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前言 在很多人的记忆里,2008年是所有缓慢悠长的时光里最为刻骨铭心的一年。那一年,有热火朝天的北京奥运会,有痛彻人心的汶川大地震,还有一直沸沸扬扬不停歇的金融危机、伊拉克局势、石油价格的浮动。在这所有喧嚣里,一个黑人总统占据了2008年全世界的新闻头条,他就是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有太多因素能够导致人们把注意力集中到奥巴马身上了。他一出现,就像一记重磅娱乐炸弹,让原本枯燥无味的美国政坛瞬间变得饶有趣味起来。“黑人可以当美国总统吗?”“他是什么来头?”“开玩笑,他怎么可能斗得过强大的希拉里?”议论、猜测、谣传,让奥巴马的身份变得愈加扑朔迷离。更诡异的是,他几乎还没来得及用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举措震惊一下世界,仅凭那副招牌阳光笑容,就轻松俘获了太多世人的心。他的人气,在2008年接近尾声的时候,不可思议的飙升。倘若追根溯源,其实这谜底并不难解。奥巴马和出现在我们视野里那些知名的政客比起来,有一个最显著的区别是,他是如此的亲民。如果他脱下名牌西装,换上他最喜欢的休闲装素,从一间民居里走出来,那么他就和我们熟识的普通人别无一二:他不犯克林顿那种让全世界哗然的大错,也没有希拉里那种与生俱来的咄咄逼人的凌人气势,甚至也鲜有埋头拼搏终有一日一鸣惊人的经历。他的身后,其实并未埋藏着多么神秘莫测的身世背景。如果有一点不同寻常,那是他提早体验到了痛苦。而痛苦,往往是让人们生活更加踏实沉着的存活于这世上的最重要的东西。背负着这痛苦,奥巴马有一点漫不经心的从一个满心忧伤,担忧自己肤色与他人迥然不同的小男孩,穿越了一段迷茫痛苦、找不到自己人生定位的青春年少时光。然后带着对这痛苦的困惑于执著,他萌生出了崇高理想——致力于解决更多人的苦恼,致力于消除成千上万人内心的苦痛。令人欣慰的是,他做到了。同美国历史上的任何一位政坛名人比起来,奥巴马的人生经历都称不上卓越。他的过往就是我们的过往,他的人生恰似我们的人生。所以当他赤手空拳的站在美国的中央舞台,面对激烈厮杀的竞选战争,他无比清楚的意识到,他没有任何强大的后盾,除了人民。所以他走到人民中间去,倾听他们的心声,慰藉他们的伤痛,鼓舞他们的灵魂。也许你会问,这样的事情,他的对手和敌人也在做,为什么只有他的付出奏效?同样的倾听、慰藉、鼓舞,他那强大的竞争对手希拉里做出来,就显得空洞。而奥巴马的聪明之处,在于从一开始,他便懂得放低自己,让思想和内心与人民齐平。他豪不保留的向人们倾吐他的内心——他曾名面临过的严重的肤色自卑、身份认同危机、吸毒、放弃等等。同等的付出便换来同等的信赖,人们开始相信他比任何口若悬河的政客更具备诚意,人们也开始从他默默无闻和坚持不懈里看出他有能力治理好这个国家。所以还等什么呢,2008年的总统大选,非奥巴马莫属。美国总统竞选对所有参与其中的政客来讲,都是一次演技大考验。奥巴马的成功之处,在于他将自己完全带入到一个“草根国王”角色里:他崇尚和平,大到战争,小到辩论台上和对手的争锋相对,到处能看到他的“好脾气”;他为人正直,鄙视下三滥的竞争手段。曾经被人造谣而一度选择忍气吞声;他是抒情高手,亲情、爱情、民情、国情,无不是他抒情的对象。他演绎得如此声情并茂,以至于连自己都被感动了。这样一个有情有义、有血有肉的草根国王,是极易受到民众喜爱的。但是,四年过去了。如果说四年前的竞选,考验的是政客们的演技,那么这不算短也不算长的四年时光里,考验的则是国王的实力了。我们无法从一个专业的角度去点评一届美国总统的功过是非,唯一有这个能力的,是2012年的总统大选。届时的结果,将是对奥巴马四年总统生涯的最好评判。倘若他成功,他的经历便是一本秘籍。倘若他失败,他的过往便是前车之鉴。总之,无论如何,探究一下这位草根国王的人生,平凡如你我,总是会有收获的。(本章完)第2章 祖父一家 位于非洲东部的肯尼亚共和国,被称为“人类摇篮”,是一个被赤道和东非大裂谷横纵贯穿的国家。侯赛因·昂扬格·奥巴马(以下简称昂扬格·奥巴马)便出生在此。他自幼生活在村庄,虽然没有念过书,但从父辈那里学到了很多生存本领。比如他知道哪些植物可以食用,哪些可以用来治病。很久以后,当他把从英国学来的先进种植技术应用在自己家乡的土地上时,乡民们深深被他“能让任何植物生根发芽的”的种植技术折服。他们确信,是这项神奇的本领为后来的奥巴马家族赢得了相对殷实的家境。昂扬格·奥巴马小时候,有一天村里来了一群白人。这些有着明显迥异的肤色的人群大大激起了昂扬格·奥巴马的好奇,于是,当这群白人离开村庄消失时,昂扬格·奥巴马也随之一同消失了。数月后,当他重返村庄时,人们惊奇的发现昂扬格·奥巴马差不多变成了一个黑皮肤的白种人。他的衣着打扮和白人如出一辙:整齐的衬衫和西裤,脚上甚至套着一双鞋子。他的父亲对此大为反感,甚至不惜将他遗弃,断绝关系。是一个叫基苏姆的城镇接纳了孤身的昂扬格·奥巴马,他在这座小城学会了读书、写字,学习了有关土地权和会计学的知识。他的出色表现很快让驻扎在当地的英国军队青睐有加。昂扬格·奥巴马意识到:他可以借此找到糊口的工作。后来,他的猜测得到证实,昂扬格·奥巴马为一个英国军官家庭服务过程中的出色表现,他不仅成了一个出色的厨师,同时也是一个得力的管家。井井有条的管理为他赢得了声望,他的英国雇主十分喜爱他的工作能力,同时也赐予了他了公平的回报。就这样,昂扬格·奥巴马拿着优厚的酬劳,购置了田产,买了牛羊。接下来,昂扬格·奥巴马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造了一座造型独特的房屋。这栋房子充分证明了他的决心:他决意要过上与当地非洲居民完全不同的,更加文明化的生活——他的家里十分整洁,来客进门前要将鞋子脱去。用餐的时候必须使用刀叉,所有盛在盘子里的食物要保证绝对干净。还有一些必不可少的生活习惯,比如每晚沐浴,洗涤当天穿过的衣服等等。这样的生活令他很满意,内心充满了不同寻常的优越感。直到有一天,昂扬格·奥巴马意识到自己该结婚了。但是由于自身严格到有些古怪的生活方式,他一直没有找到让他满意的女人。他尝试着结识一些姑娘,同她们结婚,但结果并不理想,直到他选择了以美貌著称的年轻女孩阿古玛,才稍微确定下来。他们共同生育了三个孩子,老二便是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一世(以下简称老巴拉克·奥巴马),也就是奥巴马的父亲。到老巴拉克·奥巴马八岁的时候,他的生母阿古玛终于因为忍受不了昂扬格·奥巴马严苛的生活习惯而决定毅然离去。她把孩子们留给了昂扬格·奥巴马,但这并未难倒昂扬格·奥巴马,他凭借殷实的家境,很快就为孩子们找到了继母来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老巴拉克·奥巴马和继母的感情很好,因为他的父亲十分严厉苛刻,这就使得继母的宽容与温柔愈加的温暖人心。很久以后,当奥巴马飞越千里,带着雀跃与不安来到肯尼亚这片土地上追根溯源时,就是这位幽默而富有亲和力的继祖母向他讲述了这漫长的往事。他在她的描述中看到了虚渺的父亲形象,寻到了能让他的灵魂安顿下来的,家族的根源。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一世幼年时曾经担任牧羊的工作,在简陋的铁皮校舍里读书。这些经历都来自于昂扬格·奥巴马对孩子们异常严厉的要求。他总是嫌别人家的孩子看上去都脏兮兮的,因此禁止自家孩子随便跑出去玩。这种苛刻的家庭教育在老巴拉克·奥巴马后来的人生轨迹当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学会了比别的孩子更加懂得要如何顽强拼搏。奥巴马一家的家境出现转折,是在老巴拉克·奥巴马十几岁的时候。肯尼亚政局发生剧烈动荡,许多人去参加了二战,许多人开始热衷讨论国家的独立。但见识过白人的先进技术的昂扬格·奥巴马对此却不以为然,他偏执的认为非洲没有能力独立。他对自己的儿子说:“非洲人连自行车都不会造,怎么可能打赢白人呢。”他觉得非洲人只想着小家利益,而白人则注重国家的强大。这种有悖于时局的言论终于为他惹来了麻烦,他被政府逮捕了,虽然六个月后无罪释放,但这六个月,已经彻底让昂扬格·奥巴马的人生走向没落。又过了几年,老巴拉克·奥巴马已经成人,具备了工作能力。于是他去了蒙巴萨找一些活计来贴补家用,与此同时开始申请到美国大学读书。昂扬格·奥巴马对于儿子的决定十分支持,但苦于家道落没,他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能够给予支持。这个时候,老巴拉克·奥巴马童年时受到的严厉家庭教育开始奏效。被夏威夷大学录取后,老巴拉克·奥巴马通过孜孜不倦的努力和拼搏,终于从学校和资助者那里赢得了足够的奖学金。于是,他离开了非洲。来到了一个神奇的国度,美国。那时候的老巴拉克·奥巴马并不知道,当他的双脚踏上这片富饶的土地上时,命运已经在他今后的人生旅途上埋下了更深奥的玄机。有一些模糊的过往,在奥巴马以往的采访谈论中,都小心翼翼的不去触碰,那就是有关老巴拉克·奥巴马婚姻的记载。也正因如此,并没有一个官方说法。有报道说他在肯尼亚时有过一次婚姻,并育有两个孩子:儿子罗伊和女儿奥玛。与此同时还与名外一名肯尼亚妇女生过一个儿子。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奥巴马,他们避而不谈这些历史,而把焦点放到老巴拉克·奥巴马与奥巴马的母亲,安·邓纳姆的相识上。这是唯一确定的事:老巴拉克·奥巴马深爱着安·邓纳姆,迫切的想与之组建家庭。但这个决定很快遭到了昂扬格·奥巴马的强烈反对。他不仅给儿子写了一封言辞激烈的信,甚至很冲动的给未来的亲家,安·邓纳姆的父亲斯坦利·邓纳姆写了一封同样内容的信。行为虽然冲动,但昂扬格·奥巴马的反映其实并不为过。一个黑人穆斯林和一个白皮肤的女人结合,无论是在生性严谨保守的昂扬格·奥巴马的眼里,还是在当时的社会价值观中,这都是极不合理的事情。几乎没有人能心平气和的接受这种种族冲突。但是,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是,爱情来了。爱情是这世界上少有的,勇敢到能跨越种族的力量。于是老巴拉克·奥巴马和安·邓纳姆在这种力量的促使下,依然结合了。他们的婚礼并不似寻常人那般喜气洋洋。这对新人,以及双方家长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低调处理。后来,已经成年的奥巴马从外祖父的空中听到这段并不欢欣的描述时,也表现出了一个成熟理智的成年人该有的理解。面对这种非同寻常的选择所带来的结局,理解,是最合适不过的态度。但是,昂扬格·奥巴马在去世时是否感受到了这种理解,人们不得而知。老巴拉克·奥巴马回到家,和家人一起平静沉默的准备了父亲的葬礼。几十年后,他的儿子奥巴马带着美国特有的自由活力的气息,以及贯穿他一生都无法磨灭的对家族、种族的微妙复杂情绪,重新翻阅了昂扬格·奥巴马的遗物。那都是些正统的,有着详细记录的文件,从中能依稀窥见昂扬格·奥巴马工作时以及老巴拉克·奥巴马求学时的痕迹。因为自幼远离祖父一家,奥巴马对肯尼亚的感情是遥远而模糊的。当在继祖母的引领下,轻轻抚摸着那些泛黄的工作表格、大学申请通知书时,奥巴马深切感觉到,他所触碰的这些文件,这些记忆,这些遥远的过往,就是他的根、他的血脉、他的家族。它们一直在这里,从未消失过。(本章完)第3章 外祖父一家 很久以前,在堪萨斯大草原上,定居着一群切罗基族人、苏格兰人和英格兰人,麦德琳,也就是奥巴马的外祖母家族的祖先便在切罗基族之中。从小在堪萨斯州长大的麦德琳一家,继承了祖先们的优良品质。一家人勤奋正直,其乐融融。哪怕是百年不遇的经济大萧条,都没能破坏这美好家庭的和谐气氛。父亲一直带着乐观和不放弃的精神坚持工作。母亲虽然在婚后辞掉了教师的工作,但依然保留着勤奋的习惯,她总是将家里打扫得一尘不染。最难得的是,她还坚持从邮局订购一些喜爱的书,培养阅读的习惯。这些美好的品质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了麦德琳,促使她长成了一个聪明的好姑娘。和麦德琳比起来,奥巴马的外祖父斯坦利·邓纳姆的成长轨迹显然没有这样平静幸福。首先,八岁那年,斯坦利的母亲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自杀了,留下了一个让人难以破解的悬念和一个满心伤痕的男孩。幼年的伤痛一直深埋在斯坦利的内心深处,但出自一个孩子的倔强,斯坦斯不愿意向孤单的岁月低头。他渐渐学会用一种不太友好的方式抵抗孤独与伤痛,这让他变得乖戾。别人眼里,他是轻狂甚至不近人情的。有一年,斯坦利性情中的阴暗在一场纠纷中被引动,全面爆发。那时他还是一个在校生,因为沟通不畅,与学校发生争执,激烈的争吵中,竟然冲动出手,不慎将校长的鼻子打破了。无可避免的,他遭到了校方的惩罚,开除。离开校园的三年里,斯坦利一直在全国各地之间辗转,靠打些零碎的短工为生。这宝贵的三年,让斯坦利迅速成长并成熟。他开始能够理智的面对这个曾经让他痛苦过的世界,并且,说真的,他做得不赖。当他来到堪萨斯的威奇塔城时,已经成为一个精神抖擞,衣着时髦的魅力少年。他总是穿着一件浆过的衬衫,配一件宽松肥大的裤子,头上反戴的鸭舌帽无疑成为这一身行头的点睛之笔。这一年,麦德琳也随父母搬到了堪萨斯的威奇塔城。命运是如此恰好,两人相遇了。那时的麦德林在勤劳的父母的影响下,已经长成了一个风趣幽默的聪明姑娘。除了这些,她身上还有一个最大的亮点就是美丽,她总是涂着鲜红的唇膏,头发染成金黄色,双腿修长美丽到可以去商场做推销丝袜的模特。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一个美丽迷人的姑娘,两人相爱,仿佛是最天经地义的事。但出人意料的是,麦德琳的父母却反对他们的交往。没人清楚他们究竟反对斯坦利身上的哪些地方,或许是辍学的经历,或许是并不稳定的工作,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的反对很坚决。否则斯坦利和麦德琳不会极端又无畏到要通过私奔来见证他们坚贞的爱情。在珍珠港事件爆发之前,他们真的私奔了。紧接着耸人听闻的珍珠港事件爆发,斯坦利应征入伍。当时他任职于一个军队基地,突如其来的战火没有打击到斯坦利和麦德琳的浓情爱意,他们依然如漆似胶。1942年,奥巴马的母亲,斯坦利·安·邓纳姆(以下简称安)出生了。女儿的降生增加了家里的开销,麦德琳不得不找一份工作来减轻负担。于是她开始到一个轰炸机组装车间工作。幸运的是,残酷的战争终于结束,一家人终于得以朝夕相处。因为斯坦利可以享受到士兵福利,到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读书,于是举家搬迁到了加利福尼亚州。年轻的斯坦利并不觉得这种每天上课、下课的循规蹈矩的生活更适合自己的性格,于是全家又搬回了堪萨斯州。这个时候,这对年轻的夫妇还并不十分确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于是他们后来分别去过德克萨斯、西雅图等地方安家。他们总是在不断的追求崭新的开始,尽管带着年幼的斯坦利·安·邓纳姆,但并不妨碍他们对生活的探索。在西雅图的时候,斯坦斯找到一份家具推销员的工作。与此同时,安在这里读完了高中,同时接到了芝加哥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但是斯坦利并不同意她去上大学。大概因为经历过被辍学,在社会上闯荡三年的经历,斯坦斯甚至生活的艰难。他不想女儿过早的体验这种艰难,她的年龄还太小。他不放心让她独自生活。正在这时,斯坦利的公司经理告诉他,公司将要在夏威夷的檀香山新开一家分公司,因为夏威夷马上就会成为美国的一个州,所以那里暗藏着无限的商机。于是,他们毫不迟疑的卖掉了西雅图的房子,再次搬家来到夏威夷。斯坦利继续在原公司做家具推销员,麦德琳则开始到当地一家银行做秘书。多年以后,她成为这家银行首位当上副行长的女性。这份成绩,一直被后来的奥巴马所骄傲。夏威夷之后的生活因为工作走上轨道而逐渐趋于稳定。斯坦利终于结束了“不断从熟悉的环境中逃开,不断的寻找新开始”的生活。最主要的是,斯坦斯与麦德琳的性格开始定型。已近中年的斯坦利,是个既慷慨又热情,思想老练又有些狭隘的人。他是他们那一代人中的典型,既渴望自由和独立,不安分却又奋发有为。他喜欢写诗,听爵士乐,在家具公司时和许多犹太人结交了朋友。而麦德琳则恰好相反,她的骨子里怀疑一切,性格顽固,但生活独立,是个典型的实用主义者。他们都有信仰,但这种信仰并没有成为一种特定的思想意识或者形态。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像个自由主义者。事实证明,他们确实是的。当斯坦利夫妇的生活逐渐趋于平静,新的问题开始在他们的女儿身上体现。斯坦利·安·邓纳姆是家中的独生女,患有严重的哮喘。疾病以及多次搬家,让她变得有点不合群。尽管她的性情快活而温情,但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友谊,所以只能独自埋头读书和散步。学校里是个让她十分不快乐的地方。当年因为斯坦利想要一个儿子,所以她被冠以这个假小子意味的名字,这使她遭到了无情的戏弄。不友好的同学们甚至给她起了外号“斯坦利汽船”。虽然是个地道的白人女孩,但是安却深切体验到了白人的不友好,同龄人的伤害在她心中,远远盖过了种族的隔阂。在这种让女孩难受的氛围里,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安会冒着被同学们加倍嘲笑和攻击的风险,同一个黑人女孩交上了朋友。那天,麦德琳下班回家,发现有一群孩子围在自家房子的防护栏外,他们的脸上带着愤怒和嫌恶的表情,高声咒骂着:“爱黑鬼!”“肮脏鬼!”。甚至有一个男孩,用力朝围栏里丢了块石头。麦德林顺着那块石头的方向望去,找到了骚乱的原因:她的女儿正和一个黑人女孩并肩趴在草坪上读书。那是非常美丽的画面,两个女孩在树荫下,毫无顾忌的交流着笑容与感想。一刹那,麦德琳被这幅画面击中。种族问题早在这之前就侵入进他们的生活中。斯坦利在担任家具推销员的初期,就有人告诫他如何与黑人和有色人种打交道:“如果有色人种想要看货品,得几个小时以后让他们进来,并且让他们自己运走。”麦德琳自己也曾和黑人打过交道。那个是银行的看门人,身材高大,人品不错。她叫他里德先生,经常和他在走廊聊天。直到有一天,一位办公室秘书怒气冲天的警告麦德琳,不准用“先生”这次词来称呼一个黑鬼。麦德琳转身看见了角落里的里德先生,他在偷偷的哭泣。那天,里德先生问了麦德琳一个让她久久无法作答的问题:“我们做错了什么事,要遭受这样的侮辱?”这问题长久的困扰这斯坦斯和麦德琳,以至于当麦德琳看到自己的女儿这样近距离的接触一个黑人,在那一瞬间,不知何故,她的眼里瞬间浸满了复杂的泪水。但是那个趴在草坪上的黑人女孩显然误解了这眼泪的含义——她无论如何是读不懂那眼泪的含义的——她以为斯坦利夫人看到女孩和她在一起玩耍,愤怒到流泪。于是两个女孩瞬间从友好的氛围里跌进了恐惧的阴影里。麦德琳终于开口道:“如果你们两个想要在一起玩的话,看在上帝的份上,就进屋里去玩吧。”她不想再看见女儿和那个黑人女孩遭受凌辱。但是遗憾的是,黑人女孩太害怕了,她没等到麦德林再次开口,便飞奔着逃开了。斯坦斯和麦德林决定用自己的方式处理这件事,他们决定去学校讨要一个说法,并谈谈长久以来积压在自己心头的想法。但,从他们接触到的每一个成年人那里,得到的答案都是惊人的相似:“你最好教育好你的女儿,邓纳姆先生。在这个镇里,白人女孩是不能跟有色人种一起玩的。”这样的种族歧视让斯坦利和麦德琳很不满,在他们的字典里,没有种族歧视这个词,他们坚持认为,应该公平的对待所有人。显然,这所有人里,也包括奥巴马的父亲,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当得知女儿在夏威夷大学认识了一位非洲朋友,斯坦利和麦德林的第一反应是邀请他来家里共进晚餐。根据斯坦斯以往的同有色人种打交道的经验,他下意识的觉得这个名叫巴拉克·奥巴马的年轻人是孤单可怜的,他要好好同他谈谈,驱散他的思乡之苦。而麦德琳则叮嘱自己,一定要对他好一点。1960年,也就是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一世和斯坦利·安·邓纳姆结婚的那一年,在美国半数以上的州里,结婚仍是重罪。在南方的许多地方,仅仅是因为以某种不恰当的方式看一眼白人女人,黑人男子都有可能被吊到树上。在北方的城市里,虽然不至于如此严苛,但假如白人女子跨越种族爱上黑人男子,强大的敌视和流言,可能逼迫这个白人女人堕胎,或者远远的把孩子丢到修道院里。而在阳光明媚的夏威夷洲,一对开明的父母,顶着巨大的社会舆论的压力,同意了他们的白人女儿,嫁给一位非洲黑人男孩。奥巴马曾经坦诚,外祖父母为什么会同意这桩婚事,对他来说永远是个迷。因为“从他们的背景来看,并没有什么地方预示着这样的结果。在他们的家谱里,既没有新英格兰的先验论者,也没有激进的社会主义者。”也许是他们骨子里蕴含着的某种自由的思想在起作用,正如麦德琳所说的,她的祖先是切罗基族人,这都是切罗基血统的特征。总之,斯坦利这对夫妇,相互扶持着,并通过他们的双手,穿越时代的洪流,建立了一个家庭、一个家族、一种值得尊敬的生活。这些都影响到了童年时期的奥巴马,当他长大成年,学会从种族、国家的角度思考外祖父母经历过的人生时,他们带给他的思考、益处、以及能量,都是无穷的。(本章完)第4章 遥远的黑人父亲 父亲的形象,在每一个孩子的心里都是伟岸神圣的。尽管对奥巴马来说,父亲更多的是一个很虚构的存在,但他仍然愿意从亲人的描述里,选择相信父亲身上所具备的优良品质。他这样做是可以理解的,父亲与他而言,自然不能于普通人相提并论,但因为长久的分离不能谋面,他又不是一个鲜活的形象。所以,当继祖母、外祖父母、母亲向他讲述起父亲的零星片段,而亲人所讲述的故事又带着明显的个人偏好时,他决定从这些可疑的描述里,保留下他父亲那些好的方面。实际上,老奥巴马年轻时,并不是一个优秀到耀眼的明星。他像每一个非洲青年一样,过着平淡无奇的生活。改变他人生轨迹的,是逐渐在他身上显露出来的罕见的聪明才智。学校的老师们都被他的聪明所折服,所以对他的恶作剧也采取了视而不见的态度。但是老奥巴马的父亲,昂扬格·奥巴马却接受不了儿子的小聪明。他一生严谨正直,看到儿子不专心学业,于是决定采取别的办法让他领悟人生的意义,那就是工作。于是,因为聪明太过,老奥巴马被迫辍学了。老奥巴马为此先后更换了好几份工作,但是聪明如他,不大能接受被庸俗的老板和枯燥的工作内容所束缚。政治集会吸引了他,他开始频繁参加当地的集会,直至被警察逮捕,进了监狱。出狱后,老奥巴马的信心极度受挫,开始深刻思考父亲对他的教诲。他刚刚20岁,没有工作没有钱,和父亲的关系恶化,人生看来很无望。他试图从婚姻里找到出口,但是并不奏效。他和第一个妻子凯基亚结婚并育有一儿一女,但人生的窘境然而加剧了。他不得不拼命的寻找赚钱的机会来养家糊口,与此同时他绝望的发现,往昔里的同学都已经上了大学,并得到不错的工作。而自己看上去,似乎一生逃脱不了小职员的命运。但命运恰恰在此时出现了转机。他认识了两个教书的美国女人。对方从他的身上发现了潜力,于是建议他到美国读书。但是他没有足够的钱,对于这个问题,他的美国朋友给出的方案是,参加函授培训获得学历,然后申请奖学金。神奇的是,几个月后,老奥巴马轻而易举的得到了成绩合格证明,获得了学历。最终,夏威夷大学录取了他。这一次,他依靠他的聪明才智和拼搏,博得了命运的青睐。23岁那年,他把第一任妻子和年幼的儿子安排妥当,向夏威夷进军,开始了他崭新的人生。这以后的老奥巴马,是值得后来成为美国总统的儿子为他骄傲的。他成了夏威夷大学里的第一位非洲学生。这个里程碑般的荣耀,让他戒掉了浮夸的弊病,专心攻读学业,三年后,以全班第一的成绩毕业。从那时起,老奥巴马的信心得以重新建立。他的胸有成竹使他看上去很自信,他越来越讨人喜欢。交际圈也随之扩大,后来,他协助成立了国际学生协会,并担任第一任主席。他日渐优秀,因此当他在一次俄语课上邂逅了美丽羞涩的美国女孩斯坦利·安·邓纳姆,他没有因为肤色的问题退缩。他的魅力吸引住了那白人女孩,引领两人坠入爱河。他的魅力甚至同样吸引了女孩的父母。甚至,他的老岳父斯坦利不止一次的教导奥巴马:“你可以从你父亲身上学到一样东西,自信。那是一个男人成功的秘诀。”有关老奥巴马的两件轶事,在奥巴马的自传里反复被提及。一件是老奥巴马带着他的一个非洲朋友去参观,站在悬崖边的栏杆里欣赏风景时,他点燃了岳父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一只烟斗。抽两口烟,再用烟管指点着脚下的景色。那副神情很有魅力,他的非洲朋友被深深吸引住了,情不自禁的提出也要抽一口烟斗的要求。老奥巴马犹豫一下,同意了。但他的非洲朋友显然不如老奥巴马适合这只烟斗,抽了两口之后,他就剧烈咳嗽了起来。不幸的事情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烟斗从他手中滑落,跌到了栏杆外,掉进了一百尺深的悬崖里。人们可以将老奥巴马接下来的举动理解为幽默:他要求他的非洲朋友下到九十度的悬崖峭壁,把那只烟斗捡回来。朋友当然不应,于是老奥巴马没费什么力气,就将他的朋友整个人提了起来,往栏杆外甩去。当然,只是佯装。老奥巴马最终结束了这个可怕的玩笑。返程的路上,他表现出来的轻描淡写和如无其事让一旁的安更加不安,于是他用他特有的男中音安慰自己爱人:别怕,我只是想让他家伙知道,对他人的财产要小心照看。”另外一件典型轶事,则浓缩了老奥巴马生平的德行与品质。那是一次海滩酒吧聚会,老奥巴马和他的岳父及几位朋友,聚在一起,就着酒吧和缓的吉他调子,开心的畅谈着。突然,邻座的一个白人男子站起来,用在场每个人都能听到的音量,对酒吧招待宣称:“我不能坐在黑鬼旁边。”酒吧里顿时安静下来,人们齐刷刷的注视着黑皮肤的老奥巴马,等待着一场战争的爆发。但出人意料的是,老奥巴马面带微笑的站起来,镇定的走向那个白人,给他上了一堂关于固执的愚蠢、美国梦的承诺以及每个人都该享有人权的课。那一定是堂精彩的课,因为所有人都看到了挑事的白人最后羞愧难当的从口袋里掏出了一百美元,支付了老奥巴马一行人的当晚的酒水费用,以示歉意。多年以后,当奥巴马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以后,在一次访谈中他提及到了外祖父向他讲述的这件事。当年那位挑衅的白人闻讯专程打来电话,向奥巴马解释自己当年冲动与愧疚。这两件事非常有助于老奥巴马在他儿子心中树立正面形象。奥巴马刻意的记住了父亲的优点,也刻意避开了那些伤害。尽管奥巴马并没有因此走上扭曲的叛逆少年之路,但婚姻的破裂,父亲形象的缺失,仍然在他的心灵深处凿开了一个漆黑的洞。没有人能够了解奥巴马心中的这个黑洞里窜出来的冷风有多么彻骨,除了一个人,奥巴马的母亲,安·邓纳姆。童年时期从周遭白人同学中得到的强烈不安全感,使得安·邓纳姆的种族意识很淡薄。当年与那个黑人女孩的短暂而恐惧的友谊,更是消除了她与黑人之间的距离感。18岁那年,当安·邓纳姆邂逅魅力四射、聪明好学的老奥巴马时,再毫不介意任何舆论压力的情况下,她坠入爱河了。比这更加有勇气的决定,是嫁给老奥巴马。尽管当时,老奥巴马在家乡已有家庭,但是这个事实没有影响安·邓纳姆的决定。她相信老奥巴马会处理好此事。另一方面,她也相信老奥巴马的魅力也能够征服自己的父母,最终同意他们的婚姻。事实却实如此。尽管婚礼低调得几乎不为太多人知晓,没有真实的婚礼记录,没有结婚蛋糕,没有戒指,没有对新娘的托付,没有家人参加,只有一场小小的简单仪式,一个主持婚礼的地方法官。但他们结婚了,一个白人女子和一个黑人男子。奥巴马的出生,让人们对待这场结合的态度更加宽容了:八磅二盎司,嗷嗷待哺的小婴儿,毫无防备的来到这个世界上。世界除了带着足够温暖的爱意诚恳的接纳它之外,再无更好的选择。1961年8月4日,老奥巴马给儿子取了和自己相同的名字: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二世。(但是奥巴马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周围的亲人更习惯于叫他“巴利”。)“巴拉克”在非洲的语境里意为“老天保佑”。但是身为奥巴马的亲生父亲,老奥巴马并没能尽职尽责的履行父亲的职责,协助老天赐予儿子应有的幸福。1963年,老奥巴马前往哈佛大学攻读经济学博士,因为经济拮据,无法带妻儿一同前往。长期的分居生活最终使得安·邓纳姆和老奥巴马的关系破裂。这一次,曾经拼搏奋进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掌握命运的老奥巴马,没有奋力争取他和安·邓纳姆的婚姻。奥巴马两岁那年,老奥巴马离开了他和他母亲。这次别离是长久的。博士学位毕业后,老奥巴马和一个从美国带来的白人女子结了婚,回到肯尼亚生活,并育有两个儿子。到此时为止,老奥巴马已经彻底远离了奥巴马和安·邓纳姆。一家人过着各自的生活,像两条平行线,再难有交集。(本章完)第5章 母亲的孤独 在老奥巴马离去的日子里,安·邓纳姆的人生是孤独的。这种孤独感在遇到朝气蓬勃的罗洛·苏扎洛时得到好转。他是夏威夷大学的印尼留学生,对未来总是怀有热切的希望。这一点深深吸引了孤独的安·邓纳姆。于是,在奥巴马六岁那年,为了帮助罗洛完成他建设祖国的伟大梦想,安·邓纳姆带着奥巴马来到了罗洛的祖国印尼,居住在雅加达。开始新生活之前,勇敢的安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自己做好迎接的准备。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过一种从未接触过的生活,安明白,这其中的困难是不言而喻的。为了更好的消除这种困难,安像个小学生一样,竭尽所能的了解未知的印尼:这是世界上人口总数排名第五的国家,有很多个民族,很多种方言。但是这种教科书才有的片面知识,远远不能代表生活本身。等真正到了印尼,安才发现,生活里的艰难以及超过了她的预算。在这里,细菌性痢疾盛行,人们很容易患上感染性腹泻。洗澡时只有凉水,公共厕所里没有马桶,只有地面上挖出的一个一个的土坑。这些生活上的困扰倒很好解决,令安始料未及的是罗洛的变化。和罗洛生活的初期,安就敏感的发现罗洛身上的激情和活力被琐碎的生活消磨殆尽了。那曾经是让安最青睐的品质,它们的消失,让安陷入重新陷入了孤独。生活并没有她想象的那样完美和幸福,原来如此。除了精神上排山倒海的孤独感,身为美国人的安,还是相对拥有很多当地人没有的特权的。比如她在大使馆工作,这使得她能够结识了很多朋友。她的白色皮肤和美国护照就是她的护身符,只要她想,她便随时可以离开印尼回到美国。但是和罗洛的新婚生活刚刚开始,安不可能也没想过离开。倒是小奥巴马,幼年便失去父亲,又随母亲辗转到异国他乡,这让安很担心。安开始觉得,小奥巴马是她的孤独的情感一个很好的载体,于是她开始集中精神教育小奥巴马。她亲自教他学习英语,并且时刻提醒他,不要忘记几的血统。和其他母亲不大一样的是,安虽然因为老奥巴马的离开而黯然伤神,但却从没有想过要将这种恨传给小奥巴马。她希望老奥巴马能让小奥巴马引以为傲,她要让小奥巴马相信,父亲还是十分爱她的。她领着他看一些有关美国公民全力运动的书籍,听黑人歌手们演唱的歌曲,看马丁·路德·金演讲的录像带。她还给他讲述美国南部一些黑人孩子们成长的故事。她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激励小小的奥巴马:“你是一个黑人,这就意味着你是一种伟大血脉的继承人和受益者,也意味着你会拥有一种截然不同的人生。”这样的教育对于还是孩童的小奥巴马来说,过于艰涩难懂了。他无法透彻的理解母亲的这些教育背后所蕴含的深刻意义,当然他更无法理解母亲当时内心的孤独。除了困惑,他的收获甚微。可想而知,安的这种饱含着孤独感的教育模式是不够科学和系统的。与此同时,安又怀孕了,是个女孩,名叫玛雅。这让她更不能很好的实现对小奥巴马的教育。于是小奥巴马10岁那年,安做了一个决定,把他送回夏威夷和外祖父母一起生活。安也感觉到了自己在对小奥巴马教育上的漏洞,因此她希望小奥巴马回到美国读书,接受正统的美国式教育。她向奥巴马承诺,不需要多久,她就会带着他的小妹妹一同去夏威夷探望他。但是,这个诺言迟迟没有兑现。小奥巴马的离去让安感觉到更加孤独了,当这种孤独感得不到很好的排解,她和罗洛之间的矛盾便激化了。对于奥巴马来说,罗洛是位合格的继父。从一开始见面,罗洛就用他真诚和善的举动打消了两人彼此之间的隔阂。罗洛还送给小奥巴马一只猿猴当做见面礼。在随后的几年朝夕相处的生活里,两人逐渐熟稔。罗洛甚至开始教小奥巴马如何打架。“首先你要记住的是如何保护自己。”罗洛这样对奥巴马说。转天,罗洛带回两副崭新的拳击手套,像个真正的父亲一样教导着自己的孩子如何抵抗不公。当然,除了打架,罗洛也教给了奥巴马更加有趣的事物,比如尝试难吃的狗肉和蛇肉,脆脆的烤蝗虫。罗洛是个寡言但好相处的人,向别人介绍起奥巴马时,他会说,这是我儿子。这种毫不刻意的亲密关系让奥巴马感到很舒服,因此自然而然的,他愿意聆听罗洛的教导,效仿他的言行。有一次,提到奥巴马的母亲,罗洛说:“你母亲有颗温柔的心。但是有一天当你长成一个男人,你则更加需要的品质是理智。”实际上,罗洛本人确实是如此执行的。他很少真正的生气或者伤心,似乎住在一个表面坚硬,但内里有着明确思想的世界里。有一次,奥巴马心中涌起一个奇怪的念头,于是问罗洛,是否见过杀人。罗洛看了一眼奥巴马,很奇怪一个孩子会问到这个,但他诚实作答了:“见过。”“血腥吗?”奥巴马继续问道。“血腥。”奥巴马想了想:“你看见的那个人,为什么会被杀?”“因为软弱。”“仅仅是因为这样吗?”罗洛说:“一般来说,这样就足够了。人们利用他人的软弱,就像国与国之间,强者霸占弱者的土地,让弱者为他们的土地工作。”罗洛喝了一口水,继续说道:“如果你想,最好是成为强者。如果你不能变强,那就变聪明并且和那些强者和平相处。但是最好自己变强,永远做强者。”像这种启迪式的教育,为奥巴马今后的人生带来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安很感激罗洛能这样对待她的儿子。但这毕竟是感激之情,感激是无法消除安心中那持续的、令人窒息的孤单的。并且,随着家庭的建立,孩子的出生,罗洛变了。他不再像以前那样谈天,尤其是和安。频繁的争吵出现在玛雅降生之后,安和罗洛僵持到分居,最后终于离婚。值得一提的是,安和罗洛离婚的真正原因并不仅仅是情感、性格不和那么简单。真正的根源是国家和种族。在大使馆工作的那些日子里,安能够从她的同事那里了解到一些她无法从公开的新闻报道上知道的事情。那些发现让她无法像一个麻木的平民一样无知无觉。但是这个忙于发展的国家却比她本人还要麻木,政府机构的腐败,所有行业都在为总统的家族及其随从服务。她深深感觉到,这个麻木的国家正在把她曾经爱过的男人身上的激情剥夺。她无法想象这样的国家将会从她儿子身上夺走什么。但她已经决定了,一个美国人的生活机会和一个印度尼西亚人的生活机会是截然不同的。无数事实证明,安的决定有多么明智。奥巴马是一个美国人。他的人生并不在那里。这个时候,安的孤独,安和罗洛之间的矛盾便可以很好的理解了。安是一个思想自由的美国人,却到了一个无法改变现状,只能在规则下生存,被权力压制的国家。并且,她曾经热爱的男人已经被这个国家同化,丧失激情。那些排山倒海的孤独并不是无病呻吟的,它们是深刻的,无法排解的真正的孤独。(本章完)第6章 回到夏威夷 同夏威夷的阳光海滩比起来,印尼的童年记忆是更为生动和质朴的。泥土的芬芳,月光下蟋蟀的歌唱,在水痘、麻疹和老师手里的竹条中顽强存活的年少时光,后来被奥巴马无数次的回味咀嚼。那时,他和农民、仆人和底层官员的孩子们成为最要好的朋友,从早到晚的在街道上奔跑玩耍、做零工、抓蟋蟀,用一条坚韧的细线绑着风筝来相互斗。印尼的时光是一段长长的旅程。因为太过漫长,所以除了笑声和嬉戏,还有一些小小的奥巴马无法解释的事情。比如他看见没有鼻子的乞丐同他母亲乞讨时,那张令人难忘的残缺的脸;比如他朋友年幼的弟弟忽然之间就从这个世界消失了。朋友把这个消息告诉奥巴马时,样子很奇怪。奥巴马看见恐惧在他眼里闪现,但他却是笑着的,然后他甩开奥巴马的手,狂奔了起来。那个情景让奥巴马很难忘。比这更让奥巴马难忘的是,农民在干旱的土地上劳作的样子,他们赤脚走在贫瘠而龟裂的土地上,驼着背,时不时的弯下身子,捏碎手里土块的样子深深埋在奥巴马的心里。在那样一个无法预测甚至很残酷的世界里,幸好有安教会了奥巴马一些正确的价值观。首先是诚实;税务员来家里收税的时候,罗洛曾经把冰箱藏到储藏室。显然,这行为是遭到安摒弃的。她不希望奥巴马也这样做;然后是公正。印尼学校里的有钱家长会给教师送礼,安觉得这实在不应该;接着是直率。安对奥巴马说,如果你不喜欢我在你生日时送给你的衬衣,你可以直接说出来,而不是把它塞在衣柜的底部;最后是独立判断,不必为他人的评价改变自己。身处印尼的安急于把美国中西部人所拥有的美德纯净的呈现出来。而能让这些美德得到完美施展的地方,显然不是印尼,而是夏威夷。母亲,罗洛和刚出生的妹妹玛雅站在登机口望着奥巴马,母亲的一位印尼飞机副驾驶员朋友领走了他,并捎带着送了他一份礼物,一个木制的面具。就这样,奥巴马一个人坐上了飞往檀香山的飞机,离开了印尼。起初,奥巴马一点也不害怕。因为他听说外祖母会在机场等着他。下飞机的时候,奥巴马甚至带上他刚得到的木制面具跳了一段即兴古怪舞步。然后祖孙三人上了新车,在车里絮絮叨叨的讨论一些生活细节时,谈话突然出现了空白。就是这段突然的空白,让奥巴马意识到,他得学着去适应这段不知道多久的停留了。六岁以前,奥巴马在这里生活过。但是四年后,当他再回到熟悉的地方时,却不大能找得回当年的熟悉感觉。他开始感到焦虑,这年夏天接近尾声的时候,这种焦虑加重了。畔纳荷学校于1841年创办,是一所由传教士创办的私立学校。学校享有非常高的盛名,是一个培养夏威夷岛上经营的摇篮。因此,入学也并不是十分容易的事。但是因为奥巴马的外祖父的上司是这所学校的校友,他才得以被考虑纳入范围之内。这让奥巴马的母亲很满意,一位奥巴马有因为入学问题而受到什么种族的影响。畔纳荷学校管理入学工作的人员中,有一个精干高效的女员工,在那一年夏天里,频繁面试奥巴马。大概是想确保奥巴马以后不会误入歧途,所以她竟然询问还是孩子的奥巴马为自己设定了什么样的职业目标。时隔多年,奥巴马已经忘记了当时的答案。但他应该答得还不赖,因为他被学校录取了。这所学校里到处都是青翠的土地和成荫的树木,那些老旧的石头校舍和现代的钢筋玻璃大楼夹在在一起,形成一道独特风景。校园里的网球场、游泳池和摄影工作室让奥巴马的外祖父深感羡慕。他说:“天啊,巴利(家人对奥巴马的昵称),这里就是天堂,我真想和你一起来上学。”这个愿望最终没能得以实现。但奥巴马的外祖父花了一夜的时间通读了学校介绍,然后帮奥巴马罗列出了他接下来的七年里必须做的事情,包括学习学院的的预科课程,参加课外活动等等。但是这些计划在最初执行的时候并不顺利,入学第一天,奥巴马就因肤色和种族遭到了嘲笑。赫福迪小姐是个有着灰白色短头发,精神奕奕的中年妇女。当她当着全班同学念起了奥巴马明显不是美国风格的名字时,教室里响起了窃笑声。奥巴马在刚踏入校园时结识的朋友弗雷德朝着他的方向靠了靠,小声说到:“我以为你叫巴利。”接下来的场面更让人难堪。赫福迪小姐自顾的说道:“巴拉克是个很好听的名字啊。你的外祖父告诉我,你的父亲是肯尼亚人。你知道吗,我去过肯尼亚,教同你一般大的孩子念书。那是个美丽的国家。”如果只是类似赞美的语句,奥巴马还不至于遭受嘲笑。但接下来,赫福迪问道:“你知道你的父亲来自哪个部落吗?”奥巴马小声的回答:“卢奥。”这个回答让大伙儿放肆的笑开了。一个长着沙褐色头发的男孩发出怪声,像个猴子一样大声重复那个词。同学们因此笑得更加大声,如果不是赫福迪小姐的厉声制止,场面恐怕会失控。那个迷迷糊糊的下午,奥巴马过得显然更加不愉快。有女孩提出想摸摸奥巴马的头发,被奥巴马拒绝了。甚至有男生问奥巴马:“你父亲吃不吃人。”这些带有明显排斥性的接触让奥巴马有了一种可怕的感觉:没有归属感。他不能够像其他普通孩子一样,融入人群,和大伙打成一片。这对一个十岁的孩子来说,无疑是一场噩梦。在这场噩梦里,因为种族带来的嘲笑以及自卑,诱发了奥巴马性格中的懦弱部分它们开始在他的成长过程中显露。在奥巴马之前,年级组有一位唯一的黑人女学生,克莉塔。她长得又黑又胖,没有什么朋友。第一次在校园里发现彼此时,奥巴马和克莉塔像敌人一样,警惕的打量着的对方。接下来的好几天,他们都会躲开对方,但又会远远的看着对方。终于,在一个天气晴好的课间,两个人同时发现他们都在操场上的同一个角落里。不知道是谁先开口,也不知道开口说了些什么,但是两个同肤色的孩子之间的隔阂消失了。克莉塔绕着操场开始追逐奥巴马,她开心的笑着,像这所学校里的其他孩子一样。当他们气喘吁吁而又开心的倒在地上的时候,一群面庞模糊不清的孩子出现在太阳耀眼的光芒下,一个尖锐的声音传来:“克莉塔有男朋友了!克莉塔有男朋友了!”孩子们越聚越多,起哄的声音越来越大。“她不是我的女……女朋友。”奥巴马结结巴巴的说。他望向克莉塔,希望她能站出来澄清。但是克莉塔站在那里,低着头一动不动。尖锐的声音又响起来:“克莉塔交男朋友了!你怎么不吻她呢,男朋友先生?”哄笑声中,奥巴马恼羞成怒。他大吼了一声:“我不是她男朋友!”便冲到克莉塔身边,粗鲁的推了她一下。克莉塔踉跄着后退了几步,抬起头看着奥巴马,但仍是一言不发。“走开!”奥巴马又凶狠的喊了一声。克莉塔定定的看着奥巴马,猛然间,她转身跑了,越跑越快,直到身影消失不见。奥巴马一直记得克莉塔脸上的表情:失望交织着谴责的神情。那神情深深折磨着奥巴马,有好几次,他想开口对克莉塔解释点什么,但是,解释什么呢。奥巴马回头就能看见克莉塔趴在那埋头写作业,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继续一个人独处,继续不理任何人。(本章完)第7章 爸爸来了 对克莉塔的背叛行为使得奥巴马从其他孩子那里得到一些立足之地。但是这并没有驱散更多的孤独。相反,奥巴马身上的某个部分被蹂躏得粉碎。幼年时期,特殊的家庭背景,并不完满的家庭使得奥巴马比别的孩子更加早熟和敏感。无论是他带给克莉塔的伤害,抑或是别人带给他的伤害,都会潜进他的内心,加重他的孤独感。但是好在有外祖父母在,他们的关爱和温柔宽大让奥巴马感到相对的安全。他便栖息在这一处港湾里保持心灵冬眠的状态,直到某一天,图在信箱里发现了一封电报。电报上说,奥巴马的爸爸要来了。在这之前,奥巴马的妈妈会提前两周赶到。他们会在聚在夏威夷,一起过新年。这封电报刚一被公布,三个人都沉默了。最终,外祖父摘掉眼镜,揉揉眼睛说到:“这将是个难挨的圣诞节。”因为父亲的到来,他在奥巴马心中的形象更有了想象空间。出于一个十岁孩子的虚荣心,在对父亲的历史知之甚少的情况下,奥巴马将他的父亲吹嘘成一个王子。面对着一群好奇的男孩,奥巴马面不改色的自圆他的谎言:“我的祖父是个酋长,就像部落中的过往,你们知道吧,就像那些印第安人一样。所以我的父亲是个王子。在我的祖父死后,他会继承一切成为国王。”男孩们显然被奥巴马的描述迷住了。其中一个忍不住问道:“那以后呢?你会回去,成为一个王子吗?”奥巴马楞了一下,随即回答道:“如果我想的话,我可以。但是这有点复杂,因为部落里有很多勇士。像‘奥巴马’意思就是燃烧着的矛。”我们部落的人都想成为酋长,所以我父亲得在我回去之前解决这些争斗。”这遥远、新奇、神秘的故事很绕过奥巴马的听众们崇拜,他们看着滔滔不绝的奥巴马,觉得他从一个被嘲笑的人,瞬间变成了一个神奇的人。大家相互嬉闹着,和奥巴马打成一片。这可是将来搞不好会成为王子的人呢,再也没有人敢怠慢他,更不要说嘲弄。一开始,奥巴马差点就被自己精彩丰富的想象力蒙蔽了,他差点以为自己说的就是事实。但是另一方面,他也清楚自己在说谎。一个星期后,这个谎言被彻底击碎了。老奥巴马的出现,让奥巴马大失所望。他完全不符合奥巴马描述中的王子形象。和母亲一样,父亲也在肯尼亚再婚了。他现在不过是五个弟弟和一个妹妹的父亲,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并且,他遭遇了可怕的车祸,这次来夏威夷的旅行,也是为了他在长期住院后恢复一下体力。这个奥巴马描述中的英雄形象大相径庭。所以他和父亲初次见面的那一天,于奥巴马而言,简直时灾难。但是除了奥巴马本人,没人想到这其中的缘故。人们都为他能够见到亲生父亲而高兴。实际上,奥巴马本人也确实十分紧张。抛去那个弥天大谎不谈,毕竟,这是要和父亲相见。那天,在昏暗的门廊里,奥巴马见到了他的父亲。一个走路有些微跛,又高又黑的人。他蹲下来,紧紧的抱住奥巴马。但奥巴马并没有以同样热烈的举动回应他——他的双手低垂着,也许还在想着那个破灭的谎言。等到大人们开始聊天,奥巴马才腾出时间仔细的观察着他。他比奥巴马想象中的要瘦,穿着一件蓝色的运动夹克,里面是一件白衬衫,打着一条猩红的领带。他那角质架的眼镜反射着灯光,所以无法清楚的看到他的眼睛,但是当他摘下眼镜按摩鼻梁的时候,奥巴马看到他的眼睛略微发黄。他看起来很累,因此谈话没进行多久,他就被奥巴马的母亲催促去休息一会。经过奥巴马身旁时,他停下来,从旅行袋里掏出三件木制的小雕像,一头狮子、一只大象、一个穿着部落服装的打着鼓的黑人,然后递给了奥巴马。他温和的对奥巴马说:“只是几个小玩意儿。”几个小玩意儿,一个月的时间,那就是奥巴马和父亲在一起的所有。有太多的东西要讲,有太多的解释要讲明。但是在奥巴马后来的回忆里,沉默占了时间的大多数。奥巴马和父亲很少交流,但是父亲留给他的印象却是鲜明的。有一次,父子二人站在圣诞树前合了一张影。那是两人唯一的一张合影。小奥巴马拿着父亲送他的橙色篮球,父亲带着小奥巴马为他买的领带。老奥巴马戴上这条领带时还说:“哈,系着这样一条领带,人们都知道我是个重要人物了。”类似的温情不仅出现在她和父亲之间。因为父亲的出现,家里的欢声笑语多了起来。有时候,奥巴马和母亲在一旁挂着圣诞节装饰,父亲就和外祖父讲着笑话,两个人笑得前仰后合。外祖父因为遇到志同道合的交谈对象,变得更精力旺盛了。外祖母也不再躲到房间里抽烟,而是认真的和父亲争论政治或者经济领域的问题。父亲的出现似乎唤醒了早先的灵魂,让外祖父家中的每个人都重塑了灵魂。敏感的奥巴马开始隐约感觉到父亲的魅力与真实,并且为此着迷。但是,好久不长。短暂的愉悦过去之后,家里开始有了矛盾。当作为客人的待遇渐渐消失之后,外祖父母开始客观的对待这个没有尽职尽责的女婿。外祖父毫不客气的埋怨父亲做了他的椅子,而外祖母则在工作了一天继续洗餐盘时抗议道,她不是谁的佣人。母亲对这一切不发一言,但是也会因为唠奥巴马的处境而感到了不自然。一天晚上,奥巴马打开电视看一个动画节目,《圣诞怪杰》,这导致外祖父母的牢骚变成了咆哮。父亲对奥巴马说:“巴利,你今晚已经看得够多的电视了,现在进房间学习去,让大人们说说话。”外祖母站起来关掉了电视,说到:“巴利,那你就去自己的房间里看电视吧。”父亲马上解释道:“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他一直不停的在看电视,应该去学习了。”母亲试着打圆场,因为是圣诞节期间,而这个节目小奥巴马已经期盼以久了。母亲的解释像战火,点燃了父亲的恼怒:“安娜,这根本是胡话!”然后他转向了小奥巴马:“我告诉你,巴利,你学习得并不努力。在我发脾气之前,赶紧进你的房间里去!”呵斥让小奥巴马莫名愤怒,他把门用力一摔,进了自己的房间。但是,争吵声门外的世界里蔓延开来了。外祖父母十分愤怒,他这是他们的房子,而老奥巴马只是个外人。更何况,是他一早抛弃了妻儿,现在他没有资格再来管教自己的儿子。老奥巴马也开始抗议,两位老人显然正在把小奥巴马宠坏,他需要一个严厉的人来多加管教。说完这句话,老奥巴马佛袖而去,回到了他自己的住所。这场突发的争吵让小奥巴马迫切的盼望父亲快点离开。他想恢复以往的平静生活,在外祖父母的宽容里安眠。转天,外祖父要小奥巴马去他父亲那里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到了父亲的寓所,他看见母亲在帮父亲熨烫衣物,她的眼睛暗淡浮肿,好像刚刚哭过。父亲拍拍床沿,示意小奥巴马坐过来。那是要和他促膝长谈的架势,但是这个机会被小奥巴马错过了。他谎称外祖母在家里等着他的回信,于是匆忙溜掉了。母亲尾随他回到家,指责小奥巴马太过冷淡。她一直想在他们父子之间建立一种相对和谐的关系,但是频频失败。那天,母亲离开小奥巴马的房间时,留下了一个惊人的噩耗。她说,老奥巴马已经接受赫福迪小姐的邀请,准备本周四到学校,去为小奥巴马的全班同学进行一场演讲。没有什么比谎言大白于天下更令人惶恐的了。小奥巴马像是神经受到了刺激的躁狂症患者,整天整天的坐立不安。只要想到父亲出现在同学们面前的场景,他就会陷入无限崩溃的情绪里。但,生活还得继续。除了硬着头皮迎接,小奥巴马别无选择。当老奥巴马千真万确的出现在教室里时,小奥巴马的大脑是完全空白的。但奇怪的是,等他回过神来时,没有发觉有人在对他进行残酷无情的嘲讽。因为他发现,同学们的注意力完全被父亲吸引了。老奥巴马正在讲述地球上一条深深的峡谷,以及那些要求一个男孩去杀掉一头狮子来证明他已经成年的部落。他讲述了小奥巴马曾经夸耀过的卢奥部落。讲述了肯尼亚为了获取自由而进行过的斗争,英国人长久的在那片土地上驻扎而不愿离去。他们残暴的统治着那里的人民。很多人,仅仅是因为肤色的差异而被奴役,但是肯尼亚人依然渴望自我,争取自由。老奥巴马的演讲博得了同学们发自肺腑的掌声。同学们完全忽略了小奥巴马的存在,而一心一意的同老奥巴马交流。小奥巴马的数学老师对他说:“你有一位了不起的父亲。”还是孩子的小奥巴马很难理解他父亲的“了不起”。他对父亲的感情,是复杂而难以言喻的。一方面,他比这世上的任何一个人都要特殊,另一方面,父亲对他而言是完全陌生的。哪怕他们曾经单独相处在父亲租来的公寓里,哪怕小奥巴马尝试着模仿父亲的手势与言行,但他对父亲的感情,依然淡薄。父亲终于离开了,在两个星期以后。小奥巴马不知道该欢呼还是悲伤。因为往日的宁静生活终于得以恢复。令所有人都没有预料到的是,那一次的分别,竟成了永远。(本章完)第8章 黑色青春期 距离上次父亲来看奥巴马的日子,已经过去五年了。这段时间的日子过得相对平静。但是这种平静仅局限于家庭内部。奥巴马回到夏威夷不久以后,安就和罗洛分开了,她回到夏威夷大学攻读人类学硕士学位。一家三口居住在离奥巴马中学不远的一座小公寓里。因为常常要应付学业,所以她没有太多精力打理家务。奥巴马带着他的朋友来家里玩耍的时候,冰箱里常常是空的。但是,诸如此类的小瑕疵,在奥巴马当时的生活里,已经算是最能够容忍的小麻烦。家庭的平静多少能让他感觉到一丝温暖与安全感。因为,当他逐渐长高长壮,人们再也无法把他当成一个孩子忽略时,一个最重要,并且从未消失过的问题,像南极冰山一样突兀的显现出来了,肤色。低学分的成绩报告单,到校长办公室里做客,在汉堡店做兼职,粉刺和驾驶课程。交一些朋友,偶尔去约会。这种惯有的,一个美国孩子所经历的生活,奥巴马也经历了。但是这一段路程并无任何新奇,可以一笔带过。纠结在奥巴马心中,长久不能释怀的问题,是他的种族认同。他没有办法轻松自如的承认自己是个黑人,这给他带来深深的自卑。而因为这种自卑,导致在那一时期,奥巴马看待周围的世界都是敏感的,不友好的。当然,那个世界也从未真正对奥巴马友好过。第一次因肤色遭受屈辱,源起一个七年级的男孩。他轻蔑的叫奥巴马为“黑鬼”。直到奥巴马把他揍出了鼻血时,这个白人男孩还不敢置信的哭着吼他:“你怎么敢这么做?”;第二次,是在一场网球比赛中,奥巴马站在一旁观赛,被一个网球选手告诫不能碰到钉在公告栏上的比赛行程,因为他担心奥巴马的皮肤会掉颜色;和奥巴马的外祖父母住在同一个公寓楼的一个老妇人,看到奥巴马尾随她走进电梯时,跑出去跟经理告状,声称奥巴马在跟踪她。但是当她得知奥巴马就住在这栋公寓楼里时,她拒绝道歉。尽管,并不是生活中所遇到的每一个白人都会用这种残酷的方式对待奥巴马,但这种伤害依然不可避免的侵入了奥巴马的内心。值得一提的是,奥巴马在茁壮成长的青春期初期学会了打篮球。虽然技巧有限,但是激情无限。篮球让奥巴马认识了最亲近的白人朋友,篮球让她体验到黑皮肤不再是一种劣势。他遇到了另外一些志趣相投的黑人朋友。这些黑人朋友教会了奥巴马一些超越了运动本身的态度,那就是:“别人的尊重来自于你的所作所为,而不是因为你的父亲是谁;你可以高谈阔论让对手乱了阵脚,但是当你证据不足的时候,你就应该老老实实的闭嘴;你不能让任何人在你后面鬼鬼祟祟的行动,观看你的反应,比如受伤或者恐惧,不要让别人看到这样的情绪。”但是,同样的,这群黑人少年也和奥巴马一样,为肤色的问题而愤怒和困惑着。他们的愤怒和困惑也影响着奥巴马。当他们聚集在一起,讨论有关肤色的问题是,往往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这就是白人对待你的方式。”那是奥巴马生平第一次运用这个蹩脚的词汇:“白人”。他和其他白人家庭不一样的地方是,除了他和他父亲,家里的其他成员都是白人。母亲的笑容,外祖父母的呵护关爱,会让他觉得“白人”这个词是这样的刺耳。几个星期天后的一个晚上,奥巴马被厨房里传来的争吵声惊醒。就是那一晚,让奥巴马深刻意识到了,黑人这个身份,哪怕是在他挚爱的亲人中间,都有着无法消除的芥蒂。争吵的原因是,外祖母想要外祖父开车送她去上班,但是外祖父不愿意。之前,外祖母一直都是搭乘巴士上班的,这天早晨突然改变了方式,让奥巴马感到奇怪。被问起原因,外祖母才吞吞吐吐的说道,昨晚在等巴士的时候,遭到一个男人的变相抢劫。他朝她索要钱财,但是外祖母给了他一美元后,他不罢休,咄咄逼人的样子看上去是想要更多。如果不是巴士很快来了,外祖母可能因此受到人身攻击。这让外祖母害怕,所以提出要外祖父护送她上班。奥巴马对此很不以为然,不过是个乞丐,他觉得外祖母不至于如此小题大做。让他惊讶的是外祖父的愤怒,他浑身发抖的对奥巴马说,这是一件大事!外祖母以前也受到过类似的骚扰,但是从没如此害怕过。“你知道这一次,是什么让她如此害怕吗?”外祖父用他犀利的眼神盯着奥巴马:“在你进来之前,你外祖母告诉我,那个勒索她钱财的人,是个黑人。这才是真正让她害怕的原因,你懂吗?”奥巴马猛的被一种无法说清楚的痛苦击中了。祖孙二人都陷入了沉默,最后,外祖父挣扎着起身换好衣服,陪同外祖母一起上班了。奥巴马一个人僵硬的坐在房间里,试图让自己镇定下来:虽然,他从不曾怀疑过外祖父母给他的爱,但是种族带给人们的本能恐惧,就连他身边最亲近的人也抗拒不了。奥巴马深陷在这种深渊一般的痛苦里,他觉得必须找到什么方式来摆脱一下。升入高年级以后,奥巴马认识了一个高年级的朋友,雷。同样是黑人,但是雷更有一种热情但是粗犷的幽默感。他是夏威夷岛上的运动健将,就是他带领奥巴马领略到运动世界里的神奇。他还带着奥巴马在岛上四处闲逛,并借由他,让奥巴马结识了更多的黑人朋友。但是雷和奥巴马有一个无法和解的矛盾是,雷是个激进的种族分子。在他的观念里,黑人对待白人,就应该像白人对待黑人一样残酷。他对白人并不宽容,他痛恨所有白人。这个奥巴马的观点是相违背的。确切的说,奥巴马也不知道自己该持有什么样的立场,他是一个成长在白人家庭中的黑人,他不知道应该更倾向黑人,还是白人。他始终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他无法让他眼前的黑白两个世界结合。于是,他试图中书籍中找到答案。在书里,奥巴马幸运的读到了马尔科姆·艾克斯的自传。马尔科姆·艾克斯原始街头混混,他在狱中加入了黑人激进组织“黑人穆斯林教”,从此投身黑人运动,并成了该运动的最佳代言人。他曾经解释自己的名字,黑人原有的姓氏已经被剥夺,美国黑人的姓氏其实是不清楚的。在摆脱白人强加的烙印化姓氏,重新找到自己的“灵魂的姓氏”之前,黑人的姓应该是X(艾克斯)。所以他宣布自己姓X(艾克斯)。马尔科姆·艾克斯的不断的自我创造触动了奥巴马,带给了他某种精神安慰。但是偶像的力量仍然是有限的,他并不能够帮助奥巴马解决实际生活中所面临的痛苦。于是奥巴马转而去他的另一位朋友那里寻找慰藉。住在位于老旧街区的一所破烂房子里的弗兰克,也是一个黑人,并且曾经是一位享有盛名的诗人,和理查德·赖特和兰斯顿·休斯是同时代的人。奥巴马认识弗兰克的时候,弗兰克已经将近八十岁了。他总会给奥巴马朗诵他的诗歌,并用他那浑浊的双眼背后得来不易的知识深深吸引着奥巴马。去拜访弗兰克,总能让奥巴马感到一种说不出的舒服。所以,当在和奥巴马同龄的雷那里得不到理解,在偶像马尔科姆·艾克斯那里得不到切实可行的帮助时,奥巴马就会开车穿越灯火通明的街道,去他的“老”朋友弗兰克家里,聊上一阵子。当奥巴马把自己心中的烦闷、委屈、不解一古脑的倒给弗兰克时,弗兰克慢慢的给奥巴马讲述了他和奥巴马的外祖父年轻时候故事。当时,他和奥巴马的外祖父两家相距不过五十公里。那时的外祖父还在堪萨斯的家具店里工作。有一次,为了照顾年幼的女儿,也就是奥巴马的母亲,外祖父雇佣了一个黑人女孩,一个传教士的女儿。那个黑人女孩照看别人家的孩子,而她的母亲则要去帮别人的家庭洗衣服。当时,大多数黑人家庭都是这样的。而奥巴马的外祖父,却真诚的教会了那个黑人女孩如何成为家里的一部分。所以,弗兰克强调到,奥巴马的外祖父,其实一个是一个有着常人无法达到的善心的人。就像他能在弗兰克的家里像个婴儿一样睡着,毫无防备。但是换做弗兰克却做不来。因为弗兰克始终会保持警惕。这是正常的,人们为了自己的生存,必须要保持警惕。就像奥巴马的外祖母遭到黑人骚扰时的恐惧一样,她也需要保持警惕。也就是说,奥巴马的外祖父都是对的,他们没有哪里做得有违常理,恶狠狠的伤害到奥巴马。而奥巴马对于类似这种敏感细微的事情,必须习惯。这就是奥巴马在他认为可靠的朋友那里寻来的答案。这些答案完全不能够医治奥巴马内心的症结。唯一让奥巴马确定下来的事情是,他第一了解到,自己是绝对孤独的。(本章完)第9章 瘾君子 一家熟食店的肉品冷藏库里,两个黑人青年站在堆积如山的意大利腊肠和熏牛肉中间。这两个黑人青年,一个是奥巴马,另外一个是奥巴马新结识的朋友,米基。这不是一个友好的朋友,比起曾经和奥巴马争论黑人地位的激进朋友雷来说,米基除了罪恶,没有带给奥巴马任何益处。此刻,米基像是一台坏掉的发动机一样,摇摇晃晃的站不稳。冷藏库的气温不高于二十度,但是米基看起来倒不像是因为寒冷而发抖,倒像是在流汗。他已经拿出来针和管子,那是吸毒者最常用的设备。他一边熟练的操作,一边还不忘记“劝导”奥巴马,要他尝试下可卡因。尽管这个时候奥巴马已经对大麻耳熟能详了,但是这位新朋友还是希望奥巴马能够尝试下所有新奇的玩意儿。走上吸毒这条道路,并不让人觉得奇怪。实际上,在美国,这似乎是大部分年轻的黑人男子最终会踏上的不幸之旅。促使他们走上这条路的终极原因,是迷惘。困惑、迷茫、信仰的缺失,使得他们的灵魂六神无主。当奥巴马绝望的发现,在黑人与白人世界里无法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安置自我时,当他的找寻之路孤独到只剩下他自己时,奥巴马彻底迷失了。当一个人始完完全全的迷失时,堕落,便成了轻而易举的事。在接下来的两三年的时间里,奥巴马努力的用自己的行动证实着自己的堕落。他成为了自己所厌恶唾弃的那种人,典型的黑鬼,并不再屑于为自己的堕落洗脱罪名:他实在看不到任何的方向与出路,只有毒品注入他的血管里时,他那颗焦躁孤单的心,才能得到短暂的安宁。如果不是死亡的出现,这种饮鸩止渴的行为将继续蔓延泛滥,直至毁掉奥巴马的一生。奥巴马的一个朋友在一次吸毒后发生车祸,再也没有醒来。大概就是这个时候,奥巴马清醒了一点,他挣扎着起身,看到了周围活得一片混沌的同类们。另一个朋友,试图从迷幻药里得到解脱但没成功,于是被强行送到了精神病院,最后在那里死去了……对于奥巴马的这一切恶行,他的母亲当然不可能加以纵容。只不过前一阵子,她尤其忙,只身前往印尼去为她的课程做调查。并且她没有从奥巴马的外祖父母那里得到过任何有关奥巴马的坏消息。这是奥巴马邪恶的地方。表面上,奥巴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彬彬有礼,面带微笑,举止得体,从不会有突兀的举动。这种骗术成功的骗过了他周围的人们,为他赢得了良好口碑,甚至是亲人们的信任。除了奥巴马的母亲。她的母亲开始疑心奥巴马,源于他的一个朋友因私藏毒品而被逮捕。奥巴马的反应太过镇定和平常了,以至于他的母亲不得不警惕起来。奥巴马对自己的生活太过随意了,他结交了坏朋友,成绩正在下滑,并且没有申请任何大学。如果奥巴马肯努力,他能进入换个国家的任何一所大学,但是他现在无所事事,胸无大志的样子实太像他的外祖父了。而这,正是让奥巴马的母亲最担心的事。这让奥巴马不禁苦笑。母亲最担心的地方竟然是害怕她的儿子和她的父亲一样一事无成。而又可能毁掉她儿子生命的毒品和酒精,她反而对此不那么看重。奥巴马觉得,母亲完全把正义和理性的信仰放错地方了。因此,酒精和毒品给奥巴马带来的慰藉暂时还能像止痛药一样奏效。除了偶尔冒出来的内疚。但是,对于黑人来说,内疚已经是一种被极为低估的情感了。奥巴马顺利的毕业了。有几所声誉良好的学校发来了录取通知书,而奥巴马最终选择了前往洛杉矶的西方学院读书。但是奥巴马的内心世界并没有因为这个决定而有所好转,困惑依然萦绕于他的心头。现在,他又多了一份困惑,那就是该如何来应对大学生活。临行前,奥巴马又去拜访了他那位诗人朋友,他想从弗兰克那里获得指引。这一次,弗兰克依然没有给出让奥巴马满意的结果。弗兰克把大学称为“一种高级形态的妥协。”他问奥巴马,试图从大学中得到些什么。但是奥巴马摇摇头,说他不知道。弗兰克说,这就是问题所在。大多数和奥巴马一样的年轻人,只知道接下来该念大学。但是完全不知道念大学本身的深刻含义。弗兰克劝诫奥巴马:“把你的种族关在门外吧。因为上大学并不是接受教育去了,而是接受训练。“弗兰克告诉奥巴马,大学会把他训练成一个没有思想,人云亦云的一个人,但是有一天,哪怕他已经成为一个训练良好、收入不错的黑鬼时,他也只是一个黑鬼而已。奥巴马有点蒙。他以为弗兰克是在告诉他不要去念大学。但是弗兰克却并不此意,他只是想警告奥巴马要时刻保持警惕,警惕周围那个对黑人虎视眈眈的世界。奥巴马后来思索弗兰克的这些带有明显偏见的观点,不禁微笑起来。弗兰克犯了和母亲一样的错误,那就是对观念的狭隘与偏执。后来直到奥巴马上了大学,看到了更加广阔的世界,他才意识在夏威夷岛上的人生有多么狭隘。他所接触的人和事,那些观点和信念,都是片面的。这使得奥巴马的迷茫困惑愈演愈烈,最终囚住了他自己。当他离开夏威夷,来到了阳光普照的洛杉矶,来到了绿树成荫的西方学院的校园里,他的心态正在一点一点的发生改变。这改变是细微的,也许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尽管酒精和毒品差点毁掉了奥巴马的生活,但是他奇迹般的没有被这些毒物控制住。1979年,奥巴马顺利从高中毕业时,他的外父母脸上洋溢着骄傲的神情。这种喜气洋洋的骄傲,似乎也预示了奥巴马接下来的人生之路将会出现好转。(本章完)第10章 西方学院 1979年秋天是个多事之秋。这一年11月,伊朗暴乱分子袭击了美国驻伊朗德黑兰大使馆,绑架了63名美国人作为人质,并把他们关押了444天。当时在位的总统是吉米·卡特。那时候,最贵的邮票只要15美分,每加仑汽油的平均零售价也不过88美分。不过,这些大小事件似乎都无法影响到在西方学院过着平静生活的奥巴马。表面上,奥巴马的新生活与夏威夷没有太大的不同,至少没有发生过什么标志性的事件。但从心态上讲,奥巴马虽然依旧没能为自己的种族与自我找到一个合适的方式结合到一起,但至少,他已经不似在夏威夷那般堕落和愤怒。他的困惑逐渐趋于理性。他对外界的种族问题不再是单纯的质疑,他学会了观察、倾听以及独自的反思。这是他在西方学院的两年里,较为重要的收获。学校的氛围很友好,导师们都是和善慈祥式的教育模式,他们的关怀与鼓励也都带着家长式的亲切。因此学校里的种族问题是非常单薄的。西方学院里的黑人学生很多,这让奥巴马交道了很多黑人朋友。他在黑人的交际圈里不再狭窄,观念也不再狭隘。虽然他们聚到一起的时候也经常讨论起种族问题,但西方学院里的这些黑人朋友远远不像夏威夷的黑人朋友那样,满腹牢骚,对白人世界充满敌视。因为这里的黑人,因为进入到了大学,显然有更多问题比种族问题更需要他们去认真面对,比如就业问题,恋爱问题。而这些问题和白人学生所关注的问题没什么两样。没有人一定要站在人群中央,针对种族问题大声演讲,讨要一个说法。他们并不十分专注于精神层面,自我塑造之类的深刻命题,眼前的实际生活更让他们感兴趣。这一点是和奥巴马不大相同的地方。奥巴马从小生长在夏威夷,在外祖父母以及母亲的良好家庭教育背景下成长。而他在黑人学院的大部分同学,则是在黑人比较集中的社区和街道长大,那里的生活条件异常艰苦。能够来到西方学院念书,对他们而言,是一种解脱,甚至是逃脱。逃脱了苦难与黑人聚集的下流社会。因此这些逃脱出来的黑人青年,更关心的是如何努力通过考试,毕业找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有一个情投意合的伴侣。而奥巴马从小就安逸惯了,对这些东西的渴求不是那么强烈。他还是沉迷于寻找自我,真正的自我。在这期间,奥巴马结识了两个黑人女孩。她们分别是乔伊斯雷吉娜。乔伊斯长得很漂亮,深受男生们的喜爱。奥巴马当然也在其中之列。有一次,奥巴马鼓起勇气邀请她来参加一个黑人学生协会会议,没想到遭到拒绝。乔伊斯奇怪的看着奥巴马,摇摇头,向奥巴马澄清:“我不是黑人。”她说:“我是多种族的,我父亲是一个意大利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可亲的男人。我的母亲是非洲人、法国人、本地美国人还有其他一些地方的混血儿。”乔伊斯的声音有些哽咽:“为什么一定要我在这些种族之间做出选择呢?”她并不认为自己非要在这些种族之间做出选择,而且身边的白人也觉得没有这个必要。他们能够平等的对待乔伊斯。实际上,乔伊斯强调说,只有黑人才会将每件事都与种族关系联系起来,并且逼迫她在这些种族之间做出选择。这个说法是不无道理的。乔伊斯有点观点是对的,那就是白人对待丰富多彩的多文化传统的宽容。但是少有人如奥巴马这样敏感,也少有人像他这样深刻思考。因此只有奥巴马能够敏锐的感觉到,当白人在谈论这些丰富多彩的多文化传统时,总是避免谈到黑人。一方面,那些多种族人极力为白人的客观和公正辩解,一方面,像奥巴马这样的黑人又不得不继续迷失在这种并不严格的公正里。学校里有很多像乔伊斯一样背景相同,观点也一致的同学。奥巴马从他们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但却对自己的种族背景感到更加困惑了。这使得奥巴马变得小心谨慎,开始刻意与那些宣称自己是多种族身份的人保持一定距离。因为他们的观点看似是对的,却又有着奥巴马无法理解的地方。他一边不断的拷问自己:“我到时是谁?”,一边又刻意的与别人保持距离。但是,不管多么的刻意,奥巴马毕竟是生活在群体里的人。在他没有完全把自己与外界隔离开的时候,他又结识了新的黑人朋友,马库斯。有一次,奥巴马和他在宿舍里聊天,一个奥巴马平时不怎么喜欢的黑人同学闯进来,打断他们兴致盎然的谈话。当这个不招人喜欢的人离开以后,奥巴马忍不住对马库斯嘀咕了几个这个家伙讨人厌的地方。起初马库斯没有表态,只是定定的看着奥巴马,听完奥巴马的牢骚,他才说道:“对我来说,那个人很好。他做着自己的事,没有打扰到任何人。在我看来,我们应该担心我们自己是不是在说废话,而不是对其他人指手画脚。”马库斯与奥巴马的交情是深还是浅,奥巴马并没有说明。但是这件小事却被奥巴马铭记,在他的回忆录里提及。这便是寻找和探究自我的好处,奥巴马不错过任何一个出现在他生活里的真理,因为极有可能,这些真理能帮他找到期待中的自己。马库斯的另外一个作用,是让奥巴马通过他结识了雷吉娜。奥巴马在西方学院结识的另外一个黑人女孩。同乔伊斯比起来,雷吉娜更有见地和思想。正是她,让奥巴马完成了从“巴利”到“巴拉克”的过渡。在之前的日子里,奥巴马一直被家人朋友叫做“巴利”,这是个更加美国化的名字,具有保护膜的作用。而“巴拉克”是个非洲意味极浓的名字。早在中学入学时,奥巴马就尝到了因为报出这个非洲式的名字——巴拉克·奥巴马——而遭受到的嘲笑。以至于今后的几年里,他刻意始终着家人对他的昵称,巴利。但是雷吉娜的出现,让这一切改变了。雷吉娜悠闲的搅着她的咖啡,漫不经心的问道:“马斯库刚刚叫你什么?好像是非洲人的名字,是吗?”“巴拉克。”“这个名字有什么含义吗?”“在阿拉伯语中,它的意思是‘被祝福的’。我的祖父是位穆斯林。”雷吉娜重复着那个名字,试着听它的发音:“巴拉克,真好听。如果我叫你巴拉克,你会介意吗?”奥巴马笑了:“不,只要你发音正确。”作为得到特权的回报,雷吉娜向奥巴马讲述了自己成长的故事。那是个长长的故事,就是在她的故事里,奥巴马才找到了一种观察黑人生活的可能视角。雷吉娜的童年在芝加哥度过,父亲在她很小时便离家出走。母亲为此苦苦挣扎。他们家住在公寓的六楼,冬天没有足够的暖气,而夏天又非常闷热,人们被炎热驱赶着到湖边去睡觉。虽然父亲离去,母亲终日为生计操劳,但是幸好,她有一个其乐融融的大家庭。很多个夜晚,她的祖父母、叔叔、堂兄弟都会聚集在厨房里,享受丰盛的晚餐。大家谈笑风生,那场景实在很幸福。雷吉娜用一种温柔的声调诉说着一个遥远而又真实的黑人家庭,那个黑人家庭里的点滴生活都在奥巴马眼前变得亲切了起来。这让他深深的羡慕雷吉娜,因为她有一段固定而明确的历史。而这正是纠结迷茫的奥巴马所缺失的。这次奇妙的对话使得奥巴马的心境发生了大大的改变。他不确定自己究竟找到了什么,但是他唯一明确的是,他的一些想法发生了变化。这变化让自己终于有勇气面对最本真的自己,并且在面对自己的时候,变得更加坚强和诚实。就是这个时候,奥巴马参与了撤资运动里。撤资运动初始于20世纪60年代,目的在于抵制南非的种族隔离制度。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大规模的展开。起初参与这个活动,被奥巴马当成一个玩笑来对待,他真正认真起来,是发觉自己已经在和非洲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们联系:请他们到学校里来发表演讲,给全体教员写信,印刷传单,争论策略。而奥巴马惊奇的发现,人们开始听到他的声音了。这是奥巴马第一次接触到演讲。他迫切的渴求语言,希望能通过丰富的语言来触动人们的心灵。他记起了中学时期,父亲在全班同学面前所发表的那次演讲,他清晰的回忆起了同学们脸上专注的神情。这让他深刻的感觉到:“用恰当的赐予,一切都会改变。改变南非,改变住在仅有几公里远的犹太人教区的孩子的生活。改变这个世界上所有贫瘠的土地。”当他把这思想通过语言表达出来,躁动不安的人群安静了下来。“正在进行一场战争,这场战争在大洋彼岸。但是它跟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不管我们是否知道它,也不管我们是否想要它。这是一场要求我们选择阵营的战争,不是在黑人与白人之间,不是在富裕与贫穷之间。不——那是比那些更难的选择。它是在尊严与奴役之间的选择,是公平与不公平之间的选择,是勇于承担和冷漠推卸之间的选择,是对与错之间的选择……”有人开始鼓掌,有人开始欢呼。奥巴马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演讲已经吸引了台下的人们。这让他很激动,以至于忘了自己是在演戏——奥巴马和几个同学设计了这个场景:奥巴马负责演说的部分,但是演说到一半,则要被人拉下讲台,奥巴马要佯装挣脱,要表现出迫切想留在台上,完成他的精神演讲的感觉。但是,奥巴马“假戏真做”了。当他得到人们的关注与掌声时,他是真的希望自己就是那个能够打动人心的演讲者。当天晚会上,雷吉娜来和奥巴马道贺。但是奥巴马并不觉得兴奋,因为时间太短了。他刚一发觉演讲对他的重要意义,就被掐断了。这让他很沮丧。奥巴马那种习惯性的置身事外、观察、评论、怀疑的态度有出现了。他粗暴的打算了雷吉娜的祝贺,说:“你再也不会从我口中听到任何演讲了。我准备把传道的任务留给你。至于我,我已经决定不会再为黑人说什么了。”雷吉娜问他为什么。奥巴马说,他不相信自己今天的演说能改变什么。那不过是一场漂亮的演说词而已,除了让他自己内心的那个我感到一种美好而廉价的兴奋感,再没有其他任何意义。并且,奥巴马还捎带上了雷吉娜,他劝告她不要太过天真。雷吉娜被激怒了:“如果有人天真,那就是你。你是那个自以为可以逃避斯沃的人。你是那个认为自己可以逃避自身感觉的人。”她用手戳着奥巴马的胸膛,“你想知道你真正的问题是什么吗?你总是以自我为中心。这场集会是你的。演讲是你的,伤痛永远是只是你的伤痛。好吧,让我来告诉你,奥巴马先生。它不仅仅跟你有关,跟那些需要依靠你的人们有关。他们对你受伤的自尊不感兴趣!”有人需要他的帮助,那些在贫困线上挣扎的儿童,那些并不在乎他是否迷失了自我的人们,其实奥巴马需要面对的事情。而不是长久以来,萦绕他心头无法驱除的恐惧。是的,就是那种没有归属感的恐惧。这种感觉让他认为只要将自己隐藏起来,或者表现出一个并不真实的自我,他就是一个局外人,可以远离那些对他品头论足的人们。这就在雷吉娜的质问下,奥巴马所明白的事。他明白了自己真正的自我一定和种族有关系,但又不全是。但,那又是什么呢?经历了这些事情之后,奥巴马感觉到自己需要一个群体,一个社区,一个可以让他停下脚步来扎根在那里,考验自己忠诚的地方。那时,离毕业还有两年。但奥巴马已经做出决定,参加西方学院与哥伦比亚大学的一个交流项目,前往纽约读书。(本章完)第11章 纽约旅人 奥巴马之所以会选择哥伦比亚,是因为他觉得那里是一个真正的城市,能让他见到更多的黑人。与此同时,西方学院也已经没有什么让他留恋,朋友们都去到了自己想去的地方,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了:雷吉娜去了安达卢西亚,研究她感兴趣的吉普赛人去了。而马库斯决定辍学。朋友们的陆续离开让奥巴马对西方学院再无留恋。但是,纽约对于奥巴马来说,同样是一座孤岛。他会在那里找到迷失已久的东西吗?到曼哈顿的第一个晚上,奥巴马身无分文,只好露宿街头。在洛杉矶的时候,奥巴马经由朋友介绍,要租下一套位于哥伦比亚大学附近的公寓。这套公寓位于纽约市中心的岛屿上,曼哈顿。但是原来约定好碰头的朋友,因为要通宵在酒吧里工作,所以奥巴马只能一直等待直到他回来。他浑身上下没有任何值钱的家当。有一封父亲很久以前寄来的信。那封信写得欢快而又冷静。透过这封信,奥巴马只感觉到父子间那遥远而空洞的情感。而这样的情感只会加剧奥巴马的迷茫。当奥巴马爬过一道围墙跳到小巷里的时候,已经过了午夜了。他找到一片干地,躺在行李上睡着了。当他在晨光中醒来时,就看到了这座让人眼花缭乱的城市,纽约。同时,奥巴马也见到了他在纽约的新朋友,赛迪克。赛迪克是位矮小的巴基斯坦人,是个生意人。因此他在见到奥巴马的最初,就劝告他,用他那时髦的学历及早去赚些钱来。并且,他对奥巴马来到这座城市的高尚的初衷很不以为然。奥巴马更多的是为了修正他的心灵而来,但是赛迪克却认为,奥巴马的崇高情操迟早要被这座适者生存、腥牙血爪的城市锁吞噬。事实上,奥巴马确实很快便感受到了纽约的与众不同——他独特的繁华以及冷漠。在地铁上,他给长者让的座位会被高大的年轻人抢去。商场里到处都是惊天价格的华美服饰。因为没有暖气,奥巴马放弃了哥伦比亚附近的公寓,但是第二次求租的过程里却被中介骗掉钱财。奥巴马更多的看到了这城市的阴暗面,但是他却没有像他那位巴基斯坦朋友所期待的那样,开始把更多的精力放到赚钱上面来。反而,奥巴马开始培养出了一种与这城市格格不入的,属于他自己的生活方式:每天跑三公里,坚持下日记记下每日反思。有朋友来邀他一同找乐子,他也总是婉言拒绝。他努力控制着自己,像一个站在街角传道的传教士,准备用自己薄弱的意志,面对这城市里无处不在的诱惑。没来纽约之前,奥巴马试图在这种大城市里寻找到一种心灵上的避难所。但当身处其中时才发觉,纽约市里的种族和等级问题,比他以往接触过的任何一个城市都要激烈。当他站在楼顶,俯瞰整个城市,想象着自己能过上一种有假期、家人、幸福家庭的生活时,现实总是轻轻的将他的幻想摔得粉碎:高等公司里的黑人们,大多做着类似信差这样的工作。他们不停的算计着时间,以便能在下班高峰期,顺畅的回到城市另一端的家中。整整一年,奥巴马像个旅人一样,从城市的一端走到城市的另一端。他默默的观察着人生百态:为长长的巨额账单苦恼的年轻人。躲在角落里暗自哭泣的酒鬼。为了孩子要缴纳私立学校的读书费用辛苦劳作的人们。并试图从他们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这让他日渐消瘦。母亲和妹妹来纽约看他,惊叹他已经瘦得皮包骨了。晚餐时,母女俩兴奋的和奥巴马讲述她们在纽约街头所看到的新奇景象,但是奥巴马不为所动,反而长篇大论的谈论他一直关注的民生问题。这换来了妹妹玛雅的抱怨,她希望奥巴马不要成为在街上随处可见的那种奇怪的人。一天晚上,母亲突然邀请奥巴马和玛雅去看她十六岁时看过的第一部电影,《黑人奥菲斯》。母亲坚持要兄妹俩同去,她强调那是她看过的最好看的东西。但是电影开演不到二十分钟,奥巴马就失去兴趣了。就是那种画面很漂亮,但是没什么深刻含义的爱情故事,主角还是黑人,这让奥巴马感到烦躁。当他百无聊赖的茫然四顾时,突然发现母亲的侧脸在黑暗中出神的凝望着屏幕。那副神情让奥巴马暗自吃惊。他好像看见了年轻时的母亲,心中暗藏着的简单的幻想,对充满温暖、情欲、异国情调以及与现实迥异的另一种生活的向往。电影中魅力的黑人形象总萦绕在她脑海中。直至后来,她遇上了成为自己爱人的黑人男子。那是非常坦率真挚的爱,以至于后来她承受了来自爱人带来的失望,她依然爱。恰好,这次观影之后的几天,奥巴马在和母亲的闲谈中,无意中提到了父亲。当时他正写好了一封信,准备寄给父亲。但是邮票粘住了,母亲帮他烧水用蒸汽分开它们。闲谈中,那是奥巴马第一次听到母亲那么详细和深情的讲述她和他父亲之间的点滴过往。听起来,那些陈旧的记忆是那么的温馨。她说,第一次约会的时候,老奥巴马迟到了。她在图书馆钱的长椅上等他,等了很久都没有等到。她在长椅上迷迷糊糊的睡着了。一个小时以后,老奥巴马才和几个朋友一同赶来。看着睡眼惺忪的女孩,老奥巴马一脸严肃的对同伴说:“看吧,先生们,我说过她是个好女孩。她会等我的。”如果说,父母之间的感情真正存在什么裂痕,这些裂痕很大程度上来来源于外部。比如奥巴马的祖父。当他听说儿子和一个白人女子打算结婚时,他给奥巴马的外祖父母一连写了好几封言辞激烈的信。他在信中声称,不想让老奥巴马的血统被一个白人女子玷污。可想而知,本来就对女儿婚事比较犹豫的外祖父母,听到这个说辞之后会是什么反应。而奥巴马的外祖母近乎歇斯底里,因为她听说几年前肯尼亚曾经发生过种族起义,而西方媒体不断的对其加以渲染,以至于使她相信,她的女儿如果和肯尼亚人结婚,一定会被砍头,她的外孙子也会被人带走。当然,这些不快回忆都成为了过往。包括老奥巴马的第一场婚姻,老奥巴马告诉过奥巴马的母亲,他和他的第一任妻子已经离婚,但是因为那是一场乡村婚礼,所以没有合法文件证可以证明他们的离婚。类似这样的委屈,如果母亲不提,奥巴马一生都不会了解。但是,她还是希望儿子不要记恨他的父亲。实际上,除了感情有些复杂和生疏,奥巴马确实从未对父亲怀有恨意。当然,童年时期那些孩子式的虚荣不能算在此列。只是,让人遗憾的是,奥巴马这一生都再没有机会像父亲表达,那份没有恨意的复杂情感里,究竟有几分爱,几分想念。过完二十一岁生日之后的某一天,奥巴马正在位于纽约哈莱姆以东和曼哈顿区交界处的一所破旧公寓里,焦躁不安的忙碌与眼前的生活时,他接到了从未谋面的婶婶的电话。婶婶在电话仓促的告诉他:“巴利,你的父亲死了。”就这样,奥巴马和父亲之间的纽带,骤然间断裂了。一年之后,奥巴马又见到了他的父亲。那是在他的梦里。父亲坐在监狱里,非常瘦,衬托出大大的脑袋。他看起来很苍白,但是他微笑着。向沉默着的监狱看守坐着手势,请他站到旁边,好能看清楚站在外边的奥巴马。奥巴马走进他,拥抱他。奥巴马呜呜的哭着,他听见父亲说:“巴拉克,我总想告诉你,我有多爱你。”奥巴马醒来,泪流满面。那是他生平唯一一次为父亲真实的哭泣。这是让人内疚的事,奥巴马感觉到了。他后来所做的很多事,都是为了填补这份内疚。他需要找到父亲的踪迹,也许这和他长久以来的寻找自我的道路,是不谋而合的。总之,经历了所有的一切之后,迷茫挣扎,转转流离,感受恨意,触碰温暖,等等。这一切随着时间的齿轮慢慢驶过之后,这个有着复杂身世,成长得十分艰难的黑人男孩,终于学会了一件事,那就是成长。(本章完)第12章 他的选择 奥巴马的父母,父母各自的家庭,对印尼的记忆,在夏威夷的时光,西方学院里的求学生涯,以及这期间形形色色的人:迷失在权利中的继父罗洛,雷和弗兰克,马库斯和雷吉娜,还有他未曾道别便悄然离世的父亲。这个长长的故事里,奥巴马依然没能理出一个清晰的脉络——他所寻求的东西还是模糊着的。像水底的鹅卵石,只能在粼粼波光里窥着它的轮廓。但是奥巴马经历了这一切以后,毕竟成熟了。他的寻找之路在继续,却不再那么的慌不择路。很快,他找到了更为科学的方式,成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奥巴马无法对每个人都解释清楚他这么做的目的,因为不是人人都能了解他孤独但深刻的内心。但是当时政局的混乱,给了奥巴马很好的理由来实现这个举动:里根政府的腐败,导致了官员们互相勾结,民心浮躁,这一切都急需改变。而奥巴马所能做的,就是从动员底层民众开始。他将把平民阶级的黑人组织起来,为了改变当前现状而努力。最初奥巴马在做着这一切的时候,是真挚而积极的。他满怀着期许,希望能从中看到他期待的那种改变。这是一个浩大到不切实际的工程,那是奥巴马后来才明白过来的事。在邻近毕业的几个月里,奥巴马给每一个他能想到的民权组织写信,给这个国家里所有主张改革的黑人官员写信,给社区理事会和承租人权利团体写信。寥寥无几的回复并不没有打消奥巴马的积极性。他已经计划好了,用一年的时间来做些普通的工作,以维持正常生活,还完学生贷款。社区工作者并不需要太多的财富,因为他们的贫穷是他们正直的最好证明。最终,奥巴马在一家为跨国公司服务的咨询公司找到了一份助理的工作。他是那里唯一的黑人,因此深得公司里那些黑人妇女的欢心。她们都在公司底层,因此很希望有一天看到奥巴马能够掌管整个公司。但是奥巴马并不为此感到丁点自豪,他满怀憧憬的跟这些黑人妇女描述他那些美好的组织筹办计划,那才是他生活的重心。但是,不出所料,没人理解他的行为。公司大厅里的黑人警卫艾克,是个脾气暴躁但心直口快的人。有一次,他直言不讳的告诉奥巴马,他所作的事情一点意义都没有。“做一些能让你赚钱的事吧,不是要你贪婪,你明白的,而是足够多的钱。你无法帮助那些绝不会成功的人,而他们也不会感激你的努力。如果你把青春浪费在了这些事情上,巴拉克先生,某一天清晨醒来,你会发现自己成为一个像我这样的老头子。”艾克的话并没让奥巴马太在意。但是事实更强大,它比艾克的话更有说服力:奥巴马升职了。他被提升为财经记者,拥有了独立的办公室,甚至给配备了一个秘书。人的欲望总是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当奥巴马在镜子里看见西装革履的自己时,他想到更多是如何成为一个产业巨头,而不再是帮助底层的贫苦黑人开展一场革命,带领他们脱离困境。与此同时,奥巴马的姐姐打来电话,要来顺道拜访她。奥巴马从没见过这位同父异母的姐姐,但是他很高兴她能来。他们之间保持着一种真诚的距离。奥巴马可以通过她,更多的了解肯尼亚,了解他们的父亲。奥巴马觉得这多少能缓解父亲的死给他带来的精神上的压力,而这种压力一旦得到缓解,奥巴马则就更能心安理得的投身股票、债券的厮杀中去,冠冕堂皇的忘记民权组织的事情。但是事与愿违。就在奥巴马忙前忙后的为姐姐的到来做准备的时候,姐姐打来电话,说她来不了了。他们的弟弟大卫,再一次车祸中丧生了。那是一场摩托车事故,奥巴马所知的就是这么多了。但是姐姐隔着长途电话仓促哭泣的声音让他心绪难平。挂掉姐姐的电话,推掉手中的工作,奥巴马精神恍惚的走在曼哈顿街头。姐姐哭泣的声音不断在他脑海中响起,隔着一片大陆,一个女孩在哭泣。在一条黑暗脏脏的路上,一个男孩刹车失控,摔倒在了减轻的土地上。他们是他的亲人,他们的伤心或者离去,原是他生命中的重大损失,但是他的情感干涩,掉不出一滴眼泪。这发现让他内疚和惶恐。他担心自己又迷失了,在那条他一直坚守的,通往忠诚的道路上,渐行渐远了。他必须回到原来轨迹里。于是,奥巴马辞去了咨询公司的工作,开始认真寻找一份有关民权组织的工作。最后,一家著名的民权组织机构选中了奥巴马。主管看了奥巴马的简历,很是喜欢,于是话也多了起来:“我很喜欢你的经历,特别是社团经验,那是现在一个民权组织真正做的事情。抗议和纠察不再有任何影响。要使事情行之有效,我们必须使商界、政府以及城市内部紧密联合起来。”他那出一份报告,报告上印有机构董事会的人员名单。这个机构有一位黑人执行部长以及十位白人社团执行长官。“公私合作,那才是通往未来的关键。”主管说道。介绍完这些基本信息,那位主管当场就决定录用奥巴马。他的工作内容是组织与毒品、失业、住房问题相关的会议。但是奥巴马谢绝了这份重任,而选择了一份深入街道,更加接近民众的工作。报酬并不优厚,有时甚至没有。有大约半年的时间里,奥巴马没有收入,生活非常拮据。这让他几乎放弃组织工作了。这时,有位名叫马蒂·考夫曼的工作伙伴打来了电话,告诉他在芝加哥开展了一项新的组织工作,正准备雇佣一名实习生。而他看中了奥巴马。芝加哥。在这之前,奥巴马最芝加哥的了解并不深入。十一岁生日左右,奥巴马和家人一起曾经游历过芝加哥。那次行程包括西雅图、加利福尼亚、迪士尼、堪萨斯城、五大湖。这期间,他们在芝加哥呆了三天。短暂的三天让奥巴马对芝加哥了解甚少。他只知道芝加哥是世界屠猪城,但是屠宰场已经倒闭了。还有球场上从来打不赢的小熊队。当然,他不可能忽略芝加哥是美国种族隔离最严重的城市。一名叫做哈罗德·华盛顿的黑人刚刚被选为市长,但是芝加哥的白人并不买他的帐。马蒂·考夫曼很奇怪奥巴马为什么没有为哈罗德去工作。奥巴马说,他试过,但是哈罗德办公室并没有给他回信。马蒂笑了,他说他正是为这个而来的。奥巴马是个对社会事务感兴趣的年轻人,巴蒂建议他全身心的投入其中来,并倾力做好。而一个强大的赞助人,可以在职业上给予奥巴马极大的帮助。而芝加哥的新任黑人市长,则是最好的支持者。马蒂的建议很中肯,他对奥巴马说:“一个两极化的城市,如芝加哥,对一位政客来说不一定是坏事。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他同意支付第一年支付奥巴马一万美元的薪水,还有旅行津贴。如果进展顺利,工资还有提升的可能。尽管对马蒂身上那种白人特有的过于自信让奥巴马警惕,但是他仍然做出了坚定的选择:去往芝加哥,一个星期后动身。在奥巴马的一生中,充满了各种各样,难或易的选择。而这一个,是其中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决定。这便果敢的魅力,他一直具备。(本章完)第13章 黑人大本营 芝加哥被美国人赋予了一个“昵称”——黑人大本营。这里的大部分居民都是美国土生土长的黑人。因为1968年《公平住宅法案》,这里的白人居民被迫迁出,而黑人陆续搬入,使得这里渐渐成了形象的“黑人大本营”。奥巴马到达芝加哥的那一年,黑人市长哈罗德的影子随处可见。他的海报贴满了修鞋店和美容院的墙上,街灯柱上,韩国人开的干洗店和阿拉伯人杂货店的窗户上。黑人、黄种人、阿拉伯人谈论起他们的黑人市长时,总是带有一股亲切的感情。奥巴马在一个理发店理发时,老板史密斯问他,选举期间他是否在芝加哥。奥巴马告诉他没有。史密斯说:“只有在哈罗德当市长之前,你来到芝加哥,才能理解他对这个城市的意义。在他担任市长之前,我们似乎总是二等公民。”旁边一个人附和道:“种植园政治。”所谓的种植园政治,就是在一个种植园里,黑人干着最累的活,住着最破的房子。警察蛮横粗鲁。白人送给黑人侮辱,黑人却要报之以选票。哈罗德竞选市长时,一度得不到候选资格。但是这种耻辱来自黑人内部,他们不够团结,彼此之间相互猜忌,因此凝聚不起更大的力量。好在哈罗德再次尝试了竞选,并且这一次,广大的黑人也配合得极好。当媒体攻击哈罗德时,黑人们在支持他。当白人声称如果让一个黑人竞选市长,这座城市将陷入地狱时,黑人们在支持他。这种信念终于得到回报。史密斯回忆起那晚的盛况:“哈罗德胜利的那天晚上,人们涌到了街道上。人们不仅为哈罗德自豪,更为自己自豪。我的妻子和我,激动得无法入睡,直到凌晨三点才上床。我感觉那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一天……”这盛况后来同样发生在奥巴马身上,但当时的他,还完全预料不到这些。他只是个刚刚正式接触政治的初学者。这期间,他从他的新合作伙伴马蒂身上学习到了不少东西。马蒂告诉他,两年前,他第一次产生了建立这种组织的想法。那时候,工厂倒闭了,工人们失业了,并且这场风暴横扫了芝加哥南部。失去了房子,养老金被骗走,不论是白人还是黑人都感受到了这种恐惧。最后,二十多个社区教会成立了一个名叫卡柳梅特社区宗教会(CRCC)的城市组织,另外八个教会加入了一个名叫社区发展计划协会(DCP)的城市组织。但是起初这两个议会发展得并不顺利,在它们还没开始运作以前,就在和市议会的政治斗争中分散了不少精力。不过,最近卡柳梅特社区宗教会赢得了首次有意义的胜利:它们得到了价值五十万美元的投资项目。这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马蒂表示。马蒂说:“在这里重建制造业将要花费一段时间,至少要十年。但是一旦有了这些联盟的涉足,我们就有了谈判的基础,同时,我们只需要阻止暴力流血事件,并让人们获得一些阶段行的胜利。要让人们知道,只要他们互相停止彼此争斗,开始朝向真正的敌人,他们就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真正的的敌人,就是投资银行家、政客。当马蒂说出这些人的称谓的时候,眼里出现很复杂的情绪。奥巴马怀疑,在他生命中的某个地方,也曾遭遇过背叛。到达目的地时,奥巴马看到了想象中的社区组织的全貌:失业的钢铁工人、秘书和卡车司机、等等形形色色的人们。在这里,奥巴马遇到了组织的联合会长威尔伯·米尔顿执事。那是一个学校中的礼堂,挤满了大约两千人。有三分之一的黑人都是千里迢迢从市区赶过来的。会议上,唱诗班场了两首圣歌。威尔伯念出了出席会议的所有教会的名称。然后,一位黑人立法委员、一位白人立法委员、一位牧师都陆续登台演讲。这让奥巴马觉得很无聊,因为集会的形式更像是政治集会,并不完善也不深刻。但是奥巴马很高兴看到黑人和白人坐在一起。同时,他也感受到了驱使马蒂的动力,他对平民的冲击力和工人阶级团结力量的自信。他有这样的信念:如果你能够让政客、媒体和官僚统统消失,给每一个人坐在桌前的机会,那么一般大众就会找到公平的立场。集会的第二天,奥巴马开始投入到真正的工作中去了。马蒂给了他一长串名单,让奥巴马去采访,了解人们假如组织的原因。这个工作看似简单,但是执行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不是每次电话采访都能得到回应,奥巴马想起了外祖父为销售保险而打电话时的场景,这让他内心很抵触。又或者,大部分时间奥巴马会采取晚上登门拜访的方式去调查,但那个时候,人们劳累一天已经非常疲倦了,每当奥巴马敲开一扇门,门内总有人报以怀疑警惕的质问。经营好一个社区,仅仅研究它的政策制度和发展方向是完全不够的。至少奥巴马是这样感觉的,在奥尔特格尔德花园小区里工作的时候,和一些黑人同事们打交道也是奥巴马的一项经营内容。他被马蒂带去工作的第一天,就结识了一些有趣、奇怪但并不是时时都很好相处的黑人朋友们,例如接触得比较多的是安吉拉、雪莉、莫娜,奥巴马用了大量笔墨把他们写进了自己的自传《我父亲的梦想》一书里。他们让奥巴马感慨良多。可以这样说,奥巴马在经营社区的同时,也在经营着和这些人的复杂情感。第一次参与社区会议的时候,奥巴马就结识了安吉拉、雪莉、莫娜三个人。她们主动走上前来和奥巴马打招呼,看样子,她们早已经久仰奥巴马的“大名”。社区里的新鲜血液可能让她们萌生了倾诉的欲望,那一天匆忙打过照面以后,安吉拉就表示“稍后我们真的得好好谈一谈。”后来,安吉拉成为了奥巴马工作中的重要伙伴。从她那里,奥巴马总是能听到最真实的建议,当然也有让人不悦的反对意见。另外一个接触得比较多的,是组织的联合会长之一威尔伯·米尔顿执事。有一次,奥巴马开完会独自去做了公交车,在车上,他遇见了威尔伯·米尔。于是两个人聊了聊各自的往事。威尔伯·米尔顿在芝加哥长大,在越南服过兵役。战后,他在伊利诺伊大陆银行做得风生水起,生活富裕。后来银行进行重组,威尔伯·米尔被解雇,并背负了巨额债务。这成了他生命中的转折点。后来威尔伯·米尔顿转而信奉基督教,加入了西普尔曼的圣凯瑟琳郊区,成了看门人。那时,传播福音就成了他的使命,揭露教会里的伪善面则成了他的工作。通过威尔伯·米尔顿,奥巴马对他即将要为之服务的对象——黑人民众增加了一点了解。威尔伯·米尔说,他经常对黑人民众们说一些他们并不想听,但是正确的话。他觉得黑人们不够虔诚,而自己虽然因为结婚了不能被任命为神职人员,但他确实这些人里最为虔诚的一位。这让奥巴马记起了他曾经分别在穆斯林学校和天主教学校就读时的情景。那时奥巴马尚且年少,不懂得何为虔诚与尊重,总是做一些孩子气的顽皮动作。后来当奥巴马宣布竞选总统时,有人质疑他是穆斯林教徒。实际上,奥巴马只在那家穆斯林学校就读了两年,他对宗教更多的是尊重而非虔诚。那次在巴士上,威尔伯·米尔顿临下车前,走到车厢前面,对着车厢里的人们说:“在万众一心的情况下我们能做很多事情。继续保持你们现在良好的感觉,直到夺回整个住宅区。”一些人笑了,一些人嘴里不停的说着阿门。而奥巴马清晰的听见了后面一个黑人女孩在对她的同伴说:“我不需要听到关于整个住宅区的事情,姐们。他们说的工作在哪里呢?”这句话一直被奥巴马记在心里。他后来发现,人们并不是十分重视对于政府的腐败、不和谐的社区生活提出意见。他们只关心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是否能偿还房屋贷款,供孩子念书。芝加哥是一座被白人抛弃的城市,商店和银行被白人客户遗弃了,市政服务的质量下降了。而黑人却不会从这种糟糕的现状中挑毛病,提意见,他们大多觉得满意,随遇而安。孩子们能够读得起大学,没有流落街头,他们便别无所求。只有在提到未来时,他们才会流露出不安。如果他们的孩子成功了,那么孩子们迟早会搬离这个黑人聚集的地方。如果他们不成功,那么就要呆在原来的地方,过一种得过且过的生活。这个地方总有生活能力欠佳的年轻人陆续搬进来,随之而来的是偷盗事件的频繁发生;住宅同木板钉起来,教堂越来越破败。不良少年聚集在街角,未婚妈妈在毫无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给她年幼的孩子喂食薯片。所有这一切灰白颓唐的景色,都证明了一个道理:这个社区的发展根基薄弱,根本无法长久发展。奥巴马把这些观察与心得写进报告里,交给马蒂。马蒂的评价是:太过抽象。他需要奥巴马能够成功的打探到民众们的灵魂,得到他们的信任,然后建立一个便于操控的组织。虽然这听起来十分势利,让奥巴马沮丧,但他不得不承认,马蒂是对的。他虽然听到了一些真实得近乎残酷的声音,但他还完全无力将这些东西转变成切实有效的行动。这种失落的情况得到改善,是因为和一位家长的会面。那个家长名叫鲁比·斯泰尔斯,是城市北区的一个办公室经理。她儿子凯尔的好友在一次校园枪击案例受了伤,虽无生命危险,但是鲁比·斯泰尔斯很担心她儿子的安危。类似的事件在当地的发生率直线上升,但警察却对此置若罔闻。奥巴马觉得,这是一个好机会。他找到了鲁比·斯泰尔斯,并联合其他遭遇到相同情况的家长们,向他们建议说:“不如邀请区行政长官来召开一次社区会议,让社区里的人们可以公开他们所关心的事情。”所有人都双手赞成。其中一人提议到:“在这个街区有一家浸礼会教堂,在那里,一名男孩被射杀了。那个教堂里有为受人尊敬的雷诺兹牧师,也许他愿意对他的教徒宣告这件事。”于是,奥巴马开始马不停蹄的联系这位雷诺兹牧师,经调查才发现,这位雷诺兹牧师原是当地牧师联盟的主席。有他出面,一切将更加顺利。当雷诺兹听完奥巴马的陈述后,他的反应让奥巴马大为振奋,雷诺兹比他预期中要重视这件事。“各个教会都要联合起来,向社会宣传福音。”第二天,奥巴马便怀着激动万分的心情参加了雷诺兹召开的会议。他发挥了演讲的本领,在会议上慷慨陈词,积极向他们游说自己此行的目的:“如果我们合作,这就将成为解决所有问题的第一步,修缮学校,让社区的人们都有工作……”就在奥巴马的激情演说快要完美结束时,会场进来了一位名叫史莫斯的牧师。他对奥巴马所工作的社区发展计划协会显然没有太多好感。当他听清楚奥巴马的来意,冷静的说道:“我知道你是也许是好意。但是我们不需要白人、天主教会以及像你的上司马蒂那样的犹太人组织者来解决我们的问题。”奥巴马想辩解,但是被史莫斯打断了:“他们对我们不感兴趣。这么说吧,这个城市大主教的管区被那些铁石心肠的种族主义们控制着。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白人走进这里,认为他们知道什么对我们才是最好的,然后雇佣一群像你这样几乎什么都不知道,能说会道的大学毕业生,而他们想要的是接管。这是一件政治性的时间,那并不是这里的群体要做的事情。”奥巴马完全懵了。如此言辞犀利的当面批评他还是头一次遭遇,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应对。雷诺兹牧师有点看不过去,清清喉咙,替奥巴马打圆场:“这个人才刚来这里,他只是想要帮忙而已。”史莫斯告诉奥巴马,他在战斗中选错了阵营。那一天散会以后,奥巴马发现,没人带走他事先精心准备好的传单。随后的几天,奥巴马再想找雷诺兹牧师谈谈,却怎么也找不到了。但是奥巴马之前和鲁比·斯泰尔斯及一些家长安排好的治安会议还得照常进行。但是因为出师不利,接下里的事情也变得极为坎坷。出席的人数寥寥,只有十多个人,区行政长官团并没有亲临现场,而是派了一名社区官员来顶替。每个几分钟,就会有人闯进会场来询问哪里在进行宾果游戏。奥巴马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组织这些“闯入者”上。这位社区关系官员大讲父母们该如何教育好自己孩子,听得台下那零星的几个民众的脸色越发阴沉。总之,这是一次失败的会议,简直失败透顶。奥巴马早该看清楚形势的:芝加哥已经两级化了。政客们利用这一点来从中获利。这里有许多教会,许多信仰,但是这些信仰无法集中。虽然大家共同呼吁黑人权利的提高,但内心里,他们仍然信仰各自的神明。黑人们不够团结,这是比白人议员更难对付的事情。政治和宗教有相近的地方,而奥巴马意识到自己还只是个异教徒。他在这座黑人大本营里,无法更好的经营自己的信仰。(本章完)第14章 经营社区 两个月过去了,工作毫无进展。奥巴马没有在组织工作方面获得任何成功,他走了不少弯路。直到他接手了一个有关“奥尔特格尔德花园”的项目,事情才有了转机。奥尔特格尔德花园小区坐落在南部地区的边缘,属于公共房屋建设工程。小区共有两千多间公寓房。但是这里的住户普遍反映,小区目前的状况与它的名称完全相反,一点也不像个公园:小区旁边又一个垃圾掩埋场,一个废水处理厂,还紧挨着高速公路。小区里的住户多是贫穷的黑人,几乎灭有专门的维修工人来为他们修理堵塞了的管道、开裂的房顶和公共厕所。整个奥尔特格尔德花园小区就像一个巨大的垃圾场。周围有规模庞大的垃圾处理区、污水处理厂、还有绵延了将近一公里的工厂和污水桶。臭味弥漫了奥尔特格尔德花园小区的上空。人们为了高收入,把这个地区变成了充满恶臭的空荡地区。尽管环境恶劣,但这里仍然是众多穷苦黑人的容身之所。但是奥尔特格尔德花园小区问题多数源于年久失修,景色衰败。这里的社区管理、治安问题都不是十分严重。奥巴马决定,不仅要着手改变这个小区的环境问题,还要改变这里失业率高、缺乏职业培训的状况,改变社区人们悲观厌世的心态和组织者们斗志低密度状态。他在小区内的一个天主教教堂组织了这次会议,却并不成功。会议还没开始,一些负责人就告诉奥巴马,他们已经放弃了。他们强调这个奥巴马本人无关,只是因为他们感到疲倦和受挫,因为他们总是一次次的向自己的邻居们做出承诺,但又什么都做不到。自从第一次在浸礼会教堂召集会议的失败,奥巴马再没有过成功集会的案例。但是这一次唯一的优势是,奥巴马所要召集的对象是天主教会。八个天主教郊区跨越了几个住宅区,所有的教徒都是黑人,但领导人又都是白人教士。这些白人教士的处境并不好,他们大部分是波兰人后裔或爱尔兰人后裔,但是缺少祖先身上那种澎湃的激情。但是他们比普通的白人要更为仁慈,他们毕业于神学院,准备为穷人服务,治愈种族伤害。但并不是所有黑人都能理解他们的善意,白人迁徙运动大潮中,他们善意的传教布道活动被无情践踏和怀疑。这些怀疑大多来自浸礼会教徒等其他不信任白人的派别。而奥巴马所要做的,就是让这些依然留守的白人教士们重新相信,他以及他所代表的组织会组织宅区的衰退,让他们的灵魂再次找到支持。但实际上,这些白人教士的士气已经低落到极点了。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希望得到调任,但是苦于没人愿意替代。白人教士尚且如此,普通黑人就更不用说了。奥巴马在来到芝加哥之初所结识的三个黑人女子安吉拉、雪莉、莫娜就是典型代表。但是,士气低落也不能全怪她们,因为她们连自身生活都过得不是十分美好:没有丈夫,独立抚养儿女、没有稳定工作,虽然她们经常参与到社区活动中来,但也不过是因为无聊打发时间而已。她们对生活,对奥尔特格尔德花园小区满怀抱怨。而她们抱怨最多的,是奥巴马的工作伙伴马蒂。她们埋怨他只关心自己的事,因为他导致了之前的一项名为“新工具库”计划的失败。但实际上,马蒂也是受害方,但安吉拉三人并不理会这些。她们对他感到最为心痛的一件事,是马蒂拒绝雇佣她们来执行那个项目。而马蒂认为,这才是让许多社区组织毁灭的原因,“他们开始向政府要钱,雇佣自大但不做事的员工。很快的,他们就成为一个大的赞助性组织,为客户服务。不是为领导人,而是客户服务。”马蒂比奥巴马更能看清楚形势,因此他的内心也更为强大。哪怕遭到同僚的抨击,他依然能保持高昂的热情。这也是马蒂能成为奥巴马的要好朋友,并在奥巴马竞选总统之时为他出谋划策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之后,马蒂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准备了一次会晤,是和LTV钢铁厂和工会官员的一次会晤。马蒂要说服他们让LTV钢铁厂继续营业。这样可以帮助少数还在工厂里的黑人保住他们的工作。但是这个会议的局限性在于,无法尽快帮助那些长期失业的人。奥巴马和安吉拉也随同一起参加了会议。但是会议并未收到预期的好效果。听着安吉拉的怨声载道,奥巴马突然灵光一闪,他好像突然明白了问题的所在。安吉拉等人一直对马蒂心存芥蒂,认为马蒂并不是真正在为他们办事,而马蒂本身也并不是虚情假意的在做无用功。双方都有诚意,却为何总是得不到理解和信任?奥巴马明白了:像安吉拉这样的人,需要有人来帮助他们彻底改变生活。而马蒂总是在为眼前的问题奔波,换言之,这是治标不治本的行为。参加完马蒂召开的这次会议以后,安吉拉偷偷把奥巴马约出来,和其他几个和她情况类似的黑人妇女碰了头。安吉拉告诉奥巴马,她想准备退出,退出这些让她们失去耐心的黑人民权事业。长达两年的付出与努力,但是没有任何成效。这些人们都感到疲倦了,于是放弃也是在所难免。奥巴马试图挽留她们,但他实在找不到什么具有说服力的事实在阻止她们的退出。这让他满心惊慌,接着愤怒取代了惊慌。奥巴马非常愤怒,为马蒂说服他来到芝加哥而愤怒,为面前这些退缩的负责人而愤怒,但他对自己是最感到愤怒的,他觉得自己竟然天真到以为能在这个了无生气的地方改变些什么。奥巴马突然想起多年前,他的一个黑人诗人老朋友弗兰克告诉他的,事实就是这个样子,你必须适应它。教堂的外边,一群男孩嬉笑着走过。他们像纽约街头的小混混一样,围攻一栋无人居住的房子。他们游手好闲的样子让奥巴马的愤怒蓦地爆发了,他质问安吉拉:“我想问问你,这些男孩的未来会是怎样。谁能保证他们会不会被枪杀?被市议员?社工?还是暴徒?”奥巴马的声音越来越大:“我不是因为需要一份工作才来的这里。我来这里,是因为马蒂说,这里有一群认真做事,想要改变他们社区的人们。我不在乎过去发生了什么。我只知道,我就在这里,努力和你们一起工作。如果有问题,我们会一起解决,如果在和我一起做事以后,你不认为有什么改变的话,那我会是第一个让你走的人。”众人似乎对奥巴马的爆发感到惊讶,但最惊讶的莫过奥巴马本人。此刻他心里害怕极了,他面临的处境是危险的,如果有任何一个人站出来对他提出质疑,那么不要说他刚刚慷慨激昂的陈词,就是之前几个月的努力,也白费了。但是,幸运的是,负责人们被奥巴马的诚恳打动了,他们纷纷表示,愿意再给奥巴马多一点的时间,让他来处理好奥尔特格尔德花园的相关事宜。经历过这件事情以后,马蒂给了奥巴马一些建议,其中之一就是要建议他替换掉现任领导人威尔伯。奥巴马赞同他的观点,并加紧从社区中找到更多能担任新领导职务的人。他想出了召开一系列“街角会议”的主意。起初,奥巴马还很怀疑人们愿不愿意到街道上来,到这种开放的场合来开会。但是慢慢的,人们都来了。人们知道了小区内的天主教堂是一股很大的组织力量。就这样,开过几次街角会议以后,奥尔特格尔德花园小区的组织逐渐壮大了起来,人们开始认识并接受了奥巴马。奥巴马一边着手奥尔特格尔德花园小区的改造问题,一边也在关注社区失业率的问题。在一次会议上,他们请到了市长就业与培训办公室一个办事处的官员,他答应帮助大家参加就业项目。但是真正落实的时候,这位官员却都把所有的培训项目设立在了距离小区非常远的地方,这对小区居民来说极为不便。于是,奥巴马决定,下一步他和小区领导们所要做的就是要争取能在南部地区建立起一个职业培训中心。于是他们联名给市长就业与培训办公室写了信。没多久便得到回信,对方称愿意进一步商榷。两个星期后,市就业和培训办公室主任辛西娅女士在奥尔特格尔德花园小区接待了奥巴马和他的同事们。这一次,奥巴马做足了成分准备,以防止其失败。但是尽管如此,真正举行会议的那晚,他还是很紧张。会议准点开始,一共来了近一百个人,这已经是个相当乐观的数字了。各位领导人也表现得十分好,他们把问题直接拿到桌面上来,对辛西娅女士明确说明了这所小区以及小区里的居民们所需要的东西。经过一番交涉,辛西娅女士终于让步,同意在六个月内,在小区附近建立一个就业中心。人群爆发出热烈的掌声。所有人经过奥巴马时,都对他报以诚恳的赞赏。这是奥巴马取得的第一次成功。这对他意义重大。直到他坐进自己的车里,还有点飘飘然,他大受鼓舞,信心倍增。芝加哥的起点虽然艰难,但总算有了起色。奥巴马似乎看到了曙光,尽管这曙光还阴霾在浓密的阴云里。(本章完)第15章 收获 就在奥巴马还在社区工作的道路上艰难跋涉时,马蒂为奥巴马提出了中肯的建议,他觉得奥巴马应该有自己的私人空间。除了工作,他还应该有独立的个人生活。马蒂说,如果身边没有亲人朋友的支持,一个社区工作者会丧失自己看待事物的独特视角。一旦他对生活感到厌倦,那么也将无法从社区工作中获得足够多的动力。奥巴马听了以后,反观自己的生活,确实是孤零零的,下了班以后,除了书本以外,在没有其他事物的陪伴。但奥巴马并不觉得十分有必要来充实个人生活。在社区工作的这段时间,他从他的那些伙伴身上得到了比友谊更深厚的东西。他们一天天的教会了奥巴马更重要的事情:他曾经寻找的个人利益远远超出了与这些问题的直接关联。当他在闲聊中听到了人们的故事,看到了人们的生活,他已经在这个过程中慢慢渗入进人们的生活里。人们那些充斥着恐惧和疑惑,困扰着他们却又激励着他们的故事塑造了人们本身。比如克伦肖夫人的故事:她小时候,家里只供得起一个孩子上大学,所以她只能被迫放弃学业。但是她那个上大学的哥哥却在二战中死去了。她和丈夫奋斗多年,直到供他们的儿子获得了耶鲁大学的法律学位。但是她的儿子几年前被诊断出患有精神分裂症,现在只能整天关在自己房间里看报纸,害怕出家门。这就是为什么她一直坚持参加社区里举办的家庭教师协会活动。如果奥巴马没有走进她的生活,他不会知道这个平静的老人曾经经历了这样的悲剧。比如史蒂文斯夫人的故事:她二十岁的时候,由于患上白内障,她的眼睛几乎失明。医生甚至宣布她成为法律意义上的盲人。当时她正在一家公司当秘书,由于担心自己被解雇,所以她对老板隐瞒了实情。很多时候,她都要偷偷溜进洗手间,拿着放大镜查看老板的备忘录,全部记在脑子里,再回到办公室把它们一行行的打出来。工作做不完的时候,她就等到其他人都离开以后,拼命加班。这样的情况持续了整整一年,一年以后,她才攒够了手术费用。这就是为什么,她关注提高小区医疗水平的原因。如果奥巴马没有走进她的生活,他不会知道这个寻常的女人曾经如此坚强。比如马歇尔先生的故事:他的小时候是在阿肯色州的一个不知名的小镇上度过的。他的父亲拼命追逐财富,但最后都纷纷失败,以至于让他的父亲终日沉迷于酒精和赌博,失去亲人和家庭。最后他的父亲被人从某个沟渠里拉出来,窒息于自己的呕吐物。这就是为什么他会如此关注青少年的毒品问题的原因。如果奥巴马不走进他的生活,他不会知道这个生活平静的男人原来怀有崇高的责任感。但奥巴马恰恰走进了这些神圣的故事里,最终让他的人生不再孤单。他可以和他的伙伴更多的分享自己的故事,并打破了自己之前一直固步自封的状态。当他讲起自己的身世,讲他的外祖父母、父母等等这些人的故事时,他的伙伴们没有因为他从前的迷茫而对他产生失望。他们只是像在聆听一个新奇的故事,报以微笑和好奇,仅此而已。民权组织的道路并不轻松,虽然奥巴马从这里的人和事里,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精神力量。但他和伙伴间的合作也并不是亲密无间的。他在自己的回忆录里坦诚,曾经对他的一位黑人女同事过于严苛。起因是她在上班时间佩戴了一副有色隐形眼镜,这使得她的眼睛看上去不像是黑人的眼睛了。奥巴马对那副隐形眼镜心存芥蒂,他由此联想到了黑人的时尚政治。他不提倡人们过多关注黑人的肤色究竟是偏浅还是偏黑,更不喜欢连黑人们自己都开始挑剔和改变自己的外貌。所以当那个戴了有色隐形眼镜的女同事出现在他眼前时,他显然小题大做了。而小题大做一直是奥巴马的强项。至于这是优点还是缺点,则要视情况而定。总之,在工作之余,在私人生活和工作生活完全无法分开的,那些醉心于民权活动的日子里,奥巴马的收获可以说是满满的。他的思考已经开始理性,这也有益于他的自信心的建立。有了这种良好稳定的心理氛围,接下来无论再遇到什么棘手的事情,奥巴马都较之前更从容了。奥巴马的名声逐渐打响,因为总是与政界人士打交道,他与政界的关系也逐渐密切起来。在与政界的交往中,他发觉有一点很重要,就是要有自己的独特性,比如独特的故事,独特的处事风格,这样才容易打动别人。这三年的工作,让奥巴马更加坚定了对普通民众的信心。这一点对他后来从政之后的工作也影响巨大。社区工作让他做得有声有色,接下来,他还接手了小区内的石棉污染问题、卫生清洁问题、南部地区的教育和公共学校的问题、他还建立一个问题儿童互助网,帮助许多家庭进行青少年心理辅导,对这些儿童进行有效的指导个帮助。当然,失败和挫折总是难免的。但是此时的奥巴马整享受着心智被磨砺的状态。在失意中思索,在突破中强大。别人眼里的他,已经将社区工作做到了极致。普通人只是提出问题,但是奥巴马却总是能比别人多走一步,就是解决问题。并且在所有的解决方案里,奥巴马总是致力于寻求最佳的方案。他经常对同事们说这样的话:“做事就要做对……用开放的眼光去看待问题,把整个社区融入进去,而不是游离在社区之外。要把人们都组织在一起,如果你排斥他人,就只会削弱自己。如果你瞒着社区的民众,不和他们沟通,擅自做决定,那么问题永远得不到有效解决。奥巴马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觉悟,完全是在失败的共同经历中得出来的。奥巴马也犯过许多沟通上的错误,有时候当他召集大家开会时,常常没有一个人出现。有时候会有不服从奥巴马安排的牧师挑出来抗议。还有的时候,奥巴马尽力让民众相信官员是可信的,但是等官员出场时,民众却又避而不见。类似这些矛盾,在他的工作过程中数不胜数。奥巴马就在这种逆境里将自己的人生信仰越筑越高,那就是为民众们服务。但是正如马蒂所建议的,奥巴马事业上的进展并不能代替生活的全部。当他在芝加哥发展得还不错的时候,他又接到他在非洲的同父异母的姐姐的电话。这次他们是真的要相见了。去机场接奥玛的时候,奥巴马迟到了。当他在人群中慌乱的穿梭,最终看到一张非洲女人的脸庞时,他的内心是欢喜的。奥玛优雅从容,长着黑色有型的圆脸,微笑的时候,就像一朵绽放的木雕玫瑰。姐弟两个人在汹涌的人流中用力拥抱,奥巴马甚至把她抱了起来。多年来心灵上的迷茫空洞,在那一刻得到热烈的安慰。奥巴马向奥玛描述了自己的生活,在芝加哥和纽约的生活,以及他的组织工作、他的母亲、外祖父母以及他同母异父的妹妹玛雅。奥玛也向他描述自己的生活。两人一见如故。不可避免的,他们谈到了他们的父亲,老奥巴马。“老爷子”是奥玛对老奥巴马的昵称,她始终觉得老爷子和奥巴马有着太多相似之处。奥巴马笑了,带着奥玛四处游览,包括他的办公室。奥玛感觉到了人们对奥巴马的喜欢,但是她不是十分赞同奥巴马参与政治。她说那会让她害怕。但也仅仅是个人感觉,此时的奥巴马对政治流露出的热爱,已经没有什么人能够阻止。哪怕不被人理解。晚餐闲聊时,奥巴马向奥玛提到了自己的一段感情经历。这是极少见的,也许是因为奥玛的姐姐身份,让奥巴马比较容易坦露心扉。那是一个白人女人,有着美丽的容貌,温柔的性情。他们约会了将近一年的时间,两个人的独处让奥巴马领悟到了如何沉入私人世界里。只有两个人,私密而温暖。有一个周末,她邀请奥巴马到她家做客。她的父母为人都很友善。他们一行人在秋天的湖面上划船,谈论着各自的家族故事。这位女孩的祖父是位小有影响力的人,他的藏书室里贴满了他和总统、外交官、企业家这些名人的合影。当奥巴马站在那间藏书室里,看着墙上的照片时,突然被自卑狠狠击中。他觉得,如果他们继续交往下去,那么他一定会过上那白人女孩的生活。这不仅是一种预感,更像是一种趋势。但是这样一来,奥巴马无可避免的会成为她和她家族中的一个局外人。这让当时一直在努力寻找自我的奥巴马无法忍受。于是他渐渐疏远了那个女孩。最终决裂,源于一场话剧。那是一个黑人著作的话剧,剧情和黑人有关,观众自然也是黑人居多。那个白人女孩看完表演后,问奥巴马,为什么黑人会那么愤怒。这个问题让两人爆发了激烈的争吵。她告诉奥巴马,自己无法理解和融入黑人的世界里,虽然她想,但是她做不到。就这样,这段缘分终究因为种族的问题而断掉了。只是一段小插曲,后来再没被谁提起。姐弟俩在一起,聊得最多的还是老爷子。奥玛也并不真正了解他们的父亲,也许老奥巴马一生都未曾被谁理解过。奥玛向奥巴马讲述了她的兄弟罗伊,也就是奥巴马同父异母的哥哥。她还讲述了老奥巴马和他第二个美国妻子,以及他和露丝两个儿子的故事。但是他向奥玛提及最多的,还是与他同名的小儿子。他总喜欢把奥巴马的照片拿给人看,逢人就夸耀奥巴马在学校里多么的优秀。奥巴马的母亲安既往肯尼亚的信也让老奥巴马感到无比欣慰,并向人炫耀安对他一如既往的好。他说,你看看,至少还有人真正的在乎我。奥玛在向奥巴马讲述这些的时候,一直温柔的注视着老奥巴马的照片。讲到某处的时候,她突然站了起来,走到窗边,剧烈的抽泣了起来。奥巴马也感到眩晕,许多和父亲有关的故事迎面扑来,让他无所适从。父亲是一直让他爱恨交织的形象,他一边抵制一边信任着这个形象。尽管这个形象是模糊的。他生病、脆弱的样子奥巴马都没见过。直到奥玛像他如此详细的讲述父亲的故事,父亲的那层神秘面纱才被揭开。对于他来说,父亲不再是个谜团了。当他了解到这件事的时候,心中仿佛有什么沉重的东西被轻轻卸下了。十天后,奥玛订好了回德国的机票。她在那里念大学。临走前,她叮嘱奥巴马别忘了回家看看。她说:“祖父、祖母都在那里,那里是最美的地方。在德国时,有时候想家,我会闭上眼回忆家乡的样子:坐在院子里,被祖父栽种的大树包围着。奶牛在人们后面嗖嗖的摆动着它的尾巴。芒果树下,是老爷子长眠的地方……回家……奥巴马陷入了深深的思索里,也许他真的该为自己准备一次寻根之旅了。(本章完)第16章 肯尼亚之行 这是在芝加哥社区工作的第三年,工作上经历的事情已经让奥巴马轻车熟路。他培养了一个从芝加哥郊区聘用来的助手约翰尼。约翰尼很能干,自从他接手奥巴马的部分工作,奥巴马的工作量明显减轻。时间变得充裕了,奥巴马那颗不安分的心也躁动起来。1988年,他决定离开芝加哥,到哈佛大学法学院读书。他觉得在法学院能够学到真正有用的东西,亦会帮助他真正的改变。奥巴马要学习的内容确实不少:利率、企业合并、立法程序;企业和银行合作的方式;房地产行业成功和失败的教训。他要学习在所有错综复杂的细节中力量的流通。奥巴马需要借由知识的力量,让他更好的为社区服务。这个决定,除了约翰尼,他没有告诉任何人。出乎他意料的是,约翰尼大力支持他的选择。奥巴马的能力已经被众人所目睹,因此他也拥有更多的机会。约翰尼尤其强调,他和其他所有社区阻止者都希望能够看到奥巴马有更大的成就,这会是让他们引以为傲的一件事。约翰尼的支持让奥巴马非常感激,于是没费什么力气就做好了决定。但是在他动身前往哈佛之前,他决定好好的休息一阵子。这个时候,奥玛已经从德国回到家乡内罗毕。所以,对于奥巴马来说,这个时间,是去非洲进行一次寻根之旅最好的时机了。一个阴云密布的下午,奥巴马登上了去往内罗毕的飞机。对他而言,这次家乡之行意义重大,冥冥之中,寻根的时候到了。在此之前,奥巴马在欧洲进行了为期三周的访问。在这三周内,他去了很多以前早已耳闻却一直没有去过的地方,然后发现自己来到这里是个错误。在欧洲逗留的整段时间,他都有这样的感觉:对陌生人感到烦躁、提防、踟蹰,并不是欧洲不美丽,只是欧洲不属于奥巴马。他一路走来,仿佛是活在别人的浪漫故事里的人。当他把日常的工作和生活搁置下来时,才发现内心有一个巨大的空洞。这个空洞让他迫切的想去往非洲。这个想法让她有些许的放松和解脱,同时又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和紧张。肯亚塔国际机场几乎是空荡荡的。下了飞机之后,奥巴马在机场等奥玛来接他。一个拿着木棒的保安人员走过来,奥巴马以为他是来责备他吸烟的,但对方只是笑着向他要了一支烟。随后两人便闲聊了起来。奥巴马的行李本日误送到别处了,和奥巴马闲聊的保安叫他稍等,随后叫来了一位漂亮的机场工作人员。那是个醒目的美丽女人,她客气的向奥巴马表示歉意,并要求他填好一张表格。当奥巴马写下自己名字时,那个美丽的机场工作人员问到:“你不会和奥巴马博士有什么关系吧?”奥巴马笑笑:“我是他的儿子。”原来,老奥巴马生前曾是他们家的以为亲密友人。两个人随即畅谈了起来。奥巴马意识到,自己的名字被这位名叫奥莫诺的小姐认可,是件很奇妙的事情。以前从未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在夏威夷没有,在印尼没有,在洛杉矶没有,在纽约和芝加哥都没有。这是生平第一次,奥巴马感到了舒适。这时候,奥玛出现了。同行的还有他们的姑姑泽图尼。奥玛开着她那辆从国外运来的大众甲壳虫时,车子突然抛锚了,路上抛锚了一次,但最后依然慢吞吞的上了路。路上尽是远古而原始的景色,人们在乡间劳作的情景让奥巴马觉得莫名的熟悉。转天,他在奥玛的陪同下去了集市。一个做项链的老妇人看着奥巴马,对奥玛说,他很像一个美国人。奥巴马拍拍胸脯:“告诉她,我是卢奥人。”这种感觉安逸舒适极了,让奥巴马深深留恋。那个晚上,奥玛带着他开车前往卡瑞亚科。那是一座随意建造的公寓大楼,周边都是泥土地。在黑暗的楼梯里沉默的走了一段,奥玛推开了一扇微开着的门。一个褐色脸庞的女人欢快的迎接了奥巴马。在她身后大约有15个人,所有人都在朝着奥巴马笑着招手。这个褐色脸庞的女人就是奥巴马的简婶婶,就是她打来电话通知奥巴马他父亲的死讯。接着,在她的指引下,奥巴马一一同在场的每个人打招呼。每个人都热情亲切的迎接了奥巴马,没有尴尬和冷场。在所有亲戚里,奥巴马注意到墙角站着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他一直沉默不语,警惕的望着奥巴马。那是奥巴马的弟弟,伯纳德。奥巴马走过去,同他握手,问他过得怎么样。“我想,很好。”他轻声的回答让所有人都笑了。最初的兴奋在晚餐后就消失了。人们纷纷回归到了正常的生活轨迹。奥巴马得以坐下来静静的观察他父亲曾经生活过的环境:破旧的家具、褪色的照片、陈旧的挂历。这里非常像奥尔特格尔德花园小区,没有男人,只有嘈杂的生活。这个感觉很好的解释了奥巴马为什么那么致力于整顿奥尔特格尔德花园小区,也许在他的潜意识里,整顿奥尔特格尔德花园小区,就是在靠近他的家乡他的亲人。那晚告辞前,简婶婶把奥巴马拉到一边,低声嘱咐他,一定要去看看他的姑姑莎拉。她非常相见奥巴马。为什么她没有来参加这次家庭聚会呢?这让奥巴马很疑惑。后来,在车上,奥玛才和他解释,这个姑姑是个怀疑遗嘱的人。她怀疑奥玛、罗伊等人都不是老奥巴马的亲生孩子。她一直过得很清苦,因为老奥巴马,丧失了很多机会。现在老奥巴马去世了,她便把这种怨气转嫁到身边的亲人身上。有关老奥巴马的财产,其实并不是很多。只是一笔微薄的政府养老金,一块不值钱的土地。但是亲人并不明白这些真相,他们以为可以通过老奥巴马的财产改变现有的生活。那其实是不可能的。而伯纳德也从大人们身上学到了这种态度。他非常聪明,却在这种等待里无所事事,让人堪忧。奥巴马提议,他也许能为伯纳德做点什么。奥玛也正有此意。她是家里唯一一个脱离了贫苦生活,念过大学有正式工作的人。因此总是要承担家族里的人的众望。但她只是一个人,总有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时候。奥巴马的回归让她找到一点依靠。奥玛曾经怀有天真美好的梦想,在祖父的土地上盖一栋大房子,所有的家人都住进去,带着自己的家人。但是这显然是她能力达不到的事情,奥巴马同样也达不到。但是在奥玛的身上,他多少看到了一点自己的影子,那个孤独的自己。奥巴马决定走近伯纳德,和他好好聊一聊。某天上午,他们约好了一起去打篮球。篮球也是奥巴马曾经热衷的运动,他曾收到父亲寄给他的篮球,并从中找到了激情和珍贵的人生道理。奥巴马远远的审视着十七岁的伯纳德,他亲切而不狡猾,显得比实际年龄更单纯。这不是奥巴马希望的,他觉得伯纳德已经十七岁了,应该具备一点成年人该有的独立和强硬性格。比如,他们一起谈话时,应该是男人同男人,而不是男人同男孩。伯纳德像每一个非洲男孩一样,对美国充满了憧憬与向往。在他的印象里,美国是发达的国度,每个人都有汽车和电话。他希望自己能去美国找份工作,或组可以在事业上帮助奥巴马。但奥巴马告诉他,实际上,在美国,很多人都过得很艰难,尤其是黑人。但是他没有告诉伯纳德的是,美国球场上那些此起彼伏的枪声,楼梯间里叫卖毒品的家伙。他无法对一个憧憬美国的年轻人说出这些。他只是试着劝告伯纳德要建立该有的责任感,对他的家庭,对自己承担责任。他建议伯纳德学点什么,他和奥玛可以赞助他学费。“但是,我们不能为你过你的生活,你必须付出努力。你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