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2008-12-2 1:03:17 楔子 说故事前,先让我们来猜一个谜语吧。 “威尼斯”——打一个字。 其实这个谜语再简单不过了,谜底是一个“沛”字。 如果翻一下《新华字典》,你就可以知道沛的意思是多水草的沼泽地。这里我们就来说一个叫沛的地方。 沛在今天属于江苏北部,这里有众多大小河流,如果站在这块土地上瞭望,你就能发现“千里沃于野”的奇妙景观:恰似雨点飞溅,又如月边停云。 沛县就在这样的一个地方。 中国地大物博,人杰地灵,960万平方千米孕育造就了伟大的中华民族。这里单单提到一个叫沛县的地方,是因为这个地方在中国历史上出了一位流传千古的大人物。 他的名字叫刘邦——大汉皇朝的开国皇帝。 他的故事千转百回,荡气回肠。他是一个痞子,却能网罗五湖四海的江湖豪杰归其麾下;他是一个贪生怕死之辈,却偏偏能在乱世中把江山牢牢抓在自己手中;他是一个风流多情的情圣,到处撒网收获美人的芳心…… 楔子江山、英雄、美人,那一页浩瀚的历史谱写着怎样的动人篇章呢?2008-12-2 1:10:21 第一章 成长 身世之谜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刘邦《大风歌》 故事从公元前247年二月初八的那个早上开始。 伴随着一声响亮的啼哭,在沛县一个叫中阳里的小山村,农民刘执嘉的妻子王含始生下了一个男婴。这个男婴就是后来“敢叫日月换新天”的刘邦。 这原本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中一个很普通的早上,因为刘邦的出生却变得非同寻常了。 刘邦一生下来不但体重超出寻常婴儿数倍,而且左脚上有许多颗小黑痣,密密麻麻的一溜儿地排着。 “怎么生了一个怪胎呢?”刘执嘉先是吓了一跳,随即嘀咕着。对于这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来说,他已经有两个儿子了,对于第三个儿子的出生,他已没了初为人父的喜悦和兴奋。 生一个女儿才是他想要的结果。 他虽然略感失望,眼睛却始终盯在婴儿脚上那一排黑痣上。 第一章成长好奇的他细细一数,黑痣不多不少,正好是七十二颗。 别看这七十二颗痣黑不溜秋的毫不起眼,甚至还有点令人生厌,然而就是这七十二颗黑痣,却给刘邦日后的发迹带来了“飞”一般的感觉。 七十二在古代一直是个神秘的数字。从那个时代再稍往前一点的战国时代,那个时候的阴阳论中将万物归结于“金、木、水、火、土”这五种物质的五行说。按这种学说,七十二这个数字指的就是土。当时的色彩分为:青、黄、赤、白、紫,这五色与五行中的“金、木、水、火、土”对照,“土”对应的是“赤”。个中演变极为复杂,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找这方面的书看看。 刘邦脚上有七十二颗黑痣,七十二在阴阳五行论中是属“土”,而“土”又等于“赤”。这就是刘邦后来自称是赤帝化身的全部依据。古人可以把一些人同天文地理等各方面的事物结合得天衣无缝,从这一点来看,不得不令人佩服。不管这其中牵强杜撰成分有多少,总之,刘邦的出生是非同寻常、是惊世骇俗的。 可惜当时刘执嘉还不知道他这个儿子就是赤龙化身,他看着这个眉毛浓浓、眼睛大大、鼻子高高、耳垂厚厚的婴儿,心里还在嘀咕:“这儿子一点也不像我嘛。” 良久,他把目光回到了王含始身上,夫妻俩相视无语。对于他们来说,心有灵犀一点通,早已心照不宣了。 的确,这个孩子从怀孕起就充满了传奇色彩。 据史书记载,刘邦的出生跟其母亲王含始去了一趟娘家有关。 对于女人来说,嫁人后回娘家是天经地义也是理所当然的。当时刘执嘉家境并不好,尚处于温饱挣扎期,已生两个男孩的王含始没有多少时间回娘家了。问题是,女儿是老母心头的一块肉,你不回娘家,并不代表老母就不想你。 于是老母就装病,急召女儿回来。古往今来,大凡孝子孝女,一听父母病了,肯定会急着往家里赶。 “什么,我娘病了?”王含始没辙了,只得回娘家了。 一进门就抱着好久不见的老娘狠狠地下了一场“及时雨”。可伤感了好一阵才发现情况似乎有点不对。抬起头,王含始发现老娘正微笑着看着自己,嘴角露出一丝狡黠的笑意。王含始不傻,马上明白自己被老娘忽悠了。 其实这也怪不得她老娘,女儿就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要想久不思娘的儿女回家,托病是最常见、也是屡试不爽的一招。随后的事是,茶也喝了饭也吃了天也聊了,这么一折腾已是下午了。王含始终究放心不下自己的两个儿子,于是向老娘强挤了一把眼泪,便匆匆往回赶。 也就在回家的路上发生了意外。 那时候交通不发达,什么摩托车、汽车、火车统统都没有,除了当官或者有钱的人骑马坐轿外,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最实实在在的交通工具就是自己的双脚了。王含始乃一介女流,很少走这么远的路,走着走着,就累得走不动了,于是坐在大泽边上的一棵大柳树下休息。也许实在是累了,微风吹来,她不知不觉就进入了梦乡。 事情坏就坏在这棵大柳树上。 据事后来寻妻的刘执嘉的说法,他走到大泽边时远远便看见了惊人的一幕:天空先是乌云密布,然后是密布乌云;先是电闪雷鸣,然后是雷鸣电闪。总之在天昏地暗又地暗天昏之际,一条巨大的赤色蛟龙罩在了妻子的身上。 请注意这条龙的颜色,是赤色。也就是和后来刘邦脚上的七十二颗黑痣推算出来的结论是一致的。总之一句话概括:王含始从这以后又怀孕了。 公元前247年二月初八我们的刘邦同志诞生了。 蛟龙缠身而孕和七十二颗黑痣,刘邦一出生就被披上了一层神秘的外衣。七十二颗黑痣可能是有的,但蛟龙缠身却是太过离谱。可惜当时并没有DNA鉴定。因此,刘邦的身世便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谜。2008-12-2 9:36:21 上学 现代词语里有一句常用语:赶鸭子上架。大概意思就是逼着别人去做自己不愿做的事。刘邦七八岁的时候,就对这个词深有感触。 小小年纪的刘邦此时已是“声名大振”,究其原因,也没有别的,“魅力”使然。试想,一个七八岁大的小孩今天偷邓家的枇杷,明天摘李家的葡萄,后天打孙家的狗,大后天撵王家的鸡……不名声大振才怪呢! 正因为如此,刘家的破茅屋前每天都门庭若市,为此刘老爹没少伤脑筋。骂,左耳进右耳出;打,好了伤口忘了疼。打骂都无效。刘老爹这两招看家本领失灵后,实在没辙了,只好使用“刘氏三板斧”中的最后一招:教。他咬咬牙痛苦地来了一句话:你小子,读书去。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从这一点来看,刘老爹还是比较深明大义的。 当然,刘老爹说完这句话就痛苦了好一阵,毕竟他们村里没有老师,要从外地请一个老师来得花不少银子。不过,他的疑虑很快得以解决,原因很简单,村里唯一的一个地主——“卢老地主”的儿子卢绾也到了上学的年龄了。 提到卢绾,有必要来简单看一下他的个人资料。 性别:男。 出生地点:中阳里村。 出生日期:公元前247年二月初八。 怎么卢绾的出生日期这么眼熟呢?细心的读者看到这里一定会察觉到什么来吧?不错,卢绾出生的这一天正是刘邦“真龙下凡”的这一天。如果卢绾不是幸运地和刘邦生在一个村子里,而且还是同年同月同日生,或许他将是历史上一个毫不知名的匆匆过客。然而,幸运女神惠顾了他,从而注定了他的一生亦将不平凡。去寺庙上香拜佛的香客,常说沾沾仙气就是这个意思。既然刘邦的出生是 “真龙下凡”,同一天出身的卢绾自然也不会差了。第2节 因为 “阶级地位和身份”不同,卢老地主以前很看不起处于“贫苦大众”的刘老爹。但人逢喜事精神爽,这一天听说两家都生了一个儿子后,他竟不顾自己“高贵”的身份,提着鸡蛋和礼品主动去了刘家。两家从此结为“百年之好”。刘邦和卢绾自然从小也就成了铁哥们儿。 提到读书的事,如果该出手时不出手,那卢老地主就不是卢老地主了。他拍拍胸脯对刘老爹说,学费我全包了,叫你家小三子(刘邦排行第三)来上学就是。 天底下还有这种掉馅饼的好事,穷了一辈子的刘老爹感动得差点儿没跪地磕头了。既然学费有人包,一个去上学也是上,两个去上学也是上,那让刘交也去吧。 刘交是刘老爹的第四个儿子,比刘邦只小两岁。一听可以上学,抱着老爹又亲又啃,如不是一旁略有吃醋的母亲强行抱开,只怕就没完没了了。 但刘邦与刘交的反应却有天壤之别。 他哭丧着脸,当然不乐意了,他的孩子王正当得好好的,凭什么就让他光荣下岗呢?可胳膊扭不过大腿。刘邦几次抗议无效后,终于明白一个道理: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上学就上学吧,有卢绾在也不寂寞了。刘邦反过来这样安慰自己。 教书的先生姓王,具体姓名我们已经没必要去调查了,我们姑且叫他王老先生好了。当时的学生只有刘邦、卢绾、刘交三个。 一个先生只教三个人那不是古代才有的事,现代很偏僻的山村也有。我前不久在一张报纸上看到,某偏僻山庄一位年仅二十来岁的年轻姑娘,放弃在城市任职的好机会,守在那个穷山沟里当老师。她的学生最多的时候有十多个,最少的时候只有两个。很难想象,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在最美好的豆蔻年华,却甘愿在一个穷山沟里伴随着一群衣服褴褛的孩子,在那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她是从那个穷山沟里走出来的,她要尽自己的微薄之力让更多的孩子走出那个穷山沟。多么感人的话啊,多么平凡而伟大的姑娘啊。 当然,王老先生肯定没有这么伟大,卢老地主提供的年薪放在今天,足以让研究生、博士生都为之心动,王老先生不心动才怪。 现在我们已无法考证卢老地主每年究竟付给王老先生多少年薪。只是如果王老先生临终前知道自己为此至少折十年的寿命,他一定会后悔莫及的,是LIFE(生命)重要还是MONEY(钱财)更重要呢? 刘邦和卢绾从上学第一天起就没少让王老先生伤脑筋。 最初,王老先生的惩罚当然不外乎罚站罚抄书,或拿着大戒尺打手心。可他究竟是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雷声大雨点小,那挥得高高的戒尺落到孩子的手上时,已变得像在“挠痒”一般轻了。也正是因为这样,每次罚过打过之后,刘邦和卢绾依我行我素,大有把“革命进行到底”的英雄气概。 有时候王老先生忍无可忍想去“兴师问罪”,可看到双方父母那热情的招待劲,话到嘴边又打住了。是啊,万一他们听了儿子的斑斑劣迹后,不让儿子上学了,那他岂不是自己砸掉自己的铁饭碗了吗? 有一次,两人在上课时间又脚底抹油开了溜,王老先生这次手下毫不留情了,拿起戒尺就照着两人的屁股使劲地打。据事后刘邦和卢绾说,这次打屁股是王老先生下手最重的一次,以至于坚强勇敢的刘邦第一次流下了眼中多余的分泌物。 “绾绾,你看看我的屁股有没有被打出血来?如果有,我一定要叫这个死老头儿血债血还。”刘邦擦了擦眼角,脱下裤子来。 “嗯,血倒是没有……不过,有……”卢绾此时原本清秀的脸上亦变得铁青,刘邦那句“血债血还”让他有点震惊,因此,他不敢真说刘邦屁股上在流血。 “有什么,你什么时候变得婆婆妈妈的像个老太婆了!”刘邦一发威便如山中的老虎。 “左边屁股打出几条血痕来,对,是三横条一竖条,正好是……是个‘王’字。”卢绾为自己的突然发现又惊又喜。 “真的这么巧吗?”刘邦一听,满脸愁云顿消,“那我来看看你的屁股吧。” “啊……”刘邦惊呼起来了。吓得卢绾七魂丢了三魂:“怎么了?难道我屁股上也有个‘王’字?” “‘王’字倒是没有,你右边屁股上有个长方形的红块块,你知道像什么吗?像一块地啊。” “……” “这是老天的预兆啊,意思是说将来我要做王,而你要做将做侯有很多的地封。”刘邦煞有介事地说着。两人小眼瞪小眼瞪了半晌,随后相视大笑起来。 王老先生这一打,居然打出这样的奇事来,看来他打屁股的水平确实一流啊。刘邦和卢绾被打得皮开肉绽,却还得感谢他,两个字:NB。 就这样,革命与反革命,压迫与反压迫,刘邦、卢绾和王老先生进行了近十年艰苦卓绝的不懈斗争。十年后,也就是在刘邦十八岁时,他们终于取得了革命的最后胜利。王老先生尸骨未寒,刘邦和卢绾就把书本典籍全都烧掉了,从此,开始了他们无束无缚的全新时代——流氓时代。2008-12-2 13:57:46 我是流氓我怕谁 江山代有流氓出,各领风骚数十年。 流氓一词究竟起源于什么时候,我不知道,所以不敢妄下结论,如果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流氓原指无业游民,后来指不务正业、为非作歹的人。这后一个含义应该是白话文以后出现的。而在七八十年代人们通常所说的流氓,特指男女之间性关系上有问题的人。与流氓有关的一个词是“耍流氓”。但“耍流氓”并不是戏弄流氓,而是流氓戏弄别人。流氓的常用语是:我是流氓我怕谁? 中国古代三大顶级流氓是:吕不韦、刘邦、曹操。 吕不韦是当时出名的商人,他最拿手的本事就是用金钱和美女腐蚀国家干部,再利用他们为自己服务。可以说吕不韦的“糖衣炮弹”攻关思想形成了后来流氓的核心思想。这一点,现在的一些腐败堕落分子就做得很好,坚决贯彻了吕氏流氓精神的精髓。 至于曹操,想必大家都有所了解,后人称其为“奸雄”,他的思想精髓是“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让天下人负我”,由此可见其流氓精神理论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大有炉火纯青之势。 这里我们重点来看一下刘邦的流氓生涯。 不读书了,刘邦带着铁哥们儿卢绾整天在外面鬼混。在沛县,无论是大街小巷,还是山村田野,大凡有刘邦在的地方,卢绾都会像一条狗一样跟在他后面,用四个字可以来形容他们:形影不离。 此时的刘邦相貌堂堂,方脸宽额,鼻正口丰。更令人称奇的是其身高已达七尺八寸(秦时的尺,一尺是231厘米,八尺就是1848厘米)。对于体格普遍矮小的江南人来说,他这个身高已经是“亭亭玉立,鹤立鸡群”了。他没有像武林高手一样,拜过师学过艺,但打架的本事却不小,这都与其天生高大魁梧有关。 值得一提的是,刘邦还有个小名叫刘季,季在古词中是最小的意思。刘老爹当时以为他是自己最后一个儿子,便给刘邦取了这个名字。其实刘老爹把四个儿子的名字都取得很有特色。大儿子叫刘伯(伯是最大之意),二儿子叫刘仲(仲又通中,即中间的意思),三儿子刘邦便是刘季。因此,第四个儿子出生后,他只好给这个儿子取了一个“交”(最末之意)字。 刘邦一踏入社会,就觉得刘季这个名字太俗。像个文绉绉的女孩子名字,跟自己高大威武的形象一点儿都不配。别看刘邦平常没怎么好好读书,但关键时刻脑瓜子还是挺灵便的,他大手一挥,自己的名字就从“刘季”变成了“刘邦”。邦,方言里是哥哥的意思。所谓“刘邦”就是“刘哥们儿”。出来混的人都是要讲哥们儿义气的,这个名字正好和当时刘邦的流氓形象相符合。 可以说刘邦这次改名真是神来之笔。从此沛县的黑帮中又多了一个叫刘邦的重量级人物。养个儿子当流氓,为此刘老爹没少唉声叹气。但刘邦依然我行我素,凭着一双铁打的拳头,不出几年,便成了沛县一带的小霸王。小霸王威风无限,而此时真正的西楚霸王还在地上摸鸡屎玩呢!2008-12-2 21:23:39 首先谢谢舟雨一蓑朋友的提问。第3节 关你的这个问题,我曾经想过,在历史上,刘邦为什么会是个流氓?写这部小说之前,我查了不少资料,但发现,纯大多数史书都把刘邦定了个这一个性:流氓。 而我写这部小说,并非人云亦云的跟着非要说刘邦是流氓,相反,我是这样认为的。首先,大家怀疑刘邦是不是真的流氓出身,这的确跟《史记》有关。众所周知的原因,司马迁老先生当年因“语言冒犯”被汉武帝弄了个“宫了”的极刑。有人也因此会认为司马迁故意把汉朝的开国皇帝刘邦的RP进行“丑化”,以达到报复的目的。粗粗一看,这个结论是很站得住脚。但我通过汉史的理解,却不这样认为,我再拿一个例子来说吧。《三国演义》相信很多人都看过,我们对他的评价是:七分真实,三分虚构。因为小说里明显有夸张和虚构的痕迹,比如说罗贯中通过无限美化诸葛亮,给了后人对诸葛亮有无所不能的“神”的形象。但我们如果站在换位的角度来看,罗贯中虽然有夸大的行为,但诸葛亮的原形至少不会差吧。都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还有一句话空穴不来风,如果诸葛亮本就是一个碌碌无为,没有一点本事的人,那么他再怎么被人来美化来扶,那也是一个扶不起的阿斗啊。因此,我觉得史学为什么会变成史学,并非是象司马迁这样的权威史学家把历史写成什么就是什么,相反,我们可以什么都不相信,甚至怀疑他的每一个故事的真实性,但我们可以结合很多史识来分析来研究,比如说,刘邦纳了一个妾,史书可以写成纳了二个三个甚至十个百个千个,但都无关大雅,这毕竟是人家的私事或家事。而如果一个历史上有名的起义,它的成功或者失败却是不可改变的,你总不能把陈胜吴广起义说成是最后成功了吧。如上我们发现无论是写历史还是读历史都可以定这样一个结论:小事不苛泥,大事不违史。因此,通过长达四年的楚汉战争的结果,我们知道刘邦胜了,项羽败了,刘邦为什么会胜,单从他把兵权交给韩信布置“十面埋伏”,和项羽进行进后的大决战,说明他至少很会用人。而项羽为什么会失败,正是他不会用人。按辩证法来看,任何事都有对立性,成与败,不是你做的好不好,而是你做的够不够。同样我们都会说项羽很正直正义,是一个英雄,那么刘邦呢?他同样很正直正义,只是这个正直正义是带引号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刘邦太会作秀,这和直肠子的项羽形成鲜明了对比,这也是刘邦在楚汉之争几次大难都能绝处逢生的原因,因此,单从这些方面来给刘邦定位为“流氓”也不为过吧。再说,我这个“流氓”说起来也是一个中性词。有这样一句话,不管什么猫,白猫还是黑猫,能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同样,不管刘邦是流氓还是英雄也好,不管项羽是英雄还是枭雄也罢,我们只要明白这样一点就足够了:最后是刘邦得了天下。单从这一点来看,流氓出生的刘邦就更为不简单了,无论按按史书来推断还是小说形式的需要,个人认为至少刘邦的本性还是略带有流氓或者非流氓的YD性质。 初来乍道,不足之外,望各位多多批评指正,再次向舟雨兄台抱拳,如方便,可到我的《汉朝那些事儿》交流群切磋交流:271251332008-12-2 22:35:51 第一个女人 光阴荏苒,十余年的流氓生涯匆匆而过,刘邦表现得果然和寻常人不同,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大青年,却还是光棍一条。此时,刘邦的人生格言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值得赞扬的是,刘邦真是实行晚婚晚育的典型模范。在那个早婚早育的时代,像刘邦这样的超大龄青年就显得有点“异类”了。“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面对众人异样的眼光,刘邦却毫不在乎。 是啊,别看当时刘邦只是一介流氓,但他有远大的抱负和理想。先创业后成家,这一点刘邦就是一个好榜样。 见刘邦迟迟“没动静”,刘老爹便发出这样的感慨来:“生儿生儿,都说生儿子好,我看还是生女儿好些。人家闺女门前都争着去说媒提亲,这倒好,我家小子倒贴送上门去也没人要。这是什么世道啊,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当然,刘邦晚婚跟他的眼光和抱负有关,但这并不代表他在外面就没有女人,相反,他的女人还很多。这里就简单介绍一下他的第一个女人。 刘邦的第一个女人是一个寡妇。 这个寡妇也姓王,和他娘一个姓。三十来岁就没了丈夫,一个人含辛茹苦地领着一对儿女过日子。维持生计的就是丈夫生前留给她的一个小酒店。先前我们已经说了,刘邦同志整天在外面鬼混,因此,去酒店就成了他每天的“必修课”。而王寡妇家的酒店是他们村子的唯一一家酒店,刘邦自然经常光顾。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而颇有几分姿色的寡妇门前是非就更多了。身边没了男人,对于店里的客人,只要不是太过分的骚扰,王寡妇一般是不会介意的(多半是敢怒不敢言),但事情往往有意外。一次,一个在当地也算有头有脸的大叔级别的人物多喝了一点酒,喝酒除了花去身上多余的银子减轻身体负担外,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在适当的时候可以装疯卖傻。那位大叔就是这样的,借着酒性,做出了一个惊人之举,先是一把握住寡妇那只前来酌酒的白白嫩嫩玉葱般的手,众人一阵哄笑(这种举动不足为奇),也许是众人的笑声刺激了他,总之,他的动作进一步展开了,一把抱住了寡妇,然后用那满嘴油腻充满酒气的大嘴就迎上了那片鲜红欲滴的甜唇。寡妇自然又惊又羞,挣扎着反抗了。不反抗倒也罢了,越是挣扎那位大叔越是兴奋,总之他的动作进一步升级了,他疯狂地吻着寡妇香唇的同时,手脚并用,开始撕扯她身上的衣物。 直到这时众人才感到了事态的严重,个个惊得目瞪口呆,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 不过,大凡这样的故事都会有“英雄来救美”。说来还真来了一位,不错,就是我们的刘邦同志。 刘邦不愧为当地的小霸王,出手的时机、火候都掌握得炉火纯青。鲁智深拳打镇关西时只用了三拳就把人给活活打死了。而我们的刘邦同志更厉害,只照着那位大叔的肥头油面一拳下去,那人便直生生地倒在地上,血流如注,再也爬不起来了。 接下来的故事就有些老套了,这一拳打下去,就擦出了爱的火花。不久,王寡妇就以身相许了。救了美人之后通常情况就能得到这样丰厚的回报,难怪古往今来,英雄救美的故事层出不穷呢。 刘邦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是,第一次从王寡妇家出来时,读了近十年书却只懂得“人之初性本善”的他,居然站在山旷上,大声吟道:“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后来,当了皇帝的刘邦荣归故里那天,已是白发苍苍的王寡妇默默地站在人群中,当她那松树皮似的脸上绽放出灿烂如许的笑容,那双早已干涸深陷的双眸突然水汪汪的明亮动人时,我们不难发现,其实这个女人一直都深爱着刘邦,从这一点来看,刘邦同志当年不仅得到她的人更得到了她的心。2008-12-3 9:59:54 第二章 发迹 慧眼识丁的萧何 因为刘邦在外面混很讲义气,三教九流的人都很乐意跟他来往。连县衙门的一些父母官也跟他有交情。 萧何便是刘邦朋友中很特别的一个。萧何是丰邑人,自幼饱读诗书。出生于地主之家,在沛县衙门做吏椽(官职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司法兼警察科长)。因办事公正,为人正直,深受沛县人的称赞。 “干脆到朝廷去当官吧,我帮你向上面推荐一下。”县令是一个心胸开阔的人,发现萧何的非凡才能后,语重心长地对他说。然而,令县令感到意外的是,萧何居然想都没有想就拒绝了他的好意,并且郑重其事地陈述了自己的理由。 他的话大致归纳为两点: 第一, 我的故乡是在这里(沛县),我喜欢这一片热土,我舍不得这里的父老乡亲,我想一直在这里尽自己的微薄之力,为家乡人服务。第4节 第二,我并不适合做大官,在这里做点跑腿的小事还可以,如果到上面去了,官场上的事我应对不过来,到时候生出一些是非来,追其源头,可能还会连累到县令您的头上来。 县令见他如此“淡泊名利”,自然对他更加看重了几分。可是他哪里知道,以萧何的慧眼,他早看出秦王朝有迅速衰败的迹象,倘若在朝廷为官,只怕将来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更重要的是,此时的他认识了一个人,一个很特别的人,一个脚上长着七十二颗黑痣的人。 那是一个天气很热的夏天。 第二章发迹萧何和县衙的几个小吏到城外的护城河里去洗澡。按理说天气太热,去洗个澡也没啥,但关键是就在这河边休息时,他不经意间看见躺在草地上一个左脚上有几排黑痣的人。为了弄清他脚上究竟有多少颗黑痣,萧何主动上前和那人聊天。 “啊,你不是萧大人吗?”萧何还没说话,那人便惊叫着坐起身来。 “嗯,你是……” “在下刘邦!” 就这样,萧何一边和刘邦聊天一边数他脚上的黑痣,最后确定不多不少是七十二颗时,不由大吃一惊。再联想到熟读百家之书时一个古老而神秘的传说:上古时期,五位主持天事的帝王中,赤帝的脸上就有七十二颗黑痣…… “这人难道是赤帝的化身?”萧何当时是这样想的。 这次偶然的机会相识后,两人便一见如故,大有相见恨晚之意。后来据萧何所说,当他看到刘邦脚上那几排奇特的小黑痣时,就断定这人一定是非同寻常之人。 以后沛县人常常看到这样的奇怪情景,一位县内的当红高官却常常跟在一位身份和地位都与他有天壤之别的地痞流氓后面,而且丝毫不在乎他人的眼神,这跌破了许多人的眼镜。但是,我们不得不佩服萧何的远见。也正是因为这样,他后来才能成为大汉的开国宰相。 刘邦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萧何。 萧何自己不愿意接受别人的推荐,而他此时却主动推荐起别人来。在他的帮助和努力下,刘邦告别了“无业游民”的身份,拿到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份职业——泗水亭亭长(相当于现在的乡镇干部)。 秦始皇当初设立郡县制之后,又在县里设立了亭乡制。所谓亭乡制,就是十里为一亭,十亭为一乡。每亭设亭长,每乡设里正。那时的亭长不但管辖的地盘有十里之多,而且管辖范围也很广:各种治安、纠纷,以及外地流动人口到本地的登记和检查等等。当然,亭长还有一项最为重要的职责就是兼任十里之地的捕头。 捕头在众武侠小说中都有详细介绍,专门负责抓一些干坏事的罪犯,比如说杀人犯、强奸犯,更有甚者连当地的地痞流氓也要抓。起用一个地地道道的流氓来管理众流氓们,这一举措开了历史先河。 这一切都归功于萧何。当时正好泗水亭缺少一个亭长。机会来临时,萧何没有让它浪费掉,他立即向上面推荐了刘邦。 萧何是何等人物,连县令都敬他三分。有他做推荐,刘邦自然理所当然地当上了亭长。刘邦接到的任职通知单大概和我们现在的大学录取通知单差不多。大致意思是:“尊敬的刘邦同志:经过我们严格的考核,你的成绩已达到亭长级别的水平(其他成绩没有,流氓业绩确实已严重超标)。特录取你为泗水亭亭长,望你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速来县衙门人事处报到,带足RMB者(砸锅卖铁也要凑上),可免带床上用品及其他生活用品……” 一个小小的亭长改变了一个人的命运。 刘邦,就从这里开始崛起吧。2008-12-3 17:35:27 历史学家戴着高度近视的小眼镜,从发黄的废纸堆后探出头来,以无限阴森的声音对你隆重宣布:白帝子死,赤帝子生…… 你可不要被他们吓住,什么白帝子、赤帝子,那黑帝子、绿帝子、花帝子们怎么就不说来起起哄? 正如诗人说: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历史就是这样,在历史上你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帝子的,不管是白帝子还是花帝子,你都不会找到。我们能够找到的,正如飘雪楼主告诉我们的,老刘家三小子的来历,有点儿不是那么明白。 不明白就不明白吧,当年老刘都没计较的事,我们这些后人还计较什么? 我们只是想知道,在当时,不唯是刘邦想干他最应该干的事情,项羽也在这样干,而第一个撸起袖子抢先干起来的却是陈胜,为何这么多的人都在忙活,搞到最后却是老刘家的三小子赢得了这场比赛?难道就因为他的脚丫子上比别人多长了几颗痣吗? 这几颗痣肯定不是关键问题,它最多只能证明刘邦这家伙少年有痣,皮肤上的黑色素沉积得太多而已。而他究竟是如何赢得了整个世界,只能从他那过人的智慧与性格上寻找答案。 南宋女词人李清照云: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这个项羽,就是刘邦最大的敌手,反倒是暴秦没给刘邦添什么麻烦,暴秦非常乖的,听说天下人要干最应该干的事儿——推翻它,暴秦自己立即趴下了,这说明暴秦也在干它最应该干的事儿,也是在起义…… 刘项相争,楚河汉界,这是大中国历史上最光彩动人的一章。 但我们现在所了解的这一章,有问题。 有什么问题呢? 掀开《汉朝那些事儿》瞧瞧…… 关于项羽,关于刘邦,关于这历史上精彩纷呈的英雄并起逐鹿相争,我们所看到的资料多是由太史公司马迁老先生所著,可是我们知道,司马迁老人家因为和汉武帝抬杠,结果被汉武帝那厮给阉割了……这个汉武帝,真不知道让人该说他什么好,司马迁老人家每天意气风发斗志昂扬,在历史上正要纵横捭阖,叱咤风云,汉武帝可好,上前就咔嚓一刀……欲练神功,先把你宫,然后再告诉你,若是不宫,也能成功……这真是太欺负人了。 司马迁被欺负了,他有心再将汉武帝宫回来,可是这难度忒高,于是他毅然决然地选择了最伟大的职业——意气风发斗志昂扬,拿起笔来做刀枪,把你汉武帝的祖宗刘邦也给宫了,谅你汉武帝也没咒念。 于是太史公司马迁就在《史记》中把倒霉的刘邦也给宫了,而且宫得汉武帝还真没得咒念…… 对照我们手上的这本《汉朝那些事儿》,我们可以掌握到一些最基本的将别人宫了的技巧…… 这些技巧主要包括如下手段: 其一:将你的竞争对手无限地拔高。比如说,在司马迁他老人家的笔下,项羽神威凛凛,力敌千军:拔山怒,举鼎威,呜呶叱咤千人废……项羽吼上一嗓子,数千汉军立即吓得植物神经紊乱,嗅觉神经和听觉神经搭错线,左腿和右脚自己打磕绊,半个月内吓得吃不下去饭……总之,如此英雄的项羽,一下子就以他的光辉形象把刘邦压成了扁平状。 其二:将你要宫掉的目标的缺点无限夸大,上纲上线。就这样,可怜的刘邦落到了项羽的手中,实在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他被司马迁刻画成了一个血统可疑来历不明的小流氓,这个小流氓每天被英雄项羽追得屁滚尿流,狼狈逃窜。 基本上来说,只要你皱起眉头硬着头皮,翻开厚厚的《史记》,找到“高祖本纪”那一章,你睁眼就看到刘邦正疯了一样的狂奔在逃跑的路上,如果他当时没有在逃跑,那一定是正在收拾行李准备逃跑……就这样刘邦跑啊跑,跑啊跑,突听一声历史的锣响,就见刘邦一口气冲进他自己的皇宫里,登基当了皇帝。 而项羽呢? 这不世出的大英雄却已经被刘邦给搞死了。 这可真是太离奇了,明明被打得不停逃跑的是刘邦,可搞到最后他却赢了,这气糊涂了的司马迁老人家,怎么给我们摆了这么一道乌龙呢? 乌龙的历史,需要智慧的解读。 我们还是求助于飘雪楼主的《汉朝那些事儿》好了。2008-12-3 17:38:29 看看《汉朝那些事儿》,我们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司马迁老人家一点儿也没有撒谎,他只是……只是……那汉武帝给人家上了宫刑,你总得让他司马迁出口恶气吧! 总之,项羽的神威凛凛,刘邦的末路狂奔,这应该不是历史的全部。第5节 历史就是,项羽也可能的确是神威凛凛,如果他既不神威,也不凛凛,又有什么资格和刘邦并争天下?说到秦汉时代,如果说刘邦智商在全球排第一,那么项羽至少也是个第二,全球智商第二高的人,神威一把,凛凛一下,又有何不妥当之处? 但是项羽越是神威,越是凛凛,就越是衬托出刘邦的智慧高远,连这么神威凛凛的大块头都能放倒,这刘邦的智慧,岂是普通人所能望其项背? 解读不世英雄的崛起与衰落,带给我们不唯是历史的沧桑,还有更多的是处世智慧。 至少在秦汉年间,历史就已经摆脱了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进入了一个以冷兵器为表征的集团抗争时期,这一时期所竞争的标准已经不再是谁的胳膊粗,或是谁的脾气大,而是一种协调团队知人用人的管理技术。 刘邦这家伙天赋异秉——在他那可疑的成长过程中学习到了与人合作的最好方法,而项羽在这方面就差上许多。 项羽的性格,主要表现在太吝啬上,而且这家伙的吝啬完全是没名堂的吝啬,完全为了吝啬而吝啬……他带了好多人去跟刘邦打群架,却舍不得赏赐部众,部众立了功,他装看不见,再立功,还装看不见,又立功……这一次他是真的看不见了,气坏了的部下跳槽跑到刘邦那边打工去了。 谁见过吝啬到了这种程度的老板? 眼见得不给部下发点奖金是真的不行了,项羽那个伤心啊,就好像要了他的老命一样……安排部下去做官,可是他揣着官印舍不得给人家,自己拿手摸啊摸,摸啊摸,摸到最后,官印被他给摸得溜光水滑,可以拿来当镜子照了。 而最终的赢家刘邦,他却是最善于和人打交道的高手,像什么杀猪的樊哙,专门爱给老头捡鞋的张良,算账的萧何,和嫂子不清不白的陈平……反正只要是个人,到了他手中就能够发挥出作用。就连负责站在项羽屁股后面,替项羽打扇子的韩信跳槽到了刘邦的团伙中,刘邦竟让他登坛拜将……后来正是这个在项羽的帐下不受重用的韩信,却十面埋伏,将项羽活活逼死了。 这就是刘邦和项羽的区别了。 人和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人与人有差距,是正常的,拼了老命也要把自己与成功者的差距缩短,这却是每个人都在琢磨的事情。 与其迷瞪着两眼对着墙壁瞎琢磨,还不如…… 打开这本书! 好玩的智慧,有趣的哲思,人性的思索,看似眼熟却全然不同的全新解读,都在这里。 就这样快乐地开始吧。 是为序。2008-12-4 0:26:08 咸阳之行 当上亭长后,刘邦的政治觉悟一下子提高了许多。他推行“以蛮制蛮”的政策,凡是在他管辖地盘上出的事,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解决(很多人慑于他的淫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此,不久刘邦便名扬沛县。 此时的刘邦不但每月可以拿到可观的薪水,还可以利用职务之便结交更多上层达官显贵了。县府里除了萧何,刘邦又交了两个知己朋友:曹参和夏侯婴。 这两个人都为刘邦日后打江山立下了汗马功劳。如果说以前的刘邦喜欢广交五湖四海的朋友是天性使然,那么此时的他已含有鲜明的“政治目的”了。 说到这里,大家也许有点迷惘,咱们且先来看刘邦的一趟京城之行吧。 一天,萧何急匆匆地找到刘邦,语重心长地说道:“老刘啊,有一件差事需要你到京城去一趟。” 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就是县衙里有人犯了法,犯了法按法律办事,也是合乎常理的,但事情难就难在这个犯法之人不是一般的人,是县里监狱厅的厅长。 管罪犯的领导自己却犯了罪,知法犯法,按现在的《宪法》规定,罪加一等。可惜那时却不是这样来处置的。古代厅长犯法后,县令好生为难,于是写了封文书,决定派个人去咸阳问问最高法院怎么来判这件事。 县令自然叫萧何安排人选,萧何想来想去,认为让县衙门里的人去办这事总有些不妥,就把刘邦推荐去了。其实萧何这么做全是为刘邦着想的。一来,可以让刘邦提高点威信(再怎么说,刘邦此番也是代表沛县人民去京城的)。二来,可以让守在沛县这个巴掌大地方的刘邦,去外面见见世面,增加点见识(顺便了解一下官场)。 事实上,萧何的确料事如神。刘邦的这一趟京城之行,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这倒不是说刘邦又得到什么高官重臣的青睐,要提拔他“连升三级”,从此青云直上。但比升官更为重要的是,从这以后,刘邦有了远大的理想。 所谓理想,就是奋斗目标。没有奋斗目标的人将注定其一生是毫无作为,碌碌无为的。流氓时代的刘邦,他的理想是每天有吃有穿,能多泡几个寡妇而已。而官吏时代的刘邦,他的理想已发生了质的改变。 当时秦朝的首都在咸阳。刘邦马不停蹄地赶到咸阳城后,把文书交给了当地的最高法院,屁股还没坐稳就去逛街了(反正处理结果不关他的切身利益)。然而,刘邦这一逛却遇到一件天大的事:他见到秦始皇出巡了。 在擂鼓升天中,众人迅速地站成两排,无论男女老少都齐刷刷地看着缓缓而来的一队人马。首先映入刘邦眼中的是一面迎风飘展的皇旗。后面是一群训练有素的仪仗队,此时仪仗队鼓声齐鸣。仪仗队后面是一队雄赳赳气昂昂的护卫队。再后面才是秦始皇乘坐的豪华得令人叹为观止的“黄金马车”。 红旗、仪仗队、卫士、黄金……对于刘邦来说,只恨他娘没多给生几双眼睛来。 “皇帝陛下!皇帝陛下!” 众人全都跪在地上,呼天喊地。 刘邦还没从惊羡中回过神来,双脚早已不听使唤随着众人跪倒在地,良久,他说了一句话,一句石破天惊的话:“大丈夫就应该这样啊!”(大丈夫当如此也!) 请大家注意这句话,对于刘邦这样一个“出口成脏”的地痞流氓来说,此时能说出这样有水准的话来实在太难得了,难怪后人把他这句话称为刘邦一生中最含蓄的一句话(刘邦最为经典的八句话之一)。 就这样,为了这句话,刘邦内心产生了波动。 回到沛县后,中阳里一切如故,房屋还是那么破烂,道路还是那么窄小,驴马还是那么瘦小,女人还是那么土气。他心里不由愤愤不平:同样是地方,差别咋就这么大呢?从这以后,刘邦不再满足于逍遥快乐地混日子了,他利用其超强的交际能力,开始广交江湖豪杰之士。后来刘邦打天下时麾下的精英人物,差不多包罗了三十六行中的形形色色的人物: 萧何、曹参是小县吏; 张耳、陈余是里门监; 彭越是强盗; 樊哙是屠狗员; 黥布原本是囚徒; 夏侯婴是马夫; 周勃是吹鼓手; 韩信是乞儿; 陈平盗嫂受金…… 由此可见,刘邦不拘小节,无论是不是三教九流的人,只要是人才,他都会去结交。 古人云,天时、地利、人和。此时只是小小亭长的刘邦没有天时,也没有地利,却拥有了人和,而这种和平时期的真实情意成了宝贵财富。在后来瞬息万变的楚汉战场上,一个将领的背叛都可能是致命的。但和刘邦一起起义的兄弟们却没有一个背叛他,这也是他能打下江山的重要原因。2008-12-4 21:29:14 骗个富婆当老婆 就在刘邦事业上有所成就时,爱情的丘比特之箭也射向了他。 这天,沛县来了一位不同凡响的人物,姓吕,大家都叫他吕公。据说此人是齐鲁大地一个叫单父的地方的大地主,可谓富甲一方。但因为乡里一恶霸非要强占他的一块风水宝地,惹出一段带血腥的风波来。万般无奈之下,吕公便举家全迁来到了沛县。 县令一听吕公来了,竟是亲自来迎接,招待好后,二话不说,给吕公建了一座豪宅。这吕公究竟有何能耐,居然让县令如此特别地“关照”?原来,他是县令的救命恩人。 县令小时候很贫寒的糗事这里就不多说了,反正当时作为邻居的吕公给了县令无私的支援和帮助。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有了县令帮助,吕公的豪宅很快建成了。第6节 县令为了吕公的事,鞍前马后的也费了不少财力物力,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没有苦劳也有疲劳。虽然吕公几次送去大礼要“感谢”他,但他都拒绝了。他拒绝吕公的原因不是他有多么廉洁奉公,他是不好意思“笑纳”恩公的礼。 恩公的礼不收,别人的礼还是收的,要不他喝西北风啊。他脑子一转,居然发明了一个叫“请柬”的东西。“请柬”,想必大家都不陌生。现在结婚、生日等都会发“请柬”请亲朋好友来喝几杯。 县令当时有自己的如意算盘:名义上是请沛县各名望之士来吕家喝“乔迁之酒”,实际上是叫他们主动来“表示表示”。试想,人家乔迁之喜,你会空着手来么?吕公收到钱后,自然会来“孝敬”他了,到时候他便可以堂堂正正地收下了。 县令果然料事如神。接到县令发的“请柬”后,地方上的官员及名望之士自然不敢怠慢。于是,吕公乔迁那一天贺客如云,而且每个来吕宅的客人都提着(背着或抬着)一个重重的箱子,箱子里装满了白花花亮晶晶的银子。 萧何虽然不是什么“攀龙附凤”之辈,但县令的面子他总得给。心思缜密的他不但自己去了,还及时通知了刘邦。萧何当时的心里想法是,这小子要想早日出人头地,就必须多结交一些官场大人物。 去就去,刘邦大有光脚不怕穿鞋的气势。当然,与别人不同的是,别人都是提着大箱子去的,而他却只带了一颗红心两袖清风。 其实这里不说,大家也明白,经常吃喝嫖赌的他,那点薪水哪经得起他几下子挥霍呢? 到了吕公宅院前,一看那宅院的规模和气派,刘邦就傻了眼,还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又来到了咸阳城了呢。门庭若市,贺客如云,那是怎样的一幅壮观景象呢? 更令他惊奇的还在后面,当他看到在厅门前那账房先生所陈列的贺礼时,顿时惊得目瞪口呆。只见那张大礼单上皆是一千贯以上的重礼,多的有三千、五千、八千……还有送珊瑚珍珠奇珍异宝的等等,总之,当时刘邦在心里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单这礼单,只怕够全沛县人民吃上好几年了。 两手空空的刘邦涌上一种心虚的感觉,略带尴尬的他真想打退堂鼓了,但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他又不愿这般灰溜溜地走掉。 “我是流氓我怕谁?”他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转身抓起账房先生手中的笔,在贺单上潇潇洒洒地写下一行东倒西歪的字来。 “贺礼一万钱,刘邦。”账房先生用崇拜的眼神看着刘邦时,正在厅中接待贵宾的吕公听说“财神爷”来了,赶紧出来相迎。两人虽然素不相识,但此时又是抱拳又是拉家常,那架势好像相识了好几年一样。金钱效益果然非同凡响啊。 随后,刘邦就大大咧咧地坐在贵宾席的首席上,弄得一旁的萧何也惊讶不已:这小子从哪里弄来这么多钱,但世上的事就是这样极富搞笑性。一个身无分文的流氓居然脸不红心不跳地坐在首席位置上,让那些送了成千上万钱的贵宾对他景仰不已。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刘邦不但来此白喝白吃了一顿,临走时还得到吕公的特别接见,末了,发给他这样一句话:“就让我女儿拿着簸箕和扫帚,屋里屋外伺候公子吧。”(《史记·高祖本纪》:臣有息女,愿为季箕帚妾。) 据在场的萧何事后回忆,当时吕公丝毫没有对这位“财大气粗”的财神爷有任何怀疑,再加上又见刘邦长得“一脸龙相”,心中一高兴,主动提出把女儿许配给刘邦。 天予不取,反受其咎。就这样,刘邦有了老婆。 后来有人埋怨说,刘邦就是厉害啊,我们送了那么多礼,连吕雉(吕公女儿的名字)的面都没有见到,你刘邦咋这么快就搞定了,太流氓了。 不管怎么样,吕家为刘邦日后的起义提供了坚强的后盾。也正是吕家的大公无私鼎力帮助,刘邦在称帝后,吕氏家族曾繁荣一时。刘邦死后,吕后甚至掌管朝政大权近十年……2008-12-5 8:04:24 第三章 秦朝的衰败 中国第一个皇帝 如果只用一句话来形容大秦王朝,那便是一个如昙花一现般的王朝。但就是这样一个朝代,我们不可能会忘记一个人,那就是秦始皇嬴政。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征服诸侯六国。从此,结束了四分五裂的各诸侯割地为王的战国时代。 也许只有嬴政他自己才知道,为了这一刻的君临天下,他付出了多少的努力。他的曾祖父秦昭王执掌秦国时,当时赵国正处于鼎盛时期,为了稳定两国关系,他的父王作为太子不得不去赵国做人质。赵国当时给他父王的见面礼也是一个人,一个容貌绝佳的女人,这个女人叫赵姬,也就是这个女人生育了嬴政。寄人篱下,嬴政的童年是在别人的嘲笑和讥讽中度过的。那时仇恨的种子就在他小小的心中埋下了,只待破土而出的那一天。 九岁时,嬴政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国家,他第一次有了家的感觉,他的身份是秦公子。十三岁登上秦王之位时,他雄心勃勃磨刀霍霍,开始了复仇之路。进程出奇的顺利,韩国很快被他吞食了,赵国也轻而易举地拿下了。 干掉赵国后,他的信心和野心更大了,他领导的秦军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秦王二十二年,灭魏国。秦王二十四年,灭楚国。秦王二十五年,灭燕国。秦王二十六年,最后一个诸侯齐国也被他的铁骑征服了。短短十年间,他完成了中国的统一大业。嬴政这名字也因此流传千古。 秦始皇的的确确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军事家、战略家、革命家。他史无前例地统一中国后,首创了“皇帝”这个新鲜的词语,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随后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皇帝这两个字一直沿用下来。从此以后,皇帝下令称“诏书”,皇帝自称为“朕”。 为了更好地管理天下,他还废除了藩王诸侯制和贵族制。各地设立了郡县制度,建立了中央集权制度。“天下都归我姓秦的所管,天下亿万苍生都归我一人所有。”“中央集权制”说白了就是“一切权力皆归于中央”,而中央也就是他秦始皇一个人说了算。 但是,秦始皇得到了天下,却没有得到人心。他随后做了几件惊天动地、毁誉参半的大事。也正是这几件大事,使得大秦王朝由强盛迅速走向衰败。2008-12-6 13:58:52 修建万里长城 秦始皇统一天下后,集生杀大权于一身。然而,他并没有沾沾自喜,他知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道理。六个国家刚刚被自己的铁骑征服,一时半会儿还不可能有人敢造反。但北边的匈奴却是他的一块心病。 面对匈奴的不断骚扰,秦始皇发怒了,当时他以皇帝的身份,下了一份对匈奴的宣战诏书。那诏书的内容很简单,除了“奉天成命、皇帝诏曰”几个必须的字外,就只有一个大大的“杀”字。 接诏书的蒙恬自然不敢怠慢,一声令下,数十万大军向那片广袤而神奇的草原进发了。名将就是名将,蒙恬带领的大军一路所向披靡,威不可当,不消几个月就把匈奴赶到遥远的北方去了。 匈奴人是跑了,但秦始皇的脸上却并没有笑容。因为他在考虑一个问题,匈奴只是为避我军锋芒而逃走了,等我军撤退后,他们还会来的。由此可见,那些看似粗鲁野蛮的匈奴人也不是傻瓜,居然这么早就发明了“游击战术”。如何才能更有效地防止匈奴的骚扰呢? 冥思苦想了N天的秦始皇,突然眼前一亮,一个大胆的想法油然而生:从陇西的临洮到辽东,将原秦、赵、燕的北边长城连起来,做一条人工屏障,彻底把匈奴关在国界之外! 多么伟大的想法啊,单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秦始皇为什么能夺得天下了。他太富想象力和创造力了,而这个世上只有敢于拼搏敢于创新的人才会取得最大的成功。秦始皇的设想的确是不错的,他甚至为自己的子孙后代都做好了守江山的打算,真可谓高瞻远瞩。有了这样一条万里长城的存在,那些匈奴只能望“城”兴叹了。第7节 只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秦始皇当时忽略了一个最为关键的条件,那就是在当时科学技术超级落后的时代,没有任何现代化的工具,要修建这样一项举世闻名的大工程,得花费多少人力物力和财力?修建万里长城一共死了多少人,现在我们已无法统计,但有史学家说,万里长城是人们用尸骨堆积而成的,这并非空穴来风。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念长城之悠悠,哭冤魂而泪下。 至今流传的孟姜女哭长城故事,何等的凄凉,令人几不可闻。但在那时,像孟姜女丈夫这样为修长城而累死困死饿死的人却数不胜数,孟姜女把长城哭倒的那一幕已定格成永恒,历史已被添上了浓墨色彩的一笔,这一笔血迹斑斑,触目惊心。 秦始皇在无形中创造了一个神话(万里长城现在被称为世界八大奇迹之一)。只是秦始皇如果知道他在创造这个神话时,已经破坏了自己在百姓心目中“神”的形象,他一定会后悔的,毕竟神话和江山相比较,哪个重要,不言而喻。对于一个刚刚成立的王朝,对于一个人心还不是很稳定的王朝,秦始皇如此劳民伤财,万里长城虽然成了北方一道屏障,但在修建过程中却伤到了大秦王朝的根基。根基一旦动摇,即使万丈高楼也会有倒塌的一天,只是这一天到来有早有晚而已。2008-12-6 16:06:56 阿房宫是怎样炼成的 万里长城修好了,总不能让这些长年劳动的民工们下岗失业吧。首先解决的是最基层广大劳动人民生活和就业问题,失业和没有就业的,创造条件创造机会也要安排就业。秦始皇真是体察民情,他大手一挥,毫不含糊地说道:同志们,你们没事做了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来帮我建房子吧。 这话说得很客气,但谁都知道这也是命令,谁敢不从谁就得掉脑袋。 请注意,当时我们的第一个皇帝并非没有地方住了,才强烈要求广大劳动人民修建阿房宫。相反,他的房子很多很多。但他还嫌少(除了咸阳皇宫的房子,其他的根本就不够级别),因为他的女人太多了,后宫佳丽三千,如果每个人都安排一间房的话,皇宫里的房子虽多,但终究是不够用的。如果再招几千佳丽进宫来呢,岂不是要为争房子打破头了? 而且当时秦始皇觉得皇宫装修得太寒酸,跟他九五之尊的高贵身份简直就很不般配。阿房宫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工了。 如果说建造万里长城,秦始皇还有冠冕堂皇的理由(为抵御匈奴的入侵),或多或少还对国家有点实用价值。那么修建阿房宫,就纯粹是为了他自己的享乐了。 自修好万里长城后,秦始皇的思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他的眼里,没有办不成的事,打江山如此,守江山亦是如此。现在国家统一了,对自己有威胁的邻居匈奴又被自己建的一道墙永远地挡在了关外。 无内忧无外患,一切都平静下来了,秦始皇认为可以高枕无忧了,该享受了。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阿房宫的建造究竟有多豪华,气势究竟有多大,我们都没有亲眼所见,只能靠古书典谱中的记载来猜想。后来项羽入住咸阳城时,放火烧了这座令人深恶痛绝之宫殿,那把大火燃烧了整整三个月,可以想象得出这座皇家宫殿的规模是何其之大!2008-12-7 1:47:26 焚书坑儒 如果说修建万里长城和阿房宫是为了国家建设的需要,那么派人去海外寻求仙丹就纯属个人的私事了。 是啊,秦始皇长年征战,当上皇帝后更是日理万机(两大建筑就让他绞尽了脑汁),虽然每餐吃的都是山珍海味,美味佳肴。但身体却并不好,大有“青春一去不复返”的态势。为了长生不老,永享人间荣华富贵,秦始皇听信了徐福的谎言,于是派徐福带五百童男童女去海上寻仙丹。仙丹没有找到,徐福倒是从此一去不复返,过神仙般的生活去了。直到今天,很多的史学家们仍在研究和调查,徐福带着五百童男童女究竟到了什么地方?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很重要,我们只要知道徐福把秦始皇忽悠了一回就足够了。 秦始皇至高无上的权力第一次受人挑衅,感觉郁闷至极。他咆哮着,该发威了。既然徐福这小子暂时找不到,那么就得先委屈朝中的儒生了。 可能有人会问,寻仙丹的事,跟朝中儒士有什么关联啊?答案是肯定的。真正出寻丹主意的人其实是卢生。而徐福只是卢生指使寻找仙丹的一颗棋子罢了。 只是这颗棋子一挣脱“棋盘”的束缚就一去不回了。卢生一看风头不对,再这样下去,自己编的故事就要穿帮了。赶紧脚底抹油,溜之大吉。卢生是逃得远远去了。可是和卢生一同出身的儒生们可没那么幸运了。 在一个乌云遍布的日子,四百六十多名儒生被生生活埋了。朝中的儒生被活埋后,秦始皇还不满足。他此时已产生这样一个想法,自己的江山要想稳定,最好天底下没有一个儒生。 于是,他下了一道诏书,诏书的大致内容是:“朝中现在急需文才,欢迎各地的儒生入京来,以供国家之用,待遇不菲。” 于是乎,天下许多饱读诗书经文的书生蜂拥涌入咸阳。短短几天,就来了有近千名儒生。众儒生的屁股还没坐稳,秦始皇大手一挥,高声叫道:“炎炎夏日,各位千里迢迢而来,辛苦了,为此朕特意给你们安排了一次吃瓜比赛。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希望你们赛出水平赛出风格赛出我大秦国的气势来……” 秦始皇给众儒生安排的不是笔试,而是一场吃西瓜比赛,这倒闻所未闻。一些胸怀文墨的书生愁眉苦脸,而更多滥竽充数的儒生暗暗窃喜。 比赛地点在骊山一个叫马谷的地方。由于关系到“前程”问题,众儒生自然谁也不甘落后,几乎是同时到达那个狭小的山谷。山谷里的确有很多西瓜,只是众儒生还没来得及一饱口福,两边的山顶就开始滚石头下来了。 石头越滚越多,到最后便像是下雨一般。西瓜和儒生的脑瓜顿时混为一体。如果你认为是突然发生意外的山崩或者山体滑坡现象,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就这样,秦始皇用这样妙不可言的方法坑杀了这近千名儒生。当然,坑杀儒生的附带作用是,很多历史书籍典谱也被强行销毁了。这便是震惊历史的“焚书坑儒”。2008-12-7 16:51:18 胡亥夺位 修万里长城,建阿房宫,焚书坑儒这几件大事一折腾,已是民不聊生,怨声载道。据说当时有预言家说“亡秦者胡也”。表意上的胡当然是指北方大草原上的少数民族,这其中包括匈奴。所以秦始皇当初在派蒙恬打败匈奴后,又不惜掏空国家的银库修建了万里长城,就是为了阻止匈奴的“胡”来。然而,人算不如天算,如果后来秦始皇地下有知,知道这个“胡”是指他儿子胡亥的意思,他只怕会后悔莫及,自己最后一趟出巡时,为何不早立长子扶苏为太子呢? 秦始皇一生放荡不羁,他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到外面游山玩水一番。在咸阳时微服私访是经常的事。当然,这其中也有遭人暗算遇险的时候,但他福大命大,很多次都有惊无险地化解了。然而,最后一次出巡却没有这么好的命了。 秦始皇一行从咸阳出发,先是到了云梦(游洪湖,逛洞庭湖),然后到九嶷山祭祀虞舜。沿江东下,登会稽祭祀大禹,到达钱塘江,沿东海北上,到达山东半岛海边的琅琊,当来到平原津时,却发生了一件大事。秦始皇病倒了。 群臣们万分着急,秦始皇却认为这是小事一桩,强打精神继续深入北国大地,涉济水,渡漯水,最后来到一个叫沙丘的地方。这时的秦始皇已病入膏肓。 作为一个皇帝,这次游山玩水居然超过一年之久,风寒所染之下,秦始皇终于走到了人生的尽头,就这样结束了其光辉而短暂的一生。当然,在告别这花花世界之前,他没有忘记行使自己最后的特权。他的最后一道圣旨是这样写的:(先省略那可恶的八个字)将兵权交给蒙恬,急速返回咸阳参加朕的葬礼(以兵属蒙恬,与丧会咸阳而葬)。