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税则的削减。英约第二十六款规定,旧定税则“今已较重,拟将旧则重修”。这样就确定了后来在上海谈判修改税则在原则上必须是减低。第二十八款规定,进出口货的子口税为货值的2.5%,英商一次交纳后,即可“毫不另征”。这一规定使洋商运洋货入内地或运土货出口,都要比中国商人贩运土货或洋货更为便宜,所以不仅是有利于洋货向内地倾销,而且有利于外商垄断中国的进出口贸易。英约第二十九款规定,商船150吨以上,每吨纳钞银自原来的五钱减至四钱;原来每次进口可课征一次,现则规定每4个月一次。船钞(吨税)原是保护本国航业的一种关税,经过这样的削减和限制后,它的保护作用大为削弱。这些都是中英、中法《天津条约》所加于中国独立主权的新的严重损害。条约的这些内容同时也说明了,侵略者发动战争的中心目的在于进一步摧毁清政府的闭关政策。此外,条约还规定了赔偿英国军费200万两、侨民损失200万两,赔偿法国军费和损失200万两。在中英、中法《天津条约》签订之前,沙俄和美国已先后和清政府订立了新的条约,实现了它们各自的侵略目的。1858年5月28日,正当英法联军进攻天津的时候,沙俄东西伯利亚总督莫拉维也夫胁迫黑龙江将军奕山签订《瑷珲条约》,按照沙俄的意图,修改了1689年《尼布楚条约》所划定的中俄边界,沙俄借此取得了黑龙江北岸大片领土,而乌苏里江以东的广大地带则由中俄两国共管。1858年6月13日,在奕山的报告到达清廷的前一日,俄使普提雅廷已和桂良、花沙纳签订了中俄《天津条约》。在条约中,清政府已同意俄方的要求,准备派员会同俄方查勘边界,补入此次条约,所以在接到奕山的报告后,当日立即予以批准。沙俄不仅达到了扩张领土的目的,而且还在《天津条约》中取得了片面的无条件最惠国待遇,从而得以同样享受英法侵略者所攫取的各项特权。继沙俄之后,1858年6月18日,美国公使列维廉也和清方代表订立了中美《天津条约》。这个条约虽不及中英条约那样详尽,却包含了一些特色,足以说明美国侵略者的虚伪险诈。(1)中美《天津条约》第一款申明中美“和平友好”,“若他国有何不公轻藐之事,一经照知,必须相助,从中善为调处,以示友谊关切”。这是美国侵略者用“友谊”的外衣来掩饰其侵略实质的惯技。(2)第三十款中关于最惠国待遇的规定较其他各国所订的条约中同样条款,更为周密,更为明确,证明了美国在这次战争中借刀杀人坐收渔利的卑鄙方针。丧权辱国的《天津条约》的签订,激起了人民群众的愤怒抗议。广东人民听到侵略者向清政府勒索赔偿600万两,始行交还省城,更是义愤填膺。自广州沦陷后,广东人民从未停止和侵略者进行各种形式的斗争。1858年初,三元里附近103乡的人民即联合南海、番禺两县的人民在广州西南的佛山镇成立团练局,组织了几万人民,实行坚壁清野,禁绝汉奸,并且宣布要反攻广州,但是后来由于傀儡巡抚柏贵的破坏和阻挠,没有实现。广东人民还以经济封锁和罢工的手段同侵略者作斗争。广州人民拒绝和侵略者作生意,不供给侵略者以食物,迫使他们不得不从香港运牛到广州来,以供应肉食。1858年4月间,团练局发动了一次大罢工,号召香港、澳门等地的人民不替洋人办事和做工,不到一个月就有2万多人罢工归来,使香港商务陷于停顿。此外,广东人民还不断出击敌人,给予侵略者以沉重打击。例如,1858年7月5日,乡勇投书向侵略军挑战,英国领事巴夏礼率兵出战,为伏兵袭击,死伤数百人。7月24日,为抗议《天津条约》的签订,更有广勇7000人反攻广州的壮举。这场战争进行了三昼夜,义兵驾云梯登城,猛勇进攻,而城内的清军竟帮助英法军作战,结果广勇败退,死伤约300人。这一轰轰烈烈的行动,再度表示了中国人民和清朝统治者走的是完全不同的对外路线,人民群众反对向外国侵略者投降,坚持武装斗争。在清朝统治者方面,清帝对《天津条约》虽也不满,但决非因为国家主权和人民利益受到了损害,而是因为条约中的某些条款严重危害了他的统洽利益。避战求和即是他的基本方针,所以《天津条约》签订后,他虽心有未甘,但也只不过企图在这个根本方针下,谋求其他的妥协方案。按照中英《天津条约》第二十六款的规定,1858年10月清政府派代表到上海和侵略者继续关于修订税则的谈判。清帝抓住了这个机会,认为是“夷务一大转关”,拿出了他的“内定之办法”,密令谈判代表向英方提出一个所谓“一劳永逸之计”的妥协方案。这个方案就是企图以完全豁免洋货进口税和鸦片弛禁①两项条件,换取侵略者的同意,取消《天津条约》。但是,以两江总督何桂清为首的上海官员们坚决反对免税,因为一则他们认为关税收入是军饷来源,全免进口税后军饷无出,镇压太平革命的军事将受影响;二则他们还怕“免税后无可沾润”②。同时,谈判代表桂良、花沙纳等也认为,“欲其罢弃全约,势必不行”③,主张只争所谓“第一要事”的驻使问题。但清帝希望至少须做到消弭四事,这四件事就是:派员驻京、内江通商、内地游历和赔交兵费后方退还广东省城。事实上,在谈判过程中,桂良等始终未将清帝的方案向英方提出,他们只争驻使一事,向英方表示此事“对中国的害处,有许多方面,非我们言语所尽能表达,使中国政府在中国人民眼中,失去威信”④。英使额尔金在原则上毫不让步,只表示愿意向英政府建议,如果明年英使到北京来换约,中国方面好事招待,而且对津约的其它各款都完全照办的话,那么英使不妨在北京之外,择地居住,只在公务有需要时才到北京来。清帝的原来打算完全落了空,问题仍未得到解决,而英国侵略者从上海谈判中签订的通商章程中,却又攫得了许多好处。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海关税则》于1858年11月8日在上海签字。接着美法两国也如法炮制,和清政府签订了内容相同的通商章程。美国侵略者还勒索银50万两,作为对美商损失的赔偿。这些通商章程是《天津条约》的补充和继续。据此,外国侵略者又获得了如下的重要特权和利益:(1)进出口税则的降低和值百抽五税率的确立。新订税则中进口税三十八项削减,十五项略有增加;出口税二十二项削减,十六项略有增加。①这些修改完全为了适应侵略者扩大其商品侵略的要求。不但如此,通商章程第一款还规定:“倘有货物名目,进出口税则均未赅载,又不在免税之列者,应核估时价,照值百抽五例征税。”这是值百抽五的原则初见于条约的明文规定。(2)免税货物的规定。通商章程第二款规定,许多外国消费品,如烟、酒、食品、化妆品等都得免交进口税,其“理由”是这些物品都只供外侨使用,实际的结果却是便利了这些奢侈品在中国上层社会内的推销,造成了中国政府税收的巨大损失。这一极不合理的情况,一直维持了44年,到1902年才有改变,将这些项目列入税则。(3)海关聘用外人的规定。通商章程第十款规定各口收税要“划一办理”,并“邀请英(美、法)人帮办税务”。这样,就把自1854年在上海江海关所实行的聘用外人管理海关的办法,推行到其他通商口岸,确立了外国税务司统治中国海关的制度,从此中国国家的一项重要税源便完全为外国侵略者所把持,使侵略者得借此加强对清政府的控制。(4)鸦片的正式开禁。在新订税则中,鸦片公然列在药材项下,以“洋药”的名义,成为合法商品,每百斤征税30两。在这个问题上,美国公使列维廉在上海谈判中曾予英方代表多方的鼓励和支持。在英美侵略者的合伙阴谋下,清政府终于对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实际上早已存在的鸦片公开贩运的情况,正式予以认可,从此鸦片的毒害更普遍深入地流布于全国。三 侵略战争第二阶段中的交涉和《北京条约》上海谈判的结果,清帝大为失望,他的态度因此又开始在和战之间游移不定。在谈判的最后阶段,何桂清曾提出“候其来年赴北换约之时,聚而歼之”①的建议。一向主张妥协投降的何桂清所以提出如此主张,原不过是在签约前迎合皇帝心理的一种表示,但清帝却颇为所动,认为这个奏折中的建议,“颇有关系”,并说“朕思迟则有变,莫若先发以制”②。上海谈判结束后,他一方面虚张声势,下令练水师,筑炮台,加紧在津沽一带设防,另一方面极力设法阻止外国公使到北京来,希望他们即在上海进行换约并消弭四事。他提出将负责交涉的钦差大臣从广州移在上海,作为“阻其进京及赴天津之计”,并决定以天津设防来吓唬侵略者,警告他们“若再前往,必启兵端”③。1859年1月29日,他最后明令两江总督何桂清接替两广总督黄宗汉为钦差大臣办理各国商务,认为这样则“进京一层,不但长驻不能允准,即随时往来,亦可不必”④。在英法侵略者方面,他们决心要以武力贯彻他们的意图。1859年年初,英、法政府分别任命普鲁斯和布尔布隆为驻华公使。英国政府在给普鲁斯的训令中指令他要排斥一切阻止他前往北京的企图,并在北上时要带领一支“足够的海军力量”,显然决心不惜再一次挑起侵略战争。清帝在接到英国政府派普鲁斯来华换约的消息后,一面下令说“总使该夷在沪换约方为妥协”①,一面频频发出调集各路军队的谕旨,好似准备一战,其实仍只是虚张声势,骨子里已经开始软化。1859年3月29日,清帝已提出所谓“万不得已之下策”作为退步:“倘该夷坚持不肯,务须剀切言明,议定由海口进京时,所带人数不准过十名,不得携带军械。到京后照外国进京之例,不得坐轿摆队,换约之后,即行回帆,不许在京久驻。”②英国公使普鲁斯和法国公使布尔布隆先后于1859年6月6日、7日到达上海,美使华若翰已先他们到达。这时清廷早已派桂良、花沙纳候在上海,企图作最后的努力,阻止三国公使北上。但三国公使立即通知他们,在换约前不讨论任何有关条约的问题,并拒绝与清政府的代表会见。清帝见阻止不成,只得又退而要求兵船到大沽不可驶入澜江沙,公使须由北塘登陆入京。其所以要指定进京路线,一则因大沽河口已有障碍物的设置,二则因北塘一路为向来的“贡道”,外使由此入京,可以稍杀他们的威风,保持一些“天朝”的尊严。从1859年6月18日军机处给顺天府为各使准备住所的咨文中所说的,“应照各夷朝贡之例,给予馆驿”③一语,可以看出清政府的这种意图。这固然是清政府既不敢战又不甘降的矛眉心理的表现,然而,指定外国公使晋京的路线原是一个主权国家权力范围内的事,在外国公使方面是没有理由拒绝接受的。但是,侵略者已蓄意挑衅,他们对清政府这一要求断然拒绝。英海军提督贺布于1859年6月17日带领舰队到达大沽口外后,即要求清政府撤除河口的木筏,铁戗等障碍物,并强横表示“定行接仗,不走北塘”。在清政府方面,虽不甘放弃原议,但仍极力避战,并无决心抗阻;所以清帝一再强调“勿令官兵轻举妄动”,“勿遽开枪炮,以顾大局”。①英、法、美三国公使于1859年6月20日到达大沽口,6月24日竟向大沽守军提出“让路”的最后通牒,第二天英法联军便向大沽炮台发动进攻。炮台守军在大沽人民热烈的支持下,坚决回击。英法联军兵舰13艘中,6艘受重创,4艘被击沉,侵略军被毙伤400余人,英舰队司令贺布也身负重伤。大沽一带人民在战斗中“欢欣鼓舞,馈送饼面食物,于矢石交下之时,运送营盘,络绎不绝”②。人民抗敌情绪的高涨,使直隶总督恒福也不得不承认,“民情可用,于此益信”③。在大沽战役中,美国侵略者再度暴露了帮凶的面目。随同英法侵略军一起北来的三艘美国兵舰,起初犹伪装中立,但当英舰队司令贺布受伤,英法侵略军形势十分危急时,美国舰队司令却喊出了“血比水浓”(意即同种的关系总比外人亲密)的口号,鼓励美国士兵帮助英法作战,而美国政府事后还无耻地硬说,美国在这次战争中维持了“中立”。美国公使华若翰在英法战败后,才伪装“和好”,同意由北塘进京换约;进京后因跪拜礼仪问题,没有见到皇帝,又折回北塘换约。英法公使于大沽战败后被迫退回到上海。大沽冲突的责任,完全在侵略者方面。马克思当时即指出:“既然《天津条约》中并无一款条文允准英国人和法国人派遣舰队驶入白河的权利,那么非常明显,破坏条约的不是中国人而是英国人,而且,英国方面,预先就决意要在换约日期以前向中国寻衅了。”①但是,英国政府却借口大沽事件大肆叫嚣,要扩大侵华战争。首相巴麦尊在给外相罗素的信中说:“我们要派一支陆海军武装部队攻占北京,赶走中国皇帝……”②伦敦《每日电讯报》也狂吠:“大不列颠应攻打中国沿海各地,占领京城,将皇帝逐出皇宫……应该教训华人重视英人,英人高出于华人之上,英人应成为华人底主人翁……”③,充分显露了侵略者的狰狞面目。1860年2月,英法政府决定再派额尔金和葛罗为特使,率领大军到中国来进行战争。在清政府方面,大沽一役的胜利并未改变它的妥协求和的基本方针。虽然1859年8月1日“上谕”中也有“所有上年在津条约作为罢论”,并要在取消赔款之外还向英法“索赔若干万”,和另立条约在上海互换一些表面强硬的话,④但事实上清帝仍急于求和。他对统兵大臣们申诫“不得见敌辄先开炮,致碍和局”⑤,并留下北塘一口不予设防,作为“通使议和地”。后来听到英法又派兵前来,他更步步退让,对改约事只求消弭四事,赔款只求将兵费200万取消,来京换约只要“减从”认为也“当属可行”。1859年5月8日英军占领定海,他的态度更为软化,5月13日谕旨中再度表明求和之意:“若一意决战,亦必激彼无一退步,再战不休,致岁岁决战,终须归于抚局。”⑥这时他所希望的只在取消公使驻京和长江航行两事,对于其余各条,则表示“不妨略予通融”①。1859年7月28日英法舰队到达大沽口外后,8月2日他犹谆谆告诫直隶总督恒福:“尤当仰体朕心,不可因海口设防严密,仍存先战后和之意……总须以抚局为要。”②但英法侵略军已于8月1日发动进攻,在北塘强行登陆,8月24日占领了天津。同日,清廷赶派桂良赴津会同恒福向敌人求和。当然,在那样的形势下根本就谈不到改约问题了,问题只是如何应付侵略者新的勒索。侵略者提出了加开天津为商埠,增加对英法赔款各800万两,并要求先付现银200万两,英法各带兵1000人进京换约。清帝对增加赔款和带兵换约两事表示决不能允,特别是对带兵换约一事,顾虑尤大。他曾接获谎报说侵略军中有太平军,深怕侵略者将“煽惑依附之匪类,虽严示而不能禁,大患切肤,一决即内溃于心……”因此,他又表示要和侵略者一战,并说“决战宜早不宜迟”③。1859年9月9日,清帝宣布“亲统六师,直抵通州,以伸天讨,而张挞伐”④,但同时却又下令派怡亲王载垣和兵部尚书穆荫为钦差大臣去通州议和,说是“杜其进兵之计”⑤。天津谈判停顿后,英法侵略军于9月11日自天津继续内犯,直逼通州。在这种形势下,清帝态度再度软化。9月14日他宣布取消亲征;15日又授权载垣、穆荫“便宜行事,办理条款章程”;16日批准了赔偿现银和带兵换约两件事。但载垣和穆荫与英方代表在通州的谈判,最后又因侵略者坚持进京后要面见皇帝亲递国书的问题而告决裂。清帝认为这是“国体所存,万难允许……如欲亲递国书,必须按照中国礼节,跪拜为仪,方可允行”。①这是封建统治者维持其统治威严的最后一道关。谈判决裂后,载恒等把英方代表巴夏礼扣押为质,妄想以此要挟英方在这个问题上的让步。于是侵略军更疯狂地继续进攻。1859年10月6日,英法联军攻占北京西郊圆明园,大肆抢掠并纵火焚烧,综合中西建筑艺术,聚集古今珍品的壮丽宫殿庭园,就这样遭到毁灭,造成无可估量的损失。1859年10月13日北京沦陷,清帝早于9月22日逃往热河,行前任命了他的弟弟恭亲王奕为议和代表,并指示他“总期抚局速成,朕亦不为遥制”②。联军占领北京后,即提出条款,找奕出来签字。这时俄国公使伊格那替业福正在北京要求清政府和俄国重订东北边界,乘机出来佯充“调停”,以便事后借口索酬。实际上,英法所提条件,未经任何谈判,奕即全部予以接受。1860年10月24日、25日,奕代表清政府和英法侵略者分别交换了《天津条约》,并另订立了中英、中法《继增条约》(即《北京条约》)。中英、中法《北京条约》的主要内容如下:(1)对英法赔款都增至800万两。(在条约规定之外,英法侵略者还分别勒索得“务卹金”30万两和20万两。)(2)增开天津为商埠。(3)割香港对岸九龙司地方一处(即九龙半岛南端界限街以南的地区)给英国。(4)准许中国人与英法人立约,赴英法属地或“外洋别地”作工。于是,自第一次鸦片战争以来外国侵略者在东南沿海一带进行的掠卖华工的罪恶勾当,竟得到了“合法化”外衣的掩护,从此无数的中国劳动人民成批地被公开拐骗到海外,为外国资本家做奴隶,服苦役,受尽虐待,以至于死。(5)《中法条约》第六款规定赔还以前所没收的天主教教堂、学堂、塋坟、田土、房廊等。充当法方译员的法国神甫还在中文约本上私自加入“并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一语。此后外国传教士竟利用这一款,在内地兼并土地,欺压人民,他们在外国侨民中形成了一种特殊阶层,凭借着内地游历、保护传教和内地置产这些所谓“条约权利”,侵入到广大内地的每个角落,事实上已不是游历而是长期居留,以从事他们的侵略活动,为他们本国的侵略利益服务。中英、中法《北京条约》订立后,俄国公使伊格那提业福以“调停有功”,强迫奕于1860年11月14日订立中俄《北京继增条约》,将乌苏里江以东大片土地划归沙俄所有。条约第二款还对新疆西部的疆界,作了如下的规定:“西疆尚在未定之交界,此后应顺山岭、大河之流,及现在中国常驻卡伦(即在要隘之处所设的岗哨)等处……南至浩罕边界为界。”后来,俄方在勘界中便利用“常驻”二字,坚持将原属中国的土地,划于界外。此外,条约并给予沙俄在陆路通商方面更多的特权,包括北方数千里边界上的贸易免税权。《北京条约》的订立标志着清朝闭关政策的彻底破产。外国侵略者终于以武力迫使清政府接受了他们的全部要求,从而使清政府的闭关政策在制度上进一步瓦解。不但如此,清政府既已完全屈服投降,外国侵略者也开始积极地以行动来表明他们对清政府的支持,这样就逐渐解除了清朝统治者的疑虑,使他们认识到,外国侵略者不但不会支持革命人民来推翻清朝的统治,相反地他们是愿意支持清朝来镇压中国人民的。所以,对清政府来说,继续维持闭关政策不仅是不可能的了,而且也是不必要的了。从此它的对外关系开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中外反动势力逐步地结合在一起来共同与中国人民为敌。第三节 中外反动势力对太平天国的联合镇压(1860—1864年)在第二次鸦片战争的过程中,随着清政府对外国侵略者的要求的步步退让一再屈服,外国侵略者对太平天国的态度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1858年《天津条约》的订立是这种变化的重要起点。《天津条约》给了外国侵略者以广泛的侵略权益,满足了他们当时对中国的全部侵略要求,因此保障这一条约的充分实施便成为他们此后一个时期内对华政策的主要目标;而支持签订这个条约的清朝政权使其能继续统治中国,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要前提。《天津条约》中的某些具体规定,实质上等于宣露了外国侵略者对中国内战的意向。例如,驻使问题,其重要含义上文中已加分析。这里只须指出一点:当中国内战方酣,清朝政权正受到严重的震撼的时候,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却和这一在风雨飘摇中的政权建立更为“正规化”的外交关系,这事实上就是它们决心支持清政权的表现。此外,条约中关于内地游历和长江航行两项重要特权的规定,都明白地附有须待内战结束后才能充分行使的条件,在这里外国侵略者又无异宣告了他们的侵略利益已和清政府的命运结合在一起。当然,问题还有另一面,那就是太平天国怎样对待《天津条约》的问题。所以,《天津条约》订立后,外国侵略者急于要探明太平天国的态度。1858年11月8日,英使额尔金在上海通商章程甫经签订的当日,即匆匆率领一支由兵舰四艘、炮艇二艘组成的实力不小的舰队,上驶长江,名义上是为了“视察”沿江各口岸,以便选定《天津条约》中所规定开放的三个口岸,实际上则是为了对太平天国进行威胁,试探太平天国对待英船航行长江的态度。太平军对这些侵入中国内河的外国军舰,实行了正当的防卫,在南京和安庆都先后开炮迎击,表明了他们不承认清政府所签订的《天津条约》,也不怕外国侵略者武力威胁。所以额尔金于1859年初返回上海后对人表示,此行对太平军印象十分恶劣,认为太平军终必失败,其对太平军的敌意已经十分露骨。1859年3月,英国政府在给新任公使普鲁斯的训令中,更明白地表示了准备干涉太平天国革命的倾向。训令中说,如果清政府提出联合镇压太平天国的问题,他可以对这个问题予以仔细的考虑①。但是,《天津条约》订立后,清帝对外人的猜疑仍未消除。他接到了关于额尔金上驶长江的报告,甚为不安,认为“不滋事,必至勾通”②;后来又据报额尔金在南京和太平军有所接触,更为震动,说“该夷已与中国议定通商,忽又勾通叛逆,其包藏祸心,殊属匝测”③。1859年7月大沽冲突后,他据负责指挥军事的钦差大臣僧格林沁的奏报,更怕“该夷授意金陵逆匪,互相勾结,使粤捻两逆,并力北来,以图牵制”④。因此,直到《北京条约》订立前,他对投降派大吏们,如两江总督何桂清、浙江巡抚王有龄、两淮监运使乔松年、江苏巡抚徐有壬等所提出的“借兵助剿”的主张,都一概予以驳斥,认为“断难允行”。同时,清政府在《天津条约》订立后的种种改约企图也使侵略者认识到,清朝统治者还没有完全驯服,因此,对侵略者来说,帮助清朝对太平天国进行大规模武装干涉的时机也尚未成熟。虽然如此,中外反动派之间局部的公开勾结却已在上海开始。1860年5月,当英法军队麇集在上海,准备北上和清政府作战时,太平军正击溃了清军的江南大营,向苏州进军。两江总督何桂清自常州赶到上海,请求英法侵略军派兵救援。法国方面当即表示,如英国拨500人,法国可拨1500人,但英使普鲁斯深怕2000人兵力不足,如果被迫后退,影响不利,再要增援,又怕妨碍在北方对清政府的军事进攻,所以终未采取行动。①1860年5月26日,英法公使联名公告要“保卫”上海。同年6月,美国流氓华尔在上海富商、地主、官僚的赞助和美英官方的支持下,募集了一些外国亡命之徒,组织了一支“洋枪队”,以协助清军阻击太平军的进攻。1860年8月中旬,与英法联军在北方进攻津沽一带的同时,英法留沪的军队却公然协助清军阻击忠王李秀成军的进攻。外国侵略者一方面在北方和清军作战,另一方面在南方又协助清军进攻太平军,这种看来似乎矛盾的现象实则正是说明了,他们既要压迫清政府对他们完全驯服,又要支持清政府镇压革命以保障他们既得的侵略利益。1860年《北京条约》的订立标志着清政府对外的完全屈服。外国侵略者在历史上第一次用武装力量占据了清朝的都城,迫使清朝皇帝从北京逃走,在清朝统治者面前证明他们有推翻这个王朝的力量。这样,他们不但迫使清朝统治者接受了他们的一切条件,并且也使中国封建统治阶级对外态度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从此畏外媚外的投降主张在统治阶级中越来越占上风,投降派的势力在清政府中逐渐取得了统治地位。在清政府向外国侵略者完全屈服后,中外反动派暂时缓和了他们之间的矛盾。侵略者的注意力转移到如何保障和巩固他们既得的权益上去,而当前的问题便是首先必须支持在风雨飘摇中的清朝政权,镇压太平天国革命。《北京条约》签订后,法俄首先向清政府表示愿意“助剿”。美国这时适在内战爆发前夕,暂时无力顾到中国。关键在于在中国侵略势力最大的英国的态度,而英国当时对于实行大规模的武装干涉还有些犹豫和顾虑。因此,当恭亲王奕向英使馆汉文秘书威妥玛提出援助的请求时,威妥玛的回答是:“武装干涉内战有个困难,就是既进入干涉,便难以退出,我们的经验教训我们,这类援助通常都要引起占领,占领产生吞并,而这乃是我们国家所强烈反对的(?)。”①这些话表明英国暂时还不打算进行大规模的武装干涉。同时它还恫吓清政府不要接受法俄的“助剿”建议,以防法俄借机从清政府取得额外报酬。直到1861年7、8月间,英外相罗素仍一再训令驻华公使普鲁斯保持“中立”。英国采取这种态度的原因,从当时在华英国外交人员的通信中可以得到一些说明。威妥玛在1861年1月20日向英使普鲁斯报告恭亲王提出请援的信中说:“这个山穷水尽的王朝,不独不值得我们用行动来拉长它的寿命,就连说一句话都不值得了。”②这是对于清政府的统治力量完全缺乏信心的表示。1861年2月19日,上海英领事密迪乐致书英外相罗素说,太平军优待外人,英国如帮助清朝镇压太平天国革命,实为不智,有害英国的商业利益。①这是反对干涉的另一理由。英使普鲁斯在1861年6月16日给英海军司令贺布的信上说:“女王政府目前不应积极援助满清政府,一方面因为我们已向叛军保证遵守中立,另一方面则因为这种干涉将导致严重的无限的后果。”②但他接着却又说:“政府无疑地愿意倾听你的意见,我们是否可以只用海军的力量去攻击南京而获得成功。”③贺布在1861年7月21日致普鲁斯信中也表示了和密迪乐一致的意见。从以上这些英国侵略分子所表示的意见中,可见当时英国之所以没有立即实行大规模武装干涉,主要是由于它对清政府缺乏信心,对干涉的前途没有把握,同时为了眼前的商务利益,不愿和太平军发生冲突。不但如此,根据后来英国态度发生变化的情况来看,它在《北京条约》订立后大约一年多的时间内所采取的“中立”,还包含了对清政府和对太平天国继续实行敲诈要挟的投机作用。在《北京条约》订立后的一年内,英国侵略者对太平天国频频进行敲诈要挟。1861年3月1日,贺布命令英国舰长雅龄在天京向太平天国提出英舰停泊天京、准许英国商船通过天京上驶长江、英人在岸上犯法由英人处理等八项要求。太平天国对这些要求都一一复允。1861年3月13日,天王且下诏,申告保护外国商人,并命外务丞相英人罗孝全总理一切外国商人事务,各国可派遣领事官协同办理,并选派一公正裁判官,由天王任命与罗孝全会审外人犯罪案件,但仍由天王作最后裁判。3月22日,英领事巴夏礼自汉口视察归途中,和英王陈玉成会晤,提出太平军不得进攻汉口的要求,陈玉成也表示接受。3月28日,贺布自岳州返抵天京,再命雅龄照会太平天国要求太平军不得侵入上海、吴淞近百里(30英里)以内的地区,天王最初表示拒绝,后来同意在一年之内不进攻上海。太平天国当局对侵略者这一系列的妥协让步,无疑地是由于对侵略者的认识不足,幻想借此阻止他们对革命进行干涉。太平天国自1856年杨韦内讧后,力量日趋涣散,军事接连失利,武昌先失,九江又陷,安庆成为天京最后的一道屏障和生命线。1860—1861年冬春之交,太平天国进行着从长江南北两路会师攻取武昌解救安庆的大战役,因此,它对于外国侵略者不得不采取暂时妥协的策略,以便防止他们的干涉,完成这一重要战略计划。但是,英国侵略者误以为太平天国是可以威胁利诱的,于是竟想实现向太平天国进一步讹诈的更大阴谋。1861年冬,贺布和巴夏礼到天京见天王,向天王提出帮助太平天国“打倒清朝,平分中国”的建议。洪秀全当予拒绝。他说:“我争中国,欲相(想)全图,事成平定(分),天下失笑,不成之后,引鬼入邦。”英国侵略者竟威胁说:“尔不与合,尔天朝不久,待为(回)我另行举动。”①洪秀全对此毫不反顾。同年12月26日,停泊天京的英舰舰长宾汉奉贺布之命再照会太平天国,提出悬挂英旗的船只自由航行于太平天国领域内的河流,太平军不得侵及上海、吴淞、汉口、九江周围百里地带,并不得扰及镇江英领事署所在的银岛等要求。太平天国对这些无理要求都一一予以驳复,他们反对侵略的严正表示也打破了侵略者对太平天国的最后幻想。在清政府方面,尽管法俄等国在《北京条约》订立后都已提出了“助剿”的建议,但是在侵略国家中居于举足轻重地位的英国对这问题所表现的暧昧态度,不能不使清朝统治者对“洋兵助剿”事仍有疑惧。统治阶级内部展开了对这一问题的一场争论。在河南镇压捻军的钦差大臣漕运总督袁甲三首先上奏反对,他怕洋兵“一旦奉命而来,久居内地,是不仅引虎入室,而且为虎添翼”①。另一方面,两江总督曾国藩则首先表示赞成,认为“借助夷兵,事属可行”②;江苏巡抚薛焕更是极力主张“迅速赶办”。清帝一面同意袁甲三的看法,认为“纵夷灭寇,固无把握”,但一面对外国侵略者武装干涉的建议又说:“若拒之太峻,亦无法阻止。”③他的态度显然仍犹豫不决。1861年8月咸丰帝在热河病死,他的年方6岁的儿子同治帝继位,大权落在怡亲王载垣、郑亲王端华和户部尚书肃顺等手中,他们自号“赞襄政务王大臣”。同治生母西太后那拉氏,为了夺取政权,1861年10月乘回京的机会,和恭亲王奕等合谋,剥夺了载垣等大权。11月3日西太后任命奕为议政大臣,11月8日斩肃顺并令载垣、端华自尽。清朝宫廷内部这一变化,使朝政大权转移到以奕为首的“洋务派”手中。这个变化是英国侵略者欢迎不暇的。政变发生后数日,普鲁斯向英外相罗素报告说:“大家认为最可能和外国维持友好关系的那些政治家(恭亲王、桂良、文祥)掌握政权了”。⑤又说:“12年以前一个皇帝去世时,军机大臣耆英和穆彰阿,因为对夷务政策过分妥协而被斥责,结果权力归入另一批人之手,这批人思想上的代表人物,就被这样惨败下去。”①显然,以奕为首的清政府当权派得到了英国侵略者的信任,从此英国支持清政府的态度日益明显。同时,清政府对借兵“助剿”的态度也转向积极。1862年1月,清廷命令“总理衙门和英法在京使臣,妥为筹商”50000465_0102_1②。它还怕英法公使不允,要薛焕动员上海华商劝洋商转求上海英领事巴夏礼。1862年1月20日,忠王李秀成部慕王谭绍光和纳王诰永宽等率军队进攻吴淞,法国轮船开炮帮助清军阻击太平军,薛焕将此事奏报。2月8日,清廷指示说:“是其真心和好,固已信而有征”,于是竟一变其向来对外人和太平军勾结的猜疑,反而说太平军以“通匪污蔑洋人”(意即洋人并无与太平军联合之意,是太平军在作这样的宣传);同时并对“借师助剿”一事表示:“但于剿贼有裨,朕必不为遥制,其事后有必须酬谢之说,亦可酌量定议。”③这可说是清政府对“借兵助剿”事的最后决定。1862年春,英国政府也对武装干涉中国革命作出了最后决定。但在此之前,英国侵略者还向清政府进行了新的敲诈。1862年2月16日恭亲王奏报,英国使馆的威妥玛屡次要求解除1858年通商章程第五款禁止英国商船在登州、牛庄两口装载豆类、豆饼出口的规定,据说如果实行解禁,“则商贾辐凑,外国不能不保守该口”④。清政府对这一要求立予批准,1862年2月21日“上谕”中说准许暂开豆禁,“无非迎机利导,曲为牢笼,以期得其死力”①,恬不知耻地承认以出卖利权作为勾结外国侵略者镇压革命人民的手段。1862年2月下旬,慕王谭绍光部再度进逼上海浦东,英法军队公然和洋枪队一起参加作战,击退太平军的进攻。3月3日,英使普鲁斯向英外相罗素建议对太平军采取攻势,6月2日罗素复信批准。事实上早在3月中,在北京英法公使已向清政府表示,“情愿帮助官军剿贼,并派师船驶往长江协同防剿”②。在伦敦,罗素也已咨请英海军大臣训令在华英海军司令贺布,极力“保卫”上海和其他所谓条约口岸,不让太平军占领,同时还要以军舰“保护”长江英船。7月2日,罗素在英国上议院公开宣布了武装干涉的决定,同时也道出了英国干涉太平天国革命的根本原因。他说问题是:“太平军所能给与我们(英国)的利益可以和中国政府有义务给与我们的利益同等么?”③后来,在1863年7月6日,英首相巴麦尊在下议院的辩论中又道出了英国政府所以决定支持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的另一原因。他说:“我认为,中国已改变它对外国和对英国的政策。既然恭亲王和那些同他一样开明的同僚们所奉行的政策,证明了中国是准备和外人发生亲密的关系,而不是拒与接近,或力图阻止和外人发生任何一切往来,而且既然中国的政策是鼓励和世界各国的商业,那么对我们来说,如果不努力协助这个开明的中国政府从事于改进的努力,那是自取灭亡的。”④由此可见,太平天国反侵略的对外态度和清政府对外的更加驯服,是最后决定英国侵略者公开进行武装干涉的基本原因。这样,从1862年起,便开始了中外反动势力的公开勾结并对太平天国大规模的联合镇压。外国侵略者从各方面给予清政府以军事的援助。1862年3月,上海“中外会防局”官绅和英国领事商定,租用英国商轮到安庆代曾国藩运兵9000人到上海。4月,英国天津驻军司令士迪佛立同意在天津为清政府教练军队。7月,英国海军大臣批准英国现役军人海军上校阿思本为清政府服役。8月,英政府准英国军官臣民和军舰受清政府雇用。1863年1月,清政府派海关总税务司英人李泰国和阿思本订立合同,由阿思本统带一支由清政府在英国订购的八只兵船和英国海军人员600余名所组成的舰队,参加对太平军的武装镇压。这支舰队于9月间到达中国后,由于地方军阀曾国藩和李鸿章同阿思本争夺对这些兵船的控制权,引起一场争吵,结果清政府不得不予解散,将全部兵船遣回英国。外国侵略者除了以自己的军队帮助清军作战外,还分别和地方军阀勾结,建立由外国军官统带和教练的中外混合军,借以扩大他们对地方军阀的影响和控制。1862年4月,由美国人华尔统带的洋枪队,首先改组成为一支中外反动势力联合的反革命武装,改称为“常胜军”,由苏松太道吴煦督带。9月,华尔在慈谿战役中毙命,这支军队的统率权后来转落在英国人手中;英国的现役军人奥伦、戈登于1863年先后接任“常胜军”的管带,体现了英国侵略者和淮系军阀李鸿章的勾结。法国侵略者于1862年7月在宁波也成立了一支号称“常捷军”的中法混合军,后来成为法国势力和湘系军阀左宗棠相勾结的基础。这两支中外反革命武装力量,会同英法军参加了进攻太平军的多次战役,协助清军先后攻占了嘉定、宁波、常熟、昆山、富阳、苏州、杭州等地,对中国人民烧杀抢掠犯下了滔天罪行。面对着外国侵略者的武装挑衅和进攻,太平天国表现了革命人民英勇不屈的反抗精神。尽管侵略者拥有优越的新式武器,太平军在敌人面前毫不畏怯退缩。在路战线上给予敌军有力的回击。1862年4月,太平军光复宁波不久,英法军为帮助清军夺回宁波,借口太平军炮弹落在“租界”地区内,竟无理地要求驻宁波太平军将城墙上为防御清军而设的炮位移去。太平军守将的答复是:第一,他们根本不承认所谓租界,认为租界是中国领土,“应该象中国其他地方一样,受太平军的绝对管辖”①。这是太平军否认外国侵略者在华特权的一个明确表示,也是侵略者认为“最该反对、难以容忍”的事。第二,他们严正地拒绝侵略者的无理要求,表示“至于炮台,系我自卫所必需,与外人并无妨碍,断难拆毁,枪炮亦不能撤去……贵舰长欲攻城听之,欲轰击亦听之”②,同年5月,英法侵略军竟出动舰队和陆战队协助清进攻宁波,太平军进行了英勇的抵抗,重伤敌军,击毙了法国舰队司令耿尼。此后太平军又在慈谿战役中击毙从上海调来浙江援助清军的“常胜军”统领华尔,而且在绍兴屡败侵略军,先后击毙“常捷军”统领勒伯勒车及其继任者达尔第福。特别是在杭州争夺战中,太平军多次击败“常捷军”,一直坚持到1864年3月才撤出转移。在长江下游,太平军同样进行了顽强地反击。自1863年初,英法侵略军协助李鸿章的淮军,以优势的武器,猖狂地从上海向西进犯,太平军在太仑、苏州、华墅、金坛、常州等地,与敌军展开激烈的战斗,多次击败侵略军,使敌人遭到极大的伤亡,沉重地打击了侵略军。所有这些事实,都表现了革命人民不畏强暴的英雄气概。太平天国的英雄们对外国侵略者的武装干涉进行了英勇坚强的反抗,给予了侵略者以沉重的打击,使他们认识到革命人民的力量是不可轻侮的。但是,由于太平天国内在的种种弱点,在中外反动势力的联合镇压下,革命终于遭到最后的失败。1864年7月19日,天京被曾国藩的军队攻陷,轰轰烈烈的太平天国革命。运动从此便进入了消亡的阶段。太平天国革命虽然失败了,它在中国近代史上留下了深远的影响,具有不可磨灭的伟大历史意义。就太平天国的对外政策而言,尽管这个政策由于其阶级局限性是有缺点的,特别是“他们曾经错误地因为宗教的形式相同的原故,而把以信奉基督教做招牌的资本主义侵略者看做朋友……因而太平天国革命者曾经表现他们对于外国侵略者缺少应有的警惕”①,但是它的基本精神始终是维护民族独立,反对外国侵略。这是中国人民光荣的革命传统。太平天国在它的短短的十余年的外交实践中,发扬了这一传统,在全世界面前再一次证明了中国人民是决不屈服于外来暴力的。其次,太平天国革命为近代亚洲被压迫民族的解放运动揭开了序幕。19世纪中叶继太平天国革命之后,在亚洲出现的印度士兵反抗英国殖民者的起义和婆罗洲人民反抗荷兰征服者的起义,都可说是这一历史潮流的发源部分。伟大的太平天国革命运动在亚洲曾经起了重要的先驱作用。① 马土:《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英文版),第1卷,第574页。② 《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32卷,第17页。③ 同上书,第35卷,第10页。④ 同上书,第40卷,第38页。① 黑克:《太平起义大事记》(1891年英文版),第155—156页。① 1861年1月20日威妥玛给英使普鲁斯的报告,转引自严中平:《1861年北京政变前中英反革命的勾结》,见《历史教学》1952年4月号。此段谈话,也见《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71卷,第5页,但内容微有不同。② 转引自严中平:前文。① 郭廷以:《太平天国史事日志》,下册,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第744页。② 呤唎:《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下册,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311页。③ 同上书,第312页。① 罗尔纲:《忠王李秀成自传原稿笺证》(增订本),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333页。① 《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70卷,第19页。② 转引自范文澜:《中国近代史》,上册,第193页。③ 《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71卷,第1—2页。⑤ 转引自严中平:前文。① 转引自严中平:前文。②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3卷,第49—50页。③ 同上书,第4卷,第2—3页。④ 《筹办夷务始末》,第4卷,第14—15页。① 《筹办夷务始末》,第4卷,第27页。② 同上书,第5卷,第1页。③ 呤唎:《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下册,第447页。④ 黑克:《太平起义大事记》,第86—87页。① 王崇武等编译:《太平天国史料译丛》,神州国光社1954年版,第22页。② 《中国近代史资料选辑》,第217页。① 1951年1月11日《人民日报》社论:《纪念太平天国革命百周年》。第三章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中外关系的变化(1861—1870年)第一节 清政府勾结和投靠外国侵略者的政策一 清政府中洋务派的得势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中外关系起了重要变化。中外反动派从此逐步结合共同与中国人民为敌,他们对太平天国的联合镇压是这种新关系最具体的表现。从清政府方面来说,勾结和投靠外国侵略者的政策,以所谓洋务派的一批官僚在清政府中取得大权而全面展开。太平天国革命势力到达长江下游地区以后,在上海的清政府官员中出现了最早的一批“洋务”官僚,如何桂清、薛焕之流。这些人在外国侵略者的引诱和买办分子的影响下,为了挽救垂危中的封建政权,极力主张向外国侵略者投降出卖,以换取他们的帮助来镇压革命。但是,当时掌握着中央大权的顽固派,对于外国侵略者仍然怀有疑忌,在思想上还未完全放弃闭关政策,因此对这种主张没有立即予以采纳。《北京条约》订立后,清政府的闭关政策遭到彻底的破产,同时侵略者也以行动证明,他们不但无意推翻清朝的政权,而且愿意帮助清朝镇压革命,这样就使统治阶级对外国侵略者的疑忌逐渐消解,一部分顽固派开始转化为洋务派,其中包括了当时负责对外交涉的恭亲王奕、大学士桂良和户部侍郎文祥等。1861年1月奕等会衔上奏说:“自换约以后,该夷退回天津,纷纷南驶,而所请尚执条约为据,是该夷并不利我土地人民,犹可以信义笼络……”①,表露了他们对外国侵略者疑忌心理的消失。随后,奕、桂良、文祥被任命为新设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管理”大臣,掌握了清政府的外交大权。1861年11月宫廷政变后,奕又当上了议政王,成为清政府实际的行政首领,洋务派的权势因之更为煊赫。从此,在清政府对外政策中,勾结和投靠外国侵略者的思想,代替了往日的闭关排外的思想,而居于主导地位。洋务派的势力不仅限于一些在中央的当权人物,还包括一些拥有兵权实力的地方军阀。在镇压太平天国革命的过程中,一些汉族地主阶级官僚,得到清政府的信任,掌握了统兵大权,他们和外国侵略者进行勾结,取得侵略者的帮助,加强了他们所控制的军事力量,形成一批新军阀。象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这些所谓“中兴名将”,都是洋务派的中坚人物。自19世纪60年代起,清政府每遇到对外交涉的大事,都要征询各省将军督抚大吏的意见。这些洋务派新军阀,既拥有实力,又和外国侵略者搭上了关系,他们在外交事务上的意见自为清政府所特别重视。洋务派在对外事务上虽取得支配地位,但是在清政府中和它对立的顽固派的势力仍不可轻视,因为顽固派仍然得到清朝最高统治者慈禧太后那拉氏的支持。那拉氏本人原是顽固派的大头子,但是,在外国侵略者的压力下,为了保持自己的统治地位,她不得不用洋务派来对付洋人。洋务派的头子既多是汉人,这就使她不能不有所猜忌,因此她更有意放纵和支持顽固派,以限制洋务派势力的发展。顽固派的代表人物,在中央有大学士倭仁、宋晋等,在地方则有一些内地大员和御史等。这些人是极端守旧和愚昧无知的,他们只是固执地卫护着封建传统,对于一切外来新事物,都采取仇视和排斥的态度。在对外政策上,他们往往发出激烈的论调,和洋务派的妥协投降主张相对立,但他们只是清谈空论,拿不出什么实际可行的对策来。顽固派和洋务派的区别仅仅在于:前者在内外严重危机之下,对外国侵略者采取消极的抗拒态度,幻想退回到“美好的”闭关时代去,而后者则积极地投靠外国侵略者,希图借此以维持封建统治。尽管他们在对外交涉事务上时常表现出分歧的主张,他们的根本立场都是力图保持本阶级的统治地位。所以,在外国侵略者的压力下,到头来,顽固派也和洋务派一样,都奉行着“宁赠友邦,勿贻家奴”的对内镇压对外投降的路线。在洋务派的指导下,19世纪60年代中清政府的一些重大措施,可以说都是“洋务”思想的具体表现。这些重大措施包括:(1)外交机构的设置;(2)勾结外国侵略者对人民革命运动的联合镇压(见前一章);(3)派遣使节出洋的尝试;(4)以所谓“自强”为标榜的“洋务运动”。二 外交机构的设置闭关时代的清政府和外国之间向无经常的外交往来,在中外关系中,只有“藩属”对中国的定期“朝贡”是经常性的事务。所以在清朝的中央政府体制中,一向没有专掌外交的机构,只有礼部和理藩院,分掌由海道和陆路前来的“藩属”朝贡事务。清政府遇有和其他外国发生交涉时,也把这些国家一概作为“藩属”看待,象对俄国的交涉事务,向来即由理藩院掌理。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期,清政府和英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交涉,这些交涉事务和向来由礼部和理藩院掌管的“朝贡”事务,性质上绝然不同,所以只能专派临时性的钦差大臣负责办理。《南京条约》订立后,五口开放,中国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交往已无可避免。为了应付这个局面,乃有“五口通商大臣”的设置,作为两广总督的兼职(1859年后改由两江总督兼任)。这说明了清政府已被迫承认,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关系不同于对“藩属”的关系,非礼部和理藩院所能掌管。但是,“五口通商大臣”仍是钦差大臣的身份。而且又是兼职,这又表明清政府在主观意识上仍未放弃其闭关思想,依旧把和资本主义国家的通商交涉事务,看作是临时性的。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和西方资本主义列强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不仅事实上已无法避免,而且还被洋务派认识到是有益于清朝统治的事情。1861年1月,清政府依从了恭亲王奕等的建议,设置了第一个专掌外交的机构,称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一般简称“总理衙门”、“总署”或“译署”),并任命奕、桂良、文祥三人为“管理”。这个机构的设置,标志了清政府抛弃其闭关政策的决心,而洋务派的执掌外交,更指明了清政府此后对外政策的趋向。这一措施自然受到外国侵略者的欢迎。英国使馆的威妥玛称之为“数十年求之不得”①的事。长期以来,外国侵略者就一直要求和清朝中央政府直接打交道,以便于遂行他们的侵略阴谋。远在1816年,英国专使阿美士德来华时,英政府和东印度公司就曾要他向清政府提出,指定北京的一个衙门,以便东印度公司的经理或英国驻使可与文移往来。近则在1858年中英《天津条约》第五款中,英国要求指定大学士尚书中一员和英国公使直接打交道。同年中美《天津条约》第四款也有美国公使可与清政府内阁大学士文移往来的规定。所以总理衙门的设立和奕以皇族身份出掌外交,正完全符合侵略者的要求。总理衙门成立后,它的实际职权逐渐发展到远远超出严格的外交事务范围之外,凡对外贸易、海关税务、外人传教、电报、铁路、矿务、海军、以至于工业制造都属于它的执掌范围。这些须和洋人打交道的事务,清政府的原有机构既应付不了,也不愿过问,因此概归这个洋务衙门掌管。在洋务派的把持下,总理衙门就成为清政府和外国侵略者进行勾结的体现者。与设立总理衙门的同时,清政府还设置了南北通商大臣。由于《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所规定开放的口岸11处,分布南北,原由两江总督兼任的五口通商大臣已不能兼顾,因此清政府在上海天津分设两个通商大臣的职位。驻上海的通商大臣原由江苏巡抚兼任,后来改为两江总督的兼职,一般称为南洋大臣;驻天津的三口通商大臣(专管牛庄、天津、登州三口)原是专职,1870年后改为直隶总督的兼职,一般称为北洋大臣。南北通商大臣的人选都是洋务派分子。上海的通商大臣原为薛焕,后由李鸿章接任;天津的通商大臣在1870年以前一直由满人洋务派分子崇厚专任。所以,不仅在中央,而且在地方,洋务派都把持了外交大权。除设立外交机构外,清政府也开始培养“认识外国文字、通解外国言语之人”,备为办理洋务的“人才”。1862年,在总理衙门下,成立了“京师同文馆”,招收八旗13、14岁以下的儿童为学生,并将原有的“俄罗斯馆”合并。同文馆成立后,先后设置了英文、法文、俄文三馆;19世纪70年代后,又添设德文馆和日文馆。各馆都聘有外国教习。1869年后还聘用外人充当相当于校长的总教习。1866年,在外国语文之外,又添设自然科学的课程。洋务派对同文馆寄望很高,如李鸿章所说:“将来精熟西文,转相传习,一切轮船火器等巧技,皆可由渐通晓。”①所以,同文馆也正和总理衙门一样,其设置目的,不仅是为了办外交,而且是为了办“洋务”。除京师同文馆外,1863年江苏巡抚李鸿章在上海,1864年两广总督瑞麟在广州,也先后成立了性质相同的“广方言馆”。1865年,在总理衙门之下,在北京还成立了总税务司署。这是一个直接由英国侵略分子赫德所把持的机构。总税务司这一职位原来并非根据条约的规定而设。1854年上海道台和英、美、法领事所订立的协定中,只规定江海关聘用英、美、法人各一,称为“司税”。1858年11月清政府和英、美、法三国在上海所签订的通商章程善后条约中,也只有“任凭总理(外国通商事宜)大臣邀请英(美、法)人帮办税务”的话,即无各口海关必须聘用外人,更无须任命外人为总税务司的规定。但订约后,在洋务派和侵略者的勾结下,借口条约中对“各口收税如何严防偷漏”有“划一办理”的规定,各口海关相继聘用外人为税务司,各口岸的海关行政都落到外人手中。同时两江总督何桂清又以总管海关税务的全权,委之于英人李泰国,于是便有所谓“总税务司”的名义出现。《北京条约》订立后,洋务派更加紧了和外国侵略者的勾结。1861年1月16日,署理钦差大臣江苏巡抚薛焕上奏,要求清政府正式授给李泰国统办各口税务的全权。清廷在奕等的怂恿下,即予批准,这样海关的管理权便完全落在外国侵略者掌握中。洋务派之所以这样积极地出卖海关主权,主要是希图依赖外国人的协助,增加海关的收入,以充实镇压太平天国革命的军费。在外国方面,则企图通过把持清政府这一重要税源,以加强对清政府的控制。1863年李泰国去职,总税务司由英人赫德接任。1865年总税务司由上海迁至北京设署,赫德从此常期驻在北京。名义上他是中国政府的“客卿”,总税务司署也算是隶属于总理衙门的机构,但实际上他既不对清政府中任何人负责,也不受清政府的管辖指挥,而且依仗其本国侵略势力,对清政府的内政外交横加干涉,施加影响,为其本国侵略利益服务。他还经常为其本国政府搜集情报,实际上充当了打入清政府的英国坐探。据英国人米契说,赫德当时所得到英国政府的信任,超过英国驻华公使,并说英国使馆从海关能获得一切所需要的情报。①同时,赫德也获得清政府的极大信赖,因为海关在他的把持下按期将收入的一部分,解缴清政府,而随着中国对外贸易逐步的发展,海关税收和解缴清政府的部分也逐渐有所增加。其次,则因为他在镇压中国人民革命中,十分卖力。1864年李鸿章在请求清政府给赫德加“按察使”衔的奏折②中,列举他的“功绩”,首先就是:“经理洋税,接济饷需,用资战胜”,以及他对戈登的“攻剿”机宜,“无不赞助”。恭亲王奕也说:“臣衙门所设总税务司赫德,系英国人,办理各国之事,毫无窒碍。”③清政府对赫德的信赖,使他有机会更多地向清政府施加影响,总理衙门几乎无事不征求他的意见。曾经充当海关税务司多年的帝国主义分子马士曾这样说:“总理衙门在那时还没有经验,所以在一切国际问题上,从商议一个条约到解决一个土地纠纷,都常听取在北京的总税司的意见,并要求他的帮助。”①1867年,清政府先后任命张凯嵩和吴棠为云贵总督和四川总督,其人选都是根据赫德的建议而决定的。赫德能同时得到英国政府和清政府很大的信赖,这一事实正是说明了在清政府和英国侵略者之间的勾结业已成熟,它们的基本利益已趋一致。三 派使出洋的尝试60年代中标志着清政府对外政策转变的另一件事情是派使出洋的尝试。在闭关时代,派使出国之事,除了前往“藩属”“册封”的使节外,只有康熙年间(1712年)图理琛的出使俄国境内的土尔扈特部,和雍正年间(1731年)托时的出使俄罗斯。这两次都是负有特殊外交任务的临时性使节,而不是建立外交关系的尝试。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前,清政府对外既采取闭关政策,自不产生派常驻使节到西方国家去的问题。在西方国家方面,派使来华之事在鸦片战争前,已有25次,其中俄国11次,葡萄牙5次,荷兰4次,罗马教廷3次,英国2次。②第一次鸦片战争后,以英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企图派遣公使常驻北京,以便经常对清政府施加影响,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它们的这一目的终于完全实现。此后它们又进一步力促清政府派使出洋,以便“形成一种束缚,把中国牢牢地和西方结在一起,并使它一定要从事改良,无法后退”③换句话说,它们企图通过这种形式,使清政府统治下的中国更肯定地纳入资本主义世界的体系,按照资本主义国家的要求来进行“改良”。1858年天津谈判中,英使额尔金就向清政府代表表示,希望清政府派使赴英。赫德在1861年到北京后更是经常劝促总理衙门实现此事。在清政府方面,当权的洋务派这时不仅完全抛弃了闭关思想,而且认识到此后惟有和外国人搞好关系,才能保持清朝的统治,因此,在外国人的劝诱下,他们也“久拟奏请派员前往各国”①。但他们考虑到两层困难:一是人选问题,一般官员对办“夷务”,视为畏途,而懂得“夷务”的人更不多;二是礼节问题,因为派使出国,如面见外国元首,行跪拜礼则有碍尊严,不行跪拜礼又将予外使将来见清帝时拒行跪拜以借口。由于这些考虑,派使出国的事迟迟未行。1866年,赫德请假回国。行前向总理衙门建议,派同文馆学生一二名随同前往英国考察。奕等当即接受这个建议,奏请清帝批准,派帮助赫德办理文案的前任山西襄陵县知县年已63岁的满人斌椿,带着他的儿子和同文馆学生三名,随同赫德出国“考察”。斌椿一行的任务是将各国“一切山川形势,风土人情,详细记载,绘图贴说,携回中国,以资引证”②。所以他只是观光性的使节,而不是正式的外交使节。他是清政府派往西欧去的第一个官员。斌椿等一行于1866年3月23日由上海启程,历经法国、英国、丹麦、比利时、普鲁士和俄国,他们在各国逗留了三个多月的时间,只是走马看花地游历了一番。斌椿所写的出使日记,充满了对外国物质文明和上层社会享受的赞叹。这一次出使在中外关系上如果说有什么影响的话,那只可能是在某种程度上更加深了清政府洋务派的崇洋媚外思想。斌椿出使回来后不久,1867年10月,总理衙门为了准备应付预期的1868年修约谈判,向各省将军督抚发出“论修约书”,提出了各项问题,其中也包括遣使问题,征求各省将军督抚的意见。满汉洋务派对遣使都认为有其必要。这时,美国公使蒲安臣适拟辞职回国,行前向总理衙门毛遂自荐,①表示愿为中国“效劳”,“遇有与各国不平之事,伊必十分出力,即如中国派伊为使相同”②。奕等原已认为“遣使一节本系必应举行之事”,但因一时缺乏适当人选,而且考虑到中外交往礼仪上有“为难之处”,所以竟异想天开地决定借用这个美国侵略分子为中国使臣。他们不但认为“用中国人为使诚不免为难,用外国人为使则概不为难”,而且由于蒲安臣多年来凭其狡狯伎俩骗得了他们的信任,他们竟认为这个美国侵略分子是“处事和平,能知中外大体”,“遇有中国不便之事,极肯排难解纷”,③因而是十分恰当的人选。赫德在得到这个消息后,立即到总理衙门,极力表示赞同。于是就在美英侵略分子合谋怂恿下,清政府竟委派蒲安臣为“钦派办理中外交涉事务大臣”,出使各国。总理衙门还怕“英法二国置之不论,诚恐伊等不无疑虑”④,又加派英国翻译官柏卓安和法国人税务司德善为左右协理。另外也派了总理衙门的章京(办理文书的官员)满人志刚和汉人孙家谷为交涉大臣,作为点缀。这样组成的一个光怪陆离的使团,充分反映了清政权的半殖民地性质。蒲安臣使团于1868年2月25日自上海启程。先后到达美、英、法、瑞(典)、丹、荷、普(鲁士)、俄等国。1870年2月23日,蒲安臣病死于圣彼得堡。他死后,使团仍继续访问比利时、意大利和西班牙,最后于1870年8月结束了访问,启程回到中国。按清政府派遣蒲安臣出使的目的,据赫德对美使劳文罗斯所说,是为了“向各有约国说明,中国在试图改变现有情况举办新政时不能不遭遇到的困难,借以培植和保持友好的关系;预请各国忍耐,尽可能地防止使用任何不友好的压力,从中国攫取清政府尚不准备给予的让与;并一般地为这样的一天的来临作好准备,那时中国将不仅听取外国驻京代表的意见,而且将通过一个驻在各国的中国人居间,在各国自己的首都,能对各国政府说话”①。简而言之,就是向各国讨情,对修约不要逼索过甚,其次是为将来派常驻使节铺路。蒲安臣到各国后,表面上似乎为清政府向各国作了些说情工作,但实际上只不过是在力图贩卖他为美国利益一向所倡导的所谓“合作政策”(见下一节)。1868年12月,英国外交大臣克拉兰敦在和蒲安臣会谈后发表了一个声明,表示英国今后对中国将不使用“不友好的压力”,但以中国信守“条约义务”为条件,而且附有必要时仍要使用武力的保留。其实,这原是英国根据其本身利益早已决定的政策②,不过借此机会表明一番而已。至于俄、法等国,由于利益不同,对蒲安臣的建议,都出以冷淡的态度。清政府在给予蒲安臣的训令中,对他的职权曾作了限制性的规定:“遇有彼此有益无损事宜可准者,应由贵大臣与钦命之员开具情节,咨明中国总理衙门候议,再定准否。”①但是,事实上蒲安臣在接受清政府的任命时,便决心“为我国(按指美国)和文明的利益”②而服务。他对清政府的训令完全不顾,既不与中国官员商量,也不请示清政府,只是假用中国钦差大臣的名义,遂行其阴谋活动。1868年7月28日,他擅自和美国国务卿西华德签订了由西华德亲手拟定的中美《续增条约》(即所谓“蒲安臣条约”),从而为美国在中国窃取了几项重要权益。用西华德的话来说,这个条约实际上“包括了当时美国政府认为极需用修改1858年条约的办法来加以调整的全部主要事项”③。自北京条约订立后,拐卖华工的罪恶活动取得了条约的掩护,规模日益扩大。被拐骗的中国劳动人民很大部分被运往美国,因为美国当时正在大力开发西部,极需廉价的劳动力。蒲安臣条约第五款规定:“大清国和大美国切念民人前往各国,或愿常住入籍,或随时来往,总听其自便,不得禁阻为是”,其实际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便利拐骗华工赴美,以供美国资本家的剥削和奴役。蒲安臣条约的另一重要阴谋,就是企图加紧对中国人民的文化侵略活动。该约第七款规定:“嗣后中国人欲入国立大小官学学习各等文艺,须照相待最优国之人民,一体优待……美国人可以在中国按约指准外国人居住地方设立学堂……”,其目的便在于对中国人民进行奴化教育,培养亲美的知识分子,借以扩大美国的侵略利益。蒲安臣和西华德订约完全是越权行为,而这个条约竟仍得到清政府的承认和批准。蒲安臣使团的派遣和蒲安臣条约的订立,进一步说明了19世纪60年代清政府勾结和依赖外国侵略者已达到何等可耻的地步。四 以“自强”为标榜的“洋务运动”鸦片战争前,中国的封建统治阶级,在闭关排外盲目自大的观念支配下,对于外国的工业技术,向来视为“奇技淫巧”,不屑学习。鸦片战争前后,少数比较开明进步的人物,开始看到外国船坚炮利,有值得仿习之处。但就统治阶级中绝大部分的人来说,敌人的船坚炮利,只成为他们主张对外屈服投降的理由,并没有发生促使他们要求学习敌人长处的作用。直到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他们从侵略者协助镇压太平天国革命的过程中,看到了外国的锐利武器对于镇压革命人民的效用,才开始产生向外国仿习制造武器的思想,所谓“洋务运动”便是由此而起。“洋务运动”最初是在所谓“自强”的口号下开始的。1861年1月,洋务派首领奕提出“探源之策,在于自强,自强之术,必先练兵”①的意见,主张添置枪炮,加强操演。后来在镇压太平天国革命中,他的这种思想有了进一步的发展。1864年,他又上奏提出“自强以练兵为要,练兵又以制器为先”②的主张。另一洋务派头子李鸿章也认为“中国欲自强,莫若学习外国利器,欲学习外国利器,则莫如觅制器之器”③。在他们看来,“自强”的首务在办军事工业,制造武器,以加强军事力量,而加强军事力量的主要目的在对内,因为“内患除则外侮自泯”①。不但如此,他们还有一层深虑,怕革命人民“潜师洋法,独出新意,一旦辍耕太息,出其精能,官兵陈陈相因之兵器,孰能御之”②。所以,19世纪60年代“洋务运动”第一阶段的中心内容便是搞军事工业。这一时期中,洋务派所建立的主要军事工业有:(1)1865年李鸿章在上海创办的江南制造总局,这是这一时期中成立的规模最大的军事工业,最初计划以造船为主,后来改造枪炮;(2)1865年李鸿章在南京创办的金陵机器局(也称江宁机器局),专制枪炮;(3)1866年左宗棠在福州创办的福州船政局,专营造船;(4)1867年崇厚在天津创办的天津机器局,制造火药枪炮。这些军事工业不但从事制造,而且还经营外洋军火的进口业务。洋务派办这些军事工业,都得到外国侵略者的协助。金陵机器局是由英人马格里主持,福州船政局由法人日意格和德克碑分任正副监督,天津机器局最初是以英人密妥士为总管,至于江南制造总局则雇用“洋匠”很多。外国侵略者之所以积极支持洋务派所办的军事工业,首先因为他们在镇压中国人民革命上和清政府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其次,因为他们要借此加深地方军阀对他们的依赖性,以增强他们对这些军阀的影响和控制,使之成为自己利益的代理人;同时他们还想乘机为本国军火商和制造商推销陈旧的器料,获取高额的利润。由此可见,以“自强”为标榜的“洋务运动”的第一阶段,实质上是中外反动派在镇压太平天国革命后继续为反对中国人民而进行的军事合作的一种形式。① 《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71卷,第17页。① 《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71卷,第28页。①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15卷,第31页。① 米契:《阿礼国传》(英文版),第2卷,第165—166页。② 见《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30卷,第1页。③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51卷,第27页。①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英文版),第3卷,第390页。② 参阅费正清:《中国沿海的贸易与外交,1842—1854年》(1953年英文版),第15页。③ 1869年6月30日赫德致美使劳文罗斯函,见克莱德:《美国对华政策选读》(1940年英文版),第96页。① 1866年2月20日奕奏,见《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39卷,第1页。参阅同上书,第96页。② 斌椿:《乘槎笔记》。《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11帙。① 徐中约:《中国加入国际社会的外交史,1858—1880年》(1960年英文版第168页。②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51卷,第28页。③ 同上书,第26—28页。④ 同上书,第29页。① 克莱德:《美国对华政策选读》(英文版),第96—97页。② 参阅帕尔考维茨:《中国通与英国外交部》(英文版),第45页。①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51卷,第4页。② 威廉士:《蒲安臣与中国第一次遣使外国》(1912年英文版),第89—91页。③ 同上书,第147页。①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72卷,第11页。② 同上书,第25卷,第1页。③ 同上书,第25卷,第10页。① 《筹办夷务始未》,咸丰朝,第72卷,第11页。② 同上书,同治朝,第25卷,第10页。第三章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中外关系的变化(1861—1870年)第一节 清政府勾结和投靠外国侵略者的政策一 清政府中洋务派的得势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中外关系起了重要变化。中外反动派从此逐步结合共同与中国人民为敌,他们对太平天国的联合镇压是这种新关系最具体的表现。从清政府方面来说,勾结和投靠外国侵略者的政策,以所谓洋务派的一批官僚在清政府中取得大权而全面展开。太平天国革命势力到达长江下游地区以后,在上海的清政府官员中出现了最早的一批“洋务”官僚,如何桂清、薛焕之流。这些人在外国侵略者的引诱和买办分子的影响下,为了挽救垂危中的封建政权,极力主张向外国侵略者投降出卖,以换取他们的帮助来镇压革命。但是,当时掌握着中央大权的顽固派,对于外国侵略者仍然怀有疑忌,在思想上还未完全放弃闭关政策,因此对这种主张没有立即予以采纳。《北京条约》订立后,清政府的闭关政策遭到彻底的破产,同时侵略者也以行动证明,他们不但无意推翻清朝的政权,而且愿意帮助清朝镇压革命,这样就使统治阶级对外国侵略者的疑忌逐渐消解,一部分顽固派开始转化为洋务派,其中包括了当时负责对外交涉的恭亲王奕、大学士桂良和户部侍郎文祥等。1861年1月奕等会衔上奏说:“自换约以后,该夷退回天津,纷纷南驶,而所请尚执条约为据,是该夷并不利我土地人民,犹可以信义笼络……”①,表露了他们对外国侵略者疑忌心理的消失。随后,奕、桂良、文祥被任命为新设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管理”大臣,掌握了清政府的外交大权。1861年11月宫廷政变后,奕又当上了议政王,成为清政府实际的行政首领,洋务派的权势因之更为煊赫。从此,在清政府对外政策中,勾结和投靠外国侵略者的思想,代替了往日的闭关排外的思想,而居于主导地位。洋务派的势力不仅限于一些在中央的当权人物,还包括一些拥有兵权实力的地方军阀。在镇压太平天国革命的过程中,一些汉族地主阶级官僚,得到清政府的信任,掌握了统兵大权,他们和外国侵略者进行勾结,取得侵略者的帮助,加强了他们所控制的军事力量,形成一批新军阀。象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这些所谓“中兴名将”,都是洋务派的中坚人物。自19世纪60年代起,清政府每遇到对外交涉的大事,都要征询各省将军督抚大吏的意见。这些洋务派新军阀,既拥有实力,又和外国侵略者搭上了关系,他们在外交事务上的意见自为清政府所特别重视。洋务派在对外事务上虽取得支配地位,但是在清政府中和它对立的顽固派的势力仍不可轻视,因为顽固派仍然得到清朝最高统治者慈禧太后那拉氏的支持。那拉氏本人原是顽固派的大头子,但是,在外国侵略者的压力下,为了保持自己的统治地位,她不得不用洋务派来对付洋人。洋务派的头子既多是汉人,这就使她不能不有所猜忌,因此她更有意放纵和支持顽固派,以限制洋务派势力的发展。顽固派的代表人物,在中央有大学士倭仁、宋晋等,在地方则有一些内地大员和御史等。这些人是极端守旧和愚昧无知的,他们只是固执地卫护着封建传统,对于一切外来新事物,都采取仇视和排斥的态度。在对外政策上,他们往往发出激烈的论调,和洋务派的妥协投降主张相对立,但他们只是清谈空论,拿不出什么实际可行的对策来。顽固派和洋务派的区别仅仅在于:前者在内外严重危机之下,对外国侵略者采取消极的抗拒态度,幻想退回到“美好的”闭关时代去,而后者则积极地投靠外国侵略者,希图借此以维持封建统治。尽管他们在对外交涉事务上时常表现出分歧的主张,他们的根本立场都是力图保持本阶级的统治地位。所以,在外国侵略者的压力下,到头来,顽固派也和洋务派一样,都奉行着“宁赠友邦,勿贻家奴”的对内镇压对外投降的路线。在洋务派的指导下,19世纪60年代中清政府的一些重大措施,可以说都是“洋务”思想的具体表现。这些重大措施包括:(1)外交机构的设置;(2)勾结外国侵略者对人民革命运动的联合镇压(见前一章);(3)派遣使节出洋的尝试;(4)以所谓“自强”为标榜的“洋务运动”。二 外交机构的设置闭关时代的清政府和外国之间向无经常的外交往来,在中外关系中,只有“藩属”对中国的定期“朝贡”是经常性的事务。所以在清朝的中央政府体制中,一向没有专掌外交的机构,只有礼部和理藩院,分掌由海道和陆路前来的“藩属”朝贡事务。清政府遇有和其他外国发生交涉时,也把这些国家一概作为“藩属”看待,象对俄国的交涉事务,向来即由理藩院掌理。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期,清政府和英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交涉,这些交涉事务和向来由礼部和理藩院掌管的“朝贡”事务,性质上绝然不同,所以只能专派临时性的钦差大臣负责办理。《南京条约》订立后,五口开放,中国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交往已无可避免。为了应付这个局面,乃有“五口通商大臣”的设置,作为两广总督的兼职(1859年后改由两江总督兼任)。这说明了清政府已被迫承认,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关系不同于对“藩属”的关系,非礼部和理藩院所能掌管。但是,“五口通商大臣”仍是钦差大臣的身份。而且又是兼职,这又表明清政府在主观意识上仍未放弃其闭关思想,依旧把和资本主义国家的通商交涉事务,看作是临时性的。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和西方资本主义列强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不仅事实上已无法避免,而且还被洋务派认识到是有益于清朝统治的事情。1861年1月,清政府依从了恭亲王奕等的建议,设置了第一个专掌外交的机构,称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一般简称“总理衙门”、“总署”或“译署”),并任命奕、桂良、文祥三人为“管理”。这个机构的设置,标志了清政府抛弃其闭关政策的决心,而洋务派的执掌外交,更指明了清政府此后对外政策的趋向。这一措施自然受到外国侵略者的欢迎。英国使馆的威妥玛称之为“数十年求之不得”①的事。长期以来,外国侵略者就一直要求和清朝中央政府直接打交道,以便于遂行他们的侵略阴谋。远在1816年,英国专使阿美士德来华时,英政府和东印度公司就曾要他向清政府提出,指定北京的一个衙门,以便东印度公司的经理或英国驻使可与文移往来。近则在1858年中英《天津条约》第五款中,英国要求指定大学士尚书中一员和英国公使直接打交道。同年中美《天津条约》第四款也有美国公使可与清政府内阁大学士文移往来的规定。所以总理衙门的设立和奕以皇族身份出掌外交,正完全符合侵略者的要求。总理衙门成立后,它的实际职权逐渐发展到远远超出严格的外交事务范围之外,凡对外贸易、海关税务、外人传教、电报、铁路、矿务、海军、以至于工业制造都属于它的执掌范围。这些须和洋人打交道的事务,清政府的原有机构既应付不了,也不愿过问,因此概归这个洋务衙门掌管。在洋务派的把持下,总理衙门就成为清政府和外国侵略者进行勾结的体现者。与设立总理衙门的同时,清政府还设置了南北通商大臣。由于《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所规定开放的口岸11处,分布南北,原由两江总督兼任的五口通商大臣已不能兼顾,因此清政府在上海天津分设两个通商大臣的职位。驻上海的通商大臣原由江苏巡抚兼任,后来改为两江总督的兼职,一般称为南洋大臣;驻天津的三口通商大臣(专管牛庄、天津、登州三口)原是专职,1870年后改为直隶总督的兼职,一般称为北洋大臣。南北通商大臣的人选都是洋务派分子。上海的通商大臣原为薛焕,后由李鸿章接任;天津的通商大臣在1870年以前一直由满人洋务派分子崇厚专任。所以,不仅在中央,而且在地方,洋务派都把持了外交大权。除设立外交机构外,清政府也开始培养“认识外国文字、通解外国言语之人”,备为办理洋务的“人才”。1862年,在总理衙门下,成立了“京师同文馆”,招收八旗13、14岁以下的儿童为学生,并将原有的“俄罗斯馆”合并。同文馆成立后,先后设置了英文、法文、俄文三馆;19世纪70年代后,又添设德文馆和日文馆。各馆都聘有外国教习。1869年后还聘用外人充当相当于校长的总教习。1866年,在外国语文之外,又添设自然科学的课程。洋务派对同文馆寄望很高,如李鸿章所说:“将来精熟西文,转相传习,一切轮船火器等巧技,皆可由渐通晓。”①所以,同文馆也正和总理衙门一样,其设置目的,不仅是为了办外交,而且是为了办“洋务”。除京师同文馆外,1863年江苏巡抚李鸿章在上海,1864年两广总督瑞麟在广州,也先后成立了性质相同的“广方言馆”。1865年,在总理衙门之下,在北京还成立了总税务司署。这是一个直接由英国侵略分子赫德所把持的机构。总税务司这一职位原来并非根据条约的规定而设。1854年上海道台和英、美、法领事所订立的协定中,只规定江海关聘用英、美、法人各一,称为“司税”。1858年11月清政府和英、美、法三国在上海所签订的通商章程善后条约中,也只有“任凭总理(外国通商事宜)大臣邀请英(美、法)人帮办税务”的话,即无各口海关必须聘用外人,更无须任命外人为总税务司的规定。但订约后,在洋务派和侵略者的勾结下,借口条约中对“各口收税如何严防偷漏”有“划一办理”的规定,各口海关相继聘用外人为税务司,各口岸的海关行政都落到外人手中。同时两江总督何桂清又以总管海关税务的全权,委之于英人李泰国,于是便有所谓“总税务司”的名义出现。《北京条约》订立后,洋务派更加紧了和外国侵略者的勾结。1861年1月16日,署理钦差大臣江苏巡抚薛焕上奏,要求清政府正式授给李泰国统办各口税务的全权。清廷在奕等的怂恿下,即予批准,这样海关的管理权便完全落在外国侵略者掌握中。洋务派之所以这样积极地出卖海关主权,主要是希图依赖外国人的协助,增加海关的收入,以充实镇压太平天国革命的军费。在外国方面,则企图通过把持清政府这一重要税源,以加强对清政府的控制。1863年李泰国去职,总税务司由英人赫德接任。1865年总税务司由上海迁至北京设署,赫德从此常期驻在北京。名义上他是中国政府的“客卿”,总税务司署也算是隶属于总理衙门的机构,但实际上他既不对清政府中任何人负责,也不受清政府的管辖指挥,而且依仗其本国侵略势力,对清政府的内政外交横加干涉,施加影响,为其本国侵略利益服务。他还经常为其本国政府搜集情报,实际上充当了打入清政府的英国坐探。据英国人米契说,赫德当时所得到英国政府的信任,超过英国驻华公使,并说英国使馆从海关能获得一切所需要的情报。①同时,赫德也获得清政府的极大信赖,因为海关在他的把持下按期将收入的一部分,解缴清政府,而随着中国对外贸易逐步的发展,海关税收和解缴清政府的部分也逐渐有所增加。其次,则因为他在镇压中国人民革命中,十分卖力。1864年李鸿章在请求清政府给赫德加“按察使”衔的奏折②中,列举他的“功绩”,首先就是:“经理洋税,接济饷需,用资战胜”,以及他对戈登的“攻剿”机宜,“无不赞助”。恭亲王奕也说:“臣衙门所设总税务司赫德,系英国人,办理各国之事,毫无窒碍。”③清政府对赫德的信赖,使他有机会更多地向清政府施加影响,总理衙门几乎无事不征求他的意见。曾经充当海关税务司多年的帝国主义分子马士曾这样说:“总理衙门在那时还没有经验,所以在一切国际问题上,从商议一个条约到解决一个土地纠纷,都常听取在北京的总税司的意见,并要求他的帮助。”①1867年,清政府先后任命张凯嵩和吴棠为云贵总督和四川总督,其人选都是根据赫德的建议而决定的。赫德能同时得到英国政府和清政府很大的信赖,这一事实正是说明了在清政府和英国侵略者之间的勾结业已成熟,它们的基本利益已趋一致。三 派使出洋的尝试60年代中标志着清政府对外政策转变的另一件事情是派使出洋的尝试。在闭关时代,派使出国之事,除了前往“藩属”“册封”的使节外,只有康熙年间(1712年)图理琛的出使俄国境内的土尔扈特部,和雍正年间(1731年)托时的出使俄罗斯。这两次都是负有特殊外交任务的临时性使节,而不是建立外交关系的尝试。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前,清政府对外既采取闭关政策,自不产生派常驻使节到西方国家去的问题。在西方国家方面,派使来华之事在鸦片战争前,已有25次,其中俄国11次,葡萄牙5次,荷兰4次,罗马教廷3次,英国2次。②第一次鸦片战争后,以英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企图派遣公使常驻北京,以便经常对清政府施加影响,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它们的这一目的终于完全实现。此后它们又进一步力促清政府派使出洋,以便“形成一种束缚,把中国牢牢地和西方结在一起,并使它一定要从事改良,无法后退”③换句话说,它们企图通过这种形式,使清政府统治下的中国更肯定地纳入资本主义世界的体系,按照资本主义国家的要求来进行“改良”。1858年天津谈判中,英使额尔金就向清政府代表表示,希望清政府派使赴英。赫德在1861年到北京后更是经常劝促总理衙门实现此事。在清政府方面,当权的洋务派这时不仅完全抛弃了闭关思想,而且认识到此后惟有和外国人搞好关系,才能保持清朝的统治,因此,在外国人的劝诱下,他们也“久拟奏请派员前往各国”①。但他们考虑到两层困难:一是人选问题,一般官员对办“夷务”,视为畏途,而懂得“夷务”的人更不多;二是礼节问题,因为派使出国,如面见外国元首,行跪拜礼则有碍尊严,不行跪拜礼又将予外使将来见清帝时拒行跪拜以借口。由于这些考虑,派使出国的事迟迟未行。1866年,赫德请假回国。行前向总理衙门建议,派同文馆学生一二名随同前往英国考察。奕等当即接受这个建议,奏请清帝批准,派帮助赫德办理文案的前任山西襄陵县知县年已63岁的满人斌椿,带着他的儿子和同文馆学生三名,随同赫德出国“考察”。斌椿一行的任务是将各国“一切山川形势,风土人情,详细记载,绘图贴说,携回中国,以资引证”②。所以他只是观光性的使节,而不是正式的外交使节。他是清政府派往西欧去的第一个官员。斌椿等一行于1866年3月23日由上海启程,历经法国、英国、丹麦、比利时、普鲁士和俄国,他们在各国逗留了三个多月的时间,只是走马看花地游历了一番。斌椿所写的出使日记,充满了对外国物质文明和上层社会享受的赞叹。这一次出使在中外关系上如果说有什么影响的话,那只可能是在某种程度上更加深了清政府洋务派的崇洋媚外思想。斌椿出使回来后不久,1867年10月,总理衙门为了准备应付预期的1868年修约谈判,向各省将军督抚发出“论修约书”,提出了各项问题,其中也包括遣使问题,征求各省将军督抚的意见。满汉洋务派对遣使都认为有其必要。这时,美国公使蒲安臣适拟辞职回国,行前向总理衙门毛遂自荐,①表示愿为中国“效劳”,“遇有与各国不平之事,伊必十分出力,即如中国派伊为使相同”②。奕等原已认为“遣使一节本系必应举行之事”,但因一时缺乏适当人选,而且考虑到中外交往礼仪上有“为难之处”,所以竟异想天开地决定借用这个美国侵略分子为中国使臣。他们不但认为“用中国人为使诚不免为难,用外国人为使则概不为难”,而且由于蒲安臣多年来凭其狡狯伎俩骗得了他们的信任,他们竟认为这个美国侵略分子是“处事和平,能知中外大体”,“遇有中国不便之事,极肯排难解纷”,③因而是十分恰当的人选。赫德在得到这个消息后,立即到总理衙门,极力表示赞同。于是就在美英侵略分子合谋怂恿下,清政府竟委派蒲安臣为“钦派办理中外交涉事务大臣”,出使各国。总理衙门还怕“英法二国置之不论,诚恐伊等不无疑虑”④,又加派英国翻译官柏卓安和法国人税务司德善为左右协理。另外也派了总理衙门的章京(办理文书的官员)满人志刚和汉人孙家谷为交涉大臣,作为点缀。这样组成的一个光怪陆离的使团,充分反映了清政权的半殖民地性质。蒲安臣使团于1868年2月25日自上海启程。先后到达美、英、法、瑞(典)、丹、荷、普(鲁士)、俄等国。1870年2月23日,蒲安臣病死于圣彼得堡。他死后,使团仍继续访问比利时、意大利和西班牙,最后于1870年8月结束了访问,启程回到中国。按清政府派遣蒲安臣出使的目的,据赫德对美使劳文罗斯所说,是为了“向各有约国说明,中国在试图改变现有情况举办新政时不能不遭遇到的困难,借以培植和保持友好的关系;预请各国忍耐,尽可能地防止使用任何不友好的压力,从中国攫取清政府尚不准备给予的让与;并一般地为这样的一天的来临作好准备,那时中国将不仅听取外国驻京代表的意见,而且将通过一个驻在各国的中国人居间,在各国自己的首都,能对各国政府说话”①。简而言之,就是向各国讨情,对修约不要逼索过甚,其次是为将来派常驻使节铺路。蒲安臣到各国后,表面上似乎为清政府向各国作了些说情工作,但实际上只不过是在力图贩卖他为美国利益一向所倡导的所谓“合作政策”(见下一节)。1868年12月,英国外交大臣克拉兰敦在和蒲安臣会谈后发表了一个声明,表示英国今后对中国将不使用“不友好的压力”,但以中国信守“条约义务”为条件,而且附有必要时仍要使用武力的保留。其实,这原是英国根据其本身利益早已决定的政策②,不过借此机会表明一番而已。至于俄、法等国,由于利益不同,对蒲安臣的建议,都出以冷淡的态度。清政府在给予蒲安臣的训令中,对他的职权曾作了限制性的规定:“遇有彼此有益无损事宜可准者,应由贵大臣与钦命之员开具情节,咨明中国总理衙门候议,再定准否。”①但是,事实上蒲安臣在接受清政府的任命时,便决心“为我国(按指美国)和文明的利益”②而服务。他对清政府的训令完全不顾,既不与中国官员商量,也不请示清政府,只是假用中国钦差大臣的名义,遂行其阴谋活动。1868年7月28日,他擅自和美国国务卿西华德签订了由西华德亲手拟定的中美《续增条约》(即所谓“蒲安臣条约”),从而为美国在中国窃取了几项重要权益。用西华德的话来说,这个条约实际上“包括了当时美国政府认为极需用修改1858年条约的办法来加以调整的全部主要事项”③。自北京条约订立后,拐卖华工的罪恶活动取得了条约的掩护,规模日益扩大。被拐骗的中国劳动人民很大部分被运往美国,因为美国当时正在大力开发西部,极需廉价的劳动力。蒲安臣条约第五款规定:“大清国和大美国切念民人前往各国,或愿常住入籍,或随时来往,总听其自便,不得禁阻为是”,其实际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便利拐骗华工赴美,以供美国资本家的剥削和奴役。蒲安臣条约的另一重要阴谋,就是企图加紧对中国人民的文化侵略活动。该约第七款规定:“嗣后中国人欲入国立大小官学学习各等文艺,须照相待最优国之人民,一体优待……美国人可以在中国按约指准外国人居住地方设立学堂……”,其目的便在于对中国人民进行奴化教育,培养亲美的知识分子,借以扩大美国的侵略利益。蒲安臣和西华德订约完全是越权行为,而这个条约竟仍得到清政府的承认和批准。蒲安臣使团的派遣和蒲安臣条约的订立,进一步说明了19世纪60年代清政府勾结和依赖外国侵略者已达到何等可耻的地步。四 以“自强”为标榜的“洋务运动”鸦片战争前,中国的封建统治阶级,在闭关排外盲目自大的观念支配下,对于外国的工业技术,向来视为“奇技淫巧”,不屑学习。鸦片战争前后,少数比较开明进步的人物,开始看到外国船坚炮利,有值得仿习之处。但就统治阶级中绝大部分的人来说,敌人的船坚炮利,只成为他们主张对外屈服投降的理由,并没有发生促使他们要求学习敌人长处的作用。直到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他们从侵略者协助镇压太平天国革命的过程中,看到了外国的锐利武器对于镇压革命人民的效用,才开始产生向外国仿习制造武器的思想,所谓“洋务运动”便是由此而起。“洋务运动”最初是在所谓“自强”的口号下开始的。1861年1月,洋务派首领奕提出“探源之策,在于自强,自强之术,必先练兵”①的意见,主张添置枪炮,加强操演。后来在镇压太平天国革命中,他的这种思想有了进一步的发展。1864年,他又上奏提出“自强以练兵为要,练兵又以制器为先”②的主张。另一洋务派头子李鸿章也认为“中国欲自强,莫若学习外国利器,欲学习外国利器,则莫如觅制器之器”③。在他们看来,“自强”的首务在办军事工业,制造武器,以加强军事力量,而加强军事力量的主要目的在对内,因为“内患除则外侮自泯”①。不但如此,他们还有一层深虑,怕革命人民“潜师洋法,独出新意,一旦辍耕太息,出其精能,官兵陈陈相因之兵器,孰能御之”②。所以,19世纪60年代“洋务运动”第一阶段的中心内容便是搞军事工业。这一时期中,洋务派所建立的主要军事工业有:(1)1865年李鸿章在上海创办的江南制造总局,这是这一时期中成立的规模最大的军事工业,最初计划以造船为主,后来改造枪炮;(2)1865年李鸿章在南京创办的金陵机器局(也称江宁机器局),专制枪炮;(3)1866年左宗棠在福州创办的福州船政局,专营造船;(4)1867年崇厚在天津创办的天津机器局,制造火药枪炮。这些军事工业不但从事制造,而且还经营外洋军火的进口业务。洋务派办这些军事工业,都得到外国侵略者的协助。金陵机器局是由英人马格里主持,福州船政局由法人日意格和德克碑分任正副监督,天津机器局最初是以英人密妥士为总管,至于江南制造总局则雇用“洋匠”很多。外国侵略者之所以积极支持洋务派所办的军事工业,首先因为他们在镇压中国人民革命上和清政府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其次,因为他们要借此加深地方军阀对他们的依赖性,以增强他们对这些军阀的影响和控制,使之成为自己利益的代理人;同时他们还想乘机为本国军火商和制造商推销陈旧的器料,获取高额的利润。由此可见,以“自强”为标榜的“洋务运动”的第一阶段,实质上是中外反动派在镇压太平天国革命后继续为反对中国人民而进行的军事合作的一种形式。① 《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71卷,第17页。① 《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71卷,第28页。①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15卷,第31页。① 米契:《阿礼国传》(英文版),第2卷,第165—166页。② 见《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30卷,第1页。③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51卷,第27页。①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英文版),第3卷,第390页。② 参阅费正清:《中国沿海的贸易与外交,1842—1854年》(1953年英文版),第15页。③ 1869年6月30日赫德致美使劳文罗斯函,见克莱德:《美国对华政策选读》(1940年英文版),第96页。① 1866年2月20日奕奏,见《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39卷,第1页。参阅同上书,第96页。② 斌椿:《乘槎笔记》。《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11帙。① 徐中约:《中国加入国际社会的外交史,1858—1880年》(1960年英文版第168页。②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51卷,第28页。③ 同上书,第26—28页。④ 同上书,第29页。① 克莱德:《美国对华政策选读》(英文版),第96—97页。② 参阅帕尔考维茨:《中国通与英国外交部》(英文版),第45页。①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51卷,第4页。② 威廉士:《蒲安臣与中国第一次遣使外国》(1912年英文版),第89—91页。③ 同上书,第147页。①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72卷,第11页。② 同上书,第25卷,第1页。③ 同上书,第25卷,第10页。① 《筹办夷务始未》,咸丰朝,第72卷,第11页。② 同上书,同治朝,第25卷,第10页。第二节 资本主义列强侵华的“合作政策”一 所谓“合作政策”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中外关系的变化也表现在资本主义列强的侵华政策上。由于清政府对外的屈服,资本主义列强夺得了它们当时在中国所要求的许多特权。为了保持和继续扩大它们的侵略利益,支持这个腐朽衰败的清朝政权以镇压中国人民的革命运动,从此便成为它们侵华政策的基本方针。在19世纪60年代,资本主义仍然处在自由竞争的上升阶段,列强之间对殖民地还未展开象后来那样激烈的争夺。在中国,它们为了纠合力量实现上述方针,而采取了所谓“合作政策”。美国是这一政策的主要倡导者。1862年8月,美国国务卿西华德首次向新任驻华公使浦安臣发出了应和英法公使在中国“协商合作”的指示。蒲安臣自1862年7月抵北京后,即一直积极执行这个政策。他和英俄公使在进行了仔细讨论后,决定在一切对华问题上,实行相互的协商合作。1863年6月20日,他向西华德报告和英国公使普鲁斯所商定的对华政策,其主要内容如下:(1)支持中国的“看来愿意维持秩序和条约权利”的政权;(2)联合维护“条约权利”;(3)不威胁中国的“领土完整”。①他在1864年6月15日给美国驻上海的总领事信中,对这个“合作政策”又作了更具体的说明:“在一切重要问题上,实行协商与合作;在为了维持我们的条约权力而有必要的范围内,‘保卫’各条约口岸;支持海关外籍人员的‘廉洁的’管理和国际性的组织成分;鼓励中国政府努力维持秩序;在条约口岸不要求也不取得领土的让与,也不以任何方式干预中国政府对其本国人民的管辖,也决不威胁中华帝国的‘领土完整’”。①同时,他又指出,美国在中国打算以“公平的”外交行动来代替武力。从上述文件中可以看到,这个所谓“合作政策”的具体目的有三个方面:(1)支持清政府;(2)维护列强在华特权;(3)保持各国对华共管的局面。美国侵略者之所以积极倡导这一政策自有其阴险的用心。19世纪50年代后,美国资本主义已有很大发展,在中国对外贸易中,美国所居的地位日益重要。1861—1868年间,美国国务卿西华德高唱所谓“太平洋帝国论”,指出作为“美国政治及经济行动之更大的舞台,是太平洋区域”②,而为了夺取太平洋霸权,中国就成为它的侵略活动主要目标。但是,当时英国已在中国占有优势,其他国家也正在进行争夺,而美国既无足够的力量和英国争霸,又受国内南北战争的牵制,不能和他国一起进行竞夺。所以,为了防止英国在中国进一步取得独占的优势和各国在中国实行瓜分,美国提出了这一“合作政策”,希图使各国放弃对中国使用武力的单独行动,不为自己向中国勒索重大的额外利益,而以联合的外交压力,来促进各国的共同侵略利益,借以保证美国的侵略利益不被排挤。这个政策实际上就是后来所谓“门户开放”政策的先驱。这个政策当时在客观上也符合英国的侵略利益,因此得到英国的赞同。英国在中国的侵略利益最大,它首先关心的是保持既得利益和已有的优势,因此也愿意在中国提倡所谓“领土完整”、“和协外交”,用“协商合作”的方式来限制其他国家扩大对中国的侵略活动,以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国对“合作政策”也表示同意,因为法国在中国还没有足够力量来扩大侵略,希望能利用各国对清政府的联合压力来促进它的利益。所以,法国公使柏尔德密对蒲安臣的建议的反应是:“立刻看到抛开一切妒忌在每一对华重要问题上实行合作所将产生的好处。”克事实上,法国当时对“贵州教案”(见下一节)所提出的种种无理要求,最后就是借各国的联合压力迫使清政府接受的。沙俄对这个政策也不反对。沙俄在中国已掠夺了东北边疆的大片土地,暂时得到了满足,所以沙俄公使巴留捷克表示,他的政府无意威胁中国的“领土完整”,并愿对这样一个“将使西方文明象接枝那样接在东方文明之上”的政策同,也就是促使中国殖民地化的政策,予以合作。这样,就在美国的倡导下,19世纪60年代中资本主义列强在中国大体上都采取了这个所谓“合作政策”,以推行它们各自的侵略阴谋。但是,这个政策是不可能长期保持下去的,因为资本主义发展不平衡的规律终将使它们之间在争夺中国问题上的矛盾日益激化,所谓“合作”只可能是一个短暂的现象。二 在“合作政策”下资本主义列强对中国的侵略活动“合作政策”首先体现在资本主义列强共同帮助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和捻党的干涉行动上,因为维持腐朽的清政权的生存原是这个政策的重要前提。其次,侵略者的共同要求是要使清政府对他们更加驯服,既须遵守已订的不平等条约,还得承认他们陆续不断提出的额外要求。为此目的,他们一方面不时联合对清政府施加威胁恫吓,另一方面也协力对清政府进行伪善的“开导”。1864年9月,蒲安臣把美国传教士了韪良翻译的韦登的《万国律例》(即《国际公法》)送给总理衙门“参酌援引”,其目的便是要使清政府学会怎样按资本主义世界的规矩办事,驯服地接受资本主义列强所加之于中国的半殖民地的国际地位。奕等读后,认为“其中亦间有可采之处”,决定给银五百两刊行。这件事说明,清政府中的洋务派已放弃向来的“中国自有体制”的观念,而准备接受资本主义侵略者所订出的弱肉强食的国际关系准则。1865年11月,赫德写成了一篇称为《局外旁观论》)①的意见书送交总理衙门;接着于1866年6月,英使阿礼国也向总理衙门提出了英使馆参赞威妥玛所写的《新议略论》②。这两个文件都用了教训口吻,劝导清政府务必遵守条约和接纳外国侵略者关于实行“新政”的种种要求。赫德在文章中轻蔑地指责清政府“智浅而欲轻人,力弱而欲服人”,“势处极弱而不守信”;并威胁说,如违背条约,“万国公法,准至用兵,败者必认旧约,赔补兵费,约外加保而止”,而且“若再有动兵之事,成败得失,不待智者而决矣”。他“劝告”清政府要接受资本主义列强的种种要求,“是以或有应办,或有请办,不如早办,不致为人所勉强”。威妥玛也用了同样语气警告清政府说:“嗣后中国不久必须自择两节之一,或自招外国协同去弊兴利,可以永保自主之权,或以仍旧怀疑杜绝,外国必以疑心相待。”他之所谓“去弊兴利”、“行新法”就是当时侵略者所要求的各事,如派使、筑铁路、架电线、开矿等。侵略者一面对清政府进行恫吓劝诱,一面并利用各种机会彼此“合作”,以实现其目的。1863年,丹麦派使来中国要求订约,英国公使出面为丹麦“介绍”,而美使蒲安臣遵从了西华德的训令,对丹麦代表尤其大力帮助,事后丹麦政府为此特向美国政府表示感谢。美国侵略者之所以积极帮助丹麦订约,从订约后蒲安臣给美国政府的报告中可以得到说明。他说:“自英约签订以来,凡是那一些改变为我们所不断要求者,都已签订在这个丹麦条约之内。”①当然凭借着所谓“最惠国待遇”,丹麦所得的一切新的特权也为其他国家同得享受。这些新的特权是:“第二十七及四十五两款规定了过境税办法;对洋货或土货改运沿海口岸或别国者订立退税制度;第四十四款宣布中国沿海贸易对外国开放,其他条约并没有这样规定过;在海关税则条款内,已经取消了从牛庄及烟台运豆出口的禁令,这样一切外国船只有权参加这一重要的沿海商业了。”②这一事例清楚地说明了,美国侵略者之所以倡导“合作政策”正是为了假他人之手以扩大其本身的侵略利益。侵略者除通过帮助他国和清政府订立新约的机会以扩大自己的侵略利益外,还抓住了“修约”的借口直接向清政府进行勒索。自《天津条约》、《北京条约》订立后,外国侵略者对他们已攫得的种种特权又逐渐感到不满足,特别是英国在华商人对19世纪60年代的对华贸易仍然没有很大开展。极不耐烦。1865—1867年间,他们的盲目投机更造成了对华贸易的空前不景气③,因此他们极力主张向中国要索新的特权,以扩大他们的商品市场。这些特权包括:(1)开放全中国供外人居住,他们竟强词夺理地把中英《天津条约》第十二款中有“在各口并各地方”一语,作为他们的要求的依据;(2)除子口税外,取消一切内地税;(3)废除厘金;(4)内河行驶轮船;(5)内地开设行栈。此外,他们还要求筑铁路、设电线、开矿、贩运盐斤等。按《天津条约》原有十年后可以修约的规定,清政府料到侵略者定不放松这个机会,并鉴于上次修约交涉引起战争的经验,所以早在1867年就将各国历次提出的一些要求,通知各地将军督抚,征询他们的意见,预筹应付之策。在清政府对外政策上影响最大的三个洋务派头子两江总督曾国藩、湖广总督李鸿章和陕甘总督左宗棠的意见大体一致。他们认为觐见、遣使、传教三事可以允行;曾李二人并认为挖煤一事也可“试办”或“酌量可行”,但贩盐、内地设栈、内河行轮以及造铁路、架电线等事,则不可答应。值得玩味的是,这些洋务派头子认为这些事不可行,都是以有碍人民生计为理由。例如曾国藩在奏章中说:“今若听洋人行盐,则场商运贩之生路穷矣;听洋人设栈,则行店囤积之生路穷矣;听小轮船入内河,则大小舟航水手舵工之生路穷矣;听其创办电线铁路,则车驴任辇旅店脚夫之生路穷矣。”①但实际上,他们所顾虑的不是人民的生活,而是人民的反抗,也就是曾国藩所说的“中国亿万小民,穷极思变”②的危险。在太平天国和捻党革命运动方被镇压之后,这是清朝统治阶级所深以为虑的事。清政府根据这种考虑,决定采取妥协方针,对于所谓“窒难最甚”的要求准备拒绝,但对其他要求则准备接受,以期“羁縻相安”③。1868年,英国公使阿礼国开始了和清政府的修约谈判,美国新任公使劳文罗斯一唱一和地配合英公使的行动,向清政府进行恫吓勒索。阿礼国甚至以“牵引咸丰8年(1858年)同类之事”相威胁;劳文罗斯则认为不能以平等对待中国,而应该使用武力。但是美国政府和清政府中洋务派一样,也顾虑到强使清政府接受他们的要求,将会遭到中国人民的反抗。1868年7月间,当时的美国驻华代办卫三畏曾将上述曾国藩的密奏译成英文,寄给国务卿西华德,表示同意曾国藩的意见。他说:“当无数粗野的、胼手胝足的、专会干象撑船推车单一行业劳动的人们,突然被轮船火车所排挤,由于这样被迫失业而造成的他们的生活贫困,可能对他们的统治者成为严重的灾害和真正的危险。”①他认为曾国藩既主张采煤可以试办,如试办成功,必会导致其他矿山的开采,这样自将产生建造铁路的需要。卫三畏的这一报告对于美国政府的政策自有其影响。19世纪60年代美国资本主义尚未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对于资本输出还未感到迫切需要,因此美国政府准备暂时放弃关于修铁路、架电线等要求,以取得清政府在其他方面的让步。所以,当蒲安臣代表清政府出使到美国时,美国政府便借机和蒲安臣勾结订立了所谓“蒲安臣条约”,充分满足了美国当时对中国最迫急的几项要求,同时在条约第八款中伪善地表示“凡无故干预代谋别国内治之事,美国向不以为然,至于中国之内治,美国声明并无干预之权及催问之意,即如通线、铁路各等机法,于何时,照何法,因何情,欲行制造,总由中国皇帝自主,酌度办理。”其实,这一款的目的不但在于以虚伪的“和好”姿态欺骗中国政府和人民,而且还在于阻挠其他国家,特别是正在和清政府进行修约谈判中的英国,夺得这些权利。英国政府中原有一派意见,主张对中国采取“温和”缓进的政策。因为,他们同样也看到,强使清政府接受“改革”将招致中国人民的反对,以致这个供他们驱策的清朝政权会有发生崩溃的危险。从英国的侵略利益来看,首先应致力的毋宁是巩固既得的地位,徐图进展。所以,当蒲安臣于1868年12月访问伦敦时,英国政府为了同美国在“蒲安臣条约”中所表示对华“和好”的虚伪姿态相抗衡,也发表了上一节中曾提到的所谓“克拉兰敦声明”,同时训令驻华公使阿礼国依照这个方针行事。因此,在中英修约谈判中,英国对某些要求没有坚持。1869年10月23日,中英之间签订了《新定条约》和《新修条约善后章程:新修税则》。1869年《中英条约》的主要内容如下:(1)开芜湖和温州(和琼州对换)为通商口岸。(2)英商运洋布、大呢、洋绒进口时,正税和子口半税应一并完纳,此后在通商口岸各省(当时共有十省)概免一切税捐。这一款是对中国征税主权的无理限制,使这些英国货较同类中国货物在税捐的负担上居于更有利的地位。(3)英商可自备中国式样船只前往内地;九江关监督须备轮船一只,在鄱阳湖口一带,拖带英商自备的中国式船只。这是为外轮行驶内河开路的准备。(4)南省通商大臣酌定二三处地方采煤。此外,英国同意将鸦片进口税自每百斤30两增至50两,生丝出口按值百抽五征税(原规定湖丝每百斤征税10两,现为20两)。由于清政府的妥协方针,英国从这个条约中获得扩大侵略的许多有利条件。英国议员狄尔克说:“看来中国所让与的比贸易部认为可以要求的为多。”①阿礼国也得意地说:“在此以前,没有一个国家或西方政府曾向外国的商业作出这样慷慨的让步。”①他特别指出,洋布呢绒须一次交清正税和半税,然后可以在通商口岸省份不再纳税的规定,是英国在这次新约中最重大的收获,因为这不仅可以扩大英国纺织品的市场,并且使原来交给各地官员掌握的税金转到外人控制的海关手中,这样就更加强了外国侵略者通过海关对清政府的政治控制。但是,这个条约仍未能满足英国商人的贪欲。在华的英商和英国国内各地商会都表示反对。他们指责新约中增开的商埠太少,没有取得造铁路、开矿、架电线、内地设栈、内河行轮等权利,而鸦片商人尤其反对鸦片增税的规定。英政府终于在1870年7月宣布不批准中英新约。虽然如此,它却仍企图享受条约中所给予英国的好处。1870年6月30日,英国副外交大臣汉蒙德写信给继阿礼国任驻华公使的威妥玛,竟无耻地说:“但是这项宣布(指不批准条约事)并不阻止你诱导中国政府出于自愿和单方面的行动,去实现在这个条约里规定的一些办法。”②19世纪60年代中,沙俄也不断向清政府进行新的勒索。1862年3月4日,中俄订立《陆路通商章程:续增税则》,沙俄取得了陆路通商方面许多特权:(1)两国边界贸易在百里内,概不纳税;(2)“小本营生”的俄商可在蒙古各地贸易,概不纳税;(3)俄商运俄国货物至天津,“按照各国税则三分减一”交进口正税;经张家口时可酌留十分之二在当地销售,也只交三分之二的进口税;(4)俄商自张家口贩运土货出口,只交子税,不再重征。这些规定树立了陆路通商减税特权的恶例,以后其他国家纷纷效尤,造成中国税收上的严重损失。沙俄对上述条约仍不满足,从1865年起又向清政府提出修约要求,企图进一步扩大这些特权。经过多年的纠缠,清政府终于在“俄患不在商务而在边界,商务所在尚可通融”①的借口下,又对沙俄作了重要让步。1869年4月27日和沙俄签订的《改订陆路通商章程》,把原来关于俄商运俄国货至天津,在张家口可“酌留十分之二”的规定改为“酌留若干”;又把原限于“小本营生”的俄商可在蒙古各地免税贸易的特权,扩大到所有俄商。① 参阅克莱德:《美国对华政策选读》(英文版),第63页。①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英文版),第2卷,第423页。② 转引自卿汝楫:《美国侵华史》,第2卷,三联书店1956年版,第21页。克 莱德:《美国对华政策选读》(英文版),第61页。同 上①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40卷,第13-22页。② 同上书。第40卷,第23—36页。① 转引自卿汝楫:《美国侵华史》,第2卷,第116—117页。② 同上。③ 参阅帕尔考维茨:《中国通与英国外交部》(英文版),第31—34页。①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54卷,第1—2页。② 同上书,第2页。③ 同上书,第63卷,第1页。① 克莱德:《美国对华政策选读》(英文版),第90页。① 帕尔考维茨:《中国通与英国外交部》(英文版),第64页。① 莱特:《赫德与中国海关》(1950年英文版),第383页。② 帕尔考维茨:《中国通与英国外交部》(英文版),第83页。①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67卷,第24页。第三节 中国人民反洋教运动的开始一 资本主义列强宗教侵略的扩大和深入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中外关系中出现的另一新局面,就是中国人民反洋教斗争的普遍展开。从19世纪60年代起,所谓“教案”问题开始成为中外交涉中的经常项目。传教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向落后地区进行侵略的一个重要手段,传教士是它们侵略队伍的先锋。在侵略中国的过程中,它们也充分利用了这一武器,例如在两次鸦片战争中,传教士都曾充当过谋士的角色。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期,传教士郭士立、裨治文、伯驾和卡勒利,曾分别在英、美、法和清政府谈判条约时,充任翻译和秘书;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期,神治文和丁韪良又帮助美使列维廉订立中美《天津条约》。各国传教士还经常为他们的本国政府搜集情报,从事间谍工作。美国教士斯贝杰曾供认:“在美国领事与美国传教士之间有一种具体的谅解存在,即后者受命把其所在地的一切情况向领事汇报。”②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传教士的侵略活动更形扩大。在此以前,外国传教士特别是天主教教士非法潜入内地活动的已遍及各省,但一般说,他们的行为还比较“敛戢”①。1860年以后,由于《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中都明订了“护教”条款,而中法《北京条约》中文本中又有法方私自加入的关于准许教士在内地置产的规定,外国传教士更公然进入内地,大肆活动。这时除天主教教士外,耶稣教教士也开始向内地渗人。但是,因为中法《天津条约》第三款规定,今后两国所订条约以法文本为准,法国侵略者自知这一盗窃得来的权利是站不住脚的,所以又暗施诡计。1865年,法国公使柏尔德密诱使总理衙门,就法国传教士在内地买地置产的契据格式问题,给了他一个照会②,此后就把这个照会称为“柏尔德密协定”,强指为清政府确认法国传教士在内地置产权的“法律根据”。在清政府方面,一直到1869年始终未发现中法北京条约》中这一条款出于伪造,竟也糊里糊涂地予以默认。这样,从19世纪60年代起,外国侵略者便大事扩张他们在中国的“传教事业”。1870年在中国的外籍天主教传教士已达250人左右③,南至海南岛,西至西藏,北至东三省,都有他们的踪迹。同样,外国在华耶稣教传教士也由1858年的81人,增至1864年的189人,1874年的436人。在这400多人中,以美国人最多,占48%,英国人居第二位,占44.5%,德国人占7.5%。④他们的势力深入到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等省。外国传教士除“传教”外,并致力于其他方式的文化侵略活动。他们在各地开办了一些中小学校,还建立了一些医院、育婴堂,并从事于“恤贫赈灾”等所谓“慈善事业”,以小恩小惠来诱骗中国人入教,以达到在精神上奴役他们的目的。此外,传教士还创办了一些报章杂志,如1864年在香港创办的《香港华学字日报》、1865年在广州创办的《中外新闻七日录》、1868年在福州创办的《福州中国记事日报》、1868年在上海创办的《万国公报》等。传教、办医院、办学校、办报纸,这些都是帝国主义列强文化侵略的主要手段,而传教士便是这个文化侵略政策的执行人。但是,这些打着“传教”、“文化教育”、“慈善事业”招牌的侵略活动,终于掩盖不了传教士以剥削中国人民为目的的豺狼面目。美国资产阶级作家丹湼特曾供认说:“凡是乘坐横渡太平洋轮船的人们,一上船就没有不听到这句话的,即‘传教士都是坏蛋,他们来到中国,为着享乐,为着抓钱’……”①他们着仗不平等条约作为护符,有着本国的领事、外交官员和炮舰作为后盾,在中国各地,为非作歹,横行不法,尽情地欺压和剥削中国人民,以图自肥。外国传教士欺压和掠夺中国人民的事例是不胜枚举的,最普遍的是强占民房,霸占田产。例如:1864年,美国教士在山东蓬莱县企图租赁或购买一个姓黄的寡妇的产业,在该寡妇一再“坚决拒绝”之下,竟无视一切,雇用泥土工人多名,拆毁该宅,另行修建。②此外,各地天主教士借口中法《北京条约》的规定,以归还旧时教堂为名,霸占产业的事件,更是层出不穷。1871年总理衙门给各国议办传教章程的节略中,即部分反映了这种情况。节略中说到:“并有强指绅士华丽房屋为昔年教堂,逼令民间退让之事。甚至将有碍体制之地及公所、会馆、庙宇为阖地绅民所最尊崇者,均任意索取,抵给教堂。”①对“绅士”的产业和公共产业犹且如此,对一般平民的田产就更不用说了。如“长治天主堂的田产登记簿残本,记载着从1859年到1911年共收进田产117份,其中买的83份,典的8份,献的17份,让的5份,换的、罚的、补足、布施各一份,罚、让、献都是霸占,买、典同样近于霸占,因为买价非常便宜,1863年所买的一所窑院(编号十二号),买价6000文。”②外国传教士还在各地招收了一批恶棍、地痞、流氓作为“教民”,庇护他们作奸犯科。教民犯法,被官府拘押,教士就出面为他们“说情”,勒逼官府予以释放。于是这些人“一为教民,遂若非中国之民”③,地方官府不能过问,而他们便依仗着外国传教士的势力,讹诈平民,欺凌孤弱,甚至殴毙人命,强占人妻,横侵人产,干出种种无法无天的行为。这一切当然激起了中国人民对教会和传教士的愤怒和痛恨。自鸦片战争以来,外国侵略者对中国所犯下的种种侵略罪行早已激起了中国人民的义愤,外国传教士的横暴行径,更使人民在日常生活中痛切感受到外国资本主义侵略者的压迫,加深了他们的仇恨。酷爱自由具有革命斗争传统的中国人民,决不能容忍这些侵略分子骑在他们头上作威作福。从19世纪60年代起开始的声势浩大的反洋教斗争,正是伟大的中国人民不甘屈服于这种黑暗势力的表现。二 中国人民反洋教斗争的展开在整个19世纪60年代中,年年都有人民的反洋教斗争。早在1861—1864年间,在贵州、湖南、江西就先后发生了一系列所谓“教案”,人民群众纷起攻击教堂,驱逐教士。1864年以后,反洋教运动更发展到其他省份。在1864至1869年间,在四川的彭水、酉阳、酆都,贵州的永宁、遵义、兴义、安顺、桐梓、都匀、绥阳、贵阳,江苏的扬州,安徽的安庆、建德,江西的庐陵、贵溪、安仁、德化、彭泽、新昌、南康,河南的南阳,直隶的永年,福建的福州、罗源及台湾等地,都发生了规模大小不同的反洋教斗争。1861年的“贵州教案”是《北京条约》订立后的第一个“教案”,起因是由于天主教主教胡缚理骄横跋扈,引起当地官绅的极度嫌恶。巡抚何冠英和提督田兴恕发起“灭教”运动,号召全省各级官吏驱逐教士。1861年6月,在贵阳教会学堂一所被毁,教徒四人被处死刑。1862年2月,在开州又发生法国传教士文乃耳及教堂教师、教徒四人被处死刑的事件。“贵州教案”发生后,法国驻华公使向清政府提出种种无理要求,包括将田兴恕等负责官员三人拘传到京处斩,云贵总督亲向胡缚理主教道歉等。英美公使也出面为法使撑腰。在外国侵略者的联合压力下,清政府终于在1863年12月答允将负责官员分别交部议处,或发配新疆,或永不叙用,并以田兴恕的公廨拨给胡缚理作为天主堂,又赔款1.2万两结案。1862年,南昌人民将法国天主教堂和育婴堂捣毁,法国侵略者又向清政府威胁勒索,清政府终于答允赔银1.7万两,又另拨给九江城外地若干亩,以供建造。清政府这时对“教案”的政策在1862年4月25日“上谕”中曾这样说明:“外国天主教原属异端,无如咸丰8年(1858年)以前早已弛禁,况此时既与该国换约,而上海等处复借其兵力以制逆匪,不能不暂示羁縻。”①也就是说,为了取得侵略者的帮助镇压太平天国革命,必须对侵略者屈服妥协。1868年,在长江下游地区也爆发了反洋教斗争——所谓“扬州教案”。扬州万余群众焚毁了当地英国教堂。英国侵略者使用了“炮舰政策”,派军舰四艘到南京,向两江总督曾国藩提出最后通牒。在侵略者的武装威胁下,曾国藩完全屈服,答允将扬州知府和知县撤职,赔偿教堂损失,并在教堂界址内树碑,严禁侵犯。从以上所举的一些例子中,已可看到中国人民、清政府和外国侵略者三方面对所谓“教案”的态度。但更能说明问题的是1870年轰动中外的“天津教案”。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天津曾遭到侵略军的蹂躏,天津人民对侵略者本已怀有深刻的仇怨。《北京条约》订立后,天津被开为通商口岸,英法侵略者且分别霸占了所谓租界,因而更加深了天津人民对侵略者的仇恨。1870年6月间,法国天主教教会的育婴堂所收养的婴孩大批死亡,与此同时又不断有迷拐幼孩的事件发生,而拐犯供词又多牵涉到教堂,于是民情洶洶,反洋教揭帖到处散布。 6月21日,群众聚集在教堂前示威,法国领事丰大业要求三口通商大臣崇厚派兵弹压。因崇厚只派去几名官弁,丰大业竟持枪到崇厚衙门质问,并向崇厚开枪,没有命中;出衙门后,遇天津知县刘杰,又开枪行凶,打伤了刘杰的随从。群众怒不可遏,当场将丰大业击毙,随后并举火焚毁法国教堂、育婴堂、领事署及英美教堂数所,打死洋教士、洋商等共20名,其中法人13名,俄人3名,比利时人2名,意大利及爱尔兰人各1名。事件发生后,英、美、法、普、俄、比、西七国联合向清政府提出抗议,各国并派舰到天津海口及烟台一带进行威胁,逼令清政府对爱国人民实行镇压。法国代办罗淑亚向直隶总督曾国藩威胁说:“不将府县及提督陈国瑞即行抵命,早晚该国水师提督到津,即令其便宜行事。”①英国公使威妥玛也“以兵力为恫嚇”②,迫清政府接受法国的无理要求。在清政府内部,这时出现了两种论调。一部分官员,高唱“民心”之重要,主张对侵略者不能屈从。如内阁中书李如松甚至认为“此正夷务一大转机”,主张“纵不能乘此机会尽焚在京夷馆,尽戮在京夷酋,亦必将激变之法国,先与绝和,略示薄惩”③。又如河南道监察御史长润也主张:“正可假民之愤,议撤传教之条,以固天下人民之心。”④这些议论反映了一些人对一去不复返的闭关旧时代的憧憬,他们想利用人民的反侵略斗争为巩固封建统治秩序而服务。但是他们并无实权,决定不了清政府的对外方针;真正具有决定势力的是洋务派。洋务派首领直隶总督曾国藩力主“严拏凶手,以惩煽乱之徒;弹压士民,以慰各国之意”⑤。清政府先后派他和李鸿章到天津“查办”,而他抱定了媚外的立场,认为“即使曲在洋人,而公牍亦须浑含出之。外国既毙多命,不肯更认理亏,使在彼有转圜之地,庶在我不失柔远之道”⑥,因此竟丧尽天良对无辜的爱国人民重刑镇压,最后拟出了一个“正法之犯20人,军徒各犯25人”名单,并将天津府知府和知县革职交刑部治罪。正如他自己所供认,“委曲迁就,冀以消弭衅端”①,“但冀和局之速成,不问情罪之当否”②。此外,清政府还答应赔款50万两,并派崇厚到法国去“道歉”,可说极尽“委曲迁就”之能事。统治阶级卑怯屈辱的投降和广大群众坚强不屈的态度,形成了强烈的对照。被诬害的爱国人民,被捕后都慷慨陈词,“虽酷刑而不畏”,就义后,群众准备为他们立碑建祠,并且开了“盂兰会”表示追悼。歌颂这些英雄人民的快板书、刻板画广泛流传于山东、直隶;揭帖、檄文等反洋教的宣传品,更散布到南北各地。这些对于唤起各地人民的觉醒,推进反洋教运动的发展,都起了一定的作用。另一方面,清政府在处理“教案”中的抑民媚外政策,增加了人民对这个卖国政权的憎恨。而地方官吏则“从此引为前者之鉴,身家念重,名节念轻,将来即遇洋人之事,亦将唯命是听”。③官吏既为自保,更不敢得罪洋教士,于是教士、“教民”更为飞扬跋扈,而遭殃受害的则是人民。这样,人民和侵略者之间、人民和官府之间的矛盾,更进一步发展,中国社会中潜伏的革命的因素也随之继续增长。①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11卷,第25页。② 见《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227页。③ 拉都端特:《基督教在华传教史》(1929年英文版),第329页。④ 同上书,第405—406页。② 同上书,第2卷,第259页。② 范文澜:《中国近代史》,上册,第336页。③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76卷,第39页。①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5卷,第29页。①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73卷,第26页。② 同上书,第76卷,第19页。③ 同上书,第73卷,第17页。④ 同上书,第73卷,第21页。⑤ 同上书,第72卷,第31页。⑥ 同上书,第72卷,第32页。① 《曾国藩未刊信稿》,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98页。②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76卷,第39页。③ 江苏巡抚丁日昌奏语,见《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76卷,第34页。第四章资本主义列强对中国边疆、邻国的侵略与中法战争(1871—1885年)第一节 19世纪70、80年代中国对外关系的一般背景一 中国国内的政治经济情况1861年咸丰帝在热河病死,由于他的儿子载淳(同治帝)年幼,于是有两宫太后的所谓“垂帘听政”。东太后慈安懦弱,西太后慈禧(同治帝的生母)强悍,所谓两宫听政实际是西太后大权独揽。1873年,同治帝成年亲政,但一年多以后即病死。同治帝没有后嗣,西太后便乘机以她的姨甥醇亲王奕譞(咸丰帝之弟)的儿子年方4岁的载湉(光绪帝)继承帝位,以便于自己继续把持朝政。1889年光绪帝成年亲政以后,大权实际上仍操在她的手中,光绪帝只是一个傀儡。所以,从1861年到西太后死去的1908年,她是清政府的实际最高统治者;40多年来一切重大的对外问题,都是由她作出最后的决策。在西太后当权的大约同一时期中,帝国主义侵略分子赫德窃踞着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的职位。赫德自1863年接任总税务司,直到1908年方才去职。在这45年中,他对中国政治施加很大影响(见前一章),在清政府对外政策上他的影响尤为显著。西太后所代表的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赫德所代表的是帝国主义首先是英国帝国主义的利益,沟通两者之间的桥梁则是代表封建买办阶级利益的洋务派。在大约这同一时期中,洋务派在外交事务上具有最大权势的人物是李鸿章。李鸿章自1863年任江苏巡抚兼南洋通商大臣后,开始干预外交事务。1870年他继曾国藩当上了直隶总督并兼北洋大臣,直到1901年病死,其间除曾一度(1895—1900年)调任他职外,始终把持着外交大权,一切重要的对外交涉几乎无不由他一手主持。30多年来他在清政府的对外交涉中所执行的任务,便是调和封建统治阶级和帝国主义的利益,在反人民的共同基础上,拟订出最有利于其本阶级利益的对外政策,并付之于实施。自19世纪70年代起,中国社会经济逐渐发生更深刻的变化。从60年代开始的洋务运动,到70年代初,开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1872—1873年间,云贵和西北等地的回民起义被清政府残酷镇压下去,国内人民革命运动暂时转入低潮。洋务运动也开始从办军事工业转向“求富”的其他企业:诸如轮船招商局(1872年)、开平矿务局(1877年)、天津电报总局(1880年)、兰州机器织呢局(1880年)、唐山胥各庄铁路(1881年)、上海机器织布局(1882年),都是洋务官僚在这一时期中所创办的主要企业。在这一时期内,也出现了一些民族资本的近代工业,民族资产阶级随之逐渐形成;同时资格比民族资产阶级还老一些的中国无产阶级,其队伍也有所扩大。中国工人阶级从其一诞生就身受帝国主义、本国封建主义和资本家的压迫,所以是最革命的阶级。工人阶级队伍的成长增加了中国社会中革命的势力。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一面由于同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有着经济上的联系,没有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勇气,另一面他们从一开始就受到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压抑,所以也具有改变现状的要求,他们在一定条件下也能成为一种革命力量。但是,在这一时期中无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力量都还比较微弱,在实际政治生活中还不能起显著的作用。在19世纪70、80年代,中国人民反侵略的革命斗争仍以反洋教运动为经常的主要方式。在这一时期中,反洋教运动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全国各地反洋教斗争,前仆后继,此伏彼起,没有中止过。反洋教运动扩展到更广阔的区域,卷入了越来越多的下层群众,由官绅倡导的“排斥异端”发展为以反侵略、反压迫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斗争。在资本主义列强对中国不断的侵略的刺激下,人民群众的觉悟也不断地有所提高,广大人民已逐渐认识到洋教和殖民主义的联系。人民群众和外国资本主义侵略者的矛盾越演越深,反洋教运动越来越清楚地表现为不仅是反对洋教本身,而是反对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侵略。二 资本主义列强侵华的形势从19世纪70年代起,国际形势有重要的发展。1871年的巴黎公社给了世界资本主义第一次严重的打击,1873年的世界经济危机又标志着垄断前的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达顶点,在此以后,“自由的”资本主义开始了向资本主义的最高和最后阶段——帝国主义阶段过渡。作为帝国主义特征之一的垄断组织开始出现,各资本主义大国之间争夺市场、原料和投资场所的斗争日益加剧,因此“正是在这个时期(19世纪60、70年代)以后,开始了夺取殖民地的大‘高潮’,分割世界领土的斗争达到了极其尖锐的程度”①。同时,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平衡性更为加剧。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英国和法国,逐渐被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和德国赶上。美国在1865年内战结束后,废除了南方的农奴制;德国在1871年普法战争后,完成了国家的统一。美国和德国资本主义,在扫除了它们发展道路上的障碍后,迅速地向前发展。1880年,美国在工业生产上已超出英国而跃居世界第一位;德国也从1870年的第四位,上升到第三位,超过了法国。此外,沙俄在1861年废除农奴制,意大利在1871年完成了国家统一后,在资本主义发展的道路上也加速地前进。在亚洲,日本从1868年“明治维新”实行了不彻底的资产阶级改革以后,也开始成为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并且迅速地加入了世界资本主义侵略国家的行列,成为远东国际关系中一个日益重要的因素。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情况,对中国来说,产生两种影响:一方面,由于资本主义各国力量对比关系发生变化,它们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所谓“合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已无法继续;另一方面,它们更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妄图借此摆脱它们无法解决的内在矛盾。就这一时期外国对华经济侵略的情况来看,外国商品在中国市场上已开始取得稳固的地位,虽然在数量上还没有很大的增长,但从1877年起,已使中国在对外贸易中向来所居的出超地位一变而为入超。中国人民的财富,不断地大量外流,人民的贫困日甚一日。同时,随着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阶段的逐渐过渡,资本输出在资本主义各国对中国的经济侵略中,也开始占有一定的地位。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资本输出最初都和它们的掠夺性的贸易有密切的联系,诸如经营轮船航运、开办银行和建立工厂,主要都是为了便利和扩大它们的贸易侵略活动。外国资本在中国所经营的航运业从19世纪60年代初即已出现。在1872年中国第一家轮船公司招商局成立以前,在中国领水里活动的轮船,都是外国人所有的;此后它们仍继续居有压倒的优势。以1877—1887年为例,外轮在各通商口岸进出口轮船总吨数中仍占63—74%①。外轮之中,特别是英商的轮船占有绝对统治地位。1890年以前,在华外商轮船公司共有十一家,其中英国八家,英葡合办的一家,美德各一家。在19世纪70—90年代间,英轮在各通商口岸往来外洋和往来内河的航运吨位中,始终占有80%以上的绝对优势②,垄断了中国轮船航运事业。从19世纪60年代起,外国银行也加强了它们在中国的侵略活动。早自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外国资本即开始在中国设立银行。1845年,英国丽如银行在香港和广州成立分行,这是外国资本在中国设立的第一家银行。50年代中,英国有利银行和麦加利银行也在上海设立了分支机构。这些最初成立的外国银行是为适应英商在中英印间三角贸易的需要,主要经营汇划的业务。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外国资本主义既巩固和扩大了它们在中国的侵略阵地,于是更加紧了它们对中国的经济掠夺。1865年,英国汇丰银行成立于香港,同年在上海建立分行。在此后20年间,北起天津,南临海口,从东南海上台湾到内地的汉口,在中国几十处城市密布了它的分支机构,成为英国在中国进行经济侵略活动的主要工具。19世纪60、70年代中,法国和德国也开始在中国设立银行。随着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阶段过渡的逐渐完成,各国银行资本在中国展开了竞争。1890年,德国十三家银行合资在上海创设了德华银行。1875年,法国国内一些银行也联合组成东方汇理银行,以越南和中国为它的侵略活动对象,1894年、1899年先后在香港和上海建立分行。此外,1893年,新兴的资本主义国家日本也在上海设立了横滨正金银行分行。上述这些银行都成为其本国在华进行经济掠夺活动的大本营。19世纪60年代以后,外国在华银行不仅在数量上迅速增加,而且在业务上的侵略活动也更为广泛深入。它们所经营的主要业务已不限于国外汇兑,而逐渐扩充到发行钞票、存款、放款、侨汇和国内汇兑。尤可注意的是,它们开始向清政府提供长期的借款,以代替过去一向由洋商提供的短期(半年至一年)借款,除为牟取巨额利润外,还借此攫取种种权益。于是,外国银行就不仅是辅助其本国商品输出的汇兑银行,并且开始成为对中国进行资本输出的侵略先锋。19世纪80年代初,外商在中国开始竞办工厂。1880—1885年间,外人在中国所办的工厂已有十九家。①自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外国侵略者便擅自在中国非法开设工厂,但在80年代以前,这些工厂大多是经营船舶修造和出口加工,主要是为商品输出和掠取原料服务的;至于为了利用廉价原料与劳动力就近生产商品销售于中国市场而设的企业,为数还较少,而且一般规模很小,资本也有限。80年代以后,这类企业中有一些开始发展成为规模较大的企业;同时在外人新开设的工厂中,这类性质的企业也开始占据多数,例如造纸、火柴、制锅等。显然,这些企业在性质上已不是从属于外国资本的进出口贸易,而是独立的工业投资,虽然为数不很多,规模也不很大,但已为此后帝国主义对中国大规模输出资本进行工业投资开了端。①但是,无论就商品输出或资本输出的情况来说,都还不能满足资本主义侵略者贪得无厌的欲望。在1873年和1882年经济危机一再爆发的威胁下,资本主义列强力求进一步扩大它们在华的商品市场和夺取独占的投资范围。1883年在英国国会辩论中,就有人抱怨说:“迄今为止,我们的对华贸易小得可怜”;还有人公开叫嚷,英国最需要的是输出资本,“世界上有什么场所能和中国相比呢?”②法国大资产阶级的代表茹费理在法国议会中也公开宣称:资本主义列强“在至今尚未开发的地区,在那个非洲,在那个拥有巨大富源的亚洲,特别是在那个广大的中华帝国内,极力攫取它们自己的一份……我们必须站在那个富庶区域的门口。”③从19世纪70年代起,资本主义列强正是为了占据中国四周的“门口”,加紧了对中国边疆和邻国的侵略,以便从中国的后门打入广大的内地,一方面开辟陆地通商的途径,以便援照中俄陆路通商减税的先例,为自己获得独占的市场,另一方面发展独占的势力范围,为日后瓜分中国预作地步。当时,在中国和这些被资本主义国家当作侵略对象的邻国之间,存在着不平等的所谓“宗藩关系”。这种关系的建立是历史上中国封建统治者对这些邻国施加武力侵略或武力威胁的结果。在“宗藩关系”的体制下,中国封建统治者,对邻国人民进行了间接的剥削,对它们的内部事务实行了无理的干涉,并对它们的民族尊严加以粗暴的伤害。这种情况不但妨碍了它们和中国,在面临着资本主义列强的侵略威胁时,协力合作抵御共同的敌人,而且还给予了侵略者以挑拨离间的机会,以达到各个击破的目的。19世纪70年代初,在中西交通上有两件大事对西方资本主义列强此后在中国进行侵略活动提供了新的便利。一件事是1869年11月苏伊士运河的通航。这条运河大大缩短了欧洲国家和中国间的航程距离,例如从英国伦敦到中国的航程缩短了4840英哩,从法国马赛到中国的航程缩短了5940英哩。①另一件事是1871年6月3日上海和伦敦、纽约间开始了电报通讯,从此西方资本主义各国政府指挥它们在华外交和军事人员进行各种侵略活动,就有了一个迅捷方便的工具。① 《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列宁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248页。① 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221页,附表。② 参阅同上书,第244页,附表。① 参阅:《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116—122页,附表。① 参阅:孙毓棠:《中日甲午战争前外国资本在中国经营的近代工业》,上海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38—52页。② 吉尔南:《英国对华外交,1880—1885年》(1934年英文版),第250页。③ 鲍渥尔:《茹费理与法国革命的复兴》(1944年英文版),第168—169页。① 《剑桥近代史》(1910年英文版),第12卷,第433页。第四章 资本主义列强对中国边疆、邻国的侵略与中法战争(1871—1885年)第一节 19世纪70、80年代中国对外关系的一般背景一 中国国内的政治经济情况1861年咸丰帝在热河病死,由于他的儿子载淳(同治帝)年幼,于是有两宫太后的所谓“垂帘听政”。东太后慈安懦弱,西太后慈禧(同治帝的生母)强悍,所谓两宫听政实际是西太后大权独揽。1873年,同治帝成年亲政,但一年多以后即病死。同治帝没有后嗣,西太后便乘机以她的姨甥醇亲王奕譞(咸丰帝之弟)的儿子年方4岁的载湉(光绪帝)继承帝位,以便于自己继续把持朝政。1889年光绪帝成年亲政以后,大权实际上仍操在她的手中,光绪帝只是一个傀儡。所以,从1861年到西太后死去的1908年,她是清政府的实际最高统治者;40多年来一切重大的对外问题,都是由她作出最后的决策。在西太后当权的大约同一时期中,帝国主义侵略分子赫德窃踞着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的职位。赫德自1863年接任总税务司,直到1908年方才去职。在这45年中,他对中国政治施加很大影响(见前一章),在清政府对外政策上他的影响尤为显著。西太后所代表的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赫德所代表的是帝国主义首先是英国帝国主义的利益,沟通两者之间的桥梁则是代表封建买办阶级利益的洋务派。在大约这同一时期中,洋务派在外交事务上具有最大权势的人物是李鸿章。李鸿章自1863年任江苏巡抚兼南洋通商大臣后,开始干预外交事务。1870年他继曾国藩当上了直隶总督并兼北洋大臣,直到1901年病死,其间除曾一度(1895—1900年)调任他职外,始终把持着外交大权,一切重要的对外交涉几乎无不由他一手主持。30多年来他在清政府的对外交涉中所执行的任务,便是调和封建统治阶级和帝国主义的利益,在反人民的共同基础上,拟订出最有利于其本阶级利益的对外政策,并付之于实施。自19世纪70年代起,中国社会经济逐渐发生更深刻的变化。从60年代开始的洋务运动,到70年代初,开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1872—1873年间,云贵和西北等地的回民起义被清政府残酷镇压下去,国内人民革命运动暂时转入低潮。洋务运动也开始从办军事工业转向“求富”的其他企业:诸如轮船招商局(1872年)、开平矿务局(1877年)、天津电报总局(1880年)、兰州机器织呢局(1880年)、唐山胥各庄铁路(1881年)、上海机器织布局(1882年),都是洋务官僚在这一时期中所创办的主要企业。在这一时期内,也出现了一些民族资本的近代工业,民族资产阶级随之逐渐形成;同时资格比民族资产阶级还老一些的中国无产阶级,其队伍也有所扩大。中国工人阶级从其一诞生就身受帝国主义、本国封建主义和资本家的压迫,所以是最革命的阶级。工人阶级队伍的成长增加了中国社会中革命的势力。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一面由于同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有着经济上的联系,没有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勇气,另一面他们从一开始就受到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压抑,所以也具有改变现状的要求,他们在一定条件下也能成为一种革命力量。但是,在这一时期中无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力量都还比较微弱,在实际政治生活中还不能起显著的作用。在19世纪70、80年代,中国人民反侵略的革命斗争仍以反洋教运动为经常的主要方式。在这一时期中,反洋教运动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全国各地反洋教斗争,前仆后继,此伏彼起,没有中止过。反洋教运动扩展到更广阔的区域,卷入了越来越多的下层群众,由官绅倡导的“排斥异端”发展为以反侵略、反压迫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斗争。在资本主义列强对中国不断的侵略的刺激下,人民群众的觉悟也不断地有所提高,广大人民已逐渐认识到洋教和殖民主义的联系。人民群众和外国资本主义侵略者的矛盾越演越深,反洋教运动越来越清楚地表现为不仅是反对洋教本身,而是反对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侵略。二 资本主义列强侵华的形势从19世纪70年代起,国际形势有重要的发展。1871年的巴黎公社给了世界资本主义第一次严重的打击,1873年的世界经济危机又标志着垄断前的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达顶点,在此以后,“自由的”资本主义开始了向资本主义的最高和最后阶段——帝国主义阶段过渡。作为帝国主义特征之一的垄断组织开始出现,各资本主义大国之间争夺市场、原料和投资场所的斗争日益加剧,因此“正是在这个时期(19世纪60、70年代)以后,开始了夺取殖民地的大‘高潮’,分割世界领土的斗争达到了极其尖锐的程度”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