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平衡性更为加剧。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英国和法国,逐渐被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和德国赶上。美国在1865年内战结束后,废除了南方的农奴制;德国在1871年普法战争后,完成了国家的统一。美国和德国资本主义,在扫除了它们发展道路上的障碍后,迅速地向前发展。1880年,美国在工业生产上已超出英国而跃居世界第一位;德国也从1870年的第四位,上升到第三位,超过了法国。此外,沙俄在1861年废除农奴制,意大利在1871年完成了国家统一后,在资本主义发展的道路上也加速地前进。在亚洲,日本从1868年“明治维新”实行了不彻底的资产阶级改革以后,也开始成为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并且迅速地加入了世界资本主义侵略国家的行列,成为远东国际关系中一个日益重要的因素。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情况,对中国来说,产生两种影响:一方面,由于资本主义各国力量对比关系发生变化,它们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所谓“合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已无法继续;另一方面,它们更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妄图借此摆脱它们无法解决的内在矛盾。就这一时期外国对华经济侵略的情况来看,外国商品在中国市场上已开始取得稳固的地位,虽然在数量上还没有很大的增长,但从1877年起,已使中国在对外贸易中向来所居的出超地位一变而为入超。中国人民的财富,不断地大量外流,人民的贫困日甚一日。同时,随着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阶段的逐渐过渡,资本输出在资本主义各国对中国的经济侵略中,也开始占有一定的地位。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资本输出最初都和它们的掠夺性的贸易有密切的联系,诸如经营轮船航运、开办银行和建立工厂,主要都是为了便利和扩大它们的贸易侵略活动。外国资本在中国所经营的航运业从19世纪60年代初即已出现。在1872年中国第一家轮船公司招商局成立以前,在中国领水里活动的轮船,都是外国人所有的;此后它们仍继续居有压倒的优势。以1877—1887年为例,外轮在各通商口岸进出口轮船总吨数中仍占63—74%①。外轮之中,特别是英商的轮船占有绝对统治地位。1890年以前,在华外商轮船公司共有十一家,其中英国八家,英葡合办的一家,美德各一家。在19世纪70—90年代间,英轮在各通商口岸往来外洋和往来内河的航运吨位中,始终占有80%以上的绝对优势②,垄断了中国轮船航运事业。从19世纪60年代起,外国银行也加强了它们在中国的侵略活动。早自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外国资本即开始在中国设立银行。1845年,英国丽如银行在香港和广州成立分行,这是外国资本在中国设立的第一家银行。50年代中,英国有利银行和麦加利银行也在上海设立了分支机构。这些最初成立的外国银行是为适应英商在中英印间三角贸易的需要,主要经营汇划的业务。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外国资本主义既巩固和扩大了它们在中国的侵略阵地,于是更加紧了它们对中国的经济掠夺。1865年,英国汇丰银行成立于香港,同年在上海建立分行。在此后20年间,北起天津,南临海口,从东南海上台湾到内地的汉口,在中国几十处城市密布了它的分支机构,成为英国在中国进行经济侵略活动的主要工具。19世纪60、70年代中,法国和德国也开始在中国设立银行。随着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阶段过渡的逐渐完成,各国银行资本在中国展开了竞争。1890年,德国十三家银行合资在上海创设了德华银行。1875年,法国国内一些银行也联合组成东方汇理银行,以越南和中国为它的侵略活动对象,1894年、1899年先后在香港和上海建立分行。此外,1893年,新兴的资本主义国家日本也在上海设立了横滨正金银行分行。上述这些银行都成为其本国在华进行经济掠夺活动的大本营。19世纪60年代以后,外国在华银行不仅在数量上迅速增加,而且在业务上的侵略活动也更为广泛深入。它们所经营的主要业务已不限于国外汇兑,而逐渐扩充到发行钞票、存款、放款、侨汇和国内汇兑。尤可注意的是,它们开始向清政府提供长期的借款,以代替过去一向由洋商提供的短期(半年至一年)借款,除为牟取巨额利润外,还借此攫取种种权益。于是,外国银行就不仅是辅助其本国商品输出的汇兑银行,并且开始成为对中国进行资本输出的侵略先锋。19世纪80年代初,外商在中国开始竞办工厂。1880—1885年间,外人在中国所办的工厂已有十九家。①自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外国侵略者便擅自在中国非法开设工厂,但在80年代以前,这些工厂大多是经营船舶修造和出口加工,主要是为商品输出和掠取原料服务的;至于为了利用廉价原料与劳动力就近生产商品销售于中国市场而设的企业,为数还较少,而且一般规模很小,资本也有限。80年代以后,这类企业中有一些开始发展成为规模较大的企业;同时在外人新开设的工厂中,这类性质的企业也开始占据多数,例如造纸、火柴、制锅等。显然,这些企业在性质上已不是从属于外国资本的进出口贸易,而是独立的工业投资,虽然为数不很多,规模也不很大,但已为此后帝国主义对中国大规模输出资本进行工业投资开了端。①但是,无论就商品输出或资本输出的情况来说,都还不能满足资本主义侵略者贪得无厌的欲望。在1873年和1882年经济危机一再爆发的威胁下,资本主义列强力求进一步扩大它们在华的商品市场和夺取独占的投资范围。1883年在英国国会辩论中,就有人抱怨说:“迄今为止,我们的对华贸易小得可怜”;还有人公开叫嚷,英国最需要的是输出资本,“世界上有什么场所能和中国相比呢?”②法国大资产阶级的代表茹费理在法国议会中也公开宣称:资本主义列强“在至今尚未开发的地区,在那个非洲,在那个拥有巨大富源的亚洲,特别是在那个广大的中华帝国内,极力攫取它们自己的一份……我们必须站在那个富庶区域的门口。”③从19世纪70年代起,资本主义列强正是为了占据中国四周的“门口”,加紧了对中国边疆和邻国的侵略,以便从中国的后门打入广大的内地,一方面开辟陆地通商的途径,以便援照中俄陆路通商减税的先例,为自己获得独占的市场,另一方面发展独占的势力范围,为日后瓜分中国预作地步。当时,在中国和这些被资本主义国家当作侵略对象的邻国之间,存在着不平等的所谓“宗藩关系”。这种关系的建立是历史上中国封建统治者对这些邻国施加武力侵略或武力威胁的结果。在“宗藩关系”的体制下,中国封建统治者,对邻国人民进行了间接的剥削,对它们的内部事务实行了无理的干涉,并对它们的民族尊严加以粗暴的伤害。这种情况不但妨碍了它们和中国,在面临着资本主义列强的侵略威胁时,协力合作抵御共同的敌人,而且还给予了侵略者以挑拨离间的机会,以达到各个击破的目的。19世纪70年代初,在中西交通上有两件大事对西方资本主义列强此后在中国进行侵略活动提供了新的便利。一件事是1869年11月苏伊士运河的通航。这条运河大大缩短了欧洲国家和中国间的航程距离,例如从英国伦敦到中国的航程缩短了4840英哩,从法国马赛到中国的航程缩短了5940英哩。①另一件事是1871年6月3日上海和伦敦、纽约间开始了电报通讯,从此西方资本主义各国政府指挥它们在华外交和军事人员进行各种侵略活动,就有了一个迅捷方便的工具。① 《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列宁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248页。① 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221页,附表。② 参阅同上书,第244页,附表。① 参阅:《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116—122页,附表。① 参阅:孙毓棠:《中日甲午战争前外国资本在中国经营的近代工业》,上海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38—52页。② 吉尔南:《英国对华外交,1880—1885年》(1934年英文版),第250页。③ 鲍渥尔:《茹费理与法国革命的复兴》(1944年英文版),第168—169页。① 《剑桥近代史》(1910年英文版),第12卷,第433页。第二节 日本资本主义侵略中国和朝鲜的开端(1871—1876年)一 日本要求和中国订约的交涉(1871—1873年)日本于1868年“明治维新”后方才开始走上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其后不久就采取了对外扩张的侵略政策。日本资本主义之所以特别富有侵略性,主要是由于“明治维新”是一个不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虽然以天皇为首的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的联盟夺得了政权,废除了幕府和诸侯的藩籍,实现了中央集权制,从而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扫除了一些障碍,但在农村中并没有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广大的农民仍然受到苛重的封建剥削,十分贫困,因此日本资本主义从一开始就感到国内市场非常狭小,急图向外扩张。其次,以战争为职业的封建家臣武士群,在改革后失去了他们原有的特殊地位,渴望实行对外冒险,寻找出路。他们之中有很多人在日本新军中取得了军官职位,成为侵略战争的鼓动者。日本要向外扩张,自以邻近的中国为其主要对象。日本向中国进行侵略的第一步,便是企图仿西方国家的先例,要求清政府和它订立一个不平等条约,给予它以西方国家所享有的同等特权。为此目的,日本于1870年10月派使臣柳原前光来中国要求订约。清政府有了和西方国家订约的经验,也料到日本来意不善,所以总理衙门最初的反应是:可以通商,但订约则可不必,因为中日通商事实上既在上海早已进行,“不允立约,可无要挟之端”①。它给日使的答复是:“贵国既常来上海通商,嗣后仍照前办理,彼此相信,似不必更立条约”。②日使一方面进行劝诱,向李鸿章表示:“西人强逼该国通商,心怀不服,而力难独抗,欲与中国通好,以冀同心协力”③;另一方面又进行恫吓,向三口通商大臣成林暗示,如中国不允,将挽请英法介绍。柳原的劝诱和恫吓竟然都发生了效果,他的“同心协力”的诱骗,使李鸿章产生了“中国正可联为外援,勿使西人倚为外府”④的幻想;他的借用英法压力的恫吓,也使总理衙门顾虑到,“与其将来必允,不如此时即明示允意,以安其心”⑤。所以,清政府最后终于答允了和日本议订条约。1871年7月,日本派议约专使大藏卿(即财政大臣)伊达宗臣和副使柳原前光来华,清政府也特命李鸿章为全权大臣,在天津和日使开始谈判。日本在谈判中要求“与西人成例,一体定约”①,为清政府所拒绝。清政府认为中日条约应与中国和西方国家所订条约有所不同,因为中日既为邻国,又是“同文同种”,两国人民的往来自较频繁,这和西方国家有来无往的情况不同;而且在历史上中国曾有过倭寇之患,纵寇入室,后患无穷。当时统治阶级中的守旧派固有这样的看法,而洋务派头子李鸿章也有“日本近在肘腋,永为中土之患”②的顾虑。其次,清政府对日本多少还有一些以“上国”自居的自大感,例如安徽巡抚英翰甚至把日本称为“向来臣服朝贡之国”③,这种看法虽被洋务派曾国藩、李鸿章指出是不符合事实的,但反映了一般官吏对日本多少有些轻蔑心理。由于这些原因,清政府在和日本谈判中态度比较强硬;在条约中不允列入“一体均沾”的最惠国条款;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已享有的某些特权,如内地通商、长江航行等,也未许给日本;同时还坚持条约中所规定的各项权利须是相互的。日本当时既无力迫清政府接受它的要求,最后只得大体上按照清政府的意见,于1871年9月13日和清政府签订了《修好条规》和《通商章程:海关税则》。1871年的中日条约内容基本上仍是参照中国和西方国家间的条约订立的,但有几个重要不同之点(1)没有最惠国待遇条款;(2)关于协定关税和领事裁判权的规定都是相互的(修好条规第八条、十三条);(3)明白规定两国商民只能在指定的彼此口岸往来交易,不得运货进入内地,也不准到内地购置货物(通商章程第十四、十五款);(4)修好条规第二条规定:“若他国偶有不公或轻藐之事,一经知照,必须彼此相助,或从中善为调处,以敦友谊。”这一类似互助的条款,在日本方面原只是一种空言骗语,但在清政府方面却反映了如李鸿章所曾表示过的那种联日的幻想。这个条约和清政府以前同西方各国所订的条约对照,还算比较合理,正因如此,所以也就为存心侵略中国的日本统治阶级所不满。伊达宗臣回到日本后,受到严重的责难,被迫辞职,同时日本政府延不批准该约,并于1872年5月再度派柳原前光来华,要求改约。日本所提出的改约要求主要在于取消中国在日本的领事裁判权和日本所受的协定关税约束,实际上就是要使这个条约成为一个片面有利于日本的不平等条约。日本还要求取消修好条规的第二条,因为这一条引起了西方列强的怀疑。美国驻日代办曾为此致文日本外务省,指出该款可被解释为中日间的攻守同盟。①这当然决非日本的原意,日本正要参加西方列强侵华的行列,特别是要获取美国的支援,所以极谋解脱这种嫌疑。日本的改约要求为李鸿章所拒绝,李的态度是必须换约后始可议办。日本当时正积极计划对中国的台湾和对琉球、朝鲜展开其侵略活动,急于要和中国首先建立外交关系,因此就把改约之事暂时搁置。1873年日本政府决定批准中日条约,4月派外交大臣副岛种臣来华换约。副岛在天津向李鸿章表示,关于改约事,虽然李前有换约后可以商办的许诺,但他现在却认为条约“甫经互换,不必多此枝节”②。事实是:副岛此来主要目的已不在于改约,而在于窥探清政府对台湾地方和对琉球、朝鲜事务的态度,寻找借口,以便对上述各地推行其侵略阴谋。二 日本对台湾的武装侵略(1874年)中日订约后不久,1871年11月,有琉球船一只在海上遇风漂至台湾东部海岸,船上的琉球人和岸上的高山族人发生冲突,被杀害了多人。这件事是中国和琉球间的问题,和日本原不相干,但日本这时正力谋对外侵略,竟以此为借口向中国挑衅。琉球自1372年(明洪武十五年)就和中国发生了“宗藩关系”。1609年(明万历三十七年),日本藩侯萨摩以武力征服琉球,也强迫琉球向萨摩“进贡”。日本在“明冶维新”后即以此为借口,积极准备吞并琉球。1872年10月,日本政府宣布琉球为日本“内藩”,由外务省掌管其一切对外关系。这是走向兼并琉球的第一步,同时也是为了便于利用琉球船民被害事件为侵略中国的台湾制造借口。1873年副岛种臣来北京和清政府进行换约时,便怀着这种阴谋,派副使柳原前光,以台湾高山族杀害琉球船民事,质询总理衙门大臣。总理衙门大臣的答复是:“二岛俱我属土,属土之人相杀,裁决固在于我,我恤琉人,自有措置,何预贵国事而烦为过问?”但接着却又说:“杀人者皆属‘生番’,故且置之化外,未便穷治。”①日本便抓住这句话,说中国不治“番民”,否认台湾东部为中国领土,积极准备发动对台湾的武装侵略。副岛回到日本后不久,日本内部因所谓“征韩论”发生严重政争。日本政府的当权派即所谓“文治派”,主张先巩固国内然后再图向外扩张,这种主张受到鼓吹发动侵略朝鲜战争的“武功派”的猛烈攻击。日本政府为了缓和内部的矛盾,决定立即执行对台湾的武装侵略。1874年4月,日本政府设“台湾事务局”,以大隈重信为长官,同时又以陆军中将西乡从道为台湾事务局都督,带兵3000余人,侵扰台湾。日本在明治初年毕竟还是一个羽毛未丰、力量有限的资本主义国家,其所以敢于发动对台湾的侵略,主要是由于美国的鼓励和支持。美国在1865年南北战争后,资本主义有了迅速发展,更迫切地要求扩大它的商品市场。美国的对外扩张以太平洋地区为主要目标,而中国则为这个目标的中心。但是美国当时力量还不够强大,在中国海岸的附近又没有自己的海军基地,因此不得不借他人之手,来实现自己的扩张要求。19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的侵华政策,是通过和追随英国来侵略中国,两次鸦片战争中,美国对英国侵略者的积极支持便是这一政策的表现。自70年代起,美国转而利用新兴的资本主义日本,鼓励和支持日本对中国的侵略,以便为美国侵华铺设道路;因为英国在中国的侵略势力已很强大,如果继续膨胀下去,美国将被完全排挤,而支持日本对中国的侵略,则暂时还没有这种危险。不但如此,对于台湾,美国向来怀有侵略野心。自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美国侵略者为了发展对中国的贸易,迫切需要在远东建立一个船舶供煤站,而最早引起美国侵略者注意的便是台湾,因为台湾有着丰富的煤矿资源和其他出产。1854年以武力打开日本门户的美国海军将领裴里,就是最早建议侵占台湾把它变为美国殖民地的一人,1856年,美国驻华公使伯驾又向美政府建议占领台湾,作为胁迫清政府修约的手段。但是,由于当时美国的海军还不够强大,而且英国对于台湾也十分垂涎,不容许美国独占,所以这些建议都未被美国政府采纳,美国侵略者仍在待机行事。1867年,美国以失事船员为台湾高山族人所杀为借口,竟公然派舰到台湾进行武装侵略,但为高山族人所击败。后来,美国又迫清政府派兵去镇压,美国驻厦门领事李仙得并随同“监督”,但也同样遭到失败。所以,日本计划出兵侵略台湾,美国侵略者即积极予以支持。美国驻日公使德龙把李仙得介绍给日本政府。李仙得不仅为日本侵台筹策献计,而且还提供日本许多有关台湾的海图、地图、照片等重要资料。1873年,副岛种臣来中国换约并乘机进行外交上的讹诈时,就带了李仙得同行为参赞。1874年日本发兵侵台,日皇正式任命李仙得“参与谋议”。除李仙得外,还有美国军官多人参加了日本的侵略军;美船“纽约号”则受雇为日本运兵。这些事例不能看作是些“个人”活动,因为其中都有美国政府的支持。①日本在发动对台湾的武装进攻后,竟捏造事实,向各国宣传说,1873年副岛在北京时曾得到清政府对日本出兵征台的同意,清政府并且承认台湾东部不属中国版图,因此日本征台并非对中国作战,而只是对“生番”的“惩罚”。英国公使威妥玛将以上消息通知总理衙门,总理衙门当即表示否认。清政府一面调兵遣将,购办军械,似乎准备一战,但负责和日本交涉的北洋大臣李鸿章已抱定妥协求和的方针。他的投降主张的依据是,“海防非急切所能周备,事机无时日可以宕缓”②。换句话说,就是军事上临时抱佛脚既缓不济急,只有避免冲突在外交上谋求妥协求和一途。所以他一面写信给负责办理台湾等处海防的沈葆桢,要他“只自扎营操练,勿遽开仗启衅”①;一面提出他的求和方案,第一是开放台湾和各国通商,理由是“与其听一国久踞,莫若令各国均沾”②。其次是对日赔款了事。19世纪70年代后,在一切对外重大交涉事项中,李的方针一贯是如此。由于对于外国侵略者的武力的畏惧,他从维护清朝的统治利益出发,抱定了对外决不可发生战争的失败主义立场,因此在外交上,不惜屈辱让步,力求和侵略者达成妥协,以达到避战求和之目的。他的唯一的应付侵略的法宝,就是企求国际干涉的所谓“以夷制夷”政策。这个政策是19世纪60年代以后统治阶级对外国侵略者的态度从疑忌转向依赖的发展过程中的产物。从那时起,他们不仅认识到外国侵略者愿意帮助他们镇压中国人民,而且还指望依赖外国侵略者的相互牵制,以制止任何一国独占中国,借以维持自己苟延残喘的生存。总理衙门的交涉方针完全和李一致,也主张“不再辩论曲直是非,只应想一了结此事之法”③。它把中日交涉照会各件抄送各国公使,希望各国出面干涉,制止日本的侵略行为。在列强方面,英国对日本出兵台湾感到不安。它怕中日冲突将影响英国的对华贸易,更不愿见日本独占富饶的台湾。英国公使威妥玛向日方表示,英国在华商人与台湾有密切的商务关系,英国不能坐视日本占领台湾。其他国家对日本侵台也大都表示反对,在台湾附近占有殖民地菲律宾的西班牙,也向日本提出强硬抗议。同时各国都知道日本有美国在幕后支持,因此也向美国政府表示抗议。在各方面的压力下,美国不得不要求日本政府停止李仙得等人参加侵略军,并撤销“纽约号”的雇佣,以缓和各方的反对。国际的反应对日本既不利,日本在台湾的军事又遭到严重困难。日本侵略军于1874年5月初在台湾登陆后,进攻高山族村社,被高山族据险击败,退守龟山。高山族人民深处山中,时常出来袭击,日本侵略军虽然仗着武器锐利到处烧杀骚扰,但终不能取胜;加以侵台士兵中病疫流行,而沈葆桢统带的援台兵力又远胜日军,虽然在李鸿章的失败主义的消极方针下,这支军队始终按兵不动,但对日本侵略军来说,终是一种威胁。在这种情况下,日本也想借他国的“调停”下台。1874年7月,日本政府派柳原前光为驻华公使,接着在8月间又任命内务大臣大久保利通为特使来华交涉。这些举动说明,日本企图配合其军事侵略行动,积极向清政府实行外交讹诈,以达到其目的。柳原和大久保都以扩大战争进行恫吓,要挟清政府放弃对台湾东部领土的主权,但清政府对此始终不肯承认。1874年10月10日,大久保向清政府提出最后通牒,限五日内作肯定答复,或放弃对台湾少数民族地区的领土主权,或对日承担责任。总理衙门的答复是,中国可以不责日本出兵不是,并愿偿给抚恤费若干,但不能偿给兵费,同时须以日本军队自台湾完全撤退为条件。日使要索偿银至少200万两,并要求订立书面协定。清政府不允,交涉陷于僵局。这时,英使威妥玛出面“调停”,“初示关切,继为恫吓之词,并谓日本所欲200万两数并不多,非此不能了局”①。于是就在威妥玛的所谓“调停”下,1874年10月31日清政府和日本签订了《北京专条》。在这个条约中,清政府竟承认“日本国此次所办,原为保民义举起见,中国不指以为不是”。日本侵台本是对中国领土主权赤裸裸的侵略行为,而清政府竟在条约中无耻地公开加以认可。不但如此,条约中又说“台湾‘生番’曾将日本国属民等妄为加害”,这样清政府就似乎进一步默认了琉球是日本的领地,而大久保来华交涉的主要目的之一正是在此①。这个条约的订立使日本最后兼并琉球更肆无忌惮。此外,清政府又允给予“日本国从前被害难民之家”抚恤银10万两,又赔偿日本在台湾“修道、建房等件”费用40万两。这个极端屈辱的条约的订立在中国对外关系上有严重的影响。它使资本主义列强对清政府更为蔑视,对中国此后的侵略更为猖狂凶狠。例如,英国人米契就这样写道:“这件事……告诉了全世界,这里有一个富庶的帝国,愿意出钱而不愿意打仗。”②英国当时的驻日公使巴夏礼也发出同样的论调,说什么“我们(英国)应从这种怯懦的态度中学得一些东西”。③不但如此,资本主义列强从这件事中还开始看到,这个新兴的小国日本,大可栽培作为监守中国的走卒。三 日本侵略朝鲜的发端(1875—1876年)中国的邻国朝鲜和中国有悠久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联系。从地理上来看,朝鲜是距离中国的政治心脏——北京最近的邻国,并且和中国最富饶的地区东三省接壤。日本于“明治维新”后立意要侵略朝鲜,其目的不仅是要把朝鲜沦为日本的殖民地,而且要使朝鲜作为它侵略中国大陆的桥梁。1868年(日本明治元年),日本政府派对马藩主去朝鲜递送国书,借“修好”为名,试图打开朝鲜的门户。其时朝鲜正是国王的父亲大院君李昰应摄政,对外采取严格的闭关政策,拒绝一切外国资本主义势力的侵入。不久以前,在1866年朝鲜曾先后胜利地击退了法国和美国侵略者的进犯。日本是朝鲜历史上极凶恶的敌人,朝鲜对它自然更具戒心。日本的要求遭到朝鲜的拒绝。1870年日本二次遣使质问,仍无结果。日本于是高唱“征韩”,蠢蠢欲动,但是“文治派”对朝鲜还不敢贸然行动,而把侵略的锋芒首先指向他们认为清政府“政权所不及之地”的台湾少数民族地区。日本在侵台事件交涉中得逞后,侵朝的野心更为滋长,所以,在侵台事件解决后不久,日本即开始对朝鲜采取侵略行动。1875年9月20日,日本派军舰“云扬号”,侵入汉江江华岛附近的朝鲜领水测量海口,有意挑衅。江华岛上朝鲜炮台实行正当防卫,开炮轰击,日舰即进攻炮台,并占领永宗岛。1876年初,日本派黑田清隆和井上馨带兵舰六艘和一支远征队到朝鲜,以江华岛事件为借口,胁迫朝鲜订约通商,同时还派森有礼来华和清政府交涉。森有礼来华目的在于试探清政府的态度,他在和总理衙门开议时,假意说:“将此案缘由与我旨趣所向,告之大清政府,以昭我政府与大清政府无隐之意也。”①总理衙门的答复是,中国向不干预朝鲜的内政外交。森有礼于是说中国既不过问朝鲜的事务,所谓“属国”只是空名。总理衙门极力辩白,并引中日修好条规中有“两国所属邦土,亦各以礼相待,不可稍有侵越”的规定,质责日本。但森有礼对李鸿章说,条约中没有明载朝鲜是中国的“属邦”,并且说:“和约不过为通商事可以照办,至国家举事,只看谁强,不必尽依着条约。”①,最后申明日本决心以“自主”对待朝鲜,“其与贵国间所有关系事理,我国决不顾及”②。日本下一步作法,是胁迫朝鲜和它直接订约,把这一点写入在日朝条约之内。在清政府方面,为了避免和日本发生冲突,对日朝订约事不加过问。礼部只把日本的要求转咨朝鲜,任凭朝鲜政府自行“酌办”。朝鲜政府在日本胁迫之下,只得接待日使,并于1876年2月26日和日本订立了《江华条约》。《江华条约》第一款开头第一句就是:“朝鲜为自主之邦,保有与日本平等之权。”所谓“保有与日本平等之权”,其欺诈虚伪性这个条约本身就足以证明,因为这是一个完全不平等的条约。日本从这个条约中取得了在朝鲜的领事裁判权、通商口岸的开放、海岸的测量权等。《江华条约》是对朝鲜主权的一个沉重的打击,标志着日本侵朝的开端。对中国来说,日朝《江华条约》的订立可说是东北边疆危机的萌芽。①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77卷,第35页。② 同上书,第38页。③ 《李文忠公全书》,奏稿,第17卷,第53—54页。④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77卷,第35页。⑤ 同上书,第78卷,第24页。① 《筹办夷务始末》,第82卷,第3页。② 《李文忠公全书》,奏稿,第17卷,第54页。③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79卷,第7页。① 赤木英道:《日本外交史,1542—1936年》(1936年英文版),第69页。② 《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第1卷,第43页。① 转引自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1卷,天津大公报社1939年版,第59页。① 参阅张雁深:《美国侵略台湾史,1847—1895年》,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5—46页。② 《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第2卷,第42页。①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96卷,第32页。② 《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第2卷,第42页。③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96卷,第30页。①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98卷,第14页。① 赤木英道:《日本外交史,1542—1936年》(英文版),第74页。② 米契:《阿礼国传》(英文版),第2卷,第255页。③ 兰普耳与狄更斯:《巴夏礼传》(1894年英文版),第194页。① 《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第1件附件2,第1卷,第2页。① 《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第2件附件8,第7页。② 同上书,第2件附件5,第6页。第三节 中英关于马嘉理事件的交涉与《烟台条约》(1875—1876年)一 马嘉理事件的背景自19世纪70年代起,英国工业在发展速度上开始落后于它的竞争者美国和德国,逐渐失去它在全世界工业中的优势,它的产品在世界市场上也开始受到排挤。1873年爆发了再一次的经济危机,英国对华贸易陷于持久的不景气状态,对华出口每年平均价值从1869—1872年的935万镑下降到1873—1876年的822万镑。①在这种情况下,英国资本家又高嚷要打开未开发地区的广大市场,他们特别指望在中国寻找摆脱危机的出路。②19世纪70年代初,英国侵略者在中国一方面力图扩大既有的特权,特别致力于限制中国政府对中国商人贩运英国货物征收厘金和内地税的权力;另一方面则企图开辟新的市场,特别是长江上游的四川和云南。在1874年日本侵台事件的交涉中,英国公使威妥玛便“自多居间之功,时以滇蜀通商为说”③。为了实现对我国西南诸省的入侵计划,英国侵略者加紧了对缅甸的侵略活动,企图从那里打开一条入侵的道路。英国自建立了在印度的殖民统治,便把缅甸作为它的扩张目标。在1824—1826年和1852年,英国先后发动了两次侵缅战争,占领了称为下缅甸的缅甸南部诸省,并于1862年将下缅甸并入印度。英国侵略者既占有下缅甸,更进一步要吞并上缅甸,特别因为自19世纪60年代起法国积极展开了对越南的侵略,其最后目标也在窥伺中国西南的边省(关于19世纪60年代后法国侵越活动,见本章第六节)。英国怕法国抢了先着,急于要开辟一条从上缅甸通往中国云南境内的道路。1868年,英国第一次进行探测从上缅甸的八莫到中国腾越(今腾冲)的路线。1869年,英国在缅甸境内开辟了溯伊洛瓦底江到达八莫的定期航线。这时在云南正进行着大规模的回民起义,印度和缅甸的英国殖民当局阴谋笼络回民起义领袖,以便乘机进入云南。1873年,回民起义最后失败,英国殖民主义者的幻想破灭,此后便积极组织新的探路队,以进一步探测滇缅陆路交通。1874年,英国当局派柏郎上校带兵193人自缅入滇,英国使馆向总理衙门索取“游历”护照,并派翻译马嘉理由滇入缅前往迎接。1875年2月,马嘉理带引探路队自缅入滇,腾越人民听说,英人前来通商,英兵随后将进攻腾越,为自卫计起来堵防。1875年2月22日,马嘉理和随行的几名中国人在蛮允附近被杀,柏郎也在中途受阻,被迫退回缅境。由上可见,这个所谓马嘉理事件完全是由于英国蓄意侵略中国西南边疆而引起。二 中英交涉与《烟台条约》马嘉理事件的消息传到伦敦后,英外相德比于1875年3月4日训令威妥玛在交涉中要“记住印度政府派遣柏郎上校所带的队伍到云南去的目的”①。英国政府显然执意要实现其侵入云南的计划。不但如此,英使威妥玛更乘机向清政府进行勒索,以实现英国多年来所企图达到的一些侵略目的。他的估计是:“不论我们说什么做什么,中国方面极少有出之于战争的可能。”②因此,在交涉之初,他就提出了许多与滇案全不相干的要求,并且在交涉过程中,采取了极其凶恶横蛮的态度,肆意向清政府官员威胁要挟。3月19日,威妥玛向总理衙门提出六项要求:(1)中国须派专人往云南调查,并须有英方官员参加;(2)印度政府得再派第二次探测队;(3)以15万两交付威妥玛,留待以后处理;(4)1858年天津条约第四款所给与英国公使的“特权”,应解释为皇帝应予合适的接见;①(5)商定办法“保证英国贸易得免除关税及半税以外一切课征”;(6)“因中国官员的行动而产生的一切赔偿要求”应立即予以满足。接着从3月24曰至31日一周之间,威妥玛连递照会十余次,咄咄逼人地勒令清政府至少先接受前三项要求,并以绝交撤离北京相威胁。总理衙门在英使的威胁下首先在原则上接受了这三项要求。但是威妥玛并不以此为满足,8月间他自上海回到北方,在天津和李鸿章会见,又提出滇案以外的其他要求,并对李大肆威胁恫吓说:“如没有一个成事的把握,改变的凭据,那时候我只好出京,把云南事交与印度节度大臣办理,各通商事交与水师提督办理,英商税饷概不准完纳。”②接着他又向总理衙门提出最后通牒,迫使清政府作出一些让步后,于10月中离京赴沪。1876年春,他再回到北京继续胁逼勒索,结果仍未能完全达到他的目的。6月间他以下旗离京的威胁姿态又去上海。这个侵略分子就这样不断地使用威胁恫吓的勒索手段,向清政府步步进逼。清政府因鉴于日本侵台事件的前辙,对滇案自始不敢推诿,训令云贵总督刘嶽昭、云南巡抚岑毓英“持平妥办,毋稍含糊”;随后,又应英国的要求,派李鸿章之兄湖广总督李瀚章为钦差大臣赴滇查办,后来又加派总理衙门大臣薛焕帮同查办。在威尔玛的不断威逼下,清政府对英国侵略者的要求步步退让,但侵略者仍然没有完全满足。1876年6月威妥玛以下旗离京的决裂姿态去沪后,清政府生怕英国动武,赶派赫德到上海和威妥玛商议。赫德和威妥玛会商后,建议清政府大员去烟台和威妥玛举行谈判,并指明“所奉上谕若仅如以前妥商马嘉理一案字样,尚觉不够,该大员须奉有全权便宜行事之谕旨”①,明显地表示谈判必须涉及滇案以外的问题。赫德并指名要李鸿章亲自一行,因为这个大卖国贼是侵略者认为最适宜的交涉对手,希望他能“替中国设想,从前两国利害光景,比对目下强弱情形,处以和气大方,所有不免相让之处,不妨善让,莫要推辞”②。换句话说,就是要他能为清政府完成向英国彻底屈服妥协的任务。清政府当即奉命唯谨地于1876年7月28日下令,委派李鸿章为钦差大臣“全权便宜行事”,前往烟台和威妥玛举行谈判。李鸿章在接到任命的当日,上奏陈述他的投降主张。他的出发点是:“时势艰难,度支告匮,若与西洋用兵,其祸患更有不可测者,”因此,他力劝西太后“扩怀柔之大度,屏悠谬之浮言,委曲求全,力持定见”。③而西太后给李的指示,正是要他“参以赫德此次来信”去办理交涉。所以在西太后、李鸿章和赫德之间就这样取得了谅解,从而确定了清政府在烟台谈判中屈服妥协的方针。烟台谈判于1876年8月21日开始。当时的国际形势对英国并不完全有利。在欧洲,英俄之间正因近东问题发生严重纠纷,英国外相德比在7月8日给威妥玛训令中,表示“非常希望云南问题从速解决”④。在中国,英国在外交上也处于孤立地位。由于威妥玛一年多以来在和清政府谈判中,背弃了当初在各国之间所商定的联合侵华的“合作政策”,不和各国公使商量,独断独行,所以其他国家对英国都怀有猜忌。在中英谈判期间,美、德、俄、奥各国公使都以避署为名,齐集烟台,并分别向李鸿章表示愿意“调停”,实际上就是要参预其事。但威妥玛向李鸿章表示决不容许他国干预,因为英国侵略者在这次谈判中的中心目的,已不在于夺取一般的商务特权,而是要为自己侵入中国西南边省开辟独占的市场创立条件,这样当然就无法和他国进行“合作”了。不过,当时的形势终不能不使英国侵略者考虑到,谈判的拖延可能对英国不利。为了要迫使清政府迅速就范,英国侵略者在谈判中一面调动了所谓“飞行舰队”停泊于大连,作出武力威胁姿态,另一面故意提出清政府一再表示万难允准的条件——将云南巡抚岑毓英提京审讯,作为要挟,最后表示要“所拟条款须全答应即转请本国结案,不必再说提京”①。在李鸿章方面,因8月14日清廷明白指示他,“滇案提京一节,事多窒碍”②,力求英方取消这一条件,愿以接受其他条款作为交换,这样就正中了侵略者的诡计。1876年9月13日,李鸿章和威妥玛签订了《烟台条约》。这一条约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马嘉理案的解决办法:中国赔偿被害人员家属恤款、英方办理滇案经费、以及“因各处官员于光绪2年(1876年)以前办理未协有应偿还英商之款”20万两,并派使赴英道歉。第二部分是关于一般商务特权的扩大:(1)通商口岸的增开。中国同意增开宜昌、芜湖、温州、北海四处为通商口岸;大通、安庆、湖口、武穴、陆溪口、沙市六个长江沿岸的口岸为“停泊码头”,准英船停泊,用民船起卸上下客商货物。(2)对中国征收洋货税厘主权的进一步限制。条约规定,洋货运入内地,不论洋商华商,都可请领半税单,这样就把原来只限洋商享有的特权扩大及于一切洋货。又规定“以各口租界作为免收洋货厘金之处”作为交换条件,鸦片的入口税和厘金一并在海关缴纳。(3)领事裁判权的扩大。对于民事和刑事诉讼初次明白确立了所谓“被告原则”,“只能视被告者为何国之人,即赴何国官员处控告”;又规定了“观审制度”,“原告为何国之人,其本国官员只可赴承审官员处观审。倘观审之员以为办理未妥,可以逐细辩论”。这样就扩大了1858年中英《天津条约》第十六款中“两国交涉事件,彼此均须会同公平审断”一语的含义,从此,外国侵略者又可借“观审”之名进一步干涉中国司法权的行使。(4)租界的推广。条约规定,所有新旧口岸未划租界者,都要由英国领事会商各国领事和地方官“将洋人居住处所画定界址”。这样英国侵略者就把最初在上海非法发展出来的所谓租界制度,在条约中确定下来,并以之推行到所有通商口岸。第三部分是关于英国侵略西南边疆和缅甸的问题。条约中对此有三项重要规定:(1)在所谓“昭雪滇案”的标题下,规定了“所有滇省边界与缅甸地方来在通商一节,应如何明订章程……饬下云南督抚,俟英国所派官员赴滇后,即选派妥干大员,会同妥为商订。”英国侵略者公然以缅甸的主人自居,要代表缅甸来和中国商订滇缅通商章程,而清政府竟予默认。(2)在“昭雪滇案”的名目下,又规定自1877年1月起,“或5年之内或俟期满之时,由英国斟酌订期,开办通商”。英国侵略者仍要贯彻原来派遣探路队入滇的目的。(3)在条约所附的《另议专条》中,清政府又允准英国于1877年得派员自北京经甘肃、青海或由四川进入西藏,或由印度入藏。这一款表明了英国侵略者还怀有垂涎中国西藏的野心。《烟台条约》不仅巩固和扩大了鸦片战争以来侵略者在中国所夺取的种种特权,并且为英国侵入我国广大的西南边疆开辟了道路。由于清政府妥协求和的方针,英国侵略者不费一兵一卒之力,单单凭借威胁讹诈的手段,便实现了他们的全部侵略要求,这犹是前所未有之事,说明了30余年来清政府对外态度日益走向屈服妥协的趋势。《烟台条约》签订后的第四天,清政府即毫无犹豫地迅予批准,并且次第实行了条约中的各项规定。1877年郭嵩焘出使英国,向英国送递道歉国书,随后即留驻英国,为中国第一个常驻西方国家的公使。英国虽已享受到《烟台条约》中所规定的种种权利,对于条约却迟迟不予批准,因为这个条约的某些内容遭到各方面的强烈反对。印度的英国殖民当局和英国鸦片商对鸦片税厘并征的办法极为不满,认为这实际上是加重了鸦片的关税,“将要给英国商业的一个重要部门严重的损害”①,他们尤其对条约中“应抽收厘税若干,由各省察勘情形酌办”的规定,顾虑到对他们的利益将有不利的影响。美、法、俄、德、西五国公使于1876年12月在北京开会,作出共同的决议,对《烟台条约》表示他们的意见。他们特别反对租界免厘一款,认为这项规定无异承认了中国政府在租界外对洋货有征收厘金的权利。英国政府鉴于各方面的反对,企图诱使清政府同意修改原约,经过多年断断续续的谈判,最后于1885年7月18日,乘中法战争清政府对法国屈服的机会,迫使它又订立《烟台条约续增专条》,其主要内容就是将鸦片税匣规定了统一征收标准,每百斤箱完纳正税30两,厘金“不过80两”,此外对租界免厘和各新旧口岸划定租界两事,改为“日后再行商酌”。续增专条订立后,英国政府才于次年5月6日将这个条约和《烟台条约》一并批准。① 沙金特:《中英贸易与外交》(1907年英文版),第199页。② 参阅吉尔南:《英国对华外交,1880—1885年》(英文版),第4页。③ 《清季外交史料》,第1卷,第12页。① 王绳祖:《马嘉理事件与烟台条约》(1940年英文版),第68页。② 同上书,第76页。① 按该款所规定事项原是关于一般的外交豁免,并未提及觐见问题,只是款末有“总之,泰西各国于此等大臣向为合宜例准应有优待之处,皆一律行办”。② 《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第3卷,第32页。① 《清季外交史料》,第6卷,第20页。② 同上书,第22页。③ 同上书,第23页。④ 同上书,第22页。① 《清季外交史料》,第7卷,第4页。② 同上书,第6卷,第33页。① 老沙逊洋行的意见书,见伯尔考维茨:《中国通与英国外交部》,(英文版)第128页。第四节 关于沙俄侵占伊犁的交涉(1871—1881年)1864年,新疆回民在陕甘回民起义的影响下,掀起了大规模的反清举事。北疆的伊犁于1866年为举事的回民攻占;在南疆,中亚细亚的浩罕应喀什噶尔举事者的请求,派部将阿古柏于1865年带兵入境支援。阿古柏入南疆后乘机扩充自己的势力,1867年建国称汗,成立了喀什噶尔政权,占领了南疆全部和北疆的一部分,割裂了中国的大片领土。新疆事变所造成的形势,立即被对中亚细亚和中国西北边疆具有侵略野心的英俄两国所利用,以实现它们各自的阴谋。英俄两国在中亚细亚长期以来便进行着明争暗夺。英国对沙俄在阿富汗和波斯(今伊朗)势力的发展,十分嫉视,认为这是对它在印度的统治地位的威胁。它力图使阿富汗、波斯和中国的新疆成为自己的势力范围,作为印度和中亚细亚间的屏障,以阻止沙俄势力向南发展。所以当阿古柏在新疆建立伪政权后,英国立即予以扶植。1874年,英国和阿古柏政权订立条约,取得了通商、驻使、设领种种特权。阿古柏政权实际上成为英国侵略者卵翼下的傀儡。阿古柏势力在新疆的扩展自然也引起沙俄的注意。沙俄自1861年废除农奴制后,它的资本主义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在日益成长中的俄国资产阶级,力图控制中亚细亚的市场和扩大通过中国西北边疆对中国的陆路贸易。由于回民的举事而形成的局势,使沙皇政府感到不安。为了使回民举事的影响不致波及到中亚细亚沙俄的领地,为了防止阿古柏亲英势力继续向北疆扩展,并且为了乘机进行对中国西北边疆的侵略以达到扩张疆土和扩大贸易的目的,沙皇政府于1871年7月出兵占领了伊犁。沙俄于占领伊犁后,通知清政府说“已代克复”。但清政府派伊犁将军荣全前往接收时,俄方代表却对交还伊犁事置之不理,反而提出种种要求,诸如割让塔城迤东哈萨克族居住地方,开放科布多、布伦托海、哈密、巴里珅、喀什噶尔等处通商等。北京总理衙门向俄国公使交涉,俄方坚持所谓“先议后交”,换句话说,就是以继续侵占中国领土作为要挟,以迫使清政府接受它的种种侵略要求。清政府这时既无力镇压新疆的回民,驱逐阿古柏,重新建立其在新疆的全部统治,所以对沙俄侵占伊犁的问题,只得暂置不问,作为悬案。1874年日本侵台事件解决后,清政府开始感到为了应付日本的威胁而有筹办新式海军的需要。这个问题提出后,负责对外交涉的北洋大臣李鸿章乘机借题提出放弃新疆的谬论。他说中国之有新疆“徒收数千里之旷地,而增千百年之漏巵,已为不值”,而且新疆和各国接邻,“即勉图恢复,将来断不能久守”。他认为“新疆不复,于肢体之元气无伤,海疆不防,则腹心之大患愈棘”,让伊犁、乌鲁木齐、喀什噶尔自为部落,“略奉正朔可矣”,①这样就可撤退已出塞和停止尚未出塞各军,移饷作海防之用。李的这个主张有两层目的:第一,放弃新疆,以避免和英俄发生冲突;第二,加强海军力量,以增加他自己所控制的政治资本。这个主张为主持西北军事的湘系军阀左宗棠所坚决反对,而清廷原也有“关外一撤藩离,难保回匪不再啸聚肆扰近关一带,关外贼氛既炽,虽欲闭关自守,势有未能”②的顾虑,所以最后决定海军也办,新疆也要收复。这样李鸿章向英俄出卖新疆的打算终于失败。1876年,左宗棠的军队开始了规复新疆的军事行动,并且节节取得胜利。英国为了挽救它的傀儡阿古柏政权的命运,由威妥玛向李鸿章表示愿意“调停”,提出阿古柏政权可以作为属国,“只隶版图,不必朝贡”的条件。这和李鸿章原来的主张大致相若。但这个阴谋为左宗棠揭露,他指出英国的目的不外是维护阿古柏,以利用他来反对沙俄。威妥玛的活动没有结果。1877年,在左宗棠的军队的进逼下,阿古柏服毒自杀。阿古柏政权的结束对英国的侵略阴谋是一沉重打击。左宗棠平定新疆南北两路后,新疆的规复就剩下收回沙俄占领下的伊犁的问题了。1878年,左宗棠规复新疆的军事行动基本结束,清政府于是又开始和沙俄举行收回伊犁的谈判。1878年6月,清政府派吏部左侍郎崇厚为“全权大臣便宜行事”,出使俄国进行交涉。崇厚是满人中的洋务派分子,他在以前三口通商大臣任内,以对外屈服妥协而深得侵略者的欢心。本着这种一贯的方针,他于1879年10月2日和俄方签订了所谓《里瓦机亚条约》。这个条约除了正约之外,还附有一个新的《陆路通商章程》。根据这个条约,中国只部分收回伊犁,而所付的代价则是十分苛重:(1)赔款:中国赔偿俄国“代收、代守”伊犁的兵费和俄民损失500万卢布;(2)修改边界:伊犁西边及帖克斯川一带地方划归俄国;此外又对俄属费原干省和中国喀什噶尔等处地方的边界,和1804年中俄界约中原规定的塔城界址,作了有利于俄方的修改;(3)通商特权:俄国得在嘉峪关、科布多、乌里雅苏台、哈密、吐鲁番、乌鲁木齐、古城设立领事;在蒙古、新疆各地贸易概行免税;俄商得由恰克图、尼布楚,或由科布多经过归化(今呼和浩特)、张家口、东坝、通州运货前往天津;也可由伊犁、塔尔巴哈台、喀什噶尔,经过嘉峪关,西安或汉中,运货前往汉口;在张家口、嘉峪关、通州、西安、汉中等处可沿途销售。俄商由陆路运货至天津、汉口其进口税都减1/3;准俄人在松花江上行船至伯都纳(今吉林扶余),并与沿江一带居民贸易。这些规定充分满足了沙俄当时对中国的侵略要求。崇厚所订的条约遭到清政府内部许多人的强烈反对,他们都认为这个条约所丧失的权利太大,甚至总理衙门亦认为这样“收还伊犁与不收同,或尚不如不收之为愈”①。但洋务派头子李鸿章则力图使这个丧权辱国的条约仍能获得批准,说什么崇厚是“奉旨给与全权便宜行事字样,不可谓无立约定议之权,若先允后翻,其曲在我”;又说:“崇厚所定俄约,行之虽有后患,若不允行,后患更亟”;所以他主张“只能随宜设法,徐图补救,并宜稍示含容”②。李的投降卖国主张的出发点一向是彻底的失败主义,他给总理衙门的信中道出他的顾虑是“军心不固,外强中干,设与俄议决裂,深为可虑”①。但是,在对俄问题上,清廷当时不能不重视在西北统率大军立有战功的左宗棠的意见,而左宗棠对里瓦机亚条约则极表反对。他主张对沙俄“先折之以议论,委婉而用机,次决之以战阵,坚忍而求胜”②。在举朝舆论的压力下,清廷决定不批准里瓦机亚条约,并下令将崇厚治罪,随即定为斩监候。李鸿章的对俄投降主张再度受到挫折。1880年1月4日,在清廷下令将崇厚“交部严加议处”后两天,俄使凯阳德到总理衙门提出质问,威胁说此举使俄国“必不信中国真心和好”③。随后沙俄政府并调集军队,进行恫吓。中俄关系的紧张引起资本主义列强的注意。英国怕中俄发生战争致影响到它的对华贸易,尤怕俄国在战争中取得胜利,从而更扩大俄国在中国的势力,所以极力想促成中俄间的和平解决。法国也不愿俄国卷入对华战争中,致削弱它在欧洲牵制法国的敌国——德国的作用。所以英法驻华公使首先向清政府提出赦免崇厚的要求,以缓和中俄局势,随后德、美、意、奥公使也向总理衙门作同样表示。英国女王维多利亚甚至直接给西太后打电报,要求赦免崇厚。其实,清政府虽否认里瓦机亚条约并对崇厚加以处分,却并未放弃对俄妥协求和的方针。1880年2月,在决定惩办崇厚后不久,清政府任命驻英公使曾纪泽兼驻俄公使,准备和俄国再开谈判。在曾纪泽到达俄京以前,清政府已决定命他通知俄国,将崇厚暂免斩罪。曾纪泽到俄京后,清政府更宣布将崇厚开释,表现了对俄妥协求和的愿望。清政府的妥协求和方针更清楚地表明在总理衙门给曾纪泽的训令中。训令中说:“到俄先告以难准之故,如因条约不准,不还伊犁大可允缓,能将崇厚原议两作罢论,便可暂作了局,意在归宿到此。”①这样,实际上就是准备局部实行李鸿章原先提出的放弃新疆的主张,对沙俄侵占伊犁采取不了而了的办法。但曾纪泽认为“将来之归宿,似仍宜办到通商稍予推广,伊犁归还;乃可真为了局”②。他在赴俄京交涉之前,上奏提出他的主张。首先他认为战是万万不可的,但他也反对放弃伊犁,认为这不是了局,因此只有改约求和之一途。改约有三端:他认为偿款是小事,通商也次要,最重要的是分界,因为商约可随时修改,而界约则是“长守不渝”的。所以,他主张:“分界既属永定之局,自宜持以定力,百折不回。至于通商各条,惟当即其太甚者,酌加更易,余者似宜从权应允……庶和局终可保全,不遽决裂。”③这个交涉方针虽在精神上仍是为了避战求和,但较总理衙门放弃伊犁不了了之的方针总算略强一些。曾纪泽在俄京的交涉大体上即按照这个方针进行。在交涉期间,正值中国又因琉球问题和日本发生交涉。清政府同时面对着日俄两国的侵略威胁,都同样毫无保卫主权的决心。主张对日妥协的人提出了“和日制俄”的理由来为他们的主张辩护。例如右庶子张之洞上奏说:“俄人远来专恃日本为后路,宜速与联络,彼所议办商务,可允者早允之,但得彼国中立两不相助,俄势自阻。”①而李鸿章也乘机发表“和俄制目”的议论,再度促清政府对俄让步,说什么:“与其多让于倭,而倭不能助我以拒俄,则我既失之于倭,又将失之于俄,何稍让于俄,而我国得借俄以慑倭。”②其实,他对日本侵占琉球也同样主张采取消极的不了了之的方法(见下一节)。在这样的情况下,曾纪泽在俄京的交涉,问题自不在于让步与否,出卖与否;问题只是让步多少,出卖多少,而这主要不是决定于曾纪泽的交涉手腕,而是决定于沙俄的态度。自1878年俄土战争结束后,沙俄的财政状况还未完全恢复,同时1879——1881年间俄国的革命形势大有发展,使沙皇政府不得不集中力量对内,所以在伊犁问题上,沙俄急谋和中国达成和平解决,因而在谈判中不得不作出一些让步。1881年2月24日,曾纪泽代表清政府和俄方签订了解决伊犁问题的《改订条约》和《改订陆路通商章程》(即所谓《伊犁条约》或《圣彼得堡条约》)。以这个条约和《里瓦机亚条约》对比,沙俄在界务商务两方面都稍作了一些让步。关于界务方面:沙俄将特克斯河一带地方与伊犁九城一并交还中国,但仍割去伊犁西边地方;塔尔巴哈台中俄边界另行勘定;喀什噶尔中俄边界照现管之界勘定。关于商务方面:俄国只在嘉峪关、吐鲁番及中俄旧约所规定地点设领,其余哈密等五处,以后俟商务兴旺再议;俄商陆路贸易可到肃州(即嘉峪关),但不得前往西安、汉中、汉口;俄商在新疆贸易改为“暂不纳税,俟将来商务兴旺,由两国议定税则,即将免税之例废弃”;松花江上航行问题留待另行商定。在中国方面,则同意将偿款自500万卢布增至900万卢布。这个条约虽减轻了一些崇厚所订的条约对中国利权的损害,但基本上仍满足了沙俄侵占伊犁原来所想达到的目的,对中国来说仍是一个侵害中国领土主权的不平等条约。① 以上引文均见《李文忠公全书》,奏稿,第24卷,第18—19页。② 《左文襄公奏稿》,第46卷,第10页。① 《清季外交史料》,第16卷,第27页。② 以上引文均见《李文忠公全书》,奏稿,第35卷,第15—19页。① 《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第10卷,第17页。② 《清季外交史史料》,第13卷,第6页。③ 同上书,第10页。① 《清季外交史料》,第21卷,第23页。② 同上书,第24页。③ 同上书,第21页。① 《清季外交史料》,第22卷,第10页。② 同上书,第24卷,第6页。第五节 关于日本侵略琉球和朝鲜的交涉(1879—1885年)一 日本对琉球的吞并和中日交涉(1879—1881年)在中俄伊犁交涉的同时,还发生了关于日本兼并琉球的交涉。自从清政府在1874年中日北京专条中对琉球的所属问题,采取了含糊应付的态度以后,日本对琉球的侵略更是得寸进尺,肆无忌惮。1875年5月,日本强令琉球国王停止对中国的“朝贡”,并派军队驻在琉球,作最后兼并琉球的准备。同年6月,又强迫琉球改用日本年号,进一步消灭中琉间“宗藩关系”的痕迹。1876年,日本公然在琉球设立日本司法机构和警察机构,事实上已把琉球置于它的直接统治之下。日本阻止琉球“朝贡”中国之事,到1877年为清政府所知悉。当时中国驻日公使问如璋极力主张和日本抗争。他认为日本国力并不强盛,中国如以兵力向日本示威,也不致引起战争。①但主持对日外交的北洋大臣李鸿章反对这种作法。他说“琉球地处偏隅,尚属可有可无”②,这就是他对日本侵略琉球的根本态度。因此,他对何如璋的主张认为是“小题大做,转涉张皇”③,并说“争小国区区之贡,务虚名而勤远略,非惟不暇,且亦无谓”①。他主张这件事只须由何如璋和日本辩论,辩论无效,再请驻日各国公使出面干涉。总理衙门同意李的主张,认为“自以据理诘问为正办”②。这种软弱的敷衍态度自然丝毫不能发生制止日本侵略的作用。1879年3月30日,日本采取兼并琉球的最后步骤,派内务大臣松田到琉球,正式宣布改琉球为冲绳县。琉球国王派使来中国求救,这时清政府欲待不问,但考虑到“如任其废灭而不问,如国论众论何”③,因此也不得不敷衍一番。1879年5月,美国前总统格兰特来中国游历,并将由中国转往日本。总理衙门即乘机挽请格兰特出面调停。其实,正是在格兰特任总统期间,美国和日本就琉球问题已达成谅解。1872年日本改琉球为“内藩”时,美国曾要求日本保证1855年美琉条约中美国所攫得的利益不受影响,日本政府表示这些权益将受到尊重,所以美国对日本侵占琉球事实上早已认可。格兰特到日本后,提议将琉球分作三部,北部归日本,中部归琉球王复国,而以南部最贫瘠的诸小岛归中国,实质上是代日本拟出一个既能吞并琉球又能消除中国反对的狡计。这个分岛方案果然即为日本抓住,作为实现它的侵略计划的工具。1879—1880年间,日本政府两次派非正式代表竹添进一来中国,建议以南部靠近台湾的两小岛留给中国,抹去中部各岛归复琉球一层,再加上一条件,就是要修改1871年的中日修好条规,加入最惠国待遇一款,以取得在中国如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享有的同等特权,实现其多年来所追求的目的。中日进行谈判正是在中俄关系因伊犁问题而处于紧张状态的时候。清政府中主张对日妥协的人于是以防止日俄勾结为理由,高唱“和日制俄”的论调,而总理衙门最后也以“中国若拒日本太甚,日本必结俄益深”①为借口,接受了日本的全部方案,于1880年10月和日使宍户机议定了《球案专条》。据此,日本不仅得到清政府对其吞并琉球(除南部二小岛归中国外)的正式承认,而且还实现了其修改《中日条约》加入最惠国条款的目的,而总理衙门竟对这一重大让步轻描淡写地说,“此条特为了结球案允准”,并说“凡此皆为顾全大局,联络日本起见”②。这时,在俄京进行的中俄谈判已稍见端倪,一般对日俄勾结的顾虑也因之减少。总理衙门和日使所议定的条约遭到一部分人的反对,而主张将琉球问题搁置以待对俄交涉结束后再和日本谈判的议论,又盛行一时。清廷最后征询李鸿章的意见。李鸿章自琉球问题发生以来,一贯主张琉球可弃。日本提出分岛改约的方案后,他认为“事已至此,在日本已算退让,恐别无结局之法”,③完全是一股认可的论调。但到这时候,他看到对日让步已无问题,觉得更迫切的问题是和沙俄达成妥协,所以,竟又突然改变论调,而以联俄拒日立论,说什么与其多让于日本,不如多让于俄国(见前一节),其主要目的在于促成对俄的妥协让步。至于对日本侵占琉球,他也附和众议,认为“此时似宜用支展之法,专听俄事消息”④,实际上就是主张不了了之,听任日本继续盘踞。清政府采纳了这种延宕办法,拒绝批准和日本已议定的初步协议。日使宍户机见目的未达,于1881年3月悻悻离京,并威胁说:“中国自弃前议,今后琉球一案,理当永远无复异议。”①当清政府正面临着对日对俄的问题时,美国侵略者乘机也向清政府进行新的要索。原来在19世纪60年代《蒲安臣条约》订立时,美国资本家所急切要获得的华工廉价劳动力,自70年代后,在美国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下,竟成为美国资本家转移国内工人斗争锋芒的阴谋的牺牲品。他们把经济恐慌带来的工人失业,硬说是由于华工夺去了白种工人的工作所造成,并且煽动制造了排华暴动,提出禁止华工入美的主张。格兰特来中国时便抱有和清廷商议改约的目的,清政府在当时既有求于他,自不得不表示同意。1880年8月,美国新任公使安吉立来中国即负有完成这一任务的使命。11月17日,他和清政府订立了《续修条约》,清政府同意美国对华工入美“可以或为整理,或定人数、年数之限”(第一款)。美国侵略者便是这样惯于乘人之危,从中取利。二 日本扩大对朝鲜的侵略和清政府的对策(1876—1885年)1876年日朝《江华条约》订立后,日本侵略势力开始侵入朝鲜。日本侵略朝鲜的第一阶段,以排斥中国在朝鲜的“宗主权”,树立自己在朝鲜的特权地位为目标。这种意图在《江华条约》中已明显暴露;但是清政府负责对日外交的北洋大臣李鸿章,对于日使森有礼所说“日本方欲与中国高丽并力拒俄,岂肯同室操戈,自开衅端”②,竟深信不疑。1877年日本发生内乱,他还拨借子弹10万发给日本平乱;1878年又致书朝鲜退任领议政李裕元,劝朝鲜联日防俄,大作其“以夷制夷”的梦。1879年日本吞并琉球后,清政府开始看到日本并琉既以否认中国在琉球的“宗主权”为开端,又何尝不会同样行之于朝鲜,因而担心到日本“将来必有逞志朝鲜之一日”①。朝鲜在清朝的“藩属”中最受清廷重视,因为朝鲜和清朝“发祥”的东三省有唇齿相依的关系,一旦朝鲜被日本吞并,所谓“根本重地”的东三省将受到威胁,东三省如不保,清朝的统冶威信将受到严重的打击。所以1879年日本吞并琉球以后,清政府开始注意到如何未雨绸缪,防止日本在朝鲜势力的发展。1879年6月,总署大臣丁日昌首先倡议由朝鲜和各国立约,以牵制日本。他说:“将来两国(指朝日)启衅,有约之国皆得起而议其非,日本不致无所忌惮。”②清廷采纳了这个意见,令李鸿章致书李裕元,劝导朝鲜与各国立约。李鸿章本来早有此打算,在1876年和1878年曾两次写信给李裕元隐示此意,得旨后,于1879年8月又致书李裕元倡导所谓“以夷制夷”政策。信中说:“为今之计,似宜用以毒攻毒,以敌制敌之策,乘机次第亦与泰西各国立约,借以牵制日本……并可杜俄人之窥伺。”③这个建议客观上完全符合资本主义各国的要求。自日朝订约后,它们都正想插足朝鲜。各国之中,英国尤盼朝鲜与各国立约,因为它深怕沙俄侵占朝鲜,认为将沙俄的势力限制在黄海以北是保证英国在南中国的优势的一个重要条件。为此,英使威妥玛屡向总理衙门建议,劝朝鲜与各国订约,其目的在使各国在朝鲜相互牵制,以防止一国独占。在当时的形势下,这样的局面对英国最为有利。英国的怂恿对清政府的政策自有重要的影响。但是,清政府的建议并未被朝鲜政府立即采纳,因为朝鲜人民坚决反对外国资本主义势力的侵入,这使朝鲜当局不能不有所顾忌。1880年,中俄关系因伊犁问题呈现紧张,俄国调集了它的海陆军分布在海参威一带。英、美、法都以俄国有侵占朝鲜的意图向清政府提出警告。清政府为防止日俄对朝鲜的野心,更感到有使朝鲜与各国订约的必要。最早利用清政府的政策以达到自己的侵略目的的是美国。美国自19世纪60年代以来一再企图以武力强迫朝鲜立约通商,但在朝鲜人民的坚决反抗下,遭到失败。自日朝订约后,美国更急图继日本之后插足朝鲜,1880年派海军将官肖孚尔到东方来,打算通过日本的介绍和朝鲜订约。这个请求为朝鲜当局所拒绝。中国驻日公使何如璋得讯后,向总理衙门建议,中国应乘机代为主持。但总理衙门和李鸿章怕“各国若渐闻知,必皆惟我是问”①。因此,清政府一面通知美国说朝鲜愿与美国订约,一面劝告朝鲜派代表来津与美方议约。1882年3月,肖孚尔到天津举行谈判。事实上在朝鲜方面一切交涉都由李鸿章包办代替。清政府想借此机会补救《江华条约》中日本否认中国在朝鲜的“宗主权”一事,要求在条约中申明朝鲜为中国“属国”,但为美方所拒绝。肖孚尔最后勉强同意,由朝鲜国王向美国总统送致照会一件,申明朝鲜为中国的“属国”。1882年5月22日,《美朝条约》在朝鲜仁川签字。随后,英、德、意、俄、法等国都相继以美约为范本与朝鲜订约。因为《美朝条约》中,美国在朝鲜取得了如在中国所享有的种种特权,各国也都相继效尤,而朝鲜从此便沦为国际资本主义的半殖民地。与清政府对朝鲜采取积极干预的政策的同时,日本也加紧了在朝鲜的阴谋活动。朝鲜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给了日本以可乘之机。以国王的父亲大院君为首的一派和以王妃闵妃为首的当权派进行着争夺政权的尖锐斗争。统治集团中一部分人公然主张投靠日本以加强自己的地位。1881年朝鲜政府派大臣15人赴日考察,准备实行改革,1882年又聘请日本使馆武官崛本中尉训练新军。日本在朝鲜政府内部势力的增长,使朝鲜宫廷内部的矛盾更为尖锐。同时,朝鲜国内的封建压迫久为人民所痛恨,而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更激起了爱国人民的愤慨。1882年7月23日,在美朝、英朝条约刚订立后,在朝鲜京城爆发了“壬午兵变”。在这次暴动中,朝鲜人民第一次奋起不仅反对本国压迫者,也反对外国剥削者,而日本侵略者尤为他们痛恨的对象。起义的兵士和群众杀伤了在京城的一部分日本人,并焚毁了日本使馆。但这次兵变也为大院君所利用,以进行复辟和杀害他的政敌闵妃党人。兵变发生后,清政府立派天津道台马建忠、水师提督丁汝昌到朝鲜“查办”。随后又派吴长庆带兵到朝鲜,诱捕大院君押送到中国,并镇压起事的兵民。清政府这种对朝鲜内政的粗暴干涉,其目的是力图使事态不致扩大,免予日本以干涉的借口,以维持自己在朝鲜的地位。但日本已决心利用这次兵变,推行它的侵朝计划,立即派花房义质带兵至朝鲜办理交涉。在交涉中,日本首先表示拒绝第三者的调停,目的在排斥中国的干预,并借此再度表明否认中国的“宗主”地位。清政府的官员只求事情早日和平解决,所以并不要求参预日朝谈判,而且还促朝鲜政府派代表和日方开议。1882年8月30日,日本迫朝鲜签订《仁川条约》,除勒索赔款55万元外,并取得了在朝鲜京城驻兵的权利,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它在朝鲜的侵略地位。《仁川条约》订立后,日本极力笼络朝鲜政府。朝鲜政府派往日本道歉的使臣金玉均、朴泳孝一行到日本后,日本朝野对他们大事诱惑,多方怂恿朝鲜“独立”,甚至表示可以给予财力和武力的援助。驻朝鲜的日本代理公使岛村于壬午兵变后,也大肆活动,鼓动朝鲜推翻现状。日本公使竹添进一,并以取消赔款未偿额40万元来劝诱朝鲜“独立”。日本的目的显然是企图把中国的势力从朝鲜完全排挤出去,以便于遂行自己的侵朝阴谋。但是,另一方面,清政府为了加强自己在朝鲜的地位,于兵变平定后,不但军队留驻未撤,而且还采取一些措施,诸如派遣商务委员,代朝鲜训练军队,推荐德人穆麟德和马建常参预朝鲜海关商务,并暗中操纵朝鲜的外交军事。1884年中法战争爆发,法国竭力怂恿日本在朝鲜采取进一步的侵略行动,以牵制中国。日本也想趁中法战争中清政府无力兼顾朝鲜的时机,来推行它的侵略阴谋,极力纵恿主张在朝鲜实行资本主义改革的“开化派”发动政变,以便自己从中渔利。而开化派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就采取了利用中日矛盾、特别是使日本势力有利于自己的方针。1884年12月4日,“开化派”在京城邮政总局新厦落成时,举行政变,杀戮了一些守旧派大臣,并使朝鲜国王召日兵入卫。驻朝鲜中国防营营务处会办同知袁世凯闻讯,带兵入宫,击退日兵。日使竹添带兵自王宫退出时,沿途遭到朝鲜人民愤怒的袭击,日使自焚使馆,带领日兵和日侨逃往仁川。这就是著名的“甲申政变”。政变发生后,日本国内急进派分子乘机鼓吹战争,但日本政府认为时机尚未成熟,决定使用外交手段来达到扩大侵略的目的。日本外相井上馨亲自出马到朝鲜办理交涉。日本政府所决定的交涉方针是:(1)以“独立”国对待朝鲜,不允中国参与日朝谈判,这是《江华条约》以来日本的一贯的方针;(2)不问事变责任,只谈善后,因为如果追究责任,日本便难辞其咎;(3)和中国另行谈判,并要乘中国和法国战争的机会,迫使中国退出朝鲜。日本和朝鲜谈判结果,于1885年1月9日订立《汉城条约》,强迫朝鲜对日道歉赔款。《汉城条约》订立后,日本派参议伊藤博文为全权大使、农商大臣西乡从道为副使来中国和清政府办理交涉。清政府派李鸿章和伊藤等举行谈判。自甲申政变发生后,清政府早已决定“剖析中倭误会打架,以释衅端,为第一要义”①。所以在交涉中不但无意追究责任,而且为了避免和日方发生冲突,早就准备同意撤兵。日本在谈判中的主要目的在迫使清政府自朝鲜撤兵,不料这个要求提出后,李立即表示如日本撤兵,中国也可照办。伊藤于是进一步要求中国永不派兵,李对此表示不能同意。谈判结果达成妥协:“将来朝鲜国若有变乱等重大事件,中日两国或一国要派兵,应先互行文知照,及其事定,仍即撤回,不再留防。”这一规定是1885年5月18日订立的中日《天津会议专条》中的中心条款。日本通过这一条约不仅达到了使清政府自朝鲜撤兵的目的,而且迫使清政府承认它也有出兵朝鲜的权利。在《江华条约》后不到十年内,日本就这样逐步实现了在朝鲜排斥清政府的势力和建立它自己的特权地位的侵略计划。① 《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第8卷,第2—4页。② 同上书,第8卷,第1—2页。③ 同上。② 《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第25件,第1卷,第24页。③ 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1卷,第133页。① 《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第53件,第2卷,第8页。② 同上书,第9页。③ 《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第10卷,第26—27页。④ 《清季外交史料》,第24卷,第7页。① 《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第66件,第2卷,第25页。② 《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第6卷,第31页。① 《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第33件附件1,第1卷,第32页。② 同上。① 《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第11卷,第42页。① 《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第245件,第5卷,第36页。第六节 中法战争(1883—1885年)一 中法战争前法国对越南的侵略与中法交涉自17世纪以夹,法国即开始了对越南的侵略活动,但在19世纪下半叶以前,法国在越南的侵略势力还只限在传教和商务方面。此后,由于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殖民扩张的要求愈加迫切,它的侵略活动进一步采取了武装掠夺的方式。1858——1859年,法国联合西班牙进玫越南,占领了西贡。1860年,中法《北京条约》订立后,法国又调侵华军队进攻越南;1862年迫越南订立第一次《西贡条约》,割南部边和、嘉定、定祥三省,并许法人航行湄公河。1863年,柬埔寨被法国侵略者强置于它的保护之下。1867年,法国又以武力强并了越南南部的永隆、河僊(河仙)、安江三省。法国侵越目的不但是为了变越南为它的殖民地,而且还在于要通过越南打开中国西南边疆上的“后门”。所以,它在1862年条约中夺得了湄公河上航行权利,随即于1864年派勘探队探测沿湄公河进入上游中国境内的澜沧江的航路。勘探的结果发现湄公河上游不适航行,而北圻(越南北部)的红河则可直通云南,于是法国又转移它的目光于北圻。1871年,法国军火商堵布益借口为云南当局运输军械,航行红河,探明了沿江到海通行无阻。1873年,堵布益利用红河实行武装走私,越南当局加以阻止,法国西贡总督杜白雷乘机派安鄴带兵至北圻挑衅,攻占河内。越南当局借用太平天国时期流亡在越南的刘永福领导的黑旗军,击败了法国侵略军,打死了安鄴,迫使法国自北越撤退。但是,越南的封建统治者,在法国外交压力下,终于在1874年3月15日和法国侵略者签订了丧权辱国的第二次《西贡条约》。根据这个条约,法国承认越南“独立自主”,但由法国主持其外交。正同日本对朝鲜一样,法国侵略者也以否认中国的“宗主权”和树立自己的特权地位作为侵吞越南的第一步。此外,条约还给了法国航行红河的权利。法国自普法战争中失败后,国力尚未恢复,所以这时还不准备为越南问题和中国发生纷争。1875年,法国政府把这个条约通知清政府,并训令驻华公使罗淑亚不提“保护权”问题,而以要求中国同意红河通商为主。清政府在答复中再三申明中国对越南负有“宗主”保护责任,但对法越条约却不明白否认,至于开放云南通商一事则断然拒绝。1877年,越南照旧遣使前来中国,法国也不加阻止。这样,由于双方对问题都采取含糊的态度,问题便暂时隐伏未发。1878年柏林会议后,德国极力怂恿法国向海外扩张,希图借此消除法国对德国的“复仇”思想。1880年正当中俄伊犁交涉紧张的时候,法国乘机计划出兵占领红河,并进一步公然否认中国在越南的“宗主权”,要求中国承认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驻法公使曾纪泽向法国政府力争,否认1874年的法越条约,但据法使宝海向法国政府报告,北京总理衙门的态度却远较“恬静”,论调也不相同,“对法计划不拟加以阻碍”①。清政府这时的政策仍是力谋和法国妥协,总理衙门希望法国不进占北圻,作为中国不否认1874年法越条约的条件。1882年4月,法国派李维业带兵攻占河内,公然对北圻采取军事行动。越南北部居民奋起和侵略者进行斗争,法军到处遭到袭击。黑旗军也再度起来抗击法军。清政府一方面派军出境,加强在北越原有的驻军,一方面派李鸿章和法方进行交涉,希图和侵略者达成妥协。李自越南问题发生后,一贯主张妥协,不否认1874年法越条约。11月间,他和法国公使宝海经过短短两天的谈判,就成立一个草约:(1)中国将驻北越的军队撤退回境,或在离边境若干里之处驻扎,法国声明无侵犯中国领土主权之意;(2)中国在保胜立关,设立口岸;(3)中法在滇桂界外与红河中间地带划界,界北归中国巡查保护,界南归法国巡查保护。清政府在这个草约中,既答应自北越撤兵,又同意开放云南通商,法国侵略者的主要目的实际上都已达到,只是在分界问题上给清政府稍留了一些面子。但是,这些条件还不能使法国极端侵略分子满意。1883年2月法内阁更迭,代表大金融资本家利益的茹费理组阁,推翻了这个初步协议,并召回宝海,另派驻日公使脱利古为驻华公使。1883年6月,脱利古到上海与李鸿章重开谈判,他要求中国“不管越事”,不得“视越为属国”①,也不得予以明助或暗助。李仍本他的一贯求和避战方针,力主放弃越南。他在给清廷的奏章中说:“使越为法併,则边患伏于将来,我与法争,则兵端开于俄顷,其利害轻重,皎然可睹。”②所以,在交涉中,他同意“华不必明认属国,法不必明认保护。”③但他对脱利古所要求的两点:中国不得帮助越南和承认法国在北越的地位,则不敢明允,因为这时清政府中主战派的声势很大,李的妥协外交已成为众矢之的。李与脱利古的谈判因此没有结果。在主战派的舆论压力下,清廷这时的政策徬徨不定,既无作战决心,又不敢公然放弃越南。所以,在外交方面虽以投降派的首领李鸿章“专任督办越南事宜”,但对李的投降主张还不敢完全采纳;在军事上,一面派军队出关作防御准备,一面又再三训令“衅端不自我开”①。自1883年3月起,法国侵略军在红河三角洲一带又展开了军事行动,驻扎北越的清军都按兵不动,听任黑旗军孤军作战。黑旗军给了法国侵略军很大的打击,击毙了法军主将李维业。清政府对黑旗军虽暗中也给予一些接济,但却不单纯是为了利用黑旗军抗法。1882年6月四川总督丁宝桢的奏章中就早吐露了统治阶级阴毒卑鄙的用心,他说:“设此类(指黑旗军)竟为法国所歼,亦隐为中国除一大患,驱狼斗虎,似属一举两得。”②同年,云贵总督岑毓英在奏章中也供认,接济刘永福是使“鹬蚌相持,渔人获利”③。1883年8月,法军进攻越南中部,直逼越都顺化。越南被迫于8月25日和法国签订《顺化条约》,承认了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顺化条约》完全暴露了法国灭亡越南的野心。越南人民纷纷起义反抗,中国朝野都也为之十分震动,沿边将领都请求出兵抗法。与此同时,法国侵略者向清政府进行又一次诱降的外交阴谋。1883年9月15日,法国提出一个解决越南问题方案,建议在北纬21°—22°之间划定一线,以北至中国边界为中立区,两国都不得进占,同时中国应开放云南的蛮耗为商埠。这个所谓“中立区”实际上只包括谅山高平两地,法国侵略者希图以暂不占领北圻这一小块土地的办法,来诱使清政府从北圻完全撤退,承认《顺化条约》所造成的局面,并开放云南。这时朝廷中主战声浪颇高,清政府对法国的态度因此稍趋强硬。外交上,它对法国的“中立区”方案,提出了以北纬21°即以河内为界,界北归中国保护的对案。法国侵略者拒绝了这个提案,中法的谈判又终无结果。军事上,清廷对刘永福开始公开给予奖励,并令对刘军“军火器械,尤应多为筹援”①。1883年11月初,清廷又明令两广军政当局,如法军来犯,即予抗击。12月中,法军进攻中国防军驻地山西,清军被迫实行抵抗,这样便开始了中法战争的第一阶段。二 中法战争第一阶段中清政府的求和政策(1883—1884年)1881年底至1882年初,清政府即以“查办土匪”的名义,派军队进驻北越的北宁和山西,但一再交代“不可衅自我开”,“法人并未与我失和,我军总以剿办土匪为名,未可显露作战之迹,致启衅端”②。这种消极等待挨打的方针使驻越清军士气非常低落,陷于被动地位,再加上统帅不得其人,军权分散,军纪松弛,以致一经与敌交锋,便溃不成军。1883年12月14日法军进攻山西,十七日山西即告失陷。接着于1884年3-4月间,北宁、太原、兴化等地又先后被法军攻占。清军这一连串的败绩又加强了清廷的求和倾向,而法国侵略者则抓住胜利的时机,再度进行诱和的活动。1884年4月初,法军海军舰长福禄诺在香港以密函一件托海关税务司德国人德璀琳带至天津送交李鸿章,提出议和条件四点:(1)云南通商;(2)承认法国保护越南,但措词可顾全中国体面;(3)撤调曾纪泽;(4)早日议和,兵费可极力相让。福禄诺在函中并威胁说:“中国南边三省素有内匪,现既与法国交界,法国如肯接济乱党,中国之边疆必永无肃清之日矣。”①李接信后,认为这个求和时机不可错过,条件也都可以接受。他在给总理衙门的报告中说:“似将来此事收束,亦祗能办到如此地步,若此时与议,似兵费可免,边界可商,若待彼深入,或更用兵船攻夺沿海地方,恐并此亦办不到。与其兵连祸结,日久不解,待至中国饷源匮绝,兵心民心摇动,或更生他变,似不若随机因应,早图收束之有裨全局矣。”②竟是跟福禄诺一唱一和,同一论调。清廷接到李的报告,也认为这些条件“均尚无伤国体,事可允行”③,并令李与福禄诺进行谈判。接着,清政府下令撤换曾纪泽,首先满足了法方所提出的条件之一,以表示求和的诚意。1884年5月5日,福禄诺到天津和李鸿章举行谈判。在谈判前,李上奏陈述他的投降主张。④他认为越南可以放弃,云南可以通商,理由是“滇境通商,他日果得人妥办,于国民决无大损,可于各海口通商之事验之。法人既得越南,形隔势阻,岂能遽入滇粤,但使妥订约章,画界分守,当能永久相安,可于中俄接壤之事验之。”他便这样轻描淡写地把法国侵略者所追求的两项主要侵略目的都说成是于中国无害的事。他更大放厥词地发挥他的投降主义理论,说什么“凡事虑敌之要挟,不如行之于敌未要挟之先,谓之意自我出也;畏敌之决裂,不如先示以我无决裂之志,俾其计无所施也”。换句话说,就是要迎合敌人的要求,采取主动。他对于清廷所指示的“不贻后患,不失国体”两点,认为只要“措词得手”,“或尚可以办到”。显然,所谓“后患”、“国体”在他看来只是面子问题,所以问题只在于如何“措词”了。这个奏章不仅暴露了李的全部投降主张,而且也说明了他在此后交涉中的投降外交手法。清廷接到李的奏章,令廷臣会同妥议,一般对李的放弃越南开放云南的主张几乎全表反对,并认为对抗法有功的刘永福应予保全。在舆论的压力下,清廷密谕李鸿章四事:(1)越南的“藩属”地位不能改;(2)云南内地通商不能应允;(3)不能驱逐刘永福;(4)不赔款。李知朝廷有心求和,只是碍于舆论,所以在谈判中,对密谕中的指示并不重视。李福谈判二小时即告完成,李对法方提案全部接受,只在字面上加工修改,以做到他的所谓“不失国体”。1884年5月11日,他和福禄诺在天津签订了《简明条款》。这个简明条款共五款,主要内容如下:(1)法国应“保全助护”中国和北圻的边界,中国自北越撤兵,调回边界,“并于法越所有已定与未定各条约,均置不理”。(2)法国不索赔款,中国允云南边境通商。(3)法国允“现与越南议改条约之内,决不插入伤碍中国威望体面字样”,并将以前与越南所订有关北圻的条约作废。这个条约体现了李鸿章的全部投降主张,实际上和清廷密谕中的指示并不符合,但李于事后向总理衙门报告,竟说条约内容与密谕“大体不悖”,而清廷竟也说:“与国体无伤,事允可行”①。可见清廷当初的密谕也只不过是为了敷衍主战派的舆论。李和清廷这幕自欺欺人的双簧戏终究不能掩盖舆论的耳目。李福条约既成,清政府中反对的声浪很高,一时劾李的奏章达47起之多。但是清廷求和心切,仍极力为李掩护,硬说“此次简明条约与初十日所逾该署督各节(指上述密谕),尚不相背”②,决心执行这个投降方案。但是,在执行这个投降方案过程中却产生了意外的波折。李福条约中,关于撤兵问题并未明订期限。福禄诺临行时曾提出限期,法方的目的在于早日消灭黑旗军。李因畏于舆论,又因清廷密谕中有不可逐刘的明白指示,所以既不敢明允,又不敢向清廷奏报。他只得私下通知边境将帅,相机自动撤退,但清廷在当时反对李福条约的舆论压力下,指示边境各军“断不能退守示弱”,要他们“按兵不动”③。1884年6月25日,当法军进兵北越到达北黎(观音桥)准备“接收”时,就和中国守军发生了冲突,法军战败,被迫后退。北黎冲突发生后,法国借口中国“背约”,向清政府提出最后通牒,要求清军立即撤退,并勒索赔款2.5亿法郎。清廷这时急切求和,便完全置刘永福于不顾,下令撤兵,但对赔款则表示万不能允。李鸿章又猜透清廷心理,密电负责交涉的两江总督曾国荃说:“内意似欲外间任谤,公当相机为之,先云俟查有误处议偿恤,聊作腾挪;或至万不得已时,无论曲直,求恩赏数十万,以恤阵亡将士,似尚无伤国体。”④曾国荃得李的一再指点,终不顾清廷原来的训令,许法方银50万两,合法郎330万,但法国侵略者,仍不满足。8月4日,法军进攻台湾基隆,企图以占领基隆作为赔款担保,但为中国守军所击退。法国于是再提出赔款至少8000万法郎的要求,清政府拒绝接受。1884年8月21日,法使谢满禄离京,同时中国公使也离开巴黎。8月23日,法海军突袭福州马江内的中国海军,并炮轰马尾船厂,中国军舰11艘,商船19艘全被击沉,马尾船厂也遭毁灭。在法国侵略者的这种严重挑衅下,清政府被迫于8月26日下诏滇桂各军进兵。清政府的求和政策暂时受到挫折,中法战争于是进入了扩大阶段。三 中法战争第二阶段与中法议和(1884—1885年)法军突袭基隆和马江的暴行,激起了中国人民极大的愤慨,反法斗争迅速展开。1884年8月间福州人民掀起反法斗争,火烧法国洋行。9—10月间,香港的船坞工人举行罢工,拒绝修理受伤的法舰,随后搬运工人以至其他行业的工人也拒绝为法国服务。在温州、汕头、广州、潮州、揭阳、佛山等地,都发生了反对法国天主教会的斗争。在日本、美国、古巴等地的华侨纷纷捐款支持祖国人民反侵略的斗争。这些情况说明,这一反侵略的对外战争是得到全国人民支持的。在军事上,自战事扩大后,中国军队初期在战场上虽处于相对的劣势,但一般说前方将士作战颇为勇猛,屡挫敌锋,给予侵略者以很大打击。在国际上,法国侵略者的处境也并不美妙。当时它和英国之间为了争夺埃及正发生严重的纠纷,而这场侵略战争,又对于英国在中国的贸易利益产生不利的影响,这样就使它们之间的矛盾更为尖锐。在这种情况下,法国侵略者急盼战争早日结束。1884年8月26日清政府下诏进兵,实际上是对法国实行宣战,但在法国侵略者方面,却有意玩弄资产阶级国际法的名词,避免宣战的形式,把这个战争不称为“战争”,而说成是“报复”行为,其目的在于一方面借此取得使用中立港口进行作战活动的便利,另一方面便于随时向清政府进行诱和,继续运用其边打边拉的策略。10月初,正当法军猛烈进攻的时候,留在天津的法国领事林椿又和李鸿章密谋议和。法方所提出的条件,实质上仍是坚持它在北黎冲突后的无理要求,不但要中国自北越撤退,批准李福条约,而且还要占领基隆作为“担保”,并以占有基隆淡水的海关及矿区若干年作为变相的赔款方式。清政府自越南问题发生以来,本来一直奉行着避战求和的投降方针,只是由于国内舆论的压力,加以法国侵略者的步步进逼,才终于不得不对法国作战。所以,在战争中,随时都在准备妥协求和,丝毫没有作战到底的打算。在战争初期,当战场上的形势相对稳定时,它的态度还比较强硬。11月间,它对法方的诱和条件决定拒绝接受,并且打算通过英国提出自己的议和条件,其中包括要修改李福条约、重订中越边界、保持越南的“人贡”等。这些条件英国政府认为不可能为法国所接受,拒绝予以转达。但自1884年12月朝鲜发生“甲申政变”后,清政府开始感到法日勾结、腹背受胁的危险,求和的倾向又大为加强。由于当时主战派的势力很大,而一向负责对法交涉的李鸿章已成为众矢之的,总理衙门决定通过英人总税务司赫德秘密进行议和。1885年1月,赫德派驻伦敦的海关税务司英人金登干去巴黎,以交涉释放被法军扣留的一艘海关巡船为名,代表清政府和法方谈判和平。1885年2月,北越战场上形势又发生了不利中国的变化,2月初法军大举进攻,中国军队接连败退,这样清政府求和之心更为迫切,对原来要求中争“贡”和划界两事一再表示让步。赫德看透了清廷的心理,指示金登于向法方献计说:“特别需要筹划的是中国的面子”①,并指出“重要的关键在于认清根本要点……俟商订条约后再补漏洞”②。这样,在3月间金登干和法政府达成了初步协议。正当此时,战场上的形势又发生了很大变化。1885年3月下旬,中国军队取得了一连串的胜利,3月29日收复了谅山。谅山大捷直接促使挑起这次战争的法国茹费理内阁于1885年4月1日倒台,同时也粉碎了李鸿章之流失败主义和投降主义的谬论。但是,这种形势并未使清政府改变其卖国求和的政策;相反地,它却急于利用这个时机完成金登干所进行的投降谈判。4月3日赫德电告金登干说:“总理衙门唯恐谅山的胜利会使宫廷听从那些不负责的主战言论,急于迅速解决……”③李鸿章也鼓吹:“谅山已复,若此时平心与和,和款可无大损,否则兵又连矣。”④而清朝最高当局西太后更是坚决主和,“仍愿忠实履行谈判已取得的协议”⑤。清政府的这种态度,使茹费理喜出望外,他的政府赶在离职前完成了中法议和谈判,于4月4日在巴黎签订草约。巴黎草约正文仅三条:第一条规定批准1884年5月11日的李福天津协定;第二条规定停战并撤销法军对台湾的封锁;第三条规定双方派大员在天津或北京谈判和约细款和撤兵日期。清政府方面早已于3月22日任命李鸿章为议和全权大臣,所以赫德所主持的谈判,实际上只是为李的谈判开路。1885年6月9日,李鸿章和法国公使巴德诺在天津签订了《越南条款》十款,除对1884年李福天津简明条约各款重新给予更明确和更具体的规定外,更有两款值得特别注意。一是关于滇桂边界货物进出口减税的规定,后来1887年中法商约根据此款规定了进口货减税3/10,出口土货减税4/10,这样就保证了法国在中国西南两省市场上的优越地位。另一项规定是,中国日后如要建造铁路,“中国自向法国业此之人商办”,但申明“不得视此条为法国一国独受之利益”。这一款一方面反映了法国资本输出的要求,一方面也反映了英法之间争夺中国西南边省的矛盾。中法战争以清政府签订这一丧权辱国的条约而告结束,从此越南完全沦为法国的殖民地,中国的西南边省又被法国打开了大门,成为法国殖民主义扩张的对象。清政府在军事上正有转机的胜利形势下,竟甘于接受这样屈辱的条款,连法国侵略者也感到意外。这说明自鸦片战争后40余年以来,清政府对外投降卖国的政策已发展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境地。另一方面,也必须看到,中国士兵和越南人民的英勇抗战,终使法国侵略者的野心受到了一定的遏制,同时在全世界面前表现了中越两大民族反抗侵略的决心和力量。① 转引自邵循正:《中法越南关系始末》,1934年清华大学出版,第68页。① 《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第4卷,第22页。② 同上书,第23页。③ 《李文忠公全书》,电稿,第1卷,第26页。① 《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第3卷,第38页。② 同上书,第12页。③ 同上书,第23页。① 《清季外交史料》,第35卷,第26页。② 《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第5卷,第27页。① 《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第13卷,第24页。② 同上书,第13卷,第23页。③ 同上书,第13卷,第32页。④ 以下引文见《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第14卷,第1—2页。① 《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第15卷,第12页。② 同上书,第15卷,第30页。③ 《李文忠公全书》,电稿,第2卷,第16页。④ 《李文忠公全书》,电稿,第3卷,第2页。① 《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第4编,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76页。② 同上书,第82页。③ 《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第4编,第98页。④ 《李文忠公全书》,电稿,第5卷,第24页。⑤ 《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第4编,第130页。第五章资本主义各国对中国边疆、邻国侵略的扩大与甲午中日战争(1885—1895年)第一节 资本主义各国对中国边疆、邻国侵略的扩大(1885—1894年)一 中法越南边界通商章程的签订(1885—1887年)1885年中法越南条款第六款规定:“北圻与中国之云南、广西、广东各省陆地通商章程,应于此约划押后三个月内,两国派员会议,另定条款,附在本约之后。”所以,订约后不久,法国派公使戈可当来华,议订通商章程。法国侵越主要目的之一既是为了通过越南侵入中国西南边省,攫取经济利益,这个通商章程的谈判便清楚地暴露了法国的这种意图。1885年10月戈可当到中国后和清廷特命全权代表李鸿章开始谈判。戈可当提出了法方所拟的草案二十四款①,其中有多项重大要求都超出条约原订的范围。如条约第五款原订:“通商处所在中国边界者,应指定两处”,而法方草案则要求“或因贸易较盛,或因开添道路”可以续添,又如第六款原订:“货物进出云南、广西边界,应纳各税,照现在通商税则较减”,而草案中则竟要求出入口税都“不得过各口通行税则之半”。法国侵略者就这样在通商口岸和税则两项重大问题上,肆意扩大要求。不但如此,在法方草案中还加入了新的要索,提出要在“通商处所开设制造各厂”,“在云南、广西、广东三省境内开矿”,此外还要求准许越南食盐输入中国等。这些要求中,开设工厂和开采矿山两事,又都反映了19世纪80年代法国资本主义日益增长的输出资本的要求。对这些苛刻的要求,甚至李鸿章也不敢轻于接受。这时越南人民的反法斗争正蓬勃发展,越南国王也带领了义军继续抗法,并迭挫法兵。①法国在越南遭到严重的困难,使统冶阶层中一部分人甚至不得不考虑放弃北圻。②中国驻法公使许景澄向清政府报告,法政府亟盼和中国的商约界约速成,他建议“界务多争,商务不让,使法为难,则迟早必退”。鉴于这种情势,清政府决定采取所谓“绝不放松一步”③比较强硬的方针,拒绝了法方的种种无理要索。谈判几经反复,延至1886年4月25日才签订了《越南边界通商章程》。在这个通商章程中,戈可当被迫暂时放弃了续添通商口岸、开矿、设厂等要求。关于进出广西、云南边界货物的税则,最后议订,进口税按税则减收1/5,出口税减收1/3。这个通商章程虽仍给予法国在西南边省商务中许多特权,但和法国侵略者原来的期望相去甚远,法国政府十分不满,拒绝予以批准。1886年法国另派恭思当使华。恭思当到中国后,又一再诱胁总理衙门修改前约,终于使清政府作出更多让步。1887年6月26日签订了《续议商务专条》,将进出口税则再度减低,进口税按税则减收3/10,出口税减收4/10;在广西龙州、云南蒙自之外,又加开云南的蛮耗一处为通商口岸。此外又准许法国船只在交纳极轻微的每吨银五分的船钞后,可以通过流经中国境内的松吉江和高平河,往来于北越的谅山和高平之间,并且可以运货进入中国。章程中还订明了法国在“中国南境、西南境”享有无条件的片面最惠国待遇,凡给予他国的任何利益,“法国无庸再议,无不一体照办”。1886年和1887年的这两个越南边界通商章程都直到1896年才经双方互换批准。但早在1889年龙州、蒙自、蛮耗都已先后开放通商。这两个章程给了法国在广西云南两省的特权地位,成为法国侵略者此后在两省发展其“势力范围”的张本。与商约谈判的同时,中法双方还进行了中越边界的勘界工作。在工作进行中,清政府的代表邓承修对法方的无理要求提出了异议,法国侵略者态度蛮横,以致谈判一度陷于僵局。这时赫德又运用了他的恶势力,据他自己说:“我想办法取得皇帝谕旨,严令中国委员不再生事”①。清廷当时竟也认为:“法办北圻费手,又避弃地之辱,取舍正在为难,若我踰约而争,彼或借口罢议退去,则衅端终归未了。”②为了求得苟安局面,清廷不惜一再下令勘界委员:“越界不必过争,按约速了,勿生衅端为主。”①这样,清政府代表和法方代表在1885—1887年间大体上确定了中越边界。二 葡萄牙骗取清政府对其霸占澳门的承认(1887年)自鸦片战争后,葡萄牙即伺机不断巩固它对澳门的非法侵占。1849年,葡人乘清政府战败后又因广州入城问题和英国关系紧张之时,擅自宣告澳门为自由港,封闭中国在澳门的海关,并停止向中国交纳地租。此后葡萄牙又不断用武力侵占了澳门附近地区。1880—1883年间,当中国面临着俄、法等国侵略的威胁时,葡萄牙当局多次企图乘机逼使清政府承认澳门为其所有,但未成功。中法战争后,清政府对外的屈服妥协使葡萄牙的野心复燃。1885年中英《烟台条约续增专条》规定了鸦片税厘一次并征的办法后,清政府为了防止鸦片在华南的走私漏税,于1886年派江海关道邵友濂和赫德同香港英国当局举行谈判,9月11日订立了《香港鸦片贸易协定》。香港英国当局在答应协助清政府查禁鸦片走私的同时,乘机提出一项交换条件,即香港不但在鸦片问题上要和澳门同样办理,在征税问题上也要和澳门一致。原来,当时中国以澳门为中国的领土,所以对出入澳门的中国民船及所装载的货物都按照国内货物征税,而对于往来香港的船货则按照洋货征税,这样就使香港在贸易上比澳门处于较不利的地位。所以,香港英国当局乘这个机会要求改变这种情况。为了取得澳门的同意以实现英国的要求,赫德在和香港英国当局签订鸦片协定之前,特去澳门,诱劝葡萄牙利用这个机会取得清政府对其侵占澳门的承认。1886年8月10日,他和葡萄牙驻澳门总督罗沙拟订了一个秘密约稿,①葡萄牙乘机要挟清政府承认它“永远驻扎管理”澳门,并割让拱北岛及其附近之马溜洲二小岛。赫德将这个约稿向清廷报告,清政府竟同意以这个约稿为基础和葡萄牙政府进行谈判。1886年11月,赫德派他的亲信税务司英人金登干到葡京里斯本和葡萄牙政府商谈。在谈判中,清政府不允割让拱北,并表示正式割让澳门决办不到,只允在租赁和按年付款的条件下,准许葡萄牙治理澳门。葡萄牙政府表示拟议中的条款并不意味割让,但它极力想避免用“租赁”字样,提出如为防止葡萄牙将澳门转让第三国,愿在条约中声明决无此意。又要求在承认葡萄牙“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外,再加入“即与葡国治理他处无异”的字句。在赫德的怂恿下,清政府最后都依从了葡方的意见。1887年3月26日,金登干代表清政府和葡萄牙政府签订了中葡《会议草约》(即所谓《里斯本议定书》)。这个草约规定了“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与葡国治理他处无异”(第二款),使葡萄牙取得了清政府对其霸占澳门的正式认可。同时清政府还同意和葡萄牙订立一个包括“最惠国条款”的通商条约。在清政府方面所换来的,仅仅是葡萄牙对于鸦片征税问题实行与香港同等办法的同意,这实际上只不过是符合了赫德所代表的英国侵略利益。必须指出,这一出卖中国领土主权的条约从一开始即为中国人民所坚决否认和反对。就这个草约本身而言,清政府在签约前既声明决非正式割让,而葡萄牙对此也一再表示同意,②而且草约第三款也明文规定“若未经中国首肯,则葡国永不得将澳地让与他国”,所以澳门并未由清政府正式割让给葡萄牙,这一点是十分清楚的。草约订立后,当时的两广总督张之洞即主张明确这一点,他在1887年6月12日的奏疏中指出:“其永驻澳门一条,原因协办药征,格外允让租银,非划地为葡者可比,且约有不能转让他国之文,可见澳门让于葡国居住,仍系中国疆土。应声明澳门让与葡国永远居住,免其租银,不准租为葡国属地;其不让与他国一条,应声明澳门仍系中国疆土,葡国不能转让与他国。”①中葡草约第一款规定在北京另议商约,所以草约签订后,葡萄牙派前任澳门总督罗沙来北京举行谈判。在谈判中,总理衙门鉴于国内舆情对草约的反对,拒绝将草约各款重新订入商约内,对于草约也不主张正式予以批准,但在葡方代表的坚持下,终又同意将草约中关于澳门地位的条款订入于1887年12月1日签订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之内。通过这个商约,葡萄牙还掠得了同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所享有的种种特权。这个条约始终为中国人民所坚决反对,到了1928年,当时的中国政府,在社会舆论压力下,声明1887年的中葡商约作废,所以葡萄牙的盘踞澳门早已失去任何条约根据。三 中英关于英国侵略缅甸和中国西藏的交涉(1886—1894年)中法战争后,法国侵吞越南既告成功,英国为了和法国竞夺中国的西南,更加紧了对上缅甸的侵略。1885年11月,英国借口它在缅甸的采木权利受到损害,向缅甸政府提出极端无理的要求,其中包括缅甸须给予英国经过八莫的对华贸易以“正常的便利”的条件,这说明它的侵略目标最终仍在中国。这些条件为缅甸政府所拒绝,英国于是发动了第三次侵缅战争。英国侵略者挑起了和缅甸的纠纷,清政府得讯,一方面通过赫德向英国表示希望和英国取得关于缅甸的“友好谅解”①,一方面电令驻英公使曾纪泽向英政府建议,中国可设法调处,劝缅甸对英道歉,接受英方要求。清政府这种不问是非的态度,自然决不可能阻遏英国对缅甸的侵略。英国政府的答复,首先是推诿说:“英国对于中国与缅甸的关系,事先毫无所知,中国所提出的对缅宗主权现在系第一次听到。”②英国拒绝了清政府的调处,但同时表示愿和中国谈判善后,并保证不损害中国在缅权利。1886年11月10日,英首相索士伯里在伦敦市府大厦的演说中宣称:“完全承认大清帝国的全部权利”,并大谈什么对中国的“友谊”。③驻英公使曾纪泽对索士伯里的演说表示赞扬和感谢。④清政府甚至向英国表示“缅无礼已甚,英伐之固当”⑤。这样,缅甸便在一无援助的情况下被优势的英军击败。1885年12月1日,英军进占缅甸首都。翌年元旦,英国宣布将上缅甸并入英属印度。英国并吞缅甸后,清政府表面上虽也对英抗议,“责其未与华议,遽灭缅甸为食言”⑥,但清廷早已指示曾纪泽:“至开谈须以勿阻朝贡为第一义,但使缅祀不绝,朝贡如故,便无失体。”⑦中英谈判就在这个基础上最后达成协议,1886年7月24日在北京签订了《缅甸条款》。英国以允许“由缅甸最大之大臣”每届十年循例对中国“呈进方物”,换得了清政府对英国并吞缅甸的承认。这个条约还规定了关于滇缅界务商务以后另商。但订约后,由于英国忙于镇压缅甸人民的反抗,清政府对此也暂置不理,所以直到1892年因英兵时在滇边“游弋”侵扰,清政府才开始和英方举行谈判。关于中缅边界问题,在1886年的谈判中,英国外交部为了诱骗清政府承认英国对缅甸的吞并,曾向当时中国驻英公使曾纪泽提出,英国愿将潞江(萨尔温江)以东之地,自云南南界以外起,南抵暹罗北界,西滨潞江,东抵澜沧江下游之地,归于中国;大金沙江(伊洛瓦底江)为两国公用;中国并可在八莫附近勘明一地立埠设关。①1893年,中国驻英公使薛福成在和英政府谈判中缅界务时,重新提出英国的诺言,但英国这时吞并缅甸业已多年,对以前所许诺的条件坚不承认,竟说条约既订,订约之前的事未载入条约的,一概无效。②清政府知已受骗,但也无可奈何。1894年3月1日,薛福成和英方签订了《续议滇缅界、商务条款》。根据这个条约,大体上确定了北纬25°35′尖高山以南的一段的中缅边界,以北的一段则规定“俟将来查明该处情形稍详”再定。关于商务,英国侵略者取得了如法国在中越边界通商同样的减税特权。条约规定,在条约批准后6年内,凡经蛮允和盏西进入中国境内的货物,出口税减收4/10,进口税减收3/10。实际上,6年的限期等于虚文,这个减税办法后来一直沿用未改。此外,英国允许中国运货运矿的船只可以任意在伊洛瓦底江航行,与英船一律待遇。与侵缅的同时,英国又加紧了对中国西藏的侵略活动。1876年中英《烟台条约》曾附有专款,清政府当时在英国侵略者的胁迫下,同意英国得于1877年派员或由北京经甘肃、青海、或由四川,或由印度入藏“探访路程”。这个条款遭到西藏地方当局和人民的坚决反对,他们表示对入侵的英人将用武力抗阻,英国侵略者因此迟迟未敢行动。但是英国有关方面都憧憬着通过西藏侵入中国西南市场的“美景”。1878年英国的中亚问题专家包罗杰在英国皇家亚洲学会的学报上,公开宣传“四川人民穿用曼彻斯特产品、使用舍费尔德餐具”①的未来远景。英国的毛纺织业的厂商尤其指望在西藏高原上取得他们所需要的羊毛原料。1885年杜斯伯理、曼彻斯特、伯明翰商会先后上书英政府,要求从速打开西藏市场,以缓和国内“久已存在的贸易不景气”②。在印度的英国殖民主义者则特别醉心于为印茶夺取四川茶砖在西藏的市场。1885年夏,印度孟加拉省财务部长英人马考蕾亲至伦敦游说,英国政府于是决定派马考蕾带领“考察团”入藏,并命他先到北京交涉,取得清政府的同意。总理衙门当时鉴于西藏地方当局和人民一贯的坚决反对,深恐英人入藏将引起新的纠纷,不愿答应,但经不住英人的胁迫,最后只得发给护照。1886年初,马考蕾在印度大吉岭组成“考察团”,除“考察”人员外,还有卫队印兵300余人。这时,英国正在进行侵缅战争,宣布了对上缅的兼并。清政府得知英国准备派往西藏的“考察团”带有大批军队,对英国的意图自不免发生疑惧。西藏地方当局和人民,听说英人将带兵入藏,更为震动,坚决表示不能容许。在这种情况下,总理衙门只得请求英方暂时停止派马考蕾入藏,愿以立即承认英国对缅甸的兼并作为交换条件。英国侵略者这时正和沙俄在争夺中亚问题上发生严重纠纷,也感到有笼络清政府的需要,以便利用它来对付俄国,因此接受了清政府的建议,在1886年订立的《缅甸条款》中,同意停止派员入藏。英国政府暂时放弃派员入藏计划的决定,引起英国国内商人很大的不满,各地商会纷纷上书表示反对。在各方的催促下,英政府极力设法另找借口,以推行其侵藏计划。当马考蕾在大吉岭进行入藏的准备时,西藏地方当局,为了防堵英兵,在热纳的隆吐山设卡自卫。英国公使华尔身竟向总理衙门抗议,硬说藏兵在隆吐山设防是“越界”侵占了哲孟雄(锡金)所属的地方。隆吐山在西藏境内,西藏地方当局完全有权利在那里设防;而且,藏哲边界问题和英国全不相干。但是英国存心挑衅,强把哲孟雄看作是自己的保护国,竟一再要求清政府下令迫西藏地方当局撤卡撤兵。清政府下令西藏撤兵,遭到西藏地方当局的坚决反对。他们表示不但不能撤兵,而且要求英国撤出哲孟雄。英国侵略者于是在1888年2月发动了第一次侵藏战争,夺占了西藏边境上的许多地方。清政府得讯后,派升泰为驻藏帮办大臣,赴藏与英人讲和;随后又于1889年1月依从了赫德的推荐,派赫德之弟赫政去藏帮同升泰办理交涉。升泰到西藏,一面压制西藏人民的抗英热情,下令撤兵撤防,一面亲赴前线向英人求和。1890年3月17日,他和英方签订了《藏印条约》,承认英国对哲孟雄的保护权,并依从英方意见划定了藏哲边界。这个条约订立后,双方又就游牧权利、藏哲通商和印藏文移往来办法三个问题,续行谈判,其中商务问题是英国侵略者特别注意所在。英方要求货物进出西藏概不付税,帕里及其附近地区开放为自由市场,英人得在莫竹河流域自由往来等。清政府所采取的交涉方针是凡西藏能答应的,“无不答应”①。但西藏地方当局对英方这些侵略要求坚决反对,指出“通商游历所在,将来即为英国之地,大吉岭西金(锡金)已有明证,无论如何,誓不遵依”②。在升泰的劝说下,他们勉强同意开亚东一地通商。在这场交涉中,赫德在幕后又大为英国出力。他迭次电告赫政向英方献策和传递情报。他指出:“开放亚东而取得建立行栈权利,岂不比争开未必能到手的帕里,又不能建立行栈权利更佳?约内不提自由旅行事,日后听此项权利自行发展,岂不更妥?”③他又屡次指示赫政如何使用威胁敲诈的手段对付中国谈判代表。④这样,就在英国侵略者里应外合的阴谋下,清政府交涉代表于1893年12月5日和英国续订了《藏印条款》。这个条约规定,亚东于1894年9月1日开放通商,藏印间经藏哲边界进出口货在5年之内概行免税。事实上,亚东关一直到1914年撤消时止,始终没有征过税。至于英国方面所要求的印茶入藏问题,条约规定,印茶5年后方可入藏销售,“应纳之税不得过华茶入英纳税之数”。这样,马考蕾入藏计划虽未实现,英国侵略者却借这个条约初步实现了它的主要目的,从此以后,英国的侵略势力开始伸入中国的西藏。四 列强在朝鲜的竞夺和清政府对朝鲜的政策(1885—1894年)1882—1886年间,朝鲜先后和美、英、德、意、俄、法订约,西方资本主义列强的侵略势力继日本之后也进入朝鲜。各国对朝鲜都怀有阴谋。英国要使朝鲜成为抗阻沙俄势力向南中国沿海发展的屏障,它的政策是维持清政府在朝鲜的地位,以便利用它来抵制沙俄。沙俄切盼在朝鲜获得一个不冻港,并且惟恐和它有共同边界的朝鲜落在它的对手英国或日本的控制之下,因此力谋在朝鲜树立自己的势力。美国企图扩大它在朝鲜半岛上的经济利益,它仍阴谋利用日本为自己开路。在各国之中,日本尤其是野心勃勃,立意要使朝鲜成为它的殖民地和侵略中国的桥梁。在各国的竞夺之下,朝鲜成为资本主义列强在东方的矛盾焦点之一。1885年春,英俄为了争夺阿富汗,发生严重冲突,两国关系十分紧张。1885年4月15日,英国远东舰队突然占领朝鲜南海中的巨文岛。英国侵略者把这一对朝鲜领土的无理侵占,竟厚颜无耻地称为“暂借”。主持清政府对朝鲜事务的李鸿章这时正怀有中英联盟以防俄日的幻想①,所以对英国占领巨文岛,竟也认为“英据此备俄与朝鲜中国皆无损”②。他在致总理衙门的信中还说:“况朝鲜近患在俄与日,而俄日畏英水师之强,断断不敢偪视,得英船横梗于其间,亦未始非朝鲜之屏蔽。”③因此,他竟公然对英使欧格讷表示,暂时占领,中国并不反对。④在这种所谓“以夷制夷”政策思想指导下,驻英公使曾纪泽甚至接受英政府的建议,准备与英国订约,承允中国和朝鲜对英国占领巨文岛不加阻难,但英国占领巨文岛一年后,须将该岛岁入税额交给朝鲜政府,其贡献给中国政府部分,应缴中国。他以为这样中国可乘机取得英国对朝鲜为中国“属邦”的承认。①但是,俄国向清政府恫吓说,如果中国承认英国占领巨文岛,俄国也将占领朝鲜之一部。清政府怕俄日都将效尤,电令曾纪泽不能签字于英国所提议之条约,同时为了敷衍俄日,表面上也向英国提出抗议,但暗地里又向英国表示,抗议仅为敷衍俄国,仍望中英协作。②另一方面,清政府和沙俄谈判,要求沙俄担保不侵占朝鲜领土,以便于它向英国交涉撤兵。沙俄同意和清政府共同作此声明,但坚持在声明中须加入“两国政府约明不改变朝鲜现在情形”一语,以便借此束缚此后清政府在朝鲜的行动。清政府考虑到这样的声明是作茧自缚,“无中生有”③,因此和俄国订约之事便作罢论。不久英俄关系转趋缓和,英国海军的一些将领们认为巨文岛非投巨资修建在军事上无大价值④,所以在清政府取得俄国公使决不侵占朝鲜的口头保证后,1886年12月英国公使照会总理衙门答允退还巨文岛。1887年2月27日,英军自巨文岛撤退。当英国强占巨文岛时,沙俄也加紧了对朝鲜的阴谋活动。1885年6月中,朝鲜海关总税务司兼外务署协办德人穆麟德勾结俄人,怂恿朝鲜国王秘密派使去海参崴请求俄国保护。随后沙俄即派驻日使馆参赞士贝邪到朝鲜,胁迫朝鲜政府聘用俄国军事教官。朝鲜统理衙门表示,对这些事都无所知,朝鲜已请美使馆代为物色军事教官,未便失信。沙俄对朝鲜的阴谋活动虽未获结果,但引起了日本的瞩目。自甲申政变后,日本在朝鲜的势力遭到削弱,一时很难有所作为;同时日本国内党争甚为激烈,对外又正忙于修约交涉,所以暂时无力在朝鲜和沙俄抗争。日本认为中国是不足畏的,但沙俄在朝鲜势力的膨胀将为日本侵朝造成严重障碍,因此决定改变侵朝策略,一反其向来排斥中国在朝鲜的势力的方针,转而想利用中国以抵制沙俄。1885年7月2日,日本公使榎本武扬到天津见李鸿章,面递日本外相井上馨关于朝鲜外务的建议八条①,其中心内容就是要求清政府积极干涉朝鲜的用人行政,但事先都须商得日本同意。这些建议的实质是要使清政府充当日本政策的工具。榎本并向李鸿章建议,释放大院君回国。这个建议具有双重的阴险用意,一则为利用大院君和闵妃间的矛盾,以大院君来阻挠闵妃党投靠俄国的活动,再则为挑拨朝鲜当权的闵妃党和清政府间的关系,以削弱中朝之间的联系。在日本提出这个方案以前,驻日公使何如璋、右庶子张佩纶和袁世凯于1880、1883、1884年都曾先后提出过派大员赴朝鲜实行所谓“监国”政策的主张。但李鸿章当时对此颇多顾虑,认为“倘显然代谋,在朝鲜未必尽听吾言,而各国或将惟我是问”,而且“若其阳奉阴违,或被他人挑唆生隙,朝廷又将何以处之”,②主要是害怕和日俄发生纠葛。如今这样的主张竟由日本提出,他的顾虑自然大为减少。当时,清廷因俄国在朝鲜的阴谋活动,也有“先以整军备俄为主”③的打算,所以能得日本的合作防俄,也颇以为得计。1885年9月,清帝下旨释放大院君回国,11月又在李鸿章的推荐下,任命袁世凯为驻韩总理交涉通商事宜大臣(后来改称驻韩办事大臣)。这些措施实际上都是执行了日本的建议。1885年至1894年甲午战争爆发的9年间,袁世凯在李鸿章的支持下,在朝鲜实行了清政府的所谓“监国”政策,对朝鲜内政外交无不积极干预。自甲申政变后,闵妃在穆麟德的教唆下早已有投靠沙俄的意思,清政府释回大院君后,她对中国更加怨恨,因此便通过和当时俄国驻朝公使韦贝的夫人的关系,力图和沙俄接近。1886年8月,英国驻汉城总领事倍克伪造朝鲜求俄保护的故事,企图挑拨中俄关系。袁世凯得讯后,便向朝鲜政府当局质问,迫使朝鲜国王将一些亲俄大臣逮捕治罪。1887年,朝鲜国王在美国顾问德尼的怂恿下,分别派员出使美国及欧洲各国。袁又悍然出面干预,要朝鲜先报清廷批准。李鸿章并为朝鲜驻外使臣订下三条规则:(1)初至各国,应先赴中国使馆具报,第一次要由中国钦差陪同到所在国外交部;(2)遇有外交应酬场合,须随中国钦差之后;(3)交涉大事应先密商中国钦差核示。朝鲜使臣朴定阳到美后,未照李的规定行事。1889年朴定阳回到朝鲜,袁即逼令朝鲜政府予以处分,而朝鲜派使赴欧之事也因袁的干涉终未实现。1890年,朝鲜赵太妃去世,清廷按例派使到朝鲜祭奠,袁又凶蛮地坚持要朝鲜国王出迎郊外。在经济事务上,清政府也力图加强对朝鲜的控制。例如:设法使朝鲜的陆上电报线都归中国管理,以抵制日本最初敷设的釜山长崎海底电线;朝鲜政府屡次准备向法、英、美、日等国举债,都被袁设法阻止;清政府并利用在朝鲜的中国商号出面贷借,实际则由清政府拨款。1890年,美国侵略分子李仙得阴谋夺取朝鲜海关总税务司的职位,企图和清政府争夺对朝鲜关政的控制权,遭到袁世凯的坚决反对。1892年,李仙得又勾结日本,密议开平壤为口岸,关员都用日人,当时袁适请假回国,驻韩代理大臣唐绍仪闻讯,向朝鲜政府责问,同时李鸿章也向日本提出交涉,结果李仙得的诡计再度遭到失败。此外,在此期间,袁世凯又多方设法发展中国在朝鲜的商务。1885—1892年间,中国经由仁川、元山、釜山三口对朝鲜的输出值从33.1342万美元增至205.5555万美元,使日本原在朝鲜市场上占有的垄断地位开始消失,中日对朝鲜输出值的比例从1892年的19∶81转变到45∶55几乎相等的地位。但是,必须指出,中国在朝鲜销售的主要是外国货,特别是英国货,而日本对朝鲜的输出则以日本制造品为主,所以,表面上的数字并不能说明中日两国在朝鲜的经济实力的对比。在这九年期间,日本对清政府在朝鲜的作为没有公开出面加以干涉,一方面固因为它要利用中国抵制沙俄,另一方面也因为日本当局认为中国根本不足惧,日本正不妨先巩固内部,然后再和中国较量。1886年,日本首相伊藤对当时的中国形势曾作这样的估计:“虽此时外面于水陆各军,俱似整顿,以我看来,皆是空言,缘现时法事甫定之后,似尚奋发有为,殊不知一二年后,则又因循苟安,诚如西洋人形容所说,又睡觉矣。”①所以他认为中国是不足为虑的。日本虽不公然阻挠清政府在朝鲜的作为,但暗地里却与美国勾结,狼狈为奸,以发展它们各自在朝鲜的侵略势力。1885年,井上向李鸿章提出的关于朝鲜外务八条建议中,即有“应择美国之有才者一人,令朝鲜政府委用,以代穆麟德”一条。而李对美日勾结的阴谋,毫无认识,竟也以为美国“性气和平”,对朝鲜没有野心,推荐了前任驻沪美国总领事德尼继穆麟德任朝鲜外务署协办,又荐美人墨里贤代穆麟德为朝鲜的总税务司。德尼在赴汉城之先,绕道东京,会见井上,表示愿为日本在朝鲜实行“对日政府最有利的政策”②而效劳。德尼到任后便多方唆使朝鲜“独立”,上文所述朝鲜派使到美国去之事,即出于他的怂恿。通过日本的密荐,大批美国人在此期间取得了朝鲜政府中的重要职位,如著名的侵略分子李仙得即当上了朝鲜内务署的协办。美国侵略者的这些活动都是以削弱清政府在朝鲜的势力为目的,以便实现它自己对朝鲜的侵略阴谋。1885年以后袁世凯在朝鲜所执行的清政府政策,其目的在加强清政府对朝鲜的控制,妄图借此以抵制俄、日、美等国的侵朝阴谋。但是这种以“上国”自居、骄横跋扈的“监国”政策,粗暴地干涉了朝鲜的内政外交,从而恶化了中朝关系,同时也给外国侵略者提供了挑拨离间的可乘之机。所以,这九年间清政府在朝鲜的势力表面上的高涨,丝毫无助于加强中朝两国的合作,以抵御共同的敌人;而一朝情势变化,日本改弦更张,开始进攻,这种势力便如摧枯拉朽一样完全垮台。① 见《清季外交史料》,第62卷,第6—13页。① 《清季外交史料》,第62卷,第13、15、16页。② 同上书,第17页。③ 同上书,第28页。① 《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第5编,科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62页。② 《清季外交史料》,第62卷,第48页。① 《清季外交史料》,第62卷,第48、49、58页。① 见《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第6编,科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9—12页。② 《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第6编,第39、79页。① 《清季外交史料》,第71卷,第14页。① 《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第5编,第8、9页。② 同上书,第23页;参阅《清季外交史料》,第61卷,第36页。③ 同上书,第17页。④ 同上书,第50页。⑤ 《清季外交史料》,第62卷,第27页。⑥ 《清季外交史料》,第35页。⑦ 同上书,第62卷,第27页。① 《清季外交史料》,第84卷,第17页。② 同上书,第88卷,第9页。① 兰姆:《英国与中国中亚部分,到拉萨之路,1767—1905年》(1960年英文版),第144页。② 同上书,第159—160页。① 《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第5编,第149页。② 《清季外交史料》,第84卷,第31页。③ 《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第5编,第150页。④ 参阅同上书,第144、155—156页。① 吉尔南:《英国对华外交,1880—1885年》(英文版),第190页。② 《李文忠公全书》,电稿,第5卷,第30页。③ 《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第17卷,第19页。④ 吉尔南:《英国对华外交,1880—1885年》(英文版),第192页。① 《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第17卷,第12页。② 吉尔南:《英国对华外交,1880—1885年》(英文版),第203页。③ 《清季外交史料》,第69卷,第14页。④ 吉尔南:《英国对华外交,1880—1885年》(英文版),第206页。① 见《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第385件附件5,第8卷,第25—26页。② 《李文忠公全书》,奏稿,第45卷,第7—12页。③ 同上书,海军函稿,第2卷,第9页。① 《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第452件附件2,第10卷,第2页。② 1890年驻日俄使报告,转引自刘大年:《美国侵华史》,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36页。第五章 资本主义各国对中国边疆、邻国侵略的扩大与甲午中日战争(1885—1895年)第一节 资本主义各国对中国边疆、邻国侵略的扩大(1885—1894年)一 中法越南边界通商章程的签订(1885—1887年)1885年中法越南条款第六款规定:“北圻与中国之云南、广西、广东各省陆地通商章程,应于此约划押后三个月内,两国派员会议,另定条款,附在本约之后。”所以,订约后不久,法国派公使戈可当来华,议订通商章程。法国侵越主要目的之一既是为了通过越南侵入中国西南边省,攫取经济利益,这个通商章程的谈判便清楚地暴露了法国的这种意图。1885年10月戈可当到中国后和清廷特命全权代表李鸿章开始谈判。戈可当提出了法方所拟的草案二十四款①,其中有多项重大要求都超出条约原订的范围。如条约第五款原订:“通商处所在中国边界者,应指定两处”,而法方草案则要求“或因贸易较盛,或因开添道路”可以续添,又如第六款原订:“货物进出云南、广西边界,应纳各税,照现在通商税则较减”,而草案中则竟要求出入口税都“不得过各口通行税则之半”。法国侵略者就这样在通商口岸和税则两项重大问题上,肆意扩大要求。不但如此,在法方草案中还加入了新的要索,提出要在“通商处所开设制造各厂”,“在云南、广西、广东三省境内开矿”,此外还要求准许越南食盐输入中国等。这些要求中,开设工厂和开采矿山两事,又都反映了19世纪80年代法国资本主义日益增长的输出资本的要求。对这些苛刻的要求,甚至李鸿章也不敢轻于接受。这时越南人民的反法斗争正蓬勃发展,越南国王也带领了义军继续抗法,并迭挫法兵。①法国在越南遭到严重的困难,使统冶阶层中一部分人甚至不得不考虑放弃北圻。②中国驻法公使许景澄向清政府报告,法政府亟盼和中国的商约界约速成,他建议“界务多争,商务不让,使法为难,则迟早必退”。鉴于这种情势,清政府决定采取所谓“绝不放松一步”③比较强硬的方针,拒绝了法方的种种无理要索。谈判几经反复,延至1886年4月25日才签订了《越南边界通商章程》。在这个通商章程中,戈可当被迫暂时放弃了续添通商口岸、开矿、设厂等要求。关于进出广西、云南边界货物的税则,最后议订,进口税按税则减收1/5,出口税减收1/3。这个通商章程虽仍给予法国在西南边省商务中许多特权,但和法国侵略者原来的期望相去甚远,法国政府十分不满,拒绝予以批准。1886年法国另派恭思当使华。恭思当到中国后,又一再诱胁总理衙门修改前约,终于使清政府作出更多让步。1887年6月26日签订了《续议商务专条》,将进出口税则再度减低,进口税按税则减收3/10,出口税减收4/10;在广西龙州、云南蒙自之外,又加开云南的蛮耗一处为通商口岸。此外又准许法国船只在交纳极轻微的每吨银五分的船钞后,可以通过流经中国境内的松吉江和高平河,往来于北越的谅山和高平之间,并且可以运货进入中国。章程中还订明了法国在“中国南境、西南境”享有无条件的片面最惠国待遇,凡给予他国的任何利益,“法国无庸再议,无不一体照办”。1886年和1887年的这两个越南边界通商章程都直到1896年才经双方互换批准。但早在1889年龙州、蒙自、蛮耗都已先后开放通商。这两个章程给了法国在广西云南两省的特权地位,成为法国侵略者此后在两省发展其“势力范围”的张本。与商约谈判的同时,中法双方还进行了中越边界的勘界工作。在工作进行中,清政府的代表邓承修对法方的无理要求提出了异议,法国侵略者态度蛮横,以致谈判一度陷于僵局。这时赫德又运用了他的恶势力,据他自己说:“我想办法取得皇帝谕旨,严令中国委员不再生事”①。清廷当时竟也认为:“法办北圻费手,又避弃地之辱,取舍正在为难,若我踰约而争,彼或借口罢议退去,则衅端终归未了。”②为了求得苟安局面,清廷不惜一再下令勘界委员:“越界不必过争,按约速了,勿生衅端为主。”①这样,清政府代表和法方代表在1885—1887年间大体上确定了中越边界。二 葡萄牙骗取清政府对其霸占澳门的承认(188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