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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海盗》作者:雪珥-2

作者:雪珥 字数:24215 更新:2023-10-09 10:38:28

这场风波之后,明帝国并未取消日本的朝贡。3年后(嘉靖四年,1525年),明世宗(嘉靖皇帝)令琉球入贡使向日本国王转交一封信,要求将宗设谦道逮捕归案,否则断绝朝贡,但杳无音讯。嘉靖六年(1527),巡按御史杨彝上奏说:“旧例日本入贡,以十年为期,徒众不得过百人,贡船不得过三只,亦不许以兵仗自随。至正德六年以后,使臣桂悟、宗设等各从众五六百人,又副使宋素卿等一百五十人。各诘真伪、争端滋起。请令布政司移咨本国,今后遣使入贡,务遵定例,倘违定行阻回。仍行巡海备倭诸臣,修战具,谨烽堠,选锋蓄铳,以戒不虞。”(《明实录》)归纳起来,他要求对日本朝贡重申四项限制,即十年一贡、人百、船三、禁止带用兵器,都一并援照旧例。朝廷随即批准,明确提出日本的朝贡“凡贡非期,及人过百、船过三、多挟兵器,皆阻回”(《大明会典》“礼部·朝贡·日本国”条),作为一项定规。后来,官居首辅大臣的给事中夏言,干脆上奏建议撤销市舶司,朝廷接受,宁波市舶司被关闭。市舶司的撤除,实际上将中日贸易逐渐逼入地下状态,“市舶既罢,日本海贾往来自如,海上奸豪与之交通,法禁无所施,转为寇贼”(《明史·食货五·市舶》) 。期间,大内氏派遣的两次朝贡,都因不符合规定而被阻挡。更多的日本私人商船,更是无法靠近中国港口,他们转而求助于走私渠道。王直下海经商的1540年,正是中日间走私贸易最为红火的年份,“输中华之产,驰异域之邦,易方物,利可十倍”(《海澄县志》)。1551年,大内氏的大内义隆因内乱(大宁寺之变)被杀,继位的大内义长于1556-1557年遣使朝贡,但明帝国又将其视为篡位者而拒绝。6年后(1557),大内义长又被毛利元就所灭,大内氏政权彻底灭亡,日本陷入混乱,“勘合贸易”完全断绝。从建文三年(1401)到嘉靖二十六年(1547),日本的朝贡使团共计18批(田中健夫《倭寇与勘合贸易》),至此成为绝响。武装走私成为主旋律,亦商亦匪的“倭寇”则成为主力军。“世贸中心”从倒卖军火开始,王直开始了自己与日本的不解之缘。而走私天堂双屿岛简直成了世界贸易中心,官方用武力摧毁它,反而为王直成为“海盗”之王扫清了道路……有关王直的生意,中国史料上记载十分简略,倒是在日本史料中有所记载。根据日本著名学者僧人南浦文之(1555-1560,别名文之玄昌,別号雲興軒、時習斎)的《铁炮记》所记,“天文十二年(1543)秋八月二十五日,我西村小浦有一大船,不知自何国来,船客百余人,其形不类,其语不通,见者以为奇怪矣”,但是,船上“有大明儒生一人名五峰者,今不详其姓字。时西村主宰有织部丞者,颇解文字,偶遇五峰,以杖书于沙上云,船中之客不知何国人也,何其形之异哉?五峰即书云,此是西南蛮种之贾胡(即葡萄牙人)也”,葡萄牙人给日本人示范了“铁炮”(即早期的火绳枪),在“大明儒生五峰”的翻译下,日本人便购买了几支。这就是在日本著名的“铁炮传来”的故事。而这位“大明儒生五峰”,正是王直。对于近代火绳枪传入日本的途径,虽然日本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但从这一记载至少可以看出:即使王直所居中介绍的这笔小小的军火买卖不是日本输入步枪的开端,也说明了军火已经成为王直其时从事的生意之一——如果不是主要生意的话。此时,中日贸易已经中断,一切商品交流其实都只能被迫“走私”,而且,由于缺乏官方的管理和约束,海道上成为自由天地,物流的风险也大大增加,在多重风险的推动下,中日贸易的利润也水涨船高,王直赚得盆满钵满。下海5年之后(1545),王直加入了许栋所率的海上武装集团。许栋一家四兄弟,不少史料上干脆以许一、许二、许三、许四相称,四兄弟的名字,从大到小分别是松、栋、楠、梓,作为掌门人的许栋排行老二。许家四兄弟也是歙县人,与王直是正牌老乡。根据胡宗宪挂名主编的《筹海图编》说,许栋是在嘉靖十九年(1540)、也就是王直到广东开始从事走私生意那年,从福建越狱入海,来到宁波口外的双屿岛盘踞。而在同时期出访日本的官员郑舜功所著的《日本一鉴》中则说,这一年,许栋和许楠先下海到大宜(泰国北大年)、满刺加(马来西亚马六甲)通商,随后许松、许梓也赶到马六甲。是他们把佛郎机(葡萄牙)商人带到浙江双屿港、大茅港,通过收取买卖双方高额佣金而获利。双屿岛是当年郑和下西洋的补给站之一,但它的确切位置,因明军镇压之后实行了填港,至今仍未能确认,虽然多数人都认为今日普陀的六横岛就是双屿。据说,双屿岛上草木不丰,禽鸟不群,但南北水陆相接,是天然的深水海港。双屿“乃海洋天险”(朱纨《甓余杂集·双屿填港工完事》),“去城(舟山)东南百里,南洋之表,为倭夷贡寇必由之路”(明代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八十九《浙江七》)。明初这里就被当做“国家驱遣弃地”,居民被强行内迁,杳无人烟,正好成为走私天堂。在各路走私商人们的哄抬之下,双屿成为一个人口众多、设施齐全的贸易枢纽,成为当时沟通东西方的——当然是“走私”,日本著名历史学家藤田丰八(1869-1929)将其称为“16世纪的上海”。王直投奔许栋的双屿岛时,自己带了千余名弟兄入伙。从史料分析,在此前,王直与许栋就有许多生意上的来往,甚至王直在外常自诩为许栋的下属。入伙之后,王直担任了双屿岛的CFO——“管库”,由此可见其文化知识或许在圈内是比较出色的。随后,王直又被提拔为“管哨”——船队队长,进入了许栋的核心圈。双屿这一“世贸中心”的红火,当然引起了官方的注意。嘉靖二十五年(1546),也就是王直入伙双屿岛的次年,朱纨出任浙江巡抚。这位新官办事认真,到任后发现,在双屿岛的走私贸易下,浙闽海防废坏不堪,战船、哨船十存一二,沿海民众纷纷与“倭寇”勾结。此时,官方依然沿用“倭寇”的称呼指代所有武装走私者,实际上,其中的日本人、即当时所谓的“真倭”很少了,绝大多数都是脱离了官方约束的中国武装商团而已。朱纨看到,“土著之民,公然放船出海,名为接济,内外合为一家。有力者自出资,无力者辗转称贷,有谋者诓领官银,无谋者质当人口;有势者扬旗出入,无势者投托假借。双桅、三桅车樯往来。愚下之民,一叶之艇,送一瓜。运一樽,率得厚利,训致三尺童子亦之双屿为之衣食父母” 。他深为感慨:“此贼、此夷,目中岂复知有官府耶!”(《筹海图编》)朱纨认为,既然朝廷宣布海禁,就必须认真执行,他提出“不革渡船则海道不可清,不严保甲则海防不可复”,搜捕通倭奸民,整顿海防,严禁商民下海,并开始积极筹备军事行动,武装取缔双屿岛这个走私天堂和“世贸中心”。嘉靖二十七年(1548),朱纨开始了行动。都司卢镗率军由海门进兵,官军战船380艘、人数6000,占据完全优势。经过激烈的战斗,“破其巢穴,焚其舟舰,擒杀殆半”,几乎歼灭了双屿岛上的许栋武装商团。王直在大战中沉着指挥,率领余部逃出双屿。朱纨将双屿岛上的天妃宫10余间、寮屋20余间、大小船只27艘全部焚毁,并用沉船、石块等淤塞了入港航道,几乎实行了“三光”,令这个“世贸中心”成为一片废墟。次年,他终于抓获了双屿另一走私头目李光头等,竟不加审讯和请示,就集体处决了此团伙的96名成员,震动了朝野。朱纨的铁腕和冷血,令浙江、福建一带的豪强大户们受到巨大的损失,他们才是双屿岛走私生意最大的得益者,《明史》中记载说,这些走私船的“舶主皆贵官大姓”。朱纨自己其实也已经看出来了:“大抵制海中之寇不难,而难于治窝引接济之寇;治窝引接济之寇不难,而难于治豪侠把持之寇。”他还说:“去外国盗易,去中国盗难;去中国濒海之盗易,去中国衣冠之盗尤难。”朱纨在双屿的“三光”和随后的大规模处决,激起了众怒,闽浙籍官员以滥杀和擅杀为理由,对他发动了联合弹劾。在巨大的压力下,朝廷不得不将朱纨“双开”回籍,不久他就自杀。朱纨此人,时人与后人一直都有不同评价。明代的徐光启就说,朱纨“冤则冤矣,海上实情实事果未得其要领,当时处置果未尽合事宜也”(《海防迂说》)。万表则在《海寇议》中说:“夫以朱中丞捣穴焚舟,除海巨寇,凿山筑海,功非不伟,而人未有怀之者,盖以其高而不下,粗而不察,惟专攻其末,而反遗其本,临下虽过严,地方之通番者,纷然如故,除一许二,增一五峰,其劳宜不足称,此不犹汲水灭火,而借薪沃膏者之不息乎!故本之所当先,而末之所当后也,明矣。”万表说的“除一许二,增一五峰”,就是指许栋被灭后,反而为王直(五峰)的崛起扫清了道路。明帝国发现,他们接下来要对付的,是远超许栋的王直。中国的“海盗”——武装海商集团,即将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东海称王王直的“五峰旗号”,成为大海上的通行证,海盗们不敢行劫,官军们一度也不会刁难……逃出了炼狱般的双屿岛,王直在海上收拢余部,计有徐惟学、叶宗满、谢和、方廷助、毛海峰(即毛烈、王滶)、叶明、陈东、徐海、汪汝贤等数千人。王直率领他们在日本长崎的五岛列岛建立了根据地,其从子汪汝贤、养子毛海峰成为他的心腹。王直自己则在平户岛上定居,日本史学家估计,这应该是受到了当地领主松浦隆信的邀请,以便与王直共同拓展海外贸易。在日本逐渐站稳脚跟之后,王直转变了战略,积极向组织靠拢,协助官军攻击别的海上武装集团(“倭寇”),一则搞好政府公关,二则扩大自己的势力。根据其后来在狱中所写的《自明疏》,他的功劳有:——嘉靖二十九年(1550),“海贼首卢七抢掳战船,直犯杭州。江头西兴坝堰,劫掠妇女财货,复出马迹山港停泊,臣即擒拿贼船一十三只,杀贼千余,生擒贼党七名,被掳妇女二口,解送定海卫掌印指挥李寿,送巡按衙门” 。——嘉靖三十年(1551),“大伙贼首陈四在海,官兵不能拒敌,海道衙门委宁波府唐通判、张把总托臣剿获,得陈四等一百六十四名,被掳妇女一十二口,烧毁大船七只,小船二十只,解丁海道” 。——嘉靖三十一年(1552),“倭贼攻围舟山所城,军民告急,李海道差把总指挥张四维会臣救解,杀追倭船二只” 。……这其中,王直所说的“陈四”,其实并非“大伙贼首”,陈四所在集团的首领是其叔父陈思盼。陈思盼是王直最主要的竞争对手,其基地设在横港,当王直船队经过时,“屡被邀劫”(明代王世贞《玄览堂丛书续集·倭志》)。这一年(1551),有位王姓海商率船20艘到浙江海面进行贸易,拒绝了陈思盼的入伙邀请,结果,陈思盼“谋杀王船主,遂夺其船,其党不平,潜与直通,欲害思盼”,王直于是设计,在陈思盼寿宴之日“内外夹击,杀思盼,擒其侄陈四……余党悉归直”(《明书》卷162)。这一战实际上是王直奠定自己东海之王的关键一战,他在舟山的重要军港和商港之一的“沥港”(烈港、冽港)获得了重要的基地,“由是海上之寇,非受王直节制者,不得自存,而直之名始振聋海舶矣”(《筹海图编》卷5)。王直集团成为太平洋上最为强大的武装海商集团。 图2 3 4 5 6此时,王直以“杀思盼为功,叩关献捷求通市”(《筹海图编》),希望朝廷开放海禁。虽然王直甘当海上“联防队”和“城管”,主动为政府承担了艰难的“抗倭”重任,在海洋上建立了秩序,地方官员也默认了他在走私贸易中的地位。此时,王直的“五峰旗号”,成为大海上的通行证,海盗们不敢行劫,官军们不会刁难,行动自由。但是,好景不长,朝廷绝不允许“卧榻之侧”还有个“鼾睡”的“他人”。于是,嘉靖三十二年(1553),俞大猷等“驱舟师数千”围攻沥港,王直再度率部突围,逃往日本。在日本淞浦津,王直干脆宣布称王建制,自称“净海王”,后改称“徽王”,“服色旌旗拟王者,部署官属,咸有封号,控制要害,三十六岛之夷,皆听指挥”(《明书·王直传》)。稳定下来后,王直的生意越做越大,“凡五六年间,致富不赀,夷人信服,皆称‘五峰舡主’”,“威望大著,人共奔之”。投奔他的人群,不仅有普通百姓,甚至还包括“边卫之官”,“一呼即往,自以为荣”(明代万表《玩鹿亭稿》)。在日本站稳脚跟后,“净海王”王直率军反击,巨舰百余艘“蔽海而来,浙东西、江南北、滨海数千里,同时告警”(《海寇议后》),“联舫一百二十步容二干人。以木为城、为楼槽,四门其上,可驰马往来”(《筹海图编》),“官军莫敢撄其锋”,“纵横往来,如入无人之境”(《海寇议后》)。无奈之下,明帝国将捉拿王直的赏格提升到了“万金”加“伯爵”:“有能主设奇谋,生擒王直者,封伯,予万金。”(《胡默林行实》、明代茅坤《海寇后编》)“隆庆开关”恶法出刁民,内外交易本是国家“生理之常”,“商道不通,商人失其生理,于是转而为寇,海禁愈严,贼伙愈盛”。隆庆年实行了全面改革开放,于是倭患消解,经济发展……令明帝国相当尴尬是,王直这位“倭寇”却在民间“威望大著,人共奔走之。或馈时鲜,或馈酒米,或献子女”(《明书·王直传》) 。即使在浙江省城杭州,王直也建立了庞大的运营网络,“杭城歇客之家,明知海贼,贪其厚利,任其堆货,且为之打点护送”(万表《海寇议前》),胡宗宪就曾感慨:“倭奴拥众而来,动以千万计,非能自至也,由内地奸人接济之也。”其实,能够拥有如此“群众基础”,绝非“内地奸人”“贪其厚利”一句所能解释的。朱纨在抗倭过程中就发现:“三尺童子,亦视海盗如衣食父母,视军门如世代仇雠”(《明经世文编·海洋贼船出没事》)。其中的原因,正是在于“海盗”、而非“军门”能提供“衣食”。刑部主事唐枢就一针见血地指出,所谓“倭寇之乱”,乃是“海商之为寇也”。唐枢分析道,海禁政策只能限制中国百姓,“中国与夷各擅生产,故贸易难绝。利之所在,人必趋之。本朝立法,许其贡而禁其市,夫贡必持货,与市兼行,盖非所以绝之。律与通番之禁、下海之禁,止以自治吾民,恐其远出以生衅端”。他认为,内外交易是“生理之常”,如果“商道不通,商人失其生理,于是转而为寇……海禁愈严,贼伙愈盛”,“夫商之事顺而易举,寇之事逆而难为,惟顺易之路不容,故逆难之图乃作,”实际上是恶法出刁民。唐枢更认为,“倭寇”乃是中国百姓,只有开放海禁才能杜绝倭患,“使有力者既已从商而无异心,则琐琐之辈自能各安本业,而无效尤,以为适从” 。 (唐枢《御倭杂著》)福建巡抚、曾举荐戚继光和俞大猷的抗倭名将谭纶,曾在《条陈善后未尽事宜以备远略以图治安疏》的奏折中说:“禁之愈严则其值愈厚,而趋之者愈众。私通不得则攘夺随之。昔人谓弊源如鼠穴也,须留一个,若要都塞了,好处俱穿破,意正在此。今非惟外夷,即本处鱼虾之利与广东贩米之商、漳州白糖诸货皆一切禁罢,则有无何所于通,衣食何所从出?如之何不相率而勾引为盗也。”此后担任过刑部右侍郎的谢杰,也指出“倭患”的根源在于“海禁之过严”,“寇与商同是人,市通则寇转为商,市禁则商转为寇”,“私贩日本一节,百法难防,不如因其势而利导之,弛其禁而重其税”(《虔台倭纂》) 。徐光启则更为形象地比喻道:“譬有积水于此,不得不通,决之使由正道,久而不溢;若塞其正道,必有旁出之窦,又塞其旁出之窦,则必溃而四出。贡舶、市舶正道也,私市旁出之窦也。……壬子(嘉靖31年)之祸,则溢而四出者也”。(《明经世文编·海迁图说》) 图12处江湖之远的王直,与这些居庙堂之高的官员一样,都看到了导致“倭乱”的同一个根源,所以,在针锋相对地用军事手段回应政府围剿的同时,王直也不断地向政府表示,“他无所望,惟愿进贡开市而己”(《海寇后编》)。只有开放海禁,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乱源。从各种史料对比来看,此时,至少身处“抗倭”第一线的官员们,都深切认识到了开禁才是治倭的根本。但是,为了朝廷的“体面”,自以为是“与人同利、为国捍边”的王直就必须死。面对凶险的官场斗争,胡宗宪无奈食言,奉命处决了王直。王直死后,海上武装集团、也即所谓的“倭寇”,失去了控制,四出攻击,东南沿海秩序大乱,果然应验了诸多官员对倭患乱源的认识及王直的担忧:“死吾一人,恐苦两浙百姓。”时人感慨道,如果“假宥王直,便宜制海上,则岑港、柯梅之师可无经岁,而闽、广、江北亦不至顿甲苦战也”(明代谈迁《国榷》卷62)。王直死后7年(1567),嘉靖皇帝驾崩,新帝即位,这就是明穆宗,改元“隆庆”。福建巡抚都御史涂泽民上奏,“请开海禁,准贩东西二洋”(《东西洋考》),迅速得到了批准,允许民间私人远贩东西二洋,延续了200年的海禁政策被废止,史称“隆庆开关”。骁勇善战的戚继光,也在这年调往北方镇守更为重要的蓟州。这一手治根的办法果然见效,从此“倭渐不为患”(《明史·兵志三》)。尽管隆庆初年的开放海禁,并不彻底,政府依然通过发放许可证(“由引”)的计划经济方式进行调控,并且严禁海商前往日本。但是,民间被抑制的商业活力依然喷涌而出,“于是五方之贾,熙熙水国,刳艅艎,分市东西路(东西洋),其捆载珍奇,故异物不足述,而所贸金钱,岁无虑数十万,公私并赖,其殆天子之南库也” (《东西洋考》周起元序) 。“禁之太严,奸民势穷, 必至为盗。自纳饷过洋之利开, 豪狡之徒咸趋利畏法。故海澄之开禁,凡以除中国之害也。”(谢杰《虔台倭纂》)更值得一提的是,在“隆庆开关”后3年(1570),在张居正和高拱等中央大员的积极推动下,利用鞑靼内部纷争,结束了明帝国与蒙古部落长达200余年的军事对峙,鞑靼首领俺答归顺明朝,封贡互市,史称“俺答封贡”。大明帝国开国200多年,第一次同时在南北两个方向获得了“和平的发展环境”。迅猛增长的海外贸易,为大明帝国积累了巨大的财富。后世学者推算,从隆庆初年(1567年)到大明帝国灭亡(1644)的78年间,因海外贸易而流入中国的白银约为3亿3千万两,相当于当时全世界生产的白银总量的三分之一(王裕巽《明代白银国内开采与国外流入数额试考》);也有学者估算,“由万历元年(1572)至崇祯十七年(1644)的七十二年间,合计各国输入中国的银元由于贸易关系的至少远超过一万万元以上”(梁方仲《明代国际贸易与银的输出入》)。毫无疑问,这为大明帝国积累了巨大的财富,为张居正的全面改革奠定了经济基础,也为日后在内忧外患中挣扎的帝国提供了苟延残喘的资本。而这一切,都必须归结到王直那深得民心的海洋王国及“倭寇”军队,给大明帝国朝野上下留下的深刻印象。尾声王直死了,与中国历史上一切敢于挑战和对抗现行体制的人一样,不得好死。但令人悲哀的是,这位被体制当做叛逆的人,却一直努力在向体制内靠拢。他的轻身犯险,实际上也是为了获得体制的一丝认可,试图与体制内的改革力量一道,推动海禁的废止,却没料到自己做了牺牲品。耐人寻味的是,王直最后被处决的罪名并非“海盗”,而是“叛国”——“背华勾夷,罪逆深重”(《明世宗实录》),尽管王直只是雇佣和利用日本人、葡萄牙人而已,法官还是指控他“始以射利之心,违明禁而下海,继忘中华之义,入番国以为奸”(《倭变事略》) 。显然,这样的判决,与其说是刑事判决,不如说是政治判决。真正令朝廷担忧、并且非杀之而后安的,并非是王直的武装走私行为,而是他居然敢在海外称王建制,是可忍,孰不可忍?“徽王”的称号,实在太容易令人浮想联翩,将王直与其那更为著名的老乡朱元璋挂钩。在经济上出点问题,哪怕触犯了刑律,都还好说,但在政治上触碰了高压线,而且还天真地相信官府的诚信,送上门去,王直就非死不可了。已经称王的王直,本可以在大洋上继续乘风破浪,驾驭波涛,但他骨子里对获取体制内认可的致命追求,却最终令他无法驾驭自己的命运。其实,“恶法出刁民”,王直等一众“海盗”也是被逼上梁山,内心深处与梁山好汉们相同,都是为了招安,而扯旗造反无非是另一种途径和渠道而已。区别在于,宋江算是成功了,而王直则是赔尽了老本——尽管他用自己掀起的惊涛骇浪,唤醒了帝国内的改革力量。体制实在是太强大了。王直死后,“老乡骗老乡”的胡宗宪加官进爵,但2年后(1562),严嵩失势,胡宗宪被指控为“严党”成员,在皇帝保护下涉险过关,随即退休回家。又3年(1565),朝廷查获严嵩之子严世蕃写给胡宗宪的亲笔信,胡宗宪被捕入狱,未几,死于狱中,官方结论是自杀。据说,在日本的王直故居门口,留着一副对联:道不行,乘槎浮于海;人之患,束带立于朝。其实,这副对联被后人无数次地安在不同的“中国海盗”故事里,或许,在如许多的“中国海盗”身上,都有着同样的烙印?第三章 逼下南洋跨国通缉林道乾刘尧诲今儿真高兴。这位大明帝国的两广总督,十分欣慰地看到,居然会有老外们主动请缨,为大明剿灭“海盗”。这是万历八年(1580)八月的某一天,刘尧诲接见了这批来自澳门的特殊客人,除了澳门本地人吴章、翻译蔡兴全等之外,余者都是金发碧眼的佛郎机人(葡萄牙人)沉马啰、啰鸣冲呅呶及一些船主,总共20多人。(《万历武功录》)老外们通过翻译,向总督大人表示,他们愿意“自备舡粮器械”(庞迪峨、熊三拔《奏疏》),配合朝廷,前往暹罗,剿灭盘踞在那里的林道乾。此时,正好暹罗密使握坤哪喇也在广州,已经觐见了刘尧诲,告知说林道乾正在该国,“专务剽略商贾,声欲会大泥国”,称兵进犯暹罗,暹罗无奈,“请招徕干,干乃欲歃血为盟誓,誓无令汉使得执我也” 。于是,暹罗“不得已,佯与干盟。今干已行至头关,敢闻” 。这“大泥国”,也叫“渤泥国”,即今日泰国的北大年港(Pattani),此时还是个独立的小邦,要到200年后才被泰国曼谷王朝第一代国王拉玛一世(原名通銮,1782 -1809在位)并入泰国版图。渤泥历来都是华商的聚居地,此前,林道乾率众到此,令华人数量达到数千,加上有强大的武装,俨然已经成为华人王国。综合各方情况,刘尧诲大喜,于是,对暹罗使者“赏赐银牌,花彩缎如礼”,要求暹罗军队“与我师并击”(《万历武功录》)。此时,福建巡抚耿定向,也得到了林道乾前往暹罗的消息,于是,在次年(1581)派遣使者周宗睦、王文琳前往柬埔寨,要求柬埔寨与暹罗一道合击。至此,在大明王朝主导下,中国、暹罗、柬埔寨、澳门葡萄牙人共同组成“国际联军”,目标就是林道乾。南澳之战海盗们大多数誓死不降,或者战斗到最后一刻,或者就是跳崖投海自杀,这正是数年前政府背信诱杀王直之后结出来的“苦果”——“海盗”们不再相信政府,宁愿抗争到底。与之前所有的“海盗”不同,林道乾似乎并非被逼上梁山的穷困百姓。根据史料记载,出身于潮州澄海的林道乾曾经是潮州政府机关内的一名“小吏”,但究竟是哪个部门、什么职位,都未能留下记载。 图7在一个官本位的社会里,一位年轻人要放弃稳定的公务员职位,而跻身到走私乃至武装走私的风险投资行业,这是很难理解的。清代康熙与嘉庆年间编撰的《澄海县志》,都说林道乾“任潮州府吏有罪,亡命海上”。嘉庆年间的《海氛》中说:“道乾少为潮州府吏,有罪,亡命海上为盗。”犯了错误之后,就“亡命海上”,比较靠谱的估计是,这种“下海”也应该是被逼无奈——本想一边捧着公务员的铁饭碗,一边参与到沿海一带“走私贩私”的“群众运动”中去,从“海禁”所造成的巨大利润空间中捞一把,但是,可能被纪检部门发现了,便只能被“双开”。离开了政府机关的林道乾,在澄海县南湾聚众,“初聚党不满百,破乌汀背(寨)渐可二百余”(《澄海县志》)。南湾地处海滨,远离村镇,是个走私贩私的好地方,万一“风紧”,也比较容易“扯乎”。此时的“海盗”世界中,大哥林立,吴平、曾一本等,吸引了政府的主要精力,戚继光和俞大猷等抗倭名将,也只能“抓大放小”,集中扑灭大股海盗。林道乾因此得以逐渐壮大,《万历武功录》说他“为人有风望,智力无二,好割据一方自雄。所至辄不忍贪淫之性,掘人坟墓,淫人妻小,蚕食人田土。常擅山海之禁以为利。”此时的林道乾,还是一个韬光养晦的小海盗及小海商。 图 9 图10林道乾的一鸣惊人,是在嘉靖四十二年(1563)。当年三月,林道乾突然率战船50余艘自南澳岛攻打诏安县南村土围和厩下村土围,“焚杀不计”,一时震动(《潮州府志》)。林道乾的进攻,遭到了俞大猷的迎头痛击,随即兵败,退走台湾。林道乾攻击诏安县的时间,史料上有两种不同的记载,即《福建通志》、《澎湖厅志》等记载的嘉靖四十二年(1563),与《潮州府志》、《诏安县志》记载的嘉靖四十五年(1566)。从史实上推断,嘉靖四十五年(1566)的可能性极低,因为在此前一年(1565),抗倭名将戚继光和俞大猷就联合荡平了南澳岛,在这次南澳之战中,官军用石块和沉船封塞了南澳港口,并进行了彻底的破坏,之后还不断地进行搜捕和扫荡,要想再利用南澳进攻诏安是不可能的。值得一提的是,在1566年的南澳之战中,骁勇善战的戚继光和俞大猷碰上了劲敌,其对手、当时最大的“海盗”吴平,进行了殊死的抵抗。海盗们大多数誓死不降,或者战斗到最后一刻,或者就是跳崖投海自杀,其战斗精神令人震撼。官军在此次战斗中,俘斩“海盗”多达15000多,吴平残部仅700多人逃脱,民间于是有了“俞龙戚虎,杀人如土”(顾炎武《天下郡国利弊书·福建》)的说法。其实,海盗们的殊死拼杀,正是数年前政府背信诱杀王直之后结出来的“苦果”——“海盗”们不再相信政府,宁愿抗争到底。而且,吴平之前已经被政府招安,驻扎在家乡、福建诏安的梅岭堡。尽管地方官员认为吴平等“从倭乱民”实际上只是“在浙直为倭,还梅岭则为民”,但政府对这样一支民间武装依然不放心,下令俞大猷清剿。而之前,吴平已经答应了俞大猷“剿倭赎罪”。此时,戚继光率兵进驻漳平,要求吴平追捕逃入诏安深山的倭寇残部,及土匪林田,吴平一一照办,但俞大猷与戚继光依然决定合兵攻打。吴平侦得情报后,率部下海,占领了南澳岛作为基地。此时,正是林道乾兵败诏安,退走台湾,南澳作为他的进攻基地,被吴平接收,十分自然。吴平以南澳为依托,与戚继光、俞大猷等形成对峙,其间各有胜负。但是,政府的屡次背信,坚定了吴平集团上下的必死决心,导致南澳之战异常惨烈,“海盗”们宁死不屈。南澳之战,虽然被主流史家看作是抗倭战争的最后一战,但是,政府信用的“破产”,成为更为致命的副产品,“假招降”必然伴随着“假投降”。同样的宁死不降,若干年后发生在诸良宝身上,他在潮州东南的南阳寨(南洋寨)被官军大部队围剿,官军挂出了“有投降者免死”的大幅告示,但是“半月之间,无以应者” ,都是“至死犹斗”,以至于时人感慨“议者谓田横之客,不是过也”。(明代郭裴《粤大记﹒海岛澄波》)避难台湾尽管林道乾在官方记载中是个“膏血造舟”的恶魔形象,却在台湾留下了大量的形象中性的民间传说,充满了丰富的寓言象征……兵败诏安的林道乾,在俞大猷的追击下,退走澎湖,再转台湾,泊打狗港,即今日之高雄港。打狗港之名,源自该地原住民马卡道族(Makatao)在此遍植刺竹抵御外敌,取名为“竹林”(Ta-kao),其发音近似闽南语“打狗”(Ta-kau),于是,“打狗”或“打鼓”就成了此地的地名。改为“高雄”,则是甲午战争后,日本占领台湾时,觉得“打狗”不雅,而Ta-kau音近日文的“高雄”(Taka-o)。 图1 图2 图3林道乾率众“打狗”,成为高雄地区来自大陆的第一支大规模移民团队。林道乾在此处的官方记录中,名声实在不佳。康熙三十三年《台湾府志沿革》记载说:“嘉靖四十二年,流寇林道乾扰乱沿海,都督俞大猷征之,追及澎湖,道乾遁入台,大猷侦知港道纡回,水浅舟胶,不敢逼迫,留偏师驻澎岛,时哨鹿耳门外,徐俟其弊。道乾以台无人居,非久居所,恣杀土番,取膏血造舟,从安平二鲲身,隙门遁占城。”而连横(连战之祖父)完成于1918年的名著《台湾通史》也记载道:“嘉靖四十二年,海寇林道乾乱,遁入台湾,都督俞大猷追之,至海上,知水道纡曲,时哨鹿耳门以归,乃留偏师驻澎湖,寻罢之。居民又至,复设巡检,已亦废之。道乾既居台湾,从者数百人,以兵劫土番,役之若奴。土番愤,议杀之,道乾知其谋,乃夜袭杀番,以血衅舟,埋巨金于打鼓山,逸之大年。是为华人杀番之始。”林道乾屠杀土著人,当为真实,而取死人的膏血造舟,则实在是有点匪夷所思,估计是对林道乾这一“海寇”的“艺术加工”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林道乾并未看好台湾,认为此处并非久留之地,所以,在留下了部分人马后,他率大部队“远遁占城”。“占城”(Campadesa),在今越南中南部,中国古称也为“林邑”。林道乾留在台湾的部众,后来都归属了林凤,成为进军菲律宾的主力之一。吊诡的是,尽管林道乾在官方记载中是个“膏血造舟”的恶魔形象,却在台湾留下了大量的形象中性的民间传说,充满了丰富的寓言象征。其中,流传最广的一个版本,说是有一个道士见到林道乾,认为此人有帝王之相,就告诉林道乾,就寝时口含百粒白米睡百日,并作法祭拜神箭,在百日期满辰一到,将神箭射往北京,就能射死皇帝取而代之。道士给林道乾三支箭,在上面分别刻上林、道、乾三字,还给了他一只锦鸡。林道乾请其妹“林姑娘”照管锦鸡,百日之时,林姑娘过于紧张兴奋,把那只锦鸡抱起来,结果锦鸡弄错时辰,开始啼叫。林道乾以为天亮,起来就射箭,但皇帝还未上班,三支箭都射在了金銮殿的龙椅上面,既破了自己的帝王运,也招来了朝廷的镇压追剿。在类似这样的民间故事中,林道乾与所有被逼上梁山的造反者完全不同,而成了一个为了实现帝王梦想的奋斗者。更多的民间传说,则是关于林道乾在打狗山上埋藏金银财宝,据说多达十八篮之多,因此,打狗山又被称为“埋金山”。而其短期占领过的南澳岛,也留下了关于“海盗”宝藏的传说,在明清两代无数的大小海盗之中,留下最多传说的,就是这位林道乾。无论传说如何附会,也无论林道乾在台湾时间长短,他的确拉开了大规模开发台湾的序幕。之后,其他“海盗”,如林凤、颜思齐、郑芝龙、郑成功等,成为台湾早期开发的主力。也被招安“体制内”既然无法提供一个有效的秩序,“体制外”就当仁不让地取而代之,形成了地下秩序、影子政府。林道乾不仅有着丰富的走私前科,而且手握重兵,更关键的是他如今戴着一顶灿烂的“红帽子”,却公然藐视恶法、我行我素。林道乾撤离台湾后,在占城也没待多久,而是回到了潮州附近,继续海上游击。此时,朝廷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位45年的嘉靖皇帝去世,其子即位,这就是明穆宗,年号“隆庆”。一场以抗倭第一线官员们推动的“改革开放”迅速展开,大明帝国宣布开放海禁,允许民间私人远贩东西二洋,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隆庆开关”。就在这一年(隆庆元年,1567年)的年底,林道乾率部打回老家,先后两次攻打澄海溪东寨。此地十分险要,“控沧溟而捍封疆,微论澄之要地,即谓潮之咽喉亦可” (明代林熙春《澄海县修溪东寨记》)。驻守此寨的,是当地乡绅陈求默组织的民兵(“寨勇”),击退了林道乾的第一次进攻。到了次年三月开春,林道乾再次来攻,并断绝了溪东寨的粮食,终于攻克,大肆杀戮。攻取了溪东寨,林道乾就有了一个坚固的陆上据点,他开始积极备战。“诸寨风靡。于是拟饮马鳄溪,心窥府城。海、潮、揭、澄诸村落,皆其啖肉饮血区矣。” (康熙《澄海县志》卷19,海氛)此时,“隆庆开关”的改革大潮冲击过来,所谓“海盗”也不再那么十恶不赦,加上为了“以贼制贼”,对包括“海盗”在内的“化外之民”尽量实行招安,纳入“编户齐民”,已经是地方政府的既定方针。经“横海将军”郭成常、潮阳知县陈王道提议,政府决心招安林道乾,用其对付另一股更为强大的、名气大得已经引起了高层关注的“海盗”曾一本,“令而得以功赎”。“今说者乃以一本名偶上闻,在所必诛。而道乾宜在所后,不如姑且抚之,复割壤地以与之,冀其无为我患。万一幸为我用,或可并力西向,以从事于一本。” (林大春《上谷中丞》,《井丹先生集》卷15,书)曾一本是海阳县薛陇乡人,与林道乾一样,都曾经听命于大“海盗”吴平。戚继光南澳之战后,吴平战败,曾一本成为海洋上的老大,“四出剽掠,潮、揭受祸最酷”。吊诡的是,他却在隆庆元年(1567)七月自动请求招安,却担心官方没有诚信,就抓了一个知县张璇作为人质,等自己的人马在下浍驻扎停当才放回。但不久就重新叛去,逃到南澳,“据吴平旧窠,杀掳参将缪印等官兵数多,屡年不能平” (康熙《澄海县志》卷19,海氛) 。朝廷花了足足两年时间,合广东、福建两省的力量才最后平定。此时,政府招安林道乾对付曾一本,双方一拍即合,于是,到了隆庆四年 (1570),林道乾接受朝廷安抚, “海盗”摇身一变,成了“官军”。政府计划将林道乾所部安置到潮阳县的招收都下尾(一名“华美”)地方,却没想到遭到潮阳地方绅士们的激烈反弹。原来,下尾村“为一邑藩篱,切近诸澳,贼常出没。又其民可练为兵,亦易与为乱”,将林道乾安置在此,“实为潮人附背之痈。其未招,势既外溃,今曰招,势复内食。痈溃,其毒犹在外,内食,则腹心将朽矣。今秋敛甫毕,谷入贼仓,人家悬磬,钱入贼帑。曰为改岁,妇子无由而室处,豺狼在道,征夫何以自旋归。景象如此,海滨恶得而不坐毙耶” ?(林大春《上谷中丞》,《井丹先生文集》卷15,书。)乡绅们的反对并没有作用,林道乾所部依然被安置于潮阳下尾村,“得食膏腴田千余亩”,其部队的建制完整地保留了下来。这与之前王直被招安有着天壤之别,王直几乎是单枪匹马入杭州,虽然胡宗宪诚心,奈何朝廷却要用王直的人头立威,最后,横行大洋的“净海王”王直只能引颈就戮。之所以无法在招安的初期就一举改编林道乾所部,就是因为在王直事件之后,政府信用破产,拥兵自重几乎是被招安者的基本前提。在一个有枪就是草头王的时代,也只有时刻紧握枪杆子,才能避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命运。林道乾被招安后,成功讨伐了小股海盗,“遇有他盗窃发,听明文征调,截杀立功”,“于是军中大事悉咨询乾”。此时,一方面他“据膏腴之田,以自安固”,但另一方面,他“杀掠如故……犹与曾一本声援相应”(《潮州府志》),“借招抚之名,阴与之(曾一本)为援,城中良家之子,归者日以百数,隐然虎踞一隅”(林大春《井丹先生集·上谷中丞》),“欲收招海上精兵”,“里中皆畏乾,莫敢有诟言,偶有人侦伺,道乾闻知必大怒”。(《万历武功录·林道乾诸(朱)良宝林凤列传》)林道乾充分利用招安时期这段难得的和平发展空间,甚至以类似“传销”的方式快速招募成员,扩充队伍。“亡赖之徒,相继归往,每悬赏招募,人各一金,致十人者予三金,即以其人统之,故相附者日众。” (林大春《井丹先生集·上谷中丞》)按常理看,政府解除了海禁之后,走私、尤其是武装走私的空间应该被大大压缩,沿海民众生业有道,不应再去冒险犯法,林道乾的势力何以能迅速增长呢?甚至“城中良家之子”也会“归者日以百数”呢?林道乾的潮州老乡林大春指责,“顷者道乾徒党公行至掳掠居民,民不得已,严兵拒之。彼遂旅至城下,宣言中秋欲来屠城,城中震恐,道路相顾涕泣。县令仓皇,莫知所为。于是吾辈乃往见令,说以尹铎守晋阳之事,因请移书责之背盟,始得以暂弭。然而观其报书,辞甚悖慢,又安能保其不来乎” ?下围村此地“往岁地方警急,辄从征调,多得死力。自道乾一招,半为贼有,寻被残破,故土为墟。然使及今休养,犹可生聚,官府以义鼓之,或足以当东南一面门户。若复招安于此,则生聚者无几,见存者又复沦胥于盗。不惟自撤藩篱,抑且引盗入室而并据之。而欲求潮阳一夕之安,不可得矣。此已往之覆辙,近事之明鉴也。”(林大春《井丹先生文集》卷15,书。)这是说在林道乾的“淫威”下,本就容易为盗的下尾百姓被裹挟进去了。但是,实际上,“隆庆开关”的改革并不彻底,海上贸易的大门并未打开,而只是开了一条小小的缝隙,其目的还是“于通之之中,申禁之之法”(许孚远《疏通海禁疏》,《明经世文编》)。“隆庆开关”只开放了福建海澄的月港,作为“特区”,沿海所有对外贸易的商船,都必须到这里办理繁琐的手续,并从这里装货出港、入港验货。所有船只都必须申领“船由”(船籍证书)、“商引”(也叫“文引”,营业执照),“由海道挂号, 验其文书、丈尺,审其货物。当其出海回籍之候, 照数盘验, 不许夹带违禁货物” 。(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广东四》)“商引”上需注明“器械、货物、姓名、年貌、户籍、住址、向往处、所回销限期”,“海防官及各州县乃置循环号薄二扇, 照引开器械、货物、姓名、年貌、户籍、住址、向往处、所回销限期, 按日登记。贩番者每岁给引, 回还赉道(海道) 查核, 送院(抚院) 复查;贩广、浙、福州、福宁者, 季终赉道, 送院复查”。 严格要求“船不离由, 货不离引”,如果查获 “有船无由者, 船没官;货无引者, 货没官;货有出引者, 余货没官”。(许孚远《敬和堂集》“海禁条约行分守潭南道”)这一制度,发展到后来,甚至从造船环节就开始限制。万历十七年(1589),“凡造贩番船只, 务令先将欲往某国, 赴海防官处告, 明查在限数之内, 方准行具给由打造, 额外毋容私增船”(《明神宗实录》卷210)。同时,实行总量控制,“东西二洋各限船四十四只”,东、西洋船彼此间严禁越境贩贸。对于前往西洋(南海以西)的,因路途较远,规定于每年十一、十二月出海,“严限次年六月内回销”;而东洋(南海以东)因为稍近, “多在春初驾往, 严限五月内回销”(许孚远《敬和堂集》“海禁条约行分守潭南道” )逾期未归者, 即使证件齐全,“仍坐以通倭罪”(《天下郡国利病书·福建》)。如此众多的限制和严刑峻法,令掌握“船由”和“商引”的官员们获得了极大的寻租空间。民间海商除了一方面必须承担官方的苛捐杂税外,到了万历中后期,税收甚至“倍三征之”(300%关税),导致很多商户破产;还要受到官吏个人的多方盘剥。因此,“隆庆开关”之后,走私只是在短期内缓和了一下,随即卷土重来。面对苛刻的法规,海商们本能而熟练地“看见红灯绕着走”,一方面伪造“船由”和“商引”,“私造大船越贩日本”,或者超越“经营范围”,“借东西洋由引, 而潜趋日本” (《诏安县志》)。更多的小渔民们,干脆就只申请一份近海打渔的“由、引”,却悄悄地跑到了海外,“每年四五月间, 告给文引, 驾驶乌船, 称往福宁载铁、北港捕鱼, 及贩鸡淡水者。往往私装铅、硝等货, 潜去倭国, 从秋及冬, 或来春方回。亦有藉言惠、潮、广、高等处来买粮食, 径由大洋入倭, 无贩籴之名, 有通倭之实”(许孚远《疏通海禁疏》,《明经世文编》)。这一轮新的走私浪潮,与之前海禁时有所区别:海禁之时,不少人还对政府有所盼望,认为只要海禁一开,倭乱就会消弭,因此体制内的不少有识之士也纷纷向中央建议开放海禁。但如今海禁虽然已经放开,一则“寓禁于通”,二则官僚机器大肆寻租,实际上将仁政变成了苛政,反而杜绝了海商们的任何企盼,铁了心走上走私的道路。这种半吊子“改革”,成了另一种形式的逼良为娼。遵纪守法的成本成为不可承受之重,法既为“恶法”,“恶法”之下则必然出“刁民”。林道乾不仅有着丰富的走私前科,而且手握重兵,更关键的是他如今戴着一顶灿烂的“红帽子”,却公然藐视恶法、我行我素。这就如同被封了弼马温的美猴王,想不成为大闹天宫的主角都难。“体制内”既然无法提供一个有效的秩序,“体制外”就当仁不让地取而代之,形成了地下秩序、影子政府。资本是逐利的,尽管林道乾也要收取“保护费”,但这种成本远远小于政府的苛捐杂税及官吏的盘剥,信用度也远远高于政府。“良家之子”自然就会“归者日以百数”地投奔到林道乾麾下。他就是一棵大树,可以挡风遮雨,在天塌下来的时候,会先顶上。林道乾自己也加紧了队伍的扩充,他甚至创造性地采用了“传销”的手段招兵买马。“巨寇林道乾等悬赏招众,得十人者予三金,人各一金,即统之。以故闻风响应,远近无赖相继入贼者,不止数百千人。”(明代林大春《论守城书》)。“良家之子”与“远近无赖”都纷纷投奔,这与其说是林道乾的个人魅力,不如说是政策的不得人心、驱民为盗。更为有趣的是,在这过程中,大肆“走私”的海商们,还“倚借势官, 结纳游总官兵” (《东西洋考·饷税考》),与驻地的官员、军队充分勾兑,“强强联手”,地下经济实际上成了沿海贸易的主流。漠视民生的所谓“改革”政策,不仅难以贯彻落实,而且在过程中日益削弱政府本就缺乏的诚信与威望,以及本就腐烂的官僚机器。走私日益泛滥之后,沿海秩序大为混乱,“奸商众则海贼繁”,走私者之外,也出现了更多的以劫掠为生的真正海盗。这些人从外洋购入“大铳、利刃、坚甲以作贼”,“去截各处通番之货而入番, 归劫各处通番之银以聚众。因而流劫海船, 捉人索赎, 捉船为哨, 分舟满海”。(《天下郡国利病书·福建三》)。甚至“得利既多, 效尤者众, 连村满海, 尽为盗区, 莫可御止”,“ 福州府属县沿海奸民, 及省城内外奸徒, 出海行劫, 辇金归而人不敢问, 浸成大患” 。(董应举《崇相集》,“闽海事宜”)身着弼马温官袍,却依然偷蟠桃、抢金丹,这样的猢狲,朝廷自然是容不得的。正当两广总督殷正茂密令所部官军,伺机消灭林道乾时,林道乾收到了其侄儿、在彭亨国(Pahang,今马来西亚东部)担任“都夷使”的林茂的信,邀请他前往此地发展。林道乾就将殷正茂写给他的十七封信,请参政使陈奎转交,飘然而去,《万历武功录》记载说他告诉陈奎:“极知制置使(即殷正茂)意,业已远托异域,不复还矣,往所给十七札,今封还。”林道乾远走海外后,没能及时退走的诸良宝,遭到殷正茂官军的猛烈进攻。诸良宝在家乡澄海的南阳寨被团团包围,双方死战,尽管官军一如既往地招降,但“海盗”们最后集体战死,无人投降,重演了南澳岛上的悲惨一幕。根据《万历武功录》的记载,诸良宝不仅“颇习兵法”,而且“平时能与士卒同甘苦”,同甘共苦,到了关键时刻,“其众多削发为誓言,誓欲为良宝死”,于是,“一可以当十,十可以当百,百可以当千也”。有趣的是,官军上报说在这次战役中林道乾也已“投水死”,伪造了一大功劳。此时,是万历元年(1573),林道乾被政府招安仅3年,率众南下,谁也没有想到,这一举却又掀开了中国人海外拓殖的新篇章。国际围剿此时的大海上,实际上已经演变成为明朝政府、“海盗”与西方人的三角游戏,但这是一个稳定的三角,明朝政府坚定地选择了西方作为合作伙伴,剿灭自己的“海盗”,毕竟这些金发碧眼的“蛮夷”们只想捞点好处,对自己的江山社稷并不感兴趣。林道乾率部提前逃出潮州,首先南下柬埔寨。万历元年(1573)二月十五,到达柬埔寨。在这里,他得到了澄海同乡杨四的大力支持。杨四小时候随父亲杨君赞到柬埔寨,但父亲随即亡故,当地的长老见他年少失父、孤苦伶仃,就当做自己儿子来抚养,长大后,便被任命为“把水使”。此时,林道乾来奔,两人十分投机,“遂相与为刎颈之交”。正好林道乾有个小妾姓杨,便对外宣称是杨四的侄女,杨、林两人便在公开场合被认为是亲戚。在杨四的撮合下,林道乾向柬埔寨国王(“寨主”)献上了“五百金、帛五十纯”,再加上下打点,耗费千金左右,谋得了“把水使”的职衔。不久后,明朝的伏波将军攻打到北津港,生擒了林道乾的军师林俊夫,及柬埔寨人亚马必力等人,得到了林道乾的情报。于是,制置使殷正茂发文暹罗、安南,命令他们出兵锁拿林道乾及另一“贼老”何鸾等人。安南都护使莫茂洽,派人搜索,下人回报说:“柬埔寨乃真腊夷国也,安南实无此寨。”于是,安南便抓了些广东流亡至此的盗贼,用囚车送到广州去,报告殷正茂说:“臣国实无敢匿乾者,有则具以告。”在柬埔寨的林道乾,听从杨四的建议,请柬埔寨寨主发兵2100人、大船20艘,由陈国顺率领,攻打暹罗,未能攻克。根据《万历武功录》的含糊记载,似乎是在这次战争中,柬埔寨寨主对林、杨二人(或杨四、陈国顺二人)生疑,两人惶恐,逃到了林道乾的下属陈大森的船上,陈大森将他们送回了柬埔寨。结合之后张居正说的林道乾与柬埔寨寨主结怨,或许正是此时,而起因则完全可能是一山难容二虎,寨主要清理清理卧榻之侧。万历六年(1578)七月,林道乾离开柬埔寨,赶回了潮州老家,待了一个多月,将此前所藏的金银取出,又招募了100多人,南下到琼崖时,碰上了福建运送粮食的船队,“乃略其金银,并男妇二百人而去” 。林道乾率众继续盘踞在暹罗附近,改名为林浯梁,“专务剽略商贾”,并且摆出了要与大泥国合兵进犯的姿态,暹罗无奈,只能与林道乾谈和,双方歃血为盟,暹罗承诺绝不让明朝使节抓走林道乾。根据张居正与闽广两省官员的通信记录,林道乾投入暹罗后,曾攻击柬埔寨,因此与柬埔寨的苏姓寨主结下了梁子,因此,万历七年(1577)张居正指示福建巡抚耿廷向,利用这一矛盾,令柬埔寨捉拿林道乾,“使苏姓图之”。到了万历八年(1580年)八月,暹罗密使握坤哪喇赶到广州,密告林道乾的动向,正值葡萄牙人想为“朝廷”效力,于是便组建了联军。葡萄牙人加入到剿灭林道乾的战斗中,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事件。此时的大海上,实际上已经演变成为明朝政府、“海盗”与西方人的三角游戏,但这是一个稳定的三角,明朝政府坚定地选择了西方作为合作伙伴,剿灭自己的“海盗”,毕竟这些金发碧眼的“蛮夷”们只想捞点好处,对自己的江山社稷并不感兴趣。天朝大国其实并不在乎商业的利益,当年郑和下西洋就是到处撒钱,更不在乎海外侨民的利益,那些不是“天朝弃民”就是“天朝逃民”,当年明成祖朱棣颁布的诏令,就绝不允许“天朝”百姓“脱离组织”在海外发展,“虽远必诛”,而对外藩则十分宽容,只要称臣纳贡就可以,连爪哇国王杀害100多人的天朝使团这样的恶性事件,最后也只是罚款了事,葡萄牙人无非是又一个看似“听话”的外藩而已。在葡萄牙人眼中,中国的海商们既是自己的合作伙伴,更是自己的竞争对手,当明朝还完全锁国时,他们需要中国走私者们的协助,获得商品和补给,而当明朝开放了海禁后,葡萄牙人则不仅将曾经的中国合作者们看作敌人,而且还将他们作为“投名状”,以便从朝廷手中交换到贸易和居住的特权。所以,葡萄牙人不仅主动地为中国政府承担“剿匪”这种脏活累活,而且都是自费而为,似乎是只问耕耘、不问收获。实际上,葡萄牙人与林道乾等中国“海盗”在经营范围和市场范围上都是重叠的,葡萄牙人幸运的是,他们的政府是不会追杀在海外开疆拓土的同胞,而在他们的竞争对手林道乾的背后,强大的明朝政府却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已,正好为葡萄牙人提供了“以华制华”的良机。葡萄牙人的一步步渗透,几乎都是通过伏低认小的“和平演变”:早在嘉靖三十三年(1554),葡萄牙人宣称协助中国政府攻击何亚八“海盗”集团,从而获准进入广州城及周边地方,包括可以到澳门贸易。三年后,嘉靖三十六年(1557),葡萄牙人协助镇压了香山濠镜澳的“阿妈贼”(供奉妈祖的“海盗”),获准侨居澳门。这是一些学者通过分析葡萄牙文的历史文献而得出的结论,比中国官方文件记载的要早数年,其间的差距,完全可能因为中国地方官员瞒报、晚报而造成。无论如何,澳门葡人被明朝政府看作是“为天朝守海门而固外圉”(印光任张汝霖《澳门记略·澳蕃》)的“香山海洋”上的“屏卫”(明代霍与瑕《勉斋集》)。值得注意的是,此时福建的南澳岛上,葡萄牙人依然在与“海盗”们合作,将南澳岛建设成为“世贸中心”,一手软、一手硬,葡萄牙人在闽粤沿海大展手腕,获取更大的活动空间。南澳岛战役、尤其“隆庆开关”之后,葡萄牙人从中国“海盗”的合作者,演变成了追杀者,积极帮助明朝政府清理门户。在镇压曾一本的战役中,葡萄牙人出人、出钱、出船、出枪,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我等毫无畏惧,奋不顾身杀敌” ((Antonio Bocarro《旬年史之十三》)他们得到的回报是十分丰厚的,明政府在澳门推出了所谓的“饷税制”,“资贸易以饷兵”,按照船舶大小征税,“西洋船”(南海以西)分为九等,“东洋船”(南海以东)定为四等,“檄委海防同知、市舶提举及香山正官,三面往同丈量估验。每一舶从首尾两艕丈过,阔若干,长若干,验其舶中积载,出水若干,谓之水号,实时命工将艕刻定,估其舶中载货重若干,计货若干,该纳银若干,验估已定,即封籍其数,上海道,转闻督抚,待报征收”(《广东通志﹒外志﹒番夷》)。葡萄牙商船等于获得了合法的贸易地位。从1578 年、也即葡萄牙人自动请缨前往镇压林道乾这年,原本一年只开放一次的“广交会”,改为两次,并形成了制度,直到崇祯四年(龙思泰Anders Ljungstedt《早期澳门史》)。在明朝牵线组建柬埔寨、暹罗、葡萄人联军之前,福建巡抚耿定向曾派出使节陈汉升、陈廷寀前往柬埔寨,下令柬埔寨与暹罗一同出兵,攻打林道乾。但此事被杨四所得悉,杨四就秘密通知了林道乾。林道乾于是抢先动手,杀了陈汉升,将其余数十人发配为奴。到了这时,明朝联合暹罗、柬埔寨一起动手,明朝使节到了柬埔寨,陈廷寀等见了,“皆大喜过望”。柬埔寨寨主就将杨四捆绑,与陈廷寀等之前的明朝使节,一起送回明朝,并进贡金书一叶、象牙200斤、蜂蜡200斤。各方夹击之下,“腰斩乾”——显然,这并非指“腰斩”林道乾本人,而只是“腰斩”了他的势力。到了下一年春天(1581),殷正茂再度派遣使节周宗睦、王文琳到柬埔寨,命令他们与暹罗继续夹攻林道乾,暹罗国王就派了郭六观,结果被林道乾察觉,“乃格杀番众,略其舟舻,往佛丑海屿而去,竟莫知所终” 。“二十分才,二十分胆”其实,高层也注意到吏治不清造成了海患频仍。“广中数年多盗,非民之好乱,本于吏治不清,贪官为害耳。”林道乾“莫知所终”,只是《万历武功录》的记载。这本书虽然比较权威,但记录上多数十分含糊不清,各个事件的前后顺序、因果关联都语焉不详。实际上,林道乾扬帆南下,率潮属2000余人,白艚船100只,到了暹罗南边的“大泥”国(北大年)。根据泰国保存的《北大年年志》(《大泥府志》,Phongsawadan Mu’ang Pattani)记载,林道乾到了北大年后,就扎根下来了,据说还被招为驸马,率部垦殖大泥的滨海封地,兴建了一个港口,后世人称“道乾港”。“海盗”林道乾在北大年成了一个建设者,被尊奉为当地的“客长”,他甚至还积极地传播伊斯兰教,想在这里建一个清真寺,但三次遭雷击而放弃。林道乾在北大年为华人开拓了一个新的家园,但在自己的祖国,依然被当做十恶不赦的“海贼”,只有著名的学者李贽(李卓吾),在著名的《续焚书》一书中为他作了辩解,惊世骇俗,人们才开始认识到林道乾的意义,并反思这种对武装商团的鹰派作风。李贽的感慨源于一个玩笑,他在黄安时,朋友吴少虞戏问他:“公可识林道乾否?”当时,“林道乾”三字成了笑话福建人的称呼。李贽就反问吴少虞:“尔此言是骂我耶,是赞我耶?若说是赞,则彼为巨盗,我为清官,我知尔这大头巾决不会如此称赞人矣。若说是骂,则余是何人,敢望道乾之万一乎?”将林道乾抬到了非常高的地位上。李贽说,尽管如今“圣明在上,刑罚得中,倭夷远遁,民人安枕”,但林道乾“横行海上三十余年……犹然无恙如故矣。称王称霸,众愿归之,不肯背离。其才识过人,胆气压乎群类,不言可知也” 。李贽认为,如今的官员们“平居无事,只解打恭作揖,终日匡坐,同于泥塑,以为杂念不起,便是真实大圣大贤人矣。其稍学奸诈者,又搀入良知讲席,以阴博高官,一旦有警,则面面相觑,绝无人色,甚至互相推委,以为能明哲” 。其实,高层也注意到吏治不清造成了海患频仍。万历六年(1578),林道乾率部从柬埔寨杀回潮州招兵买马的当年,大明国的总理张居正在写给刘尧诲的信中就说:“广中数年多盗,非民之好乱,本于吏治不清,贪官为害耳。夫官贪,则良民不怀,奸民不畏,而盗贼利足以诱之,威足以慑之,何惮而不为盗!……节财用、察吏治、安民生,乃其要者也。” 次年再度致信刘尧诲:“根本切要,在精察吏治,使百姓平日有乐生之心,则临变而作其敌忾之气,惟高明图之。” (《张太岳全集》)但是,国家却一方面“专用此等辈”贪官污吏,另一方面弃置林道乾“等辈有才有胆有识之者而不录,又从而弥缝禁锢之,以为必乱天下,则虽欲不作贼,其势自不可尔”。他提出,林道乾这样的人才,“可谓有二十分才,二十分胆者也”,朝廷其实应该重用,“设使以林道乾当郡守二千石之任,则虽海上再出一林道乾,亦决不敢肆” 。“设国家能用之为郡守令尹,又何止足当胜兵三十万人已耶!又设用之为虎臣武将,则阃外之事可得专之,朝廷自然无四顾之忧矣。”但是可惜的是,这个国家“举世颠倒,故使豪杰抱不平之恨,英雄怀罔措之戚,直驱之使为盗也”。政治腐败、“举世颠倒”,不仅直驱豪杰英雄使之为盗,而且断送了中华在海洋上再度崛起的机会。此时,西方的大航海时代已经风起云涌,葡萄牙人已经到了中国的门口,后续更多的“蛮夷”们正相率而来,原本就是华商势力范围的东南亚日渐“沦陷”,但此时的大明国,却与葡萄牙人联手,试图剿灭活跃在柬埔寨和暹罗的林道乾,又与西班牙人联手,成功地剿灭了另一“海盗”首领林凤在吕宋(菲律宾)已经建立的移民据点,将大好河山拱手相让于那些“恭顺”的“夷人”,甚至对他们助剿的“义举”大为表彰奖励。这种对海外同胞“虽远必诛”的精神,成为套在海外华人集团脖子上的绞索,他们被迫寻求当地土著的协助。包括林道乾的北大年在内,华人在海外建立了不少定居点,甚至建立了一些政权,却最终没能守住其中任何一个。数百年的时间,即使草籽也能长成参天大树,而华人却依然只是客居、侨居而已,无法当家做主,如同犹太人,富裕却无安全,随时可能被当做内政外交的替罪羊。精明练达如张居正等,能看到这历史传承下来的巨大悲哀吗?至于林道乾的死亡,最为主流的传说是他开设了一个枪炮冶铸场,先造了两尊大炮,到第三尊时,试炮时点火而未发,他就去看,结果炮身炸膛,被炸身亡。东南亚华人有句谚语“林道乾,造铳拍家自”,说的就是这个故事,意思却成了求利未得、反受其害,类似偷鸡不着蚀把米。林道乾的妹妹林姑娘,也成为东南亚华人敬拜的神谛,至今香火兴盛。在林姑娘庙的浓密香火中,后人们又能祷告什么呢?第四章 喋血吕宋林凤挑战西班牙1574年(大明王朝万历二年)12月1日,马尼拉,狂风大作。冲天的大火遮蔽了这座刚刚建成的殖民堡垒,手执火枪、弓箭及大刀、长矛的华人士兵,或骑马、或步行,操着闽南话,呼啸而过,点燃了一座座简陋的小房屋。这是这座城市3年来的第二次大火。1571年6月,坚决抵抗西班牙人的土著国王苏莱曼(Rajah Soliman)阵亡,土著人将他们自己的都城彻底焚毁,给殖民者留下了一个废墟。这一次,点燃这座城市的,是一群来自中国的“无家可归者”,他们正在大洋之上寻找自己的家园。西班牙人把他们叫做“海盗”。城内的西班牙人早已躲进了一座连夜兴建的碉堡内,碉堡的四面都是用泥土填塞的木柜子,原先配备在城内的大炮,也都拉进了碉堡。因忙于拓展周边的岛屿,留在马尼拉的西班牙人不足70人,加上刚刚赶到的驻守费尔南丁纳(Fernandina)据点的队长萨尔西多(John de Salzedo)率领的54人,总共才120人左右。攻入马尼拉的中国海盗,总共有600人,人数上占绝对优势。但西班牙人的临时碉堡修得相当坚固,而且决死抵抗。中国人没有重武器,损失惨重。一天的激战下来,伤亡已经高达200人。不远处的马尼拉湾内,62艘战船列成了一个庞大的战阵,船上飘扬着五彩斑斓的妈祖旗号。这支华人舰队的最高长官、令西班牙人震撼的林凤,正在等待着战况消息。在这场激烈的浴血厮杀中,双方的参战者都没能意识到:他们正在历史的交叉点上激战,而这场看似小小的战斗,将决定谁将是太平洋的真正主人。西班牙人如果战败,他们就将失去刚刚获得的战略据点菲律宾,进军中国和称霸世界的伟大梦想将成为泡沫;中国人则将获得一块肥沃的殖民地,在南洋深处建立起又一个龙的国度。狂风刮得更猛了。背井离乡走投无路的林凤得知马尼拉只有70人西班牙士兵,他决定带上全部人马,立即南下马尼拉,到那里安居乐业。给西班牙人带来这场狂风的中国“海盗”们,他们的首领名叫林凤。这是一个很长时间困扰着学者们的人物。包括梁启超在内,不少人都将他混淆于当时另一“海盗”、那位被明廷及葡萄牙人合力追杀而逼下南洋的林道乾。与林道乾相比,这位林凤在海外具有更高的知名度。他是潮州饶平人,当地人习惯在名字前加“阿”,以示亲热,人们多称呼他为林阿凤。作为一位国际知名人物,他的姓名音译Limahong(林阿凤)出口转内销后,人们因为断音的不同,解读成了Li-ma-hong,于是他就成了奇怪的“李马奔”,以讹传讹,包括梁启超在《中国殖民伟人列传》中都用的这个名字,当然在中国典籍中难以对应,只好自圆其说地坚信他就是林道乾。 图2其实,无论在明代的官方文献,还是张居正等人的来往文书及诸如《万历武功录》这样的史书中,林凤都是个不绝于书的知名“海盗”。林凤的家庭出身,据说并不贫穷,而是小康之家。根据《潮州府志》卷38记载,林凤的族祖林国显,就是嘉靖年间颇负盛名的海商,当然,明朝官方称为海盗。在明代的海禁政策下,东南沿海一带民众,无论穷富,其实都靠冒险走私以维持生计,这成为“海盗”(包括“倭寇”)横行的关键原因,明政府甚至惊呼“无人不寇”。根据西班牙人的记载,19岁那年,林凤加入了海盗“泰老翁”(Tia La Ong)的团伙,受到重视,“泰老翁”病故后, 林凤击败其他竞争者,成为新的统领,实力最盛时他所辖船只达300余艘, 部众4万多人。这个规模,显然比林道乾要大多了。林凤的活动很频繁:1568年(隆庆二年),攻占广东惠来神泉城;1573年(万历元年),攻击广东澄海, 大败官军;这一年,驻扎在南澳岛的林凤,自请投降,但是官军不同意;1574年(万历二年),攻击广东潮州、惠来、清澜(海南文昌)……在官军优势兵力的围剿下,当年六月,林凤兵败广东,退走福建;十月,官军攻击其澎湖基地;林凤退走台湾,经休整后,十一月再度反击,攻击潮州海口港踏头埔、饶平拓林、惠来靖海、褐石等地,攻势凌厉,迫使政府停止镇压“猺”“獞”(少数民族) ,而将兵力转而对付林凤。根据西班牙传教士胡安?冈萨雷斯?德?门多萨(Juan Gonzalez De Mendoza)所著《大中华帝国史》(Historia de las cosas más notables, ritos y costumbres del gran reyno de la China)记载,围剿林凤的官军战舰多达135艘、部众达4万人。林凤不敌,再度退往“大山官港”(Touzancaotican,大山屿,澎湖)。在这里,他抓获了两艘从马尼拉返航的中国商船,船上满载菲律宾产品、黄金和西班牙银元。船上的水手详细地介绍了菲律宾的情况,并且说西班牙人立足未稳,马尼拉城内只有不到70人,大多数人都到新发现的别的岛屿进行殖民开发。这一消息,不啻给走投无路的林凤一个喜讯:他决定,带上全部人马,立即南下马尼拉,到那里安居乐业。望洋兴叹西班牙人随后又感觉郁闷的是,庞大的中国依然被划在葡萄牙的势力范围内,西班牙人就只能打擦边球了。有种说法,说林凤也得悉了西班牙人在菲律宾残酷迫害中国人,义愤填膺,前去声讨。这并不确切,因为,此时的西班牙人,刚刚立足,并未开始迫害华人,反而倒是多方笼络,指望在菲律宾的华人架起通往中国的桥梁。此时,正是西方大航海时代开始,海上强国葡萄牙、西班牙纷纷组织私人武装东进,这些实际上等同于“海盗”的武装团体,成为他们的殖民先锋,与中国的同样团体不同,他们得到了官方的绝对支持,而中国的武装海商团体,却受到了政府“无远弗届”的追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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