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真相》第一章 突发事件9 失手迪信通(3)就在迪信通抛弃跟国美的股权合作后不久,一封长长的举报信送到了中纪委重要领导的办公室。郭京毅、刘阳、张玉栋三人勾结,在外资进入中国问题上存在大量的行贿受贿行为,直接的后果是影响到中国的资本产业安全,“迪信通”三个字也出现在了举报信中。中纪委在秘密行动,黄光裕危机重重。这封举报信就是神秘女人的手笔。举报信中牵涉到资本产业的安全问题,有一个疑惑让我费解:如果是举报安全问题,神秘女人应该将举报信交给安全部门,对于官员受贿问题倒可以直接向中纪委举报。我一直怀疑这封举报信的个中缘由并非我想象的那么简单。如果我的推断没有错的话,举报信曾经到过安全部门的案头,否则郭京毅、张玉栋等人不会有将近一年的时间逍遥法外,黄光裕也不会在郭京毅被捕之后才锒铛入狱。神秘女人递上举报信后,郭京毅很快知道了举报信的情况,但是他却嗤之以鼻,认为举报信扳不倒自己。举报信经历了一番周折后才最终成为商务部窝案以及黄光裕案爆发的导火索。中纪委沿着对郭京毅等人危及国家资本金融危害的调查,将郭京毅的炒股纳入调查的范围之内。监管部门并案了解黄光裕香港洗钱到沈阳炒作中关村股票,最后发现了一笔超过3亿元的资金,这笔神秘资金就是靠山(以下简称靠山)提供的资金。调查组将靠山资金炒作股票的情况迅速汇报到了中央高层,听到风声的郭京毅已经做好了外逃的准备,甚至备用了几套假护照,但是张玉栋一再安慰郭京毅说问题不大,黄光裕花费亿元资金买通关系,这张网不会被撕破。很快,调查组对黄光裕进行了全程监控,奥运会之后先将郭京毅以及张玉栋抓捕。黄光裕此时已经没有机会出国。这张拼图有点复杂,现在回想起来,全景应该如此呈现:郭京毅、张玉栋联盟是黄光裕实现资本市场和外资并购成功的重要凭借,他们之间的交易细节被神秘女人全部记录下来。由于郭京毅对张玉栋的不信任及对他私生活的干涉,导致神秘女人的举报。而这一举报,不仅为中纪委查清郭京毅窝案提供了证据,还顺便为公安机关查办黄光裕提供了重要证据。这一切谁能想得到呢?通过与神秘女人的会面,我了解了黄光裕被抓的导火索,但这只是本书的开始。《黄光裕真相》第二章 首富原罪1 走私起家(1)这里的原罪不是生下来之原有之罪,而是他在经营企业过程中所应有之罪。1 走私起家20世纪80年代,紧邻黄光裕老家凤壶村的贵屿镇兴起了收买废旧电器的行业。当时很多人将从国外买回来的废旧电器进行修理组装,然后再出售,赚了很多钱。当时只有十几岁的黄光裕也跟着哥哥黄俊钦一起做起了转售旧电器的生意。在黄俊钦带领下,兄弟俩身揣母亲东拼西凑借来的4000元钱,从家乡北上,到内蒙古一带做生意。刚开始做的是倒卖小电器的生意,两人背着大旅行袋,里面装满了收音机、电子表之类的东西。那时做这种生意是要冒很大风险的,因为倒卖电子商品是违法行为,所以他们的母亲在家里成天提心吊胆,生怕两个儿子出事。不幸的是,担忧后来变成了事实——黄俊钦不久便出事了。那次是在呼和浩特,黄俊钦和另外一个人带了1000多块钱的货过去卖。也很凑巧,另外一个伙伴那天突然得了急性肠炎,跑去医院看病,结果警察把黄俊钦一个人给逮住了。警察指着那堆东西问黄俊钦这些货是谁的,黄俊钦沉默了片刻,然后承认是自己的。后来东西被没收了,人也被扣押起来。事情过去以后,黄氏兄弟和一个曾帮助过他们的朋友开始合伙做生意,办了一个无线电工厂,专门生产扩音器之类的产品,两三年下来,赚了不少钱,家里条件也慢慢好了起来。但后来兄弟俩觉得不太适合搞产品的生产、开发,认为自己更适合从事商品流通领域的生意,于是便来到了北京发展。1986年,19岁的黄俊钦和17岁的黄光裕连贷带借共筹集了3万元,在北京前门的珠市口东大街420号盘下了一个100平方米名叫“国美”的门面,主要做服装生意。1987年1月1日,兄弟俩将国美服装店更名为国美电器店,正式走上了家电零售业。道路是曲折的,也是辛酸的。坐上中国首富宝座的黄光裕摸着光溜溜的头,右腿盘在左腿上侃侃而谈: “当时进入北京的时候,想去找旅馆,花了5毛钱住进一个地下旅馆,结果却花了1块钱让一个三轮车拉我去找那个旅馆,找了半天才找到。后来我明白了,那三轮车夫故意绕了一大圈,从北京站绕到东四,完了再往回走。第二天醒来,走出旅馆一看,发现眼前就是北京站。当时我就感觉头大,走来走去都是在北京站周围转。实际上就是现在的恒基中心这一片,老的地方就是一些小摊位。我在那儿转了半天,最后也没搞清楚哪儿是商业区,应该怎么去做买卖。就这么一直转到下午两三点。就在我站在栏杆旁看北京站时,有个人走了过来,问我要不要拍一张照片……”《黄光裕真相》第二章 首富原罪1 走私起家(2)黄光裕在北京的第一张照片就是这样留下的。潮汕的毛头小子在被北京三轮车师傅一番戏耍之后,开始了自己的商业征途。黄光裕兄弟俩当初为什么放弃卖服装转而卖电器呢?没什么文化的黄光裕在发家之后用消费逻辑学忽悠记者道:“当时很多人看中了家用电器作为‘大件’在人们消费生活中的发展潜力,那时我也琢磨过做食品生意,但当时人们的消费水平没达到那个程度;做服装生意,有面料、季节性的讲究,我也不太懂,而家电相对比较定型,我觉得自己做起来还比较合适。而且当时家电是有货不愁卖,就看你能不能进到货。”在黄氏兄弟起步阶段有两个问题值得怀疑。第一个问题:3万元的贷款是如何获得的?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改革开放才不过七八年的时间,国民财富积累还未进入“万元户”时代,因此,在1986年,3万元贷款的份量相当于现在300万的贷款。刚到北京的他们几乎没有任何人脉和资源,况且还因为投机倒把进过警局,对于这样有前科记录又没信誉保证的人来说,银行应该相当警惕的。那么,在北京立足未稳的黄氏兄弟是如何获得这笔巨额资金的呢?后来黄光裕对于这笔钱有过一次表态,称用于投资珠市口店的十几万元钱来自“在内蒙古做贸易”和“在北京最初半年做生意”产生的利润积累,但他并未就其中的贷款部分做出明确解释。第二个问题:黄光裕开门做生意,货源从哪儿来?那个时候家电还处于供销阶段,黄光裕的货从何而来?黄光裕好像不无得意的就是自己能拿到很好的货品:“家电生意较服装生意好做的原因在于货源。”广东作为中国最早进行改革开放的地区,在这一时期,各类新生事物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其中包括电子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建立。另外,该地区的走私现象很严重。如果说没有配额,黄光裕的货品应该大量来自广东。那个时候广东的家电并非全国重点生产基地,国美的第一桶金,应该靠的是贩卖走私家电。尤其是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进口家电门槛很高,一些走私家电产品便乘虚而入。一些大型国营商店大多不敢接这种“来路不明”的样货,这便成全了一批门面不大的家电零售店。对于国美电器走私的说法,黄光裕曾火冒三丈地反驳:“我所卖的家电产品都是具有正规手续的,包括供货方提供的发票。没有去走私,也没有从走私者那儿进货。作为一个零售企业,国美电器没必要去调查供货方,甚至供货方的供货方他们的货物是哪儿来的,当时几乎所有家电商店,包括国营商店都大量在卖进口家电。”《黄光裕真相》第二章 首富原罪1 走私起家(3)黄光裕的原始资本积累其实早在广东潮汕就已经开始,他曾经坦承过,“拉单”生意究竟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走私”目前谁都不好说。但他没有解释什么叫“拉单”。广东那边最早的行话,“拉单”跟走私的意思差不多。所以黄光裕在北京创业初期,其大批量运作的进口家电销售,无论如何是具备某些灰色基调的。黄光裕并不排除他进的货中有经过非正规进口渠道进来后被政府进行课税处理从而合法化的货物。他曾称,这些情况包括海关罚没的走私品,以及一些华侨或出国人员在政策允许情况下带回国内后转让出去的家电产品。当时北京的东单和大栅栏有两个华侨收购站,那里收缴的大量电子货物都被黄光裕接下了。但是黄光裕进货的主流渠道应该还是来自广州、番禺一带专门从海上“接货”再加价批发出去的走私者。手续及发票造假在那时对这些走私者来说并非难事。在最热闹的时候,黄光裕对于自己的身世很是在意,甚至不止一次站出来严厉驳斥他人对他早年创业的走私怀疑,并且不承认国美电器曾到广州、番禺去进过货。甚至说:“国美电器从不到北京以外的地区进货,那样物流成本及经营风险太大。”不过,黄光裕很快就遇到一个尴尬:有人发现黄光裕的供应商里有番禺人。水货的成本低廉让黄光裕哥俩有了跟大商场血拼的本钱,他们在北京市场采取低价策略,很快将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公司实力逐步壮大后,黄光裕开始利用在报纸上打广告招揽客户,成效显著。最为人称道的是其在《北京晚报》中缝打起“买电器到国美”的广告,并每周刊登各种电器的价格。当时在报纸中缝做广告尚属创举,因此每次只收800元广告费。很少的广告投入为国美吸引来了大量购买便宜电器的顾客。后来黄光裕说服厂家与国美电器联合起来在报纸上打广告,因为这样既可以告诉消费者产品的实际情况,又可以告诉消费者去哪里购买这些产品,同时可以减少厂家的广告开支。一种厂家和商家联合做广告的新模式就此诞生。其后,黄光裕又说服厂家将样品赠予国美店做样品展示,并开设相应的产品专柜,这也成为后来家电卖场的标准模式。可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黄光裕一直在漂洗自己的身世,希望以一个清白的商业新星的面貌出现在中国商场。通过一系列创新,国美电器迅速壮大,黄光裕的形象也得以洗白,但这并不能让其完全摆脱早年靠走私创业的嫌疑。事情终究还是没有按照黄光裕的设想发展。上世纪90年代中期,黄光裕有一次因走私和偷税被关了半年。《黄光裕真相》第二章 首富原罪2 骗贷(1)如果说走私、投机倒把是特定年代的产物,那么20世纪90年代末,从银行骗取巨额贷款,然后向境外转移,则只有黄氏兄弟二人才有这个胆量。2006年国庆节前,公安部启动了对黄俊钦私人所有的新恒基系的立案调查,曾经效力于黄氏兄弟的新恒基系最高层于星旺等人也被逮捕。2006年11月1日,黄俊钦私人所有的新恒基系全部资产被查封,银监会参与摸查新恒基系及黄光裕所控鹏润系的整体银行贷款和负债,起因是黄俊钦早年贷款方面存在严重违规操作,黄光裕也被一起调查。1993年,黄俊钦和黄光裕兄弟分家,哥哥转向房地产业,建立了新恒基系,在京城及东北拥有数栋著名的大厦;弟弟则独自经营鹏润系,国美电器、鹏润地产构成其主要资产。1997年,黄俊钦以北京静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向中国银行北京支行贷款1.6亿元人民币及1027万美元。静安物业的实际控制人为黄俊钦。公开资料显示,静安公司由外资身份的静安物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静安控股)和北京一家国企持有,外资持股六成,公司拥有北京市北三环东路静安中心地块。1995年前后,京城房地产不景气,静安地块无力动工,外方股东有意转手。约在1994年,实际由黄俊钦私人所有的北京新恒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下称新恒基)挂靠在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名下,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企业。1995年,黄俊钦等人以首创集团下属新恒基公司名义,与静安控股董事长邓南威接触,有意接盘静安控股全部股份。为维持该项目的合资性质,交易改由境外注册的香港捷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香港捷成)接盘。当年6月,双方签约,邓南威与另一名股东梁湖南将静安控股100%股权转让香港捷成,作价1800余万美元。捷成国际实际控制人为黄俊钦。那个时候,黄俊钦手头并无资金,他只是承诺先进场施工,自找建设资金。双方约定在静安中心大厦建成后,黄俊钦以相应楼宇面积折抵股价款,再办理静安控股的股权过户。1995年下半年,静安中心破土动工,但资金很快告急,黄俊钦等人开始寻求银行贷款。1997年,黄俊钦和于星旺等人伪造静安公司执照、董事会决议及法定代表人邓南威的签名,以静安公司名义向北京中行申请贷款。当年贷款5笔,总计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贷款安排人正是时任北京中行行长的牛忠光。上述贷款主要转入香港捷成账户,后者再以投资款名义注入静安公司,另有一部分转入私人账户。《黄光裕真相》第二章 首富原罪2 骗贷(2)这件事情直到1998年底,静安公司的实际大股东邓南威、梁湖南二人方才知晓,这两名加拿大籍华人屡屡上告未果。翌年,同样在北京中行内部人员协助下,黄俊钦等人将上述几笔贷款的借贷人变更为新恒基。大力给予方便的银行内部人士也是当时的中行北京分行行长牛忠光。出生于1942年的牛忠光现已退休,他曾任中行北京分行信贷处处长、行长,中国银行总行董事,并曾于1999年负责筹办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牛忠光在金融界浸淫40年,人脉熟稔,颇有神通。黄俊钦是通过北京女商人雷瑛与牛忠光结识的。雷瑛在北京开有多家公司,与牛忠光过从甚密,牛忠光对雷瑛的生意频频关照,这在北京中行内部是公开的秘密。2006年国庆前夕,雷瑛与牛忠光相继被捕。1998年初,静安中心尚未竣工,黄俊钦等人故伎重演,再次采取篡改静安公司营业执照中法定代表人的手段,伪造预售契约,将正在建设的静安中心首层、二层共计2237平方米的楼面赠予雷瑛全资持有的香港中怡集团有限公司。而雷瑛很快就以中怡集团的名义,将上述两层楼面作价1.17亿元租赁给北京中行,用做中行静安支行的营业场地,租期50年。这一昂贵的租价,相当于每平方米5万余元,高出当时的楼价数倍。尽管静安中心远未竣工,但双方租期却从1998年就开始了,北京分行分数笔将1.17亿元租金悉数付给中怡集团。事实上,中行静安支行迟至2003年才搬进静安中心办公。1999年下半年,静安中心落成,但黄俊钦迟迟不按约定向外方股东交付楼面。尽管静安公司股权因此不能交割,但黄俊钦事实上控制了这家公司,宛如主人身份主持楼宇的租售业务。直至2005年末,黄俊钦才向邓南威、梁湖南两位股东支付1500万美元,将静安控股股权过户至自己名下。另一方面,新恒基在开发静安中心时对中行北京分行欠下的近亿元贷款也迟迟不归还。与此同时,黄俊钦兄弟利用与牛忠光等人的关系,以不同公司名义继续向这家银行贷款。在1997—2001年间,上述贷款总额接近10亿元,其中4亿余元一直没有还本付息。黄俊钦利用与中行北京分行的关系,顺利实现了自己开发房地产的第一桶金。而弟弟黄光裕与中行北京分行则另有一番渊源。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尚不足30岁的黄光裕结识了中行北京分行的年轻女职员杜鹃。杜鹃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当时是中行北京分行的放贷专员,黄光裕那时候贷款还是要亲自去银行拜码头的,一来二去,两人相识。杜鹃于1999年前后从中行辞职,之后为黄光裕打理在香港的业务,长期担任上市公司国美电器(0493.HK)执行董事。《黄光裕真相》第二章 首富原罪2 骗贷(3)没有人能说得清黄光裕追求杜鹃是出于真爱还是看上了杜鹃手中的放贷权力,不管怎样,黄光裕的财富足以吸引任何一个女人。后来的事实证明,黄光裕在个人感情上的投资是成功的,因为,即便是在1998年牛忠光调离北京分行之后,黄光裕名下的地产项目鹏润家园也在北京分行获得了逾3亿元的按揭贷款。这其中,能说没有杜鹃的功劳吗?说到房屋按揭,这本是银行针对购房者提供的一种放贷形式,但却被中国的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利用得很彻底。房屋按揭,从业务关系上说仅限于购房人与银行之间,与房产商无关。而在中国的操作中,由于最终投资者的缺失,使得本来以经纪人出现的房产商则成为按揭法律关系中的主角之一。银行往往只看到房产商跟业主签订的购房合约,有一个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由房产商代办手续,而不需业主个人在场。这种行权的便利,为房产商作假按揭大开绿灯。假按揭屡见不鲜,以至于成为前些年房产商普遍采取的一种融资形式。当然,在房产商的诸多融资利器中,这还不算最出格的。经营电器起家的黄光裕在1996年前后涉足房地产,成立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他在京城开发的第一个楼盘是鹏润家园,该项目于1997年动工,由于资金紧缺,黄光裕一度欲将手中十余家国美电器连锁店尽数出手,以投入鹏润家园开发,但最终无果。1999年,鹏润家园首期竣工发售,因户型设计偏大而销售缓慢,严重影响资金回笼投入后续开发。为此,黄光裕与中行北京分行内部人员谋定,以挪借来的大批身份证办理虚假个人按揭贷款,从中行北京分行贷出3亿余元。同时,黄将鹏润家园部分后续工程转手某合作者开发经营,由后者负责偿还虚假个人按揭。之前贷出的3亿余元现金,则由黄光裕转做他用。当年参与贷款者,包括时任北京分行副行长李宝光、零售业务处副处长徐维联。后来,徐维联因卷入北京森豪公寓的虚假房贷案,于2006年7月在京受审。其后,鹏润国美集团发表声明,称“鹏润地产出售住宅给第三方,由第三方办理的住房按揭业务受到相关部门调查。我方作为该笔按揭的信用担保方,对此笔业务审核不严,将视调查结果依法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2001年,同样在中行北京分行内部人员的安排下,一家担保公司连续从北京中行获取汽车贷款,至2004年,三年累积车贷金额高达4亿元。参与调查者称,这家担保公司事实上由黄光裕控制,从中行北京分行历年对黄俊钦兄弟的贷款也可以看出,兄弟二人从来都是假借其他公司的名义从中行北京分行贷款。《黄光裕真相》第二章 首富原罪2 骗贷(4)与鹏润家园当年制造虚假房贷相似,以车贷名义借出的4亿元现金被迅速转移。之后不久,作为贷款主体的担保公司则被转予他人,但事后的调查表明,接盘人对担保公司4亿元车贷的或有债务毫不知情。截止到2006年有关部门调查黄氏兄弟时,其中2亿元到期车贷已经偿还,另有2亿元尚未到期,仍然挂在中行北京分行贷款科目下。黄俊钦、黄光裕兄弟早年创业期间向中行北京分行的违规贷款,和其后以租房形式向中行北京分行套取的逾亿元租金,以及之后的虚假房贷和车贷,总计达到13亿元。这些贷款构成中行北京分行案的核心案由,而资金的最终去向至今尚未调查清楚。我从参与调查的人那里得知,对这13亿元资金去向的调查难度颇大。因为贷款大多以看似毫不相关的公司名义贷出,贷款用途也大多含混,其中更有大笔的无抵押贷款。这些贷款在鹏润系和新恒基系的庞大网络中频繁调转,光是一个鹏润,就开立了上百个账户,查账就像走迷宫。初步调查显示,有部分资金被打入众多证券账户,更多的资金被转出境外。2004年中国银行启动股份制改造,开始大量剥离不良贷款,此时北京中行才开始落实上述问题贷款的真实债务主体。2004年6月,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一齐参与了由央行及财政部主持的竞标,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以账面资产50%的名义价格,竞得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总计2787亿元不良贷款。此前,在中行北京分行的不良资产剥离中,将黄俊钦兄弟历年来以其他公司名义贷出的部分贷款明确至鹏润和新恒基系公司的名下,列为可疑类资产。这部分贷款总计4亿余元,随中国银行的整个不良资产包出售给信达,以账面资产23%计价。2005年,信达曾将上述4亿余元不良贷款单独打包出售。四家竞标者中,有两家公司与黄俊钦兄弟密切相关,有消息说其法定代表人均为其母亲。其中一家公司以账面资产40%的价格中标,据称中标价与标底相差无几。然而就在交易手续接近办妥之时,银监会予以否决。《黄光裕真相》第二章 首富原罪2 骗贷(5)2008年5月,信达再次公开招标出售北京地区不良资产包,在其中一个账面资产总计15.28亿元的资产包中,再次包含了上述 4 亿余元不良贷款。信达还在公告中直陈“以某一从事房地产开发和商业零售业的企业集团债权为主”。这4亿余元可疑类贷款既无授信,也无明确抵押物,贷款用途不详,长年不能收回。一般人根本不敢接,能接的人只有黄俊钦兄弟。一旦他们以4折价顺利购回这个资产包,就等于用1个多亿抹平了4个多亿的问题贷款,不会再被追债了。1993年黄俊钦兄弟分家时,无论是新恒基还是国美,都远未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1993年后,黄俊钦开始倾力投入房地产业,之后几年,在北京先后建成鹏润大厦、静安中心,以及新恒基大厦。其间,时时可遇早期民营资本介入房地产开发时面临的诸多障碍,并经历着严重的资金缺血。兄弟二人在鹏润大厦建设时期曾发生激烈争执,一度反目。鹏润大厦系黄俊钦所建,黄光裕购买其中部分,但迟迟未向哥哥支付楼款。据说黄光裕当时手头非常艰难,而黄俊钦也很缺钱。国美电器1999年走出京城,在天津、上海、河北等地建连锁店。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数据,国美电器2001年跻身“中国连锁百强”第六名,2006年底在全国拥有84家门店,销售收入逾60亿元。在外界眼里,黄光裕兄弟的黄金时代正是始自2001年前后。这段时间,京城房地产方兴未艾,兄弟二人都不断购置地块。“我们发现,黄俊钦兄弟从中行北京分行贷出的10多亿元资金,绝大多数已陆续通过建成的房地产项目回笼,但他们还是长期不还。”参与调查者指出,“这些资金大量转出境外,很可能被用于炒股和炒期货,或用做其他投资。”2001年中,黄光裕将北京鹏润大厦内的三间物业置入香港公司京华自动化(0493.HK),获得1200万港元现金及上市公司13.4%的股份。次年,再以现金1.35亿港元认购京华自动化配售股份,之后经少量减持,持股上市公司74.5%,并将公司更名为中国鹏润。《黄光裕真相》第二章 首富原罪2 骗贷(6)同样在2002年,黄光裕控制下的上市公司中国鹏润收购位于北京朝阳区西坝河北里的一处地块,宣称公司将转向物业开发及经营。此举表明,这一时期黄光裕在港上市的目标还是着眼于内地房地产的融资和开发。借壳上市需要大笔资金,而借壳之初,公司在香港市场并无融资能力。正是在此时,黄光裕透过一家担保公司从中行北京分行陆续贷出4亿余元汽车贷款。“这些贷款非常零碎,很多都是100多万元一笔。”知情人透露,“做车贷非常麻烦,但他仍然以零敲碎打的方式,三年时间里共贷出4个多亿,这些钱大多数流向境外,反映出当时他在境外急需用钱。”即便如此,资金的缺口仍然远远超出供给。毕竟套现是有限的,事实上为了维持股价,黄光裕还需时常购入国美电器股份来托市。另一方面,套现资金被迅速用于国内房地产开发和国美电器在全国的扩张,但是钱永远都不够用。同样在颠峰期的2004年,无论国美电器还是鹏润地产,都开始了急遽扩张。截至2006年中,国美电器半年报宣称,包括非上市部分在内的国美电器专卖店已达558家,遍布全国168座城市。其中,隶属上市公司的专卖店总计338家,当年上半年销售额为121.68亿元,创造净利润3.45亿元。2007年1月16日,国美电器在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声明,公安部针对黄光裕及其间接持有的鹏润房地产公司的协助调查已经正式撤消。就如一位接近调查组的人员所称,“要综合考虑社会效应、经济效应和法律效应。”这一次,黄光裕安然脱险。黄光裕后来就此事接受媒体采访时,声称这一切不过是商务法律纠纷,最后相关贷款已经结清。较为普遍的说法是黄光裕最终从香港调来巨额资金,弥补了贷款窟窿,并交纳上亿元的逃税罚款。在平息这一事件的过程中,黄光裕在调取资金时涉嫌非法换汇,而此行为亦被有关部门发现。更重要的是,黄光裕从此进入公安部门视野。由于其贷款创富中的种种情节并未受到法律处置,从而为后来进一步调查埋下了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