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以南,是一个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到三国两晋时为止,汉族和汉族文化在南方的发展,也只是沿长江两岸,沿海以广州为重点的一些点,与从荆州南下,通过湖南、江西逾五岭而至广州交通线上疏落的一些点。这以外的广大区域,还多是少数族居住着。 汉末晋末,北方汉人大量南移。东晋南朝时期,汉族文化才逐渐传播开来,沿着原来汉人已到的上述点线地区向外发展。当时南方广大地区居住的民族,主要的是“蛮”、傒、俚和僚等。汉文化传到他们居住的地区,与他们便发生冲突,又通过冲突而逐渐有一定程度的融合。 “蛮”,是南方诸民族中人数最多的,常用作南方各少数民族的通称。 蛮族中有两大支:一支是长沙、武陵蛮,一支是巴郡、南郡蛮。长沙、武陵蛮,自称是槃瓠之后。他们的居住地区是长沙、武陵(今湖南省)一带。“分建种落,布在诸郡县”(《宋书·夷蛮传》)。后向西北迁移,发展到今湖北西部。他们原居在武陵一带的,又分为椎谿、樠谿、辰谿、酉谿、舞谿,谓之五谿蛮;一部分居住在宜都、天门、巴东、建平、江北诸郡(今湖北省西部)。蛮人所居多深山重阻,人迹少到的山区。宋时,荆州设南蛮校尉,雍州设宁蛮校尉,用以管理有关蛮族的事务。当时,“蛮民顺附者,一户输谷数斛,其余无杂调。而宋民赋役严苦,贫者不复堪命,多逃亡入蛮。蛮无徭役,强者又不供官税”(《宋书·夷蛮传》)。 巴郡、南郡蛮,是廪君蛮的后裔。传说廪君原出于武落锺离山,廪君乘船从夷水至盐阳(约在今四川、湖北相邻地带,参看《后汉书·南蛮传巴郡、南郡蛮条》注)。后繁殖、生活于巴郡、南郡(今湖北省西部)。东汉光武时,徙其种人七千余口到江夏郡界,后称为沔中蛮(今湖北汉水下游一带)。“东晋时,沔中蛮因刘石乱后渐徙于陆浑以南(今河南省南部),遍满山谷。”(《通典·边防典·南蛮传序》)其活动地区还东到庐江郡(今安徽庐江一带)。《宋书》所称豫州蛮,就是指的这一支。他们“种落炽盛”,居住的地区“北接淮汝,南极江汉,地方数千里”(《宋书·夷蛮传·豫州蛮条》)。汉人在长江流域的发展,首先与“蛮”族接触。汉族统治者需要蛮族人民向他们出租税、出徭役,当兵打仗。为此,他们不断向蛮族人民居住地区展开残酷的进攻。宋时,进攻得很频繁,也很残酷。沈庆之前后数次领兵向蛮族进攻,他们俘获的生口就有几十万人。《宋书·夷蛮传》总论宋廷对蛮族的战争指出:“自元嘉将半,寇慝弥广,遂盘结数州,摇乱邦邑。于是命将出师,恣行诛讨。自江汉以北,庐江以南,搜山荡谷,穷兵罄武,系颈囚浮,盖以数百万计。” 对蛮族用兵所得俘虏,一般是送京师作营户,充兵役。征服的地区,即设立郡县称左郡左县,以管领蛮族人民,使其供租赋。如《宋书·荆、雍州蛮传》所称:“蛮民顺附者,一户输谷数斛,其余无杂调”,可能就是左郡县的赋税征调。宋孝武帝时,西阳(今湖北黄岗北)蛮附,“以蛮户立宋安、光城二郡”(《宋书·夷蛮传》)。在《宋书·州郡志》中,晋末及宋时以蛮民立的郡县有武宁、宋安、安陆、建宁等数郡,有靳水、赤亭、东安、阳城等二十多县。 南齐时,据《南齐书·州郡志》所载,有更多的以蛮民设立的郡县。在豫州、南豫州、郢州、司州和雍州宁蛮府领下以蛮民设立的郡县,有四十四郡、一百三十九县。这些县所管领的户口,没有记载。如果以晋时所置的武宁郡“领县二、户九百五十八、口四千九百一十四”(《宋书·州郡志》荆州条)为基数来估计,一百三十九县当有四十来万人口。南齐管领的户口总数,照崔祖对齐武帝所讲的情况,是“今户口不能百万”(《南史·虞玩之传》),则蛮族人口占的户口比数是很高了。 溪,也写作奚或仅。溪族居住的地区,主要在今江西南部和广东北部。 溪族人多以渔钓为业,所居多在水边,这大概是溪族得“溪”名的原因。陈寅恪以为溪人之称,当与五溪地名有关系。①东晋南朝的门阀大族看不起溪族人,常常骂他们是“溪狗”。温峤就曾嘲陶侃为“溪狗”(见《世说新语·容止篇》)。南齐范柏年骂胡谐之为“傒狗”(见《南史·胡谐之传》)。《晋书·陶侃传》称:陶侃本鄱阳,徙家寻阳,早孤贫。刘敬叔《异苑》云,钓禨(周一良疑“禨”当从石,作“禨”)山者,陶侃曾钓于此山下水中。陶侃出身微贱,少年时曾以渔钓为业,温峤又嘲他为“溪狗”,可能陶侃是出身溪族的②。 历史文献中,常常谈到溪族人的语音不正的问题。如《初学记·奴婢门》载宋乔道元与天公 :“小婢从成,南方之奚,形如惊■,言语嵝厉,声音骇人,唯堪驱鸡。”又如《南史·胡谐之传》:“齐武帝为江州,以谐之为别驾,委以事任。建元二年,为给事中、骁骑将军。上方欲奖以贵族盛姻,以谐之家人语傒音不正,乃遣宫内四五人往谐之家教子女语。”此两处都提到溪人语不正。溪语音不正,似正好说明溪人之汉化。如溪人纯说溪语,汉人将完全不懂。语音不正,盖正在汉化,说汉语又杂有溪语,故成不正。晋末宋初,溪人还是强悍善斗的。卢循起兵北上时,殷阐对何无忌说:“(卢)循所将之众,皆三吴旧贼,始兴溪子,拳捷善斗,未易轻也。”(《资治通鉴》卷一一五)所谓“始兴溪子”即溪族人。 俚族居住的地区,主要是湘、广西州,即今湖南、广东。汉族势力向广州一线发展,与俚人的接触渐多。如《宋书·羊玄保传附希传》载:“泰始① 参看陈寅恪《魏书司马睿传江东民族条释证及推论》一文,收入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金明馆丛稿初编》。 ② 参看周一良《南朝境内之各族人及政府对待之政策》一文,收入中华书局出版的《魏晋南北朝史论集》。三年,出为宁朔将军、广州刺史。希以沛郡刘思道行晋康太守(今广东德庆)领军伐俚。”又《宋书·良吏传·徐豁传》载:“元嘉初,为始兴太守(今广东韶关)。三年,遣大使巡行四方,并使郡县各言损益。豁因此表陈三事。其一曰:(郡)既接蛮俚,去就益易。..其三曰:中宿县俚民课银,一子丁输南称半两。” 僚,主要居住地区是长江上游的蜀,即今四川境。《华阳国·志李寿志》称,“晋康帝建元二年(344),蜀土无僚,至是始从山出。自巴至犍为、梓潼,布满山谷,大为民患。”《魏书·僚传》称:“僚者,盖南蛮之别种,自汉中达于邛笮川洞之间,所在多有。种类甚多,散居山谷,略无氏族之别。建国中,李势在蜀,诸僚始出巴西、渠川、广汉、阳安、资中,攻破郡县,为益州大患。势内外受敌,所以亡也。自桓温破蜀之后,力不能制。又蜀人东流,山险之地多空..僚遂挟山傍谷。与夏人参居者,颇输租赋;在深山者,仍不为编户。”由此可见,僚的活动地区主要在蜀,自巴西、犍为一线逐渐向外扩展。 自东晋至陈,南朝常与“僚’族有战争。据《南齐书·州郡志》所载:南齐时益州有东宕渠僚郡、越嶲僚郡、沈黎僚郡、甘松僚郡、始平僚郡、齐开僚郡、齐通僚郡,大约都是以降附和征服的僚民建立的。 户籍整理和反却籍斗争南渡的北方劳动人民,江南汉人和各少数族人民共同开发了江南广大土地,发展了江南经济,但江南统治者剥削惨重却使得人民无法生活下去,反抗斗争遂不断发生。 南朝的租税制度,大体是延续魏晋的制度下来的。人民的负担,主要有租、户调和徭役。此外又有市税、商税、盐税、酒税、鱼池税、丁塘税、口赋、赀赋等杂税。人民的负担是沉重的。宋齐时期,一般农民生活的困苦情况,在齐武帝永明六年(488)顾宪之对武帝的启中所谈山阴一县的情况,可见一斑。他的启写道:“山阴一县,课户上万;其民赀不满三千者,殆将居半;刻又刻之,犹且三分余一。凡有赀者,多是士人,复除。其贫极者,悉皆露户。役民三五属官,盖惟分定:百端输调,又则常然。比众局检校,首尾寻续,横相质累者,亦复不少。一人被摄,十人相追:一绪才萌,千孽互起。蚕事弛而农业废,贱取庸而资华贵。应公赡私,日不暇给。欲无为非,岂可得乎?”(《南齐书·陆慧晓传附顾宪之传》) 人民最苦的是兵役和徭役。东晋王羲之致尚书仆射谢安书写道:“自军兴以来,征役及充运,死亡叛散,不返者众。虚耗至此,而补代循常;所在调困,莫知所出。上命所差,上道多叛,则吏及叛者,席卷同去。又有常制,辄令其家及同伍课捕,课捕不擒,家及同伍,寻复死叛。百姓流亡,户口日减,其源在此”(《晋书·王羲之传》)。又宋武帝永初二年冬十月丁酉诏:“兵制峻重,务在得宜。役身死叛,辄考旁亲,流迁弥广,未见其极。遂令冠带之伦,沦陷非所。宜革以弘泰,去其密科。自今犯罪充兵合举户从役者,便付营押领;其有户统及谪止一身者,不得复侵滥服亲,以相染连。”(《宋书·武帝纪》) 人口逃亡,在户籍者日少。在籍日少,则剩下的在籍者租税徭役负担必更重;重则人民逃亡。整理户籍,成为南朝政府的大事。 人民逃亡,主要有几个去处:一投依门阀大族作依附民部曲、客;二投依寺院作僧尼、白徒养女:三藏匿山林作流亡逃户。还有其他,等等。朝廷势力强大时,它搜括逃户是比较全面的。它与大族争人口,也与寺院争人口,更大力搜括藏匿山林、隐瞒户籍的逃亡户。桓温的庚戌土断和刘裕的土断,都是比较严厉的。一般整理户籍的矛头,多是指向不附籍的侨户和逃亡户。东晋以来,户籍有黄籍、白籍之分。黄籍,是郡国户口。晋令:“郡国诸户口,黄籍;籍用一尺二寸札;已在官役者,载之。”(《太平御览》卷六○六)齐高祖建元二年(480)的诏书指出:“黄籍,民之大纪,国之治端。自倾氓俗巧伪,为日已久,至乃窃注爵位,盗易年月,增损三状,贸袭万端。或户存而文书已绝,或人在而反托死板;停私而云隶役,身强而称六疾。编户齐家,少不如此。”(《南齐书·虞玩之传》)这两条史料说明,黄籍是郡国编户民的户籍。 自籍似是郡国编户民以外的侨户的籍。白籍最早见于《晋书·成帝纪》。咸康七年(341):“实编户,王公已下皆正土断白籍。”白籍似是土断的对象,即尚未正式编户的侨民。 宋、齐两代都整理过户籍,宋文帝元嘉年间曾整理过一次户籍。文帝无嘉二十七年,曾规定以“八条取人”。“光禄大夫傅隆,年出七十犹手自书籍,躬加隐校”(《南齐书·虞玩之传》)。虞玩之还提出:“宜以元嘉二十七年籍为正。”这都说明宋文帝元嘉年间曾进行过一次户籍整理。南齐开国的两代皇帝,都曾积极整理户籍。齐高祖建元二年(480),虞玩之遵照高祖诏书的意图,上表请求整理户籍。他认为当时“户口多少不减元嘉而板籍顿阀”的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自孝建已来,入勋者众,其中操干戈卫社稷者三分殆无一焉。二、勋薄所领而诈注辞籍,浮游世要,非官长所拘录,复为不少。如此两条,天下合役之身已据其大半矣。三、又有改注籍状,诈入仕流,苦为人役者今反役人。四、又生不长发,便谓为道,填街溢巷,是处皆然。五、或抱子井居,竟不编户,迁徙去来,公违上断,属役无满,流亡不归。宁丧终身,疾病长卧。六、又四镇戍将,有名寡实,随才部曲,无辨勇懦,署位借给,巫温比肩,弥山满海。他指出,有这六项,是“坊吏之所以尽,百里之所以单也”,户籍之所以顿阙,乃由这些原因。(同上)齐高祖采纳了虞玩之的建议,随即采取措施整理户籍。“乃别置板籍官,置令史;限人一日得数巧,以防懈怠。”但这办法本身就有问题。限人一日得数巧,必然会出毛病。于是不仅出现。于是货赂因缘,籍注虽正,犹强却以充程限”的情况,还出现“应却而不却,不须却而却”(《通典·食货志》)的情况。 齐武帝初年,继续贯彻执行齐高祖的办法,继续强力整顿户籍。于是,到武帝永明三年正月(485),便激起富阳侨人唐寓之领导的白籍人反却籍的斗争。《南齐书·沈文季传》载:“是时,连年检籍,百姓怨望。富阳人唐寓之侨居桐庐,父祖相传图墓为业。寓之自云其家墓有王气,山中得金印,转相诳惑。三年冬,寓之聚党四百人于新城,水断商旅,党羽分布近县。”《南史·茹法亮传》载:“(吕文度)又启上籍被却者悉充远戍。百姓嗟怨,或逃亡避咎。富阳人唐寓之,因此聚党为乱,鼓行而东,乃于钱塘县僭号,以新城戍为伪宫。三吴却籍者奔之,众至三万。”起义不久即被镇压下去,唐寓之被杀。 检籍和反检籍的斗争,本来是逃亡户与官府的斗争。逃亡户为了逃避租税徭役负担而设法脱籍,官府为把逃亡户拉回来负担租税徭役而检籍。但检籍,在不同历史条件下可能产生不同的效果。在政治清明的稳定时期,检籍的效果可能相对地减轻人民的负担。在政治混乱或腐败的时期,检籍的结果则往往是增加了统治者的收入,扩大了其剥削面,却丝毫没有减轻人民的负担。原来担负租税徭役者仍要承担着已有的沉重的负担,原来不负担租税徭役的逃亡户现在却也要负担了。而且,尽管朝廷或官府是比较励精图治的,而执行的官吏却是贪污腐败的,好办法通过腐败的官僚机构也会变了质,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南齐初年的这次检籍,恰巧是由一些贪污、腐败的人去执行,结果是“应却而不却,不须却而却”。在这种情形下,唐寓之反检籍、反却籍的斗争,是农民起义的一种具体形式,在南朝的阶级斗争史上,这是一次大规模的起义。 南朝的农民战争,自宋至梁初,陆续不断。其中规模较大的,在宋末,有羲阳(郡治在今湖南安乡)张群为首的农民起义,他们曾攻破羲阳、武陵、天门(郡治在今湖北石门县)、南平(郡治在今湖北公安县西南南平镇)等四郡。在梁天监四年(505),有益州地区以焦僧护为首,众至数万的起义。在梁中大通五年(533),有以齐苟儿为首的众至十万人进围成都的起义。第五节北方的民族关系和北魏孝文帝的改革孝文帝改革的历史背景北魏从拓跋珪传到第六代时,又出了一个具有雄才大略的卓越人物,即孝文帝拓跋宏。他与他的前辈不同,武功虽不显赫,政治上却很有作为。在他的一生中,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活动,史称为孝文帝改革。 孝文帝的改革,有他面临的现实,迫使他不得不寻觅革旧布新的对策。 北魏在中原建立以后,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即如何处理这一广大地区的民族关系,其中包含如何对待汉族的先进生产方式、汉族的文化问题。随着历史的发展和北魏统治者政治野心的增长,这一问题就愈益突出。是继续保存拓跋氏旧的社会制度和旧有的文化习惯,还是捐弃旧俗,接受先进的文化,在新的历史环境中获得新生,北魏的统治者必须作出抉择。马克思在谈到民族问题时,有一段很精彩的论断:“野蛮的征服者总是被那些他们所征服的民族的较高文明所征服,这是一条永恒的历史规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70 页)。北魏走汉化的路,可以说桌历史发展的必然。孝文帝的改革是历史的产物,其改革思想是顺应历史的发展的。 据史书所载,文成帝时,就已出现了此起彼伏的农民起义。孝文帝即位前后,情况更为严重。据统计,自471 年到481 年,仅仅十年间,就爆发了十八次人民反抗斗争,造成人民起义如此繁多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其一,统治者不仅本身穷奢极欲,而且还纵容整个官吏集团肆无忌惮地剥夺人民。北魏自建国以来,没有实行过俸禄制度,带有强烈的原始掠夺色彩,一出战就命官兵尽力掠夺,战胜归来,将掠夺之物予以瓜分。北方统一后,与南朝战争暂告平息,官兵无法再从战争中获取财物,就将贪婪的魔爪伸向北方人民。孝文帝在一份诏书中透露:“诸州刺鬼牧民之官,自顷以来,遂各怠慢,纵好纳贿,背公缘私。致令贼盗并兴,侵劫滋甚,奸宄之声屡闻。”(《魏书·高祖纪二》)南朝人士也指出:“北境自染逆虏,穷苦备罹。徵调赋敛,靡有止已。所求不获,辄致诛殒,身祸家破,阖门比屋。”(《宋书·谢灵运传》)官吏贪赃枉法,成为北魏政治的一大弊病。 其二,北魏统治者带有强烈民族压迫色彩的残暴统治,使人民,尤其是汉族人民无法生存,不得不揭竿而起。北魏“禁令苛刻,动加( 诛”(《南齐书·王融传》)。拓跋珪晚年,视残杀为乐事,“朝臣至前,追其旧恶,皆见杀害。其余或以颜色变动,或以喘息不调,或以行步乖节,或以言辞失措,帝皆以怀恶在心,变见于外,乃手自殴击”(《魏书·太祖纪》)。对北魏政治颇有贡献的几个汉族大臣,如崔逞、雀浩等,最终都逃说不了被杀的厄运。北魏每次出战,都“驱夏人(汉人)为肉篱”。汉人成了魏统治者残暴驱使、蹂躏的对象。 其三,农民起义与土地问题也颇有关联。北魏连年对外用兵,壮丁征发,田地荒芜,出现了“良畴委而不开,柔桑枯而不采”的凄凉景象。有权势的地主乘机霸占良田山林,实行土地兼并。 失去土地的农民四处流离,就连京师附近也“不田者多,游食之口,三分居二”(《魏书·韩腆麟传》)。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造成一系列社会动乱。北魏中期,许多农民起义都与之有直接关联。 所有这些原因,都具有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的二重性,同一般的农民起义原因不尽相同。对于国内如火如荼的农民起义,北魏统治者一直采取镇压政策。延兴二年(473)颁布了以镇压人民起义作为官吏升迁标准的诏令,规定:“县令能靖劫盗者,兼治二县,即食其禄;能靖二县者,兼治三县,三年迁为郡守。二千石能靖二郡上至三郡亦如之,三年迁为刺史。”(《资治通鉴》卷一三三)但尽管如此,农民起义还是此起彼伏。 严酷的事实不能不引起北魏统治者的苦恼,迫使他们中有见识的人另求统治之策。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孝文帝进行了改革,坚持走汉化的路,一方面既是要改革政治、经济上的落后状态,另一方面也是要缓解与汉族之间的民族矛盾。 孝文帝对吏治的改革北魏初年规定,地方官不论其治绩如何,任期都是六年,期满离任。因此,许多官吏对治理民事毫不热心,却竭力追求个人财富。如公孙轨当地方官时,“初来单马执鞭,返去从车百辆”(《魏书·公孙长传附公孙轨传》)。这样的事例在北魏官场中屡见不鲜。有一次,孝文帝问臣下高祐:怎样才能使盗贼平息呢?高祐回答:盗贼,也是人。如果地方官很称职,治化有方,就不会再有了。孝文帝听了深以为然。这可见孝文帝对吏治问题的重视。为了整顿吏治,缓和阶级矛盾,北魏统治者采取了两条措施:一是实行俸禄制。公元484 年,魏颁布法令,正式规定“户增调帛三匹,谷二斛九斗,以为官之禄。”俸禄之外,贪污满一匹者处死。二是对地方官任期长短不做硬性规定,而是根据治绩而定,好则留,不好则去。这样一来,官吏治绩好坏与仕途升迁联系起来了,使他们在盘剥人民时不能不有所考虑。 吏治的改革,是北魏政治上的一件大事。如实行得好,就可刷新政治,缓和阶级矛盾;同时也为以后各项改革的进行打下基础,意义是重大的。迁都洛阳北魏的汉化是一个曲折而漫长的历史过程。早在建国之初,汉化就已经开始了。但是这一汉化的范围和程度都极其有限,这主要体现在吸收汉族知识分子加入北魏统治集团和参与政治方面。拓跋焘时,建立太学,祀孔子,任用了一大批素有威望的汉人,最典型的就是崔浩。崔浩对汉族文化十分熟悉,尤长于天文历学。拓跋焘在很长一段时期对他委以重任。通过这些汉族知识分子谋士群的努力,北魏统治集团接受了一些汉族文化,汉化的程度逐渐加深。但是,汉化在当时还没有作为一种政策来推行。拓跋统治者的政策常有变化,对于汉族士人,时而信任,时而排斥,对于汉族文化时有抵触。孝文帝时,开始把汉化做为一项国家基本政策加以推行。迁都洛阳是他的汉化政策中一项重大措施。 北魏的都城,在进入中原后,开始建于平城(今山西大同境)。平城地处北方,生活习惯,气候条件都与鲜卑故土相近。但随着北魏在中原疆土的开拓和被统治的汉人的增加,平城对于控制整个北方地区,已不适合。平城地区游食者众多,且屡受灾荒,粮食供应常发生危机。早在拓跋嗣统治时期,就有迁都之议。史书记载:“永兴中,频有水旱。神瑞二年,又不熟。京畿之内,路有行殣。帝以饥,将迁都于邺,用博士崔浩计乃止。”(《魏书·食货志》)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平城又遭大旱,春天到来,竟然“野无青草”。即使风调雨顺之年,平城一带也常有饥荒现象。而当时中原地区的农业经济已较发达,逐渐成为北魏主要产粮基地。所以从关外贫瘠的平城转移到中原经济中心,已是当时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而且平城长期作为北魏都城,功勋公老多居于此,保守势力十分强大,他们拒不接受先进的汉族文化,因循守旧,给北魏社会发展造成阻碍。因此,从摆脱保守势力的束缚这一点来说,迁都也是当务之急。孝文帝统治时期,北魏军事实力虽然已逐渐衰落,但孝文帝却抱有灭南朝、统一全国的雄心。这可由文帝所说迁都洛阳的理由是“经营天下,期于混一”(《资治通鉴》卷一三八)可证。所以,从军事上说,平城作为国都也已远远不能适应形势了。 当时新都选择地点有二,一是洛阳,一是邺城。洛阳是汉族政治文化中心,汉、魏、西晋都曾建都在此,是所谓“中夏正音”所在之地。邺则是中原最富庶的地区,集中了北方财富,是河北主要的粮食和丝绵产地。单纯从经济意义上说,邺要胜过洛阳一筹;但从吸收汉族文化的角度看,洛阳要比邺优越。孝文帝最后把新都定在洛阳,可见迁都之举主要还是从加速鲜卑族汉化的方面考虑的。 迁都洛阳对于世世代代居住朔方的鲜卑人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震动。这意味着,拓跋氏必须放弃过去那种以游牧业为主的生产方式,而使经济生产农业化;同时,还意味着在生活方式上也要来一个变革。这样一个从行动到观念都要为之一变的迁都举动,所遇到的阻力是难免的。 反对派的首要人物是太子元恂和拓跋氏元老元丕、陆叡、穆泰等,他们在朝中的势力很大。孝文帝迁都之心已定,为防止节外生枝,便假称要大举南伐。公元493 年六月,孝文帝带领步骑三十万人,离开平城向南进发。大军行至洛阳,连日霖雨不止,但孝文帝仍坚持进军南向。尚书李冲等人就出来反对,说“今者之举,天下所不愿,唯陛下欲之;臣不知陛下独行,竟何之也?..敢以死请!”孝文帝听了大怒,说:“吾方经营天下,期于混一,而卿等儒生,屡疑大计;斧钺有常,卿勿复言!”安定王休等趴在地下痛哭失声,苦苦劝谏。孝文帝这才说,如不南伐,便须就此迁都洛阳。並即宣布:“欲迁者左,不欲者右。”(《资治通鉴》卷一三八)群臣又害怕南伐,不敢再言,迁都之计就这样定下来。 孝文帝的儿子是一个目光短浅、胸无大志又不上进的人。他体胖怕热,到洛阳以后,“忌河洛暑热,意每追乐北方”。他趁着孝文帝出游嵩山,“轻骑奔代(平城)”。孝文帝闻讯大怒,为了保证汉化顺利进行,毅然将太子贬为庶人,后又用毒酒将其毒死。紧接着,拓跋族元老穆泰、陆叡与镇北大将军乐陵王元思誉、代郡太守元珍等勾结,想据平城起兵,史载其时“代乡旧族,同恶者多”(《魏书·于栗c 传》)。形势十分危急,迁都与反迁都是关系到拓跋氏汉化的关键。孝文帝当机立断,派得力大臣任城王澄率兵镇压叛乱,再次将反对派挫败。 洛阳终于成为拓跋氏人心目中真正的都城,成为北魏占据中原,正式接受汉化的象征。 改革风俗的措施太和二十年(496),孝文帝下诏改姓。孝文帝在诏书中把鲜卑氏与汉文化联系起来,宣称:“北人谓土为拓,后为跋。魏之先出于黄帝,以土德王,故为拓跋氏。夫土者,黄中之色,万物之元也。宜改姓元氏。”(《资治通鉴》卷一四○)明帝建武三年,以此为例,改乙■氏为叔孙氏,丘穆氏为穆氏,独孤氏为刘氏,素和氏为和氏。 改了姓,又下令禁穿胡服,改穿汉服,服装样式与南朝流行样式大抵相同。孝文帝对禁穿胡服下了很大决心,不允许有任何松懈。太和二十三年(499),孝文帝从前线回到洛阳,他坐在车中,留意街上行人的服饰,见仍有人穿鲜卑旧服,大为不满。第二天,他对群臣说:“朕昨入城,见车上妇女,冠帽而著小襦袄者,若为如此,尚书何为不察?”任城王澄作解释:穿旧装的少,不穿的多。孝文帝立即反驳:这话说得奇怪,你难道还想满城都穿旧装吗? 孝文帝又下令禁止说鲜卑语。北魏初入中原时,以征服者自居,不仅自己讲鲜卑语,还命令所有任职于魏的汉人官吏也要讲鲜卑语。为了提高鲜卑族的文化水平,便于读汉人书,接受汉文化,孝文帝下令宣布:“今欲断诸北语,一从正音(指汉语)。年三十以上,容或不可卒革。三十以下,见在朝廷之人,语音不听仍旧。若有故为,当降爵黜官。”(《北史·咸阳玉禧传》) 迁都洛阳之后,孝文帝仿照南朝形式,在郊祀宗庙礼节方面,也实行了汉化,放弃了拓跋氏原来崇拜的天神,改用汉礼。在官制和律令方面也多仿汉制,进行了改革。 均田制和三长制的规定实行均田制是孝文帝改革中一项重要内容,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均田制出现的原因,有政治和经济两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为了增加生产,迅速改善农业生产的落后状况;另一方面是与豪族地主争夺人口和土地。北魏进入中原后,农业成为主要的经济形式。北魏诸帝多能注意劝课农桑,尤其是孝文帝即位后,更是孜孜以求,希望农业不景气的状况有所改善。他一再号召:“务尽地利,使农夫外布,桑妇内勤。”(《魏书·高祖纪下》)然而天灾几乎连年发生,粮食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因此,发展农业生产,解决粮食问题,成为均田制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北魏统治中期,北方豪族己遍布全国,势力很大,“时民困饥流散,豪右多有占夺”(《魏书·李孝伯传附李安世传》)。鲜卑贵族对土地的兴趣也愈来愈强烈,他们纷纷“就耕良田,广为产业”(《魏书·和跋传》)。加上拓跋氏入主中原初期,曾把大量良田辟为牧场,或辟为私家园林,民无田业的现象十分突出。农民失去土地,四处飘流,或转投豪族,成为荫护人口,或聚集山泽,成为绿林好汉。人口流亡的情况如此严重,不能不引起北魏统治者的重视。因为政府掌握不了人口,也就无法获得赋税;而且大批浮浪人口也是构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所以如何使农民固定在土地上,以及把农民从豪族地主的荫护下解脱出来,成为均田制产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均田制的实施还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必须有大批荒地可供使用,二是官府必须能够掌握、支配这些土地,也就是说皇权必须强大到能够辖制地方豪强。北方自东汉末年以来,由于连年战乱,以致出现“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景象。至孝文帝时,情况虽有所变化,然土地抛荒的现象仍很严重。而当时北魏豪族地主势力也还未强大到能与皇权抗衡的地步。因此,孝文帝推行均田制的条件已基本具备了。 公元485 年,孝文帝开始实行均田制。在此之前,北魏初期,政府曾经在京城附近实行过计口授田,均田制就是在这一基础上推广、改进百发展起来的。另外,中国古老的一夫受田百亩的井田制以及西晋占田制,都给了均田制以经验借鉴。 均田制的主要内容如下:(一)男子十五岁以上,授给露田四十亩,桑田二十亩,妇人授露田二十亩。露田加倍授给,以备休耕。露田不得买卖,身死或年满七十者归还官府。桑田则永为个人所有,不须归官。桑田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买卖。桑田须种桑五十株、枣五株、榆三株。不宜种桑之地,男子给麻田四十亩,妇女五亩。 (二)奴婢和耕牛参加授田。奴婢依一般农民授田。耕牛每头授田三十亩,限四牛。 (三)田地缺乏地区,允许农民“逐空荒”,迁往他郡。 (四)犯罪流徒户或绝户,其土地归国家所有,作均田授田之用。 (五)地方官吏按官职高低,授以公田。刺史十五顷,郡丞、县令六顷。公田不得买卖。 在均田制颁布的同一年,又宣布实行三长制。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三长皆由本乡有威望者担任。三长制代替了过去的宗主督护制,改变了“民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魏书·李冲传》)的状况,使趁着管理混乱,荫庇大量人口的汉族大地主受到约束和打击。因此他们群起而攻之。但当时掌握朝政的文明太后很有识见,她认为:“立三长,则课有常准,赋有恒分,苞荫之户可出,侥幸之人可止,何为而不可。”(《魏书·李冲传》)。在她的坚持下,三长制得以推行。 与均田制、三长制相辅相成的还有新的租调制。北魏原来实行的租调制很混乱。“天下户以九品混通,户调帛二匹、絮二斤、粟二十石。”由于户籍不清,人民负担重。实行新的租调制后,规定一夫一妻出帛一匹,粟二石;其他人口、耕牛,就按此类推。家庭作为受田纳税单位,人民负担有了一定之规。故“事(指新租调法)施行后,计省昔十有余倍,于是海年安之”(《魏书·食货志》)。 孝文帝改革是北魏历史上的突出事件,其影响是值得重视的。单就北魏的统治来说,孝文帝汉化政策的实施,使鲜卑贵族在新的基础上与其统治区内的汉族地主取得一定程度的协调,也使之与一般汉族百姓的矛盾趋向缓和,对于巩因北魏政权,有其有利的一面。 孝文帝在社会经济领域年的改革是有成就的。均田制的实施,可使相当一部分农民获得了土地,得与生产资料重新结合:从而刺激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大地主的兼并也受到一定限制。北魏朝廷大为头痛的流民和粮食问题,在均田制实行后,情况有所改善。 北魏孝文帝的改革,不可能彻底解决社会的根本问题,而且事出空前,也难免有一定的盲目性,因而也带来很多弊病。这些弊病因改革的成功和北魏社会矛盾的暂时缓和所掩盖,但根源仍在,在改革几十年后便爆发了六镇起义。 第四章从北魏的分裂到隋的统一第一节北方各族人民的起义和北魏的东西分裂大起义的历史背景孝文帝改革后,北魏社会经济有了发展,新都洛阳繁荣起来。《洛阳伽蓝记》卷四记述洛阳的景象:“市东有通商、达货二里。里内之人,尽皆工巧,屠贩为生,资财巨万。有刘宝者,最为富室。..舟车所通,足迹所履,莫不商贩焉。是以海内之货,咸萃其庭。产匹铜山,家藏金穴。宅宇逾制,观楼出云,车马服饰,拟于王者。”到孝文帝的第三代继承者孝明帝时,史称其“魏累世强威,东夷西域,贡献不绝。又立互市以致南货。至是府库盈溢”(《资治通鉴》卷一四九)。景况仍然可观。 然而,经济繁荣的结果并没有使广大劳动人民从中获益。这一时期,人民的生活仍很困苦。相反,汉化的鲜卑贵族很快坠入锦衣玉食之中,迅速走向腐化。 孝文帝时,贪污之风虽很盛行,然由于孝文帝采用严刑峻法,尚能控制局面。史称其时“食禄者跼蹐,赇谒之路殆绝”(《魏书·刑罚志》)。宣武帝即位,形势发生变化,宣武帝对贪污腐化之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本人“好游骋苑囿”,“嬉戏无度”,就很奢侈,无心于朝政。上行下效,“时魏宗室权幸之臣,竟为豪侈”,北魏统治集团生活日趋腐朽。胡太后临朝时,奢侈之风更盛。最典型的是高阳王雍和河间王琛。“高阳王雍,富贵冠一国,宫室园圃,侔于禁苑,僮仆六千,伎女五百,出则仪卫塞道路,归则歌吹连日夜,一食直钱数万。”(《资治通鉴》卷一四九)“河间王琛,每欲与雍争富,骏马十余,皆以银为槽,窗户之上,玉凤衔铃,金龙吐旗。尝会诸王宴饮,酒器有水精锋(锺)、马脑碗、赤玉巵,制作精巧,皆中国所无。又陈女乐、名马及诸奇宝。复引诸王历观府库,金钱,增布,不可胜计。顾谓章武王融曰‘不恨我不见石崇,恨石崇不见我’。”这些惊人的财富,无疑都是劳动人民血汗的结晶。河间王琛,在宣武帝及孝明帝两朝皆作定州刺史,他“在州贪惏”。连胡太后也觉得他贪心无厌,下诏:“琛在定州,惟不将中山宫来,自余无所致。”(《北史·河间王若传》)为饱私囊,朝廷甚至卖官鬻爵,“纳货用官,皆有定价,大郡二千匹,次郡一千匹,下郡五百匹”(《北史·魏常山王遂传曾孙晖附传》)。仕人买官花了钱,及到任上,就大肆搜括,加倍贪婪地吮吸人民的血汗。 孝文帝时所行均田法,这时也被破坏。原来规定不得买卖的公田和露田,都可以买卖。露田流动尤为严重,因为“贫户因王课不济,率多货卖田业”(《通典·食货典》)。在均田制下有田可耕的农民,又开始面临失去土地的威胁,使北瑰经济潜伏着危机。 孝文帝迁都洛阳后,本来就有对南朝用兵的因素。迁都之后就改变了自己一度奉行的与南齐和好的政策,开始大举南伐。尽管每次几乎都以无功告终,仍然不肯罢休。这时因洛阳位于黄河之南,与南朝相接壤,既要保卫洛的安全,就必须将南朝长江以北土地据为己有。所以孝文帝每次出击,目标都在义阳、淮上、宛、邓等地。宣武帝、孝明帝时,战事未休,反而有扩大之势。人民要负担兵役和作战物资,苦不堪言。当时,“汝颍之地,率户从戎:河冀之境,连丁转运”(《魏书·卢玄传孙昶附传》),以至“死丧离旷,十室而九”。战争激化了社会矛盾,使人民对北魏政权的敌意更加强烈。北魏各族人民大起义就是在这样的形势下酝酿和爆发的。起义首先爆发于六镇,接着又爆发了关陇、河北、青州起义。 以六镇起义开始的各族人民大起义六镇,一般是指沃野、怀朔、武川、抚冥、柔玄、怀荒。六镇之外,又有御夷等镇。大部位于北魏的北方边境,即今内蒙古境内。六镇是北魏的军事要塞,历史上曾一度占有重要地位。因为北魏原来一直以平城为国都,为了防御北边的柔然南下,拓跋焘设此六镇,以拱卫都城。当时,六镇将领,乃至一般士兵,身份都是比较高贵的,在六镇作兵是光荣的。“缘边诸镇,控摄长远。昔时初置,地广人稀。或征发中原强宗子弟,或国之肺腑,寄以爪牙。”(《北齐书·魏兰根传》)他们“不但不废仕宦,至乃偏得复除,当时人物,忻慕为之”(《北史·魏广阳王建传孙深附传》)。然而,在迁都洛阳之后,平城不复为国都,六镇也失去军事上的意义,将兵地位一落千丈。他们远在漠北,少有接触汉文化的可能,与南迁的鲜卑贵族在文化上形成差距,心理上形成隔膜,经济地位上也处于劣势。氏族部落成员当兵是义务也是权利,拓跋氏封建化后,兵户身份低人一等。加上汉化后的北魏政府受到汉制度的影响,常常把犯罪的人发配六镇为兵,更使六镇兵民的处境不佳。六镇将兵中,不满情绪逐渐增长。孝明帝时,有一个叫魏兰根的官吏对此情况深表忧虑。他告诉尚书令李崇说:“中年以来,有司乖实,号为府户,役同厮养,官婚班齿,致失清流。而本宗旧类,各各荣显,顾瞻彼此,理当愤怨。”他建议北魏朝廷采取断然措施,“更张琴瑟,今也其时,静境宁边,事之大者。宜改镇立州,分置郡县,凡是府户,悉免为民,入仕次叙,一准其旧,文武兼用,威恩并施。此计若行,国家庶无北顾之虑矣”(《北齐书·魏兰根传》)。李崇亦深以为然,上奏朝廷,朝廷竟不闻不问。 起义终于在六镇首先爆发了。 公元523 年,柔然入侵六镇,怀荒镇民请求开仓取粮,武卫将军于景无理拒绝,镇民不胜忿恨,遂起兵造反,杀了于景。不久,沃野镇民破六韩(姓)拔陵(名)亦聚众起义,杀镇将,改元真王。其余各镇,“华、夷之民往往响应”(《资治通鉴》卷一四九)。起义队伍迅速扩大。破六韩拔陵引兵南向,派别帅卫可孤包围武川和怀朔两镇。朝廷派临淮王或都督北讨诸军事。彧为人胆小,顿兵不进,武川、怀朔俱为起义军所陷。不久,破六韩拔陵与彧激战于五原,彧大败,朝廷罢了他的官。这时,魏肃宗改派李崇率兵前往讨伐,双方战于自道,李崇副手崔逼被打得单骑逃命。李崇亲自迎战,也出师不利。起义军声势更大,二夏(夏州、东夏州)幽、凉人民纷纷起来响应。朝廷见此情况,慌忙下诏“改镇为州,诸州镇军贯(军籍),非有罪配隶者,皆免为民”(《资治通鉴》卷一五○)。并派黄门侍郎郦道元为大使,抚慰六镇,但这些笼络政策根本不起作用,起义之势一发不可收。公元524 年,在高平镇(今甘肃固原),有赫连恩等人的起义,推敕勒首长胡琛为高平王。在秦州(甘肃天水),有羌人莫折大提起义。在秀容(山西忻县),有乞伏莫于的起义。在关中一带,有被迁徙到关中的蜀人起义。在汾州一带,有胡人起义。几乎整个魏的北境、西境、东北境,都在起义浪潮冲击之下。 公元524 年夏天,羌人和氐人在秦州(今甘肃天水)和新秦州(今甘肃武都、成县一带)起义,反抗北魏统治,推莫折大提为首领。不久,莫折大提死,他的儿子莫折念生继位,自称天子,设立百官。向东攻下了歧州(陕西凤翔南),杀北魏都督元志。向西攻下了凉州。后来,在黑水(陕西兴平西)为魏将崔延伯、萧室寅战败,退回陇西。 公元527 年春,莫折念生率部反攻,大败萧宝寅于泾州(甘肃镇原),攻占了东秦州(陕西陇县)、北华州(陕西黄陵南西),东下潼关,威胁洛阳。北魏统治者一面调集大军防守,一面收买起义军将领,进行分化。这年秋天,莫折念生被叛徒杀害。以后,这支起义队伍大部集合千万俟丑奴领导之下。公元530 年,万俟丑奴在关陇地区为魏将尔朱天光所灭。 魏无法对付破六韩拔陵起义军,便请柔然王阿那瓌前来助战。公元525年,阿那瓌率柔然兵十万,自武川西向沃野,进击起义军。破六韩拔陵军被击败,部众二十万人降魏。魏将起义军分化瓦解,派往内地冀(河北冀县)、定(河北定县)、瀛(河北献县)三州就食,想就此扑灭起义烈火,然起义军分散到三州后,活动并未停止,他们又在三州展开了斗争。 胡琛起义军据有高平,声势也很大。胡琛大将万俟丑奴等进攻魏泾州。 这时,攻破莫折念生的魏将萧宝寅、崔延伯引兵驻于安定,兵众十二万,铁骑八千,军威甚盛。丑奴先以轻骑扰之,不等交战,就故意避走。崔延伯十分骄傲,派兵出击。将战,有起义军数百骑手持降书,请求缓师。崔延伯未及阅视,起义军从东北杀出,与伪降数百骑汇合,腹背夹击。起义军皆轻骑,而魏兵骑步相杂,战久疲乏,被起义军打得惨败,死伤近二万人。崔延伯再次孤军出击起义军,又被起义军打败。崔中流矢死,士卒死者万余人。这次胜利,意义重大。史称:“时大寇未平,复失骁将,朝野为之忧恐。于是贼势愈盛。”(《资治通鉴》卷一五○) 公元525 年,柔玄镇民杜洛周聚众起义,据上谷(河北怀来县),改元真玉,怀朔镇人高欢、尉景等皆从之。不久,魏安州石离、穴城、斛盐三地戍兵响应,合众二万,归于社洛周旗下。杜部向南发展,连克幽州、定州。后来,杜洛周为葛荣所杀,这支队伍归入了葛荣领导的起义军中。 公元526 年,沃野镇降人鲜于修礼等起兵据左城(河北唐县境),又攻破定州、燕州(京郊昌平)。鲜于修礼为内部叛徒杀死,葛荣代统部众,于博野县境(河北博野)击杀魏大将元融,自称天子,立国号为齐,改元广安。葛荣都是北魏末众多起义军力量最强的一部,号称百万之众,占有冀州、定州、瀛州、沧州、殷州五州地。葛荣军南下,前锋已过汲郡城(河南汲县),危及洛阳,朝廷大震。公元528 年,尔朱荣亲率骑兵七万,以侯景为前锋,东出滏口,在邺城北大破葛荣军。葛荣被俘,被解到洛阳杀害。 在起义高潮近于平息时,又出现了邢杲起义。这次起义,是北方各族人民大起义的一个悲壮的尾声。 邢杲是魏幽州乎北府主簿。公元528 年,他帅河北流民十万余户在青州起义,自称汉王,改元天统。起义坚持了八个月之久,后在济南被魏上党王无穆及尔朱兆打败。邢杲牺牲。 北方各族人民大起义,是北魏历史上最大的一次起义。这次起义具有鲜明的特色,与中原历次农民起义不同,这是一次鲜卑、羌、氏、汉各族人民共同反抗北魏黑暗统治的联合行动。它沉重地打击了北魏统治,促进了这个日益走向腐朽的政权的瓦解。 北魏的分裂在北方各族人民大起义的沉重打击下,北魏皇朝徒具形式,实权落到了靠镇压起义起家的尔朱荣手中。 尔朱荣的父亲“家室豪擅,财货丰赢(盈)”,与北魏朝廷关系十分密切。“朝廷每有征讨,辄献私马,兼备资粮,助裨军用。高祖嘉之,除右将军,光禄大夫。”(《魏书·尔朱荣传》)北魏都城迁洛阳后,朝廷亦给他家以特殊照顾,允许“冬朝京师,夏归部落。”北方各族人民大起义爆发后,尔朱荣“遂散畜牧,招合义勇,给其衣马”,积极镇压人民起义,侯景、贺拔岳、高欢等人都先后投靠了他,成为北魏后期一支主要的军事势力。 当时,朝廷政治昏暗,胡太后权倾天下,与儿子孝明皇帝不合。公元528年,孝明帝密令驻兵在晋阳(山西太原)的尔朱荣来洛阳,胁迫胡太后。尔朱荣令高欢为前锋,行至上党,魏孝明帝又密令尔朱荣不要来洛阳。胡太后用毒药鸩死孝明帝,立临洮王宝晖世子钊为帝,年方三岁。尔朱荣立长乐王之子修为帝(魏孝庄王),以“入匡朝廷”为名向洛阳进兵,杀北魏朝臣二千多人,沉胡太后及幼主于黄河,史称河阴之变。经过这一次大屠杀,北魏朝廷实力几乎全部被消灭。尔朱荣尽掌朝政,视孝庄帝为傀儡,引起孝庄帝及朝臣不满。永安三年(530)九月,孝庄帝设计杀尔朱荣。尔朱荣的侄子尔朱兆闻讯轻骑至洛阳,杀孝庄帝。立献文帝之孙广陵王恭,是为节闵帝。尔朱兆令部将高欢为冀州刺史,统率六镇流民。这些流民大多是葛荣余众,约二十万余,流入并州,穷困无以为生,多次举行反抗,都遭到尔朱部的残酷镇压。公元531 年,高欢率流民到山东,据有冀、殷二州,势力进一步扩大,于公元533 年消灭尔朱氏,杀节闵帝,另立元修为帝(魏孝武帝)。元修不愿受高欢的控制,于公元534 年逃出洛阳,投奔镇守关中的将领宇文泰。从此,北魏分裂为东西魏两国。高欢立元善见为帝(魏孝静帝),迁都于邺,史称东魏。宇文泰于公元535 年杀死元修,另立元宝炬为帝(西魏文帝),都于长安,史称西魏。东、西魏的军政大权,分别掌握在高欢、宇文泰的手里。北方又进入了分裂时期。 第二节东、西魏的战争高欢、宇文泰在东、西魏的掌权在尔朱荣的势力衰亡之后,北方又出现了两个掌握大权的人物。他们乘机起来,分据关东、关中,各拥一主,彼此之间争战不休。他们就是高欢和宇文泰。 高欢是汉人,因累世在北方边镇生活,“故习其俗,遂同鲜卑”(《北齐书·神武纪上》)。这是一个鲜卑化了的汉人。 孝文帝迁都洛阳后,北边军镇地位一落千丈,加上高家系犯罪的徒户,地位更是低贱。高欢家贫,娶妻之后,因妻家财富较丰,才有了一匹马。他从府户升为队主,后又为函使(信使),往来于洛阳至北镇之间递送公文。有一次,他到洛阳给令史麻祥送信。麻祥让高欢吃肉,高欢便随便地吃起来。麻样认为高欢目无尊卑之分,生性傲慢,打了他四十大板。这一次受辱使高欢十分震动。他返回怀朔后,开始倾家产而结宾客。亲戚朋友不理解,问他缘故。他说:我到洛阳,见宿卫羽林把领军张彝的房子烧了,朝廷怕得罪他们竟然不闻不问。政治昏暗到如此地步,财物岂能守得住?他没有谈自己受辱之事。 公元525 年,柔玄镇民杜洛周在上谷起义,高欢率其心腹好友前往投奔。但不久就对杜洛周心怀不满,想谋杀杜洛周。事情暴露,差一点丧了性命。他又转投葛荣,最后投奔到了尔朱荣的门下。他为取得尔朱荣的信任,向尔朱荣献计,颠覆朝廷取而代之:“方今天子愚弱,太后淫乱,孽宠擅命,朝政不行。以明公雄武”乘时奋发,讨郑俨、徐纥而清帝侧,霸业可举鞭而成。”(《北齐书·神武纪上》)尔朱荣听了十分高兴。从此高欢受到重视,“每参军谋”。有一次,尔朱荣向左右说:“一日无我,谁可主军?”旁边的人都回答可用其侄儿尔朱兆。尔朱荣不以为然,他认为尔朱兆只可统帅三千骑,而可代他地位的人只有高欢。 公元530 年,尔朱荣为魏孝庄帝所杀。后尔朱兆又杀孝庄帝,另立长广王晔为帝,改元建明。高欢被封为平阳郡公。他与尔朱兆之间屡有冲突,但由于势力未丰,故只好忍气吞声与之合作。 当时,葛荣降户二十余万流入并、肆(山西忻县西北一带),为胡人虐待,穷困无以为生,前后进行二十六次反抗,都遭到残酷的镇压,被诛杀者将近半数。尔朱兆深以为患,问计于高欢。高欢乘机要求统帅这支降户队伍。从此,高欢摆脱了尔朱兆的控制,以六镇降户作为自己争夺权位的本钱,与尔朱兆展开了角逐。尔朱兆勇而无谋,远不是高欢的对手。公元532 年,高欢以少胜多,在邺城附近的韩陵,大败尔朱氏。不久,高欢进洛阳,废节闵帝元恭而立孝武帝元修。孝武帝封高欢为大丞相、大柱大将军、大师,世袭定州刺史。高欢实际上控制了朝政,他专横拔扈,很快与孝武帝发生矛盾。孝武帝不堪忍受,于公元534 年,西奔长安,投依宇文泰。高欢改立元善见为帝,是为孝静帝,迁都于邺。史称东魏。高欢立元善见,不过是找到另一个傀儡而已。他居千晋阳,遥控邺地朝廷。“军国政务,皆归相府”(《北齐书·神武纪下》)。 宇文泰,武川镇人。其祖先是匈奴族宇文部,因长期与鲜卑人相处,混杂而居,也就鲜卑化了。 破六韩拔陵起义时,宇文泰之父宇文肱也曾参加,但不久叛变了,杀破六韩拔陵得力将领可孤,降于北魏。后又转而投入鲜于修礼起义军中,在定州被北魏军所败,战死于阵中。宇文泰也曾随父参加过起义,后鲜于修礼被葛荣杀害,他又转投葛荣。宇文泰少有大度,工于心计,虽年仅十八岁,却得到葛荣重视,任以将帅。但他以为葛荣成不了大事,一直想叛逃。不久,尔朱荣镇压了河北起义军,葛荣被俘牺牲,宇文泰也为尔朱荣所俘,尔朱荣杀了他的三兄宇文洛生,又准备杀他。他向尔朱荣讲了自己的身世,叙说被迫加入起义军的经过,才得免一死。 以后,宇文泰跟从尔朱荣,在镇压北方人民大起义中逐渐显赫起来。公元534 年,尔朱荣手下大将贺拔岳被侯莫陈悦杀死,贺拔岳部众推宇文泰为主,攻杀侯莫陈悦,关西遂为宇文泰所据有。 公元534 年,魏孝武帝逃出洛阳,投奔宇文泰。不久,双方发生矛盾,宇文泰鸩杀孝武帝,予公元535 年另立孝文帝之孙元宝炬为帝,即西魏文帝,都长安,史称为西魏。宇文泰为太师、太冢宰,掌握着军政大权。 自此,依靠武力起家的高欢和宇文泰两大势力集团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战争。一度繁荣兴盛的洛阳城,又一次化为灰烬,人民在战争中蒙受了巨大的灾难。 小关之战和沙苑之战东西魏之间的战争,小的不计,大的战争就有五次。小关之战和沙苑之战,都是其中较大的战争。 公元538 年,关中地区天灾严重,人至相食。高欢先发制人,于公元537年正月,乘机发动了对西魏的战争。令前锋窦泰率步骑万余人直趋潼关,令高敖曹率军攻上洛(今陕西商县),高欢自己则率军赴蒲坂,造浮桥三座,声言要渡过黄河。蒲坂地于黄河弯曲处,隔河与潼关相对,为河东通往关中的要冲。宇文泰为了迎战魏军,进抵广阳。面对东魏三路大军夹击的形势,西魏将领都反对舍近袭远,主张分兵迎击。宇文泰则力排众议,主张舍其余两路,集中兵力,先消灭窦泰一路。他认为高欢造浮桥准备渡河,无非是虚张声势,真正的目的是为了牵制我军主力,使窦泰军得以乘虚西入。再者,窦泰常为高欢前锋,屡战屡胜,必有骄心,不如径袭窦泰。泰军一破,高欢就不战自退了。如若先攻蒲坂,高欢扼前,窦泰袭后,那就表里受敌了。宇文泰这一作战方案,得到了他的从子直事郎中深的全力支持。 宇文泰为了迷惑东魏军,扬言欲保陇右,退还长安,暗地里则率军东出,日夜兼程,行抵小关。窦泰闻宇文泰军突至,自恃骁勇,赶忙从风陵渡过黄河前进。宇文泰选择了牧泽这一有利地形,四面埋伏,引诱窦泰进入泽中泥淖地重围。窦泰铁骑不得驰突,西魏军万弩齐发,窦泰军死伤大半,窦泰自己身上也中数箭,料知无法脱围,自刎而死。 高欢在蒲坂,闻窦泰军败,大恸,几乎晕倒,只好撤去浮桥,退回晋阳。只有高敖曹一路进展比较顺利,攻下了西魏上洛城,正欲向蓝田关进发,高欢恐孤军深入,传令招还。这一战役,历史上称为小关之战。 同年,东西魏之间还展开了一次大的战争。 这一次,是新胜的西魏主动出击,宇文泰亲自率领李弼等十二将领,以北雍州刺史于谨为前锋,连克盘豆、恒农两郡,虏俘了东魏陕州刺史李微伯及八千余名将士。黄河之北原来归附东魏的诸城也纷纷反叛,归于西魏。高欢即发兵二十万,由壶口直趋蒲津(黄河津渡,在山西永济境),令高敖曹将兵三万出河南,迎战西魏军。 宇文泰发动的这次战争,是仓促之举。当时西魏境内大饥,虽然新挫东魏军,国力还是虚弱的。宇文泰率领将士不过万人,攻下恒农后,因粮草不足,竟逗留了五十多天。听说高欢将渡黄河,便匆忙引兵入关。东魏右长史薛琡向高欢建议:“西人连年饥馑,故冒死来陕州,欲取仓粟。..但宜置兵诸道,勿与野战,比及麦秋,其民自应饥死。宝炬、黑獭,何优不降,愿勿渡河。”(《资治通鉴》卷157)。东魏大将侯景也劝高欢不要全军渡河,以免为西魏一举全歼,高欢不听,执意率军从蒲津渡过黄河,直趋西魏腹地。宇文泰连忙派使者前往华州,命华州刺史王罴抵住东魏的进攻。王罴叫宇文泰放心,说“老罴当道卧,貉子那得过。”果然,高欢见王罴守城坚固,不易攻下,只好转渡洛水,驻扎在许原西边(洛水入渭,许原大概在渭北洛南)。 宇文泰下令征发各州兵,一时未能召集。他想不顾兵力悬殊,与高欢决一死战。但诸将都认为寡不敌众,请等高欢西进再观形势。宇文泰坚持要立即出兵决战,他说:“欢奢至长安,则人情大拢。今及其远来新至,可击也。”他连夜叫人在渭水河上赶造浮桥,令士兵只携带三日粮,轻骑渡过渭水到达沙苑(今陕西大荔南洛水与渭水之间),距高欢军仅六十里。 宇文泰招集诸将商讨对付高欢的战略方案。开府仪同三司李弼建议:敌多我寡,不可与他们正面相抗。离沙苑东边十里有一个叫渭曲的地方,草深可以藏人,我们可以埋伏在那里等待敌人。宇文泰采纳了这一建议,命西魏军背水而阵,李弼埋伏在右边,赵贵埋伏在左边,将士都把武器藏在苇草中,约定闻击鼓声则一跃而起。快日暮了,东魏兵才到。东魏仗着人多,根本不把西魏兵放在眼里。高欢一声令下,个个争先恐后,都想速立战功,队伍不复成列。正在这时,宇文泰一声鼓响,士兵纷纷跃起。 李弼、赵贵铁骑从左右突入,把东魏军横截成数股,一时杀声震野。此战东魏惨败。 高欢还想收拾残军,再行决战。他派张华原巡视各营,照簿点名,无人答应。张华原急忙国告,“众已散尽,各营皆空了!”高欢还不想撤离,阜城侯斛律金在侧提示:“众心已经离散,宜速还河东为是!”遂命左右牵马来,敦促高欢上马。高欢上马后,仍据鞍不动,斛律金用鞭猛击马背,才向东驰去。到了河滨,忽闻后面人声马沸,料知有追兵到来,只好匆忙急渡,许多将士情急逃生,跃入河中,尽随水漂去。此役,东魏共丧甲士八万人,弃铠仗十有八万件。 宇文泰回师渭南后,令每个将士植柳一株,以纪念和表彰这次武功。 宇文泰沙苑得胜后,又继续向洛阳、蒲坂等地进军。东魏大将侯景在撤军时焚烧浴阳城内外官府和民居,经此兵燹,洛阳城的建筑存留的不过十之二三。接着,梁州、荥阳、广州(洽襄城)都望风归附,河南诸州郡,多半为西魏军所占领。 河桥、邙山之战和玉璧之守公元538 年,东魏大行台侯景治兵虎牢,谋收复河南失地。侯景出兵四路,夺还南汾、颍、豫、广四州。侯景会同高敖曹,围攻金墉城(今洛阳东),高欢也率兵前往声援。西魏文帝元宝炬与宇文泰正准备前往洛阳谒园陵,恰巧洛使告急,遂命尚书左仆射周惠达辅太子钦守长安,令李弼、达奚武为前锋,自与宇文泰督军援救金墉。 八月,宇文泰到达谷城(今河南新安东),军于瀍水(今洛阳南)。侯景见西魏大军来援,撤围引退。宇文泰率轻骑追至河上。侯景回马布阵,北据河桥,南倚邙山,与宇文泰对仗。两军交锋不久,宇文泰坐骑被侯景射中,狂奔不已。都督李穆紧紧跟护在宇文泰身旁。宇文泰被掀下马,左右皆散,东魏兵马追来。李穆用马鞭抽打宇文泰,骂道:“你这个不中用的东西,你的主子跑到哪里去了,你还在此逗留!”东魏兵听得此言,不怀疑是贵人,遂舍之而过。李穆以马授与宇文泰,与宇文泰逃回营中。 侯景初胜,以为西魏军远去,不会再来。不料西魏大军如潮水般涌至,侯景来不及布阵,就被西魏军打败,士卒溃散,侯景自己也拨马遁逃。只有高敖曹自恃勇敢,与宇文泰鏖战,好不容易杀出重围,单骑投河阳南城。河阳南城守将高永乐与高敖曹有隙,闭城不纳。高敖曹躲在桥下,被西魏追兵杀死。高敖曹是东魏军司、大都督,统七十六都督,在东魏武装力量集团中的地位仅次于高欢,是著名的猛将。他是汉人,当时鲜卑人对汉人的态度非常傲慢,但在高敖曹面前却不敢放肆。高欢对部队讲话,总是用鲜卑语;如高敖曹在列,就改用汉语。 河桥之战,东魏士卒死伤数以万计,被俘者一万五千余人。高级将领被杀的除高敖曹以外,还有西兖州刺史宋显。 高欢得知高敖曹被杀的消息,如丧肝胆,亲督大军,前往争洛,双方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大战。那天大雾弥漫,阵线很长,首尾远隔,从早上打到下午,战至数十合,双方犬牙交错,已经分辨不清对方了。西魏左右翼独孤信、赵贵战斗不利,又不知主帅所在,茫无头绪,以为打了败仗,弃军逃跑,后军李虎、念贤等也跟着逃跑。西魏阵线已乱,宇文泰只好放火烧了营寨,留下长孙子彦守金墉,自奉宝炬西归长安。在国撤的途中,宇文泰又攻下了恒农城。 公元543 年,东西魏之间又发生了一次较大的战争,史称邙山之战。东魏打胜了的一次。 战争的起因是东魏北豫州刺史高仲密之妻为高欢之子高澄调戏,高仲密怀恨在心,投降西魏。宇文泰率诸将接应,向河桥南城进围。高欢闻高仲密叛变及宇文泰来犯,亲率十万大军至河北抵御。宇文泰军退居瀍上,令军士驾舟,在上流纵火,想烧毁河桥,阻止高欢军渡河。东魏将领斛律金,派行台郎中张亮,用小船百余艘,拦截敌船,用铁链横河,系以长锁,钉在两岸,使敌船不能靠近,保住了河桥的安全。高欢军过河,占据了邙山有利地形,数日不进,以逸待劳。宇文泰将辎重留在瀍曲,乘夜色,率精锐奔四十里偷袭高欢军,被高欢军侦骑探到,高欢整阵迎战。候至黎明,泰军果到。高欢将领彭乐,不等泰军列阵,便率数千精骑,猛冲过去。泰军大败而逃。高欢军穷迫不舍,追于瀍上,宇文泰弃营再逃。西魏侍中大都督临洮王元束、蜀郡王元荣宗、江夏王元升、巨鹿王元阐、谯郡王元亮、詹事赵善等俱被俘,士卒死伤近六万余人。 东魏大将彭乐急追宇文泰,宇文泰对他说:“你非大将军彭乐么?痴男子,试想今日无我,明日岂有你么?何不急速回营,收取金宝?”彭乐闻言,也觉有理,遂放宇文泰逃生。 彭乐回营,有人告发他纵宇文泰。高欢大怒,拔出佩剑,按住彭乐的头,三下三举,终未杀他,说今日饶了你,你要自知从前的错误,效力赎罪。彭乐连声遵令。因为宇文泰还活着,高欢不敢轻易杀死军中骁将。 公元546 年,冬十月,高欢围攻玉璧(今山西稷山西南)。玉璧城是西魏大统四年(538)所建,专以防御东魏进攻。高欢早就想拿下,昼夜不息地组织攻城,一面在城南筑起土山,又挖了十条地道。西魏守将韦孝宽坚守不出,并筑起了比土山还高的楼台,居高临下,以防爬城。又挖了长堑,连接东魏的地道,在堑外堆积柴火,在地道上放火,使东魏兵不敢从地道进攻。高欢用攻城丰撞城,韦孝宽就用布做成幔子。攻城车驶向何方,布幔就随之张开,风鼓布幔,使攻城车失去效用。高欢命士兵手执竹竿,上缚松麻,灌油加火,一面焚布,一面烧楼。韦孝宽用长钩钩竿,钩上有刃,割了松麻,竿仍无用。高欢再挖二十条地道,中施梁柱,纵火燃烧,柱折城崩,韦孝宽积木以待,见有崩陷,立即竖栅,高欢军仍不得入,苦攻了五十多天,士卒战死及病亡者约计七万人,尸首埋成一座小山。高欢“智力皆困,因而发疾”,只好解围而去。回到晋阳不久,高欢就病故了,时年五十二岁。 玉璧一战,是南北朝历史上最艰苦的攻城战役。高欢用尽当时所拥有的一切攻城技术,却始终不能破城。这一方面是西魏守将韦孝宽在防守上很有谋略,玉璧城中兵民团结一致;另方面是由于高欢选择冬日攻城,气候寒冷,士兵又缺衣少食,给攻城战造成许多客观的困难。 东西魏之间的战争,持续十余年之久。投入兵力之多,持续时间之长,战斗之惨烈,都是历史上不多见的。战争给社会生产造成极大的破坏,给人民生活带来极大的困苦。史称:“东西分裂,连年战争,河南诸郡鞠为茂草,公私困竭,民多饿死。” 高欢死后,其子高澄在公元549 年,为争夺长社(今河南长葛),又与西魏发生了六战,但这已是东西魏战争的尾声了。这时,南方梁的小康局面早已破坏,梁朝逐渐走向了衰败,北方对峙中的双方都开始把目光转向南朝。第三节梁朝的衰亡梁武帝晚期的腐朽统治梁朝经过近三十年的小康局面,到梁武帝统治的晚期,各种潜伏的矛盾激化,终于陷入动乱,走向灭亡。 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502—549),前期还有所建树,到了晚期,对内对外都执行了一系列荒唐而愚蠢的错误政策,由他亲手造成了一个庞大而腐朽的官吏统治集团,造成了侯景之乱,还有诸王争夺帝位之乱,使整个长江流域遭受到空前的大破坏。 宋、齐两朝,皇帝采用典签制度控制和监视诸王宗室。使皇帝与诸王之间,由亲属血缘关系变成上下级关系,对地方势力是有所压抑的。梁武帝时,鉴于宋、齐朝的典签权重,权力集中于皇帝一身,造成皇室骨肉相残,政权为素族所夺取的情况,为此,梁武帝废除了典签制度。这样一来,诸王不再受制于典签,成为有实权的藩镇。他们在地方上胡作非为,就是抗衡中央,闹出乱子,也不过是受梁武帝一番家教了事。梁武帝的一片苦心,后来竟导致了皇室内乱,这是他所没有料到的。 梁武帝还认为,东晋是凭借世族大家的支持和维系,国运才延续到百余年,所以他特别重视恢复和提高世族大家的权利。对皇室子孙、世族大家和公卿大臣,一律加以优待、宽容,甚至放纵。即使他们犯了罪,也不受法律制裁。史书记载梁武帝“疏简刑法,自公卿大臣,咸不以鞫狱为意。奸吏招权弄法,货赂成市,在滥者多..时王侯子弟,多骄淫”(《资治通鉴》卷一五九)。梁武帝也深知这些弊端,但并未加以禁止。 梁武帝对统治集团宽容,可是对人民就不那么宽容了。人民犯了罪,如该从坐,不论老幼都不得免:一人逃亡,全家都要被囚禁,罚作苦工。对于梁武帝推行的“罔恤民之不存,而忧士之不禄”的政策,普通老百姓是感觉最深切的。有一次,梁武帝到南郊祭天,一个老人挡住御驾,指责皇帝使用的法律,对老百姓太严,对权贵则太宽,这不是长久之计。 梁武帝后期政治腐败,官吏贪污,社会风气浮华奢侈,人民流移逃亡,都极严重。贺琛给武帝上疏指出:“天下户口减落,诚今之急务,郡不堪州之控总,县不堪郡之衷削。百姓不能堪命,各事流移,或依于大姓,或聚于屯封。今天下宰守,皆尚贪残,罕有廉美者。”(《梁书·贺琛传》)这些中肯的意见,梁武帝根本听不进去。 梁武帝本人虽然生活简朴,但在另一方面,他又大肆挥霍浪费国家资财而在所不惜。晚年笃信佛法,特建立同泰寺,屡设救苦斋、四部(僧、尼、善男、善女)无遮会、无碍会,讲经说佛,说这是做功德事,替老百姓求福。一次讲经就舍银、绢等物二百零一种,值钱一千零九十六万。他曾四次到寺舍身,表示要出家当和尚,群臣共出钱四万万才把他赎回来。公元547 年,他赎身回宫的那天晚上,同泰寺的塔烧毁了,他又大兴土木,建筑了比旧塔还高一倍的十二层的高塔。塔还没有完工,他就被侯景拘禁饿死了。终年八十六岁。 就是这样,梁武帝造就了一个以皇室、世家大族为中心的腐朽没落的统治集团。这个集团,受到皇帝的宽容,享有种种特权。他们“姬妾百室,仆从数千,不耕不织,锦衣王食”(《资治通鉴》卷一六一)。可是人民却在他们的盘剥下流离失所,以至“人人厌苦,家家思乱。”这就是梁朝末年走向动乱和灭亡的最根本的原因。 侯景降梁与侯景之乱梁武帝不仅在对内做了许多蠢事,在对外处理与北魏的关系上,特别是在接纳侯景问题上,更是蠢事不少。 公元514 年十月间,北魏以司徒高肇为大将军、平蜀大都督,将兵十五万进攻梁益州,另令傅竖眼出巴郡北,羊祉出庾城,奚康生出锦行,甄琛出剑阁,想一举取梁之蜀地,战争互有胜负,魏军无功而还,差不多就在同时,梁武帝听信北魏降人王足的建议,想筑堰,以淮水灌魏寿阳城。梁派去勘测地形的水利工程家都说,淮水附近都是沙土,不坚实,不可筑堰。梁武帝听不进去,在徐、扬两州大发民工及将士二十万人日夜施工,历时二年。公元516 年堰成,长九里,下广140 丈,上广45 丈,高20 丈,这样筑起了一条南起浮山(安徽嘉山北淮水边)北至巉石(浮石对岸)的长堰。在筑堰中兵民死亡无数。开始时,北魏颇以堰成而忧,任命任城王澄为大将军、大都督,率众十万准备来攻堰,被尚书右仆射李平阻止。他认为不需要发兵进攻,堰一定会自己倒塌的。果然,九月间,淮水暴涨,堰堤冲决,“其声如雷,闻三百里,缘淮城戍村落十余万口皆漂入海”(《资治通鉴》卷一四八)。以上两件事,都是在北魏爆发六镇人民大起义前的一个时期发生的。北魏分裂为东西魏后,双方连年交战,对南边的进攻趋向平缓;而梁朝也开始走向衰落,大规模对北朝的军事行动停止了。但是梁武帝总想寻找时机,对北朝进行攻击。公元547 年,东魏大将侯景为高欢之子高澄所逼,求降于梁。梁武帝欣然接纳,并以为北伐的时机来到了。 侯景,北魏怀朔镇人。北魏人民大起义时,他投奔于尔朱荣部下。后来尔朱荣被魏孝庄帝所杀,他又转投高欢,成为得力将领,受封为洑阳郡公,统兵十万,专制河南。他是在东魏政治舞台上,一个重要的角色。 侯景自恃功高,对高欢还能信服,而对他的儿子高澄,就不同了。他常跟人谈到看不起高澄的话。有人把这些话传到高澄耳里,高澄深为恼火。高欢一死,高澄立即假借高欢之命,招侯景入朝。侯景自知性命难保,遂以河南降西魏。后又派郎中丁和到建康,请以十三州降梁。梁武帝令群臣议论此事,许多人表示反对,认为侯景反复无常,不可置信。但梁武帝认为纳侯景“则塞北可清”,有助于梁收复失地,甚而对进一步北伐都是难得的机会。他任命侯景为大将军,封河南王,都督河南、北诸军事。 梁武帝接纳侯景是出于扩大梁疆域来考虑的。但他缺乏慎重地对待此事,未充分估计到侯景的实际状况,从而造成很严重的失误。 侯景降梁后,梁武帝在公元541 年冬,派侄儿萧渊明进攻鼓城,想与侯景互相呼应。萧渊明是一个根本不会打仗的人。据历史记载:“诸将与渊明议军事,渊明不能对,但云‘临时制宜’。”(《资治通鉴》卷一六○)结果梁军被东魏打得大败,萧渊明和几个重要将领胡贵孙、赵伯超都被东魏俘虏,梁死亡士卒数万人。 梁武帝本来对敌我力量估计不足,听到前方失败萧渊明被俘的战报,吓得不知所措,只得开始与东魏议和。 侯景在这次梁与东魏交战中,打得很顽强。在涡阳,他只有数千匹马,士卒四万人,而东魏大将慕容绍宗却有士卒十万人,“旗甲耀日,鸣鼓长驱而进”,声势十分浩大。侯景命士卒皆被短甲,执短刀,杀入东魏马阵中,专砍马足。东魏军阵线大乱,纷纷坠马。仪同三司刘丰生被打伤,显州刺史张遵业也被侯景俘虏了。侯景与慕容绍宗相持数月之久,粮食已尽。梁军溃败,不能来救。次年(542)春天,侯景被东魏击败,逃到梁的寿阳。这次战斗,梁的衰弱无能,给了侯景一个很大刺激。 梁武帝频繁地与东魏议和,要求释放萧渊明。东魏见他求和心切,提出以侯景换萧渊明的要求。梁武帝不考虑后果,竟满口答应,早上你们把萧渊明放回,晚上即把侯景的头送去。 侯景知道梁武帝将用他换回萧渊明时,便在寿阳起兵进攻建康,造成梁末一场空前动乱。史称这次动乱为侯景之乱。 侯景知道孤掌难鸣,便与被剥夺太子地位的萧正德暗中勾结,约于事成之后,立萧正德为帝。萧正德对梁武帝一直心怀不满,阴养死士,储米积货,早有图谋。侯景之议,正合他的心意。 公元548 年十月,侯景攻下谯州(今安徽滁县),梁武帝命萧正德防守长江。萧正德遣大船数十艘,诈称截获,暗中接济侯景渡江。侯景渡江时,只有兵八千人,马数百匹。但建康因数十年未见兵甲,一片惊慌。梁武帝命太子萧纲筹划防务,萧纲把防守宣阳门的任务交给萧正德。萧正德率众于张建桥迎接侯景入宜阳门。十一月,萧正德自称帝,以侯景为丞相。侯景军攻台城(宫城),将台城重重包围。尚书令羊侃率众拼死抵抗。侯景久攻不下,军心涣散。侯景令士兵大肆抢掠民间财物和粮食,胁迫数万民众充当士兵,还招募了大批奴隶为士兵。公元549 年,侯景攻入台城,将梁武帝禁闭在台城内的文德殿。梁武帝忧愤交加,膳食断绝,被饿死在文德殿。终年八十六岁。 侯景在攻入建康城后,告诉诸将,要杀个干净,好让天下人知道他的威名。建康自东晋以来,本是历朝胜地,商业和手工业发达,经济繁荣,城南北各四十里,达二十八万多户。至侯景之乱,金银宝饰财物被抢劫一空,宫阙图书文物多被烧毁。又因为交通阻隔,粮食运不进去,米价高至七、八万钱一升。那些士大夫们,个个饿得鸠形鹄面,穿着罗绮,抱着金玉,伏在床边等死。颜之推曾这样描述,“梁世士大夫..及侯景之乱,肤肥骨柔,不能行步,体羸气弱,不耐寒暑,坐死仓卒者,往往而然”(《颜氏家训·涉务篇》)。南朝士大夫受到了一次毁灭性的打击。全城饿死者超过半数。曾经多年繁荣鼎盛的建康,经过这次战乱,几乎荡然无存了。 侯景进攻建康时,梁朝王室荆州刺史湘东王绎,河东王誉,岳阳王■等,发兵讨侯景。梁武帝其他子侄,也表示要前来声援。但他们各拥强兵,相持不战,各自打着自己的小算盘,都觊觎着皇帝的宝座,并不真心想救朝廷。公元549 年,侯景与萧正德发生矛盾。萧正德密召郡阳王范,要他带兵讨侯景。侯景获得消息,杀萧正德,立太子萧纲为帝,是为梁简文帝。公元551 年,侯景又废杀简文帝,立豫章王萧楝为帝。不到三个月,又废萧楝,将他锁在密室里面。这次索性自己当起皇帝来,称汉皇帝。 公元549 年,侯景军攻破建康以后,一路向三吴地区进军。梁吴郡、吴兴各有精兵数千,会稽郡有精兵数万,都不敢抵抗。三吴最称富庶,是建康经济的主要来源。侯景军据有三吴,烧杀掳掠,无恶不作,并掳掠人口,贩卖到北方去当奴隶,致使当地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经济凋蔽。 公元550 年,侯景另一路军破广陵,将被俘的八千人半埋入地,纵兵驰马射杀之。广陵几乎成了一座空城。 公元550 年,侯景军一路沿长江西进。551 年破江州、郢州(湖北汉口),逼近江陵。萧绎向西魏求援,割汉中给西魏。侯景军被萧绎击败,萧绎夺回江州和邱州。公元551 年,萧绎派大将王僧辩率军东下。陈霸先率精兵三万人助王僧辩。王僧辩军从寻阳出发,舳舻数百里。陈霸先从南江(赣水)出溢口,与王僧辩会师于白茅湾(今江西九江北)。 王僧辩军抵芜湖,侯景守将张黑慌忙弃城逃走。侯景闻讯,甚恐,下诏要免萧绎、王僧辩之罪。 侯景部将侯子鉴据守姑孰南州。侯景派兵前往支援,他嘱咐侯子鉴:“西人(萧绎兵从西边来)善水战,勿与争锋..汝但结营岸上,引船入浦以待之。”侯子鉴乃舍舟上岸,闭营不出。王僧辩在芜湖停留近半月,也不出战。侯子鉴很得意,派人告诉侯景,“西师畏吾之强,势将遁矣,不击,且失之。”侯景命侯子鉴准备出击。 王僧辩到了姑孰。侯子鉴率步骑万余人渡南州,在岸上挑战,一面以船载战士在水面进攻。王僧辩命小船全部退走,只留大船停泊于两岸。侯子鉴以为王军要逃跑,争相出击。王僧辩令大船断其归路,击鼓大呼,与侯军战于江中心。侯军大败,士卒赴水死者数千人。侯子鉴仅以身免,只好收集散卒逃回建康。王军乘胜攻占了历阳。这次水战,侯景军受创惨重。侯景听到侯子鉴失败的消息,“大惧,涕下覆面,引衾而卧,良久而起,叹曰:‘误杀乃公’。”(《资治通鉴》卷一六四)。 姑孰成后,王僧辩军向前推进到了张公州,乘着涨潮,进入秦淮河,兵临建康城下。侯景忙令将巨石载入船中,沉入水下,挡住秦淮河入口,然后缘淮作工事,“自石头至于朱雀街,十余里中,楼堞相接”。王僧辩进军到招提寺北(招提寺在石头城北)。侯景率众万余人、铁骑八百余,列阵于西州。陈霸先见侯景兵多,便令诸将分处置兵,又派弓弩手二千横截其后。侯景兵交战不利,向后退时,王僧辩又率大军从旁杀出。侯景大败,逃回建康城。他自知大势已去,使用皮口袋装着两个儿子,挂在马鞍旁,与百余骑向东逃窜。王僧辩令部将率精甲五千骑追侯景。公元552 年四月,王僧辩军在松江(吴淞江以南)追上侯景。此时侯景仍有船二百艘,众数千人。侯景将两个儿子推入水中,与心腹数十人乘一船企图逃入东海,被部将羊鲲所杀。至此,历时近四年之久的侯景之乱才告结束。 微弱的后梁侯景死后,梁朝王室子弟之间争夺帝位的内战并未因之而平息,反而愈演愈烈,百姓的灾难也更为深重。 公元552 年,王僧辩攻克建康后,十一月,萧绎自恃灭侯景有功,在江陵称帝,是为梁元帝。益州刺史武陵王纪,也不甘示弱,在蜀称帝。但由于他势力最小,次年,就被梁元帝萧绎灭掉。益州之地也被西魏宇文泰趁机夺走。萧绎的命运也不佳。公元550 年时,他曾与岳阳王萧■打了一仗。萧■被打败,求救于西魏,宁愿作其附庸。公元554 年十一月,萧■引西魏兵攻江陵。555 年,攻破江陵。梁元帝把所聚古今图书十四万卷全部烧毁,然后向西魏军投降,后受尽萧■的侮辱而死。西魏封萧■为梁主,以江陵附近约三百里土地作为梁国封地。公元556 年,萧■在江陵称帝,即后梁。后梁辖地只有江陵一州,受西魏和后来的周、隋节制,不是一个独立的政权,到公元587 年,为隋文帝所灭。共历三帝,三十三年。这是后话。 萧绎死后,公元555 年二月,王僧辩、陈霸先将其儿子萧方智迎至建康。但恰好此时,北伐中被俘的萧渊明被北齐送还。王僧辩又改立萧渊明为帝,贬萧方智为太子,自己当大司马,左右朝政。陈霸先在破侯景中,与王僧辩有同等功劳,也想左右政局。他对王僧辩擅作主张不满,遂于同年九月,从京口举兵攻建康,杀王僧辩,迫萧渊明退位,改立萧方智,是为梁敬帝。两年后,陈霸先自立为帝,废梁敬帝为江阴王,建立了陈朝。 梁朝共历四代,五十五年而亡。 侯景之乱中,东西魏、北齐趁机吞并了梁的一些领地,梁的某些将领,也纷纷投降北朝,是以梁“州郡大半入魏”。南朝的疆域大大缩小,只有江陵以下的江南,长江以北的土地大都丧失。直到陈朝统治时,一直都是划江而守。 梁是南朝时间最长的朝代:相对地说,也是南朝比较拥有实力的朝代。 此后的陈朝,无论地域和实力,都大不如梁,北强南弱的形势也更为显著。第四节北齐北周间国力的升降和突厥的兴起东魏、北齐的民族矛盾和错误的民族政策高欢创建的东魏,起初在军事、经济、地域范围上,都远远超过宇文泰的西魏。自公元534 年,不堪忍受屈辱地位的孝武帝西入关中,高欢事实上失去了“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优势。这次政治上的失算使他面临两大敌人,一是南朝,一是西魏。尽管他们之中,有强有弱,但都是堪与之匹敌的独立政权。高欢要想在对峙中保持自己的地位,甚至成为全中国唯一主宰,就必须强化东魏的统治。但因其民族政策上的错误和政治上的腐败,使原来居于优势的国力转为弱势。 高欢集团是依靠六镇鲜卑贵族,尤其是以怀朔镇鲜卑贵族的支持起家的。因而他认定自己的政权,应该是鲜卑人的政权,这个政权应该最大限度地保证鲜卑贵族的利益。但与此同时,他也争取汉族的门阀世族参与政权,作为政权的第二种支持力量。为此,他自称是渤海汉族高氏的子孙,又把女儿嫁给华阴门阀世族杨愔,想以此提高自己在汉人中的威信。他所引用并授与要职的官吏,如高敖曹、高乾等人,都是汉族门阀世族中人物。他还企图调和当时相当尖锐、紧张的鲜卑与汉人的关系,下令军中“不得欺汉儿”。他告诫鲜卑人,要懂得怎样使用汉人,说:“汉民是汝奴,夫为汝耕,妇为汝织,输汝粟帛,令汝温饱,汝何为凌之?”对饱受鲜卑贵族欺负的汉人,他又换了一副腔调,说:“鲜卑是汝作客,得汝一斛粟,一匹绢,为汝击贼,令汝安宁,汝何为疾之?”(《资治通鉴》卷一五七)高欢的这些方法,并不能促进民族关系的融洽,解决当时颇为尖锐的民族矛盾。 高欢的儿子高澄,在政治上有不同于高欢的看法。公元538 年,高澄任吏部尚书后,进行过革新,废除了以论资排辈为晋升标准的年劳之制,这是一种“不问士之贤愚,专以停解月日为断,”(《资治通鉴》卷一四九)为庸才大开仕途之门的制度。高澄废除了这一制度,开始选拔贤能,注重官吏的才学。“凡才名之士虽未荐擢,皆引致门下,与之游宴、议论、赋诗,士大夫以是称之。”(《资治通鉴》卷一五八)高澄这样做的目的,显然是想依靠汉族势力,为高氏集团代魏作准备。高澄也知道这样会引起鲜卑亲信的不满,但他决意坚持下去。有一次,他故意在满室鲜卑勋贵的注视下,给汉人崔暹让位作揖,以示敬重,借以抬高汉人世族的政治地位。他把崔暹和崔季舒视为心腹,委以重任。这就更加引起一些鲜卑贵族的不满。高澄一死,崔季舒和崔暹就被强加罪名,鞭打受辱,发配边鄙之地。 公元550 年,高洋称帝,正式取代东魏静帝元善见,建立了北齐。但这时,鲜卑贵族与汉世族之间的矛盾,还是没有缓和。 高洋时,一批汉族官吏,像杨愔(高欢之婿)、郑子默、燕子献等在朝廷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虽然不能说高洋对他们不器重,但高洋认为自己的政权是鲜卑人的政权,应该最大限度地保证这部分人的根本利益。尽管他也引用汉人,但是有所提防。汉世族杜弼为人直率,当着高洋的面部敢鄙视鲜卑人,说他们只会骑马坐车。高洋心里就很不痛快,认为这是冲着他来的,终于把杜弼杀了。他立汉人李夫人为后,李夫人是汉世族大地主赵郡李氏之女。立她为后,不能说仅仅是出于宠爱而没有政治上的用意。他立李夫人所生的高殷为太子,后又嫌高殷软弱,有汉家气质,没有鲜卑人横刀立马的英雄气概。高洋要高殷杀人,高殷害怕,连砍几刀,还没有割下头来。高洋气得打颤,认为此儿无用,不堪为帝。但他临死前,还是命尚书令杨愔、侍中燕子献等汉族官吏辅佐高殷继位。 高殷继位,意味着具有汉家血统的人统治北齐,这使北齐鲜卑勋贵大为震动,他们不愿意让这样的事情发生。高洋弟弟高演、高湛联合朝廷鲜卑权势人物,发动宫廷政变,杀了杨愔等人,废了高殷,高演当了皇帝。这是争夺皇位的斗争,但同时也是汉与鲜卑的矛盾。这一点,高欢妻子娄氏就说得很明白,她是坚决反对高殷为帝的,理由是:“岂可使我母子,受汉老妪(指李夫人)斟酌!”(《北齐书·杨愔传》) 北齐统治的晚期,汉世族在朝中地位更加低下。鲜卑贵族韩凤常常当面骂汉人“狗奴,大不可奈,唯须杀却。”(《北齐书·韩凤传》)高欢时,有人说治河役夫多溺死,要想法解决。鲜卑勋贵刘贵听了说:“一钱汉(汉人的生命只值一文钱),随他死。”汉世族高敖曹听了十分愤怒,拔刀要杀刘贵。高欢只好劝阻,还没有斥责高敖曹。而此时韩凤辱骂汉人,却再也没有人出来表示愤怒了。 东魏、北齐汉世族与鲜卑贵族的矛盾,以及统治者一直奉行的民族歧视政策,就使东魏、北齐政治上蒙上了阴影,不能像西魏、北周那样争取各方面对自己政权的支持。 东魏、北齐政治的腐败东魏、北齐的统治者也不敢打击豪强势力(包括鲜卑和汉族豪强),适当地限制他们的经济扩张,而是采取听之任之,甚至鼓励纵容的态度。 东魏时,官吏贪污,盘剥人民的情况就很严重。豪强纷纷庇荫人口,与政府争夺劳动力,政府利益受到很大损失。所谓:“是时法网宽弛,百姓多离旧居,阙于徭赋。”(《隋书·食货志》)高欢对此不敢进行制裁。汉世族杜弼不知其中缘故,一个劲地劝高欢采取措施。高欢对他说,“天下浊乱,习俗已久。今督将家属多在关西,黑獭(宇文泰)常相招诱,人情去留未定。江东复有一吴儿老翁萧衍者,专事衣冠礼乐,中原士大夫望之,以为正朔所在。我着急作法网,不相烧借,恐督将尽投黑獭,士子悉奔萧衍,则人物流散,何以为国?”(《北齐书·杜弼传》)高欢的顾虑有其客观的原因,但他对这些人的纵容,不但不会使东魏、北齐强盛起来,反而会腐蚀吞没这个政权。对这一点,高欢没有认识到。 北齐后主高纬统治时,北齐政治腐败昏暗到了极点。后主比起高欢、高澄这些前辈来说,无论智力、才能和个人品质都差多了。 齐后主生长深宫,没有统治经验。他宠信乳母陆令萱,陆令萱收养和士开、高阿那肱为养子,与他们结为一伙,权倾朝廷。他们“卖官鬻狱,聚敛无厌,每一赐与,动倾府藏..杀生予夺,唯意所欲。”(《资治通鉴》卷一七二),起初,陆令萱曾推荐汉世族祖珽执政于朝廷。祖珽执政后,政治情况有所好转,史称祖珽“颇收举才望,内外称美,珽复欲增损政务,沙汰人物,官号服章,并依故事;又欲黜诸阉竖及群小辈,为致治之方。”(《资治通鉴》卷一七一)但不久就因触犯鲜卑勋贵的利益而被陷害。北齐后主时昙花一现的振兴气象很快化为乌有。直到北齐灭亡,这种腐败政治才算结束。北齐河清三年(564),虽然宣布实行新的均田和赋役制度,但北齐朝廷对大土地兼并已束手无策。从《关东风俗传》的描绘可以看得很明显。“其时强弱相凌,恃势侵夺,富有连畛亘陌,贫无立锥之地”,“肥饶之处,悉是豪家”,“编户之民,不得一垄”。又说,“露田虽复不听买卖,买卖亦无重责。贫户因王课不济,率多货卖田业,至春困急,轻致藏走。”“河渚山泽,有司耕垦,肥饶之处,悉是豪势,或借或请。编户之人,不得一垄。”(《通典·食货志·田志》)由此可见,北齐的均田制几乎已名存实亡。这种状况的出现,无疑加速了农民的破产,以致流离失所。这当然是北齐政府所不愿意的,但又是他们无法解决的矛盾。人民只好用起义的形式来争取生存的权利。从东魏初到北齐末,农民起义爆发的次数是较多的,地区也较广,规模虽然没有达到全国范围,但也常常众至万人。农民起义对北齐的灭亡起了催化剂的作用。 东魏、北齐本来国力在当时鼎立三方中,并不居于劣势。从地域上看,它所占据的地区,经过北魏长期经营,经济基础是比较厚实的。当时中原最富庶的农业地区大都在北齐境内,而且还兼有鱼盐之利。仅沧州一地,就有煮盐地一千四百八十四处(见《魏书·食货志》)。它的手工业、制造业,如冶铁、制瓷也很发达。但北齐政府统治下的贪污公行,苛重的赋税,很快摧毁了他的经济实力。东魏、北齐的军事力量是高欢起家的资本,但在后期也已腐败衰弱,失去了在军事上的优势。北齐的灭亡是不可避免的了。 西魏、北周转弱为强宇文泰操纵下的西魏,本是当时南北鼎立的三方中所辖之地最小、势力也最弱的一个政权。然而,它最终却由弱变强,灭了北齐。 在宇文泰控制西魏的初期,民穷兵弱,处境十分艰难。魏孝武帝西奔,随从不过左右微臣。北魏朝廷得力之臣多为高欢所用。为了建立巩因的统治集团,宇文泰不得不面对现实,一方面竭力争取关西世族的支持,另方面则缓和阶级矛盾,争取国内形势的好转,走向繁荣和稳定。宇文泰苦心经营,实行了一系列政治、军事、经济上的措施。经过两代人的努力,这才在夫西立足,并且越来越强大,到北周武帝时,北方的局势就为之一变了。 在西魏初期宇文泰急欲革易内政的时候,一些有识之士纷纷献策。其中有苏绰提出来的六条措施:”一曰清心;二曰敦教化;三曰尽地利;四曰捆贤良;五曰恤狱讼;六曰均赋役。”这六条,宇文泰都“甚重之,常置诸坐右,又令百官习诵之”(《资治通鉴》卷一五八)。不会背诵六条的地方官,甚至有丢官的危险。 宇文泰在魏孝文帝之后,再次规定了均田制和赋役制度。为了保证均田制和赋役制的推行,西魏以及后来的北周朝廷是作了一些努力的。北周法律规定:“正长隐五户及了以上,及地顷以上,皆死。”(《隋书·刑法志》)西魏对农业的恢复发展一直较为重视,他们认识到:“人生天地之间,以衣食为命。食不足则饥,衣不足则寒。饥寒切体,而欲使兴行礼让者,此犹逆坂走丸,势不可得也,”(《周书·苏绰传》)因此,宇文泰令官吏励行劝农,对那些能执行命令、奉公清廉的官吏大行奖赏。河北太守裴侠,“清慎奉公,为天下最”,宇文泰给他厚赏,并让他进朝谒见时另立一旁,以示尊贵,朝野为之叹服,称之为“独立君”。而对那些贪官污吏则严惩不殆,宇文泰内兄王超世贪污,就被他处以死刑。朝廷着力劝农及吏治的整顿,对均田制和赋役制的推行是有促进作用的。 但是尽管如此,均田的实际效果远远达不到规定的数量。根据新发现的敦煌石室资料中《郑延天富等户户籍计帐残卷》(斯坦因汉文书第613 号)记载,残卷所涉及的三十三户中,只有六户授田达到规定数字;而其余各户授田数量则远远达不到规定标准。这一文件,经中国学者考订为西魏大统十三年(547)的户籍或计帐。它的出土,说明了两点:其一,证实西魏确实行过均田制。其二,证实西魏时期均田制下农民实际授受的土地,还达不到规定数目。然而从残卷中却可见尽管均田户授田不足,但他们是要依照足额授田数目交纳田租、户调的。而且每年还要服二个月的力役。由此可见,农民的负担还是比较沉重的。但由于西魏朝廷尚能大体上做到“不舍豪强而征贫弱,不纵奸巧而困愚拙”,在赋役上力求均平,规定从守令到正长,都要斟酌得当,以免激化阶级矛盾。所以关陇地区土地兼并要比北齐统治区域速度慢些,程度也小些,均田农民多多少少还能分到一些土地,从事生产。所以西魏北周局势能够平稳下来,使实力逐渐超过北齐。 宇文泰在西魏的改革宇文泰在军事方面,进行了重大的改革,创立了府兵制。府兵制具体的建置年代,说法不一。有认为建于大统三年(537),也有说建于大统八年或大统十六年(542—550),它在中国历史上先后维系了二百多年,直到唐中叶玄宗天宝年间才趋于破坏。这可见府兵制的创立,意义是深远重大的。初创时的府兵制,是仿效鲜卑拓跋早期部落制的一种兵制。早期部落制时期,拓跋氏部落联盟的每一个成年人都是战斗员,一部落的成年人都统一在部落酋长的帅领下。宇文泰初创建时的府兵制,就是摹仿这种制度的。它以八拄国统领全部军队,一个柱国就相当于一个部落酋长,“所统军人亦改从其姓”(《周书·文帝纪下》)。改从其姓,就是人为的使他们成为一个部落,一个血统。 早期的府兵与农民是分离的。府兵是一个特殊的集团,不属于郡县管辖,即所谓“自相督率,不编户贯”,“十五日上,则门栏陛戟,警昼巡夜。十五日下,则教旗习战,无他赋役。每兵唯办弓刀一具,月简阅之。甲槊戈弩,并资官给。”(《北史》卷六十)。 早期府兵制的优点在于:一、一个军事单位有如一个部落,他们的关系有如同姓兄弟,内部团结好、组织好,因之战斗力是强的。所谓“抚养训导,有如子弟,故能以寡克众”(《玉海》卷一三八引《邺侯家传》)。二、士兵的身分、社会地位提高了部落成员都是自由人。南北朝时期,兵的身分地位是普遍降落了,无论被称作士家、兵家、兵户、营户、府户等等,他们的身分都是依附民。拓跋氏留在北边六镇的士兵身分,就明显地经过这种变化。北魏末的魏兰根曾说:“缘边诸镇,控摄长远。昔时初置,地广人稀。或征中原强宗子弟,或国之肺腑,寄以爪牙。中年以来,有司乖实,号曰府户,役同厮养。官婚班齿,致失清流。而本宗旧类,各各荣显。顾瞻彼此,理当愤怨。”因此他建议:“宜改镇立州,分置郡县。凡是府户,悉免为民,入仕次序,一准其旧。”(《魏书·魏兰根传》)役同厮养和悉免为民,说明他们身分的低下。他们心中不满,终于爆发了六镇起义。府兵制摹仿部落制,使军中上下成为同姓一家,“抚养训导,有如子弟”,兵士身分地位大大提高,从厮养成为子弟。三、府兵的生活待遇提高了,他们当兵以外“无他赋役”;训练有素了,“十五日下,则教旗习战”。 西魏的府兵,最初可能以鲜卑人为主,但西魏鲜卑人不多,六镇起义后的鲜卑人大多留在东魏。 宇文泰起家靠的是以武川镇兵户为骨干组成的军事集团。起初,它的人数不过数千人,后来逐渐有所发展。孝武帝入关前,宇文泰又创立了十二军,“简诸将以将之”,赵贵、李弼、独孤信等人就是各军将领。这时,十二军仍带有浓厚的部落兵制的色彩。大统九年(543),西魏军已有十万人左右。但邙山一战,西魏军伤亡近六万人。经此惨败,加上关陇地区鲜卑人兵源本来就有限,宇文泰不得不开始用汉人充兵,于是“广募关陇豪右,以增军旅。”(《周书·文帝纪下》)至此,汉、鲜卑共同组成军事力量,以备防守征讨之事。府兵制的这一演变,使鲜卑骑兵和汉人乡兵结合在一起,也使鲜卑将领和汉族大姓结合在一起。旧六镇军人入关者和当地强宗大族结合组成关陇统治集团。汉人的加入,扩大了府兵制的兵源,改变了府兵主要是鲜卑兵的成分。 府兵制也由原来脱离农业生产的兵农分离制,逐渐走向兵农合一化。但兵农结合的最后完成,是隋唐时才实现的。西魏北周时,只有一点萌芽。由于豪族所领乡兵,实际上也就是农民,他们与早期部落军事组织不同,往往与农业生产结合较密切,但这时的府兵制还没有与均田制结合起来,兵民还是分别治理的。 府兵制的创立,是西魏北周历史上一个转折点,它对增强西魏北周军队的战斗能力,对强化朝廷权力,起了不可忽略的重要作用。如前所述,由于一个军事单位有如一个部落,使兵士之间如同兄弟相处,利于团结,战斗力也就因此而增强。西魏北周的军事力量日益强大起来,逐渐超过东魏。 在政治上,宇文泰也进行了一些改革。他深知,要在关西立足,与东魏、南梁争一日之长,就必须培植起自己的支持力量,而且这个力量必须包括汉族。但汉族与鲜卑贵族之间存在一定的民族界限。宇文泰不愿像孝文帝那样,全盘接受汉族文化的影响,积极汉化,他把魏末六镇起义看作是鲜卑人对汉化的反抗。但是他也看到,不汉化也是没有出路的。他采取的办法是:军事,鲜卑化;政治,汉化。公元554 年,宇文泰宣布孝文帝时改姓元的鲜卑人一律改姓拓跋,然后又将汉人改姓鲜卑姓。如赵贵赐姓乙弗氏,苏绰弟苏桩赐姓贺兰氏,杨忠赐姓普六茹氏。府兵制中的汉族士兵,也一并跟其汉将改姓。宇文泰想用这种表面上的鲜卑化来平衡西魏政权日益汉化的现实。 宇文泰不仅在军事上依靠汉人,而且在政治上也积极吸引他们参与政权。府兵高级将领中,汉人占了四分之一。帮助他处理政事的主要文官如苏绰等也是汉人。宇文泰确信汉人制度有值得仿效之处。他令苏绰、卢辩依周礼改定官制。当然,周礼已年代久远。但正因年代久远,他才可以在周礼的旗号下作适合于自己意愿的变动。他所行官制,有许多已是秦汉制度。他打起周礼的旗号,也还有深一层的意义,这样就是想因此而使自己的政权带有几分古老华夏文化的色彩。改革后的官制,加强了朝廷集权,这对朝廷权力的上升是有好处的。在选拔官吏上,西魏“惩魏齐之失,罢门资之制”,因之“其所察举,颇加精慎”(《通典》卷十四《选举典》)。这种唯才是举的方针,对于西魏整个官制的更新,无疑是重要的环节。这比起北齐的佞幸卖官要好得多。由于选官制度的严格,西魏吏治是较为清明的。 励精图治的宇文泰很想给邻近的齐国一点颜色看看。北齐当时虽然弱点已经暴露,但仍处于强盛时期。几次讨伐,西魏都无功而还。而南方的梁朝这时却陷入内乱之中。宇文泰认准时机,对衰败中的梁朝发动了一系列军事行动,比北齐占到了更多的土地。 公元550 年,乘梁朝内乱,宇文泰派大将杨忠包围了梁的安陆,安陆附近诸城的梁守将,也纷纷投降西魏。从此,“汉东之地尽入于魏”(《资治通鉴》卷一六三)。同年二月,杨忠乘胜到达石城,准备进攻江陵。湘东王萧绎连忙派使臣同杨忠谈判,缔结了出卖国土,称臣于西魏的盟约,规定“魏以石城为封,梁以安陆为界,诸同附庸,并送质子”。萧绎之所以如此慷慨,是想借用西魏力量,灭掉与他争夺皇位的哥哥萧纶。西魏乐得从中渔利。不久,西魏果然如约杀了萧纶。到了公元553 年,萧绎已经称帝(梁元帝)。这时,他的八弟萧纪也已在蜀称帝,率水军东下,以讨侯景为名,实际上是冲着萧绎而来。萧绎再次求救于西魏。宇文泰高兴地对群臣说:“取蜀制梁,在兹一举。”(《资治通鉴》卷一六五)他采纳了大将军尉迟迥的建议,派他率甲士一万二千人,马万匹,从散关兼行袭蜀,西魏轻易地于当年就拿下了蜀。至此,宇文泰的胃口更大了。公元554 年十一月,西魏军攻破江陵,引狼入室的萧绎被杀。西魏获得梁朝数万人口,驱入长安,分赏三军作奴婢。对梁朝的侵犯,使宇文泰在军事上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他的统治地位更加巩固了。 公元556 年,宇文泰病死,时年五十二岁。《周书·文帝纪》说他“知人善任使,从谏如流,崇尚儒术,明达政事..能驾驭英豪..性好朴素,不尚虚饰”。虽有过誉之嫌,但基本上勾画出了他的政治品质。宇文泰对西魏和以后北周的强大有突出贡献,他制定的缓和阶级矛盾的均田、赋役制和强化中央政权,提高军队战斗力的府兵制,以及注意平衡调节汉和鲜卑两族矛盾的政策都是值得肯定的。这些政策的实行,为北周武帝时期的强盛打下了坚实基础。 周武帝和北周的强大宇文泰死后,诸子年幼,不能担当大任,政权落在他的侄子宇文护手中。宇文护见宇文氏家族势力已经强大到可以代魏的地步,就迫使西魏恭帝拓跋廓封宇文泰之子宇文觉为周公。公元557 年,宇文觉登天子位,废西魏,建立了周朝,史称北周。 同年,宇文护先杀宇文泰的旧臣赵贵、独孤信以及对他独揽北周大权表示不满的人。宇文觉对宇文护专权也越来越反感,便与一些大臣亲信密谋,想除掉宇文护。宇文护察觉后,先发制人,杀宇文觉,另立宇文泰长子宇文毓为天王。公元559 年,宇文毓改称皇帝,是为北周明帝。公元560 年,宇文护又杀了周明帝,改立宇文泰另一个儿子宇文邕为帝,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北周武帝。 周武帝不同于被杀的两个兄弟,他是一个有雄才大略的杰出人物。宇文泰对他一直很器重,曾对人说,“成吾志者,必此儿也。”(《周书·武帝纪上》)周武帝即位之初,不露声色,表面上听凭宇文护摆布,而暗中却积极积蓄实力,终于在公元572 年,杀宇文护,夺回政权。他在他父亲励精图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实行了多方面的改革。首先值得提出的是释放奴婢。西魏、北周还保留着浓厚的奴隶制残余。宇文泰灭南朝萧绎时,将江陵男女数万口没为奴婢。周武帝即位后,于公元565 年下诏:“江陵人年六十五以上为官奴婢者,已令放免。其公私奴婢,有年至七十以外者,所在官司赎为庶人。”公元572 年再次下诏,“江陵所获俘虏充官口者,悉免为民”(《周书·武帝纪上》)。公元577 年灭齐后,即下诏:“自伪武平三年(572)以来,河南诸州之民为齐破掠为奴婢者,不问官私,并宜放免。其住在淮南者,亦即听还;愿住淮北者,可随便安置。”(《周书·武帝纪下》)同年不久又下诏:“自永熙三年(534)七月以来去年十月以前,东土之民被抄略在化内为奴婢者,及平江陵之后良人没为奴婢者,并宜放免,所在附籍,一同民伍。若旧主人犹须共居,听留为部曲及客女。”通过这两个诏书,北齐公元572 年以来抄略的奴隶、北周自公元534 年平江陵自由民被没作的奴隶和北周在576 年十月以前抄略北齐民没为奴隶的,都放免了。只有公元576年十月和齐作战新被俘掠的奴隶未被放免。周武帝这一举动,对于一个鲜卑皇帝来说,是颇为不易的。以战俘为奴是鲜卑长期沿袭的旧例。周武帝释放奴婢,是对祖宗以来旧习惯的改变。这一改变,把公私奴隶解放为良人,加强了皇帝的集权力量,削弱了豪强私家势力。同时,也推动了鲜卑族奴隶制残余向封建化的转变。 周武帝的第二项值得提到的措施,是他开展的灭佛运动。佛教在南北朝时期,达到全盛阶段。大量人口遁入佛门,朝廷失去劳动人手和士兵来源。因此,周武帝决心灭佛,“求兵于僧众之间,取地于塔庙之下”(《广弘明集》卷二十四,周释昙积《谏周太祖沙汰僧表》,“太祖”当作“高祖”)。周武帝灭佛是经过长期的准备的。他先允许佛教徒申述教义,让佛、道二教自由争辩。公元574 年,他召集百官,宣布儒、佛、道三教,以儒为先,道次之,佛教最末。后来才正式下诏灭除佛教,“断佛道二教,经像悉毁,罢沙门、道士,并令还民”(《周书·武帝纪上》),将寺院财产分给臣下,寺观塔庙赐给王公。灭齐后,周武帝又下令禁齐境内佛教,“现成寺庙,出四十千,并赐王公,充为第宅。五众释门,减三百万,皆复军民,还归编户。融括佛像,焚烧经教,三宝福财,簿录入官,登即赏赐,分散荡尽”(《广弘明集》卷十《叙释慧远抗周武帝废教事》)。至此,北方佛教几乎湮灭无存。 灭佛的结果,可用周武帝自己的话来概括:“自废以来,民役稍稀,租调年增,兵师日盛,东平齐国,西伐妖戎,国安民乐,岂非有益?”(《广弘明集》卷十《叙任道林辩周武帝除佛法诏》) 周武帝对世族和豪族的打击,也很果断。世族大家占有大量的土地和人口,是南北朝时期普遍的现象,也是使历朝统治者大伤脑筋的一个严重问题。统治者和他们在争夺土地和劳动力上有矛盾,所以历代统治者也不断地想打击他们。但打击的程度往往有限,总是缩手缩脚。周武帝规定得很严厉,凡“正长隐五户及十丁以上,隐地三顷以上者,至死”(《周书·武帝纪上》)。这一法令可以说是从北魏孝文帝创置三长以来,对大地主荫护土地人口最严厉的一次法令。 周武帝是主张集权的。他在一次与他的弟弟齐王宪的侍读斐文举的谈话中阐述了他对强化君权、打击地方割据势力的看法。他说,“近代以来,又有一弊,暂经隶属,便即礼若君臣,此乃乱世之权宜,非经国之治术。诗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一人者,止据天子尔。虽陪侍齐公,不得即同君主。”(《周书·齐王宪传》)他认为东汉末以来的封建依附关系和人口的分割极大地削弱了王权,是造成社会长期混乱不治的原因。他主张积极强化君权。而君权的强大,对于全国统一局面的出现是一个重要的先决条件。在宇文泰改革府兵制的基础上,周武帝实行了加强军队和君主的关系的措施。建德二年(573)“改军士为侍官,募百姓充之,除其县籍。是后,夏人半为兵矣”(《隋书·食货志》)。侍官,天子之近臣。改军士为侍官,用以加强军士和皇帝的亲近关系,用以改变过去府兵专属于某一军队统帅的传统,使其直接隶属于君主。这样一来,军队分权的倾向有所改变,皇帝对全国军事劲旅的掌握更为紧密。 周武帝一生戎马倥偬,能与兵士同甘共苦。他“锐情教习,至于校兵阅武,步行山谷,履步勤苦,皆人所不堪。..每宴会将士,必自执杯劝酒或手付赐物。至于征战之处,躬在行阵,”故“能得士卒死力”(《周书·武帝纪下》)。 在宇文泰、周武帝两代人的治理下,北周阶级矛盾较为缓和,朝廷统治较为巩固,国力也日益强大。在这些前提下,具有雄才大略的周武帝开始把目光转向邻国,转向整个鼎峙中的南北双方,欲以完成他梦寐以求的统一大业。 此时,南方已从梁末大乱中复苏。陈朝尽管辖地最小,但国内形势还能维持小康局面。相反,与北周对峙的北齐却日益走下坡路,正处于“阖境嗷然,不胜其弊”的状态中。因此,周武帝决定与陈朝通好,取得陈的支持,首先灭齐。为麻痹北齐君臣,他听从柱国于翼的建议,暗中蓄锐养精,表面上仍制造假象与齐保持友好关系。 建德四年(575),北周武帝下诏大举伐齐。他亲率六万大军,直指河阴(今河南洛阳东北),其余几路进展也很顺利。但围攻中■城(河南孟律东)时,由于城防严密,二十多天都无法攻下。周武帝又转攻金塘,也没有攻下。九月,北齐援军赶到,正好周武帝患了重病,只好全军撤回。 第二年,北周武帝又准备伐齐。他对臣下说,我去年伐齐,因病不得克敌,但却看到了齐军的无能。况且,齐朝廷昏乱,老百姓朝不保夕,生活很苦,这是天给我灭齐的机会。要犹豫不决,就后悔莫及了。他下令,军中有不愿伐齐者,以军法裁处。十月,北周三路大军由周武帝率领,到达晋州,驻扎在汾曲。赵王招率步骑一万人攻打汾州诸城,柱国宇文盛守汾水关,内史王谊攻平阳城。不久,齐后主高纬从晋阳率军奔救晋州,但还未到达,周武帝先从汾曲赶到晋州城下督战,一举攻下了晋州城,俘虏齐军八千人。十一月,齐后主率军到达平阳(今山西霍县以南),将平阳紧紧包围,昼夜攻打,城墙被毁,仅存数仞。城中周军冲出,两军短兵相接,齐兵稍退。十二月,周武帝率八万人解平阳之围。以后,又经过几次激战,于公元577年,灭了北齐。 周武帝善于指挥,意志很顽强,在灭齐战斗中,几乎每次都亲临阵地指挥。周军纪律也严明。周武帝曾号令全军,进军时不得践踏庄稼,违者斩。这对于北周灭齐,是很重要的原因。 北周灭齐,结束了北方近半个世纪的分裂局面,北方又开始走向统一。 北方的统一,为以后隋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 灭齐后,北周国力达到了立国以来的鼎盛时期。从宇文泰苦心经营关西,到北周武帝灭齐,北周一直处于政治较为清明,君臣励精图治的形势下。周武帝死后,情况骤然发生了变化。 突厥的兴起正当东魏、北齐与西魏、北周对峙时,北方的突厥民族逐渐兴起并趋于强大,这是代替柔然族的新兴民族,对于当时东西对峙的北方两国都有影响,对于此后隋唐时期的历史也有影响。 突厥人原是隶属于柔然人的。五世纪末,柔然逐渐衰落。突厥人大概就在这时开始慢慢地摆脱柔然的束缚,用牲畜和手工业产品(主要是铁制品)与西域各国进行贸易,并开始“至塞上市增絮,愿通中国”。公元545 年,西魏宇文泰派酒泉胡安诺槃陁出使突厥,突厥对此很高兴,皆相庆曰:“今大国使至,我国将兴也。”(《周书·突厥传》,下同)公元546 年,突厥也开始派使者到中原向西魏赠送礼物。就在这期间,突厥打了一次大胜仗,俘虏了五万多落高车人。经过这次大捷,突厥开始走向强盛。突厥向柔然求婚,柔然主阿那璃很生气,说:“尔是我煅奴,何敢发是言也,”突厥主也大怒,杀了柔然的使者,正式与之绝交。突厥主转而向西魏宇文泰求婚。没想到,宇文泰倒同意了。公元551 年,西魏把长乐公主嫁给了突厥主土门。公元552 年,突厥主土门发兵袭击柔然,大败柔然于怀亡之北。“土门遂自号伊利可汗,犹古之单于也。号妻子为可贺敦,犹古之阏氏也。”土门死,他的儿子科罗继位,号称乙息记可汗。科罗死,他的弟弟俟斤即位,是为木杆可汗。从阿史那到科罗,突厥与中原的关系还是友好的,但到了木杆可汗统治时,情况就发生了变化。 木杆可汗是个很有雄心的人,他“勇而多知,务于征伐”。这时突厥国力也日趋强盛,为木杆可汗提供了施展宏图的物质基础。他率兵击邓叔子(柔然主),破之。叔子以其余烬奔西魏。他又西破嚈哒,东走契丹,北并契骨,威服塞外诸国。一系列成功的征伐,使突厥的领土大大扩展。“其他东自辽海以西,至西海,万里;南自沙漠以北,至北海,五六千里;皆属焉。”木杆可汗死后,其弟他钵可汗立。木杆可汗和他钵可汗都有“凌轹中夏之志”。 西魏与突厥通使,起初是有扶植突厥以治柔然想法的。柔然败亡后,西魏与突厥往来更为密切。西魏对突厥“岁给缯絮、锦綵十万段。对突厥在京师者,又待以优礼,衣锦食肉,常以千数”。北齐也争相结好于突厥,“惧其寇掠,亦倾府藏以给之”。他钵恃其强盛,非常傲慢。有一次,竟对他身边的人说:“但使我在南两个儿子(北齐、北周)孝顺,何优无物邪!”当时“周人东虑,恐齐好之深;齐氏西虞,惧周交厚”。突厥摸透了西魏、北齐的心理,趁机从中周旋。 突厥本来不尚佛教,北齐有一个叫惠琳的僧人,被突厥俘虏。惠琳向他钵宣传佛教教义,并告诉他说,齐国富强,就是因为有佛法。他钵大感兴趣,也在突厥统治的地方建起寺庙,并派使节到北齐,寻求《净名》、《涅槃》、《华严》等经和《十诵律》。他钵“躬自斋戒, 塔行道,恨不生内地”。建德二年(574),他钵开始与齐通好,派使献马。与北周的交往则越来越少了。 北齐被北周灭后,齐定州刺史范阳王高绍义投奔他钵。他钵便拥立高绍义为齐帝,声称要为齐报仇。 公元578 年四月,他钵率突厥军攻打幽州。北周柱国刘雄率兵拒战,兵败身死。北周武帝非常气愤,亲自率领北周主力,准备北伐,但不等出发,他就病死了。这一年冬天,他钵又包围了北周的酒泉,大掠而去。北周对它无可奈何。第二年,他钵又要求和亲。北周同意把赵王招的女儿千金公主嫁给他钵,同时提出要交回高绍义。他钵不同意。北周屡次派人前往交涉,他钵才同意送交高绍义。 隋文帝初年,突厥阿波可汗与沙钵略可汗不和。阿波渐强,电兹、铁勒、伊吾及西域诸国都接受他的号令,因而从突厥分裂出来,号西突厥。隋文帝派上大将军元契使于阿波,进行安抚。对沙钵略,隋文帝也答应给他军事上的援助,阻止阿波可汗对他的侵袭。隋开皇五年(585),沙钵略上表称:“天无二日,土无二玉。大隋皇帝,真皇帝也。岂敢阻兵恃险,偷窃名号?今感慕淳风,归心有道,屈膝稽颡,永为蕃附。”并派子库合真入朝。文帝赐诏书:“沙钵略,往虽与和,犹是二国。今作君臣,便成一体。” (《资治通鉴》卷一七六)第二年正月,隋颁历于突厥。按照传统,接受颁历等于接受正朔,意味着臣服的意思,突厥在制度上正式承认为隋的藩属。 突厥的社会习俗,“被发左袵,穹庐毡帐,随逐水草迁徙,以畜牧射猎为事,食肉饮酪,身衣裘褐”,是典型的游牧民族。突厥很崇尚武力,崇尚气力,“贱老贵壮”。 大约到木杆可汗时,突厥已有了“官”,“大官有叶护,次特勒,次俟利发,次吐毛发,及余小官,凡二十八等,皆世为之。”“官”实行的是世袭制,大约都是些大大小小的氏族贵族长。突厥社会中也有刑法。“反叛、杀人、及奸人之妇、盗马绊者,皆死;淫者,割势而腰斩之。奸人女者,重责财物,即以其女妻之。斗伤人者,随轻重输物,伤目者偿以女,无女则输妇财。折支体者输马;盗马及杂物者,各十余倍征之。”从这些刑法看,也体现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但突厥这时还“无文字,其征发兵马及诸税杂畜,刻木为数,并一金镞箭,蜡封印之以为信”。 以上所叙为突厥早期历史,史料皆见《北史·突厥传》。木杆可汗是六世纪中叶的人物。从史料中可以看到:到六世纪中叶,突厥族还没有显著发展起来的奴隶制,记载中所说的官,大约还只是些大小氏族贵族首长,他们已是世袭的。所谓刑法,也还只是些氏族部落的习惯。他们已经有了私有财产,习惯法也是保护私有财产的。从这些情况看来,六世纪中叶的突厥,大约还在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阶段,或正跨进阶级社会的门槛。 第五节隋代周,灭陈,统一南北北周的衰落和隋之代周公元578 年,一代英主北周武帝病故,儿子宇文赟继位,是为宣帝。北周武帝死时才三十六岁,正当年富力强,施展宏图之年。他的去世对于北周正在进行中的统一事业无疑是一个重大打击。 周宣帝与其父几乎毫无共同之处。他性好奢侈,胸无大志,却极有阴谋。周武帝死时,他毫无悲怆之状,反而抚摸着自己身上被父亲生前教训时留下的伤痕,气愤地说:“死晚矣!”(《资治通鉴》卷一七三) 周武帝生前,对太子的品质是极了解的。为此,他采取了一系列严厉措施,想促使之改邪归正。太子喜欢饮酒,常喝得酩酊大醉。周武帝规定不许把酒送进东宫,甚至把跟随他干坏事的太子宫尹郑译等人给撤了。但这一切努力都毫无效果,太子表面上“矫情修饰”,暗地里一如既往。为太子之事,周武帝伤透了脑筋,但是其他诸子不是太小,便是与太子一样不争气。他又不愿意让颇有才干的弟弟宇文宪继承皇位。对太子的昏淫、无能,以及北周未来的命运,连周武帝的心腹之臣也看得一清二楚。有一次,周武帝和群臣开宴会,内史中大夫王轨假借酒后失态,捋着周武帝的胡须说:“可爱的好老公,但恨后嗣弱耳。”(《周书·王轨传》) 周武帝最终还是把皇位传给了这个不肖之子,北周衰亡的悲剧也从此开始。 周武帝临终时,曾火速召回宇文孝伯,授以司卫上大夫,总宿卫兵之职。宣帝即位后不久,企图杀掉威望颇高的宇文宪,就请宇文孝伯助力,孝伯坚决拒绝,说:“先帝遗诏,不许滥诛骨肉。齐王,陛下之叔父,功高德茂,社稷重臣,陛下若无故害之,则臣为不忠之臣,陛下为不孝之子矣。”(《资治通鉴》卷一七三)从此,宣帝开始对孝伯不满,另与于智、郑译等人密谋,杀了宇文宪。第二年,又杀了王轨、宇文孝伯。一帮群小都留在宣帝身边,受到重用。宣帝整天纵情酒色,不问政事,群臣请事,都由宦官代奏。有一个叫杨文祐的宿卫下士讽刺说:“朝亦醉,暮亦醉,日日恒常醉,政事日无次(无秩序)。”(《隋书·刑法志》) 周宣帝害怕自己穷奢极欲,为天下所不容,就制定严刑峻法,用滥施淫威,慑服群下。一面密令左右暗中伺察群臣言行,稍有过失,就加诛杀,弄得人人自危。但是还是有直臣京兆郡丞乐运冒死进谏,数了皇帝八条过失:(一)事多独断,不令宰辅参政。(二)采女实宫,仪同以上诸女,不许擅嫁。(三)至尊入宫,数日不出,所有奏闻,统归阉人出纳。(四)下诏宽刑,未及半年,更严前制。(五)高祖斵雕为朴,崩未逾年,遽违遗训,妄穷奢丽。(六)劳役下民,供奉俳优角觗。(七)上书字误,辄令治罪,杜绝言路。(八)玄象垂诫,荧惑屡现,未能咨诹善道,修布德政。周宣帝听了勃然大怒,将运入狱,欲加死罪。群臣都惧怕,不敢营救。独内史中大夫元岩叹道:“臧洪同死,人且称愿:(臧洪事见《三国志》)况同时遇着比干,岩情愿与他同毙。”遂入谏:“乐不惜一死,实为了沽名,陛下不如好言遣他回去,借此显示圣上的宽宏大度!”周宣帝这才把乐运放了。 周宣帝知道自己不得人心,同时觉得当皇帝总要操心政治,于是即位一年,就将皇位传给了七岁的儿子字文阐,才二十多岁索性做起太上皇来了。从此,周宣帝更加沉湎于酒色,先后立了五个皇后。命营造洛阳宫,尽选民间美女,充入宫中。经常外出巡幸,晨出夜还,侍臣皆不堪奔命。因为他恣情享乐无度,不久就得病死了。周宣帝在位只越一年,禅位后又越一年,总算合成三年,死时才二十二岁。 周宣帝的儿子,八岁的周静帝,年幼无知,根本不能处理攻事。嗣后,北周的大权就落到了宣帝皇后杨氏之父杨坚的手里。杨坚趁北周主幼臣愚,夺取了北周政权,建立了隋朝,这一年是公元581 年。 杨坚是弘农郡华阴人,汉族。父亲杨忠是北周的开国功臣,因功高被封为隋国公。杨坚继承了父亲的爵位,年纪很轻时就显示出过人的才识。宇文泰见到他,曾叹道:“此儿风骨,不似代间人!”(《隋书·高祖纪上》)周武帝对杨坚也很重用,武帝弟弟宇文宪一再劝说武帝尽早除掉杨坚,以免后患,武帝都拒绝了。杨坚知道自己易被猜疑,就故意表现出一付胸无大志的样子。 周宣帝死时,郑译、刘昉等人因杨坚为皇后之父,便假造遗诏引杨坚辅政,杨坚一方面将北周诸王骗到京师,予以制服,并以武力平息了北周故臣王谦、尉迟迥的武装反抗。另一方面,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改革周宣帝即位以来的弊政,史称其时“大崇惠政,法令清简,躬履节俭,天下悦之”(《隋书·高祖纪上》)。这样,北方的政治局势就稳定下来,开始出现强盛的形势。 陈的衰腐与此同时,南朝却处于日暮途穷之中,自梁末侯景之乱后,始终没有恢复元气。陈朝因循守旧,各种矛盾趋于激化,终于成了杨坚的俎上食。 陈霸先建立陈朝后,梁朝的残余势力及在梁末大乱中趁机拥兵自重、割据一方的地方豪强,不断起来反抗。陈霸先几乎没有一刻安宁。两年后,他死去时,陈的局势还没有完全稳定下来。 陈文帝继位后,陈的号令仍不出建康四里之处。但文帝还是一个比较有作为的皇帝。他在军事上平定了盘踞湘、郢的王琳,解除了陈的一个大隐患。王琳本是梁元帝任命的湘州刺史,江陵陷落后,他成为长江中游一带萧梁残余势力的盟主,并与北齐相勾结。他立梁元帝年仅七岁的孙子萧庄为帝,准备与北齐一同东下进攻建康。玉琳败后,陈收复了江、郢二州,消除了后方隐患。 陈文帝在经济上也较为注意发展农业生产,还实行过土断,他统治时间不过七年,但在陈朝历史上,还算是一个粗安的年代。 公元569 年,陈文帝死,宣帝即位。此时北齐已经走向衰落。陈宣帝很想趁此机会北伐。太建五年(573),他发兵十万北伐。一路乘胜前进,攻下了“襟带淮汝,控引河洛”的军事要地寿阳,又活捉了逃到北齐去的王琳。但宜帝只想划淮自守,苟安江南,故不愿乘胜进攻。 后来,北周准备灭齐,约陈出兵协助,平分天下,陈宣帝立即赞同。公元577 年,北周乘陈牵制北齐时,自己出兵灭了齐。陈宣帝很气愤,于是派大将吴明彻再次北伐,想夺取徐、兖。 公元578 年二月,吴明彻包围了彭城,环列舟舰于城下,日夜进攻,北周王轨引轻兵南据清水(泗水别名,位于山东省东部)入淮之口,用铁锁连接数百个车轮,沉于清水之中,切断了陈军的后路。援救彭城的北周各路大军都到了彭城。陈军攻城无望,水路又被断绝。吴明彻采取了决堰方法,想趁水涨顺水南下。谁知到清口时,水势渐渐小了,舟舰被车轮挡住,无法通过。王轨引兵把吴明彻包围起来,陈兵大败,吴明彻被俘,陈军将士三万,连同器械辎重都被周军俘获,只逃回了数千骑兵。第二年冬,周军乘胜反攻,尽占江北、淮南之地,自是江北之地尽没于周。陈军这次惨败,给了南朝一个很大打击。胡三省也称:“彭城丧师,陈人通国上下摇心。” 宣帝时,陈政治上是昏暗的。其时“爟烽未息,役赋兼劳”,百姓很苦,所谓“贫居陋巷,彘食牛马”。史书对宣帝的评价是“德不逮文(文帝),智不及武(武帝)”(《南史·陈本纪下》)。但宣帝总算还有一点进取之心,到他儿子陈叔宝继位时,陈朝政治就彻底腐败了。 陈后主叔宝统治时,赋役苛重。官吏的职责就是“刻削百姓为事”,弄得人民“资产俱竭”,无以自保,而且还要“身充昔役,至死不归”(《文馆词林》卷六六四引隋文帝《安边诏》)。 人民的生活如此痛苦,陈后主却日益昏淫。他在光昭殿前筑起临春、结绮、望仙三个楼阁,各高数十丈,连延数十间,饰以金玉、珠翠,内设室床、宝帐,史称其中“服玩瑰丽,近古所未用,每微风暂至,香闻数里,其下积石为山,引水为池,杂植奇花异卉”(《资治通鉴》卷一七六)。 陈后主宠爱贵妃张丽华及孔贵嫔等人,令她们住在三阁之中。宰辅江总与都官尚书孔范、散骑常侍王■及文士十余人,与陈后主游宴于后庭,称为“狎客”。他们之间互为唱和,选出其中一些最为艳丽的诗词,令宫女歌唱。陈政治昏暗已到了极点,“宦官近习,内外连结,援引宗戚,纵横不法,卖官鬻狱,货赂公行;赏罚之命,不出于外”(《资治通鉴》卷一七六)。官吏励行搜括,每岁剥削所入,超过以往数十倍以上。 与此同时,北方的隋朝正处于蓬蓬勃勃的上升时期。隋文帝杨坚即位后,在政治、经济、军事上都有革新之举,隋灭陈,已是势之必然了。 隋灭陈,统一南北隋文帝有灭陈之意。隋开皇七年(587),问高颎取陈之策,高颎出了一条计谋:“江北地寒,田收差晚;江南水田早熟。量彼收获之际,微征士马,声言掩袭,彼必屯兵守御,是得废其农时。彼既聚兵,我便解甲。再三若此,彼以为常;后更集兵,彼必不信。犹豫之顷,我乃济师;登陆而战,兵气益倍。又,江南土薄,舍多茅竹,所有储积皆非地窖。若密遣行人因风纵火,待彼修立,复更烧之,不出数年,自可财力俱尽。”(《资治通鉴》卷一七六)隋文帝认为他的话很对,就按此行事。果然,陈朝中计,更加困窘。隋文帝命大作战船,准备进攻陈。杨素在永安(今四川巴东)造的战船,称为“五牙”。船上起楼五层,高百余尺,左右前后设置六个拍竿(用以拍敌船),拍竿高五十尺。战船可容纳八百人。 隋磨刀霍霍,陈还是一派歌舞升平。陈后主除一味昏淫奢侈外,此时又迷信起佛来。他整天疑神疑鬼,忽而自卖佛寺为奴,忽而又在建康造大皇寺,起七级浮图,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一个叫章华的看到陈朝危在旦夕,上书劝陈后主说,“今疆场日蹙,隋军压境,陛下如不改弦易张,臣见麋鹿复游于姑苏矣!”(《资治通鉴》卷一七六)陈后主见奏,不但不思改过,反把章华杀了。 隋开皇八年(588)三月,文帝下诏伐陈,诏曰:“陈叔宝据手掌之地,恣溪壑之欲,劫夺闾阎,资产俱竭。驱逼内外,劳役弗己。穷奢极侈,仰昼作夜。斩直言之客,灭无罪之家。欺天造罪,祭鬼求恩。盛粉黛而执干戈,曳罗绮而呼警跸。自古昏乱,罕或能比。君子潜逃,小人得志。天灾地孽,物怪人妖。衣冠钳口,道路以目。重以背德违言,摇荡疆场,昼伏夜游,鼠窃狗盗。天之所覆,无非朕臣。每关听览,有怀伤侧。可出师授律,应机诛殄。在斯一举,永清吴越。”(同上)并命将诏书写三十万纸,晓谕江南各地。这是史无前例地对敌的大规模宣传攻势。 同年十月,隋大举伐陈,命晋王广、秦王俊、清河公杨素,皆为行军元帅。广出六合,俊出襄阳,素出永安,荆州刺史刘仁恩出江凌,蕲州刺史王世积出蕲春,庐州总管韩擒虎出庐江,吴州总管贺若弼出广陵,青州总管弘农燕荣出东海,凡总管九十、兵五十一万八千,皆受晋王节度,东接沧海,西距巴蜀,旌旗舟楫横旦数千里。杨素引舟师,下三峡,乘夜掩袭陈在狼尾滩(在今湖北宜都)的守军,悉俘其众,“劳而遣之,秋毫不犯”。素率水师,顺流东下。陈江滨镇戍相继奏闻,陈后主不以为意,仍旧是奏伎、纵酒、赋诗不辍,不采取相应的措施。 开皇九年(589)正月朔,陈后主朝会群臣之后,一直昏睡到黄昏。就在这一天,贺若弼自广陵引兵渡江,陈军居然没有觉察。韩擒虎自横江夜渡抵采石,采石守军都醉了,遂拿下采石。初六日,贺若弼攻拔京口。史称“弼军令严肃,秋毫不犯。有军人于民间酤酒者,弼立斩之。所俘获六千余人,弼皆释之,给粮劳遣,付以敕书,令分道宣谕。于是,所至风靡”。风纪的严整,对宣传的重视及善通俘虏,都应视作隋军取得胜利的重要条件。初七日,韩擒虎进攻姑孰,半日拔之。江南父老素闻擒虎威信,来谒军门者昼夜不绝。于是贺若弼自京口,韩擒虎自姑孰,并向建康进军。二十日,隋军入建康。陈降将引韩擒虎军直入朱雀门。陈后主投井避兵。隋军窥井,呼之不应。欲下石,乃闻叫声,以绳引之而出。此后,原属陈的一些地方还不断战斗,到二月间全部平定。隋得陈州三十,郡一百,县四万。南北久经分裂之局,至此复归于一统。 附:南朝世系表北朝世系表第五章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第一节门阀世族的形成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阶级结构有了变化,门阀世族取代了秦汉时期世家地主的地位。门阀世族是世家地主的继承,也是世家地主的发展,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地主阶级内部属于占统治的等级。在地主阶级内部,还有其他的等级,习惯上往往是混称作“庶族”。其实,“庶族”也包含不同的等级。 世家地主主要指有封国封邑的王侯。门阀世族有世袭的社会身份和经济、政治上的特权,这是与世家地主相同的。门阀世族与后者不同的地方:首先,他们有世代传袭的私有土地,而不是国家的封国、封邑。其次,他们掌握的劳动人手大量是荫附于他们的农民,不向国家纳税服役,不是国家户籍上的民户。再次,他们的剥削所得,不是与国税统一起来的地租,而是与国税分离的地租,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们在宦途上取得了支配的地位。在近人撰述中,对门阀世族使用多种不同的名称,有世家大族、高门大姓、士族、豪族、豪强、权势等称呼。“高门大姓”、“势族”、“权势”,都是一般性的名称,并无特定的意义。“豪族”、“豪强”,在字面上的含义,与“世族”有别;在具体的使用习惯上,基本上是指地方上有权势而与世族有别的人家,但有时也与“世族”一词混用。相对地说,“门阀世族”这个词,更能表示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这一地主等级的特点,既能表示其与秦汉时期世家地主的连续性,又能表示前后的差异性。世族和士族是同义语或基本上是同义语,但门阀世族一词用以概括北朝的这一阶层的地主,则比“士族”更为合适。 门阀世族的形成三国两晋南北朝的门阀世族,是在地主阶级中享有高贵身分的等级。所谓“士庶之际,实自天隔”,最足以反映这时期门阀地主和一般地主在身分上的划分。“士”是指门阀世族“庶”是非门阀地主。 门阀世族的形成,可以上溯到东汉时期。章帝时有一诏书称:“前世举人贡士,或起刚亩,不系阀阅。”(《后汉书·章帝纪》)李贤的注称:“言前代举人,务取贤才,不拘门地”。这说明东汉章帝时阀阅之家在选举上已占有一定的特权地位,这是与汉初以来的世家地主不同的。 东汉后期,出现了一些高门世家。他们之中有的是靠世代居高官,有的是世代儒门,又有具备两种资格的,既是高官,又是名儒。弘农杨家和汝南袁家,四世居三公位,而袁氏门生故吏,遍于天下,这是近代史家所常举的事例。但这种事例,在东汉后期毕竟还不多见。 三国两晋时期,世家大族和地方豪族的势力大为膨胀。曹操采取一些措施打击豪门大族的发展,但仍不能不依靠世家大族中的名士来作他的助手。曹操最得力的辅佐是荀彧,荀彧就是颖川的世家名门。荀彧向曹操引进的人,有荀攸、钟繇、陈群、司马懿、郗虑、杜袭、辛毗等十多人,多半是世家大族的名士。①曹操又用“唯才是举”的办法,任用一批有才能而不为乡里清议所取的人,但他仍不能不用那些来自世家名门的才能之士。 曹丕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制定九品官人之法。由各郡现任朝官的高门大姓品第本地人物。这就使高门大姓特别是现任朝官更易于垄断官位。西晋时就出现“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晋书·刘毅传》)和“据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孙,即当途之昆弟”的局面。门阀世族逐渐形成。 九品官人之法或九品中正制度,保证了门阀世族的政治特权,有助于门阀世族的形成。但这实际上也是势不得已,当时门阀世族已在逐步形成,九品中正、九品官人之法则是使其在事实上的特权合法化、制度化。 东晋南朝前期,是门阀世族鼎盛的时期。北魏孝文帝采取汉化政策,也引进了南朝的门阀世族制度,在北方豪门大族的基础上,建立了北魏的门阀世族制。 门阀世族的特权身分东晋南北朝的门阀世族,凭借门资通过九品官人之法,占据了朝廷中的高级官位。《南齐书·褚渊、王俭传》论:“贵仕素资,皆由门庆;平流进取,坐至公卿。”门阀世族的子弟一出仕就作秘书郎、著作郎。《初学记》卷十二,《秘书郎》条载,“此职与著作郎,自置以来,多起家之选。在中朝或以才授,而江左多仕贵游,而梁世尤甚。当时谚曰:上车不落为著作,体中如何则秘书。” 魏晋南北朝时期,门阀世族和庶族在法律上还没有不平等的条文规定,但事实上已是不平等的。南朝宋文帝元嘉年间,宰臣王弘和大臣讨论士庶在法律上的地位时,对在座的八座丞郎说:“同伍犯法,无士人不罪之科。然每有诘谪,辄有请诉。若垂恩宥,则法度不可行;依事纠责,则物以为苦怨。宜更为其制,使得忧苦之衷也。”(《宋书·王弘传》)王弘在总结讨论时又说:“寻律令既不分别士庶,又士人坐同伍罹滴者无处无之。多为时恩所有,故不尽亲谪耳。”王弘的话,说明当时法律上是不分士庶的,但事实上世族的特权是存在的。在这次讨论中,就反映出在一些大臣的心目中世族同庶族在法律上是不能平等的;也反映出一些地方在执行法律时,也是不平等的。左丞江奥说,“士人犯盗赃不及弃世者,刑竞,自在赃汗淫盗之目,清议终身,经赦不原,当之者足以塞愆,闻之者足以鉴诫。若复雷同群小,谪以兵役,愚谓为苦。符伍虽比屋邻居,至于士庶之际,实自天隔。舍藏之罪,无以相关。奴客与符伍交接,有所藏蔽,可以得知,是以罪及奴客。自是客身犯愆,非代郎主受罪也。如其无奴,则不应坐。”尚书王淮之说:“昔为山阴令,士人在伍,谓之押符。同伍有愆,得不及坐;士人有罪,符伍纠之。此非士庶殊制,寔使即刑当罪耳。..于时行此,非唯一处。”(《宋书·王弘传》)。在法律上,同伍犯法无士人不罪之科;但事实上,士庶虽然同伍,士人在伍却谓之押符,同伍庶人有罪,士不及坐:士人有罪,符伍却要连坐。这不是山阴一处如此,其他地方也多如此。 南齐竟陵王萧子良说:“若罚典惟加贱下,辟书必蠲世族,惧非先王立理之本。”(《南齐书·竟陵王于良传》)。他反对罚典惟加贱下辟书必蠲① 参唐长孺《东汉末年的大姓名士》,见《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 世族,他认为这不是先王立理之本。他的反对说明,这些情况事实上是存在的。 士庶之际的界限,像隔着一层天,是非常森严的。两者之间的婚配是不允许的。南齐时,世族王源嫁女于富阳满氏。满氏虽自托高平旧族、曹魏大官满宠之后,然不为世族所承认。沈约就为此上奏,弹劾王源称:“王满连姻,寔骇物听,宜寘以明科,黜之流伍,使己污之族,永愧于昔辰。..请以见事,免源所居官,禁锢终身。”(沈休文(约)《奏弹王源》,见《文选》卷四○)。 门阀世族的婚姻,完全依据门第的高低。王谢等世族高门的婚姻,多在他们这几家高门间婚配。(参看王伊同《五朝门第》下编第七章三节,“婚姻”) 士庶两个等级不但不通婚,而且不相交接。《宋书·张劭传附子敷传》载:“中书舍人秋当、周赳,并管要务,以敷同省名家,欲诣之。赳曰:“彼恐不相容接,不如勿往。当曰:吾等并已员外郎矣,何优不得共坐。敷宅设二坐,去壁三、四尺。二客就席,敷呼左右曰:移吾远客。赳等失色而去。”《宋书·蔡廓传附子兴宗传》载:“中书舍人王弘为太祖所爱遇,上谓曰:卿欲作士人,得就王球坐,乃当判耳。殷、刘并杂,无所知也。若往诣球,可称旨就席。球举扇曰:若不得尔。弘还,依事启闻。帝曰:我便无如此何。”《南史·王球传》:“时中书舍人徐爰有宠于上,尝令球及殷景仁与之相知。球辞曰:士庶之别,国之章也。臣不敢奉诏。上改容谢焉。”王弘是刘宋开国元勋,未曾任中书舍人,他与王球是同宗弟兄。从《南史·王球传》看,王弘可能是徐爰之误。 从这几个故事看,门阀世族同庶族不相交接是很清楚的。 门阀世族、豪门大姓的人口荫附和土地兼并尽管三国两晋南北朝的世族有这样那样的特殊地位和身分,他们的经济基础还是很重要的,这就是他们的人口荫附和土地兼并。在这一点上,豪门大姓也有共同之处,但他们不具有世族的那些特权,他们同世族的身分就不同了。 门阀世族占有大量人口,也占有广大土地。西晋的王戎,“性好兴利,广收入八方田园水碓,周遍天下”(《晋书·王戎传》)。谢家,“谢混,仍世宰相,一门两封,田业十余处,僮仆千人”(《宋书·谢弘徽传》)。宋时的沈庆之,“有园舍在娄湖。沈庆之一夜携子孙徒居之。以宅还官,悉移亲戚中表于娄湖,列门同闬焉。广开田园之业,每指地示人曰:钱尽在此中。身享大国,家素富厚,产业累万金,奴僮千人”(《宋书·沈庆之传》)。常为史家所举的孔灵符,“产业甚广。又于永兴立墅,周回三十里,水陆地二百六十五顷,含带二山,又有果园九处”(《宋书·孔灵符传》)。 田园之外,他们也与东晋的大土地所有者一样,封占山泽。如《宋书·羊玄保传》载:“山湖之禁,虽有旧科,民俗相因,替而不奉。熂山封水,保为家利。自顷以来,颓弛日甚。富强者兼岭而占,贫弱者薪苏无托。至渔采之地,亦又如兹。”《宋书·蔡兴宗传》:“会稽多诸豪右,不遵王宪。..封略山湖,妨民害治。”这些世族和豪门族的大土地所有,常是几代不衰的。东晋时一门两封,田业十余处的谢混家,刘宋时仍然“田畴垦辟,有加于旧”。到谢混之妻晋陵公主死时,仍是“资财巨万,园宅十余所。又会稽、吴兴、琅邪诸处,太傅司空琰时事业,奴僮犹有数百人”(《宋书·谢弘徽传》)。北朝高门大姓也都占有大量土地。如赵郡李显甫“集诸李数千家于殷州西山,开李鱼川方五六十里居之,显甫为其宗主”(《北史·李灵甫传》)。一般说来,北方未垦殖的荒地比较多,劳动人手比土地更重要。有了人,土地容易解决。所以争夺人口,在北方比在南方更突出。 当然,这是就南北双方的情况对比而言的,专就北方说,也不是没有土地争夺。北魏孝文帝均田制度实行以前,土地兼并的情况已出现了。《魏书·李安世传》就说在均田制实行前“民困饥流散,豪右多有占夺”。李安世的上疏说的更详细。他说:“州郡之民,或因年俭流移,弃卖田宅,漂居异乡,事涉数世,..易生假冒。强宗豪族,肆其侵凌,远认魏晋之家,近引亲旧之验。..争讼迁延,连纪不判。良畴委而不开,柔桑枯而不采。..欲令家丰岁储,人给资用,岂可得乎?愚谓今虽桑井难复,宜更均量,..令细民获资生之利,豪右靡余地之盈。则无私之泽。乃播均于兆庶;如阜如山,可有积于比户矣。”北齐时,土地兼并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关东风俗传》载:“其时强弱相凌,恃势侵夺,富有连畛亘陌,贫无立锥之地”。“富饶之处,悉是豪家”,“编户之民,不得一垄”(《通典》卷二引)。 官府的户口争夺门阀世族和豪门的依附民是不交纳租税不服徭役的,其结果是多一户依附民,国家就少一户编户民。当然其时还有既不归国家编户,也不在世族或豪门家籍的流民,有时流民数量还很多,但这并不妨碍世家、豪门与官府间对劳动人手的争夺。从官府的立场上说,把依附民夺回来变为编户,这是对世族和豪门的尖锐斗争。 东晋南渡,流民过江者“多庇大姓以为客”。由于“编户虚耗”的问题异常突出,当时南方地方官的治绩之一就是查出豪族大姓私藏人口。如《晋书·颜含传》载:“(含)除吴郡太守。王导问含曰:卿今蒞名郡,政将何先?答曰:王师岁动,编户虚耗,南北权豪,竞招游食,国弊家丰,执事之忧。且当征之势门,使反田桑,数年之中,欲令户给人足。”又如山遐为余姚令,当时豪族多挟藏户口以为私附,山遐绳之以法,到县八旬,出口万余。王彪之为会稽内史,在郡八年,豪右敛迹,亡口归者三万余口。这些地方官吏都代表了朝廷的利益,与世族和豪门争夺人口。东晋南朝,实行过几次土断,其中最重要的一次是桓温主政下的晋哀帝兴宁二年三月的庚戌土断。所谓土断,就是把世族和豪门荫庇和挟藏下的依附民户夺回来编入郡县户籍。土断的实质,就是国家向世族和豪门争夺户口。 南朝对户口荫附打击得最严厉的是刘裕。《宋书·武帝纪中》:“晋自中兴以来,治纲大弛,权门并兼,强弱相凌,百姓流离,不得保其产业。桓玄颇欲厘改,竞不能行。公既作辅,大示轨则,豪强肃然,远近知禁。至是,会稽余姚虞亮复藏匿亡命千余人。公诛亮,免会稽年史司马休之。”晋、宋之际是南朝门阀世族势力升降的一个转折时期。东晋时期,门阀世族政治上有实权,而且还掌握兵权。王、谢、庾、桓四大家族都掌握政权和兵权。王敦以后,王氏已无人掌兵。庾氏在庾翼以后,后继无人。桓氏在荆楚势力最大,桓玄被刘裕消灭后,在荆州还挣扎过一段时间。谢氏顽强地抓住兵权不放,最后也被刘宋打垮。刘宋及以后,南朝的门阀世族在政治上、社会上、经济上都还有地位,但已没有兵权,而且政治上虽有地位,也少实权了。 永嘉乱后,北方陷于混乱,大小坞堡主都拥兵自守。他们对于少数民族的统治,或依附或对抗,只要他们对少数民族统治者承认其领导,少数民族统治者对他们的存在是承认的。因而世族和豪门荫附人口的情况是一直存在而且发展着的。与此同时,官方对世族和豪门的户口争夺,一直是在发展着的。石勒时期,中原地区到处是坞堡组织。石勒在幽冀地区稍能立足之后,就“以幽冀渐平,始下州郡,阅实人户”(《晋书·石勒载记上》)。前燕慕容 时,也有一次对荫附户口进行的争夺。《晋书·慕容 载记》:“仆射悦绾言于 曰:太宰(指慕容评)政尚宽和,百姓多有隐附。..今诸军营户三分共贯,风教陵弊,威纲不举。宜悉罢军封,以实天府之饶;肃明法令,以清四海。 纳之。绾既定制,朝野震,出户二十余万。”这次斗争是激烈的。慕容评对悦绾怀恨在心,不久就把他暗杀掉。南燕慕容德时,尚韦韩 上疏说:“百姓因秦晋之弊,迭相荫冒,或百室合户,或千丁共籍,..公避课役。..今宜隐实黎萌,正其编贯,庶上可增皇朝理物之明,下益军国兵资之用。”慕容德采纳了韩 的建议,检查出来荫附户五万八千。当时南燕只有青齐之地,五万八千户这个数字也不算小了。 北魏三长制的建立,也是由“民多荫附”引起的。荫附者皆无官役,却要受地主的征敛。三长制正是官方争夺户口的手段。 北周武帝对荫附户口的禁令,很严厉。他制定的法律规定:“正长隐五户及丁以上及地顷以上,皆死。”(《隋书·刑法志》) 北周武帝是南北朝晚期强调君权集中的皇帝。他改府兵的军士为侍官,旨在加强军队和皇帝的关系。他对他弟弟齐王宪的侍读裴文举说:“近代以来,又有一弊,暂经隶属,便即礼若君臣。此乃乱世之权宜,非经国之治术。《诗》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一人者,只据天子尔!虽陪侍齐公,不得即同君臣。”《北周书·齐王宪传》)周武帝所说的近代以来暂经隶属便即礼若君臣的一弊,实即魏晋以来发展起来的依附关系和由此而产生的封建依附意识。周武帝解释《诗经》“夙夜匪懈,以事一人”为“一人者止据天子”,正是封建君主对门阀世族分割权力的斗争。这是封建国家统一因素的孕育。从东汉开始形成的封建依附关系及有关的封建特权,经过三百多年的发展,至此开始走上了下坡路。建立在这基础之上的门阀世族也就随着走上了下坡路。 第二节寺院经济的兴盛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佛教兴盛起来,寺院经济也跟着兴盛起来。由于佛教受到统治者的扶持,寺院经济拥有很大的特权。名寺大刹实际上也是门阀世族的一种特殊形式,不过他们不是世俗门阀,而是僧侣门阀。 佛教的传入佛教大约在西汉后期传入中国。汉武帝通西域,张骞曾在大夏看到蜀布、邛仗,说是来自身毒(印度)。这时,佛教是否也由印度传入西域,再由西域东传,史籍无考。汉哀帝时,博士弟子景卢受大月氏王使伊存授浮屠经。此事是可信的。①东汉末年,牟子《理惑论》有汉明帝永平中遣使往西域求法的记载。明帝时楚王英已经信佛,供养僧众。明帝的诏书中已说到“楚王诵黄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说到退还楚王英的缣帛“以助伊蒲塞、桑门之盛撰”(《后汉书·楚王英传》),对佛教已不陌生。 东汉末年,笮融在徐州一带修建佛寺。《三国志·吴志·刘繇传》载:“笮融者,丹阳人也。初聚众数百,往依徐州牧陶谦。谦使督广陵丹阳运漕。遂放纵擅杀,坐断三郡委输以自入。乃大起浮图祠,以铜为人,黄金涂身,衣以锦采。垂铜槃九重,下为重楼,阁道可容三千余人。悉读佛经,令界内及旁郡人有好佛者听受道,复以他役,以招致之。由此远近前后至者,五千余人户。每浴佛,多设酒饭,布席于路,经数十里。民人来观及就食且万人,费以巨亿计。”这是有关造像、立寺、受道,见于典籍的最早的记载。远近前后至者五千余人户,其中,可能是有出家为僧的。“复以他役”,这是中国僧众免除役调最早的记录。楚王英初在彭城,后徒丹阳;笮融兴立佛寺招人信道,也在彭城下邳广陵。徐州一带是佛教最早传布的地区。 佛教寺院之盛及其政治原因三国两晋以后,佛教寺院和寺院经济发展起来。这时期的统治阶级,大多是信奉佛教,推动佛教寺院的建立和发展的。统治阶级信奉佛教提倡佛教的主要原因是:佛教和僧众可以帮助他们麻痹人民,使其驯服地服从统治。《魏书·释老志》记载:“太宗践位,遵太祖之业,亦好黄老,又崇佛法。京邑四方,建立图像,仍令沙门敷导居俗。”何尚之对宋文帝说:“慧远云,释氏之教,无所不可;适道固是教源,济俗亦为要务。窃味此言,有契至理。何则?百家之乡,十家持五戒,则十人淳谨。千室之邑,百人修十善,则百人和睦。传此风教以周寰区,编户千亿则仁人百万。能行一善则去一恶,去一恶则息一刑。一刑息于家,万刑息于国。刑息于国,此明昭所谓坐致太平者是也。” 北方的统治者,以佛是戎神,对佛教有特殊感情。后赵石虎的一个诏书称:“朕出自边戍,忝君诸复。至于飨祀,应从本俗。佛是戎神,所应兼奉。① 参看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第四章《汉代佛法之流布》第一节《开辟西域与佛教》和第二节《伊存授经》。 其夷赵百姓有乐事佛者,特听之。”(《晋书·佛图澄传》) 石勒、石虎,对于来中国的西域僧人佛图澄都很崇敬。石勒称之为大和尚,石虎下书国中称:“和尚,国之大宝。..朝会之日,常侍以下悉助举舆,太子诸公挟翼而上,主者唱大和尚,众皆起坐,以彰其尊。”(《高僧传·佛图澄传》)于是“百姓因澄故,多奉佛,皆营造寺院,相竞出家”(《晋书·佛图澄传》)。当时“澄受业追随者常有数百,前后门徒几且一万,所历州郡兴立佛寺八百九十三所。弘法之盛,莫与先矣”(《高僧传·佛图澄传》)。 后秦主姚兴,崇信佛教,尊敬西域名僧鸠摩罗什;亲率群臣听罗什讲道。佛教在关中大盛。《晋书·姚兴载记》载:“兴既托意于佛道,公卿以下莫不钦附。沙门自远而至者五千余人。..州郡化之,事佛者十室而九矣。”统治者的提倡,对佛教的兴盛当然是有关系的。但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佛教的兴盛,却不能单从统治者的提倡来解释。这时,人民愿意投身佛教寺院去作僧众或寺院依附民,甚至愿作寺院奴隶,主要是因为寺院有免役调租税的特权。人民受不了国家租税役调的压榨,宁愿抛妻别子远离父母到寺院里去作僧众、依附民和寺奴。徐陵《谏仁山深法师罢道书》列举了十条作僧众的好处,其中弟四、五条是:“假使棘生王路,桥化长沟,巷吏门儿,何因仰唤?寸绢不输官库,升米不进公仓。库部仓司,岂须求及?其利四也。门前扰扰,我且安眠;巷里云云,余无惊色。家休大小之调,门停强弱之丁。入出随心,往还自在。其利五也。”(《广弘明集》卷二四) 寸绢不输官库,升米不进公仓,家休大小之调,门停强弱之丁,这就是在棘生王路桥化长沟时,作僧众的好处,也是人民投靠寺院的主要原因。寺院经济发展的初期,就是与人民逃避租税役调分不开的。如上所述,后赵时百姓“相竞出家”,而石虎的一个诏书就指出:“今沙门众甚,或有奸宄避役,多非其人。”(《高僧传·佛图澄传》)北魏末年,僧尼二百多万都是为避役调逃到寺院里来的。《魏书·李孝伯传·附孙李瑒传》称:“延昌末,..于时民多绝户而为沙门。场上言:今南服未静,众役仍烦,百姓之情,方多逃役,若复听之,恐捐弃慈孝,比屋而是沙门。”《魏书·释老志》也记载:“正光以后,天下多虞,王役尤甚,于是所在编户相与入道,假慕沙门,实避调役。”可见慕道是假,避役是真。 梁武帝时,是南朝佛教寺院最盛的时期。建康城有佛寺五百多所,穷极宏丽,僧尼十余万,资产宫饶。僧尼和白徒、养女之多,使天下户口几亡其半(参看《南史·郭祖深传》)。魏末和北齐时期,是北朝佛教寺院最盛的时期。洛阳一地,有佛寺一千多处(《洛阳伽蓝记序》)。“寺夺民居,三分且一”(《魏书·释老志》)。国家大寺四十六所,三公等寺八百四十所,百姓所造寺三万余所(《释氏通鉴》卷五)。僧尼大众有二百万人(《魏书·释老志》)。僧抵户(寺院依附民)和佛图户(寺院奴隶),遍于州郡。北齐有佛寺四万余处,僧尼大众三百多万(《广弘明集》卷十)。 寺院大小不等。小寺一般能容僧众五十人。北魏世宗时,沙门统惠深奏请“其有造寺者,限五十人以上启闻听造”(《魏书·释老志》)。限五十人听造,可能当时小寺僧众有不满五十人的。大寺院有数百数千僧众和依附民户的,不在少数。最大的佛寺,可容僧众万人。例如东晋桓冲在荆州所造的佛寺:“太元二十年;荆州牧桓冲命昙翼法师渡江造两二寺,自晋、宋、齐、梁、陈氏常及万僧。”(《佛祖统记》卷三七) 王公贵族和豪富人家,修建佛寺,竞尚高大华丽。以北魏的造寺为例,《洛阳伽蓝记序》称:“皇魏受图,光宅嵩洛,笃信弥繁,法教愈盛。王侯贵臣,弃象马如脱展;庶士豪家,舍资财若遗迹。于是招提栉比,宝塔骈罗。争写天上之姿,竞摹山中之影;金刹与灵台比高,讲殿共阿房等壮。岂直木衣绨绣,土被朱紫而已哉!”魏孝文帝延兴二年诏书指出:“内外之人,兴建福业,造立图寺,高敞显博,亦足以辉隆至教矣。然无知之徒,各相高尚,贫富相竟,费竭财产,务存高广。”(《魏书·释老志》)。北魏末年灵太后胡氏所兴建的永宁寺,中有九级浮图一所,架木为之,高九十丈,上有金刹复高十丈,合去地一千尺,去京师百里已遥见之。..刹上有金宝瓶,容二十五石。宝瓶下有承露金盘一十一重,周匝皆垂金铎。复有铁 四道,引刹向浮图四角, 上亦有金铎。铎大小如一石瓮子。角角皆悬金铎,合上下有一百二十铎。浮图有四面,面有三户六窗,户皆朱漆。..殚土木之功,穷造形之巧。..浮图北有佛殿一所,形如太极殿。僧房楼观,一千余间。..时有西域沙门菩提达摩者,波斯国胡人也。..自云:年一百五十岁,历涉诸国,靡不周遍,而此寺精丽,阎浮所无也。(《洛阳伽蓝记·永宁寺》)。北朝的统治阶级,还曾使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在今山西省大同的云岗、洛阳伊阙的龙门山等地,开凿石窟,造了大量佛像。 寺院经济的发展和阶级压迫寺院都占有大量的土地。无论国家兴造寺院,王公贵族兴造寺院,一般都随之施舍一些土地以供养僧众。魏孝文帝“兴造大中兴寺,置中兴寺庄,稻田百顷并以给之”(《释氏通鉴》卷五)。梁武帝于钟山造大爱敬寺,以寺侧良田八十顷施寺(《梁书·皇后传·太宗简皇后王氏传》)。隋文帝曾诏于诸州名山之下各置僧寺一所,并赐庄田(《释氏通鉴》卷六)。立寺赐田,这大约是当时的通例。 土地之外,寺院还有其他财产。梁武帝于阿育王寺设无碍大会,所设金银供具等物并留寺供养,并施钱一千万为寺基业(《梁书·诸夷传·扶南国传》)。善男信女都向寺院施舍土地,施舍钱财。有钱的人是“糜费巨亿而不吝”的(《晋书·何充传》)。寺院也使用各种手段,向人民敲诈夺取土地财产。北魏任城王澄上疏,就说“天下州镇僧寺,侵夺细民,广占田宅”(《魏书·释老志》)。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寺院是社会福利机关,兼作社会救济事业。北魏设有僧抵粟,它原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在歉收年月贷给贫民。《魏书·释老志》称:“昙曜奏平齐户及诸民有能岁输谷六十斛入僧曹者,即为僧抵户,粟为僧祇粟。至于俭岁,赈给饥民。..高宗并许之,于是僧祇户粟及寺户遍于州镇矣。”北齐武平六年,大水为灾,人民饥馑。北齐后主特诏寺院救济流亡(《北齐书·后主纪》)。富足的僧人,也出私财救济贫民。如南朝宋时僧人道猛用每月由宋明帝那里得来的三万钱,救济贫民。(《释氏通鉴》卷四)。南北朝后期,寺院救济事业渐渐变成了高利贷剥削。北魏的僧祇粟,就成为高利贷息的资本。宣武帝永平四年诏:“僧祇之粟,本期济施,俭年出贷,丰则收入。山林僧尼,随以施给:民有窘弊,亦即赈之。但主司冒利,规取赢息,及其征责,不计水旱。或偿利过本,或翻改券契。侵蠹贫下,莫知纪极。细民嗟毒,岁月滋深。”(《魏书·释老志》) 佛法平等,佛寺却是不平等的。僧尼本是按内律不许私蓄财产的,但事实上却是蓄有财产的。僧尼可以接受社会上的供养和施给财物。大和尚往往接受皇帝和贵族官僚的供养。僧侣世界按照世俗世界的面貌来塑造他们自己。寺院中的上层僧侣构成寺院中的贵族阶级。他们是寺院财产的掌管者,实际上就是寺院财产的所有者,他们居僧官高位。他们除受寺院内僧众, 寺院依附民和寺院奴隶的服役和供养外,有时还接受朝廷赐予的租税和人员。南燕主为太山竺僧朗建神通寺,给二县租税(《释氏通鉴》卷三)。宋明帝对沙门道猛“月给钱三万,令史四人,白簿二十人”(《佛祖统纪》卷三十七)。又以僧瑾为天下僧主,给亲信二十人,月给钱三万及车舆吏力。南齐高帝对沙门玄畅敕蠲百户,用充资给。僧智f 于天台建寺,陈宣帝割始丰县调以充众费,蠲两户用供薪水。 一般僧众,按佛教内律是不许掘地耕田的。但事实上僧尼大众,许多是参加寺内田园劳动和其他杂役使的。北周释道安《二教论》说:“或垦殖园田,与农夫等流;或估货求财,与商民争利。”(《广弘明集》卷八)僧众是既参加农业劳动,又经商作商贩。 寺院依附民户所受的剥削压榨,甚至比俗界农民所受的还要重。仍以北魏僧抵户为例。沙门统昙曜曾于承明元年奏请凉州军户赵苟子等二百家为僧祇户。管事的都维那僧暹等违反成旨,任情追求役使,致使五十余人自缢或溺死。 残酷的压迫剥削,激起了僧众的反抗。北魏后期,从孝文帝时始,接连不断有几次僧人领导的暴动。兹据《北史·本纪》列出如下:孝文帝太和五年(481),沙门法秀谋反。 太和十四年(490),沙门司马御惠自言圣王,谋破平原郡。 宣武帝水平二年(509),泾州沙门刘慧汪聚众反。诏华州刺史奚康生讨之。 永平三年(510),秦州沙门刘光秀谋反。 延昌三年(514),幽州沙门刘僧绍聚众反,自号净居国明法王。 延昌四年(515),沙门法庆聚众反于冀州,杀阜城令,自称大乘。 孝明帝熙平二年(517),大乘余贼复相聚攻瀛州。 从公元481—517 年,三十多年间,僧人领导的暴动就有七次之多。魏明帝时,任城玉澄上疏,深切地指出佛教教会活动对社会治安的危害。他说:“往在北代,有法秀之谋;近日冀州,遭大乘之变。皆初假神教,以惑众心,终设奸诳,用逞私悖。”(《魏书·释老志》) 寺院的特权和北朝的灭佛僧尼有免役调租税特权,寺院僧祇户、寺户、白徒、养女等,也不向国家纳租税出役调,这已经播下官方和寺院间矛盾的种子。当僧众人数少,依附户不多,僧众又能劝人为善,服从统治时,这矛盾还不突出。等到僧众人数众多,严重影响官方税收,僧众又在民间不是起劝化的作用,而是煽动人民反抗,甚至领导人民暴动时,官府和寺院间的矛盾就突出了。限制僧尼人数,限制壮年劳动者出家,强制一些僧众还俗,在南北朝时期的南北双方都是不断出现的。严厉取缔佛教寺院,强制全部僧众还俗的所谓“灭佛”,就发生了。 中国佛教史上有所谓“三武一宗”之祸。这都是灭佛的大事件。三武是指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和唐武宗:一宗是指后周世宗。四次灭佛,就有两次发生在北朝。 北周武帝的灭佛,最足以说明官方与寺院争夺户口、争夺劳动力的矛盾和斗争。建德三年(574)五月十七日,“初断佛、道两教,沙门、道士并令还俗。三宝财富,散给臣下;寺观塔庙,赐给王公”(《广弘明集》卷八)。当时,“国境僧道反俗者二百余万”(《佛祖统纪》卷三九)。这时的道教,只是配角,武帝格于众论,灭佛不得不灭道。但不到一个月,就又恢复了道观,二百万僧道中,道士是少数,绝大多数是僧尼。 北齐佛教寺院发达,僧众有三百多万,使得北齐政府租税收入大为减少。文宣帝高洋诏:“乃有缁衣之众,参半于平俗;黄服之徒,数过于正户。所以国给为此不足,王用因兹取乏。”(《广弘明集》卷二四) 建德六年(576),周灭齐。武帝又尽废齐境佛教。“尔时魏齐东川佛法崇盛,见成寺庙出四十千,并赐王公充为第宅。五众释门减三百万,皆复军民还归编户。融刲佛像,焚烧经教。三宝福财,簿录入官;登即赏赐,分散荡尽。”(《广弘明集》卷十) 北周武帝的灭佛,主要是经济性质的。他说灭佛的好处,“自废以来,民役稍希,租调年增,兵师日盛,东平齐国,西定妖戎,国安民乐,岂非有益?”(《广弘明集》卷十)因为废佛,僧众还俗,出租调服徭役的人数增多了,才能民役稍希,租调年增,兵师日盛。 兴盛数百年的佛教寺院和寺院经济,由北周武帝的灭佛,受到一次毁灭性的打击。但隋朝取代北周、灭了陈朝,统一南北后,佛教又有恢复。中唐以后,随着封建依附关系的变化,寺院组织成为单纯的宗教组织,寺院经济进入另一发展阶段。 第三节封建依附关系的发展三国两晋南北朝的社会生产关系,在相当大的范围内属于封建依附关系的性质。这种性质的生产关系,在这三、四百年间不断地有所发展。封建依附关系,有对封建国家的依附关系,有对豪门大族的依附关系,有对一般地主的依附关系。具有这种性质的农民,都可称为依附民或依附农民,他们之中有各种不同的来历,也有各种不同的具体的身分。 客和部曲身分的依附化东汉时期,客的身分已有所降低。马援在北地牧畜,宾客多归附者,遂役属数百家。他归附刘秀后,以三辅地旷土沃,乃上书求将其宾客屯田上林苑中。马援的宾客既作牧客又作田客,从事生产劳动,这必然会影响到客的身分地位。我们虽然还难以明确他们人身依附关系的程度,但宾客向依附关系上走了一步是无疑的。(参看唐长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客和部曲》,载《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 三国之始,客和奴隶已联缀起来称为“奴客”、“僮客”,客的身分明显降低了。晋元帝太兴四年(321)诏:“昔汉二祖及魏武,皆免良人。武帝时凉州覆败,诸为奴婢,亦皆附籍。此累代成规也。其免中州良人遭难为扬州诸郡僮客者。”(《晋书·元帝纪》)显然客和奴隶一样,身分都是不自由的,所以皇帝用诏书来放免他们。 魏、吴都有赐客制度。孙权赐潘璋妻田宅,“复客五十家”(《三国志·吴志·潘璋传》)。陈武死,孙权“命以其爱妾殉葬,复客二百家”(《陈武传》注引《江表传》)。曹魏后期,“赐公卿以下租牛客户各有差”(《晋书·王恂传》)。 《晋书·华廙传》:“初表(廙父)有赐客在鬲,使廙因县令袁毅录名三客各代以奴。及毅以货赇致罪,狱辞迷谬,不复显以奴代客,直言送三奴与廙。..遂于丧服中免廙官。”这说明西晋时奴、客的地位已相去不远,可以以客来换取奴隶,说明客的身分的低落。客对主人已是世代隶属,除非经主人放遣或以钱财自赎、子子孙孙没有脱离主人的自由。元帝初年,王敦说元帝听刘隗的话,“复依旧名,普取出客。从来久远,经涉年载。或死亡灭绝,或自赎得免,或见放遣,或父兄时事,身所不及。有所不得,辄罪本主。百姓哀愤,怨声盈道”(《晋书·王敦传》)。王敦的疏,反映了晋时客的社会身分和人身隶属关系。客要脱离主人,必须得到主人同意,经过自赎或放遣。客和主人是有连带关系的。客出了问题,主人也负有责任。 部曲的名称,始见于西汉,是军队的编制称号,东汉时成为军队的代名词,三国时已用于豪门大族的私兵。随着部曲的私兵化,部曲和主人之间产生了人身隶属关系,身分上部曲成为主人的依附民。直到唐代,法律上仍然规定:“奴婢、部曲,身系于主。”(《唐律盗贼律·疏议》)部曲和奴隶虽然都是身系于主,但身分地位仍是不同的。依《唐律疏议》所载,部曲的法律地位比奴隶要高一些。 魏晋南北朝时期,部曲和客已逐渐混同。如《三国志·魏志·李典传》先说李典合宾客数千家在乘氏,随后又说他宗族部曲数千家在乘氏。大抵私兵性质强时,多称作部曲;生产和劳役性质强的,多称为客。 奴隶也成为依附民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有一部分依附民是来自奴隶。唐释道宣解释部曲说:“部曲者,谓本是贱品,赐姓从良而未离本主”(《量度轻重仪》卷上)。这就是说,部曲是由奴隶解放来的,虽然赐姓从良了,但还未离开本主。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奴隶解放,往往不是解放为编户民,而是解放为依附民,被称为部曲或客。他们的解放,只可说是半解放。 如果追溯奴隶半解放为依附民的渊源,似可以追到王莽的改革。王莽改制中有一条是“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买卖”(《汉书·王莽传》)。在这里土地由私田变成了王田,奴隶则仍属私人所有,所以称作私属。私属和奴隶不同的是奴隶可以买卖,私属不能买卖。这对奴隶虽然不是全解放,已是半解放。私属,就是魏晋南北朝依附民的先驱。东汉和以后,部曲、僮客、奴客的出现,和王莽改革中的“奴婢曰私属”,不能说是没有关系的。 西晋用奴隶屯田。《晋书·食货志》记载晋武帝咸宁元年(275)十二月诏:“今以邺奚官奴婢著新城代田兵种稻。奴婢各五十人为一屯,屯置司马,使皆如屯田法。”通过屯田,“皆如屯田法”,奴隶的身分地位提高到和屯田客一样,成为国家的隶属农民。 魏晋之际发展起来的世兵,身分上低于编户民,实际上是国家的依附民。东晋朝廷因兵源需要,常发私家奴隶为兵。晋元帝为了防御王敦,以讨伐胡人为名,“悉发扬州奴为兵”(《晋书·王敦传》)。庾翼“悉发江荆二州编户奴以充兵役”(《晋书·何充传》)。发奴为兵,实含着提高奴隶身分为依附民的社会意义。司马元显曾“发东土诸郡免奴为客者,号曰乐属,移居京师,以充兵役”(《晋书·会稽王道子传附元显传》)。“免奴为客”,是奴隶主人自己放免自己的奴隶为自己的依附民——客。元显发私家的客为乐属以充兵役,只是改换了依附民的主人,并未改变客的身分。 依附关系的发展依附关系在东汉末期已相当发展。仲长统说:“豪人之室,奴婢千群,徒附万计。”(《后汉书·仲长统传》)。东海胸人糜竺,“祖世货殖,僮客万人,资产巨亿”(《三国志·蜀志·糜竺传》)。他曾以奴客二千人资给刘备,这二千人成为刘备的部曲,壮大了刘备的军事力量。 依附关系发展的原因之一,是由于商人兼并农民,农民失去土地不得已而流亡、投靠门阀世族或豪门大族作依附民。 遇到社会不安或战乱时候,大地主有财力有人力的可以筑起堡壁自守。 没有能力自守的小农,多投附他们求取保护。东汉末年和西晋末年,这情况非常突出。东汉末年的田畴率宗族及附从数百人,入徐无山中,营深险平敞地而居,百姓归之,数年间至五千余家。西晋末年,匈奴族刘渊父子起事反晋,中原大乱。门阀世族多逃往江南,留在北方的地方豪强多聚坞自守。这些坞堡,成为农民的避难场所。郗鉴率宗族、乡曲千余家避难于鲁之峄山,三年间众至数万。(《晋书·郗鉴传》)李矩,平阳人,刘渊攻平阳,百姓奔走,矩素为乡人所爱,乃被推为坞主,东屯荥阳。矩招怀离散,远近多附之。(《晋书·李矩传》)魏浚,“永嘉末与流入数百家东保河阴之砍石。及洛阳陷,屯于洛北石梁坞,抚养遗众。于是远近咸悦,襁负至者渐众”(《晋书·魏浚传》)。郭默,“河内怀县人。永嘉之乱,率遗众自为坞主,流民依附者渐众”(《晋书·郭默传》)。这些来归依附的人众,最初可能是自愿的投靠,但由于在战争年代以兵法部勒下,渐渐变成私兵部曲和私兵部曲的家属,成为强制性的隶属关系。他们是初为投靠而终成都曲,成为依附民的。 依附民,因主人的荫庇,可以免除国家的役调负担。汉末三国初期,全国性政权瓦解,各地陷于一片混乱,各地门阀世族和豪门大族成为地方主人,他们占有下的依附民不出役调,逐渐形成制度。建安初期,曹操逐步恢复社会秩序和地方政权机构,有些大地主依然不肯使依附民出役调。如胶东人公沙卢,“宗强,自为营堑,不肯应发调”(《三国志·魏志·王脩传》)。曹洪的宾客在长社县的,“征调不肯如法”(《三国志·魏志·贾逵传》注引《魏略》)。济南郡主簿刘节家在营县,“旧族豪侠,宾客千余家,前后未尝给摇”(《三国志·魏志·司马芝传》)。曹操对此采取了打击的政策,不承认依附民有免役调的特权。 依附民免役调的特权,是在曹魏末期才取得合法地位的。《晋书·王恂传》称:“魏氏给公卿以下租牛客户,数各有差。自后小人惮役,多乐为之,贵势之家,动有万数。又太原诸部亦以匈奴胡人为田客,多者数千。”正式见诸法令成为制度,是在西晋时期。西晋户调式规定,以官品之高低荫庇亲属,并得荫人以为衣食客和佃客。一、二品的官可以荫庇佃客五十户。受荫庇的佃客,就是他们的依附民。实际上受荫庇的佃客,不会在数目上受法律规定的限制的。 依附民免除役调的特权,南北朝时期是一直存在的。东晋时“都下人多为诸王公贵人左右、佃客、典计、衣食客之类,皆无课役”(《隋书·食货志》)。对佃客户数的规定是官品第一、第二佃客无过四十户,以下每一品递减五户。南朝的依附民有时称作“属名”。《南史·齐东昏侯纪》载:“先时诸郡役人多依人士为附隶,谓之‘属名’。..凡属名多不合役,止避小小假,并是役荫之家。”可见属名是免除役调的依附民。北朝的依附民也无官役。《魏书·食货志》称:“魏初不立三长,故民多荫附,荫附者皆无官役。”孝文帝建立三长制和均田制,对依附关系虽然有所限制,但孝文帝实行汉化,尊崇门阀,对依附关系必不能给以多大的削弱。由于战乱,赋役繁重,北魏后期农民向门阀世族的投靠有增无减。 逃避税役的僧尼大众及其依附化佛教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大盛。统治者基本上对佛教是保护的。僧尼是出家人,不事生产。对国家,他们是免除役调的。三国时期开始,编户齐民为了逃避国家租税谣役负担而投入寺院为僧尼。北魏末年,全国有僧尼二百万,北齐时有三百万,北周也有二百万。这么多的僧尼大众,绝大部分是为逃避役调而进入佛门的。如《魏书·李瑒传》载李瑒上书:“今南土未静,众役仍烦,百姓之情,方多避役。若复听之,恐捐弃慈孝,比屋而是沙门。”《魏书·释老志》:“正光以后,天下多虞,王役尤甚。于是所在编户,相与入道,假慕沙门,实避调役,猥滥之极,自中国之有佛法,未之有也。略而计之,僧尼大众二百万矣。”北齐时,刘昼上书称“佛法诡狂,避役者以为林薮”(《广弘明集》卷七)。文宣帝高洋诏说,“乃有缁衣之众,参半于平俗;黄服之徒,数过于正户。所以国给为此不足,王用因兹取乏”(《广弘明集》卷二四)。北周武帝对沙门任道林追述他废佛的好处说:“自废以来,民役稍希,租调年增,兵师日盛”(《广弘明集》卷十)。民役稀,租调增,兵师盛,都是因为僧尼还俗了,服役的人多了,纳租税的人多了。这些僧尼都是因避役调而去作僧尼的。 东晋南朝的情况,也是如此。东晋孝武帝时,范宁上疏说,因为徭役繁重,人民“有残形剪发,要求复除”的(《晋书·范宁传》)。残形,是指毁伤身体;剪发,就是入寺院为僧尼。东晋末年,桓玄在与僚属讨论沙汰僧众时说:“避役钟于百里,逋逃盈于寺庙,乃至一县数千,猥成屯落。邑聚游食之群,境积不羁之众。”(《弘明集》卷廿二,《与僚属沙汰僧众教》)这些充盈寺庙的僧尼,都是为逃避役调才去作僧尼的。 门阀世族、豪门大族的依附民,能逃脱国家役调负担,却仍不免于豪门大族的剥削。北魏豪门大族的荫附民对国家皆无官役,而“豪强征敛,倍于官赋”(《魏书·食货志》)。东晋南朝,“都下人多为诸王公贵人左右,佃客、典计、衣食客之类,皆无课役。..其佃谷,皆与大家量分”。隋朝高颎定输籍法,“使人为浮客,被强家收大半之赋;为编户,奉公上,蒙减轻之征”,因之“浮客悉自归于编户”(《隋书·食货志》)。十六国成汉李雄时,范长生受封为天地太师,封山西侯,“复其部曲,不豫军征,租税一入其家”(《晋书·载记·李雄载记》)。这都说明依附民对其主人有租课负担。为逃避国家课役投入寺院的僧尼,也免不了在寺院担任生产劳动向寺院交纳租课。僧尼在寺院中的地位,实际上是依附关系的宗教形式。 门阀世族及寺院对官府的户口分割门阀世族、豪门大族的依附民和僧尼大众,都是不在国家户籍中注籍,而是“皆注家籍”(《晋书·食货志》)的,这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普遍存在的。这就形成了世族豪门以及寺院对官府的户口分割。被分割的人口数量之多和它对国家户口比数之大,都是相当可观的。一些大家族的依附民、部曲、客等,往往是数百人数千人。曹魏时的李典,有“宗族部曲三千余家”(《三国志·魏志·李典传》)。东晋的刁协,有奴客数千人。桓家是江东大族,部曲遍于荆楚。南齐的刘善明,泰始初年,收集门宗部曲三千人。夜斩关,奔北海。刘怀珍门附殷积,启上门生千人充卫宿,孝武大惊。北魏末年,渤海高乾之弟高慎,有本乡部曲数千人自随,弟昂自领乡人部曲三千人,弟季式白领部曲千余人马八百匹(《北齐书·高乾传》)。高家的部曲跟随主人当兵打仗的私兵性强些,但他们的依附民性质没有改变。 魏晋南北朝时期依附民总人口数字不见记载,因而也很难得出依附人口和国家编户人口的比数。但根据材料,可以断言它的比数是相当大的。《晋书·王彪之传》载,彪之作会稽内史,在郡八年,豪右敛迹,亡户归者三万余口。又《山涛传》载,山涛的儿子山遐作余姚令,时东晋初建,法禁宽弛,豪族多挟藏户口以为私附。遇绳以峻法,到县八十天,出口万余。这两事都在东晋初期。我们见不到东晋各郡县的户口记载,《晋书·地理志》记载的,是西晋的郡县和西晋的户口。据《晋书·地理志》,会稽统十县,有三万户,一户以五口计,约十五万口。王彪之作会稽内史,八年出三万余口,约等于会稽人口的五分之一。但这三万余口,大约不会是会稽依附民的总数,依附民的实际数字当大于这个数字。余姚是会稽的一个县。会稽有十县三万户,平均一县应有三千户,以一户五口计,约有一万五千口。山遐作余姚令八十天就括出一万余口,即大约和余姚县的人口数相等了。如前所说,山遇也不会把所有依附民都强夺回来。那么,余姚县的依附民数要大于县领人口了。当然,这不能当作统计数字看,也可见依附民人口之多了。 佛教寺院僧尼大众的急剧膨胀,也构成严重的人口分割。南朝以梁武帝时佛教最盛,寺院僧众和依附民当也最多。郭祖深对梁武帝说:“都下佛寺五百余所,穷极宏丽,僧尼十余万,资产丰沃。所在郡县,不可胜言。道人(即僧人)又有白徒、尼则皆畜养女,皆不贯民籍。天下户口,几亡其半。..请精加检括..不然,恐方来处处成寺,家家剃落,尺土一人,非复国有。”(《南史·循吏传·郭祖深传》) 北朝僧尼数和户口数都有记载,人口分割的形势更为明了。北魏末年,僧尼大众有二百万人(《魏书·释老志》)。而北魏盛时人口有五百万户(《通典·食货七》),户以五口计,人口数是二千五百万。僧尼和编户民的比数大略是一比十一。北齐的僧尼有三百万,而编户民只有二千万(《通典·食货七》)。两者的比数是一比七,大约八个人里面就有一个僧尼。北周编户民有九百万(《通典·食货七》),僧尼有二百万,比数是一比五,就更严重了。 僧尼大众之外,北朝寺院也另有依附民,数量很大。《魏书·释老志》载:“昙曜奏平齐户及诸民有能岁输粟六十斛于僧曹者即为僧祇户,粟为僧祇粟,至于俭岁,赈给饥民。又请民犯重罪及官奴以为佛图户,以供诸寺扫洒,岁兼营田输课。高宗并许之。于是僧祇户、及寺户遍于州郡矣。”僧祇户以平齐户开始,而后来的僧祇户决不限于平齐户,“及诸民”中的民就是平齐户以外的人。“遍于州郡”的僧祇户和寺户(即佛图户),都是当地人。佛图户既然“兼营田输课”,他们已有点像西晋参与屯田后的奴隶,他们的身分已开始向依附民转化了。 人口分割最严重的时期,在南方是梁朝,在北方是北齐。依郭祖深的说法,梁朝依附民的总数约是天下户口之半。北齐还要严重。《隋书·食货志》称:北齐时“豪党兼并,户口益多隐漏..户口租调十亡六七”。文宜帝高洋的诏书也指出:“乃有缁衣之众,参半于平俗:黄服之徒,数过于正户。”(《广弘明集》卷二四)前者是就豪门大族说的,后者是就寺院说的。 依附民的众多,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社会经济的一个特点,是区别于秦汉和唐以后的社会的一个标志。 官府占有下的依附人户三国两晋南北朝的郡县编户民,比起秦汉的编户齐民来,身分也有降低。郡县编户民以外,在官府占有下的户口中还有屯田客、兵户、杂户、营户等,都具有不同程度的依附性质。 曹操在许下屯田,其后又推广到郡县。曹魏时期有很多屯田客。屯田管理是以兵法部勒,屯田官称作典农中郎将、典农校尉、典农都尉,都是军职。所以屯田客是国家隶属性很强的农民。国家可以屯田客赐给巨下。孙权以寻阳屯田六百户赐给吕蒙(《三国志·吴志·吕蒙传》)。曹魏曾“赐公卿以下租牛客户,数各有差”(《晋书·王恂传》)。这些客户不知是在赐人以前就是客户,还是在赐人以后才成为客户。如果是在赐人以前就是客户,这客户就很可能是屯田客。唐长孺似乎就是持这种看法的(参看《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客和部曲》,载《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 不但是屯田客,就是郡县编户民,隶属性质也是很强的。《三国志·吴志·陈武传附子表传》:“初,表有受赐复人得二百家,在会稽新安县。表简视其人,皆堪好兵。乃上疏陈让,乞以还官,充足精锐。诏曰:先将军有功于国,国家以此报之,卿何得辞焉?表乃称曰:今除国贼,报父之仇,以人为本。空枉此劲锐以为僮仆,非表示也。皆辄料取以充部伍,所在以闻,权甚佳之。下郡县,料正户羸民以补其处。”这里可以看到郡县正户、私家僮仆、兵,三者是可以互调的。兵户是世代为兵的。兵有兵籍,与民籍是分开的。兵,必须要有皇帝的制旨才能放免为民(参看《晋书·王尼传》)。兵,是被视为贱伍的,它和国家的关系是人身隶属关系。孙吴征服山越人后,都是“拣其精健为兵,次为县户”(《三国志·吴志·贺齐传》),“强者为兵,赢者补户”(《陆逊传》)。为兵、补户,只是以身体健壮条件而分,兵和民原无身分差别。 当然也要看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郡县编户民,虽然在身分上已是国家的隶属民,但法律上仍被称作“良民”,和其他名称的国家隶属民、依附民还有区别。晋代方镇去职,有送故的制度,把国家的兵户送给去职的方镇作私属。晋孝武帝时,范宁疏陈时政就说:“送兵多者至有千余家,少者数十户。..兵役既竭,在服良人。”(《晋书·范汪传附子宁传》)良人,就是指的郡县编户民。前面引用过的晋元帝的一个诏书,“兔中州良人遭难为扬州诸郡僮客者”,僮客须要通过诏书放免才能恢复为良人。但从北周武帝建德六年一个诏书看,良人和部曲客差别又不太大。诏书称:“自永熙三年七月以来,去年十月以前,东土之民被抄略在化内为奴婢者,及平江陵之后良人没为奴婢者,并宜放免,所在附籍一同民伍。若旧主人犹须共居,听留为部曲及客女。”(《北周书·武帝纪》)从诏书看来,为民伍良人还是为部曲客女,身分区别在皇帝眼里问题并不大。良人没为奴隶或被抄略为奴隶的,可以放免附籍为民伍,为良人,也可以国与旧主人共居为部曲,为客女。区别在于一是门阀世族、豪门大族的依附民,一是国家的隶农。 郡县编户民、屯田客、兵户以外,官府还有其他各种依附民,其中数量比较多的是北朝的杂户、营户。十六国时期,关陇一带的杂户是大量存在的。他们是隶属性很强的官府的依附民。前燕时,有营户,慕容 时一次检括就出户二十余万(《晋书·慕容 载记》)。东晋南朝也有营户。这营户,就是兵户。杂户、营户都不属郡县。北魏的营户,多是北方少数民族。拓跋氏统治者一次次的把叛逃的北部民如沃野、统万敕勒、连川敕勒追捕回来,把杀剩下来的遗类迁徙到冀、定、相和青、徐、齐、兖等地作营户,北魏历史上称他们为城人、北人,他们也都是兵户。北魏的杂户、营户,数量是相当多的。《魏书·食货志》:“先是禁网疏阔,民多逃隐。天兴中,诏采诸漏户令输纶锦,自后诸逃户占为细茧罗毁者甚众,于是杂、营户帅遍于天下。不隶守宰,赋役不周,户口错乱。”这可见杂户之多。“户帅遍于天下”,也可见他们不属郡县管辖,而赋役负担也不同于郡县编户民。 杂户、营户的身分都是低于郡县编户民的。这从北魏后期和北周、北齐的一些皇帝诏令可以证明。北魏景明二年:“免寿春营户为扬州民。”(《魏书·明帝纪》)北齐天保二年诏:“免诸伎作、屯、牧、杂色役隶之徒为白户。”(《北齐书·文宣帝纪》)北齐天统三年诏:“今可悉蠲杂户,任属郡县,一准平人。”(《北齐书·后主纪》)北周建德六年诏,“凡诸杂户,悉改为民。”(《周书·武帝纪》)《隋书·刑法志》说:“建德六年齐平后,帝欲施轻典于新国,乃诏凡诸杂户悉放为百姓。自是无复杂户。”但杂户并未绝迹,旧的杂户放免了,新的杂户又产生。隋唐时代仍是有杂户的。《唐六典·刑部尚书·都官郎中》条的规定,明确地显示了杂户的身分等级。这条文说“凡反逆相坐,没其家为官奴婢。一免为番户,再免为杂户,三免为良人。”表明杂户的身分高于番户,低于良人。 总之,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依附关系突出和盛行的时期。以前有一定自由身分的人大量成为依附民。奴隶解放而为部曲客,也成为依附民。郡县领下的编户民,身分较依附民为高,被称作良人。但朝廷可以把他们赐给达官贵人,使之随时变为依附民。他们的身分比秦汉的编户齐民,显然已降低了。 第四节民族杂居地区的封建化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北方民族的大量内迁,中原地区民族杂居的情况大大地发展了。在南方,由于西晋末年以来的人口流动,民族杂居的情况也有所发展。民族杂居的各个地区,都经历过自己的行程,其中往往是很痛苦的过程。但一旦定居下来,在不同民族之间就可能有互相学习、互相融化的机会。无论是北方民族进入中原,或南方民族受到中原势力的冲击,无论其是否经过武力较量,都不能不在一定程度上接受汉化。接受汉化,实际上就意味着封建化。民族杂居地区的封建化,是中国封建社会在发展阶段上的一个重大标志。 民族杂居和少数民族的汉化、封建化民族杂居,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即就春秋时期而论,在内地杂居见于记载者,有戎狄、蛮夷。戎,有犬戎,有骊戎、有山戎,有茅戎,有陆浑之戎,有扬拒、泉皋、伊洛之戎,有赤狄,有白狄,有肥,有鼓,有鲜虞。戎狄与秦、晋等国杂居,主要活动于今陕西、山西及河南西部境内。夷,有莱,有介,有根牟,与齐、鲁等国杂居,主要活动在今山东境内。蛮有百濮,有卢戎,有群蛮,与楚、越等国杂居,活动于今湖南省以南的广大地区①。春秋时期的戎狄蛮夷,随着时间的进展,他们的名号在史册上大量地消失。他们消失的过程已下可详考,但他们主要是消化在先进的社会之中,应当是无可置疑的。 秦汉的大一统,大大改变了春秋以来民族关系的面貌。这时,在星罗棋布的郡县中,出现了少数民族的聚居区。聚居区中的某些部分,被列入行政区划,约等于县级,被称为“道”。《汉书·地理志》称,孝平帝年间,有道三十二。《汉志》所载,以道标名者不足三十二之数。而陇西郡所属的大夏、上郡所属的龟兹,虽不称“道”,当也是少数民族聚居所在。在秦汉的行政区划中,还有更高一级的建置,即“郡”,虽无特定的名称,实际上也有少数民族聚居所在。《汉志》称:“巴、蜀、广汉,本南夷,秦并以为郡。土地肥美,有江水、沃野、山林、竹木、蔬食、果实之饶。..景武间,文翁为蜀守,教民读书、法令,未能笃信道德,反以好文刺讥,贵慕权势。及司马相如游宦京师诸侯,以文辞显于世。乡党慕循其迹。后有王褒、严尊、扬雄之徒,文章冠天下,繇文翁倡其教,相如为之师。故孔子曰:有教无类。武都地杂氐羌,及犍为、牂柯、越嶲,皆西南外夷,武帝初开置,民俗略与巴蜀同,而武都近天水,俗颇似焉。”《汉志》记载了巴、蜀、广汉、武都等地之设郡,也说出了这些地方同少数民族的关系。所谓“有教无类”,实际上就是指少数民族的汉化、封建化倾向。 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由民族杂居而进入汉化、封建化过程,这在当时民族发展史上可说是一条规律。匈奴、氐、羌、鲜卑是这些民族中的三个类型,他们各有自己的封建化的道路。 匈奴在西汉末年,五单于争立。呼韩邪单于率众五千余落归汉,居朔方各郡,与汉人杂处,所受待遇,“与编户大同’。东汉建武二十二年(46),① 参看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卷三九。 因连年旱蝗,匈奴遭到大饥馑,人畜死耗大半。在这严重灾害的打击下的第二年(47),匈奴分裂了。一部分匈奴部落依附东汉,是为南匈奴。大部分部落西迁,离开本土越走越远,是为北匈奴。南匈奴附汉后,逐步内迁。曹操以南匈奴势力渐大,把他们分成五部,以便控制。五部约有三万余落,分布于今山西汾水流域。曹操吸收他们的上层参加荐举,丁壮参加部伍,并把他们中已经任官职和参军的家属数万口,逐渐迁居于邺。曹操控制下的匈奴,是“单于恭顺,名王稽颡,部曲服事供职,同于编户”①。这时,内附的匈奴人,无论是上层或群众,都显然进入封建化过程。此后,匈奴人中有大批成为大地主家中的田客的。史载:“太原诸部,亦以匈奴胡人为田客,多者数千。”②西晋武帝初年,匈奴二万余落内附。武帝使居河西故宜阳城下,“后复与晋人杂居。由是,平阳、西河、太原、新兴、上党、乐平诸郡靡不有焉”③。太康五年(公元284),匈奴继续内附者二万九千三百人。七年(287),内附者十万余口。八年,内附者一万一千五百口,并有牛二万二千头,羊十万五千口,车驴什物不可胜数。前后内附者共十九批。十六国时期,匈奴屠各种刘氏和屠各种赫连氏分别建立前赵、大夏政权。由于内附,迁居内地,与汉人及其他民族杂居,从而进入封建化过程,这是匈奴人经历的封建化的道路。匈奴人先后多次内附,其封建化的程度或有不同。前赵和大夏政权的封建性质达到什么程度,也有待于探讨。但他们都是处在封建化的过程中,这是没有疑问的。 氐和羌,是两个关系密切的民族,都有悠久的历史。在殷、周开国时期,他们都已参与中原的朝贡和战争。此后,他们跟汉族人民杂处,其历时的长久,在中国少数民族中是罕见的。就这一点而论,氐、羌接受汉化和封建化,是具有比较方便的条件的。三国时期,鱼豢著《魏略》,记述氐族社会:“其惜语,不与中国及羌杂胡同。各自有姓,姓如中国之姓矣。其衣服尚青绛,俗能织布,善田种,畜养豕牛马驴骡。妇人嫁时着衽露。其缘边之制,有似羌。衽露,有似中国袍。皆编发。多知中国语,由与中国错居故也。其自还种落间,则自氐语。其嫁娶,有似于羌。”①这一段文字表明氐人的汉化,已发展到一定的水平。其生产结构是耕织和饲养相结合的个体经济,这是可以与封建制生产关系相适应的。晋初,司马骏徙封扶风,“以氐户在国界者增封”。元康六年,氐帅齐万年反晋,潘安仁在《马济督诔》中记其事:“初雍部之内,属羌反,未弭,而编户之氐又肆逆焉”②。这可见,这时关中的氐已是编户之民,成为所在官府统治下有封建身分的普通劳动者了。关中之羌,比氐发展的进程要落后一步。十六国时期,关中的羌还大量的是营户③,营户的身分比编户要差一些,但也是封建性的身分。 氐和羌的封建化,比起匈奴族和鲜卑族来,经历了更为复杂、艰苦的过程。马长寿著《氐与羌》指出,“氐、羌人民在更长的时期内是受其他各族① 《三国志·魏志·梁可传》。 ② 《晋书·外戚·王恂传》。 ③ 《晋书·匈奴传》。 ① 见《三国志·魏志·乌桓鲜卑东夷传》裴松之注引。“不与中国及羌杂胡同”,原作“不与中国同及羌胡同”,前“同”字衍文。今依马长寿《氐与羌》页17 校改。马书为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 年版。② 见《晋书》卷三八,《宣五王传》及《文选》卷五七。 ③ 参看马长寿《氐与羌》21 页。 统治阶级的统治。氐、羌受中原汉族统治阶级的统治时候最多,如在周秦时、两汉三国时、西晋和隋唐时,都是如此。在五胡十六国时,氐、羌受苻秦、姚秦、吕凉统治外,又受过前赵匈奴刘氏、后赵羯胡石氏、成汉寳人李氏、西秦鲜卑乞伏氏、南凉鲜卑秃发氏、北凉卢水胡沮渠氏、前凉汉族张氏等的统治。到南北朝时,氐、羌或受北朝拓跋魏或北周宇文氏的统治,或受南朝汉族宋、齐、梁、陈的统治。此时,氐、羌处南北两政权间,忽而事北,忽而事南,跟着各族首领的利害而定。而河湟之羌则又在游牧部落吐谷浑政权的统治下,受其支配,或随牧主游牧、或为国主战争,原来已经有所发展的农业经济至此又变为游牧生活了。”在与汉族和其他民族长期杂居的过程中,一方面受尽了折磨,一方面又曲折地前进,并由此而进入封建化过程,这是氐羌历史的特点。 鲜卑族,这里说的是鲜卑拓跋部,是由他们的统治者以君主的身分带领着自己的臣民进入封建化过程的,这是鲜卑历史的特点。关于鲜卑人的封建化,北魏孝文帝的改革是一个重要的标志。但鲜卑的封建化,却不始于孝文帝。《魏书,食货志》称:“太祖定中原,接丧乱之敝,兵革并起,民废农业。方事虽殷,然经略之先,以食为本。使东平公仪垦辟河北,自五原至于棝阳塞外,为屯田。初登国六年(391)破卫辰,收其珍宝畜产名马三十余万,牛羊四百余万,渐增国用。既定中山,分徙吏民及徒何种人工伎巧十万余家,以充京都。各给耕牛,计口授田。天兴(398—404)初,制定:京邑东至代郡,西及善无,南极阴馆,北尽参合,为畿内之田。其外,四方四维,置八部帅以监之。劝课农耕,量校收入,以为殿最。又躬耕籍田,率先百姓。”从屯田到计口授田,再到躬耕籍田,都是封建化制度,其中包括田亩的分配、劳动力的编制和君主亲自出面的躬耕形式。特别是计口授田,这是孝文帝所规定的均田制的先行形式。《魏书·贺讷传》:“讷从太祖平中原,拜安远将军。其后,离散诸部,分土定居,不听迁徙。其君长大人,皆同编户。”《高车传》:“及平统万(427),薛千种类皆得为编户矣”。又《官氏志》:“登国初,太祖散诸部落,始同为编户”。《北史·贺讷传》和《高车传》所记,与《魏书》两传略同,都可以与《魏书·食货志》相证明。①所谓“离散诸部,分土定居,不听迁徙”,是把劳动力同土地相结合,是进行封建化很重要的措施。从登国六年的计口授田,到孝文帝太和九年(4s5)颁均田令,已有九十多年了。孝文帝的改革也还遇到相当大的阻力,但自此以后,鲜卑人封建化的步子比其他民族要快了。 由汉化到封建化,由封建化而促进某些民族间的融合,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关于这方面的历史任务,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还不能完成,而有待于隋庙时期的继续进行。 北朝的门阀制度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民族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封建化,北魏的“离散诸部,分土定居”和均田令的颁布是在经济方面的重要标志。同时,北朝在政治方面制定门阀制度,在文化方面提倡中原传统文化的学习,也都具有重要① 参看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19 页,三联书店1956 年版;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第512—516 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 年版。 的历史意义。 北朝制定门阀制度最早的文献,至今可见到的,是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九年(495)的诏书和敕,均载于《魏书·官氏志》。诏书称:代人诸胄,先无姓族。虽功贤之胤,混然未分。故官达者,位极公卿,其功衰之亲,位居猥任。比欲制定姓族,其事多未就。且宜甄擢,随时渐铨。其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皆太祖(拓跋珪)已降,勋著当世,位尽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官,一同四姓。 敕写道:原出朔土,旧为部落大人,而自皇始(396—398)以来,有三世官在给事已上及州刺史,镇大将及品登王公者,为姓。若本非大人,而皇始已来职官三世尚书已上及品登王公而中间不降官绪,亦为姓。诸部落大人之后,而皇始已来官不及前列,而有三世为中散、监已上,外为副将、子都、品登子男者,为族。若本非大人,而皇始已来三世有令已上,外为副将,子都、太守,品登侯已上者,亦为族。凡此姓族之支亲,与其身有缌麻已内,微有一二世官者,虽不金充美例,亦入姓族。五世己外,则各自计之,不蒙宗人之荫也。虽缌麻而三世官不至姓班,有族官则入族官,无族官则不入姓族之例也。 据诏书和敕所述,都是定姓族,定姓族就是定门阀等级。定姓族的标准,一是皇始以前是否部落大人,二是皇始以后官的大小,三是皇始以后爵的高低。三者平衡,高者入姓,低者入族。把这三者总起来看,是以家门的历史地位定门阀的等级。是否能列入姓族,要看“三世已上”的家史而定,“五世以外”,就不能享有姓族的特权了。诏书所说“代人诸胄,先无姓族”,及规定八姓之后“勿充猥官,一同四姓”,表明北魏的门阀制度是袭取魏晋以来汉族社会在习惯上实行的制度。诏书所谓“四姓”,即汉族上层社会中习用的甲、乙、丙、丁四姓的提法。太和十九年的诏书和敕关于姓族的决定,有的学者认为,“对于鲜卑人,一方面是在阶级分化完成的基础上完成拓跋族的封建化;另一方面则使门阀化了的鲜卑贵族与汉士族合流,以便消灭矛盾,加强合作。对于汉士族和非士族豪强,又是和鲜卑贵族一起,在新形势下制定新的标准重新编制门阀序列。”①这一看法是正确的。新的门阀序列的建立,是孝文帝建立北朝封建秩序的一种战略性措施。 《隋书·经籍志》也有记载:后魏迁洛,有八氏、十姓,咸出帝族。又有三十六族,则诸国之从魏者。九十二姓,世为部落大人者。并为河南洛阳人。其中国士人,则第其门阀,有四海大姓、郡姓、州姓、县姓。及周太祖入关,诸姓子孙有功者,并令为其宗长,仍撰谱录,纪其所承。又以关内诸州为其本望。 《新唐书·柳冲传》引柳芳论述魏晋以后的姓族:过江则为“侨姓”,王、谢、袁、萧为大。东南则为“吴姓”,朱、张、顾、陆为大。山东则为“郡姓”,王、崔、卢、李、郑为大。关中亦号“郡姓”,韦、裴、柳、薛、杨、杜首之。代北则为“虏姓”,元、长孙、宇文、于、陆、源、窦首之。虏姓者,魏孝文帝迁洛,有八氏十姓,三十六族九十二姓。八氏十姓,出于帝宗属或诸国从魏者。三十六族、九十二姓,世为部落大人。并号河南洛阳人。“郡姓”者,以中国士人差第阀阅为之制。凡三世有三公者曰“膏梁”;有今、仆者曰“华腴”。尚书、领、护而上者为“甲① 唐长儒《论北魏孝文帝定姓族》,载《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中华书局1988 年版。姓”。九卿若方伯者为“乙姓”。散骑常侍、太中大夫者为“丙姓”。吏部正员郎为“丁姓”。凡得入者,谓之“四姓”。 以这两处所记,与诏书及敕所述相校,颇有出入,一时难以究诘。但北魏姓族之制系自汉族引入,而北魏和南方的门阀都有世袭的等级制度,从《隋书·经籍志》及柳芳所论,就更为明白。《隋书·经籍志》称孝文帝迁洛后,以南迁代人“并为河南洛阳人”,柳芳也说代北南迁诸姓“并号河南洛阳人”。这就又提出了一个地望问题。孝文帝迁洛以后,改变了鲜卑贵族的地望,都号称河南洛阳人,这就是通过地望的改变,从而改变他们的北国之恩,并削弱他们与汉人间的民族隔阂。《隋书》又称周太祖入关(534)后,对诸姓子孙有功者,“以关内诸州为其本望”。而《周书·明帝纪》记明帝二年(558)月庚申诏:“三十六国九十九姓,自魏氏南徒,咸称河南之民。今同室改都关中,宜改称京兆人。”从这两条记载看,似是从宇文泰入关的有功汉将先改定为京兆郡望,其后在明帝二年又改定了鲜卑贵族的郡望①。至此,在北周的统治阶层中,无论胡汉,都成为同乡共里的人,民族的界限可望更少一些了。这是北周在门阀制度与民族关系上,比北魏孝文帝采取的更进一步的措施。这些措施对于促进北方民族杂居地区少数民族的封建化,无疑是起了积极作用的。 门阀制度意味着封建等级的划分,并且是带有宗族承袭的性质。在北魏,婚姻关系也同样跟门阀制度相联系。史称孝文帝雅重门族,以范阳卢氏、清河崔氏、荥阳郑氏、太原王氏是世族高门,咸纳其女,以充后宫。又为五个弟弟聘汉族高门的女儿为妻。魏家公主也嫁给汉族名门,如范阳卢氏“一门三主”,卢道裕尚献文帝女乐浪长公主,卢道虔尚孝文帝女济南长公主,卢元聿尚孝文帝女义阳长公主,尤为时人所称道①。 贵贱不得通婚,在北魏是见诸法令的。文成帝和平四年(463)诏:“夫婚姻者人道之始..尊卑高下,宜令区别。然中代以来,贵族之门多不率法,或贪利财贿,或因缘私好,在于苟合,无所选择,令贵贱不分。..今制,王公师傅侯伯及士民之家,不得与百工技巧卑姓为婚,犯者加罪。”(《魏书·高宗纪》)孝文帝太和二年(478)诏:“皇族贵戚及士民之家,不维氏族,下与非类为婚。先帝亲发明诏,为之科禁。而百姓习常,仍不肃改。朕今宪章旧典,只按先制,著之律令,永为定准,犯者以违制论。”(《魏书·高祖纪》)这两代诏书,都在孝文帝改革之前。诏书所限禁的婚配,是贵族、平民和身分低贱的其他阶层间的婚配,还不是他们所说的士庶不通婚。但这种限制拓跋氏族贵族与卑贱之家婚配的法律,在拓跋贵族门阀世族化之后,又正好为新兴门阀贵族作为士庶不通婚的法律依据。北魏末年,博陵崔家生有一女,一目失明,高门大家没有愿来结亲的。家人打算把她下嫁。她有个姑母,嫁在赵郡李家,听到消息后非常伤感,说:“吾兄盛德,不幸早世,岂令此女屈事卑族!乃为子翼纳之。”(《魏书·崔辩传》)这一故事说明,北朝的门阀世族也是不和社会身分低的卑族结婚的。 中原传统文化的传习① 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页14—17,三联书店1956 年版。 ① 参见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下册第549—550 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 年版。十六国时期,在年迁的少数民族的君主中,有不少人崇尚中原传统文化,师从名儒,究通经史,并在境年提倡对中原传统文化的传习。①建立汉国的刘渊,幼好学,师事上党崔游,习《毛诗》、《京氏易》、《马氏尚书》,“尤好《春秋左氏传》、《孙吴兵法》,诵读《史》《汉》诸子,无不综览”。他称隋何、陆贾无武,绛卜、灌婴无文,认为“道由人弘”。他的儿子刘和,“好学夙成”,习《毛诗》、《左氏春秋》、《郑氏易》。和弟宣,师事名儒孙炎,“沉精积思,不舍昼夜。好《毛诗》、《左氏传》。每读《汉书》,至萧何、邓禹传,未曾不反复咏之”,说“大丈夫若遭二祖,终不令两公独擅善美于前矣”②。刘渊第四子刘聪,“幼而聪悟。年十四,究通经史,兼综百家之言。孙吴兵法,靡不诵之。工草隶,善属文,著《述怀读》百余篇,赋颂五十余篇”③。刘渊的族子刘曜,读书“志于广览,不精思章句”。也“善属文,工草隶。尤好兵书、略皆 诵。常自比乐毅萧曹。既即位,立大学于长乐宫东,立小学于未央宫西,简百姓二十五已下、十三已上,神志可教者千五百人,选朝贤宿儒明经笃学以教之”④。 前燕主慕容皩尚经学,喜天文。即位后,赐其大臣子弟为官学生者,号高门生。立东库于旧宫,以行乡射之礼。每月临观考试优劣。皝雅好文籍,勤于讲授,学徒甚盛,至千余人。他自造《太上章》以代《急就》。又著《典诫》十五篇,以教胄子。⑤前秦主苻坚八岁时,向其祖苻洪请师就学。苻洪说:“汝戎狄异类,世知饮酒,今乃求学邪?”但还是答应了他的妄求。苻坚即位后,广修学宫,召郡国学生通一经以上充之。公卿已下子孙并遣受业。其有学为通儒,才堪干事、清修廉直,孝弟力田者,皆旌表之。坚又亲临太学,考学生经义优劣,品而第之。问难五经,博士多不能对。史称,自永嘉乱后,库序无闻。至是,学校渐兴。①后秦主姚兴为太子时,与范勖等讲经籍,不以兵难废业。时天水姜龛、东平淳于歧,冯翊郭高等皆耆儒硕德,门徒各数百人,教授长安。诸生自远而至者,万数千人。兴听政之暇,引龛等于东堂讲论道艺,错综名理。凉州胡辩,苻坚之末,东徙洛阳讲授,弟子千有亲人。关中后进,多赴之请业。兴敕关尉,给诸生以往来的方便,不拘常限。②姚兴子姚泓,博学善谈论,尤好诗咏。王尚、段章以儒术,胡义周、夏侯稚以文学,皆常游集。泓受经于博士淳于岐。岐病,泓亲诣省疾,拜于床下。自是,公侯见师傅,都行拜见礼。③以上这些事例,都见于《晋书》各载记。所记当有夸张,但略可见刘渊等人对中原传统文化的态度。 后赵主石勒也亲临大小学,考诸学生经义,尤高者赏有差。勒虽在军中,①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八,《僭伪诸君有文学》条,比较集中地记述了达方面的材料。② 《晋书》卷一零一,《刘元海载记》。“二祖”,指汉高祖和汉光武帝。③ 《晋书》卷一零二,《刘聪载记》。 ④ 《晋书》卷一零三,《刘曜载记》。 ⑤ 《晋书》卷一零九,《慕容皝载记》。 ① 《晋书》卷一一三,《苻坚载记》。 ② 《晋书》卷一一七,《姚兴载记》。 ③ 《晋书》卷一一九,《姚泓载记》。 也常令人读史书,并发表意见,论古帝王善恶成败。有一次,他使人读《汉书》,听说郦食其劝立六国后,大惊,说:“此法当失,何得遂成天下!”后读到汉高祖听了张良的话,不立六国后了,他就说“赖有此耳。”①又一次,是在酒酣后,勒问徐光:“朕方自古开基,何等主也?”光以轩辕相比拟。勒笑说:“人岂不自知。卿言亦以太过。肤若逢高皇,当北面而事之,与韩彭竞鞭而争先耳。脱遇光武,当并驱于中原,未知鹿死谁手。大丈夫行事,当磊磊落落,如日月皎然,终不能如曹孟德,司马仲达父子,欺他孤儿寡妇,狐媚以取天下也。朕当在二刘之间耳。轩辕岂所拟乎。”②苻坚也曾以古帝王相比。他问博士王寔说:“朕一月三临太学,黜陟幽明,躬亲奖励,罔敢勌违。庶几周孔微言,不由朕而坠。汉之二武,其可追乎?”二武,是指汉武帝和汉光武帝。王寔对曰:“自刘石扰复华畿,二都鞠为茂草。儒生罕有或存,坟籍灭而莫纪,经沦学废,奄若秦皇。陛下神武拨乱,道隆虞夏,开庠序之美,弘儒教之风,化盛隆周,垂馨千祀,汉之二武焉足论哉。”③这两例,可见石勒和苻坚读史的兴趣和他们的历史知识。史书未记录苻坚对王寔的话作何表示。王龛的话中有不少谀词,但也反映了苻坚对儒家文化的态度。夏主赫连勃勃还有这样一个故事:南朝刘裕遣使带书信来,请通和好。 勃勃命中书侍郎皇甫微为文,命人写下来,自己偷偷地背诵下来。当着来使的面,勃勃以口授的形式,命人写下来,封好,交给来使。刘裕读了答书,很惊奇。这位使者又形容勃勃如何英武,刘裕叹了口气,说“吾所不如也”④。这一故事说明一个割据一方的少数民族君主是如何渲染自己汉化的深度。赫连勃勃给刘裕的答书是别人代撰的,而北魏孝文帝的作品多是出自本人手笔。史称其“雅好读书,手不释卷。五经之义,览之便讲。学不师受,探其精奥。史传百家,无不该涉。善谈庄老,尤精释义。才藻富赡,好为文章。诗赋铭颂,任兴而作。有大文笔,马上口授。及其成也,不改一字。自太和十年(486)以后诏册,皆帝文也。自写文章,百有余篇。”①尽管史臣所说,多有溢美,但孝文帝对汉学修养之相当深厚,是可信的。冯太后死,为治丧问题,引起朝廷上的大议论。孝文帝依据具体情况,斟酌大礼,不惜独排众议,坚持守孝三年之礼。②这件事,是过去汉族皇帝也往往办不到的,孝文帝却坚持办到了。《隋书·经籍志》著录《后魏孝文帝集》三十九卷,还著录《后周明帝集》九卷,《后周赵王集》八卷,都已早佚。 自十六国以至北朝各代,汉族才智之上多受到重用。如石勒之于张宾,苻坚之于王猛,字文泰之于苏绰,都信任到言听讨从的地步。苏绰为六条诏书,甚为宇文泰所重,“尝置诸座右,又令百官习诵之。其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帐者,不得居官”③,汉族才智之士参加有关地区的政治活动,有时还取得重要地位。这对于民族杂居地区少数民族的汉化和封建化,也是有重要意义的。 ① 《晋书》卷一零五,《石勒载记下》。 ② 同上。 ③ 《晋书》卷一一三,《苻坚载记》。 ④ 《晋书》卷一三○,《赫连勃勃载记》。 ① 《魏书》卷七《高祖纪》下。 ② 《资治通鉴》卷一三七。 ③ 《周书》卷二三、《苏绰传》。 第六章文化发展的总形势第一节玄学和儒学东汉中叶以后,外戚、宦官迭相专政,政治日趋腐败。面对这种社会政治现实,以太学生为代表的一些人对现实政治持批评态度。他们站在外戚、朝官一边反对当政的宦官。宦官制造了两次“党锢之祸”,残酷迫害反对派。在残酷的政治迫害下,许多文人士大夫开始不过问政治,采取消极避世的态度。 东汉末年,曹操掌权,即以法治天下。他在用人上提出唯才是举,曾下令:“今天下得无被褐怀玉而钓于渭滨者乎?又得无盗嫂受金遇未而无知者乎?”(《三国志·魏志·武帝纪》),这种只问才能不问德行的思想,是直接与东汉以来儒家的名教相对抗的。曹操杀了对他存大功的荀彧、崔琰、毛玠等人,也使一些人心惊胆战。 东汉末年以来的政治形势的变化,影响了人们的政治态度和意识形态。 政治上他们从过问政治、砥砺名教和积极的现世态度,转变为不问政治、逃避现实、以求明哲保身;思想上他们接受了消沉的、对事不作反抗的,但又含有思想解放的老、庄思想。以老、庄、易为内容的玄学思想,开始抬头。魏普时期洛阳的玄风及其东渡汉末三国,由儒学到玄学的转化中,马融、郭泰、何晏和王弼四人,起着重要的影响,他们是这个时期的代表人物。 马融,东汉中后期人,是一名儒。邓骘仰其名,召为舍人,马融不就,客居凉州武都汉阳。遇羌人暴动,边境扰乱,米谷踊贵,自关以西,道殣相望。马融后悔未应邓骘之召,对他的朋友说,“古人有言,左手据天下之图,右手刎其喉,愚夫不为。所以然者,生贵于天下也。今以曲俗飓尺之羞,灭无资之躯,殆非老庄所谓也”(《后汉书·马融传》)。遂往应邓骘之召,也就是这位大儒,为了保全生命,为大将军外戚梁冀诬害名臣李固,并作大将军《西第颂》。政治上堕落的人,生活上无不堕落。马融就是“居守眼器,多有侈饬,常坐高堂施绛纱帐,前授生徒,后列女乐”(《后汉书·马融传》)。他以老庄哲学作为对自己行为的辩解和灵魂的安慰。他为《老子》作注,竭力捏合儒家和老庄。 郭泰,生于东汉晚年。当时政治极端腐败,知识阶层的人曾激烈地起来反对,要求改良政治,但在残酷迫害下,他们对政治前途失去信心。时身为大学生领袖的郭泰说:“吾昼察人事,夜看乾象,大之所废,不可支也。..虽在原陆,犹恐沧海流横,吾其鱼也。..未若岩岫颐神。娱心彭老,优哉游哉,聊以卒岁。”(《抱朴子·正郭篇》)南州高士徐穉使人劝郭泰:“大树将颠,非一绳所维,何为栖栖,不遑宁处?”(《后汉书·徐穉传》)郭泰、徐穉的思想,反映汉末知识阶层思想的低沉。低沉的思想潮流,为老庄思想和玄学的发展提供了温床。 何晏、王弼,是玄学的奠基人。《文心雕龙·论说篇》称:“迄至正始,务欲守之,何晏之徒,始盛玄论,于是冉(老子)、周(庄子)当路,与尼父(孔子)争涂矣。”《颜氏家训·勉学篇》也指出:“何晏、王弼,祖述玄宗。..直取其清淡雅论,剖玄析微,宾主往复,娱心悦耳,非济世成俗之要也。..《庄》、《老》、《周易》,总谓三玄。” 何晏、王弼,都祖述老、庄,大煽玄风。何晏著有《道德论》(此据《三国志·魏志·曹爽传》,张湛注《列子·天瑞篇》引何晏作《道论》)。王弼著有《老子注》、《周易注》、《周易略例》,还著有《老子指略》。何晏的主要论点是:“天地万物,皆以‘无为’为本。无也者,开物成务,无往不成者也。阴阳恃以化生,万物恃以咸形,贤者恃以成德,不肖恃以免身。故‘无’之为用,无爵而贵矣。”(《晋书·王衍传》)这里所谓“皆以‘无为’为本”,可能多了一“为”字,应该是“皆以‘无’为本”。以下几句话,也都是讲“无”的,不是讲“无为”。“无”和“无为”含义是不同的。 王弼的主要论点,大体与何晏相同,也是把“无”说成万有的本体。他认为:“夫物之所以生,功之所以成,必生乎无形,由乎无名。无形。无名者,万物之宗也。”(《老子指略》) 何晏、王弼祖述老、庄,阐扬玄学,但两人都尊崇孔子。何晏著有《论语集解》,此书现尚存。王弼著有《论语释疑》,此书已佚,但部分内容保存在皇侃的《论语义疏》和邢昺的《论语正义》中。他们注释《论语》,与汉儒的解经是完全不同的。他们注重讲《论语》的微言大意,而且多从玄学的角度加以发挥。 宇宙万物(包括人类社会)都是客观存在的,它们的发展变化都是有规律的。这规律是客观规律,是自然规律。合乎这个规律的就是正确的,就是道理,就是“道”。如何看待自然、社会,自然和社会的变化,这是哲学问题;古往今来的认识,是千差万别的。 儒家有儒家的认识。《中庸》称:“天命之为性,率性之为道,修道之为教”。性,就是客观自然、客观规律;顺着性走,即顺乎自然走,就是道:把顺乎自然的道加以修饬整齐,就是教。 儒家虽然讲性、道、教的关系,但儒家所重的却是教。儒家是政治家、教育家、人事家,而不是哲学家。至少不怎么太讲宇宙万物的本体这些哲学问题。对“性”、“道”,只是说说而已。 玄学,是哲学。玄学讲世界万事万物的本体。比起儒家来,老、庄和玄学追求解释宇宙万事万物更根源的东西。 在玄学家眼里,宇宙万事万物都生于“无”,无生有,有生一切。前面所引何晏、王弼的言论,都讲的是这个意思。无,要给一个名称的话,就是“道”。如王弼认为:“道者,无之称也。无不通也,无不由也,况之曰道。”(邢昺《论语正义述而篇》“志于道”句疏引《论语释疑》)《老子》书中有一句“道常无为”。据王弼注这句话是“顺自然也”。“无为”就是顺自然。 这里可以看到儒学、玄学的同和异。儒学和玄学都承认自然的存在,自然有其自己的发展规律,这就是“道”。这是他们的共同处。但如何对待“道”,两家就不同了。儒学认为应该“教”,即应该“修道”,把自然朴素的道加以文饬整齐,这就要“有为”。玄学认为要顺乎自然,顺乎道;顺乎道,顺乎自然,就要“无为”。 认识上虽然有这不同,但在实际问题上,何晏、王弼,都不反对儒家的名教。名教的“教”,就是“修道之为教”的“教”。他们认为自然就是道,无为就是顺乎自然:名教不能离开道,名教应当体现自然。顺乎自然和体现自然没有矛盾。这样,自然和名教就统一起来了。 老庄“自然”和儒家“名教”的统一,不仅是何晏、王弼的思想,而且是西晋玄学的主流思想。《世说新语·文学篇》记有这样一个故事:“桓宣子(修)有令闻。太尉王夷甫(衍)见而问曰:老庄与圣教同异?对曰:将无同。太尉善其言,辟之为掾。世谓三语掾。”差不多同样内容的故事又见之《晋书·阮籍传附瞻传》:“阮瞻见司徒王戎,戎问曰:圣人贵名教,老庄明自然,其旨同异?瞻曰:将无同。戎恣嗟良久,即命辟之。时人谓之三语掾。”故事出之王衍、桓修还是出自王戎、阮瞻,问题不大。他们都是西晋玄学的正统派人物,代表的都是玄学中的主流思想。在正统派眼里,名教、自然是统一的。 魏晋之际,司马氏为了夺权,对党于曹氏的反对派,采取了残酷的镇压手段。这就使得玄学阵营出现分化。依附司马氏的一派(他们之中也有并非真心依附,只是在恐怖面前不得不低头),一面谈玄一面不离名教。如王衍,就一面谈玄,一面欣赏桓修的老庄和圣教“将无同”的答案。山涛“性好老庄”,是所谓竹林七贤之一,他曾上疏晋武帝,劝他对百姓“崇风尚教以敦之”(《晋书·山涛传》)。所谓“尚教”,自然是儒家名教。党于曹氏的一派,他们不愿意与司马氏合作,但又怕有杀头的危险。于是他们一方面向司马氏低头,一方面又旷达放诞,不务世事。阮籍和向秀就是例子。据《晋书·阮籍传》称:阮籍“本有济世志,属魏晋之际,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籍由是不与世事,遂酣饮卧为常。”嵇康被杀后,向秀应本郡计入洛阳。司马昭问他:“闻有箕山之志,何以在此?”向秀回答说:“以为巢许狷介之士,未达尧心,岂足多慕。”(《晋书·向秀传》) 对于魏晋玄学之盛,也不能过于夸大,好像魏晋时期只有玄学。应该看到的是:玄学只是洛阳之学,而且只是洛阳第一流世族之学。洛阳城外无玄学,洛阳第一流世族之外,无玄学。洛阳以外,仍有儒家的传统地位。洛阳以外的士子,仍是读儒家传习的经书。 永嘉乱后,一部分洛阳世族渡江而东,装在他们头脑里的玄学思想也随之东渡了。《晋书·卫瓘传》附孙《卫玠传》记载:“(玠)好言玄理。..玠以天下大乱,欲移母南行..母泣涕从之。至江夏..遂进豫章。是时,大将军王敦镇豫章,长史谢鲲,先雅重玠,相见欣然,言论弥日。敦谓鲲曰:昔王辅嗣(王弼)吐金声于中朝,此子复玉振于江表。微言之绪,绝而复续。不意永嘉之末,复闻正始之音,何平叔(何晏)若在,当复绝倒。”卫玠,可以说是稍后于阮籍等人的玄学代表人物,他也从洛阳来到江东。东晋初年掌权的人物,如王敦、王导、庾亮,都是玄学中或受玄学影响的人物。 东晋一朝,玄风是相当盛的。王、谢等世族子弟,虽然大多没有哲学头脑,不能谈玄说理,阐述老庄,他们的生活情调却是正始遗风。梁朝时期,玄学似又一度小盛。《颜氏家训·勉学篇》称:“何晏、王弼,祖述玄宗,递相夸尚,景附草靡。..洎于梁世,兹凤复阐,《老》、《庄》、《周易》,总谓三玄。” 儒学传统地位的继续关于魏晋时期地方上仍尚儒学,可从《晋书·儒林传》的人物大多是地方上的人得到启示,也可以此作为一种证明。 《晋书·儒林传》中的人物,都是地方上的人。他们来自:吴郡钱塘、巴郡临江、东海襄贲、会稽余姚、济南东平、济北卢县、高密淳于、上党、雁门、庐江潜县、弘农、东莞姑幕、鲁国、陈留、京兆、乐陵等地。他们教授生徒,有的有数千人;有著述,往往都是潜心儒术,家世好学。他们传经授业,在地方上都是很有影响的。范宣家于豫章,范宁为豫章太守。“江州人士,并好经学,化二范之风也。”这些儒家,除少数为地方著姓,多数是“家贫”,能“安贫乐道、“潜心著述”。《晋书·儒林传》,反映了地方上儒学之盛,是儒学的天下。 洛阳以外,地方人士要读书,都是读儒学经典的。在十六国的君主中,如刘渊的儿子刘聪、石勒、荷坚等及北魏的孝文帝,都是重视儒学的。在本卷有关章节中都有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