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子竣镜,北影厂厂长汪洋在审片时看到这段戏,激动地大喊:“把这个演员留下来!”这一声喊,改变了刘晓庆在电影界“临时工”的地位,也决定了她一生的命运。 至于“经得起失败,能面对诽谤、诬蔑、造谣和绯闻”,刘晓庆更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可以说,刘晓庆成名之后,一直就是在失败、挫折、诽谤、诬蔑、造谣和绯闻中生活着。这样的经历,说说容易,写出来也不过几十个字,可是任选一种,轮到谁头上都不是那么容易扛得过去的。舆论杀人不用刀,“舌头底下压死人”,当年阮玲玉就是被舌头活活压死的,而刘晓庆却愈挫愈勇,越压越强,这一点,连她的对手都不得不钦佩。 据实而论,刘晓庆给学员们讲课时说的那5条都很对。我们理解,这是她专门针对演员的艺德总结出来的,是狭义的而非泛义的。如果是泛义的,那么很可惜,她自己都没做到,至少没有完全做到。倘使她把这5条标准放之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而且都能做到的话,也就不会有今天的刘晓庆了。 今日的刘晓庆,是公认的大名人,也是公认的“是非篓子”。而且,正应了老百姓的那句俗话: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刘晓庆作为一名演员,她的敬业精神、她的豁达开朗的性格很少有人提及,就算提了也没人理会;可是只要她稍有“出格”的言行,马上就会成为街谈巷议的谈资。这就是名人的“待遇”、名人的无奈,全世界的名人,概莫能外。非但名人的“出格”言行很容易招致非议,你就是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也难免有人挖空心思捕风捉影编排出一些耸人听闻的“事件”来哗众取宠。自从刘晓庆出名以后,来自各方面的各种谣言就没有中断过,“刘晓庆贩卖黄金”、“刘晓庆兜售奖杯”、“刘晓庆一到乐山就耍了几个男人”、“刘晓庆有两个私生女” 等等,甚至还有人传说:在乐山街头发生了一场争风吃醋的情杀格斗,刘晓庆被人用硫酸水毁了容…… 中国有句老话: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水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与此相近的还有:“枪打出头鸟”、“出头的椽子先烂”。这是一种道理、一种人文现象,猬集了很多不能见天日的心理。人们对弱者大多寄予同情和怜悯,那是因为弱者满足了人们的“优越感”心态。对于强者,却往往因为优越感心理得不到满足而由嫉生恨,这是一种潜意识的嫉恨,不易察觉,却无处不在。一旦气候与土壤合适,就会蔓延滋长,形成一种公众性心理定势。 “必摧之” —— 没有道理可讲,也不需要原因。红颜无罪,红颜其罪 —— 你比我混得好,你就有罪。这不是中国人独有的心理状态,而是全人类共有的人文现象。诚然,这里面的是是非非并不都是因为“风流灵巧招人怨”,刘晓庆自身的原因也很多。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假使刘晓庆不是名人,只是一个普通的女职员或是清洁工,那么,即使她的个性再张扬、出言再狂悖、官司惹得再频繁,她招众肯定不会这么多。客观地说,刘晓庆从一个既没背景也没靠山的小演员变成炙手可热的大明星,其间经历的风风雨雨和艰难坎坷绝对不是常人可以承受的。 成名之后最初的几年,刘晓庆虽然红得发紫,却远不如今天这般风光、富有。就像当年大多数中国人一样,她也过着贫困的生活。那时候,她没有房子,没有钱,每个月三四十元的工资,养活自己都很艰难。用她自己的话说,当时整个中国文化艺术界的工作者都处在贫困中。也正是这个时候,为了钱,刘晓庆开始了在全国范围内的走穴。回想当年,她不无伤感地说:“走穴为我带来了人生最艰难、最危险、最曲折、最坎坷的一段黑暗时期。”她忘不了走穴挣来第一笔钱时的激动和兴奋;更忘不了因为偷漏税收到“违章案件处理通知书”时的惶怵与恐惧。一次次婚变、情殇,一场场税务风波、债务纠纷……刘晓庆从艺以来饰演的任何一个角色都不如她本人的生活那样五彩斑斓和富有争议性。她“表现自我的欲望过度膨胀”,超过了人们的承受能力,于是她的言行在国人眼里变得乖张。她的性格是多维的,温柔与暴戾并存,宽厚与尖刻同在;她的形象也是多维的,时而优雅娴淑像一个贵妇,时而锱铢必较像一个商人。在人们的印象中,她是天之娇子,是商界奇才,是女强人,同时又是惟利是图不顾道义和良知的奸商,是飞扬跋扈信口雌黄不守信义的骗子。集多种角色于一身,她却不知疲倦,依旧光彩照人地在艺术舞台上翩翩起舞,在云诡波谲的商海里弄潮泛舟。可以说,刘晓庆出道以来,始终是麻烦不断,是非缠身。这里面有误解,有攻击,也有的是刘晓庆自己言行失慎引祸上身。在这些连续不断的磕磕绊绊中,刘晓庆学会了承受,却始终没学会收敛。相反,她张扬无忌我行我素的性格特征反而愈发彰显。是命运还是性格造就了这样一个女人?这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说清楚的。 但刘晓庆是名人,这一点毋庸置疑,也不会引起争议。上至学者大儒、达官显贵,下至贩夫走卒、引车卖浆者流,无论你恨她也好爱她也好对她没感觉也好,但是你不能说你不知道有一个刘晓庆。天下谁人不识君?她就是这样一个女人,永远牵动着人们的眼球,牵动着媒体的关注。 我们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女人。有电影明星就有影迷,其实没有影迷的追捧也就没有电影明星,这是谁都明白的道理。遥想当年,在大众传媒远不如今日发达的情况下,胡蝶、周璇等演艺明星的知名度大大高于当时的各界名流;黑人歌星杰克逊、性感明星麦当娜所到之处观者如堵,万人空巷……可见公众对演艺界明星的追逐和关注绝不仅仅是一个国家、一个时代、一个民族的文化特征,而是全世界共有的文化现象。 20世纪80年代初的中国,我们整个民族刚刚结束了一场噩梦般的文化杀戮和思想整肃,人们的生活开始安定,传媒趋向发达,各种新思想新思潮漫漫如水,渗透、浸淫、弥漫……人们对大众文化的欣赏趣味和欣赏热情抑久勃发,再加上媒体的推波助澜,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一部小说,可以使一个默默无闻的作家一夜成名;一部电影,可以造就一个大红大紫的演艺明星。刘晓庆就是在这样一种特殊的文化背景下成名的。也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据说在演艺界,有人对刘晓庆的演技颇为不服,认为她的演技并没有什么过人之处,她之所以成名,不过是钻了当时电影在娱乐界一枝独秀的空子。 的确,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中国,没有网络,没有VCD和DVD,没有电子游戏,电视机没有普及,电视频道和电视节目也少得可怜,电影的确扮演着大众文化娱乐的主要角色。刘晓庆的成名,不能不说与这种特殊的历史背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但是,如果因此而抹煞刘晓庆对我国电影事业的贡献,进而抹煞她的成就,无疑是不公正的。更有甚者,居然还有人说:“仅就电影或演艺而言,刘晓庆该有的都有了,该得到的也得到了,那她凭什么以演艺立足而屹立不倒,因演艺得名而常说常新呢?” 言下之意: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你刘晓庆凭什么红了20多年还没完没了呢?这种说法就有妒忌之嫌甚至不讲理之嫌了,宛如一个矮个子在那里生闷气:你凭什么就长得比我高呢?又好比一个病人无端痛恨一个健康人:你凭什么就不得病呢?这是典型的极端的妒忌心理。国家法律没有规定一个影星最多可以红多少年,相关的政策法规也没有限制一个名人“屹立”多少年后就必须轰然倒地永世不得翻身。“凭什么屹立不倒”,这种质询固然不值一哂,但是这种想法却代表了很多人的心理,这也是刘晓庆动辄成为新闻热点的因素之一。她是名人,就要为这个名人身份付出代价。喜怒哀乐是人之常情,行止坐卧是生活必需,但是这些事情一牵涉到刘晓庆往往就成了新闻,就可能招致议论、谴责甚至声讨。刘晓庆作为大明星大名人,她所到之处前呼后拥的风光自不待言,但她因为是名人而失去的、付出的,却只有她自己知道了。公众看到的是刘晓庆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风光,却不知道在这“轰轰烈烈”的场面背后,她也承受着常人无法想象的精神压力和无尽无休的麻烦。正应了老百姓的那句话:只看见贼吃肉,没看见贼挨打。从这个意义上讲,刘晓庆作为名人所付出的代价的确是很大的,而且,她的负累又何止于人们所见到的那些! 柳树问枣树:为什么人们总是用石子打你? 枣树说:因为我背负了太多的果实。 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舆论和公众对刘晓庆的围剿和批判之后,刘晓庆动辄成为众矢之的仿佛成了一种惯性,形成了一种模式。公众觉得刘晓庆身上是非多,媒体也觉得凡事粘上刘晓庆就有看点。而且人们逐渐发现,刘晓庆本人好像不太在乎别人说她什么,于是,就像刘晓庆自己所说的那样:“我成了村子里惟一的地主,动不动就把我揪出来斗上一顿。” 公正地说,刘晓庆这个并非科班出身的电影演员在演艺上是很下功夫的。主演《小花》之后,她成为北京电影制片厂的正式演员,但是她的目标远不止于此,她要当电影界立得住站得稳的好演员,要做明星,要成为表演艺术家。这时候的她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她曾经这样估价自己:“我可能成为一个先天条件不好,但表演能力较强的演员。”这是她当时对自己的期望,离“我是最好的”还相去甚远。刘晓庆是否具备商界奇才的素质我们很难定论,而且,从她经商以来动不动就惹官司的情状看,至少可以认为她在经商的时候没有一个很清醒的头脑,很难在商海的潮起潮落中驾驭自如。但是从影之初,她的头脑却异常清楚,她起码知道一个好演员必须具备三种要素:生活经历,文化修养,模仿能力、理解能力和再现能力。而且她明白:这三者我都基本具备,这样看来,走性格演员的道路还是有可能的。她不但如此清晰地认识到了这些,而且自觉地把这三种素养的提高当做大事来做。作为一个演员,刘晓庆属于爱读书的一类,这是她从小养成的好习惯,据称是她的“第一爱好”。即使成为明星之后,这个习惯也一直保持着。她曾经以为自己的阅历很丰富,生活经验很多,但是拍了《小花》之后,反而觉得生活的积累不够了。这时候的刘晓庆,心目中已经把国际影星玛丽莲·梦露、伊丽莎白·泰勒视为自己的偶像,梦寐以求的是成为她们那样的性格演员和国际级别的影星。正是这种“志存高远”的心胸,驱使着她自觉地观察、体验生活,不断地扩大自己的生活积累,“观察种种人、体验种种事”,再把这些体会融入自己的艺术创造中。有一次,刘晓庆和妈妈、妹妹一起上街吃“赖汤圆”,遇到一个态度倨傲、语言粗暴、打扮妖冶的女售货员,她对顾客的态度使刘晓庆既感到憎恶又觉得有趣,不觉站在一边认真揣摩起来。在拍摄电影《瞧这一家子》时,她扮演的反面角色张岚恰好就是这样一个乖戾尖刻缺少职业道德的售货员,刘晓庆正好“现学现卖”,把一个刁钻刻薄伶牙俐齿的售货员演得活灵活现。影片公映后,全国各地的观众来信纷纷指责刘晓庆是“在糟蹋自己的形象”,说她演的角色让人看了“恶心”。其实,这样的效果正说明她的表演是成功的,就像当年在新解放区上演《白毛女》时有的战士开枪欲打舞台上的黄世仁一样,演员融入了角色、角色打动了观众,才会有这样的反应。可是公众却不这样认为,一些媒体对刘晓庆的表演也褒贬不一,有的认为这是刘晓庆刻画人物的成功,也有的认为刘晓庆就是张岚那样的人,是她生活本色的再现。正所谓“魑魅喜人过,文章憎命达”,你刻意宣扬好人好事往往没人听,但哪怕是无意中说了几句批评的话,也会很快形成一边倒的舆论氛围。于是,报章上两种意见的争论,最终导致好评如烟随风散,恶骂如潮汹涌来。刘晓庆好像又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错误,再次受到了围攻。刘晓庆在《我的路》中描述了她当时的想法:“我怎么办?还要不要继续走探索创作不同形象的道路?还是干脆全部演温良恭俭让的正面角色,以扭转大家对我的看法?我没有当过‘明星’,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场合,我简直被打蒙了。我失去了自信,我不停地为自己辩白,说得口干舌燥,我四处申诉我的表演‘理论’,希望人家理解,力求证明我并不像别人认为的那样浅薄,那样疯疯癫癫。可是没有人理我这一套。一切全是徒劳。我感觉自己成了一只黑乌鸦,并且注定了这样的颜色,再也白不了。我感到孤立无援、万念俱灰。我承认自己在艺术上的幼稚、不成熟。我没有进过任何表演学校……我好比是婴孩刚刚走路,正处在最需要扶持的时候。我多么需要帮助、鼓励和支持啊。” 可是,当时公众和舆论给予刘晓庆的不是帮助、鼓励和支持,而是指责、围攻和幸灾乐祸的调侃。刘晓庆敢说敢做,敢于坦承不光彩的事和不光彩的心理,这一点本来应当受到肯定和鼓励,可是她大胆暴露内心隐秘的做法却招致非议,成为别人讥笑的话柄。在《我的路》中,刘晓庆曾如实讲述了自己在部队中为了入党,每天都到食堂去擦桌子、搞卫生,给所有的人看。许多未曾经历过“火红年代”的人对她的这一描述都觉得“恶心”,为什么恶心?因为他们很难接受这样的暴露——做了这种“伪善”的事情居然还好意思说出来!这些人没有经历过那种狂热迷信的年代,对刘晓庆的这一描述感到“恶心”还情有可原;但是,更多的从那个时代走过来的人,竟然也对刘晓庆的这一描述感到不能容忍。然而,这种人的“不能容忍”恰恰说明了他们人性的虚伪。诚然,也有人对刘晓庆这一“事无不可对人言”的描述表示了由衷的赞赏和钦佩。为什么钦佩?因为这些人当中的大多数,只要当初也曾 “要求进步”,就都做过这样的“恶心”事。现在刘晓庆勇敢地把自己做过的“恶心”事说了出来,使他们重温了自己过去“伪装进步”的无奈,映照出自己人性中灰暗不可示人的一面。由此看来,从一开始,对刘晓庆的评价就是迥然不同的。这种迥异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判者自己的思想观念和道德意识。可以想见的是,当公众舆论对刘晓庆的大胆妄言大加鞭笞的时候,这种舆论的把持者们也在内心深处为自己当年的“伪装进步”而赧颜无地。因此我们可以说,即使是道德的评判,也有真道德和伪道德之分。而伪道德最大的特征就是:标准永远用来衡量别人,却从不对准自己。 2003年11月,当笔者准备写这本书的时候,友人告诫:刘晓庆是个敏感人物,很多人看不惯她那个“狂”劲儿,都巴不得她倒霉才解气呢。你这本书怎么写?褒还是贬?你怎么写都得挨骂! 的确,对刘晓庆这样的人物,无论褒贬扬抑,都会有人骂你。这说明什么?说明刘晓庆作为名人的“场效应”太强。这个“场效应”是如何形成的,就很难解说得清了。我们可以认为,是刘晓庆成名之初的朗言大话和不自量力引起公众的反感,最终使她成为众矢之的,成为舆论爆炒的热料。但是,如果不是刘晓庆天生喜欢拔尖、不肯服输服软、“肉烂嘴不烂”的性格,如果她刚刚遭到批判和攻击就改弦更张,从此逆来顺受低眉垂首做一个“乖乖女”,恐怕公众的反感和舆论的关注也不会如此热烈而且经久不衰 —— 没有靶子,“矢”也就无处可放了。因此,究竟是刘晓庆的放言狂悖引发了公众和舆论的攻讦,还是公众和舆论过头的批判激发了刘晓庆的逆反心理?这就好像“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一样令人困惑。总之,无论孰因孰果,事实上就是刘晓庆的每一个动作 —— 离婚、出书、走穴、经商,无不引发轩然大波,无不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而且,这种关注总是伴随着褒贬不一毁誉参半的争论。 研究刘晓庆的人们做过一个不完全的统计,刘晓庆从影25年以来,全国各地报刊发表关于她的各类文章至少在10万篇以上,超过5000万字。而统计近年来有关刘晓庆的新闻报道,大约60%都是倾向性较强的批评性报道;将近30%是故弄玄虚地报道她的“业绩”,有的捕风捉影,有的干脆凭空捏造;只有30%比较接近事实。 刘晓庆心胸也真够宽的,这么多的媒体在造她的谣言,包括对她进行人格的侮辱,却极少见她打官司告谁。也许正是她的这种听之任之态度,使得媒体在对她的报道中格外大胆,道听途说街谈巷议,甚至生发衍造无中生有,什么都敢白纸黑字堂而皇之地广为散发。尤其是这次刘晓庆因为税务问题被捕入狱,全国媒体各显其能,一些专以花边新闻赚钱的小报更是上天入地到处搜罗有关刘晓庆的一切传言,不予核实不辨真假不计后果地抢先发出,真个是“墙倒众人推,破鼓乱人捶”。说刘晓庆在监狱里因为苦闷得不到抒发而以头撞墙,说刘晓庆在监狱里愁得头发都白了,甚至说刘晓庆入狱时因为被迫接受裸体检查而流泪…… 在对刘晓庆的报道中,批判和诬蔑似乎已经没有了界限,公开资料和个人隐私也没有了区别。 柳树问枣树:为什么人们总是用石子打你?枣树说:因为我背负了太多的果实。人们对刘晓庆的苛责与批判,诬蔑与诽谤,是否因为她是这样一棵“枣树”呢? 苦难与不幸是人生的宝贵财富,对刘晓庆而言,笔财富不但可以享用,还可以升值。1991年初,香港卫星电视中文台为刘晓庆拍摄了一个《中国影后刘晓庆特辑》,并且安排了她与台湾记者越洋对话。对话中,有一个记者问刘晓庆:“你这一生中最幸运的事情是什么?”她回答说:“成为一个电影演员。”记者又问:“那么你认为最不幸、最遗憾的事情是什么?”她说:“成为一个电影明星。” 刘晓庆这里所说的不幸,应该指的是电影事业残酷的一面:电影是遗憾的艺术,演电影的人永远是银幕上风光,银幕下受罪,鲜花和掌声背后凝结着无数辛酸和委屈;而她自己则是越有名气,受到的磨难便越多。刘晓庆在其所著《我的自白录》一书中,自称是一个倒霉蛋,她把从影以来层出不穷的“倒霉事”罗列在一起,以此来证明自己“逢灾受难经磨历劫伤痕累累斑迹重重”的电影生涯: “我参加拍摄并主演的电影被枪毙过的就有3部,很多的影片不能参加评奖,于是也就没有得奖的资格: “《原野》被禁演了8年; “《无情的情人》被枪毙了; “《芙蓉镇》在拍完—年之后才公映; “与台湾合作的电视剧《风华绝代》也被台湾新闻局判了死刑…… “就连我参加拍摄的第一部影片《南海长城》也只是在当时全国为数甚少的电视机里面放过一次。 “另外,我主演的影片《神秘的大佛》、《潜网》、《火烧圆明园》、《垂帘听政》、《一代妖后》、《大太监李连英》不能参加评奖; “还有,我写的《我的路》受批判; “连我主持的电视节目《世界电影之林》也受批判……” 倒霉的事情远不止这些,她把生活中的一些坎坷和不顺也归咎于电影的残酷。 “就连北影剧团一次去工厂慰问,前后的节目都好好的,演到我的节目就停电,有人说我是喝凉水都塞牙。” 因为演电影,因为成了名人,给刘晓庆带来如此之多的磨难、曲折、辛酸与伤痛,刘晓庆一一道来,“其辞若有憾焉,其实乃深喜之”。 名人之名从何而来?表面看是通过某种政治或社会组织渠道得来的,媒体造出来的乃或商家“炒作”出来的。但是就名人之“名”的本质而言,应当说是公众给予的。一个人要么为社会做出了一般人难以做出的贡献,要么表现出一般人无法达到的人格境界,于是才被公众所瞩目、景仰。或者说,“名”是名人所做卓越贡献的一种社会回馈,是名人的人格、精神之美的大众共鸣。刘晓庆曾为中国的电影事业做出过突出贡献并因此而出名,但她真正从影星成为社会意义上的名人,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电影以外的一些因素。对她而言,苦难的经历,包括不断挨骂的经历不但是精神财富,还可以转化为物质财富。在苦难和挫折中,在批判和诋毁声中,她学会了“用势”和“借势”。那些被她称为“倒霉事”的不幸事件,那铺天盖地的嘲骂,非但没有让她倒下,反而铸就了她决不向困难屈服的性格,磨砺了她战胜挫折的勇气。她化腐朽为神奇,化倒霉为幸运,把自己所经历过的种种不幸写成文章,到报纸上发表,供出版社出书,把自己的苦难切切实实地变成了“财富”— 一个书名就卖出了108万的天价,这样的“苦难”,实在令人艳羡不已! 紧接着,刘晓庆又独树一帜,以影人身份下海做实业,并且以令人眩目的速度摇身一变成为“中国第一富婆”。然后又爆出了“私生女”的传闻、被追讨债务的讼争、真假经纪人以及与经纪人千万元债务的大官司,直至最近的这场税务风波等等。当然,无可否认的是,刘晓庆之所以历20余年的时间而仍能盛名不衰,笑傲中国娱乐及传媒界,始终因为她是“电影演员刘晓庆”。无论到什么时候,刘晓庆这个名字和中国的电影也是分不开的。换言之,没有当初演电影的刘晓庆,就不会有今天“亿万富姐”的刘晓庆。因此,被刘晓庆描述得“残酷”而又充满着“不幸”的电影事业,实际上是她物质财富迅速积累的“第一桶金”。 但是,人们关注刘晓庆却绝非仅仅因为她主演的电影及其不俗的演技。从影是刘晓庆成名的第一步,也仅仅是至关重要的第一步而已。此后她的声名鹊起举世瞩目,却是因为她看到了机遇,并毫不迟疑地抓住了机遇,借此走出了更加惊世骇俗的第二步、第三步…… 20世纪80年代,演艺界人士“走穴”之风日渐其盛。虽然“走穴”的本义是指演员背着自己的单位到社会上演出,走穴者还是以“文艺为工农兵服务”为大旗,但由于这种“为人民服务”是有报酬的,并且很快就变成了“为人民币服务”,所以,实际情况倒更像“走穴”这两个字所传达给人们的那种不甚光彩、偷偷摸摸的味道,给人“一切向钱看”的感觉。 “走穴”带给演员们的好处可以用“名利双收”来形容。但首要的条件是演员必须有名气,否则观众就不会买你的账。因此,名声早已跨出电影界的刘晓庆走起穴来就比别的演员更卖座,更受欢迎。当然,她也就会获得更为可观的“演出费”。 把艺术直接转化为金钱,把虚空的名声变成实际的利益,对刘晓庆来说无疑是一个思想上的冲击。这种冲击,刘晓庆在《我的自白录》一书中有十分详尽精彩的记述:“我这个阿里巴巴还没有说:‘芝麻,开门吧!’,那厚厚的一摞人民币就到了我的手中,有生以来我从来没有过这么多钱,就是见也没见过。” 这说的是刘晓庆第一次到邯郸走穴挣到第一笔钱时的情形。3600元,对于一个每月工资仅有56元的人来说,的确称得上是“巨款”了。当时的刘晓庆,“就像个叫化子捡了金子,不知道把钱放在何处,从毛衣的领子里放进去,走了还没有两步就漏出来掉在地上,我心慌意乱地拾起来,拍打两下绑在我的裤腰中间。” “我带着我的钱演完了最后一场。注意力全都集中在腰部,生怕没演完我的宝贝掉到台上。挺直腰板上场,挺直腰板下场,腰上鼓鼓囊囊的一团,(在别人眼里)还以为我的衬衣在毛衣里边没扎好。” 接下来,刘晓庆开辟了她的光荣“走穴”史。她还是那个坚定不移的信条: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好。“走穴”也是如此,她一出山,即刻赢得“穴头”和演员们的一致好评。演员们送给她一个颇为传神的绰号 ——“大猫”。扑克牌里最大的那张王牌,北京人称之为“大猫”。刘晓庆的地位由此可知了。 那正是一个高雅艺术无人问津,鄙俗的东西盛行不衰的时期,黄钟毁弃,瓦釜雷鸣。这不是刘晓庆的过错,是整个社会风气浮躁浅薄的产物。这样的文化氛围对于所有“走穴”的演员来说都是千载难逢的机遇,不管你是演过电影的还是演过电视剧的,只要在公众眼睛里混了个“脸熟”,你就是“著名的……”你就能挣钱。 必须承认金钱的魅力是难以抵挡的,尤其是刘晓庆当时所处的那个年代:一个电影明星,买个西瓜都要犹豫再三。这样的日子刘晓庆过怕了,她要挣钱,要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在这个简单的欲望驱使下,刘晓庆前后参与“走穴”的时间长达10多年。但如果说刘晓庆仅仅是为了挣钱,那也未免把她看小了。刘晓庆与别人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她“走穴”始终把挣名放在第一位。一方面借助走穴的机会不断提高自己其他方面的才能,为她日后成为一个多才多艺的艺术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她也在不断寻找机会,要利用走穴,最大限度地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删繁就简三春树,立异标新二月花。刘晓庆的思路总是和别人不一样,当其他演员还沉醉于国内各地疯狂走穴挣大钱的美梦中时,她却“放眼世界”,脑子里转起了出国演出,搞“洋走穴”的主意。 1986年春天,她终于有机会应邀到美国举办个人电影展。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内地和美国的文化交流在当时还没有开展,这次刘晓庆到美国举办个人影展,在我国内地演员中还是头一回。因此,刘晓庆的兴奋是可想而知的。 很多人一直在说刘晓庆喜欢自吹自擂,喜欢标榜自己抬高自己。可是,刘晓庆却在她那本《我的自白录》中给自己的这次美国之行来了个全面曝光,把那些她若不说公众绝对不会知道的尴尬内幕统统抖落出来。别人一定以为是美国的著名文化团体或者政府文化机构或好莱坞的一个什么组织邀请刘晓庆参加的,最不济也应该是个华侨组织出面邀请吧,实际上什么也不是。出面邀请刘晓庆赴美举办个人影展的林先生是在美国开杂货铺的一个老板,只不过因为看过刘晓庆主演的电影,出于对她的热爱与推崇,不断向我国文化部发出邀请,文化部经过审核予以批准,事情就这么简单。 说是影展,其实就是在美国旧金山的一家小影院轮放刘晓庆主演的影片,每天一两场。刘晓庆在国内是家喻户晓的明星,到了美国可没什么人认识她,她的电影在当地也就没有引起什么关注。电影天天放,可惜观众寥寥。为了扩大影响,林先生只好安排刘晓庆在每场电影放映之前上台和到场的观众见见面。为了不辱使命,刘晓庆只好照办,即使只有“那么三五个人缩在椅子中间”,她也得慷慨激昂地演讲一番。幸亏有当时已经在美国落脚的好朋友陈冲和陈烨相陪左右,刘晓庆才不至于过分孤单。 这样的尴尬境遇,刘晓庆不说,多数国人根本无从知晓。仅此一端,我们是否应该对“刘晓庆喜欢自吹自擂”的说法打上一个问号呢? 在美国的10多天里,刘晓庆与观众及美国电影界人士进行了广泛的接触、交流。有朋友提出建议,希望刘晓庆举行一场个人演唱会,“洋走穴”的机会就这样来了!虽然事先没什么准备,但刘晓庆是绝不会轻易放过这个好机会的。她把在国内“走穴”时经常演出的节目一个个“过”了一遍,自己挑选、设计了几个既合乎“洋观众”的欣赏趣味,又能代表自己表演风格的节目。然后,她开始凭记忆写曲谱。中学时代在音院附中所受到的艺术熏陶这时候派上了用场,国内练就的走穴功夫使她在大洋彼岸的艺术舞台上也照样从容不迫应付自如。 请来的乐队是台湾的,合了好多遍乐都是疙疙瘩瘩的,不是音不准就是节奏不合拍,乐手们不耐烦了,说你这曲子太复杂,我们不会弹。刘晓庆拉开架势,把他们认为太难的D调、F调从头到尾行云流水般地奏了几遍,然后又来到爵士鼓旁,拿起鼓槌飘逸潇洒地打了一回。这一下,所有的乐手都不出声了,一个个被刘晓庆震得心服口服。这些台湾乐手对来自祖国内地的刘晓庆毫无了解,实在想不到一个电影演员还有这两下子。就这样,刘晓庆慑服了乐队,顺利地合了歌,合了扬琴独奏,还合了独舞。排练结束以后,一直在场边偷看的一名记者佩服地问刘晓庆:像你这样全才的电影演员在中国就你一个吧?刘晓庆说,多得很!一抓一大把!比我优秀的数都数不过来。这几句回答,又一次使我们对“刘晓庆喜欢标榜自己抬高自己”的说法产生了怀疑。也许,刘晓庆在艺术上旁顾无人的自信和在一些枝节问题上的信口开河给人们造成了那种印象,她是那种“大节无亏,小节不拘”的人,面对国外记者的问询,她的回答是多么长中国人的志气啊! 3月14日晚,在旧金山大埠酒家举行的舞会上,刘晓庆个人演唱会开始了。主演人自然是刘晓庆,在美中国演员陈烨、杨海莲到场相助。刘晓庆款款登台,一袭大红礼服,显得高贵、典雅、大方。唱了两首歌,又表演了电影《火烧圆明园》和《垂帘听政》中的两个片断。接着,她载歌载舞,先唱了黄梅戏《天仙配》选段,最后,又在巴基斯坦民歌《我永远爱着你》的旋律伴奏下跳了一段巴基斯坦舞蹈。刘晓庆的表演使全场气氛热烈非凡,一位美国观众当众竖起大拇指:“地地道道的大明星气势!” “着意种花”的影展冷冷清清,“无心栽柳”的个人演唱会反而引起了巨大反响。3月28日晚,中国联谊会在帕荷迪娜市立学院大堂举办“刘晓庆之夜”晚会。几千名学生影迷、华侨和美国朋友闻讯赶来,将这个大礼堂挤得满满的。刘晓庆上台后自报家门:“我叫刘晓庆,来自中国,是北京电影制片厂演员。”台下骤然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刘晓庆后来描述当时的情景说:“我当时激动极了,当时,我觉得万里长城就在我身后。” 在“刘晓庆之夜”晚会上,她一个人表演节目近一个小时,这是她表演史上从未有过的。演出结束,人们拥向后台,向刘晓庆献上鲜花,她被热情的观众围住,久久不能离去。直到这时,刘晓庆才找回了一点在国内的感觉。 刘晓庆的多才多艺,使美国观众为之倾倒,许多华侨报纸发表大量照片称赞刘晓庆“才华横溢、仪态万方”,“风姿迷人、豪气凌云”。蒙特利尔市市长鲁迪?波雷泰给刘晓庆颁发了奖状,高度评价她的艺术成就。刘晓庆还收到了一位美国国会议员和一位加州议员写来的信,称赞和感谢她为中美文化交流所做的贡献。 刘晓庆在美国的“走穴”,赚到的美元不多,但赚到的名气可是呈立方比的。国内各种各样的媒体对刘晓庆这次出访活动进行了浓墨重彩的报道,不但加进了许多政治色彩,更把她描写成中国艺术家的杰出代表。一时间,刘晓庆似乎成了继乒乓外交之后中美文化交流的形象大使。这就是刘晓庆的过人之处,别人走穴赚到的只有钱,刘晓庆却通过走穴使自己不但财源滚滚,还名气大增。这种名利双收的效果恐怕连她自己都没想到。苦难和不幸是人生的宝贵财富,对刘晓庆而言,这笔财富她不但享用了,而且还意外地升了值。想想她当年“做女人难……”的那一番慨叹,正应了老百姓的话:“叫花子有叫花子的欢乐,皇帝也有皇帝的烦恼。”刘晓庆于小不幸中得此大幸,纵有些“皇帝的烦恼”又当如何? 个性张扬不甘寂寞的刘晓庆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恐怕一百个人会有一百种说法。她的个性的复杂性也正是她“红”到今天仍然动辄成为公众和媒体关注焦点的原因之一。很多人对她在公众场合无所忌惮飞扬跋扈的傲气和戾气表示反感,但是对刘晓庆本人而言,反感也是一种感觉,总比什么感觉都没有好。这也许是刘晓庆绯闻和官司不断的心理根源。 我们不能武断地说刘晓庆天生就是个不出风头就不能活命的人,不妨设想:假若当初没有那样的机遇,刘晓庆未能成为话剧团的演员,那么,她再喜欢出风头也没有施展的舞台。命运的转机给了她一次机会,她抓住了这个机会,成名了。社会的浮躁氛围膨胀了她出风头的欲望,那种“你们越批我越狂”的劲头,颇有些小孩子“人来疯”的味道。 凡人心态,对于比自己“弱”的人,会不自觉地俯视;而对于比自己“强”的人,则会不自觉地仰视。俯视,会感觉自己很高大、很了不起;仰视,会觉得自己很渺小、很卑微。前者使人产生怜悯之情,后者却往往把人的心态带入妒忌的渊薮。于是,别人成功,你就痛苦万状;别人倒霉,你会幸灾乐祸。刘晓庆每次遭遇挫折的时候,公众和媒体一哄而上口诛笔伐煽风点火的情状,其原动力就是“仰视”的心理反应 —— 我们总是抬起头来看着你高高在上春风得意的样子,我们看得太累了!现在你终于轰然倒下,终于跌落人间,我们就不能用幸灾乐祸的眼神看看你?就不能对着你高贵的身体吐上几口积郁在胸愤懑不平的痰唾? 早年的磨难和刻苦,使刘晓庆养成了独立思考的习惯,使她能够把骂声变做成名路上的财富,把骂声当成助威声。骂得越凶,她的名声越大,戏也演得越好,骂声成了她成功的动力。这一点,现在中国绝大多数演员都比不上她,何况还是在当年那种环境下。 在公众的眼里,名人不是正常人;而在名人的心里,却不知蕴藏着多少不被人们理解的痛苦和无法解说的委屈,不知蕴含了几多屈辱、迷茫、失意和落寞的情怀。“高处不胜寒”,就是这样的心境,就是刘晓庆表面张狂无状、内心孤寂悲凉的摹写。她的张狂,是对往昔自我生活状况的一种近乎变态的报复;她的标榜,是内心深处自卑感念的一种折射。她的放言狂悖,极度自尊,恰恰是自卑的暴露。是的,在刘晓庆内心的深处,潜伏着淡淡的、挥之不去的自卑。惟其淡淡,才可能久远,伴随她半生坎坷的脚步,延续至今。幼年时父母离异的不幸遭际、心比天高却不得不挖地耕田的困顿、初涉影事被人当众评头论足的尴尬,都是产生自卑感念的根源。她害怕这种自卑,不敢承认这种自卑,于是我们就看到了一个张狂无度的刘晓庆。刘晓庆为什么“屹立不倒”,为什么“常说常新”,我们以为很大成分上是她的个性使然,当然也有她在其他领域既创新又闯祸的因素在。可以说,确定了走“性格演员”的路,是刘晓庆演艺生涯的重要里程碑。尽管个性的演出同时也为她招来了非议、谩骂和谴责,但她真正得到的,是对她极富特色的表演的啧啧赞叹,是在观众、电影界越来越高的知名度,以及一个又一个令她身价倍增的名誉头衔。 无论如何,刘晓庆是名人、还是个不安分的、喜欢表现自己张扬个性的名人,这已是不争的事实。那么这个“喜欢张扬”是否含有不计内容的成分呢?只要有“刘晓庆”三个字,只要公众的眼球不断被“刘晓庆”三个字吸引着冲击着,你骂也好,捧也好,都是在宣传我的存在。笑骂任由笑骂,我自走我的路。有人说刘晓庆故意借媒体炒作自己,就算这是真的,就算刘晓庆心里就是这样“设计”的,你又能怎样?炒作刘晓庆的是媒体,不是刘晓庆本人。你媒体把人家炒作一番,还反过头来说刘晓庆在“借媒体炒作”,这不是自己承认被刘晓庆利用、被刘晓庆玩弄于股掌之上了吗? “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无论好名恶名,身前身后名,刘晓庆要“名”做什么?何况这个“名”是可以凭空“要”就能得来的吗?一切拜媒体所赐、公众所赐,刘晓庆应该额手称谢,公众和媒体应该深深反思才是。作为名人,尤其是刘晓庆这样喜欢张扬口没遮拦的名人,她的家事几乎世人皆知。但是在此,我们也有必要简约地记录一下她的身世。这对我们全面地了解刘晓庆是大有裨益的。%%%丑小鸭的经历和“生父之谜”造成的心理磨难,困扰着幼年的刘晓庆,铸就了她倔强不屈、桀骜不驯、你禁我行的反叛性格。 像所有新中国成立后出生的人一样,刘晓庆的童年是幸福的。与大多数人不同的是,刘晓庆出生时,迎接这个新生命的只有她的母亲刘慧华 —— 父亲在她出生之前就和母亲离婚了。至于母亲与生父当年如何相爱又如何分手,刘晓庆至今不清楚;只知道亲生父亲离开时,母亲正怀着孕。这是刘晓庆长大之后在很长时间里都无法原谅生父的重要原因。多数人出生时有父母的呵护,她却只能面对孤苦伶仃的妈妈。多数人拥有的她都没有,这就酿成了她“人所具有的,我都要有”这种要强性格的补偿性心理因素。 刘晓庆3岁那年,母亲与继父冉昌儒结婚,刘晓庆从此有了这位和她相伴近半个世纪的父亲。但是这些情况刘晓庆当时一无所知,继父对刘晓庆视如己出,童年和幼年的她,一直像所有的孩子一样,很幸福地生活在完整的父爱和母爱之中,直到14岁入团填表时才知道“父亲”和她没有血缘关系。 这突如其来的亲情变故,让刘晓庆一下子对自己的身世充满了疑惑。刘晓庆长大以后听母亲说起过生父的“冷酷无情”:自己1岁的时候得了肺结核,这个当时被认为是不治之症的病险些要了她的命。母亲为给她治病到处奔波,每天从牙缝里挤出钱买药。现在只值几毛钱的肺结核药“雷米封”,那时要几十块。即使在这样的时候,他们也没有得到过生父的一分钱,甚至连只言片语的关心问候也没有。这样的经历在刘晓庆心中投下了很深的阴影,对生父与母亲的离异(刘晓庆认为那是抛弃),她在很长的时间里都不肯原谅。可以说,她和母亲对生父都非常痛恨。但在刘晓庆的心底,却始终有一个强烈的欲望 — 弄清楚自己的生父是怎样一个人。她几次问母亲,可是母亲怎么也不肯告诉她,只是一味地告诉她眼前这位就是她的亲生父亲,她只有一个父亲。 刘晓庆是一个感情丰富的人,更是一个性情中人,“生父情结”一直深深地萦绕在她的心头。她在《我的路》中写道:“我不要见他,永不要见。他也许到现在也不知道我是母亲的孩子。就是现在站在我面前,我也不认他。”“他在欢乐的时候有了我,留给母亲重重艰辛。他对于我们没有履行过父亲的责任,没有任何养育之恩。” 话是这么说,但亲情和血缘是割舍不开的。对生父的痛恨和思念几乎同时出现,又同时煎熬着她的心。 《我的路》发表后,听说大明星刘晓庆还没见过生父的面,于是就有很多人上门来认女儿。北影的门卫见多了这样的人,来一个便赶一个。后来,刘晓庆带着电影《太监李莲英》参加西柏林的一个电影节,有一个年轻人找到姜文,自称是刘晓庆同父异母的弟弟,当时在西德留学。小伙子自称是受父亲之托来认这个姐姐的。因为他说出来的事挺靠谱,尤其是刘晓庆和她母亲的生辰八字之类都说得清清楚楚,刘晓庆便见了他一面。回国后,刘晓庆又见到了生父 — 一个来自山西的退休老人。当时生父已在山西退休,退休前是一名修铁路的工程师。生父在山西成家后,又有了4个儿子和1个女儿。 刘晓庆生父的详细情况没人知道,但是母亲刘慧华的经历却令人心生敬意。那年在全国政协开会时,沈醉(前国民党特务头子)告诉了刘晓庆一个秘密:“如果我当年下手快,早点抓了刘慧华,今天就没有你刘晓庆了。”原来,刘晓庆的母亲刘慧华、舅舅刘渝民当年都是中共重庆地下党的党员,舅舅是区委书记,母亲跑交通,兄妹两人都在沈醉的黑名单上。而继父冉昌儒那时是川东地下党党员,他的领导人就是那位著名的“双枪老太婆”。当时冉昌儒在华蓥山一带活动,公开身份是个有钱的医学院学生,没有暴露真实身份。 解放以后,刘慧华、冉昌儒选择了搞专业,在成都体院附中当了正、副校长。两人在业务上是好搭档,终于在生活中走到了一起。第二年,刘晓庆有了妹妹晓红。 当一个花季少女骤然知道自己的父亲竟是继父时,那种心灵的震撼与冲击究竟有多么强烈,恐怕只有刘晓庆自己能说得清楚。这件事在刘晓庆心中投下的是阴霾还是阳光,也只有通过她成为公众人物之后的种种表现来诠释了。 幼年的刘晓庆并不好看,黑黑瘦瘦的。邻居们看到晓庆长成这样,都对母亲说:“还不赶紧给你女儿剃头呀,将来长大了嫁不出去她要怪你的。”母亲听从邻居和同事的劝告,咬咬牙拿起剪刀,在晓庆头上来了一个斩草除根。而不明就里的刘晓庆最怕的就是剃头。别的小孩子一头秀发,她们不剃,为什么我要剃?因此,每次剃头时她都像是赴刑场,捂着脑袋拚命地哭喊、反抗,一副留发不留头的气势。每逢这个时候,只有外婆有办法,因为外婆会讲故事。她和颜悦色地对晓庆说:“剃了头好,你不是要当花木兰吗?花木兰小时候就剃光头。” 外婆这一招很灵,一提到当花木兰,刘晓庆的哭声便戛然而止,乖乖地坐在椅子上,任凭母亲大刀阔斧,一直坚持到最后成为小秃子。刘晓庆每次捂着光头走出屋子,总会有人投来惊异的目光。尤其是一些小伙伴,跟在她后边又喊又叫又跳,拿她的秃头开心。 成了小秃子的刘晓庆,决不愿意成为同伙欺负的对象,为此她便要处处显露出与一般的小孩子不同,让同伴们对她刮目相看。 久而久之,她成了一个处处“反潮流”,时时想造反,使父母十分头痛的“屡教不改的坏孩子”。 那是她的思维方式,似乎凡是大人反对的她就想拥护,凡是大人拥护的她就想反对,越是禁止她做的事情她越是要去试一试。这样的思维方式,恐怕就是她反叛精神的初萌。 母亲告诉她,在床上玩玩具的时候,不要把玩具掉到地下。她等母亲一转脸,便把所有的玩具都往床外一推,统统弄到地下。继父告诉她,蓖麻籽不能吃。她等继父不在时,便跑去摘蓖麻籽,拿了当花生米似的往嘴里塞,结果吃下后又吐又拉,险些中毒。在她家旁边有一个菜园子,里边种了许多萝卜,外婆叫她不要随便到园子里去玩。可这话好像提醒了她似的,等外婆一转身她便钻了进去,连挖带拔,糟蹋了好多萝卜,被人家“人赃俱获”…… 刘晓庆的父母对孩子管教甚严。对所有的课文,父母都要求她倒背如流。有一次让她背一篇课文《灌木》,文章枯燥无味。她被逼着站在桌子面前,背呀背呀,上下眼皮直打架,怎么也背不下来。但母亲拿着家伙站在旁边,一点也不可怜她。直到半夜,好歹总算把它背下来了,母亲才允许她去睡觉。朦胧之中她听到父母在商量,如果她不听话用什么东西打她比较好,做到既不伤皮肉又要让她觉得痛。刘晓庆听到这里气坏了,睡意全无,抓过母亲的枕头,先在心里喊了一句“打倒妈妈!”然后狠狠地在妈妈的枕头上吐了好几下口水。 苦难是人生的老师。虽然“丑小鸭”的经历和不知生父是谁的孤独使刘晓庆从小有了一份抹不去的自卑,但谁也不能否认,正是这种心理上的磨难,铸就了她倔强不屈、桀骜不驯、你禁我行的反叛性格。 离婚风波和《我的路》的发表,使刘晓庆迅速从一个知名影星变成炙手可热的公众人物,变成千夫所指的“坏女人”,这种遭际使她的反叛精神愈发昂扬。 20世纪70年代末,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时代,“真理标准大讨论”使得中国可以摆脱束缚轻装上阵进行改革开放,向世界打开国门,令社会全方位转型,上至政治经济文化,下至衣着言谈举止。经济的发展、国门的骤开、社会的转型给中国人展示了一个“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新世界。 刘晓庆第一次婚姻的年代,结婚必须经过双方单位的组织调查予以批准后才被认为是合法的。那时候,个人的一切都属于单位,组织的认可大于法律的认定。结婚既然如此,组织对离婚的干预便势所必然。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已经成为公众人物的刘晓庆,居然敢于旗帜鲜明地抛弃己所不爱,大胆追求己之所爱,是要有相当勇气的。当第二次婚姻开始直至最终结束之时,商品经济的发展大大改变了人们的生存条件及以此为基础建立起来的道德价值体系,世界上的各种文化也随着日益发达的大众传媒入侵和渗透,使得刘晓庆的个人问题再次被社会化。而大众对离婚的逐渐认同和干涉力量的步步弱化,使刘晓庆的婚姻成为那个时代的一个标本。 刘晓庆是一个个性鲜明、敢做敢为的演员,她给人最突出的印象、同时也是最令一些人反感的就是一个字:狂。里里外外都透出一股“不畏天命,不畏大人,不畏圣人之言”的狂劲儿来。刘晓庆的从影之路,起步并延展于中国社会从苦难多乱走向大治的新旧嬗变时期。然而,政治上的拨乱反正不可能取代年深日久的封建伦理文化对小农意识和市民情调的广泛渗透。好他人隐私之奇,在一个精神和物质双重贫困的国度里,几乎是绝大多数国民的普遍嗜好。而刘晓庆生性不羁,露面银幕不久又闹出了家庭婚变,这自然会成为众口啧啧的谈资。中国人一向讲究温良恭俭让,却对“枪打出头鸟”之道无师自通,突然间看到一个本应该“令仪令色,小心翼翼”的女子竟然如此这般毫无遮拦,不加收敛,不知天高地厚,当然要始而反感,继而群起攻之了。 刘晓庆是这样解释自己引发物议的原因的:“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当然也绝不例外。由于各人的性格各异,每个人的缺点也不相同。我桀骜不驯,不合潮流,不是个惟命是从的‘乖孩子’,不思悔改,招来众多人的非议是自然的,在中国,甚至可以说是正常的。” 这的确是客观之言——个人性格与传统观念相悖,招致非议是“自然的”而且是“正常的”。 她的这种剖析很快就得到了验证:当年由于电影《瞧这一家子》《神秘的大佛》招致无数非议和谣言的刘晓庆,又因为主演的电影《原野》在国内禁映再次身处谣言的中心,各种无端的猜测和传闻不胫而走,愈传愈玄。由于当时国内电影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再加上社会风尚的偏倚和落后,未必有多少人真的能够欣赏刘晓庆扮演的角色,然而却一定有很多人愿意毫不费力也毫不负责地谈论她的婚姻、她的交际、她的“作风”等等。在这些似是而非的传言中,刘晓庆比以前更加“不正派”、甚至已经“近于无耻”了。香港的一家杂志率先登出了类似的消息,日本的报纸转载了这一“特大”新闻,接着,国内也有刊物予以登载。刚刚成名的刘晓庆因此背上了沉重的心理包袱,再一次成为是非漩涡的中心,她的婚姻也因此被逼上了绝路——谣言满天飞,刘晓庆的丈夫王立听而信之,夫妻关系发展到不可调和的地步。他们只好离婚了。在当时的中国,离婚是一件骇人听闻的大事。那种让人指指点点的日子,使刘晓庆痛不欲生。刘晓庆说:我已经十分不幸了,可是最不幸的还不是因为“离婚”,而是因为离婚的是一个“女明星”。 尽管刘晓庆一再提醒自己不要被这些毫无根据的流言所牵累,而要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艺术创作的天地中去,但现实却让她得不到一分钟的安宁。无论她走到哪里,总有人对她指指点点,暗地里戳她的脊梁骨;当着她的面,人们也投以怀疑、厌恶的目光,似乎很害怕沾了这个“坏女人”的邪气。在拍戏所住的招待所房间四周,常常聚满了好奇的人们。他们不厌其烦地打听、传说刘晓庆的风流韵事,对她离婚的细节详加盘问。而刘晓庆只好对那些“不怀好意”者一次又一次地重复自己离婚的真正理由,期待得到别人的理解。 可是,不管她怎样诉说,人们仍然捕风捉影地从她的话语中找漏洞,再把她的话当作珍贵的秘闻四处传播。很快地,她自己说的话又变成面目全非的传言。 在拍戏过程中,连同一个剧组的人也对她充满了防范、戒备之心。时常有人突然破门而入,闯进她的房间“看看”;深更半夜,也有男同事们以接电话为借口,到她的屋子里来瞟一下;每当有男客人来访,更是有不知多少双眼睛在暗处投以审视的目光。更让她无法忍受的是,有关她的一切都成了越轨的嫌疑,某某人发现了她的拖鞋在某人房间里,转天她的什么东西又跑到另一个人的房间。还有绘声绘色宛似亲见的“新闻”:刘晓庆在半夜敲了某某的房门…… 处在这样的环境这样的氛围之中,刘晓庆自然难过、委屈、欲辩不能。可谁又能理解她、相信她呢? 更让她痛苦的是,由于这些传言,北京电影制片厂在正式公布她为1982年的先进生产者之后,又莫名其妙地将她刷了下来;中国电影家协会迟迟不能批准她的入会申请;熟悉的人们和不熟悉的人们把她的形象越描越黑,大有把她作为20世纪80年代的“潘金莲”加以唾骂、批判的架势。 五花八门的猜忌与谣传以及庸俗不堪的窥探、以讹传讹等,远比刘晓庆的表演艺术能更快速地蜚声于世。 在此情况下,刘晓庆“不堪重负”了。一向自认为光明正大的她再也不想这样不明不白、窝窝囊囊地偷生了。她要勇敢地站出来为自己辩护。《我的路》由此诞生。 她在书中这样写道: “我决心站出来为自己说话,说真话,将我所认为的事实真相及我认识的自己公之于众,让所有的公众判别是非曲直。我要写下我的自白书、宣言书、挑战书,发出我的呼喊。我找来了纸张,开始了《我的路》的第一页。我要写出我的个性,它曾给我带来无数的非议和白眼;我要写出我的观点,它们曾无数次被扣上“浅薄”、“谬论”的帽子;我要写出我的孜孜不倦的努力,它一直被指责为“白专”、“不突出政治”、“个人奋斗”;我要写出我的志向、理想,它们一直被批评为“狂妄”、“骄傲”、“目中无人”;我要实事求是地写出我的道路,我要证明我取得成功既出于偶然又出于必然,我要告诉观众至今认识到的我的缺点和不足,我也要写出我的正直善良的心。我不阿谀奉承不吹拍拉扯,这一切我都要尽力真实地写下来,写出来。我尽力不做结论,只写事实,我解剖我自己,包括我自己的不愿意让人干涉却一直最多最大限度地被人干涉的个人生活,我解剖自己分析自己,袒露自己,用一把尖利的刀将自己弄得血肉淋漓,然后将它们交到观众的面前,我相信人的善良的本性,相信人们会对我做出公正的评价。” 这是她的抗争,是她的自白,也是她的宣战书 —— 她要向那些往她身上泼脏水的人宣战,向这些无缘无故泼在自己身上的脏水宣战。 “我的心、身体都已伤痕累累,我把这红彤彤的一个自己,呈现在大家面前:伪装已尽数剥去,那最后一块遮羞布也已揭开……” 《我的路》一发表,在社会上引起的震动超出了刘晓庆本人及一切文艺评论家的想象。人们没想到作为电影演员的刘晓庆也会写书,没想到她会写这样的书,没想到她会这样写书,更没有想到书的内容离经叛道、大言不惭到了人们无法忍受的地步,好像在有意挑逗人们那平和了数千年的心态和中庸了世世代代的神经。在习惯了客气、习惯了即便别人说你好你自己也要说不好的人们眼里,刘晓庆简直就是一个怪物。一时间,各种议论纷至沓来,刘晓庆再次陷入千夫所指万人唾骂的海洋,她没有选择瑟缩,而是泰然处之,我行我素。 刘晓庆一夜之间发生了质的变化,一方面是知名度迅速上升,一方面是她本人的性格和思想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民间有谚:“虱多不咬,债多不愁。” 经历了这场暴风骤雨般的批判,刘晓庆忽然发现,身上的脏水太多了,反而没有了先前的负累,她得大轻松得大自在,从此在艺术舞台和社会舞台上更加放得开,更加随心所欲了。她悟透了一个道理:面对公众和媒体,不必再轻信,也不必按别人的要求来约束自己。她明白,自己就是再循规蹈矩,人们也不会相信她,倒不如甩开包袱,随心所欲无拘无束地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来得更洒脱。她的思想方式进入了一个“自由王国”的境界 —— 笑骂任由笑骂,我自走我的路!聪明又很幸运的刘晓庆选择了一个最适宜讲述故事的年代,这个年代最可能让她的故事造成轰动与侧目;而她讲述故事的口吻,无疑会使习惯于墨守陈规、谨小慎微的大多数国人难以接受。尤其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一切仿佛都在刘晓庆的预料之中,好像她要的就是这种“效果”。所以她才写书,才义无反顾、“视死如归”地写出了她想说的话。实际上,刘晓庆再聪明,也不可能事先预料到《我的路》发表之后引发的社会反响。如果说她恰恰是因为离婚、因为出书才声名鹊起,那不过是性格之使然 —— 她的反叛精神,她倔强不屈的性格,她的“逆潮流而动”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使她自然地做出了选择,以致无意中成为一个炙手可热的名人。 刘晓庆的作品之火爆应该说出乎所有人的想象,而她也由一个单纯的电影人变成了一个艺术家、文化人、作家,这是许多名人、明星梦寐以求却得不到的。可是,即便是“出书”这么“简单”的事,要选择这么好的时机,使用如此狂放不羁的自述口吻,也不是每个名人都能做到的。刘晓庆做到了,虽属无意,却是必然。 客观地说,刘晓庆最大的魅力不是她的容貌,而是她独特鲜明的个性和勇气。这种个性和勇气只有两个字可以概括 —— “真实”。作为一个计划经济体制下拿着国家工资的普通演员,刘晓庆竟“大言不惭”地声称:“我是中国最好的女演员”;作为一个举手投足都引人注目的名女人,她敢于旗帜鲜明地表明自己要同居不要婚姻的观点;尤其是书中把她的成功完全归结为个人奋斗而不见“组织的关怀”和“党的领导”的表述方式,更为当时的主流意识形态所不容。这一切,对于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女人来说,确实需要非凡的勇气。 《我的路》出版的年代,我们的国家和民族还没有走出“文革”时期极左思潮的阴影,几千年封建礼教和传统的中庸思想仍然桎梏着多数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压抑个性、反对个人奋斗仍然是一种时代通病。而刘晓庆作为一个没有多少政治意识和观念束缚的女演员,在率性而为的下意识的抗争中无意间打破了某种政治观念上的禁忌,其行为也就超越了个人反抗精神的范畴而具有了广泛的社会性。在《我的路》中,她无所顾忌地提出成名成家的观点。当时那种万马齐喑思想沉寂的时代,刘晓庆的观点同时引发了官方媒体的批判和一部分民间青年知识分子及渴望变革者的推崇,构成了开放大门初启时思想观念上的交锋 —— 集体英雄主义对个人奋斗观念的禁锢;单一理想对弘扬个性的排斥。这种观念的差异在当时那种泛政治化的背景下被提升到异乎寻常的高度,而这一时期逆反心理的形成更使刘晓庆成了个人奋斗的动力源泉,引起了无数不甘随波逐流者的巨大共鸣。 刘晓庆作为一个毫无背景的演员,为着生存,为着发展,为着实现自我,不得不举起反叛的大旗,以对艺术的执著追求反叛旧传统,反叛旧观念,反叛旧道德,反叛那些行将失去存在根据的社会秩序。初入影坛的刘晓庆,以对艺术的那种刻苦钻研、虽九死而无悔的忘我精神和孜孜以求、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劲头,不但塑造了一个又一个生动鲜活的银幕人物形象,而且突破了电影演员的单一艺术实践,在电影与音乐、电影与电视、电影与舞台、电影与文学间腾挪跳跃。她的“走穴”,既是为生存而拼搏,也是对旧的艺术体制和秩序的反叛;她的赴大洋彼岸办个人影展的行为,既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努力,也是对意识形态领域封闭意识的反叛;她的写作,既是个人奋斗的实践,也是对传统观念和束缚个性的集体意识的反叛;她的离婚,既是对女性自我解放的追求,也是对传统家庭伦理和婚姻道德观念的反叛……在这种反叛的过程中,刘晓庆遭受了诸多打击和摧残,忍受了无尽的痛苦和屈辱,却无形中担当起一个思想解放先驱的角色,这种贡献已经远远超出了一个演员所能做出的贡献。刘晓庆是公众人物。既然是公众人物,就要面对公众的品评。这品评包括着赞扬、批评,也包括着捕风捉影的传言和无中生有的捏造。目前社会上以刘晓庆为题材的“纪实”类书籍林林总总不下十数种,浏览一遍,大抵是彼此抄录,稍加生发即告出笼。很多有关刘晓庆的资料、故事,均以相同或稍有不同的面目出现在各类书籍中。写公众人物不是写小说,一些公开的个人经历和历史事实纯属资料共享,不同版本的书籍中出现雷同是必然的,这无可厚非。但是在这一类书籍中,却绝无仅有地出现了一篇奇文,“独家”披露了刘晓庆的一件“奇事”。以人们对刘晓庆的猎奇心理和动辄批判辱骂犹嫌不足的态度观之,这样具有很强 “可读性”的故事本该被好事者大加渲染,被那些为刘晓庆“著书立说”者们争相引用,可是,这样一份资料却错过了众多写家的法眼,没人引用。这是否反证了一种真实 —— 此奇闻纯属捏造? 这篇文章的作者是一位旅美作家,文中列举的事例不知道是从什么渠道得来的。在他的笔下,刘晓庆完全是另一种形象,是什么呢?一个胡言乱语没有起码的理智和常识的女疯子。给人的印象是:这样的疯子,趁着片刻清醒的时候勉强演演电影已经是很大的奇迹了,怎么会这么多年来写书、出国、走穴、办公司而不为有关部门察觉呢?怎么会连续三届当选全国政协委员而没有被送进精神病院呢? 长长的一篇夹叙夹议的文章,列举了刘晓庆的两句话、一件事。两句话非常狂妄,狂妄到所有的人看了听了都会觉得刘晓庆真的是不正常了:“中国有两个神,一个是毛泽东,另一个就是我刘晓庆。”“我们四川出现了两个能人,一个是邓小平,一个是我刘晓庆。” 一件事是:刘晓庆居然自以为是神,但又不知道自己是何妨神圣。心智迷乱到这一步,看来司法部门当初把刘晓庆抓进监狱肯定是误抓,涉案金额巨大的偷税案肯定也与刘晓庆无关 —— 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患者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刘晓庆应该去的地方不是监狱,而是精神病院。 对于这篇奇文中所列举的刘晓庆的言行,我们的态度是:不予采信。因为我们始终相信一条最简单最古朴也最可靠的真理: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从这篇文章的行文来看,文中所列举的事例没有一样是作者亲身经历或亲眼看到,可是他却予以采信了,这是他的自由,别人无奈他何。 这也是本书的这一个章节之所以命名为“面对刘晓庆”的原因之一。我们并不想为刘晓庆遮掩什么,但是我们尤其不想往刘晓庆身上再泼什么脏水了。我们可以不喜欢刘晓庆,甚至可以讨厌刘晓庆,但是我们还有起码的理智,知道不能凭着道听途说故意糟踏他人的名声—毁人名誉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所以,我们只想面对一个真实的刘晓庆,一个有血有肉有着常人情感和思维方式的刘晓庆。 人们更愿意相信关于刘晓庆的所有负面报道,更乐于在那些“令人厌恶的事件” 中反复探讨、追问甚至痛骂,这是社会人文环境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正如中国老百姓所说的那样:“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刘晓庆的生活经历告诉她:“假如我不嚣张、不咄咄逼人、不霸道、不口出狂言,就不是刘晓庆,大家就不认可。”姑且不论她的这些话是否完全符合事实,但从某一方面而论,“嚣张、霸道”,的确是刘晓庆无奈之下的一种选择和对策。考虑到这一点,我们似乎不能不对她的“狂悖”言行有所理解。 况且,刘晓庆“狂悖”的言行多半是做给人看的,也可以说是有点“故意”表现给媒体和公众看的,这大概是萌发于少女时代的那个“补偿性心理因素”在作怪。而对亲人、朋友,对合作者,总之,当她不需要“表演”、不需要“做给人看”的时候,她还有着鲜为人知或者是媒体和公众都不愿意知道的另一面。比如她的敬业和艺德。 论艺德,论敬业,刘晓庆在电影圈内可说是有口皆碑。 刘晓庆从影以来,和谢晋、王好为、李翰祥、凌子风、谢铁骊、田壮壮等著名导演都合作过。她尊敬老一辈,在拍戏时注意听取别人的意见,肯钻研,顾大局,这些都给电影界的同行留下了深刻印象。 我们在采访刘晓庆的合作者、《逃之恋》及《火凤凰》等剧的制片主任王海峰时,他很激动地说:“社会上流传的好多关于刘晓庆耍大牌、说大话、欠账的事,就我个人来看,我觉得她根本不那样。那些传言,我觉得都是误会和偏见造成的。刘晓庆说话直,可能会得罪一些人。很多人借她的名声做生意,她自己又照应不过来,出了经济纠纷就往她身上推也是有可能的。我觉得对一个人的评价,不能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报纸上有时候听风就是雨,抓住一点小事就大肆渲染,这对刘晓庆很不公平。”王海峰在刘晓庆拍摄的5部影视剧中都担任制片主任,可以说是和她接触最多的人之一,在他眼里,刘晓庆最值得称道的也是艺德。无论拍什么戏,刘晓庆总是非常守时,工作起来十分投入,常常一干就到深夜,王海峰等剧组工作人员只能完全跟着她的时间表转。 “拍《火凤凰》时,刘晓庆化妆需要绷皮,拍摄周期好几个月,她就总那么绷着,一般女人真受不了。七八月的北京,简直就是‘桑拿天’,摄影棚里还有10万千瓦以上的大灯总那么照着,所有的男同志都是赤膊短裤还嫌热,刘晓庆一身古装包裹得严严实实,大灯近距离地烤着,又要表演又要说台词,脸上还是那么光彩照人,别人下了戏,早早赶着去换衣服,刘晓庆为了不给化妆师添麻烦,能不换就不换。外面流传她耍大牌,根本没有的事。在剧组,她是最守规矩的,甭管是当制片还是演女一号,她永远都是和我们一块儿吃盒饭,从来没有半点特殊。刘晓庆还有个特点,甭管遇到什么为难事,一到摄影棚就‘活’了,什么烦心事都没有了。有时候遇到我们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她一来,讲上几句笑话,逗大伙儿一乐,全好了。别人怎么看她,我不知道,也干涉不着,反正我们认为她是个很好合作的人,很重情义,她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如果是朋友的话,我们有事先找朋友。”王海峰还给我们讲了这样一件事:1998年,《逃之恋》在吉林梅河口火车站(因为只有那里还有蒸汽火车)拍一场戏,剧情要求刘晓庆手里拿着一封信在站台上追着正在出站的火车跑,火车上是“蔡锷”的“夫人”竭力伸手要接刘晓庆手中的信,刘晓庆在站台上奔跑,一边跑一边热泪横流,她完全进入了角色,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止不住地往下淌。王海峰等剧组工作人员也被刘晓庆的倾情表演所感动,一个个热泪盈眶。几部摄像机从不同的角度拍着这个场面,镜头快速切换,远景、近景、特写……大家都没想到的是,刘晓庆的表演太投入了,竟然忘记了火车已经驶出站台,站台的延伸处是一段坑洼不平的沙石土路,刘晓庆从平整的站台上毫无防备地快速冲上这段路,脚下一绊,整个人突然摔了出去。王海峰说:“当时大家都吓坏了,可是因为都知道这是在拍戏,虽然晓庆摔倒是个意外,导演没有喊停,这样一个难得的镜头更能刻画人物的内心。大家虽然心里着急,可是现场纪律管着,都没敢动。不料她家的小保姆正巧在现场,看见刘晓庆摔倒了,关心情切,不顾一切地哭喊着扑进了镜头。我想制止没来得及,气得大骂了一声‘傻X’。可惜说什么也晚了,这条珍贵的镜头报废了。”在惯性作用下,刘晓庆摔得很重,双手双臂都被粗砺的地面搓破了,鲜血直流。可是她什么都没说,把受伤的地方用纱布缠好,换上衣服马上重来。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怀疑刘晓庆对待艺术和对待朋友的真诚,但在现实中,却很少有人对她的这些侧面感兴趣,甚至没有多少人愿意相信这些。人们更愿意相信关于刘晓庆的所有负面报道,更乐于在那些“令人厌恶的事件”中反复探讨、追问甚至痛骂,这是社会人文环境中普遍存在的低级趣味使然,正如中国老百姓所说的那样:“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刘晓庆经常被误解,经常受伤害,也许就是因为常常被误解被伤害,使刘晓庆产生了逆反心理。她自信、自豪,但别人说她狂傲,于是她就针锋相对,发表了一篇令人瞠目的“宣言”: “我得了6次电影‘百花奖’、‘金鸡奖’,还有所有官选民选最佳女演员第一名;无论是我写的书我做的事我唱的歌我拍的电影还是我谈的恋爱我打的官司,都热闹非凡并且轰动一时;据说有人为了见我一面肯出100万美元,还有人为了看我一眼付出宝贵的生命,有人为了和我说一句话被人群挤踩得血肉横飞。虽然我觉得这一眼未免太昂贵,并且认为牺牲生命血肉横飞实在罪孽,可信程度也大打折扣,可是我想演什么角色就能演什么角色,想找到最好的合作者就能找到最好的合作者,从而心想事成,游弋在艺术的自由王国,却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尽管我‘偷税’,尽管我‘离婚’,尽管我在四川与一报纸打官司,尽管我‘打观众’,尽管我‘和记者吵架’,尽管我这般那般,刘晓庆三个字依然名扬四海。无论是名垂青史还是遗臭万年,还没有哪一个角色被众人嗤之以鼻。我的业余生活虽然是杂七杂八涉及各个领域,可我在工作时间却是干什么吆喝什么,兢兢业业,出来的活还都说得过去。‘刘晓庆’这三个字要卖,世界上还没有足够的钱来买呢。” 这是典型的刘晓庆风格的自白书!那份自信近乎于“自吹”,简直让人怀疑她是不是有“自恋”情结。但是,倘若我们以平常心看她这篇“檄文”中的“自吹自擂”,剔除她说这些话时好像在和什么人抬杠斗气的“狂傲”口吻,那么,她说的这些哪一件不是事实?倔强叛逆的性格是她人性张力的外在表现,但是这并不妨碍她的真实和真诚。 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我们尤其需要媒体的公正—公正地对待一切人,当然也包括名人。 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我们尤其需要媒体的公正—公正地对待一切人,当然也包括名人。 “永不回川”,被列为刘晓庆的“狂言”之一,还有人多次据此讥笑她“说了不算”。据我们看,这不过是她率真和简单的表现之一,宛似一个妻子和丈夫顶嘴吵架,“我再也不理你了”之类的话张口就来,事实上很少有男人或女人把这时说的话当真。所以,“永不回川”与其说是刘晓庆的誓言,无如说是她激愤时的气话。其实在这种事情上纠缠很没意思,用这样的事例来攻击刘晓庆“说了不算”也很没味道。 刘晓庆是名人,不假。刘晓庆经常“惹是生非”,也不假。我们的一些媒体呢?在刘晓庆惹出“是非”之后,是在客观公正的前提下予以如实报道,还是怀着“这回可逮着你了”的幸灾乐祸心情捕风捉影,传播谣言,必欲把水搅浑呢?北京的老百姓形容后一种心态有句传神妙语:看热闹不嫌事大。有的媒体对有关刘晓庆的报道所持的恐怕就是这种心态 —— 看热闹,事情闹得越大越高兴。 无论对谁,以这样的心态参与报道,能保证客观和公正吗? 2003年10月中旬,刘晓庆出狱后首次接受媒体采访。她选择了在中国、甚至在全世界华人当中都影响极大的凤凰卫视,采访她的是名声与刘晓庆相比毫不逊色的大牌主持人吴小莉。 也许因为都是女人的缘故,也许因为经历了422天的洗礼,刘晓庆在接受采访时心态十分平和,没有了往日的张扬和浮躁,却多了几分深沉、宁静和思考。她坦承:在看守所的日子里,她“经常大哭,泪飞顿作倾盆雨……绝对坚强的人是不存在的。人家都认为我是女强人,其实恰恰错了”。 谈到这次牢狱经历,刘晓庆没有像以往那样指责别人、强调客观,而是诚恳地检讨自己,以思辨的观念看待:“我觉得这件事情对我来说是件好事,虽然这个过程本身不是很舒服。但是我仔细地回想和总结,还是对这件事情表示感谢,因为这件事情中我失去的都是短暂的和有价的,而我所得到的都是长久的和无价的。” 这的确是一个崭新的刘晓庆,一个学会了正视和内视自己的刘晓庆。这种人生感悟,这份平和宁静的心态,与过去那个无论正确与错误都死扛到底誓不低头的刘晓庆判若两人。她的这种表态,也恰恰说明了这种人生感悟的真诚和实在。刘晓庆失去的是422天的自由,得到的是永久的友情、爱情和婚姻;失去的是虽然数额巨大但终究有限的金钱,得到的是足以受用终身的人生教益。权衡得失利害,坏事变成了好事;而尤其令人欣喜的是,刘晓庆自己明白了这种得失利害的内涵。可以说,这才是真正“长久的和无价的”。 实际上,我们这里看到的也许是刘晓庆的另一面,是她真实的、没有被媒体渲染、改造、歪曲、加工的一面。看来,刘晓庆这个人本来就存在着被某些媒体忽略或掩盖了的其它一些侧面。就在刘晓庆被关押之后,她公司的员工们通过律师刘少雄转交给有关部门四份文件,其中之一就是刘晓庆的秘书林竹撰写的《我所认识的刘晓庆》。所幸不长,今照录于下: “尽管社会上对刘晓庆的舆论褒贬不一,且贬多褒少,而作为在她身边工作、生活了两年的我,仍想以我的切身体会和感受用事实讲述一个真实的刘晓庆。 “我是1992年6月与晓庆开始朝夕相处的。那时的晓庆仍在以拍戏、演出、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为主。公司等一切与商务有关的活动均未开始。她每天的日程安排得很满,无任何闲暇。晓庆勤奋、努力、刻苦用功,善良、宽容、热情、诚恳,在她的身上有一种令人无法抗拒的魅力,这种魅力不仅对男性有着极大的吸引,在女性云集的圈中同样令人无法抵挡。我便是被她的这种人格魅力所吸引而来到她身边的。 “晓庆对事业精益求精,忘我奉献。众所周知,自晓庆从影至今,在银幕、荧屏上塑造过千姿百态各色各样的人物。为了真实生动地表现人物,她被拔过眉、剃过头,为练武功身体被摔得青紫、红肿,对于这些她从未抱怨、委屈、自怜、埋怨过,相反,还津津乐道地向朋友们讲述着‘受刑’的趣闻。 “晓庆为了我能顺利完成拍摄,在拍我整段台词戏时,她悄悄站在我对面,用口形来提示我下面的台词,使我能顺利地一次通过拍摄。我想,中国的大牌明星、大腕演员可谓不少,而像刘晓庆这样不摆明星架子,主动为一个饰演小角色的普通演员提词的举动,虽不能说绝无仅有,但也确实从未听到过(要知道当时,我和刘晓庆并不熟悉,更谈不上是朋友了)。 “她虽是大牌明星,但在任何剧组中都是与所有的演职人员共同用盒饭,从无特殊。1991年几个挚友到晓庆处为她庆祝生日,玩得有点晚了,晓庆留我们几个住在那里,当时住房不大,晓庆为我们打地铺,且她考虑到我睡觉不好,怕在地铺上和她们一起睡休息不好,故坚持让我睡在惟一的一张沙发上。可见她处处都替别人着想。第二天早上我们还在洗漱,晓庆自己已把地铺收拾完,并为我们准备了早餐。当时突然变天,由于前一天大家都未穿更多的衣服,特别是徐松子是从上海赶回北京,从机场直接过来的,只穿了一条短裙,尽管大家一再推辞,晓庆仍坚持为我们每个人都找了一件毛衣,还为徐松子找了裤子。这件毛衣至今还存放在我的衣柜中,尽管我现在已有各式各样的毛衣,但我仍珍爱着这一件,因为当时我就注意到晓庆自己身上穿的是一件手工编织的已经很旧且有两处破损了的紫红色贴身毛衣。这就是晓庆,她把新毛衣、好毛衣送给了朋友,自己在家却穿一件破旧毛衣,可贵的是她自己却未感到她做了什么。” 这样的刘晓庆,不是很有人情味,很谦恭随和吗?这样一个刘晓庆, 为什么很少见到媒体报道?这样的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感的刘晓庆,和许多人概念中的那个口吐狂言蛮横无理惟我独尊动辄就和人打官司的刘晓庆还是一个人吗?为什么我们从媒体上了解到的刘晓庆和实际生活中的刘晓庆差别这么大?究竟是我们的感觉出了偏差,还是舆论的倾向性误导了我们? 名人易遭谤毁,古往今来都是这样。在中国,挨骂最多的演员恐怕就是刘晓庆,而承受能力最强的演员恐怕也是刘晓庆。 刘晓庆下海经商后,媒体延续了既往对刘晓庆本人的报道多持嘲讽苛责态度的惯性,在对刘晓庆公司经济纠纷的报道和炒作中,媒体留给全社会的是这样一个印象:刘晓庆又输了!刘晓庆又曝出丑闻!刘晓庆又陷入了经济纠纷漩涡……总之,除了对刘晓庆个人演艺情况的报道尚能基本客观之外,举凡涉及各种人际关系矛盾和经济纠纷的报道,刘晓庆及其公司总是处于被谴责的地位。好像刘晓庆和她的公司总是被当做被告推上法庭,焦头烂额,四面楚歌。 这种报忧不报喜、扬恶隐善的现状不能不使人想到大诗人杜甫的慨叹: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究其原因,这是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对刘晓庆《我的路》的批判浪潮所形成的余波,以至很多媒体都形成了一种习惯,好像只有刘晓庆挨骂、倒霉、当被告、被罚款才有新闻价值。另一个造成此种现状的因素是:刘晓庆本人虽然张狂,却很少计较报刊上怎么说她,她也没时间没精力计较这些。成名以来,她好像只和羊慧明及王建中为侵犯名誉权的问题打过官司,前者以庭外调解告终,后者因为她被捕入狱至今尚无结果。她这种客观上的忍让态度助长了一些媒体的“胆量”。 媒体怎样对待刘晓庆,只是一个具体实例;媒体怎样对待张晓庆李晓庆之类的名人,才是问题的实质。也就是说,媒体对名人要么捧杀、要么棒杀的现象应该结束了。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我们尤其需要媒体的公正——公正地对待一切人,当然也包括名人。 给名人一个公正的平和的生存、发展空间,是我们抒发上述感慨地根本目的之所在从刘晓庆出道、成名到今天的20多年,正是中国社会由传统的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时期。刘晓庆这个20多年来盛名不衰的电影明星,就是在这样的转型期内成长、成熟起来的一个不可忽略、不可低估的人物。她用自己的天赋和创造,为我们这个需要转型而且也发生了转型的时代做出了特殊的贡献。她赶上了改革开放二十几年来中国经济和文化领域内所有的浪潮,她经商的业绩也许被人夸大了,但她至少在商界是经过风雨,也有过成功的。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每个人一生的轨迹几乎从一开始就是被注定了的,命运被掌握在他人的手中,被牢牢地限制在体制之内。建国以来的三十几年,几乎每个中国人都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模式。刘晓庆显然不满足于这种按部就班的生存方式,她既善于利用传统体制每一个可以利用的因素作为自己事业发展的跳板,也善于抓住每一个机会进行自我推销、自我炒作,从而自觉地将自己作为一件商品逐步推向市场。 但是,她始终觉得自己比较适合做一名电影演员。这是她的一个情结,一种人生追求。在创造财富的同时,她念念不忘艺术;创造财富,也许就是为了追求更完美的艺术理想。正像她在接受吴小莉采访时所说的那样,赚取更多的金钱,是为了实现更完美的艺术。这是不是她对艺术与金钱之间的关系的理解呢?如果是,那么她可能找到了一个金钱与艺术的契合点。 但是,找到了并不等于掌握了。如果以金钱的拥有量作为衡量生意人的标准的话,那么刘晓庆算是成功了;如果以知名度的大小作为衡量艺术家的标准的话,那么刘晓庆也算是成功了。然而,在金钱与艺术之间走钢丝,刘晓庆却远远不是一个掌握平衡的高手,这次因为税案入狱就是一个例证。可堪感慰的是,刘晓庆虽然屡遭磨难,却始终不改初衷。她认为,很多东西是可以去争取的,一个女人可以完全不靠别人,自己也能成功,更不会失去爱情。只要她是自立的、自信的、智慧的。 凭了这份自信,我们相信刘晓庆会从坎坷际遇中悟出更多的人生教训,今后的路也会越走越稳。 她为没有一件得体的礼服而发愁,因为她几个月的工资尚不够买一套像样的服装,有时只好穿上巧妙地修补过的旧旗袍外出。 按刘晓庆的叙述,她从部队转业后调到北京电影制片厂时,月工资是人民币50元。这点钱对于一个明星而言,的确是不相称的。她同王立离了婚,从家里出来时身无分文,甚至连牙刷都没有带一把。 也许今天的人们已经很难相信刘晓庆这样的明星会陷入连一罐煤气都买不起,甚至连饭钱都没有的窘境,但这的确是事实。有那么一阵子,为了省钱,她只得不吃早饭,中午、晚上都设法去别人家蹭饭吃。 这期间,她恰好正在参与影片《潜网》的拍摄。摄制组发给刘晓庆的出外景补助费是可怜的5元8角钱,而这点钱是她当时全部的财产。在每个月发工资前一段时间,刘晓庆照样得省了又省,经常连饭也吃不上。那时为了拍戏她必须天天练习体操和舞蹈,过度的劳累和饥饿使她常常恶心呕吐,吐出来的全是淡腥的绿色汁液。这种简直可以让人发疯的日子,刘晓庆硬是挺了过来。那个时候,每月发工资的时候是刘晓庆最兴奋又最心酸的时候,她第一次深切地感觉到那“5张10元钞票的工资”是那么珍贵、可爱。 由于她当时在影坛崭露头角,外出访问、演出是常事,然而,这类被许多人视为难得机会的访问和演出,却给刘晓庆带来了极大的忧愁。她为没有一件得体的礼服而发愁,因为她几个月的工资加起来也不够买一套像样的服装,有时遇到实在推不开的活动,只好穿上巧妙地修补过的旧旗袍外出。 刘晓庆第一次去香港,是参加影片《原野》的首映式。当时,在香港这样一个纸醉金迷的梦幻之都里,内地演员的贫穷简直到了寒酸的地步。许多观众、影迷送花到刘晓庆所住的饭店,都是由服务生送到她的房间里。当殷勤的服务生送完花习惯性地等着拿小费时,刘晓庆只好假装不知其意,仰着脖子哼哼小调,眼睛直看天花板。她是个好面子的人,可是囊中羞涩,这个面子她讲不起。这种无奈的心情,使她很久以后想起来还感到非常难受、窘迫。 每次香港朋友陪她上街,出租车到达目的地停下来,刘晓庆便“自然而然”地沉浸在市容风光里,以便朋友付车资的时候自己少一点尴尬。在回内地以前,每个赴港的内地演员发了100元港币,刘晓庆立刻就带着这笔钱来到香港有身份的人绝不会光顾的“女人街”,想选购一些既省钱又适合在应酬场合穿的服装。令人尴尬的是,当她正兴致勃勃在小摊贩的麻袋里来回翻腾,同摊主寸金必争地讨价还价时,她竟然被认了出来,许多香港观众围拢过来请她签名留念! 这样的际遇,对那时的刘晓庆来说可算得上家常便饭。一个备受世人瞩目、名声响亮的影后就这样生活在那一次又一次尴尬的困境和心灵的煎熬之中。 刘晓庆在她的书中讲述了好几件难堪事,那种境况,没有亲身经历的人是不可能写得如此生动、贴切的。 可以说,贫穷的屈辱和超越贫穷的自尊,最终成为激励她拼命挣钱的原动力。她渴望拥有金钱,她不愿做也做怕了一文不名的艺术家。走穴把刘晓庆送上了欲望的快车。奇迹的发生是如此令人猝不及防,却注定要影响她今后漫长的人生道路! 改变刘晓庆生活状态的是“走穴”。大约是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 有人开始有计划地组织演艺界明星参加非官方组织和委派性质的各种演出活动,说穿了,就是组织名演员到各地表演挣钱。演员们自愿参加,按劳取酬,名曰“走穴”:组织者牵线搭桥,从中谋取利益,叫做“穴头”。 当这种活动开始悄悄进行的时候,刘晓庆根本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因此,穴头第一次找到她,邀请她去河北邯郸演出时,她想都没想就生硬地拒绝了。因为太穷,怕外出没有面子,刘晓庆早已习惯于回绝一切无关紧要的活动。 尽管刘晓庆的态度很生硬,穴头却不以为意,耐心地告诉刘晓庆,他们请了当今中国所有的名演员参加这次演出,每场演出付给她50元的报酬。 50元,恰好是刘晓庆当时一个月的工资。而且对方接着又告诉她,演出活动为期4天,要演25场。这就是说,刘晓庆4天就可以挣到25个月的工资!这是一个几乎无法抗拒的诱惑! 但是,已经开始心动的她突然又想到了没有衣服,这实在是丢人现眼又不好说出口的一个理由;加上她当时正在主演《火烧圆明园》、《垂帘听政》两部片子,她在剧中是绝对的主角,很难脱身。因此,她还是坚决地摇了摇头。 可是,穴头不死心,第三天又来了。这一次他们直戳要害,明确表示可以付给刘晓庆每场150元的报酬。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精明而又贫穷的刘晓庆再也无法保持自己的清高,她稍一迟疑便点头答应了。刘晓庆从此搭上了欲望的快车,而且再也刹不住闸了。 邯郸之行对刘晓庆有着特别的意义,她由此知道名气居然是一棵摇钱树,需要的时候摇上一摇,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大把的金钱。这些钱,对当时还在温饱线上徘徊的她来说,其意义绝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富足,更是一种精神上的巨大冲击。正是通过不断的走穴演出,使她知道金钱的积累原来是如此轻松愉悦的事情。生活好像忽然在她面前打开了一扇窗,窗外是一片姹紫嫣红生机无限的春光。贫困窘迫的日子眨眼间离她远去,过去想都不敢想的奢华生活一下子来到眼前。她很快适应了这样的生活,并对今后的生活有了更大的渴望。中国人形容这种心态的古训有很多:“人心不足蛇吞象”,“既得陇,复望蜀”,等等。人的欲望本来就是没有止境的,这不是刘晓庆一个人的心理特征,而是整个人类亘古不变的规律。虽未致富但已经脱贫的现状直接导致了刘晓庆对金钱欲望的升级。那是一个大力宣传“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年代,是一个“谁有钱谁光荣”的年代,对贫穷的厌憎和对富有的渴望成为当时社会的主流思想。“财不露白”成为惹人耻笑的农民心理,炫富摆阔变成万人瞩目的时尚典型。在歌厅里比赛焚烧人民币,在饭店里较着劲儿点菜要酒,每每成为轰动一时的社会新闻。虽然新闻媒体持明显呈批评的口吻,但折射出的那种社会心态却充满着物质的喧嚣和心理的浮躁。刘晓庆长期压抑在心底不得抒展的欲望一下子恣肆汪洋,迅速膨胀起来,实在是顺理成章的事。 多数人内心深处恐怕都有过发财的梦想,也大都做过一旦发财就怎样怎样的黄梁美梦。对于格外看重亲情、恪守孝道的刘晓庆来说,“达则兼济家人”是她身处窘境时最大的渴望和梦想。因此,刚刚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的刘晓庆首先想到的是,让她的父母、家人同她一起分享这种优裕快乐的生活。而分享的最好方式,是拥有自己的房子,让父母、亲人都能生活在身边。这个想法引发了她对房子的渴望。 也许没人相信,上个世纪70年代末就来到北京的刘晓庆长期居无定所,直到1992年才有了自己的“家”。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里,刘晓庆一直过着到处“打游击”的生活,拍戏的时候随身带着卧具,随便找个地方就睡了。多少次,负责送刘晓庆“回家”的司机都要问她一句:去哪儿?是啊,去哪儿呢?于是把车停在路边想,想想谁家今晚可以接待自己这个不速之客。常常是想到谁家就去谁家,人家不方便就转头再去找,再去碰钉子。这种境况确实很惨,但都是事实。 拥有自己的住房,是那一时期刘晓庆最大的心愿。而加深刘晓庆对房子渴盼的,则是她对外婆和父母的牵挂。 刘晓庆骨子里是个传统的人,她对父母、对家人,尤其是对外婆感情至深,这种爱甚至超过爱她自己。刘晓庆在公众眼里是大明星,走到哪里都是前呼后拥被人们伺候惯了的,不知情的人会以为她既娇且骄,什么事都不会做也不肯做,其实她回到家里却是个乖巧疼人的孝顺女儿。冬天,她只要在父母身边,每晚都要冲好热水袋放在他们的被窝里。遇上特别冷的天,她会用自己的体温先把被窝焐热,然后再请父母上床安睡。 刘晓庆是外婆带大的。外公出身豪门家庭,因抽鸦片抽光了家当,也抽空了身体,年纪轻轻就丢下妻儿撒手去了。外婆二十几岁就守寡,一辈子都在带孩子,带大了儿女辈又带孙儿女辈,在她带大的孙儿孙女当中,付出心血最多的就是刘晓庆。 刘晓庆发誓要报答外婆和父母的养育之恩,让他们晚年过上舒心的日子。虽然以她当时的经济状况而论,她根本就买不起房子,但她为了早一天实现“兼济家人”的梦想,还是向朋友借了100万港币,在蛇口买了一幢别墅,然后举家从成都南迁,托付在深圳工作的妹夫照顾3位老人。借了钱就要还,当时她的压力是很大的。而且,要维持这幢高级住宅的消费,也需要一大笔钱。 为了还债,刘晓庆在全国各地疯狂“走穴”,大钱要挣,小钱也要挣,一挣到钱就存起来,然后再想办法换外汇。可“走穴”挣来的钱,对100万的外债来说只是杯水车薪,她真正感觉到对金钱的渴望是多么强烈和多么纯粹,她满脑子就只有一个字:钱! 那个时期,因为工作关系常去香港的刘晓庆,逐渐在香港结识了各种各样的朋友。 香港一些有钱人的太太们,手里有了闲钱便用来炒楼花。低价时买进楼花,到高价时卖出去,很多人因此赚了大钱。在闲聊中,朋友们也建议刘晓庆买楼花。刘晓庆说手里没钱,朋友们提醒她可以把自己的别墅抵押给银行,贷款出来不就有钱了吗? 那时候还没有商业意识的刘晓庆这才知道还有这么一条生财之道,但她也明白自己的房子本是欠着债买的,如果抵押出去,就意味着又欠上了一笔更大的债务,债上加债,万一炒楼花再亏本,她就只有死路一条了。她不敢输也输不起呀! 可是,赚钱的诱惑又时时吸引着她,令她欲罢不能。过怕了穷日子的她,真的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能过上不为钱发愁的日子,要想实现这个目标,不赌一把怎么行? 于是,刘晓庆铤而走险,跟着香港太太们抵押了楼,去贷款,买了楼花。她破釜沉舟,决心要杀出一条血路。 两年后,香港的楼花得到回报。由于自己豁了出去,天上真的掉下了个金娃娃。刘晓庆还清了债,还成了个小财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