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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今天还在昨天-7

作者:梁晓声 字数:10979 更新:2023-10-11 16:07:42

他深谙生命有时多么需要孤独一下的道理。那时他以书为伴,一卷在手,仿佛与良师益友避开着喧闹,倾心相谈。自然,须是值得一读的书。  而这一种享受,是要从学生时代便有所领悟的。正如好习惯是自小养成的。  同学们,我曾为你们写过一篇短文——《读是一种幸福》  这套丛书将教你们体味个中幸福。  据我所知,同类丛书,辽宁教育出版社曾出版过一套,是由王蒙和刘心武两位作家主编的。高中之小说部分,还收录了我的《同学》一篇。  所以,出版社诚邀我作编委,并请我写序时,我是很迟豫的。  及至详阅了他们寄来的目录,我不再顾虑什么,表示评委可作,序也愿意写。  因为两套书的篇目是很不一样的。  多出一种同类书,也好。  文科的,已买了前一套丛书的,家里经济条件宽余的同学,不妨再买这一套,相比较地阅读,阅读视野不是就扩大了一倍么?  家里经济条件拮据的同学,也是可以向买了的同学借读的呀。  我十分尊重爱书的人其书必珍的心理。  但我是提倡一人有书,朋友可读的。只要借书的人爱护书,常借常还就行。  我曾多次到中学和大学去与同学们座谈。  同学们往往提出这样的要求:给我们列一份读书单吧!  而我每觉茫然,忄西惶。甚至惭愧。  那是我根本列不出来的。  在书店里,我置身于书的海洋,连自己也常感顾此失彼。  我甚至认为,那样的一份书单,已非今日之某一人所能开列。  现在好了,湖南文艺出版社的编辑们为同学们选编成了这一套丛书。  这一套丛书是他们专门集中了几位优秀的编辑力量,辛辛苦苦工作了两三个月才确定篇目的。目录中有几篇及作者,对我也是陌生的。  我没从书中发现林语堂的名字和他的文章。  林语堂的文章是我所喜爱的。  我将建议编者们务必补选一两篇。  但愿同学们也会喜欢他的文章。  我是初中生的时候,根本不知道,也没从任何人口中听说过林语堂、徐志摩、梁遇春、沈从文、张爱玲。那时,国内是不出版他们的书的。连图书馆里也没有。现在,同学们不但能读到他们的书,以后上了大学,还能在课上一起与老师分析之,欣赏之。  同学们所了解的中国文学,相对于我们那一代是完整的,而非残缺的。  同学们是幸运的。  人类的文字之运用于文学的写作实践,是最符合人性的实践。也是最能揭示人性之丰富细腻的内容的。  文学使文字不朽。  高尔基说:“书籍包含着我们的先人,以及我们同代人的灵魂,书籍似乎就是人们在全世界范围内对本身事业的谈论,就是人类心灵关于生活的记载。”  而一位罗马皇帝的临终遗言则是:“我最初的故乡是书本。”  同学们,为自己拥有那一“故乡”而读这一套书吧!  尽管我们都不会愚蠢地梦想当皇帝……只想当“小知识分子” 某日,偶被一个经常召开这样那样会议的地方通知去参加一次座谈会,也可以说是“恳谈会”。目前“谈”而不“恳”的会很多,很流行;“座”而不“做”的会也很多,也很流行;故强调是“恳谈会”,以示区别。  有位年长的知识分子悒然郁然慨慨然地痛陈时弊。  主持会议的人问:“那么该怎样是好呢?”  答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中国的知识分子应积极的参政议政!”  于是知识分子们纷纷颔首不已,除了最年轻的一个我而外。当时我这个写小说的人,很没把握觉得自己便是一个知识分子了……  “你怎么看?”——有人问我。  我说:“我做的事很普通,很微不足道。我被抬举地叫做‘文化人’。被叫做的根据是我仍写着小说。所以我要继续把小说这行当好好做下去。否则,连‘文化人’也不配再是了。更遑论是什么‘知识分子’了。而我这个‘文化人’,是从来没想过从‘政权’这么重大的方面对国家有所奉献的。自思绝对没有这个能力。所以除了写小说,倘还自认为可做些有益于社会的事,那也不过就是——周围同事闹意见了,我帮着调解调解;左邻右舍产生矛盾了,我说和说和;单位领导和群众在某件事的主张上不一致了,我起点儿沟通作用;朋友们有困难了,充当个热心的角色;谁家里遭遇不幸,送去点儿安慰和友情;两口子闹离婚,劝他们慎重考虑考虑……如此而已,仅此而已。还要尽到为人夫为人父为人子为人兄弟的种种家庭责任,实在已是觉着活得很累了,再不敢往自己身上揽扯什么使命了。强揽硬扯到身上,也是根本做不到的……”  众人一时沉默,少顷有一人道:“这是典型的小知识分子的活法。旧社会的私塾先生就常充当这样的社会角色而欣欣然。”我说:“我正是想当一个小知识分子,一个小小的知识分子。而且明白,当好一个小小的,也须很竭诚。现在是新社会,当私塾先生得经过层层批准,恐怕还得有人赞助。否则,当那么一个老好人儿式的私塾先生,实在是我的一大愿望呢!”  真的。以上是我的极真实的想法。在目前这一个时代,倘能一边写着自己想写的小说,一边在自己生活着的小小社会平面上,充当一个老好人儿,与世无争,于世无害,与人无争,于人为善,乃是多大的造化,不亦悦乎?  后半生,我要竭诚地当好一个小小的,小小的知识分子……  想从前,我才不过是一个“知识青年”嘛!我不忘本。我的使命  据我想来,一个时代如果矛盾纷呈,甚至民不聊生,文学的一部分,必然是会承担起社会责任感的。好比耗子大白天率领子孙在马路上散步,蹿在窗台上的家猫发现了,必然会很有责任感或使命感地蹿到街上去,当然有的猫仍会处事不惊,依旧蜷在窗台上晒太阳,或者跃到宠养者的膝上去喵喵叫着讨乖。谁也没有权力,而且也没有办法,没有什么必要将一切猫都撵到街上去。但是在谈责任感或使命感时,前一种猫的自我感觉必然会好些。在那样的时代,有些小说家,自然而然的,可能由隐士或半隐士,而狷士而斗士。有些诗人,可能由吟花咏月,而爆发出诗人的呐喊。怎样的文学现象,更是由怎样的时代而决定的。忧患重重的时代,不必世人翘首期待和引颈呼唤,自会产生出忧患型的小说家和诗人。以任何手段压制他们的出现都是煞费苦心徒劳无益的。倘一个时代,矛盾得以大面积地化解,国泰民安,老百姓心满意足,喜滋乐滋,文学的社会责任感,也就会像嫁入了阔家的劳作妇的手一样,开始褪茧了。好比现如今人们养猫只是为了予宠,并不在乎它们逮不逮耗子。偶尔有谁家的娇猫不知从哪个土祠旮旯逮住一只耗子,叼在嘴里喵喵叫着去向主人证明自己的责任感或使命感,主人心里一定是甭提多么腻歪的了。在耗子太多的时代,能逮耗子的才是好猫。人家里需要猫是因为不需要耗子。人评价猫的时候,也往往首先评价它有没有逮耗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耗子不多了的时代,不逮耗子的猫才是好猫。人家里需要猫已并不是因为家里还有耗子。逮过耗子的猫再凑向饭桌或跃上主人的双膝,主人很可能正是由于它逮住耗子而呵唬它。嗅觉敏感的主人甚至会觉得它嘴里呼出一股死耗子味儿。在这样的时代,人们评价一只猫的时候,往往首先评价它的外观和皮毛。猫只不过是被宠爱和玩赏的活物。与养花养鱼已没了多大区别。狗的价值的嬗变也是这样。今天城里人养狗,不再是为了守门护院。狗市的繁荣,也和盗贼的多起来无关。何况对付耗子,今天有了杀伤力更强的鼠药。防患于失窃,也生产出了更保险的防盗门和防盗锁。  时代变了,猫变了,狗变了,文学也变了,小说家和诗人,不变也得变。原先是斗士,或一心想成为斗士以成为斗士为荣的,只能退而求其次变成狷士,或者干脆由狷士变成隐士。作一个现代的隐士并不那么简单,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虽然“隐”而“士”也总归潇洒不起来。所以旁操它业或使自己的手稿与“市场需求接轨”,细思忖也是那么的情有可谅。非但情有谅,简直就合情合理啊!鲁迅先生即便活到现在,并且继续活将下去的话,在当代青年对徐志摩的诗和梁实秋的散文很热衷了一阵子之后,还要坚持他的《论资本家的乏走狗》的风骨么?他是不是也会面对各方约稿应酬不暇,用电脑打出一篇篇闲适的不能闲适的文章寄出去期待着稿费养家糊口呢?……  但是问题在于——我们这个时代,究竟是忧患更多了矛盾更普遍更尖锐了,还是忧患和矛盾已被大面积地化解,接近于国泰民安,老百姓只要好好过日子就莺歌燕舞了?……  任何一个人几乎都有一百条理由仍作一个忧患之士,比如信仰失落,道德沦丧,民心不古,情感沙化,官僚腐败,歹徒横行,吸毒卖淫,黑社会形成,贫富两极悬殊,大款穷奢极欲一掷万金,穷山沟里的孩子上不起学,男人娶不起老婆,拐卖妇女儿童案层出不穷……  这些足令某些人身不由己地变成忧患之士。如果他不幸同时还是小说家或诗人(今天诗人已经被时代消化得所剩无几了),那么他的小说里他的诗里,满溢着责任感使命感什么的,他大声疾呼文学要回归责任感使命感呀什么的,当他是个偏执狂,并不多么的公道,也难以证明自己才更是小说家或诗人。在他之前古今中外有过许许多多他这样的小说家和诗人,并不都是疯子,起码并不比尼采疯多少。比如杜甫和白居易的诗,直到今天仍在被世人经常引用,一点儿也不比被自作聪明的后人贴上“纯诗”之标签的李清照和“超现实主义”之标签的李白缺少价值……  任何一个人几乎又都有一百条理由作一个闲适之士。如果他刚好同时还是小说家或诗人,便几乎又都有一百条理由认为,文学的责任感已变得那么的多余。已成一种病入膏肓的呓语。改革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业绩,市场繁荣生活提高,“海”里很热闹岸上很消停,老百姓人人都一门心思挣钱奔小康,朗朗乾坤光明宇宙,文学远离现实的时代明明的已经到来了,还逞论什么责任感使命感喋喋不休地干什么哇烦人不烦人呀?在他之前古今中外有过许许多多他这样的小说家和诗人。他们的小说和诗正被一批又一批地重新发现重新评价重新出版掀起过一阵阵的什么什么热,似乎证明了没什么社会责任感使命感的远比有责任感有使命感的小说或诗文学之生命力更长久……  倘偏说他们逃避现实也当然值得商榷。因为他们的为文的选择是不无现实根据的。  孰是孰非?  我想因人而异。甚至,更是因人的血质而异的吧?  当然,也由人的所处经济的,政治的,自幼生活环境和家庭影响背景所决定的吧?南方老百姓对现实所持的态度,与北方老百姓相比就大有区别。  南方知识分子谈起改革来,与北方知识分子也难折一衷。  南方的官员与北方的官员同样有很多观点说不到一块儿去。  南方的作家和北方的作家,呈现出了近乎分道扬镳的观念态势,则丝毫也不足怪了。这就好比从前的猫与现在的猫,都想找到猫的那点子最佳的感觉,都以为自己找到的最佳亦最准确,其实作为猫,都仍是猫也不是猫了。于南方而言,并不意味着什么进化。于北方而言并不意味着什么退化。只不过是同一个物种的嬗变罢了。何况,不论在南方和北方,作家还剩一小撮,快被时代干净、彻底地消化掉了。  所以现在是一个最不必讨论文学的时代。讨论也讨论不出个结果。恰符合“存在的即合理的”之哲学。  至于有几个西方人对中国文坛的评评点点,那是极肤浅极卖弄的。对于他们我是很知道一些底细的。他们来中国走了几遭,呆了些日子,学会了说些中国话,你总得允许他们寻找到卖弄的机会。权当那是吃猫罐头长大的洋猫对中国的猫们——由逮耗子的猫变成家庭宠物的猫,以及甘心变成家庭宠物,仍想逮耗子的猫们的喵喵叫罢。从种的意义上而谈,它们的嬗变先于我们。过来人总要说过来话,过来猫也如此。本届诺贝尔文学奖,授予一位美国黑人女作家,而她又是以反映黑人生活而无愧受之的,这本身就是对美国当代文学的一种含蓄的讽刺。  而我自己,如今似乎越来越悟明白了——小说本质上应该是很普通,很平凡,很寻常的。连哲学都开始变得普及的时代,小说的所谓高深,若不是作家的作秀,便是吃“评论”这碗饭的人的无聊而鄙俗的吹捧。我倒是看透了这么一种假象——所谓为文学而文学的作家,在今天其实是根本不存在的。以为自己是大众的启蒙者或肩负时代使命的斗士,自然很一厢情愿,很唐·吉诃德。但以为自己高超地脱离了这个时代,肩膀上业已长出了一双仿佛上帝赋予的翅膀,在一片没有尘世污染的澄澈的文学天空上自由自在地飞翔,那也不过是一种可笑的感觉。全没了半点儿文学的责任感的负担,并不能吊在自己吹大的“正宗”文学的气球飞上天堂,刚巧就落在缪斯女神在奥林匹斯山为他准备好的一把椅子上……  但我有一天在北京电台的播音室里做热线嘉宾时,却没有说这么许多。归根结底,这是一些没意思的话。正如一切关于文学的话题今天都很没意思。所以还浪费笔墨写出来,乃是因为信马由缰地收不住笔了……某种错误  三十六岁的女人,是妻子已经十一年了。婚后第二年生了个女儿。但丈夫希望她生的却是儿子。于是这女人仿佛有了罪。在丈夫面前逆来顺受,几乎由妻子的身降低为婢女了。  女儿还未满周岁,丈夫进城打工去了。她所在的村并非一个穷村。人们只要勤劳,每家的小日子都能丰衣足食地过着。  丈夫是因为嫌弃她和他们的女儿才离乡的。  这一点女人心里十分清楚。  女儿一岁半那一年的春节,丈夫回家过一次;女儿四岁那一年,丈夫第二次探家;女儿七岁那一年,丈夫在家里住的日子最短,才十几天。  至今丈夫再没回过家。  起初还寄信回家,还寄钱回家;后来信写得短了,钱数少了;再后来只能收到钱,收不到信了……  终于,连钱也收不到了。  这样的事,在人世间是不少的呀。农村有,城市也有;中国有,外国也有。  所以朋友讲给我听时,我并不特别往心里去。  女人和朋友沾点儿亲,他对她的生活现状挺关注。  他接着讲到的事,竟使我也成了关心那女人的一个人:  她是一个省吃俭用的女人。一分也不乱花丈夫寄给她的钱。不仅小有积蓄,还盖了两架塑料棚,种时令菜蔬,每年收入也可以。她雇了一名外省的帮工,曾做过他三年半的女东家。  丈夫第三次探家以后她雇的那帮工。他是一个流浪的打工者。有时也从城市流浪到农村,替别的农民种粮种菜。她是在县里的“劳力市场”上见到他的。询问了他一番,觉得他怪憨厚老实的。她又是个有心的女人,向劳力资格登记处的人方方面面地详细了解他。人家对她说只管放心地雇他。说他已经由这个“劳力市场”中介,被雇过数次了。没有雇主对他不满意的。  登记表上,写着那小伙子二十七岁,未婚。  “二十七岁了怎么还没成家呢?”  “这话问的,穷地方的人啊!就是为了挣点儿钱娶媳妇才离开家乡的嘛!”  于是她将他带回村里,带回了自己家,腾空院子里的仓房让他住。  小伙子是个尽职的人,责任心很强。将她家的两架大棚当成自己家的一样精心侍弄。她每年靠那两架大棚所获的收入自然更值得欣慰了。她也和气地对待他,不当他是外人。  当年春节前,小伙子要回家乡去了。她大方地多给了他二百元工钱,还买了些东西送给他。  他临走问她:“东家,今年还雇我不?”  她说:“当然雇呀。不过你可以和老父母多团圆些日子。只要你五月底前能回来,我保证不雇别人。”  他走后,她想——这种关系,雇工哪有讲什么信用的?不可信他一过完春节就回来的话啊。他那么问我,无非因为我多给了他二百元工钱和些东西,他表示满意罢了。  她决定一开春就到“劳力市场”去再雇个人。  不料他初八就回到了她家里。  她问他为什么回来得这么急呀?  他说有点儿信不过她的保证,怕她雇下别人。  他说得老实。她听得笑了。  那一年菜蔬过剩,很不好卖。卖不是小伙子分内的事。她雇他时双方面讲明确的,他只负责大棚里的菜蔬生长得好坏。但小伙子连他分外的事也主动承担起来了。幸亏有他尽心尽力,那一年她的大棚没亏损……  她更不当他是外人了。遇什么拿不定主意的事便愿与他商议,听听他的看法。他也简直将她的家当成自己的家了,眼里总是有活儿。从早到晚干这干那,使她看着过意不去……  她每每问他为什么不知道累呀?  他憨厚地笑笑说,从小就喜欢干活儿。  连她的女儿,也觉得他是除了妈妈外第二可亲的人了。  当年十一月份,她一想到往年过春节母女二人的寂寞,不免地忧上心头,怨挂眉梢。  有一天她终于忍不住,试探地问他留下来陪她母女过春节行不行?  他犹豫片刻,坦率地说,那得允许他先回家乡一次,将老父老母送到至亲家去。他说否则他会觉得愧对父母,怕父母在春节喜庆的日子里备感冷落。  她从他的话里听出,他是一个有孝心的儿子。也认为他的要求合情合理。提前与他结了工钱,放他走了。  春节是一天天地近着了。  过去一天,她就不免这么想—— 一个有孝心的儿子,怎么会已经回到了家乡,却不与老父老母团团圆圆地过春节,反而千里迢迢地赶回别省异地陪东家母女过春节呢?  东家就是东家,雇工就是雇工,双方之间是有利益得失的互相算计的呀。关系处得再好那不过也是表面的现象呀。  然而他二十八那一天竟回到了她家,还带回了些他家乡的土特产。  多了一个男人,那一年春节,她的家里多了往年春节缺少的、除非男人才能带给一户人家的生气。  那一年春节女儿过得很开心。  她自己脸上也每浮现着少有的愉快微笑了。  她不是一个感觉粗糙的女人。渐渐地,从小伙子在她面前常常无缘无故地脸红这一点,她看出他是爱上她这位女东家了。  而她自己呢,夜里扪心自问,也不得不承认,她也是多么的喜欢上他了啊!  但一想到她名分上是有丈夫的女人;一想到她大他三四岁;一想到两年来他一直是她的雇工,他们之间的关系一直清清白白;一想到他们之间如果有什么不该发生的事发生,即使无人知晓,自己在他面前还能维护住女东家的庄重形象吗?而倘若被外人觉察,口舌四播,自己还能在村里抬得起头来吗?  于是她又故意在他面前处处不苟言笑,严肃得十分可以了……  而那小伙子,他的身是雇工,他对女东家的感情——不,让我们照直了说就是对女东家的爱吧,是没资格主动流露的呀。对于一名雇工,那将是多么不明智的事啊!她对他好,那是抬举他;而她某天上午说辞退他,他是不可以滞留到下午的啊!正因为他爱上她了,他希望自己别被辞退。正因为他怕被辞退,他比刚到她家时话更少了,更循规蹈矩了。  他像一只蚌,将对女主人的爱,严严密密地夹在心壳里。  在她那方面,亦如此。  她是妇道观念特别强的女人。  他是特别本分的小伙子。在乎自己的品行端否,像传统的少女在乎贞操的存失。  爱这件事,在这样的两个人之间,注定了是不自然的,极为尴尬的。  它明明发生着了,却又被两个人处心积虑地,协力地掩盖着。尽管他们的心灵与肉体都是那么地渴望彼此亲近,彼此占有。哪怕是偷偷摸摸地,以类似通奸的方式……  爱对于那一个男人和那一个女人,成了自己折磨自己也相互折磨之事。  然而他们的关系一直清清白白的。  他们从来也没想过那一种清清白白对他们各自的意义究竟何在?  因为,相对于人性,相对于爱,甚至,仅仅相对于本能的情欲和性的渴望,一对暗暗爱着的男女之间那一种清清白白的意义,是根本不可深思的。一旦深思,便极可疑。一旦质疑,便会如窗上的霜花遭到了蒸蒸热气的喷射,化做微不足道的水滴,并显现它的晶莹所包含的尘粒……  又一年过去了。  身为东家的女人,首先经受不住那一种爱的非凡的折磨了。  那对一个有丈夫而又等于常年守寡的三十余岁的女人,可以想像是一种怎样的煎熬啊!倘若没有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还则罢了。明明有的呀,明明就同她生活在一个院子里,想要看见一抬头就能近在咫尺地看见的呀!又明明清楚他是爱她的呀!……  人有时和自己人性作对的那一种莫名其妙的坚决,大约是连上帝也会大惑不解和吃惊不已的吧?  有一天她对他推心置腹地说:“我非常感激你对我这东家的忠诚呀。我想我再也雇不到比你更好更值得信赖的雇工了。现在呢,我请求你一件事——我希望你到城市里去把我的丈夫找回来。你会明白这件事对我有多么重要。我除了求你,还能求谁呢?……”  她说完,给了他一处她丈夫早年的通讯地址,和两千元钱。  而他却只说了一个字:“行。”  说得毫不犹豫。  在那女人,将丈夫找回来,确乎是她多年以来的夙愿。  但她偏偏请求于他,还有另外的原因——她想打发他走。打发他走了,她觉得自己被爱所折磨的心就会渐渐平静了。倘他竟能替她将丈夫寻找回来不是很好吗?她自信她已经懂得如何牵住她的丈夫,不使他离自己而去了。倘这个目的没达到,她对她的雇工的信赖,不也是打发他走的最温良的方式吗?这个主意是她想了几个夜晚才想出来的。她不愿伤害他。她觉得她替自己替他都考虑得够全面的了……  至于那小伙子当时做何想法,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总之他第二天一早就离开了她的家……  半年内她没有他的任何音讯。他仿佛泥牛入海,无影无踪于城市里了……  女人的心确乎地渐渐平静了。然而这绝不等于她能够彻底地忘掉他。事实上她不能。事实上她经常想他。尤其在夜里,在女人的心最容易因孤独而苦闷的那种时候,她想他想得厉害,想得不知拿自己怎么办才好……  那种时候她就对自己说她应该嫌恶他,理由是他辜负了她对他的信赖。她进而认为,他是为了占那两千元的便宜才毫无音讯的。  我多傻呀,我怎么可以信赖一名外省籍的雇工呢?难道女东家是可以信赖雇工的吗?那么还有哪种人是绝不能信赖的呢?  所幸自己和他的关系是清清白白的。  这么一想,她就又觉得,损失两千元而从此确保了清白,是极其值得的了。  然而半年后的某一天,他竟回到了她的家里,并带回了她的丈夫。  那年轻人头发很长,脸上长出了胡子,衣衫不整,还蒙尘吸土的。  他避开她的丈夫,抱歉地对她说,按照她给他的地址没找到她的丈夫。他不死心,钱花光了,一边打工一边继续找,找了几个省才终于找到她的丈夫。她的丈夫不肯跟他回来,他打了她丈夫两次,把他打怕了,他才不得不跟回来的……  她听了,一时竟不知对他说什么好。  他当天晚上就又离开了她的家。没告别,没留言,悄悄走的。  然而他替她找回来的是什么样的丈夫啊!丈夫起先在城市里学会了修理摩托,之后又学会了简单的汽车检修,挣了点钱;与人合伙开了个车辆修理辅。生意渐佳,钱包鼓了,就吃喝嫖赌起来。于是又把钱挥霍光了,把生意也断送了。乞讨过,骗过,抢过,被劳教过,却恶习难改。他本是没脸回家乡面对村人面对妻子女儿的。既然回来了,就收了劣心安居乐业吧?可他已经变成另类人了,不可救药,某夜偷了家中所有现钞,又溜了……  几天后,那做妻的女人将女儿安排在一所学校里寄读,也离开村子到城市里去了。  她的目的极为明确——寻找男人。  不过,不是寻找是她丈夫的那个男人。  寻找一个四处漂泊的打工者不是一件容易之事。  她却发誓一定要找到。  她找到了。  两年后。  在他的家乡。  他已是丈夫了。而且刚刚做了父亲。  她撒谎说不是去找他的,而是出远门路过他的家乡,一时心血来潮,想见他一面。  他知道她撒谎。因为他父母告诉过他,在他漂泊在外的日子,曾是他女东家的那个女人来找过他……  但他当时已将后来是他妻子的姑娘带回了家乡……  他留她住几天。  她自然不会住下的。连杯茶水也没喝完就走了……  寻找他的两年里她变老了三四岁。  回到村里后又变老了三四岁。而且变得性情乖张,难以相处了……  “才三十六岁,看去像四十六岁似的。而且变成个手不离烟的女人了!还经常喝酒,每喝必醉……”  朋友这么结束了叙述。  而我,连续几天里,每每思索不止。  最终,我悟到了这么一点——每个人的一生,难免会犯许多种错误。而有些错误,无论对于自己的人生还是他人的人生,往往是无法纠正的。此类错误似乎具有显明的宿命的特征。因而常被索性用“注定”两个字加以解释。其实不然,正是此类似乎无法纠正的错误,最多地包含着理性的误区。  理性强的人并不都是“好人”。  俗言的“好人”,却通常都是自设理性樊篱较多的人。  “好人”大抵奉行维名立品的人生原则。  但是,当“好人”的理性和“好人”的人性相冲突时,“好人”们又是多么可能犯难以纠正的错误啊!普通人 父亲去世已经一个月了。  我仍为我的父亲戴着黑纱。  有几次出门前,我将黑纱摘了下来。但倏忽间,内心里涌起一种悱然若失的情感。戚戚地,我便又戴上了。我不可能永不摘下。我想。这是一种纯粹的个人情感。尽管这一种个人情感在我有不可殚言的虔意。我必得从伤绪之中解脱。也是无须乎别人劝慰,我自己明白的。然而怀念是一种相会的形式。我们人人的情感都曾一度依赖于它……  这一个月里,又有电影或电视剧制片人员到我家来请父亲去当群众演员。他们走后,我就独自静坐,回想起父亲当群众演员的一些微事……  一九八四年至一九八六年,父亲栖居北京的两年,曾在五六部电影和电视剧中当过群众演员。在北影院内,甚至范围缩小到我当年居住的十九号楼内,这是司空见惯的事。  父亲被选去当群众演员,毫无疑问的最初是由于他那十分惹人注目的胡子。父亲的胡子留得很长。长及上衣第二颗纽扣。总体银白,须梢金黄。谁见了谁都对我说:“梁晓声,你老父亲的一把大胡子真帅!”  父亲生前极爱惜他的胡子,兜里常揣着一柄木质小梳。闲来无事,就梳理。  记得有一次,我的儿子梁爽天真发问:“爷爷,你睡觉的时候,胡子是在被窝里,还是在被窝外呀?”  父亲一时答不上来。  那天晚上,父亲竟至于因为他的胡子而几乎彻夜失眠。竟至于捅醒我的母亲,问自己一向睡觉的时候,胡子究竟是在被窝里还是在被窝外。无论他将胡子放在被窝里还是放在被窝外,总觉得不那么对劲……  父亲第一次当群众演员,在《泥人常传奇》剧组。导演是李文化。副导演先找了父亲。父亲说得征求我的意见。父亲大概将当群众演员这回事看得太重,以为便等于投身了艺术。所以希望我替他做主,判断他到底能不能胜任。父亲从来不做自己胜任不了之事。他一生不喜欢那种滥竽充数的人。  我替父亲拒绝了。那时群众演员的酬金才两元。我之所以拒绝不是因为酬金低。而是因为我不愿我的老父亲在摄影机前被人呼来挥去的。  李文化亲自来找我——说他这部影片的群众演员中,少了一位长胡子老头儿。  “放心,我吩咐对老人家要格外尊重,要像尊重老演员们一样还不行吗?”——他这么保证。  无奈,我只好违心同意。  从此,父亲便开始了他的“演员生涯”——更准确地说,是“群众演员”生涯——在他七十四岁的时候……  父亲演的尽是迎着镜头走过来或背着镜头走过去的“角色”。说那也算“角色”,是太夸大其词了。不同的服装,使我的老父亲在镜头前成为老绅士、老乞丐、摆烟摊的或挑菜行卖的……  不久,便常有人对我说:“哎呀晓声,你父亲真好。演戏认真极了!”  父亲做什么事都认真极了。  但那也算“演戏”吗?  我每每的一笑置之。然而听到别人夸奖自己的父亲,内心里总是高兴的。  一次,我从办公室回家,经过北影一条街——就是那条旧北京假景街,见父亲端端地坐在台阶上。而导演们在摄影机前指手画脚地议论什么,不像再有群众场面要拍的样子。  时已中午。我走到父亲跟前,说:“爸爸,你还坐在这儿干什么呀?回家吃饭!”  父亲说:“不行,我不能离开。”  我问:“为什么?”  父亲回答:“我们导演说了——别的群众演员没事儿了,可以打发走了。但这位老人不能走,我还用得着他!”  父亲的语调中,很有一种自豪感似的。  父亲坐得很特别。那是一种正襟危坐。他身上的演员服,是一件褐色绸质长袍。他将长袍的后摆掀起来搭在背上,而将长袍的前摆,卷起来放在膝上。他不倚墙,也不靠什么。就那样子端端地坐着,也不知已经坐了多久。分明的,他唯恐使那长袍沾了灰土或弄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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