他一颗子弹.我还记得菲奇接受古德曼的挑战的时候,全体编辑人员是多么快活.我们那一晚很迟才走,对乔.古德曼大事吹捧.他只有二十四岁.他没有二十九岁的人才有的那种智慧.他为自己能决斗而高兴,正如同我为自己不搞决斗而高兴一样.他挑选格雷夫斯少校作为决斗的副手(这个名字说的不准,但也差不多,少校的名字我忘了)(格雷夫斯(Graves),这里是姓,这个字的意思是"坟墓".).格雷夫斯走过来对乔交代决斗的技巧.他曾在那个"灰眼睛的天之骄子"沃尔克手下当过少校,并在这个了不起的人所指挥的中美洲海盗式战役中经受过考验.这本身就是衡量少校的一根尺子.如果说一个人曾在沃尔克手下当过少校,在战斗中胜利归来,还得到沃尔克的夸奖,那就是说这位少校不光是个勇敢的人,而且是一个绝顶勇敢的人了.沃尔克部下的人全都是这样的.我很了解吉利斯一家.做父亲的在沃尔克手下参加了战斗,有一个儿子跟他在一起.他们参加了值得纪念的普拉查战役,虽然敌众我寡,还是胜利归来.沃尔克部下全都是这样的.儿子却在父亲身旁牺牲了.父亲的一只眼睛中了弹.那老头子......他当时已是个老头子......是带眼镜的,子弹和一块碎片打进了头盖骨,子弹没能取出来.还有别的几个儿子......史蒂夫.乔治和吉姆,全是些年轻小伙子......地地道道的小家伙......都想参加沃尔克的远征,因为他们像父亲一样英勇无畏.可是沃尔克不肯收留他们,他说这是一次郑重其事的远征,不是小孩子干的事.少校长得很魁伟,显得非常威武,一副军人气派.由于天赋和后天的教养,他总是文质彬彬,很讲礼貌,举止优雅而迷人.他还有一种素质,我只在另一个人......鲍勃.豪兰......的身上见过,那就是眼睛里神秘的素质.他只要朝某个人或某个班看一眼,表示一下警告的意思,那就够了.生着这样眼睛的人用不到带什么武器.他不用说一句话,就能制服一个武装暴徒,把他俘虏过来.我曾亲眼看到鲍勃.豪兰这样干过一次......这人长得清瘦,对人和气.文雅.厚道,一副小骨架,那甜蜜的蓝眼睛,对你一笑,就会征服你的心,而面色一冷,你的心就冰冻起来,总之根据情况而定.少校让乔站直,又叫史蒂夫.吉利斯站在十五步开外,然后让乔向右转,朝着史蒂夫,举起他那支海军六子枪......那是非同小可的武器......使枪托顶住腿,把枪拿直.对他说,这才是拿枪的正确姿势,说弗吉尼亚市一般流行的姿势是错误的(也就是说,先把枪拿直,枪口朝天,然后慢慢放下来对准你的对手).听到说"一",就必须把枪慢慢地举起来,稳稳地对准另一方身体的那个部位.然后停一下,喊"二.三......放......停!"听到"停",就可以放枪......但不得提前放.听到这个字以后,你停多久放都可以,随你的便.你放的时候,可以往前走,只要你高兴和有时间,你可以连着放.而与此同时,那另一个人,如果指导得法,自己也灵活,便会朝你逼近来,然后开枪......结果总是或多或少出点事情.乔的枪举起来的时候,自然是对准了史蒂夫的胸口.可是少校说,"不,这样不明智.宁愿冒你自己有被杀死的危险,可是不能冒杀死别人的危险.经过一场决斗,如果你还能活下来的话,那就应该终其一生不至因为回忆起这段往事而睡不安生.要对准人家的腿,不是膝盖,不是膝盖上面的部位,那些是危险的部位.对准膝盖以下,叫他残废,他以后的事就留给他自己的妈妈去管吧."正是由于这些确实高明的教导,乔一枪打穿了对方的下肢,把他打倒在地,使他终身瘸了腿.而乔却一无损伤,只是伤了一绺头发.他对此在当时要比如今更加不在乎.因为一年前,我在纽约看见他,他的短头发已经不见了,他光秃秃的,只有一道边,此外只见圆顶高高耸起.大约一年以后,我也得到一个机会.不过并非我自己找的.古德曼到旧金山去了,他休假一个星期,由我来代行总编辑职务.我本以为这是容易对付的事,只要每天写一篇社论,就没有什么别的事了.可是我这种一厢情愿的想法错了.第一天,我就找不到什么资料写社论.我想起,当时是一八六四年四月二十二日,第二天是莎士比亚诞生三百周年纪念日......这不是再好也没有的题目么?我找来了百科全书,仔细查了一下,看莎士比亚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做过哪些事.我把这些都借来,介绍给当地社会,这个社会对莎士比亚的知识,就像对艺术的知识一样,所知不多.关于莎士比亚做过什么,材料不多,还不够写一篇社论的.我便把他所没有做过的事都补充了进去......这些在很多方面比他真正做过的事还更主要,更突出,更叫人爱看.不过,到第二天,我又作难了.再也没有别的莎士比亚能凑合的了.不论是过去的历史,还是世界未来的前途,都找不到什么材料写一篇适合于当地社会的社论.这样,就剩下唯一的主题.这主题便是弗吉尼亚《工会报》的主人莱尔德先生.他的主编也到旧金山去了,编辑方面由莱尔德负责.我对莱尔德先生表示了一些那个地区报纸编辑们当中流行的礼貌,对他有所触动.第二天,他便尖酸刻薄地回敬了我一下.这样,我们便期待着莱尔德先生提出挑战,因为依照规矩......依照那个地区决斗者加工改进过的决斗礼节......只要你讲到了有关人家所不喜欢的一件事,他如果只是以同样的冲劲在口头上回敬人家一下,那是不够的,依照礼节,应该由他发出挑战书.因此,我们就等着他来挑战......等了整整一天.没有等到.在这一天,时间一小时一小时过去,挑战书没有来,伙计们越来越泄气.他们没有兴致了.可是我很高兴.我始终是越来越高兴.他们对此觉得无法理解,可是我能理解.我的脾气就是这样,人们懊丧的时候,我却高兴.因此,我们不得不抛开礼节,由我们向莱尔德先生挑战.当我们作出这个决定时,他们开心起来,但是我却失掉了一些生气.但是碰到这类事,你反正是掌握在你朋友们的手中.你没有别的事好做,只能听从人家的摆布.达格特替我写了一个挑战书,因为达格特会写那个语言......适当的语言......有说服力的语言......而我却写不出.达格特把一连串发臭的绰号倒在莱尔德先生的头上,饱含着毒汁,具有激将的效力.我的副手史蒂夫.吉利斯把挑战书送了过去,然后回来等着回信.但是回信没有来.伙计们情绪激愤,可是我不动声色.史蒂夫又送了一份挑战书,措词更激烈.我们又等.毫无消息.我觉得很舒坦.我自己开始对挑战书发生了兴趣.这是我过去没有过的.不过对我来说,挑战一次一次遭到谢绝,我的荣誉就不费力气地越来越增长,我的兴趣也越来越高.后来到了半夜,我似乎觉得,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来一次决斗更有趣的了.我便催促达格特,叫他把挑战书一个接一个地发出去.哦,我做过了头啦.莱尔德接受了.我早应该猜到会有这一着......莱尔德是个靠不住的人.伙计们有说不出的高兴.他们帮着我立好遗嘱,而这又是一件叫人不快的事......我早已够受的了.他们送我回家.我一点也没有睡着......也不想睡.我有多少事要想啊,而时间只有四小时还不到......因为规定的悲剧时间是五点钟,而我得匀出一个钟点来,从四点钟开始......练练枪法,看应该怎样瞄准对方.四点钟,我们走到了离镇一英里的小小峡谷,借了一扇仓库的门板作为靶子......是从一个到加利福尼亚州去作客的人那里借来的......我们把门板竖了起来,在门板中央搞了一个围栏来代表莱尔德先生.不过围栏还不足以代表他,因为他比围栏要长些,身子要瘦些.要打中他是很难的,除非横向射击,而这样打,他就会漏过去......可想而知,这是决斗中最糟的办法了.我先对准围栏的横木打,可是打不中.接着,我对准门板打,也打不中.除了靶子边上偶然走过的人,谁也不会有被射中的危险.我真是灰心丧气.当我们听到旁边一个山谷传来手枪射击声时,我丝毫鼓不起劲来.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是莱尔德那一帮子人在训练他.他们会听到我的枪声,自然会越过山梁来看看我的纪录怎样......看看他们对付我的把握怎样.哎呀,我还没有命中的纪录哩.我知道,如果莱尔德从山梁那一边过来,看到门板上纹丝未动,他一定同我一样急于想打......也可以说,如同我的挑战不幸被接受以前,我在半夜时候的那种心情一样.正在这个时刻,一只小鸟,像麻雀那么大,飞过来,停在三十码外一棵山艾树上.史蒂夫猛地抽出手枪,把小鸟的脑袋打掉了.啊,他才是神枪手,比我强得多.我们奔向前去把小鸟捡起来.而恰恰在这个时刻,再巧也没有,莱尔德先生和他们那一伙人从山梁那边过来,走到我们这里.莱尔德的副手一见小鸟的脑袋给打掉了,马上变了颜色.他垂头丧气,你一看就知道他很感兴趣.他说:"谁打的?"我还没有来得及回答,史蒂夫开了腔,还说得很坦然,仿佛理所当然似的,"克莱门斯干的."副手说:"啊,了不起!小鸟有多远?"史蒂夫说;"啊,不远......三十码左右."副手说:"啊,了不起的枪法.命中率怎样?"史蒂夫懒洋洋地说,"哦,大致是五发四中!"我知道这小流氓在撒谎,不过我没吱声.副手说:"啊,好惊人的枪法!我还以为他连个教堂都打不中哩!"他猜得很精明,可是我什么也没有说.就这样,他们说了声再会.副手把莱尔德带回家去,莱尔德的两条腿跌跌撞撞的.随后他亲笔写来一封信,不论什么条件,他都不同我决斗.好,我这条命算是保住了......由于偶然的机会才保住的.对于上苍的干预,我不知道小鸟是怎么想的,不过我对这件事感到非常.非常.非常舒服......真是心满意足.后来我们发现,莱尔德先生曾经亲自创造了六发四中的记录.如果那次进行决斗的话,他准会叫我身上满是子弹窟窿,这就和我的原则不合了.到了吃早饭的时候,全镇传遍了一个新闻,说我下了挑战书,是史蒂夫带去的.这样一来,按照最新颁布的法律,我们就得每人在监牢里蹲两年.诺思州长自己并没有给我们传来什么口信,只是他的一个密友倒是确实给了我们一个信息.他说,我们最好还是搭第一班公共马车离开这个州.明天清早四点钟就有车出发.与此同时,将出动人马搜寻我们,不过不那么认真就是了.如果那一班公共马车出发以后,我们还在本州境内,我们就会成为新法律的第一批牺牲品.诺思法官急于希望给新法律找到牺牲品,他肯定会把我们关整整两年.他决不会为了讨好什么人而宽大我们.这样,对我来说,内华达这地方就不再是个理想的地方了.因此,我们便呆在我们的住处不出去,整天谨慎小心......除了有一次史蒂夫到旅馆照料一下我的另一个主顾.他就是卡特勒先生.你看,在我执行主编职务期间,莱尔德先生并非是我试图改造的唯一的人.我向周围看了看,还选中了其他几个人,并通过热切的批评非难,激发了他们新的生活情趣......因此,当我放下主编这支笔的时候,人家欠我的债务有:该用马鞭抽打的四次,该与我决斗的两次.对于用马鞭抽打,我不大在意.这没有什么光彩,也不值得要人家还这个债.不过为了荣誉,应该对另一次决斗认真对待.卡特勒先生是卡森城人,他从旅馆派人来下了挑战书.史蒂夫前去安慰了他一番.史蒂夫体重只有九十五磅,不过他在全州闻名,都知道不论体重和拳法如何,总之凡是两条腿走路的都打不过他.史蒂夫是吉利斯家的人,而只要吉利斯家有一个出面,那就不是好惹的.卡特勒一见是史蒂夫担任我的副手,他的心就凉了半截.他渐渐平静下来,变得讲道理了,听得进人家的话了.史蒂夫限他十五分钟离开旅馆,半个钟头离开本镇,不然的话,后果由他自己负责.因此,这一场决斗顺利地过去了,因为卡特勒先生马上离开了本镇,到卡森城去,成了一个改邪归正的好人.从这以后,我从未与决斗打过任何交道.我坚决反对决斗.我认为那是愚蠢的,也深知那是危险的,并且是作孽的.要是如今有人向我挑战,我会前去找那个人和和气气.不加计较地拉住他,把他引到一个僻静的去处,然后杀了他.可是,我对别人的决斗,一直是有很大兴趣的.人们总是对自己经历过的英勇事迹发生兴趣,经久不衰.$$$$第二十四章离开内华达以后,我担任了旧金山《晨访报》的记者.而且......我还是唯一的一位记者.没有别的人了.工作一个人干不了,可又不需要两个人......巴恩斯先生是这么个想法,他是报纸的主人,自然比别人更懂得这一点.每天早上九点钟,我便得上警庭去一个钟头,对前一晚发生的争吵事件作一个简短的记录.一般是爱尔兰人与爱尔兰人之间.中国人与中国人之间的争吵.偶尔变化一下,也有两个种族之间的争吵.每天的证据往往是前一天证据的翻版,因此每天的工作极端单调.沉闷.就我所知,对之唯一有点兴趣的人要算是警庭的译员了.他是个英国人,却非常熟悉五十六种中国方言.每隔十分钟,他便换一种方言.这种锻炼使他精力充沛,脑子很清醒,和记者不一样.然后,我们得去高等法院,记录下前一天作的判决.所有这些法院都被列入"日常新闻"这一栏内.这些是新闻的可靠来源.在一天的其余时间里,我们就找遍全市各处,尽可能搜集一些资料,用以塞进各栏......而如果没有什么火警可以报道的话,我们就编造出一些来.晚上,我们就往六家戏院去,去了这家去那家:每周七个晚上,每年三百六十五个晚上,天天如此.我们每一处停留五分钟,把戏剧或歌剧看上一两眼,然后凭了这一点就"详细报道"这些戏和歌剧.并且,如人们所说,一年到头,每晚上绞尽脑汁,力争在说过了几百次之后,对这些演出说些什么新鲜的话.从那一天起,直到今天,四十年来,我每次在剧院外边张望,就不免像"雷缪斯叔叔"说的那样,感到不快......至于里边如何,我可以说几乎一无所知,因为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我很少去看,也不想去看,不论人家怎么劝说,我这个习惯改不了.从每天早上九十点钟到晚上十一点钟,为了搜集材料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天以后,我便拿起笔来,用词句凑成拙劣的作品,报道的范围越广越好.这委实是可怕的苦差事,没有灵魂的苦差事,可说是毫无趣味.对一个懒汉来说,这是在服可怕的苦役,而我生来就懒惰.尽管我今天并不比四十年前更懒些,不过那是因为我在四十年前便已达到了懒惰的顶峰,因而再也超不过去了.后来发生了一件事.一个星期天下午我看见几个恶棍在追逐一个中国人,对他扔石子,这个中国人正沉重地背着信奉基督教的主顾们每周换洗的东西.我注意到,有一个警察颇有兴趣地从旁观看这场表演......只此而已.他没有出来干涉.我怀着满腔义愤写下了这个事件.一般说来,我每天早上不喜欢重看我前一天晚上写的东西.这些东西是一个麻木了的心灵写的.不过这一篇是一个生气勃勃的心灵所写的,其中有火,我认为这是文学......因此我第二天便热切地在报上到处找.报上没有.第三天早上还是没有,再后来还是没有.我到排字房去,发现这篇稿子已和其他被宣判死刑的稿子一样塞进活字盘了.我问了一下.工头说,巴恩斯先生在校样中发现了这篇东西,他命令销毁.巴恩斯先生还提出了理由......不是对我就是对工头说的,我已经记不清了,不过从商业观点来说是有充分理由的.他说,《晨访报》如同当时的纽约《太阳报》一样,是洗衣妇的报纸......也就是说,是穷人的报纸,是唯一的一张廉价的报纸.它得以生存,是靠了穷人,因此务必要尊重他们的偏见,不然就得夭折.爱尔兰人是穷人.他们是《晨访报》的支柱.没有他们的支持,《晨访报》一个月也生存不下去......而他们是憎恨中国人的.我试图进行的攻击,会捅爱尔兰人的马蜂窝,使报纸受到严重损害.对朝中国人扔石头的恶棍进行批评的文章,《晨访报》登不得.当年,我是个高尚的人,我如今总算是活过来了.我那时候不大明智.如今我能赶上时代的潮流了.前天,纽约《太阳报》刊登了该报驻伦敦通讯员一两段新闻,使我弄清了自己处于什么样一个地位.通讯员提到了过去十二个月中我们美国人的几桩事件,譬如像我们规模很大的保险公司腐败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我们一些显赫的商人以在保险公司里从事偷盗作为自己的专业.还有一些大城市,像费城.圣路易以及别的一些大城市,揭发出了昧着良心干出的贪污案,可真是大规模的贪污案.最近,还揭发出了宾夕法尼亚铁路系统这样一个在企业内成百万元的贪污案......还揭出了美国全国各地规模较小的商业舞弊案.最后,还有厄普顿.辛克莱今天揭发出的贪污案中最骇人听闻.最害死人的案件,就是牛肉托拉斯案件(指辛克莱著名小说《屠场》.).这项揭发使得总统不得不要求那个不乐意的国会通过一项法律,防止美洲与欧洲一股脑儿落入医生和掘墓人的手中.据这位通讯员说,欧洲人正在纷纷怀疑,不知道美国还有没有留下一个真正诚实的男子汉.在一年前,我认为除了我自己,美洲土地上已经没有这样的一个人了.这个例外后来也给抹掉了.如今我的信念是,在美国,已没有一个诚实的男子汉了.我过去能抓住我那个救生圈,一直到今年一月.今年一月以后,我就沉下去了,和洛克菲勒.卡内基以及古尔德们.范德比尔特们和其他职业贿赂者们一起沉下去了.我就像最没有良心的那帮人一样,发誓要逃避税收.这对美国是一个重大损失,因为我是不可代替的.我深信,需要五十年才能产生接替我的人.我也深信,就美元而论,全美国的人......除了妇女......已经腐烂透顶了.请你们注意,我是作为死人说这些话的.如果有任何活着的人公开地这么说,我也要说他过于轻率了.不过,正如我刚才说的,我四十年前比今天要高尚一些,我当时对于我的处境......作为《晨访报》这样一个报纸的奴隶......深感羞愧.我要是更高尚些的话,早就应该像其他英雄好汉一样抛弃那个职业,走出去,活活挨饿.不过我还从没有过这类经验.我跟其他人一样,总是梦想着英雄主义,不过没有实践经验,不知道怎样开始.从饿肚子开始,这我可吃不消.在我的一生中,已经有过一两次很接近这样的地步了,回想起来真不是个滋味.我知道,我要是辞职不干的话,肯定得不到另一个职业.这我很清楚.因此,我把受到的屈辱吞下肚去,还呆在原来的职位上.不过,在早先我对工作本已兴趣很少,如今则根本没有兴趣了.我还继续照干我的工作,可是兴趣却一点儿也没有,这样下去,自然后果不好.我顶着不理睬它.而正如我上面说过的,这么多事一个人干是困难的,照我如今的干法,很明显,足够两三个人干的.连巴恩斯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他要我找个助手,给一半工资.下面会计室里有一个笨头策脑的彪形大汉......脾气好,对人亲切,脑子比较差劲......每周几乎挣不到什么钱,住宿自理.会计室办事员里有一个缺德的小伙子,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老是喜欢作弄这个海岸瘪三,还给他取了个名字......不知怎么的......总觉得起得有点惟妙惟肖.他管他叫斯密基.麦克格罗勒尔.我提出让斯密基担任助手这个职务,他很快便高高兴兴地接受了.他干起事来,用了十倍于我的精力.他不大精明,不过做《晨访报》的一个记者并不需要动脑子,因此他干得尽善尽美.我慢慢地习惯于把更多的工作交给麦克格罗勒尔去干.我越来越懒,不到三十天,几乎全部的工作都由他挑了起来.很明显,全部工作可以由他一个人干,他还可以干得更多,因此实际上并不真正需要我了.正是在这个关键时刻,我刚才提到的那个事件发生了.巴恩斯先生把我辞退了.这是我一生中唯一的一次被人家辞退,这至今还伤我的心......虽说我已在坟墓中了.他并没有粗暴地辞退我.他的脾性不会这么做.他是个魁梧的美男子,面容和善,待人接物有礼貌,穿着考究.他对任何人都不肯说什么粗鲁的话.他把我悄悄叫到一旁,劝我辞职.就像父亲启示儿子,是为了他好,我也就服从了.我如今又面对广阔天地,无处可去了.凭了我所受的长老会的教养,我知道,《晨访报》给它自己惹来了一场灾难.上苍的那一套我是知道的.我深知,这一次冒犯是会得到报应的.惩罚会在什么时候降临,以什么形式出现,这我无从预测,但是我能肯定迟早会有报应.是报在巴恩斯身上,还是报在他的报纸身上,这我不能肯定.但是,巴恩斯是有罪之人,而根据我所受的教养,我知道,惩罚往往落到无辜的人身上.因此,我很有把握地感觉到,由于巴恩斯的罪孽,将来迟早有一天,报纸要倒霉.千真万确!四月第四周(一九○六年,大地震之年,也就是马克.吐温写作之年.......原编者注)寄到的第一批画片中......但见《晨访报》大楼好像一座华盛顿纪念碑矗立在被毁的城市之中.楼房建筑本身全都不见了,只剩下了钢铁骨架!这个时候,我说,"上苍的做法多么神奇!"我早知道会有报应的.我知道它已有四十年了.在整个这段时间当中,我对上苍从未丧失过信心.报应比我预期的推迟得久了些,不过弥补得已经很充分了.有些人也许会奇怪,上苍怎么会光只是为了算清一笔四十年的老账,一个被辞退的区区记者与一家报馆之间的老账,就毁掉了拥有四十万居民的整个城市.不过对我来说,这一点儿也不奇怪,因为我是受过教育的,我是受过训练的,我是个长者会的教徒,我知道这些报应是怎样报的.我知道,在《圣经》年代里,倘若一个人犯了罪,附近整个民族......连同牲口和其他一切......遭到灭绝的事便很可能会发生.我知道上苍对别的人不会特别优待,因此"他"就把别人和"他"所要找的人联在一起.我记得,在《基督神迹》里,有一个人晚上参加祈祷会后回家,一路上高声咒骂,结果在九个月后遭到了报应.他的妻子和七个孩子,突然之间同时得了重病,一个个在极度的痛苦中死去.等到那一周的周末,只剩下他孤零零的一个人了.我知道,那用意是要惩罚这个人.我还知道,他要是有点儿聪明的话,准会明白,这样的用意是实现了,尽管主要是通过牺牲别人才实现的.$$$$第二十五章在那个古老的年代,《晨访报》的会计室在楼下,美国造币厂监督处在二楼,布雷特.哈特是监督的私人秘书.编辑部和记者的住处在四楼,排字房在五楼,也就是顶楼.在斯密基.麦克格罗勒尔来了以后,而不是在这以前,我和布雷特.哈特在他办公室一起呆过不少时候.哈特当时正给《加利福尼亚报》写了不少东西......写"缩节本小说"和附在后面的小品文,而且还担任编辑.我记得是这样,我是投稿人.查尔斯.赫.韦布也是投稿人.还有普伦蒂斯.马尔福德.还有个叫做黑斯廷斯的年轻律师.他保证有一天会在文坛大献身手.查尔斯.沃伦.斯托达德是个投稿人.如今(一九○六年.......原编者注)仍为各家杂志所欢迎的安布罗斯.比尔斯,当时在旧金山某家报馆任职......也许是《黄金时代》.我们在一起混得不错......一起搞社交活动搞得很高兴.不过这是在斯密基.麦克格罗勒尔来协助我以后.在这以前,没有这个闲空.斯密基对我的帮助很大......共三十天.后来他陷入一场灾难之中.是造币厂监督斯韦因先生发现了布雷特.哈特.哈特是在五十年代来到加利福尼亚的.当时二十三四岁.他浪游到了怀里卡的露天矿营地.怀里卡这地方得了个怪名字......开头是急需一个名字的......那是发生了一件意外事故以后才得的.当时有个面包房,它有个招牌,还没有挂出去,不过已经油漆过了,正摊开来吹干,BAKERY这个词,除了B字外,都看得清,不过给倒过来了.有一个人读颠倒了,读成YREKA,以为这就是营地的名字.营地上的人对此很满意,就采用了这个名字.哈特在营地教了几个月的书.他还编辑了用以代替报纸的一家蹩脚周刊.他还在杰卡斯.古尔奇的小煤窑里呆过一阵(几年以后,我在那里呆过三个月).正是在怀里卡和杰卡斯.古尔奇,哈特学会了准确地观察加利福尼亚州的丛林地带的景物和一般乡间的景象......公共马车,马车夫,乘客,露天矿工的衣着和一般生活,赌徒和他们的女人等等,并像照相一般如实地写了下来.也正是在这些地方,他学到了他所不懂的有关开矿的知识,这些都不难观察,也学会了怎样使人读起来仿佛出自行家的手笔;也是在这些地方学到了怎样用矿工们古怪的方言迷住欧洲人和美国人......这种方言可说是天上地下从来没有人用过,只有哈特才发明了这种方言.在哈特以后,这种方言也就死去了,而这并未造成什么损失.不久,他到了旧金山.他的职业是排字工人,在《黄金时代》干活,每周十元钱.哈特是专干排字的,不过他设法把活干得轻快些,自愿给报纸写个稿子消遣消遣.主编兼发行人乔.劳伦斯从未见过哈特的手稿,因为根本就没有手稿.哈特一边在活字盘旁干活,一边在脑子里编出他的文学作品来,一边编一边排.《黄金时代》表面上以文学报纸自夸,不过它所登的文学作品是马马虎虎的东西,徒具文学的形式,认真起来算不得文学.造币厂监督斯韦因先生注意到了《黄金时代》的交响乐中冒出了一个新的音调......在乐队嘈杂声中浮起了一个清新有力的音调,可以听得出是音乐.他问乔.劳伦斯,这个演出者是谁,劳伦斯便告诉了他.斯韦因先生认为,让哈特在这样一个地方浪费青春,待遇如此菲薄,那是个耻辱.他就把他带走了,让他担任他的私人秘书,挣一份高薪,没有多少事要做.还对他说不妨本着自己的爱好干,发展自己的才能.哈特很乐意,于是就开始了他发展的道路.布雷特.哈特是我见到的最为有趣的人之一,也是我所见到的最没趣的人之一.他装模作样,不踏实,不真诚,还在衣着上常常表现出他的这些素质.他相当漂亮,尽管满脸是麻子.在他经济状况支付得起的时候......以及支付不起的时候......他的衣着总是比当时流行的时髦样式更先进一点.他总比当地社会上最讲究的人明显地更讲究那么一点儿.他对衣着很讲究.虽说衣着很显眼,可并没有一点点俗气,或者叫人看了不舒服.他的衣着总有那么一点微妙的特征,微妙得恰到好处,而就是这么一点特征,使得哈特和极端追求时髦的人有所不同.这往往见之于他的领带.领带往往是单一颜色的,色彩很鲜.也许往往是深红色的......在颚下仿佛一片火红,再不然就是靛蓝色的,又那么鲜,仿佛鲜艳的巴西蝴蝶正停在那里.哈特喜爱自我陶醉到了这个程度,甚至表现于神情举止和走路的步法上.他的神情举止是优雅的.从容的,他的步法是有点儿做作的,但对他来说又恰到好处,因为如果一点儿也不做作的话,便会和他这个人和他的衣着不协调了.他这个人缺乏诚实的气质.依我看,他是激动不起来的.因为我觉得,他对一切都很漠然.我看他的心只是个水泵,没有别的功能.我情不自禁地几乎要说,我确实知道它没有别的功能.在那些日子里,他在三层楼上当私人秘书,我是四层楼上憔悴困顿的记者,还有斯密基.麦克格罗勒尔在近旁幽灵般地荡来荡去,我是很熟悉他的.五年以后,在一八七○年他到东部来接受人家的聘请,担任芝加哥《湖边月刊》的主编.他横跨大陆的时候,真是无限风光,引起了全国的热潮,仿佛印度总督上任一般,或者如同哈利彗星不幸逝去七十五年以后重又出现一般.这些我也知道得很清楚.他后来横渡大洋去做领事,先在德国的克雷菲尔德,后来到格拉斯哥任领事,他在这以前的情况,我都很了解.他再也没有回到美国来.他在伦敦逝世的时候,他离开美国.离开妻子.女儿已有二十六年了.这就是布雷特.哈特其人.他从狄更斯那儿学来的感伤的文笔,能使人家情不自禁地流下热泪,因而成了两个半球的农民普遍欢迎的佳作.有一回,他自我解嘲般笑嘻嘻地对我说,他已掌握了叫敏感的人流泪的技巧.意思是说,敏感人的眼泪贵如油,而他运气好,发掘到了.有一次为了接洽业务,哈特在哈特福德我家里住了两周,在这期间,他有一回对我说,他出名是由于一次偶然事件......他一度非常懊恼的一次偶然事件.他说,他写过《异教徒的中国人》,是写着玩玩的.写后扔到了字纸篓里.不久,《横贯大陆月刊》急需稿子,以便排满付印.他没有别的东西,就把《中国人》从字纸篓里找出来充数,寄了出去.我们大家都记得,文章引起了轰动,影响及于基督教国家的各个角落,哈特的名字,一周前还默默无闻,一周后便声名卓著,仿佛用巨笔把名字写到了天际.他把这名声看做一场灾难,因为他已经在着手写《咆哮营的幸运儿》.那是一部高级的文学作品.他一直热切希望,能凭了这个在世人眼中出人头地.《异教徒的中国人》的确妨碍了这个梦想的实现,不过时间不长.不久,《咆哮营的幸运儿》.《田纳西州的伙计》以及巧妙地模仿狄更斯的其他一些作品,带来了更高雅的光荣.在旧金山时代,当他被人赞美为成功地模仿狄更斯的作家时,他绝没有引以为羞.他是以此为骄傲的.我曾亲自听到他说,他是全美国模仿狄更斯最成功的一个人.这句话表明了这样一个事实,也就是,在当时的美国,有很多人在野心勃勃地.毫不掩饰地模仿狄更斯.他的长篇小说《加布里埃尔.康罗伊》的风格非常像狄更斯,简直好像是狄更斯亲笔写的.在我们年轻的时代,我们不可能逃避人生,这真是不幸.三十六年前,布雷特.哈特成为举世瞩目的人物,满载着荣誉动身往东部去的时候,他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已经过去了.他一生中最值得尊重的时光已经过去.他一生中最值得他自己尊重的时光已经过去.他正进入一个悲惨的阶段,充满了贫困.债务.屈辱.羞耻.受气.辛酸以及誉满全球,而这样的名望必然常常引起他的厌恶,因为这使他的贫困以及性格中不体面的方面愈加突出,即使采用任何艺术的力量来掩盖也掩盖不了.他是个快乐的布雷特.哈特,一个心满意足的布雷特.哈特,一个雄心勃勃的布雷特.哈特,一个满怀希望的布雷特.哈特,一个开朗的.高高兴兴的.笑呵呵的布雷特.哈特,一个风华正茂生气勃勃的布雷特.哈特.这样一个布雷特.哈特在旧金山死去了.那就是横跨大陆显赫一时的布雷特.哈特的尸体.他拒绝前往芝加哥参加一次宴会,因为它违反了一项礼节......没有派马车去接.他在《湖边月刊》不幸垮台以后,丢下了宏伟的计划,踏上了东去的旅程.他同意为了每年一万元的收入在一年中为《大西洋月刊》绞尽脑汁......在当年这是一笔巨款了......却没有为这笔巨额收入提供过什么值得一提的东西,而是一年还不到,便收下了这笔钱,把钱花个光,然后开始他那个向男人借债,靠女人活命的惨淡.窘困,虽生犹死的生活,直到走进坟墓才算了结.当他还是个年轻小伙子,刚到太平洋沿岸,到处转悠找黄油面包吃的时候,他曾有过一次奇异的经历.他跟我讲过他早年的某些遭遇.在怀里卡充满活力的挖掘金矿营地,他一度教过书,同时给一对排字工匠办的小小周报担任编辑,这样搞点儿外快.作为编辑,他需得看校样.有一次,校样有一处错误.错误出在过去年代里的讣告这一栏内.当我们还是个软心肠.多情善感的民族的时候,这个讣告栏曾是普遍流行于美国各地的风尚.讣告占半栏的地位,是按照格式写的.也就是说,用的是最高级的词......笔者试图用最高级的词,来颂扬死者汤普森太太,高度赞美她的美德,于是写下了溢美之词,最后按照老一套的格式,照例说一句:"我们的损失是她永恒的收益."哈特发现校样上有这样的评价:"即使在怀里卡,她的贞节(Chastity)也是很突出的."当然,这是"仁慈"(Charity)这个字排错了.不过,哈特没有想到这个.他知道是排字工人排错了字.他也知道一查原稿,便会弄清楚的.因此,他按照校稿的规矩,照例用笔标明了务须查对原稿.这是极简单的事,花不了他多少时间.他在"贞节"这个字下面划了一道黑线,边上加了个问号,用括号括了起来.意思无非是说,"这个字有问题,请查一下原稿,改过来."可是另有一条校稿的规则他却疏忽了.这条规则是:一个字如果强调不够,必须在这个字下面划一条线,这样,排字工人就得用斜体字排.哈特第二天早上拿起报纸,对讣告栏只是随便看了一眼.然后他牵了一只没有人照看的骡子,骑着跑出了镇.他心里很清楚,不多一会儿,那位鳏夫一定会带着枪找来的.在那个讣告栏里,由于玩忽职守造成的那段评价的话变成了这样:"即使在怀里卡,她的贞节也是很突出的(?)"......这样一来,讣告变成了挖苦.这有多糟,并且时机又多么不合适!最近我接到了汤姆.菲奇的来信,信中有一句话使我想起了哈特的另一次遭遇.汤姆.菲奇就是在决斗中被乔.古德曼打瘸了的那个人......他还活着,虽然他住在亚利桑那.在地球各处逛荡了多少年以后,菲奇还是回到了他早年所钟爱的地方:沙漠.山艾树和长耳兔.这些东西以及当地土著居民古老的风尚,使他精神振奋,青春焕发.那些友好的人拍拍他的肩膀,直呼他的名字......是啊,且不管人家叫他什么名字,你听来也许不顺耳,可是菲奇觉得心里舒坦.他懂它的深刻含意;他理解名字背后的一片深情,因此对他的精神来说,这是音乐,他满怀感激的心情.《咆哮营的幸运儿》问世的时候,哈特马上出了名.人人在讲他的名字,都在夸他.有一回,他去萨克拉门托.他上岸的时候,忘掉了预定回去的铺位.下午晚些时候,他来到码头的时候,他才发觉自己太疏忽了.很明显,几乎萨克拉门托全镇的人都想到旧金山去:从票房沿着跳板,经过堤岸,一直到街上,排着长长的队伍,望不到头.哈特只有一个希望.在戏院.剧场.汽艇和轮船上,往往有五六个好位置留给到得迟的著名人士.如果他能把他的名片偷偷塞给卖票员的话,也许,靠了他的名字能搞到一个保留着的铺位.因此,他就沿着长长的行列一步步往前移动,最后和一个山里来的彪形大汉矿工肩挨着肩.此人腰佩手枪,头戴垂边帽,遮住了这位冒险家络腮胡子的脸.身上穿着的衣服,从下巴颏到靴子尖,星星点点满是泥巴.队伍在售票处窗口慢慢移动,每个人都听到这样命中注定了的回答:"没有铺位了,连统舱都挤得满满的了."哈特把名片递进去的时候,售票员正在朝魁梧的大汉,也就是那个矿工说这样的话.售票员一见名片便叫了起来,一边把钥匙递给他:"啊,布雷特.哈特先生,见到你很高兴,先生!特等舱全给你一个人用,先生."没有找到床位的矿工朝哈特瞪了一眼,使得周围的气氛顿时阴沉下来,这位作家吓得手发抖,手中的钥匙和系在钥匙上的木牌嗒嗒作响.接着,他从矿工眼前消失不见了.他想躲到救生艇以及上层甲板上这类东西的后面,躲开矿工,以保个平安.可是,他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矿工很快便出现在那里,正在到处张望,他一逼近,哈特便转移一个躲藏的地方.这样有半个钟头没有出差错,可是后来终于出了事.哈特估计错了.他从一只救生艇后面小心地爬出来,却面对面撞上了矿工!他知道情况不妙,千钧一发,但是再逃已经来不及了,只好直挺挺站在那里,等待末日来临.那位矿工严肃地说:"你是布雷特.哈特么?"哈特有气无力地承认了."你写了《咆哮营的幸运儿》么?"哈特再一次作了供认."真的么?""是的."......声音像蚊子叫.矿工突然喊了起来,既热烈,又深情."他......的!把手伸出来!"他的巨掌紧紧握住了哈特的手,使劲地用力.汤姆.菲奇懂得使用这个表示欢迎以及爱慕之情的话.只要去掉尘土,这话是妙不可言的.$$$$第二十六章老话说,上帝保佑小孩和白痴.这是千真万确的.这我知道,因为我试验过了.我有几次明显地遭到极端的危险,却由于这个神秘力量的干预而免除了大灾大难.在我的一生中,曾有不少聪明人能看出我这个人极易上当,往往毫无戒心,落入人家为我设好的圈套,可是我却总能出乎意料之外地安然脱险.四十多年前(写于一九○七年.......原编者注),在旧金山,凌晨两点,工作刚结束,工作人员纷纷前往滚球场去.那里有十二个场子.我也在被邀请之列.那是勉强邀请我的,只是由于礼貌罢了......我的意思是说,人家客客气气地邀请了我,不过并不是非去不可.可是当我腼腆地辞谢,说我不会玩这玩意儿的时候,这些爱热闹的年轻人马上变得非要我参加不可了.我对此很得意,因为我看不出有什么圈套,便天真地.满怀感激地接受了邀请.他们分配我一个滚球场.那些年轻人还给我解释该怎么玩.还对我说,可以玩一个钟点,在这个钟点里,谁成绩最差,谁就得请大伙吃蚝肉.喝啤酒.我听了很不安,因为这等于预告非叫我破产不可.我很懊恼自己一开头把这一点忽略掉了.不过我的自尊心不允许我中途退场,便呆了下来,尽量装得高高兴兴的,仿佛很高兴能来参加似的.要我装得像希望的那样看上去很满意是不可能的,不过人家倒显得很起劲,因为他们幸灾乐祸的心理是遮掩不住的.他们教我怎样站,怎样弯腰,怎样对准球,怎样滚,游戏就这样开始了.结果是出乎意料之外的.我完全外行,发的球都是错的,不过没有关系......在半小时中,我发的球没有一次不是在场的那一头全中.别的人早就泄了气,不那么开心了.偶尔有人全中,不过那很难得,跟我的高分相比,就算不上什么了.半个钟点结束以后,伙计们终于投降了,披上了上衣,围在我的四周,用很有礼貌而含意十分确切的语言表示,有人明明是一位老手,却不惜撒谎欺骗,以便对好心肠的朋友进行掠夺,而这些朋友却还真心相信他,以为他是个老实可敬的人哩.我没有本领能叫人家相信,我并没有说什么谎.既然认为我已经丧失品德,他们对我所说的话自然听不进去.场地的主人当时站在一边,没有说什么话,不过后来倒是帮我说了话.他说,"先生们,这仿佛很神秘,不过一经解释,就并不神秘.这是个凹糟球场,你只要把球发出去,你爱怎么发就怎么发,其他的事,凹糟会办理的,每次球都会击中靶子的东北曲线,球就非全中不可."这是实话.伙计们做了试验,结果发现谁也没有本领能发了球而击不中.当我跟伙计们说,这玩意儿我一点也不懂的时候,我说的是实话.不过我一生中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况,只要我稍稍偏离一点普通的习惯与规矩,说了真话,听话的人总是听不进去.这是规律.二十五年前,我来到伦敦,作几周演讲,是由乔治.多尔比主办的.乔治.多尔比曾于五六年前在美国主办过狄更斯作品的朗诵会.他把我带到阿尔班玛尔,供我吃喝.在宴会上,他兴高采烈地大讲特讲他怎样是个打弹子球的能手.他听到我说,我从未见过这个玩意儿,不懂得怎样把球打进球囊,他便一点一点教给我,教个不停.到后来,我觉得仿佛是置身在弹子球发明人的面前,或者是在他嫡系子孙的面前一般.宴会结束,多尔比急于教我玩这个玩意儿,并且把他的高超技术表演给我看.我们退到弹子房去,他把球摆成个平面的金字塔,要我先打塔尖那个球,然后一个个地打,尽量把十五个球都打进球囊里去.尔后他会拿起球杆,表现老手打球的本领.我照他的吩咐打了起来.开始的时候,由于外行,有点胆怯,等到一盘盘打完,球全打进了球囊,多尔比便对我大肆挖苦.在多尔比看来,我是个撒谎的人.他认为他是上了当,而且这么轻易便上了当.不过他还是比较公道地把他和我同样都挖苦了一番.他尽情地嘲笑了他自己的幼稚与天真,竟然让一个没有品德.丑名四播.悠闲浪荡的美国人害得他上了当.并且叫他上当的事又如此明明白白,即使终生不出门的老实头,也是不会这么受骗的.另一方面,他对我斥责得非常严厉,说我故弄玄虚,逗引他在一个故意撒谎做假的专家面前大吹牛皮,而这个专家一个钟头打进球囊的球,要比他一天之内打进的还多哩.在打弹子球这件事上,我始终没有能重新获得多尔比的全部信任,尽管在其他方面他是信任我的,并且保持了这个信任,一直到他逝世.从那次以后,我玩过几次,不过那第一次却是我平生能一盘打进十五球的唯一的一次.有好几回我这个不善于怀疑的天性使得我必须靠上帝来保护,免得落入圈套.三十年前,埃尔迈拉的几个银行家邀我跟他们玩"木炮"这玩意儿.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玩意儿,便说,如果这需要聪明才行的话,我便无法奉陪了.可是他们说,这只是碰运气的游戏,不需要动脑筋......我便同意试一试.他们指定下午四点钟作为宰割牺牲品的时间.地点则选定底楼有大窗户的地方.接着,他们狡猾地到处宣传他们准备怎样"捉弄"我.我准时到场,我们便开始玩起来......由一大批免费参观的人进行监督.监督者们呆在房子外面,鼻子抵住了玻璃窗.银行家们把这游戏解释给我听.就我记忆所及,大致是这样一套格式:他们在桌子上放了一大堆墨西哥银元,其中十二个是双数的年代,五十个是单数的年代.银行家们从中取出一块银元,放在手心下面,叫我猜是单数还是双数.如果我猜准了,那块银元便是我的了.如果猜错了,我便输掉一块钱.我第一回猜的是双数,结果猜对了.我又猜还是"双"数,把钱赢到了手.他们又给我猜,我又猜"双"数,又赢了.第四次,还是猜"双"数,又拿进了钱.在我看来,这"双"数很走运,我不妨坚持"双"数,我这么做了.我猜"双"数猜了十二次,拿进了十二块钱.我所猜的正是他们私下希望于我的.凭了他们对人性的体会,他们深信,从我脸上看得出来,我是个天真的人,而凡是天真的人,第一回猜准了,并且继续不断猜赢了,便会把第一回猜的坚持下去.他们还相信,一个天真的人几乎可以断定开头猜的是"双"数,而不是"单"数,一个天真的人如果连续十二次猜"双"数,每次又猜赢了,那么,他准定会猜"双"数一直猜到底......因此他们的打算是让我赢得这十二次"双"数,然后开始拿出单数的,一个接一个,直至我输掉五十块钱,这样,这些监督人一个星期内就不缺乏笑料了.可是事实并没有像他们预料的那样发展.因为等到我赢进了第十二块钱,等到最后一个"双"数过去,我便退出游戏了,因为老是单方面赢,太单调了,我不感兴趣.我走出来的时候,窗口的监督们大声哄笑,不过我可不懂他们笑些什么,也不知道笑的是谁,反正我对之没有什么兴趣.通过这次意外事件,我获得了机灵与有眼力这样令人羡慕的好名声.不过这可不是我的功劳,因为我的眼力并不比母牛强.$$$$第二十七章我从佩因先生(艾伯特.比奇洛.佩因.......原编者注)那里知道,吉姆.吉利斯(写于一九○七年五月二十六日.......原编者注)死了.他是在久病之后,于两周前在加利福尼亚逝世的,享年七十有七.佩因先生和古德曼先生一道去看过他,不过吉姆病太重了,不能见人.史蒂夫.吉利斯临终的日子也近在咫尺了,他高高兴兴地.平平静静地躺在那里,等着那一天.他是杰卡斯.古尔奇森林地带的人,吉利斯家还有不少人在那里,这些人我在四十多年前都很熟悉......乔治和比利,也就是史蒂夫和吉姆的兄弟(在一八六六年,马克.吐温离开《晨访报》以后,曾在杰卡斯.古尔奇的卡拉弗拉斯县的"矿洞"呆了三个月,但是没有找到矿.......原编者注).史蒂夫和乔治以及比利他们,有一大群儿孙,而吉姆则一辈子打光棍.据我看,吉姆.吉利斯这个人要比他家属亲友心目中的他杰出得多.他的想像力很强.这个人具有那么一种气质,能够即兴干一项工作,而且干得很好.能干得轻松愉快,用不着事前准备,能一边讲,一边就把一个故事编好了.不管故事讲到了哪里,只要脑子一闪,便能涌出清新的幻想.也不用担心故事能否结束得漂亮,令人满意,或者根本结束不了.吉姆是个天生的幽默家,而且是很有能耐的幽默家.一想起他虽未经过什么训练已有这么大的才能,我就坚决相信,要是他能早一点被人家发现,并经过几年的笔头训练,肯定会成为一个明星表演者.一个天才往往难于发现他自己,也往往难于被亲友所发现.我甚至可以说得更严重些,一个天才......至少是文学上的天才,根本不可能被他的熟人所发现,他们跟他太熟悉了,他处在他们注意的焦点之外,他们不可能看出他的才能有多大,他们不可能体会到他和他们之间有很大的差异.他们不可能对他作正确的透视.而事实上,只有通过透视,才能认识到他和他周围有数的一些人之间的差异.凡是经常在近处见到圣.彼得大教堂而又从没有走出过罗马的人,不可能对圣.彼得的规模有什么很深的印象.只有陌生人,老远从坎帕纳那儿来,才会看到罗马只是一片朦胧,一片污糟,独独这巍峨的寺院矗立在那里,在孤独中显得无与伦比的庄严.成千上万的天才生下来,又死去了,没有被人家发现......没有被他们自己发现,也没有被别人发现.要不是那场南北战争,林肯.格兰特.谢尔曼和谢里登不会被人家发现,也不会升到显赫的位置.这件事我在一代人以前写的一本至今还没有发表的小册子里......《斯托姆菲尔德船长访问天国》......提到过.斯托姆菲尔德到了天堂以后,急切想瞻仰一下无与伦比的军事天才恺撒.亚历山大和拿破仑,可是天堂里一个老住户告诉他说,这些人不能算是什么军事天才,他们只能称作无名的班长.这是和一位不同一般的军事天才相比来说的.此人的职业是制鞋匠,在新英格兰一个农村里生了下来,死掉了,毕生默默无闻,在尘世的一生中也没有参加过一次战役.他在世上时,没有被人家发现.可是一到天堂,天堂里就知道了他,赐他以种种荣誉.而如果地球上早知道他是这个星球上最非凡的军事天才的话,这些荣誉原本是他在地球上的时候就应该享受到的.我在吉姆.吉利斯和他的"伙伴"迪克.斯托克在杰卡斯.古尔奇的木屋子的家里呆过三个月.那个杰卡斯.古尔奇是我刚才讲到过的宁静.美妙.梦也似的森林地区里的天堂.吉姆有时会灵感突发,站在燃着大块大块木柴的炉火之前,背对着火光,背起了双手,即兴编出一套谎话......一则神仙故事,一则着力渲染的传奇......往往以迪克.斯托克作为故事的主人翁.吉姆常常装做一本正经地说,他所讲的完全是历史事实,确确实实的历史事实,不是什么传奇.头发花白,生性善良的迪克.斯托克则坐在一边,吸着烟斗,平静地倾听着这些大胆编造的故事,从不说一句不以为然的话.在我的一本书里......我想是《赫克贝里.芬》吧......我曾采用了吉姆一次即兴讲的故事,也就是他称之为《极端可耻的悲剧》的.为了适宜印刷,我得大加修改,但是这样一来,对原来的故事有很大的损害.照吉姆所讲的那样,照吉姆边讲边编的那样,这恐怕是我所听到过的最有趣的故事了.一印成书,便逊色不少,没有趣味.而它原来的样子,则是讲得多么酣畅淋漓啊!在我另一本书叫《海外流浪记》里,我采用了吉姆另一个即兴讲的故事,讲的是一只可怜的.天真而愚蠢的啄木鸟(蓝色的鸟.......原编者注)想叫屋子里堆满橡子.这是一则逗人喜爱的故事,一则有趣的故事,里边充满了快乐的幻想.吉姆站在炉火前,滔滔不绝地讲,从从容容地讲,一边讲,一边编造,还照例说这全是事实,无懈可击的事实,纯粹是历史,一点也没有篡改.我在另一本书里采用了吉姆另一篇编造的东西,也就是吉姆.贝克的猫的故事,那了不起的汤姆.夸兹(收在《艰苦生涯》里.......原编者注)的故事.吉姆.贝克当然是迪克.斯托克,而汤姆.夸兹是虚构的.也并没有过这样的猫,至少并不是吉姆.吉利斯想象之中的东西.吉姆丰富的想像力曾有一两次给他招来了麻烦.有一天,一个印第安女人走过来,想向我们兜售大青梅那样的野果.迪克.斯托克住在这木屋里有十八年之久了,知道这种东西没有什么价值,也吃不得.不过他没有留心,也没有什么坏心眼地说,他以前从没有听说过.对吉姆来说,这么一句话便够了.他把这种鬼果子大大赞颂了一番,越讲越说得天花乱坠.他说他吃过千把次了,吃起来只要加点儿糖煮一煮,在美洲大陆上再也没有什么东西比这个更鲜美的了.他不过是讲给自己听的.迪克打断了他的话,说既然果子这么鲜美,那为什么没有在当地种一些.这一问,问得他直挺挺地站在那里,张口结舌地呆了一阵子.吉姆给人家抓住了,可是他不肯停下来.他给窘住了,不过他不是那种甘心屈服或承认错误的人.他假装说,能有这机会再一次欣赏上帝赠送的珍品,那是太好了.啊,他是说到做到的人.据我看,即便他知道,吃了这果子会把他害死的话,他还是会吃的.他买了下来,还笑眯眯.自得其乐地说,能有这个口福,他真是高兴极了,倘若迪克和我不想和他一起尝尝的话,那就听便......他不在乎.接着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那么几个钟点.吉姆拿来了一只能装三加仑的煤油筒,灌了半筒水,放在火上,把十来只鬼果子倒了进去,等到水一开,他便把一把红糖放进去.水还在开,他时不时地尝一尝这糟透了的食物.这邪恶的果子越烧越烂,越烧越软,他就拿调羹来尝.他舀起一调羹尝尝,咂咂嘴,装得很满意,一边说,最好再加点儿糖......他就把一把糖倒了进去,让它再开一会儿.一把糖又一把糖放了进去,左一次右一次地尝了两个钟头,斯托克和我一直在笑他,嘲弄他,骂他,而他则仍然不动声色.最后,他说果子烧好了,烧得恰到好处,十分完美.他舀了一调羹,尝了尝,咂咂嘴唇,高兴得忘乎所以.接着,给我们每人一份.我们发现,那几吨糖也丝毫没有改变果子可怕的味道.是酸的?一味是酸的,酸得非常厉害,酸得叫人受不了,加进去的糖一点儿也没有改得了它的酸味,如果不是地狱里产的话,本来是应该改得了的.我们尝了一下,便放下来了,可是这位勇敢的吉姆,一往无前的壮士,还在一点一点地喝,一边还赞不绝口,到后来,连他的牙齿和舌头都发痛了,而斯托克和我则乐得不得了.在后来的两天当中,吉姆一点东西也没有进嘴.牙齿和舌头痛得厉害,一点儿也碰不得,他连气都不敢透.可是他仍然吹捧那糟糕透顶的食物,还称颂上帝哩.这真是惊人地表现出了勇敢.吉姆和吉利斯家所有其他的人一样,浑身是胆.他一年到旧金山来一次,脱掉了他矿工的粗布衣服,买一套十五块钱的现成衣服,帽子歪戴到耳朵边,在蒙哥马利大街上从容地行走,心满意足得像个国王一般.身旁时髦的人流不时投来嘲讽的一瞥,他全不在意,仿佛根本没有注意到.其中有一回,乔.古德曼.我以及其他一两个老熟人把吉姆带到交换银行的弹子房去.那是旧金山有钱的.时髦的年轻人玩的地方.时间是夜晚十点,二十张桌子同时开放,全占满了.我们在那里漫步,让吉姆能有充分的机会好好看看,欣赏欣赏这都市的著名的风光.不时有年轻的花花公子对吉姆和他的服装说一两句挖苦话.我们听到了这些话,不过我们希望,吉姆这样自我陶醉,可能不至发现这些话是冲着他说的.可是我们的希望落空了.吉姆马上警觉起来.接着,他想在人家说这种话的时候当场抓住他.他马上就抓住了.说话的是一个衣着讲究.身于魁梧的年轻人.吉姆朝他走去,站定了,下巴颏朝上,神情举止表现出了傲慢的架势.他郑重其事地说:"是冲着我讲的.你得道歉,要不就打一架."边上有五六个玩弹子的人听到他这么说.他们回过头来,把球杆往地板上一放,饶有兴味地等着瞧如何下场.吉姆的对手一声冷笑,说:"哦,真的吗?要是我拒绝,那又怎么样?""那你就得挨一顿打,好叫你改一改.""哦,是这样,我倒要看一看."吉姆的神情仍然严肃而沉着.他说:"我向你挑战.你必须跟我干一场.""哦,是吗?能不能请你定个时间?""现在.""那么急!地点呢?""这儿.""有意思.武器呢?""双管猎枪,上好子弹.距离,三十英尺."这是急需出面干预的时候了.古德曼把小傻瓜拉到一边,对他说:"你不了解这个对手,你这么干太危险.你仿佛以为他是在开玩笑,可是他并不是在开玩笑.他不是那号人.他是当真的.你要是拒绝决斗,他会当场打死你.你必须接受他的条件,而且得马上接受,要不就来不及了.要么接受决斗,要么道歉.当然你要道歉,有两条理由:他没有惹你,是你侮辱了他.这是一条.另一条,你自然不愿意杀死一个没有冒犯你的人,也不愿意自己给杀死.你道个歉,还得让他决定道歉该怎样措词.这得比你所能设想的道歉的话更加强烈才行."这个人道了歉,把吉姆说的话重复了一遍......他俩的四周围着一大群人在听着......那道歉的话,其措词跟古德曼所预料的完全一样.我为吉姆悲痛.他是个善良而坚定的朋友,一个男子汉,一个慷慨的人,一个诚实而可敬的人,生就一个可爱的脾性.他自己不跟人家吵架,可是一旦吵到他头上,他就坚决奉陪.$$$$第二十八章我从"矿穴"回到了旧金山,一度给弗吉尼亚《企业报》写些通讯,然后由萨克拉门托《工会报》派往夏威夷群岛写点关于糖业的东西.我在檀香山的时候,"大黄蜂"号快轮(中途起火)上的幸存者运到了.他们在一条小船上走了四十三天,食品只够十天用的.经过这番经历,瘦得只剩皮包骨了.我整天整夜地干,写出了一个完整详尽的报道,扔上了刚解缆的一条双桅纵帆船.这是发往加利福尼亚的唯一一篇详情报道.《工会报》给了我比一般报酬高出十倍的钱.四五个月以后,我回到加利福尼亚,发现自己已成了太平洋沿岸最著名的老实人.几家戏院的主人托马斯.麦圭尔说,如今是我发迹的大好时机......要趁热打铁......冲进演讲的阵地!我就这么干了.我宣布要就夏威夷群岛的事做一次报告.广告上最后一句话是:"门票一元,七时半开门,八时开始势将出现麻烦."多么灵验的预言.麻烦的确在八时开始了.我发现面前只有一个听众.我吓得从头到脚几乎都瘫软了.这样持续了两分钟,真比死去还要难受.关于这件事的记忆是永远磨灭不了的,但是这事也有其积极的方面,因为从此以后,我面对听众再也不怯场了.在幽默的领域里,重复的威力是很大的.几乎任何一个用词确切一成不变的习惯用语,只要每隔一段时间郑重其事地重复它五六次,最后总是会逗得人家忍不住笑起来.四十年前,我在旧金山第二次试图作讲演时,曾有意识地证实这个道理.我第一次这样的讲演取得了成功,我很满意.然后,我准备作第二次讲演,但又有点儿怕,因为开头十五分钟并不幽默.我觉得有必要开头就让全场笑一下.这样一开始,就能和全场听众感情融洽起来,而不是听任场上逐渐凝聚起一种吹毛求疵的情绪.要是那样的话,结果就太糟糕了.我心里有了这个谱,便定下了一个方案,其大胆的程度,使我如今回忆起来,还觉得稀奇,我当初怎么竟有勇气这么坚持下来.五六年来,旧金山给一件十分无聊.索然无味而又刹不住的趣闻害苦了,因为大家早已听腻了......腻透了.当时,仿佛不把这个发霉的趣闻给人家讲一讲,做人就没有了意义一般.我就决心在演讲时从这里开始讲起,并且一再加以重复,直到仅仅这样重复一下,便能够征服全场,引得他们发笑为止.这段趣闻写在我的一本书上.在场的有一千五百人.由于我在一家报纸当了相当长时间的记者,他们之中有几百人我是认识的.他们喜欢我,他们不得不这样.他们佩服我.我知道,要是我捡起这件叫人讨厌的趣闻,并且那神气仿佛当作什么新奇的好事,那他们一定会难过,会失望,会从心底里感到难受.我开头描绘了一段我在横贯大陆的公共马车上第一天的遭遇,然后说:"第二天,在大草原上,在一家小小的驿站上,有一个人走了进来,高高兴兴地随便闲聊了一会儿.他说,'你要是爱听的话.我给你讲一件最可笑的事.霍勒斯.格里利(霍勒斯.格里利(1812—1872),著名新闻记者,政论家,反奴运动领袖之一.)有一次经过这条路.他离开卡森城的时候,对马车夫汉克.蒙克说,他约定了要在普拉塞维尔作一次演讲,急着要赶路.汉克.蒙克挥起鞭子,车子开动了,走得飞快.马车一跳一蹦地往前猛赶,把霍勒斯上衣的钮扣全都颠掉了.到后来,他的脑袋穿透了马车的顶篷.他就向汉克.蒙克大声叫唤,请他赶得稳当一些......说他不像刚才说的那么急了.可是汉克.蒙克说,霍勒斯,你坐好,我会及时把你送到!......你们也敢打赌,他当然及时赶到了,可是他啊,给搞成了什么样子啊!,"我的声音很单调,讲得无声无色,没有强调哪一个字,讲得万分枯燥与无聊.然后我停了一下,显得自己非常得意,仿佛正期待着激起一阵笑声.当然没有什么笑声.也没有什么类似笑声的迹象.有的只是一片沉寂.举目望去,只见那一张张脸的海洋,看上去心里可真不是个滋味.有些人露出了受到侮辱的神色;有的显得很反感;而我的朋友们和熟人,则仿佛替我害羞;全场如一个整体,看上去好像服了呕吐剂.我装得很窘,并且装得很像.有一阵子,我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站在那里,抚弄着双手,像是无声地求告听众们可怜我.有很多人确实可怜我......这我看得出来.但是我也看出了另一些人显出要闹事的样子.我马上开始又讲起来,结结巴巴地补充讲了些横贯大陆之行中的一些琐事.然后又引向那段趣闻,那神气好像自己认识到第一回没有讲好,第二次讲究点演讲的艺术,全场准包会爱听似的.场上看出了我正引向那段趣闻,愤懑的情绪十分明显.这时,我说:"我们刚离开普拉特河上的朱勒斯堡,我跟马车夫坐在一起,他说,'你要是爱听的话,我给你讲一件最可爱的事.霍勒斯.格里利有一次经过这条路.他离开卡森城的时候,对马车夫汉克.蒙克说,他约定了要在普拉塞维尔作一次演讲,急着要赶路.汉克.蒙克挥起鞭子,马车开动了,走得飞快.马车一跳一蹦地往前猛赶,把霍勒斯上衣的钮扣全都颠掉了.到后来,他的脑袋穿透了马车的顶篷,他就向汉克.蒙克大声叫唤,请他赶得稳当些......说他不像刚才说的那么急了.可是汉克.蒙克说,霍勒斯,你坐好,我会及时把你送到!......你们也敢打赌,他当然及时赶到了,可是他啊,给搞成了什么样子啊!,"我又停下来,踌躇满志地张望着,可是连一点儿声音也没有.全场死一般寂静,像一座坟墓.我又一次显得很窘.我又一次抚弄双手.我装做要哭的样子.在沉默了一阵子以后,我又一次捡起了横贯大陆之行,再一次结结巴巴地讲下去......接着又逐步引向那段趣闻.场子里显得非常不耐烦了.但是我还是讲下去,始终装成确信的样子,仿佛有点儿什么神秘莫测的理由,使得人们看不出来这个趣闻有多么滑稽,而如果能想方设法把故事讲讲好,人们是一定会看出来的,因此我非得再讲一次不可.我说:"一两天之后,我们在叉路口搭了一个丹佛人,他非常高兴地谈了一会儿.接着他说,'你要是爱听的话,我给你讲一件最可笑的事.霍勒斯.格里利有一次经过这条路.他离开卡森城的时候,对马车夫汉克.蒙克说,他约定了要在普拉塞维尔作一次演讲,急着要赶路.汉克.蒙克挥起鞭子,马车开动了,走得飞快.马车一跳一蹦地往前猛赶,把霍勒斯上衣的钮扣全都颠掉了.到后来,他的脑袋穿透了马车的顶篷.他就向汉克.蒙克大声叫唤,请他赶得稳当一些......说他不像刚才说的那么急了.可是汉克.蒙克说,霍勒斯,你坐坐好.我会及时把你送到!......你们也敢打赌,他当然及时赶到了,可是他啊,给搞成了什么样子啊!,"突然之间,前排的人看出了道道,就哄笑起来.笑声往后传,往后传,往后转,一直传到每一个角落.然后又往前传,然后再往后传.一分钟之后,全场笑声雷动,仿佛暴风雨一般.这笑声对我来说真是福音,因为我委实快筋疲力尽了.我又累,又担心,差点儿以为我得一晚上站在那里,不停地讲这个趣事,才能叫这些人明白我这是在讲一段巧妙的讽刺小品.我确信,我应该坚持下去,继续不断地把这段趣闻讲给他们听,直到把他们压倒为止.我抱着一个坚强不屈的信念,一再沉闷地重复这段话,最终一定能打动他们.好多年以后,在纽约的奇克林大厦要举行一次作家朗诵会.我想,不妨把这段趣闻再试一试,看看对于完全不知道这个故事的听众,重复地讲有没有效.而如果有效的话,就只能是他们从重复中发现了什么好玩之处.因为故事本身一点儿也没有什么可以激发人们的幽默感的地方,除非他是个白痴.我坐在主席台上,旁边是詹姆斯.拉塞尔.洛厄尔(詹姆斯.拉塞尔.洛厄尔(1819—1891),美国作家,外交家.),他问我打算谈些什么.我说,我准备以沉闷.单调的声音讲一段简短的.完全不着边际的趣闻,而我的全部表演便在这里面了.他说:"这个想法很怪.你想要达到什么目的呢?"我说:"只是一笑罢了.我要听众笑一笑."他说:"当然是这样......那是你的本行嘛.他们要你让他们笑.不过以沉闷.单调的声音讲一个无聊的.不着边际的趣闻,能叫他们笑么?""能的,"我说,"他们会笑."洛厄尔说:"我看你是个危险的伙伴.我得移到主席台的另一头去,躲开好汉们."轮到我讲的时候,我站了起来,把多少年前在旧金山表演过的一字不差地重复了一遍......而且讲得极严肃.极沉闷.这是我饱经沧桑的一生中要命的一次考验.场上毫无反应,直到我把这个乏味的趣闻用一字未改的原话讲了五遍之久,然后场上仿佛领会到了妙处,以热烈欢迎的轰鸣声,打破了那令人心碎的沉默.我又活过来了,这正合我的需要.因为要是让我再讲四遍,我就得送命了......不过,要是有人扶着我,我还是能再讲四遍的.全场轰动的掌声持续了一两分钟.听到这些声音,真叫人欣慰.幸福.洛厄尔先生热烈地握住我的手,他说:"马克,这真是技巧的胜利!也是勇气的胜利!要是我啊,我宁愿抱着决死的希望,像一个军人那样甘冒血战而死的可能,不愿重复这样的表演."他说,在前四次重复讲的时候,场子里一片沉默.庄重与恍惚,他真是替我急得要死.他说,他以前从没有为人家这么难受过,简直全身发冷,冷透到脊梁背.等到第五次重复轰动全场的时候,才谢天谢地喘了一口气.$$$$第二十九章在加利福尼亚州所有的主要城市以及在内华达,我都作过演讲,也曾在旧金山演讲过一两次,然后退出这一门,挣了一大笔钱......对我来说是这样......并且订了一个计划,要从旧金山乘船西行,周游全球.《阿尔塔加州日报》的主人和我联系,要我给这家报纸写旅行通讯......一共五十封通讯,每次一栏半,也就是每封信两千字左右,每封信二十元.我先东行到圣路易,跟我妈妈告别,然后我被"教友会市(教友会市乃费城的别名.......原编者注)号"旅行团的邓肯船长的计划书迷住了,终于参加了进去.在这次旅行中,我写了.发出了五十封通讯.其中六封没有收到,又补写了六封,以履行合同.然后我编了一个有关此行的演讲稿,在旧金山作了演讲,很满意地赚了一大笔钱.后来,我又深入到乡村去讲,结果把我吓呆了.我被人家忘得干干净净.听众从来不多,仿佛像一批验尸陪审员来对我失去的名声作一次鉴定似的.我对这种奇异的情况作了了解,发现那家巨富的《阿尔塔》报馆的节俭的主人已经把那可怜的二十元一封的通讯全部注册为版权所有,并且威胁说,任何一家报刊如果转载其中的一段,就要对之起诉!我落到了这步田地!我订过合同,要为哈特福德的美国出版公司就这次旅行写一本大部头的书.本来打算把所有这些信都收进去.可现在我的处境就不妙了......如果那个偷偷窃取了版权的主人不准我使用这些信的话.而他们要的正是这个.麦克先生......什么的......我记不起他的全名了(一九○六年五月二十日注.我现在记起来了......是麦克莱利希.......马克.吐温)......说,他们这家公司准备把这些信印成一本书,以收回付出的一千块钱.我说,倘若他们办事公道,允许乡下的报纸采用这些信或其中的一部分,我在太平洋沿岸的演讲旅行便可以收入一万元,《阿尔塔》害得我失掉了这笔收入.后来,他提出了一个折衷方案.由他出版这本书,我抽百分之十的版税.我对这个折衷办法不中意.我也是明明白白这样说的.书的销售限于旧金山,版税还不够我三个月的伙食钱.而东部的合同,如果能实现的话,对我更为有利,因为我在大西洋沿岸有点声誉,那是在纽约《论坛报》登了六篇旅行通讯.在《先驱报》登了一两篇以后取得的.结果是麦克先生同意停止发行他的书,条件是:在序言中,我必须感谢《阿尔塔》放弃了它的"权刊"赐给了我特许.我反对这个感谢之说.对《阿尔塔》这样破坏我的演讲旅行,我不可能诚心诚意表示什么感谢.经过一番争论,我的观点被接受了,感谢之说作罢了.当时《阿尔塔》的编辑是诺阿.布鲁克斯,一个品德纯正的人,富有同情心,并且在事实无关宏旨的场合是个很好的历史学家.好多年以后(一九○二年)写到我的生平时,他能言善辩地称颂《阿尔塔》慷慨大方,能够毫无报酬地送给我一本书,而后来的历史事实证明,这本书值一笔巨额财产.经过这一段庸人自扰以后,我并没有大量地采用在《阿尔塔》上发表的那些信.我发现那是供报上用的材料,而不是供写书用的材料.那些东西是这里写一点,那里写一点,全是我在急急忙忙周游欧洲或者在"教友会市号"热得灼人的特等舱里抽空写下来的.因此结构松懈,水分不少,需要挤掉.我采用了其中的若干封......也许十封,或者十二封.在六十天内,我把《傻子国外旅行记》的其余部分写好了.我本来可以再苦干两周,根本用不着那些信件就完成的.当年,我还很年轻,非常年轻,了不起的年轻,比我今天要年轻,比我将来要年轻,要年轻几百岁.我每天晚上从十一二点干起,干到大天亮.我六十天写了二十万字,每天平均写三千字以上,......这对沃尔特.斯科特爵士来说,算不得什么;对路易斯.史蒂文森来说,算不得什么;对很多人来说,还算不得什么;不过对我来说,就相当可观了.一八九七年,我们住在伦敦的特德沃思广场的时候,我写了《赤道环游记》,平均每天写一千八百字.在佛罗伦萨这里(一九○四年),我似乎每天坐四五个钟头,平均写一千四百字.从上面的情况看,我可以推算出来,在这三十六年中,我逐渐慢下来了.不过我认识到,我这个统计数字有一个缺点.一八六八年春天每天写三千字,当时我一连干七.八.九个钟点.这和今天用一半时间,出一半产品相比,也强不了多少.数字往往欺骗我,特别是由我自己来处理这些数字的时候.在这些情况下,迪斯雷利(迪斯雷利(1804—1881),十九世纪英国保守党领袖.)所说的话往往是可以适用的,那话说得公正而有力:"谎话有三种:谎话,该死的谎话和统计数字."我在一八六八年三四月里,在旧金山写了《傻子国外旅行记》.书出版于一八六九年八月.三年以后,弗吉尼亚市的古德曼先生(在这以前的十年,我曾在他的报馆里干过,我在《艰苦生涯》那本书里有不少地方写到他......我也许写得夸张了些,我愿意道歉)到东部来,有一天,我们在百老汇大街上走着.他说:   "你怎么剽窃了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1809—1894),美国作家.)的献词,把它写进你的书里?"我漫不经心地作了一个含糊其词的回答,因为我以为他是在开玩笑.不过他强调他是当真的.他说:"我并不是要讨论你究竟有没有剽窃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我们到前面第一家书店就可以解决.我要问的是你怎样剽窃的,我感到好奇的是这个."我无法回答他这个问题,因为我没有东西可以回答.我可以赌咒说我没有剽窃过任何东西,因此,我的虚荣心并没有受到损伤,精神上也没有烦恼.在心底里,我以为他把另一本书错当作我的书了,从而使他自己陷进了狼狈的境地,只好自己吃苦,看着我得胜.我们走进一家书店,他向书店要一本《傻子国外旅行记》和一本讲究的蓝底金字的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博士的诗集.他打开书,把献词找了出来.说:"读一读看.很明显是第二个作者剽窃了第一个作者的话,是不是?"我非常羞愧,惊得说不出话来.我们继续往前走,可是对于他原先提出的问题,我无法提供什么解释.我实在记不起我曾见过霍姆斯博士的献词.我知道他的诗,可是献词我还刚刚见到.我一直没有掌握揭开这个秘密的钥匙,直到好几个月以后,它以奇异的方式出现了,并且是以非常自然的方式出现的.因为依照自然和人类心理所提供的自然的方式,要发现一件已经忘掉了的往事,总是依靠另一件已经忘掉了的往事,这样才会使它得到复活.我收到了牧师赖辛博士的一封信.他在我那个时代曾经担任弗吉尼亚市主教派教堂的牧师.在这封信里,赖辛博士提到了六年前我们在夏威夷群岛上遇到的某些事情.在谈别的事情的时候,他随便提到了檀香山旅馆里文学书籍非常缺乏的情况.起初,我不理解这句话的用意所在,我心里什么也没有想起来.可是,忽然我理解了......仿佛电光一闪似的.在柯克霍夫先生开的旅馆里只有一本书,那就是霍姆斯蓝底金字丛书的第一卷.我有两周的机会熟悉书中的内容,因为我骑在马背上周游了大岛(夏威夷),骑得太久了,便带回了不少鞍疮.如果每个疮都要付税的话,我就得破产了.我不得不呆在房间里,衣服也穿不得,只觉得一阵一阵地疼痛,前后有两周之久.除了雪茄和那一卷诗集外,没有别的伙伴.当然我便经常读这些诗集.我从头到尾,又从中间读起,往两头读.一句话,我读得烂熟,对作者自然也非常感激.这也是重复如何会起作用的一个事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每天每小时这么搞,光是为了消遣而读书,既不思考,也并非存心要把读的东西记住.这个过程就如同对待《圣经》上一段熟悉的诗篇一样.多少年来,你把诗篇里的汁水都挤干了,留下的只是干瘪的壳壳.不过你至少总知道壳壳的来龙去脉吧.可是如今这件事,我显然是保留了壳壳而却很快就忘掉了壳壳是哪里来的.一两年来,它保存在朦胧的记忆之中,然后到了需要献词的时候,它便跑了出来,可我却以为那是我自己美妙的幻想的产物哩.我还是个新手.我还不懂得什么.人类心理的奥秘对我还是一本没有打开的书.我愚蠢地把自己看作一个顽固而又无可原谅的罪人.我写了封信给霍姆斯博士,把这丢人的事和盘托出,并以充满热情的语言请他相信我不是故意犯这个罪孽的,还一直不知道自己犯了这个罪,直到铁证如山放在我的面前.他的回信我给丢了.我宁可丢掉一个叔叔伯伯,这我多的是,他们之中不少人对我并没有什么真正的帮助,可是这封信啊,那可是无价之宝.是千金难买的,是不可缺少的.在那封信上,霍姆斯博士对这件事的全部经过善意地大笑了一番,并以令人高兴的词句对我说了许多,他说,无意识的剽窃何罪之有.说我天天在这么干,他也天天在这么干,世上每一个写字的或者说话的活着的人天天在这么干,而且不只是干一两回,而是只要一张嘴就这么干.我们的用词,从精神上来说,可说是我们阅读的东西通过各种各样的渠道投射下来的影子.我们自己用的得意的词汇,其实绝非来自我们自己.属于我们自己的,无非只是依照我们的脾气.性格.环境.教育与社会关系而作的些微修改而已.只是这么点修改,使之区别于别人的表达方式,打下了我们特有风格的烙印,暂时算作是我们自己的东西.别的统统都是些陈年宿货,是几千几万年来世世代代的人说过的陈词滥调而已!从这以后,三十多年过去了,我自己体会到,霍姆斯的话是真实的.$$$$第三十章还得追溯到稍微远一点的年代.我作为作家的经历是从一八六七年初开始的.这一年的第一个月,我从旧金山来到纽约.不久,我在旧金山认识的曾在《新闻公报》任记者.后来在《加利福尼亚人》任编辑的查尔斯.赫.韦布劝我出一本小品文集.我没有很大的名声能出这样的书,不过这个主意我倒是很喜欢,也很兴奋,颇愿一试,只要有哪一位勤勉的人肯替我把小品文收集起来.我自己不愿干这个,因为从我一开始来到这个世界,我就缺乏勤勉这个理应有的品性.(也许最好是说"当时便理应有的",尽管大多数的权威人士对此有不同意见.)韦布说,我在大西洋沿岸各州有些名望.不过我很了解,这是很有限的.那有限的一点,也只是凭了《跳蛙》这篇故事罢了.阿蒂默斯.沃德一八六五年或一八六六年演讲旅行途中经过加利福尼亚州时,我在旧金山把《跳蛙》的故事跟他讲了一下.他要我写下来,送给他的出版商,也就是纽约的卡尔顿,以便塞进一本小书中去.那本书是阿蒂默斯准备出版的,还需要加些东西,以便分量多一些,能和定价相称.文章及时寄给了卡尔顿,不过他觉得不怎么样,不乐意加进书里,徒然多花些排字费用.他并没有扔进字纸篓里,而是送给了亨利.克拉普,而克拉普却拿来作为快夭折的文学刊物《星期六新闻》的送葬品.《跳蛙》发表在该报的最后一期,成为葬礼中最愉快的小品文,美国和英国的报纸马上加以转载.文章当然获得了很广的名声,一直到我讲到的那个时候,还是很有些名气......不过我知道,被称道的只是青蛙,可不是我.我还是个不著名的人物.韦布承担了整理小品文的任务.他完成了,然后交给了我,我把它拿到卡尔顿的公司.我找到了一个办事员,他俯身在柜台上,热心地问我要什么.不过,当他发现我是来卖书的,不是来买书的,他的热度就下降了六十度,我上颚的旧金牙则冷缩了四分之三英寸,牙齿也掉了出来.我恭恭敬敬地要求跟卡尔顿先生说句话.他冷冷地说,他在他私人办公室里.阻挠,留难的事随之而来,但是隔了一阵,我勉强通过了界线,进入了至圣所.啊,我至今记得我是怎么对付过来的!韦布为我给卡尔顿约定了见一面,不然的话,我还是越不过那个界线的.卡尔顿站了起来,很冲地说:"啊,有什么好效劳的么?"我提醒他,我是依照约定送本书来供出版用的.他就开始自高自大地吹啊.吹啊.吹啊,把自己吹到了二三流天神的地步.接着,他那个万顷波涛之水往下直冲,前后达两三分钟之久,我只见大雨倾盆,睁不开眼来,看不清他的身影.尽是些空话,光是空话,不过下得这么密,把天空都搞得黑沉沉的.最后,他气派地把右手一挥,指着整个房间说:"书嘛......看看这些书架!每个架子上都堆满了等待出版的书.我还要书么?请原谅,我不需要了,再见."二十一年以后,我才再一次见到卡尔顿.我当时踉家里人待在卢塞恩的施魏策尔霍夫(瑞士地名.).他来看我,友好地握握手,没有什么客套,便说开了:"我主要是个无名之辈,不过我有一些荣誉使我有资格不朽......也就是说:我曾拒绝了你的书,而凭了这一点,我成了十九世纪的头等蠢驴,没有谁能跟我竞争."这是非常道地的道歉了.我也这样对他讲了.还说,这是推迟了好久的一次报复,不过对我来说,可说是比任何可能设想的来得更加甜密一些.在过去二十一年中,我每年曾在幻想中几次杀死过他,而且以一次比一次残酷的方式杀死过他.不过,现在我的怒气平息了下来,缓和下来了,高兴了,甚至兴高采烈了,从此以后要把他当作真正的.有价值的朋友,并且决不会再杀死他.在当年,我把我的遭遇报告了韦布.他果断地说,全世界所有的卡尔顿们也阻挠不了这本书的出版.他要亲自出版这本书,版税百分之三十.他这么办了.他把它印成蓝底金字的封面,一本很好看的小书.我记得是他给取了个书名:《卡拉维拉斯县著名的跳蛙和其它小品文》,定价一元二角五分.是他制的版.印的书,是他在一家承印零星印件印刷厂装订,并通过美国新闻公司发行的.六月份,我参加了"教友市号"轮的旅行.我十一月回来,在华盛顿接到了哈特福德的美国出版公司伊莱沙.布利斯的一封信,要我写本记述那次旅行经历的书,版税百分之五.要是不抽版税的话,可以在交稿时酬谢一万元.我跟阿.德.理查森商量,他说,"收版税."我听从了他的劝告,同布利斯成了交.我没有钱了,便到华盛顿去,看看能不能在那里挣些钱,供我写书时的黄油面包的开销.我碰到了威廉.斯温登,那位历史学家的兄弟.我们一起想出了一个相互支持以维持生活的计划.我们成了如今报界流行的辛迪加之父与创始人.我们成了这个星球上第一家报纸辛迪加的开山老祖.规模很小,不过从未试过的新事业往往如此.我们名单上有十二家报刊,都是周报,全是无名的,穷的,又分散在老远落后的地区.这些小报能有个驻华盛顿的通讯员,那是值得骄傲的事.而对我们来说,人家能这样看待我们也就不错了.这十二家,每家每周从我们那里收到两封通讯,每封一块钱.我们两人,每人每周写一封信,复写六次,给这些施主寄去.这样就是每周二十四块钱,用来维持生活.对我们贫贱的住处来说,这么多也就够了.斯温登是我认识的人中间最亲爱.最可爱的一个了.我们一起生活得很幸福,生活得心满意足.无论从天性讲或是从教养讲,斯温登都是个高尚的人.从天性和教养讲,他是个绅士.他非常有教养.他具有高尚的情操.从心地到谈吐,他都是一个纯粹的人.他是个苏格兰人,是个长老会教友,是老式的正统的长老会教友.对宗教真诚热爱,皈依宗教便觉得心里踏实.他一点恶习也没有,除非喜欢苏格兰威士忌可以算一条.我并不认为这是什么恶习,因为他是个苏格兰人,而对苏格兰人来说,苏格兰威士忌如同牛奶之于人类一样是无害的.拿斯温登来说,那是德行,不过经济上不划算就是了.要不是我们得照顾酒壶的话,二十四块钱一周,那真是阔气了.为了这个酒壶,我们总是很拮据,我们的收入中只要有一笔到迟了,就会引起一些麻烦.我记得有一次缺钱用的情景.我们需得有三块钱,而且天黑以前就得有这三块钱.我现在记不起我们是怎样急需这笔钱的,只记得我们非有这笔钱不可.斯温登要我出去搞钱.他说他自己也要出去,看看有什么办法.他丝毫不怀疑我们会搞到钱的.不过我知道,那是他的宗教信仰在发生作用.我可没有这种信心.我一点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搞这么些硬邦邦的钱.我这么说了.我想,他在私下里为我的信念太薄弱而害羞.他要我不用焦急,他用简单.坚定.毫无怀疑余地的口气说,"上帝会给的."据我看,他充分信任上帝是会给的.不过拿我来说,他如果也有过我的经历......不过,且不用管这个吧.经他一番劝说,他那坚定的信念对我也发生了影响,我们出门时,也几乎深信上帝确实会给的了.我在街上逛了一个钟点,一边想着如何设法搞到这笔钱,可是实在想不出办法来.后来,我逛进了当时的一家新旅馆埃比特大厦的大厅里,在那里坐了下来.一会儿,一只狗慢吞吞地闯了进来.它停下来,朝我张望,那眼神仿佛在说,"你可友好么?"我用眼睛回答它说,我是友好的.他摇摇尾巴,表示感谢,一边走近来,把下巴靠着我膝盖,抬起棕色的眼睛,讨人喜欢地望着我的脸.它是个可爱的东西,像一个姑娘一样美,身上披着绸和绒的.我敲敲它光滑的棕褐色的脑袋,摸摸它往下垂的耳朵,仿佛我们是一对情人似的.不一会儿,迈尔斯准将,我们那一带的英雄,逛了进来.一身蓝制服,金肩章,神气十足,人人都以敬佩的眼光盯着他看.他看到了狗,收住了脚步.他眼神一闪,透露出了他对这样的动物打心底里喜欢.然后,他走上前来,拍拍狗,对我说,"它真好......很希罕,你肯卖么?"我大为感动.这正中我的下怀,斯温登的预言应验啦.我说,"肯的."将军说:"你要多少?""三块钱."将军大为诧异.他说:"三块钱?只要三块?怎么啦,这只狗非同一般.至少得值五十块钱.要是我的话,一百块钱也不肯卖.我怕你不了解这狗的好处.你愿意的话,价钱可以重新考虑一下,我不愿意做对不起你的事."可是,要是他认识我的话,他准会知道,我无所谓对不起他,正如同他无所谓对不起我一样.我仍和刚才一样安详地说:"不,三块钱.这是它的价钱.""好吧,既然你坚持."将军说,一边给了我三块钱,把狗牵走了,上了楼就不见了.十分钟左右,一个脸色文雅的中年绅士走过来,往四下里张望,还在桌子下边和各个角落寻找.我对他说:"你是找狗的吧?"他的脸色本来很烦恼,现在马上高兴起来.他回答说:"是啊......你看见了?""是的,"我说."一分钟以前还在这里.我见它跟了一位绅士走开了.我想,你要我找的话,我能替你找到他."我从没有见过一个人这么感激涕零的.他说他希望我找一找,说的时候,声调里充满了感激之情.我说,我很乐意干,不过既然要花一点儿时间,需要他付点儿钱,希望他不要见怪.他说他非常乐意......一再强调"非常乐意"这句话......还问我要多少.我说:"三块钱."他大为诧异,说:"天啊,这简直算不得什么!我给你十块,我非常愿意的."不过我说:"不,价钱是三块."我不容分辩,往楼上走去.因为斯温登说过,这个数目是上帝会给的.在我看来,如果比上帝允许的多拿一分钱那就是亵渎神明.我走过旅馆办事员的窗口,打听到了将军的房间号码.我走到他的房间,看到将军正在抚弄他的狗,显得很高兴的样子.我说:"非常抱歉,我得把狗要回来."他仿佛很诧异.他说:"要回?怎么啦,这是我的狗啊,是你卖给我的.还是你定的价嘛."我说:"是的.不错......不过我得要回,因为那个人又想要它了.""谁?""狗的主人.这狗不是我的."将军比刚才更诧异了,一时间连话也说不出来.然后他说:"你是说,你是把人家的狗出卖......而且是明知的?""是的,我知道这不是我的狗.""那么你为什么卖?"我说:"是啊,你问的是个怪问题.我卖,因为你要.你要买这只狗,这你不能否认.我并不急于卖......我甚至连想也没有想到要卖......不过在我看来,如果这对你方便的话......"他打断了我的话,说:"对我方便?这真是我从没有听说过的特特别别的'方便,......把不属于你的一条狗给卖出去,这念头......"我打断了他的话,说:"这样的辩论没有什么意思.你自己说过,这条狗也许值一百块钱.我只要你三块,这还不公道么?你愿意多出些,这你知道.我只要三块,这你不能否认.""哦,这又有什么关系呢!问题核心是狗不是你所有的......这你难道不明白么?你似乎以为,尽管不是你的财产,只要你卖的便宜些,这样卖出去,就没有什么不合适.那么现在......"我说:"请你不必再辩论了.你不能否认这个事实,价钱是完完全全公道的,完完全全合理的......既然狗不是我所有的......这么辩只是白费口舌.我得要回,因为人家要它.我没有选择的余地,这你还不明白么?设身处地想一想吧.假如你把一只不是你所有的狗卖了,假如你......""哦,"他说,"别用那套白痴般的理论把我的脑袋搞得稀里糊涂啦!拿去,让我清闲一会儿."这样,我还给了他三块钱,把狗牵下了楼,交给了主人.为了这点子麻烦,收下了三块钱.我心安理得地走开了,因为我做得光明正大.我卖出去的三块钱是我决不肯花的,因为那不是真正属于我所有的.不过,把这条狗交还给原主所得的那三块钱,理当是归我所有的,因为那是我挣来的.要不是我的话,那个人很可能根本要不回这条狗哩.当年的那套原则,我至今还信守不移.我总是诚实做人.我自己知道我决不会变成另外一个样子.正如我一开始就说的,......我永远不肯使用以可疑的方式得来的钱.嗯,这是个故事,有些内容是真实的.$$$$第三十一章根据合同,我得把《傻子国外旅行记》的稿子在一八六八年的七月份交出去.正如我说过了的,我是在旧金山写这部书的.我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了稿,布利斯给这本书准备了很多插图,后来又把工作停了下来.依照合同规定的出版时间过去了,可并没有提出过什么解释.又过了一段时间,还是没有什么解释.我在国内各处作演讲.平均每天三十回,我试着猜这个谜:"书什么时候能出?"老是要给这个问题寻找新的答案,可把我搞腻了.后来,连对这个问题本身,也感到非常厌烦了.谁要是问这个问题,他就马上会成为我的冤家.我总是迫不及待地摆出这个样子.我从演讲这个领域一脱身,便急忙赶往哈特福德打听这件事.布利斯说,这不是他的错,他是要出版这本书的,可是公司的董事们是坚定的守旧派,他们害怕这本书.他们审定了这本书,多数人认为有些东西颇为幽默.布利斯说,公司里从没有出过具有这种嫌疑的书.董事们担心出版这类书可能严重损害公司的名誉.说他的手脚给捆住了,人家不允许他履行这个合同.董事中间有一位德雷克先生......至少是一位叫做德雷克先生的遗骸......邀请我一起坐他的两轮马车玩玩,我就去了.他是个可怜的老古董,他那章法,他的谈话,也是怪可怜的.他有一个颇伤脑筋的心思.他踌躇了一会儿,才鼓起勇气,想把这个心思摆出来.后来他终于摆出来了.他解释了一番他们公司处境的困难,就像布利斯早已说过的那样.接着,他干脆为他自己.为公司求我帮忙.他恳求我把《傻子国外旅行记》收回去,让公司解除有关的合同.我说那不行......这场谈话和马车之行,就这样结束了.后来我警告布利斯,谈他必须干起来才行,不然的话我可要找麻烦.他按照警告行事,把书付排,由我校清样.接着是再一次长时间的拖延,也没有作什么解释.最后,到了七月底(我想是一八六九年),我再也忍耐不下去了.我打电报给布利斯,说如果不在二十四小时内出售这本书,我就要起诉,要求赔偿损失了.纠纷就这样结束.有五六本书在规定时间内装订好了出售.然后,兜售活动开始,搞得很起劲.在九个月中间,公司的欠债全部还清,股票从二十五涨到两百,获纯利七万元之多,正是布利斯把这些告诉我的......不过,如果这是确实的话,那是他六十五年中第一回讲了真话.他是一八○四年生的.不过我必须回头讲讲韦布的事.我在一八六七年十一月从"教友市号"之行回来的时候,韦布告诉我,《跳蛙》一书获得了出版界的好评.他估计,销路是相当好的,不过他搞不到美国新闻公司出具的账单.他说,这本书对他是场灾难,因为他是动用了他私人的款子印的,可是如今由于新闻公司不老实,一味搪塞,一点钱也收不回来.我确实为韦布难受,难受的是他对我友好却丢了钱.我还有点难受的是他无法付给我版税.我跟美国出版公司订了有关《傻子国外旅行记》的合同.两三个月以后,我突然想起,也许是自己违反了合同,因为合同里有一条,禁止我在一年左右这段时间内在另一家公司出书.当然,这一条不包括合同订立以前就已出版的书.这是任何人都懂得的.可是我就不懂得,因为任何有价值的事,我一向都不懂得,加上我又不习惯于向别人打听消息.按照我愚蠢的想法,我是违反了布利斯的合同了,我有责任扣住《跳蛙》一书,并且从此永远不出版.因此,我就为这事去找了韦布.他愿意依照下述规定来照顾我:我应把可能归我所有的版税交给他;新闻公司所有已装订或未装订的书,应由我全部交给他,并免除版税;我还应交给他八百块钱现款;书的版子拆掉的事应由他来监督,并且既然拆散的版子应该作为旧的活字金,由铸字厂老板出钱,那么,由他负责拆版子,也该给他一笔钱.活字金每磅九分钱,版子共重四十磅.从这笔细账,就可知韦布是有点儿做生意的才能的.在这以后,有一长段时间,韦布消失在我的视野之外.不过,有一次,我碰巧遇见美国新闻公司的经理.我向他问到韦布与公司之间经济方面的纠葛,以及后来的结果怎样.他说他不知道有什么纠葛.我就解释说,韦布从来没有收到公司欠下的钱.后来就轮到他对我作解释了.他说,我的解释是站不住脚的.他说,公司经常隔一段时间便把借贷对照表通知韦布,同时附去公司的支票.经他邀请,我就同他一起到了办公室.他拿出书和账本,向我证实了他所说的是实在的.从一开始,韦布就按期收了付给我的钱和付给他自己的钱,装进了他自己的腰包.在韦布和我结算的时候,他欠我版税六百元.当时从我那里拿去的装订好的和没有装订好的《跳蛙》后来也卖掉了,卖的钱也装进了他的腰包......其中一部分又是六百多元,本应该作为版税,归我所有.总之,我现在是个作家了.我现在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了.我是出过一本书的作家了.我是个没有因为出书而变得有钱的作家.我这个作家,第一本书就损失版税一千二百块钱,八百块血腥的钱,三块六角旧活字金.从这个时刻起,我决心不再在韦布那里出书了......除非我能借到足够的钱,白白给人家花.由于《傻子国外旅行记》,我逐渐成了有名人物.韦布能够首先向公众吹牛说是他发现了我.然后能向公众吹牛说是他创造了我.一般人都承认我对美国以及对文坛是有价值的,也承认为了得到这有价值的东西,国家和文坛应该感谢......韦布.到后来,韦布以及他的贡献逐渐给忘掉了.然后布利斯和美国出版公司站出来证明说,是他们发现了我.后来说是他们创造了我.因此更应该感谢他们.随着时间的推移,还有别的一些人出来争他们的贡献.他们从加利福尼亚.内华达以及附近一带跳了出来.到后来,我不能不认为,和上帝手中跳出来的任何动物相比,为了发现我,创造我,所牵动的人力,不知要多好多倍啊.韦布认为他自己是个文学人才.要是他没有出版过自己的东西的话,他这番类似迷信的说法倒可能被人们所接受.可是他出版过的这些东西把他的话给揭穿了.他的散文写得仿佛迷人而实则无聊.他的诗不见得好一些.不过他总是隔一个时候,便把他那些平庸的东西拼命挤出来,直到两年前因脑溢血逝世为止.他是属于那类可怜的生物,从天性和教养讲都是个骗子.作为一个说谎的人,他干得还不错,有点儿成就,不过还不出色,因为他是伊莱沙.布利斯的同时代人.讲到撒谎,布利斯的本领如同日全蚀遮盖大陆一般,使韦布之流大为失色.$$$$第三十二章一八六六年,在加利福尼亚的内华达,我开始成为一个到处作演讲的人.一八六七年,我在纽约作了一次演讲,在密西西比河流域作了几次.一八六八年,在整个儿西部作了巡回演讲.在这以后的两三个季度中,我作演讲的路线图上,又加上了东部这一条线.在那个年代,讲演会正盛行.波士顿的学校街上的詹姆斯.雷德帕思办事处在北部各州以及加拿大各地经办这件事.雷德帕思给全国各地的讲座承办演讲会,六次或八次一组,一个晚上一次,一次平均一百块钱.他的回扣是百分之十.每个课题的演讲,在那个季节里,可以先后讲一百个晚上.他的名单上有不少吸引人的名字:亨利.沃德.比彻,安娜.迪金森,约翰.勃.高夫,霍勒斯.格里利,温德尔.菲利普斯,佩特罗廉.维.纳斯比,乔希.比林斯,北极探险家海斯,英国天文学家文森特,爱尔兰演说家帕森斯,还有阿加西斯,如此等等.在他的名单上,还有二三十个名声稍差的男女,他们的演讲费是二十五元到五十元不等.他们的名字如今早已消失.他们只是靠了巧安排才能登上讲台.雷德帕思便提供了这样的巧安排.所有的演讲会要的是名人,而且要得非常迫切,简直是如饥似渴.雷德帕思同意他们的祈求......条件是:给他们每分配一次满座的,必须搭配几个可能会叫场内座位稀稀拉拉的.这样的安排使得各地的演讲会能维持几年生机,但是最终还是垮了,这演讲的生意也就做不成了.雷德帕思的组织安排,其主要特点是诚实.诚恳.善意和勇气.他是无畏的.在堪萨斯州那些流血的日子里,他是奥萨瓦托米.布朗的得力助手之一.他始终斗到底.他把命提在手上,没日没夜地干,还挣不上一晚上住宿的费用呢.他手下有一帮胆子大的人,经常受到赞成蓄奴制的密苏里人.游击队和现代的自由骑士的追捕.至于那个冒失鬼游击队长,他的名字我已经想不起来了,正是他领导着游击队,到处追逐雷德帕思,而雷德帕思回过来也追逐他们.幸亏靠了战争中的机运,两人在战场上从未照过面,尽管有几次近在咫尺.十年或十二年以后,雷德帕思作为美国演讲业的头头,在波士顿谋生.在他堪萨斯那段经历的十五六年之后,我成了作演讲的人,而他恰恰是我的经纪人.有一回,在十一月的一个晚上,在波士顿的特雷蒙旅馆,举行了一次记者聚餐会.我也参加了.我坐在首席,雷德帕思坐在我和主席的中间.另一个陌生人坐在我的另一边.我几次想和这位陌生人说话,不过他似乎无话可说,我就不再去麻烦他.他显然是个非常害羞的人,也许他前一天晚上失眠了吧.第一个叫到的是德雷帕思.一提到这个名字,陌生人为之一震,仿佛很注意.他眼睛盯住了雷德帕思,对他的演讲一字不漏地听进去了.雷德帕思讲到了他在堪萨斯的经历中一些动人的事件.除了讲到别的一些事以外,他还说:"我前后三次几乎抓到强悍的游击队头目,而有一次他确实是逮住了我,不过他不认识我,把我放走了,因为据他说,他正在紧紧地跟踪追击雷德帕思,没有时间把精力浪费在不足道的小鱼小虾上."下一个轮到那位陌生人说话.当雷德帕思听到他的名字时,这就轮到他为之一震,非常注意起来了.陌生人一边对雷德帕思不无情义地一瞥,一边文雅地说......我甚至可以称是甜蜜地说:"你知道,我就是那个游击队头目.我现在能认识你,把你放在心上,称你为朋友,这我很高兴."......接着以感伤的口气说,"要是我当时便认识你,能和你交往,......只要友谊能保得住......那该多幸福!"比彻.高夫.纳斯比和安娜.迪金森是演讲人中少数真正了解自己的身价,并正确确定价钱的人.在镇上讲,价钱是二百元到二百五十元,在城市里讲是四百元.演讲会总是靠这四个人捞到一些利润(只要天气帮忙).不过一般说来,一碰到叫座率很低的演讲人,就把捞到的利润又都折掉了.有两个女人应该算做叫座率低的演讲者......奥利夫.洛根和凯特.菲尔德......不过有一两个季节,情况不是如此.她们索价一百元,结果有两年之久被公认为能满座的演讲人.在这以后,她们成了叫座率很低的人,很快就被搁在一边了.凯特.菲尔德在一八六七年断断续续地有那么一阵在全国各地颇有名声,这是由于在狄更斯那次极为成功的美国之行刚开始的时候,她从波士顿给《论坛报》写了几封关于狄更斯朗诵会的信......是用电报发的.这些信受到了狂热的赞扬......这些赞扬几乎到了崇拜的地步......这就定下了恰当的欢迎基调,因为当时正值举国上下对狄更斯一片狂热的时刻.加上用"电报"给报纸写信是个新奇的叫人诧异的事,因此各界人士议论纷纷.凯特.菲尔德马上成了著名人物.后来她走上了讲台.不过两三年一过,她的题目......狄更斯......便不再新鲜有趣了.人们一度去看她是仰慕其名.但是她的讲演很蹩脚,表达得矫揉造作,令人反感.因此,等到国内人们想看她的心情松弛下来的时候,讲台也就抛弃了她.她是个好人,但取得浮华的名声,对她的一生来说是一场灾难.这对她是无价之宝.她自己曾在二十五年中千方百计使生活过得像个样子.可是她的努力成效不太大.她是在夏威夷群岛逝世的,她的朋友们很难过,而世人则把她忘掉了.奥利夫.洛根的名声是由于......只有引荐她的人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很明显,这名声是制造出来的,而不是赢得的.她确实在报上和不著名的杂志上写过.发表过一些小东西,不过并无才华,也没有类似才华的东西.靠这些东西,她一个世纪也出不了名.她的名声是她丈夫......一个低薪的小记者......在报上散播小新闻才树起来的.在一两年中间,这类简讯不断出现,人们一拿起报纸就会碰见:据说,奥利夫.洛根在纳汉特租了一间小别墅,准备在那儿避暑.奥利夫.洛根坚决不赞成午后穿短裙.奥利夫.洛根将在巴黎过冬的报道失之过早.她还未下定决心.奥利夫.洛根星期六晚上出席了在沃拉克举行的晚会,对新作直率地表示了赞赏.奥利夫.洛根原患重病,现已康复.如病情继续好转,医生明日起将不再发表公报.这样每天作广告的结果是很奇特的.奥利夫.洛根的名字为一般公众所熟悉,就像当时别的名人一般.人们往往很有兴趣地谈论她的所作所为,认真地讨论她的主张.偶尔有从偏僻地区来的孤陋寡闻的人很想增加一点见闻,这样就引起了一些令人诧异的事:"谁是奥利夫.洛根?"听的人答不出来,搞得自己也莫名其妙.他们从没有想到要追问这件事."她干过些什么?"听的人又呆住了.他们不知道.他们没有问过."哦,那么她怎么会出名的?""哦,是由于什么事吧.我也搞不清.从没有问过,不过我想大家都知道吧."为了好玩起见,我自己也常常向那些滔滔不绝地谈论她的言行名望的人提出这些问题.被问的人也为之一惊,发现自己不过是听信人家的话,觉得她有名望罢了,其实并不知道奥利夫.洛根是什么人,做过什么事......如果做过的话.凭了这样奇怪地建立起来的名声,奥利夫.洛根登上了讲台.至少曾有两个季节,美国人拥到演讲大厅去见见她.她只不过徒有其名,衣着华贵.这些东西都不能持久,尽管一时可以凭这些东西每晚收费一百块钱.在二十五年前,她就在人们的记忆中消失了.我从波士顿到各地演讲旅行时,经常遇到一些有趣的伙伴.在委员会的人把我送到旅馆,道声"晚安"以前,我经常有机会跟他们愉快地聊聊天,一起抽抽烟.各地总有个委员,他们身上别了绸布的符号.他们到车站来接我,派车把我送到演讲大厅.他们坐在讲台上我后边的那一排椅子上,颇有点儿乐师的味道.开头那阵子,他们的头头往往把我介绍给观众.不过,他们的介绍总是粗俗地吹捧一番,叫我很害臊,使我一开讲时就处于不利地位.这是很蠢的风气.没有必要非介绍不可.作介绍的人几乎总是头蠢驴.他讲的话总是一堆杂乱无章的粗俗的客套,还徒劳地想说得有趣些.因此,在第一个季度以后,我总是自我介绍......当然还是老一套的介绍词.作这种改变,委员会主席是不欢迎的.在本地大庭广众之前神气活现地一站,发表一个短短的可怕的演说,这是他生活的乐趣.不让他享受这个乐趣,他受不了.开头由我作自我介绍,这一度效果很好,后来却失败了.必须说得很当心,措词经过周密考虑,说得真心实意,好叫到场的陌生人误以为我只是致介绍词的人而不是作演讲的人,也防止对演讲人过分赞美而可能使陌生人生厌.然后话快说完的时候,才漫不经心地露出一两句,表明我是作演讲的人,刚才讲的是有关我自己的事,这样,效果总是令人满意.不过,正如我所说的,这样做好景不长,因为报纸上会登出来,而在这以后,这个办法就不灵了.因为到场的听众都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他们就会把自己的情绪控制起来.后来我采取了在加利福尼亚时遇到的一种介绍方法.那是在红狗村里,一个懒懒散散.尴尴尬尬.体格魁梧的矿工郑重其事地创造出来的.听众违反了他的意愿,坚持非要他上台给我作介绍不可.他站在那里,想了片刻,然后说:"对这个人我不大了解.不过,至少有两件事我倒是知道的.一是他从没有蹲过监狱;二是(说到这里停了一会儿,然后用几乎是沮丧的口气说)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这么个办法一度很灵,后来报纸登了出来,就没有味儿了.以后,我干脆把作介绍这一套统统给取消了.我时常遇到一些小小的冒险,不过没有一次是经久难忘的.有一回我来到一个镇上时,到得迟了,没有发现委员会等在那里,也没有看到有雪橇.我乘着月光逛到一条街上,发现人们涌向前去.我判断,那是往演讲大厅去的......猜得不错......就走进了人流之中.到了大厅,我想挤进去,可是给收票的挡住了."请把票拿出来."我弯下身子,低声地说,"没有什么,我就是作演讲的人."他郑重其事地眯起一只眼睛,用周围的人都能听到的挺大的声音说:"不,你不是的.到现在为止,你们已经有三个人进去了.今晚上下一个演讲者要进去的话就得付门票."当然我付了.这是免得麻烦的最干脆的办法.$$$$第三十三章每个季节,我们得搞出一次新的演讲节目(指纳斯比和别的一些人),到波士顿的"明星场"上去露一露,经受第一次评定.地点是老的音乐厅,听众有两千五百人.正是根据这一次的评定,全国所有的演讲会可以评定每个演讲人在商业上的价值.这个举动其实并不是在波士顿"首先开始"的,而是在附近的市镇开始的.在这些市镇上,我们要反复演习一个月之久,作一切必要的修改.订正,然后才在波士顿露面.按照这套办法,就把全体同行在十月初集中于本市,这样,大家可以有几个星期懒懒散散地过日子,搞搞社交活动.我们住在杨氏旅馆.白天,我们呆在雷德帕思的办事处,抽抽烟,聊聊本行的事.傍晚,我们分散到附近的市镇去,看看在新的演讲节目中,人家认为哪些好,哪些不好.乡下的听众是难对付的听众.一段话,如果他们听了发出轻微的嘟囔声,那么到城市里去就会垮台.在乡下相当成功,意味着在城市里可以宣告凯旋.这样,在我们最后走上音乐厅的大讲台以前,我们的口袋里已经有了评语了.不过,有时候,那些作为"新手"的演讲人,并不懂得"先在狗身上试验一下"这个道理.他们到音乐厅来的时候,带来的是没有试验过的产品.有一回碰到了这样的事,害得我们有些人见到广告时急得要死.有个名叫德科多瓦的......是个幽默家......我们担心的正是他.仿佛他还有另一个名字,可是我忘掉了.他在一些杂志上写过若干阴郁而幽默的东西,这样赢得了一些人的好感,很有一点名声.现在他突然偷偷侵入我们的禁区,这可出乎我们的意料.我们有些人感到很不痛快......太不痛快了,便不想演讲.我们把附近市镇的约定推迟,大家呆在市里不走.我们在楼内前几排就坐......纳斯比.比林斯和我......等着瞧.场子满了.当德科多瓦上台时,受到了可以说是过分热烈的.几乎是不适当的欢迎.我们倒并不妒忌,甚至也并不羡慕,而只是觉得厌恶.我发现,他正想读一篇幽默故事......照着稿子读......我们觉得好受了些,觉得有了希望,但还是很心急.人们为他搞了一套狄更斯式的排场,张着布幔的高高的架子,他就站在后面,灯光从上面照射下来.整个儿这一套搞得颇为时髦,给人的印象很深.听众以为,他肯定会讲得很有趣.因此他开头讲了五六句,人们都报以信任,很友好地笑了......非常友好,搞得我们挺难受......我们感到相当灰心.可是我仍然相信他会失败,因为我看出了他并不懂得该怎么读.笑声很快松了劲,然后场内有些区域的笑声低落下去了,再后来,自发性的笑声消失了,然后笑声出现了间隙,间隙拉长了,越来越长,更长,越发长了.然后几乎老是间隙和沉默,只有那个未经训练的.没有活力的声音在嗡嗡作响.后来全场死气沉沉地坐在那里,长达十分钟之久.我们嘘了一口长气.这本应是对一个失败了的同行表示同情的一口气,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我们卑鄙而自私,跟全人类一个样.这里呼出的一口气,是对这个无害于我们的兄弟的失败表示满意.他正在卖力,但很扫兴.他不时用手帕擦脸.他那声调,那神情,仿佛在哀求怜悯,哀求救援,哀求慈悲.看到这景象也真惨.不过全场仍然冷冰冰地.异怪地盯着他看.墙上高处有一只大钟.很快,大众的眼睛不再盯着读稿子的人,而是盯着钟面.我们凭着过去惨淡的经验,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我们知道将要发生什么事了.不过,很明显,读稿子的人还没有得到警告,还蒙在鼓里.这时候已经接近九点钟......在场的人,有一半望着那只钟,而读稿子的人还在拼着命讲.九点差五分,一千二百个人一齐站了起来,一阵风似的冲过走道,走向大门!读讲稿的人吓呆了,有好几分钟,他目瞪口呆,惊恐地望着这退出去的队伍,然后从讲台上黯然走了下来,一路上失魂落魄的样子.应该责怪经办的人.他们应该告诉他,近郊最后一班车九点钟开车,有一半听众到时候要走.不论是谁在台上讲,他们都得走.据我推想,德科多瓦从此再也没有在公众面前露脸.我对佩特罗廉.维苏威.纳斯比(洛克)记得很清楚.内战开始的时候,他是托莱多《刀刃》的职员.那是一家历史悠久.生意兴隆.颇受欢迎的周报.他抛出了一封信,调子写得很合时宜.他马上出了名.他坚持他所倡导的东西,每周给同情南方的北方人和民主党人以鞭策.他的那些信,到处被转载,从大西洋到太平洋,人人都看,人人都笑......至少除了沉闷的.有成见的民主党人和那些同情南方的北方人,人人都如此.纳斯比是突然成名的.对大家来说,这仿佛像触电似的.人家很快就请他领导一个连.他接受了,并且准备直接开往前线.不过州长比科纳和裴多菲这些政治上的能手来得聪明些.他拒绝为委派纳斯比签字,而是命令他呆在家里.他说,在战场上,纳斯比只是一个战士,握着一把刀,如此而已,而在家里拿起笔,他就是一支队伍......而且配有重炮!纳斯比服从了,继续写他惊人的信.我到哈特福德访问的时候,第一次看见他.我记得那仿佛是内战结束以后的三四年,歌剧院里挤满了人,来听他讲《诅咒卡南》.两三年来,他在台上一直讲这同一个题目......别的什么也没有......从他嘴里过了几百遍.可是即使如此,如今要不是看着手稿,他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的......除了开头那一句.他在台上出现时,只听得一片欢呼声.不过他并没有停下来鞠躬,或是以别的什么方式表示感谢大家的欢迎,而是径直走到读手稿的桌子边,把书夹子打开,他的神态马上僵化起来,在一个半钟点里,除了翻书以外,一动也不动......身子微微朝桌子倾斜,左胳膊仿佛是一根树桩牢牢地撑着,右膀子横放在桌子上.每两分钟右胳膊要向前挥动一次,翻一页书,然后又放到背后去......整个动作使人联想到像一架机器,有规律地循环往复,敏捷而准时.你简直能想象到你听见了它的叮当声.他是个魁伟的彪形大汉,穿得笨头笨脑,土里土气,看起来像个朴实的老农民.我充满好奇心听他开始讲话.他并没有叫我等候.他左胳膊一撑,右胳膊放在背后,俯下身来就着讲稿,稍微扬起脸,向听众看了一眼,仿佛牛叫似的吼道:"我们全都是祖父传下来的."然后,一直吼到底.在不停的欢呼.大笑声中,一个劲地讲下去,对欢呼与大笑毫不在意.他的演讲,像一发发子弹对准了目标,向蓄奴势力以及北部为蓄奴辩护的人展开猛攻.他的成功是由于讲话的内容,不是讲话的方式.因为他的讲话没有什么技巧,除非极端鼓舞人心的真诚也能称为技巧.他一讲完,便转过身来,走下讲台,仿佛对背后爆发的欢呼声无动于衷似的.他身子结实得像条牛,体力和耐力像个角斗选手.当时快车不多.有一回,他转车脱了班.为了不耽误哈特福德约定的讲演,坐"牛车"走了一整天,外加大半个夜晚......而又正值隆冬季节.一下牛车,他就直接赶上讲台,连中饭也没有吃.可是一上讲台,便声若洪钟,毫无倦意.他坐下来和我聊天,吃晚饭,一直到半夜,最后还是我认输,而不是他.他跟我说,在他的第一个季度里,他朗读他的《诅咒卡南》,每个月有二十五个晚上,连续九个月.据我看,没有哪一个演讲人打破过这纪录.他说,他一连二百二十五晚重复地演讲,结果是开头讲的话他不用看稿子就背得出来.有的时候,胆子大一点,甚至这样一干到底,而且还引起另一种情况.长期在外演讲以后回家,傍晚坐在壁炉边默默地想着,突然钟鸣八下,打破了他的沉思,他习惯成自然,不知不觉地吼了起来:"我们全都是祖父传下来的."$$$$第三十四章奥里昂和我在一八六一年夏天坐着搭客马车横贯大陆,在大盐湖城停了两三天.我记不得当时谁是犹他准州州长了,不过我记得他当时不在那里......准州州长经常有这样的习惯.他们不过是些政客,到边远地方来,吃些苦头,目的是为了把州建立起来,然后自己作为参议员回来.不过代理州长职务的是准州秘书弗兰克.富勒......当然也被称为州长,如同奥里昂在得意时由于奈州长不在职曾得到这临时的称号一般.在一个民主国家里,人们所得到的荣誉称号,即使是由于偶然的机会得到的,并且只能使用四十八小时,那也是永久性的,就像是天堂里具有的永久性一般.这些称号,你从此再也去不掉了.只要做了一周治安法官,便永远是"法官".在七月四日的某一次战役中做过民团少校,便永远是个少校.纯粹由于误会,无意中被称为"上校",这个人便终身顶着这个称号.我们从心底里崇拜称号与门第,而口头上则加以嘲笑.这便是我们的民主权利.是啊,富勒是代理州长.我们在大盐湖城休息两三天,他让我们过了几天快乐日子.他是个精明能干的人,积极进取的人,对当前的任何事情都感兴趣的人......不光是感兴趣,而且如果值得的话,比一般人的兴趣要大五倍,甚至比别人的兴趣要大十倍......真是个生气勃勃的人.在这以后五六年,我在太平洋沿岸一带生活.一八六七年一月里,我取道地峡回到美国来.我到达纽约,见到富勒正在忙着什么事.看见我,他很高兴,想介绍我认识一下他的妻子.我过去没有听说他娶了妻子,也不知道他已有个妻子.好吧,他介绍我认识了他的妻子,一个甜蜜.文静的女人,非常殷勤.厚道.可爱.然后,他叫我大吃一惊的是介绍我认识了他的几个女儿.真是的,她们落落大方,还结过婚了......他没有说结了多久.哦,富勒真会吓人.要是他给我看看几个小孩,那还差不多,还比较合理.但是他看上去太年轻,不像有大孩子的样子.其中的秘密我猜不透,也就随他去了.显然,这是一个例子,说明境遇顺利,得天独厚,就看不出已上了年纪.富勒州长......他在纽约的朋友们当然都这么称呼他......他正热衷于一桩爱好.他每天有一样爱好,而且总是非常热衷.他说我务必挑一个全纽约最大的大厅,就夏威夷群岛作一次演讲......还说人们一定如痴如醉地爱听我讲话.这人精力充沛,自有迷人之处.他有一度几乎说服了我,以为纽约会如痴如醉地听我讲话.可是我毕竟有点自知之明,我深知,纽约人从没有听我讲过话,也没有想到要听我讲话,也不想听我讲话......可是这个人差一点儿把我说服了.我反对他那个主张,一旦他在我心中鼓起的热情冷落一点的时候,我便表示反对,不停地反对他的主张,这样还是没有用.富勒确信我马上就能成名,而且不费吹灰之力.他说,一切由他来办......什么事都由他来办好了......我只要到旅馆去,坐下来,舒舒服服地呆着......十天之内,他会把名声与财富放在我的脚下.我无可奈何.我有点儿动心了,不过还没有完全神志不清.我求他找一个很小的礼堂,把票价降到小节目的水平.不行,他一点儿也听不进......说要订一家纽约最大的大厅.他要订的是库珀学院底楼的大厅......有三千个座位,还可站一千五百人.他说,他会把大厅挤得满满的,门票一块钱一张.人们会挤得透不过气来,他不妨要两块钱一张.哦,他对自己的计划热衷到这个程度.他就这么干起来了.他说,这不用我花什么钱.我说,这样赚不到什么钱吧.他说:"不用管.要是赚不到钱,那是我的事.要是赚到钱,那是你的.要是赔本,损失由我来负,与你无关."他租下了库珀学院.他照惯例给这次演讲做了广告......在报上广告栏内写了一小段.如此连续三天以后,我没有听到哪个人或哪家报纸对演讲的事说过什么话,我有点局促不安了.他说,"哦,这个在底下酝酿着.你在表面上看不出来."他说,"随它去,会起作用的."好吧,我同意让它起作用......大约一直到第六第七天.再有三四天,演讲就要开始了......可是我仍然不了解在底下发生作用的情况,因此,心里充满了疑虑和不安.我去找富勒,要他务必更加着力搞广告才好.他说他要搞的.他搞了一桶印好的小东西,可以挂在绳子上......五十份一扎.是准备在公共马车上用的.每一节车上都可以看到这些东西飘飘荡荡的.我心里着急,不由得跟着这些车子转了一圈.有一两天,我什么事都不做,只是坐在车子上,从纽约的这一头到纽约的那一头,看这些东西晃来晃去的,等着瞧有什么人拉下来读一读.可谁也不动手......至多只有一个人动手.有一个人拉了下来,对他的朋友说,"关于夏威夷群岛的演讲,演讲人马克.吐温.是谁啊,我不清楚."......他随手一扔,换了个话题.我不能再随车转了.我感到腻味了.我去找富勒,对他说:"富勒,到那天晚上,库珀学院不会有什么人,只有你和我.这下子全部损失啦,我们只能把票子免费送人.必须想些办法才好.我快要自杀了.要是有胆量.有工具,我就自杀算了."我说,"富勒,非得叫客人免票挤满大厅不可了.你非得搞成千张的送票不可.非得如此不可.要是走进去场子空空的,人家既不熟悉我,也没听说过我,也没有坐过车子,没有见到过车上那些摇摇晃晃的东西,那我准得死.""嗯,"他还是热衷于他那一套."我来办,准能办好.我来叫客人免票挤满大厅.你一登上讲台,肯定会发现全场都是上等的听众,文化水平最高的听众,以前任何人演讲时都没有见到过的一批人."他说到做到.他把一篮子一篮子免票送给纽约方圆三十英里以内的所有公立学院的老师......他把免票像洪水一样泼给他们......到了那个晚上,他们全都来了.库珀学校里连三分之一的人都容纳不下.演讲在七点半开始.我心里急的不行,七点就去了.我非去不可.我真想看一看那空荡荡的"大钟乳洞"才去死.可是我走近那个大楼,便发现离它四分之一英里左右,所有的街道都挤满了人,交通也堵塞了.我简直不相信这些人都是想要挤进库珀学院的.不过实际情况正是如此.我绕到大楼的后面,从舞台的后门进去.一清二楚,座位上.过道上.舞台上,挤满了神采奕奕的人们,都是从文化中心搜罗来的......从学校来的.我费了很大劲才穿过舞台上的人群.等我走过去,在听众面前站好的时候,舞台上挤得满满的.连一个小孩的位子都没有了.我很高兴.我兴奋得无法形容.我畅快淋漓地给这些人大讲了一通夏威夷群岛.他们对我讲的全部内容都报以大笑和欢呼.有一个钟点又十五分钟,我简直是在天堂里.每向听众看一眼,我便流露出一点神赐的欢乐......最后结算,全场一共是三十五元钱.富勒还是那么兴高采烈,仿佛他预言的名声与财富都实现了.他实在高兴,实在陶醉.几天来,嘴里没有停过."啊,"他说,"财富没有进来......这个没有进来......这没有什么,以后会来的.名声已经有了,马克.啊,一星期之内,你要成为全美国最有名的人物啦.这不是失败.这是莫大的成功."这个插曲至少花了他四五百块钱,可是他从来一个字也不提.他还是那么快乐,那么得意,那么骄傲,那么愉快,仿佛他生下了传说中的金蛋,并且孵化成功了.关于名声他倒是说对了.这次演讲,我确实取得了一些名声.纽约的报纸称赞了这次演说.地方报纸便转载了这些赞美之词.乡下的演讲会......当年的演讲制度这时正在全盛时期......便开始邀请我了.我听任雷德帕思安排.我赶上了演讲季节的尾声.我到了西部,有六个到八个星期,每晚讲一次,每晚一百块钱......我便认为,早先的预言如今都实现了.我取得了名声,也取得了财富.我不认为这些细微末节都说得对,不过这不要紧.事实就是那样.我的意思是说,我记不得是在那一年还是第二年作旅行演讲的.不过主要的问题是我开始这么干了,而能有机会这么干,恰恰是这个莽撞的弗兰克.富勒以及他那个疯狂而不朽的计划创造出来的.这些都是三十八年或是三十九年前的事了(写于一九○六年四月十一日.......原编者注).从这以后,我曾遇见弗兰克.富勒两三回,每次总是间隔若干年,碰到的时间很短......只是一会儿,如此而已.不过他总是那么年轻,从没有一根白发,从没有一点点老相.总是那么热情,总是活得高高兴兴的.去年秋天,他小舅子给暗杀得很惨.显然强盗躲在汤普森先生的屋里,然后在晚上是用棍子把他打死的.两个月以后,我在街上遇见富勒,他显得很老很老,那么憔悴,一副倒霉相,我简直不认识他了.他说他妻子因为自己兄弟这样惨死给吓得快死了,神经脆弱得活不了几天了......我便和他一同去看望她.她直挺挺坐在沙发上,四周用枕头垫着.隔一会儿,脑袋在枕头上靠一靠.呼吸也困难.我看了很难过,因为这副模样我已经看到多少多少回啦.有两三个月之久,克莱门斯夫人就是这么坐着的,日日夜夜如此,挣扎着呼吸.服了鸦片以后,困了,或者实在太累了,脑袋便在枕头上靠一靠,跟富勒太太一个样,然后打打瞌睡,每次二三分钟.从此再也没有看到富勒太太.三天以后,她永远安息了.$$$$第三十五章所谓"朗诵会",作为公众的一种娱乐形式,据我看是查尔斯.狄更斯首创的.他在一八六七年把这个念头从英国带到这里来.他在本国把这个搞得很流行,又在美国搞得被大家所接受,所欢迎,他在哪里讲,哪里便挤得满满的.单单一个季节,他便赚了二十万块钱.在那一季里,我听过他一回.那是十二月,在斯坦韦大厦,这是我一生中最走运的一次......不是说钱,我并没有想到钱.这次是我一生中真正的走运,它使我一辈子得到了幸福.在这一天,我到圣尼古拉斯旅馆去看望我"教友市号"之行的伙伴查利.兰登,我经介绍认识了他的妹妹,一个腼腆.甜蜜.可爱的姑娘.他们全家去参加狄更斯的朗诵会,我陪着他们.那是四十年前的事了.从这一天起,他妹妹从没有离开过我的心灵.狄更斯先生朗诵他已出版的作品中的某些场面.从我座位上远远看去,他是个细小个子的人,衣着有点儿古怪,相貌不凡.他穿着天鹅绒黑色上衣,钮扣上别着一朵红艳艳的大红花.他站在那里,上面是红色的布幔,布幔后边是一溜强烈的灯光......艺术家们通常是这样安排,把强烈的光集中在一个目标上.狄更斯的听众坐在很舒适的微明的灯光下,而隐蔽着的灯则以强烈的光投射到他身上.他便在这明亮的灯光中表演.他朗诵那些生动的段落,读得有力,读得动人,发生了激动人心的效果.要知道,他不光是读,而且还表演.斯蒂尔福思丧命的暴风雨一场(斯蒂尔福思丧命的暴风雨一场,见狄更斯的《大卫.科珀菲尔》.),他读得那么活灵活现,他的动作又那么有力,可以说,全场一片狂热.狄更斯创了先例,别人便跟着来.不过就我记忆所及,别的人至多不过一度有所成就罢了.隔了一阵以后,公开朗诵不时兴了,直到狄更斯开创先例二十多年之后,才又恢复过来.在这以后,一度兴起,支撑了一个时期.这奇异的.拙劣的行业,称之为作家朗诵会.这类造孽的事上苍看够了以后,作家朗诵会也就不再兴风作浪,让世人太太平平地过日子了.    演讲和朗诵是很不相同的事.演讲的人不用笔记.手稿或书本,而是凭了记忆发表演讲.在冬天四个月这整个演讲季节中,日复一日每晚讲相同的内容.一八六八年我参加演讲行列的时候,演讲风已在全国各地流行了好多年了(在前一章中,他说的日期是一八六六年.......原编者注).当时正值极盛时期.每个市镇都有公民组织在每年闲季为即将来临的冬季演讲作出安排.他们从波士顿演讲办事处的名单上挑选演讲人,并且根据市镇的大小和付费能力来挑选.一组通常要讲八或十场,唯一的条件是能付得起费用,并不要求在季节结束时收支平衡.很小的市镇只能邀请五十块钱一级男女演讲人对付对付,为了吸引听众,外加一两个二流名星,每位一百块钱.大的市镇全部是雇佣一百块钱的男女演讲人,外加约翰.勃.高夫,亨利.沃德.比彻,安娜.迪金森,温德尔.菲利普斯,来吸引听众.大城市则全部雇佣这些名牌人物.安娜.迪金森是一晚四百块钱,亨利.沃德.比彻也是这样,高夫也是这样,不索价五六百,就算不错了.温德尔.菲利普斯的价钱我记不得了,总之是高的.我参加演讲界前后共三个季节......为时相当久,足以学会这一行了.然后在半生颠沛流离以后,为我的新婚生活,随后在家住了十四五年.与此同时,投机商和孜孜求利的人捡起了雇佣演讲人这个行当,企图发发财.短短五年,他们便把这个行业扼杀了.一八八四年,我重回演讲台一个季节.在这以前那愉快而庄严的沉默已达十年之久.已经出现了一代新人,他们对演讲与朗诵一无所知,既不懂得该怎么对待,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些没有受过训练的新兵,他们是些难以对付的听众.凯布尔(指乔治.华盛顿.凯布尔,前面曾提到过.......原编者注)和我跟他们打过交道,感到很棘手.凯布尔单身一人在全国各地朗诵他自己写的小说,前后已有三年.开头朗诵很成功,因为他天生有这个才能.不过不幸的是他后来为此而向一位雄辩术教师学习,等到他能登台演讲的时候,他受教育已经受得很好,很彻底,以至他光只是富于戏剧性,会做作,跟早先他无知而光彩的年代相比,受听众欢迎的程度,连一半还抵不上.我过去从没有把朗诵当作行当,很想一试.我雇了庞德少校带我走向全国,给他以一定的手续费.我还请了凯布尔作为助手,每周六百块钱.我们就这样出发,开始我们的冒险行动.    这是多么可怕的事!至少开头是这样.朗诵的材料我挑得很好,不过没有认真研究过.我以为只要像狄更斯那样干就行了......在讲台上照本宣科.我这么干了,搞得笨头策脑的.书面的东西不是为了口头讲的;书面的东西是文学形式的,是生硬的.刻板的,不适宜于口头讲......口头讲的目的只是娱乐性的,不是为了教训.这些文字须得加以调整.拆散.通俗化.日常口语化......不然,全场会厌烦,得不到娱乐.一个星期以后,我干脆把书本扔在一边,再也不带到讲台上去了.不过同时,我把这些东西记熟了,我在讲台上讲的时候就变成流利的讲话,原来那些拗口的.程式化的东西全都没有了.有一次朗诵,用的材料是《艰苦生涯》中写得很夸张的一章中的一段.我给这段文章起了个题目,叫做《他祖父的老公羊》.讲的内容,我心里先记住了,在讲台上又作了一些改变,后来一夜又一夜地继续修订.这样,从开头害怕在听众面前讲,到喜欢讲,乐于讲.这个季节的工作干完以后,我从没有想到变化有多大.我一直没有想到,直到十年.十一年以后,有一晚上,我在纽约一家客厅捡起这本书,读给提出这要求的十来个男女朋友们听.可是读不下去,也就是说,大声地读是读不下去的.我结结巴巴读了五分钟,然后终于放弃了.我说,不妨就我记忆所及,把这个故事讲一下罢.结果是亏得靠了记忆才算过了这一关.虽然事隔这么多年,我讲的还是非常忠实于讲台上讲的那个本子.据我看,这个本子我至今还记得,我愿意在这里再讲一遍,好让读者如果高兴的话和《艰苦生涯》中讲的那段故事比较一下,看一看口头讲的本子和书面印出来的本子有多大出入.这儿讲这件事的目的,是为了表明:记忆力好会有多坏的影响.记忆力太好,什么都记得住,什么都忘不掉,失掉了比例感,辨别不了一件重要的事和一件不重要的事之间的区别,一股脑儿都记住了,一股脑儿都讲出来,结果情节的开展便延缓了,同时把事情搞得稀里糊涂的一团糟,听的人也厌烦得听不下去.《他祖父的老公羊》的历史家,他的记忆就属于这一类.他总想把这段历史给他的同伙,也就是给别的露天矿工们讲一讲,可就是怎么也讲不完.因为由于他的那套记忆,害得他不能一直讲到底.他记得的一些和这个故事毫不相关的细节,老是打岔.这些毫不相关的细节,会引起他的兴趣,把他引到岔道上去.要是遇到一个名字,或是一个家庭,或者其他与故事无关的事,他就会从原来的道上岔开去,讲起这个人如何如何,或是这家人家如何如何......结果是他费力地往前走,而和他祖父有关的老公羊的有趣的遭遇却离得愈来愈远.终于连故事还没有讲完,他就睡觉去了,他的伙伴也睡觉去了.有一回,他确实快讲完了,伙伴们充满了希望,认为终于能搞清祖父冒险的全部经过,全部情况了.在照例的开场白以后,这位历史家说:"喂,我说过了,他是在锡斯基尤县一个老乡那里买来了一只老公羊,带到家里,在草地上放养.第二天,他去看一下公羊,恰巧把一个一角钱的银币掉在草丛里,便俯下身子......在草丛里四下找.那公羊呢,正站在小山坡上望着.可是我爷爷没有注意到,因为他背对着公羊,正一心一意想着那块银币.喂,我说过了,他正在小山坡坡脚下俯着身子......就这样......在草丛里四处找,而公羊却在小坡坡上.还有史密斯......史密斯站在那儿......不,不是在那儿,是过去一点儿路......也许有十五步吧......嗯,我爷爷正俯着......就这样......山羊却在上边看着,你知道吧,而史密斯他......(默想了一阵)......山羊它低着脑袋,就是......卡拉维拉斯的史密斯......不,不会是卡拉维拉斯的史密斯......啊,我记起来了,他肯定是图莱里县的史密斯......准是的,我现在记得一清二楚了."嗯,史密斯他站在那儿,我爷爷他站在这儿,你知道吧,他正俯着身子,在草丛里四处找.山羊见他这个姿势,还以为是叫它过来......它就来了!以每小时三十英里的速度,从山坡上下来,眼睛盯住他.你知道,我爷爷背对着它,像这样俯着身子,而他,当然......哎哟真的啊!根本不是图莱里县的史密斯,是萨克拉门托的史密斯......哎哟,我怎么把这些史密斯搞混了......啊,图莱里县的史密斯根本不值得一提,可是萨克拉门托的史密斯......啊,萨克拉门托的史密斯却出自美国南方最高贵的血统.在分界线以南,除了萨克拉门托的史密斯家就没有更高贵的血统了.要知道,他们有一家跟惠特克家结的亲!我看,这样你就可以知道跟萨克拉门托的史密斯家来往的是什么人了,再也没有比惠特克家的血统更高贵的了.我看,肯定没有人能说谁家比他们家更高贵."你看看玛丽亚.惠特克吧......多好的姑娘!小么?不错,她是小一点,那又怎么样呢?可得看看她的心胸......心胸像公牛大......又善良,又甜蜜,又可爱,又慷慨,这是明明白白的.她要是有个什么东西,你要的话,你总能得到......能拿到,而且还是欢欢喜喜给你的.是啊,玛丽亚.惠特克要是有一样什么东西,别人需要的话,他没有得不到的......总是拿得到,而且是欢欢喜喜给的.她有一只玻璃制假眼,她总是借给弗洛拉.安.巴克斯特,她没有给她配上.嗯,她大了些,假眼不合适.那是七号的,她的眼眶该配十四号的.这样,假眼放不稳.她眼睛眨一下,它就翻一下.这玻璃假眼好漂亮,配她太好了,因为前面是淡蓝色的......就是向外看的那一面......很好看.后面是镀了金的,这和另一只眼睛不配称,那是褐黄色的,显得文文静静的.你知道吧,眼睛都是这个样子.不过,这不碍事......他们配在一起,还挺像一回事.只要弗洛拉.安一眨眼,那只蓝色镀金的眼睛就会转动,而另一只眼睛停着不动.只要她一兴奋,那个假眼睛便会转动,转呀转,越转越快,一会儿蓝,一会儿黄,一会儿蓝,一会儿黄,这样滴溜溜地一闪一闪地转,就是世界上年纪最大的人也跟不上.看不清她那边脸上的表情.弗洛拉.安.巴克斯特嫁给了霍加多恩豪.我想,这样你就明白了,她是什么样的血统......是马里兰东岸世家的血统.在美国,没有哪一家比霍加多恩家更高贵的了."萨利......是萨利.霍加多恩......萨利嫁给了一个传教士.他们出了国,到大洋那边遥远的岛上去,把好消息带给食人族.他们吃了她,也吃了他.这是不正常的,照例不吃传教士,只吃他家里的人.他们一发现自己干了什么样的事,便非常难过.派亲属去取东西的时候,他们就这样表示过了......说得很清楚......说他们很不安,还道了歉,说下不为例;说这是一次意外."意外!这真是愚蠢.哪有这样意外的.世界上不论发生什么事,都是一个比我们更智更能的力量安排好了的,并且总是出于善意.有时,我们不明白善意是什么......就如同他们这两家少了一个传教士和他的妻子一样.不过这没有什么,这不是我们该管的事.跟我们有关的是,那是天意,是出自好心.不,先生,根本没有这样的意外.凡是发生了一件什么事,在你看来仿佛是一件意外,你就该断定,那根本不是什么意外......那是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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