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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地自传

作者:甘地 字数:53013 更新:2023-10-11 16:16:43

天天读书网(www.book.d78i.com)整理『甘地自传/作者:甘地』『状态:全本』『内容简介:英译者前言甘地吉的①自传第一版分上下两册,分别于1927年和1929年出版。原著为古遮拉特文,定价一个卢比,共出五版,出售近50,000册。英译本定价奇昂(只出精装本),远非印度读者所能遍得,所以早就需要发行一种普及本了。现在合并为一册出版。应当指出,英译本曾在《青年印度》周刊上连载,并蒙甘地吉亲自订正。现在又经过一』天下电子书Txt版阅读,下载和分享更多电子书请访问:m,手机访问:m,E-mail:support@m------章节内容开始-------英译者前言甘地吉的①自传第一版分上下两册,分别于1927年和1929年出版。原著为古遮拉特文,定价一个卢比,共出五版,出售近50,000册。英译本定价奇昂(只出精装本),远非印度读者所能遍得,所以早就需要发行一种普及本了。现在合并为一册出版。应当指出,英译本曾在《青年印度》周刊上连载,并蒙甘地吉亲自订正。现在又经过一次细致的修改,就文字方面来看,还经过一位可敬的朋友细心润饰,他是一个负有声望的杰出的英国学者,别的且不说它。他在承担这个使命之前,提出一个条件:无论如何,他的名字不得宣布。我接受了这个条件。不用说,这更增加了我对他的感戴。第五部第二十九章至四十三章是我的朋友和同事皮亚勒拉尔翻译的,当时我正忙于布罗姆菲尔德委员会于1928—29年所进行的八度里土地改革调查的工作住在八度里。①吉(ji)印度教徒对长者的尊称,通常加于对方姓名之后,有“敬爱的”之意。但有时也用以称呼同辈或下一辈的亲友,那就含有亲密的感情了——译注。这一版增加了几张照片(有些是康努·甘地送的),我相信因此使本版更有价值了。马诃德夫·德赛于1940年绪言四、五年前,由于我几个最亲近的同事的建议,我答应了写一部自传。我已经着手写作,但是头一页还没写完,孟买的暴动便发生了,于是这工作便停顿下来了。跟着便发生了一系列的事件,终于导致我被囚于耶罗弗达狱中。捷朗达斯先生当时和我同狱,他要我把别的事情搁置一旁,继续写完我的自传。我回答他说,我已为自己订好了一个学习计划,除非完成了这个计划,我不打算再做别的什么事情。其实,如果在耶罗弗达狱中服满刑期,我真的可以写完自传,因为我获释后,还有一年的时间可以写完。这时史华密·阿南德又提出这个建议,而我也已经完成了《南非非暴力抵抗运动史》,我便准备为《新生活》写我的自传。史华密要我单独写一本书出版,可是我没有功夫。我只能一周写一章这样写下去,每一个星期我总得给《新生活》写一点东西,那么写自传不是很好吗?史华密同意这个办法,于是我只好硬着头皮干起来。然而有一个敬畏上帝的朋友,在我沉默的日子向我表示他的怀疑。他说:“您怎么这样冒冒失失,写自传是西洋人的一种特殊做法。除了那些受了西洋人的影响的人,我不知道东方有谁写过自传。而且您想写什么?要是明天您否定了今天自以为是一些有原则的东西,如果将来您改变了今天的计划,那些根据您说的或者写的而行事的人不是要犯错误了吗?您难道不觉得不写象自传这样的东西,至少是现在不写,不是更好一些吗?”这种说法对我有些影响。不过我的意图倒不在于写一部真正的自传。我只是想把自己体验真理的无数经历讲出来,因为我生平没有别的,只有这种体验,这个故事采取自传的形式倒是真的。然而只要这个故事的每一页所说的都是我的体验,采取什么形式的问题,我倒不在乎。我相信,或者至少这种信念使我感到得意,就是把所有这些体验的有关部分写出来,对读者不会是没有益处的。我在政治方面的体验现在不但印度都知道了,就是对于“文明的”世界,也多少知道一些了。这些体验对我倒没有多大价值,因此它们为我所挣得的“圣雄”的尊荣,价值就更小了。这个称号常常使我深深感到痛苦;而且我不记得有什么时候,它曾使我感到过得意。然而我当然愿意把我在精神上的体验说出来,这些体验只有我自己知道,而且我在政治方面进行工作所具有的那种力量无不得自这些体验。如果这些体验真正是属于精神上的,那么就没有什么值得自吹自擂的了。它们只能增加我的谦虚。我越是回想和回顾过去,我越发分明地感到自己不行。我所想要达到的——三十年来我所致力和争取达到的——就是自我实现,面对面看着上帝,达到“莫克萨”①。我为此目的而生,为此目的而行,而且孜孜以求其实现。凡是我所说的和所写的,以及我在政治方面的一切冒险,无一而不导向这同一目的;但是因为我一直相信,对一个人可能的事,对所有的人也是可能的,所以我的实验并不是关起门来而是公开进行的;而我并不认为这个事实降低了它们的精神价值。有些事情是只有一个人和他的造物主才知道的。这些当然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我所要说的体验不是属于这一类,不过它们是精神上的,或者不如说是道德上的,因为宗教的本质就是道德。①莫克萨(Moksha)意为脱离生与死的自由,最接近于“解脱”之意。只有那些属于宗教的、大人小孩都能理解的事情,才包括在这个故事里面。只要我能够以一种心平气和而谦虚的精神来讲这些体验,其他的很多体验者会找到他们进军的食粮。我还不敢说这些体验已经尽善尽美。我敢于宣称的只不过是象一个科学工作者那样,他虽然以极端的准确、远见和细致进行实验,却从来不敢宣称他的结论就是最后的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政治报告。编入《毛泽东选集》第3卷。,而对它们采取一种虚心的态度。我经历过深刻的自我反省,一再探求自己,并且检查和分析每一种心理状态。然而我还远远不敢宣称我的结论就是最后的,没有错误的。只有一样我敢于宣称,这也就是我所说的这一点。对我来说,它们是绝对正确的,而且暂时似乎是最后的。因为如果不然,我就不能根据它们采取行动,然而我所采取的每一个步骤都是根据它们加以接受,或者加以拒绝,从而据以行事。而且只要我的行动使我的理性和良心感到满足,那我就必须坚决地按照我原来的结论行事。如果我只是讨论一些学院式的原理,我当然不应该写自传。然而我的目的是说明这些原理的各种实践上的运用。我给我打算写的这些篇章起一个题目《我体验真理的故事》。这当然包括非暴力、独身生活和其他一些被认为与真理不同的行为的原则。然而对我来说,真理便是至高无上的原则,它包括无数其他的原则。这个真理不单单是指言论的真实,而且也指思想的真实,不只是我们所理解的相对真理,而是绝对的真理,永恒的原理,即上帝。关于上帝,有无数的定义,因为他的表现是多方面的。这些表现使我惊奇和敬畏,有一个时候还使我惶恐。然而我只把上帝当作真理来崇拜。我还没有找到他,但是我正在追求他。我为了达到这个愿望,宁肯牺牲我最珍贵的东西。即使所要求的牺牲就是我的生命,我希望我能够把它贡献出来。然而只要我还不能实现这个绝对真理,我就得坚持我所理解的相对真理。那个相对真理同时还必须是我的光辉,护身符和防护物,虽然这条道路象刀刃那么径直,狭窄而锐利,对我来说,它却是最便捷而轻易的。就连我所犯的喜马拉雅山般的错误,我以为似乎也很渺小,因为我已经严于此道。因为这条道路已使我免于悲愁,而我已按照我的灯光前行。我在前进的过程中常常隐约看见绝对真理,即上帝的一点光辉,而且只有他是真实的,其他一切都是不真实的信念,天天都在我心里成长。让那些愿意的人了解一下这种信念是怎样在我心里滋长的;如果能够,让他们分享我的实验,也分享我的信念。更进一步的信念一直在我心中成长:凡是对我是可能的事情,甚至对一个小孩也是可能的,而且我有充分的理由这样说。追求真理的工具既简单也困难。对于一个自高自大的人,它们似乎是完全不可能的,而对于一个无辜的儿童,却完全是可能的。追求真理的人应当比尘土还要谦虚。世界可以把尘土踏在它的脚下,但是追求真理的人必须谦虚到为尘土所践踏。只有这样,也只有到那时候,他才能够一瞥真理。至富和妙友①之间的对话极其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也充分地证明了这个问题。①至富(Vasishtha)和妙友(Vishvamitra)是印度史诗《罗摩衍那》中两个化敌为友的圣人。妙友属刹帝利,至富属婆罗门。有一次妙友想偷至富的神牛,引起激战,最后妙友伏罪,并承认至富的种姓高于自己的种姓,不再有所逾越。——译注。如果我在这几页里所写的任何事物使读者有骄傲的感觉,那末他就应当肯定我所追求的一定有什么错误,而我所瞥见的不过是海市蜃楼罢了。让成千成万象我这样的人毁灭吧,然而让真理盛行。千万不要让象我这样以毫厘之差判断错误的生命来降低真理的标准。我希望而且恳求不致有人把以下几章所发表的意见当作权威。这里所谈的一些体验可以当作是一种图解,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所好和能力参照它来进行试验。我相信如果只限于这个范围,这些图解就会是确实有帮助的;因为我既不打算掩饰也不打算少说一些应当说的任何丑事。我希望把我所有的错误完全都告诉读者。我的目的是要描写我在非暴力抵抗的科学中的体验,而不是要说我的为人多么好。对于我自己的判断,我将尽可能做到严格而又真切物的表面,无法把握事物的实在,唯有直觉才能把握生命之,因为我要别人也这样。根据这个标准来衡量我自己,我必须同首陀罗齐声高呼:哪里有一个坏人,象我这样邪恶而令人厌烦?我已抛弃我的造物主,我是一个没有信仰的人。因为我还离他那么遥远,这使我极感痛苦。我完全明白,他统治着我生命中每一次呼吸,而我是他的后代。我知道我所以离他那么遥远,是因为我还有不良的感情,可是我还不能完全摆脱这种感情。不过我得就此止住了。我只好在下一章开始这个真正的故事。姆·克·甘地1925年11月26日于沙巴玛第学院第一部 我体验真理的故事第一章家世甘地家族属于班尼亚种姓①,原先似乎是零售商人。然而,从我的祖父开始,他们已连续三代担任卡提亚华各邦的首相。我的祖父乌昙昌德·甘地,别名奥塔·甘地,想必是一个有原则的人。他因为某种政治纷扰被迫离开了波尔班达;他原是那个地方的帝万②。他避难于朱纳卡德,以左手向当地的纳华伯③致敬。有人问他为什么这样不恭,他回答说:“我的右手已经矢忠于波尔班达了。”①班尼亚(Bania)种姓是印度教徒第三个大种姓吠舍(Vaishya)的一支,原来的职业是务农或经商——译注。②帝万(Diwan),过去印度各王公土邦的首相——译注。③纳华伯(Nawab),印度莫卧儿王朝分封各地的军政长官,世袭职——译注。奥塔·甘地因丧妻而续弦。前妻遗子四人,继室生子二人。我在幼年的时候,从来没有感到、而且也不晓得奥塔·甘地这些儿子原来不是一个母亲生的。这六个兄弟当中,第五个名叫卡朗昌德·甘地,别名卡巴·甘地;第六个就是杜尔希达斯·甘地。他们两兄弟先后当过波尔班达的首相。卡巴·甘地就是我的父亲。他原是王府法庭的法官。现在这种法庭已经不存在了,然而在当年却是一个调处酋长及其族人之间的纠纷的极有势力的机构。他曾先后在拉奇科特和樊康纳当过一个时期的首相。他去世的时候领到拉奇科特的卹金。卡巴·甘地连续结婚四次,每次续弦都是因为前妻去世。他在头两次结婚中养了两个女儿。他最后的妻子普特丽白生了一女三男,我是当中最小的。我的父亲是一个忠勇侠义、慷慨大方、热爱宗族的人,只是性情有些急躁。就某种程度上说,他似乎有点纵情肉欲,因为他第四次结婚的时候,已经年过四十了。然而他却是一个廉洁的人,而且因为在家庭内外极为公正而闻名。他对于本邦忠心耿耿,这是人所共知的。有一次,有一个助理政治监督官①讲话侮辱了拉奇科特的王公,他立即挺身而出,维护他的主子,对那监督官加以诘责。监督官因此动怒,要求卡巴·甘地道歉。他自然不依,因此被羁留了好几个钟头。但是因为卡巴·甘地毫无屈从之意,那个监督官只好把他放了。①政治监督官(PoliticalAgent)是英国统治印度时代、驻印度英国总督派到印度较小土邦的官吏,实际上是该地的太上皇,连土邦王公也听命于他——译注。我的父亲向来没有发财致富的雄心,所以没有给我们留下多少产业。他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却很有经验。他最多只能说是读到古遮拉特文五年级的水平。他没有学过史地,然而他那丰富的实际经验使他有足够的能力解决最繁难的问题,并且能够管理成千成万的人。他没有受过多少宗教训练,可是他有那么一种宗教文化,这种文化是许多印度教徒因为经常到寺庙里去听人讲解经文而获得的。到了晚年,由于我们家里一个有学问的婆罗门朋友的诱导,他开始念起纪达经①来,而且每天祷告的时候,总要朗诵几段。我的母亲给我的突出印象是她的圣洁。她是一个深深信奉宗教的人;如果一日未作祷告,她就不想进食。到哈维立——毗湿奴神②庙去参拜,是她每日必行之事。就我的记忆所及,她从来不错过“查土摩”禁食期③。她有时许下最不易奉行的誓愿,但她始终是信守不逾。甚至有病的时候,她也没有借故失愿。记得有一次她正在履行“昌德罗衍那”④誓言的时候,她忽然病倒了,但她却不许病魔间断她禁食的誓愿。甚至连续禁食两三次,在她也不算什么。在四个月的禁食期中,每日只吃一顿,在她已习以为常了。她这还不满,有一次在“查土摩”禁食期间,她竟每隔两日绝食一天。还有一次,也是在四个月的禁食期间,她许愿不见太阳不进食。在那些日子里,我们做儿女的总是翘首企望天空,等候太阳一出现就报告我们的母亲。谁都知道,在雨季顶峰期间,太阳是不轻易露面的。我记得有好几天,我们发现太阳突然出现了,立即跑去告诉她。这时候她就跑出来亲自看一看,但是等她出来,那捉摸不定的太阳又隐没了,这样就剥夺了她进食的权利。她却心安理得地说:“不要紧,上帝不叫我今天吃饭。”于是她又进去重理家务了。①指《薄伽梵歌》,见本书第一部第十章第二十八页《薄伽梵歌》注——译注。②毗湿奴(Vaishnu)是印度教中唯一至尊的上帝,他的信徒戒杀生,所以是素食者,他们极重视爱和慈悲——译注。③查土摩(Chaturmas),意即四个月的一个时期。在这四个月的雨季中,许下绝食或半绝食的愿,即称为Chaturmas。这时期类似基督教的四旬斋节。④昌德罗衍那(Chandrayna),是一种绝食,每日的食量随月亮的盈亏而增减。我母亲有丰富的常识。国家大事,她都很熟悉,连宫廷里的贵夫人也很赏识她的才智。我在幼年的时候,常常有幸跟着她出去,我还记得她和本邦王公的寡母进行过多次生动的谈话。这就是我的父母,我是1869年10月2日在波尔班达——一名苏达玛普里出生的。我在波尔班达度过我的童年。我记得我也是在那里入学的。我经过好些困难才学会了乘法口诀。当时的情况,除了和别的孩子一起戏谑我们的教师以外,我几乎什么也想不起来了。这件事实充分说明,我的智力一定是迟钝的,记忆力也不好。第二章童年当我的父亲离开波尔班达到拉奇科特去做王府法庭的法官时,我大概已经有七岁了。我就在那里上了小学,现在我还清楚记得当时的情景,包括教过我的老师的姓名以及他们的其他特点。关于我在这里的学习情况,也象在波尔班达一样,几乎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想必我当时还是一个平庸的学生。后来我从这个小学转到郊外的另一所小学,而且一直读到中学,那时我已经十二岁了。在这个短时期中,就我的记忆所及,无论对师长或同学,我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谎话。我总是很害羞,常常避开别人,书本和功课是我的唯一伴侣。准时到校,一散学就跑回家——这就是我每天的习惯。我的确是跑回去的,因为我生怕和别人讲话,甚至害怕有人向我取笑。我在中学一年级考试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值得记述的事。有一个名叫齐尔斯先生的督学,到我们学校来视察。他要我们写五个字,借此测验我们是否写拼得正确。其中一个是“锅”字,我把这个字拼错了。教师用他的脚尖触我借以提示,可是我却体会不了他的用意。我不懂得他原来是要我去抄袭坐在我身边的一个学生石板上的写法,因为我以为教师站在那里是防止我们抄袭的。结果除我以外,别的学生每一个字都拼对了。只有我是愚蠢的。后来教师这样指责我,可是没有用。我是永远学不会“抄袭”的艺术的。然而这件事情丝毫没有减少我对教师的尊敬。我是生来看不见长者的缺点的。后来我知道他还有很多别的短处,可是我对他的尊敬始终如一。因为我已经学会了遵从长者的吩咐,而不计较他们的行为。这个时期还有两件事情我不会忘记。我平常并不喜欢阅读课外读物。每天的功课我总得做完,因为我不愿意受教师的诘问,更不愿意欺骗他。所以功课我总得要做,但时常心不在焉。因此既然作业不能完全做完,自然不存在什么课外阅读的问题了。可是有一次我看见父亲买来的一本书,是有关斯罗梵纳孝顺双亲的一个剧本。我读得津津有味。这时我们家里来了几个巡回演皮影戏的人。他们所演的影戏当中,有一个场面是斯罗梵纳用带子背着双目失明的父母去朝圣的情景。这本书和这种景象在我的心里留下了不可抹灭的印象。“这就是你应当效法的榜样”,我这样告诫自己。斯罗梵纳死去的时候,他的父母悲痛哀号的情景,至今我记忆犹新。这一段哀歌深深地感动了我,我曾用父亲买给我的手风琴演奏过这一段哀歌。还有一件类似的事情和另一出戏有关。就在这个时候,我得到了父亲的允许去看某剧团演出的一出戏,叫做“哈立斯昌德罗”,把我迷住了。这出戏我是百看不厌的。可是我究竟有多少机会再去看呢?它老追随着我的心思,我独自扮演哈立斯昌德罗也不知有多少次了。我自己日夜自问:“为什么做人不应当象哈立斯昌德罗那么诚实呢?”我要象他那样服从真理,为了真理可以经受一切考验——这就是我受到鼓舞的一个思想。我当时完全相信哈立斯昌德罗的故事是真的。我一想起这个故事,就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根据我现有的常识判断,哈立斯昌德罗大概不是一个历史人物。但无论如何,我以为哈立斯昌德罗和斯罗梵纳都是活生生的现实,我相信如果今天我重读这两个剧本,我一定会象从前一样受到感动。第三章童婚我很希望最好不写这一章,我知道在这个叙述中我得咽下许多痛心的眼泪。不过如果我自命为真理的崇拜者,就不能回避这一段经历。这是我沉痛的责任,我得在这里记述我在十三岁就结婚的事情。今天我看到我所照料的、和我当年年岁相仿的孩子们,不禁想到我自己的婚姻,我为自己悲伤,为他们没有遭到我的命运而庆幸。象我这样荒唐的早婚,我看不出有什么道德的论据说得过去。请读者不要误会,我是结婚而不是订婚。因为在卡提亚华,订婚和结婚是两种不同的礼仪。订婚是男女双方的父母预先应许的婚约,并不是不可解除的。男的死了,女的用不着守寡。这完全是父母之间的一种协议,和做儿女的没有什么关系,有时连本人也不知道。我自己似乎就订过三次婚,虽然我自己也不晓得。我听说挑选给我的两个女孩子都先后死了,因此我猜想我是订过三次婚。我还模糊记得,我第三次订婚是在七岁的时候。不过我已记不清是不是有人通知过我这件事情。我在这一章里要谈的是我结婚的经过,这一点我倒是记得极为清楚。我们兄弟三个,大哥早就成亲了。我们的家长决定叫比我大两三岁的二哥,还有一个大概比我大一岁的堂哥和我自己三人同时结婚。他们这样做并不是为我们的幸福着想,更不是出于我们的愿望,而纯粹是为了他们自己的方便和节省。印度教徒结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为了一场婚姻,男女双方的父母常常为之倾家荡产。他们浪费金钱,浪费时间。为了购置衣饰、备办酒席,往往要花费几个月的时光。酒席还要互相竞争,看看谁家的样数多而出色。做妇女的,不管她们是否长于歌唱,总要引吭高歌,甚至因此得病,大嚷大叫打搅邻居。而邻居们对于这些喧腾噪闹和残羹剩菜的烦扰,总是处之泰然,因为他们晓得总有一天他们也将有这么一场。我们的家长懂得这些事体的麻烦,所以想要一气呵成,既省又好。因为一次花钱,就算弄得铺张一些,总比三次开销合算。我的父亲和叔叔年纪都很大了,我们又是最小的孩子,大概他们希望在未死以前,能够得到这最后一次婚事的快慰。由于这一切考虑,他们就作了这个三婚并举的决定,于是正如我前面所说的,早几个月就忙着备办起来了。就是由于忙着这些事情,我们才警觉到即将光临的事件。我想当时我不过以为结婚无非是穿好衣服,敲锣打鼓,迎接新娘,丰盛的酒席并得到一个陌生的女孩子共同游玩,如此而已。性的欲望是后来才有的。为了遮羞,我想除了值得记述的若干情节,别的我就不谈了。这些,以后再说。而且这些情节和我写这个故事的中心思想并没有多大关系。就这样二哥和我从拉奇科特被送回波尔班达。最后演出以前的准备工作还有一些有趣的事——例如在我们周身涂抹姜黄膏——然而我必须从略不赘了。我的父亲是个帝万,但无论如何是一个奴仆,由于他博得本邦王公的信任,更加显得如此。王公直到最后一刻才肯让我的父亲离开,给我父亲派了几辆专用的马车,这样可以节省两天的路程。然而命运另外作了安排。从拉奇科特到波尔班达有120英里,坐马车要走五天。我的父亲三天就赶到了,但在最后一程竟把车子赶翻了,他因此受了重伤。他回到家里的时候,已是遍体包扎着纱布。父亲和我们的兴趣虽然已经减了大半,可是婚礼还得举行。因为婚期怎么可以改变呢?然而由于沉溺于婚礼的稚气的逸乐,我竟忘记了父亲的伤痛。我对父母是孝敬的,但是我耽溺于肉欲的程度并不亚于我对父母的孝敬。我还不懂得孝敬父母应当牺牲一切幸福和快乐。于是,象是惩罚我耽于逸乐似的,发生了一件使我遗痛终生的事情,这事情我以后还要谈到。尼斯古兰纳歌中有一个句子说:“绝欲而不清心,终难持之有素。”我一唱起这只歌,或者听见别人在歌唱,便使我想起这件令人痛心的丑事,内心充满了惭愧。我父亲虽然受伤,却还勉力参加了全部婚礼。直到今天回想起来,我还清楚地记得他在婚礼的每一个细节的过程中所坐的位置。当时我做梦也没有想到有一天我竟会严格地批评他使我在幼年的时候结婚。我觉得那一天每件事情都安排得恰当而令人愉快。自然我自己当时也是想要结婚的。正因为我的父亲那天的一举一动无可厚非,那些事情回想起来仍然是新颖的。时至今日,我还能画出我们当时怎样坐在婚礼台上,怎样和新娘同行“七步”礼①,作为新婚夫妻,我们怎样把合欢糖②送到彼此的咀里,而此后我们又是怎样同居的。还有,那新婚之夜!两个无知的孩子,就这么不知不觉地把自己投身于人生的大海里。我的嫂嫂曾经充分地将初夜应有的知识传授给我。我不知道是不是也有人教过我的妻子。我从来没有问过她,现在也不愿意过问了。读者一定认为我们当时非常紧张,不敢面对面。我们的确很难为情。我怎样和她交谈呢?谈什么好呢?嫂嫂教给我的,似乎还不足以使我得到多少的帮助。事实上,象这样的事情是用不着有人指点的。前人所遗留给我们的印象足以使一切传授成为多余了。我们彼此逐渐了解起来,而且可以在一起随意交谈。我们是同年,但我不久便行使丈夫的权威。①“七步”礼(Saptapadi)是印度教徒新娘和新郎行七步的一种仪式,仪式进行时,彼此承应互守贞节和敬爱,从此他们的婚姻成为百年不变的结合。②合欢糖(Kansar)是由小麦做的一种糖果,于婚礼完成以后由夫妇分食。第四章做起丈夫来了大约在我结婚的时候,常常发行出版一些价值一个派斯或一个派①(现在我记不得究竟是多少了)的小册子,谈论夫妻之爱、节约、童婚和其他类似的问题。每当我看到这种小册子,我总是从头至尾细细研读,当时我已养成一种忘我所恶、行我所好的习惯。这些小册子所谈论的把终生忠于妻子看成是做丈夫的责任,永远铭刻在我的心上。况且,我秉性就有追求真理的热情,因此就不存在欺骗她的问题。再说那时候年纪还小,不忠于她的机会很少。①印度旧币制:一卢比(Rupee)等于十六安那(Anna),一安那等于四派斯(pice),一派斯等于三派(pie);现已改为十进制——译注。然而忠实的教训也有其不良的影响。我对自己说:“如果我必须对妻子忠实,她也必须忠实于我。”这种想法使我成为一个嫉妒的丈夫。她所遵循的义务轻易地成为我要求她忠实的权利,要做到这一点,我就必须十分留心我的权利。我绝对没有什么理由怀疑我的妻子的贞节,然而嫉妒并不需要什么理由。我必须永远监视她的行动,因此非经我许可,不得随意动弹。这就撒下了我们之间老是吵架的种子。这种限制当然是形同囚禁。何况嘉斯杜白又不是一个忍受这种做法的女子。她决意随时要到她爱去的地方,我越是限制得紧,她越发自由行动,从而使我更加苦恼。彼此不讲话就这样成为我们这一对童婚者当时的状况。现在我明白,嘉斯杜白当时不顾我的限制而随意行动,原是无可非议的。一个无辜的女子怎能忍受不许去参拜神庙或探望朋友的限制?如果我有权利限制她,难道她就没有同样的权利来限制我吗?这一切今天对我倒是清楚了。然而当时我得执行身为丈夫的权威!不过,请读者不要误会,以为我们的生活是痛苦不堪的。我所以这么苛刻,完全是出于爱情。我要叫我的妻子成为一个理想的妻子。我的野心是要她过一种纯洁的生活,学我之所知,使她的生活与思想和我的一致。我不晓得嘉斯杜白是否也有此雄心。她是一个文盲。她秉性纯朴、自立、耐劳,而且至少对我是沉默寡言的。她对自己的无知并没有不安之情,我不记得我孜孜不倦于学习是否刺激过她也想和我同样的好学。因此我想,我的雄心是单方面的。我的爱情完全集中在一个女人身上,我要它有所报答。然而即使得不到报答,也不至于是痛苦不堪的,因为至少有一方具有热烈的爱情。我得承认我非常喜欢她。甚至在学校里,我也老是想她,夜的降临以及随之而来的会面,一直纠缠着我。分离是不可忍受的。我常常和她闲谈,弄得她深夜还不能入睡。在这种贪婪的爱情之中,如果在我身上不是有一种火热的责任感,那我不是成为病魔的牺牲而夭折,就是陷入不胜其负的生活中去。然而被指定的作业每天早晨都得完成,而我又不能对任何人撒谎。就是这最后的一点拯救了我,不然我不知坠入多少陷阱了。我已说过,嘉斯杜白是个文盲。我很想教她识字,可是性爱没有给我留下时间。因为教书必须在违反她的意愿的情况下进行,而且只能在夜间。在长辈面前,我不敢和她在一起,更不要说和她讲话了。当时,就某种程度说,甚至于今天,卡提亚华还有其独特的、毫无用处而又野蛮的深闺制度。可见当时的环境是不好的。所以我必须承认,当我们年青的时候,我虽然努力教导嘉斯杜白,大部分却是不成功的。而当我从性爱的酣梦中醒悟过来时,我却已经投身于公众生活,留给我的空余时间就更少了。后来我虽然想请家庭教师教她,却也同样失败了。结果,现在嘉斯杜白连一封简单的信写起来都很吃力,只认得几个简单的古遮拉特字。我敢断言,我对她的爱如果绝对不沾染色情的话,她今天一定是个很有学问的夫人;因为那样我就可以克制她不爱学习的习气。现在我懂得,为了纯粹的爱情,没有不可能的事。我说过有一种情况多少把我从性爱的灾难中拯救出来了。还有一件事情也值得提一提。无数的事例使我确信:上帝终将拯救动机纯良的人。印度教社会虽然有童婚的残酷习俗,却还有另一种风俗,就某种程度上说,减少了童婚的罪恶。做父母的不答应年青的夫妇长久生活在一起,童妇大半的时间消磨在娘家。我们的情况也是如此。这就是说,我们婚后的头五年(从13岁到18岁),我们在一起生活总共不过三年。我们很难得在一起消磨半年的时光,她的父母便把她叫回去了当时她娘家的这种叫唤是非常不受欢迎的,然而这却挽救了我们俩。我十八岁那年,便到英国去了,这等于一次长期而健康的别离。就是从英国回来以后,我们也很少在一起住上半年,因为我得奔走于拉奇科特和孟买之间。跟着便是来自南非的召唤,那时我已相当自如地摆脱性爱的纠缠了。第五章上中学我已经说过,我结婚的时候是一个中学生。我们三兄弟都在一个学校读书。大哥的班次最高,和我同时结婚的二哥只比我高一班。我们两人因为结婚耽搁了一年;二哥所受的影响更坏,他竟因此辍学了。天知道有多少青年遭受了和他一样的厄运。只有在我们当前的印度教社会里,才有读书和结婚并行的现象。婚后我仍然继续念书。学校里的人并没有把我当傻子看待,我总是很得师长们的宠爱。学校当局每年都给我的父母寄来我的成绩单和操行单;我从来没有得过坏评。事实上我在第二年考试以后还得过奖,到了第五和第六年级,则分别得到了四个卢比和十个卢比的奖学金。我所以取得这些成绩,与其说是由于我的用功,不如说是由于我的运气。因为奖学金并不是为所有的人而设的,而是保留给卡提亚华的索拉兹地区的优等学生;而当时在四、五十个学生的一个班里,来自索拉兹的孩子不会有多少。就我自己所记得的,我对自己的才能并不怎么自豪。我在得到奖品和奖学金时,常常是很惊讶的。然而我对于自己的操行,却是小心维护、惟恐不周。只要一点小小的过失,便会使我流泪。当我应当受到、或者老师认为我应当受到责备的时候,我是受不了的。我记得有一次我受到了体罚。受罚我倒不怎么在意,我所难过的是别人以为我是罪有应得。我伤心地哭了起来。那时我还在一年级或二年级。我在七年级的时候,又发生了另一件这样的事。当时的校长是度罗伯济·叶杜吉·齐米。他很受学生欢迎,因为他严于纪律,而且教导有方。他把体育和棒球的课程都列为高年级男生的必修科。这两样我都不喜欢。在它们被订为必修科以前,我从来没有参加过什么运动,不管是棒球还是足球。我对运动抱着规避态度的原因之一是害羞,现在我知道这是错误。同时我有一种错误的观念,以为运动和教育没有什么关系。现在我才懂得体力的训练和智力的训练在课程内应受同样的重视。不过话说回来,我虽然不大参加运动,我的身体却不见得衰弱。因为我从书本上得知露天作长时间散步的好处,我喜欢这种意见,并且养成了步行的习惯,至今不衰。由于这种散步,使我具有相当强健的体格。我所以不爱好运动是因为我热切希望看护我的父亲。每天散学以后,我便赶快回家去侍候他老人家。运动成为必修课程,正好直接妨碍了我服侍父亲的工作。我请求齐米先生免除我的体育课程,以便我有时间侍候我的父亲。然而他竟置之不理。碰巧有一个星期六,上午上课完了,但在下午四点钟的时候,我却得从家里赶回学校去上体育。我没有表,而那天又是阴天,我把时间弄错了,赶到学校的时候,学生们全都走了。第二天齐米先生检查点名簿,发现我曾缺席,便来问我旷课的原因,我只好据实以告。他不相信我的话,罚我交纳一个或两个安那(现在我不记得是多少了)。我竟然被人说成撒谎!这使我极为伤心。我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无辜呢?我想没有办法。我因极端痛苦而大哭起来。我从此便晓得:一个诚实的人也必须是一个谨慎的人。我在学校犯疏忽的错误,这是第一遭,也是最后一次。我还依稀记得罚款最后是被撤销了。免除运动的事当然获准了,因为我父亲亲自写了一封信给校长,说他需要我在散学以后回家。虽然没有因为忽视运动而吃亏,可是因为在别的方面忽视了,直到现在还受罚。我不知道从那里得到这么一个观念,认为书法并不是教育的必需部分,这种观念一直到我去英国的时候还保持着。后来,特别是在南非的时候,我看见当地的律师和生长在那里并在那里受教育的青年所写的字体都很秀丽,自己感到惭愧,并且悔恨自己的疏忽。我认为字写得不好应该被当作是教育不完善的一种迹象。以后我曾力图改善我的书法,可是已经太迟了。我永远不能弥补年青时候的疏忽。希望每一个青年男女从我的事例中吸取教训,应该懂得好的书法乃是教育的必需部分。现在我有这样的意见:小孩子在学写字以前,应该首先教他画画。应该让小孩子看图识字,如同观察不同的事物如花、鸟等等,等他学会了画东西再教他学写字。这样他就会写得一手好字。我在学校时还有两件事值得记述。我因为结婚耽误了一年学业,老师为了弥补我这种损失,让我跳了一班——通常只有勤奋的学生才能得到这种优待。因此我在三年级只念了六个月,期考以后便跳到四年级,跟着便放暑假了。四年级以后,大部分的课程都用英文讲授。我发觉自己如坠入五里雾中。几何是一门新的功课,我觉得相当吃力,用英文讲授,就使我更感困难了。教员讲得很好,可是我却听不懂。我常常失掉信心,想要回到三年级去,因为感觉把两年的课程并为一年,未免野心太大了。然而这样做不但自己丢脸,老师的面子也过不去;因为他看到我还勤奋好学,才推荐我越级。这种怕双方都失面子的思想使我坚持下去。后来,由于我的努力,学到欧氏几何第十三定理的时候,我忽然感到一切都很容易。一种课程,如果只要求单纯运用一个人的推理能力,就不是很难的课程。从此以后我便觉得几何是一门容易而有趣的功课了。梵文就比较困难了。几何是不凭记忆力的,但梵文却是处处需要死记。这门功课也是从四年级开始,我一进入六年级,便有点灰心了。教员是一个严厉的人,我认为他是在强迫学生念书。教梵文和波斯文的先生颇有一种互相竞争的味道。教波斯文的先生比较温和。学生们常常互相议论说波斯文非常容易,说波斯文教员很好,很能体谅学生。有一天,我因怕难,就跑到波斯文班上去听课。梵文老师很难过,把我叫到他的身边说:“难道你忘了自己是毗湿奴信徒父亲的儿子了吗?怎么连自己的宗教的文字都不学了吗?如果你有什么困难,为什么不来找我?我要尽力把你们的梵文教好。只要你继续读下去,你就会发现其中有无穷的趣味。你不要灰心,还是回到梵文班上来吧。”他这种亲切的态度使我惭愧。我不能不尊重老师的关怀。时至今日,我一想起克立斯纳商卡·潘提亚,感激之情便油然而生。因为当时我如果没有学会那一点点梵文,我便很难有研读经典的兴趣。事实上,我还深深懊悔当时未能获得更加透彻的梵文知识,因为我从此认为每一个印度教徒的男女青年,都应当好好学习梵文。现在我的意见是:在印度所有高等教育的课程里,除了当地的语文之外,都应当有印地文、梵文、波斯文、阿拉伯文和英文。大家不必要为这许多语文课程所吓倒,我相信,如果我们的教育更加系统化,而孩子们又卸下了以外国语文为进修的媒介,学这些语文就不至于成为一种令人厌倦的任务,反而感觉有无穷的乐趣。学会了一种科学的语文知识,就会使得其他语文的知识学起来比较容易了。事实上,印地文、古遮拉特文和梵文可以算是一种语文,而波斯文和阿拉伯文也算是一种。波斯文虽然属于雅利安语系,而阿拉伯文则属于闪语系,两者之间还是有一种密切的关系,因为这两种语文都自以为是起源于伊斯兰教。我认为乌尔都文并不是一种独立的语文,因为它采用了印地文的文法,大部分的语汇则取自波斯文和阿拉伯文;谁要学好乌尔都文,就必须学会波斯文和阿拉伯文,正如学好古遮拉特文、印地文、孟加拉文或马拉提文,必须学会梵文,是一个道理。第六章一个悲剧(上)我在中学时代,在不同的时间里,有两个人可以算得上是我少数的几个朋友当中比较知己的。我和其中一人的友谊,并不长久;不是我抛弃他,是因为我结交了另外一个朋友以后,他就不同我往来了。我和这第二个朋友的关系是我一生中的一个悲剧。这种友谊为时甚久。我是在一种革新者的精神中和他结成这种友谊的。这个同伴本来是我哥哥的朋友。他们是同班同学。我知道他的缺点,但我却把他当作一个忠实的朋友看待。我的母亲,我的大哥和我的妻子都警告我,说我交上了一个坏朋友。为了保持做丈夫的尊严,妻子的警告我不听,但我却不敢把母亲和大哥的意见置之度外。然而我却为那个朋友辩护,对他们说:“我知道他的确象你们所说的,有缺点,可是他也有你们所不晓得的优点。他不会把我带坏,因为我和他交朋友正是为了改造他。如果他能改正,我相信他一定是一个有为的人。请你们不必为我担心。”我想我的话并没有使他们满意,但他们却接受了我的解释,不再过问了。后来我才晓得我的想法错了。一个革新者不应和他所要改造的朋友保持过于亲密的关系。真正的友谊是精神上的一致,这是人间少有的事情。只有气味相投的友谊,才是有价值而持久的。朋友是彼此互相影响的,所以在交谊中几乎没有改造朋友的余地。我以为一切排他性的亲密的关系都应当避免,因为人容易接受坏的影响,却不容易接受好的东西。而且凡是要和上帝做朋友的,必须孤独,不然就得和全世界的人为友。我的见解也许是错误的,然而我想要启发亲密友谊的企图算是失败了。当我初次遇到这个朋友的时候,拉奇科特正浸沉在一种“改革”的热潮中。他告诉我说,我们的许多教员背地里吃肉喝酒。他还举出拉奇科特许多有名的人,也是同属一伙,而且其中还有一些中学生。我既惊讶而又难过。我请他将这些事情的原委告诉我。他解释说:“我们是一个孱弱的民族,因为我们不吃肉。英国人所以能够统治我们,就因为他们吃肉。你知道我的身体很强壮,我也跑得很快,这也是因为我是一个肉食者。吃荤的人不会长血瘤,有时即使偶然长上了,也好得快。我们的老师和其他知名人士并不是傻子,他们所以吃肉是因为他们知道吃肉的好处。你也应当这样做。试试看,不要紧。你不妨试一试,看看效果怎样。”他为肉食宣扬的这些话,并不是一次说出来的。这是我的朋友随时想要说服我的长谈中雄辩的精辟之处。我哥哥已经坠入彀中,因此他就支持我的朋友的论据。我同我的哥哥和那位朋友比较起来,身体的确衰弱得多。他们都比我结实、强壮、勇敢。这个朋友的技能把我迷住了。他能作异常迅速的长跑,并且擅长跳高和跳远。加在他身上的体罚,无论多重,他都不在乎。他常常向我表演他的技能,正如一个人当看见别人具有自己所没有的才能时,常常为之神往一样,我也为这个朋友的技能所迷惑。这使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欲望,想赶上他。我几乎既不能跳也不能跑。我为什么不应当象他那么强壮呢?而且我是一个胆怯的人:我怕贼,怕鬼,怕蛇;这种恐惧常在我的心中萦扰着。夜里我不敢到室外走动。黑暗对于我是一种恐怖。我几乎不能在黑暗里睡眠,因为我恐怕这一边来鬼,那一边来贼,另一边又来蛇。因此,如果屋里没有灯光,我就不能入睡。我怎么能够把这些恐惧告诉睡在我身边的妻子呢?那时候她已经不是小孩了,是一个青年了。我知道她比我胆子大,我也自感惭愧。她不怕蛇和鬼,什么黑暗的地方都敢去。我的朋友抓住了我这一切弱点。他告诉我,他能用手抓住活蛇,不怕贼也不相信鬼。而所有这些,自然是由于吃肉的结果。在我同学里面流行着古遮拉特诗人纳玛德的一首打油诗。这首打油诗是这样的:英人雄纠纠,印人何其小;肉食者治人,颀昂寓奇妙。我受了这一切的影响,终于屈服了。这时候我才渐渐相信吃肉是好的,以为它能使我身强力壮,胆识过人;以为如果全国一致肉食,便可将英国人打倒。于是我们便选定了一天,开始我的体验。这件事必须秘密进行。我们甘地这一族都是毗湿奴信徒。我的父母更是笃信所宗。他们经常到哈维立神庙去参拜。我们家族有自己的神廟,古遮拉特盛行耆那教①,其影响随时随地都可以感觉到。古遮拉特的耆那教和毗湿奴信徒反对和厌恶肉食的情况,是印度的任何地方或印度以外地方所没有的。我就是在这种传统中生长的,而且我极端孝顺我的父母。我知道他们一旦获悉我破戒吃肉,他们就会吓坏。况且,我之热爱真理使我极为谨慎。当时我并不是不知道,如果我吃起肉来,就等于欺骗了父母。然而我的心思却倾向于“革新”事业。我并不是要顺从口腹之欲,我并没有想到肉食有什么特殊的好滋味。我只是希望我自己和我的同胞得以强壮勇敢,这样就可以打倒英国人,使印度获得自由。“自治”这个字,我还没有听说过。但我已经明白自由的意义。我之热中于“革新”蒙蔽了自己。而且既然是秘密进行,我自己说服自己:仅仅把所做的事隐瞒着父母,并不能算是违背真理。①耆那教(Jainism)旧译景教,在印度的创立,几乎与佛教同时。它提倡刻苦牺牲,除去物欲,自救而不为世俗所累。它有五个信条:一宜真言,二尚清贫,三不杀生,四不偷窃,五守贞洁。所以耆那教的教义和佛教、印度教都有共同之处——译注。第七章一个悲剧(下)这一天终于到了。我当时的心情是很难充分描述的。我一方面抱着“革新”的热望和好寄的心理,另一方面却又因为象窃贼一样地干着这不可告人的勾当而感到羞愧。这两种心情那一种占优势,连我自己都分辨不了。我们到河边去找一个偏僻的地方,在那里我生平第一次看见了肉。我们还带了从面包店买来的面包。这两样东西我都吃不出什么味道来。那天的山羊肉粗糙得象牛皮一样,简直无法下咽。我实在受不了,不得不抛下走开了。那天晚上我很难过,作了一夜的恶梦。每一次快要睡着的时候,总觉得好象有一只活山羊在我的肚子里苦苦地哀叫,使我懊悔地惊跳起来。然而我又安慰我自己说,肉食是一种责任,于是又觉得泰然心安了。我的朋友是不肯轻易罢休的。现在他为我预备了许多荤菜,看起来真是色香俱全。至于我们聚餐的地方,已经不再是河边的僻处了,而是在一栋政府宾馆的餐厅里,桌子椅子应有尽有,是我的朋友和那里的大厨师特别布置的。这种诱惑果然生效了。我不再厌恶洋面包了,我也不再为山羊而有所悯,而且变得好吃荤菜,虽然并不特别喜欢吃肉。这样继续了大约一年之久。但是统共也不过吃了五、六次荤菜席,因为政府宾馆并不是天天开放的,经常备办那么多贵重而美味的荤菜,显然也有困难。我没有钱来支付这种“革新”,所以每次都是我的朋友出钱。至于他的钱是哪儿来的,我就不得而知了。可是他总是弄到钱,因为他决心使我成为一个肉食者。然而他的能力终归有限,因为后来这种饮宴就越来越少,中间的间隔也越来越长了。我每一次前赴这种秘密酒宴的时候,就不在家里吃饭了。我的母亲自然要叫我吃饭,而且问我为什么不想吃饭。我总是对她说:“我有点消化不良,今天我没有胃口。”这样的托词,使我很不安;我知道我在撒谎,而且是在向母亲撒谎。我也知道如果我的父母晓得我已经变成一个肉食者,他们会深深悲痛。这些思想使我内心极感忧闷。因此我对自己说:“吃肉虽然是必要的,在国内进行饮食‘改革’也是必要的,可是欺骗父母、向父母撒谎比不吃肉更坏。所以当他们还活着的时候,决不能再吃肉了。等到他们去世以后,我就可以自由了,那时我便可以公开吃肉,但是在这以前,我应当克制自己。”我把这个决定通知了我的朋友,从此我没有再吃肉。我的父母一直不知道他有两个儿子一度成为肉食者。我之所以戒绝肉食,是因为我有一种纯洁的愿望,即不向父母说谎。可是我并没有和那位朋友断绝往来。我想要改造他的热望已经证明对我是一种祸害,可是当时我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个事实。这位朋友几乎使我做出不忠于我的妻子的事情来,可是幸免了。他有一次把我带到一个妓院去。他把应有的知识都告诉了我。一切都已预先安排停当了,连账都已经付清了。我进入罪恶之窟,幸亏上帝以他无限的慈悲保护了我。在这罪恶之窟,我几乎是瞠目结舌,不知所措。我在那个女人的床上,坐在她身边,可是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当然忍受不了,把我赶出屋门,并加以辱骂。我当时感到大丈夫的气概象是受到了伤害,惭愧得无地自容。然而我永远感谢上帝拯救了我。回顾我这一生,曾有四次类似的事件,我之得救,与其说是出于我个人的力量,不如说多半是由于我的幸运。从严格的伦理观点来说,所有这些事情都可以看作是道德上的堕落;因为这是肉欲的暴露,和已成事实同样的坏。但是从世俗的观点来说,一个人如果在肉体上没有犯罪,便算是已经得救了。我自己所指的得救,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人有时逃避了罪恶,好象天意为他和他周围的人作了安排。人们一旦醒悟过来,就会为自己的幸免而感谢上帝的慈悲。因为我们知道,一个人有时无论怎样抗拒诱惑,终不免堕落;我们也知道,有时他要犯罪,而上帝却加以干涉而且把他拯救出来。这一切究竟为什么,一个人究竟有多大的自由,他受环境支配的程度究竟有多大,自由意志究竟有多大作用,命运究竟有无影响——这一切都是疑团,而且永远是疑团。不过还是让我把这个故事说下去吧。甚至连这件事还不能使我认清这个朋友的恶劣。我因此还有许多可痛的经历,直到我看见他所做的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不道德的行为,我才恍然大悟。关于这些事,我以后再按次序讲。可是有一件事,我得在这里提一提,因为它是在这个时期发生的。我和我的妻子发生一些误会的原因之一,无疑地是因为这个朋友的缘故。我是一个既专一而又妒忌的丈夫,这个朋友便火上加油,煽起我对于妻子的怀疑。我从来不怀疑他的话是否可靠,常常根据他的闲话粗暴地折磨我的妻子,现在回想起来,自己都觉得永难宽恕自己。大概只有信奉印度教的妻子才能忍受这种折磨,所以我常想:女子是容忍的化身。做仆人如果无缘无故受了怀疑,可以离职不干;做儿子的如果遇到同样的情形,可以和父亲分居;做朋友的可以绝交。然而做妻子的,即使她怀疑自己的丈夫,也只能安于缄默;可是如果做丈夫的怀疑了她,那她就完了。她能上哪儿去呢?一个信奉印度教的妻子,不能向法庭请求离婚;法律不能伸雪·她·的冤屈。我一度把我的妻子逼得走投无路,这是我永难忘怀或饶恕自己的。怀疑的毒瘤,直到我完全了解“非暴力”①的意义,才得以根除。这时我才看见了“节欲”②的光辉,才懂得妻子不是丈夫的奴隶,而是他的伴侣、他的助手,是他的一切忧愁和欢乐的共享者。她可以选择自己所要走的道路,如同她的丈夫一样。现在每当我想起那些充满疑惑和猜忌的黑暗日子,我便痛恨自己的愚罔、荒淫和残忍,并为我盲目轻信朋友而感到悲痛。①梵文为Ahimsa,意即不杀生、非暴力。②梵文为Brahmacharya,照字面解,即引人到上帝那里的行为。通常的意义为自制,特别指节欲而言。第八章偷窃和赎罪我在这个肉食时期以及在这之前的若干时候——大概是在结婚前后,还有其他一些错误,应当说一说。有一个亲戚和我都染上了抽烟的嗜好。我们抽烟不是因为它有什么好处,也不是喜欢香烟的味道,我们只觉得香云吐雾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我的叔叔有这个嗜好,我们看见他抽烟,便想学他的榜样。可是我们没有钱买烟,所以我们便把叔叔抛弃的烟头偷偷地拣起来抽。不过,烟头并不是常常有的,而且也没有多少烟好抽。所以我们便开始偷窃佣人的零用钱,拿去买印度土烟卷。可是问题在于:买来的香烟搁到哪里才好。我们当然不能在长辈面前抽烟。这样偷钱买烟的事,继续了几个星期。同时我们听说,有一种植物的梗,里面有许多小孔,可以当烟吸,所以我们又开始抽这种烟了。然而这些事还远远不能使我们满足。我们开始感觉不自由的难过。没有长辈的许可就不能做任何事,这使我们无法忍受。最后,我们觉得非常厌烦,便决定去自杀!然而怎样才能自杀呢?我们从哪里可以得到毒药呢?我们听说闹阳花子是一种有效的毒药。我们便到丛林中去寻找,果然找到了这个花子。我们以为晚上行事最适宜。我们到克达济神庙里去,把酥油放在神灯上,到神坛参拜一下,便要找一个僻静的角落去自杀。然而我们的勇气消沉下去了。如果我们一下子死不了,怎么办?自杀究竟有什么好处?缺少一点自由,为什么将就不了?虽然,我们还是吞下了两三粒花子。我们不敢多吃,我们俩都有点怕死,于是决定到罗摩吉神庙去镇静一番,摈除自杀之念。我这才懂得:萌自杀之念易,而行之则难。而且从此,我一听见人家嚷着要自杀,很少动心或根本无动于衷。自杀的念头终于把我们两人抽烟头和偷佣人的零钱去买烟的坏习惯革除了。自从我长大成人以后,我再也没有抽烟的要求了。我总以为抽烟是野蛮的,肮脏的,有害的。我一直不懂世界上为什么还有这么一种抽烟的狂热。我最不能忍受坐在一节全车人都抽烟的车厢里去旅行,我受不了那种气氛。然而比这种偷窃更严重的却是我在不久以后所犯的一次。我偷零用钱在十二、三岁——可能更小的时候。我在十五岁的时候,又犯过一次偷窃。这一次我是从我那位吃肉的哥哥的手镯上偷了一小点金子。他那时欠了一笔大约二十五个卢比的债。他手上的一只镯子是纯金的,弄下一小块并不困难。金子真的弄下来了,债也还清了。然而这一次我实在受不了,我立志不再偷窃。我还决心向父亲坦白,可是我不敢和他面谈。我并不是怕挨打。不,我记得他从来没有打过我们,我害怕这件事要使他痛苦。不过我觉得必须冒一冒险;我以为没有坦白的承认,就不能做底悔改。最后,我决定写一张悔过书交给我父亲,然后恳求他的饶恕。我写了一张字条,并且亲自交给了他。我在这张字条上不仅承认了我的罪状,而且请求给予适当的处分,末了我还要求他不要因为我的过错而自责。我还发誓以后永远不再偷窃。我双手颤抖地把悔过书递给我父亲。当时他正害着瘘病,困于病场。他的床只是一块光木板。我把字条交给他以后,便坐在他对面。他读完以后,晶莹的泪珠流满了他的双颊,连那张纸都弄湿了。他闭上双眼沉思了一会儿,于是把纸条撕毁了。他看着悔过书的时候是坐着的,后来他又躺下了。我看见他内心痛苦的样子,也情不自禁地哭了起来。如果我是一个画家,今天我还能把当时的整个情景画下来。它在我的记忆中仍然非常生动。那些出于慈爱的珍珠般的眼泪,涤净了我的心怀,并且洗掉了我的罪恶。只有经历过这种爱的人,才能体会什么叫做爱。正如圣诗所说的:只有受过爱之箭伤的人,才晓得爱的力量。对于我,这是“非暴力”的一堂实物课。当时我以为这不过是一种父爱,今天我才懂得这是纯粹的“非暴力”。当这种“非暴力”包括一切的时候,所有的东西都起了变化。它的力量是无限的。这种至高无尚的饶恕,对我父亲来说,并不是生性如此的。我以为他一定会生气,斥责,并自击其额。然而他却是那么异常的平静,我相信这是因为我坦白悔过的缘故。坦白悔过,加上永不再犯的诺言,如果在一个有权利接受的人的跟前陈述,实在是一种最纯洁的忏悔。我知道我的悔过使我的父亲感到我是绝对安全的,也使他对于我增加了无限的慈爱。第九章父亲之死和我的双重羞耻我这里要讲的这件事,发生在我十六岁的时候。我在前面说过,我父亲害着瘘病,一直卧床不起。我母亲、家里一个老仆人和我自己是他的主要看护人。我担负着护士的责任,主要是给他包扎伤口,给他吃药,并且把需要在家里配好的药给他配好。每天晚上我在他的腿上给他按摩,只有他吩咐我去睡或者等他自己入睡以后,我才离去。我喜爱这样侍候他。就我记忆所及,我从来没有疏忽过。我所有的时间,除了盥洗等事外,都用在上课和服侍父亲这两件事情上。只有他许可,或者他觉得好些的时候,我才在黄昏去散步。也就在这个时候,我的妻子有了小孩。今天看起来,这件事对我是一种双重羞耻。因为第一,我还是一个学生,我应当克制自己,可是我并没有这样做。其次是,这样纵情态欲不但妨碍了我求学的职责,而且妨碍了我履行更大的天职,就是对于父母的孝顺。因为我从小就把斯罗梵当作我的理想人物。每天晚上,我的双手虽然在忙着为父亲的双腿按摩,我的心却在卧室徘徊着,而且那个时候,无论是从宗教、医学和常识来说,都是不应当有性行为的。我的职务完了以后,我总是满心欢喜,向父亲道了晚安,便直奔寝室了。这时候我父亲的病日益严重。夜柔吠陀①的大夫们,赫金②术士们和地方上的庸医们,把他们所有的膏药、秘方都用尽了。有一个英国外科医生也来诊断过。他以为最后和唯一的办法只有动手术。但是我们的家庭医生不以为然。他反对对这样大年纪的病人动手术。这位医生既能干又著名,他的意见自然是被接受了。手术是不动了。为手术而购置的许多药品也弃置于一旁了。我现在的印象是,如果那位医生同意动手术的话,伤口很容易就会好起来。而且手术也是要由当时孟买很有名的一个外科医生做。但是上帝却另有主意。死亡将到了,还有谁能想到正当的治疗?我父亲从孟买带着所有手术器械回来,这些东西现在全然无用了。他已经不想再活了。他的身体越来越衰弱,到后来连大小便也不能下床了。可是一直到不得已的时候,他还坚持要下床便溺。毗湿奴的信徒重视外部洁净的规矩是这样的不可逾越。①夜柔吠陀(Ayurveda)系印度最古老的医学典籍——译注。②赫金(Hakims)系指伊斯兰教优难尼(Yunani)医术的术士——译注。洁净自然是十分必要的,但是西方的医学已经教会我们,大小便等活动,包括洗澡,都可以在严格注意卫生的条件下在床上进行,病人一点不会感觉麻烦,被褥也不会弄脏。我认为这种洁净和毗湿奴的教条并没有什么冲突。然而我父亲坚持要下床大小便,当时的确使我惊奇,而且对他非常崇敬。可怕的夜晚终于到来了。我叔叔当时在拉奇科特。我仿佛记得他是得到父亲病重的消息才赶回来的。他们两兄弟实在亲如手足。我叔叔整日坐在我父亲的床边,而且打发我们去睡觉以后,他坚持睡在父亲的身旁。谁也没有想到这是生死关头的一夜,虽说都知道危险随时都可以发生。大约是在晚上十点半或十一点钟的样子,我正在给父亲按摩。叔叔要来替我,我当然乐于把这工作交给他,径直回到我的寝室里去。我的妻子——这可怜的人儿,已经熟睡了。可是我回来了,她怎么睡得了呢?我把她弄醒了。然而只不过五六分钟之久,佣人便来敲门。我惊慌地跳起来。他说:“起来吧,你父亲病重了。”我自然知道父亲病重,所以我立即猜透了“病重了”当时是什么意思。我马上从床上下来。“什么事?老实告诉我吧!”“父亲去世了。”一切都完了!我只有紧搓双手。我觉得愧痛交加。我跑到父亲的房里。我知道如果我当时不为兽欲所蒙蔽,我就能够在他的最后一刻分其痛苦。我还能够为他按摩,那他就会在我怀中死去。但是现在却由我叔叔享受这种荣耀。他是那么深挚地敬爱他的哥哥,所以他会有那种最后服侍他的光荣!我父亲知道时候到了,他用手势叫人把纸笔拿来,写了“准备仪式”几个字。他把手臂上的符籙①和罗勒②珠的金项链都摘下来放在一边,过了一会他就断气了。①印度教徒手臂上都系着一条绳,上面缠着所谓符籙,以期却邪去病。因为这种符籙,受之父母,所以临终的时候都要取下——译注。②罗勒(tulasi)系印度教的神树。用罗勒树的树子做成念珠戴在身上,寓有却邪去病之意——译注。我在前面一章所说的羞耻,指的就是当我在父亲临终而需要谨慎服侍的时候,还去放纵情欲。这一个污点是我终生不能洗刷和忘怀的。我常常想:虽然我以为自己对父亲的孝心是无限的,而且无论为他牺牲什么都在所不惜,但是一到紧急关头,我便无可宽恕地失掉了凭借,因为就在那个时候,我正为情欲所困。所以我常常以为我虽忠实于我的妻子,但却是一个纵情淫欲的丈夫。我经历了长期的考验,最后才摆脱了情欲的羁束。我在没有结束这段双重羞耻的故事以前,还要提一提我的妻子所生下来的那个不幸的婴儿不到三四天便夭折了。还能指望什么吗?让那些已经结婚的人,以我的榜样而警惕吧。第十章宗教一瞥从六、七岁到十六岁,我在学校念书,这期间除了宗教以外,什么功课都学过。我敢说我并没有得到教员们毫不费力就能传授给我的东西。可是我却随时随她从我周围的事物中学到了许多东西。我这里所用的“宗教”一词是一种最广义的说法,意即自我实现或自知之明。因为我是生来就属于毗湿奴信徒,所以我常常到哈维立神庙去朝拜。可是这并没有触动我的感情。我不喜欢神庙里的灯火辉煌和喧腾热闹。而且我还听说神庙里也干着败坏道德的勾当,于是更感到它索然无味了。所以我从哈维立神庙里并没有得到什么。然而我在那里所得不到的,却从我的保姆——我们家里的一个老佣人——那里得到了。她对于我的疼爱,我一直到现在还记得很清楚。我在前面已经说过,我小的时候很怕鬼怪。兰芭——这是她的名字——教我反复诵念“罗摩那摩”①,说是这样就不会害怕了。我虽然不大相信这个办法,但我却相信她本人,所以我在幼年的时候便开始反复诵念“罗摩那摩”,以便消除我对鬼怪的恐惧。自然,这只不过是刹那间的事情,但是儿童时期所播下的良种,并未落空。我想正是因为这位善良的女人兰芭撒下了这一粒种子,所以今天“罗摩那摩”对于我还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子。正在这个时候,我有一个笃信《罗摩衍那》的堂哥为我和我的二哥安排着学习《罗摩护》②。我们把它背熟了,并规定每日早浴以后朗诵。我们住在波尔班达的时候,这种做法从未间断。可是我们一搬到拉奇科特,便把它忘了。因为我并不相信它有什么魔力。我之所以诵读,一部分是因为我要向人夸耀我能够从正确的发音诵读《罗摩护》罢了。①罗摩那摩(Ramanama)反复念着“罗摩”这个名字的句法,以表示对于罗摩的崇拜。罗摩是传说中的古代印度十车王(Dasaratha)的儿子,是毗湿奴(VishAnu)神的化身,以孝悌忠信、救妻伏魔著称,为印度最古老的史诗《罗摩衍那》所神化——译注。②《罗摩护》(RamRaksha)是从《罗摩衍那》史诗中繁衍出来的经文,恳求罗摩的庇佑——译注。然而,有人为我父亲念《罗摩衍那》本文的时候,却给我留下了一个深刻的印象。我父亲害病的时候,有一部分时间住在波尔班达。在那里,每天晚上都有人给他念《罗摩衍那》的诗文。这个朗诵诗文的人十分崇奉罗摩,他就是比列斯瓦尔的罗塔·摩诃罗治。据说他害过麻疯病,他治好这病并不是用什么药物,而是用人们在比列斯瓦尔神庙里供过大天帝以后抛弃的比尔花叶①敷在患处并经常反复诵念“罗摩那摩”。据说他的信仰使他痊愈了。这种传说是否可靠,不得而知。但无论如何,我们是信以为真的。而且事实说,罗塔·摩诃罗治一念起《罗摩衍那》诗文,他的躯体的确完全摆脱了麻疯病的侵蚀。他有一付悠扬动人的歌喉。当他唱起二行和四行诗句的音韵并加以阐译时,他自己固然完全浸沉于诗文之中,而且还把听众引入胜境。我那时大概有十三岁,可是我还记得很清楚,他的朗诵曾使我多么心悦神怡。那就为我建立了深深爱上《罗摩衍那》的基础。一直到今天,我还认为杜拉希达斯②所写的《罗摩衍那》是所有灵修文学中最伟大的一部作品。几个月以后,我们搬到了拉奇科特,在那里没有人给我们朗诵《罗摩衍那》了。但是每缝“叶迦达希”日③,总是朗诵《薄伽梵歌》④。有时我也去听,但朗诵者并不使人感到兴趣。今天我认为《薄伽梵歌》是一部可以激起宗教热情的书。我曾读过古遮拉特文的版本,极感兴趣。然而当我在二十一天的绝食期间⑤听到潘迪特·马丹·穆罕·马拉维亚朗诵这部诗经的部分原文时,我恨不得在幼年就能听到象他那样虔诚的人来朗诵这部诗经,使我在年青的时候就喜爱它。幼年的印象最深刻,我在那个时候没有人给我多念这样的好书,是我终身的一件憾事。①比尔花(bilva),一种热带树,印度人用这种树叶供盛祭品,迷信为圣树——译注。②杜拉希达斯(Tulasidas,1532—1623)是十六世纪末十七世纪初印度最有名的诗人和人民的精神导师。他最著名的著作《罗摩生活之地》(RamcharitaAmanasa),成为当时家喻户晓的作品,对于罗摩品德的传布起了重大的作用。甘地这里所指的《罗摩衍那》就是这部著作。因为《罗摩衍那》原著是纪元前口传的史诗,据说是蚁蛭(Valmiki)的作品——译注。③叶迦达希(Ekadashi)意即一个月中的“第十一日”,为印度教徒的绝食日。据印度教神话:有一个极为俭朴的人请求湿婆天神赐予不死,湿婆允之,但有一个条件,即他可以不死于凡人之手,但必死于一个无母之女。此人得此恩赐后即胆大无边,大闹天宫,梵天、毗湿奴和湿婆三神不得不携眷逃避于一树洞之内,因过于拥挤,遂由他们的气体凝成一女,即无母之女,遂除此害。这个神女名叫叶迦达希,后人为纪念其恩典,每至月之十一日即行绝食,以示感戴——译注。④《薄伽梵歌》(Bhagavadgita)大约出现于公元二、三世纪之间,作者不详,它是印度伟大史诗《摩诃婆罗多》(Mahabharata)中一段有音律的对话,是黑天神对有修(Arjuna)所说的哲学义理——译注。⑤1924年12月,甘地为了平息当时的教派冲突,促进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团结,进行了二十一天的绝食——译注。不过我在拉奇科特早就养成了一种对印度教所有宗派和其他姊妹教的容忍。因为我的父母常常去朝拜哈维立神庙,有时也去湿婆天①神庙和罗摩神庙,常常带我们去,不然就是派人把我们送去。耆那教的僧侣也常常来访问我父亲,甚至破戒接受我们非耆那教人的食物。他们和父亲的谈话往往涉及宗教和世俗的问题。①湿婆天(Shiva)是印度教神话中最受祟奉的天神之一,时至今日湿婆天神庙仍然是印度最普遍的神庙。他是保护神,保护牲畜、男女免受祸难;又是破坏神,因为他力大无边,能降妖伏魔,摧毁一切——译注。此外,他还有伊斯兰教和拜火教的朋友,和他谈论他们自己的信仰,而他总是尊敬她、常常是有兴趣地谛听他们的言论。因为我在照料我的父亲,所以他们谈论的时候,我也常常在场。这许多事件凑合起来,便养成我容忍一切宗教信仰的态度。只有基督教在当时是一个例外。我对它怀有一种厌恶。这是有原因的。在那个时候,基督教的传教士每每站在中等学校的角落里,侮辱印度教徒和他们所崇奉的神,我忍受不了。我大概只站在那里听过一次,但是这一次就够受了,我再也不愿意去受辱了。正在这个时候,我听说一个有名的印度教徒皈依了基督教。大家都在谈论这件事,说他受过洗礼,就得吃牛肉和饮酒,还得改换服装,而且从此以后出门就得穿上西服,戴上礼帽。这些事使我忍受不了。真的,我想,如果一种宗教强迫人吃肉、喝酒、易服,这还配称为宗教吗?我还听说这个新皈依者已经开始诋毁他祖先的宗教、习俗和他们的国家。所有这一切都使我厌恶基督教。然而,我学会了容忍其他宗教的事实,并不说明我对于上帝有任何生动的信仰。大概就在这个时候,我看见父亲所收藏的一部《曼奴法典》①,谈到上帝创造万物和其他诸如此类的事情。但是它给我的印象不深,反使我多少有些倾向于无神论。①《曼奴法典》(Manusmriti)是印度教最古老的法典汇编,维护种姓制度和宗教信仰,其中有许多上帝创造万物和人类起源的传说——译注。我有一位堂哥,现在还健在,我很钦佩他的才智。我将我的怀疑向他陈述,但他不能替我解决。他用这样的答复把我支开:“等你长大了,这些疑难你自己就会解决的。象你这样的年纪,还不用想到这些问题。”我没有话好说,但心中不快。《曼奴法典》中关于神衹一类的篇章,在我看来,好象是和日常的实际生活背道而驰。关于这个问题,就和对于我的怀疑一样,我得到了同样的回答。我对我自己说:“等到智力更加发达,书读多了,我就会懂得了。”无论如何,《曼奴法典》当时并没有教给我“非暴力”。我在前面所说的肉食的故事,《曼奴法典》似乎是加以支持的。我还觉得杀害蛇虫之类是完全合乎道德的。我记得当时就曾杀害过臭虫和其他类似的昆虫,认为这是我的责任。但是有一件事在我心中是根深蒂固的,就是深信道德为一切事物的基础,真理为一切道德的本质。真理已成为我唯一的目标。真理的范围逐日扩大,而我对真理所下的定义也随之而广阔。有一段古遮拉特的格言诗同样抓住了我的心灵。它那以善报恶的教训成为我的指导原则。我因为热烈地服膺这个教训,便开始为它作许多实验。以下便是我认为最美的几行。惠我杯水,报以美食;与我寒暄,报以长揖;锱铢之贻,重抵万金;尔命被救,赴义舍身。哲人言行,尔宜敬佩;善小必为,其酬十倍。至圣之域,人我界泯,以德报怨,其乐无边。第十一章准备赴英留学1887年我念完中学。当时统一考试分别在阿赫梅达巴和孟买二地举行。由于印度一般都很贫困,所以卡提亚华的学生自然选择最近和最经济的地方去应试。我的家境也迫使我作同样的选择。这是我第一次从拉奇科特到阿赫梅达巴,而且还没有人作伴。我的家长要我中学毕业以后,继续进大学深造。八万纳伽和孟买都有大学,因为前者比较经济,我决定到那里去进萨玛尔达斯学院。我是去了,但如坠五里云雾中。事事有困难。教授的讲授,我听不懂,更不要说有什么兴趣了。这不是他们的错误,因为那个学院的教授被认为是第一流的。可是我是那么笨拙,第一学期末了,我就回家了。我们家里有一个老朋友和顾问,名叫马福济·达维,是一个机警而有学问的婆罗门。我父亲死后,他还保持和我们家里的关系。在我的假期中,他凑巧来探望我们。他在同我母亲和大哥的谈话中,问起我的学业。他晓得我在萨玛尔达斯学院读书,便说:“时代变了。如果你们不受适当的教育,不要指望继承令尊的衣钵。既然这个孩子还在继续求学,你们应当使他能够保持令尊的衣钵。他得念上四、五年的书,才能够得到学士的学位,而这充其量只能使他有资格谋求月薪六十卢比的职务,帝万可是当不成了。如果他也象我的儿子一样去学法律,时间就更长了。等他毕业的时候,一定有不少律师在竞争着帝万的职位。我想倒不如送他到英国去留学。我的儿子柯华尔朗说,做律师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不出三年他就可以回来了,费用也不过四、五千卢比。你想想一个刚刚从英国回来的律师该是多么时髦啊!那时用不着他去谋求,帝万的职位就会送上门来。我极力主张你们今年就把穆罕达斯送到英国去。柯华尔朗在英国有很多朋友,他会写介绍信给他们,穆罕达斯在那里不会有什么困难的。”约希吉①——我们常常是这样称呼年老的马福济·达维的——转过来用诚恳的口气问我说:“与其在这里念书,你不是更愿意到英国去吗?”自然,这是我再欢迎也没有的了。我本来就担心学校的功课难,所以听到这个建议便高兴得跳起来,并说要送我去,愈早愈好。不过要想很快通过考试,却不是那么容易。好不好把我送去学医呢?我哥哥打断了我的话说:“父亲不喜欢学医。他说过:我们毗湿奴信徒不应当做解剖尸体的事。父亲希望你当律师。”约希吉附和地说:“我倒不象甘地吉那样反对当医生。我们的《沙斯陀罗》②并不反对行医。不过你要得了医科学位,也当不了帝万,而我却希望你将来能当个帝万,或比帝万更好的职位。只有这样,你才能担起照顾你们这个大家庭的责任。这个时代变化很快,而且一天比一天艰难。所以做律师倒是一个很好的打算。”他转过面来对我母亲说:“现在我该告辞了。仔细考虑一下我的意见吧。我希望下一次再来的时候,能够听到你们准备让他去英国的消息。如果需要帮点什么忙,务必叫我知道。”①参看卷首英译者前言的译注。②《沙斯陀罗》(Shastras),梵文,印度古代经典的总称——译注。约希吉走了以后,我便开始构起空中楼阁了。我哥哥却是想到实际的问题:怎样才能为我筹措川旅呢?而且象我这么年青的人只身到国外去,可以信赖得过吗?我母亲只是感觉心乱。她是不愿意和我分离的。她找出这么一个借口说:“叔叔现在是家中的长者,我们应当先和他商量商量。如果他同意,我们再考虑这件事。”我哥哥却有另一个主意,他对我说:“我们在波尔班达邦还有一定的权利。李立先生是现在的政务官,他对我们这一家很敬重,对叔叔也很好。我想请他推荐你由政府资助到英国去留学是很可能的。”我觉得这些打算都很对,立即准备动身到波尔班达去。当时还没有铁路,坐牛车要五天才赶得到。我前面已经说过我是一个胆小鬼,然而那时候想到英国去的愿望完全占据了我,在这种愿望面前,胆怯竟为之消逝。我雇了一辆牛车坐到度罗基,从度罗基改骑骆驼,这样可以早一天赶到波尔班达。这是我生平第一次骑骆驼赶路。我终于到达波尔班达,向我叔叔行过礼,便把一切都告诉他。他考虑了一下,便说:“我不知道你到英国去和我们的宗教信仰是不是有冲突。我所听见的一切,使我发生了怀疑。我所遇见的那些大律师,我看不出他们的生活和欧洲人的有什么分别。他们对于饮食没有禁戒。他们嘴上永远离不开雪茄。他们穿的衣服,也象英国人一样丢人。所有这一切都和我们家族的传统背道而驰。不久我就要去朝圣,而且也没有多少年好活了。在我这风烛残年的时候,我怎么敢答应你远涉重洋到英国去呢?不过我不愿意拦阻你。最要紧的还是你母亲的意见。如果她让你去,那么,祝你一路平安!告诉她我是不会干预这件事的。你会带着我的祝福一齐去的。”“我对您的期望也就是这样,”我说,“现在我要设法争取母亲的同意。不过,您能不能介绍我去见一见李立先生呢?”“我怎么能这样做?”他说道。“但是他是一个好人。你可以告诉他你的亲属关系,约他面谈一次。他一定会接见你,甚至还会帮助你。”我说不上我的叔叔为什么不给我写一封介绍信。我有一种模糊的想法,以为他对我的英国之行所以那么勉强,不愿直接表示同意,是因为他认为出国是一种不合宗教信仰的行为。我写了一封信给李立先生,他要我到他的住所去看他。他在上楼梯的时候接见了我;而且简单地说:“等你大学毕业以后再来见我吧。现在不能帮助你。”说完话他就匆匆忙忙地上楼去了。我本来已经做了妥善的准备才去见他,而且细心学好了几句话要对他说,见他的时候还向他深深作揖、合掌致敬。可是这一切都是白搭!我想到我妻子的首饰。我想到我的哥哥,我对他有很高的信仰。他为人极其慷慨,而且他象对自己的儿子一样爱我。我从波尔班达回到拉奇科特,报告了一切经过。我还和约希吉相商,当然咯,他甚至建议必要的话宁可借债。我建议变卖我妻子的首饰,大概可以弄到二、三千卢比。我哥哥答应设法去弄钱。然而我母亲还是不愿意。她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有人告诉她,青年人到英国就会堕落。别的人又说他们是吃肉的;更有人说他们没有酒就不能生活。“你晓得这一切吗?”她问我。我说:“你不能信任我吗?我决不向你撒谎。我发誓不干这种事情。如果我有这样的危险,约希吉会议我去吗?”“我可以信任你,”她说。“但是你已身在异国,叫我怎么放心得下?我的心都乱了,不晓得怎么办才好。我要问一问贝恰吉·史华密。”贝恰吉·史华密本来属于莫德·班尼亚种姓,但现在已成为耆那教僧侣了。和约希吉一样他也是我们的家庭顾问。他倒帮了我的忙,说:“我要这个孩子庄严地许下三个愿,然后就可以让他走。”他给我监誓,我于是发誓不喝酒、不接触女人、不吃肉。发了这种誓言,我的母亲便答应我出国了。我就读的那所中学为我举行了欢送会。对于一个拉奇科特的青年人来说,到英国去确是一件不平常的事情。我先写好了几句答谢的话,可是简直念不出口。我记得当我站起来致答词的时候,我的头是怎样的发昏,周身如何颤抖。我既得了家长们的祝福,便动身到孟买去。这是我从拉奇科特到孟买的第一次旅行,由我哥哥伴送。然而好事多磨,我到孟买以后,又遇到了许多周折。第十二章种姓身分被开除了得到母亲的许可和祝福以后,我便欢欢喜喜地到孟买去,离别了我的妻子和一个几个月的婴儿。然而一到孟买,便有几个朋友告诉我哥哥,说印度洋在六、七月间风浪很大,因为这是我的初次航行,他们要我等到十一月再走。还有人说最近有一艘轮船遇到暴风而沉没了。这使我哥哥感觉不安,他不肯冒险让我马上动身,他把我安置在孟买的一个朋友那里,便回拉奇科特去做他的事情去了。他把我的旅费委托给我的妻兄保管,并吩咐一些朋友在我需要的时候尽可能给我一些照料。我在孟买度日如年,常常做梦去英国。就在这个时候,我们种姓里的人对于我出国一事便议论纷纷。那时还没有哪个莫德·班尼亚种姓的人去过英国,如果我居然去了,我得加以说明:他们召开了一个种姓会议,传我出席。我参加了。我当时如何突然鼓足了勇气到那里去,我实在不明所以。但是我无所畏惧、毫不犹豫地出席了那次会议。赛德——我们族里的族长——是我们的一个远亲,而且和我父亲相处很好,这时却厉声对我说:“照本族的意见,你去英国的打算是不妥当的。我们的宗教禁止航海远行。我们还听说到了那里如果不损害我们的宗教,便无法生活。去的人不得不和欧洲人同饮食!”我回答说:“我并不认为到英国去是违背了我们的宗教。我到那里的目的是求学深造。而且我已庄严地答应我母亲不做你们最害怕的三件事。我相信我的誓言能保障我的安全。”“但是我们要告诉你,”那位族长反驳道:“在那里要保持我们的宗教是不可能的。你知道我同你父亲的关系,你应当听从我的忠告。”“我知道那些关系,”我说道:“而且我把您当作我的长辈看待。但是这件事我无能为力了,我不能改变我去英国的决心。先父的朋友和顾问是一个很有学同的婆罗门,他并不反对我去英国,而家母和家兄也都准许我出国留学。”“可是你竟敢不顾本种姓的命令吗?”“我实在没有办法。我想种姓本身不应当干预这件事。”这话激怒了那位族长。他斥责我,但我坐着不动声色。于是他便宣布他的命令:“从今日起,这孩子不应当被看作是本种姓的人了。谁要是帮助他或到码头去给他送行,就得交纳一卢比四安那的罚款。”这个命令对于我并没有影响,我起身向那位族长告别。但是我不知道我的哥哥会有什么反应。幸而他还很坚定,写信对我保证:不管那位族长的命令,他还是准许我出国。然而这件事使我更急于要走。万一他们对我的哥哥施加压力发生了效果,那又怎么办?谁能担保不发生意外的事情?我正在为这种处境发愁的时候,听说有一位朱纳卡德的律师被召要到英国去执行业务,将于九月四日乘船启程。我去见我哥哥嘱托照应我的朋友们,他们也都同意我不应当错过同这位律师作伴的机会。时间已很匆促,我打电报请示我哥哥,他回电表示同意。我便向我的妻兄索取旅费,可是他竟提到那位族长的命令,说他担当不起丧失种姓身分的处分。我只好另找我家的一个朋友,要求他暂垫旅费和零用钱,并请他向我哥哥索还垫款。这位朋友不但满足了我的要求,而且还鼓励了我一番。我很感激他。我立刻拿出一部分钱去买船票,然后准备行装。还有一个朋友对航行很内行,他替我把衣服等物都准备停当。有一些衣服我还喜欢,有一些我根本不喜欢。领带我后来很爱用,当时却很厌恶。有一件短甲克我看很不庄重。但是当时一心要到英国去,这一切都管不了许多了。至于所携带的食物,则足够旅程之用而有余。我的朋友们帮我订的舱位和朱纳卡德那位律师特立安巴克莱·马兹慕达先生同一个房间。他们还把我介绍给他。他是一个上了年纪而饱经世故的人。我那时只有十八岁,初出茅庐,毫无经验。马兹慕达先生告诉我的朋友们不用为我操心。九月四日我终于离开了孟买远航了。第十三章终于到达伦敦了我在船上一点也不觉得晕船。但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我却感到局促不安。我对侍者讲话都觉得难为情。我很不习惯用英文讲话,而除了马兹慕达先生以外,所有二等舱的乘客都是英国人。我不敢和他们交谈,因为当他们和我谈话的时候,我简直听不懂他们说些什么,即使听懂了,我也回答不了。我得先在心里打好腹稿才讲得出口。我不晓得怎样使用刀叉,而且不敢问明菜单上有哪些素菜。所以我一直不敢到餐厅里去吃饭,总是叫到房间里来吃,而这些菜主要的全是甜品和水果,这些东西我自己都带了。马兹慕达先生却没有什么困难,他和每一个人都合得来。他常常在甲板上自由自在地走来走去,我却成天躲在房里,只有等到人很少的时候,才敢走上甲板。马兹慕达先生一直劝导我多和乘客们来往,多和他们随便谈谈。他告诉我,当律师的应有悬河之口,还为我叙述他的业务经验。他劝我利用每一个可能的机会讲英文,不要怕讲错,因为这对于应用一种外国语言显然是无可避免的。然而怎么说我也克服不了我的羞涩。有一个英国旅客待我很好,他拉我攀谈起来。他的年纪比我大。他问我吃了什么,做什么的,上哪儿去,为什么害羞等等一连串的问题。他还劝我到餐厅吃饭。他笑我坚持不吃肉,当我们经过红海的时候,他用一种友好的口吻说:“现在当然不成问题,但是到了比斯开湾,恐怕你就得修正你的决定了。而且英国是那么冷,如果不吃肉就无法生活。”“可是我听说人们不吃肉也能在那里生活,”我说道。“我告诉你,这是瞎扯,”他说。“就我所知,那里的人没有一个不吃肉的。难道你不明白我并没有叫你喝酒吗,虽然我自己是喝酒的?可是我认为你应当吃肉,因为不吃肉便活不下去。”“我谢谢你的好意,但是我已经庄严地答应了我母亲不吃肉,所以我连想都不敢想要吃肉。如果不吃肉确实活不了,我宁肯回印度去,也不能因为要在那里住下去而吃肉。”我们终于进入了比斯开湾,然而我并不觉得需要吃肉或喝酒。有人劝我准备一些不吃肉的证件,我就请那位英国朋友给我开一份,他高兴地给了我一份证书,我把它珍藏了很久。然而后来我知道连肉食者也可以弄到这种证书,它对于我就完全丧失了它的魅力了。如果我说的话都不能算数,弄到一份证书又有什么用呢?不管怎样,就我记忆所及,我们终于在一个星期六到达了南安普顿。我在船上穿的是一套黑西服,朋友们给我买的那套白法兰绒,我是特意留到上岸时才穿的。我原来以为上岸的时候穿白衣服比较体面,所以我就穿上了那套法兰绒衣服。那时已经是九月的最后几天了,上岸以后才发现只有我一个人穿这种衣服。我把所有的衣箱和钥匙都交给格林德利公司的代理人托运,因为我看见很多人都是这样做的,自己也就照办了。我带了四封介绍信,分别给皮·捷·梅赫达医师,达巴特朗·苏克拉先生,兰吉特辛吉亲王和达达巴伊·瑙罗吉。船上有人劝我们住到伦敦的维多利亚旅馆。马兹慕达先生和我都接受了这个意见住到那个旅馆里去。只有我一个人穿白衣服这件事,使我越想越不好受。到了旅馆以后才晓得我的东西要到第二天才能够从格林德利公司那里取出来,因为那天正是星期天,这使我更为局促不安。我在南安普顿给梅赫达医师发了一封电报,他当天晚上八点钟左右便来看我。他热烈地欢迎我,却笑我还穿着法兰绒的衣服。我们谈话的时候,我无意中拿起他的礼帽,要试试它多么光滑,因为不懂得纹理,竟用手把绒毛弄乱了。梅赫达看见我这种行为,多少有些生气。他想阻止我,可是已经来不及了。这件事是对于未来的一个警告,这是我学习欧洲礼节的第一课。梅赫达医师幽默地给我详细讲解起来,他说:“不要摸别人的东西:第一次见面,不要象我们在印度常常做的那样问许多问题;不要高声讲话;对别人讲话的时候,不要象我们在印度那样老是称呼他‘先生’①;只有仆人和属下的人才这样称呼他们的主人。”诸如此类。他还告诉我住旅馆很花钱,劝我最好住在私人的家里。我把这事情拖到星期一才考虑。①英文Sir还含有“老爷”之意——译注。马兹慕达先生和我都觉得住旅馆很难过,而且也很贵。不过,同船有一个来自马耳他的信德人已经和马兹慕达先生交上了朋友,对于伦敦,他不算是一个生客,他答应帮我们找几间房。我们自然同意了。到了星期一,我们一拿到行李,付了房钱,便搬到那位信德友人替我们租好的房屋里去。我记得我的旅馆费达三英镑,其昂贵使我震惊!尽管费用这么沉重,事实上我却饿着肚皮!因为我什么也吃不下。有时我不喜欢吃这样东西,又叫了另一样东西,但是同样要付两份钱。事实上这几天我一直是依靠我从孟买带来的食物生活的。搬入新房以后,我还是觉得很不舒服。我常常怀念我的家庭和祖国。我母亲的爱一直和我形影不离,到了晚上便泪流满颊,家庭的一切回忆使我不能成眠。我内心的苦闷是无法向人诉说的。即使能够,又有什么用处呢?我知道,没有什么东西能给我安慰,因为一切都是陌生的——无论是人,他们的习惯,甚至他们的住所。对于英国的礼节,我是完全外行的,所以要不断地留神。对于发誓素食的人,尤为不便。就是我可以吃的菜,也是淡而无味。这使我感觉进退两难。在英国是不好受的,然而回印度去更不是办法。如今既然来了,便应当住满三年,我心里这么想。第十四章我的抉择星期一那天梅赫达医师到维多利亚旅馆来,以为我还住在那里。他发现我们已经搬走了,找到了我们的新址,便到我们的住处来看我。我因为不懂事,在船上染了癣病。在船上我们老是用海水洗衣服和洗澡,肥皂使不上。可是我却偏偏要用肥皂,以为用肥皂才能表示自己有文化,结果是不但没有把皮肤洗干净,反而弄得混身油腻,因此长了癣。我指给梅赫达医师看,他教我用醋酸洗涤。我还记得醋酸怎样辣得我痛叫起来。梅赫达医师看了我的房间和陈设,摇着头说:“这个地方不行。我们到英国来,与其说是为了求学,不如说是为了取得一点英国人的生活和风俗习惯的经验。为了这个缘故,你应当和英国人家住在一起。但是在这以前,我想你最好跟某某人当一下学徒,我带你去吧。”我感激地接受了他的意见,又搬到一位英国朋友那里去住。他为人极其和蔼体贴,把我当弟弟看待,教导我英国人的规矩礼俗,使我习惯于用英文谈话。但是我的饮食却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我吃不下用开水煮过的不搁盐或香料的青菜,主妇不知道应该给我煮些什么才好。早餐的麦糊倒还可口,但是午饭和晚餐我总是吃不饱。那位朋友不断劝我吃肉,然而我总是以已有誓言为理由略加说明,然后默不作声。午饭和晚餐都有菠菜和面包,还有果子酱。我是一个能吃的人,胃口也很大,但是我只吃两三片面包,不好意思多要,因为多要好象是不对的。况且午饭和晚餐都没有牛奶。有一次那位朋友发急了,坦白地对我说:“如果你是我的亲弟弟,我就会送你回国。你母亲既不识字,也不了解这里的情形,在她面前发的誓言有什么价值?这根本不是什么誓言,法律上也不会加以承认。坚守这种誓言是纯粹的迷信。我要告诉你,你这样执拗在这里不会得到什么好处。你承认你吃过肉,而且觉得好吃。你在绝对不需要的地方倒吃了,现在到了必须吃肉的地方来了,你却不吃。真是令人不解!”然而我还是坚定不移。那位朋友还是日夜絮絮不休地劝导我,但是我始终以否定的态度面对着他。他愈争辩,我愈固执。我每天祷告,求上帝保佑,果然发生效验。我对上帝并没有什么观念,这是信仰的作用,这种信仰的种子是那位善良的保姆兰芭种下的。有一天那位朋友开始给我读起边沁的《功利论》来。我简直如坠入五里云雾中:其文字之艰涩使我无法理解,他便为我解释起来。我说:“请原谅我吧,这些深奥的东西我实在捉摸不住。我承认人需要吃肉,但是我不能破坏自己的誓言。我不能争论这个问题,我明白争也争不过你。请你把我当作一个傻瓜或固执的人饶了我吧。我很感激你对我的爱护,我知道你确实希望我好。我也知道你再三启导我这个问题,是出于你对我的关怀,但是我没有办法。誓言就是誓言,它是不能违背的。”那位朋友惊讶地望着我。他把书合起来,说道:“好吧,我不再和你争辩了。”我听了很高兴。他果然不再讨论这个问题。然而他并没有终止对我的担忧。他既抽烟又喝酒,但是从来不要我抽烟喝酒。事实上,他倒叫我别抽烟别喝酒。他所担心的一件事是:别让我的身体因为不吃荤而衰弱,从而不会感觉在英国那么自在。这就是我一个月的学徒生活。那位朋友的家是在里奇蒙,一个星期最多只能上伦敦一两次。梅赫达医师和达巴特朗·苏克拉先生因此决定我应当寄居在某一家庭里。苏克拉先生看上了西肯新敦一个英印混血种的家,就把我安置在那里。主人是个寡妇。我把我的誓言告诉了她。这位老太太答应适当地照顾我,我就在她家里住下来了。我在这里也几乎是挨饿的。我已写信回家去要一些糖果和其他家乡风味的食品,可是还没有寄到。这里样样东西都是淡而无味。这位老太太每天都问我喜欢不喜欢她做的饭菜,可是她又有什么办法呢?我还是象从前一样的难为情,不敢索取比人家所给我的更多的东西。她有两个女儿,她们总是多拿一两片面包给我。但是她们不知道,一大块面包也不一定填满我的肚子。然而现在我总算安定下来了。我还没有开始正规的学习。由于苏克拉先生的提示,我这时候才开始读起报纸来。我在印度从来没有读过报纸,但是在这里,我已养成了经常读报的习惯。我常常浏览《每日新闻》、《每日电讯》和《保尔·玛尔公报》。这大约要花一个钟头。因为闲着,我便出去到处走走,想找一家素食馆。那位主妇曾告诉过我市区里是有这种地方的。我一天要走十英里到十二英里,找一家便宜的馆子畅畅快快地吃面包,可是总是不满足。有一次我在闲逛的时候,无意中在法林顿街发现了一家素食馆。这个发现所给我的快乐正如一个孩子得到了他心爱的东西一样。我正想进去的时候,看见门边的玻璃窗里陈列着一些出售的书,其中有一本是萨尔特的《素食论》。我花了一个先令买了这本书,便一直走进餐厅里去。这是我到英国以来称心如意的第一餐。上帝终于给我援助了。我把萨尔特的书从头到尾读了一遍,印象很深。自从读了这本书的那一天起,我可以说是变成了一个知所抉择的素食者了。想起我在母亲跟前发誓的那一天,不禁感慰交集。我从前不吃肉的动机是忠于真理和履行誓言,但同时却又希望每一个印度人都成为肉食者,我自己也盼望着终有一天也可以公开地、自由地吃肉,并且劝导别人也吃肉。现在我已经选择了素食,宣扬素食便成为我今后的使命了。第十五章充当英国绅士我对素食的信仰越来越增长。萨尔特的书扩大了我研究饮食的兴趣。我到处搜罗并阅读一切有关素食的书,其中有一本是霍华德·威廉斯的《饮食伦理学》,是一部“自古迄今人类有关饮食著作的传记史”。这本书力图说明,自毕达哥拉斯①和耶稣到现代的一切哲学家和先知,无一不是素食者。安娜·金世福医师的《饮食善方》也是一部引人入胜的书。艾林生医师关于卫生和健康的许多著作也很有帮助。他提倡一种以正规饮食治疗病人为基础的治疗制度。他自己就是一个素食者,他给病人开的方子也是严格的素食。读了这一切著作以后,饮食实验在我的生活中占据了一个重要的位置。开始作这些实验的时候,主要考虑的是健康问题,但是后来宗教便成为凌驾一切的动机了。①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582—507B.C.)是纪元前第六世纪希腊的哲学家——译注。同时我的朋友并没有终止对我的关怀。由于他对我的眷爱,他总以为如果我坚持不吃肉,不但我的身体会变弱,而且我也会变成一个无用的人,因为我在英国人的社会里永远不会感觉自在。当他获悉我正沉溺于素食理论的著作中时,他很担心这种研究会冲昏我的头脑,担心我的生活会消耗在实验中,担心我会忘了自己的工作,而成为一个幻想者。因此,他作了最后一次努力,想把我改造过来。有一天他请我去看戏。在演出之前,他又请我到贺尔朋饭店去吃晚饭。这是我离开维多利亚旅馆以来第一次见过的大饭店,是宫殿式的。我住在那个旅馆实在没有得到多个有益的经验,因为我住在那里的时候,还有点糊里糊涂。这位朋友有计划地把我带到这个饭店来,显然以为礼貌会禁止提出任何问题。当时在这饭店里吃饭的人很多,我的朋友和我面对面地坐在一张餐桌上。第一道送上来的是汤。我不知道这汤是什么做的,但又不敢问那位朋友。因此我就召唤侍者过来。我的朋友看见我这种举动,在桌子那边严峻地问我是怎么回事。我很犹豫地告诉他,我想问一问这汤是不是素汤。他很生气地嚷起来:“你真是一个文明社会的莽汉。如果你不能克制你自己,你最好请便吧。你到别的饭店去吃你的吧,吃完了在外面等我。”这倒使我高兴,我自个儿出去了。附近本来有一家素食馆,可是已经关门了。所以那一夜我根本没有吃饭,我陪着那位朋友到剧院里去,但是他只字不谈我所造成的局面。我呢,当然也没有什么好说了。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友好的争执,它丝毫没有影响我们的关系。我的朋友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是出于爱护,这一点我是明白而且感激的,而且正因为我们在思想和行动中的分歧倒使我对他更为尊敬。然而我决定我应该使他宽心,我应当向他保证我不再做莽汉了,而是竭力使自己成为适合于这个有礼貌的社会——一个文质彬彬、虽然素食却又不令人生厌的人。为了这个目的,我挑起了一个更不可能的任务——使自己成为一个英国绅士。我从孟买带来的衣服,现在看来,似乎不大适合于英国社会,所以我就到陆海军商店去买一些新的衣服。我还花了十九先令——这在当时是一个很高的价格——买了一顶礼帽。我犹以此为未足,又到伦敦最时髦的中心区股票大街花了十英镑买了一套晚礼服;还叫我那个善良而心地崇高的哥哥给我寄了一条双层的金表链。打着现成的领结在当时是不体面的,所以我又学会了自己打领结的艺术。在印度的时候,镜子是一件奢侈品,只有家庭理发师来给我刮脸的时候,才有机会照一照。在这里我每天要花去十分钟的时间,站在一面大镜子面前,按当时正确的样子打领带和梳头发,独自端详一番。我的头发是很硬的,所以每天总要用刷子经过一场正规的斗争,才能弄得服服贴贴。每次戴上和摘下帽子的时候,我的手便会不知不觉地掠到头上去调理头发,更不必说坐在温文尔雅的圈子里,为了同样的目的,这只手应该随时随地怎样动弹才算合乎礼仪的那些有教养的习惯了。这一切似乎还不足以显示我对这事情的认真,我又把我的注意力转移到其他成为一个英国绅士所必要的细节。有人告诉我,我必需学会跳舞、法文和演讲术。法文不单是法兰西邻国的语言,而且还是我想去周游一趟的欧洲大陆的混合语言。我决定到一个跳舞班去学跳舞,并且交了三英镑作为一个学期的学费。我在三个星期内大概上了六堂课,可是我总学不会那有节奏的动作。我不懂钢琴的音调,所以无法使步伐与节拍吻合。那么我该怎么办呢?有一个故事说:有一个隐士养了一只猫防鼠,又养了一头牛挤奶给猫吃,又雇了一个人来看牛,如此不已。我的欲望同那隐士的家庭一样,有增无巳。我认为我应当去学一学小提琴,以便使我的听觉习惯于西方的音乐。所以我又花了三英镑买了一把小提琴,还花了一些学费。我还请了第三个教员给我讲授演讲术,并且付了一个基尼①的头一期学费。他给我介绍一本培尔的《演说家典范》作为课本,我也买来了,而且开始学起毕特②的演说词来。但是培尔先生的书却给我一个警告,使我醒悟过来。①英国金币,一个基尼(Guinea)等于二十个先令——译注。②威赫·毕特(Williampitt,1759—1806),英国政治家,曾任英国首相——译注。我并不打算在英国住一辈子,我这样对自己说。那么我去学演说术有什么用呢?跳舞怎么能够使我成为一个绅士呢?小提琴我在印度也可以学的。我是一个学生,我还是应当去读书。我必须取得成为律师的资格。如果我的品行能使我成为一个绅士,那是再好不过了,不然,我就得放弃这种欲望。这些类似的思想占有了我,我便写了一封信给那位演说教员,把这些想法告诉他,并且要求他原谅我不再去上课了。其实我只上了两三堂课。我还写了一封同样的信给舞蹈教员,又亲自去找小提琴教员,请她替我卖掉那把小提琴,售价多少不计。她对我很和气,所以我告诉她,我怎样从追求一种错误的思想中觉悟过来。她鼓励我这种完全改变的决心。这种愚昧可笑的生活大概过了三个月。至于服饰的讲究,还继续了几年之久。但是从此以后,我便成为一个学生了。第十六章改变希望没有人会想象我对跳舞和其他类似的体验是我一生放纵的一个阶段。读者也许已经注意到,即使在那个时候我也还是一个谨小慎微的人。在那个迷恋于逸乐的时期里,就我自己来说,还是保持了一定程度的自我反省。我花的每一个铜板都记了账,而且我的开销都是经过细心计算的。每一个细小的项目,象公共汽车费,邮费,买报纸的一两个铜板,全部登入账目里,每晚入睡以前结算一次。这种习惯我一直保持下来,而且我明白,我虽然经手处理过数达几十万的公共基金,却能够在开支方面做到严格的节俭,不但没有负债,而且在我领导的运动中,总是有盈余,就是由于养成这种习惯的结果。希望每一个青年人从我这里学得一点经验,对于每一样收支都能够记入账目,我相信他会和我一样得到好处。正是由于我严密注意自己的生活方式,我才明白需要节俭。所以我决定将我的开支减少一半。我的账目中,车票的支出很多。因为我寄住在人家的家里,每个星期照例要付一次账。有时还要请东家的人上上馆子和参加一些集会。这一切都使车钱的负担加重,尤其是邀请的如果是一个女朋友,照规矩说得由男方支付所有的费用。而且在外面吃饭也是一笔额外的开销,因为即使不在家里吃饭,每星期应付的伙食费也不好扣除。我觉得这些项目都可以节省下来,由于错误的礼节观念而开支的钱也可以省掉。于是我便决定自己租房子住,不再作别人家里的寓公,而且斟酌工作需要,随时迁移,以便获得新的经验。我所选定的新居离工作地点只有徒步半小时的距离,这样,车费就可以省下了。以前我无论到什么地方总要坐车,要散步就得另外找时间。这个新的办法把散步和经济结合起来了,既可以节省车钱,每天还可以步行八至十英里。我在英国期间,实际上没有害过什么病,而且身体还相当强壮,主要的就是由于养成了这种长时间步行的习惯。就这样我租下了一套房子;一间会客室,还有一间寝室。这是第二阶段,第三阶段还在后面。这些改变给我省下了一半的开支。可是我怎样利用时间才好呢?我知道法学考试用不着读多少书,所以我倒不觉得时间逼促。我一直很担心的倒是我的英文程度。李立先生(以后为弗立德烈爵士)“念完大学再来找我”的话还萦绕在我的耳际。我想我不但要争取做一个律师,还应该弄个学位才好。我了解了一下牛津和剑桥大学的课程,还请教了几个朋友,我发觉如果我选定这两个地方的任何一个,那就得有更大的开销,在英国住的时间还要比我所准备住的长得多。有一个朋友建议说,如果我真想过一过高深的考试的瘾,我就得参加伦敦大学的入学考试。这样,我就得大大用功一番,并且会大大地增加一般的知识,而无需花费多少额外的开支。我觉得这个意见很好。然而课程表却吓住了我。拉丁文和一种现代外文是必修科!我怎么弄得了拉丁文?可是那位朋友极力主张念拉丁文,他说:“对于律师来说,拉丁文是很有价值的。懂拉丁文对于了解法律书籍非常有用,而且罗马法的一篇论文就完全是拉丁文。此外,懂得拉丁文,要精通英文就更容易了。”我觉得他讲得很有道理,决定不顾一切困难要学会拉丁文。法文我是已经开始学了,我想这应该算是现代语文吧。我参加了一个私人开设的大学预备班。这种考试每半年举行一次,我只有五个月的时间进行准备。对我来说,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是追求变成一个英国绅士的愿望,使我成为一个认真的学生。我订了一个很精密的时间表;然而无论是我的智力还是记忆力,都不容许我在这个时间内除了别的课程,还能应付拉丁文和法文。考试的结果是,拉丁文不及格。我觉得很可惜,但是并没有失掉信心。我已尝到了拉丁文的滋味,而且我还认为我的法文好得多,可以再参加一次考试,我还想在理科方面选一门新课。化学我本来念过,但是因为缺乏实验,所以没有什么吸引力,不然,学起来一定是极有趣味的。这是印度各校的一门必修科,所以上一次我就选定这门课程参加伦敦大学入学考试。可是这一回我不选化学而改选热光学,据说比较容易,而且我发觉确实如此。为了准备另一次考试,我竭力使自己的生活更加简化起来。我感到我的生活方法和我的家境是不相称的。我一想到我那不断奋斗的哥哥,总是慷慨地把我所需要的钱一笔一笔地寄来,心里就很难过。我看见有很多每月只花八至十五英镑的学生,功课都很好,我眼前有很多生活简朴的事例。我遇见过不少贫苦的学生,他们的生活比我差得多。其中有一个学生住在贫民窟里,他以每星期两个先令的租金租了一个房间,每顿饭只花两个便士,从罗哈特便宜的可可间买一点可可茶和面包充饥。我要学他自然是困难,但是我觉得我由两个房间改住一个房间,有时在家里自个儿烧饭吃,肯定是可以做到的。这样,一个月就可以节省四、五英镑。我还读了几本论述如何过简单生活的书。我放弃了那套房间,改租单房,买了一个火炉,开始在家做起早饭来了。一顿早饭花不了二十分钟,因为只要煮麦片粥和可可茶就行了。中饭我是在外边吃的,晚饭则在家里吃面包和可可茶。这么一来,我一天只要花一个先令三个便士就行了。这个时期也是我最用功的日子。简单的生活使我有充足的时间学习,于是我的考试及格了。读者不要以为这样的生活使我很难堪,其实这种改变倒使我的精神和行动得以协调,这也更加适合于我的家庭经济。这样,我的生活就一定会更加率真,精神上也感到了无限的欢乐。第十七章饮食方法的体验当我更深一步探索自己的时候,我越发感觉内心外情都需要有所改变。当我的开支和生活方式一有了变动,甚至在这种变动以前,我就开始调节我的饮食了。我知道论述素食主义的许多作家曾经非常细致地从宗教、科学、实践和医药方面着手探讨过这个问题。从伦理学的观点上说,他们得到的结论是:人之所以超越于下等动物,倒不在于前者必须以后者为食,而是高级动物必须保护低级动物,两者之间须有互助,一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他们还指示这样的真理:人们之所以饮食并不是为了享受而是为了生存。于是他们就有人据此建议并身体力行:不但不吃荤,而且不吃鸡蛋不喝牛奶。有人从科学的观点出发,得出结论说:人体结构表明,人本来不是需要烹调,而是一种吃果子的动物;他只能吃他母亲的奶,等他长出牙齿了,便开始吃硬食物。从医学上说,他们的意见是:不吃所有的香料和酱料。根据实践和经济的说法,他们则表明,素食是最省钱的。这一切见地对我都有影响,在素食馆我遇到过所有这些类型的素食主义者。英国有一个素食者协会,而且由这个协会出版了一种周刊;我订阅了一份,参加了这个协会,而且不久还成了协会执行委员会的委员。就在这里,我同那些被认为是素食主义的著名人物有了往来,并且开始了我自己关于饮食方法的体验。我不再吃特意从国内带来的糖果和香料了。想法一转变过来,对于香料的嗜好就逐渐消逝了,现在我用开水煮熟的菠菜,吃得津津有味,可是以前我在里奇蒙吃过,却是淡而无味。这许多实验教训了我,真正尝到滋味的并不是舌头而是心情。经济上的考虑当然还是一直在我的脑子里盘算着。当时流传着一种看法,认为茶和咖啡是有害的,主张喝可可。而我呢,我相信一个人只应该吃那些有益于身体的东西,因此当然不再喝茶和咖啡,而代之以可可。在我经常光顾的那几家餐馆里,都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由那些景况相当好的人光顾的,有各色各样的菜,任人自由选择按价支付,这样每顿饭总得花上一两个先令。还有一部分只有三道菜和一片面包,每顿饭六个便士。在那些严格节约的日子里,我通常是在第二部分吃饭。和这些主要的实验同时进行的,还有很多小实验;例如有时不吃淀粉质的食物,有时只靠面包和水果生活,有时又只吃奶酪、牛奶和鸡蛋。最后这一种实验是值得记述的。这种实验延续不到半个月。那些主张不吃淀粉质食物的改革者对鸡蛋有很高的评价,认为鸡蛋不是荤菜。吃鸡蛋对于生命显然是没有损害的。我就是听信了这种说法,而不顾我的誓言吃起鸡蛋来。可是这种荒唐究竟是片刻的事。我不愿意对这誓言加上什么新的解释。母亲为我监誓所作的说明我还记得。我知道她所指的荤菜包括鸡蛋。而当我一发现这誓言的真谛,我就不再吃鸡蛋,而这实验也就放弃了。对于这种说法,有一个很好的论点是值得一提的。我在英国听见有三种荤菜的定义。第一种是说,所谓荤菜仅指禽兽的肉而言,凡是接受这种定义的素食者都不吃禽兽的肉,但是吃鱼,更不必说鸡蛋了。第二种定义是说,所谓荤菜系指一切动物的肉而言。这么说来,鱼当然不能吃了,可是鸡蛋是可以吃的。第三种定义是把一切动物的肉及其所有的附产品都包括在荤菜之中,因此也包括了鸡蛋和牛奶。如果我接受第一种说法,我不但可以吃鸡蛋,而且还可以吃鱼。然而我相信我母亲的定义就是我应当遵循的界说。所以如果我要恪守誓言,我就不该吃鸡蛋。因此我就这样做了。这是一个难题,因为仔细追究就会发现,即使在素食馆里,有好多菜都包含着鸡蛋。这就是说,除非我确实知道了,我就得通过令人难堪的过程来弄清楚某个特殊的菜是否含有鸡蛋,因为有许多布丁和糕点是离不开它们的。虽然,为了分清什么该吃,什么不该吃,引起了这种困难,它却简化了我的伙食。这种简化本身却又使我烦恼,因为这样一来有很多我所喜欢的食品都得放弃了。这些困难只不过是正在消逝的东西,因为严格遵守誓言产生了一种显然更加健康、精美而永恒的内在滋味。然而真正的考验还在后面,那是关于另一个誓言。但是谁敢损害上帝所保护的人呢?这里不妨谈一谈对各种誓词的解释。对于誓词的解释一直是世界上争辩不休的丰富的论题。不管这誓词多么简明,人们总是按自己的意图加以歪曲。这种人在社会上各个阶层里都可以碰到,从富人到穷人,从王公贵族到乡下农民。自私自利使他们色盲,他们以模棱两可的中庸之道欺骗了自己,也企图欺诈世人和上帝。有一个金科玉律,那就是诚心接受监誓者对于誓词所作的解释。另一个办法是,如果可能有两种解释,那就接受弱者一方的解释。拒绝了这两个办法,就会引起起源于不诚实的争吵和罪恶。只有追求真理的人,才易于遵循这个金科玉律,他不需要寻求深奥的解释。我母亲关于荤菜的说法,按照这个金科玉律,对我来说该是唯一的真理,而不是我的比较广泛的阅历或引以自豪的比较丰富的知识可能教导我的那种说法。我在英国的体验是由经济和养生之道的观点所指导的。这个问题的宗教方面在我到南非进行全力的体验以前并未加以考虑,这在以后还要谈到。虽然,一切方面的种子在英国的时候就种下了。一个改宗者对于他所信奉的新教的热情,往往比一个从小就信奉那种宗教的人还大得多。素食主义当时在英国是一种新的信仰,对我来说也是这样,因为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我原是以一个被说服的肉食者到那里的,但是后来却是有意识地改变成为一个素食者。怀着满腔新信徒对于素食主义的热忱,我决定在我的住宅区贝斯瓦特成立一个素食俱乐部。我邀请住在这个地区的艾德温·安诺德爵士担任俱乐部副主任。《素食者》主编奥德菲尔德博士担任主任,我自己则担任秘书。这个俱乐部活动了一个时候,但是过了几个月便结束了。因为按照我定期迁居的习惯,我离开了那个地区。可是这次简短而谨慎的经验却给了我一点点组织和经管社会团体的锻炼。第十八章羞涩是我的护身符后来我被选为素食者协会执行委员会的委员,我决定参加该委员会的每一次会议,可是我总感觉舌结说不出话来。有一次奥德菲尔德博士对我说:“你同我讲话很自然,可是在委员会的会议上,你为什么从不开口呢?你是一只雄蜂吧?”我很欣赏这个揶揄。蜜蜂是很忙碌的,雄蜂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懒汉。在这些会议上,当大家发表意见时,我却坐在那里一言不发,这并不是一件小小的怪事。倒不是我从来就不想讲话,但我总是不知如何表达自己,在我看来,其他所有的委员都比我懂事得多。有时正当我鼓起足够的勇气想要发言的时候,大家又常常开始讨论另一个新问题了。这种情形延续了一个很长时期。正在这时候,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引起了争论。我以为缺席是不应当的,而且感觉到投一张沉默的票是一种懦弱的表现。这场争论是这样引起的。协会的主席希尔斯先生原是泰晤士钢铁工厂的老板,他是一个清教徒,协会的生存可以说实际上是依靠他的资助。委员会的很多委员多多少少都是受他庇护的。享有素食者声誉的艾林生医师也是委员会成员之一。他是当时新兴的节制生育运动的倡导者,并在工人阶级中间宣传节育方法。希尔斯先生认为这些方法正是要在道德的根蒂上开刀。他以为素食者协会的宗旨不仅是在讲饮食,而且还应该进行道德改革,因此象艾林生医师这样一个持有反清教徒观点的人,就不应当被容许留在协会里,因此建议开除他的会籍。这问题深深引起了我的关怀。艾林生医师关于人工节育的方法,我以为这种观点是危险的。我还相信希尔斯先生作为一个清教徒,是有权利加以反对的。我对希尔斯先生的为人和他的慷慨也很尊敬。然而仅仅因为有人不承认清教徒的道德观念为协会的宗旨之一,就把他从素食者协会排除出去,我认为这种做法是很不合适的。希尔斯先生关于从协会中开除反清教徒的看法是他个人的观点,和协会所宣布的只是提倡素食并非倡导什么道德制度的宗旨是不相干的。所以我认为任何一个素食者,不论他对于其他的道德具有什么看法,都可以成为协会的会员。委员会中还有别的委员和我持有同样的看法,但是我觉得有必要亲自表示我自己的意见。怎样表示法倒是一个问题。我没有勇气讲出来,因此决定把我的想法写下来。我就带着这份书面的东西去参加会议。就我所记得的,我当时甚至连宣读它的能力也没有,主席不得不找人代读。艾林生医师那天是失败了。这样,在这类问题的斗争中,第一个回合我就发现自己是在失败者这一边了。然而我以为我所做的是正当的,并以此自慰。我还依稀记得这事情发生过后,我就向委员会提出辞呈了。我在英国的整个时期,一直保持了这种羞涩。有时我去作应酬性的拜访,如果在座的有半打以上的人,甚至也会使我说不出话来。有一次我和马兹慕达先生一齐到文特诺去。我们住在那里一个素食者家里。《饮食伦理学》的作者霍华德先生也住在这一个避暑盛地。我们见过他,他邀请我们到一个会上去为提倡素食讲演。我已明白在会上念讲稿的做法并不被认为是不合适的。我知道有很多人为了讲话前后连贯而简洁,是这样来表达他们自己的。即席讲话对我来说是不可想象的。因此我就把我的讲稿写下来。我在会上站起来宣读,可是读不出来。我的眼睛变得朦胧了,而且我还发抖,虽然我的讲稿总共不过一页。马兹慕达先生不得不代我宣读。他自己的讲话不用说是很漂亮的,博得了不少掌声。我自己感到很难为情,心里为自己的无能而悲伤。我在英国作公开讲话的最后一次努力是在我离英返国的前夕。可是这一次我还是闹了笑话。我邀请我的索食朋友们到前边谈过的贺尔朋饭店去吃饭。我对自己说:“素餐当然只能在素食馆里吃。可是为什么不可以到一家非素食饭店去吃呢?”我就同贺尔朋饭店的经理商量,要他准备一桌严格的素席。应邀赴宴的素食者为这个新的实验欢呼不已。一切宴会原是为了欢乐,但是西方已把它发展成为一种艺术。这种宴会是用喝采、音乐和讲演来进行的。我所举行的小小的宴会也少不得要有一些这一类的表演,所以也有讲演。轮到我讲话的时候,我站起来发言。本来我已经想好了只消几句话就可以讲完的腹稿。可是讲了第一句话,第二句就讲不出来了。我读过关于艾迪逊的故事,他在英国下议院开始他的处女发言时,重复“我想”①三次,后来再也讲不下去了,便有人站起来开玩笑说:“这位先生想了三遍,可是什么也没有想出来。”我原想引用这个逸话发表一通幽默的讲演。所以我就开始讲起来,可是欲吐还休。我本来打算讲得幽默有趣,一想却又完全想不起来,弄得自己贻笑大方。“谢谢你们,先生们,谢谢你们好意地接受了我的邀请”。我突然说了这句话就坐下来了。①原文Iconceive的conceive还有一个含义是怀孕,这里有双关之意,但中文很难恰当地译出来——译注。这种羞涩只是到了南非从后才有所克服,虽然我从来就没有完全克服过这个毛病。即席讲话对我来说是不可能的。当我不得不面对陌生的听众时,我就犹豫起来,只要可能,我就推托不讲话。就是到了今天我还不能而且也不愿意让朋友们在一起瞎扯乱谈。我应当说,我这种天赋的羞涩除了偶然闹笑话之外,倒是没有任何害处的。据我看来,事实正相反,这种羞涩对我确有很大好处。讲话犹豫,一度使我很伤脑筋,现在对我却是一种乐趣,它的最大好处是教会了我用字简练。我自然而然地养成了一种约束自己的思想的习惯。现在我倒是可以给自己发一张证书,证明我的舌头或笔尖决不轻易放过一句思虑不周的话。在我的讲演中或写作中,我想不到曾经有什么使我感觉遗憾的地方。所以我一直避免了许多差错,也很少浪费时间。经验教我懂得,沉默是信奉真理的人精神训练的一部分。有意或无意地浮夸、抹杀或缩小真理,原是人们一种天生的弱点,要克服这种弱点,沉默是必要的。一个很少讲话的人,他的言词很少是不经过考虑的;他会衡量每一句话。在我们日常生活里,确实有很多急于讲话的人。会议主席没有不为递条子要求讲话的事而感到苦恼的。而当准许一个人讲话时,他总是超过时限,要求更多的时间,喋喋不休地讲下去,再也不管你准许不准许了。所有这种谈吐实在说不上对这个世界有什么裨益。它是那么浪费时间。我的害羞确实维护了我。它容许我成长,帮助我识别真理。第十九章不老实之害四十年前,到英国去留学的印度学生还比较少。他们有一种习惯,就是要装成单身汉的样子,虽然他们有的已经结婚了。英国的中学生和大学生都是未婚的,他们以为念书和婚姻生活是不能并行的。印度古代的好日子,也有这样的习俗,那时候的学生叫做“波罗摩恰立”①。但是到了近代,我们却有了童婚制度,这在英国是闻所未闻的。因此,旅居英国的印度青年都不好意思承认他们已经结婚了。还有另一个不敢吐露真情的原因是:如果事实被人知道了,那些年青人便不可能和他们所寄寓的那个家庭的年青姑娘一同出去玩或者嬉戏了。嬉戏是不算什么的,做父母的甚至还加以鼓励;而且由于每一个青年人都得选一个配偶,男女青年的那种联系在那里倒是必要的。然而,如果印度青年一到英国就纵放于这种关系之中——这对英国青年来说是很自然的,其结果很可能是不堪设想的,正如我们所常常发现的。我见过有一些印度青年经受不住这种诱惑,因为常和英国女孩子在一起游玩而过着一种不诚实的生活。和女孩子游玩在英国青年来说,虽然是不算什么,但对于印度青年,实在不妙。我自己也受了他们的传染,毫不迟疑地冒充自己是一个单身汉,虽然我已是有妇之夫,而且早已做了父亲。可是我这样自欺欺人,并不觉得有什么快乐。只是由于我的谨慎和羞怯,才使我没有陷入更深的水火之中。如果我不讲话,没有那个女孩子会愿意和我交谈或陪我出去走走的。①“波罗摩恰立”(brahmachari)即遵守“波罗摩恰立亚”的人,即完全自制的人。参见二十页注②。我固然有些胆怯,却也有些谨慎。有一次我住在文特诺一个人家家里,这样的人家有一种规矩,就是主妇的女儿要带着客人去散步。有一天我的主妇的女儿带着我到文特诺附近那些可爱的小山上去。我走路并不慢,但我的女伴走得比我更快,她一面在我的前头走,一面滔滔不绝地说着话。我对于她的许多话,有时只能轻轻地说一声“是”或“不”,至多也不过说句“真的,多么美”!她象鸟一般的飞着,我却在纳闷,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回家。就这样我们跑到了山顶。怎样再跑下去反而成了一个问题。虽然穿着高跟鞋,这位二十五岁的活泼少女竟象箭一般地急驰而下。我惭愧地挣扎着下来。她站在山下,笑嬉嬉地给我打气,还要上来扶我。我为什么这样胆怯呢?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连跌带爬地,总算爬到山下来。她却纵声大笑地嚷着“真好玩,真好玩”,使我更加难为情。然而我还是逃脱不了灾厄,因为上帝要为我割去这个不诚实的脓包。有一次我到布莱顿去,这是一个和文特诺差不多的避暑胜地,这是我还没有去文特诺之前的事。我在那里的一家旅馆里遇见了一个中产阶级的老寡妇。这是我在英国的第一年。旅馆里的菜单都是用法文写的,当时我还不懂法文。我凑巧和这位老太太同桌,她看见我是一个陌生人,知道我正在为难,便马上过来帮我的忙。她说:“你似乎是一个才到此地的人,象是不怎么熟悉这里的情形。为什么你没有叫菜?”这位好心肠的太太讲这番话的时候,我正在一个字一个字地念着菜单,打算问一问侍者这些莱是用什么做的。我谢谢她,向她解释我的困难,告诉她我不懂法文,不知道那些是素菜。“让我帮你的忙吧,”她说道。“我可以把菜单解释给你听,告诉你可以吃什么。”我欣然接受了她的帮助。我从此便认识了这位太太,以后彼此做了朋友,在我留英期间和离开英国以后很长的时间内,这种友谊未曾间断。她把她在伦敦的地址给了我,请我每星期日到她家里去吃饭。有时她还特别邀请我,帮助我克服羞怯的心情,给我介绍一些年轻的女子,引导我和她们谈话。特别明显的是她常常引导我和一个同她住在一起的年轻女子谈话,让我们两个人单独交往。最初感到非常为难,既不能开始交谈也不能开玩笑。但是她引导我。我开始学习,不久就盼着每个星期天,开始愿意和这个年青女子交谈了。这位老太太把她的罗网一天比一天地放大,她对我们的会晤感到了兴趣。也许她对于我们有她自己的计划。这时我才感到进退两难。我对自己说:“我恨不得把我已经结婚的事早点告诉这位老太太。那么她就不会在我们两人订婚的问题上打主意了。虽然,亡羊补牢,现在还不算晚。如果现在我把事实宣布出来,就可以省掉以后更多的麻烦。”我主意已定,便给她写了大致这样的一封信:“自从我们在布莱顿认识以来,你待我很好。你照料我如同母亲照料儿子一般。你也觉得我应该结婚,所以给我介绍一些年轻的女子。现在我因为怕惹出事来,所以要向你承认我实在不配你的厚谊。我早就应该在拜访你时告诉你,我是一个已婚的人。我知道留学英国的印度学生每每隐瞒他们已经结婚的事实,而我也这样做了。现在我明白了,我不应当这样做。我还应该告诉你,我是在童年的时候结婚的,而且已经是一个儿子的爸爸了。我这么久没有把这件事情告诉你,实在感到内疚,但是可喜的是上帝现在已经给我勇气来说出真实的话。你能够饶恕我吗?我可以告诉你,我对于你好意给我介绍的那位年轻女子,并没有什么不端的行为。我知道我应守的规矩。你不知道我是一个有妇之夫,自然愿意为我们撮合。为了避免这件事情超越现有阶段,我不得不将事实告诉你。“如果你接到这封信以后,认为我有负于你的厚意,我绝不会有怨言。你对我的盛情厚谊将使我铭感永世。如果自此以后,你仍然不嫌弃我,依然把我当作是值得你关怀的人,我当然会很快乐,并且当作是你的眷爱的进一步的象征。”读者应该知道,这封信并不是一下写好的。我一定经过了再三修改。但是它把我心中的重负挪开了。她立刻给我回信,大意如下:“我收到了你那封坦率的信。我们两人都很欢喜,并且痛快地笑了一场。你所说的关于你的不诚实的过失,是可以原谅的。但是你能将事实告诉我们,那是好的。我还是要请你来,而且我们确实希望你下个星期日和我们再见的时候,能为我们讲述一切有关你的童婚的情形,让我们沾你的光,饱笑一场。难道还需要我向你保证:我们的友谊丝毫不受这件事的影响吗?”就这样,我把自己不诚实的脓包挤掉了,而且从此以后,只要是必需的,我总是毫不犹豫地将我已经结婚的事告诉别人。第二十章初次接触各种宗教我在英国第二年末,碰见两个通神论者。他们是两兄弟,而且都是未婚的。他们对我谈起《纪达圣歌》①。他们正在阅读艾德温·安诺德爵士翻译的《天府之歌》,请我和他们一起读原文。我觉得惭愧,因为我并没有读过那首圣歌的梵文或古遮拉特文。我不得不告诉他们我没有读过《纪达圣歌》,可是我很愿意和他们一起读,虽然我的梵文知识很有限,我希望我对于原文的理解足以使我鉴别译文是否有讹误之处。于是我开始和他们读起《纪达圣歌》来,其中第二章有这么几行,给我印象很深,而且到现在还萦绕在我的耳际:人如果注意感觉之物,那就将受它的诱惑;诱惑生爱好,爱好煽起欲火,欲火置一切于不顾;藩篱既破,浩气无存,终至精神丧失,身心同归于尽。①这里指的是《纪达-戈文达圣歌》(Gita-Govinda),据说是十二、三世纪的时候由一位抒情诗人贾亚-德瓦(Jaya-deva)写下的歌颂黑天(Krishna)早年的牧牛生活,戈文达系黑天的别名——译注。我觉得这本书象个无价之宝。这本书给我的印象日益深刻,时至今日,我依然把它当作是人们认识真理的无上佳作。我在烦闷的时候,它给我极宝贵的帮助。我差不多把所有的英文译本都读遍了,我认为安诺德的译本最好。他对于原文很忠实,而且读起来并不象是翻译的。我虽然和这些朋友读着《纪达圣歌》,但当时还说不上有什么研究,直到几年以后,它才成为我每日必读的书。这两位弟兄还给我介绍艾德温·安诺德爵士所著的《亚洲之光》。我以前只晓得他是《天府之歌》的作者,直至看见这一本书,我觉得读起来比《薄伽梵歌》有趣多了。我一旦开始读起来,便感到手不忍释。有一次他们还把我带到布拉瓦斯基住宅里,把我介绍给布拉瓦斯基夫人和贝桑特夫人。那时贝桑特夫人刚刚加入通神学会,关于她改变信仰的辩论,引起了我莫大的兴趣。这些朋友劝我入会,但是我婉言谢绝了。我说:“我对于自己的宗教还没有什么心得,不便再加入别的宗教团体。”我记得我曾听从这两位弟兄的劝告,读了布拉瓦斯基夫人的《通神学入门》。这本书引起了我阅读有关印度教典籍的愿望,而且把传教士们所宣传的、认为印度教是充满迷信的观念,从我心中排除了。大概就在这个时候,我在一家素食公寓里遇见了一位来自曼彻斯特的善良的基督教徒。他和我谈起基督教。我把我在拉奇科特所遇到的事情告诉他,他听了以后很难过。他说:“我是一个素食者,也不喝酒。有很多基督教徒既吃肉,也喝酒,这是不容置疑的;但是吃肉喝酒都不是圣经所训示的。你要是读一读圣经就知道了。”我接受了他的劝告,他便给了我一本圣经。我依稀记得他自己也常常出售圣经,我向他买了一本有地图、有索引和其他优点的《圣经》。我开始读起来,可是没有法子把《旧约》读完。我读了《创世纪》,以后的几章一读起来便想打磕睡。但是为了向人炫耀我也读过《圣经》,我非常勉强地读完了其他各书,既无兴趣,也不了解。我最不喜欢的是《民数记》。然而《新约》却给人一个不同的印象,尤其是《登山宝训》,简直打入我的心坎。我认为它可以和《纪达圣歌》比美。里面说的“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如果有人想要拿你的内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我看后欣赏无已。并使我想起萨玛尔·巴特说的“惠我杯水,报以美食”那一段话。我那年青的心试图把《纪达圣歌》、《亚洲之光》和《登山宝训》的教训都贯穿起来。弃而不取乃是宗教的最高形式,它大大地鼓舞了我。我所读的这几本书,引起了我研究其他宗教家的生平的兴趣。有一个朋友向我推荐卡莱尔的《英雄与英雄崇拜》。我读了《先知是英雄》那一章,才懂得先知的伟大、勇敢和严肃的生活。除了这一点对宗教的认识以外,当时我已无力作更多的研究,因为忙于准备考试,几乎没有什么时间涉猎其他东西了。但是我心中已经有了一个打算,以后要多读宗教书籍,以求熟悉所有主要的宗教。可是我对于无神论又怎能不多少有点认识呢?每一个印度人都知道布拉德劳的名字和他的所谓无神论。我曾读过有关无神论的一本书,书名却忘记了。这本书对于我没有什么影响,因为我已经走出了无神论的撒哈拉沙漠。贝桑特夫人是当时社会上很引人注目的人物,她已从无神论转为有神论,这个事实也加强了我对于无神论的反对。我读了她的书《我怎样成为一个通神论者》。大约就在这个时候,布拉德劳去世了。他安葬在沃金坟场。我参加了他的葬礼,因为我以为每一个旅居在伦敦的印度人都会去参加。还有几个牧师也前往对他表示最后的敬意。我们送殡回来的时候,要在车站上等车。人群中有一个无神论者诘问其中的一个牧师说:“喂,先生,你相信有上帝吗?”“我相信”,那位善良的人低声说道。“你也同意地球的圆周是两万八千英里,是吗?”那位无神论者很自信地笑着说。“那当然”。“那么请你告诉我,你的上帝有多大?他究竟在哪里?”“好的,只要我们理会,他就住在我们两人心中。”“得了,得了,别把我当孩子哄吧,”那位无神论者胜利地望着我们说。那位牧师谦逊地默不作声。这一番话更增加了我对无神论的偏见。第二十一章罗摩给弱者以力量①①原文为NirbalakebalaRama,是苏尔达斯(Surdas)著名的赞美诗的复句,直译为“他给无助者以帮助,给弱者以力量”。我和印度教从及世界上别的宗教,虽然已经有了泛泛之交,我却也懂得在我受的考验中,这一点点知识还远远不能使我得救。一个人当他经受着考验的时候,究竟有什么东西支持着他,他是毫无所感的,更别说先有所知了。如果是一个不相信上帝的人,他一定会将自己的安全归功于机遇。如果是一个信仰上帝的人,他就会说这是上帝拯救了他。他会下这么一个结论,说在内心里支持着他的是他对于宗教的研究或他精神上的纪律发生作用的结果。然而在他获得解脱的时候,他并不知道究竟是他精神上的纪律还是别的东西援救了他。那些以他们的精神力量而自豪的人,不是也看见了它五体投地了吗?一种宗教知识与得自经验的知识不同,在经受这样一种考验的时候,不过是戏言罢了。我第一次发现只靠宗教知识无济于事,是我留学英国的时候。我以前经历的几次遭遇,究竟如何得救,我也说不上来,因为那时我太年青了;可是现在我已经二十岁了,已经有妻室和儿子,有了一些经验。就我记忆所及,我在英国的最后一年,即1890年,朴次茅资举行了一次素食者会议,有一个印度朋友和我得到了邀请。朴次茅斯是一个海港,住有很多海军人员。那里有很多名声不好的妇女,她们并不是真正的妓女,但是同时,她们的道德并不那么好。我们就住在其中的一个人家家里。自然咯,招待委员会是一点也不知道的。象朴次茅斯这样的城市,对于我们这种偶然来一两次的旅客,要找出什么好的和坏的住所,本来就有困难。我们出席会议以后,晚间回到寓所。晚饭后我们坐下来玩桥牌,我们的女主人也来参加了,这本来是英国的一种规矩,就是上等人家也是这样。每一个玩牌的人,当然要讲一些无伤大雅的话,可是我的同伴却和我们的女主人讲了一些无聊的话。我还不晓得我的朋友是精于此道的人。他们的谈话吸引了我,我也参加了。正当我要越出界限把手里的牌都放下不玩的时候,上帝通过这位好同伴发出了可喜的警告:“你哪儿来的这种鬼主意呀,我的孩子?走吧,快!”我感到惭愧。我接受了这个警告,衷心感谢我的朋友。想起我在母亲面前立下的誓言,我立即从现场逃脱。我狼狈地。颤抖地、心慌意乱地逃回我的房间,象一只被追逐的动物逃脱了它的追逐者。我记得除了我的妻子以外这是第一次触动了我的情欲的女子。那一夜我通宵不能入睡,各种各样的思想烦扰着我。我是否应当离开这个屋子?我是否应当离开这个地方?我现在是在什么地方!如果我失掉了理智,会发生什么事情?我决定今后要谨小慎微;不但离开这个屋子,而且离开朴次茅斯。这次会议本来开两天就可以完了,我记得我在第二天晚上便离开了朴次茅斯,我的同伴还留在那里多住了一些时候。当时我还不懂得宗教或上帝的实质,也不懂得他究竟怎样在我们心里起作用。我只是模糊地理解,那一次的遭遇是上帝拯救了我。我所经历过的一切的考验,都得到了他的救援。今天我才懂得“上帝拯救我”这句话有更深刻的意义,而且我还觉得我并不能完全了解它的意义。只有更丰富的经验才能帮助我作更加充分的理解。但是就我所经受的一切考验来说——精神性的,作为一个律师,经管社团和从事政治活动——,我敢说,都是上帝保佑了我。当一切希望都趋于幻灭时,“当援助者无能为力而安慰全无的时候”,我发觉天无绝人之路,虽然我并不知道生路自何而来。祈愿、膜拜、祷告,都不算迷信:它们是比饮食住行等等行为更加真实的行为。只有它们是真实的,其他一切都不是真实的,这种说法也不为过。这种膜拜或祷告并不是夸夸其谈,也不是说说而已;它是出于内心。所以,当它“除了爱以外别无所有”的时候,只要我们达到那种心境纯洁的地步,只要我们把一切的弦音都纳入正调,它们“在音乐之中颤然成调而不为人所见”。祷告是用不着讲话的。它本身是独立于任何感性的努力之外的。我丝毫不怀疑祷告是清除心中情欲一种成功的手段,虽然它必须和极大的谦逊相结合。第二十二章纳拉扬·亨昌德罗大约就在这个时候,纳拉扬·亨昌德罗到英国来了。我早就听说他是一个作家。我们在印度国民协会曼宁小姐的家里和他见面。曼宁小姐知道我不擅长交际。每次我到她那里总是默默地坐着,除了回答别人的问话,自己从来不作声。她把我介绍给纳拉扬·亨昌德罗。他不懂英文。他的服装很古怪——一条笨拙的裤子,一件皱褶不堪而肮脏的波希人穿的①褐色衫子,既没有领带,也没有领结,还戴着一顶有繸子的绒帽。他留了一下巴的长须。①波希人(Parsi)大部分聚居于孟买,源出波斯,皮肤白晰,信奉拜火教,善经商——译注。他的体格瘦小,圆圆的脸布满着天花的斑点。他的鼻子既不尖也不扁。他的手老是抚摸他的胡须。这样一个奇形怪状、奇装异服的人,在一个时髦的社会里,自然特别引人注目。我对他说:“久仰大名,我还读过您的一些作品。如蒙光临寒舍,我将非常高兴。”纳拉扬·亨昌德罗的嗓子沙哑,他面带笑容回答我说:“当然,你住在哪里?”“在斯多尔大街。”“那么我们算是邻居了。我想学英文,你愿意教我吗?”“不算什么,只要我能教您,我都高兴,而且将尽力效劳。如果您愿意,我可以到府上去。”“那怎么敢当?还是我上你那儿去吧。我还要带译文练习本来。”我们就这样约定了时间,不久便成为亲密的朋友了。纳拉扬·亨昌德罗对于文法一窍不通;他把“马”当作动词,而“跑”则被视为名词。我记得象这一类可笑的例子还很多。可是他并不因为自己的无知而灰心。我的文法知识很有限,不能给他多少印象。真的,他从来不以自己不懂文法为耻。他全然漫不经心地说道:“我不象你上过学校。我在表达思想的时候,从来不感觉需要什么文法。我问你,你懂孟加拉文吗?我懂,我在孟加拉旅行过。是我把马哈尔希·德文特罗纳斯·泰戈尔①的作品转译成古遮拉特文。而且我还希望把许多别的语文的著作译成古遮拉特文。而且你知道我的译文从不拘泥于原文,只要把精神表达出来了,我就心满意足了。别的人知识更丰富,将来可能做得更好。但是我虽然不懂文法,我所能做到的,我已十分满意。我懂马拉底文、印地文、孟加拉文,现在我又开始学英文。我所要的是一种丰富的词汇,那么你以为我的抱负仅止于此吗?别担心。我还要去法国学法文呢。我听说法文有很丰富的文学作品。如果可能,我还想到德国去学德文哩。”就这样他会谈个不完。他对于学外文和旅行国外,有着无穷的兴趣。①马哈尔希·德文特罗纳斯·泰戈尔(MaharshiDevendranathTagore)是印度现代最伟大的爱国诗人罗宾特罗纳斯·泰戈尔(1861—1941年)之父,以进行社会和宗教改变著称——译注。“那么你还要到美国去吗?”“当然。不去看看那个新大陆我怎么能够回印度呢?”“可是你上哪儿弄那么多钱?”“我要钱干什么?我不象你那么时髦。我只求吃得饱穿得暖就够了。而这一点只靠我写书和朋友们的帮助就够我开销了。我总是坐三等车旅行的。我去美国的时候,也打算搭统舱。”纳拉扬·亨昌德罗的简朴是出于自然,同时他又非常率直。他一点也不表现骄傲,只是他对于自己作为一个作家的才能未免过分注意了。我们天天见面。我们的思想和行动大部分是相同的。我们都是素食者,我们常常在一起吃午饭。这正是我自己做饭,每星期只花十七先令的日子。有时我到他的住处去,有时他到我这里来。我做的是英国式的饭,他却是除了印度饭以外,什么都不满意。他要没有黄豆汤①便吃不下,我做的却是红萝卜汤,而他终觉得我的口味很可怜。有一次他弄到了一点蒙豆②,煮好了带到我这里来,我吃得很高兴。这就开始了我们之间经常交换食物的规矩:有时我把好吃的东西送到他那里,有时他也带来给我。①dal是印度人日常吃饭必备的黄豆汤,豆粒很小,为印度特产——译注。②mung,印度豆类,颇似扁豆——译注。那时曼宁主教的名字正挂在每个人的嘴上。由于约翰·伯恩斯和曼宁主教的努力,码头工人的罢工提早结束了。我告诉纳拉扬·享昌德罗:狄斯荣立如何夸奖主教的简朴。他便说:“那么我一定得见一见这位圣人。”“他是一个大人物,你怎能见到他呢?”“怎么?我自有办法。我必须请你代我写一封信给他。你告诉他我是一个作家,我要为他所做的人道主义的工作当面向他祝贺,还要告诉他因为我不懂英文,所以要你一齐去当翻译。”我照他的意见写了一封信。不过两三天曼宁主教便回片约见我们。于是我们一同去见这位主教。我穿上平常会客的衣服,纳拉扬·亨昌德罗却是依然故我,还是穿着那件衫子和那条裤子。我对他这种打扮开了玩笑,可是他却纵声笑起来说:“你们这些文明人都是胆小鬼,大人物从来不注重一个人的外表,他们注意的是一个人的内心。”我们进了主教的大厅。我们刚刚坐下,便有一位瘦瘦高高的老先生出来和我们握手。纳拉扬·亨昌德罗便这样寒暄说:“我不想多耽搁您的功夫。我是久仰大名,特地来致谢您为罢工工人所做的好事。我向来有一种拜会世界名人的习惯,所以今天前来打扰您。”这自然是我的翻译,他讲的是古遮拉特话。“你们来了,我很高兴。我希望你们在伦敦会感觉如意,也希望你们能多和这里的人往来。愿上帝祝福你们。”说完这几句话,主教便站起来和我们告别。有一次纳拉扬·亨昌德罗穿着一件内衣和一条“拖地”①到我这里来。我那位善良的女房东开了门,慌张地跑过来——这是一位新的女房东,她不认得纳拉扬·亨昌德罗——对我说:“有一个疯子模样的人要见你。”我连忙跑到门口去,想不到就是纳拉扬·亨昌德罗,我实在吃惊。然而他的脸上除了平时的笑容以外,并没有别的表情。①“拖地”(dhti),一块宽长的白布,一般印度男人缠在身上当裤子用——译注。“可是街上的小孩子没有追你吗?”“是的,他们跟着我走。可是我不理会他们,他们也就不闹了。”纳拉扬·亨昌德罗在伦敦住了几个月,便到巴黎去了。他果然学起法文来,而且翻译了法文书籍。我的法文程度倒是够得上为他校对译文,所以他就将稿子寄给我看。其实他不是翻译,只是写下了大意。最后,他果然贯彻了他访问美国的决心。他煞费苦心才弄到一张统舱船票。他到美国以后,有一次因为穿那件内衣和“拖地”上街,竟以“‘奇装异服”被扭控公庭。我记得他被判无罪开释。第二十三章大博览会1890年巴黎举行过一次大博览会。关于这次博览会详细的筹备情况,我早就从报刊上读到了,而且我也有一种热切的心情想去看看巴黎。因此我以为最好是一举两得,就在这个时候去巴黎。这个博览会最引人注意的是一座高达1,000英尺左右、完全用钢铁建筑的埃菲尔塔。博览会中当然还有很多有趣的东西,但是这座铁塔是最突出的,因为那时人们还以为这么高的建筑物是不可能安然屹立于地上的。我早就听说巴黎有一家素食旅馆,我就在那里开了一个房间,住了七天。我的开销尽量做到省钱,包括到巴黎去的旅程和到那里以后的参观游览。我在巴黎出门大都是步行,我有一张巴黎的地图和博览会的路线图和指南,这些工具要指导一个人去主要的街道和名胜古迹,是绰绰有余的。关于这个博览会,除了规模宏伟和内容繁杂以外,我是什么也想不起来了。我还清楚记得埃菲尔塔,因为我曾攀登过两三次,为了表示我也曾经在很高的地方吃过一顿饭,我花了七个先令在塔上的第一层月台吃了一顿午饭。巴黎古老的教堂现在还在我的记忆之中,它们的宏伟和安宁是令人难于忘怀的。巴黎圣母院的美妙建筑和内部的华丽雕塑与精致装饰,是叫人忘不了的。当时我觉得除非人们心中充满了对于上帝的敬爱,是不会花千百万钱来修建这么神圣宏伟的大教堂的。早些时候,我就读过很多有关巴黎的时髦和逸闻,这是每一条街上都可以看见的。然而那些教堂却令人侧目地屹立于这些情景之外。人们一旦走进这些教堂,立即就会忘却人间的嘈杂和繁忙。当他走过跪在圣母象前的人,他的态度就会转变,成为庄严而虔敬。当时我所具有的感情一直在我身上增长,我觉得这样跪下来祷告的人决非由于迷信;跪在圣母象前的虔诚的灵魂决非只是为了膜拜那块大理石。他们是由真诚的虔敬所燃热的人,他们所膜拜的并不是石头,而是它所象征的神灵。当时我所得到的一种印象是,他们这样崇拜不是损害了、而是增加了上帝的荣耀。关于埃菲尔塔,我还得讲几句。今天我不懂得它究竟是为了什么,但是当年我所听见的,有诋毁,也有褒誉。我记得托尔斯泰就是对它进行非难的主要人物。他说埃菲尔塔乃是人们的愚蠢而不是智慧的遗迹。他说烟草是所有麻醉品中最坏的,因为一个上了烟瘾的人会犯上一个喝醉酒的人所不敢犯的罪;酒会使人疯狂,然而烟草却会蒙蔽一个人的明智而使他建立空中楼阁。埃菲尔塔就是人们在这种影响之下的创作之一。埃菲尔塔谈不上有什么艺术,无论如何决不能说它对于这个博览会的真正美丽有什么贡献。人们所以争先围观并以一登高塔为快,无非是因为这座建筑物新奇和庞大无比。事实上它是博览会的玩具。只要我们还具有小孩子的心情,我们终将要被各种各样的玩具所吸引。这座高塔正好说明了,我们还都是一群容易被装饰品所迷惑的孩子。这也许就是埃菲尔塔被建立起来的用意所在吧。第二十四章当了律师又怎样?关于我去英国的目的,即打算当律师,我一直到如今还没有作什么交代,现在该简单地谈一谈了。作为一个学生,他在正式当上律师以前,必须履行两个条件:“保持学期”——十二个学期相当于三年左右的时间;和考试及格。“保持学期”意即吃掉学期,也就是说每一个学期至少必须参加大约二十四次宴会中的六次。所谓吃掉并不是指真正的吃一顿饭,而是指在规定的时间亲自报到,其余的时间只是参加宴会而已。当然咯,在通常的情况下,人人都是开怀大吃好菜大喝美酒。一顿晚饭要花二先令六便士到三先令六便士,即二至三个卢比。这还算是便宜的,因为如果是在旅馆吃饭,光是喝酒就得花那么多钱。对于我们这些在印度的人来说,如果我们还没有“文化”的话,酒钱超过饭钱,确是一件惊奇的事。我刚知道的时候,也是很吃惊的,我奇怪人们怎么有这样大的气量花那许多酒钱。后来我就明白了。在这种晚宴席上,我常常是不吃东西的,因为我所能吃的只有面包、煮的马铃薯和大白菜。最初我连这些东西也不吃,因为我根本不爱吃这些;后来我既然吃了,我也就有了勇气要别的菜吃。晚宴席上准备给法官的菜往往比学生的好。有一个波希学生,也是素食者,为了替素食着想,我便申请只有法官席上才有的素菜。这个请求被接受了,我们便开始从法官席上取得了水果和其他的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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