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始皇在觉悟自己将死时,曾留下遗言,下令被派往北方监军的扶苏,立刻将军务委托蒙恬,返回咸阳主持丧事。换言之,秦始皇已指令扶苏为继承人。晚年的秦始皇对李斯等外籍政团已相当不信任,除了政策推动上的失败外,李斯过分排除异己,权力欲过重,和近两年发生的焚书、坑儒事件,都带给始皇身心极大压力。他似乎领悟到,只有长子扶苏继承大统,才可能矫正这些错误。扶苏的个性颇像年轻时代的秦始皇,倔强、果敢、开朗又富宽容心,因此很得本土派军团领袖支持。统一天下后的秦始皇重用外籍政团,逐渐疏远替他夺权的本土派领袖,加上统一政策推动上的重重困难,使得始皇父子间意见常有矛盾;尤其是为了焚书及坑儒事件,更形成两人台面上的争执。因此始皇一气之下,将扶苏派往北方边疆,便是对他“不听话”的一点惩罚。但扶苏到底仍是最可靠的继位人选,即使在病情严重时,孤独的秦始皇,脑子中惟一信得过的仍是扶苏。由于扶苏是现行政策的主要反对者,因此始皇并未将这件事和李斯商量,临终前,只得将遗言书状、军队调动令及玉玺,交给随侍在侧的宦官赵高。指示扶苏直接回咸阳主持丧事,无疑是秦始皇也同意现行政策必须作重大改革。赵高虽是宦官,但他的先祖属赵国王室之亲戚,因此和秦王室也有亲属关系。不过赵高家族一支早已衰颓,家中甚贫,因此其兄弟多人皆为宦官,身份不高。但赵高自幼企图心甚强,思考力敏捷,学问渊博又深通狱法,秦王政时代便以能力卓越而被破格提拔为中车府令,并出任始皇幼子胡亥之老师,教胡亥学习法令制度。但不久赵高牵连到重大罪刑,由蒙恬之弟蒙毅负责审理,被判处死刑。幸始皇怜赵高忠诚,工作又认真,特下令赦免,并复其官职,但赵高和蒙氏兄弟因而结怨。始皇晚年,接受卢生建议,刻意隐密自己言行,因此赵高成了他和外界最重要的联系桥梁,甚至和李斯间的沟通,除非重大事情,否则都由赵高代劳,使得赵高权势暴涨,也逐渐培养他的政治野心。大权在握的始皇帝,似乎没有注意到赵高和蒙氏兄弟间的交恶,更不认为胡亥对扶苏有任何威胁,而将此重要事件循惯例交由赵高处理。宦官地位卑下,因此对人事问题特别敏锐。赵高接到此一指令,衡量自己和扶苏、蒙恬的关系后大为不安,并且考虑自己的未来,自然非常不希望扶苏出头。由于始皇死得仓促,除了少数亲信,不会有人知道其死讯,更不会有人知道有关扶苏的指令,因此他决心冒险趁机夺权,但至少仍必须获得胡亥和李斯的合作。胡亥个性软弱、温和而无主见,虽然不忍心违抗父命,但在赵高软硬兼施的说服下,首先答应合作。早年得始皇破格提升,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李斯,本身既以法家自持,自然不愿违反始皇遗命。但聪明的赵高以利害游说之,他指出,如果扶苏掌权,蒙恬和本土派领袖必受重用,他们都强烈反对李斯的中央集权政策,到时候,李斯不但权位尽失,可能连性命都难保。这一招正好击中李斯一向好疑又缺乏安全感的个性,只好在万般无奈下,答应和赵高合作。假造诏书,扶苏蒙恬身皆死首先由李斯伪造始皇遗书,拥立少子胡亥登基,并暂时隐瞒始皇死讯,火速赶回咸阳。由于7月间天气日益炎热,尸体容易发臭,李斯乃下令车载一石鲍鱼,以混乱尸体的腐臭味外溢。等到巡幸队伍由新建驰道直入咸阳后,才发表丧事,并由胡亥袭位,承续大统,是为二世皇帝。9月葬始皇于骊山陵。对李斯和赵高而言,最令他们担心的是驻守北方的扶苏和蒙恬的庞大北征军。如果依始皇遗命,让扶苏入咸阳为皇帝,以扶苏的刚勇和果敢,外籍政团力量必被彻底铲除。因此在沙丘密谋时,李斯便决定在公布始皇死讯前,先阴谋杀害扶苏及蒙恬。但扶苏声望颇高,蒙恬又统有秦帝国最庞大军团,要击败他们是非常困难而危险的。因此李斯决定利用赵高手中的玉玺和始皇随身佩剑。他首先选择最为可靠的禁卫军领袖为特使,并配属大量禁卫军团,带着伪造的始皇敕令,急速直扑北方军的大本营。禁卫军团首先以突击方式,收缴了蒙恬的军权,又假传始皇命令,将北方军指挥权交付本土派军团领袖王离,再行逮捕蒙恬及扶苏,并出示伪造敕令及始皇佩剑,赐死扶苏和蒙恬。始皇父子不和虽是公开的秘密,但刚愎暴躁的始皇从未有残害大臣的记录,更何况是自己的亲生子。始皇健康不佳,也早有传闻,然而在东巡途中,无任何事前迹象,便突然赐死长子和北征军统帅,岂不令人起疑?因此依常理判断,扶苏和蒙恬怎会只为一把佩剑及一张未经证实的君令便急于寻死?策划此阴谋的李斯想必早顾及此,所以与其说是派使者去赐死扶苏,不如视为外籍政团派利用禁卫军,对北征军团作了一次策划周密的不流血突击战。北方军团虽号称30万众,但他们必须防卫数千里之边疆,势必分守各地要塞,留守大本营的军力其实不多。李斯派遣的禁卫军团同属友军,事前也没有任何不利风声,蒙恬自然不会预作防备,因此禁卫军很快便控制住大本营的军队,蒙恬即使想作反抗,也无能为力了。虽然蒙恬极力反对扶苏自杀,主张应要求晋见始皇,但扶苏认为大势已去,苟延生命反而自取其辱,何况有始皇佩剑为证,遂自杀。蒙恬仍坚持亲见始皇,使者唯恐逼得太急,造成北征军团不满而生变,只好将蒙恬暂时监禁于阳周的军事监狱中,并依皇令解除蒙氏一族的所有军权。蒙恬自然是永远也见不得始皇,日后即在胡亥令下,吞药自杀于狱中。蒙恬的先祖是齐国人,祖父蒙骛在秦昭襄王时代,投奔秦国求发展,由于秦王室先祖亦起自齐地,因而对他特别有亲切感,加上蒙骛颇富军事才能,在征韩、伐赵、攻魏战争中居功甚高,曾官至上卿。蒙骛子蒙武,曾参与王翦伐楚的征战,当时击杀楚军统帅项燕的便是蒙武的军队,使蒙氏在秦国军团中声望大幅提升,到蒙恬时已统领秦帝国最大的北征军团,并负责指挥修筑万里长城的工程。蒙恬文武双全,曾著有狱典文学,因此深得始皇重用。但蒙恬虽统大军,却非本土派的军事领袖,李斯便是利用这种矛盾,首先将北征军指挥权交给真正本土派的王离,使本土派军事将领在沙丘事件中保持中立。至于扶苏自杀,自有始皇亲笔指令,也与他们无关。沙丘事件起始,李斯原处于非常不利的情况,但他充分利用掌权的方便,配合赵高及胡亥的合作,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击败强大的政敌扶苏和蒙恬。赵高擅权,动摇大秦帝国最后根基胡亥即位为二世皇帝时,虽已21岁,但他到底是始皇幼子,虽有伪造之指令,也无法取得其他公子之心服口服。何况扶苏的死因可疑,而且本土派重臣根本不满李斯及赵高集团,使原本内忧外患、危机重重的秦帝国,更因而处于政争的高度紧张状态中。胡亥原本无心政治,更没有当皇帝的心理准备,如果不是赵高半强迫的威胁利诱,他必也无心于夺权。因此即位后,他便派赵高为郎中令,把一切政事均委托给赵高,甚至连宰相李斯都很少接见。赵高虽然聪明干练,但长期居于内宫为宦官,对外面的情势了解太少,对秦帝国的内忧外患,除了在处理始皇之公文时略有所知外,也很难真正掌握。因此他关心的不是解决国家的各种危机,而是如何与众公子和重臣们夺权,如何拥有像他最熟悉的秦始皇般的权势和威风。因此,在二世皇帝即位的第二年,赵高便主张举办如始皇般的天下巡幸活动,规模几乎和始皇最后一次巡幸一样庞大,同时也举办各种刻石及歌功颂德的祭典。但由于胡亥即位不久,内部便因争权的暗流太多而呈现皇权不稳现象,也频频动用大军及国库费用在扩建宫殿和埋葬始皇的骊山陵工程上,人力和物力的耗费都很惊人。宰相李斯大为担忧,乃联名右相冯去疾上书,劝导胡亥努力稳定内部,以集结国家力量。但胡亥以为李斯故意批评他,便和赵高为谋道:“大臣不服,官吏尚强,诸公子必与我争,为之奈何?”赵高也深为大臣之不服而苦恼,因此建议胡亥以强硬态度对付不服的大臣,以建立皇帝威权。“郡县守尉有罪者诛之,上以振威天下,下以除去上平生所不可者。”赵高并主张摒弃目前的当权阶层,大量起用新人,以巩固新的权力体系。“贱者贵之,贫者富之,远者近之,则上下集而国安矣!”统一政策的推行已经困难重重,赵高的夺权策略,又把始皇和李斯辛苦建立的官僚系统完全摧毁,政治上的混乱可想而知。他接着“乃行诛大臣及诸公子”,连近侍的小孩都不放过,六公子戮死于杜,并逼使公子将闾兄弟三人自杀;所有秦皇室宗族及本土派军团领袖大为恐慌,纷纷逃离咸阳。不少军团因而解散,相关部属士兵因领导者涉嫌叛乱,全部连坐为罪犯,并被派往骊山陵做苦工。商鞅变法以来努力建立的国有化武装部队,也在这次夺权行动中完全崩溃,据说被流放到骊山陵的便有70余万人。赵高认为夺权行动已成功,为节省公帑,乃大幅度缩减秦始皇的禁卫军团,其主要工作只成了陪伴胡亥和赵高,令教射狗马禽射之游戏而已,战斗意志和士气均大为消沉。其他的部队除防守各地方安全者外,全部调为监督全国各地驰道、宫殿工程,以及运送粮食的后勤部队。至此,维系摇摇欲坠秦帝国的最后栋梁——官僚体系和武装部队也完全解体。渔阳战鼓,各地方动乱又起二世皇帝元年7月,终于发生了渔阳县守备队长陈胜和吴广在楚地所发动的军事叛变。陈胜及吴广均为颖川郡(今河南省)人,陈胜企图心强,并颇富胆识及组织力,只是身处乱世,家道贫穷,以致难以为生,年轻时有一度还沦落到为他人雇作临时的耕种工人。据说有一天,陈胜心血来潮,在田埂上发呆甚久,慨然对周围的雇工同伴表示:“他日如果能得志,切勿相忘。”旁边的雇工不禁取笑道:“我们这种替人打工的,吃饭都有问题,哪还敢奢想富贵呢?”陈胜却摇头表示:“哼!像燕雀这种小鸟,哪里能体会鸿鹄飞翔万里的雄心壮志呢?”不久,陈胜找到了从军的机会,当时局势已不稳定,或许军中较有发展机会。可是二世执政以来,军队大多配属去作监督流放罪犯的工作,陈胜也被编入这样的戍卫小组。由于陈胜组织力强,工作分派敏捷有序,成效颇佳,很快被提拔为守备部队的小队长。这段期间,他结识一位非常重要的伙伴,即同为颖川郡人的吴广。吴广为人豪爽,善待部属,在部队中声望颇高,陈胜极欣赏吴广的个性,吴广也很钦佩陈胜的能力,两人乃结为莫逆之交。这次他们同时奉命押解一群工役,将粮食送到安徽蕲县附近的工地。但当他们到达江苏大泽乡时,遇上了倾盆大雨,道路全为洪水淹没,车人皆动弹不得,被困住了好几天。如果他们无法依限期到达目的地,以秦国刑法可能被判处死刑。陈胜眼看已不可能如期赶到,便和吴广密谋商量:“去也是死,逃亡也是死,与其等死,不如揭竿而起,干个痛快吧!”两人虽决定就地起义,问题是该如何说服跟随着的这批兵士和罪犯呢?陈胜向吴广表示:“天下由于秦王朝的苛政已受了不少苦楚,我听说二世皇帝原为始皇幼子,根本不应当上皇帝,应当继承的人是长公子扶苏。扶苏由于进谏,和始皇意见不和,被派到边疆为监军。据传扶苏本无罪,是二世为了夺权阴谋杀害他的,很多百姓都风闻扶苏贤明,希望由他继大统,但民间也有很多传说他并没有死,潜藏起来等待机会而已。另外,楚将项燕曾数败秦军,十分爱护部属,因此军团溃败后楚人都怜惜之,也有人认为他没有死,而且转入地下活动,随时准备抗秦。如果我们假借他们的名分起义,一定能够得到足够的支持。”吴广同意陈胜的看法,但他们只是小队长,还有一个总领队的秦国官吏在,如果杀害他,由陈胜来领导,又如何让部属和流犯能相信他们呢?吴广建议先在鱼腹中塞入用丹书帛写的“陈胜王”三个字,再教士卒们去买鱼烹食。果然在剥开鱼腹时发现此丹书帛,士卒们都以为是天意,私下传开,认为陈胜一定是不平凡的人物。吴广又派人晚上跑到土地公庙,藏在草丛中,看到有人来便假装狐狸的叫声,并喊道:“大楚兴,陈胜王。”士卒皆感惊讶,对陈胜不得不另眼看待。但这时候的陈胜反而假装一无所知,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让人更觉得有神秘感。在台面上演出的大多是吴广,建立士卒对陈胜的信心后,接下来的工作便是除掉总领队的秦国将尉了。吴广故意用酒灌醉将尉,并在他面前挑衅,表示将带部属逃亡,还故意口出恶言侮辱。将尉一气之下,在众人面前表示要鞭打吴广;吴广反夺其鞭,将尉拔剑而起,吴广夺其剑,并当场刺杀之。将尉的两位助手大惊,欲逮捕吴广,陈胜随即奋起,格杀了两位助手。由于一切都在大庭广众前发生,看不出有何阴谋,加上吴广人缘好,大家都同情他,因此都以为这是将尉不对所造成的临时性悲剧。揭竿起义,天下风起云涌大祸既已酿成,陈胜当众宣布:“诸位,我们因为碰到大雨,已不能如期赶到工地,依秦法将被斩杀。即使不被斩杀,据说做苦工而死者,十有六七,如今又发生这件意外惨剧,看情形必连坐而非死不可。白白赔上一命,实在不值得,壮士不死则已,要死也要轰轰烈烈的,王侯将相本无种,大家跟着我起义举大事如何!?”吴广早在部属中安排几位自己人,立刻大声附和,由于刚刚才发生命案,群众情绪激奋,也因而跟着起哄,集体叛变之协议很快便达成了。这时,陈胜才提出他已苦思甚久的计划,假冒扶苏及项燕之名,向全国各地发出檄文,要求联合共同反抗秦政。不久,便有武臣自立为赵王、魏咎自立为魏王、田儋自立为齐王;俨然已恢复统一前的情势。其中影响日后局势最大的,是在沛县起义的刘邦集团,以及在会稽郡起义的楚国贵族后代——项梁和项羽集团。胡亥即位一年不到,叛军已遍布全国各地了。这些叛乱中,声势最大的便是楚地。楚国原属分权国家,各地的武装力量相当独立,因此当年项燕的联合部队被王翦击溃时,靠近东方江南地区的楚国部落几乎仍完全保持住他们的兵力,只是那时候的秦军实在太强了,使楚国各部落不敢随便反抗。自秦始皇统一天下以来,楚国东方一直便是最不稳定的地区,甚至在秦皇室最强大的时候,该地区的民间已流传着“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的谶言,表示即使剩下最后东方的三族部落,最能够攻灭秦国的仍然是楚国。陈胜便是利用这种气氛起义的,他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首先攻占了大泽乡,再攻蕲县,继而北上攻略陈城。这时候已汇聚有兵车六百乘,千余骑兵及步卒数万人,声势浩大。陈城的父老向陈胜建议道:“将军披坚执锐,伐无道、诛暴秦,最好是能有一个积极政治目标。我们既在楚地起义,何不以恢复楚国社稷为号召,并且立为王。”陈胜同意他们的看法,但以自己不是楚人,不宜直接称为楚王,乃号作张楚王,意即欲张大楚国也。但陈胜集团和楚国关系不深,很难得到各地楚部落之支持。因此便将大军向北移动并进入齐地(今山东省),并杀害了不少地区郡丞,统合了齐地的各组叛军和粮草后,便打算西向攻击咸阳。当陈胜将力量往北移动时,楚国有两股力量,在短短期间内便也颇具实力了。一股比陈胜更具破坏力及威胁性的力量,是有位自称为楚国东方部落领袖,也是当年楚国联合部队总司令项燕的儿子——名字叫作项梁的人。他带着他的侄儿项羽,起兵于江苏的吴郡,并且击杀了会稽太守,楚地东方一带的部落领袖几乎全部响应,声势之大为全国之冠。另一股力量虽不甚起眼,但日后却是深具影响力的,那便是在江苏沛县举兵的泗水亭长刘邦。刘邦原本是沛县负责募集骊山陵劳工的管理员,但在押解劳工赴骊山途中,由于逃亡人数不断增加,刘邦干脆全员解散,并领导数十名亲信亡命于江泽中。陈胜起义不久,刘邦便在友人萧何、曹参等协助下,占领沛县为根据地,正式加入叛军行列。一年不到,整个中国又恢复秦始皇统一前的局面了。【陈文德说评】老子《道德经·第七章》:“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耶?故能成其私。”统理愈庞大、愈复杂的国家,更需要顺乎自然,不可有太多的企图心及表现欲,否则会不自然,不自然便会造成不可知的祸害。天地是最庞大而复杂的,但一切能顺其自然运行,是以能长久而不变,若加以人为干涉,便很可能会发生天灭地变了。当年诸葛亮便以“为政清淡,不扰民”称赞蒋琬,并选之为继承人,以统理危机四伏的蜀汉政局。天地生长万物,便是为生长而生长,没有自己的意见,更没有任何企图心,对生活在天地间的万物,无偏心,无爱恶。大自然奉养万物,也是纯服务性的,不求任何补偿。圣人能领悟大自然中的“道”,所以处处谦虚而退让,不求表现,反而容易得到众人的爱戴,是以后其身者,反而容易身先。处处求表现、显功劳的,即使确实有其功,也会使人反感。《易经·损卦》,爻辞良上兑下,意即碰到危机时,更不宜计较利益得失,若能舍己而为人,反而才是领导者的风范,能得到别人的拥护及支持,也因而身受其益。是以不自私的,反而更能成全自己的“私利”。一个手掌是拍不响的,任何一个作用,都会产生反作用,表现得愈积极的,反对的力量必也愈大。法家的理论虽衍生于道家,但运用不当时,也常会因而破坏了自然的原理原则。商鞅早年的成功,便带给了自己杀身之祸,不过秦国却因他的牺牲而得利。李斯虽精通法术,却疏忽了“法之术”的根源在“道之理”,一味积极扩充,没有作自然的调适,更容易使自已陷入危机中。焚书、坑儒的极端行为,便是对自己丧失信心,急于掌握、急于压服对方所造成的灭难。赵高、李斯、胡亥三人的夺权,虽然成功地击杀了己方最大的政敌,但这种不自然的成功,也是接下来一连串灾难的开端。每个人的最大敌人便是自已,克服自己来顺应情势,绝对比坚持自己意见去改变局势要容易成功些。行销学中的顾客导向,不正也在提醒经营者,不要急着表现自己的意见,而应该努力去揣摩消费者的意见。《行销大战》一书作者赖兹也表示:业界的领导品牌,最大的敌人不是竞争者,而是自已,不断克服自己弱点的厂商,才能够成为永远的赢家。竞争导向中的了解对手,主要目的不在于处心积虑击败敌人,而在于由敌人的长短处中,反映出自己的长短处,用以找出自己的困难点和机会点。这也便是老子所谓“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无私故能成其私”的道理了。刘邦大传--篇后·实用观点 成功为失败之母篇后·实用观点 成功为失败之母失败的痛苦对我们虽然最有用处,但往往却是最容易被忘掉的。成功的骄傲最容易误导我们日后的行为,但却也是最不容易抛弃的一部分。老子《道德经·第四十章》所讲的“反者道之动”,便在探讨物极必反的道理。失败会带来成功的经验,成功同样会是导致失败的陷阱。所以物极必反,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事物的道理不仅是相反相生,而且是循环不已。《淮南子·人间训》中便有个故事,阐述了这一层道理。塞上有一户人家,擅长养马的技术,有一次却不知道什么原因,很多匹马突然跑向胡人出没的大原野,失去了踪迹。邻人跑过来表示慰问,这家主人却表示:“不妨,这可能是幸运也说不定呢!”几个月以后,失踪的马群却引回多匹塞外野马归来。邻人跑来表示祝贺,主人却说:“这里面或许有祸端也说不定!”后来其子想驯服这些野马,却反而由马上摔下来,跌断了脚。邻人又来吊慰,其父却说:“这或许是幸运也说不定。”这样过了一年,胡人大举入塞,壮丁组成防卫队和胡人作战,战死者十有八九,主人的儿子由于脚跛,不用当兵,反而保全了生命。是以福中有祸,祸中有福,其间变化无法掌握,其中道理深不可测。人生福祸相生而循环,但一般人只见其表面,而不透视其中隐藏的可能性。老子的“反者道之动也”便是将经验世界中处处可见却又常为人疏忽的至理特别提出,并转成思考的原理原则,提醒大家特别的注意。亦即不必为失败而焦虑过度,成功时更要小心谨慎以保持战果。失败为成功之母,祸端在前,反而更能发愤心志,奋斗到底,全心努力,成功自在其中。幸运在握,反而骄纵怠忽,玩物丧志,走向颓败之路。所以说成功也同样是失败之母。成功的时候,环境也常因为自己的成功,有了重大的改变,但成功者却往往疏忽环境的巨大变化。商鞅变法后的中央集权,让秦国获得了空前未有的大成功,到秦王政统一六国时,这个成功也到达了顶端。这时候,环境产生剧变,秦国不再只统辖关中,她必须管理整个华夏文明和楚文明数千年来所发展出来的版图。特别是齐地和楚地,位处偏远,幅员广大,风俗民情复杂,更有根深柢固的文化观念,绝非商鞅变法时的雍岐地区环境所能比拟。情况的不同非常清楚,但秦始皇和李斯却反而眼盲了,成功的经验无法忘记,成功的结果更难以抛弃,中央集权制度,对他们来讲不再只是强国的工具,而成为一种理念、一种使命。成功者最重要的是防御,守住胜利的果实。只是防御的心态,能容易成为固执,秦始皇和李斯都掉入了这个窠臼。爱尔·赖兹(AL Ries)在其名著《行销战争》(Marketing Warfare)中表示:“攻击自己的勇气,是赢家最好的防御策略。”身处领导地位,在潜在顾客的心目中,防御者占有优势,但是,强化赢家地位的最佳方式,是不断的自我攻击,藉由引进新产品使现有产品成为落伍的产品,来保障市场中永远的优势。自我攻击,可能会牺牲短期利润,但它却能确保市场上的领先,是行销战争中最重要的一项武器。反之,任何不愿自我攻击的公司,常会因而丧失市场中的优势,到头来,不得不让出赢家的地位。刘邦大传--第二篇 沛县美男第二篇 沛县美男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老子《道德经·第四章》道之体是虚无的,就是因为虚无,才能产生无穷无尽的作用。道的容量博大如深渊,所以更能够创生万物,它本身便是万物之源。没有锋芒,所以不会有什么纷扰,永远隔藏其光,和尘工一般的平凡。看起来实在没什么,甚至有时候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但“道”确实是存在的,没有目的,也没有特色,就是单纯地存在着。我们永远不知道它是从哪儿来的,但“道”却是天地的创造者,所以应该在天地之先,“道”就是存在的。最后这段话,或许比较不容易了解,所以用庄子的话来解释,也许比较容易领会;庄子说:“‘道’,自己就是自己的本、自己的根。在没有天地之前,‘道’就存在了,它创造鬼地创造神,生出了天,也生出了地。”道的伟大,在于空虚,所以能包容万物,可塑性最大,以至于无穷无尽。刘邦大传--作者的话作者的话要了解刘邦这位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人物之一,实在不容易,有人说他是真命天子,有人说他是狡猾的狐狸,也有人认为他只是运气太好,但这些都很难用来解释刘邦。华夏文明和楚文明的互动,产生了大汉文明,在这个中国五千年历史上最最重要的文明里,刘邦扮演了“按钮”的开动者角色,光是这点他就太重要了。作者不断地思考着,但任何观点都很难诠释刘邦的言行和事迹,因而尝试以老子的《道德经》来观察,因为刘邦正是黄老之治的起动者,用这个角度看他,或许能够发现一些“道之理”也说不定。作者大胆地尝试,如果失败了,也请笑纳!?”刘邦大传--第一章 浪荡少年时第一章 浪荡少年时没吃过苦的孩子,花钱较大方,所以更受人欢迎,跟在旁边起哄的喽另外兵必然不少,人多势壮自然喜欢往热闹的地方鬼混,沛县的县城便成了“刘季党”经常出没的地方了。起于草莽,英雄不怕出身低《史记》中的〈高祖本纪〉,一开始便有这样的介绍: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姓刘氏,字季。父曰太公,母曰刘媪,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通,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这段文字,很多当然是后人加油添醋,以对真命天子的渲染描写。但有几点仍值得去注意,才能对刘邦的身分真相有较多的了解。在《史记》或班固的《汉书》中,都没有刘邦名“邦”的记载,可见这个名字是日后才取的。在《汉书音义》中,苟悦诠释道:“讳邦字季,邦之字曰国。”“邦”是“国”的意思,也就是成功之后,刘邦才自己取了“邦”这个名字,究竟是当汉王的时候或是即帝位以后才有的,就无法考证了。在当时,一般平民都是只有姓没有名字。由于只是平凡农户,出身低微,刘氏一族都不可能有名字。《史记》中的太公,就是“刘爷爷”,刘媪则是“刘妈妈”,这显然不是什么体面或有意思的称呼。至于刘邦字“季”也不是真正的“字”。中国古代兄弟以排行顺序,便有伯、仲、叔、季的称呼。老大叫作伯,老二叫作仲,老三叫作叔,老四叫作季。根据史料记载,刘邦的大哥的确叫作刘伯,二哥也叫作刘仲,排行老四的刘邦,从小被称为刘季,似乎不算有什么意义的字了。更有趣的是《史记》和《汉书》中,所有的文字都不见“邦”,可见的确有所避讳,但对“季”字则并不避讳。也就是说“邦”的确是刘邦的名,但季则只是排行代表,本身并没有什么意义。良家妇女却跑到大泽边睡午觉,即使对性问题较开放的古代也是不可思议的。所以有关刘妈妈在大泽边睡觉,作梦和神相遇,当时雷电交加。天昏地暗,刘爷爷跑去观看,见到一条蛟龙伏在他妻子身上,因而怀孕,生出刘邦的这段记载,显然是后人添加上去的神话。真命天子的刘邦,怎么可能是平凡的刘爷爷和刘妈妈生得出来的?神话中的蛟龙便因此而生。重点是为何是“蛟龙”呢?这里应有地方性图腾的意义,蛟龙是一种水蛇的神化形象,换句话说,刘邦的先祖,是属蛇图腾的部族人氏。谈到这里,就必须介绍刘邦的家乡了。沛在秦朝时才建立县制,丰邑则是沛县的一个乡邑。沛县约在今天江苏省的北部,汉王朝以后,泗水郡改称为沛郡,原先的沛县县城则称为小沛,是徐州非常重要的粮食储存中心。沛的意思,是水源充沛之意。水流多,生物自然较繁盛。江苏省被长江由中间贯穿而过,长江以北部分古代属徐州。春秋时,这里是吴、梦、陈的交界,战国时代则是楚、齐的边疆。因此这个地方混杂有多种图腾部落的文明,其本明或许是蛇图腾,但鸟图腾及火图腾族文化,势必也对这个地方有不少的影响。长江北岸众支流带来了不少沙土,堆积在江北较平坦的地方,形成了肥沃的平原。这种土质的生产力特别丰富,丰邑乡的名称大概便源自于此。因而沛县的农民得天独厚,不用太辛劳便可有不错的收成,生活也不会困难到那里,人力资源应算丰沛,游手好闲也成为不是特别的罪恶了。少年时代的刘邦,喜好游荡,不事生产,可能便是这种条件下的农村特有“产物”了!天生帅哥,相貌非比寻常刘邦出生于公元前247年,同年,秦庄襄王去世,秦王政继位。沛县这时候仍属楚国管辖,以出生时而言,刘邦属于楚人。刘邦出生的同一天,丰邑中阳里有户卢姓人家,也添了一位男娃娃。由于刘、卢两家同为世交,又同日添丁,自然大为惊喜。他们虽属农户,但家境还算小康,自然很想庆祝一番,中阳里的邻居乡老更认为双喜临门,特宰羊备酒,大摆排场,风风光光热闹一番。在乡里中这属难见场面,也就是说刘邦一出生,似乎就比其他兄弟幸运了些。这个卢家的小男娃,便是日后刘邦的长期创业伙伴卢绾,两人青梅竹马,从小感情便很好。刘邦较有领袖气质,处处喜欢作老大,卢绾个性温和,较守本分,因此专门为刘邦摇旗呐喊,倒也是“天生绝配”。卢绾日后表现平平,虽未曾建立大功劳,但刘邦仍提拔他为长安侯,后来更晋封为燕王。秦王朝时,中国文官制度连最基本的考试方法也没有,即使庞大的官僚体系,也有赖乡里长老的推荐,所以家族地位和乡闾关系对一个年轻人的未来非常重要。像刘邦这种农夫出身的平民,想要靠这些条件来引人注意是不可能的了。不能靠关系及家族地位的,就必须靠自己建立的“知名度”。由于资讯管道不发达,一个人的“里子内在美”不易为人所了解,即使被公认为隐士级高手的,也需有同集团长老或友人相互推荐,比较能有出线机会,像姜太公和管仲等便是。另外,东汉末年荆襄一带清流派名士对卧龙(诸葛亮)及凤雏(庞统)等的刻意经营,也算是此制度的延续。“内在美”比不上的,就得靠外表来建立知名度了。当然人心不同各如其面,长相要引人注意,除了好看以外,最重要的是有特色。因此相人学、相面学、相骨学自古以来便很发达,一个人若能合乎相术中的“上相条件”的话,出人头地的机会便要比别人高了。对刘邦来讲,最能够帮他建立知名度的,便是他的长相。他不仅长得好看,而且身上有不少异相。《史记·高祖本纪》中,有如下记载:高祖为人,隆准而龙颜,美须髯,左股有72黑子。隆准的意思是鼻子高挺,两颊端正,这的确是具有高贵美男子的长相。那龙颜又是什么呢?文颖在《集解》上诠释道:“高祖感龙而生,故其颜貌似龙,长颈而高鼻。”换句话说,刘邦除了鼻子高外,便是颈子长了。颈子长的人大多长得较高。楚人身材一般属中低程度,高的人不多,所以会特别显得鹤立鸡群。但刘邦有多高,正史上却无正式记录。《河图书》上记载:“帝刘季口角戴胜、斗胸、龟背、龙股,长7尺7寸。”古尺的7尺8寸,约在176公分到180公分间,对古代的南方人,算是高(身兆)身材了。斗胸是胸部挺直,龟背则指背脊硬朗,龙股则表示手脚长而有力,几个因素加起来,的确是相当有精神而意气焕发的样子。胡须更是相貌的重点。古人大多留有胡须,胡须长得长又好看的,通常有“美髯公”之称。光这一点,有时候便可让人肃然起敬了,可见胡须对古代男子的重要性。刘邦的美须髯,不但可使他显得更高贵些,而且少年老成,看起来也比较可信赖。但最具有特色的异相,应属左股的72个黑子,黑子便是黑痣。不过,我们当然不应认为刘邦的左脚有72个大小相同或相似、排列整齐的黑痣,如果确是那样子,那可真是天下奇迹了。神秘主义却又带点统计科学的“相人术”,有很多地方也是属牵强附会的。如同大家乐盛行时,不少人看炷香掉下来的烟灰,去猜测鬼神对得奖号码数字的指点一样,经常都可以依自己意思各自解释,看谁比较内行,便较有可能猜得对。刘邦左脚的黑子也一样,那可能是一堆胎记,加上几个黑痣及斑点。反正在中国的古相学中,72是个大吉祥数。小时候,或许某个对这方面较有研究的村人,偶然发现了刘邦身上的黑子。一些喜欢讨论异相的三姑六婆,便牵强附会的将这些黑子凑成72个数,来制造让人惊奇的马路消息。他们闲来无事便找来这个俊俏的刘家小宝宝,大家一起帮着数。“这个算,这个不算,要这样数才对。”“不是这样子啦,这个不算,那个才算啦!”意见总会有很多的不同,到最后总能凑到72个,“传说”中的异相,便被定案了下来。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刘家这位“异相”娃娃的知名度,也跟着传开了。在这样的气氛下长大、大家争着溺爱的小刘季,长大后又有异相知名度,自然不可能成为一个乖乖牌的“庄稼汉”了。浪荡个性,反奠定成功条件长相多少是由遗传的,刘邦长得体面,相信刘家老大及老二,也不会差到那里去。只是在当时的环境里,刘邦的成长条件要比哥哥们好得太多了。农夫家的老大、老二,有时候甚至老三,都是从小便必须陪老爸下田工作的。即使在家里,也逃不掉要作些较轻松的杂务,成天忙这个,忙那个,加上日晒雨淋,土头灰脸,怎么看也不会“上相”,更不可能有时间去打知名度,也不会有太多的朋友及人脉关系了。这方面刘邦就幸运多了,老四的他,天生便不用有太多工作。由于出生得晚,父亲的经济能力也比较好一点了,做不做“工”,都不再差他一个人。加上从小受到照顾较多,尤其腿上的胎记在乡人的相传下,刘家大大小小对这个幺弟都必须另眼看待了。较有时间又不用工作,自然可以仔细打扮一番,胡须要整理得配合脸形,穿着也要有一套。刘氏兄弟的底子可能差不多,但经过自己的“形象包装”,老四看起来的确是英俊体面多了。在“爱”的环境长大的孩子,通常都会较宽容而且有自信,交友方面也表现得较杰出。但纵容过度的孩子,可能会自认是“天之骄子”而浪荡成性,好嬉游并且懒得工作,变得较不负责任,这些优点和缺点,的确都可以在刘邦的身上发现。很多史学家认为刘邦出身于农家,加上天性懒惰、好玩,所以只是位在社会中混混的小文盲,其实,刘邦是受过教育的。《史记·卢绾列传》记载:卢绾者,丰人也,与高祖同里。卢绾亲(指家人),与高祖太上皇(指刘邦父亲)相爱,及生男,高祖、卢绾同日生,里中持羊酒贺两家。及高祖、卢绾壮,俱学书,又相爱也。正好有同伴,家庭经济情况也还过得去,又没有特殊的工作压力,两家的长辈或许都觉得有意思,便送他们共同去接受教育。我们很难了解刘邦受教育有多少,但由他日后的表现可以看出,他也绝非不学无术的文盲。在乡村地区的年轻人中,刘邦的确是位幸运儿。《史记》中还描述其个性如下:仁而爱人,喜施,意豁如也。常有大度,不事家人生产作业。这的确是在宠爱中长大孩子的写照,虽然吊儿郎当,有点像“不肖子”,但却还算善良、有气度。这种环境长大的年轻人自然不喜欢辛苦无聊的庄稼工作,只要有机会马上会偷懒往外跑。率性豪放,广结四方善缘父兄们对这种行为虽有点小埋怨,或许更担心他长大后会成为好吃懒做的“浪荡儿”,因此经常会给予些责备。但总是最小的幺儿,干不干活也没有太大关系,何况他也是家中惟一有点学问的人。在丰邑这种乡里中,有学问已算是“大人物”了,而且刘邦还是左腿有72个黑子的异相儿。被骄宠的孩子通常有两种发展,其一是变成软弱而缺乏独立的“温室花朵”,另一种则正好相反,成为天不怕地不怕,不太计较,有点什么都不在乎的“浪荡儿”。很幸运的,刘邦个性的发展属于后者。不必干活,有的是时间,手头上虽不是很宽裕,但比别人松得多。没吃过苦的孩子,花钱较大方,所以更受人欢迎,跟在旁边起哄的喽啰兵必然不少,人多势壮自然喜欢往热闹的地方鬼混,沛县的县城便成了“刘季党”经常出没的地方。党人多,人力资源丰富,不管做什么事都较方便,加上刘邦个性豁达,输人不输阵,为了“面子”什么也可答应下来。所以沛县的低级官吏也特别喜欢和他打交道,疑难杂症只要刘老大肯拼,喊得动的地方倒不少。所以在沛县“打混时期”,刘邦倒是脚踏黑白两道,还算是满风光的。知名度打开了,连中上层官员都不得不对他另眼看待,因此人脉关系愈来愈广,对刘邦日后创业帮助最多的两个重要班底头子——萧何和曹参,也都是在这段期间认识的。天生者大,魅力佳人缘好虽然说不上是个杰出角色,但刘邦的支持者倒都是满有“看头”的。萧何和曹参都是沛县人,萧何更和刘邦一样,也属丰邑乡人氏。萧何受教育较多,加上文辞通顺流利,得以出任沛县的主吏掾,也就是管理人事和文书的官员。曹参是沛县的狱掾,专管县中的问题人物。一个负责白道,一个监管黑道,虽然属于吏级官员,职位不高,但却也是县城中颇具影响力的人物。曹参日后出任齐国相国,在接获将继任萧何为汉王朝宰相时,曾对其继任人公开表示:“齐国的政治最重要的是狱市。”狱是监狱,市是市廛(黑道)。齐国传统上属工商社会,风气糜烂腐化,因此能把这方面管理好,政治方面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有关这方面道理,后篇中自有评论,在此不赘。不过曹参这方面的体认,应该是从沛县时便处理狱政及黑道的经验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