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九四,页四。③ 《筹办夷务始未》(同治朝),卷九八,页一三。对清政府施加压力。左宗棠得悉这个消息后说:“闻倭使来京,朝议允给百 万元,而倭使仍欲久踞番地,未知确否?果尔,则我已有词,届时兵勇、船械均已齐备,水陆防剿,自有把握,可以战矣!”④正当中日双方谈判陷于僵 局之时,李鸿章提出了妥协的论调,他致函总理衙门说:“目前彼此均不能下台,能就通商一层议结,洵是上乘文字。是其注意,实在占地、贴费 二端,落到通商,必非所愿。念该国兵士远道艰苦,乞思犒赏饩若干,不拘多寡,不作兵费,俾得踊跃回国。且出自我意,不由彼讨价还价,或稍 得体,而非城下之盟可比。”①总理衙门大臣文祥也怕冲突升级,便采纳李鸿章的建议,于九月二十二日(10 月 31 日)与大久保利通签订了《台事专条》(即《北京专约》),规定中国不仅赔银 50 万两,还要承认日本侵台为“保 民义举”。就在日本侵台的同时,英国也在觊觎云南。同治十二年,英国组织以陆 军上校柏郎为首的“探路队”由缅甸进入云南,并邀英驻华使馆翻译马嘉理前来迎接。马嘉理于光绪元年正月(1875 年 2 月)带领探路队行至云南蛮允 时,被当地群众打死,发生了马嘉理案(或称滇案)。英国借机扩大事态,英使威妥玛先后向清政府提出将云贵总督岑毓英等提京审讯、增开通商口 岸、免除厘金等项无理要求,并多次声言下旗离京,且赴烟台与英国驻华海军司令赖德会晤,以武力施加压力。面对此况,李鸿章主张对英妥协,他说:“中外交涉,先论事理之曲直,此案其曲在我,百嚎何辞?威使气焰如此张 大,断非敷衍绚饰所能了事。”“揆度彼此情形,皆有不值启衅之势”,“所以和好一说,最为稳着”。他还引经据典,宣称:“语云:‘毒蛇螫手,壮 夫断腕’,不断腕则毒螫不能消也”②。显然,李鸿章在颠倒是非,并强调以丧失主权来换取中外“和好”。与李相反,此时担任督办新疆军务的左宗棠 则揭露了英国进窥云南的侵略目的,并主张不应被英国的威迫所吓倒。他指出:“泰西岛国协以谋我,志在通商。近因海口货多滞销,形见势础,不免 捷足窘步之悔。英人笼鸦片以毒我,每岁出口之银几三千万两,兹复欲于东南印度越缅甸以开市滇边,就近广销毒物,此非各国所共之利。英兵骄 逸成性,陆战又非所长,其扬言调印度之兵亦未尝不见及。于此,滇边土人以敌印度之兵,固不足。然以主制客,不为利诱,则地险心固亦未尝不足捍 卫吾圉。愚见此时虽不可显为搘格骤起衅端,亦不可专以柔道牵之,致需泥召寇之失。”①他还指出:“英夷越缅窥滇,志在就近销售鸦片,岑彦卿请阻 止通商,持义甚正。此时似不必以肇衅沮之,如能纠合土司,力捍边圉,亦时局转机矣。”②左宗棠对总理衙门和李鸿章怂恿赫德调停马嘉理案一事表示 不满,主张对赫德应加以提防。他说:“近日自称解洋务者,多为英人赫德所误,此虏乍阴乍阳,不可信也。”③他对李鸿章的妥协态度进行了批评,指 出:“威妥玛多方恫喝,论者但冀目前无事,曲意允从,彼亦悟其非诚,更加恫喝,未审将来如何归结也。伯相擅淮军自雄久矣,既谓天下精兵无过④ 《答李筱轩》,《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四,页四一。① [清]李鸿章:《论台事归宿》,《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二,页四一至四二。② [清]李鸿章:《论滇案不宜决裂》,《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三,页四六。① 《答董韫卿大司农》,《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五,页四三。② 《答李筱轩》,《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五,页四四。③ 《答李筱轩》,《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五,页四四。淮军,又谓淮军不敌岛族,是天下古今有泰西无中国也。”④马嘉理案经一年多的交涉后,清政府迫于英国武力进逼的压力,决定对 英妥协,于光绪二年六月(1876 年 7 月)派李鸿章赴烟台同威妥玛谈判。李鸿章在离天津前致函南洋大臣沈葆桢说:“彼族以便宜行事求朝廷,弟岂敢 以便宜行事应付彼族,稍不如愿,恐兵端随其后,若使其如愿,天下之恶皆归焉。”①看来李鸿章最害怕的是英国借此挑起战端。对此,左宗棠说:“岛 人多方要挟,当局委蛇相与,意在暂顾目前,不卜将来,如何结局,念之心腐。”②恰在此刻,左宗棠为魏源的《海国图志》重刻本作序,他正是针对中 英交涉的这种局面,发出了“二十余载事局如故”的感慨!左宗棠还密切关注着威妥玛与李鸿章的动向。他对威妥玛的蛮横举止表示气愤,他说:“威 酋要挟本在意中”,“其过天津,不见合肥,强而后可见面”,随后“拂衣竟出”,实在欺人太甚。但不仅李鸿章主张妥协,就连沈葆桢也转向李鸿章 一方,因此左宗棠说:“沈幼丹近奉合肥为准的,大约仍以牢笼为主。”③这样。从总理衙门到南、北洋通商大臣,清政府主持外交事务三大要害部门 均在对英交涉中持退让态度,马嘉理案谈判的结局可想而知了。七月二十六 日(9 月13 日),李鸿章与威妥玛签订了《中英烟台条约》。该约除规定清 政府对滇案赔款谢罪外,还在关于优待公使和通商事务等与滇案根本不相关联的问题上扩大了英国的侵略权益,中国被迫增开宜昌、芜湖、温州、北海 四地为通商口岸,大通、安庆、湖口、沙市等六处为停泊码头,英国可派员到重庆等地查看英商事宜,英国商人在通商口岸租界内免交厘金。这些新攫 取到的权益,正是英国借马嘉理案之机所要挟而要达到的目的。对此,左宗棠指出:“见在洋防已经定局,准开十三口,准免洋厘,计每岁失去千万之 利,均为英人所夺,枢垣与李相专一示弱,时局未堪设想!”①就在威妥玛与李鸿章在烟台就滇案谈判之际,受英国庇护的阿古柏匪帮 侵略新疆的活动遭到左宗棠西征大军的沉重打击,威妥玛以“调停”为名,向李鸿章提出将阿古柏政权“作为属国,只隶版图,不必朝贡”②的建议。总 理衙门将这一情况函告左宗棠后,他当即表示:“英人代为请降,非为安集延,乃图保其印度腴疆耳。”③左宗棠在督军收复乌鲁木齐后,制定了规复南 疆、彻底摧毁阿古柏政权的战略计划,决心抵制英国的外交骗局。光绪二年十一月(1877 年 1 月),清政府派郭嵩焘为出使大臣抵英就滇 案向英国政府“赔罪”,同时郭嵩焘又以常驻英国公使的身份留在伦敦,这是清政府首次向国外派遣公使。威妥玛也赶到伦敦,与郭嵩焘会谈。郭接受 了威妥玛提出的让喀什噶尔作为一个政权存在下去的说项,并向清政府建议:“与其穷兵糜费以事无用之地,而未必即能规复,何如捐以与之”④。清 廷将郭嵩焘所奏有关英人照会等事情告知左宗棠,令他斟酌核办。左宗棠上④ 《答李筱轩侍御》,《左文囊公全集》书牍,卷一五,页五八至五九。① [清]李鸿章:《复沈幼丹制军》,《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一六,页一八。② 《答彭雪琴宫保》,《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六,页三六。③ 《答刘克庵》,《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六,页七○。① 《与刘毅斋》,《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七,页二四。② [清]李鸿章:《述威使代喀酋乞降》,《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一,页二八。③ 《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七,页三一。④ 《清季外交史料》(光绪朝),卷一一,页二。奏指出:英人以保护安集延为词,图占我边方名城,直以喀什噶尔为帕夏固有之地,其意何居?从前恃其船炮横行海上,犹谓只索埠头,不取土地,今则并索及疆土矣!彼阴图为印度增一屏障,公然向我商议,欲于回疆撤一屏障,此何可许?臣奉职边方,才疏德薄,致启远人轻视之心,无所逃罪。惟以局势言之,我愈示弱,彼愈逞强,势将伊于胡 底!左宗棠不甘向英国示弱的态度是鲜明的。威妥玛的阴谋只能成为泡影。左宗棠指挥西征军于光绪三年十一月(1877 年 12 月)攻占喀什噶尔后, 中俄伊犁交涉的问题又摆在清政府面前。清廷于光绪四年六月派崇厚去俄国,谈判交收伊犁。左宗棠致函总理衙门谈了他的想法:“地山侍郎此去, 当得其要领,惟刚柔之间最宜斟酌。过刚固虑做不到,过柔亦恐了不了。”②他希望崇厚能在谈判中“仗义执言”,对俄方“索价太高”的要求“可据事 势情理与之辩驳,不患无词”,“即使彼执意不回,星使难于久待,则弥饰言旋,而后照万国公法,集各国共相评论,亦非不可”。③但崇厚却在俄国的 十个多月时间里受到沙皇政府的愚弄,他们“先以巽词之,枝词惑之,复多方迫促以要之”,因而有《里瓦基亚条约》的签订。对此,左宗棠认为:“邦交之道,论理而亦论势”。“彼此信义相持,垂诸久远者,理也”。“至 争城争地,不以玉帛而以兴戎,彼此强弱之分,则在势而不在理。所谓势者,合天时人事言之也,非仅直为壮而曲为老也”。他提出的办法为:“先之以 议论委婉而用机,次决之以战阵坚忍而求胜”。①清廷改派曾纪泽使俄谈判改订条约,恰与左的前半句话相符,而左宗棠亲自率大军出塞,又是对他后半 句话的实践。光绪六年(1880 年)初,左宗棠得知曾纪泽即将出使俄国和清政府内主战的呼声占据上风后,兴奋地指出:伊犁事,非先之议论,继以兵威,实难望有归束。幸朝廷主之,亲贤辅之,天定人诚,得不为异议所惑,诚数十年未有之盛轨,臣工复疏,力持正论,天下事大有可为!近奉有劼刚通侯使俄之谕,想已衔命展轮,是否成议而返,固未可知。然覆辙在前,当有所鉴,或不致仍前愦愦也。惟是能断大事者,非贯彻全局于胸,未能言之了了。枢垣、总署能将中外疏稿全交省览,则夷情备见,彼己形势了然,自期决理不恇,无所回惑。②否则因愤生葸,因有恐惧而失其正,在所难免。左宗棠整军备战的积极姿态,确为曾纪泽在俄国的外交努力提供了实力 后盾。曾纪泽在谈判桌前面对俄国代表的战争恫吓,坚定他说:“中国可让者,我不难冲口说出,断不为先争后让之术;其不能让者,无论贵国有若干 兵船,中国定不答应。”①曾纪泽所签订的条约与崇厚原订条约相较,挽回了一定的主权。英国驻俄公使德佛楞评价改订条约时也认为:“中国逼使俄国 做出了她从来没有做过的事,那就是吐出了她已经吞进的土地。”②显然,第二次鸦片战后沙皇俄国大量侵吞中国领土的悲剧此时已难以重演了。这是与① 《复陈办理回疆亭宜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6 册,第 736 页。② 《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一,页三○。③ 《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一,页三六。① 《复陈文收伊犁事宜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五五,页三七至三八。② 《与朱茗生侍郎》,《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四,页九。① [清]曾纪泽:《奉使俄罗斯日记》,第 141 页。② [美]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 2 卷,第 373 页。左宗棠较强硬的外交主张和十分有力的军事部署分不开的。 中俄伊犁交涉结束后仅一年,法国又在越南北部挑起战火,把侵略矛头指向中国西南边疆。于是,清朝统治集团内部又就法越交涉和中国的外交方 略问题展开了争论。李鸿章的《法越交涉事端重大遵旨妥筹全局折》代表了对法妥协、求和的观点。他虽然也说了几句“越如为法所并,凡我属国,咸 有戒心,而滇粤三省先失屏蔽”,“边患固无已时”的话,但他对局势的分析并没有得出中国应当抵御法国侵略的结论。他认为:“今越与内地相去数 千里,若陈师远出,而反戈内向,顾彼失此,兵连祸结,防不胜防”,且法国海军强盛,“其船械之精,操演之熟,海上实未可与争锋”,陆战虽可“一 时战胜,未必历久不败,一处战胜,未必各口皆守”,因此他强调决不可与法国“决裂”,以免“全局动摇”。③此时已告退回到湖南的前任驻英法公使 郭嵩焘也附和李鸿章的观点,认为:“中外论臣一袭南宋以后议论,以和为辱,以战为高,积成数百年积习”,强调“中国无可战之机,无可战之势, 亦无可战之理”①。针对李鸿章等人的言论,在京的张佩纶、张之洞、陈宝琛等一批“清流”人士纷纷提出对法持强硬的态度。左宗棠则在两江总督任上 也就中、越、法交涉问题谈了颇有影响的看法。他对与自己私交甚深的郭嵩焘进行了直率的批评,指出:“尊论谓南宋识议无足取,弟以今日人才衡之, 似南宋尚胜一筹。以彼国势日蹙,逞言长驾远驭之规。兹则金匝无缺,策士、勇将又足供一时之需,乃甘心蠖屈,一任凌夷如此之极,询有令人难解者矣!”②他写信给李鸿章说:“法人于越南早玩之股掌之上,亦越南有以取之。惟其 疆土日蹙,则粤、滇边务亦宜借筹,南洋未可坐视。”③左宗棠在上奏中提出了与法国交涉中的基本立场:“我愈俯则彼愈仰,我愈退则彼愈进”,“法 人得陇望蜀,滇、黔、广西边患愈迫”,因此中国不能“置之不理”④。他还接连致函总理衙门,陈述了自己的主张。他指出:“惟主战于正义有合,而 于事势攸宜,即中外人情亦无不顺。法人所以图越南者,盖垂涎滇、黔五金并产,意在假道于越南以开矿取利。故先取西贡为屯兵储粮及器械子药 之地,不仅以夺越疆为止境也。滇、黔矿利,为泰西各国所共争,英人之越缅甸而来,意亦在此。兹见法人捷足先登,开通海道,必将接踵而至。法人 固不敢拒英,中国既以款法为事,亦无词以谢英。此外各国络绎奔赴,实意中事。是越终必亡,而我之外藩尽撤,广东边字危,滇、黔之边腹均形棘手, 其祸患何可胜言!”①他还指出:“外人反复无常,得步进步,是其惯伎,似非示武不足以杜彼蚕食之谋,而纾吾剥肤之急。”②左宗棠能较深刻地认识到 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本性,揭露了法国以越南为跳板进而觊觎我国西南边陲的阴谋,并主张以武力对付法国的“蚕食之谋”,从而为中、越、法交涉问 题提供了可行性的建议。清政府一度在对待法国的外交讹诈和武装挑衅面前能够持较强硬的态度,这是与包括左宗棠在内的主张抗法的人们的努力分不③ 《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卷四,页二二至二三。① [清]郭嵩焘:《养知书屋文集》奏疏,卷一二,页六、三八。② 《与郭筠仙侍郎》,《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六,页一二。③ 《与李少荃傅相》,《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六,页三一。④ 《敬筹南洋应办边务机宜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六一,页一四至一五。① 《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六,页四二。② 《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六,页四六。开的。当然,清政府最后以“乘胜即收”了结了中法战争,这并不表明其外 交政策有多么高明,而正是反映了它在近代外患频仍的情况下一再妥协退让的虚弱本质。清廷怂恿英人赫德委托金登干去法国议和一事,不但总理衙门 不知所谈内容的细节,就是处于抗法前线的督办福建军务的左宗棠和两广总督张之洞也一直蒙在鼓里,对赫德、金登于的行动闻所未闻。清政府的外交 已衰朽到何等程度!被左宗棠视为关系到“中国强弱一大关键”的中法交涉只能以“越南和战”的结局而告终,左宗棠长期以来所奉行的“必难尽协夷 情”的外交主张只能落空,其“欲存国体”的愿望也难以实现。二、“诎以求伸”与“张我国威”在左宗棠的外交思想中,“诎以求伸”反映的是其策略主张,“张我国 威”则烘托出他力争改变半殖民地外交的最高追求。“诎”同“屈”,相对于“伸”。“诎以求伸”正是一个既矛盾又辩统 一的命题。左宗棠的这一外交策略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左宗棠认为已经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不可逾越。尽管他对中国近代 史上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均持深恶痛绝的态度,但条约一旦订立,他也只好表示要“守定条约”。他在同治五年(1866 年)致函总理衙门说:“窃维夷性 贪而无厌,罔知中国礼法,所用多中国坏种,教猱升木,靡事不为。从前和约,迫于形势,不得不然。条约既定,自无逾越之理。然若于定约之外,更 议通融,恐我愈谦则彼愈亢,我愈俯则彼愈仰,无所底极。惟有遇事守定条约,礼以行之,逊以出之,冀相安无事而已。”①其二,左宗棠对西方列强侵略中国的目的欠清醒的认识,甚至以列强“非 利吾土地”而抱有幻想。光绪元年(1875 年)他在陈奏中指出:“窃维泰西诸国之协以谋我也,其志专在通商取利,非必别有奸谋。缘其国取给于征商, 故所历各国一以占埠头、争海口为事,而不利其土地、人民。盖自知得土地则必增屯戍,得人民则必设官司,将欲取赢,翻有所耗,商贾之智固无取也。 惟其志在征商也,故设兵轮船、议保险以护之,遇有占埠头、争海口之举,必由公司召商集议,公任兵费,而后举事。自通商定议,埠头、口岸已成, 各国久以为利,知败约必妨国用也;商贾计日求赢,知败约必碍生计也,非甚不得已,何敢辄发难端?”①他在光绪五年(1879 年)还指出:“道光中 叶以后,泰西各国船炮横行海上,闯入长江,所争者通商口岸,非利吾土地也。亦谓重洋迢递,彼以客军深入,虽得其地,终无全理,战则势孤,守则 费巨。合纵之势既成,独据则诿争,分肥则利薄也。中国削平发、捻,兵力渐强。制炮造船,已睹成效。彼如恩逞,亦在戒心。而谕约称兵,各国商贾 先失贸易之利,苟且相安无事,其亦知难而息焉。”②其三,左宗棠鉴于中外力量对比弱与强的悬殊状况,强调以“诎”来求“伸”,颇有“卧薪尝胆”之意。他在同治六年(1867 年)写信给总理衙门 说:“窃维时务之可虑,筹策之多艰,夫人知之矣。于此而欲变已成之局,别图自强,不但海疆督抚难得其人,且内地寇盗纵横,人物唸耗,事力亦断 不及。”③因此,必须权宜行事。同治十年(1871 年),他进一步指出:“我国家当多难之余,如大病乍苏,不禁客感也。”这样,他引古训为据:“越 勾践于吴,先屈意下之;汉文之于南粤,卑词畏之,反弱为强,诎以求伸。此智谋之士所优为,黄老之术所以通于兵也。古云,圣人将动,必有愚色。 图自强者必不轻试其锋,不其然乎?”①上述左宗棠所讲的“诎”字,恰是近代中国长期积弱的局面给清政府的 外交政策蒙上的一层阴影,也是左宗棠所处时代许多官员或思想家的一个思① 《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八,页五○。① 《复陈海防塞防及关外剿抚粮运情形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6 册,第 188—189 页。② 《复陈交收伊犁事宜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五五,页三三。③ 《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九,页五二。① 《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一,页四五。想认识通病。李鸿章同样认为:“各国条约已定,断难更改。”②郭嵩焘也说:“洋人之利在通商,无觊觎中国土地之心。”③薛福成则指出:“中国武备未 精,未可为孤注一掷也。”④然而,左宗棠的着眼点更强调一个“伸”字”。他“守定条约”的主张包含有依据已经签订的条约限制列强进一步攫取新的 权益的意义,反对在“定约之外”就列强的侵略要求再“更议通融”。他认为列强侵略中国主要为通商而来,没有认清西方殖民青对中国进行领土扩张 的野心,但他能够意识到利用外国商人“计日求赢”而怕“失贸易之利”的心理,与外国相抗争,也反映出他运用外交手段以阻止列强“辄发难端”的 可能性。他“诎以求伸”、“图自强者必不轻试其锋”的主张,则主要是根据客观现实,力争取得“相安无事”的国际环境,以尽快使中国“反弱为强”。 左宗棠的这些主张又与王韬所说“一循条款,专主约章,可者许之,不可者拒之”⑤;薛福成所言“彼窥见我之情实,益肆要求,无所底止”,“中国将 奚以自立”①;李鸿章所称“明是和局而必阴为战备,庶和可速成而经久”②等观点颇有相近之处。当然,李鸿章更强调的是“外须和戎”,即认为“目 前须力保和局,即将来器精防固,亦不宜自我开衅,彼族或以万分无礼相加,不得已而一应之耳”。这正是左宗棠与李鸿章不相同的地方。所以李一直强 调“须”与外国和好,且认为“暂胜必终败”,把自强新政的结果视为“以制内寇尚属可用,以御外侮实未敢信”③,由此构成了他妥协外交的基调。 左宗棠“求伸”的愿望是非常强烈的。他针对俄国派兵侵占伊犁的情况,发出了“我之疆索,尺寸不可让人”④的呼声。他对滇案办理的结果表示愤慨, 强调“烟台定议,国势日卑,将来非决战不可”。⑤他在中俄伊犁交涉问题上提出了许多有见地的主张。他说:俄自窃踞伊犁以来,无日不以损中益西为务,蓄机已深。此次崇厚出使,乃始和 盘托出。若仍以含糊模棱之见应之,我退而彼益进,我俯而彼益仰,其祸患殆将靡所止极?不仅西北之忧也!⑥主战固以自强为急,即主和亦不可示弱以取侮。 譬之围棋,败局中非无胜著,惟心有恐惧,则举棋不定,不胜其耦矣。慨自海上用兵以来,其始坏于不知洋务之人,不知彼己真实情形,侥幸求胜;继坏于自负深悉洋 务之人,不顾大局,长久下落,苟且图存,以致愈办愈坏,无所底止。这不仅表明了左宗棠在对待和与战问题上的基本态度,而且展示出他勇于抵御外侮、竭 力扭转清政府“苟且图存”外交局面的雄心壮志。特别是在中法有关越南交涉之际,左宗棠进一步认识到法国的侵略野心,坚决主张抗法卫国,把“张② [清]李鸿章:《筹议海防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二四,页一○。③ [清]郭嵩焘:《条议海防事宜》,《郭嵩焘奏稿》,第 343 页,岳麓书社 1983 年版。④ [清]薛福成:《与法兰西立约通商保护越南议》,《薛福成选集》,第 167 页。⑤ [清]王韬:《韬园尺牍》,第 149 页。① [清]薛福成:《与法兰西立约通商保护越南议》,《薛福成选集》,第 167 页。② [清]李鸿章:《筹议海防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二四,页一一。③ 《筹议海防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二四,页一二。④ 《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七,页二。⑤ 《答刘荫渠》,《左文囊公全集》书牍,卷一七,页四○。⑥ 《复陈李鸿章所奏各节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五五,页四一。① 《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四,页六六。我国威”视为奋斗目标,希望籍此一吐 40 余年之恶气,其“求伸”的爱国思 想昭然若揭。左宗棠“张我国威”的思想,一方面表现在他的主战姿态,另一方面则 体现于他在同外国人打交道时处处以维护国家尊严的潜意识来支配自己的行动。同治五年(1866 年),法国驻华公使阿礼国向总理衙门“控告”左宗棠, 理由是左在对待法国驻福州领事贾禄时“较上海、广东有失礼之处”。贾禄认为,福建官府给他的行文“不应用札称该领事”,“领事见将军督抚,皆 开门鸣炮,福建何独不然?”左宗棠则以“外国领事与中国道员平行”为由,认为“闽、浙向来遵约用札,来见向不鸣炮开门”,拒绝了贾禄的非份要求。 左宗棠“守定条约”的主张即由此出。他向总理衙门建议不要在条约之外更议通融,“如阿使再向尊处饶舌,请向其询问如何违约,如何失礼,以便逐 条登复”。①左宗棠这样做并不是为了口角取胜,而是要维护中国的尊严,反对在外国人面前唯唯诺诺的妥协媚态。他在光绪三年(1877 年)指出:“窃 维邦交之道,诚信为先。彼此实意交孚,而后情顺理周,推之皆准。其一切权变作用、牢笼驾驭之说,非所尚也。诚信立矣,而又加之以明,济之以恕, 则刚柔协节,彼此均在情理之中,不必以口舌取胜,而事得其平,终可要诸久远。”②可以说左宗棠此论已完全摈弃了那种“夷性犬羊”、“加意牢笼” 的“驭夷”之说,表明了他的开放姿态。他在担任军机大臣、总理衙门大臣时,决心一改清政府外交长期积弱的局面,提出“洋务必当振作”的施政纲 领,以“壮中朝之气”。即使是一向对总理衙门飞扬跋扈的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被左宗棠召去商议鸦片加税问题时,也不得不为左宗棠的声威而“夺 气”。左宗棠因此而得到了“外国怕尔之声威”③的美名。他的外交思想和举措为近代中国人民反对外国资本主义侵略的斗争增添了新的光彩。① 《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八,页四九至五○。② 《遵旨派员确查中外交涉案件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6 册,第 709 页—710 页。③ [清]罗正钧:《左宗棠年谱》,第 392 页。第七章左宗棠的军事思想左宗棠以一“寒儒”从戎,生前由清廷赐爵号“恪靖”,身后又被清廷 溢以“文襄”。据《钦定大清会典》称:“辟地有德曰襄,甲胄有劳曰襄,因事有功曰襄。”咸丰三年(1853 年),“上谕”更明令大臣武功未成者不 得溢“襄”。晚清重臣中以“文襄”谥者仅左宗棠、张之洞二人。①足见左宗棠在晚清军事史中的重要地位。左宗棠自咸丰二年(1852 年)入湖南幕府“即与闻兵事”起,至光绪十 一年(1885 年)逝于督办福建军务任所止,在 30 多年的军旅生涯中,于戎马倥偬之际形成了一套颇为出色的军事主张。① 冯天瑜、何晓明:《张之洞评传》,第 328 页,南京大学出版社 1991 年版。一、“兵之用在精,兵之精在将”“兵之用在精,兵之精在将”①,是左宗棠在概括其建军思想时说的一句 话。鉴于清朝八旗、绿营兵业已腐朽、失去战斗力的状况,左宗棠提出了仿 效戚继光“束伍”之法编练军队的主张。束伍,即编制军队。戚继光的束伍制以“队”为基本单位,队长辖士兵;队上为“哨”,“四队为一哨”,哨 长辖队长;“四哨为一官”,哨官辖哨长;前、后、左、右四“哨官”为一“总”,“把总居之”②。这样,“把总”成为一“总”的统将。戚继光还对 统将的“节制”作用倍加重视,认为:“舍节制必不能军。”“节制工夫,始于士伍,以至队哨,队哨而至部曲,部曲而至营阵,营阵而至大将,一节 相制一节,节节分明,毫不可干”③。左宗棠在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期就把“我师不能致寇,每为寇所致”的原因归结为没有实行“南塘束伍之法”④。因此, 他在入张亮基幕府后,积极主张编练军队时“仿前明戚继光束伍之法行之,”⑤率先向清廷提出将湖南的乡勇按此法加以改编的建议。随后,曾国藩编练湘 军时所主张的“参仿前明戚继光、近人傅鼐成法”①,与左宗棠的见解是相吻合的。接着,左宗棠依照戚继光成法,创行了新的成军规则:“先择将而后 募勇,有将领而后有营官,有营官而后有百长,有百长而后有什长,有什长而后有散勇,其长夫又由各散勇自募”②。这样,曾国藩受命办理团练事宜后, 他编练的湘军恰改造并沿用戚继光的“束伍”之法。左宗棠接令招募楚军也同样采用此法。这就使湘军或楚军较之“官皆补选,兵皆土著,兵非并之所 自招,弁非将之所亲信,既无恩义,自难铃束”③的绿营兵来说,湘、楚军能“上下相维,将卒亲睦,各护其长”④,一去绿营呼应不灵,指挥不动的积弊。 在左宗棠的建军思想中,他强调把“选将”视为要着。他指出:治兵,以选将为要。兵有强有弱,而其实无所谓强,无所谓弱,视其将领而 已。将领得人,则廉以率属而额可足,勤以练兵而技可优,忠义以倡其勇敢之气而胆可壮。否则,兵有轻其将领之心,而怯者亦骄;兵有不顾其将领之心,而骄者仍怯;出队 则忧其怯,归营又苦其骄,而兵乃不可用矣。窃以为治兵莫要于选将者,此也。于是,左宗棠在咸丰十年(1860 年) 招募楚勇时便十分看重营官是否具有“将才”。他所选用的副将崔大光、游击李世颜、罗近秋等 9 人,均被左分别认为是“久历戎行,最为勇敢”、“人 素勇往,久经战阵”、“技艺优素,人尚朴实”、“朴诚勇敢,深知战事”②① 《遵旨密陈片》,《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6 册,第 203 页。② [明]戚继光:《纪效新书·束伍》,卷一。③ [明]戚继光:《练兵实纪·练将》,卷九。④ 《上贺庶农先生》,《左文襄公全集》,卷一,页一○。⑤ [清]张亮基,《筹办湖南堵剿事宜折》,《张大司马奏稿》,卷一,页三五。① [清]曾国藩:《敬陈团练查匪大概规模折》,《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一,页五六。② [清]骆秉章:《援军将领滥收游勇偾事请旨革讯折》,《骆文忠公奏稿》,卷七,页六二。③ 《清史稿》,第 14 册,第 3903 页。④ [清]王闿运:《湘军志》,第 163 页。① [清]骆秉章:《参劾文武各员折》,《骆文忠公奏稿》,卷一,页五四。② 《札崔副将大光等招募楚勇》,《左宗棠全集》札件,第 471 页。可见,左宗棠的选将标准重在精于兵事、勇敢和朴实三个方面。对此,他反 复阐述道:“营官多用武人”,“止取其能拌命打硬仗耳”③。“将领勇则兵强,将领怯而兵弱”④,所以“频年涉历军事,于用人一事颇当留心,大抵贵 谋贱勇一说,未可尽恃。盖好谋而成,原是统将之事,未可尽以此望之偏裨僚佐”⑤。“从来兵事最宜质实之人,最不宜浮文巧诈之人”⑥。“大约取人 总以诚实为主,多一分文,少一分质,于兵事尤不宜也”⑦。正基于这些认识,左宗棠强调说:“用兵之道,选将为先”⑧;“选将之方,朴谨为要”⑨。“军 营兵勇得力,全在将领得人。非勇锐不足以振军威,非端廉不足以明纪律。将材难得,求备固难,然必其质地蠢实,实堪造就,而后可用其长而去其短。”①左宗棠不仅有明确的“选将”标准,而且还有独到的“用将”之方。用将的 关键在于如何对待人才。他在致胡林翼函中说:有强将无弱兵,此其征也。所急者人才也。然人各有才,才各有用,尝试譬 之草皆药也。能尝之、试之,而确知其性所宜;炮之、炙之,而得其性之正,则专用、杂用均无不可。否则必之山而求棒,必之隰而求芋,乌乎可,且乌乎能也!曾涤生尝叹人才难得,吾窃哂之。涤问其故。吾曰:“君水陆万余人矣,而谓无人,然则此万余人者无可用乎?集十人于此,则必有一稍长者,吾令其为九人之魁,则此九人者必无异词矣。推之百人、千人,莫不皆然也。”见在湘省所用,皆涤公用之而不尽,或吐弃不复召者。迨湘省用之而效,涤又往往见其长而欲用之矣。然则涤之弃才不己多乎?阁下开口便求将才,谈何容易。然实论之将才虽多,阁下亦未能识,未能用也。非知人不能善其任,非善任不能谓之知人,非开诚心、布公道不能得人之心,非奖其长、护其短不能尽人之力,非用人之朝气、不用人之暮气不能尽人之才,非令其优劣得所不能尽人 之用。②人才难求,所难在用,用才之难,所难在辨。尝草而后知药性,辨才而后知长短。用人所长,避人所短,方是用才之道。因此, 使用将领须从知人善任做起。左宗棠对刘典的起用正反映了他的用将特色。创办楚军之际,左宗棠咨请湖南巡抚骆秉章将宁乡县候选训导刘典调给他差委为楚军营务处副总领, 左认为刘“品端守正,熟习营务,堪资赞画”。后来,左又奏请委任刘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