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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寿彝 字数:74120 更新:2023-10-09 10:28:56

除青铜外,黄铜和白铜在此期间已有冶炼和使用。《太平御览》卷八三引曹魏钟会《刍荛记》:“秀生似禾,鍮石像金”。晋王嘉《拾遗记》说:以鍮石、珷块为隄岸”。梁宗懔《荆梦岁时记》称:“七月七日,是夕人家妇女或以金、银、鍮石为针。”这里的鍮石,即是现代的黄铜。至于如何炼得,尚待进一步研究。东晋常璩《华阳国志》说:“螳螂县因山而得名,出银、铅、白铜、杂药”,螳螂又作堂琅,即今云南会泽、巧家一带,这里的白铜当即指镍白铜。  ② 《北史·綦母怀文传》。  第六节机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机械制造技术有了很大进步,并且出现了一位机械大师马钧。  马钧,字德衡,曹魏时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人,是一位杰出的机械发明家。他的突出成就是改进织机和发明(或改进)翻车。据《三国志·方技传·杜夔传》注称:“时有扶风马钧,巧思绝世,傅玄序之曰:马先生,天下之名巧也。..为博士,居贫,乃思绫机之变。..旧绫机五十综者五十蹑,六十综者六十蹑。先生患其丧工费日,乃皆易以十二蹑,其奇文易变,因感而作者,犹自然之成形,阴阳之无穷。”由于绫机的改良简化,使操作简易方便,提高了生产效率。这种新绫机很快就得到推广应用,促进了丝织业的发展。杨泉《织妇赋》描写织绸女工“节奏相应,五声激扬,..屈申舒缩,沈厚抑扬”。  据《后汉书·张让传》记载,东汉毕岚曾“作翻车”,供洒道之用。这在马钧之前约半个世纪。但毕岚的翻车是否就是后世的龙骨水车,不得而知。而马钧所作之翻车,则无疑是用于农业排灌的龙骨水车。其结构精巧,“灌水自覆,更入更出”,可连续不断地提水,效率比其他提水工具高得多,并且运转轻快省力,儿童都可操作。所以马钧应是龙骨水车的发明者,至少可以说他是继毕岚之后,对翻车作了重大改革,并用于农业排灌的革新家。翻车问世后,迅速得到推广,并沿用至今。在近代水泵发明之前,翻车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提水工具之一,对灌溉农田,发展农业生产,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马钧还制成了久已失传的指南车。关于马钧作指南车的问题,以及与高堂隆、秦朗在宫廷上的争论,史书上有很生动的描写。其后的祖冲之曾将一辆只有外壳的指南车,制作安装了内部机构,予以修复。但宋代以前史书关于指南车的记载都较简略。直到宋代,燕肃于1027 年,吴德仁于1107 年又先后制造了指南车,《宋史》详细地记载了指南车的内部构造。据此,人们才对指南车有了更具体的了解。  马钩还改进了连弩和发石车,又利用机械传动装置,创造了以木为轮,以水为动力变化万端的水转木偶百戏。①在这一时期,还出现了一批成就卓著的机械发明家,如杜预、刘景宣、祖冲之等。他们在发明或改进各种机械,如先进的农业加工机械——畜力连机磨,水转连磨,水力连机碓等方面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① 《三国志·方技传》。  第七节交通运输工具三国以前,陆上运输所用的车辆,多数是双轮车。双轮车只适用于在平地大道上行驶,而在山间小路上则无法使用。三国时,蜀汉在与曹魏的战争中,由于山道运粮困难,运输工具亟待解决。这时,蒲元发明了独轮车——“木牛”,“廉仰双辕,人行六尺,牛(指木牛)行四步,人载一岁之粮也”(《蒲元别传》)。这种独轮车适用于在崎岖小道上行走,一千多年来一直被广泛使用。  造船技术在这一时期也有很大的发展。孙吴政权建立不久,就拥有船舰五千余艘,并不断派出较大规模的船队,北航辽东,南通南海。其中大船上下五层,可载三千人。晋在作灭吴准备时发明将许多小船拼装成一艘大船的造船方法。这种大船称为“连舫”,“方百二十步,受二千人。以木为城,起楼橹,开四出门,其上皆得驰马来往”(《晋书·王濬传》)。这一时期的造船数量很大,东晋安帝时,建康一次风灾,所毁官商船只约达万艘;北魏神■三年(430),在冀、定、相三州造船即达三千艘。由此可见造船业之发达,如何提高船行速度,是船舶设计建造中的重要问题。祖冲之造“千里船”,可“日行百余里”,有人认为这是利用轮桨的车船。关于车船的最早明确记载,出现在唐代。《旧唐书·李皋传》载有李皋设计的新型战船,“挟二轮蹈之,翔风鼓浪,疾若挂帆席”。梁侯景军中有160 桨的高速快艇“鵃■”,“去来趣袭,捷过风电”①;这是史书所见船桨数量最多的快艇,后世快艇大都在40 至60 桨之间。船用设备亦有改进,如船尾已采用升降舵,帆的面积逐渐加大,大帆用布120 幅,高9 丈,并注意到帆的方位,以利于充分发挥风帆效率提高船速。  ① 《梁书·王僧辩传》。  第八节兵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战争的需要,攻城略地的战略战术以及攻防器械和兵器制造,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在攻守器具方面,有火车、发石车、钩车、虾蟆车等。梁侯景在制作攻城器械方面尤为突出,曾“设百尺楼车”,又造飞楼、撞车、登城车、钩堞木、阶道车、火车等,“并高数丈,一车至二十轮”②。攻防器械在战争中发挥了很大作用。在官渡之战中,先是曹军失利,袁绍军“为高橹,起土山,射营中”,使曹军“大惧”。曹操便令制造发石车,摧毁了袁军的楼车,于是曹军转危为安。这种发石车被袁军称为“霹雳车”①。在兵器制造方面,诸葛亮改造前人连弩制成一种新式连弩,取名“元戎”,它具有简单的自动发射性能。两晋时弩机趋于大型化,《晋书·舆服志》称:“中朝大弩卤簿,以神弩二十张夹道,..刘裕击卢循,军中多万钧神弩,所至莫不摧折”。三国时,刀已安上长柄,作为长兵器使用。刀的质量也比前代提高了,蒲元为诸葛亮造刀三千口,用这种刀劈砍装满铁珠的竹筒,象斩草一样。两晋和南北朝,兵器的质量又有了新的突破,东晋时发明横法钢,以制刀剑,锋利无比;南朝时改进了灌钢技术,提高了钢的质量,从而有利于制造兵器;北齐綦母怀文所造钢刀,据说能斩铁如泥。两晋、南北朝的兵器种类,除承袭前代的刀、矛、剑之外,还增加了少数民族的杂色兵器,如鞭、锏之类。原来的戟,已很少用于战阵,而多用于仪仗,矛也逐渐演变为枪。  ② 《梁书·侯景传》。  ① 《三国志·袁绍传》。  第九节造纸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造纸技术比汉代已有明显进步。通过对出土汉纸和三国两晋南北朝纸进行检验,即证明了这一点。汉纸白度差,表面不甚平滑,结构不紧,纸面上纤维束较多,纤维帚化度低,帘纹不显,纸质粗厚。而三国两晋南北朝时的纸则白度增加,表面较平滑,结构较紧凑,纤维束较少,有明显的帘纹,纸质较细薄。有的晋纸纤维帚化度达到70%,已接近机制纸①。  汉代造纸术发明后,在书写纪事材料方面,还是纸与缣帛和简牍并用,纸还不足以完全取代简帛。这种情况,到晋时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由于晋代已能造出大量洁白平滑而又方正的纸,人们不再使用昂贵的缣帛和笨重的简牍来书写,而逐步习惯于用纸。最后纸成为占支配地位的书写材料,彻底淘汰了简牍。随着造纸术的进步和推广,这一时期的南北各地都建立了官私纸坊。北方以洛阳、长安及山西、河北、山东等地为中心;浙江会稽、安徽南部和建业、扬州、广州等地则为南方的造纸中心。当时主要生产麻纸、桑皮纸和楮皮纸。浙江嵊县剡溪沿岸是藤纸中心。由于藤纸质地优良,曾名噪一时。但在南方仍以麻纸为大宗。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造纸原料,以麻料为主,此外还采用其他韧皮纤维原料如楮皮、桑皮、藤皮等,有时还将树皮纤维和麻料混合起来造纸。造纸原料的扩大,与造纸技术的革新是密切相关的。这一时期的造纸,已在沤制脱胶,碱液蒸煮,舂捣,漂洗,打浆,抄纸等工序上更加精细,如舂捣已不止进行一次,并一般以碓代替杵臼,打浆度有显著增加。为改善纸的性能,晋代已有施胶技术,早期的施胶剂是植物淀粉糊剂,或将其掺入纸浆中,或刷在纸面上,再予以砑光。这样处理的纸在书写时就不会发生走墨、晕染等现象。在设备方面,出现了活动的帘床纸模,即用一个活动的竹帘放在框架上,因而可反复捞取成千上万张湿纸,并且这种先进的抄纸工具,能抄出紧薄而匀细的纸面。这是造纸技术中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革新。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纸的加工技术也有了发展,其中较重要的加工技术是表面涂布,即将白色矿物细粉用胶粘剂或淀粉糊刷在纸面上,再予以砑光。这样,既可增加纸的白度和平滑度,又可减少透光度,使纸面紧密,吸墨性好。对纸张加工的另一技术是所谓的“潢治”之法。后魏贾思勰在《齐民要术》中有专篇叙述染潢法:“凡打纸,欲生则坚厚,特宜入潢。..蘖熟后,漉滓捣而煮之,布囊压讫,复捣煮之,凡三捣三煮,添和纯汁者,其省四倍,又弥明净。写书经夏然后入潢,缝不绽解。其新写者,须以熨斗缝缝熨而潢之。不尔,入则零落矣。”这样一整套入潢法,其目的不仅在于染色,更重要的在于借黄蘗药力以防虫蛀。另外,书中还叙述了利用“雌黄治书”以防虫蛀的方法。  ① 潘吉星:《中国造纸技术史稿》第三章,文物出版社1979 年版。  第十节陶瓷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国烧制瓷器的生产技术已进入更成熟的阶段。  当时南方以青瓷为主,北方以白瓷为主,间有黑瓷等。三国时,各地的瓷窑都用当地的瓷土作为制坯原料,而西晋的越窑则可能有意识地选用了铁、钛含量较高的瓷土作为坯料,使胎烧成灰色,对釉起衬托作用,并使釉青中带灰,色调比较沉静①。这一时期,南方各青瓷窑场都使用石灰釉。由石灰石和瓷土配成的石灰釉,其特点是光泽好,透明度高。而黑釉则是用含铁量很高的紫金土配制。北魏时期,青瓷烧造技术传到中原,以后又发展了黑瓷和白瓷。而白瓷的产生,为我国制瓷工业开辟了广阔的前程。早期的白瓷,胎料经过淘练,比较细白,釉层薄而滋润,呈乳白色,但仍普遍泛青,有些釉层厚的地方呈现青色,说明它脱胎于青瓷。北方青瓷、黑瓷、白瓷的烧制成功,为以后唐、宋时期北方名窑的普遍出现准备了技术条件和打下了基础。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陶器,在南方作为日用器皿的数量并不多,大量流行的是明器。北方的铅釉器在三国至东晋时期已日趋衰落,北魏以后才开始复兴,并在汉代传统基础上有了改进,其用途日益扩大,花色品种增加,施釉方式也增多了,或黄地加绿彩,或白地加绿彩,或黄、绿、褐三色并用;从汉代的单色釉向多色釉迈进了一步,并为过渡到唐代三彩陶器奠定了基础。这一时期的陶塑艺术不甚发达,制作简陋,形态呆板,数量不多。但北朝的陶塑艺术则突破了生硬的作风,注意了神态的刻划,因而造型优美。这一时期的建筑用陶,继续得到发展,砖瓦的生产规模较大,产量质量都有所提高。砖瓦的大小、形制均不同于汉代,花纹瓦少见,大多数是素面瓦。瓦当上的卷云纹渐被莲花纹所代替。吉祥文字仍旧流行,并出现印有纪年的瓦当。北魏已使用了琉璃瓦,施浅绿色的釉。砖除了有长方形素面砖和绳纹砖外,还有供装饰用的大小雕塑砖两种。其中一面塑有神态凶猛、巨口虬须,怒目獠牙的兽面,造型生动,气魄宏伟,有很高的艺术水平。  ① 郭演义等:《中国历代南北方青瓷的研究》,《硅酸盐学报》,1980 年第3 期。第十一节石油天然气经过秦汉长达四百余年的大一统局面,社会经济有了巨大的发展,这就为三国两晋时期石油天然气的开发利用奠定了基础。同时,经过这四百年的凿井实践,也为石油天然气的开发利用提供了基本的技术手段。  首先,人们对酒泉延寿、高奴等地的石油苗有了新的认识。郦道元在《水经·河水注三》写道:“酒泉延寿县南山出泉水,大如筥,注地为沟,水有肥如肉汁,取著器中,始黄,后黑如凝膏,然极明,与膏无异,膏车及水碓缸甚佳,彼方人谓之石漆。水肥亦所在有之,非止高奴县水也。”这是对石油的形态、性质及用途所作的详细和真实的记录。其中还明确指出石油非高奴独有。从上述材料中还可以发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石油不但被用于照明,而且还用作润滑剂,“膏车及水碓缸”。  随着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民族融合的进一步加强,新疆地区与内地的联系更加密切,这时史书中出现新疆石油的最早记载。《北史》中记载龟兹国(今新疆库车县一带)“西北大山中有如膏者,流出成川,行数里入地,状如■ ,甚臭”①。这里讲的“流出成川”者即石油在地表风化后,大量流出的现象。当时人们把这种石油视作灵丹妙药,认为“服之发齿已落者能令更生,病人服之皆愈”。世界其他地区的人们也在长期实践中,发现了石油的药用价值。17 世纪中亚地区的人们认识到巴库地区石油的药用价值。19 世纪初,美国的丹纳用石油制成药品,号称可医治百病。相比之下,中国对石油药用性的认识,要比世界其他地区早得多。  此外,这一时期在石油应用上还有一项重大突破。石油密度比水小,可以漂浮在水面燃烧,不易被扑灭。根据这个特性,人们首次将石油用作火攻原料。北周武帝宣政年间(578),突厥围攻酒泉,酒泉人以石油为燃料,焚烧突厥攻城器具,突厥人用水扑火,火不但不灭,反而愈烧愈旺,突厥军大败。这样酒泉城才未被突厥军占领①。这个战例,在中国军事史和石油应用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此后石油逐渐成为火攻武器的重要原料。  人们在对石油认识加深的同时,对天然气的开发利用也达到了新的高度。  三国时期,蜀相诸葛亮曾亲往临邛,观看天然气井的壮观景象②。这时临邛的天然气井“深六十余丈”③,如果折成现行公制,相当于138.24 米。这样深的井,在当时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  天然气井挖凿成功后,如何采气便于利用,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天然气井采气的最早记录见于晋朝张华《博物志》。书中记述临邛天然气井“执盆盖井上煮盐”的采气法。说明最早的采气装置是“盆”,即煮盐的铁盆,反盖在井上④,使井底上升的天然气不致扩散和泄溢。然后“以竹木投以取火”⑤。这就起到采气和利用热能的作用,从而成功地开发浅层天然气。此外,人① 《北史·西域列传》。  ① 《元和郡县志》卷40。  ② 《异苑》。  ③ 《太平御览》卷869。  ④ 《四川通志》卷59。  ⑤ 《博物志》卷2。  们还掌握了竹筒采集储存天然气的技术⑥。  这时的天然气,不但被广泛应用,还成为文学作品的重要素材。著名文学家郭璞在其《盐池赋》中写道:“饴戎见轸于西邻,火井擅奇乎巴濮”。左思更有“火井沉荧于幽泉,高焰飞煽于天垂”①的佳句。大书法家王羲之因听说四川天然气奇景,写信问友人具体情况,而给后人留下了千古名帖②。秦汉时期,天然气井仅限于巴蜀及陕西少数地区。魏晋时期,发现天然气苗的地区有所扩大。据《博物志》记载,酒泉延寿的人们不但发现了石油,而且也发现了天然气喷出地面燃烧的情况。值得一提的是,《晋书》中记载炎熙元年(306)五月,“范阳国地燃,可以爨”。地燃即天然气喷出地表燃烧的现象。当时范阳国辖境,相当于今河北涞源以东,固安、永清以西,徐水、容城以北,北京房山区以南的地区,就是今华北油田所在地。一千六百多年前,我国人民就在这里发现天然气,并用于烧饭,这是很了不起的。不久,人们又在这一地区幽州遒县发现了天然气。魏晋时期,由于生产力水平提高,人们对大自然的认识能力也不断加强,虽然这时还摆脱不了神秘主义的桎梏,认为石油、天然气为“异物”,但对它的产状、性质及用途已有较深刻的了解,并大胆地将这些“异物”用于生产生活的许多领域。这一时期对石油苗、天然气苗的记载,为我国石油、天然气工业的兴起提供了珍贵的资料。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人们发现油气显示较多的地区,如玉门、延长、新疆、四川等,都成为后来石油、天然气勘探的重要地区。我国早期的油气田正是在这些史料所提供的范围内建成的。因此,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可以说是我国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的一个重要阶段。  ⑥ 《华阳国志》云:“以竹筒盛其光藏之,可拽行终日不灭也”。《后汉书·郡国志》云:“以竹筒盛之,接其光而无炭也。”  ① 左思:《蜀都赋》。  ② 《王羲之汇帖大观》,上海碧梧山庄,1932 年据南宋贾似道藏淳化阁草帖影印。第三章门阀制度门阀制度是封建地主阶级特权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的一种表现形式。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门阀制度与当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都有密切的关系。本卷综述编已就门阀制度作了简要的叙述,本章继而作更为详细的考察。为了保持论述专题的完整性,两处文中难免有重复的地方。  汉魏以降的“门阀”一语,其形成有一个过程。按“阀”通“伐”,义为功劳。与另一义指资历的“阅”字,往往连用。有无伐阅,乃任用、提拔官吏之极重要条件。考虑伐阅之风,先秦已萌芽。据徐中舒、唐兰先生考证,金文中屡见之“蔑历”,大体就是简阅、称美某人功劳、资历之意。“伐阅一语,就是蔑历一语的变异”①。  本来,伐阅仅与官吏个人相关连,东汉以后因世家大族兴起,一个家族中往往多人出仕,于是出仕者的伐阅便又成为家族荣誉、声望的标志。《三国志·张纮传》注引《吴书》载,张纮草成关于孙坚、孙策经历、功业的文章,孙权读后曰:“君真识孤家门阀阅也”。“家门阀阅”的简化,便是“门阀”。随着魏晋九品中正制之推行和士族之发展,“门阀”之义有时指“土族”、“高门”。《宋书·百官志》称:殿中将军等,“晋孝武太元中,改选,以门阀居之”。《周书》赵贵等传末:“故今之称门阀者,咸推八柱国家云”。均其证。但更多的还是相当于“门地”、“门第”的同义语。如《后汉书·宦者列传》末范晔“论曰:..刑余之丑..声荣无晖于门阀”。《北齐书·赵郡王睿传》:“世宗谓之曰:我为尔娶郑述祖女,门阀甚高,汝何所嫌而精神不乐?”由于两义可以相互补充,覆盖面比较宽,所以本文采用了“门阀制度”一语。  中国中古的门阀制度,整个看来,最主要特征在于按门第高下选拔与任用官吏;至于士族免徭役,婚姻论门第,“士庶之际,实自天隔”等特征,都是由前者逐渐派生的。所以门阀制度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主要当属于政治制度的范畴,社会制度的成分是次要的。只有到了隋唐以后,方才逐渐完全转化为社会制度,并最后退出历史舞台。  本章仅论述主要属于政治制度范畴之时期的门阀制度,到南北朝结束为止,而不涉及隋唐以后。  这一门阀制度,大体萌芽于东汉后期,初步形成于曹魏、西晋,确立、鼎盛于东晋及南北朝前期①,而衰落于南北朝后期。  第一节门阀制度的萌芽东汉后期是门阀制度的萌芽时期。  东汉的世家大族,是“魏晋士族先行阶段的形态”②。它们以弘农杨氏“四世三公”、汝南袁氏“四世五公”为其鼎盛标志。然而这些家族贵宠的取得,主要依靠乡举里选,通经入仕,建立在个人才德和儒学传统基础之上,特别① 唐兰:《“蔑■”新诂》,《文物》1979 年第5 期;徐中舒:《西周墙盘铭文笺释》, 《考古学报》1978 年第2 期。两位先生具体训诂略异,大体意思则同。  ① 南朝前期指宋、齐,北朝前期指魏太武帝至孝文帝时期。  ② 田余庆:《论东晋门阀政治》,载《北京大学学报》1987 年2 期。  是在兴起的前期。  大约到了东汉后期,经过长期的酝酿、演变,门阀制度开始萌芽。仲长统说:“天下士有三俗,选士而论族姓、阀阅,一俗”①。这是汉代著作中第一条将选士与“族姓”联系在一起的材料②。所谓“族姓”,或作“姓族”,当指世家大族。《后汉书·朱穆传》:“侍中..皆用姓族”。章怀注:“引用士人有族望者”。同书《独行陆续传》也称:“世为族姓。祖父闳..建武中为尚书令”。同书《张堪传》称:“为郡族姓..让先父余财数百万与兄子。..受业长安..诸儒号曰圣童”。《群书治要》卷四五引《昌言》说得更清楚,王侯子弟“生长于骄溢之处..其行比于禽兽也。..故姓族之门不与王侯婚者,不以其五品(常)不和睦,闺门不洁盛耶”。可见仲长统虽反对选士论族姓,却仍赞许姓族之门风。这种“姓族”,王侯愿与通婚,而它竟加以拒绝。联系上引材料,除了世家大族,还能是别的哪种社会力量呢。  《三国志·公孙瓒传》注引《英雄记》:“瓒统内外,衣冠子弟有材秀者,必抑使困在穷苦之地。或问其故,答曰:‘今取衣冠家子弟及善士富贵之,皆自以为职当得之,不谢人善也。’”所谓衣冠,即衣冠之族,亦即世家大族。《后汉书·党锢尹勋传》:“家世衣冠,伯父睦,为司徒;兄颂,为太尉;宗族多居贵位者”,是为证。衣冠家子弟自以为当得富贵,不谢人恩,这与仲长统选士而论族姓之说,正好一致。  然而从仲长统把选士论族姓视为“一俗”,将它与“交游趋富贵之门”  等庸俗行为等量齐观①,又证明这不过是一种社会风气,远没有形成经国家认可的制度,顶多只能算是这种制度之萌芽。前引《英雄记》提到衣冠子弟自以为当得富贵,然而又限定必须是“有材秀者”,这与后来纯以或主要以门地选士,存在明显区别,反映东汉后期是一个过渡时期,“衣冠子弟”已有一些特权,但“材秀”仍是重要标准。所以公孙瓒在“衣冠家子弟”下提到另一类型“善士”也自以为当得富贵,同样给予压抑。按“善”本吉、美、德行好之义。《后汉书·党锢传序》称党人多“名士”,又说“皆天下善士”。而党人正以德、才著称,见党锢各传自明。可见公孙瓒所以在“衣冠家子弟”之下紧接着又举“善士”,绝非偶然,正是东汉末当得富贵者中,德、才标准仍起重要作用的一个反映。又《英雄记》称公孙瓒“所宠遇骄恣者,类多庸儿”,称“庸儿”,也证明主要着眼点不在门第。  更能说明门阀制度在东汉后期尚未形成的材料,是《后汉书》中的《陈寔传》、《郭太传》。他两人尽管出身贫贱,可是因为“博通坟籍”,或“天下服其德”,不但深受公卿士大夫尊礼,陈寔还多次被推为三公之选,死后“司空荀爽(出身名族颍川荀氏)..并制缞麻,执子孙礼”。这在门阀制度形成之后,是不可想象的。《三国志·卢毓传》:毓于曹魏之时两为吏部尚书,前后历五、六年,“于人及选举,先举性行,而后言才”。反映当时占统治地位的选举思想和制度,仍重在德、才,反过来也就更加证明东汉后期选举论“族姓”,只可能是一种风气,门阀制度仅处在萌芽阶段。  ① 《意林》卷五引《昌言》。  ② 至于仲长统所说“阀阅”一语,则出现较早,见《后汉书》中《章帝纪》、《韦彪传》。不过指的是被选举者个人的功劳、资历,这与“族姓”不同。  ① 《意林》卷五引《昌言》。  《通典·选举四》记载:沈约认定两汉官吏之选拔、任用,仅是“以智役愚”,尚未“以贵役贱”;裴子野以为两汉取士,“学行是先,名公子孙还齐布衣之士”。这正是门阀制度尚未最终形成的一个有力侧证。  第二节门阀制度的初步形成曹魏、西晋是门阀制度的初步形成时期。  曹魏创行的九品中正制,对门阀制度的形成,在形式方面影响甚大,本章将在后面专门论述。这里仅研究一下:当九品中正制与社会经济发展,和阶级、阶层变化相结合之后,在官吏的选拔、任用上,呈现一些什么特征。最明显、最主要的特征,便是西晋的“二品系资”。《晋书·李重传》:重上奏日,“如(癸酉)诏书之旨,以二品系资或失廉退之士,放开寒素以明尚德之举”。此“二品系资”既为诏书承认,自为一种正式制度,而非仅社会风气。按李重上奏在惠帝元康年间,“二品系资”之制当建立于上奏之前,或许就在晋武帝太康末年。  所谓“二品”,乃中正品第,目的是“平次人才之高下”①,与官品不同。本文试称之为“人品”②。其衡量标准,本为德、才。二品是上品,应由德充才盛者取得。可是西晋竟正式增加一个标准:资。换言之,如果资不够,即使德、才合格,一般也不能取得人品二品。这在门阀制度发展史上,是一个里程碑当官的功劳与资历。由于资历中可以包括功劳,多半体现功劳,逐渐便简称为资。后来资亦包括父祖的功劳与资历,于是又有了门资、世资等熟语。由于当官的功劳、资历与官位高低往往一致,所以“系资”的最简便办法,便是按本人或父祖官爵高低来衡量。《晋书·卫瓘传》:上疏称九品之制开始“犹有乡论余风”(指根据德、才评定),“中间渐染,遂计资定品,使天下观望,唯以居位为贵”。《晋书·李重传》:司徒左长史荀组说,“寒素者,当谓门寒身素,无世祚之资。原(指霍原)为列侯..不应寒素之目”。可见,资即指爵位列侯,与卫瓘“居位”之说吻合。按卫瓘上疏于太康五年,“计资定品”大概不久就正式形成制度:二品系资。  总之,大体是先开风气,后定制度。由于在九品中正制下, 中正的品第经司徒府批准后,与吏部铨选上个人仕进升迁的迟速,官位的高下相一致,因而实行“二品系资”之后必然会导致一种恶性循环。即只有据有较高官位的人及其子弟,可以获得人品二品;只有人品二品才具有铨选和升迁较高官位的资格;而有了较高官位,又可以继续获得人品二品。  ① 《太平御览》卷二六五引《傅子》。②长期以来所惯用的“乡品”一词,似不甚恰当。按“乡品”二字最早见《世说新语·尤悔》:温峤因被认为孝道有阙,“迄于崇贵,乡品犹不过也”。意思是直到官高位显,在评定他的品第时,乡邑总不通过高品。这里“乡品”并非一词,而是乡邑给予品第之意。其用法与《晋书·会稽文孝王道子传》之“无乡邑品第”略同。把“乡”与“品”勉强凑成一词,与“官品”并举,其毛病首先是二者角度并不一致:“乡品”之“乡”是就由谁给予品第而言,而“官品”之“官”是就何种事物的品第而言。其次,更重要的是“乡品”一词涵义不很准确。因“乡品”与“乡邑品第”并非真由乡邑评定,而是由中正官评定,经司徒府批准,实际上与“官品”之确定出于一源,全都是封建王朝。而称“乡品”则会给人造成是民间评定品第之错觉。基于以上考虑,本文试将“乡品”改称“人品”,指士人德、才之品第,与“官品”角度一致,而不涉及由谁给予品第。据人品,定官品,合乎魏晋指导思想。“人品”一词也有历史根据。班固《汉书·古今人表》,品第就是九等。《太平御览》卷二六五引《孙楚集》:班固人表“盖记鬼录次第耳,而陈群依之以品生人”。《后汉书·郭太传》注引谢承《后汉书》,经郭太评题,“人品乃定”。《文选》卷四十沈约奏弹王源:“源虽人品庸陋,胄实参华”。当时虽重在门品,但仍反映士人德、才品第原称“人品”。故宋《愧郯录》卷十、《通考·职官二一》俱称“人品”。② 。所谓资,汉魏之时多称阀阅。如前所述,阀阅本来仅指个人前面已讲,考虑阀阅即功劳、资历之风,先秦己萌芽。可是直到东汉末年,从来没有在制度上规定,必须本人或父祖具有某种阀阅方可取得某些官位①。而至西晋却不同。由于“二品系资”乃硬性规定,加上中正官往往趋炎附势,故意抬高高官显贵及其子弟的人品等第,于是一种过渡性门阀制度,即按官位高低形成的门第差别,便逐渐产生。在这种制度下,高官显贵及其子弟往往据有人品上品,垄断选举,形成“公门有公,卿门有卿”②。它与汉代四世三公、四世五公的家族相比,存在显著差别。后者在制度上除有限制的父兄任出身外③,没有任何特权;子弟的大部分在未出仕前用裴子野的话便是“还齐布衣之土”。而前者却有“二品系资”。“公门”、“卿门”的子弟,在未出仕前已有很大可能评为人品上品,为以后在仕进上超越虽有德、才,而资不够的官吏及其子弟,开辟了广阔道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认为曹魏、西晋是门阀制度的初步形成时期④。  那么,“二品系资”的“资”,或者说“唯以居位为贵”的“位”,指多高的官位呢?  一般当指官品五品以上官位。这从下述零碎材料中可以推得:《晋书·刘弘传》:郭贞人品四品,在晋本任官品八品的尚书令史①。张昌在荆州起事,用他为官品六品的尚书郎,自是大力提拔,但他“遁逃不出”。荆州刺史刘弘为鼓励此忠君行为,“辄以..贞为信陵令(官品六或七品)”,当然也意味不次拔摆。可见适应人品四品的官品,一般当为八品②。  《北堂书钞》卷六八“山简不拘品位”条下引西晋镇东大将军司马伷表:“从事中郎缺,用(人品)第二品。中散大夫河内山简,清精履正,才识通济,品仪第三也”。按中散大夫官品第七;司马佃镇东大将军府之从事中郎,官品当第六③。可见,人品三品一般当与官品七品相适应,如用为官品第六的从事中郎,便算超越品位。不过这种关系大概只限于朝廷官吏,至于地方官吏则要宽一些。《晋书·王彪之传》:为吏部尚书。宰相有命用秣陵令曲安远补句容令,殿中侍御史奚朗补湘东郡,彪之执不从曰:“秣陵三品县耳,殿下(指宰相司马昱)昔用安远,谈者纷然。句容近畿三品佳邑①,岂可处卜① 只有西汉初规定需以列侯为丞相,可这只涉及个别官职。  ② 《晋书·文苑王沈传》。又参《晋书·段灼传》。  ③ 参胡宝国:《魏、西晋时代的九品中正制》,载《北京大学学报》1987 年1 期。④ 曹魏虽无“二品系资”,但已有九品中正制。由于九品中正制与门阀制度大体同步发展,紧密关连,“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风气在曹魏后期当已流行,刘毅也批评它是“魏氏之弊法”,所以这里把曹魏、西晋归为一个阶段。  ① 见《通典·职官十九》“晋官品”。以下凡官品出处均见《通典》。  ② 《晋书·刘弘传》记载刘弘还用以“孝笃”著称,人品为四品的南郡廉吏仇勃“为归乡令”。按归乡县属晋荆川建平郡,见《水经·江水》注“又东过秭归县之南”下杨守敬疏。上引郭贞之信陵县,亦属此郡。据《晋书·地理志下》,建平郡人口稀少,统县八,户一万三千二百,每县不到一千七百户,在荆州二十二郡中居下等,则县令之官品一般恐为七品,而不可能是六品。信陵县当同。既然官品七品对人品四品来说是拔擢,一般自当与官品八品相应。  ③ 据《通典》“晋官品”,公府从事中郎官品第六,与诸大将军长史、司马相等,则诸大将军从事中郎官品自当第七。但司马伷是皇叔、郡王,身份特殊,故从事中郎或官品第六。① 阎步克以为此处“三品”当作“二品”,方与语气事理相合,见“从任官及乡品看魏晋秀孝察举之地位”,载《北京大学学报》1988 年2 期。其说是。《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五“句容县”下曰“晋元帝兴于江左,术之人无才用者邪!湘东虽复远小,所用未有朗比,谈者谓(彼)颇兼卜术得进。殿下若超用寒悴,当令人才可拔。朗等凡器,实未足充此选”。此材料说明:1.所谓三品县、二品佳邑,当指例用人品三品、二品充任县令的县。这两县县令官品应俱为第六②。联系上引司马伷表,证明与人品三品相适应的官品,除了七品,还有六品。曲安远人品当在三品以下,所以用为秣陵今后“谈者纷然”,王彪之当然更拒绝将他补句容令。这和郭贞人品四品,因德行可嘉,被超拔为信陵令,在制度上正好相衔接。2.湘东郡太守官品第五,殿中待御史官品第六。奚朗人品当为三品,任殿中侍御史合乎制度,所以王彪之不置可否。他对用奚朗为郡太守之所以反对,当因官品第五例以人品二品充任,或以人品三品中“人才可拔”者超补,而奚朗两个条件都不够③。由此可见,人品三品、四品例用官品一般都在六品和六品以下,则人品二品以上例用官品一般自当在五品至一品④。《晋书·温峤传》:东晋初上书反对选拔“使臣”“取卑品之人”,建议其资格“不可减二千石见居二品者”。按二千石为汉官等级,相当于魏晋官品四、五品①;二品则为人品。此奏说明:1.所谓“卑品”,自指人品三品以下。2.前考人品三品例用官品为六、七品,则联系此奏,“二千石”即官品四、五品按制度自应以人品二品例用。其所以要提不可减二千石见居二品者”,当因东晋初“卑品之人”因军功等升迁“二千石”的不少,湿峤以为他们不够资格充使臣,所以要限定“二千石”中“见居二品者”。3.温峤的意图也有另一可能,即高官显贵子弟定为人品二品,已起家并历官七品、六品者,经验还不够,不能胜任出使重任,所以建议历练多年,已升至“二千石”以上者充任。  不管怎样,人品二品例用官品四、五品以上当是常制。这样我们便找到了前述恶性循环的一个环节:只有人品二品才具有铨选五品以上官品的资格。则在有关史料奇缺条件下,据此推定下一个循环:只有本人或父祖有了五品以上官品,方可获得人品二品,亦即认定“二品系资”之资,“唯以居位为贵”之位,为五品以上官品,当无大误。  将官品五品与六品之间,定为人品上品和卑品例用官位的分界线,也和其他制度符合:《晋书·礼志下》:西晋元会朝贺,二千石与千石(官品六品)以下礼制截然不同。“王公二千石”可“上殿”向皇帝敬酒,而“千石、六百石(官品七品)停本位”。朝朔望时“二千石以上上殿称万岁”,千石以下只能在殿下祝贺。《晋书·舆服志》:皇帝出巡,“三公、九卿、中二千石、二千石、河南尹(中二千石)、谒者仆射(二千石)..皆大车立乘,为畿内第二品县”,是其证。  ② 据《通典》,县令官品或六品,或七品。秣陵、句容属丹阳郡,东晋以后,人口仅次于吴、会稽、吴兴诸郡各县,远居全国其他县之上,县令自当为官品六品。参《宋书·州郡志》。③ 参见唐长孺:《九品中正制度试释》,载《魏晋南北朝史论丛》。另外,曲安远、奚朗也有出身寒人,无中正品第的可能。  ④ 当然,这是就一般情况而言。由于官品五至一品位置少,某些官品六品之清要官,也有例用人品二品的,如上举公府从事中郎、二品县县令即是。此外, 人品二品之起家官及早年为官,仍得从官品六品以下开始,只不过他们可以较快地升至官品五品甚至三品以上,而人品三品以下一般最高只能升至官品六品。参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的研究》260 页。  ① 《隋书·百官志上》:梁武帝于官品九品的文书上注曰:“一品秩万石,第二、第三为中二千石,第四、第五为二千石”。  驾驷”,与千石以下制度不同。  《南齐书·礼志上》:曹思文上表称,西晋太学生三千人,“多猥杂”,“惠帝时欲辨其泾渭,故元康三年始立国子学,官品第五以上(子弟)得入国学..太学之与国学,斯是晋世殊其士庶,异其贵贱耳”。  《通典·礼十三》:东晋后期,国子学废已久,孝武帝时尚书谢石请恢复旧制。帝纳其言,“选公卿二千石子弟生(入学)。..而品课无章,君子耻与其列。国子祭酒殷茂上言:‘臣闻旧制,国学生皆取冠族华胄,比列皇储,而中混杂兰艾,遂令人情耻之..。’”“公卿二千石子弟生”当即殷茂所说“冠族华胄”,应该都是门地二品。由于东晋后期官分清浊,门阀制度已经确立(见第三节),而淝水战后,估计门地非二品,因军功升迁四、五品以上浊官或不分清浊之地方官者不少①,而国学一时未加区分,只要二千石以上子弟便予以吸收,这恐怕就是所谓“品课无章”、“混杂兰艾”。由此证明,直到东晋后期,官品五、六品之间这条制度上的分界线,依然未变;而且在一些冠族华胄中,更加重视二千石中人品或门地二品与卑品之别。这是温峤建议精神的进一步发展。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还可举出一证。《晋书·桓玄传》:篡位前,“置学官,教授(门地)二品子弟数百人”。和孝武帝时相比,学官当即国子学官,“二品子弟”大多数当即“公卿二千石子弟生”。不同的只是桓玄出身第一流高门谯国桓氏,门阀烙印极深,不让学官教授二千石以上浊官等子弟,企图以此笼络门地二品,“冠族华胄”,求得大力支持。  总之,通过以上考证,我们确信,“二品系资”之“资”,是指五品以上官品。而前述由于人品、官品之间的恶性循环所导致的西晋过渡性门阀制度,亦即按官位高低形成的门阀差别,正是以官品五品以上和六品以下出现明显界限,为其主要特征。《晋书·刘毅传》:“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其“寒门”、“势族”的界限便是如此,并非如门阀制度已经确立的东晋以后,是以血缘关系,实质上也就是以血统高贵与否为区分。虽然出身低微,只要升迁至官品五品以上,便成势族;反之,尽管出身东汉以来世家大族,如家族成员官品长期徘徊在六品以下,仍是寒门①。简言之,这一阶段的门阀制度,其大体趋向是官品决定人品和门第高下,在不发生意外的情况下(如族灭,本人不寿而子弟又早夭等),又导致官品进一步提高。这和东晋南北朝大体趋向是门品决定官品,再导致门阀档次的进一步提高,有着显然区别。这种门阀制度,我们其所以称之为过渡性的,主要有以下三点理由:1.这一阶段德、才仍为评定人品极重要标准。刘毅激烈批评九品中正制,核心便是反对中正评定人品“随世盛衰,不顾才实,衰则削下,兴则扶上”。他一再强调“才实”、“才德”,实际上也就是否定了“资”。卫瓘公开反对“计资定品”,主张恢复乡举里选,更是重视才德之证。刘毅、卫瓘都是大臣,两人不但公开上奏,而且武帝览奏后至少表面上“优诏答之”“善之”,这些表明,作为定品标准,德、才虽然逐渐被忽视,但在制度上仍占主要地位。对于“计资定品”的出现,卫瓘在奏文中用了“中间渐染”四字,也证明只是一种风气、倾向,尽管已经十分严重。  如果以为刘毅、卫瓘上疏时间稍早,“二品系资”之制或许尚未建立,① 地方官不分清浊及其原因,参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的研究》122 页,128 页。① 参见胡宝国:《魏西晋时代的九品中正制》,载《北京大学学报》1987 年1 期。那么我们可以再看一下“二品系资”已行之后的材料。如前引《晋书·李重传》,司徒左长史荀组在反对评定霍原人品为二品时,除指出他身为列侯,谈不上门寒身素外,还批评他“先为人间流通之事,晚乃务学..草野之誉未洽,德礼无闻”。而尚书吏部郎李重为他辩解,只陈述、宣扬他的德行,而不及是否有世祚之资。这决非偶然,正好表明霍原能否进入人品二品,关键在德才。荀组明白,如果霍原“德礼”有闻,则加上世祚之资,岂不更应评为二品,尽管可以不名“寒素”。李重也明白,只要在“德礼”之论证上站得住脚,不管霍原有无世祚之资,都有希望升入二品。最后李重之议得到批准。这正是有了“二品系资”之制后,德才仍为定品极重要标准之证。也就是说,这时官品五品以上之“势族”,其子弟要定为人品二品,虽在“资”上比官品六品以下“寒门”子弟占有优势,但决定因素仍在德、才。如果德、才不够,至少在制度上是不能进入二品的(中正迎合“势族”是另一回事)。相反,“寒门”子弟,德、才够了,仍可以通过“寒素”之目进入二品,虽然此目比较狭窄。  附带一说,从《李重传》可知,晋惠帝曾专门下诏举寒素。又《晋书·隐逸范乔传》:“元康中,诏求廉让冲退履道寒素者,不计资,以参选叙。尚书郎王琨乃荐乔..。时张华领司徒,天下所举凡十七人,于乔特发优论”。这与上述惠帝诏举寒素似乎是一回事。从尚书郎王琨荐,司徒张华于乔特发优论①,联系燕国中正刘沈举霍原,司徒府不从后,沈又抗诣中书,中书复下司徒府,出现荀组与李重辩论一事,证明“寒素”一目极受重视,执行得很认真。东晋以后便不见这种情况了。  和德、才仍受重视紧密相关的现象,便是裴子野所说的,在魏晋,“草泽高士,犹厕清途”①。如出身“兵家子”,少为县小吏、亭子的刘卞,因有才干,最后升为并州刺史、太子左卫率(官品五品)。祖父曾为“苍头”的熊远,靠自己的才干、“忠公”,东晋初升至官品三品大臣侍中、太常卿。“出自寒素”的陈頵,主张“随才授任”,反对“藉华宗之族”取官,仍历官品三品、四品的尚书、州刺史诸官。至于“早孤贫,为县吏”,被轻为“小人”的陶侃,由于吏才、德行,西晋末已升为人品二、三品方得出任的郡中正,东晋初因军功卓著又封长沙郡公,位大司马(均官品一品),更是一个突出例子②。当然,出身寒微因军功而历高位的,南北朝一直不断;可是由“小人”升郡中正的,一般情况下却几乎见不到。《晋书·李含传》:“门寒微”,遭豪族排挤,曾仕不入流的“门亭长”,但因州刺史“素闻其贤”,经过推荐、提拔,终于人品得定二品,并领始平国中正。由此可见,陶侃的殊遇决非个别,这正是两晋之际,亦即由门阀制度初步形成期,向确立期过渡时,德、才标准尚未完全被忽视的反映。  2.这一阶段的户籍,基本上还没有离开官位的士庶区别。这从免徭役之制便可见到。  如所周知,门阀制度确立和鼎盛时期,士族除了铨选上享有特权,还在徭役上享有特权:复除。然而在西晋,《晋书·食货志》载太康法令却是这样规定的。  ① 据《晋书·张华传》,华从未位司徒,具体人或有误。  ① 《通典·选举四》引裴子野语。  ② 以上四人,分别见《晋书》本传。  其官品第一至于第九,各以贵贱古田。..而又各以品之高卑荫其亲属,多者及九族,少者三世。宗室、国宾、先贤之后及士人子孙亦如之。而又得荫人以为衣食客及佃客,品第六已上得衣食客三人,第七、第八品二人,第九品..一人。其应有佃客者,官品第一、第二者,佃客无过五十户,..第八、第九品一户。  关于占田,这里不论。而从荫亲属、荫客规定中,可以清楚看到,享受特权最多的,是现任官吏。他们两者兼而有之,而“宗室、国宾、先贤之后及士人子孙”,则仅有荫亲属之权。这里的“士人子孙”虽非指现任官吏,但从其与“宗室、国宾、先贤之后”并列,数量应该较少,和东晋南北朝一郡一县就有较多的“士人”、“士族”情况不同①。或许主要指的是魏晋时期声望特别高的士人,本人及子孙均未出仕,西晋为了表示对儒学、德行之尊重所以给予某些照顾。如《晋书·隐逸范粲传》:本人是“时望”,西晋时不仕,武帝予以优待,使“以二千石禄养病”。子乔声望也极高,“凡一举孝廉,八荐公府,再举清白异行,又举寒素,一无所就”。这样的士人,西晋肯定不会让其子孙服徭役,所适用的恐怕就是上引太康法令规定。又《晋书·孝友玉裒传》:父王仪为司马昭司马,因直言被斩。裒“行己以礼”,“博学多能”,但一生不仕晋朝,“三征七辟皆不就”。所教授之门人应服徭役,“告裒,求属(县)令”。裒曰:“卿学不足以庇身,吾德薄不足以荫卿,属之何益!”从“德薄不足以荫卿”句,联系王裒随后送门人至县服役,县令“以为诣己,整衣出迎之”,并免除了该门人徭役等情况看,王裒恐怕也属太康法令中“士人”范围,所以县令对他很礼貌,但他只能荫亲属、子孙,而没有资格荫客包括门生。县令放免其门生,乃属特殊优待,并非法令规定。像范粲、范乔、王裒这样的士人,全国肯定不多。他们之所以能荫亲属,与“先贤之后”取得这一特权一样,道德意义恐重于政治意义,这和东晋以后大量士族复除,主要是王朝借此求取这一社会力量的支持,是有所不同的。近人论证士族身份有无法律界定时,有引此太康法令中“士人”依法可荫亲属,以为“士人”即士族,似是不确的。  如果这种理解不错,则由此可以推断,在魏晋,基本上还没有离开官位,依靠高官显贵父租之血缘关系而享有免役特权的士族。除宗室、国宾、先贤之后、“士人子孙”等特殊情况外,按制度,有官则可荫亲属以至荫客,哪怕出身寒微,仅八、九品的官吏;如果失官或死去,子孙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出仕,则不但不能荫客,连荫亲属之权也失去,哪怕原来是五品以上甚至三品以上“势族”,也不例外。一句话,在魏晋,离开官位基本上不存在士庶差别。《礼记·王制》:公、卿、大夫、士,都是“官”,其下则为“庶人”,礼制差距极大。魏晋政治、社会制度基本上未脱离这一范畴。士庶之别,乃以官品九品上下为标准,极不稳定。原为庶人,如果出仕官品九品以上,户籍就应注为“士”,享受一些特权。《三国志·王粲传附吴质传》注引《魏略》:“始质为单家,少游邀贵戚间,盖不与乡里相沉浮。故虽已出官,本国犹不与之士名。”可见本来“出官”就应得到“士名”,亦即户籍上注为“士”。吴质因眼中只有京师贵戚,不把“乡里”势力当一回事,所以遭到压抑。另一种情况是,原为官品九品以上“官”,已有“士名”,但如果失① 参见《南齐书·顾宪之传、王僧虔传》。  官,户籍上则又恢复成编户齐民,作庶人对待,丧失一切特权。士庶区别的这种不稳定性,便是门阀制度处在过渡阶段,只能算初步形成时期的又一特点。  3.由于德才仍为评定人品极重要标准,庶人仕进之路还不算很窄,所以在社会风气上士庶界限并不很严。如东晋南北朝士庶之间几乎不可能的通婚问题,这时却仍存在可能。《世说新语·贤媛》:司徒王浑子王济,为驸马、待中,见一兵家子“有俊才”,“欲以妹妻之”。母钟琰,出身名门(祖钟繇,曹魏三公),也说:“诚是才者,其地可遗。”及至见面后评价说:“此才足以拔萃,然地寒,不有长年,不得申其才用。观其形骨,必不寿,不可与婚。”这表明,地寒如兵家子(低于庶人),只要有才,虽会遭到一些压抑,但在较长时期内仍可“申其才用”。上述兵家子,如果形骨有寿征,则门阀高到三公之家,也将与之通婚。这同样属于门阀制度处于过渡阶段或初步形成时期之特点。  第三节门阀制度的确立与鼎盛东晋及南北朝前期是门阀制度的确立与鼎盛时期。  魏晋时期按官位高低形成的门阀制度,东晋以后逐渐转化成按血统高贵与否区别的门阀制度,出现了“膏腴之族”、“华族”、“高门”、“次门”、“役门”等长时期内一般不因官位有无、高低而发生变动的社会等级。北魏孝文帝也进一步接受这种门阀制度,广泛推行。  确立时期门阀制度的特点确立时期门阀制度的特点有三:一、人品的评定由西晋“二品系资”,犹重德、才,进一步演化成完全以血缘关系区别的门阀高下为标准,德、才已不在考虑之列。即所谓“凡厥衣冠(冠族华胄),奠非二品;自此以还,遂成卑庶”(《宋书·恩幸传序》)。因而后来便出现了“门地二品”之用语①。官职的清浊,升迁之迟速,是否达到五品以上清官高位,全都与门阀或门地是二品还是卑庶相适应。《晋书·王述传》:出身第一流高门太原王氏,“人或谓之痴,司徒王导以门地辟为中兵属(官品七品清官)”。王导是东晋开国元勋,他不依德、才,而依门第辟人,自开一代风气。《南史·谢方明传》:出身第一流高门陈郡谢氏,东晋末刘穆评他与另一著名高门济阳蔡廓曰:“谢方明可谓名家驹,及蔡廓,直置并台鼎人,无论复有才用”。就是说单凭门阀,两人今后就有资格当三公(官品一品),何况还有才干。总之,这个时期一般不再是官品决定人品和门第高下,而是门品决定官品。至南北朝,高级士族特权更加制度化。南朝前期有“甲族(高级士族)以二十登仕,后门(低级士族)以过立试吏”之格,见《梁书·武帝纪上》。第一流高门依惯例可以“平流进取,坐至公卿”。北朝前期魏孝文帝“制定姓族”,全盘接受并推行魏晋以来门阀制度,任用官吏,“专崇门品”,形成“以贵承贵,以贱袭贱”②。  二、户籍上的士庶界限,一般说不再是以九品官品之有无,而是由血缘关系区别的门阀高低来划分。《宋书·宗越传》:“本为南阳次门(即低级士族,不服徭役)”。东晋未地方长官赵伦之发觉户籍混乱,乃命长史范觊之加以整顿。范“条次氏族,辨其高卑”,宗越被改定为“役门”,需服徭役。后来宗越以军功升为“扬武将军(官品四品),领台队”,“启太祖(宋文帝)求复次门”,许之。可见,“次门”、“役门”是按“氏族”血统“高卑”决定的;而且一般并不因家族中是否有人出仕及官位高低而变化。否则,如果仍像西晋那样,依官位区分士庶,则宗越已有四品扬武将军军号,自可依军功升迁,荫亲属、荫客,何必请求皇帝批准改回“次门”,按特殊情况处理呢?请求皇帝特批本身,就表明按制度“役门”无法改变。这也就是说,自东晋以后,按制度庶人凭才干虽能取得官位,却无法升为士人,家族在户籍上仍为“役门”。  三、在社会风气上,士庶界限森严,即所谓“士庶之际,实自天隔”。  ① 《宋书·范泰传》。又《晋书·桓玄传》:“二品子弟”,亦门地二品。② 《魏书·韩显宗传》。  士族如与比庶人地位还低的工商杂户通婚,刘宋时曾规定“皆补将吏”①,即降为比“役门”还贱的兵户、吏家;北魏则规定“犯者加罪”,并“著之律令,永为定准”②。士族如与庶人通婚,虽打击没有这么重,也会成为门阀之玷。南齐士族王源与寒族满氏联姻,竟遭到御史中丞沈约弹劾,请求免王源“所居官,禁锢终身”。③《魏书·公孙表传》:表孙邃、叡乃堂兄弟,只因叡母出自高门渤海封氏,本人又为第一流高门清河崔氏之婿,而邃母出自雁门李氏,“地望县(悬)隔”,二人声望便大不相同。以至善人伦的祖季真“每云:士大夫当须好婚亲,二公孙同堂兄弟耳,吉凶会集,便有士庶之异”。所谓“当须好婚亲”,更重要的倒不在吉凶会集时人们礼遇高低,而在它涉及仕进升迁的迟速,官品的上下。《魏书·韩显宗传》:称“朝廷每选举人士,则校其一婚一宦,以为升降”。“宦”指官之清浊,“婚”就是看是否有“好婚亲”。这和《晋书·杨佺期传》“时人以其晚过江,婚宦失类,每排抑之”  的记载,时间虽相差约一百年,精神可说完全一样。此外,《南史·玉球传》:出身第一流高门琅邪王氏,任吏部尚书。“时中书舍人徐爰有宠于上(宋文帝),上尝命球..与之相知。球辞曰:‘士庶区别,国之章也,臣不敢奉诏。’上改容谢焉”。又说明士庶之际,私下绝不交往。  以上特点,也可以说是门阀制度确立、鼎盛的标志。  下面再就几个有关重要问题,作些说明、考证或推测。  高门、次门形成的原因按血缘关系区别的门阀,其高门、次门的形成、固定,大概和长时期内一定的人品、官品在一个家族中反复出现有极大关系。  根据现有材料,我们看得比较清楚的高门甲族的形成与固定,便极大程度决定于几代人反复取得人品二品和官品一至五品这一因素。  上节已讲,“二品系资”之资,一般指的是五品以上官品,按制度德、才仍为当时定品极重要标准。虽有资,如无德、才,仍无法评为人品二品以上,从而也就无法最后升至官品五至一品。当然,刘毅、段灼所说的中正官对“势族”的逢迎、照顾,正在逐渐瓦解这种制度,但如果皇权伸张,这种瓦解过程必然较慢,或者说门阀制度不可能很快确立,因为从整个封建皇朝统治着想,迅速抛弃才德标准是十分不利的。可是东晋以后出现了一个特殊环境,加速了上述制度的瓦解过程。即由于种种机缘,东晋王朝君弱臣强,以北方一批“势族”为主,联合江南一批大族,把持了统治大权。如果说西晋“二品系资”尽管对“势族”作了很大让步,着重考虑的仍是整个皇朝利益,所以定品不放弃德、才标准的话,那么东晋制度很大程度上考虑的便是各“势族”利益,皇朝利益必要时得服从这些“势族”利益。于是定品注意德、才,拔擢寒素,自然也就越来越不合潮流。相反,在君权不张情况下,“势族”子弟定品,要比刘毅上书之时受到更多的照顾。估计东晋初期“下品无势族”现象一定更加突出,从而使“势族”子弟除早卒者外,升迁至官① 《资治通鉴》卷一二九大明五年条及胡注。  ② 见《魏书·高宗纪》和平四年诏、《魏书·高祖纪》太和二年诏。  ③ 《文选》卷四十沈休文“奏弹王源”。  品五品以上的或然率更高。  试看以下几个“势族”所达到最高官位的材料(均见《晋书》各传①。每个“势族”只举显赫的一、两支。1、2、3..各代表一代人,但不一定是父子关系):太原王氏:1.王昶:曹魏司空,一品(指官品,下同)。2.王浑:西晋司徒,一品。3.王济:西晋太仆,三品。4.王述:东晋尚书令,三品。5.王坦之:东晋中书令,三品。6.王愉:东晋尚书仆射,三品。  琅邪王氏:1.王祥:西晋太保,一品。2.王裁:西晋抚军长史,五品。3.王导:东晋丞相,一品。4.王洽:东晋中书令,三品。5.王珣:东晋卫将军、都督,二品。6.王弘:刘宋太保,一品。  颍川庾氏:1.庾峻:西晋侍中,三品。2.庾琛:东晋会稽太守,五品。3.庾亮:东晋司空,一品。4.庾龢:东晋中领军,三品。5.庾恒:东晋尚书仆射,三品。谯国桓氏:1.桓颢:西晋郎中,六品。2.桓彝:东晋散骑常侍,三品。  3.桓温,东晋大司马,一品。4.桓玄:东晋太尉,一品。  陈郡谢氏:1.谢衡:西晋国子祭酒,三品。2.谢裒:东晋吏部尚书,三品。3.谢安:东晋太保,一品。4.谢玄:东晋前将军、都督,二品。5.谢混:东晋尚书仆射,三品。6.谢弘微:宋侍中,三品。  泰山羊氏:1.羊忱:晋徐州刺史,四品。2.羊权:东晋黄门郎,五品。3.羊不疑:东晋桂阳太守,五品。4.羊欣:宋中散大夫,四品。  通过以上材料,可以看出:第一,这些家族除个别人外,全都取得五品以上官品。这种官品和人品二品的结合,并在这些家族中不断重复,不知不觉提高了整个家族的社会地位和声望。于是同时逐渐出现一个显著变化:取得高官要职,不再仅看作个人德才杰出和资历深、功劳大的结果,而首先是看作家族血统高贵,秉赋异常的外在表现。上引刘穆之评谢方明为“名家驹”,与蔡廓“直置并台鼎人”,便是反映这种观念之一例。与这种观念上变化紧密相联系,大概也是同步形成的,则是制度上的人品演化为门品。“门地二品”出现了。自负“门地高华”、“膏腴之族”①的风气流行了。就这样,高档次官品与人品的结合和反复取得,导致了高门甲族的形成与固定。  第二,同是五品以上官品,由于也有高下之分,这些家族又区别为第一流高门和一般高门。如泰山羊氏,四代人的官位都徘徊在四、五品之间,所以只是一般高门。据《世说新语·方正》,泰山羊氏与名族琅邪诸葛氏为“世婚”。《世说新语·文学》,羊氏子还与琅邪王氏联姻。这些都是羊氏为高门之证。可是羊欣得罪司马元显,元显竟以他为“本用寒人”的后军将军府舍人以示侮辱,这又表明羊氏并非第一流高门,否则司马元显决不敢如此毫① 参见王伊同《五朝门第》下册,高门世系婚姻表。  ① 分别见《建康实录》卷十隆安二年九月、及《晋书·王国宝传》。  无顾忌。上举除羊氏以外的五大家族则不同。他们多数达到官品三品以上,而且每个家族全有人取得官品一品,或主持国政,或立下辉煌功勋。太原王浑在西晋有平吴之功。琅邪王导为东晋开国元勋。颍川庾亮及弟庾冰(中书监,三品;车骑将军,二品),先后与王导、何充分主国政。谯国桓温不但很长时间(十九年)掌握“内外大权”,官居一、二品,而且西灭成汉,北伐中原。陈郡谢安、谢玄淝水之战,以少胜多,阻遏了北方胡族之南下,立下不世功绩。这些便大大提高了这些家族的声望,标志了其血统之高贵,使之成为第一流高门。  第三,同是第一流高门,由于达到三品以上特别一品官品时间有早晚,门阀形成时间也就不同。太原王氏、琅邪王氏、颍川庚氏,都是在西晋或东晋初期使有人升至官品一品,并建立功勋,主持国政的家族,所以确立第一流高门地位也早。而谯国桓温建立功勋,取得官品一品稍晚,陈郡谢安更晚,因而家族开始遭到一些轻视。如太原王述不愿与桓氏联姻;谢氏被讥为“新出门户”①。可是终究因为桓氏、谢氏官高功著,其第一流高门地位,谁也无法否认,太原王氏最后仍不得不与桓氏通婚。陈郡谢氏进入南朝,更是后劲十足,与琅邪王氏一起,发展成两支并秀的甲族之甲族。相反,颍川庾氏、太原王氏、谯国桓氏因在东晋稍晚和末年的激烈政治、军事斗争中几乎族灭,后人在南朝官位较低,很少取得三品官品,无一升至一品,所以尽管仍是高门,已从第一流宝座上跌了下来。  总之,在东晋君弱臣强的特殊环境里,以上几个“势族”,由于种种机缘,几代人中反复取得人品二品和五品以上官品,于是逐渐形成、固定为高门甲族。其中较多取得三品以上,特别一品官品的“势族”,又形成、固定为第一流高门。这样,由于个人官位显赫而形成的“势族”,通过家族几代人中的官位显赫,便起了质的变化,而发展成以家族血统高贵为标志的高门甲族、膏腴之族了。  《新唐书·柳冲传》:柳芳记北魏孝文帝定姓族云“郡姓者,以中国士人差第阀阅为之。制:凡三世有三公者曰膏粱,有令、仆者曰华腴,尚书、领、护而上者为甲姓,九卿若方伯者为乙姓,散骑常侍、太中大夫者为丙姓,吏部正员郎为丁姓,凡得入者谓之四姓。”虽然其中“四姓”之说,可能有些问题①;是否主要以北魏官爵为标准重定门阀高下,也值得怀疑(见后);但祖上如无魏晋官爵,便依三代人在北魏反复取得官位上下,确定门第高低,这恐不会是孝文帝创造,应该承袭有自,可作为前述东晋高门甲族形成、固定原因的一个侧证。  以上是高门。  次门大概是由刘毅所说的“寒门”中经常评为人品三品至九品,反复充任一般最高达官品六品的家族固定而成。可举彭城刘氏家族为例。据《宋书》纪、传,刘裕父系、母系、妻系三代官位可查者十三人①。除一人于制度尚疏① 分别见《晋书·王述传》、《世说新语·简傲》。  ① 据《资治通鉴》卷一四○建武三年“魏主雅重门族”条,及胡注,“四姓”指卢、崔、郑、王,而不是甲、乙、丙、丁。依柳芳说,“四姓”位在膏梁、华腴之下,亦与该条所载太和十九年诏(又见《魏书·官氏志》)推崇“四姓”而不及其他的精神不合。  ① 因为刘裕父亲可考者人数太少,所以把母系、妻系也一并统计。好在当时婚姻论门第,官位高下应接近。参见祝总斌:《刘裕门第考》,载《北京大学学报》1982 年1 期。  的东晋初位至五品清官散骑侍郎,三人位至清浊不分、官品五品的郡太守外,其余多数(七人)均位在官品六、七品之间(如尚书郎、治书侍御史、县令等);还有两人则是东晋后期高门所不屑为的郡功曹。试将这些官位和上述泰山羊氏相比,虽然两者有的是交错的,如都有郡太守,可是就整体看,则有明显区别。泰山羊氏这支可考者十八人②,一人早卒,其余十七人,官品五品以上者十二人。十二人中五人为刺史、太守,七人为清望美官(如黄门郎、中书郎),包括三品、四品各一人。剩下五人,也全为六、七品清望官(尚书郎二人;车骑掾、卫军功曹、州别驾各一人)。对比之下,刘裕家族包括婚姻家族,主体官位在官品六、七品,且杂有低微官职。而泰山羊氏这支主体官位在官品五品,且除不计清浊之刺史、太守外,均清望官。所以一个当为次门,一个则是高门,界限是清楚的。  刘裕家族在次门中品第又是比较高的。据《宋书·武帝纪》:“初为冠军(将军)孙无终司马”。冠军将军为位次很后的三品军号,其司马官品大约在七、八品官品之间。如所周知,刘氏家族到刘裕时已破落得很厉害,“盛流皆不与相知”。可是起家仍为司马,这只能用门品在次门中还较高来解释。类似情况还有刘牢之、刘毅、刘迈、何无忌、檀凭之等人。如刘牢之虽“世以将显”,但第一流高门玉恭曾当众拜他为兄,自亦次门。他的起家是谢玄建武将军参军。建武将军虽为四品军号,但谢玄还“监江北诸军事”,独当一面,所以刘牢之的参军,当与刘裕的司马官品相仿①。估计他们的门品(原为人品)当在三品。  次门中品第比较低的大概由经常评为人品四品以下,反复充任一般是官品八、九品的家族固定而成。它们就是后来常见的“寒微士人”或“人士之末”②。宗越可能本来就是类似门第,所以比较容易降为“役门”。东晋末,刘宋初的鲍照,虽起家宋临川王(刘义庆)王国侍郎(官品八品),可是如考虑他“家世贫贱”,因刘义庆“爱其才”,给予优待,实际上与“人士之未”巢尚之因得君主赏识而“补东海国侍郎”情况略同,应该也是“人士之末”,原来起家官恐只能是官品九品,而与刘牢之、刘裕有别③。出身这种门第,一般情况下如要充任供士人铨选的官位,恐终身只能徘徊在八、九品官品之间④。可是鲍照因为有才干,所以除历清浊不分的、官品达六、七品的海虞令、秣陵令、永嘉令外,还升至一般供士人铨选的太学博士(七品)和前军刑狱参军(七品),超越了门第应得官品。不过也正因原来门品太低,官位也就到此为止,五十多岁死去,迄未再升进。  至于役门,本魏晋以来之庶人,亦称寒人,当由无人品、无任何官位,或即便入仕,也只能反复充任不入流寒官的家族固定而成。因为史书中这方② 参见王伊同:《五朝门第》下册,高门世系婚姻表。  ① 参《晋书·刘牢之传》、《世说新语·文学》“桓玄下都”条注引《续晋阳秋》。② 分别见《隋书·百官志上》、《宋书·恩倖传》。  ③ 参见《鲍参军集》虞炎序;巢尚之情况见《宋书·恩倖传》。  ④ 其所以认定“人士之末”官位徘徊在八、九品之间,是因据《隋书·百官志上》所记梁、陈“寒微士人”充任的流外七班,正好是东普、宋、齐的官品八、九品,考证见后。又以理推测,士人出仕,这类门第官吏数量最多。可是因他们门品低,官位又不高,很难有什么事迹,故史书极少为之列传。偶尔有记载,也只是其中极个别因特殊机遇而超越了门第应得官品的人物。巢尚之、鲍照即其例。我们决不能据此便忽视“人士之末”按制度绝大多数当徘徊在八、九品官位间的事实。  面记载极少,所以只能作此推测。  以上由于一定人品、官品在一个家族中反复出现而形成、固定的门第,最后都要经过一定手续,由皇朝认可。东晋以后多次进行土断和整顿户籍,主要目的是为了固定和增加剥削对象,则在这同时认可或调整高门、次门、役门等,是十分必要,完全有可能的。前引《宋书·宗越传》,东晋末赵伦之镇襄阳,使长史范觊之整顿户籍,改定宗越为役门,其事虽然不是全国性的,却足可说明,门第之形成、固定,须经封建政权认可,后者有权整顿、调整。《南齐书·王僧虔传》:为会稽太守,“听民何系先等一百十家为旧门”。被劾,“委州检削”,“坐免官”。所谓旧门,乃士族之泛指。虽然这条材料时间稍晚,但东晋南朝制度一脉相承,南齐“旧门”之固定须要地方长官批准,其制应沿袭自东晋。  以上还表明,两晋门阀制度之确立,有一个按官位高低区分的“势族”、“寒门”、庶人等,向按血缘关系区分的高门、次门、役门等发展的过程。前者与后者虽不能截然分开,但也不能等量齐观。  《晋书·石勒载记下》:“勒清定五品,以张宾领选。复续定九品。署张班为左执法郎,孟卓为右执法郎,典定士族,副选举之任”。这个“士族”指的是过渡阶段的“势族”加“寒门”呢?还是确立阶段的高门加次门呢?是前者而不是后者,决不能把它理解为按血缘关系区分的士族。  首先,石勒所清定的“五品”、“九品”,指的是人品,而不是门品。  《晋书·石季龙载记上》所载石虎诏书,对我们理解石勒这一措施大有帮助。该诏书称:“魏始建九品之制,三年一清定之,虽未尽弘美,亦缙绅之清律,人伦之明镜。自尔以来,遵用无改。先帝(石勒)创临天下,黄纸再定,至于选举,铨为首格。自不清定,三载于兹,主者其更铨论,务扬清激(遏)浊,使九流咸允也”。这就表明,石勒、石虎只不过照搬了曹魏之制,并无发展。意谓“扬清激浊”中之“清浊”,也只是指的人伦上的清浊①,竟谓要严格按德、才定品。这和后赵统治状况也相适应。当时西晋原“势族”、世家大族之留中原者,多不愿与石赵合作。为稳定统治,石赵固然不放松对他们的争取,下令“不得侮易衣冠华族”(《晋书·石勒载记下》),即其一例;但更重要的则是把希望寄托在愿意为自己效劳的一般士人甚至庶人上。清定五品,续定九品的对象应该就是这些社会力量。主持选举和清定人才的张宾,当即属西晋的“寒门”②,亦其证明。因而石勒所“典定”的“士族”,应该就相当于西晋人品九品、官品九品以上的官族。目的是通过定为“士族”,给予荫亲属、荫客特权,进一步笼络他们,使之死心塌地忠于自己。也就是说,石勒所典定的士族身份,失官也就失去,应大体与西晋一样,而和门阀制度确立时期的士族不同。这是因为石勒之时还不具备形成后者的条件。从以下几条材料,也可看出石勒以及随后很长一个时期的士族,是按官位高低区分的:《晋书·石勒载记下》:“徙朝臣掾属已上士族者三百户于① 《晋书·刘毅传》:指责中正定品“所下不彰其罪,所上不列其善,废褒贬之义,任爱憎之断,清浊同流,以植其私”。石氏之清浊即此处之清浊,并非官分清浊之清浊。《论衡·累害》“清浊殊操”。《论衡·命禄》“操行清浊”,刘毅、石氏清浊之涵义与此略同。  ② 据《晋书·石勒载记下》,张宾,赵郡人。并非望族。敦煌发现的唐代姓望资料,赵郡无张氏即一侧证。参见《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第二辑王仲荦、唐耕耦两文所举氏族谱。张宾父张瑶,官止中山太守。西晋重内轻外。祖上无显宦,仅一代官止太守,也不可能是“势族”。  襄国崇仁里,置公族大夫以领之”。按“公族大夫”见于《左传》。成公十八年载:晋荀家等为公族大夫,“使训卿之子弟共俭孝弟”。石勒似采此制。故第一句话当理解为朝臣凡椽属以上之家族,称士族,统被迁徒,由公族大夫领之。此按官位定士族之一证。  《晋书·苻坚载记上》:苻坚建太学,“公卿已下子孙并遣受业”。“行礼于辟雍(太学),祀先师孔子,其太子及公侯卿大夫士之元子,皆束脩释奠焉”。这“公卿以下子孙”、“公侯卿大夫士之元子”,以前引石勒措施例之,恐即“士族”。可见直到苻坚之时,太学入学资格仍和西晋以官位高低为标准之制同①,而与东晋末桓玄置学官教授门地二品子弟之制异,则在石勒之时岂能形成按血缘关系区分的士族。  我们知道,五胡十六国时期中原王朝更迭频繁,与东晋不同,加上胡汉隔阂的存在,所以门阀制度确立的时间也比较晚一些。《晋书·慕容宝载记》:“定士族旧籍”,时在公元396 年,或许这才是北方门阀制度确立的一个反映。既称“定”,就不是沿用,而是新定。又称“士族旧籍”,恐怕指的是后燕以前旧的户籍上的士族。在这以前,如石勒等全都按出仕本朝的官位高低,将九品以上定为士族。而一般不承认被推倒王朝户籍上之士族,除非他们归附了本朝。从慕容宝开始,对旧籍上士族不再一概否定,即便未出仕新朝,根据情况,不少人仍可予以承认。“定士族旧籍”的内容或许就是如此。另外,从永嘉末年以来,留在北方的某些世家大族,如范阳卢氏、河东裴氏等,每个胡族王朝上台,全都有人出仕,而且位居公卿,经过几代,家族声望大大提高,成为不管出仕与否,胡族王朝全得考虑依靠或拉拢的力量。这些情况,大概就是慕容宝其所以要“定士族旧籍”的一个客观动因。当然,南方东晋门阀制度的确立,对之也有很大影响。  役门之出仕及出仕后免徭役问题在门阀制度确立之后,高门、次门、役门等已经固定,一般并不因家族中是否有人出仕以及官位高低而发生变化。这种制度十分有利于高门甲族,而不利于次门、役门等。许多特权,特别是出仕中升迁迅速,轻易取得美官、高官等特权,被高门甲族垄断,长期把持,次门特别役门等,很难染指。不过,为了维护整个王朝的统治,高门甲族又不能把什么事务都包下来,特别是他们鄙薄的武事、吏事,必须依靠次门、役门以至兵户、吏家去承担。为了鼓励他们的积极性,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以下制度:第一,虽为役门等,但如果仕至官品九品以上,在职期间,本人和家族沿用西晋太康旧制,仍可免徭役(官品九品以下大概不能荫族)。只不过去职之后仍须按“役门”等门第服徭役。和高门、次门无论在职、去职均享有免役权相比,这种优待是很有限的,可是毕竟对役门等为王朝服务的积极性,是一个不小的刺激。  第二,推行西晋已经萌芽的官分清浊之制,使之逐渐确立①。这一制度一方面可以刺激役门等贡献个人才能,为皇朝效力的积极性。因为根据这种制① 西晋官品五品以上入国子学,六品以下入太学;前秦只有太学,卿大夫、士以上元子入学。两者具体规定虽不同,但按官位入学之精神是相同的。  ① 周一良:《南齐书丘灵鞠传试释兼论南朝文武官位及清浊》一文有详论,载《魏晋南北朝史论集》。度,高门所不愿为、不屑为的武官和吏事烦杂的文官虽不是清官,但品级并不低,有的高到三品以上,在统治人民,指挥战争上,权力很大。另外还有不分清浊的地方官(县令、太守、刺史),取得一定官职的役门等,也可升任①。另一方面又不影响高门甲族的优越地位。因为役门等不得为清官,清官必须由士族铨选。清官不但社会声望远高于官品高的浊官、武官,而且升迁迅速,易于飞黄腾达。特别是朝廷大权掌握在高级士族手中。他们虽鄙薄武事,但还是通过文武兼任或文武迭任方式,紧紧抓住军事长官(如各地都督)的位子。  这些就使役门等官位虽高,也只能从属于高级士族,为他们服务。《晋书·陶侃传》:庾亮抵抗苏峻失利,“亮司马殷融诣侃谢曰:“将军(指庾亮,时以护军将军为征讨都督)为此,非融等所裁。’将军王章至,曰:‘章自为之,将军不知也。’侃曰:‘昔殷融为君子,王章为小人;今王章为君子,殷融为小人。’”殷融出身陈郡殷氏,是名族;所任将军府司马,也是士族常出仕的幕僚性质之武官。王章事《晋书》仅此一见,不知详情,推定出身将门。陶侃的意思是:殷融本来出身名门,故是君子,王章出身将门,故是小人。但现在殷融作为幕僚,打仗失败后,归过于府主,而王章却风格甚高,肯替庾亮承担责任,故从思想品质言,两人倒换了位置。按王章敢于替庾亮承担全部责任,陶侃也没有斥他不够资格,可见其将军官品不低,权力不小,但他从门第言,仍是小人,和殷融存在士庶之别。《晋书·郭默传》:“少微贱,以壮勇事太守裴整,为督将”。以后虽逐渐升至官品颇高的后将军(三品)领屯骑校尉(四品),但仍被官品与他相等,然出身大族的平南将军刘胤视为“小人”。这种制度和风气,正是又拉拢“小人”,又保证“君子”优越地位的手段。  第三,如果役门等因功勋能够升至官品九品以上,甚至五品以上职位,子弟又能小心谨慎,将以上官位接连保持两、三代,还可以改换门庭,成为高门或次门。如彭城到彦之曾以担粪自给,显属役门。但自因军功封侯,升至护军将军(四品),第二代位至州刺史(四品),第三代位至五兵尚书(官品三品),到氏便升为高门①。这种制度与风气,对役门等为王朝服务的积极性,是个更大的刺激。当然,由于高门甲族的压抑与排斥,以及当时役门等家族本身文化素质的限制,取得高官要职并维持两、三代的,几如凤毛麟角;但将六至九品官位保持两、三代,升为次门的,虽然不多,却也不能算很稀罕,特别南朝。  以上为役门等出仕的制度。  至于次门,本为士族,无论出仕与否,均免徭役,自比役门等优越。但在高级士族掌握统治大权的东晋,同样受到压抑,仕途升迁困难,因此对待他们也有个如何调动其积极性问题。估计上述关于役门等出仕的制度,有的① 关于地方官不分清浊的原因,宫崎市定以为是西晋行甲午制,“凡选举皆先治百姓,然后授用”(《晋书·王戎传》),世族、寒门均得先经宰县,故无法分清浊。其实西晋官分清浊仅处萌芽时期,地方官恐怕还不存在是否分清浊的问题。而到东晋,并未继续推行甲午制。地方官其所以不分清浊,很可能是因为统治地方,事务极烦杂,边境还有战争,原则上无法排斥让有才干的役门、将门充任:但地方上有丰厚剥削收入,高门都力争当外官,因而清浊之分也就无法适用地方官。  ① 《南史·到彦之传》:彦之孙到■竟讥琅邪王晏官职“清华所不为”。侄到溉位吏部尚书。到氏门阀自己成高门。  固然与次门无关(如出仕九品官以上免徭役),有的则大体也适用于他们。如次门虽有取得清官资格,但所得官位除清度低外,品级也不可能高,因为高级清官多为高门把持。因此次门也往往把出仕武职或清浊不分的地方长官,作为晋升的终南捷径。而且应该说,在东晋,通过这一途径取得高官的,次门因为条件稍优,数量要多于役门。同样,次门两、三代中保持五品以上高官升为高门的,可能性也大于役门等,南朝前期材料稍多,见后。  以下着重讨论一下役门等出仕后的免徭役问题。  如上所述,役门如仕至官品九品以上,去职后不能免徭役,但在职期间,依太康制度,是可以荫三族的。然而自刘宋,元嘉年间起,发生了对役门不利的变化。  《宋书·索虏传》:(元嘉二十七年)军旅大起,王公妃主及朝士牧守,各献金帛等物,以助国用。..又以兵力不足,尚书左仆射何尚之参议发南兖州三五民丁;父祖伯叔兄弟仕州居职从事,及仕北徐、兖为皇弟皇子从事,庶姓主簿,诸皇弟皇子府参军督护、国三令以上相府舍者,不在发例,其余悉倩暂征行。唐长孺先生认为:“虽然这里没有说凡充任上举官职的才是士族,但既承认其免除兵役权利,实际等于宣布这些官职是最起码的士族标识。”又指出“寒人”如仕至这些官职,“也当认作准予荫三族的起码士族。”①此说可酌。这似是把役门、寒人仕至这些官职免役,与是否士族这样两个不同的问题混淆了。诚然,士族中层次低的,往往充任这些官职,甚至高门也有起家或历官州从事的,然而仕至这些官职的,却不限于士族,也可以是役门、寒人。如《宋书·武念传》:乃“三五门”,即仕至宋孝武帝当皇子时,军号抚军将军,任雍州等州都督的“参军督护”。唐先生自己也举了好几个寒人仕至参军督护、国三令的例子。可是这些人怎么能因此便“认作准予荫三族的起码士族”呢?试看下例:《南史·江敩传》:宋末齐初,寒人纪僧真得君主宠幸,自小吏仕至中书舍人(官品七品,士庶杂选)、尚书主客郎(六品清官)、太尉中兵参军(官品七品),官位都高过皇弟皇子府参军督护、国三令。可是他仍非士族。他对齐武帝说:“臣小人,出自本县武吏,邀逢圣时,阶荣至此。..即时无复所须,唯就陛下乞作士大夫(意即将门第改为士族)”。帝曰:“由江敩、谢■,我不得措此意,可自诣之。”结果纪僧真碰了一鼻子灰,叹曰:“士大夫故非天子所命。”  考永明年间,江敩任司徒左长史,谢■为吏部尚书。当时纪僧真必仍为役门或吏家,武帝是要他找江敩等将出身或门第改为士族①,而江敩予以拒绝。《江敩传》又称:“时人重敩风格,不为权幸降意”。这既说明当时权幸改变门第的不在少数,一般司徒左长史、中正无此“风格”,所以江敩为① 参见《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71 页及72 页注一。虽然唐先生在作出上述论断前曾说“规定最起码的士族起家官是在元嘉二十七年”。似乎要讨论起家官,可是因为何尚之议一个字也没有涉及起家问题,所以在具体分析中实际上主张仕至这些官职就是“起码士族”。  ① 这当中定有一套制度和手续,因史料阙如,试推测如下:凡士族均有门品,归司徒左长史掌管,吏部尚书则据品铨选。而役门等仕至官品九品以上,大概仍无门品,与司徒左长史不发生关系,直接由吏部尚书根据另一套制度铨选。要改士族,不但要司徒左长史准予定门品,而且也要吏部尚书将其铨选由役门等改为士族铨选系统,这就是为何要找江敩、谢■两人之原因。  人所重。另一方面又说明如不经一定手续,即使在君主示意下仕至清官,甚至更高的三品以上文职大臣(如南齐王敬则、陈显达,均位三公),也非士族。  再举一例:《文选》卷四十《奏弹王源》一文反映南齐士族王源因与寒人满氏联姻,遭到御史中丞沈约弹劾,此事前已提及。而据沈约文,满璋之官“王国侍郎”。如是皇弟皇子王国,则侍郎官位高过“国三令”;如王国等级较低(如嗣王),待郎官位也大体与皇弟皇子“国三令”相等。如果仕至这一官职就被认作“起码士族”,便不会发生弹劾问题。实际情况是:沈约虽提到了这一官职,却不把它当一回事,仍从血缘上揭发:“窃寻璋之姓族,士庶莫辨..王满连姻,实骇物听”。这又证仕至这些官职的寒人仍是役门、庶人,不是士族。那么何尚之的建议如何理解呢?  便是要求进一步改变西晋太康制度,压缩官吏荫族特权。情况大概是这样的:在这之前,即便役门,凡官至九品以上,在职期间均可荫族,这是沿袭太康旧制。可是自东晋门阀制度确立以后,高门、次门不管出仕与否均可免役;再加上战争频繁,役门等立功升至官品九品以上者日多,这样,可供王朝役使的对象便在减少。到元嘉二十七年,军旅大起,“兵力不足”,怎么办呢?对士族不敢碰,便在役门头上做文章。依何尚之议,仅只征发“三五民丁”,即“三五户”亦即役门之民丁,但实行一个新制度,即将三五户中本来出仕至九品以上官位所享有的荫族权予以压缩,改定为大体官品七、八品的州从事、皇弟皇子国三令等方能享有。为了缓和这些被剥夺荫族权之寒官的不满,规定“悉倩暂行征”,意即只此一次,下不为例,而且限于兵役。可是因为整个说来,徭役、兵役等需大于供,这个口子一开,便收不住了,不但后来征行照此办理,而且也适用于其他徭役、杂役。太康制度便改变了。这是门阀制度确立,高门甲族掌握大权(何尚之即高门),压制役门、寒人的又一表现。据《宋书·羊玄保附羊希传》记载:为尚书左丞,在离元嘉二十七年不久的大明初建议改变旧制,允许官吏占山护泽,官品第一、第二听占山三顷,依次递减,七、八品听占一顷五十亩,而九品却与“百姓”同,仅听占一顷。这种压制绝大多数由役门、寒人充任的九品官吏特权的作法,与何尚之议的精神正好遥相呼应(泰山羊氏亦高门),可作为前述对元嘉二十七年改制新看法的一个旁证。  附带一说,史学界有认为出身州从事是起码的士族标志,我们觉得这个论断尚可斟酌。按《隋书·百官志上》,萧梁天监官制改革后,门地二品者官分十八班,门地不登二品者为“寒微士人”,又有流外七班安置他们。这流外七班,大体相当于晋宋八、九品官位(考证见后)。我们知道,寒微士人也是士族,数量较多。《南齐书·陆慧晓传》:山阴一县课户二万中资产超过三千者,占一半以上到三分之二。可“凡有资者,多是士人复除”。从这句话虽无法断定其绝对数字,但绝不止三百、五百户是可以肯定的。其中大多数当为层次比较低的寒微士人。这些士人,据天监官制,需经历了流外七班,方能登流内一班。州从事属于哪一班呢?如按南兖州班次最低的文学从事和皇弟皇子北徐、北兖州班次最低的文学从事言,分别是流外六班和五班,略相当于刘宋官品八品。如按扬州、南徐州西曹祭酒从事、议曹从事言,则是流内一班,略相当于刘宋官品七品。把起码士族之标识定为出身州从事,则出身梁流外四班至一班,或刘宋官品九品的寒微士人,岂不被排斥于士族之外,成了役门了吗?这不可能,也不符历史事实。为了进一步证实这个问题,还需对唐先生据以论断的两条材料加以考证。一条即《宋书·索虏传》何尚之参议,上面已经指出它一个字也没有涉及起家官,其中免役资格与是否士族不是一回事。另一条材料为《南史·庾革传》,原文如下:“后为荆州别驾..。初,梁州人益州刺史邓元起功勋甚著,名地卑琐,愿名挂士流。时始兴忠武王憺为州将,元起位已高,而解巾不先州官,则不为乡里所悉,元起乞上籍出身州从事,憺命荜用之,荜不从..遂止。”  这段记载具体史实有误,见《廿二史考异》卷三七,但不影响我们讨论的问题。唐先生把“名挂士流”理解得太实,以为邓元起只想要个起码士族身分,以便“取得士族荫族特权,首先是免役特权”。可是原文明明说“解巾不先州官,则不为乡里所悉”,首先是为了社会声望。如果这一动机是事实,则在大量寒人通过非法手段“改注籍状,诈入仕流(起码士族)”的南齐(《南齐书·虞玩之传》),仅仅改为起码士族是否能满足他的愿望呢?考南齐永元末邓元起已历官槐里令、弘农太守、武宁太守(官品五品),地位虽不高,也不算低(《梁书·邓元起传》)。所以所谓“愿名挂士流”,恐怕不只是想取得一个起码士族或寒微士人身分,而是一句谦词,实际上是想取得较高门品和地望,让“乡里”羡慕。试看邓元起终于争取到的皇弟皇子荆州议曹从事,据《隋书·百官志上》载,在梁流内一班,略当宋齐官品七品,大体是层次较高之低级士族或一般高门的起家官。《宋书·王玄谟传》:出身太原王氏不发达的一支,上代多郡太守,起家徐州从事史。  《南史·顾琛传》:出身吴郡顾氏。曾祖和,晋司空,祖、父并七品清官,琛“起家州从事”。《南史·张岱传》:出身吴郡张氏,祖敞度支尚书,父裕都官尚书,均官三品,岱起家州从事。由此可见,州从事是一种趄点稍高的起家官,恐不是起码士族或寒微士人的标志。  士族队伍的变化和梁武帝改制在东晋社会渐次形成、固定的高门、门地二品,直到东晋末年数量仍是不多的。如前面已引,东晋末,桓玄为了笼络人心,“置学官,教授二品子弟数百人”。据《通典·职官十九》,晋代内外文武官六八三六人(官品九品以上),其中内八九四人,外五九四二人。我们无法知道桓玄的“二品子弟”是否包括外官中门地二品,姑且全按内官计,如一官有子弟二人,则全部内官共得子弟一七八八人①,“数百人”只能是其中一部分。如果数百人中再扣除虽门地二品,然未出仕户之子弟,则不难看出九品以上内官中大部分必由门地三品以下官吏组成。然而正是这少数门地二品,特别是其中第一流高门掌握统治实权,形成东晋“门阀政治——皇权政治的变态”②。可是到东晋末年,随着高级士族,特别其中第一流高级士族的腐朽,门阀政治无法维持下去了。大体从东晋末至南朝前期士族队伍发生如下变化:第一,随着宋、齐两代皇权政治的恢复,原为低级士族的皇族,凌驾于高级士族之上,成为享有种种特权的特殊高级士族,只是文化素养、儒学传统一时还跟不上,特① 《通典》记载的当是西普官数,但东晋大概减少不多,因《通典》同卷记刘宋内官八二三,外官五三四九,东晋当相仿,故此处不再区别。  ② 田余庆:《论东晋门阀政治》,载《北京大学学报》1987 年2 期。  别在刘宋③。这一状况在政治上形成两个特点:一是皇帝重视吏事,往往信用气质比较接近、长于吏事的寒人、役门为近臣(如中书通事舍人),甚至倚为顾问,造成“寒人掌机要”之局面。另一特点是皇族本身也长于吏事,他们与皇权存在矛盾甚至尖锐矛盾,但在一定条件下,又往往成为皇帝信用的另一对象,而且官位远高过寒人近臣。以刘宋六十年统治言,皇族任尚书令或录尚书事之时即占三十六年。扬州刺史掌握京都地区军政大权,前后十七人,皇族即占十二人①。  第二,在宋、齐,原东晋第一流高门太原王氏、颍川庾氏、谯国桓氏都没落了。王、谢两族虽仍显赫,但真正得君主信任,执掌实权的,却极少,并各有其特殊原因。如齐代的王俭,前后任尚书仆射、尚书令共十年,除了本人才干外,主要是以死心塌地投靠萧齐,为宋、齐禅代竭尽智力的代价换来的。这种情况,在第一流高门中极为罕见。由于此故,陈郡谢氏在宋、齐两代无一人任尚书令、仆射。其他琅邪王氏即便入选,也多为形式。如王球即一著例:为仆射,装病,“朝直至少”,以至录尚书事江夏王义恭要“以法纠之”,因宋文帝称他为“时望所归”,“遂见优容”(《南史·王球传》)。第三,低级士族和高级士族中声望稍低的家族,相继配合皇族执掌大权。如上述刘宋的尚书令或录尚书事,皇族充任以外的二十四年中,徐羡之、傅亮、柳元景、袁粲任职一共占去十六年。徐羡之、傅亮被琅邪王氏轻为“中才寒士”、“布衣诸生”,实属于一般高门。袁粲虽出自著名高门陈郡袁氏,但袁粲这一支却“饥寒不足”,走向衰败,父袁濯早卒未仕,母“躬事绩纺,以供朝夕”。袁粲于宋孝武帝世飞黄腾达,升至吏部尚书。因凌辱“寒士”,孝武帝大怒,揭其底曰:“袁濯儿不逢朕,员外郎(即员外散骑侍郎,官品五品)未可得也,而敢以寒士遇物!”见《南史·袁粲传》。这话一方面表明袁粲门第并不显赫,另一面也反映或许孝武帝正是有意识重用这一类门第的人,以压制第一流高门的。后来宋明帝临终赐“门族强盛”的尚书左仆射琅邪王景文死,相反却以尚书令袁粲为主要顾命大臣,可能也与这种指导思想有关。柳元景上代最高位不过清浊不分的郡太守,本人以武功显,原来当是低级士族①。仕于东晋南朝的这一支河东柳氏,似自元景以后方升高门。刘宋六十年,尚书仆射中原次门更多。如孟f 、刘延孙、刘遵考、刘秀之、颜师伯、刘勔、柳世隆均是。其中颜师伯就是一个颇有军事、政治才干,深得宋孝武帝宠幸,而又被袁粲轻视的“寒士”。刘延孙与皇室本非同族,但因有军事政治才干,宋孝武帝与弟竟陵王刘诞发生矛盾时,竟破例“与之合族”,以便用他为“非宗室、近戚不得居之”的南徐州刺史,以防刘诞(时诞为都督南兖州等六州诸军事,南兖州刺史,镇广陵。南徐州刺史所居京口与广陵正好隔江相对)。从刘延孙两任尚书仆射,官至侍中、车骑将军,并两领徐州大中正推测,他这时肯定已由次门升为高门了。像颜师伯、刘延孙③ 《宋书·明恭王皇后传》:出身琅邪王氏。明帝在宫内“裸妇人观之,以为欢笑”。王皇后“以扇障面”曰:“为乐之事,其方正多。..外舍(指娘家琅邪王氏)之为欢适,实与此不同”。明帝大怒。而皇后兄王景文闻之则赞后“刚正”。此即两种门阀差别的一个表现。  ① 以上俱见万斯同《宋将相大臣年表》。  ① 《唐书》卷七三《上宰相世系表》称柳氏西晋有吏部尚书柳轨、侍中柳景猷,恐不可靠。《晋书》无柳景猷其人,柳轨只是尚书郎,见《贾充传》。据万斯同《晋将相大臣年表》,西晋吏部尚书也无柳轨。所以柳元景侄柳庆远,《梁书》本传称他“世为将家”。  这类原低级士族,数量多于一般高门;而且和东晋之时比,儒学修养、文化素质正在日益提高,已越来越成为巩固封建王朝统治的重要力量。  第四,不少役门、寒人靠吏干、军功升至较高官位,经过钻营,依合法手续,将户籍改为士族。如上述宗越请宋文帝特批,邓元起请随王萧子隆照顾均是。此外,还有更多役门、寒人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改注户籍。据沈约说,不过“用一万许钱”贿赂,便可使“昨日卑微,今日仕伍”。因为人数相当多,竟造成“宋齐二代,士庶不分,杂役减缺,职由于此”(见《通典·食货三》)。不过,以上两类役门、寒人转成的士族,一般说社会声望还较低,绝大多数乃是寒微士人,政治上作为、影响不大。  总之,在皇权政治得到恢复的宋、齐两代,士族队伍发生的变化是:原东晋一流高级士族声望虽然更高,实权却进一步丧失。原为低级士族的皇族彭城刘氏、兰陵萧氏,转为特殊高级士族;声望较低、腐朽性较少的原某些高级士族(如陈郡袁氏袁粲这一支、河南褚氏褚湛之、褚渊这一支等),上升为著名高门;数量稍多,有军事政治才干的原低级士族,有的已上升为高门,有的极力想升为高门。以上三类士族,一般说,以皇族为主、相互配合,乃是支持皇权,巩固王朝统治的主要力量。此外,不少役门、寒人转为寒微士人,少数且通过吏事、军功显示了自己的力量,取得九品以上甚至更高官位。不过总的来说,在南朝前期,这一类人政治影响还不大。  对于以上士族队伍的变化,封建皇朝怎么适应呢?除了宋、齐两代对非法混入士族队伍的役门不断采取整顿户籍办法加以清理外,最突出的一项措施,便是梁武帝天监初总结宋、齐两代经验教训,面对现实,实行了官制改革,特别是天监七年,更进一步将魏晋以来的官品九品改为十八班。据《隋书·百官志上》,整个改革具体内容主要有二:第一,魏晋以来官品九品与人品九品相适应,而改革后的官品十八班,只有人品二品,在当时即门地二品方可铨选。“其不登二品者”,即门地三品以下,只能铨选流外七班。  第二,改革后的官品十八班,并不是原来官品九品一分为二,而是大体把原来官品七品以上官位打乱,重新排列组合而成。原官品八、九品官位,则多半降为流外七班。  关于后一问题,需加考证。  宫崎市定氏曾断定:十八班是宋、齐宫品六品以上重新组合而成,七品以下则入流外七班和蕴位、勋位①。此说可酌。  事实是这一分界线大体上说,不在六、七品之间,而在七、八品之间。  亦即十八班大体是由宋齐官品七品以上重新组合而成。《宋书·百官志》载官品七品凡十类官,绝大多数进入梁制十八班,便是明证:1.诸卿尹丞:梁太常丞在五班;宗正、太府、卫尉、司农、少府、廷尉等丞在四班;光禄丞、太仆、大匠丞在三班;鸿胪丞在二班;太舟丞在一班。  2.太子傅、詹事、左右二卫率诸官之丞:梁太子太傅、少傅丞在五班;太子詹事丞在四班。太子左右二卫率丞,梁制失载:但“太子二率殿中将军”,梁在一班。而据与梁十八班相适应的① 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之研究》316—317 页。  陈官制九品,有“太子左右二卫率殿中将军及丞”在第九品②,可见太子二率殿中将军与太子二率丞品级相等,前者梁在一班,则后者自亦当在一班。3.诸军长史、司马六百石者:梁制失载。但据陈制诸军长史、司马六百石者,有的在八品,有的在七品,可证梁制必在流内。  4.诸府参军:梁诸府等级高下不一。最高者为皇弟皇子府,以下递为嗣王府、庶姓公府、皇弟皇子之庶子府、蕃王府,最低为庶姓持节府。其参军除庶姓持节府在流外七班外,其余都在流内,高的如皇弟皇子府正参军还在四班。  5.戎蛮府长史、司马:梁制只载诸戎蛮府中品位最低的“杂号护军”如镇蛮护军、安远护军的司马在流外七班①,然据陈制,诸戎蛮府长史、司马六百石者,俱在八品,可证梁制这类官一般亦应在流内。  6.公府掾属:梁制在六班。  7.太子洗马、舍人、食官令:梁制太子洗马在六班,太子舍人在三班,太子食官令不载。但《宋书·百官志下》称:太子食官令“职如太官令”,而梁太官令在一班,食官令当相若。  8.诸县(署)令六百石者②:梁制太官、太乐、太市、太史、太医、太祝等诸署令在一班。县令不载。然陈制县令六百石者在九品,可推知梁当在流内。  9.谒者:梁、陈制均不载。可采迂回办法推算。据宋志谒者仆射在五品,谒者在七品,相差两品。梁制谒者仆射在六班,如按相差四班至五班计,谒者亦当在流内。  10.殿中监:梁制但有殿中外监,在寒人充任的三品蕴位,殿中内监在寒人充任的三品勋位。《唐六典》卷十一也称由“位不登(流外)七班者”充任。《通典·职官八》则称:梁陈殿中监“资品极下”。可见这一官职由晋宋官品七品跌到梁陈的蕴位、勋位,属于特殊变动,不能反映官制改革的一般情况。  由上可见,宋制官品七品的十分之九均转入梁改革后官制的流内一班以上。  再考察宋志的官品八品。  1.内台正令史:梁在三品蕴位。  ② 中华书局标点本《隋书》三册746 页此处作“太子左右二卫率、殿中将军及丞”,其中顿号“、”误,应删。因“殿中将军及丞”乃太子二卫率属下之殿中将军及丞,加上顿号,只会造成混乱。① “杂号护军”,见《宋书·百官志下》。  ② “署”字今本《宋书·百官志》无。按《宋书·百官志》官品表第六品中有“诸县署令千石者”,六百石、千石相对,可知六百石上当脱一“署”字。又《通典·职官十九》晋官品丧第六品下有“诸县置令秩千石者”,第七品下有“诸县置令六百石者”,和宋志所载比较,知“置”均“署”之讹。晋有“诸县署(置) 令六百石者”,则宋当亦有之。  2.郡丞:梁制不载。陈制万户郡丞和不满万户郡丞分别在七、八品,可推定梁制亦当在流内。  3.诸县、署长:梁制不载。据《后汉书·百官志五》,县长秩四百石或三百石,署长四百石。陈制五千户以下六百石县令在九品,则不满六百石之县长自在九品以下,亦即梁当在一班以下。诸署长位次于诸署令,诸署令梁在一班,则署长亦当在一班以下。  杂号宣威将军以下:据《通典·职官十九》,门品二品铨选的军号二十四班,与宋、齐军号的对应关系是:二十四班相当宋齐骠骑、车骑等。二十三班相当四征等。..十六班相当征虏,十五班相当冠军,十四班相当辅国,十三班相当宁朔。十二班以下未言相当宋齐何军号。但依十六至十三班的对应比例,据宋志宣威将军以前尚有建威至凌江共军号十八,则到杂号宣威将军以下,其相当的军号自应由“不登二品”者铨选,亦即其官相当于流外。  由此可见,宋制官品八品基本上转为梁改革后官制的流外官。  至于宋制官品六品,十四类官,虽然几乎全转为梁改革后官制的流内官,但一般班次均高于和宋制官品七品对应的流内官,最高的达到十一班(皇弟皇子师),九班、八班也颇多。而后者最高才只有六班(公府掾属、太子洗马)。  综观宋制官品六、七、八品和梁改革后官制之对应关系,可以肯定,梁制十八班不是宋制六品以上,而是七品以上官品的重新组合。  这样改革,有着历史根据。  自汉以来,官秩二千石(相当于官品四、五品)与千石(相当于官品六品)之间固然有着一条重要界线,而官秩六百石(相当于官品七品)与四百石(相当于官品八品)之间,也存在一条重要界线。《汉书·宣帝纪》:黄龙元年诏“吏六百石,位大夫,有罪先请,秩禄上通,足以效其材力,自今以来,毋得举”。表明六百石是大夫等级,享有先请特权。什么叫“秩禄上通”?《礼记·儒行》“上通而不困”。郑注:“上通,谓仕道达于君也”。据此可知“秩禄上通”便是其官职是直接效力君主,政绩可上达于君主之意。按汉代公府与州郡辟除掾属,秩禄最高四百石(公府东、西曹掾),见《后汉书·百官志一》。这些掾属有事只与辟主相通,相互有君臣关系,相当于先秦的“陪臣”,由“士”充任,而不能上通于君主。汉宣帝不许举六百石官吏,就是为了给这些掾属之察举开辟道路①,反过来也就证明二者之间存在一条重要界线:六百石以上是大夫,四百石以下是士,多数是“陪臣”。这条界线也体现于晋宋礼制中。《晋书·礼志下》:西晋元会朝贺,二千石以上与千石以下固然有着截然不同礼制,已见前考;另外六百石即官品七品以上与四百石即官品八品以下礼制的不同同样突出,这就是除服务人员(如一些郎官等)外,凡元会正式成员,亦即在殿前设有位次者,均六百石以上官吏,而无四百石以下官吏位次。这恐怕仍是汉代大夫上通之制的延续① 当然,这并不意味四百石以下全不能上通,如少数四百石、三百石之县长、郎中等,亦可上通,宣帝诏只是大体划一界线。《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三年将“先请”范围扩大到秩禄三百石,但只限于“墨绶长、相”,即直接效力君主可“上通”的官吏,精神同。  ②。  通过以上改制,梁武帝将十八班界线划在宋、齐官品七品以上,规定由门品二品之人充选,实际上就是将原来一般情况下最高能升至官品六、七品,即层次较高的低级士族(门品约三品),吸收到门品二品即高级士族行列中了③。这是因为在宋、齐两代低级士族的儒学修养、文化素质、统治经验日益提高,越来越表现出他们在巩固封建皇朝统治中的才干和作用,因此梁武帝为了自己朝廷的利益,采取承认现实的政策,在继续拉拢琅邪王氏、陈郡谢氏等第一流高门,也不忽视重用某些有才干、有作为的一般高门的同时,不得不进行改制,大幅度地拉拢、讨好这一社会力量。具体变化大概是:凡原来上代往往充任宋、齐六、七品官位,本人官位又在改制后的十八班以内,便由低级士族升为门地二品,成为高级士族,从而为合乎制度地取得五品以上特别三品以上官品,准备了资格、条件。梁武帝在位期间最信用的一批参与机密的大臣,除周■为一般高门外,其他原来多为这类低级士族:如徐勉,被梁武帝目为“寒士”;朱异,自称“寒士”:范云“起家(宋武陵王赞)邱州西曹书佐,转法曹行参军”,俱见《南史》本传。如起家法曹行参军,还有可能是一般高门,起家州西曹书佐(即西曹或西曹从事,亦即汉代功曹书佐,见《宋书·百官志下》,梁在改制后的一班),原来只能是低级士族。梁代这些人都升至五品以上高位,如范云,尚书右仆射,三品;徐勉,尚书仆射,十五班,右光禄大夫,十六班;朱异,中领军,十四班。而且门阀也改变了。《南史·张缵传》:出身范阳张氏,“本寒门(低级士族)”,弟张绾曾被人目为“寒士”(《周书·刘璠传》)。可是因父张弘策助梁武帝夺天下有功,三子包括缵均起家秘书郎(乃著名高门起家官),缵、绾均位吏部尚书、尚书仆射。门阀未升二品,是不可能得此任命的。《资治通鉴》卷一六一太清二年条:梁武末年,欲利用侯景,景“征求无已,朝廷未尝拒绝。景请娶于王、谢,上曰:‘王、谢门高非偶,可于朱、张以下访之。’景恚曰:‘会将吴儿女配奴!’”侯景生气的是未能与第一流高门王、谢联姻,并不意味朱、张门阀低;相反,从梁武对侯景征求一直给予满足推测,朱、张肯定门阀也比较高,只不过稍逊王、谢而已。“朱、张”,胡三省注:“谓朱异、张绾之族也”。这不但再次印证范阳张氏门阀升得相当高,而且也表明朱异自称“寒士”,是就过去的门阀而言,或就与原高门交往中仍被目为寒士而言(此即朱异所谓“诸贵皆恃枯骨见轻”,见《南史》本传),其实在户籍记注上,在吏部铨选文书上,他已和范阳张氏一样,升为相当高的门阀了。①总之,梁武帝改制,乃是东晋末至宋、齐间士族队伍变化在官制上的反② 《晋书·舆服志》:规定车制,也只有六百石以上官吏制度。又《晋书·礼志》中、下篇两见以官品六品以上为界线,但都只涉及局部问题(一为晋成帝杜皇后死,选六品子弟为挽郎;一为晋孝武帝于太学行释奠礼毕,会六品以上官吏),和汉代以来一般的大夫上通之制并不矛盾。③ 《南史·王僧孺传》:梁武帝诏僧孺“改定百家谱”。僧孺曾“通范阳张等九族”以代“雁门解等九姓”,或即反映官制改革内容的一部分。当然,梁武帝的改革也可解释为进一步扩大高级士族特权,将官品六、七品的推选也从低级士族手中夺走,完全转归高级士族。可是这和东晋以来士族的整个发展趋势(高级士族没落,低级士族逐渐取而代之)不合,是不可能的。观梁武帝全部政策自明。如他即位前就上书反对“甲族以二十登仕,后门以过立试吏”,为“后门”即低级士族鸣不平,即一例。① 周一良:《论梁武帝及其时代》,载《中华学术论文集》。有关问题考证、分析极详。映。它表明,宋、齐门阀制度虽仍处鼎盛时期,高级士族仍占据高官要职,享有种种特权,但已极大程度上要受皇权支配和限制,特别是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各个层次的士族升降、兴衰已大不相同。梁武帝官制改革,便是宋、齐这些变化的一个总结。  附带一说,前言宋、齐多以“寒人掌机要”,为什么梁武帝改革着重照顾、优待的却是原来的“寒士”呢?  原因有二:第一,由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程度的限制,从东晋末至宋、齐,只有原来的低级士族儒学修养、文化素质、统治经验显出长足的进步,逐渐在顶替原来的高级士族,充当支撑封建大厦顶梁柱的角色。与低级士族有所不同,役门、寒人虽得到皇帝出于种种动机的信用而“势倾天下”,但多半仅长于吏事和武职,儒学修养、文化素质尚未跟上,还缺乏从封建统治的整体、长远利益着眼,考虑和处理政务之水平,因而一旦得宠,虽能带来短期效益,往往因贪污纳贿,胡作非为,最后反而导致皇朝或君主的覆败。沈约在《宋书·恩倖传序》中便说:“民忘宋德,虽非一涂,宝祚夙倾,实由于此(指信用恩幸)”。这就是说,从整个社会发展趋势言,役门、寒人的德、才虽有进步,但与士族特别高级士族平起平坐的条件尚未成熟。所以新起的梁武帝君臣不可能重视他们。  第二,宋、齐两代,特别宋代的君主和皇族虽然原为低级士族,可都是以长于吏事、武职和权术,乘前朝末年种种矛盾尖锐,统治昏乱之机,夺取政权的。本身气质则与寒人比较接近。所以为了巩固统治,君主一方面固然不得不拉拢、拔擢某些有才干而又愿意为自己效忠的高级士族,和文化素质、儒学修养好的低级士族,治理国家;另一方面出于种种特殊目的(如解决与皇族、大臣之间矛盾等),需找亲信密谋、商议时,气质相近而又极力謟附、迎合自己的寒人,便入选了。梁武帝的气质则不同。尽管过江的兰陵萧氏各支本低级士族,多以武功显,但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儒学修养、文化素质已有了很大提高,梁武帝萧衍之学术与文才更为突出,所以他虽仍重吏事,但在他面前,寒人多半任奔走之劳,参与内省政事谋议的均范云、徐勉、周■、朱异一类兼长吏事的士大夫。君臣在一起有时还讨论经学、礼学、文学、佛学等,甚至吟诗作文,仅长于吏事的寒人很难与他气味相投。《南史·朱异传》:本小官,梁武帝召见,“使说孝经、周易义,甚悦之。谓左右曰:朱异实异”。随后朱异便逐步飞黄腾达。这种情况,宋、齐幸臣无一其例。《隋书·百官志上》:天监九年梁武帝下诏将过去由寒人充任的尚书五都令史,“革用士流”,委派的五个人并登门地二品,“才地兼美”。这虽然不涉及参与机密问题,也从一个方面反映了梁武帝对仅长于吏事之寒人的态度。  北魏孝文帝定姓族的标准关于五胡十六国时期“典定士族”和“定士族旧籍”问题,前面已经简略分析。  对于后燕慕容宝所定士族,北魏孝文帝改革前大概是承认的。《魏书·高允传》:上书建议于郡国立学,“学生取郡中清望..先尽高门,次及中第”。“显祖(献文帝)从之。”北魏建国至显祖时从未清定士族,所云“高门”、“中第”,自依五胡十六国以来,特别慕容宝之制。  随着汉化的推行,北魏孝文帝定姓族,一方面对鲜卑贵族固然不得不以当代三世官爵为标准;另一方面对汉人重定士族高下,则似乎是以魏晋官爵为主要标准;至少定第一流高门是如此。  《资治通鉴》卷百四十建武三年:魏主雅重门族,以范阳卢敏、清河崔宗伯、荥阳郑羲、太原王琼四姓,衣冠所推,咸纳其女以充后宫。陇西李冲以才识见任,当朝贵重,所结姻■,莫非清望,帝亦以其女为夫人。诏黄门郎、司徒左长史宋并定诸州士族,多所升降。..其穆、陆、贺、刘、楼、于、嵇、尉(代人)八姓,自太祖以降,勋著当世,位尽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官,一同四姓。看来宋弁定诸州士族,最高等级无疑就是这“四姓”。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四姓”入魏后到孝文改革前的官爵全都不很高①。  范阳卢氏:卢玄,宁朔将军(四品上,此据孝文帝所颁第一职令,下同)。子卢度世,平东将军(从二品上)、青州刺史。孙卢渊,仪曹尚书(二品中)。渊弟敏,议郎(当即中书议郎,五品中)。  清河崔氏:崔玄伯、崔浩一支入魏虽官至八公、三公,十分显赫,但因国史案已遭族灭。其余早入魏各支无一达此高位,如崔逞在北一支到孝文帝初,且灭绝。此外崔亮、崔光都是晚入魏的“平齐民”,上代仕南朝,到定姓族时二人官位均不算很高(亮,中书侍郎,四品上;光,散骑常侍,二品下),更无三世官爵可言。至于崔宗伯,是崔逞留在南朝第二子崔諲的后代,入魏颇晚,似未入仕。子崔休,至定姓族时才位尚书郎(从五品中)。  荥阳郑氏:郑蠢曾祖仕后燕;祖,史无传;父,不仕。本人于定姓族时已卒,位中书令(二品中)。当时子郑懿不过位司徒左长史(四品上)。  太原王氏:王琼祖慧龙,晚入魏,最高位龙骧将军(三品上)、荥阳太守。琼父宝兴,袭军号为龙骧将军。琼本人定姓族时为前军将军(从三品上)、并州大中正。  以上无一人达官品一品。如果就封爵言,这“四姓”最高不过为“侯”,无一达“公”者(郑羲乃“假南阳公”,不得世袭,与正式爵位不同)。孝文帝改革前封爵甚滥②,爵位并不足贵,故孝文第一职令亦不载其品级。这“四姓”如从当代官爵言,都不如赵郡李氏和陇西李氏。  赵郡李氏:李顺,都督四州诸军事(二品上)、太常(从一品下),爵高平公。从父弟李孝伯,位尚书(二品中),爵宣城公。顺子敷,中书监(从一品中)。敷侄宪,定姓族时位建成将军(四品中)、赵郡内史①。  陇西李氏:① 以下官爵,除另注明者外,均见《魏书》、《北史》各本传。  ② 参见《文献通考·封建考十四》按语。  ① 此据李宪墓志铭,见《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第六册。  李宝本西凉宗室,归顺北魏后位镇南将军(从一品下)、并州刺史,爵敦煌公。长子承,位龙骧将军(三品上)、荥阳太守。承弟冲,定姓族时位镇南将军(从一品中),爵陇西公。  这“四姓”当代官爵甚至也不如门阀比两李氏还低的士族。如勃海刁氏,刁雍入魏位征南将军(从一品中)、特进(一品下),爵东安公。顿丘李氏,李峻因系外戚,先后封公、封王,位太宰(一品上)。弟诞,封陈留公,官镇西大将军(从一品上)。诞弟嶷,封彭城公,定姓族时,诞子崇已位安东将军(二品下),嶷子平,已位太子中庶子(三品中)。  可是孝文帝定姓族时“四姓”的门阀却最高。重视与汉族高门联姻的孝文帝,如上所引《资治通鉴》记载,对“四姓”,是因他们为“衣冠所推”即门阀高而“咸纳其女”;对陇西李冲则首先因他“以才识见任”,方“亦以其女为夫人”。至于对赵郡李氏之女,则根本没有放在眼里。后来孝文帝为六个弟弟聘高门之女,同样不及赵郡李氏。当然,这并不意味赵郡李氏门阀很低。前引《资治通鉴》下文又说,“时赵郡诸李,人物尤多,各盛家风,故世之言高华者,以五姓为首”。可见赵郡李氏比陇西李氏虽略低,但仍属“高华”,共同构成“五姓”中之一姓。  那么究竟根据什么标准定门阀高下的呢?  主要当依据魏晋官爵。  范阳卢氏:卢毓,曹魏三公;卢钦,西晋尚书仆射。  清河崔氏:崔林,曹魏三公;崔随,西晋尚书仆射。  荥阳郑氏:郑浑,曹魏列卿(将作大匠);郑袤,西晋三公(未就)。  太原王氏:王昶,曹魏三公;王浑,西晋三公。  而陇西季氏、赵郡李氏魏晋间却无确凿的、值得称道的官爵可言①。  “四姓”与二李门阀高低主要决定于魏晋官爵之有无,是十分清楚的。  当然,如果上代魏晋无闻,但五胡十六国时官爵显赫,后者在一定范围内也是孝文帝定姓族的重要依据。如陇西李宝、李冲,本西凉皇室,社会声望自然极高。赵郡李顺,祖李颐,高阳太守,武安公②;父李系,后燕散骑侍郎(官品五品);从父李勰,史书虽未载其官爵,但既称“有声赵、魏间”,以至魏道武帝平中原,闻其已死,甚悼惜,竟赠将军、太守之位,自亦五胡十六国名族。勰子李灵能与范阳卢玄等一起被魏太武帝所征,征至京师由平民直接拜中书博士(即原国子博士,从五品上),当亦依据十六国旧籍。所以,我们估计陇西、赵郡二李定为高门,当决定于十六国旧籍,上升为第一流“高华”,则依靠入魏后显赫之官爵。而和二李情况不同,如前述顿丘李峻等,虽入魏后官爵之显赫少有伦比,但因上代魏晋、五胡十六国俱无闻(仅知李峻父位刘宋清浊不分的济阴太守),估计当出身役门、寒人,所以定姓族时门阀远比不上“四姓”、“二李”,虽然也是高门。  再举一例。  《北史·宋隐传》:出身广平宋氏,曾祖、祖、父“世仕慕容氏,位并通显”。由隐从弟宣、从子愔起,子弟先后仕魏,官位最高不过员外散骑常① 陇西李氏西晋当为寒门,见唐长孺:《论北魏孝文帝定姓族》,载《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赵郡李氏,多称东汉名士李膺之后,即便此说可靠,团其后入魏晋间默默无闻,不是“势族”,对北魏定姓族也不起多少作用。  ② 《唐书》卷七十二上《宰相世系表》。  侍(从三品上)。愔孙宋弁,孝文帝用为黄门郎(三品中),兼司徒左长史。“时大选内外群官,并定四海士族,弁专参铨量之任,事多称旨”。弁也”自许膏腴”。可是有一次孝文帝“以郭祚晋魏名门”,谓弃曰:“卿因当推郭祚之门”。并不肯。帝曰:“卿自汉魏以来,既无高官,又无俊秀,何得不推?”按郭祚出身太原郭氏①,乃汉大司农郭全,曹魏车骑将军(二品)郭淮弟郭亮之后。淮侄奕,西晋尚书,“有重名,当世朝臣皆出其下”。五胡十六国时郭氏似未出仕。入魏,郭祚祖逸最高位徐州刺史;祚父洪之,坐崔浩姻亲诛。祚定姓族时位散骑常侍(二品下)。以上材料表明广平宋氏入魏并非显宦,与太原郭氏大略相同,可是因为按旧籍宋氏于十六国时“位并通显”,是高门,故宋弁得负责定姓族之事,孝文帝临终还以宋弁为六名辅政大臣之一。而郭氏尽管五胡十六国默默无闻,但因是“晋魏名门”,所以孝文帝要宋弁推郭祚门阀在前。这与孝文帝推崇“四姓”之精神完全一致。考虑十六国旧籍,特别是重视魏晋官爵、门阀之风,早已在北魏社会流行。《魏书·崔浩传》:与崔赜、崔模虽同出清河崔氏,但“浩恃其家世魏晋公卿,常侮模、赜”。《魏书·王慧龙传》:自称出身魏晋太原王氏,王氏世齇鼻(酒糟鼻),“慧龙鼻大”。司徒崔浩曰“真贵种矣”,推崇其高贵血统,并妻之以女,“数向诸公称其美”。随着汉化发展,类似崔浩思想在社会上进一步扩散,到孝文帝定姓族时,把魏晋官爵放在主要地位,便毫不奇怪了。  关于重视魏晋官爵之风,还表现于许多人往往假托两汉魏晋显宦之后代。《魏书·成淹传》:“自言晋侍中粲之六世孙”。《张熠传》:“自云..汉侍中张衡是其十世祖”。《温子昇传》:“自云..晋大将军峤之后也”。类似情况还可见刘道斌、孙惠蔚、陈奇、窦瑗、王显、赵黑、抱嶷各传。甚至前述“四姓”之一的王慧龙,也是“自云”出身太原王氏,只因崔浩赞许,方才得到王朝承认。这种风气既推动了定姓族对魏晋官爵之重视,也是定性族重视魏晋官爵之制在社会上之反映。  由上也可证明,唐代柳芳关于北魏孝文帝重定郡姓高下,系以北魏三世官爵为主要标准之说,并不完全符合当时实际。  ① 以下参见《魏书》本传、《三国志·郭淮传》及注、《晋书·郭奕传》。第四节门阀制度的衰落南北朝后期是门阀制度的衰落时期。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自南北朝后期起,门阀制度走向衰落。最主要标志便是:士族在官吏选拔与任用上所享有的特权逐渐削弱,寒人或庶人比重在各级政权之品官中进一步增加。其结果首先是官吏铨选上的士庶界限难以坚持,长期存在的清浊之分逐渐淡化以至消失。随后,门品失去了意义,至隋,九品中正制亦被废除。最后,在唐代,由原来士族演变而成的郡望、氏族,特别是一些旧有的高门,社会地位虽高,选官特权和免役特权则已丧失,剩下在婚姻上的高自标置,与人际关系上对非旧有高门、士族的歧视,因为已失去经济和政治基础,成为无本之未,延续至唐末,终于在社会上基本消失。门阀制度也就完全退出历史舞台。  下面对以上观点略加申述。  南朝后期在南朝后期,如前所述,梁武帝在位期间信用一批原来的低级士族进入秘书咨询机构,以至宰相机构。梁武帝的主要着眼点在于这批低级士族儒学修养、文化素质和统治经验已经或正在超过原来的高级士族,必须越来越多地依靠他们巩固统治。因此,他虽然没有象宋、齐君主那样信用寒人掌机要,但其政策精神从一开始可以说就在鼓励寒微士人和寒人提高儒学修养、文化素质,并把达到标准的吸收入各级政权。试看下例。  《隋书·百官志上》:天监四年,梁武帝置五经博士各一人,开馆招生。“旧国子学生,限以贵贱,帝欲招来后进,五馆生皆引寒门俊才,不限人数”。《梁书·武帝纪》天监八年诏:凡五馆生,“其有能通一经,始末无倦者,策实之后,选可量加叙录。虽复牛监羊肆,寒品后门,并随才试吏,勿有遗隔”。  这里有两层意思。  第一,五馆生皆引“寒门俊才”,主要当指招纳寒微士人子弟。按西晋国子学生只收官品五品以上子弟。至南齐,已经下降到官品六、七品的子弟。据《南齐书·礼志上》,齐高帝时规定入国子学的资格,自“王公已下”,最低包括太子舍人、领军与护军诸府的司马和咨议参军等官(均七品)子弟。如今梁武帝将这一“限以贵贱”的条件再降低,则“寒门俊才”自一般当属门地不登二品,即门地三品以下的寒微士人子弟。不过从“牛监羊肆,寒品后门”句推测,似乎寒人子弟也可入学。按“寒品后门”,自指寒微士人子弟①,与“寒门俊才”涵义相近。而“牛监羊肆”则不同。它与“寒品后门”并举,疑是当时熟语。《周礼·夏官小子》“掌祭祀羞羊肆、羊肴、肉豆”。对此“羊肆”,前郑、后郑训诂有异,我们可以不管,总之与陈奉羊牲进行祭祀有关。梁武帝之“羊肆”当指掌管这类事物之官吏。又《唐六典》卷十七、《通典·职官七》均记魏晋以下太仆属官有掌管马牛羊畜牧之事者,叫① 《梁书·武帝纪上》齐代“甲族以二十登仕,后门以过立试吏”。“后门”虽比不上甲族,但毕竟三十岁起便可出仕,与庶人服徭役不同。又“寒品”,也是在中正官那里有“品”,“寒”,当指门地三品以下,而庶人、寒人、役门是没有中正之“品”的。  “牧师令”、“牧监”。疑“牛监”与之类似。这一类“牛监”、“羊肆”,南朝多用寒人。如掌陈奉牛羊等牺牲之事的廪牺令,齐梁用三品勋位,见《唐六典》卷十四。又如掌管皇帝车、马,地位应略高于“牛监”、“羊肆”的乘黄令,梁亦用三品勋位,见《唐六典》卷十七。由此可见,说“牛监羊肆”指一些由寒人充任的官吏(这里包括指他们的子弟),是很有可能的。  第二,重视并提倡儒术。这与梁武帝本人的儒学修养、文化素质有关,也是时代使然②。《梁书·武帝纪》天监四年诏“今九流常选,年未三十,不通一经,不得解褐。若才同甘(罗)、颜(渊),勿限年次”。此诏指的虽是由士人铨选的流内官,一般不涉及寒人,但强调官吏必须通经,将通经与“才”等同看待的精神,同样适用寒人。所以前引关于五馆生之诏也称:能通一经,便可由吏部量加叙录;并且不论出身寒人或寒微士人,全都“随才试吏”。后句的“才”,与前句的通经,也是一致的。我们知道,在这以前,从东晋以来庶人、寒人只能靠吏干、武功谋取仕进。由于中正无品,察举无望①,通经读史对他们是无用的。因而少数寒人虽升高位,与士族比,不但制度上官分清浊,更重要的是,气质也有很大不同。而梁武帝的开五馆,却为寒人仕进开辟了一条新途径,鼓励和推动他们钻研经学,提高文化素质,从而客观上为后来从气质上泯灭士族与寒人界限,为门阀制度的瓦解创造了条件。  在梁武帝新政策的影响下,私人讲学传经之风也逐渐发展。据《南史·儒林传》,梁陈两代计有伏挺、孙详等十余人,均为普及文化做出了贡献。寒人凭经学、史学、文章入仕为流内官者逐渐增多。《南史·儒林沈峻传》,“家世农夫,至峻好学。..遂博通五经,尤长三礼”,由兼国子助教(流内二班)升兼五经博士(流内六班)为其一例②。这样,梁、陈之时寒人既继续凭借吏干、武功仕进,甚至升为高官显贵,与高门平起平坐,陈霸先以寒人夺取帝位,更开了南朝从未有过的先例(宋、齐、梁开国诸帝均出身低级士族)。同时,寒人又开始通过经史学术跻身九流,逐渐向士族转化①。此外,还有一个新情况也必须看到。这就是由于自东晋以来官分清浊,清官声望越来越高,因而逐渐形成易代之际往往用清官,而不能再象东晋、刘宋那样用浊官奖励寒人的吏于和武功。如齐末梁初,就有不少“吏姓寒人”选为清官,甚至得到了黄门郎、散骑侍郎这样长期为高门垄断的极清之职,见《梁书·文学钟嵘传》。梁末陈初,也是“员外常侍,路上比肩;咨议参军,市中无数”,两者也都是清美之官,见《陈书·徐陵传》。  所有这一些,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必然导致士庶界限走向模糊。《陈② 东晋以后,玄风独振,士族高门放松儒家经典即古代统治经验之学习,使封建政务遭到不小损失。有鉴于此,南朝刘宋、萧齐先后兴国子学,尽管时置时废,但崇尚经学之影响却在扩大。梁武帝正是顺应潮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重视儒术的。  ① 门阀制度鼎盛时期,被察举者一般得是士族,寒人是没有资格的。见唐长孺:《南北朝后期科学制度的萌芽》,载《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  ② 又参见《南史·儒林孔子祛传、文学吴均、周兴嗣传》。  ① 在梁、陈,通过经史学术而取得流内官之寒人,疑继续充任一、两代,即可转化为士族,如“家世农夫”的沈峻,因通经致位流内官后,子沈文阿习父业亦位五经博士,遂成士族。时有王元规者,自恃士族,不愿与“郡土豪”联姻,认为不能“辄昏非类(寒人)”,可是却“少从吴兴沈文阿受业(捐私馆)”,是沈文阿已是士族之证。参见《南史·儒林传》。  书·章华传》:“家世农夫”,“素无伐阅”,可是至章华因为“好学”,竟冲破了士庶天隔的界限,“与士君子游处,颇览经史,善属文”,仕为流内官。《陈书·周迪、周敷传》:周迪“少居山谷,有膂力,能挽强弩,以弋猎为事”,自是寒人。可是因为“勇冠众军”,梁末动乱竟被“郡中豪族”推为领袖。当时同郡周敷也是豪族,“迪素无簿阀,恐失众心,倚敷族望(《资治通鉴》卷一六六作“族望高显”),深求交结。敷未能自固,事迪甚恭”。此事一方面反映门阀制度仍有一定影响,另一面从诸豪族推迪为主,周敷事迪甚恭,而迪原来官位并不高,也可看出,寒人只要有才干,凌驾士族,或与士族平起平坐的可能性,比东晋、宋、齐已进一步增加(假如周迪原已官居方面,权势甚重,而被豪族、士族推为主,情况就不足为奇)。  《隋书·百官志上》称“陈依梁制..其官唯论清浊,从浊官得微清,则胜子转(《通典·选举二》“转”作“迁”)”。其实这是南朝共有现象。由于不少寒人通过各种渠道涌入士族行列,许多低级士族转化为高级士族,门地二品的队伍也不断扩大,因而官分清浊以保障高门甲族优越地位之制(见本书565 至566 页),其实际作用已大大减少了。  除了寒人地位的变化外,梁、陈高级士族的状况也发生极大变化。  东晋与南朝前期,高级士族子弟不管才干如何,都可凭门阀直接起家,所以往往不参与需要考试的察举与国学,特别是第一流高门。以琅邪王氏为例,东晋与南朝前期,没有一名子弟入国学;举秀才者亦为声望稍逊各支。宋、齐最显赫的王弘、王昙首两支,除王融因祖王僧达犯罪而死,父道琰因而流放,本人方应秀才之举外,其他无不直接起家。而至南朝后期,仍以琅邪王氏为例,其起家于梁、陈,《梁书》、《陈书》、《南史》有传者共十六人,即琮、训、琳、铨、锡、佥、规、褒、承、冲、通、劢、质、固、玚、瑜。其中国子生八人(琮、训、锡、佥、承、通、劢、质),举秀才四人(规、褒、琳、固),直接起家三人(铨、冲、玚),起家不明者一人(瑜)。举秀才者中,王规、王褒正是齐代最显赫之宰相王俭之嫡孙和嫡曾孙,相继袭爵南昌县侯,且为外戚(王规妹为梁皇后)。另两人王琳、王固虽非王弘、王昙首两支,但琳父王份已仕梁位尚书左仆射而上升为新的显赫一支,王琳又尚梁公主,历清官,有子九人,诸史书有传者七人。或直接起家,即王铨;或为国子生,即锡、佥,通、劢、质;或举秀才,即固。  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化呢?  其直接原因,除上述梁武帝重视经术,甚至下诏强调“九流常选(其中自然包括高门子弟),不通一经者不得出仕”,以及规定学校学生策试得第,出仕可不受年龄限制①,促使或吸引高门适应这一形势外,还与统治集团对文学的态度有关。  由于齐、梁之际很长一段时间南北没有发生大规模战争,社会秩序比较稳定,文学得到进一步发展,并博得君主、贵族、官僚的欣赏与重视。《梁书·刘孝绰传》:出身刘宋时方兴起的高门彭城刘勔一支,因善文,得梁武帝欣赏,除极清之官秘书丞。梁武帝曰:“第一官当用第一人。”《梁书·文学庾於陵传》,出身颖川庾氏,时为一般高门,“博学有才思”。“旧事,东官官属通为清选,洗马掌文翰,尤其清者。近世用人,皆取甲族有才望,① 《隋书·百官志上》:“陈依梁制,年未满三十者,不得入仕。唯经学生策试得第..得仕”。《梁书·王承传》、《陈书·萧乾传》,均于梁代以国子生策试得第,十五岁即出仕,不受年龄限制。时於陵与周舍(一般高门)并擢充职,高祖曰:‘官以人而清,岂限以甲族。’时论以为美。”《梁书·徐摛传》:出身一般高门东海徐氏,任太子宫官,为文创立“官体”。“高祖闻之怒,召摛加让,及见,应对明敏,辞义可观,高祖意释。因问五经大义,次问历代史及百家杂说,末论释教。摛商较纵横,应答如响,高祖甚加叹异..宠遇日隆。领军朱异不说..曰:‘徐叟出入两官,渐来逼我(指将取代其权位)’”。这些表明,文学已发展成为飞黄腾达的一个途径。而要向当政者,特别是君主,炫耀自己的文学才能,作为一个尚未出仕的青年来说,正常、稳妥的渠道便是“举秀才”,因为秀才需应策试,从现存《文选》卷三六所载齐、梁三组策秀才文看,没有文学才能,是无法对策夺标的。也正因此故,在齐、梁,已经出仕者,往往还愿意举秀才,以博得当政者赏识。如《梁书·张率传》:出身吴郡张氏,齐末已起家人们欣羡的清官著作佐郎,不久又举秀才。再如《梁书·顾协传》:出身吴郡顾氏,梁初已起家扬州议曹从事史,兼太学博士,又举秀才。“尚书令沈约览其策而叹曰:江左以来,未有此作”。所有这些变化,便不能不给琅邪王氏极大影响。  此外,必须看到,还有一个因素,大概也促成了高级士族的上述变化。  这就是梁武帝一代范云、周舍、徐勉、朱异诸人飞黄腾达的示范作用。如前所考,范云、徐勉、朱异出身低级士族,周舍也不过是一般高门,可是他们竟先后位宰相或握实权约数十年。其原因,晓习吏事虽是一个方面,但更重要的是他们全都博通经史,文才出众①。陈代姚察把徐勉、朱异致位卿相仅归因于“明经术”,固然不全面,不过如果说是因为他们具有一种结合经术、其他各种学术、文才以及吏事在一起,适合当时统治需要的文化素质,或许不会有大误。前引徐摛既懂五经大义、历代史,又懂百家杂说、释教,也长于吏事②,因而“宠遇日隆”,便是梁武帝重视这种人才的一证。这样一些典型的存在,不以任何人意志为转移,必然把过去往往满足于“清言”、“玄谈”的高门,包括第一流高门,引向对经术、文章、学术,甚至吏事方面的重视。《梁书·何敬容传》:出身著名高门庐江何氏,在徐勉的推荐下,继任宰相,“聪明识治,勤于簿领,诘朝理事,日旰不休”。这招到讥讽。据说“自晋宋以来,宰相皆文义自逸,敬容独勤庶务,为世所嗤鄙”。不过另一方面此事也说明,在时代潮流包括徐勉等人示范作用的推动和影响下,像庐江何氏这样的高门也去精心钻研过去所最鄙视的吏事,则琅邪王氏入国子学,应秀才之举,转向高尚得多的经术、文学,自然顺理成章,毫不奇怪。当然,由于积习使然,上述变化多半还打有门阀制度的烙印。如入国学者,皆门地二品士族,寒门俊才只能入五馆;高门皆轻视孝廉,仅应秀才之举:同样是明经对策,国子生与五馆生的出仕,便有清浊、高低之别等。可是对高级士族纯凭门阀直接起家出仕的特权,毕竟是极大的冲击。  这样,一方面门地二品士族的数量不断增加,而仕进特权却逐步减少,迫使高门不得不提高自己的文化索质,扩大知识领域,注意锻炼统治本领,不少人需入国学,应察举,开始凭个人学识,通过考试出仕。另一方面,寒人子弟于吏事、武功之外,渐趋经学文史之途,气质发生变化,不少人还通① 当时“文学”一词,兼指文章与学术。所以《梁书·文学传序》称:“今缀到沆等文兼学者..为‘文学传’云”。《徐摛传》称梁武帝用人要求“文、学俱长,兼有行者”。均为文、学并举。② 徐摛后为新安太守,有治绩,是亦长于吏事之证。见《梁书》本传。  过考试出仕,甚至跻身士族。  南朝后期的这些特点,使得东晋以来士庶之间,特别是高门与寒人之间,在铨选制度上“实自天隔”的差距明显缩小。这正是门阀制度衰落的最重要标志。  北朝后期北朝后期门阀制度的衰落,比南朝后期来得厉害,这是北朝后期门阀制度的特点决定的。  这些特点主要有四:第一,这一门阀制度,是魏孝文帝借鉴东晋和南朝前期长期采用的门阀制度,在北方五胡十六国和北朝前期不很完备的门阀制度基础上,用诏令形式在全国范围推行的。根据以往各皇朝之经验教训,这一制度除有巩固北魏统治的作用外,同时还蕴藏着严重的弊端。所以门阀制度刚刚推行,大臣李冲、李彪、韩显宗等即予以批评、谏净,其用语之精炼、准确,论据说服力之强,可以说在东晋南朝从未见过。正因如此,魏孝文帝在坚持推行门阀制度的同时,也不得不松口说:“(寒人)必有高明卓然、出类拔萃者,朕亦不拘此制”,“若有其人,可起家为三公”,“苟有才能,何必拘族也”①。不管孝文帝的主观意图如何,在门阀制度刚刚推行,阻力还不小之时,便开了一个可以“不拘此制”的口子,又是出自孝文帝之口,这实际上已埋下了后来这一制度坚持不好和比较早地走向衰落的种子。孝文帝死后,宣武帝即位,大量重用寒人,甚至以“出自夷土,时望轻之”的高肇为宰相、三公,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孝文帝所开口子,恐怕也是他的重要依据。宣武帝、孝明帝以后,政治混乱,战争频仍,寒人兴起更多,这个口子自然越开越大。第二,这一门阀制度适用的对象,不但有汉族,而且有鲜卑族。其中汉族高门从未拥有东晋高门那种与皇权平起平坐的权力;也不象南朝高门,虽已丧失了左右皇权的优越地位,毕竟仍是皇权政治除皇族以外的另一主要依靠对象和统治基础。在北朝,皇权政治的主要依靠对象和统治基础是包括皇族在内的全体鲜卑贵族。由于他们进入封建社会时间不久,没有门阀传统,门第观念不强,虽经孝文帝大力倡导,一般说真正重视的仍是当朝的官位和权势,而不是“冢中枯骨”。《魏书·恩幸茹皓传》:本县吏,得宣武帝宠幸,权势显赫。“为弟聘安丰王延明妹,延明耻非旧流,不许”。太傅、北海王详“劝强之云:欲觅官职,如何不与茹皓婚姻也”“延明乃从焉”。《魏书·侯刚传》,“本出寒微”,以善烹饪,孝明帝时位居侍中,“进爵为公”。“刚宠任既隆,江阳王继、尚书长孙稚皆以女妻其子。司空、任城王澄以其起由膳宰,颇窃侮之..然公坐对集,敬遇不亏”。皇族和第一流鲜卑贵族尚且如此,社会风气可知。《周书·宣帝纪》宣政元年八月九条诏制,其中用人部分,除才学要求外,只说“伪齐七品已上,已敕收用,八品以下,爱及流外,若欲入仕,皆听预选,降二等授官”。一个字未及门第。这和南朝梁武帝即位之初下诏搜括“邦国旧族”入朝作官,显然不同。《文馆词林》卷六九一载隋初文帝敕举荐山东三十四州(原齐地)人才,说:“如有仕齐七品已上官,及州郡县乡望,(仕至)县功曹已上,不问在任下代,材于优① 见《资治通鉴》卷百四十建武三年。又《魏书·李彪传》。  长,堪时事者,仰精选举之。纵未经仕宦,材望的然;虽乡望不高,人材卓异,悉在举限”。虽然提到了门望,但着重强调的是“材干”,而且官位仍先于门望。  我们知道,南朝寒人虽位居三公,仍对高门企羡、敬重;而高门往往不因寒人握有权势,据有高位,而改变对之轻视的态度①,这在北朝便几乎看不到。与此相关连的一个问题是:东晋南朝需要继续两三代维持住一定的官位,方可更换门庭,由寒人升士族,或由次门升高门(参本书555 至561 页);而在北朝后期,尽管魏孝文帝典定姓族时,有三世官位的要求,可实际上寒人只要一代取得高官要职,一般就被视为盛门,即便汉族第一流高门也不拒绝与之联姻。如陇西李氏曾与佞幸、寒人,然位至录尚书事的穆提婆家联姻;范阳卢氏曾嫁女与出身西域商胡、位至录尚书事的和士开弟和士休;清河崔■也嫁孙女与出身寒人,但官爵达二、三品的陈元康之子①。《北齐书·白建传》:因善吏事,由小吏升至侍中、中书令(俱正三品),“诸子幼稚,俱为州郡主薄,新君(指州郡长官)选补,必先召辟,男婚女嫁,皆得胜流”。按州郡主簿在北朝是士族、高门充任之官②;婚嫁中的“胜流”虽不见得是一流高门,门阀较高总可以肯定。这表明,即便出身低微,只要有了官位权势,子弟便可像高门一样地“婚宦”。《魏书·李彪传》:“家世寒微”,后任高官,为子李志向吏部尚书郭祚“求官”,“祚仍以旧第处之。彪以位经常伯(散骑常侍),又兼尚书,谓祚应以贵游拔之,深用忿怨..时论以此讥祚”。后任城王澄用李志为列曹行参军,“时称美之”。由此可见,1,早在魏孝文帝改革之初,就存在按“旧第”(原来出身)或“贵游”(当前官位)铨选的不同制度。从“时论以此讥祚”句,知后者占有优势。北齐白建的子弟像高门一样“婚宦”,沿袭的正是按“贵游”待遇之制。2.任城王澄用李志为高门起家官列曹行参军③,既是当时“按贵游拔之”制度占优势之一证,也再次表明鲜卑贵族重视的是当朝官位、权势。  北朝后期这一门阀制度,可以说大体相当于曹魏、西晋初步形成的门阀制度与东晋以后确立了的门阀制度的混合体。一方面从北魏孝文帝以后评定了按血缘关系区别的汉族士族和鲜卑姓族;另一面依鲜卑习气,真正重视的仍是当前官位、权势——略相当于西晋刘毅所说的“势族”。如前所述,西晋“势族”一般说是东晋以后高级士族的前身,逐渐发展成为后者。而北朝后期是:许多出身低微的“势族”,与按血缘关系区分的士族、姓族并存。前者实际上起着瓦解门阀制的作用。因为这些“势族”,不论胡汉,多半靠吏干、武功起家,儒学传统和文化素质一般很差;特别是魏孝明帝以后又处在不断动乱之中,“势族”更迭频繁,很难发展成新的稳定的士族。相反,① 前者参见《南齐书·王敬则传》《陈显达传》。后者参《南史·王球传》、《张敷传》。甚至寒士位底显贵,仍被高门“侍枯骨见径”,见《南史·朱异传》。  ① 分别见《北齐书》李玙传、冯子琮传、崔■传。  ② 参见《魏书·卢玄附卢道侃传》、《魏书·李顺附李显进传》、《北齐书·崔暹传》、《隋书·韦世康传》。又《魏书·文苑袁跃附袁聿修传》:出身陈郡袁氏,父翻,位都官尚书,加抚军将军(从二品),乃朝廷显贵。聿修“九岁,州辟主簿”,与此处白建诸子“幼稚”而为州郡主簿,正相呼应。③ 据《魏书·李顺附李晔传》;《李宝附李德显传、李暖传》;《卢玄附卢义悰传》;《郑羲附郑士渊传》,诸人作为第一流高门,起家官均公府行参军,与李志起家官任城王澄(姑蕃王)的列曹行参军,俱为官品从七品上,地位、声望相等,见《魏书·官氏志》。  他们的存在却排挤、压制了旧有的高门,尤其是汉族高门的仕进。南朝高门“平流进取,坐至公卿”,北朝很少见到,原因就在于此。如自魏宣武帝即位(500 年)至北周灭亡(581 年),八十年中,位宰相(录尚书事、尚书令、仆射)者,汉族第一流高门(卢、王、郑、两崔、两赵),只有清河崔亮于北魏时任尚书仆射一年,博陵崔遇与崔昂于北齐时分别任尚书仆射两年和三月①。而且这三人仕进、升迁靠的都是个人才干,并不是门阀特权。这和南朝后期王、谢两族至少形式上仍多为宰相,也很不同。  由于在“宦”上门阀与官位难以一致。所以在“婚”上也就无法不作某些通融。《魏书·郑羲传》:“自灵太后预政,淫风稍行,及元叉擅权,公为奸秽。自此素族名家,遂多乱杂,法官不加纠治,婚宦无贬于世,有识咸以叹息矣。”  总之,北朝后期不断更迭的“贵游”,往往凌驾于稳定的“旧第”之上,从而导致在“婚宦”上,与魏孝文帝改革时的指导思想和制度,存在相当距离。这既是门阀制度没有得到南朝那样高度发展之证明,也是门阀制度建立后,迅速走向衰落的征兆。  当然,必须说明,以上是就朝廷官吏和地方长官而言,它们多由鲜卑族和较早投靠北魏的一部分汉族后代充任。至于州郡佐吏情况则有所不同。曲于从五胡十六国以来,各国统治者便依靠汉族士族控制地方,北魏皇朝建立后对他们依然极力拉拢(如献文帝时于郡国立学,“先尽高门,次及中第”,见《魏书·高允传》;孝文帝时,州郡举秀才、孝廉,“但检其门望”,见同上《韩显宗传》),所以北朝后期如就州郡长官辟除的佐吏(如州主簿、郡功曹等)而言,门阀影响还是很大的。试看诸第一流汉族高门位望稍差的各支,和二流以下汉族高门,应州郡辟除者颇多;以及现有北朝后期州郡佐吏的材料,多为士族子弟,便可知道①。《周书·苏绰传》:“自昔以来,州郡大吏,但取门资,多不择贤良”,反映的就是这一状况。不过因为它们在整个统治机构和制度中,不占重要地位,所以并不影响前述论断。  第三,北朝后期在政权中占主导地位的鲜卑贵族,在重视官位、权势的同时,还十分重视军功。吏于。东晋南朝重文轻武,重学识轻吏事之风,在北朝一直缺乏社会基础,无法广泛流行。  《魏书·良吏明亮传》:出身平原郡一般士族,由员外常待(五品上)  越过从四品,升勇武将军(四品上),不愿。进曰:常侍是“第三清”,而勇武“其号至浊”,“且文武又殊,请更改授”。魏宣武帝答曰:“今依劳行赏,不论清浊。..九流之内,人咸君子,虽文武号殊,佐治一也。卿何得独欲乖众,妄相清浊。”不许。明亮又说,南方未平,君主应不惜官爵,鼓励效死。宣武帝笑曰:卿欲为朕平南方,“非勇武莫可”,今辞“勇武”,是“自相矛盾”。终于没有改授。  此事一方面说明,自孝文帝重定士族后,重文轻武,计较官位清浊之风,已在一部分汉人士族中传播,明亮就是一例;另一面通过宣武帝的回答,又可清楚看到,在鲜卑习气的支配下,加上平定南方之需要,君主的指导思想① 见万斯同:《魏将相大臣年表》、《北齐将相大臣年表》、《周公卿年表》。当然,汉族第一流高门任宰相、高官者少,还有其他原因,如皇族的排挤等,这里不论。  ① 参见严耕望《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下编第四章“州府僚佐”又《唐书·柳冲传》北朝“州主簿、郡功曹,非四姓(高门)不在选”。  实际上仍非常重视军功。“文武号殊,佐治一也”的话,便是强证。影响所及,官分清浊之制实际上也有两种:一种以官品九品上下为界线。九品以上都算清官。如《魏书·源怀传》便将包括“守宰”(郡守、县令)在内九品以上官统称清流,而与“勋品以下”官对举。“勋品”亦作“流外勋品”,见《隋书·百官志中》。“勋品以下”大概就是《魏书·刘昶传》载魏孝文帝所提到,与“士人”之官对举的“小人之官”。《北史·元顺传》:为吏部尚书。宰相元雍欲用三公曹令史朱晖为廷尉评,元顺反对曰:“高祖..创定九流,官方清浊..而朱晖小人,身为省吏(时令史一般均流外官),何合为廷尉清官?”此证“小人”按制度只合为流外官。《魏书·任城玉澄传》称“门下录事”为“三清九流之官”。按门下录事,官品从八品上,位次与尚书都令史相侔,见《魏书·官氏志》。这更是九品以上官,不论官品高下,职掌烦杂与否,均清流官之证。上引宣武帝语“九流之内,人咸君子..卿何得独欲乖众,妄相清浊”。批评明亮“妄相清浊”,实乃强词夺理。因为孝文帝定制,官品九品以上确分清浊,这就是我们看到的官制上另一种清浊,决非明亮妄分。如《魏书·儒林传序》魏孝明帝将立国学,“诏以三品已上及五品清官之子以充生选”。此证五品以下官当有清浊之分。不过宣武帝语的确反映了大量鲜卑贵族的看法,并不同意重文轻武的制度,强调的是“九流之内,人咸君子”,无所谓清浊。如果定要分清浊,也是按官位,以九品上下为界线。  以上两种清浊。如就孝文帝定制言,由于模仿南朝,官分清浊本主要当指后者,即官品九品以上所分清浊。在南朝这样规定的原因是:充任九品以上官者,不但有高门,有次门,而且有官品虽入流,而门第尚未改变的寒人,要借官分清浊来区别士庶,以至区别士族中门阀之高下。而在北朝后期,由于社会特点(鲜卑族重当前官位、权势,寒人一成“贵游”,就可凌驾非贵游的旧族之上等),这一制度遭到抵制,真正流行的主要是前者,即以官品九品上下为界线所分清浊。后者在制度上虽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实行,但远不能与南朝相比。  关于重文轻武和九品以上官分清浊之制遭到抵制,试举一例:《资治通鉴》卷百四九天监十八年载:北魏孝明帝时,旧族清河张彝之第二子仲■上封事,“求铨削选格,排抑武人,不使豫清品”,招致鲜卑羽林、虎贲近千人,冲至张家诟骂、捶辱,彝及长子均死。对此,当权的胡太后不敢深究,相反,作了妥协,“因令武官得依资入选”。据上下文义,所谓“依资入选”,即根据军功入清官之选。  这条材料表明:1.在此之前,孝文帝所行门阀制度,并未认真排抑武人,武人仍预清品,所以张仲■才会上封事,并引起极大震动。2.孝文帝其所以没有认真排抑武人,宣武帝其所以宣扬“文武号殊,佐治一也”,主要原因就在鲜卑武人实力强大。如果说在北镇地区还可勉强推行新制的话①,则在内地,尤其是京师,便不可能不有所顾忌,而不敢完全照搬南朝模式。张彝父子想进一步推行新制,落此可悲下场,是毫不奇怪的。3.据《资治通鉴》,张彝死后不久,因“依资入选”的人太多,吏部尚书崔亮被迫实行停年格。旧制“依资入选”虽不排抑武人,但还得考虑待选者的“贤愚”,而按新格,则专凭“年劳”用人。因而一个寒人、武人只要因军功进入九流,以后便可① 参见《北齐书·魏兰根传》。但最后仍爆发六镇起义。  熬年头,按步就班升迁,进入清官、高官行列②。当时战争较多,因军功甚至“窃冒军功”取得官位者甚多(参《魏书·卢同传》)。这些,便给寒人大量转为士族开了方便之门。  由于君主、鲜卑贵族全都重视军功,社会风气也就不能不相应受到极大影响:《魏书·李琰之传》:出身陇西李氏,从父李冲乃孝文帝时宰相。琰之“经史百家无所不览”,“虽以儒素自业,而每语人言,吾家世将种,自云犹有关西风气”。《北史·卢同附卢勇传》:出身范阳卢氏,叔父卢同曰:“白头(卢勇从兄景裕)必以交通,季礼(卢勇字)当以武达。兴吾门者,二子也。”《隋书·酷吏崔弘度传》:出身博陵崔氏,“祖楷,魏司空”。弘度专习武事,曾自四五丈高楼上“歘然掷下,至地无损伤”。仕周,屡以“战勋”升迁。《隋书·长孙最传》:“时周室尚武,贵游子弟咸以相矜”。可见,不但社会尚武,甚至第一流汉族高门也不轻视“武达”,不讳“将种”,和南朝有很大的不同。这种风气,也是适合寒人仕进、升迁,淡化士庶界限的。  除了军功,吏干在北朝也一直受重视。魏孝文帝改革时本来似乎想引导人们把吏千与儒术、文才、学识结合起来。所重用或重视的人,汉族中多属这一类型。如王肃、宋弁、郭祚、李彪、崔光、邢峦、崔休、甄琛等均是。其中如李彪,“家寒微”,只因“学博坟籍,..兼优吏职”,便被孝文帝不断提拔,升任清官散骑常侍(从三品),兼度支尚书(三品),以至“等望清华”。这种做法,和随后南朝梁武帝信用范云、徐勉、周■、朱异等,指导思想,颇为相近。  但是,因为北朝社会鲜卑贵族政治上占优势,他们虽然受汉风薰陶,子弟渐趋文史经术之途,毕竟一时和汉族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参见《魏书·山伟传》。所以孝文帝把吏干与儒术、文才、学识结合起来的官吏选拔标准,后来实际上很少贯彻和实行。当权者真正重视的,除了军功,就是吏干。《魏书·羊深传》:魏末上疏称,孝文、宣武重视儒术,“自兹以降,世极道消..进必吏能,升非学艺。是使刀笔小用,计日而期荣;专经大才,甘心于陋巷”。同上《文苑邢听传》:“自孝昌以后,天下多务,世人竞以吏工取达,文学大衰”。两文都把铨选重视吏干,忽略儒术、文学,归诸魏孝明帝以后。这不符合事实。其实,这种风气宣武帝之时就很厉害。“本无学识,动违礼度”的高肇,只因有吏干,“世咸谓之为能”,便被拔为宰相(尚书仆射、令),前后任职达十年之久。另一任职较久的宰相(尚书左仆射)源怀,也毫无学术。宣武帝十分信任的(对这种信任,梁武帝也为之叹服)处在与南朝斗争最前线的扬州刺史、都督李崇,其长处除了“深有将略”,便是“断狱精审”。至于不少毫无儒术、文学的恩倖,受重用,升高官,“参机要”,“关与政事”,几乎也多在宣武帝之时,参见《魏书·恩倖传》。这正是推动“进必吏能,并非学艺”风气的强大因素。总之,前述魏孝文帝在官吏选拔标准方面的努力,总的来看,收效并不大。其根本原因,与其说是宣武帝没有很好继续、坚持,倒不如说这是当时北魏社会特点决定的。因为从魏初以来,选官标准中儒术、文才、学识便处于很次要地位。孝文帝进一步汉化,大力倡② 参见《魏书·辛雄传》。又《北齐书·魏兰根传》提到,与北镇府户身份日益卑贱不同,其在内地的“本宗各类,各备荣显”,当即指这一类人。  导,如果随后得到一个长期稳定环境,鲜卑贵族在这些方面逐渐赶上汉族,或许孝文帝的目标可以实现①。无奈北朝后期动荡、战乱多,稳定、和平少,于是孝文帝的努力成果渐披搁置一边,基本上恢复了魏初以来除了军功,主要重视吏干的传统,“进必吏能,非升学艺”,便是很自然的。所以不是羊深所说,似乎魏孝明帝以后改变了孝文、宣武的用人标准,而是魏孝文帝时一度有所改变的、魏初以来的用人标准,宣武、孝明以后又逐渐恢复了。北齐、北周情况略同,如北齐寒人赵彦琛“始从文吏,终致台辅”(《北史》卷五五传论),其间还当过多年宰相,为其著例。另一寒人唐邕“以干济见知”。北齐文宣帝曾“亲执邕手,引至太后前,坐于丞相斛律金之上(时邕位仅给事中),启太后云‘唐邕强干,一人当千’。”或切责侍臣云:“观卿等举措,不中与唐邕作奴”(《北齐书》、《北史》本传)。这与南朝齐武帝夸奖善吏事之寒人刘系宗语气十分类似①。可是刘系宗最高官位仅宁朔将军、宣城太守,均非清官;而唐邕最后却当上了宰相(尚书右仆射、令、录尚书事)。这清楚地表明了吏干在南北不同的地位。  重吏干,就像重军功一样,也是有利于寒人仕进、升迁,从而淡化士庶界限的。  关于寒人因军功、吏干而转化为士族,最突出的事例莫过于北朝后期寒人大量兖任州郡中正。如恒州有王峻、齐州有赵彦琛、并州有唐邕、云州有张遵业、夏州有赫连子悦、冀州有高岳②、雍州有王仲兴、燕州有寇猛、肆州有茹皓、荆州有赵邕③、济州有张轨、华州有冀俊、西安州有宇文盛④。甚至于卑贱之宦官,也可充任州大中正。如平季、杨范、成轨、封津均是,见《魏书·阉官传》。其中如平季不但是幽州大中正,而且摄燕、安、平、营四州中正。  如所周知,州郡中正必须以士族,特别是高门充任。孝文帝时曾“高拟其人,妙尽兹选。皆须名位重于乡国,才德充于具瞻,然后可以品裁州郡,综核人物”,可是从宣武帝起,制度便已破坏,到孝明帝时,中正已是“所置多非其人”。无疑是指许多寒人混进去了。这和前述北魏社会重官位、权势,重军功、吏干,孝文帝一度强调门阀、儒术、文学,宣武帝以后逐渐又基本恢复旧状,也是一致的。针对这种现象,清河王怿于孝明帝时上表情重中正之选,可是积习已久,虽然“诏依表施行,而终不能用”①。  州郡中正尚且士庶不分,其他官吏可知。《隋书·卢恺传》称“自周氏以降,选无清浊”。这是大势所趋,毫不奇怪。  第四,北朝后期,由于门阀制度不够发展,通过考试用人、取士,范围也比南朝要宽。其主要原因有二:1 . 鲜卑贵族尚武,而骑射之类的高低,最① 《北齐书,邢邵传》:“自孝明之后,文雅大盛,邵..每一文初出,京师为之纸贵”。这符合本文帝改革后正常发展规律。可是六镇起义后,此风即衰。即《魏书·文苑邢听传》所称“孝昌以后,天下多务..文学大衰”。  ① 参见《南史·恩倖刘系宗传》。  ② 见《北齐书》各本传。  ③ 见《魏书·恩倖传》。  ④ 见《周书》各本传。  ① 以上均见《通典·选举四、二》。  好的办法便是通过比赛、考试决定。对此,鲜卑贵族十分习惯②,将它推行于用人、取士上,是很自然的。2.北朝后期,由于种种原因,包括军功、吏干,应该得官者多,而且越来越多,可是官位有限③。崔亮所立停年格,只能解决一部分人,即已经出仕,数年后期满停官,等待另行任命时,官位少,待任命者多的矛盾;至于大量尚未取得出仕资格者争取出仕,以及已经取得出仕资格,任命时争取美官、要官等一系列问题,则无法解决。于是,在上述鲜卑贵族习惯比赛、考试风气的影响下,加上汉魏以来察举本行考试之法的作用,这一制度逐渐向多样化演变,便成为不可避免之趋势。  首先是学校和察举中的射策、对策制继续推行,由于种种原因,已由士族垄断逐渐转为容纳寒人。通过此途,寒人仕进的越来越多。  其次,有时有的官职可由白衣不经学校或察举,直接通过考试取得。如《魏书·文苑温子升传》:孝明帝时,御史中尉元匡,“博召辞人,以充御史。同时射策者八百余人,子升与卢仲宣、孙搴等二十四人为高第。..遂补御史”。按温子升时为广阳王渊家“贱客”,本“在马坊教诸奴子书”,自无官职。据《北齐书·孙搴传》:第一任官是御史中官位最低的检校御史,当即此次与温子升同时射策所得,则射策前亦为白衣。《北史·卢仲宣传》虽不言考御史事,亦未言释褐何官,但据其称仲宣兄弟入仕前“俱以文章显”,这与元匡“博召辞人”之说正相吻合,似亦可推定射策前原为白衣。这种由白衣直接射策取得某种官职之制,无疑是北朝后期铨选上一个重要发展,对寒人仕进也是有利的。温子升“家世寒素”,只能在王府充“贱客”,“教诸奴子书”,却通过此制一跃当上御史,进入清流官行列,便是明证。  再次,某些美官、要官可由已有官职的人考试取得。《魏书·字文忠之传》:“忠之好荣利,自为中书郎六、七年矣,遇尚书省选右丞,预选者皆射策,忠之入试焉。既获丞职,大为忻满,志气嚣然”①。这一制度同样对寒人有利。因为它虽不能使无官职的寒人仕进,却可使已经仕进的寒人,由于种种原因宦途受阻时,借此取得较好官职。《北史·文苑樊逊传》:北齐天保八年,“减东西二省官,更定选,员不过三百,参者二、三千人。杨愔言于众曰:‘后生清俊,莫过卢思道;文章成就,莫过樊孝谦(即樊逊);几案断割,莫过崔成之。’遂以思道长兼员外郎,三人并员外将军”。从杨愔评语推测,似乎既有笔试,又有口试。“文章成就,莫过樊孝谦”,自指笔试(《北齐书·文苑樊逊传》此事正记为“所司策问,逊为当时第一”)。“后生清俊,莫过卢思道”,似为口试观察“身、言”的结果。据《北齐书·杨愔传》:“典选二十余年,..取士多以言貌,时致谤言”。杨愔把卢思道用为员外将军(从八品),长兼员外郎(从七品),高出另外两个人,正和他用人“多以言、貌”之说相吻合。至于“几案断割,莫过崔成之’,恐亦为口试。后来唐代吏部试中“身、言、书、判”四条标准,这时已有了三条(除“书”)的萌芽。不过唐代的“判”比较重视文采,是笔试,而此处称“几案断割”,似侧重吏干,口试的可能性大。杨愔所下评语,又叫对士人“题目”。《北齐书·辛术传》:位吏部尚书。“天保末,文宣(帝)尝令② 多见《魏书》卷十五《元祯传》、卷十六《元浑传》;《北齐书·元景安传》。③ 《魏书·崔亮传》称,早在孝明帝时已是“令十人共一官,犹无官可授”。① 阎步克博士学位论文:《察举制之变迁》,第五部第四章对当时考试任官之制,有详细考证。文存北京大学图书馆。  术选百员官,参选者二、三千人,术题目士子,人无谤 ”。此处虽未提到考试,但其经过与前一次十分相像,相隔时间也很近,参选者与入选者之比例更加悬殊,所作“题目”,恐怕也是通过了考试的。辛术用人,史称重视“才器”,“管库(指寒人)必摆,门阀不遗”,则天保末这次“题目”,自亦守此精神,其中包括拔摆一些有才干的小官(类似“管库”),所以才会“人无谤 ”。在这一方面,前面提到的樊逊,更为好例。他出身寒人,“门族寒陋”,但因为“学富才高”,曾多次被州举为秀才,证明当时察举确已容纳寒人。可是大概由于其他环节还存在着门第歧视,所以尽管对策高第,取得出仕资格,仍然长期得不到吏部铨叙实官,只能凭此资格辗转官府中承担一些临时杂务。幸亏有了东西二省官的更选,使他摆脱了困境,被用为流内官——员外将军。官位虽不高,但这种考试制度,同样有利于寒人仕进,却是可以肯定的。  最后,历来察举均需先经州、郡长官推荐,而至北朝后期却出现了自愿报考的萌芽,见《北齐书·儒林马敬德传》。这对有才学的寒人的仕进,无疑十分有利。  总之,北朝后期考试制的发展与多样化,是内在原因促成的。因为主要是凭个人才学竞争,便于武功、吏于之外,又为寒人开辟了一条仕进、升迁之路。士庶界限之淡化,门阀制之早衰,都和这一特点分不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北朝后期私人开学馆,教授生徒之风,远盛于南朝。“横(黉)经受业之侣,遍于乡邑;负笈从宦之徒,不远千里”(《北史·儒林传序》)。其中如经师张吾贵“每一讲唱,门徒千数”;大儒徐遵明“每精庐暂辟,杖策不远千里,束修受业,编录将逾万人”①。这些盛况,南朝私学是看不到的,从而为一些寒人学习儒术,在考试中夺标、出仕,准备了条件。  以上是北朝后期门阀制度的四个特点。正是这些特点的存在,决定了北朝后期门阀制度的不振,或者说早衰。  ① 参见《魏书·儒林刘献之传、徐遵明传》。  第五节门阀制度出现和持续存在的原因为什么在三国两晋南北朝这段历史时期会出现门阀制度,并前后存续了数百年?  中国古代的门阀制度,整个看来,最主要特征在于按门第高下选拔与任用官吏。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主要当属于政治制度的范畴。根据这一理解,再进一步探讨其出现和持续存在的原因和规律。  一、大土地所有制、封建大家族与宗族、以及儒学三者相结合之统一体,其形成与发展,是门阀制度出现和持续存在的前提。  如所周知,自从春秋战国时期农村公社逐渐瓦解,奴隶制宗旌。氏族大量没落以后,到西汉初为止,社会上涌现出来的是无数个体小农,以及伴随土地兼并相继形成的一些中小地主。至于大土地所有者,虽然有,数量还很少,且因多与六国贵族、官僚、豪杰身份相结合,往往与封建皇朝发生矛盾、冲突,在秦及西汉前期不断受到压制、打击①,不能稳定地延续下去。另一面,封建皇朝的主要支柱是功臣、贵族、官僚。为了换取他们的全力支持,除了经济方面的优遇,西汉皇朝在政治方面也赋予不少特权,如其子弟可以“父兄任”出仕,公卿以“武力功臣”为之,形成“以列侯为丞相”的惯例等②。可是由于历史条件和文化素质的限制,这些功臣、贵族、官僚家族在政治上同样不能稳定地延续下去。子孙或者骄奢淫逸,“多陷法禁”,丢掉官爵;或者统治才干很差,在职“备员而已”③。  所以,从汉武帝开始,为了巩固统治,被迫适应上述社会条件,在全国范围内,主要按德、才标准,从“布衣”,包括富裕农民和中小地主出身的士人中,选拔人才,实行经由“乡举里选”的察举制度。从此,整个两汉,公卿大臣,郡国守相,基本由此出身。在这段历史时期里,不是某些显赫家族,天生贵胄把持朝政,而是力图把大权交给有德、才的贤士掌管,用沈约的话,这种局面便叫做“以智役愚”。  可是后来逐渐出现了新的社会、经济、文化条件,导致了这一局面的破坏。  第一,随着土地兼并的进行,封建大土地所有制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地发展起来。这些大土地兼并者,有在野的“强宗豪右”,也有原为一般“布衣”,依察举制仕进,又飞黄腾达而成的朝廷显贵。封建皇朝曾十分注意限制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甚至还任用酷吏,给一些不法豪强地主以严重打击。可是由于封建经济规律的作用,一部分豪强地主消灭了,更多的大土地所有主继续涌现。他们的总体力量不但没削弱,反而日益增大。在其压力下(如东汉初“度田”事件中“郡国大姓”等的叛乱),封建皇朝被迫改变过去的态度与政策,向大土地所有者一步步妥协退让,经济上听任其自由发展,政治上渐予拉拢。  第二,随着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封建大家族、宗族也同步发展起来。  一些大地主家族将大量土地出租给丧失土地的农民耕种,收取地租。这些农① 不算秦朝,仅仅高祖至宣帝一百多年中强制迁徙来强即达七次;景、武之际用酷吏打击豪强,更为厉害。参田余庆:《秦汉魏晋封建依附关系发展的历程》,载《中国史研究》I983 年第3 期。② 分别见《汉书·儒林传序、公孙弘传》。  ③ 分别见《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序》、《史记·张丞相附申屠嘉传》。民,除外来的“宾客”外,更多的是本地的“宗族”成员。经济上的剥削,在当时条件下必然导致人身奴役和控制,形成封建依附关系。很自然,大土地所有主逐渐演变成乡里、宗族的领袖。在其影响、控制下,乡里特别是宗族的凝聚力大大加强了。依靠这一力量,大地主家族平时可以左右地方治安,战乱时又可以聚集成千上万户宗族、宾客拥众自保,甚至组成一支有战斗力的武装。就每一个大地主家族、宗族言,和封建王朝相比,其力量自然是不足道的。但当这种力量在全社会中比重日益增加之后,就总体言,就构成上述足以迫使封建皇朝不敢再轻易限制、打击,不得不对其改变态度与政策的强大力量了。  为了防止大土地所有制分散,实力削弱,无法长期有效地影响、控制宗族与乡里,再加上儒家思想的反作用(见下),封建大家族渐次发展起来,改变了秦以来诸子成年即与父母别籍异财,另立小家庭的制度①,从此一直延续两千年。  第三,除了社会、经济方面的原因外,促成封建皇朝改变对豪强势力或豪强大族(即大土地所有制与封建大家族、宗族之结合体)的态度与政策,还有文化方面的原因,这就是儒学的广泛传播。  如所周知,汉代儒学宣扬的主要内容,一方面,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便是倡导孝道,“亲亲”,力图通过大家族成员间的亲爱、和睦与感化力量,通过维护父家长的权威和影响,来稳定各个家族、宗族、地区的秩序;进而要求人们由父及君,“比国如家”,实现“忠孝之道”,以巩固整个封建皇朝的统治②。《汉书·宣帝纪》诏曰:“导民以孝,则天下顺”,当即这一指导思想的高度概括。由于儒家积累下了大量经典著作,经过汉代学者糅合法家、道家、阴阳五行家等思想进行注释,其所包含的内容,不但体现上述政治、社会观点和原则,而且凝结成为当时说来是丰富的理家、治国的具体经验。这些著作和内容,成为汉代提高文化素质,培养合格统治人才,特别是高级统治人才的最好教材。其他任何一种学派,都无法与之比拟。  这种儒学正好适合西汉中、后期发展起来的封建大家族的需要。对于这些大家族的父家长来说,以儒学教育后代,既可加强家族成员之间的凝聚力,又可以使子弟提高文化素质,应州郡辟除和察举出仕,保证家族、宗族在本地以至全国的声望长期延续不衰。由于此故,早在西汉便出现“遗子黄金满籝,不如一经”的谚语(见《汉书·韦贤传》)。东汉以后,封建大家族世代奉习儒学的越来越多,甚至原来的律学世家,也转而“兼通经书”①。这样,在豪强势力中便逐渐形成了一些由大土地所有制、封建大家族与宗族,以及儒学三者相结合的统一体。随着这些统一体中辟除、察举出仕人数的增加,特别是其中一部分还升为朝廷显贵,形成政治上的累世公卿,社会上的世家大族,它们与封建皇朝的利害关系日益接近,自然也就越来越靠拢和支持封建皇朝。这和西汉初年往往与六国贵族、官僚、豪杰身份相结合的强宗豪右,常与皇朝冲突、对抗的政治态度,迥然不同。  另一方面,自西汉初年起,吸取秦朝因严刑峻罚而覆灭的教训,儒家还宣扬德化思想,特别是强调统治集团内部应注意团结、和睦的思想。封建皇① 参见祝总斌:《略论晋律的儒家化》,载《中国史研究》1985 年第2 期② “忧国如家”,见《汉书·翟方进传》;“忠孝之道”,见《汉书·张敞传》。① 《后汉书·郭躬传、陈宠传》。  朝逐渐认识了这一思想对巩固统治的极端重要性,并以之指导行动。当豪强势力施加压力之时(如“度田”中之叛乱),封建皇朝其所以往往妥协退让,固然有着力量对比方面的原因,同时恐怕德化思想也在起着指导作用②。而当豪强势力积极出仕,主动靠拢、支持之时,封建皇朝对它们自然更加注意拉拢、团结,除了经济上的照顾外,便是将它们大量吸收进入各级政权,转化为官吏甚至朝廷显贵,使它们与皇朝的利益紧紧地连在一起。  就这样,作为西汉初年异己力量的豪强势力,逐渐变成了封建皇朝的社会、阶级基础与统治支柱。二者由矛盾、对立、斗争,终于走向了统一、结合、相互依存。自此直至明清,双方形式尽管有着发展,这一基本关系,却始终没有根本的变化。而在二者的结合过程中,儒学的传播,从文化方面,从思想意识上层建筑方面,是起了重大促进作用的。  以上论述了在新的社会、经济、文化条件下,大土地所有制,封建大家族与宗族,以及儒学三结合统一体的形成与发展。汉代“以智役愚”局面的逐渐遭到破坏,正和这种三结合统一体的存在分不开。  道理并不复杂。当三结合统一体发展,特别是其中累世公卿的世家大族力量壮大,甚至“势倾天下”(《三国志·袁绍传》)之后,为了争取他们的全力支持,封建皇朝对这些家族子弟的出仕,升迁,往往不能很好地坚持长期以来实行的德、才标准①。察举、铨选上不时发生凭借权势,走后门,“竟相荐谒”等现象②,封建皇朝由于自身危机重重,为了求得统治集团内部的团结与相安无事,对之也只得采默许、放任态度。这样,日积月累,人才的选拔、任用,自然发生对普通“布衣”不利,而对豪强势力、世家大族有利的变化。后者实际上得到某些法外照顾,仕宦不绝的可能性增加了。“四世三公”、“四世五公”相继出现。“以智役愚”局面开始破坏。“选士而论族姓、阀阅”之风,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流行起来的。很明显,这一系列连锁反应,追根溯源,全都关系到前述力量对比的变化,关系到三结合统一体的出现与发展。  不过,直到东汉末年为止,如本章第一部分所论,用人考虑“族姓”只是一种社会风气,远未形成国家认可的制度。一些朝廷显贵家族其所以能仕宦不绝,累世公卿,固然与越来越多的法外照顾分不开,但就大多数情况言,主要依靠的仍是儒学传统、文化素质、统治本领,亦即封建德、才。另一方面,一些普通“布衣”,只要有德、才,进入各级政权仍有不少机会。  这也就是说,东汉末年虽然出现了“选士论族姓”这一门阀制度的萌芽,但是离开门阀制度的形成还存在相当一段距离。三结合的统一体,特别是累世公卿的世家大族的存在,已经导致了门阀制度的萌芽,并就其不可抗拒的总趋势言,必将继续导致门阀制度的形成。事实也证明,魏晋以后门阀制度其所以形成,离开豪强势力的强大,特别是当时的三结合统一体的制约,是不可想象的。而且门阀制度下的高级士族,正是由东汉兴起或魏晋兴起的累世公卿、世家大族所转化。不过在东汉末年,这一制度毕竟尚处在雏形之中。如果没有东汉末年的战乱,如果统一皇朝继续存在下去,门阀制度由雏形到② 《后汉书·光武帝纪》提出以“柔道”治天下,即其证。  ① 东汉一代,特别是桓、灵、献帝三朝,三公《后汉书》有传者,大多数出身公卿二千石官吏家族。参见永田英正:《从后汉三公看起家与出身》,载《东洋史研究》24 卷3 号。② 参见《后汉书·种暠传、郎f 传》。  形成的过程将会是很慢的。作为一个庞大的统一皇朝,有着大量个体小农散居,提供兵役、徭役、赋税,使它能保持相对强大的力量;同时又有着相当数量有德、才、出身普通“布衣”的士人,不断被选入各级政权,作为新鲜血液,为朝廷出谋划策或掌管行政事务。因而对当时的豪强势力、世家大族,虽然已在经济上给予照顾,在用人上有所偏向,但是决不会很快把它们视为主要社会、阶级基础,将照顾、偏向发展为赋予特权,从法令上固定下来,建立门阀制度的。  只有东汉末年以后,出现了新局面,产生了新问题,方才加速了门阀制度的形成过程。  二、战乱,统一帝国瓦解与分裂,新皇朝力求三结合统一体,特别是世家大族大力支持,是门阀制度加速形成的决定因素。  东汉末年爆发黄巾农民大起义。军阀混战的结果导致社会大动乱和统一帝国解体。随后形成三国鼎立。几十年后,经过短暂统一,各类矛盾又汇为永嘉之乱,再开南北长期对峙的局面。  在这过程中,出现了两个显著变化及其连锁反应,迫使封建皇朝为了巩固统治,不得不加速推行门阀制度。  第一,在东汉灭亡以后几百年中所建立起来之鼎立、对峙的各皇朝,不仅声望远逊于统治达四百年之久的汉皇朝,而且统治地盘缩小,统治基础与实力也无法与之相比。东汉桓帝时皇朝编户人口达5600 多万;百进入三国,编户最多的曹魏才440 多万,西晋统一时也只有1600 多万;南北一分裂,各自的人口又复减少①。劳动力控制大大减少,意味着实力极大削弱;再加上鼎立对峙,战争频仍,消耗至巨,因而各皇朝统治的稳固程度,也无法与东汉相比。  可是另一方面,在这过程中,前述三结合统一体,特别是世家大族的实力,一般却比过去加强。原因是:在战争不断,兵役、徭役沉重等条件下,个体小农很难维持生产,不得不大量投附这些势力,充当佃客、部曲,以求庇护。十六国末南燕尚书韩■曾上疏曰:“百姓因秦晋之弊,迭相荫冒,或百室合户,或千丁共籍,依托城社,不惧熏烧,公避课役,擅为奸宄”(《晋书·慕容德载记》)。此证豪强势力,特别是一些高官显贵家族隐占大量劳动力,自魏晋以来很普遍。它们的力量本已不可忽视,得到大量投附佃客、部曲之后,便进一步扩大。对基础、实力削弱的新皇朝来说,地位和重要性显著提高,后者对前者的依靠程度,也远超过东汉。  以统治区比较狭小,豪强大族数目不多,容易看出上述规律的孙吴政权为例,其对“僮仆成军..田池布千里”的江南豪强大族①,尤其是对实力最强的吴郡顾、陆、朱、张四姓的依靠和优遇,是惊人的。顾雍为丞相,一于就是十九年;雍母由吴郡至建业,孙权作为君主“临贺之,亲拜其母于庭”,此均秦汉以来所未见。朱治任孙吴最富足的吴郡太守,前后竟达二十二年,死而后已,可以说实际上让他操纵了经济命脉。而且“治每进见,(孙)权常亲迎,执版交拜”。陆逊为荆州牧,镇守长江上游军事要地,孙权许其独自与蜀国办交涉,“并刻(孙)权印,以置逊所”;后升丞相,领荆州牧如① 以上数字参见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  ① 《抱朴子·吴失》。“僮仆”,实际上多指佃客,见唐长孺:《孙吴建国及汉末江南的宗部与山越》,载《魏晋南北朝史论丛》。  故,萃内外大权于一身②。值得注意的是,对充任高官显贵的豪强大族代表人物,制度上还有特殊优待。首先是免除他们田客的赋役,即“复客”制度。其次是高级将领死后,子弟可以袭爵为官,继续统率其军队,即世袭领兵制度。这两项特殊优待,作为皇朝认可的制度,亦为秦汉以来所未见。以上这些全反映了新形势下,基础、实力较弱之朝廷,对相对强大之豪强势力、世家大族之特殊让步与笼络。如果西晋不统一,听任孙吴独立发展,不受干扰,迟早孙吴式的门阀制度是会确立的。  通过孙吴之例,我们也就容易理解为什么西晋要规定“二品系资”,东晋要允许“凡厥衣冠,莫非二品”,要建立和发展门阀制度,其实全是为了笼络高官显贵家族,以此换得他们对自己不很稳固统治的全力支持。  第二,东汉灭亡,特别是永嘉乱后,文化学术中心由汉代京师的太学,以及各地的郡国学,逐渐转移子三结合统一体。“太学博士之传授,变为家人父子之世业”①。情况是这样的:连绵战乱,官府书籍大量焚毁、损失,再加上玄学清谈的巨大影响,无论南北,公私学校全都沦废,或形同虚设。由此产生的一个连锁反应便是: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庶人、寒人甚至某些低级士族,要想找到书籍和经师,提高文化素质,学习统治经验都十分困难。同时,编户减少,不断战争对兵役、徭役等的需要又极大增加(一部分编户且被强迫充当军户、吏家等),庶人、寒人也很难再有条件读书、出仕。这样,他们就无法象汉代普通“布衣”那样进入士人行列,更谈不上跻身庙堂,为君主筹谋划策了。前述东晋南北朝之庶人、寒人只能靠吏干、武功出身,根本原因就在于此。  在此条件下,一般说只有三结合统一体、世家大族保存和传习文化学术。一则,从汉代至魏晋南北朝,世家大族一般都重视儒学,注意搜集、保存经籍史书,有一部分还发展成儒学世家、“儒宗”。及至学校沦废,庶人、寒人又无法读书,文化学术、古代统治经验,只在这些家族中保存和传习下去,便是很自然的。再则,在战乱或赋役沉重条件下,也只有世家大族得以保存书籍,传习文化学术。因为他们往往拥有坞壁等防御工事,一般可以拥众自保,使书籍、文化免遭摧残。而等战乱过去,他们又往往是新朝官吏和权贵,家族享有免役等特权,从而不影响将文化学术和古代统治经验稳定地传习下去。这样就迫使各新皇朝不得不主要从这些三结合统一体、世家大族中选拔统治人才,特别是高级统治人才。  必须指出,各皇朝之所以要从三结合统一体、世家大族中选拔、补充统治人才,除文化素质、统治本领外,还有一个重要考虑,这就是认为在儒学的薰陶下,这些家族子弟一般具有较高的封建道德品质,而这正是封建统治人才必备的条件。《魏书·韩麒麟附子显宗传》:魏孝文帝实行门阀制度,李冲反对说:“陛下今日何为专崇门品,不有拔才之诏?”孝文帝回答:“苟有殊人之伎,不患不知。然君子之门,假使无当世之用者,要自德行纯笃,朕是以用之。”本文第三节已说,南朝宋、齐诸寒人出身之佞幸,虽有吏干,但由于缺乏儒学修养,掌权后贪污纳贿,胡作非为,结果反而导致了皇朝或君主的覆败。魏孝文帝模仿南朝推行门阀制度,在这次对话中重视“德行纯笃”,把它作为其所以要从“君子之门”选拔人才的一个理由,恐怕同时也② 以上三人分别见《三国志》本传及裴注。  ① 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礼仪》。  是有鉴于佞幸给皇朝带来危害之教训的。  总之,在汉代三结合统一体形成与发展,“选士论族姓”之风开始流行的基础上,魏晋以后各皇朝其所以要加速建立,并持续实行门阀制度,一是因为连绵战乱,鼎立对峙局面改变了皇朝与诸三结合统一体的力量对比,迫使皇朝不得不进一步依靠他们,特别是铨选上赋予更大特权,以求其全力支持自己不很稳固的统治。二是因为当时一般也只有这些三结合统一体,尤其是累世公卿的世家大族中拥有统治人才和高级统治人才,不在铨选上赋予更大特权,新皇朝便不能将他们尽快地、大量地吸收入各级政权,以巩固统治。一句话,必须从这些统一体中选拔人才,一般也只可能从这些统一体中选拔人才。于是便形成了沈约所说的“以贵役贱”的局面。  三、九品中正制对门阀制度的形成,在形式方面的影响。  上面论述的是门阀制度实行的前提,以及加速形成的原因,但究竟采用什么形式来赋予这些三结合统一体以特权,从中选拔统治人才呢?历史上有世官世禄制,有父兄任,而魏晋南北朝却主要采用了和以前制度有所不同的、独特的门阀制度。它是九品中正制在一定条件下逐渐推移促成的。  如所周知,曹魏实行九品中正制,由朝廷官兼任各级中正,将人才依古制分为九等,原来意图只是为了便于铨选,并将用人权掌握于朝廷手中,防止、抵制当时世家大族的“浮华”结党之风。这可能与曹魏“三祖”受先秦法家思想影响较大有关。随着社会经济恢复,三结合统一体特别是其中世家大族日益强大,而封建皇朝力量却相对削弱,出于种种具体动机,封建皇朝不得不对前者加意拉拢、依靠之后,九品中正制便逐渐变质了。如西晋司马氏为篡代曹魏和巩固新皇朝统治,对诸世家大族态度十分迁就。《晋书·良吏胡威传》,为尚书,“尝谏时政之宽,帝曰:‘尚书郎以下,吾无所假借。’威曰:‘臣之所陈,岂在丞郎令史,正在如臣等辈,始可以肃化明法耳。’”皇帝毫不讳言自己只准备对官品六品(尚书郎)以下官吏犯法给予惩罚,六品以上就要“假借”,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第一次见到。他不但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资治通鉴》卷七九泰始三年载:司隶李憙劾大臣、宗室山涛、司马睦、武陔,以及县令刘友侵占官稻田。对这种直接损害皇朝经济利益的行为,晋武帝只处死了官位最低的县令刘友(官品六品),对山涛等(官品三品以上)则下诏“皆勿有所问”。怪不得司马光就此事评说:这是“避贵就贱”,“可谓政乎”。既然皇帝都对高官显贵如此迁就,则各级中正在评定他们及其子弟的人品时怎么可能公正呢?很自然,结果便是刘毅所说的,“随世盛衰,不顾才实,衰则削下,兴则扶上”;“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职名中正,实为奸府”。九品中正制并不公正了。  前面已经涉及,九品中正制的特点有二:1.九品之“品”,作为人品,不是社会道德观念,而是中正官评定,经司徒府批准,即封建王朝承认、备案的,具有权威性。2.这样定下来的人品,不仅是一种荣誉,更重要的是,它还与吏部铨选,与官职紧密联系在一起。人品上品则官品起点高,且升迁快,容易爬上高位;反之,则往往沉滞于卑官贱职。  由于具有这两个特点,所以九品中正制在逐渐变质后,特别是稍后再与西晋皇朝公开优待高官显贵的“二品系资”相结合,便导致以下结果:第一,发展成一种恶性循环:家族中有人官居高品,子弟便容易获得人品上品,取得较快升迁官品高品之资格;等这批子弟达到官品高品后,下一批子弟又容易获得人品上品。反之,官居下品者,子弟往往得到人品卑品,便形成向官品下品之循环。这便是过渡性的、按官位高低区分的门阀制度。第二,东晋建立后,“势族”和皇朝比,相对说,力量更强大,因而评入品上品,升官品高品的可能性也就更大。于是又引起以下连锁反应:本来,九品中正制下一个士人被评为上品或下品,是个人德、才问题,与家族血缘无关。“二品系资”后,与家族发生了关系,也只涉及“资”即官位,仍与血缘不相干。可是等到“凡厥衣冠,莫非二品”以后,由于是由中正官与司徒府代表封建皇朝确定的,具有权威性;相应地这些“势族”子弟又往往最后达到官品高品,成为高官显贵,这样,时间久了,其人品、官品之取得,就不仅被看成个人德、才,而首先被视为出于整个家族血统高贵了。相反,“寒门”子弟屡被评为人品下品,充任下级官吏,时间久了,便被视为整个家族血统卑贱的结果。经过以上演变,终于人品转为门品,个人德才转为家族血统。过去是官品决定人品,此后是门品决定官品。这就是按血缘关系区分的门阀制度。至于庶人、寒人,因为本无人品,其中极少数人的官品是靠士族轻视的吏干、武功取得,家族仍需服徭役,血统之卑贱自然又在低级士族之下,因而也就被压在门阀社会的更下一层,“士庶天隔”便是它的真实写照。  十分清楚,无论以上哪一阶段门阀制度的形成,最初全都始于中正评定人品。中正评定和吏部铨选依据人品、门品,构成门阀制度不可或缺的部分与特点。可以说,门阀制度在形式方面是渊源于九品中正制的。  必须指出,无论以上哪一阶段门阀制度,均与世官世禄制、父兄任制有所不同。后者由贵族地位或官位直接决定子弟出仕,而前者形式上需经过一个中间阶段,即考虑人品或门品。按规定,人品主要标准为德、才,考虑它便意味“势族”子弟仍需德、才,方能取得出仕优势。这显然带有很大欺骗性。至于门品,虽按血缘关系区分,但它从人品发展而成,所以也意味与德、才标准紧密相关。门品二品,即意味其家族由血缘决定的门风,在德、才上具有优势,因而理应出仕起点高,并迅速升至大位。任防赞琅邪王氏“六世名德,海内冠冕”;琅邪王筠自称家族“七叶之中,名德重光,爵位相继”①;前引魏孝文帝以为“君子之门”“德行纯笃”,全都把门阀血缘与“名德(名指著名,名德即重德、大德)”、“德行”连在一起。这和世官世禄、父兄任相比,具有较大欺骗性。  总之,魏晋南北朝的门阀制度,在形式方面,离开九品中正制便不可想象。  以上即为什么在魏晋南北朝出现并持续存在门阀制度的三个原因。  等到南北朝后期,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大土地所有制、封建大家族与宗族、以及儒学三结合统一体在实力和文化素质、统治经验上,不再占有压倒优势;相反,由于种种原因,包括农民起义之打击,高级士族日益没落;而庶人、寒人地主则在新形势下经济实力加强,文化索质提高,特别在北朝,军功、吏于出身的官吏从来就占据重要地位,往往便是朝廷显贵。在这诸种因素结合下,“以贵役贱”的局面已无法维持下去,至隋唐,封建皇朝为了更广泛地选拔人才,求取各种社会力量支持,以巩固统治,便把九品中正制废除,使门阀制度与政治制度脱离关系,变成了纯粹的社会制度。  ① 分别见《文选》卷46《王文宪集序》、《南史·王筠传》。  第四章户籍制度第一节户口数的历史记载本节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各时期的户口数,仅是一般民户在国家户籍上登记而见于历史记载的户口数。由于当时有许多人不向国家登记户口,一些特殊身份的人也不编入一般民户的户籍,所以一般来说,国家户籍上的户口数要少于或远远少于实际所有的户口数。  由于战乱影响,三国时期户口的数量大幅度地下降。  关于蜀的户口,史籍中有两个数字。《晋书·地理志·总序》称:章武元年(221)“其户二十万,男女口九十万”。时隔四十二年,至景耀六年(263)蜀亡时,刘禅向邓艾所上之士民簿,仅有“领户二十八万,男女口九十四万,带甲将士十万二千,吏四万人”①。增加的户口数微乎其微。  吴的户口,《晋志·总序》称:“孙权赤乌五年(242),亦取中州嘉号封建诸王。其户五十二万三千,男女口二百四十万。”《三国志·吴志·孙皓传》注引《晋阳秋》载王濬灭吴时(280),吴有“户五十二万三千,吏三万二千,兵二十三万,男女口二百三十万”。以上两组户口统计数字大致相同,仅口数一作“二百四十万”,一作“二百三十万”。这不能不使人怀疑,这两组数字都是出自一个来源,因转录或版刻有误,所以才出现这点差别。大概吴自赤乌五年以后,再没有进行过户口统计工作,所以王濬在灭吴时所得的户口数,仍然是三十八年前,即赤乌五年的统计数字。另据《续汉书·郡国志》刘昭注引《帝王世纪》,皇甫谧以为“正始五年,扬威将军朱照日所上吴之所领兵户凡十三万二千,推其民数,不能多蜀矣”。朱照日所提供的这个数字以及皇甫谧的推断恐与事实有违,皇甫谧在世的时间为215—282年,他所撰《帝王世纪》当在西晋平吴之前,时北人对吴的户口数字尚茫无所知,朱照日谓“吴之所领兵户凡十三万二千”,大约得自讹传,所以距离事实甚远;皇甫谧据此推断吴之人口“不能多蜀”,当然也只能是错误的。总之,吴的户口虽有以上三种记载,但其中一种属完全错误,另两种实为一种,即赤乌五年所统计。  关于曹魏的户口,《帝王世纪》中有一条记载:“景元四年(263),与蜀通计民户九十四万三千四百二十三,口五百三十七万二千八百九十一人。”《通典》卷七《食货·历代盛衰户口》所载与此略同,仅口数作五百三十七万二千八百八十一。减去蜀亡时的户口数,《通典》的计算是:“魏氏唯有户六十六万三千四百二十三,口四百四十三万二千八百八十一。”  据上述统计,魏、蜀、吴三国户口的总数是:户一百四十六万六千四百二十三①,口七百六十七万二千八百八十一(不包括兵、吏,吴口数按二百三十万计)。《晋志·总序》载东汉的最高户口数是:户一千六十七万七千九百六十,口五千六百四十八万六千八百五十六。三国的户、口数都仅相当于东汉最高户、口数的七分之一弱。  ① 《三国志·蜀志·后主传》注引王隐《蜀记》。  ① 《通典》统计三国的总户数是“百四十七万三千四百三十三”,东吴的户数《通典》按五十三万计,技五十二万三千计,尾数“四百二十三”,《通典”误作“四百三十三”,所以与我们统计的数字有不同。西晋的户口数,《晋志》载太康元年(280)“大凡户二百四十五万九千八百四十,口一千六百一十六万三千八百六十三”。《隋书·地理志·总序》作“大抵编户二百六十余万”,较前者多二十万户左右。即使以《晋志》的数字与我们前面统计的三国户口总数相比,户多近一百万,口多近八百五十万。由于这时吴刚并于晋,故这些增加的人口主要应是在原魏、蜀境内。魏、蜀的户口是魏灭蜀那年的统计数字,距离太康元年仅十七年。在这样短的时间内能增加户近一百万、口八百多万,是十分可观的。这大概是由于下述原因所造成:第一,西晋初年形势安定,政治比较清明,这有利于人口的增殖。第二,在赋役较轻的情况下,可能使一部分流民、隐户重新编入国家的户籍。第三,西晋初年统治者比较注意抑制大族的势力,如司马炎曾诏禁募客,不准“私相置名”,这对防止国家编户的丧失起一定的作用。  在《三国志·陈群传》裴注中也保留有一条西晋的户口资料:“按《晋太康三年地记》,晋户有三百七十七万,吴、蜀不能居半。”拿这条资料与《晋志》所载太康元年的户数相比,仅仅过了两年,西晋的户数就激增一百三十多万户,超过太康元年的户数一半有余。这显然不能归因于人口的自然增殖,而是与太康元年开始推行的占田令有直接关系。因为既要在全国范围推行占田制,就必然要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户口、财产登记工作,编制新的户籍,脱离户籍的人为了取得土地的合法所有权,就必须得重新向国家登记户口。再,魏晋时期封建依附关系有很大发展,门阀大族既占有不少合法的荫户,也占有数量更多的非法隐户,如在颁布占田制的前几年,中山王司马陆就曾占有簿籍不挂的隐户和冒牌荫户七百多户①。西晋占田令中规定品官荫户的数额为一至十五户,这是比较低的,推行这种荫户制,可以把官员大族拥有的一部分依附农民转变成国家的编户。太康三年国家编户的激增,主要应是这次与推行占田制联系在一起的检括户口、整理户籍的结果。太康三年国家有三百七十七万户,如每户平均以五口计,则那时国家控制的人口大约可达到一千八百八十五万人左右。  东晋南朝时期,仅宋、陈在史籍中有具体的户口数字。《通典》载宋大明八年(464)的户口数是:户九十万六千八百七十,口四百六十八万五千五百一。而《资治通鉴》卷一二九大明八年末载宋有“户九十四万有奇”。《宋书·州郡志》未载大明八年的户口总数字,仅有各州郡户口的分计数字。据此,梁方仲统计宋大明八年的户数为九十万一千七百六十九,口数为五百一十七万四千零七十四②。总之,大明八年的户数当不足百万,口数在五百万左右。东晋末刘毅称:“今江左区区,户不盈数十万,地不逾数千里”③;《宋书》卷九《良吏传·序》称:“以区区江东,地方不至数千里,户不盈百万”;齐初崔祖思也说:“今户不能百万”④。可见东晋、宋、齐的户数都不足百万。《梁书》卷三《武帝纪》末:“征赋所及之乡,文轨傍通之地,南超万里,西拓五千。其中瑰财重宝,千夫百族,莫不充牣王府,蹶角阙庭。三四十年,斯为盛矣。自魏晋以降,未或有焉。”大概在梁朝全盛时的户数可能会超过百万。但由于侯景之乱,“台城沦陷,坟籍散逸,注记无遗,郡县户口,不① 《晋书·高阳王■传》。  ② 《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第38 页。  ③ 《晋书·刘毅传》。  ④ 《南史·崔祖思传》。  能详究”①。  在东晋南朝中,陈的疆域最小,“西亡蜀汉,北丧淮肥”,大体上同三国吴差不多。在东晋南朝五个朝代中,陈的人口最少,《隋志·总序》称陈仅有“户六十万”。《通典·历代盛衰户口》也称:“宣帝勤恤人隐,时称令主,阅其本史,户六十万。”可见杜佑认为陈有户六十万是在宣帝时。至陈后主亡国时(589),仅剩“户五十万,口二百万”②。它控制的人口竟比东吴还要少一些。  十六国时期,北方割据混战,干戈相寻,在史籍中留下户口统计数字的仅有前燕、翟魏与西燕三国。《晋书·苻坚载记》上称:前秦灭前燕后,“坚入邺宫,阅其名籍,凡郡百五十七,县一千五百七十九,户二百四十五万八千九百六十九,口九百九十八万七千九百三十五”。前燕统治的区域,大体上相当于今天的河北、河南、山西、山东等地,是古代人口密集的地区。翟魏和西燕都是小国,它们的户数见《晋书·慕容垂载记》:翟魏都滑台,灭亡时有七郡、户三万八千;西燕部长子,灭亡时有八郡、户七万六千八百。北魏统一北方以后,推行均田制度,社会经济逐渐得到恢复和发展,人口有较大的增长。但因北魏末尔朱荣之乱,“官司文簿,散弃者多,往时编户,全无追访”;魏收仅笼统地指出:“正光以前,时惟全盛,户口之数,比夫晋之太康,倍而已矣”①。杜佑据此作出推断:“今云倍而余者,是其盛时则户有至五百余万矣”②。那时北魏的人口大约在三千万以上。尔朱之乱以后,据《通典》记载,北魏有“户三百三十七万五千三百六十八”③。  北魏分裂以后,东魏、北齐据有中原富庶地区,故人口众多。梁方仲根据《魏书·地形志》统计,东魏在武定年间(543—550 年)有户二百万左右,口七百六十万左右④。《周书》卷六《武帝纪》下载北齐灭亡时(577)的户口数为:户三百三十万二千五百二十八,口二千万六千八百八十六。《隋志·总序》户数作“三百三万”而略去尾数,未载口数。《通典》户数作三百三万二千五百二十八,口数作二千万六千八百八十;口数尾数与《周书》略异,户数前面的大数同《隋志》,尾数同《周书》。《资治通鉴》卷一七三太建九年仅举北齐的户数为三百三万二千五百。十分明显,杜佑和司马光认为《周书》的“户三百三十万”,其中“十”字为衍误。  西魏、北周占有关陇,大部分地区比较荒凉,后虽夺取南朝的益州及荆州之一部,但人口仍远比东魏、北齐稀少。《通典》载北周“大象中(579—580 年)有户三百五十九万,口九百万九千六百四。”按,大象年间北周已统一北齐,但它的人口反较北齐原有的人口少一千多万。这是为什么?岑仲勉认为:“《通典》所记大象中户口,系指北周原有区域而言,不包灭齐之数。”①这个看法十分正确。  ① 《隋书·地理志·总序》。  ② 《北史·陈本纪》上。  ① 《魏书·地形志》上。  ②③ 《通典》卷七《食货·历代盛哀户口》。  ④ 《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第57 页。  ① 岑仲勉《隋唐史》第70 页,高等教育出版社1957 年版。又,关于三国两晋南北朝各代户口数的资料,梁方仲著《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收集相当齐全,并有不少精辟考辨,本节吸收其中研究成果。第二节普通民户的户籍:黄籍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户籍,有普通民户户籍和特殊民户户籍两类。普通民户主要包括地主、农民等,他们归州郡管理,占国家人口的大多数。特殊民户主要有兵、僧尼、奴隶、杂户等,他们的户籍和普通民户不属于一个系统,国家统计户口,一般不包括这些特殊身份的人。  东晋南朝时期,普通民户的户籍被称为黄籍。顾名思义,黄籍是用黄纸制成的户口簿籍;但用黄纸制成的户籍不一定就称为黄籍。从西晋初年中正官的下属访问令刘卞“写黄纸一鹿车”②这一事实来看,黄纸在当时已普遍应用,西晋的户籍很可能就是用黄纸制成,但当时并无黄籍之名。盛唐的户籍用黄麻纸,当时亦不称黄籍。黄籍之名仅流行于东晋南朝。这是因为在东晋南朝境内有大量北来侨民,他们的户籍与土著居民不同,系用白纸制成。这样,东晋南朝普通民户的户籍就分为两种:用黄纸制成的土著居民的户籍和用白纸制成的侨民户籍。人们为区别这两种户籍,始以纸色对它们命名:前者称黄籍,后者称白籍。南朝后期白籍被废除后,黄籍虽仍然存在,但也渐渐地不称为黄籍了。  黄籍的形式,《太平御览·文部·札》引《晋令》:“郡国诸户口黄籍,籍皆用一尺二寸札,已在官役者载名。”可见黄籍用纸的高度为一尺二寸,凡承担官府徭役的人都要登记入籍。据沈约说,东晋咸和三年(328)至宋元嘉的黄籍,皆“朱笔隐注,纸连悉缝”①。大概黄籍上字的颜色用两种:一般用墨笔,重要的籍注用朱笔。“纸连悉缝”,是指每张纸之间的接缝处都粘连得很好。这说明黄籍也是采取那时书籍的通行形式——卷轴式。  对于黄籍,统治者认为它是“民之大纪,国之治端”②,是极为重要的。用我们的观点来看,它无非是统治阶级赖以维持封建统治秩序和征调赋役的工具。可以说,黄籍所登记的内容,都是以上述目的为出发点。  首先,在黄籍上要登记每个民户成员的名字和他们在家庭中的地位。《晋书·礼志》中载有一个故事:东晋南平郡陈诜娶李氏为妻,生四子;后李氏被贼掠去,陈诜又娶严氏为妻,生三子。李氏归后,“诜籍注领二妻”。后李氏、严氏在家庭中的身份地位发生了争执,征西大将军庾亮的司马王愆期议论说:李氏“子为首嫡,列名黄籍”,这证明李氏的身份为陈诜之嫡妻。在妻未死的情况下,陈诜只能纳妾,不能娶妻。由于“诜籍注领二妻”乃特殊情况所致,非故意犯法,可以不问,但严氏的地位只能是继室。通过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在陈诜的户籍上首先列出的是户主陈诜的名字;下面是李氏、严氏,并注明为陈诜之妻;再下面是依次排列陈诜的七个儿子,并在李氏所生长子下面注明首嫡。  从这个故事还可以看出:在黄籍上妇的身份有嫡妻、继室、妾三种,子的身份除长幼顺序外,还分嫡庶。  两晋南朝的赋役和性别、年龄有密切关系。拿梁以后的制度来说,老(六十六以上)、小(十六以下)免赋役,男丁(十八至六十)服役并纳全额祖调,女丁(二十至六十)和男子半丁(十六至十七、六十一至六十五)纳半② 《晋书·刘卞传》。  ① 《通典》卷三《食货·乡党》。  ② 《南齐书·虞玩之传》。  额租调。两晋、宋、齐的制度与此略异。因此,在黄籍上除要求注明性别以外,还要求注明年龄。如南朝宋何之平,“母本侧庶,籍注失实,年未及养(八十岁),而籍年已满”①;齐张岱“母年八十,籍注未满,岱便去官从实还养”②;萧道成说,宋、齐时人民为逃避赋役,在户籍上“盗易年月”③之风甚盛。这都说明在黄籍上要注明每个人的年龄。  由于死人、逃亡者、在役的人、患病者都不可能再服役,所以这些情况也要注在黄籍上。宋、齐之际户籍发生极度混乱,这方面的情况有“或人在而反托死叛”,即人在家而户籍上却注死和逃;“停私而云隶役”,即在家为私而户籍上却注为官府服役;“身强而称六疾”,④即身体健康而户籍上却注患多种疾病。梁初邓元起为益州刺史,有人对他说:“蜀土政慢,民多诈疾,若检巴西一郡籍注,因而罚之,所获必厚”⑤。以上说明死、逃、服役、患病等情况,在户籍上都必须注明。  由于东晋南朝的士族享受免役优待,而是否士族主要决定于宦和婚,所以在黄籍上也要注明这两方面的情况。所谓宦,是指做过什么官。沈约说:东晋的黄籍“位高官卑,皆可依按”;又说那些在户籍上冒充士族的人,“罕知其祖,假称高、曾”①。可知由远祖直到本身所历官位,都要在户籍上登记。刘裕的诏书也说:“开亡叛赦,限内首出,蠲租布二年。先有资状、黄籍犹存者,听复本注”②。“资状”即指历代做官的情况。所谓婚,是指和哪些人家通婚。宋大明五年(461)孝武帝下诏说:“士族杂婚者皆补将吏”③。“杂婚”指士族和非士族通婚,按当时规定,士族杂婚即丧失士族资格,所以宋孝武帝才使他们补将吏。宋孝武帝怎样发现这些杂婚的士族呢?据记载大明五年孝武帝在户籍上又作了一些新规定④,为贯彻这些规定,政府必然要进行户籍检查,因此才能发现并处罚这些杂婚的士族。这说明户籍上登记有通婚的状况。士族如犯罪、犯清议,也会影响他们的士族地位,所以这些情况也要注籍。南朝各代开国皇帝的即位诏中都有这一类的话:“有犯乡论清议,赃污淫盗,一皆荡除,洗除先注,与之更始”⑤,就是明证。  在黄籍上还要登记民户的门第等级。刘宋人武念,史称“本三五门”⑥。宗越“本为南阳次门”,安北将军赵伦之条次氏族,“点越为役门,后宗越向宋文帝求情,才恢复为次门⑦。宋明帝时王僧虔为吴兴太守,“听民何系先① 《宋书·何之平传》。  ② 《南齐书·张岱传》。  ③④ 《南齐书·虞玩之传》。  ⑤ 《梁书·邓元起传》。  ① 《通典》卷三《食货·乡党》。  ② 《宋书·武帝纪》下。  ③ 《资治通鉴》卷一二九,大明五年末。  ④ 《宋书·孝武帝纪》大明五年条有“近籍改新制,在所承用”之语。  ⑤ 《南齐书·高帝纪》下。参见《宋书·武帝纪》永初元年条、《梁书·武帝纪》中天监元年条、《陈书·高祖纪》下永定元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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