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起源:考古之发现旧石器时代(Paleolithic Age) 西方早先对中国所持的文化帝国主义的形态之一是:某些专家大师及考古学者认为,中国文明演化并没有自己的史前史,而是藉西亚的小麦、陶器、文字、马拉战车等文化特色之流传,突然就冒出来的。是所谓的「潜移默化而成的文明」(civilition by osmosis),一点一点从西边经过中亚地区传来的。这种无知的假说早已被推翻。以前强调的文化特征流传说站不住了,取而代之的是:自远古时期起可能就有相当多的接触了。 在中国,从挖掘古物中研究史前史乃是一项最新的发展。中国今日的现代化也包括自一九二○年代起就持续进步的考古学,在国民党与共产党政府谋求进步的行动中,中国史前史的科学化研究并不曾稍有落后。真实情形随之不断地披露,尤其重要的是,展现了中国文化的连贯性。证明现今中国生活的特有形貌——如专制政府——是从史前时代一直传下来的。 中国有两条北南走向的山系;一条沿海,从东北经山东省与东南海岸,至香港与海南岛。另一条在内陆中亚高原东缘,从山西省往南经四川,到西南山区。往东走,北边是华北平原。平原边缘,距西南的北京四十三公里的石灰岩山中,在周门店附近,有一些洞穴。有一个特别大的洞约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长约一百五十公尺,宽四十五公尺,有一个地方从洞顶至洞内地面约三十六公尺高),洞的东北边有一个小入口。从距今约四十万年前起,至距今约二十万年前,洞中持续有原始人居住,直到洞内被人们留下的垃圾杂物堵满时为止。 这是伟大的考古发现!一九二一年从此洞找到的一枚牙齿,证明是原始人种的牙。一九二九年间,这儿掘出了第一具人头骨。一九二一至三七年,以及自一九五九年起的仔细挖掘成果,共有大约十万个石制器具、一百多枚牙齿、十四个头颅骨,以及其它许多骨头出土。计有四十多个直立猿人(Homo erectus),是与在爪哇(1891)、欧洲、中东、非洲发现的早期人类同种的。 这些北京猿人很矮,男子身高约一百五十七公分,女子约一百五十公分。其头骨很厚,下巴后缩,颅内容量是八百五十至一千三百CC,和爪哇人的七百七十五至九百CC以及早期人类(Homo Sapiens)的一千三百五十CC相差不远。北京猿人捕猎捞鱼为食,用火照明洞穴、烧熟肉吃。食用的肉类中鹿肉占七成,另外也有豹、熊、剑齿虎、土狼、象、犀牛、骆驼、水牛、马的骨骸。洞穴内没有埋葬人,也没有完整的人体骨骼,却有被打瘪的人头骨。可见北京猿人也吃一点人肉,也可能喜欢猎人头食脑。总之,张光直(1986)说过,北京人化石是「古人类学的最大崭获」。 随后又有其它发现。一九四九年以后,广泛进行道路、水坝、地基等建设工程,掘出数以百计的考古新据点。一九六四年在陕西省发现另一个直立猿人头骨,似乎是比北京猿人还早的人种。在十数个挖掘点找出的距今四十万年至二十万年间(旧石器时代早期,Early〔Lower〕Paleolithic period)人类的化石与削尖石制的工具,显示直立猿人是散布在中国各地的,主要是在西部山区的省份。一九八○至八一年间,在安徽掘出一个人头骨。八四年在辽宁掘到部分人体骨骼。以后续有其它发现。(参考表2) 一九七○年代挖掘的几处考古地点都找到早期人类的遗骸,约为距今二十万年至五万年间的人类,属于旧石器时代中期(Middle paleolithic period)。大约在距今五万年至一万二千年前,即旧石器时代晚期(Latc〔Upper〕Paleolithic period),晚期人类(Homo sapiens sapiens)散布在中国各地十多个地方文化区内。他们通常栖居在山坡渐向下倾于平原的地形上,以利于混合打猎、捕鱼、采集野果的生存方式。从其遗留的石器可看出,这些文化地区有共同的特征,却也在那么久远以前就具有各自明显不同的地方特色。遗迹所在地包括黄河流域、鄂尔多斯地区、陕西黄土高原、华北平原西缘。周口店的上层洞穴似乎曾是旧石器时代晚期用作葬尸的场所,共掘出七个头骨,都被砸破了。考古学家——如张光直氏——认为,中国的旧石器时代人类不仅会削石头作工具;亲族观念、权威、宗教,以及至今仍可在中国找到的绘画,都已经在发展了。新石器时代(Neolithic Age) 一万二千年前在中国开始的新石器时代,其特征是定居从事农耕的社群的普遍形成。那时候,黄河与长江的冲积土尚未造成现在东西两山系间的平原区。现在山东省与山西省之间的华北平原大体上还只是湖泊和沼泽,而山东差不多算是离岸的一个岛屿,现在的河北省与河南省仍是不宜居住的沼地。那时候,华中这一段的长江是一片大湖,湖北湖南两省还不能耕种作物,连种水稻也不成。 山区覆满森林,禽兽很多。驯养狗和猪之类的动物并不困难,远不如驾御作物难,靠渔猎与采果维生的人们本来已经在从耐寒的多年生植物上撷取食物,却得学习改用可定期栽种收获的一年生播种作物,这即是农耕。旧石器时代中国的气候颇湿暖,不像现在那么干冷。新石器时代的农耕可以在山地树林渐渐转为可耕草地的边界地区最轻易地展开,这儿的植物多,即便耕作失败,人也不致挨饿。 考古发掘的新石器时代遗迹显示,定居务农始于黄河南部弯曲处以下,在有树林的高地与沼泽低地之间的边界上。例如,陕西半坡(在今西安市内)的村民在大约公元前四千年时是以小米为主食,以狩猎捕鱼为辅,用大麻织布。房屋呈小簇而聚落,像是一个个家族单元。箭镞显示狩猎已使用弓箭。村民驯养的家畜以猪与狗为主。谷物收藏在陶罐中,罐子上有鱼、兽、植物图案,以及显然是代表家族或世系的图样。与华北此种「彩陶」(仰韶)文化同期并存的还有其它文化,遗址分别在东南海岸、台湾、长江下游流域发现,其中已开始有稻米耕种的活动。 覆盖在彩陶文化遗迹之上的,是一层比较薄却更亮丽的黑陶(龙山)文化遗迹。其散布范围较广,除华北之外,还扩及长江流域以至东南海岸,呈现出包含许多地域性次文化的一个广大的新石器时代农业区。由此可推知,新石器时代的中国从旧石器时代的发源地延伸,在数个中心地同时发展。 新石器时代中国的另一项成就是织丝。中国农村经济自古至今都少不了程序繁琐的养蚕业。从摘采大量桑叶喂蚕起,经过蚕的蜕皮、吐丝、织茧,直至抽丝剥茧,都是极为辛苦的工作。蚕每吃一百磅(四十五公斤)桑叶,可制出十五磅(六点七公斤)的茧,由此可抽出仅一磅(零点四公斤余)的生丝。这项家庭工业自新石器时化起就在华北进行,一直到公元第六世纪被走私到西方以前,都是中国人的独占工业。商夏遗址出土 截至一九二○年代以前,中国古史所说的夏商周「三代」,只有周代直接有文字记录史料可循。商代的三十位帝王与七个建都处,都载于周代与稍晚时期编纂的史书之中。到了宋代,研究古文物的人渐渐对于商代传下来的镌有文字的礼器产生兴趣。但是,迟至一八九九年,学者才注意到,汉药店在出售刻有古文的「龙骨」为药材。到了一九二○年代晚期,私人收购者已经追踪出这些「龙骨」是从河南省黄河以北安阳附近掘得的。中央研究院的考古学者便于一九二八年开始在安阳进行商代最后一处都城的挖掘,至一九三七年日本侵略中国时中断。一九五○年后,在今郑州附近又掘出了商代初期的一处都城。 这些殷墟之中有皇宫和公卿宅第,为筑在土台上的梁柱式建筑,其基本结构与受西方人瞻仰的紫禁城相似。在安阳发掘了五十三个坚若水泥的房屋土台,其中还有许多石柱的基座。附近有窦窖,显见是供贮藏用或奴仆住用。贵族役使的各类工匠专精于高度发展的冶铜、制陶,以及其它手艺。商代青铜制作技术举世无双,到现在仍可称是人类一大艺术成就。 商代帝王令卜者处理甲骨占卜与卜辞书写的事务(即灼烧动物肩胛骨使之生裂痕,再按裂痕解释祖先意旨,将其刻在骨上),因而留下导致安阳遗址开掘的卜辞甲骨。人们收集的甲骨总共约有十万片。按所刻的卜辞可知,商代贵族生活条件优越,作战时乘马拉的战车,以打猎为娱乐,有祀典仪礼,受各类工匠的侍候,享用都城周围村庄农民耕作的奉养,农民们却居住在半地穴式的竖穴中。商代社会的阶级划分已经相当森严了。 在当时较湿暖的气候下,水牛乃是最主要的家畜。从甲骨之多与动辄上百的牲祭所需,可知牲畜饲养数量必然很大。商人的祖先崇拜,可从帝王施行的整套拜祭仪式中看出,深掘入地下的帝王墓穴里也都有各种珍宝,以及许多陪葬的动物和人。张光直认为,这些葬穴证明商代社会分层森严,下阶层的人往往要充当上阶层的生祭用品。安阳遗址大约只是范围更大的都城区内的皇室贵胄核心所在,华北与四川另有许多商代遗址发掘。 商代公共建筑动用人力之大,可以证明帝王权位有多高。郑州殷墟有围成大致为长方形的城墙,长六公里半,高约八公尺,是以夯土筑成。这种将土放在活动木模里夯打成坚如水泥般的技术,最初是在龙山遗址发现,以后依然为中国人应用。三千年后明代(一二六八~一六四四)在北京南京两地的都城也是夯土筑成,城墙高约六点七公尺,周围分别约为三十七公里与三十四公里长。这比殷墟来得大,而且贴了砖,但仍然是用浩大人力筑成。其它古文明也有动用大量人力建成奇景的例子,如埃及金字塔。但是中国到了现在仍有这种人海战术的行事法。 一九五九年在二里头(在距洛阳不远的偃师,位在黄河之南)掘出有大宫殿的遗址,极像是夏代的都城。二里头文化遍布在河南西北与山西南部各地,乃是紧接龙山黑陶文化之后,在商代以前的文化类型,按碳—14年代测定法,时间在大约公元前二一○○至一八○○年间。有此几乎可断定的辨认结果,传说三代中的夏代和商代,已经成为历史的真实。这一切告诉了我们什么? 第一,龙山文化的无数个新石器时代村庄相当平顺地转入了青铜器时代的夏商都城,我们可以视之为一个单一文化的前后阶段。若是观察工具与武器、陶壶与铜鼎、作物耕种与牲畜驯养、居屋建筑与墓穴、宗教活动与统治制度,也可看出其中文化的同构型与持续性。朝代的更替是经战争而完成的,然而却找不到受外来文化强力入侵的蛛丝马迹。此外,夏、商、周从三个不同的地区跨入历史(见地图6),三者似乎曾经并存。夏商的「更替」是指商继夏之后在华夏地区成为主导的中心。 第二,这些古都遗址证明,王权的基础是陆围的(不近海的)静止的农业,而不是与其它区域间流动的水上贸易。的确,安阳遗址中有海岸来的海贝;新石器时代东亚人有机会也曾航海。台湾北部一处约为公元前四○○○至二五○○年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以及台湾南部一处公元前二五○○年至公元前四○○年的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远在距福建省海岸一百六十公里之外的岛上。台湾与大陆既没有相衔接的陆桥,海的深度也未曾改变到足以使古时渡海比今天容易,我们不得不归结说:新石器时代居于海边的人,发展了与新石器时代农耕生产力差不多的航海技术。 那么,中国为什么没有产生像中东与地中海地区那样旺盛的海上贸易呢?这乃是地理上的偶然造成的:不论从沿岸航行或海上贸易,中国都不易达到古代的东亚其它邦国。中国的水上运输在长江以及山东到东北南部的沿海发展,既然遇不到可打交道的外国,也就没有大规模的海上贸易可言了。中央权威的兴起 仰韶与龙山陶器在华北平原、黄河流域、长江下游的七、八个遗址的残留,显示地区文化的变异。这些新石器时代的农村之间接触增多之际,亲属关系网与结盟关系制造了机会,使中央都城能够进行更大范围的统治。从后来的情形看,似乎是大部落宗族分出的家族支系各自建立了有围墙的城邑。商代甲骨就记了总共约一千个城邑的名称。以一位族长为首的宗族,可以藉通婚与其它围墙城邑的其它宗族建立关系。家族支系也可迁到新据点另建新城邑。繁复的上下位主从关系也从而产生。 公元前第三个千年期将结束时,利用黄铜与华北各地采出的锡旷来制青铜的行为,与夏商两朝初有在广大地区内的中央政府同时发生。青铜冶炼也许是顺应仰韶及龙山塑陶技术而生的,可能是在塑烧过程或制造小刀之类的黄铜器物时,自然而然向前跨出的一步。姑不论冶炼青铜的技术是本上发展的或是外来的(或两者均是),生产青铜的一项重要事实是:唯有强大的权威可以确保采矿进行。以十九世纪的例子为准,当时的采矿需用人工、矿工趴跪在坑内,在狭小而无通风口的隧道内拖动装矿沙的滑橇。这是奴隶或囚犯才肯做的事。再看用多块陶范铸铜器的过程,必须有上百名工匠才能调配处理熔融的金属。青铜礼器的制作因而隐含了多种意义——第一,王权与表彰王权的各式仪礼密切相关;第二,王权能够指派人力去办采矿与冶炼的沉重工作。 我们知道,夏商帝王都利用繁琐而戏剧化的仪礼来确立其统治权。尤其是祭鬼仪式中,巫者或帝王本人会与先王阴灵沟通,祈求其庇佑指点。在此类仪式中,巫者尚需藉助于某种与先祖有图腾关系的动物。商代礼器上因而有动物图案之呈现,常见的如铸有饕餮兽面纹者(后来美洲印地安人的图腾柱与此异曲同工)。地方上的统治者借着实施祖先崇拜的宗教,使自己的地位合法化。有些地方统治者进而管辖到其它城邑群,于是一群城镇与另一群城邑相争,一个地区与另一地区相争,终至某个地方兴起一个居支配地位的王朝。 王朝政府在进行扩权的时候,会将仍然停留在前青铜时代的新石器阶段的小区包围,这时候青铜武器便大有帮助了。我们也知道,商代晚期在大约公元前一二○○年以后,曾于征讨之时使用双马拉的战车。这种战车自大约公元前一五○○年就是西亚征服者的有效战力,战车的观念无疑是经中亚细亚传来的。伴随着的还有步兵的矛与箭。因为战车要配备三人——中间是驾车者,左右为戟兵与弓箭手。青铜装备使战车能够南征北伐。同一宗系聚居的家族似乎曾各自形成军事单元。曾有记载指上千军士就俘虏了上千敌人,被俘者之中可能有上百人被当作祭祀牲品。帝王虽然自称是以才德服人,但军事力量帮的忙也不小。 除了征战之外,夏商也借着建立新城邑来扩大自己的疆域。城邑并不是因为贸易或个人家庭迁徙而无事先计划就形成的,都是由地方统治者计划后斥建的。通常是君王下令在某个要开辟农田的新区域建新城,然后选中某城的人去完成任务。《诗经》〈大雅〉有一段描述建邑过程的记载,与美国拓荒时期筑谷仓的味况颇相似:……乃左乃右,乃疆乃理,乃宣乃亩,自西徂东,周爰执事。乃召司空,乃召司徒,俾主室家。其绳则直,缩版以载……梂之陾陾,度之薨薨,筑之登登……乃立皋门,皋门有伉。乃立应门,应门将将。乃立冢土,戎丑攸行…… 总括来说,做为扩张行为之因素的征战与贸易,其重要性似乎不如帝王在祈求祖宗与自然神力的仪式祭拜中那种高于一切的地位。也许和法国加洛林王朝(Carolingian)早期的国王相似,如凯特利(David Keightley)所说,远征跋涉显示世袭政体的国家尚未充分官僚化,政府施行的仍较属于神权政治而不够世俗化。西周周灭商以后,中国的国家政府终于出现。在此方面,青铜器的铭文与新近出土的周代甲骨提供的考古证据,契合了有关古代地名人物的文学记录,以及经典古籍中早已有的史迹记载。 周人初兴时的人数不多,与北方游牧民族以及西边的羌人频有往来,很早就学会与不同文化的人共容。周人以渭水流域为根据地,逐渐茁壮后成为商的诸侯。终于强大至能够于公元前一○四○年在交战时将商击败。当时商周双方都动员了七、八百个「小国」的兵力。周克商之后,在长安(西安)建新都,令殷商大族迁徙并主管建筑事务,又在仪礼与政府制度方面运用商的章法。另有一些殷商家族被迁往西边去繁衍开发。许倬云与林杜夫(Katheryn Linduff)认为,殷商遗族曾与周的统治阶级合并。 周兵攻克东部的平原后,再击败西北游牧民族,向南攻入汉水长江流域,向东南沿淮河推进,势力更加扩张。周的统治奠立于封建的基础,分封了周的姬氏子孙分治五十多个诸侯国。周的分封仪式是含契约性质的详尽的权威委托行为。天子除了要赏赐具象征意义的器物,还要「授民」。被「授」的臣民比天子授的「土」更为重要,诸侯带了这整批家族的臣民到了封地上,加上封地上原来居住的人民,可以成立一个诸侯国。 周延续商的办法,用宗族为政治统理的基本原则。并且以政权得自天命之说为巩固王权的新力量。商王敬拜先公先王,求祖宗庇佑指点。周人却称天下得自更为广大而无个人性的「天」,而周之所以得「天命」,是因为有德。这种理论断言君王应具有为全民表率的至高道德力量。西方统治者登位凭依的君权神圣说,理由只在他有先王之子的身分。中国的天命说却为当权者立下了道德标准。 周的中央权势扩张行动包括同化向周称臣的各方子民,凡有关中国文字系统、仪礼、行政体制之推广,都是不可轻忽的。中原文化乃是主流。「中原」指的是商周统辖时代的核心区,其周边外围都属异族,包括北边、东北、西南的半游牧民族以及南方的部落。从四方异族的名称不是汉字而是音译可知,夷狄文化与中土的地位是不一样的。经联姻、同化、官僚政治施行,继商周之后取得支配地位的诸侯渐渐兴起。这些诸侯国承继了多种文化的融和遗产,在战国时期(约始于公元前四○○年)成为各自独立的政治实体。新考古记录之含意 考古资料显现的古中国文化的同构型,与古中东人种、立国、文化之变化多端,呈鲜明的对比。自公元前三○○○年起,埃及人、苏美人(Sumerians)、闪族人(Semites)、阿卡得人(Akkadians)、亚摩利人(Amorites,受巴比伦王汉摩拉比统治)、亚述人(Assyrians)、腓尼基人(Phoenicians)、西台人(Hittites)、米堤亚人(Medcs)、波斯人(Persians)等等,在中东连绵不绝的战争政争中互相较劲,留下激烈多元政治的记录。尼罗河、幼发拉底与底格里斯河、印度河谷各农业区都有灌溉系统,贸易与航海一同兴旺。各种语言、文字、宗教欣欣向荣。这与古中国实有天壤之别。 此外,中东的工技发展在多方面早于中国。彩陶、青铜之使用、马拉的战车,以及后来的铁器,在中东出现的时间都比中国早。此种先后之别固然显示这些都是中东传入中国的。但古中国与中东究竟有何关系,现在仍不清楚而有争议。我们倒很清楚有些事物并没有从中东传入中国。例如,尽管埃及、美索不达米亚、印度,有灌溉网的实例在先,黄河流域华北平原上起初并未照做。夏商时期的中国人未曾使用金属的农具,也未使用耕畜和犁。马拉的双轮战车于商代晚期被用为贵族的交通工具和作战主力,但是,西方历史学者直至最近以前所持的假说——是在遭受西北大草原戎狄马战车侵略后才开始用它,却没有证据可循。 南方传入中原的影响也是相当模糊的。例如,青铜冶炼术似乎于公元前三○○○年以前始于泰国,与中国青铜有无关系却不确知。整体而论,中东史前文化之间相互广泛交通的证据,并不能作为有无向中国流传的依据。每个重要文化都是当地的成就,但文化难以孤立。我们不妨归结说:西亚方面确实有重要的影响「潜移默化」般地来到中国,但是绝不至于强烈到足以破坏中国文化同构型的地步。 这种结论反对先驱考古学者——多半是西方人——早期的主张。其主张是,经由中亚渗透过来的中东影响给了古中国步向文明绝对必要的推动力。较后来的看法是:古中国文明是从华北这一个核心区形成的,夏商的发展是独特的,按何柄棣所说,是「东方的摇篮」。新的证据也对这个说法不利。必须承认,有关夏商周三代的周代史书以及一九二○年以后的出土遗址,足以让「三代」稳居中国古史的舞台中央。但是整个东亚地区的考古挖掘,虽然刚开始,已经揭露了长江以南、中国东南海岸、越南北方相关联却各不相同的陶器文化。 夏商国力的来源之一是其血缘关系加诸社会的秩序与宗法制度造成的阶级划分,即是,延伸出来的宗支必臣服于父辈的宗系。每一个人都有其在家族中应居的位份,宗系间一层层的尊卑主从关系溯至最尊,即是在位的君主。统治者的至尊地位,系于他在使用青铜礼器的祖宗崇拜以及运用战车与青铜武器的征伐之中的最高权威。在这阶级划分已很森严的社会中,帝王殡葬时还要用活人陪葬。 换个角度来看,在无甚航海活动的情况下,贸易与工技革新对于中央政治权威扩展而言,似乎相当次要。考古学家的这项发现,西方历史学者不大容易理解。西方历史,尤其是地中海历史,早已烙下的证据印痕是,早期的邦城都是在贸易航线上兴起的,帝国也是凭控制商贸——尤其是海上的——而强大。古代中国缺乏海上贸易,以致商人不重要,商贾身分不受尊重。也因此故,秦与汉的统治者上台以后,比较不难控制地位渐渐升高的商贾。 末了,统治者的至高地位,不但系于他一人独揽礼祭与作战时的领导大权,甲骨卜辞与史料的书写也是由他主导。商代文字系统已经有「主词——动词——受词」的语法,中国造字依据的象形、指事、形声等基本法则也已出现。中国字最初为象形文,如「木」指一棵树,「林」指丛树,而「森」指森林。中文的「一、二、三」也比英文字的one,two,three要简单易识。又如「囗」(ㄨㄟˊ)是包围、环绕之意,写小了就是「口」,可以指嘴,也可用于「洞口」、「入口」、「港口」等词。 只凭象形原则(如木、林、森)可造的字有限,必须进而从字音上设法。因此,大多数中国字是有偏旁的组合体。通常单字的某一部分指义,另一部分表声。 兹举例说明。由于中国字都是单音字,总共不过四百多个字音,常会遇到音同字不同的问题。像英文字的soul(灵魂)与sole(鞋底)以及all(全部)与awl(尖椎),也是同音不同字。以「东」为例,与「冻」和「栋」是同音的。造字者便是取「东」的声,加上「冫」的偏旁就成为表冰冷的「冻」;加上「木」字旁即是造屋的「栋」梁。 这个例子很简单。其实中国语文都不难,难的是要记的字太多,字的用法涵义也太多。后代文字学者要编纂字典的时候,不能用拉丁字母这套简便的排列法,必须研究出二百一十四个「部首」,将所有的字依部首归类。不过部首查法用起来不如二十六个字母的查法明白快速。商代文字已经有木、口、心、手等部首归类。从一开始,政府掌理造字书写的大权就握于帝王之手。而文字主要似乎是为因应宗法秩序与政府统治的需要而生,为商贸服务的动机较小。 我们若将司祭巫者、战士、刻写卜辞者、氏族宗主、监督技艺工匠者汇集,就可看出后代统治阶级士人菁英最初的发展雏型。政治的治理方法利用了礼仪、艺术、作战、写作、亲族关系,这些都是组成文化理念的要素。下面一步即是,将未认可中央政府至上权位的部族指为蛮夷,以断定中土文化之优越。因此,中原四周的异族分别为东夷、西戎、南蛮、北狄(直至十九世纪晚期,官方仍以「夷」指从海上来的西方人)。自从有了以「中国」称呼统治「中原」者的定名法,也就有了这种「中」、「外」分明的观念。周代纂辑的四书五经特别注重如此的定位,以致中西历史学者常把「三代」时期的中国描述成一个「文化的孤岛」,四周是欠缺中国文化所含文明特质的一片「蛮夷」汪洋。 新的考古数据却显示,情形并不这么单纯。西周因为已经和北边西边异族融和,在中原自居文化盟主的时候,便可驾轻就熟地容纳文化差异。其步骤不是直接用武力征讨,而是以中国生活习惯统治方式为基础的逐步同化。政治区的划分上,文化依据也重于版图的依据。 我们从读史知道,「夷狄」自古就在中国的边境上出没。由此应知,四夷自始就是政治体系里的基本项目。我们不可忽视,古中国有认为文化与现世权势当然共生的看法。向某朝的统治称臣了,就必须接受其礼制以及授予当朝治人天命的宇宙论。不接受这种政治化了的文化,就不足以为中国人。不过如果是生来就使用中国语文的人,四书五经和言谈中用的词语可以大致笃定他已经接受了。新石器时代晚期中国也普遍存在显然类似的生活态度。 青铜时代夏商周三朝中,增强国力的任务乃是要不断谋求更多人顺从接纳中央当权的王朝。统治者以社会结构顶峰、祖先崇拜宗教主祭者、赏罚裁决者、公共建设与战争以及文学之领袖的身分运作。在其无所不能的身分中,张光直还强调统治者「一人独有的通天地鬼神」的资格。结果是,统治者一手造成了文化的整体统一性,这个整体统一性即是在单一共同国家内政治统一的基础。中国当然不是将此种统一性视为理想的唯一国家,许多古代帝国都追求过这个目标。但是中国孤立的地理环境一开始就使这种理想更能行得通,后来也更易获得政府与社会的支持。 以上的考虑也许夸大了,却也代表中国考古学呈现的一件重要事实。即是,在有文字记史时代之始,中国人已经达致某种程度的文化同构型以及与外界隔离的连贯性。这是别处都没有的。而农业、工技、商业、军事、文学、宗教、艺术等各方面的活动,都以整体中从属分子的姿态一同配合。 然而,早已惯知近代民族主义情操的我们,如果现在持有古中国是萌牙期单一民族国家的想法,可就错了。我们不如引用文化主义(culturalism)的观念,将古中国看作近似西方基督教世界(法、英等单一民族国家是在其中共有欧洲文化的从属政治单元)。再者,因为我们已经太清楚二十世纪极权国家总揽一切的权威,最好避免贸然作时序错误的判断而指商周帝王的特权不可避免地促致某种极权政治。我们不妨照白乐日(Etienne Balazs,1964)的说法,称之为以「机关制度」(officialism)治理的政府。如史都华?施蓝姆(Stuart Schram,1964)曾说:「政府自始就是中国社会的中心力量,而楷模行为、仪礼、道德、教化在中国从来都被认为是治理的手段。」我们只需再加上一句:礼教运作之外,统治者也独揽军事强权的运用。 第2章首度统一:帝王的儒学王朝的功用 自古至今,人类世界中的统治者大多来自各个王朝家族。亲族关系形成自己人的网络,以支持当权者(或其对手),并支持可解决(或质疑)具激烈争性继位问题的某个原则。然而,欧洲的各个王朝,如法国的卡佩王朝(Capetian,987~1328),英国的诺曼(Norman)与金雀花(Plantagont)王朝(1066~1485),哈布斯堡王朝(Hapsburgs,1273~1919),罗曼诺夫王朝(Romanov,1613~1917),都不曾统御像中国这么辽阔的国土,也未掌握过这样集于中央的权威。以统治机制而言,中国各重要朝代是独具一格的。日本、印度、波斯也都未出现过在规模与权力上可堪比拟的政权。西汉刘氏共传位十三代皇帝,东汉共十四位。唐代李氏延续二十三位皇帝,明代朱氏十七位,清代爱新觉罗氏则有九位。(见表1) 欧洲的王朝与之相较,只算是基督教大集团范围内分据地方的君主,各自统治着地区性的王国。正如谢和耐(Jacques Gernet)所说,十七世纪末期,第一个近代政府——法国——刚组织起来,中国却早已是「由一个统一行政体系治理的中央集权帝国」了。而且东西方帝王的格局也不同。以近代欧洲为例,法、俄、奥匈帝国、德、英诸皇,加上罗马教皇,曾同时一起写历史。中国理想上全天下只有一位人君,如天上只有一个太阳一般。而事实上大部分的时期确实如此。 如果我们要理解中国,第一件必须做的事是,避免用欧洲的尺度来作判断。例如,欧洲人的音乐、艺术、工技、哲学、宗教可能是全部或部分由别国传人,又如,欧洲君主治理的都不是自给自足的国家,也不像中国的「天子」那样,不论是法律、公理、道德思想、宗教、美术、军事、公共工程,凡事只有他说了才算数。 将中国历史按朝代划分,要比西方那样按世纪划分来得合理。毕竟,中国的朝代像美国总统的一任政府一样,是政治冒险事业,其中充满人的争斗、理想主义、尔虞我诈。比欧洲的一个个世纪具体清楚得多,世纪的划分法很少能把某运动或思潮从头至尾完全括入一个世纪的。朝代之连续乃是因为,即便在王朝空位期,仍有中国根深蒂固的一种趋向政治统一的冲动力。团结统一是非常强烈的理想,因为它可能带来安定、和平、繁荣。然而统一似乎随着历史的节奏摇摆难测。政权的盛衰,就像人和家庭一样,需要随时予以注意。 学生们对于古中国和古希腊罗马平行的连续历史局面,都有深刻印象。如先有一个哲学家的时代与多邦交战的时代,继而是统一与大帝国时代,以及帝国分裂与中央权威崩溃的时代。因此,孔子及其弟子大致约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同时;亚历山大大帝只比秦始皇早一百年;罗马帝国和汉代在同一时期兴盛。同样的,两大帝国渐衰之际,北方边疆蛮族外患都渐趋于严重。在汤恩比(Toynbee)所说的这种「整体国家」(universal state)内部发生的经济政治分裂,其特点是外来宗教传播,忧患的人们转往宗教中寻求慰藉。北方游牧民族侵入中国与佛教在公元第三至第六世纪的传布,的确与西方哥德人(Goths)与汪达尔人(Vadals)侵袭以及基督教传入在同时。如吉本(EdwardGibbon)所说,是「野蛮愚昧与宗教」的胜利。 在中国自己的历史中,最有意思的同样连续历史局面出现在汉(公元前二○六~公元二二○)唐(公元六一八~九○七)两朝。两个朝代兴起之前,分别有一段明显的知识蓬勃发展期。汉以前有东周末期的哲学思想家,唐以前有道教、佛教的兴盛。汉唐两大朝代之前各有一个统一全国的强大而寿命短的朝代,即秦(公元前二二一~二○六)与隋(公元五八九~六一八)。汉唐建立大一统之后,都将政治势力扩及邻邦,尤其是往中亚地区。与外邦的接触也有相当的成长。 各个朝代极其详尽的历史,都是历代史官记载当朝王室得天下、达于鼎盛、草草收场的全部经过,其中自然会有相同事迹再现的例子。例如,一朝将亡之际所记录的天然灾祸、地震、洪水、流星、日月蚀,以及其它的不祥之兆都特别多,这表示在位者的不当行为正使他渐渐丧失「天命」。 就民众士气与社会心理的层面而言,自我暗示行为确实对于朝代更替有所影响。由于道德上的崇高地位是王朝建立的最重要基础,如果在某些事上失了「颜面」,就有可能引发意识形态与当朝对立,继而加速其衰败。引领统治阶级意见风气的知识界,一旦认定王室已丧失其主政的道德资格,就是大势已去了。这也是现今中国政治中的一个要素。 一朝的衰败往往与皇室的老大无能同步发生。一家一姓在位数代后,必然累积成功一个沉重而摆脱不掉的亲族累赘。其中又以在宫中地位稳固的外戚贪渎荒淫最甚。 解释朝代盛衰周期更常用的有一种经济阐明法。此法将注意力集中于土地税收,因为每一朝都为了赏赐土地给统治阶级而使可课税土地减少,导致国家收入递减。在一朝之始,土地人口通常会作一番概略的估计调查记录,造好新的税收簿册即成为国家征税的依据。年月久了,出现了政府利益与政府之下王公大族利益之间的争斗。统治阶级渐渐扩增自己的地产,并且借着销毁簿册、官员纵容、篡改律条等手段逃避税责。王公大族可将小农收为自己的佃户,而佃户缴给地主的地租低于原来必须纳给政府的数量。如此造成恶性循环,迫使农民的可课税土地负担加重,而政府的岁入需要也可能渐增。结果变成愈来愈小的土地面积必须缴付愈来愈大数额的税赋。后来终将引起农民动乱。 王公与哲学家 得以控制中国社会的君主制度是借着长久经验才变得精熟而历久不衰的。公元前七七一年,周室迁都至渭水流域西安以东的洛阳,于是展开东周祚业。此时,因为许多诸侯已经壮大得脱离了中央控制,周室权力已经削弱。到了春秋时代(公元前七二二~四八一),诸侯国多达一百七十余个,各国都有自己的城池。这些诸侯彼此缔结盟约,并且互相攻伐,大国并吞小国。到了战国时代(公元前四○三~二二一),成为七雄竞争的局面,这七国大多位于人口稠密的华北平原。(见地图7) 中国以后政府形态中的两大组件——率军的统治者与学者谋士,已经在此时突显了。两者都想要推行仪礼以维持人类社会与天地应有的和谐。刘易斯(Mark Edward Lewis,1990)的研究——被认可的暴力杀伐是古代中国政权与社会秩序的一个关键,使我们对统治者的角色有更进一步的认识。刘易斯认为,各国统治者的权威基于「献祭、征伐、狩猎等形态的以仪礼为宗旨的暴力行为」。狩猎这项以动物为对象的暴力行为是对人作战的练习,所以政府的两大要务,其实就是献祭与征战。两者都包含了仪式化了的杀生,这也决定了政治势力的范围。 周代与商代情形一样,经由献祭——不拘是献人或牲畜——完成的祖先崇拜仪式,使用了艺术最高成就的青铜礼器,也藉祭拜活动维持统治者的合法性。狩猎可供应牲祭的动物,征战则提供了献祭用的俘虏。征战本身就是一项宗教崇拜行为,出征前的占卜、告上苍、誓师,以及战后在祖宗灵位前郑重其事的告慰列祖、献战利品、献俘,整个是一套宗教仪式。藉参与狩猎、征战、献祭而完成祖先崇拜仪式,可确定自己隶属供奉同一祖先的统治阶级。此种身分的特征是有权「食肉」。 战国时代一方面以这种武力仪礼的基础维系政治权威与社会秩序,一方面竟然也培养了思想家以理论维系政权与社会的时代。在这样你征我伐的时期,人们普遍渴望和平与秩序。许多人将古早时期设想为太平盛世,传说那时候全中国在一位君主统治下安逸地生活。周代思想家受到暴力充斥的激荡,他们担任君主的谋士时就劝导君王应回返古时的王道时代。 孔子(公元前五五一~四七九)与其重要信徒孟子(公元前三七二~二八九)都是这个时期诸多开创性思想家之中的代表人物。在所谓的「百家」之中,有五、六家思想的著作一直留传到后世。这些学术思想与印度的伟大教师(佛陀约在公元前五○○年前后)以及某些人称之为希腊「中轴时代」(“axial age”,指柏拉图:公元前四二九~三四七;亚里士多德:公元前三八四~三二一,以及其它诸家)是同期的,这些古文明的基本思想也是在此时奠立的。 中国各家思想的大哲并没有平息动乱,甚至儒家思想也是等到后来汉朝时候才成为重要学问。但是战国时代认可暴力杀伐的大环境,以及其杀戮与仪礼,有助于我们理解儒家教训是如何兴起的,后来又为什么被欣然接纳。儒家教条 儒家思想安排社会条理的根本原则,从宇宙秩序及其尊卑分明的关系开始。父母尊子女卑,男尊女卑,君主尊臣民卑。每一个人因此都有其应扮演的角色,按墨子刻(Thomas Metzger,见Cohon and Goldman,1990)所说,是「因袭传统而定的一套个人行为应当遵守的社会期望」。这些由权威定明白的期望可指导个人举止合本分。孔子曾(十分简明地)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意思即是:「君王要按他应该做的去治国,臣子该做臣子应做的。父亲照父亲应做的去做,儿子照儿子应做的去做。」如果人人各尽其分,社会秩序就可以维持不乱。诸侯公卿常在大庭广众前,行为是他人都看得见的,因此得听取周围他人的意见与道德判断。周围的人若不齿他的行为,他失了颜面也失了自尊,补救的办法之一是自杀以谢他人。 儒家一项重要主张是:人是可臻完美的。战国时代的各大流派思想家多反对家天下的统治者提出的阶级特权论,并强调人是生而平等的。孟子的人性本善与人人皆有仁义礼智本性的说法,普遍为人接受。人可以受导引而向善,办法是接受教育,尤其需努力自我修养心性,以仁者为模范。大贤之士与居要位者好德好仁的典范,可以对人们的自修有所影响。古代中国人强调的人可使之向善,一直延续至今,而且仍然鼓励政府以道德教育为己任。 儒家思想也强调「礼」的概念。君子儒士行止必合乎礼,而礼的规诫已明载于六经的《礼》之中。一般平民并不被要求遵守礼,因为(按法家主张)小民的行为必须以赏与罚来规范。但是士人君子却不可不守礼。这便是孔子一再强调主政者「正其身」的根本所在,这种强调与西方观念太不相同了。以身作则的统治理念的要点在于德,而行为正当合礼即德的表现,人若依礼而导引自己的言行,便可致德而受人尊敬。「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主政者的风吹来,小民的草必顺风而倒。孔子说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就个人行为规范而言,儒家思想试图教化每一个人都讲道德,能依仁行事,抗拒邪淫,甚至能不畏惧不仁之君。曾有许多品德崇高的儒家学者是坚决反对暴政的,但是其改革热忱——此乃儒家信念的精神所在——却投注在重申保存传统政体,而不在改变该政体依据的根本前提。 西方观察者若是只着眼于儒家经典的文字,起初最感印象深刻的就是其中不涉鬼神的现世精神。我们通常是将儒家思想视为一种生活哲学,联想到的是有耐心、好和平、肯妥协的美德;中庸之道;敬祖敬老尊贤;以及最重要的,以人(而不是神)为宇宙中心的稳健的人文精神。 这些看法都不必予以否定。但是我们若将儒家观念放入社会与政治的背景,就会发现尊老卑幼、重古轻今、推崇既有权威甚于改革等观念,事实上已为社会安定提供了极具历史意义的答案。所有保守主义体系中,儒家一直是最成功的一个。道家 中国士人居官时为儒家,去职后为道家,这个说法颇恰当,盛行于平民间的道家,是最与主政阶级儒家规范相对的一派。「道」即指「道路」。道家表达的是人们自然主义式的宇宙观,以及对于看不见的自然界神灵的信仰。其中不少也是学者士人信仰的。道家汇集了非常多的民俗知识,也为儒家提供了一条出路,让厌烦了四书五经谨审规诫的士人能够得到舒解。道家是逃离尘俗的避难所。 道家的始祖是老子,据道家信徒说,老子与孔子同时而年纪更长。这归于老子名下的学派,变成收留各式各样被儒家拒于门外信仰习俗的大宝库,其中包括早期的万物有灵论、炼丹术、古代巫术、蓬莱仙岛寻长生不死药、早期医术、各式中国固有以及自印度传入的神秘主义。 一般追随庄子(公元前三六九~二八六?)精妙文学风格的道学家,多按现代人所谓的相对主义(relativism)式的观点来发问。庄子所写的梦到自己是在阳光下嬉戏的蝴蝶,醒来后不确知自己仍是刚刚梦中变蝴蝶的庄周,抑或是蝴蝶做梦变成庄周。这篇着论一直为后世人所乐道。 早期道学者依两极相融为一体的概念,指人的道德观念乃是道德堕落的投映,孝道观念生于不恭不孝,而儒家的讲求合礼,乃是人世是非混乱的反映。按着这种思考路线,道家遁入「无为」的消极哲学,讲求的是顺应自然,以不抵抗的态度接受人生经验。显而易见这是不满政府扰民与反对卫道倡德的人士的哲学,也是想逃避人生重负者的哲学,因为这些事都是逃避不了的。秦的统一 诸侯国之间争斗愈烈的时候,促成战国七雄统一的许多新秩序构成要素也一一浮现。其中之一是,在南北前线不利战车操作的起伏地形中运用步兵作战。另一者是改以铁制工具和武器,从而导致农产增量、贸易增多、军队扩大。终于,内亚细亚的非中国人部族开始用马以骑兵作战,迫使中国人不得不效尤。 战国七雄内部各有许多发展。以位在华北平原东边,今山东省的齐国为例(见地图7),雄才大略的君主建立了具备统一税制、整套律法、盐的公卖、中央指挥的军队等的中央集权行政制度。其它诸雄也不相上下。 发展最强的却是秦国。秦的文化较不突出,却占了西边姬周发详地的优良战略地位。后来自创「始皇帝」之号的秦王,因为早在秦孝公时代有法家谋士商鞅(卒于公元前三三八年)变法而取得优势。法家因为注重严峻法绦而得名(「法」并不等于现代人所说的法律),主张以刑赏为人主控民之「柄」。商鞅谈到治理人民时,态度颇有嘲讽意味(或许是务实?):「合而复者善也,别而亲者奸也。章善则过匿,任奸则罪诛。」统治者的目的是要保全自己的权势,无暇多顾为人民谋福的事。法家压根儿就没假设过统治者与子民之间的利害协调。 商鞅变法强大了秦的国力。统治者所忧的无非是,中央怎样才能箝制地方宗族。为此目的,秦国培养出官僚制度。全国划分为三十一县,每县由中央派任县令为行政主官,郡守需以文书向中央报告。规定可免除徭役或租税,并且可能获赐田宅等的二十级爵位,由君王赏封,成为原来宗族世卿之外的新贵。 同时,平民百姓许可买卖田地,藉以鼓励农业生产。颁布刑法,令全民知法,并且不分贵贱一律受严刑峻法的管制。法家的统治信条是,厉行法治以奖励农业,强化君国驾乎家族之上的地位。例如,建立保伍组织,以五家为保,十家相连,实行连坐。在此情况下,自保的上策就是立刻告发作奸犯科者。因此,为服从君国可以不惜破坏群体敦睦关系。 国家对人民的控制加强了秦国的军事力量。国家提高行政官员的地位,并且重农(农人乃潜在的军人)抑商。借着开运河建灌溉网,使秦国西边可设防据点(在今山西、陕西、四川境内)的经济力大增。作战时,取战车而代之的是配备青铜或铁制武器——尤其是弓箭——的兵步与骑兵。 秦的大军于公元前二二一年兼并六国后,秦始皇分全国为三十六郡,郡下分县(「郡县」二字自此即代表中央集权的一种政体)。每郡设郡守掌一郡政事,郡尉掌兵事,另有中央派遣的监御史来监视郡守。县令(或县长)由中央任派、中央支薪,可被召回。居于地方的宗室贵族被集体迁入都中,非属政府的军队被解体,有些城池的围墙都被拆除了。 文字统一标准化,分为二类。小篆(字形相当繁复)为铭碑铸刻用,较简便的隶书为一般书写用。以毛笔写于竹片、丝帛,以及(公元第一世纪渐渐发展成功的)纸之上以后,隶书仍旧占了上风。度量衡、货币也统一了。秦帝国筑的道路总共计有六千四百多公里长,和罗马帝国所建的一样多。其中包括「直道」,通过干燥的鄂尔多斯地区,达于面邻大草原游牧民族的边疆。往南又疏浚鸿沟,开辟自长江至广州(广东)长一千九百余公里的水运渠道。 以上这些听来如果不像真的——的确不像,我们只需而看看一九七四年以来在西安附近秦始皇陵墓出土的七千五百座真人大小的秦俑,便无庸多疑了。在此,考古学又一次揭露了超乎我们从来想象可及的古中国史料。迟至一九三○年代,研究艺术史的人还在说中国在佛教于第一世纪传入以前是没有立体圆形雕刻的。我们所知太少了! 最近的学术研究对于不爱听儒士诉怨的秦始皇是否真的将四百六十名儒士活埋也表示怀疑。德克?博德(Derk Bodde,见CHOC I)认为可能是将「坑儒」误译,其实只是杀害儒士而已。秦采法家作风控制历史,虽曾将各国史书焚毁,只保留秦纪,距焚尽书籍的地步相去尚远。 秦与其它六国都曾筑长城,以后的朝代也陆续修筑过。万里长城是秦始皇所造的传说早已打破。我们今天看见的长城大部分是明代于十六世纪所建,按阿瑟?华德伦(Arthur Waldron)新近著述的说法(1990),明代筑长城虽然不具足以抵挡北方游牧民族的军事价值,却是明代官员不知应该以攻打或商贸为防范外患的办法时作的决定。明以前上溯至秦代的君王,都曾以商贸、外交、征战为应对胡人之策,并不是只靠修筑长城。 秦始皇经年的苛政重税,耗尽了民力与国家的其它资源。在位三十七年后,始皇突然于公元前二一○年身亡,得年四十九岁。秦帝国随即迅速解体。始皇除了致力于统一已知的天下,还积极派人求神山寻不死之药,五次大巡行都与求神山寻仙人有关。但是他的为君之道不堪为长久帝业之用,继起的汉代(公元前二○六~公元二二○)诸君虽然沿袭秦的官僚统治法,却是逐步渐进地推行,并且融入以皇帝为中心的整套道德宇宙观。汉代的统合与扩张 公元前二○六年建立的汉朝,先于西半国土设置十四郡治理,又于人口较稠的东半边分封了十个王国(见地图8)。汉代诸君令刘氏子孙为十国之主,并且逐渐缩小各国的领土与官司组织。到公元前一○八年,增为八十四郡与十四国,范围都缩小且更易于管制。此外,汉君大封了一百多家功臣为侯,各有封邑食税,以便(如中央期望)收税自足而成为地方上效忠汉君的贵族。 秦汉建立的官僚制度可从多方面巩固国家的力量,其一是政府的驿站,可往来通消息。另一个是地方监御史的设置,监察官监视自己辖区内的地方官员,每年向长安朝廷呈报。主要的问题在于,如何遏止地方贵族凭自己的经济资源与兵力而壮大。 而京城内部也有类似的令汉君烦忧的问题:如何防止外戚滥权。汉皇驾崩后,从诸刘之中选立继位者的大权就落入太后之手。她可以立一位未成年的新帝,再指派外戚来摄政,汉朝历代有六、七位太后玩过这一招。至于小皇帝,在宫廷范围之内可以依赖宦官,这些人因已去势而可出入后宫伺候后妃。皇帝和后妃们生下多位子嗣,为的是要挑选出一个理想的继位者。宦官伺候伴随幼主,也依赖幼主,同时也是幼主抗拒外戚时仅有的可靠支柱。宫廷里实为钩心斗角的核心。 在宫廷之外,皇帝为了要控制汉初京师(长安)的居民,将京城划为一六○区,各区自有围墙大门,由一个类似现今街道委员会的团体监督。汉朝政府也试图掌控经济生活。一切都市商贸都隶属政府的市场,由官员定物价,征收的买卖税直接缴入宫廷财库。城市内已注册的店铺商家都受到压制:不准拥有土地、不准作官、不准过奢华生活(如穿丝制衣物、骑马等)。另一方面,往来于驿道上从事城市间交易的未注册商人却富裕起来。他们结交官吏,变成大地主,聚积货物,投机赚取暴利,并且经由「丝路」出口黄金和丝制品到中亚细亚以至于罗马。 总之,商业的罪恶买通了官吏,若不是有儒家强烈贬抑牟利动机的价值观,「官商勾结」可能构成政府中的一股势力。此后二千年来,在虑及儒家意识形态的情况下,官方公开的态度通常是贬低商人的,但官员们实际上却可在许可交易、课税、私下与商人合伙的时候赚取利益。商人有了官员的许可与合作,也就甚少有冒险创业的必要了。 只要可行,政府也主持商品垄断,头两项即是盐(以米为主食不可或缺的调味品)与铁(制农具与武器所必需)。公元前一一七年时,共设了四十七处铸铁所,用人役上千名。盐的公卖政策大体上是,政府许可的煮盐者将盐卖予政府或许可经营的盐商,国库在制盐、运盐、卖盐每一过程上都可课税。铸铜钱则是在经由商人和地方官长主持的多年实验之后,才收归中央政府专营。公元前一世纪中,人口将近六千万,平均每年需铸钱——中央有孔的铜币——二十二万串,每串一千枚。这个数字不能表示已有高度发展的货币经济。 汉代统治的四百年间,中国的变化很大。不仅人口增加了,地方豪强富户的地产也扩大了。这些人将无力偿债的农民田地兼并之后,再雇用农民为佃户。当时政府田租很轻,只需缴收成的十分之一至三十分之一。但是农民却得缴收成的一半的私租给地主。农民每年一个月的徭役逐渐都改为缴钱替代,而且农民一直必须缴纳人头税。汉室的统治渐渐松弛之际,某些公卖权和市场的控制权也都释出,地方权贵富豪的势力却相对增强了。 在这四百年中兴起了一个强大的上层社会势力,与官吏有亲属关系,在地方上却是独立的,其成员乃是读书的士人。士族大姓的生活风雅而富裕,一九七四年在长沙附近马王堆出土的陵墓即是鲜明的证据。葬于四层防水棺椁最内层的保存完好的戴王妃尸体,有一千件物品陪葬。包括图画、书写了文字的竹简和丝帛,以及罗马与她同等身分贵妇享用不到的美丽精制丝绸。其它精美用物还有漆器、陶器、青铜器,以及用不同碳成分的两种铁铸成的钢质兵器。中国的冶铁也许开始得比中东要晚,但一旦开始了,就有极快的进步。 汉时华北经济的成长受到对外贸易与军事扩张的影响。汉朝最富活力的雄主武帝(公元前一四一~八七在位)之时,中国的军队往东北攻入了满洲南部与高丽,往南进入了中国南方、西南以及越南北部。这些区域都可以在务农小区中设置郡,唯有北方和西北边疆仍有扰动。 汉的外交始于与分布广阔的匈奴部族建立稳定关系的需要,匈奴是突厥语系的游牧民族,常以骑射队南下劫掠物资。汉势强的时候也有自己的牧马草场和骑射手,但也经常招募游牧民族为盟友或佣兵。另外亦曾津贴南匈奴,借其力来抵挡北匈奴。否则汉军就得自行讨伐,费用浩大而且危机甚多;进军一、两星期后就会因为粮草不足而被迫撤退,匈奴却毫发未伤,活动依旧。军力弱的时候——也就是大部分时候,汉皇用的是「和亲政策」,即是款待匈奴单于,以公主下嫁,再赠以厚礼,特别是多赠丝缎。匈奴渐渐明白,他们若到长安来进行一种仪式,在仪式中承认汉的宗主国地位,便可获得厚赠,过一阵快活日子。余英时指出,这种安抚策略乃是以后宋代与晚清承认武力孱弱的不平等条约之始。 除了征讨与收买的策略之外,汉皇也学会了利用外交使胡人互攻。汉朝为了寻求共同抗匈奴的盟友,派遣使者循丝路而穿越大草原游牧民族南侧的中亚绿洲。西边另有羌人(后来的西藏)等部族在贸易孔道上为患,在汉朝武力强盛时期——如武帝之时,在西域设有「都护」之职。全盛时期的汉军曾越过帕米尔,进入二百多年前亚历山大大帝的希腊军曾攻入的中亚。 我们应明白,中国的制胡策略结果得不偿失。巴菲尔德(Thomas J.Barfield,1989)就内亚细亚的情势指出,中国皇帝必须在强大的游牧民族来进贡时回赠厚礼,或是在其游骑袭击时奉上不得不给的战利品。事实上,中国的货品是游牧生活中必需的。巴菲尔德表示,中国统一时,草原部族较愿意接纳一些与中国有交流的单于为霸主。这些霸主是中国替他们造势才壮大的。帝制下的儒学 汉朝皇帝日常行仪的礼节需要有学问的人在宫廷中辅导。而汉武帝(在选举贤良的方式之外)更以经学考课为拔擢官员的管道,他认为教育可以造就与旧贵族相对的一个新的上层阶级,便决定以儒学为调教官吏的学术思想。在秦代法家的专制治国术之上,汉朝增添了一套大体源自儒家的观念系统,形成了总括性的政治哲学。这种法儒混合礼,我们称之为「帝制的儒学」,以别于孔孟等人原来的教诲,也有别于宋代兴起以至后来影响中国旧文化区各东亚国家——中国、韩国、越南、日本——的俗世个人儒家哲学。 法儒混合的根本原因在于统治者喜欢法家,官僚们却喜欢儒家。统治者可以用赏罚为有形的诱因(有形到可触可感的地步)来管理百姓,官员们却不是仅靠奖赏与威吓就能够鞠躬尽瘁的,儒士认为,统治者遵循礼制以身作则便是有德,按葛莱姆(A.C.Graham,1989)所说,是有Potency(效能、潜力),能引动他人接纳、支持,甚而崇敬他的统治地位。如果他力行道德推行文治不见成效,仍可诉诸重典,甚至用武力。使用暴力一直是统治者对于其百姓与官吏独有的特权,但是他不能只靠强力统治,因此需要儒士的协助,以表现他时时怀着行乎仁、止乎礼的心。在儒家思想的导引之下,皇帝日复一日履行他身为「天子」应行的仪礼(现今白宫安排的摄影问话记者会,他会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从一开始,儒士身分的局限已经显而易见。孔子当初的目标是要调教一批品格优秀的菁英,这些人应当能得到一般人的尊敬,并且能导引人君的行止。孔于无意自任统治者,也未立意要直接去教育一般大众。他最优先考虑的是礼,其次是仁,第三才是智。他以自身为弟子门人的榜样,教他们日后成为帝王时代的儒官。简而言之,中国的社会结构已经成形了,哲学家应负起的中国式的先知先觉大任不是去惊扰大众,而是去导引统治者。狄百瑞(W.T.de Bary,1991)曾指出,儒士们并不企图建立「自家的势力基础……不论何人在位为王,他们以士人的个人身分面对政府……这种制度上的弱点,高度不自主的条件,以及极端的欠缺安全感……使儒者注定为帝制中国的政治中的孺者(软弱之人)。」他们必须找到能庇护他们的恩主,想要在帝制既有权势结构之外发出独立的声音,并不是容易的事。 汉室以遵行祭祀崇拜保持「天命」,祭拜的对象始于刘氏列祖,而以封禅祭天最为隆重。随之而生的宇宙观结合了人类经验的一切现象,安排好舞台,让儒家思想以官方学说的姿态逐步扮演起政治的主角。 早期的中国宇宙观(认为天地井然有其秩序的理论)表现了与西方思想明显不同之处。比如,古代中国人没有创世神话,没有一位人世以外的创造主兼立法主,没有造物主为本原,甚至没有大爆炸创造宇宙之说(Big Bang)。李约瑟曾说,中国人接受了「有机体的哲学,一种不需授命者便井然有序的意旨和谐的观念」。这与世上其它国度非得有超自然神祇不可的倾向正相反。西方人看中国的时候,老是把中国的情境套入自己的成见。其实中国人虽然一般都把「天」视为宇宙间至高的力量,却认为它是在自然界之内的,并不是超越其上的。我们不要再往深渊里走,只要看清楚,古籍中记载的汉代思想是以人类为自然之一部分的观念为基础,以统治者与其祖先特有的关系为基础,而这些观念在一千年前就是商代思想的重心了。相互关联的宇宙观 汉时的中国人认为天、地、人之间有类似之处或是彼此会相互影响,也就是说,天象、自然万物、人的社会之间有相互影响力。人们便从这种关系中认清自己在宇宙中应居的地位。这种「相互关联的宇宙观」(correlative cosmology),亦即韩德森(John B.Henderson,1984)所说的「缩小宇宙的人与整体宇宙的自然界之间的一致性」,可以从大约公元前一三九年撰写的汉代作品《淮南子》看出一些端倪。书中说:「故头之圆也象天,足方也象地。天有四时、五行、九解、三百六十六日。人亦有四肢、五脏、九窍、三百六十六节。天有风雨寒暑,人亦有取与喜怒……是故耳目者日月也,血气者风雨也。」 只要能明白人类与自然万物有近似之处——数字命理学上的、解剖学上的、心理上的、道德上的近似,这个游戏不拘人多人少都玩得起来。甚至到了现代,中国人还有用数字代表重大事件的习惯,如一九一九年的「五四运动」就是一例。中国思维上这种数字命理学的固习,以「五行」之说表达得最明显。数字命理常用的三、四、九等数日,都比不上五行,亦即金、木、水、火、士。有了五行的依据,汉代宇宙学家又指出五星(是当时都看得见的)、五季、五方、五色、五音、五帝、五脏、五关、五牲、五谷、五岳、五刑等等。这种以五为数的系统可用来解释变迁,因为五行是相生相克的——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反过来即是,金克木、火销金、水灭火、土挡水、木制土。 这种类似关系的结构并不具有当然的适用性,而是有商榷余地并且引起诸多哲学性辩论的。例如,若要将五行之说融入四季或是罗盘四等分之类的四数事物,就是很难办的。西方中古时期作相互关联思考的人要把九位缪司和八重天轨扯到一起的时候,也遇上同样的难题。这简直就像要把圆形变方一样。 中国思想家更巧妙的发明是用阴与阳、十天干与十二地支作为关联性思考的词汇。天干地支可组成一个含有六十单元的周期(每一个二字单元都是各取干支一个字组成),于是又产生了许多和六十的周期相关的事物。但是用途最大的仍数《易经》的六十四卦。这些卦都是由六条并行线组合成,其中有的线是一整划,有的则是断裂为二的。每一卦都有其含意,都可用于算命占卜。 关联性的思考对于研究任何古代社会的社会人类学家而言,都不算是新闻。这并不是中国独有的,只是在中国特别盛行,而且影响思想方式的时间特别久,原因无疑在于中国有倾向集中的国家社会形态。由于凡事都以皇帝为核心,关联性思考方式——尤其是皇帝与自然界有密切互动的现象主义的观念——成了一种学说。 自然现象并不会只因为人们已对它习以为常而降低其神秘性。我们接受了地心引力的概念,并且依此理知道一切物体都会在某一距离内与其它物体互有影响。汉初的人假定人与自然界变化过程的互动是凭借无所不在的「气」。如果要说关联性宇宙观是错的,只能以其缺乏科学实证为理由。相互「感应」的观念——如调音管或琴弦震动会引起别的管弦震动,也含有以德报德的原义。如果统治者能以端正的行为为表率,就能够感应旁观者照他的榜样做。 汉初这种从类似上推理的作风,有助于中国观察大自然活动的人在科学性思维上的发展,尤其是中医方面——席文(Sivin,1987)这么认为。以针灸为例,虽然到本世纪才发展出针灸麻醉术,古时就已发现人体某些针穴可控制身体上其它部位的神经感受性。中国科学的主要先驱者——炼丹术士——曾将关联性思考广为发挥。其实,几乎中国的每一种心智活动都看得出这方面的影响。 在西方世界里,相关性宇宙观在与汉初同期的希腊化(Hellenistic)思想中曾占有有相当地位。对于文艺复兴时期综合多种信仰哲学的思想家影响更大。然而,有些相符之说的武断性,有些推论系统的无所不包,终就引起怀疑。宋代的重要学者就曾质疑自然界事件与皇帝品行之间会有感应。由于关联性思考用到想象力与臆测的时候太多了,便不足以成为全面适用的一套解释疑难的方法。尤其是遇上天文学时,只凭类似比较的理论,无从解答天体复杂多变的现象。 种种有关宇宙自然的知识,都可以聚焦于统治者守礼与否和季节循环或其它天象之间的关联。商代由刻写甲骨卜辞的巫者主持的崇拜活动,后来孳生了皇帝应当遵行礼仪的繁琐规定。首先,必须仔细记录天象变化,中国古时的天象观测准确得惊人,公元前二四七年至公元前一一七年记载主要行星升降的时间位置表即是一例。同样应当密切注意的是皇帝有无按礼行事,因为皇帝的言行与自然天象是有对等关系的。这其中的基本概念即来自前文提过的感应,而皇帝与天地的关系尤其适用这种相互感应之说,由于人是宇宙运行中的一部分,人犯了错就可能破坏宇宙的秩序。皇帝的治理不当更可能引来天灾;因此,流星、日蚀、地震、洪水都可视为大自然对于统治者所作所为的评判。皇帝与读书人 身为谏言者的儒士,显然有一个可以影响皇帝行为的办法。利用关联性宇宙论的方法,可以讲些恶兆给皇帝听,这是安阳时期的巫者做过的事。因为一般公认古籍经典含有治国的真知卓见,而经书中隐含的意义又只有博学之士才能解明,像董仲舒(约公元前一七五~一○五)这样的宫廷学者就有了大好机会。他可以成为指引皇帝合乎天道的有识之士,从而影响到他自己。史华慈(Ben jamin Schwartz,1985)指董仲舒的「宇宙观的儒学确立了天下之帝在宇宙间的位分」,但又说,「就汉武帝而言,董似乎构思了可做为抑制拘束手段的一套儒学」。换句话说,正如博德(Bodde,1991)所言,有时候恶兆可能是伪称的,是为了政治目的而假造的。 儒家胜过了战国时期的其它各家思想,乃是因为儒家自称——而且确实成为——皇帝不可或缺的策士。就广义的历史环境来看,如阿瑟?赖特(Arthur F.Wright)所说的:「士人阶级……与君主政体开始合作。君主提供了权力的象征与主要资源:王位、警察、军队、社会控制的工具。士人们提供了有关惯例与权术的知识,以使权力合法化,使政府发生效力。君主与士人都身处于以农业为根本的两个阶级的社会。」 汉代皇帝把敬天视为主要仪典,而已祭祀上百所已故皇帝的神庙,朝中高官最注重的却是经书上记载的先朝先主立下的先例。公元前一二四年武帝置五经博士及博士弟子员,汉儒的正统地位便奠定了。五经博士治的是《易经》、《书经》、《诗经》、《春秋》、《礼记》。汉代本来已有选举贤才应诏对策后任用的制度,此时又增加读五经为取士的标准,并且要通过儒家经典的笔试。到了公元第一世纪中期,报到的博士弟子员有三千人,大概只是登记领取津贴,不至于一次全部住进太学。 儒家的个人行为规范,也来自学者阐释过的四书五经古训。这套个人规范虽然到了宋代新儒学的时候才完全发展成熟,某些基本教条却是在汉以前的各家学说中萌发了。而最主要的就是史前时期极重视的阶级分等,其道理是:唯有将人们按尊卑分明的阶级组织起来,才可能有条理秩序。因此这个阶级分等的原则即是强调本分,而不强调权利的理由,依此理,如果人人尽其本分,人人都可得到他应得的。所以,儿子孝顺父母必可得到父母的赞许。应尽的本分都尽到了,社会有条理秩序,大家都受益。 所有应尽的本分之中,「忠」是最重要的。儿女对父母尽孝也是忠的形态之一,这种忠诚可以确保父母亲在家中的执掌之权。扩大到国家政府,「忠」则可确保臣子们对于皇帝与朝廷的拥戴。尽忠的观念深植于为臣者内心,以致一朝败亡后,臣子往往宁死也不向新朝称臣。 尽忠意念之强烈也许可以解释编年史上不时出现的奇特反常事件。有一个无从解释的情况是儒士名臣传记中不断提及的,即是——有些名臣遭到斩首。后来的朝代中有臣子当众受杖刑,这或许是君主专制较严重时期的不幸事件。但是斩首应如何解释呢?诚然这不仅是被斩者遭到的重大事件,也是国家政府价值观的表征。否则皇帝怎能以行使自古以来王权的态度只凭最小量的法律程序就斩杀大臣? 赐死仪式后来变得较不血腥了。一八五八年间,皇帝赐丝绳给与英、法谈判条约的大臣,因为此人在洋人之前丧失颜面。皇帝恩赐他自裁,由他的仆人帮忙完成。 这些当然都是帝制下儒学的法家层面。史华慈(1985)提示过,依照法家指示,统治者「应当严惩不孝不悌者,使刑罚制裁纳入以家庭道德为至高约束力的家庭组织内心……统治者的德行表彰于其道德影响力,同样也表彰于公正的处罚。」 由此似乎可以推断出几种含意。第一是皇帝与臣子角色的相反;皇帝可以做出冲动自发的、无理性的、不可预测的行为。臣子的行动(或不行动)却是循常例的,可以预测的。第二,皇帝被认为握有当然的、不受约束的生杀之权。受其害者没有权利可言,部分原因在于中国政治理论从不提权利二字。第三也是最突出的,即是,皇帝杀大臣之权几乎是人人认可的。没有可供臣子投诉的法庭。也许别人会不服,但是除了以各种方式抗议,或甚而集体反叛之外也别无他法。这种情势无疑是从古时仪式上认可的暴力行为传下来的。如刘易斯以战国时期的资料证明,狩猎时扑杀野兽与征战时杀人都是统治者的本业专长,甚至在活人献祭废止以后仍是如此。 这不免令人怀疑,西方与现代中国的学者是否低估了皇帝在中国的观念系统内的超越性地位?「天子」实在就等于我们所说的「人世间的神」,按西方用语,可以说是神的化身。王室的宗庙即是崇拜皇帝的地方。也许我们必须先明白皇帝在中国国家社会之中的地位是中心神圣,才能够理解皇帝斩杀大臣的权威。儒家信徒并不担忧死后会遭什么报应,因为他生活在过一天是一天的环境里,荣辱生死操之在皇帝。以死后为信仰重心的西亚人和欧洲人害怕下地狱,只关注今生现世的儒家信徒却是唯恐触怒皇帝。神就坐在京城皇宫的宝座上,胸怀抱负的人臣时刻不敢忘记这一点。若有臣子被砍了头,只得承认那是现今保险业者所说的「不可抗力、天灾」(an act of God)。 这样的思考路线引发一个重要的问题:文与武的关系。「文」根本上是指文字文书,引伸而指在思想、道德观念、信仰、文化各方面的影响。我们可用最笼统的「文制」称之。「武」含有用猛力的意思,故可泛指一般武官。儒家调教的士人阶级曾经竭尽所能地扬文抑武,我却怀疑文武结合时(武也包括建立王朝、消灭叛徒与恶势力、惩罚官吏),是否武强文弱。举例来说,尽忠之德(属文)和威吓之力(属武)一样强吗?似乎每当皇帝想要控制住局面的时候,威吓即是其一大策略。 以中国最伟大的史家司马迁的遭遇为例,按艾德温?赖邵尔(Edwin Reischauer)所说(见赖世和与费正清合着,1960),他「接任了朝中占星官之职,得以使用宫中藏书……他言称不过是要完成其父司马谈已展开的写史工作。但是这多少可能只是他为自己大胆妄为找的冠冕借口。他真正要做的是,延续并扩大曾是孔子最伟大成就的工作——整理史料。司马迁显然是既有胆识又有盖世才学的人,公元前九九年他挺身为一位被迫降匈奴的大将辩护,武帝对他此种放肆行为的回报是令他受宫刑。」 就刑罚而论,丧失睪丸之难堪仅次于丢掉脑袋。因为这等于断了后嗣,没有了承继香烟告慰祖先的人。司马迁在公元前九九年至公元前八五年他逝世的期间,应是在完成他整理中国历史的艰巨工作。我们该相信他不曾受到宫刑威吓的影响吗? 酷刑的威吓究竟有没有影响到《史记》,这一点我们只能猜测了。司马迁写〈孝武本纪〉只写了绪章就停笔了。他并未追查皇帝权位合法性的源由——皇帝阉割臣民的权力是谁认可的?也许这其中有值得以批判眼光再予以检视之处。 墨子刻(1973)曾指出,皇帝显然「利用了一切可用的认可支持——不论是为压制的、为图利的、为规范的」——视情况所需综合使用。「他行使恐怖暴力时,通常搭配着道德义愤的口号,意在以规范为取得士人菁英首肯的正当理由。」 与皇帝对文人臣子的生杀之权并行的,是皇帝控制书籍与教育——学术系统与智识传播——的力量。几乎每一朝代都曾主动收集天下书册;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只不过是比别朝君主做得更凶猛而已。肯恃?盖伊(R.Kent Guy,1987)的结论是,假如「统治的艺术与写作艺术在古代中国一同发展,那么,两种行为基本上的协调一致性,很可能已经同时构成儒法二家学术观与统治观的基础。」 教育方面也可以达致类似的结论。把「太学」(公元前一二四年成立,延续至南宋时代)翻译成「国立大学」,或是称「国子监」(宋代至清代设置)为「教育理事会」,也许都嫌过分了。这类专注于四书五经研究的机构,倒不如称之为「教导灌输中心」。实际情形是,皇权、经书、学者都被认为是构成统治机制的相关层面。 第3章佛教时代的再统一分裂 汉朝统一局面解体之际,公元第一世纪中期已经自印度传人中国的佛教信仰得到了信徒,而御用的儒家学问也于此时渐渐衰微。和罗马帝国情形一样,汉帝国崩溃时有野蛮行为和宗教伴随。但是结果却不同。 汉朝衰亡的历程与一般无甚两样:是地方坐大而消蚀了中央势力。朝廷的积弱原因很多,如连续多位皇帝昏庸、外戚干政、宦官夺权,以及朝中党派之争。偏袒私人与腐败政风导致的后果是:无能的人居要职、百姓受压榨剥削、商贾豪门的利益受忽视、中央军力变弱。中央既弱,地方上豪门世族的势力却变强了,这些大族有地产、有城邑,在城邑中还有自己的工商业。强弱相互作用下,华北一个胡人出身的大族与其家将扈从发动的叛乱,终于导致汉朝于公元二二○年被篡的下场。 地方作乱发生期间,有两种进展后来将导致中国南北长达三世纪以上的分裂。其一是游牧民族不断流入华北。另一者(也可说是前者的后果)即是,汉族百姓往比较温暖而肥沃的长江流域南移。这为后来两个较小的王朝一南一北并存的局面奠下了基础。自属于三国时代的公元二二○~二六五年开始,中间曾经过公元二八○~三○四年的短暂统一,继于公元三一七~五八九年间相继出现于长江以南的那些王朝合称六朝,北方则在战乱频仍中先后出现十六个国家。 北方的主要外患不再是突厥语系的匈奴人,匈奴的结盟此时已经解散。继之而起的是蒙古族前身的鲜卑人,在西边的甘肃和东边的河北与山东建立了国家。这些文明度较低的入侵者并没有将当地的中国文化「胡化」,反而迅速模仿中国贵族的服饰,和当地汉人通婚,建立中国式的朝廷。其中最为杰出的一位英主乃是建立北魏(公元三八六~五三五)的拓跋珪。北魏原本建都山西北部的大同,后来(征服并统一华北之后)迁都黄河以南的洛阳,这儿也是以前东汉的都城。崇信佛教与在大同、洛阳两都附近制作石雕刻,都是北魏相当重要的文化贡献。 佛教不仅在北朝迅速广布,在南方的六朝也很普及。五、六世纪佛教在中国昌盛的时代,儒家思想陷于晦暗,佛教思想以及佛教艺术由是对于南北的中国文化都产生了极深的影响。 佛教的教理 佛陀可能于公元前六世纪时生于尼泊尔,本来是贵族,却舍弃了王宫的锦衣玉食,从冥想之中悟出法轮的大道理,亦即是轮回之说。这也可以称为「起源赖他」(dependent origination)的一种生命哲学:万物皆受连续关系之中其它事物的制约,所以人生的烦恼其实是受某些条件左右的,排除了这些条件,才可能解除烦恼。因此,欲望——最后终将导致痛苦——是受感官制激之乐牵引而生,而感官之乐又因六根而生。佛教的目的因而成为:要切断将人缚于激情、欲望、爱慕的制约连锁。依据此一前提——烦恼是制约而生的,而制约条件可以消灭,早期佛教徒发展出许多理论学说。 现今特别令人产生兴趣的一种佛学观念是「根本现象」(dharma)之说。这其实也就是元素论或原子论,认为物体不是本身实有,而是由其组成部分集合而成。佛家高僧相信,人只是许许多多部分——或现象——组合成的;并没有人格、灵魂、自我。「现象」有多种类型,有的属于形与质,有的属于感受,有的属于心智活动方面。总归起来,可以解释经验,构成无我观念的基础。这正是佛教徒追求的解脱烦恼之途。既然经验的组成元素都可以剖析为在时空上不相干、不连贯、分离独立的,确实认清这个真理以后,便可以消除自我的幻象而从法轮中解脱。不论称之为「逃避」或「觉悟」,这种境界一直是世界各地的神秘主义者所追求的,也是中古时期中国人渴盼的。 大乘佛教从印度北部传入远东的时候,其古老教义已经大有改变,因而更容易吸引一般大众入门。新发展的理念之一是,可以祷念已经得道却留在人世中救助他人的菩萨,求其慈悲救度。最具代表性的即是象征慈悲之心的观世音菩萨,其次便是阿弥陀佛。靠得道者之力使他人得救的想法,凭借的是功德可以转移之说。另一个与此并行的观念是行善,这个观念既补充了原始佛教的不足,也使得佛教在中国和日本成为比较积极的社会力量。 大乘教派也发展出一种自身验证的教义,称之为涅盘,以为佛教徒终身修持全力以赴的境界。但佛陀认为这种境界只能意会,所以未作解说。 佛教的教理载于大部的佛经之中。中国最初的佛僧们的主要任务便是翻译《吠陀》经,面对了极大的语文与知识上的难题——如何将多音节的、有繁复字形变化的、和英文等印欧语系文字一样用字母排列的梵文,译成单音节的、无字形变化的、表意文字的汉文?又该如何用简短具体的汉字传达印度神秘主义的丰富想象与抽象意念? 早期佛僧为了将一种新的异国思想转换成中国人能懂的词语,遭遇了以后历代传播外国思想者遭遇的同样困难:中国字都已有了固定意义,该如何选字来用,才能够在赋予新的含意时不让本来的字义不知不觉改了新的用义,把它中国化了?以「道」字为例,在道家儒家学说中都是常用到的,转入佛家可以用于「道法」、「道行」、「修道」、「悟道」等语。而道家的「无为」,又可以用于表达涅盘极乐的境界。假如这类用法未曾把本义冲淡的话,至少已将意义搅混了。 外国来的抽象观念改用中文字表达时,几乎都免不了被中国化。除此之外,异于常俗和扰乱社会的价值观也不会被采纳。赖特(1959)指出:「佛教给予妇女与母亲的比较高的地位,在早期的译经中都改了。例如,『丈夫支持妻子』改成『丈夫支配妻子』,『妻子慰藉丈夫』改为『妻子敬畏丈夫。』」 在第四世纪以至后来,华北的异族入侵者接受了佛教。部分原因在于佛教和他们自己一样,在他们正着手接管的旧秩序中都是外来者,佛教僧尼可以和他们合力教导人民顺服。对于逃到南方去的上层阶级汉人而言,佛教又可以为旧社会的崩溃提出有达练知性与符合美学的解释与安慰。在这样社会动荡不安的时代里,帝王和百姓都想从宗教中获得救赎。这个时代也留给后世伟大的艺术品、雕刻、石窟佛龛。若以当时佛僧与佛寺的社会角色、宗派的繁衍、政教关系与后来中古欧洲基督教做比较研究,更可以有丰硕收获。例如,佛寺和基督教修道院一样曾是旅人的收容所、逃难者的庇护处、慈善救济的源头。佛寺佛僧也变成大地主,在政府中担任类似大臣的职务。 经过早期的借用、适应过程以后,佛教在中国步入了普及与独立发展的阶段。中国本土的佛教受了道教的影响,而且也影响了道教。其相互影响的程度有多深,至今仍无定论。投合中国人需要的新宗派在中国一一兴起,透过东方艺术而最令西方人耳熟能详的是即是主张藉默坐静思达到顿悟的禅宗。至于印度佛教、胡人侵入、本土道教,以及中国佛教萌芽、兴盛、衰微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相关的论着已十分多了,不再赘述。隋唐的再统一 在分裂时期中,由于缺乏中央正统,泰半以南京为都城的南方六朝以及北方的十六国,都因而发生变迁与改革。佛教和道教都启发了画家、哲学家、著述家。史学著述方面的成绩尤其可观。 隋唐的三百余年(公元五八九~九○七)终于建立了汉代开发的统一理想。华北遭到游牧民族入侵的蹂躏之际,华南长江沿岸却在比较和平的条件下繁荣起来。公元二年,汉朝估计的六千万人口(多居于华北;见地图10)数目减少了,但是汉人的南迁也开始转移中国的重心所在(见地图10与11)。到了近代,华南的人口增至占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二。不过在第六至第十世纪期间,中国人主要还是居于容易成为一体的华北平原上,境内共有二十个左右的州,每州约十万户(人口大约五十万上下)。马克?艾尔文(Mark Elvin)曾指出,罗马帝国就是「明显欠缺类似的团结一体的主要大区」(见Bluden & Elvin,1983)。华北的中央架势与大量人口便是统一的要素,谁能控制这个区域,就能相当轻易使其它地区——包括华南——就范。 隋唐两代的创建主,都曾与汉化的胡人家族通婚。这些胡人都已成为华北的贵族,主要居于现今山西省境内,以及从渭水河谷到华北平原的古代京畿地区。与周、秦时代的情况相同的是,这片西北地区学会了游牧民族的矫健战斗力。汉人从草原上的牧骑者那儿得来骑兵用的马、跨骑需要穿的长裤、马鞍、马蹬、挽具,以及后来的马轭,这些继而又被西方人模仿学去。早在隋唐未统一中国以前,这些家族已经与中亚地区有密切而影响深远的贸易外交关系了。 隋朝王室是有胡人血统的杨氏家族,家业在古时周都长安与汉都洛阳之间。唐代开国皇帝也是突厥武将出身的贵族李氏的后裔。这般贵族武官与汉人通婚,也彼此结亲,形成能够担当征服统治大任的庞大同源的领袖集团。华北的游牧民族君主都刻意实行汉人习俗,包括语文、衣着、政府制度,致使其胡汉混合的国家在历史记录中看来像是中国正统。 隋室于公元五八一年称帝的时候,十六国的末期已经统一了华北。隋文帝迅速颁布了有五百条目的新法,整顿了地方政府,并且沿用了多种旧制。其中之一是「均田制」,按此制每年要授给成年男丁一定亩数的可耕地。其它续行的旧制有多户共责、府兵制、边疆兵农合一屯垦。整合了的官僚体系带来了税赋所得;调节谷价的谷仓于收成过量时储谷,再于粮食不足时贱价卖出。在此同时,佛寺渐渐成为势力愈来愈强的大地主。皇帝笃信佛教的结果是造成一个「帝制的佛教」(imperial Buddhism)(此乃赖特语)。 隋室平南朝之战并未造成很大破坏。第二位皇帝——隋炀帝因而得以大肆动员人力物力从事许多工程。其中之一是将大运河延长,从杭州往北过了长江而抵扬州,再往西北开至洛阳(见地图16)。到公元六○九年,已经开凿到深入内陆,并且朝东北方向的天津和北京推进。经由各地的河流湖泊,平底驳船可以将长江下游的粮食货品运到华北,既可补给边疆,又可供应京城。极大的贮粮谷仓于是兴建(每仓可贮粮三千三百万蒲式耳,将近十二亿升)。 好大喜功的皇帝当朝,造成过度的精力爆发。这种情形使人将隋炀帝和秦始皇这两位在位期甚短的皇帝相提并论,两人都是做得过了头。炀帝为了伐高丽而耗尽自己的资源,虽然获胜,却促成骚乱四起,终至丧失「天命」。 唐代的开国君主谨慎多了。继承的隋室基业包括占地七十余平方公里的京城长安,以及第二京城洛阳。唐朝不像汉朝那样朝中大小事和全国性的事务由同样的行政部门负责,而是依隋制设置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这个部制以后一直沿用到了二十世纪。另外还设置谏官负责监察官员,甚至可以规诫皇帝的言行,同时也有了初期的考试制度。 唐太宗时,大军向各方出击,击败了高丽,往南扩张到越南。更重要的是将唐的势力推入中亚地区,终于在帕米尔以西设州而治(见地图9)。唐朝势力越过绿洲,往丝路上的商贸重镇伸展,打开了与西亚地区增加接触之途。唐都长安因此变成了一个国际性的大都市,欧亚大陆上的一个活动中心。公元六○○至九○○年间的任何一个西方都城,在规模气势上都不能与之相比。 唐代的艺术文学成就并不亚于其武功。唐诗变成了以后世代的典范。唐代的蓬勃创造力,也使得社会风气较开放,都市生活纳入了来自日本、高丽、越南、波斯,以及西亚各地来的外国人。佛教令唐代承袭自汉的文化多了一分特色。东南的新兴国家无一不模仿唐制。 佛教与政府 佛教在中国的角色与基督教在欧洲的角色相比之下,在政治处境方面出现明显的不同。唐室重振了中央权威之后,儒家思想在佛教影响之下渐渐恢复元气,给予强势政府支持。佛教势力后来则被朝廷官员压制住。 佛教顺应中国习俗的作风十分明显,教育方面便是一个例子。艾瑞克?祖尔克(Eric Zürcher,1959)指出,佛家和儒家一样注重行为端正。初入门的佛弟子必须牢记无数条行为规律,时时刻刻慎防邪行、欲望、贪念。又必须守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佛家弟子——包括出家人和在家信徒——都要遵守许许多多誓戒。此外,还应做善事发慈悲(此乃宋代以及后来儒士所说的「乡约」——同乡之人共守的规约——背景中的一个条件,后章将详论)。 大约公元五○○至八五○年佛教盛行中国的期间,佛教并未削弱政府独控政治社会秩序的权威。高雅文化仍然由俗家士人阶级主导,也就是说,佛门信徒被严格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直到第六世纪,佛教徒才形成祖尔克所说的「次要的菁英集团」(secondary elite)。仕宦家族有人出家为僧的情形较属例外,因为佛教徒整个是与外在社会分离的。佛教社群自称是独立自主的,不受政府管制,不纳税赋。其中不乏女性成员。这种自主形态迟早会使佛教成为威胁政府的力量。 唐代的做法趋向于藉行政部门的管理、颁授位衔、买卖度牒、编纂佛经、实施僧人考试选才制度等方法,将佛教僚属化。僧侣要经过严格的修持读经训练才能获得度牒。僧人资格的考试和儒家五经考试一样由礼部主持。在佛寺中受教育也得研读四书五经。教导僧侣课业的佛寺院,其实颇似宋代国子监和太学的先驱。因此,直至公元八四五年受镇压之前,佛教始终在教育措施上受到先占上风的儒家思想的约制。不过,佛教后来又对一般称为「新儒学」的理学产生间接的影响。 佛教对于政治传统的打搅微乎其微,所以唐代政府要削减佛寺的经济势力比较不困难。几次迫害佛教徒——特别是第九世纪的,目的不外是要防止佛寺拥有太多地产,以便课征土地的税赋。中古时期的中国却从未发生过西方那样的政教争权,不论佛教或道教,都未能脱离政府管辖而独立。僧道寺庙都是权力组织分散,仰赖地方的赡养,却欠缺有系统组织的俗家信众,也没有任何全国性的行政管理,在政治性事务上处于被动。 道教观院——不包括道学思想家和炼丹术士——也和佛教的情形一样,广建宏伟的道观,派别众多,却未能建立起俗世化的组织。道教观庙始终只是各不相关的单独体,配合民间信仰而生存。从本质上看,道教便无力成为中国政治中一股强大而有组织的力量:它呈现的是个人信仰范畴中,儒家思想以外的另一条路,却把实践信仰的空间全都让给了儒家。 从另一方面看,道教藉其发展历史悠久的炼丹术,从追求生理上的不朽与较实际的炼金两方面,对中国科技大有贡献。道士们做生理实验化学实验调制不死药,并且寻找药草,汇集成功现今世人仍在参考的药典。炼丹术则促成了制瓷、染色、合金等工技,并且导致罗盘、火药等在中国发明。道士的许多成就,按李约瑟说,是「原始科学(proto-science),而不是伪科学(pseudo-science)」。唐朝之衰亡 唐代的第三位皇帝是个软弱无能之人。他的皇后武氏却能以长补短,先后藉皇帝之名、她继立幼主之名、以及她改朝亲自称帝之力,操控贵族势力达半世纪之久(约公元六五四~七○五)。武则天是中国唯一的女皇帝,是极有才干而懂权术的政治家,但是她为巩固权力而使出的谋杀等不正当手段,却在男性臣僚中换来骂名。她的手段也造成冗员过多和种种腐败行径。公元六五七年间,唐朝政府治理大约五千万的人口只用了一万三千五百名官员。选自足农为兵的府兵制,令农兵在各府服劳役,减少了政府养兵的费用。政府为了使农民有田而独立,按均田制定期按户口重新授田。唐太宗是天天与佐臣们亲自理事的,在武后操纵下,皇权变得遥远、阴谋、专断。她打破了西北地区大族的势力,让华北平原有较多机会发言。进士科考出身的人渐渐成为官吏之中一个小的新贵集团。她的功与过至今仍是争议的题目。 玄宗一朝(公元七一三~七五五)是唐代的盛世,但是衰象也在不断累积。首先,便是军事的过度扩张,庞大费用耗掉了国本。唐军曾远征西南边境,向西又过度远伸至帕米尔高原,以致于七五一年间在撒马尔罕(Samarkand,今乌兹别克东部)附近被阿拉伯人击败。此时府兵已逐步改编为分属九个节度使的职业军队,主要设于边疆,由总掌兵权的将军统御。 六部主持的「外廷」,变得例行公式化而迟缓无效,六部的大臣——以皇帝之名代皇帝执政的人——也于此际陷入党派恶斗,而皇帝本人却利用宦官发挥其「内廷」的控制势力。玄宗老年时宠爱杨贵妃,任中央权威日益腐化。杨妃收了宠将安禄山为干儿,安禄山却于公元七五五年起兵造反,占据了京师。七五五至七六三年间,兵乱震撼全国。玄宗逃离京城后,在将士逼迫下将杨妃缢死,他的皇家情史(后代经常重述的)终于以悲剧收场。八年后唐室名义上恢复了统治,但以后一百五十年间再也不能恢复盛唐时的气象了。 平定安史之乱的一个后果是增设兵镇,种下以后藩镇割据的初步。对边镇控制力形同乌有之余,关中的政权还得向军阀让步。唐室无法再以统一的法律制度从中央统治全国,官吏也无力推行全国性的政令。随后便是地方各自为政,中国政府名义上的统一变成了空壳子。社会变迁:唐宋间的过渡期 晚唐的诸多变革之中,历时最久的是曾经主导政府的贵族大家之衰落。汉朝晚期虽无明文规定,但社会阶级清楚分为士、庶、贱民。「士」最初意指「侍」,即指在政府中服务的读书人。自汉至唐末,公卿大家的贵族地位与担任大臣的士族子弟地位重迭了,门第贵族多是官宦之家。平民百姓是不宜与他们通婚的。汉以后的分裂时期中,为官者大约四分之三来自这种家族。唐代早期占到一半以上,后来约占五分之三。西北的关陇贵族虽然多为胡人出身,却是中央政府官吏的主要来源。戴维?琼森(David Johnson,1977)说:「在英国、法国,一个人要登上很高的社会地位,从事律师、医生、商人、教会神职、军人的生涯,都可能达到。中国却不然,只有一种职业阶梯有此意义:政府文职。」 中国没有长嗣继承制,因此,一家之主死后,家产通常是由家中男子均分,国法规定可分割的继承方式,便不致出现欧洲那样世代相传的大地主。因此,一个家族若是两、三代都没有人作官,迟早要瓦解。每一代都有潜在的不安全感,不得不往宦途试一试。家庭的社会地位是世袭的,但是,如果一个凭做官爬到上等阶层的家族再没有其它人做到官,地位必将下降。这种情形在唐代得到了缓冲,因为唐代在官僚之外,还有其它社会地位团体,可以停留在其中伺机重回官场。 官员任用凭的是荐举。起初是由地方官长负责,将辖区内的所有士人按日后将分列的九个等级分等,九品又各分上、下级。每名官职候选人的官方评分都纳入档案。士人便借着这个制度自我繁衍。虽然隋唐时代开始有了科举,却不是进入仕途的最主要管道。取士之所以成为一种社会步骤而不是法律程序,是因为私人关系在社会背景中形成一种液体基质(fluid matrix),官位候选人在其中谋进,家族地位也在其中得以保持。例如,北魏曾建立自己的世家大族阶级,使之地位与汉人世族相等,胡人家族便可以进入最上层的汉人生活圈。公元三八五至七一三年间有官方编制的士族谱系,显然是根据州县官吏荐举的名册编成。这种族谱亦是家族间联姻的参考依据。 唐初时认为这套制度阻碍了人才的流动,便不予实行。这无非是新兴而当权的西北汉胡混合家族给予华北平原上东北区域的汉人大族一记重击。唐初的皇帝在这些旧贵族嫁女儿时,也不再赐给他们要求的厚礼。公元六五九年的重编谱系达二百卷,包括了二三五家族的二二八七房。此次修订的主旨之一,显然是要让西北家族跻身其中。 到了第八世纪,做官似乎已成为衡量家庭地位的主要准绳,门第出身退居次要了。一切都要看登录为士族的人自己的官位,而不是看他的家族门第。官吏依法不再被视为贵等阶级。唐制虽然选派官吏子弟任低阶官职,但已无明文认定大族门阀的地位,或给予这些家族任官的特权。贵族大家的利益毕竟抵挡不住朝廷的制度。 丹尼斯?崔维泽(Denis Twitchett,见CHOC 3)认为,唐朝便是从此展开统治权的转移,从贵族统治——此制之下的皇室不过是统治阶级的发言人——转变为训练有素的官僚体系治国,官僚们多是由科举选出。贵族势衰后,中央政府较能驾御地方。皇帝渐渐成为一人高高在上,远离战场的伙伴,只听从新官僚体系出身的朝臣的意见。 晚唐贵族失势的同时尚有另一个重大变革,即是政府退出了亲自管理全国经济生活的地位。乡间的分授土地的均田制解体,都市里官方市场与定价制的崩溃,都显示经济状况已超出政府能管制的范围。地方州官管辖之下,穷人愈来愈多。为了撑住中央,税制改为夏秋两季,按规定土地每年应纳配额征收。自公元七八○年起实施的这种「两税法」,结合了土地税和户口税,税额经谘商而订定,使中央不致匮乏,却也表明政府已经无力控制私产与土地自由买卖了。 安史之乱过后,政府对贸易的监督也开始瓦解。唐朝的政府本来是藉调节买卖使官方监督下的市场利用平稳的物价协助农民生产,同时遏止人们不正当的图利之心。从商贸征取的税收并未受到重视,除非是财务出现困难了,而这种困难每逢有军事需求或王朝衰征时一定会发生。中国的市场活动网络(如绪论中提及者),不久就要在宋代出现,而且其活力将超出政府的控制能力之外。 此外,安史之乱使中国变得军事化了。此时唐朝在中亚地区的边塞被侵犯,西北大部地方被吐蕃占据。中国境内新设藩镇起初总共三十处上下,大多有武官镇守,凭其率领的戍卫军队,势力驾凌于地方政府之上。相对的,中央政府几乎没有自己的兵力,数度遭遇吐蕃军进犯之灾。公元七六三年以后,天子只能依赖四个区域并不稳妥的力量,即是京畿、西北边境、长江下游、大运河地带——这一区乃是京城的命脉。华北多处藩镇不受中央管辖,占去了纳税额为国家岁入四分之一的人口,只剩下长江下游和淮河流域为朝廷税收的来源。 乱平之后也有一、两位皇帝在削减费用和集权中央方面做出成效。但是唐朝的盛世已过,中央变成「内廷」由宦官把持,「外廷」则是党争不断。 大体上,唐代文官体制的建立,助长了儒家学术的重振。有关唐宋交替的这一层面,大街?麦克穆论(David McMullen,1988)最近作过研究。在唐代的学校制度、科举、尊孔、政府仪典,以及史学文学的培养之下,经学古文有了持续的发展。唐代士人阶级的壮大,也为北宋学术思想鼎盛先铺好了路。 公元八四五年间,唐朝皇帝下诏,广泛而有系统地拆毁佛教院寺,没收院寺拥有的大量免课税的地产。有将近二十五万的僧尼被强制还俗。从此以后,度牒一律由政府发给,藉以控制僧尼人数。唐代的功业与中国佛教的盛况是同时衰落的。 此时华北的权力关系显示,中央政权的实际空位期从公元七五五年的变乱时起,一直延续到了九七九年。唐朝留下来的藩镇相继成立集权化的军事政权,乃是这段空位期与后来宋初政府的典型。 唐末的五十年是无政府状态的活生生实例。不论文武官员都是竭尽腐化之能事,乡村农民受着百般的压榨,邪恶丑行变成了一种常态。忠国之心已丧尽,盗匪横行。暴民聚集成众,到处流窜劫掠。皇帝、宦官、文臣都是一筹莫展。大盗黄巢作乱六年之久(公元八七八~八八四),起兵于山东,率众南下至福州、广州。继而北上,攻入洛阳和京师长安,大肆屠掠。唐亡于公元九○七年,此时突厥和其它胡族已占据华北大部,其它地方亦有藩镇割据。 在残败之中继起的是在华北以割据式版图建号称帝的五代,以及华中华南藩镇称王的十国。割据局面一直要到公元九六○年禁军在新都拥帝改国号为宋,才获得解决。 第4章中国最伟大的时代:北宋与南宋物质欣欣向荣 宋代三百年存在一种奇怪的反常现象。一方面,宋代是伟大的创造时代,使中国人在工技发明、物质生产、政治哲学、政府、士人文化等方面领先全世界。印刷的书籍、绘画、文官考试制度,只是中国此种卓越地位的两、三个实证。而另一方面,就在中国如此兴盛的同时,内亚细亚(Inner Asia)的外族侵略者,渐渐从军事与行政上控制住中国的政府和人民。宋代的文化成就是否与后来的外族统治有关呢?这是极其重要——却不单纯——的问题。 公元九六○年,五代的末一朝,后周的殿前都点检在禁军拥立之下成为皇帝,新登帝位的赵匡胤便改国号为宋。深谋远虑的宋太祖与宋太宗解除了武将们的兵权,任文官接掌,并且将最精锐的军队集合为禁军,文官层僚经由科举建立,税收集于中央。这些都是控制军权与制订文官职权的代表性措施。历时一个半世纪的北宋(九六○~一一二六)从此将成为中国最富于创造的时期之一,有些方面恰似两百年后才在欧洲展开的文艺复兴。 评价宋朝在中国历史中关键性的地位,必须从多方面着眼。首先,是从有形的成长方面,如人口、都市化、生产、工技,以及国内与对外的商贸各方面。 中国人口于汉代中期(约公元第二世纪时)达到大约六千万之数,经过分裂时期很可能发生的数目下降,似乎又在第八世纪早期的盛唐时回升到五、六千万。在宋初可能增至一亿,到十二世纪结束时,约维持一亿二千万:大约四千五百万在淮河以北的地区,七千五百万在长江沿岸以及西南(见地图10、11、12)。 人口成长引来了兴旺的都市生活,这在京城尤其显着。做为北宋的政治行政中枢,开封城是朝臣官员的最大集中地,也是衙门人役、军队、宫廷扈从及闲杂人等汇集之处。开封只有唐朝京城长安面积的五分之四,却有古罗马城三倍大。公元一○二一年间城内人口将近五十万。如果连京城九郊在内,总计人口有大约一百万。到一一○○年,登入户籍的人口数为一百零五万,加上禁军,总数可达一百四十万。 如此人口密集的都市能够民生不虞匮乏,是因为开封位置靠近古时大运河与黄河的交会处,在黄河下游谷物集散地驳船运输线的起点。中国国内贸易与区域间的相互贸易之顺畅,得力于大运河、长江、长江支流及湖泊,以及其它河流系统上的廉价运输。这些水道总共长四万八千多公里,造就了世界上人口最稠密的贸易区(见地图16)。中国境内既有如此大规模的商业活动,外贸不免只算得上旁系分支了。 开封的工业发展,主要是为了迎合政府的需要。例如,华北有大量煤与铁的矿藏,靠水上运输,可以低价供应京城。约第十世纪时将森林耗竭的情形,迫使冶铁必须舍木炭而改用煤为鼓风炉燃料,而且,宋代冶铁者因为使用以此法生产的铸铁,又发展成功可炼钢的脱碳法。到了一○七八年间,华北生铁年产量有十一万四千吨(七百年后英国才能够出产出此数的一半之量)。 从这儿,战争的艺术得到了铠甲和钢质武器。围城作战中也使用了大炮前身的弩炮,而火药最初是用于火矛、榴弹、射石炮之上。古昔时候的围城是胜败难料的,因为被围的城中贮有补给,往往能比处于荒芜原野上的攻城者支撑得更久。但是宋代发明的新武器却能击毁城墙城门,引爆火药地雷,从城外燃起城内的大火。 不幸的是,宋人的这项战争技术很快就被女真人学会,一一二六年攻陷开封以后,便在华北建立了金朝。宋朝只得南下至杭州另建新都。 南宋这个都城在十三世纪早期最繁荣的时候,自钱塘江口一直绵延,从人口约四十万的南郊起,经过约有五十万人口的皇城,达于有将近二十万人口的北郊,全长三十二公里有余。据马可波罗记载,杭州颇有与威尼斯雷同的特色。宽广西湖的清澈之水,顺着大约二十条沟渠流入城中,再将城内的废物挟出,往东注入河口的有潮水域,城墙之内的总面积是十八平方公里,中央有由南至北的一条宽阔的御街。蒙古人于一二七九年征服中国之前,杭州人口超出了一百万(有人估计有二五○万),为全世界第一大都市。马可波罗的故乡威尼斯可能有五万人口;我们不难理解他目睹中国都市生活时为何叹为观止了。 南宋时期的外贸在政府岁入中居于大宗,这几乎是十九世纪以前仅有的一回。杭州对于奢侈品的需求,是宋时外贸迅速成长的一个因素。其中又以经由香料之路从东印度群岛运至中国(亦通往欧洲)的香料需求最大。进口货品需求之高,甚至声名远播的中国丝绸与瓷器出口,以及铜钞,都不足以均衡进口。迁徙到西班牙并且影响欧洲至深的伊斯兰教民,也于宋时大量增加在广州、泉州、厦门、福州、杭州的海上贸易。中国的货运沿着东亚海岸抵达东印度群岛和印度,甚至远达东非。但是南宋的外贸大抵仍操于阿拉伯人之手。商贸课税使盐税和贸易税成为南宋税收的主体,不再像往昔那样仰赖土地税赋供养朝廷了。商业成长的一项影响是,唐代始创的纸钞再度起用。先是政府用汇票调动资金,继而使用期票、可转让票券,终至由政府发行全国通用的纸币。马可波罗见到纸币时,和见到煤的时候一样吃惊。 中国此时期的航海科技是领先全世界的。中国造的有分舱区的大船——包含四层甲板、四或六桅、十多件帆,用艉柱舵、航海图、罗盘导向,可载五百人。这种科技远远超前西亚与欧洲,此期地中海用的大木船还在靠人力和操舵橹航行。 宋代惊人成就的这些层面只是几个例子。任何有现代意识的扩张主义者回顾诸如此类的成长和创造力时,可以想象到,宋代中国若自由发展下去,将可能主导航海世界,并且自亚洲发动侵略,移民欧洲,从而改写历史。看起来,欠缺的只是动机和刺激。这当然是想入非非了,但也再度提出这个问题:究竟是什么阻滞了艾尔文(Elvin,1973)所说的中国的「中古时期经济革命」继续发展?答案容易指向异族侵略者,指蒙古灭宋是阻挠宋人走向近代之路的罪魁祸首。这种说法颇有单一恶因理论的诱人之处,但是我们随即可以知道,原因是不止一个的。 以下几节将论及科举制度如何成为文职官僚的主要来源管道,谋得官职的可能性降低如何鼓励士人转入地方事务而成为乡绅望族的领袖,理学思想又是如何助长这种转移。教育与科举 宋代教育普及的技术性关键在于有了印刷的书籍。钱存训在其论书籍与印刷术的权威性著作中详述过,中国之所以能发明印刷的书,第一要件是纸。早在公元前一、二百年时,纸已发明,但迟至晚唐时期才用于木版印刷。北宋是第一个使用印刷书籍的时代,欧洲还落后得很。中国以植物纤维制的纸,比欧洲的碎布制纸便宜。若与活版印刷比较,木刻版印刷更为简便省钱,而且更适于汉字。印刷的文书正是逐渐扩张的宋代士人阶级的生命活血。 印刷的书籍带给佛寺与家塾的教育活动很大的激励。起初政府有意全面管制已经普及的印刷,到了一○二○年代,又改以授与土地和书籍为办学校的奖赏。目的是要在每一州县都设置官学。官学收期待朝廷任命的诸生,教以儒家经术及礼仪,据贾志扬(John W.Chaffee,1985)说,在宋徽宗时,官学总共占地一五○万亩,可供二十万名诸生廪给。 科举制度成为上层社会阶级生涯不可或缺的巨大无比又盘根错节的定制。唐以后的一千年以至一九○五年,这个制度扮演了与学术思想、社会、行政体系、政治相关的许多角色。 宋初的两位皇帝制定科举为甄选人才的办法。七品以上官员可以凭荫任举荐自家子弟为生员,所以官宦阶级仍可以一代代传下去。但是唐代只有百分之十五的官吏是科举出身,到了宋代增至百分之三十上下。宋代考官要选出愿意支持新文官秩序的人,即是彼得?波尔(Peter Bol,1992)所说的「会忠于文官治理概念」的人。主考官预防作弊的方法包括:应考者进场前搜身,考卷编号而不写姓名,誊写考卷以免批阅者识出考生的笔迹。公元九八九年间规定了每次科考录取人数分配额,使某些文风鼎盛的地方不至于占据太多录取机会。 几十年前最早进行宋代科举研究的人士认为,这是比真才实学的制度,使青年才俊不被埋没。近年来更详细的研究却显示,豪门巨族还是有超出比例数目的子弟进阶为官。除了因为大家子弟有良好的读书环境条件,也因为有推荐管道和关系影响。 贾志扬认为,宋代三百年中,科举之为谋求官职手段是每下愈况的,但矛盾的是,报考的人却愈来愈多。这种情形反映的事实是,在朝为官的「当权派」家庭愈来愈有办法安插自家子弟得第。不外乎是凭荫任特权,参加正规考试之外的各式各样特种考试或不对外开放的考试,以及奇怪至极的——只凭连连考试而每考必落第(这令人联想到成绩差劲的学生,起码成绩单上可以得一个「努力:甲等」)!因此,正规科举得第者占一○四六年文官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七;一一一九年占百分之四十五;一一九一年占百分之三十一;一二一三年只占百分之二十七。报考人数渐增以后,规定的录取比例也递减了:一○二三年每十人报考有五人上榜,一○四五年为每十人取二人,一○九三年每十人取一人,一一五六年每百人取一人,一二七五年是每二百人取一人。 于是,受经典教育参加科考变成证明社会地位的手段,至于得第或落第,有官做无官做,倒也无所谓。罗伯?海姆斯(Robert Hymes,1986)所做的一项社群研究可为例证。该研究追查出举子阶级之成长如何超过官职之成长,大多数科举得第者,因而根本得不到一官半职。官学注册的二十万生员之中,约有一半要参加科考。得中的五百个人,才有资格进入包含大约二万个职位的文官界。所以,对大多数举子而言,做官之路是走不通的。在此情况下,乡间市场小区成长而需要地方上的领导者,便吸引举子重回故里。南宋的家族地位高下,渐渐不再以有没有人做官为评定条件,而是要看在地方上的财、势、名望如何了。 海姆斯的研究发现,七十三个小区显要家族,平均维持其地位大约一四○年。同时发现,家庭的、学业的、私人的「浓密关系网」结合了有官位的人与布衣百姓。做官只是奠定高地位的要素之一,而且不是非有不可的。换句话说,士人阶级扩大为涵盖地方富豪、家族长老、非正式的公职人员、卸任官员。所有人的先决条件只是受过正统经学教育,文化上具备「士」的资格。这些人由于受过儒家思想熏陶,自觉负有维持人世间物质与道德秩序的大任。导引他们的是新儒学的教条,亦即是北宋儒士文官思辩而产生的理学。新儒学(Neo-Confucianism)的创立 儒家思想主张致力于行为的完美无私。但是由于败类在中国和别国一样常见,儒士们过一阵子就要呼吁改革。大多数的开国君主上台掌权,也是为了要来革除奸恶。科举制度确立以后,宋朝臣子都是正统学术调教出来的,改革者自然也在其中出现。我们观察儒家思想这种周期性的再振兴之时,可看出两个特征。第一,主张改革的大臣通常都希望皇帝授予他们从事改革的大权。他们假定皇帝的独裁权是一切政治力量的本源,以为他们可以强化此权、利用此权,却无意走到它背后,也不考虑政府、社会中会有其它形态的权威。第二,想要改革的人把平民百姓看作是被动的接受者,甘愿接纳改革派大臣导引下的善意专制。在他们眼中,商人心术不正只知贪财,军人险恶粗暴好用暴力。改革者的任务就是要使这些人各守其分,促使以皇帝为代表的统一中央权威得以有睿智的发挥。从这种观点看来,改革是伟大的使命,是保存帝国秩序而且为百姓谋福利(同时也控制百姓)的手段。 早期儒士改革家的一个范例即是范仲淹,从他的名言,——「士者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便可看出他的抱负。刘子健(James T.C.Liu,见费正清,1957)曾总结说,范仲淹于北宋任宰相时,推动的改革包括官僚任用不偏袒私人,科考注重实际课题,均公田以使地方官吏收入充裕而不压榨百姓,国防上加强府兵等等。他在扩大学制方面的新政略有成果,此外他也首创以「义庄」供给族中子弟求学费用。 宋代最著名也最具争议性的变法者乃是王安石。他的新制虽曾获得各种不同的评价,最近的研究分析却认为他是个跑在时代前面的极权统治主义者。他崇尚古文,视尧舜以至孔子的先圣先贤为完美典范,精神值得后人效法。按彼得?波尔(1992)说,王安石的新政旨在建立一个「完善的、自足而独立的、自我繁衍不绝的制度」。 一○六八年间,在宋神宗支持下,王安石不理会其它大臣,安排了自己的人任职以行新政,要藉政府积极干预经济的方式,打击腐化平均财富。执行起来,便是吾人现今所说的「把私营经济势力挤掉」。即是,严格限制地产与私有财产,以及将百姓组织成相互负责的团体单位以便控制。王安石不容异己之见,认为反对他的是奸邪小人;一个统一有秩的国家社会里,应当人人价值观相同,各个阶级的人都在自己的地位上发挥功用,没有一个人能只凭一己之力去支持他人,也不可能去支持异议。依新法,地主不能借贷给佃户了;所有人都是一切靠政府。同时,相互负责的团体组织可启发社群关系,削弱家族势力。 由于王安石激进的改革打击地方豪富的根本,而科考举子和地方上的有势有财者都出自这种豪门,新政经过几年的试行和政界混乱,终于遭到罢黜。继起得势的一派,以同期的史学家司马光为代表。司马光主张朝政不应师法古圣先贤理论上至善的典范,而是应从研究历史撷取教训。因此撰写了《资治通鉴》,以编年方式记载了从公元前四○三年至公元九五九年各朝代的历史。其中选述的史实,多在显示各种不同的政策如何推行。这种务实的编写方式,促请天子「以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勿再奢望效法圣贤而搅得政局大乱。既定的秩序当然有需要修正之处,但不能按一纸蓝图就全盘翻新。地主与佃农乃是人的天资不同造成的自然后果,何需扫除?为人君者的首要职责乃是选任贤能,而贤材应取于受过孔孟之学教诲的士人。 这种有错则改,避免大恶以维持御用儒学不衰的保守态度,对于中国政体有长远的影响。王安石的目标是,将国政转换成为一个由政治权威领导的整合的社会政治秩序。这个秩序中,没有政府与社会之分,也没有政治性与道德性的差别。而司马光认为,国家必须由士人这个独立的特殊社会菁英阶级来统治,士人则大多来自有为官传统的家族,受过做官应受的教育。 后来耶稣会教士称之为「新儒学」的理学,于女真人驱逐北宋之后,在南宋时期成形。五位理学大家在宋代早期已有著述,但是要等到集各家之大成的朱熹(公元一一三○~一二○○)出现,五子学说才受到重视。朱熹的理论并不是另一版本的国家宇宙观(state cosmology),却提供了有关天地以及个人在其中之地位的广阔哲学观。他和其它宋儒一样,贬抑隋唐儒学的价值,却推崇东周与汉代的儒家经典。他从约有一二○巨册的十三经之中选出「四书」为儒家思想的精髓所在。四书即《论语》、《孟子》、《中庸》、《大学》。 朱熹的宇宙观主张一种二元论:永恒不变的「理」赋予形而下的「气」形体,理既化为气,凝聚而为质,造成了天地万物。在这二元性的背后,是充塞于天地万物的「道」。人唯有藉自我修养才能够理解道,并且藉致道陶冶品行。宋代理学家认为,个人与世间道德修养的大道,孔孟早已明示,但并未被后世传播。所以,一千五百年后的理学主旨,就是要重归圣人之道。 其实朱熹在儒学之中巧妙地掺入了必要的佛家空无之说的成分。这套既讲究理性又富于人性的新哲学,被其信徒推广发扬,以此告诫朝廷和士人应克制私欲,而力行儒家教诲的理念。凭借这少数几家批判思想的著述教导,理学思想此后成为中国菁英阶层活生生的信仰,一直传到二十世纪,实为世上最广布且影响力至深的伦理学之一。 近几十年中,以理学为菁英分子主要信仰的传统社会崩溃之后,研究中国学术思想的学者再度借着评估朱熹学说而重归正道了。例如,一九八九年在麻州剑桥的美国文艺科学院(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举行了为期三天的「儒家人本主义研讨会」。当然,儒家人本主义现在已包括了现代的人权观念,即便理学最初关注的只有读过书的士人阶级,并没有一般民众在内。 狄百瑞以及其它人所作的理学典籍本文的研究之中,最引人注意的是读书人相当程度的独立自主性。读书人应发挥良知以及对于经典学问之洞察力。学问是「为了个人……从本心求得理」。为自己而不为他人(主考官)求学问并不自私,却能涵养自我。读书人以极力自制「去人欲」,这样自我磨练最终乃是为替大众谋福。 第二个要点是,理性与道德的学识才是首要目标,重要性远超过艺术文学。这些知识支持五伦,从而维系社会秩序,避免个人与社会的两极化。狄百瑞认为(1983),这可以称作「儒家人格主义」(Confucian personalism),而不算是激进的个人主义。在人「与他人契合」的时候,方能达到实践的极致。 为了与一般民众接触,朱熹使用方言白话,主张利用名为「乡约」的地方居民定期举行的聚会。乡约迟至明代一三六八年以后才普遍起来,但早在一○七七年间就由宋代的吕大防兄弟初创。在此按月举行的集会中,人们聚餐,并记录集会过程。集会中要选出一、两位主持者,与会者实行有关言行的十分详细的规约。朱熹按吕氏规约修订的新规更为繁复,强调阶级层次分明,曾制立五个年龄等级,各有其言行规则要遵守。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要指示受过教育的士大夫阶级应该如何进退。朱熹认为士大夫应当衣着普通礼仪隆重,如果非士大夫阶级的人预会,则不必遵守按长幼叙座的规定。朱熹的修定规约中,还包含有关如何招呼乡约同僚、何时可拜访乡约同僚、如何邀请乡约同僚饮宴、如何主持宴会——包括该穿什么衣服、用什么名帖——等等的详细指示。真是个会搞组织的人啊! 在乡约聚会讨论中,可以「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朱熹认为这种俗制融合了私人与公众的利益,也是政府与家族之间的一种中介作用。七百多年后,共产体制下的中国会再度出现这种讨论与自我批判的方式,但内容却不同了,不论古今,此种集会都是实用道德方面的一种操演。 朱熹也提倡读书士子的书院。他自领二十名学生之外,也与大约二十四所私人书院有接触。书院教导的对象是个人,使其学会领悟道德,负起自我道德修养的责任,做到致知的功夫。朱子希望最终将有合乎体统的政府,其基础乃是从皇帝自省开始导致的人人克己。皇帝可以藉助于学者的讲授(这也是宫中仪礼之一),听取史官的判断。在讨论道德问题时,臣子和皇帝应是身分平等的。 朱子是伟大的经典编纂注释家,但是他最主要的贡献是扬起儒家的道德正义之旗,并且把它稳稳系在高杆之上。崔维泽(CHCO 3)说,宋代目睹了「中国逐渐变成有强烈正统感的意识形态社会之过程」。刘子健(1988)称理学家为「道德的超越主义者」(moral transcendentalists),但是终久因为「新传统主义渗入文化太透彻而丧失了转换的能力」。朱熹与理学的历史角色始终是争议之题:七百多年来的相关论述之中有的是论点。对于中国近代发展可能曾构成阻力的是理学家贬抑商人的态度,在他们看来,商人不事生产,只是将物品往来输送以图利,而图利是可耻的动机。 我们看一看中国古典学者的写作方式,就更能了解中文著作翻译后为什么有关其释义的争议不断。李约瑟曾指出,中国学者认为人世是源源不断的具体现象,值得仔细观察逐年记录,但是却不怎么利用分析式的归类。建立逻辑系统本来不是他们的特长。德克?博德(一九九一)说:「即便是朱熹这样的大家,我们仍得从那令人头昏的各种各样记诸文字的言语、古籍的评注、写给友人的书信与其它零散文件中归纳出他的系统来。大师本人并没有一部总结性的论述。」(这和同期的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可不一样。) 从事古文撰述的人受的是纂辑的训练而不是创作训练。他们先要熟背大部的经书和历史,再以大量剪贴古书古史章句的复制方式汇成自己的著作。如此不注明出处地引用他人的文字,现在人可以称其为剽窃。可是中国古代的著述者大都认为自己是在保存记录,鲜少自视为创作者。 翻译的困难出在中文文法没有单复数、动词时态、表关系的格与性的变化等精确规格;也没有可以辨识字词衍生来源的办法,顶多是从偏旁或读音上去找。反过来看,读者却可以从文句的抑扬顿挫或词语对仗上找出某些含意。这是我教授清朝公文翻译二十五年来的心得。 文言文的另一个难题是,不大能作抽象归纳或表达抽象观念。例如,要将存在述说成非时间的(nontemporal)而且是非活动的(nonactive)抽象意念,就是难事。文言文极少用到理论性的假设或是与事实相反的情况,也不大用得着演绎或归纳的逻辑推理。这一切都使得古文系统难以吸收新颖的外来观念,结果可能就是难以发展出理论性的科学。英译文言用语之中最鼎鼎大名的难题就是朱熹说的「格物」,英文译之为the investigation of things(事物之审检)。有些现代学者会觉得意思是要对自然界进行科学性的研究,其实按刘广京(1990)解释,意思是「借着详究古籍与细查历史与日常生活中的原则而获得道德知识」。 上述的造成意义不明确的诸多原因,加上现代研究哲学者的概念知识不断增加,使理学仍是新见解新兴趣可以垦植的沃土。士大夫社会(gentry society)的形成 宋代中国扩大之际,社会结构也渐渐确立。这种结构的大致轮廓一直持续到了二十世纪。中上阶级家族主导中国人生活之甚,使许多社会学者称呼中国是「绅士阶级国家」(gentry State),一般人也会说「学者士大夫」是一个阶级。但是,切勿联想到英国那种烤牛肉、猎狐狸的地主绅士。因为中国的「士大夫阶级」是个带有两种主要意义并且内含意思暧昧的术语,需要特别处理。以下的描述主要得自清代(一六四四~一九一二),因为清代是被研究得最彻底的一代。中国的士大夫社会因制度更动的影响经历了长期多变的演化,其形貌之多样性已一一呈现于有关地方士人的研究中。但是,在鉴识其多样性之前,必须先有一个概括的印象,认识一个放诸全中国皆然的典型,这也是最初进行研究的人要做的。 非马克斯主义者基本上都同意,士大夫阶级并非就是封建的地主阶级。因为中国社会的组织系统根本称不上封建制度,可以算封建的也只有公元前二二一年以前的时代。「封建」一词虽然仍是常听见的骂人话,但就一个西方术语而言,把它用于中国是无甚意义的。例如,按照中古时期欧洲和日本的封建制度所包含的意义而论,最重要的特性即是地产不可以分割让予。西方中古时期的农奴受土地的束缚,自己离不开土地,也无权处理土地。中国的农人,法律上、事实上都是自由的,只要能力足够,就可以买地产。而且,可能正是小片小片不甚昂贵土地的买卖促使可耕农地分割成小得不能再小,有许多只是一个细长条状。总之,不把中国农人的处境叫作「封建」,并不表示他们遭遇比较不苦,但是如果这个用词要保持当初指欧洲或其它社会制度时的有效用意,用来指中国的一般状况时,便无法符合其义。 经历了自宋至清几朝发展的中国士大夫,必须从经济与政治——有土地、有功名——的双重意义上解析。较狭义的解释指经正常科举考试得第——或藉荐举或出钱买得——的有功名的「个人」。这样狭义解释的长处是有具体性,甚至可以量化。士大夫指有科考功名的人,都是有官方记录可查的,并不与社会地位或经济背景相关,更不与地主身分相干;而地主数量是极难从历史资料考查的。此外,清代百万名左右通过初阶秀才考试的人,应该算是何柄棣所说的「下阶层的士大夫」,与没有功名的百姓几乎没什么两样。通过省城乡试和京城会试殿试的人,却形成了影响力极大的「上阶层士大夫」。 士大夫社会模式的基础是家庭主义(familism),由家中的男子主导。女子是次等的人,多半要嫁到别人家去,是可有可无的。士大夫的目标是把子弟调教成读书人去谋取功名,藉以保住家族的地位不坠。受理学家的影响,读书人自小受的教育着重纪律而不重情感。自制功夫与繁重的功课不留余地给轻浮行为、性兴趣、肌肉锻练,甚而使人变得不自然。姜?萨里从研究晚清学者集合的证据,描绘出的是一幅士大夫家庭教育的严厉阴森画面。 士大夫个人自己担任公职官员,扮演政治与行政系统中的角色。他同时也纠缠于家族关系之中,这些关系可以供给他物质生计。这种政治与经济的二元意义,使许多人把士大夫阶级做较广义的界定,不限于指有功名的个人,而是指一群家族。不论广义狭义的解释法,都应牢记。 士大夫阶级的家庭大多以城内为居处,很少居于小村子里。其成分可包括介入广大农民之中的地主家庭,也可包括官吏和商贾——这两类人形成了整个行政商贸活动的流动性基质(fluid matrix)。士大夫是地方上的菁英阶级,对在下的农民社群与在上的官吏都发生某些功用。在务农的小区中,士大夫可指大地主,住在有好几进的深宅大院里,有仆婢、有储粮,有能力抵御盗匪。这种「大宅子」在老城镇上地位显着,也是中西小说很爱描述的。身为地方上统治阶级的士大夫,要处理有关土地使用的习惯性与法律性的权益。这些事务通常都极其繁杂多变,没有管理才干的人是搞不明白的。表土与底土的不同所有权、各种不同的承租关系、借贷、抵押、按常例的支付、地主佃户双方的责任义务,形成小区内部一个错综的集合体,以至于许多农人也不确定自己的小地主成分多,还是佃户成分多。 对于古时中国官吏而言,士大夫家族是一个媒介体,可藉由他们来完成税收任务。同样的,农民视士大夫家族为调解者,可以在缴税的过程中减缓官吏的压迫。地方官吏处理水灾、饥馑、初发的暴乱,各种小的犯罪事件、公共建设计划,都要靠士大夫阶级帮忙。士大夫乃是百姓大众和官场老爷之间的缓冲。 一个穷人若是科考得了第,就可以成为前述狭义的士大夫阶级的一分子,即便他和地主富户全不沾亲也无妨。不过,大多数有科考功名的人都有地主亲戚,而地主富户也多有科考得第的成员。大体上,士大夫家族是未居官职的得第举子和官僚的储藏所。大户人家是培养做官者的温床,也是丢官辞官的人可以返回的庇护所。 每个小区里的士大夫阶级都有许多「公家」性质的重要作用(注意「公」不是「官」也不是「私」)。我们要把数以百万计的人在数百年里的这类活动作概括之论的话,最好先在介于理想与实际之间的一系列状况的两端,各定下一个观点。我们从府志县志和其它文献中读到的理想观点是,士大夫阶级以服务桑梓的责任心为行动的出发点。因此,他们为公共建设募款,并且从旁监督,包括建筑维修灌溉系统以及沟渠、堤堰、道路、桥梁、渡船等交通设施。他们要参加乡约集会,维护儒家制度与道德——办书院学塾、建祠堂孔庙、刊印书籍(尤其是地方史料、县志等)、教导乡人仁义道德。太平时期,他们要领导地方风气。战乱之时,他们组织乡勇指挥自卫战。他们每天都在非正式地调停纷争,以此取代美国各地乡镇那种无休无止的争讼。士大夫阶级还要为本族人办慈善救济,主管赈济乡人的善款。显然没有一个人能包办上列的每件事,举出来不过是要说明士大夫阶级的行动范围有多么广。 另有一个任务是应官吏要求,捐钱补充国库,尤其是在有战争、水灾、饥荒发生之时。此种捐献用途甚大,以致许多朝代都以出售最低阶的科考功名换取收入,让很多人不经过考试就有了秀才诸生的身分。这样做虽然破坏了制度,却允许有钱人藉付出某种代价升入上层阶级,得享士大夫的特权——包括和做官的人来往、进衙门不挨板子。 士大夫「公」事作用的实际面,可以从宋代的证据展开。即是,可以监督地方上的定期市集,在税赋分配与征收上扮演某种角色。换句话说,可以承担截至初唐以前属于官吏的一些职责。杜亚拉(1988)以及其它人认为,这是士大夫在地方行政体系中的「掮客业务」功用。这种功用从买卖开始,延伸到土地税收之后变成了税款包收(即承诺上缴应纳的税额,却把超收的余额饱入私囊)。 商业交易中的批发经纪者(牙行)是收费用而提供便利服务的中间人。流动的商人每到一地方,就需要可靠的助手帮他处理方言、地方习俗、通货、搬运夫、旅店、市场等方面的事务。做这类事的地方经纪人——可能是个有钱人——可能是政府批准的,他可以提供仓库储货、食宿、交通等服务赚取费用,也可以替政府做档案记录领得酬劳。他自己也许就是个富裕的商人。扬州的大盐商和广州买卖常用外货的公行商人,只是全中国获政府许可替政府代理的无数掮客之中名气最大的代表。 由于士大夫凭有科举功名获得「许可」,可算广义「掮客」中的一个小类别。因此故,士大夫以私人身分监督税收和公共工程等公事的时候,也可以接受酬劳或佣金,以此为其部分的收入。可想而知,服务桑梓不纯粹是慈善,而是有费用可支领的。士大夫们持续做这些事,一直到后来士大夫的人数多到超出了可用资源的程度——超过可赚收入的土地,又以士大夫总管、福利机构经营者、士大夫商人的身分更积极地投入公众界。 士大夫家族发挥地方领袖与理事的功用,足以说明官僚为什么未能向下深入中国社会。换个方式来讲,就起源看,士大夫阶级之兴起,填补了初期官僚政府与中国农民社会中间的真空,农民社会亦于宋时渐渐扩大至政府无从控制。施坚雅(1977)发起的都市研究曾指出,从汉初到清朝中叶的两千年间,连续数朝都未增扩土地行政结构,同期间中国人口却增加了六倍。各朝最盛时期的最基层行政单位县的数目是:汉朝一一八○县,隋朝一二五五县,唐朝一二三五县,宋朝一二三○县,元朝一一一五县,明朝一三八五县,清朝一三六○县。至于人口,公元八○年总数可能是六千万,八七五年为八千万,一一九○年为一亿一千万,一五八五年为两亿,一八五○年为四亿二千五百万。所以,汉朝末期的县令统辖五万名百姓,晚清的县令却得管三十万人。施坚雅认为,如果清朝有了八千五百县(每县保持五万人),北京的政府根本无从运作。所以,中国政府并未机械化地把县的数目持续增到不可能管辖的程度,而是在人口扩增时把人口密集的核心区合并,再在边缘地区设新县。同时中央政府也减少对地方的行政业务。例如,唐代以后,中央政府不再主管官方操纵的城市经销系统,全面停止「对商贸事务的细密规定」,逐步退出对地方事务的干预。继之而来的是士大夫阶级的兴起以及这个阶级在地方上的作用。 便是这样,自宋代起朝廷就一直是大致规模未变的上层结构(superstructure)。举例来看,唐代登记的官职有一万八千个左右,宋代约两万个,清代仍是两万个。政府并不直接进入村庄,因为可以靠士大夫为其基层。地方上有科举功名者的许多办公事的功能,形成了一个在国家官吏之下的平台,让官吏们行动流畅自在,而且似乎不与地方有牵连。事实上,皇帝不论派什么人去当县令,唯有取得地方士绅的合作,这个县令才做得下去。总而言之,在一百多年前,一个人口超过四亿的国家里的正规官吏不到两万位,却有大约一二五万个有科考功名的人。 士大夫阶级高于农民百姓之上的地位维持不衰,不仅因为拥有土地之故,还因为延续书画、文学、哲学、官场生活等传统的「士」大多出自士大夫家庭。我们如果拿中国的士大夫社会与截至近代的欧洲相比,难免印象深刻。甚至在如今已经大为改变的环境条件下,理学家的观念系统仍可再度以调适过的形态获得人们尊重,甚至于受到拥护。理学家以个人自律为维持社会秩序第一要务的主张,是许多人欣然同意的。 中国人对于秩序(连带对于权威)的特别需求,社会人类学者都曾指出。例如派翠西亚?艾布瑞(Patricia Ebrey,1984)研究的一位宋代官员写的《群居生活规诫》,正足以唱和理学家的教诲。这位作者分两百个条目一一指示如何与亲戚相处,如何端正个人行为,如何管理大家庭里的事务。许多事实是我们不得不认清的。首先,一个人按亲戚关系、年龄、性别、法律所指定的身分该扮演的不同角色,都有应守的规矩,因此而有极其复杂的人际关系。书中提醒人们注意仆人、媵妾、丫环等人在大家庭这么一个「袖珍国家」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性。怎样责打佣人(不要亲自动手),怎样买婢女、怎样调教儿子,书中都教导了既实用又合理的办法,简直不亚于却斯特菲尔德(Chesterfield)的《致儿家书》和安?兰德丝(Anne Landers)的《礼仪大全》。还有,「对待侍婢妾媵大体不外乎谨慎于始,预防其所终。」 最突显的乃是人人——包括一家之主——都必须有高度自制。这很可能是团体伦理观念发挥的作用。与理学家绝对谨守原则不同的是,士大夫家庭的主人应当设想未来、面面顾到,而且随时抱持乐于妥协的心。第5章宋代中国与内亚细亚的矛盾文武的共生 中国自创的科技、政府体制、艺术、思想、社会组织等等,都在宋代达到一个高峰。内亚细亚异族侵略中国夺取主权的行动,也于此时趋于高潮,中国竟然在文明发展到顶点的时候被外族征服,这似乎是令人惊愕的矛盾。更不可思议的是,外族征服并不是一举灭宋,而是在公元九○七年宋朝未建立之前就开始,断断续续进行了三个半世纪,到了一二七九年才完成。历时这么长久的发展,不能说它是意外了,在其背后又存在着什么样的长期趋势呢? 宋代积弱的一个因素是,官职增扩得太多而军费支出过繁。保罗?史密斯(Paul J.Smith,1991)索性直说「到了南宋时,朝廷已变成寄生状态」。在这背后还有儒家重文轻武的观念,武人的地位因而比商人还低。这种轻武的心理是根深蒂固的,以致固有的「四民」分类只有士、农、工、商,未给武人一席之地。德克?博德(1991)指明,四民之说并不是孔孟提出来的,很可能是周末汉初法家的理论。不过,从那时候起,历经二十一个世纪,这个观念在中国一直普遍通行。 由于武力可创建王朝、支撑王朝,可扩张帝国、保卫帝国,一朝之中通常会有很庞大的军事权力结构。也可以说,武人在中国也是一个行业或阶级。有人认为,商代甲骨上刻写的「士」当时是指战士、士兵。显然武人未被列为「第五民」是因为划分四民的是儒家的「文人」,这些人视习武者为死对头,当他们是横暴大恶的化身,为维护合礼的行为,儒家有道义上的责任要予以铲除。把他们列为第五民无异于容忍他们,使他们的存在合法,给他们道德地位。 儒家学者还可以更进一步说,诉诸武力向来都是读书人兼文官身分的统治阶级可以运用的手段。要进入这个阶级就必须是读书人,然后入仕为官;做了官便可以调兵遣将。读书人而握有兵权乃是常有的事。最早的军队不过是招募成军或是征用农民组成的。在读书人看来,能够自成一个团体的武人「阶级」,其成员不外是被招降的匪徒、骑士佣兵、训兵的小班长、弓箭手等等,是个三教九流杂处的团体,在朝延用人的系统中是等而下之的,武举考试、武人官职等级,虽然和文职官是并行的,却是士人明白表示不屑的。使用暴力的军人是皇帝内廷的一部分,也是官僚系统之中的文人管不到的。而太监有时候是可以统率军队的。 中国文人为什么赞同儒家这种不肯承认从武是一种行业的态度达两千年之久?中国历史上一直有职业军人的力量出现,我们若拒绝正视武人这个阶级,就表示研究中国的人仍末脱离伟大的儒家治国迷思——以德统治——的支配。如果换个角度看,又可从这儿看见古老中国的一大光荣成就——深思熟虑后的和平反战主义。我们也看见其中一个极可忧的弱点,即是,无力避免被大草原的异族征服。 彼得?波尔(Peter Bol,1992)认为,从科举策试的题目可以断定,南宋的人相当明白有军事困难存在。然而他们仍旧依赖靠社会下层糟粕组成的佣兵,这些人欠缺纪律,连指挥层级的人亦然,岂能把决策权交付给他们?以文率武乃是统治阶级控制朝政的策略,但这种策略却使国家的武力不振。宋的国土和军事资源都比相对的金(以及后来的蒙古)大而多,可是宋的大臣们都不好武。查尔斯?贺凯(Cherles Hucker,1975)以及其它人都认为,南北对峙时期的中国这一部分变得太过文明,以致没有了抵御外侮所需的尚武精神和族裔意识(sense of ethnicity,不同于culturalism〔文化主义〕),而且外来侵略者通常都承诺按中国方式统治。事实是,儒家思想熏陶的人特别宜于行政治理,却不宜于掌握大帝国的权威。他们毕竟受的是实实在在文职官的训练,也有「暴力孳生暴力」的先知卓见,即便如此,南宋阻住所向披靡的蒙古人达四十五年之久——将近两代,却是不争的事实。 托马斯?巴菲尔德按年代顺序记述的草原部族入侵史料,可提供有关中国皇帝对边境外患关系的正确观点。巴菲尔德认为,中国国力强大时与外来部族的关系培养了这些部族的霸主地位。如汉代强盛时,匈奴在内亚细亚称霸,唐代则有突厥。主张维持这种关系的看法后来遭到阻力,而证据显示,阻力主要来自中国这边。 宋代因为与内亚细亚无甚接触而不易获取作战所需的马匹,构成很大的不便。秦汉、隋唐之际都透过贸商或使者与内亚细亚的强势外族保持联系。各朝都善于寻得盟友,并且利用某一族势力抵制另一族势力。宋朝的外交政策不当;先助女真人抵挡契丹人,随即败于女真,继而联蒙古抗女真人,之后又亡于蒙古。运用这种外交政策,可能是与内亚细亚没有直接往来,对其生活也仅止于最低限度的参与之故,其实宋代中国与好几个周边国家并存,包括南方的越南、西南的南诏、西北边的西藏和西夏、北边契丹的辽。因此中国实际上的外交处境,按莫里斯?罗撒比(Morris Rossabi,1983)所说,是「在地位对等者之中」。明朝自称高于所有他国之上的地位奠定,还是因为十三世纪的蒙古大帝国开了先例。 自宋代起,可看得出有文官行政的综合系统和武官掌权的综合系统在儒家政体内一前一后操持着国政。两者都是治国必需的。文官体系包括科举出身的人、受理学调教的文职大臣,还有培育这些人才的地方士大夫阶级。第二类是比较没学问的武人体系,包括皇帝、皇亲贵族、军队、禁军,再加上特别专属皇帝本人的太监群和安全情治单位(套用现代的说法)。 也许我们可以分辨两种权力结构功能上的分野。前文提过,皇帝独裁是与官僚政府互补所必需的。因为它是未例行化而自主的,变动改革和猝发的阻力都由此而来。它的作用本质上是不可预测的,经常是残酷无情的,而且隐含着灾祸。在有条有理的儒家秩序中,皇帝既在层峰发生作用,同时又代表极端形态的强烈失序。他称得上是大刽子手(the great executioner)。 几乎从一开始,中国政府就是这两种作用共同管辖的状态。内亚细亚部族勇士们持续不断的草原游牧黩武活动模式,助成了皇帝掌大权的功能。另一个功能则由中国的儒家文职行政官来完成。每一朝代开创时都是尚武的,待基业奠定了,用的官僚全是文人。两者的意识形态都符合其需要。诉诸暴力的开国之君相信「天命」,夺天下的阻力消失之时,便证明天命确实归属他。朝中为臣的这些读书人却鄙视诉诸暴力的人,因为用「武」即是欠缺「文」(修养)的表现。儒者之邦的主要迷思即是,君主堪为表率的端正行为证明他有德,有德便可吸聚子民得授天命。这话是有理的,只要造反叛乱者闹不起来,而治乱的上策是处以斩首极刑。 这桩儒家治国迷思的一大弱点是,君主若要持续主政,决不能舍弃为了维护社稷随意砍人脑袋的武力特权(militaristic prerogative)。所以,「帝王儒学」下的政府是由为一位独裁者效命的官僚们操持,君臣是相互依附的。这种政治实施起来,受儒家熏陶的地方行政主官能够率军平乱的时候,文武均衡的状态便可以达致了。许多读书人是专精于用兵的;有些还成了名将。但是他们能否掌兵权都在皇帝一念之间。 中国人在宋代将科举发展成为培训忠顺官僚的完善制度。同时期的外患——契丹(辽朝)、女真(金朝)、蒙古(元朝)则证明了皇帝权威的尚武根本是有用的。古人说的中国只能按儒家重仁、尚礼的方式治理,只对了一半。御用的儒家思想要发挥功用,必须统治天下的一朝能掌握足以消灭叛乱的暴力,而这种暴力正是内亚细亚外族的特长。我们看得出来,中国的行政官与内亚细亚的外族势力自古就有不同的功能专精所在,以致外邦异族在中国的统治上参与愈来愈多,有时候甚而全盘接管了。异族统治中国之始 我们回顾一下内亚细亚异族介入中国政体的始末。发祥于中国西北部的周、秦两代,藉与北方的部族交往与通婚,学会一些善战的长处。隋唐两代亦然。再往前迈一步便是,北方外族侵略者直接占据中国的部分领土,利用中国人的协助而由非中国人的王朝统治。公元第四世纪在满洲地区的南部就已经有汉胡二元统治模式的迹象了。到了蒙、满灭亡中国的时代,达到了完全由异族控制的顶峰。 受文化上的异族统治,在中国政治理论中构成一个尖锐的问题。早在商代皇帝统治时期,文化即是政治体制的主要部分了(文化包括了甲骨文、使用铜的礼器、巫教问卜,以及君王在仪式上表现对自然力的敬重)。古时的中国温和主义信条是,中土的中国在文(文化与文明)的方面优于四邻,终将统御内亚细亚各部族不堪一敌的武(暴力)。只要胡人之主向中国皇帝表示恭顺,承认中国为上国。而中国的皇帝受天命统治中国,其伟大的德意仁心自然吸引外邦来归顺,并且接受中国同化。 汉、唐时期因为没有接触过文化成就可与中国平等的外邦,因此外交政策基本上是进贡制,即上国与下国馈赠互惠的对外关系,与维持中国社会安定的「三纲」关系相似。由于外族的进贡通常都换得中国皇帝丰厚的赏赐,向中国称臣在物质上是值得的。此外,进贡古时便成为定制,而且替代了外贸活动。 唐朝的中土大国地位崩溃后,约有十个国家在第十世纪的中国继起,形成有些类似秦统一以前的战国时代那样的多国政体。十国彼此相交的关系也多少类似战国时代,都派遣使者谈判,但此时的议题中心是:该由谁来重振居中央的帝国势力?而且这一回胡人也加入了逐鹿中原的竞赛。等到胡人首度在华北统治汉人之时,昔日的政治文化结合体制也打破了。汉代建立唐代复兴过的汉人世界秩序——用以处理外交关系的一套思想与制度的系统——于是完全瓦解。 外族统治始于契丹的兴起(契丹是蒙古族的一支,中古时期欧洲人指华北用的名称Cathay便是由此而来)。契丹在华北部分地区、满洲、蒙古建立的帝国维持了两百多年(公元九一六~一一二五年)。起初的契丹是半游牧的民族,既从事农作——以小米为主,也饲养羊、马、猪。渐渐从大草原边缘,往可以融和游骑武力与农耕生计的地区扩张。建立帝国的这一股势力以耶律氏为领袖,而耶律王朝实行了中国的君主世袭制度,以及许多儒家政府模式,才得以延续其辽帝国的统治。 按维特福吉尔(K.A.Wittfogel & Feng,1949)以及其它人的研究,辽帝国是二元式的国制。南半边是包含燕云十六州(约合宋的三百个县;见地图13)的部分,按照唐代文职官僚制度采汉人的治理方式。北边面积大得多的部分,仍旧是马上英雄治国。因此,契丹皇帝在南边利用科举制度任用文官,北边则募训了骑射好手为御用精兵(契丹语音ordo;亦即英文字horde〔游牧部族〕的字源)。到后来,共有十二支精兵队伍分设在不同的地区,总人数约六十万,是一支储备中的可动员的震撼武力。 二元制的辽可能有四百万人口,大约为南边宋朝的十五分之一。但是辽的骑兵骁勇无比,迫得宋朝每年供给物资来维持边境和平。北宋皇帝于一○○五年和一○四二年与辽签下破财消灾的盟约,同意降低宋的地位,每年赠币绢等。一○四四年又和西北方的西夏国签立了类似的盟约。宋虽然富裕先进,却无力征服戎狄,主要原因也许不一定在于欠缺实力,而是在于欠缺决心。 按李约瑟说,火药是中国的炼药术士于公元第九世纪发明的。中国抵挡外患的时候用过简单的炸弹和火矛,但是这项军事科技上的伟大突破显然未受到读古籍诗书的宋朝大臣的重视。在此我们发现,儒家学问迟迟不跨跃科技的马背。 一一二五年间,满洲北部的通古斯女真人灭了辽,建立金朝。起初仍实行辽的二元统治模式,汉化游牧的金帝国可以融和草原马队和华北农谷,发动军事袭击,迫使宋人南退。公元九六○年宋朝建立以来,国都一直是黄河以南大运河口的开封。一一二六年的金兵南侵却迫使宋朝放弃了华北领土。宋朝抗金的行动因为主战主和的争议不下而瘫痪。到了一一四一年争议最剧烈的时候,主和宋臣兼谈判代表的秦桧,设计害了主战领袖岳飞,从此岳飞也就成为中国民族英雄的不朽典范。一一四二年间,南宋依和约割让淮河以北的华北土地,并且向金称臣,每年纳贡。华北平原和黄河下游流域一向都是汉人生活的心脏地带,如今很大一部分中国人首度臣服于异族统治之下了(见地图14)。 灭了北宋之后,女真人建立的金朝(一一一五~一二三四)有大约四千五百万人口,其中女真人仅约六百万,辽的遗民大约占四百万,所以金朝必须统治大约三千五百万的汉族子民。为此,金朝首先藉助于汉化的契丹人和辽朝留下来的汉人官吏。另外,也从宋的政府官员中拔擢人才任用。但是金朝皇帝不久就发现,必须巩固中央势力以对抗女真各部的领袖竞争,因为这些北方来的贵族武将有意掌控他们征服的土地。为了自保,金朝皇帝便依儒家政府的模式建立起朝廷官僚系统,既然必须以学养丰富的人为大臣人选,金朝皇帝于十二世纪晚期设置了女真文学校,翻译儒家典籍为女真文,确立了女真人的考试制度。不过,任用的新人以汉人为主,一一八五年以后的二十五年中,扩大的汉人科考制至少录取了五千名京师举子。彼得?波尔指出,儒家文化的传布也是重要的事实,有「数以万计的人接受了科考教育」。 然而,说金朝皇帝要追求的是「汉化」,并不恰当。他们并不想要「变成汉人」,而是要展现皇帝主张文治的角色。这样的角色具有超乎族裔性的价值,凭此可以使汉族百姓和入侵的游牧者在统一帝国之内和平共荣。换句话说,中国本来的文化主义(儒家所持的思想行为方式)被异族的统治者提倡了。统治者维持其族裔本色,同时在中国和内亚细亚以皇帝的身分运转。金人便是这样发展成多族裔帝国的理论基础,再由其后裔的满清将它发挥到极致。 金朝皇帝为表示其国朝为「正统」,采纳了传统的中央集权制度,也刻意执行皇帝应行的祭拜仪礼。据陈学霖(Hok-lam Chan,1984)指出,其中首要的是商代特别注重的祖先社稷祭拜。这些仪式可维护周代主张的天命之说,以及孟子提出而由儒家学者发扬光大的智者君主行仁政的教条。汉初以五行交替为中心理论的相关性宇宙观,也传到了后代。这套假定自然现象与人为事件有相关性的理论,强调归属五行、颜色等等的重要性,因为一朝地位可由此而合法化。例如,汉武帝便选中土德,尚黄色,以五为吉数等等。以后的朝代,不分大小,也都按五行交替之理来确定自己的正统地位。如唐朝也选土德以表示继汉的正统,宋朝则崇火德,尚红色。金朝因此以土德承宋之后。 金朝于一一五三年将国都自哈尔滨迁至北京,再于一一六一年迁至北宋旧都开封。金朝诸帝有的暴虐无比,以审问大臣后杖笞为常例,与中国一向免除读书人——尤其是有官职者——体罚的传统背道而驰。也有的皇帝斩杀数以百计的宗室、臣子、武官,以免受政敌威胁。 但是,金末的世宗却是一位模范的儒家仁孝之君。他在位的期间,金国的汉人儒士曾发起文化复兴之风,以维护先代传承的仁治文化。有儒家思想的女真皇帝和朝中为官的汉族读书人都认定,非汉族的王朝确实可以维持「中国的」(即中国和内亚细亚的)文化传统。总之,金朝正史在元代写成之时,其正统地位便得到确立了。 南宋理学的出现又为朝代的正统性定了更宽的评判尺度。征战胜绩、政府推行的敬祖膜拜及其仪式表征、学术理论、威吓的控制手段、相互监视、民众(或社会菁英)的拥护等等,在中国或西亚或欧洲一样都是取得合法地位的重要因素。但是多亏儒家学问的传播,中国的评判尺度比别处的统一而具同构型。宋代理学家强调其宇宙观和价值观是放诸世界皆准的,这给了异族侵略者很大方便。因此,从政治理论的层面来看,如果非接受不可的话,中国已经有了接受内亚细亚外族统治的准备了。 分析到最后,异族统治中国的合法性还包含一个事实——这是避免不了的,因此必须将它作一番合理解释。韩国观察者后来发现,在满族统治下的中国内,读书人可以厌恶清朝统治,却不会留下表示厌恶的记录。这种内心愤恨,外表接受的态度,与古今大多数受专制压迫者的态度相似。这种态度需要表现自制力和某种程度的虚伪——假装的顺从。表面上承认,内心却否认统治势力的正当性。抱持这种态度会使大多数人看来正如统治者指称的那样——对政治漠不关心。 若往前看,我们可能假设,征服中国的辽、金、元三朝形成内亚细亚军事势力侵入中国的一个相关连续状态,虽然有间断,却必须视为单一的过程。辽持续得最久,但只占据了华北的北边地带。元占领整个中国,但朝代最短。因此,只有金占到了对全局有重要意义的地位,学会了外族入侵者怎样借着吸收灭亡的北宋留下的现成汉人,得以统治华北的中国心脏地带。与蒙古人灭中国的气势相比,金的统治相对有些受忽视了。 蒙古帝国内的中国 蒙古征服是十九世纪中国经历西方帝国主义的前驱,两次都是相冲突的外来影响使中国遭受文化震撼。这也就是说,吾人审视元朝(一二七九~一三六八)的时候,必须视之为酝酿明清两代(一三六八~一六四四~一九一二)出现的重要现象的时期。 第一步骤必须看清蒙古人缔造大帝国的惊人成就。蒙古人的战争机器乃是纵横欧亚大陆的铁骑军武力的极致发挥。成吉思汗于一二○六年统一各部并且发兵四处征伐之后,儿孙辈分别在波斯、俄罗斯南部、中亚、中国统治四个汗国(见表3)。做为征服者,蒙古人凶狠的破坏力换来恶劣的名声,尤其为好讲道德的儒士所不齿。举一个例子,蒙古人首度侵入华北的金朝就把九十多个城镇烧得只剩瓦砾。★表3★ 蒙古灭金是在一二三四年,灭宋是在一二七九年,只迟了四十五年。在这四十多年间,他们统治着已经有过受外族统治经验的华北心脏地带,也弄懂了可以马背上取天下,却不可马背上治天下的道理。这和十九世纪的欧洲帝国主义者的情形差不多,他们发现刺刀不是戴着好看的。 后来,成思吉汗最有才干的孙子忽必烈——一二六○至一二九四年间为蒙古大汗——以北京为都(见地图15),建国号元,从一二七一年开始统治中国,采用的是汉制。然而,他不时要为政治纷争及夺权对手而分神,又要以伊斯兰信仰保卫者的姿态迎合教民;为了信奉西藏喇嘛教的蒙古百姓,他还必须是信佛教的万民之主。宗教信仰的多样反映了元朝社会的富于国际性与多族群性,当时甚至中亚传来的景教也有皇室成员为其信徒。 在自己的国家里沦为异族顺民的屈辱,必然使元代以及后世的汉人产生愤慨。然而元代中国人生活的实际状况,如约翰?蓝洛依斯(John Langlois,1981)所说,是复杂的,需要给予至今尚未有人做过的详细再评估。首先,尚武精神方面无疑是受蒙古人影响的。中国古典的理想是,每个农民都应该是潜在的、有自卫能力的军人。自秦至唐的各代,军队都是招募百姓组成的。秦汉的制度规定,身体健全的男子,一律要服两年徭役。隋朝和唐初用的是府兵制,令某些家庭提供服役的壮丁,并自备装备给养,有男丁服役的家庭可以免税赋。唐初约有六三三个府兵单位,每府约有一千名兵员,府兵多设于西北地区和京畿一带。公元七四九年府兵制废除,以后的唐宋就以雇来的佣兵集合成军,这些人的品行使军队的声誉大坏。 反观内亚细亚的部族,生长环境培养每个人成为骑射好手,经过征战后很容易就变成了一支专业的世袭武力。凡农皆兵只是个理想,凡猎皆兵却很容易变成事实。女真人以每三百户为基本单位供应百名军士。成吉思汗在一二○六年间,设有九十五个千户的军事组织单元,每千户都包含供应给养的家庭和派给的放牧草场。蒙古人是征服并统治中国全境的第一个内亚细亚民族,也正是在军事上给中国影响最多的一族。萧启庆(Ch'i-Ch'ing Hsiao,1978)曾指出,蒙古征服者「一直极为关注权力,倾向于从军事观点思考」,给了中国新的军队组织,「将大部蒙古人纳入其中」。 占领了中国之后,戍守的蒙古军队都分得了华北地区的人口已经减少的土地,必须靠自己或奴隶的耕作换取生计。家传的战斗能力不久就退化了。蒙古大臣自成一个不掺外族的自家相传的领薪俸的贵族集团,即是武官们居优势的一派。但大体上,中国的蒙古军人变穷了。他们有的娶了汉族女子,许多人丧失了地产,甚而迫得卖让妻儿,有的人因为逃债而沦为游民。在太平时代做世袭的军人竟成了大不幸。 历史学者辩论的一个问题是,蒙古统治影响中国传统儒家式政府更趋于专制了吗?答案似乎是肯定的,但是影响并不全然来自蒙古人。也许更肯定的因素将是后来的明太祖。蒙古人被汉人鄙视——汉人常说站在蒙古人的下风处,就闻得到其膻腥味,元朝的统治不满一百年,比女真人在华北的统治期还短。除了在长城一带,蒙古人无法在土地上生根。但这并不表示其作风未经被汉人模仿。 统治中国的时候,蒙古人面临的第一个困难就是文化的问题。在外蒙古是纯粹游牧者的他们,早先就和中国接触不多。蒙古人的语言、衣着、习俗、背景都和南宋人大不相同,双方的文化鸿沟难以跨越。由于蒙古人多不识字,人数又少,政府中就任用了许多西域人(如维吾尔突厥人、阿拉伯人,甚至有马可波罗等欧洲人)和金朝遗留下来的汉化女真人,南宋人则因为忠诚度不可靠而遭到冷落,南宋人则以不做官为回应。劳延瑄(Yan-Shuan Lao,见Langlois,1981)曾举例指出,考中进士的南宋人愿入书院教书,却不肯任官学教席,而官学教师是有官阶的,虽然是最低一阶。 总的看来,文化隔阂导致政府管制较松。元朝的刑罚显然不及宋朝的严峻,税赋上也较少有不合常规的苛捐杂税。忽必烈对于喇嘛教、道教,以及正统儒家学术都给以保护之外,也不曾查禁书籍文物。蒙古王公们可以在各自的封地上安逸生活,或是互有纷争。蒙古人能戍守要冲,在政府行政、地方治安监督、文学戏剧检查、提供知识界文化界领导力量等方面,却无力可施。 赫伯特?法兰克(Herbert Franke,见Schram,1987)将辽、金、元三朝作比较,认为其行政之放松几近殖民政府的性质,原因在于汉人和三民族习俗像水和油一样地难以混融。所以,在三朝多民族、多种语言的政府中,各族仍是按自己的——契丹的、女真的、蒙古的——脚本演出。中国人仍旧预期权威阶层以世袭的方式传承,入侵者却是按有些民主意味——至少是各部宗王联合开会——的选举方式决定继位者。对中国人而言,法律是一贯的而且具普遍性的,游牧民族却是因人而异的——以其人所属部落的惯行法则处置其人。这样的差异性致使中央集权不能彻底,也不易形成强大稳固的专制权威。 由于科举制度迟至一三一五年才恢复,行政官员的空缺就以增用衙役的方式填补。有不少汉人便是利用这个管道谋得公职。但是衙役欠缺儒家知识熏陶,又没有蒙古人监督,助长了普遍的腐败。为了保持在地方上的势力,蒙古人增设了一层地方官吏。在枢纽性的地方,朝廷安排全权的蒙古官员——也有些是汉人——总理军事民政,即「大断事官」(札鲁忽赤),这些人都是皇帝直接任命的。元末的几十年中,儒家思想被研习了,蒙古的行省首长也予以充分运用,但是又遭到未汉化的顽固蒙古人内斗的破坏。 蒙古人有游牧民族好动的特性,总想不断前进夺取更多战利品和奴隶。扩张到原先未知的西方世界又征服中国之后,他们又利用夺来的宋人的船队和经验丰富的船长船员,向海外远征。一二七四年与一二八一年间,元朝以上千艘船的舰队试图征服日本,侵略了越南和占城(在中南半岛南部),进攻琉球群岛,又于一二九二年攻爪哇,都未成功。缅甸和暹罗也遭受了攻击。蒙古战士们虽然有向外扩张的冲动,却没有让中国的海上贸易加入正开始在亚洲各海域成形的早期世界航海系统。蒙古统治带给中国几十年的内部安宁和越过亚洲的沙漠商队贸易。有些欧洲人便是由这条陆路来到中国的。有人说,约于一三三一年至一三五四年间流行并大量减少中国人口的腺鼠疫,也是从这条路传到欧洲而成为一三四八年至一三四九年间的黑死病,似乎是有理的。 忽必烈实施的大运河第二网络系统等公共工程,对经济繁荣有相当程度的帮助(见地图16),但是西亚和印度来的海上贸易主要仍操于阿拉伯人之手,原因前文提过,伊斯兰教徒大迁移使穆斯林商人来到中国,除了经丝路而来,也走运输东印度群岛香料到中国的香料之路。活跃于中亚旅行商队贸易界以及海上商贸界的穆斯林商团,受元朝廷的管制,也获赐贷款投资贸易。这些商客还兼营包收税款,帮忙元朝廷收取农地盈余,并将之转投入贸易。商业的成长可以从广泛发行纸币得到证明,这个发行业务也是由宫廷里的穆斯林金融家监督的。 元朝政府不用南宋人,也不干扰南人的地方社群,因而刺激了汉人的私人学术发展。数千的汉族士人由于得不到政府的任用,可以自由从事个人志业,进而成为汉人社群中的领袖,孔孟教诲的传承者。因此故,元代有曲的兴起发达,绘画也发展至顶峰。学术界大力提倡朱熹的自我道德修持,以个人的品格修养为社会秩序与良好政府的基础。除了朱熹学派敦促研习客观世界之外,另一位理学家陆象山的信徒则主张发明人之本心。与这些较哲学思考性的学风同时发展的权术学派,以研究实用的政治制度为主。这两类学问,一讲道德一讲功利,同样强调「忠」。与其说是对某一国朝的忠,不如说是对于理学大道的忠。此外还有重法的理论,目的在矫治政府的专断无常。解释宋代 没有一个文明高峰时期可以用简单的术语描述明白。然而,学者将某个伟大时期作的一番阐释,往往会变成这个时代历史记录的一部分。宋代转变极深极广,以致日本史学者内藤湖南从其中看见了「近代」中国的诞生。他所指的近代中国是一直延续到他自己的时代的清末二十世纪初的中国。内藤在这个近代之中看出两个势力层:一是专制皇帝与其「亲信及走狗」,二是「中央任派的官僚之下的地方社会」。这个新生的近代时期的特色是,「政府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的重要性渐减,同时文化的重要性却渐增」(见Fogel,1984)。内藤看出这个过程的一种移转,即是我们曾指出的,从贵胄家族的寡头统治,移转至较强势的皇室利用有学养科举背景的官僚与地方士大夫统治。皇帝远离了每天与寡头统治同僚的非正式接触,变得更专横。「其后果」,按崔维泽(见CHOC 3)说:「是皇帝和社会之间以及皇帝与他藉之发挥统治权的大臣之间的隔阂愈来愈深。」崔维泽认为,内藤的论点「很经得起现代研究探索的考验」。但是这个论点并未特别关照宋代的全盛发展以及外族征服对这种发展的阻遏。中国在宋元两朝下的不寻常发展,以及后来阻碍这项发展的因素,似乎早该有人来重作一番评估了。 多家学者的说法由一个人纵观过,再予以结合关联,似乎可以从其中归结出一个理论。别人也用不同的言语表达过差不多的意思,前提大致如下:⑴古时中国建立了为达中央控制之目的而编制的「政治化」国家政府,其手段是从官僚体系中灌输学术信仰,以及独裁皇帝可运用的暴力;⑵内亚细亚的异族入侵者,凭着军事本领和行政技巧,变成了中国政体中固有的「参与者」;⑶由此而形成的汉胡皇权,一直保持在次要的经济成长与文化多样过程之上的地位,为中央「政治控制」的首要之务。 简而言之,从一开始,异族入侵者就有助于维系政治挂帅的地位,使政治控制了中国古来固有文化的、经济的生活。如今政治仍然(或是格外)控制着全局,愿意被控制的倾向,主要是受理学意识形态的加强,因为理学家强调在层次分明的社会秩序中向权威尽忠,并且较看重务农的自给自足,却看轻较难控制的贸易发展与对外关系。在政府专制持续加剧的同时,随附着的是前文提过的,在中国人心目中「文化的重要性渐增」。换句话说,我们要讨论的是两个层次:国家政府,以及伏于其下的社会。 因此,内藤的第二个论点——有关政府角色缩小而文化与地方社会角色扩大的,可以由前面讲过的士大夫社会之形成行到证实。不过,这种在地方层次上的成长,却使在上层的皇帝和朝廷专制如旧。 中国被辽、金、元三朝外族征服所受的影响,现在才刚开始被人们探讨。外族征服造成的经济冲击似乎仍难确定,但这确是创痛,而且可能整体上是剧烈的心理挫败。它对明代中国发生的影响很快就突显出来了。 第6章明代的政府洪武皇帝的遗赠 明代的二百七十六年间(一三六八~一六四四),中国的人口增加了一倍,从原来的大约八千万人增至大约一亿六千万。有破坏力的内战多能予以避免,教育、哲学、文学、艺术各方面的伟大成就,反映了士大夫社会的高文化水平。然而,元明交替的光景并不好。明朝政权起初是军事化的,为的是要将蒙古人逐出,并且抵挡在境外,继而试图维持境内安定,避免来自中国境外的影响。推翻蒙古人的汉族复兴主义并不打算延续宋代,而是在理论上企图回归汉唐的盛世,不过事实上却持续着元朝的某些风貌。 明朝的气质始于其开国皇帝朱元璋的心态。自一三六八年至一三九八年在位的洪武君,原是佃农之子,少时贫苦,曾乞讨为生,做小沙弥时跟寺僧学识字读书,后来加入反元的宗教组织。他起兵反元之后,以武力消灭了长江下游地区的其它反元势力。在儒生襄助之下,发布了檄文,施行了受天命的仪式。一三六八年赶走了内讧分裂的蒙古诸王,在南京建都即皇帝位。(见地图17) 这位新的专制君主的人品,虽然一如其它开国皇帝般受到赞颂,总体而论似乎是中国的一个劫难。洪武皇帝相貌丑陋,精力过人,脾气暴烈,而且多疑猜忌,唯恐有人图谋不轨。牟复礼(Frederick Mote,见CHOC 7)认为,明朝统治形态的许多独有特色源自「这位奇怪而强有力的人的个人特性。」 洪武皇帝的目的是要在全世界最大规模、最多样化的国政之上,维持中央控制权。为达此目的,他颁下了无数规范子民行为的忠告,包括法律、典章、祖宗训示、一系列堂皇的教谕、乡村法令、礼仪规程。爱德华?法默(Edward Farmer)认为,这许多规章形成了一幅理想社会秩序的蓝图,还包含了支撑这个秩序的奖惩条款。洪武皇帝不怎么像黩武者,倒更像理论家,满脑子的概念。 至于实际行动方面,洪武皇帝基于个人经验,了解农村的疾苦,尽可能用政策压低田赋、种植树木防止水土流失、维修黄河长江上的堤堰、在谷仓中储粮防饥、编里甲以杜绝盗匪、鼓励士绅济助贫病者。但是他的经济理念只限于传统儒家的看法,以农业为富国之本,认为商贸是剥削的、可耻的,并且以节俭为皇帝的主要德行。 太祖洪武的政府曾试图培养自给自足的小区,让大众自己管理自己,让军队自己屯田供粮,由人民服徭役自筑道路或供衙门差遣。皇帝本人的俭省也延及官吏,只发放有名无实的微薄俸禄,迫得官吏们只得谋取法外的收入来维持生计。因此,太祖的不增税(no-new-taxes;布什语)终不免导致贪污腐败。 但是,太祖关注的重点仍是军事。由于中国必须防止蒙古势力复兴,便因袭了元人兵制,在重要据点设卫与所,将军民分籍,军职世袭。军人屯田自供粮饷,并且随时备战。蒙古王公原是各有大封地的一个分散的贵族阶级,明太祖则是将带兵的人封赐成为一个武官贵族阶级,职等和俸禄都优于文职大臣——至少在他疑心武官谋反而大开杀戒之前是如此的。 必须在文与武两者中做一选择的时候,明太祖尽管法令多又爱说教,却站在暴力的这一边。一三八○年间,他发现宰相谋反,将宰相斩首之后,其亲族也全部处死,前后总共杀了大约四万人(有「关系」的害处在此)。以后连续处死大臣,加上好几次的整肃,杀人之数可能达到十万之多。其后果是可用的人才丧失与恐怖统治,儒家好仁好礼的政府根本无从施展。大臣受廷杖的刑罚羞辱,在明朝已变成常例。受刑者要伏倒,手脚被人扯住,露出臀部由司刑的人役边打边唱杖数。再也没有比这个更有损人格、有害生命的仪式了,因为几杖之下便会皮开肉绽,感染生疮是难免的。一五一九年间,因为进谏皇帝勿再流连南方不理朝政,有一四六位臣子受了廷杖,其中有十一人因而致死。一五二四年,大臣们反对以追赠先皇与皇后的名号称皇帝的生父母亲——因为他的皇位继承自堂兄,结果有一百三十四人受廷杖,其中十六人丧命。这些令人觉得,皇帝和臣子们经常陷于皇帝的暴力解决不了的制度性争斗之中。 明太祖的判断错误,大体上可溯至他非巩固维持个人控制不可的决心。由于他一心一意要独揽大权(这乃是自古留传下来的一个必要),便于一三八○年取消中书省,废了宰相,使身为皇帝的他成为全国民政与军事的「总经理」(CEO)。这么一来,他有了控制权,但也有了极沉重的负担。明朝行政制度的研究权威贺凯(Charles Hucker)指出,曾有一度,太祖在八天的期间收了一千六百件奏章,其中共计有三三九一条请示的问题。按每天十小时批阅两百件的速度来算,每件奏章平均看三分钟时间。以前的朝代中,这种每天例行的公务,由宰相带领一批属员去处理。在明清两代,这个重担落到了皇帝身上。既然皇帝不见得都是超人,皇帝的办公室通常成为一个瓶颈,政府因而更容易堕入无效率可言的例行公事。 明太祖废除宰相和中书省,等于将文官层僚斩了首,而文职官僚及其工作必须由外廷的首长宰相领导(外廷即指六部、监史台,以及京中其它官署)。因此,明朝的皇帝不得不藉助于身边的随侍者(内廷)来理事,进而变成行政、军事,以及其它特殊事务都要靠太监去办。到后来,宫中太监人数高达七万。 财政问题 洪武皇帝给后世子孙留下的最怵目的缺陷,按财政史学家黄仁宇(1974)看来,是财务方面的。首先,国库和皇帝可动用的御库并没有分开。明成祖(一四○二~一四二四)在内战中篡得皇位后,迁都到北京,因为这儿是他个人势力所在的地区,而且是可以北控蒙古的战略要地。环绕紫禁城四周的京师面积将近七点八平方公里,其中有五十多个供应铺,雇用工匠人役大约十万人,专为宫内提供服务,所服之务也没有公私之分。这种情形正符合了一项事实:皇帝的个人生活和仪礼性质的行为,都是政府活动的一个部分,应受儒士、道学家的监督和评判。 在太监的管理下,宫中开销无来由地扩大。皇帝的亲军卫「锦衣卫」的费用也是如此。锦衣卫除了负有保护皇帝的任务,还是一个特务机关,主管令人闻之丧胆的镇抚司,专门查办政治犯。一三八二年锦衣卫设置时卫卒有大约一万八千人,后来扩增到七万五千人。 姑不论洪武时代的朝廷或以后的皇帝如何,明太祖本人是力求节俭的。他规定的田赋约为农产量的百分之十,税率不重。这似乎是善意的轻税,使政府岁入匮乏。从现代人的观点看,就是使政府发挥不出功能,帮助不了百姓的经济生活。太祖却期望地方小区代中央政府之职,负责各种各样与税金相关的私人花费。为了纳税与管制之便,农民自一三八一年起按里甲制编册,每里之中有十户户长担任甲长,其上再有一位里长。由里长甲长负责全里内的税收和各种差役事务,并且要负责更新户口「黄册」登记的土地人口数据。里长甲长都是轮流制,每十年轮过一回。 这个巧妙的安排和相互监视保安的「保甲」制一样,都有重大缺点。这是饱学的行政官设计出来教导百姓如何履行多种义务的蓝图;却详尽得没有改动的余地。到了必须适应地质实况和乡村生活的人际关系时,弊端开始出现。不用多久,就腐化得千疮百孔了。这个不可收拾的综合症候群还包括税收、军备给养、通货供给等,都或早或迟变得失效无用。在这一切问题之下的,是死守着太祖定下的旧制不改。以至于明朝行政后来无法配合中国需求转变的脚步。 以税收为例,为了省却将各地收得的税赋送进京师的麻烦,安排好各缴纳地区直接把税收送到指定支销该笔税收的机关。其结果是,各路自行——或依法——进出的税收在全国交叉往来乱成一团。这套不能便通的既定办法却不受任何监督,因为没有一位从头到尾负责的官员。黄仁宇说过,明朝财政系统的主要顾虑「始终在求统治上的安定」。因为每个财税机关都从无数个不同的来源收税,地方官全都没有能力独立,也无力改善行政质量。因此也无人建立起有造反财力的根据地。「国家税收作业太分散,以致根本不可能被人操纵」。 如此散乱的税收花销制度,使中央政府起不了作用。大批衙役、书吏、小办事员几乎一年到头都在忙着收各季到期应缴的田赋。田赋的总额不至于对经济构成过重的负担,真正的累赘在于收取的效率太低,税收机关冗员太多。换句话说,有上百万的中间人是靠着投入这个税收系统的繁琐过程维生的。 又如大运河的养护并没有预算经费可拨,完全由地方徭役负责,中央政府不给分毫。到了十五世纪中叶,国内有一万一千七百七十五艘运谷船,由十二万一千五百名官吏军役负责调度。由于这些运输兵难得有酬劳可领,就只好在谷船上私带货物牟利。总之,国库每一笔收入都在实收之前就预定好应收之数。甚至田赋尚未入库,应领该额的部门就被扣上已支销的帽子,毫无便通的余地。一旦发生水灾之类的事故,就必须以处理危机的方式另募专款。 此外,明代夸赞军人屯田自给的卫所制度的记录并不可信。按黄仁宇说,军人距离自给自足还远得很。明代记录所述的是理想,不是事实。军官根本没作记录,明朝史官则只顾要面子好看。整个的军人屯田制度只是一套未经筹备、调查、实验就拟出来的计划书。既未设置主控机关,管理也不严密。被迫进入军役的民户经常弃逃,兵士们没有固定的饷可领,只是偶尔拿到不定期的奖赏。这种制度不过是把军人再变回农人。军人的权势结构不振,是因为军方的饷给被削减了。军人们因此把自己的田出售或抵押,军中无饷可发的情形日甚一日,人数也因为逃兵而减少。边区需要补充兵额的地方,卫所数目降到了原有的十分之一。但是由于军人自给的这种不切实际的传奇一直存在,就不能废除或调整筹资的旧法。 再看通货制度,赶不上贸易成长的速度,也是失败的。起初,中央政府靠发行纸钞支持财政。明太祖却不明白,无限量发行纸钞会导致通货膨涨,只管拿纸钞当赏赐。到了一四二五年,纸钞只有其原值的四十至七十分之一。后来纸钞终于废而不用了。其间,政府一直禁止银两的使用。 中国的铜币是浇铸的而不是冲压的,所以每一枚都需要以手工修边。明代铜币需求量虽然比宋代大得多,铸造量却远远少于宋代。政府的铸币机构经常是完全不发新币,只好由民间的伪造者来代劳了。后来铸币的职权转给了各省,但是省级铸币掺铅又造成币值降低,铜币供给量始终不符需要。中央政府对发币处理不善,导致伪币充斥,币值从原来的一千钱兑一两银子,降到了六千钱兑一两银子。总之,正当贸易成长扩大通货需求之时,明朝政府却拿不出恰当的币制配合,是大大失策。 十六世纪时,对外贸易成长导致银的输入,虽然时有间断,但输入量很大,主要来自日本和(经多条不同路径转来的)美洲大陆。因此,中国原来的商品经济变得货币化了,纳谷与徭役在后来改行的「一条鞭法」之下渐渐合并,全部改为纳银。地方居民按里甲制必须负担的丁粮,渐渐并入田赋折算。需服差役的时候,财力负担得起的人不必去做修路之类的公共工程,可以出钱雇人代做。 不幸的是,从日本和美洲流入的白银并未带给中国白银通货。铜钱和银子一并通用,形成类似复本位的制度。人们日常交易都用铜钱,即便政府不能不贬它的值。拿白银来铸币以维持通货稳定是不可能的,因为明朝政府从未有过铸银币的打算。用一块块银子缴税并不是计划决定的,而是因为其它通货都不管用了,逼不得已才用银子。纯银块的流通非常不便,因为各地用的「两」,单位大小不同,甚至各行业各官署衙门也有不同。有时候,一个城市同时通行着二十种不同的银两,主要商品——如盐或棉布——各用各的银两,买卖外地的货物又要用别种银两。流通中的每锭银子还要秤,要验纯度。这些条件造成银两单位杂乱,兑换方式繁多,操作钱的人可以从中取利,而且可以支配想投资做计划生产事业的人。 财政体制结构似乎一直跟着明太祖力求节俭的意念走,因为他坚信营利本身就是邪恶的。经商的利益根本上就与社会国家的利益相冲突,因此必须竭尽可能予以遏止。同时,国家不可求「自富」,因为,依这个天真的观点看来,政府有所获利自然就意味着百姓有所损失。所以政府发展不出可能有的经济力,反而以政治上的控制力为治国的基础。结果明朝便始终不肯建设起运作财政必需的最低限度的财政力量,甚至连投资做公共运输设施都不肯。在如此一穷二白的情况下,不免就时常要征用百姓来服差役。 黄仁宇指出,大体上看,明代中国若有某一地区显示可能因企业或外贸而成长的趋势,政府不但不觉得应该给予支持,反而反对这种成长,因为它造成的不均衡「终久将危及全国的政治协调」。倒不如把所有的省分都压低在较落后地区的水平。 黄仁宇认为,宋元两代都比明朝老于世故,行政质量也都高于明朝。「唐、宋、元皆未实施过明朝这么僵化的财政结构」,也不像明朝给最高层政府官员这么少的业务责任。「明朝制度代表中国财政史上一个重大的突变。从此以后,政府财务的主要目的是要维持政治现状,不再表现出任何动态性质。」明朝面对航海世界的退缩,正是此一卓见所述情形的写照。中国闭关自守 南宋和元代都眼见了中国在造船、航海科技,对日本及南亚、东南亚海陆贸易各方面向前大步跨进。到了一四○○年间,和中国有海上贸易的国家地区已经为人们所知有百年以上的时间,中国商人输出的货物有丝绸、瓷器、铜币等。明成祖五度北上远征蒙古的同时,命令大太监郑和循海上贸易的航路南下出使。郑和本姓马,是回教徒,父亲曾至麦加朝圣。他带领一批有能耐的太监,为执行皇帝派下的特殊任务而远征南洋。 郑和自一四○五年至一六三三年间的七次航程都不是等闲之事(见地图18)。南京附近的造船厂,仅是在一四○三到一四一九年间就造了两千艘船舰。其中包括近一百艘大型的「宝船」,船长在一千一百至一千二百多公尺之间,横宽在四百五十到将近五百公尺之间。据密尔斯(J.V.G.Mills,1970)估计,每艘宝船的排水量必在三千吨左右。这种有四至九根高达二百七十公尺桅杆的船,有十多个不透水的舱格,有艉柱舵,舱房可能多达五十个,可载四百五十至五百人。一四○五年至一四○七年的首航舰队大约共有三百一十七艘船,其中六十二艘是宝船(一五八八年的西班牙无敌舰队〔Armada〕不过是一三二艘船)。郑和率领从属太监七十人,医疗人员一百八十人,占星官五人,军官三百人,兵丁两万六千八百人。前三次出使航至印度,途中港市都曾停靠。第四次越过印度远抵荷姆兹(Hormuz)。后三次都到了非洲东岸各港,最远到达马林地(Malindi,在今肯亚东南附近)。而宋朝的瓷器和铜币早在郑和之前已经来到此地。远征船队的分遣部队还有额外的航程,有一支曾到达麦加。郑和的一项主要任务是带着进贡的使节回中国,事后并且送这些外使返回其本国。虽然也有一些贸易活动,但主要还是进行与大约三十个国家的外交往来关系。郑和出使虽未摆出武力侵略架势,但亦曾数度用兵。 有三点是值得注意的。第一,这几次奉命出使与达加马(Vasco da Gama)或哥伦布的探险之旅的性质不同,航行的路线是阿拉伯人和中国人在非洲以东海上贸易的既定航线。第二,中国的远征为的是外交不是商业,当然更不是为了海上劫掠或殖民。郑和与各国互赠礼物,招徕进贡国,携回地理信息和科学上的新奇事物,如长颈鹿就被当作祥瑞之兽展览。第三点也是最值得注意的一点,一四三三年停止这种出洋远征之后就再没有后续了。而且兵部侍郎更于一四七九年将七次出使的记录数据销毁,中国的海外商业行动受到严格禁止,直到一五六七年才开放。航海时代在全球各地初现曙光的时候,明代中国本来已经遥遥领先他国,却不肯继续向前。欧洲人再花了将近五十年时间才摸索到起点上。一四三三年以后,再过了三十七年,葡萄牙人才到达西非海南端的黄金海岸。而哥伦布率领总吃水量四五○吨的三桅船队伍出航,则是在一四九二年。 爱德华?德雷耶(Edward Dreyer)详述过中国这些伟大的航海行为如何受阻于儒生出身的大臣们,这些读书人理论上就反对贸易与对外接触。黄仁宇亦指出,明朝财政窘迫,无力担负这样耗费不赀的海上外交。例如,明朝于一四○七年正式将安南划入版图,后来却因为安南作乱反明,朝廷苦厌兵事,不得不于一四三一年承认其为独立的藩属国。此外,明成祖为抵制科举出身的文官把持朝廷,在军事和安全方面任用太监,也引起京师官吏的妒忌。 到了十五世纪中叶,京师又面临蒙古势力再起与边境的骚扰。一四四九年间,一名专进谗言的大太监说动天子御驾亲征,结果被蒙古军俘虏。蒙古人要以明帝为条件进行交易谈判之时,明朝却迅速立了新帝。此后明朝便在蒙古人的威胁下渐渐束手无策。据阿瑟?华德伦(1990)研究,朝臣们曾有无休止的政策讨论,一面恐惧对蒙古人出兵,一面却又不肯允许蒙古人与中国贸易以减少其南下侵扰。一四七四年以后,以至十六世纪期间,明朝进行的长城修筑,留下了吾人现今所见的有几百个岗哨卡的万里长城(见地图17)。就军事用意而言,这是徒劳无功的,但是却表达了中国长期受外患折磨的心态。 造船只限于小型船舰以后,明朝海上势力渐衰,替中国南海上的海盗打开了壮大之门。这些海盗名为「倭寇」——日本人,实际上大多是中国人。明朝非但不以武力反攻,反而强制执行了使自己蒙受重大损失的海岸闭关,目的要使海盗因补给枯竭而退,结果仍是徒劳一场。这套国防政策还包括限制外贸,规定所有外来商贸都要装成进贡的模样。据撤拉辛?维拉蒲(Sarasin Viraphol,1977)所述,中泰商人运售的暹罗稻米必须做出与进贡使团相关的样子输入。进贡制在明朝达到高峰,但是这种自卫形态意味着的不是势强而是衰弱。 总之,反商主义与恐外症(xenophobia)占了上风,中国自此退出了世界舞台。武人势衰了,大局由文官主控。逢到昏君当朝的时候,替皇帝查案、问刑的太监势力就会构成太监独裁,以恐怖手段压制文官。明代中国手握海上扩张的优势条件,却被保守的理学儒士掐死,简直就像是故意错过近代科技与经济发展的这班船。 这个贬抑的评价来自二十世纪末,正当科技与经济成长在全世界的各个生活层面都造成无数混乱,却还找不出可以将人类文明毁灭延缓的秩序原则之际。明朝独立而自足式的经济成长,以及其相对的平静安乐,也许终将受到历史学者的推崇,在我们看来是失败之处,或许别人看来是某种成功。朋党政治 政治家兼哲学家的王阳明(一四七二~一五二九),在士人的思想领域中博得了许多追随者,启发读书人走向理学的一个新趋势。王阳明是大学者也是文韬武略兼备的大臣,曾平定宁王之乱,致力于利用乡约建设地方小区。而乡约正是最接近儒家尚古风的一个制度。在哲学思想上,王阳明继承的是与朱熹同期的陆象山的学说,比较不讲究躬行实践,而是侧重致良知的内在德行修养。他认为本原世界是一整体,既在人心之外,也在人心之内。因此,人应当让致得的良知导引自己的行为。这种说法带有佛家的弦外之音。而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按威勒?彼得逊(Willard Peterson,1979)解释,其实是要求「道德知识与社会行为的统一」。阳明学说在日本和中国同样有深远的影响。 明亡以后,清朝后来的批评者攻讦阳明学说太抽象、被动、唯我。因而促成一种观念:明代学术思想培养了理直气壮贬低实用工技的态度。朱熹和王阳明两家理学正统,都教导明朝的为官者肯定合乎道德的言行为治国的根本,却将科技视为匠人与等而下之者的事。 道德问题随即提供对立朝臣党派相互抨击的题目。而朝中派系之争也激起大臣们的道德说教,批评皇帝偏离正道,与奸宦斗争。派系倾轧最严重的事例多发生在明神宗万历的四十八年间(一五七三~一六二○)。 神宗在位的最初十年中,首辅大学士张居正励行严改,也累积了中央国库的资本。只要神宗支持,他便不怕得罪人,拿坐领干薪的冗官开刀。他的目标不在变法革制,而是要建全国家财政。不过,他的做风直来直往,蔑视因循的常俗,死后遭到弹劾抄家。 神宗皇帝听怕了大臣们的说教与相互攻击,索性不上朝了。后来更使出阻碍或不理朝政的报复手段,连续多年不见大臣、不批奏章。他也不肯任派应该补缺的官,以致中央政府里的人员都不足。总而言之,神宗想扔开当皇帝的职责,却竭力搜刮饱入私囊。若就皇帝为国政运转主轴的角色而论,他这样和朝臣做对的行径不但是一塌糊涂,而且是叛国。 明神宗的一意胡为,加上掌大权的宦官贪污,激起长江下游诸省的另一个层次的党争。这个区域不论上缴田赋的分量或入朝为官的人数都超出了土地面积比例。就在无锡附近的东林书院,改革运动兴起。一群清高的儒士因为以道德为首要关注,对大小官吏都发出有成见的抨击。政府的实际问题他们看不见,只顾鼓吹儒家名教为绝对的准则,对他们要攻击的靶子发出责难。很难说是那一边比较有理,因为争论重心是道德问题和人身攻击,涉及实际行政问题的很少。一六二○年代,神宗死后当权的太监(魏忠贤)以惨暴手段倾陷东林党,但仍有一些幸存者后来留下对他不利的最终定论。正当明朝极需要有力的领导之时,明末的党争却造成决策分裂与朝廷停顿。 十七世纪初期,荷兰与英国的「东印度公司」,加上本来已在推展中的葡萄牙与西班牙的贸易,都在响应日本与中国商人及官吏的行动,形成活络的国际贸易。在中国内部,大规模的陶瓷、丝绸、棉布生产,伴随着盐谷贸易广布、都市增多、从事地区间贸易而更富裕的商人阶级的扩大,同时发展。白银流入中国乃是促成这种成长的唯一因素,有些历史学者认为明末的文学艺术成就,以及都市生活发展,乃是社会、文化、经济各方面将出现活泼有力新生的前兆。但是,商业活动和西方接触却带来巅覆政治秩序的威胁。十七世纪初的日本便是以断然的态度,对西方商人和传教士关闭了自己的门户。在中国,新起的朝代取代了明朝,却继承了明朝对外贸和西方接触的焦虑不安。中国明末的新生之望,似乎已经消磨得没有了。 第7章清朝治世满清灭明 满清于一六四四年灭了明朝,再次证明从外面接收中国,比从内部做起来容易,因为必备的文武合一的条件,在长城以外比在长城以内容易办到。地理因素是其中的关键。十六世纪时的满洲只有最南端的沈阳以下地区是按汉人的密集耕作方式开垦的。明朝认定这个地区是边境,并不只设民政单位,而是将其编为军事区。明朝在战略要地设置世袭的卫所编制,与农业地区的民政单位是分籍的,藉此既可以对外族侵犯构成缓冲,又可以遏阻地方官谋反的意图。明朝政府很清楚,隔着长城入海口的山海关与华北相连的满洲南部,是随时可能失去的领土(见地图19)。 满人在壮大的过程中充分利用了位居边境上的优势,既学会了中国习俗,又不完全受中国的管制。建国的清太祖努尔哈赤(一五五九~一六二六)本是满洲南部农业盆地东边一个部的领袖。受他统御的人各族的都有,但主要是曾于十二世纪在华北建立金朝的半游牧女真族的后裔。努尔哈赤与成吉思汗一样,将毗邻的各部归于自己的指挥之下,于十七世纪初建立后金朝,以沈阳为都城。继承他王位的皇太极是极有才干之人,向东征服了朝鲜,往西又与内蒙的蒙古人结盟。一六三六年以满为族名,建国号大清。同时用已发展成功的满文翻译了一些中国经典古籍。 到了一六四四年,满人已经数度侵入华北,但尚未能够灭明。明朝早已愈来愈弱,到处都有流寇作乱。李自成的人马在西北各地洗劫之外,还进入四川与长江流域。后来他得到读书人为谋士,开始组织起王朝政府的架构。一六四四年,李自成入据北京,随时可以建朝称帝,但是他能以武力打下江山,却无法用制度予以巩固。 这时候,华北和西北的明朝武将已经对朝中争执不休的文臣们——大多是长江下游籍贯者——感到彻底不满了。这些出身东南省份,有地产家族的子弟都是考场上的能手,所以占了朝中一大半的位置,但是他们无甚军事知识。精于兵战的明朝武将们晓得清军的攻击力多么强悍,因此,虽然明军数量大于清军,他们却希望能借清军的战力到关内一用。所以,总兵吴三桂和一些同僚便欢迎原来一直被他们挡在关外的清军进入华北,以便帮忙制服据在北京的乱军。但是清军一旦入关,就要进行接收了。 魏斐德(Frederic Wakeman,Jr.,1985)与琳?史特鲁福(Lynn Struve,1984)有关这个动乱时期的研究,强调长江下游地主家族和华北的明朝武将受着截然不同的心态驱策。而满人便在这种差异之间找到缝隙。清军一扫击溃北方的流寇乱军后,长驱直入长江下游心脏地带。他们利用了儒家礼教和先例,也展示了大清狠起来能残酷到什么地步。如「扬州十日」的屠城,就是向邻近各地发出的一个威吓警讯。明朝文官武将都面临了不降即死的绝境。一六二一年间,明朝一名文官的妻子得知丈夫被俘,以为他必定宁死不降,就带领四十二名仆婢亲族集体自杀以殉。不过她那比较务实的丈夫认为天命已不在明,所以降了大清。到了一六七七年,这位降臣的孙子在清朝为官,因为不肯投降反清的叛军而遭杀害,他的妻子又带领三十八名家人「在一夜之间」自杀以殉。有了汉人官吏(以及他们的妻眷)这样尽忠,满清得以统治中国。有些明朝官吏选择一死,也有一些做了清的高官,使接收过程更和缓平顺一些。 清军虽于一六四四年攻下北京,但经历整整一代,统一大业仍未完成。包括吴三桂在内的明朝三名降将在华南和西南地区获封为藩王,各自拥兵而成一股势力。一六七三年间,三藩叛变,占领了南方各省的大部。刚主政不久的年轻皇帝康熙耗了八年时间才平定三藩,其间他以富庶的长江下游地区为基地,是致胜的要素,而臣民向清效忠之心也是一个要素。毕竟,吴三桂是个双重叛臣,一次叛明,一次叛清。 汉胡共治的效率很快就获得证实。明末败亡主要应归因于流寇,尤其是张献忠的一支,其杀戮曾导致四川人口大幅下降。张献忠和竞争对手李自成都曾试图拉拢读书人来帮忙建立朝廷政权,但两人都未成功,也均以败寇收场。满清能成大业而汉人流寇未能成事,根本原因在于满人建立了政治性的体制。制度之调适 半游牧起家的满人的首要之务是:如何从部落政治的状态进一步发展。早在一六○一年间,他们已开始在自己的版图内设置统一的行政单位,并且将可作战的兵力纳入平行的八旗之下,各以不同色式的旗帜代表。满洲八旗都划分有自属的土地,但这些土地是分散的,所以八旗并未成为地域性的单元。归顺满人的蒙古人和汉人也按此编制分属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这二十四旗都是直属清帝指挥的战力。 帕梅拉?柯若斯里(Pamela Crossley,1990)将这种建制追溯到突厥蒙古的世袭军役制度。清帝对八旗军的关系不是儒家式的父与子,而是游牧风格的主与奴。战时八旗军可以享用战利品,平时则有钱和米粮可领。军士们珍视这种高度仪式化的奴隶身分,因为这是「他们对朝廷重要地位与密切关系的象征」。这种身分要求他们最高度的忠诚。注意这个事实:十五万(登于籍册的不过十六万九千)所向无敌的旗军就灭了明朝。即便还有汉奸帮忙,仍是十分惊人的。 旗军组织号称是三族共组的,但一六四八年的阵容中,汉人占了四分之三,蒙古人占百分之八,满人只占百分之十六。到了一七二三年间,满人的比例增加到百分之二十三,但距离总数的三分之一还远得很。总之,与太监相较,旗军(以及汉人奴才)做为皇帝倚重的侍从和内廷助手,要强得多了。也们形成一个可以从中拔擢文官人选的人才储备库。努尔哈赤派自己的诸子率领八旗,但统率权要受国务大会的中央控制。如此,最初君主与各部领袖和族人之间的人与人的关系便制度化了。 满人扩大政治格局的最后一步,和金朝、元朝的前例一样,是接过儒家的术语、形式、观念来,照着该运用它们的方式用它们——支撑并持续政治权威。清初的皇帝们提倡研读四书五经与敬拜祖先,制定祭孔之礼,宣讲并书写「圣谕」(三百年后日本人也在满洲国如法炮制),颂扬儒家德行,并且接受了天子以德服人的观念。 满清入主中国前的十多年间,已经在沈阳组织了仿照汉人模式的行政体制,设有明朝的六部等重要官制,分别任用了满、蒙、汉族的官员。等到进入华北领受天命之时,已经有了充分准备,可以按汉人的方式来统治,同时仍不失其满族本色。 有几个环境条件是有利的。第一,满清不像蒙古那样还有西边大片帝国版图要顾及,所以不致于在处理首要的中国事务上分心。再者,他们来自满洲南部边境,不是像蒙古那样的大草原,不必跨越牧草场与农耕地之间的文化鸿沟。由于清初有两位英明的皇帝各在位长达六十年,使得清初一百十三年间的三朝——康熙(一六六二~一七二二)、雍正(一七二二~一七三六》、乾隆(一七三六~一七九六)——打下强固的行政领导基础。三位皇帝都勤政爱民,通常都是每天黎明就接见大臣。三人都曾精读经典古籍,维持精干的躬亲统治。 满人为保持其宗室的活力与根本而实行的策略,是颇有趣的研究题材。如皇帝到内蒙去避暑的时候,要骑马、狩猎、射箭,呈现出一个很不符儒家模式的强健体魄典范。此外,清朝不准汉人出关垦殖,将满洲北部维持成汉人农耕经济之外的一个狩猎领域。为阻止汉人从满洲南部向北移入,又筑了数百公里长的柳条边,以标示汉人不得踰越的界限(见地图19)。满洲则另组一个满人的军政府。因此,汉人地界以北的满洲直到十八世纪末期都是一个人口稀少的空旷地区,很令俄国人和日本人垂涎。 满人也以维持血统纯正的方式来保存传统。满汉禁止通婚,两族各保有其不同的习俗,例如满族妇女就是不缠足的(见第八章)。满人不从商不做苦力劳工。满人的宗族组织则利用萨满教(Shamanism)的系统保存下来。 满清在中国的战略要地驻防八旗军,以掌握军事控制。唯一被认可的汉人军种乃是各省的乡勇,但这种军队主要是在关卡上维持治安或逮捕盗匪,并没有受过军事攻击的训练。 清初几位皇帝给宗室亲王俸给钱财,但不允许他们在地方坐大,以巩固其领导地位。宗室都留在北京城内,无权过问政事。鉴于明朝的皇后太监干政导致宫中阴谋纷争不断,清朝一直到一八六○年以前都避免让后宫主政。 在文官行政方面,清朝采用满汉双任的制度,内阁大员满汉各半。史景迁(Jonathan Spence,1990)曾指出,起初的策略是起用满洲南部亲近清朝的汉人,这些人大多已编属汉军八旗或是家臣包衣,是必须依靠满清效忠满清的。后来的策略改为任用有才干的汉人办事,再由满人从旁监督。京城里的满人多于汉人,到了各省里,汉人官吏的数目远多于满人。为了要引来最有才有能的汉人,清朝特别做到让科举制度以最具威信、最有效率的形态继续运作。 共同统治(synarchy)的策略用得彻底。不仅是蒙古人汉人都编入八旗制,连京里的六部都是采双首长制,满汉尚书各一人,地方总督、巡抚也是满汉并行。常见的情形是,由一位满人总督兼辖两省,而两省总揽民军政的巡抚为汉人。这些高官都是直接上奏皇帝,各省内的机关则是将例行报告呈交六部。督察院所属的十五个各地及京城内的御史,负责纠察弹劾大小官吏,也可以直接上奏折进谏皇帝(但此例不常见)。 清朝皇帝的控制手段之一是保存满洲语言文字,并按契丹、女真人、蒙古人的先例,用满文编写文献数据,这些数据通常汉人官吏是无法取得的。最重要的还有内务府,其中包含财务库房,府内职员都由旗下属人包衣担任。这个与京城正规部处并列的隐密的政府阶层从土地、独占贸易(包括东北的人参)、海关(包括广州贸易在内)、盐税、织造、借贷、罚金、贡品各方面获取大量收入,使皇帝能在贸易工商成长上有利可得。内务府初设是为了不让宦官有经手的机会,以杜绝防不胜防的宦官贪污。但时日一久,内务府自己也腐败起来。不过,清朝皇帝用这个法子确实可以直接控制庞大资源而不让官吏染指。 在内亚细亚,清政府的第一步策略是,按明朝的方式将蒙古人分编为盟,各有其放牧的草场。如此一来,蒙古人被固定、分离,再也不可能集合统一于另一个成吉思汗之下了。清朝支持西藏的喇嘛黄教,这一教派已传入蒙古,以拉萨为其中心,这些涉及内亚细亚的事务都归理藩院主管,但是从邻近的越南、朝鲜以及外国经海路而来的贡使事务仍由礼部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