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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精神家园-2

作者:王小波 字数:44871 更新:2023-10-11 16:20:49

傻大姐是个知识的放大器,学点东西极苦,学成以后极乐。某些国人对待国学的态度与傻大姐相近。说实在的,他们把它放得够大了。拉封丹寓言里,有一则《大山临盆》,内容如下:大山临盆,天为之崩,地为之裂。日月星晨,为之无光。房倒屋坍,烟尘滚滚,天下生灵,死伤无数……最后生下一只耗子。中国的人文学者弄点学问,就如大山临盆一样壮烈。当然,我说的不止现在,而且有过去,还有未来。  正如迂夫子不懂西方的智慧,也能对它品头论足一样,罗素没有手舞足蹈的品行,但也能品出其中的味道——大概把对自己所治之学的狂热感情视做学问本身乃是一种常见的毛病,不独中国人犯,外国人也要犯。罗素说:人可能认为自己有无穷的财源,而且这种想法可以让他得到一些(何止是一些!罗素真是不懂。--王注)满足。有人确实有这种想法,但银行经理和法院一般不会同意他们。银行里有账目,想骗也骗不成;至于在法院里,我认为最好别吹牛,搞不好要进去的。远离这两个危险的场所,躲在人文学科的领域之内,享受自满自足的大快乐,在目前还是可以的;不过要有人养。在自然科学里要这么做就不行:这世界上每年都有人发明永动机,但谁也不能因此发财。顺便说一句,我那位傻大姐,现在已经五十岁了,还靠我那位不幸的阿姨养活着。  (原载《读书》1995年11月号)  理想国与哲人王  罗素先生评价柏拉图的《理想国》时说,这篇作品有一个蓝本,是斯巴达和它的立法者莱库格斯。我以为,对于柏拉图来说,这是一道绝命杀手。假如《理想国》没有蓝本,起码柏拉图的想象力值得佩服。现在我们只好去佩服莱库格斯,但他是个传说人物,真有假有尚存疑问。由此所得的结论是:《理想国》和它的作者都不值得佩服。当然,到底罗素先生有没有这样阴毒,还可以存疑。罗素又说,无数青年读了这类著作,燃烧起雄心,要做一个莱库格斯或者哲人王。只可惜,对权势的爱好,使人一再误入歧途。顺便说一句,在理想国里,是由哲学家来治国的。倘若是巫师来治国,那些青年就要想做巫师王了。我很喜欢这个论点。我哥哥有一位同学,他在“文化革命”里读了几本哲学书,就穿上了一件蓝布大褂,手里掂着红蓝铅笔,在屋里踱来踱去,看着墙上一幅世界地图,考虑起世界革命的战略问题了。这位兄长大概是想要做世界的哲人王,很显然,他是误入歧途了,因为没听说有哪个中国人做了全世界的哲人王。  自柏拉图以降,即便不提哲人王,起码也有不少西方知识分子想当莱库格斯。这就是说,想要设计一整套制度、价值观、生活方式,让大家在其中幸福地生活;其中最有名的设计,大概要算摩尔爵士的《乌托邦》。罗素先生对《乌托邦》的评价也很低,主要是讨厌那些繁琐的规定。罗素以为参差多态是幸福的本源,把什么都规定了就无幸福可言。作为经历了某种“乌托邦”的人,我认为这个罪状太过轻微。因为在乌托邦内,对什么是幸福都有规定,比如:“以苦为乐,以苦为荣”,“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之类。在乌托邦里,很难找到感觉自己不幸福的人,大伙只是傻愣愣的,感觉不大自在。以我个人为例,假如在七十年代,我能说出罗素先生那样充满了智慧的话语,那我对自己的智力状况就很满意,不再抱怨什么。实际上,我除了活着怪没劲之外,什么都说不出来。  本文的主旨不是劝人不要做莱库格斯或哲人王。照我看,这是个兴趣问题,劝也是没有用的。有些人喜欢这种角色,比如说,我哥哥的那位同学;有人不喜欢这种角色,比如说,我。这是两种不同的人。这两类人凑在一起时,就会起一种很特别的分歧。据说,人脖子上有一道纹路,旧时刽子手砍人,就从这里下刀,可以干净利索地切下脑袋。出于职业习惯,刽子手遇到不认识的人,就要打量他脖子上的纹,想象这个活怎么来做;而被打量的人总是觉得不舒服。我认为,对于敬业的刽子手,提倡出门时戴个墨镜是恰当的,但这已是题外之语。想象几个刽子手在一起互相打量,虽然是很有趣的图景,但不大可能发生,因为谢天谢地,干这行的人绝不会有这么多。我想用刽子手比喻喜欢、并且想当哲人王的人,用被打量的人比喻不喜欢而且反对哲人王的人。这个例子虽然有点不合适,但我也想不到更好的例子。另外,我是写小说的,我的风格是黑色幽默,所以我不觉得举这个例子很不恰当。举这个例子不是想表示我对哲人王深恶痛绝,而是想说明一下“被打量着”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众所周知,哲人王降临人世,是要带来一套新的价值观、伦理准则和生活方式。假如他来了的话,我就没有理由想象自己可以置身于事外。这就意味着我要发生一种脱胎换骨的变化,而要变成个什么,自己却一无所知。如果说还有比死更可怕的事,恐怕就是这个。因为这个原故,知道有人想当哲人王,我就觉得自己被打量着。  我知道,这哲人王也不是谁想当就能当,他必须是品格高洁之士,而且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在此我举中国古代的哲人王为例——这只是为了举例方便,毫无影射之意——孔子是圣人,也很有学问。夏礼、周礼他老人家都能言之。但假如他来打量我,我就要抱怨说:甭管您会什么礼,千万别来打量我。再举孟子为例,他老人家善养浩然之气,显然是品行高洁,但我也要抱怨道:您养正气是您的事,打量我干什么?这两位老人家的学养再好,总不能构成侵犯我的理由。特别是,假如学养的目的是要打量人的话,我对这种学养的性质是很有看法的。比方说,朱熹老夫子格物、致知,最后是为了齐家、治国、平天下。因为本人不姓朱,还可以免于被齐,被治和被平总是免不了的。假如这个逻辑可以成立,生活就是很不安全的。很可能在我不知道的地方,有一位我全然不认识的先生在努力地格、致,只要他功夫到家,不管我乐意不乐意,也不管他打算怎样下手,我都要被治和平,而且根本不知自己会被修理成什么模样。  就我所知,哲人王对人类的打算都在伦理道德方面。倘若他能在物质生活方面替我们打算周到,我倒会更喜欢他。假如能做到,他也不会被称为哲人王,而会被称为科学狂人。实际上,自从有了真正的科学,科学家表现得非常本分。这主要是因为科学就是教人本分的学问,所以根本就没出过这种狂人。至于中国的传统学术,我就不敢这么说。起码我听到过一种说法,叫做“学而优则仕”,当然,若说学了它就会打量人,可能有点过分;但一听说它又出现了新的变种,我就有点紧张。国学主张学以致用,用在谁身上,可以不问自明——当然,这又是题外之语。  至于题内之语,还是我们为什么要怕哲人王的打量。照我看来,此君的可怕之处首先在于他的宏伟志向:人家考虑的问题是人类的未来,而我们只是人类的几十亿分之一,几乎可以说是不存在。《水浒传》的牢头禁子常对管下人犯说:你这厮只是俺手上的一个行货……一想到哲人王,我心中难免有种行货感。顺便说一句,有些话只有哲人才能说得出来,比如尼采说:到女人那里去不要忘了带上鞭子。我要替女人说上一句:我们招谁惹谁了。至于这类疯话气派很大,我倒是承认的。总的来说,哲人王藐视人类,比牢头禁子有过之无不及。主张信任哲人王的人会说:只有藐视人类的人才能给人类带来更大利益。我又要说:只有这种人才能给人类带来最大的祸害。从常理来说,倘若有人把你当做了nothing,你又怎能信任他们?  哲人王的又一可怕之处,在于他的学问。在现代社会里,人人都有不懂的学问,科学上的结论不足以使人恐惧,因为这种结论是有证据和推导过程的,对于有理性的人,这些说法是你迟早会同意的那一种。而哲学上的结论就大不相同,有的结论你抵死也不会同意,因为既没有证据也没有推导,哲人王本人就是证明,而结论本身又往往非常的严重。举例来说,尼采先生的结论对一切非受虐狂的女性就很严重;就这句话而论,我倒希望他能活过来,说一句“我是开个玩笑”,然后再死掉。当然,我也盼着中国古代的圣人活过来,把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类的话收回一些。  我说哲人王的学问可怕,丝毫也不意味着对哲学的不敬。哲学不独有趣,还足以启迪智慧,“文化革命”里工农兵学哲学时说:哲学就是聪明学,我以为并不过分。若以为哲学里种种结论可以搬到生活里使用,恐怕就不尽然。下乡时常听老乡抱怨说:学了聪明学反而更笨,连地都不会种了。至于可以使人成王的哲学,我认为它可以使王者更聪明,老百姓更笨。罗素是个哲学家,他说:真正的伦理准则把人人同等看待。很显然,他的哲学不能使人成王。孔子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像这样的哲学就能使人(首先是自己)成王。孔丘先生被封为大成至圣先师,子子孙孙都是衍圣公,他老人家果然成了个哲人王。救世情结与白日梦  现在有一种“中华文明将拯救世界”的说法正在一些文化人中悄然兴起,这使我想起了我们年轻时的豪言壮语:我们要解放天下三分之二的受苦人,进而解放全人类。对于多数人来说,不过是说说而已,我倒有过实践这种豪言壮语的机会。七零年,我在云南插队,离边境只有一步之遥,对面就是缅甸,只消步行半天,就可以过去参加缅共游击队。有不少同学已经过去了——我有个同班的女同学就过去了,这对我是个很大的刺激——我也考虑自己要不要过去。过去以后可以解放缅甸的受苦人,然后再去解放三分之二的其他部分;但我又觉得这件事有点不对头。有一夜,我抽了半条春城牌香烟,来考虑要不要过去,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不能去。理由是:我不认识这些受苦人,不知道他们在受何种苦,所以就不知道他们是否需要我的解救。尤其重要的是:人家并没有要求我去解放,这样贸然过去,未免自作多情。这样一来,我的理智就战胜了我的感情,没干这件傻事。  对我年轻时的品行,我的小学老师有句评价:蔫坏。这个坏字我是不承认的,但是“蔫”却是无可否认。我在课堂上从来一言不发,要是提问我,我就翻一阵白眼。像我这样的蔫人都有如此强烈的救世情结,别人就更不必说了。有一些同学到内蒙古去插队,一心要把阶级斗争盖子揭开,解放当地在“内人党”迫害下的人民,搞得老百姓鸡犬不宁。其结果正如我一位同学说的:我们“非常招人恨”。至于到缅甸打仗的女同学,她最不愿提起这件事,一说到缅甸,她就说:不说这个好吗?看来她在缅甸也没解放了谁。看来,不切实际的救世情结对别人毫无益处,但对自己还有点用——有消愁解闷之用。“文化革命”里流传着一首红卫兵诗歌《献给第三次世界大战的勇士》,写两个红卫兵为了解放全世界,打到了美国,“战友”为了掩护“我”,牺牲在“白宫华丽的台阶上”。这当然是瞎浪漫,不能当真:这样随便去攻打人家的总统官邸,势必要遭到美国人民的反对。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解放的欲望可以分两种,一种是真解放,比如曼德拉、圣雄甘地、我国的革命先烈,他们是真正为了解放自己的人民而斗争。还有一种假解放,主要是想满足自己的情绪,硬要去解救一些人。这种解放我叫它瞎浪漫。  对于瞎浪漫,我还能提供一个例子,是我十三岁时的事。当时我堕入了一阵哲学的思辨之中,开始考虑整个宇宙的前途,以及人生的意义,所以就变得本木痴痴;虽然功课还好,但这样子很不讨人喜欢。老师见我这样子,就批评我;见我又不像在听,就掐我几把。这位老师是女的,二十多岁,长得又漂亮,是我单恋的对象,但她又的确掐疼了我。这就使我陷入了爱恨交集之中,于是我就常做种古怪的白日梦,一会儿想象她掉进水里,被我救了出来;一会儿想象她掉到火里,又被我救了出来。我想这梦的前一半说明我恨她,后一半说明我爱她。我想老师还能原谅我的不敬:无论在哪个梦里,她都没被水呛了肺,也没被火烤糊,被我及时地抢救出来了——但我老师本人一定不乐意落入这些危险的境界。为了这种白日梦,我又被她多掐了很多下。我想这是应该的:瞎浪漫的解救,是一种意淫。学生对老师动这种念头,就该掐。针对个人的意淫虽然不雅,但像一回事。针对全世界的意淫,就不知让人说什么好了。  中国的儒士从来就以解天下于倒悬为己任,也不知是真想解救还是瞎浪漫。五十多年前,梁任公说,整个世界都要靠中国文化的精神去拯救,现在又有人旧话重提。这话和红卫兵的想法其实很相通。只是红卫兵只想动武,所以浪漫起来就冲到白宫门前,读书人有文化,就想到将来全世界变得无序,要靠中华文化来重建全球新秩序。诚然,这世界是有某种可能变得无序——它还有可能被某个小行星撞了呢——然后要靠东方文化来拯救。哪一种可能都是存在的,但是你总想让别人倒霉干啥?无非是要满足你的救世情结嘛。假如天下真的在“倒悬”中,你去解救,是好样的;现在还是正着的,非要在想象中把人家倒挂起来,以便解救之,这就是意淫。我不尊重这种想法。我只尊敬像已故的陈景润前辈那样的人。陈前辈只以解开哥德巴赫猜想为己任,虽然没有最后解决这个问题,但好歹做成了一些事。我自己的理想也就是写些好的小说,这件事我一直在做。李敖先生骂国民党,说他们手淫台湾,意淫大陆,这话我想借用一下,不管这件事我做成做不成,总比终日手淫中华文化,意淫全世界好得多吧。  百姓、洋人、官  小时候,每当得到了一样只能由一人享受的好东西而我们是两个人时,就要做个小游戏来决定谁是幸运者。如你所知,这种把戏叫作“石头、剪子、布”,这三种东西循环相克,你出其中某一样,正好被别人克住,就失败了。这种游戏有个古老的名称,叫作“百姓、洋人、官”,我相信这名称是清末民初流传下来的,当时洋人怕中国的老百姓,中国的官又怕洋人。《官场现形记》写到了不少实例:中国的老百姓人多,和洋人起了争执,就蜂拥而上,先把他臭揍一顿——洋人怕老百姓,是怕吃眼前亏。洋人到了衙门里,开口闭口就是要请本国大使和你们皇上说话,中国的官怕得要死——不但怕洋人,连与洋人有来往的中国人都怕,这种中国人多数是信教的,你到了衙门里,只要说一句“小的是在教的”,官老爷就不敢把你当中国百姓看待,而是要当洋人来巴结。书里有个故事,说一位官老爷听说某人“在教”,就去巴结,拿了猪头三牲到人家的庙里上供,结果被打得稀烂撵了出来——原来是搞错了,人家在的不是洋人的天主教,而是清真古教。  小说难免有些夸张,但当时有这种现象,倒是无可怀疑。现在完全不同了。洋人在中国,只要不做坏事,就不用怕老百姓。我住的小区里立有一块牌子,写有文明公约,其中有一条,提醒我见了外国人,要“不卑不亢,以礼相待”,人家没有理由怕我。至于我国政府,根本就不怕洋人。在对外交涉中,就是做了些让步,也是合乎道理的。就说保护知识产权罢,盗版软件、盗版VCD,那是偷人家外国的东西;再说市场准入罢,人家外国的市场准你入,你的市场不准人家入,这生意是没法做的。如果说打击国内的盗版商、开放市场就是怕了洋人,肯定是恶意的中伤。还有中国政府在国际事务中的“不出头”政策,这也合乎道理,要出头就要把大票的银子白白交给别人去花,我们舍不得,跟怕洋人没有关系。在这个方面,我完全赞成政府,尤其这最后一条。  既然情况发生了变化,我再说这些似乎是无的放矢——但我的故事还没讲完呢。无论石头、剪子、布,还是百姓、洋人、官,都是循环相克的游戏。这种古老的游戏还有一个环节是老百姓怕官。这种情况现在应该没有了——现在不是封建社会了,老百姓不该怕官。政府机关也要讲道理、依法办事,你对政府部门有什么意见,既可以反映上去,又可以到检察机关去告——理论上是这样的。但中国是个官本位国家,老百姓见了官,腿肚子就会筛起糠来,底气不足,有民主权利,也不敢享受。对于绝大多数平头百姓来说,情况还是这样。  最近有本畅销书《中国可以说不》,对我国的对外关系发了些议论。我草草翻了一下,没怎么看进去。现在对这本书有些评论,大多认为书的内容有些偏激。还有人肯定这本书,说是它的意义在于老百姓终于可以说外国人,地位因此提高了。  警惕狭隘民族主义的蛊惑宣传  罗素曾说,人活在世上,主要是在做两件事:一、改变物体的位置和形状,二、支使别人这样干。这种概括的魅力在于简单,但未必全面。举例来说,一位象棋国手知道自己的毕生事业只是改变棋子的位置,肯定会感到忧伤;而知识分子听人说自己干的事不过是用墨水和油墨来污损纸张,那就不仅是沮丧,他还会对说这话的人表示反感。我靠写作为生,对这种概括就不大满意:我的文章有人看了喜欢,有人 看了愤怒,不能说是没有意义的……但话又说回来,喜欢也罢,愤怒也罢,终归是情绪,是虚无缥渺的东西。我还可以说,写作的人是文化的缔造者,文化的影响直至千秋万代 ——可惜现在我说不出这种影响是怎样的。好在有种东西见效很快,它的力量又没有人敢于怀疑:知识分子还可以做蛊惑宣传,这可是种厉害东西……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里,德国人干了很多坏事,弄得他们己都不好意思了。有个德国将军蒂佩尔斯基这样为自己的民族辩解:德国人民是无罪的,他们受到希特勒、戈培尔之流蛊惑宣传的左右,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还有人给希特勒所著《我的奋斗》作了一番统计,发现其中每个字都害死了若干人。德国人在二战中的一切劣迹都要归罪于希特勒在坐监狱时写的那本破书——我有点怀疑这样说是不是很客观,但我毫不怀疑这种说法里含有一些合理的成份。总而言之,人做一件事有三种办法,就以希特勒想干的事为例,首先,他可以自己动手去干,这样他就是个普通的纳粹士兵,为害十分有限;其次,他可以支使别人去干,这样他只是个纳粹军官;最后,他可以做蛊惑宣传,把德国人弄得疯不疯、傻不傻的,一齐去干坏事,这样他就是个纳粹思想家 了。  说来也怪,自苏格拉底以降,多少知识分子拿自己的正派学问教人,都没人听,偏偏纳粹的异端邪说有人信,这真叫邪了门。罗素、波普这样的大学问家对纳粹意识形态的一些成分发表过意见,精彩归精彩,还是说不清它力量何在。事有凑巧,我是在一种蛊惑宣传里长大的(我指的是张春 桥、姚文元的蛊惑宣传),对它有点感性知识,也许我的意见能补大学问家的不足……这样的感性知识,读者也是有的。我说得对不对,大家可以评判。  据我所知,蛊惑宣传不是真话——否则它就不叫作蛊惑 ——但它也不是蓄意编造的假话。编出来的东西是很容易识破的。这种宣传本身半疯不傻,作这种宣传的人则是一副借酒撒疯、假痴不癫的样子。肖斯塔科维奇在回忆录里说,旧俄国有种疯僧,被狂热的信念左有,信口雌黄,但是人见人怕,他说的话别人也不敢全然不信——就是这种人搞蛊惑宣传能够成功。半疯不傻的话,只有从借酒撤疯的人嘴里说出来才有人信。假如我说“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不仅没人信,老农民还要揍我;非得像江青女士那样,用更年期高亢的啸叫声说出来,或者像姚文元先生那样,带著怪诞的傻笑说出来,才会有人信。要搞蛊惑宣传,必须有种什么东西盖著脸(对醉汉来说,这种东西是酒),所以我说这种人是在借酒撤疯。顺便说一句,这种状态和青年知识分子意气风发的猖狂之态有点分不清楚。虽然夫子曾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猖乎”,但我总觉得那种状态不宜提倡。  其次,蛊惑宣传必定可以给一些人带来快感,纳粹的干年帝国之说,肯定有些德国人爱听;“文革”里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之说,又能迎合一部分急功近利的人。当然,这种快感肯定是种虚妄的东西,没有任何现实的基础,这道理很简单,要想获得现实的快乐,总要有物质基础,嘴说是说不出来的:哪怕你想找个干净厕所享受排泄的乐趣,还要付两毛钱呢,都找宣传家去要,他肯定拿不出。最简单的作法是煽动一种仇恨,鼓励大家去仇恨一些人、残害一些人、比如宣扬狭隘的民族情绪,这可以迎合人们野蛮的劣根性。煽动仇恨、杀戮,乃至灭绝外民族,都不要花费什么。煽动家们只能用这种方法给大众提供现实的快乐,因为这是唯一可行的方法——假如有无害的方法,想必他们也会用的。我们应该体谅蛊惑宣传家,他们也是没办法。  最后,蛊惑宣传虽是少数狂热分子的事业,但它能够得 逞,却是因为正派人士的宽容。群众被煽动起来之后,有一种惊人的力量。有些还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希望这种力量可以做好事,就宽容它——纳粹在德国初起时,有不少德国人对它是抱有幻想的;但等到这种非理性的狂潮成了气候,他 们后悔也晚了。“文革”初起时,我在学校里,有不少老师还在积极地帮著发动“文革”哩,等皮带敲到自己脑袋上时,他们连后悔都不敢了。根据我的生活经验,在中国这个地方,有些人喜欢受益惑宣传时那种快感;有些人则崇拜蛊惑宣传的力量;虽然吃够了蛊惑宣传的苦头,但对蛊惑宣传不生反感;不唯如此,有些人还像瘾君子盼毒品一样,渴望著新的蛊惑宣传。目前,有些年轻人的抱负似乎就是要炮制一轮新的蛊惑宣传——难道大家真的不明白蛊惑宣传是种祸国殃民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我的抱负只能是反对蛊祸宣传。我别无选择。  东西方快乐观区别之我见  东西方精神的最大区别在于西方人沉迷于物欲,而东方人精于人与人的关系;前者从征服中得到满足,后者从人与人的相亲相爱中汲取幸福。  一次大战刚结束时,梁任公旅欧归来,就看到前一种精神的不足;那个时候列强竞相掠夺世界,以致打了起来,生灵涂炭——任公觉得东方人有资格给他们上一课;而当时罗素先生接触了东方文明以后,也觉得颇有教益。  现在时间到了世纪末,不少东方人还觉得有资格给西方人上一课。这倒不是因为又打了大仗,而是西方人的物欲毫无止境,搞得能源、生态一齐闹了危机;而人际关系又是那么冷酷无情。但是这一课没有听众,急得咱们自己都抓耳挠腮。  这种物欲横流的西方病,我们的老祖宗早就诊断过。当年孟子见梁惠王,梁惠王问利,孟子就说,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所谓利,就是能满足物质欲望的东西。在古代,生产力有限,想要利,就得从别人那里夺,争的凶了就要打破头。现代科技发达,可以从开发自然里得到利益,搞得过了头,又要造成生态危机。孟子提出一种东西作为“利”的替代物,这个暂且不提。我们来讨论一下西方病的根源。  笔者既学过文,又学过理,两边都是糊里糊涂,且有好做不伦不类的类比之恶习。不管怎样,大家可以听听这种类比可有道理。人可以从环境中得到满足,这种满足又成为他行动的动力。比方说,冷天烧了暖气觉得舒服,热天放了冷气又觉得舒服,结果他就要把房间恒到华氏70度,购买空调机,耗费无数电力;骑车比走路舒服,坐车又比骑车舒服,结果是人人买汽车,消耗无数汽油。由此看来,舒服了还要更舒服,正是西方人掠夺自然的动力。  这在控制论上叫作正反馈,社会就相当于一个放大器,人首先有某种待满足的物欲,在欲望推动下采取的行动使欲望满足,得到了乐趣,这都是正常的。乐趣又产生欲望,又反馈回去成了再做这行动的动力,于是越来越凶,成了一种毛病。  玩过无线电的人都知道,有时候正反馈讨厌得很,状似抽疯:假如话筒和喇叭串了,就会闹出这种毛病,喇叭里的声音又进了话筒,放大数百倍出来再串回去,结果就是要吵死人——行话叫作“自激”。  在我们这里看来,西方社会正在自激,舒服了还要更舒服,搅到最后,连什么是舒服都不清不楚,早晚把自己烧掉了完事。这种弊病的根源在于它是个欲望的放大器——它在满足物欲方面能做得很成功,当然也有现代技术在做它的后盾。孟老夫子当年就提出要制止这种自激,提出个好东西,叫作“仁义”,仁者,亲亲也,义者,敬长也,亲亲敬长很快乐,又不毁坏什么,这不是挺好的吗(见《孟子》)。  有关自激像抽疯,还可以举出一个例子。凡高级动物脑子里都有快乐中枢,对那地方施以刺激,你就乐不可支。据说吸毒会成瘾,就是因为毒品直接往那里作用。有段科普文章里说到有几个缺德科学家在海豚脑子里装了刺激快乐中枢的电极,又给海豚一个电键,让它可以自己刺激自己。结果它就抽了疯,废寝忘食地狂敲不止。我当然不希望他们是在寻海豚的开心,而希望他们是在做重要的试验。不管怎么说吧,上下交征利,是抽这种疯,无止境地开发自然,也是抽这种疯。  我们可以教给西方人的就是:咱们可以从人与人的关系里得到乐趣。当然,这种乐趣里最直接的就是性爱,但是孟子毫不犹豫地把它挖了出去,虽然讲出的道理很是牵强——说“慕少艾”不是先天的“良知良能”,是后天学坏了,现代人当然要得出相反的结论。实际原因也很简单,它可能导致自激。  孟子说,乐之实,乃是父子之情,手足之情(顺便说说,有注者说这个“乐”是音乐之“乐”,我不大信)。再辅之以礼,就可以解决一切社会问题。这是孟子的说法,但我不大信服;他所说的那种快乐也可以自激,就如孟子自己说的:“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谁要说这不叫抽疯,那我倒想知道一下什么是抽疯。而且我认为,假如没有一大帮人站在一边拍巴掌,谁也抽不到这种程度——孟夫子本人当然例外。  中国人在人际关系里找到了乐趣,我们认为这是自己的一大优点。因为有此优点,我们既不冷漠,又不自私,而且人与自然的关系和谐。中国社会四平八稳,不容易出毛病。这些都是我们的优点,我也不敢妄自菲薄。但是基督曾说,不要只看到别人眼里有木刺,没准儿自己眼里还有大梁呢。中国的传统道德,讲究得过了头,一样会导致抽疯式的举动。这是因为中国的传统社会在这方面也是个放大器。人行忠孝节义,就能得忠臣孝子节妇义士的美名,这种美名刺激你更去行忠孝节义,循环往复,最后你连自己在干什么都搞不清。  举例言之,我们讲究孝道,人人都说孝子好。孝子一吃香,然后也能导致正反馈,从而走火入魔:什么郭解埋儿啦,卧冰求鱼啦,谁能说这不是自激现象?再举一例,中国传统道德里要求妇女守身如玉,从一而终,这可是个好道德罢?于是人人盛赞节烈妇女。翻开历史一看,女人为了节烈,割鼻子拉耳朵的都有。鼻子耳朵不比头发指甲,割了长不出来,而且人身上有此零件,必有用处;拿掉了肯定有不便处。若是为“节烈”之名而自杀,肯定是更加不妥的了。此类行为,就像那条抽疯的海豚。  文化革命中大跳忠字舞时,也是抽的这种疯;你越是五迷三道,晕头胀脑,大家就越说你好,所以当时九亿人民都像发了四十度的高烧。不用我说,你就能发现,这正是孟子说的那种手舞足蹈的现象。经历了文化革命的中国人,用不着我来提醒,就知道它是有很大害处的。“忠”可算是有东方特色的,而且可以说它是孝的一种变体,所以东方精神发扬到了极致,和西方精神一样的不合理,没准还会更坏。我们这里不追求物欲的极大满足,物质照样不够用。  正如新儒家学者所说,我们的文化重人,所以人多了一定好,假如是自己的种,那就更好:作父母的断断不肯因为穷、养不起就不生,生得多了,人际关系才能极大丰富,对不对?于是你有一大帮儿子就有人羡慕。结果中国有十二亿人,虽然都没有要求开私家车,用空调机,能源也是不够用。只要一日三餐的柴禾,就能把山林砍光,只要有口饭吃,地就不够种。偶而出门一看,到处是人山人海,我就觉得咱们这里自激得很厉害。  虽然就个体而言没有什么过分的物欲,就总体来看还是很过分,中国人一年烧掉十亿吨煤,造出无数垃圾,同样也超过地球的承受力。现在社会虽然平稳,拿着这么多的人口也是头疼。故而要计划生育,这就使人伦的基础大受损害。倘若这种东方特色不能改变,那就只能把大家变到身高三寸,那么所有的中国人又可以快乐的生活,并且享受优越的人际关系。可以预言,过个三五百年,三寸又嫌太高。就这么缩下去,一直缩到风能吹走,看来也不是好办法。  本文的主旨,在于比较东西方不同的快乐观。罗素在讨论伦理问题时曾经指出,人人都希求幸福,假如说,人得到自己希求的东西就是幸福,那就言之成理。倘若说因为某件事是幸福的,所以我们就希求它,那就是错误的。谁也不是因为吃是幸福的才饿的呀。幸福的来源,就是不计苦乐、不计利弊、自然存在的需要,这种需要的种类、分量,都不是可以任意指定的。当然,这是人在正常时的情形,被人哄到五迷三道,晕头转向的人不在此列。  马尔库塞说西方社会有病,是说它把物质消费本身当成了需要,消费不是满足需求,而是满足起哄。我能够理解这种毛病是什么,但是缺少亲身体验。假如把人际关系和谐本身也当成需要,像孟子说的那样:行孝本身是快乐的,所以去行孝,当然就更是有病,而且这种毛病我亲身体验过了(在文化革命里人人表忠心的时候)。  人满足物质欲望的结果是消费,人际关系的和谐也是人避免孤独这一需要的结果。一种需要本身是不会过分的,只有人硬要去夸大它,导致了自激时才会过分。饿了,找个干净饭馆吃个饭,有什么过分?想要在吃饭时显示你有钱才过分。你有个爸爸,你很爱他,要对他好,有什么过分?非要在这件事上显示你是个大孝子,让别人来称赞才过分。需要本身只有一分,你非把它弄到十分,这原因大家心里明白,社会对个人不是只起好作用,它还是个起哄的场所,干什么事都要别人说好,赢得一些彩声,正是这件事在导致自激。东方社会有东方的起哄法,西方有西方的起哄法。而且两边比较起来,还是东方社会里的人更爱起哄。假如此说是正确的,那么真正的幸福就是让人在社会的法理、公德约束下,自觉自愿的去生活;需要什么,就去争取什么;需要满足之后,就让大家都得会儿消停。这当然需要所有的人都有点文化修养,有点独立思考的能力,并且对自己的生活负起责任来,同时对别人的事少起点哄。  这当然不容易,但这是唯一的希望。看到人们在为物质自激,就放出人际关系的自激去干扰;看到人在人际关系里自激,就放出物质方面的自激去干扰;这样激来扰去,听上去就不是个道理。搞得不好,还能把两种毛病一齐染上:出了门,穷极奢欲,非奔驰车不坐,非毒蛇王八不吃,甚至还要吃金箔、屙金屎;回了家,又满嘴仁义道德,整个一个封建家长,指挥上演种种草菅人命的丑剧(就像大邱庄发生过的那样);要不就走向另一极端,对物质和人际关系都没了兴趣,了无生趣——假如我还不算太孤陋寡闻,这两样的人物我们在当代中国已经看到了。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插队的时候,我喂过猪,也放过牛。假如没有人来管,这两种动物也完全知道该怎样生活。它们会自由自在地闲逛,饥则食渴则饮,春天来临时还要谈谈爱情;这样一来,它们的生活层次很低,完全乏善可陈。人来了以后,给它们的生活作出了安排:每一头牛和每一口猪的生活都有了主题。就它们中的大多数而言,这种生活主题是很悲惨的:前者的主题是干活,后者的主题是长肉。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可抱怨的,因为我当时的生活也不见得丰富了多少,除了八个样板戏,也没有什么消遣。有极少数的猪和牛,它们的生活另有安排,以猪为例,种猪和母猪除了吃,还有别的事可干。就我所见,它们对这些安排也不大喜欢。种猪的任务是交配,换言之,我们的政策准许它当个花花公子。但是疲惫的种猪往往摆出一种肉猪(肉猪是阉过的)才有的正人君子架势,死活不肯跳到母猪背上去。母猪的任务是生崽儿,但有些母猪却要把猪崽儿吃掉。总的来说,人的安排使猪痛苦不堪。但它们还是接受了:猪总是猪啊。  对生活做种种设置是人特有的品性。不光是设置动物,也设置自己。我们知道,在古希腊有个斯巴达,那里的生活被设置得了无生趣,其目的就是要使男人成为亡命战士,使女人成为生育机器,前者像些斗鸡,后者像些母猪。这两类动物是很特别的,但我以为,它们肯定不喜欢自己的生活。但不喜欢又能怎么样?人也好,动物也罢,都很难改变自己的命运。  以下谈到的一只猪有些与众不同。我喂猪时,它已经有四五岁了,从名份上说,它是肉猪,但长得又黑又瘦,两眼炯炯有光。这家伙像山羊一样敏捷,一米高的猪栏一跳就过;它还能跳上猪圈的房顶,这一点又像是猫——所以它总是到处游逛,根本就不在圈里呆着。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把它当宠儿来对待,它也是我的宠儿——因为它只对知青好,容许他们走到三米之内,要是别的人,它早就跑了。它是公的,原本该敲掉。不过你去试试看,哪怕你把劁猪刀藏在身后,它也能嗅出来,朝你瞪大眼睛,噢噢地吼起来。我总是用细米糠熬的粥喂它,等它吃够了以后,才把糠兑到野草里喂别的猪。其它猪看了嫉妒,一起嚷起来。这时候整个猪声场一片鬼哭狼嚎,但我和它都不在乎。吃饱了以后,它就跳上房顶去晒太阳;或者模仿各种声音。它会学汽车响、拖拉机响,学得都很像;有时整天不见踪影,我估计它到附近的村寨里找母猪去了。我们这里也有母猪,都关在圈里,被过度的生育搞得走了形,又脏又臭,它对它们不感兴趣;村寨里的母猪好看一些。它有很多精彩的事迹,但我喂猪的时间短,知道得有限,索性就不写了。总而言之,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喜欢它,喜欢它特立独行的派头儿,还说它活得潇洒。但老乡们就不这么浪漫,他们说,这猪不正经。领导则痛恨它,这一点以后还要谈到。我对它则不止是喜欢——我尊敬它,常常不顾自己虚长十几岁这一现实,把它叫作“猪兄”。如前所述,这位猪兄会模仿各种声音。我想它也学过人说话,但没有学会——假如学会了,我们就可以做倾心之谈。但这不能怪它。人和猪的音色差得太远了。  后来,猪兄学会了汽笛叫,这个本领给它招来了麻烦。我们那里有座糖厂,中午要鸣一次汽笛,让工人换班。我们队下地干活时,听见这次汽笛响就收工回来。我的猪兄每天上午十点钟总要跳到房上学汽笛,地里的人听见它叫就回来——这可比糖厂鸣笛早了一个半小时。坦白地说,这不能全怪猪兄,它毕竟不是锅炉,叫起来和汽笛还有些区别,但老乡们却硬说听不出来。领导上因此开了一个会,把它定成了破坏春耕的坏分子,要对它采取专政手段——会议的精神我已经知道了,但我不为它担忧——因为假如专政是指绳索和杀猪刀的话,那是一点门都没有的。以前的领导也不是没试过,一百人也逮不住它。狗也没用:猪兄跑起来像颗鱼雷,能把狗撞出一丈开外。谁知这回是动了真格的:指导员带了二十几个人,手拿五四式手枪;副指导员带了十几人,手持看青的火枪,分两路在猪场外的空地上兜捕它。这就使我陷入了内心的矛盾:按我和它的交情,我该舞两把杀猪刀冲出去,和它并肩战斗。但我又觉得这样做太过惊世骇俗——它毕竟是只猪啊;还有一个理由,我不敢对抗领导,我怀疑这才是问题之所在。总之,我在一边看着。猪兄的镇定使我佩服之极:它很冷静地躲在手枪和火枪的连线之内,任凭人喊狗咬,不离那条线。这样,拿手枪的人开火就会把拿火枪的打死,反之亦然;两头同时开火,两头都会被打死。至于它,因为目标小,多半没事。就这样连兜了几个圈子,它找到了一个空子,一头撞出去了;跑得潇洒之极。以后我在甘蔗地里还见过它一次,它长出了獠牙,还认识我,但已不容我走近了。这种冷淡使我痛心,但我也赞成它对心怀叵测的人保持距离。  我已经四十岁了,除了这只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相反,我倒见过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因为这个原故,我一直怀念这只特立独行的猪。  思维的乐趣  二十五年前,我到农村去插队时,带了几本书,其中一本是奥维德的《变形记》,我们队里的人把它翻了又翻,看了又看,以至它像一卷海带的样子。后来别队的人把它借走了,以后我又在几个不同的地方见到了它,样子越来越糟。相信这本书最后是被人看没了的,现在还忘不了那本书的惨状。插队的生活是艰苦的,吃不饱,水土不服,很多人得了病;但是最大的痛苦是没有书看,倘若可看的书很多的话,《变形记》也不会这样悲惨地消失了。除此之外,还得不到思想的乐趣。我相信这不是我一个人的经历:傍晚时分,你坐在屋檐下,看着天慢慢地黑下去,心里寂寞而凄凉,感到自己的生命被剥夺了。当时我是个年轻人,但我害怕这样生活下去,衰老下去。在我看来,这是比死亡更可怕的事。  我插队的地方有军代表管着我们,现在我认为:他们是一批单纯的好人:但我还认为,在我这一生里,再没有谁比他们更使我痛苦了。他们认为,所谓思想的乐趣,就是一天二十四小时都用毛泽东思想来占领,早请示,晚汇报,如有闲暇,就去看看说他们自己“亚古都”的歌舞。我对那些歌舞本身并无意见,但是看过二十遍以后就厌倦了。假如我们看书被他们看到了,就是一场灾难,甚至“著迅鲁”的书也不成——小红书当然例外。顺便说一句,还真有人因为带了旧版的鲁迅著作给自己带来了麻烦。有一个知识可能将来还有用处,就是把有趣的书换上无趣的皮。我不认为自己能够在一些宗教仪式中得到思想的乐趣,所以一直郁郁寡欢。象这样的故事有些作者也写到过,比方说,茨威格写过一部以此为题材的小说《象棋》,可称是现代经典,但我不认为他把这种痛苦描写得充分了。这种痛苦的顶点不是被拘押在旅馆里没有书看,没有合格的谈话伙伴,而是被放在外面,感到天地之间同样寂寞,面对和你一样痛苦的同伴。在我们之前,生活过无数的大智者,比方说,罗素、牛顿、莎士比亚,他们的思想和著述可以使我们免于这种痛苦,但我们和他们的思想、著述被隔绝了。一个人倘若需要从思想中得到快乐,那么他的第一个欲望就是学习。我承认,我在抵御这种痛苦方面的确不够坚强,但我绝不是最差的一个。举例言之,罗素在五岁时,感到寂寞而凄凉,就想到:假如我能活到七十岁,那么我这不幸的一生才度过了十四分之一!但是等他稍大一点,接触到智者的思想的火花,就改变了想法。假设他被派去插队,很可能就要自杀了。  谈到思维的乐趣,我就想到了父亲的遭遇。父亲是一位哲学教授,在五六十年代从事思维史的研究。在老年时,他告诉我一生的学术经历,就如一部恐怖电影。每当他企图立论时,总要在大一统的官方思想体系里找自己的位置,就如一只老母鸡要在一个大搬家的宅院里找地方孵蛋一样。结果他虽然热爱科学而且很努力,在一生中却没有得到思维的乐趣,只收获了无数的恐慌。他一生的探索,只剩下了一些断壁残垣,收到一本名为《逻辑探索》的书里,在他身后出版。众所周知,他那一辈的学人,一辈子能留下一本书就不错。这正是因为在那些年代,有人想把中国人的思想搞得彻底无味。我们这个国家里,只有很少的人会觉得思想会有乐趣,却有很多的人感受过思想带来的恐慌,所以现在还有很多人以为,思想的味道就该是这样的。  文化革命之后,读到了徐迟先生写哥德巴赫猜想的报告文学,那篇文章写的很浪漫。一个人写自己不懂得的事就容易这样浪漫。我个人认为,对于一个学者来说,能够和同行交流,是一种起码的乐趣。陈景润先生一个人在小房子里证数学题时,很需要有些国外的数学期刊可看,还需要有机会和数学界的同仁谈谈。但他没有,所以他未必是幸福的,当然他比没定理可证的人要快活。把一个定理证了十几年,就算证出时有绝大的乐趣,也不能平衡。但是在寂寞里枯坐就更加难熬。假如插队时,我懂得数论,必然会有陈先生的举动,而且就是最后什么都证不出也不后悔;但那个故事肯定比徐先生作品里描写得悲惨。然而,某个人被剥夺了学习、交流、建树这三种快乐,仍然不能得到我最大的同情。这种同情我为那些被剥夺了“有趣”的人保留着。  文化革命以后,我还读到了阿城先生写知青下棋的小说,这篇小说写得也很浪漫。我这辈子下过的棋有五分之四是在插队时下的,同时我也从一个相当不错的棋手变成了一个无可救药的庸手。现在把下棋和插队两个词拉到一起,就能引起我生理上的反感。因为没事干而下棋,性质和手淫差不太多。我决不肯把这样无聊的事写进小说里。  假如一个人每天吃一样的饭,干一样的活,再加上把八个样板戏翻过来倒过去的看,看到听了上句知道下句的程度,就值得我最大的同情。我最赞成罗素的一句话:“须知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大多数的参差多态都是敏于思索的创造出来的。当然,我知道有些人不赞成我们的意见。他们必然认为,单一机械,乃是幸福的本源。老子说,要让大家“虚其心而实其腹”,我听了就不是很喜欢:汉儒废黜百家,独尊儒术,在我看来是个很卑鄙的行为。摩尔爵士设想了一个细节完备的乌托邦,但我象罗素先生一样,决不肯到其中去生活。在这个名单的末尾是一些善良的军代表,他们想把一切从我头脑中驱除出去,只剩一本270页的小红书。在生活的其它方面,某种程度的单调、机械是必须忍受的,但是思想决不能包括在内。胡思乱想并不有趣,有趣是有道理而且新奇。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最大的不幸就是有些人完全拒绝新奇。  我认为自己体验到最大快乐的时期是初进大学时,因为科学对我来说是新奇的,而且它总是逻辑完备,无懈可击,这是这个平凡的尘世上罕见的东西。与此同时,也得以了解先辈科学家的杰出智力。这就如和一位高明的棋手下棋,虽然自己总被击败,但也有机会领略妙招。在我的同学里,凡和我同等年龄、有同等经历的人,也和我有同样的体验。某些单调机械的行为,比如吃、排泄、性交,也能带来快感,但因为过于简单,不能和这样的快乐相比。艺术也能带来这样的快乐,但是必须产生于真正的大师,象牛顿、莱布尼兹、爱因斯坦那样级别的人物,时下中国的艺术家,尚没有一位达到这样的级别。恕我直言,能够带来思想快乐的东西,只能是人类智慧至高的产物。比这再低一档的东西,只会给人带来痛苦;而这种低档货,就是出于功利的种种想法。  有必要对人类思维的器官(头脑)进行“灌输”的想法,正方兴未艾。我认为脑子是感知至高幸福的器官,有功利的想法施加在它上面,是可疑之举。有一些人说它是进行竞争的工具,所以人就该在出世之前学会说话,在三岁之前背诵唐诗。假如这样来使用它,那么它还能获得什么幸福,实在堪虞。知识虽然可以带来幸福,但假如把它压缩成药丸子灌下去,就丧失了乐趣。当然,如果有人乐意这样来对待自己的孩子,那不是我能管的事,我只是对孩子表示同情而已。还有人认为,头脑是表示自己是个好人的工具,为此必须学会背诵一批格言、教条——事实上,这是希望自己使看上去比实际上要好,十足虚伪。这使我感到了某种程度的痛苦,但还不是不能忍受的。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总有人想要种种理由消灭幸福所需要的参差多态。这些人想要这样做,最重要的理由是道德;说得更确切些,是出于功利方面的考虑。因此他们就把思想分门别类,分出好的和坏的,但所用的标准很是可疑。他们认为,假如人们脑子里灌满了好的东西,天下就会太平。因此他们准备用当年军代表对待我们的态度,来对待年轻人。假如说,思想是人类生活的主要方面,那么,出于功利的动机去改变人的思想,正如为了某个人的幸福把他杀掉一样,言之不能成理。  有些人认为,人应该充满境界高尚的思想,去掉格调低下的思想。这种说法听上去美妙,却使我感到恐慌。因为高尚的思想和低下的思想的总和就是我自己,倘若去掉一部分,我是谁就成了问题。假设有某君思想高尚,我是十分敬佩的;可是如果你因此想把我的脑子挖出来扔掉,换上他的,我绝不肯,除非你能够证明我罪大恶极,死有余辜。人既然活着,就有权保证他思想的连续性,到死方休。更何况那些高尚和低下完全是以他们自己的立场来度量的,假如我全盘接受,无异于请那些善良的思想母鸡到我脑子里下蛋,而我总不肯相信,自己的脖子上方,原来是长了一个鸡窝。想当年,我在军代表眼里,也是很低下的人,他们要把自己的思想方法、生活方式强加给我们,也是一种脑移植。菲尔丁曾说,既善良又伟大的人很少,甚至是绝无仅有的,所以这种脑移植带给我的不光是善良,还有愚蠢。在此我要很不情愿地用一句功利的说法:在现实世界上,蠢人办不成什么事情。我自己当然希望变得更善良,但这种善良应该是我变得更聪明造成的,而不是相反。更何况赫拉克利特早就说过,善与恶为一,正如上坡和下坡是通一条路。不知道何为恶,焉知何为善?所以他们要求的,不过是人云亦云罢了。  假设我相信上帝(其实我是不信的),并且正在为善恶不分而苦恼,我就会请求上帝让我聪明到足以明辨是非的程度,而绝不会请他让我愚蠢到让人家给我灌输善恶标准的程度。假若上帝要我负起灌输的任务,我就要请求他让我在此项任务和下地狱中做一选择,并且我坚定不移的决心是:选择后者。  假如要我举出一生最善良的时刻,拿我就要举出刚当知青时,当时我一心想要解放全人类,丝毫也没有想到自己。同时我也要承认,当时我愚蠢得很,所以不仅没干成什么事情,反而染上了一身病,丢盔卸甲地逃回城里。现在我认为,愚蠢是一种极大的痛苦:降低人类的智能,乃是一种最大的罪孽。所以,以愚蠢教人,那是善良的人所能犯下的最严重的罪孽。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决不可对善人放松警惕。假设我大奸大恶之徒所骗,心理还能平衡;而被善良的低智人所骗,我就不能原谅自己。  假如让我举出自己最不善良的时刻,那就是现在了。可能是因为受了一些教育,也可能是因为已经成年,反正你要让我去解放什么人的话,我肯定要先问问,这些人是谁,为什么需要帮助;其次还要问问,帮助他们是不是我能力所及;最后我还要想想,自己直奔云南去挖坑,是否于事有补。这样想来想去,我肯定不愿去插队。领导上硬要我去,我还得去,但是这以后挖坏了青山、造成了水土流失等等,就罪不在我。一般人认为,善良而低智的人是无辜的。假如这种低智是先天造成的,我同意。但是人可以发展自己的智力,所以后天的低智算不了无辜——再说,没有比装傻更便当的了。当然,这结论绝不是说当年那些军代表是些装傻的奸邪之辈——我至今相信他们是好人。我的结论是:假设善恶是可以判断的,那么明辨是非的前提就是发展智力,增广知识。然而,你劝一位自以为已经明辨是非的人发展智力,增广见识,他总会觉得你让他舍近求远,不仅不肯,还会心生怨恨。我不愿为这样的小事去得罪人。  我现在当然有自己的善恶标准,而且我现在并不比别人表现得坏。我认为低智、偏执、思想贫乏是最大的邪恶。按这个标准,别人说我最善良,就是我最邪恶时;别人说我最邪恶,就是我最善良时。当然我不想把这个标准推荐给别人,但我认为,聪明、达观、多知的人,比之别样的人更堪信任。基于这种信念,我认为我们国家在“废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就丧失了很多机会。  我们这个民族总是有很多的理由封锁知识、钳制思想、灌输善良,因此有许多才智之士在其一生中丧失了学习、交流、建树的机会,没有得到思想的乐趣就死掉了。想到我父亲就是其中的一个,我就心中黯然,想到此类人士的总和有恒河沙数之多,我就趋向于悲观。此种悲剧的起因,当然是现实世界里存在的种种问题。伟大的人物总认为,假设这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象他期望的那样善良——更确切地说,都象他期望的那样思想,“思无邪”,或者“狠斗私字一闪念”,世界就可以得救。提出这些说法的人本身就是无邪或者无私的,他们当然不知邪和私是什么,故此这些要求就是:我没有的东西,你也不要有。无数人的才智就此被扼杀了。考虑到那恒河沙数才智之士的总和是一种难以想象的庞大资源,这种想法就是打算把整个大海装入一个瓶子之中。我所看到的事实是,这种想法一直在实行中,也就是说,对于现实世界的问题,从愚蠢的方法找办法。据此我认为,我们国家自汉代以后,一直在进行思想上的大屠杀;而我能够这样想,只说明我是幸存者之一。除了对此表示悲伤之外,我想不到别的了。  我虽然已活到了不惑之年,但还常常为一件事感到疑惑:为什么有很多人总是这样的仇恨新奇、仇恨有趣。古人曾说:天不生仲尼,万古长如夜;但我有相反的想法。假设历史上曾有一位大智者,一下发现了一切新奇、一切有趣,发现了终极真理,根绝了一切发现的可能性,我就情愿到该智者以前的年代去生活。这是因为,假如这种终极真理已经被发现,人类所能做的事就只剩下依据这种真理来做价值判断。从汉代以后到近代,中国人就是这么生活的。我对这样的生活一点都不喜欢。  我认为,在人类的一切智能活动里,没有比做价值判断更简单的事了。假如你是只公兔子,就有做出价值判断的能力——大灰狼坏,母兔子好;然而兔子就不知道九九表。此种事实说明,一些缺乏其他能力的人,为什么特别热爱价值的领域。倘若对自己做价值判断,还要付出一些代价;对别人做价值判断,那就太简单、太舒服了。讲出这样粗暴的话来,我的确感到羞愧,但我并不感到抱歉。因为这种人士带给我们的痛苦实在太多了。  在一切价值判断之中,最坏的一种是:想得太多、太深奥、超过了某些人的理解程度是一种罪恶。我们在体验思想的快乐时,并没有伤害到任何人;不幸的是,总有人觉得自己受了伤害。诚然,这种快乐不是每一个人都能体验到的,但我们不该对此负责任。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要取消这种快乐,除非把卑鄙的嫉妒计算在内——这世界上有人喜欢丰富,有人喜欢单纯;我未见过喜欢丰富的人妒恨、伤害喜欢单纯的人,我见到的情形总是相反。假如我对科学和艺术稍有所知的话,它们是源于思想乐趣的滔滔江河,虽然惠及一切人安这江河决不是如某些人所想象的那样,为他们而流,正如以思想为乐趣的人不是为他们而生一样。  对于一位知识分子来说,成为思维的精英,比成为道德精英更为重要。人当然有不思索、把自己变得愚笨的自由;对于这一点,我是一点意见都没有的。问题在于思索和把自己变聪明的自由到底该不该有。喜欢前一种自由的人认为,过于复杂的思想会使人头脑昏乱,这听上去似乎有些道理。假如你把深山里一位质朴的农民请到城市的化工厂里,他也会因复杂的管理感到头晕,然而这不能成为取消化学工业的理由。所以,质朴的人们假如能把自己理解不了的事情看作是与己无关的事,那就好了。  假如现在我周围的世界又充满了文革时的军代表和道德教师,只能使我惊,不能使我惧。因为我已经活到了四十二岁。我在大学里遇到了把知识当做幸福来传播的数学教师,他使学习数学变成了一种乐趣。我遇到了启迪我智慧的人。我有幸读到了我想看的书——这个书单很是庞杂,从罗素的《西方哲学史》,一直到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地下小说。这最后一批书实在是很不堪的,但我总算是把不堪的东西也看到了。当然,我最感谢的是那些写了好书的人,比方说,萧伯纳、马克·吐温、卡尔维诺、杜拉斯等等,但对那些写了坏书的人也不怨恨我自己也写了几本书,虽然还没来得及与大陆读者见面,但总算获得了一点创作的快乐。这些微不足道的幸福就能使我感到在一生中稍有所得,比我父亲幸福,比那些将在思想真空里煎熬一世的年轻人幸福。作为一个有过幸福和痛苦两种经历的人,我期望下一代人能在思想方面有些空间来感到幸福,而且这种空间比给我的大得多。而这些呼吁当然是对那些立志要当军代表和道德教师的人而发的。  (原载《读书》1994年9月号)   沉默的大多数  君特·格拉斯在《铁皮鼓》里,写了一个不肯长大的人。小奥斯卡发现周围的世界太过荒诞,就暗下决心要永远做小孩子。在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成全了他的决心,所以他就成了个侏儒。这个故事太过神奇,但很有意思。人要永远做小孩子虽办不到,但想要保持沉默是能办到的。  在我周围,像我这种性格的人特多──在公众场合什么都不说,到了私下里则妙语连珠,换言之,对信得过的人什么都说,对信不过的人什么都不说。起初我以为这是因为经历了严酷的时期(文革),后来才发现,这是中国人的通病。龙应台女士就大发感慨,问中国人为什么不说话。她在国外住了很多年,几乎变成了个心直口快的外国人。她把保持沉默看做怯懦,但这是不对的。  沉默是一种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一种生活方式。它的价值观很简单:开口是银,沉默是金。一种文化之内,往往有一种交流信息的独特方式,甚至是特有的语言,有一些独有的信息,文化可以传播,等等。这才能叫作文化。  沉默有自己的语言。举个住楼的人都知道的例子:假设有人常把一辆自行车放在你门口的楼道上,挡了你的路,你可以开口去说:打电话给居委会;或者直接找到车主,说道:同志,五讲四美,请你注意。此后他会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回答你,我就不敢保证。我估计他最起码要说你“事儿”,假如你是女的,他还会说你“事儿妈”,不管你有多大岁数,够不够做他妈。当然,你也可以选择沉默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对这种行为的厌恶之情:把他车胎里的气放掉。干这件事时,当然要注意别被车主看见。  还有一种更损的方式,不值得推荐,那就是在车胎上按上个图钉。有人按了图钉再拔下来,这样车主找不到窟窿在哪儿,补带时更困难。假如车子可以搬动,把它挪到难找的地方去,让车主找不着它,也是一种选择。这方面就说这么多,因为我不想编沉默的辞典。  一种文化必有一些独有的信息,沉默也是有的。戈尔巴乔夫说过这样的话:有一件事是公开的秘密,假如你想给自己盖个小房子,就得给主管官员些贿赂,再到国家的工地上偷点建筑材料。这样的事干得说不得,属于沉默;再加上讲这些话时,戈氏是苏共总书记,所以当然语惊四座。还有一点要补充的,那就是:属于沉默的事用话讲了出来,总是这么怪怪的。  沉默也可以传播。在某些年代里,所有的人都不说话了,沉默就像野火一样四下漫延着。把这叫作传播,多少有点过甚其辞,但也不离大谱。在沉默的年代里,人们也在传播小道消息,这件事破坏了沉默的完整性。好在这种话语我们只在一些特定的场合说,比方说,公共厕所。最起码在追查谣言时,我们是这样交待的:这话我是在厕所里听说的! 这样小道消息就成了包含着排便艰巨的呓语,不值得认真对待。另外,公厕虽然也是公共场合,但我有种强烈的欲望,要把它排除在外,因为它太脏了。我属于沉默的大多数。从我懂事的年龄就常听人们说:我们这一代,生于一个神圣的时代,多么幸福,而且肩负着解放天下三分之二受苦人的神圣使命等等;在甜蜜之余也有一点怀疑:这么多美事怎么都叫我赶上了。再说,含蓄是我们的家教。  在三年困难时期,有一天开饭时,每人碗里有一小片腊肉。我弟弟见了以后,按捺不住心中的狂喜,冲上阳台,朝全世界放声高呼:我们家吃大鱼大肉了!结果是被我爸爸拖回来臭揍了一顿。经过这样的教育,我一直比较深沉。所以听到别人说:我们多么幸福、多么神圣时,别人在受苦,我们没有受等等,心里老在想着:假如我们真遇上了这么多美事,不把它说出来会不会更好。当然,这不是说,我不想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对于天下三分之二的受苦人,我是这么想的:与其大呼小叫说要去解放他们、让人家苦等,倒不如一声不吭。忽然有一天把他们解放,给他们一个意外惊喜。  总而言之,我总是从实际的方面去考虑,而且考虑得很周到。智者千虑尚且难免一失,何况当年我只是个小孩子。我就没想到这些奇妙的话语只是说给自己听的,而且不准备当真去解放谁。总而言之,家教和天性谨慎,是我变得沉默的起因。  与沉默的大多数相反,任何年代都有人在公共场合喋喋不休。我觉得他们是少数人,可能有人会不同意。如福科先生所言,话语即权力。当我的同龄人开始说话时,给我一种极恶劣的印象。有位朋友写了一本书,写的是自己在文革中的遭遇,书名为《血统》。可以想见,她出身不好。她要我给她的书写个序。这件事使我想起来自己在那些年的所见所闻。  文革开始时,我十四岁,正上初中一年级。有一天,忽然发生了惊人的变化,班上的一部份同学忽然变成了红五类,另一部份则成了黑五类。我自己的情况特殊,还说不清是哪一类。当然,这红和黑的说法并不是我们发明出来,这个变化也不是由我们发起的。照我看来,红的同学忽然得到了很大的好处,这是值得祝贺的。黑的同学忽然遇上了很大的不幸,也值得同情。我不等对他们一一表示祝贺和同情,一些红的同学就把脑袋刮光,束上了大皮带,站在校门口,问每一个想进来的人:你什么出身?他们对同班同学问得格外仔细,一听到他们报出不好的出身,就从牙缝里迸出三个字:“狗崽子!”当然,我能理解他们突然变成了红五类的狂喜,但为此非要使自己的同学在大庭广众下变成狗崽子,未免也太过份。这使我以为,使用话语权是人前显贵,而且总都是为了好的目的。现在看来,我当年以为的未必对,但也未必全错。  话语有一个神圣的使命,就是想要证明说话者本身与众不同,是芸芸众生中的娇娇者。现在常听说的一种说法是:中国人拥有世界上最杰出的文化,在全世界一切人中最聪明。对此我不想唱任何一种反调,我也不想当人民公敌。我还持十几岁时的态度:假设这些都是实情,我们不妨把这些保藏在内心处不说,“闷兹蜜”。这些话讲出来是不好的,正如在文革时,你可以因自己是红五类而沾沾自喜,但不要到人前去显贵,更不要说别人是狗崽子。根除了此类话语,我们这里的话就会少很多,但也未尝不是好事。  现在我要说的是另一个题目:我上小学六年级时,暑期布置的读书作业是《南方来信》。那是一本记述越南人民抗美救国斗争的读物,其中充满了处决、拷打和虐杀。看完以后,心里充满了怪怪的想法。那时正在青春期的前沿,差一点要变成个性变态了。总而言之,假如对我的那种教育完全成功,换言之,假如那些园丁、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对我的期望得以实现,我就想像不出现在我怎能不嗜杀成性、怎能不残忍,或者说,在我身上,怎么还会保留了一些人性。好在人不光是在书本上学习,还会在沉默中学习。这是我人性尚存的主因。  现在我就在发掘沉默,但不是作为一个社会科学工作者来发掘。这篇东西大体属于文学的范畴,所谓文学就是:先把文章写到好看,别的就管他妈的。现在我来说明自己为什么人性尚存。文化革命刚开始时,我住在一所大学里。有一天,我从校外回来,遇上一大夥人,正在向校门口行进。走在前面的是一夥大学生,彼此争论不休,而且嗓门很大;当然是在用时髦话语争吵,除了毛主席的教导,还经常提到“十六条”。所谓十六条,是中央颁布的展开文化革命的十六条规定,其中有一条叫作“要文斗、不要武斗”,制定出来就是供大家违反之用。在那些争论的人之中,有一个人居于中心地位。但他双唇紧闭,一声不吭,唇边似有血迹。在场的大学生有一半在追问他,要他开口说话,另一半则在维护他,不让他说话。  文化革命里到处都有两派之争,这是个具体的例子。至于队伍的后半部分,是一帮像我这么大的男孩子,一个个也是双唇紧闭,一声不吭,但唇边没有血迹,阴魂不散地跟在后面。有几个大学生想把他们拦住,但是不成功,你把正面拦住,他们就从侧面绕过去,但保持着一声不吭的态度。这件事相当古怪,因为我们院里的孩子相当的厉害,不但敢吵敢骂,而且动起手来,大学生还未必是个儿,那天真是令人意外的老实。我立刻投身其中,问他们出了什么事,怪的是这些孩子都不理我,继续双唇紧闭,两眼发直,显出一种坚忍的态度,继续向前行进──这情形好像他们发了一种集体性的癔症。  有关癔症,我们知道,有一种一声不吭,只顾扬尘舞蹈;另一种喋喋不休,就不大扬尘舞蹈。不管哪一种,心里想的和表现出来的完全不是一回事。我在北方插队时,村里有几个妇女有癔症,其中有一位,假如你信她的说法,她其实是个死去多年的狐狸,成天和丈夫 (假定此说成立,这位丈夫就是个兽奸犯) 吵吵闹闹,以狐狸的名义要求吃肉。但肉割来以后,她要求把肉煮熟,并以大蒜佐餐。很显然,这不合乎狐狸的饮食习惯。所以,实际上是她,而不是它要吃肉。至于文化革命,有几分像场集体性的癔症,大家闹的和心里想的也不是一回事。但是我说的那些大学里的男孩子其实没有犯癔症。后来,我揪住了一个和我很熟的孩子,问出了这件事的始末:原来,在大学生宿舍的盥洗室里,有两个学生在洗脸时相遇,为各自不同的观点争辩起来。争着争着,就打了起来。其中一位受了伤,已被送到医院。另一位没受伤,理所当然地成了打人凶手,就是走在队伍前列的那一位。这一大夥人在理论上是前往某个机构 (叫作校革委还是筹委会,我已经不记得了) 讲理,实际上是在校园里做无目标的布朗运动。  这个故事还有另一个线索:被打伤的学生血肉模糊,有一只耳朵 (是左耳还是右耳已经记不得,但我肯定是两者之一) 的一部份不见了,在现场也没有找到。根据一种安加莎·克里斯蒂式的推理,这块耳朵不会在别的地方,只能在打人的学生嘴里,假如他还没把它吃下去的话;因为此君不但脾气暴燥,急了的时候还会咬人,而且咬了不止一次了。我急于交待这件事的要点,忽略了一些细节,比方说,受伤的学生曾经惨叫了一声,别人就闻声而来,使打人者没有机会把耳朵吐出来藏起来,等等。总之,此君现在只有两个选择,或是在大庭广众之中把耳朵吐出来,证明自己的品行恶劣,或者把它吞下去。我听到这些话,马上就加入了尾随的行列,双唇紧闭,牙关紧咬,并且感觉到自己嘴里仿佛含了一块咸咸的东西。  现在我必须承认,我没有看到那件事的结局;因为天晚了,回家太晚会有麻烦。但我的确关心着这件事的进展,几乎失眠。这件事的结局是别人告诉我的:最后,那个咬人的学生把耳朵吐了出来,并且被人逮住了。不知你会怎么看,反正当时我觉得如释重负:不管怎么说,人性尚且存在。同类不会相食,也不会把别人的一部份吞下去。当然,这件事可能会说明一些别的东西:比方说,咬掉的耳朵块太大,咬人的学生嗓子眼太细,但这些可能性我都不愿意考虑。我说到这件事,是想说明我自己曾在沉默中学到了一点东西,而这些东西是好的。这是我选择沉默的主要原因之一:从话语中,你很少能学到人性,从沉默中却能。假如还想学得更多,那就要继续一声不吭。  有一件事大多数人都知道:我们可以在沉默和话语两种文化中选择。我个人经历过很多选择的机会,比方说,插队的时候,有些插友就选择了说点什么,到“积代会”上去“讲用”,然后就会有些好处。有些话年轻的朋友不熟悉,我只能简单地解释道:积代会是“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讲用是指讲自己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心得体会。参加了积代会,就是积极分子。而积极分子是个好意思。  另一种机会是当学生时,假如在会上积极发言,再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就可能当学生干部,学生干部又是个好意思。这些机会我都自愿地放弃了。选择了说话的朋友可能不相信我是自愿放弃的,他们会认为,我不会说话或者不够档次,不配说话。因为话语即权力,权力又是个好意思,所以的确有不少人挖空心思要打进话语的圈子,甚至在争夺“话语权”。我说我是自愿放弃的,有人会不信──好在还有不少人会相信。主要的原因是进了那个圈子就要说那种话,甚至要以那种话来思索,我觉得不够有意思。据我所知,那个圈子里常常犯着贫乏症。  二十多年前,我在云南当知青。除了穿着比较乾净、皮肤比较白晰之外,当地人怎么看待我们,是个很费猜的问题。我觉得,他们以为我们都是台面上的人,必须用台面上的语言和我们交谈──最起码在我们刚去时,他们是这样想的。这当然是一个误会,但并不讨厌。还有个讨厌的误会是:他们以为我们很有钱,在集市上死命地朝我们要高价,以致我们买点东西,总要比当地人多花一两倍的钱。  后来我们就用一种独特的方法买东西:不还价,甩下一叠毛票让你慢慢数,同时把货物抱走。等你数清了毛票,连人带货都找不到了。起初我们给的是公道价,后来有人就越给越少,甚至在毛票里杂有些分票。假如我说自己洁身自好,没干过这种事,你一定不相信;所以我决定不争辩。终于有一天,有个学生在这样买东西时被老乡扯住了;但这个人决不是我。那位老乡决定要说该同学一顿,期期艾艾地憋了好半天,才说出:哇!不行啦!思想啦!斗私批修啦!后来我们回家去,为该老乡的话语笑得打滚。可想而知,在今天,那老乡就会说:哇!不行啦!五讲啦!四美啦!三热爱啦!同样也会使我们笑得要死。从当时的情形和该老乡的情绪来看,他想说的只是一句很简单的话,那一句话的头一个字发音和洗澡的澡有些相似。  我举这个例子,绝不是讨了便宜又要卖乖,只是想说明一下话语的贫乏。用它来说话都相当困难,更不要说用它来思想了。话语圈子里的朋友会说,我举了一个很恶劣的例子----我记住这种事,只是为了丑化生活;但我自己觉得不是的。还有一些人会说,我们这些熟练掌握了话语的人在嘲笑贫下中农,这是个卑劣的行为。说实在的,那些话我虽耳熟,但让我把它当众讲出口来,那情形不见得比该老乡好很多。我希望自己朴实无华,说起话来,不要这样绕嘴,这样古怪,这样让人害怕。这也是我保持沉默的原因之一。  中国人有句古话:敬惜字纸。这话有古今两种通俗变体:古代人们说,用印了字的纸擦屁股要瞎眼睛;现代有种近似科学的说法:用有油墨的纸擦屁股会生痔疮。其实,真正要敬惜的根本就不是纸,而是字。文字神圣。我没听到外国有类似的说法,他们那里神圣的东西都与上帝有关。人间的事物要想神圣,必须经过上帝或者上帝在人间代理机构的认可。听说,天主教的主教就需要教皇来祝圣。相比之下,中国人就不需要这个手续。只要读点书,识点字,就可以写文章。写来写去,自祝自圣。这件事有好处,也有不好处。好处是达到神圣的手续甚为简便,坏处是写什么都要带点“圣”气,就丧失了平常心。我现在在写字,写什么才能不亵渎我神圣的笔,真是个艰巨的问题。古代和近代有两种方法可以壮我的胆。古代的方法是,文章要从夫子曰开始。近代的方法是从“毛主席教导我们说”开始。这两种方法我都不拟采用。其结果必然是:这篇文字和我以往任何一篇文字一样,没有丝毫的神圣性。我们所知道、并且可以交流的信息有三级:一种心知肚明,但既不可说也不可写。  另一种可说不可写,我写小说,有时就写出些汉语拼音来。最后一种是可以写出来的。当然,说得出的必做得出,写得出的既做得出也说得出;此理甚明。人们对最后这类信息交流方式抱有崇敬之情。在这方面我有一个例子:我在云南插队时,有一阵是记工员。队里的人感觉不舒服不想上工,就给我写张假条。有一天,队里有个小伙子感觉屁股疼,不想上工。他可以用第一种方式通知我,到我屋里来,指指屁股,再苦苦脸,我就会明白。用第二种方法也甚简便。不幸他用了第三种方式。我收到那张条子,看到上面写着“龟头疼”,就照记下来。后来这件事就传扬开来,队里的人还说,他得了杨梅大疮,否则不会疼在那个部位上。因此他找到我,还威胁说要杀掉我。经过核实原始凭据,发现他想按书面语言,写成臀部疼,不幸写成了“电布疼”,除此之外,还写得十分歪歪斜斜。以致我除了认做龟头疼,别无他法。其实呢,假如他写屁股疼,我想他是能写出的;此人既不是龟头疼,也不是屁股疼,而是得了痔疮;不过这一点已经无关紧要了。要紧的是人们对于书面话语的崇敬之情。假如这种话语不仅是写了出来,而且还印了出来,那它简直就是神圣的了。但不管怎么说罢,我希望人们在说话和写文章时,要有点平常心。屁股疼就说屁股疼,不要写电布疼。至于我自己,丝毫也不相信有任何一种话语是神圣的。缺少了这种虔诚,也就不配来说话。我所说的一切全都过去了。似乎没有必要保持沉默了。如前所述,我曾经是个沉默的人,这就是说,我不喜欢在各种会议上发言,也不喜欢写稿子。这一点最近已经发生了改变,参加会议时也会发言,有时也写点稿。对这种改变我有种强烈的感受,有如丧失了童贞。这就意味着我违背了多年以来的积习,不再属于沉默的大多数了。  我还不致为此感到痛苦,但也有一点轻微的失落感,我们的话语圈从五十年代起,就没说过正常的话:既鼓吹过亩产三十万吨钢,也炸过精神原子弹。说得不好听,它是座声名狼籍的疯人院。如今我投身其中,只能有两种可能:一是它正常了,二是我疯掉了,两者必居其一。我当然想要弄个明白,但我无法验证自己疯没疯。在这方面有个例子:当年里根先生以七十以上的高龄竞选总统,有人问他:假如你当总统以后老糊涂了怎么办?里根先生答道:没有问题。假如我老糊涂了,一定交权给副总统。然后人家又问:你老糊涂了以后,怎能知道自己老糊涂了?他就无言以对。这个例子对我也适用:假如我疯掉了,一定以为自己没有疯。我觉得话语圈子比我容易验证一些。  假如你相信我的说法,沉默的大多数比较谦虚、比较朴直、不那么假正经,而且有较健全的人性。如果反过来,说那少数说话的人有很多毛病,那也是不对的。不过他们的确有缺少平常心的毛病。  几年前,我参加了一些社会学研究,因此接触了一些“弱势群体”,其中最特别的就是同性恋者。做过了这些研究之后,我忽然猛省到:所谓弱势群体,就是有些话没有说出来的人。就是因为这些话没有说出来,所以很多人以为他们不存在或者很遥远。在中国,人们以为同性恋者不存在。在外国,人们知道同性恋者存在,但不知他们是谁。有两位人类学家给同性恋者写了一本书,题目就叫做《Word is out》。然后我又猛省到自己也属于古往今来最大的一个弱势群体,就是沉默的大多数。这些人保持沉默的原因多种多样,有些人没能力、或者没有机会说话;还有人有些隐情不便说话;还有一些人,因为种种原因,对于话语的世界有某种厌恶之情。我就属于这最后一种。  对我来说,这是青少年时代养成的习惯,是一种难改的积习。小时候我贫嘴聊舌,到了一定的岁数之后就开始沉默寡言。当然,这不意味着我不会说话──在私下里我说的话比任何人都不少──这只意味着我放弃了权力。不说话的人不仅没有权力,而且会被人看做不存在,因为人们不会知道你。  我曾经是个沉默的人,这就是说,我不喜欢在各种会议上发言,也不喜欢写稿子。这一点最近已经发生了改变,参加会议时也会发言,有时也写点稿。对这种改变我有种强烈的感受,有如丧失了童贞。这就意味着我违背了多年以来的积习,不再属于沉默的大多数了。我还不至为此感到痛苦,但也有一点轻微的失落感。现在我负有双重任务,要向保持沉默的人说明,现在我为什么要进入话语的圈子;又要向在话语圈子里的人说明,我当初为什么要保持沉默,而且很可能在两面都不落好。照我看来,头一个问题比较容易回答。我发现在沉默的人中间,有些话永远说不出来。照我看,这件事是很不对的。因此我就很想要说些话。当然,话语的圈子里自然有它的逻辑,和我这种逻辑有些距离。虽然大家心知肚明,但我还要说一句,话语圈子里的人有作家、社会科学工作者,还有些别的人。出于对最后一些人的尊重,就不说他们是谁了──其实他们是这个圈子的主宰。我曾经是个社会科学工作者,那时我想,社会科学的任务之一,就是发掘沉默。就我所知,持我这种立场的人不会有好下场。不过,我还是想做这件事。  第二个问题是:我当初为什么要保持沉默。这个问题难回答,是因为它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感觉。一个人决定了不说话,他的理由在话语圈子里就是说不清的。但是,我当初面对的话语圈和现在的话语圈已经不是一个了──虽然它们有一脉相承之处。  在今天的话语圈里,也许我能说明当初保持沉默的理由。而在今后的话语圈里,人们又能说明今天保持沉默的理由。沉默的说明总是要滞后于沉默。倘若你问,我是不是依然部份地保持了沉默,就是明知故问──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决定了要说说昨天的事。但是要慢慢地说。  七八年前,我在海外留学,遇上一位老一辈的华人教授。聊天的时候他问:你们把太太叫作“爱人”──那么,把lover叫做什么?我呆了一下说道:叫作“第三者”罢。他朝我哈哈大笑了一阵,使我感觉受到了暗算,很不是滋味。回去狠狠想了一下,想出了一大堆:情人、傍肩儿、拉边套的、乱搞男女关系的家伙、破鞋或者野汉子,越想越歪。人家问的是我们所爱的人应该称作什么,我竟答不上来。倘若说大陆上全体中国人就只爱老婆或老公,别人一概不爱,那又透着虚伪。最后我只能承认:这个称呼在话语里是没有的,我们只是心知肚明,除了老婆和老公,我们还爱过别人。以我自己为例,我老婆还没有和我结婚时,我就开始爱她。此时她只是我的女朋友。根据话语的逻辑,我该从领到了结婚证那一刻开始爱她,既不能迟,也不能早。不过我很怀疑谁控制自己感情的能力有这么老到。由此可以得到两个推论:其一,完全按照话语的逻辑来生存,实在是困难得很。其二:创造话语的人是一批假正经。沿着第一个推理前进,会遇上一堆老话。越是困难,越是要上;存天理灭人欲嘛──那些陈糠烂谷子太多了,不提也罢。让我们沿着第二条道路前进:“爱人”这个字眼让我们想到什么?做爱。这是个外来语,从make love硬译而来。本土的词儿最常用有两个,一个太粗,根本不能写。另外一个叫作“敦伦”。这个词儿实在有意思。假如有人说,他总是以敦厚人伦的虔敬心情来干这件事,我倒想要认识他,因为他将是我所认识的最不要脸的假正经。为了捍卫这种神圣性,做爱才被叫作“敦伦”。  现在可以说说我当初保持沉默的原因。时至今日,哪怕你借我个胆子,我也不敢说自己厌恶神圣。我只敢说我厌恶自己说自己神圣,而且这也是实情。  在一个科幻故事里,有个科学家造了一个机器人,各方面都和人一样,甚至和人一样的聪明,但还不像人。因为缺少自豪感,或者说是缺少自命不凡的天性。这位科学家就给该机器人装上了一条男根。我很怀疑科学家的想法是正确的。照我看来,他只消给机器人装上一个程序,让他到处去对别人说:我们机器人是世界上最优越的物种,就和人是一样的了。  但是要把这种经历作为教学方法来推广是不合适的。特别是不能用咬耳朵的方法来教给大家人性的道理,因为要是咬人耳的话,被咬的人很疼,咬猪耳的话,效果又太差。所以,需要有文学和社会科学。我也要挤入那个话语圈,虽然这个时而激昂、时而消沉,时而狂吠不止、时而一声不吭的圈子,在过去几十年里从来就没教给人一点好的东西,但我还要挤进去。  《我为什么要写作》  —《时代三部曲》总序  有人问一位登山家为什么要去登山——谁都知道登山这件事既危险,又没什么实际的好处,他回答道:“因为那座山峰在那里。”我喜欢这个答案,因为里面包含着幽默感——明明是自己想要登山,偏说是山在那里使他心里痒痒。除此之外,我还喜欢这位登山家干的事,没来由地往悬崖上爬。它会导致肌肉疼痛,还要冒摔出脑子的危险,所以一般人尽量避免爬山。用热力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个反熵的现象,所发趋害避利肯定反熵。  现在把登山和写作相提并论,势必要招致反对。这是因为最近十年来中国有过小说热、诗歌热、文化热,无论哪一种热都会导致大量的人投身写作,别人常把我看成此类人士中的一个,并且告诫我说,现在都是什么年月了,你还写小说(言下之意是眼下是经商热,我该下海去经商了)?但是我的情形不一样。前三种热发生时,我正在美国念书,丝毫没有受到感染。我们家的家训是不准孩子学文科,一律去学理工。因为这些缘故,立志写作在我身上是个不折不扣的反熵过程。我到现在也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干这件事,除了它是个反熵过程这一点。  有关我立志写作是个反熵过程,还有进一步解释的必要。写作是个笼统的字眼,还要看写什么东西。写畅销小说、爱情小诗等等热门东西,应该列入熵增过程之列。我写的东西一点不热门,不但挣不了钱,有时还要倒贴一些。严肃作家的“严肃”二字,就该做如此理解。据我所知,这世界上有名的严肃作家,大多是凑合也算不上。这样说明了以后,大家都能明白我确实在一个反熵过程中。  我父亲不让我们学文科,理由显而易见。在我们成长的时代里,老舍跳了太平湖,胡风关了临狱,王实味被枪毙了。以前还有金圣叹砍脑壳等等实例。当然,他老人家也是屋内饮酒,门外劝水的人,自己也是个文科的教授,但是他坦白地承认自己择术不正,不足为训。我们兄弟姐妹五个就范此全学了理工科,只我哥哥例外。考虑到我父母脾气暴躁、吼声如雷,你得说这种选择是个熵增过程。而我哥哥那个例外是这么发生的:七八年考大学时,我哥哥是北京木城漳煤矿最强壮的青年矿工,吼起来比我爸爸音量还要大。无论是动手揍他,还是朝他吼叫,我爸爸自己都挺不好意思,所以就任凭他去学了哲学:在罗辑学界的泰斗沈有鼎先生的门下当了研究生。考虑到符号逻辑是个极专门的学科(这是从外行人看不懂得逻辑文章来说),它和理工科差不太多的。从以上的叙述,你可以弄明白我父亲的意思。他希望我们每个人都学一种外行人弄不懂而又是有功世道的专业,平平安安地度过一生。我父亲一生坎坷,他又最爱我们,这样的安排在他看来最自然不过。  我自己的情形是这样的:从小到大,身体不算强壮,吼起来音量也不够大,所以一直本分为人。尽管如此,我身上总有一股要写小说的危险情绪。插队的时候,我遇上一个很坏的家伙(他还是我们的领导,属于在我国这个社会里少数坏干部之列),我就编了一个故事,描写他从尾骨开始一寸寸变成了一条驴,并且把它写出来,以泄心头之愤。后来读了一些书,我现卡夫卡也写了个类似的故事,搞得我很不好意思。还有一个故事,女主人公长了蝙蝠的翅膀,并且头发是绿色的,生活在水下。这些二十岁前的作品我都烧掉了。在此一提是要说明这种危险倾向的由来。后来我一直抑制着这种倾向,念完了本科,到美国去留学。我哥哥也念完了硕士,也到美国去留学。我在那边又开始写小说,这种危险的倾向再也不能抑制了。  在美国时,我父亲去世了。回想他让我们读理科的事,觉得和美国发生的事不是一个逻辑。这让我想起了前苏联元帅图哈切夫斯基对大音乐家萧斯塔科奇说的话来:“我小的时候,很有音乐天才。只可惜我父亲没钱给我买把小提琴!假如有了那把小提琴,我现在就坐在你的乐池里。”这段话乍看不明其意,需要我提示一句:这次对话发生在苏联的三年代,说宛了没多久,图元帅就一命呜呼。那年头专毙元帅将军,不大毙小提琴手。文化革命里跳楼下吊的却是文人居多。我父亲在世时,一心一意地要给我们每人都弄把小提琴。这把小提琴就是理工农医任一门,只有文科不在其内,这和美国发生的事不一样,但是结论还是同一个——我该去干点别的,不该写小说。  有关美国的一切,可以用一句话来描述:“Americans business is business”,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那个国家永远是在经商热中,而且永远是一千度的白热。所以你要是看了前文之后以为那里有某种气氛会有助于人立志写作就错了。连我哥哥到了那里都后悔了,觉得不该学逻辑,应当学商科或者计算机。虽然他依旧未证出的逻辑定理,但是看到有钱人豪华的住房,也免不了唠叨几句他对妻儿的责任。  在美国有很强大的力是促使人去挣钱,比方说洋房,有些只有一片小草坪,有的有几百亩草坪,有的有几千亩草坪,所以仅就住房一项,就能产生无穷无尽的挣钱的动力。再比方说汽车,有无穷的档次和价格。你要是真有钱,可以考虑把肯尼边遇刺时坐的汽车买来坐。还有人买下了前苏联的战斗机,驾着飞上天。在那个社会里,没有人受得了自己的孩子对同伴说:我爸爸穷。我要是有孩子,现在也准在那里挣钱。而写书在那里也不是个挣钱的行当,不信你到美国书店里看看,各种各样的书涨了架子,和超级市场里陈列的卫生纸一样多——假如有人出售苦心积虑一页页写出的卫生纸,肯定不是好行当。除此之外,还有好多人的书没有上架,窝在他自己的家里。我没有孩子,也不准备要。作为中国人,我是个极少见的现象。但是人有一张脸,树有一张皮,别人都有钱挣,自己却在干可疑的勾当,脸面上也过不去。  在美国时,有一次和一位华人教授聊天,他说他女儿很有出息,放着哈佛大学人类学系奖学金不要,自费去念一般的大学的lawschool如此反潮流,真不愧是书香门第。其实这是舍小利而趋大利,受小害而避大害。不信你去问问律师挣多少钱,人类学家又挣多少钱。和我聊天的这位教授是个大学问家,特立独行之辈。一谈到了儿女,好像也不大特立独行了。  说完了美国、苏联,就该谈谈自己。到现在为止,我写了八年小说,也出了几本书,但是大家没怎么看到。除此之外,我还常收到谩骂性的退稿信,这时我总善意地想:写信的人准是领导那里挨了骂,找我撒气。提起王小波,大家准会想到宋朝的四川拉杆子的那一位,想不起我身上。我还在反熵过程中。顺便说一句,人类的存在,文明的发展就是个反熵过程,但是这是说人类。具体说到自己,我的行为依旧无法解释。再顺便说一句,处于反熵过程中,绝不只是我一个人。在美国,我遇上过支起摊来卖托洛斯基、格瓦拉、毛主席等人的书的家伙,我要和他说话,他先问我怕不怕联帮调查局——别的例子还很多。在这些人身上,你就看不到水往低处流、苹果掉下地,狼把兔子吃掉的宏大的过程,看到的现象,相当于水往山上流,苹果飞上天,兔子吃掉狼。我还可以说,光有熵增现象不成。举例言之,大家都顺着一个自然的方向往下溜,最后准会在个低洼的地方汇齐,挤在一起像粪缸里的蛆。但是这也不能解释我的行为。我的行为是不能解释的,假如你把熵增现象看成金科玉律的话。  当然,如果硬要我用一句话直截了当地回答这个问题,那就是:我相信我自己有文学才能,我应该做这件事。但是这句话正如一个嫌疑犯说自己没杀人一样不可信。所以信不信由你罢。  我的师承--《青铜时代序》  我终于有了勇气来谈谈我在文学上的师承。小时候,有一次我哥哥给我念过查良铮先生译的《青铜骑士》:   我爱你,彼得建造的大城   我爱你庄严、匀整的面容   涅瓦河的流水多么庄严   大理石平铺在它的两岸……   他还告诉我说,这是雍容华贵的英雄体诗,是最好的文字。相比之下,另一位先生译的《青铜骑士》就不够好:  我爱你彼得的营造   我爱你庄严的外貌……   现在我明白,后一位先生准是东北人,他的译诗带有二人转的调子,和查先生的译诗相比,高下立判。那一年我十五岁,就懂得了什么样的文字才能叫作好。   到了将近四十岁时,我读到了王道乾先生译的《情人》,又知道了小说可以达到什么样的文字境界。 道乾先生曾是诗人,后来作了翻译家,文字功夫炉火纯青。他一生坎坷,晚年的译笔沉痛之极。请听听《情人》开头的一段: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很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你比年轻时还要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年轻时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貌。”   这也是王先生一生的写照。杜拉斯的文章好,但王先生译笔也好,无限沧桑尽在其中。查先生和王先生对我的帮助,比中国近代一切著作家对我帮助的总和还要大。现代文学的其它知识,可以很容易地学到。但假如没有像查先生和王先生这样的人,最好的中国文学语言就无处去学。除了这两位先生,别的翻译家也用最好的文学语言写作,比方说,德国诗选里有这样的译诗:   朝雾初升,落叶飘零  让我们把美酒满斟!  带有一种永难忘记的韵律,这就是诗啊。对于这些先生,我何止是尊敬他们——我爱他们。他们对现代汉语的把握和感觉,至今无人可比。一个人能对自己的母语做这样的贡献,也算不虚此生。   道乾先生和良铮先生都曾是才华横溢的诗人,后来,因为他们杰出的文学素质和自尊,都不能写作,只能当翻译家。就是这样,他们还是留下了黄钟大吕似的文字。文字是用来读,用来听,不是用来看的——要看不如去看小人书。不懂这一点,就只能写出充满噪声的文字垃圾。思想、语言、文字,是一体的,假如念起来乱糟糟,意思也不会好——这是最简单的真理,但假如没有前辈来告诉我,我怎么会知道啊。有时我也写点不负责任的粗糙文字,以后重读时,惭愧得无地自容,真想自己脱了裤子请道乾先生打我两棍。孟子曾说,无耻之耻,无耻矣。现在我在文学上是个有廉耻的人,都是多亏了这些先生的教诲。对我来说,他们的作品是比鞭子还有力量的鞭策。提醒现在的年轻人,记住他们的名字、读他们译的书,是我的责任。   现在的人会说,王先生和查先生都是翻译家。翻译家和著作家在文学史上是不能相提并论的。这话也对,但总要看看写的是什么样的东西。我觉得我们国家的文学次序是彻底颠倒了的:末流的作品有一流的名声,一流的作品却默默无闻。最让人痛心的是,最好的作品并没有写出来。这些作品理应由查良铮先生、王道乾先生在壮年时写出来的,现在成了巴比伦的空中花园了……以他们二位年轻时的抱负,晚年的余晖,在中年时如有现在的环境,写不出好作品是不可能的。可惜良铮先生、道乾先生都不在了……   回想我年轻时,偷偷地读到过傅雷、汝龙等先生的散文译笔,这些文字都是好的。但是最好的,还是诗人们的译笔;是他们发现了现代汉语的韵律。没有这种韵律,就不会有文学。最重要的是:在中国,已经有了一种纯正完美的现代文学语言,剩下的事只是学习,这已经是很容易的事了。我们不需要用难听的方言,也不必用艰涩、缺少表现力的文言来写作。作家们为什么现在还爱用劣等的文字来写作,非我所能知道。但若因此忽略前辈翻译家对文学的贡献,又何止是不公道。   正如法国新小说的前驱们指出的那样,小说正向诗的方向改变着自己。米兰·昆德拉说,小说应该像音乐。有位意大利朋友告诉我说,卡尔维诺的小说读起来极为悦耳,像一串清脆的珠子洒落于地。我既不懂法文,也不懂意大利文,但我能够听到小说的韵律。这要归功于诗人留下的遗产。   我一直想承认我的文学师承是这样一条鲜为人知的线索。这是给我脸上贴金。但就是在道乾先生、良铮先生都已故世之后,我也没有勇气写这样的文章。因为假如自己写得不好,就是给他们脸上抹黑。假如中国现代文学尚有可取之处,它的根源就在那些已故的翻译家身上。我们年轻时都知道,想要读好文字就去要读译著,因为最好的作者在搞翻译。这是我们的不传之秘。随着道乾先生逝世,我已不知哪位在世的作者能写如此好的文字,但是他们的书还在,可以成为学习文学的范本。我最终写出了这些,不是因为我的书已经写得好了,而是因为,不把这个秘密说出来,对现在的年轻人是不公道的。没有人告诉他们这些,只按名声来理解文学,就会不知道什么是坏,什么是好。   我的精神家园  我十三岁时,常到我爸爸的书柜里偷书看。那时候政治气氛紧张,他把所有不宜摆在外面的书都锁了起来,在那个柜子里,有奥维德的《变形记》,朱生豪译的莎翁戏剧,甚至还有《十日谈》。柜子是锁着的,但我哥哥有捅开它的方法。他还有说服我去火中取栗的办法:你小,身体也单薄,我看爸爸不好意思揍你。但实际上,在揍我这个问题上,我爸爸显得不够绅士派,我的手脚也不太灵活,总给他这种机会。总而言之,偷出书来两人看,挨揍则是我一人挨,就这样看了一些书。虽然很吃亏,但我也不后悔。  看过了《变形记》,我对古希腊着了迷。我哥哥还告诉我说:古希腊有一种哲人,穿着宽松的袍子走来走去。有一天,有一位哲人去看朋友,见他不在,就要过一块涂蜡的木板,在上面随意挥洒,画了一条曲线,交给朋友的家人,自己回家去了。  那位朋友回家,看到那块木板,为曲线的优美所折服;连忙埋伏在哲人家左近,待他出门时闯进去,要过一块木板,精心画上一条曲线……当然,这故事下余的部分就很容易猜了:哲人回了家,看到朋友留下的木板,又取一块蜡板,把自己的全部心胸画在一条曲线里,送给朋友去看,使他真正折服。现在我想,这个故事是我哥哥编的。但当时我还认真地想了一阵,终于傻呵呵地说道:这多好啊。时隔三十年回想起来,我并不羞愧。井底之蛙也拥有一片天空,十三岁的孩子也可以有一片精神家园。此外,人有兄长是好的。虽然我对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无异议。  长大以后,我才知道科学和艺术是怎样的事业。我哥哥后来是已故逻辑大师沈有鼎先生的弟子,我则学了理科;还在一起讲过真伪之分的心得、对热力学的体会;但这已是我二十多岁时的事。再大一些,我到国外去旅行,在剑桥看到过使牛顿体会到万有引力的苹果树,拜伦拐着腿跳下去游水的“拜伦塘”,但我总在回想幼时遥望人类智慧星空时的情景。千万丈的大厦总要有片奠基石,最初的爱好无可替代。所有的智者、诗人,也许都体验过儿童对着星光感悟的一瞬。我总觉得,这种爱好对一个人来说,就如性爱一样,是不可少的。  我时常回到童年,用一片童心来思考问题,很多烦难的问题就变得易解。人活着当然要做一番事业,而且是人文的事业;就如有一条路要走。假如是有位老学究式的人物,手执教鞭戒尺打着你走,那就不是走一条路,而是背一本宗谱。我听说前苏联就是这么教小孩子的:要背全本的普希金、半本莱蒙托夫,还要记住俄罗斯是大象的故乡(萧斯塔科维奇在回忆录里说了很多)。我们这里是怎样教孩子的,我就不说了,以免得罪师长。我很怀疑会背宗谱就算有了精神家园,但我也不想说服谁。安徒生写过光荣的荆棘路,他说人文的事业就是一片着火的荆棘,智者仁人就在火里走着。当然,他是把尘世的嚣嚣都考虑在内了,我觉得用不着想那么多。用宁静的童心来看,这条路是这样的:它在两条竹篱笆之中。篱笆上开满了紫色的牵牛花,在每个花蕊上,都落了一只蓝蜻蜓。这样说固然有煽情之嫌,但想要说服安徒生,就要用这样的语言。维特根斯坦临终时说:告诉他们,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这句话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从牵牛花丛中走过来了。虽然我对他的事业一窍不通,但我觉得他和我是一头儿的。  我不大能领会下列说法的深奥之处:要重建精神家园、恢复人文精神,就要灭掉一切俗人——其中首先要灭的,就是风头正健的俗人。假如说,读者兜里的钱是有数的,买了别人的书,就没钱来买我的书,所以要灭掉别人,这个我倒能理解,但上述说法不见得有如此之深奥。假如真有这么深奥,我也不赞成——我们应该像商人一样,严守诚实原则,反对不正当的竞争。让我的想法和作品成为嚣嚣尘世上的正宗,这个念头我没有,也不敢有。既然如此,就必须解释我写文章(包括这篇文章)的动机。坦白地说,我也解释不大清楚,只能说:假如我今天死掉,恐怕就不能像维特根斯坦一样说道: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也不能像斯汤达一样说:活过,爱过,写过。我很怕落到什么都说不出的结果,所以正在努力工作。  我对小说的看法  我自幼就喜欢读小说,并且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写小说,直到二十七八岁时,读到了图尼埃尔(Tournier,M.)的一篇小说,才改变了自己的看法。在不知不觉之中,小说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代小说和古典小说的区别,就像汽车和马车的区别一样大。现代小说中的精品,再不是可以一目十行往下看的了。为了让读者同意我的意见,让我来举一个例子:杜拉斯(Duras,M.)《情人》的第一句是:“我已经老下。……”无限沧桑尽在其中。如果你仔细读下去,就会发现,每句话的写法大体都是这样的,我对现代小说的看法,就是被《情人》固定下来的。现代小说的名篇总是包含了极多的信息,而且极端精美,让读小说的人狂喜,让打算写小说的人害怕。在经典作家里,只有俄国的契诃夫(Chekhov,A. P.)偶而有几笔写成这样,但远不是通篇都让人敬畏。必须承认,现代小说家曾经使我大受惊吓。我读过的图尼埃尔的那篇小说,叫作《少女与死》.它只是一系列惊吓的开始。  因为这个发现,我曾经放弃了写小说,有整整十年在干别的事,直到将近四十岁,才回头又来尝试写小说。这时我发现,就是写过一些名篇的现代小说家,平常写的小说也是很一般的。瑞士作家迪伦马特(Durrenmatt,F.)写完了他的书篇《法官和他的刽子手》之后,坦白说,这个长中篇耗去了他好几年的光阴,而且说,今后他不准备再这样写下去了。此后他写很多长篇,虽然都很好看,但不如《法官和他的刽子手》精粹。杜拉斯也说,《情人》经过反复的修改,每—段、每一句都重新安排过。照我看,她的其它小说都不如《情人》好。他们的话让人看了放心,说明现代小说家也不是一群超人,他们有些惊世骇俗的名篇,但是既不多,也不长。虽然如此,找还是认为,现代小说中几个中篇,如《情人》之类,比之经典作家的宏篇巨毫不逊色,爱好古典文学的人也许不会同意我的看法,我也没打算说服他们。但我还是要说,我也爱好过古典文学;而在影视发达的现代,如果没有现代小说,托尔斯泰并不能让我保持阅读的习惯。  我认为,现代小说的成就建筑在不多几个名篇上,虽然凭这几篇小说很难评上诺贝尔文学奖,但现代小说艺术的顶峰就在其中。我的抱负也是要在一两篇作品里达到这个水平。我也特别喜欢写长中篇(六万字左右),比如我的《未来世界》,就是这么长。《情人》、《法官和他的刽子手》等名篇也是这么长。当然,这样做有东施效颦之嫌,在我写过的小说里,《黄金时代》(《联合报》第十三届中篇小说奖)是最满意的,但是还没达到我希望的水准,所以还要继续努力。  小说的艺术  朋友给我寄来一本昆德拉的《被背叛的遗嘱》,这是本谈小说艺术的书。书很长,有些地方我不同意,有些部分我没看懂(这本书里夹杂着五线谱,但我不识谱,家里更没有钢琴);但还是能看懂能同意的地方居多(我对此书有种特别的不满,那就是作者丝毫没有提到现代小说的最高成就:卡尔维诺、尤瑟娜尔、君特·格拉斯、莫迪阿诺,还有一位不常写小说的作者,玛格丽特·杜拉,早在半世纪以前,沃威格就抱怨说,哪怕是大帅的作品,也有纯属冗余的成分。假如他活到了现在,看到现代小说家的作品,这些怨言就没有了。昆德拉不提现代小说的这种成就,是因为同行嫉妒,还是艺术上见解不同。我就不得而知。当然,昆德拉提谁、不提谁,完全是他的自由。但若我来写这本书,一定要把这件事写上。不管怎么说吧,我同意作者的意见,的确存在一种小说的艺术,这种艺术远不是谁都懂得。昆德拉说:不懂开心的人不会懂得任何小说艺术,除了懂得开心,还要懂得更多,才能懂得小说的艺术。但若连开心都不懂,那就只能把小说读糟蹋了。归根结底,昆德拉的话并没有错。  我自己对读小说有一种真正的爱好,这种爱好不可能由阅读任何其它类型的作品所满足。我自己也写小说,写得好时得到的乐趣,绝非任何其它的快乐可以替代。这就是说,我对小说有种真正的爱好;而这种爱好就是对小说艺术的爱好——在这—点上我可以和昆德拉沟通。我想像一般的读者并非如此,他们只是对文化生活有种泛泛的爱好。现在有种论点,认为当代文学的主要成就是杂文,这或者是事实,但我对此感到悲哀。我自己读杂文,有时还写点杂文。照我看,杂文无非是讲理,你看到理在哪里,径直一讲就可,当然,把道理讲得透彻、讲得漂亮,读起来也有种畅快淋腐的快感。但毕竟和读小说是两道劲儿。写小说则需要深得虚构之美,也需要些无中生有的才能;我更希望能把这件事做好。所以,我虽能把理讲好,但不觉得这是长处,其至觉得这是一种劣根性、需要加以克服。诚然,作为一个人,要负道义的责任,憋不住就得说,这就是我写杂文的动机。所以也只能适当克服,还不能完全克服。  前不久在报上看到一种论点,说现在杂文取代了小说,负起了社会道义的责任。假如真是如此,那倒是件好事——小说来负道义责任,那就如希腊人所说,鞍子扣到头上来了——但这是仅就文学内部而言。从整个社会而言,道义责任全扣在提笔为文的人身上还是不大对头。从另一方面来看,负道义责任可不是艺术标淮;尤其不是小说艺术的标难。这很重要啊。  昆德拉的书也主要是说这个问题。写小说的人要让人开心,他要有虚构的才能,并要有施展这种才能的动力——我认为这是主要之点。昆德拉则说,看小说的人要想开心,能够欣赏虚构,并已能宽容虚构的东西——他说这是主要之点。我倒不存这种奢望。小说的艺术首先会形成在小说家的意愿之中,以后会不会遭人背叛,那是以后的事。首先要有这种东西,这才是最主要的。  昆德拉说,小说传统是欧洲的传统;但若说小说的艺术在中国从未受到重视,那也是不对的。在很多年的,曾有过一个历史的瞬间:年轻的张爱玲初露头角,显示出写小说的才能,傅雷先生发现了这一点,马上写文章说:小说的技巧值得注意。那个时候连张春桥都化名写小说,仅就艺术而言,可算是一团糟。张爱玲确是万绿丛中一点红——但若说有什么遗嘱被背叛了,可不是张爱玲的遗嘱,而是傅雷的遗嘱。天知道张爱玲后来写的那叫什么东西。她把自己的病态当作才能了……人有才能还不叫艺术家,知道珍视自己的才能才叫艺术家呢。笔者行文至此,就欲结束。但对小说的艺术只说了它不是什么,它到底是什么,还一字未提。假如读者想要明白的话,从昆德拉的书里也看不到;应该径直找两本好小说看看。看完了能明白则好,不能明白也就无法可想了,可以去试试别的东西;千万别听任何人讲理,越听越糊涂。任何一门艺术只有从作品里才能看到——套昆德拉的话说,只喜欢看杂文、看评论、看简介的人,是不会懂得任何一种艺术的。  关于文体  自从我开始写作,就想找人谈谈文体的问题,但总是找不到。和不写作的人谈,对方觉得这个题目索然无味;和写作的人谈,又有点谈不开。既然写作,必有文体,不能光说别人不说自己。文体之于作者,就如性之于寻常人一样敏感。   把时尚排除在外,在文学以内讨论问题,我认为最好的文体都是翻译家创造出来的。傅雷先生的文体很好,汝龙先生的文体更好。查良铮先生的译诗、王道乾先生翻译的小说——这两种文体是我终生学习的榜样。必须承认,我对文体有特殊的爱好,别人未必和我一样。但我相信爱好文学的人会同意我这句话:优秀文体的动人之处,在于它对韵律和节奏的控制。阅读优美的文字会给我带来极大的快感。好多年以前,我在云南插队,当地的傣族少女身材极好。看到她们穿着合身的筒裙婀娜多姿地走路,我不知不觉就想跟上去。阅读带来的快感可以和这种感觉相比。我开始写作,是因为受了好文章的诱惑——我自己写得怎样,当然要另说。   前辈作家中,有一部分用方言来写作,或者在行文中带出方言的影响来,我叫它方言体。其中以河北和山西两地的方言最为常见。河北人说话较慢,河北方言体难免拖沓。至于山西方言体,我认为它有难懂的毛病——最起码“圪蛋”(据说山西某些地区管大干部叫大“圪蛋”)这个词对山西以外的读者来说,就不够通俗。“文化革命”中出版的文艺作品方言体的很多,当时的作者以为这样写更乡土些,更乡土就更贴近工农兵,更贴近工农兵也就更革命——所以说,方言体也就是革命体。当然,不是每种方言都能让人联想到革命。必须是老根据地所在省份的方言才有革命的气味。用苏白写篇小说,就没有什么革命的气味。   自方言体之后,影响最大的文体应该是苏晓康写报告文学的文体,或称晓康体。这种文体浮嚣而华丽,到现在还有人模仿。念起来时最好拖着长腔,韵味才足,并且好用三个字的词组,比如“共和国”、“启示录”之类。在晓康体里,前者是指政府,后者是指启示,都属误用。晓康体写多了,人会退化成文盲的。   现在似乎出现了一种新的文体。我们常看到马晓晴和葛优在电视屏幕上说一种话,什么“特”这个,“特”那个,其实是包含了特多的傻气,这种文体与之相似。所以我们就叫它撒娇打痴体好了。其实用撒娇打痴体的作者不一定写特字,但是肯定觉得做个聪明人特累。时下一些女散文作家(尤其是漂亮的)开始用撒娇打痴体写作。这种文体不用写多了,只消写上一句,作者就像个大头傻子。我也觉得自己活得特累,但不敢学她的样子。我全凭自己的聪明混饭吃。这种傻话本该是看不进去的,但把书往前一翻,看到了作者像:她蛮漂亮的,就感觉她是在搔首弄姿,而且是朝我来的。虽然相片漂亮,真人未必漂亮;就算满脸大麻子,拍照前还不会用腻子腻住?但不管怎么说吧,那本书我还真看下去了——当然,读完就后悔了。赶紧努力把这些傻话都忘掉,以免受到影响。作者怕读坏文章,就是怕受坏影响。   以上三种文体的流行,都受到了时尚的左右。方言体流行时,大家都羡慕老革命;晓康体流行时,大家都在虚声恫吓;而撒娇打痴体之流行,使我感觉到一些年轻的女性正努力使自己可爱一些。一个漂亮女孩冒点傻气,显得比较可爱——马晓晴就是这么表演的。我们还知道西施有心绞痛并因此更加可爱,心绞痛也该可以形成一种文体。以此类推,更可爱的文体应该是:“拿硝酸甘油来!”但这种可爱我们消受不了。我们已经有了一些医学知识,知道心绞痛随时有可能变成心肌梗塞,塞住了未必还能活着。大美人随时可能死得直翘翘,也就不可爱了。   如前所说,文体对于作者,就如性对寻常人一样重要。我应该举个例子说明我对恶劣文体的感受。大约是在七○年,盛夏时节,我路过淮河边上一座城市,当时它是一大片低矮的平房。白天热,晚上更热。在旅馆里睡不着,我出来走走,发现所有的人都在树下乘凉。有件事很怪:当地的男人还有些穿上衣的,中老年妇女几乎一律赤膊。于是,水银灯下呈现出一片恐怖的场面。当时我想:假如我是个天阉,感觉可能会更好一点。恶劣的文字给我的感受与此类似:假如我不识字,感觉可能会更好。   关于格调  最近我出版了一本小说《黄金时代》,有人说它格调不高,引起了我对格调问题的兴趣。各种作品、各种人,尤其是各种事件,既然有高有低,就有了尺度问题。众所周知,一般人都希望自己格调高,但总免不了要干些格调低的事。这就使得格调问题带有了一定的复杂性。   当年有人问孟子,既然男女授受不亲,嫂子掉到水里,要不要伸手去拉。这涉及了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假如“礼”是那么重要,人命就不要了吗?孟子的回答是:用手去拉嫂子是非礼,不去救嫂子则“是豺狼也”,所以只好从权,宁愿非礼而不做豺狼。必须指出,在非礼和豺狼之中做一选择是痛苦的,但这要怪嫂子干吗要掉进水里。这个答案有不能令人满意的地方,但不是最坏,因为他没有说戴上了手套再去拉嫂子,或者拉过了以后再把手臂剁下来。他也没有回答假如落水的不是嫂子而是别的女人,是不是该去救。但是你不能对孟子说,在生活里,人命是最重要的,犯不着为了些虚礼牺牲它——说了孟夫子准要和你翻脸。另一个例子是舜曾经不通知父亲就结了婚。孟子认为,他们父子关系很坏,假如请示的话,可能一辈子结不了婚;他还扯上了一些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话,结论是舜只好从权了。这个结论同样不能令人满意,因为假如舜的父亲稍稍宽容,许可舜和一个极为恶毒的女人结婚,不知孟子的答案是怎样的。假如让舜这样一位圣贤娶上一个恶毒的妇人,从此在痛苦中生活,我以为不够恰当。倘若你说,在由活里,幸福是最重要的,孟老夫子也肯定要和你翻脸。但不管怎么说,一个理论里只要有了“从权”这种说法,总是有点欠严谨。好在孟子又有些补充说明,听上去更有道理。   有关礼与色孰重的问题,孟子说,礼比色重,正如金比草重。虽然一车草能比一小块金重,但是按我的估计,金子和草的比重大致是一百比一——搞精确是不可能的,因为草和草还不一样。这样我们就有了一个换算关系,可以作为生活的指南,虽然怎么使用还是个问题。不管怎么说,孟子的意思是明白的,生活里有些东西重,有些东西轻。正如我们现在说,有些事格调高,有些事格调低。假如我们重视格调高的东西,轻视格调低的东西,自己的格调就能提升。   作为一个前理科学生,我有些混账想法,可能会让真正的人文知识分子看了身上长鸡皮疙瘩。对于“礼”和“色”,大致可以有三到四种不同的说法。其一,它们是不同质的东西,没有可比性;其二,礼重色轻,但是它们没有共同的度量;最后是有这种度量,礼比色重若干,或者一单位的礼相当于若干单位的色;以上的分类恰恰就是科学上说的定类(nominal)、定序(ordinal)、定距(interval)和定比(ratio)这四种尺度(定距和定比的区别不太重要)。这四种尺度越靠后的越精密、格调既然有高低之分,显然属于定序以后的尺度。然而,说格调仅仅是定序的尺度还不能令人满意——按定序的尺度,礼比色重,顺序既定,不可更改,舜就该打一辈子光棍。如果再想引入事急从权的说法,那就只能把格调定为更加精密的尺度,以便回答什么时候从权,什么时候不可从权的问题——如果没个尺度,想从权就从权,礼重色轻就成了一句空话。于是,孟子的格调之说应视为定比的尺度,以格调来度量,一份礼大致等于一百份色。假如有一份礼,九十九份色,我们不可从权;遇到了一百零一份色就该从权了。前一种情形是在一百和九十九中选了一百,后者是从一百和一百零一中选了一百零一。在生活中,作出正确的选择,就能使自己的总格调得以提高。   对于作品来说,提升格调也是要紧的事。改革开放之初有部电影,还得过奖的,是个爱情故事。男女主角在热恋之中,不说“我爱你”,而是大喊“I love my motherland!”场景是在庐山上,喊起来地动山摇,格调就很高雅,但是离题太远。国外的电影拍到这类情节,必然是男女主角拥抱热吻一番,这样格调虽低,但比较切题。就爱情电影而言,显然有两种表达方式,一种格调高雅,但是晦涩难解。另一种较为直接,但是格调低下。按照前一种方式,逻辑是这样的:当男主角立于庐山之上对着女主角时,心中有各种感情:爱祖国、爱人民、爱领袖、爱父母,等等。最后,并非完全不重要,他也爱女主角。而这最后一点,他正急于使女主角知道。但是经过权衡,前面那些爱变得很重,必须首先表达之,爱她这件事就很难提到。而女主角的格调也很高雅,她知道提到爱祖国、爱人民等等,正是说到爱她的前奏,所以她耐心地等待着。我记得电影里没有演到说出“I love you”,按照这种节奏,拍上十几个钟头就可以演到。改革开放之初没有几十集的连续剧,所以真正的爱情场面很难看到。外国人在这方面缺少训练,所以对这部影片的评价是:虽然女主角很迷人,但不知拍了些啥。   按照后一种方式,男主角在女主角面前时,心里也爱祖国、爱上帝,等等。但是此时此地,他觉得爱女主角最为急迫,于是说,我爱你,并且开始带有性爱意味的身体接触。不言而喻,这种格调甚为低下。这两种方式的区别只在于有无经过格调方面的加权运算,这种运算本身就极复杂,导致的行为就更加复杂。后一种方式没有这个步骤,显得特别简捷,用现时流行的一个名词,就是较为“直露”。这两种方式的区别在于前者以爱对方为契机,把祖国人民等等—一爱到,得到了最高的总格调。而后者径直去爱对方,故而损失很大,只得到了最低的总格调。   说到了作品,大家都知道,提升格调要受到某种制约。“文革”里有一类作品只顾提升格调,结果产生了高大全的人物和高大全的故事,使人望之生厌。因为这个原故,领导上也说,要做到政治性与艺术性的统一——作品里假如只有格调,就不成个东西。这就是说,格调不是评价作品唯一的尺度。由此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另外那种东西和格调是个什么关系?这个问题孟子肯定会这么回答:艺术与格调,犹色与礼也。作品里的艺术性,或则按事急从权的原则,最低限度地出现;或则按得到最高格调的原则,合理地搭配。比如说,径直去写男女之爱,得分为一,搭配成革命的爱情故事,就可以得到一百零一分。不管怎么说,最后总要得到高大全。   我反对把一切统一到格调上,这是因为它会把整个生活变成一种得分游戏。一个得分游戏不管多么引人入胜,总不能包容全部生活,包容艺术,何况它根本就没什么意思。假如我要写什么。我就根本不管它格调不格调;正如谈恋爱时我决不从爱祖国谈起。   现在可以谈谈为什么别人说我的作品格调低——这是因为其中写到了性。因为书中人物不是按顺序干完了格调高的事才来干这件格调低的事,所以它得分就不高。好在评论界没有按礼与色一百比一的比例来算它的格调,所以在真正的文学圈子里对它的评价不低,在海外还得过奖。假如说,这些人数学不好,不会算格调,我是不能承认的。不说别人,我自己的数学相当好,任何一种格调公式我都能掌握、我写这些作品是有所追求的,但这些追求在格调之外。除此之外,我还怀疑,人得到太多的格调分,除了使别人诧异之外,没有实际的用处。   坦白地说,我对色情文学的历史有一点了解。任何年代都有些不争气的家伙写些丫丫乌的黄色东西,但是真正有分量的色情文学都是出在“格调最高”的时代。这是因为食色性也,只要还没把小命根一刀割掉,格调不可能完全高。比方说,英国维多利亚时期出了一大批色情小说,作者可以说有相当的文学素质;再比方说,“文化革命”里流传的手抄小说,作者的素质在当时也算不错。要使一个社会中一流的作者去写色情文学,必须有极严酷的社会环境和最不正常的性心理。在这种情况下,色情文学是对假正经的反击。我认为目前自己尚写不出真正的色情文学,也许是因为对环境感觉鲁钝。前些时候我国的一位知名作者写了《废都》,我还没有看。有人说它是色情文学,但愿它不是的,否则就有说明意义了。   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人和“文革”时的中国人一样,性心理都不正常。正常的性心理是把性当作生活中一件重要的事,但不是全部。不正常则要么不承认有这么回事,要么除此什么都不想。假如一个社会的性心理不正常,那就会两样全占。这是因为这个社会里有这样一种格调,使一部分人不肯提到此事,另一部分人则事急从权,总而言之,没有一个人有平常心。作为作者,我知道怎么把作品写得格调极高,但是不肯写。对于一件愚蠢的事,你只能唱唱反调。  关于幽闭型小说  张爱玲的小说有种不同凡响之处,在于她对女人的生活理解得很深刻。中国有种老女人,面对着年轻的女人,只要后者不是她自己生的,就要想方设法给她罪受:让她干这干那,一刻也不能得闲,干完了又说她干得不好;从早唠叨到晚,说些尖酸刻薄的话——捕风捉影,指桑骂槐。现在的年轻人去过这种生活,一天也熬不下来。但是传统社会里的女人都得这么熬。直到多年的媳妇熬成了婆,这女人也变得和过去的婆婆一样刁。张爱玲对这种生活了解得很透,小说写得很地道。但说句良心话,我不喜欢。我总觉得小说可以写痛苦,写绝望,不能写让人心烦的事,理由很简单:看了以后不烦也要烦,烦了更要烦,而心烦这件事,正是多数中国人最大的苦难。也有些人烦到一定程度就不烦了——他也“熬成婆”了。   像这种人给人罪受的事,不光女人中有,男人中也有,不光中国有,外国也有。我在一些描写航海生活的故事里看到过这类事,这个折磨人的家伙不是婆婆,而是水手长。有个故事好像是马克·吐温写的:有这么个千刁万恶的水手长,整天督着手下的水手洗甲板,擦玻璃,洗桅杆。讲卫生虽是好事,但甲板一天洗二十遍也未免过分。有一天,水手们报告说,一切都洗干净了。他老人家爬到甲板上看看,发现所有的地方都一尘不染,挑不出毛病,就说:好吧,让他们把船锚洗洗吧。整天这样洗东西,水手们有多心烦,也就不必再说了,但也无法可想:四周是汪洋大海,就算想辞活不干,也得等到船靠码头。实际上,中国的旧式家庭,对女人来说也是一条海船,而且永远也靠不了码头。你要是烦得不行,就只有跳海一途。这倒不是乱讲的,旧式女人对自杀这件事,似乎比较熟练。由此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这种故事发生的场景,总是一个封闭的地方,人们在那里浪费着生命;这种故事也就带点幽囚恐怖症的意味。   本文的主旨,不是谈张爱玲,也不是谈航海小说,而是在谈小说里幽闭、压抑的情调。家庭也好,海船也罢,对个人来说,是太小的囚笼,对人类来说,是太小的噩梦。更大的噩梦是社会,更准确地说,是人文生存环境。假如一个社会长时间不进步,生活不发展,也没有什么新思想出现,对知识分子来说,就是一种噩梦。这种噩梦会在文学上表现出来。这正是中国文学的一个传统。这是因为,中国人相信天不变道亦不变,在生活中感到烦躁时,就带有最深刻的虚无感。这方面最好的例子,是明清的笔记小说,张爱玲的小说也带有这种味道:有忧伤,无愤怒;有绝望,无仇恨;看上去像个临死的人写的。我初次读张爱玲,是在美国,觉得她怪怪的。回到中国看当代中青年作家的作品,都是这么股味。这时才想到:也许不是别人怪,是我怪。   所谓幽闭类型的小说,有这么个特征:那就是把囚笼和噩梦当作一切来写。或者当媳妇,被人烦;或者当婆婆,去烦人;或者自怨自艾;或者顾影自怜;总之,是在不幸之中品来品去。这种想法我很难同意。我原是学理科的,学理科的不承认有牢不可破的囚笼,更不信有摆不脱的噩梦;人生唯一的不幸就是自己的无能。举例来说,对数学家来说,只要他能证明费尔马定理,就可以获得全球数学家的崇敬,自己也可以得到极大的快感,问题在于你证不出来。物理学家发明了常温核聚变的方法,也可马上体验幸福的感觉,但你也发明不出来。由此就得出这样的结论,要努力去做事,拼命地想问题,这才是自己的救星。   怀着这样的信念,我投身于文学事业。我总觉得一门心思写单位里那些烂事,或者写些不愉快的人际冲突,不是唯一可做的事情。举例来说,可以写《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样的作品,或者,像卡尔维诺《我们的祖先》那样的小说。文学事业可以像科学事业那样,成为无边界的领域,人在其中可以投入澎湃的想象力。当然,这很可能是个馊主意。我自己就写了这样一批小说,其中既没有海船,也没有囚笼,只有在它们之外的一些事情。遗憾的是,这些小说现在还在主编手里压着出不来,他还用一种本体论的口吻说道:他从哪里来?他是谁?他到底写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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